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督导工作计划实用13篇

森林防火督导工作计划
森林防火督导工作计划篇1

3.地、企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媒体做好森林防灭火政策解读和成效宣传;指导有关部门做好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和舆论引导;指导有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教育;按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应急办法》的规定,负责火场宣传和接待记者及新闻工作。

4.团地委、妇联、教育局、集团公司工会(团委):负责对青少年、妇女、儿童的森林防火预防常识和避险自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及转移安全引导等工作。

5.生态修复管理处:根据相关部门核查认定的重特大森林火灾的火烧迹地受损程度和数量,负责制定火烧迹地生态修复方案并积极做好后续恢复工作。

6.森林资源管理处:提供林业集团林权范围内火灾发生地的森林资源分布和林相资料,组织协调调查规划设计部门开展森林火灾受害森林资源情况调查,核查森林资源损失。

7.安全生产处:负责森林防火领域安全督查检查工作。

8.法律事务与风险控制处:负责监督有关部门依据清单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常识宣传教育;指导、监督森林防火部门开展依法治火工作。

9.战略规划与计划统计处:根据森林防火需要,规划林业集团公司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森林防火项目争取。

10.财务处:落实林业集团公司森林火灾应急准备资金,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支付权属范围内火灾扑救费用。

森林防火督导工作计划篇2

(二)加强保护和合理开发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优化配置林业资源,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的职责。

(三)加强组织指导全市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依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林业及其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维护社会稳定;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二)审核、指导全市林业系统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林业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各项林业资金和市属国有林业资产;负责全市林业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指导和监督全市林业系统的财务工作。

(三)负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草)、防护林体系建设等国家生态建设重点工程;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办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负责林木种子的管理,指导全市林木种子苗木基地建设;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防治、检疫工作;负责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承担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依法承担应由市政府、省政府及国务院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指导各类商品林和公益林的管护、经营利用。

(五)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及湿地的建设和管理;监督检查森林、陆生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的开发利用;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的出境审批工作;指导全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六)负责全市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工作。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

(七)承担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关于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政策,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监管全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流转工作,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负责退耕还林和林权纠纷调处工作。

(八)指导全市林业产业发展工作。拟订全市林业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市木材加工、林产化工、森林旅游、林木花卉、林业多种经营等林业产业实施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山区综合开发。

(九)参与拟订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等经济调节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十)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科技服务体系及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管理市属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和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批工作;对市属林业企事业单位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监督;负责市属森工企业的管理服务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林业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接待、计划生育、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后勤服务、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各项林业资金及市级林业基金管理;编制和组织实施部门预算;监管局属单位林业国有资产,组织开展全市林木资产评估工作;指导全市林业生态文明和生态文化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林业统计信息工作;负责依法实施林业行政许可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组织拟订全市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科技培训工作;指导基层林业科技机构及林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市林业专业技术人才及林农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林业对外交流、合作和智力引进工作。

(三)造林与产业发展科

拟订全市造林绿化、生态苗圃和林木种子建设规划、计划,拟订有关技术操作和管理规程、规范,并监督执行;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负责全市种苗、造林和营林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实施“绿色”建设中各项绿化治理工程;承办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指导全市生态苗圃、林木种子基地建设工作;负责拟订全市林业重点工程营造林生产计划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指导全市林业产业发展工作;指导全市森林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和森林公园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负责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林政资源管理科

拟订全市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技术规程;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与评价,管理相关信息与数据;指导建立和实施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和年度采伐计划,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木材经营加工和木材检查站(点)管理工作;负责林地林权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林地征用、占用和林地开发利用工作,承办依法应由市政府、省政府及国务院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负责重点林区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批;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工作;指导、监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的落实;组织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流转及林权管理;监督退耕还林和林权纠纷调处工作;负责林业行政执法工作。

(五)野生动植物保护科

负责全市森林、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和湿地资源类型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工作;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组织实施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湿地资源普查、专项调查,指导保护监测体系建设;督办和查处违反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行政案件;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及其专用标识、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市境;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的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防治、检疫工作;承办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承担全市国有林场管理工作。

(六)重点工程管理科

负责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草)、防护林体系建设、日元贷款、亚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等林业重点工程项目的规划编制、建议计划申报、计划任务下达和作业设计审批工作;组织各项林业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资金的兑付和检查验收工作;负责工程项目实施中的纠纷调处工作;负责拟订全市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议计划,协调下达相关林业生产建设投资计划,做好各项林业建设投资计划的统计工作;负责林业政策调研、综合材料起草等工作。

市森林公安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市森林公安局为正科级建制,隶属市林业局和市公安局双重领导。负责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协调、督促、承担全市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侦破、查处工作;负责全市森林公安机关的装备建设和警用器械的管理;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负责全市森林火情监测、森林火险预报和森林火灾信息,协调指导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市专业森林防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和森林防火设施建设;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机关党的机构按规定设置。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市林业局机关行政编制2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工程师1名,科级领导职数9名(含监察室主任职数1名)。

市森林公安局机关政法专项编制8名。其中局长1名,政委1名,副局长1名。

五、其他事项

森林防火督导工作计划篇3

【名称】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报告

【题注】

报告

国务院:

我国的森林防火工作,以一九八七年大兴安岭特大森林火灾为转机,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全国森林防火综合能力明显提高,森林火灾损失大幅度下降,对保护国家森林资源,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维护生态环境,保障林区安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新的形势下,森林防火工作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必须认真加以解决。森林防火任务日益繁重,森林防火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国家森林防火总指挥部撤销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负起责任,切实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林业部将做好对各地森林防火的检查、监督和协调,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共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见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森林防火是关系林业全局的大事,属于抢险救灾性质,是国家公安消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森林防火工作,有利于保护森林资源,有利于林区安定,有利于集中精力抓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有着巨大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森林火灾受社会条件和自然因素的影响,在目前条件下,只要把工作做好,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是可以办到的。但是,思想麻痹,工作放松,遇上恶劣条件,发生森林大火的危险性是随时存在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常抓不懈,正确处理好经济建设和森林防火工作的关系,把加强行政领导,进行科学管理,讲究经济效益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森林防火工作的现代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二、继续坚持实行森林防火工作行政领导负责制,强化森林消防监督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森林防火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行政职能,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省长、市长、县长、乡长,要对本地区的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负责。实践证明,这是搞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应认真坚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是行之有效的组织形式,在政府换届或机构改革时,应及时调整充实,落实责任,搞好工作衔接。各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森林防火工作负有重要责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在同级公安机关的协助下,认真实施森林消防监督。

国家森林防火总指挥部撤销后,与森林防火工作有关的部门,要继续做好所承担的森林防火工作。建议由林业部牵头,由有关部门参加,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森林防火的重大问题,遇有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组织指挥扑救工作。

三、依靠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做好森林火灾的各项预防工作。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增强“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自觉性。要进一步强化林区的火源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的规章制度,严禁火种入山。要坚持火源管理同可燃物管理并重的原则,有计划有条件地消除林内可燃物,减少森林火灾隐患。要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地块人头,经常检查,兑现奖惩。要认真搞好森林火险区划,不断完善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工作,针对不同森林火险等级,采取不同的预防、扑救对策和措施。要积极开展争创无森林火灾单位活动。

森林防火督导工作计划篇4

在2014年12月底以前,在全街道深化开展“森林防火专职巡山员制度和村民轮流挂牌值班制度”(以下简称“两项制度”)建设、“森林防火进校园、进社区、进林区,有队伍、有经费、有制度、有预案、有装备、有措施”(以下简称“三进六有”)基层基础建设和倡导建立森林防火“村规民约”活动。

三、工作内容

(一)深化森林防火“两项制度”建设。

1.完善工作机制。根据辖区内的森林面积、火险等级、林地权属和已有的管护制度,进一步完善“两项制度”工作方案,落实森林防火村级巡山员,明确巡护区域和巡护责任,完善巡山日志表,签订巡护责任书,制订培训计划和考核奖惩办法,建立村民轮流挂牌值班制度。聘请巡山护林员,实行一年一聘,各村、社区具体负责巡山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2.落实经费保障。森林面积5000亩以下的重点林区村,聘请1名专职巡山员;巡山员报酬由所在村予以保障。

3.推行值班制度。各行政村范围内的森林,以相对集中的几户农户为一个组,由农户分别轮流挂牌值班管护,划片包干,责任到人。村委会与农户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达到100%,并对老年人、未成年人和智障人员等特殊群体落实监护人和监管措施,避免因监管不到位引发森林火灾。

4.职责与任务。森林防火专职巡山员的主要职责与任务:巡护责任区域森林,管理野外用火,对入山人员进行登记,查找、处置火险隐患,及时报告火情,动员村民扑救初发火灾,协助有关机关查处森林火灾案件。轮流挂牌值班农户的主要职责与任务:在值班期间,监督管理本村民小组野外用火和人员入山情况,掌握巡山员巡视动态,巡护森林,及时处置火险隐患,组织村民开展扑火救灾,协助有关机关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二)深化森林防火“三进六有”建设。

1.深化森林防火“三进”活动。各村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预防森林火灾的好办法、好举措,重点在宣传教育、火源管理等预防环节上想办法、定措施,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中小学生是森林防火的特殊群体,既是森林防火的受教育者,也是森林防火最活跃的宣传员。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将森林防火常识教育纳入教学计划,研究制定符合教学要求的好举措,创新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方式,提高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意识,并发挥其“小手拉大手”的辐射带动作用,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2.深化森林防火“六有”建设。各村要在认真总结原有经验的基础上,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意见》(川办发〔2010〕99号)和《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印发<市区森林防火“三进六有”示范乡镇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森指〔2011〕34号)有关要求,对照“六有”标准,认真进行查漏补缺,巩固和深化“六有”建设,确保在2014年12月前我街道全面建成“六有”,森林火灾防控能力明显提升。

(三)建立森林防火“村规民约”。

1.充分认清森林防火“村规民约”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森林防火法规,引导村民委员会订立森林防火“村规民约”,建立村民自治工作机制,切实规范野外用火行为。要倡导村民树立“自我管理、自我设防”,“谁受益、谁负担”,“谁失火、谁负责”意识,推广农事用火“三集中”(集中地点、集中人力、集中时间)制度,规范农村广大群众生产和生活用火行为,调动村民“管住自己的人,巡好本村的山、护好自己的林”的主动性,全面落实林权单位和林权者的防火主体责任,达到群防群治、标本兼治的目的。2014年6月前,ⅰ级火险行政村全面建立森林防火“村规民约”;2014年12月前,ⅱ、ⅲ级火险行政村全面建立“村规民约”。

2.规范建立森林防火“村规民约”的程序。制订森林防火“村规民约”,由街道办到各行政村宣传政策,征求农户意见,经过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表决(表决时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表决通过的票数必须超过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实施,并负责印发到各农户家中。

四、组织领导

成立街道办森林防火能力建设领导小组。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5月至2013年8月)。

紧紧围绕“生态、产业”,建设生态文明、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社会稳定为中心,认真宣传《森林防火条例》、《省野外火源管理办法》,深入组织开展多渠道、多样式、多角度、大力度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重点宣传“两项制度”、“三进六有”、森林防火“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9月至2014年12月)。

1.制定和完善“两项制度”工作方案。落实森林防火村级巡山员,明确巡护区域和巡护责任,完善巡山日志表,签订巡护责任书,制订培训计划和考核奖惩办法;建立村民轮流挂牌值班制度;村委会与农户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达到100%,明确并对老年人、未成年人和智障人员等特殊群体的监护人,制定监管措施。

2.开展“三进六有”活动。制定宣传教育计划,组织开展森林防火进校园、进社区、进林区活动并保持常态;将森林防火常识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学计划;保障森林防火经费、装备,制定预案、制度和工作措施,组建森林防火队伍并定期演练。

3.建立森林防火“村规民约”。根据国家有关森林防火法规,引导村民委员会订立森林防火“村规民约”,建立村民自治工作机制,规范野外用火行为。

各村按火险等级分时间段组织实施。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4年6月至2014年7月,2015年1月份)

ⅰ级火险村(社区)检查验收阶段为2014年6月至2014年7月,ⅱ、ⅲ级火险村(社区)检查验收阶段为2015年1月份。街道办组织督查组到各村组检查验收“两项制度”建设、“三进六有”基层基础建设和森林防火“村规民约”建立情况。

(四)总结表彰阶段。(2015年2月)

街道办将“两项制度”建设、“三进六有”基层基础建设和森林防火“村规民约”建立工作纳入对各村森林防火工作目标考核,适时进行总结表彰并进行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要把深化“两项制度”、“三进六有”建设和倡导建立森林防火“村规民约”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提升基层森林防火能力建设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森林防火村级巡山人员,明确巡护区域四至界线和巡护责任,加强对森林防火巡山员的指导和培训,督促落实专职巡山员、村组与轮流值班村民签订巡护责任书,要倡导广大村民在森林防火“村规民约”中实行互相监督,引发森林火灾的村民必须赔偿经济损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与年终集体公益林管护资金分配挂钩。

森林防火督导工作计划篇5

(一)全区从月日起全面进入秋季森林防火工作状态。各乡镇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要深入细致地进行防火工作安排部署。逐方面、逐环节落实具体措施。要普遍召开秋防动员部署会议。确保准备工作充分、部署周密。

(二)全面做好防火、扑火设施设备及通讯工具的检修和填充工作。各乡镇要按照森林防火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确保防火扑火基本能力达到规定标准,通讯网络全面畅通。

(三)做好防火队伍培训和规章制度的完善工作。各乡镇要在秋防前期普遍对现有和新增防火工作人员、护林员进行相关的防火知识培训工作。防止因人为失误引发大的责任事故。

三、强化宣传。

(一)努力营造森林防火强大声势。要以大力提高林区文明用火、野外申请用火、严控用火为基本目标。深入细致地专项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要利用防火专栏、标语、宣传车等进行防火知识、常识、处罚规定的广泛宣传。要用规范统一、形式多样的综合性宣传教育方式,始终保持浓厚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

(二)各乡镇要在秋防期前全面完成防火宣传旗的悬挂和各种宣传碑、牌的刷新整修工作。宣传效果明显,以充分达到宣传警示作用。

(三)进一步做好“121193269119森林火情报警电话的宣传和公示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全社会对森林火情的反应速度。同时,要坚持实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面向最基层群众与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同步的工作原则,用广泛发动基层干部走屯串户和面对面宣传教育等细致措施,普及防火知识,落实“十户联防”重点人等防火安全责任,形成人人防火的有利局面。

四、全力预防。

(一)积极开展秋季计划烧除工作。要采取超前性措施。大力推行科学的林火管理措施,紧紧抓住初霜期后的有利时机,组织开展计划烧除周(日)活动,烧除林缘可燃物、秸稞、茬子等,提前清除火患。

(二)进一步严密管理措施。各乡镇要在逐村逐户落实森林火灾防范措施的基础上。要在坚持以往严密布防、严看死守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找薄弱环节和漏洞,完善各项火源管理措施,有针对性地增加固定入山看守点,增加流动巡护员,落实重点人员、重点地块的防火安全监管责任制度,实行多层面、全方位的综合性预防,做到山山有人管、处处有设防、处有人抓的格局。

(三)全力做好重点时段和区域的火灾防范工作。秋防工作中。并在秋季采集、农副业种植剩余物清理高峰期和“十一”黄金周等重点时段加大火源管理和火灾防范管理措施。遇有45级高森林火险状态或火情多发等情况,要立即按预警响应预案适时提高火险等级标准,悬挂防火警示旗,并做好相应的扑火准备与监控工作,同时增加巡护和入山把守力量,杜绝一切火源入山。

五、求真务实。

(一)要层层明确秋季森林防火工作中的检查监督重点。各单位、各部门要围绕秋防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本地存在突出问题确定督促检点。及时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反映防火工作存在问题,大力消除森林火险隐患。

(二)严密监控森林防火工作的运行状态。全区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各类防火人员在岗在位监督检查作为重点。对于森林防火工作薄弱、森林火情多发等重点区域和地段,各乡镇要果断采取人员蹲点措施进行重点监控和督促整改,确保整体平安。要继续大力查处虚假行为,进一步严明森林防火各项管理制度,有效预防人为事故的发生,重点查处有火不报、隐瞒森林火情、虚假布设火源看守人员、虚报扑火进展信息等虚假行为,用严谨务实的工作态度来保证森林防火安全,确保不发生森林防火责任事故和重大森林火灾。

森林防火督导工作计划篇6

(二)强化项目储备。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林业局《关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林业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利用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的通知》要求,依托重大建设项目库,围绕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特色经济林、森林旅游休闲康养等项目,积极组织做好项目的筛选、储备工作,共储备项目xx个,并及时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积极争取更多林业项目纳入重大建设项目库,力争通过项目建设促进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

(三)加大资金争引。充分认识防护林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与林业部门沟通联系,充分利用国家重视防护林项目投入的有利时机,认真做好项目规划、推进项目前期、加快项目审批,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与林业局加强沿海防护林工程计划的落实和资金管理。2014年以来已争取沿海防护林中央预算内资金xx万元,重点安排在封山育林、老林带更新、护路护岸林、农田林网建设、村庄绿化等,共计造林约xx万亩,加快森林资源繁育步伐。

(四)抓好森林防火。认真落实森林防火成员单位职责,每年春节、清明、五一、冬至等防火重要时间节点,及时成立森林防火督查小组到包联县、乡开展森林防火督查工作。加大对重点林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防火队伍等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督促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整改工作,力争做到森林防火工作万无一失,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

二、存在的问题

森林防火督导工作计划篇7

(一)全区从 月 日起全面进入秋季森林防火工作状态。各乡镇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要深入细致地进行防火工作安排部署。逐方面、逐环节落实具体措施。要普遍召开秋防动员部署会议。确保准备工作充分、部署周密。

(二)全面做好防火、扑火设施设备及通讯工具的检修和填充工作。各乡镇要按照森林防火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确保防火扑火基本能力达到规定标准,通讯网络全面畅通。

(三)做好防火队伍培训和规章制度的完善工作。各乡镇要在秋防前期普遍对现有和新增防火工作人员、护林员进行相关的防火知识培训工作。防止因人为失误引发大的责任事故。

三、强化宣传。

(一)努力营造森林防火强大声势。要以大力提高林区文明用火、野外申请用火、严控用火为基本目标。深入细致地专项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要利用防火专栏、标语、宣传车等进行防火知识、常识、处罚规定的广泛宣传。要用规范统一、形式多样的综合性宣传教育方式,始终保持浓厚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

(二)各乡镇要在秋防期前全面完成防火宣传旗的悬挂和各种宣传碑、牌的刷新整修工作。宣传效果明显,以充分达到宣传警示作用。

四、全力预防。

(一)积极开展秋季计划烧除工作。要采取超前性措施。大力推行科学的林火管理措施,紧紧抓住初霜期后的有利时机,组织开展计划烧除周(日)活动,烧除林缘可燃物、秸稞、茬子等,提前清除火患。

(二)进一步严密管理措施。各乡镇要在逐村逐户落实森林火灾防范措施的基础上。要在坚持以往严密布防、严看死守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找薄弱环节和漏洞,完善各项火源管理措施,有针对性地增加固定入山看守点,增加流动巡护员,落实重点人员、重点地块的防火安全监管责任制度,实行多层面、全方位的综合性预防,做到山山有人管、处处有设防、处有人抓的格局。

(三)全力做好重点时段和区域的火灾防范工作。秋防工作中。并在秋季采集、农副业种植剩余物清理高峰期和“十一”黄金周等重点时段加大火源管理和火灾防范管理措施。遇有45级高森林火险状态或火情多发等情况,要立即按预警响应预案适时提高火险等级标准,悬挂防火警示旗,并做好相应的扑火准备与监控工作,同时增加巡护和入山把守力量,杜绝一切火源入山。

五、求真务实。

(一)要层层明确秋季森林防火工作中的检查监督重点。各单位、各部门要围绕秋防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本地存在突出问题确定督促检点。及时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反映防火工作存在问题,大力消除森林火险隐患。

(二)严密监控森林防火工作的运行状态。全区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各类防火人员在岗在位监督检查作为重点。对于森林防火工作薄弱、森林火情多发等重点区域和地段,各乡镇要果断采取人员蹲点措施进行重点监控和督促整改,确保整体平安。要继续大力查处虚假行为,进一步严明森林防火各项管理制度,有效预防人为事故的发生,重点查处有火不报、隐瞒森林火情、虚假布设火源看守人员、虚报扑火进展信息等虚假行为,用严谨务实的工作态度来保证森林防火安全,确保不发生森林防火责任事故和重大森林火灾。

森林防火督导工作计划篇8

截至6月12日,全市已完成备耕和植树造林面积24.99万亩,占自治区下达任务21.13万亩的118.3%,其中:完成造林22.19万亩(荒山荒地造林15.44万亩,迹地更新6.53万亩,低产林改造0.22万亩);完成整地待造林2.8万亩。在造林面积中,速丰林面积21.19万亩。完成零星四旁植树164.5万株,全民义务植树576.2万株;完成绿色通道工程造林1.21万亩;完成市内生态*树木工程植树14万株;完成新农村屯内绿化2598.48万平方米。

1、领导重视,目标明确。年初,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春季林业工作会议,对20*年林业工作做了动员和布署。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了林浆纸原料林基地及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目标管理责任状,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2、及早计划,狠抓落实。在接到自治区林业局下达的20*年营林生产预安排和正式计划后,我市及时将任务分解到县区、乡镇,二月初我市组织召开全市营造林及退耕还林工作会议,布置今年的造林工作,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落实。

3、宣传发动,掀起高潮。3月1日区、市党政军领导在青秀山风景区参加的义务植树活动和3月10日在朝阳广场开展的植树月宣传活动,拉开了市、县(区)形式多样的宣传和植树活动序幕。市、县区纷纷行动起来,抢抓雨季有利时机,加快植树造林步伐,掀起植树造林高潮。

4、统筹安排,突出重点。结合绿色通道工程、*市年内种植170万株树木工程等工程建设,突出抓紧抓好外环、南友、都南高速路等主要干道造林绿化和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

5、积极引导,加强服务。加大发展速丰林政策的宣传,加强与高峰集团、金光集团金桂公司、华劲集团等大企业和造林大户的联系。在林地落实、优先安排采伐指标等方面,主动做好服务工作,营造良好的林业投资环境,有效推动全市造林进度。

6、种苗先行,力求主动。市、县、区自育苗木达2500多万株,占全市需苗量的90%以上,扭转了往年从市、县外大量调苗、加大成本、影响进度和质量的被动局面。

7、加强督查,确保质量。3月份以来,市林业局分为6个督查组到各县区开展春季林业工作督查;各县(区)也纷纷组成造林督查组,分组、分片、分项目进行检查和指导,加快了造林进度,提高了造林质量。

8、筹措经费,提供保障。今年市财政安排319万元用于营林工作经费、绿色通道工程补助以及速丰林造林奖励等,为全面完成造林任务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林业产业发展明显加快

1、创建林业企业聚集建设模式,投资规模三倍增长。今年以来,市林业局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各项优惠政策,鼓励木材加工企业集中生产,逐步形成“一个市场一种产品”的企业聚集建设模式,取得良好的效果,如武鸣县大皇后林产品加工园区,今年引进胶合板加工企业达9个,占全市11个新建胶合板加工企业的82%。我局今年的聚集加工新尝试,形成了大皇后胶合板、北湖和石埠旋切板、高峰林场板方材等林产品专业加工场。由于专业加工场某一产品的生产规模扩大,产品充足,方便采购,大幅度降低产品流通成本,使聚集企业的利润明显提高,吸引大量资金投入林产品加工业。截止6月20日,今年全市新建林产品企业达176家,投资额达6000多万元,是去年同期2000万元的3倍以上。

2、招商引资大兑现工作成效显著。我局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截止6月20日,引资项目华劲竹浆纸原料林基地招商引资大兑现累计到位资金4047万元,金桂林浆纸原料林基地累计到位资金5881.2万元。

3、成功举办*市第六届春节花卉交易会

20*年春节期间,成功主办了*市第六届春节花卉交易会,有力推动了广西花鸟交易市场建设。

(三)自治区为民办实事沼气池建设及新农村试点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截止5月28日,全市共完成沼气池建设40*座,占计划任务14300座的28%,完成投资866.62万元。其中:新农村建设试点县(区)完成292座,占计划任务的20.9%,完成投资51.3万元;大石山区大会战完成2526座,占计划任务的29.4%,完成投资592.2万元;其它县(区)完成1188座,占计划任务的27.6%,完成投资223.121万元。新农村试点屯内绿化完成2598.48万平方米,占任务2892万平方米的90%;沼气池完成292座,占任务1400座的20.9%。

(四)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

1、不断强化林政资源管理。一是加强林木采伐和管理,今年以来,全市审核签发林木采伐许可45份,采伐面积2*.2公顷,采伐林木蓄积量13717立方米,出材量8392立方米。二是进一步加强生态公益林管理,保护森林资源,已完成我市20*、20*年度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发放工作。三是加大木材运输证签发与管理监督力度,上半年度共签发了出省木材运输证7918份。四是加强征占用林地的管理和监督,20*年上半年,我市共办理征占用林地22起,批准征占用林地面积25.3*7公顷,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199.7746万元。五是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我局协助武鸣县林业局完成了《中共武鸣县委、武鸣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集体林权改革的意见》、《武鸣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武鸣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出现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武鸣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操作细则》等重要基础文件制订,并制订了《*市林权制度改革方案》。

2、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积极落实各项措施,努力保障全市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截止6月20日,全市发生林火24起,其中火警8起,一般火灾16起;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一是领导重视,落实责任。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各县区政府与乡镇政府签订20*年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层层上交森林防火风险抵押金;市委、市政府还把森林防火工作列入评选十佳乡镇一票否决。二是深入宣传,浓厚氛围。市财政安排10万元森林防火宣传专项经费,确保宣传工作顺利开展,截止6月20日,全市开展电视滚动播放森林防火宣传标语1500多条次,召开各级森林防火专题会议213次,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250辆次,刷写森林防火标语4万多条,印发森林防火宣传资料15万多份,出森林防火宣传版报70期。三是突出重点,管理火源。对生产性用火进行严格监管,大面积炼山造林由专业森林防火队协助炼山;对重点林区、景区及火灾频发区实行全方位、全天候监控。四是加大投入,完善设施。市政府今年安排森林防火专项经费408万元,今年已完成:60公里大明山防火阻隔带建设,26公里武鸣、横县、马山、隆安等县周边生物防火林带造林,400兆通讯组网改造及装备。五是加强联防,协同作战。市政府组织召开大明山林区森林防火联防会议,加强四县八乡镇沟通,协同作战。

3、切实抓好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20*年上半年,我市林业有害生物实际发生率0.71%,比上年同期下降0.66个百分点;成灾率0.02%,比上年同期下降0.1个百分点。其中,越冬代马尾松毛虫实际发生率1.18%,比上年同期下降0.66个百分点;成灾率0.04%,比上年同期下降0.09个百分点。

(五)依法治林工作成效显著

今年以来,我市开展“绿盾行动”、爱鸟周活动、保护森林资源依法规范森林资源经营秩序专项行动和“绿盾二号行动”等一系列专项行动,推进依法治林工作开展。截止6月20日,全市发生各类森林案件310起,查破296起,综合查破率95.5%,其中:刑事案件立案52起,破39起;受理治安案件12起,查处12起;受理林业行政案件246起,查处245起。刑事拘留73人,行政拘留12人,行政处罚150人。罚款19万元。缴获林木树木808立方米、木材833立方米、野生动物392只,挽回经济损失1*.7万元。

(六)科技兴林工作扎实推进

以科技创新和科技推广为依托,以林业高效示范基地建设为抓手,深入实施科教兴林战略,大力发展效益林业,不断增强林业发展的后劲。

1、建立林业科技示范基地。一是在武鸣县建立速生桉高产栽培示范基地177亩;二是在武鸣县城厢镇建立石漠化治理植被恢复试验基地250亩。

2、积极申报林业科研项目。我局申报的“麻疯树在石山地区和种植与示范”项目已列入“20*年*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创新计划项目”,目前正签订项目实施合同。

3、积极开展林业科技培训。今年已培训8期,受训人员达2100多人次。

(七)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和“创新年”活动有效开展

1、推行林木采伐公示制度,树立林业清廉形象。林业局党组在深入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中,首次提出建立林木采伐审批计划公示制度,并下发*市林业局《关于加强林木采伐审批管理的通知》,要求:第一、公开林木采伐审批监督电话,市林业局及各城区林业局的监督电话在*日报及*市政府网上公开,各县林业局的监督电话在县委机关报、电视台及政府电子政务栏公开。第二、公示采伐审批计划。

林木采伐公示制度的施行,第一次对我市的林木砍伐指标进行多层次监管,杜绝倒卖砍伐指标等商业贿赂行为发生,树立首府林业公正清廉形象。

2、创新木材经营许可办证服务方式,减少办证时间。在木材经营许可证年度核查换证的高峰期,我局组织核查小组到全市的大型木材加工市场现场办公,为业主核查和换证,提高办证效率,使业主原来要花2~5天才办妥的事项,现在现场半个小时左右就能办好。

3、完成《十里花卉长廊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编写,推进项目开展。“十里花卉长廊建设项目”列为今年“创新年”活动的重点项目,由我局牵头制订工作方案。目前,我局已完成方案编写,现正在进行项目区地形图测绘工程招投标前期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一)没有落实沼气池建设市财政配套资金,建设进度慢

因雨量多地下水位高引起的沼气池建设施工难度大以及沼气池建设市财政配套资金没有落实等原因,造成建设进度缓慢,仅完成全年任务的28%,与“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差距较远。

(二)木材市场的规范管理还不够到位。

(三)因招投标手续繁琐,“十里花卉长廊建设项目”推进较慢。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年初既定的各项工作目标,逐项对照,一一抓好落实。

(一)加大沼气池建设力度。一是组织召开全市的沼气池建设工作会议,统一思想,迅速掀起沼气池建设高潮;二是加强与财政、计划及新农办等部门的协调,及时落实市级沼气池建设资金;三是加强督查,敦促各县区采取强有力措施建设沼气池,敦促各县区落实沼气池建设配套资金。

(二)继续开展“绿盾二号”行动。要集中警力查处一批盗伐、滥伐、侵占林地、非法收购林木、非法猎捕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案,查破一批大案要案,抓获一批违法犯罪人员,特别是对自治区林业局挂牌督办的金光农场林木被盗案件,组织精干警力实施快侦快破。

森林防火督导工作计划篇9

二、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三、专项整治内容

(一)对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重视、投入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加强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野生疫病疫源防控体系建设,加强草原防火工程、生物灾害预警监测站点建设,完善森林、草原防火体系。加快推进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是县生态保护支撑体系建设项目,新建森林火险预警监测系统及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十四五”规划并积极争取资金支持;二是县寺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建县寺庙消防通道、水、电、路、通信、寺庙书屋、寺管会业务用房等基础设施建设,1666万元,该项目正在建设中。

责任单位:县林草局、县民宗局。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

(二)防灭火信息化水平不高,科技手段落后,重点林区无通信网络信号的问题。

整改措施:现有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扑火队60人,扑火队有自有营房1495.14平方米,已有固定防火检查站1个。已向州发改委统计上报新建森林防火区森林防火瞭望塔3个,森林防火区森林防火航空灭火取水点总蓄水量800立方米,防火检查站建设需求5个,林火视频监控系统需求5套,无人机需求2架,新建其他林火阻隔带需求5公里,面积15000亩。

责任单位:县林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发改局。

整改时限:2021年5月底前。

(三)现有防灭火装备数量不足、性能不高的问题。

整改措施:根据十四届县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精神,今年先期完成10座寺庙隐患整改工作,每座寺庙由县财政解决3万元整改经费,用于购买消防设施,消防设施由县应急管理局统一采购统一发放,并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对相关人员进行统一培训。县民宗局要切实做好其他寺庙的宣传引导工作,组织寺庙自行修建蓄水池、购买便捷式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民宗局、各寺管会(局)。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

(四)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布局调整缓慢,进山人员实名监管、全程监管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措施:加快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布局调整,严格管控进山人员,切实加强对重点林区、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及火灾多发地段的巡回检查,严查隐患、严堵野外火源管理漏洞,建立进山人员监管、巡防台账。

责任单位:县林草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五)重点林牧区防火道路和阻隔系统建设严重滞后,发生火灾极易蔓延的问题。

整改措施:已向州发改委统计上报新建其他林火阻隔带需求5公里,面积15000亩。

责任单位:县林草局、县发改局。

整改时限:2021年5月底前。

四、工作要求

森林防火督导工作计划篇10

二.营造防火氛围,加大防火宣传.

1.印制宣传手册

山上老坟多的特点,针对梅花山周围居住群众多.区政府拔专款14000元印制宣传手册5000册,分发到沿山每个农户,做到家喻户晓,使防火意识深入人心.同时,区防火办拟定宣传稿,由两村在防火期内定期用有线广播轮流宣传防火知识,效果显著.乡村中,小学由老师在课堂上宣传防火知识,学校组织开展防火,救火现场演练,并请消防支队的灭火技术人员现场指导.

横幅2.制作标语牌.

祭祀人员注意森林防火,为提醒进山游客.进山各路口设置了防火宣传牌8块,防火知识宣传标语,横幅各20条.提醒人们进入林区防火第一,教育人们依法防火,自觉防火.

三.建设防火,护林队伍

人武部组织了民兵预备役30人作为防火抢险队的同时,区政府.督促燕山乡政府成立以基干民兵为基础的40人的防火队伍,各村成立10人的防火队伍.防火任务较重的洼张村,孙家圩子村成立了专业扑火队伍,每支队伍各30人;两村和山林承包单位的护林员的数量分别增加到10人.制订了护林员守则》,明确护林员职责,划定了每个人的巡山范围,规定了其巡山次数,并建立了奖惩制度,充分调动了护林员的积极性.

四.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即筹划2008年的防火工作.为了科学的搞好防火规划工作,区在07年防火期结束以后.区林业局积极邀请有关方面的森林防火专家,学者,对我区防火规划设计进行论证,使前期的防火工程建设有了技术支持.根据《规划设计》,区政府拔专款2万元开辟了分布于整个梅花山的总长4千米,宽10米的防火道8条.救火人员,灭火车辆能通过防火通道迅速到达每一个角落,开展救火行动.今年5月中旬,区又开辟了一条通往老山怀的防火道,减轻了老伤怀和尖山的防火压力.

五.做好防火物资储藏

森林防火督导工作计划篇11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创森”为抓手,造林绿化成绩显著

去冬以来,我市抢抓造林有利时机,早部署、严要求、快行动,大员上阵,大手笔投入,大规模整地,全社会发动,全方位宣传,全领域植树,掀起了多波次造林绿化高潮。目前,全市完成造林绿化8.32万亩,其中宜林地和无立木林地造林4.54万亩,灾后重建(补植补造)3.11万亩,通道绿化折合面积0.18万亩,农田林网折合面积0.22万亩,村庄绿化0.27万亩,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造林绿化任务。经省委绿化为实地综合考评、测评、公示,10月份我市创建省级森林城市获得通过,11月11日市长王刚代表市委市政府上台领牌,捧回“湖北省森林城市”奖牌,标志着我市三年来的“创森”工作获得了各级的充分肯定。我们主要做到“五力”齐发:

1、高位推进,聚力植绿。我市连续两年超额完成“绿满荆楚”造林任务,导致部分乡镇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干部存在麻痹思想,重视不够,推动不力,特别是经过前几年的造林,剩下的都是高远山、立地条件差,造林难度大,投入成本高,镇村及造林业主都存在困难情绪,秋冬季整地进度明显滞后。面对严禁形势,市四大家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上阵,分组赴乡镇督办;年初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修武将“两创”工作纳入个人2017年度履职尽责工作项目清单,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刚将绿色创建的内容纳入到个人2017年度履职尽责工作项目清单;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市主体办、市委组织部组成高位督查组,在关键节点和落后乡镇进行督办;市创森办利用手机信息平台每日进展信息、通报进度;元月4日,市长王刚同志亲自主持召开全市造林绿化暨森林防火工作现场推进会,先进乡镇作典型,落后乡镇作表态发言。3月9日,市委书记李修武主持召开全市国土绿化工作推进会,市“四大家”全体领导,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乡镇主要负责人悉数参加,掀起全市造林绿化新高潮。

2、紧扣重点,悉力增绿。去冬今春我市以消灭荒山、绿化通道、绿化门户、绿化村庄为重点,广泛开展城乡造林绿化,全面提升城乡绿化整体水平,增加全市森林资源总量、提高城乡绿化美化效果。2017年我市在下达造林绿化任务时,我局列出了各项工作任务清单,明确全市乡镇今年必须完成消灭荒山任务。在此基础上,把省委省政府安排的通道绿化、门户绿化、村庄绿化和生物防火带建设作为今年造林绿化重中之中来抓,并当成刚性目标检查验收。目前,全市已完成荒山造林34156.6亩,通道、水岸等绿化14902.4亩。

3、加大投入,竭力造绿。2017年市委、市政府将创森工作列为全市重点工程,提出力争今年确保明年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和“省级生态示范市”目标任务,在分解下达造林绿化任务时直接把任务定在8万亩。为保障任务完成,市委、市政府新年伊始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三产融合发展培育农业农村新动能的意见》(冶发[2017]1号)文,明确市财政专门设立了5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创森工作。根据《意见》规定,各乡镇整合各类项目资源,拼盘各种项目资金,切实保障创森重点工程建设需要。同时,采取多种手段和途径,广泛吸引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城乡绿化建设,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荒山造林奖补标准在去年的基础上,又有了一定的提高,高效激发了社会力量造林的积极性,预计今年市级财政资金可撬动民间资本投入林业资金达7亿元以上。

4、“满、富”融合,协力创绿。一是实施乡村园博绿化工程,打造生态旅游片区。以举办殷祖北山樱花节、茗山“玫瑰花节”、保安沼山桃花节、龙凤山乡村旅游为载体,先后推进西线、南线、北线沿途8个乡镇76个行政村的国土绿化,兴建林业产业基地3万亩。二是打造“湖北红色文化旅游第一村”。全力帮扶殷祖镇南山村,整合“红、绿”资源,将该区域列入‘两区两带’建设范畴,争取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南山村红色旅游扶贫开发的通知”等文件,力争在五年内将南山村建成“湖北红色文化旅游第一村”。三是积极推广“金融+”的多种模式。通过“金融+”模式,引导新型经营主体、贫困户重点实施油茶基地建设、花卉苗木基地、专业合作社基地、栀子花基地、红豆杉基地、村庄绿化等工程,扩大就业,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增强贫困地区“造血”功能和发展后劲,在改善村容村貌、产业帮扶的同时,也为将来开展生态旅游奠定了基础。

5、强化督导,戮力保绿。按全市“国土绿化”整地造林督办会精神,我局切实加强对整地造林工作的督查和指导。由班子成员带队,抽调技术骨干组成5个督导组,分组蹲点各乡镇,实行周一至周五全天候深入各乡镇督办指导造林绿化工作。每周一在《今日大冶》报纸、大冶电视台等媒体,通报造林绿化进度,手机信息平台常态化通报造林绿化先进典型和整体进度等信息。同时,加大了上报数据的打假治水,对弄虚作假,浮报虚报的进行严格追责。对完不成造林绿化任务的单位,实行责任追究,有力促进了植树造林任务的完成。

(二)以安全为要旨,森林防火再创佳绩

去冬今春,我市将森林防火工作作为推进大冶生态转型战略的大事来抓,以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为根本,以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为主线,以管理火源为重点,有力遏止了森林火灾。去冬以来,全市没有发生持续时间长、过火面积大的森林火灾,没有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有林面积过火率为零,总体上确保了平安稳定。回顾我们的工作,主要做到了“五化”。

1、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市“四大家”领导每人联系一个乡镇或区域负责森林防火工作,大年三十至新年初七市领导放弃节假日休息全部下到各乡镇蹲点督办森林防火工作;二是全市层层落实了森林防火行政责任制,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状,将责任细化到单位到个人。

2、深化宣传教育。大冶森林火灾基本上都是人为造成,防火就是防人,为此,我市一是开展了“森林防火进校园活动”,在重点林区乡镇学校开设森林防火教育课;二是制作发放8万份森林防火告知书,做到每个自然村张贴1份《森林防火通告》,全市更新和新设防火宣传牌486块,每个林区自然湾刷写森林防火宣传标语达到了3条以上;三是全市新配置巡查车8辆,定期深入到风景区、重点林区等进行巡回巡查宣传;四是通过《黄石日报》、《今日大冶》等,曝光典型森林火灾案例,并在大冶电视台重要时段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积极营造森林防火的浓厚氛围。

3、固化火源管控。一是自去年11月份起,在重点林区主要道口及重要部位设置了50余个森林防火检查站,建立起了对入山进林人村、组四级巡查网络,高火险天气,重点时间节点,严格查缴火种,杜绝将火种带入林区;二是建立市、镇、村、组巡山护林队,严防死守,基本杜绝了烧荒等陋习;三是按每名2000亩的标准,新聘请防火巡查员385人,充实防火一线,在防火期做到24小时巡护抓火源管理;四是落实痴、呆、傻等特殊人员监护人的责任,签订《精神病及智障人员护林防火监护责任书》200多份。

4、优化基础建设。去年我市投入森林防火工作专项经费近300万元,进一步提高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补贴标准,优化基础建设。去冬以来,全市共完成防火带建设954.5公里,其中人工砍割林间、林缘防火线866.2公里,占计划任务的131%,生物防火隔离带88.3公里,占计划任务69.7公里的127%。清理零星坟墓7000余棺,清除路边、村边、屋边、田边、坟边、“三库”(油库、炸药库、化学品仓库)边“六边”杂草杂清除里程达72公里。

5、硬化责任追究。只要发生森林火灾,均会对相关责任人按照《黄石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严格追责。今年元月27日(除夕)上午,大冶市大箕铺镇八流村下徐湾“斧头命”山场发生森林火灾,市森林公安局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及时锁定了违法嫌疑人徐某。据统计,去冬今春全市共查处森林案件32起,其中刑事案件9起,行政案件2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移送起诉案件4起,起诉4人。同时,加强挂牌案件督办,报省局挂牌督办案件3起,破案3起。行政案件中,行政处罚12人次,林政罚款18.7万元,移交林业行政处罚案件6起。通过对森林火案依法及时地严查,既维护了法律的威严,也有效地震慑了犯罪,教育了群众,达到了以治促防的良好效果。

(三)以法治为追求,资源管理明显规范

今年来,我们以依法治林为追求,不断加大森林资源规范化管理力度,我市森林资源管理水平得到明显加强,我们主要做了五个方面的工作:

1、从严控制森林采伐。严格执行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采伐总量,增加森林蓄积量。目前已批采伐量为 5197.17 立方米,仅占省下达我市年采伐限量9800立方米的 53%。

2、严格林地使用监管。按照《森林法》及《湖北省林地管理条例》,按程序对对全市征占用林地进行了审核和报批。今年来审核报批征占用林地申请13宗,办理审核同意书13份,共征占用林地50.59公顷,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577.61万元。

3、依法开展三项专项整治。一是按照省厅的工作安排,我们以乡镇、国有林场管理站为单位组织开展了森林资源监管巡查,共巡查出各类破坏森林资源案件32起,有效地保护了我市的森林资源及生态安全。二是继续开展木材加工经营市场秩序整顿行动,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违法经营加工木材市场专项行动,取缔殷祖北山头木材带锯加工厂等2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6份。三是开展违法经营野生动物专项整治,针对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现象时有发生,我们组织市野保站与森林公安联合行动,对全市农贸市场、大型餐馆进行全面清查,捣毁刘仁八镇、还地桥桥头、保安桥桥头、曙光街等违法经营野生动物据点4处。共查处违法经营野生动物案件4,起,其中行政案件3起,刑事案件1起。

4、全面加强野保森检和种苗管理等基础性工作。今年以来,我们结合“两创”工作需求实际,全面强化了保森检和种苗管理等基础性工作。一是开展原生林分植物普查,邀请华中农业大学赵凯歌教授等专家,参加大冶原生林分植物普查,在金湖上冯村发现了国家一级保护植物秃杉和国家三级保护植物青檀群落。二是支持各单位积极开展业务工作。今年4月7日,由市林业局主办,市野生动植物管理站承办的第三十五届“爱鸟周”宣传活动在世纪乐园广场举行、做实野生动物“禽流感”防范,保障食品安全、共计开展2次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设计踏查路线,300余条;对全市苗木生产单位新造林的280万株苗木进行了检疫,检疫率达98%,森检测率达100%,测报准确率达95%以上,成灾控制率在5%以下,办理《检疫证书》84份;市种苗站规范种苗生产经营企业办证资料49家、办理相关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件42份、生产各类生态林苗木329.1万株,组织全市林木从业人员及林业系统人员深入学习《种子法》,在此基础上,组织人员积极参加网上《种子法》知识竞赛。

5、依规推进各项改革工作。一是进一步巩固和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严格按照大冶市2017年1号文件要求,对全市已经打印的林权证档案资料进行再次清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漏补缺,相关的图、表、册进行分类和归档,为移交相关工作做实准备工作。二是有效解决林权矛盾纠纷,目前共调处林权纠纷92余起,直接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70余次,如金牛镇祝山村胡姓与张姓林地权属纠纷案,保安镇茶山村群访案,陈贵小雷山上访案,殷祖镇胡六村上访案等。三是积极推进林权配套改革,目前共完成林地流转外业堪界3600余亩,林权抵押贷款2000万元。四是巩固林场改革成果,我市国有林场改革,已进入收尾阶段,正在为林场职工办理全额事业单位编制。五是维护社会稳定,多同职工的沟通交流,听取心声,主动与市编委、人社、财政等部门单位对接,为市林政管理稽查大队、市野保站、市种苗站等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争取到了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为职工办实事解难题,维护社会的稳定。

(四)以“两为”为目标,全面提升良好形象

今年来,我们以“履职尽责回头看”行动为契机,结合“两学一做”、“党员三日+”、“六项坚决整治”、“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等活动,积极实施强基固本工程,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夯实林业队伍,改善对外形象,实现了自身形象的进一步提升。

1、加强思想作风纪律建设。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借用绿色讲堂、百姓讲台、理论宣讲等平台,认真组织开展党员三日+、廉政党课、“六项坚决整治”、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等教育活动,提升了干事创业的劲头;二是加强机制制度建设,新年伊始,局党组对机关上班纪律、公车管理、门卫管理制度等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筑牢了制度的笼子;三是加强纪律监督,我们采取机关干部考勤签到制,杜绝了上班迟到、早退,在岗不在状态现象的发生,作风得到进一步提升。

2、推进党建工作落在实处。一是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责任。年初对2017年党建工作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同时明确每位班子成员分工督导基层党组织推进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党建工作。二严格考核兑现。将分管领导督导的党建工作情况与督导人员的年终党建考核相挂钩,确保督导求真务实。三是进一步明确基层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的责任。年初与各基层党支部签订了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明确了全年党建工作目标,同时以创建标准型党组织、示范型党组织、红旗型党组织,制定了每个党支部的创建目标,确保每个支部目标明确,标准可循。

3、实施重点问题专项整治。一是积极开展“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整治,我局对1名因存在监管不力问题的基层党支部书记进行了工作约谈;二是认真开展“为官不为”问题整治,我局对2名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林业管理站工作人员进行了追责处理,对1名村干部进行了全系统通报批评;三是扎实开展基层财务违规问题整治,对报账财务票据不规范、手续不齐全等4类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共涉及单位16家,责令1名村干部辞职;四是对标开展“履职尽责回头看”自查自纠,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检查和公职人员参与退耕还林领取补助“回头看”自查自纠整改,目前未发现问题线索。

二、2018年工作计划

2017年,我市林业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还存在着森林覆盖率低、生态功能脆弱、造林任务艰巨、林业项目管理有待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薄弱、违法使用林地清理整治等方面的问题。为了全面完成2017年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全市今冬明春造林绿化暨森林防火工作”目标任务:2018年,全市计划完成新造林3万亩,其中精准灭荒造林2万亩,坟山绿化和其他荒山造林1万亩;完成绿满荆楚行动补植补造1.5万亩;完成河渠水岸绿化50公里;完成农田林网绿化50公里;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无重大人员伤亡;强化资源管理,严格管好森林资源,努力实现森林资源总量的恒化要求;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实现野生动植物的多样性发展、生物虫灾控制在5‰以内;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化境,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做好服务。为了实现以上目标,2018年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好今冬明春造林工作。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以荒山绿化、门户绿化、通道绿化为重点,扎实开展植树造林,全面完成绿满铜都精准灭荒行动总任务,同时继续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和坟边绿化隔离带、林业扶贫产业建设。一是迅速推进大广高速、316国道可视范围内宜林荒山绿化,打造区域亮点,形成生态景观廊道,为全省造林现场会增光添彩;二是摸清荒山家底,实施精准灭荒工程,巩固和扩大绿满荆楚行动成果;三是全面推进全市23条河流、港渠绿化,丰富河渠生物多样性,提高水系水岸绿化率;四是继续推进主干道路绿化和主次干道林荫路建设,进一步加快增绿补绿步伐,打造森林城市骨架,巩固创森成果;五是持续推进生物防火林带及重要林区入口、交通要道、常引发火灾的坟头周边隔离带绿化建设;六是推进“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产业发展三产融合,推动精准扶贫产业建设;七是立足绿满铜都工作成果巩固,做好补植补造、幼林管护、退化林分修复等工作,继续推进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推动绿满铜都向绿美铜都、绿富铜都转变。

(二)进一步加大森林资源管护力度。继续严格执行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合理控制采伐总量。按照中长期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要求,从严控制林地征(占)用,有效保护林地资源。继续加强木材加工、经营管理,严格控制木材加工、经营户数,落实好林政资源管理巡查制度。适时组织严打集中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大案要案,全市涉林案件侦破查处率达90%以上。

森林防火督导工作计划篇12
森林防火督导工作计划篇13

第三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乡、镇人民政府含街道办事处、开发区、林场,下同和有关部门行政领导负责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地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负责,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市林业局对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负有重要责任。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的主要责任是对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亲自安排部署,并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办事机构健全稳定,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保障落实到位;发生森林火灾后及时深入现场组织指挥扑救。

森林防火直接责任人的主要责任是协助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地森林防火的全面工作;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并抓好落实;组织指挥、督促指导森林防火的重大活动,研究解决森林防火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新对策;发生森林火灾后亲自到前线组织指挥扑救。

第五条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以下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一市气象局负责提供天气预警预报和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必要时按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实施人工降雨;

二市发改局负责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申报;

三市财政局负责筹措森林防火资金,按要求将防火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四市消防、武警、人武部等部门要积极参与扑火,并做好重点军事设施的火灾预防工作;

五公安、司法部门负责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六通信部门保障通信畅通;

七市民政局负责扑救森林火灾的后勤保障工作,并负责妥善安置灾民;

八市卫生局负责做好救护工作;

九市教育局负责做好对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十市广电局负责做好森林防火的公益宣传报道;

十一市监察局负责对森林火灾负领导责任的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十二市商务局负责扑火物资的紧急调用工作;

十三铁路、公路部门负责扑火运输车辆的调集和铁路、公路两侧管辖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十四市林业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的森林防火工作、森林火灾信息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森林公安机关依法履行森林防火职责和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第六条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每年同各乡、镇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明确年度目标任务。

第二章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落实标准

第七条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办事机构健全稳定,高效精干。

第八条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当加强对火灾预防工作的领导,明确其成员单位的森林防火责任区,签订防火责任状,并经常深入责任区检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第九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本地林业和生态建设发展总体规划,保证专业森林消防队和森林火灾预防扑救所需的工作经费

第十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一支30-50人的森林防火应急扑火队,加强管理,定期组织训练,储备充足的森林防火物资,确保扑救森林火灾需要。

第十一条切实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完善森林火灾应急管理措施,建立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机制,加强火情监测,严格执行火灾报告制度。对高火险等级的重点区域,采取超常规措施,乡、镇领导干部分片包干,森林防火指挥部坚持24小时值守。发生森林火灾后,有关领导及时深入现场组织指挥扑救。

第三章森林火灾的预防责任

第十二条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完成年度森林防火责任状规定的各项任务。

第十三条根据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布置、督促检查本辖区森林防火工作,开展经常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不留死角、盲区。

第十四条森林防火重点期,各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森林火情日报告制度。森林防火重点期应当加强野外用火管理,实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高火险天气,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并及时落实禁火令。

第十五条各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森林防火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促,对于存在森林火灾隐患,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检查《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第四章森林火灾的扑救责任

第十六条森林火灾发生后,各乡、镇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上报火情;发生边界火灾时,应当按规定向毗邻乡镇通报火情。不得迟报、瞒报和谎报火情。

第十七条发生森林火灾后,必须迅速成立扑救前线指挥部,由火灾发生地乡、镇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指挥长,组织调动专业队伍和群众扑救。发生森林火灾后,事发地乡、镇分管领导必须在2小时内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扑救;火灾在3小时内未被扑灭的事发地乡、镇行政主要领导必须赶赴现场组织扑救;火灾在6小时内未被扑灭的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市直包保单位相关领导必须赶赴火灾现场,督促和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第十八条扑救森林火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原则,确保扑火人员的人身安全。明火扑灭后,必须留足看守火场人员,明确责任,彻底消除隐患,严防死灰复燃。

第十九条森林公安机关在接到火灾报告时,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调查、侦破火灾案件,依法查处火灾肇事者。火灾发生地乡、镇政府应当协助、支持森林警察开展调查。

第五章考核与检查

第二十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年度考核评比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制度,依据年初工作部署和目标责任状的要求,进行综合考核评比

重点防火期定期召开检查督办会,第二十一条实行定期检查督办制度。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召集,有关成员单位参加,对措施不力、存在重大隐患或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的发出情况通报、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年度考核时,第二十二条考核评比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对被考核乡镇、部门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抓森林防火工作的能力与实绩一并进行考核。

第六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三条因疏于防范,工作失职,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森林火灾重大隐患或损失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对因领导不重视,防火经费不落实,宣传不到位,应急扑火队未建立,护林员管理不到位等,致使防火机构、基础设施、队伍建设等严重不适应森林防火需要的追究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对因野外用火管理不严,扑救火灾组织不力,防火扑火制度落实不到位而出现以下现象之一的追究森林防火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1一年内被上级检查发现存在严重火灾隐患,书面要求整改3次及以上的

2一年内受到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书面通报批评3次及以上的

3发生森林火灾瞒报、谎报或者故意拖延报告,造成严重影响的

4一个森林重点防火期内,同一防火责任区内发生森林火灾累计达3次及以上,每次受害森林面积达400亩及以上,且每次火灾持续时间达12小时以上的

5发生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达800亩以上,且在24小时内未被扑灭的

6因扑救森林火灾,造成1至2人重伤的

三发生森林火灾造成1人及以上人员死亡或2人及以上人员重伤的同时追究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因工作懈怠,直接造成森林火灾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出现1人及以上人员死亡或2人及以上人员重伤的追究负有直接责任的防火指挥部相关成员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依照本制度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根据违法违规事实和有关规定,提出案件调查报告和行政处分建议,将案件移交行政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依法作出处理。

第二十五条乡、镇在森林防火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其森林防火工作情况纳入全市年终安全生产考评范围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范畴。

一发生森林火灾造成1人及以上人员死亡或2人及以上人员重伤的

二第一责任人或直接责任人在当年森林防火工作中因失职、渎职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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