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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市场监管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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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市场监管

篇1

一、目前外汇管制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境内的外汇流动情况

外汇的流人流出是通过国际收支中的经常账户和资本与金融账户进行的,目前我国外汇的流人流出主要部分是通过经常账户下的各项交易和资本与金融账户下的一些项目的交易活动进行的,大部分是通过商品服务贸易、外商直接投资活动、跨国企业经营与并购等活动进行的。由于资本项目依然采取强制结售汇制,人世之前企业自由用汇仍然受到很大的制约,许多出口企业低报出口数量或低报出口价格,进口企业高报进口数量或高报进口价格,以便企业用汇时可以随时使用,而不受国家购汇的限制。这些外汇剩余常常存放在国外,此时外汇有流出的趋势。加入WTO后,我国不断加速资本与金融账户的开放,国际资金的流人流出更加畅通,渠道更加多样,监测难度也更大,给金融安全带来极大的挑战。

1.我国外汇流人情况。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外汇短缺现象十分严重,国家采取一系列措施增加外汇收入、节约外汇开支、加强外汇储备,使得外汇储备不断上升。目前,我国外汇储备近年来增速加快,截至2008年5月,我国外汇储备总额已达到17969.6亿美元,大约是2000年的十倍,而2008年4月中国外汇储备单月增幅竟达到创纪录的745亿美元。国家外汇管理局2008年7月4日公布,截至3月底,中国外债余额为3925.89亿美元(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对外负债),较2007年底增加189.71亿美元。其中短期外债余额为2367.25亿美元,比上年末增加166.41亿美元,增长7.56%,占外债余额的60.30%,创有史以来新高。按照国际标准,短期外债占比的警戒线是25%。以此作为衡量标准,我国短期外债在整个外债余额中的占比已出现明显偏高迹象,这种现象如果不能得到有效控制,一旦出现资本大量外逃,就可能导致人民币危机与金融危机,这是我们所不愿看到和接受的后果。

2.我国外汇流出情况。外汇流出的情况主要包括外汇转移的渠道、流出外汇的币种、外汇流出的原因、以及流向的领域。从正常情况看,外汇的流出主要是进口支付、对外直接投资以及海外并购等方式。对外直接投资所占的份额较大,值得重点关注。但是,由于商务部对这方面的历史统计数据不公开,而从所公布数据上看,目前我国外汇流人远大于外汇流出。

3.国际资本异常流动。目前境内热钱的投机性、冲击性,具有危险性强、金额较大、流动速度快的特点。热钱流入中国的渠道包括经常项目下的贸易、收益与经常转移;资本项目下的FDI、证券投资、贸易信贷与贷款,此外热钱还可以通过地下钱庄和境内外商业银行流入中国。由于外汇流人远远大于外汇流出,这会带来很多问题:

首先,人民币出现严重的升值压力。外汇储备的不断激增,使外汇市场上外汇供给大于供求,通过价格机制作用,外币价格就有下降趋势,本币价格则会有上升压力,这已经从我国2005年7月21日人民币汇率改革中得到充分印证。随着我国资本与金融账户的不断开放,国际资本对人民币的升值预期没有消除的情况下,仍然不断地、大规模地涌人进来,这就进一步地推动人民币汇率的走高,而且这种走势明显隐藏着人为因素。

其次,人民币外汇占款数量剧增。众所周知,外汇流人增加得越多,需要投放的本币就越多。而且,外汇流入的增长势头如果持续下去,就会招致货币当局货币独立性的弱化。当人民币升值达到投机套利者的预期值的时候,在外汇市场上就会有大量抛出本币的情况。在“羊群效应”的作用下,市场上抛售本币的愿望就会更加强烈,这不但造成国内物价的飞速上涨,也会迅速导致本币大幅度对内贬值,进而对外贬值,从而使本币币值失去稳定性,人们持有本币的信心也会一落千丈。本来就实行紧缩性的货币政策就愈加不堪一击,高通胀伴随高利率的现象就会同时发生,本国经济将会遭遇致命的冲击。

另外,我国外汇储备激增在美元不断贬值、美元储备在外汇储备占比居高不下,使我国外汇储备值极度缩水,外汇储备的购买能力大打折扣,因此对我国外汇流人大于流出这一问题必须加以彻底解决。

二、解决问题的思路

(一)宏观层面

1.加强对外高尖端技术产品、技术、劳务的购买。扩大财政对外支出既可以减少由于外汇储备过高而美元贬值带来的储备资产价值的贬损,又可以从很大程度上弥补由于货币紧缩政策造成的经济萎缩的现实问题。

2.金融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外汇资金流人流出的监测机制,尤其应对突发事件的预警、防范机制,为短期大量国际资本抽逃设置障碍。对经营外汇业务的商业银行的外汇资金的来源及使用进行监督,对国内进出口企业的资金往来通过开户行进行监督检查其资金来源及使用,对外商直接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可通过其国内开户行进行监督,等等。尤其是对辖区内总体外汇资金的流人流出进行全方位的监测,重点放在外商投资企业、国内进出口企业以及商业银行的外币存款。

3.加强国际间合作,尤其是加强与篮子货币中的货币发行国加强贸易和货币方面的合作,从而避免由于国内采取紧缩政策,造成国内经济发展趋缓,国内收益相对下降,导致已经流入国内的国际短期资本,尤其是投机性资本以外汇的形式,迅速、大规模的逃离给我国货币政策带来的对冲影响,尤其是给我国经济带来的严重冲击。

4.借鉴美国最近发生次债危机时美联储采取的大型投资银行介入的紧急融资安排,防止在外汇大量撤离时,本币币值波动剧烈,从而利用大型投资银行进行债券的买卖,稳定本币币值的应急性金融安排。

5.调整短期外债占外债总额的比例,即减少短期外债在外债总额的比例,避免由于短期内大量外汇抽逃现象的发生。按照国际标准,短期外债占比的警戒线是25%。以此作为衡量标准,我国短期外债在整个外债余额中的占比明显偏高,建议将我国短期外债占外债余额中的比例调到国际标准或以下。

6.加强中资银行对企业融资支持力度,降低对外资的依赖程度,既可避免大量外汇资金的流人,又可解决储蓄资金分流难给商业银行造成的困境问题,同时对物价也会产生抑制作用。

(二)微观层面

1.各商业银行必须加强对外汇流人流出的数额进行有效监测。按季度报表显示的各项统计结果做数字分析,尤其是对外汇资金来源总额、外汇资金运用总额、外汇买卖总额、境内外存放总额的变动分析可以较全面掌握外汇流人流出情况,同时重点监测外汇资金运用项目大于外汇资金来源项目时,关注差额变动情况。如果差额过大,说明短期资本流出大于流人,市场上会出现外汇短缺,本币汇率会有大的下跌。因此,对金融管理部门来说,以此建立健全外汇资金流人流出的检测机制十分必要,这样就可以为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避免行业危机提供预警和防范机制。:

2.鼓励国内企业进口先进国家的先进技术、先进设备、以及先进行业的优秀人才(以外币支付其劳务报酬),并且鼓励有潜力的大企业走出国门,对外投资。这样既可疏导我国外汇资金流人大于流出的矛盾,同时也可以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壮大企业经营规模,使企业走出国门,为经济的长久、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3.强化外商直接投资国来源的多元化原则,而且应按照其货币的稳定程度划分投资国的份额按额度大小的顺序应按欧元区、日本、美国划分份额为宜。目前,美元走势疲软,正经历第二阶段的次级债务危机。这样做可以避免美元进一步贬值给我国外汇流人流出带来的不利影响。这也是马克维茨的投资组合原理,在引资国吸引外资时的具体应用。要实行多样化引资渠道,以规避投资风险一样,吸引外商直接投资也要分清主次,选择多个投资国。

4.国内各商业银行在向外管局呈报“外汇信贷收支表”时,应单独呈报一份标有外汇币种的报表,这样会更有利于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对分币种的外汇流向进行明确跟踪,尤其是流人流出的某一外汇占外汇总额的比例情况,特别是美元的占比情况进行检测,因为随着美国次贷危机的蔓延,国际投机性资金对美元的信心大打折扣,为追逐高收益,大量国际游资就会以美元的形式暂时转移,重新寻找获利市场,这样美元资金就极有可能渗透到新兴市场国家。

总之,对外汇流人流出的监测非常必要,尤其是当今美国经济疲软、国际经济走势难以预测的情况下,以外汇形式流入流出的国际游资更是对世界经济、区域经济、一国经济,甚至地方经济构成严重威胁,这不能不引起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

参考文献:

篇2

外汇市场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因此,建立规范、高效、诚实、信用的外汇市场信用体系,对于提升我国信用等级,提高我国国际地位和形象以及促进我国对外开放向纵深发展都有重大意义。建立外汇市场信用体系的基础和核心,是建立高效的外汇管理信息监测系统。改革开放以来,为了适应外向型经济发展要求,外汇局对应国际收支、经常项目、资本项目等相应开发了国际收支统计监测、汇兑业务统计申报系统、银行结售汇管理系统等十几个应用系统。这些系统的运用,增强了监管的时效性,方便了涉汇主体的外汇收支活动,为外汇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奠定了基础。但随着国际经济交往的日益扩大,以及外汇管理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的转变,这些信息系统在数据共享、预警机制等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远不能适应外汇管理的需要。

一、当前我国外汇信息系统存在的问题

1.外汇信息系统之间缺乏有机联系,数据共享性差我国现行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是在适应外汇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逐步建立起来的,基本是每增加一项新的外汇业务就要增加一个系统或报表。外汇管理的外汇业务信息应用系统已有十几个,基本覆盖了外汇局所有业务领域,但由于每项外汇业务需求的提出时间先后不同,指标设计口径不一,各个应用系统之间缺乏有机联系,无法充分发挥子系统有机整合后的整体优势,对于有效利用外汇数据资源、提高工作效率有着一定的制约作用,而且随着我国对外交往的日益扩大,资本账户的放开以及证券、保险和服务业的进入,为了保证有效监管,每项业务都要增设新的系统,那么,外汇管理的信息系统要以成百上千计算。

2.外汇信息系统数据采集方式原始建立高效的外汇管理信息监测系统,对外汇信息系统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数据的采集方式和统计监测系统的综合分析功能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现行的统计监测系统游离于银行自身业务系统之外,以国际收支申报系统为例,客户国际收支交易的涉外收付信息虽已存在于银行自身业务系统中,但在进行申报信息的报送时,银行仍须将这部分信息录入国际收支统计监测系统中,既加大了银行工作量,又存在二次录入错误的可能。目前,外汇局与银行、企业的信息传导载体还主要是纸质报表,大部分数据采集来源于手工台账登记,然后手工汇总后通过专门的统计程序上报。这种数据采集方式不仅会发生因填报人在统计内容理解上的偏差而导致人为统计错误,还会由于手工采集速度的限制而导致在信息掌握上的滞后性。加入Wl’O以来,我国涉外经济增长迅猛,跨境资金流动日益频繁,新的交易种类不断涌现,跨境收入金额迅猛上升近10000亿美元,如此大规模、高频率的跨境资金流动,如果都要用手工台账方式统计汇总,是根本不可能做到的。

3.外汇信息监测系统缺乏有效的预警、预测机制高效的外汇流动预警、预测机制是实现宏观经济管理的重要手段。信息指标的设置必须体现管理者的意图,从目前国际收支申报系统和其它系统看,还停留于信息的采集、汇总阶段。仅局限于对各类具体业务的事后统计,缺乏必要的信息加工、利用、分析和反馈机制特别是缺乏对异常信息的的监测、筛选以及对外汇流向的事前预测,加上外汇信息的流动渠道不畅,信息反应迟缓,所以对违规、违法的外汇流动的监管就缺少快速、敏捷的反应机制,对决策的支持作用十分有限。

4,外汇信息监测系统不能反映涉汇主体的交易全貌账户是统计的基础。外汇账户管理信息系统虽然已在全国推广实施,但该系统不能反映全部企业或企业全部的外汇收支活动。一些对公单位的结售汇,如出口结汇、捐赠结汇、进口购汇及其相应的收支等,可以不通过外汇账户进行收付,致使外汇账户收支不能完整地反映涉汇单位的涉外经济活动。特别是作为对银行外汇业务监管的主线的结售汇未能在该系统得到体现。另外,该系统还未含银行自营外汇业务,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外汇账户,企业开证付汇保证金账户等,因而导致外汇管理部门在对企业外汇收支活动监测中,没有目标、没有重点,使企业的一些外汇违规行为因账户系统的局限性没有及时暴露和制止。

二、构建我国外汇市场信用体系的思路

外汇市场信用体系主要包括:完善的外汇管理法规体系,规范的行政执法和内控制度,畅通的政策宣传和反馈渠道,高效的外汇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互通互联的信用信息共享系统,科学的信用评价和奖惩制度,以及严格的失信惩戒机制等。其核心内容是高效的外汇市场信息管理系统。虽然外汇管理已经建立了十几个信息系统,但是由于这些系统是在我国经济转型、外向型经济的深入发展,以及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中逐步建立起来的,有着明显的计划经济和行政直接管理的烙印。这些信息系统已难以适应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新形势的需要,因此,建设外汇市场信用体系,首要任务就是对相关外汇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整合,逐步建立高效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1.更新外汇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理念2006年国家外汇管理总局提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国际收支平衡”,外汇管理工作应按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快管理方式的转变,实行平衡管理。随着对外开放的深入和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日益提高,外汇管理经历着从事前审批向事后监管、现场检查向非现场核查、行为监管向主体监管的转变。在新的形势下,如果再延用过去那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行政管理思维方式,显然是难以解决复杂和深层的问题,外汇管理的有效性越来越弱,而且管理的成本和代价越来越高,并且我国现在外汇资源已由稀缺转为相对过剩,因此,必须转变管理理念。外汇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思路也必须随之转变,并且应有一定的超前性。在统计指标和统计内容的设计上,应紧紧抓住影响我国经济发展和国计民生的主要指标和重要内容。彻底摒弃面面俱到的管理理念。国际经济的交往相比国内经济有着其特殊性和复杂性,如何在这纷繁复杂的国际经济的交往中,抓住主要矛盾,把一个复杂的问题,尽量简单化。这也是对我们的管理能力的一个考验。

篇3

2014年11月至2015年6月我国A股市场上演了一轮大牛市,在改革牛和杠杆牛的刺激下,上证指数从最低的2300多点上涨到5100多点,涨幅达到122%,而在达到最高点以后股市开始急转直下,至2016年2月上证指数只有最高点的一半左右,跌幅同样巨大;在股市在经历冰火两重天的时候,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在2016年年初也开始了新一轮的牛市,尤其在北上广深几个一线城市中体现的尤为明显,房价涨幅惊人,购房者争相排队购买,整个房产市场十分火爆。这两个市场先后出现不同幅度的上涨表明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金融制度体系的建立,房地产市场和股票市场变得越来越密不可分,相互影响。由于我国缺乏多样化的投资渠道和产品,房地产市场和其他金融市场一样已经成了资本逐利的场所。在我国房地产市场不仅体现了居民住房的刚需,在某种程度上还体现了一种投资保值的需求。此外,在全球经济同步化的背景下,我国的金融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受国外经济的影响越来越大,国际资本的流动放大了市场之间的关联性,对政府的监管提高了难度,如何有效的做出更加针对性的调控将成为未来监管者首要的任务。

二、文献综述

作为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中最重要的两个市场,国内外已经有众多的学术文献研究股票市场和房地产市场之间的关系,陆岷峰、张玉洁(2011)利用VAR模型分析了房地产市场、股票市场与通货膨胀之间的联动关系,发现房价上涨会抑制股市,而股市对房地产市场的作用则较为复杂,两者的关系并不是十分显著;徐国祥、王芳(2012)基于周期波动理论探讨了股票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关联性,发现股票市场领先于房地产实体经济3个月,而房地产股票市场领先于房地产实体经济更是达到了4个月;郭德宪、盛理峰(2011)采用上证综指和房地产销售价格指数的月度数据就是否存在长期均衡关系进行了研究,实证结果显示房地产价格和股票市场的价格存在负相关的关系,短期内股票市场的收益率是房地产市场的格兰杰原因;解保华、李彬联、石立(2009)对股票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泡沫问题进行了实证研究,不仅对两个市场的泡沫进行了测量,而且通过对比发现股票市场的泡沫是房地产市场泡沫的原因,相反,房地产市场的泡沫却不是股票市场泡沫产生的原因。

除了研究股票市场和房地产市场,也有不少学者对股票市场和外汇市场的动态关系也有所研究,何诚颖、刘林等人(2013)运用我国2005年汇改以来的数据结合SV-TVP-SVAR模型,实证研究了我国人民币汇率和股价波动之间的动态关系,发现在不同时点上汇率波动和股价波动之间呈现较大的不对称性,外汇干预作为政府调控的主要手段加强了两个市场的联动性,在稳定汇率的同时也一定程度上推高了股价;陈国进、许德学、陈娟(2009)运用DCC-MGA RCH模型考察我国股票市场与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动态相关性,不仅验证了两个市场间的动态相关性,而且还发现在短期内,两个市场存在相互溢出效应,在长期内则只存在汇市向股市的溢出效应;而巴曙松、严敏(2009)通过向量自回归多元EGARCH模型和日数据得出了与国内研究相反的结论,发现股价和汇率之间不存在长期均衡关系;徐静、郭松睿(2013)等人通过对我国不同时间段的分类,然后通过实证检验发现我国汇改后的汇率变动和股价变动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协整关系,只是这种关系随着选取时间短的不同而存在差异。在汇率和房地产两个市场之间关联性方面的研究不像前两个关系这么多,郭树华、王旭(2012)年通过实证研究发现我国汇率和房地产价格之间存在显著的正向关系。除了研究各个金融子市场和房地产市场间的两两关系,钟永红、王其发(2015)年研究了货币市场、股票市场、外汇市场三个市场之间的动态关联关系,认为三者之间存在具有时变性的联动关系,且货币市场和股票市场之间的联动性最强;而王薇(2011)则考察了外汇市场、期货市场及股票市场之间的相关性,结果显示外汇市场对期货市场具有显著的影响,而期货市场则对外汇市场则没有。

目前针对外汇市场、股票市场以及房地产市场之间动态关系的研究还较少,因此本文利用传统的VAR计量模型对三个市场之间的关系做了实证检验,并以此提出了相关的建议,不断地完善我国在金融市场和其他市场制度建设。

三、实证分析

(一)数据选取及来源说明

本文主要考察股票市场、外汇市场和房地产市场之间的动态关联性,股票市场采用沪深300指数2010年6月至2016年1月的数据,主要是因为沪深300指数(ST)对整个A股市场具有较好的代表性,能够全面反映股票市场的变化情况;房地产市场采用全国百城住房平均价格(ZF)同时段的数据;外汇市场采用人民币兑美元汇率(EX),美元作为全球性的货币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人民币的内在价值,能够反映人民币的波动情况;货币供应量M2作为央行调控市场的主要手段之一对三个市场都有一定程度上的影响,因此本文将M2作为模型的外生变量使得模型能够更加准确的考察其余变量间的动态关系。本文所有数据均来自万得资讯。

(二)变量的稳定性检验

在构建VAR模型之前,本文采用ADF检验方法对变量进行了稳定性检验,检验结果如下:

(三)VAR模型建立

(四)AR稳定性检验

(五)脉冲响应函数、方差分解以及结论

1.房地产市场和股票市场的动态关系。根据脉冲响应函数以及方差分解的结果,股票市场对房地产市场具有明显的正向作用,且随时间逐渐减弱;我国的股票市场主要是以散户为主的投机市场,经常出现急涨急跌的情况,当股票市场上涨的时候,散户的财富快速增加,对房地产的购买力以及需求同样会增加,因此股票市场对房地产市场具有正向的促进效应;相反房地产市场价格相对较稳定,投资期限较长,当出现价格上涨的时候,短时间内对股市形成一种经济向好的预期从而刺激股市实现一定幅度的上涨,但是从长期看,以房地产为代表的实体经济风险较小,盈利较为稳定,一旦出现好转会吸引资金逐渐流入,对股市有分流效应,因此,房地产市场的上涨从长期看对股市有抑制作用。

2.股票市场和外汇市场的动态关系。总体上看,股票市场和外汇市场的相关性较弱,只有不到5%的股市价格波动能够被外汇市场所解释。从相互作用上看,外汇市场对股市存在倒U型的作用,由于采用的是直接标价法,因此数值上升代表着本币贬值,这种情况下股市也受到抑制,即短期内外汇市场和股市存在反向作用;一段时间后货币贬值实现出口效应,从而带动经济增长,然后又反馈给股市,因此该时段内外汇市场和股市存在正向关系,从长期看,货币的贬值对本国经济存在诸多不利的因素,比如资本流出,因此,长期看外汇市场对股市具有反向作用,货币的贬值不利于股市的上涨。反过来看,股票市场的上涨在短期内会吸引国际资金的流入,对外汇市场形成推动作用,本币实现升值,但是随着股市进一步上涨,对汇市的作用转为负向。

3.房地产市场和外汇市场的动态关系。由于我国外汇市场是受国家调控管制的,资本的流入流出也是受限制的,投资房地产的途径也有限,因此,房地产市场和外汇市场相关关系非常弱,房地产市场的价格波动几乎不被外汇市场所解释,而外汇市场的波动也只有3%左右被房地产市场所解释。

四、相关政策建议

(一)建立全面、有效的调控机制和风险预警机制

目前随着我国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金融市场和其他市场间的联系也越来越紧密,一个市场的影响往往会传导至其他市场,从而使多个市场受到牵连,因此,政府在采用调控手段时必须全方位的考虑,否则调控的结果可能会事倍功半,造成风险的进一步扩大。

(二)加快人民币国际化和汇率制度建设

由于我国采用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因此,外汇市场和其他市场之间的联动性方面还存在不足,无法真实反映我国的汇率变动,以后应该考虑逐步放开汇率限制,促进人民币国际化。

(三)因时制宜,采取有针对性的布控

由于我国各个市场之间的影响存在非对称性和时变性,政府在采用调控手段时应做针对性的调整,从而达到最佳的效果。

参考文献

[1]陆岷峰,张玉洁.房地产市场、股票市场与通货膨胀的联动性分析――基于VAR模型的实证研究[J].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

[2]徐国祥,王芳.我国房地产市场与股票市场周期波动的关联性探讨[J].经济管理.2012.(2).

[3]郭德宪,盛理峰.中国房地产市场与股票市场的动态关系研究[J].经济论坛.2011.(2).

[4]解保华,李彬联,石立.中国股票市场与房地产市场泡沫问题研究[J].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09.(2).

[5]何诚颖,刘林,徐向阳,王占海.外汇市场干预、汇率变动与股票价格波动――基于投资者异质性的理论模型与实证研究[J].经济研究.2013.(10).

[6]陈国进,许德学,陈娟.我国股票市场和外汇市场波动溢出效应分析[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9.(12).

[7]巴曙松,严敏.股票价格与汇率之间的动态关系――基于中国市场的经验分析[J].南开经济研究.2009.(3).

[8]徐静,郭松睿.中国股票与外汇市场相关性分析[J].商业研究.2013.(8).

[9]郭树华,王旭.人民币汇率与房地产价格关联效应研究[J].经济问题探索.2012.(1).

[10]钟永红,王其发.我国金融市场动态关联性研究――基于货币市场、股票市场、外汇市场日度数据的实证分析[J].价格理论与实践.2015.(10).

篇4

国际贸易和国际资金融通至少涉及到两种货币,而不同的货币对不同的国家形成购买力,这就要求将本国货币兑换成外币来清理债权债务关系,使购买行为得以实现,而这种兑换就是在外汇市场上进行的。

(二)提供资金融通

外汇市场向国际间的交易者提供了资金融通的便利。外汇的存贷款业务集中了各国的社会闲置资金,从而能够调剂余缺,加快资本周转。

(三)提供外汇保值和投机的市场机制

在金本位和固定汇率制下,外汇汇率基本上是平稳的,因而就不会形成外汇保值和投机的需要及可能。而浮动汇率下,外汇市场的功能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外汇市场的存在既为套期保值者提供了规避外汇风险的场所,又为投机者提供了承担风险、获取利润的机会。

二、我国外汇市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外汇市场不稳定

目前外汇指定银行的交易员必须进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进行外汇买卖,银行间市场具有集中、有形的特征。这种市场形态常见中央银行居绝对主导地位,采用竞价交易的外汇市场。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集中交易的问题将越来越突出,如交易场所的建设和维护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其容量越来越难以满足日益增加的交易主体的需要等。与集中交易相对应,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实行本外币的集中清算,承担清算风险。随着未来人民币可兑换程度提高和人民币在走向浮动汇率制以后交易主体及其外汇头寸都将迅速增多,一些实力较弱的交易主体可能因信用风险、汇率风险等陷入危机。此外,由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是人民银行的一个事业单位,由该中心承担清算风险,实际上就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承担风险,这导致市场参与者普遍缺乏风险约束,可能进行大量的高风险交易。其结果,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整个市场的稳定都可能受到很大的冲击。

(二)外汇市场风险大

从现行市场运作情况看,银行间外汇市场的风险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市场运作体制不健全,使企业和银行都丧失了防范市场风险特别是汇率风险的意识的能力,同时外汇市场也没有为企业和居民提供防范汇率风险的手段。这使得市场抵御风险的能力大大降低,诱发汇率系境性风险。二是集中清算方式可能引起的资金清算风险。随着市场容量扩大特别是我国经济容量及经济复杂程度的增加,外汇市场可能出现的潜在风险也在增加,由于市场自律机构不完善,参与者仍没有完全自行承担资金清算风险。

(三)市场监管不完善

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建设初期,确立了市场运作体系、调控体系与管理体系三权分立的格局,这种分工原则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导致诸多不便。动作系统的中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设在上海,并对分中心实行业务领导,监管当局因此无法监测到整体市场的运作,也不能监测到交易中心为其自身利益对分中心及交易系统而采取的不合规行为,监管显得鞭长。而外管局目前的监管手段仅凭事后报告制度,而不能做到事先防范。同样,央行的操作也游离于制度政策目标的管理部门以外,操作部门由于缺乏对宏观经济运行的整体分析与把握,缺乏管理部门具体指标要求与判断,操作易带盲目性,而管理部门的意图可能也得不到有效实施。

三、外汇市场在我国的发展及对策

(一)建立符合国际规范的外汇市场

篇5

但无论如何,就目前情况而言,不管央行意愿如何,在多次降准降息的前提下,要长时间维系人民币升值或至少是不贬值,一定是需要代价的。所以,现在大致的情况是“打一巴掌揉三揉”,某一天大幅拉高人民币汇率,随后扶着它慢慢回落。10月30日,人民币大幅升值之后,11月2日人民币在岸市场价则下跌204个基点,跌去了前日涨幅的近半,收盘价6.3379;随后的11月3日,人民币兑美元中间价报6.3310,也较上一个交易日贬值156点。

对于上述问题笔者有几点看法:第一,维系人民币汇率稳定,防止大起大落应当是央行的“日常责任”,市场定价永远是相对的,不是人民币汇率市场化了,央行就可以不管。更重要的是,在外汇市场上,央行逆势而为的手段不应当只是为了SDR,而更应当多考虑国内企业和市场的承受能力。第二,要多采取监管和规则手段,让中国外汇市场有别于国际外汇市场,更重要的是,要让中国外汇市场更加符合“为实体经济服务”的精神实质。第三,无论如何要把人民币定价权牢牢把握在自己手上,尽管汇率问题是争夺与妥协的结果,但筹码我们始终要有。

实际上我们应当看到,央行正在付诸努力。首先,“逆势操作”的事情至少做市商在干,但是不是仅仅针对加入SDR短期行为,目前还待观察;其次,央行正在试图通过一些监管和规则强化,防范恶意市场行为。再比如,最近一系列外汇市场监管条例的出台,包括公安部门高调介入对外汇市场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这都是非常重要的手段。

篇6

二、外汇指定银行对客户挂牌的美元对人民币现汇买卖价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交易中间价上下0.2%,现钞买卖价不得超过现汇买卖中间价上下1%.

三、外汇指定银行对客户挂牌的非美元货币对人民币现汇买卖中间价,由外汇指定银行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交易中间价为基础参照外汇市场行情自行套算和调整。除本通知第五条规定的情况外,非美元货币对人民币现汇卖出价与买入价之差不得超过现汇买卖中间价的0.8%([现汇卖出价-现汇买入价]/现汇买卖中间价×100%≤0.8%),现钞卖出价与买入价之差不得超过现汇买卖中间价的4%([现钞卖出价-现钞买入价]/现汇买卖中间价×100% ≤4%)。特殊情况需扩大买卖价差幅度的,外汇指定银行应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批准。

四、外汇指定银行可授权分支行在上述规定的范围内自行确定挂牌汇价。对于单笔大额交易,外汇指定银行可在上述规定的浮动范围内与客户议定,大额金额的标准由银行自定。外汇指定银行对信用卡、旅行支票等支付凭证购汇可在以上规定的幅度内给客户更优惠的汇率。

五、外汇指定银行可在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新疆、西藏、云南、广西等省、自治区的边贸地区加挂人民币兑毗邻国家货币的汇价,其买卖价差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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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进当前外汇管理体制简约化市场化改革的总体思路

(一)基本取向

当前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取向可以概括为:找准外汇管理职能定位。全面掌握跨境资金流动情况;强化监测分析,逐步淡化行政审批管理痕迹;提升监管效率,更好地履行外汇管理维护经济金融稳定和服务经济发展的职责。从而加快推进外汇管理向“便利化、简约化、市场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一是便利化。从银行、企业的实际需求出发,进一步简化外汇业务手续。减少繁琐的环节和一些不必要的审核材料。做到流程最短、程序最简、效率最高。二是简约化。解决好“管什么、怎么管、管到什么程度”等问题,针对不同业务进行适当的繁简度设计,并将部分业务交由外汇指定银行办理,使外汇局将有限的监管资源集中到对重点企业和关键业务的监管上去。三是市场化。尽可能减少直接强制性行政手段的运用,发挥市场在外汇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对利率、汇率等价格柙杆进行调节,引导外汇资金合理流动。四是规范化。通过形成一套公开透明、上下认同、内容完整、行之有效的政策法规体系来实现管理目标。

(二)主要原则

1、总体规划与局部突破相结合。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一方面,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从着眼于解决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中的一些全局性、方向性、普遍性的问题出发,制定外汇管理模式改革的总体性规划。另一方面,要正视全国各地区经济发展差距较大、改革的需求和基础性条件区别较大、“一刀切”式的改革难度较大等现状,采取“以点带面、分步推进”的方法,在条件成熟的区域先行试点,待试点成熟后向全国推广。

2、有效监管与便利服务相结合。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既涉及微观层面的收支管理。更是开放经济下宏观金融管理的主要内容,也是关系大量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在改革外汇管理体制时,既要确保实现预定的管理目标,提升监管手段,改善监管效能,注重国际经济风险的防范;又要最大限度地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满足经济主体真实合理的用汇需求,避免因过度管理而带来社会成本的增加,不断增强市场配置外汇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3、分类监管与动态监管相结合。随着涉外经济活动主体数量的成倍增长和结构多元化,以及国际资本流动规模的扩大、速度的增加和流向的不确定变化,改变目前全面铺开、平均用力的做法,有重点、有差别地对涉外经济主体实行动态分类监管。动态筛选出重点监管对象,同时通过密切监控违规经营主体,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使有限的监管资源发挥最大的监管效用。同时,完善外汇收支信息收集,实现主体信息的动态记录、信用等级的动态调整、检查内容的动态更新、警示信息的动态提示,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适应性与原则性相结合。外汇管理的对象是各类涉汇主体的外汇收支或者经营活动,具有明显的动态性特征。因此,外汇管理体制改革要在维护现行管理架构的稳定性和局部的突破超前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即管理体制的改革和调整应当具有一定的弹性,能够通过调整和更新积极应对各种不同环境和各种变化,但无论怎样调整,其指导思想、根本原则、基本政策应保持一定的原则性,确保政策环境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给予市场主体稳定的预期,便利市场主体了解和执行,保证其正常的生产和经营节奏。

(三)重点环节

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环节可以概括为“主体监管、综合账户、一站服务、间接管理”。通过建立健全主体监管和综合账户的外汇管理模式,逐步减少行政手段的使用,推动外汇监管服务方式向一站服务和间接监管转变,从而实现外汇管理体制的简约化和市场化。

1、主体监管。与现行的行为监管模式相比,主体监管模式更适应外汇管理市场化改革的需求。外汇局内部要根据特定监管对象(如中资企业、外资企业、金融机构、个人等)设置相应的监管部门,每个部门专门对某一类主体实施监管,并按照涉汇主体业务规模种类、影响外汇收支程度、信用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估,筛选重点监管对象。完善对外汇指定银行的监管和服务,充分发挥其外汇资金流动枢纽和外汇政策传导机制的核心作用;加强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和服务,防范跨境资金“大进大出”带来的风险;加强对跨国公司的监管和服务,适应新型贸易、资金运作方式和管理模式。同时,建立统一的涉汇主体外汇信用数据库,将辖内地区、行业和市场主体分成不同风险类别和信誉级别,对监管对象实施分类监管。

2、综合账户。要充分发挥主体监管的优势,外汇账户管理改革势在必行。目前,一家企业根据资金性质不同开立多个外汇账户,分散在多家银行,外汇管理部门内部也由不同的部门对其分别实施监管。这种做法既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也不利于外汇管理部门全面监测一家企业的资金运动情况。因此,今后要努力实现通过外汇账户信息管理系统对一家企业的全部外汇账户实施统一监管,以便全面了解和掌握其外汇资金的分布与变动情况,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在各方面条件成熟时,可以试行外汇账户主账户制度,企业不再区分资金性质开立多个外汇账户,而是选择一家外汇指定银行作为主账户开户行,基本的外汇资金收付都通过这一综合账户集中办理,由开户行承担主要的监督责任。

3、一站服务。一站服务是实现外汇管理便利化的重要手段。现行外汇管理模式偏重于按照国际收支活动的统计口径实行分类监管,不同性质的业务由不同的部门受理,不仅增加了企业的办事成本。还造成一些处在交叉领域和模糊地带的问题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给企业带来一定的不便。采取主体监管模式后,外汇管理部门按监管对象设置机构,涉汇主体

只要找到对应的监管处室就可以享受一站式服务,这将给企业和个人办理外汇业务带来很大便利。

4、间接管理。推进外汇管理简约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就是逐步减少行政审批,实现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的转变。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外汇管理部门要将一些法规明确、操作简单、风险较小的业务授权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赋予由外汇指定银行进行真实性和合规性审查的责任和义务,实现以“外汇局外汇指定银行一般工商企业和个人”为主,以“外汇局一般工商企业和个人”为辅的管理模式。外汇管理部门要定期对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进行检查评估,从而达到间接监管企业和个人的目的。这种管理模式有助于外汇管理部门早日从一一对应、逐笔审批(核)中解脱出来,把更多的注意力转向非现场监管和监测分析。

二、近期外汇管理体制简约化市场化改革的主要措施

(一)以信息系统建设为抓手,加快外汇管理模式转变

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系统建设与整合要采取循序渐进的实现方式,由易到难、由重点到一般逐步展开。

1、进一步完善现有系统功能,提高系统的覆盖丽。增强直接投资外汇业务信息系统和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的统计分析功能,扩大外汇账户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采集范围,加快全口径对外或有负债统计监测体系建设,完善对外债权的统计监测,将现有的外债统计监测系统升级为完整的对外债权债务统计监测系统,加强对证券资金跨境流动的统计监测等。

2、调整系统设计思路,改变以业务为中心的开发模式。在系统开发和升级时,把业务操作和统计监测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提供强大的统计分析和报表功能,充分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打破“各自为政”的开发思路。尽量采用与已有系统统一的数据结构、信息代码和指标口径,从技术上为系统整合创造条件。现阶段。可利用数据抓取软件作为过渡,建立国际收支申报系统、结售汇统计系统与企业、个人等主体管理信息系统直接的连接,实现系统数据的交互使用。

3、加快实现各业务系统的整合。通过进一步改进外汇账户管理模式,完善外汇账户系统功能,建立集统计、分析、监测、预警功能于一体的全口径、全主体的外汇管理信息体系。首先,实现全面、规范、准确、及时采集外汇收支数据,搭建对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外汇收支数据的全口径采集平台,建立按交易主体归类的外汇资金流动的全口径数据库。其次,逐步实现各管理系统与外汇账户系统的对接,按照主体监管的思路,本着“成熟一个,嫁接一个”的原则,将包括进出口核销系统、服务贸易监测系统、直接投资信息系统、外债统计监测系统、贸易信贷登记系统等整合为统一的管理实施平台――“外汇管理信息系统”。再次,在上述工作基础上整合监管资源,根据外汇资金流出入均衡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功能。

(二)以加强法规建设为依托,实现外汇管理规范化

外汇管理政策法规体系是外汇管理体制的重要基础和制度保障,建议按照“外汇管理条例――主体管理办法――具体实施细则”的结构。对现行的法规进行清理,构建层次合理的法规体系。现阶段。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快实现进出口收付汇核销管理的简约化。随着当前贸易便利化要求的不断提高,建议加快推进进出口收付汇核销制度改革。通过制定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相关的内部操作指引。以及出口收汇存放境外管理办法。对现有涉及有关进出口收付汇核销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整合。

2、加快出台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新办法。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和服务业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我国服务贸易外汇收支迅猛增长,支持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从而促进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和对外开放日益迫切。建议改变过去主要偏重于服务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流出环节的管理,加快出台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新办法和实施细则。

3、加快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现行的对外担保管理政策法规主要有:国家外汇管理局1996年和1997年制定的《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2005年施行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境内银行为境外投资企业提供融资性对外担保管理方式的通知》,以及分散在多个外债管理规定中的对外担保管理条款。近年来,国际经济金融形势已发生深刻变化,建议从满足企业和银行的实际需要出发,加快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简化审批环节。

4、加快《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条例》立法进程。随着国际收支交易类型的多样化及国际收支交易规模的迅速扩大,为完善国际收支统计的法律框架,科学有效地开展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工作,从根本上加快外汇管理“从事先管理到事后管理,从直接管理到间接管理”的转变,建议加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条例》的立法进程,争取早日出台,以更有效地规范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行为,确保国际收支统计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在此基础上,有效简化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有关规定。

5、加快提高外汇管理法律文件的执行力。建议进一步充实完善操作规程,统一执法标准,缩小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加强法律文件对外宣传培训力度,提高透明度,让行政管理人员更全面准确地了解外汇管理政策法规。

(三)逐步减少行政审批,促进外汇管理简约化

建议在全面梳理现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开展对具体项目实施情况的有效性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三种类型,区分情况适用不同的处理原则。

1、应该管且管得住的,仍由外汇管理部门负责审批,但可以适当简化审批流程。例如,目前QDII业务需逐级上报进行审批,申请、审批的时间较长。国际资本市场波动较大,投资机会稍纵即逝,这种管理方式显然不能满足市场主体对效率的要求。建议改为总局一分局两级管理体制,由总局负责总量控制,而由分局承担日常监管。

2、有必要管但管理难度较大、效果不是很理想的。可以对管理政策进行调整和改进。例如,目前我国不允许境内个人对外直接投资,但个人境外购房、投资移民的事例并不少见。由于没有法规依据,这些资金都是以经常项目的名义或通过地下渠道流出的,既扰乱了正常的外汇管理秩序。也增加了投资者的风险。这些情况充分说明。境内个人对外直接投资的需求确实存在且有一定的合理性,单纯采取“堵”的办法,不仅难以达到预期的管理目标,还造成市场主体行为扭曲、统计数据严重失真等问题。从现实需要出发,比较理想的做法是变“堵”为“疏”,出台专门法规,允许有条件地开展境内个人境外直接投资,把“地下”资本外流引导到“地上”来。

3、管制的必要性不大,且事后监管完全可以达到管理目的的,可以将事前审批制改为事后备案制。或授权外汇指定银行办理。例如,2008年5月,直接投资外汇业务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后,外汇管理部门与外汇指定银行之间实现数据的实时传输,可以对银行办理的每一笔业务进行监控,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在技术手段已能满足陈管要求的情况下,

建议进一步改革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方式,将部分业务授权给符合条件的外汇指定银行“接办理,一方面为企业带来更多便利,另一方面也将外汇管理部门职工从繁琐的审批工作中解脱出来,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开展统计监测和调查研究。

(四)适应经济主体需求,推动外汇管理便利化

积极适应经济主体的需求,在日常管理中围绕便利化要求。开展对具体项目实施情况的评估,尽量简化手续,缩短流程。方便经济主体操作

1、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以电子数据取代纸质材料。企业到外汇局办理业务,通常要提供大量书体面材料,其中很多都是上游部门批文的复印什。外汇局实现与商务、工商、海关等上游部门的数据联网后,完个可以直接从系统中提取相关信息,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纸质的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等材料,从而降低企业的办事成本。

2、在满足真实性的前提下以概括式规定取代列举式规定。目前,操作规程大多采取列举式规定,详细列明每一项业务需提供的审核材料。这样做的好处是便于“对号入座”,操作比较简便,但规定过细容易造成管理比较僵化,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例如,企业办理外债还本付息业务必须提供现汇账户5个工作日对账单,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实时了解账户变动情况,但证明材料仅限于对账单,不能用其他材料如账户余额证明来替代。外汇管理的核心内容是真实性审核,只要交易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能够得到保证,可以简化相关审核流程和报送材料要求,尽量避免一一列举的方式。

3、对相似或相关业务以合并管理取代分立符删。通过对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似、相关业务的合并管理,提高监管效率,减少企业的成本。例如,出口核销和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这两项业务在管理目标、管理对象等方面重合度较高,前者采取南货物流逐笔匹配资金流的方式,核实企业贸易出口的真实性,而后者通过采取由资金流总量匹配货物流的方式,核实企业贸易收汇的真实性。从便利企业、银行操作的角度,建议将出口核销和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合二为一,现行出口核销制度退出,借助中国电子口岸业务平台,南银行对企业出口贸易收汇真实性进行核查。

(五)发挥外汇指定银行作用,助推外汇管理简约化市场化改革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和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加快,外汇指定银行在外汇管理政策传导中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建议要充分考虑加强银行经营便利化与合规化的协调,有效发挥外汇指定银行的作用。

1、梳理外汇管理事项,给予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外汇业务更大的权限。对于银行经常项下自身结售汇,如服务贸易、利润等项目外汇收支和结售汇,可按照经常项目可兑换原则,允许银行参照其他境内机构的管理规定,自行进行操作。允许银行在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上实行正负区间管理,增强银行汇率风险管理能力,进一步活跃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

2、以强化银行内控为重点,提高银行执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自觉性。一方面要强调银行内郎控制制度能够覆盖所有机构网点和所有外汇业务,并应随外汇管理政策变化及时调整。另一方面,外汇局对银行采取“上纠一级”制度,要求银行高度重视外汇业务内控制度的制订、执行和完善工作,上级行必须切实承担起对下级行外汇业务合规监管的职责,把对银行内控制度的监督和现场检查结合起来,作为衡量银行执行外汇管理政策情况的重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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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服务配套和平台建设不足。银行提供的有关风险预测,汇市走势等方面的信息量和技术指标很少;在分析预测市场走势和评估风险水平等方面的准确性和能力也与国外的经纪商有较大的差距,这都不利于正确引导投资者选择投资方向、提升投资水平。银行交易平台的稳定性、时效性和业务员的熟练性不能完全保证,看盘和实际行情可能会有不超过10个点的点差,会给保证金交易的投资者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

(4)商业银行经营风险难以控制。因客观条件的制约(市场规模小)和逐利的需求,交易的大部分头寸由银行持有进行对赌,没有在国际市场对冲,一旦汇率的变动与敞开头寸的方向相反就将造成巨额亏损。并且银行的角色从服务者转变为了参与者,面对潜在高额利润的诱惑,银行能否坚持安全性的原则值得警惕。远至巴林银行的倒闭案,近至法国兴业银行巨亏和美国次债危机都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另一方面商业银行的经营成果最后都必须以人民币反映,折算风险也不可避免。更重要的是,若因银行的违规操作,或对风险的提示和交易指导不充分,导致客户在交易中的严重亏损,将会影响公众对银行,监管机构甚至市场的评价和信心。

(5)监管体系不够健全和有效。法律体系散乱、不统一,法律位阶低,权责不明,多头监管,自律监管缺位和法律老化。许多资本市场发达的国家都有在原有证券期货法律的基础上扩充或加强了对外汇保证金交易的监管。与国外相比我国的监管体系不够健全,尚未形成一个一体化的、有效的、明确的监管法规体系。

2叫停外汇保证金交易的影响

(1)对于国家和监管者而言,面对外汇保证金交易实际操作中的一系列问题,如果不采取措施,坐视大面积的投资者产生亏损,将会严重影响投资者的热情,进而影响其对于商业银行、市场和政府的信任,产生严重的联带效应,不利于社会经济健康平稳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叫停可以迅速、直观的规避这一系列问题。

(2)对于银行的发展而言,从短期来看,银行在规避该业务面临的经营风险的同时也失去了这项风险相对较小、收益来源稳定、盈利能力强的业务;从长期来看政策的导向作用将不利于银行业对于衍生金融产品的提供和金融创新的发展。

(3)对于投资者而言,面临两种选择:①进行平仓,承担已形成的损失或收益,永久性退出市场;②将资金转移至境外交易经纪商的平台。目前市场调查结果显示:虽然投资损失惨重,但大部分投资者反对叫停该业务。结合94外汇保证金业务第一次被叫停后大量资金继续通过境外交易经纪商的平台流出进行交易的历史经验和目前投资者动态,可以推断,在此次叫停后,必然会有大量资金再次转入地下进行交易。但在地下交易中交易资金安全得不到保证,并且由于缺乏法律保护,损失无法追讨。从短期来看,投资者的风险将会从与国有商业银行的交易关系中转移至与境外经纪商交易关系中,并且有增无减。从长期来看,银行作为本身承受相对较小风险的主体规避了风险(假设银行不会将抽出的资源投资于其他风险市场),而投资者作为承受相对较大风险的主体却增大了损失可能。因此,在表面矛盾淡化的情况下,问题并不能得到有效率的解决。

(4)对于整个市场未来的发展,首先要明确的是:此次叫停实质上等同于长期叫停(若在短期内可解决的问题不可能叫停,因为政策短期内的反复会使监管机构和政府失去公信力,或引发公众对监管能力的怀疑)。在此前提下对市场未来发展的影响进行分析:①叫停会使刚刚兴起的市场会再度萎缩。外汇市场有三种发展模式:自然演进式(美国为代表);被动发展模式(俄罗斯为代表);主动发展模式(新加坡为代表)。从实际情况对比来看我国与新加坡的发展道路十分相似,都是从严格管制到逐步放开的渐进发展过程,政府在其中起重要作用。目前新加坡在世界外汇交易的份额中已占到近6%的份额,是全球重要的外汇交易中心,而我国的份额不到0.2%,且只有远期外汇交易这一项业务开展较为广泛。造成这种差距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我国开放过程中市场化不连续、不彻底。实践表明一个成熟市场的标志应当是由需求推动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减少政府干预是发展外汇衍生产品市场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选择。对我国而言则是在政府应需求主导建立起一个市场之后,逐步放松管制,定位于优化和创造有利于市场发展的政策环境和各种条件,维持和提供透明、公正的游戏规则,引导市场创新,培育扶持市场的发展,而不是强加干预。②在缺少市场实际检验下的监管方式和效率值得考虑:从1994年该业务第一次被叫停至2006年恢复,14年的改进、准备、完善换来了相似的结果,原因何在?另一个相似的案例:2001年国有股减持的方案在推行之前经过长时间的无数研究、论证后开始推行,但真正实行后不到几个月时间就宣布暂停。这也许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说明脱离了实践的长时间的研究、改进换来的可能只能是时间和成本的浪费,时机的贻误。对经济运行能产生影响的因素非常多,只有在实际运行中不断发现问题,进而解决,才有可能完善。市场的形成是需要时间来培育的,但如果能够通过有效的监管实现市场跨越式的发展,也许会收到更好的效果,新加坡的发展历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虽然两国在体制和其他方面有着许多不同,但类似的发展轨迹还是极具参考价值的。

因此,从自由经济市场的角度来看,无论是对于银行、投资者,还是整个外汇市场未来的发展,该监管措施的影响都将弊大于利。

3对外汇保证金交易发展前景的建议

(1)针对投资者,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注意风险控制和防范,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投资者可选择较低的杠杆率,有效运用限价买/卖单、止损买/卖单等措施控制损失额度;将资金分散投资于不同的交易平台上以控制信用风险和时滞风险。同时要加强对于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和研究,关注各类相关信息的出台和变化,调整投资心态,消除期望通过外汇保证金市场一夜暴富的心理。

(2)针对商业银行,首先要提升配套服务的质量,为投资者提供高质量的、时效性强的分析、评估、预测,和多样化的技术分析工具和指标;定期举办讲座和培训班,以提高投资者的水平;加快完善内部风险控制及交易规则和平台的建设,使交易平台能24H稳定持续运行,保证交易流程的透明化。其次要加大宣传力度,吸引更多有需求的投资者进入,以扩大市场的容量;做好风险防范和提示,限制暂不具有相应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的杠杆率和持仓总量,以为投资者提供最适合的服务为目标。完善银行内部制度,加强内部监管,控制银行操作中的漏洞,避免内部信用风险与道德风险的发生。

(3)完善市场监管,加强风险控制。①整合有关监管部门的力量,明确职责分工,建立一个完善的、统一的、超前的监管体系,对银行交易流程进行全程监控;②加强相关法规建设,明确定性非法行为特征,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制订严格制裁措施,为监管查处提供法律依据;③建立、完善和加强的投资者档案体系、交易信息安全与保密机制、投诉处理机制与处理能力。

(4)调整监管的原则和目标,权衡监管成本与收益。不以禁止投机易为监管的一个主要原则,而应将监管的原则和目标定位于完善有利于市场发展的条件,设施维持和提供透明、公正的市场运行规则,以市场的自主运行为主体,保证市场运行的效率性和连贯性。同时监管还应更加关注成本与受益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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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应中国经济基本面与跨境资本流动的变化,外汇管理方式也需要转变。

方上浦认为,“便利化”与“防风险”是当前管理的两块基石。基于此,下一阶段的外汇管理工作将围绕四个方面进行:一是建立宏观审慎的跨境资本流动管理体制;二是完善微观跨境资本流动管理体系;三是建立健全开放、有竞争力的境内外汇市场;四是夯实跨境资本流动统计监测体系。这勾勒出了中国外汇管理政策将来的行动指南,值得业内进一步思考。

如何认识必要性和紧迫性

与方上浦观点类似的是,CF40高级研究员管涛2017年2月在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CMRC例会上指出,短期来看,中国资本外流的压力正从偿还外债转变为境内居民资产配置。虽然人民币的单边贬值恐慌情绪得到了修正,不过,外汇管理政策的转变仍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

随着美国特朗普政府的经济政策即将陆续出台,美联储货币政策转向,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在2017年乃至于更长的时间内,中国经济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不减反增。经过“补课式”的调整,人民币是否显著高估也需要重新评估。

结合前述内外部复杂环境,加上海量信息借助网络传播越来越快,微观主体运行机制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为了使有管理的汇率浮动能有效应对资本外流,有关部门仍需探究公众沟通的艺术,引导市场预期,降低政策实施成本。

方上浦在撰文中指出,外汇局将对外汇流动性和跨境资本流动进行逆周期相机调控和精准调控,并完善相关的工具。

就对外沟通的角度来看,如能明确工具箱,对于预防民间非理性的人民币单边贬值预期再度抬头、震慑潜在的做空人民币的力量或许会有积极的作用。

如何看待对外投资增长

方上浦提到,目前国内企业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进行投资配置,深度融入国际市场,对外直接投资发展迅猛。根据商务部的统计数据,2015年,中国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创下1180亿美元的历史最高值,成为全球第二大投资国;2016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达1701亿美元,同比增长44.1%。

如何看待对外直接投资高增长,直接关系到如何应对资本账户逆差的“新格局”。

外汇管理两大基石当中“防风险”相对好理解,至于“便利化”,中信银行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孙炜认为是要求服务实体经济。

从深化供给侧改革、支持实体经济的角度来看,外汇监管部门支持企业以对外直接投资,一方面可以通过产能转移的方式“去产能”;另一方面可以通过跨境并购先进技术“补短板”。

但管涛认为,资本外流当中对外直接投资的增加,已经超越了基本面的因素,不是企业正常的“走出去”行为可以理解的,对中国国际收支平衡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监管部门对于这种对外直接投资行为的成因或许还需要有更加深入的分析。

北京大学教授宋国青2016年12月曾在一次会议上提出猜想,以中国资本存量之高,资本输出既合理也难免。以下仅以中美两国的情况来进行对比。

用当年的资本形成总额扣除折旧作为国民经济的年净投资额,经GDP价格指数调整再累加,以此估计一个国家投资的容量。2000年以来,中国每年净投资不断上升,并在2007年超过美国,而美国净投资额从2006年见顶之后迅速下降,资金涌入房地产与证券市场,企业资本支出较低,目前净投资额仍未恢复到危机前的水平。在2015年,若以当年美元/人民币平均汇率6.35折算,中国净投资额约为美国的4.1倍。

根据宋国青的估算,中国资本产出比在金融危机前低于美国,到现在已经远超美国,意味着投资回报率相对于海外下降,或者仅仅是预期下降,于是逐利的资本流向预期投资回报率更高的地方。以中国过去两年资本输出的速度,依然难以缓解境内资本产出比快速上升。

这是理解跨境资本流动背后经济基本面的一个角度。当然,如此估计资本存量学界有一些不同的看法,宏观逻辑与微观行为的因果也不一定是必然的,但至少一定程度上对应了方上浦所说的中国当前不是资本被动流出。不过,宋国青进一步指出,境外承接中国资本输出的容量也是有限的。

理解对外直接投资变化的另一个逻辑需要跳出宏观经济学。世界银行每年年底下一年度的全球经商环境排名,依据是就企业在各个经济体从开办到关门的生命周期流程进行调研和访谈。中国大陆2016年的排名较2015年下降,2017年则较2016年上升。

当然,这一种解释是基于对外直接投资形式的资本外流是真实的对外直接投资,或者是以往真实的华直接投资的汇出。至于其中是否有跨境套利资金的成分,或许如方上浦所说,还需要夯实跨境资本流动统计监测体系。

如何争取境内外汇市场定价权

单看“建立健全开放、有竞争力的境内外汇市场”这一条,至少可以读出两层意思,一是要做好银行间和结售汇市场的建设;另一方面强调有竞争力的境内市场,很容易使人联想到一直以来在岸人民币汇率的定价权并不强,容易被离岸人民币汇率影响。

从2015年开始,在岸人民币的恐慌性贬值预期来自于离岸市场,中间也有空头机构四两拨千斤的影子。即使是到了2017年年初,离岸强于在岸客观上促进了在岸预期的稳定,但反而印证了在岸被离岸牵着鼻子走的尴尬处境。

中国庞大的对外贸易与投资的用汇需求,如果任由离岸市场影响,对于服务实体和防风险而言均是不利的。在岸市场的定价权是否需要加强,能否加强,未来值得探讨。

人民币汇率浮动到什么程度

外汇市场建设涉及汇率制度。方上浦指出,要更大程度地发挥人民币汇率在外汇资源配置、调节跨境资本流动、平衡国际收支中的基础性作用,发挥灵活、弹性汇率机制对跨境资本流动冲击的“自动调节器”作用,夯实外汇市场自求平衡的基础。

假使当前有管理的浮动大框架不变,那么方上浦的这一表述似乎意味着,对于汇率的宏观政策目标更受重视了。相应地,市场自由竞价形成的汇率作用在于缓冲跨境资本流动冲击,但相比于满足前述三项基础性作用的长期目标并不是最主要的。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任若恩对本刊记者表示,人民币汇率水平目前可能接近于均衡汇率区间。“如果更广泛地看,市场供求决定的汇率并非是均衡汇率,浮动汇率制不是必须实现的目标,中国目前缺乏充分的理由推行浮动汇率制。”

“均衡汇率”的政策意义是内部就业充分,没有通胀;外部经常账户和资本账户均衡。从中国目前的情况看,内部通胀压力主要体现在资产价格上,外部则是经常账户顺差和资本账户逆差。

不过,从长期看,即使没有干预,人民币倒也未必会有大幅贬值。任若恩援引世界大型企业联合会(Conference Board)的估计指出,即使是对中国经济增长持很悲观的估计,中国劳动生产率的增长率也远高于发达国家,未来五到十年内,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可能会有一定幅度的升值。

如何区分监管职责与市场自律

再具体看管理体系和市场建设的事项,包括“逐步取消微观领域的汇兑限制、严控规避政策的投机套利行为”、“增加外汇市场的深度,丰富交易工具、增加交易主体;建立分层、包容的交易平台,完善外汇市场基础设施建设;转变外汇市场监管方式,赋予市场主体产品创新的灵活性、金融展业的主动性等”。

孙炜对本刊记者指出,此间的表述强调了监管层认同金融机构在守规矩的前提下开展外汇业务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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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外汇衍生交易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对金融市场稳定的促进作用

从国外外汇衍生品市场几十年的发展历程看,作为外汇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外汇衍生品极大促进了外汇市场的发展,在以下几个方面增强了外汇市场的作用。一是增加市场流动性。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一大特点是高杠杆性,对于交易规模较小的外汇市场而言,引入外汇衍生品交易可活跃市场交易,增加市场流动性。二是提高交易效率。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另一特点是交易方式灵活,市场交易者可依据自身需求,通过不同的产品组合达到规避风险获取利润的目的,提高了金融市场交易的整体效率。三是价值发现。外汇衍生品市场交易者众多,交易价格透明公开,由于现货和期货市场的价格紧密联系,外汇衍生品交易反映了交易者对价格走势的预期。同时,市场之间或不同金融工具之间的各种套利行为增加了不同市场和不同国家市场间的联系,有利于加强市场的竞争,缩小买卖差价,修正某些单一市场的不正确定价。

(三)外汇衍生产品市场的发展为中央银行公开市场操作提供了新的平台

外汇衍生产品为中央银行提供了一种新的公开市场操作工具,央行可通过衍生产品达到引导预期,降低汇率波动性等目的。首先,使用衍生产品可以减少市场波动性。例如1996 年,墨西哥中央银行建立了外汇期权机制,通过这一机制墨西哥央行不通过直接对外汇市场的干预,可以在墨西哥比索升值时累积外汇储备,同时不增加贬值时买入比索的压力,达到熨平比索汇率的波动目的。其次,引导预期。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分析外汇干预的效果:一方面,中央银行的外汇干预本身会通过市场预期对汇率产生影响,由此形成外汇干预的直接效果;另一方面,外汇干预造成的本币供应量的变化也有助于汇率向中央银行的目标靠拢,形成外汇干预的间接效果。第三,冲销市场短期头寸。中央银行可以通过卖出期权来冲销市场主要参与者或做市商的短期头寸,从而限制他们从事不利于市场稳定的外汇交易。央行还可设计不同的期权组合形成本币汇率的目标区,达到稳定汇率的目的。

(四)合理运用外汇衍生产品可以避免大规模的资金流动,减少对金融市场的冲击

外汇衍生产品给人的一般印象是交易规模大,风险高,对金融市场冲击大,本文在后面的分析中会对外汇衍生品的风险特点予以分析。但同时,也要看到外汇衍生品具备减少市场波动,减小避险活动对外汇市场造成冲击的一面。首先,某些类型的外汇衍生品提供了以较小成本,锁定较大风险的工具,例如外汇期权,对外汇期权的购买者来说,用较少的期权费可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适合于资金实力较弱,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交易者,而尽管外汇期权的卖方承担较大的风险,但是卖方可以通过不同的衍生品组合以及不同的交易品种分散风险,适合于资金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强的交易者。外汇期权在交易时只需付出期权费,而到期时一般也为差价交割,避免了大规模的资金流动。一些无本金交割的品种也同样具有资金流动规模小这一特点。其次,还有些外汇结构性衍生产品,只需挂钩一些标的资产,而不需实际用全部本金购买挂钩资产,因此不需要大规模的实际资金流动就可满足避险需求,也避免了大规模资金交易对金融市场和利率、汇率等的冲击。

二、外汇衍生品市场对金融市场造成的风险

外汇衍生品市场的风险有多种,从对宏观经济稳定影响的角度分析可分为以下两种:个体风险和系统性风险。个体风险包含违约风险、法律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操作或管理风险等。系统性风险主要涉及整个金融体系和宏观经济面临冲击的脆弱性,外汇衍生品交易对整个金融业的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跨市场的风险,对货币政策的影响,对利率、汇率的冲击等等。这部分主要分析外汇衍生品市场发展对金融市场稳定带来的系统性风险。

(一)衍生品交易加强了交易者之间的联结,更容易导致交易者损失的连锁反应,产生金融业的系统性风险

衍生品市场以下特点容易引致系统性风险:1.随着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商业银行不仅自身从事衍生品交易,而且也更多地给从事衍生品交易的金融机构提供信贷,因此商业银行也更多地暴露在衍生品市场风险之中。2.衍生品市场容易产生参与者集中的问题,导致风险的交叉反应,造成损失的可能性更大。3.由于衍生品交易大多体现在表外,这使得交易者之间评估交易对手风险的难度增加,信息披露的不充分也可能使风险较高的交易者能够持续交易,更加大了潜在风险的可能。

(二)外汇衍生品场外交易的增多体现出与场内交易不同的清算风险

场外交易清算风险与场外交易清算风险特点不同。在交易所场内的交易,如果出现交易一方破产或不履行责任,交易所会用保证金来弥补损失,保证金不够,还可向会员征收,所以对手风险很小。但在场外衍生品交易中,既没有保证金要求,也没有集中的清算制度,交易的履约往往取决于对手的资信,因此发生清算风险的可能性较大。由于大量外汇衍生工具主要在场外交易,因此信用风险产生的可能性和危害也更大。

(三)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交易集中性和风险对冲增大了衍生品交易对即期汇率的影响

一般而言,外汇衍生品交易对即期外汇市场的影响主要通过以下三个渠道:一是外汇衍生品交易形成的远期汇率直接对即期汇率水平产生预期影响,从而影响即期外汇市场交易行为;二是外汇衍生品到期时产生的资金交易影响到期时外汇市场供求关系,从而影响汇率水平,特别是衍生品交割集中可能会带来即期外汇市场供求关系的剧烈波动,影响市场流动性和汇率水平。三是交易者利用即期外汇市场对冲衍生品交易风险从而影响即期汇率水平。

(四)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发展增大对利率、股价等资产价格的冲击,产生跨市场风险

导致市场间联结增强的是交易者利用衍生产品在不同市场间的套利行为。理论上说,适当的套利行为有利于减少不同市场间的价格差异,使不同市场价格向均衡点收敛。但是这种价格稳定作用的前提是市场流动性充足,由于衍生品对单个交易者来说成本较低,加之衍生品的杠杆效应,因此交易者倾向于大规模的套利活动,这就要求所有市场均有充足流动性使套利的交易能够随时出清。而如果某一市场流动性不足便会导致整个套利交易中断,很可能使所有市场陷入流动性危机。此外,如果外汇衍生市场受到操纵,还会产生预期价格的扭曲,造成金融资产价格的泡沫和大幅波动。

(五)外汇衍生品交易规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货币政策传导机制

外汇衍生品对各国的货币政策有效性也会产生不利影响。一方面外汇衍生品的发展使货币政策传导的时间性和影响范围难以确定。货币互换、利率互换等交易使国际资本流动加快。融资渠道多样化,使金融机构对中央银行的再贴现依赖性明显减弱,金融衍生品交易作为一种表外业务,也不受存款准备金政策的影响。另一方面公开市场操作影响经济的作用也被衍生品交易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例如金融机构和企业能够通过外汇衍生工具防范汇率波动的风险,这在客观上使得经济主体对汇率政策的反应降低,影响了货币政策目标的实现。因而,外汇衍生品交易将在某种程度上削弱一国的货币政策效果。

三、国际上对衍生品交易的主要监管措施

(一)要求衍生品市场参与者建立和执行衍生品交易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目前指导市场参与者进行衍生品交易内部控制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个:一是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将金融机构衍生品交易纳入资本监管框架,并对银行控制衍生品交易风险提出相应程序和步骤。二是30人小组对金融机构开展衍生品交易,在管理层责任、交易员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会计标准、信息报告体系等方面提出要求。三是国际证监会组织要求金融机构制定关于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管理制度,包括设立独立的市场风险管理部门,监控和处理风险,并适时调险评估体系等。

(二)提高市场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透明度

随着金融监管的不断完善,对交易商的信息披露要求以及交易商自觉的信息披露在不断增强。国际清算银行、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和国际证监会组织均要求强化金融机构对金融衍生产品活动及内部风险管理的信息披露。同时,金融机构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衍生品交易信息和风险情况也更为详细,以便利益相关者能有效识别和评估衍生交易风险。

(三)强化非官方组织的行业自律作用

衍生品交易的行业自律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各个交易所和其他自律机构为交易所衍生品交易制定的规则,主要包括会员资格标准、管理衍生工具合约、监督交易法规执行、争议仲裁调解、违法行为处理、披露价格信息等。二是国际互换和衍生产品协会(ISDA)为场外产品及其交易制定的规则。通常交易双方在正式进行衍生交易之前要先行签订ISDA主协议,规定交易各方的权利、义务、违约事件和终止条款,确定双方应遵守的市场惯例等。

(四)加强官方监管力度和监管机构的国际合作

随着衍生品交易对金融市场冲击的增强,各国监管者越来越重视对金融衍生交易的监管。同时,金融衍生产品市场是一个国际化的市场,衍生品交易更多地呈现出跨境交易特征,因此,监管者也认识到监管合作的重要性。官方监管包含衍生品交易法规的制定和监管机构的设置,目前主要发达国家对衍生品交易均设置了专门的官方监管机关,明确了监管分工,制定了相应监管法规。

四、我国防范外汇衍生品市场风险的监管对策

外汇衍生品目前在我国仍处于起步阶段,但是随着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增长和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将是必然的趋势。以上分析表明,外汇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对金融市场的完善和稳定有巨大的促进作用,同时客观上也给金融市场发展带来了潜在风险。管理部门需要通过完善的政策设计和制度安排,防范外汇衍生产品的风险,更好地使其发挥在经济发展中应有的作用。

(一)完善对外汇衍生品的监管体系,出台关于外汇衍生品交易统一的管理法规

首先要明确人民银行、外汇局、银监会、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对外汇衍生品市场监管的权责划分,加强监管机构间的协调。在我国,对金融衍生品的监管涉及多个监管部门,实践中往往存在监管权限模糊或交叉的问题。从大多数成熟市场国家的监管惯例看,对衍生品交易一般采取功能型和机构型监管相结合的模式,我国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也可借鉴这种监管模式。在我国仍实行外汇管理的情况下,人民银行和外汇管理局对外汇衍生产品管理的目标应为防范外汇衍生品交易对外汇市场流动性和汇率水平的冲击,防范外汇衍生品交易对跨境资金流动和宏观经济稳定的影响。鉴于外汇衍生产品本质上是衍生证券,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具体金融机构又各自有相应的监管部门,因此加强各部门对外汇衍生品监管的协调也十分必要。同时在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的管理方面要形成统一的法律法规,对交易要求予以明确,以防范交易风险。

(二)要求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机构必须建立和执行相应风险控制制度

交易机构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控制是防范外汇衍生品系统性风险的基础。参照国际上对衍生品交易的相关文件,对交易机构外汇衍生品风险控制的要求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明确对管理层和交易员的履职要求;二是建立有效的交易管理系统;三是建立适应外汇衍生产品交易的会计标准;四是建立风险评估与风险控制体系;五是强化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信息披露。

(三)减少清算风险,为加快外汇衍生品市场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随着外汇市场交易主体的增多,交易量的增大,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将会成为外汇交易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加之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发展必然带动场外交易的增加,增大了交易清算风险。此外,远期、掉期及以后推出的各类外汇避险工具都需要专业化的清算所为其提供逐日盯市、强行平仓等服务。为减少清算风险,提高清算效率和风险控制水平,可成立独立清算所,设计外汇衍生交易的登记结算制度、保证金要求、交易限额控制和风险处理等具体清算制度,有效控制清算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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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服务配套和平台建设不足。银行提供的有关风险预测,汇市走势等方面的信息量和技术指标很少;在分析预测市场走势和评估风险水平等方面的准确性和能力也与国外的经纪商有较大的差距,这都不利于正确引导投资者选择投资方向、提升投资水平。银行交易平台的稳定性、时效性和业务员的熟练性不能完全保证,看盘和实际行情可能会有不超过10个点的点差,会给保证金交易的投资者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

(4)商业银行经营风险难以控制。因客观条件的制约(市场规模小)和逐利的需求,交易的大部分头寸由银行持有进行对赌,没有在国际市场对冲,一旦汇率的变动与敞开头寸的方向相反就将造成巨额亏损。并且银行的角色从服务者转变为了参与者,面对潜在高额利润的诱惑,银行能否坚持安全性的原则值得警惕。远至巴林银行的倒闭案,近至法国兴业银行巨亏和美国次债危机都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另一方面商业银行的经营成果最后都必须以人民币反映,折算风险也不可避免。更重要的是,若因银行的违规操作,或对风险的提示和交易指导不充分,导致客户在交易中的严重亏损,将会影响公众对银行,监管机构甚至市场的评价和信心。

(5)监管体系不够健全和有效。法律体系散乱、不统一,法律位阶低,权责不明,多头监管,自律监管缺位和法律老化。许多资本市场发达的国家都有在原有证券期货法律的基础上扩充或加强了对外汇保证金交易的监管。与国外相比我国的监管体系不够健全,尚未形成一个一体化的、有效的、明确的监管法规体系。

2叫停外汇保证金交易的影响

(1)对于国家和监管者而言,面对外汇保证金交易实际操作中的一系列问题,如果不采取措施,坐视大面积的投资者产生亏损,将会严重影响投资者的热情,进而影响其对于商业银行、市场和政府的信任,产生严重的联带效应,不利于社会经济健康平稳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叫停可以迅速、直观的规避这一系列问题。

(2)对于银行的发展而言,从短期来看,银行在规避该业务面临的经营风险的同时也失去了这项风险相对较小、收益来源稳定、盈利能力强的业务;从长期来看政策的导向作用将不利于银行业对于衍生金融产品的提供和金融创新的发展。

(3)对于投资者而言,面临两种选择:①进行平仓,承担已形成的损失或收益,永久性退出市场;②将资金转移至境外交易经纪商的平台。目前市场调查结果显示:虽然投资损失惨重,但大部分投资者反对叫停该业务。结合94外汇保证金业务第一次被叫停后大量资金继续通过境外交易经纪商的平台流出进行交易的历史经验和目前投资者动态,可以推断,在此次叫停后,必然会有大量资金再次转入地下进行交易。但在地下交易中交易资金安全得不到保证,并且由于缺乏法律保护,损失无法追讨。从短期来看,投资者的风险将会从与国有商业银行的交易关系中转移至与境外经纪商交易关系中,并且有增无减。从长期来看,银行作为本身承受相对较小风险的主体规避了风险(假设银行不会将抽出的资源投资于其他风险市场),而投资者作为承受相对较大风险的主体却增大了损失可能。因此,在表面矛盾淡化的情况下,问题并不能得到有效率的解决。

(4)对于整个市场未来的发展,首先要明确的是:此次叫停实质上等同于长期叫停(若在短期内可解决的问题不可能叫停,因为政策短期内的反复会使监管机构和政府失去公信力,或引发公众对监管能力的怀疑)。在此前提下对市场未来发展的影响进行分析:①叫停会使刚刚兴起的市场会再度萎缩。外汇市场有三种发展模式:自然演进式(美国为代表);被动发展模式(俄罗斯为代表);主动发展模式(新加坡为代表)。从实际情况对比来看我国与新加坡的发展道路十分相似,都是从严格管制到逐步放开的渐进发展过程,政府在其中起重要作用。目前新加坡在世界外汇交易的份额中已占到近6%的份额,是全球重要的外汇交易中心,而我国的份额不到0.2%,且只有远期外汇交易这一项业务开展较为广泛。造成这种差距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我国开放过程中市场化不连续、不彻底。实践表明一个成熟市场的标志应当是由需求推动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减少政府干预是发展外汇衍生产品市场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选择。对我国而言则是在政府应需求主导建立起一个市场之后,逐步放松管制,定位于优化和创造有利于市场发展的政策环境和各种条件,维持和提供透明、公正的游戏规则,引导市场创新,培育扶持市场的发展,而不是强加干预。②在缺少市场实际检验下的监管方式和效率值得考虑:从1994年该业务第一次被叫停至2006年恢复,14年的改进、准备、完善换来了相似的结果,原因何在?另一个相似的案例:2001年国有股减持的方案在推行之前经过长时间的无数研究、论证后开始推行,但真正实行后不到几个月时间就宣布暂停。这也许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说明脱离了实践的长时间的研究、改进换来的可能只能是时间和成本的浪费,时机的贻误。对经济运行能产生影响的因素非常多,只有在实际运行中不断发现问题,进而解决,才有可能完善。市场的形成是需要时间来培育的,但如果能够通过有效的监管实现市场跨越式的发展,也许会收到更好的效果,新加坡的发展历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虽然两国在体制和其他方面有着许多不同,但类似的发展轨迹还是极具参考价值的。

因此,从自由经济市场的角度来看,无论是对于银行、投资者,还是整个外汇市场未来的发展,该监管措施的影响都将弊大于利。

3对外汇保证金交易发展前景的建议

(1)针对投资者,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注意风险控制和防范,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投资者可选择较低的杠杆率,有效运用限价买/卖单、止损买/卖单等措施控制损失额度;将资金分散投资于不同的交易平台上以控制信用风险和时滞风险。同时要加强对于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和研究,关注各类相关信息的出台和变化,调整投资心态,消除期望通过外汇保证金市场一夜暴富的心理。

(2)针对商业银行,首先要提升配套服务的质量,为投资者提供高质量的、时效性强的分析、评估、预测,和多样化的技术分析工具和指标;定期举办讲座和培训班,以提高投资者的水平;加快完善内部风险控制及交易规则和平台的建设,使交易平台能24H稳定持续运行,保证交易流程的透明化。其次要加大宣传力度,吸引更多有需求的投资者进入,以扩大市场的容量;做好风险防范和提示,限制暂不具有相应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的杠杆率和持仓总量,以为投资者提供最适合的服务为目标。完善银行内部制度,加强内部监管,控制银行操作中的漏洞,避免内部信用风险与道德风险的发生。

(3)完善市场监管,加强风险控制。①整合有关监管部门的力量,明确职责分工,建立一个完善的、统一的、超前的监管体系,对银行交易流程进行全程监控;②加强相关法规建设,明确定性非法行为特征,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制订严格制裁措施,为监管查处提供法律依据;③建立、完善和加强的投资者档案体系、交易信息安全与保密机制、投诉处理机制与处理能力。

(4)调整监管的原则和目标,权衡监管成本与收益。不以禁止投机易为监管的一个主要原则,而应将监管的原则和目标定位于完善有利于市场发展的条件,设施维持和提供透明、公正的市场运行规则,以市场的自主运行为主体,保证市场运行的效率性和连贯性。同时监管还应更加关注成本与受益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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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中国与世界的经济接触越来越频繁,令越来越多的居民拥有了外币资产。来自中国人民银行的统计显示,2001年12月末,我国境内居民外汇储蓄存款余额为815.6亿美元;而2003年7月末,外汇储蓄存款余额905亿美元,同比增长4.2%,前7个月外汇储蓄存款累计增加11.1亿美元。基于居民外汇储蓄存款的巨大存量和快速增长的势头,可以预计,个人外汇买卖业务发展前景广阔,市场潜力巨大。

作为一项交易类的中间业务,目前个人外汇买卖业务的开展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具有明显的地域分布特点。在目前人民币不能自由兑换的现状下,当地的居民外汇储蓄总量决定了其个人外汇买卖业务市场的发展潜力。在我国,居民外汇储蓄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沿海城市的总量一般高于内陆城市,南方城市一般高于北方城市。商业银行在选择开办行时主要参考了这一标准,因此北京、上海、广州、温州等城市业务竞争激烈火爆,相比一些内陆城市则波澜不惊。

第二,各开办行运作模式差异较大。个人外汇买卖业务的资金开户、交易、平盘等系统是建立在技术性较强的电子化操作平台上,各家银行相继开发了不同版本的交易平台,不仅形成了重复投资开发的局面,也使各地各家银行在交易系统上存在着一定的功能差异和风险隐患。从运作模式来划分,大体可以分为两种,模式一为:个人客户同所在地分行进行交易,分行累积一定的敞口头寸再向总行的外汇交易中心询价平盘交易,总行交易部门然后在国际外汇市场上进行平盘;模式二为:个人客户直接同所在地分行的总行外汇交易中心进行交易,总行外汇交易部门然后在国际市场上进行平盘。两种模式的关键区别在于分行是否保留交易敞口。业务开展初期各行由于规章制度不健全以及开办经验的不足,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方面先后暴露出一些问题和风险,例如采取模式一的一些分行由于没有严格执行敞口额度管理规定和止蚀规定,发生了敞口头寸风险;由于交易系统不完善等原因与客户之间产生了交易纠纷,甚至蒙受了巨大损失。

2、制约个人外汇买卖业务发展的因素

(1)业务品种匮乏是制约个人外汇买卖业务发展的关键因素

目前的个人外汇买卖业务尚属实盘买卖交易,而且只有做多机制,在目前汇市波动有限的前提下,决定了其收益率较低,汇市中盈利人群比例约在40%,盈利人群中90%的年收益率低于10%.因此,一些境外(尤其是香港地区)的外汇经纪公司、银行看到了国内外汇市场的发展潜力和对高利润的追逐心理,利用互联网等渠道向国内投资人推介一些国内禁止的外汇交易品种,例如保证金交易方式,吸引了大量外汇资金流向境外,导致了大量违规操作和风险的形成。另外,汇市收益率较低也使投资人不愿涉足该市场。

(2)外汇资源不均衡制约了个人外汇买卖市场的进一步做大

面对个人外汇买卖业务的诱人前景,各家银行纷纷加入了竞争的行列,采取了扩张营业网点、延长服务时间、改进交易方式以及降低点差等竞争手段。但由于人民币尚不能自由兑换,因此当地的外汇储蓄存款总量决定了其个人外汇买卖业务的发展潜力。由于经济发展程度的差异,外汇储蓄存款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和沿海城市,例如北京、上海两城市2001年底的居民外汇储蓄存款总量约占全国的1/5,市场发展潜力相对较大,而在一些中等城市和内陆城市,由于市场资源总量较小,相互竞争造成外汇存款在各行间频繁转移。商业银行也陷于两难境地,如果推出该项业务,竞争的结果是可能做不到收回投入成本的保本交易量,不推出则意味着彻底放弃了外汇储蓄存款领域的争夺,原有的外汇储蓄存款将纷纷流向竞争对手。因此如何把整个市场蛋糕做大,成为各家银行都在思考的一个问题。

(3)市场制度建设滞后是个人外汇买卖业务发展的潜在风险隐患

个人外汇买卖业务作为一种金融衍生交易产品,其避险作用和保值作用毋庸置疑,但在快速发展的同时风险也相伴而生。目前金融衍生交易的外汇管理尚没有一个系统、完整和有一定延续性的管理办法,相应的规章制度、监管体系明显滞后,亟待建立和完善,创新还需防风险。因此,随着个人外汇买卖业务的发展,如何防范风险、规范竞争以及保障投资者利益等应成为有关监管当局重点考虑的问题。

二、业务品种创新与运作模式整合探讨

为应对外资银行的挑战,我国商业银行必须适应客观环境的变化,不断开发创新性的产品,及时对自身的业务运作模式进行调整,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1、借鉴西方商业银行个人外汇买卖的先进经验,注重产品品种的创新

由于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限制,个人外汇买卖业务的很多产品创新只能停留在探讨阶段,随着外汇市场的逐步开放,实施的机会逐渐成熟。目前情况下,我们先可以采取过渡办法,即在控制业务风险的前提下,适当开办一些风险较小的衍生品种,逐步积累经验,待时机成熟,再推出类似保证金交易方式等风险较大品种。具体创新品种有:

(1)以外汇交易存款质押发放人民币贷款业务。现行的外汇质押贷款,属个人存单质押贷款,是以客户未到期的外币定期储蓄存单做质押,从银行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并按期偿还贷款本患的一种存贷结合业务,贷款金额原则上以不超过存单面额80%的质押率计算。用于质押的外汇存款不得提前支取,不得进行个人外汇买卖。为解决部分客户外汇买卖的需要,可以推出外汇交易存款质押人民币贷款业务,外汇存款同样不得提前支取,但是可以继续进行个人外汇买卖业务,为了防止客户的交易亏损造成质押金额不足,可以适当降低质押比率,同时建立相应的风险评估机制,确保质押金足额。这样既能满足客户资金短缺的需要,又能满足客户外汇买卖的需要。由于符合现行外汇管理的政策规定,目前推出可行。

(2)推行实盘做空机制。该品种的出发点在于提高交易机会,扩大收益比率。现行实盘交易只能做多,交易机会相对较少,如果能够推出实盘做空机制,则交易机会可以增大一倍。由于是实盘,银行方面增加了交易量,风险没有发生变化,客户方面也只是交易机会增加一倍,风险同样没有增加。该项业务在业务操作和技术上完全可行,也为今后推出风险较大的期货、保证金等品种提供了准备。但由于属金融衍生工具创新,尚需国家金融主管部门批准。

(3)试点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交易方式是一种高风险的金融杠杆交易工具,在交易时,交易者只付出1%~10%的按金(保证金),就可进行100%额度的交易,目前在成熟外汇市场已普遍开展。90年代初我国的一些个人和机构曾参与了这类交易,1994年被有关管理机构禁止。但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和发展,逐步有序等地放开外汇衍生金融业务将是大势所趋。因此,出于长远考虑,应研究如何在稳健、有序的基础上,选择试点机构,逐步推出保证金交易。

2、整合人力、物力、财力资源,探索业务运作的最佳模式

个人外汇买卖业务属个人金融业务领域,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后,最富竞争力和挑战性的很可能就是个人金融业务。目前我国大部分商业银行的个人外汇买卖业务尚停留在粗放型经营阶段,面对日益激烈的竞争局面,显得力不从心。

在交易模式上,建议采用前述模式二。同模式一相比,这种运作模式具有以下优点:(1)消除了敞口风险隐患。如前模式一,分行保留了一定的敞口额度,虽然各家总行都规定了严格的敞口额度管理和止蚀规定,但因敞口控制失控造成风险的分行仍然存在;(2)节省了人力、物力及财力。采用模式一的商业银行一般都是各分行自行租用相关设备及信息,重复投入,费用极高,如果实行24小时交易,还至少需要配备三名以上外汇平盘人员。而采用模式二,总行可以集中洽谈信息租费,统一为各分行报价,各分行不但可以节省信息租金,而且由于平盘工作由总行集中来做,无需配备平盘人员。这样采用模式二的分行可引入客户经理制度,使其专注于客户营销和培训以及本地区市场的开发,因而大大提高了竞争效率。

三、对个人外汇买卖业务加强管理的政策建议

个人外汇买卖业务的特点决定了其不同于商业银行的传统产品,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工具,目前尚没有明确的监管部门和监管体系,相应的规章制度亟待建立,市场机制亟待规范和完善。因此从法规建设、从业人员管理、市场监管等方面提出以下建议:

1、完善个人外汇买卖业务市场法规体系

现行外汇管理政策法规对于个人外汇买卖业务尚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建议在调查研究基础上,由国家外汇管理局牵头制订,重点就市场的法律地位、组织者和参与者的法律保障、业务品种、从业人员管理等制定管理办法和辅规章制度,为个人外汇买卖市场的长远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证,也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规范市场行为、依法监管和依法治市提供基本依据。

2、建立个人外汇买卖业务从业人员管理体系

篇13

在29家获得QDII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当中,有13家银行和1家基金公司共获得外管局批准的131亿美元购汇额度,超过已获批准的86.45亿美元QFII的额度。另外,还有多家银行和基金公司正在申请QDII管理业务和托管业务。从相对数来看,QDII出台时间不长,就超过了发展了三年多的QFII,外汇管理政策试图引导外汇资金有序流出的意图明显,同时也表明机构对这项新业务的热衷。

然而,从市场的实际销售情况看,多数产品并没有得到投资者的认同,销售情况不理想。目前已发行的QDII产品中,银行居于主导地位,截至2006年12月,共有8家中外资银行在中国市场上推出了10款QDII产品。从投资者认购情况来看,根据中国银监会的统计结果,截至12月底,QDII产品人民币认购额近23亿元,美元认购额近9000万元,实际发行额远远低于批准的额度。其中工商银行首期QDII产品共销售约5亿元,中国银行约5.78亿元,交通银行约4亿元,东亚银行约1.6亿元。基金系的华安QDII募集了1.97亿美元,与5亿美元的发行目标也相差甚远。

市场冷遇QDII?

简单来说,从目前的情况来看,QDII的收益与已有的理财产品相比并不具有优势,但承担的风险要比传统的理财产品大。产品设计上,也没有体现差异化,不但和已有的理财产品雷同,就是QDII产品之间也表现出较大的雷同性。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对产品的熟悉程度和购买的方便程度对产品销售起了很大的决定作用,但是和已有的理财产品相比,QDII在这两方面也处于劣势。另外,法律法规不建全,投资者保护不完善也对产品的发行起了约束作用。

首先,目前推出的QDII产品实际收益率缺乏足够吸引力。大致来说,目前QDII产品有两类,一类是有明确的收益率区间,主要投资于结构性票据,预期收益与汇率或股指相挂钩,其基准指标是盯住某个参量浮动程度的上下限区间,属触点型产品,以工行、交行、汇丰和东亚的产品为代表。此类产品受到未来市场变化的影响较大。如东亚银行产品将预期收益与汇率挂钩,在观察期内任何时间,如果英镑兑美元的汇率曾经触及或低于第1下限(开始汇率-0.0480),则投资者可获得6%的年收益率(以美元投资金额计算);如果英镑兑美元的汇率只曾触及或低于第2下限(开始汇率-0.0100),从未曾触及或低于第1下限,则投资者可获得3.5%的年收益率(以美元投资金额计算);否则,投资者没有任何收益。扣除0.15%托管费后,实际美元本金收益率可能为最高5.85%、居中3.35%或最低-0.15%。由于对于这类产品,普通投资者并没有定价能力,不能对收益情况形成明确的预期,其最终收益甚至可能为负,而可能的最高收益与国内同类外汇理财产品基本相同,因此,投资者在购买产品的时候自然会比较谨慎。

另一类产品则没有比较明确的名义收益区间,预期名义收益以相应的业绩比较基准来衡量,实际的收益结果将取决于市场的变化和管理人的运作水平,如中行、建行、招商产品和华安基金产品(见表2)。与已有的理财产品相比,其预期的实际收益偏低。如建设银行6月期QDII产品扣除费用后的美元本金收益率为5.0%,而6月期固定收益类美元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一般在5%以上;招行产品为货币市场基金,业绩基准为一周美元LIBOR,扣除费用和汇兑损失后,实际的收益率约为4.72%,在3%的人民币升值幅度下,低于国内货币市场基金约1.9%的收益率。中国银行产品则类似开放式基金,经过远期或掉期交易进行保值后,人民币本金的收益率业绩基准为3个月央票利率,扣除费用后收益率约为1.6%,也低于货币市场基金利率。华安基金产品可以投资股票,预期收益率大概在10%,持有到期的话,美元本金收益率为8.4%,在人民币升值和A股市场的大牛市背景下,其吸引力也有限。

名义收益较低、费用较高、人民币升值预期可以说是造成QDII实际收益相对低的主要原因。首先,名义收益较低是因为投资范围较小,主要集中于低风险、低收益的市场。例如银行系QDII产品只能投资于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不得直接投资于股票及其结构性产品、商品类衍生产品,以及BBB级以下证券。而国内其他理财产品则不受这些投资范围的限制,甚至还有与黄金、石油等挂钩的各类衍生产品,较小的投资范围影响了产品的名义收益;其次,从费用方面来看,已发行的9款产品中,除了汇丰银行和交通银行产品因实行集团内部合作没有收取费用外,其他产品均收取了管理费、托管费等,收取费用最高的中国银行达到0.9%,而人民币理财产品和外汇理财产品一般不收取这些费用。基金系的华安国际配置基金虽然承诺保本,但是其费用最高可达5.85%,高于国内保本型基金的平均最高费率4.32%,也高于全部开放式基金的平均最高费率2.78%。导致发行费用较高的原因是发行的程序较复杂,涉及的监管部门比其他理财产品多。而且产品运作上还要涉及到境内、境外托管人。另外,华安基金的产品由于只能定向募集,开始募集后,公司派出80人走遍全国除外的各省区,做了1000多场培训,这显然大大提高了发行的成本,不利于费用的降低。最后,在人民币升值预期明朗的情况下,对于用人民币认购的投资者来说,即使外币投资收益较高,但升值预期也会降低实际收益。

第二,人民币升值使QDII收益率缩水。在人民币升值的大背景下,能否有效地规避汇率风险,对产品是否具有吸引力也起了很大的作用。现有的QDII产品都保证美元本金安全,但是投资者以人民币认购的话,其人民币收益面临着汇率风险。虽然部分银行通过和客户签订远期售汇协议,规避了人民币本金的汇率风险,但收益部分却仍然承担了汇率风险。因此,要增加产品的吸引力,必须做到,要么是投资本身可以参与到外汇衍生品市场中,以规避汇率风险;要么银行为客户提供更为完善的汇率保值手段。目前,国内的QDII产品在以上两个方面还有待完善。

一方面,投资者缺乏规避汇率风险的工具。在发达金融市场国家,投资者可以通过远期外汇合约、掉期、外汇期货、期权等金融工具锁定远期汇率、规避风险。但在中国外汇市场,由于参与主体的限制和相关业务限制,普通投资者缺乏外汇风险规避工具。也就是说,如果产品本身没有对汇率风险进行规避的话,QDII的投资者几乎没有进行汇率风险规避的方法。在人民币升值的大环境下,这个风险对投资者的收益影响很大。即使通过购买银行提供的人民币本金汇率风险规避产品,将风险转嫁给银行,产品的美元收益汇率风险也得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另一方面,银行缺乏为客户提供更为完善的汇率保值手段的积极性和便捷的渠道。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快发展外汇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获相关监管部门批准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会员、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会员、非金融企业会员都可以进入远期外汇市场进行交易。但是,截至2006年11月底,银行间远期外汇市场只有76个会员,包括19家中资银行和57家外资银行,如果去掉同一家外资银行旗下的不同分行,会员只有55家,而且会员全部为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种类和数量明显不够。这两个原因导致了中国的银行间外汇远期市场自2005年8月开办以来,交易活跃程度远不能满足机构及时地、低成本地对冲风险的要求,银行也就缺乏推出更为完善的汇率风险规避型产品的积极性,更不用说想发行QDII产品的非会员机构。

第三,投资者的陌生感和投资便利度不够,拉开了产品和投资者的距离。产品雷同既反映在QDII产品之间,也反映在与国内已有的理财产品比较之上。目前各金融机构推出的QDII产品在产品设计、投资范围、风险收益率和投资起点都大致雷同,明显缺少必要的市场调查和差异化调整。与其他理财产品相比较,其设计机理也基本一致。在一个缺乏细分的市场上,各产品的交叉需求弹性高,每个产品能够瓜分的市场份额也就相对有限。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对产品的熟悉程度和投资的方便程度对产品的销售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因此,QDII作为一个新的投资品种,被投资者接受需要一个时间过程。另外,在产品同质的情况下,投资者关心的仅仅是投资的方便与否,而QDII产品在这方面也不具有优势,尤其是对于只能用美元认购的产品。

第四,法律规范不健全、投资者保护的相关法规需要明确和完善。中国关于QDII的法律法规有待完善,主要表现在投资境外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少,层次较低。QDII制度涉及央行、证监会、外管局、发改委、银监会、保监会、税务部门等机构的协调,同时还有与QDII投资所在地监管部门以及相关国际监管组织的合作。而专门针对QDII的法律法规只有人民银行的第五号公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的《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保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制定的《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证券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层次较低。

另外,QDII在境外金融市场上投资,必然会涉及投资者利益的保护问题。QDII产品因其涉外性显得更加复杂,涉及到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法律冲突,具体包括证券市场主体性质的认定、法律责任、国家证券管理机构与市场主体之间的监管关系、证券交易行为的合法性、税收的不同安排等多方面,这些法律冲突都会对QDII权益的保护产生影响。例如没有专门的法规对涉外投资者权益进行保护,缺乏关于涉外证券投资或基金投资的法律适用规范,法律责任条款中民事责任条款很少,与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条款比例不协调等。因此,目前在投资者还不了解国际金融市场的情况下,对其投资利益保护不够的担心影响了投资者的参与积极性。

QDII怎样才能赢得青睐

随着国内居民的外汇资产日益积累,也由于减缓外汇储备增加对人民币升值的助推力量的需要,中国金融系统集合客户资产境外理财必将迎来巨大的发展,但如何使推出的产品对客户的吸引力增强,则是每一个QDII机构需要考虑的现实问题。我们认为,让QDII由“冷”变“热”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提高产品的实际收益水平。要提高产品的实际收益,就要提高产品的名义收益,降低费用。可以适当放宽银行系产品的投资范围,以提高产品的名义收益率。为了降低产品的费用,则需要在各部门之间形成高效率协调机制。同时对于符合条件的机构进行QDII购汇时,其购汇额度的管理,可以从目前的审批制,逐渐向更大灵活性的一定程度的备案制转变,即机构发行QDII的购汇只要在外管局进行备案就可以购汇,而不需要进行额度的审批,以提高产品的发行效率,降低产品在申报期间的费用。甚至可以变目前双重托管为单重托管,把重点放在对托管人的资质的严格审核上,以降低产品的托管费用。为了降低基金系产品的营销费用,在适当的时候允许基金系产品进行公募发行。

其次,产品设计方面应该更加具有独特性并扩大购汇额度和网点。建立多样化产品的结构,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选择空间,以适应不同投资者的风险收益的偏好和理财需求。这样既可以扩张市场容量,开发出更多的目标客户,又可以防止银行之间的恶性竞争。如对于普通的投资者尽量简化产品的设计,便于投资者理解;对于专业的机构投资者,则可以设计较复杂的产品,以满足其不同的避险和收益的需要。另外,针对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起点可以因产品而有所不同,适当降低个人投资者的投资门槛。最后,为了使投资者购买QDII产品更加方便,应该扩大申购QDII产品时的购汇额度和购汇网点数。

再次,完善外汇衍生品市场,为投资者提供良好的外汇避险机制。要增强和扩大QDII的影响力,必须要完善外汇市场,为投资者提供外汇风险规避手段。一方面,应该扩大零售远期外汇业务、掉期业务的范围,允许QDII投资者与银行进行远期结汇、掉期业务,规避外汇汇率风险。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扩大外汇指定银行对客户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开办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扩大了外汇指定银行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开办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但远期结售汇和掉期业务只针对境内机构的经常项目交易和5种规定的资本与金融项目交易。为了完善QDII制度,保证其顺利实施,有必要扩大远期外汇市场的业务范围,为投资者提供远期汇率避险机制,这也是完善中国零售远期外汇市场的手段;另一方面,应该活跃银行间远期外汇市场,为银行提供良好的转移风险场所。特别是要增加交易主体,尤其是可发行QDII产品的基金、信托、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使他们也有能力为投资者提供汇率风险规避型产品。从国际经验看,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市场上的作用越来越大,未来必将允许更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进入外汇市场。从中国的情况看,可允许部分实力较强、风险管理机制较完善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进入外汇远期市场,以提高外汇市场的深度和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