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经验总结实用13篇

安全工作经验总结
安全工作经验总结篇1

Lessons Learned and Recommendations on Class Security Management

――Take Guangxi Vocational & Technical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as an example

KE Junhui, NONG Gui, GUO Wanqi

(Guangxi Vocational & Technical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Nanning, Guangxi 530001)

Abstract Class securi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work of the security and stability of colleges, student safety management front-line battlefield, the safety management classes to do,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tability of students in vocational colleges safety management. This paper summarizes our hospital in the class of some aspects of safety management experience and practice, and on the next steps on how to strengthen and improve the management class safety recommendations.

Key words class security management; lessons learned; recommendations

“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内容。原国家主席同志也曾说过“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由此可见,安全是人的基本需要。只有活着,才会有衣食住行等方面的生理需要,才会有收入、工作环境等工作条件的追求,才会对社交、尊重、自我实现有所需求。

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安全发展。构建高职院校和谐校园需要安全发展,同样,班级管理工作中,同样也需要安全发展。当前大学生在校园中出现的各种意外事故有上升的趋势,如何进行班级管理,如何开展安全教育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以下是我院开展班级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总结:

1 组建班级安全工作与排查小组

根据《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教育部公安部令第28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及《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等重要文件精神,在班级里组建班级安全工作与排查小组,班主任辅导员担任组长,班团干和宿舍长担任成员。要求班级的安全工作排查小组定期讨论研究班级里安全稳定工作并有会议记录,对安全稳定工作有措施、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认真执行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制度,要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预案,并将安全防范措施责任到人。

2 开设安全教育课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在全区高等学校开设安全教育课的通知》的要求,我院从2011年秋季入学新生开始开设安全教育课,通过30个学时的授课,使学生系统地了解安全防范知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拒绝安全隐患及危险活动,为他们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懂得安全是生命的保证,安全是社会发展的前提,失去了安全的保证,学习、工作、生活就无从谈起。通过全面掌握与重点理解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堂学习与自学讨论相结合、学习教材与实际演练相结合,使他们掌握安全防范知识,培养他们的自管能力,形成自己的思考,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将安全教育课定为学生必修考查课,贯穿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整个培养过程,每学期对学生进行考核和测试,成绩录入学生总成绩,学生按规定修满后才能毕业。

3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防范意识与技能培训

为了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学生的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水平,推动学院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的进程,我院分别在每年的5月按照班级为单位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消防技能培训及考核活动。消防安全知识、消防技能培训及考核活动主要是进行消防技能的培训,对使用灭火器扑救火场进行讲解示范,然后以每5人为一组进行现场一对一的考核;其次是以组为单位进行消防栓、消防水带连接的培训与考核。

4 开展全程化安全教育工作

大一阶段:大学生进入高校,远离父母,逐步开始独立生活,除了要面对学习、生活、人际关系、周围环境和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外,还必须对社会治安形势和校园安全状况有所认知,面对各种突发状况,要懂得如何去处理,确保个人及他人的人身财产的安全。

大二阶段:以学生班级为单位,抓学生宿舍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在6S宿舍文化建设上。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6S宿舍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成立学生6S宿舍文化建设指导委员会。进一步发挥优秀入党积极分子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学生干部自主管理的作用。安全文明卫生的消费教育。布置6S宿舍文化宣传墙。严格检查反馈和落实制度。

大三阶段:专业安全知识讲授、实习安全教育、签字仪式等。邀请专家给毕业生做专业安全知识讲授、安全法制报告,团队负责人给毕业生做实习安全教育,通过对毕业生顶岗实习前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责任意识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此外,系党总支还要对毕业生进行诚信安全方面的再教育。

5 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主题教育活动

班级会根据上级和学院的要求开展安全主题教育活动,类型有:安全事故处理;游泳安全教育;安全常识教育;区情安全教育等。具体的安全主题教育活动有进行专业安全知识讲授、实习安全教育、签字仪式等;每年6月份进行班级安全消防演练活动;对学生公寓进行常规安全隐患排查、重大节日、庆典专题安全隐患排查、晚归、夜不归值班;开展6S宿舍设计大赛、6S管理知识考试、6S漫画展、6S样板宿舍展示、6S征文比赛等;组织各班级进行安全教育专题班会并通报学院违纪案列;开展系宿管会成员进行6S知识安全教育培训。

6 坚持专项安全文明检查工作常态化

在实训、实验的安全文明方面:对参加实训、实验课的老师要求做到一是实训、实验课时,要认真清查到课人数,对学生进行严格考勤。对参加实训、实习课的班级学生要求他们做到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条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准在实训、实验场所吸烟、就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随意搬动实验器材。

在学生日常安全排查方面:要求每周由班主任填写好《安全排查记录表》上报系部,由系部汇总后上报学院保卫处。每逢节假日,由班主任做好班级安全教育,做好班会记录,登记好《安全排查记录表》上报学院。每学期开学初及期末,由做好消防安全防火检查,填写好《消防安全责任人防火检查记录表》上交学院保卫处。

在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教育:班级及学生干部组织外出活动,均要求填写《学生集体活动审批表》,写好安全措施预案,由系党总支书记批示,留系工办存档。班主任辅导员带队,全程参与。

针对班级安全管理工作问题,下面提一些建议:

一是应加强对班级有病史学生档案管理。建立特殊的病例档案,防患于未然。①建议从新生入学体检时就对他们进行分类建档,对他们的病史保密,做好后期对他们的关心。同时,可以将他们的QQ号,微信等添加为好友,建立关爱小组名单,加强对他们的关爱。如出现突发事件,可以第一时间处理,防患于未然。

二是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利用每周班主任辅导员会议、早操、晚自习等时间,印发消防安全资料到班级、学生宿舍,让大家都明白安全无小事,安全人人有责的道理。此外,通过展板、主题班会、6S知识考试,6S漫画展,宿舍安全警示图等多样化形式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加强对学生宿管会干部、宿舍舍长、安全信息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普及安全知识,从源头上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是以月为单位,开展以班级为单位的团辅活动,关爱学生心理健康。比如我院建筑系积极与广西师范学院心理专业的高年级学生一对一为班级进行定期的团辅活动。内容涉及心理和生理状况,通过定期的团辅,可以及时发现有心理障碍的学生,可以及时进行心理干预,保证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另一方面还能拉近师生间的关系,培养团队精神,创建良好学风、班风。此外,利用团辅活动,建立和完善学生身体健康档案和心理发展档案,上交上级有关部门存档。

四是坚持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1)教育学生不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热得快、电炊具等;(2)不要购买、使用“三无”用电产品;(3)不要在宿舍内使用电热型电器,如电吹风、电热杯、电热毯等;(4)做到“人离电断”,无人在宿舍时,充电器、饮水机、电脑等电器及时断开电源;(5)宿舍内设立“无烟区”,不在寝室内吸烟,不乱丢烟头;(7)在宿舍内不使用蜡烛、煤气灶等明火;(8)不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9)宿舍内的电路出现故障及时报修、及时处理;(10)不要私接电线给电单车充电。

安全工作经验总结篇2

二、 加强领导,居安思危。

安全工作经验总结篇3

一、凝聚共识,压实责任强担当

一是深化认识强责任。校园安全事关广大幼儿的健康成长,事关千万个家庭的幸福生活。一直以来,我园坚持深入贯彻关于校园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把广大师生生命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把安全工作作为打基础、抓根本、管长远的重要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人人明晰工作职责,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形成了全园上下一心、凝心聚力、齐心协力,共同抓好安全稳定工作的良好格局。

二是完善机制谋措施。我园坚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全域覆盖”的安全工作体系,切实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网络体系,在安全教育、风险研判、隐患排查、环境整治、应急演练、校园安保等多方面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夯实管理措施,进一步筑牢防范网络,全力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三是家园共育显合力。家庭是幼儿园重要的合作伙伴,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拓展和延伸。我园通过建立家长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家园联系栏等途径及时向家长推送每天的安全教育内容;通过小手拉大手、安全亲子行等活动,充分构建家园共建桥梁,彰显家园共育合力。

二、聚焦重点,凝心聚力提素质

一是抓实主题教育,提升防范意识。我园切实把安全教育纳入幼儿园课程之中,落实到日常保教工作之中,坚持做到每周开展一次与安全相关的主题活动。结合幼儿年龄特点,精心设计“遇到坏人怎么办?”“上下楼梯莫打闹”“哪些危险物品不能玩”等主题教育,切实培养幼儿对危险事物的鉴别能力,使幼儿懂得保护自己、免受伤害、远离危险。

二是强化应急演练,提升自护能力。安全在于防范,预防重在演练。我园高度重视安全应急演练,认真制定演练方案,匠心设计演练线路,扎实开展演练培训,精心组织演练活动。通过开展地震逃生演练、消防应急演练、疫情防控演练等多种形式的演练活动,让幼儿进一步明确应急事件处置的方法和流程,切实提高幼儿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

三是创新教育形式,提升安全实效。在保教活动中,我园将幼儿日常生活、游戏玩耍、安全自救、灾难应对等安全知识,融入幼儿喜闻乐见的游戏、故事、儿歌、情景表演等形式之中。通过升旗仪式礼仪小标兵安全儿歌诵读、幼儿园课间及离园时安全铃声提示等形式帮助孩子们掌握安全知识,让安全意识入脑入心。

三、多措并举,联动配合强整治

一是强力推进周边环境整治。两年前的示范幼儿园,北靠居民楼、西邻农贸市场、东挨木材加工厂和废品收购站,深陷“三面干扰”的囧地。周边环境脏乱差,给幼儿入园离园带来极度不便,教育活动严重安全隐患。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县教委、公安局、林业局、桂溪街道、北街社区等多个部门联动配合,召开校园周边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协调会、推进会2次,大刀阔斧改善了幼儿园周边环境。搬迁了木材加工厂和废品收购站,绿化美化了休闲场所、规范了市场经营秩序。如今,崭新的面貌为孩子们提供了良好的保育教育环境:园门前是笔直平坦的(冰河)大道,围墙外是鸟语花香、流水清清的滨河花园,不远处是整洁宽阔的休闲广场;幼儿园内也提档升级,在原废品收购站处设置了100米牡丹长廊,幼儿尽情的玩在其中,乐在其中,美在其中。家长表示:现在幼儿园周边环境治理好了,接送孩子方便了,把孩子放在这么美的幼儿园也更放心了;周边居民早晚都会在休闲广场跳坝坝舞,平时没事时也会坐在滨河路的长椅上晒是太阳,看园内孩子尽情的嬉戏、玩耍。幼儿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是竭力消除校园隐患风险。我园坚持定期开展风险研判,严格落实“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全面加强围墙堡坎、教学楼、水电设施、电气线路等领域隐患排查,分类建立隐患台账,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今年以来,幼儿园共召开安全风险研判会6次,开展隐患集中排查10余次,排查出线路老化、屋面渗水、地面积水等安全隐患4个,已完成整改3个,切实确保将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安全工作经验总结篇4

第三条检测检验机构应当取得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以下简称检测检验资质),并在资质有效期和批准的检测检验业务范围内独立开展检测检验活动。

检测检验机构的设置应当充分利用社会现有资源,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数量适当,避免无序竞争。

第四条检测检验资质分为甲级和乙级。

取得甲级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可以在全国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从事涉及生产安全的设施设备(特种设备除外)及产品的型式检验、安全标志检验、在用检验、监督监察检验、作业场所安全检测和事故物证分析检验等业务。

取得乙级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可以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从事涉及生产安全的设施设备(特种设备除外)在用检验、监督监察检验、作业场所安全检测和重大事故以下的事故物证分析检验等业务。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规定并公布。

第五条安全监管总局指导、协调、监督全国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和检测检验机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甲级检测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检查。

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乙级非煤矿检测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检查。

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指导、协调、监督所辖区域内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负责所辖区域内乙级煤矿检测检验机构资质的认定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取得资质的条件和程序

第六条申请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检测检验工作;

(二)有与申请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检测检验仪器、设备、设施和环境条件,其中检测检验仪器、设备、设施原值甲级不低于300万元,乙级不低于150万元;

(三)有与申请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甲级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在编人员总数的70%,其中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注册安全工程师和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分别不低于在编人员总数的40%、15%和15%;乙级机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在编人员总数的60%,其中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分别不低于在编人员总数的30%和10%;

(四)甲级机构主持工作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具有与申请业务相适应的高级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有5年以上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检测检验工作经历;乙级机构主持工作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具有与申请业务相适应的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者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技术负责人有3年以上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检测检验工作经历;

(五)有满足资质认定准则要求的管理体系,并已有效运行3个月以上;

(六)甲级机构要求已取得国家重点实验室或者同等级其他检测检验机构资质,或者已取得乙级检测检验资质3年以上;乙级机构要求以检测检验为主营业务,且从事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检测检验工作3年以上;

(七)有正常开展业务所需的资金或者经费保障,注册资金甲级不低于300万元,乙级不低于150万元;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申请取得检测检验资质,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甲级资质的机构向安全监管总局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资料;申请乙级资质的机构向所在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资料;

(二)资质受理机关在收到申请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资料的符合性审查工作,并将审查结果一次性告知申请机构;

(三)资质受理机关自申请资料审查合格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安排评审专家对申请机构进行现场评审,评审专家按照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进行技术评审并提交资质评审报告;

(四)资质受理机关在接到资质评审报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据资质评审报告完成对申请机构的资质认定工作。予以认定的,颁发资质证书;不予认定的,书面通知申请机构,并说明理由。资质受理机关作出资质认定决定前,先进行不少于10日的公示。

检测检验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由安全监管总局制定。

第八条安全监管总局建立评审专家库,并指定技术服务机构承担专业技术评审工作。

评审专家对评审结果负责。

第九条检测检验资质有效期为3年。资质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检测检验机构应当于资质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提出换证申请。换证审批程序按照本规定第七条和安全监管总局的相关规定执行。换证工作应当在机构资质有效期满前完成。

在资质有效期内,需要增加检测检验项目的,检测检验机构应当提出增项申请。增项审批程序按照本规定第七条和安全监管总局的相关规定执行。增项评审可与定期监督评审合并进行。

在资质有效期内,依据标准、主要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及授权签字事项、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隶属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生变更以及减少检测检验项目的,检测检验机构应当在变更后及时报资质证书颁发机关办理变更确认或者备案手续。

第十条资质证书颁发机关向社会公告取得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及其检测检验业务范围、授权签字人及授权签字事项。乙级机构的批准文件应当抄报安全监管总局备案。

检测检验资质证书由安全监管总局制作,资质证书由证书及附件组成。

第三章检测检验

第十一条检测检验机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执业准则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科学、公正、诚信地开展检测检验工作,提供及时、优质、安全的服务,保证检测检验结果真实、准确、客观,并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检测检验人员应当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有关规定,具备检测检验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并应当只在一个检测检验机构中从事检测检验工作。检测检验人员未经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从事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

第十二条检测检验机构及其检测检验人员在从事检测检验活动时,应当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不得泄露被检测检验单位的技术、商业秘密,不得接受可能影响检测检验公正性的资助,不得从事与检测检验业务范围相关的产品开发、营销等活动,不得利用检测检验机构的名义参与企业的商业性活动。

检测检验收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十三条检测检验机构不得转让或者出借资质证书,不得将所承担的检测检验工作转包给其他检测检验机构,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检测检验机构需要分包个别检测检验项目时,必须选择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并对检测检验的最终结果负责。

第十四条检测检验机构及其检测检验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检查。

检测检验机构在工商注册地外的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检测检验活动,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有权对其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发现被检设施设备、产品、作业场所等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检测检验机构必须立即告知检测检验委托方,并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在检测检验资质有效期内,检测检验机构应当接受资质证书颁发机关组织进行的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评审或者检查。省级资质证书颁发机关监督评审的结果应当抄报安全监管总局。

安全监管总局可以对乙级机构进行不定期的监督评审或者检查。经委托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甲级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检测检验机构应当在每年一月份向资质证书颁发机关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总结和本年度的工作计划;乙级机构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由所在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汇总后抄报安全监管总局。

第十八条检测检验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资质证书颁发机关注销其检测检验资质:

(一)资质有效期届满未申请换证或者未批准换证的;

(二)机构依法终止的;

(三)资质依法被撤销的;

(四)不宜继续认定资质的其他情形。

被注销资质的机构应当自决定注销其资质之日起7日内将资质证书和相关印章交还资质证书颁发机关,并不得继续以检测检验机构名义从事相关业务活动。

第十九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干扰检测检验机构的正常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方式向检测检验机构收取费用或者变相收取费用。除另有规定外,不得强行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接受指定的检测检验机构开展检测检验工作。在检测检验资质管理工作中、、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举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认真核实、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检测检验机构对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所作出的处理决定有权提出申诉。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条检测检验机构未取得资质或者伪造资质证书从事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活动的,或者资质有效期届满未批准换证继续从事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活动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检测检验机构或者检测检验人员伪造检测检验结果,出具虚假证明,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单处或者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撤销其检测检验资质。

第二十二条检测检验机构在监督评审或者监督检查中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三至六个月检测检验工作,并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或者连续两次监督评审不合格的,撤销其检测检验资质。

第二十三条检测检验机构在资质有效期内超出批准的检测检验业务范围从事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活动的,责令其停止超范围检测检验,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不补办增项手续,继续超范围检测检验的,撤销其检测检验资质。

第二十四条检测检验机构在资质有效期内应当办理变更确认而未办理的,责令改正;仍不改正,继续从事检测检验活动的,责令暂停三至六个月检测检验工作;逾期仍不改正的,撤销其检测检验资质。

第二十五条检测检验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责令改正、警告、暂停三至六个月检测检验工作、撤销资质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检测检验不严格执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的;

(二)出具的检测检验结果错误,造成重大以上事故或者重大损失的;

(三)检测检验人员未经培训、考核的;

(四)泄露被检测检验单位技术、商业秘密的;

(五)利用检测检验机构的名义参与企业的商业性活动等影响诚信和公正的;

(六)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的;

(七)转让或者出借资质证书的;

(八)转包检测检验工作的,分包给没有资质的机构的,设立分支机构的;

(九)阻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进行监督管理的;

(十)不及时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

第二十六条依照本规定第二十条被处罚的,以及被撤销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三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再次申请检测检验资质。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所规定的行政处罚,由资质证书颁发机关决定。对乙级机构的处罚,报安全监管总局备案;对甲级机构的处罚,可以委托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实施。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是指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规程等技术规范,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影响从业人员安全和健康的设施设备、产品的安全性能和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性等进行检测检验,并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活动。

安全工作经验总结篇5

二、重点宣传内容

(一)各行业(领域)中具有鲜明行业特色的安全管理模式、安全管理制度、先进班组安全管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操作规程、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宣传教育培训、应急管理等工作的先进做法。

(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和标准化创建的经验做法。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企业安全年”活动顺利开展,街道决定成立江头街道“企业安全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相关单位组织开展“企业安全年”活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兼任,成员组成,主要负责“企业安全年”活动的具体实施。

四、时间安排及阶段区分

从即日起至12月底,按照分类遴选、集中宣传、总结经验、全面推广四个阶段,大力宣传推广街道辖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先进管理企业的经验做法。

(一)分类遴选阶段(即日起至5月底)

各社区要根据辖区产业结构特点,深入企业,认真调研,从不同行业(领域)中,遴选出1家具有代表性的安全生产先进管理企业,并于月日前将经验材料报送街道领导小组。街道“企业安全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优中选优,组织编写经验材料,并于月25日前上报至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宣传阶段(6月初至9月底)

各社区要充分发挥宣传阵地作用,利用宣传栏、横幅、社区网站宣传开展“企业安全年”活动目的、意义和重点内容,营造群策群力、共创平安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在企业安全主管例会中,发动企业积极参与“企业安全年”活动,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街道活动领导小组将积极联系相关媒体深入安全生产先进管理企业,宣传报道辖区先进管理的经验、做法,扩大宣传报道覆盖面,提升宣传效果。

(三)总结经验阶段(9月底至10月中旬)

各社区要在集中宣传结束后,开展对安全生产先进管理企业经验做法的收集整理。街道将进行总结提炼,形成本行业(领域)中具有前瞻性和代表性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材料,并于7月10日前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全面推广阶段(10月中旬至12月底)

街道“企业安全年”活动领导小组将运用经验交流座谈、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组织辖区企业认真学习借鉴安全生产先进管理企业的经验,督促企业积极改善自身安全生产条件,提升企业本质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各社区、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开展“企业安全年”活动的重要性与必要性,要把这次活动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加以宣传和推广,按照活动计划,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各项准备任务,确保活动有序展开。机关部门要深入挂点社区,加强指导,督促落实。

安全工作经验总结篇6

第三条检测检验机构应当取得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以下简称检测检验资质),并在资质有效期和批准的检测检验业务范围内独立开展检测检验活动。

检测检验机构的设置应当充分利用社会现有资源,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数量适当,避免无序竞争。

第四条检测检验资质分为甲级和乙级。

取得甲级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可以在全国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从事涉及生产安全的设施设备(特种设备除外)及产品的型式检验、安全标志检验、在用检验、监督监察检验、作业场所安全检测和事故物证分析检验等业务。

取得乙级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可以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从事涉及生产安全的设施设备(特种设备除外)在用检验、监督监察检验、作业场所安全检测和重大事故以下的事故物证分析检验等业务。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规定并公布。

第五条安全监管总局指导、协调、监督全国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和检测检验机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甲级检测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检查。

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乙级非煤矿检测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检查。

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指导、协调、监督所辖区域内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负责所辖区域内乙级煤矿检测检验机构资质的认定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取得资质的条件和程序

第六条申请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检测检验工作;

(二)有与申请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检测检验仪器、设备、设施和环境条件,其中检测检验仪器、设备、设施原值甲级不低于300万元,乙级不低于150万元;

(三)有与申请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甲级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在编人员总数的70%,其中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注册安全工程师和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分别不低于在编人员总数的40%、15%和15%;乙级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在编人员总数的60%,其中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分别不低于在编人员总数的30%和10%;

(四)甲级机构主持工作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具有与申请业务相适应的高级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有5年以上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检测检验工作经历;乙级机构主持工作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具有与申请业务相适应的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者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技术负责人有3年以上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检测检验工作经历;

(五)有满足资质认定准则要求的管理体系,并已有效运行3个月以上;

(六)甲级机构要求已取得国家重点实验室或者同等级其他检测检验机构资质,或者已取得乙级检测检验资质3年以上;乙级机构要求以检测检验为主营业务,且从事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检测检验工作3年以上;

(七)有正常开展业务所需的资金或者经费保障,注册资金甲级不低于300万元,乙级不低于150万元;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申请取得检测检验资质,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甲级资质的机构向安全监管总局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资料;申请乙级资质的机构向所在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资料;

(二)资质受理机关在收到申请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资料的符合性审查工作,并将审查结果一次性告知申请机构;

(三)资质受理机关自申请资料审查合格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安排评审专家对申请机构进行现场评审,评审专家按照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进行技术评审并提交资质评审报告;

(四)资质受理机关在接到资质评审报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据资质评审报告完成对申请机构的资质认定工作。予以认定的,颁发资质证书;不予认定的,书面通知申请机构,并说明理由。资质受理机关作出资质认定决定前,先进行不少于10日的公示。

检测检验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由安全监管总局制定。

第八条安全监管总局建立评审专家库,并指定技术服务机构承担专业技术评审工作。

评审专家对评审结果负责。

第九条检测检验资质有效期为3年。资质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检测检验机构应当于资质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提出换证申请。换证审批程序按照本规定第七条和安全监管总局的相关规定执行。换证工作应当在机构资质有效期满前完成。

在资质有效期内,需要增加检测检验项目的,检测检验机构应当提出增项申请。增项审批程序按照本规定第七条和安全监管总局的相关规定执行。增项评审可与定期监督评审合并进行。

在资质有效期内,依据标准、主要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及授权签字事项、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隶属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生变更以及减少检测检验项目的,检测检验机构应当在变更后及时报资质证书颁发机关办理变更确认或者备案手续。

第十条资质证书颁发机关向社会公告取得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及其检测检验业务范围、授权签字人及授权签字事项。乙级机构的批准文件应当抄报安全监管总局备案。

检测检验资质证书由安全监管总局制作,资质证书由证书及附件组成。

第三章检测检验

第十一条检测检验机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执业准则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科学、公正、诚信地开展检测检验工作,提供及时、优质、安全的服务,保证检测检验结果真实、准确、客观,并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检测检验人员应当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有关规定,具备检测检验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并应当只在一个检测检验机构中从事检测检验工作。检测检验人员未经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从事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

第十二条检测检验机构及其检测检验人员在从事检测检验活动时,应当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不得泄露被检测检验单位的技术、商业秘密,不得接受可能影响检测检验公正性的资助,不得从事与检测检验业务范围相关的产品开发、营销等活动,不得利用检测检验机构的名义参与企业的商业性活动。

检测检验收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十三条检测检验机构不得转让或者出借资质证书,不得将所承担的检测检验工作转包给其他检测检验机构,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检测检验机构需要分包个别检测检验项目时,必须选择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并对检测检验的最终结果负责。

第十四条检测检验机构及其检测检验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检查。

检测检验机构在工商注册地外的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检测检验活动,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有权对其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发现被检设施设备、产品、作业场所等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检测检验机构必须立即告知检测检验委托方,并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在检测检验资质有效期内,检测检验机构应当接受资质证书颁发机关组织进行的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评审或者检查。省级资质证书颁发机关监督评审的结果应当抄报安全监管总局。

安全监管总局可以对乙级机构进行不定期的监督评审或者检查。经委托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甲级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检测检验机构应当在每年一月份向资质证书颁发机关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总结和本年度的工作计划;乙级机构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由所在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汇总后抄报安全监管总局。

第十八条检测检验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资质证书颁发机关注销其检测检验资质:

(一)资质有效期届满未申请换证或者未批准换证的;

(二)机构依法终止的;

(三)资质依法被撤销的;

(四)不宜继续认定资质的其他情形。

被注销资质的机构应当自决定注销其资质之日起7日内将资质证书和相关印章交还资质证书颁发机关,并不得继续以检测检验机构名义从事相关业务活动。

第十九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干扰检测检验机构的正常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方式向检测检验机构收取费用或者变相收取费用。除另有规定外,不得强行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接受指定的检测检验机构开展检测检验工作。在检测检验资质管理工作中、、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举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认真核实、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检测检验机构对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所作出的处理决定有权提出申诉。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条检测检验机构未取得资质或者伪造资质证书从事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活动的,或者资质有效期届满未批准换证继续从事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活动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检测检验机构或者检测检验人员伪造检测检验结果,出具虚假证明,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单处或者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撤销其检测检验资质。

第二十二条检测检验机构在监督评审或者监督检查中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三至六个月检测检验工作,并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或者连续两次监督评审不合格的,撤销其检测检验资质。

第二十三条检测检验机构在资质有效期内超出批准的检测检验业务范围从事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活动的,责令其停止超范围检测检验,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不补办增项手续,继续超范围检测检验的,撤销其检测检验资质。

第二十四条检测检验机构在资质有效期内应当办理变更确认而未办理的,责令改正;仍不改正,继续从事检测检验活动的,责令暂停三至六个月检测检验工作;逾期仍不改正的,撤销其检测检验资质。

第二十五条检测检验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责令改正、警告、暂停三至六个月检测检验工作、撤销资质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检测检验不严格执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的;

(二)出具的检测检验结果错误,造成重大以上事故或者重大损失的;

(三)检测检验人员未经培训、考核的;

(四)泄露被检测检验单位技术、商业秘密的;

(五)利用检测检验机构的名义参与企业的商业性活动等影响诚信和公正的;

(六)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的;

(七)转让或者出借资质证书的;

(八)转包检测检验工作的,分包给没有资质的机构的,设立分支机构的;

(九)阻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进行监督管理的;

安全工作经验总结篇7

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总结经验

去年的今天,我们召开了20__年安全环保工作会议。会上,谢总代表建设公司向全公司吹响了做好安全工作的号角,指明了做好安全工作的方向,制定了做好安全工作的措施。20__年全公司上下狠抓落实,务实创新,实现了全年安全环保“五为零”的目标,受到了集团公司的表彰。

三年以来,建设公司在安全环保工作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管理体系上,形成了比较系统的管理网络;在管理制度上,建立了比较健全的管理制度体系;在活动方式上,先后开展了安全演讲、安全教育、漫画、征文、合理化建议等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在员工素质提高上,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开展了分对象、分层次、形式多样的培训学习和强化训练活动;在工程施工安全文明管理方面,也积累了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推行工程安全管理“从零工作法”、工程节点危险源预知预控管理等很多好的做法和经验,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总结的宝贵经验。刚才,有三个单位交流经验,从不同的角度,介绍了自己的一些经验和做法,其他的单位也有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这些经验和做法都值得我们总结。20__年、20__年我们的安全环保工作做得较好,20__年还要继续做好,要承前启后,把工作不断推向前进;要不仅有理论的指导,还要有工作经验的提升。通过总结,把有一些好的制度、好的做法,作为经常性的工作坚持下去,同时又要针对于行业的发展,不断地去补充和完善,这样我们的工作才会不断进步。刚才,孙李涛所做的报告非常全面,分析透彻,思路清晰,措施有力,按照这些措施,加上经验的提升,20__年安全环保工作就能开创一个更好的局面。

二、研究工作

对于建设公司三大产业来讲,质量是根本,速度是关键,安全是保障,效益是目的。就建筑业特点来讲,有以下六个特点:

第一,它的形成是由散到聚,由运动到静止,由动能到势能转变的过程,过程非常复杂,不安全因素多;

第二,建筑具有多样性,不同的产品有不同的设计,不同的结构,不同的地点;

第三,施工过程或者开发过程在不断变化,生产具有多样性,产品固定,作业场所不固定,有地面作业也有高空作业,风险很大;

第四,工程有多个建设责任主体和多个施工单位共同参与,有总包,有分包;有专业分包,有劳务分包,还有一些打零工的。多个队伍共同施工,增加了安全上的管理难度;

第五,露天作业多,作业人员作业环境和生活环境艰苦,为安全生产增添了不利因素;

第六,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分包队伍中素质低、意识差,是事故易发群体。

我们不仅要研究本企业安全环保工作的特点,还要认清当前宏观形势,即在全社会倡导科学发展观,努力创建和谐社会的情况下,对建筑业的安全文明生产要求越来越高。主要体现在: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政府部门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力度越来越大;二是培训先行,持证上岗,创标准化工地;三是政府直接干预,对达不到安全文明生产要求的企业,轻的驱逐出区域市场,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针对当前形势,结合安全生产的六个特点,在认真贯彻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措施的同时,还要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是各项工作的落脚点。因此,在生产施工过程中,最容易发生事故和受到伤害的地方也在班组。要抓好安全工作就必须首先抓好班组安全管理,这是所有工作的基础。我们要重视班组建设,要配备好班组长,班组建制要健全,班组基础管理活动要规范,活动要扎实,如班组安全活动日、岗位危险源预知预控、班前五分钟、互保联保、合理化建议等活动,以及刚才孙李涛在报告里强调的“两个基础”,都要实实在在地落到实处。

(六)抓好贯标工作。通过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贯标认证是今年安全环保工作的重要任务,这是适应我国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也是企业改制后进一步开拓国内外市场的需要,因此,我们必须抓好这项工作。几年来,我们虽然没有进行这方面的贯标认证,但我们的安全环保管理体系一直是在按照标准的要求建立和运行的,并且具备了一定的基础,因此,无论从经营的角度出发,还是从管理发展的角度出发,还是从加强安全管理这个角度出发,都要把贯标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使建 设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更科学、更实用、更全面。

安全工作经验总结篇8

  刚开始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把全部心思用在工作上,而是经常苦恼于工作的不顺心,总是认为在这里实现不了自己的人生价值。来天业的前两个月也曾经偷偷找过几份工作,可是结果并不乐观,社会很现实,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完美。那段时间长期处于矛盾选择的思想状态,我甚至连着好几天失眠,所以刚开始没有好好地认真对待这份工作,后来通过调整反思,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有时候,人没有办法选择自己的工作;但是,有办法改变自己的命运。当我反省醒悟过来以后已经半年了,那时就想到了给自己留下了很多遗憾,遗憾的是没有把全部心思用在现在的工作上,失去了很多学习机会,在领导眼里也没有留下好影响。后半年至今,我时刻保持从头开始,转变原来的观念,从思想上彻底接受现实,做好自己的思想工作,从心底做好电气工作,不管在电气哪个岗位都调整自己的心态,心态决定一切,只有在思想出发,才可以做好本职工作。

  二、在学习上:

  醒悟后的我时刻保持学习的态度,只要有学习的机会,我都会去。除了上班车间组织的学习外,业余时间,我还在《中国电气网》、《中国电气维修网》和《中国电气技术》等相关电气维修网注册了用户,通过网络学习,毕竟网络上维修资料的比较先进及时的,更新的也快。因为,我明白,只有武装好自己的头脑,将来在工作中处理故障才可以游刃有余。我们化工行业生产连续性强,电气故障维修工作的时间长短很重要,所以只有过硬的技术保障才可以迅速解决故障,保障好车间供电设备,才可以力保生产正常平稳运行。

  三、在工作上:

  有时候,工作也需要心情。我一直坚持踏踏实实做事,认认真真做人。从20xx年7月31日来到40万吨参加筹建工作,在筹建的时候,我一直参与的工作是临时电,因为参与筹建的化建公司很多,所以临时电的工作很琐碎,安全相当重要,我和周文学师傅也用心做好了每一项工作,没有让任何的电气事故发生过。有时候也参与放电缆,安装电气供电设备等等工作,虽然有时加班很累,但是苦中也有乐。因为忙碌起来的人,过的才会充实,再说自己也是一个闲不下来的人。有时候感觉很累,但是,当我闲下来,看到安装好的供电设备和安装的照明亮起来的时候,心中很有成就感,因为那是自己付出的得到了回报,证明没有白干,有了实际的效果。

  电工是一个危险的职业,一切从事电气工作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气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工作标准,所谓电工就要胆大心细,每处理一场事故都应该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工作负责人应按操纵规程规定办理工作许可、工作延期、工作终结手续。作为一位电工,安全永久是最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既是对自身安全负责,也是对工厂负责。要保证配电安全运行,万无一失,最重要的是要善于对设备故障进行分析,对故障进行正确的判定,迅速的作出判断并对故障进行处理.这就要求每位电工必须有丰富的理论知识,熟练的工作技能.还有不可忽视而非常重要的一点,那就是面对处理突发事件时必须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只有这样才能正常的发挥技术水平,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保证正常的生产。

  在新的一年里,我将会继续的完善自己,在思想上更加增强安全意识和时刻学习观念;在技术上不断跟着师父和其他同事学习,提升自己的工作技能;在工作上端正工作态度,认认真真,严格要求自己,向公司的标兵方面奋斗。我深信我会做的更好。我会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其他领导、同事学习,争取在各方面获得更大的进步。

  关于建筑工程师工作总结最新范文

  因公司人力调配,本人在年初调离到xx项目任职土建工程师,在项目同事的帮助指导下,踏踏实实,尽心尽力做好本职工作,现将本人一年以来的工作、学习等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明确岗位职责

  负责工程分部、分项、检验批等验收工作;负责编写汇总项目监理日志及监理资料;深入巡视现场及旁站重点施工部位,发现质量、安全等问题及时向总监汇报并采取相应解决措施。负责工地质量管理工作,收集、整理、保存资料管理资料。负责审查土建专业预算、结算、施工组织设计、各项施工方案、材料计划、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等。负责现场有关图纸会审、设计变更、验槽、主体验收等事项与公司和设计院联系沟通、书面资料传递。负责协调总包及甲分包施工问题。

  二、日常工作情况

  在交楼施工过程中,主责巡视现场劳动力、材料安装情况并每天定时向领导汇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要求xx整改并向领导汇报。协调各甲指分包与总包单位施工问题。负责分户验收工作,交楼前与物业的移交工作。在精装施工过程中,主责施工样板间设计变更,并向精装单位传达公司的有关技术要求,负责审查上报卫生间防水方案、吊顶方案。负责两栋楼的分部、分项、检验批验收。在精装施工过程中,主责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四局钢结构夹层工程量预算审查及上报。负责联系设计竣备宝贵图纸问题。负责施工现场吊顶龙骨、防水施工、厨卫贴砖、外立面保温、墙面石膏等验收工作。

  三、发现不足

  从工程质量上结合出现的质量问题,在I区施工过程中避免吊顶多处开裂、卫生间漏水、壁纸发霉不平、卫生间石材泛碱等问题。吊顶开裂问题已沟通设计采取双层石膏板,薄弱部位采取加固措施。卫生间漏水问题已要求施工单位单独上报方案,垫层施工中墙根处采取钢丝网加固,严格要求地埋管规范施工避免埋管超高导致贴砖误差;防水施工验收中项目上通知地区工程师进行多方验收,严格要求防水厚度和高度;在贴砖过程中要求项目工程师进行旁站,避免防水层破坏。壁纸不平问题要求自己严格验收墙面基层施工。石材泛碱问题要求自己严格把控材料进场。

  关于建筑工程师工作总结最新范文

  工程监理项目竣工后,监理工作总结随即着手进行。项目总监如何结合工程实际,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全面、真实地对监理服务过程进行总结,以正确认识与评价监理工作成效,如何把取得的工作成绩向业主作认真详细地汇报,让其了解监理实施过程以来监理工程的质量和效果,为工程竣工验收划上圆满句号。这也是监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笔者对监理工作总结的编写有以下体会。

  1 监理工作总结的总体要求工作总结应能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工程监理的全过程,能对监理效果进行综合描述和正确评价,能反映工程的主要质量状况、结构安全、投资控制等方面的情况。

  2 监理工作总结的划分工程项目全部完成后,应对监理工作进行两方面的总结:

  一方面,是向业主提交的监理工作总结,其主要内容包括监理委托合同履行概况;监理任务或监理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由业主提供监理活动办公用房和用品、试验设备等清单,监理工作总结的说明等。

  另一方面,监理内部提交的工作总结,主要是监理工作经验,可以是某种监理技术、方法的经验,采用某种经济措施、组织措施的经验,也可以是签订监理委托合同或如何处理好业主、设计、承包单位关系的经验等。

  3 监理工作总结编写的主要内容和组成监理工作总结内容一般包括工程概况,项目监理组织体系情况,工程实施“三控、二管、一协调”的措施、效果和经验与教训等四大部分。

  3.1 工程概况

  应说明工程所在地理位置、建筑面积、层数层高、设计、施工、建设单位、建筑物功能、结构类型、装修特色和投资情况。

  3.2 项目监理组织体系情况

  针对监理合同和监理目标建立了哪些工作制度,如何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和健全组织机构,从而使工程监理工作得以制度化、规范化地开展。结合工程情况,说明监理部怎样开展工作,提高人员素质,通过努力工作取得业主信任。

  3.3 对工程实施

  “三控、二管、一协调”的措施和效果 监理的工作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是工程监理的基本内容,须着重说明在这几项工作中如何进行有效控制,采取何种措施和技术方案,取得什么样成绩,要有一定的数字说明和依据资料。

  (1)质量控制方面:要体现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和完善自身质量体系,重权预控、自检、试验检查和旁站等情况,建立质量责任制,规定质量控制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以及控制标准,取得了多少合格率和优良率等情况。

  (2)进度控制方面:如何依据合同和业主要求,加强并细化进度计划中监督管理,重视施工进度的记录、信息收集、统计、分析预测和报告工作,从而达到监理进度控制工作成效等情况。

  (3)造价控制方面:要详细说明做好工程计量与支付的审核签证工作,如何进行合同变更、设计变更等审核控制。在合同工程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如何加强分析预测、提高审核工作准确性、可靠性和原则性,实现投资效益,累计为业主节约资金程度的情况等;

  (4)合同管理与组织协调:重点说明熟悉、执行合同的情况,公正地处理各种关系,协调好业主、设计和承包单位各方关系的情况。

  3.4 经验与教训

  包括对监理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以及改进的建议,为提高和指导今后监理工作服务。

  4 编写工作总结要符合下列几点要求

  (1)用词要准确、明了、简洁、通顺,尽量使用专业语言。并按打印方式处理。

  (2)有正规封面:封面文字要注明“xx工程监理工作总结”标题,有业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名称,以及编制人、审批人和批准人签名。

安全工作经验总结篇9

二、验收内容

(一)全市水利“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重点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安排部署、制度建设情况;

(二)《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关法律、《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XX省水资源管理条例》、《XX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水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情况;

(三)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以及水行政管理相对人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

(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六进”活动开展情况;

(五)“国家宪法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法治XX宣传月”等纪念宣传活动情况;

(六)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普法联系点建设、法制宣传方式方法创新情况及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

三、验收方式

总结验收将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四、工作安排

总结验收工作从2015年7月下旬开始,9月底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开展自查。7-8月,各单位根据当地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以及本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总结验收方案,开展自查、整改和验收工作,并于8月20日前将总结验收报告报送局政策法规处。

(二)检查验收。8-9月,市水利局以抽查形式对部分县(区)水利部门进行总结验收。

(三)典型推荐。9月,各单位要在总结验收基础上,及时发现“六五”普法先进典型,做好“六五”普法工作先进典型的推荐准备工作。

(四)普法成就宣传。各单位要结合总结验收,大力宣传“六五”普法经验、成效和“六五”普法涌现出的先进集体、个人的典型事迹,全面展示5年来的工作成就。各单位要做好“六五”普法以来体现本部门工作成效的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于8月31日前报送局政策法规处。

五、有关要求

安全工作经验总结篇10

二、具体工作情况:

1、“名信、天龙瑞景”竣工资料的整理,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对分包单位的资料及时地进行收集,对各种工程资料的形成、积累、组卷、归档进行整理,使施工资料达到完整性、准确性,符合有关要求。2009年3月“名信、天龙瑞景”竣工资料顺利通过了新都区档案馆的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①质量资料:“新筑1-4#”是新建工程,均按照工程的形象进度,及时、准确的收集材料合格证、进行材料试验、隐蔽工程检验批资料和分部分项工程资料的填写,并且及时地找现场监理工程师签字盖章,从而做到了施工资料各检验批、分部分项、隐蔽验收、材料试验的日期能够与实际施工日期相吻合,满足资料编制的要求。对每一个重点施工部位编制的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如:土方方案、地下室方案防水方案、保温方案、外架悬挑方案、标化方案、模板方案等等一系列的施工方案,及时地进行监理单位方案报审。因为工程资料是真实反映工程项目施工的结果,资料就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只有和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全力配合才能完成并做好这项工作。负责施工资料的治理工作,并对施工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施工资料是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的真实记录,是一项系统工程。它牵涉到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工程参建单位的实质性工作,使施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的标志。编制项目部会议记录,项目部质量、安全月报表,月报表是项目部在一个月内对工程进展和施工工作的总结,也是各有关部门检查、评定项目部工作的重要依据。因此做好这项工作很重要。

②安全资料:及时地填写工程各项安全、文明施工资料,对新进场的工人及时的进行“三级安全知识教育”,并填

写“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卡”进行存档,每一道工序施工前对工人进行班前安全技术交底,每班上、下班都对工人进行班前班后安全教育记录,并记录存档。每道工序施工完后及时会同各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填写相关的安全资料,各相关检查验收人员签字盖章。按相关安全规范规定要求进行收集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合格证、试验报告,并进行组卷、归档。

③“标化”资料:2009年12月22日新都区安监站对“新筑1-4#楼”工程进行了“标化”初验收,“标化”资料在新都安监站验收时得到了好评。我查阅各种规范规定并向现场施工管理前辈咨询,严格按照安全各种规范进行收集和整理的安全资料。

④预算的学习:由于自己之前没有学习过预算,再加上还有资料上的工作需要做,针对这种情况,合理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分清主次、抓住重点、兼顾其他。在新筑工地上为了充实自己,充分利用晚上的时间跟从现场技术负责人学习工程量的计算,从最初的主体楼层模板、砼、钢筋等进行学习。不懂的地方及时向现场管理人员询问,通过不懈的努力,对预算工程量已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从事质量、安全资料的收集和整理这两年来,常常感受到工作的繁忙、责任的重大;大事、小事压在身上,往往重视了这头,却忽略了那头,没能全方位地进行系统地工作。没有足够地学懂各种规范,导致在进行资料的填写时出现漏洞,这样虽不能影响工程质量、安全质量的验收,但总觉得自己没有做好,希望在今后工作中自己将努力做到更好。

安全工作经验总结篇11

Key words::Installation and dismantling of tower cranes Supervision Provision

中图分类号: TU713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

引言

塔吊,作为目前在建筑工地上应用最为广泛的垂直运输工具,是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在塔吊安拆过程中,监理单位应该如何对塔吊进行管理,才能做到履责到位?才能使监理单位承担的风险最小?本人结合近几年的安全管理实践经验,对于塔吊安拆过程中,监理单位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总结,与同行共同探讨。

一、塔吊安拆之前的材料审查

(一)、安拆单位资质及人员审查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以下简称为“塔吊技术规程”)第2.0.1条规定: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单位必须在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业务;第2.0.3条规定: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作业应配备下列人员:1、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项目和安全负责人、机械管理人员;2、具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司索工等特种作业操作人员。

结合以上规定,监理单位在塔吊安拆前应主要审查以下资料:1、安拆单位的营业执照能否提供,年审是否有效;2、安拆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有效;3、安拆单位的资质等级证书是否满足该项目要求;4、项目负责人、安全员、机械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是否符合要求。5起重司机、起重机械安拆工、信号司索工、建筑电工的上岗证是否有效。

(二)、应急救援预案及专项安装方案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应当将塔吊安拆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拆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送监理单位审核。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结合以上规定,监理单位在塔吊安拆前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审查:1、施工单位是否编制专项安拆方案及安装(拆卸)工程应急救援预案;2、安拆方案是否经安拆单位的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是否经总包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3、预案及安拆方案的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三)塔吊自身资料: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出租单位应当在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中,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并出具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和自检合格证明。

结合以上规定,监理单位应收集以下塔吊技术资料:1、塔吊租赁协议;2、出厂合格证;3、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4、制造监督检验证明;5、备案登记证明;6、超过使用年限时需出示安全评估报告。

(四)群塔作业方案及架空线路保护方案

《塔吊技术规程》第2.0.14条规定:当多台塔式起重机在同一施工现场交叉作业时,应编制专项方案,并应采取防碰撞的安全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第4.1.4条规定: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

结合以上规定,当施工现场布置的塔吊超过2台时,监理单位应督促总包单位负责编报群塔作业方案;当塔吊与周边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要求时,监理单位应督促总包单位负责编报架空线路保护方案。否则,严禁施工单位进行塔吊运转作业。

二、塔吊安装过程的跟踪检查

(一)安装告知手续: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安装单位应当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2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传真或者计算机信息系统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结合以上规定,在进行塔吊安拆前,监理单位应督促塔吊安拆单位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告知手续;否则,严禁安拆单位进行塔吊安拆作业。

(二)辅助设备的验收: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手续前,应当将辅助起重机械资料及其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报送监理单位审核。

结合以上规定,对于安装塔吊所使用的汽车吊,监理单位必须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中的要求进行验收。

(三)方案执行情况:

在塔吊安拆及顶升的过程中,监理单位一定要检查塔吊安拆人员或顶升人员是否与经过审核的人员一致,塔吊安装过程是否与方案一致,一经发现不相符时监理单位应及时发文要求停止作业。

三、塔吊安装完成的验收备案

(一)安装单位自检及第三方检测:

《塔吊技术规程》第3.4.15条规定:安装单位应对安装质量进行自检,并应按本规程附录A填写自检报告书;第3.4.16条规定:安装单位自检合格后,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验检测机构应出具检测报告书。

结合以上规定,塔吊安装完成后,监理单位应督促安装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塔吊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否则,严禁施工单位进行塔吊运转作业。

(二)验收及备案登记

《塔吊技术规程》第3.4.18条规定:经自检、检测合格后,应由总承包单位组织出租、安装、使用、监理等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结合以上规定,塔吊经过第三方检测合格后,监理单位应督促总包单位组织塔吊的租赁、安装、使用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塔吊经各方验收后,总包单位向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至此,塔吊方可以正常使用。

结束语

塔吊作为施工现场重要的大型机械设备,对于高效快速施工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同时因塔吊造成的事故也屡屡发生,塔吊的安全管理成了安全监理的一个管理重点。这就要求在塔吊安拆、使用过程中,监理单位严格按照规程的程序进行验收、检查,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塔吊使用安全进行控制,充分发挥塔吊的优势,避免塔吊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3、《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文

安全工作经验总结篇12

Keywords: dismantling of tower crane supervision rules

中图分类号:TH2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引言

塔吊,作为目前在建筑工地上应用最为广泛的垂直运输工具,是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在塔吊安拆过程中,监理单位应该如何对塔吊进行管理,才能做到履责到位?才能使监理单位承担的风险最小?本人结合近几年的安全管理实践经验,对于塔吊安拆过程中,监理单位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总结,与同行共同探讨。一、塔吊安拆之前的材料审查

(一)、安拆单位资质及人员审查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以下简称为“塔吊技术规程”)第2.0.1条规定: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单位必须在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业务;第2.0.3条规定: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作业应配备下列人员:

1、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项目和安全负责人、机械管理人员;

2、具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司索工等特种作业操作人员。

结合以上规定,监理单位在塔吊安拆前应主要审查以下资料:

1、安拆单位的营业执照能否提供,年审是否有效;

2、安拆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有效;

3、安拆单位的资质等级证书是否满足该项目要求;

4、项目负责人、安全员、机械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是否符合要求。5起重司机、起重机械安拆工、信号司索工、建筑电工的上岗证是否有效。

(二)、应急救援预案及专项安装方案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应当将塔吊安拆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拆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送监理单位审核。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结合以上规定,监理单位在塔吊安拆前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审查:1、施工单位是否编制专项安拆方案及安装(拆卸)工程应急救援预案;

2、安拆方案是否经安拆单位的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是否经总包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3、预案及安拆方案的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三)塔吊自身资料: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出租单位应当在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中,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并出具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和自检合格证明。

结合以上规定,监理单位应收集以下塔吊技术资料:

1、塔吊租赁协议;

2、出厂合格证;

3、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4、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5、备案登记证明;

6、超过使用年限时需出示安全评估报告。

(四)群塔作业方案及架空线路保护方案

《塔吊技术规程》第2.0.14条规定:当多台塔式起重机在同一施工现场交叉作业时,应编制专项方案,并应采取防碰撞的安全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第4.1.4条规定: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

结合以上规定,当施工现场布置的塔吊超过2台时,监理单位应督促总包单位负责编报群塔作业方案;当塔吊与周边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要求时,监理单位应督促总包单位负责编报架空线路保护方案。否则,严禁施工单位进行塔吊运转作业。落实安全规章制

塔吊安装过程的跟踪检查

(一)安装告知手续: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安装单位应当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2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传真或者计算机信息系统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结合以上规定,在进行塔吊安拆前,监理单位应督促塔吊安拆单位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告知手续;否则,严禁安拆单位进行塔吊安拆作业。

(二)辅助设备的验收: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手续前,应当将辅助起重机械资料及其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报送监理单位审核。结合以上规定,对于安装塔吊所使用的汽车吊,监理单位必须按照要求进行验收。

(三)方案执行情况:

在塔吊安拆及顶升的过程中,监理单位一定要检查塔吊安拆人员或顶升人员是否与经过审核的人员一致,塔吊安装过程是否与方案一致,一经发现不相符时监理单位应及时发文要求停止作业。三、塔吊安装完成的验收备案

(一)安装单位自检及第三方检测:

《塔吊技术规程》第3.4.15条规定:安装单位应对安装质量进行自检,并应按本规程附录A填写自检报告书;第3.4.16条规定:安装单位自检合格后,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验检测机构应出具检测报告书。

结合以上规定,塔吊安装完成后,监理单位应督促安装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塔吊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否则,严禁施工单位进行塔吊运转作业。

(二)验收及备案登记

《塔吊技术规程》第3.4.18条规定:经自检、检测合格后,应由总承包单位组织出租、安装、使用、监理等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结合以上规定,塔吊经过第三方检测合格后,监理单位应督促总包单位组织塔吊的租赁、安装、使用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塔吊经各方验收后,总包单位向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至此,塔吊方可以正常使用。结束语塔吊作为施工现场重要的大型机械设备,对于高效快速施工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同时因塔吊造成的事故也屡屡发生,塔吊的安全管理成了安全监理的一个管理重点。这就要求在塔吊安拆、使用过程中,监理单位严格按照规程的程序进行验收、检查,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塔吊使用安全进行控制,充分发挥塔吊的优势,避免塔吊事故的发生。

安全工作经验总结篇13

二、活动主题

扎实做好四大安全,促进救捞科学发展。

三、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年”回头看活动,全面总结“安全年”活动的成功经验和有益做法,以活动促安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救捞安全各项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年度安全控制指标,实现系统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为迎接2011年第21届世界海上人命救助大会和救捞创建60周年庆典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四、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工作小组办公室。

设在救捞系统安委会办公室(部局安全监督管理处)。

五、活动主要内容

“安全年”回头看活动是今年全系统安全工作的主轴和重点,并贯穿于系统各单位全年安全工作的始终。按照徐副部长关于落实相关措施,把思路转化为成果的批示精神,本次活动以“飞行安全、航行安全、生产安全、机关综合安全”为主线,按照“全面推进、突出重点、穿行”的原则,参照“安全年”活动的工作安排,从时间上将“安全年”回头看活动划分为四个重要阶段:

(一)“飞行安全”回头看活动(3月15日至6月30日)。

各救助飞行队要按照“安全第一、救助第一”的指导原则,在认真总结“飞行安全”活动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创建一流飞行队活动”,以“强化三级管理,落实安全手册”为活动主题,围绕着飞行安全、维修安全、后勤保障安全,从安全文化建设、飞行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入手,认真开展安全演讲比赛、征文比赛、安全宣传、安全检查、手册学习、安全考核等系列活动。

(二)“航行安全”回头看活动(3月15日至6月30日)。

各救助局、打捞局要在认真总结去年开展“航行安全”活动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以“抓规章、提技能、促安全”为活动主题,重点针对船舶雾中航行、夜间航行、大风浪中航行、复杂海区和复杂水域航行、通航密集区锚泊待命的安全特点,结合雾季天气、上海世博会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内容,认真开展学习规章、遵守规章,安全培训、技能比武,安全教育、班组竞赛,征文活动、演讲比赛,安全讨论、经验交流等活动,全面深入地开展“航行安全”回头看系列活动,确保航行安全。

(三)“生产安全”回头看活动(7月1日至9月30日)。

各打捞单位要在认真总结去年开展“生产安全”活动的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以“抓教育、强意识、防事故”为活动主题,重点围绕着应急抢险打捞、潜水作业、海工服务、海上拖航、船舶修造、水上(下)施工、客滚码头管理、学校安全等工作,结合台风季节、冬季大风等天气特点,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经验交流,安全风险评估、安全隐患治理、安全规章学习、安全知识竞赛、技能“传、帮、带”以及技术比武等系列活动,以此进一步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防范安全事故,促进生产安全。

(四)“机关综合安全”回头看活动(10月1日至12月15日)。

各单位要以“抓好综合安全、创建平安机关”为活动主题,结合各自实际,紧紧围绕“防火、防盗、防泄密、防破坏、防道路交通事故、防流行性和传染性疾病”等重点内容,按照全国“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专项行动”、“11.9”消防日、冬季防火、国家机关保密和防泄密工作要求、广州亚运会安保、防抗流行性和传染性疾病等部署,深入开展针对性强、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机关综合安全回头看系列活动,努力创建和谐、平安的机关。

六、活动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

部局制订下发活动总体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并于三月下旬组织召开一次活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全面拉开活动序幕。各单位按照总体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订细化活动的具体内容,形成活动工作计划表,并明确相关的责任人、执行人以及完成时限。同时,在本单位组织召开活动动员会议,所属各船舶、工地、飞机、陆域单位等场所也要召开现场宣传动员会,全面部署落实活动的各项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活动计划表,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活动开展情况要以简报、信息或专报的形式及时在本单位宣传,并上报部局活动工作小组。部局将按照时间节点,对有关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和抽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指导和调整活动的内容,确保取得实效。

(三)总结收尾阶段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活动的收尾总结工作,在每个分活动结束前,要及时进行总结,查找不足,加以改进,并在2010年12月15日至25日期间,对本单位“安全年”回头看活动进行全面的总结,提炼出好经验和好做法,形成书面报告,做好收尾工作,确保活动达到预期目标。

七、总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站在救捞长远发展的高度,把这次“安全年”回头看活动作为实现“四大安全”目标的重要抓手,作为2010年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前抓,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的相关活动分方案和活动计划表。组织开展每个活动,必须要有活动记录,参加人员要有考勤登记。部局活动工作小组将对有关情况进行督察和抽查。各单位的活动方案和活动工作计划表请于2010年3月19日前上报部局活动工作小组办公室,救助飞行队同时抄报部局飞行调度中心。

各单位须制定的活动方案和活动计划表如下:

1、各打捞局:分别制订细化本单位的航行安全、生产安全、机关综合安全回头看的活动分方案和活动计划表。

2、各救助局:分别制订细化本单位的航行安全、机关综合安全回头看的活动分方案和活动计划表。

3、各飞行队:分别制订细化本单位的飞行安全、机关综合安全回头看的活动分方案和活动计划表。超级秘书网

(三)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各单位要坚持点面结合、统筹兼顾,以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无缝安全管理网络的目标,确保“安全年”回头看系列活动在本单位全面、有序开展。

免责声明以上文章内容均来源于本站老师原创或网友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学习和参考。本站不是任何杂志的官方网站,直投稿件和出版请联系出版社。

在线咨询
了解我们
获奖信息
挂牌上市
版权说明
在线咨询
杂志之家服务支持
售前咨询:0825-6698000
     0825-6697555
学术咨询:400-888-7501
投诉电话:0825-6877911
期刊咨询服务
投稿咨询
服务流程
常见问题
服务时间7x16小时支持
经营许可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企业营业执照
银行开户许可证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其它
公文范文
期刊知识
杂志订阅
支付方式
手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