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工作要点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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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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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密结合我市政府法制工作实际,以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基本原则和根本任务,加大力度宣传政府法制在引导、推进中原经济区强市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和政府法制机构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的职能作用;坚持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主线,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纲要》、《决定》和《意见》,不断增强政府法制宣传效果,拓展政府法制宣传阵地,提高政府法制舆论引导能力,全面开创我市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新局面。

三、宣传要点

(一)加强促进中原经济区强市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对建设中原经济区强市新战略的推动作用。

(二)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纲要》和《决定》,加大《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33号)宣传力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三)围绕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裁量权、行政复议和规范性文件备案等工作,积极宣传本级政府法制机构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四)以“依法行政与中原经济区强市建设”主题,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全市法制系统征文评选活动,具体评选要求另行通知。

(五)继续抓好《全国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设一2015年规划》的落实。年底前,配合省政府法制办完成省、市、县三级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的建设。

(六)认真落实《关于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5》。

(七)为进一步强化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继续评选全市法制机构信息宣传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并组织召开研讨会。

(八)做好其他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

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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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突出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坚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开展以宪法为主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使粮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在粮食系统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3、重点学习宣传与粮食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是规范粮食流通活动的重要法律,是粮食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围绕粮食流通中心工作,结合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深入开展两个条例的学习宣传,确定宣传重点,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宣传效果,加强行政复议制度的学习宣传,重点开展《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学习宣传,增强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用行政复议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引导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提高粮食部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组织开展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储备制度、统计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质量卫生制度、应急制度、粮食经营者最低最高库存制度等专题的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粮食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引导粮食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

4、加强对粮食质量安全、粮食质量监管和典型事例。粮食应急保障等重点事项的宣传,认真做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粮食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学习宣传,引导和督促粮食经营者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增强全社会粮食质量安全意识。强化粮食经营者的质量主体责任,增强全县粮食系统处置粮食应急事件的意识和能力。

5、继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突出服务科学发展主题,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增强依法管粮和服务社会的能力。积极保护种粮农民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重点宣传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法律、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科学储粮技术,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健康消费粮食,积极推进“法律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开展粮食健康消费理念和粮油消费知识的宣传,做好放心粮油宣传和推广活动,增强消费者和青少年爱粮、节粮和科学消费粮油的意识。不断推动现代粮食流通产业科学发展,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增强粮食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观念和防范风险的能力。

二、着力抓好领导干部等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

1、切实加强粮食行业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粮食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坚持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和领导干部定期法制培训制度,每年局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不少于两次,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粮食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专题培训,完善持证上岗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每年法律知识更新培训不少于15天。把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持证上岗考试的重要内容。

2、深入开展粮食经营者法制宣传教育。加大对粮食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履行法定义务的宣传,增强粮食经营者质量安全首责意识、诚信守法观念和社会责任感,加强行业自律。开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企业经营管理等相关法律以及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提高经营者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增强保障国有资产安全的意识和能力。组织粮食企业干部职工学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涉及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引导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权。

3、深入开展粮食生产者和消费者法制宣传教育。结合《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粮食相关法律的宣传活动,在粮食生产者所在地讲解宣传粮食收购、储粮、节粮和售粮等方面的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切实保护好粮食生产者的合法权益。加强粮食消费者法制宣传教育,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保护消费者利益的相关法律和“放心粮油”活动,利用社区普法广场、普法宣传栏、法制长廊、电子显示屏等宣传载体,向广大消费者普及粮油消费知识,引导科学合理消费粮油,增强食品安全意识。

三、始终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不断推进我县粮食系统依法治理工作

在粮食系统全年工作中,坚持把法治工作纳入总体工作目标,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认真执行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加强对基层粮食购销企业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与协调,确保法治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1、坚持依法治粮,组织实施对社会粮食流通的宏观管理;以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为重点,落实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制度,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粮食流通的执法检查工作。认真贯彻国家粮食价格政策,适时平抑粮食市场价格,保护好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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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入学习宣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系列讲话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要求,深刻理解和把握关于社会注意民主法治建设系列重要论述的精髓以及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作出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效。

3、大力宣传以宪法为重点的法律法规。围绕党委和政府工作大局开展法制宣传,围绕党的十确定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2015年度区重点普法目录》,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以及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反腐倡廉等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提升年活动,加快推进法治建设

4、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一是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提升年活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贯彻落实各级法制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召开一次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会议和一次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充分发挥协调职能,检查、指导和督促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完成。二是继续抓好《法制建设纲要》的学习贯彻落实工作。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做好对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评议考核;不断强化司法行政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公正执法能力,做好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工作;开展学习培训,将依法行政知识、法律法规知识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各级各类培训班培训的重点内容。

5、做好全国青少年普法示范区创建验收工作。根据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示范区”评选标准和创建任务分解表,进一步强化部门职责,不断查找和完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中的薄弱和不足,积极开展自查,为国家、省、市、区逐级检验验收打好基础,全力确保示范区验收通过。通过普法示范区创建相关系列工作,达到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进中小学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同时加强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教师队伍法制培训,提高教师队伍法治意识和法制教学能力,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实效。

6、广泛开展多层次的法治创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民主法治示范村动态管理办法》,进一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基层创建工作,扩大基层法治创建活动范围,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纳入美好乡村建设;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推进“依法治校示范学校”、“银行法治之窗”、“诚信守法示范企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等创建活动,提升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7、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考评。充分发挥法治建设考核指标的导向作用,将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标准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

三、加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法律七进”、“江淮普法行”、“12.4”等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8、突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根据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不同重点对象的特点,分类指导,全力推进,加大落实力度。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委会议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律培训、领导干部宪法知识测试等制度,促进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加强公务员法律学习培训,健全公务员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针对青少年不同年龄段,通过不同的形式,加强法治理念和未成年人运用法律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坚持农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常态化,继续加大“法律明白人”的培养力度,加强行政村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切实增强农民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利意识。加强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培训,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升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引导企业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公平经营,引导企业职工依法维权,努力打造开放文明、规范有序的经济发展环境。

9、深入推进“法律七进”、“江淮普法行”等重点工作,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充分认识开展“法律七进”、“江淮普法行”等工作在推进全区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把“法律七进”、“江淮普法行”活动与“六五”普法阶段性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对“法律七进”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积极发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江淮普法行”等品牌效应,广泛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开展公民旁听庭审活动,总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普法教育效果。广泛发动和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成员、普法志愿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大众传媒,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延伸,使主题活动更好地深入基层,服务群众。

四、加强阵地和载体建设,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0、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地域特色法治文艺作品的创作和研发,加大法治文化成果的转化力度。积极搭建法治文化建设平台,构建法治文化传播体系。突出加强和改进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在加强法制宣传栏或法制宣传橱窗、门户网站开辟普法栏目等自有阵地建设的基础上,重点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规范化、标准化,户外媒体等公共阵地的建设。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同步推进,区广播电视台开设法治栏目,各成员单位门户网站设有法治文化板块,开通普法微博等,积极发挥新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提升法治广场、法治公园、法制长廊档次,并形成各具特色、主题鲜明的法治文化阵地,积极营造浓郁的法治文化氛围。

11、推进法治文化传播机制建设。结合市局工作部署,适时启动实施法治文化“四入行动”,即著名景区嵌入行动、繁华街区融入行动、乡镇村庄纳入行动、建制小区注入行动。积极参与全省“千百十工程”,开展千幅法治漫画、百部法治故事(歌曲)、十部法治微视频(动漫、电视剧、黄梅戏)以及法制公益广告征集宣传活动。

12、广泛开展各类法治文化活动。举办年度法治书画摄影作品竞赛及展览活动。推进各地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艺进乡村(街道、社区)活动,增强普法效果。

五、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13、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强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法制宣传工作体制机制,坚持固强项、补弱项,落实工作制度以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加强责任单位检查督查,完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全面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责任落实,确保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14、紧密结合群众路线教育,进一步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自觉践行群众路线,扎实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利用法制集中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送法下乡等活动形式继续组织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志愿者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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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紧紧围绕党的十确定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突出全镇“落实十精神、坚实现代化步伐”的发展主题,深入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学习宣传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服务保障民生、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科学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深化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4.突出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党政办、组织办、司法所、宣传办开展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律培训、“菜单式”选学、在职自学,党委政府中心组理论学习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公务员每年学法不少于40学时,行政执法人员每年不少于60课时的法律知识更新学习培训。领导干部参加各类法制讲座学习每年不少于2次。切实加强公务员通用法律知识和专门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和考试考核等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推动发展的能力。

5.齐抓共管青少年法制教育。团委、文卫办、派出所、交巡警中队、学校组织开展青少年集中法制教育不少于4次,学校每学年法制教育的内容在思想品德(思想政治)课程中不少于10%。坚持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计划、课程、教材和师资的“四落实”。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开展各类符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教育实践活动。加强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格局,为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6.有效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招商服务中心、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安监办、工会、工商分局、国税分局、地税分局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的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保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36课时,职业技能培训时法制教育不少于4课时。贯彻落实《省企业学法用法评考办法(试行)》,将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决策等各个环节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坚持学用结合,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各个环节,深入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诚信经营的能力。

7.大力抓好农民和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民政办、安监办、村镇建设管理中心、劳动服务和社会保障中心、文体中心、农副公司、妇联、计生开展对农民和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不少于4次6课时,加强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组织集中培训不少于6课时。结合“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六五”普法队伍作用,利用村(居)民法制学校、法律图书角等普法阵地,组织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将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管理相结合,针对农民工的工作生活实际,深入开展“农民工学法活动周”等活动,不断增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加大创新创优力度,不断扩大法治文化建设覆盖面和影响力

8.全面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加强各单位部门协调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实现上下联动,坚持因地制宜,推动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形成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

9.扎实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坚持专业化与群众性相结合,充分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法治文化建设的积极性,不断打造法治文化作品和节目精品。开展各类法治文化作品的评选、展览和法治文化节目的会演、巡演等活动。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节庆纪念日和主题宣传日(周)期间,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10.不断加大法治文化传播力度。有效利用广播、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继续采用法制讲座、座谈会、知识竞赛、文艺演出和宣传栏、墙报、横幅标语等传统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及时、有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1.全面提升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成效。加强对法治文化建设的工作研究,总结成功经验,查找和整改薄弱环节,不断推进整体工作。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建设选优评优活动,加强对先进典型、成功做法的宣传推广和学习交流,充分展示法治文化建设的优秀成果,努力推动法治文化建设向更高目标迈进。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抓好“六五”普法工作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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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市局、县委县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会议精神。充分利用各类普法阵地、平台、普法载体等,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四中全会精神专项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深刻理解和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交和法治交通建设,特别是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一系列新布置、新要求,培育法治理念,塑造法治信仰,不断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2、突出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

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基本构成及基本特征,使广大职工充分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根基;突出宣传宪法确立的国体政体、领导核心、指导思想、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权利义务等主要内容,不断增强广大职工的宪法精神和宪法意识,在全系统形成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不断助推参与宪法进万家等专项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3、突出抓好服务社会、创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法治环境的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通过宣传强力推进政务公开,实现阳光政务。全面公开交通各项政务,特别是与社会公众关系密切的交通行政管理政务,落实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推行公开办案,“阳光复议”,保障申请人行政复议参与权。积极开展文明执法活动,结合便民和公正公平的主题,各单位有针对性推出本单位的文明措施。通过宣传和坚持不懈的努力,树立“执法为民、让人民满意”的交通执法形象。着力规范案件复查(复核)审核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二、深化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法律素养

4、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

贯彻执行县委组织的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工程。坚持和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宪法法律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必修课,组织领导干部、公职人员进行学法用法考试,切实增强以考促学的实际效果。建立完善交通系统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5、强化青年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

以年轻人为主要对象,大力开展青年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不断夯实青年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根基,为交通事业培养懂法守法的合格后备人才。

6、强化交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管理能力。

认真贯彻《省企业学法用法评考办法(试行)》,把交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与企业法治实践有机结合,总结推广企业守法诚信体系建设经验做法,开展中小型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普法活动,不断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三、以上级考核文件精神为抓手,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质效

7、组织“六五”普法工作在交通系统全面实施。

按照市局和县委县政府转发的“六五”普法考核验收办法,制订本系统考核方案。全面部署“六五”普法工作,通过“面上普查与重点抽查、平时检查与综合考评、展示成果与整改落实”相结合的多方式,督促指导交通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各单位要加强人员配备,保障经费投入,建立建全台帐,确保期终考核顺利过关。

8、在交通系统全面落实全覆盖工作部署。

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推进会议精神,学习推广扬州全覆盖工作模式,在交通系统形成机制完善、功能互补、优势叠加、协同推进的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运行体系。

9、继续组织交通执法部门深入开展基层法治实践。

按照中央、省、市、县法治建设的要求,积极探索基层普法新模式,培育新亮点。组织交通执法部门走向基层,走进群众,送法到船头、送法到车头、送法到地头,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不断夯实法治创建基础。

四、强化交通系统法治宣传建设,进一步扩大法治文化渗透力和感染力

10、加强交通法治文化作品创作。

每年各单位要积极参与上级布置的法治征文、法治新闻、法治作品征集活动,抽调有水平、有素质的专业人才,给予充足的时间,投入足够的经费,创作、挖掘一些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有机统一、深受群众喜爱的法治文化精品力作。

11、推进交通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进一步推进交通法治文化阵地的多样化、系列化、规模化建设,做好“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群众满意服务窗口”创建工作。精心打造先进富有特色的行政法治文化品牌,重点加强窗口服务单位的法治文化建设。

12、开展交通法治文化惠民活动。

建立健全交通法治宣传机制,“12.4”国家宪法日、春节、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老年节等节日和6月安全月,组织进行法制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法律六进”,通过在基层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鼓励基层群众积极参与法治实践,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营造基层法治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五、加强交通法治宣传队伍建设,进一步构建普法人才储备体系

13、加强交通普法专业队伍建设。

引导各单位各部门按照人员齐、素质高、结构优的要求,着力打造一支忠于职责、勇于创新、善于协调、精于落实的普法专业队伍。

14、加强交通普法骨干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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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坚持和完善中心组学法制度。组织机关干部轮流参加市司法局每年组织的全市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培训班。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参加普法网“网上学法考试城”的平台进行网上考试,坚持党委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法律知识培训、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法制宣传教育备案、网上学法考试等学法制度和形式。组织新任科级干部参加法律知识培训。

5、配合做好新“法律六进”工作。配合为经济发展主动靠前服务,积极参加全市部署开展“新‘法律六进’活动,服务重大项目”法制宣传主题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宣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和规范操作要求,提出相关措施和方案,指导重大项目工程餐饮等后勤服务卫生达标工作,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工程。卫生法律宣传活动向非公企业、新社会组织延伸,向偏远地区、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聚居地等延伸。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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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__区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__~2015年)》,坚持依法办学、依法治校,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坚持法制宣传与法制实践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教育行政管理者和广大教职工、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努力创造和谐、有序、稳定的育人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增强教育局机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学校校长及教职工的公民意识和法治精神,自觉学法知法,做遵纪守法、护法维权的社会典范;全面提升教育局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提升广大教育工作者和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深入推进依法治校,使法制教育成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内容和有机组成部分,为促进教育科学和谐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三、主要工作

(一)加强学习,不断完善干部、教师学法制度

建立健全干部、教师学法制度,以组织教育行政干部、校长、教职工各类培训班为载体,加强领导干部和教师的法律学习,重点开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习落实工作。贯彻教育部《幼儿园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去年全区师德建设年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师德建设,禁止对学生体罚或者变相体罚等侵权作为,保障学生人身权、财产权、受教育权等不受侵犯。建立师德师风监督机制,发挥家长、社会对教师有偿家教等不良行为的监督作用,并及时予以查处。把教师的法制教育纳入教师培训课程、教师学法计入教师继续教育学时、教师依法执教情况列入教师考核范围。

(二)落实纲要,全面推进依法治校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精神,继续开展“依法治校先进学校”创建活动。贯彻《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义务教育学校不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开足开齐国家、省市规定开设的课程;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严格按照招生政策和规定进行招生;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促进教育行风建设。

加强学校民主管理,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坚持校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学校行政领导为主的领导体制和以工会为主的监督机制,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把校务公开工作上升为学校管理的基本制度和工作方式,使其与规范学校管理相结合,与扩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相结合。

(三)突出重点,扎实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坚持将法制教育与德育教育结合,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类学科在普法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发掘各学科教学内容中蕴涵的法制教育因素,潜移默化地进行法律常识和法治理念渗透。保障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把“四落实”列入对学校的常规管理考核。

2.完善学校法制教育内容。结合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使学生基本了解和掌握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积极探索和推进公民意识教育,深入开展禁毒教育、环保教育、消防教育、国防教育、国家版图教育、语言文字规范教育、 交通安全以及其他各类预防性安全教育,并将其有机整合于学校法制教育范畴,使教学内容更为科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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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着力做好教职工的法律素质提高工作。坚持把法律法规知识纳入教师上岗培训、教师资格考试的重要内容,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做好“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搞好教育法律普及,做好与社会公共利益,公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组织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相关部门组织的普法知识培训、竞赛、法律知识考试等活动,努力提高广大教体工作者的法律素质。

3、扎实做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各中小学校要继续发挥课堂教育在法治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通过开设法律常识课、专题讲座和利用政治课、思品课、社会课等途径和渠道,落实中小学法治知识课程,把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学校教育教学过程中,坚决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广泛开展校园法治文化活动,举办专题讲座、报告会、案例分析会、知识竞赛、学法征文、中小学生法治宣传教育“手抄报”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开展“成人礼”宪法主题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好“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26”国际禁毒日、“11.9”全国消防日、“12.4”全国法治宣传日、“江淮普法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反等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安全法治意识,扩大宣传教育效果。

4、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市教体局、市综治办、市司法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副校长配备工作的意见》精神,抓好学校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邀请法治副校长为学校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多提建议、多出主意。切实做到法治副校长进校园、进教室、上讲堂,联系学校实际,结合学生特点,有针对性地为学校师生讲好法治课,通过典型案例,搞好普法教育,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质,通过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帮助青少年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每学期法治副校长给师生上法治课不少于2次。

二、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1、努力转变行政职能。健全和完善行政决策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继续清理行政许可项目。贯彻落实《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务信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加快推进办事公开,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2、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减少行政执法层次,减少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处置和疏导相结合,积极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执法方式,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合法合理的处罚原则,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3、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注重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开通政务专线电话和电子信箱,搭建经常稳定的沟通平台,及时听取公众对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三、加快依法治教步伐

1、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学校要建立完善符合法律规定、体现自身特色的学校章程和制度,依法办学,从严治校,认真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尊重教师权利,加强教师管理。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对学生实施的奖励与处分要符合公平、公正原则。

2、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依法治校是构建和谐教育,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对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校要切实加强领导,转变观念,认真做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普遍提高学校依法办学水平,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地发展。

3、完善监督问责机制。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加强义务教育督导检查,开展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督导。强化对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各级人大对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和强化社会监督。

四、强化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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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做法

1.将农民工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全市法制宣传工作计划

3月10日,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下发《20*年全市法制宣传工作要点》,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各单位,紧紧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把农民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突出宣传好权益维护、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管理、农民工劳动就业、农民工工资保障等法律法规。

2.深入宣传农民工相关法律法规

20*年5月起,我局派30余名干部先后100余人次赴清浦区、洪泽县34个村担任平安与法治建设指导员,对广大农民工及家属开展法制宣传7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1万余人次。我们开展了20余次法律服务进社区、走进直播室等活动,大力宣传涉农法律知识,增加农民工的维权意识。我们通过制作法制宣传栏、发调查表等形式提醒农民工在平时工作中和外出务工时要提高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注意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收集保存相关权益受侵害的证据。

3.将农民工法制宣传贯穿四级干部学法竞赛全过程

今年我们组织了全市四级干部学法竞赛,我们将土地法、土地承包法、劳动法、森林法、水法等与农民、农村问题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村居干部、乡镇干部复习和考试范围,通过考试促进学习,通过考试促进基层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4.打造全天候“12348”法律服务平台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12348”法律服务工作职责、“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值班制度、“12348”工作人员职责和工作要求。保证“12348”法律服务热线24小时为农民工开通。

5.举办法援工作人员涉农法律业务知识培训

更好地为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我们专门抽调农民工案件较为典型县区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参加省司法厅农民工涉法事务的专项培训,组织编写发放涉及农民工案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书刊和涉及农民工案件的办案手册。

6.加强协同配合,提高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协调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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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特约审计员工作管理办法》和我局制定的具体工作办法,今年做好第四届特约审计员的总结工作和新一届特约审计员的聘用工作,继续邀请特约审计员参与审计项目方案汇报会,项目的过程汇报会、随访被审计单位,进一步了解我局审计干部廉政勤政情况的有关情况,检查审计干部依法行政行为,促进依法审计水平的提高。根据《审计署2008年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的要求和市内部审计协会有关的规定,我局在今年下半年举办了内审人员后续教育课程培训班,对内部审计规范相关内容进行了重点培训,组织区部门和单位内审负责人定期参加区内审人员例会,交流内审工作经验,通过培训进一步强化内审人员的业务知识。

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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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州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根据宪法法律规定、《省依法治省纲要》、《州依法治州实施意见》、《州依法治州2014年工作要点》要求和全省依法治省工作会议总体部署,结合全州民政工作实际,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工作宗旨,着力提高民政工作依法管理水平,为建设和谐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法治环境。

二、宣传方案

(一)突出抓好学习宣传

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会同组织、司法等部门开展城乡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提高行政效率和行政透明度;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抓好集中学习的同时,领导小组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加强自学,为便于学习,将《省依法治省纲要》、《州依法治州实施意见》、《州依法治州2014年工作要点》等学习资料上传局门户网站,让职工做到边做边学,学以致用。

(二)步调一致,强化宣传和信息公开

借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契机,局党组带头学习有关政策法律知识,每季度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通过局党组带头学法,引领其他干部职工学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选送干部职工参加各级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推进干部职工学法经常化、制度化,营造单位浓厚的法制学习氛围;认真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日”、“全国防灾减灾宣传日”、“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周”等活动;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机制,重点做好与部门职能密切相关、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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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科学发展观促进普法工作开展

(一)按照“五五”普法规划任务要求,要始终把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作为首要宣传工作来抓。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普法工作的各个环节。

(二)深入学习宣传林业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今年要以新《森林防火条例》颁布和新出台的《辽宁省防沙治沙条例》为宣传重点,有计划地开展专题学习宣传活动。认真学习《*市林业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继续深入开展《森林法》、《种子法》、《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与林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

(三)认真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不断加强对林业职工和林农安全生产、保护生命财产及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依法保障林业职工及林农根本利益。

二、用重点法制宣传带动全面普法深入开展

(一)继续做好林业主管部门领导干部、林业干部职工、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积极探索推进对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不断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以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适合不同对象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

(二)继续加强对林农和林区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结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有林场改革,进一步加大对林农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帮助和引导广大林农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常识和法律途径。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充分利用各种林业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加强对林区青少年的法律宣传教育。

三、用多措并举的普法形式增强普法宣传实效

(一)继续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活动。20*年要把法制学习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不断坚持和完善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制度、考试考核制度,使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经常化、规范化,在工作中做到依法行政。

(二)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在本单位门户网站、网页上进行法制宣传;加强对媒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创新报道形式,以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如在案件报道中,可作案例分析,指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用性。

(三)搞好专项法制宣传教育。利用“3·12”植树节、“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6·17”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等,开展各种专项法制宣传;继续做好“12·4”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认真组织落实好国家林业局普法办统一部署的全国林业系统年度普法考试工作。

(四)继续运用普法培训证书制度促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将法制培训情况及考试成绩登记入册,作为被培训、考核、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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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深入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大意义和基本构成,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的主要内容。省厅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组织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开展“宪法学习周活动”,进一步提高我省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干部职工维护宪法、遵守宪法的意识。

四、加强新法的宣传学习力度。将《行政强制法》、《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作为年度学习宣传的重点,组织人员大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