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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问题论文实用13篇

民生问题论文
民生问题论文篇1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民生思想的分析

重视民生问题是马克思哲学的题中应有之义。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以往的哲学相比,它是最科学、最关注人的。在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前,人道主义始终是资本主义的重要武器,是与唯心主义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与之相对的,在马克思主义之前的旧唯物主义忽视人、漠视人甚至敌视人,即便在自称为人道主义者的费尔巴哈那里,所看到的也只是抽象的人,是理想化的爱与友情。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体系中,最关注的就是人的发展,最关注的就是人的生活,最关心的就是人的利益。在马克思看来,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是必须能够生活,而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历史不过是人的实践活动在时间中的展开。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来说,那种脱离了人的活动和社会历史、与人无关的物或自然,是不存在的。与旧唯物主义不同的是,马克思的唯物主义不是从“抽象物质”出发,而是从人的存在方式——实践出发,揭示人的社会属性,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样,马克思便把哲学的聚焦点从整个世界转向人类世界,从宇宙本体转向人的生存状态,从而使哲学主题发生了根本转换。因此,马克思哲学抓住了人的存在方式以及人与世界关系的根本——实践,并从这一根本出发,形成一个思维整体。

只有马克思主义哲学才真正关心人,走近人,把握人,并具有与人的现实生活与前途命运密切关联的足够丰富的科学内容。在马克思看来,单个人的解放只有在全人类的历史性解放中才能得到彻底的实现,同时,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最后构成历史进步的共产主义运动。“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认、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它是历史之谜的解答,而且知道自己就是这种解答。”(《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120页)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对人的关注可以说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内核。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人的关注和专门研究,为今天我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中民生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指导思想。

三、在哲学视角下分析解决民生问题

国家安定团结靠的就在于关心解决好民生问题,让老百姓分享发展带来的实惠。只有在全国人民大力支持和拥护下,党的发展的方针才能得以贯彻落实。所以说我国不仅要解决发展问题更要解决好民生问题。时下在解决民生问题中,存在一些不好的现象。比如有些领导,解决像就医、买房、上学等涉及老百姓日常生活的民生问题,总不能说得明明白白,也没有解决方案,总是找理由、找原因、找借口,导致政府和百姓之间发生许多冲突,其实,只要为官者真心为百姓办事,把百姓的每一件“小事”都当成大事来办,相信许多冲突自然都不存在了。同时,民生是全体人民的民生,不同群体的民生问题不一样,解决方法也各不相同,我们所要探讨的是一种能够解决民生问题的正确思路。

李瑞环同志在天津主政的时侯,开过一次全市电视转播的现场会,回答、解决老百姓有关生活方面的实际问题。有一个老大娘提出了做饭时,煤气点不着火,平时即使点着了火苗也太小,根本做不熟饭的问题。李瑞环当场就让有关的局长来回答这个问题。局长在承认确有其事后,列出全市每天的供气量和全市实际的需求量及用气高峰时又如何如何的具体数字,以说明由于“供不应求”才造成点不着火的局面。这时李瑞环打断他的话说:你不要和大娘说这些具体数字,老大娘是说煤气点不着、做不熟饭,老百姓就知道现在点不着火,那些数字对老百姓没有用,你就告诉她多长时间能解决这个问题。这番话赢得了热烈掌声,还被媒体誉为“老太太哲学”,

民生问题论文篇2

如何及时、准确、深刻地报道党和政府关于建设民生工程问题的重大方针、政策,这是每一个新闻工作者应尽的重要责任。只有真正把目光投向最广阔的农村、最广大的农民。了解他们的困难、情绪、热点、经验和呼声,结合实际解读好、宣传好党对建设民生工程的政策,才能当好广大农民的代言人和民生建设工程发展变化的记录人。

海南日报在报道民生工程中,十分注意更新观念,创新报道。不仅设立了相关的民生版面,又相对集中一段时间有针对性报道全省农村民生建设工程问题,这些“战役性”的报道,主题各异,突破口也不同,但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把握住了当时的“脉搏”,即克服了过去民生报道表面化、简单化现象,把民生工程进一步融化到如何帮助农民发展特色产业,如何闯市场,如何实现增收等,反响很大。跑农村一线的记者,观念更新,还就农村民生中涉及到农村中有关基层组织建设问题,分配不公问题、土地问题、村务公开问题、社区建设问题、发展后劲问题等纳入民生问题进行深层次的思考,取得比较显著的社会效果。

二、既要“热脸面”又要“冷屁股”

农村民生问题报道的主置开始呈上升已成趋势。但是。对民生工程的热点问题如何处理,对媒体不仅是一个责任问题。还有一个“辩证施治”问题。

当前,社会民生生活中出现诸多热点问题,严重地影响了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新闻媒体面对如此众多的民生热点问题,既不能采取回避政策,不闻不问,又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地介入,勇于担当起引导社会舆论的责任。因此。对社会民生的热点问题,既要抱着积极参与的态度,又要从关乎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对热点报道进行理性思考。做好策划和部署,对民生热点问题,作为新闻工作者,要有敏锐的政治观察力,不仅要充分了解民众对各种问题的热点、难点的本质所在,又要对进行宣传报道之后所产生的社会效果有一个清醒的评估。尤其是,对民生热点问题形成的原因及将造成的负面影响进行深入了解,以及对其他群众、其他干部的互相影响和渗透、互相牵扯和转化都要进行深入了解,然后才决定进行“辩证施治”。

新闻媒体要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到态度明确,旗帜鲜明。尤其是对一些突发性的民生热点问题,该拥护什么,反对什么;该提倡什么,鞭挞什么,新闻记者都要亮出自己的观点,绝对不能含糊其辞。同时,要立足全局,选好选准热点选题。哪些民生问题要“炒热”,哪些民生问题则要“轻描淡写”,既要有个“度”,又要有个“量”。

其次,对群众中因关心自己切身利益问题,而引发上访的民生热点问题,作为一个新闻工作者也是要因势利导,有的放矢。对其正确的意见与诉求要在舆论上给予支持。对其干扰改革发展、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错误言行要予以批评与疏导。

三、“放大镜”看面“显微镜”知底

马克思的认识论与方法论是一致的,动机与效果也是一致的。人对事物的认识总是从片面逐步走向全面,从表层透到本质的,从“坐井观天”不断升华到“一览众山小”。因此,作为担负民生热点问题报道的新闻工作者,只有透过现象看本质,才能把握报道对象的核心。从一些成功的民生热点问题报道来看,都是透过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从局部到整体,从事物的外部联系深入到事物的本质,从而帮助受众获得对民生热点问题特点的认识。起到引导舆论的作用。

有的新闻工作者用行话说,对民生热点问题,要用“放大镜”看现象,用“显微镜”看本质。因为,有时候,错综复杂的现象容易迷惑人眼,令人找不着北。有的媒体称,民生热点报道如果不触及问题的本质,只是罗列一大堆社会现象,这是不能信服人的。海南农垦于去年底挂牌成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后,先后有四十多人困难职工被帮扶。海南日报记者在采写这一新闻时,起初是想当作一则动态新闻来写,但后来,又了解到,全垦区又有一百多位困难职工在基层也得到了有效帮坏。这位记者透过这一帮扶现象,看到了垦区建立帮扶长效机制的积极作用。所以,记者的报道透过这些现象,对帮扶的长效机制建设作了深刻的剖析,揭示了民生问题的解决不能是短期行为,而应当是常态的,讲究科学态度,才能取得显著效果。这则报道透过一个现象,揭示了事物的本质,从而使报道起到了比较积极的作用。

四、局部抓特色整体现起色

社会民生热点问题,不仅具有事物的普遍共性。同时也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这就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抓民生热点,通过抓住矛盾的特殊性,来认识矛盾的普遍性。这不仅是一个认识规律,也是一条新闻规律。如果媒体对民生热点问题的报道平淡无奇。缺乏鲜明特征和典型意义,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就会微乎其微。

事物的个性总是离不开共性。新闻工作者在进行民生热点报道时,一定要衡量所报道的问题是否具有普遍意义、指导意义。这里就有一个“以点带面”的问题。首先,报道这个典型、这个特色,一定强调这个“点”要有时代意义,有代表性,否则。那就失去了报道价值。如果当你发现这个新闻线索其显露的倾向具有普遍性,具有指导性,这个“点”就抓得有意义了。去年以来,海南日报在报道我省解决农村社会民生问题,不仅突出强调各级领导的一种社会责任,宣传他们舍得投资解决民生,也注意彰显个别带动一般的效果。比如有的地方不仅注意“输血”,也注意“造血”。通过带动农民发展有市场前景的特色产业;有的地方通过引领农民发展新兴优势产业,更新传统产业,由此而达到解决民生问题

等,引起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但是,也有个别媒体的报道存在表浅化现象。主要问题在于没有彰显解决民生的个性特点。其中,大多数报道都是讲各级领导只是注意投入人力、财力、物力解决农民的行路难、住房难、饮水难等,面孔、经验、作法几乎都一样。而涉及到农村中带有普遍意义的热点、难点问题却缺乏深层次的、普遍性的意义。如农村改革政策不到位,农民治贫致富难的问题;有农村路也搞了,房子也修了,但是,由于市场要素不全,农产品卖难问题等。由此可见,民生热点问题,一定要从个性着手,从共性着眼,作到:宏观在手,微观在握,才能做得有声有色。五、抓住积极面克服落后面

作为党报,对待农村民生热点问题报道,一定要做到思想深刻、视点高度、辩证分析。其中,接纳积极面,克服落后面,是应当值得提倡和坚持的。只有这样,通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进行摆事实、讲道理,才能起到进一步引导民众明事悟理、化解矛盾。

如对待当前一些企业大量职工下岗这个民生热点问题,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更应当保持清醒的头脑,否则,就容易陷入问题的误区而难以自拔,有的甚至感情用事,缺少理性思考,不顾社会影响,充当落后群体的尾巴。

对待这样的问题,必须从积极的态度入手,从党和政府为此做出了种种努力并采取有力措施来解决再就业问题这样一个积极面来报道,多从正面报道下岗人员如何实现自身观念转变,积极应对当前的工作环境、竞争环境,树立自尊、自立、自强之态度,这样,才能使新闻报道起到疏解社会矛盾、健康向上发展的态势。

除了强调新闻工作者必具备职业道德问题外,也强调要有一个科学态度问题。对待民生热点问题,一定要用全面的、发展的眼光来看待,辩证地分析事物的进步面和落后面,澄清事物的主流及其支流,从而透过事物的现状,看到其发展前景。

在民生热点问题的报道中,新闻工作者必须强调动机与效果相结合,也就是说,要从良好的动机出发,最终使民生热点报道产生正面影响力,从而达到化解矛盾,推动工作,才能获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为此,必须注意克服主观动机上一味追求所谓“亮点”、“卖点”,迎合社会上一些民众的低端要求,把民生问题的落后面当作所谓热点,大肆宣扬,这就是一个新闻工作者不健康心理表现和一种失职行为。

民生问题论文篇3

【关 键 词】民族文化/生存环境/文化类型ethnic culture/survival environment/cultural types

【 正 文】

人类自诞生的那一天起,就梦想彻底征服自然。开始是凭巫术,以后是凭信仰、凭人类的科学和技术及在此基础上构建起来的人类经济秩序。其结果是人类在局部问题上使自然按照人类的意志发生了改观,但在总体上却不断地遭到了自然的报复。那么人类与自然的关系是协调还是控制,是利用还是征服,是依存还是对立?本文拟从民族文化多样性与人类生存环境的关系加以分析。

人与其他生物物种不同,其他生物物种完全是凭借自身的生物属性,在生态区域内参与生态系统的协调运作,任何一个物种在其间失去平衡,该生态系统内的其他物种都会相应按生物规律做出反应,使之重归于平衡。人则不同,就其生物性而言,他与其他生物物种无异都得摄取生物能,消耗生物能,都得接受同一区域并存物种的生物性制约。而就人的社会性而言,人与其他生物物种就迥然不同,他能够创造属于自己的特有文化,凭借文化结成社会,维系成个体集合——民族。用人类特有的手段——文化去摄取和消耗生物能,因而和人并存的生物,只能在生物性上层面上对人的生息和繁衍加以制约,而在生物层面之外对人类却无能为力,人类却能在生物层面之外凭借文化按自己的意志对于伴生生物加以控制甚至彻底征服。这样一来,矛盾酿成了,即人类超越于生态系统之外,它可以左右生态系统,却不受生态系统制约。终有一天人类这个脱控的生物物种会打破生态系统的均衡运作,使所处的生态系统失去平衡。这一天目前已经迫近了,这就是全球性生态危机的降临。

人类在生态系统内的脱控既然导因于人类的文化,那么要使之在生态系统中重归于平衡,也得惟文化是问。要使人类这一物种在生态系统内重归于平衡,当然得靠一种制约力。这种制约力只能是文化,文化又只有人类才有,因而不能靠其他生物种的文化来制约人类,只有靠人类自身的文化来制约人类自身。如果这个制约的方案能够行得通,人类这一生物物种在地球上的失衡也就随之得到解决。人类生存环境恶化问题也就彻底缓解了。

我们知道文化可以划分为具体的类型,类型之下又可以划分为具体的样式。要使文化对生态失衡发挥制约作用,当然不能靠文化的整体,而只能靠文化的不同类型、不同样式之间的交互作用去实现。为此,我们得按照文化的类型一一分析,看看他们各自对生态系统失衡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以及如何去加以制约。

属于狩猎一采集类型的文化,由于是在伴生生物的运作中获取生存所需的物质资料,这种文化类型也能够积累有限的代偿力,但是这样的代偿力仅作为转换生活区域、对付生存环境不测因素的变故之用。一旦所维系的民族成员个体数量超过所处地带生态系统所能承担的生物个体数,随之而来是该种文化在该区域内适应度的锐减。人们的反应只能是扩散或出现该种民族的分裂。在这种文化类型中,人类虽然超越生态环境的生物性,但是由于他们所拥有的文化仅仅用于人类转移生存环境和对付生存环境的不测变故之用,而不是在生态系统之外按自己的意志,迫使生态系统改观来适应自己,因而不会造成生态环境的阻滞,即生态环境运作仍能按其生物性正常延续。

斯威顿耕作类型的文化也是在所处生态系统中凭借伴生生物在该系统内的生物正常运作从中获取生活资料。在这种文化中可以积累较多的代偿力,可以在有限的范围内从所处的生态系统中划分出由人严格控制的生产区,于是仅具有生物性的生态系统开始接受来自人类文化的强制性控制。这时所积累的代偿力已经可以使自然生态系统局部地改观,但却不会使这种改观延续下去,否则,人类在生存区域内所构建的生存环境,就会与其对应的文化失去平衡,导致适应度的降低。于是,在这种文化类型下的人们,为了避免适应度的降低,同样只能向新的生存环境扩散,去构建新的生存环境,使暂时的生态系统阻滞迅速得到恢复,而不能在使生态系统改观中找出路。因而在这样的文化类型下,人们仍然没有完全脱离生态系统中生物性特征的制约。由于代偿力的积累,人类可以局部地扰乱生态系统中生物的正常运作,但那仅是处于构建生存环境的临时需要,并非以此为目的。因而在该类型文化下,人类对其处的生态系统造成的阻滞是暂时性的。

关于斯威顿耕作是否会造成生态危机,曾有过不少的偏见,处于一般进化类型较高的民族,往往指责斯威顿民族靠毁林烧畲谋生,是生态资源破坏的罪魁。这种提法,带有很大的民族偏见色彩,近年来很多切实细致的研究工作已对这种偏见进行了有力的匡正。尹绍亭在云南边境地区所作的研究工作,使这种带有传统性的偏见得到一定程度的纠正。在国外也有很多卓越的学者,同样地证明了这一点。拉巴婆特在对岑巴甲玛凌族的生计生态研究后,明确地指出,该民族的斯威顿耕作与其所处的生态系统呈相当和谐的平衡状态,并未造成生态系统运用的阻滞。

畜牧类型文化不是用代偿力去使所处的生态系统暂时改观,而是凭借控制大型的食草动物去谋求生存,其所控制的大型食草动物,是在其所处生态系统中按生物性参与生态运作,人类则在这一运作中实现自己的目标。在该类型文化下,人们所控制的仅是饲养的动物本身,不是这些动物赖以生存的生态系统。因而这些人类手中的动物一直在接受着生态系统中生物运作规律的制约,一旦这些动物的繁殖超过该系统所能容纳的数量,造成生态运作阻滞,受到制约的首先是这些动物本身,依赖这些动物为生的人类则受到间接的制约。由于这种类型中,人类没有直接控制生态系统的运作,因而不存在人为的生态运作阻滞。生态系统规律却间接地控制着人类的过分活动。很多中亚和北非的草原尽管从局外人看来条件十分险恶,但是生存其间的游牧民族却得到长期的延续,这间接地证明了在畜牧类型文化之下,生态运行阻滞是极为有限的。

在历史上很多农业民族都曾蒙受过来自畜牧民族的威压,因而从感情上难以公平地对待处于这一类型文化的民族,总是谴责处于这一类型的民族破坏他们的生存环境。但是,这种内容的指责与畜牧民族自身赖以生存的生态系统的人为破坏并不相关,因为畜牧民族一旦离开了他们的固有生存环境,必然被农业民族所同化,所谓畜牧民族专事破坏生态环境的指责是没有事实根据的。

农业类型文化和以往的生产类型都不同,它必须积极地使生态环境改观。使生态环境按人的意志只适应特定的由人类驯化的植物生长,凡干扰该种作物生长的其他生物不管是动物还是植物都一律从生态系统中被人驱赶出外。随着人类农业水平的提高,这种驱赶伴生生物的做法越来越彻底。这样一来,作物的生长不是靠生态系统中各种生物体的自然运作而生存,而是在人的监护下以打乱生态系统正常运作为前提而得以生存。一旦作物生长越过生态系统所能容许的范围,人类所积累的代偿力又足以匡复,那么,长期性的运作阻滞就必然产生,随之而来的是文化在其生存环境内的适应度锐减。加上在本类型文化中,生态环境的改观是固定化了的,避免适应度锐减的办法就只能是靠强化代偿力投入来加以暂时的维持,于是长期的生态运作阻滞就可能诱发为整个生态系统的破坏性改变。在这样的情况下,只有终止人类的过分活动才能使生态环境重归于均衡运作。

在一些生态系统较为脆弱的地区,人类曾经一度建立起高度的农业文明,但在一度的文明之后诱发成了局部性的生态危机,这些繁荣的农业文明,在历史上昙花一现之后就消失了。中国西北地区的大夏政权,曾经一度繁荣昌盛,而今却埋没在荒凉的沙漠之中。不过在农业类型文化中,由于它所要求的生态系统改观,并不是在人力的全部控制下实现文化运作,因而诱发生态危机的可能性并不普遍,只有生态环境自身较为脆弱地带,才可能出现局部生态危机,比如降雨量较少的地带,又比如土层较薄、坡度较大的热带和亚热带地区。至于宽旷的平原、水量丰富的江河三角洲,人类通过文化的特殊进化也可以长期地保持文化的高适应度运作。汉族在长江三角洲长期稳定的发展并保持着人口的高聚合度就是一个成功的范例。此外,在17世纪的西欧也成功地做到了这一点,特别是莱茵河下游的尼德兰族和佛来芒族就十分成功。

农业类型文化对人类的生存环境来说并不会导致大面积的生态危机,但是该类型文化可以积累大量的代偿力,可以诞生出强有力的稳定性大帝国,而这样的大帝国就有足够的力量可以滥用积累起来的代偿力,比如为了增加财政的收入,可以迫使非农业民族接受涵化,迫使非农业民族向他们交纳农产品,其结果必将造成被它控制的弱小民族在不适宜农业生产的区域强行进行农业生产。这往往导致这些民族所在地区生态环境的长期性运作阻滞,甚至诱发为生态危机。萨珊王朝时期的中亚、奥斯曼帝国时期的马格里布和巴勒斯坦都曾局部地出现过类似情况。

工业类型文明与人类历史上曾经有过的文化都不同,它是立足于最终性地彻底改变所在地区的生态系统为其文化运作的基本前提。这种改变随着工业文明的成长而与日俱增。由于这是按人为意志凌驾于生态系统上而从事的活动,因而生态系统的正常运作对它完全失去了控制,这种文化运作的本身就必须建立在生态运作阻滞之上,是靠人力来加以平衡的生存方式,一旦人力超出了生态控制的极限,必然酿成生态危机,这种状况在本世纪初已经开始在局部地区露头。比如北美的草原局部退化、莱茵河下游的海水倒灌、英伦三岛的环境污染,都是这方面的明显征兆。但是,由于该类型文化可以积累巨额代偿力,局部性的生态危机不足以从全面动摇该文化类型的运作,因而往往被掩盖下去,没有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一直延续到了近年,人类才日益感到对自然的束手无策,生态危机的话题才引起了全人类的关注。

工业类型文化由于伴随有巨额代偿力积累,还带来另一个生态恶果。为了维护本类型文化的运作,为了大幅度地提高其生存环境的适应度,工业类型民族往往赁借其代偿力的直接投入,控制其他类型文化的民族,强迫他们提供廉价的原材料,成为接受工业产品的市场。也就是说,凭借实力推行全球范围内的涵化政策或同化政策,打乱其他民族文化运作的外部环境,迫使有关民族不得不按工业民族意志人为构建的外部环境去调适其文化。然而,工业文明自身的弱点导致了他自身生存环境的不稳定性,同时也必然造成他为其他民族人为构建的外部环境的不稳定性。这就必然导致有关民族文化运作调适上的混乱,迫使这些民族超限度地利用自然资源,而不考虑因此而造成的所处生态系统的运作阻滞,一旦工业类型民族不能维系他为其他民族所构建的外部环境,有关民族的文化运作阻滞就有可能爆发为大面积的生态危机。当前世界上已出现了全球性的生态危机征兆,而且这些征兆在发展中国家的民族中更为严重。埃塞俄比亚全国性的干旱、撒哈拉沙漠的扩大化、亚马逊原始密林的破坏、印度和孟加拉的水患、巴基斯坦的干旱,都是这方面的例子。

在这里我们必须严格地区分生态运作阻滞和生态危机两个截然不同的学术概念。生态运作阻滞是生态系统内有关物种的个体数比例失调而造成的生态运作暂时性失衡,一旦外来因素消失,生态系统的自身协调律可以使之重归协调和达成新的平衡。生态危机则不同,生态危机是由于对生态环境的根本性改变而造成的生态系统运作混乱,单纯凭借生态系统的自身协调律无法恢复正常。对人类总体的生存而言,生态运作阻滞并不可怕,其最终极的严重后果仅止于导致某些民族的兴盛衰亡,从人类总体而言,只需换用另一种文化去从事开发利用,同样可以使之趋于正常。

就农业文化类型而言,在其有效生存环境内,虽然改变了生态环境的原有面貌,打乱了原有生态运作结构,但这样的文化还必须接受生态环境适应度的制约,一旦适应度降低,有关的民族就只有暂时地部分地中断该种文化的运作,同样不导致生态危机的爆发。所造成的严重后果仅止于有关民族文化的蜕变和民族的衰亡。这与生态危机的出现没有直接关系。农业类型文化诱发生态危机不是在它的有效分布区内,而是在它的代偿分布区上。由于不是有效分布区,在出现危机时,可以轻易地退出,自然会促使原来的文化在该地区的重新启用,所造成的危害经过相当时间后,也能趋于缓解,都能够有一定程度的恢复。

真正酿成祸患的倒是某些农业民族高度发达,人口聚合度极大,能够持续地积累巨额的代偿力,因而对已经出现生态危机的地区出于军事、政治的需要,强行投放代偿力,以维持该民族势力在该地区的存在,这就有可能进一步加剧该地区生态危机的质变和扩大其规模。历史上汉民族在内蒙古西部和塔里木各绿洲的活动正是这种情况。要缓解这些地区的生态危机,惟一可行的办法是换用其他类型的文化代替汉族农耕文化的代偿性存在,才能救治这一地区的生态危机。

工业类型文化由于需要最终地改变自然生态环境,因而造成生态危机的隐患是人力的控制限度,而不是生态系统运作本身。换句话说,工业类型文化是造成生态危机隐患的根本原因。而这样的危机隐患又不能靠自然力加以节制,只能靠工业民族的自我约束,这乃是生态危机被人类注意到并作为重大问题提出来的文化背景。更为严重的事情还在于工业类型文化还把积累的巨额代偿力强加于其他民族,使之为其提供有利于本民族文化运作的外部生存环境,又无需为这些民族承担任何责任,以致于生态危机可以扩展为全球性的危机,并且把祸水泼向其他民族,这才是当代人类最大的灾难。这种损人利己的生态危机转嫁办法得以扩大推广,正是当前生态危机的根本性的特征。

环境污染与资源危机一样都是世界统一经济秩序的派生产物,在世界统一经济秩序下,只容许一种经济计量体制存在,而不容许多种体制并存,因而处理污染物无利可图,不能纳入文化正常调适之中去加以解决,而最终诱发为全局性的环境污染危机。

在统一的经济秩序下,人口越密集,经济越有利可图,作为20世纪高度繁荣的都市化进程,正是这一不合理需求的表现形式。而高度都市化导致了污染物的集中排放,加上对资源的浪费性消耗,又促成了废物的超量排放,这是环境污染激化的另一个原因。

环境污染的激化还导致资源的单向倾斜消费。自然界本身是一个庞大的整体,污染物的存在是早已有之的事实。只要对自然资源消费不过分地单一化,有限的污染完全可以凭借自然的运作去加以平衡,问题在于人类的消费高度单一化剥夺了自然力平衡的必需时间,从而构成了全局性的环境危机。

环境恶化对任何一个民族来说都不是好事。而文化的可调适性本身具有对付恶劣环境的能力,各民族文化之间的互动同样具有抑制不利作用的牵制能力。问题在于这样的调适从无序到有序得有一个过程。20世纪的超速发展和对资源超前消费,使不利因素的出现频率加大,从而加速了无序状态的延续时间,使各民族文化的调适难于形成定型的反馈,也使各民族之间的互动牵制力难以有序化,从而无法抑制环境污染因素的蔓延。

基于上述原因的并存,同时导致了同一的结果——全球范围的人类生存环境恶化。

针对环境恶化的症结,对待人类生存环境形势,如下一些认识应当逐步地建立起来:

第一,20世纪末,环境专家在评估污染危害时往往与短期的经济利益纠缠在一起,没有将短期的经济损失与人类长期的延续加以严格的区分。举例说,人们在评估二氧化碳的超量排放时就有如下几种相互关联的结论:一是二氧化碳过量排放会造成温室效应,致使原先富饶的农业区会因为过热干旱而蒙受经济损失;二是温室效应的出现加速两极冰雪的融化导致海平面上升,从而造成足以代表人类高度繁荣的濒海城市彻底报废;三是温室效应会导致某些寒生物的生存危机,而这些生物具有经济价值或者具有生态价值,这些生物生存危机也会带来人类的经济损失;四是温室效应的出现将造成世界气候的震动,使很多原先有效的经济活动变得无利可图,甚至会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等等。我们不难看出在这些评估的背后,短期的经济利益在起着潜在的关键性作用。

比如说温室效应导致一些原先的农业区干旱,从本质上讲这是一个局部问题不是全局问题。因为在同样的太阳能补给下,全球的水蒸发量应当趋近于一个常数,总蒸发的水蒸气结成雨时,回落到地面也应当接近于一个常数,因而局部地区的干旱的同时,在另一些地区又会有多的雨量,使原先不能耕作的干旱地区重新变得可以利用。因而雨量的重新分配造成的经济损失是一个局部问题而不是全局问题,从全局来看,得失是相抵的。

又比如海平面上升的问题,这虽然会使一些已经高度繁荣的大都会,使一些极为宝贵的工程设施被淹没掉,但是凭心而论,这被破坏掉的仅是人类构建的经济产物,而不是人类本身。人类完全有能力凭借经济活动重新加以构建,经济损失是短期的,人类修复损失的能力是长期的。这同样不能最终毁灭人类本身。

气候震动和气象的超常肯定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但这并不足以造成全人类的创伤。得失相较,同样处于人类可以调适的范围之内。

有鉴于此,我们认为对环境恶化的评估,必须将短期的经济损失、局部的毁损与人类长期的延续和全局性的威胁区分开来。关键的目标是要让污染的变动不至于太突然,以至于人类无法发挥文化的调适能力,也无法让各民族文化的多样化并存发挥有效的相互牵制力去缓解环境恶化的速度。

第二,环境污染诱发的后果具有多重性。对环境质量的评估如果停留在线性思维模式上,就必然限制人类思维的正常发挥,使人们无法看到因果的多重性,进而把环境的恶化看死,无法让人们从不同的角度去应对环境的变动。以上述的二氧化碳排放为例,目前学术界谈得最多的是二氧化碳排放过多导致的温室效应,而二氧化碳浓度的提高对刺激植物生长的作用,却没有形成问题的热点。事实上,二氧化碳的浓度提高后肯定会加速植物的生长。地质学研究表明,地球表面二氧化碳的浓度曾经一度较高,但经过植物的光合作用后,二氧化碳的浓度也就相应降低了。这样的过程虽然需要较长的时间,但却具有稳定的可持续性。而植物的快速生长对人类来说是具有长远经济效益的。此外,二氧化碳浓度的提高也会诱发目前尚不显著的化学反应,进而较多地消耗掉二氧化碳。总之,二氧化碳浓度的提高,不光作用于人类社会,同样作用于自然,以至于自然的正常运作全为之而出现相应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二氧化碳浓度的快速提高,这样的变动对人类来说同样得失参半,只有加以有效的扬长避短,环境的危机才不会像线性思维模式得出的结论那么恐怖。

第三,同样由于20世纪末对环境评估使用的是线性思维办法,所提出的对策也脱离不了线性思维的影响。这些线性思维的特征就在于片面地依赖于对污染物排放的硬性控制,而不在于诱导人类社会对此作出有效的调适,也没有把注意力集中在发挥各民族文化多样化的交互制约力上去有效地调控“三废”的排放。鉴于此,我们有理由说,这种评估是一种被动的评估,提出的对策也是一种消极的对策。

有了这样的思想准备后,我们就可以按照非线性思维的模式去讨论人类文化多样化与各民族文化环境的关系。环境污染既然是族际关系多样化被忽视的必然产物,治理环境污染的积极对策就得从各民族文化的多样化入手。

首先,应尽力维护全球范围内多元文化的并存,以缓解环境的恶化。在这一点上,对付环境恶化的对策与对付经济震动、资源危机的对策是同步的,只要解决资源消费的单一化,就能一举而三得。这从经济投入的效率上看,人类社会是可以承受的。比如说只要多渠道能源的获取能替代化石能源的消费,哪怕是部分地替代,化石能源的资源危机就可以得到局部的缓解,利用化石能源造成的污染也可以得到缓解,经济秩序单一化的弊端也可以得到解除。对付其他形式的环境危机在本质上与此相同,解决的思路也可以比照执行。

其次,环境污染对人类的威胁具有相同性,但造成污染的直接责任在不同民族间却是有区别的。因而在族际关系互动过程中,各民族的利益和损害是有差别的。“三废”的排放,完全可以通过文化的互动去形成有效的制约力,以放缓“三废”的排放,事实上在20世纪后期这种制约力已经有所表现。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的民族和国家已经遭到其他国家和民族的谴责,从而使“三废”的排放者和因事故污染肇事者受到应有的制裁。问题在于在统一经济秩序下,总是抑制这种制约力的形成,致使消除污染的效益并不显著,不能真正起到改善环境的作用。举例说很多发达国家为了怕污染自己的环境,把那些高度污染的产业以资本输出、技术输出的方式移置到欠发达地区,又利用统一的经济秩序以低价吸收高污染企业的产品为自己赢得好处,这实质上是一种损人利己的做法。如果各民族文化的多样性形成的制约力能够行之有效的话,完全能够抵制这一不合理的行为。遗憾的是统一的经济秩序在作怪,致使明知不合理,发展中民族也只好被迫接受。随着世界经济多极化的出现,这种损人利己的做法肯定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抵制,随着各民族文化多样化抵制力的凝聚,这种转移环境污染的短期行为肯定会被最终制止。

再次,人类社会的调控能力也不容低估。20世纪环境污染的症结在于污染物排放的集中与污染物排放的超量,致使自然力无力在短期内消耗这些废弃物,重新使环境清洁。但是当“三废”排放达到一定的限度后,原有的生产成本必然会提高,比如说水质污染必然使用水的企业要耗费一定的成本去提高水质才能正常生产,这样一来,产品的成本就会提高,原有的生产秩序就会被打乱,从而迫使当前的人们极力地支持保持水体资源的对策,即使是耗费经济的对策也在所不惜。因此环境污染导致成本的提高,会反过来促使企业为治理环境而努力。有效的对策就应是及时地将治理环境的经济代价有效地分散到现有企业的生产成本中,迫使造成污染的企业参与到治理的行业中来。通过社会的调控让当事人合理地负起责来,环境污染问题就可以获得有效的遏制。

最后,20世纪环境污染的症结还在于污染物排放的速度超过了必需的调控时间,致使各民族文化对于污染的反馈长期无法定型,因而加剧了环境的恶化。同时抑制恶化的定型反馈不能稳定,有效的对策就应当针锋相对,利用环境监测的结果针对污染物的排放施加压力,有效地压低不顾后果的经济膨胀。一方面降低了强污染企业的增长速度,为各民族文化的调适赢得可贵的时间,再一方面又直接减少了对环境的压力,同时还使自然力的自我复原能力有发挥作用的可能。只要这种监测和抑制合理,就能够收到多重性的环境治理实效。

总而言之,环境危机是经济秩序统一化的派生产物,核心问题是各民族文化的多元并存的调适能力是否发挥实效,只要这种调适能力有效地发挥其效能,同时又为自然界的复位能力创造一定条件——不言而喻,创造这种条件同样得依赖文化的调适,只要能兑现这些做法,人类的生存环境绝不会像线性思维模式所预言的那样可怕,21世纪的环境对人类来说同样具有光明的一面。

我们认为要解决全球性的生态危机问题,必须明确责任,依赖人类自我节制,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具体的解决方案,必须明确以下三条指导原则。

第一,多种文化类型、多种文化样式的并存是解决生态危机的必要前提。维护现有各种文化的合理并存是医治生态危机的根本大计,因而某些民族为了其文化运作需要,使用代偿力企图改革其他民族的文化运作的做法必须加以制止。

第二,代偿移置往往是造成局部生态危机的根源,因而代偿移置的规模和代偿移置所推行的地区,必须进行严格的控制,应当保证代偿移置所涉及的民族拥有最大限度的发言权和最终的否决权,个别民族的需要必须通过民族间的协商解决,不允许强加于人,在这种情况下,被损害的民族有权做出强烈的反应,这是正当的,是维护人类总体利益的正义举动,应当得到世界人民的支持。

第三,工业类型文化是迄今为止人类社会最高文化类型,但是对其必须一分为二。在承认其对人类所做贡献的同时,必须充分地注意到,其对人类生态危机应承担的责任,其他类型文化的民族应当动员起来,有效地限制其规模。而工业类型文化民族也应当自我节制,不应当把其他民族的限制看作敌对行动。事实上,人类的创造拥有巨大的潜力,其他民族的限制,虽然造成了外部环境的不利,但是却有利于促使工业类型文化民族向更高的层次更新文化。把这种形式下的民族关系理解为敌对行动,是民族本位偏见在作祟,不应当使之合法化。只有按上述三大原则达成各民族之间的谅解和相互制约,生态危机才能最终地解决,全人类的永世其昌才有希望。

【参考文献】

[1][澳]约翰.w.伯茨,马学印、谭朝洁译.全球冲突[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8.

[2][瑞典]缪尔达尔,顾朝阳等译.世界贫困的挑战:世界反贫困大纲[m].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1.

[3]王松.生态经济学浅说[n].北京日报,1996年-01-04.

[4]杨庭硕,罗康隆,潘盛之.民族、文化与生境[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

[5]孙梅.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中的生存环境问题[j].新疆社会科学,1999,(3).

[6][英]雷蒙德·弗斯,费孝通译.人文类型[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修订本.

民生问题论文篇4

1、汉语水平有限导致英汉理解能力、英文写作能力差。我院的少数民族同学多数来自各地州,基础教育模式及成长环境的影响使他们对母语依赖程度很高。在进入高职教育阶段,尤其是英语学习的过程中,母语,汉语,英语常常使得他们在理解方面需要先把英语转换成汉语再转换成母语才能理解其含义,这对于专业学习来说本身就是负担;加上母语的语法规则有异与汉语和英语的语法规则,因此写作成为他们专业英语学习的又一薄弱环节。

2、论文选题基本与专业无关,多以翻译儿童读物,编写小学英语教案为主。高职商务英语专业毕业生论文选题主要集中在英美文学作品赏析、英语语言技能的训练和提高、商务实务操作、商务信函语言特征、商务交际技巧和礼仪、中西文化差异等五个方面。这些内容对于少数民族学生来说无疑都是极大的挑战。为缓解部分学生学业和就业的双重压力,大部分学生在论文的研究内容、研究方向、结构形式等方面不做严格的要求。但就论文选题及内容来看,多以翻译儿童读物,编写小学英语教案为主。从论文质量来看,甚至直接抄袭剽窃网上论文,并形成恶性循环。

3、学生就业压力大,以找工作为理由,敷衍论文写作。就我院商务英语专业就业情况来说,近七成的学生选择了与自己所学专业无关的工作。学生在毕业之际,少数民族学生既要面对学历上的竞争,又要克服汉语交际带来的影响。这就导致毕业生到企业顶岗实习后,为争取到现在的工作岗位,对撰写论文的态度发生变化,不愿意再花更多精力和时间去完成毕业论文(如他们很少主动与指导教师沟通,对专业知识不进行系统化的积累和实践等等)。最终往往导致论文是临到毕业论文答辩的时候匆忙敷衍, 相互抄袭现象严重,同样造成毕业论文质量不高的现象。

4、论文审核较为简单,指导老师放宽要求。指导老师出于对学生就业压力的理解及少数民族学生情况的了解,对其上交的论文,无论从格式规范、内容结构、理论逻辑等方面都适当放宽了要求,这在很大程度上放纵了学生的惰性,学生从而投机地放弃了专业知识的学习和研究的机会。

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专科英语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根本指导,结合高职院校英语教学的基本要求,并充分考虑少数民族地区学生构成和层次因素,对以上少数民族毕业论存在的问题个人提出解决途径如下。

1、从二年级起开设写作课,为毕业论文写作打好基础。通过写作课的强化锻炼和实践,使少数民族学生在面对毕业论文的写作时增强信心和能力,不再束手无策。进一步调整专业课程设置,加大写作训练环节,通过积极开展第二课堂、情景模拟训练等形式,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引导学生学会搜集、整理资料,锻炼学生文字表达能力和综述能力,循序渐进地培养学生的论文写作能力,彻底改变少数民族学生“写作恐惧”的现象。此外,在第五学期开设论文写作指导课程,系统阐述论文规范,要求毕业论文任务书在本学期完成,并对论文的选题、提纲、开题报告、研究方法等做出明确的要求,增加论文鉴赏环节,使毕业生论文撰写过程中不合规范的现象得以有效改善。

2、选派对民族生有经验的老师,有针对性地指导论文。由于语言文化背景的不同,一般老师和民族生在专业论文沟通上存在较大的障碍。指派专业民族老师对其进行指导,一方面有利于发挥教学优势,另一方面有利于加强对专业毕业论文各个环节指导和质量监督,往往事半功倍。

3、加强实习单位的配合。学生出了校门进入实习单位,生活角色从单纯学生的角色突然转变成社会成员的角色,心理承受了从轻松的校园生活到忙碌、紧张的社会生活转变的压力。加上语言沟通问题,更是有了“工作忙,没时间”等借口。此时实习单位的配合和支持就尤为重要。单位的领导同事此时完全可以充当了指导教师的角色,结合所学专业、选题范围对学生在案例、思路、方法等方面进行有益的指导,从而有效的帮助其完成论文撰写。

4、以其他方式代替毕业论文。在毕业学习能力考核评审机制中,设置少数民族学生更加适合的方式代替毕业论文。比如撰写指定或自选外文书目读书心得或学习笔记,并最终通过答辩形式予以考核。在所学英语知识进行运用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商务领域的应用能力,从而更好地实现教学目的。

参考文献

[1]李诗颖,刘雪春.加强大学英语“实用教学”改革的途径[J].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3).

[2] 束定芳,庄智象.现代外语教学一理论、实践与方法[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8.

[3] 杨萍.民族地区高等学校大学英语教学模式探索[J].沿海企业与科技,2005.

民生问题论文篇5

民生问题;大众化理论;关系;以人为本;方式

一、民生问题与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理论

民生问题从狭义的角度来讲主要是指公民生活当中的所存在的最基本的问题,比如生活中的吃穿住行问题,主要体现在公民的基本权益上,并且包括广大公民的发展机遇[1]。从广义的角度来讲就是与公民相关的一切问题都属于民生问题,它不仅包括人民生活中基本的吃、穿、住、行,同样包含公民在生活中对子女的教育、就医保险等方面的问题;民生问题中最为重要的是就业问题和社会保障等问题,它们都是与公民基本生活相关的非常实际、非常现实的问题,它们是与公民的利益最为贴近的问题。对民生问题进行关注、重视,保障和改善公民的生存条件与环境是我国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必须要坚持的方向。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理论从狭义的角度来讲是指中国将坚持并持续走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的道路;从广义的角度来讲是指中国将走适合中国现代国情的马克思主义道路[2]。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主要是指利用多种表现形式,鲜明生动的语言,科学的方法来诠释和宣扬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理论,达到由抽象上升到具体、从深奥难懂转化为易学易懂的效果,从而被人民群众知晓、认同和广泛传播。让广大的公民以社会实践为理论武器,逐渐改变并提升为他们的社会价值倾向和思考方式。以公民的社会实践为主题地位来大力促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着力将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落实与实施,解决群众的“国民生存问题”,使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理论成果真正融入到群众的思想当中去。

二、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理论与民生问题之间的相互关系

(一)解决民生问题是根本出发点首先,根据党的十七大对民生问题的提出并进而引出的对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理论的研究,可知民生问题的提出才是加强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出发点。在现实的社会活动中,人民群众有着基本的生产生活需求和利益诉求以及多元文化需求,而当中的利益问题是所有社会发展的理论体系中不可避免的。关注工人、农民的生产、生活实际成为了马克思理论研究的着眼目标。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根据公民最基本的生活行为作为切入角度,参考政治经济学的基本理念,诠释了人类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最根本的本质。因此,民生问题不仅仅是大众化理论的出发点,同样也是大众化理论首先要关注并诠释的问题。其次,因为民生问题的本质就是解决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问题,仅仅靠理论宣传不能够真正地解决民生问题,只有在社会实践的检验下才能知晓民众的所需所求。因此,解决民生问题需要对民众进行社会实践,由此可知它也是社会实践的起点。由此可知它也是社会实践的起点。理论要具有说服力,仅仅依靠空洞的说教是无法实现的,必须要经得起社会实践的检验。人民群众是任何一种理论体系的检验者,以“得民心、顺民意”为理论建设目标。对于任何理论,人民群众都有各自的判断标准,若是能够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和利益诉求,坚持以人为本,使人民群众不断获得满足感、幸福感,这种理论自然能够引起群众的共鸣,得到群众的拥护。因此,从社会认同的角度来看,关注民生,维护公民利益是马克思主义从群众实际出发的现实研究起点。

(二)民生建设成果是衡量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理论的根本标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最主要本质就是社会实践,那么由此可知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而发展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适合中国国情的大众化理论,其根本本质同样应该是社会实践。“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理论是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形成的,这种理论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是否具有可行性,是否存在漏洞或是根据当今社会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在某些方面是否有可以进一步完善的地方,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实施方式最终能否取得预期成效,都需要通过社会实践的方式来检验。十报告中指出:“全心全意地为提高广大公民的生活水平,是自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一直要实现的目标。”[3]也就是说实现中华繁荣富强,建立小康社会,都是关注和重视民生问题的具体表现,并且以保障和改善广大公民的民生问题为己任。正因如此,新型的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理论才能走入普通老百姓的家中。以马克思主义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理论体系才能扎根于公民的心中,让公民接受、认可大众化理论,从而坚定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的信念。在传播大众化理论的过程中提升公民的幸福感,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只有始终如一地关注和重视广大公民的基本权益,才能让人们感受到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理论的魅力与生命力,人民群众才能发自内心地去接纳、认同并广泛地传播和应用马克思主义。因此,民生问题的解决成果是衡量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理论成果的根本标准,最重要的一个标尺。

三、当代中国促进大众化理论、解决民生问题的基本方式

在2013年6月18日起,中国共产党正式开展了为期一年时间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本活动取得了圆满的成功。本次实践的主题时刻围绕着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和党组织的纯洁性来进行的,着力解决广大公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这一活动深刻地体现了我党“以人为本”的理念。概括起来就是要,重视“生活世界”,体现人文关怀,彰显人民群众的主体性[4]。

(一)要重视“生活世界”相对于科学研究的“科学世界”而言,我们所生活的世界就是“生活世界”。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理论的科学体系构建固然重要,但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理论并不仅仅是书本上的科学理论,同样需要社会实践对其科学体系进行指导和完善。因此,在促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理论的进程中,在强调“科学世界”理论体系构建的同时,同样要重视以公民利益为根本目标的“生活世界”。人民群众改造世界、创造历史,他们是社会活动和实践主体,因此,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成了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题中之义。马克思曾说:“人类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可见,满足生活的需求是公民最根本的追求。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不是空洞的理论知识,而是具有坚实的根基的实践,若要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理论基础更坚实,则必须重视人民群众的“生活世界”,关注和重视公民的基本生活和发展的问题,也就是要关注和重视“民生世界”。现阶段,我国的改革正处于关键期。经济发展迅速,经济发展推动了精神文明的建设,群众的需求也随之提高,一些社会问题也会突显出来,如教育、医疗、养老等等与百姓密不可分的民生热点问题亟待解决。百姓关注的是与自身息息相关的生活,顺应时代的发展,满足民众的诉求才能使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理论扎根于人心。因此,想赢得公民对我党的信赖,就必须推广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理论,让公民真正的认识世界、了解世界;想要促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理论,就要对民生问题进行关注和重视。将人民大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及百姓的幸福感作为首要工作。

(二)要体现人文关怀人文关怀的科学内涵极为丰富,它体现了我党在意识形态方面的新变化,严肃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强调理论系统科学性的同时也开始关注人的内心世界。党的十强调,注重人文关怀,加强我国的基础建设脚步,解决基本的民生问题。使我国公民在教育、就业和就医方面不会再出现无钱上学、无钱就医的现象。这些执政理念充分体现了我党对人民的关心和爱护。第一,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理论必须要充满人文气息,具有人文关怀的特性。马克思主义的本质是“以人为本”,其整个理论都充满了人文的气息,这是该理论对其内在价值的追求。因此,根据马克思主意理论所创新得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理论的本质同样要体现人文关怀,否则这个理论的核心就不在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了。且只有充满人文思想的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理论才能真正地引起民众的共鸣,才能真正地为民众解决生产生活的实际问题。只有这样,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理论才有它的实践意义。第二,体现我党在建设中的执政理念充满了人文关怀。人文关怀是马克思主义“以人为本”理念的重要内容。中国共产党将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充分体现了共产党的“以人文本”理念和决心。因此,对于在当代中国社会转型时期日益突出的民生问题,仅仅表达出态度上的重视是远远不够的,更要体现出共产党将要彻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决心和实际行动。

(三)体现人民的主体性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理论最开始是由民生问题所提出的,所以其最关注和重视的问题是民生问题。同时在研究的时候也应当体现公民的主体性[6]。主要在下面两个方面体现公民的主体性。第一,认真听取公民的呼声,尊重公民的愿望。民生问题都是涉及广大公民切身利益的最现实的生产生活状况,民众对此感受颇深,可以更加真实、客观的反映问题,表达对民生的思考和看法。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公民的思想得到进一步的开发,公民维护自身权利的希望也越来越强烈,因此必须充分重视公民的意见,将人民大众的思想和实际情况作为首要考虑的问题。民众是社会实践的主体,只有充分重视人民的主体性,才能进一步使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思想在民众间传播、推广,才能真正使民众了解并重视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理论,进一步用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理论来指导实践。第二,在传播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理论的过程中必须要持续发挥公民的作用。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理论有其自身的理论体系与传播系统,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理论的宣传和普及,一方面可以运用网络媒体,渗透到人民的生活中,进而潜移默化地引导人民群众。另一方面,想要马克思主义理论能逐步被普通人民群众认知、了解、使用并应用于实践的方方面面,仅仅依靠理论宣传者说教、民众被动接受这种单向的传播方式是事倍功半的,必须让人民群众根据实际情况灵活使用并有所创新。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理论的很多成果都是源于生活、但其本质又高于生活。因此,必须要坚持走公民路线,让公民成为参加和推动我国民生基础建设的中坚力量。

民生问题始终是人类发展中最值得关注的问题。也是研究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理论的根本出发点。只有关注民生,解决民生问题,才能使马克思大众化理论真正地扎根于民众的内心。只有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才能使大众化理论逐渐被人民群众所接纳,进而主动地学习和传播,并将大众化理论运用到生产生活当中去指导实践。坚持以人为本,关心和重视人民群众所关注的问题,将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社会发展的价值目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所关心的各种实际问题,让民众充分感受到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理论所带来的人文关怀。只有这样,才能使人民群众真正地认同大众化理论,在接纳和学习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关注民生问题对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思想的传播有着重要的推进作用,解决人民群众切身相关的民生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基本途径。

参考文献:

[1]吴忠民.民生的基本涵义及特征[J].当代社科视野,2008(6):50.

[2]时统君.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问题研究述评[J].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2009(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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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罗诗钿.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民生取向[J].理论探索,2011(1):14-15.

民生问题论文篇6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相融合的国家,民族问题错综复杂,渊源已久,的事件和新疆的民族动乱都进一步警醒我们:民族地区的稳定,是民族地区发展的前提,民族问题无小事。

我国正处于重要的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集聚。西方敌对势力打着民族、人权、民主的旗号,借我国民族问题搬弄是非,煽动少数民族的不满情绪,打压中国经济发展的势头,达到孤立中国,限制中国,维护世界霸权的目的。民族高校肩负着维护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保证民族地区稳定,为民族地区培养人才的重任,研究对大学生进行民族观教育的方法,探索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与民族理论相融合路径,是民族高校教学实践的需要。

一、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与民族理论在内容上的相融合

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是我们正确认识和处理民族问题的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是我党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观点,是对民族发展规律的科学认识,是我党处理和解决民族问题的经验总结。

1. 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与民族观的一致。

马克思主义认为,阶级和民族是人类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才形成的。在民族消亡前,社会经济文化的差别不会取消,民族特点、民族矛盾和民族问题将长期存在,民族矛盾是阶级矛盾的体现。

民族问题是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只有在解决民族问题中才能逐步实现社会稳定,民族问题是造成社会动乱的重要因素。民族问题的发生有着多方面的原因,当今世界,民族矛盾普遍存在,民族问题有着长期性、复杂性、历史性和国际性。我党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在长期的民族工作中,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成功解决民族问题的方法,提出了我党的民族理论政策,为全世界树立了成功解决民族问题的典范,的和平解放和社会经济政治的持续发展、中国五十六个民族的共同繁荣和进步、全国各地对口支援民族地区的发展等都是实例。

2. 马克思主义联系发展观与民族团结观的一致性。

马克思主义认为,事物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联系和发展的根本动力来自于事物的矛盾。矛盾即具有同一性又具有斗争性。民族差异性是各民族存在和发展的状态,民族差异和民族矛盾是普遍存在的,只有在解决民族矛盾中,通过社会生产的发展和政治法律的完善,才能推动社会进步。只有各民族团结、相互借鉴,相互支援,彼此促进,民族才能发展。

3. 马克思主义矛盾观与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一致性。

矛盾是事物存在的状态,矛盾方法是马克思主义认识事物的基本方法。民族矛盾和民族问题是人类历史的普遍现象,解决民族矛盾是执政党对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考验执政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方面。我党创造性的提出了民族区域自治政策作为我党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这一政策的提出,既承认了各民族的矛盾特殊性,又找到了民族矛盾的普遍规律性,开创了正确解决民族问题的新局面,我党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理论依据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对立统一规律,即在矛盾特殊性的基础上,寻找正确解决矛盾普遍性的方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党对各少数民族文化、历史、宗教的尊重和爱护,是马克思主义实事求是精神的具体表现。世界上每一个多民族国家都不可避免地要面对国内的民族问题,而不同国家采取的民族政策和实施的管理制度是不尽相同的。我国民族工作的实践证明,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是完全符合我国具体国情的、是必须长期坚持和要不断完善的政策。

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与民族理论在教学体系目标上的相融合

民族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也是对大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教育的重要阵地。当前,我国高校为大学生开设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四门课程,分别包含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国家观、阶级观、民族观、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政策等丰富内容,它们侧重于理论的系统性和实践中的可行性。民族高校开设的“民族理论概论”课程,是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应用去解决民族问题,找到的具体解决办法,形成的在民族工作中的制度和政策,在课程内容上有着紧密的联系,在课程安排上的前后顺序,在教学体系上有着共同的目标。

1. 共同强调民族历史观教育。

要实现对民族大学生的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教育,既要加强思想政治思想教育,使学生懂得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的依据;又要加强民族理论教育,使学生懂得现实中民族问题的复杂性和重要性,端正对待和处理民族问题态度,掌握我国的民族政策。二者是相符相承,辩证统一的,实现这种统一,必须做到:

一是,加强民族起源的教育。

使大学生明确认识到,民族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生产力的发展而又相对不足,产生了阶级,也产生了民族、民族矛盾、民族纠纷,古而有之不可忽视。教育大学生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历史观,客观、正确地对待民族问题,耐心、持久地妥善处理好民族问题,树立正确的民族意识。

二是,加强民族问题的长期性教育。

使大学生明确认识到,民族问题的产生、发展和消亡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民族问题与人类社会相伴。我国在法律上实现了各民族政治上的平等,为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奠定了社会基础。我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决定了我国各民族之间没有根本的利益冲突,民族矛盾是非对抗性的,我们要本着民族平等的原则,在人民内部矛盾的框架内去正确分析和解决民族问题,除少数暴力犯罪分子外,绝大多数人是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族问题的彻底解决只有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中逐步实现。

三是,加强民族问题复杂性教育。

使大学生清楚地认识到,民族问题是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始终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必须处理好的一个重大问题。民族问题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和宗教等诸方面,解决民族问题要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往往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现实生活中,我国的民族问题往往表现为经济问题与政治问题交织在一起,现实问题与历史问题交织在一起,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交织在一起,国内问题与国际问题交织在一起,从而使民族问题变得更加错综复杂”[1](P82)充分认识民族问题的复杂性,正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功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必由之路。教育大学生要冷静地思考民族问题,全面分析和正确对待民族问题,不可以简单化、情绪化,也不能操之过急,或急于求成。多做促进民族团结的事,自觉投身于民族团结的事业中,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促进民族团结。

2. 共同强调民族平等观教育。

各民族不仅在法律上平等,在事实上还要做到真正的平等,不应有各种形式的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各民族人民都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都享有管理国家、管理社会的权利;各民族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民族都没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每个民族都依法享有同等的权利、依法履行同样的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各民族不仅在政治上、法律上平等,而且在经济、文化、社会地位等所有领域平等。民族平等是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核心和出发点,也是处理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根本原则,是民族团结、进步、互助、和谐的基石。

3. 共同强调民族团结观教育。

国家的统一、各民族的团结,是全国人民的最高利益。加强民族团结是处理好社会主义大家庭民族关系的根本原则,是实现各民族和谐发展的重要保障,要对大学生进行各民族都是祖国大家庭不可或缺的重要成员的教育。每个民族都是发展中国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只有依靠各族人民的大团结,五十六个民族拧成一股绳,中华民族才能拥有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才能战胜各种风险和挑战,抵御各种挑衅和威胁。要对学生进行反对民族分裂主义教育,使大学生明确认识到,祖国统一、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之福祉;国家分裂,民族离乱,是各族人民之祸端。要善于识别各种破坏民族团结的阴谋,常有防人破坏之心,必须坚决反对各种民族分裂活动,坚定不移地维护民族团结。

4. 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互助观教育。

各民族在其历史发展中不是同步的,各有其长短,各民族间应取长补短,共同进步。我国少数民族地区资源丰富,人口稀少,科技教育不发达,经济文化发展落后,但发展潜力巨大。要教育大学生懂得,中华民族的发展是五十六个民族共同奋斗的结果,在历史发展的进程中,各民族战胜了天灾人祸,共同抵御了外敌侵略,各民族同舟共济,共渡难关,相互支援,形成了团结互助的优良传统。今天我们在改革开放,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在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中,必须发扬和光大这一传统,相互扶携、协同并进,迎接经济全球化的挑战,迎接前进道路上的各种艰难险阻,中华各民族的发展才是中国的发展,实现国家和民族的真正独立和富强。

三、实现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与民族理论相融合的可行性路径

1. 通过思想政治理论课,立足课程内容的特点,进行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教育。

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为例,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唯物论的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部分,涉及到民族宗教问题;在唯物辩证法部分涉及到民族矛盾和民族发展问题;在认识论部分涉及到民族平等观问题;在历史唯物主义中涉及到社会形态更替中民族差异、民族进步、民族发展问题、各民族社会制度更替的统一性和民族发展多样性等问题。

在政治经济学中涉及到资本原始积累中对落后民族种族歧视、民族侵略、殖民战争、奴隶贸易、对土著民族的屠杀等问题;资本主义扩张中对落后国家和民族经济掠夺和政治控制;在经济全球化中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中华民族近代屈辱的历史,近年来西方发达国家借民族、宗教、人权问题对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分裂活动,对中国的挑衅。

科学社会主义中关于加强党的领导,涉及到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建国以来,我国民族地区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民族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现阶段的民族问题的复杂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中解决民族问题是一项重要性的内容,民族团结、民族地区的稳定是中华民族振兴的重要前提,培养好少数民族地区的干部队伍,树立民族地区好的党风、民风,是解决民族问题,实现民族地区发展的关键。

2.通过公共选修课,将优秀民族文化资源引入课堂,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教育。

我国各少数民族都有自己悠久的历史和宝贵的文化遗产,传承民族文化的瑰宝,既是对少数民族历史文化的尊重,又是对中华民族文化的发扬。既能提高各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民族自信心,又能提高各民族大学生的文化素养。

一是,要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

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是中国人的灵魂和精神支柱,它曾经陶冶了历代中国人的心灵,提升了国人的精神境界,培育了中华民族的浩然正气。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像璀璨的东方之珠,在世界文化中熠熠生辉。但在十年中对中华传统文化的破坏是毁灭性的;改革开放以来,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我们又忽略了对民族文化的传承,社会转型期中社会文化的空虚、人们道德的缺失,已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民族高校的大学生也有茫然、失落、甚至偏激的表现,校园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应有的现象。思想政治理论课应根据教学内容的需要,把儒家、道家的思想文化渗透于教学中,以无神论、爱国主义、知行合一等为主线,教育民族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奉献社会的价值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德观,具有正直、善良、担当的品德。

二是,要传承和借鉴少数民族的优秀文化。

我国各少数民族在历史发展中都创造了自己独特的民族文化。少数民族的哲学思想、道德观念、,以及音乐、绘画、服饰、风俗礼仪、生活方式、节庆习俗、民族建筑等,反映了我国各少数民族对自然的崇拜和对生活的思考。政治理论课在教学中应有重点地介绍少数民族的哲学思想、典型历史事件、文化习俗。请少数民族学生介绍自己民族的风俗、礼仪、,家乡的发展变化以及民风民意。指导学生阅读和关注少数民族的哲学、历史、文学、艺术等书籍。

3. 通过社会实践活动,用民族团结的事实,加强民族团结观。

民族高校应开展多种形式的对民族地区的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活动。如:学生利用假期参加家乡的生产和社区工作;开展专题社会调查;对民族工作先进集体、民族团结先进地区、支援民族地区建设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访谈;在网络上收集专题的案例;研究世界各国的民族问题的动态等,扩展学生关注民族问题的视野,引导大学生关心民族问题,以实际行动支持民族民族团结事业,增强对民族团结的责任感。

4.通过校园文化,营造民族团结的环境,增强各民族学生之间的友谊。

民族高校的校园环境,是进行民族团结教育的重要平台。各民族同学在校园中结成的同学友谊,会在未来的社会工作中结出民族团结互助之花。民族高校应充分利用这一条件:校园网络,开辟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教育的专栏,宣传民族政策、关注民族事件、推出专题评论、教授点评和专题、民族团结的好人好事等内容,主动占领网络思想教育阵地。

开展丰富多彩的富有民族风情的校园文化活动,如民族风情周、民族音乐周、民族电影周、民族文学阅读、学点民族语言活动等,活跃校园文化生活,烘托民族团结的气氛,提升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民族自豪感,融洽各民族师生之间的关系。

保护各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提倡学生学习和传承民族文化,学校开展一些民族文化的讲座,发挥民族高校的人才优势,聘请校内教师或其他民族高校、科研院所专家来校开办科技、历史、文学、音乐、戏曲等方面的讲座,丰富学生的民族知识,提高人文素质。

由教师引导学生研究民族地区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中的问题,关注民族热点问题,以他们的亲身体会和感悟,提出科研成果和调研报告,形成毕业论文或参赛作品,提升学生的学习品味、引导学生的学习兴趣。

参考文献:

民生问题论文篇7

民办高职学生毕业论文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民办高职学生毕业论文选题要和民办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一致。但是,目前民办高职学生毕业论文基本上采用普通高校毕业论文模式,强调毕业论文的学术性和理论性而忽视实践性。这样毕业论文就不能充分体现民办高职专业的职业性和岗位性要求,也不能体现民办高职学生的专业特长。由此,造成毕业论文选题普遍偏离民办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凸显不出民办高职教育特点,也没有顾及民办高职学生实际水平,在某种程度上加大了学生撰写论文的困难度,也给学生草草了事、大面积抄袭他人论文提供了理由。民办高职院校生源因素目前,民办高职院校生源主要来自应往届高中毕业生,甚至有些生源来自初中毕业生。在现行高校招生体制下,民办高职院校往往处在高考录取最后一个批次,在这一批次中学生分数比较低,知识基础较差,具体表现在这部分学生文字处理能力较差,逻辑思维能力不是很高,概括、归纳、总结及提炼能力欠缺,很难把自己独立的思想和观点表达出来。因此,民办高职学生撰写理论性毕业论文存在很大难度,一些学生为了毕业,只能抄袭、找人论文,应付了事。此外,民办高职学生学习兴趣不高,学习方法、学习态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部分学生对进入民办高职院校学习心里不满意,没有个人职业规划,因此学习缺少兴趣和能动性,在毕业论文上表现为不主动联系教师,对教师提出的修改意见不能完全理解,甚至少数学生根本不理会教师的修改意见,原封不动上交论文。民办高职学生毕业论文管理因素民办高职学生毕业论文,一般安排在最后一个学期,然而,学生在最后一个学期把精力大多用在找工作或毕业实习上,放在毕业论文上的时间和精力很少。在整个毕业论文期间,指导教师只能通过邮件、QQ、电话等方式与学生联系,不能面对面交流,这种方式使得指导难以达到预期效果,往往是学生难以理解教师的意图和要求,事倍而功半。此外,民办高职学生没有开题报告这一过程,学生往往不知道自己该搜集哪方面资料,教师也不能提前了解学生撰写内容。指导老师因素民办高职院校教师队伍不稳定,师资水平不高,具有指导毕业论文经验的教师比例不高,也是影响民办高职学生毕业论文质量的重要原因。民办高职院校教师待遇普遍不高,不能激起其指导学生毕业论文的兴趣,表现为不能认真对学生毕业论文提出修改意见,往往是草草了事;民办高职院校师生比例失衡,教师承担繁重教学任务,一个教师指导几十个学生的毕业论文,在时间有限情况下,教师不可能对每篇毕业论文给予针对性指导;专业教师缺乏,不能对学生毕业论文进行专业指导,往往是非本专业毕业教师指导本专业毕业论文,教师根本不能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有些专业教师自己都弄不明白,更不可能有效指导学生。

提高民办高职学生毕业论文质量措施

民生问题论文篇8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发展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内容、发展标准、发展的原则以及发展的目标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各有不同的侧重点。当前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民族发展理论是成熟的,但是由于现实问题的复杂化,在民族发展的过程中肯定会出现新的问题和矛盾,比如说分配不公平、教育不平等、就业困难以及社会保障不到位等诸多问题,这些矛盾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是必然的,但对于矛盾我们要引起警惕。面对新局面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发展理论要进行创新,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就明确指出了,当代中国我们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就是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因为通过解决民族问题的具体实践证明,马克思民族主义能够真正解决民族问题。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发展理论的基本原则

1.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指导地位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有其重要的指导作用,比如它改变了阶级社会的民族理论,建立了各民族平等的社会主义制度以及保障了少数民族的权益,它是各个社会主义国家解决民族发展问题必须要遵循的原则,有其独特的重要意义。

为中国民族的发展问题提供了理论基础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是从唯物主义角度出发的,从矛盾入手来分析民族现象及其发展规律,并揭示了民族发展是从社会发展上而来的,不仅如此,它还提出了解决民族政治经济发展的原则和途径,并指明了民族解放运动的方向。

为中国民族的发展问题提供了概念体系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提供了概念体系。马克思主义是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的理论,在革命的过程中,历史唯物主义者撰写了一系列的重要著作,建立了相对完整的民族发展理论体系,为我们国家的民族发展奠定了理论框架和思维方式。

2.要坚持民族发展理论与民族地区实践相结合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发展的理论是在新时代和实践面前,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发展和丰富。它在建立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团结平等的重要性、社会主义新形势下民族关系的特性以及选拔和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等方面,做出了新的概括和总结。用党的话来阐述就是“一个理论基础、一条道路、一面旗帜”。我们要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推动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新理论的发展,要科学、精准、全面的把握新形势下的民族问题,这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发展新理论的要求,也是中国民族发展所面临的新挑战。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生命力就在于对国家的发展和创新,既关心本土问题也关心世界问题。既要吸收民族文化的优秀成分,同时又进行积极的文化交流,在全球化和现代化交集的视野中揭示民族问题和发展问题。只有深入的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民族发展问题,才能不断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发展理论。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发展理论发展的目标选择

1.要加强对民族发展权的问题研究

对于民族发展权的研究,要重视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的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是以生态经济发展为前提的,我们要寻求生态发展与经济发展的良性结合,来完成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双重目标。在新世纪,信息和经济步伐都明显加快,民族间的各种关系以及生产生活方式都发生了巨大的转变,给各民族的繁荣发展提供了大好机遇,同时也面临了各种挑战。由于现代化的推进极容易引起民族间的利益摩擦,国外的敌对势力也在给我们造成威胁,这些都为民族发展理论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

2.要构建和谐的民族关系

民族关系是一种社会关系,不仅具有社会性也具有民族性,是民族生存和发展过程中,相互交往、作用、联系、影响的关系,所以也是一种历史关系,民族关系具有特定的历史内涵,它在本质上涉及了民族这个社会共同体的地位和待遇,以及民族这个社会利益群体的利益和权力,民族及其成员的感情和民族意识的社会关系,因此和谐的民族关系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和基础。

3.要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发展的研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就是民族文化,人类文化是多民族、多元化并存的文化,差异性决定了民族多样性。民族文化的重构对于民族社会的发展是一个复杂而艰辛的过程。由于差异性造成了民族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同样的经济要素输入以及经济投入会导致发展状况出现不同的结果。对传统的民族文化模式进行结构改造和功能更新,是现如今文化重构的根本途径,我们要对民族社会中的现实社会现象进行新的有效整合,以推动民族社会的新发展。

结语

当代中国的民族发展理论,随着不断的解决民族实践问题,以及不断的进行总结和经验积累,会不断的形成和发展,它有着自己独特的理论形态和发展历程,并在当今社会现代化与全球化交集的大背景下,会日益展现出新的发展趋势。

参考文献

[1]赵刚. 民族理论视阈的“时代”内涵与层次――兼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的时代性[J]. 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04:12-17.

[2]龚永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政策体系的生成轨迹――中国梦与构建共有精神家园的民族理论研究系列之五[J]. 广西民族研究,2014,05:1-11.

民生问题论文篇9

民国时期,流民问题在方志、档案、报刊中多有记载,如; 1927年《晨报》记载“山东灾区六十县,灾民900万”;1929年《民国日报》称“鲁灾民数逾600万,大多数灾民流离失所,苦不堪言,沦为流民”;1935年《大公报》记者萧乾在踏访鲁西灾区后,写下了中国近代文学史上的名篇《流民图》文中对流民做了这样的描述:“可怜的流民,像一片片的浮萍,茫然的在灾难中漂流”。民国时期对流民问题相应的报道不胜枚举,这儿就不再一一举例。另外,民国时期对流民问题的研究不免要提到谭其骧先生,他发表了《晋永嘉丧乱后之民族变迁》等篇章,为后人在中国历史地理领域的研究流民树立了典范。通过以上探讨可以看出,这一时期,对流民问题研究多是集中于材料层面,如:对流民的数量、生活的窘境等做客观的陈述和报道,未行成理论体系。因此说民国时期对流民问题的研究只能称之为开创阶段。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史研究兴起,对流民问题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若以地域为标准大体分以下两类:

一、整体性研究,即指对全国范围内流民的研究。如池子华著(《中国流民史.近代卷》安徽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系统的阐述了近代中国流民概况、产生机制、流向、调控模式和时代价值等一系列的问题,其中对一些地区的流民也做了个案研究,如安徽淮北的流民问题,文中还设专节讨论了“闯关东”现象,其探讨的对象是山东流民,在此论著中作者提出了一些新的观点,如在总结流民产生机制时提出了“合力说”。葛剑雄(《中国移民史》,福建人民出版社,1997版)则是关于流民问题的通史,研究了中国各个时期移民的历史。李文海(《中国近代十大灾荒》,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选择近代有重大影响的十次灾荒为研究对象,以灾害为中心,描述了灾害带来的苦难、赈济措施、流民、家园重建等。另外还有邓云特(《中国救荒史》,1984年影印本)以问题为中心,记述史诗,总结了历代救荒政策之利弊与教训,造成荒灾的社会因素等问题。江沛著(《二十世纪的中国农村社会》中国档案出版社1996年版),迟子华著(《中国近代流民》,浙江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田方、陈一筠(《中国移民史略》知识出版社,1986年版)等著作,对流民问题进行整体性研究的典范。

二、区域性研究,这时期也引起了学者的关注,成果丰富。如路遇(《清代和民国山东移民东北史略》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是对移民进行区域性研究的代表,它是第一部以山东移民“闯关东”为研究对象的专著。与以往的专著相比,这部著作从独特的视角出发,以近代史上著名的移民的迁出地为研究对象,详述了山东人进入东北的历程,并对“闯关东”的原因、路线等问题作了分析。难能可贵的是在其著作中还有大量的对迁到东北后回返山东移民的回访手记,为以后研究此课题提供了珍贵的调查资料。王林(《山东近代灾荒史》齐鲁书社出版,2004年版)本书以民国山东的灾荒研究的对象,选择其中的重大灾荒进行个案研究,涉及到灾荒与山东流民,政府的救济措施及山东流民与社会等问题。齐现厂(《近代山东移民的空间位移与职业流向》苏州大学2007届硕士毕业论文)阐释了近代移民产生原因、地域流向、职业选择及对工商业的影响等问题。王鹏(《民国初期山东流民问题研究》四川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着重对民国初期山东流民出现的数量、地域分布、原因、救济整治及生产生活等问题做了深入的分析,这篇论文是对山东流民问题较为系统具体的研究成果。柳晶(《民国时期河北问题流民问题研究》天津师范大学硕士论文)以河北地区的流民为研究对象,对流民形成的原因、安辑措施、流向及影响作了阐述,是对区域内流民进行整体性研究的成果。另外还有从翰香的《近代冀鲁豫乡村》,杨云彦的《解放前的山东人口迁移及其对东北人口发展的影响》等成果都是以某一地区为对象展开研究的。

改革开放以来,对民国流民问题的研究已形成完整的体系。具体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整体研究和区域性研究相结合。此问题上面已作了分析,这儿不再论述。

二、细化研究与专题化研究结合——多方切入的论述民国流民问题。如以流民的迁入地为专题进行研究,成果有范立君(《近代东北移民与社会变迁(1860-1931)》,浙江大学2005年博士论文),张士尊(《清代东北移民与社会的变迁:1644-1911》,浙江大学2005博士论文),吴希庸《近代东北移民史略》,张利民(《闯关东移民潮浅析》,《中国经济史研究》1998年第2期)。从人口、人口地理学的角度切入来解析流民问题,江涛《中国近代人口史》,《人口:中国的悬剑》,行龙《人口问题与近代社会》。以流民的职业流向为中心展开,如流民从事工业的研究:解学诗、[日]松村高夫(《满铁与中国劳工》,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苏崇民(《劳工的血和泪》,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年版),王守中、郭大松(《近代山东城市变迁》山东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流民从事农业的研究:李靖丽(《20世纪三四十年代黄河三角洲移民与马营诸村的建立》,《石油大学学报》第18卷第4期)等。从事商业的研究成果有邹依仁(《旧上海人口变迁的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等。这一时期学者研究视野进一步开阔,除研究上述传统的行业外,在流民从事特殊行业的研究上成绩斐然,这儿提到的特殊行业是指:乞丐、兵匪、娼妓等。徐珂(《清稗类钞.乞丐类》,海南国际新闻出版中心、诚成文化出版有限公司1996年版),曲彦斌(《乞丐史》上海文艺出版社,1990年版)。李方志(《谈谈小偷》载《文史精华》编辑部编:《近代江湖秘闻》下卷,河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王书奴(《中国娼妓史》上海三联出版社1998年版)。兵与匪的相关的研究成果:贝思飞主编(《民国时期的土匪》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冉广海(《中国土匪》重庆人民出版社),池子华(《中国近代流民》浙江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等著作,其他以视角研究流民问题的成果,这里不再赘述。

综上所述,近年来关于流民问题的研究,不管是宏观研究还是专题微观的研究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这一时期对流民问题的研究还存在不足之处,有待于进一步解决:一是以往对于民国流民问题的研究成果多是对流民问题宏观的把握,区域性研究(以省区为中心研究)不够;二是对于流民问题的研究虽呈现出细化专题化的趋势,但单纯对某一地区内的流民进行系统化、整体性研究成果(产生的原因、救济、流向、影响)较少。

【参考文献】

民生问题论文篇10

④何朝森.农民工调查报告[J].中国经济报告,2011(3).

参考文献:

[1]全国总工会新生代农民工问题课题组.关于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的研究报告[N].工人日报,2010-06-21.

[2]郑传贵.农民工政治参与的边缘性[J].理论前沿,2004(5).

[3]何朝森.农民工调查报告[J].中国经济报告,2011(3).

[4]杨春华.关于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的思考[J].农业经济问题,2010(4).

民生问题论文篇11

民族问题是当今世界范围内大多数国家面临的主要问题,它与宗教冲突、领土争端和政治斗争交织在一起甚至可能导致国家的解体。为此,由奥地利马克思主义者奥托・鲍威尔所提出的“民族文化自治”理论在受到长期的批判和冷落后重新受到了人们的重视,甚至成为不少国家解决民族问题和制定民族政策的重要理论依据。奥托・鲍威民族理论历史命运的这种变化对于审视并完善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奥托・鲍威尔的民族理论

奥托・鲍威尔是20世纪初奥地利马克思主义主要代表人物,也是奥地利社会的重要领导者、活动家和理论家。①19世纪末,尖锐的民族矛盾使得古老的奥匈帝国濒临解体,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同时也是为了解决奥地利社会内所面临的阶级和民族关系问题,奥托・鲍威尔在其著作《民族问题与社会》中系统地阐述了他的民族理论。②他的民族理论主要内容是“民族文化自治”,具体包括四个方面:其一,民族的非地域原则。鲍威尔认为地域可以作为民族形成的客观要素之一但不能作为民族形成的原则,因为地域原则往往是造成一定区域内多数民族和少数民族之间矛盾的主要因素。其二,建立在民族登记制度基础之上的民族自由选择。每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文化和意愿自由选择自己的民族。其三,性格共同体。鲍威尔认为民族不是语言、地域和种族之上的共同体,而是在民族文化、民族历史相互作用中形成的命运共同体,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具有共同情感与认识的“性格共同体”。其四,民族文化自治。各个民族在民族管理机关领导下实行经济和文化的自由发展,各个民族实行自治。鲍威尔认为这一理论不仅解决了民族与国家的矛盾,而且还解决了多数民族和少数民族之间的矛盾。鲍威尔的民族理论一出现就受到了两种截然相反的待遇:一边是受到当时欧洲各国社会的赞扬和支持,认为它为有效解决国家与民族的矛盾提供了途径。特别是俄国的“崩得主义”者把这一理论积极运用在俄国社会内,极力主张党内自治。另一方面民族文化自治理论受到了列宁和斯大林的激烈批判,1912年底至1913年初斯大林针对民族问题,特别是针对鲍威尔的民族理论在奥地利也写了关于民族问题的著作《民族问题和社会》,1913年发表在《启蒙》杂志第3至5期。在这部著作中斯大林阐述了民族定义、批判了民族文化自治的资产阶级反动性和对于无产阶级革命危害性。③

奥托・鲍威尔民族理论的历史命运

伴随着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及民族独立运动,古老的奥匈帝国解体,鲍威尔的民族理论也宣告失败。其原因在于“它没有认识到无产阶级革命时代的来临”,④更主要的是它破坏了工人阶级的革命运动,因此列宁、斯大林对这一理论进行了批判。特别是20世纪30年代随着奥地利法西斯势力的上台,奥地利工人阶级运动遭到了镇压,奥地利社会被迫流亡国外,奥地利马克思主义也随之偃旗息鼓。与之相反,俄国以列宁为首的布尔什维克党领导俄国工人阶级进行了十月革命,了资产阶级临时政府,成立了社会主义国家。鲍威尔的民族理论由于受到列宁、斯大林的批判而“声名狼藉”。受列宁对鲍威尔民族理论批判的影响,传统上我国一直把鲍威尔和他的民族理论视为“机会主义”、“修正主义”和“改良主义”而加以批判。特别是它在我国历史上曾经充当了日本帝国主义“分裂中国、破坏中国民族团结的工具”⑤而受人唾弃。

20世纪60年代初开始,为了结合“反帝反修”斗争的需要,国内多家出版社以“灰皮书”形式陆续出版了一系列修正主义者和机会主义者的著作,其中鲍威尔的著作主要有《到社会主义之路》、《苏俄的新方针》、《鲍威尔言论》和《布尔什维主义还是社会民主主义》等,这种情况一直到苏联和东欧的解体才有所改变。

20世纪80年代以来“民族文化自治”理论开始受到人们的重视并把它作为解决民族与国家矛盾的理论依据。尤其是随着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解体,统一的国家在民族基础上分裂为多个独立的国家。因此如何维护国家领土的完整和统一成为许多国家共同面临的任务。在这种情况下“民族文化自治”理论由于主张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自由而引起了人们的重视,从而改变了一直备受批判的历史命运。和前苏联一样,独立以后的俄罗斯国内民族矛盾也是异常尖锐,民族独立分子所引发的恐怖事件不断发生,甚至导致了局部的武装冲突,如车臣战争。这些问题时刻威胁着国家的统一,因此他们也在积极寻找解决民族问题的方案,民族文化自治理论因此受到人们的重新审视。但是对于这一理论的认识转变过程并非一帆风顺。“直到1992年苏联时期对于民族文化自治抱有深深的怀疑态度,当时瓦勒里安・堤胥可夫(Valerii Tishkov)开始制定俄罗斯的民族政策,他把‘民族文化自治’作为国家的民族策略,但是叶利钦并未同意这一民族政策。但是仅仅过了两年,随着国家总统与议会之间的冲突解决,开始采取了新的政策,民族文化自治获得了多数人的支持,1994年正式作为报告提出了民族文化自治政策,正式成立民族文化自治咨询委员会,1996年12月18日颁布民族文化自治法令。”⑥民族文化自治是指在国家统一的前提下,国内各个民族有权力发展自己的文化,但是这种权力只是发展本民族的文化与经济,而不是争取国家的权力,这样在各个民族之间和民族与国家之间就不会存在矛盾。所以民族文化自治在解决国家与民族关系问题上又被人们称为“文化化”或“非政治化”。⑦从1996年颁布民族文化自治法案开始,到2007年俄罗斯国内已建立起了630多个不同的民族文化自治组织。⑧此外,加拿大、澳大利亚、比利时、乌克兰以及西班牙等国也开始把“文化自治”用于解决国内的民族问题以维护国家统一。

由批判到采纳,鲍威尔民族理论之所以在当生如此大的变化,其原因在于:第一,由于他的民族理论的“非地域”原则,可以有效解决民族与国家的矛盾,特别是能够处理现代社会中复杂的民族关系。在欧洲尤其是中欧和东欧地区,由于民族往往和政治派别、、国家领土等矛盾纠结在一起,从而形成了错综复杂的民族问题。二战前后一些欧洲国家的执政党开始把“民族文化自治”作为解决民族矛盾的政策。⑨第二,在国家范围内存在的“少数民族”,在一定民族区域范围内就会反而会成为“多数民族”,而国家的“多数民族”在此区域则变成了“少数民族”,这就是民族问题中的“少数民族”与“多数民族”之间的“倒置”现象。这一情况会在更大程度上威胁国家的统一与稳定(如加拿大魁北克问题)。第三,在民族区域范围内拥有双重权力,是民族权力与国家权力的共享与运用,它弥补了民族在摆脱从“他治”到“自治”过程中所形成的缺陷。因此它给人们的启示正如尼姆尼(Nimni)对民族文化自治所做的评价一样:“作为突破民族国家的限制对于民族现象进行思考,以及对于民族进行细致的理解,这些可以作为我们的出发点。”⑩

鲍威尔民族理论历史命运的现实意义

我国在各族人民长期共同斗争、经济发展和民族融合的历史过程中形成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根据我国的历史和各民族分布实际情况,党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基本制度,它提高了各个民族在国家中的政治和民主地位,它在各民族经济与文化的发展上起了重要作用。但我们反对把“民族文化自治”作为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制度,当然这并不是否定它对我们在民族理论与实践上具有的价值和意义。因为我国也存在着民族问题,比如新疆问题、问题等。这些问题不但威胁着国家的领土统一与完整,而且还关系到国家政治稳定、经济发展以及民族团结。所以重新审视鲍威尔的民族理论既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实际需要,还是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民族理论的需要。

鲍威尔民族理论历史命运转折对于我们重新看待当今流行的民族―国家制度以及解决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的民族问题具有借鉴意义,具体来说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重新审视西方民族―国家模式。民族―国家是世界上普遍的国家制度模式,历史上它曾是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统治以及发展资本主义经济、确立资产阶级统治的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新兴资产阶级国家需要清晰的国家疆界,以确立经济发展和商品市场的范围,而且资产阶级国家的统一性是建立在一系列政治、经济结构以及法律义务关系之上。在摧毁传统国家疆界之后资产阶级把民族确立为国家边界的基础,突破了封建时期的自然边界。民族共同体和国家领土、人口因素结合在一起,从而成为国家统一形成的基础并推动了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

民族作为国家形成的基础,它还推动了资产阶级国家政治制度和结构的发展。鲍威尔认为在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民族是作为反对封建专制、追求自由和发展经济、成立国家有力武器。在资产阶级统治地位确立以后,民族范围已经无法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它要求更多的商品原料产地和销售市场,资本主义民族国家开始转变为多民族国家,民族自由原则变为民族征服,结果是世界落后国家相继沦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殖民地。鲍威尔的民族理论对于帝国主义民族扩张政策的历史性分析,对于希法亭和列宁帝国主义理论提供了理论来源,也有利于我们审视西方民族国家理论真正实质。

第二,鲍威尔的民族理论对于重新思考社会主义与民族关系有着重要的启示。社会主义与民族关系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内容,传统马克思主义认为经济发展会消除民族与文化的多样性,未来社会是在生产统一的基础上实现人类的统一。鲍威尔同样认为应在社会生产基础上最终完成民族的统一,但是这种统一并不是消弭民族个性,相反,随着经济发展的趋同性,民族个性不但不会消失,反而会不断增长。因为文化是民族的本质,历史上的民族是由氏族文化共同体、封建骑士文化共同体、资本主义文化共同体以及未来社会主义文化共同体构成的。在社会主义文化共同体中,民族是在劳动共同体基础上实现统一,这种统一是民族个性与民族自由的统一。因此在文化基础上形成的民主观念,是民主制度形成的重要内容,因为“民主不仅建在一种制度之上,而且还在观念之上。”如果说民族自由、民主与文化发展体现了鲍威尔民族主义的思想,而在社会生产基础上的统一则体现了他的马克思主义思想。鲍威尔认为社会主义的价值观念必须和民族文化结合起来才具有生命力,社会主义作为一种社会制度,离开民族文化,人们无法形成对它的观念和认识,更无法实现社会主义制度,因此在鲍威尔身上是一种民族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并行不悖的价值。“民族自治形成了真正的民族自主管理,因为民族文化的发展是每一个民族成员的共同利益。”

第三,民族文化自治理论对于认识和解决少数民族问题的意义与作用。在一个多民族国家中,民族问题通常包括主体民族和少数民族,民族发展与权力,民族自治与国家民主等。“自原苏联解体以后,民族理论界再次看重了民族文化自治理论的价值及其在调整民族关系、保障民族权力方面的有效作用。他们认为,在现今世界上的许多国家通过实行民族文化自治,有效地改善了民族关系,保护了各民族特别是弱小民族的利益。”在国家层次上民族成员作为国家公民,遵循国家法律秩序,国家承认民族权力和地位,国家保护民族的民利以及领土完整。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民族文化得到不断发展,民族意识不断增强,在这种情况下,西方意义上的民族国家模式反而沦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分裂的引爆器。从历史上来看,鲍威尔的民族理论并没有实现旨在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自由的目的,但是从现实来看他的民族理论在促进民族文化和经济的发展以及在维护国家统一上的策略和措施对我们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作者单位:潍坊学院;本文系基金项目山东省2014年度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计划(思想政治教育专题研究)项目:“教育转型中的大学生社会责任意识与行为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J14SY59)

【注释】

①奥地利马克思主义是由毕业于奥地利维也纳大学的一批知识分子所创立的马克思主义,它不同于正统马克思主义如考茨基,也有别于革命的列宁主义和修正主义。因此带有鲜明的折衷主义特点。其主要代表人物除了奥托・鲍威尔以外,还有阿道夫・布劳恩、卡尔・伦纳、鲁道夫・希法亭、麦克斯・阿德勒等。

②奥托・鲍威尔的《民族问题与社会》写于1906年,1907年首次发表于由麦克斯・阿德勒和希法亭主编的《马克思研究丛刊》第二卷上。正是这部著作奠定了他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乃至西方民族理论中的地位,他因而被称为第一个系统阐述民族问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

③斯大林的《民族问题和社会》1914年出版了单行本,名称改为《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参见:《斯大林选集》(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630页,注释第21。

④王幸平,姚顺良:“‘去政治化’还是‘有机调整’:民族文化自治再审视”,《兰州学刊》,2015年第4期。

⑤⑨陈云生:“民族文化自治历史命运的转折与引进设想”,《广西干部管理学院学报》,2007年第3期。

⑥Bill Bowring, Austro-Marxism's Last Laugh? The Struggle for Recognition of National-Cultural Autonomy for Rossians and Russians, Europe-Asia Studies, Vol.54,No.2(Mar.,2002),pp.229~250.

⑦金炳镐,孙军:“民族概念:民族纲领政策的理论基础―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民族理论系列论文之二”,《黑龙江民族丛刊》,2011年第2期。

⑧何俊芳:“王莉民族文化自治政策在俄罗斯的实践(下)”,《中国民族报》,2011年6月3日。

民生问题论文篇12

伴随社会的发展与变革,高校历史教学改革在教学内容和方法上取得的进步有目共睹。但是一些旧观念长期仍存在,往往给少数民族政权贴上野蛮、落后的标签,忽视或抹杀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下,各民族各有其起源、形成、发展的过程又相互关联,相互补充,相互依存,与整体有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和共同的民族利益的特点。历史教学中的民族偏见问题是客观存在的,在高校历史教学中要特别注意。有学者提出,历史是多文本,多声音、多范式的。深化历史教学改革,需要我们转变教学观念、秉承正确的民族史观。岳飞是否为民族英雄这一话题,为我们提供了历史教学改革中一个可以进行多维度认识和讨论的范例。本文试以此为实例,对高校历史教学中有关历史人物评价的标准与民族史观的教学问题进行探讨。

一、由岳飞是否为民族英雄的讨论讲起

岳飞作为民族英雄的形象深入人心,千百年来为大多数国人敬仰。关于岳飞是不是民族英雄的问题,近数十年来在史学界争论不断,范文澜、翦伯赞、邓广铭等学者的观点也不甚相同。但在史学界内外被广泛讨论,始于2002年的,被多家媒体披露的新出版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历史教学大纲》(试验修订本)提出:“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科学地分析对待我国历史上的民族战争。这种民族战争不同于中华民族反对外来侵略的民族战争,是国内民族之间的战争,是‘兄弟睨墙,家里打架’有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别,不宜有侵略和反侵略的提法。在是非问题上应当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既不能把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战争一概说成是汉族统治者的民族压迫,也不可把少数民族对汉族地区的进攻统称为掠夺和破坏,评价少数民族之间的战争也一样。基于这一观点,我们只把那些代表整个中华民族利益,反对外来侵略的杰出人物如戚继光、郑成功称之为民族英雄,对于岳飞、文天祥这样的杰出人物,我们虽然也肯定他们在反对民族掠夺和民族压迫当中的作用与地位,但并不称之为民族英雄。”教育部随即声明:“媒体所传与事实不符,在中小学历史教学大纲和教材中,对岳飞的评价是一以贯之的,不存在重新定义岳飞是不是民族英雄的问题。”

从官方来说, 这一声明已澄清是非。然而此事件引发的史学界内外的讨论没有停止。有别于大多数人的看法,有学者认为:“我们从岳飞身上能够得到的唯一有价值的东西,就是为了维护民族的利益坚决抵抗外族的侵略。然而我们必须同时指出的是,女真族也是古代中国的一个民族,尽管在当时宋朝与金邦是两个独立的政权,但是金邦并不是外国。”由此得出的结论是显而易见的,代表了部分学人的观点。

二、历史教学中有关历史人物评价问题的讲授

有别于中学历史教学让学生了解、掌握历史基本史实和方法,高校历史教学重在能力的培养,通过教学,不仅使学生掌握基础知识,还要使学生把握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学习历史的兴趣和主动性,为国家培养合格的人才。因此,高校历史教学过程中要突破教材束缚,不再把教材看成教学的法定依据,作为教师要转变教学理念,树立开放的教学意识,注意教学策略,改革教学方法,鼓励质疑,激活学生的创新精神。开展“专题式”和“探究式”教学,教学中适时、主动引导学生进行思考,这样截然不同的观点背后,存在着哪些值得探讨的问题:什么是民族英雄?如何评价历史人物?

(一)“什么是民族英雄?”关于此问题的讲授

民族英雄,是指代表全民族绝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是为了拯救全民族的生存和文明,与外族或外国进行不屈斗争的英雄人物。在教学过程中,对于有争议的问题,在向学生讲授民族英雄的基本定义后,还可以介绍学界不同的观点,进行讨论或辩论式,适时启发学生:

第一,引导学生弄明白岳飞所处的时代和宋金战争的性质。向学生介绍主流的观点并进行讨论,如邓广铭先生认为“宋王朝统治区域内的军民们抗击女真铁骑的斗争,从政治意义上讲,乃是属于用反抗的手段以解除外来的民族压迫的,亦即自卫性的战争,从而也就是正义性的战争!从经济意义上讲,则更是为了保障一种进步的生产方式,要尽量使其免受破坏以致更向后逆转,自然也是属于进步性和正义性的战争”。

第二,引导学生进一步思考岳飞代表的民族英雄。作为教师,可以提出自己的倾向性意见,并引导学生进行讨论。既向学生介绍邓先生的观点:岳飞“始终笃实英勇地置身于抗金斗争的最前线,尽最大的努力以抵御女真兵马的南进,及其在进军过程中的掠夺和屠杀,以求使东南半壁的各族人民尽可能免遭蹂躏和涂炭。这说明,岳飞对于保卫高度发展的封建的生产方式,封建的精神文明和文化,都是做出了杰出贡献的。这种种,固然符合了广大汉族人民的利益,……他对于整个中华民族的进步和发展,确实提供了大量的积极因素,把他称作中华民族的英雄,他的的确确是当之无愧的。”也不回避部分学者认为的岳飞是“部分民族的民族英雄,如岳飞抗金是为了捍卫汉民族和南方各族人民的利益,可以看成是汉民族和南方各民族的民族英雄”的观点。这是一个可以进一步讨论的问题,可在教学环节设置交流互动。不仅能帮助学生深化历史知识,提高交流技能,也能开阔学生的眼界。

如果学生讨论的积极性较高,课堂气氛较活跃,效果较理想,还可以引导学生将这一讨论延伸至“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定义认识”“中华民族的道德传统范畴认识”和“中华民族的忠与奸是非标准认识”等问题,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历史思维和历史观,从而提高高校中国古代史教学的有效性。

(二)“如何评价历史人物?”关于此问题的讲授

“岳飞是否为民族英雄”这一讨论,引出的新问题――如何评价历史人物?史学界的观点也不同:张子侠认为品评人物重在辨别是非得失,评断善恶功过,而要衡量是非功过,就必须确立正确的评判标准。这一标准有四点“立德、立功、立言和合其志功而观”。王沛林认为对岳飞的历史评价认识,有三个基准点:一是放在什么范围内;二是放在什么位置上;三是以爱国主义为价值坐标。因此,评价岳飞不能脱离社会背景,应将其放到宋代这一特定的社会背景下分析,不能因为其历史局限性而否定其地位。

在教学过程中,应充分把握展现历史人物的原貌,提供历史评价的多样尺度,组织轻松、活跃、自由的课堂讨论,避免简单、片面、毋庸置疑的历史评价结论等原则,丰富教与学双向互动,引导学生思考品评历史人物的标准。通过对岳飞的评价,进一步引导学生思考岳飞“行为是否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 “活动是否有利于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对岳飞的评价,肯定的声音如前所述,邓广铭先生《岳飞传》已有精辟论述。持不同意见者认为,岳飞的抗金战争,只是维护了南宋统治阶级利益,并未代表人民的利益;岳飞是统治阶级内部“和”“战”两派斗争的牺牲品,而不是为中华民族英勇献身;岳飞的全部作为都是为了维护一个腐朽的即将灭亡的旧制度,他没有也不可能将历史推向前进。

另外,还要在教学过程中向学生渗透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传递正能量,教育学生用气节观品评历史人物虽不是唯一标准,但却是最重要的标准之一。“历史传承给我们的,大多是封建社会的气节观,而这种气节观又往往和一种被认为是高尚的道德观捆绑在一起,即诸如忠君爱国等等。”这也是史学界对于岳飞评价讨论的一个重点,即岳飞表现出的气节观究竟是“精忠” 还是“愚忠”,是不是爱国主义。在教学中不仅要传递对岳飞评价中的不同声音,而且要组织教学中的自由、民主、平等的讨论,从而产生新颖的、独创的、有社会意义的思维成果,锻炼同学们的创造性思维能力和辨别是非的能力。

三、历史教学中民族史观问题的讲授

通过讲授对于岳飞评价问题的争论,以及评价历史人物的标准等问题,进一步引导学生思考讨论的本质是我们作为历史学人应采取什么样的民族史观。

所谓民族史观,简单地说,就是在史学活动、史学思潮及史家思想中存在的民族观念;具体地说,指史学中关于历史上各民族历史地位、相互关系及相关问题的认识,属于历史观中民族观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中国民族史学的重要研究领域。古代中国史家的民族史观,包涵族类、文化、政治三方面的思想要素。文化是古代史家民族史观的最高价值判断标准,文化主义是这一史观的本质特征,主要表现形式即中国中心观念;族类思想主要表现为“华夷之辨”和“华夷一家”的观念。同时,华夷之辨和华夷一家又是两种政治诉求,即“正闰”观和“大一统”观。这一民族史观深刻影响了古代史学的发展。刘浦江先生认为通过辽金王朝的正统性之争,从一个侧面彰显了近千年来华夷观念的演变轨迹。

在教学环节引导学生对于岳飞评价问题的讨论,在此环节可进一步升华到辩证唯物主义指导下的民族史观,让学生深刻认识到,我们在评价岳飞时,要认识到中国是由各个民族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要从岳飞所处的时代出发,具体到当时的历史条件下看宋金民族关系的本质:宋金是并立的国家,岳飞的抗金斗争,是被压迫民族反抗压迫和掠夺的战争,是正义性的;要认识到宋金民族关系的主流:统一和融合;不能割裂个人与国家、民族、文化的关系,“在文化认同这种强力精神黏和剂的作用下,国家政权的合法性、民族的归属感和个人的献身精神结合成为一种独特的精神联合系统”;尊重历史事实,还要认识到岳飞的历史局限性,且不能因其局限性而随意贬低。

最后,让学生通过反思对岳飞评价问题的讨论,深刻理解“岳飞是否为民族英雄”这一命题背后隐藏的是如何评价历史人物,最本质的是坚持何种民族史观和历史观的问题。同时让学生深刻认识到,岳飞评价问题的背后,折射的是我国史学界是否坚持辩证唯物史观的根本问题。而对这一问题,只有在辩证唯物史观的指导下,采取正确的民族史观和方法论,才能最大程度上公正地评价历史人物。在这场讨论中,双方都坚称是在遵循马克思唯物论的基础上得到的看法。如何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历史观,则是留给高校历史教学的一个重要的、值得探讨的课题。

参考文献:

[1]刘浦江.德运之争与辽金王朝的正统性问题[J].中国社会科学,2004,(2).

[2]龚延明.岳飞是“精忠”还是“愚忠”辨析[J].学术月刊,2002,(4).

[3]李珍.民族融合与民族史观[J].史学月刊,2004,(9).

[4]张子侠.品评历史人物的理论与方法[J].史学月刊,2004,(9).

民生问题论文篇13

众所周知,中国是一个农民大国,素有“中国的问题就是农民问题”的说法。1997年,中国改革出版社出版了汤安中教授的一本专着,书名就叫《读不懂农民,读不懂中国》。作者饱含深情的写道:“中国的无论哪一件、哪一桩风云大事均离不开‘农民’这个‘源头活水’”,故书名“颇合中国国情”。中国与农民的这种“鱼水”关系使农民问题始终成为中国历代社会精英施政问学的焦点,作为一生始终站在“不断革命论者”立场上的革命家,毛泽东所追求的救国救民的宏伟志向,首先便是以解放中国广大农民为目标。毛泽东出身农民,一生关注农民和研究农民问题;他对中国农民的理论认识,达到了历代社会精英所没有达到的高度;他就中国农民问题所说过的许多着名论断,至今也令许多中外政治与学术精英为之倾倒或惊愕;他执着于为中国农民谋利益的事业,为解放农民奋斗不息,为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的富裕绞尽脑汁;他言行一致,敢想敢干,一往无前,全面而彻底地将历代中国社会精英所追求的“大同”理想付之于实践,成就了历代统治者想做却始终没能做的空前事业,同时,其实践结果的最终失败则彻底打破了他们千百年来所追求的社会空想。毛泽东在农民问题上的理论认识和丰富实践,为我们今天解决“三农”问题提供了很好的参考与借鉴,即使其“沉重的教训”也给中国农民问题的出路昭示了新的契机。可以说,毛泽东对中国农民的认识和解决中国农民问题的思路,集中了同时代的中国社会精英在此问题上的全部正确和谬误,并深深地影响着他的后来者。也可以说,半个多世纪以来,我们认识农民和解决“三农”问题的结果,无论是取得的成绩还是陷入的困境,都可以从毛泽东对农民的认识和对农民问题解决的思路上获得全部的说明与启迪。当代中国的农民问题,已经深深地打上了毛泽东时代与毛泽东个人思想的烙印!所以,研读毛泽东,是研究当代中国农民问题的重要内容;读懂毛泽东,是理清当代中国农民问题和“三农”困境的一把钥匙。 

然而,要读懂毛泽东,确实是件万分困难的事情;不仅要读进去,还要能读出来。世人解读毛泽东,自20世纪30年代开始,已有七八十年的历史。期间,时事变幻,斗转星移,人们对毛泽东与中国农民问题的研究,或因政治立场与人生经历的相异而认识有所不同甚至完全对立。对此,中国历史的发展似乎已经有了结论,却总有些“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模糊难辩,事情总不是朝着善良的人们所希望的那样发展。半个多世纪过去,中国“三农”问题再度陷入困境;当前,“三农”解结,招数难寻;这让我们深感毛泽东与中国农民这本书,我们还没有读好,还没有读懂。毛泽东有关农民的理论,超越前人,精到独见;毛泽东试图解放农民的实践,丰富生动,规模空前;理论上真理与谬误胶结,难明是与非;实践中理想与策略交融,难分对与错;更何况,无论是同时代的,还是后来者,试图解读毛泽东的人们自身也或多或少的接受了毛泽东农民理论的熏陶或影响,而成为“身在此山中”的“当局者”。那些曾经当作真理接受的理论认识,那些根深蒂固充斥着我们脑海的有关结论,如今却要加以对与错的区分,那必定是“剪不断,理还乱”。显然,解读毛泽东与中国农民问题,不仅难以读进去,而且更难读出来。 

[1] 温锐:《理想·历史·现实——毛泽东与中国农村经济之变革》,前言,山西高校联合出版社,1995。 

 汤安中:《读不懂农民,读不懂中国》,第6页,改革出版社,1997年。 

二、由“注释”回归“学术” 

  

中国人解读毛泽东,以1978年中共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为转折,分成前后两个不同时期。就前期解读的背景而论,毛泽东在全党的至尊地位,经延安整风运动和中共“七大”就已全面奠定;随着******城楼“中国人民站起来了”的声音传遍中华神州大地,随着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顺利推进,毛泽东在全国人民心目中便由人变成了神,直至“文革”结束后的1978年。期间,伴随毛泽东致力于中国农村生产关系变革、投身于人民公社理想目标的实践的,是人们对毛泽东的农民理论和农村改革实践的臣服。因此,这时对毛泽东与农民问题的解读,表现为学术研究与变革实践同时并进,并直接为后者服务的特点。毛泽东的宏文四卷以及大量讲话稿中涉及的有关农民问题的论述和观点,不仅成了直接指导农村经济变革与农民实践的真理化身,而且成了学者们从事农民问题研究的理论依据和最终结论。从某种程度上说,新中国第一代马克思主义史学前辈对毛泽东关于农民问题的研究,实际就是对毛泽东有关农民问题的论点进行精心地注释。将其概括起来,主要形成了如下基本认识: 

在理论方面,认为毛泽东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农民革命与农民改造的理论,主要论点有:“中国革命的问题是农民问题,而农民问题就是土地问题”;封建社会地主阶级对农民的残酷压迫与剥削,是造成农民的“极端贫穷与落后”和中国传统社会几千年“停滞不前的基本原因”;中国历代数以百计的农民起义或农民战争“都是革命战争”,是“推动中国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只是由于当时还没有新的生产力和新生产关系,没有新的阶级力量,没有先进的政党”,因而“得不到先进的政党如同现在所有的无产阶级和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使农民战争总是陷于失败,而成为历代统治者“改朝换代的工具” [1];“农民不能代表自己”,要有“一种不受限制的权利”来“保护他们的利益不受侵犯”;有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革命才发展为新民主主义革命,农民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主力军”,他们中的贫农尤其是“赤贫”“最为革命”而充当“革命先锋”;作为****制度“对立物”的平均主义是农民阶级的思想;农民那“分散的个体生产,就是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并“使农民自己陷于永远的穷苦”;农民既是“劳动者又是私有者或小商品生产者”,作为劳动者有走社会主义合作化的积极性,作为私有者和小商品生产者,“表现出农民的自发倾向是资本主义”;他们“无时无刻不在盼望着不可求得的资本主义前途”,“稍微放松……资本主义倾向就会泛滥起来”[10];因此,“严重的问题”是如何“教育农民” 抛弃家庭经营的“小生产”,走上社会主义集体化(即“一大二公”)道路[11]。 

在实践方面,认为毛泽东半个多世纪来不断地探索解放中国农民的道路,在领导农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集体化运动等实践中,都一次次地克服了党内错误路线的干扰,始终是中国共产党内最正确路线的代表。 

上述基本观点与基本结论,都是当年教课书与主流媒体宣传的基本思想。当时,虽有被称为历史主义学派的一批学者,在注意“随时批判和清算农民意识”中,似乎展示了被认为是有别于主流认识的独特观点[12],比如,在强调小农经济是封建统治经济基础的基础上,批判农民根深蒂固“向上爬”和不断分化的“小私有观念” [13];认为农民革命的历史作用是通过迫使新的封建统治阶级向农民“作某些让步”来“推动中国历史的前进”[14];“农民本身是封建阶级”而“非革命阶级”[15],不管是造反或革命都是“非自觉的”,不会发展成为“打土豪分田产”、“****地主     

”[16]和“组织起‘苏维埃’”[17],而“只能建立新的封建统治”[18];别“忘记农民是小所有者……不代表新的生产力”[19],“本身并不具备社会主义的‘天性’”,是个“需要领导”和“教育”的“落后阶级”[20]。但是,如果将上述所谓“独特”观点与主流观点加以对照分析,历史主义学派除了在挖掘农民那些愚昧落后意识的程度上和对农民落后意识进行执着而严厉的批判上稍进一步外,其与当年主流舆论集中批判农民的“资本主义的自发倾向”,教育、引导和推动农民追求集体化“政治目标”,即走向“一大二公”体制上并无质的区别。都是在证明:农民阶级是愚昧落后,不具备现代意义的革命性,即不具备“社会主义的‘天性’”,必须通过阶级教育与阶级斗争,坚定地接受先进阶级的教育与领导;而当时所谓的接受社会主义教育和引导,实际就是要农民走“一大二公”的集体化道路——即便其有细微区别的“让步政策”曾遭到毛泽东的“反攻倒算”论的严厉批判。如果再将两者基本思路和结论与毛泽东着作中相关论述加以对照,则同样可以找到一一对应的出处,实际论述的内容也还是毛泽东论中国农民问题的注释版而已。 

[1] 毛泽东:《中国共产党和中国革命》(1939.12),《毛泽东选集》,第二卷,第624-625页,人民出版社,1991。 

 马克思:《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1851.12-1852.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693页;此为马克思主1857年所说,也为各种教课书转用并成为大家皆知的认识。如孙健:《中国经济史——近代部分(1840-1949)》第46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 

毛泽东:《中国共产党和中国革命》(1939.12)和《新民主主义论》(1940.1),《毛泽东选集》,第二卷,第643、692页,人民出版社,1991。 

 毛泽东:《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1939.12)《毛泽东选集》,第二卷,第624页;《湖南农****动考察报告》(1927年),第6-9页,解放出版社,1949。 

 洪家义:《关于中国农民战争中的平均主义思想及其实践问题》,《南京大学学报》1965年第2期;谢天佑:《对历史上的农民阶级必须作阶级分层》,《学术月刊》1964年第1期。 

 毛泽东:《组织组织起来》(1943.11.29),《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931页,人民出版社,1991。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1953年12月16日经中共中央批准),见国防大学党史党建政工教研室编:《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第20册,第213页。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1953年12月16日经中共中央批准),见国防大学党史党建政工教研室编:《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第20册,第213页。 

《土地问题与反富农策略》(1931.2.8),《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土地斗争史料选编》第492页,人民出版社,1981。  

[10] 毛泽东:《中国农村社会主义高潮的按语》(1955.9.12),《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244-245页。 

[11] 毛泽东:《论人民民主专政》,《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1366页,人民出版社,1964。 

[12] 王学典:《二十世纪后半期中国史学主潮》,第275页,山东大学出版社,2000年。作者认为,以赵丽生、孙祚民、蔡美彪、翦伯赞和董楚平等着名学者实际形成了一个历史主义学派。 

[13] 孙祚民:《关于‘农民政权’问题》,《史学月刊》,1955年,第8期。蔡美彪:《对中国农民战争史讨论中几个问题的商榷》《历史研究》,1961年,第4期。 

[14] 翦伯赞:《论中国古代的农民战争》,《学习》第3卷,第10期,1951年。 

[15] 翦伯赞:《怎样理解历史上的民族关系和阶级关系》,《文汇报》1962年5月18日。该文认为:农民虽然反剥削、反地主和坏皇帝,但不反封建制度、封建主义、地主阶级。 

[16] 蔡美彪:《对中国农民战争史讨论中几个问题的商榷》,《历史研究》1961年,第4期 

[17] 嵇文甫:《关于历史主人及其它》,第78页,河南人民出版社1954年。 

[18] 孙祚民:《对处理若干历史问题的初步意见》,《光明日报》,1961年12月22日。  

[19] 孙祚民:《史学研究论文集》,第74页,华东人民出版社1954年。  

[20] 蔡美彪:《再谈中国农民战争史的几个问题》,《新建设》1962年第11期;沙健孙:《是‘历史唯物论,还是经济宿命论’读后》,《光明日报》1964年7月15日。孙祚民:《关于中国农民战争打击封建制度的问题》《光明日报》1960年8月4日。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人解读毛泽东和农民问题进入新的时期。从“文化大革命”桎梏中解脱出来的中国人,在“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与打破“两个凡是”的激励下,高扬“实事求是,解放思想”的旗帜,对毛泽东与农民问题的解读也由“注释”开始回归到学术研究。1981年,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过了《关于建国党的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带头重新评价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打破了将毛泽东长期神化的一统局面;随着农民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在80年代初期的全面推进、人民公社的瓦解和农村改革推向城市,毛泽东关于农民问题、人民公社和农民战争等许多重大的理论,开始受到来自广大农民改革实践的全面挑战,毛泽东集体化运动中追求的“一大二公”目标,在学术界也普遍当作所谓农民平均主义错误,广泛受到批判[1];进入80年代中期以后,农民战争问题的研究虽然很快由热变冷,中国农民问题和农民与商品经济关系问题以及家庭经营模式的研究,却因实践需要进一步升温,毛泽东与农民问题的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逐渐展示了某些了新的突破。

首先,学术界对毛泽东领导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及其整个集体化运动开始出现了新的评价,打破了毛泽东“无比正确,样样正确”的神话。根据中共《关于建国党的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所作的结论,即农业集体化运动存在“四过”(过急、过粗、过快和过于简单划一)的错误,学术界出现了基本肯定与基本否定、部分肯定与部分否定等多种看法:或认为农业集体化运动“符合于客观需要”,“是一件有伟大历史意义的事情”,只是存在“四过”问题;或主张“既是水到渠成,又是重要发展”,具体的策略步骤创造性多,但目标模式是照搬苏联,不适合我们的情况,“带来很多问题”,或认为“基本方向正确的,但搞早了或搞急了”;或认为改造是正确的,但应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过程,1955年就掀起以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为目标的运动,离开了中国国情,不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有的则主张,“三大改造从根本上讲是搞错了”,当时条件下,不应该消灭个体经济和私人资本主义经济;而对合作化运动是否必要的问题,普遍认为,以1955年夏天为界,前面是正确,后面才有错误,认为后期违背了自愿互利原则,“高级社”搞急了,更多地是靠政治手段进行;等等。但翻阅期间十年左右的研究论着,存在两个问题:一是还没有全面系统研究毛泽东领导的农村经济变革的论着问世,只有阶段性、时期性和具体问题的研究成果,导致对毛泽东所领导的近半个世纪农村经济改革的研究,是一种前后割裂式的与前后缺少逻辑联系的研究;二是因研究的前后割裂导致了研究对象的不可比性,得出前后自相矛盾的结论:似乎毛泽东晚年的错误是孤立的,他在人民公社运动问题上所犯的错误,似乎与他在根据地时期或合作化前期的思想认识和政策措施没有承传关系与逻辑联系。

其次,农民、农民意识和农民革命作用研究上的深化与某些突破,这方面经济史和古代史学界着力最多。他们的相关研究集中在农民革命作用、家庭小农经济与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和农民意识的批判等研究上。如针对长期形成的农民战争是“真正发     

展动力”说和农民起义“革命”说,学者们打破“暴力万能论”,提出了“生产力发展”说和“修理工”说,认为“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农民战争或起义只是充当封建统治的“修理工”,目的是建立“开明的新王朝”。对农民意识问题的研究,针对长期受赞赏的平均主义革命性,孙叔平、董楚平等反思“大跃进”、人民公社化和“文革”的失败,认为这是“让农民的自发思想——农业社会主义思想”的“自由泛滥”[10],是受到或利用农民平均主义或农民意识导致的严重危害,是“小生产习惯势力在作怪”[11];即认为毛泽东在集体化运动中所体现的 “一大二公”追求,是农民平均主义意识或受农民平均主义意识的影响[12];肯定“农民革命”、“农民政权”和“农民革命领袖”就是赞赏农民平均主义而放弃对农民阶级的先进领导[13],等等;将平均主义视为农民意识进行批判是此时的显着内容。对于传统小农经济的认识与研究:有的认为农民战争对落后的小农经济的保护是导致封建社会长期延续的原因之一;或认为小农经济是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基础,并以小农经济长期存在解释中国封建社会为何长期处于迟滞状态[14];金观涛等用控制论系统论方法研究中国封建社会结构,提出超稳定系统假说,认为小农经济作为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是超稳定的“板结体”,从而导致了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停滞;黄宗智则以华北小农经济与小农社会为例,提出了小农经济“内卷化”理论[15]。显然,上述研究都还是对教课书已认定的小农经济是封建社会的“政治统治和经济剥削的基础”进一步解读与批判上的具体深化[16]。与此相反,白钢则提出“小农经济非封建****国家经济基础”的观点[17]:认为小农经济可以存在于不同的社会形态中,它本身不是独立的社会经济关系,它的地位和作用受当时居支配地位的生产关系的制约[18];邵达生等则认为,小农经济称为封建****国家的“剥削基础”更为准确[19]。非常清楚,由于中国农村改革的深入,重新认识农民和农民家庭经营,重新认识农民阶级的作用和农民意识,已是中国社会实践的迫切需要。尽管还没有看到对农民家庭小农经济进行系统研究的专门论着,但“小农经济”为“封建经济基础”论的坚冰已经打破。反观当时的中国现代史与党史学界,翻阅期间上述学科近十年的学术成果,传统思维似乎还是陈陈相因,急需理论的引入、更新和运用的创新。

 

[1] 董楚平:《论平均主义的功过与农民战争的成败》,《历史研究》,1980年第1期;孙叔平:《谈农民的历史作用》,《群众论丛》,1981年第1期;《北京大学研究生学刊》,1990年,第2期,第90页;毛磊等:《对平均主义界说的若干理论思考》见《江汉论坛》,1990年,第3期,第27页;《中国的平均主义》,河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0页。

[1] 毛泽东:《土地问题与反富农策略》(1921.2.8)《 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土地斗争史料选编》第492页,人民出版社,1981。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关于建国以来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第18页,人民出版社,1985年。

 胡绳:《中国共产党七十年》,第332页,中共党史出版社,1991。

 龚育之:《新民主主义、过渡时期、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共党史研究》,1989年第1期。

 薛暮桥:《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求是》19889年第1期。

 林蕴晖:《变变土地改革后的主要矜持和过渡时期总路线》,《中共党史研究》1989年第2期。

 参见之恺:《中国现代经济史研究综述》,《中国经济史研究》1996-1997年联合增刊,第69页。

 董楚平:《农民战争在中国封建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浙江学刊》1980年,第1期。董楚平先生是这一时期研究农民战争与农民平均主义中着力良多的着名学者。他在1979-1983年间,先后在《历史研究》、《光明日报》等重要刊物上发表了17篇论文,

 董楚平:《论平均主义的功过与农民战争的成败》(《历史研究》,1980年第1期)和《农民战争特殊规律控浅》(《求是月刊》1981年第2期)和《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1979年10月23日。

[10] 孙叔平:《谈农民的历史作用》,《群众论丛》,1981年第1期。

[11] 董楚平:《论平均主义的功过与农民战争的成败》,《历史研究》,1980年第1期。

[12] 董楚平:《论平均主义的功过与农民战争的成败》,《历史研究》,1980年第1期。

[13] 孙叔平:《谈农民的历史作用》,《群众论丛》,1981年第1期。

[14] 参见蒋大椿:《改革开放以来史学领域理论研究》,《史学理论研究》1999年,第4期

[15] 黄宗智:《华北小农经济与社会》,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  页。

[16] 孙健:《中国经济史——近代部分(1840-1949)》第46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

[17] 这种见解在视农民家庭小农经济为封建经济基础时就已经出现,其代表就是20世纪初期的乡村建设派,在国外,则有舒尔茨、张五常、赵冈等人的观点。

[18] 白钢:《小农经济不是封建****主义的经济基础》,《学术研究》1984年第1期。

[19] 邵达生:《是经济基础还是剥削基础?》见《中国农民战争史研究集刊》第三集;谢天佑:《封建社会再生产和农民个体经济的历史地位》,《上海师大学报》1980年第2期。

三、为释疑而入,却负重难出

 

我开始研读毛泽东与中国农民问题,正是前述的由“注释”向“学术”回归的80年代初期。那时,我大学毕业留校(江西师范大学历史系)任教不久,对前述学术界关于毛泽东与中国农民问题研读的成果与结论,自然敬重有加,全盘接受。尽管我生性愚钝,学习起来也是生吞活剥,囫囵吞枣,但在死记硬背传统观点与结论上则是循序见进,逐步印入了脑际。这些我在学生时代全盘接受过来的基本认识,是我作为一个史学研究的新兵进入所谓的“学术殿堂”的起点。当年,受农村经济改革大潮的吸引与驱使,也限于个人经历和知识水平,我在重新审视自己平生所学并寻求研究选题时,视线本能地聚焦于生我养我的乡村和改革开放中充满活力的中国农民。

当时,我任教中国近现代史课程,理论界尤其是史学界有一种似乎不容置疑的定论:即认为人民公社运动是农民平均主义的产物,毛泽东的“一大二公”追求是农民平均主义意识的反映或受农民平均主义的影响。这令我非常纳闷:在我从孩童到大学时代的20余年的记忆中,当年,中国农民正是在大批特批农民资本主义自发倾向中被赶进集体化和人民公社的;现在广大农民冒死瓦解了人民公社,怎么又是“一大二公”集体化运动的始作俑者呢?这左一巴掌、右一巴掌怎么都打在老实巴交的农民身上?这个问题刺激我进一步思索:平均主义到底是不是学术界所认定的“农民意识”或“农民主义”?古代农民抗暴起义追求的所谓“平均主义”是不是广大农民的追求?中国现代革命中的重新平分土地是不是农民的思想与主张?如若不是,那农民的思想意识与主张到底是什么?平均主义意识又源自何处?回答这些问题不能凭空说理,作“纯理论”上的论证,必须借助具体历史事件的考察与分析来得出结论。对从事中国近现代史教学工作的我来说,要选择具体历史事件,自然想到自己比较熟悉的毛泽东与农村经济变革的理论和实践。这一事件历时长达半个世纪,资料丰富且被大家所熟悉,对它进行考察分析将能很好地解答上述疑问;由此我开始进入毛泽东与农民问题或农村经济变革的研究。我的研究从小处着手。首先思考的是:平分土地(平均主义思想的表现之一)为核心的政策(包括平分土地时的“抽多补少,抽肥补瘦”等政策)能否保护中农乃至富农?如果不能,那么中农与富农自然就不会赞成平分土地,那也就不能说平分土地是农民的思想,     

至少不是所有农民的思想。进而思考:农民阶级中究竟是哪个阶层且大致有多少人是赞成平分土地的?自然又必须对毛泽东划分农村阶级的标准进行研究分析,思考当年农村的阶级划分标准与农民政治态度存在如何关系?“劳动”与“不劳动”、“剥削”与“不剥削”能否正确区别?实际执行中又出现哪些问题?存在哪些局限?如何正确理解毛泽东农村改革中的阶级路线?接下来,就涉及对农民与农民家庭经营的总体看法和认识:农民家庭经济与商品经济的关系、农民家庭经济与现代化的关系到底如何?长期批判的农民自发倾向应该如何看待?集体化运动的错误只是时机与快慢问题吗?恢复农民家庭经营真是历史倒退?还是限于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低的暂时性政策呢?等等;正是这许许多多的未知亟待探索的强烈刺激,使我逐渐和毛泽东与农民问题的研究结下难解之缘。

1983年,我带着几个学生,先从毛泽东推动农村变革的大事记做起,撰写了《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土地革命中的几个问题》和《“抽多补少、抽肥补瘦”为“限制富农”说质疑》两篇文章[1],作为会议论文提交给当年5月与10月召开的学术会议,这是我尝试解读毛泽东与中国农民问题的处女作。虽然,这两篇不象样的会议论文在观点的完整性、论述的层次性和写作方法与水平上都存在许多缺陷,但我当时自以为,所依据的论据是充分可靠的,所论述的观点也是站得住脚的,而且有自己的创见。然而,这两篇文章都没有得到权威专家学者的支持和认可,投出的文稿也“泥牛入海无消息”。到1984年上半年,十几万字的大事记完成了,并由此形成了《试论中央苏区土地革命中的“限制富农”政策》和《再论中央苏区土地革命中阶级划分的标准》两篇论文。而后我被送往南开大学历史系助教班进修一年,期间,中共中央制定了《关于推进城市经济改革的若干决定》,经济改革从农村推向城市,农村改革是因为生产力水平低和农村落后而被迫进行的说法,已由改革的实践作了明确的回答,这进一步坚定了我对毛泽东与中国农民问题深入研读的信心。在左志远教授具体的指导下,我利用南开丰富的资料,阅读了大量港台相关论着,研读了抗日战争时期的华北农村许多资料,并利用1985年的春夏期间,在河南、陕西、山西和山东等地进行过短暂的农村考察。这使我第一次有了中国南北农村社会比较的学术视野,并以中央苏区和晋察冀根据地这两个不同时期的南北农村变革作比较,完成了《变革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另一种方式》一文初稿的撰写,还对前面几篇论文进行修改与充实。此后的几年中,《南开史学》、《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和《上饶师专学报》先后分别发表我在该领域从事研究的最初三篇论文,同时,又完成了《中央苏区查田运动研究之我见》、《土地革命革命时期中共地权政策的再探讨》等两篇文章。这些已经发表和还未发表的相关论文,实际已经基本形成了《中央苏区土地革命研究》一书雏形。

1990年,我考取中国近现代史专业博士研究生,第二次进入南开大学学习。在导师魏宏运先生精心指导与组织下,我的学习与研究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同时也获得了一个全新的学术交流平台。期间,我于1991年初完成了《中央苏区土地革命研究》一书的写作。在书中我就前述土地革命中有关平均分配土地、阶级划分、富农问题、查田运动问题、农村互助合作和农民的负担等等问题,在已有论文的基础上进行了重新梳理,并提出了自己的研究心得和不同见解。1991年8月,我在南开大学参加了由导师魏宏运先生主持的华北抗日根据地国际学术会议,并向大会提交了《变革农村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另一种方式》的会议论文;并将出版社会议前夕送来的《中央苏区土地革命研究》的样书分送给与会的国内外同行交流。论文在小组发言后受到了国内外与会学者的关注和“好评”,同时,《中央苏区土地革命研究》一书也意外地受到国外学者关注,美国纽约州立大学教授、着名中国现代史专家马克·塞尔顿(Mark Selden)对拙作抱有良好的印象,并给予了令我吃惊的评价,他希望我能同意将该书在美国翻译出版。这是我参加这次会议的最大收获,也是我多年的研读成果在国内外学术界受到关注的开端。随后,我在《南开大学学报》、《抗日战争研究》、《江西师范大学学报》、《中外学者论抗日根据地》等书刊上又先后发表了《中央苏区“查田运动”研究再探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共地权政策转变的再探讨》、《变革封建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另一种方式》、《略论晋察冀边区的土地变革运动》等论文,完成了《平均主义与改造农民:试论毛泽东在中国农民问题上的根本性失误》和《社会心理与高潮迭起:试论农村集体化运动一哄而起的根本原因》等论文的初稿,并参加了我的导师魏宏运先生主持的国家社科规划重点课题“三四十年代的华北农村调查”的冀东农村社会调查。冀东农村调查,是我真正亲近北方农村乡土,走进北方农民的土屋小院,坐上乡村大炕头;北方农民的敦厚勤奋、朴实好客,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期间,我还先后到河南、陕西、山东等地做了短暂的农村考察。这些农村调查与考察,使我的研究走出了原有的狭小区域,为完成学位论文(即努力全面系统准确地评价毛泽东半个多世纪推动中国农村经济变革的历史)奠定了基础。我在南开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后,于1993年夏天回到我曾经学习与工作过的江西师范大学工作,并在1994年春夏完成了博士学位论文的增补与修改,以《理想·历史·现实——毛泽东与中国农村经济之变革》为题,交由山西高校联合出版社于1995年正式出版。

[1]  这两篇论文分别是于1983年5月和10月提交给在九江市和新余市召开的党史研究学术研讨会。

 后来于1991年4月由南开大学出版社出版,。

 该文根据1985年在南开大学进修期间撰写的初稿修改而成,于1991年提交在南开大学召开的中国抗日根据地国际学术讨论会并在小组会发言。会后主要内容收入大会论文集《中外学者论抗日根据地》(中国档案出版社1993年版),全文发表于《抗日战争研究》1992年第4期。

 内田知行:《第二次中国抗日根据地国际学术研讨会的观感》,见(日)《中国研究月报》,第528期,(1992年2月)。

 该书会后经马克·塞尔顿(Mark Selden)教授的努力,于1994年由艾平和张秋成两位先生完成了书稿的全部英文翻译与校对工作,并以《A Study of the Land Revolution in the Central Soviet》为题,在(纽约)《Chinese Economic Studies》1994年第5期、第6期和1995年第1期将全书逐一连载发表。

 该学位论文经修改后于1994年夏天交由山西高校联合出版社,1995年9月出版。

拙着《理想·历史·现实——毛泽东与中国农村经济之变革》,是我十余年研读毛泽东心得的一次总结与提升,并在以下几个主要方面表达了自己一孔之见:

首先,拙着以《理想·历史·现实——毛泽东与中国农村经济之变革》为书名,将毛泽东半个世纪左右(上世纪20年代后期开始直到他的逝世)推动中国农村经济变革的实践,划分为两个时期(土地改革时期和集体化运动时期,以1953年开始的社会主义改造为界)四个阶段(走向变革阶段:1919-1927;土地改革与废除农村封建生产关系阶段:1927-1953年春;走向“一大二公”阶段:1953-1960年;执着空想模式与继续探索前进新途径阶段:1961-1976年),进行系统而全面考察,从而将毛泽东农村经济变革的“理想与实践”“逻辑”为“按照他的设计和理想前进”的一个整体(拙着前言)。当时,毛泽东逝世已经近20年了,他推动的农村经济变革,在毛泽东及他之后的时代都是那么的惊天动地;可是,全面系统研究毛泽东一生推动农     

村经济变革的专着却迟迟没能问世(至少当时乃至现在我还没有看到)。在我看来,那时能看到的有关论着中,学者对毛泽东推动的整个农村经济变革的研究,均局限于不同时期或阶段的分析与考察,缺乏系统考察、全面分析与整体把握,总是把毛泽东的理想目标与策略调整、或把理想追求与战略退却混为一谈,似乎毛泽东总是在不断改正错误接着又重复错误;导致不仅研究对象毛泽东的行为前后矛盾,而且研究者的“事后诸葛”也是漏洞百出,难以自圆其说。拙着是在近十年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的整体性综合研究,避免了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误区,将毛泽东领导的农村经济变革概括为:“有时循序渐进,甚至以退求进,有时高潮迭起,一个紧接一个;理想与历史契入现实,阶级斗争相伴始终……现实曾校正过理想,理想因此却变成了现实,历史树起了时代的丰碑;理想曾也发展为空想,空想又左右过现实,历史因此陷入‘停滞与徘徊’。功业也辉煌,失误也重大。辉煌的功业推动了历史的进程。重大的失误酝酿了新的历史性变革。”(前言)它将毛泽东策略艺术的高超与目标模式的错误区别开来,对毛泽东推动农村经济变革实践,不管是正确还是错误,其前后的继承与发展都清楚而协调地展现在两个时期、四个阶段之间。

其次,拙着就农民和农村经济相关的理论问题论述了自己的观点和认识:如,以农民家庭为载体的小农经济,始终具有“自发‘竞争’的天性,也可以与商品经济共存,并在其中得到发展与改造”(第9页),它具有“自发竞争、适应和转化功能”,“本质上是一种动态经济和开放经济”(),“表现了他们那脱贫致富的强烈要求和敢于面对市场,走向市场的勇气”(第107页);“中外古今的历史证明,家庭承包并不仅是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决定,更重要的是受农业劳动本身的特点所制约,是由农业中家庭个体经营形式本身具有的适应性和生命力决定的。它对不同层次的生产力水平具有较大的宽容度,既能适应于手工劳动为特点的农业生产,又不完全排斥实行现代化技术手段的先进生产方式。通过市场这一纽带,它可以适应专业化、集约化、商品化,走向社会化。”因此,“告别‘大呼隆’的时代,农民决不会感到寂寞;农业经济适度规模经营,农村经济的专业化、集约化,也不再需要通过人为的合作化集中土地或人为地将土地向种田能手转移。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代,那只‘看不见的手’绝对会比人为主观的‘手’调节得更为恰当,农村经济则将获得更大的发展”(第265页)。农民的私有性与革命性、农民私有者与劳动者的创造性都是不可分的,但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到毛泽东,“对农民作为私有者和他的私有性的认识”都“存在片面性”,因而在实践上“导致对农民利益的忽视和对个体农民的仇视”(第124页);在封建特权横行的社会里,农民“从来就难有机会在公平的市场中参与竞争,倒是长期深受官商勾结之苦,只能困缩于小块土地上挣扎度日。毛泽东对下层贫苦农民一往情深,立志建立一个人人平等的社会,殊不知,农民长期不是苦于自己的小私有,而是苦于他们作为劳动者遭受的超经济强制,劳动产品得不到保障,苦于不能用自己的劳动和产品参与正常的公平竞争”(第9页)。“农民既不是天然的社会主义者,也不是天生的平均主义者”(第186页);平均主义只能为“下层贫民所接受”而“必然受到广大农民基本群众的抵制”(第7页);集体化时代,中国社会精英大批狠批农民的“自发倾向”并驱赶农民进入集体化,导致巨大失误后又反诬农民为平均主义者,这不仅是对农民主体的“一大误解”,而且是对农民几十年“忍辱负重,作出巨大牺牲的最大不公”(第183-184页)。重新认识社会主义,就是抛弃“社与资”、“公与私”、“大与小”的无谓争论;实行“劳动致富,共同富裕”,“不是收缴有钱人的钱袋子,而是让贫苦者也有自己的钱袋子;不是消灭有产者,而是让全体人民都成为有产者”(第263页)。同时,要推动“社会保障制度走向农村”,正视“农民的负担久减仍重,传统的重农政策急待更新,行政权力仍以它强有力的影响干预农村经济的正常发展和城乡市场的形成,官商结合的阴影犹存……农民渴望平等竞争的权利与法律的保护,呼唤代表自己的组织(第267-268页)。

再次,拙着在肯定毛泽东领导中国农村经济改革的许多正确策略政策和取得巨大成绩的基础上,通过大量具体史实论证,对毛泽东农村经济变革在各阶段的一些具体政策的评价问题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比如:关于毛泽东的农村阶级路线问题,不仅30年代初期对“地主、富农和中农成分的划分”“明显地存在严重的问题”(第25页),就是到50年代的土改中,对从事经营“做指挥管理工作而不直接参加农业体力劳动的富农,其成分的归属问题,因受到当时条件和认识水平的限制”,最终也没有能得到真正解决;这个问题表面涉及的只是富农的阶级成分问题,但实质上是怎样正确认识“剥削”与“劳动”的内涵的问题;它在当时虽无“大的不良影响”,但对土改后农村经济发展中“正确认识多种经济形式共存,正确把握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在实践上与理论上将引发更为深刻的问题”(第30页);而所谓“联合中农”的问题,实是“依靠贫雇农在农村中的权威,掀起火热的阶级斗争,达到团结中农,这才是毛泽东联合中农政策中更为确切而实际的内涵”(第34页);对依靠贫雇农“可能导致的盲动错误”,“史学界却长期不敢正视这个问题,以致解放后也长期未能吸取下层贫苦农民说了算的经验教训”(第37页)。关于平分土地与富农问题;论证了平分土地的前提是没收一切土地,“不然,政府凭什么去平分一切土地”;“没收土地”改为“没收地主阶级土地”,但同样都采取“平分土地”,实质并没有所谓的“原则的改正”[1];它不但消灭了旧式富农,同样会损害中农的利益(第40-43页);30年代开始毛泽东确立了“地权农有”思想,但它“只是”农民在民主革命时期“打了折扣的”和“不完全的”的“土地占有权”,从法权上说存在“不严密”的“缺陷”,仅是革命策略性的“产权”,进而自然影响新富农保护问题(第60-63页);当年曾有“削弱富农”、“限制富农”、“抑制富农”等提法,“实际内容都是消灭旧式富农之意”,至多是保护新式富农(第23页);而“抽多补少、抽肥补瘦”则仅仅是实现平分土地的措施之一,不是什么“限制富农”(第45页);废除“债务问题的认识,从另一个侧面上,既体现了一个革命者的社会观,也反映了一个革命者对商品经济的认识水平”,“不能盲目颂扬”(第48页);“抗日根据地内的‘减租减息’推动了一场‘悄悄’的土地变革运动”,是“变革农村封建生产关系的另一种方式”和“全方位的经济变革”(第48-52页)。根据地农村劳动互助组织,是“战争特殊环境下”的发展经济组织形式,创造了“‘大书特书’的奇迹”,但毛泽东在总结时出现了偏差:即“脱离具体环境”、将劳动互助当作集体劳动和与生产率大提高划等号,并将之“与追求‘集体化’理想目标相联系”,这导致他后来坚信“‘一大二公’和轻信浮夸风”(第77-80页)。对于集体化运动;针对不少论着认为毛泽东1953年提出过渡总路线是战略改变的即兴而为,提出并论证了这是“误解毛泽东整个农村经济变革战略”的观点(第116-120页);针对党内不同意见最后都服从毛泽东的问题,认为不能单从毛泽东的****武断解释,比如,“邓子恢与毛泽东的分歧”,由于他们在追求的目标模式上的“一致”性,“就不可能从理论上来影响毛泽东,而只能在毛泽东迅速推进的合作化运动面前承认自己的错误了”(第130     

页);针对史学界对农业合作化运动,“以1955年夏天为界,肯定前段,批评或否定后段,重点是批评后段的急躁冒进错误”的基本看法,认为“如果仅按急躁冒进错误来认识问题,上述阶段的划分是正确的,要是只允许从传统的集体化模式和姓社姓资的思维方法来评判这段历史,那么史学界的上述看法也无疑是可以理解的”;但“把集体化(或合作化)运动分为前后二段来加以肯定和否定,是根本不科学的,与毛泽东的原意是相违背的,既不能说明历史,也不能解释现实”;集体化运动的失误,绝不是一个急躁冒进或快与慢的问题(第140-141页);针对学术界将集体化运动的失误归咎于农民平均主义,通过对当年激烈阶级斗争形势下整个农村社会心理的分析,详细论辩这种观点的错误和导致亿万农民“一哄而起”的根本原因,认为“人为地滥用政治斗争与阶级斗争,社会缺少基本的民主与法制”,才是导致集体化运动一哄而起的根本原因(187-194页)。

上述这些个人的观点,体现了我当年在解读毛泽东与农民问题过程中的一些心得,但它仅仅反映我那时为读懂毛泽东所作的主观努力,浅陋之处自可想见。在当年的论文答辩与书稿完成之后,书中涉及的许多还有待深入研究的问题始终在脑海中辗转。比如:书中区分了“农民主体”和“革命先锋”两个概念,深感学术界简单将部分赤贫农民的意识视为整体农民意识的不妥,但没有对农民进行阶层或层次区分,更没有对农民主体及其意识进行详细的分析与论证;面对学术界那基础深厚又颇具权威的农民问题的基本理论,要重新对农民的意识及其追求进行论证,更感到束手无策,力不从心;因此,也没有去探讨农民所“呼唤”的“代表自己利益的组织”和只有自己能够代表自己的问题。还比如,论证了农民家庭经济具有的自励、适应、转化功能和开放性,但缺乏实证性的分析;对传统租佃制度和农村民间借贷问题则缺乏从理性上进行基本的研究。又比如,提出了中国历代的民变、民众暴动造反实际上不能称之为农民战争、平均主义不是农民意识的观点,但缺少全面的、历史的深刻论证;在讨论平分土地与土地农有问题时提出了“法律产权”问题,但当时还没有从市场主体的角度来加以认识;等等。这些问题都是关涉进一步推进毛泽东与农民问题研究的重大问题,也是重新认识农民与深化农村改革的一些关键性问题。尽管这些问题后来都成了我继续进一步研究的所选课题,然而,当拙作交付出版时,我不仅没有感到如释重负,而是有一种疑虑重重,负重而出的感受。

[1] 毛泽东曾说:“没收土地”改为“没收地主阶级土地”,“这是一个原则的改正”。见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第40页。

 《是农民平均主义?还是平均主义改造农民?》(《福建师范大学学报》2003年第5期);《民间传统借贷与农村社会经济——以20世纪初期(1900-1930)赣闽边区为例》,(《近代史研究》,2004年第3期)等论文,出版了《劳动力的流动与农村社会经济变迁——20世纪赣闽粤三边地区实证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

四、重新读进去,努力读出来

 

拙着出版至今已近十年,中国传统的农民问题以“三农”问题的新形式出现,受到全国上下的关注,学术界对农民问题的研究也推陈出新,成果斐然;虽然相关研究主要偏重于当前农村现实中的问题,但直接关涉毛泽东与农民问题研究的仍然不少,至于间接关联的问题则更多。如有关农民意识,农民是不是平均主义者的问题,关于重新认识农民家庭经济问题,关于农民自我组织的问题,关于合作化运动的评价问题等等,都是期间重要的研究课题。

首先,关于农民意识的特别是所谓农民平均主义问题的研究,则还是传统观点一统天下,认为小农经济下的农民,“精神麻木,因循守旧甚至封建迷信,信天由命”[1];“多数人都对新的生产技术的功效表示出怀疑、排斥、恋旧和冷漠等态度”;“作为封建生产方式的消极代表,农民没有力量超越……经济上的绝对平均主义……为毛泽东晚年错误思想提供了活动的舞台”;“农民平均意识即平均主义”;农民的“平均主义是小农经济的产物”,“平均主义思想源远流长……‘公’、‘平’的观念根深蒂固”;“农民天真地要求与统治阶级平分社会财富”,并发展为“平均主义的分配期望和价值观” ;“只要小农经济生产方式依然占优势地位,农民小生产者的平均主义思想就必然会冒出来并左右其行动”;“普通农民最为欣赏的自然是绝对平均主义的作法”,土改“强化了农民的平均主义思想”,农民把“合作化当成了‘合伙平产’……实现绝对平均主义理想的第二次土改”;建国后平均主义的“严重危害”,也被认为是“清楚地看到了……农民意识的严重危害”。显然,平均主义为农民主义或农民意识等传统认识,已经深入社会的骨髓,需要进一步加以澄清。

其次,对农民家庭经济的重新认识,秦晖、孙达人、武力等着名专家有了重要的创新,如孙达人认为:“中国传统文明的基础是个体农民奠定的,以中国农民和精耕细作农业为标志的封建主义其实是更典型的和更先进的”[10];秦晖认为:“家庭经营在农业这种特殊产业中具有特殊的适应能力”;即使传统经济“也很少是所谓‘自给自足’的,物流与劳务流在传统时代也可以相当发达”,而“如今‘小’农早已不能作为‘传统农民’或‘农民落后性’的同义词”[11];武力等则认为:“在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里,小农经济发展的主要趋势是中农化而不是两极分化……小农经济、市场调节与工业化可以并存”,可以“接受能够提高收益的新技术的”[12]。但传统的认识仍然占有重要地位:“孤立的、分散的、守旧的、落后的农民个体经济,是无法保证庞大的国家工业化对农产品快速增长的需求的”,“对传统小农的改造势在必行”[13]。作为封建生产方式的消极代表,农民没有力量超越政治上的皇权主义和经济上的绝对平均主义……中国几千年同封建主义共生的小农经济,对毛泽东政治上长期“左”的错误思想,有更深广的影响……为毛泽东晚年错误思想提供了活动的舞台[14]。它“不可能‘致富’”,“不可能是‘产业’,不可能‘经济’”;“分散或合伙经营农业没有重大不同”;“农民家庭经营是不能减少农民的”,也“不可能走上‘致富’的路”;“农民仍然是个封建阶级,因而他本身并不具备社会主义的‘天性’”(农民确实不具有“一大二公”式社会主义性质——引者)[15];市场化对中国亿万小农家庭将是一场浩劫,会催生社会大动荡,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农民的能力取决于农村集体对土地的控制权;小农经济即现在的农民家庭经济“逃脱”不了成为资本主义市场的牺牲品“规律”;“农村集体的崩溃和重新获得自由对农民未必是福音”[16]。显然,以“救世主”或“贵族式”的眼光俯视农民,敌视或蔑视农民家庭经济的观点与意识真乃挥之难去。

再次,关于实现农民自我组织的问题,也是近十年农民研究中的热门话题。杜润生先生是一位长期从事中国农村改革理论研究和直接参与中国农村改革实践的农民问题专家。他在农村改革初期就注意到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农民自我组织对农民的重要性;80年代中期,他曾给邓小平同志建议恢复农民协会[17],认为“农民没有自己的组织,政府听不到他们的诉求。工人有工会,要允许农民成立农民协会,使农民依靠它行使已经拥有的权利”[18],并一直呼吁让农民组织起来;陆学艺、郭书田[19]、陈锡文、迟福林[20]、于建嵘[21]、李成贵[22]、盛洪[23]、赵立刚[24]、党国英[25]、蒲文忠[26]、程同顺[27]等都持相同观点,认为在政府政策决策过程中没有农民的声音是造成“三农”     

困境的重要原因,解决“三农”问题就是要解决农民组织化的问题,改变农民弱势群体的地位,他们都主张尽快建立和完善农民组织,以提高农民对资源的控制能力、社会行动能力和利益表达能力。当然,相反意见也很多,如有学者认为:农会是一种“革命组织”,会对社会秩序产生破坏,农民组织也可能被人利用[28],或担心农民组织演变为“社会运动”,威胁现有政权[29],或认为中国目前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社会组织,也不能孕育出真正意义上的社会组织,即便付诸实施,也会“沦为公权行使的一种方式”,建立农会不仅“尚早”,而且可能“引发社会冲突和动荡”[30];或从现实操作性角度提出建立农会在当下不具有现实的可行性[31];或认为在“当前农民的原子化状况没有得到改变的情况下,建立农民协会可能不仅不能维护农民权益,而且会加重农民负担,进一步恶化农民的处境”[32];等等。因而,反对农民建立自己的组织。应该说,尽快让农民实现自我组织,无疑切中了当前农民问题的要害;而鉴于历史的经验教训和对目前我国工会等民众社团组织的现状及其社会作用的评估指数,持相反观点的一些意见也不无道理;至于现实社会最终没能接受让农民实现自我组织的建议,主要是因为没有准确认识谁是农民的主体。由于中国历史学家眼中的农民战争史研究思维所致,在人们的惯性思维中农民就成天然的“造反者”、“革命者”,是暴民、乱民和刁民,是社会动乱的根源;他们愚昧落后,总是被人用作“改朝换代的工具”[33];因此,乡村干部怕农民,城镇市民怕农民,知识分子怕农民,政治精英也怕农民;持农民组织论观点者也没有能破解几个似是而非的农民组织危险论的观点。这样,九亿农民就不被允许有自己的组织。所以,理论界急需对众多的农民群体做出具体而实事求是的整体分析与阶层分析,区分谁是农民的主体,认清农民主体是社会建设者与社会稳定力量,还是社会破坏者与社会动乱因素,纠正对农民群体认识的误解,转变长期形成的农民观。

[1] 陈庆立:《中国农民素质论》,当代世界出版社2002年版,第85页。

 李秋洪:《中国农民的心理世界》,中原农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128、129页。

 李锐:《李锐论说文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88-190页

 王学典:《二十世纪后半期中国史学主潮》,山东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293页。

 张侃、徐长春:《中央苏区财政经济史》,厦门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66页。

 李小平:《中央苏区土地改革史》,厦门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83、105、133页。张侃、徐长春:《中央苏区财政经济史》,厦门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66页。另参见李秋洪:《中国农民的心理世界》,中原农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83页。

 李小平:《中央苏区土地改革史》,厦门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33页。

 周晓虹:《传统与变迁——江浙农民的社会心理及其近代以来的嬗变》,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156、153、154页。

 王学典:《二十世纪后半期中国史学主潮》,第297页,山东大学出版社,2000年。

[10] 孙达人:《中国农民变迁论——试探我国历史发展周期》,第85页,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版。

[11] 秦晖:《“小农经济思想”的帽子不能乱扣》,《世纪中国》2001年4月4日。

[12] 武力、郑有贵主编:《解决“三农”问题之路——中国共产党“三农”思想政策史》,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年版,第338页。

[13] 谢茹:《新中国农地制度述略》,第36、38、42页,江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14] 李  锐:《李锐论说文集》,第188-190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

[15] 王学典:《二十世纪后半期中国史学主潮》,第297页,山东大学出版社,2000年。

[16] 潘维:《农民与市场》,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50、132、399-400、145、147、132页。

[17] 肖  瑞、李利明:《农村土地变迁之路》,《经济管理文摘》2003年第2期,文章提到小平同志的回答是:“成立一个农民协会的意见可以考虑,这样吧,我们看三年,真的需要即可筹办”。

[18] 杜润生:《我们欠农民太多》见李昌平《我向总理说实话·序一》,光明日报出版社,2002年6月。

[19] 郭书田、陆学艺:《解决“三农”问题的十条建议》,载《中国经济时报》,转自《中国农村研究网》2003年5月

[20] 王景新:《农村土地制度创新与农民组织发展——中改院改革形势分析会观点综述》,见《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简报》,总第491期。转自《中国农村研究网》2004年5月

[21] 于建嵘:《我为什么主张重建农民协会》,转自《中国农村研究网》,2003年3月。

[22] 李成贵:《中国的二元结构与“三农”困境》,见《古今农业》2003年,第4期。

[23] 盛洪:《让农民自己代表自己》《经济观察报》B2版,2003年1月27日

[24] 赵立刚:《建立农民协会的必要性及相关问题》、《从多重视角看建立农民协会之必要性》等文章,见中国农村研究网三农论坛上的留言,2003年3月1 2日

[25] 党国英:《相信农民甚于相信政府》,中国农村研究网三农论坛上的留言,2003年3月1 2日

[26] 蒲文忠:《让农民组织起来--兼论转型期社会农民权益保障机制的建立》,原载:中国改革论坛, 转自《中国农村研究网》2003年7月。

[27] 程同顺:《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的必要性》《中国农村研究网》2003年11月11日

[28] 于建嵘在《我为什么主张重建农民协会》一文中提到学者们的三种担忧:“农会最好不要搞,因为这种革命组织对社会秩序有很大的破坏作用”;“如果成立了农民协会这种群众组织取代基层政权将带来更多的问题,比如谁提供必要的农村公共物品,谁承担国家政策在农村的贯彻实行等等”; “成立了农民协会,被坏人利用了如何办?”。见《中国农村研究网》2003年3月1 2日

[29] 署名“一通”的网友在中国农村研究网三农论坛上的留言:《社会组织与社会运动》

[30] 见李剑宏在中国农村研究网三农论坛上的留言:《中国能孕育出真正意义上的社会组织吗?》

[31] 见袁方成在中国农村研究网三农论坛上的留言 

第四,关于合作化运动的研究,虽然也取得了不少新进展,比如,“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即使不是‘杜撰的或误认的’”,起码也是被“不恰当地扩大了的”;当时农民“只可能”存在“自发的个体经济的积极性”;急于推进合作化运动的毛泽东是“使用经济、政治和行政三大杠杆顺利地将农民群众的个体生产积极性‘引导’到互助合作的道路上来”的[1];有的认为合作化运动要解决的正是农民最缺少的商品生产与商品交换;具体的策略步骤虽多有创造性,但目标模式是照搬苏联,不适合我们的情况,“带来很多问题”。但综观全面,认为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具有解决经济发展和消除两极分化以及广泛的“人民性”与“历史合理性”的观点仍然占据主流;合作化运动只是过急、过快、过粗、过于单一的“四过”框架还没有实质突破;甚至有的还仍然将其夸大为“对传统的自给自足的、保守的、自我封闭的小农思想意识的有力冲击……对于中国农民的思想教育,却是空前的”;对农民“是一次难得的教育机会” 和“伟大胜利”。对这样一个关系到准确评价毛泽东推动的农村社会经济改革和正确认识与深化当前中国农村改革的重大问题,史学界的研究还真是任重而道远,本质上同样涉及如何正确对待农民的问题。另外,我在拙着中论及的毛泽东领导的农村经济改革中的富农问题,在最近出版的许多论着中,因没有把握共产党关于树立农村“贫雇农权威”和政策确定或允许“重新平分土地”(“大多数人要求即可重新平分”)等主要生产资料对富农、中农的实质影响,而空谈对中农乃至富农的所     

谓保护问题,都显然是不准确的。我对上述问题的观点,早在拙作中已作了明确的表述。

在学术研究不断深入的同时,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快速推进和“权力经济”与“市场经济”的杂糅并存,中国农村社会经济改革与发展出现了许多严重不协调的音符;处于体制外的农民,受到来自“计划”与“市场”、“权力”与“竞争”的双重挤压,农民问题以“三农”困境的方式浮出水面:农民负担久减难轻,劳力转移路障重重,农民增收步履艰难,农村生态遭遇空前挑战;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在规模经营与产业调整中日益萎缩、乃至丧失,农民的土地等财产权益在虚置泛化中流失以至于失地失业、甚至失居,农民的国民地位待遇乃至基本****都得不到尊重,农民与社会保障等公共产品的享受无缘……市场的公平似乎对农民例外!尽管全国上下都十分关注“三农”问题,中央对“三农”问题更是一贯十分重视,农民减负问题、劳力转移问题、税费改革问题、产业结构调整问题、农民增收问题、民工工资问题、土地保护问题以及征地与种粮补贴问题等等,个个都有党政领导乃至中央最高领导亲自关注;2004年,中共中央在十七年后重新以“三农”问题颁布“一号文件”,农民问题进一步受到空前重视。但是,农村干群矛盾和“三农”前景仍然不容乐观。伴随“三农”困境,引发社会民众以至农民对毛泽东的重新评价,“毛泽东热”悄然兴起,持续升温。对此,被传统农民观束缚的人们认为,这是农民平均主义或农民意识的反映;农民意识与农民组织危害社会稳定的观点也颇有市场。现实的问题要求学术界对中国农民、农民意识和农民问题作出更为科学的阐释,重新深入研究毛泽东与中国农民问题也有了新的内容和要求。

回顾与学习学界同仁相关学术成果,追踪农村社会改革与发展面对的新问题,顺应时代对学术研究的新要求,是我尝试重新研读毛泽东与中国农民问题的基本路径选择。如上所述,在进一步解读毛泽东与农民问题和当前“三农”问题的研究中,所涉及的全部问题都关系到如何重新认识和正确对待农民与农民家庭经营的问题,要解答农民的“毛泽东热”是否农民留恋毛泽东追求的“一大二公”?研究缓解“三农”困境途径应不应该让农民组织起来,则要从对众多的农民群体做出具体而实事求是的整体分析与阶层分析、弄清谁是农民的主体和农民组织是否危害社会稳定做起;对农民意识“危害论”和平均主义为农民主义的传统认识,则要从历史与理论上加以澄清;而对以救世主或以贵族式的眼光俯视农民、无视或敌视农民家庭经济的传统意识,则要分析它为何总是挥之难去;等等。如何解答?如何弄清?又如何澄清?如何挥去?这些问题,则是我最近十年来期望进一步努力读出来的重要内容。在此期间,我十分感谢国家社科基金先后两次给予我的研究课题立项资助,使我能够以20世纪百年来的历史为时段,以曾是中央苏区的赣闽粤三边地区农村社会为个案,继续对中国农民与农村经济问题进行进一步的研究。通过这些资助和学界同仁们的鼓励和支持,我在该地区农村进行了多达近300天的社会调查研究,发表《清末民初赣闽边地区租佃制度与农村社会经济》(《中国经济史研究》2002年第4期)、《是农民平均主义?还是平均主义改造农民?》(《福建师范大学学报》2003年第5期);《民间传统借贷与农村社会经济——以20世纪初期(1900-1930)赣闽边区为例》,(《近代史研究》,2004年第3期)等论文,出版了《劳动力的流动与农村社会经济变迁——20世纪赣闽粤三边地区实证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等专着,使我对中国农民和农村社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本书的《遗产与超越》一章中,正是在已有上述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就前述学术回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分节展开专门的讨论:以“闪烁而耀眼的遗产”那“抹不去的记忆”与现代“三农”困境前后比较,阐明了“毛泽东热”是农民对社会公正的渴望,而非对“人民公社”的留恋;通过历史地、多层次、多角度地对谁是农民主体的问题探讨,分析了农民的主体在以下层或上层为导向,将产生不同的社会作用,论证了农民主体不仅是社会建设者,而且是整个社会的稳定力量,回答了当前中国农民能否真正实现自我组织的问题;通过农民本质属性的探讨和毛泽东平均主义思想探源,论证农民不是平均主义者,而是平均主义的“克星”和“一大二公”体制的瓦解者,而打造平等与公正,走出平均主义改造农民的阴影则是中国社会的应然选择;通过农民家庭经营所具有的自发激励功能、灵活适应转化功能和连接商品经济与市场的基因分析,进一步深入论证了它是一种动态的、开放的和“非均衡”发展的经济经营模式,能够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规律和农业生产的特殊性,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小规模农业向与不同时期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适度规模农业发展,因而也能促进整个社会的发展与转型,是适宜的因而也是先进的生产经营模式;指出“私”无罪,“小”无碍,农民家庭经营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活水源头”;应善待农民家庭经营,让农民从“无产者”回归“有产者”,培育农民成为市场主体。最后,本书在结束语中认为,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已经确认:自己既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也是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全中国人民利益的代表者与实践者。然而,对九亿农民群体来说,则只有农民自己能够代表自己;执政的共产党人只有让农民也能自己代表自己,才能听到来自农民的声音,知晓包括九亿农民在内的全国各阶层人民的利益与要求,并将其综合与融入执政的正确决策与实践之中,真正实现对全国广大人民利益的全面代表。而在本绪论中,我力图对学术界长期解读毛泽东与中国农民问题的研究进行较为全面的回顾,寄望能将本书研究的内容推到新学术的前沿。这些都是我为努力读出来所作的尝试。

我自知生性愚钝;虽历经20多年孜孜以求于青灯黄卷之中,频频奔走于山村田埂之上,虔诚求教农夫于村舍田野之间,然谨呈于您面前的《毛泽东视野中的中国农民与农村经济问题》一书,仍然难免显得粗糙和浅陋。只是因在拜读了拙着出版后的近十年来学术界有关毛泽东与中国农民问题和当前“三农”问题的研究成果时,愚以为十年前我在拙着中所讨论的问题仍然还具有很强的现实性,所阐述的主要论点也并没有过时;同时,拙着当时没有重视或没能深入讨论与研究的重要问题,现在学界已有了许多新的突破,我自己近十年在相关方面的研读也有些新的心得,便产生了出版本书以向读者同仁进一步表达求教之忱。为此,本书的出版做了这样的安排:本书绪论以《读不懂毛泽东,理不清当代中国农民问题》为题,详细回顾了学界相关问题研究的学术发展和成果,理清了本书进一步开展研究的学术前沿问题,并对本书涉及的内容作了总结性概括;对拙着《理想·历史·现实——毛泽东与中国农村经济之变革》的所有章节则全部收入,但为尊重历史和学术规范,除对个别字、词因印刷错误作了修改外,没有作任何文字和内容上的改动;新章《遗产与超越》则阐述了我最近十年在该领域的主要研究心得;本书结束语,则论说了“只有农民自己能够代表自己”的观点。最后,本书附上了全书的主要参考文献和中、英文提要。本书的出版,企望通过总结毛泽东领导中国农村社会经济改革的历史经验教训,能对进一步推动“三农”问题的深入研究和中国走出目前的“三农”困境有所裨益。

[1] 周晓虹:《传统与变迁——江浙农民的社会心理及其近代以来的嬗变》,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165-167页。

 郭书田:《中国农村合作化运动的历史回顾用项经验教训》,《当代农史研究》,1996年第1期。

 龚育之:《新     

民主主义、过渡时期、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共党史研究》,1989年第1期。

 谢茹:《新中国农地制度述略》,江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42页;罗平汉:《农村人民公社史》,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63页;安贞元:《人民公社化运动研究》,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8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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