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整治建议实用13篇

河道整治建议
河道整治建议篇1

[ Key words ]: City; river regulation; regulation scheme;

一、河道概况

黄河兰州段位于兰州带状盆地,呈东西走向,西起西柳沟,东至桑园峡,全长44.84km。全河段河槽宽窄相间,河宽变化较大,窄处仅120m,宽处可达600~700m(含江心洲)。河床基本上由砂卵石组成,且多卵石边滩及江心洲。主泓在一定范围内摆动,河段洪枯水位变幅不大。洪水期河岸时有冲刷,水面比降0.9~1.3‰。河段枯水流量540m3/s,造床流量3000m3/s,百年一遇流量6500m3/s,1981年实测的最大流量5600m3/s。河床糙率为0.032,河岸糙率为0.030~0.35,滩地糙率为0.045,中水情况下综合糙率为0.035。

本河段历年演变特征是:年内具有涨水期淤积,退汛期冲刷的特征。随着年际和年内流量分配的不同,浅滩河段河床有着相应的变化。年际间具有枯水年淤积,丰水年冲刷的特征。由此可见本河段水流输沙能力强,其河床形态、输沙条件具有山区河流的属性。

二、整治线及整治方案

2.1 整治线确定的一般原则

进行河道整治需解决的关键问题是河道整治宽度及整治堤线的合理布置。相应于设计的洪、中、枯水流量,就有三种整治线,而中、枯水整治线较重要,尤以中水整治线最为重要。中水整治线的位置,应根据整治的目的和要求,按照因势利导的原则,从河道演变分析中得出的结论来确定。由于洪水漫滩时滩地水浅流缓,河道的轮廓对河道演变和水流形态影响不大,仅在设计堤防时,根据具体河段及水工建筑物的要求,对堤线与中水河槽岸边的相关位置作一些考虑即可。

2.2 用河相关系法确定整治线宽度

对本河段的自然演变规律分析得知河段冲淤基本平衡。为此采用阿尔图宁计算稳定河宽的公式计算。根据相对稳定的弯曲型河段统计所得河宽系数ξ的平均值为1.2,求得造床流量下河宽为248~260m,;取ξ为1.0~1.1,求得河宽为218~240m。故河宽240 m可作为中水整治方案。

2.3 优良河段类比法

在市区河段上选取了几个控制断面进行论证。黄河铁桥建于1909年,桥址断面河宽230m,七里河桥建于1958年,桥址断面河宽270m,其下游1.2km(k23+600)处河宽仅200 m,此几处河段均经受了1964年5660m3/s及1981年5600m3/s洪水的考验。盐城黄河大桥建于1979年,桥址处河宽305m,1981年的洪水顺利宣泄。由此认为,河宽300m可作为设计洪水最小堤间距的参考值。

三、物理模型

3.1 动床试验模型设计

根据黄河兰州段冲积河流属性,河床质以卵石成分为主,河床变形主要是卵石推移质所引起的。故根据水流重力相似、水流阻力相似、水流挟沙相似、河床冲淤变形相似、泥沙起动和扬动相似及河型相似等条件,并利用黄河动床河工模型设计的研究成果进行推移质动床模型设计。

3.2 试验方案及结果分析

3.2.1 天然状态

从河道横断面形态可知,当河宽B≤240时,河道断面单一,断面呈“U”型或不对称的“U”型。当河宽B>240m时,河槽形态已开始从单式向复式断面过渡。河宽超过300m的河段,随着河宽的增加,出现了边滩,或在河道中形成沙脊,断面形态呈“W”型,河道中出现河心滩。这说明河宽为300m时处于河中成滩的临界状态。

造床流量下垂线最大平均流速Vm、垂线最大水深hm与河宽的关系不明显,河宽大于240m时均会出现数值相近的值Vm=3.0~3.7m/s,hm=7.0~8.5m。但其断面平均流速随河宽的加大而减小,断面平均水深随河宽的增大略有减小的趋势,但变化不明显。

在兰州防洪标准百年一遇流量6500m3/s时,河宽在220m至600m范围内,Vm一般在3.8~4.5m/s内波动。流速V随河宽B的增大呈递减的变化趋势。垂线最大水深hm、断面平均水深h与河宽B的变化关系比较紊乱。可见河宽240m可作为中水整治方案的依据,河宽300m可作为设计洪水最小堤间距的参考值。在此基础上,对300m及350m整治线方案进行了研究。

3.2.2 整治方案及结果分析

350m整治方案:将天然河道宽度控制在350m,切除断面一侧边滩或滞流区,分汊河段则堵塞支汊,小于350m的河段仍保持原状进行试验。300m整治方案:切除河道中边滩或滞流区,对河道做一定压缩,使其河宽为300m,弯道附近减小至280m~300m,小于300m的河段仍保持原状。

从天然状态与整治方案水位变化看:适当压缩河道中的边滩或滞流区,并未引起水位较大幅度的增高。对于300m整治方案,流量为3000m3/s时,水位变幅为-0.13m~0.38m;流量为6500m3/s时,变幅为-0.13m~0.58m。对于350m整治方案,流量为3000m3/s时,水位变幅为-0.21m~0.28m;流量为6500m3/s时,变幅为-0.27m~0.48m。整治方案与天然状态相比水位变幅不大。300m及350m整治方案,并未引起水位较大幅度的增加,相反由于河流的自我调节作用使得断面地形趋于平坦,流速分布趋于均匀。

从水流要素看:整治方案较天然状态水深、流速最大变幅在12%以内,这样的变幅在该河段不会引起较大的河床变化,且因整治线较平顺,流速分布趋于均匀。

从河床地形看:整治后断面变窄,但断面地形起伏变化减小且趋于平坦,河槽趋向单一断面,河床纵向的冲淤变化也不大。

四、结论及建议

1.通过对黄河兰州段河道地形、河相关系、造床流量、设防流量及河中成滩条件的分析,得出了中水整治河宽为240m,防洪整治河宽为300m。

2.实施河宽300m方案,适当压缩河道中边滩或滞留区,并未引起水位及流速大幅度的增长。相反河流通过自动调节,断面地形趋于平坦,且向单一断面演变。改善了水流条件,流速分布趋于均匀。

3.整治方案的实施,使河道渠化目标得以实现,岸线平顺、固定。断面平均流速的提高,减少了污染物沉积数量,同时可确保行洪畅通。靠岸流速增大,为三条南河道取水提供了合理的渠首位置及水流条件,为工农业及人畜用水和南北两山绿化提供了方便和充足的水源,加快了再造秀美山河的步伐。并对滨河路的规划、通航及开发城建用地提供了设计参数。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及环境效益。

4.考虑到上游水库的兴建,在来水方面表现为洪峰减小,枯水流量增大;在来沙方面主要是下泄沙量减小,泥沙的组成变细。故河道渠化可采用30m+240m+30m或60m+240m形式的复式断面,流量较小时在单式断面中流动,流量较大时在复式断面内流动。这样可在两边种植草坪,修建带状绿化公园,以美化市容,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

5.亦可采用分段整治方案。兰练以上河段目前可不做整治,因为此河段河宽基本在300m左右。只是在水厂附近河宽约500m,此处为50年代修建的兰州市水厂取水口,至今运行良好。兰练至七里河桥段,河道长约15km,宽度在300m~600m之间,应进行全面整治。七里河桥至鸟岛前(k22+440~k24+300)河道宽度为220m~330m,在鸟岛处为330m,在为保护候鸟,建议此段河道以天然河宽为准,不做压缩整治。

参考文献:

河道整治建议篇2

温瑞塘河水系,与温州市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千百年来,这条塘河孕育了温州独特的塘河文化,是温州山水城市特征的重要标志。温瑞塘河纵横交错的水系河道,对温州市的防洪、排涝、供水、航运、灌溉、景观及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温瑞平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被温州人民称为“母亲河”。

家住塘河源头岷岗村的退休教师徐老伯回忆起儿时的塘河,眼里泛起泪光:“曾经沿阶而下,温瑞塘河河水清澈见底,水草、小鱼悠然自得,纱布做个小网兜,就可以在河里捞起小虾米喂金鱼。母亲用河水洗衣、淘米,父亲在河里游泳、摸鱼。”

然而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温州经济的迅猛发展,水体污染、河床淤积等问题使塘河水环境逐步恶化。据温州市环保局的数据,2000年温瑞塘河水质满足IV类水要求的河段长度仅占15.0%,V类及劣于V类河段占85.0%,许多河段水体发黑、发臭,失去了应有的作用,水体污染越来越突出。

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城市用地需求的增长与河道的保护产生了严重的矛盾。长期以来,城市建设以及工业园区、房地产开发等填占河道现象十分普遍。一位住在杨府山下的村民说:“天一热,水就发黑发臭,味道十分难闻,一整天,我们连窗户都不敢开。鱼虾也死绝了。被污染后的塘河水,连洗马桶都嫌脏。”

温瑞塘河日趋严峻的水环境状况,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沿河百姓要求治理温瑞塘河的呼声十分强烈。从1998年开始,市政府把治理温瑞塘河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落实,提出“大力治水疏河,再现江南水乡风采”,实现“河水变清、河道变宽、河岸变美、河床变深”的目标。

温州市历届人大常委会一直关注温瑞塘河综合整治和保护管理工作,市九届人大常委会曾作出《关于加快温瑞塘河综合整治的决定》。2008年2月,在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瞿韶军等31名省人大代表联名向大会提交关于要求对温州温瑞塘河水系综合整治和保护管理进行立法的议案,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尽快为温州人民的“母亲河”进行立法保护。

“看着‘母亲河’被严重污染,我心如刀绞,抢救‘母亲河’已是迫在眉睫的事情。”瞿韶军说,“谁排放,谁出钱!治理污染严重的温瑞塘河,既要用经济制裁手段,也要通过立法手段。水系分属于鹿城、瓯海、龙湾、瑞安三区一市管辖,所以必须通过立法来理顺行政关系。”

目前,温州市人大常委会正牵头进行塘河立法的前期准备工作。

忧心忡忡 百名代表视察塘河整治

作为省政府“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计划的具体内容,温州市委、市政府2008年“五个一”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温瑞塘河整治是涉及生态、经济、社会等各个方面的复杂系统工程。从2008年2月开始,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调查研究,通过听汇报、实地考察、征求代表意见等方式,听取社会各界对温瑞塘河综合整治的意见和建议,掌握了许多第一手资料。

4月2日,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前夕,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在温的五级人大代表100余人,就温瑞塘河水系污染整治工作开展会前视察。在集中听取温瑞塘河综合整治工作情况的汇报后,代表们分4组赴鹿城、龙湾、瓯海、瑞安等地,实地视察重点区域水污染情况。

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笑华等人大代表乘船经瓯海梧田、瑞安塘下等塘河流域,至瑞安东门码头。代表们伴水而行、认真察看。浓浓的黑烟在河岸上空弥漫,河埠头变成垃圾场;塘河两岸,两三米就有一个排污管犹如炮眼一样,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在整日流淌……此时此刻,代表们仿佛能听到“母亲河”的阵阵哭泣。所到之处,眼见违章建筑随意侵占河道、水环境又黑又臭等污染状况,代表们不禁拧紧了眉头。行至部分滨河景观段,杨柳依依、桃花吐艳的水乡美景,又让大家在盎然春意中感受到了河道景观建设的初步成效,代表们的脸上微露笑意。视察中,代表们纷纷开出了“护河”药方。

省人大代表周德文感慨地说,全市人民对温瑞塘河的治理一直很关注,这几年历届政府也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治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不尽如人意,老百姓还有更多的期望。他认为,依法治河,是温瑞塘河治理的一大利器。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水利、环保、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以法治促管理。

他说:“我觉得目前治理的效果之所以打折扣,就是因为市民和温瑞塘河周边企业治污意识不强,治理到今天还是有很多单位把工业污水、生活污水排到河里。应该增加保护温瑞塘河的宣传力度,这样才能取得好的效果。”

市人大代表麻贤生说,政府有关部门要以背水一战的决心和真抓实干的精神,把责任落实到位、到点、到人。瑞安市莘塍镇人大代表张茂盛说:“塘河两边的违章建筑、厂房还是大量存在,要让塘河水真正清澈起来,我们必须做到标本兼治。违章的该查要查,只有大家都重视了,塘河的环境才能根本改变。”

作出决议 塘河初现新姿

2008年4月28日,温州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推进温瑞塘河综合整治的议案》。议案提出,要依照市委“科学治河、依法治河、全面治河”的要求,加强法制建设,力促温瑞塘河保护地方立法。

5月,温州市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期间,主席团经过审查,一致同意将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关于全面推进温瑞塘河综合整治的议案》列入大会议程。

经过认真审议,代表们表决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温瑞塘河综合整治的决议》。决议强调,温瑞塘河沿线各级政府要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按照“依法治河、科学治河、全民治河”的要求,全面推进温瑞塘河综合整治,努力把温瑞塘河建设成为“水清、岸绿、流畅、景美”的生态之河、人文之河、宜居之河。

市人大的决议推进了温瑞塘河整治的进程。2008年,温瑞塘河整治将实施156个项目,总投资8.7亿元,截至10月底,塘河沿线已实施工作目标任务99个,累计完成投资5.2亿元,工程建设进展顺利。自全力开展垃圾清理和清脏拆违行动以来,全市已清运塘河沿线垃圾约87.7万吨,清理河道障碍物7万余立方米,拆除各类违章建筑约72万平方米,塘河沿岸垃圾清理和集中消纳阶段性目标已基本完成。

目前,塘河沿线的整治工程中,黑臭河道治理完成投资1808万元,屿田河、上庄河、石坦河、三廊桥河、江前河水质改善工程、蝉河示范工程、九山外河、山根河、蒲州横河、勤奋河水质改善工程正在实施。污水收集与处理系统工程完成投资3.26亿元,其中东片污水管网建成主干管10公里、截污管142公里;三湿地南仙路建成污水干管535米、沉井8座。

在加快塘河治理工程建设的同时,各地加强涉河项目审批管理。鹿城区严格把关,拒绝批准生产、生活污水排放不达标的企业,以免产生新污染源;龙湾区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并对辖区135条道路实行市场化保洁,每年安排5000万元用于环境卫生整治和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记者来到市区江滨街道的黄浃河,发现原先成片的违章棚屋不见了,堆积如山的建筑垃圾也无影无踪了。如今的黄浃河两岸的边边角角都种上了花草树木,长出新芽的杨柳随风摇曳,俨然成了一处处小花园。

“种上这些植物,都弄成绿化带了,谁会忍心扔垃圾呢。”家住市区儿路的老陈说,原先这条家门口的河道里到处漂浮着塑料袋、破衣服等垃圾,河岸两边违章棚屋东一处、西一处,还到处堆放着建筑垃圾。现在他一有空就会约上老朋友到河边坐坐。

河道整治建议篇3

二、组织领导

镇成立河道整治工程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河道整治办公室(设在水利站):

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

成员:

各村(居)也要相应成立由支部书记任组长,分管农业生产负责人任副组长的河道整治领导组,并明确一名主要干部具体负责。

三、工程任务

我镇2014年度村级河道整治任务24条,总长度11.32公里(具体任务分解见附表)。

四、整治要求

各村(居)要抓住机遇,加大投入,科学安排,规范管理,确保整治效果。要将河道整治与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农民集中居住建设、灌区工程和土地整治项目相结合,盘活淤土资源,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河道整治的综合效益。

1、清淤标准

清理淤泥,拆除坝埂,疏通水系,改善水质;清理垃圾,清除恶性水生植物,整治河坡,改善环境。河道恢复原设计标准,保证水清、坡洁、岸绿。通过浚深拓宽,确保引得进、蓄得住、排得出。

2、施工要求

无特殊情况一律采用打坝戽水、人机结合的施工方法,河道(含家沟家塘)施工前必须报镇河道整治办公室进行拍照,施工中镇河道整治办公室的人员进行中途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立即返工至达标。坚持施工质量,全面完成村级河道整治任务。

3、质量要求

河底高程、宽度两个检测项目必须达到合格标准。水面线顺直,水面无漂浮物,沿河两岸无污水排放,河中无沉船等废弃物,河坡无乱垦乱种、乱建乱搭和乱倒垃圾现象。河道建筑物配套齐全、完好,过水涵洞埋设高程要满足进、排水的要求。总体达到“底清、面洁、线畅、坡绿、岸净”的标准。

五、筹资办法

1、按照事权划分、分级负担的原则,村级河道(含家塘)由各村(居)委会负责整治。

2、各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用于河道整治工程的不少于60%。

3、盘活水土资源,实现“一土多用、以土换土、以河养河”拓宽资金筹集渠道。

六、工作措施

1、统一认识,全面完成河道整治任务。

实施河道整治是一项惠民工程。各村(居)要充分认识河道整治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河道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河道整治,加大宣传,让广大群众理解河道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村(居)要对照任务目标,克服畏难情绪,勇于创新,加大投入,确保全面完成河道整治任务。

2、紧密部署,扎实推进河道整治工作。

镇水利站在11月8日前结束对各河道测量,做好前期准备工作;11月10日前各村(居)成立村级河道领导组,落实好施工队伍,并与各施工队签定好施工合同,11月11日各村(居)河道整治全面启动,在2013年12月20日前全部完成河道整治土方施工;2014年1月—2月中旬,做好河道建筑物的配套及河床植树栽草等工作,进一步健全长效管理机制,2014年3月份迎接市级验收。

3、建管并重,巩固河道整治成果。

河道整治建议篇4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安全、舒适的水环境的需求日益突现,全社会要求进行河道水环境整治的呼声越来越强烈。各地政府采取措施,开始进行局部的河道整治建设,绍兴、嘉兴、宁波等部分经济发达市、县的河道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1995年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小流域治理和河道疏浚工作的通知》,每年拿出一部分资金对各地的河道疏浚进行补助,各级地方政府也纷纷出台政策,积极开展河道疏浚工作,河道疏浚取得一定进展。1999年省委省政府作出加快全省城市防洪工程体系建设的重要决策,全省掀起大规模城市防洪工程建设。通过城市防洪建设,人们对河道水环境综合功能的认识有了提升,规划设计理念不断更新,城市防洪建设结合河道整治,水环境面貌得到初步改善。但是,以往的河道整治取得的成绩,无论在工作范围还是工作深度上都无法从根本上改善我省河道水环境面貌,河道水环境日益恶化的形势仍然严峻,水环境恶化已成为制约我省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突出问题。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对河道整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河道整治必须从传统河道单一目标整治向多功能、多目标的综合整治转变,从城市河道整治向城乡河道全面综合整治推进。

三、*河道建设工作进展

*河道建设是建设安全、舒适的水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已被列入本届省政府工作报告,并被确定为生态省建设十大重点工程之一。20*年7月,省政府与11个市(地)政府签订了生态省建设目标责任书,确定全省目标任务为五年建设清水河道10600公里。为加强*河道建设的领导,省水利厅于20*年底专门成立*河道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下称“河道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20*年是*河道建设的第一年,河道办积极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全面推动工程建设。

1、全面调研,找准*河道建设难点问题

为充分了解当前全省*河道建设的工作进展,摸清*河道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河道办用近3个月的时间,对全省所有的县(市、区)进行了全方位调查研究,找准问题,研究对策,积极当好参谋。

2、积极行动,全面落实20*年度建设任务

根据“生态省”建设确定的目标任务,20*年计划建设清水河道2000km。在各县(市、区)上报年度建设计划的基础上,我厅于年初下达20*年度全省第一批建设计划1764.6km。截止20*年6月底,全省已开工建设河道1345.8km,已完成建设河道895.3km,完成投资23.2亿元。为全面完成20*年度建设任务,下半年我厅将下达第二批计划300km左右。从全省调研的情况来看,各地对这项工作的积极性很高,为加强领导,已有一部分县(市)成立专门领导机构,截止20*年6月底,全省已有34个县(市、区)成立政府河道整治领导小组。

3、统一部署,指导督促各地编制河道整治规划

规划是龙头、是蓝图、也是灵魂,对于河道整治这样一项系统性强,需要多行业、多部门协作进行的综合水利工程,更是统一领导和干部队伍思想的有力工具。20*年全省水利规划工作会议,我厅对河道整治规划进行了总体部署,会议要求各地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河道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省水利厅和省计委联合下达“关于开展全省河道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并随文印发《河道整治规划编制导则》,通知要求高起点规划,并综合考虑环境、景观、生态等因素,以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综合整治目标。目前,全省各县(市、区)河道整治规划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大部分县、市的河道整治规划处于审查报批阶段,并已有部分县(市、区)完成规划审批工作。

4、明确目标任务,制订分年度实施计划

根据我省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和实施步骤,并与生态省建设的总体部署相适应,确定我省*河道建设的20*—20*年第一期建设目标:全省第一批实现现代化的县(市、区),完成主要河道和乡镇所在地河道,多数村所在地河道得到初步整治;全省第二批实现现代化的县(市、区),完成主要河道和乡镇所在地河道整治,经济条件较好的村所在地河道得到初步整治;全省第三批实现现代化的县(市、区),完成二分之一的主要河道和乡镇所在地河道整治,经过五年的努力,全省初步形成较为配套完善的防洪排涝河道体系,使全省县级以上城镇和重要镇所在地及部分经济发达村所在地河道呈现出良好亲水人居环境,初步展现*水乡风貌和韵味。

根据上述目标,我厅以浙河道办[20*]2号文要求各县(市、区)在编制河道整治规划的基础上,制订*河道建设分年度(20*-20*年)实施计划,并以政府名义上报我厅。在各县(市)上报的基础上,我厅将根据一县一图一说明的原则,组织编制全省*河道建设分年度(20*-20*年)实施计划,作为指导今后五年的清水河道建设基本依据。编制工作将于9月底前完成。

5、规范建设,制订技术要求和建设管理办法

我省开展全省性的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堪称全国首例,目前尚无现成的参照经验,无论在技术上还是建设管理上,都会面临很多新的课题。河道整治直接关系到群众的日常生活,需要满足各种不同的需求,需要确立“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建设理念。同时,河道整治涉及面广,内涵丰富,既有基本建设项目,又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要实行规范、高效、针对性强的建设管理,需要解放思想,敢于创新,制订出科学、合理的建设管理办法。20*年7月底,我厅组织召开了全省*河道技术研讨会和建设管理工作会议,对全省河道整治建设理念进行总动员,并对《*省*河道建设技术要求》和《*省*河道建设管理办法》进行了专题讨论,广泛征求各地的意见。我厅将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正式印发,将其作为今后*河道建设的规范性文件。

6、建立*河道统计报表和宣传制度

为规范*河道统计报表工作,加强各地河道整治工作的宣传和交流,我厅专门下发文件,建立统计报表和信息宣传制度。

四、当前*河道建设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河道建设是我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项重大工程,工程面广量大,综合性强,投资巨大,挑战性很强,尤其在启动阶段,如何起好步,开好局,十分关键。必须认真研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症下药,为工程的顺利完成铺平道路。根据全省调研的情况,以下几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十分突出:

1、领导重视程度各地不平衡

*河道建设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工程效益主要体现在改善城乡水环境,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是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公益性工程。它与城市防洪、千里海塘、千库保安不同,主要解决的不是水安全问题,而是水环境问题。在某些地方政府领导看来,清水河道建设不是“帽子”工程,只是“面子”工程,无须放在突出位置。河道整治综合性强,涉及行业部门多,协调工作繁杂,单靠水利部门在资金、政策处理、配套工程实施等诸多方面困难重重,建立一个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机构,统一协调,十分必要。截止6月底,除34个县(市、区)政府已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外,大多数县(市、区)的*河道建设仍以水利部门为主。还有一小部分县(市)的地方领导畏难情绪较大,困难想得多,办法想得少,“等靠要”思想严重,工作主动性不强。

2、资金问题是关键

*河道建设是一项公益性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资金需要财政投入发挥主导作用。工程估算总投资250亿元,分五年实施完成,平均每年需建设清水河道2000km,投入资金50亿元左右,占20*年全省水利建设总投入的50%以上,资金投入强度很大。目前,省级预算内资金每年安排用于河道整治的仅5000万元(包括小流域治理),仅占年度总投资的1%。近年来我省经济保持高速发展,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各地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但安排的水利建设资金增加相对较少,加之近年来各地千库保安、枢纽工程、城市防洪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压力仍然很大,*河道建设资金紧缺问题非常突出。

从建设内容看,*河道主要整治对象是城市河道的延伸段以及乡(镇)、村所在地河道,且大部分为乡镇村所在地河道,难以产生直接经济效益,难以通过市场筹措资金,需要依靠镇、村级经济的支撑,而全省村级经济普遍薄弱,乡镇又无独立财政,能用于河道建设的资金十分有限。农村税费改革已在我省全面推行,各种集资、劳动积累工、义务工和以资代劳被逐步取消,按项目出台筹资政策也不符合有关规定,农村水利建设只能用“一事一议”的方式来进行。镇村河道整治主要体现在社会效益,通过改善水环境创造土地增值效益的难度很大,因此仍需要县级以上财政加大补助力度。

从全省调研的情况看,各地的积极性还是很高,工作措施也比较到位,但同时对省里的补助政策期望值也相当高,如果省政府不就资金筹措问题出台相应的政策,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会受到很大打击,完成这项工作的难度会相当大。资金问题是保证*河道工程顺利实施并高质量完成的关键。

3、清水河道,难在清水

实现“水清”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行业、多部门,单靠水利部门无法实现,必须由政府协调解决。当前要实现“水清”目标,难度很大,主要困难有几个方面:

(1)城镇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许多地方没有建立较完善的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工业废污水、生活污水处理率相当低,大部分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入河道,增加了水体污染负荷。化肥、农药大量低效率使用,大量营养物质随地表径流进入水体,加重水体污染。

(2)我省面临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和对环境质量提高的双重压力。一方面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污染总量不断增长,另一方面地方政府担心影响企业经济效益和投资环境,对水污染防治的要求不高。

(3)水资源实施分割管理,导致在水污染防治方面部门职责交叉,责任不清。管理上存在诸多问题,如管理过松,以罚代治、处罚过轻等问题,直接影响污染者进行水污染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4)截污治污是实现水清目标的根本措施,但由于归口管理部门不同,很难做到与其他河道整治措施同步实施。

(5)水资源区域管理模式的不利影响。地方政府对上游地区的水污染防治提出较高要求,而对下游地区的利益总是放在次要位置,甚至忽略。

(6)河道保洁,长效管理是一项长期任务。河道水环境的保护,除了硬件设施建设外,与社会的文明程度休戚相关。在加强保护河道水环境宣传,提高人们环保意识的同时,需要建立河道保洁制度,实施长效管理。

通过河道清淤、河岸绿化及其他整治措施,对改善河道水质具有明显作用,但从根本上讲,截污治污是改善和保持河道水质的根本措施。在污水处理率得不到大幅度提高的前提下,仅仅通过河道整治较大程度改善河道水质几乎不可能。

4、长效管理机制不健全

河道管理长期以来是一个薄弱环节,不少地方的农村河道仍处于失管状态。要巩固*河道建设成果,需要建立河道长效管理机制,落实河道管理经费,提高管理效率。

五、对策和建议

1、加强领导,突出重点

*河道建设投资大,难点多,为了进一步统一各级党委政府领导思想,必须突出其重点地位,建议省政府专门成立统一的领导机构,加强领导。同时,建议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强*河道建设的通知》,对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明确:

(1)明确目标任务,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

(2)各地建立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机构,统一协调工作。

(3)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合作,共建*河道。

(4)明确资金筹措办法。*河道建设资金由地方自行筹措为主,省里给予适当补助。地方城市维护费和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必须切出一定的比例用于*河道建设。对由于河道整治产生增值收益的土地,各地必须安排一定数量的土地出让收益用于河道整治。对与河道整治结合进行土地整理产生的土地指标,应从指标转让收益中,切出部分资金用于河道整治。省里视财力可能,设立河道专项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对河道整治工作出色、成绩显著的县(市、区)给予适当奖励。

2、加强宣传,扩大影响

宣传是做好工作的先导,是积极争取各级政府领导重视,社会各界支持,广大百姓参与的重要途径,把宣传工作贯穿于*河道建设的始终。将“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口号叫响,使之形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在宣传导向和舆论氛围上下功夫。从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开始,宣传整治方案,吸引群众参与方案比选,提出建议和意见。抓好典型河段建设,做到市市有典型、县县有典型,通过典型河道建设,及时总结经验,加强宣传和推广,通过整治前后明显的对比,使更多的人感受到*河道的建设效益。千方百计利用新闻媒体制造舆论氛围,让更多的人来关心和支持这项工作。开展类似“人大代表看河道”,“政协委员看河道”之类的活动,吸引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关注,通过代表和委员们的呼吁,争取政府加大投入力度,全面推动这项工作。

3、拓宽渠道,筹措资金

*河道建设工程资金需求大,必须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才能确保建设任务高质量完成。

(1)发挥财政投入的主导作用

98年以来由于减轻企业负担和农民负担的宏观政策影响,水利社会筹资比重明显下降。河道整治是一项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公益性工程,尤其是乡镇村河道整治,难以通过市场吸引投资,因此需要财政投入发挥主导性作用。按照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方向,建议省政府设立*河道建设专项资金,按照2%的补助比例,五年安排专项资金5亿元。省级财政对各地实行以奖代补的办法,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对成绩显著的平原地区给予重点奖励,同时继续保持对山区小流域治理的扶持。省财政投入所占比重虽然很小,但能起到重要主导作用,引导各级财政加大投入力度。

(2)推广“以地换资”经验

全省城市防洪建设中,我省有不少地方实行了从土地出让金收益中切出一部分用于城防工程,对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实践证明,城市河道整治对于带动周边土地的升值也具有直接的重要作用,绍兴、余姚将土地增值的一部分用于治河,实际上是对河道资源经济价值的挖掘。因此,应该充分推广城市防洪建设和部分县市河道整治“以地换资”的成功经验。

(3)充分利用河道资源进行开发性筹资

拓宽河道整治和开发经营相结合的路子。桐乡、嘉兴利用河道淤泥制砖,龙游、金华等地公开招标、拍卖河道采砂权,遂昌、文成、松阳等县拍卖或协议出让水电资源开发权,舟山将部分河段水面养殖权承包经营,均取得较好效果。河道具有纳污净化功能,可探索逐步建立和完善排污权制度和排污权市场,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在上海,排污权交易市场已经有10多年的试点经验,取得了很大成功。我省嘉兴市秀洲区也已开展这方面的尝试。

(4)改革水利投融资机制

更多地研究利用市场,将更多的资源配置到水利上来,我省有条件的市县,可以通过盘活重组水利存量资产,切出一定量用于房产开发的土地或者以土地转让一部分收益作为担保,争取利用更多的银行贷款,进行*河道建设。在城市防洪建设中,嘉兴市和余姚市等成立了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立了向银行借款和还贷的机制,实现“政府行为企业化”和“水利融资市场化”有力地保障和推动了水利建设。各地应在投融资改革方面加大探索和实践,不断创造新做法和新经验。

(5)广泛发动社会捐资

在千里海塘和城市防洪建设中,企业、社会捐资发挥了重要作用。*河道建设同样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扩大影响,在经济富裕的县市动员企业、社会踊跃捐款,同时也可采取舆论报道等各种方式给予表扬、记载。上虞市的小越镇新宅村、苍南县的金乡镇发动富裕起来的村民捐款,进行河道综合整治,取得了较好效果。

4、加强协作,全社会共建

*河道建设是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需要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清水河道建设不能光靠水利部门,必须发动全社会共建*河道。水利部门作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拟订具体实施计划,把好河道整治规划和设计方案的审查关,确保河道建设满足*河道建设技术要求。从全省调研的情况来看,河道整治可以与其他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紧密结合:

一是与园区建设和房产开发相结合。当前,全省各地正在兴起新一轮的园区建设,出于园区自身给排水、环境、排涝等功能需要,河道整治是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将其纳入其园区建设成本。杭州等市探索出台房产开发和河道综合整治相结合的有关政策,反响良好。

二是与其他基础设施相结合。城市河道整治,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部分,争取安排一定比例的城市建设资金用于河道整治。通航河道可以把航道整治和河道综合整治结合,截污、排污是河道综合整治的组成部分,应统筹研究,综合规划,配套实施,各部门出资,可由河道整治建设单位统一组织实施,也可由水利、城建、环保、航管等部门分别负责实施,从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综合效益出发,确定组织实施的综合性方案。

三是与“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相结合。河道整治是“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应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从“千村示范,万村整治”专项资金中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河道建设。

5、标本兼治,实现“清水”

实现“水清”的整治目标,需要标本兼治,各部门加强协作。建议在各县(市)政府统一协调的框架内,各部门分工负责,明确目标责任。截污排污工程与河道整治必须统筹规划、配套实施,不断提高污水处理率。

从近期来看,河道整治要在综合整治上下工夫。综合整治措施包括水面保洁,禁倒垃圾、禁填水域、水体搞活、截污纳污等方面。水面保洁要做到突击清除和常年保洁相结合,阶段性地开展大规模“三清”活动。大力推广河道淤泥制砖,更多地利用市场机制加快疏浚进度。全面落实水面、河面保洁工作,严格禁止向河道等水域倾倒垃圾。同时水利部门应积极研究通过引配水工程改善河道水质的可行性,实施“配水冲污”工程,解决近期河道水质问题。

从远期来看,必须切实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和完善水污染治理的良性机制,坚持“污染者付费”的原则,依靠全社会力量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排污权制度和排污权市场,提高企业治理污染的积极性,使排污总量控制的目标得到实现。同时,要加强法制、严格管理。要明确责任,制订政策,加强监督,严格执法,通过建立严格的责任制,使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落到实处。

河道整治建议篇5

二、目标任务及整治要求

(一)目标任务

1、镇级河道整治工程:整治长度2.88公里,总动土7.6361万方,其中清淤土方6.1373万方。

2、村级河道(含家)整治工程:全镇共20条,长度12.365公里。(具体任务见分解表)

(二)整治要求

要将河道整治与土地复垦、废沟呆塘改造、村庄环境整治、“四位一体”工作相结合;与农村公路建设相结合,改善交通条件;与农田林网化、标准化建设以及农业、水利开发项目相结合,促使农业机械化、水利现代化。

工程标准:三级河道原则上2.0米以上河坡不动,特殊地段需要使用挖掘机整平出新,下坡按原设计标准疏浚。四级河道深度一般不小于3米,有计划地采取加大涵洞孔径,降低涵管埋设高程和拆坝(涵)建桥等措施,清除坝头、坝埂,搞好建筑物配套,清除水面恶性水生植物,做到底清、面洁、岸净、树绿。

(三)时间要求

镇村两级河道(含家)整治工作必须在今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

三、加快实施河道整治的措施

河道整治建议篇6

二、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这次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自年8月中旬起至年10月底止,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8月中旬)。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政府通告,查清河道内现有非法采砂户、违章建筑的数量及分布,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限期停止非法采砂、自行拆除违法采砂设备及违章建筑的指令书,组织召开沿岸有关村负责人专题会议,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力争促其自行清除。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8月下旬至9月底)。对调查清楚的非法采砂点、石料厂、违法建筑物等,集中时间,集中人力,依法从快清理。对每处非法采砂点、石料厂、违法建筑物等,落实责任人,专人负责,限定时间,统一标准,彻底清理,并将清理情况逐一登记,建立完善长期管理档案。对拒不配合,不自行清理的,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防汛指令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相关镇(街道)组织力量强行清除。对阻碍清理,抗拒执法者,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和总结阶段(10月1日至10月底)。集中整治结束后,组织检查验收。分组对全线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未清理或者清理不完善的地方,查明原因,查清责任人,限期整改。根据检查验收结果,对这次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总结于年10月底上报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

三、工作要求

河道整治建议篇7

故道主体西起河南省兰考县三义寨和东坝头,向东偏南经河南省兰考县、民权县、宁陵县、梁园区、睢阳区、虞城县,山东省东明县、曹县、单县,安徽省砀山县、萧县,江苏省丰县、沛县、铜山区、邳州市、睢宁县、宿豫区、宿城区、泗阳县、淮阴区、淮安区、涟水县、阜宁县、响水县和滨海县等,于滨海县大淤尖入黄海,全长730多公里,堤距平均宽3公里,最处11公里,大多高出附近地面3.8米,形似一条巨大垄岗。

故道横贯苏皖鲁豫四省,涉及8个大市25个县(区)444个乡(镇),总人口264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922万人,各县(区)土地总面积约5400万亩,其中耕地面积约3100万亩,区域内各县(区)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大多比所在省平均水平低10%―40%。这一区域既是革命老区、粮棉油主产区,也是土地沙化严重的贫困地区。

河南省境内黄河明清故道西起兰考县三义寨和东坝头,东至安徽省界,中泓全长约201公里,流经开封、商丘市的6个县(区),故道流经县域的土地面积963万亩,耕地面积600万亩、人口500万人。

山东省境内黄河明清故道西起河南省界,东至江苏省界,中泓全长约129公里,流经荷泽市的3个县,故道流经县域的土地面积750万亩,耕地面积520万亩、人口363万人。

安徽省境内黄河明清故道西起河南省界,东至江苏省界,中泓全长约94公里,流经宿州市的2个县,故道流经县域的土地面积457万亩,耕地面积250万亩、人口243万人。

江苏省境内黄河明清故道西起徐州市丰县大沙河镇二坝村,东至盐城市滨海县滨海港镇大淤尖村入海口,中泓全长496公里。大体呈扁平的“V”形走势,流经徐州、宿迁、淮安、盐城4市14个县(市、区),流经县域的土地面积3227万亩,耕地面积1715万亩、人口1538万人。其中,徐州境内河道总长度234公里,占全部黄河故道总长度的32%,占江苏省的47%,共涉及5个县(市、区)、43个镇,沿线区域土地总面积405万亩,总人口154万余人。

二、黄河明清故道现状评价

由于历史、区位、交通等因素制约,黄河明清故道流域经济发展滞后、基础设施薄弱、村庄面貌落后、土地利用粗放、生态环境恶劣、群众生活水平较低,尤其是资金、项目、技术匮乏,国家给予的政策帮扶相对偏少,贫穷、落后、脏乱差是这一流域的真实写照,一直是苏皖鲁豫四省发展的“洼地”和“短板”。

一是经济发展滞后,城镇化水平偏低。故道沿线经济发展滞后,城乡一体化普遍受到当地财政收入水平的限制,整治开发资金缺口较大,严重制约了扶贫开发和城乡统筹的推进。以徐州市黄河故道流域为例,区域内集中了2个省级扶贫重点县、全市1/3的经济薄弱村和1/4的贫困人口,农村人口高达239万人,城镇化率仅为23%,农民人均纯收入不足8500元,其中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仅有3600元。徐州市流域内还分布着1个部级经济技术开发区、1个部级高新区和多个省级工业园区,具备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条件。

二是生产方式落后,产业发展不均衡。故道沿线大多属于自然经济,农业仍是以一家一户为主体的传统封闭劳作,生产经营组织化、产业化程度不高,难以形成规模经济。农产品品种过于单一,农民收入过度依赖特定的农产品,二、三产业发展滞后,农民增收难度大。同时,交通、水利设施落后,也限制了产业资本的积累,以及与外界的经济联系,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产业升级。

三是基础设施薄弱,水利设施老化。故道沿线蜿蜒曲折,区域内道路通达率低,缺少贯通性主干道,且沿线分布多处湿地等生态保护区及滩地等地质条件不良的路段,区域路网密度、高等级公路密度水平均较低。水利基础设施老化落后,原黄河堤防工程几乎荡然无存,明清时期修建的防洪工程体系已不多见,即使有也多残破不全。故道河床和库区自然淤积情况相当严重,工程老化失修问题普遍存在,故防洪能力明显降低。

四是土地利用粗放,空间布局不合理。流域内土地属黄泛冲击平原,土壤类型为黄潮土和盐湖土,含盐量较高,改造难度大。土壤质地多为沙土和飞泡沙土,保水保肥能力差。耕地呈碎片化分布,高亢旱田普遍。农村居民点多而分散,人均农村居民点高达296平方米,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低。流域内部分地区工业用地需求旺盛,区域间建设用地供需错位十分明显。同时,流域内土地后备资源丰富,区域内四省25个县5400万亩土地中,尚有2000多万亩中低产田、林地、果园和荒地,通过改造整治可建成1 500万亩标准农田和500万亩生态特色农业基地,同时可新增80万亩左右稀缺的耕地资源,综合开发潜力和价值巨大。

五是生态问题突出,修复治理难度大。黄河明清故道整体生态环境脆弱,土壤退化严重,导致了黄河明清故道滩区洪、涝、渍、旱、沙、碱等灾害频发。由于产业结构不合理,当地居民收入过度依赖对生态资源的掠夺开发,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和土壤污染等环境问题集中显现。加之生产技术落后,当地普遍存在秸秆焚烧、过度依赖化肥农药等现象,导致土壤有机质积累速度减慢,造成大气污染、水污染和生态多样性破坏,环境整治任务较重。

三、加快黄河故道扶贫开发的建议

黄河明清故道沿线区域是苏皖鲁豫四省发展的一条贫困带,实施黄河故道扶贫开发,既是沿线区域加快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沿线群众发展致富的急切盼望,更是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加快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对于改变沿线区域落后面貌、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加快四省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经过各地多年来的努力,黄河明清故道治理和开发取得了多方面积极进展,已具备了广泛、深度实施综合整治和开发的基础和条件。但是,黄河明清故道综合开发利用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区域范围广,整治开发难度大,任务十分艰巨。为确保实现目标任务,造福黄河明清故道沿线群众,加快故道沿线地区改进生产条件、改善生活状况、改良生态环境,必须在政策措施、项目资金、体制创新、制度保障等方面给予强有力的扶持。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建议将黄河明清故道综合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建议结合国家“十三五”规划和国家水利、农业、旅游、城市群等项规划,由国家统一组织实施苏皖鲁豫黄河故道综合开发,国家发改委牵头组织编制《黄河明清故道地区综合开发规划》,明确优先支持发展的关键节点和重点区域,制定黄河明清故道治理的相关标准,在开发时序、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修复标准及产业发展定位上提出统一要求,从国家层面优先安排实施重大项目,加大对故道沿线交通、水利、扶贫、农业、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投入,实施故道沿线高等级公路建设、沿线水系疏通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一系列重大工程。

二是建议建立黄河明清故道综合开发工作协调机制。黄河明清故道沿线涉及苏皖鲁豫4省、8个地级市、25个县(市、区),故道深度整治和综合开况复杂、难度大、综合性强,涉及部门多,做好统筹协调工作至关重要。近年来,黄河明清故道沿线各地加大了综合治理力度,取得了不同程度的成效,但总体来说仍是点状开发、各自为战、标准不一,区际之间协调不畅,整体开发态势尚未形成。区域联动、整体开发既是黄河明清故道综合开发的现实需要,也是沿线省市的共同心声。建议尽快建立4省8市黄河明清故道综合开发联动工作机制,成立综合协调工作机构,下设办公室,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商解决有关问题。鉴于徐州是整个故道开发的关键节点和中心城市,率先开发积累了一定经验,建议办公室设在徐州市。

三是建议加大黄河明清故道综合开发资金支持力度。建议在故道区域优先安排国家、省、市重大项目,加大财税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国家把综合开发纳入财政预算,建立专项开发资金用于公益类项目建设,资金实行专帐核算,专款专用;整合各类资金集中投入,对涉及发改、财政、农业、农开、水利、林业、交通、国土、建设、文化、旅游、扶贫、环保等各类项目资金,给予政策倾斜,优先集中安排用于黄河明清故道综合开发;强化投融资保障机制,利用财政贴息等方式鼓励银行对黄河明清故道发展给予信贷支持。逐步形成以财政资金为引导、社会资金为主体、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河道整治建议篇8

杭州市市区范围内水网密布,河道众多。为了推进市区城市河道的综合整治和保护开发,我市自2007年启动市区城市河道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工程,大大改善了城市河道的环境,提升了城市河道的综合功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随着我市城市河道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深入持续的推进,有必要从杭州实际出发制定一部规范城市河道建设和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以巩固已经取得的成绩。

条例是杭州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立法计划正式项目。2012年12月,杭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杭州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杭州市城市河道建设和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会后,杭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将条例草案在杭州人大网登载,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同时,还分别征求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委员会、市人大代表及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并就有关问题与相关部门进行多次沟通。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法制委员会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统一审议并作了修改,形成条例草案修改稿,提请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分为总则、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五十三条。

(一)关于适用范围。2007年,我市提出,力争五年内完成对杭州绕城公路以内长度一公里以上的291条、总长约900公里的河道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任务,全部河道按城市河道整治标准建设,整治达标后移交城管部门进行管理,并提出了“流畅、水清、岸绿、景美、宜居、繁荣”的城市河道长效管理目标。根据这一实际情况,条例适用于杭州市市区范围内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河道及其附属设施(统称城市河道)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等活动。同时,条例规定城市河道的具体名录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协商提出,报市人民政府确定后公布。对于钱塘江等特殊河道的管理则不适用条例。

(二)关于城市河道管理主体。在城市河道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工程实施过程中,我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城市河道的建设、保护管理工作,其他部门则协同进行相关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根据《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相关部门管理的城市内河,由相关部门依据规定的职责对河道实施管理。因此,为保证现有城市河道管理体制稳定、有效的运行,条例明确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条例规定分别负责本市城市河道的建设、保护管理工作。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负责本辖区内区管城市河道的建设、保护管理工作。同时,规定城乡规划、城市绿化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条例。

(三)关于城市河道规划。规划是城市河道建设和管理活动的基础。随着我市城市河道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工程的逐步展开和深入推进,城市河道的功能发生了较大转变,其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防汛排涝、生态环境、自然景观和传承历史文化等主导功能日益突出,对涉及城市河道的规划活动进行必要的规范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条例第二章对城市河道各类规划活动进行了规定,明确了规划编制的主管部门、规划编制的主体、规划编制的要求和各类规划之间的衔接等内容。

(四)关于城市河道工程建设条件。在城市河道建设工程中,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城市河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审查时,经常出现设计单位编制的设计文件不符合城市河道建设标准需要反复修改的问题,直接影响工程的设计质量和工程进度。为了有效避免设计方案反复修改的问题,提高工程设计行政管理效率,保证城市河道建设符合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的要求,条例从九个方面明确了城市河道工程建设条件,不仅综合考虑城市河道安全、生态、景观等方面,还从绿化、文化、旅游、交通等方面规范城市河道建设的内容,并要求建设单位在编制城市河道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前,应当向市城市河道建设管理机构办理工程建设条件对接手续;规定城市河道建设工程的初步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工程建设条件的要求。

(五)关于城市河道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别要求。考虑到城市河道作为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其建设在生态环境保护、防汛排涝等方面有特殊要求,条例对城市河道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提出了较一般市政工程更高的要求,规定城市河道建设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和实施地下管线、相邻建(构)筑物、周边生态环境等各类保护方案,以及相应的防汛防台应急方案。对于单项清淤或者挖土超过五千立方米的城市河道建设工程,条例则对处置工程渣土作了特别规定。

河道整治建议篇9

一、抓班子、带队伍,做好机构、制度建设

一是成立XX村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省、市、区、街道关于河长制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河长制工作安排部署,我及时与村委商议后成立XX村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组织领导体系。

二是构建XX村河长制工作办公室。按照省、市、区、街道河长制工作安排部署,及时成立了XX河长制工作办公室,明确了村委会副主任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并分解、督促、落实领导小组、河长办公室会议确定的事项,拟定工作方案、相关制度及奖惩措施,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相关河库管理保护工作。全面落实三级河长制工作要求,强化村民小组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明确了街道河长、村河段长、村民小组河片长三级河长并以会议通知形式下发到各村民小组。

三是因地制宜制定良丰村河长制工作方案。根据省、市、区、街道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要求,结合全村河长制工作重点,制定了《良丰村河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制度。明确职能职责和任务要求,为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四是完善制度建设。按照街道河长制工作要求,我村河长制工作办公室先后制定了《村级河段长职责》、《河道保洁员职责》、《河道巡查员职责》、《良丰村河长专题工作会议制度》、《安宁街道良丰村河长制工作信息报送制度》、《良丰村推行河长制工作监督制度》和《良丰村河段长制巡查制度》等规章制度,明确了职能职责和任务要求,为推进各项措施全面落实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五是落实河长制宣传和学习教育。召开村社干部会议传达街道河长制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学习《安宁街道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等街道文件,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村社干部会议、党员大会、院坝会、田坎会等会议形式做好河长制工作宣传,利用日常巡河、综治巡逻、扶贫入户、村务党务公开等加大河长制工作的宣传。

二、履行村级河长工作职责

1、严格落实河长每周2次的巡河工作制度,并将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记录在册。

2、加强龙涧溪河流环境整治,打捞河面漂浮物,强化水资源保护。2021年来,XX组织人力约300人次,对龙见溪河流良丰村段进行全面整治,清理河道垃圾、水葫芦等共计20;余吨,使龙见溪河流水质得到全面改善。

3、强化临河单位环保监督检查。结合我村实际情况,利用巡河检查、每月安全检查,对辖区临河进行环保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对把握不准的,上报街道河长及街道环保办协助处理。

4、加强临河养殖场水污染管控。指导XX草山鹅养殖场扩建了化粪池,关闭观音桥养猪场,防止污水溢入河道。同时,领导村级河长办公室开展了全村临河养殖场环保大排查,对辖区所有的养殖场排污设施进行检查,部分不符合要求的,立即责令整改。

5、多次组织志愿者活动、培训河道保洁员,对黑龙江水库开展环境保护工作,拾捡河道两侧白色垃圾,清理水葫芦等,通过志愿者活动引导附近村民自觉爱护河道卫生。

6、通过社级河长日常巡河工作,加强区域水环境治理,加强对临河流域村民宣传、教育和引导力度,推广使用无公害化肥,禁止向河面倾倒生活污水和垃圾,减少和降低了农业生产污水、居民生活污水对河流的污染。

7、严厉打击在临河土地上非法倾倒垃圾弃土行为。在易发生倾倒垃圾的临河点设立了警示宣传牌,禁止倾倒垃圾弃土。

河道整治建议篇10

城市河道作为城市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具有提供水源、交通航运、防洪排涝等功能,还具有调节气候、削减污染等生态环境效应。近几年来,河道环境问题也引起了我国许多城市的重视,一些城市对市区河道进行了大规模整治,南京市即在此列。然而由于缺乏强有力的针对城市河道建设和管理的法规依据和保障,南京市城市河道建设和管理的成效受到了影响。

1、南京市城市河道建设与管理存在的问题

南京城市河道经过多年的综合建设整治和保护开发,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并得到广大市民的充分肯定。但按照《南京市清水行动计划》的目标“饮水更安全,污水不下河,死水变活水,脏水变清水”,目前城区景观河道水体仍存在较大的差距,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1河道成片成网整治的计划统筹有待进一步加强。

城市河道整治按照点面结合、水系成网的要求推进。但部分河道的综合整治计划受到周边市政配套建设、城中村改造、地块启动等计划影响,按要求同步治理存在一定困难。致使已整治的城市河道水质提升不明显。此外,各区城市化进程存在差异,受此影响,河道建设整治的重点和推进力度不均衡,市区两级联动有待进一步加强。

1.2河道水质现状仍不容乐观。

近年来,虽经雨污分流、河道清淤、引水补水、生物治理等多种手段改善城市河道水质,但劣V类河道仍占多数。从现有情况看,水质改善主要面临以下形势:首先,企业偷排污水,造成河道水质和环境污染严重;其次。农村和农业面源污染较为严重,生活污染和农业种养业污染影响河道水质;再次,随着河道整治范围的扩大,城郊结合部地块管网不发达[1];最后,雨污分流工程尚未完成,部分地区污水截流管入河口改造不彻底,造成部分污水下河,影响河道水质。

1.3河道引补水水源不足水质较差。

河道引补水对于加速水体流动、增强河道自净能力具有重要作用。目前,南京市江南六区市政管养的河道约123公里,其中约49公里河道实施了引水冲洗,非市政管养河道中约48公里实施了引水冲洗。引水冲洗覆盖河道总长度约97公里。引各类水冲洗河道、湖泊,每日引水量约100万吨/日。南京市城区引水设施不够完善,引水格局不尽合理,水源不足,水质较差,部分河段引水不能覆盖,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河道水质的改善。

1.4未整治河道周边环境函待改善。

市区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基本完成南京市主城范围内主要河道的综合整治工程。然而目前南京市仍然存在着未整治河道周边环境脏、乱、差的状况,河道保护范围内违章建筑,倾倒垃圾、渣土,堆放杂物,毁绿种菜现象众多。垃圾堆散、淤泥堆积、臭气熏人,周边居民对于河道建设整治的期盼日益迫切。

1.5河道的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

南京市域河道管理主体较为混乱,管理单位有城管部门、水利部门、建成未移交的由建设主体管理,同时还存在相当一部分的无主河道。2012年,城市维护管理事权下放下放后,所有市政河道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均由各区负责管养。市城管局负责对各区河道管理部门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同时负责办理全市市政管理河道的挖掘占用审批。但目前仍有许多非市政河道(郊区非主流河道为主)管理主体尚不明确,造成河道养护工作不到位,河道杂物、垃圾较多,不止造成水体环境恶劣,同时影响汛期行洪,导致城市淹水。

1.6河道建设与管理立法建章有待进一步完善。

目前南京市市政河道管理使用的地方性法规是1989年制定的《南京市内秦淮河管理条例》,河道建设内容较少,河道管理范围较窄,作为河道建设整治与管理的法规依据和保障,有待进一步完善。为此,应加强城市河道建设整治立法,唯有实施依法治河,加强河道执法管理,才能使城市河道建设与管理得以科学、规范、高标准、高品质推进。

1.7市政河道养护模式单一、经费偏低。

目前南京市政河道养护单位主要由各区河道管理部门指定,多数为改制后的各区河道所负责日常养护工作。主要包括河道打捞漂浮物、岸坡清扫、截流沟养护等内容。河道养护定额水平较低,为32.34元/米,远低于国内同级其他城市。模式单一、经费偏低的情况造成了养护企业竞争意识差,积极性不高,养护质量一般,行业管理模式急需调整。

2、建议与对策

2.1明晰城市河道建设和管理权限,划分工作职能。

城市河道建设和管理工作是一项涉及到水利、规划、环境保护、交通、国土资源等多个行政主管部门的综合性工作,需要强化市、区二级人民政府在城市河道建设和管理中的职责,合理确定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城市河道建设和管理中的权限和职责划分,特别是要明确界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城管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权限,厘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城市行政主管部门在城市河道建设和管理中的权限分工[1]。

针对“建”“管”分离的原则,建议市住建部门为市城市河道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河道建设活动的组织、协调、监督、考核以及其他有关职责。各区住建部门负责做好辖区内本级城市河道建设的管理。市城管部门为市城市河道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城市河道的日常管理,对各区河道的管理部门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各区城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城市河道的管理。

2.2充实城市河道建设项目的管理规范。

城市河道建设是整个城市河道建设和管理中的一个重要方面,而现行规章和政策文件规范不够,效力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充实,包括河道建设项目用地、内容的明确,河道建设标准的制定,河道建设项目的建设条件确定、建设条件手续办理及河道建设项目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的规定等,并做到河道建设项目的建设和管理的无缝衔接,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推进城市河道建设和管理水平,使河道品质再上新台阶。加强河道蓝线管理,明确河道蓝线与城市绿线的关系,规划部门与绿地审批部门应在审批工作进行前,与市政管理部门沟通,确保不占用河道蓝线。

2.3加大控源截污的力度。

改善城市河道水环境质量是城市河道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重要目标之一,加大控源截污的力度是有效改善水质的手段。稳步推进雨污分流工作,加快入河口的节点改造工作,同步开展现有截流沟溢流口的封堵工作,杜绝污水下河。同时逐步开展初期雨水的收集利用,减少城市面源对河道的影响。加强排水许可和河道挖掘占用审批工作,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规范排水行为,保护河道环境。

2.4以生态化整治为主要目标。

在整治、修复或再建生态河道时,整治的不仅仅是一条河道,而是河道流域内相关的基础设施的综合治理与改造。杜绝简单的裁弯取直、块石驳岸等做法,采用自然生态的修复方式,如种植适宜的水生植物,恢复河道自然生态系统,建造节地型河流绿化带,开辟大型的自然生态公园等。完善生态景观建设,实现“水土交融、城乡交替,河景交汇”。此外,河道的整治应多采用自然材料来代替硬质材料,以此来改善水质,提高河道的功能性[2]。

2.5加大投入,提高河道引补水力度。

加强河道引补水是快速有效改善现有河道水质的手段。在八月份亚青会期间,由于多部门联动,加大了引补水水量,加快水体引换频率,多个河道断面的水质监测数据显示,河道水质得到了明显改善。建议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开展引补水设施建设,加大引补水水量,开展常态化、日常化引水工作。

2.6开展市场化运作模式,提高养护定额。

进一步开放河道养护作业市场,形成有序的市场竞争格局,构建“企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公平化竞争、产业化发展、标准化作业”市政管养运行模式。真正实现事企分开、管干分离、重心下移、市场运作,提高养护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经费使用效益。提高河道养护定额,建立健全养护市场招投标制度,不断提高市政管理水平和养护质量。

3、结语

加强城市河道建设和管理水平,需多部门齐心协力,多措并举,着力改善河道水质,立足于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提升城市水环境质量,以建设宜居城市为目标。

河道整治建议篇11

下面,我就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简要讲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统一认识。实施村庄河塘疏浚,是改善村容村貌,整治农村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省委、省政府结合农村党员先进性教育作出一项重要部署。通过组织广大党员实施村庄河塘疏浚,为建设新农村办实事、办好事,让农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先进性教育带来的新变化、新成效,这也是对基层党组织领导水平和组织能力的一次考验。虽然各地已经开始组织实施,但是从全省进展情况看,要确保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各地要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的宣传发动,进一步统一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实施进度,确保村庄河塘疏浚整治任务的全面完成。

河道整治建议篇12

2.1思想认识仍有差距

部分经济发展较好的县(市、区)对河道及水源地环境治理工作较为重视,取得成效较为明显。但个别县(市、区)存在“等、靠、要”思想,重视程度不够,行动迟缓,措施不得力,投入不积极,环境治理工作开展不深入、不全面,河道面貌改观不明显。

2.2部分河道排污问题仍然严重

河道排污是造成饮用水源地水质污染、水环境破坏的主要根源所在。目前,由于对地下配套管网建设重视程度不够,各县(市、区)建成区普遍存在污水管网不配套、不完善、雨污混流、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等问题,造成部分河流排污现象严重,向河道排放污水等问题亟待解决。

2.3畜禽养殖清理取缔进展普遍迟缓

截至目前,多数县(市、区)禁养区划定工作尚未启动,畜禽养殖清理取缔进展缓慢。河道及水源地环境治理实施初期,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畜禽养殖场等进行了排查梳理、登记造册。对一些规模小、易拆除的畜禽养殖场进行了关停取缔,但由于禁养区划定不到位、拆迁补偿费用较高等原因,对于规模较大的畜禽养殖场,清理取缔工作进展不利,管控力度有待增强。

2.4建筑与生活垃圾治理反弹现象严重

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已经成为影响水环境的两大顽疾,虽然多数县(市、区)已推行了“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模式,但很多地方垃圾集中收集处置还没有走上正轨,随意倾倒垃圾现象仍普遍存在。河道及水源地环境治理工作开展期间,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组织人力、机械等对饮用水源地周边建筑及生活垃圾进行了清理,垃圾成堆成片现象明显减少,但由于执法监管不到位等原因,乱倒现象时有发生,部分河段反弹现象严重。

2.5宣传工作不到位

河道及水源地环境治理已经全面开展一年多,但市、县两级受理的投诉案件数量较少,实际日常生活中非法排污、随意丢弃垃圾等污染水环境的事件较多,说明群众对这项工作的知晓率不高,广泛参与、举报投诉渠道还没有很好运行起来。河道及水源地环境治理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公众的广泛参与,若仅靠政府系统效能的提高来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将缺少生命力和持久力,尽管短期内可以消除河流的黑臭污染,但难以换来河流长期健康的生命。

3建议

3.1以治污为重点,加快解决河流污染问题

建议以治污为重点,强化对工业及生活污染源防控,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污水管网配套,提高工业、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等,尽快研究出台长效措施,着力解决污水直排等问题。

3.2加大畜禽养殖场关停取缔力度

建议未划定禁养区的县(市、区),尽快启动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加大畜禽养殖场关停取缔力度,分期分批实施关停取缔和改造措施,按期完成清理取缔任务。大力推广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新模式、新技术,提高畜禽粪污的综合利用率和达标排放率,减少畜禽粪污对重点流域的污染。

3.3加快垃圾一体化处理设施建设

建议尚未实现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的地方,特别是沿库沿河村居,要尽快纳入一体化处理,实现村居配备保洁员、乡镇设有转运站、县(市、区)建有无害化处理场。对于建筑垃圾,建议在县(市、区)城区及镇街建设一批适当规模的建筑垃圾处理场,加强对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的研究,尽快解决建筑垃圾无处倾倒的问题。

3.4加大阻水障碍物清理力度

对于清淤清障不彻底的河段,特别是农村小支流、小沟渠等,建议抓住秋冬水少的有利时机,尽快清除河道内的阻水障碍物,同时解决人为阻断河道、围河圈养等问题,依法严厉打击违法采砂和破坏水资源的行为,确保河道水系畅通、环境整洁、秩序井然。

河道整治建议篇13

800位人大代表一线查找水污染源

烈日炙烤着大地,田间河流边的温度蒸笼一般。8月16日中午时分,义乌市义亭镇航慈溪两侧,当地的十多位市、镇人大代表钻入树丛,砍掉疯长的杂草,他们要弄清楚一个问题:排放到这条溪的污水到底从哪里来?

与此同时,在义乌稠城、赤岸、上溪等各镇街的近800名人大代表都行动起来了!全市四级人大代表正按照各自联系的片、区、网格,展开查找“水污染源”专项行动。

在北苑、江东等街道,人大工委先后多次组织代表开展这样的“在一线”行动。代表们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保护生态、消除水污染源的重要性,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广大人民群众保护生态,保护水源环境。

在上溪、赤岸等镇,人大主席团组织代表精心安排“明察暗访”,跑田间地头、进工厂车间,认真查找每一处水污染源,并将查找情况填写在“关心母亲河溪、查找水污染源、恪尽代表职责”登记表上,考察时间、地点、河流名称、水污染情况等一目了然,提出整治目标、监督整治工作的意见建议,既切合实际又具有可操作性……

与此同时,义乌市各级人大代表还积极参与市委、市政府开展的“碧剑一号”行动,对义乌江沿岸存在严重污染的违法制砂场进行了集中整治;参与“碧剑二号”暨碧水商城打击偷漏排“零点行动”,以雷霆之势对偷漏排行为给予严厉打击。

市人大代表夏学堆说,代表查找水污染源,在一线深切地感受到了水污染整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也最直接地了解到人民群众盼碧水的心声,更让自己感到了肩上担子的沉重。

来自义亭镇陇头朱的朱姓镇代表说,看了一些“秘密”排污口,真让人心惊肉跳,一定多提建议意见,督促政府尽快让这些“排污口”消失!

人大代表亮身份:“我是监督河长”

8月16日,烈日炎炎。省人大代表何德兴头戴草帽,走在由他任“监督河长”的城西街道铜溪沿岸。“除了铜溪,我还是后溪的监督河长,分别监督两条河各400米长区域的水质。”何德兴说。

在义乌这次“碧水商城”行动中,何德兴成了一名“监督河长”。被公布为监督河长的当天,何德兴就接待来访选民3批次,其中有一批次选民反映后溪水环境质量逐年下降、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的问题。针对选民反映的问题,何德兴一一记录在案,并及时将问题反馈给有关单位。

“河道保洁是政府做的事,怎么还要你们人大代表负责?”有的村民对此有些不解。“人大代表人民选,人大代表必须为百姓办实事。我担任这‘监督河长’的职务,就是为了发挥代表的监督作用。”何德兴说。

为了掌握实情,他每天与城西街道创建办、建管站的有关负责人一起巡查河道的水环境状况,通过对村、社区、企业进行走访,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偷漏排的现象,农村卫生死角多,周边群众对此怨声较多。

“从督查情况来看,造成水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是工业企业污染废水直排,农户未做好雨污分离和截污纳管、农村污染随意排放等。”何德兴说。通过督查,他就如何控制水污染源、清除河道淤泥杂草等提出了意见建议。

义乌在水污染治理中,全面实行河长制,每条河都有一位河长,市领导任“河长”,镇街党政主要负责人任“执行河长”,而许多人大代表则担当起了“监督河长”的角色。

8月16日,市人大代表施泽涌多了一个身份――城东河的“监督河长”。这一天,北苑街道人大工委召集辖区人大代表举行了隆重的任命仪式,给城东河、城中河、城西河、洪巡溪、杨村溪等“三河两溪”聘请了“监督河长”,并当场给5位人大代表发放了聘书。

城东河途径北苑街道大三里塘、小三里塘、楼店及建设新村后流入稠城街道,全长约1500米。“这监督河长的名称可不是随便给的。它有特殊的职责:宣传水环境治理政策、查找水污染源、收集对水污染治理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整治方案落实……”说起被任命“监督河长”,施泽涌显得颇为自豪。

市人大代表杨可武是北苑街道洪巡溪的“监督河长”。自担任该溪的“监督河长”后,杨可武通过走访,及时将问题反馈给有关单位。“洪巡溪水污染治理工作已经全面展开,河道内的杂草、淤泥将通过大型机器设备进行清除;对直排污水入河道的生产经营单位,将采取综合措施进行整治。”杨可武说。

每位担任“监督河长”的人大代表,就像“蚂蝗”一样,紧紧“盯”住每条河流的水污染源不放,紧紧“盯”住水污染的整治工作不放。

人大代表来自于人民,根植于人民,与人民群众有着千丝万缕、根深蒂固的联系。治水行动,人大代表坚持走在一线,查水污染源头、献立竿见影之智、展人大代表为人民风采。

代表示范,带动全市200万市民自觉行动

水!水!!水!!!“关心母亲河溪,查找水污染源,恪尽代表职责”主题活动开展一个多月来,义乌全市13个镇街人大通过组织四级人大代表对各辖区的河溪、山塘水库等实地视察,纷纷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稠城街道辖区内有东青溪、洪溪、六都溪等,均为义乌江支流。“东青溪全长10.7公里,流经9个村(社区),该溪原本清澈见底,可如今整条溪流积污严重,溪水漆黑,臭气熏天。特别是苏溪和荷叶塘段成为蚊虫的孳生地。”市人大代表陶光明曾提出整治东青溪水环境污染的建议。

清水为何变成臭水?人大代表们认为,除了工业废水,还有很重要的污染是生活污水。为此,根据河流断面,稠城街道人大工委将36名市人大代表分为4个行动小组,查找污染源,提出整改建议,并安排2名代表负责材料收集整理。

8月16日下午,市人大代表赵荣春在开展对洪溪的水环境检查中发现,施工人员正在实施截污纳管工程,水质也得到了明显的好转。“河道脏、乱、差,一直是农村环保的短板。通过人大代表的监督,洪溪的截污纳管工程已接近尾声,河面的水干净了,积聚的淤泥不见了,困扰多年的臭气没了,老百姓也乐了。”赵荣春说。

“目前,街道已经关停60家印染小作坊,同时,我们还提出了加快实施农村雨污分流、加大工业企业排污监管、加强专项整治等建议20余条。下一步,我们将对这些问题和建议的落实情况实行一对一跟踪督查,促进整改到位。”稠城街道人大工委主任陈旭春说。

在义亭镇,代表们花了3天时间,沿镇域的铜溪、缸窑溪、航慈溪的两侧走了一遍,找到20多个“秘密”污水排放口,提出了水污染整治的建议意见30条。对此,镇党委政府随即制定完善了这三条溪的“一溪一策”整治方案。

目前,该镇已先后关停或限期整改溪流两岸的污染小企业30多家,养殖场(点)近百个,溪流的清淤、生态改造等工程近日将陆续启动。

稠江街道辖区有城南河、香溪、杨村溪三条内河。代表们在实地走访中看到堆积如山的河道淤泥和泛黑泛臭的河水,当即督促街道建设、创建、农办等部门要形成合力,加快清淤工作。

北苑街道辖区的17名人大代表走访村(居)、社区20个,走访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85家,参与督促关停企业近百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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