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低保审批工作总结实用13篇

规范低保审批工作总结
规范低保审批工作总结篇1

(一)对全区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进行全面年审。

(二)在去年全区农村低保全面年审核查的基础上重点清理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救助对象。

三、方法步骤

(一)城市低保年度审核从年3月8日开始,到年6月3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

拟订年审工作方案,及时召开会议,对年审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低保年审政策、年审时间及要求,做到低保年审工作家喻户晓。

2、组织实施阶段

由区民政局统一组织,区低保中心落实人员深入各街镇乡进行督促指导,具体分为以下两个步骤:

一是调查摸底:各街镇乡抽调力量,组织专门人员深入各社区居委会、各低保户,摸清、摸准、摸实每个低保家庭详细情况,入户率要达到100%。根据入户调查情况,填写《洪山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调查评议表》,对符合条件继续享受低保待遇的对象,重新填写《洪山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表》及《武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指导监督各社区居委会对核查结果进行民主评议,并在社区民主评议的记录本上做好记录。

二是集中审批:由区民政局抽调部分街镇乡及社区低保政策较熟、业务素质较高的低保专干,组成审批专班进行集中审批,审批结果要在各社区低保固定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年审过程中,对经核查及评议后认定为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要坚决取消,并说明原因,对经核查发现有应保漏保的,要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办理申请审核审批手续,纳入保障范围,做到符合条件的一个不漏,不符合条件的及时清退。

3、整改提高阶段。

对城市低保年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完善保障对象的档案资料,建好城市低保对象台账,依据年审结果对城市低保基础数据库及时进行更新,全面提高城市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

4、总结汇报阶段

各街镇乡对城市低保年审开展情况要进行认真总结,并于年7月5日之前,将总结报告报区民政局。

(二)农村低保的清理监察:由各街镇乡采取自查自纠的方式重点对第二、三类低保对象按照政策、标准、程序进行清理,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存在“关系保,人情保”的要迅速清退,并在6月20日之前上报自查自纠清理清查总结报告,对清理清查后仍存在不该保的还在享受的现象,出现问题由各自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城乡低保年审、清理工作时间紧、工作量大、任务重、要求高,各街乡镇要成立城乡低保专项清理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门人员,充实工作力量,组织人员培训,确保专项清理工作顺利开展,按期完成。

(二)严格程序,依法办事。城市低保年审工作要严格按照个人申请、社区民主评议、街镇乡审核、区民政局审批的工作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三榜公示”的原则,规范操作,动态管理,切实做到不重保、不错保、不漏保。各街镇乡、各社区居委会进行的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要保留规范、详细、齐全的档案资料,做到会议有记录、评审有材料、公示有存根,档案填写规范、资料完整、手续齐全。建立调查、审查、审核、审批签名制度,实行谁主办、谁负责,对优亲厚友、徇私枉法等违法违纪行为要严厉查处,坚决杜绝关系保、人情保、权力保。

规范低保审批工作总结篇2

二、低保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低保工作的领导。街道和社区成立了低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查和审核社区低保对象,并根据国家相关制定及条例制定了低保工作管理制度;对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弱势群体,在办理申请、审查、审核、的过程中,按照要求严格把关,规范管理,确保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规范管理低保对象档案。我们对街道的低保对象情况清、底数明,而且全部建档,日常管理随时归档;档案整理统一规范,资料齐全、统一表格、装订规范,并作为永久性保存资料,以备上级部门审查。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切实将最低生活保障档案管理纳入低保工作内容,做到最低生活保障档案工作与低保工作同步布置、检查、验收,确保最低生活保障档案的全面建立和完善。

3、规范管理、良好的运作“阳光超市”。 为把阳光超市做好、做实、做成民心工程,我们采取三项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在3个社区建立了捐助接收点,所在社区登记所需物品(衣物、生活用品等)的品种和数量,享受低保的贫困家庭可根据家庭和个人的实际需求,凭《领取证》及代金券到超市领取捐赠物品。对捐赠和帮扶情况定期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二是树立奉献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坚持软事硬做,坚持每周三学习制度,制定了《阳光超市服务公约》、《阳光超市服务标准》,通过指定学习内容,全面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思想觉悟,增强了工作能力。

三是树立超前思维意识创新服务。结合实际,适时开设就业指导等便民服务,为低保户提供再就业信息、进行职业指导培训,为辖区低保户提供就业岗位。

三、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在应保尽保、动态管理中存在着薄弱环节。

所谓的低保动态管理也就是随家庭收入变化,让已脱贫的低保户退出保障范围,同时将最需要保障的人群不断纳入低保范围,最大限度发挥低保作用。而我们的民政部门复审和新纳入低保审批一次需要近一年的时间,我们街道目前申请低保的贫困户就有119户,最早申请的在xx年年的12月份,到现在也没得到审批。

规范低保审批工作总结篇3

二、基本内容

(一)村民小组摸底排序

对城乡低保对象由村民小组根据家庭人口、年龄状况、劳动能力、健康状况、致贫原因、困难程度、收入支出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分类摸底核对,并按困难程度进行排序。摸底排序后,由村民小组组长负责将情况上报村委会核查评议。

(二)村级民主评议

村委会依据村民小组摸底排序情况,对低保对象进行定量标准与定性标准审核调查,由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村干部、村民代表深入低保对象家庭进行调查,核对申请人提供的户口薄、结婚证、离婚证、残疾证等证件是否真实;察看申请人住房性质、面积、新旧程度、装修程度,家庭用品配置情况,日常生活用品使用情况,家庭成员消费情况等;与家庭成员交谈,询问家庭成员生活、收入及支出情况;同时,走访群众侧面了解低保对象自保情况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并由调查人填写《县城乡低保家庭基本情况入户调查表》。在进行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召开由村两委会干部、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党员代表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15-20人组成的评审小组对低保对象进行民主评议,提出评议意见,并将评议结果反馈村民小组,进行一榜公示7日。公示结束后,将符合条件的拟保对象名单附相关材料报乡镇审核。

(三)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收到申报材料后,组织包村干部和民政专干对村委会上报的家庭逐户进行核查,然后结合核查情况,在《县城乡低保家庭基本情况入户调查表》上签署意见。召开评审小组会议,对申报对象的家庭生活状况和调查情况进行初审评议,符合条件的,由乡镇民政站提交乡镇党委会议研究,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审核意见,进行二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确定为拟保障对象,并将相关档案材料一并报县民政局审批。

乡、村、组三级要对所有已保对象和新申请对象情况进行

核查,依照对象类别条件重新逐户核定享受保障资格和补差标准,从最困难户向次困难户依次进行摸底排序,将低保对象分为三类:

一类对象为“三无”对象。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或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没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城乡居民。

二类对象为特别困难对象。即家庭人均收入低且来源比较明确,家庭成员因灾、残、病、学等原因,造成生活水平明显低于低保标准,生活特别困难短期内难以改变现状的家庭。

三类对象为一般困难对象。即家庭收入来源不固定或难以确定,生活状况较差,以及家庭成员结构易变动,家庭人均收入暂时低于低保标准的家庭。

(四)县民政部门审批

县民政部门接到申报的相关材料后,抽调专人组成复查小组入户复查(入户率不低于50%),采取一看(看家庭住房和摆设)、二访(访左邻右舍,了解生活情况)、三问(问本人收入来源)、四查(查相关证件是否属实)、五核(核家庭收入)的方式最终核准审批。审批结果进行三榜公示7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对象,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以户为单位签发《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从批准之月起享受低保待遇。对于不符合条件未予批准的,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将所有证明材料退还申请人,并书面告知不予保障原因。

(五)做好档案归类和资金发放工作

实行县、乡、村三级档案管理制度,采取“一乡(镇)一柜、一村一盒、一户一袋”的办法。以户为单位,分类建档,妥善保管。各乡镇要以清理核查工作为契机,对照要求,仔细检查,充实完善档案资料。实现低保工作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同时,乡、村要进一步完善“三个”记录,即《城乡低保对象调查排序记录》、《城乡低保对象民主评议会议记录》、《城乡低保公示记录》。

保障对象的个人档案资料包括:

(1)《县城乡低保申请书》;(2)《县城乡低保入户调查登记表》;(3)《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4)全家户口簿、户主身份证复印件;(5)户主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3张;(6)残疾的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7)单亲家庭需提供丧偶或离异证明;(8)发生意外重大事故的需提供相应材料;(9)民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实施步骤

本次城乡低保对象清理核查工作总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和实施办法,培训工作人员,召开核查动员会,落实工作责任,提出开展这项工作的具体要求。

第二阶段:实际核查阶段。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县上总体部署,抓紧时间、落实专人,深入基层一线,规范工作程序,认真抓好工作核查。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各乡镇要做好档、卡、表、册等资料完善工作,并对清理核查工作进行总结,将总结以书面形式上报县民政局。县政府组织工作检查组采取查看资料、入户抽查、听取群众意见等方式,对各乡镇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主要对照政策,检查申请、评议、公示、审核、审批等程序是否规范,核定的低保对象是否准确,补差是否合理,档案资料是否健全,资金发放是否到户等,对检查出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四、具体要求

规范低保审批工作总结篇4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完善制度。认真研究近年来城市低保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机制。一是落实分类施保制度。要认真开展分类施保工作,搞好调查摸底,建立专门档案,对低保对象中残疾人、孤老、单亲、三胞胎等特殊困难人员按照规定发放分类施保金,提高救助水平。二是制定城市困难居民家庭收入核算指导标准,对各行各业的从业收入制定参照标准,作为确定低保资格的主要参考依据;同时积极探索建立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房管、住房公积金、车管所、金融等跨部门的居民家庭收入比对核查机制,提高低保资格认定的准确性、科学性。三是建立完善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动态管理等低保工作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评议内容、评议方式和参评人员,规范对低保政策、操作程序、保障对象等方面的公开公示,细化动态管理的组织实施、核查方法、办理人员增减手续等方面内容。四是落实低保审批“即时批”制度。实行低保申请人家庭资料影像化,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更加直观,低保审批工作更加公开、公正、透明和规范。五是建立督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检查监督制度,采取有效形式,对城市低保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城市低保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谁签字、谁负责”,加大对违规违纪的查处力度。

(二)规范操作程序。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城市低保政策规定,狠抓关键环节,规范操作程序,严格把好每一道关口,做到精细化操作和管理,确保该履行的程序一步不少。一要严格落实居委会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公开公示规定。居委会接到困难居民申请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人开展家庭收入核查,并认真做好调查记录(包括调查时间、调查情况、调查人签字等);入户调查结束后,要以低保标准和申请人家庭收入为依据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实行票决制,并做好评议记录(包括评议时间、参加人员、评议意见和结果等),防止把评议变成选举,坚决杜绝暗箱操作、行为。民主评议后,张榜公示申请人姓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及民主评议意见等。申请人家庭收入和民主评议情况公示无异议后,由居委会主任签署意见,连同所有申请人其他材料报街道审核,居委会不得拒绝受理或拒不上报群众的低保申请。二要全面加强复核和评议工作。街道接到上报材料后,要认真履行职责,在规定时限内对申请人逐个进行家庭收入核实,并认真做好调查记录(包括调查时间、调查情况、调查人签字等);调查核实后,街道由分管负责人召开由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的评议会,对申请人是否符合低保条件进行集体评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包括评议时间、参加人员、评议意见和结果等)。新办理的低保家庭经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和社会工作科科长在申请审批表上签字盖章后,连同入户调查、公示等影像资料、申请人家庭的基本情况(成员、收入、健康、拟享受金额等状况),报区民政局审批。申请A、B、C类复核的低保家庭要由分管主任在享受低保家庭续保复核表的街道审核意见栏签字盖章后,连同入户调查、公示等影像资料、申请人家庭的基本情况(成员、收入、健康、拟享受金额等状况)报区民政局审批。三要强化区级审查监督职责。区民政局根据低保审批“即时批”审批制度,对拟审批、复核对象召开由低保管理工作监督员参加的低保管理“即时批”工作会议,现场审批、复核。“即时批”会议审批、复核通过的低保家庭由局长、分管局长、社优科科长和经办人在申请审批表上签字。对区民政局审批确定的保障对象由街道委托居委会对保障对象、家庭人口、保障金额进行张榜公示。同时,及时发放城市低保证件和银行存折,做到一户一证一折(卡)。

(三)推进公开公示。要加大公开公示力度,统一设计制作公开公示牌(栏),在居委会公开栏旁悬挂。公开公示牌(栏)要包含四项内容:一是对低保政策长期公开,让群众了解申请条件、保障标准和办理程序等;二是对在保对象进行长期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低保对象姓名、家庭人口、保障金额等;三是对新增低保对象在审核审批过程中按规定进行的正常公示;四是公开区、街道监督电话,接受群众咨询、投诉和举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并有详细记录,促进低保工作公开、透明,提高群众满意率。

(四)确保资金到位。城市低保资金,要专款专用,及时足额拨付,严禁套取、克扣、截留、贪污低保金。要严格落实按标施保、差额补助的原则,坚决纠正平均发放的问题。城市低保金要在每月15日发放,坚决纠正人为压低补助水平和延期发放现象。城市低保金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任何人不得代存代领低保证、低保存折、代替他人在低保金发放表上盖章。

(五)规范档案管理。要认真做好低保档案管理工作,做到及时整理、存放整齐。要以街道为单位立档,做到一户一档,材料齐全,每户档案要有申请审批表、个人申请书、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入户调查记录、家庭收入证明等相关材料。街道低保档案要有申请审批表、入户复核记录、评议会议记录、动态管理记录、低保对象花名册等。申请审批表要填写完整,不得漏项。居委会要建立入户调查记录、民主评议记录、低保对象花名册等档案材料。要统一设计印制街道入户复核记录表、评议会议记录薄和居委会入户调查记录表等。

(六)改善条件设施。要切实加强区、街道、居委会三级低保组织机构和工作队伍建设,街道要配有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居委会要配有1名专职(兼职)低保工作人员,有效解决基层低保工作“有人办事”的问题。要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制定从业规范,加强对低保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和监督考核。上半年,区民政局要组织一次业务培训,街道低保工作人员参训率要达到100%,保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不断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树立良好职业形象。要安排落实必需的工作经费,民政局、街道办事处要配置专门的微机、打印机、传真机、数码相机、档案橱等必要的办公设备,加强信息化建设,有效改善办公条件,提高工作效率。

三、活动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初)。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方案》统一要求,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及时召开会议,迅速动员部署。部署情况于6月13日前报社优科。

(二)活动实施阶段(6月—8月)。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梳理存在的问题。根据对照检查的情况,有针对性地逐项逐条进行完善和规范,做到缺什么补什么,哪里不完善就完善哪里,彻底解决城市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结合6月份低保季度审核,在对城市低保对象全员清理整顿的基础上,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所有在保城市低保对象和拟保对象逐人逐户开展摸底排查活动,重点搞好入户调查(要有照片等影像资料)和家庭收入核算和民主评议,对不符合条件要坚决清退。

(三)检查督促阶段(9月—10月)。区民政局将根据活动内容和考核标准,及时进行指导督促,采取自查、抽查、互查等形式,督导街道、居委会认真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市民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活动组织开展情况、操作程序、资金发放、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专项督查。对好经验、好做法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对存在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处理,并给予通报。

(四)检查验收阶段(11-12月)。市民政局将于11月份对我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根据考核标准,详细查看有关资料,逐项进行打分。12月份由省民政厅统一组织实施,年底前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深入基层走访干部群众,详细查看有关资料,逐项进行打分,检查结果将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地方,省民政厅将进行重点督导。

四、工作要求

规范低保审批工作总结篇5

工业集中区的规划建设要纳入所在地城镇统一规划和管理,纳入所在镇(开发区)总体规划统筹安排,认真编制工业集中区分区规划。结合当前工业集中区发展规划的调整,各地要及时对调整后的规划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要把开展规划环评作为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工业集中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通过规划环评着重明确区域开发规模、产业定位、布局、项目环保准入门槛及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要求。规划环评应当在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完成。

二、严格环保准入,切实控制污染总量

各工业集中区要按“污染物总量平衡、不欠新帐、还清旧帐”的原则,严格建设项目的准入,重点发展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低污染、低能耗的“两高两低”项目。不符合工业集中区产业定位以及产业政策、法律法规明令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不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项目不得进工业集中区。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项目总量须在工业集中区、镇域内得到平衡,做到增产不增污。

要积极引导工业项目向工业集中区集中,现有不符合工业集中区产业政策的项目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新建和扩建。对污染物排放超过区域总量控制指标的工业集中区,污水集中处理配套管网建设严重滞后、已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但运行不正常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标改造任务的工业集中区,工业集中区规划调整后未编制规划环评的工业集中区等情况,要实施区域限批。

三、加快基础建设,完善相关功能配套

1.着力推进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建设。工业集中区雨、污管网要高标准规划设计和建设,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必须与园区开发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监管、同时投入使用,并加强对雨污管网、污水处理系统的管理,确保污水处理工艺与工业集中区废水接管性质相适应,确保接管废水与接管标准相符。

2.着力推进集中供热、供气管网建设。已列入禁燃区范围内的工业集中区,要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拆除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改用集中供热或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低硫燃料油等清洁能源。位于集中供热范围的工业集中区,必须大力推进供热管网建设工作,确保于2012年底前覆盖区域范围并淘汰区域内的使用高污染燃料锅炉(炉窑);不在禁燃区和集中供热规划范围内的工业集中区,须严格控制能源结构,新建入区企业必须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低硫燃料油等清洁能源实施临时供热,不得自建使用高污染燃料锅炉(炉窑),2015年底前淘汰使用高污染燃料锅炉(炉窑)。

3.着力推进固体废物分类暂存、收集体系建设。各工业集中区对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危险废物等各类固体废物要统一规定合理去向,倡导区内的循环利用;区内要设置收集站、中转站等设施,实施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处置,并建立完善的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4.着力推进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工业集中区要按有关要求,于2010年底前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机构,落实应急设施。涉及化工等较大环境风险隐患的工业集中区每年要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组织至少1次应急演练。

5.着力推进绿地建设。要根据产业特点和所处地理环境,因地制宜地开展生态绿地和防护绿地建设。绿化覆盖率不低于20%。对于污染较为严重的企业,须规划建设相应规模的防护林带,采用积极的办法吸收、消解、阻隔污染,改善周边环境。绿地建设要做到与企业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验收。

四、瞄准更高目标,推进生态环保建设

各工业集中区要在园区内初步形成一定的生态工业体系,建立绿色消费、绿色采购制度,降低物耗,做到节能、节水、节电。高新区、经发区要力争在2012年前通过部级生态工业园区验收,4个工业集中区在2012年前创成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并通过验收,其余的工业集中区要在2015年前创成省级生态工业园区。

五、明确工作职责,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1.高新区、经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作为园区的管理主体要充分履行职责,在引进项目时要严格把关,严控污染项目的进入;要积极引导企业向工业集中区集中;在加快推进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督促集中区企业进一步落实好环境保护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严格遵守。

2.区发改局负责对申报立项项目进行审查。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在规定范围内未取得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文件的建设项目,不得予以备案、核准或审批。

3.区经信局要研究制定各工业集中区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加强对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的指导,并建立考评机制。积极推进节能、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建设,建立污染企业的退出机制,积极推动全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4.区工商局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把关,在规定范围内未取得环保审批手续的建设项目不得颁发营业执照;要加大对污染环境、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无证无照、超范围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5.区规划、住建、国土部门在审查规划许可、建设许可和土地许可时,建设单位须提供环保审批意见,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6.区环保局在严格环评审批的同时要加强对建设项目审批后的监督检查,要建立跟踪监察制度,加大现场监察频次,要不断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7.区水利局要加强与各镇政府的协调与沟通,强力度推进、高标准建设园区污水主管网,加强对污水管网建设监管和维护,不断加大污水管网的覆盖范围。确保工业集中区管网与工业集中区开发同步到位。

8.区农业局要加强工业集中区绿化的指导,确保工业集中区绿化工作的高标准。

六、创新工作机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规范低保审批工作总结篇6

一、领导重视,基础保障做到“四个到位”

(一)思想认识到位。**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低保工作,把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作为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内容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列为区委、政府为民解决的十件百姓关注的实事来抓。区委、区政府领导对城乡低保工作逢会必讲、逢检必到、逢信必签,多次深入街道、社区和低保对象家中,检查指导工作,了解低保对象的生活情况,督办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区直相关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区档案局深入民政局、街道、社区指导低保档案管理工作,区财政、监察、审计部门加强对低保资金的检查、审计,并将结果通报全区,保证了城市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在管理体制上形成了“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体系。

(二)资金配套到位。**区在安排资金时坚持尽量压缩人、车、会、话等一般性支出,保证工资、社会保障等法定支出。20xx年区政府安排低保配套资金215万元,占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3.6%,远远高于省政府“关于城市低保资金由各级财政按一般预算收入的0.8-1.5%列入预算”的要求(鄂政办发[20xx]31号),保障了低保资金的支出需要。同时,区政府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坚持按照上年度城市低保资金支出总额的3%足额安排低保工作经费,保证了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工作网络到位。区委、政府在全区核编减员、人员紧张的情况下,批准成立城乡低保局,配备了7名专职工作人员;街办、社区分别按照低保工作人员与保障人数1:20xx、1:800的比例安排60名专职工作人员,保障了低保工作的实际需要。连续4年投资逾千万元高标准建设了区、街乡、村居便民服务中心,在三级便民服务中心整体规划了低保办公与服务场所,在硬件设施上要求统一达到一室、一牌、一柜、一箱、一制、一机“六个一”的工作要求,即统一建立低保工作服务场所并悬挂标识,统一各社区低保公示栏,统一配置低保档案柜,统一悬挂低保投诉举报箱,统一张贴低保管理与服务规章制度,统一配备低保办公用电脑,为低保规范化管理夯实了基础。区民政局在新建的办公大楼里为低保局安排了800平米的服务大厅,设置了低保办公室、基层站所、医疗救助办公室、农村低保救助办公室、信息中心、评审议事室、信访接待室、档案室、多功能厅等基础设施,配备了电脑、数字交换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投影机等办公设备,为低保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四)制度保障到位。区政府于1997年执行国家城市低保政策,20xx年印发方案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区民政、财政联合下发了《低保资金管理办法》。按照《**省低保管理工作规范》建立健全了“一组五制”的工作制度,即建立健全社区民主评议小组、街道评审委员会、低保局审批领导小组三级组织,全面实行低保对象公开公示制度,分类管理、定期核查制度,续保登记制度,参加公益劳动制度,低保对象优先衔接就业培训制度,通过制度管理保障低保工作的科学规范。制定了《低保工作分级管理责任制》《低保工作人员六不准》《首问首办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政务督查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强化了低保工作的依法行政和行政效能。在历次工作检查、资金审计中,无一例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二、统筹规划,组织管理标准统一

(一)档案管理“三个统一”。全区普遍建立健全了低保三级工作档案,一是在区民政局建立完备的集中存放的低保对象档案、综合档案、财务档案,低保个人档案以社区为单位,分三类保障对象用a、b、c三个字母进行标示,实行一户一档,一居一柜,分类存放 ;二是在街道建立发放花名册、信访登记册、评议委员会记录册、综合资料等综合档案;三是在社区建立详细的低保工作台帐和统计台帐。在此基础上,全区低保档案建设实现了“三个统一”,即统一《低保评议小组评议记录》、《低保对象公益劳动情况登记表》、《低保人员续保、核查登记表》、《低保申请登记表》、《低保人员台帐》、《来信来访记录》、《低保申请受理证明》等七本工作台帐;统一文书档案的格式标准,全区低保工作用表由区民政局统一设计、印制;统一使用低保专用软件和信息化建设标准,从20xx年起,全区建立了区、街、社区三级低保电子信息网络,实现了低保工作信息化、网络化管理,低保动态信息的电子档案录入率达100%。

(二)政务公开“三榜公示”。全区按照统一标准设置了社区低保室外公示栏,通过固定的公开阵地常年公示低保政策、标准、申请低保工作流程、享受对象及增减变动情况,咨询投诉举报电话。结合低保审批环节做到“三榜公示”:一榜公示申请对象,让群众知晓申请人的情况,看是否客观真实;二榜公示社区初审结果,看群众有无争议意见;三榜公示区民政局审批结果,公开请群众监督。全区统一编印了“社会救助路线图”,在低保各级站所免费提供,方便困难群众对照条件标准、申报程序申请低保、医疗、临时救助。

(三)“百分考核”提高素质。为提高低保工作专干的素质,区民政局每年组织2次业务培训学习,通过培训讲课、现场观摩促使低保专干熟练掌握政策法规、提高工作技能。全区在考核评价机制上,探索了“低保审核审批百分制考核办法”,将低保申请受理、入户核查、初审评议、审核审批、公开公示、动态管理、档案填写、信访处理各工作流程细化为100分,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评比“低保规范化管理示范社区”和低保专干工作绩效挂钩。

三、协调发展,操作程序科学规范

(一)审批程序严格规范。全区在各级低保服务窗口公示低保政策,规范全区低保申请受理、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人员管理、信访接待等工作程序。入户调查做到一看家庭全貌,二问家庭收入,三查收支证件、依据,四访周围邻里和工作单位,了解家庭成员就业收入,五到工商、税务、市场管理部门进一步核实。低保审批坚持社区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初审;街道评审委员会集中社区、城管、税务部门意见进行评审;民政局审批领导小组综合各级评审意见和入户核实意见进行审批的工作流程。在实施过程中,坚持一个严格(严格程序和标准)、两个核实(核实家庭成员和家庭实际收入)、三个公开(公开享受对象、公开领取金额、公开监督电话)、四个不批(条件不符的不批、不按程序申报的不批、手续缺项的不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暂时不批)。在具体工作环节上,明确规定并公示各程序的工作要求和工作时限,做到低保审批公开、公平、公正。在低保资金的管理上,实行了财政专户管理,杜绝了挤占、挪用、截留低保金的现象。在低保金的使用上,坚持专款专用,每年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在低保金发放上,实行了按月社会化发放,采取将低保金从财政社保专户直接划入银行,进入低保对象个人帐户,保证了低保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低保金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

(二)分类施保重点保障。从20xx年起,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要求,对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重病重残患者、多子女上学、夫妻双下岗且需独立供养无收入高龄老人的723名特殊困难群众实施了重点保障,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提高了社会救助效益。

(三)动态管理限期保障。全区坚持低保对象分类管理和定期核查制度,完善进出机制,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对长期保障对象、相对稳定保障对象、明显不稳定保障对象分别按一年、半年、季度进行入户核查,对二类、三类低保对象分别按一年、半年签订脱保协议书,实行限期保障。每年4-5月份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对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核查。近5年平均动态率达到41%。在工作中,创新探索了灵活就业人员收入核定办法,通过家庭水、电、话费等基本支出倒推家庭收入的办法,突破了低保家庭收入核实难的问题。

规范低保审批工作总结篇7

(二)资金配套到位。**区在安排资金时坚持尽量压缩人、车、会、话等一般性支出,保证工资、社会保障等法定支出。**年区政府安排低保配套资金×××万元,占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远远高于省政府“关于城市低保资金由各级财政按一般预算收入的0××-×××列入预算”的要求(鄂政办发[2002]31号),保障了低保资金的支出需要。同时,区政府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坚持按照上年度城市低保资金支出总额的×××足额安排低保工作经费,保证了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工作网络到位。区委、政府在全区核编减员、人员紧张的情况下,批准成立城乡低保局,配备了×××名专职工作人员;街办、社区分别按照低保工作人员与保障人数1:2000、1:800的比例安排×××名专职工作人员,保障了低保工作的实际需要。连续4年投资逾千万元高标准建设了区、街乡、村居便民服务中心,在三级便民服务中心整体规划了低保办公与服务场所,在硬件设施上要求统一达到一室、一牌、一柜、一箱、一制、一机“六个一”的工作要求,即统一建立低保工作服务场所并悬挂标识,统一各社区低保公示栏,统一配置低保档案柜,统一悬挂低保投诉举报箱,统一张贴低保管理与服务规章制度,统一配备低保办公用电脑,为低保规范化管理夯实了基础。区民政局在新建的办公大楼里为低保局安排了800平米的服务大厅,设置了低保办公室、基层站所、医疗救助办公室、农村低保救助办公室、信息中心、评审议事室、接待室、档案室、多功能厅等基础设施,配备了电脑、数字交换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投影机等办公设备,为低保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四)制度保障到位。区政府于1997年执行国家城市低保政策,**年印发方案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区民政、财政联合下发了《低保资金管理办法》。按照《**省低保管理工作规范》建立健全了“一组五制”的工作制度,即建立健全社区民主评议小组、街道评审委员会、低保局审批领导小组三级组织,全面实行低保对象公开公示制度,分类管理、定期核查制度,续保登记制度,参加公益劳动制度,低保对象优先衔接就业培训制度,通过制度管理保障低保工作的科学规范。制定了《低保工作分级管理责任制》《低保工作人员六不准》《首问首办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政务督查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强化了低保工作的依法行政和行政效能。在历次工作检查、资金审计中,无一例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二、统筹规划,组织管理标准统一

(一)档案管理“三个统一”。全区普遍建立健全了低保三级工作档案,一是在区民政局建立完备的集中存放的低保对象档案、综合档案、财务档案,低保个人档案以社区为单位,分三类保障对象用a、b、c三个字母进行标示,实行一户一档,一居一柜,分类存放;二是在街道建立发放花名册、登记册、评议委员会记录册、综合资料等综合档案;三是在社区建立详细的低保工作台帐和统计台帐。在此基础上,全区低保档案建设实现了“三个统一”,即统一《低保评议小组评议记录》、《低保对象公益劳动情况登记表》、《低保人员续保、核查登记表》、《低保申请登记表》、《低保人员台帐》、《来信来访记录》、《低保申请受理证明》等七本工作台帐;统一文书档案的格式标准,全区低保工作用表由区民政局统一设计、印制;统一使用低保专用软件和信息化建设标准,从**年起,全区建立了区、街、社区三级低保电子信息网络,实现了低保工作信息化、网络化管理,低保动态信息的电子档案录入率达×××。

(二)政务公开“三榜公示”。全区按照统一标准设置了社区低保室外公示栏,通过固定的公开阵地常年公示低保政策、标准、申请低保工作流程、享受对象及增减变动情况,咨询投诉举报电话。结合低保审批环节做到“三榜公示”:一榜公示申请对象,让群众知晓申请人的情况,看是否客观真实;二榜公示社区初审结果,看群众有无争议意见;三榜公示区民政局审批结果,公开请群众监督。全区统一编印了“社会救助路线图”,在低保各级站所免费提供,方便困难群众对照条件标准、申报程序申请低保、医疗、临时救助。

(三)“百分考核”提高素质。为提高低保工作专干的素质,区民政局每年组织×××次业务培训学习,通过培训讲课、现场观摩促使低保专干熟练掌握政策法规、提高工作技能。全区在考核评价机制上,探索了“低保审核审批百分制考核办法”,将低保申请受理、入户核查、初审评议、审核审批、公开公示、动态管理、档案填写、处理各工作流程细化为100分,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评比“低保规范化管理示范社区”和低保专干工作绩效挂钩

三、协调发展,操作程序科学规范

(一)审批程序严格规范。全区在各级低保服务窗口公示低保政策,规范全区低保申请受理、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人员管理、接待等工作程序。入户调查做到一看家庭全貌,二问家庭收入,三查收支证件、依据,四访周围邻里和工作单位,了解家庭成员就业收入,五到工商、税务、市场管理部门进一步核实。低保审批坚持社区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初审;街道评审委员会集中社区、城管、税务部门意见进行评审;民政局审批领导小组综合各级评审意见和入户核实意见进行审批的工作流程。在实施过程中,坚持一个严格(严格程序和标准)、两个核实(核实家庭成员和家庭实际收入)、三个公开(公开享受对象、公开领取金额、公开监督电话)、四个不批(条件不符的不批、不按程序申报的不批、手续缺项的不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暂时不批)。在具体工作环节上,明确规定并公示各程序的工作要求和工作时限,做到低保审批公开、公平、公正。在低保资金的管理上,实行了财政专户管理,杜绝了挤占、挪用、截留低保金的现象。在低保金的使用上,坚持专款专用,每年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在低保金发放上,实行了按月社会化发放,采取将低保金从财政社保专户直接划入银行,进入低保对象个人帐户,保证了低保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低保金社会化发放率达到×××。

(二)分类施保重点保障。从**年起,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要求,对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重病重残患者、多子女上学、夫妻双下岗且需独立供养无收入高龄老人的×××名特殊困难群众实施了重点保障,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提高了社会救助效益。

(三)动态管理限期保障。全区坚持低保对象分类管理和定期核查制度,完善进出机制,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对长期保障对象、相对稳定保障对象、明显不稳定保障对象分别按一年、半年、季度进行入户核查,对二类、三类低保对象分别按一年、半年签订脱保协议书,实行限期保障。每年4-5月份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对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核查。近5年平均动态率达到×××。在工作中,创新探索了灵活就业人员收入核定办法,通过家庭水、电、话费等基本支出倒推家庭收入的办法,突破了低保家庭收入核实难的问题。

规范低保审批工作总结篇8

立即制定工作方案,根据省市《关于落实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精神加强城乡低保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启动实施提标工作,全面扎实有序开展工作。

一是认真安排部署,大力宣传政策。今年,省市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其中城市低保标准提高10%提标后的标准为23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由850元/年提高到1096元/年,平均补助由65元/月提高到72元/月。为了规范提标工作,扎实完成提标任务,成立了提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提标工作实施方案,向区政府分管领导作了汇报,明确了工作重点,提出任务要求,为我开展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全区民政工作会议上、对乡镇(街道)社区干部和参与提标的工作人员,就提标工作进行了专门安排部署,对全区民政系统干部进行了培训,做到工作人员要做到政策熟悉,广大群众政策知晓,确保提标工作“公平、公正、严格、规范”实施。

二是确定提标范围。明确保障标准。提标任务实施中,按照省、市关于农村低保标准由月均65元提高到72元的要求,结合我区目前农村低保平均补助标准达到70.8元的实际,拟对二类对象在月人均70元保障标准的基础上提补3.0元。对于城市提标工作,各社区结合提标工作,进行清理整顿。严格按照月人均收入低于230元的新标,成立提标工作审核小组,全面测算家庭收入补助标准,上报街道和区民政部门进行审核。

三是全面调查摸底。合理确定补差标准。提标实施中,各乡镇(街道)组织工作力量,深入村组(社区)开展以户为单位的城乡低保对象排查排摸工作,认真测算困难家庭收入,根据家庭收入确定差额补贴标准,建档造册,编制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提标对象表册。

四是严格工作程序。严明工作纪律。各乡镇、街道严格执行提标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个人申请、村委(社区)调查、民主评议、乡镇审核、民政部门审批、三榜公示”工作程序,通过申请人陈述、入户调查、邻里走访、提供相关证明等方式,核实家庭收入,确定补助标准。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提标的具体管理和初审工作,坚持谁调查谁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了提标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实施。

五是加强动态调整。及时规范完善。按照方案要求,集中时间,组织人员,全力对辖区所有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一次拉网式普查,共清退766户、1603人;同时对65户、176名困难对象纳入保障范围。清理整顿中,坚持属地管理,认真自查自纠,及时规范完善,加强动态调整,严格审核程序,完善档案资料,落实“三公示”和“五个程序”着力打造阳光诚信低保。5月底全面完成了区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全区城市低保共提补10528户26756人,提补人数占保障对象的57.94%月提补资金达52.8万元,提标后月补差标准为125.77元;农村低保提标工作对二类保障对象14952人实施提标提补,月增加提补资金41.8万元,月人均提补3.0元。

三、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工作力量,靠实工作责任,全面有效开展全区开展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局成立了由局长李仲强任组长、相关人员为副组长、低保办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区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领导小组”及时制定下发了区开展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了市区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内容》通知,坚持从“健全制度、规范操作、提高素质、改善条件、促进公开”入手,进一步明确“规范领导责任落实、规范政策法规运用、规范保障标准制定、规范保障对象确认、规范操作程序、规范日常管理事务、规范资金发放使用、规范资料档案管理”八个方面的内容,并对街道、乡镇开展低保规范化建设内容进行了细化分解,做到责任靠实,措施有力,目标明确。区政府专题召开了全区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动员大会,传达学习了省、市关于开展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的相关精神,安排部署开展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具体目标和任务,扎实有序开展规范年宣传活动。同时,加强低保工作人员学习培训,采取以会代训等形式,集中学习低保有关法规文件,力求使工作人员政策熟悉,工作职责明确,操作规范严格,广大群众政策知晓,关注支持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和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

二是采取各种措施。强化政策宣传。针对低保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与群众联系紧密的特点,加大了低保规范工作的宣传力度,印发了城乡低保评议记录、城乡社会救助文件资料汇编》城乡低保宣传单、民政工作手册,同时下发了市区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标准》通知,积极组织和引导各街道(乡镇)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与中国移动分公司协调联系,开通了惠民百事通”用短信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城乡低保提标和规范宣传年活动;设立了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咨询点,集中组织全区各办事处、社区主任、工作人员在中心广场举办了区城市低保规范性宣传年宣传活动,对广大群众面对面宣传城乡低保政策,现场解答群众反映的问题;确定专门工作人员,区民政网开设了宣传专栏,撰写宣传信息,其中有2条被《民政动态》市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简报》采用,1条(阳光低保”惠民生》被《日报》采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通过悬挂条幅、开办宣传栏、黑板报、刷写通俗易懂的固定标语、深入居民农户向广大城乡居民宣传低保政策法规;为了把宣传报道工作引向纵深,区广电局的协助下,制作了阳光低保,情暖》专题电视宣传片,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对城乡低保政策的知晓率,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同时,进一步加强民政服务设施建设,区民政局设立了民政服务大厅,16乡镇成立了民政工作机构,设立民政服务办公室,统一配备了档案柜、办公桌椅、办公电脑等设备,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是明确“六严格”目标。深入推进规范宣传活动。为了使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取得有效成果,全面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坚持抓住关键环节,解决存在问题,以“六严格”全面促进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主要是严格操作流程,按照个人申请--村(社区)民小组摸底排序--村(社区)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区民政局审批的操作流程开展工作,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坚决杜绝随意简化程序或“隐瞒不报”暗箱操作”等现象。严格民主评议,建立健全村(社区)不少于20人的民主评议库,落实逐户逐人评议的工作机制,乡镇、街道包村(社区)干部全程参加并指导村(社区)民主评议会议,对有争议、有举报的重新调查评议,从源头上解决“关系保”人情保”等问题。严格对象确定,坚持村(社区)乡镇(街道)民政办和区民政局三级联合入户调查、审核制,新纳对象要做到100%入户调查,核实家庭收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严格“三榜公示”坚持实行村(社区)调查评议后公示、乡镇审核后公示、区民政局审批后公示的三榜公示”制度。各乡镇、街道、村组(社区)均设立了固定的社会救助公示栏,公开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和举报监督电话,公示城乡低保评议、审核和审批结果,做到政策、对象、标准、资金“四公开”严格档案管理,档案管理做到区有室、乡有柜、村(社区)有盒、户有证”区、乡两级建立纸质和电子两种档案,依托低保信息系统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低保对象档案使用统一设计的申请、调查、审批等表格,做到一户一档、分类编号、标识清楚,审核和变更材料及时入档。严格资金发放,坚持审发分离,由区民政局负责审核对象,区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拨付、发放。城市低保金每月发放一次,由邮政储蓄银行将资金划入城市低保对象存折;农村低保金每季度发放一次,通过强农惠农一册明”一折统”形式发放到户。

规范低保审批工作总结篇9

一是提高补差水平。对20*年已经纳入的保障对象,由去年的380元提高到437元,年人均补差增加57元。

二是扩大保障面。对提标后纳入的新增扩面保障对象,补差标准为年人均177元。提标扩面资金按省、县7:3比例承担。新增对象严格按《*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南政办[20*]24号)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二、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全县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工作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2月13日至2月25日)

1、制定实施方案。

2、成立*县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工作领导小组。*副县长任组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县民政、财政部门组成业务指导组,具体指导各镇开展工作。

3、召开农村低保扩面动员大会进行动员及培训。

4、各乡镇组织宣传,入户调查,开展以户为单位的贫困家庭大排查,摸清年收入在860元以下的家庭及人员总数和分布情况(不含五保户人数)。

5、审核、汇总调查表,录入电子台帐,统计上报。

(二)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月20日至3月5日)

1、根据省下达的指标数,分解到各乡镇。

2、按照《*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的规定,开展家庭申请、民主评议、村级申报、乡(镇)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程序进行,确定差额补助标准。

(三)第三阶段:打卡发放阶段(3月5日—3月15日)

1、通过严格申请、审核、审批程序,核定低保对象,按照一乡(镇)一柜、一村一盒、一户一档建立档案。

2、落实资金,通过一卡通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

(四)第四阶段:督促检查总结阶段(3月15日—3月20日)

1、各乡镇组织自查,内容包括:完善农村低保对象申报、评议、初审、审核、审批发放手续;资金是否全额到位。

2、县成立检查督导小组对全县进行统一检查督导。

3、做好档卡表册上报工作,写出提标扩面工作总结。

三、工作要求

在全县开展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关系到广大农村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强化领导,积极稳妥地推进。

规范低保审批工作总结篇10

计算机数据审计流程包括审前调查、数据采集、数据整理和转换、建立审计中间表、总体分析、模型分析和延伸取证7个步骤(如图1所示)。本文围绕审计事项重点阐述模型分析。

二、构建审计组信息工作平台――组建局域网

信息化条件下,审计组成员交互审计信息的方式很多,但最有效、最安全的是网络交互。因此组建局域网作为审计组信息工作平台就很有必要。

(一)组建局域网步骤

1、购置交换机;2、在个人PC设置工作组,指定ip地址;3、在个人PC设置共享文件夹或安装局域网聊天工具(飞鸽);4、资源共享,以便交互相关项目资料。

(二)使用局域网优点

利用局域网传输文件,有利于审计组交互资料,实现信息共享,减少利用存储介质(U盘、移动硬盘等)感染病毒机会,同时减少存储介质损耗。

三、利用计算机技术完成审计事项

项目背景:2010年省审计厅安排组织全省2009年农村低保资金专项审计调查。在对该项目审计调查前,在某县进行试审;试审完结后制定全省行业审计方案,再在全省铺开。

项目特点:涉及大量业务数据。在审前调查准备过程和实施中,审计组共采集转换了该县2009年全年度的业务数据,涉及14个乡镇22562人。全县每个季度发放低保金1次、另有年底增发1次,2009年春节慰问金1次,民政部门审批数据1次,共计7次90余张ecxel表格144,071人次,数据量18.1M。

项目审查结果:通过AO系统的运用,发现农村民政信息费挤占农村低保专项资金11.72万元;审批和实际享受低保人数不符;全县2009年第三和第四季度(含增发1个月低保金)低保户数据中,发现有89户、276人新增农村低保户,无县民政部门审批手续,全年发放低保金61,130元等违规问题。

具体应用举例:

(一)在采集数据要素严重缺失情况下,如何开展计算机审计

举例:新增农村低保户审核――没有身份证信息

1、审计思路:正常情况下,实际新增农村低保户与民政部门审批新增农村低保户一致。基于此,以身份证为关键字,将相邻两次农村低保户数据比较,筛选新增农村低保户。再将实际新增农村低保户与民政部门审批的变动农村低保户比较,如与其中新增农村低保户一致,说明人员动态管理较为规范。否则,整理不合规数据并延伸调查,得出审计结论。

但是实际情况是:由于农村信息化落后,本项目采集数据中没有低保户身份证号,有一部分低保户没有村组信息,仅有姓名、账号、人口等要素。鉴于此,为使审计方法能有效移植到其他乡镇,审计人员特制定对应的审计模型,由ASL语言来实现(审计流程图略)。

2、所需资料:全年每次农村低保户保障金发放表(字段有序号、姓名、账号、村组、人口、金额、标准)、民政部门审批变动农村低保户(人口)表(字段有序号、姓名、账号、村组、人口)。

3、审计步骤:第一步、根据姓名,在第一、二次农村低保户数据中筛查出非同名中新增低保户数据(不能筛出同名中新增低保户数据);第二步、先根据账号和人口,筛查同名中新增低保户数据1:筛选异常新增低保户数据2(异常数据第二次保障中重复享受低保户);第三步、将上述新增低保户数据汇总,形成第一次新增低保户数据。并将其与审批新增低保户比较,如一致,说明人员动态管理规范;否则整理不合规数据,并延伸调查,得出审计结论。

4、审计结果:在AO中运行程序,ASL脚本(略),得出数据审计结果。

总结:随着审计数据分析的深入,根据现有数据,不断调整审计思路,需利用数据挖掘技术完成不完整(模糊)数据审核。所谓数据挖掘技术:指从大量的、不完全的,有噪声的,模糊的、随机的数据中提取隐含在其中的,先前未知的,但又是潜在有用的信息和知识的高级数据处理过程。

(二)如何将平时进行的计算机审计结果应用于审计实例和计算机审计方法

在平时,由于采集的业务数据量大或习惯性问题,我们大都是将数据在数据库SQL server中运行,利用sql语句来审查审计事项。但在写AO实例或计算机审计方法时,所应用的sql语句不能完全迁移到AO中,有部分sql语句必须修改,重新编译、运行。

1、应用于审计实例

例子:其他费用挤占农村低保专项资金问题的审核

(1)审计思路:根据相关低保政策,农村低保户享受标准严格按审批保障标准执行。如果农村低保户数据中实际保障金额超过保障标准,就存在其他费用挤占农村低保专项资金问题。

(2)所需资料:全年每次农村低保户保障金发放表(字段有序号、姓名、账号、村组、人口、金额、标准)、民政部门审批变动农村低保户(人口)表(字段有序号、姓名、账号、村组、人口)、保障标准相关文件。

(3)审计步骤及其在SQL server和AO中sql语句对比(表1):

(4)运行结果

步骤1-3运行结果显示:有19条记录超标准发放2850元。

总结:A02008在单机模式下后台数据库是ACCESS2000,在审计分析时使用ACCESS支持的SQL语句:在SQLserver中运行的sql语句,在迁移到AO环境中,有一部分语句需要修改后,在满足ACCESS2000语言规范后才能调试成功。

2、应用于计算机审计方法

A02008中审计方法需要使用审计脚本语言(ASL)。ASL是专为审计人员书写审计方法的编程语言。审计方法是可以使用SQL语句的程序,其包含SQL语句,但不能仅有SQL语句。如在上述新增农村低保户审核的ASL脚本中,有sql语句,也有PASCAL语言。如下所示:其中斜体部分为sql语句,其它为PASCAL语言。

ASL脚本:

var

sql, a, b, c, d, e, f, g;

begin

//筛查非同名中新增低保户

sql:=’select a.* from[业务-第2次农村低保户数据] as a where a. 姓名not in (select al.姓名from[业务-第1次低保户数据]as al[业务-第2次农村低保户数据]as a 2 where al.姓名=a2.姓名)’;

//筛查同名中新增低保户

sql:=’select a.* from[业务-第1次农村低保户数据] a,(select al.姓名 from[业务-第1次农村低保户数据]as al groap by al.姓名having count(*)>1) b where a.姓名=b.姓名’;

规范低保审批工作总结篇11

二、清理监察内容

2012年以来,城乡低保、大病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的申报、审核、审批及资金的管理和发放情况。

(一)救助对象审核审批情况。是否依据现行社会救助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对象纳入救助范围,取消已不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特别是严格清查纠正“人情保、关系保”等现象;是否按照规定的申报、审核、审批程序,通过入户核查、收入核对、民主评议、公示公开等办法核定救助对象;街道、社区是否设置固定公示栏,对已保障对象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保障对象户主姓名、家庭住址、家庭人口、保障人口、保障金额,举报电话等内容。

(二)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发放情况。是否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是否按规定时间要求足额发放低保资金;低保资金是否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发放到位;是否存在滞留、隐瞒、虚报、冒领或扣减等问题;是否存在因资金管理不善导致资金流失等问题。

(三)社会救助实行信息网络管理。街道是否设立低保、大病医疗救助及临时救助台帐;是否建立救助对象电子档案;是否通过信息网络、政务公开等渠道公开救助政策和救助对象,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杜绝优亲厚友、的现象,重点清理“人情保、关系保”。

三、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清理检查行动从3月开始至6月底结束。各街道要按照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分阶段、分步骤落实:

(一)宣传发动(3月份)。区将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各街道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制定细化工作方案;要通过适当形式通报、公示社会救助专项清理监察行动的部署、安排及进展动态,深入宣传社会救助政策及申报、审核、审批程序,增强工作透明度,营造专项清理监察行动的良好氛围。

(二)自查自纠(4月份)。各街道对照文件和本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属政策执行中的问题,迅速采取措施,纠正不当或错误做法;属对象不准,存在“人情保,关系保”的,迅速清退,张榜公示,并建立专档备查;属挤占、挪用社会救助资金的,要迅速追回、退还专户;对违规违纪情节严重的相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要按照党纪政纪规定严肃处理。各街道于4月底前向区专项清理监察领导小组报送本街道专项清理监察、自查自纠的情况报告。

(三)检查督办(5月份)。由区民政、监察、财政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到各街道检查督办,其方法是:听取街道专项清理监察工作情况的汇报;根据区工作专班掌握的重点问题实地查看整改效果;查看有关网络信息、档案资料(包括救助资金存折下发到户,户主签收存根,以及其他救助资金发放花名册等,并视情到社区、到受助对象家庭入户抽查);对于少数特殊对象和疑难个案,由区、街专题协商、妥善处理。

(四)总结整改(6月份)。各街道要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结合区工作专班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于6月底前整改到位并向区专项清理监察领导小组汇报。

四、组织领导

社会救助专项清理监察行动是区政府专项督办事项,区成立社会救助专项清理监察领导小组。

组长:(区民政局局长)

副组长:(区监察局局长)

(区财政局局长)

(区民政局副局长)

成员:(区监察局副局长)

(区财政局副局长)

(区民政局低保管理中心主任)

区社会救助专项清理监察工作专班由区民政局、监察局、财政局抽调有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兼任主任),配合并督促各街道做好社会救助专项清理监察工作。

五、总体要求

规范低保审批工作总结篇12

一、突出重点。不断使城镇低保步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坚持低保责任追究制度。入户调查核实不仅是整个低保审批过程的重要环节,

一)以入户调查为重点。而且是对已保对象进行规范化管理和动态管理一个重要手段。入户调查,不仅是对申请人自报情况和提供证明的验证,同时可以比较全面地了解申请人的生活状况,左邻右舍对申请人家庭生活状况的评价,一个取证的过程,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审批结果。对新增对象,只有经过社区、乡镇街、区低保中心三次入户调查,才能被审批,入户调查率必须达到100%另外,实行低保对象分类管理时,对家庭收入来源不固定或不易确定的第三类对象,社区低保专干根据每个季度对象续保申请,每个季度要入户核查一次,经调查符合低保条件的继续享受,不符合条件的则上报取消。为了保证入户调查的质量,分清责任主次,坚持“谁入户、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调查责任制度,不论是新增户,还是续保户,如果谁调查低保户出现了问题,就追究谁的责任。

坚持低保群众监督制度。低保关系到贫困居民的切身利益,

二)以张榜公示为重点。国家财政每年拿出大量资金,目的要保障最需要救助的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低保工作要让人民群众满意,党和政府放心,就必须坚持公开、公示的原则。一是公开低保政策。各级低保办公室内,将我区的低保政策上墙,让广大群众了解和知道,让群众掌握政策;二是公开审批过程和审批结果。对新增或调整对象实行三次公示的制度,将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布于众,让群众了解审批管理机关是如何审批的以及审批结果怎样;三是长期公示续保对象,随时接受群众监督,打造阳光低保,让群众放心;四是公示举报单位和举报电话、群众要反映、要举报、要知道通过什么途径,打什么电话。目前,全区46个社区都设置了一块长期固定的公示栏,将社区内享受低保的对象全部公布出来,社区谁家吃低保,社区群众心中明白。区纸坊街新北路社区公示低保对象的经验,省、市电视台作了报道。

坚持低保民主审核审批制度。新增(或调整)对象,

三)以评议、评审为重点。入户调查的基础上,一是社区必须召开社区低保评议小组会,依照程序对入户调查核实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作出初审决定,参加评议人员必须签名,符合初审条件的才能公示和上报乡镇街;二是乡镇街必须召开低保评审委员会大会,广泛听取和征求各个委员的意见,对每个申报对象进行审核,取得一致意见后才能公示和上报区民政局审批;三是区民政局低保中心审批时,实行分管局长、低保中心主任、相关入户调查的低保专干会审,确定保障金额,从而保证在低保申报审批的过程中,始终坚持公正、民主的立场,不搞一人说了算,杜绝低保审核审批的暗箱操作。

坚持低保动态管理制度。今年是区低保工作的重点由应保尽保转移到规范化管理上来,

四)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建立低保户档案管理制度,实行一户一档,并按规定归档,改变过去低保档案装订成册和材料不齐的缺点;2建立低保对象分类管理制度,将低保对象分为长期保障对象,相对稳定的保障对象、不稳定的保障对象为三类,根据分类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动态管理方式,即第一类对象,一年入户审核一次,第二类对象,半年入户审核一次,第三类对象为重点核查对象,每个季度入户审核一次;3实行续保对象登记制度,即低保对象每月在领取低保金之前,必须到所在社区加盖“低保管理专用章”接受社区的管理;4实施低保对象参加公益劳动制度,每个社区要组织有劳动能力而尚未就业的保障对象参加社区公益劳动,使其回报社会,增强集体观念。这几项制度的执行,实施动态管理的重要手段,执行较好,对分类管理定期入户核查,发现收入超标的要取消;对连续二次或一年内累计三次不进行续保的要取消;对无故不参加社区公益劳动的也可取消,这些都为低保打开了出口。

夯实基础,

二、加大力度。为全面做好城镇低保提供有力保障

建立一支稳定、专业的低保工作队伍。随着低保业务量的剧增,

一)加大低保组织网络的健全力度。区民政局专门成立了区民政局低保中心,向社会公开招录的5名低保工作人员在今年2月份全部上岗;15个乡镇街场均成立了低保评审委员会,成员大多数是财政所、司法所、派出所、事务办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并以社会事务办为依托成立低保办公室;全区46个社区成立了社区低保评议小组,小组成员主要由社区内正直、威望高的居民代表组成,每个社区明确了一名低保专干,并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全区从事低保工作的人员大多数为新上岗和兼职人员的现象,针对低保政策较为复杂。加强三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对区低保中心新招录的5名低保专干进行为期15天政策、业务的强化训练,并选择了纸坊新北路作为规范化试点,让他理论与实践能够进行有机结合;第二、3月31日,召开了全区低保规范化管理动员大会,以会代训的方式、对全区社会事务办主任、社区居委会主任、低保专干等进行规范化管理的业务培训,由局领导、区低保中心主任现场解答他实际工作存在业务问题。第三、区低保中心选派了两名低保骨干参加省低保中心组织的低保规范化管理培训班,进行政策的培训。目前,全区已经形成了区、乡镇街、社区三级低保工作网络,拥有一支稳定、专业的低保工作队伍,做到低保工作层层有机构管理,层层有人具体抓落实的局面。

解决已保对象准确度不高的问题。区1998年12月启动城镇低保,

二)加大对已保对象的入户清查力度。至年先后经历了二次低保扩面、四次低保提标,一方面确实存在少部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混入低保之列,致使社区对低保户的家庭情况不甚了解,特别是企业转交给社区管理的低保户,有的连低保户住在哪里都不知道;另一方面由历次提标和按照不同计算家庭收入的方法,造成低保对象出现保障金额高低不平衡的问题。从年4月1日起,全区掀起了一次对已保对象进行入户清查的高潮,全区15个乡镇街场共成立了46个核查专班,参与核查的乡镇街干部、部门干部、社区干部达到246人,历时2个月的时间,对全区6800户低保对象逐一进行入户核查。经过核查,共有580户1464人取消了低保,350户1421人因家庭收入的变化而调整低保保障标准。

创造一个依法施保的社会环境。为了使低保政策家喻户晓,

三)加大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深入人心,一是全区各级低保办公室内,悬挂低保政策标牌,将享受低保的条件,办理程序,规范化管理制度公布于众;二是印制《低保对象须知》1.5万份,通过社区和银行两个渠道发放给每个低保户,宁多不漏,确保一户一份,使低保户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便于低保机关的管理;三是局翻印《湖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300本,发给区四大家相关领导,各乡镇街社会事务办主任,各社区低保专干,做到人手一册;四是邀请区人大、区政协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低保工作,向领导汇报低保工作,倾听他对低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争取他理解和支持。通过以上工作,对普通居民群众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更重要的将宣传的重点放在区领导、区直部门领导,让依法施保的观念深植领导的脑中,依法施保方面积极争取领导的支持。正因为如此,区在取消麻木进低保、征地带劳进低保,没有退休费的老职工进低保等问题的处理上取得圆满成功,这些对象能否纳入低保,必须将“符合低保政策才能纳入”作为前提条件,这一点已得到区委、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大多数领导的认可和理解。

建立一套有效的低保考评机制。推进低保规范化管理的过程中,

四)加大低保工作督办和检查力度。局十分注重对基层低保工作进行指导和督办,先后三次由局领导带队,抽调区低保中心业务骨干,分组对全区15个乡镇街场,46个社区低保工作进行巡回业务指导、检查、考核,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纠正和督办,保证了全区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在正确的轨道上推进。同时结合区实际,出台了乡镇街和社区两个低保规范化考核细则,实施百分制考核,并且将考核分数与年终下拨给乡镇街和社区的低保工作经费直接挂钩(区财政每年下拨每个社区4000元低保工作经费)

精心组织,

规范低保审批工作总结篇13

通过核查清理,推进我区城乡低保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转变,切实做到“应保尽保,不应保坚决不予保”。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实事求是地查找问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确保核查清理工作中的每个环节都事实清楚。

(二)坚持收入标准。必须将家庭人均收入是否低于低保标准作为核查清理工作唯一的“度量尺”,对高于低保标准的坚决予以清退,对低于标准的及时纳入低保。

(三)坚持应保尽保。正确理解“应保尽保,不应保坚决不予保”,不能盲目的为了降低保障人数而下指标、定比例、设门槛,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拒之门外。

(四)坚持维护稳定。加强工作力量,做好风险评估和应对预案,切实防范和化解核查清理工作中的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三、责任主体

各镇街为本次核查清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承担行政区域内城乡低保核查清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区民政局要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加强对镇街核查清理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核查清理范围及重点

核查清理工作的范围是所有在册城乡低保对象,做到“家家登门、户户核实、人人见面”。重点对不按程序审批、不按动态管理要求、不经听证评议公示纳入、村(居)委会干部“优亲厚友”、轮保骗保、平分低保金等进行清理整顿,主要是核查清理以下不符合条件的对象:

(一)家庭成员因死亡等原因发生变化的;

(二)在我区享受低保的劳动年龄段的人员;

(三)在我区享受低保且同时已领取社保退休金的人员;

(四)享受低保人员虽下岗、失业、但其配偶在行政、事业单位有固定收入或在私企工作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子女大学毕业或成年已正常就业的;

(五)享受低保人员的家庭成员中有开商店、办公司、工厂、从事客车、货车营运的;

(六)享受低保人员因年幼、年迈无劳动能力,但其法定赡养、抚养人、扶养人具备明显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底前)。

1.制定方案。制定《区城乡低保核查清理工作方案》,并下发各镇街,各镇街根据本方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

2.召开会议。召开区、镇街两级城乡低保清理核查工作会,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开展对镇街、村(居)委会参与核查清理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为开展清理核查做好准备。

(二)申报阶段(11月1日至10日)。

全区所有享受城乡低保的居民,以户为单位,填写《市区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续保申请书》,在享受低保所在地的村(居)委会进行申报。

(三)核查清理阶段(11月10日至12月10日)。

1.入户调查。按照“家家登门、户户核实、人人见面”的要求开展入户调查工作。通过听、查、看、访对其家庭情况、家庭人口及收入、就业情况、水电气支出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填写《年区城乡低保核查清理调查表》,镇街和村(居)委会调查人员要对调查结果签字负责。

2.民主评议。组织由所在村(居)委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退休干部职工代表、村(居)委会干部召开评议会议,对申报对象是否符合城乡低保享受条件进行民主评议。

3.镇街初审。镇街对村(居)委会上报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报送《城市(农村)低保家庭人口收入无变化家庭名册》,对不符合低保条件和家庭收入有变化的报送《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调增、调减家庭名册》、《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停发家庭名册》、《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停发审批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享受对象家庭收入变化情况及低保金调整审批表》。

4.两榜公示。一是村(居)委会对入户调查和民主评议的结果进行一次张榜公示;二是镇街对初审结果进行二次张榜公示,并于12月10前将《年区城乡低保核查清理调查表》、各类审批表报区城乡低保核查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2月20日前上报核查清理工作总结。

(四)审批阶段(12月10日—12月20日)。

区民政局根据《年区城乡低保核查清理调查表》,对初审通过的城乡低保对象作进一步审核,对各镇街报送的低保审批表进行审批。

(五)总结验收阶段(12月20日-12月25日)。

区城乡低保核查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对各镇街核查清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检查不合格的,各镇街要组织人员重新核查清理。核查清理工作结束后,区城乡低保核查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总结并向区政府报送专题报告,区政府对此项工作开展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对违反低保政策的相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由区政府副区长彭洪森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城乡低保核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民政局,具体负责本次核查清理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工作。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对此项工作及政策的宣传报道;区财政局负责加强低保资金的管理和落实清理核查工作经费;区公安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国土房管局负责配合做好数据比对及低保的联动机制等工作;区公安局、区办负责做好维稳工作,对扰乱清理工作正常开展的要依法予以处置;区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区审计局等部门负责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查。各镇街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核查清理工作。

(二)精心组织,确保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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