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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自查自纠工作总结实用13篇

群众自查自纠工作总结
群众自查自纠工作总结篇1

二、步骤方法

主要任务是动员学习、制定计划、安排部署、自查自纠、行风调查、专项治理执法大检查等项工作。

1、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贯穿整个安监工作的主线,股室各负其责,全局齐动手的反腐纠风工作局面。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十七届四次全会会议精神,深刻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全局党员干部群众反腐纠风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2、选聘行风评议员,授予其检查、监督、评议、表决四项权力,对安监局工作进行监督评议。

3、结合纠风专项治理任务,对安监系统规章执法行为开展执法大检查。

召开民主评议大会、民主测评、整改塑形、专项治理督查、检查验收等项工作。

认真撰写全年纠风工作总结。全年纠风工作总结于年底前报县纠风办。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制。成立以局长李芳为组长的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努力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范围,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发挥纠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做到相互配合,协调行动,综合治理。

群众自查自纠工作总结篇2

二、评议对象

(一)各县(区)卫生局;

(二)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所)和乡镇卫生院。

三、评议内容

(一)卫生行政部门

通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对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进一步解决执行力、公信力、操作力不强等问题,切实推进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政府部门建设,重点评议以下内容:

1、2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收集群众意见、建议,20*年市“文明行风热线”收集群众意见、建议,省卫生厅“政风行风热线”收集群众意见和20*年自查自纠中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2、解决群众看病手续多、用药贵,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情况,特别是全面实行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全面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直补”工作情况;

3、20*年度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落实情况;

4、住院病人平均费用、门诊病人平均费用公布排名制度落实情况;

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监管工作情况;

6、加强机关作风和职业道德建设情况;

7、《*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卫生行政机关政风建设的若干措施》落实情况;

8、对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情况;

9、建立健全政风建设长效机制情况。

(二)公立医院

通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对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努力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重点评议以下内容:

1、20*年和2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收集的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2、解决群众看病手续多、用药贵,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情况;

3、执行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情况;

4、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落实情况;

5、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情况;

6、全面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情况;

7、《*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公立医院行风建设的若干措施》落实情况;

8、对患者投诉的处理情况;

9、建立健全行风建设长效机制情况。

四、组织实施

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继续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成果共享的办法组织实施。

(一)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市卫生局的民主评议工作由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卫生厅会同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县(区)卫生局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由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卫生局会同县(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公立医院的民主评议工作由市卫生局统一部署,各县(区)卫生局具体组织实施,市卫生局对市属医院开展评议;县(区)卫生局对直属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开展评议。

五、步骤和方法

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从5月下旬开始,至11月底结束,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落实整改、公开评议、检查评估、总结表彰六个阶段推进,不明显区分时间阶段,只规定具体工作任务。

(一)宣传发动阶段

1、成立评议工作机构。为加强对全市卫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领导,市卫生局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魏国华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局评议办),抽调专门工作人员,采取集中办公方式,具体负责政风行风评议的日常性工作。各县(区)卫生局和各级医院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切实抓好评议工作的落实。

2、制定工作方案。根据《20*年*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和《20*年全省卫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卫生工作实际,制定全市卫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公立医院也要制定详细的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此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区)卫生局、市属医院的实施方案于6月5日前报局评议办。

3、搞好宣传发动。5月30日召开全市卫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会议,各县(区)卫生局和各级公立医院在6月10日前,采取召开动员会等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广泛宣传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思想、评议对象、评议内容、实施步骤、评议方法及工作要求。

4、公布监督评议电话和举报信箱。市卫生局在办公楼内设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征求意见箱,公布监督评议电话,号码为:*91-3986760。各县(区)卫生局和各级公立医院也要对外公布监督评议电话,设立征求意见信箱。

(二)自查自纠阶段

1、广泛征求意见。一是积极参加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纠风办、市广播电视局组织开展的“20*年度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局领导亲自接听热线电话,负责解答群众咨询,参与节目直播,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求助和建议。局机关有关处室、市属医院等上线单位要按照节目时间安排,认真做好投诉受理和结果反馈工作。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实行限时办结制,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并协助新闻单位搞好追踪报道。二是采取走访服务对象、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深入了解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重点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三是在市、县(区)卫生局、医院网站设立评议政风行风专栏,组织开展网上征求意见和建议活动,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2、组织集中评议。各参评单位要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直接组织评议代表、服务对象、政风行风监督员与本单位领导面对面评议。集中评议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

3、召开民主听证对话会。各参评单位要针对政风行风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确定评议主题,邀请社会各界代表、服务对象和政风行风监督员举办1场民主听证对话会,要求问题集中,准备充分,有针对性,解决实际问题。举办民主听证对话会要按照“宣布注意事项、告知评议主题、介绍参会人员、进行对话交流、总结表态承诺”五个程序进行。

4、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各参评单位对照评议内容和征求意见收集到的问题,尤其是对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反映的政风行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到边查边改、边评边改,并写出自查自纠专题报告,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按照逐级汇总的方法,各县(区)卫生局、市属医院的自查自纠情况于9月5日前书面报局评议办,市卫生局的自查自纠情况于9月10日前书面报厅评议办。

(三)落实整改阶段

1、加大整改工作力度。各参评单位认真梳理20*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收集的意见、建议和20*年市“文明行风热线”收集的意见、建议,省卫生厅“政风行风热线”收集的意见和建议以及自查自纠出来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逐条落实整改措施。对能及时解决的要立即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做出说明,列出整改计划,做好反馈和解释工作;对违规违纪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严肃处理;对涉及政策性的问题,要做出说明。同时,针对政风行风评议反映出来的问题,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建立健全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2、加强整改工作督促检查。坚持把“事实调查清楚、问题处理到位、整改措施落实、群众真正满意”作为整改反馈的标准,做到“四个不放过”,即发现问题不核实清楚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对政风行风问题和违法违纪问题纠正处理不到位不放过;对评议代表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答复不放过,力求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群众、取信于基层。

3、及时上报整改总结。按照逐级汇总的方法,县(区)卫生局、市属医院评议办及时形成本系统、本单位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经本系统、本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于9月5日前报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评议办及时形成全市卫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经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于9月10日前报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政府纠风办、省卫生厅评议办。

(四)公开评议阶段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群众满意度调查。具体调查时间由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卫生厅评议办统一安排。

1、接受上级部门对市卫生局的群众满意度调查。市卫生局的群众满意度调查由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采取电话访问的方式进行,市卫生局要积极配合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样本库建立工作。为确保群众满意度调查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群众满意度调查样本库按以下步骤建立:①卫生厅填报重大项目、民生工程、服务对象类别和数量表;②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的抽样人员根据卫生厅提供的服务对象类别和数量表,制定市卫生局抽样样本框;③市政府纠风办和统计局按照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制定的抽样样本框,组织市卫生局采集样本,并对采集的样本按30%的比例进行抽查和审核,抽查审核后于6月底前报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在群众满意度调查中,如发现被评单位提供虚假服务对象名单,发现一例扣该被评单位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0.5分,扣分上限为5分。

2、对县(区)卫生局的群众满意度调查。由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采取电话访问的方式进行。各县(区)卫生局要积极配合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样本库建立工作。为确保群众满意度调查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群众满意度调查样本库建立,由县(区)统计局和市政府纠风办按照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制定的样本框组织县(区)卫生局采集样本,并对采集的样本按30%的比例进行抽查和审核,抽查审核后于6月25日前报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在群众满意度调查中,如发现某个被评单位提供虚假服务对象名单,发现一例扣该被评单位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0.5分,扣分上限为5分。

3、对公立医院的群众满意度调查。采取问卷测评的方式在医院患者中进行,市卫生局根据公立医院的评议内容统一制定印发群众满意度调查方案,由市卫生局组织实施市属医院的评议,县(区)卫生局组织实施直属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的评议。公立医院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必须在9月20日前完成。

(五)检查评估阶段

1、迎接上级部门对市卫生局的检查评估。市卫生局的检查评估由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会同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在省卫生厅组织自查自纠、督促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于10月份开展。检查评估采取交叉方法进行,成立11个检查评估组,每个组负责一个设区市的检查评估工作,组长由各设区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组长担任,成员分别从省、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中抽调。检查评估主要围绕20*年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20*年省“政风行风热线”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和20*年本系统、本行业自查自纠中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具体方案另定)。

2、对县(区)卫生局进行交叉检查评估。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各县(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卫生局组织自查自纠、督促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于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对县(区)卫生局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交叉检查评估。成立9个检查评估组,每个组负责一个县(区)的检查评估工作,组长从各县(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中抽调。检查评估主要围绕20*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20*年“文明行风热线”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和20*年本系统自查自纠中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具体方案另定)。

为增强评议工作效果,我局将在适当时候对县(区)卫生局进行检查评议,检查评议的重点是县(区)卫生局配合市卫生局开展民主评议工作情况尤其是配合做好问卷测评和整改落实情况,检查评议结果将上报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县(区)卫生局评议综合排名的重要依据,以建立责任落实和追究机制。

3、对县(区)卫生局进行集中统分。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统计局对问卷测评、群众满意度调查、交叉检查评估进行封闭统分,并进行排名,县(区)被评单位按照系统进行排名。统分排名结果呈报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审定。分数统计按以下方法进行:根据群众满意度调查、检查评估情况进行综合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计分方法如下:①群众满意度调查占民主评议总分的70分。采用“多指标综合计分”,分“总体满意度评价”和“工作中存在不良行为评价”两大部分,其中,“总体满意度评价”占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70%,设定“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五个等次,对应分值为0.9、0.8、0.7、0.6、0.5;“工作中存在不良行为的评价”占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30%,设定“不存在”、“有但不严重”、“严重”、“非常严重”四个等次,对应分值为1.0、0.8、0.7、0.5。②交叉检查评估占民主评议总分的30分。

上级部门对市卫生局的分数统计方法同上。

4、对公立医院进行检查评估和集中统分。由市、县(区)卫生局根据患者满意度调查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综合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计分方法如下:①患者满意度调查占民主评议总分的60分。采用“多指标综合计分”,分“总体满意度评价”和“工作中存在不良行为评价”两大部分,其中,“总体满意度评价”占患者满意度调查总分的70%,设定“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五个等次,对应分值为0.9、0.8、0.7、0.6、0.5;“工作中存在不良行为的评价”占患者满意度调查总分的30%,设定“不存在”、“有但不严重”、“严重”、“非常严重”四个等次,对应分值为1.0、0.8、0.7、0.5。②整改落实情况占评议总分的40分,根据市卫生局制定的评价标准进行检查评估得出。

(六)总结表彰阶段

1、通报评议结果。市、县(区)卫生局及时通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情况,并将公立医院的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2、表彰先进单位。按照“分级负责、分级表彰”的原则,对在民主评议中排名靠前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评议排名前3位的设区市卫生局,由省政府予以表彰,授予“20*年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先进单位”奖牌,并对获得第一名的单位干部职工予以奖励;评议排名前3位的县(区)卫生局,由市政府予以表彰,授予“20*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先进单位”奖牌;排名第一位的市属医院、县(区)排名第一位的医院(含乡镇卫生院),省卫生厅授予“20*年全省卫生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先进单位”奖牌,并对干部职工予以奖励。市卫生局对排名靠前的各级公立医院将进行相应表彰,并授予“20*年全市卫生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先进单位”奖牌。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排名最后1名的被评单位责成主要领导书面说明情况,限期整改,酌情予以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好落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举措,是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又一次具体实践。各县(区)卫生局和各级公立医院要从继续解放思想、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高度出发,深刻认识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政府、省卫生厅这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要求上来,以积极进取、奋发有为的态度,把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各参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周密计划,精心组织,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上下互相监督、互相促进的政风行风建设新局面。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卫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工作要求高。各县(区)卫生局和各公立医院要在市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层层建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责任制,自觉对照评议内容,研究采取具体措施,抓紧抓实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满意度调查等关键环节工作。各参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民主评议工作第一责任人,评议办要搞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密切掌握工作动态,把每一个阶段工作做扎实。对工作开展滞后的单位,将派驻工作组协助工作。

群众自查自纠工作总结篇3

二、评议内容

(一)被评议单位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制定并实施行风建设的计划和措施,以及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等情况;

(二)被评议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依法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秉公办事的情况;

(三)被评议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工作效率以及廉洁奉公的情况;

(四)被评议单位服务全区经济建设、服务群众的情况;

(五)被评议单位解决人民群众所关注的重点和热点问题的情况;

(六)去年被评议单位落实整改的情况。

三、评议任务和方法步骤

(一)在区文广新局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

1、准备阶段(2008年6月6日前)

(1)制订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方案,部署在区文广新局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组建区政风行风评议团,组织评议团成员进行学习培训。

(2)区文广新局成立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机构,制定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方案,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工作机构名单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方案应于5月底前报区纠风办)。

2、自评阶段(2008年6月7日至8月31日)

(1)被评议单位对照政风行风评议的内容,广泛征求和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自查自纠。8月15日前,被评议单位向区纠风办和区政风行风评议团提交自评报告。

(2)区政风行风评议团召开各界人士代表座谈会、走访视察、发放征求意见表和调查问卷,对被评议单位开展评议调查,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找准被评议单位存在问题,撰写政风行风评议意见。各评议团成员的书面评议意见应于8月20日前报区纠风办。

3、评议阶段(2008年9月1日至9月26日)

区行风评议团到区文广新局召开民主评议会,反馈征求意见的情况,并对被评议单位进行评议。

4、整改阶段(2008年9月27日至12月31日)

被评议单位根据区政风行风评议团的意见和建议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结合本系统本部门的实际,认真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然后于11月30日前将落实整改情况报区纠风办和区政风行风评议团;区纠风办将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二)在*中学、南翔中学、*实验小学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

1、准备和自评阶段(2008年7月1日至10月10日)

(1)*中学、南翔中学和*实验小学分别成立行风评议工作机构,制定行风评议工作方案,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工作机构名单和行风评议工作方案应于7月15日前报区纠风办)。

(2)被评议单位对照行风评议的内容,广泛征求和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自查自纠。9月15日前,被评议单位向区纠风办和区政风行风评议团提交自评报告。

(3)区政风行风评议团召开各界人士代表座谈会、走访视察、发放征求意见表和调查问卷,对被评议单位开展评议调查,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找准被评议单位存在问题,撰写政风行风评议意见。各评议团成员的书面评议意见应于9月20日前报区纠风办。

2、评议阶段(2008年10月11日至10月27日)

区行风评议团分别到被评议的3个学校召开民主评议会,反馈征求意见的情况,并对被评议单位进行评议。

3、整改阶段(2008年10月28日至12月31日)

被评议单位根据区政风行风评议团的意见和建议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结合本系统本部门的实际,认真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然后于11月30日前将落实整改情况报区纠风办及区政风行风评议团;区纠风办将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三)在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回头查”活动

1、准备阶段(2008年6月6日前)

开展“回头查”活动的单位分别制订政风行风评议“回头查”工作方案,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回头查”工作方案应于5月底前报区纠风办。

2、“回头查”阶段(2008年6月7日至10月27日)

各开展“回头查”活动的单位按照上级的要求,对本系统本单位去年以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的情况,特别是落实政风行风评议团所提意见和建议的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回头查。重点查看制订的整改工作方案落实情况,本系统本部门落实区政风行风评议团所提的意见和建议的情况,今年以来新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以及涉及本系统本部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同时,要进一步查找薄弱环节,切实加强本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回头查”活动情况及去年行风评议团的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应于10月25日前报区纠风办。

3、总结阶段(2008年10月28日至12月31日)

(1)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回头查”单位要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成果。“回头查”工作总结应于11月30日前报区纠风办。

(2)区纠风办对各单位开展“回头查”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政风行风评议是纠风工作实行纠建并举,加强作风建设,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的一项重要措施。各被评议单位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同学习贯彻同志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树立“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思想,认真组织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抓好本系统本单位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深入基层倾听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经常研究采取措施加强本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确保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群众自查自纠工作总结篇4

(二)构建“一个平台”,开展 “五大活动”。 一是利用群众工作机构这个平台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和公开大接访活动。x区各级群众工作机构实行区、镇(乡)、村(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三级例会制度,定期分析矛盾纠纷形势,研究解决矛盾纠纷突出问题;群众工作机构建立健全了重心下移的排查调处机制,在工作布局上,重心下移,重点放在乡镇和反映问题较多的单位;在矛盾调处上,群众工作“关口”前移,加强信息情报工作,提前介入,超前化解,确保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事端发现得早、控制得好、处置及时、解决在萌芽状态;群众工作机构每月排查一次,并在重点时期开展集中排查,及时了解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掌握各种矛盾纠纷情况;对群众最急、最需、最盼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能解决的即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向群众作好解释,说明原因,承诺解决时间;群众工作机构主动、深入了解群众生产生活困难,因地制宜,对症下药,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从源头上化解群众的怨气和矛盾,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和隐患化解在始发状态。如在开展“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不仅区委书记本人直接公开接待上访群众,区四家班子成员全员参与,区直部门、乡镇领导、村委(社区)领导也联动参与接访。接访地点均安排在群众工作部(站、室),每个工作日都安排有区领导接访,区委书记、区长每月接访不少于2天,其他的区领导接访1天以上,各镇(乡)党委书记、镇(乡)长每月接访不少于2天,镇(乡)三家班子其他领导、区直各单位领导每月接访不少于2天。在“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中,各级领导干部坚持做到“三亲四访”,即:亲自到群众工作部(站、室)接待信访群众、亲自倾听信访群众的诉求、亲自协调解决信访群众的问题,坚持现场接访、主动约访、带案下访、上门回访相结合,下功夫解决信访问题。据统计,去年至今,各级群众工作机构调结率达84.8%,二是扎实开展领导包案下访活动。为进一步促进人民内部矛盾的化解,我区于去年3月份起从各单位抽调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部组成工作组,深入到各区各部门开展下访活动,集中时间和力量重点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和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对下访工作,实行区四家班子领导包部门负责制。在下访活动中,区四家班子领导、区四家班子领导、区直各部门领导率先垂范,亲自参与、亲自抓落实,全年下访不少于12天,下访专项活动期间下访不少于5天,并将下访与调研、排查、督查督办相结合。区四家班子党政主要领导率先垂范,积极主动深入到各自包案下访的乡镇,约见信访人,协调解决社会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同有关单位共同研究破解关系民生的难题。区委张国旺书记5次到联系点开展包案下访和公开大接访活动,就干部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深入调研,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想方设法解决他们 反映的问题。三是深入开展信访突出问题“大排查”、“大调处”攻坚月活动。x区在去年x月和x月在全区开展信访突出问题“大排查”、“大调处”攻坚月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来的影响当前全区社会和谐稳定的信访突出问题造册登记,将调处责任落实到包案的四家班子领导和相关责任单位、协办单位、责任人,限期调处。四是扎实开展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从去年7月1日起,区委书记xxx等领导亲自深入到各乡镇、街道开展大接访活动,为群众解民生难题。各乡镇党委书记迅速行动起来,深入到各乡镇开展大接访活动,区四家班子领导成员轮流坐台,有关责任部门主要领导亲自配合。同时,我区在开展区委书记大接访中变为区委书记大接访和乡镇、街道、区直部门主要领导共同大接访,成立工作队全面铺开调处活动。区本级和各乡镇、街道针对当地情况复杂、矛盾纠纷较多的实际,突出抓好“事要解决”,下大力气集中解决了一批重点难点信访问题,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五是大力开展“两个排查”活动。x区认真贯彻落实好全国、全区“两个排查”活动通知精神,在全区范围广泛开展“两个排查”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调结率为xx%。

(三)建立一个载体,推进三项工作。各乡镇、街道,在开展群众工作和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中,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工作方法,有效推动了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的解决。一是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各级各部门始终把解决民生问题、破解民生难题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主要内容,带着深厚感情真心实意帮助群众解决问题。二是突出重点,关注细节。在处理群众信访工作中,我们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对群众反映的诉求问题按照轻重缓急的程度进行排队排查,特别是对重点和难点问题放在首位处理,防止了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三是解疑释惑,关注引导。在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我们进一步加强对信访群众的教育引导,做好信访群众解疑释惑、疏导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教育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信访权利,以合法合理性的方式表达诉求,自觉遵守法律规定,自觉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引导群众利用诉讼、仲裁、调解、行政复议等法定渠道去解决问题,发挥各种渠道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同时,全面排查当前可能影响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在大接访活动中,实行“阳光调处”,对重点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组先召集双方协调,听取双方诉求,由各方各自提供相关证据,工作组审查证据合法有效后进行公示,然后召开听证会,综合各方意见后由政府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引导群众走法律程序解决。“阳光调处”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融情、理、法于一体,使矛盾双方心服口服,有效促进矛盾纠纷化解。针对跨区矛盾纠纷多的情况,与相邻区建立了跨区处理矛盾纠纷联席制度,定期召开协调会议,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使很多跨区的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发挥群众工作机构和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必须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在思想认识、宣传力度、工作重点、培养典型等方面下功夫,重点抓好四个关键环节。

(一)提高认识是关键。我们今天所说的群众工作,既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群众工作,也不是狭义上的信访稳定工作,而是以理情绪、保稳定为切入点,以解决群众最为关注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的群众工作。群众工作是政治性、思想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当前一些党员干部对群众工作和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存在着种种不适应,有的甚至对群众工作和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犯“头痛症”,这有很多原因,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不掌握群众工作的新特点和新规律,不善于创新方式方法。因此,提高做好群众工作和领导干部大接访的本领,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决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的问题,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创新,增强群众工作和领导干部大接访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真正把建立群众工作机构和领导干部大接访机制作为化解信访突出问题和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有效载体抓紧抓好。

群众自查自纠工作总结篇5

“十二五”时期,是陕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西部强省目标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大幅提升综合实力、阔步迈向中等发达省份的重要时期。省“十二五”规划提出了今后五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也赋予纠风工作新的使命和新的要求,大家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纠风工作的责任感。

首先,做好纠风工作,是实现科学发展、富民强省目标的有力保障。省“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要以科学发展、富民强省为主题,努力实现由经济欠发达省份向中等发达省份的大跨越。要实现这一宏伟目标,需要我们正确处理和把握纠正不正之风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关系,始终把服务科学发展、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科学发展作为纠风工作的重要任务,通过做好纠风工作,促进解决我省产业结构不合理、城乡区域发展不协调、资源环境约束强化、城乡居民收入偏低、市场机制作用发挥不够等经济社会发展矛盾和问题,为实现科学发展、富民强省的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其次,做好纠风工作,是提升社会管理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内在要求。当前,我省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各种利益摩擦加剧,广大人民群众追求公平公正的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愿更加强烈,如何顺应民愿,统筹兼顾、妥善处理涉及群众利益关系的问题尤显重要和迫切。广大纠风工作者要清醒认识不正之风给社会带来的严重危害性,按照总书记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管理体系的要求,把做好纠风工作作为解决民生问题、提升社会管理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一种内在要求来抓,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营造公平正义和谐的社会环境。

第三,做好纠风工作,是关注民生、提升人民群众幸福尊严的应有之义。我省“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使“人民群众幸福指数明显改善”作为一个非常重要的发展目标。但是,当前一些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群众幸福感的不正之风依然屡禁不止,这与人民群众追求幸福和努力过上有尊严的生活目标格格不入,可以说做好纠风工作与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息息相关。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纠风工作的责任感,通过做好纠风工作,推进民生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尊严感。

第四,做好纠风工作,是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的核心是规范行政权力,确保权力行之有效、监督有效,从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当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尽管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不依法办事、不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履行职责是其重要原因。做好纠风工作,就可促使行政机关转变职能、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最终减少乃至杜绝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象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扎实做好全省今年的各项纠风工作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纠风工作要重点从解决机制问题和热点问题入手,以纠风工作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第一,要加强“三个监管”,完善“三项机制”。

一是要加强对征地拆迁的监管,完善征地拆迁补偿机制。今年,我们必须要严格规范征地拆迁工作,加大对农村土地征用、流转的监管力度,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征地拆迁补偿机制,切实纠正“未批先征”、“边批边征”、“以租”行为,确保征地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严格依法拆迁,严禁突击拆迁和“株连式”拆迁。对采取暴力、威胁或者无故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拆迁人搬迁行为的,要严肃查处。对征地拆迁中、权钱交易的,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引发恶性案件和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是要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管,完善责任追究机制。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食品安全环节的监管责任,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明确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和各部门的职责,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失职、渎职等行为。要强化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严厉打击食品生产违法犯罪行为。近期要重点抓好猪肉、辣椒制品行业整治,有效杜绝行业性食品安全问题的反复发生。要提高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标准,推进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广告、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行为。

三是要加强保障性住房政策措施的监管,完善实时监控机制。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解决低收入群体和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是改善民生、促进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等情况,对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和分配使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以及资金落实情况,要强化监督检查,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要继续做好对救灾资金、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和扶贫资金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征缴、支取和管理行为,保证资金的安全运行。

第二,要抓好“三项清理”,实现“三个减轻”。

一是要以清理强农惠农资金为重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要开展强农惠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强农惠农资金等问题,保障和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切实解决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耕地占补平衡、土地整治等环节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面向农民、村级组织的乱收费和集资摊派行为。要继续开展农资打假,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同时要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决不允许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二是要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要坚持清理与规范相结合,对拟举办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开展自查自纠和登记审核,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予以撤销,对确需举办的要按规定审批。对批准开展的要从严规范,确保活动数量大幅减少、举办活动逐步规范、基层负担明显减轻。要坚决查处违规举办活动、领导干部违规出席、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群众摊派费用等行为。

三是要以清理乱收费、乱加价为重点,切实减轻城乡居民负担。继续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下大力气集中解决“奥数班”和因择校引发的乱收费问题。要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的监督检查,扩大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制度推行范围。要规范公共服务行业收费行为,坚决纠正指定、强制服务及乱收费、乱加价等问题。

第三,要继续强化案件查处,进一步深化专项治理。

要以《陕西省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行政责任追究办法》为依据,有针对性地开展案件查处和专项治理。特别是对于社会关注、顶风违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损害群众利益和破坏发展环境方面的典型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厉打击,决不手软。要通过办案,真正让群众得到实惠看到希望,让违规违纪违法人员受到应有处理,让负有责任的领导难辞其咎,让更多的人受到教育,对损害群众权益的典型案件,要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使违者受责、闻者足戒。

第四,要密切关注群众诉求,加大政风行风建设力度。

要加强社情民意的收集、研判和整理,及时了解和掌握群众的意愿,确保群众的诉求得到满足,反映的问题得到解决。要大力推行电台、电视、报纸、网络四位一体的政风行风热线模式。要创新民主评议形式和方法,规范民主评议的周期、范围和评价标准。要积极推行电信10000号服务和手机短信进行民主测评,提高全省政风行风测评的公信度。要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到对政府的监督中来,把群众的批评建议作为各级政府改进工作的良方、科学决策的依据、服务人民的动力。

三、加强领导,确保今年纠风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纠风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必须继续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确保今年各项纠风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把纠风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认真抓好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重视加强基层纠风工作,强化工作指导,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扎实解决纠风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做好纠风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二要加强协调配合。各部门、各行业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切实落实对本部门、本系统的监管责任。纠风工作专项治理牵头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责任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密切配合。民主评议各参评部门要坚持抓机关带基层,结合本部门实际,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三要加强监督检查。各级纠风办要及时掌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强化考核考评制度,督促各部门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重点加强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改革措施和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改革深入推进、政策惠及民生。要加大暗访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把监督检查与专项治理、案件查处、行政问责有机结合。

群众自查自纠工作总结篇6

(一)把学习教育提高认识贯穿于纠风工作的始终

1、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按照县纪委关于加强纠风工作和行政效能建设要求,扎实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和效能建设年活动,以治懒促勤政、治散正风气、治庸提能力、治浮抓落实、治拖促高效、治贪优环境、治奢促节俭,彻底消除“懒、散、庸、浮、拖、贪、奢”等不良作风,切实提高干部思想认识,实现干部作风改进、服务能力增强、办事效率提高,发展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2、加强对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学习党的十精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的各项规定和重要讲话,坚持不懈地开展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促使全体干部职工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查找和解决在理想信念、道德修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干部建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工作作风。

(二)结合日常业务工作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加强纠风工作管理,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要求结合实际,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深入查找单位及个人存在的不正之风。

一是查服务态度群众是否满意,服务理念是否端正,纠“生、冷、硬、推”和敷衍搪塞等行为。

二是查办事效率群众是否满意,工作效能是否提高,纠程序繁琐、工作拖沓等行为。

三是查职业道德群众是否满意,为民服务承诺是否兑现,纠办事不公、承诺失信等行为。

四是查廉洁自律群众是否满意,《廉政准则》中的8个禁止、52个不准是否得到认真贯彻落实。

(三)加强制度建设,实行监督公开。坚持用“制度管人”,结合开展行风政风活动,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监督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坚持重大工作事项集体会审决策制度,对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实行承诺制,对外公开承诺的事项,限定办结时限、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和透明度,建立社会监督网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加强联社纠风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层层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人人做好各自的政风、行风和作风。主要领导亲自抓,领导班子成员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切实抓紧抓实、抓出实效。同时,要统筹兼顾,处理好业务工作与纠风的关系,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确保纠风工作扎实推进、深入开展。

(二)明确责任,使纠风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真总结经验,高度重视,把纠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分级落实。在纠风工作中紧紧抓住“纠正、建设、评议、整改”四个关键环节,围绕确定的专项治理工作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将纠风目标责任制分解到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业务工作与纠风工作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将纠风工作纳入考核督查,结合年终考核同时进行,并对存在的问题随时督查落实解决。落实纠风责任制,及时研究纠风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使每位领导、每个单位、每个部门真正负起责任,切实抓紧抓好纠风工作。

群众自查自纠工作总结篇7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这个总体要求,全力排查化解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矛盾纠纷,着力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和问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坚持事要解决、注重预防,区别情况、分类指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通过全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使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得到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得到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突出矛盾纠纷的工作基础得到夯实,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保持总量、到市赴省上访及持续减少的良好势头。

二、强化措施,深入排查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

(一)排点。从我县实际出发,把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做为排查调处的重点:因企业改制、涉法涉诉等引发的突出问题;因婚姻家庭、生产经营、医患纠纷等引发的突出矛盾;因村级财务、土地水事、边界放牧、退耕还林等不稳定隐患引发的纠纷或。同时,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做到“四个突出”,即突出排查由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突出排查久调不决的矛盾纠纷;突出排查群体性矛盾纠纷;突出排查困扰党委、政府的矛盾纠纷。

(二)排查方式。坚持条块结合,分乡镇排查、大口排查和单位排查3个层次进行。各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排查本乡镇区域内存在的突出矛盾纠纷;各大口牵头部门组织指导所属单位排查本系统的矛盾纠纷;各单位负责排查本单位、本行业的矛盾纠纷。

(三)建立台帐。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按诱因、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预测等要素登记建档,逐案、逐人、逐项建立台帐,并将相关情况报县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明确责任。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责任乡镇、部门和单位要由领导接待和包案,成立工作班子,采取“三包四定五个一”的办法,即包调查、包处理、包稳定,定领导、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包到底。限期处理问题,确保息诉罢访、定纷止争。县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全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动员部署、交办、督查指导等工作。

三、多措并举,综合治理,集中化解各类突出矛盾纠纷。

(一)切实加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力度。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着力构建党委领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3种手段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各乡镇要确定集中调处日,将乡镇政法综治办、司法所、民政、土地等部门人员集中到三农服务中心集体办公,解决矛盾纠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司法行政部门要强化调解机构和调解员队伍建设,对现有人民调解组织和人员进行整顿充实和培训,明确职责,量化任务,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县法院要强化诉讼调解功能,切实做到该调则调,该判则判,调判结合,案件事了,积极依法调解各种社会经济关系。要建立诉讼风险告知和判后答疑制度,积极做好法律说明解释工作,以群众“听得懂、信得过”的方式处理问题。

(二)集中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政法各部门要深入开展涉法涉诉矛盾纠纷联合接访工作,全面开展领导公开接访、带案下访和包案工作。坚持和完善涉法涉诉案件听证会、协调会,以及政法干警、律师参与接待制度。对重点疑难案件,要组织专门力量认真甄别,分类处理。对于多次处理,多次反复的案件,要及时更换办案单位、办案人员、办案思路,彻底复查。要把责任追究和纠正错案结合起来,对因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严格、工作不负责任而引发案件或重复访的,必须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法院要加强执行威慑机制建设,依法公正高效地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措施,用足用活法律武器,最大程度地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切实解决诉讼难、执行难的问题。

(三)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和困难。高度重视,认真梳理甄别群众反映强烈的诉求事项,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且能够解决的,落实责任单位,限期督办解决。对暂时不具备解决条件,可以逐步变通解决的,列出解决时间表,做好面向群众的沟通工作,取 得理解和信任。要带着责任和感情关心上访群众,采取政府救助、社会救济、民间互助等手段解决实际困难,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四)强化法制宣传,依法规范上访人的行为。加大对《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采取以案释法、疏导情绪,引导上访人员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要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利益的同时,坚决依法维护正常的上访秩序和社会秩序。对于上访中违反《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公安机关要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区别情节,依法处置,进行训诫或治安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投送劳教。

(五)多方参与,形成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强大合力。充分发挥党政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动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自治组织、行业组织、离退休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和热心公益事业的老同志参与社会矛盾的化解工作。、政法、维稳、综治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在己有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排查化解突出矛盾纠纷的工作力度。宣传部门要组织,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加强舆论引导,把握宣传口径,大力宣传一些乡镇、部门化解矛盾纠纷的好做法、好经验,引导群众正确看待当前形势,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四、注重源头治理,从根本上减少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

(一)着力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素质,促进严格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良好氛围的形成。要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广大行政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和精神境界,提高其依法行政水平。政法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公正司法,从严查处不作为、乱作为及有法不依、执法不公、违法不究甚至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等行为。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以及政协民主监督、派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力量,形成监督合力,保证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正确行使权力、防止滥用权力,消除司法不公,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建立预防机制,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坚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预防上,建立信息、排查、回访等预防机制,变事后处理为事前化解,变被动调处为主动预防。工作中,各级调解组织要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矛盾纠纷发生情况、特点和规律,积极预测,超前防范,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到预防与化解纠纷相结合,同时,可以开展联片调解,即法院法官和人民调解员在群众家门口现场办案,依法调解,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发挥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增强广大群众守法意识和明辨是非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

(三)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为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创造必要的条件。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强化村一级调解组织建设,在各村要尽可能配备专职调解委员会主任,并配备办公室或调解室,做到“五有”,即有办公室或调解室、有牌子、有调解工作基础台帐,有调解例会和调解记录,有纠纷登记薄。在组一级设立维稳信息员,并根据村、组人口规模为其落实相应的报酬,切实解决有人干事的问题,将大排查、大调解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要结合无职党员设岗授衔定责活动,动员组织党员积极分子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争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或未萌状态。

五、完善机制,确保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取得实效。

(一)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排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列入一把手的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亲自主持研究重大疑难事项,亲自带头包案督办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接待群众,包案处理突出矛盾纠纷。

(二)实行通报谈话和责任追究制度。县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对非正常上访突出,矛盾纠纷较多的乡镇、部门进行通报。连续两次受到通报批评的,由县委、县政府领导谈话,提出要求,限期整改。组织部门要把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突出问题和,注重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敢于和善于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等,作为衡量和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驾驭复杂局面、维护社会稳定能力的重要依据之一,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考核。对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不力,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升级,引发的,区分情况,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群众自查自纠工作总结篇8

征求意见、自查自纠是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要阶段。政风行风评议自查自评总体目标是:按照实事求是、边查边评边改的原则,达到找准问题、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目的,对照《关于印发2008年东湖区政府办公室民主评议政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字〔2008〕12号)中的提出的评议内容,切实把问题找准找全,把原因分析透彻,把整改落到实处,做到边查边改,未评先改。通过自查自纠,进一步端正工作思想,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推进区政府办公室的政风建设。

二、自查自纠工作任务

政风行风评议自查自评的主要任务是:通过走访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设立民主评议意见箱和投诉电话、发放意见调查征询表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区政府办公室政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对照民主评议的内容和要求,逐项进行自查、自评、自纠。要认真查找科室、个人在政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查找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把自查自评自纠工作落实到位,努力做到“八个不放过”:即问题没有找准不放过,原因分析不透不放过,认识没有提高不放过,违纪行为没处理不放过,责任没有追究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长效机制没有建立不放过,工作没有推动不放过。要在自查基础上,分析问题,寻找原因,归纳整理提出整改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区政府办公室评议办。要增强主动参与民主评议政风工作的意识和责任感,精心组织好自查自评工作,开好各类座谈会,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区政府办公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查摆存在问题,积极研究对策,切实解决实际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做好整改工作和建章立制的工作。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时间阶段为6月25日至9月30日。工作步骤如下:

(一)主动征求意见。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辖区企业、社会群众等多个层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广开言路。设置意见箱、开通网站专题、公布投诉电子信箱、开设民主评议热线电话、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并按群众满意度调查方案开展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活动。

(三)开展系列活动。通过召开各类座谈会、现场征询意见活动等途径和方法,开展群众性评议活动,收集和听取服务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为做好此次自查自纠工作,特设立三个工作小组,人员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1、内勤组。组长由查秋滚兼任,成员为黄君、胡菁。主要职责是:办公室民主评议政风工作公文草拟、呈办、印制和文件收发,会议通知、会场布置及会务工作,与全市政府办公厅(室)系统民主评议政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指定专人担任联络员,与区民主评议政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联络,其他日常行政事务工作等。

2、宣传组。组长由饶接华兼任,成员为杨邸著、万保全。主要职责是:向新闻媒介、市政府办公厅、区民主评议政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撰写、投送宣传政府办公室民主评议政风工作的稿件,编写工作简报,草拟领导讲话和工作总结等文稿。

3、评议组。组长由李娜兼任,成员为周诚明、吁坤。主要职责是: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梳理、汇总和反馈;负责对单位和个人自查自纠和整改情况的督查;负责评议、检查情况材料的疏理。

四、几点要求

(一)要进一步搞好思想发动。自查自纠关键是找准问题,各科室要紧密结合实际,充分认识自查自评自纠的重要性,明确评议内容和要求,端正态度,找准存在的问题,重点要在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上,认真梳理分析,找准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目标和整改方案,切实把自查自纠工作做深做细做好。

群众自查自纠工作总结篇9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局领导高度重视纠纷工作,根据全区纠风工作的要求,对系统今年的廉政纠风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和部署。年初,根据人员变动情况重新调整充实了纠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了分工和任务,形成了局长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为纠风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领导保证。

二、目标明确突出重点

认真组织学习《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行政许可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行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内容,全面贯彻落实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等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改进机关工作作风,为推进“四项制度”和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全面实行严格的部门首办责任制。局机关各科室和所属事业单位严格按照首问责任制的要求,具体业务落实到人,做到凡一事一部门能解决的,必须由该部门以最快速度解决到位;凡一事涉及多个部门才能解决的,由首问责任人或部门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尽快解决。否则,将按《行政问责暂行制度》的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二)全面实行严格的服务事项公开承诺制度,制订政府信息公开方案。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以构建阳光政务为目标,继续修改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把涉及我局的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办理结果等承诺事项以及各类行政事项的办结时间、办事程序和所需材料等内容逐步通过政府信息网站进行公布,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三)全面实行严格的高效、及时、准确、规范的限时办结制。按照我局限时办结制的要求,凡来我局办理业务属于登记类,只要资料证件齐全,必须当场当时办结;凡备案类,只要资料手续齐全,当日办结;凡审批类,凡符合申请条件的,按办结制时限给予办结,不符合条件,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四)全面实行严格责任追究制。凡企业、群众、服务对象投诉的不作为、乱作为、滥作为行为,一经查实,严格按《行政问责暂行制度》的规定进行问责。被问责的科(室)长、事业单位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涉嫌违反政纪,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报请监察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涉  嫌违反党纪的,移送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全面清理加强监督

纠风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的范围及要求,使用等许可项目进行了认真地清理,未发现违反行政许可和超越行政审批事项范围的行为。

此外,始终把督查督办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担负抓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督查队伍建设,及时研究解决督查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困难,积极为督查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为全面实行严格监督、管理,局纪检组成立投诉监督中心,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信访箱,专门受理涉及系统各部门及领导干部的投诉工作,做到凡投诉的百分之百受理、凡受理的百分之百查清、凡查清的百分之百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四、认真评议纠建并举

坚持以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主线,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正确履职和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民主测评为体载,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目的,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结合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切实解决群众不满意的政风行风问题为目的,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贯彻落实责任政府四项制度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为契机,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廉政和服务意识,不断推进全局政风建设和基层窗口单位的行风建设。

为此,纪检组认真组织开展对局机关科(室)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行风评议工作。一是调整充实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机构,制定评议工作实施方案;二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广泛听取群众对加强救灾资金监管和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本部门、本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组织干部职工、评议代表及领导小组对全局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开展自查自纠,结合工作业务和群众比较敏感和关注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对切实找准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工作推动落实方面的问题等,我局以行风评议、基层窗口建设、软环境建设、创先争优等活动为契机,广开言路、广集意见,虚心倾听社会各界和服务对象的呼声,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设立了意见箱,公布了投诉电话,切实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自查自纠环节,我局共发放《征求意见表》60份、召开座谈会4个,走访群众30户,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及群众的意见和建议9条。三是各参评科(室)和部门对自查和抽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理顺,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建立完善有关机关执行力、公信力、操作力等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性的规章制度。通过开展广泛评议,进一步强化了“行风正、事业兴、形象新”的政风行风建设新理念,形成了良好的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工作氛围。

五、存在的问题

1、缺乏学习的自觉性与主动性。在工作中忽视了知识能力的培养再造,对党建、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浮光掠影,不系统、不全面,临到用时才临时抱佛脚,对学习没有做到长期坚持,总是给自己找借口,由此导致了工作原地踏步。

2、工作标准不高。在工作中对自己要求不够严格,有拖拉的现象,领导安排了工作,总认为搞的赢,来的急,缺乏系统的规划,因此影响了工作效率。

3、开拓精神不强。在工作中安于现状,存在着等、靠的思想,总是被动接受领导安排的工作,不能主动替领导分忧。

六、根源分析

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一是自己放松了学习及对自己的要求;二是思想上有等、懒、靠的情绪;三是自己对自己的工作没有进行系统的规划、整理。这次集中教育整顿使自己找到了问题和不足,为下一步的整改找准了重心及如何做好自己工作的方式、方向。

七、下一步整改措施

通过深刻查找剖析,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要求全体职工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做好以下几点:

群众自查自纠工作总结篇10

一 争取领导重视,营造活动氛围

今年2月份司法所就“两化解、两整治、三打击”百天大会战专项调解活动制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大会战”活动方案、明确了责任人及相关工作制度。二是争取支持。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取得支持,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大会战”活动纳入年度综治考核,要求各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我所制定的活动方案并结合本村实际情况针对管辖区域矛盾纠纷进行疏理深入开展大排查大化解百日大会战实施方案;各村各驻镇单位要把化解涉及全面深化改革领域、涉及民生利益、涉及群体性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的矛盾纠纷作为重点,针对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突发、高发领域,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化解工作;各村各单位在解决矛盾纠纷的同时,要将相关的资料、台账按要求整理好。三是动员部署。2016年2月25日,**镇全体机关干部、各村支部书记、驻镇各单位负责人在镇财税所三楼召开了动员大会,精心动员部署,下发了活动方案及有关文件。会议要求部门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的保障工作,落实百日会战各项工作,通过有效联动和紧密衔接切实解决问题。为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大会战活动营造了良好工作氛围。

二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充分发挥三调联动作用化矛盾

(一)充分利用人民调解、三调联动组织健全、扎根群众的优势,就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对因政策和改革措施出台、利益关系调整引起的矛盾纠纷,做好预防、化解工作。司法所与当地村、居调委会联合成立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小组,明确主要负责人和工作职责,各小组在排查中要坚持“三个结合”,即日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条条排查与块块排查相结合。确保情况早知道、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有效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全面掌握辖区内的不稳定因素,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通过走访入户及时收集各类矛盾纠纷信息,制定矛盾纠纷调处预案,预防在先,对已经存在的矛盾纠纷,认真分析、研判,逐一制定调处方案,明确调处责任人,坚持做到边排查、边调处,切实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可预测的矛盾纠纷,做好摸底调查,及时掌握动态情况,事前防范,防止矛盾纠纷的发生。对突出问题及时采取化解或缓解措施,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对排查出的邻里纠纷,要认真梳理归类,组织分析研判,归档,及时汇总上报乡(镇)综治办或镇调委会。深入分析研判本辖区排查出的各类邻里,群众反映的社情民意,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特别是联名信、集体访和个体多次访等诉求,对排查梳理出来的矛盾纠纷,逐件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个登记、接待、调解、化解、签字、建档,并将矛盾化解情况定期按时报送镇综治办。

紧抓住党的群众路教育走访活动和二学一做,以及4月为我县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月之契机,通过走访群众、接待来访、到各村召开座谈会等方式,逐村组、逐社区、逐单位进行摸排梳理,掌握矛盾纠纷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真正对不稳定因素尤其是可能引发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已经掌握的矛盾纠纷进行统计、梳理和分析,分门别类进行登记,分流指派给相关部门或调解组织,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实行0报告制度、并限期解决及上报处理结果。上半年排查了矛盾纠纷23起、就地解决纠纷18起;避免民转刑案件及群体性械斗案件的发生;二是针对全镇的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调解对象、特困对象、不良青少年对象进行摸排、了解其动态并建立台帐,为他们力所能及解决实际困难,杜绝重新发生矛盾纠纷和重新犯罪现象。

三狠抓重点案件和疑难案件的化解,避免民转刑案件或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一是加强信息收集研判预警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进行再次摸排,实行挂牌督办,制定有针对性的调解预案,攻坚克难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矛盾纠纷无论大小,都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强与群众真诚沟通,运用好“三调联动”平台,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让群众增强安全感、满意度,切实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集中力量攻坚矛盾纠纷疑案积案。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及各类积案,进行会商,组织专门力量,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进行调处,切实化解一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矛盾纠纷案件。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和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引导当事人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及时妥善解决矛盾纠纷。二是扎扎实实开展“排查矛盾回头看”、“化解纠纷回访”活动,对于短期内难以彻底化解的矛盾纠纷,做到心中有数,在自查的基础上写出回头看、回访专题报告。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未发现、没有排查到或遗漏的、工作留有隐患和不彻底的邻里案件全面进行办理。做到村(社区)不漏户,户不漏人,真正做到排查工作全覆盖。对己调处的邻里纠纷开展回访专项治动,针对纠纷协议内容兑现、后续可能存在的一些问题再次排查化解,“零距离”做好当事人解释工作,有效促进干群和谐,确保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实效。

群众自查自纠工作总结篇11

二、整改方案

坚持对查找出来的问题,特别是对基层反映强烈、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认真分析,深刻剖析原因,研究整改对策。为确保整改取得成效,制定如下方案:

(一)建章立制,完善机制。针对规划所工作性质、行业特点,制定完善规范管理、文明服务等相关制度,用制度来规范行为,用制度管人管事,充分发挥制度在政风行风建设中的保障作用,努力实现高效廉洁从政,秉公无私执法,耐心细致办事,热情文明服务,真正达到以评促纠,以评促建,以评促创的目的,进一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二)突出重点,抓好整改。坚持在取得实效上下功夫,要以群众关心的热点、社会关注的焦点、工作中的难点作为整改的重点,对能及时整改的,要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逐步整改,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努力创造条件,加以解决,要以“社会群众满意”为标准,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通过”的要求,努力做到“四个不放过”,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查清楚不放过;对查出的问题不认真整改不放过;对违法违纪人员不作处理不放过;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力求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效果取信于民,使人民群众感受到民主评议带来的实际效果。

群众自查自纠工作总结篇12

二、整改方案

坚持对查找出来的问题,特别是对基层反映强烈、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认真分析,深刻剖析原因,研究整改对策。为确保整改取得成效,制定如下方案:

(一)建章立制,完善机制。针对审计所工作性质、行业特点,制定完善规范管理、文明服务等相关制度,用制度来规范行为,用制度管人管事,充分发挥制度在政风行风建设中的保障作用,努力实现高效廉洁从政,秉公无私执法,耐心细致办事,热情文明服务,真正达到以评促纠,以评促建,以评促创的目的,进一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二)突出重点,抓好整改。坚持在取得实效上下功夫,要以群众关心的热点、社会关注的焦点、工作中的难点作为整改的重点,对能及时整改的,要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逐步整改,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努力创造条件,加以解决,要以“社会群众满意”为标准,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通过”的要求,努力做到“四个不放过”,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查清楚不放过;对查出的问题不认真整改不放过;对违法违纪人员不作处理不放过;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力求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效果取信于民,使人民群众感受到民主评议带来的实际效果。

群众自查自纠工作总结篇13

二、评议对象

按照全国纠风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省实际,今年集中对部分学校、医院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同时,对教育系统行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省、州、市、县(市、区)教育、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各确定本级1-2所学校、医院,以本级行政主管部门为主,组织评议员进行评议。各级纠风办要积极协助和指导本级主管部门做好评议工作。

各级纠风办要积极协助旅游行业和人事部门开展好行业(部门)的行风建设专项行动。

各州、市、县(市、区)在突出重点完成全省统一部署的政风行风评议任务的同时,还可结合当地实际,对本地区行风问题比较突出的部门和行业,自行确定评议对象。

三、评议内容

(一)对医院的评议内容

1.医德医风建设情况;

2.医疗服务的规范情况;

3.收费情况;

4.医保政策落实情况;

5.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建立情况。

(二)对学校的评议内容

1.师德师风建设情况;

2.收费公示及执行收费政策的情况;

3.“两免一补”政策落实情况;

4.执行国家相关办学规定,规范办学行为情况;

5.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建立情况。

(三)对教育系统跟踪检查内容

20****年系统自评和评议组面对面评议时指出主要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和建立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情况。

四、评议方法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和行业各负其责,纠风办组织协调,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新闻媒体积极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一)分级负责,密切配合。评议工作由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以及本级政府确定的评议对象,组织对所在地的被评部门进行评议;省级被评议的单位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其进行评议。各级被评议的主管部门与各级政府纠风办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好行风评议工作。各级政府纠风办要加强对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

(二)内部评议和外部评议相结合。各地被评部门要先对自身行风建设情况进行自我评议,写出自评报告。然后,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评议组深入被评部门,对内部职工和服务对象进行深入调查了解,摸清被评系统的行风建设现状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提出书面评议意见。并组织召开由行风评议组和被评部门领导班子参加的面对面评议会议,把调查结果反馈给被评部门。被评部门要从行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入手,认真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三)面向社会,依靠群众。要充分依靠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风行风建设置于全社会的有效监督之下,以全社会的力量推动行评工作的深入开展。各被评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服务承诺和政风行风建设目标,各参评行业在组织评议时,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通过网络和电信短信问卷调查,扩大评议工作的覆盖面和信息量。要组织被评部门和行业的主要领导通过“政风行风热线”直接听取群众意见和投诉,认真按时限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在广泛向社会各界征询评议意见外,要注重在部门内部开展下级和基层单位评议上级机关作风活动。

(四)搞好三个结合,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各行业在行评工作中要把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与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行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相结合,与部门行业的各项业务建设相结合,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教育相结合,在认真总结行评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本部门、本行业的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五、评议步骤和时间安排

民主评议行风工作6月开始至11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准备阶段(6月底前):一是列入省级评议的学校、医院和跟踪检查的教育系统,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根据《实施意见》,制定实施细则。各州、市依据省里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由被评系统和纠风办组成的评议工作协调机构,制定本地区民主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被评部门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评议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评议工作计划。二是行业主管部门做好聘请和培训评议员工作,召开行风评议工作会议进行动员和工作部署。三是做好宣传和思想发动工作。被评部门和跟踪检查行业要召开动员大会,对本部门、本行业的评议工作做出具体安排。

(二)自查自纠和调查评议阶段(7—10月):行业主管部门要周密组织开展好对部门内的自查自纠工作。采取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和明察暗访及基层评议机关等形式,对被评部门的政风、行风情况开展深入调查,了解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问题的根源,有的放矢地制定整改措施,边查边改。

各级政府纠风办要协助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好政风行风评议,围绕评议内容,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明查暗访、个别访谈、发放调查问卷等各种形式,对被评部门的行风建设情况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调查了解。评议组在对调查掌握的情况进行分析、梳理和归纳的基础上,写出评议报告,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召开面对面评议大会,分别对被评部门进行评议。各州、市、县(市、区)的评议时间为10月上旬,省级组织评议的时间安排在10月下旬。州、市政府纠风办和各被评系统要在10月15日前将评议报告对口上报省政府纠风办、省卫生厅和省教育厅,以便在省级面对面评议前对各系统的行风建设情况有一个整体的了解和掌握。

(三)制定整改措施和总结表彰阶段(11月):各被评学校、医院要结合评议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把整改事项、标准和完成时限落实到具体领导、具体部门和责任人身上,建立整改工作责任制,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政府纠风办要配合被评系统对学校、医院落实整改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

六、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各行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就要管行风”的要求,深刻认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性,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纳入全年工作计划,做到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一要求、统一检查。被评部门、行业要把行评工作变成主动接受监督、正视问题、积极整改的具体行动。要落实行风评议责任制,尤其是主要领导要真正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组织班子成员搞好任务分解,并经常检查督促,认真抓好落实。确保组织领导到位、责任分工到位、工作部署到位、检查落实到位。

(二)落实整改,注重实效。各被评部门和系统要坚持纠、评、建相结合,认真反映社情民意,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认真抓好整改,扎扎实实地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把整改贯穿评议过程的始终,针对评议中评议组和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通过媒体向社会反馈,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对评议中发现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要注意宣传评议中的先进典型和取得的成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做到边评、边建、边改,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被评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实际成果。

(三)严格纪律,确保公正。各级政府纠风办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发挥好行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作用,精心组织,及时协调,科学安排各阶段的工作。要按照政治素质高、敢于坚持原则、责任心强的标准选好评议代表,并组织好业务培训、组织好调查研究、组织好面对面的评议、组织好督促整改等项工作。要在评议过程中适时召开评议工作形势分析会,认真分析评议中存在的问题,交流评议经验,调整评议方案,保证评议工作的顺利进行。要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程序和科学的民主评议机制,公开评议内容和标准,保证评议结果的客观公正。要严肃工作纪律,对评议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防止评议工作中出现不正之风,对违反纪律的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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