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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建工作意见实用13篇

基层党建工作意见
基层党建工作意见篇1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创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目标要求,坚持分层分类创建原则,努力培养一批具有较强示范辐射作用的基层党建工作典型,以创建促规范,以示范带全盘,全面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创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围绕中心,促进各项工作。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增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把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效果和人民群众满意程度检验创建工作成效。

统筹规划,加强分类指导。从实际出发,制定和落实创建工作长远规划和近期目标,分行业分层次进行具体指导,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系统推进,务求取得实效。把创建示范点工作与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创建“五个好”基层党组织和争当“五个好”党员等活动紧密结合,务求实效,防止增加基层负担,力戒形式主义。

与时俱进,大胆探索创新。适应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新任务,准确把握新时期基层党建工作规律,把创新贯穿创建工作全过程,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各级积极探索新方法,开辟新途径,建立新机制,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三、目标任务和标准要求

创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要按照“典型带动、规范提高、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思路,力争用两年左右时间,省、市、县(市、区)分行业分层次创建一批时代特色鲜明、示范带动作用较强、党员群众公认的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

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必须达到中央、省委提出的“五个好”基层党组织的创建标准。省级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在达到“五个好”标准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党建工作更具特色、更富创新、更有影响,能够代表全省基层党建工作先进水平;领导班子坚强团结,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规范;党的活动经常、富有成效,党建工作制度和基础设施完善配套;党建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业务工作在本系统、本行业走在前列;党群、干群关系和谐融洽,人民群众满意。

各市、县(市、区)和各大企业党委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针对不同行业基层党组织职能和特点,分别规范和完善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标准。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国资委党委分别负责制定省直机关、高等院校和国有企业创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的实施意见。

四、创建措施和考评办法

1.调查研究,制定方案。组织力量,深入调研,摸清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党员队伍和党建工作情况,认真比较分析,搞好分类排队。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创建方案,细化创建工作主要内容、标准条件和方法步骤,确定重点培养对象,落实创建责任和措施。

2.选好典型,精心培养。从实际出发,确定不同行业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单位,在班子配备、硬件建设、活动经费、工作指导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确保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具有时代性、代表性和导向性。

3.上下联动,加强指导。加强对创建工作统一规划、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抓好示范点的创建、管理和具体指导,做到分级争创、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通力协作,共同培育先进典型。

4.完善制度,巩固成果。及时把基层创造的经验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加以规范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健全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的长效机制。

5.动态管理,严格考评。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客观公正地进行考评表彰,广泛听取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意见,深入了解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情况、党员群众满意程度。评选实行基层党组织自查申报、逐级考核推荐、上级复核审定的办法。省级党建工作示范点,由各市、各工委、各大企业考核推荐,省委组织部复核验收、命名表彰。对命名表彰的党建工作示范点,实行动态管理,发现与先进称号不相称的严重问题,取消其荣誉称号。省委组织部在适当时机,对首批省级党建工作示范点进行命名表彰。

五、组织领导

基层党建工作意见篇2

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深入抓好“强基创先”工程,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加快实施“三步走”战略,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促进天津科技事业的发展,构建和谐天津,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的主要原则

1、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把基层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逐级明确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整合各方面力量,把中央和市委关于党的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到基层党组织,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基层党建工作放到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天津,做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谋划,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3、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从科技系统各单位的实际出发,正确把握各类党组织的功能定位,体现各自特色,突出重点,狠抓薄弱环节,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

4、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工作领域、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提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建设水平。

二、主要责任和工作目标

(一)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的主要责任

1、贯彻执行中央、市委和工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研究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基层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领导和指导基层党组织有效开展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换届工作。

3、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及时整顿软弱涣散、不起作用的基层党组织。

4、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注意在科研、生产一线发展党员,注意发展年轻党员,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认真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指导党员自觉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力。

5、关心爱护基层党务干部,加大对基层党务干部的培养力度,加强基层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6、做好基层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

(二)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要达到的主要目标

1、组织建设好。党的基层组织健全,设置合理,隶属关系明确,各项制度配套落实,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党组织领导班子坚强有力,能够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探索参与或影响本单位重大问题决策的方法和途径。党组织书记党性观念强,政治素质好,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能够出色完成本单位的各项工作任务。

2、党员队伍好。党员能够带头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带头完成科研、生产和经营任务、带头搞好文明建设,具有较强的科技原始创新能力,成为平时工作能看出来、关键时刻能站出来、危急关头能豁出来的骨干力量和先锋模范。

3、发展业绩好。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党的工作,特别是在推动本单位科研生产和改革发展稳定等工作上成绩显著。

4、工作机制好。能够按照规定和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形成的先进经验和有关机制、制度要求,结合自身特点,紧紧围绕促进本单位发展的目标,实行党建工作目标管理,保证党建工作规范有序,规章制度健全完善。

5、群众反映好。能够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宣传和服务群众工作成效明显,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自觉维护广大党员和群众的利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得到党员和群众的广泛拥护。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落实领导责任制。党委对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负总责,书记是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党建工作。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决定基层党建工作重要问题,督促完成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

(二)完善目标责任制。各级党委要按照中央和市委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确定每年党建工作重点任务,逐项进行分解,以责任书的形式确定下来。工委坚持与各单位党委签订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各单位党委要将本单位党的建设的主要任务分解到基层党组织。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层层签订责任状,把责任具体落实到人,努力形成有任务目标、有完成时限、有具体主体、有督查考核的目标责任机制。

(三)推进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工委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各自分工,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化。每名班子成员和处级干部要与2至3个基层单位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要经常深系点,调查研究,了解情况,具体指导,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以点上经验推动面上工作。各级党委组织部门也要结合各自实际,在基层单位建立起党建工作联系点。

(四)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党委要根据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目标要求,结合各单位的实际,扎实深入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各具特色的“创先争优”活动。工委两年一次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评选表彰。加大党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和基层党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浓厚氛围。

基层党建工作意见篇3

(二)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的主要原则:

1.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把基层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逐级明确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整合各方面力量,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基层党建工作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中去谋划,紧紧围绕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来开展,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

3.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从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实际出发,找准基层党建工作着力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全面推进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

4.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工作领域、改进工作方法,使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

二、主要责任和工作目标

(一)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的主要责任

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地方党委领导本地区的基层党建工作;部门党组指导本部门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建工作;部门党委根据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授权,领导或指导本部门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党的组织关系实行属地管理、业务工作实行垂直管理的基层单位,其党建工作由地方党委领导,业务主管部门党组(党委)指导。党的组织关系和业务工作都实行垂直管理的基层单位,其党建工作由业务主管部门党委领导,地方党委指导。

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的主要责任是:

l.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基层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领导和指导基层党组织有效开展工作。

3.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及时整顿软弱涣散、不起作用的基层党组织。

4.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注意在生产一线发展党员,注意发展年轻党员,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认真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引导党员自觉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

5.关心爱护基层党务干部,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6.做好基层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

(二)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要达到的主要目标

1.组织坚强有力。党的基层组织健全,设置合理,隶属关系明确,各项制度配套落实,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真正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2.党员作用突出。广大党员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牢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

3.工作得到促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发挥,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4.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党建工作体现群众意愿,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和服务群众工作成效明显,群众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和发展,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统一领导。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对本地区本部门基层党建工作负总责,书记是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党建工作。地方各级党委要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由党委统一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地方党委常委会、部门党组(党委)和各级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决定基层党建工作重要问题,督促完成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

(二)深入调查研究。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要结合基层党建工作实际,确定重点课题,组织力量进行调查研究。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基层,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问题。

(三)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各自分工,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特别要注意在党组织力量比较薄弱、工作难度大的地方和单位建立联系点。要经常深系点具体指导,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以点上经验推动面上工作。

(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要根据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目标要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适时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五)搞好舆论宣传。要把宣传党的先进性及先进性建设作为一项长期任务。通过继续办好新闻媒体各类专栏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党的光辉历史和新形势下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及时推广、介绍基层党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浓厚氛围。

(六)强化督促检查。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要采取督查、巡回检查和随机抽样检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注意检查党员经常性教育、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流动党员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

基层党建工作意见篇4

(二)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的主要原则:

1.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把基层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逐级明确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整合各方面力量,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基层党建工作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中去谋划,紧紧围绕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来开展,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

3.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从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实际出发,找准基层党建工作着力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全面推进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

4.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工作领域、改进工作方法,使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

二、主要责任和工作目标

(一)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的主要责任

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地方党委领导本地区的基层党建工作;部门党组指导本部门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建工作;部门党委根据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授权,领导或指导本部门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党的组织关系实行属地管理、业务工作实行垂直管理的基层单位,其党建工作由地方党委领导,业务主管部门党组(党委)指导。党的组织关系和业务工作都实行垂直管理的基层单位,其党建工作由业务主管部门党委领导,地方党委指导。

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的主要责任是:

l.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基层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领导和指导基层党组织有效开展工作。

3.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及时整顿软弱涣散、不起作用的基层党组织。

4.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注意在生产一线发展党员,注意发展年轻党员,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认真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引导党员自觉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

5.关心爱护基层党务干部,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6.做好基层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

(二)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要达到的主要目标

1.组织坚强有力。党的基层组织健全,设置合理,隶属关系明确,各项制度配套落实,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真正成为贯彻“*”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2.党员作用突出。广大党员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牢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

3.工作得到促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发挥,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4.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党建工作体现群众意愿,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和服务群众工作成效明显,群众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和发展,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统一领导。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对本地区本部门基层党建工作负总责,书记是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党建工作。地方各级党委要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由党委统一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地方党委常委会、部门党组(党委)和各级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决定基层党建工作重要问题,督促完成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

(二)深入调查研究。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要结合基层党建工作实际,确定重点课题,组织力量进行调查研究。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基层,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问题。

(三)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各自分工,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特别要注意在党组织力量比较薄弱、工作难度大的地方和单位建立联系点。要经常深系点具体指导,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以点上经验推动面上工作。

(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要根据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目标要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适时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五)搞好舆论宣传。要把宣传党的先进性及先进性建设作为一项长期任务。通过继续办好新闻媒体各类专栏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党的光辉历史和新形势下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及时推广、介绍基层党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浓厚氛围。

(六)强化督促检查。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要采取督查、巡回检查和随机抽样检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注意检查党员经常性教育、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流动党员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

基层党建工作意见篇5

二、基本任务

1、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工作决议,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团结、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科室、本分局的各项工作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党性锻炼,规范党的组织生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听取党员群众对党以及党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扎实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畅通渠道。加强维护稳定工作,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5、充分发挥党员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优秀人才,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鼓励和支持党员在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带领并教育党员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腐败现象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三、主要内容

1、加强学习,把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作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方式和载体,积极拓展学习的内容、途径、渠道,不断创新组织学习的思路、办法和机制。机关和分局各党支部要确立集中学习、研讨交流、个人自学等制度,进一步提升广大党员干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通过各种形式的主题学习教育活动,大力倡导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引导党员干部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2、进一步健全党的组织机构。根据《中国共产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组部有关规定,各基层分局及机关均具备单独成立基层党组织的条件,基层分局可以实行党政一肩挑工作制度,分局长可以同时担任党支部书记和分局长。凡是没有当地党委正式下文成立的党支部,一律在7月底前完善到位。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均要按照的规定于7月底前选举报批完毕。

3、加强党员管理,按照中组部有关规定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分局调往机关、机关调往分局或者是此分局调往彼分局的党员均要在工作调动后十日内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新任职单位党支部(有关手续由党员本人自行办理),凡未及时办理组织关系接转的党员,超过组织部门规定的时限又未正常缴纳党费的,一律按自动退党处理;凡本系统在职人员,其组织关系均应放在本人工作的分局或机关党支部,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迁往原街道、社区和村组,避免党员因此而影响正常的组织生活;机关退休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到机关党总支,分局退休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到其居住地分局党支部,也可根据其本人意愿将组织关系迁至其居住地的街道或村组。对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过程中推诿扯皮、无故拒转拒接的党组织或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对拒不纠正的,按照有关规定,对主要责任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重视在基层第一线、青年和业务骨干中发展党员,把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同志及时吸收到党的队伍中来。

5、健全党员基本信息库。各基层党组织要建立党员信息库,动态掌握好党员的基本情况和组织关系转接情况,确保每月更新一次信息。要确保每个党员始终置身于党的一个基层组织之中,认真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6、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根据中组部有关规定,全系统党费收缴标准如下:(1)每月以工资总额(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等;(2)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3)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7、进一步抓好制度落实,丰富党内组织生活。认真执行“”制度,定期开展党员评议活动。在定期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以及党员评议活动中,要组织党员学习党的文件,深入开展谈心活动,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8、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机制。一方面,各基层党组织要对现有党建制度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不但要制度上墙,更要让制度落实;另一方面,各基层党组织要在实践中不断补充完善工作机制,使之更见实效,更能够把党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使党建工作在各项工作中起到示范引领的作用。

基层党建工作意见篇6

建立乡镇场党委书记、县直单位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其目的是进一步明确党(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强化书记是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负总责的意识,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为加快建设和谐新*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述职内容

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我县党建工作的总要求,按照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四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精神的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乡镇场党委书记、县直单位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内容主要是:

1、制定实施方案。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研究制定基层党建工作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2、健全基层组织。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领导和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

3、带好干部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4、管好党员队伍。重视和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规范、完善基层党员干部的培训制度,切实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做好联系帮扶外出务工党员工作。

5、创新工作举措。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认真研究基层党建工作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不断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思路、措施、方法和机制,建立党建工作示范点,以点带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6、保障工作条件。帮助基层党组织解决人员、经费、办公场所等问题,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改善条件;关心爱护基层党务干部,充分调动基层党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7、加强督查考核。做好基层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认真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及时整改到位。

三、述职方法及步骤

乡镇场党委书记、县直单位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向县委述职,述职采取口头述职、书面述职的方式进行。由县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述职的步骤是:

1、撰写报告。每年年底,各乡镇场党委书记、县直单位党(工)委书记要结合基层党建工作实际,对照基层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全面自查,对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进行认真总结;对存在问题和不足,认真剖析原因,明确改进措施。在摸清底数、总结经验、找准问题的基础上认真撰写述职报告(字数一般在2000字左右),并于每年的12月25日前将述职报告报县委,同时抄送县委组织部。

2、调查核实。县委组织部组建基层党建工作调查组,每年的一月份下派到各地各单位,对党(工)委书记上一年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专题调查核实和民主测评,并形成调查报告报县委。

3、述职测评。每年的第一季度,各地各单位党(工)委书记向县委常委会或全委会述职,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县委将述职测评情况列入党(工)委书记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4、通报结果。述职结束后,对述职测评结果下发通报。对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好的,要通报表扬。对不重视、工作不得力,述职时不如实反映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或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范围内贯彻执行情况存在严重问题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或测评满意票未达85%以上的要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5、整改阶段。述职后,对各地各单位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综合整理,分别下发书面整改意见。各地各单位党(工)委书记要根据整改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并进行整改,并在3个月内将整改结果报县委。

四、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是考核和评价各地各单位党(工)委工作实绩及书记素质和能力及政绩的重要内容。各地各单位党(工)委要把建立和实行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作为强化基层党建工作意识,加大基层党建工作力度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建立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形成“抓一把手”和“一把手抓”的浓厚氛围。

基层党建工作意见篇7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富民强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主要原则

1、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把基层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逐级明确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整合各方面力量,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基层党建工作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中去谋划,紧紧围绕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来开展,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

3、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从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实际出发,找准基层党建工作着力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全面推进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

4、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工作领域、改进工作方法,使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

二、主要责任

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县区委领导本县区的基层党建工作;市直各部门、单位党委(工委)领导本系统及直属单位党建工作;市直部门党组指导本部门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党的组织关系实行属地管理、业务工作实行垂直管理的中央和省属在金单位,其党建工作由市委及有关职能部门领导,业务主管部门党委(党组)指导。

县区委、乡镇(街道)党(工)委、市直各党(工)委、市直各部门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的主要责任是: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研究制定本县区、本乡镇(街道)、本系统、本部门基层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制度和措施;根据不同类型基层党组织的具体情况,搞好分类指导,并组织实施。

2、从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领导和指导基层党组织有效开展工作。认真做好农村产业链上、社区楼院以及“两新”组织的党组织组建工作。

3、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及时整顿软弱涣散、作用发挥不好的基层党组织。大力选拔政治素质好、个人致富能力强、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能力强的“双强型”干部进入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大力选拔45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政治素质较好、文化程度较高、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热爱社区工作的干部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

4、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注意在生产、教学、科研一线发展党员,注意发展年轻党员。农村要注重发展种养加销致富能手、优秀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和高中文化程度以上的党员。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认真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5、关心爱护基层党务干部,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认真落实相关待遇,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办公场所、设施,调动基层党务干部抓党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6、做好基层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1、组织坚强有力。党的基层组织健全,设置合理,隶属关系明确,各项制度配套落实,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真正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2、党员作用突出。广大党员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牢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3、工作得到促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得到全面落实,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发挥,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4、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党建工作体现群众意愿,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和服务群众工作成效明显,群众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和发展,党群、干群关系融洽。

(二)分类目标

县区委、乡镇(街道)党(工)委、市直各党(工)委、市直各部门党组要紧紧围绕“组织坚强有力、党员作用突出、工作得到促进、人民群众满意”的目标,区分不同类型,抓好基层党建工作。

1、农村:农村基层党组织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理清工作思路,制定发展规划,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的伟大实践。继续深化“三级联创”活动,深入实施“双培双带”工程,推动农村党建取得新的明显成效。县区“五个好”乡镇党委达到80%以上,每个乡镇“五个好”村党组织达到80%以上,每个乡镇都要有1-2个市级党建示范村。

2、社区:街道社区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好全省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座谈会精神,着力构建城市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调动广大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推动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创建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五个好”社区创建活动,促使社区党建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县区“五个好”社区党组织达到50%以上,县区都要创建3—5个市级党建示范社区。

3、企业:国有企业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有效参与企业重大决策,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率,深化企业改革,保持企业稳定。民营企业党组织不断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积极开展“争当技术骨干,我为企业增光”活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市直各企业都要有市级党建工作示范企业。县区要按照“党建带动工建、工建服务党建、党建工建整体推进”的要求,完成年度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和工会组织组建任务。

4、机关:党政机关党组织围绕领导科学发展,着力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服务基层,服务群众。通过创建“五型机关”(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洁型、高效型),县区各党政机关、市直各党(工)委系统“五型机关”达到60%以上,促进机关各方面工作迈上新台阶。县区和各市直党(工)委系统都要有市级党建示范机关。

5、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党组织不断提高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水平,办事公开、公正、公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自觉纠正各种行业不正之风。各市直事业单位主管党(工)委都要有市级党建示范单位。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统一领导。县区委、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市直各党(工)委、市直部门党组对本县区、本乡镇(街道)、本系统、本部门基层党建工作负总责,书记是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党建工作。要牢固树立“不抓党建就是失职,抓不好党建就是不称职”的观念,不断强化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把基层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县区委、市直各党(工)委要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基层党建工作格局。县区委、市直各党(工)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基层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开会,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分析问题,安排部署工作,抓好督促落实。一是县区常委会、市直党(工)委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每半年向全委会报告一次党建工作,专门研究分析本县区、本系统基层党建工作形势,分析存在问题,按照市委要求和本县区、本系统实际确定工作任务和重点,有针对性地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带有全局性的问题;二是每半年召开一次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书记、部门直属单位党组织书记专项述职会,由县区委、系统党委书记主持,听取乡镇党委书记、街道党(工)委书记、部门直属单位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情况,保证基层党建目标落实;三是每季度召开一次基层党建工作联系会议,由县区委、部门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听取联系会议各成员单位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汇报,检查工作任务完成进度,研究解决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具体问题。

(二)深入调查研究。县区委、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市直各党(工)委、市直部门党组要结合基层党建工作实际,每年至少确定1-2个重点课题,组织力量进行调查研究,总结成功经验,发现不足和问题,提出切合实际、富于创新的新办法、新措施。县区委、市直各党(工)委、市直部门党组书记要在调查研究中主动适应发展变化的客观形势,自觉超前谋划,不断完善、深化抓基层党建的工作思路、措施,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要通过调查研究,在落实县区委工作部署中探索新方法、新途径。县区委、乡镇(街道)党(工)委、市直各党(工)委、市直部门党组主管党建工作的成员,每年都要在市级以上党报党刊上发表一定数量、具有较高参考价值的党建工作调研文章。

(三)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县区委、市直各党(工)委班子成员要结合各自分工,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县区委常委每人每年至少联系1个乡镇或街道、1个党建示范村或社区、1个后进村或社区,市直党(工)委班子成员每人每年至少联系1个下属单位党组织,把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及上级党委部署的工作带到联系点上去研究和试点,取得经验,指导工作,做到联系一个点,抓好一条线,促进一大片。每个党员领导干部平均每月至少要到联系点工作1次,以了解情况,沟通信息;每年参加2-3个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会,每半年给基层党员上党课或作形势报告一次。

(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县区委、乡镇(街道)党(工)委、市直各党(工)委要结合实际,根据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目标要求,深入开展各种类型的“创先争优”活动,认真进行总结评比,每年“七一”开展一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县区要创建一批市级党建示范点,市直各党(工)委也要督促所属基层党组织搞好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

(五)搞好舆论宣传。要把宣传党的先进性及先进性建设作为一项长期任务,通过在新闻媒体办好专题专栏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党的光辉历史和新形势下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党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浓厚氛围。县区、市直各党(工)委每年都要有一定数量的好经验、好做法在省级以上报刊上刊登。

(六)强化督促检查。县区委、市直各党(工)委要采取督导、巡回检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注意检查党员经常性教育、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流动党员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市委组织部要把定期检查和不定期随机抽查作为抓基层党建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进行两次随机抽查,将检查和随机抽查情况作为考察县区委、市直各党(工)委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

五、考核及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考核内容

围绕市委确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总体思路,根据年初确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要点,结合不同类型党组织的具体情况,明确全市抓基层党建考核内容。

1、农村基层党建:以考核创建“三级联创”活动和实施“双培双带”工程的情况为主,重点考核各级党组织抓落实的力度,是否完成了年度任务,取得了明显效果。

2、城市社区党建:以考核构建城市社区党建新格局为主,重点考核党组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情况及在推进和谐社区建设上是否取得了明显成效。

3、企业党建:以考核党组织组建和党员发展情况为主,重点考核党组织在各类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得到新的提高,党的工作在各类企业中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的目标。

4、机关事业单位党建:重点考核是否在落实领导责任制、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选树宣传典型、先进性建设、创新性工作等方面完成了确定的目标,特别是机关创建“五型机关”活动,取得了新的成效。

(二)考核办法及要求

1、考核办法:采取日常检查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日常检查以经常性深入基层明查暗访为主,发现问题通过及时指出、下发整改通知书等形式解决。每年年底市委组织力量对县区委、市直各党(工)委、市直部门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进行专门考核,考核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考核内容。考核按照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进行量化,逐项打分并进行综合排队。

2、考核要求:县区委常委会每年要向县区委全委会报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县区委、市直各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要把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作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县区委、市直各党(工)委每年要向市委书面报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市直各党(工)委也要开展好对下属单位党组织的考核。

基层党建工作意见篇8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紧紧围绕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通过实施村居“四廉强基工程”,切实强化村居廉政组织、廉政阵地、廉政文化、廉洁村官等“四廉”建设,全面实现村居组织有廉情工作室、有廉情展示室、有便民服务室、有村务公开栏、有文化宣传栏,村居干部发展本领强、致富能力强、服务群众强、创优争先强、廉洁自律强等“五有五强”新目标,努力建设一支善于发展、群众信任、精诚团结、勤廉兼优的村官队伍,进一步夯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进而为建设美好、幸福老子山作出新的贡献。

二、内容任务

(一)加强廉政组织建设,健全农村基层廉政工作网络

1、加强村(居)纪检工作网络建设。各村(居)党组织要配备一名纪检委员或明确一名同志兼职,在镇纪委和村居党组织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

2、完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按照规定程序选举产生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并按照“办公有场所、对外有牌子、工作有制度、监审有印章、活动有记载、结果要公开”的“五有一要”要求开展村务监督活动。

3、设置“村民意见箱”。各村(居)要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统一设置“村民意见箱”,由村居纪检委员负责管理,对于投诉举报类问题,直接向镇纪委负责人汇报。

(二)加强廉政阵地建设,创新农村基层廉政工作平台

1、设立“廉情工作室”。统一在村居挂牌建立“廉情工作室”,内设村居纪检委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协助村居党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2、建设“廉情展示室”。统一在村居建设“廉情展示室”,宣传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法律法规,张贴《勤廉守则》,介绍本村居三个文明建设情况特别是廉政建设情况。

3、建好村居便民服务室。统一按照“一间服务室、一块标志牌、一本登记簿、一套服务制度”等“四个一”的要求规范村居便民服务室建设,全程代办群众服务事项。便民服务室可与廉情工作室同室办公。

4、规范“两务”公开栏。统一在村居醒目位置设立规范化的党务、村务公开栏,定期公开党务、村务,接受群众监督。

5、设置“勤廉触摸屏”。统一在村居便民服务室设置“勤廉触摸屏”,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结果、村居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指标完成情况、村居干部联系渠道等,放大群众的知情权,扩大群众的监督范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促进我镇“四廉强基工程”顺利开展,镇党委成立了农村“四廉强基工程”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镇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

负责统筹规划和组织指导全镇“四廉强基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纪委办,黄建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督导全镇村居“四廉强基工程”建设工作。各村居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基层党建工作意见篇9

(二)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的主要原则:

1.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把基层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逐级明确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整合各方面力量,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基层党建工作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中去谋划,紧紧围绕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来开展,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

3.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从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实际出发,找准基层党建工作着力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全面推进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4.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工作领域、改进工作方法,使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

二、主要责任和工作目标

(一)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的主要责任

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地方党委领导本地区的基层党建工作;部门党组指导本部门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建工作;部门党委根据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授权,领导或指导本部门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党的组织关系实行属地管理、业务工作实行垂直管理的基层单位,其党建工作由地方党委领导,业务主管部门党组(党委)指导。党的组织关系和业务工作都实行垂直管理的基层单位,其党建工作由业务主管部门党委领导,地方党委指导。

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的主要责任是:

l.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基层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领导和指导基层党组织有效开展工作。

3.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及时整顿软弱涣散、不起作用的基层党组织。4.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注意在生产一线发展党员,注意发展年轻党员,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认真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引导党员自觉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

5.关心爱护基层党务干部,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6.做好基层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

(二)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要达到的主要目标

1.组织坚强有力。党的基层组织健全,设置合理,隶属关系明确,各项制度配套落实,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真正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2.党员作用突出。广大党员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牢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3.工作得到促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发挥,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4.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党建工作体现群众意愿,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和服务群众工作成效明显,群众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和发展,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统一领导。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对本地区本部门基层党建工作负总责,书记是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党建工作。地方各级党委要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由党委统一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地方党委常委会、部门党组(党委)和各级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决定基层党建工作重要问题,督促完成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

(二)深入调查研究。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要结合基层党建工作实际,确定重点课题,组织力量进行调查研究。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基层,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问题。

(三)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各自分工,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特别要注意在党组织力量比较薄弱、工作难度大的地方和单位建立联系点。要经常深系点具体指导,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以点上经验推动面上工作。

(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要根据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目标要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适时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五)搞好舆论宣传。要把宣传党的先进性及先进性建设作为一项长期任务。通过继续办好新闻媒体各类专栏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党的光辉历史和新形势下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及时推广、介绍基层党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浓厚氛围。

(六)强化督促检查。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要采取督查、巡回检查和随机抽样检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注意检查党员经常性教育、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流动党员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

基层党建工作意见篇10

(二)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的主要原则:

1.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把基层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逐级明确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整合各方面力量,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基层党建工作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中去谋划,紧紧围绕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来开展,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

3.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从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实际出发,找准基层党建工作着力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全面推进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

4.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工作领域、改进工作方法,使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

二、主要责任和工作目标

(一)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的主要责任

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地方党委领导本地区的基层党建工作;部门党组指导本部门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建工作;部门党委根据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授权,领导或指导本部门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党的组织关系实行属地管理、业务工作实行垂直管理的基层单位,其党建工作由地方党委领导,业务主管部门党组(党委)指导。党的组织关系和业务工作都实行垂直管理的基层单位,其党建工作由业务主管部门党委领导,地方党委指导。

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的主要责任是:

l.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基层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领导和指导基层党组织有效开展工作。

3.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及时整顿软弱涣散、不起作用的基层党组织。

4.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注意在生产一线发展党员,注意发展年轻党员,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认真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引导党员自觉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

5.关心爱护基层党务干部,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6.做好基层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

(二)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要达到的主要目标

1.组织坚强有力。党的基层组织健全,设置合理,隶属关系明确,各项制度配套落实,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真正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2.党员作用突出。广大党员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牢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

3.工作得到促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发挥,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4.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党建工作体现群众意愿,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和服务群众工作成效明显,群众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和发展,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统一领导。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对本地区本部门基层党建工作负总责,书记是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党建工作。地方各级党委要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由党委统一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地方党委常委会、部门党组(党委)和各级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决定基层党建工作重要问题,督促完成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

(二)深入调查研究。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要结合基层党建工作实际,确定重点课题,组织力量进行调查研究。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基层,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问题。

(三)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各自分工,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特别要注意在党组织力量比较薄弱、工作难度大的地方和单位建立联系点。要经常深系点具体指导,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以点上经验推动面上工作。

(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要根据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目标要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适时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五)搞好舆论宣传。要把宣传党的先进性及先进性建设作为一项长期任务。通过继续办好新闻媒体各类专栏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党的光辉历史和新形势下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及时推广、介绍基层党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浓厚氛围。

(六)强化督促检查。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要采取督查、巡回检查和随机抽样检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注意检查党员经常性教育、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流动党员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

基层党建工作意见篇11

2、党员作用突出。党员达到“五带头”目标,党员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牢固,在各自岗位充分体现先进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工作成效明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定能够全面贯彻落实,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帮助解决,各项建设走在部门(行业)和省直机关前列。

4、示范效应显著。创建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具有示范、借鉴和推广意义,在部门(行业)和省直机关的基层党建工作中具有重要影响,对推动全局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5、人民群众公认。创建工作充分体现基层和干部群众意愿,宣传、组织群众和服务基层、干部群众富有成效,党群干群关系融洽,和谐建设成效明显,工作业绩获得基层和干部群众公认。

二、创建基层党建示范点的方法措施

6、领导挂钩联系。省级党员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全省100个基层党建示范点中省直机关的5个示范点(同时作为省直机关示范点),工委领导及工委相关部门协助,部门党组(党委)指导,机关党组织具体抓基层党建示范点的工作。

7、实行分类指导。工委结合机关党建工作要求和示范点部门(行业)的实际,分别提出创建工作的具体目标任务,各部门机关党组织按照要求制定科学可行的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扎实推进示范点建设。

8、扎实有效推进。各示范点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能、性质和基层组织设置情况,首先确定3—5个不同类型内设部门或直属单位基层组织作为部门(行业)示范点,年内创建达标,而后以此为标准逐年增加创建达标比例,力争用3年时间使本部门(行业)的基层组织全面创建达标。

9、创造工作条件。部门党组(党委)要为示范点建设创造工作条件,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抓好创建工作,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在班子配备、硬件建设、活动经费、工作指导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10、勇于开拓创新。各示范点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及时发现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大胆探索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新的方式方法,使党建工作始终处于部门(行业)和省直机关各级基层组织的最前沿,为推动省直机关党建工作提供有益借鉴。

11、强化规范管理。按照和中央四个长效机制文件精神,加强制度建设,抓好制度落实,并把创建中好的做法、经验及时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使各项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不断提升示范点的党建工作水平。

12、开展考核验收。工委对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实行年度考核验收制度,每年年底统一组织考核验收和评先表彰。示范带动作用不强的,限期整改,两年内不达标的,取消示范点资格。

13、推广典型经验。各示范点机关党组织及时总结好的做法经验,运用各种形式宣传推广;工委每年组织1次现场观摩推进会,在省直机关推广示范点经验,充分发挥示范点的辐射带动作用。未列为示范点的省直部门,根据自身情况开展创建基层党建示范点工作。

基层党建工作意见篇12

2、党建工作的目标是:坚持党建、经济一体化目标管理,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企业中的政治核心作用。一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动企业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前移;二要认真贯彻落实新《》,进一步发展党建工作的良好态势;三要不断强化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推进服务型党支部建设;四要重视增强群团组织的整体合力,进一步凝聚人心;五要努力建设一支团结协作、开拓进取、廉洁公正的领导班子和一支在企业经营发展中经得起考验,模范发挥带头作用的党员队伍;六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证有一个适应企业改革与发展,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的工作机制。

二、组织设置与领导机构

1、企业党组织的设置,应严格按照规定,根据党员人数和实际工作需要,本着有利于支部开展工作,有利于加强党同群众的联系,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的原则来设置,力争做到设置合理,职责明晰,既避免重叠交叉,又避免相互扯皮。

2、在新经济组织中,凡是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企业,都要建立党支部,使新经济组织中的党员有自己的家,做到党员到哪里,党组织建到哪里,活动开展到哪里。

3、企业党组织的组建改组与企业筹办、企业改制同步进行,党组织领导班子的配备与行政领导同步进行。

4、党组织班子成员的选配,应按照的有关规定和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调整、配齐支部领导成员,特别是要选配得力的干部任党支部书记,同时,在调整党支部领导成员的年龄结构、专业结构、智能结构、气质结构中,还要注意发挥各个成员的特长,使领导班子成为整体素质优良、成员优势互补的坚强集体。

三、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

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监督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正确贯彻执行。

2、支部经理(主任)、董事长依法行使职权,并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

3、领导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4、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股东大会开展工作。

5、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加强领导班子队伍的教育和管理,重视纪检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主要任务

1、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组织和领导党员和群众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织的决议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2、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重视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发展工作,年青干部的推优工作。

3、密切联系群众。党支部要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贯彻到群众中去,关心群众疾苦,及时了解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千方百计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为群众排忧解难。要善于做好群众工作,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觉悟,及时纠正不良风气,对群众中存在的矛盾,要妥善加以解决。

四、具体要求和工作方法

1、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单位发展目标,与行政一道共同研究本单位党建、经济工作和精神文明的年度计划与长远规划。制定党总支(支部)议事规则,规定凡公司的重大决策,如机构设置、发展规划、中层干部的任免以及员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先由党总支(支部)委员会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再按有关程序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

2、把党支部建设纳入目标化管理,按照局工委下发的“创建先进党支部考核评比100分的标准,每年进行自查自评和组织考评相结合的年度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年终奖励挂钩。

3、建立健全党组织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目标管理制度,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民主监督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抓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4、定期召开总支、支部委员会,定期组织党员学习、培训。坚持党政联系会议制度,保证支部开展活动经常化,党员学习场所较固定化,企业各类组织围绕经营开展工作正常化。

5、党组织负责人参加行政办公会董事会,并代表党组织发表意见与建议,对会议研究的决策,党组织应动员和组织各方力量,保证监督决策的正确实施。

6、按照局工委年初,各直属总支、支部要积极安排、主动组织开展学教活动,并在活动之前主动与行政领导进行沟通。开展活动所产生的费用均由行政负责开支。

五、加强干部管理与班子建设

1、按照上级要求,认真抓好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2、按党管干部的原则,抓好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任免、奖惩,做好管理人员选拔、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积极协助上级组织部门,对局管干部和后备干部进行考察,并提出具体意见。

3、在干部管理程序上,严格按规定操作。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由党、政领导推荐,党组织考察,经总支(支部)委员会或党政联席会集体提出意见后,行政干部由行政主要领导依法任免,对意见不一致的人员,应暂缓任免。

4、工会、共青团主要负责人,由企业党组织提名或群众民主推荐,经党组织考察、讨论原则同意后,上报上级工会、共青团和局工委,征求上级工会、共青团的意见,并按各自章程民主选举产生,报批相关手续。

5、深化“五好班子”创建活动。开展创建活动,是建设高标准城市基层党组织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要把创建活动与争先进位促发展,先进性教育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求真务实,重在实效,不断把创建活动引向深入。

基层党建工作意见篇13

二、主要目标

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显著增强。乡党委和村党支部努力实现“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小康建设业绩好、农民群众反映好”的目标要求。三年内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每年都有新提高,三年后整体上新台阶。

基层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认真贯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要求,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基层干部队伍。经过三年努力,乡领导班子成为风清气正、政令畅通、和谐奋进、廉洁高效的坚强领导集体;政治素质强、发展能力强的“双强”型农村干部比例大幅度提高;村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实现省委提出的“队伍结构进一步改善、能力进一步增强、管理进一步规范、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的目标。

党员队伍先进性进一步彰显。全面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健全让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长效机制。经过三年努力,全乡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真正成为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先进分子,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双带”型农村党员比例有较大提高。

三、大体安排

“基层党建工作年”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年为“基础夯实年”。把全乡党建工作基础较好的白洋村、川岗村、牛山村、牛六村、牛头村、卜家村、月星村、彭家河村、青山村、望夫村党支部列入“规范管理”范畴,潘当村、歇驾村、新花村、坪山村、村党支部列入“底线管理”范畴,分别制订考评标准。重点是按不同标准,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抓好各项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夯实党建基础工作,力求全乡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推进,成效显著。

年为“深化拓展年”。继续深化和拓展“基层党建工作年”活动,重点是深化各项主题实践活动,抓好列入“底线管理”范畴的党支部转化为“规范管理”范畴的工作,不断提高全乡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年为“巩固提高年”。在继续抓好列入“底线管理”范畴的党支部转化为“规范管理”范畴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对“基层党建工作年”活动开展以来的情况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深化整改,巩固提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全乡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年,切实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创新活动载体,努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1、以“农村发展我尽力,农村稳定我尽责”积分考评活动为重点,努力加强农村党支部建设。扎实开展农村党员“双尽”积分考评活动,把农村党员分为村干部党员、在家无职党员、流动党员和无行为能力党员四大类,分别按“五个表率”(做顾全大局的表率、做处事公正的表率、做加快发展的表率、做服务群众的表率、做严于律己的表率)、“五个带头”(带头联系群众、带头勤劳致富、带头热心公益、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美德)、“五个主动”(主动联系组织、主动履行义务、主动亮明身份、主动创业致富、主动回流智力)和“五个不减”(宗旨意识不减、责任意识不减、奉献意识不减、本色意识不减、和谐意识不减)的标准进行考评,引导和激励广大农村党员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别是在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维护农村安全稳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年内每个村推出四类先进典型各1-2个以上;在有条件的村推行村党支部、村委会、村经济组织“三位一体”组织形式,探索依托基地、企业、协会等载体建立党组织工作,推动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和优化组合,促进全乡农业产业化发展;推进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促进学用成果转化,乡里将培育、推介学用典型2个以上。

2、以“双培双推”活动为重点,努力加强“两新”组织党组织建设。在恒杰、长青、巴茅渡砖厂等非公有制企业支部中扎实开展“双培双推”(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能手、把生产经营能手中的优秀分子培养成党员,把经营管理层中的优秀党员推选为党务工作者、把优秀党务工作者推选到经营管理层)和“党员三无(我的岗位无事故、无次品、无违规)示范岗”活动,恒杰、长青、巴茅渡砖厂党支部要分别培育两类典型各1个以上。

3、以“增强四种意识,促进发展”活动为重点,努力加强乡直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建设。在机关事业单位广大党员中深入开展“增强四种意识(大局意识、效率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促进发展”活动;大力开展结对共建活动,每个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要与1个村党支部进行结对共建。

(二)完善管理机制,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基层干部队伍

1、完善干部选配机制。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年轻干部、妇女干部、非党干部培养力度,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抓好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扩大基层党内民主,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落实“四个提倡”的工作要求,全面推行“群众直推、党员直选”的选举办法,选优配强支村两委班子,进一步扩大两委交叉任职面,把职数严格控制在3-5人以内。

2、完善干部培训提高机制。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重点,抓好村干部的集中培训工作,全年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抓好村党支部书记远教操作技能培训工作,年内培训面和合格率均达到60%以上;抓好党员干部以柑桔生产为主要内容的实用技术培训工作;鼓励村干部参加各类学历教育,确保拥有大专以上学历村干部数量比上年有所增加。

3、完善村后备干部培养机制。进一步加大“三个培养工程”(在农村党员中培养致富能手、在农村致富能手的优秀分子中培养党员、在党员致富能手中培养村组干部)的实施力度,同时把科技专业户、大中专毕业生、复退军人、外出务工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者中的优秀人才纳入培养范围,建立稳定的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并采取跟班锻炼、结对帮带、跟踪管理等措施有针对性地进行培养。

4、完善干部激励保障机制。探索建立健全符合我乡实际的村党支部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在职村干部的基本误工补贴、离任村干部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到位;继续抓好扶助生活困难党员工作;大力推介优秀基层党员干部典型,“七·一”前后、年底分别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典型。

(三)改进工作方法,切实提高全乡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1、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在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培训制、公示制、票决制、审查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完善季度发展党员制的基础上,深入开展“推优入党”工作,充分发挥乡团委、群团组织的作用,把社会各阶层中的优秀分子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继续重点做好在生产和工作第一线、青年学生和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工作,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每个村党支部建立一支3-5人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新纳1名以上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重点培养,连续2年未发展党员的,取消村党组织及其书记、党建工作负责人的评先评优资格;员工人数在50人以上的“两新”组织原则上至少要发展1名党员。

2、进一步抓好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贯彻落实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四个长效机制文件和省、市、县委的实施办法,教育党员认真学习和遵守,组织党员过好组织生活;强化党员集中学习制度,集中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6天,并积极引导党员开展自学;建立党员定期党性分析制度。

3、进一步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层层建立流动党员动态管理台帐,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相关信息,并按规定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确保发证率100%;加强与外出流动党员的联系,及时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工作和参加流入地党组织活动等情况,引导外出流动党员自觉接受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的双重管理;在外出流动党员相对集中、条件较成熟的地方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深入开展“我为党旗添光彩,情系家乡作贡献”为主题的“智力回流”活动,激励广大流动党员为家乡建设做贡献。

4、进一步做好服务党员工作。年内,等有条件的村党支部要建立党员服务站,为党员提供党务咨询、组织关系接转、证件办理、劳动就业、困难救助等服务。

四、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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