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试总结篇1
发现于云南,距今约有170万年;我国境内目前已确定的最早人类。
2.
蓝田人:
发现于陕西蓝田,距今约80万年。
3.
北京人:
距今约有70万年至约
20万年,制造和使用工具,使用天然火,群居。
4.
山顶洞人:
距今1.8万年,他们会打制石器,还学会了磨光技术、钻孔、人工取火,进入氏族社会。
5.
河姆渡文化:
位于今浙江省,有水稻种植遗迹,长江流域原始农耕的代表。
6.
半坡文化:位于今陕西省,主要粮食作物是粟(原始谷物),黄河流域原始农耕的代表。
7.
父系社会:大汶口文化时期的居民进入父系氏族公社时期,出现私有制,位于山东省泰安。
8.
三皇:伏羲氏、女娲、神农是传说中“三皇”最流行的一种说法。
9.
八卦:据说是伏羲氏还发明了原始的记事的方法。
10.
战国诸子百家著作中有关于有巢氏、燧人氏、伏羲氏、神农氏的传说。
11.
有巢氏:“构木为巢,以避群害”。
12.
燧人氏:“钻燧取火,以化腥臊”。
13.
伏羲氏;“作结绳而为网罟,以佃为渔”
14.
神农氏:“因天之时,分地之利,制耒耜,教民农耕。”
15.
夏朝的建立:约公元前2070年,禹建立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朝,定都阳城。
16.
禅让制的转变:禹死后,其子启继承了王位,从此王位世袭制代替了禅让制。
17.
农历的产生:夏朝开始有了历法——夏历,夏历是按月亮的运行周期制订的,又叫阴历。由于历法中有节气变化和农事安排,所以又称农历。
18.
商朝的建立:约公元前1600年,商汤灭夏,建立商朝,建都在亳。约公元前1300年,商王盘庚把都城迁到殷。此后,后代又把商朝称为殷。
19.
青铜器:商朝后期制造的司母戊鼎,是我国迄今考古发现的最大的青铜器。
20.
汉字的由来:商朝的文字,刻写在龟甲和兽骨上,称为“甲骨文”。我国有文字可考的历史,就是从商朝开始的,我们今天的汉字就是从甲骨文发展来的。
21.
甲骨文之父:王懿荣。
22.
书法演变历程:甲骨文—金文—大篆—小篆(秦)—隶书(汉代)—草书—楷书—行书(魏晋)。草书和楷书都是从隶书演变而来,以草法写楷书就演变成行书。
23.
西周的建立:公元前1046年,武王伐纣,牧野之战击败商军,商亡。周武王建立周朝,都城在镐,历史上称为西周。
24.
东周的建立:周幽王“烽火戏诸侯”。公元前771年犬戎攻入镐京,西周灭亡。周平王东迁洛邑建立东周。东周分为春秋和战国。
25.
春秋五霸:一种说法指齐桓公、宋襄公、晋文公、秦穆公和楚庄王。另一种说法是齐桓公,晋文公,楚庄王,吴王阖闾,越王勾践。
26.
战国七雄:齐楚秦燕赵魏韩。
27.
封建社会的开始:战国时期是我国封建社会的开端。
28.
封建制与奴隶制的区别:经济基础上,由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变为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阶级关系上,统治阶级由奴隶主阶级转为地主阶级;生产关系上,由奴隶制生产关系发展为封建制生产关系。
29.
秦国商鞅变法:公元前365年,秦孝公任用商鞅实行变法,使秦迅速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封建国家。相关典故:徙木立信、作法自毙等。
30.
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
经济上——废除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实行重农抑商政策;统一度量衡。
政治上——编制户籍,连坐;推行郡县制。
军事上——奖励军功。
31.
金属货币流行:春秋后期,已经有铸造的铜币出现。
32.
我国最早的一条运河:吴国邗沟。
33.
世界最早的指南工具:战国时期发明的“司南”。
34.
《黄帝内经》:记载了我国最早的人体解剖知识。(中医、蒙医、苗医、藏医)
35.
秦的建立:公元前230年到公元前221年,秦王嬴政陆续灭掉六国,建立起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秦朝,定都咸阳。
36.
秦朝的重大举措:建立专制统治,地方实行郡县制(郡县合并);统一货币、文字(小篆,李斯)和度量衡;加强思想控制,徭役,严刑峻法,“焚书坑儒”;修筑长城。
37.
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农民起义:陈胜吴广起义。
38.
巨鹿之战:公元前207年,项羽领导的起义军大败章邯和王离领导的秦军主力。
39.
西汉的建立:公元前202年,刘邦称帝,建立汉朝,定都长安,史称西汉。
40.
文景之治:西汉文帝、景帝统治时期,推崇黄老之术,“轻徭薄赋”、“与民休息”这一时期政治清明,经济发展,人民生活安定。
41.
西汉盛况:政治上,推行推恩令、削夺诸侯权力,严刑峻法;经济上,统一铸五铢钱,财政权集中于中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董仲舒),设立太学,加强思想控制;北击匈奴(卫青、霍去病)。
42.
王莽改制:西汉末年,王莽改制激化了社会矛盾,爆发了著名的绿林与赤眉大起义,绿林军攻破长安,王莽死于变民之手。
43.
东汉的建立:公元25年,
刘秀在河北登基称帝,史称“东汉”。
44.
光武中兴:光武帝统治期间,东汉的农业、手工业大大发展;生产技术大大提高;商人的足迹远至西域和国外,出现了经济繁荣的景象,历史上称之为“光武中兴”。
45.
东汉的灭亡:汉末农民起义:公元184年,张角领导黄巾起义。
46.
陆上丝绸之路:汉武帝时张骞出使西域,开辟陆上丝绸之路。
47.
输出:铁器、丝绸、养蚕缫丝、铸铁术、井渠法和造纸术。
48.
输入:佛教(洛阳白马寺)、
葡萄、石榴、胡豆、胡瓜、胡桃,良马。
49.
海上丝绸之路路线:广东沿海港口一印度支那半岛一马六甲海峡一孟加拉沿岸一印度半岛南端。
50.
欧洲国家同我国直接友好往来的开始:公元97年,班超派甘英出使大秦(罗马帝国),到达波斯湾。公元
166年,大秦首次派使臣来到东汉。
51.
东汉的输出:东汉光武帝时,汉朝的铸铜、制漆和冶铁技术传入朝鲜、日本,授日本使者“汉倭奴国王”金印。
52.
输入:东汉明帝时,佛教开始在我国传播。
53.
我国现存最早的医书:西汉时编订的《黄帝内经》。
54.
现今世界上公认的最早的太阳黑子记录:《汉书·五行志》中记载。
55.
世界上最早的地震仪器:东汉张衡发明地动仪。
56.
东汉的《九章算术》奠定了中国古代数学以计算为中心的特点。
57.
东汉时的《神农本草经》是我国第一部完整的药物学著作。
58.
东汉张仲景的《伤寒杂病论》,奠定了中医治疗学的基础。
59.
东汉华佗配制的全身麻醉药剂,是世界医学史上的创举。
60.
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
61.
《战国策》:国别体史书,西汉刘向编订,主要记载战国时期谋臣纵横捭阖的斗争,是古代记载战国时期政治斗争的一部最完整的著作。
62.
《汉书》: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东汉时期班固编撰,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前四史”,开断代纪传表志体先河。
63.
建安三曹:曹植,曹丕,曹操。
64.
建安七子:孔融、陈琳、王粲、徐干、阮瑀、应玚、刘桢。
65.
乐府双璧:《孔雀东南飞》(第一部长篇叙事诗)、《木兰辞》。
66.
赤壁之战:魏、蜀、吴三国鼎立之势形成。
67.
北魏孝文帝改革:汉化政策:学汉语;穿汉服;用汉姓;与汉族联姻;采用汉族的官制、律令;学习汉族的礼法。
68.
最早提出了圆周率的正确计算方法的人是:三国时的数学家刘徽。
69.
在世界上第一次把圆周率的数值,精确地推算到小数点以后第七位的是:南朝的祖冲之。
70.
北朝贾思勰的《齐民要术》是我国现存第一部完整的农书。
71.
北魏郦道元的《水经注》至今仍是我国研究古代地理的主要著作。
72.
中国古代历史上最为繁盛的时期:唐玄宗时期的开元盛世。
73.
安史之乱主要人物:安禄山、史思明。
74.
黄巢起义主要人物:王仙芝、黄巢。
75.
科举制度:隋炀帝时,科举制度正式形成。
76.
三省六部制: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77.
世界上最早出现的药典:唐高宗修的《唐本草》。
78.
火药:发明于隋唐时期。到唐朝末年,已被用于军事。我国是世界上发明火器最早的国家。
79.
中国四大石窟:龙门石窟(河南洛阳)、云冈石窟(山西大同)、麦积山石窟(甘肃天水)、敦煌莫高窟(甘肃敦煌市)。
80.
“杯酒释兵权”:宋太祖为加强中央集权,设酒宴,解除了石守信等人的兵权。
81.
王安石被列宁誉为是“中国十一世纪伟大的改革家”。
82.
北宋前期四川地区出现了世界上最早的纸币:交子。
83.
活字印刷术:北宋毕昇。
84.
《梦溪笔谈》作者:北宋沈括。
85.
世界上最早、最完备的建筑学著作:北宋李诫著《营造法式》。
86.
中国古代四大发明:造纸术、活字印刷术、指南针、火药。
87.
清明上河图:是一幅风俗画的杰作,描写的是北宋都城开封(在河南,汴梁、东京)的繁荣景象。
88.
四书集注作者:宋朝朱熹。
89.
西藏正式成为中央政府直接管辖的地方行政区域是:元朝。
90.
马可波罗:意大利旅行家,在元代来我国,他的《马可波罗游记》生动描述了大都、杭州等城市的繁荣景象,激发了欧洲人对东方的向往。
91.
厂卫特务机构:东厂、西厂、锦衣卫。
92.
郑和下西洋:明成祖时期,郑和于1405---1433年七下西洋,从刘家港出发,最远到达非洲东海岸和红海沿岸。
93.
原产美洲的甘薯、玉米、马铃薯、烟草传入中国是在:明朝中后期。
94.
郑成功从荷兰殖民者手中收复台湾时间:1662年。
95.
徐霞客:明朝地理学家,写出了《徐霞客游记》一书。书中最早揭示了中国西南地区石灰岩地貌的各种特征,徐霞客也因之成为世界上科学考察石灰岩地貌的先驱。
96.
宋应星:明朝末年科学家,编著了《天工开物》一书,对明代农业、手工业生产技术进行了总结,被誉为“中国17世纪的工艺百科全书”。
97.
徐光启:明代著名科学家,介绍西方科学成就的先驱者,《农政全书》是中国古代的一部农业百科全书。与利玛窦共同翻译了《几何原本》。
98.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并称为明末清初三大思想家。民主思想萌芽。
99.
事业单位考试总结篇2
单位地址
*省交通厅航务管理局(同时挂*省地方海事局、*省船舶检验局牌子),实行“三块牌子,一套机构”。是*省交通厅直属事业单位(定额补助),是*省水路交通的行业主管机关,法规授权行使水路运输、航道港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检验的行政管理职能。主要职责是:依法管理全省水路客、货运输和航道、港口、水运工业、水运科技、通讯导航、政策法规的规划、制订、建设、维护、管理和规费征收等,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和船舶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并对全省水运管理进行统筹、协调、监督和服务。
*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180号
*省交通厅公路水运质量监督站系*省交通厅直属事业单位(养路费开支)。主要负责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监理、业务培训及资质管理;组织全省重点公路、水运交工和竣工验收;组织参与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仲裁工程质量事故争端等工作。
*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180号北二楼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省交通厅航务管理局招聘的对象范围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年应届毕业生;*省交通厅公路水运质量监督站招聘的对象范围为*省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毕业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1号)要求。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所需的其它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省交通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情况一览表》)。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符合《*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为编制内招聘,招聘名额为3名,其中*省交通厅航务管理局2名、*省交通厅公路水运质量监督站1名。具体岗位见《*省交通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年11月30日至12月4日24∶00时止。报名网站为*人事考试网。报名、上传照片、缴费、打印准考证及报考信息表按照*省人事厅11月15日《关于*年下半年*省政府序列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的程序进行。
本部门本次招聘需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反馈,请报考者注意上网查询。
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通过初审和缴费的报名人数若达不到招聘岗位开考比例(具体比例见后),由*省交通厅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取消岗位的,由*省交通厅将该岗位服从调整的报考者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取消或调减的情况,*年12月10日由*省交通厅在报名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或不愿调整的报考者,于*年1月13日前到省人事厅考试中心退回本人网上所缴费用。
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参加了本次招聘两处及以上考试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要求,结合本部门事业单位实际,本次招聘的2个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分别为:监督工程师岗位1∶3,船舶验船师岗位1∶2。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仅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地点在成都市,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厅考试中心负责。
2、笔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的考试范围详见《*省省属政府序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为便于考生复习,报考者可根据需要到*省人才交流中心或*省人才考试测评基地自愿购买《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参考材料,也可在*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订购。
3、笔试时间。定于*年12月23日在成都进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政策性加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16号)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人事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总成绩(即《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折合前)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于*年12月15日18:00前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人事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交*省交通厅人事劳动处李欣荣同志,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下同)于*年1月23日在*人事考试网公布。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年1月28日前登录*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年1月31日在该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方式。实行结构化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面试主要范围。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四个方面。
3、面试资格人员确定。*省交通厅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可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4、面试资格复审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年2月19日由*省交通厅在*人事考试网、*省交通厅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请按规定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试资格复审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张贴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无学生证的,出具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④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报考*省交通厅公路水运质量监督站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缺少上述证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由*省交通厅人事劳动处直接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并按*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省交通厅人事劳动处发给面试通知书。
5、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因面试资格复审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只有1人参加面试),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该招聘岗位取消。
6、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省交通厅于*年3月11日在*人事考试网、*省交通厅网站上公告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按照该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省交通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1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省交通厅组织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体检组织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的其它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七、考核
*省交通厅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确认。对考核和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且后果自负。由此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的其它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省交通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人事考试网、*省交通厅网站上公示7天。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职称、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在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内由*省交通厅在*人事考试网、*省交通厅网站上公告,并同时公告通过公示人员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流(调)动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若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
2、毕业两年来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就业报到证》。
3、*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并在*年8月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及本人的学籍档案。
4、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拟聘人员经省人事厅审核确认后,凭省人事厅的确认通知,由用人单位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事业单位考试总结篇3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具体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由省统计局电话通知本人。
(二)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参加体检人员须带身份证原件。
(四)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本人承担(由医院收取)。
(五)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的体检项目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六)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七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省统计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联系人:阙川杰,联系电话:028-87027121
特此公告。
事业单位考试总结篇4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部分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见招聘职位条件,计算方法以此类推。部分职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年10月。
(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和2010、年未就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其他限市(含辖市区)户籍和生源。部分职位对户籍限制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
(四)符合《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报名
报名时间和地点:年10月22日(星期六)8:30至16:00在人力资源市场(运河路100号)一楼大厅集中统一报名。除集中报名外,10月24日至26日工作时间内在各招聘单位组织人事处报名(地点、联系电话、邮箱等见职位表)。
应聘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应聘职位所需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下载网址/xxgk/clxz/fgzcc/),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和笔试费用100元(实行笔试的职位),办理报名手续,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截止报名结束,各类职位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超过招录计划数3倍比例,否则相应削减或取消招聘计划。部分学历要求较高或紧缺专业职位开考比例不限,。
应聘者须对照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报名时由招聘单位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初审,报名截止后3天内,招聘单位主管局将汇总的报名人员情况及应聘者报名资格复印件,按管理范围不同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复核。公示前,报考01至40职位的应聘者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到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运河路79号810室)进行资格复审,报考41至44职位的应聘者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到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南大道68号5号楼206室)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职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初审责任。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不同行业和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特点,以及招聘的各类人员专业要求,确定职位类别,采用分类考试的办法组织实施。
A类职位为管理岗位。考试由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管理学、经济学、哲学、法律、语文、公文基础知识、时政等,下同)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可加专业科目测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B类职位为一般专业技术岗位。考试由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三部分组成。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科目测试可采取笔试、答辩、评审等方式。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C类职位为特殊专业技术岗位。考试由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面试内容为招聘职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专业技能测试的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工作技能。
A、B类职位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均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专业科目测试和C类职位考试,按招考职位管理范围不同分别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由招聘单位或主管局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在报名结束后,应制定考试工作方案,按职位管理范围不同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
成绩的计算方法:A、B类职位公共科目笔试采取百分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录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和专业科目测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和专业科目测试)。有专业科目测试的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40%、专业知识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比例计算总成绩;无专业科目测试的职位,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C类职位按面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面试时无竞争职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A、B类笔试时间为年11月5日(星期六),考生须于11月3-4日凭本人身份证到人力资源市场二楼服务大厅1号柜台领取《准考证》。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于笔试后一周内在市人社局网站、人事考试考工网站公布。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专业科目测试和C类职位的考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如招聘职位人数末位出现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成绩公示结束后1周内完成。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时,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序实行一次性递补。
五、聘用手续
事业单位考试总结篇5
二、考聘职位
具体职位见《2010年大方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考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教育系统考聘对象及范围
大方县户籍,未就业不在编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04职位不限户籍)。
(二)计生系统考聘对象及范围
1、01职位:未就业不在编的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不限户籍。
2、02职位:未就业不在编的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不限户籍(外县户籍的考生必须持有执业资格证或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本县考生持有执业资格证的学历可放宽到中专)。
3、03职位:未就业不在编的具有国家承认学历护理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不限户籍(外县户籍的考生必须持有执业资格证;本县考生持有执业资格证的学历可放宽到中专)。
(三)牛集水管所、官田水管所考聘对象及范围
大方县户籍,未就业不在编的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18周岁以上(1992年6月30日前出生);
3、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身体健康,适应拟报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4、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公告时间:2010年6月10日—2010年6月24日。
报名时间:2010年6月25日—2010年6月30日。
报名地点:大方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1、报名时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簿(户口迁移手续)、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5张。
2、考生须持本人所在地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未婚考生出具未婚证明)和本人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行为的证明。
3、按相关规定收取考务费200元。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每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考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该职位招考计划按比例递减或取消。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0年7月9日—2010年7月10日,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大方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领取。
五、笔试科目和时间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大方县事业单位考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大方县事业单位考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试考务工作。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
笔试成绩总分100分。
笔试时间:
2010年7月11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六、面 试
1、面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0年7月22日—7月24日。
2、面试时间:2010年7月25日,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3、笔试结束后,按照考聘职位所需人数,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4、面试需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七、加分规定
(一)本次考聘中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总分中有加分,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作累计加分。
1、本县内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因公死亡、因公殉职)、见义勇为死亡并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并受县级以上表彰者,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2、 “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满一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均可享受加分:一年以上不足二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3分;二年以上不足三年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三年以上的在笔试成绩中加7分。
3、本县内独生子女或二女结扎户的子女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二)加分确认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因公死亡、因公殉职)的公民的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因公死亡、因公殉职)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或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
2、“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服务地主管部门或贵州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须提供服务地主管部门或贵州省“三支一扶”项目办公室和贵州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引导工作办公室共同出具的书面证明;“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须提供县级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以上证明均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及年限和在县级以下单位服务时间以及年度考核情况。
3、独生子女或二女结扎户的子女须提供县级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依据。
考生须填写统一格式的《大方县面向社会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前统一由大方县事业单位考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分。
加分依据必须在报名时提供,报名结束后所提供的相关加分依据无效。
八、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根据考聘职位所需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体检人员未位考生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如遇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体检合格,列为考核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在县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
九、考核
经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县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的指导,具体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考聘职位人数时,从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列为考核对象。
十、聘 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选岗对象。选岗分别由教育局、计划生育局根据编制情况制定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定工作岗位,综合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选岗。
(一)选岗原则
选岗工作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持,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与,在县纪委(监察局)的监督下进行,原则上按综合得分高者优先选择岗位的方法施行。
(二)选岗程序
1、岗位由招考领导小组根据编制和工作的需要确定,选岗前张榜公布。岗位分两个系列:
教育系列01、02职位;
计生系列01、02、03职位;
报考相应职位考生参加选取相应系列的岗位。
2、选岗人员分系列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教育系列中两个职位名次相同人员采取抽签方式决定选岗顺序(例:01、02职位第一名同时进入选岗场地,根据抽签结果决定选岗顺序选取岗位,然后01、02职位第二名同时进入选岗场地,根据抽签结果决定选岗顺序选取岗位,依次类推……)。
3、选岗实行自愿选择的原则,当场确定,以本人签名为准,一经选定不作调整。
4、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参选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到达选岗地点报到。
5、参选考生应准时参加选岗,如本人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选岗的,必须书面委托他人代为选岗。不按时参加选岗者,作自动放弃处理,不再进行补选。
选岗后由县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网站、电视、报纸等媒体及政务公开栏进行为期七天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影响聘用反映的,根据《大方县事业单位聘用暂行办法》(方党办通字〔XX年〕88号)文件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并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报人事部门完善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十一、纪律监督
考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坚持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如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考工作纪律的人和事,一经发现,坚决严肃处理,工作人员及其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考生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县内任何聘用考试。
十二、未尽事宜由大方县事业单位考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大方县人事劳动和劳动社会保障局:0857—5251738
大方县教育局:0857—5250785
大方县计生局:0857—5221888
大方县水利局:0857-5251960
事业单位考试总结篇6
二、工作原则
(一)全盘考虑原则。坚持全市干部人才“一盘棋”的思想,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依法依规开展,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三)面向基层原则。注重从基层一线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引导和鼓励干部到基层一线接受锻炼,健全和完善来自基层一线的党政领导人才培养链。
(四)人岗相适原则。努力选拔出适合工作岗位特点和具有相应专业特长的干部,做到科学化人才配置。
(五)进出平衡原则。要宣传和鼓励干部参与全市范围的交流任职和竞争上岗,尽量做到人员有进有出,总体保持平衡。
三、范围和形式
机关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的科级领导职位、国有企业中层领导职位出现人员空缺的一般要实行竞争上岗。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交流任职和竞争上岗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领导职数和编制限额等有关规定进行。2012年全市“推优育才”工程交流任职和竞争上岗工作分市级统筹和单位、系统内部两个层面组织实施。其中,市委组织部统筹市级层面跨区域跨部门交流任职和竞争上岗工作,各县(区)、开发区、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各国有企业党委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内部的交流任职和竞争上岗工作。
跨区域跨部门交流任职是指同一职务层次干部的平级交流任职,一般在同类性质单位间进行,可以在市、县(区)、乡镇之间跨区域平级交流任职,也可以在性质相近单位之间跨部门平级交流任职或跨区域跨部门相结合的形式实施。
跨区域跨部门竞争上岗是指通过竞争性选拔的方式,跨区域跨部门提拔到上一职级岗位或者交流到同一职级岗位任职。职位所在单位符合条件的干部也可报名参加。
四、职位类别及数量
2012年“推优育才”第一批跨区域跨部门交流任职和竞争上岗工作共统筹拿出545个机关事业单位科级职位、学校级领导职位和市管国有企业中层领导职位面向全市或系统内、单位内进行选拔,具体职位类别及数量如下:
(一)市级层面交流任职和竞争上岗职位(117个)
1、交流任职职位(25个)
2、竞争上岗职位(92个)
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2。
(二)系统内、单位内交流任职和竞争上岗职位(428个)
由各单位在本系统、本单位内部自行。
五、报考人员范围
(一)各县(区)、开发区、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公单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职在编干部;
(二)党组织关系在市的市级双管单位(主要指机关单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职在编干部;
(三)市管和市国资委管理的国有企业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工作人员。
六、报考资格条件
参加全市统筹组织开展的2012年“推优育才”工程第一批跨区域跨部门交流任职和竞争上岗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报考者应具备《公务员法》、《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市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位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意见》等规定的基本条件,符合任职回避等规定。
(二)任职资格
1、交流任职任职资格:
(1)报考者参与竞争的职位,必须是与报考者所在单位同类性质单位、同一职务层次职位,一般需任现职满一年以上。
(2)报考交流任职职位人员,正科职干部年龄不超过45周岁、副科职干部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个别职位年龄条件按该职位设置的其他条件确定。
2、竞争上岗任职资格:
(1)竞争机关单位(参公单位)科长职位的,应当担任副科级职务满两年以上;竞争机关单位(参公单位)正科级非领导职务职位的,应当担任副科级职务满三年以上;竞争机关单位(参公单位)副科长或副科级非领导职务职位的,应当担任科员职务满三年以上(不含试用期);企事业单位报考者需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的有关条件,且任职满一年以上。
(2)竞争事业单位科长职位的,应当担任副科级职务满三年以上;竞争事业单位副科长职位的,应当担任科员级职务满三年以上(不含试用期);企业人员报考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位的需符合《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条件,同时还应现任市管国有企业中层领导职务或市国资委管理国有企业正副职领导职务。
(3)竞争企业中层正职职位的,应当担任企业中层副职或担任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职务满二年以上;竞争企业中层副职职位的,应当担任下一层级职务或担任机关事业单位科员级职务满三年以上(不含试用期)。
(4)报考竞争上岗职位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个别职位年龄条件按该职位设置的其他条件确定。
3、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优秀或连续三年考核被确定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交流任职和竞争上岗职位所需的其它条件,身体健康。
以上年龄、任职时间截止至2012年3月31日。
七、工作程序
(一)公布职位信息(2012年2月27日)。由市委组织部统筹在“绿城党旗红”党建信息平台和市属新闻媒体上向全市公布市级层面交流任职和竞争上岗职位。
(二)制定交流任职和竞争上岗实施方案(2012年3月10日前)。各招考单位按有关规定制定交流任职和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应包括笔试和面试环节。
(三)申请使用科级领导职数(2012年3月10日前)。各有关单位根据本单位编制限额和空缺职数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向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申请使用科级领导职数。
(四)组织报名(2012年3月20日前)。报名时间从2月27日开始至3月20日止。报名可以采取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等多种形式进行。报考者统一到招考单位进行报名,同时需如实填报《2012年市第一批跨区域跨部门交流任职报名表》或《2012年市第一批跨区域跨部门竞争上岗报名表》一式三份(详见附件3、4,表格可在“绿城党旗红”党建信息平台上下载),表格需经报考者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核实报名信息并签署报考意见。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并签订承诺书,经发现有报考多个职位的,一律取消考试成绩。
(五)资格审查(2012年3月22日前)。各招录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照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要及时反馈并做好解释工作。每个职位开考需招录职位数和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以上,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招考单位党组(党委)研究,书面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以适当降低比例开展。
(六)汇总报名信息(2012年3月25日前)。各招录单位要及时汇总报考者信息,并填报《2012年市第一批跨区域跨部门交流任职和竞争上岗报考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5)交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备案(汇总表和报名表各一式一份及电子版)。
(七)笔试(2012年4月25日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各招录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命制笔试试题、阅卷、考务等工作。根据职位特点,笔试可以设置公共笔试和专业笔试(笔试总成绩为100分,如设置专业笔试,则专业笔试占笔试总分的30%,即笔试总成绩=公共笔试成绩×70%+专业笔试成绩×30%)。如设置专业笔试,需提前报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备案。笔试结束后应将成绩通知报考者,同时在招考单位公告栏中公布。交流任职职位根据需要也可以不设置笔试环节。
(八)面试(2012年4月30日前)。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面试试题总分100分)。试题及面试评分表根据职位的特点及条件,由职位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按规定组织命制。面试由评委组和评议组负责评分,评委组成员一般为7人或9人,由招录单位领导、职位所在单位领导、组织人事部门、业务部门领导和有关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人员应占一定比例。评委组评分结果按占面试成绩70%计算;评议组成员为7人或9人,由“两代表、两委员”和干部代表等组成,评议组评分结果按占面试成绩30%计算(面试总成绩=评委组评分结果×70%+评议组评分结果×30%)。同一职位的面试应为同一面试组负责评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笔试、面试时间需在开考前七日报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备案。笔试、面试试题原则上需与市考试测评办公室(联系电话:2610506)联系组织命制,单位自行组织命制的需报市考试测评办公室备案。
(九)民主测评和考察(2012年5月15日前)。考察对象按照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不进行笔试的不计算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比例确定。民主测评工作主要在报考者所在单位采取无记名的形式进行,参加测评的人数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考察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原则,重点考察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同时注重考察报考者综合素质与报考职位需求的匹配性,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考察工作组成员不得少于2名,采取考察预告、个别谈话、查阅档案方式进行。
(十)确定拟任职人选(2012年5月20日前)。结合笔试、面试、民主测评和考察情况,各招录单位党组(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任职人选,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拟任职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核(报送材料包括拟任职人选报告、拟任职人选干部任免审批表、考试成绩排名、考察材料、公示情况说明、会议记录等材料)。
(十一)办理任职手续(2012年6月30日前)。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的拟任职人选由各招录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拟任职人选的调动、编制使用、任职等手续。属职务晋升或从企事业单位调任的人员任职实行一年的试用期。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实施“推优育才”工程跨区域跨部门交流任职和竞争上岗工作,全面盘活全市科级干部队伍,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干部交流锻炼新格局。“推优育才”工程跨区域跨部门交流任职和竞争上岗是一项干部群众高度关注的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对竞争上岗工作的领导。
事业单位考试总结篇7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体专业和其他条件与各个招聘职位相对应)。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纪检监察事业;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5年3月1日后出生人员。
7.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
通过《潮州日报》、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gdcz.lss.gov.cn)和潮州市监察局网站(chaozhou.gov.cn/dept/1131.jspx)向社会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 报名时间:2016年3月14日至16日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潮州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地址:春荣路玉兰园综合楼三楼。联系人:刘鹏飞,联系电话:0768-2286520。
3.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亲自到达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本人需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和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红底1寸免冠半身彩照3张、《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蓝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报名时,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者的资格、资历和其他材料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试
本次招考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1)笔试内容:考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文字表达水平。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2016年3月20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潮州市高级技工学校
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者视为放弃考试。
(4)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5)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gdcz.lss.gov.cn)和潮州市监察局网站(chaozhou.gov.cn/dept/1131.jspx)公布。
2.面试
(1)面试人数:按拟招聘职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笔试人数或笔试入围人数少于3人的,按实际入围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职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结束后,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每个招聘职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以其中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务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负责组织实施。
(五)体检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对拟聘人员进行身体检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体检对象凭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确有特殊情况的,经调查核实后,可推迟检查。体检费用由市纪委承担。
(六)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证明)、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gdcz.lss.gov.cn) 和潮州市监察局网站(chaozhou.gov.cn/dept/1131.jspx)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须在约定期限内带齐证件到相应的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须确认聘用人员档案到位方可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签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证件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五、有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相当职位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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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潮州市纪委属下潮州市廉政教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事业单位考试总结篇8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体专业和其他条件与各个招聘职位相对应)。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纪检监察事业;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5年3月1日后出生人员。
7.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
通过《潮州日报》、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gdcz.lss.gov.cn)和潮州市监察局网站(chaozhou.gov.cn/dept/1131.jspx)向社会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 报名时间:2016年3月14日至16日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潮州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地址:春荣路玉兰园综合楼三楼。联系人:刘鹏飞,联系电话:0768-2286520。
3.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亲自到达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本人需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和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红底1寸免冠半身彩照3张、《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蓝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报名时,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者的资格、资历和其他材料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试
本次招考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1)笔试内容:考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文字表达水平。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2016年3月20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潮州市高级技工学校
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者视为放弃考试。
(4)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5)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gdcz.lss.gov.cn)和潮州市监察局网站(chaozhou.gov.cn/dept/1131.jspx)公布。
2.面试
(1)面试人数:按拟招聘职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笔试人数或笔试入围人数少于3人的,按实际入围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职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结束后,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每个招聘职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以其中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务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负责组织实施。
(五)体检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对拟聘人员进行身体检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体检对象凭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确有特殊情况的,经调查核实后,可推迟检查。体检费用由市纪委承担。
(六)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证明)、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gdcz.lss.gov.cn) 和潮州市监察局网站(chaozhou.gov.cn/dept/1131.jspx)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须在约定期限内带齐证件到相应的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须确认聘用人员档案到位方可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签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证件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五、有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相当职位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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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潮州市纪委属下潮州市廉政教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事业单位考试总结篇9
2、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的原则。
3、坚持严谨、严肃、保密、监督的原则。
二、面试的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面试领导小组。
三、面试时间、地点、内容、对象、形式
(一)时间:XXX
(二)地点:XXX
(三)对象:通过笔试的考生。
(四)内容:
1.管理类岗位:主要测评考生的行为举止,语言表达,判断分析,应变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2.专业技术技能岗位:主要测评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实践技能。
(五)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四、面试程序及要求
(一)根据《XXX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小组。面试的主考、考官、考场的确定,在面试前XX分钟抽签决定,共XX名参与进行面试。
(二)应试人员应提前XX分钟到候考室凭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抽号到考场参加面试,面试开始后不到场者取消面试资格,对不按时参加面试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三)面试前应将应试人员集中在候考室,由工作人员宣读本次面试考生纪律与须知,以抽签的方式确定考生面试先后顺序,并依次由考生填写抽签面试考场号和面试顺序号。
(四)同一岗位的应试人员统一由一组考官在一天内完成面试。
(五)主考官宣布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逐一引导应试人员进入面试室,并通知下一名候考人准备。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为XX分钟,面试完毕,工作人员引导应试人员退场后面试期间不得再进入考场和候考室。
(六)面试成绩:
管理类岗位:去掉一个考官总分的最高分和一个考官总分的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总评分合计后,再除以有效分考官数。
专业技术类类岗位:采取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实践技能测试相结合等形式,专业基础知识占面试总分的30%。
(七)面试结果公布。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五、面试纪律
(一)整个面试工作接受督查小组全程监督,受理群众的检举和申诉、控告。
(二)为维护面试录用工作的公正性,对违反工作纪律的面试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面试录用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事业单位考试总结篇10
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相关规定,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招聘范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二)组织方式。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岗位的等级、类别和专业条件要求,采取不同的方式组织进行。
1.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七级以下管理岗位(以下简称“初级岗位”)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可参加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的笔试。具备自主组织笔试条件的,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也可由招聘单位自主组织笔试,或由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统一组织笔试。公开招聘笔试工作应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标准化要求、回避规定和保密规定。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组织。
2.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和五级、六级管理岗位人员,采取专业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根据备案的招聘方案,按规定程序、时间组织实施。招聘五级、六级管理岗位人员,须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3.招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急需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博士,可以采取专业测试、答辩、试讲、面谈交流等方式进行,也可采取考察的方式组织。
4.招聘工勤技能岗位人员,采取专业笔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也可根据岗位需要采取技能操作等方式测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根据备案的招聘方案,按规定程序、时间组织实施。
5.招聘体育、艺术、音乐、舞蹈等侧重考察专业技能的特殊专业人员,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可采取先面试(侧重专业技能测试)后笔试的考试方式。
(三)组织实施。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市属事业单位在下达的用编进人计划内(实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单位在人员控制总量内),制定年度招聘方案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市属事业单位依据有关规定、招聘方案研究制定招聘简章,经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官方网站同时。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原则上应在报名截止后两个月内完成考试、考察和体检工作。
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组织的公开招聘,笔试、面试结束后应严格按照考试考务有关规定公布成绩,及时公布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笔试成绩占比可按40%或50%掌握,具体比例应在公开招聘方案、简章中予以明确。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在其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人员聘用备案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原则上不再递补。
人员聘用备案须报送以下材料:公开招聘工作总结、拟聘用人员基本信息、备案承诺书、公示反映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人员信息等。本年度公开招聘工作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四)其他要求
1.市属事业单位要积极开发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定向招聘岗位一般为普通管理岗位或专业条件要求较宽的专业技术岗位。我省2016年以前选聘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19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以及外省市2019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我市统一招募的“社区工作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
2.实行面向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开遴选制度。为激励引导优秀人才服务基层干事创业,规范完善基层人才交流机制,对于在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以上的正式在编(含人员总量控制)在岗工作人员向市、区属事业单位交流实行统一公开遴选制度,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3.市属事业单位要积极开发适合西藏籍、新疆籍高校毕业生特点的定向招聘岗位。2021届西藏、新疆生源(高考时户籍,下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或西藏、新疆生源2019—2020届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应聘符合岗位条件的面向西藏籍、新疆籍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
4.市属事业单位要按照《山东省残疾人就业办法》(省政府令第270号)要求,积极开发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适当放宽招聘条件。对残疾但不影响履行工作职责的应聘人员,不得以残疾为由而拒绝聘用。具有本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包括社保卡搭载的残疾人证,2021年4月23日前核发)的残疾人,可应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7.2021年,各级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中、初级岗位原则上不作工作年限要求。
8.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9.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后补学历学位认证书,待正式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方可进行公示、聘用。
10.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和博士,以及急需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可公布中、长期简章。
二、参加统一笔试的初级综合类岗位招聘
(一)招聘岗位
岗位任职条件中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明确、具体,易于界定。专业设置须与招聘岗位相匹配,原则上应从宽确定专业要求,同一岗位可设置一个或多个相近的适合岗位要求的专业,也可按专业大类设置专业条件,对专业要求不高的通用型招聘岗位可设置为专业不限。专业名称、类别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
不得设置歧视性、指向性条款。
招聘信息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不得变更。
同一主管部门所属不同事业单位的相同、相近岗位,可适当归并,集中招聘。
参加市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统一笔试的单位,请务必于2021年4月13日前将经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审定汇总后的《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通过金宏网发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3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信息。招聘简章分别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官方网站,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报名、初审和缴费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3日9:00—4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4月23日11:00—4月27日16:00
报名实行网上统一报名,报考人员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事业单位招聘专栏,点击“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1年4月26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4月23日11:00—4月27日16:00
报名人员提交信息2小时后招聘单位可进行初审。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报名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应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4月23日11:00—4月28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1年5月18日9:00—5月22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根据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程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五)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且计划招聘名额为1人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本次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4月23日之前取得)、身份证。
3.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4.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西藏籍、新疆籍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残疾人还需提供残疾人证。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6.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1年4月23日。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
2.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组织实施。面试应体现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可采用专业测试、结构化测试、情景模拟、试讲、答辩及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组织。面试考官一般不少于7人,外聘考官比例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二。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不低于1:3不高于1:5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人员比例。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规定时间内面试人选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招聘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规定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八)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应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单位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以要求重新体检。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在其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一)加强领导,优化机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公开招聘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优化工作机制,理顺工作关系,配强工作力量,积极稳妥做好公开招聘工作。
(二)严格程序,强化监管。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坚持标准条件,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要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会同纪检、监察部门,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形式,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简章、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考试考务、体检、考察、回避等材料须存档五年备查。
(三)严肃纪律,确保公平。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填
表须知
附件1
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招聘
单位
主管部门
岗位
类别
岗位
等级
岗位
名称
岗位
说明
招聘
人数
学历
学位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其他条件要求
是否紧缺专业
面试比例
笔试和面试成绩比例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信息公布网站
备注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手机号:
填表说明:1.此表由招聘单位填写,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2.岗位类别填写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填写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管理岗位填写七级以下,工勤技能岗位填写技术工三级、技术工四级、技术工五级、普通工;
3.定向招聘岗位请在“备注”栏中注明。
附件2
《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填表须知
一、“岗位名称”栏:岗位名称应从岗位职责的角度表述,明确具体、规范简练。同类岗位专业要求不同时,应后缀阿拉伯数字以示区分。例如,招聘教师的岗位可用“教师1、教师2…”表述。
二、“学历”栏:“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限”限选其一。“学位”栏:“学士、硕士、博士、不限”限选其一。学历高于岗位要求的人员可以报考,报考岗位有学位要求的,应聘人员应当具有相应或更高学位。
三、“专业名称”栏:填写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原则上应从宽确定专业要求,同一岗位可设置一个或多个相近的适合岗位要求的专业,也可按专业大类设置专业条件。专业名称应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学科门类与一级、二级学科名称相同的,须加括号注明。多个专业名称之间用“、”间隔。
四、“研究方向”栏:招聘单位对专业研究方向有要求时填写,如无要求则不填。
五、“其他条件要求”栏:填写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一)对资格职称类证书有要求的,可填写与岗位要求相符的证书名称,如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等。
(二)对英语及其他语种水平有要求的,表述为“通过英语四/六级或425分及以上”“通过英语专业八级”等。
(三)对计算机等水平有要求的,表述为“全国计算机二级”等。
(四)面向研究生招聘的岗位,如学科专业有连贯要求,可表述为“本硕专业一致”,或具体罗列出本科适合专业。
(五)如有其他条件要求,须规范表述。
六、“笔试和面试成绩比例”栏:填写“50%:50%”或“40%:60%”。
七、“咨询电话”栏:按区号加“-”加号码的格式填写,如0532-87654321。
八、“备注”栏:定向招聘岗位注明“定向岗位”,统一表述为“面向××人员”;对工作地点、工作性质及其他需说明的,统一表述为“工作地点在××”等。
九、完整填写“填报人”“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号”。
十、相关政策咨询电话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85912185 、85912091。
事业单位考试总结篇1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区人事局审核同意,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
(一)根据本市引进人才的有关规定,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的;
(二)具有与岗位相一致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三)具有博士学位的;
(四)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获硕士学位,同时又是我区急需引进的专业人才;
(五)符合国家政策性安置的;
(六)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的;
(七)因保密需要不宜公开招聘或特殊专业难以形成竞争岗位的;
(八)根据有关规定在系统内进行岗位交流或竞争上岗的。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事业单位招聘应面向社会。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以及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
四、招聘组织
区人事局是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区人事局与事业单位主管机关共同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区成立招聘工作小组,成员由组织部、人事局、纪检监察部门有关人员和区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等组成,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事业单位主管机关可以成立招聘工作组织,其成员由区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本部门、用人单位及有关专家组成,负责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一般情况下,区人事局也可以直接授权事业单位进行招聘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五、招聘程序
(一)制定招聘方案。区直事业单位制定本单位的招聘方案,报区人事局审批后实施。局(街道)属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制定招聘方案,经区人事局审批后实施。
(二)招聘信息。招聘广告原则上在市级新闻媒体。具体招聘岗位、数量、条件、办法、报名时间和方法、考试时间及内容范围等在区政府网上。
(三)公开报名。现场或网上报名。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同一岗位的要形成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没有形成竞争比例时,进行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资格审查。由人事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准予报名。
(五)考试。考试内容主要是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工作技能。对于应聘工勤岗位的人员,可根据需要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考试原则上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的笔试内容,以实际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为主;工勤岗位的笔试内容,以实际岗位所需的操作理论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为主。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谈和情景模拟等方法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具体权重比例在制定招聘方案时确定。
(六)考核和体检。依据总成绩高低,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对考核对象,用人单位应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招聘部门对考核合格的人选组织体检,体检的医院应是县级以上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或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用人单位不得聘用。由此产生的招聘职位空缺或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八)公示招聘结果。拟聘人员名单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办理聘用手续。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并存入个人档案,签订聘用合同。原有工作单位的,可同时办理调转手续。
六、纪律监督
实行回避制度。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隶属关系的单位、岗位。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
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事业单位考试总结篇12
3.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专业类别:财务财会类、经济类、工商管理类(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版))。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至2000年1月1日期间出生)。
6.工作地点:海州区2名,赣榆区、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各1名。
7.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详细情况参看《2018年连云港市住房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表》(参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程序由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与体检组成。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请填写《连云港市住房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参见附件2)、《连云港市住房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信息表》(参见附件3)。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email protected]。
报名时间:2018年1月9日9:00—2018年1月15日16:00。
报名注意事项:(1)邮件发送主题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例如“01张三”;
(2)《报名表》、《信息表》须同时以附件形式发送,附件格式名称为“XXX(姓名)报名表,XXX(姓名)信息表”;
(3)不按照格式要求发送邮件的视为报名失败;
(4)笔试考试前将通知考生领取准考证,并收取近期免冠2寸证件彩照两张(要求与报名表中上传的电子照同底,照片背面备注岗位代码和姓名)。
(二)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3,人数不足的按比例核减岗位。笔试考试范围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相关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闭卷答题,考试时间为100分钟,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最后总成绩50%。笔试设合格线6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1.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2.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并收取复印件各一份。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连云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公布。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除岗位表中特殊说明外,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除岗位表中特殊说明外,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连云港市云城房产置业担保有限公司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市云城房产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连云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连云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劳务派遣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纪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8-85529906,0518-83081882。
五、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8-85571197,0518-85529725。
咨询时间:8:30-11:30,14:30-17:30(节假日期间不接受电话咨询)。
事业单位考试总结篇13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将面向社会公开进行。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防止、等行为的发生,严格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队伍,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
(二)坚持空编、空岗补充的原则。各县市招聘人员必须在编制部门核编的基础上,在编制和空岗内进行。凡超编的县市、单位本次不予招聘。
(三)坚持优化结构的原则。各县市要按照核编后的空缺职位进行补充,缺什么补什么。严格按照编制规定确定各类人员的结构比例,此次下达的增人计划只能用于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补充人员,进一步改善乡镇卫生、畜牧系统队伍结构。
(四)坚持面向乡镇卫生、畜牧系统工作一线的原则。新招聘人员一律到乡镇工作,缓解乡镇缺乏专业技术人员的问题,使卫生、畜牧兽医系统人员的分布进一步趋于合理。
(五)新招聘人员一律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的原则。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单位与个人的人事关系,明确义务和权利。通过实行合同聘用制实现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转变。
三、招聘计划、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招聘计划由人事部门另文下达。
(二)招考对象。凡热爱卫生、畜牧兽医事业,愿为基层农牧民服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大学本科毕业生面向全国招聘,专科及以下毕业生面向州直招聘。
(三)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2)热爱卫生、畜牧兽医事业,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严谨笃学,与时俱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组织分配,志愿到乡镇工作。
2.学历条件
卫生系统:
(1)临床医学岗位:符合报考医师资格规定的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医学类中专以上学历。
(2)中医临床(中西医结合)岗位:符合报考医师资格规定的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医学类中专以上学历。
(3)护理(助产):符合报考护士资格规定的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护理中专以上学历。
(4)影像岗位:具有国家承认的影像类中专以上学历。
(5)医学检验岗位:具有国家承认的医学检验类中专以上学历。
畜牧系统:
(1)兽医岗位:具有国家承认的兽医类中专以上学历。
(2)畜牧岗位:具有国家承认的畜牧类中专以上学历。
3.年龄和身体条件
(1)医护人员:护士年龄在28周岁(1980年6月30日后出生)以下,有执业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1978年6月30日后出生);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年龄在30周岁(1978年6月30日后出生)以下,对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畜牧兽医系统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经县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场认定,在乡镇场被聘用并连续工作五年以上的本专业工作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6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
以上人员身体健康。其他身体条件符合体检标准要求。
四、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程序
1.由招聘单位将空缺岗位及所需人员条件(政治思想、年龄、学历、专业等)上报县(市)卫生、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审核,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拟定招聘计划,报人事部门审定;由人事部门下达增人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由人事行政部门会同卫生、畜牧兽医行政部门公布空缺岗位、招聘人员范围及条件;由县市有关部门组织报名和进行资格审查。
3.组织考试考核。由人事行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统一进行业务知识考试、政治思想和工作技能的综合考核。
4.研究决定和公布结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考核意见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经集体讨论后决定拟聘人员,并予以公布。
纪检监察部门对以上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招聘各项工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
(二)公告
对此次招聘程序、职位、资格条件、报名和考试等内容及有关规定以简章的形式向社会予以公告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持身份证、毕业证(以上二证均为原件,有资格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件),可就近到各县市及州直报名点报名。由卫生、畜牧兽医部门会同人事部门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报考。考生报名时须填写《**州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由各县市人事部门汇总后报州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到州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考手续。有关费用按国家规定收取。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卫生系统笔试、面试用汉语进行;畜牧兽医系统按汉语、**语、维吾尔语三个语种组织考试。
考务工作由自治州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1.笔试
考场设在伊宁市。
(1)基础课:公共科目
(2)专业课:
临床医学:医学基础综合(生理学、药理学)、内科学、外科学
护理(助产):医学基础综合(人体机能学、药物学)、内科外科护理、护理技术
医学检验:医学基础综合(生物化学、疾病概要)、临床检验、微生物检验
中医临床(中西医结合):医学基础综合(中药与方剂学、中医诊断基础)、中医内科学、针灸与推拿。
影像:影像诊断、影像技术、影像设备
兽医:病理药理学、家畜内科及诊断、家畜传染病学与寄生虫学
畜牧:繁殖学、育种学(人工授精)、牲畜品种鉴定
以上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门课成绩加总除四)。成绩汇总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对以下人员在笔试成绩按50%折合后实行加分:
⑴使用非本民族文字答题的维、汉、哈、蒙、柯、锡伯民族报考人员,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2分。
⑵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的考生加5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考生加3分。
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毕业生(即“三支一扶”人员)和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2分。
有服务期规定的,加分按以下标准掌握:服务期规定一年的满八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二年的满十六个月以上(时间截止2008年6月30日)。
符合上述情况者,只能就高加分一次,不能累计加分。因个人原因未能加分的,不予加分。
2.面试
在自治州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各县市可组成面试专家组分专业对考生进行面试,具体工作由各县(市)卫生、畜牧兽医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按要求编制面试方案,经州招聘办公室审定后组织实施。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自治州招聘领导小组将委派督导组到各县市对面试工作进行督导。
凡一对一报考的岗位,面试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笔试、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当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时,以专业课成绩高低决定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政审、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笔试、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计分规则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职位1∶1的比例,由县市卫生、畜牧兽医部门会同人事、监察部门组织体检、政审和考核。因体检、政审和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在各职位上依次递补。因无人报考或招聘数量不足造成的职位空缺,先在各县市内相同职位(同语种、同专业)上调剂递补,在本县市调剂不了的,在州直范围内相同职位上调剂。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上报州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拟聘人员审定后,由州、县(市)人事等有关部门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各县(市)要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署名举报反映的问题由人事、监察等部门核实上报。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符合聘用条件的,经县(市)人事部门审核无误后由各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同时报送州人事部门进行合同鉴证,由州人事局上报人事厅审批后下达增资计划,县(市)人事、编制、财政、劳动保障等部门办理入编、工资、保险等手续。
新增人员全部实行合同聘用制。合同期一般为三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可以续聘并签订续聘合同。新增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在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有违规、违纪及弄虚作假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解聘后,不再具有正式工作人员身份,也不再享受相应待遇。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的人员,在聘期内享受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新招聘的人员实行人事,同时必须参加有关部门统一组织的上岗前的培训。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予以解聘。
五、招聘工作机构
因招聘工作政策性强,牵涉面广。为规范招聘行为,招聘工作由人事部门牵头,卫生、畜牧兽医、编制、劳动保障、财政等部门相互配合。同时,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自治州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人事局,工作人员从人事、卫生、畜牧兽医、编制、监察等部门抽调。办公室负责招聘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