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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申请书实用13篇

注册公司申请书
注册公司申请书篇1

申请人章戳(签字) :

组织章戳:无 人签字:无

商标注册申请书 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你局核准注册的第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标, 有效期限将于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期满。现申请续展注册。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戳)

地 址:________

年 月 日

附送:

原注册证一份,商标图样五份,

其他______________。

续展申请费 元,

续展注册费 元,

迟 延 费 元。

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商标注册费用收讫专用章

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核转意见: (章戳)

年 月 日

说 明

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就是申请商标续展注册时应填写的表格。所谓注册商标的续展, 即商标即的续展, 是指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已满时, 提出延长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的行为。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商标注册人为了不失去商标专用权,需要继续使用的,可以向商 标局申请续展商标注册,此时需填写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填写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时,应着重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 6 个月内申请续展,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出申请的, 可以给予 6 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第二,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 10 年,续展注册可以无限制地重复申请。

第三,每一个续展申请应当将商标图样 5 份,填好的《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1 份寄 给商标局,同时还要寄交《商标注册证》,并交纳费用,经商标局核准后,再将原《商标 注册证》加注发还,并予以公告。

第四,注册商标续展申请日期和续展申请号一栏由商标局填写。注册商标续展申请日 期以商标局收到日期为准。在有效期满前 6 个月内提出续展注册申请,因申请手续不齐备 或填写有误退回的申请书限期补送或改正。时限为 2 个月,并保留申请日期及申请号。在宽展期内提出续展注册申请的,要另交纳续展迟延费,因申请手续不齐备或填写有误退回 的申请书限期补送或改正。时限为 2 个月,保留申请日期及申请号。超过上述 2 个月限期 的,视为新申请,原保留的申请日期、申请号取消,另外编定。超过上述 2 个月限期,且 过宽展期的,视为放弃续展,其商标予以注销。

第五,注册商标续展,其指定商品类别一律按国际商品分类的类别续展。1988 年 11 月 1 日起注册商标指定商品实行商标注册用国际 1—34 分类。

商标注册申请书 三申请人名称: 通讯地址: 商标组织名称: 通讯地址: 联系人:

评审请求: 评审请求 恳请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商标局的部分驳回决定,对申请人申请 注册的商标在全部商品上给予核准注册。

事实与理由: 事实与理由: 我公司前以 申请注册,申请号为 类的“ 年 号 月 (以下简称申请商标), ”。 日以第 号通知书指定使用商品/服务是第但国家商标局受理后,于 引证 已经注册的第商标(以下简称引证商标)近似,驳回了申请人的申请。 申请人于 年 月 日收到商标局的商标驳回通知书,对此裁定不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特向贵 会提出复审申请,请予以裁决。具体理由如下:

我司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标体不近似 与引证商标标体不近似, 一、 我司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标体不近似,申请商标理应给予核准注册 下面是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的直观对比:

图样 图样

申请商标 第一,引证商标 。

就商标构成及整体外观来看,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商标构成、整体外观上区别 明显,不易引起相关公众的误认。 第二, 就商标读音呼叫上, 。因为发音呼叫不同,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所以不构成 近似商标。 第三, 就含义上讲,近似商标。 所以不构成综上所述,第 号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并不属于近似商标,不易引起相关公众的误认,依法应给予核准注册。

我司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申请保护商品类型不同 引证商标申请保护商品类型不同, 二、 我司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申请保护商品类型不同,不属于类似商 品,依法应给予核准注册 我司申请类型 ,引证商标申请类型 在原料、销售渠道、使用方式、功能上存在较大差异,对于普通消费者 而言,在消费习惯上一般不会认为以上商品生产者之间存在关联, 不构成类似商品的近似商标,故应给予核准注册。

三、 关于申请商标的具体使用情况等的证明材料 公司简介、荣誉、商标保护、商标创意等

注册公司申请书篇2

1. 名称登记程序

(1)企业申请名称登记,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当场作出核准或者驳回决定。

(2)分局受理名称申请后应即时将名称信息上报市局,市局复核并即时下传复核结果。

(3)予以核准的,登记机关在两个小时内向申请人核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予以驳回的,核发《名称驳回通知书》。

(4)投资人的名称或姓名应当载入《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在金网程序对名称核准通知书版面内容调整前,名称登记机关应根据《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中投资人情况制作《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并作为《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附件核发给申请人。《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应记载名称核准通知文号并加盖行政许可专用章。

《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不作为对出资人出资资格的确认文件,出资人不具备法定出资资格的应当更换符合条件的出资人。

(5)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申请人应当向名称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登记注册,在本市范围内不得跨地域或跨级别改变登记管辖机关。

(6)名称登记机关应当记录名称核准通知书的核发情况,记录内容包括:名称核准通知书文号、核发日期、核发人、领取通知书的代表或人本人签字和领取日期。名称核准人应将该记录与每日预核名称统计表一并留存。

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不适用本条规定。

(二)名称预核准申请

2.提交文件、证件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应当由全体投资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人向有登记管辖权的登记机关提交《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

(2)《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应当由全体投资人签署。

(3)《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应当粘贴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更换代表或者委托人的应当重新出具《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

3.字号授权许可

使用投资人自然人姓名、商标中的文字或者使用同行业内其他企业名称字号作为字号的,应当提交权利人出具的授权(许可)文件,权利人的资格证明文件以及权利证书。自然人投资人退出的,应当重新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名称核准人应当在《名称(变更)预先核准审核意见表》中备注栏记载授权许可情况。

4.名称有效期

(1)预先核准的名称有效期为6个月,有效期届满,预先核准的名称失效。

(2)预先核准名称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内,申请人可以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向名称登记机关申请名称延期。申请名称延期应当提交由全体投资人签署的《预先核准名称有效期延期申请表》,有效期延长6个月,期满后不再延长。

5.名称注销

(1)申请人可以在名称有效期内向名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预先核准名称。申请注销名称时应当提交由全体投资人签署的《预先核准名称注销申请表》并同时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2)名称预先核准后,登记管辖机关因申请人改变拟设企业登记事项而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向原名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预先核准的名称,名称注销程序依照前款规定。名称注销后,申请人应向变更后有登记管辖权的登记机关重新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不适用本条规定。登记注册后仍按照原有规定履行备案程序。

6.补发名称核准通知书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丢失的,申请人申请补发通知书的应当向名称登记机关提交由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补发申请表》。补发的名称核准通知书应在原通知书文号前标注补字,《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作为名称核准通知书附件一并补发。

7.已核准名称企业信息调整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原预核名称申请的主营业务、投资人或字号授权(许可)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可向名称登记机关申请调整相关信息。申请调整已核准名称企业信息的,应当向名称登记机关提交由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已核准名称企业信息调整申请表》。

(2)因投资人部分改变申请调整信息的,申请人还应同时缴回《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由名称核准机关重新制发《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投资人全部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重新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3)因字号授权(许可)方式调整的,申请人还应重新出具授权(许可)文件。

(4)因信息调整导致企业名称构成变化或导致同行业内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名称登记机关不得调整已核准名称企业信息,应当告知申请人重新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5)各分局准予调整的信息需要由市局调整金网数据的,由各分局填写《已核准名称信息调整申报单》报送市局登记注册处调整。

(三)特殊名称

8.联合使用市、区(县)、街道、乡(镇)行政区划名称和申请人(自然人)的姓名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的,在区县行政区划内查无重名即予登记注册。

9.内资企业分支机构的名称可以核定为设立企业名称+行政区划+办事处(或代表处),申请人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在名称中使用行政区划名称北京或北京市。

10.北京或北京市作为行政区划在名称中间使用时应加括号。

(四)名称登记档案

11.各级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名称登记档案。

12.名称有效期届满未予登记注册的失效名称登记档案保存期限至名称有效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保存期满,由名称登记机关予以销毁。

13.申请名称注销的名称登记档案保存期限至名称预先核准之日起12个月。保存期满,由名称登记机关予以销毁。

1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作为设立(名称变更)登记的法定文件应当归入企业登记档案,《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其他名称预先核准材料应当一并归入企业登记档案。

各级登记机关不得因名称登记档案归入企业登记档案影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二、关于公司股东问题

(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15.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限定为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团法人、民办非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非法人外商投资企业)不能投资设立一人有限公司。

16.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个法人可以投资设立多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17.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联营企业法人可以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货币出资的,不需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评估报告应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确认。

(二)国有独资公司

18.各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可直接办理登记注册,不需提交主体资格证明。

(三)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

19.公司可以向其他公司投资。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与其他股东共同投资其他类公司,但不能作为唯一股东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一个法人股东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投资设立各类公司,包括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0.公司可以作为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法人、联营企业法人投资人。公司投资其他类型企业的,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关于注册资本(金)问题

(一)认缴出资额

21.对特定行业(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期货经纪公司、拍卖企业、旅行社、公司制会计师事务所、外商投资电信企业和基金管理公司等)企业法人,法律、行政法规对其注册资本(金)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应从其规定(参见附件)。此类企业均涉及前置许可事项,注册资本(金)以许可文件为准。

22.建筑业、国际货运、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典当、房地产开发、投资类、集团母公司、市场专营企业以及名称中不含行政区划、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于表述所从事行业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的最低限额,仍按现有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规定执行(参见附件)。

(二)出资方式

23.《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对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对申请人以《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规定以外的方式出资的,暂不予以办理登记注册。对以股权作价出资组建集团母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市局将另文规定具体操作程序。

24.除《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规定的不得作价出资的方式以外,以下实物亦不得作为出资办理登记:食品、饮料、烟草、棉、麻、土畜产品、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化工产品、药品、中草药及其制品、石油及其制品、煤炭及其制品、木材、建筑材料、矿产品、金属材料、未办理所有权证书的房屋、汽车配件及未办理行驶证的机动车、工艺美术品、字画、图书、肥料、农药、饲料、苗木、花卉、家具、工业用原材料、工业用半成品。

25.公司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总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但不要求每位投资人均应在其出资额中按此比例缴纳货币资金。

26.非公司制内资企业法人、非公司制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金)中的货币资金比例不受上款规定限制。其中,非公司制内资企业法人投资人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的,其高新技术成果出资额占注册资本(金)比例可由投资各方协商约定。

27.企业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其经营范围项下的标注应按照法定的出资方式描述为实物、知识产权或土地使用权,且不再作进一步细化表述(参见范例)。

(三)出资时间

28.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在设立时交付公司章程规定的全部出资,其他形式的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非公司制内资企业法人可以分期缴付注册资本(金)。

29.采取分期缴付注册资本(金)方式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及非公司制内资企业法人,其在设立时的出资应不低于注册资本(金)数额的20%,且不得低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最低限额。注册资本(金)的其余部分可由投资人在企业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本细则22条中所列企业可以采取分期缴资方式缴付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注册资本(金)最低限额高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最低限额的部分。

30.投资性有限责任公司或投资性非公司制内资企业法人,其注册资本(金)可以在设立后五年内分期缴足。

31.投资人分期缴付的次数、每次缴资数额应根据企业章程规定执行,其中,各投资人任意一期缴资的数额均可不按照该投资人的出资总额占注册资本(金)总额的比例设定。

32.申请经营范围中包含前置许可项目的企业,办理设立登记时可以分期缴付注册资本(金)。

3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项下实缴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金标注统一调整为注册资本(金)项下的实收资本、实收资金标注。

34.登记机关不再按照缴付注册资本(金)的期限设定营业执照有效期,但应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项下标注下期出资时间*年*月*日(下期出资时间是指本次设立或变更实收资本登记后,章程规定的最近缴资期;*年*月*日为章程中规定的最近缴资期的截至时间)。缴资期限的标注可在企业缴清全部出资后删除。

35.内资企业注册资本(金)按期缴付后,应向登记机关办理实收资本(金)的变更登记,提交《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及其他有关材料。

36.投资人未按期缴付注册资本(金)(即超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项下标注的下期出资时间仍未缴资),该企业可以增加经营项目、设立分支机构、投资其他企业或办理其他登记事项的变更登记,但对变更住所、注册资本(金)或出资时间的,应先经监督部门依法作出处理并出具文字处理意见,处理意见应归入登记档案。

企业在下期出资时间前申请将注册资本(金)减少到实缴数额,可直接办理减资变更登记。企业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缴付应缴出资,超出下期出资时间申请减少应缴出资的,应按上款规定经监督部门作出处理后,方可办理减资变更登记。

企业办理减资变更登记,减少后的注册资本(金)数额不能低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最低限额。

37.企业增加注册资本(金),注册资本(金)的增加部分可以办理分期缴付,但应符合以下规定:

(1)变更后的注册资本(金)中,货币部分不得低于总额的30%,但不要求增加的注册资本(金)中应有不低于30%的货币。

(2)增加注册资本(金)时,原注册资本(金)已经全部缴足的,该次变更登记时,应缴纳不低于增加部分20%的出资,其余部分可在变更登记核准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投资类企业可在变更登记核准之日起5年内缴足。

(3)增加注册资本(金)时,原注册资本(金)未全部缴足但按期缴付的,该次变更登记时,应缴纳不低于增加部分20%的出资,并可按修改后的章程规定缴纳原有出资,但新增部分的出资时间不得超过企业设立之日起两年(投资类企业为设立之日起5年)。

38.外商投资企业未按期缴付注册资本申请变更注册资本或变更实收资本的,参照上述规定办理。

(四)验证

39.公司、集体所有制企业办理设立登记,公司、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变更注册资本(金)、实收资本(金)登记时,均应提交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40.公司、集体所有制企业设立或公司、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金)、实收资本(金),投资人以货币形式出资的,应到设有注册资本(金)入资专户的银行开立企业注册资本(金)专用帐户,并依据入资银行出具的入资资金凭证办理验资手续。

41.登记机关应利用入资核查系统对验资报告中的入资资金凭证进行审查,并下载入资核查情况归入登记档案。

42.投资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由法定评估机构对非货币财产评估,评估结果还应经法定验资机构进行验证。涉及国有资产的,还应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国家授权管理国有资产的投资机构(部门)确认。非货币出资在设立后分期缴付的,应在办理变更实收资本(金)登记时,一并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43.对以技术成果评估价值在100万元以上(含)的,应要求评估机构在评估报告中附上有关专家签署的参考意见,或者政府科技主管部门或相关科研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并对评估报告实施部分实质内容审查程序。

44.企业办理非货币财产(包括办理有法定形式权属证明的非货币财产)的转移手续,应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或在验资报告中明确已经办理财产转移手续并经验证。

四、关于经营范围问题

45.登记机关依据企业申请及章程的规定,并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具体核定大类、中类或小类经营项目。

46.对申请项目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在登记前经批准的(参见《北京市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企业应在登记注册时提交符合法定形式的前置许可文件。登记机关严格依照许可文件中明确的许可项目核定经营范围。

47.登记机关核定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项目应与该企业名称中的行业一致。

48.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不能超出隶属企业的经营范围。对由分支机构经营、隶属企业不经营的许可项目,应在隶属企业经营范围中该许可项目后明确标注(限分支机构经营)。

49.市局按照加强城市管理的要求,经市政府批准后,确定实行专项登记管理的经营项目。经营实行专项登记管理项目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其经营范围中不能核定专项登记管理项目以外的其它经营项目。

50.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参照内资企业经营范围核定。

51.依据《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登记注册管理办法》在中关村科技园区内登记注册的不具体核定经营范围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变更住所至中关村科技园区外的,应同时具体核定经营范围。

五、关于章程审查问题

52.登记机关依法审查公司章程的法定条款和任意条款。

公司章程的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53.企业变更登记事项的,登记机关应审查变更是否符合章程规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章程变更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或符合企业章程规定数量股东签字(或加盖公章)的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六、关于改制有关问题

54.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改制为公司的,按现有规定执行。

55.对其他类型企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变更为公司的,依据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七、关于过渡期问题

56.对本细则实施前已经登记的企业,不设定统一的时限要求其按照新规定调整有关登记事项,在该类企业办理变更登记或备案时,对有关事项一并予以调整。

57.本细则实施后,各登记部门不再下发旧版登记申请文表。对20xx年4月1日前使用旧版文表办理登记注册的,应要求其按规定更换文表中需要调整的部分。20xx年4月1日后,登记部门不再受理使用旧版文表办理的登记注册申请。

58.名称登记

(1)本细则实施前已经办理名称预先核准或已经办理名称有效期延期但有效期未满12个月的名称,在有效期届满前未办理设立(变更)登记的,可向原名称登记机关申请延长名称有效期至预先核准之日起12个月。

(2)本细则实施前已经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申请设立登记时不要求其提交《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3)本细则实施前已经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但尚未办理设立(变更)登记的,申请人应向原名称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注册,不得跨地域或跨级别向其它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登记注册。因申请人改变拟设企业登记事项而改变登记管辖机关的,应按照本通知第5条第(2)款规定办理。

59.现有不具体核定经营范围的企业,不统一调整经营范围,但在其办理变更登记时,应要求具体核定经营范围,其中公司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章程(非公司企业法人不须提交修改后的章程)。

60.后置审批有效期

(1)后置审批企业有效期届满的,不再予以延期。

(2)后置审批企业在有效期内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可予以办理,但应按原有期限继续设定有效期。

61.设定了财产转移有效期的企业应在有效期届满前,及时办理财产转移手续。该有效期届满后,不再予以延期。

62.对本细则实施前登记的采取分期缴资的企业,其下期出资时间可以按照原章程规定设定,最终入资期限可以设定为企业设立后3年。

63.对本细则实施前已办理名称预先核准手续或已准备材料,在本细则实施后办理设立登记或变更注册资本(金)登记的企业(不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应要求其按规定提交验资报告。

八、关于简化内外资企业登记手续问题

64.公司设立分公司、注销分公司以及分公司变更负责人,不再提交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65.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不再提交聘用财务人员的协议书或与会计师事务所签署的代为管理财务的协议。

66.全民所有制企业营业单位、集体所有制企业营业单位、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营业单位、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负责人,不再提交负责人的任免文件。

67.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自己办理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变更或注销手续的,无须提交《指定(委托)书》。

68.设立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不再提交选举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监事、经理的股东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69.设立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营业单位,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变更住所、经营范围,不再提交股东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或合作股东大会决议。

70.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变更隶属关系不涉及注册资金变化的,不再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71.取消在企业章程上加盖企业登记备案章的手续,不再要求企业提交两份章程。

72.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变更负责人,不再提交负责人的任免职文件。

73.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在外地设立分支(办事)机构,申请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口头提出申请,即予开具核转函。

74.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申请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地址事项的,其《登记申请书》由首席代表签署,不再要求外国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

九、关于注销登记问题

75.公司办理注销登记,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不再提交刊载三次注销公告的报样及税务机关完税证明,但仍应提交股东会或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76.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办理注销登记,按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不再提交税务机关完税证明,但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应由主办单位或清算组织对其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税款及职工工资已缴清的情况予以确认;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法人应在清算报告中明确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税款及职工工资已缴清。

77.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按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规定,不再提交税务机关完税证明,但应在清算报告中明确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税款及职工工资已缴清。

78.个体工商户办理注销登记,依照《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不再提交税务机关完税证明,但申请人应当在《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上注明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税款及职工工资已缴清。

十、关于登记管辖问题

79.市局负责登记下列公司:

(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的控股50%以上的公司;

(2)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公司;

(3)股份有限公司;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国务院的决定,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公司;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登记的其他公司;

(6)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典当、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旧机动车经纪、因私出入境中介、境外就业中介、人才中介、征信、商标公司;

(7)市局认为应当由其登记的其他公司。

80.各区县分局负责登记本辖区内国家工商总局及市局登记的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并登记国家工商总局及市局授权登记的公司。

81.各区县分局是公司登记机关,具有公司登记管辖权,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赋予的职责认真做好管辖工作。

82.非公司企业登记管辖按现有规定执行。其中,个人独资企业由分局负责登记。

83.市场专营企业登记管辖按以下权限划分:

(1)市局登记注册邮币卡市场专营企业、汽车交易市场专营企业以及注册资本(金)在3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其他类市场专营企业;

(2)市局登记管辖以外的市场专营企业由分局登记注册。

84.个体工商户登记管辖下放问题。

分局可根据本局的实际情况决定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管辖。分局将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管辖下放至工商所的,应具备以下条件:

(1)分局制定了对工商所登记注册工作的考核制度;

(2)工商所应至少有具备审查员、核准人资格的人员各一名;

(3)工商所具有个体工商户名称查询、上报市局复核名称、打印《营业执照》等符合金网要求的数据采集录入相关设备;

(4)工商所具备符合登记注册窗口要求的对外服务接待设施。

十一、关于实行直接核准制问题

85.对部分登记注册事项实行直接核准制,由具有核准资格的受理人员在受理登记材料后,直接在《审核表》中核准人意见栏内签署核准意见或作出核驳决定。

86.实行直接核准制的登记注册事项包括:

(1)内外资企业(含分支、办事机构,下同)变更名称(由名称核准人员直接办理);

(2)内外资企业变更住所(经营场所),但仅限于该住所具有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或住所提供者具有房屋出租、出售经营资格;

(3)内外资企业的备案,但不包括变更隶属关系的备案;

(4)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变更负责人和经营期限;

(5)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地址、派出企业注册地。

87.分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登记注册范围中有选择的实行直接核准制。各分局应加强对实行直接核准制的登记档案的抽查工作,每月抽查档案数量不得低于总量的20%。

十二、关于许可文书形式问题

88.现有许可文书中,《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决定书》、《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决定书》、《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名称核驳通知书》分别调整为《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准予通知书》、《登记驳回通知书》、《名称驳回通知书》。

89.许可文书中涉及登记管辖及复议、诉讼机关的有关内容根据新《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作相应调整。

十三、关于登记数据采集问题

90.数据录入人员应根据新的企业类型在金网程序中选择登记企业的相应类别。

十四、关于投资资格问题

91.事业单位法人(含自收自支、经费自理或事业收入类型的事业单位)可以作为投资主体兴办企业法人。各级党政机关所属的事业单位投资办企业的,仍按照《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京办发[20xx年]5号)规定办理。

92.工会登记注册为股东(投资人),无论其是否持有法人证书均应经区县级以上工会批准后,方可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十五、关于住所证明问题

93.城区政府或其派出机构出具的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文件不再作为企业、个体工商户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十六、关于变更登记问题

94.企业、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事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在登记前报经审批的,应向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十七、其他问题

注册公司申请书篇3

我单位部门因业务需要,现申请刻制以下_枚印章,请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

印章内容如下?

1、江苏__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__监理项目部

2、江苏__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__监理项目部

工程监理部(章)?

20__年_月_日

公司刻章申请书范文2晋中市公安局:

我公司已在晋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注册号为:_________,现公司财务部需刻制财务章一枚。

特此申请,请予办理。

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公司刻章申请书范文3__区公安分局:

__公司于__年__月__日成立,现因工作需要,申请刻制________公司__章,__专用章各壹枚。

现委托本公司员工___(身份证号:____)前来办理刻章备案手续。

__市______有限公司

法人签名:

股东签名: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名:

附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人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名并留联系电话)

3.刻章申请书

4.开业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5.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名并留联系电话)

公司刻章申请书范文4________________:

我公司于20__年5月25日办理核准登记注册,注册号为--------,已刻制公章,现因业务需要,需刻“_____公司技术中心”章壹枚,望贵局给予办理为盼!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_______________公司

20__ 年 3 月 6 日

公司刻章申请书范文5__市公安局(或__区公安分局):

兹有我单位因工作需要,刻制___印章,称:____________规格:

敬礼

注册公司申请书篇4

地址:_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张___ 职务: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棉纺织厂

地址: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大街_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王________ 职务:_____ 电话:________

请求事项:

依法宣告被申请人破产,并以其财产清偿所欠申请人债务。

事实与理由:

自_____年始,被申请人先后从申请人处购买_____生产原料_____批,价值近__________万元,但因被申请人生产工艺落后、经营管理不善、产品滞稍等原因,被申请人一直未能给付申请人上述货款。_____年_____月,被申请人提出如果1__________年底仍不能给付部分货款,即以其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清偿债务,并向申请人提交了《固定资产明细表》。_____年_____月,被申请人再次表示无力还债。据了解,被申请人目前己长期停业,并拖欠其他债务近_____万元,而被申请人目前的`资产仅为__________万元,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己呈连续状态。为避免国有资产继续流失,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99条的规定,特向你院申请债务人破产还债,并申报债权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此致

敬礼!

申请人:haoword

__年__月__日

公司破产申请书2021年最新版2申请人: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注册地:

被申请人股东:陈炎骏,男,汉,身份证号:

出生年月:

住所:

被申请人股东:张泰,男,汉,身份证号:

出生年月:

住所:

申请请求:

1、指定清算组对被申请人进行破产清算。

2、判令被申请人在破产清算范围内支付货款13,600元、诉讼费674元,合计14,274元,支付逾期期间双倍计付的迟延履行金。

3、判令被申请人股东陈炎骏、张泰因怠于履行破产清算义务,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清算依据和理由:

根据20--年2月2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和20--年4月22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档案馆《档案机读材料》,被申请人上海索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年4月5日被吊销营业执照。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上海索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因票据纠纷一案,经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20--年5月17日作出徐民二(商)初字第952号《民事调解书》,现已生效。

根据徐汇区法院判决:限被申请人于2006年6月18日前支付申请人人民币13600元,本案受理费人民币674元由被申请人负担。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9条的规定,支付逾期期间双倍计付的迟延履行金。

被申请人股东陈炎骏、张泰是上海索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注册资本50万元,各持50%。至今未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严重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18条第一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第18条第二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由于被申请人陈炎骏、张泰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破产清算,不自觉按时履行清算义务。根据《公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7条第(一)项、第2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权人对人员下落不明或者财产状况不清的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案件如何处理的批复》的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依法对被申请人进行破产清算。

此致

敬礼!

申请人:haoword

__年__月__日

公司破产申请书2021年最新版3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申请对-- 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重整。

事实与理由:

限 责任公司于年月日经 批准,同月经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号为 ,注册资金为 万元,共有股东 家,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生产、销售,由于公司设立后,经营资金一直缺乏,连年亏损,再加之公司的生产系统的收尘环保等设施落后,生产一直不能正常,同时,许多货物发出后,货款也收不回来,目前已经停产停业近一年之 欠。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报告显示,目前,公司固定资产帐面值为 元,流动资金 元,应收帐款为 元,资产总计 元;而公司的负债情况是,银行借款万元(未计利息),应付材料款 万元,应付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 万元,总计负债 元,资产负债率为 %,实属资不抵债。按照公司章程第 条的规定,经公司第 届次菫事会及股东代表大会研究决定,鉴于公司目前状况,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和第七十条的规定向贵院提出重整申请,请予许可。

此致

敬礼!

申请人:haoword

__年__月__日

公司破产申请书2021年最新版4申请人(债权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债务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加工承揽关系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认定被申请人欠申请人-----元及利息(自2011年-月20日起计至实际清偿值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贷款利率计算)、诉讼费-----元,被申请人没有按照法院判决执行,申请人申请法院对其强制执行,法院于--年--月--日作出裁定:“经穷尽执行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符合终结本次执行的条件。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作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因此,申请人作为债权人依法向贵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haoword

__年__月__日

公司破产申请书2021年最新版5申请人:某市----有限公司,住所地某市-----路185号。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人:某某某,某律师。

请求事项:申请某市----有限公司破产。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系一家民营有限责任公司,20--年9月在某市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资本为5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是服装、针织内衣的加工。

申请人因经营不善,到目前为止,已严重资不抵债。截至20--年3月31日,申请人帐面资产总额为3,980,279。81元,负债总额为8,619,961。43元。在公司的应付帐款或借款中,绝大部分为到期债务,包括中国银行某分行的贷款145万元,公司已连续很长时间无法偿还。

以上情况有申请人公司财务审计报告、债务清册、债权清册、资产清册可以证明。根据《民事诉讼法》199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破产申请,请求依法裁定申请人破产还债。

此致

注册公司申请书篇5

3.商标申请书、委托书必须加盖申请人的章戳,申请人名称及章戳应当与核准登记的企业名称完全一致;申请书和委托书上还须加盖人章戳;对于国外申请人,要详细填写中英文企业名称和地址;委托书可由企业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名。

4.一份商标申请书中只能填写一个类别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商品名称或服务项目应当依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所列的具体、规范名称填写。

5.申请书和委托书所填各项不得随意改动;如确需改动的,应当在改动之处加盖人或申请人章戳,或由修改人签名。

6.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的申请书件,编定申请日期和申请号,发给受理通知书;申请手续不齐备或未按规定填写的申请书件,不予受理。

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申请书件的填写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或人补正,申请人或人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按指定内容补正后交回商标局;限期内补正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和申请号;未作补正或超过限期补正的,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7.商标注册申请书件应当使用中文;外文书件应当附送中文译本。

8.各项申请都需按规定交纳费用。

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途径

1.国内商标注册申请人可通过以下两个途径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手续:

(1)商标注册申请人可委托商标机构办理商标注册申请事宜,由商标机构代其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2)商标申请人也可以持本人身份证、企业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或经发证机关签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直接到商标局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手续。

2..外国人和外国企业需要在中国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可以按其所属国和我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或按对等原则办理。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和其他有关事宜,必须委托国家指定的具有涉外权的商标机构。

办理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必须具备的书件

(1)《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委托商标组织代为办理的,还应提交《商标委托书》一份。

(2)商标图样10张(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交着色图样10张,黑白墨稿1张)。

(3)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经发证机关签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填报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不得超过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集团公司或跨国公司如果要以申请人的名义注册某一商标,如其登记的《营业执照》注明经营范围包括其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的营业范围,可以提供下属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以及一些特殊行业或特殊商品的商标注册申请,还应提交下列文件:

a.办理人用药品、医用营养食品、医用营养饮料和婴儿食品等商标注册申请,应附送卫生行政部门发给的证明文件,即《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还未取得以上两证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持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成立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的批复文件,也可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办理人用消毒剂商标注册申请,应附送卫生防疫部门的证明,外国申请人申请时,也必须提交其所属国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文件。

b.提交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烟丝的商标注册申请。应当附送国家烟草主管部门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

c.报刊、杂志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应当提交新闻出版署(局)发给的全国统一刊号("cn")的报刊登记证。

(4) 直接到商标局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还应提交:

a.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b.企业介绍信。

c.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同时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提交经发证机关签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办理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注册申请还应提交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和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办理证明商标注册申请,同时还应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说明申请人生产该种商品或提供该项服务的特定品质及其所具备的检测和监督能力的证明文件。

所谓主体资格证明,指依法登记并具有法人资格的工商业团体,即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协会及其它团体组织的证明文件。

主管部门是指中央或省级的业务主管部门。外国申请人也应提交主体资格证明和相应的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并附送中文译本。

注册公司申请书篇6

职务: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申请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追加被申请人成为本案被执行人。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曾依据西安市碑林区公证处(2003)西碑证经字第2332号执行证书,于2003年11月3日向碑林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经该院审查,被执行人陕西A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B装饰实业有限公司均无财产可执行,故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2004)碑执字第20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执行并发给申请人债权凭证,示明债权人可以凭此证书随时申请恢复执行。现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陕西A酒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A公司”)在处置其位于西安市**路*号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时,其股东陕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法侵占公司的资产折价款,滥用股东权利,对申请人的债权造成了严重损害。

1998年11月,程**将位于西安市**路1号的在建工程折价750万元作为其在被执行人A公司【原AA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出资,成为该公司原始股东。2003年1月23日朱**受让程&&的所有股权成为AA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并将该公司更名为陕西A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同年3月15日,**公司受让原始股东梁**的所有股权和朱**892万元股权成为该公司控股股东,曾作为实物出资的在建工程也随之转到朱**名下。2004年8月12日,陕西A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陕西A酒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股东依然为**公司和朱**.可见,折价750万的在建工程依然作为注册资本金而存在。

从2002年开始,**公司与碑林区北沙坡村村委会在广东雪花新世界联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一系列纠纷,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06)陕民一初字第00002号民事判决书和最高人民法院(2007)民一终字第13号民事判决书,雪花新世界项目中的建筑物被折价由**公司受偿,由碑林区北沙坡村村委会支付折价款15299910元,其中不动产价值1186.871万元,已经支付过230万元。虽然该实物折价款依法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受偿,但它作为A公司注册出资的性质一直没有改变。所以,**公司应立刻将该款项作为注册资本金交付于A公司,已完成全额出资的股东义务。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六条之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而被申请人**公司却在处置A公司财产时滥用股东权利,将230万元作为向阳公司注册资本的折价款据为己有,抽逃出资,恶意逃避债务,侵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规定(试行)中第80条“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的规定,依法申请追加陕西陕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成为本案被执行人,要求其承担陕西A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对西安市碑林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分社的债务。

此致

XXX人民法院

注册公司申请书篇7

依据《商标法》第29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9条的规定,确认为同日申请的商标,商标局向申请人发出《商标注册同日申请补送使用证据通知书》,相关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天内提交其申请注册前使用该商标的证据。申请人一方提供有效使用证据,另一方未提供或未在法定期限内提供有效证据,初步审定并公告有效使用的商标申请,驳回或部分驳回另一方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人均在法定期限内提供有效使用证据,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注册申请,驳回或部分驳回其他人的商标申请。一方申请人自愿放弃部分或全部商品上的申请,该申请人可以向商标局提供书面声明。根据其声明作出驳回或者部分驳回该注册商标申请的决定,并初步审定其他人的商标注册申请。

申请人均未在法定期限内提供使用证据或者提供的使用证据均无效,以及提供的是同日使用的有效证据,商标局同时向申请人发出《商标注册同日申请协商通知书》,申请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行协商,并将书面协议报送商标局。商标局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书面协议,作出初步审定、驳回或者部分驳回商标申请的决定。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交书面协议或协议无效的,视为协商不成。

对于没有达成协议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向申请人发出《商标注册同日申请抽签通知书》,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到商标局抽签。依据抽签结果,初步审定并公告中签者的商标注册申请,驳回或者部分驳回其他人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已经通知但一方申请人未参加抽签的,视为放弃申请,另一方自然中签:商标局已经通知但各方申请人均未参加抽签的,商标局应当驳回或者部分驳回各方的商标注册申请。

二、商标使用证据形式及效力分析

证据有下列几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和(七)勘验笔录。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3条规定:“商标法和本条例所称商标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包括:商标使用在商品外包装、容器、标签上,或者使用在商品标牌、产品说明书、介绍手册,以及使用在商品销售协议、发票、票据、收据、单据、商品进出口检疫证明、报关单上等。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包括:商标使用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中,或者在经国务院或省级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中的广告上;或者使用在广告牌、邮寄广告或者其他广告方式中:以及使用在各级政府有关管理部门批准举办的展览会、博览会上提供的使用商标的印刷品及其他资料、照片等。

上述情况只是商标使用的一般形式或方式,但不是每一种使用方式都能独立成为商标真实使用的直接、充分、有力证据。有些使用证据必须同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形成证据链,才能成为有效使用证据。如:商品销售合同或提供服务的协议、合同,书面证言等。有的证据需要一定的形式要件,如要求提供原件或经过公证的影印件。只有符合商标使用证据的基本要求,能够清楚显示实际申请人于申请注册之日前,在相冲突的商品上,真实使用该申请商标,才是有效的使用证据。许可他人使用是间接证据,还需提供其他证据予以支持。

商标使用证据由于载体和形式的不同,效力也有差异。在商标实际审查中,申请人提供比较多的证据形式是购销合同、协议等。购销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经济生活中的民事法律行为。如果单独以购销合同、协议作为商标使用的证据,效力较小,必须随附购销活动中产生的有证明价值的票据相印证。如果附送收据、入库单等内部流程使用的单据作为佐证,一般不予采信。

发票的证据效力比较直接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税控装置打印的发票证据效力则更为充分有力。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商事凭证,也是税款抵扣的凭证,使用范围限于一般纳税人,其日常管理和开具使用有严格的制度规范。而收据、送货单、入库单等内部流程单据的证明力就较弱,必须有其他材料进行佐证。

报纸、杂志等大众传播媒体,能提供广告实体内容,真实、清晰地反映商标的标识、使用的商品、使用的时间,因而其法律效力充分有效。申请人企业内部交流用的定期或不定期资料性出版物登载的宣传材料,一般不予采信。

展览会、博览会、交易会上提供的使用商标的印刷品及其他资料、照片,如果能清晰地反映出商标标识和使用的商品、时间。也是有效的证据之一。

检验检疫证明是监管机构签发的,用于证明货物已经查验,品质和数量均符合既定标准的证明文件,是商标使用的有效证据。

报关单是按照海关制度办理通关手续的法律文书,因而既是海关监管、征税、统计以及开展稽查和调查的重要依据,又是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核销、出口退税和外汇管理的重要凭证。如果单据内容清晰全面,是直接有效的证据。

三、商标注册审查实务中存在的问题

从近年来的审查实务来看,商标注册同日申请补送使用证据不予采信的情况较多,常见的问题有:

(一)申请人缺乏商标法律知识或疏忽大意,提供申请日之后的使用证据。商标申请人没有认真阅读和领会补送使用证据通知书的内容及要求,提供的商标使用证据在注册申请日之后,导致商标使用证据无效。申请人应该提交注册申请日之前在相关商品上使用该商标的证据材料。

(二)提供的使用证据不是原件或公证件,证据不能被采信。如提供的使用证据是当地工商部门《未注册商标备案登记证》的复印件,尽管该备案登记证可以作为证据,但由于是复印件,没有提供原件或经过公证的复印件,在审查实务中不予采信。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供书证的,应当是原件: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应当提供经公证的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提供

由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的,应当注明出处,经该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三)证据材料所证明使用的商品不是与其他申请人同日申请商标相冲突的商品。有的是举证商品和权利冲突的商品不在同一类别,有的虽然属于同一类别的商品,但按现行《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类似群的划分,不属于类似商品。如:第一类商品上同日申请注册“天球”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品是工业用粘合剂,申请人提供的其中一份使用证据却是“天球”打火机的使用证据,而打火机与工业用粘合剂分属不同类别。

(四)使用证据之间没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出现断裂、相互矛盾或推理结论不唯一。如:在第二十类商品上同日申请注册“金牛”商标,提供商标使用证据是以A公司的名义。证据显示A公司是由另外一家B公司变更而来,B公司曾经拥有“金牛”商标,但该商标在2003年过期未续展,现在实际申请商标注册的又是一个自然人,整个证据链出现断裂,不能相互印证,也不能被采信。申请人提交的不同证据材料之间应该相互呼应,彼此衔接,相为佐证。

(五)商标使用证据的内容不符合规定要求。如:产品的宣传单、价目表、广告资料等不能反映真实的使用时间:发票上没有体现申请商标的名称:销售合同、协议没有对应的发票佐证:有的证据材料没有体现具体使用的商品:有的提供了授权使用委托书,却没有提供被授权方使用该商标的相关证据,也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提供的印制包装盒的证据,由于没有提交当年签订包装盒印制合同及其他交易单据的证据材料,也不能被采信。

(六)同一法人或同属于一个母公司的申请人,以相同或近似商标同日进行了商标注册申请,造成权利冲突。如:两个申请人分别在第十九类以“世纪建安及图形”、“世纪晨宇及图形”申请商标注册。这两个商标的图形部分是相同的,商标局确认为同一天申请,下发补送商标使用证据通知书。而实际上这两个公司,同属于一个法人。企业只好放弃了其中一个商标的注册申请,增加了企业的经济和时间成本。

(七)以共有申请人和其中某个单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近似商品上同日申请注册商标,造成权利冲突。商标注册同日申请产生的原因,客观上主要是大量商标注册申请的偶然性因素引起的概率性事件,但也有注册申请人主观疏忽大意造成的。如:A公司和B公司在第五类商品卫生巾上共同申请一个商标,同日又以其中一公司的名义在第十六类卫生纸等商品上申请注册,导致权利冲突。申请人没有注意到类似商品区分表中关于这两种商品互为类似商品的说明。

针对以上出现问题,为进一步促进商标申请人以合法规范的经营行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商标申请人提出如下建议:

1、对商标标识要规范地进行使用。申请人在印制包装物、签订合同、使用商品标签标牌、广告宣传、出具各种交易票据时。做到申请人名称、商标、商品同时对应。商标标识所处的位置要显著、醒目,让消费者一日了然。对申请的商标不要随便进行更改使用,品牌是需要申请人用时间、质量、信誉来经营的。

2、商品生产者、经营者规范自身经营行为。申请人要建章立制,遵纪守法,依法纳税,规范发票的开具和管理。在填写商品和服务名称的同时,认真填写商标名称,保管好各种财务票据,为商标的使用留下有力的证据,对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临时需要使用发票的纳税人,可以直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或者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即需要发票时,可以凭发生购销业务、提供接受服务或者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直接到税务机关申请开具。

3、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名义、地址发生变更和转让其申请商标的,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近年来,由于全社会商标法律意识的增强,商标申请量很大,商标审查周期偏长,在商标申请待审查期间,申请人如果发生变名或变址以及转让商标等情况,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将无法收到审查法律文书,延误法律救济的时效,给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四、完善商标注册同日申请审查程序及规定的一些建议

(一)在《商标注册同日申请补送使用证据通知书》中增加《补送使用证据须知》的说明。由于申请人对商标注册申请在先使用证据的基本要求不了解或掌握不全面,导致补送的使用证据材料出现诸多问题,影响申请人真实、合法权利及时、有效取得。建议商标局在下发商标注册同日申请补送使用证据通知书时,在其背面后附补送使用证据须知,指导申请人正确地收集、整理、补送商标使用证据。

(二)根据实际情况,审查人员可以要求申请人继续补送商标使用证据,现行的审查程序要求申请人补送商标使用证据只有一次机会,为了更好地审查同日申请商标,切实保护申请人的真实合法权利,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要求申请人继续补送商标使用证据。通过此方法既能进一步理清关系、剥茧抽丝、去伪存真,也能使申请人提交较为规范的商标使用证据。

(三)应申请人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可以允许当事人对他方提交的使用证据进行阅卷、质证。目前,商标注册同日申请的实质审查是单方行政法律行为,没有设置申请人陈述交换意见、质证等程序。鉴于商标注册同日申请涉及双方当事人的权利,而商标局作为居间裁决方,只能书面审查,不能全面掌握申请商标的真实使用情况。应申请人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在商标审查合理的期限内,可以允许申请人阅卷。当然,质证与前面所提出的“可以要求申请人继续补送商标使用证据”这两个环节的工作,不是审查的必经程序,应属自由裁量范畴。

(四)因程序繁琐,可不再保留“协商”这一环节。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一个复杂的同日申请的审查要经过多个环节。同日申请一提供使用证据一协商―,抽签等,协商程序的工作可以在补送商标使用证据的过程中完成。设置协商程序,增加了审查人员的工作量及行政成本。

注册公司申请书篇8

一般来讲,会计师事务所主要就三个方面对电子商务公司进行评价:电子商务交易的披露,交易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交易信息的保护。此外,注册会计师还要对保证交易正常进行的充分性事项进行审查,例如顾客信息加密,防止信息遭受破坏的防火墙,遵守隐私权法律及规范的情况等。如果申请公司连续60天以上达到网誉认证的标准或要求,公司便可获得"网誉认证印章"。访问者浏览网页时可以通过点击印章阅读注册会计师就上述三方面的情况出具的报告。反之,如果申请公司违反了网誉认证的任何要求或标准,印章将被取消。

网誉认证之所以能作为一种高信誉的专业鉴证服务在国际上兴起,是因为它具有一套完整的并自成体系的规定和准则。这些准则广泛深入到企业-客户型电子商务、企业-企业型电子商务,网络服务提供商、资格认证等多个领域。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声誉会增加网誉认证印章的分量,但条件是注册会计师必须修完电子商务领域的课程。这也是注册会计师网誉认证资格的前提条件之一。

为了获得并持续保有印章,公司管理机构必须在以下方面对注册会计师做出保证。以ABC公司在网站上进行电子商务为例:(1)对电子商务的业务程序进行披露,并依据披露的业务程序进行交易。(2)通过实施有效控制,合理保证进行公司顾客依据合同完成交易并结算。(3)依据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网誉认证准则,通过实施有效控制。(4)合理保证由于通过电子商务进行交易所必需的客户私人信息在某年某月某日至本年某月某日期间内不被用于与ABC公司业务无关的事项。

二、网誉认证的时效

注册会计师初次报告期间至少涵盖两个月,或确定更长的报告期间。初次报告以后的报告期间必须自上期报告期末起至某一确定日期以保证报告的连续性。

申请公司一旦取得了网誉认证印章,其在网站上的时间可不受限制。为此,注册会计师需要通过定期考核来更新电子商务公司的资质。两次考核更新之间的间隔长短须根据以下因素确定:(1)公司经营的性质和复杂程度。(2)公司发生重大变更的频繁程度。(3)为保证符合网誉认证的一贯性,网站实施管理、控制、改革的有效性。(4)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

此外,如果考核间隔期间电子商务网站在业务政策、业务经营、业务程序及有关控制方面进行了更大变更,需要及时向注册会计师报告,尤其是当这些变更可能会对符合网誉认证准则或遵守网誉认证准则等方面产生影响时。注册会计师收到重大变更的报告后,可能会提前对申请公司进行考核,并更新有关报告。某些情况下,当注册会计师无法提前考核并更新有关报告时,也可能直接取消网誉认证印章。

三、印章管理程序

印章的管理将委托第三方组织(“印章经纪人”)依据下列要求进行:

1.公司需要向印章经纪人申请难易程度不等的等级资格证书(即“网誉认证数字证书”)。

2.如果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报告,便可通知印章经纪人允许申请公司以特定数字身份在其网站上展示印章,同时确定印章的有效期。

3.注册会计师或印章经纪人将向申请公司的网站提供一个小的应用程序,它将与有关网页链接以便使公司和印章经纪人联系。如果获得有关授权,除印章外,公司网站还可展示公司认定报告和其他相关信息的链接。当然,印章经纪人还将向公司提供专门的网誉认证数字证书。

注册公司申请书篇9

一、在注册过程中将真实、准确地填报《企业注册登记表》,并对该信息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在成为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的 注册企业后,愿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和电话等方式获得相关通知信息。并承诺按要求通过网络完成认定申请材料的上报工作。

三、认真阅读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在每个环节上提供的《企业声明与确认书》,并承诺一经确认,视同与本承诺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册公司申请书篇10

一般来讲,会计师事务所主要就三个方面对电子商务公司进行评价:电子商务交易的披露,交易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交易信息的保护。此外,注册会计师还要对保证交易正常进行的充分性事项进行审查,例如顾客信息加密,防止信息遭受破坏的防火墙,遵守隐私权法律及规范的情况等。如果申请公司连续60天以上达到网誉认证的标准或要求,公司便可获得"网誉认证印章"。访问者浏览网页时可以通过点击印章阅读注册会计师就上述三方面的情况出具的报告。反之,如果申请公司违反了网誉认证的任何要求或标准,印章将被取消。

网誉认证之所以能作为一种高信誉的专业鉴证服务在国际上兴起,是因为它具有一套完整的并自成体系的规定和准则。这些准则广泛深入到企业-客户型电子商务、企业-企业型电子商务,网络服务提供商、资格认证等多个领域。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声誉会增加网誉认证印章的分量,但条件是注册会计师必须修完电子商务领域的课程。这也是注册会计师网誉认证资格的前提条件之一。

为了获得并持续保有印章,公司管理机构必须在以下方面对注册会计师做出保证。以ABC公司在网站上进行电子商务为例:(1)对电子商务的业务程序进行披露,并依据披露的业务程序进行交易。(2)通过实施有效控制,合理保证进行公司顾客依据合同完成交易并结算。(3)依据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网誉认证准则,通过实施有效控制。(4)合理保证由于通过电子商务进行交易所必需的客户私人信息在某年某月某日至本年某月某日期间内不被用于与ABC公司业务无关的事项。

二、网誉认证的时效

注册会计师初次报告期间至少涵盖两个月,或确定更长的报告期间。初次报告以后的报告期间必须自上期报告期末起至某一确定日期以保证报告的连续性。

申请公司一旦取得了网誉认证印章,其在网站上的时间可不受限制。为此,注册会计师需要通过定期考核来更新电子商务公司的资质。两次考核更新之间的间隔长短须根据以下因素确定:(1)公司经营的性质和复杂程度。(2)公司发生重大变更的频繁程度。(3)为保证符合网誉认证的一贯性,网站实施管理、控制、改革的有效性。(4)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

此外,如果考核间隔期间电子商务网站在业务政策、业务经营、业务程序及有关控制方面进行了更大变更,需要及时向注册会计师报告,尤其是当这些变更可能会对符合网誉认证准则或遵守网誉认证准则等方面产生影响时。注册会计师收到重大变更的报告后,可能会提前对申请公司进行考核,并更新有关报告。某些情况下,当注册会计师无法提前考核并更新有关报告时,也可能直接取消网誉认证印章。

三、印章管理程序

印章的管理将委托第三方组织(“印章经纪人”)依据下列要求进行:

1.公司需要向印章经纪人申请难易程度不等的等级资格证书(即“网誉认证数字证书”)。

2.如果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报告,便可通知印章经纪人允许申请公司以特定数字身份在其网站上展示印章,同时确定印章的有效期。

3.注册会计师或印章经纪人将向申请公司的网站提供一个小的应用程序,它将与有关网页链接以便使公司和印章经纪人联系。如果获得有关授权,除印章外,公司网站还可展示公司认定报告和其他相关信息的链接。当然,印章经纪人还将向公司提供专门的网誉认证数字证书。

注册公司申请书篇11

微信(WeChat)是腾讯公司于2011年1月21日推出的一个为智能终端提供即时通信服务的免费应用程序,它支持跨通信运营商、跨操作系统平台通过网络快速发送免费(需消耗少量网络流量)语音短信、视频、图片和文字。微信发展迅猛,截至2012年3月29日,微信用户破1亿,耗时433天;截至2012年9月17日,微信用户破2亿,耗时不到6个月;截至2013年1月15日,微信用户达3亿;截至2013年7月25日,微信的国内用户超过4亿;截至2013年10月24日,微信的用户数量已经超过了6亿,每日活跃用户1亿。截至2015年第一季度,微信已经覆盖中国90%以上的智能手机,月活跃用户达到5.49亿,用户覆盖200多个国家。

腾讯公司于2012年8月23日正式推出了微信公众平台,与微信针对个人用户不同,微信公众平台主要面向名人、政府、媒体、企业等机构推出合作推广业务,起着通过渠道将品牌推广给平台的作用。

1.1简要概况

微信及微信公众平台的出现,让图书馆人意识到这将会是服务广大读者用户的一种全新途径。在微信公众平台推出的第3个月,国内的一些高校图书馆就陆续开始申请开通微信公众平台,微信逐渐成为除微博、博客之外的另一个高校图书馆的自媒体平台。

在初级阶段,由于微信公众平台属于新生事物,发展速度不是很快。据相关数据统计,2013年7月中旬全国共有81所高校图书馆开通了微信公众平台,其中“211工程”高校中有21所高校图书馆开通,普通本科院校中有46所高校图书馆开通,10所高职院校(含一所民办)及4所独立学院的图书馆也开通了微信公众平台。

1.2现状分析

2015年7月中旬,笔者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利用“图书馆”“大学图书馆”“学院图书馆”等关键词进行检索和汇总统计,发现经过两年的发展,全国高校图书馆的微信公众平_账号(以下简称“微信公众号”)已有555个,其中大学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已有293个,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微信公众号也有262个。笔者把这些高校微信公众号汇总分类后发现,开通最多的省份是广东省,共开通了79个;其次是江苏省和浙江省,都是40个;北京市和上海市开通的数量分别是35个和31个(见表1)。

在申请开通微信公众平台的高校中,至少有37所高校开通了一个或一个以上与图书馆相关的微信公众号,开通超过(包含)3个的就有10所高校。其中最多的是天津大学,开通了6个,分别是天津大学图书馆、天津大学图书馆知学读书会、天津大学仁爱学院图书馆阅读疗法、天津大学仁爱学院图书馆、天津仁爱学院图书馆、仁爱学院图书馆建工系。表2为截至2015年7月中旬开通超过(包含)3个图书馆微信公众号的高校。

图书馆微信公众平台是一种有利于推广图书馆业务的新途径,然而已成功申请开通高校图书馆微信公众平台的工作人员发现,近年来由于网络安全和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腾讯公司对于申请开通微信公众平台的政策及条件经常改变,申请的步骤变得越来越多,难度也越来越大,申请时间也越来越长。笔者以下就对华南农业大学图书馆成功申请微信公众平台的过程进行详细的介绍。

2.微信公众平台申请过程分析

2.1微信注册步骤

申请微信公众平台要按照以下五步来注册:①填写基本信息。注册时需要使用邮箱。②登录注册的邮箱,激活邮件。③选择账号类型。微信公众平台使用者众多,针对不同类型的用户,腾讯公司设定了订阅号、服务号和企业号三种不同类型的账号(见表3)。华南农业大学图书馆的微信公众平台类型为订阅号。④信息登记,填写相关信息。这一步主要是对主体类型进行选择。腾讯公司给出了政府、媒体、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等五种选择。高校图书馆属于事业单位性质,应选择政府这个主体类型。选完后继续按要求把需要的信息提交上去。⑤公众号信息的确认,完成注册。此时页面会把申请人之前填写和提交的信息都列出来,做最后一次检查确定。

2.2微信认证

2.2.1微信认证的好处。成功注册完微信公众平台后,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步骤需要选择,就是微信认证。微信认证的特别之处在于通过认证之后微信公众号会享有以下好处:①会有较高公信度的专业标注,在搜索时也能排得比较靠前,从而方便用户查找。②能够获得高级接口,便于二次开发。③能在微信主界面下面出现三个小菜单,并按自己需要进行功能设置。笔者在调查中发现,截至2015年7月中旬,广东省开通的79个微信公众号里,有44个是进行了微信认证的,超过一半。

2.2.2微信认证步骤。申请微信认证的过程有以下五步:①同意协议。勾选已同意微信公众平台的协议。②填写资料。其中涉及的项目有机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机构地址、办公电话、官网(选填)、开户名称、机构开户银行、机构银行账号、运营者姓名、运营者部门与职位、运营者手机号码、运营者座机、运营者电子邮箱、运营者身份证号码、扫描验证运营者身份、运营者身份证件(正面)、运营者身份证件(反面)、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申请公函、其他证明材料(选填)。③确认名称。一般情况下,“XXX大学图书馆”“XXX学院图书馆”这种相对比较固定的名称类型都会被腾讯公司认为存在侵权的可能,因此会造成部分图书馆的申请人员害怕审核不通过,被迫重新换掉,没能使用到自己想要的名称。但其实只要之前没用过这样的名称作为微信公众号的名称,则完全可以忽略腾讯的提示信息而直接去按“确定”。④填写发票。认证按年收费,每年300元,腾讯公司为申请人提供有发票,只需按实际情况填写就可以了。⑤支付费用。有银行卡转账和微信支付两种方式可以选择。腾讯公司在收到款项并审核通过后,整个微信公众平台申请注册并认证的过程就完成了。

2.3遇到的问题

微信公众平台是近年发展很迅猛的产品,其申请步骤和条件经常也会有变动:①2014年8月26日之后注册的个人类型微信公众号不支持微信认证。②申请公函的格式和内容也有变化。在笔者申请之前,要根据不同的注册类型来下载相应的申请公函填写,但等到笔者申请的时候,又变成了统一格式的申请公函。③目前的认证,提供选择的类型除了原有的五种,又增加了一项“个体户”,隶属于“企业”这一项,因此个体户注册微信公众号时,需要在类型里面选择“企业”项。④以前笔者申请的时候,对公账号的填写是在认证的时候,目前则变成了注册时信息登记这一步就需要。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更好地进行申请主体的验证,因为腾讯公司会向主体的对公账号打款1分钱进行真实性验证。如果没有对公账号,那只能选择人工验证,并给予300元的审核费用。

注册公司申请书篇12

公司成立后,办理市政资质,这是属于后置审批。申请市政资质,需要满足市政建造师不少于5人;市政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八大员不少于15人;中级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注册公司申请书篇13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注册安全工程师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在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工作或者在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从事安全生产专业服务工作,并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以下简称执业证)和执业印章的人员。

第四条注册安全工程师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对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以下简称部门注册机构)对本系统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称省级注册机构)对所辖区域内煤矿安全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人员30%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以下统称聘用单位)应当为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以及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继续教育提供便利。第二章注册

第七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注册取得执业证和执业印章后方可以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名义执业。

第八条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资格证书;

(二)在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工作或者在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从事安全生产专业服务工作。

第九条注册安全工程师实行分类注册,注册类别包括:

(一)煤矿安全;

(二)非煤矿矿山安全;

(三)建筑施工安全;

(四)危险物品安全;

(五)其他安全。

第十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聘用单位同意后,将申请人按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申请材料报送部门、省级注册机构;中央企业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经安全监管总局认可,可以将本企业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直接报送安全监管总局;申请人和聘用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部门、省级注册机构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应当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部门、省级注册机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将初步核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安全监管总局;

(三)安全监管总局自收到部门、省级注册机构以及中央企业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报送的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完成复审并作出书面决定。准予注册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颁发执业证和执业印章,并在公众媒体上予以公告;不予注册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申请初始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

(四)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复印件)。

第十二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在申请注册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三)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聘用单位申请注册的;

(四)安全监管总局规定的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注册有效期为3年,自准予注册之日起计算。

注册有效期满需要延续注册的,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满30日前,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注册审批机关应当在有效期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注册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申请延续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执业证;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

(四)聘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执业期间履职情况证明材料;

(五)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第十四条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安全工程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申请变更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执业证;

(三)申请人与原聘用单位合同到期或解聘证明(复印件);

(四)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

注册安全工程师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期间不得执业。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应当及时告知执业证和执业印章颁发机关;重新具备条件的,按照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申请重新注册或者变更注册:

(一)注册有效期满未延续注册的;

(二)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三)聘用单位被吊销相应资质证书的;

(四)与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第十六条执业证颁发机关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将执业证和执业印章收回,并办理注销注册手续:

(一)注册安全工程师受到刑事处罚的;

(二)有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未申请重新注册或者变更注册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章执业

第十七条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执业范围包括:

(一)安全生产管理;

(二)安全生产检查;

(三)安全评价或者安全评估;

(四)安全检测检验;

(五)安全生产技术咨询、服务;

(六)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技术服务。

第十八条注册安全工程师应当由聘用单位委派,并按照注册类别在规定的执业范围内执业,同时在出具的各种文件、报告上签字和加盖执业印章。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下列安全生产工作,应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参与并签署意见:

(一)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

(二)排查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措施;

(三)制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计划;

(四)选用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五)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六)制定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七)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事项。

第二十条聘用单位应当为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立执业活动档案,并保证档案内容的真实性。第四章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注册安全工程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使用注册安全工程师称谓;

(二)从事规定范围内的执业活动;

(三)对执业中发现的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参加继续教育;

(五)使用本人的执业证和执业印章;

(六)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七)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二条注册安全工程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保证执业活动的质量,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接受继续教育,不断提高执业水准;

(三)在本人执业活动所形成的有关报告上署名;

(四)维护国家、公众的利益和受聘单位的合法权益;

(五)保守执业活动中的秘密;

(六)不得出租、出借、涂改、变造执业证和执业印章;

(七)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执业;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五章继续教育

第二十三条继续教育按照注册类别分类进行。

注册安全工程师在每个注册周期内应当参加继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48学时。

第二十四条继续教育由部门、省级注册机构按照统一制定的大纲组织实施。中央企业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继续教育可以由中央企业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组织实施。

继续教育应当由具备资质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承担。

第二十五条煤矿安全、非煤矿矿山安全、危险物品安全(民用爆破器材安全除外)和其他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大纲,由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制定;建筑施工安全、民用爆破器材安全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大纲,由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对申请注册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颁发执业证和执业印章。

第二十七条安全监管总局对准予注册以及注销注册、撤销注册、吊销执业证的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八条对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执业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进行监督检查。第七章罚则

第二十九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发现申请人、聘用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的,应当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注册;申请人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第三十条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安全工程师名义执业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注册安全工程师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执业证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由执业证颁发机关撤销其注册,当事人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第三十二条注册安全工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由执业证颁发机关吊销其执业证,当事人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准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的;

(二)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收取费用的;

(三)出租、出借、涂改、变造执业证和执业印章的;

(四)泄漏执业过程中应当保守的秘密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利用执业之便,贪污、索贿、受贿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六)提供虚假执业活动成果的;

(七)超出执业范围或者聘用单位业务范围从事执业活动的;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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