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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党建工作要点实用13篇

检察院党建工作要点
检察院党建工作要点篇1

    一、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存在问题辨析近年来,基层检察院都把党建工作作为一项提高干警素质、推动检察工作发展、改变工作作风、塑造检察形象的系统工程来抓,在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制度、组织开展活动、实施考核评比等方面做大量的工作,井且取得一定的效果。但用发展的眼光看,在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中还存在一些有悖于科学发展观的问题,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滞后于检察业务工作的状况依然存在,亟待改进和完善。 

    (一)党建工作定位不够明晰 

这里所说的定位,特指人们对某种事物发自内心的普遍认知度,或者说是人们在某种事物上的普遍价值取向。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应当如何定位?这本来是一个常识性的基础问题,但遗憾的是多年来人们往往习惯于从宏观上去解读,往往唯书唯上,人云亦云,很少从基层检察院自身的特点和工作实际出发去准确诠释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定位。位子定不准,谈何工作?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有关规定,基层检察院党的建设的定位应当也必须是检察事业前进的政治方向,是基层检察队伍发展的精神动力,是基层检察业务建设的根本,是无可替代的。只有把这个定位化作基层检察院一致的普遍认同,党建工作才能真正有位,上位,到位。 

    同时,由于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定位的问题没有解决好,基层检察院中往往未设专职党干部,支部书记、副书记及党支部委员往往要同时兼任行政职务,他们平时抓业务工作的多,对党员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少,机关党建工作往往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甚至导致了一系列的职责混乱,推诿扯皮,出现有人没工作、有工作没人干、有人干工作效率低下的非正常现象,党建工作难有实效。 

    (二)党建工作体制不够顺畅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上级检察院领导下级检察院的工作。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本应当坚持“是否有利于检察工作主题的落实,是否有利于检察事业的发展,是否有利于和谐检察院的构建”这三个有利于的标准,以服从和服务于检察事业为核心,以全体党员为主体,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理顺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为基础,按照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统筹协调,妥善处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关系,在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党建工作的有关文件中提出的各项党建任务,特别是在谋划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出成果、出品牌、出知名度上下功夫,以保证基层检察院党的建设全面、协调、有序、健康发展,给基层检察“二次创业”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可在基层检察院党组织设置上却具有鲜明的地方行政化色彩,与法定的基层检察院领导体制相悖。正是这种领导体制上的“二元结构”造成了现实中基层检察院党建与检察业务的“两层皮”,极大地制约了“检察一体化”效能的充分发挥。 

    (三)党员队伍建设不够坚强有力受到社会各种思潮的冲击和影响,个别党员理想信念发生动摇。个别党员长期放松理论学习,党性观念淡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出现错位。由于没有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一些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化,要么特权思想严重,执法中官僚作风严重,服务意识欠缺,对待群众态度蛮横;要么精神状态萎靡不振,工作得过且过,生活随波逐流,缺乏进取意识和创新精神,工作效能低下,甚至影响到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和绩效。 

检察院党建工作要点篇2

    一、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存在问题辨析近年来,基层检察院都把党建工作作为一项提高干警素质、推动检察工作发展、改变工作作风、塑造检察形象的系统工程来抓,在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制度、组织开展活动、实施考核评比等方面做大量的工作,井且取得一定的效果。但用发展的眼光看,在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中还存在一些有悖于科学发展观的问题,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滞后于检察业务工作的状况依然存在,亟待改进和完善。 

    (一)党建工作定位不够明晰 

这里所说的定位,特指人们对某种事物发自内心的普遍认知度,或者说是人们在某种事物上的普遍价值取向。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应当如何定位?这本来是一个常识性的基础问题,但遗憾的是多年来人们往往习惯于从宏观上去解读,往往唯书唯上,人云亦云,很少从基层检察院自身的特点和工作实际出发去准确诠释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定位。位子定不准,谈何工作?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有关规定,基层检察院党的建设的定位应当也必须是检察事业前进的政治方向,是基层检察队伍发展的精神动力,是基层检察业务建设的根本,是无可替代的。只有把这个定位化作基层检察院一致的普遍认同,党建工作才能真正有位,上位,到位。 

    同时,由于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定位的问题没有解决好,基层检察院中往往未设专职党干部,支部书记、副书记及党支部委员往往要同时兼任行政职务,他们平时抓业务工作的多,对党员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少,机关党建工作往往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甚至导致了一系列的职责混乱,推诿扯皮,出现有人没工作、有工作没人干、有人干工作效率低下的非正常现象,党建工作难有实效。 

    (二)党建工作体制不够顺畅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上级检察院领导下级检察院的工作。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本应当坚持“是否有利于检察工作主题的落实,是否有利于检察事业的发展,是否有利于和谐检察院的构建”这三个有利于的标准,以服从和服务于检察事业为核心,以全体党员为主体,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理顺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为基础,按照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统筹协调,妥善处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关系,在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党建工作的有关文件中提出的各项党建任务,特别是在谋划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出成果、出品牌、出知名度上下功夫,以保证基层检察院党的建设全面、协调、有序、健康发展,给基层检察“二次创业”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可在基层检察院党组织设置上却具有鲜明的地方行政化色彩,与法定的基层检察院领导体制相悖。正是这种领导体制上的“二元结构”造成了现实中基层检察院党建与检察业务的“两层皮”,极大地制约了“检察一体化”效能的充分发挥。 

    (三)党员队伍建设不够坚强有力受到社会各种思潮的冲击和影响,个别党员理想信念发生动摇。个别党员长期放松理论学习,党性观念淡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出现错位。由于没有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一些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化,要么特权思想严重,执法中官僚作风严重,服务意识欠缺,对待群众态度蛮横;要么精神状态萎靡不振,工作得过且过,生活随波逐流,缺乏进取意识和创新精神,工作效能低下,甚至影响到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和绩效。&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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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基层党组织的保证监督职能发挥得不够好党章明确规定“: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但由于基层检察院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模式显得陈旧,与现实严重脱节,很多时候仍然停留在开会传达精神、学习文件、读读报纸等“一言堂”的老路子,对党员的教育缺乏针对性,同时管理、监督又缺乏有效的机制。近几年部分基层检察院制定了不少制度,但由于配套措施不力、可行性不强,部分制度流于形式,无法对党员的管理、监督产生理想的效果。部分领导对党组织工作重视不够,实际上在人事处理、干部任免的过程中,几乎很少征求党组织的意见,这样一来党组织就失去了最基本的监督职能。 

    二、加强和改进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一些设想(一)用检察一体化的模式完善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领导体制近年来,“检察一体化”从理论到实践,在最大限度整合内部资源确保检察院正确行使司法监督权方面,已日益彰显出其勃勃生机。实施“检察一体化”与检察院法定的领导体制相一致,是遵循检察工作客观规律的必然结果。这就意味着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的改革方向应当和“检察一体化”相适应。目前,与“检察一体化”改革方向差距最大的莫过于党建工作的“二元结构”领导体制。检察工作是以上级院领导为主(条条),而党建工作则以地方党委领导为主(块块),这种条块分割的体制不利于“检察一体化”的全面实施。比如地方党委在安排部署具体的党建工作上,不可能也不必要考虑到某一个业务部门的特点和规律,因而在执行时“相脱节”、“两层皮”的现象难以避免。为此,必须打破基层检察院党建领导体制上“二元结构”的瓶颈。具体设想是:理顺领导体制,用“一元结构”替代“二元结构”,精心打造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新模式,变更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领导体制,由以地方党委领导为主改为以上级检察机关垂直领导为主。鉴于基层检察院内部党建工作现行领导体制中党组、党总支(党支部)并存的“二重结构”的瑕疵,以建立“一元化”领导体制为好,即设立“中共XX市(区)人民检察院总支部委员会”作为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实施“一元化”领导。

   (二)尊重和保障全体党员的主体地位,完善以“知情权、话语权、监督权”为基础的党内民主党章规定早已明确:基层党建工作的主体是所在单位的全体共产党员。但由于我党历史上曾长期受到“左”的干扰,广大党员的主体地位和党内民主权利也一度得不到应有的尊重,经常是强调遵守党的纪律、履行党员义务的多,而对党员的党内民主权利讲得少,过问得少,落实得更少。古人云:“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其实讲的都是领导科学中如何尊重人、关心人、实现人才效应最大化的道理。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要有新作为,就必须在充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充分保证每一名党员都能够正确行使党内民主权利。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民主权利主要是知情权、话语权和监督权。三权中又以知情权为重中之重,不知情则话语权纯属无的放矢,不知情则监督权无从行使。因此,一要建立健全党(检)务对内公开的范围 

检察院党建工作要点篇3

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是"纲"与"目"的关系。正确把握和处理这个关系是能否站在战略高度重视党建工作的基础。党建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团结教育、组织引导、激励鞭策党员干警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组抓党建工作是保证检察干警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履行好自身政治责任的重要手段和途径,是各项检察工作快速发展的重要保证。实践中,我们注意把握好几个主要环节:

一是院党组在研究每一时期、每一年度的工作时,根据市委和省院党组的要求,结合检察业务的需要,对党建工作提出推动和保证的任务要求,做到党建与业务统一研究,通盘部署;在日常研究业务工作难点、热点问题的解决办法时,同时研究党建工作的切入方式和推动、保证作用的发挥;在检查业务工作时,也同时检查党建工作的实际效果,使党建工作时刻围绕中心开展,业务工作紧紧依靠党建工作进行。

二是在重大任务的部署实施中,院党组统一调配力量,让机关党委专职党务人员和业务处局领导一起深入基层和办案一线进行调研与督查。通过参与业务工作的调研和督查活动,不仅熟悉了业务工作流程,而且找到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切入点,实现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配合和相互支持。在机关党委组织重大活动时,院党组同样统一调动人、财、物的力量,动员各处局室分工合作,主要领导专门协调,促进党建工作与方方面面紧密结合,思想建设与业务建设紧密结合,形成良性互动的生动局面。

三是在工作机制上,我们一直坚持机关专职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党办主任分别参加党组会和检察长办公会等制度,保证了党组工作与党委工作信息互通,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总体合拍。实践证明,党建工作融进了检察业务,就会增添生机与活力;检察业务有了党建工作的先导与支持,就能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取得较理想的工作效果。

二、抓组织,努力保证党建队伍坚强有力

在党建工作中,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像两个门栓,对实现党建目标起着关键作用。院党组认为,加强和改善党的组织建设,是我们解放思想、统一思想的必然结果,是实现

在争取上级领导方面,我们坚持把认真学习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作为基础,吃透精神,领会实质,准确把握党建工作方向。坚持把贯彻上级部署作为关键环节,努力把领导机关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工作中。坚持把深调研、勤报告、多请示作为争取工作主动的有效方法,深刻分析面临的复杂形势,准确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深入进行理性思考,及时报告上级组织,以利于领导机关从全局的高度解决普遍存在的问题。

在对下指导方面,我们从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两个方面加强和改善组织建设。

第一,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专兼职党务干部队伍。一是加重各级领导责任,保证主要党务领导有位有为。明确党组书记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机关党委专职书记进党组,直接参与决策,使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的各项要求在决策研究中共同得以实现;在全院范围内公开选拔政治素质高、群众基础好、工作经验丰富的中层正职担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并吸收为党组中心组成员,列席检察长办公会,保证了党建与业务信息互通、工作互动;党办主任享有同其他职能部门正职同等的管理职权,确保协调有力,配合到位,实现了党建工作目标、措施、效果在各项业中、各个工作环节上的有效落实。二是配强党务工作力量,增强党务工作活力。在新的形势下,一方面检察工作任务越来越重,难度越来越大,一方面党建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两个方面对人力和精力的要求都越来越高,警力不足问题始终困扰着检察机关。

第二,带领广大党员干警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去。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深刻认识到,加强党员队伍思想建设是做好检察工作的先导因素,抓好党建工作是抓好各项工作的突破口。为此明确提出,推动工作发展,必须从抓党员的政治素质入手,善于运用教育的手段,不断增强全体党员的政治意识和党的意识。按照这一要求,机关党委和各支部在抓党员教育工作中,做实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在教育内容上突出党的基本理论。抓住党在各个重要历史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经常灌输,重点引导,使党员干部逐渐认识到,"越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共产党员越要牢固树立党的意识,不能忘记自己作为共产党员的职责,不能忘记党员先进性的时代要求",自觉做到在任何情况下都始终保持对党的事业的忠诚和热爱,始终保持对检察工作的志趣和责任感。二是在覆盖对象上加强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

对反贪、渎检、侦监、公诉等主要业务部门的党员干警,投入更大的精力,安排更多的时间,提出更高的要求,收到更好的效果;对长时间离开机关参加扶贫、驻村的党员干警,到外地办案的党员干警,参与办理重

三、抓导向,努力营造党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经过长期的实践和调查研究,我们确立了党建工作的基本目标,概括起来是"一性五点",即:围绕党的先进性,解决好立足点(立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使命)、着眼点(着眼于未来检察事业的健康发展)、着力点(着力于党的建设与检察工作的有机结合)、出发点(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出发)和落脚点(落脚于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为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有益探索:

第一,思想指引,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对检察工作的先导作用。1999年以来,我市检察工作从全省落后的位置起步,一年一个台阶,逐步迈上并一直保持先进地位,得益于我们始终坚持强力推动党建工作,以党的建设带动队伍建设,以队伍建设带动检察工作,以工作成效检验党建工作成果。党的十六大召开之际,正是我市两级检察长调整换届工作初步完成之时。在检察工作有了较大发展的高起点上,要不要、能不能、怎么样才能实现检察工作的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问题,突出摆在了新调整的领导班子面前。党组认为,党的十六大精神对于我院党建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于是,我们在十六大召开期间就开始组织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再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主题的"学习十六大精神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活动。着重解决思想、思路问题。活动首先在市院党组展开,逐步向6个基层院党组书记扩展、向市院机关各支部书记延伸、向市县两级院全体党员干警深入。这次活动的最大成果是,全体党员在解放思想中统一了思想,在理清思路中开辟了出路,在分析形势中寻找到了新的发展空间,在总结经验中开创了新的工作局面;用这一党建成果指导检察工作,使我们坚定地确立了"以检察业务为核心,突出加强检察管理和科技强检"的工作思路,坚决地推出了"创新创优创精品"活动,从思想上和实践上顺利实现了"把岗位竞争变成工作竞争,把争先创优的竞争变成提高工作水平的竞争"的转变,由此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始终保持着健康发展的强劲势头。

第二,行为影响,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对广大党员的表率作用。党组提出,任何一个领导干部不仅要履行其管理职能,更要履行其行为导向的职能。几年来,我院历届党组、党委班子不仅注重"立言",而且更加注重"立行",努力使两者实现高度的统一,自觉做全体党员行为的引导者和楷模。一是党性立身,感召干警。班子成员始终保持一种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矢志不渝的学习精神,殚精竭虑的责任意识和身体力行的自律意识,在全体党员中树起了堂堂正正做人、认认真真做事、清清白白做"官"的良好形象。二是公正待人、作出表率。公平、公正用人是党风建设的重要方面。党组认为,选好用好一个干部,就是竖起一面旗帜,树立一种导向。近3年来,我院先后提拔重用干部二百余人次,人均两次还要多,全体同志心悦诚服。

今年3月初,我们经过充分酝酿,仅用一天半的时间就完成了机构改革,66%的党员干部职务提升、岗位变动,一批优秀的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改革期间干部之间平稳交接,风平浪静;改革之后处室之间你追我赶,比学赶超。三是身体力行,真诚服务。在精神生活方面,院党组对机关党委每年评出的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专门记功表彰,激发干部的上进心,满足干警的荣誉感。在文化生活方面,院党组委托和支持机关党委统一组织,发动干警积极参与,经常举办体育、文化活动,丰富丰富干警的文化生活。在物质生活方面,尽最大努力改善干警住房条件,帮助干警家属就业、子女上学,使广大党员干警切身感受到

第三,活动引导,充分发挥党组、党委对党员队伍的组织作用。坚持推行"党员先锋工程",组织各个支部和广大党员胸怀全局,立足本职,围绕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选题立项,比学帮超,各个部门有项目,人人肩上有目标引导全体党员争当公正执法的先锋,勤政廉政的先锋,爱民为民的先锋,我院被是市直工委命名为"党员先锋工程示范单位";深入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政法干警活动",在广大党员中掀起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热潮,我院被市直工委确定为"党员先锋工程示范单位";广泛开展"全员参与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转变工作作风,营造优美环境,增强爱院如家的集体荣誉感;大力开展"全员扶贫"活动,广大党员深入农村,体察民情,扶贫帮困,增强宗旨意识、群众意识和公仆意识;突出开展争创"文明窗口"活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民公仆"形象,刚正不阿、铁面无私的"当代包公"形象,嫉恶如仇、执法如山的"护法卫士"形象。

四、抓创新,努力增强党建工作活力

创新是我市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业绩的法宝,更是党建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不竭动力。

检察院党建工作要点篇4

一、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存在问题辨析近年来,基层检察院都把党建工作作为一项提高干警素质、推动检察工作发展、改变工作作风、塑造检察形象的系统工程来抓,在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制度、组织开展活动、实施考核评比等方面做大量的工作,井且取得一定的效果。但用发展的眼光看,在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中还存在一些有悖于科学发展观的问题,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滞后于检察业务工作的状况依然存在,亟待改进和完善。

(一)党建工作定位不够明晰

这里所说的定位,特指人们对某种事物发自内心的普遍认知度,或者说是人们在某种事物上的普遍价值取向。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应当如何定位?这本来是一个常识性的基础问题,但遗憾的是多年来人们往往习惯于从宏观上去解读,往往唯书唯上,人云亦云,很少从基层检察院自身的特点和工作实际出发去准确诠释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定位。位子定不准,谈何工作?根据《》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有关规定,基层检察院党的建设的定位应当也必须是检察事业前进的政治方向,是基层检察队伍发展的精神动力,是基层检察业务建设的根本,是无可替代的。只有把这个定位化作基层检察院一致的普遍认同,党建工作才能真正有位,上位,到位。

同时,由于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定位的问题没有解决好,基层检察院中往往未设专职党干部,支部书记、副书记及党支部委员往往要同时兼任行政职务,他们平时抓业务工作的多,对党员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少,机关党建工作往往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甚至导致了一系列的职责混乱,推诿扯皮,出现有人没工作、有工作没人干、有人干工作效率低下的非正常现象,党建工作难有实效。

(二)党建工作体制不够顺畅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上级检察院领导下级检察院的工作。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本应当坚持“是否有利于检察工作主题的落实,是否有利于检察事业的发展,是否有利于和谐检察院的构建”这三个有利于的标准,以服从和服务于检察事业为核心,以全体党员为主体,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理顺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为基础,按照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统筹协调,妥善处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关系,在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党建工作的有关文件中提出的各项党建任务,特别是在谋划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出成果、出品牌、出知名度上下功夫,以保证基层检察院党的建设全面、协调、有序、健康发展,给基层检察“二次创业”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可在基层检察院党组织设置上却具有鲜明的地方行政化色彩,与法定的基层检察院领导体制相悖。正是这种领导体制上的“二元结构”造成了现实中基层检察院党建与检察业务的“两层皮”,极大地制约了“检察一体化”效能的充分发挥。

(三)党员队伍建设不够坚强有力受到社会各种思潮的冲击和影响,个别党员理想信念发生动摇。个别党员长期放松理论学习,党性观念淡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出现错位。由于没有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一些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化,要么特权思想严重,执法中官僚作风严重,服务意识欠缺,对待群众态度蛮横;要么精神状态萎靡不振,工作得过且过,生活随波逐流,缺乏进取意识和创新精神,工作效能低下,甚至影响到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和绩效。

(四)基层党组织的保证监督职能发挥得不够好明确规定“: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但由于基层检察院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模式显得陈旧,与现实严重脱节,很多时候仍然停留在开会传达精神、学习文件、读读报纸等“一言堂”的老路子,对党员的教育缺乏针对性,同时管理、监督又缺乏有效的机制。近几年部分基层检察院制定了不少制度,但由于配套措施不力、可行性不强,部分制度流于形式,无法对党员的管理、监督产生理想的效果。部分领导对党组织工作重视不够,实际上在人事处理、干部任免的过程中,几乎很少征求党组织的意见,这样一来党组织就失去了最基本的监督职能。

二、加强和改进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一些设想

(一)用检察一体化的模式完善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领导体制近年来,“检察一体化”从理论到实践,在最大限度整合内部资源确保检察院正确行使司法监督权方面,已日益彰显出其勃勃生机。实施“检察一体化”与检察院法定的领导体制相一致,是遵循检察工作客观规律的必然结果。这就意味着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的改革方向应当和“检察一体化”相适应。目前,与“检察一体化”改革方向差距最大的莫过于党建工作的“二元结构”领导体制。检察工作是以上级院领导为主(条条),而党建工作则以地方党委领导为主(块块),这种条块分割的体制不利于“检察一体化”的全面实施。比如地方党委在安排部署具体的党建工作上,不可能也不必要考虑到某一个业务部门的特点和规律,因而在执行时“相脱节”、“两层皮”的现象难以避免。为此,必须打破基层检察院党建领导体制上“二元结构”的瓶颈。具体设想是:理顺领导体制,用“一元结构”替代“二元结构”,精心打造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新模式,变更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领导体制,由以地方党委领导为主改为以上级检察机关垂直领导为主。鉴于基层检察院内部党建工作现行领导体制中党组、党总支(党支部)并存的“二重结构”的瑕疵,以建立“一元化”领导体制为好,即设立“中共xx市(区)人民检察院总支部委员会”作为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实施“一元化”领导。

(二)尊重和保障全体党员的主体地位,完善以“知情权、话语权、监督权”为基础的党内章规定早已明确:基层党建工作的主体是所在单位的全体共产党员。但由于我党历史上曾长期受到“左”的干扰,广大党员的主体地位和党内民利也一度得不到应有的尊重,经常是强调遵守党的纪律、履行党员义务的多,而对党员的党内民利讲得少,过问得少,落实得更少。古人云:“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其实讲的都是领导科学中如何尊重人、关心人、实现人才效应最大化的道理。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要有新作为,就必须在充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充分保证每一名党员都能够正确行使党内民利。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民利主要是知情权、话语权和监督权。三权中又以知情权为重中之重,不知情则话语权纯属无的放矢,不知情则监督权无从行使。因此,一要建立健全党(检)务对内公开的范围

、内容、方式和程序,把知情权还给全体党员。要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把检察内网办成发扬民主、畅通言路的“民主和谐文化之家”,提升党(检)务对内公开的档次和效率。二要坚持以人为本,经常分析党员状况,从政治、思想、工作和生活上真心实意地关心、爱护、帮助党员,及时解决思想问题和现实问题,增强党内民主的渗透力和凝聚力。三要教育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发扬党内民主,切实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和党员的民利。要通过公布党员热线电话、设立党员意见信箱、建立网上党员意见建议平台等多种形式,畅通党员领导干部直接听取党员意见建议的渠道。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每季度至少与所在支部的一名党员谈一次心,党总支部书记每年与本支部的每名党员至少谈心一次,倾听基层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要在检察院内部凝聚一种浓烈的民主和谐氛围、团结包容氛围、蓬勃向上氛围和职业道德氛围,使每一名党员干警都无法拒绝这种氛围强大的吸引力和感召力,自觉自愿地为之奋斗、为之奉献。

(三)完善党务干部权责利相统一机制,培养造就一批党务精英同志有句名言:“正确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党建工作亦是如此,如果没有一批基层党务工作精英,再好的工作蓝图也无从落实。目前,基层检察院党务干部队伍的状况不容乐观,一方面是数量不足,中央文件规定“专职党务干部一般占院人员总数的1-2%,直属单位和人员较多的可适当增加比例”,基层检察院基本上都是兼职;另一方面是

党务水平不高,现有的专兼职党务干部中很少受过党务工作专业培训,加之向业务部门倾斜的用人机制又使得党务干部青黄不接。因此,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党务精、作风正、威信高的基层党务干部队伍已迫在眉睫。一要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落实中央文件精神,按照素质较高、数量适当、结构合理和专兼职结合的要求选好配齐党务干部。在当前人员编制较为紧张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一是选择一批50岁左右、经验丰富、群众公认且善于思想政治工作的各领导干部改任党务干部,二是把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干部放到党务岗位上锻炼。二要切实加强培训和管理,着力改善基层检察院党务干部队伍的层级结构,通过各种教育培训方式和渠道,培养造就一批精于党务善谋划、联系群众有威信、善于做检察人员思想工作的党务精英;要有计划地安排院党务干部轮流到党校或对口高校学习深造;专兼职党务干部要自重、自立、自强,率先强化党员意识、先锋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立足本职岗位,在上情与下情、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谋新招、做细功、求实效,多方积累胜任工作的资本,争当党务精英。

三要关心爱护基层党务干部,建立健全党务干部激励保障制度。

要按照上级党委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合理解决党务干部的职级待遇、疏通职务晋升渠道,赋予党务干部与党建工作相适应的人权和事权。要时时处处关注党务干部的精神需求和物质利益,做到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同步,精神关爱与物质帮助同步,让党务干部无后顾之忧。四要建立基层党建投入机制,为党建工作提供物质保障。核定党组织工作经费,从行政经费中列支。逐步加大硬件建设力度,夯基础增活力,全面推进党建工作的开展。

(四)坚持与时俱进,积极推进党建工作创新发展一是党建观念创新,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态度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把党建工作融入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以检察业务绩效来检验党建工作的成效,从而改变过去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努力认识和把握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势下开展党建工作的客观规律,将机关党建工作放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思考,充分体现机关党建的时代精神。二是党建内容创新,以保持党的先进性、排头兵实践活动、创建共产党员示范岗为主题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三是党建机制创新,通过党内监督、量化考核、建立奖惩激励制度等手段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活力,使基层检察机关党建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四是党建载体创新,以现代科技手段拓展党建工作渠道,在形式载体上力求丰富多彩,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充分利用局域网、多媒体等现代的教育及信息传播手段,在党员教育和培训中产生双向互动和寓教于乐的效果。同时要利用网络、多媒体等科技手段将检察系统优秀党员干部的先进事迹广为传播,对党员进行引导和教育,拓展基层党建工作新渠道,开创基层党建工作新局面。

检察院党建工作要点篇5

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是基层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基层检察院履行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经济建设的职责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以下就是试论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

随着新形势的发展,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也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在新时期、新形势下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进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以党建促队建,全面提高基层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能力成为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笔者拟结合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思考,并提出一些改进的设想,以期对今后的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有所启发,有所裨益。

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存在问题辨析近年来,基层检察院都把党建工作作为一项提高干警素质、推动检察工作发展、改变工作作风、塑造检察形象的系统工程来抓,在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制度、组织开展活动、实施考核评比等方面做大量的工作,井且取得一定的效果。但用发展的眼光看,在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中还存在一些有悖于科学发展观的问题,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滞后于检察业务工作的状况依然存在,亟待改进和完善。

这里所说的定位,特指人们对某种事物发自内心的普遍认知度,或者说是人们在某种事物上的普遍价值取向。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应当如何定位?这本来是一个常识性的基础问题,但遗憾的是多年来人们往往习惯于从宏观上去解读,往往唯书唯上,人云亦云,很少从基层检察院自身的特点和工作实际出发去准确诠释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定位。位子定不准,谈何工作?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有关规定,基层检察院党的建设的定位应当也必须是检察事业前进的政治方向,是基层检察队伍发展的精神动力,是基层检察业务建设的根本,是无可替代的。只有把这个定位化作基层检察院一致的普遍认同,党建工作才能真正有位,上位,到位。

同时,由于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定位的问题没有解决好,基层检察院中往往未设专职党干部,支部书记、副书记及党支部委员往往要同时兼任行政职务,他们平时抓业务工作的多,对党员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少,机关党建工作往往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甚至导致了一系列的职责混乱,推诿扯皮,出现有人没工作、有工作没人干、有人干工作效率低下的非正常现象,党建工作难有实效。

检察院党建工作要点篇6

对此,我们要提高对党建工作的认识,从宏观意义上来讲,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需要,也是增强机关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需要。从检察机关自身来看,检察机关要依法开展各项法律监督活动,全力维护法律权威,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就必须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以更严密的组织体系,更有效的活动方式和工作方法,把广大党员的先进性充分发挥出来。基层院承担着检察系统80%的办案任务,干警在办案中接触大量社会阴暗面,在查处职务犯罪案件中,时刻面临着腐蚀拉拢和各种诱惑,干警的信仰和意志时刻接受着考验,加之,基层院干警中80%以上是党员干警,因而加强基层院机关党建工作任务就更加艰巨、意义更加深远,因此,基层院领导更要时刻牢记党的宗旨,深刻领会党建工作重要性,切实增强党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通过扎实有效的党建工作,确立党在检察工作中的领导地位,使党组织的发展和党内监督得到落实,使党内规章制度在检察工作中得以执行,使党员干警的思想行动与党中央始终保持一致,先进性和模范带头作用在平时工作中得以体现。

二、创新思路,努力构建基层党建工作新模式

开拓创新是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切入点,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坚持以管理为手段,以服务为宗旨,以满意为目的,通过开拓创新,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一)观念创新是基层院党建工作的前提。观念创新就是党建工作在思想上的转变和创新,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在抓基层党建工作中,必须突出党的政治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因此,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要围绕发展的大局,树立党建工作服务检察工作全局的理念,自觉把党建工作融入检察工作实践中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以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为契机,强化基层党组织纯洁性。加强基层党组织纯洁性建设,就是要推进党员干警的思想、作风建设。其中最有效、最直接、最管用的办法,就是要坚持不懈地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把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纯洁性”的要求落到实处。以“党员先锋岗”为载体,落实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高素质的党员队伍,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和阶级基础,保持党员干警纯洁性,把基层院党组织建设成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成为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战斗集体。

(三)要在载体创新中不断增强党建工作的活力。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调动党支部的工作积极性,激励广大党员干警的创造性。一是基层院党建工作要立足本职检察岗位,注意培养、树立典型,使党员教育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深入学习英雄模范人物和在基层院日常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人物,用身边的先进事迹激励广大党员,带动他们争先创优的主动性、积极性。二是要结合实际,开展充满生机的党建活动,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通过 “请进来,走出去” 等多种方式,学习借鉴他人好的做法,不断提高党建水平。通过机关党支部与村支部、企业支部开展双联双建等形式,开展党员与困难群众、工人结对扶贫,让机关党员体验农村和企业党员在艰苦的条件下焕发出来的开拓创新精神风貌,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爱岗敬业热情,开阔党建新思路。

(四)创新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在党建活动中,要改革以往照本宣科式的政治学习方式方法,将政治业务学习、工作点评与党组织的“”有机结合。必要时,可以组织党员干警到一些党建红旗单位参观,聘请老红军和英雄人物宣讲自己的爱党情结,到烈士陵园和博物馆瞻仰英烈,加深党员对党性的理解,坚定他们的政治信仰,增强他们的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同时,要不断繁荣机关日常业余文化生活,用唱红色歌曲、观红色影视、听革命故事等形式教育、启发和陶冶干警情操,要充分利用各种传统节日、纪念日以及重大时事活动,积极组织党员参加各种形式歌咏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激发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热情,丰富党员的业余文化生活,营造检察机关积极向上、团结进取、求实创新的工作氛围。

(五)创新党建工作考核和评比,使其常态化、制度化。抓党建,促检察业务是检察机关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党建只有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才能不断深入,相互促进。因而,在平时工作中,要将党建目标和业务目标一体化,对党建工作实行动态管理,量化考核,按考核要求和办法客观、公正评价每个党员、每个干警的业绩,将考核情况与奖惩挂钩,与晋职、晋级挂钩和评选优秀公务员和优秀党员挂勾,这样才能避免党建和业务工作两张皮,充分发挥党建工作为检察事业保驾护航的作用,使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能够齐头并进,相得益彰。

检察院党建工作要点篇7

近年来,晋中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活动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中央省市纪委历次全会精神和上级检察机关纪检监察会议精神,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完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为重点,积极推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纪律作风三项建设,为全市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以强化教育为切入点,狠抓思想作风建设

要始终把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和根本手段,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教育制度、丰富教育内容、注重教育实效,促使检察人员转变思想、更新观念、改善作风、秉公用权。

强化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教育。紧紧依托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等主题教育活动,找准纪检监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重点在对照检查和整改提高两个环节上下功夫,协同政工部门制定学习计划、细化活动内容、严肃学习纪律,定期对干警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通报。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逐步引导广大检察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时刻牢记“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筑牢“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

强化典型示范和廉政警示教育。大力弘扬模范先进人物立足岗位无私奉献精神,开展向党的好女儿、优秀纪检监察干部王瑛、全国“十杰”检察官刘玉萍等先进人物的学习活动,用正面典型感染人、鼓舞人、教育人,进一步增强干警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洁意识,营造奋发向上的浓厚氛围。通过组织干警观看《一个检察长的巧取豪夺》、《廉政聚焦》等一系列高官落马的腐败案件教育片,以案说理,以案说法、说纪,达到入耳入心的教育效果。

强化纪检监察人员培养教育。坚持把培养和造就一支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培养纪检监察人员坚持原则、真抓实干、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采取专家辅导、岗位练兵、以会代训、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努力培养纪检监察人员把握大局、运用政策、组织协调、突破案件、开拓创新五种能力,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执纪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以加强监督为着力点,狠抓工作作风建设

进一步加大内外监督力度、突出监督重点,促使检察人员端正工作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开展。

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坚持把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摆在突出位置,严格执行“三谈两述”制度,始终做到检察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触角就延伸到哪里。认真落实上级院派员参加下级院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上级院负责人与下级院负责人谈话制度、领导干部公务消费公示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市院要加大对县级院班子成员考察配备的协管力度,推行基层院检察长到市院述职述廉和接受测评,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严格落实高检院对各级领导干部“六个严禁”要求,与各基层院检察长、市院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反映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及时批转,认真查办。

加强对检察人员执法办案的监督。始终把办案部门执行“一案三卡”制度情况和制定办案安全防范预案作为监督重点,坚持进行案前案中监督检查、案后回访,努力实现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逐步建立和完善检察人员执法档案,把对执法办案的监督与对检察队伍的监督结合起来,突出加强对执法办案人员的监督,发现问题和苗头及时提醒及时纠正,对造成影响的违法违纪干警坚决予以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加强对重大经费开支项目和扣押冻结款的监督。凡重大开支一律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和经费开支公示制度,严格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对扣押、冻结款物严格进行逐案逐项登记。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市院纪检监察人员深入到市院各部门和基层院进行调查摸底,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以落实制度为重点,狠抓纪律作风建设

在最近几年,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定,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纪律作风作出明确规定。工作中,注重狠抓制度落实,以严明的纪律作风塑造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晋中市检察院为例来说,遵照省院和市委安排部署,制定出台《晋中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办法》、《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晋中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细则〉工作任务的分工意见》,自觉把《工作规划》融入到检察工作、检察改革、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把反腐倡廉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既充分发挥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的职能作用,又全面加强检察机关自身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推动我市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做出积极努力。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党组织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组,出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责任分解的意见》。在每年年初召开的全市检察长座谈会上,市院检察长分别与各基层院检察长、市院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两级院领导和市院各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分工、职责、任务和要求,使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干部作表率、部门领导积极配合的齐抓共管局面;纪检监察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狠抓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追究三个环节,坚持反腐倡廉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同步推进,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

检察院党建工作要点篇8

一、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的内涵、意义和重点

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的核心是提升组织的学习力、保障检察机关充分履行职责。学习型检察院本质上是一种组织学习的模式,它包含着“一个院所有成员都在学习”的内在要求,但最终目标不只是“人人学习”,更是“团队学习”;不只是学习的个人,更是学习的组织;不只是要提高个人的学习力,更是要提高组织的学习力。只有把个人学习与党的事业发展、检察事业发展相结合,使检察院成为具有持续学习能力、可持续发展的组织,才能称之为学习型检察院。因此,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的内涵应该是:围绕党的事业发展、检察事业发展这一共同奋斗目标,通过有效的激励机制,推动检察机关所有成员持续学习、学以致用,保障检察机关充分履行职责,促进干部健康成长,从而把检察机关建设成为具有高度凝聚力和旺盛生命力的组织。

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是新时期党的事业发展、检察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学习型检察院是借助学习型组织的管理理论和管理手段,推动检察机关形成良好学习风气的载体。但它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提倡学习,更不是一个口号,而是新时期党的事业发展、检察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中央关于建设学习型政党、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在检察机关中的具体体现。概括起来就是“三个基础性工作”,即:是通过围绕同一目标开展学习,团结检察机关成员共同奋斗的基础性工作;是通过增强检察机关的学习力,提高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能力的基础性工作;是通过个人的学习与检察事业发展相结合,发现适应检察工作需要的人才、培养党的事业接班人的基础性工作。特别是面对当前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客观形势,我们的干部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知识恐慌”、“本领恐慌”的问题,尤其需要以创新精神推进学习型检察院建设,通过学习不断丰富知识,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的重点是党性教育、业务培训和个人素质。学习是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精神境界的一个重要途径,是胜任领导工作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承担着法律监督的重大责任,特别是承担着有效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重大责任。应该说,当前检察机关干部在总体上是适应发展要求、能够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和重大责任的。但也不可否认,确实有少数干部学风不正、作风不实、能力不强,精神状态和自身素质与形势任务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影响了检察工作的与时俱进,影响了党的执政能力的提高。我们在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的过程中,要着重从三个方面进一步明确重点,即:在党性教育方面,强化宗旨意识学习增强全体检察干部政治思想素质;在业务学习方面,强调把提高驾驭工作的能力作为检察机关公正执法、正确监督能力建设的首要条件;在个人素质方面,强调把加强自身素能作为新时期检察干部培养良好职业品格和能力的首要途径。

二、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的途径、模式和机制

创建途径。主要是夯实学习基础、提高学习能力、增强学习动力三个方面。从学习基础来看,虽然多数检察干部个人素质较好,但检察工作综合性、系统性越来越强,单一的专业知识往往难以满足检察工作需要,必须不断调整知识结构、完善知识体系。特别是当前阶段,检察工作创新和移民外迁问题都已经十分突出地摆在检察机关工作的重要位置,检察干部不仅迫切需要具备法律方面的基础知识,而且迫切需要具备社会建设、社会管理、群众工作等方面的基础知识。为此,必须加强各类教育培训,进一步夯实学习基础。从学习能力来看,每个人的学习水平有高低,但个人学习和其他同志的学习相结合,可以互相启发、互相促进、共同提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及时发现和总结实践效果较好的学习模式,并及时加以推广。从学习动力来看,每个人的学习爱好不同,个人所学可能并非检察工作所需,因此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激励机制尤其是成果转化机制,引导检察干部围绕党的事业、检察事业发展进行学习,创造条件使学习成果获得认可,从而增强参与学习的积极性。总的来看,以上三个途径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不可或缺的。

创建模式。创建学习型检察院需要及时挖掘和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的创建模式。实践中比较典型的有论坛模式、项目模式、团队模式等。其中,“论坛模式”是通过组织学习论坛,由检察干部围绕共同的重点难点开展学习交流、提出工作建议 、深入进行研讨。有的检察院还举办辩论会,由单位领导提出问题、作出评判,既推动了工作,也搭建了干部成长的平台,检察干部特别是年轻同志的积极性很高。“项目模式”是每年围绕检察工作需要提出一批课题进行项目研究,由检察干部自由组织结合本职工作参加研究,有效提高调研质量和调研成果转化率。“团队模式”是由检察干部组织学习小组、读书会、创作小组等团队,集中志趣相投的检察干部,深入研究实践中的问题,并提出理论思考和工作建议。另外,还有网络学习、职业设计、专家讲座、岗位练兵等各种模式,运用得当,也可以有效促进创建学习型机关工作的开展。

创建机制。在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的实践中,有三类机制尤其需要高度重视:第一类是激励机制。一些业务性很强的检察部门把“考核机制”作为检验学习成效的重要手段,制订晋升必须考试、必须培训的机制,实现从“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自觉转变。也有一些围绕检察机关发展和干部成长的需求制订人才培养规划,建立起“培养机制”,同样受到大家的欢迎。还有通过课题调研、论坛辩论、社团学习等创建活动,逐渐形成了“发现机制”,一批优秀检察干部脱颖而出,成为检察工作的骨干,反过来又促进了其他检察干部参与学习的热情。总体上看,各种激励机制本身并没有优劣之分,关键是要适合检察机关的特点,适合的就是好的、优秀的。第二类机制是合力机制。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不能单打一,而要充分利用检察机关现有的党政组织和其他组织资源,努力把创建活动变成各类组织的自发要求、自觉行动,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党政工团共同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创建工作格局。第三类是评估机制。学习型检察院创建之初,主要是通过试点等方法在实践中摸索,随着创建工作的深入,我们越来越感到要结合检察工作特点明确一些基本标准,使这项工作可衡量、可评价、有比较、有参考。为此,我们要着手从组织领导、工作实施、制度保障、成果转化、创建特色等方面建立起评估体系,通过评估推动创建水平不断提高。

三、创建学习型检察院需要重点把握的环节

检察院党建工作要点篇9

《实施意见》明确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进党校的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以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目标,通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进党校活动,着力构建党委组织部门领导、党校与检察机关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以党校为阵地,以职务犯罪的成因、特点、规律、预防措施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为内容,在党校各类公务员进修班和培训班中开展警示宣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自觉抵制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意识,提升吉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整体水平。

《实施意见》还明确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进党校的工作内容:建立检察机关与党校优势互补的分工协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开展调查研究。

在明确指导思想以及工作内容的基础上,《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进党校的保障措施:在党校建立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建立健全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长效机制;成立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进党校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组建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师资队伍;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管理制度。

警示教育基地揭牌成为预防发力的仪式

7月3日,吉林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和省检察院,共同在省委党校隆重举行了“吉林省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揭牌仪式。

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校长竺延风,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克勤,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徐晗,省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倪连山,省委党校副校长王志君,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韩起祥等有关领导,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有关同志,长春市人民检察院部分干警,在省委党校参加培训的部分学员以及省内主要新闻媒体的记者等100多人,参加了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由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徐晗主持;省委党校副校长王志君宣读了《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进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竺延风副书记和杨克勤检察长共同为“吉林省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揭牌;吉林省院副检察长韩起祥讲话;省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倪连山讲话。

此次揭牌仪式,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反腐败方针和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构建社会化大预防格局的实际步骤,是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新方式、新方法的积极探索,标志着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进党校长效机制的建立,谱写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进党校工作的新篇章,搭建了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的崭新平台,为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吉林省院的示范带动下,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吉林市人民检察院、通化市人民检察院等先后在党校建立了警示教育基地,并举行了由检察长、党校校长、检察干警、培训学员及教职员工参加的揭牌仪式,扩大了警示教育基地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

以事明理,检察长走上党校讲台

9月3日,杨克勤检察长为省委党校全体在校学员及教职员工700余人,作了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专题报告,带头贯彻《关于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进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

杨克勤检察长指出,要深刻认识党中央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的社会历史背景,切实增强忧患意识。从当前国际政治形势,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历史,我国历代王朝兴衰,党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历程四个方面看,腐败是人类社会的毒瘤,可谓“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我们应该以史为鉴、居安思危,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使命感。

杨克勤检察长强调,要正确把握当前我国职务犯罪的基本特点、危害及成因,始终守住法纪红线。我国反腐败斗争“三个并存”、“两个依然”的总体态势没有变,同时,又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呈现出五个方面的特点:总体上腐败犯罪仍然易发多发;一些重点领域腐败问题十分突出;违纪违法犯罪群体发生新变化;涉案金额越来越大、“小官巨贪”不容忽视;“不揣腰包”的失职渎职犯罪危害更甚。

杨克勤检察长建议,要充分认识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有利条件,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信心;要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努力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发生;要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要认真贯彻“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重要论断,把预防腐败犯罪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近两个小时的报告,杨克勤检察长以翔实的例证、深刻的道理以及严谨的逻辑,为学员们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使全体学员进一步增强了忧患意识,坚定了反腐倡廉信心,提高了“为民、务实、清廉”的自觉性。

检察院党建工作要点篇10

作为政工科廉政监察员,我深知责任重大,在院纪检监察科及政工科的领导下,我恪尽职守、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积极开展廉政监察工作,截止目前政工科没有出现任何违法违纪问题,有力地保证了政工科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作为廉政监察员我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打铁还需自身硬”,为了更好地开展廉政监察员工作,我始终把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作为一种政治责任、政治追求,孜孜以求,不断进取,工作之余我认真学习和领会《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的文件精神并及时修正完善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始终保持虚心好学的良好态度,既向书本学习,也向领导和同志们学习,向先进经验学习,取长补短,通过学xxx一步提高了对新时期法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做好廉政监察员的自觉性。

二、严格自律、争做表率。孔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廉政监察员在日常工作中我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从每一件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不该说的话坚决不说、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在大事上做到泾渭分明、在小节上严格把握,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自觉地以党纪政纪约束自己,用干警和群众的满意度鞭策自己,明明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虚心接受干警的监督坚决不跨出违法违纪的第一步。

三、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我协助政工科科长进一步完善了政工科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强化了约束机制,为规范干警行为奠定了基础。同时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确保制度落实不走样,执行不变通,形成“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良好氛围,不断培养干警的自律意识,自觉用制度改造思想、规范言行,形成遵守制度、执行制度的强大内在动力,使遵章守纪成为刚性要求和价值认同。由于制度明确使得政工科每位同志都能站在为政工科集体争光、为法院争光的高度严格要求自己,使得政工科集体的战斗力和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工作干劲进一步提高。

四、开展教育、筑牢防线。围绕“人”字做文章,从提高干警思想教育入手,创新工作思维,不断丰富教育活动的载体。一是召开会议。协助政工科科长定期召开庭室会议,对部门内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让干警从中吸取教训,防微杜渐。二是组织学习讨论。把纪检监察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规定作为重点认真组织学习,同时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每次学习后,都要求干警写出学习心得、体会文章,并定期检查,确保学习效果;三是正反两面教育。组织学习廉洁标兵、模范法官陈燕萍、翟树全的先进事迹,引导干警爱岗敬业、忠诚司法、清正廉洁、无私奉献;同时以腐败案例作为反面教材,使干警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警钟长鸣。

担任廉政监察员,使我进一步开拓了视野,增长了业务本领,为以后做好廉政监察工作积累了经验。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一如既往、认真履行好廉政监察员的职责,为政工科及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法院监察员工作总结范文参考二

在本市纪委及上级法院的领导下,20XX年我院纪检监察工作按照本院党组的工作部署,围绕全院工作大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抓队伍建设,防堵违规违纪的发生,为维护全院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的开展夯实了坚实的基础,为此作总结如下:

一、全面抓好党风廉政责任,紧抓各项具体措施。

1、切实履行反腐倡廉职责。

年初,多次召开党组会,认真研究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各项工作计划和措施。各党组成员均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岗位职责,形成了以院长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各庭室负责人具体负责的网络体系,并在年初的春训会议上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及岗位责任目标的责任状,并将分解图制表发至各分管及部门领导,一目了然。对违反者或不履行监督职责,将本人和分管部门的人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予以严格的责任追究,列入了年终的考核目标。

2、以警示教育为抓手,努力预防违规违纪的情况发生。

反腐教育是抓好队伍建设,抓好预防的重要工作举措。今年我院以警示案例通报、反腐教育讲课,学习廉政纪律条规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多次教育活动。院长亲自上课,党组成员及班子成员认真组织各项活动的开展,各部门积极协助与配合,党组专题会,中层干部研讨会、全体干警教育大会、支部学习会、部门教育体会交流会等,有效地促进了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确保了教育的效果。

二、以创新规范司法行为,切实改变司法作风

1、认真开展“反‘四风’,扬正气,促勤廉”主题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教育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构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长效机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根据上级纪委的统一部署,六月份以来,我院认真开展“反‘四风’,扬正气,促勤廉”主题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一是进一步落实中央《廉政准则》和领导干部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八项规定”;二是认真开展了“规范公车管理”的专项检查活动;三是在全院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四是开展了法院工作人员违规经商的登记纠错活动。对前几年的情况进行了回顾,虽然未发现违规行为,但引起了院党组对严格按照“八项规定”办事的高度重视。五是定期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定期汇报自己廉洁自律的思想及存在的不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发现一些问题,解决一些问题,及时做好组织提醒;六是对重大事项决策、干部任免、法院基建工程、大额资金实行集体讨论决定,按照党组议事规则行事,有效地防止个人说了算,有力地预防了腐败的发生;七是推行政务公开、党务公开。立案庭实行立案大厅立案全程公开,坚决杜绝“不立、不裁”的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为,另外还正在实行法律文书网上公开、庭审全过程网上直播制度;党务公开方面,实行党组会议事后向全院干警公布的方式,对法院的重大事项决策、人事任免、法院基建等在院局域网上公布信息,接受全院干警的监督。

3、认真开展巡查及问责活动,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对当事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媒体关注,人大、政协、纪检等部门反馈的违纪、违规情况及时问责并向院党组报告同意后及时处理。今年有5人次被问责,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4、加强本院干警业内及业外的日常监督检查,今年来共进行了各类检查32次。重点检查考勤、工作责职、司法礼仪、车辆使用、接待接访、安全保卫、执勤值班、开庭着装等方面,做到每星期必查,确保全院干警依法办案。

三、认真开展投诉处理和监督工作,强化“双重”保护职能

我院纪检组监察室作为一个特殊部门,直接与机关、团体、企业、金融及人民群众个人的利益息息相关,是利益分配及矛盾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全市大量的投诉及信访均与我院案件审理及执行有关,作为职能部门面对大量的纪监信访和投诉,我院做到热情接待,耐心倾听,及时登记,及时核实,及时发现,及时汇报,及时纠错,为院党组决策提供依据。今年我院纪检登记初核的信访投诉25件,已全部答复了投诉人。没有因处理不力或不到位而引起矛盾激化,对投诉属实、对违规办案、违法审判或违反审判、执行纪律的则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提出处理意见。如一当事人投诉我院一名干警审判作风问题,我们在初核属实的基础上,对该名干警进行戒勉谈话,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消除了当事人与法院的对立与不满情绪;对投诉人无端指责猜疑或提供虚假言论并采取不当方式诬陷干警的,除了进行耐心解释外,还向投诉人提出严正批评,及时上报院长及上级纪检机关,并在一定范围内澄清事实,消除影响,防止了干警遭受不白之冤。

四、努力完善自身建设,争创一流纪监队伍

我院纪检监察按照全年的工作计划和工作要求,继续扎实做好纪监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加强自身建设。针对我院信访投诉均涉法涉诉这一特点,除了强化纪监的学习与培训,还结合学习审判、执行等法律专业知识,充实违法审判、违纪处理业务空白。

以上是我院纪检监察20XX年的工作汇报,在20XX年的工作中,将认真落实上级纪检机关工作要求和上级法院有关司法改革工作的精神,坚决认清法院纪监在司法改革中的地位,为我院审判工作创一流水平发挥应有的作用。

法院监察员工作总结范文参考三

今年来,山东__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和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以检务督察为抓手,以强化内部监督为重点,深入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保持检察干警清正廉洁,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全面进步。

一、领导高度重视。院党组始终把纪检监察工作纳入检察整体工作之中,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做到统筹谋划有思路、整体推进有安排、检查考核有内容、总结讲评有情况。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保证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经常听取情况汇报,认真分析工作形势,督促切实落到实处。检察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加强内部监督的一些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分管领导按照职责范围,抓好内部监督工作的落实,确保分管工作、分管部门不发生问题。机关各部门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坚持一手抓办案、一手抓监督,两手都过硬。纪检监察部门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主动为党组提出建议,积极协调有关力量,共同落实内部监督工作的各项任务。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党内监督不断深化。院党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做到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都由集体研究决定,不搞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定期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形成了良好的党内监督氛围。避免了“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问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检察长到每一名检察人员,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用一级抓一级的方法落到实处。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定期检查考核,并将结果作为干部业绩评定、提拔任用、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坚持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全院33名中层正职及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按照要求填报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认真落实了廉政诫勉谈话、廉政档案等制度,有力地推动了内部监督工作的落实。

三、执法监督深入扎实。我院始终把执法办案监督作为内部监督的重点,紧紧盯住在执法办案活动中容易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深入开展监督工作,结合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将业务部门和综合分别划分为“二级”、“三级”,分级管理并根据风险点制定相应防控措施。认真贯彻《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暂行规定》,深入落实“一案三卡”、以及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执法档案等监督措施和制度,突出不捕、不诉、撤案、法院判无罪、申诉改判等监督重点,围绕执法流程、办案时限、案件处理等各个方面,依托信息网络技术,注重网上线索管理、办案流转、案件研讨等,把条文制度的软约束变成规范运行的硬制约。今年来对11起自侦案件进行全部回访,案发单位和涉案人员对我院办案人员的办案作风和遵纪守法情况都给以高度评价。

四、以检务督察为抓手强化内部监督。在加强内部监督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坚持围绕“上级部署、常规事项、党组决策”做好检务督察工作,起到了以点带面的作用,带动了监督工作的全面开展。

(一)围绕上级部署抓督察。我院坚持围绕上级部署展开督察工作。近年来,我们把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贯彻执行省院落实科学发展观绩效考核机制;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开展创先争优、“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和“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等活动作为督察重点,以确保上级部署得到贯彻落实,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围绕常规事项抓督察。我们始终坚持将办案安全、信访接待、公诉出庭、警用装备管理、扣押冻结处理涉案款物和执行禁酒令等方面的监督作为常规事项常抓不懈。一是坚持院党组成员轮流带班制度,每周都有一名党组成员带班对常规事项进行督察,由检务督察人员及时提醒党组成员按时开展督察工作。二是坚持督察事项及时上报。自侦部门接触被调查人,便向督察办通报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控申科接访时及时上报督察办;公诉科自接到出庭通知书第二天向督察办上报开庭时间、地点;政治处向督察办提供开展活动的实施方案及具体事项;各科室提供需要全体干警应该共同完成的任务,以便督察办安排督察顺序。三是坚持查出真实情况。督察办可随时到被督察部门进行督察,要求各部门必须积极配合。督察情况报分管检察长和检察长审阅后在网页上通报。通过这种不打招呼随机督察的方式,发现了一些不按时完成任务和不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的苗头,及时口头纠正,提高了干警的工作效率,优化了干警的工作作风。

检察院党建工作要点篇11

    ***: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来到***新闻网,就我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广大网友互动交流。

    1主持人:欢迎盛检在繁忙的工作中抽出宝贵时间,来与我

们的网友进行交流。

    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认识先行。检察机关对于落实“两个责

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怎样的认识和理解呢?

***:谢谢主持人。“两个责任”的提出,是新形势下加强反腐败制度保障的重大举措,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影响。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惩防职务犯罪和推进自身反腐倡廉建设的双重任务,在国家惩治预防腐败体系中居于至关重要的地位。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时刻面临诱惑与反诱惑、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可谓“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因此,检察机关落实“两个责任”尤为重要。

首先,落实“两个责任”是讲政治,推进全市检察工作的必然要求。检察工作是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的有机统一。检察工作的政治属性,要求必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而落实主体责任,就是党中央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的政治责任,全市检察机关必须自觉响应、坚决照办,通过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更好地推进全市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第二,落实“两个责任”是讲党性,履职尽责的内在要求。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特别强调,全党同志要强化党的意识、强化组织意识,时刻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我们的本职和使命。全市两级院党组要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意识,真正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分内之事、头等大事,扎扎实实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第三,落实主体责任是讲纪律,打造过硬检察队伍的迫切要求。任何组织、任何单位,抓各项工作都要靠纪律作保证。干部出问题,都是因为纪律的缺失。从总体上看,我们的纪律建设和队伍建设情况是好的,但要清醒地看到,我们的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带好队伍,有所作为,就必须通过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狠抓党的组织建设和纪律建设,强化组织和纪律对党员干部的约束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2主持人:有了深刻的认识为基础,相信我市检察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也是有声有色,具体是如何落实“两个责任”,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呢?

***:落实“两个责任”不能只是简单表态,也不能仅仅停留在认识层面,关键要有务实行动。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两个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五位一体”,建立完整责任体系。研究制定《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和《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细则》,进一步厘清责任,建立健全责任体系。一是履行组织领导责任。党组负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领导责任;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党组书记、检察长对于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二是履行正确的用人责任,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大力倡导公道正派、科学用人的良好风气,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是履行教育管理责任。全市两级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第一责任人,既在廉洁从检上作好表率,同时也要认真督促领导班子成员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班子其他成员也不断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四是履行督查责任。紧紧围绕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这两个重点,进一步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案件质量评查等制度,通过巡视、参加下级院民主生活会、年度检查等方式,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评价,确保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五是履行支持责任。党组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深化“三转”工作,及时研究解决“三转”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纪检监察部门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提供坚强保障,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和保障者。

(二)坚持“四个并重”,增强落实合力。一是坚持抓党风廉政建设与抓检察业务工作并重,切实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牵好“牛鼻子”、种好“责任田”。二是坚持“领导抓”与“抓领导”并重,既要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亲力亲为,又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狠抓领导自身建设,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三是坚持“抓惩戒”与“抓预防”并重,既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干警违法违纪,又重视长久之效,持之以恒地开展警示教育、检务督察、谈心谈话等活动,有效提高检察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四是坚持“抓落实”与“抓创新”并重,既扎扎实实地把教育、制度、监督、纠风、惩治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又与时俱进地推进改革创新,努力构建起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三)“突出五个重点”,找准责任落实发力点。一是狠抓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凡是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做好,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纠正“四风”、带头接受监督。二是狠抓严明纪律。加强“三严三实” 教育 ,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决防止和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三是狠抓监督制约。切实强化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行为禁令、班子决策、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办案责任制、案件评查和集中管理机制,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四是狠抓作风整治。紧紧抓住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利契机,继续在整肃“四风”问题上聚焦用力,严厉整治特权思想、霸道作风、违法违规办案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打好改进作风的攻坚战。五是狠抓案件查办。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严肃查办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坚决防止“灯下黑”问题,通过查处案件举一反三、形成辐射,教育引导干警心存敬畏、自觉守纪守法。

    3主持人:我们知道市检察院的“党风廉政建设一把手工程,

在全国检察机关惩防体系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座谈会上作了大会交流发言,并被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和全市推广,获省市领导好评,可以给广大网友们介绍一下这方面的经验吗?

    ***:好的。近年来我们切实履行党组、检察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市纪委《关于推进“党风廉政一把手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先后确定开三个主题,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一把手工程”,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2011年,市院党组把开展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工作列为院  “党风廉政一把手工程”,在全市检察机关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市检察院“制度加科技”廉政风险防控模式的做法,正如你所言,取得了很好成效,得到高检院、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好评。

2013年,市院党组把“建立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办案的发现机制”作为我院“党风廉政一把手工程”,通过建立自侦案件流程管理、同步录音录像管理、纪检监察备案审查等六项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违法违纪发现和查办能力。今年,我们又设立检察长了信箱,向社会公布检察人员违法违纪办案举报邮箱、举报电话和QQ举报平台,进一步畅通控告举报渠道,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2014年,结合省检察院工作部署,市院党组把“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作为“党风廉政一把手工程”,依法监督纠正“有权人”、“有钱人”等罪犯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深入查处背后的司法腐败案件,取得阶段性成效。

    4主持人:加强教育引导,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是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市检察院在这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呢?

    ***:正如主持人所说,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是党风

廉政建设的重要方面。市检察院对此一直非常重视,取得了一些成绩:市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被高检院授予全国百家警示教育基地称号,市检察院被评为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怀远县院和禹会区院被评为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我们主要做法:

一是高度重视廉政教育。今年初,市院党组研究决定,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2014年各部门业务培训时的必修课,在加强业务培训的同时,切实加强廉政教育。

二是积极营造廉政文化氛围。在局域网开设廉政建设专栏、廉政影视角;在院机关建立廉政文化长廊、廉政电子屏幕,设立廉政书架、设置廉政电脑屏保,着力营造廉政文化氛围。

三是积极开展廉政文化活动。组织干警开展廉政格言警句创作活动,积极开展廉政贤内助评比、向英模吴群等英雄人物学习、廉政知识竞赛、廉政书画展和廉政宣誓等活动,切实提高干警廉洁从检意识,筑牢干警反腐倡廉思想防线。

5主持人:可以看出,市检察院的廉政文化建设很有特色。除此之外,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对于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勤政为民的干部队伍,营造一个朝气蓬勃、团结和谐、创新求实、廉洁高效的机关形象,也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在这一方面,市检察院又有哪些举措呢?

***:市院党组十分重视狠抓作风建设,将“紧抓作风建设”作为新一届党组工作思路即“5201”工程(“5201”工程是指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创新意识五种意识,着力狠抓执法办案、紧抓作风建设两个抓手,坚持对错案、办案安全事故、违法违纪零容忍,创造一流业绩,建设一流队伍,进入全省第一方阵,争当排头兵。)的重要内容,紧抓不放,常抓不懈。

一是提出大力弘扬“六种良好风气”和恪守“五个严禁”,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风气。2012年市院党组提出并大力弘扬“顾全大局、团结包容;勤奋学习、好学不倦;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奋发有为、创先争优;公道正派、科学用人;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六种良好风气。今年我们又提出“五个严禁”,即“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禁山头主义,拉帮结派;严禁口是心非,阳奉阴违;严禁无中生有,造谣滋事;严禁好人主义,明哲保身”,以此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风气。

二是深入开展专项清理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先后开展了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三公经费”支出、会员卡、党员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办公用房等专项清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三是高度重视改进作风的制度建设,相继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的若干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工作规定》、《公务考察及接待管理暂行规定》、《***市人民检察院机关财务工作监督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加强刚性约束。同时,积极构建检察机关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价机制,将作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范围,通过建立领导干部电子档案,加强对作风建设的动态评价。

    6主持人:我们知道,强化自身监督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检察院在强化法律监督方面多措并举,在强化自身监督方面又有哪些措施呢?

    ***:市院党组十分重视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执纪问

责,始终坚持把强化自身监督和强化法律监督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强化措施,扎实推进。

一是强化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等均通过集体研究决定。在院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和检委会等会议上,实行“一把手”末位发言,末位表态。认真执行市院检察长与基层院检察长谈话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都述职述廉述德制度。

二是强化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坚持巡视、督察无禁区、无盲区、无死角,扎实开展巡视、检务督察,尤其是加大对执法办案的巡视和检务督察,突出加强对查办职务犯罪的监察。针对检务督察和案件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加强规范执法和办案安全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强化对人财物管理工作的监督。对重大基建项目、检察信息化设备采购、询价、招投标和大额资金使用,实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确保资金使用不出问题。积极开展民主理财监督工作,推选公道正派,具有专业会计知识的检察干警成立民主理财监督小组。2013年,对市院公务接待、差旅费报销进行专项监督检察,并就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日前,我院已将2014年上半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在局域网进行公示,接受全体干警监督。

    7主持人:我们可以看到,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

对于遏制腐败现象具有重要作用,市检察院对违纪违法案件是

如何查办的呢?

***:我们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干警违法违纪行为,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2012年以来,市院纪检监察部门共接收信访件38件,初核率为95%,对上级院交办案件全部办结,及时上报。去年以来,我们突出重点,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行为,对一名公车私用的基层院检察长进行了果断处置,有效化解了不良影响,得到了省检察院的肯定。市院党组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公务车辆管理,将全市检察机关警车、公务用车全部安装GPS,纳入市院GPS平台实行统一管理,同时市院纪检监察部门与市公安局车管部门建立车辆违章信息通报机制,定期通报检察机关车辆违章信息。今年,市院在检察院局域网设立曝光台,对检察人员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和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将做到一案一曝光。

8主持人:听了盛检的介绍,我们了解到市检察院的党风建

设工作有力、有序、有效,下一步,市检察院将如何强化措施,

推动全市检察机关落实“两个责任”取得新成效呢?

    ***:高检院将于近期正式下发《关于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指导意见》,我们将以此为抓手,大力推进“两个责任”的落实。

 一是建立严密的责任落实机制。强化责任分解的强制力,重点检查“四个亲自”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八个方面领导责任的落实情况,将责任分工、牵头任务、专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内容,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是把责任追究作为强化主体责任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做到问题出现在哪里,责任就追究到哪里,及时追究主体责任人在党纪政纪和组织方面的责任,实行“一票否决制”,促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做到“真兑现、真挂钩”,使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形成完整链条,逐步实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化、程序化和常态化,防止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

三是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建设。紧紧围绕“三转”要求,全面提高纪检监察部门履职能力,特别要大力加强业务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监督执纪水平,有针对性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发现线索不及时、查办案件不积极、取证突破能力不强等问题。同时,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以铁的纪律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主持人:非常感谢盛检,因为时间关系,今天的访谈就到这

检察院党建工作要点篇12

一是院党组在研究每一时期、每一年度的工作时,根据市委和省院党组的要求,结合检察业务的需要,对党建工作提出推动和保证的任务要求,做到党建与业务统一研究,通盘部署;在日常研究业务工作难点、热点问题的解决办法时,同时研究党建工作的切入方式和推动、保证作用的发挥;在检查业务工作时,也同时检查党建工作的实际效果,使党建工作时刻围绕中心开展,业务工作紧紧依靠党建工作进行。

二是在重大任务的部署实施中,院党组统一调配力量,让机关党委专职党务人员和业务处局领导一起深入基层和办案一线进行调研与督查。通过参与业务工作的调研和督查活动,不仅熟悉了业务工作流程,而且找到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切入点,实现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配合和相互支持。在机关党委组织重大活动时,院党组同样统一调动人、财、物的力量,动员各处局室分工合作,主要领导专门协调,促进党建工作与方方面面紧密结合,思想建设与业务建设紧密结合,形成良性互动的生动局面。

三是在工作机制上,我们一直坚持机关专职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党办主任分别参加党组会和检察长办公会等制度,保证了党组工作与党委工作信息互通,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总体合拍。实践证明,党建工作融进了检察业务,就会增添生机与活力;检察业务有了党建工作的先导与支持,就能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取得较理想的工作效果。

二、抓组织,努力保证党建队伍坚强有力

在党建工作中,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像两个门栓,对实现党建目标起着关键作用。院党组认为,加强和改善党的组织建设,是我们解放思想、统一思想的必然结果,是实现我院党建目标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实践中,我们正确处理争取上级领导和做好对下指导的关系,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在争取上级领导方面,我们坚持把认真学习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作为基础,吃透精神,领会实质,准确把握党建工作方向。坚持把贯彻上级部署作为关键环节,努力把领导机关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工作中。坚持把深调研、勤报告、多请示作为争取工作主动的有效方法,深刻分析面临的复杂形势,准确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深入进行理性思考,及时报告上级组织,以利于领导机关从全局的高度解决普遍存在的问题。

在对下指导方面,我们从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两个方面加强和改善组织建设。

第一,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专兼职党务干部队伍。一是加重各级领导责任,保证主要党务领导有位有为。明确党组书记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机关党委专职书记进党组,直接参与决策,使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的各项要求在决策研究中共同得以实现;在全院范围内公开选拔政治素质高、群众基础好 、工作经验丰富的中层正(本资料权属本资料权属文秘站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站网更多资料,查看更多精彩文章请登录原创网站本资料权属文秘站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站网更多资料)职担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并吸收为党组中心组成员,列席检察长办公会,保证了党建与业务信息互通、工作互动;党办主任享有同其他职能部门正职同等的管理职权,确保协调有力,配合到位,实现了党建工作目标、措施、效果在各项业中、各个工作环节上的有效落实。二是配强党务工作力量,增强党务工作活力。在新的形势下,一方面检察工作任务越来越重,难度越来越大,一方面党建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两个方面对人力和精力的要求都越来越高,警力不足问题始终困扰着检察机关。党组认为,在检察事业健康发展的过程中,党建工作为业务工作提供着源源不断的政治保障、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从这一点出发,坚持把党务工作力量配足配强,坚持把年富力强的综合部门正职、主要业务处长吸收到机关党委来做兼职委员,坚持把业务尖子、办案能手放到基层党务工作岗位上。在今年3月市院机关机构改革中,机关党委班子成员从7名增至9名;除3名专职干部外,其余委员分别来自办公室、政治部、反贪局、公诉处;15个党支部书记均由部门正职担任,同时在7名党员以上的支部配备了副书记,形成了年龄结构合理、素质结构优化、战斗力较强的党务干部队伍。三是强化党务队伍素质,关心党务干部成长。党组每年组织党务干部参加党委系统的业务培训,每年派出部分党务干部到党建工作做得比较好的省市考察学习,进一步拓宽党务干部的视野,提高党务工作能力。坚持适时轮岗,把在党建工作岗位上表现优秀的干部输送到主要职能部门担任领导职务,形成培养、使用党务干部的良性循环,使党建工作岗位成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阵地。近3年来,机关党委书记从列席党组会到党组成员,两任党办主任3次被提拔重用,分别担任政治部常务副主任和公诉处长,2名中层副职被提拔为党委专职副书记和党办主任。

第二,带领广大党员干警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去。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深刻认识到,加强党员队伍思想建设是做好检察工作的先导因素,抓好党建工作是抓好各项工作的突破口。为此明确提出,推动工作发展,必须从抓党员的政治素质入手,善于运用教育的手段,不断增强全体党员的政治意识和党的意识。按照这一要求,机关党委和各支部在抓党员教育工作中,做实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在教育内容上突出党的基本理论。抓住党在各个重要历史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经常灌输,重点引导,使党员干部逐渐认识到,"越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共产党员越要牢固树立党的意识,不能忘记自己作为共产党员的职责,不能忘记党员先进性的时代要求",自觉做到在任何情况下都始终保持对党的事业的忠诚和热爱,始终保持对检察工作的志趣和责任感。二是在覆盖对象上加强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对反贪、渎检、侦监、公诉等主要业务部门的党员干警,投入更大的精力,安排更多的时间,提出更高的要求,收到更好的效果;对长时间离开机关参加扶贫、驻村的党员(本资料权属本资料权属文秘站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站网更多资料,查看更多精彩文章请登录原创网站本资料权属文秘站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站网更多资料)干警,到外地办案的党员干警,参与办理重特大案件的党员干警,坚持及时成立党支部,指派专人负责,使每一位党员基本做到组织生活正常化、思想工作经常化。三是在工作措施上选好载体。既坚持采用宣讲、讨论、知识竞赛、主体教育等行之有效的传统手段,又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网络,特别是机关局域网等现代化设施的作用,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入到了党员获取的各种信息和知识之中,融入到了党员喜闻乐见的各种活动之中,融入到了党员干警争先创优的奋斗之中。

三、抓导向,努力营造党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经过长期的实践和调查研究,我们确立了党建工作的基本目标,概括起来是"一性五点",即:围绕党的先进性,解决好立足点(立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使命)、着眼点(着眼于未来检察事业的健康发展)、着力点(着力于党的建设与检察工作的有机结合)、出发点(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出发)和落脚点(落脚于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为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有益探索:

第一,思想指引,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对检察工作的先导作用。1999年以来,我市检察工作从全省落后的位置起步,一年一个台阶,逐步迈上并一直保持先进地位,得益于我们始终坚持强力推动党建工作,以党的建设带动队伍建设,以队伍建设带动检察工作,以工作成效检验党建工作成果。党的十六大召开之际,正是我市两级检察长调整换届工作初步完成之时。在检察工作有了较大发展的高起点上,要不要、能不能、怎么样才能实现检察工作的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问题,突出摆在了新调整的领导班子面前。党组认为,党的十六大精神对于我院党建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于是,我们在十六大召开期间就开始组织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再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主题的"学习十六大精神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活动。着重解决思想、思路问题。活动首先在市院党组展开,逐步向6个基层院党组书记扩展、向市院机关各支部书记延伸、向市县两级院全体党员干警深入。这次活动的最大成果是,全体党员在解放思想中统一了思想,在理清思路中开辟了出路,在分析形势中寻找到了新的发展空间,在总结经验中开创了新的工作局面;用这一党建成果指导检察工作,使我们坚定地确立了"以检察业务为核心,突出加强检察管理和科技强检"的工作思路,坚决地推出了"创新创优创精品"活动,从思想上和实践上顺利实现了"把岗位竞争变成工作竞争,把争先创优的竞争变成提高工作水平的竞争"的转变,由此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始终保持着健康发展的强劲势头。

第二,行为影响,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对广大党员的表率作用。党组提出,任何一个领导干部不仅要履行其管理职能,更要履行其行为导向的职能。几年来,我院历届党组、党委班子不仅注重"立言",而且更加注重"立行",努力使两者实现高度的统一,自觉做全体党员行为的引导者和楷模。一是党性立身,感召干警。班子成员始终保持一种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矢志不渝的学习精神,殚精竭虑的责任意识和身体力行的自律意识,在全体党员中树起了堂堂正正做人、认认真真做事、清清白白做"官"的良好形象。二是公正待人、作出表率。公平、公正用人是党风建设的重要方面。党组认为,选好用好一个干部,就是竖起一面旗帜,树立一种导向。近3年来,我院先后提拔重用干部二百余人次,人均两次还要多,全体同志心悦诚服。今年3月初,我们经过充分酝酿,仅用一天半的时间就完成了机构改革,66%的党员干部职务提升、岗位变动,一批优秀的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改革期间干部之间平稳交接,风平浪静;改革之后处室之间你追我赶,比学赶超。三是身体力行,真诚服务。在精神生活方面,院党组对机 关党委每年评出的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专门记功表彰,激发干部的上进心,满足干警的荣誉感。在文化生活方面,院党组委托和支持机关党委统一组织,发动干警积极参与,经常举办体育、文化活动,丰富丰富干警的文化生活。在物质生活方面,尽最大努力改善干警住房条件,帮助干警家属就业、子女上学,使广大党员干警切身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增强了党组织的向心力。在1999年至今的年度民主测评中,党组班子的满意率连续4年100%。广大干警和社会各界评价我们是"一个班子一条心,一个领导一面旗,一个党员一盏灯";《人民日报》先后以《表率是无声的命令》、《满意从何而来》为题,多次对我院的党建工作进行深层次的报道;最近,市政法委作出了"向市检察院学习的决定",号召全市政法系统从强化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学习意识、创新意识、争先意识等六个方面向检察院学习。

第三,活动引导,充分发挥党组、党委对党员队伍的组织作用。坚持推行"党员先锋工程",组织各个支部和广大党员胸怀全局,立足本职,围绕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选题立项,比学帮超,各个部门有项目,人人肩上有目标引导全体党员争当公正执法的先锋,勤政廉政的先锋,爱民为民的先锋,我院被是市直工委命名为"党员先锋工程示范单位";深入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政法干警活动",在广大党员中掀起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热潮,我院被市直工委确定为"党员先锋工程示范单位";广泛开展"全员参与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转变工作作风,营造优美环境,增强爱院如家的集体荣誉感;大力开展"全员扶贫"活动,广大党员深入农村,体察民情,扶贫帮困,增强宗旨意识、群众意识和公仆意识;突出开展争创"文明窗口"活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民公仆"形象,刚正不阿、铁面无私的"当代包公"形象,嫉恶如仇、执法如山的"护法卫士"形象。

四、抓创新,努力增强党建工作活力

创新是我市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业绩的法宝,更是党建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不竭动力。

检察院党建工作要点篇13

当前, 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发展正处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 高职院校反腐倡廉建设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 加强和改进高职院校纪检监察工作, 对于加强高职院校反腐倡廉建设、构建和谐校园、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是全党全国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 高职院校党委、行政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在重要位置, 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体制机制, 狠抓责任落实, 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是, 随着社会的转型、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高职院校所处的经济社会环境更加复杂, 高职院校反腐倡廉建设面临新的挑战。一是国际环境的影响更加深刻, 敌对势力对我国西化、分化的图谋并没有改变, 他们加紧对高职院校进行思想文化渗透, 企图影响和改变高职院校师生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观;二是国内社会环境的影响更加广泛, 社会上一些消极腐朽的东西不断侵蚀党员干部和教师队伍,特别是社会上所谓的“潜规则”对高职院校的影响越来越大;三是高职院校自身的发展隐含廉政风险。随着高职院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 高校学生和教职员工的数量、资产购置和基建投资规模、经费总量都有了大幅度的增长,高职院校领导干部处置人、财、物的权力越来越大, 由于制度建设不够完善, 监督不够到位, 高职院校腐败案件呈多发态势。

(二)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校园的重要内容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校园, 就是要实现和维护好广大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 增强师生员工个体的愉悦度和群体的和谐度;就是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发挥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就是要规范权力运行, 加强对权力实施的监督, 尤其要加强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监督, 加大对重点岗位、重要环节、重点人员的监督。

二、高职院校反腐倡廉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高职院校反腐倡廉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在当前体制转型、社会转型、思想嬗变的历史阶段,特别是近些年,高职院校管理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反腐倡廉建设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呈现阶段性特征。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

(一)高职院校招生、收费等方面不正之风经多年治理虽然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果,但部分地方办学、招生行为不够规范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群众仍有意见。

(二)个别高职院校领导干部违反纪律的行为时有发生,有的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或挪用资金,有的违反外事工作纪律,不经批准出国,或接受私人邀请出国,有的违反群众工作纪律等等。此外少数高职院校干部追求享受、奢侈浪费、讲排场、比阔气的现象仍然存在,也有的高职院校领导干部作风不检点、情趣不健康。总之,高职院校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三)学风浮躁,诚信缺失。为了骗取科研经费、职称评定,一些高职院校教师在科研中抄袭剽窃、伪造数据、署名不实,学术不端行为时有发生,对高职院校教师的形象、对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都产生了不良影响。科研经费使用中的违规违纪问题日益凸显。

三、提升高职院校纪检监察工作效率的对策

(一)转变思想,更新观念

(1)某些高职院校的纪检监察干部长期以来存在领导对其不重视、纪检监察部门可有可无的自我否定的观念。要转变这种错误的自我否定的思想观念,最主要的就是要增强使命感、自信心和责任感。随着党和国家对高等教育的逐步重视和对高职院校投入的逐步加大,高职院校已经成为腐败案件高发的领域。因此,高职院校的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方面的改造显得尤为重要。

(2)在实际操作中,高职院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往往不是一种个人行为,而是一种组织行为,一种机制。因此,高职院校的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转变以自我为中心的思想观念,做好组织协调工作。高职院校的纪检监察部门必须坚持在党委领导下,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来开展工作。工作中,既要服从和服务于学校的中心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大胆地开展工作,积极主动的搞好工作。

(3)高职院校的纪检监察部门工作的重点是党员领导干部以及从事人财物管理工作等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的工作人员。因此,纪检监察部门干部必须转变被动应付的思想观念,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在进行学习深造时,不仅要注重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法律和党纪政纪条规,还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主动出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才能适应新形势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

(二)建立健全机制

随着高职院校的快速发展,随着高职院校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不断加强和所取得的突出工作成效,高职院校的纪检监察部门越来越受到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师生员工的好评。然而,面对国际国内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体制的不健全往往制约了高职院校纪检监察工作职能的发挥,健全机制的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1)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规章制度的制订、完善和实施,使制度建设尽量覆盖高职院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个主要范畴,并突出重点,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章可循,依章办事,为学校的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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