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贸易论文实用13篇

绿色贸易论文
绿色贸易论文篇1

综合说:绿色贸易壁垒是指一国以保护有限的自然资源、环境和人类健康为由,通过制定一系列苛刻的环保标准,对来自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产品、服务直接或间接加以限制的贸易手段和环境措施。但是,绿色壁垒在影响上却是双重的。

1.它从保护全球的生态环境的角度出发,为保护人类的生命和健康、保护人类和其他动植物的生态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毕竟,环境保护是当今世界上的潮流,各国政府的环境保护措施必然会反映到对外贸易上来。所以,正当的绿色贸易壁垒反映了世界各国对环境保护问题的日益重视,是人类社会走向文明和进步的标志。

2.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国家都是打着保护地球生态环境与人类健康的幌子,表面看似很合理,但实际上是制造贸易障碍,是一种新型贸易保护主义行为。而且,绿色壁垒通常是发达国家针对发展中国家而设置的,所以具有极大的不平衡性。因为以发达国家的技术标准来要求发展中国家,是非常不公平的,这也是对技术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的一种歧视。

三、绿色贸易壁垒的法律应对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积极应对绿色贸易壁垒,从而保护我国的国内、国际市场。

1.组建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法律团

任何活动都离不开人。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在应对国际贸易壁垒方面的法律人才短缺,这不能不说是我国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掣肘。由于缺乏应对国际贸易壁垒的法律知识,企业面对“两反一保”调查等贸易壁垒时,往往怠于应诉,从而丧失商机。所以,我国有必要整合现有法律人才资源,加强培训我国的法律队伍,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积极吸收具备反绿色贸易壁垒及诉讼能力的律师,相应的法律顾问团来应对绿色贸易壁垒。

2.建立“绿色贸易信息网”

因绿色贸易壁垒而导致的贸易摩擦,有很多是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很多发达国家了许多关于绿色贸易壁垒的有关信息,但是很多发展中国家由于缺乏这方面的意识,对绿色壁垒的有关信息知之甚少。这样,就不利于规避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造成的不良影响。因此,我国应该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建立一个专门负责收集各国绿色壁垒有关信息的专门机构来搜集整理各国绿色壁垒有关的信息。以使我国能够有效地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来规避他国对我国设置的绿色贸易壁垒。

3.制定国际认证制度

获得国际认证是出口产品已达国际先进水平的标志,可以获得国际市场准入,从而是本国产品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因此,建立部级的统一认证机构,对产品进行认证。而且,今年可能多的开展与国际权威认证机构的合作,相互承认对方制定的环境标志。

4.健全环境贸易立法

我国目前有关绿色贸易壁垒环境立法的可操作性差、保护力度弱、多头立法、法律法规之间存在矛盾和重复等问题。我国应根据国际环境公约和国际多边贸易协定,尽快完善我国的绿色贸易壁垒的法律制度。我们应该借鉴美国、德国、法国等国家成熟的包装立法经验,采用单项立法与综合立法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包装法规。

5.大力生产和开发绿色产品

我们要加强自身的建设,把树立产品和企业的绿色形象作为国际营销战略的重要内容。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宁愿以高10%的价格购买有利于环保的产品。所以,政府应该实施优惠的财税、金融、贸易政策来鼓励企业生产符合环保要求的绿色产品。这样,从一定程度上可以提升我国企业的形象,从而有利于缓解其他国家对我国的经常性的实施绿色贸易壁垒政策

6.完善税收法律制度

消费税能起到限制那些高耗能、高污染、不环保的消费行为的作用,我国对本国产品开征环境税收同时,也应考虑对进口的相同产品征收同类环境税收,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我国积极应对他国对我国实行的绿色贸易壁垒。

总而言之,当今社会贸易摩擦和市场争夺愈演愈烈,但是,在国际贸易中争取双赢是完全可能的。面对我国国际贸易深受国外绿色贸易壁垒影响的事实,我们不应再将国际贸易看作是一场对抗性的博弈,我们要相信争取双赢甚至多赢都是可能的,关键是我们要对自己的处境,以及核心利益目标有客观而深刻的认识,才能趋利避害来最大限度地保障和维护自己的利益。

参考文献:

[1]钟莜红张志勋徐芳:绿色贸易壁垒法律问题及其对策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33

[2]王哉洪晓梅:国际贸易中的绿色壁垒及其法律对策[J].东北大学学报,2000,4.12

绿色贸易论文篇2

1、绿色贸易壁垒的概念

从广义讲,绿色贸易壁垒指的是一个国家以可持续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为理由和目标,为限制外国商品进口所设置的贸易障碍。从狭义上说,绿色贸易壁垒实际上是一种市场准入的障碍,是指进口方通过制订严格的环保技术标准,复杂的卫生检疫制度或采用绿色环境标志、绿色包装制度,以阻止或限制某些外国商品的进口。

2、绿色贸易壁垒的基本类型

绿色贸易壁垒的内容比较广泛,大致包括以下五种类型:

(1)绿色技术标准。绿色技术标准是通过立法手段制订严格的强制性环保技术标准,限制国外不符合环保技术标准的产品进口,对贸易实施限制。这些标准都是根据发达国家生产水平和技术水平制订的,对发达国家来说,是可以达到的,但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是很难达到的,因而势必导致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被拒在发达国家之外。

(2)绿色环境标志。绿色环境标志是一种在产品或其包装上的图形,是由一国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按照一定的环境标准颁发的,用来表明该产品不但质量符合标准,而且在生产、使用、消费、处理过程中符合环保要求,不危害人体健康,对环境无害或危害极小。其基本目的是引导消费者进行绿色消费,从而引导企业自觉调整产品结构采用清洁的工艺。

(3)绿色包装制度。“绿色包装”也称环境之友包装或生态包装。绿色包装一般是指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无害,能循环复用和再生利用或降解腐化,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包装。

(4)绿色卫生检疫制度。绿色卫生检疫制度是建立在现代科学技术基础上的。各种检疫措施不仅极为严格,而且繁琐复杂。基于保护环境和生态资源,确保人类和动植物的健康,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制订了严格的环境与技术标准。由于各国环境和技术标准的指标水平和检验方法不同,以及对检验指标设计的任意性,而使环境和技术标准可能成为绿色贸易壁垒。

(5)绿色补贴。它是指一种将资源环境费用内在化以降低外部经济效果使成本与效益尽可能在生产和经营者身上得到统一的一种手段。为了保护环境和资源,有必要将环境和资源费用计算在成本之内,使环境和资源成本内在化,发达国家还将严重污染环境的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以降低环境成本,使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成本因此而提高。

3、绿色贸易壁垒的特点及实施条件

(1)绿色贸易壁垒的特点

绿色贸易壁垒具有其他非关税壁垒所不具有的特征:

第一,表现内容上具有合理性。贸易保护主义者抓住消费者的心理,以保护人类、动物的生命或保护环境与资源为理由,表面上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历史潮流,也迎合了绿色消费的需要,以达到其贸易保护主义的目的。

第二,保护对象上具有广泛性。绿色贸易壁垒具有广泛的保护倾向,不仅对产品本身的质量,而且对产品从生产前的设计一直到消费后的最终处理都有限制。近年来还从产品贸易扩展到服务贸易、技术贸易等领域,呈现出无所不包的态势。

第三,保护方式上具有隐蔽性。一些国家对某些商品质量、规格、性能和安全等规定了极为严格、繁琐和特殊的标准,检验手续繁琐复杂,而且经常变化,使外国商品难以对付和适应。其目的是利用环保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使出口方难以预见其内容及变化而难以对付和适应,但又不易产生贸易摩擦。

第四,制订形式上具有合法性。大多数非关税壁垒不是通过公开立法来加以规定和实施,而国际贸易中的绿色贸易壁垒则有相应的法律为依据,如1994年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简称TBT协议)和《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简称SPS协议),同时,各国还制订有本国关注的一些法规,如1989年美国实施的609条款。

第五,动态性。发达国家所制订的绿色贸易壁垒措施会随着其贸易伙伴经济和技术水平的进步而调整,从而使得绿色贸易壁垒出现不断提高的趋势。如近年来,日本对进口大米检验的量化指标已经从1993年的20多项增加到2000年的104项。有些国家规定,当某种具有绿色标志的产品在其市场的占有率超过2096时,该国对其环境标志的要求就会做出提高的调整。

(2)绿色贸易壁垒的实施条件

绿色贸易壁垒这种贸易保护措施,虽然能有效地阻止外国商品进入本国市场,但并不是所有国家都具有实施壁垒的条件。到目前为止,实施壁垒的主要是发达国家如欧盟、日本、美国,而受影响的主要是发展中国家如中国。这主要是因为:

①绿色贸易壁垒主要是通过规定高药残标准来提高农产品的市场准入门槛,如欧盟对氯霉素残留量的标准规定为0.2——0.3ug/kg,这个标准不仅是我国就是欧盟本身也很难达到标准。

②实施绿色贸易壁垒要具有完善的检测体系。仅有高药残标准是不够的,必须辅以先进的检测设备、检测技术以及高素质的检测人员。具有先进的检测技术、设备可以增加应检农药的种类,以及最大限度的提高限量标准,这样就可以对低检测水平的国家形成壁垒。

二、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1、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现状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农业生产国,我国己经具备相当的农产品竞争力,在水稻、蔬菜、水果和畜产品、水产品、茶叶等方面具有较大的比较优势。我国以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加入WTO后,良好的制度条件为我国扩大出口、发展开放型经济提供了广阔的空间。然而,“走出去”的道路上并非阳光灿烂,作为我国具有相对优势的农产品出口首当其冲,频频受挫。近年来虽然我国农产品的出口额一年比一年高,但农产品出口增长速度一直低于出口总增长速度,究其原因,除了我国出口的农产品主要是初级产品、产品附加值低以外,农产品出口屡遭国外绿色贸易壁垒是另一大重要原因。

自1996年8月起,欧盟成员国相继停止从我国进口禽肉和部分水产。我国有关部门和企业按欧盟法规进行了全面整改,并于1997年接受了欧盟兽医代表团的考察。代表团考察报告对我国的相关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但欧盟只做出了恢复从我国3家工厂进口兔肉的决定。1998年9月、1999年6月和1999年10月,欧盟兽医代表团先后三次来华考察。2000年5月,欧方公布决议,认可我国山东、上海可以对其出口禽肉,但未批准我国加工厂注册。2001年欧方专家来华考察我国动物及动物源性产品残留物质监控体系,随后向欧委会提交了一份关于我国残留监控体系的片面的、不切实际的考察报告,导致我国冻鸡出口下降了41%,保鲜蔬菜和暂时保藏的蔬菜的出口分别下降了20%和29%。

近年来,许多进口国更是加大了对我国出口农产品的检测、检疫力度,这又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我国农产品出口的难度。2002年日本对我国青岛的肉鸡产品检疫项目增加了10个指标,对蔬菜农药残留化验检测项目,由入世前的4项增加到46项;韩国对我国出口蔬菜的检测仅农药残留的检测指标最高时就达200多项;欧盟对我国茶叶的检测项目从过去的6种农药残留检测增加到62种;据《中国新闻网》报道,美国以担心输入病虫害为由,自2005年4月1日起,禁止进口中国的人造圣诞树等人工木制装饰品,仅此一项禁令将会影响中国对美国上亿美元的出口。

2、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原因分析

使我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资源浪费、环境污染、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异常严重。因此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农产品的生产环境,同时由于各种卫生、农药标准也因耕作方式不当而常常不合格,从而使中国成为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大国。

(1)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国内原因分析

①我国环保意识淡薄,缺乏绿色经济观念。我国在向现代农业转化的进程中,尽管农作物的产量不断提高,但由于我国环保意识淡薄,没有及时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致使农业的污染也日趋严重。工农业造成的19各种污染,通过周围的环境(土壤、水等)作用于农作物,使农产品受到污染,导致“问题蔬菜、问题粮食”的产生。此外,由于食品加工、包装、储运等环节设施落后,导致食品后续污染问题严重,造成食品生产前期污染未消除,后续污染依然存在的状况。然而,目前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都已建立了环境标志制度,国际标准化组织也推出ISO14000标准认证,其环境管理体系成为世界各国企业跨越绿色贸易壁垒的重要跳板,但我国企业并没有作出积极的反应。

②我国环境标准过低,农业生产企业认证能力薄弱。环境标准是有关控制污染、保护环境的各种标准的总称。在我国已有的国家标准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不足50%,高新技术标准严重缺乏。此外,国外标准在产品研发阶段就已开始制定,而我国的标准制定却相对滞后,周期也长,没有严格的标准制约严重影响了我国农产品的品质。另一方面,我国农产品要进入国外市场,就需要获得国际上公认的和特定进口国家的绿色认证,一些企业担心认证会降低价格竞争能力,造成认证不积极,普遍存在侥幸的心理。如在绿色标志认证方面,我国外贸企业要获取国外认可的绿色标志,不仅要支付大量的检验、测试、评估等费用,还要支付不菲的认证申请费和标志的使用年费,使一些企业望而生畏。

③农产品检疫系统不健全。从中国近年来发生的假大米、有毒奶粉、冠生园劣质月饼事件到最近被查出的“苏丹红一号”等事件,“苏丹红一号”在十年前就已经被禁了,为什么在今天又查出它存在于大量食品中,在其他国家关注食品安全之际,我国的卫生检疫系统却还形同虚设,更为可气的是,还有一部分官员在开绿灯,使中国农产品生产者对其产品本身的质量要求不高而导致农产品受阻国外的绿色贸易壁垒,因此中国的检疫系统建设势在必行。

④环保法律规范不健全,执法力度不够。正是由于我国法律中有关农产品各种标准的规范不健全,才使发达国家常常钻我国法律的漏洞。目前我国引进外资、进口等环节中的环境条款还不完善,对国外进口产品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环境保护要求不严,对外国产品和污染密集型企业的进入管制较为宽松。且在事实上,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2)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国际原因分析

①国际社会对保护生态环境和食品安全的关注日益强烈。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迅速提高,生态价值观被广泛接受,人们对自己的生存环境和卫生食品安全日益关注,追求高品位生活的意识也越来越强,对衣、食、住、行的要求越加严格,“绿色”成为了一种时尚,一种健康的代言。这促使发达国家政府通过立法满足国内居民的绿色需求,保护本国产品在国内市场的竞争力。为此,发达国家政府便在国内推行绿色生产、绿色营销和绿色消费,实施绿色管理,通过制定相关法律与政策,约束和限制国外未达到本国或国际环境标准的农产品进入本国市场。

②将同一标准使用在处于经济与科技发展不同阶段的国家。发达国家的科技水平较高,处于技术垄断地位,同时有强大的经济实力作后盾,它们制定了众多的环保技术标准和环境标志,是想利用生产和销售绿色产品,发展绿色科技和相关服务,控制未来的世界市场。而发展中国家面临着极为迫切的经济增长甚至是温饱问题,在环保领域的缺口较大,它们既无雄厚的资金,又无可以利用的高科技手段,其环保水平尚处于初始阶段,在短期内缺乏实施同一环境标准的能力。而在两个发展水平不相等同的阶段适用同一标准,这本身就是不合理的。这就使发展中国家在环保上始终处于被动局面,导致发中国家的产品被排斥在发达国家之外,极大的制约了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环保步伐的加快。

三、我国应对农产品出口中的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

1、强化国民绿色经济意识,完善国内环保法规

(1)加大传媒宣传环保的力度。21世纪经济的主旋律将是绿色经济,政府应呼吁提高国民的可持续发展意识,开展环境教育。环境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将环境意识化为公众自觉的环境行为,因而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作用,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事业,使其知晓我国经济的“绿化”是一项公益事业,受益的应是整个国家和每一个公民。同时,政府要注重发挥职能指导作用,提倡绿色生活方式,把绿色贸易、绿色生活的思想融入我们社会经济发展的全过程,这既可从根本上冲破绿色贸易壁垒,又可保持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使之适应全球一体化浪潮,并与国际贸易体系接轨。

(2)制定和完善国内相应的环保法规。在国内立法方面,应加快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与国际接轨的步伐,缩小与发达国加环保水平的距离。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国际社会在处理贸易与环境争端案件时,与贸易有关的国际环境法和国内环境法往往倍受重视。从已处理的贸易与环境争端的一些案例的裁决来看,只要引用的国内环保法律规定准确、有权威性,维护环境利益的一方往往胜诉,而对环境保护不利的一方则往往败诉。因此,必须加速与贸易有关的环境立法。

2、改善我国农产品生产的外部环境

(1)整治农业环境,治理农业污染。主要是加强对农业环境、渔业水域、草原牧区、特别是土壤环境的监测。一是要定点、定期对主要农(畜)产品污染情况开展例行监测;二是开展对大中城市郊区、工矿企业周围等重点区域土壤环境例行监测;三是定期对重要水源进行常规性监测。及时掌握农业环境受污染损失状况,提出相应的治理对策,调整产业结构(例如受污染的土地种植花草等),进行植物修复。

(2)控制农业水源污染,解决湖泊、大中型水库的富营养化问题。首先要纠正或扭转偏施、重施氮肥的习惯,推广节氮施肥技术。调整肥料结构,实行配方平衡施肥,大力发展多元高效肥,推广专用复合肥,积极推行有机无机肥配套施肥体系,同时应加强改善生态环境的新技术的研究。其次,要推进有机肥工程,以减少化肥的用量,采用多种形式使秸秆还田,集中处理加工畜禽养殖基地的鸡粪、猪粪等使之成为商品有机肥料。结合疏浚河道开发利用丰富的河泥资源,大力开展河湖清淤工作,同时实施河湖岸植树,减少水土流失。

(3)加强对农业环境科学的研究。政府应增加农业环保科技的投入加强农业保护宣传培训,提高各级农业管理与技术人员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农业环境保护意识,增加科技投入,引进国外先进的农业环境保护技术模式,引导农业结构合理化,逐步建立起农业经济、生态环境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农业结构体系,努力做到生产技术生态化,生产过程清洁化,农业产品无害化。

3、实施扶持绿色产业的政策措施

(1)制定绿色产业倾斜政策。一是要在税收上给予优惠,在一定时期内,对绿色产业企业可以减征或免征增值税,对企业新开发的绿色产品也可以缓征所得税。二是要对绿色产业企业在贷款利率、贷款额度上实行优惠,鼓励其上市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三是要在工商注册上对绿色产业企业给予照顾,并赋予一些规模较大的绿色产业企业以出口经营自。

(2)建立农产品国际绿色贸易壁垒预警机制。大量事实表明,绿色贸易壁垒之所以能起到限制与障碍作用,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企业对进口国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不了解。我们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组成专门的机构,收集研究我国主要出口农产品可能在哪些国家遇到什么样的绿色壁垒,提出需要采取的应对措施,形成预警机制,以改变目前这种遇到壁垒就无所适从的状况。

4、积极推行IS014000标准

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IS014000系列国际标准己于1996年正式公布。该标准以改善全球环境、促进国际贸易为目标,涉及从原材料的开发生产到产品制造使用及报废处理的所有环节和活动。对于任何不符合该标准的产品,任何国家都可以拒绝进口。因此,为了适应国际市场对出口产品环保标准的要求,我国应制定和实施与IS014000环境体系国际标准配套的国内法律法规以及适合我国国情的环境标志法律法规,通过立法程序把IS014000环境体系国际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

5、大力发展绿色农业,开发绿色食品

面对绿色贸易壁垒,开发绿色农业、发展绿色食品将有益于我国农产品出口、提升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具体方法:

(1)实行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目前,我国出口的部分绿色农产品多为农户零星生产,这种小规模分散经营阻碍了农业技术的改进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难以降低产品成本,参与国际竞争。要想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采取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是必然选择。只有企业联合起来,才能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增强实力、实现规模效益,从而扩大经营范围,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应考虑扶持一批绿色农产品出口企业,实行贸工农一体化和企业集团化效益。可采取“公司+农户”的组织形式或者新的生产经营方式“公司+农场”,实现绿色农产品出口生产的规模化经营。

(2)建立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我国具有生产绿色农产品的自然条件、技术条件和社会环境条件,可以建立一批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利用科技成果优势,实现绿色农业加工增值。

6、积极推行农业标准化工作、推广绿色技术

农业标准化工作就是以农业科技和实践经验为基础,按照简化、统一、协调、选优的原则,把先进科技成果和绿色技术转化为标准,并加以监测、实施,使业生产、加工、管理和服务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活动。实施农业标准化,既可提高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推动我国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又可以促进农产品优质化,增强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能力。我国要加强对国际农业标准的研究,而在这一过程中,就需要企业自主研究和引进先进的环保技术、生态技术,并将其大力推广,使绿色技术上升为“农业标准化”中重要一部分的。我国根据农产品国际市场的需要,不断更新农业标准,并使农产品品质标准与安全卫生、分级、包装、运输标准相配套,通过逐步完善,形成与国际标准接轨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从而为我国农产品顺利进入国际市场创造有利条件。

参考文献

1.《国际贸易理论》,龚关,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65页。

2.《贸易与环境》,赵玉焕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42页。

3.《如何应对贸易技术壁垒》,李志军著,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01年版,第56页。

4.《如何积极应对农业绿色贸易壁垒》,李一南著,中国财政,2006,年9月。

5.《浅析绿色贸易壁垒及其对策》,余鹏著,世界经济情况,2006年7月。

6.《我国出口农产品突破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刘翠萍著,山东财政学院学报,2006年4月。

7.《国际绿色贸易壁垒及其突破对策探析》,谭蓉娟著,特区经济,2006年5月。

8.《如何应对农产品绿色贸易壁垒》,于宝苹著,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6年6月。

9.《浅谈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的影响》,顿红著,科教文汇,200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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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迅速推进,WTO多个回合的谈判使得长期以来作为主要贸易壁垒的高额关税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代之而起的是绿色贸易壁垒。作为方便易行、见效快的强有力保护手段,绿色贸易壁垒愈来愈频繁地付诸实施,矛头直指我国大宗出口产品,使中国成为“绿色壁垒”和反倾销措施的主要打击对象,致使中国许多产品无缘进入国际市场。 关键词:绿色贸易壁垒;环境贸易;WTO 在国际货物贸易中,从1947年的GATT到WTO,降低关税一直是国际社会的主题。时至今日,作为阻碍国际贸易的重要因素的关税壁垒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控制,而许可证制度、配额制度、原产地制度等非关税壁垒对国际贸易自由化的进程阻碍日益明显。同时,绿色壁垒作为新型的、重要的国际贸易障碍,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绿色贸易壁垒是双刃剑,如果运用适当,对保护自然资源、全球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有利的;如果滥用,就会阻碍全球经济的发展,形成新的贸易保护主义。而目前因为种种原因,绿色壁垒的多样化、环境标准的复杂化、检疫措施的苛刻等,反映出绿色壁垒已经成为国际贸易的阻碍,反映出新的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可以说绿色壁垒的被滥用已是不争的事实。 一、绿色贸易壁垒的含义 绿色贸易壁垒也称环境贸易壁垒,是指那些以维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为目的而采取的限制甚至禁止有关国际贸易活动的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及其相应的行政措施,以避免这些贸易活动可能导致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从另一个角度讲,所谓绿色贸易壁垒,是以保护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为名,通过制定一系列复杂苛刻的环保标准,对来自其他国家的产品及服务设置障碍,以保护本国产业的一种新型的非关税壁垒。绿色贸易壁垒形式多样,包括绿色关税、环境配额、环境许可证、绿色补贴、绿色标签、绿色包装等,具有虚假性、广泛性、隐蔽性等特点。 二、WTO规则中的绿色贸易壁垒 WTO法律框架之下,有关绿色贸易的条款主要见于《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补贴与反补贴协议》、《卫生与动植物检疫措施协议》以及《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农产品贸易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等规则中。 由此可见,环保浪潮对乌拉圭回合的谈判产生了一定影响,在WTO的有关文件中均涉及环境问题。但是,WTO在此问题上的态度不明朗,条文不具体。一方面,WTO原则上承认各个成员为了保护各自的公共秩序和防止环境污染,有权制定本国的环保政策并组织实施;另一方面,则要求这些政策和措施不能妨碍世界自由贸易体制的正常运行,使环保措施成为变相的贸易保护手段。 就上述规则本身而言,绿色壁垒也对WTO的基本原则造成了冲击,主要体现为:首先,它背离了自由贸易原则。自由贸易是WTO要追求的目标,须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发达国家制定高标准的环境标准,使发展中国家丧失比较优势,从而使WTO的自由贸易的目标也就失去了根基。其次,违反了普遍取消数量限制的规定,这是实现贸易自由的重要保证。虽然不像配额许可证那样明显,但绿色壁垒所起的作用无疑是相同的。再次,它违反了非歧视原则。在国际贸易中,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是WTO的最基本原则,依该原则,各成员国之间是平等的。但是,复杂而苛刻的环保要求,会使发展中国家望尘莫及,从而造成对发展中国家事实上的歧视。第四,为了实现实质上的贸易平等,WTO规定了发展中国家享有差别于发达国家的特殊优惠待遇原则。发达国家统一实施环保标准,使WTO主张的发展中国家的差别与特殊待遇无法体现,更无法实现。此外,国际上缺乏有效的机制制裁与环境有关的贸易争端,发达国家就采取国内一整套环境法规来监管国际贸易,单边措施产生的溢出效应,使得绿色壁垒对WTO原则的背离更为严重。 总之,WTO法律框架下,绿色壁垒规定的分散性、不确定性、不完善性,对国际贸易是极为不利的,会使新的贸易保护主义得以出现、蔓延。 三、“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的影响及对策 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出口货物大多属劳动和资源密集型产品,因而这一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国外贸与环境的波及是广泛和深入的。绿色贸易壁垒是一种十分复杂的经济现象,它的历史和现实充满着悖论:它既有歧视性又有合法性;既有贸易限制的主观动机,又有促进各国环保发展的客观效用。因此,对我国经济与环 境领域的影响是多重的和不确定的。 (一)“绿色贸易壁垒”将对我国产生的消极影响 从静态效应看: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外贸的负面作用非常明显,几乎波及到我国开展外贸出口的所有领域。随着绿色壁垒的不断扩展,我国出口产品本身及出口贸易的各个环节,都受到了发达地区和国家环保法规的不同程度的影响。这里发生作用的机理有两种:一是市场准入的限制,即发达国家通过立法或制定苛刻的环境技术标准,使我国不少产品难以进入他们的市场开展公平竞争。在保护环境的名义下,制定严格的强制性环保技术标准。这些标准都是根据发达国家生产和技术水平制定的,对于发达国家来说,是可以达到的,但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是很难达到的。因而势必导致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被排斥在发达国家市场之外。二是竞争力的影响,即发达国家虽然不对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准入直接设限,但通过开展绿色认证、征收绿色关税及实施所谓的反补贴措施,使我国出口产品的成本大为增加。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中小企业来说,这部分生产成本的增加将导致他们在价格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甚至被迫退出国际市场,客观上排斥了诸如我国等发展中国家的生产商。 从动态效应看:由于西方发达国家出于其政治、经济和社会多方面的目的,不断提高环境保护的技术标准和认证要求,使得绿色壁垒呈现出不断拓宽和加高的趋势,造成国际贸易的总量缩减与结构扭曲。各国的环保法规更快出台,这样将会导致贸易不正常流动。譬如,如果其他国家制定了环保法规,我国没有相应的法规,则有可能导致贸易转移,对我国国内产业造成冲击。同时,由于各国的相应法律不可能完全一致,我国生产商在产品出口时,可能面临多个制度的不同规定,这将给生产商造成极大的不便。 (二)突破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 面对国际上日益严重的绿色保护主义倾向,我们应当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要以开放的视角、哲学的思维,对环境与贸易的关系问题重新审视和定位,充分利用中国经济在全球化框架内重新整合的历史性机遇,积极参与环境与贸易领域的国际博弈,努力实现两者之间的良性互动。 1.在国内层面上,要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强化贸易环境执法力度,提高环保意识。第一,在污染防治方面,应逐步完善各项环保法规,以预防为主,强化监督管理;第二,我国在扩大对外开放引进外资的同时,要着眼于长远利益,严格审批,禁止外资在我国兴建污染大、难治理的农药、化工、印染、造纸、电镀等企业;第三,对于现有外贸企业的污染问题要限期治理,必须达到我国现有的环境标准;第四,加强对外经济贸易与环境保护方面的宣传,使大家充分认识到环境在我国外经贸工作中的重要现实意义。在不断强化贸易环境执法力度的同时,大力提高国民的环保意识才能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2.在国际层面上,首先,要在我国尽快推行国际环境标准制度,逐步与国际接轨。借鉴国际上先进的立法经验,制定、完善我国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其次,要充分理解、把握WTO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逐步转化为我国国内的法律文件。国际上各种环保法规层出不穷,我国应及时掌握信息,以便尽早采取对应措施。再次,对于国际公认的标准、制度更要积极遵守,促进我国出口产品在环境标准方面达到国际要求,减少国际贸易摩擦,扩大产品出口,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3.增强参与意识,变被动为主动。抵制贸易壁垒的有效途径之一,就是要积极参与国际贸易规则的制定。有些规则包含保护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中免受发达国家歧视的保障条款,我们可以利用这些相关条款,联合发展中国家,抵制发达国家利用绿色保护而采取歧视政策,以保护我国对外贸易的顺利发展。 4.妥善解决环境贸易纠纷。目前,我们应进一步加强与WTO贸易与环境委员会的联系,充分利用WTO多边贸易体系的谈判机制、合理对抗机制、非歧视原则以及对发展中国家特殊照顾的规定,维护自身合理的经济权益。在发生环境贸易纠纷时,应主动依据上述规定和原则,向有关国家和国际机构提出交涉或申诉,力争通过磋商和谈判加以解决,从而更好地维护企业的利益。 5.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贸易壁垒。认真研究绿色贸易壁垒的内容、框架和运行机制,适度汲取其合理的内容,渐进地构造和完善我国自己的绿色贸易壁垒,利用其合理性、合法性、广泛性和隐蔽性等特点来限制进口,保护本国产品的国内价格和竞争力,同时,有效地规避全球化进程中出现的一些负面效应,最大程度上保护我国的环境安全和经济稳定。 综上所述,面对绿色壁垒的发 展势头,面对它对我国对外贸易的阻碍,我国必须采取一系列制度、措施来完善救济机制,消除外国贸易保护主义对我国经济的冲击,促进我国经济乃至世界经济的健康有序地发展,最终达到贸易与环境均衡发展的双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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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产品出口受阻的品种多。受阻的农产品从蜂蜜到冻鸡,进而延伸到整个畜产品和水产品。2002年1-5月,欧盟全面禁止进口中国的动物源性食品和水产品。

(2)对中国农畜等产品实施绿色贸易壁垒的世贸组织成员从发达成员(欧盟、美国、日本)扩展到部分发展中成员(韩国、新加坡)。

(3)中国成为美国绿色贸易壁垒限制进口最多的国家。2002年1-3月,美国药品管理局扣留的进口产品共达12025批次,其中,中国为1140批次,占同期被扣产品总批量的9.48%,居受阻国家和地区的首位。

(4)对中国进口农、畜产品的检验项目增多,检验加强。如欧盟对中国茶叶的检验项目已从过去的6种农药残留的检验增加到62种。日本厚生省2002年4月25日宣布,从中国进口的蔬菜中存在严重的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决定对18种蔬菜进行抽检。

(5)绿色贸易壁垒严重影响了我国发达地区省市的出口。2002年1-3月,我国沿海地区被美国药物管理局扣留的产品累计896批次,占我国被扣产品总量的78.6%,其中,广东省为240批次,占21.05%,居第一位;福建为201批次,占17.63%。2002年1-4月,经深圳口岸出口的冻鸡出口数量和贸易额均比去年同期减少了40%。2001年,我国约有70多亿美元的出口商品受到绿色贸易壁垒的影响。

2绿色贸易壁垒措施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泛

一方面绿色贸易壁垒本身也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在不断调整和补充,出现了层出不穷、变化多端的绿色贸易措施,涉及包括环境保护、人类健康、生物多样性、动植物安全等多个领域;另一方面,绿色贸易壁垒所管辖的对象范围越来越广泛,近年来,它不仅对产品(消费)本身提出绿色环保要求,还对产品的设计开发、原料投入、生产方式、包装材料、运输、销售、售后服务、甚至工厂的厂房、后勤设施、操作人员医疗卫生条件等整个生命周期的各个环节提出了绿色环保的要求,如美国实施的HACCP计划,其目的是更方便、更有效地实施其绿色贸易壁垒措施。更为严重的是,目前的绿色贸易壁垒不仅表现为环境技术规定、标准,而且这些规定的执行过程也逐渐成为中国商品进入外国市场的严重障碍,执行过程中的一些争议往往导致旷日持久的调查和取证,导致成本大大增加并延误了良好的商机。例如中国出口到韩国的活鱼,就遭到长达45天的批批检验待遇,致使大量的活鱼死在码头,几乎无法再出口。

3对我国产品实施绿色壁垒的国家越来越多

通常,一个或几个发达国家对中国实施绿色壁垒,往往会引起其它一些国家对中国也实施绿色壁垒。目前,我国成为了受到美国绿色壁垒限制进口最多的国家;欧盟设置的绿色壁垒也给我国农产品出口带来了巨大损失;日本等发达国家甚至一些发达中国家也对我国地许多农产品实施了绿色贸易壁垒。

我国遭遇的国外主要绿色贸易壁垒指标见表1。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对外贸易的不断扩大,我国遭遇的绿色壁垒是范围在不断扩大,数量也在不断的增多。究其原因应该是多方面的。

(1)双低——我国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低,检验产品的技术标准低。

我国科技水平落后于发达国家,由此导致我国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低。据专家估计,我国产品质量实际水平落后于发达国家10-20年。仅就德国为例,目前应用的工业标准约有15800种,大多数等同于国际标准;而我国技术标准约有70%-80%低于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而且我国标准体系混乱,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专业标准及企业标准,名目多而水平低下难与国际水平接轨。

这在农产品、食品、纺织品等行业更为突出。联合国食物与农业组织迄今已公布了有关农业在食品中的最大限制标准共2500项。而我国直到2001年,农业部才出台了无公害农产品的行业标准,其中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中仅涉及62种化学污染物。(2)双盲——我国企业绿色观念淡薄,而且对国外的技术法规,标准缺乏了解。

据有关部门统计1996年到2003年6月,我国获得环境标志认证的纺织服装企业仅有38家。另据资料显示,目前我国使用绿色食品商标的产品只有3000多个,年产量仅2000多万吨。可见,我国许多企业绿色观念淡薄,未能意识到绿色壁垒所带来的不利影响。

而且,许多企业对国际通用的国际标准和技术管理措施也知之甚少,对主要贸易对象国的技术手段和技术限制缺乏了解,再加上技术贸易壁垒本身的不透明性,使我国的出口贸易面临很大的困难。

(3)竞争和分工——产业的国际竞争和国际分工的影响。

出于产业竞争的需要,有的发达国家采取了明显的歧视性措施。例如,日本为限制我国稻米进口,将检测指标由23项增加到121项,其中许多农药是我国从来不使用的,也要进行农残检测。再如,为限制我国菠菜进口,2002年日本公布菠菜中农药毒死蜱残留限量为0.01mg/kg,既远远严于日本蔬菜中其他有机磷农药的残留限量(大约相差10倍以上),又大大超出美国,欧盟及国际组织标准(约为0.05mg/kg)。而且,发达国家往往将污染较多的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还把发展中国家作为倾倒工业废弃物的垃圾场。据统计,美国在20世纪80年代初在发展中国家的投资35%危害生态环境,日本2/3的海外投资是污染产业。而且,这种行为也加重了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治理成本形成了不合理的国际环境保护格局。一些发达国家不但推卸责任,反而对发展中国家实施绿色壁垒,从而使发展中国家处于更为不利的地位。

总之,中国现阶段所面临的环境管制和绿色壁垒的形势是严峻的,政府和企业只有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并积极地采取有效措施,才能保证我国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绿色贸易论文篇5

1.1绿色贸易壁垒的兴起

绿色贸易壁垒是指进口国或地区以保护生态环境、有限资源以及人类和动植物的健康为由,以保护本国市场和贸易为根本目的,通过制定、颁布、实施严格的环境保护法规和苛刻的环境保护技术标准,以限制国外产品或服务进口的贸易保护措施。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乌拉圭回合谈判的结束和WTO的成立,贸易自由化的发展使国际贸易竞争更加激烈,贸易保护主义思潮开始抬头。由于传统的贸易保护措施既不合理又不合法,西方国家采用一些新的合理合法的贸易保护措施来保护本国利益。其中环保措施具有更大的隐蔽性和灵活性,容易受到公众和世界各国的认同,成为贸易保护最有影响力的措施。发达国家以环境保护和保障人身安全及健康为由,通过立法或制定严格的技术标准,使得外国产品无法进口或进口时受到一定限制,成为国际贸易活动中的“绿色贸易壁垒”。

1.2绿色贸易壁垒具有以下一些特点

①虚假性。绿色贸易壁垒一般都打着保护地球生态环境与人类健康的幌子,貌似合理,实则是限制进口的不合理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②不平衡性。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发展状况已呈现极大的不平衡性。西方发达国家无视发展中国家的现实情况,以其先进的技术和雄厚的资金提出过高标准,把发展的不平衡导入国际贸易领域,引致更多的不平衡。③隐蔽性。种种绿色贸易壁垒借环境保护之名,隐蔽于具体的贸易法规规定、国际公约的执行过程中,成为进口国拒绝外国产品的“核武器”。④广泛性。绿色保护的内容非常广泛,不仅涉及资源与人类健康有关商品的生产和销售,而且对那些需要达到一定安全、卫生、防污等标准的制成品产生巨大的压力。这些绿色保护措施,具有不确定性和可塑性,在具体实施时容易受到发达国家的刁难和抵制。对生产技术水平较低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涉及面更大更深。⑤坚固性。绿色贸易壁垒抓住人们关注生态环境的心理,根据本国市场和消费者的情况制定超高标准,先入为主,制造进口品的消费障碍,具有坚固的限制进口的堡垒作用。

2绿色贸易壁垒的主要表现形式

绿色贸易壁垒从设置来源讲分为政府设置型和非政府设置型。政府设置型主要是指政府通过制定一系列绿色贸易技术标准,以立法和经济政策形式设置的非关税壁垒;非政府设置型是指不同国家的公众由于环保意识的差异,拒绝使用和消费对环保产生不利影响的产品,从而对进口产品造成的事实上的贸易壁垒。其中政府设置型绿色贸易壁垒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①绿色关税,即对一些污染环境或影响生态环境的进口产品课以进口附加税。②绿色技术标准,即通过立法手段制定严格的、强制性的环境保护技术标准,限制或禁止不利于生态环境的产品进出口。③绿色环境标志,即由政府管理部门颁布的表明产品从生产、使用到回收处理整个过程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无害的一种特殊标志。④绿色检疫卫生制度,即有关国家及国际组织根据乌拉圭回合通过的《卫生与动植物检疫措施协议》,以确保人类健康免遭进口动植物携带疾病而造成的损害为由而对农副产品和食品制定的安全卫生标准和检疫措施。⑤环境贸易制裁,即一国针对另一国违反国际环境条约而采取的强制性贸易限制措施。

3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外贸的影响

3.1对我国产品出口市场范围的影响

1995年我国主要的外贸出口市场是香港、日本、美国、欧盟、东盟、台湾、韩国等,对他们的出口份额占我国外贸出口总额的4/5。这表明我国出口市场主要集中在发达国家和部分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这些国家和地区多数都是世界贸易组织与环境委员会的成员,环保行动起步早,成效大,公众环保意识强,环保技术位居世界前列,目前从环保立法进入环保执法阶段。如果这些国家和地区凭借自身在环保方面的优势,在世界贸易组织中极力要求将贸易与环境两者挂钩,并制定对发展中国家过于苛刻的统一环境标准,这将使得我国产品出口市场范围面临缩小的可能。

3.2对我国产品出口增长速度的影响

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加快机电产品出口是今后我国扩大对外贸易,跻身世界贸易强国之列的必然选择和重要依托。但面临的困难之一就是发达国家制定的产品进口标准,例如防污标准、噪声标准、电磁辐射标准等,为我国机电产品进入发达国家市场增加了难度。另外,乌拉圭回合谈判最后签署的文件不仅包含工业品贸易,而且还包括农产品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和投资等方面的环境保护问题。如果发达国家在新的多边自由贸易体制中肆意推进环境壁垒,以保护本国市场为目的而提高产品的环境标准,对于实现我国加快出口的战略目标将产生影响,产品出口增长速度势必减缓。

3.3对出口产品成本和企业效益的影响

环境壁垒的制定实施必然会涉及产品从生产到销售乃至报废处理的各个环节。它要求将环境科学、生态科学的原理运用到产品的生产、加工、储藏、运输和销售等过程中去,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无公害、无污染的环境管理体系。因此产品在流通过程中,制造商为了达到进口国的环境标准,不得不增加有关环境保护的检验、测试、认证和签订等手续并产生相关费用。产品的外观装潢、出口标签和商品广告也将作大幅度调整。因此,出口产品各种中间费用及附加费用的增多,将使我国目前出口产品日益上涨的生产成本进一步提高。作为出口产品生产企业的经济效益将因此受到影响。

3.4对双边或多边贸易关系的影响

近年来,发达国家以保护环境为名,经常采取单方面的贸易措施,限制外国产品的进口,由此引发的双边或多边贸易摩擦日益增多。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这两大区域性经济组织成员基本上都是发达国家,它们的环保水平和环保标准大致接近,个别成员存在的差距也在趋于协调一致。因此发达国家可以通过区域自由贸易的形式,以低于区域环境标准为由将来自于区域以外的产品,包括中国产品排斥在巨大的区域市场之外。

4突破国际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建议

4.1加强宣传教育,顺应绿色潮流,提高环保意识

绿色贸易壁垒,大多都是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树立的。但是为了全球社会的持续发展,在国际贸易中引入法规制度以约束、惩治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是必要而迫切的。我国企业要冲破绿色壁垒,首先必须顺应这股绿色潮流。必须充分认识到,低环境标准国家的资源会加速退化,环境污染加剧,并最终导致竞争力的进一步下降。而高环境标准国家将会从善待环境的技术和产品中获利,从而在环境保护产业领域占据优势地位,在国际贸易中更具竞争力。因此,我们应该全面客观地认识绿色贸易壁垒的性质,既要认识绿色贸易规范条件的积极意义,又要分清某些国家寄寓于其中的绿色贸易壁垒,在保护自身正当权益的同时,使我国的发展顺应历史潮流。

4.2积极推进环保产业的发展,并将环保纳入外贸发展战略

环保产业的发展,必然会提高企业防治污染的能力,为其产品冲破国际贸易中的绿色贸易壁垒提供硬件上的支持。此外,环保产业具有较强的关联效应,在自我发展的同时能够带动、引导许多前向、后向相关产业的发展,极具潜力。我们应根据绿色壁垒的发展趋势,加快制定和完善各类商品生产和销售中有关环境保护的标准和法律法规,促使对外贸易的环境管理与国际环保法规和惯例接轨;强化环保执法,对外贸活动中违反环保法规的行为依法严格惩处;推行“绿色环境标志”制度。另外,必须加强对各国环保法规、环境标志制度的研究和信息搜集,尽快建立外贸环境技术标准的信息系统,为出口企业和外贸部门提供及时、充分的信息咨询,促使企业按照环保标准组织生产,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4.3加强与环境有关的认证工作

与环境有关的认证工作主要有国际环境管理体系系列标准(ISO14000)认证、绿色标志认证等。在中小企业中扩大关于绿色产品、绿色营销、清洁生产、环境标志等概念的宣传,鼓励企业自觉向ISO14000和国际相关产品环境标志的认证要求靠拢,并给予人力、物力、财力、技术和信息上的必要支持。建议采取以下主要措施:一是重视与环境有关的认证工作。ISO14000认证和绿色标志认证是本国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绿色通行证”;二是积极采用国际环境标准。只有符合国际标准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才是合格产品,才可能具有国际竞争力;三是加强宣传与环境有关的认证制度。向企业与环境有关的信息,在认证程序上指导和帮助企业,不收费或低收费。

4.4充分发挥“环境外交”的营销作用

①积极参与国际环境公约和国际多边协定中环境条款的谈判。由于经济发展的差异,在国际环境公约和国际多边协定环境条款的谈判中,发达国家往往提出过高的环境标准和环保措施,发展中国家则强调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并重。因此,为了维护本国的经济利益,我国应与发展中国家团结起来,积极参与谈判,拒绝接受超越自身承受力的环境条款。②以国际规范为依据反对进口国的绿色贸易壁垒。对于进口国以环保为借口单方面设置的绿色壁垒,或进口国将其国内环保法规实施到境外,或进口国以隐蔽形式做出的各种贸易歧视,我国要通过外交途径与进口国谈判,或向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构(DSB)提出。③注重“环境外交”策略的运用。外交策略得当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1997年4月,国家商检局邀请欧盟兽医代表团对我国进行考察,确认我国具备了向其出口鲜猪肉、鲜牛肉及肉制品的条件,使得欧盟对从我国进口的鲜猪肉、鲜牛肉解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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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周,孙若梅.中国环境问题研究[M].郑州:

河南人民出版社,2000

4江晓娟,杨圣明.中国对外贸易理论前言[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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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绿色贸易壁垒的含义

所谓绿色贸易壁垒,也称绿色壁垒,是指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一国以保护环境为由而制定的一系列环境贸易措施,使得外国产品无法进口或进口时受到一定限制,从而达到保护本国产品和市场的目的。由于发达国家的产品科技含量和公众的环境意识普遍较高,他们对环境标准的要求非常严格,不仅要求末端产品符合环保要求,而且规定从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包装、运输、使用、循环再利用等整个过程均需符合环保要求。这无疑会给广大发展中国家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及出口带来很大的障碍。这一概念的界定基本上立足以下两点:一是绿色壁垒的外在表现形式是各国采取的法规、政策与措施;二是绿色壁垒的性质,即以保护生态环境或人类和动植物的健康为由而采取的一种技术性贸易壁垒,是非关税壁垒的一种形式。如果进口国是以保护生态、人身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等社会进步为动机,制定与实施相应的政策、法规及技术标准,则被可称之为善意绿色壁垒,是在贸易中应提倡和遵守的。如果进口国是以环境保护为名、行贸易保护之实,目的在于利用其拥有的技术优势阻止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进入本国市场的一种贸易壁垒措施,笔者认为这就是恶意绿色壁垒,是在贸易中要加以抵制和防范的。

(二)绿色贸易壁垒的表现形式

目前绿色壁垒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①强制性技术水平标准。发达国家依赖其科技和环境水平,通过立法手段,制定严格的强制性技术标准以将来自发展中国家的产品拒之门外。②环境措施。由于我国出口的大多为劳动密集型产品,受环保因素的影响较大,加之我国企业的环境意识不强,使我国越来越多的出口产品受发达地国家环保法规的影响。③认证制度。除了ISO14000系列认证外,发达国家还有各国的实验认证以及某个行业的认证,对我国出口商品的压力越来越大。④绿色包装和标签制度。

二、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国际贸易的影响

发达国家为维护其长期以来在经济和资源上的霸主地位,一方面利用自己在经济和科技方面的优越地位,设置环境壁垒措施,限制其他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产品的出口,从而影响国际竞争,限制贸易自由;另一方面将被污染的废弃有害物品和污染型产业越境转移到发展中国家,造成对发展中国家生态资源的大肆掠夺和破坏,加剧全球环境恶化的同时,进一步削弱了发展中国家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1、影响我国的出口市场。目前中国主要贸易伙伴有美国、日本、欧盟、韩国、东南亚以及中国的香港和台湾地区,与他们的贸易额占中国进出口总额的85%以上。而这些国家和地区大多数是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与环境委员会成员”,也是绿色贸易保护主义最为盛行的地区。由于我国长期忽视环保产业的发展,出口产品很难在短时间内达到发达国家制定的环境标准。如果发达国家凭借自身在环保方面的优势,制定对发展中国家过于苛刻的环境标准,并通过世界贸易组织将贸易与环保紧密挂钩,这将使我国的外贸出口市场面临缩小的可能,对我国的外贸出口造成十分不利的影响。

2、削弱我国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一些发达国家对我国出口货物征收绿色关税和反补贴税,将使我国出口产品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丧失竞争优势。此外,绿色贸易壁垒的制定实施必然会涉及到产品从生产到销售、使用乃至报废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测。这样,我国出口产品的各种中间费用和附加费用将大幅增加,使产品的出口成本大为增加,进而削弱我国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同时,也使我国出口产品的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的经济效益下降。3、影响双边或多边贸易关系,引发贸易摩擦。近年来,发达国家以保护环境为名经常采取单方面的贸易措施,限制外国商品的进口,由此引发双边或多边贸易摩擦日益增多。当前世界经济区域化和集团化趋势的不断加强,像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这一类区域性经济组织的成员基本上都是发达国家,他们的环保水平和环境标准大致接近,个别成员国存在的差距也在趋于协调一致。

三、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措施和建议

1、依据原则,积极抗辩。我国在面对无理的绿色贸易壁垒时,应沉着应战、据理力争。我国可根据双边或多边贸易协定所确定的国民待遇原则和最惠国待遇原则提出抗辩,充分利用环境条约协议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照顾原则,通过采取双边磋商、谈判解决。

2、加强国际合作。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应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保持密切联系,在国际事务中代表发展中国家的利益。

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环保意识。我们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要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绿色经济意识融入每一个人的生产、生活中。建立绿色贸易制度,把绿色贸易思想作为开展国际、国内贸易的一个基本思想和基本原则,顺应世界绿色潮流。

4、大力推行环境标准制度和环境认证制度。ISO14000体系是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的关于环境管理的标准体系,该体系由国际标准化组织的专门机构—环境管理技术委员会(TC207)负责起草制定。

5、严禁国外污染产品和产业流入我国。发达国家在设置绿色贸易壁垒的同时,正将污染产品和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我国对此应提高警惕,加强对进口产业的环境监测。

【参考文献】

[1]李培良.中美绿色壁垒的法律比较[J].对外经贸实务,2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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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世界经济的迅猛发展,带来了诸如资源短缺、环境污染、臭氧层被破坏、全球气候变暖、生态失衡等一系列世界性环境恶化问题,以及环境污染对食物的危害等,使人类认识到环境污染、自然生态系统失衡,最终将危及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许多国际环境公约对以往国际贸易中忽视的环境问题也进行了规范,增加了贸易在内的制裁条款。

绿色壁垒是指那些为了保护生态环境而直接或间接采取的限制甚至禁止贸易的措施。通常,绿色壁垒应由进出口国为保护本国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而设置的各种环境保护措施、法规标准等,是对进出口贸易产生影响的一种技术性贸易壁垒。

二、绿色贸易壁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发达国家基于自身的利益,屡屡打着环保的旗号,采取单方面的贸易措施,限制外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产品的进口,频频引发双边或多边贸易摩擦与纠纷。

绿色贸易壁垒对进出口的影响取决于它的设立国家及其水平,因此,绿色贸易壁垒对进出口的影响既有正面的,也有负面的。

(一)对国际贸易发展的影响

绿色壁垒是调节进出口贸易的重要杠杆。绿色壁垒措施在调节贸易方面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日趋增多和复杂的绿色壁垒措施正在对国际贸易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成为各方关注的重点。通过建立绿色壁垒体系来调节贸易进出口,已经迫在眉睫。绿色壁垒和其他贸易壁垒一样,会对国际贸易的发展起到阻碍作用。设置绿色壁垒之后,受限产品的国际贸易额减少。

但是绿色贸易壁垒也可以促进进出口贸易的发展,为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新产品的国际贸易发展创造了条件。通过建立绿色贸易壁垒,可以促使企业提高科技水平和环境标准,降低污染排放,从而有助于增强国际竞争力。

(二)对进口国的影响

绿色壁垒和其他贸易壁垒一样,起到限制进口,引起进口国国内市场价格上涨和保护本国的市场和生产的作用。由于有污染的产品被绿色壁垒阻于国门之外,进口国消费者享受到更加健康、安全、清洁的产品,但由于产品价格上升,进口国的消费者必须以更高的价格购买所需的商品,而有关厂商却从中获得高额利润。另外,环保标准的国别差异导致一些发达国家将其有毒有害难以维持的印染、漂洗行业转移到环保要求较低的发展中国家进行生产,这种不公平现象加剧了发展中国家的困境,使之进入污染不断加重、贸易利益不断减少的恶性循环中。

(三)对出口国的影响

绿色壁垒对出口国不同的生产厂商的影响是有所不同的。对于及时改用清洁生产技术、生产绿色产品的生产厂商,其在市场上处于有利的地位,绿色壁垒阻碍了国内许多厂商的出口,竞争对手锐减,出口市场广阔,而且国际市场上绿色产品价格上升,更使得生产绿色产品的厂商能够补偿由于采用清洁生产技术而增加的成本。对于不能及时改用清洁生产技术,依旧采用旧的有污染的生产技术进行生产的厂商,其境况将严重恶化。国内该类产品供给大大多于需求,短期内产品积压,使得价格下跌,产量减少。

(四)对我国的影响

近年来,我国对外贸易正面临越来越多来自于发达国家甚至发展中国家的绿色贸易壁垒的挑战。总体来说,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市场份额、贸易机会、企业和商品信誉等方面都产生了不利影响,导致国外消费者对我国部分产品尤其是农产品食品信心下降,对我国出口造成长期的负面影响。具体地说,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如下几方面:

1.产品出口的市场范围

我国目前的主要出口方向仍然是日本、美国、东南亚、欧盟、韩国等国家,而这些国家(或地区)多数是环保主义倡导者和拥护者,也是绿色贸易壁垒的发源地。我国出口商品的市场销路极易受绿色贸易壁垒的影响。从产品的出口增长速度来看,由于我国的出口市场相对单一、固定,一旦目前的市场销路受到影响,出口的增长速度必然有所下降,尤其是在一些发达国家专门针对我国的某些商品设置绿色贸易壁垒的情况下,如不及时采取对策,就会影响到整个产业的发展。

2.企业的出口成本和出口效益

由于绿色贸易壁垒多数是以环境标准和标志的形式出现,要想实现其环境标准、获取其环境标志,就必须投入大量的资金和人力进行技术改造,改善环境质量,使企业出口产品的成本大幅度上升,价格优势削弱,丧失了国际市场竞争力。比如一次性打火机出口,欧盟就提出一个CR法案,完全的技术壁垒,限制进口的一次性打火机必须安装安全阀来避免儿童不慎使用的时候的安全性,这一点就给国内的一次性打火机生产厂家就带来了难题,涉及到了技术和成本的问题。

3.从我国的对外贸易关系

由于遭遇了越来越多的绿色贸易壁垒,我国与主要贸易伙伴国之间的贸易摩擦不断,稍有处理不当,就会影响到双边或多边贸易关系,因此,必须恰当处理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对外贸易产生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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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贸易论文篇8

自从产业革命以来,特别是进入20世纪以后,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促进了全球经济的高速增长,在给人们带来极大物质、精神享受的同时,不仅造成了环境的恶化,对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也影响了经济的增长。在这样的背景下,许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纷纷制定了自己的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保护贸易政策。但有些国家却利用人们渴望环境得到改善的善良本意,颁布复杂多样的所谓环境保护法规、条例,建立严格的环保技术标准等,对进口产品设置贸易障碍,来限制甚至是禁止其他国家的产品进入本国市场,实行新的非关税壁垒(non﹣tariffBarriers)——绿色贸易壁垒(GBT-GreenBarrierstoTrade)。 一、绿色贸易壁垒的涵义﹑实质与实施的手段 “绿色贸易壁垒”又被称为环境壁垒(EnvironmentTrade)、绿色保护主义等,是一种以保护自然资源、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为名,通过颁布、实施一系列苛刻的环保标准和法规,以限制国外产品进入本国的贸易壁垒。它作为一种非关税壁垒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90年代开始兴起于各国。最典型的是1991年美国禁止进口墨西哥的金枪鱼及其制品,其理由是为了“保护”海豚的生存。日本、欧洲等发达国家纷纷仿效,通过绿色贸易壁垒对进口产品进行种种限制,其后,绿色贸易壁垒开始流行。关于绿色贸易壁垒一般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绿色贸易壁垒是一种新的贸易保护措施和手段。这种观点的人认为:绿色贸易壁垒是进口国利用全球性环境状况趋于恶化这一现象,以保护自然资源﹑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为由,对来自境外产品进行限制而采取的手段和措施。采取这些措施和手段抬高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产品进入本国市场的门槛,以防止他国产品对本国产品造成冲击,从而起到保护本国相关产品和本国市场的目的。因此绿色贸易壁垒是一种新兴的非关税壁垒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另一种观点认为绿色贸易壁垒是在国际贸易中为了保护环境而采取的一种手段。因此对待绿色贸易壁垒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一方面,在国际贸易交往中加强对环境的重视和监管,可以保护自然资源﹑保护植物﹑动物和人类的健康,这是符合国际贸易发展的总的趋势和世界经济发展的目的的,反映了各国对环境保护的认识的提高,这种绿色壁垒其实是绿色保护措施。这是其合理的一方面;另一方面,一些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为了保护国内企业和市场,以环境保护为名在贸易规范中设置种种苛刻的要求,阻止外国产品进入本国市场,这才是真正的绿色壁垒。这是世界各国人民所不能接受的,也违背了环境保护的初衷。 绿色贸易壁垒本来是协调环境与贸易关系的共生物,它产生的目的是为了限制破坏生态环境以及威胁人类与动植物健康的贸易活动,其初衷在于通过控制乃至于禁止对环境有害的产品以及产品生产设备和工艺来减轻其对进口国的环境压力,本质上讲它并不具有贸易壁垒的特征,但随着国际贸易的迅速扩大,政府对贸易的干预不断加深,当某些国家为了保护国内企业,以环境保护为名,在贸易规范中设置种种苛刻要求,以阻止外国产品进入本国市场时,就形成了绿色贸易壁垒,其实质是一种变相的贸易保护主义,直接导致社会经济基础薄弱、环保技术水平较低的发展中国家产品出口遭遇重重困难。实施以来,引发的贸易摩擦、贸易冲突日益增加,破坏了双边和多边贸易关系的顺利发展。 当前,绿色贸易壁垒的实施手段主要有:(1)绿色关税和市场准入。发达国家常常打着环境保护的旗帜,对一些影响生态平衡﹑污染环境的进口商品征收进口附加税,或者限制﹑禁止其进口,甚至实行贸易制裁。(2)绿色卫生检疫制度。为了人类和动植物免受污染物﹑毒素﹑微生物﹑添加剂等的影响,许多国家都不同程度的制定了卫生检疫指标。(3)绿色包装制度。绿色包装是指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无害、无环境污染、能循环和再生利用,可促进持续发展的包装,在发达国家广泛流行。(4)绿色技术标准。发达国家的科技水平较高,处于技术垄断地位。它们在保护环境的名义下,通过立法手段,制定严格的强制性技术标准,限制国外商品进口。这些标准都是根据发达国家生产和技术水平制定的,对于发达国家来说,是可以达到的,但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是很难达到的。这种貌似公正,实则不平等的环保技术标准,势必导致发展中国家产品被排斥在发达国家市场之外。(5)绿色环境标志。也称环境标志或生态标志,它是一种在产品或其包装上的图形。它表明该产品不但质量符合标准,而且在生产、使用、消费、处理过程中符合 环保要求,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均无损害。发展中国家产品为了进入发达国家市场,必须提出申请,经批准才能得到“绿色通行证”,即“绿色环境标志”。这便于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产品进行严格控制。 二、绿色贸易壁垒的形成原因及特征 1.绿色贸易壁垒是“绿色”“贸易”与“壁垒”三者的结合,它是国际环境保护和贸易保护相结合的产物,其形成有着鲜明的时代背景和原因:(1)生态环境恶化是导致其产生的直接原因;(2)人类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是助其发展的驱动力;(3)传统贸易壁垒功能的弱化是促其产生的根本原因。自绿色壁垒产生至今,在实施的手段上有了空前的发展,国际贸易保护的方式正逐渐由传统的壁垒向以绿色壁垒为核心的新贸易壁垒转变,总地来看,绿色壁垒正向法规化与国际认同化迈进,产业绿色化乃至全球绿色市场的形成将成为未来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2.绿色贸易壁垒的特征有:(1)较强的技术性。目前,发达国家制定的技术标准越来越高,不仅对产品的最终形式有技术性要求,而且对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的环境保护提出了技术性要求。如日本对进口大米的检测项目从42项增加到了102项,对克球粉残留超过0.01ppm的冻鸡拒绝进口,这些标准非常苛刻,我国的一些出口商品未达到其要求而遭退货。(2)较大的灵活性。由于各国的环保标准不统一,可选择的余地大。(3)较高的隐蔽性。许多国家利用环保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使出口方往往难以预见具体的内容及其变化,难以适从。(4)保护对象更具广泛性。凡是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人类健康有关的产品都将是绿色贸易壁垒所要保护的对象。从初级产品、中间产品到工业制成品,从原材料、生产制造过程到产品报废全过程都受影响。(5)一定的歧视性。有些国家往往根据自身与其他各国的具体贸易状况采取不同的手段使国民待遇原则受到扭曲。(6)影响的严重性。“绿色壁垒”一旦生效,其效应较之关税壁垒往往有过之而无不及。而且这种措施容易从一个国家扩散到多个国家,产生连锁反应。(7)争议性大。由于涉及面广,标准又不统一,隐蔽性与合法性相互交织,往往容易产生分歧,难以协调。 三、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绿色贸易壁垒是一把双刃剑,对我国经济和环保产业的发展有挑战也有机遇。绿色贸易壁垒的实施严重威胁着我国产品的出口,在不同程度上对我国产品出口的结构、市场范围、增长速度及成本等方面造成负面影响。例如:近年来,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几乎波及到所有的出口领域,每年造成的损失相当于年出口总额的20%左右。但又必须看到,绿色贸易壁垒对于国际贸易而言,是某些发达国家用来限制从发展中国家进口商品的一种手段,但是对于保护全球环境和人类健康,对于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言,在一定程度上起着积极的作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在国际绿色浪潮推动下,有利于我国公众环保意识的增强,促使我国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遏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恶化的局面;(2)有利于促进我国企业提高技术水平,改进生产方式和产品结构,发展无公害产品;(3)如果执行国际标准化组织的系列标准ISO14000,将给我国企业带来更多的好处。因此,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强烈反对这种高水准的环境标准,但又必须适应国际环保的大趋势,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了解和学习发达国家先进的环保技术和环保措施,以此为契机,发展我国环保产业,提高环保水平,促使我国经济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实现经济、环境协调发展,使我国的经济实现跳跃式发展。具体来讲,应采取以下对应策略: 1.强化全民绿色经济意识,培育绿色经济行为。需要加大传媒的宣传力度,使国民认识到经济的绿色化发展已成为一种不可阻挡的历史趋势。21世纪的主旋律将是绿色经济,绿色产品、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绿色市场、绿色产业是绿色经济的重要特征,也是生态文明及可持续发展对经济生活的具体要求,国民要树立起绿色济意识与绿色经济预期,自觉保护生态环境,从事伦理投资。 2.政府应加快环保立法,严格环保执法。首先,应加快制定和完善环保法规制度,使之早日与国际环保惯例接轨。积极推行“绿色环境标志”制度,加强外贸、环保、生产企业之间的联系合作,制定针对绿色壁垒的国际市场开拓策略,推行以生态环境为中心的绿色增长模式,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其次,应该加大对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企业行为的处罚力度,使排污者和破坏 生态环境者得不偿失,加大其外部不经济性运作的成本。这包括经济成本、违法成本及刑罚成本,充分体现法律的刚性约束。通过严格的执法,使企业生产经营者确立污染破坏生态环境必受到处罚,并最终形成对生态环境破坏的高的预期成本的观念。 3.大力发展绿色环保产业。绿色产业是一个发展潜力巨大的新兴产业,我国应在全球积极实施绿色开发的大环境中,不断借鉴其他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增加绿色产品开发的资金投入,发展符合绿色环保要求的绿色产业,为我国的外贸出口开拓更广阔的绿色市场。为此,对绿色企业可实行优惠政策,以促进我国绿色产业的发展。首先,要在税收上给予优惠,在一定时期内,对绿色产业企业可以减征或免征增值税,对企业新开发的绿色产品也可以缓征所得税。其次,要对绿色产业企业在贷款利率、贷款额度上实行优惠,鼓励其上市,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最后,要在工商注册上对绿色产业企业予以照顾,并赋予一些规模较大的绿色产业企业以出口经营自主权。 4.严禁国外不符合环境标准的产品和污染工业进入国内。我国曾发生过进口工业垃圾和有害废物的事件。更有一些外商为获取高额利润和逃避所在国严格的污染治理规定,在我国设立污染严重、处理难度大的农药、印染、造纸等企业。为消除绿色壁垒对我国的潜在出口危胁,应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这类情况的发生。 5.积极参与国际谈判,制定符合我国利益的国际环境规范。目前国际上对有关环境的协议、规则还很不完善,而且多是发达国家意志的表现。我国要想避免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必须积极地参与国际谈判,表达并制定出符合我国经济利益的国际环境规范,抵制某些国家将自己的国内法规强加于他国的做法。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合作,通过双边贸易谈判签署互相承认的环境协议,减少贸易摩擦。 6.研究国外的绿色贸易壁垒,制定我国的绿色壁垒。要想突破发达国家的绿色壁垒,必须先对其有充分的了解。为此我国需要组织专门的人力、物力、财力来研究各国的绿色壁垒及国际上的环境条款,总结国内外企业突破绿色壁垒的经验和教训。鼓励企业申请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为其提供便利条件和信息咨询服务。同时针对我国的优势项目,充分利用《技术性壁垒协议》的有关条款和国际标准,建立我国的绿色壁垒体系,保护我国的民族工业。

绿色贸易论文篇9

所谓绿色贸易壁垒,也称绿色壁垒,是指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一国以保护环境为由而制定的一系列环境

贸易措施,使得外国产品无法进口或进口时受到一定限制,从而达到保护本国产品和市场的目的。由于发达国家的产品科技含量和公众的环境意识普遍较高,他们对环境标准的要求非常严格,不仅要求末端产品符合环保要求,而且规定从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包装、运输、使用、自我表现再利用等整个过程均需符合环保要求。

其表现形式有:1.绿色关税和市场准人。发达国家以保护环境为名,对一些污染环境,影响生态的进口产品课以进口附加税,或限制、禁止其进口,甚至实行贸易制裁。2.绿色技术标准。发达国家的科技水平较高,处于技术垄断地位。他们在保护环境的名义下,通过立法手段,制定严格的强制性环保技术标准,限制国外商品进口。这些标准都是根据发达国家生产和技术水平制定的,对于发达国家来说,是可以达到的,但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是很难达到的。3.绿色环境标志。环境标志也称绿色标志、生态标志。它由政府管理部门或民间团体按照严格的程序和环境标准颁发给厂商,附印于产品及包装上,向消费者表明:该产品从研制、开发、生产到使用直至回收利用的整个过程均符合生态和环境保护要求。4.绿色包装制度。绿色包装是减少废物,用后易于回收再用或再生,易于自然分解,又不污染环境的包装,流行于发达国家。5.绿色卫生检疫制度。基于保护环境与生态资源,确保人类和动植物免受污染物、毒素、微生物、添加剂等的影响,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制定了严格的环境与技术标准。6.绿色补贴。为了保护环境和资源,有必要将环境和资源费用计算在成本之内,使环境和资源成本内在化。

我国之所以频频遭遇绿色贸易壁垒,既由于绿色壁垒所依存的国际法律依据本身的缺陷和发达国家利用这些缺陷给发展中国家在贸易出口中制造的障碍,又由于我国自身在促进贸易与环境协调发展实际工作中存在不足,导致我国经常遭遇别国的绿色贸易壁垒,因此,应尽快出台一系列应对措施。

二、我国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分析

(一)实施出口可持续发展战略

绿色贸易壁垒的出现体现了人类社会追求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要求,面对正当的绿色贸易壁垒我们只能主动适应:一是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念,协调对外开放与环境保护两项基本国策;二是树立环境竞争力意识把提高环境质量作为提高出口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三是国家应实施扶持绿色产业的政策措施.给予绿色产业以优惠政策:四是企业应把开发绿色产品作为优化出13产品结构的重要举措。

(二)建立绿色贸易壁垒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

绿色贸易壁垒具有发展变化的动态特征,我们应密切注意国外绿色贸易壁垒的发展动向,搜集各国环境限制法规和环境标准,研究主要贸易伙伴的技术法规体系标准体系和认证体系:同时.充分利用wT0规定的各国技术陛贸易壁垒信息通报与咨询制度获得有关信息。成功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关键在于能否获得并利用相关的信息.而这又有赖于绿色贸易壁垒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三)积极参与国际产业结构调整

目前我国的产业结构缺乏竞争力导致我们屡遇绿色贸易壁垒。我国要在全球化浪潮中占有一席之地.必须加大产业结构调整的力度.以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与新材料.环境技术等高新技术为基础.对传统经济结构进行调整。并充分考虑环境因素的影响.提高经济的环境友好水平。

(四)实施标准化战略,积极开展国际认证工作

国际标准反映了国际上普遍达到的先进的科学技术水平得到各国的同.是处理国际纠纷的重要基础。目前.发达国家的国际标准采用率已达80%甚至90%以上,而我国国家标准只有4O%左右采用了国际标准.与发达国家之间有很大差距”。国际IS014000认证和环境标志认证是企业进入国际市场和冲破绿色贸易壁垒的“绿色通行证”.通过国际认证的企业和产品.相当于获得了进入别国市场的钥匙。因此,我国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国际认证工作.尽快与国际惯例接轨.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五)改革环保管理体制,促使环境成本内部化

实现环境成本内部化是深化环境保护和针对贸易与环境新问题的重要措施。在经济发展中可以采用经济激励手段为主的多样化的环保调节手段.促使环境成本内部化.变末端治理为前端预防.从而免受绿色贸易壁垒之限。在进出口贸易中.逐步建立禁止进口、征收环境税补贴和反补贴等选择性激励机制,克服国

内外企业“搭便车”行为。

(六)实施多元化战略.提高对市场环境的应变能力

发达国家对进口产品的绿色技术标准、包装标签、动植物的卫生检疫、环保等方面的规定过于复杂苛刻.我们可以实施贸易对象国的转移.以此避开绿色贸易壁垒。我国企业应在巩固现有市场的基础之上,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在一定程度上削弱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市场准入的限制。此外.我国出口企业还可以力争在海外直接设厂.把投资的重点定位在经济一体化的区域和产品出口的主要市场.就地生产、就地销售.实现直接跨越绿色贸易壁垒。

(七)利用贸易救济措施抵制不正当的绿色贸易壁垒

对于不正当的绿色贸易壁垒.我们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WTO/TBT或SPS等协议依据.建立绿色贸易壁垒调查机制.借助法律技术.贸易等方面的专家力量进行调查取证.必要时申请商务部对进口成员方实施的绿色贸易壁垒进行立案调查。同时,要充分利用WTO多边贸易体系的谈判机制和对发展中国家特殊照顾的规定.向有关国家和国际机构提出交涉或申诉,遏制环保例外权”被滥用,防止贸易保护主义者动辄实施不正当的绿色贸易壁垒。

(八)积极开展环境外交,力争制定公平合理的贸易与环境新规则

我国应和广大发展中国家加强合作.使国际环境规则的制定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情况,符合发展中国家的合理要求;应积极参与WTO关于环境方面的贸易规则的修改制定工作以及国际环境公约和国际多边协定中环境条款的谈判.为我国企业开展国际经贸活动争取主动权。

参考文献:

绿色贸易论文篇10

一、引论

从不同的角度来考察绿色壁垒,含义是有所不同的。有些研究认为,绿色壁垒是指进口国政府以保护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以及人类和动植物的健康为由,以限制进口,保护贸易为根本目的,通过颁布复杂多样的环保法规、条例,建立严格的环境技术标准,制定繁琐的检验、评定程序等方式对进口产品设置贸易障碍。而一些研究则强调了发达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指出:绿色壁垒是发达国家凭借其科技优势,通过立法制定繁杂的环保公约、法律、法规和标准、标志等形式,对进口商品设置的准入限制,是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进行的单方面贸易限制,是国际贸易中的一种非关税壁垒,其实际是把环境保护的要求与国际贸易联系起来,以保护环境为由,而实施贸易保护主义。事实上,尽管关于绿色壁垒这一概念存在着不同的认识,但不难发现,这些认识大同小异。它们都强调了隐含于绿色壁垒背后的贸易保护主义本质。在狭义上,绿色壁垒可以被视为一个国家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借口,以限制进口、保护国内产业为目的,对海外商品进口所专门设置的带有歧视性的或对正常环保本无必要的贸易障碍;在广义上,绿色壁垒可以视为以保护环境和居民健康,促进地区和全球可持续性发展为理由而在国际贸易中形成的对海外产品进口的限制。

二、绿色壁垒对中国对外贸易的影响

绿色壁垒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给中国产品的出口构成了极大的障碍,另一方面,为我国转变对外贸易的增长方式,提升国内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提供了机遇。

1.正面影响。(1)推进中国对外贸易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随着全球文明程度的不断提升,人们对环境问题日益重视。绿色壁垒效应的凸现和扩大将无形的迫使包括我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改变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采取强制措施,探索建立绿色贸易制度,构建资源节约型出口结构,推进我国对外贸易发展主要依靠规模扩张和数量增长向主要依靠质量和效益的根本性转变,实现对外贸易与生态建设及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2)有利于提升我国科技创新水平,实现专利与标准的融合。绿色壁垒的实施,促进了世界各国重视与环境相关的科技水平和产品科技含量的普遍提高。从实质上说,环境贸易壁垒就是绿色高科技壁垒,技术壁垒的后面是专利,它要求将环境科学、生态学、卫生学等学科的原理全面运用到工业品和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储藏、运输、销售的全过程中,从而形成一个从生产到销售的完整的无公害的管理体系。因此,谁拥有新的技术、新的专利和新的标准,谁就拥有新的、更大的贸易领地。

(3)强化本土企业的法律、法规意识。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由政府出台强制执行法规,能有效引导国民经济进入绿色通道。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制定的法律制度很不完善,而且法律执行很不力。发展中国家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环境标准过低。联合国与农业组织至今已公布了相关限制标准2522项,美国则多达4000多项,其他发达国家的控制标准达数百项甚至上千项,这些都会促进我国不断建立和完善自己的与环保产业相关的法律制度和标准,强化本土企业的法律、法规意识。

2.负面影响。(1)影响我国的出口市场。因为我国贸易方向很不合理,主要集中在美、日、欧盟这三个地区。例如2005年中国对外出口,美国占了21.4%,日本11.0%,欧盟18.9%,香港16.3%,香港大多是转口贸易,很大一部分是出口到这些国家的。而这些国家和地区大多数是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与环境委员会成员”,也是绿色贸易保护主义最为盛行的地区。由于我国长期忽视环保产业的发展,出口商很难在短时间内达到发达国家制定的环境标准。

(2)影响我国外向型出口产业的发展。绿色壁垒不断影响农、畜、水等产品的出口、纺织品服装的出口、机电产品的出口以及医药产品的出口,且有加重趋势。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约有90亿美元的出口机电产品受到有关臭氧层保护国际公约的限制而被禁止生产和销售还有80亿美元的出口产品受到国外绿色标志。

(3)加大了我国的就业压力。由于国外绿色壁垒的限制,一些企业限产或破产,造成职工下岗或失业。2002年,仅2亿美元的冻肉鸡出口受国外绿色壁垒限制就影响了105万人的就业。由于受限产品多为劳动密集型产品,加大了我国的就业压力。

(4)恶化了我国的贸易条件。近年来,发达国家以保护环境为名经常采取单方面的贸易措施,限制外国商品的进口,由此引发双边或多边贸易摩擦日益增多。发达国家可以通过区域自由化贸易的形式,以低于区域环境标准为由将来自区域以外的产品包括中国的产品排斥在巨大的区域市场之外。随着世界经济组织因为环境问题产生双边或多边的贸易摩擦,恶化了我国的贸易条件,不利于我国外贸的稳定发展。

(5)加剧污染产品和污染产业向我国转移。由于我国环境保护标准低而数目少,环境保护和管理体系不健全,环境保护门槛较低,以及缺乏对环境因素的评估。一些外商投资者为了获取可观的经济利益和逃避本国高额的成本内部化和绿色贸易管制,将一些污染密集型企业转移到我国境内生产,这在化工、造纸、印染、电镀、农药等行业尤为明显。污染产品和污染产业向我国的转移,一方面损害了我国消费者的利益;另一方面,对我国的环境造成更为严重的破坏。

三、针对绿色壁垒,中国的对策

由于绿色壁垒的影响,使中国陷入了资源压力大、环境压力大的两难境地,所以消费者、企业、行会、政府要相互协作,使其向有利于我国的方向发展。中国可以以消费者为核心,通过消费者对绿色产品的需求,引导企业生产绿色产品,推动政府和行会督促企业生产绿色产品,使我国产品顺利进入国外市场,同时将国外不符合我国要求的产品拒之门外。

1.消费者要增强绿色消费意识,增强对绿色商品的需求。据有关专家预测,绿色消费将是21世纪的消费主流。当前国际市场上绿色产品涉及的范围和领域十分宽广,从绿色汽车、生态住宅、生态旅游、生态时装到有机食品,其开放前景十分广阔。所以提高消费者对绿色产品的认识,增强消费者对绿色产品的需求,这会直接刺激企业发展绿色产业,生产绿色产品。

2.从企业来说,要积极发展绿色产业,主动申请国际绿色认证,扩大出口市场,实施绿色营销。由于绿色产业涉及范围广,与其他产业之间的关联度大,市场前景广阔。因此,应立足当前,放眼未来,面向国际市场,确立绿色产业的发展目标和发展重点;只有通过ISO9000产品质量、ISO14000环境保护双绿色认证、HACCP认证、ECO-TEXSTANDARD100等等认证,才能取得国际市场准入证;改变出口商品对某些发达国家的依存度,例如纺织品可以向中东发展;发达国家构筑的绿色壁垒涉及范围广泛,几乎无处不在。发展中国家唯有采取适当有效的对策,推行绿色营销战略,才能让自己的产品大大方方“走出去”,实现顺利出口。3.行会要起到协调、预警、服务的作用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差距较大。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虽然所有世贸组织成员将不得不根据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向我国更大程度地开放市场,但对我国大量廉价产品的进入,一些国家为保护本国市场,必将采取一些措施例如绿色壁垒对我国产品进入设置障碍,同时,我国也将按照承诺进一步向国外开放市场,国外产品可能以技术和管理优势趁机挤占我国市场,我国一些行业、企业和产品将不可避免地受到强烈冲击。所以我们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由行业协会,专门搜集信息,建立网站,改变目前出口企业“信息孤岛”的局面。国外有操作规范、作用强大的行业协会,但目前我们的行业协会力量很弱,企业基本上处于群龙无首的状态。建立行业协会,为企业搜集和研究信息,为企业服务,就显得尤为重要。

4.从政府来说,要做好信息服务工作,加快推行环境标志和环境管理体系绿色认证,同时按环保的标准对企业加强监管力度,实行绿色会计与绿色审计制度,推行清洁生产,提高企业和全民的环保意识。

政府机构应充分发挥部门的技术、信息、人才优势,加强对国际及外国绿色认证标准的研究,及时收集、整理、跟踪国外的绿色贸易壁垒,建立绿色贸易壁垒信息中心和数据库;鼓励企业积极申请由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双绿色认证”,例如在食品出口方面,要进行HACCP体系认证等等;通过开展绿色会计和绿色审计制度,引导企业自觉调整产品结构,采取清洁生产工艺,遵守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对环境有益的产品;推行清洁生产可以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节约利用能源和资源,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政府应加强对环境保护的宣传,这将有利于帮助国民树立绿色经济意识与绿色经济预期,迫使企业转向绿色产品的研究开发,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绿色产业体系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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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田小菁:“正视国际贸易中的绿色壁垒”,兰州大学学报,2005年第二期

绿色贸易论文篇11

【论文摘要】 自加入WTO以来,中国对外贸易出口遭遇绿色壁垒(1),本文重点对绿色壁垒的含义与特征、绿色壁垒产生的原因、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以及我国的对策与思考等四个问题进行分析。 【论文关键词】 绿色壁垒 含义 特征 原因 影响 对策与思考 自从2001年11月中国加入WTO至今已经五年多,中国不断降低关税、取消非关税贸易壁垒,开放国内市场,使我国的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然而与此同时,我国的企业在出口贸易中却遇到种种的问题。绿色壁垒作为其中之一,对我国对外贸易出口造成了巨大的冲击,令我们不得不将目光转到这个问题上来。可以预测,绿色壁垒对未来国际贸易的影响将越来越大,由此而引起的贸易纠纷将成为国际贸易与世界经济发展中的一个新的焦点。究竟何为绿色壁垒?它是如何产生的?它对我国对外贸易究竟造成了怎样的影响?我们有没有采取可以与之相对抗的措施。本文将重点针对这四个问题展开探讨。 一、绿色壁垒的含义与特征 绿色壁垒是国际贸易不断发展的产物,它的出现有其必然性。它属于一种新的非关税壁垒形式,已越来越成为有些国家国际贸易政策措施的一部分。 1.绿色壁垒的含义 所谓绿色壁垒,实质上是指进口国政府以保护生态环境为纲,以限制进口、保护贸易为目的,通过颁布复杂多样的环保法规法例、建立严格的环境技术标准和产品包装要求,建立繁琐的检验认证和审批税,实行环境构想制度,以及保证环境进口税方式对进口产品设置的贸易障碍。 2.绿色壁垒具有其他非关税壁垒所不具有的特征 (1)名义上的合理性和形式上的合法性 绿色壁垒是以保护环境、自然资源和生命健康为借口而建立起来的,有效地利用了可持续发展的历史潮流,抓住了人们关心生态问题的心理,迎合了绿色消费的浪潮,从而以一种理所当然的姿态为发达国家所利用。 (2)保护方式上的隐蔽性 绿色壁垒是利用环保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回避了分配不合理的分歧,不易产生贸易摩擦,而且各种检验标准极为复杂,往往使出口国难以应付和适应。 (3)实施效果上的歧视性 有些国家根据在贸易过程中掌握的对方实际情况,不断更换检验标准和检验设备,通过制定更高的标准来达到抑制进口的目的,从而削弱竞争对手的竞争实力,严重扭曲了国民待遇原则。 (4)保护内容上的广泛性 绿色壁垒涉及的范围不仅包括初级产品,而且还包括所有有关环节上的中间产品,以及工业制成品等几乎所有产品。不仅对产品本身的品质提出很高的要求,而且产品从生产前的状况一直到消费后的最终处理都要达到一定的标准,因此给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与经济发展带来了很严重的影响。 二、绿色壁垒产生的原因 1.保护环境为绿色壁垒提供了可能 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以及工业化进程中对环境造成的破坏和威胁,环境问题开始受到各国的重视,保护环境成为世界性议题,这也是WTO制定绿色条款的原因,为绿色壁垒的出现提供了可能。 2.绿色消费市场的利益驱动 随着全球环保意识的增强,人们对产品的内在和外在的环境质量要求越来越高,人们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价值行为及消费心理都产生了革命性的变化,市场上兴起了“绿色消费”的热潮,由此出现了环保产品、环保科技和环保服务构成的潜力巨大的新兴市场。 3.贸易与环境的巧妙结合 WTO的宗旨是促进国际贸易的自由化,要求各国消除各种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作为WTO的成员,想限制进口,在关税壁垒中,除了反补贴税、反倾销税之外,其他税种的作用已经很小了;以进口许可证、进口配额为代表的传统的非关税壁垒,也余地不大,所以用贸易与环境相结合的绿色壁垒便应运而生,成为新贸易保护主义最好的“护身符”。 三、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 由于世界经济的不平衡,发达国家对环保的标准和认识往往超过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运用绿色保护来实施其对发展中国家的贸易限制和歧视行为,使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被排斥在世界市场之外。我国处在发展阶段,绿色保护对我国产品出口已经产生很大的影响。 1.绿色壁垒降低了出口企业的效益,减少了中国出口总值 西方发达国家的对产品的环保要求并不仅限于最终产品的环保指标,而是要求形成一个从生产到销售完整无公害的管理体系,因此,绿色壁垒的推行必然会牵涉到产品从生 产到销售各个环节的监督与检测。中国出口产品将不得不越来越多地接受各种检验、测试、认证和技术鉴定等繁杂手续,这样,中国出口产品的各种中间费用和附加费用将会大幅度上升。出口产品价格低廉是中国产品的最重要的竞争优势之一,如果出口费用继续上涨的话,无疑会使得中国出口产品的竞争力下降,从而影响出口企业的效益。 由于进口国实施绿色壁垒而使出口国产品产生了额外成本,增加的额外成本使得进口国的该进口产品价格增加,从而减少了该产品的进口,增加了该产品的进口国国内生产,起到保护该国产业的目的。 2.绿色壁垒对中国出口市场的不利影响 中国的出口市场主要集中在发达国家和部分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它们约占中国外贸出口总额的 90%左右。2011年列居中国外贸出口前四位的主要贸易伙伴依次为美国、欧盟,以及我国香港地区、日本。中国对上述四个主要贸易伙伴合计出口总额占中国外贸出口总额的68.6%(其中我国香港地区绝大部分是转口贸易,最终目的国大部分也是发达国家)。在中国出口的前十位国家和地区中,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包括日本、欧盟、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均为世贸组织中“贸易与环境委员会”的重要成员或活跃分子,是世界上绿色壁垒最严重的地区,而且,他们的行为往往得到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的积极响应。据不完全统计,中国每年有80亿美元的出口商品受到国外绿色壁垒的影响,240亿美元出口产品达不到发达国家环保包装要求而受到影响。如果绿色壁垒在上述国家和地区不断扩张,那么,中国的出口市场将会面临十分不利的局面。 3.绿色壁垒使国外污染产品和产业向中国转移 由于发达国家的环保标准越来越严格,发达国家的一些污染产品及污染产业通过贸易和投资向中国转移的事件屡屡发生。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发达国家可利用的贸易机会明显增多,加之中国的环境标准较低,保护法律体系不完善,执法机制存在明显缺陷,通过贸易、投资形式或技术转让形式实现其污染转移的可能性增大。因此,在对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和污染密集产业引进的控制和管理方面,中国将面临十分严峻的形势。 四、针对绿色壁垒,我国的对策与思考 如何应对绿色壁垒呢?笔者认为,应该辨证地认识绿色壁垒。绿色壁垒的功能有积极的部分,也有消极的部分,总体上讲,对发展中国家是不利的,因为环境保护水平比较高的国家往往是经济发达国家,在同一标准下发达国家往往占有比较优势的地位。积极功能是对全球环境保护具有不可否认的意义,另一方面也可以推动发展中国家的环境保护工作,事实上也对发展中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的战略选择等方面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不断扩大和环保标准等方面的差距,绿色贸易壁垒将成为我国与世贸组织成员贸易摩擦的主要方面,制约着我国的出口;但同时,我国采取有力的措施,提高跨越能力,又能给我国产品创造更多的市场机遇。 1.坚持可持续发展为主导的工业化模式 中国已确定可持续发展作为21世纪议程,在中共中央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内涵,明确提出了以可持续发展为主导的工业化模式。在十六届三中全会的会议公报中强调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我们应制定针对绿色壁垒的国际市场开拓计划和发展策略,改变大量消耗资源、能源、污染环境的传统发展模式,推行以生态环境为中心的绿色增长模式,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2.政府应加快制定与国际标准接轨的国内技术标准体系 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大部分国内技术标准低于国际技术标准。但中国主要出口市场在发达国家和地区,为了使中国出口能长期、持续、稳定地增长,制定与国际标准接轨的国内技术标准体系就显得非常急迫。我们尤其要根据绿色壁垒的发展趋势,加快制定和完善各种商品生产、销售和废弃物处理中有关环境保护的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促使对外贸易的环境管理与国际环保法规和惯例接轨。 3.利用世贸组织成员国的身份,充分参与国际环保规则的制订 中国要积极参与国际环境公约和国际多边协定中环境条款的谈判,联合发展中国家坚决反对发达国家苛刻的环境壁垒要求,拒绝接受超越自身承受力的环境条款以保护中国的合法权益。 4.发展绿色市场、开发绿色产品、实施绿色营销,跨越绿色壁垒 随着保护环境与保护资源意识的不断加强,一个以环境与资源保护为目的新兴行业——绿色产业正方兴未艾。同时,它带动了绿色产品 的开发和绿色市场的形成。据估计,未来10年内绿色产品将主导世界主要市场。我国应适应这一绿色潮流,改造产品设计、包装、提高产品质量,增加环保因素,努力达到各种技术、安全、卫生、环境标准以及包装规范,提高产品质量,顺应绿色消费的需求,同时开发环保成本低、质优,符合国际环境标准的绿色产品。在这一新的国际贸易领域打开市场。 企业应树立绿色营销观念。绿色营销观念是伴随着全球绿色消费兴起的一种市场营销新思维,要求企业在进行市场营销过程中,要注重把消费者利益、企业利益和环境利益三者有机结合起来,寓环保意识于企业的经营决策之中,重视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5.严防国外不符合环境标准的产品、废旧物资和污染产业流入国内 中国应充分利用绿色壁垒合理的一面,严格执行现有的技术标准和环保法规,严防国外不符合环境标准的产品、废旧物资和污染产业流人国内。建议有关部门应对现有的三资企业进行认真调查和评估,对不符合中国环保规定的要限期治理;对新设立的三资企业要严格把关,禁止兴建高污染、难治理的项目,以避免新的污染产业向中国转移。 绿色壁垒源于绿色贸易,而绿色壁垒是一把“双刃剑”,它一方面体现了消费者保护环境、维护健康等正当合理的要求,另一方面,又可以成为某些国家推行新的贸易保护主义、阻止外国商品进口的“挡箭牌”。总的说来,我们只有遵循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路,努力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国际竞争力,以广义的比较优势理论为基础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为指导,走我国外经贸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才能顺利完成已确定的战略目标,保护自然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国家的长期、稳定发展。也只有这样,我国的外贸出口才有扎实的国内基础,以减轻并消除绿色壁垒对我国的负面影响并充分利用其给我们带来的机遇。 参考文献: 薛淑兰:《国际商报》,(2004/12/7) 林汉州田东山:《经济研究参考》,(2002/8/14) 薛荣久:《北京青年报》,(2002/7/19)

绿色贸易论文篇12

论文摘要: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对环境的影响越来越明显,人们开始越来越注重环境的保护与经济的协调发展,全球保护环境、保护资源的呼声日益高涨,掀起了保护环境的绿色浪潮。伴随而来的是一种新型的非关税贸易壁垒的兴起——绿色贸易壁垒。绿色壁垒及其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已日趋明显和严重。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利益出发,研究绿色壁垒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采取相应的对策,处理好两者的关系,是关系到我国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 论文关键词:绿色壁垒 贸易保护 对策 一、绿色贸易壁垒的内涵 1.绿色贸易壁垒的含义 绿色贸易壁垒是指进口国以保护有限资源、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为由,以保护国内贸易为目的,通过制定复杂多样的环保法律法规,颁布严格的环境技术标准和产品包装要求,建立繁琐的检验检疫、认证和审批制度,以限制或禁止国外产品的进口而采取的一种贸易保护措施。目前绿色贸易壁垒主要表现为:绿色关税和绿色市场准入、环境标准、环境标志、绿色卫生检疫检验制度、绿色包装制度及绿色补贴制度等。近年来,随着贸易自由化在全球范围的强势推进,各种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措施逐渐为WTO所限用或禁用。由于绿色贸易壁垒具有表面的合理性、形式的多样性、实施标准的不确定性及保护方式的隐蔽性等特点,因而它正在更多地取代传统的非关税壁垒,成为贸易保护的新形式。 2.类型和特点 基本类型。绿色壁垒的内容比较广泛,大致包括以下:(1)绿色技术标准。1995年4月,发达国家通过控制国际标准化组织开始实施《国际环境监查标准制度》,要求产品达到ISO9000系列标准体系。欧盟也启动了ISO14000的环境管理系统,要求欧盟国家的产品从生产前到制造、销售、使用,以及最后的处理阶段都要达到某些技术标准。(2)绿色环境标志。它是一种在产品或其包装上的图形,表明该产品不但质量符合标准,而且在生产、使用、消费、处理过程中符合环保要求,对生态环境及人类健康均无损害。(3)绿色包装制度。要求包装必须节约资源,减少废弃物,使用后利于回收再利用或易于自然分解。(4)绿色卫生检疫制度。这种制度一直存在,但现在愈来愈得到强化。1993年4月第24届联合国农药残留法典委员会上就讨论了176种农药在各种商品中的最高残留量、最高再残留量和指导性残留量。(5)绿色补贴。它是指一种将资源环境费用内在化以降低外部经济效果使成本与效益尽可能在生产和经营者身上得到统一的一种手段。 绿色贸易壁垒的特点。从其具体内容可以看出,绿色贸易壁垒具有以下特点:(1)较强的技术性,即对产品的生产、使用、消费和处理过程的鉴定都包括较多的技术性成分。(2)较大的灵活性。由于各国的环保标准不统一,可选择的余地大。(3)较高的隐蔽性。许多国家利用环保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使出口方往往难以预见具体的内容及其变化而难以适从。(4)一定的歧视性。有些国家或地区往往根据自身与其他各国的具体贸易状况采取不同的手段使国民待遇原则受到扭曲。(5)影响的严重性。绿色壁垒一旦生效,其效应较之关税壁垒往往有过之而无不及。而且这种措施容易从一个国家扩散到多个国家,产生连锁反应。(6)争议性大。由于涉及面广,标准又不统一,隐蔽性与合法性相互交织,往往容易产生分歧,难以协调。 二、绿色壁垒对我国贸易的影响 在我国,农产品及其附加产品、纺织产品、机电产品及化工产品是我国重要出口的产品种类。近几年来,这几类产品受到的绿色贸易壁垒的限制尤为明显。在出口的农产品中,像蔬菜、水产品及加工产品、肉、蛋类产品等,在进入其他国家时,受到了严格的产品检验和检疫。很多产品在检验过程中有的是某些指标的不合格;还有一些出口产品,没有达到新出台的检疫标准,使我国的厂商始料未及,最终导致产品无法在海外登 陆和销售。像在纺织业产品出口时也有类似的现象,目前国际市场对于绿色纺织产品的需求越来越高,而我国一些中小型纺织产品加工企业无论从技术力量、人员素质和硬件设备去考虑,并没有生产绿色产品要求的能力,其产品就被他国拒之门外。对于机电产品,其他发达国家则提出了更高的技术和环保要求,对我国机电产品设置了更高的进入的门槛。 由于绿色贸易壁垒的存在,给我国的经济发展和贸易发展水平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从短期的角度来看,首先,对我国主要出口的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国际市场的产生影响,会在不同程度上削减了出口数量,对外贸易额会下降;最具有代表性的是德国1994年颁布的针对偶氮染料的禁令,就造成了我国104 种偶氮染料纺织品不能进入德国市场,减少了我国纺织品的出口总量。其次,由于绿色壁垒的存在,影响了我国出口产品的机构和市场准入。出口中的劳动密集型的产品比例在不断下降,而且对出口产品的市场准入标准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最后,对我国出口产品成本及国际市场竞争力的影响。绿色壁垒无形中增加了我国出口产品的成本,包括检验和检疫、包装等方面的成本,进而降低了我国出口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由此可能会失去更多的国际市场份额。 从长期对我国出口的影响来看,首先,绿色贸易壁垒的存在将会不断影响我国出口市场的巩固和扩大。由于绿色壁垒的不断加固,我国在主要出口国及地区的产品出口量已经不断地减少或是受到不同程度的进口限制,还有一些产品被禁止在国外市场出售。我国目前的出口状况不但难以巩固现状,而且出口量也在缩小。还有,绿色贸易壁垒从长期来看会影响我国出口经营的经济效益。自绿色保护主义抬头以来,“绿色”含量低的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越来越处于劣势地位,而我国这样的出口产品还占多数,在绿色贸易壁垒的要求下,我国企业就不得不增加许多产品“绿色”设计、研发和运输等成本,势必将会降低出口经营的经济效益,放慢了我国出口贸易的增长速度。最后,国外污染产业移入我国,像废纸、废弃物等,严重地制约了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发达国家设置的绿色壁垒实际上采用了双重标准,一方面限制他国环境技术标准不达标的产品进入其国内市场;一方面却将不允许在本国生产和销售的产品和技术通过“公害出口”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去。还有,我国与发达国家的贸易间的各种摩擦将会不断增加,也会影响我国经济的正常、平稳的发展。 三、我国绿色贸易壁垒应对能力主要存在的问题 1.缺乏绿色贸易壁垒预警与快速反应系统 由于我国各行业尚未建立绿色性贸易壁垒预警与快速反应系统,更缺少具有绿色壁垒应对经验的专家,因而始终处于被动应付状态。 2.自主知识产权少 国际绿色壁垒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是以知识产权作为技术支撑,因而跨越绿色壁垒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个国家的技术支持能力,特别是自主知识产权的获取能力。 3.产业技术水平低 我国产业的采标率较低,电子信息产业等新兴产业采标率相对较高,但主要靠引进技术,技术标准直接从国外搬来,采标率高的行业同样缺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基础。无论从提高国际技术标准采标率和提升我国技术标准的技术基础看,都迫切需要科技长期的有力支持。 四、对策和建议 1.从政府的角度来说 (1)应建立专业的研究及咨询机构,保证信息通畅。政府应组织专门的人力物力研究对外贸易绿色贸易壁垒体系,及时收集,整理,跟踪国外的绿色贸易壁垒状况,建立绿色贸易壁垒数据库,并定期向国内企业;应加强人才的培养和贸易壁垒知识的宣传和培训,让出口企业越来越重视新贸易壁垒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2)尽快建立有效完善的国内技术贸易壁垒体系,积极采用国际标准。随着 贸易的国际化标准也日趋国际化,以国际标准为基础制定本国标准,已成为WTO对各成员的要求。目前,世界上约有近300个国际和区域性组织制定标准或技术规则,其中最大的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ISO,IEC,ITU标准为国际标准。我国国内企业应改进产品以适应各种国际标准,尽快通过国际标准与质量认证。 (3)采取适当的环境贸易措施,严禁国外污染严重的产业和不合标准的产品向我国转移。发达国家在设置“绿色壁垒”的同时,正将污染严重产业和产品转移到发展中国家。我国对此应提高警惕,加强进口商品的管理、审查、检测,坚决杜绝危险、有毒的废旧物资进口,以保证我国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免遭破坏。同时,要在扩大对外开放、引进外资的同时,着眼于长远利益,严格审批,禁止外资在我国兴建污染大、难治理的农药、化工、印染、造纸、电镀等企业。对于现有外贸企业的污染问题要限期治理,必须达到我国现有的环境标准,否则令其关闭处理。 2.从企业角度来说 (1)高度重视绿色贸易壁垒,提高自身技术水平,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在我国的出口商品结构中,粗加工、低附加值的初级产品仍占很大比例,相当一部分农副产品及工业品达不到进口国的有关产品标准。因此我们外贸企业应提高科技水平努力增加出口商品附加值,提高产品的技术标准、安全标准、环境标准。 (2)减少国际贸易壁垒的限制,企业是根本。首先,中国企业在发展战略上,要冲破原有的观念,树立“绿色生产”、“绿色营销”观念,积极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以此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而不能固守原有的劳动力成本优势和原材料优势,一味地打价格战;同时企业一旦具备了核心竞争力和良好的管理能力,应该对外进行直接投资,在当地生产,当地销售,这样,一方面,可以绕过国际贸易壁垒;另一方面,可以直接接触和掌握国际或当地行业和产品标准;其次,企业要想发展对外出口业务,必须事先认真研究目标国家的各种政策法规和行业标准,尤其是要掌握WTO框架下的各种技术标准,并按这些标准要求去经营生产。在一定时期内,企业要想出口,只能去适应这些标准,而不可能改变这些标准;再次,企业在国内要善于发起建立或积极参与企业战略联盟,在研发和生产上,倡导统一标准,有可能的话,要同国外同行企业建立战略联盟关系,倡导跨国家的标准统一,最终能影响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

绿色贸易论文篇13

论文摘要: 随着世界贸易自由化的进一步发展,一种新的贸易保护策略——绿色贸易壁垒随之而来,绿色贸易壁垒是近年来发达国家限制发展中国家产品进入其国内市场的重要贸易保护措施之一。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出口产品深受绿色贸易壁垒之害。本文在阐明绿色贸易壁垒的涵义特征的基础上,着重分析了其对我国出口贸易的负面影响。 论文关键词: 绿色贸易壁垒 特征 负面影响 绿色贸易壁垒(GreenTradeBarriers),又称绿色壁垒、绿色技术壁垒、环境壁垒或生态壁垒,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20世纪90年代开始兴起。这是继贸易技术壁垒之后的又一种新型的非关税壁垒形式,是指在国际贸易活动中,进口国或地区以保护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为由,以保护本国产品和市场为目的,通过颁布复杂多样的环保法规、条例,建立严格的环境技术标准和产品包装要求,建立繁琐的检验认证和审批制度,以及征收环境进口税方式对进口产品设置的障碍,以防止或抑制他国产品进口对本国或该组织成员国市场的冲击而实施的一种贸易壁垒。 一、绿色贸易壁垒的特征 1.广泛性。绿色贸易壁垒保护的范围极其广泛,它涉及资源环境与人类健康有关商品的生产、销售方面的规定,凡是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人类健康有关的产品贸易均在保护之列。 2.合理性。绿色贸易壁垒标榜保护地球生态环境与人类健康,而在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生态环境遭到极大破坏的背景下,人们对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人们越来越认同绿色贸易壁垒,有一定的合理性。 3.合法性。绿色贸易壁垒是以一系列国际国内公开立法作为依据,发达国家通过环保立法,为绿色贸易壁垒提供法律支持,具有形式上的合法性。 4.隐蔽性。绿色贸易壁垒没有限制哪个具体国家,表面上是一视同仁。但是绿色贸易壁垒隐蔽于具体的贸易法规和国际公约的执行过程中,各种检验标准极为复杂,往往使出口国难以应付和适应。 二、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负面影响 1.出口产品的数额减少。发达国家凭借其强大的经济实力和先进的科技水平,蓄意提高环保标准,通过立法或制定苛刻的环境技术标准,使发展中国家难以适应和承受,从而将来自于发展中国家的相关产品拒之门外。而我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也毫无例外地受到了严重影响,我国出口贸易相当部分是以初级低附加值产品为主,主要出口国家和地区是美国、欧盟、日本、东盟和韩国等。这些国家和地区大多数是世界贸易组织与环境委员会的成员,环保技术位居世界前列,环保标准相应也就更为严格,在绿色贸易壁垒方面制定了苛刻条件。发达国家设置的绿色贸易壁垒所涉及的内容相当广泛,涉及到农产品、纺织品、食品、医药品等众多的产品以及这些产品的生产、加工、包装以及废弃后的处理等许多环节。因而我国的大多数产品很难在短期内完全达到如此苛刻的要求和标准,通常只要任何一个产品在任何一个环节如不能符合标准,就会遭到他国市场的抵制,甚至禁止进口和退货索赔,其结果使我国诸多出口产品受到严重影响。例如,2002年日本进出口检验检疫部门从佛山市顺德出口的白烧烤鳗中检出磺胺类药物残留超标,18吨烤鳗被退回,对我国的养鳗业造成严重打击,鳗鱼价格从每吨6.3万元急降至4.5万元。服装和纺织品出口方面,德国等西方国家从1994年起陆续立法禁止118种含偶氮染料的纺织品出口,使我国现有的104种偶氮染料的纺织品出口中断。发达国家通过绿色贸易壁垒的实施,达到其借口保护本国环境、排挤他国产品流入的目的,使更多的贸易发生在发达国家间或国际经济组织成员国内部,进而影响了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市场范围与经济增长。2.出口产品成本增加,削弱了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在我国,由于环境基础设施落后,环保产业不发达,社会整体技术水平不高,投资开发 适应国际环保标准的产品势必占用很多的资金,而这些成本又不得不包含在出口产品的成本中,这对我国大部分企业来说是一个沉重包袱。由于发达国家通过征收绿色关税和绿色技术标准、生态标签等的设置,使我国出口产品不得不越来越多地接受各种检验、认证和技术鉴定等繁杂手续,并且在包装装璜、商品广告等方面做出更多的适应性调整。这样出口产品的各种费用将会大幅度上升,使我国出口产品成本显著提高,弱化了相应产品的价格优势,降低了该类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如发达国家征收绿色关税,进口商不仅要交纳正常进口关税,还要支付不菲的进口附加关税或者罚款,导致这些产品的成本大幅上升,进而丧失价格优势。 3.引发争端,加剧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矛盾。近年来,发达国家以保护环境为名经常采取单方面的贸易措施,由此引发的多边或双边贸易摩擦日益增多。发达国家以限制进口和保护本国市场的主要目的,以保护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为名,通过绿色贸易壁垒对发展中国家加以限制。而发展中国家则认为发达国家以保护环境为借口,推行贸易保护主义,发达国家不应过多地把贸易与环境问题纠缠在一起,而应帮助或至少不阻碍发展中国家发展经济,绿色贸易壁垒已在相当程度上转变成发达国家推行贸易保护政策的载体。发达国家的早期发展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环境恶化,更加明白环境污染的危害性,这些国家的投资者为了获取企业高额利润和逃避所在国严格的污染治理规定,利用发展中国家环境标准要求低的条件,在这些国家投建一些已被其国内限制或淘汰的污染密集型产业,如化工、印染、电镀和制造等行业。这样,发达国家重污染产业的转移,恶化了发展中国家的环境状况,制约了发展中国家经济的持续发展,加剧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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