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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意见实用13篇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意见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意见篇1

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现代企业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坚持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也要体现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要求。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充分依靠和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这是我们的政治优势,是建立有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本质要求。国有企业面向市场,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加快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都迫切需要增强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

中央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企业党的建设一直是重视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原则是明确的。各级党委和政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许多国有企业党组织在深化企业改革、加强内部管理、推动企业发展、克服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增强职工群众凝聚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从总体上看,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在逐步加强,但发展很不平衡,有些问题亟待解决。一是对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作用的必要性、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淡化和削弱企业党组织作用的消极影响还没有完全消除。二是一些地方、部门和国有企业对贯彻中央确定的企业党建工作方针、原则和任务、要求不够得力,没有抓好落实。三是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做好党建工作,有些企业领导人员和部分党务工作者思想观念、工作方法还不适应。这些问题,已经程度不同地影响企业党组织作用的发挥,影响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企业的发展,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使企业的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都有一个大的进步。

二、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是一个重大原则问题,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主要体现在: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企业贯彻执行;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管理权限,依法选派、推荐国有资产产权代表和企业经营管理负责人,并对他们实施教育、培养、考核、监督;坚持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强调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但不能以党代政、以党代企。

为了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企业党组织必须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厂长(经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依法行使职权;领导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认真贯彻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原则

新形势下的企业党建工作,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特别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来进行,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从政治、思想、组织和作风上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促进企业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企业党建工作的目标是:(1)有一个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善经营,会管理,团结协作,廉洁公正,开拓进取,得到职工群众拥护的领导班子。(2)有一支能够在企业改革、发展中经得起困难和风险的考验,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队伍。(3)有一个适应企业改革和发展要求,与生产经营紧密结合,保证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4)有一套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及时解决自身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不断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工作制度。通过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加快两个根本性转变,落实"三改一加强"的措施,促进企业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以下方针和原则:第一,坚持全面贯彻落实"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厂长(经理)负责制,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这个方针是多年来探索有中国特色国有企业领导体制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三句话"互为依存,不可分割,缺一不可。国有企业由工厂制改成公司制后,要继续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保证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依法行使职权,逐步完善企业领导制度。第二,坚持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服务。国有企业党的工作要贯穿于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把保证和促进企业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加强科学管理、推进科技进步、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检验党建工作成效和党组织战斗力的主要标准。第三,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要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同改进管理方法结合起来,同保证厂长(经理)和董事会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深化企业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一套适合现代企业制度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第四,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企业党建工作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从实际情况出发,坚持和发扬过去行之有效的好传统、好办法,积极创造新的活动方式和工作方法。

四、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内容、途径和方法

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是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重要职责和基本途径。其目的在于,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企业正确贯彻执行,支持和帮助厂长(经理)、董事会实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避免和减少失误。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是一种组织行为,是党组织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关系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国有企业党组织和领导人员要努力提高参与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决策的重大问题,主要是: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方案;财务预决算、资产重组和资本运作中的重大问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选拔使用和奖惩;企业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涉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公司制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范围,一般指公司提交股东会、董事会审议决定的问题。

企业党组织参与决策,各地已摸索出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应当坚持和完善。(1)党政主要领导商量确定决策议题。(2)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党员、职工及有关方面的意见。(3)在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上进行集体研究后,提出意见和建议。(4)重大问题决策后,党组织发动党员、团结带领职工,保证决策的实施。

厂长(经理)、董事会在对重大问题决策前,应听取、尊重党委的意见;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应向党委通报。当党组织发现重大问题决策脱离实际,不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时,应及时提出意见;如得不到纠正,党组织要负责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企业党组织在企业人事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1)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2)推荐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对厂长(经理)或董事会推荐和拟任免(聘任或解聘)的管理人员进行考察,提出意见和建议。(3)对企业各级管理人员负有教育、培养、考核、监督的责任。(4)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企业人事制度改革。任免企业中层管理人员,事先要经过组织人事部门考察,经企业党政领导集体讨论后,由厂长(经理)依法任免(聘任或解聘)。集体讨论的形式可以是党委会、党委扩大会或党政联席会议。没有经过考察的,不能提到会上讨论;多数人不同意的,应暂缓决定任免。

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要建立健全必要的制度。一些地方和企业实行的厂长(经理)定期向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企业党政主要领导在重大问题决策前的沟通制度;党组织负责人参加厂长(经理)办公会、厂务会制度;发动党员关心和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制度等,都应继续坚持并不断完善。共产党员要努力增强党性,坚持依法办事。党员董事、监事、经理要严格遵守,向党组织报告工作,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五、突出抓好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大力提高领导人员素质

建设好企业领导班子,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经营管理者队伍,是搞好国有企业的关键。当前,要结合促进企业改革和发展,下大决心、花大力气把这件事抓紧抓好。要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为重点,全面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厂长(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应当有坚定正确的理想和信念,能够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有较丰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必要的科技知识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管理能力;坚定地依靠党组织和广大职工办企业,善于走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勤奋敬业,勇于奉献,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谦虚谨慎,努力学习,善于同领导班子成员合作共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立即着手组织力量,对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普遍进行一次认真的考核。重点抓好近两年严重亏损、内部矛盾突出、职工意见大的大中型企业领导班子的考核。在弄清情况的基础上,抓紧进行调整或整顿,坚决实行选优汰劣。

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关键是选好配强党委书记、厂长(经理)和董事长,优化领导班子的整体结构。实行公司制的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可由一人担任。由一人担任的,应具备两个职务所要求的条件和能力,同时配备1名党委副书记以主要精力抓党的工作。党委书记和董事长分开配备的,党员董事长可任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可任副董事长。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条件,党委成员可依法分别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班子;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中的党员,具备条件的,可按照有关规定进入党委会。董事长与总经理原则上分设。实行工厂制的国有中小企业党政领导的任职形式,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和本人条件,宜分则分,宜兼则兼,不搞"一刀切"。

抓紧研究改进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加强管理的办法,加快企业人事制度改革。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要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在积极探索、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范围,制定适合企业特点的具体办法,切实严格管理。对企业领导人的推荐、考察、任免应建立健全必要的制度和工作程序,认真实施,坚决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选拔国有企业领导人要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要积极探索通过市场配置企业经营者的有效途径,积极稳妥地推进企业经营者职业化的改革试点工作,引入竞争机制。抓紧建立后备人员的选拔、培养制度。

切实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政治、业务培训。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印发〈"九五"期间全国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纲要〉的通知》(国经贸培〔1996〕382号)的要求,分级负责,用3年左右时间,对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领导人员普遍进行一次工商管理培训,培训中要突出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容。通过培训,使企业领导人增强党的观念、群众观念、法制观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切实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要充分运用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职工民主监督、财务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等手段,加强对他们在重大问题特别是资金运作、用人决策上的监督。严格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认真落实企业年度审计和厂长(经理)离任审计制度、企业领导人员收入申报制度、招待费用向职代会报告制度和直系亲属工作安排回避制度。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的制度。企业党组织要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和有关廉洁自律、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的落实,加强党内监督。

建立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激励机制。通过探索,逐步形成比较规范的对优秀领导人员的奖励制度,把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结合起来。要鼓励优秀领导人员效益差的困难企业去工作,创造新的业绩。

六、切实加强国有企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推动企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目标,逐步建立坚强有力的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以专职政工人员为骨干、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群众广泛参与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生动局面。

切实加强对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企业党组织要根据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的实际,制定思想政治工作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重要制度,并组织实施;讨论决定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经营管理人员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组织和发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好群众工作,动员职工完成各项任务;掌握职工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指导工会、共青团根据各自特点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特别要加强亏损企业、困难企业、破产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主动关心并帮助解决困难职工和离退休职工的实际问题。

坚持用马列主义、思想特别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企业领导人员和职工群众。结合实际向职工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思想道德教育。教育职工弘扬工人阶级主人翁精神,爱岗敬业,艰苦创业,遵守职业道德。坚持勤俭建国、勤俭办一切事业。提倡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关系。要对职工进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的教育,帮助职工树立竞争意识和改革意识。继承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在继承的基础上创新,在改进中加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把灌输引导与自我教育、言教与身教、教育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培育具有时代特征和企业特点的企业精神。

国有企业党组织和行政领导要采取有力措施,按照稳定队伍、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的要求,加强政工队伍建设。要注意培养、选拔优秀的中、青年骨干充实政工队伍。专职政工人员的数量,原则上按职工总数1%左右的比例掌握。

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好国有企业

搞好国有企业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要教育各级干部特别是企业领导人员从党和国家的性质以及工人阶级历史地位和作用的高度,充分认识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国有企业的职工既是国家的主人,也是企业的主人。职工群众中蕴藏着丰富的智慧和巨大的创造力,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是国有企业的优势和力量源泉。在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必须调动包括工人、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在内的企业全体职工的积极性。任何贬低和削弱工人阶级地位和作用的言论和行为都是错误的。

把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落在实处,关键是要在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四个方面狠下功夫。认真贯彻《工会法》、《劳动法》,依法保障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尤其要关心困难企业的职工生活。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民主评议、民主监督制度,在企业重大问题决策上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用有效的制度、措施来保证职工了解和参与企业的改革和经营管理,实现职工群众对企业领导人员的有效监督。建立、完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公司制企业职工代表要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加强对职工的政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素质。

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建立健全必要的工作制度,定期听取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报告,及时讨论研究他们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他们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开展工作,协调好与企业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关系;支持、帮助他们按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八、改进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与企业改革和发展任务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考核和奖惩。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党委工作制度。坚持和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三大作风。要提高党委抓大事的本领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通过各种有效的形式和载体,丰富企业党组织的活动内容,探索新的方式方法,提高工作实效。

合理设置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机构和配备党务工作者。企业党组织工作机构的设置和专职党务工作者的配备,应按照精干、高效、协调,有利于加强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有利于促进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原则确定。大型企业党委,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和有关规定设立组织、宣传、办公室等工作部门。中小型企业党组织的工作机构可以分设,也可以设一个机构,内部实行分工。要按照规定设立纪委,并充分发挥其教育、保护、惩处、监督的职能作用。对党务工作者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考核制,他们的待遇和奖惩应与同级行政管理人员一视同仁。党务工作者和经营管理人员要进行必要的换岗交流,努力培养复合型人才。党组织的活动经费从企业管理费列支部分必须得到保证。

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新情况,及时调整党支部设置,选配好党支部书记,经常检查督促党支部有效地开展工作,及时整顿软弱涣散的党支部。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目标,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紧密结合国有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扎扎实实地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目标管理、民主评议党员、创先争优等活动。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积极做好在生产经营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的工作。

九、各级地方党委和有关部门党组要加强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各级地方党委和有关部门党组要高度重视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常抓不懈。党委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抓,组织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切实负起具体指导责任。各有关经济部门党组在抓好企业改革、发展的同时,也要重视企业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在部署、检查工作时,要统筹兼顾,做到两项工作一起抓,两个责任一起负,使经济工作和党的建设相互促进。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把党政有关部门和企业等各方面的力量组织起来,按照中央精神统一思想,协调行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意见篇2

(二)把加快构建惩和预防腐败体系,纳入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战略全局。要结合贯彻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市纪委八次全会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联系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意见和实施细则。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相适应,与增强企业的发展活力和竞争相一致。推进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既要有整体规划,又要有短期计划,要从企业自身实际出发,进一步健全督查机制和考评机制。

(三)贯彻落实党中央加快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战略决策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继续坚持企业一把手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各负其责,有关部门和人员切实履行职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形成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合力。县国企廉协调小组及办公室应加强对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调研、协调和督促指导。要突出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点,建立有效的责任机制、督查机制、奖惩机制、测评机制、保障机制等,确保构建国有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稳步推进。

二、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主,统领和推进全年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和国务院国资委联合颁布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简称《规定》),是加强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思想教育和行为规范的重要抓手。各级企业领导班子要带头学习,以身作则,认真执行。要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和实效性作用,丰富教育的内容和方式。引导企业领导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利益观、政绩观、诚信观,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贯彻执行《规定》的自觉性,企业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规定》的实施细则。通过开展企业领导人员廉洁承诺、述廉评廉、廉洁谈话、诫勉谈话等,保证教育的时效和制度的落实,使企业领导人员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

(二)各企业主管部门和所属企业党组织,要切实按照党中央、省、市、县委有关组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部署,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教育各个阶段要求的落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要配合督导组,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教育活动督促检查,针对企业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存在的思想、组织、作风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调研,并通过教育活动边学边查边改,不断增强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一系列法规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工大对企业领导人员用权行为的监督。要按照现有行业、隶属关系和党组织管理关系认真抓好今年国企廉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强化治本抓源头工作,进一步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建立完善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深化财权、物权和用人权改革,推进制定并健全完善企业改制、资本重组、资本运营、产权交易、投资担保、营销采购、项目招标等一系列重大决策责任制度和防范风险内控机制。加强企业职工民主政治建设,全面推行和落实厂务公开制度。今年,国有企业要通过“抓本级、带系统、促基层、求实效”活动载体,积极探索借鉴IS09001标准建立厂务公开质量体系有效途径,促进厂务公开与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有机结合,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选择权。今年第三季度企业各主管部门要结合有关业务工作的考核,有重点地对《实施纲要》和《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以及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开展检查。

(四)强化监督约束,加大有效防范腐败的力度。按照权力运作有序和公开透明的原则,规范企业经营管理权力运行程序,确定企业管理流程中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控点。要健全完善有关制度,完善管理,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依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规,加强对国有资产和企业领导人员、企业重大事项进行监督管理。进一步探索国有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管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当前要把规范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作为重点,在实施过程中加强有效的程序监督。要充分发挥监督合力的作用。把企业内部审计、职工代表大会、监事会等内部监督与出资人、法律、行政、社会和新闻煤体等外部监督有机结合,形成信息共享、优势互补的有效监督机制。通过程序监控、过程监管、结果监督和责任追究,加大约束保障和制衡防范力度。

(五)围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深化效能监察工作。以全面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为中心,坚持把效能监察工作融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之中,继续围绕产权交易、资本运营、工程建设、财务管理、营销采购等关键环节和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实施效能监察。今年效能监察重点抓三个方面落实:在企业改制、资产重组进程中开展效能监察,推进改制行为合法、操作程序规范,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在清产核资后续工作中开展效能监察,对不良资产进行分类分项分析,提出整改建议和健全制度,最大限度降低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在营销采购、工程项目和质量管理中开展效能监察,努力降本增效,实现效率、效益和质量的优化。要通过效能监察,铲除滋生腐败土壤,堵塞国有资产流失的漏洞,及时纠正严重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问题。

(六)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针对当前国有企业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新情况,着重查办在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中隐匿、侵占、转移国有资产的案件;违反“三重一大”规定,严重失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违规交易、非法获利侵害国家、出资人、企业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的案件。特别是对顶风违纪有以下行为的企业领导人员,必须严肃处理;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跑官要官”的,要批评教育,不能提拔重用,在重要岗位上的要予以调整,已得到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对“跑官要官”制止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取非法利益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要严肃查处。参加的应予以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到国(境)外的,要从严惩处。对发生违纪行为的领导人员,要严肃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和追究责任。在查办案件中,要注意相处与保护、惩治与防范相结合,坚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原则,完善案件管理工作备案制度,重大案件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机关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批、严格管理和慎重使用党内审查的措施。要继续落实“一案一整改”制度,针对案件查办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案件易发多发单位、岗位建章立制和加强管理的建议,加强预测预警,使案件查处与警示教育、责任追究、健全制度等有机统一起来,形成有效的防范机制。

要畅通举报渠道,完善处理机制,提高用线索查处案件的能力。要认真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的大局。

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高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意见篇3

《若干意见》作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是多年来的实践总结,是解决当前突出问题的有力举措,是新时期做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基本遵循。它的印发实施,对于保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提升国有企业的制度优势和竞争优势,促进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问:请您介绍一下制定《若干意见》有哪些主要考虑?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制定《若干意见》主要考虑是,按照“聚焦改革、突出重点、逐步完善”的总体思路,重点把握好三个方面:一是体现中央新精神新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对新时期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提出要求、作出部署。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我们根据调研和巡视审计情况,系统梳理了当前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研究提出明确要求和具体措施。三是注重指导性和操作性相结合。《若干意见》对一些有一定实践基础又比较成熟的做法进行了总结提炼,作出明确规定;对实践中正在探索、方向正确,但目前又难以作出具体规范的,提出原则性要求,力争使措施办法简便易行,在企业能够落地见效。

《若干意见》共8部分16条,主要内容包括:第一部分提出,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加强党的建设;第二部分提出,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第三部分提出,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切实承担好、落实好从严管党治党责任;第四部分提出,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第五部分提出,坚持从严管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第六部分提出,适应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需要,加强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领导;第七部分提出,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第八部分提出,强化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问:在《若干意见》中如何体现党管干部原则,如何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

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是实现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的根本保证,任何时候不能动摇。《若干意见》回答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与市场化选聘、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关系问题。他们之间不是对立的关系,关键是要有机结合。《若干意见》提出,有序推进董事会选聘经理层成员工作,上级党组织及其组织部门、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党委应当在董事会选聘经理层成员工作中发挥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推荐人选等作用。关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方面,《若干意见》提出,进一步完善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选聘、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相结合的有效途径,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同时,为避免职业经理人队伍固化和标签化,进一步激发企业内部经营管理者队伍活力,《若干意见》提出,实行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推进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

问:《若干意见》对国有企业党组织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当前,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十分艰巨,在国有企业显得尤为紧迫。《若干意见》提出,国有企业党组(党委)要坚持从严治党、思想建党、制度治党,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聚精会神抓好党建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党组(党委)书记要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结合业务分工抓好党建工作;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要坚持原则,主动作为,强化监督,执纪必严。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力量,确保有人心无旁骛抓企业党建、全部精力抓企业党建,《若干意见》提出,中央企业党组(党委)书记同时担任企业其他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设立1名专职抓企业党建工作的党组(党委)副书记。

国有企业党组(党委)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检组(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国有企业党组(党委)要定期研究党建工作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报告责任落实情况。对违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国有企业,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人员责任。

问: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如何把握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定位?

答: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大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其核心就在于党组织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在于充分发挥党建工作与公司治理两个优势。据此,《若干意见》强调,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明确要求各国有企业应当在章程中明确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将党组织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工作任务纳入企业的管理体制、管理制度、工作规范,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以及与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使党组织成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使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和政治核心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

问:《若干意见》对从严管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针对当前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若干意见》从教育、管理、监督三个方面明确提出了从严管理企业领导人员的具体内容、措施和要求。比如,教育方面,《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加强党性教育和道德教育、法治教育、警示教育,引导企业领导人员自觉按照党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管理方面,《若干意见》提出,加大企业领导人员交流力度,董事长(未设立董事会企业的总经理)在同一职位任职超过3个任期,同时还能任满1个任期以上的,一般应当进行交流。监督方面,《若干意见》提出,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管,特别是加强对主要领导履职行权的监督约束。严厉查处利益输送、侵吞挥霍国有资产、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

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对于这两类公司的管理,《若干意见》有什么考虑?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意见篇4

一、依法进入决策部门,参与重大决策

参与重大问题决策,是基层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基本途径。如果基层党组织没有参与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的决策,就谈不上发挥核心作用了。国有企业实行党政“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按照合法程序推荐党委成员去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担任领导职务;而身处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中的党员负责人,则依照《》及有关规定通过多种方式分别反映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并把法人治理结构的决策结果反馈给党组织,不仅从组织、制度和机制上使基层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得到了保证,同时还有机地把政治工作和经济工作结合在了一起。

二、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选好管好干部

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就是要在政治上起领导、决定作用。“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国有企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选拔任用程序,把那些政治素质强、思想素质好,懂经营、善管理,能干事、会干事的优秀人才推荐到各级领导岗位。国有企业应该知道,努力打造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和后备人才队伍,是基层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关键。如果丢掉了党管干部这一条,就不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企业的正确贯彻执行。

国有企业坚持党管干部,把党管干部的原则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任命权结合起来,把党组织推荐与竞聘机制结合起来。由董事会或总经理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任用或聘用的重要经营管理人员,必须经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党组织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后,再按法定程序,由董事会或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任命权。同时,国有企业党组织加强对干部的培养、教育、考核、监督和管理,坚持做到任前谈话、期中培训,期满审计,对各级干部警钟长鸣,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正确履行职责。

三、领导支持工会依法行使职权,强化民主决策

我们党和国家的性质决定了,不论搞政治建设,还是经济建设,我们都必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基层党组织要发挥好政治核心作用,更要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不动摇。要积极推进企业民主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职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推进企业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国有企业党委健全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支持和保证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坚持重大决策向职工代表通报制度,重大改革措施出台前广泛征求职工意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提请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努力通过推进企业民主建设,促进企业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激发职工群众参与改革和管理的热情,凝聚推动改革发展的智慧和力量。

四、要发挥国有基层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时,应当注意把握的几个问题

(一)要把握好参与决策和具体经营的区别。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要注意以下事项:一要明确参与决策是一种组织行为,而不是代表个人参与决策,也不仅仅是党组织中的某人参与决策;二要明确参与决策是党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不是包办或代替董事会和经理班子依法行使职权;三要明确参与决策的是带有根本性、方向性、长远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不是参与生产经营的具体问题,这些重大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大额融资等经营发展的重大问题;企业改革方案、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等企业管理的重大问题;重要人事安排、涉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等涉及职工的重大问题。

(二)要把握好参与决策的时间节点。一是事前调研协商:在决策之前,董事长或总经理要提前向党组织报告重大决策议题。党组织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经党政充分协商形成共同的主导性意见和建议;二是事中监督引导:在决策过程中,党组织召开会议集体讨论形成集体意见,向董事会或经理层提出。党组织成员或党员董事、经理在对重大问题发表意见时要清楚表达党组织的意见。当重大问题决策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或脱离实际时,党组织成员或党员董事、经理要积极引导并提出意见。如情况没有改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三是事后监督协调:在实施过程中,党组织要加强检查监督,及时反馈、纠正偏差、减少失误,实现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的良性循环。

(三)要加强学习,提高党员自身能力和水平。基层党组织要真正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最关键的是要提高自身的能力和水平。一是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水平。持之以恒地用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四讲四有”重要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高科学分析和判断形势的能力、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二是提高业务素质水平。既要熟悉党务工作,又要了解经济、法律、管理等知识,成为生产、经营、管理的行家。三是提高解决复杂问题能力。要善于协调解决决策层、经理层之间及其内部相互之间的意见分歧,善于协调解决国家、集体、职工三者之间的利益矛盾,要引导和教育职工支持和参与改革,把被动行动转为主动参加。四是加强普通党员的培养,把每个党员培养成”四讲四有“的合格党员,成为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坚强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

五、结语

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下的国有企业做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是新常态下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保障,是区别“三个不同”的重要依据。今后,要继续深化党员教育,发挥好基层党组织应有的作用,带领物流板块全体职工继续做大做强,争当有政治觉悟的业务领航人,全面实现企业“十三五”的战略目标。

参考文献:

[1]郭庆.关于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思考[J]中国科技纵横,2010(5):249.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意见篇5

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的方式不同。国有独资企业党组织往往直接掌握组织人事权,决定企业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考察、选拔和任用,董事会、经营管理班子选拔聘用重要岗位人员是党组织决策的落实程序。而在多元投资主体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和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是法律赋予董事会和经营管理班子的权力,党组织不再以直接决定的方式管干部、管人才,而主要是推荐,或是受委托进行干部的日常考核、选拔任用的考察,最终决策权在董事会、经营管理班子。

二、多元投资主体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面临的新问题

对多元投资主体国有企业党组织地位的认识还存在偏差。我们党是执政党,党组织在企业中处于政治核心地位是国家根本大法和规定的。但是一些同志忽视了《宪法》和《》中关于企业党组织地位和作用的原则性规定,忽视了中国特色企业的实际,片面地认为政治核心作用是“虚”的,赚钱才是“实”的,产生“企业只要有效益就什么都好”的错误认识;还有的同志认为企业建立了比较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党组织只要抓好党的自身建设就可以了,产生了“党只管党”的错误认识。

对多元投资主体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研究、指导、创新有待进一步加强。在企业产权多元改革逐步推进的新形势下,我们在产权改革对于企业党建工作的影响、多元投资主体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等方面的研究做得不够,对多元投资主体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缺少分类指导,一般是借鉴、照搬国有独资企业党建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因而多元投资主体国有企业在党组织的设置、发挥作用的方式、活动的方式上难以适应企业的实际。

多元投资主体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方式比较单一。多元投资主体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决策,需要通过董事会、经营管理班子来实现,以党组织名义提出意见和建议不多。一些党组织把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发挥作用仅仅理解为参与重大问题决策方面,党的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结合不够紧密,在组织发动党员、职工以具体活动来贯彻好企业发展规划的办法不多,凝聚职工队伍、维护职工利益的力度也有待加强。

多元投资主体国有企业党组织缺乏经费来源。经费是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的保障,在国有独资企业,党组织活动经费主要是通过行政的预算管理来实现的,而多元投资主体国有企业因为产权的多元化、投资各方利益的关系,因此沿用国有独资企业的方式提供党组织活动经费比较困难。目前,不同的多元投资主体国有企业在经费来源上有很大差异。一些企业依靠党组织负责人兼任董事长或总经理的条件,从行政获得一定经费,而一些企业却没有固定来源,只能靠各种临时办法获得一些经费。一些企业党组织甚至完全没有经费,组织活动处于停滞状态。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多元投资主体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对策

提高对多元投资主体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地位的认识。在提高认识的问题上,一方面,多元投资主体国有企业的上级党组织或国有资产投资方应当高度重视这类企业的党建工作,正确认识这类企业加强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多元投资主体国有企业党组织要提高对自身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抓好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党组织的整体能力和党员领导干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能力,把“党要管党”原则落到实处,同时,使党建工作紧密融入到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中,以“有为”赢得“有位”。

加强对多元投资主体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应该针对多元投资主体国有企业的特点,对多元投资主体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建立、党组织的工作内容和方式、党组织自身建设等方面提出比较明确的分类指导,使多元投资主体国有企业的党建工作有章可循,做到工作经常化、规范化、科学化。多元投资主体国有企业的上级党组织或国有资产投资方应加强对多元投资主体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引导企业行政对党建工作给予支持,在组建多元投资主体国有企业时,一并考虑党组织的建立和发挥作用的内容、方式,把组建党组织的内容作为国有资产投资方的要约列入到组建企业的合约和国有企业章程中,以保障多元投资主体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意见篇6

2015年9月1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意见》(下文简称《指导意见》),标志着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正式启动。《指导意见》提出,“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对于企业自身而言,能否提升活力与效率,科学合理的企业治理结构的设置是一个关键因素。同时,企业治理结构是改革要求最核心的体现,也是达到改革目的的重要保证。本文将从《指导意见》提出的要求出发,浅谈对国企治理结构的一些认识。

一、发展历程及问题

国有企业的资产归全民所有,但是企业资产巨大使所有者无法直接经营,激烈的市场竞争和高科技发展使所有者无能力直接经营,所有者只能通过委托的关系管理资产,即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作为所有者代表委托企业经营者有效经营国有资产。在这样一种委托关系中,存在着信息不对成、激励不相容、责任不对等的问题。同时,在党管干部的要求下,部分国企高管由组织部任命,在高管中也造成了官员与企业家两种身份的模糊。

长期以来,产权不清、党政不分、政企不分的问题始终影响着企业治理结构的完善。八十年代明确的厂长负责制,尝试以分权、放权的思路推行改革,在调动经营者积极性、在搞活企业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因为在结构中缺乏监督约束机制,同时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尚不规范完善,导致一把手成为腐败多发职位。十四届三种全会后,开始探索实行公司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但是董事会仍然存在象征性、无实权的问题。董事会与党委会的关系、法人代表与党委书记的设置仍然是有待讨论的问题。

二、《指导意见》对企业治理结构的要求

此次《指导意见》中,对国有企业治理结构提出明确的要求:“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重点是推进董事会建设,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规范董事长、总经理行权行为,充分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董事会内部的制衡约束,国有独资、全资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均应有职工代表,董事会外部董事应占多数”。这其中仍有许多具体的机制措施有待完善,例如如何保障外部董事有效履职的机制,职工董监事如何在决策层和监督层中真正发挥代表作用的机制等。

同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市场化选人用人”等要求也对经营层的设置与管理带来影响。可以想见,随着混合所有制的深入推进,外资、民资以及实行职工持股企业的职工等“混合方”均可在董事会和管理层要求一定的话语权,主张各自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党委会与董事会的关系如何处理,在国资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下如何保证外资、民资、职工的利益并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优势,当企业经济利益与国企政治责任发生冲突时应当如何决策,如何监管好国有资产、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利益输送等,都会成为可预见的问题。而市场化选聘的经营者与还带着政府官员色彩的高管如何共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如何公平地落实到这两类人身上,市场化的薪酬水平与体制内的工资薪金如何平衡,如何将各类人才统一到“党管人才”的要求下,也是企业治理中需要面对的矛盾。

《指导意见》提出,要“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依法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其他直接监管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并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本履行出资人职责。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作为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依法自主开展国有资本运作,对所出资企业行使股东职责。”按此要求,今后国资管理体系将形成三层结构,即国资委、国资运作平台、国有企业。这样的改革举措,有利于推进政企分开,推动国企进一步参与市场竞争,提高市场化水平,但也增加了三层结构之间边界划分、权责平衡的难度。同时,《指导意见》还提出要“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创造条件实现集团公司整体上市。”国有资产证券化是推进实现混合所有制、活跃资本市场的有效方式。通过上市实现资产证券化,可以以公允价值引入非国有资本,推进股权的混合所有制,对企业的改革发展带来新的活力和有利条件。随着产权主体多元化的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也将更加深入地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股东大会的权利与职能也要求得到实质性的加强,在企业治理结构中成为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要求。

《指导意见》将“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作为国企改革的一项基本原则,并指出“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坚守的政治方向、政治原则”,对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地位也给予了明确:“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国有企业章程,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指导意见》对党组织及工作机构的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于党组织领导班子与董事会等法人治理机构成员也提出,“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董事长、总经理原则上分设,党组织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从上述表述中可以发现,通过董事长、总经理分设,来体现所有权与管理权的分离;通过党组织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来疏解党委会与董事会决策权力和边界不清晰的问题。

2016年6月,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在2016年第11期《求是》杂志上刊文,强调“当前,国企国资改革正处于攻坚期和深水区,党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同时,文章一方面对党组织的权力给予了明确,即“保证和落实企业党组织对企业改革发展的引导权、重大决策的参与权、重要经营管理干部选用的主导权、党员干部从业行为的监督权、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权、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的领导权”。另一方面对党组织的工作制度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工作规则如何结合做出解答,即“企业重大决策必须先由党委(党组)研究提出意见建议,涉及国家宏观调控、国家战略、国家安全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党组)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经理班子作出决定。”

四、对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一些思考。

从前文所述可以看出,政府层面对国有企业治理结构中存在的矛盾与问题有着充分的认识,并在逐步理清党委会、董事会等管理机构的职责权限与管理关系,直至对工作规则和决策程序也做了较为具体的要求。本文也尝试对此提出一些思考和建议。

第一,治理结构中的权力设置(党委书记、法人代表/董事长、总经理)不应简单地做“谁说了算”的理解。历史经验已经表明,一旦以其中一方为主,必然导致其他角色的权力弱化虚化,造成只讲经济不讲政治,或只讲政治不讲经济的倾向。从国企本身的属性而言,虽然此次《指导意见》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但所有国企都既承担着创造经济效益的责任,又承担着社会效益与政治任务的责任,只不过各有侧重而已。因此,党委书记、总经理的权责也应按照兼顾与平衡这两类责任的思路进行设置。

第二,治理结构与工作制度设置。军队组织同样设有军事首长与政委,其权力模式可简单地用“打仗团长说了算,政治政委说了算”来概括。这种模式同样可以类比到现代国企中,即总经理侧重企业经营管理,主抓经济效益;党委书记负责党委工作,在国企的运行中贯彻党的方针路线政策,以及政府和上级的要求,对经济活动的政治方向进行把关,对企业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若党委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更可在总经理和经营班子的任用中行使选择与聘用的权力,达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产生、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的要求。国资委提出“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必须经党委(党组)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经理班子作出决定”的要求,更从制度上保证了政治把关在前,是对“坚持党的领导是国有企业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并取得重大成就的根本保证”的一种体现。

第三,需要注意的问题。一、从国企改革的指导思想上看,发展混合所有制、建立国资运行平台、加强市场化选人用人等措施,根本目的都是为了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在经营自主权上给予更大的自由度。同时,党中央国务院反复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意味着对国企政治监督和管控的进一步加强。这两个层面是并行存在、相互制衡的。《指导意见》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要“坚持增强活力和强化监管相结合……增强活力是搞好国有企业的本质要求,加强监管是搞好国有企业的重要保障,要切实做到两者的有机统一”。二、在企业的实际工作中,会遇到战略决策、目标设定、制度制订、流程设计、人员配置、权限划分、工作界面等各种具体的问题,需要特别注意防范只强调单方面的权力与责任,任何偏重一方而忽视另一方的倾向都是与《指导意见》的精神相悖的。三、资本市场本身有一套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与流程应符合相应规范,作为公众公司的国有企业应不断加强内部控制,自觉接受外部的监督。四、作为生产者的企业职工,也是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应保证其在董事会、监事会中的代表席位和发言权,使企业治理结构成为所有利益相关方共同治理、形成合力的机制保证。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意见篇7

非公企业的快速发展对加强党的领导和建设提出了崭新课题。目前全国80%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90%以上的新增就业岗位在非公企业,非公企业职工在我国工人阶级队伍中已占多数。新社会阶层人士大量分布在非公企业,近年来到非公企业从业的大学毕业生等高知识群体越来越多。在非公经济领域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任务日益重要而紧迫。全国非公企业中党组织和党员已达到相当规模,2010年底共有党员350多万名、党组织近30万个,还有大量尚未接转组织关系、亮明身份的流动党员,加强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日益成为巩固和发展党的组织基础的重要任务。

非公企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比如,

有些企业受利益驱动,违规经营、制假售假、偷税漏税、污染环境;有些企业忽视劳动安全保护和职工人文关怀,侵犯职工合法权益,导致劳资关系紧张,甚至酿成,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发生深刻复杂变化,受其影响一些企业特别是外向型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解决非公企业发展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企业党组织具有独特的优势和作用。党建强的企业,发展得也好。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凝聚企业各方力量,引导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是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

党中央高度重视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总书记指出,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是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的社会影响力的需要,也是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广大职工合法权益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总书记还要求,凡是具备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都要抓紧建立党的组织,同时努力探索党组织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部署,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以学习实践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为动力,一手抓组建、一手抓作用发挥,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到2010年底,符合组建条件的非公企业99.6%建立了党组织。规模以上非公企业96%建立了党组织。全国涌现出一大批党建强、发展强、社会形象好的非公企业先进典型。但从总体上看,非公企业党的建设仍是党建工作的薄弱环节,与非公企业快速发展的形势不相适应,存在不少亟待探索和解决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党组织覆盖面不广,党员数量少,党建工作力量薄弱,相当一部分非公企业党组织不能有效发挥作用,在职工群众中的凝聚力影响力不够强。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战略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大力加强和改进非公企业党的建设。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改进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规定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要求,进一步扩大组织覆盖、壮大党员队伍,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建立健全非公企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大经费投入和阵地建设力度,广泛开展“双强六好”党组织创建活动,积极探索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政治引领作用的有效途径与方法。促进非公企业健康发展,使非公企业党组织真正成为党在企业中的坚强战斗堡垒。

加大非公企业党组织组建力度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兰盖

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首要任务是扩大党组织覆盖面。没有党员,就无法建立党的组织;没有党的组织,党的工作就没有经常性依托。根据党内统计,目前全国建有党组织的非公企业只占非公企业总数的21.2%,尤其是规模以下企业只占15.1%;81.3%的企业没有党员或仅有个别党员。这是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开展难的重要原因。我们要以创先争优为动力,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切实加大非公企业党组织组建力度。努力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非公企业全覆盖。

第一,发展壮大党员队伍。要针对非公企业党员数量少的实际,加大在生产一线职工、专业技术骨干和经营管理人员中发展党员的力度,重视在农民工中发展党员,努力实现职工50人以上的企业都有党员。要按照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要求,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严把入口关,注重发展创先争优中涌现出的优秀职工特别是先进模范人物入党。要注意培养发展符合条件的出资人入党。要创新流动党员管理服务,探索“一方隶属、多重管理”模式,方便他们转接组织关系,引导和督促他们主动亮明身份,参加党的活动。要有组织地向非公企业推荐、输送党员职工,为组建党组织创造条件。

第二,创新党组织设置方式。非公企业面广量大、类型多样、企业变化快、人员流动快,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设置党组织。凡是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条件成熟的企业。一般都应单独建立党组织。对大量不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要发挥区域性、行业性党组织的作用,依托开发区(园区)、商务楼宇、乡镇(街道)、村(社区)和行业协会等建立党组织。要积极探索利用网络条件组建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的有效方式,扩大党的影响力。各地各行业要把提高非公企业党组织组建率、扩大覆盖面,作为基层组织建设年的一项重点任务,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提出可行目标和计划。要加强对新建党组织的跟踪指导服务,巩固组建成果。

第三,坚持党群共建。党群共建是开展党的工作、扩大党的影响力的有效方式。对尚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非公企业,要依托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积极做好联系职工群众、推优入党等工作,推动企业建立党组织。非公企业的党组织要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以党组织建设带动群众组织建设。

明确非公企业党组织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职工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对企业发展的政治引领作用

非公企业党组织的功能定位,直接关系党组织在企业的地位,关系党组织在企业发挥什么作用、能否有效发挥作用。中办印发的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意见》明确指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是党在企业中的战斗堡垒,在企业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这是根据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领导核心的执政地位,总结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实践经验得出的重要论断,凝聚了党内外

包括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的广泛共识。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深刻理解、正确把握非公企业党组织的功能定位,指导企业党组织从实际出发,认真履行《意见》明确的职责。重点把握好四个方面。

第一,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开展党的活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企业贯彻落实。生产经营是企业的中心任务,企业党组织如果不是围绕企业发展开展工作,就很难在企业中有地位、有作为,既无法取得出资人的理解和支持,也难以受到职工群众的欢迎。非公企业党组织要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为目标,把党的活动与生产经营管理有机融合,实现同频共振、互促共进。要积极宣传、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规范管理,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要主动关心、认真研究关系企业科学发展、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支持出资人和经营者把企业做强做大做优。要建立党组织与企业管理层双向互动联系工作机制,及时沟通协商有关情况,定期恳谈重要事项,探索党组织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和重要决策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第二,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增强党组织对职工群众的凝聚力向心力。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和政治优势。非公企业党组织只有为职工群众说话、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才能把职工群众紧密团结在党组织周围。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是目前非公企业发展中的一个突出问题。非公企业党组织要把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尤其是职工生产安全保护作为义不容辞的职责,领导工会等群众组织积极反映群众诉求.依法依规为职工群众争取合法权益和应得利益,真正成为职工群众的主心骨。要积极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及时化解劳资纠纷,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社会稳定。要加强和改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注重对职工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真正成为广大职工群众的贴心人。

第三,组织带领党员和职工群众创先争优,彰显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创先争优是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企业健康发展的动力机制。我国非公企业虽然发展迅猛,但总体仍处于产业链低端,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较弱。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迫切需要提高非公企业的产业层次、技术创新和经营管理水平。要在非公企业广泛开展“双强六好”创建活动,促进企业党组织履职尽责创先进,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争优秀。企业党组织要围绕企业发展目标开展创先争优,通过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承诺践诺评诺”等载体,激发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要坚持党群共建创先争优,带领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组织动员职工群众开展劳动竞赛、技能比武、技术创新,帮助企业强筋壮骨、克服困难,增强市场竞争力。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解决党员思想工作生活难题,增强党员的归属感和荣誉感。每个非公企业党组织至少要建立一项务实管用的创先争优制度,使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

第四,引领建设先进企业文化,培育积极向上的企业精神。先进的企业文化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现在我国许多非公企业特别是出资人缺的不是物质财富,而是精神追求。企业文化建设滞后,是制约非公企业健康发展的瓶颈之一。非公企业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把党建工作与企业文化建设互通共融,引领企业建设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先进文化。要教育引导党员、职工和企业出资人,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信念,夯实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要积极开展企业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丰富职工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要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促进诚信经营,抵制造假欺诈、见利忘义、损人利己等歪风邪气。要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带动学习型企业建设,提高职工群众综合素质,增强企业创新能力。

选优配强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培养壮大党建工作骨干力量。

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关键是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现在各地都有一批优秀的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但从总体上看,还存在“打工书记”多、“新手书记”多、“流动书记”多等突出问题。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相对稳定、充满活力的非公企业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既是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当务之急,也是长远大计。

第一,坚持标准、拓宽渠道,选优配强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意见》明确提出,要按照守信念、讲奉献、重品行,懂经营、会管理、善协调,热爱党务工作和熟悉群众工作的标准,选优配强非公企业尤其是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按照这一标准,拓宽选人视野,创新选人方式,努力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企业内部有合适人选的,要通过公开推荐、民主选举方式产生,注重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骨干党员中择优选配党组织书记;企业内部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从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协商委派,或从大学生村官、复转军人中推荐人选。可打破地域、身份、职业等限制,探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组织书记人选,鼓励机关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非公企业挂职从事党建工作,培养符合条件的工会主席担任党组织书记。企业规模大、党员数量多的企业,主要出资人担任党组织书记的,应配备专职副书记。

第二,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的能力素质。非公企业党建有不同于其他领域基层党建的新特点,党组织书记新手多,参训机会少,接受培训的愿望强烈。各地各部门要把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培训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市级以上党组织要抓好示范培训,县级党组织要抓好普遍轮训和任职培训,每名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要有针对性地设计培训内容,重点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党务知识、群众工作方法的培训,加强市场经济知识、生产经营和企业管理本领的培训。要注意总结运用非公企业党建的成功经验,进行典型示范、实地观摩、案例教学,使培训务实管用。

第三,强化保障与激励,调动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目前,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管理不够规范、待遇保障较差,直接影响队伍活力和稳定。各地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完善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健全目标管理、报告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评价等制度,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要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党组织书记待遇保障制度,鼓励企业把党组织书记纳入管理人员序列。有条件的地方,上级党组织可给予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适当的工作津贴。要注重政治激励,积极推荐优秀党组织书记作为“两代表一委员”人选。党组织书记因坚持原则遭受不公正对待时。上级党组织要为他们说话.保护他们的积极性。

第四,注重抓好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是各地在非公企业党建实践中创造的好经验。目前全国有40多万名党建工作指导员活跃在非公企业党建第一线,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要认真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实行“一人一企”、“一人多企”的办法,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到没有党员的企业开展党的工作,帮助有党员的企业尽快建立党组织,指导新建党组织建章立制、开展活动。要建立非公企业党务工作人才库,鼓励机关在职干。

部、“退二线”的党员干部、复转军人和其他热心党群工作的同志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完善非公企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把党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非公企业党建具有很强的开创性、探索性,既要运用传统领域党建工作经验,又要针对新的特点进行创新。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纳入本地区党的建设总体工作布局。要坚持书记抓、抓书记,把抓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实效,作为市、县委书记专项述职和领导班子考核评价的内容。县及县以上地方党委每年讨论党建工作时,要把非公企业党建作为内容之一。要建立健全非公企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认真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纪检机关和统战、工商、财政、商务、工商联等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各类开发区中的非公企业党组织由开发区党(工)委统一管理;专业性、行业性较强的企业,可依托相关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建立党组织归口管理;大量分散的小型微型企业要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的作用,实行区域化、网格化管理。对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党组织,在不改变党组织隶属关系的情况下,可由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或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机构直接联系、重点指导。对一些社会影响大、党员数量多的大型企业党组织,也可改变隶属关系,由县及县以上党组织进行直接管理。要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分类指导,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要加大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经费投入和阵地建设力度,着力解决非公企业党组织开展活动缺经费、少场所等困难。建立党费拔返制度,党员交纳的党费可全额返还企业党组织。有条件的地方,可对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要探索采取企业赞助、党员自愿捐助等方式,多渠道解决经费问题。要按照“六有”标准(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推进非公企业党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倡导国有企事业单位、机关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与非公企业党组织活动场所共用、资源设施共享。在非公企业比较集中的地方,要统一规划建设区域性、开放性、综合性的党群活动服务中心,为党员提供活动场所,为党组织搭建服务群众的平台。

在非公企业开展党建工作,出资人理解支持非常重要。组织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把出资人作为重要工作对象,抓好对出资人的教育引导工作。对党员出资人,要教育引导他们遵守党规党纪、执行党的决议,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努力成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骨干。对非党员出资人,要教育引导他们坚定在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把企业发展与国家发展、民族振兴结合起来,做到致富不忘国家、致富不忘社会、致富不忘党和人民,真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要注意听取出资人对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调动他们支持企业党建工作的积极性。对出资人的评先选优、政治安排,党委统战、组织部门应事先征求企业党组织、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机构和地方工会组织的意见。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意见篇8

在国有企业的各项工作中,党建工作是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促进国企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也有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科学化就是要在党的建设与企业发展规律的指导下,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党建工作的思路、制度、目标等,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促进国有企业的稳定发展。

1 国企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 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在当前的国有企业中,企业领导将精力和重点都放在促进企业经济效益提高的工作上,没有认识到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他们认为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提高了,党建工作的开展和效果自然也就实现了,将经济发展与党建工作放在对立面,认为加强党建工作就一定会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导致国企的党建工作没有良好的开展环境和条件,严重制约了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提高。

1.2 党建工作的方式、内容比较单一

由于对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所以在当前国有企业的党建工作中,工作方式和内容都比较单一,党员的教育工作依然利用以前的教育方式和教育内容开展,缺乏创新和改革的意识,很容易造成党员群众对教育内容缺乏新鲜感而产生抵触。同时党建工作不能根据新形势、新阶段开展有针对性的创新活动,导致党建工作与时展不相符,无法体现党员的先进性。

1.3 党员队伍的素质能力有待提高

当前国有企业不断改革和发展,大部分企业就将精力放在发展经济的轨道上来,过度重视企业的经济效益,导致企业内部出现严重的忽视党建工作的现象。党员干部也都将精力放在经济发展上,对党员理论知识的学习比较少,甚至放弃学习,长此以往,部分党员的思想认识和理想信念出现动摇。党组织中的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党员干部不能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由于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高,认为政工部门只是一个摆设,政工队伍都是一些年龄比较大,知识结构老大的党员,他们的整体素质不高,不利于党建工作的开展。

2 提升国企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对策

2.1 坚持科学发展观,提升国企党建工作科学化

要提升国企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就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国企党建工作中,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并使国企内部党员干部自觉树立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和坚定信念,逐步完善和提高自己的工作效果,实现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国企党员干部的科学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提高国企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养和水平,优化知识结构,不断提高素质能力,加强学习,增强创新意识,建设学习型的党组织,努力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意识和能力,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指导国企党建工作的开展,使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得到提高。

2.2 建立健全党建工作的制度体系

要提升国有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就要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建立民主机制,保障党内民主的权利,党员能够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确保党员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使党内工作和谐开展,调动国企党员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意识,提升国企党建工作的实效性,使党建工作步入正确的轨道。完善有助于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机制的建立,国有企业的党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鼓励和带头开展党员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积极作用。建立完善的责任机制,把党组织的工作分解为一个个单独的目标,并落实到党员个人,保证国企党建工作能够有效地开展。此外,还应在国企内部建立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党建工作的监管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党建工作的效果和进度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新问题、解决新问题,促进国企党建工作实现科学化的发展。

2.3 改善工作方法,深入开展党建工作

在国有企业的党建工作中,应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丰富和创新廉政文化的内容与工作方式,将我国的传统文化与国有企业的廉政文化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对反腐倡廉工作有更深刻的认识。对于国有企业的领导和员工来说,要加强廉政教育工作,并指导员工将廉政文化建设与自己的实际工作联系起来,在实际的工作中不断深入和扩展廉政意识,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促使党建工作的顺利、高效开展。

2.4 创新活动方式促进党建工作科学化

国企党组织要不断创新活动方式,可以开展凸显党性的实践活动,例如创先争优、党员先锋岗等实践活动。强化民主活动,提高党员参与民主事务管理的积极性,提高党员的主动性,努力促进党的执政水平的提高。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开展党组织的实践活动,强化党员干部对党员的服务意识和能力,从而使国企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得到真正提升。

2.5 创新党建工作载体

党建工作的载体建设是促进党组织发挥战斗力的重要途径,在新形势下,应积极探索与时展相适应的载体,例如网络技术,通过网络论坛、微博等加强党组织与基层员工的信息沟通和联系,了解基层员工对党建工作的意见和想法。加强企业党建工作硬件以及软件建设,在企业内部成立文化活动室、设置内刊,促进党建工作宣传力度的提升。制定国有企业的精神和核心价值观,将党的服务宗旨和优良作风等结合起来,加强党建工作的效果,为国有企业的发展提供持续的动力。

3 结语

提升国企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是一个长期的、系统的工作,需要国有企业认识到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运用科学的理论与方法,根据国有企业实际状况,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促进党建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力,促使国有企业实现积极、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邓又铵.浅谈如何在新形势下提升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J].科技与企业,2013,4(21).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意见篇9

一、新常态下加强国企政工队伍建设的必要性

党的十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中央多次强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突出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政治优势,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全局中,居于重要的、关键的位置,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不可偏废。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国企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党中央、国务院日前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把“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作为几大基本原则之一,并把“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作为整个文件的部分之一。中共中央办公厅随后印发的《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要坚持党的建设与国企改革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工作对接,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国企改革中得到体现和加强。

作为世界500强企业的国有特大型石油石化企业,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截止2014年年底,共有各级党委1689个、党支部22914个、党员483655人,专职党务干部18699人。集团公司党组积极探索国有企业独特政治优势转化途径和方式,提出了发挥“五个作用”、推动“六个转化”的党建工作总思路、总要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形成了具有中国石化特色的党建系统化管理模式,为深化改革、转型发展、从严管理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在上述新的国内政治常态和国有企业改革形势下,如何将坚持、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的层层决策和部署切实落实到位,最终还取决于国有企业各级政工干部的政治觉悟、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因此,必须始终坚持加强国企政工队伍建设不放松,全力打造一支担得起重任、经得起考验,能够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复合型政工队伍。

二、新常态下加强国企政工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

(一)国有企业应提高认识,多措施强化政工队伍建设

在当前国有企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企业管理方式发生了变化,尤其是机构、人员以及工作职责、内容的调整变化都会引起员工的思想波动。在这一特殊时期,必须发挥好政工队伍在引领党员干部、凝聚人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必须强化政工队伍建设。

一要做到领导班子重视政工队伍建设。在当前改革不断推进和深化的新常态下,国有企业必须认识到,只有真正把国有企业的党建工作抓牢抓好,方能为深化国企改革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因此,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要提高认识,坚决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国企的领导。要从严从实落实《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从实际出发谋划党建工作,抓好政工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对加强新常态下企业政工队伍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提升政工工作在企业中的重要地位。

二是完善创新党建及思想政治工作机制。要结合企业实际,认真贯彻上级的相关规定,把政工队伍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和完善有关制度规定,搞好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建立和健全思想政治工作的专门机构,配齐配强专职政工人员,并为政工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充分调动政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真正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坚强有力的政工队伍。

三是要优化政工队伍结构。结合当前的企业形势和政工队伍建设的现状,要科学合理确定政工队伍人员组成结构。目前,在中石化“定岗、定编、定员”工作中,也要结合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合理配备政工人员。同时,要注重加强政工人员梯队建设,按照“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合理优化政工队伍人员年龄结构,搞好传、帮、带,以保持政工队伍的生机和活力,提示政工队伍整体素质,适应企业改革的形势需要。

(二)政工干部应加强学习,内外兼修,做复合型政工干部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意见篇10

企业党委关于加强党建工作的意见为加强集团党建工作,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和“第三次创业”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国共产程》规定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以及《中共*省委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现就集团党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集团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改革开放以来,我们*集团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已成为部级大型企业,成员企业遍布祖国各地,为各地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企业快速发展的免费公文网版权所有过程中,各级党组织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就民营企业的党建工作作了积极探索,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从总体上看,*集团的党建工作仍然薄弱,有些企业党组织不健全,工作不规范,组织活动不正常,部分党组织并未真正发挥作用,工作指导滞后等问题比较突出,与*集团快速发展的形势不相适应。因此,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集团党建工作,是摆在各级党组织面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非常重视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建工作,特别是*总书记“七一”讲话明确提出,要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使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建工作有了更加鲜明的理论基础。因此,加强企业党的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江总书记“七一”讲话、“5.31”讲话精神,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是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提高作为工人阶级一部分的广大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觉悟,增强他们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政权基础的必要措施;是全面推进新时期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因此,集团各级党组织必须从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集团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把这项工作牢牢抓在手上,抓出实效。二、明确集团党组织的地位、作用和任务

集团各企业的党组织是党在各企业的战斗堡垒,是企业员工的政治核心,对企业发展起帮助、促进和协调作用。企业党组织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监督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支持经营者依法行使职权,对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围绕生产经营开展活动,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完成各项任务,促进企业发展;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协调各方关系;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职工教育工作,培养“四有”职工队伍,推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三、集团党的建设的工作方针和工作目标加强集团党建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大、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为着力点,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不断扩大企业党建工作的覆盖面,积极探索发挥党组织作用的方法和途径。总的工作要求是:根据《中国共产程》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凡符合条件的企业都要建立党的组织,所有企业都要建立工会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都要建立共青团组织,并能积极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作用。根据集团各企业的实际,要求50名以上职工的企业要有党员,100名以上职工的企业要建立党组织。加强集团各企业党建工作,要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建立党组织和发展党员都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切忌有名无实。建立党组织做到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建立一个,巩固一个,真正发挥作用。发展党员要严格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和程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四、建立健全企业党的组织,做好企业发展党员工作凡是具备条件的企业,都要根据《中国共产程》规定及时建立党组织。一般情况下,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应建立党支部;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可就近与其他组织中的党员建立联合党支部。党员人数超过或接近50名的,可建立党总支。除已设党委的企业外,新设党组织的企业原则上不设党委。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应先把工会、共青团组织建立起来。建立健全企业党组织,关键是选配好领导班子,特别要选好支部书记。企业党支部书记应由企业中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较强、懂经营管理、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党员担任。企业党支部书记原则上实行兼职。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应与工会、共青团组织建设通盘考虑,工会主席可由党支部书记兼任,符合条件的团支部书记可进入

党支部委员会。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认真做好企业发展党员工作。要把发展党员的重点放在企业生产经营、科技骨干和一线优秀职工。发展党员要立足于培养教育,把培训入党积极分子与日常的培养考察工作结合起来,把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与加强员工教育结合起来。企业党组织要指导工会、共青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职工、优秀团员作发展党员对象的工作,扩大入党积极分子的来源。进一步理顺企业党组织的领导关系。购并控股企业的党组织实行集团党委和地方党委双重管理,原则上以地方党委管理为主,但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必须免费公文网版权所有向集团党委报告,接受集团党委的工作部署,党组织领导班子变动需报集团党委备案。其余所有党组织由集团党委直接管理。要坚持和完善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制度。在企业工作半年以上的员工,一般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企业党组织。不能转移正式关系的,包括在企业从事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的党员,应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证明信,参加企业党组织的活动。五、积极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各企业党组织要关心和了解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要摆正党组织在企业中的位置,正确处理党组织与企业行政的关系,做到正确定位,引导不主导,协调不添乱,参与不越位,监督不监视,自觉服从、服务于企业的经营和发展。要主动地把党组织活动的情况向企业行政领导进行通报,加强沟通。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每一个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加强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党员带头学习政治理论、科技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围绕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组织党员在本职岗位和急难险重的任务中勇挑重担。各级党组织可建立“党员责任区”等制度,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关心职工群众,教育职工群众同心同德为企业的发展作出贡献。要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组织的领导,把事业心强、有组织能力和工作经验、热心群团工作的同志不断地充实到工会、共青团组织。支持帮助群团组织开展各项活动,为他们创造必要的条件,充分

发挥各群团组织的作用。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意见篇11

企业党委关于加强党建工作的意见为加强集团党建工作,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和“第三次创业”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国共产程》规定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以及《中共*省委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现就集团党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集团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改革开放以来,我们*集团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已成为部级大型企业,成员企业遍布祖国各地,为各地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企业快速发展的免费公文网版权所有过程中,各级党组织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就民营企业的党建工作作了积极探索,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从总体上看,*集团的党建工作仍然薄弱,有些企业党组织不健全,工作不规范,组织活动不正常,部分党组织并未真正发挥作用,工作指导滞后等问题比较突出,与*集团快速发展的形势不相适应。因此,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集团党建工作,是摆在各级党组织面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非常重视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建工作,特别是总书记“七一”讲话明确提出,要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使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建工作有了更加鲜明的理论基础。因此,加强企业党的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江总书记“七一”讲话、“5.31”讲话精神,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是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提高作为工人阶级一部分的广大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觉悟,增强他们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政权基础的必要措施;是全面推进新时期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因此,集团各级党组织必须从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集团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把这项工作牢牢抓在手上,抓出实效。二、明确集团党组织的地位、作用和任务

集团各企业的党组织是党在各企业的战斗堡垒,是企业员工的政治核心,对企业发展起帮助、促进和协调作用。企业党组织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监督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支持经营者依法行使职权,对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围绕生产经营开展活动,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完成各项任务,促进企业发展;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协调各方关系;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职工教育工作,培养“四有”职工队伍,推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三、集团党的建设的工作方针和工作目标加强集团党建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大、十六大(提醒您:请根据实际修改)精神为指导,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为着力点,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不断扩大企业党建工作的覆盖面,积极探索发挥党组织作用的方法和途径。总的工作要求是:根据《中国共产程》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凡符合条件的企业都要建立党的组织,所有企业都要建立工会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都要建立共青团组织,并能积极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作用。根据集团各企业的实际,要求50名以上职工的企业要有党员,100名以上职工的企业要建立党组织。加强集团各企业党建工作,要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建立党组织和发展党员都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切忌有名无实。建立党组织做到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建立一个,巩固一个,真正发挥作用。发展党员要严格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和程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四、建立健全企业党的组织,做好企业发展党员工作凡是具备条件的企业,都要根据《中国共产程》规定及时建立党组织。一般情况下,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应建立党支部;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可就近与其他组织中的党员建立联合党支部。党员人数超过或接近50名的,可建立党总支。除已设党委的企业外,新设党组织的企业原则上不设党委。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应先把工会、共青团组织建立起来。建立健全企业党组织,关键是选配好领导班子,特别要选好支部书记。企业党支部书记应由企业中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较强、懂经营管理、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党员担任。企业党支部书记原则上实行兼职。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应与工会、共青团组织建设通盘考虑,工会主席可由党支部书记兼任,符合条件的团支部书记可进入

党支部委员会。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认真做好企业发展党员工作。要把发展党员的重点放在企业生产经营、科技骨干和一线优秀职工。发展党员要立足于培养教育,把培训入党积极分子与日常的培养考察工作结合起来,把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与加强员工教育结合起来。企业党组织要指导工会、共青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职工、优秀团员作发展党员对象的工作,扩大入党积极分子的来源。进一步理顺企业党组织的领导关系。购并控股企业的党组织实行集团党委和地方党委双重管理,原则上以地方党委管理为主,但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必须免费公文网版权所有向集团党委报告,接受集团党委的工作部署,党组织领导班子变动需报集团党委备案。其余所有党组织由集团党委直接管理。要坚持和完善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制度。在企业工作半年以上的员工,一般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企业党组织。不能转移正式关系的,包括在企业从事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的党员,应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证明信,参加企业党组织的活动。五、积极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各企业党组织要关心和了解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要摆正党组织在企业中的位置,正确处理党组织与企业行政的关系,做到正确定位,引导不主导,协调不添乱,参与不越位,监督不监视,自觉服从、服务于企业的经营和发展。要主动地把党组织活动的情况向企业行政领导进行通报,加强沟通。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每一个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加强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党员带头学习政治理论、科技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围绕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组织党员在本职岗位和急难险重的任务中勇挑重担。各级党组织可建立“党员责任区”等制度,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关心职工群众,教育职工群众同心同德为企业的发展作出贡献。要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组织的领导,把事业心强、有组织能力和工作经验、热心群团工作的同志不断地充实到工会、共青团组织。支持帮助群团组织开展各项活动,为他们创造必要的条件,充分发挥各群团组织的作用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意见篇12

企业党委关于加强党建工作的意见为加强集团党建工作,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和“第三次创业”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国共产程》规定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以及《中共××省委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现就集团党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集团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改革开放以来,我们××集团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已成为部级大型企业,成员企业遍布祖国各地,为各地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企业快速发展的免费公文网版权所有过程中,各级党组织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就民营企业的党建工作作了积极探索,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从总体上看,××集团的党建工作仍然薄弱,有些企业党组织不健全,工作不规范,组织活动不正常,部分党组织并未真正发挥作用,工作指导滞后等问题比较突出,与××集团快速发展的形势不相适应。因此,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集团党建工作,是摆在各级党组织面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非常重视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建工作,特别是总书记“七一”讲话明确提出,要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使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建工作有了更加鲜明的理论基础。因此,加强企业党的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江总书记“七一”讲话、“5.31”讲话精神,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是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提高作为工人阶级一部分的广大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觉悟,增强他们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政权基础的必要措施;是全面推进新时期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因此,集团各级党组织必须从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集团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把这项工作牢牢抓在手上,抓出实效。二、明确集团党组织的地位、作用和任务

集团各企业的党组织是党在各企业的战斗堡垒,是企业员工的政治核心,对企业发展起帮助、促进和协调作用。企业党组织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监督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支持经营者依法行使职权,对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围绕生产经营开展活动,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完成各项任务,促进企业发展;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协调各方关系;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职工教育工作,培养“四有”职工队伍,推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三、集团党的建设的工作方针和工作目标加强集团党建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大、十六大(提醒您:请根据实际修改)精神为指导,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为着力点,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不断扩大企业党建工作的覆盖面,积极探索发挥党组织作用的方法和途径。总的工作要求是:根据《中国共产程》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凡符合条件的企业都要建立党的组织,所有企业都要建立工会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都要建立共青团组织,并能积极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作用。根据集团各企业的实际,要求50名以上职工的企业要有党员,100名以上职工的企业要建立党组织。加强集团各企业党建工作,要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建立党组织和发展党员都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切忌有名无实。建立党组织做到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建立一个,巩固一个,真正发挥作用。发展党员要严格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和程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四、建立健全企业党的组织,做好企业发展党员工作凡是具备条件的企业,都要根据《中国共产程》规定及时建立党组织。一般情况下,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应建立党支部;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可就近与其他组织中的党员建立联合党支部。党员人数超过或接近50名的,可建立党总支。除已设党委的企业外,新设党组织的企业原则上不设党委。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应先把工会、共青团组织建立起来。建立健全企业党组织,关键是选配好领导班子,特别要选好支部书记。企业党支部书记应由企业中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较强、懂经营管理、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党员担任。企业党支部书记原则上实行兼职。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应与工会、共青团组织建设通盘考虑,工会主席可由党支部书记兼任,符合条件的团支部书记可进入

党支部委员会。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认真做好企业发展党员工作。要把发展党员的重点放在企业生产经营、科技骨干和一线优秀职工。发展党员要立足于培养教育,把培训入党积极分子与日常的培养考察工作结合起来,把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与加强员工教育结合起来。企业党组织要指导工会、共青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职工、优秀团员作发展党员对象的工作,扩大入党积极分子的来源。进一步理顺企业党组织的领导关系。购并控股企业的党组织实行集团党委和地方党委双重管理,原则上以地方党委管理为主,但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必须免费公文网版权所有向集团党委报告,接受集团党委的工作部署,党组织领导班子变动需报集团党委备案。其余所有党组织由集团党委直接管理。要坚持和完善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制度。在企业工作半年以上的员工,一般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企业党组织。不能转移正式关系的,包括在企业从事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的党员,应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证明信,参加企业党组织的活动。五、积极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各企业党组织要关心和了解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要摆正党组织在企业中的位置,正确处理党组织与企业行政的关系,做到正确定位,引导不主导,协调不添乱,参与不越位,监督不监视,自觉服从、服务于企业的经营和发展。要主动地把党组织活动的情况向企业行政领导进行通报,加强沟通。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每一个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加强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党员带头学习政治理论、科技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围绕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组织党员在本职岗位和急难险重的任务中勇挑重担。各级党组织可建立“党员责任区”等制度,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关心职工群众,教育职工群众同心同德为企业的发展作出贡献。要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组织的领导,把事业心强、有组织能力和工作经验、热心群团工作的同志不断地充实到工会、共青团组织。支持帮助群团组织开展各项活动,为他们创造必要的条件,充分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意见篇13

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与以生产经营为中心的关系。企业党建工作的生机和活力在于做好“服从和服务”这篇大文章。紧紧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党的工作,是企业党组织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不是降低了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而恰恰是企业党建工作摆正了位置,找准了着力点。如果脱离生产经营这个中心,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就失去了生命力。同样,如果没有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充分发挥,没有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有力保证,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就容易出现偏差。坚持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开展工作,并不是说党建工作要依附和局限于生产经营,而是通过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引导和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促进企业的生产经营。

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与市场化选聘人才的关系。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是确保党对国有企业实行政治领导的重要途径和组织保证。如果不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党的领导就成了一句空话,坚持社会主义的经营方向就失去了保障。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并不是说企业的所有干部、各类人才都由党组织直接任免、选拔,而是通过建立和完善企业选人用人制度,参与和监督选人用人全过程,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原则,确保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在企业中得到贯彻落实,真正把那些讲政治、善经营、会管理、职工群众拥护、有开拓创新精神的优秀人才选拔到企业经营管理岗位上来。同时,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必须适应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支持和保证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必须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把组织考察推荐与市场化选聘人才结合起来,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决策与董事会直接决策的关系。依法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是董事会的基本职权。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是《》规定的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重要职责,是保证监督的前提,是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基本途径。党组织参与决策,不是参与生产经营具体问题的决策,更不是直接指挥生产经营,而是参与企业改革发展和市场竞争中带有方向性、长远性、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的决策;不是代替董事会和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而是对需要决策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在,有的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不力,有的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对生产经营不熟悉,参与不进去;有的企业经营管理者在决策过程中,不与党组织沟通情况、征求意见,甚至不愿意让党组织参与。就党组织来说,如果不积极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不发挥保证监督作用,就是失职;就企业经营管理者来说,如果不让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就是违规。党组织要切实增强参与意识,努力熟悉经济工作,懂得生产经营,不断改进参与方式,提高参与水平。同时,党组织负责人要坚决支持企业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

二、突出重点,开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新局面

围绕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要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坚持党的政治领导,确保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关键是要探索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党建工作新机制,使党组织的保证监督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要明确程序和范围,落实好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制度。不明确范围,参与就会落空;不规范程序,参与就没有保证。凡是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这“三重一大”问题,党组织都要积极从源头入手参与决策。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范围是: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方针、年度财务预决算;企业资产重组和资本运作中的重大问题;企业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企业的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及内部机构的设置调整;涉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组织参与决策的程序是:决策前, 党委和企业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要及时沟通,党委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党员、职工代表及各方面的意见,充分酝酿,集中集体智慧,形成党委会参与决策的意见和建议;决策时,由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中的党委成员通过多种方式,分别反映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使党组织的主张在企业决策中得到重视和体现;决策后,决策层要把决策结果反馈给党组织。党组织要发挥政治优势,统一思想,发动党员团结带领职工群众,推动决策的实施。党委会与董事会讨论生产经营工作报告,二者在职责上是有异同的,不能以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委会,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范围,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充分发挥党委会的监督保证作用。

要坚持把党管干部原则和市场化选聘结合起来,建立选人用人的新机制。党委要做到“四管”:一是管原则,把好导向关。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充分调动各类人才投身企业改革发展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管标准,把好入口关。根据企业发展要求和不同类别岗位性质,确定选人用人标准,研究推荐人选,建设好后备人才队伍。三是管程序,把好规则关。要以制度规范选人用人的工作程序,严格组织考察,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四是管监督,把好调整关。要加强对董事会、经营管理者选人用人过程的全方位的监督,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于提拔使用的企业领导人员要加强监管,对不称职的及时提出调整建议。同时,要探索党管人才原则同市场化选聘企业经营管理者相结合的具体途径和方式,逐步实行公开招聘高级经营管理者。

要坚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坚持和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认真落实职代会的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的权利。要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把法人治理结构与充分发扬民主结合起来,把依法管理企业与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结合起来。要定期召开职代会,确保职工的民主管理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企业重大决策必须及时向职工代表通报,企业重大改革措施出台前必须广泛征求职工意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企业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必须向职代会报告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的情况,并由职工代表进行民主评议。

要建立健全机制,充分发挥保证监督作用。要重点加强对企业领导干部的监督,完善和落实企业负责人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谈话诫勉制度以及任前公示、任职和公务回避制度。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企业领导体制,按照“集体研究、分别体现、双向反映、科学民主”的要求,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力、运转高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企业的贯彻执行。

第二,坚持以生产经营为中心,不断创新党组织的工作方式方法。要把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与提高业务能力结合起来,既要重视科学理论的学习,又要大力倡导党员学技术、学业务、学管理,成为本岗位的行家里手。要结合企业特点和实际,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采取集中与分散、脱产与业余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组织活动。要适应生产经营组织结构多元变化的趋势,适时调整组织设置和隶属关系,保证哪里有党员,那里就有党的组织。近年来,许多企业党组织开展了“创先争优”、“技术比武、岗位练兵”、“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等实践活动,为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找到了新的途径,在生产经营中展示了新的作为。

第三,坚持以建立长效机制为着力点,全面加强企业党组织的自身建设。一是着眼于增强党员意识、提高党员素质,促进党员履行义务和保障党员行使权利,按照“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八个字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党员队伍建设工作机制。二是着眼于强化基层党支部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机制。以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为目标,以提高战斗力为重点,切实加强一线支部建设,进一步完善党支部的各项工作制度,对支部开展活动的情况定期分析考核,实行动态管理。三是着眼于提高素质、稳定队伍、优化结构,建立健全党务工作队伍建设机制。经营管理人员和党务工作者的配备,要通盘考虑,同等对待,真正把那些素质好、能力强、潜力大、熟悉生产经营和党务工作的优秀干部配备到党务工作岗位上来,努力建设一支梯次合理的复合型党务工作队伍。

第四,坚持以培育“四有”职工队伍为目标,切实加强党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一是坚持把培育“四有”职工队伍作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与企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二是把企业文化建设纳入经营管理、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以爱国奉献为追求,以人本管理为核心,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学习创新为动力,建立各具特色的企业文化。三是不断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方式方法,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创新活动载体,深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使思想政治工作更加贴近实际、贴近职工、贴近生活。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效,作为企业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来考核。

三、抓住关键,切实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

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根本的是要抓好理论武装工作,首要的是要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同时,要重视对市场经济理论、最新科技知识和管理知识的学习,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提高 综合素质。要认真落实中心学习组制度,建立个人自学、中心组学习、脱产进修“三位一体”的理论学习机制。进一步建立和落实企业领导干部学习考核和激励机制,把企业领导干部学习情况作为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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