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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与建筑工程的区别实用13篇

市政工程与建筑工程的区别
市政工程与建筑工程的区别篇1

和谐的建筑市场如何做好建筑市场的监督与管理,不但是构建和谐的建筑产业关键所在,而且能体现出政府行政部门的执行力水平。在建筑业大发展时期,市场的不规范现象同时滋生,并导致建筑事故频繁发生,因此职能部门的监管尤为重要。2005年广西建设系统通过各项措施有效地调控了建筑市场,大大推进了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为了解决建筑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广西建设厅专门制定了2005年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安排,指导和促进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各项工作。并组织开展全区有形建筑市场检查。在各地开展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多个检查组对南宁等11个市和10个县(市)有形建筑市场进行了检查,进一步促进了有形建筑市场的建设和发展。为防止发生挂靠投标、围标、串标,以及企业资质条件不实等违法违规问题,制订印发了《关于对区外来桂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和招标机构实行登记备案管理的通知》,自2005年10月1日起,区外来桂企业到我区参加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或承担工程监理、招标和造价咨询业务前,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有关材料先到建设厅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实行备案制度后,有效遏制了招投标中出现的假资质证书、假公章、假项目经理证书、假业绩证明等问题的发生。截止2005年12月31日止,办理区外来桂企业登记备案209个项目。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始终是监管的难点问题,为了杜绝不合法的招投标,广西建设厅大力组织开展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调研。2005年4月中旬至下旬,建设厅建管处、法规处、监察室等部门组成了3个调研组到6个地级市和6个县(市)进行调研,分别召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含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工程项目业主、招标机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工程监理、施工、设计企业等单位座谈会,调查了解广西推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执行情况及当前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的低价中标、围标、串标等问题,听取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招标投标活动监管的建议和意见。11月初,建设厅会同监察厅组成学习考察组,赴广东省、广州市、东莞市、深圳市及湖北省、武汉市学习考察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建筑市场监管工作。在调研考察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11月底召开一部分市招投标监管机构负责人座谈会,研究2006年招投标监管的主要工作。12月初,召开全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会议,各市、县招投标监管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主要是针对当前招标投标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讲座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

据统计,2005年广西全区应招标工程2467项,工程造价8552528.50万元,应招标工程招标率100%,其中应招标工程中实行公开招标工程1212项,工程造价2531100.6万元,应公开招示公开招标率100%.2005年自治区招标办实施监督管理的招投标工程18项,工程造价39603.47万元。受理招标投标举报投诉5件,转自治区有关部门及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已全部调查处理完毕。

紧守质量与安全

构建和谐的建筑环境建筑工程的质量与安全贯穿着建筑本体从建造到使用的过程,在全国各大城市的建设高潮中,因为忽视建筑质量与安全生产带来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在这种情况下,2005年建设部等部委特别启动安全生产活动,在全国掀起“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热潮,而在广西,建筑工程的质量与安全管理从未间断,建设系统凭着真抓实干的精神,关注到建筑业的每一个细致环节,有效地将事故消灭在萌芽之前。

为了将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广西建设厅制订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规章制度。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暂行规定》中,明确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对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实施监督检查的内容,并实行层级监督制度,上级安全监督机构对下级安全监督机构监督范围的建筑工程实施监督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向下级安全监督机构发出整改建议书,由下级安全监督机构施工企业落实整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重大事故约谈制度》规定,凡发生一次死亡1-2人的重大事故,由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约见发生事故的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由自治区建设厅分管安全的领导约见发生了事故所在地的市建委(建设局)分管安全的领导。2005年,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共约见了9起事故的施工企业负责人和项目经理。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制订印发了《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意见》坚决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二级重大事故,严格控制三级重大事故,明显减少一般事故。把重大事故控制指标分别下达到各市进行控制。通过这些规章制度,建筑行业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广西建设系统的各项工作也得了逐步推进,并且取得了极大的突破,这从一个个真实的数字就能品读出其中的力度与成效。

组织了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考核。2005年共组织4次全区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共31555人获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组织开展了建筑农民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10月份组织举办建筑农民工安全生产知识师资培训班,培训师资250多名。据统计,2005年全区各地举办建筑农民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班742期,培训人数91815人。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2005年共审核颁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735家。至2005年底,全区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共1158家。

进一步推动全区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发展。2005年12月底召开全区监理工作会议,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管领导、监理企业负责人共200多人参加会议。进一步总结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研究讨论2006年监理工作。

全区建设工程质量稳定提高。2005年全区共监督工程项目6110个,建筑面积2513平方米,个数合格率和面积合格率远达到100%.2005年11月中旬,建设部建筑质量执法检查组抽查了广西南宁、桂林建筑工程质量,给予我区建筑工程质量“总体处于受控状态,总体水平稳中有升,质量通病得到有效治理”的较好评价和肯定。

全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2005年全区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27起,死亡28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比上年(52起事故,死亡56人)下降了48%和50%,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百亿元产值死亡率预计为7.37人,较好的完成了我区2005年制定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控制指标数。2005年全区有57项建筑工程被评为“自治区安全生产文明工地”。

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文明工地、区优工程评比。2005年共组织开展了3次安全大检查,建设厅共派出安全生产检查组7个,抽查了14个市53个县179个建筑施工工地质量安全情况,针对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共下发96份限期整改通知书和停工整改通知书,对存在问题的57个工程给予全区通报批评。对11个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工程发出《执法建议书》。另外,全区共有101个项目申报2004年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经过评审有91个项目获奖。经推荐,有6个项目获得了全国安全文明工地称号。而且,还开展了2005年度自治区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已完成了2004年广西建筑装饰工程优质奖项目的评审工作,其中住宅建筑室内装修工程有6个项目;广西建筑装饰工程优质奖有7个项目。另外,共有64目申报自治区优质工程,经评审,共评出区优工程53项。

组织开展了全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调研,共对全区14个地级市和24个县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监机构、和企业进行调研,并检查了在建工程55项。调研报告已报送市政府。

全面推进清欠工作铸就和谐的民心工程拖欠工程一直使困扰建筑业和谐发展的一大障碍,特别是积压多年并遗留下来的问题较多,使得农民工工资得不到支付,成为我国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不和谐因素,近年来,各级政府部门加大力度通过各种渠道解决工程欠款问题,广西实行各部门协调配合与监督检查,逐项摸清情况,将清欠工作深入到各级部门和企业单位,打响了一场清理工程欠款的全面战争。

为了不断推进清欠进度,广西采取部门协调和共同监督检查的方式,取得了积极的成效。2005年3月和8月,自治区清欠办根据建设部网上数据,分类将政府项目、教育项目、交通项目和水利项目拖欠工程款的项目清单,分别送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交通厅和水利厅等部门,各部门按各自分工负责开展清欠工作及对下一级指导督查。2005年1月和12月,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建设厅、区总工会组成清欠农民工工资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联合督查组,对全区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进行督查,推进了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进展,促进了农民工工资支付形式的改进完善,有效防止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发生。自治区清欠办及自治区有关部门还组织开展了对地方人民政府清欠工作进展缓慢以及一些拖欠数额较大、时间长、影响大的项目进行重点督查。7月份,自治区清欠办布置各地开展清欠工作自查,督促落实还款计划和还款资金。8月至11月,自治区清欠办组织2个督查组对政府投资项目清欠工作进展缓慢的部分市县进行督查。自治区建设厅组成4个督查组对全区12个市13个县房地产及其它项目清欠工作进行督查。自治区清欠办组织督查组对重点督查项目进行督查。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给合本地清欠进展情况也加强了清欠工作的督查力度,有效促进了清欠工作。广西建设厅还组织开展了对2004年以来新竣工工程拖欠工程款情况检查。2005年10月份,根据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要求对各地2004年以来新竣工工程拖欠工程款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自治区建设厅布置各地对2004年以来新竣工工程拖欠工程款情况和落实防止新欠措施情况进行检查。据各地检查情况统计,全区2004年以来竣工工程3513个,有拖欠工程款的项目19个,占项目总数的0.5%,拖欠工程款数额390.51万元。截止2005年11月底已清欠完毕。

为了保证清欠工作的落实与责任到位,自治区清欠办每月通报各市、各部门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以及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情况,对清欠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市分别给市政府通报。共发出通报文件123个,推动了各地各行业清欠工作的进展。而且截止2005年12月31日,自治区清欠办共接到单位、群众或上级转来的举报投诉497件,全部及时转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各地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处理,反馈处理结果或处理情况的有344件,没有反馈的有153件。组织清欠协调45次,接听处理电话投诉230个次。

2005年真正成为了广西清欠工作全面推进的一年。截止2005年12月31日,广西全区共偿还2003年以前竣工工程拖欠工程款数额299871.75万元,总清欠率为88.24%,其中偿还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数额为139418.1万元,清欠率为86.81%.按工程类别分:政府用房偿还数额32007.62万元,清欠率为86.3%;房地产项目偿还数额40318.66万元,清欠率为95.26%;市政项目偿还数额52436.88万元,清欠率为90.57%;教育项目偿还数额51688.24万元,清欠率为91.67%;交通项目偿还数额19686.51万元,清欠率为73.16%;水利项目偿还数额8072.21万元,清欠率为83.41%.做强本土建筑业打造和谐的行政职能要做大做强本地建筑产业,政府部门要在体制改革、结构优化、市场净化、施工保障等方面为企业排忧解难,使企业能够顺利开展生产和经营活动;同时,政府还应在企业的兼并重组过程中,在企业的集团化、大型化发展过程中为企业保驾护航,为广西建筑业走上发展的快车道提供有力、有效的保障。政府部门大力扶持建筑企业,树立品牌,不但能代表一个地区建筑行业的形象,实际能体现整个建筑业发展程度和建筑水平。在2005年,由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电工程局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分别承建的项目工程获得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这无疑是对广西建筑企业在树立品牌的进程中的充分肯定,也体现出广西建设单位非凡的实力与水平,恰与广西政府部门提出的重点扶持大型建筑企业,鼓励本土企业走出去的发展思路是一致的。因此,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本地建筑业,广西建设系统切实贯彻行政许可法,加强建筑行业的资质审批,既保证建筑产业在广西的规范发展,又促进大型建筑企业集团获得更大提升,同时打造出了一批过得硬的行业队伍,这从下面一系列的资质审批成果可得而知。

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2005年上半年,广西建设厅按《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共审查企业资质246家,批准了214家,其中审批新成立的企业135家,升级企业33家,审批增项资质43家,及时完成新企业资质证书的打印、发证和升级、增项企业的资质证书换证打印工作;为221家企业办理了资质证书相关内容变更。并按建设部要求布置了2004年广西全区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工作,重点是检查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人员重复问题。截止2005年底,全区共有建筑业企业1471家,其中按序列分:总承包企业763家,专业承包企业601家,劳务企业107家。按级别分:特级企业1家,一级企业42家,二级企业262家,三级企业1050家,无等级企业9家,劳务企业107家。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批。2005年审批颁发工程监理企业7家。审核上报建设部6家企业申请晋升甲级资质,其中有3家已获建设审批发证。至2005年底,全区已有工程监理企业159家,其中,甲级监理企业18家,乙级监理企业60家,丙级监理企业81家,从业人员5500多人。

工程检测机构资质审批。2005年审批发证工程检测机构资质17家。至2005年底,全区已有工程检测机构231家,持证上岗人员2773人。

监理工程注册审批。2005年审核上报建设部监理工程师注册人数193名,获注册审批94名。至2005年底,全区已有1305名注册监理工程师。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审批。2005年审批发证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10家,审核上报建设部申请晋升甲级资质9家,并全部获得甲级资质。至2005年底,全区已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单位102家,其中,甲级资质12家,乙级资质90家。

市政工程与建筑工程的区别篇2

⒉依法行政,强化对建筑市场监管工作。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监管力度,严肃行政纪律,在巩固对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房地产项目管理成果基础上,重点加强了对定海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年—月已办理工程报建个,办理施工许可证项,建筑面积平方米,办理竣工备案工程个,建筑面积平方米。

继续规范整顿乡镇建筑市场秩序。在××年全区开展建筑市场秩序整顿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建设部、省建设厅、市城建委的要求,深入开展了全市建设工程综合执法等大检查,重点检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上半年共组织质量安全大检查次,分市场行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三个方面,对全区乡镇、定海工业园区在建工程进行检查,共检查在建工程个,建筑面积万平方米,查出了有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个,对查出来的问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了认真查处,有力地打击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⒊建筑企业结构调整初见成效。原创:按照“调整规模、调控结构”的总体要求,严格控制低资质企业和违规行为的企业,重点扶持市广宇建筑公司、舟山弘业建设工程公司、市博宇建筑工程公司、市大沙建筑工程公司等四家骨干企业,全面调整建筑企业的规模、等级、专业。严格控制总承包企业,引导总承包三级企业晋升二级,鼓励发展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企业。今年新增专业分包企业家(舟山龙飞土石方工程公司)。到月止,全区共有建筑企业家,其中总承包企业家,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家。

⒋强化施工安全管理,确保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落实逐级负责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与区属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燃气企业负责人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职责。进一步理顺我局与建筑施工企业、燃气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健全了安全管理工作各项制度,完善施工安全评价制度。

⒌强化行业管理,服务建筑企业。针对区属行业管理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等级低、专业技术人员少、管理水平落后等特点,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在企业资质管理上对企业进行政策扶持,重点对舟山弘业建设工程公司建筑总承包三级晋升二级进行业务指导。在建筑业税收问题上积极向区政府、区财政部门反映,并根据区政府指示完成《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征求稿)。针对区属建筑行业高学历专业技术、管理人才缺乏现状,继续做好与浙江海洋学院、武汉理工大学联合办学工作。

⒍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为鼓励建筑业企业走多种经营之路,积极开拓外地建筑市场,月我科随局领导赴湖北荆门、安徽合肥进行考察,考察组一行与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深层次交流,并实地参观了我区建筑企业施工项目,与房地产业主、建筑施工企业进行了座谈,为下一步服务外拓企业积累了经验。目前我区建筑企业市广宇建筑公司、浙江弘业建设工程公司、市大沙建筑公司、市第五建筑公司等四家企业已分别在山东烟台、安徽合肥、湖北荆门、杭州、余等地开展房地产开发和建筑施工业务。

⒎继续加大解决拖欠工程款、民工工资力度。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通知要求,继续开展解决拖欠工程款、民工工资专项治理工作。建立了协调机制,制定了清欠计划和工作措施,认真组织落实,使清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根据国务院和建设部的要求,从××年开始,清欠工作的统计分析和目标考核以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上填报情况为依据。按照网上统计,我区除去临城街道共有拖欠项目个,拖欠额为万元,其中政府拖欠项目个(涉及交通个,教育个,水利个,政府用房个),其它拖欠项目个(工业),截止今年一季度共有个项目完成全部还款,个项目部分还款,已清欠万元,拖欠农民工工资为零。

⒏深入开展燃气市场的整顿清理活动。加大燃气安全宣传力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狠抓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上半年共进行次安全大检查。重点对各储配站、销售网点及运输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促使乡镇燃气企业建设规范化、正常化。

⒐发挥行业协会、学会的作用,规范行业管理。区建筑业协会组织座谈会次,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局专项整治活动,举办施工临时用电培训班次,特别是在白泉“万金湖花苑”施工现场对区属建筑施工企业部分项目经理、安全员、电工的施工临时用电培训,为下半年开展施工临时用电专项整治打下良好基础。区土木建筑学会开展了房屋鉴定工作。全年共鉴定房屋幢,建筑面积近万平方米。特别是开展对企业厂房鉴定工作,对解决历史遗留“三无”工程,盘活乡镇工商企业资产,促进全区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⒐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新风。深入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认真学习执行新的,加强建管队伍建设,提高科室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进一步抓好源头治理腐败和深化预防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源头治理工作。结合民主评议行风建设工作,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以职业道德建设为基础,以诚信建设为重点,以创建文明行业为目标,按照巩固、提高、深化、延伸的工作思路,继续深入开展树行业新风,让人民满意主题活动。提案、信息、等工作卓有成效。到六月底共办理政协议案提案份。刊登信息条。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建管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

市政工程与建筑工程的区别篇3

继续规范整顿乡镇建筑市场秩序。在200X年全区开展建筑市场秩序整顿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建设部、省建设厅、市城建委的要求,深入开展了全市建设工程综合执法等大检查,重点检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上半年共组织质量安全大检查4次,分市场行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三个方面,对全区乡镇、定海工业园区在建工程进行检查,共检查在建工程45个,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查出了有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10个,对查出来的问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了认真查处,有力地打击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3、建筑企业结构调整初见成效。按照“调整规模、调控结构”的总体要求,严格控制低资质企业和违规行为的企业,重点扶持市广宇建筑公司、舟山弘业建设工程公司、市博宇建筑工程公司、市大沙建筑工程公司等四家骨干企业,全面调整建筑企业的规模、等级、专业。严格控制总承包企业,引导总承包三级企业晋升二级,鼓励发展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企业。今年新增专业分包企业1家(舟山龙飞土石方工程公司)。到6月止,全区共有建筑企业38家,其中总承包企业15家,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23家。

4、强化施工安全管理,确保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落实逐级负责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与区属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燃气企业负责人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职责。进一步理顺我局与建筑施工企业、燃气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健全了安全管理工作各项制度,完善施工安全评价制度。

5、强化行业管理,服务建筑企业。针对区属行业管理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等级低、专业技术人员少、管理水平落后等特点,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在企业资质管理上对企业进行政策扶持,重点对舟山弘业建设工程公司建筑总承包三级晋升二级进行业务指导。在建筑业税收问题上积极向区政府、区财政部门反映,并根据区政府指示完成《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征求稿)。针对区属建筑行业高学历专业技术、管理人才缺乏现状,继续做好与浙江海洋学院、武汉理工大学联合办学工作。

6、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为鼓励建筑业企业走多种经营之路,积极开拓外地建筑市场,5月我科随局领导赴湖北荆门、安徽合肥进行考察,考察组一行与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深层次交流,并实地参观了我区建筑企业施工项目,与房地产业主、建筑施工企业进行了座谈,为下一步服务外拓企业积累了经验。目前我区建筑企业市广宇建筑公司、浙江弘业建设工程公司、市大沙建筑公司、市第五建筑公司等四家企业已分别在山东烟台、安徽合肥、湖北荆门、杭州、余等地开展房地产开发和建筑施工业务。

7、继续加大解决拖欠工程款、民工工资力度。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通知要求,继续开展解决拖欠工程款、民工工资专项治理工作。建立了协调机制,制定了清欠计划和工作措施,认真组织落实,使清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根据国务院和建设部的要求,从200X年开始,清欠工作的统计分析和目标考核以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上填报情况为依据。按照网上统计,我区除去临城街道共有拖欠项目24个,拖欠额为1188.9916万元,其中政府拖欠项目23个(涉及交通1个,教育3个,水利17个,政府用房2个),其它拖欠项目1个(工业),截止今年一季度共有4个项目完成全部还款,11个项目部分还款,已清欠291万元,拖欠农民工工资为零。

8、深入开展燃气市场的整顿清理活动。加大燃气安全宣传力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狠抓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上半年共进行4次安全大检查。重点对各储配站、销售网点及运输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促使乡镇燃气企业建设规范化、正常化。

9、发挥行业协会、学会的作用,规范行业管理。区建筑业协会组织座谈会2次,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局专项整治活动,举办施工临时用电培训班2次,特别是在白泉“万金湖花苑”施工现场对区属建筑施工企业部分项目经理、安全员、电工的施工临时用电培训,为下半年开展施工临时用电专项整治打下良好基础。区土木建筑学会开展了房屋鉴定工作。全年共鉴定房屋30幢,建筑面积近1.2万平方米。特别是开展对企业厂房鉴定工作,对解决历史遗留“三无”工程,盘活乡镇工商企业资产,促进全区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9、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新风。深入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认真学习执行新的,加强建管队伍建设,提高科室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进一步抓好源头治理腐败和深化预防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源头治理工作。结合民主评议行风建设工作,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以职业道德建设为基础,以诚信建设为重点,以创建文明行业为目标,按照巩固、提高、深化、延伸的工作思路,继续深入开展树行业新风,让人民满意主题活动。提案、信息、等工作卓有成效。到六月底共办理政协议案提案1份。刊登信息1条。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建管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

市政工程与建筑工程的区别篇4

二、加大监管力度,完善监管制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一)严禁串标及以他人名义投标,切实解决工程发包过程中的腐败问题。投标企业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的开户银行基本帐户转入招标单位指定帐户,严禁以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实行公开招投标的项目,在评标结束后,招标单位必须汇同财政、审计、监察及行政主管部门对评标委员会所推荐的预中标人进行资格后审,对预中标人提供的投标资讯进行岗会性审查;若发现预中标人有弄虚作假或违规行为,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相关规定取消其预中标资格,并给予相应处罚。

(二)进一步规范规模以下的工程发包。从发文之日期,凡投资额度在规模以下的(房屋建筑、市政设施建设及水利工程投资额50万元以下、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一般公路工程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下、村级公路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土地整理及园田化工程投资额达不到公开招投标要求的)建设工程,采取书面形式报区招标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在本区范围内选择优良建筑队伍,以“议标”的方式产生,坚决杜绝工程暗箱操作。

(三)加大标后监管力度。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抽查,若发现施工企业建造师(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不同时在现场或建设单位资金没有汇入中标施工企业帐号的,将认定是挂牌或转包,处以取消该中标单位2~5年在渝水区的投标资格,并处于工程造价5%~10%的罚款。

(四)强化工程合同管理,严禁中标人不履行合同,无故拖延工期。中标单位和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后,中标单位无故拖延建设工程工期20%~50%的,处以取消其在渝水区投标资格6个月至2年,无故拖延工期50%以上的,处以取消中标单位在渝水区投标资格2~5年。

(五)严格法定建设程序。凡有政府投资或农发行、开发行、农行等贷款的项目,没有按规定招投标、办理工程报建手续的,财政部门一律不得付款,发改部门一律不得发放项目立项通知书;没有进行工程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财政部门必须扣下10%以上工程款,并由区监察局、区建设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建设单位进行查处,如发现违法违纪问题,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六)严格监督监理行为,确保监理单位认真负责把好工程监理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监管,发现监理单位存在转包监理业务及与施工企业同流合污、弄虚作假、不履行监理职责的,处以取消监理单位在渝水区2~5年承揽监理业务的资格。

三、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工作措施

(一)加强对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领导。区政府成立以由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建设局、区监察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等单位为成员的区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抓好我区建筑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建设局局长兼任。各乡镇(办)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级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责任,把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市政工程与建筑工程的区别篇5

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切实提高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及劳务用工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工程各参建责任主体诚信守法意识,及时查处工程建设实施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实现全区建筑市场秩序根本性好转。

(二)具体目标。全区新开工工程应招标率、实际招标率达到100%;杜绝因工死亡事故,负伤率控制在2‰以下;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备案合格率达到100%;建筑工程合同履约率达到100%,杜绝因拖欠务工人员工资导致越级上访现象。

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1月1日—3月1日)

认真分析我区建筑市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2012年度“建筑市场规范管理年”活动开展情况,修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筑市场管理工作的意见》,研究制定《2013年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2013年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和《2013年建筑业劳务用工管理工作要点》。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印发《区建筑市场规范管理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许可、备案、转报事项手续办理流程汇编》,将住建局各项行政许可、备案等行政权力透明公开,与区内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和劳务用工目标管理责任书。

(二)宣传培训阶段(3月2日—3月20日)

各镇(街道)要做好各自辖区内项目建设单位的宣传工作,动员并协助建设单位尽快完善开工手续,督促其按时足额拨付工程款。各镇(街道)和住建、人社等部门要共同做好农民工依法维权宣传工作。要组织全区建设、施工、监理、勘察及设计企业,通过专题培训、知识竞赛、专家讲座等形式,开展学法、守法,规范市场行为学习宣传活动。在威海日报、住建局网站开设“建筑市场规范管理提升年”活动专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建筑市场规范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刊发先进做法、经验。

(三)自查自纠阶段(3月21日—4月30日)

各建设、施工、监理、勘察及设计单位要根据《目标责任书》及《方案》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查摆问题、剖析原因。要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形成自查自纠报告报住建局。对逾期不报送的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并列为复查、抽点对象;对在复查、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住建局要依法从重处理。

(四)全面整治阶段(5月1日—12月15日)

由住建局牵头,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结合各施工阶段特点,组织开展手续办理、质量安全、务工人员工资支付等专项检查。每季度末要分别组织“建筑市场规范管理提升年”活动集中大检查,重点检查市场行为不规范、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不达标、务工人员工资发放不到位、诚信度差的企业。对检查出的问题,要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并跟踪复查。5月份对保障性住房和回迁房质量进行一次全面摸底,彻底解决影响使用功能的问题及缺陷。6月份结合“安全生产月”,在建筑企业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树立样板工地,组织全区各参建单位观摩学习,交流经验,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7月份结合“创城”工作,积极进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综合治理活动,指导各工地做好防汛及防台风准备。8月份开展钢筋、商砼、砂及防水卷材等建筑材料专项检查。9月份开展秋收前务工人员工资拖欠隐患排查。10月份组织在建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安全检查、质量通病大检查和“优质结构工程”专项检查。11、12月份组织在建工程冬季施工大检查及春节前务工人员工资拖欠隐患排查。

(五)总结提高阶段(12月16日—12月31日)

各参建单位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回顾,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整治成果,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企业自控管理体系。住建局要对全区各参建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对规范管理提升年活动中取得突出成效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达不到管理要求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细组织。成立“区建筑市场规范管理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各镇(街道)镇长(主任)和人社、监察、、财政、审计、安监、国土、规划、市政、园林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具体负责全区“建筑市场规范管理提升年”活动的组织实施。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分别成立由镇长(主任)任组长的相应工作机构,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住建局要强化措施,周密安排,跟踪督导,确保将“建筑市场规范管理提升年”活动深入到各参建企业,做到措施制定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检查监督到位;住建、人社、安监等部门要共同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劳务用工管理等工作;国土、规划部门要严把建设用地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关;市政、园林部门要严把市政及园林绿化审批关口;住建、部门要妥善处置农民工上访事件;审计、财政、监察部门要把好政府投资工程审计关和工程款拨付关。

市政工程与建筑工程的区别篇6

2、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市场行为是手段,规范市场秩序是目的。我区这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工作范围,是本区2003年在建及新开工的工程项目,包括各类房屋建筑(含装饰装修)工程和区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今年的工作重点是五个方面,一是依法严肃查处规避招标和招投标弄虚作假问题;二是依法严厉打击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工程和签订阴阳合同,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以及无证、越级承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业务等问题;三是依法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恶性压价和无证建设、无证施工问题;四是依法查处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偷工减料、使用伪劣建材问题;五是纠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行政不严格执法的行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要狠抓管理薄弱环节和薄弱地区,尤其要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住宅工程和窍缃岷喜俊⒖⑶⒃冻乔ㄑ!⒋遄图蚺┟褡越ㄈ阋陨献≌捌渌こ探ㄉ杌疃募喙堋?SPANlang=EN-US>

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按计划分阶段稳步推进。今年,我区要通过艰苦努力和扎实工作,取得明显的成效。总体工作目标是六项:一是解决一些危害性大、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法制观念明显增强;二是规避招标、干预招投标、招投标弄虚作假以及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承包、恶性压价和阴阳合同等问题得以有效整治;三是违反法定建设程序、违法建设和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偷工减料、使用伪劣建材的状况得以基本扭转;四是以不合理规定实行地方保护的问题得以基本解决;五是违法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得到清查,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依法受到严惩;六是管理部门不依法行政和执法主体不严格执法得以纠正与规范。要求2003年以来和今后新开工的工程项目依照法律法规做到“八个必须”: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必须实行招标,应当进行公开招标的必须实行公开招标,经依法批准的项目勘察、设计可以实行邀请招标,也可以组织概念设计招标;依法应当招标的工程,必须做到不排斥或限制符合条件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参加投标;依法应当报审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报审,否则一律不准使用;依法应当实行监理的工程,必须选用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实行监理;依法应当实行施工许可管理的工程必须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手续;依法应当进行政府质量、安全监督的工程,必须实行质量、安全监督;依法应当实行竣工备案的工程,必须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二、严格法定建设程序管理,严肃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的行为

1、所有工程都必须严格执行法定的建设程序,依法办理项目报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招投标、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合同备案、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必须委托监理。

2、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明确建设单位(项目法人)为该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建设承担法定责任。如该工程项目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首先应当追究建设单位的责任。

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要协助建设单位履行或者监督工程承包单位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在发现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违反法定建设程序时,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反映并促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3、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未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律不得使用。对于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发现问题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要责令有关单位及时修改,不进行修改或经修改后仍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对于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责令建设单位改正,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4、严格执行施工许可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切实把好工程的开工和竣工交付使用两道关。除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应批准开工报告的工程外,所有规定范围内工程都必须依法实行施工许可管理。对于违反规定不实行招标或公开招标、不报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不办理质量安全监督、不委托监理的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必须依法作出严肃处罚。同时,要认真执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未经验收和实行备案而投入使用的工程要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三、加大监管力度,切实解决规避招标和招投标弄虚作假问题

1、解决规避招标和招投标弄虚作假问题,关键在于规范建设单位行为。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必须实行招标。不适宜公开招标的重点项目,必须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报经批准,方可进行邀请招标。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不得违法进行议标。

对于按规定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区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确定中标单位之日起15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对其招投标活动的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发现违法行为要依法做出严厉处罚。

2、继续健全和完善有形建筑市场,充分发挥其服务作用,规范其运行。对于按规定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项目,都应当进入有形建筑市场进行交易。依法必须进行勘察、设计、监理招标的工程项目,有条件的也应进入有形建筑市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交易活动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3、大力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制度。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不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应当委托招标机构承办招标事宜。招标机构应当按照建设单位的委托范围,依法组织招标。对于委托招标的工程,如果发生规避招标或招投标弄虚作假行为的,除依法追究建设单位责任外,还要依法严肃追究招标机构的责任。

4、强化工程合同管理,严禁“阴阳合同”。建设单位与中标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不按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建设单位与中标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即“阴阳合同”)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

建设单位不得迫使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竞标,不得违反国家关于勘察、设计、监理取费规定无理压价强签合同。对于违反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和竣工结算款。对于逾期不支付工程价款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的规定执行,并不予工程验收和备案。对于已竣工验收的工程,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结清工程价款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新开工的工程应视作建设资金不落实,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5、认真贯彻(2003)94号,抚府办发[2004]11号和省政府赣发(2004)17号及建设部建市(2004)4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狠抓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区建设行政部门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按工程总造价的15%收取工程担保金,以确保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杜绝新的拖欠现象发生。

四、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综合治理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

1、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一律不得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承包承揽工程,监理单位一律不得转让监理业务。

要建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合同及分包合同备案制度。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以及勘察、设计、施工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均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或分包合同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于不进行合同或分包合同备案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公开通报,并在资质年检中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册。发现有违法行为的,要及时责令改正,或依法进行查处。

2、加强对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及其项目管理班子的管理。每个项目经理不得同时负责两个以上工程项目的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定期对施工现场组织检查,发现有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行为的,不仅要对承包单位、分包单位依法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资质证书,而且要对项目经理予以降级直至吊销资格证书。

对于建设单位不依法行使分包认可管理,甚至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串通,允许其转包、违法分包或者转让监理业务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予以公开通报,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3、按“二法”、“二条例”的要求,对我区现行投标资格管理办法、评标办法等进行清理,按国务院和国家计委规定,对勘察、设计、监理必须招标的范围和规模统一明确。遵循市场经济原则,逐步改革建管模式。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尽早出台我区部分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担保办法,培育工程建设同业担保主体。

五、改革和完善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立严格的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强化建筑市场的准入和清出制度。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工程建设活动,严厉打击无证、越级或者挂靠承接工程业务的行为。要依法将建筑装饰装修的设计、施工单位全部纳入资质管理轨道。

对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年检和资质等级审批,要把是否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列为审查的重要条件之一。凡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除依法作出严厉处罚外,在资质年检时要列为不合格,重新核定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坚决吊销资质证书,依法将其清出建筑市场。

六、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1、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程质量工作的重点,是组织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要监督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落实各自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加强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要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特别是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重点是依法监督在装修工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对于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必须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在装修过程中,施工企业要按规定严格控制粉尘、污染物、噪声、振动等对居民区和城区环境的污染及危害。凡是违反这些规定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出处罚。

2、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切实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指导和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增加安全防范设施的投入,搞好机具设备维修,努力消除事故隐患。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于发生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不仅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依法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严肃查处,还要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主管人员的行政责任。

七、建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建筑市场执法队伍的建设

1、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建设部行政责任追究制度,遵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订的实施细则,强化建筑市场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行好企业资质、执业资格等行政审批,落实好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市政工程与建筑工程的区别篇7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不授予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不授予主营为勘察、设计、工商贸、房地产等不是建筑施工的企业,不授予上述企事业单位所属的不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建筑施工单位,不授予企业集团,只授予符合条件的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二、资质的申请

3、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企业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其中,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和地(州、盟、市)所属建筑业企业的申请渠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4、《规定》第七条所称直接向建设部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和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中央管理的企业所属企业是指:

(1)中央管理的企业的全资子公司;

(2)中央管理的企业持股比例超过50%的子公司;

(3)以上(1)、(2)所列企业的全资子公司和其持股比例超过50%的子公司。

上述企业,征得母公司同意后,可以通过注册所在地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

上述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申请各类各级资质,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5、对需要报送建设部审批的企业资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由建筑管理职能处(室)统一归口,向建设部建筑管理司申报。

三、主项资质和增项资质

6、建筑业企业可以申请一项资质或者多项资质。申请多项资质的,应当选择一项作为主项资质,其余为增项资质。

企业的增项资质级别不得高于主项资质级别。

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内各类别资质,也可以申请不超过5项的专业承包类别资质,但不得申请劳务分包类别资质。

专业承包企业除主项资质外,还可以申请不超过5项的相近专业类别资质,但不得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劳务分包序列各类别资质。

劳务分包企业可以申请本序列内各类别资质,但不得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专业承包序列各类别资质。

7、《规定》第十三条所称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专业工程可以不再申请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投标或承包施工总承包项目,对承担总承包项目范围内各专业工程的施工,不必申请相应的专业承包类别资质。

施工总承包企业投标或承包其他企业依法分包或者建设单位依法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类别资质。

8、建筑业企业申请多项资质的,企业的资本金、净资产应达到各项资质条件最高的指标。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工程业绩、机械设备等,应当满足各项资质标准中所要求的条件。

9、经资质审批部门批准,企业的主项资质可以与其同序列、同等级的增项资质互换。

10、施工总承包序列和专业承包序列资质"暂定"的企业,资质审批部门可视企业实际情况对其承包工程范围进行限制。

四、申请材料

11、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应当按照《规定》第八条的要求,如实填报《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在《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上签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企业的申请材料应当齐全,手续完备。出现数据不全、申请表填报不规范、盖章或印鉴不全、字迹潦草难以辨认等情况,资质审批部门不予审批。

12、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需报送《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附件材料一份。申请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资质的企业,每申请一个方面的资质,需增加填写两份《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并将其相应的附件材料分开装订。

13、新设立建筑业企业的附件材料是指《规定》第八条(二)~(七)所要求的全部材料,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申请资质升级的建筑业企业,附件材料除《规定》第八条(二)~(七)所要求的全部材料外,还包括《规定》第九条(一)~(三)所要求的全部材料,以及企业报送统计部门的生产情况、财务状况年报表(最新年度的C101表及近三年的C102、C103表)。

14、建筑业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工程业绩(包括境外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均是以独立企业法人为审核单位。企业(集团)的母、子公司在申请资质时,上述各项指标均不得重复计算;不得将子公司的业绩、人员、设备、工程结算收入等作为母公司的资质条件。

15、附件材料中的企业资质证书、人员职称证书和身份证、财务和统计报表、合同、质量验收、安全评估等资料可采用复印件,其中资质证书须将正、副本的全部内容进行复印,不得有缺页。申请材料中要求企业加盖公章或印鉴的,复印的公章或印鉴无效。

16、直接接收建筑业企业申请材料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附件材料原件进行核验,确认企业填写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各项内容与原件相符。

具体承担审核任务的部门和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审核责任。

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资质审批部门对复印的附件材料提出质疑,要求企业出具附件材料原件的,企业应当出具原件。

17、对企业改制,或者企业分立、合并后组建设立的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除提供《规定》第八条、第九条所要求的证明和资料外,还应当提供如下说明或证明: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产权关系、资本构成及资产负债情况;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证明,其中国有企业还需出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核准文件;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人员、内部组织机构的分立与合并情况;工程业绩的分割、合并情况等。

原企业申请保留资质的,对原企业的资质须重新核定,重新核定的要求与上款要求相同。

18、附件材料中企业的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应当单独装订。报送建设部审批企业资质的,上述材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严格审查后保存。

19、建筑业企业的所有申请材料必须使用中文,如资料原文是其他文字,需附中文译本。

20、建筑业企业的所有申请材料一经报出,未经批准,不得修改。

21、《规定》第十一条所称受理建筑业企业的申请之日,是指资质审批部门认定下一级部门或企业报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材料已经完备齐全,符合规定的申请程序,明确表示对申请材料已经接受之日。

资质审批部门要求建筑业企业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补正或说明的,受理之日为收到补正或说明之日。

22、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业企业的所有申请、审查等书面材料应当至少保存三年。

建设部有权对所有企业申请材料、各级资质审批部门的审批材料进行检查。

五、资质审批

23、建筑业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和一级、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建设部,由建设部建筑管理司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其中涉及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资质的,由建设部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初审。

专家委员会提出评审意见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后,建设部审批。

二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审批方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有关内容,参照前两款办法自行确定。其中,涉及铁道、民航方面二级资质的审批,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目前没有设立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其审批程序暂与一级资质相同。

24、对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的审批,参照《规定》第十条规定,按照与涉及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方面资质相同的方法和程序进行初审。

25、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标准没有分级的,其申请和审批程序与专业承包一级企业相同;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没有分级的,其申请和审批程序与劳务分包一级企业相同。

26、总承包特级和一级、专业承包一级企业申请二级及以下资质增项的,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于每年的8月31日前报建设部备案。

27、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信息产业部、民航总局、总后营房部尚未脱钩的直属建筑业企业申请各类各级资质,向其主管部门申请,由其主管部门报建设部审批。

其尚未脱钩的直属建筑业企业是指企业的资产、行政、财务、人事任免均由其主管部门直接进行管理的企业。

28、资质审批实行公告制度。特级和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公告在全国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或全国建筑管理行业报纸;二级及以下企业公告方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29、《规定》第十四条所列的十种违法违规行为,应当由行为发生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专业部门将所掌握的情况,提供给资质审批部门,作为进行资质审批的依据。

30、对新设立建筑业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每年年检结束后的2个月内集中办理;对申请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资质的,分期分批集中办理。

六、资质年检

31、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由资质审批部门负责,年检程序参照企业资质审批程序进行。年检时间为每年的3~6月。

32、对施工总承包特级和一级企业、专业承包一级企业的资质年检,建设部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其中涉及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企业资质年检,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对中央管理的企业及其所属企业的资质年检,由建设部直接办理。

33、《规定》第二十条所称建筑业企业在年检时需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包括企业当年报送统计部门的统计年报。

34、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本辖区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建立管理档案,实行跟踪管理,对有《规定》第十四条所列十种行为的,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外,还应当及时记录在案,并反映给该企业的资质审批部门,对企业资质年检时按《规定》第二十四条办理。

35、建筑业企业在中国境外以及港澳台地区承包工程,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以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事件的,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记录在案,在对企业资质年检时按照《规定》第二十四条办理。

36、资质审批部门应当在企业年检后,在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相应栏目内注明年检结论和"有效期一年"字样。

37、资质审批部门应当在企业年检结束后30日内,在公众媒体上公布年检不合格的企业以及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年检的企业名单。

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年检的企业,其资质证书自行失效。如该企业一年后重新申请资质,资质审批部门应当按照企业实际达到资质标准的下一个等级核定。

38、资质年检完成之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下列材料于8月31日之前报送建设部:

(1)年检总结;

(2)年检汇总表;

(3)特级和一级建筑业企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表》、《建筑业企业统计年报表》;

(4)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的汇总表;

(5)其他需报送的材料。

七、资质证书

39、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由建设部统一印制。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实行全国统一编码,具体编码办法由建设部建筑管理司另行制定。

40、每个建筑业企业只能取得一套资质证书,包括一个正本,若干副本。副本数量由发证机关根据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的需要,根据企业不同情况,按以下原则配置:

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企业,专业承包一级企业:一个正本,六个副本;

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下企业,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下企业、劳务分包企业:一个正本,二~四个副本。

企业有特殊原因申请增加副本数量的,经过发证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增加。

41、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的资质证书加盖建设部公章有效。二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建设部建筑管理司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下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章有效。

42、建筑业企业的名称、地址、经济类型、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等内容发生变化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持原资质证书和已变更的营业执照、企业章程、有关的变更批准文件等证明材料,向发证机关申办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中央管理的企业及其所属企业办理资质证书变更,除上款要求提供的材料外,还应当持中央管理的企业出具的变更报告,向建设部建筑管理司申办。

由建设部审批的企业办理企业名称变更,除本条第一款要求提供的材料外,还应当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变更的文件,向建设部建筑管理司申办。

43、建筑业企业遗失资质证书,可以申请补办。需到建设部补办的,需提供下列资料:

(1)申请补办的报告;

(2)在全国性建筑行业报纸或省级综合类报纸上刊登遗失作废声明;

(3)持遗失情况的说明、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央管理企业同意补办的文件。

需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补办的,参照上述办法。

八、处罚程序

44、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处罚,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企业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专业部门应当在事故责任认定后30日内,将资质处罚的建议报告报送建设部建筑管理司。

(2)企业出现涂改、伪造、转让、出借《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专业部门应当在查实认定后30日内,将资质处罚的建议报告报送建设部建筑管理司。

(3)建设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进行资质处罚。

45、二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处罚程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参照上述程序,自行确定。

九、部分考核指标解释

46、注册资本金。是指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并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注册资本金。

47、净资产。是企业总资产减去总负债后的余额。其中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四部分。

48、工程结算收入。指本企业承包工程实现的工程价款结算收入以及其他向发包单位收取的按规定列作营业收入的各种款项,如临时设施费、劳动保险费、施工机构调迁费、各种索赔款等。

49、企业报送的财务决算年报表。指企业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50、代表性工程的合同资料。指企业承包工程所签定的能反映合同双方名称、工程概况、合同价格、承包方式、施工工期、质量约定等内容的建设工程合同协议书或者含有上述内容的合同部分,以及中标通知书。

51、质量验收资料。指业主或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或竣工验收报告,以及其它可以反映工程质量的证明材料。

52、安全评估资料。指工程所在地和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出具的企业所完成工程安全评估证明,以及其它可以证明企业安全施工状况的资料。

53、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指与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且合同聘用期一年以上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企业聘用退休人员应当签订聘用合同,总数不得超过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总数的15%,且不得担任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

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以上建筑业企业任职。资质审查时发现有同一人员同时在二个及以上单位任职的,该人员均不计入企业的资质条件。

54、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和安全设施失当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分为一、二、三、四级四个等级。

一级事故是指死亡三十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的事故。二级事故是指死亡十人以上,二十九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事故。三级事故是指死亡三人以上,九人一下;或者重伤二十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事故。四级事故是指死亡二人以下;或者重伤三人以上,十九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不满三十万元的事故。

国家颁布有其他专业工程事故分级标准的,按与上述分级对应的标准考核。

十、涉及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资质的界定

55、涉及铁道方面的资质包括: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

56、涉及交通方面的资质包括: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航道工程专业承包、通航建筑工程专业承包、通航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水上交通管制工程专业承包。

市政工程与建筑工程的区别篇8

Keywords: garden engineering; Technology aptitude; Cognitive biases

中图分类号:K928.7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由于当前园林工程市场的恶性竞争,扰乱了园林工程市场,不仅使园林作品的“质量”急剧下降,而且使很多技术资质较高的园林企业面临严重的生存危机,特别是一些国有园林企业。园林工程市场发展到目前的状况,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有政府原因也有企业自身的原因。从主观上讲,由于我们缺乏对园林学科中的各种概念和名词的准确界定,使得园林工程项目所需专业技术和技术工种发生混淆,从而出现了仅绿化资质的企业就可以进行园林工程的施工,进而导致了园林工程市场的混乱。所以,明确和区分园林工程中的一些专业名词是相当重要的。现在,对于园林行业的一些名称,一直以来都没有给予明确的界定,很多概念都混淆在一起。例如,“园林绿化工程”几乎代表了所有的园林工程,既包括了纯粹的绿化工程,又涵盖了园林建筑、园林小品、园林理水、园林筑山等项目。由于对这些名词没有严格的界定,使得政府政策的适用范围有所偏差,这也是现在园林行业比较混乱的一个原因。

一、园林工程的基本概念

园林,《中国大百科全书》将其定义为:在一定的地域应用工程技术、艺术手段,通过改造地形或进一步的筑山理水、叠石、种植花草树木、营造建筑、布置园路等途径形成美的自然环境和游憩境域(《建筑园林规划》卷)。从此定义可以看出园林实质是一个地域范围,因此我们所说的园林建筑、园林绿化、园林小品等都是指园林中的景观要素。所以,园林工程就是构筑这些景观要素,营造这种美的自然环境和游憩境域的过程。园林工程按工程项目及专业工种可分为园林土建、绿化工程(种植工程)、园林水电工程、雕塑工程等,其中园林土建工程中包括园林建筑、园林土方、园林理水、园林筑山、园林小品、园路广场工程等,而对于园林建筑所属的类别一直都存在较大的争议。

二、园林建筑与园林绿化的特点和区别

园林绿化工程的实施对象都是有生命的活体。是指园林中通过各种植物、花卉、树木、草皮的栽植搭配,营造与美化环境并与其他景观要素相配合,而形成良好的休息、文化娱乐、亲近大自然、满足人们回归自然愿望的环境氛围,它主要包括风景区绿化、公园绿化、小区绿化和庭院绿化等。现代的园林绿化一是源于古典园林,二是源于林业和其他种植业。在学科上,园林绿化应属于林学的一个分支,是城市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园林绿化的基本材料是花草树木等一些有生命的植物,这与其他绿化是一样的,但园林绿化更注重艺术性和与其他景观要素的搭配。

园林建筑工程与园林绿化工程相比,尽管有其相似的地方,但却有着很大的不同,有些方面甚至是本质上的区别。正是这些区别,构成了园林工程独有的特点。

三、园林工程施工管理和技术要求

多数建筑都讲究视觉美,而园林建筑则更注重艺术性和文化性,它给人更多的是精神美。要想实现这一点,在建筑的某些部位就很难体现在设计图纸上,需要通过施工现场工程技术人员创造性的劳动,去实现设计的最佳理念与境界。所以,在施工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的要求上,园林建筑与一般的工民建筑有很大的不同,因此不能严格套用工民建筑的各项管理方法和技术标准。

园林绿化工程与其他绿化工程相比,更注重各种植物的形状、色彩和季节变化及植物配置和与其他景观要素的搭配。与园林建筑的施工管理和技术要求相比,园林绿化就没有那么严格,它只要求施工管理者有植物学基础和艺术美感,而对施工人员没有特别的要求。

四、园林工程的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和验收规范

园林建筑工程与园林绿化工程所用材料的巨大差别,使得它们在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和验收规范都有很大的差异。目前园林建筑工程的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和验收规范,基本上是参照工民建筑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而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这也是急需完善的部分。因园林建筑与工民建筑有所不同,所以园林建筑工程不能完全按工民建筑的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和验收规范进行。园林建筑工程有关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要正确掌握质量标准,根据质量管理标准进行质量检查及生产管理,确保质量稳定。在满足基本的质量规范要求的同时,要更多地注重艺术和美学上的要求。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和验收规范,基本上是参照绿化种植工程的相关文件。但它与一般的绿化种植工程又有不同,它更注重植物的布局、配置、内涵及与其他要素的相互融合。因此,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和验收规范要比一般的绿化种植工程要更为细致,要更多考虑艺术和美学要素。

五、结束语

市政工程与建筑工程的区别篇9

到“十二五”期末,市区建筑业规模进一步壮大,行业结构更趋合理,科技含量明显提升,行业发展潜力显著增强。具体目标为:到2015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485亿元,年均增长率15%;实现地方税收5亿元,占市区地方税收的14%;培育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1家,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10家;年建筑业产值5亿元以上企业产值之和占市区建筑业产值的65%,其中:年建筑业产值50亿元以上的企业2家,10-50(不含)亿元的企业8家,5-10(不含)亿元的企业10家;创省部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1个,部级工法5项,省级工法15项;创国家优质工程奖1项,省级优质工程奖20项;从业人员达10万人。

二、政策措施

(一)优化企业外出施工环境。一是对企业承接市区外项目,税务部门要简化程序,优化服务。二是建立司法援助组织,加大打击恶意逃避债务行为力度。三是建立建筑业企业总部园区。市规划局要配合市建设局做好总部园区规划选址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要在近3年内安排一定数量的土地,专项用于解决市区规模建筑业企业办公、设计、研发、商务、仓储、人才用房等总部园区用地问题。四是构建“走出去”发展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国内外建筑市场发展趋势和风险警示,积极引导建筑业企业用好“走出去”发展扶持政策。

(二)鼓励企业做大做强。一是实行财政奖励政策。根据建筑业企业对市区地方财政贡献大小,每年对年贡献额在500万元以上且年增长率10%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以主项资质为准)前3名、市政公用工程前2名、公路及水利等工程第1名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对年贡献额在200万元以上且年增长率10%以上的钢结构、装饰装修、消防等第1名的专业承包或监理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二是建筑业企业在市区外承接业务且所得税回注册地交纳的,按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30%给予奖励。三是鼓励建筑业企业向高资质发展,对企业资质主项由一级升为特级的企业奖励50万元;主项由二级升为一级的施工总承包、施工专业承包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四是鼓励企业向交通、水利、铁路、通信、轨道等非传统方向拓展,凡取得上述专业二级及其以上资质的每项奖励10万元。五是根据建筑业企业年度产值、发展速度、质量安全水平等,每2年评出市区建筑业龙头企业6家、骨干企业10家、重点培育企业10家、优秀项目负责人10名,以市政府名义表彰通报。六是鼓励施工总承包企业并购监理、设计等企业,向总承包方向发展,并购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房产、车船等变更费用,享受改制企业优惠政策。七是鼓励企业向房地产、建材、装备制造、维护服务等上下游产业链延伸。

(三)减轻企业资金压力。一是在市区公开招投标项目中,允许市区施工企业选择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等非现金形式提供合同履约担保,担保比例可随信用浮动。同时,招标人应向中标人提供相应形式的工程款支付担保。二是建立加快工程款结算速度督促机制,加快企业资金回笼。三是加大对建设单位违反合同约定拖欠工程款、恶意不退工程质量保修金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四是市金融部门要对竞争力强、信誉好、业绩优的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提高信贷授信额度或优惠贷款利率;推行以项目负责人资产和项目合同等为抵押的项目贷款品种;及时为企业出具资信证明和工程保函。

(四)鼓励企业创新争优。一是鼓励企业争创优质工程。获国家优质工程奖(鲁班奖)的,市政府予以表彰通报并奖励企业50万元;获其它部级单项奖或省级优质工程奖(钱江杯等)的,市政府予以表彰通报并奖励企业10万元。二是在市区造型新颖、结构复杂、技术难度大的项目招投标中,如采用资格预审且有招标人推荐入围名额方式的,招标人原则上应从市区企业中推荐入围企业。三是建筑业企业负责主持、参与修编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奖励6万、3万元;企业建成部级、省部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奖励20万、12万、8万元。

(五)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一是对建筑业企业中无相应学历但具有丰富实践经验,为市区建筑业作出较大贡献,业绩突出的工程技术人员,由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建设局结合专业特点,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考核,并依据其实际水平,可直接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加强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评审材料的把关指导,提高通过率。二是鼓励建筑业企业开展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教育经费在职工工资总额2.5%以内的可税前列支。三是鼓励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引进人才可享受市区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三、保障机制

(一)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建设、发改、财政、规划、国土资源、审计、经信、人力社保、交通、水利、公安、金融、电力、通信等部门为成员的市区建筑业转型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在本意见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会同市建设局制订出台扶持建筑业发展的具体实施办法。

(二)加大建筑业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引导企业了解政策、用好政策,增强发展信心。

市政工程与建筑工程的区别篇10

由于自然环境和经济发展的特殊性,使得建筑业税收收入在__地区占到了税收总体收入的27左右。从20__年----20__年这三年实际入库的税收来看,__地区建筑业税收的发展总体是稳中有升,其中,20__年建安行业入库税收2983万元,20__年和20__年都为3577万元,而这三年建安行业税收分别占到了当年税收收入的29.55、28.32、24.08(剔除车购税收入)。虽然这个比例在逐年降低,说明了税收收入对建安行业依赖性的逐步减弱,但在目前,建安行业仍然对税收整体收入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以乃东县建安行业税收收入为例

20__年------20__年乃东县建筑业完成产值比例表

完成产值

(万元)

税收收入

(万元)

税收收入比列

20__年

18,052

802

4

20__年

24,643

1,076

4

20__年

28118

1,163

4

以上数字可以看出建筑业税收每年都在增长,并且平均增幅达到了21。不过由于最近几年乡镇企业及持外管证的外来建筑企业不断增多,根据规定乡镇企业经营的所得额免征企业所得税以及持外管证的外来建筑企业所得税回注册地交纳,使得20__年和20__年的企业所得税有所下降,尤其以20__年表现明显。20__年-----20__年建筑业的税收收入占到了乃东县收入的50左右,三年的比例分别为46、57、51。在个别县局,建安行业税收收税甚至占到了其税收收入的90以上,由此可见建筑业市场快速稳步的发展对__地区税收收入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

从以上建筑业产值情况和建筑业税收增长情况看,国家基本建设投资的不断注入,城市基础建设的加快,才是地区建筑业得到不断发展的原动力,但在我区,民间和社会投资的力度与速度都还不如人意。

二、当前建筑业市场现状分析

受利益驱动的作用,许多建筑业的纳税人想尽办法利用政策制度不完善和建筑业具有建筑项目生产周期长、建筑施工企业多而杂,且内部管理规范化程度不一、工程项目流动分散、点多面广等特点,加上部分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互相配合等原因,使得建筑业偷逃税收与建筑市场的不规范“相得益彰”。

(一)建筑业的成本高、利润相对较低

由于地理环境及经济落后交通不方便等诸多因素相对其他省市来说建筑业的成本及费用开支要高。例如:某单位的办公楼实际造价为190万元,建筑面积为1500平方米,建筑楼层为4层,工期为一年,该工程的成本为170万,利润占8,这样算来实际利润为15.2万。在这当中由于主体工程所需的材料如:钢材、木材、水泥、沙石等及装修所需的铝合金、地板、木版等包括税费等支出占总体工程的70,工程所需的如:水电工人、木工、泥工、等人员工资占工程总造价的20。这样我们从以上数字中看出工程材料和人员工资比例占的很大,主要原因由于__地区与其他地市比较,相对与拉萨的交通更为便利,以及在挑选材料品种和价格上存在着差异等原因,造成__地区所有大型工程除水泥、以及急需的材料在当地购买之外,主要材料都是在拉萨购进,不过拉萨市场价格相对内地市场价格还是要高出20。由于经济不发达及人才的短缺情况,目前__的所有大型工程的技术工人都来自于区外,只有普工是当地农民工,根据自治规定对区内雇佣的农民工人平均工资不得低于25元/天,所以地区建筑业企业的人员工资开支较大。根据了解我地区的工程在进行招标的过程中由于考虑到成本相对拉萨要高所以工程造价允许调高10,这也就使得地区建筑业的利润平均在12左右。另外,对于水利水渠工程由于地理环境及自然条件因素的原因,无标准以供参照,所以水利水渠工程的利润相对其他工程要高一些,大概在工程总造价的15左右。

(二)粗放的征管模式效率较低,个别施工单位搞资金体外循环,影响税收监控

由于竞争激烈,建筑市场压标压价、暗箱操作屡见不鲜。一部分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等级较低的私营建筑企业、个体建筑队、无证施工队为承揽建筑工程,纷纷采取分包、转包、挂名、挂靠、承包经营等不同的经营方式挂靠在施工资质较高的企业或向其借用施工资质。施工企业向这些建筑队、挂靠队收取一定数额的“管理费”后,放任自流。使税务机关难以将这些施工队纳入正常的税收管理,给日常的税款征收和监管带来一定的难度,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建筑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时,一些建设单位因资金困难等原因,用材料物资、车辆、房产所有权抵顶部分工程款。对这部分抵顶工程款的实物,建筑施工企业一般不计收入和相应的账目,形成资金帐外循环。此外,由于目前我地区税务机关征管力量相对薄弱,人员不足,加之工程分布点多面广的现实,也造成了税务机关无力对各个工程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管。

(三)建筑市场管理机制不健全,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淡薄

由于建筑企业的各主管部门配合不到位,税务部门与建设、审计、监察等部门缺乏必要的配合和协调,因此对在建工程的情况不能及时沟通,这给税收管理带来诸多不便,在竞标过程中税务部门也存在着监控盲点。建筑工程实行竞招标制度是建筑行业的一大特点,在竞招标过程中,建设、计委、

公安消防等部门都参加且分别要对建筑企业进行资质审查,只有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才能参加竞招标,而税务部门不能参加竞招标过程,不能从源头上掌握单项工程项目施工计划。建筑商作为纳税义务人纳税意识淡薄,对工程收入则是尽量少列,现金能坐支的就坐支,能进入小金库的也绝对不入账,工程收入也以为未结算、未付款等理由迟迟不予结转,甚至一些私营企业根本不设账或只是简单的以流水账来应付税务及相关部门。再者,一些建筑企业对转包工程不进行税款代扣,只提取管理费,在财务核算上编造虚假记账凭证,虚增工程成本,致使建安行业税收征管力难度加大。三、相关的税收政策对建筑业税收发展的影响

国税发[1993]154号文件《关于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第一款第四条,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的工厂、车间生产的水泥预制构件、其它构建或建筑材料,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的建筑工程的,应在移送使用时征收增值税。但对其在建筑现场制造的预制构件,凡直接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建筑工程的,不征收增值税。笔者认为,未能体现税负公平的原则,原因对于建安企业来说,大多数企业都未附设专门的预制构件及其他构件厂,一般都是在建筑现场制造预制构件然后直接用于本企业的建筑工程,根据规定这部分是不征收增值税,相对的规模较大的正规建筑企业为业务发展和确保质量的需要,附设了预制工厂,其预制产品同样的也是用于本企业建筑工程,两者差别只在于是否移送,而在税收上存在的差别很大,这样对于一些大型的附设工厂的建安企业来说,未能体现出税收的公平原则。

市政工程与建筑工程的区别篇11

年是我区建筑业和物业管理行业团结奋进的一年,也是硕果累累的一年。全区建筑业和物业管理行业广大干部职工在市住建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创新举措,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全行业核心竞争力快速提升,发展质态不断优化,全区建筑业和物业管理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经济总量持续增长。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5.5亿元,实现利税3000万元,同比分别增长32%和38%;施工面积226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08万平方米,分别增长36%和31%;完成劳务开发产值1000万元,增长29%。建筑业在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明显提升。

——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深入组织开展建筑市场执法大检查,累计检查在建工程295个,建筑面积近300万平方米,查处违法违规工程26个,有效净化了建筑市场。严格招标文件审核管理,工程公开招标率达到100%。加强装饰装修市场管理,全年完成产值1.8亿元,实现利税1300万元,分别增长38%和31%。突出抓好农民工工资清欠,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800万元。

——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高。全年共监督单体工程196个,建筑面积240万平方米,分别增长36%和32%,验收合格率达100%。坚持行为监督与实体质量监督并重,着力加大对大型公建项目、住宅等工程质量的监管力度。全面推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强化工程参建各方尤其是施工、监理企业的质量责任,工程质量明显提高。

——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稳步提升。坚持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狠抓责任制落实,全区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加强安全措施备案管理,备案率达到98%。修订完善了《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32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了年度安全评价,对12家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的企业办理了延期审核。采取拉网式检查、日常巡查、抽查和不定期检查等方式,全年累计检查在建工程985个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340份,查处隐患1526条,停工整改56个次,12名项目负责人受到扣分处罚。深入开展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全年创建省级安全文明工地2个,市级安全文明工地56个。

——发展方式实现积极转变。建筑节能工作不断加强,全区新建成节能建筑10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9%,累计达到320万平方米。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开展低碳社区建设,我区有4个社区入选全市低碳示范社区。科技推广应用力度不断加大,市区太阳能热水器普及率达到42%,新建住宅80%以上利用地板辐射采暖。加强岗位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培训企业中级岗位及项目经理296人,继续教育240人,培训技术工人1760人,产业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加强资质动态管理,严格准入清出制度,4家企业因经营不善被吊销资质证书。全区建筑企业发展到63家,其中总承包企业16家,专业承包企业29家,劳务分包企业18家,施工范围涵盖了房屋建筑、地基基础、钢结构、建筑幕墙等领域,企业组织结构进一步优化。

——物业管理行业发展迅速。辖区内物业公司注册数量达到93家,各类物业项目发展到260多个,从业人员近2万人,托管服务面积达1000多万平方米。49个项目分别被各级评为优秀物业管理项目,其中国优6个、省优7个、市优36个,物业管理已从单一的住宅小区管理逐渐向商务楼宇、工业园区、商场超市等全方位发展和延伸。

——物业管理工作日趋规范。研究出台了《区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全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进一步理顺了关系,明确了部门、街道、居委会、物业企业各方职责,促进了物业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全面推行了由街道召集,社区居委会、公安派出所、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以及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解决物业管理工作中的矛盾和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

——物业管理行业素质明显提高。大力宣传《省物业管理条例》,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居民对物业管理认知度大幅提升。聘请专家对辖区160余名街道、居委会分管领导和物业企业管理人员进行了集中专业培训,组织优秀物业企业负责人到广州等地考察学习先进经验,提高了物业从业人员的管理服务水平。严格物业企业资质审核管理,先后对6家限期整改不达标的企业取消了资质,有效净化了物业管理市场。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正确指导的结果,是全系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凝心聚力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结果,也是广大干部职工顽强拼搏、甘于奉献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全系统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二、我区建筑业发展和物业管理工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当前,我区建筑业和物业管理工作正处在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机遇和挑战并存,希望和困难同在。

(一)我区建筑业发展和物业管理工作面临许多良好的发展机遇。我市是省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胶东半岛高端产业聚集区的一线城市,今年将在北部沿海地区投资400亿元,建设森达美港、疏港铁路、潍日高速、机场拆建等一批重大项目,对我区建筑业而言可谓机遇难得。从我区情况来看,今年将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计划投资40亿元,新增房地产开发面积200万平方米,完成3000户农村住房建设任务,并开工建设一批低碳示范社区,巨大的市场容量给建筑业带来良好发展前景,同时也给那些理念新、结构好、实力强的建筑企业提供了脱颖而出、加快转型升级的平台。另外,当前信贷条件宽松,利息较低,这是实施收购、转产、多条腿走路的好时机,也是调整结构和进军新领域的好时机。面对这些利好因素和发展机遇,我们的建筑企业应该有理由、有信心去抢占商机,力争做新一轮经济发展的开拓者。

(二)我区建筑业发展和物业管理工作面临的问题。一是建设手续办理滞后和不规范现象突出。有的企业以招商引资、重点工程为由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规避监管,未办理手续就擅自开工,有的项目快竣工了还没有办手续,质量安全存在诸多隐患。二是个别建筑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够。存在重经济、轻安全思想,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安全生产投入少,对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存在侥幸心理。三是建筑市场秩序还不够规范。压价竞争、垫资施工现象较为普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现象时有发生,违法分包、企业无资质挂靠等违规现象仍然大量存在。四是由于重项目、轻管理的分散型、粗放型管理模式,加上管理人才匮乏等原因,部分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一直处于较低状态。五是物业管理工作与当前居民的需求和期望值还有较大差距,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多数旧小区投入大量资金改造后因没有及时跟上物业管理,出现了脏乱差反弹现象。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三、年建筑业和物业管理工作任务

年全区建筑业和物业管理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区委“一三六六”总体工作部署,突出抓好招投标、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建筑节能、养老保障金管理、行业清欠、建设程序管理、物业企业管理和物业纠纷调处等重点工作,大力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和物业市场秩序,推动建筑业和物业管理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突破,为加快建设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商务中心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大力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一是严格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要加大房地产开发和建筑市场执法监管力度,今后所有工程项目,必须先依法办理招投标、安全监督、工程质量监督、施工许可等手续后再开工建设;以前没有办理手续已开工的项目,要按规定尽快补办相关手续。二是加强招投标监管和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不断完善以市场形成价格的竞争机制。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对政府投资的项目,坚持过程监控与随机监督相结合,重点对招标人进行监督。加强对招标机构的动态监管,规范执业资格,约束从业行为。三是加强装饰装修管理。认真贯彻《省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进一步统一标准,完善制度,指导全区装饰装修工作。继续抓好二次装修一体化管理,建立住宅装饰装修开工备案制度,对变动房屋结构的装饰装修行为严格监管。加大对装饰装修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控制粉尘、污染物、噪声、振动等对居民的影响。四是加强外地进奎企业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控制资质等级低、实力弱、信誉差的企业进入我区从事建筑业经营活动,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要限制其参与招投标。五是创新管理手段。建立完善建筑市场主体管理信息平台,将行业内各类企业的业绩和守法诚信情况、工程项目情况以及各类注册执业人员的执业情况等信息全部纳入备案管理,健全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和执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将企业诚信建设与招标投标、资质升级、评优评奖、日常监管等结合起来,形成诚信得益、失信受损的市场环境。六是深入开展建筑市场执法检查。整合系统内各类执法资源,调整充实联合执法检查小组,集中统一执法,形成监管合力。严厉查处市场各方主体特别是建设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对那些具有典型性、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案件坚决处罚到位,达到“处罚一个工程、规范一方环境、教育若干群体”的目的,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二)创新监管机制,确保全行业安全生产。一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刚才,我们与施工企业代表签定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希望各单位按照责任书内容逐项抓好落实,特别是如果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通知住建部门领导,以便及早制定应对方案。要进一步明晰工程参建各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要发挥主导作用,为施工单位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施工企业作为工程建设的核心主体,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监理单位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重要责任主体之一,要严格落实法定责任。二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施工措施备案制度,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严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从源头上抓好安全生产。三是抓好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监管落实。建设单位要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安全措施费,各施工企业必须专款专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四是强化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重点抓好大型公用建筑、高层建筑、学校周边和人员密集场所周边工程、城中村改造工程及工业园区工程的施工安全。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控,组织开展以防火、起重机械、模板支撑、高处坠落、基坑支护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安全防护用品和机械设备监管,防范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五是抓好文明施工。施工现场要按标准设置围挡并进行美化,设置车辆冲刷设施,硬化施工道路,严禁出入车辆带泥上路。辖区内2000平方米以上的沿街工程必须创建市级以上安全文明工地,以创建树形象、促发展,进一步提高文明施工水平,促进文明城市创建。六是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综合运用行政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手段,从严从重处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行为,严肃追究违法违规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三)强化监督管理,全面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水平。一是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健全完善企业内控、社会监理、政府监督的工程质量监管体系,坚持和完善质量行为监管与实体质量监督并重的模式。全面推行“差异化”管理,突出抓好大型公共建筑、建筑节能、住宅工程分户验收、预拌混凝土四个重点,提升工程质量水平。在监管方式上,实现“两个转变”,即由工程质量实体监管转变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监管,由普通化监管转变为差异化监管。突出抓好工程参建各方尤其是建设单位、监理企业、施工企业的质量行为监管。大力开展优良小区评选活动等,促进建设单位创优意识的转变;加强监理企业质量行为考核,切实发挥好监理效能;强化施工企业质量创优的主体地位,维护好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的积极性。二是强化工程创优工作。切实调动各方主体创优积极性。积极培育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和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工程,深入开展“泰山杯”、“鸢都杯”工程和“质量诚信、用户满意”工程、优质结构工程、优良工程等创建活动,不断扩大创优成果,努力创建精品工程。

(四)加强建筑节能,加快资源节约行业建设。一是抓好墙改和建筑节能。强化新建居住建筑节能65%、公共建筑50%的建筑节能强制性技术标准,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节能监督、专项验收、检测认定、竣工验收备案的闭合管理体系,推行节能信息公示、节能市场准入、建筑能效测评制度,加强节能施工现场管理,切实抓好外墙保温施工质量与安全。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保留的政府型基金,是推进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的重要调控手段,各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鲁财综〔2008〕53号《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按时足额缴纳。二是加快建设科技创新,推进低碳示范社区建设。按照市里低碳社区建设指导意见,大力推广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墙体保温材料及节能门窗、供热分户计量装置、地源热泵、节能照明产品等新技术、新产品在建筑中的应用,加强建设过程中的监督监管,着力建设一批低碳示范社区。

(五)加强养老保障金管理和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一是加强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是社保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建筑工人的养老钱、活命钱。要严格按照鲁政办发〔1995〕7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委等部门关于改革省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用提取办法的报告的通知》规定,按标准收取养老保障金,用于建筑企业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维护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扩大收缴覆盖面,努力提高收缴率,确保完成市里下达的目标任务。出台加强养老保障金管理办法,健全由招标、质监、安监等共同参与的收缴控制体系,共同做好养老保障金收缴工作。认真抓好养老保障金的上解、拨付、补贴和使用,严格收支两条线,做到上解及时足额,拨付补贴符合规定。各施工企业要专户储存、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养老保障金,及时足额交纳社会统筹保险,严禁挪作他用。二是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这是一项民工期盼、政府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一个难点问题。从今年开始,我们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与各施工企业签订《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目标责任书》,对于因拖欠民工工资造成大规模群体上访的,除进行通报、取消该企业当年评先树优资格外,还将限制其招投标,情节严重的,将清出区建筑市场。收取劳务工资保证金不是给企业增加负担,而是为了防止发生拖欠,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鲁建发〔2004〕23号《省建筑工资劳务保证金管理办法》和奎政办发〔2008〕39号《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市场管理的意见》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劳务工资保证金。同时,建设单位要按照《建筑工程竣工结算登记管理规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审核结算手续。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清欠长效机制,大力发展成建制劳务队伍,坚持劳务合同用工、总包企业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等制度,进一步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有效防范拖欠问题发生。鼓励农民工通过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依法解决拖欠问题。

(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做强做大建筑业。立足培育壮大建筑业,拉动经济增长,促进社会发展,重点抓好三个方面:一是加强资质动态管理。严格准入清出制度,控制总承包企业数量,规范发展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进一步优化企业组织结构。加快大企业发展,推进规模膨胀与联合重组,逐步培育一批经营规模大、融资能力强、有知名品牌的大企业集团,提升行业整体发展层次。引导规模小、实力弱的总承包企业转化为经营特色鲜明、科技含量较高、市场前景广阔的专业企业。二是调整产业结构。抓住当前国家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有利时机,支持企业进入高技术含量的施工领域,逐步提升高端建筑市场专业施工能力。三是大力拓展外埠市场。支持有条件的大企业带头“走出去”,把握国家投资方向和重点,以工程分包和劳务合作为突破口,向中西部薄弱地区和后发市场转移。

(七)创新物业管理理念,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大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宣传力度,让广大居民熟悉物业管理,理解物业管理,接受和支持物业管理,树立物业管理商品消费观念,及时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积极参与各项物业管理活动。各物业企业要依法依规文明经营,多替居民着想,多为群众排忧解难,以优质的服务去赢取业主的信任和支持,减少和化解服务与被服务之间的矛盾,维护小区的稳定。继续开展物业管理创优活动,建立物业管理企业信用档案制度,把资质评定、年审和物业招投标作为评定企业服务业绩和企业信用的重要条件。健全物业投诉责任机制,认真查处物业服务中的不规范行为,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及时整改,切实保障业主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淘汰、退出机制,对达不到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按规定降低或撤销资质等级,推进全区物业管理市场向规范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市政工程与建筑工程的区别篇12

(一)培育龙头骨干企业集团。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扶持政策和措施,建立激励机制,加快培育本地的知名企业、品牌企业和骨干企业。鼓励有实力的建筑企业跨地区、跨行业兼并或参股区内外的企业,拓展市场空间;鼓励中小型建筑企业以产权为纽带进行联合重组,组建企业集团;鼓励行业龙头骨干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规范管理,提升效益,拓展融资渠道,提高综合竞争力。力争到“十二五”末培育出一家特级资质施工企业和一家施工产值超百亿的大型企业集团。

(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按照“一业为主、多业并举”的原则,优化资源配置,拓展发展空间,推动全市建筑业由单一型向多元综合型发展,由生产经营型向资本经营型转变。在巩固和发展主业的同时,促进建筑业向房地产、交通、水利、电力等行业延伸,构建集水利工程、交通工程、电力工程等专业为一体的大建筑业格局。建立建筑业与新型建材等有关产业的联动发展机制,加强产业合作,延伸产业链。到2013年全市建筑业增加值超过100亿。

(三)加快行业组织结构调整。构建以高资质总承包企业为龙头、专业承包企业为主体、劳务分包企业为依托,覆盖全行业的、科学合理的组织结构体系。提升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合理调整总承包企业规模,发挥龙头带动作用。鼓励低资质的总承包企业向专业承包企业转化,扶持专业企业做专做精做特,加快提升在高端建筑市场的竞争能力和施工能力。适当放宽条件、简化程序,扶持劳动力资源富裕的乡镇、成立建筑劳务分包企业。

(四)大力开拓外埠建筑市场。继续巩固提高我市建筑企业在本市和市外传统建筑市场的占有率,鼓励企业开辟外埠市场,稳步提升市外建筑市场的占有份额。对开拓外埠市场成绩突出、积极回乡纳税、带动本市劳动力就业多的企业要给予奖励,在本市的建设工程招投标中予以加分。各级人民政府及市住建委驻外办事机构要充分发挥协调、服务、管理职能,为企业牵线搭桥,提供服务,积极帮助建筑业企业开拓外埠市场。

(五)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要通过集中培训、外出考察学习等多种形式,重点培养建筑经济管理、工程质量管理、科技应用与创新、工程预决算等建筑业各专业领域的拔尖人才,形成高层次人才优势,促进全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高。企业要不断优化人才资源的配置与组合,引进大中专毕业生,并有针对性地放到施工一线锻炼、培养,蓄积建筑业发展的后劲。要采用高薪引聘等方式,引进区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高层次人才,创造吸引人才、使用人才、留住人才的机制和环境,加速形成建筑业高层次人才优势,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六)完善建筑业统计制度。各旗县区、各相关部门要树立大建筑业的概念,加强对建筑业的统计工作,充实统计内容,扩展统计渠道,完善统计方法,统一统计口径,全方位科学统计建筑业有关数据,为建筑业发展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二、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营造促进发展的良好环境

(七)认真开展建筑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在工程建设实施中出现的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工程质量低劣、质量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我市工程建设项目依法实施建设。

(八)严格落实市场准入制度。市外工程勘察、建筑设计、建筑施工、工程监理、招标、工程造价咨询等企业进入我市承揽工程业务,需到市住建委办理入境备案手续。建设工程招标文件要明确提出,参与投标的市外施工企业要承诺中标后在设立独立纳税机构(分公司),并将其作为合同条款在合同中写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发放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时,要核验中标的市外施工企业已在我市设立的独立纳税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九)规范招投标管理工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文件规定,做好本地区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不断完善招投标制度,消除人为因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确定中标人,严禁以抓阄形式确定中标人,全面推行无标底招标。加强合同备案管理,招标人和中标人须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书面合同,并在7日内由中标人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十)明确依法招标工程规模。全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项合同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通过依法招标确定中标人,其招投标活动,必须依法进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交易中心(有形建筑市场)进行交易。

(十一)加强工程造价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计价规范,按季指导价格,合理控制我市的工程造价水平,特别是要按季、按旗县区制定商品混凝土的指导价格,保证价格公平合理。

(十二)全面落实工程总承包企业负总责制度。总承包企业要对建设工程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农民工工资支付、合同履行等负总责;凡在招标文件或承包合同中约定可以分包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将工程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订立分包合同后,应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十三)严格注册建造师和项目总监变更管理工作。在工程实施中,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中标的施工企业的建造师和监理企业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允许进行变更,如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确因身体等特殊原因不能上岗,应出具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由施工企业或监理企业向招投标监督部门提出增补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申请,增补人员的资质条件和业绩等要与中标的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基本一致,但原中标的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离岗之日起,在该工程未履行竣工备案手续前不得再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活动。通过邀请招标方式中标的建造师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申明理由进行变更的,应由资质等级一致的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接替其项目管理工作,但原中标的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变更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活动。

三、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夯实建筑业发展的基础

(十四)完善市和旗县区两级质量监督体系和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加大工程质量检查和建筑材料抽查力度,积极推行工程质量巡查和差别化管理制度。根据工程类别、重要性、工程参与单位的业绩、信誉、质量保证能力等情况,实施分类监督。工程实体质量监督与企业及项目经理部质量保障体系监督并重,严厉打击工程建筑质量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质量责任制不落实、项目部执业人员人证不符、随意脱岗、离岗等问题,着力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行在岗建造师离岗告知制度,在岗建造师离开施工现场两日以上,要由本人书面申明理由,经施工企业负责人和监理企业负责人签署意见,并报承担本工程监督任务的质量监督站、安全监督站备案。复岗后要及时到备案部门办理手续。建造师离岗期间,施工单位要指派一名资质条件与其一致的建造师临时代行其职责。

(十五)突出质量监管重点。强化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行为监管和工程实体质量检测,重点监管住宅工程尤其是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及道路桥梁等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认真开展以建筑节能保温材料及其施工质量为主要内容的工程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抓好框剪结构工程填充墙裂缝等质量通病的治理,切实抓好建筑工程地下车库防水施工质量。

(十六)全面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各旗县区政府所在地规划区内,要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全面使用商品混凝土。没有设立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旗县,要在6月底前完成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报批工作。

(十七)建立企业争先创优激励机制。对获得国家、自治区和市级质量奖的企业及其项目负责人,可在招投标中予以奖励加分。实行建设工程优质优价制度,对获得国家鲁班奖的企业,可以试行奖励工程制度,具体办法由市住建委制定。

(十八)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建设。认真开展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强制推行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化,加大定型化、标准化安全防护设施的推广和检查力度,规范建筑施工现场防护设施。推行施工现场防护用品免费抽样检测制度,确保施工现场使用的防护用品合格,真正起到安全防范作用。积极开展打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从源头上杜绝安全管理漏洞,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四、加快诚信体系建设,推行履约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

市政工程与建筑工程的区别篇13

2、建筑业企业有较大发展,但组织结构不尽合理,区域分布不均匀。到2012年底,全区共有建筑业企业105家,其中一级企业8家,二级企业23家,三级企业40家,四级企业34家,从业人员6.5万人左右。全区31家一二级企业,占建筑业企业总数的29.5%共计完成59.7亿占建筑业总产值的82.5%,一二级企业占了产值的大半江山。说明这几年在培育重点骨干企业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兄弟县市相比,差距之大是显而易见的,2012年度省建筑业产值1亿元以上企业排名中,我区最高的萧二建(施工产值7.08亿)名列31位,前三名的中成建工集团、宝业集团、龙元建设集团产值均在20亿以上。从专业结构看基本合理,涉及房屋建筑、网架钢结构、市政、装饰、园林绿化、水利、交通等12个类别。特别是网架钢结构和园林绿化类企业发展势头强劲,已成为我区建筑业新的经济增长点,在省内外享有较高的知名度。但从目前现状看,建筑企业组织结构不尽合理,队伍供过于求,大的不强,小的不专,劳务层素质较低,引发市场混乱,过度竞争,导致效率和经济效益低下,而且布局不均。如南部的楼塔、河上、戴村和东片的新湾、靖江、头蓬、益农相对比较薄弱。随着“十五”计划的实施和城市化的推进,必将推起新一轮经济建设的高潮,也将会给建筑业带来机遇,我区建筑业产业结构调整任务依然紧迫。

3、建筑企业在开拓市场上作了较大努力,但市场占有率还不高,外向度比较低。建筑队伍对外开拓市场比较积极,2012年出省完成产值达13.41亿元,占建筑施工产值的18.5%,足迹几乎遍及全国各地,最大的是上海市场,产值达5.9亿元左右。表明我区省外市场占有率不高,市场分布不合理,如何积极地利用上海市场积累的经验和优势,推进中原,开拓西部,用自身的优势去抢占中西部市场,关键在于行动。此外,随着WTO的加入,我区建筑业企业没有一家获得外经权,也必将严重制约国外、境外市场的开拓。

4、建筑业的发展已从单纯的数量扩张转向素质提高的新阶段,但还需继续努力。经过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期的快速扩张,建筑业完成了产业的原始积累,进入分化、调整、提高的新阶段。所谓80年代靠气力和面子,90年代靠财力和票子,新世纪要靠智力和机制,正是建筑业发展的过程和趋势。表现为一是产业集中度提高,表明产业发展逐步走向成熟;二是质量兴业战略深入人心,行业发展转向注重素质提高。2012年共创优质工程26项,其中“钱江杯”2只,“白玉兰杯”2只,“西湖杯”3只。虽然由大地网架制造有限公司参建的国际机场航站楼工程,钢结构施工获“鲁班奖”,但至今尚没有一家总包企业获得过“鲁班奖”,这与“建筑之乡”称号不太相符,还需继续努力。

5、积极探索依法治业路子,改进政府管理方式,建筑市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市场主体和外部环境尚需规范。我区较早把建筑业发展纳入法制轨道,以建立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为抓手,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应公开招标的工程全部公开招标,应招标的工程招标率达到100%。但是,悬在企业头上的“三把刀”带资、垫资、拖欠的状况并无明显改善,建筑市场恶性竞争的状况愈演愈烈。特别是无标底招标导致企业下浮幅度超过社会平均成本。而且带资、垫资占总造价30%以上,企业出现高产值,低效益现象,资金严重短缺。有些工程只好被迫放弃,企业经营难度很大。

6、政府重视建筑业的发展,但还要加大力度。政府重视,政策对路是我区建筑业能较快发展的一条经验。但从总体看,政府在政策、人才、资金等扶植方面,力度还不够大。、上虞、绍兴等县(市)都设有建管局,对建筑业实行统一管理。每年两次组织市四套班子领导到全国重点建筑点慰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拜访当地领导,帮助企业与地方建立良好的关系,曾有五家银行行长一起赶到辽宁为建筑企业承接业务做资金后盾的事例。相对来讲,我区建筑业管理部门人手少,经费缺,任务重,企业单兵作战,政府缺少具体的扶持和激励政策,以至于出现相当数量项目经理将业务挂靠到外地企业中(尤其是上海市场),或本区市场因条件苛刻而被外地企业占领(如世贸广场、广场),严重影响了建筑业的声誉。

二、建筑业发展趋势

1、国民经济发展的宏观背景。建筑业的发展水平是与经济水平相对应的,经济兴则建筑业兴。中央关于制定“十五”计划的《建议》和省第九次党代会中明确指出以“发展为主题”、“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对建筑业而言,有发展就有机会。第一,经济社会加速工业化发展阶段,也是建筑业从主导产业发展为支柱产业的阶段。在这一阶段,建筑业最有用武之地。第二,基本建设投资仍然是推动我国经济建设的主要力量,为建筑业发展提供了机遇。从实际情况看,工业冲千亿,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推进城市化必将为建筑业发展提供广阔的舞台。

2、中国已经加入WTO。如果将1985年“鲁布革工程”(鲁布革水电站工程引进世行贷款并实行招标投标制,工程推行项目法人施工的管理模式)称为中国建筑业受到的第一次冲击,那么中国加入WTO就是第二次冲击,而且肯定会比第一次冲击更猛烈、更深刻、更广泛。首先,体制将进一步改善,地区和部门条块分割、封锁和保护的状况将逐步被打破,建筑业法律法规透明度将进一步增强,国内、外企业基本上处于平等竞争地位。其次,从市场角度看,WTO通行的规则使我们的企业必须直面与国际大承包商短兵相接,也就是国内市场国际化、国际市场国内化。

3、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重点、步骤的进一步明朗,西部大开发已进入实质启动阶段这给建筑业带来了广阔的发展空间,能否在巩固原有份额的同时,及时抓住时机有效介入西部市场,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建筑业今后的发展趋势,把握住了,新的台阶就上去了。

4、企业资质就位工作已结束。这次资质就位,对于整个行业的整合来说,又将是一次有力的推动。资质就位后将分成工程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三种资质序列。在日趋成熟的市场条件下,传统的工民建专业市场份额将相对减少,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将形成一批新兴专业,建立权责明确、分工清晰、行为规范的总分包体系势在必行。按照以总承包为龙头,专业分包为骨干,劳务分包为依托的资质调整方向,进行行业结构和企业专业结构的调整,对企业进行资质增项,使一些大企业具备多专业承包能力,真正做大做强,使中小企业建设成符合社会需求热点和国家投资重点的专包承包队伍,把企业做专做精。目前,我区建筑业企业资质就位后,一、二级企业总数比就位前增加了10家,钢结构企业数量达到20家,以此为契机,加快形成新的发展动力和优势。

三、发展建筑业的措施与政策

1、树立大建筑,加快经营结构调整。长期以来,大部分建筑企业局限于土建施工与水电安装,经营范围狭窄,严重制约着建筑规模的扩张和效益的提高。要提高建筑经济运行质量,实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必须积极实施经营结构调整,突破以土建为主的单一传统经济格局推进建筑业由单一经济向多元经济转变。因此,一方面要围绕土建搞延伸。不能把建筑业理解为只搞施工,应该向两头延伸,使建筑业跳出囿于施工的小圈子,延长产业链,实现包括工程项目前期和后期的全过程。对承接的总包工程,在实现从基础到土建、安装、装饰一条龙施工的同时,创造条件积极向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咨询、经营等方面发展,变坐等招标的经营方式走向主动为业主提供超前服务。另一方面,要积极开拓新的施工领域,充分发挥建筑业关联度大、市场信息灵、对外关系广的优点,抓住城市化和小城镇建设持续升温的大好机遇,根据国家投资导向,适应施工领域日益扩大的形势,积极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拓展,培植路桥、环保、隧道、通讯等方面的专业队伍。同时,以主业为依托,向土建的前后行业发展,如搞房地产业一体化经营及建筑业配套产业,开发新型建材等工业项目,努力形成“主业精、副业兴、整体强”的多元化格局。

2、培育大企业,加快组织结构调整。按照建筑业自身发展特点,较理想的组织结构应当是少量的大型企业和众多的中小企业有机结合的金字塔式结构,在市场竞争中,逐步形成以总包为龙头,分包为纽带,专业分包和劳务承包为依托,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城乡一体化的新型产业组织结构。我区建筑业没有大企业是未来市场竞争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去年开始的新一轮建筑业企业资质就位中,没有一家企业可以从容就位一级总承包资质,已给行业发展敲响了警钟。必须采取必要的经济手段,抓大育小,控制总量,加快组织结构调整。一是要组建“航空母舰”,按照专业化分工和规模经济原则,抓紧培育几家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大型化、集团化、真正能够与省内外大承包商相抗衡的大企业,出击市场,占领市场。如有若干家企业产值超十亿的大企业,建筑业的整体竞争力、带动力、发展能力就会跨上一个新台阶。二是要培育“小巨人”。要注重抓好中小企业的专业化发展,使其向适应性强、小而专、小而精和小而特的方面发展,努力提高专业化、协作化水平,增强建筑经济的集中度,对已经具有相当产业规模的网架钢结构和园林绿化业,进一步重点培育。三是要建立分工协作体系,按照“扶强扶优”的原则,实行分类指导,加速形成综合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三个层次的分工协作体系,组织和引导中小企业主动投靠大企业,提高综合竞争力。结合区情实际,整体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调整总包企业、专业公司和劳务企业的比例,相互配套,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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