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实用13篇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篇1

1、坚持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和群众公认原则的具体体现。为充分发扬民主,局党组明确规定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干部必须履行的程序和不可逾越的制度,在进行民主推荐时,要求须有90%以上的干部参加,在对干部选拔调整的对象、数量进行了充分研究和分析的基础上,认真确定民主推荐的范围、时间、对象和方式,真正做到精心组织,操作规范,保证民主推荐和竞聘上岗工作的顺利进行。

2、严格用人标准,把好考察关。知人才能善任。深入了解和正确识别干部是决定干部任用工作成败优劣的关键环节。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局党组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始终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在正常情况下得不到多数群众拥护的不予提拔,政绩不突出的不予重用。在确定考察对象时,把群众推荐的结果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真正使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在组织考察时,明确要求考察过程既要坚持群众路线,又要认真核实辩明真伪,从政治上、廉洁上、工作实绩上严格把关,保证了考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实行干部考察责任制,做到了谁考察谁负责,考察后形成的书面考察材料。

3、广泛征求意见,把好酝酿关。为扩大党内民主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我局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在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之前,都进行了充分酝酿。一是个别酝酿,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局主要领导都在领导层之间对拟任人选进行个别沟通、征求意见。对分局长、股室正职的拟任人选,主要征求分管领导的意见;对股室副职的拟任人选,除了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外还要征求股室负责人的意见,进行反复酝酿。二是在党组会议讨论之前,严格按照有关的要求,书面发函征求局本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综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对拟任干部关于党风廉政等情况和提拔使用的有关意见。

四是严格工作程序,把好决策关。我局党组在讨论决定干部任用时,坚决执行《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坚持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和“逐一表决、半数以上通过”的规定,做到没有经过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不研究,没有经过组织考察、没有考察材料的不研究,群众有反映、纪检监察组织没有查清楚的不研究,没有征求纪检监察组织意见的不研究。今年我局推荐提拔的4名副科级干部、提拔的2名正、副股级干部和改任的4名干部,全部履行了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征求纪检监察组织意见等程序,并进行公开公示。

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要求,我局党组始终把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作为做好干部工作的重要措施来落实,逐步建立、完善了一整套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制度,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为选准人,用对人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实施轮岗交流制度。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我们开展了分局长、股室局负责人以下干部的轮岗交流,较好地调动了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一年来,3名副科级干部和4名股级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通过开展轮岗交流,机关全体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明显提高,保持了干部队伍的朝气和活力,使一部分年轻干部得到了更好的培养和锻炼。

二是全面推行任前公示制。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把干部任前公示作为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 进一步扩大监督范围,加大监督力度,有效地提高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可。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对待,一一进行细致的调查核实,如实向局党组汇报。通过实行任前公示,加大了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监督力度,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质量。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篇2

一、20年管理区林业局选拔任用干部的总体情况

20年,管理区林业局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积极探索“为发展配备干部”的导向机制、“靠制度选任干部”的选拔机制和“让群众评价干部”的监督机制,使林业局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形成一个严密、完整的运行系统,步入了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20年管理区林业局共选拔任用局机关中层领导22人,其中局直各股室站15人,森林公安分局7人。

二、20年干部选拔任用的主要做法

(一)注重“两个坚持”,把握干部工作方向。

一是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始终坚持“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把事业需要、岗位要求与促进干部成长、调动各方面干部积极性有机结合起来,大力选拔那些坚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事业心强、作风过硬、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实绩突出的干部;选拔那些埋头苦干、不事张扬、注重为长远发展打基础的干部;选拔那些敢于开拓、善于创新、敢抓敢管、勇于负责的干部。把选人用人聚焦到内在素质高、发展潜力大、群众反映好的干部上,通过使选拔的干部得到群众公认,来展示正确的用人导向。

二是坚持正确的用人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的用人标准,认真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相关政策法规,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积极稳妥地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二)严把“三个关口”,提高干部工作质量。

一是严把推荐考察关。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等制度,认真做好推荐考察各个环节的工作,在每次干部推荐前对拉票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进行预警提示,提高民主推荐的有效性和考察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

二是严把酝酿关。对拟选拔任用的干部,通过广泛征求各乡镇(街道)林业站,局属各股、室、站职工代表的意见,进行充分酝酿。

三是严把讨论决定关。在讨论干部任免时,坚决做到考察不充分的不上会,没有考察材料的不上会,没有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不上会,酝酿不充分的不上会;做到出席人数达不到规定的不讨论、临时动议的不讨论、讨论不充分不表决、问题不查清不提拔;坚持人人发言明确表态、坚持无记名票决,严格执行党组书记最后发表意见和最后表决的制度。让选人用人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落实“四项权利”,扩大干部工作民主。

一是落实群众“知情权”。坚持不懈地加强《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局主要领导带头宣讲《条例》。实行提名职位预告和干部考察预告制,提高了干部工作的透明度,推进了党管干部原则与群众有序参与的有机统一。

二是落实群众“参与权”。在干部推荐工作中,注重考虑参与人员的知情度和关联度,合理设置推荐人员的范围、人数和比例,扩大干部群众的参与面。

三是落实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广大干部职工意愿,对推荐票数达不到要求、得不到多数干部职工公认的不列入考察范围。

四是落实群众“监督权”。实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开通干部监督举报电话和干部监督信箱,全面推行干部实绩公示制,严格执行任职试用期制,提高选人用人的透明度。

(五)强化“四项措施”,深化干部制度改革。

一是规范干部提名制度。以扩大干部工作信息公开为重点,从提名基础、提名形式、提名标准、提名程序、提名纪律五个方面规范干部提名工作。

二是定期分析干部状况。坚持局党组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对领导班子整体运行状况和局机关中层领导干部现实表现进行定期分析,对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现状进行综合分析,及时掌握局机关中层领导干部情况,为局机关中层领导干部使用提供可靠依据。坚持开展干部交心谈心活动,及时了解干部心声,倾听干部意见,掌握干部思想,力所能及帮助干部解决实际困难。

三是多渠道培养选拔干部。实施“年轻干部培养行动计划”,健全完善“双培、双推、双考、双赛”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制度,坚持在基层一线砺练干部、检验干部、选拔干部。20年,共选拔年轻干部7名、女干部2名、党外干部2名。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篇3

一、基本情况

202x年,我局始终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切实做到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形成了富有生机与活力的机关选人用人机制,选拔任用干部均在机关编制职数限额内,同时严格按照干部任免程序进行,不存在超编制超职数等违规配备干部问题。一年来,根据工作需要,完成了一批科级干部人事任免调整,其中提任干部X名、交流干部X名、免职X名;选派下乡驻村干部X名。

目前,我局核定行政编制X名,实有X人,空编X名;核定工勤编制X名,实有X人,空编X名;各直属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共X名,实有X人,空编X名。

二、《条例》落实情况

局党组始终把学习宣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其相关政策法规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学习与宣传双管齐下,加大力度,拓宽途径,营造氛围,形成了常抓不懈的学习宣传机制,提高了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了干部职工对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一)高度重视,注重思想统一。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和全面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是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关键。局党组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多次认真学习党的等重要会议精神和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制度法规、文件精神,牢牢把握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原则、标准、程序、纪律,干部职工对选拔任用政策法规精神实质的把握和理解进一步增强。

(二)突出重点,着力教育培训。为深入贯彻、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把加强教育培训作为首要环节来抓,并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等形式学习政策法规,认真查找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意见,真正使班子成员熟知、人事干部精通、广大干部职工了解《条例》和干部监督制度,为民政系统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等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联系实际,增强学习效果。以贯彻落实《条例》为重点,坚持把学习《条例》同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坚持把贯彻《条例》同本职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以最坚决的态度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努力增强学习效果。

三、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情况

(一)整治违反干部任用标准和程序问题、整治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问题。我局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强化对选拔任用干部的监督管理,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按程序办事,把好动议、推荐、考察和决策关;坚持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必须履行的程序,全面推行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制度;对干部选用工作做到记录完整,考察材料、任免职审批表等资料齐全规范,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干部选拔任用的运行过程。通过以上措施,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工作,使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

(二)整治“三超两乱”问题。我局按照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和市人社局关于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的一系列文件精神,认真按要求开展了超职数配备科级干部及超编人员的摸底、整改和消化工作。通过摸底共超职数配备X名副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超编人员X名,经党组研究均已完成整改消化工作。目前我局未出现新的超配干部现象。

(三)整治领导干部违规兼(任)职问题。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领导干部违规兼职的摸底和清查工作。通过清查,我局发现有X名退休干部存在兼职情况,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同时,加大定期督查和日常监管力度,及时掌握领导干部违规兼职的情况,杜绝违规现象发生。

(四)整治“裸官”问题。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清查“裸官”的要求,我局认真对副科级及以上干部的配偶情况、家庭成员情况、子女移居国(境)外等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未发现存在各种形式的“裸官”情况。关注公众号:公文类写作,

(五)整治“吃空饷”问题。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吃空饷”清理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对局机关及各直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吃空饷问题进行了摸底排查,未发现存在各种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六)整治违规因私出国境问题。一是信息报备方面。据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关于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我局核实了已报备的XX名在职干部职工的身份证号码、单位职务、家庭住址、配偶子女的基本情况,根据实际人员变动情况撤销备案XX人,并将局机关及各直属单位共XX名退休及新增干部的个人信息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进行了登记备案,高质量地完成了公安系统的公职人员信息全员备案工作。二是证照管理方面。除处级干部证照按照组织管理权限由市委组织部统一保管外,经自查,我局在职人员出国(境)证照共计XX本,退休人员出国(境)证照共计XX本,现已全部完成收缴。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局机关在职及退休干部证照由办公室专人保管;各直属单位单位在职及退休职工证照由二级单位指定专人保管。三是出国(境)事项审批管理方面。通过及时对持有证照的人员进行询问、及查看证照记录,经与单位留存的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材料进行核对后,没有发现未经批准擅自因私出国(境)情况;严格执行证照办理审批事项,未发现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照情况。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篇4

XX局为行政编制单位。X年X月市XX局“三定”方案,核定行政编制X名,事业编制X名。X年X月,根据X编办发〔XX〕X号文件,增设X科,核定科级领导职数X名。X年X月,根据X编办发〔XX〕X号文件,增设X工作科,核定科级领导职数X名。X年X月、X年X月各安置军转干部X名。经过历次机构编制变化,XX局现有在职人员X名(行政编制X名,事业编制X名)。其中,局长X名、副局长X名,内设机构X个,正科级领导职数X名,副科级领导职数X名。目前,所有人员在岗在编。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是注重政策学习先行。

市直部门科级干部管理权限调整后,局党组认真组织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X市市直部门单位科级干部管理权限调整工作实施意见》等有关政策文件,切实领会干部选任工作的精神实质,认真落实党管干部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用人原则,严格按政策规定和程序办事,着力加强科级干部队伍建设,有力调动了科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局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更加凸显。

二是注重领导集体研究。

党组书记主动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X名副局长分管干部人事工作,X名科级干部具体承担相关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执行政策规定,为推进科级干部选任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科级干部管理权限调整后,局党组共X次研究科级干部任免工作,其中,职务调整X次,试用期满正式任职X次,到龄退休免职X次。按照干部任免权限,提请市委组织部免职X人、任职X人。局党组结合科级领导职数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免职X人,平职转任X人,提拔任职X人,试用期满正式任职X人。

三是注重规范选任程序。

在科级干部选任工作中,局党组严把资格条件关、职数关和程序关,坚持标准,突出审核把关作用,严格执行科级干部选任工作流程,每次干部选任动议前与市委组织部及时进行沟通衔接,拟定干部选任工作方案报批后组织实施。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会议研究讨论、任职、备案、整理归档等各个环节,同时逐人进行干部档案、计划生育和廉政情况审查,确保了干部选任工作的质量,也得到了干部职工的公认。

四是注重严格规定执行。

近年来,我局没有自行借调其他单位干部。X年X月,我局一名科级干部到龄退休,编制出现空缺,在XX任务繁重、工作人员紧张的情况下,急需补充XX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X名。经请示市XX局,从各县区X局工作熟练的人员中比选,局党组申请调入XX区XX局X名科员补充空缺。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局党组分别向XX办、XX局申请空编补员和调动报告,X年X月调动手续办理完毕。

五是注重培养年轻干部。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篇5

全年局党委结合《三项机制》和《条例》内部共选拔任用干部5人,向县委推荐选拔任用干部1人(其中3月份选拔杨国栋同志担任农管股股长;5月份任命万选民同志为县运输公司党支部书记;9月份选拔魏巍同志担任行政股股长;10月份推荐周军虎同志担任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站长;11月份任命苟晓东同志为县农管站党支部书记,马建强同志为县运管所党支部书记)。

二、主要做法

1、高度重视,强化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领导班子先后采取党委会议,党委中心组学习会,专题讲座等形式,对《条例》进行了学习和讨论,熟悉了《条例》的基本内容,掌握了选拔考察干部的方法、步骤和各个关键环节,提高了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主管人事的领导及党建办全体成员更是对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标准和程序铭记于心,确保了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同时,充分利用机关会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三项机制》,让干部职工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要求、程序和情形做到了深入了解,全局上下形成了有利于提高干部选拔任用质量、有效防止和纠正用人不正之风的良好氛围。另外,抓好贯彻执行,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紧密结合《三项机制》、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和要求执行,切实落实干部职工对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实践证实,选拔任用的中层干部基本符合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

2、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根据《条例》规定,制定和完善了竞争上岗、任前公示和试用等一系列相关制度,做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明确干部任用的考察工作由局党委负责,在考察中充分听取干部职工对考察对象的意见,尽量扩大征求意见范围。在考察方式上,采取个别谈话、集体谈话方式进行。同时,认真做好了谈话记录,力求客观真实地反映干部个人情况。还加强对选拔任用干部的有效监督,选人用人重要环节积极邀请县委组织部领导进行指导,对选拔任用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监督。与此同时,凡提拔中层干部在正式任职前,在全局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书面报告县委组织部,坚持有反映意见必查证,对查实的问题,影响干部任用的,不予任用。

3、严守纪律、加强监督。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局党委切实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党委书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在干部任用中坚持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纪律办理,在提名、讨论等各个环节上,积极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能充分征求意见,有效发挥班子成员集体决策作用,不搞一把手说了算。近年来,局党委在干部选拔使用工作中,扎实坚持岗位公开、岗位职责公开、任职条件公开、符合基本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公开、考察对象公开即“五公开”制度,全面保证了广大干部职工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4、严把程序,坚守标准。在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局党委严格遵循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紧紧把握干部工作中民主推荐、考察、酝酿等重要环节,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公正公开,接受监督。同时,严格坚持干部任职资格条件,严格把握选人用人标准,真正把政治素质强、敬业精神强、工作能力强、作风过硬的干部增补到部分空缺岗位上来,全年没有出现岗位长期空缺问题。另外,选人用人充分发扬民主,严格经过讨论提名、推荐、考察、谈话、任用等程序,每个环节都提前预告或公示,没有临时动议情况。

三、 存在问题

一年来,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对《条例》和《三项机制》的学习和宣传不够,仍存在看学习不深、理解不透、把握不细等问题。

2、对干部考察考核体系特别是针对不同层次、不同职务特点的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尚未建立,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工作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单位贯彻执行《条例》和灵活运用《三项机制》的日常化和经常化监督检查力度不够。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根据以上存在的问题,党委将认真进行分析,着力予以整改,将从以下几方面改进。

1、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和《三项机制》,重点抓好分管人事领导、基层单位“一把手”、新选拔任用干部和组工干部对《条例》和《三项机制》的学习、理解和执行。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篇6

一是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始终坚持“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把应对突发事件、完成重大任务关键时刻作为考察和识别干部的重要时机,坚持在急难险重工作一线考察干部、在解决民生问题中识别干部、在项目建设中发现干部、在维护稳定中检验干部,通过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来匡正干部价值取向。在我推进农村工作“四大基础工程”、X高速公路拆迁安置、“一三产业双三园”规划建设、场镇基础设施推进等重大任务中,对干部对待重点工作、中心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态度、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工作能力和群众评价进行跟踪考察,对关键时刻临阵退缩、工作不力的干部进行降职免职问责,对表现突出的干部予以褒奖和提拔重用。二是坚持正确的用人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

布局一盘棋”的用人标准,认真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相关政策法规,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积极稳妥地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二、严把“三个关口”,提高干部工作质量

一是严把推荐考察关。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差额推荐、差额酝酿、差额考察等制度,并运用到村级党组织和自治组织换届选举过程中,认真做好推荐考察各个环节的工作,建立起了干部推荐前发放干部人事纪律卡片,对拉票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进行预警提示,提高民主推荐的有效性和考察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二是严把酝酿关。建立起了干部交流任用事前酝酿制度,对拟提拔交流任用的干部,在提交党委会讨论之前,广泛征求镇机关、村(社区)主要干部、镇纪委和上级相关部门的意见,进行充分酝酿。三是严把讨论决定关。在讨论干部任免时,坚决做到考察不充分的不上会,没有考察材料的不上会,没有征求纪委和相关部门意见的不上会,酝酿不充分的不上会;做到出席党委会成员不齐不讨论、临时动议的不讨论、讨论不充分不表决、问题不查清不提拔;坚持党委会集体决定、坚持人人发言明确表态、坚持党委书记不率先发言定调、坚持无记名票决,让选人用人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落实“四项权利”,扩大干部工作民主

一是落实群众“知情权”。坚持不懈地加强《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培训,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宣讲《条例》。实行提名职位预告和干部考察预告制,提高了干部工作的透明度,推进了党管干部原则与群众有序参与的有机统一。二是落实群众“参与权”。在干部推荐工作中,注重考虑参与人员的知情度的关联度,合理设置推荐人员的范围、人数和比例,扩大干部群众的参与面。三是落实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对推荐票数达不到要求、得不到多数群众公认的不列入考察。四是落实群众“监督权”。实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开通镇纪委干部监督举报电话,全面推行干部实绩公示制,严格执行任职试用期制,提高选人用人的透明度。

四、强化“五项措施”,深化干部制度改革

一是规范干部提名制度。以扩大干部工作信息公开为重点,探索建立空缺职位预告、镇党委建立起了“首次推荐、个人陈述、定向推荐”的“两推一述”提名推荐制度,对提名举荐干部署名公开,落实提名责任追究制,从提名基础、提名形式、提名标准、提名程序、提名纪律五个方面规范干部提名工作。二是定期分析干部状况。坚持镇党委至少半年一次对中层干部整体运行状况和中层干部现实表现进行定期分析,组织召开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联席会议,对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现状进行综合分析,及时掌握中层干部队伍情况,为中层干部调整配备和干部使用提供可靠依据。镇党委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坚持开展干部交心谈心活动,及时了解干部心声,倾听干部意见,掌握干部思想,力所能及帮助干部解决实际困难。三是完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探索建立既体现科学发展观,又便于操作的中层干部队伍和干部实绩考核评价办法,实行对中层干部“镇村(社区)干部评,党代表、人大代表评,所驻村普通群众评,党委班子集体评,年终目标考核和评考结果公开”的“四评一考一公开”制度,积极推行了末位问责制度,对考核结果进行综合量化,对综合测评排名靠后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四是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大力推进领导干部跨领域、跨行业、跨乡镇交流力度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篇7

2018年,我局通过民主推荐、确定对象、组织考察、酝酿讨论、任前公示等程序,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经局党组研究决定,选拔任用中层干部XX名,其中中层正职XX名,中层副职XX名,选派XX名中层干部赴XX地开展挂职锻炼,为XX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和有力的干部人才支撑。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发扬民主,在“推荐关”上下大功夫。

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和群众公认原则的具体体现。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每次民主推荐前,局党组认真确定民主推荐的范围、时间、对象和推荐方式,真正做到精心组织,操作规范,保证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用人标准,在“考察关”上下大功夫。

局党组始终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把群众的认可作为考察提拔干部的重要一环,坚持在正常情况下得不到多数职工拥护的不予提拔,业务能力不突出的不予重用。在确定考察对象时,把群众推荐的结果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在组织考察时,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考察中,采用个别谈话的形式,把好考察关,为局党组提供可靠有力的考察结论。

(三)坚持充分酝酿,在“动议关”上下大功夫。

根据工作需要、形势变化以及考察结果等情况,局党组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提出初步建议,在党组会上讨论通过后,进行充分酝酿,形成统一意见。

(四)严格工作程序,在“决策关”上下大功夫。

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用之前,主动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按照民主讨论、集体决策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不搞个人说了算,不临时动议,严格按照“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等有关制度规定,做到“三个不上会”,即没有经过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不上会,没有完整考察材料的不上会,没有征求纪委部门意见的不上会。党组会,由每位班子成员逐一对拟任用对象的提名、推荐、考察和任用理由等情况发表意见,反复讨论,个个表态,最后形成任用决定。

(五)坚持规范阳光,在“监督关”上下大功夫。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篇8

在干部选任工作中,xx始终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健全机制,扩大民主,把《条例》精神贯穿到干部选任工作全过程,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是坚持标准和原则,把好素质关。xx遵照《条例》要求,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突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政治标准;突出以绩取人,注重群众公认;突出公平公正,注重任人唯贤。通过竞争上岗、民主推荐等选拔方式,打破论资排辈的用人传统。真正做到不迁就、不照顾,不拘一格选拔人才,让有为者有位,有位者更有为。同时,注重导向性选人用人,把选拔干部的过程,变成激励干部干事业、创业绩、促发展的过程。

二是坚持充分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xx把竞争上岗、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重要的、不可逾越的基础环节,十分注意听取群众意见,严格执行有关的民主程序。每次提拔任用干部,都坚持采取竞争上岗、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和个别座谈等多种形式,尽量扩大群众的参与程度。民主推荐过程中,坚持“以发展衡量实绩、凭实绩任用干部”的原则,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干部推荐上来,营造唯才是举的用人环境,树立了重政绩、重公论的用人导向。

三是坚持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把好考察关。认真做好考察工作,慎重过好识人关。首先是提前制定考察工作方案,确定考察时间;其次是认真组织考察组;再次是不断改进考察方法,提高识人察人的准确性,除把干部的党性原则、思想品质、廉洁自律、开拓创新精神、组织领导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作为考察的主要内容外,还把了解干部生活圈、社交圈中的情况作为考察内容之一,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采用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真正把好考察关,为党组提供可靠有力的考察结论,考察结果由主任会议讨论决定。

四是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把好讨论决定关。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xx都认真坚持了“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xx党支部按照民主讨论、集体决策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不搞个人说了算,不临时动议,严格按《条例》办事,做到“四个不上会”,即没有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不上会,没有经过人事部门考察了解的不上会,班子成员有不同意见的不上会,对反映有问题没查清的不上会。主任会议上详细介绍拟任免对象的提名、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每位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反复讨论,个个表态,最后形成任免决定。

五是坚持群众监督,把好公示关。认真做好干部任前公示,努力把好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的最后一道关口。xx拟提拔的干部,任用前一律在xx宣传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公示期间,设立了值班人员和电话,随时接待干部群众反应情况。

二、强化监督,完善机制,筑牢廉政防线

选人用人工作中的监督,就是要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廉政准则》,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监督,逐步建立健全事前防范、事中约束、事后惩戒相补充的监督机制。强化民主推荐关的监督;强化组织考察关的监督;强化干部任免关的监督;强化干部公示关的监督;强化干部试用期的监督。通过监督,进一步扩大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选择权,用制度和机制遏制“潜规则”,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为选贤任能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是任免调整后,都由党支部书记与调整的干部进行任前谈话。平时如发现个别干部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问题,则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谈话。

三是坚持领导干部定期培训制度,通过安排领导干部参加有关干部政德修养、廉政教育、审计文化等内容的培训,使领导干部始终牢记权力是人民给的,必须站在为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服务的高度,正确对待职务升降和职位调整,正确地行使用人权力,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从政之道,从思想上构筑坚固的党规党纪防线,防微杜渐,增强自制力,筑牢防腐防变之墙。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篇9

一、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调整优化农委科级干部队伍。

(一)学习选拔任用条例

根据“领导干部熟悉《条例》,组织人事干部精通《条例》,群众了解《条例》”的要求。在农委中层干部竞岗选拔工作开始之前,我们认真组织学习了《条例》和中央近年来颁布的一系列法规性文件、《公务员法》等重要内容,通过领导带头学,全体同志坚持学,不断强化学习效果,扩大宣传面,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自觉性。

(二)坚持选拔任用程序

在农委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制定科学合理的《农委机关中层干部竞岗方案》,严格坚持干部任用条件,严格干部任用程序,严格按照《方案》进行干部选拔工作。真正做到了“启用想干事的人,重用会干事的人,培养能干事的人,调换不干事的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办事,严格执行编制,认真把握好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关键环节。坚持竞岗选拔工作与市组织部门时时沟通紧密联系。严格落实任前公示制、考察预告制、任职试用期制,自觉防止和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保证了竞岗选拔任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在市委组织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悉心指导下,我委共竞岗选拔17名、民主推荐2名农委机关科级干部。

二、严格落实《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打造农委风清气齐的干部队伍。

(一)凭实绩用干部,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农委机关中层干部竞岗选拔,主要依据近三年的实绩考核情况,并将竞岗成绩与岗位要求结合起来,综合衡量。按照这一用人导向,在农委机关中层干部竞岗选拔中,综合素质高的干部,提拔使用比例相对较高。

(二)以提高满意度和公信度为目标,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

结合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党委组织部门的工作部署,在提高干部选任满意度和公信度上,进一步强化了工作措施。首先把好竞岗资格准入关。严格按照《儋州市农业委员会关于部分中层领导岗位竞争上岗的实施方案》制定的任用条件,对5名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干部因未达到任用条件亮红灯取消竞岗资格。第二把好审查关。对所有参加竞岗和民主推荐的干部交由市纪委和市计生部门进行审查把关。第三把好监督关。

农委中层干部竞岗选拔和民主推荐岗位拟用严格执行公示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拓宽多数人选人的选拔机制。及时有效的对选拔过程出现的不同意见和建议举报进行认真核查和释疑解惑。

三、领会贯彻“三个文件”精神,扎实做好农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农委党委班子在“三个文件”学习领会中,逐步摸索实践农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党委书记、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对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各个环节和重要工作做到时时与市组织部门领导进行沟通,把握原则用好权限。保证了农委竞岗选拔任用工作阳光、透明。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篇10

二要加强推荐程序的监督。首先由组织部门根据任职条件、推荐职位等方面的要求,提前形成民主推荐会的有关材料。考察组要向与会的干部群众全面介绍推荐内容,使大家有充足的时间考虑,在尽可能宽松的环境中填写推荐票。个别谈话时,要从多方面再次了解掌握推荐入选的各方面情况,并要分析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情况,集中多数人的意见,尽可能减少推荐结果的误差,为党委研究确定考察对象提供准确的依据。

三要加强推荐结果运用的监督。要从单位大小、干部自身的特点等方面加以综合分析。就部门单位来说,单位大小不一,人数少一些的单位测评推荐结果往往比较集中,人数多一些的单位测评推荐结果往往不大集中。从干部自身来说,一般在工作上敢抓敢管的干部容易得罪人,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得票,而一些四平八稳的“老好人”,往往会得到较高的推荐票。从年龄上来说,由于论资排辈思想的影响,一些优秀年轻干部得票往往比较少。为避免民主推荐干部中的民意失真问题,必须从多方面听取意见,进行比较分析,使推荐结果能真实地反映干部的实际情况。

二、坚持全方位考察,是加强干部选任工作内部监督的有效形式

一要重视考察方案的制定和考察组的组建。在干部考察之前,应根据不同的领导职位,制定具体的考察方案,从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方法步骤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选派政治素质较高、责任心强、熟悉组织人事工作的同志组成考察组,抽调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的同志参加,对考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要全面准确把握干部考察标准。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准确把握新时期选人用人的标准,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和工作大局,突破传统的选人用人观念和识人用人标准,把握时代特征,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选人用人思路。必须始终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依据《干部任用条例》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注意了解干部群众公认的情况及社会公认程度,选拔任用政治敏锐、精通业务、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洁的干部,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

三要认真执行考察程序。要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办事,注重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通过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经济责任审计等多种形式,多角度多层面地了解干部,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保证考察结果的真实全面。要推行考察预告制和差额考察制,要全面公布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工作经历和拟任职务及考察时间、地点、联系电话等,接受干部群众的全面监督,切实扩大知情面。同时,要按照1:2或1:3的比例进行差额考察,扩大群众的选择面。要建立和落实考察责任制和考察责任追究制,坚持“谁考察,谁负责”,权责一致的原则,科学界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责任内容,明确追究方式,加大追究力度。

三、把握酝酿讨论环节,是加强干部选任工作内部监督的有效保证

一要把握酝酿环节。一是深入征求意见。对组织部部务会提出的人选方案,要通过会议征求、个别征求、组织函询等多种方式,分别征求分管领导、主管部门、协管单位等方面的意见。二是在酝酿过程中,要及时与纪检监察、计生、审计、等有关部门沟通情况,注意了解考察对象遵纪守法情况,发挥执纪执法部门对选拔任用干部的监督作用。三是书记办公会酝酿。与会人员对每个人选再次酝酿,充分发表意见,表明自己态度,统一思想认识,为常委会讨论干部、决策人事任免做好扎实准备。

二要把握讨论决定环节。从考察对象的确定,到干部的决定任用,要始终坚持尊重群众意愿,尊重考察结果,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按照组织部长办公会议听取考察情况汇报、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组织部门研究提出初步意见、书记办公会议讨论、常委会研究决定的程序推进。尤其要抓好会议讨论决定这一决定性环节,坚持和扩大党委内部民主,进行集体决策,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避免“长官意志”和“少数人说了算”现象。班子各成员要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客观公正地对干部进行评价,然后集体讨论决策,常委会一旦形成决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必须坚决服从,如有异议,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成员同意即进行复议,复议前组织部门应作跟踪考察,复议后的决定必须无条件执行。

四、严格任职审批,是加强干部选任工作内部监督的有效措施

一要实行任前公示制度,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全部实行任前公示,并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对公示中群众有反映的拟提拔干部的问题认真进行了解核实,对确认不存在影响任职问题的干部作出任职决定,确实存在问题的不予任用。要在任职对象单位和报刊、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上予以任前公示,扩大公示的范围和影响。公示时间一般掌握在7天以上,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影响任职的要暂缓任用,反映问题性质严重的,要移交有关部门处理。通过公示,加强对干部选任工作的整体监督。

二要坚持任前谈话制度,对拟提拔任用和调整职务的干部,由分管领导和纪检、组织部门根据新职位的特点,从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改进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提出要求,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起到警示监督的作用,使其在上任前就能在思想上树立起廉洁从政的境界和防线。

三要坚持任职试用期制度。对委任制干部要一律实行试用期制,在试用期满后,要对干部各方面的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提出正式任用、延期或免职的意见。

四要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制度。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档案,如实记录拟任人选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情况,为实施责任追究提供依据。

针对目前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今后干部监督工作应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篇11

根据组织部下发的《区管单位选拔任用中层干部行为规范》文件的要求,我局对2018年以来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在中层干部配备选拔任用过程中,所任用干部都具备文件规定的条件与资格,没有破格和越级提拔干部,同时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牢牢把握德才兼备、任人唯贤这个核心,严格程序,按章办事,坚持原则,严格纪律,任用的中层干部都严格按照考察、酝酿、预审、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程序进行,并及时向组织部备案。

二是注重宣传,强化监督。在工作中,我局充分落实机关干部职工对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加强对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有效防止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真正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把人选准用好,选拔任用的中层干部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三是下步工作打算。我局将进一步学习宣传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使全体干部都能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同时进一步规范选拔程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改进用人方法,进一步扩大民主,加强用人监督。进一步完善我单位有关选拔任用工作的各项制度,加大对制度的执行力度,严把民主推荐、竞争上岗、讨论决定等环节,做到选好用好干部。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篇12

2、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化,是进一步落实群众“四权”的需要。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严格的程序是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的必要载体,是监督规范用人行为的基本依据。只有认真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认真贯彻执行,认真按照各个程序所规定的各项要求组织实施,如,在民主推荐、考察及任用等阶段,必须广泛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按照规定在一定范围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实行差额考察制、考察预告制、任前公示制等,保证群众“四权”的落实。对于各级党组织不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行为,广大干部群众有权进行监督举报,从而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质量。

3、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化,是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需要。程序相当于游戏规则,一经确立,操作过程中就不能随意更改。干部工作程序化后,最大的好处是可以排除任何人的左右和干扰,同时也给那些跑官买官的人设置了非常高的成本障碍。当事人可以游说或贿赂其中的一两个人,影响一两个环节,但不可能买通所有的人和控制所有的环节。干部选拔的任何一个步骤都可以使用否决权,都能够使行贿者前功尽弃。历史经验表明,优秀人才是稀有资源,获得它需要付出成本。设计较复杂、完善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按规定的各项程序办事,是选准用好干部的重要保证。

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化的主要内容

从《干部任用条例》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化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规定干部工作各个环节、各个步骤的先后次序。先做什么,后做什么,不能随意颠倒。例如,任前公示必须在推荐、考察、酝酿、党委讨论和决定的基础上进行,否则属违规操作;二是对干部工作的每个阶段都作了规定,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省略;三是规定了选拔、任用干部的必要条件,包括学历条件、任职年限条件、政治素质和身体条件,等等。不具备必要条件就不能作为选任对象,这就从程序上规定了选拔干部的前提。

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的几个关键环节

1、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关口。实践证明,坚持民主推荐,有利于拓宽选人视野,准确识别干部,提高用人质量,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这些年来,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民主推荐作为一项制度已得到普遍实行,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有的地方、部门在换届和大规模调整班子时搞民主推荐,个别调整干部时就不搞民主推荐,或者是简单地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的结果代替民主推荐;有的领导干部采用实用主义的态度对待民主推荐结果,与自己意见一致时就接受,不一致时就把结果放在一边。这些都使民主推荐失去了应有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选拔任用干部一定要按《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把民主推荐作为必经程序,凡是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的,不能列为考察对象。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也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民主推荐,所推荐人选不是所在单位多数群众拥护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两种形式,要同时使用,互为补充,相互印证。确定考察对象时,应当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同时,也要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的推荐票应当分别统计,综合分析,以更深入地了解上下左右对干部的认可程度,更好地运用民主推荐的结果。

2、组织考察是识别干部的重要途径和手段。考察准确,任用才能得当;考察失真,任用难免失误。有的干部提拔到新的领导岗位不久,问题就暴露出来;有的干部犯了错误,一查早就有劣迹。这都同干部考察工作不深不细有关。解决好这个问题,必须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考察程序和有关规定。要扩大考察范围,改进考察方法,全面考察干部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和群众公认程度,积极推行考察预告、差额考察、任前公示等制度,增加干部考察工作的透明度,确保群众畅所欲言。还要注意听取纪检机关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对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考察对象,应当委托审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当前,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干部的活动范围扩大,活动方式多样化,在客观上增加了干部考察工作的难度。要重视研究在考察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注意了解考察对象在社会生活方面的表现情况,使干部考察向深度和广度延伸。要通过考察,认真进行综合分析,坚持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对干部的本质、主流和发展潜力做出符合实际的判断。同时,要不断提高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增强党性,坚持原则,客观、真实地了解和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

3、讨论决定是选拔任用干部的决定性环节。党委(党组)决定干部任用,一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会前充分酝酿,会上充分讨论,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决不允许把个人凌驾于集体之上,搞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近年来,按照中央的要求,许多地方对市地、县市党委政府正职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由上级党委常委会提名,全委会审议,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这是扩大党内民主,发挥党的全委会作用的重要举措,收到了好的效果。《干部任用条例》吸取了这一好的做法,对此作了原则规定,各地都在认真贯彻执行。

四、关于今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化的几点思考

1、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化,必须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程序。这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化的首要问题。只有程序科学合理,才能保证在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出偏差和漏洞,保证选人用人质量。《干部任用条例》是党中央在认真总结《暂行条例》颁布实施以来的宝贵经验的基础上,集中全党智慧颁布实施的,对干部任用工作程序作出了总的规定,是各级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必须遵循的。对于程序化中更加具体的内容,还需要各级党组织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进行研究,制定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更加规范的办法。

2、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化,要保证实现履行程序不变通。干部工作的程序化,标志着它摆脱了主观随意性的操作,步入了科学的轨道。以往一些用人失误的教训说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发生的问题,许多与我们的程序不健全,或者执行程序不严格有关。没有程序的严肃性,就没有《干部任用条例》的权威性。各级党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牢固树立按程序办事的意识,在选拔任用干部的每一个环节,都必须认真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执行,不能变通。

履行程序不变通,关键是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了解熟悉程序,带头严格执行程序。要讲原则,讲党性,自觉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坚决防止和克服置程序于不顾,或者“认认真真走过场”的现象。

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在程序问题上不通融,不让步,力求做到对本级管理的干部的任用,不符合程序的不上会;对上级管理的干部的任用,不符合程序的不上报;对下级报来的干部的任用,不符合程序的不审批,使程序成为不正之风不可逾越的屏障。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篇13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为切实增强做好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我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就我局开展重点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专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会上,党委书记宣读并签订了承诺书,传达了中纪委、中组部、监察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的通知》(中组发〔〕15号)、《坚决刹住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关于12起违规违纪用人典型案件的通知》(组通字〔〕48号)和《中共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重点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行贿受贿行为实施方案>的通知》(组通字[]号)精神。局党委书记明确要求按照市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认真学习、深入领会文件精神,坚决抵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筑牢了思想道德防线。

二、加强领导,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接到《中共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重点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行贿受贿行为实施方案>的通知》后,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由局党委副书记和纪委书记专门负责,主抓此项工作,根据纪检监察和政工科等部门各自的工作职能,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分工,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注重宣传,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我局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了认真学习,明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认真学习和模范执行四项监督制度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利用电子屏幕、宣传栏、简报和局网站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通过宣传发动,让广大干部职工对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更清醒的认识和更坚定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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