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项目管理机制实用13篇

科技项目管理机制
科技项目管理机制篇1

高校科技项目;管理机制;绩效考核

1研究目的及意义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也是推动世界发展的影响极为关键的因素,近些年来,世界经济正在逐渐融合为一个整体,经济全球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科学技术从根本上决定了国家的核心竞争力,因此,我们党和国家、政府十分注重高校科技项目的发展,并且提出了建设自主创新型国家、努力建设创新型社会的战略目标。因此,我们必须要加强高校科技项目管理机制的相关工作,并注重起绩效考核这一块内容,对科技计划项目进行高效、科学地管理,并保障科研单位有计划、有组织地实施各类科技活动,从而促进国家的发展和实现人民的幸福。在正在不断深化科技体制和高校教育制度的改革,而且相关的科学技术工作也取得了很大的进步,这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情。高校是基层的科研单位,而且还肩负着培养社会人才的责任,因此,高校也是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整体科技战略目标的具体操作单位。随着科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正在不断深化科技体制和高校教育制度改革,而且高校在各个方面也都取得了比较大的进步,尤其是在科技工作中,我们的进步是有目共睹的。我们需要对高校科技计划项目进科学有效的绩效管理,提高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管理水平,进一步发挥科技计划的功能。高校科技计划项目的绩效考核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这需要科技计划管理部门与高校进行合作,并确保科研资金得到有效使用,这也是提高科技计划项目水平、促进科研进步的有效措施。

2高校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性质和特点

(1)科技计划体系与科技计划项目。根据国家的发展计划,我们可以了解科技计划体系是为了解决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科技技术问题而诞生的,我们可以通过科技体系来实现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国家科技计划是根据国家的战略规划来进行设定的,而且这其中还涉及到了当前我国急需解决的一些科学技术问题。国家科技计划体现了我国的科学战略目标,通过计划的实施,我们可以弥补科技市场的失灵,让我国科技发展形势更加健康。

(2)高校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现状与问题。一是项目管理体制不完善。传统的高校科技计划已经过于老旧,其中的很多工作方法和工作思路已经不能很好地适应当代社会的发展,也不能适应科研活动管理工作的需要,因为它们对于科技活动已经不能起到足够的促进作用了,由于受到高校的科技计划项目影响和科技政策导向影响,有许多高校往往只注重科研项目本身,但是却忽略了科研人才的培养和管理,只注重相关科研项目的科研立项工作,但是却忽略了科研项目的研发工作和实施管理工作,只注重承担的科研项目数目,但是却忽略了工作的完成质量。二是科技绩效评价机制存在着诸多不完善的地方,目前,高校科技计划项目的绩效管理工作存在着很多问题,这些问题或大或小,从各个方面影响着工作的开展,例如,在科研项目人员的评价机制中,对于科技计划项目的考核不够全面,没有从多个层次和多个角度来进行综合评价,而是仅仅看重第一负责人,这就导致很多的科研人员各自为政,相互之间的合作交流不紧密。三是评价中的指标数量和权重难以确定,这就会导致公众们对于指标体系的不信任,最终会导致工作的难以开展。

3高校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考核的理论体系

3.1高校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考核的理论基础

绩效主要是指我们在一定的时间内完成的某种任务和所取得的效益,以及完成的效率,分析绩效的时候,我们必须要进行综合考虑,不但要涉及组织和个体完成任务的方式,还需要把时间和结果等因素考察在内,评估和管理相关绩效时,我们需要考虑投入因素,也需要考虑产出因素。我们需要把绩效的内涵、概念和决定因素彻底搞清楚,这是为了加强绩效管理,提高高校科技计划项目的效率。为了实现组织和个体的目标,我们需要通过绩效管理来控制组织和个体的任务完成过程,并且逐渐的提升绩效。绩效管理则是与绩效所不同的另外一个概念,绩效管理更为科学化和完整化,它主要包括计划、评估、实施和反馈等等,这些步骤是相互联系的一个统一整体,只有绩效水平不断改进,组织才能够得到更好的发展。

3.2高校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考核体系的建立

我们必须要构建出科学合理的高校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这是一项十分复杂的任务,工作人员需要加强这方面的精力投入和实践投入,因此,在构建高校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考核的评价指标体系的时候,我们需要实事求是,综合评价,采取科学有效的方法来开展各项工作。一是客观性,高校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必须具有客观性,也就是不能够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只有这样才能够保障各项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才能够客观反映出科研项目的实际情况,与此同时,我们还应当明确限定各级科技计划项目评价指标的含义,从而做到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是系统性和层次性的统一,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是一项庞大的项目,我们需要让其具有系统性和层次性,并让两者进行有机统一,因此,在选取科技计划项目的时候,我们需要充分关注这点,从而综合考虑到多方面的影响因素,另外,我们需要意识到科技计划项目的评价指标并不仅仅是简简单单的积累过程,而是清晰合理、具有鲜明层次性的东西。三是多类型多层次设置,科技计划项目的类型是有很多种表现形式的,而且它其中包含的内容也是千变万化的,承接科技计划项目和科研任务的单位也是不同的,因此,指标体系不能仅仅停留在单一化的水平,而是应当寻求多元化的发展方式,我们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和具体的问题做具体分析,从而让指标体系更加科学合理。

总而言之,高校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考核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我们需要加强这方面的实践和分析,为高校科技计划项目的顺利开展而不断努力。

作者:陈帅 单位:淮阴工学院

参考文献:

科技项目管理机制篇2

1科技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现状介绍

基于当前我国现阶段科技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的运行状况来看,虽然国家已经意识到了这一发展趋势的必要性,但是因为起步较晚,相应的配套机制也不健全,所以相对应的运行现状也并不是特别理想,依然存在着较多的问题,这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相关研究管理的角度较为单一。结合当前科技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的运行和应用来看,其中表现出了明显的单一性特点,这种单一性主要指很多科技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往往集中于工程科技项目的管理,而对于科学技术研发项目的管理和涉及并不是特别的丰富。从这方面来看,其不仅表现在具体管理职能部门的单一性管理上,而且对于当前一些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到管理中来的具体项目来说也是如此。当前绝大部分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理的项目都是工程科技项目,很少有科学技术研发项目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管理。这两方面都体现出了单一性特点,也就限制了科技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的发展及其管理水平的提升。

(2)科技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的具体运行机制不完善。虽然当前我国科技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的大体结构和运行制度得到了足够的重视,也有了一定的进步,但是具体到科技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如何有效的落实,保障各项管理工作及其相应的研究能够高效进行还没有形成一个较为清晰地体制,各项管理运行细则不完善,这也在实际工作中产生了很多问题,这一问题也表现为科技项目管理需求和实践操作的差异性,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比如对于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对项目全程监督管理机制来说,难以实现较为系统全面的监管,往往仅仅针对一些较为关键的要点和内容进行分析和探讨,但是对于全过程中涉及到的一些细节却缺乏足够的关注,这也是这一机制欠缺的主要体现。

2科技项目管理专业机构运行机制完善措施

结合当前科技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的具体运行状况来看,为了有效的促使其在实际管理中发挥出最强的积极作用和价值,还必须要重点从科技项目管理专业机构运行机制上进行研究,其具体的完善措施和手段有以下几项:

(1)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需要进行传统职能的解放和优化,对于原有职能机构承担的相关项目日常管理进行分离,从这些繁杂的事务中解脱出来,更好地提升宏观其管理效能。科技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加强相关项目的具体管理和监督控制。但是这种政府职能的转变并不是单纯的降低政府在科技项目管理中的重要地位,也并不是要求政府撒手不管,而是更加倾向于宏观管理和监督层面,促使其能够在主导科技项目研究进程的同时,使科研项目管理更高效。

(2)提升管理的专业性。基于科技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的运行机制发展而言,还需要从专业性以及规范化的角度进行分析,切实提升管理工作的专业化才能够保障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尤其是随着当前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人们对于科学技术研究的不断深入,相应的管理专业化需求也越来越高,必须要对科技项目管理的高度重视,从专业化和标准化方面进行优化分析。对于科技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中的从业人员而言,同样需要重点加强指导和约束,促使其能够在管理实践操作中体现出较强的价值,由此可见,切实保障实践方面的管理专业化是比较核心的一点,也是最为基本的一个要求,要促使相应的管理机制具备着可操作性效果,尽可能的避免管理漏洞或者是不符合实际状况问题的出现。

(3)提升专业机构管理能力。具体到科技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的运行过程中来看,要想保障其能够有效地处理各方面的问题和缺陷,必须要首先从专业机构的管理能力入手进行分析,这种科技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的能力主要就是由各个管理人员以及具体的一线人员决定的,由此可见,加强对于人员的建设也就显得极为必要。在科技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的人员组建过程中,必须要优化选拔机制,确保相应的选拔机制能够较好的适应于当前的科技项目管理工作,根据该项目的具体要求来构建恰当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如此也就能够最大程度上提升该机构的运行可靠性和水平,这种选拔机制的优化必须要放在管理工作的首位,充分运用竞争方式来提升管理人员的能力,最终提升整个机构的专业化能力和水平。

3结语

综上所述,对于科技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的发展而言,其已经成为了今后科技项目研究的重要发展方向,这也是当前很多国外科技研究机构的管理机制,为了促使其在我国能够发挥出较强的积极作用,除了要加强专业机构的完善之外,还需要转变政府管理职能。

参考文献:

[1]刘娅.英国非政府部门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机构运行机制[J].中国科技论坛,2015,04:148-154.

[2]侯小星,香小敏,陈志聪.专业机构承担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机制研究[J].当代经济,2015,25:28-29.

[3]骆光林,余向平,陆江东.浙江省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的现状和发展思路[J].科研管理,2008,03:145-151.

[4]黄锦成,杨颂阳,阮付贤.我国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监控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05,02:91-94.

科技项目管理机制篇3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交通逐渐成为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同时,交通科技项目的开展也日益受到国家的关注和支持。然而,我国改革开放仅有几十年的时间,有些深层次的问题在近几年才显现出来,需要我们去完善和发展。

一、问题的提出

目前,我国每年都有大量的交通科技项目立项或正在进行。这些科技项目大多数享有国家的政策或资金支持。而对于项目研究情况的管理却很少有专门的,并在国家层面统一的管理制度或相应的法律、法规。这使得大量的交通科技项目如火如荼地开展,却缺乏有效的管理控制。

1. 科技项目的抽象性使传统的管理方式难以展开

科技项目与传统的工程项目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点。

相同点表现在:

(1)项目复杂程度高;

(2)资源耗费巨大;

(3)对环境(客观环境、社会环境、经济环境等)影响较大;

(4)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影响深远。

这些共同点都决定了科技项目的管理是一项非常重要而且必须做好的工作。

不同点表现在:

(1)科技项目的研究对象是抽象的理论、方法、数量结果等,而传统工程项目的作用对象是客观的自然环境;

(2)科技项目的成果是抽象的,工程项目的成果是客观存在的,并可以直接感受到的实际产品;

(3)科技项目的研究过程是抽象的,且具有极强的连续性。如果不从科研项目的开始便认识和了解其研究过程,仅局限于某一局部是无法分析出研究过程正确与否;是否符合原定目标的。而工程项目的整个实施过程,都是对客观环境的改进,都可以直观检测出来。因此,对于施工过程可以随时进行抽查以确保工程质量不出现问题,而不需要全部过程跟踪监督。

这些不同点,使科技项目的管理仅凭原有的工程项目管理方法是行不通的,必须建立全新的,适应科技项目自身特点的管理方法。

2. 科技项目成果的验收主观性强,不易管理

科技项目最终成果的验收工作,目前普遍采用的方式是专家组评审。合格与否完全凭借专家的主观意见决定。这种主观判断的结果,常常带有很强的地域或时间限制。由于专家组的专家都在同一地区工作、生活,他们的知识结构本身就具有该地区的经济、文化等各种因素的特点,所以很难保证在更大范围内,该项目的科学性、合理性、客观性。而这些人为因素的作用,使科技项目的验收管理难以保证项目在严格意义上的完全准确。

3. 科技项目缺乏统一的管理制度

基于交通科技项目的特点,我国目前尚没有统一的科技项目管理体制。而仅仅是某一个单位或某一个项目的管理人员,为了项目的实施针对实际中发生的问题而制定的具有鲜明针对性的管理制度。当项目结束后,这一套管理方法也随之被封存。因此,建立统一的科技项目管理制度,成为推进科技项目顺利开展,科技成果快速转化的制度保障。

二、建立交通科技项目管理体系的方式

对于交通科技项目的管理体系建立必然从两个方面展开:1.物质基础;2. 抽象制度。

1. 建立交通科技项目管理的物质基础

由于科技项目的抽象性,使传统的管理手段不能胜任科技项目的管理。为了解决这些实际问题,我们可以运用现代化工具――计算机来实现。通过计算机,我们可以不实时跟踪项目的研究过程,而对研究进度的正确与否可通过计算机方便地进行检查。通过建立计算机管理系统完全可以实现对抽象工作的实时、准确的管理和考核。其组成如图1所示。

对于交通科技项目来说,其核心工作就是科研。因此,计算机管理系统的主要工作就是对科研数据进行分析和管理。通过将科研人员建立的数学模型嵌入到计算机系统中,使用计算机计算大量的数学运算工作,可以快捷、精确地完成海量数据的处理。有了这一系统,可以使管理方式发生质的改变,使原来不适应抽象科研项目的管理方式,转变成完全可以有效管理的闭环控制系统。其管理方式如图2所示。

建立计算机管理系统,必须满足软、硬件两方面的要求。

(1)硬件

硬件系统应包括计算机以及信息传输的输入输出设备、服务器、路由器、I/O接口卡、光缆、电缆等。

(2)软件

软件系统是处理交通科技项目各种信息和数据的核心单元。通过计算机软件对项目产生的原始数据进行存储,并建立索引,可方便查询;将科研人员建立的数学模型嵌入计算机系统,实现对大量数据的快速和准确的计算。同时,软件系统还可实现对交通科技项目的财务管理,合同管理,质量管理等其它科技项目所需的多种重要管理工作。为此,通常需要的计算机软件系统包括:Microsoft Office,Visual FoxPro,SQL Server 2000等可编程软件。

在现代科技高度发达的今天,客观条件是比较容易达到的。而具备客观条件后的管理制度建立则不是简单就可以实现的。

2. 建立交通科技项目的管理制度

具备了先进的管理技术手段,则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管理体系,才能使先进的管理手段发挥其应有的效能。要想建立合理、有效的管理体系,首先要做的就是信息沟通的顺畅。只有信息交流充分,才能使管理者真正了解科技项目开展的实际情况。根据计算机系统的特点,我们可以建立的信息沟通机制如图3所示。

有了畅通的信息作为管理的基础,使计算机管理成为了可能。通过计算机系统对科研项目各基础数据的完整收集,运用数学模型,可以及时得到目前阶段研究工作的正确结果。通过将计算机结果与实际科研人员的成果相比较,便可发现科研人员的研究方向、方式等是否存在问题;或原定目标是否应做适当调整,从而为科技项目的质量管理提供了实现的可能。

科技项目管理机制篇4

一、科技经费监管现存的问题

(一)宏观监管不够

目前,科技经费监管缺乏对科技工作的有效性评价和评估。一方面科技工作在大经济和大民生中到底发挥了怎样的作用,国家财政科技投入的总体效果如何,国家科技计划的总体执行效果有何重大变化,缺乏有效的评价,另一方面对于科技项目完成后的绩效评价也不完善,因而对经费使用的效率与问题就不很清楚。这也是财经部门和科技部门争议的焦点。如有关科技进步贡献率到底是多大,至今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再如863计划到底起了怎样的作用,是达到了预期目标还是超出了预期目标,可供量化的总体分析是匮乏的。

(二)对科技事权监管不够

科技经费使用是否合规可以看财务制度,但看其是否合理就需要看科技事权的正确与否。目前的科技经费监管制度,过于偏重财务检查,而轻于对科技事权真实的认定和检查。

(三)全过程监管不够

全过程监管不够以致多数问题未能做到防微杜渐。科技工作本身就比其他事项复杂,如果不从源头把握和控制,就可能延迟问题爆发的时间并可能造成损失和负面影响。

(四)服务意识不够

科技经费监管的一层重要含义就是服务,包括有关政策、规定的宣传、普及,政策适用性的优化和相应的政策辅导等。科技工作特别是科技项目的承担者都是科学家、工程师,他们的专长在科研,对复杂的经费预算和使用并不专业,经常会出现一些初级错误。

(五)经费管理的公开性不够

目前,我国科技经费管理的公示制度还没有普遍建立和健全,往往造成了科研项目申请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经常出现谁往机关跑的多,谁获得的信息多,谁就容易得到科研项目,也容易得到科研经费的支持;同时,也使经费分配过程和经费分布状况透明度不够,增加了“暗箱操作”的可能性。

(六)经费管理部门角色不明

有经费管理权的政府部门既管经费,又管项目;既是出资人,又是“经营者”。这就容易造成决策不当、资源浪费乃至腐败滋生。如各政府部门科研项目立项存在一定盲目性和低水平重复;多个部门多渠道、多头分配有限科技经费,科技经费难以集中;评价体系不科学,用过于定量化的评价体系来衡量考核不确定的科研活动,导致研究人员规避创新度高、风险大的项目;科技经费配置中缺少竞争机制,大量科技经费用于追逐少数知名或著名专家,以追求政绩,而从年龄上来说应该最有创造力的青年学者却无人雪中送炭。

二、科技经费监管流程设计

(一)直接监管

1、工作流程(见图1)。直接监管模式是指科研项目出资单位通过组建项目经费部门来直接监管项目经费。在具体的监管过程中,出资单位项目经费监管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科研组织部门协作,共同对项目组的经费到位和使用、经费节余进行监管,以减少出资单位项目经费监管部门一定的工作量。在这种模式中,整个监管必须接受外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和监督。为了确保公平性和公正性,外部审计必须接受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和舆论监督。

2、优势。由于项目出资单位直接监管项目经费,除监管的效果比较好之外,有利于项目出资单位调整项目经费,提高项目经费的利用率。

3、缺陷。这种监管模式的主要缺陷如下:一是项目出资单位经费监管部门的工作量太大;二是监管环节较少,容易产生腐败。

4、适用科研项目。这种模式主要适用于地方性政府基金课题(市、县级为主);除科技部门、教育部门之外的其他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委托课题;企业委托课题。

(二)分级监管

1、工作流程(见图2)。分级监管模式是指整个项目经费监管按项目出资单位承担单位负责人科研组织部门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的顺序逐级监管。整个监管过程必须接受外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和监督,而外部审计必须接受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和舆论监督。其中,承担单位负责人科研组织部门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这部分工作流程接受项目承担单位的财务部门的审核和审计部门的内部审计。

2、优势。这种模式最大的优势在于工作流程内的单位、部门权责明确,对各“级组”的问责也方便明了,有利于经费监管和寻找使用经费存在的问题。

3、缺陷。这种模式的缺陷如下:一是项目出资单位的工作任务繁重;二是适用这种模式的科研项目负责人大多数是承担单位的负责人或其单位部门负责人,可能会弱化本单位科研组织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管作用。

4、适用科研项目。这种模式主要适用于:国家863计划项目、国家973计划项目、国家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前期研究专项、星火计划项目、火炬计划项目等。

(三)集中监管

1、工作流程(见图3)。这种模式强调科技经费监管的专业性和集中化:从中央政府到地方各级政府成立相应的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市县两级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也挂靠在政府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将整条工作流水线:财务验收经费使用情况调查专项审计经费使用绩效评估专题报告公示受理举报,都交给专业科技评估机构去完成。

2、优势。这种模式的优势如下:一是科技经费监管权集中在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减少了人力、物力、财力,节约了资源,提高了效率;二是在该模式中科技经费监管工作的完成者是专业科技评估机构,提高了监管的专业性,保障了监管的质量;三是专题报告公示环节彰显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3、劣势。一方面,必须要尽快解决成立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提高专业科技评估机构业务水平等相关问题。另一方面,因监管权统一集中,必须要防止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独断、专行和腐败。

4、适用科研项目。这种主要适用于:国家863计划项目、国家973计划项目、国家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前期研究专项、星火计划项目、火炬计划项目、各级地方政府部门委托项目等。

三、完善科技经费的控制机制

(一)预算机制

1、调整预算科目。在我国现行的科技预算管理体系中,既存在着没有R&D分类预算科目的问题,又存在着多头管理、职能重复导致的预算科目重复、交叉和漏失问题。因此,我国需要从调整科技预算科目入手,理顺各部门在科技发展中的关系,并通过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完善对科技预算的管理。

2、创新预算编制方法。科技活动(主要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具有创造性和不确定性,由此决定其工作量和所消耗的费用也具有不确定性特点,不能完全给予预见。因此,很难在事前对科技项目的经费进行非常准确或十分完全的估算或预算。由于科技活动的不确定性,对一个具体项目而言,所需费用将在一定范围内波动,即科技项目预算经费不是一个具体数值,应是一个数值区间。显然,目前科技经费预算普遍采用的固定预算编制方法不符合科研经费运动的规律,应采取在一定区间值范围内的弹性预算编制法。

(二)监管机制

1、建立科研项目预算评审评估制度。从源头上保证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预算编制包括来源预算和支出预算,来源预算除申请财政经费外,有自筹资金来源的,要提供出资证明及其他相关财务资料,支出预算要按照经费开支范围确定的支出科目和不同经费来源编列。对项目预算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审评估,评审评估结果作为项目立项决策、预算执行和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

2、建立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的监管机制。严格规定科研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与开支标准,重点规范人员费、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协作研究费、设备费支出的管理;科研项目经费支出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自行调整预算和挤占挪用科研项目经费。逐步推行科研项目经费报账制度,研究人员不直接经手现金。重大科技项目经费实行财政国库直接支付。

3、健全科技经费监督体系。建立包括审计、财政、科技、项目承担单位主管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在内的财政科技项目经费监督体系,实行科研项目财务审计和财务验收制度,财务验收结论作为申报新项目的重要依据。

4、引入绩效评估机制。在国际上,发达国家在政府科研经费管理中普遍引入了评估机制,不仅重视立项前的预算评估,还重视立项后的绩效评估。因此,我国有必要建立定期的经费使用评估与反馈调整机制,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经费监控,并通过建立健全项目成果评审制度,完善成果管理。建立绩效评估机制的目的是:通过绩效评估,加强科研经费管理,提高经费的产出和效益,促进科研经费增长,提升科研水平。绩效评估机制要遵循科学性、整体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原则。

5、建立专门监管机构。建议各级政府科技管理部门尽快成立筹建科技经费监管中心,其主要职能有:从财务方面、科技经费效益方面对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依法实施监管;制定科技计划管理与健全监督机制相关的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各管理主体在计划管理的各个环节中的职责和任务,强化目标责任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建立问责问效与层级管理机制;构筑全过程监管的科技计划管理统一信息平台、建立科技计划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完善任务合同制等制度;建立和完善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制度,加强对科研项目支出的管理;建立和完善独立的评估制度,在科技计划及项目管理中引入第三方独立评估的制度,逐步建立对科研项目经费的绩效和评价制度。

随着建设创新型国家工程稳步推进,科技经费投入强度日趋增大,从中央到各级地方政府对科技经费监管和控制的重要性和艰巨性也在加大。科技经费监管是系统工程,难以一劳永逸,对一个项目、一个部门甚至一个地区来说,一两种监管模式的应用较难达到预期的效果,应在具体实际监管工作中多种模式并用,多管齐下。

参考文献:

1、房汉廷.科技经费监管的思考和建议[J].中国科技财富,2009(9).

科技项目管理机制篇5

一、科研机构科研项目管理中存在的若干问题

1、普遍重视项目申请,轻视过程管理

为了推进科技事业的发展,国家、省、市各级科技计划项目主管部门(如科技部等)每年都会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在相关领域部署一些科技项目,申报指南,受理项目申请等相关事宜。当开始申报项目时,科研机构各个部门都非常重视,一方面科研人员会仔细研读项目申请指南,并开展广泛调研,积极查阅大量国内外文献资料,认真分析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严密地论证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制定切实可行的研究方案,并进行科技查新,确保研发方案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在国内外具有领先水平。另一方面科研管理部门也会全力支持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积极与项目主管部门协调联系,指导科研人员编制预算,并确保准时上交各类上报材料等。

然而,当项目申请成功后,很多科研人员和科研管理人员往往不重视实施中的具体细节,科研人员忙于再申请新的项目、参加各类学术交流会、研讨会等,无法集中精力开展技术攻关与实验工作;科研管理人员又开始协调新的项目,忽视项目执行中的监督管理。这样的现状很难保证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与结题,更谈不上取得创新性的研究成果。

2、内控机制不健全,项目管理流于“形式”

科研机构内控机制是科研项目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一直以来科研机构对科研项目管理相对较为宽松,科研政策的制定也以鼓励科研人员积极争取科研项目为导向,在科研项目管理上,内控制度建设相对比较薄弱,未能形成统一规范的科研项目管理机制与协调机制。

在科研项目管理中,经常出现科研人员与科研管理人员各自为战,二者缺乏有效的协调沟通,相互之间职责不清,流程不明,扯皮推诿,以至于部分人员消极怠工,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致使科研项目管理流于“形式”,对科研项目申请、立项、执行、结题的全过程管理更是无从谈起,很大程度上阻滞了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

3、职称考评制度不科学,不利于科研项目管理

随着科技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国科研机构亦在稳步前进,但是面对世界科技强国,我国在科技创新方面仍存在明显不足。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除我国综合国力相对不强、科技创新基础薄弱等客观因素外,与现行的科研机构职称考评制度也有很大关系。

现阶段由于改革步伐缓慢,多数科研机构在职称考评中仍采用科研成果量化考核形式,以论文、专利和著作的数量及科研项目的数量作为衡量被考评人水平的重要条件。这种量化的考核方式一定程度上能够促使科研人员申请项目、、申请专利的积极性,但是若“尺度”把握不当,这种过度量化不科学的考评方式将会导致科研人员急功近利,片面追求数量的功利化倾向,以至于有些科研人员“弃本逐末”,不潜心研究从事有可能取得重大突破的创新研究,长期以往将极不利于科研事业的发展。

二、加强科研机构科研项目管理的几点建议

1、转变观念,实施科研项目信息化管理

观念是行动的先导,转变观念是科研机构做好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逻辑起点。科研机构应加强思想教育,从一线科研人员、部室领导到主管领导都要转变观念,不仅要重视科研项目的立项申请,也要重视立项审批后的执行控制和结题验收后的项目推广应用等中后期的管理工作。

特别是,随着科研机构承担科研项目种类、数量、以及经费体量的增加,科研项目管理工作更加比较繁琐复杂。科研机构更应摒弃传统的人工运用Excel、Word等办公管理模式,运用新的管理理念和方式,采用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构建科研项目信息化动态管理平台,从科研项目管理流程与内容出发,结合单位自身情况,在科研机构内部营造一个相互联系、相互沟通的信息环境,构建科研项目管理、学术活动管理、科研成果管理、科研经费管理、收发文通知管理等信息的收集、传递、处理、贮存、反馈、利用的综合管理平台,确保科研人员和科研管理人员之间的快捷沟通,充分发挥科研信息的作用。

通过信息化管理,不仅可以实时、动态地反映科研项目各项管理工作情况,有效加强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确保科研项目按照任务目标按时保质完成,而且还可以节省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宝贵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科研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大大提高科研机构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2、完善内控,加强科研项目全过程管理

科研项目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项目申请、立项执行、结题验收、推广应用的一系列过程。由于科学研发工作的不确定性,即使立项之初规划再好,也不可能预见到执行中所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并事先做出对策。因此,科研机构应不断完善内控制度,依靠科学先进的制度进一步规范执行,加强科研项目全过程管理。

在科研项目全过程管理工作中,科研管理人员、科研人员都是参与管理的主体,科研管理人员是对内、对外联系的桥梁纽带,科研人员是从事技术攻关、实验研究的主力。科研机构应制定合理可行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内控建设,加强科研项目从项目申请至推广应用的全过程管理。一是,在项目申请审批阶段,科研管理人员负责联系科技项目主管部门,密切跟踪项目相关的最新政策及要求,指导科研人员积极申报科研项目。同时,科研人员调研国内外最新现状,结合单位自身研究方向,制定合理可行的项目申请方案。为了保证科研项目申请的成功率,科研机构可以邀请同行业领域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综合论证分析,并给出指导建议。二是,在项目实施执行阶段,科研人员按照任务书研制周期、研究内容、时间节点等要求,制定详细计划,有条不紊地开展技术攻关、实验测试等研究工作。同时科研管理人员负责项目实施中期检查和信息反馈,跟踪项目进展各个环节,强化动态管理。三是,在结题验收归档阶段,科研机构应及时上交项目总结、经费使用情况报告、项目经济社会效益、取得的成果等资料。同时还应依据任务合同书要求,对项目专利、文献等相关知识产权的取得、使用、管理、保护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做好项目资料归档工作。四是,在后期推广应用阶段,科研管理人员应加强科技成果的申报宣传,动员科研人员申报科技奖项的积极性,提高申报质量。同时,科研机构还应加强科研成果的转化工作,可以通过学术研讨、召开成果推广应用会等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方式,加强与企业的密切联系,推动产学研紧密结合发展,进一步促进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开展。

3、完善职称考评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

职称考评制度与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息息相关,科学合理的考评制度有利于促进人才的优化配置,激发科研人员、科研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然而,随着现代科技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传统的以论文、专利等量化指标的职称考评制度,不仅不利于科研机构人才队伍的建设,而且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了促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确保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有序良性发展,科研机构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学科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职称考评制度。具体而言,科研机构应不断完善职称考评标准、改进考核方式,针对科研人员和科研管理人员,分别成立职称考评委员会,在职称考评中,不能仅以论文、专利数量为考核指标,还要同时兼顾科研人员参研项目属性,经费体量等各方面因素,综合客观的进行考评。对于科研人员,应根据其承担的科研任务,指导学生数量和情况,争取经费情况,发表文章数量和取得科研成果质量等指标进行综合考核,给科研人员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氛围,进一步激发其从事一线科学研究的热情。对于科研管理人员,应根据其争取的科研项目立项情况、经费体量、管理制度建设、后期推广应用等指标进行系统考评,为科研管理人员提供一个很好的发展平台,使其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科研项目管理工作中。

三、结语

在科技强国的今天,科研机构已成为国家科技事业发展中一支重要力量,加强科研项目的有效管理事关国民经济的长远发展。科研机构应转变观念,开创科研项目管理新思维,探索科研项目管理新机制,加强科研项目全过程管理,完善人才考评制度,充分发挥科研人员、科研管理人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推进科研机构科技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谢飞:浅谈科研项目管理[J].中国科技信息,2007(17).

科技项目管理机制篇6

科技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和论证不到位,科技项目的可行性论证主要是对项目的可行、可靠、是否先进以及社会经济效益等进行分析论证,目前科技项目论证不足主要是因为科技项目管理人员没有对科技项目的可行性以及应用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急功近利,没有对科技项目的承担单位进行科学、全面以及细致的考察,不了解相关单位的经营条件、信用以及组织管理等。而且一些项目管理人员的自我预期比较高,盲目扩大预期的目标,对自身技术水平评价过高。

1.2缺乏科学的项目监控

由于科技项目比较复杂,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完成一个科技项目,在科技项目的完成过程中存在着很多不确定性的因素,所以需要调动不同经历以及组织人员实现科技项目的管理和控制。然而目前科技项目管理人员不够重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进度、成本以及质量等,即使有些项目进行了节点控制,但是由于节点设计和控制数量过多,使其已经与原有的控制相偏离,不能对科技项目进行科学的控制,使得项目管理出现一系列问题。

1.3科技项目管理的信息化不到位

利用信息化的技术手段进行管理,能够促进科技项目管理效果以及水平的提升,实现科技成果的共享和应用。当前,网络信息化的管理已经在大部分市级以上的科技项目中得到了应用,能够实现网上申请、提交、沟通、评议等管理,实现了科技项目信息的科学收集与分析,促进项目评估、跟踪以及管理的科学进行。作为科技项目的企业也需要努力实现信息化管理,解决好科技资料丢失、分散,缺乏统一管理等问题,避免影响科技项目的进度以及管理质量,阻碍科技成果的应用。

1.险管理认识不足

当前,很多企业存在着重技术,轻管理的现象,科技项目立项后没有专门的人员进行监督,后续工作开展受到严重的制约,科技项目管理也受到严重影响,一般情况下企业只是在领导的指示下对科技项目进行简单的验收,科技项目管理中的风险意识不足,风险管理的计划不到位,项目分析和识别的技术方法缺失,导致科技项目管理中的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得不到有效地评估,影响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

2现代科技项目管理的创新与发展

2.1创新科技项目的组织管理模式

要积极转变现有的科技项目管理模式,使管理方式与项目管理相适应。科技项目的组织管理模式应从战略目标出发,对科技项目进行战略性的规划与管理,做好科技项目的立项以及项目撤销等工作,对科技项目的进度以及成本等进行科学的评审。对于科技项目管理过程中的重大决定要进行科学的评价,对于不同的科技项目情况,其相应的规范标准要根据项目的人才培养、知识产权以及人员考核等进行确定。实现以科技项目为主的管理,建立完善组织管理模式。同时应根据科技项目管理的实际情况建立科学的组织管理机构,更好的促进科技项目管理效果的实现。

2.2完善科技项目监控机制

在科技项目管理中,应有的完善科技项目监控机制,实现科技项目的全面监管,能够更加准确的了解科技项目的运行情况,为科技项目的进一步研究提供科学的依据,促进项目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在科技项目管理中,项目实施要受到进度、质量以及成本等的限制,使得科技项目的管理受到一定的影响。要提高科技项目管理人员的素质能力,促进项目管理质量的提升,积极发挥人的作用,完善岗位责任以及工作的规范标准等,保证科技项目管理的顺利进行。同时,建立完善的质量责任机制,这是促进科技项目质量的重要手段,明确科技项目管理中各个机构以及人员的责权利,使每一位项目管理人员都明确自身的管理职责,将质量管理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此外,还应加强成本控制,由于科技项目的成本控制要求不高,因此,管理人员的成本控制意识也不强,需要积极转变管理理念,提高对成本管理的意识,建立完善的成本管理体制,促进成本管理效果的顺利实现。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利用计算机对成本进行科学的计算和控制,缩短科技项目互动的时间以及费用,节约成本支出。

2.3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要针对科技项目制定科学的风险防范机制,避免科技项目受到风险的影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影响科技项目的成功率。树立风险管理意识,对科技项目进行全过程的风险管理,做好风险规划、控制以及监测工作,定期评审,跟踪风险,对每一阶段的风险管理制定风险管理报告,完善风险反馈机制,将识别的风险反馈给项目管理负责人,并采取科学的措施对科技项目进行及时的调整。强化人力资源的风险管理,不仅要对科技项目参与者的教育培训与考核,还需要对科技项目人员的身体情况、实际的工作能力、对职位的满意度等进行充分的了解,对科技项目管理人员的流动情况进行事先的估计,然后明确人员流动的理由,在风险控制中明确人员流动的原因,完善档案管理,避免技术人员跳槽带来风险。同时强化人员的问责制,保证科技项目人员能够认真工作。

2.4实现信息化的管理

应努力实现信息化的科技项目管理,建立完善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信息的共享,促进管理效果的顺利实现。建立项目管理数据库,为系统的长期保管提供基础,促进系统管理的完整。同时强化科技项目信息以及财务管理,实现合同、资源、质量以及风险管理等,实现科技项目的全面管理。

科技项目管理机制篇7

为加强科技计划信用管理,严肃处理科研不端行为,提高科技计划参与和执行主体的诚信水平,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国家科技部先后出台《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中建立信用管理制度的决定》和《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部署科技计划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工作。

为做好科技信用管理工作,贵州省对科研人员、评审专家、项目承担单位实行黑名单制度,做了大量约束性工作,规范管理。但由于项目执行过程中市场不景气、承担单位内部人员调动频繁、企业经营不善等原因,导致黑名单制度实施过程中困难重重,亟需寻求新的突破性研究,营造良好的科技计划管理、评价、执行环境。

一、科技信用管理概述

(一)概念

科技计划信用管理是指科技行政部门对有关单位、个人在参与和执行科技计划项目中`行承诺、履行义务、奉行准则的诚信程度进行客观记录、公正评价,并做出相应行政处置的行为。

(二)国内外科技信用管理情况

国外研究现状。不同的国家,实行不同的科技信用评价管理方式,由此看来科技信用管理需结合本国国情来制定相应办法。美国采用的评价方法主要是回溯法、定性法(如专家评价法)、定量方法(如成本效益分析法);瑞典采用项目事中评价方式,也称“先建后补”;加拿大采用项目进行中、项目完成后评价方式对项目进行科技动态管理。以美国、法国、日本为代表的发达国家从科技政策、科技活动、科技项目、科技机构、科技人员五方面较为全面综合地对科研情况进行评价;澳大利亚、韩国主要是对科技政策、科技活动、科技项目方面对科研情况进行评价;瑞典和新西兰等国家对科技项目评价则只侧重对科技项目本身或是科技活动进行评价。

国内研究现状。《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中建立信用管理制度的决定》指出,国家科技计划信用管理贯穿于国家科技计划管理全过程,要在科技管理的立项、预算、实施、验收等各个环节中建立信用管理机制,评价对象包括执行者、评价者和管理者,以期更好地解决我国科技信用缺失的问题。李小燕认为科技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三级指标,并赋予各项指标标准值,信用评估分值,对项目承担单位的科技创新能力、科技活动产出、科研道德,项目负责人的科研能力、个人信用,项目评审专家的综合能力、个人信用等进行综合性评价。徐华认为科技管理者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包括政务公开及管理规范、人力资源素质、咨询专家数据库、科研项目管理、不良信用记录等方面,采用层次分析法建立了科技管理者的信用评价模型。

二、贵州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发展现状

(一)基本情况

有力的政策保障。2015年,贵州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印发《贵州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从十个方面全面推进全省科技和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此《方案》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贵州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及其任务分工,推进贵州省科技和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而制订。《方案》从建立科技(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管理制度、建立重大科技(知识产权)依法决策制度、健全政务和行政承诺守信践诺机制、制定专利违法行为失信标准、加强科技(专利)中介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和管理、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守信主体激励和失信主体惩戒制度等十个方面,对全省科技和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进行了谋划,明确了各个方面信用建设的具体内容、责任单位及其完成时限。

“黑名单制度”与信息化管理结合。贵州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建立“贵州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电子监察系统”,采用黑名单制度,对项目承担单位及其所系项目、项目评审专家进行诚信备案,建立贵州省科技信用信息数据库,对进入黑名单系统的企业将受到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的处罚。同时,针对知识产权诚信方面,充分利用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信息平台,加大对科技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建立和完善科技企业信用评级和评级结果推介制度,逐步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用环境,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融资风险。这些制度的推行,一定程度上遏制了科研造假行为,对规范科研活动起到重要的作用。

(二)存在的不足

科技计划信用管理考核指标体系不健全。目前,贵州省对于科技计划信用管理的考核指标主要是定性考核,即对查实造假的项目,认定为科研失信,予以备案。其次,对于科研诚信考核主体也只涉及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评审专家,对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部门没有完善的考核制度,评审专家信用考核没有与科研项目形成责任连带效应等。科技计划信用管理没有形成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评审专家、中介服务机构、项目管理部门 “五位一体”的局面,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机制及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政策执行力度不够,对失信人员未形成威慑力。目前,贵州尚未形成省、市、县联动齐抓科技信用管理格局,这便助长了存有侥幸心理的违规企业顶风作案,套取国家财政资金,影响政府资源配置的公平、公正。这类事件贵州并非个例,全国很多省也存在类似情况。此外,对于失信项目负责人的处罚,没有形成常态化机制,目前一些科研失信的项目负责人换了“一张皮”(指更换项目申报主体单位)后,依然活跃在科技计划项目的舞台上。这是对科技管理部门及科研诚信制度的一种藐视。

政策宣传力度不足,科研诚信“最后一公里”难以突破。政府政策好,还须宣传好,才能发挥好政策的最大效应。据调查,贵州出台一系列的科技和知识产权信用管理政策,并实施强有力的黑名单制度,但企业和科研人员知晓率并不高,这就反映出从政府到科研人员的“最后一公里”没有打通,导致企业财务数据造假、申报资料造假、知识产权造假等事件屡禁不止,科研失信举报事件时有发生。据统计,目前电子监察系统记录数据为14条,涉及企业审计报告造假13家,发票造假1家,审计报告涉事率达92.8%,企业失信也成为科研失信的重灾区。

三、完善科技计划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性

(一)提高政府科技资源分配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党的十以来,提高科技计划管理水平,提高政府科技资源分配的公正性和有效性一度成为“科技最强音”,政府多次在重要大会及政策文件中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该放给市场和社会的权一定要放足、放到位,该政府管的事一定要管好、管到位。完善科技计划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就是需要政府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建立科学的管理模型,管理好科技计划事前、事中、事后三大环节的企业和个人信用数据,对进一步提高政府管理水平,提高科技资源配置的公正性,提升政府公信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前提条件和重要保障

完善科技计划信用管理体系建设,有利于提高科技计划主体的信用意识与信用水平。企业只有讲诚信,才能建立正常的政治秩序,维护稳定的政治局面,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企业只有讲诚信,才能建立良性的经济秩序,推动有序的市场经济,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企业只有讲诚信,才能建立可靠的生活秩序,形成健康的社会氛围,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因此,增强企业诚信意识,积极创建信用体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前提条件和重要保障,是现阶段必须重视和加以解决的一个紧迫问题。

(三)推进依法行政,为建设科技强国提供基础制度保障

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严肃科技计划管理,贯彻落实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时刻牢记“科技兴则民族兴,科技强则国家强”“在我国发展新的历史起点上,把科技创新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吹响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号角。”的重要论断,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提供坚实的制度基础保障,在我国科学技术发展的又一个明媚的春天里,唱好“贵州好声音”。

四、构建贵州省科技计划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贵州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基本框架

科学合理的科技计划信用管理体系是发挥信用管理机制作用的重要保障。信用管理基本框架由规范的组织结构、清晰的管理流程、有力的政策保障措施共同构建,见图1。

由框架图显示,首先是确定对整个科技信用管理体系进行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科研征信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监督考核执行部门。对于管理体系,科技计划信用管理系统与科技计划业务管理系统既相对独立又彼此作用,数据互联互通,即信用管理系统中的信用记录结果,将作用于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强行限制失信个人或单位进行项目申报;信用管理系统分别与项目负责人、项目承担单位、中介服务机构、项目评审专家、项目管理部门相互作用、相互制约,每个主体对信用管理系统有监督的权利,同样也是被监督者。项目管理部门对评审专家有考核评价的权利,对项目管理系统、中介服务机构有管理和监督的职责。而项目管理系统又对项目负责人、项目承担单位有约束和服务的功能。总体来看,整个信用管理框架构成了一个生态圈,彼此既独立又统一。

(二)建立科技计划信用管理“五位一体”考核指标体系

建立科技计划信用管理“五位一体”考核指标体系,必须明确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评审专家、中介服务机构、项目管理部门的角色分类,并确定考核指标:

项目承担单位。主要是项目申报主体,也是信用管理考核的重点。对它的考核主要指申报阶段、中期检查、后期验收三个阶段。申报阶段考察申报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知识产权、生产规模、资质条件、技术参数等是否真实;中期检查阶段主要是考察项目执行情况,看是否严格按照课题任务书所设置指标进行,同时对科研经费进行抽查;后期验收阶段考核指标包含是否按时验收、逾期时间、项目验收指标完成情况、项目验收材料是否存在造假(包含专项审计报告、知识产权、论文著作、经济指标、技术指标等)。

项目负责人。主要是科研项目实施的组织者、执行者,这一角色对项目是否顺利实施起到关键性的作用。对项目负责人的征信考核一是连带责任考核,二是个人征信考核。连带责任考核指项目承担单位信用考核结果的反作用,单位征信是否良好直接影响个人项目申报;个人征信考核主要对个人承担科研项目的结题率、经费使用合理性、科研经费使用率、个人廉洁情况、学术能力等进行定性和定量考核。

项目评审专家。即项目立项的评价者,由相关领域学术能力较高的科技人才构成,从省科技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具体信用考核指标有出席情况、客观公正性、是否早退、学术能力、领域熟悉程度、组织管理能力、会场o律、专家遇利害关系是否回避、不良记录情况等,定性和定量进行考核。

中介服务机构。即项目申报过程中,受项目承担单位委托,协助编制项目申报书或出具《财务审计报告》《科技查新报告》《专利评价报告》等科技服务的机构。其考核指标主要指是否单方面或受企业委托对《财务审计报告》《科技查新报告》《专利评价报告》、银行对账单、社会信用报告、知识产权等材料进行造假以满足申报要求,采用定性考核法进行考核。

项目管理部门。即具体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立项、验收的组织和管理机关。对于其信用考核主要是指对其公职人员信用考核,具体考核指标主要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由项目负责人、项目评审专家进行反评价。

(三)完善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各项奖惩配套保障机制

人无信不立,国无信则衰。科技计划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当前急需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完善的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奖惩制度,有助于树立科研征信的权威。要树立权威,必须要做到有奖有罚。对信用良好者,在参与科技活动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对科研失信者,将严格管理程序,深入调查确保定性结果公平公正,确认失信事实后,各级科技管理部门予以曝光,并报上一级科技主管部门备案(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自行备案);其次,将失信指标记录在信用管理系统,做到信息互通,终生连带。

(四)加强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政策宣传普及

加强政策普及,开展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政策宣传系列活动,可以通过每年科技活动周、科普宣传、专题培训会,项目申报前在项目管理系统中提交“征信明白卡”“征信明白卡”包含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征信考核指标及惩罚方式,使申报主体在知晓政策的情况下,提交申报材料,这为后期实施一系列的政策扫清障碍。

加强政策普及,还需充分利用新媒体、自媒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制作政策宣传片、媒体报道、微信公众号、QQ工作群、微信群、微信朋友圈等途径让政策走出办公室,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大政策执行力度,在全省构建人人是宣传员、人人是监督员的良好氛围。

(五)省、市、县三级联动保障科研诚信管理制度实施

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保障机制,旨在科技系统建立科研失信“零容忍”制度。一旦出现科研失信,相应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承担单位五年内将不得再承担省、市、县科技计划项目,此项指标参照社会个人征信制度执行,不同的是科研征信没有失信基础数,科研征信只有“零”失信,因为科研失信有可能导致国家财政经费的大量流失,关系重大。此外,根据《贵州省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修订)》(黔科通z2015{188号),项目评审专家出现失信的,将被清除专家库,不得参与科技计划项目评审,结合三级联动实施,制约专家失信行为。通过建立这样的征信信息互通机制,科研征信直接影响申报人及其单位切身利益,对提升贵州科技计划信用管理水平切实提供了保障政策。

参考文献:

[1] 陈宇山,熊小满,吕亮雯.广东科技计划信用管理框架体系构建[J].科技管理研究,2016(06):01- 04

[2] 李小燕;广西科技计划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研究[J].广西社会科学,2010(07):31- 34

[3] 国家科技部.科技部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中建立信用管理制度的决定[J].科技资讯. 2004(112- 114)

科技项目管理机制篇8

1、现行政府资助科技项目的管理程序

我国的科技项目运行管理机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现行机制中,多数项目由政府无偿资助,这些政府资助的科技项目从立项到结题都由政府运作,均属政府行政行为。一般由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聘请同行专家,按照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科技项目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评价,做出是否批准的结论。从申请立项到结题鉴定的过程一般为:

(1)由科技项目管理部门发出项目研究指南

(2)科技项目研究单位组织申报项目;

(3)经科技项目管理部门评审后确定立项并拨付项目经费;

(4)项目研究完成后科技项目管理部门组织验收或鉴定。

实践证明,这套管理制度对保证科技项目的研究质量,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及促进科技项目研究成果的转化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现行政府资助项目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现行的科技项目管理制度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有些科技项目重申报、轻研究,致使项目最终结果与立项的承诺相差甚远;

(2)科技项目研究的委托人和承担人法律责任不明确,当项目发生问题时无法进行责任追究;

(3)科技项目的申报和批准透明度不够,虽然2002年颁布了《国家科研计划课题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科研计划课题评估评审暂行办法》,但仍存在执行不力的情况。上述问题应引起重视和思考。

3、我国目前尚未建立科技项目政府采购制度

我国已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不少政府部门已经对货物、工程和服务实行了政府采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我国目前还没有针对科技项目特点的科技项目政府采购制度,相关的政府采购更没有实施,只有个别部门在个别项目上进行了尝试。

二、建立科技项目政府采购机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我国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特有的科技项目管理制度。但随着科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科技项目管理制度逐渐暴露出种种问题,因此,借鉴国际经验,探索建立符合我国国情、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科技发展规律的政府资助科技项目的管理机制势在必行。

1、必要性

建立科技项目政府采购机制有利于提高政府的科技资金使用效益和科技管理水平。

(1)建立科技项目政府采购机制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的效益

科技项目政府采购机制是一种面向市场、鼓励竞争的运作机制。可以把市场范围设定为宽广的国内统一市场甚至国际市场。通过来自多方面生产者公平而充分的竞争,使政府取得物有所值乃至物有超值的科技研究成果和科技服务。政府的消费品从性质上说归属于公共产品范畴,或者是为形成公共产品所需的投入。市场经济国家的公共产品,以十分可观的份额,来自于非政府部门或非国有部门。政府采购可成为一座很好的桥梁,把非政府部门的产出置换为公共产品,同时也对公共产品的供给或投入注入了健康的竞争因素,促成那些最具竞争力(包括质量和价格)的供应商承担政府的委托,从而降低政府的行政成本。我国财政支持的科技项目实行公开、统一、规范的政府采购,一方面可以起到培育、规范统一科技市场的作用,另一方面可以挖掘巨大的资金效益潜力,提高财政资助的效益。

(2)建立科技项目政府采购机制有利于提高政府的调控管理水平

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政府合理、适度的宏观调控与科学的才力分配管理,这一点在现代社会已经成为共识。但如何使政府的调控管理合理化、科学化,却是一个重大的挑战,需要形成一套能够适应市场经济客观规律的方式方法。将财政支持的科技项目纳入统一、公开的政府采购体系,可以使政府在这方面获得一个比较有效的方式和手段。因为政府统一采购属于与市场规则、市场运作兼容的间接调控,既可以加强科学化管理导向,又有助于实现一系列政府所追求的调控目标。建立科技项目政府采购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在科学化导向中提高政府调控管理水平。

(3)建立科技项目政府采购机制有利于增强科技项目承担人的风险意识和法律责任

市场经济注重平等主体间的公平竞争。科技项目研究引入市场机制后,委托人与承担人为平等主体,其行为变为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建立科技项目政府采购机制,规范科技项目委托方和承担方的法律责任,可以减少双方的违规行为。在政府采购制度下,科技项目的研究和科技成果的转让,都奉行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民事活动原则。研究单位或个人通过竞争投标获得科技计划项目的承担资格,政府科技项目管理部门作为委托人与科技项目的承担人,通过平等协商订立合同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这样,委托双方都将承担风险,同时也可获得相应的预期回报,这也符合市场的一般规则。

除此之外,从国际科技的发展趋势观察,科学研究的全球化趋势在21世纪将会越来越扩大,成为科学研究的一种普通方式。科学研究活动从选题、资源获取、资源配置、成果转让、产权分享等各方面都将出现全球化的趋势。因此,科技管理体制必须做出相应调整和改革,使之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建立科技项目政府采购机制,可实现跨国界的科技项目采购,使最先进的科技成果为我所用。

2、可行性

(1)公共事业引入竞争机制已取得共识

近年来,在西方发达国家公众对政府垄断造成的服务质量低劣颇有微词。因此,在公共服务领域引入竞争机制,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成本,已成为各国公共行政改革追求的共同目标。近20年来,欧美国家在公共行政改革中,提出了一些新理论,如重塑政府、再造公共部门和新公共管理等,其中新公共管理提出的主张是将那些已经为非公共部门成功运用的管理方法,如绩效管理、目标管理、组织发展等运用到公有部门中,将竞争机制引入政府公共事业领域,打破政府垄断,提高了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缓解了政府财政困难。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实行的“企业家政府改革”,其目的就是要建立一个高效灵活的政府管理体制,建立一个使顾客满意的公共服务竞争机制。加入WTO后,我国政府面临着行政管理体制如何与国际规则和区域性规则的要求相适应、相协调的问题。按照要求,政府的工作任务和管理方式都要有一个较为明显的转变。政府科技主管部门应更为关注社会公共产品的生产,即组织面向国家战略需求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研究发展项目,更加关注知识、技术等生产要素在不同社会生产部门之间转移规则的制定和监管。在科技资源配置方面,有效地引入竞争机制,把多年习惯的靠政府包办、包管的做法进行彻底的改革。

按照公共产品特性的分析,为公共服务提供产品、技术,以及为政府公共管理决策提供决策支持和咨询服务的科技研究项目,都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公共产品特征,因此应属于公共事业范畴。为了提高科技项目的研究质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应将竞争机制引入公共事业范畴的科技项目管理。

(2)我国已具备了实施科技项目政府采购的法制化环境

我国已经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WTO),虽然政府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过程中,没有承诺加入《政府采购协定》,但由于发展中国家的政府采购支出的一部分来自国际金融组织的资助,而这种资助要求采购必须按照国际规范向国外开放,进行国际间公开竞争。使得保护政府采购市场的封闭政策客观上受到越来越大的压力,歧视性购买受到更多的限制。

我国政府已对WTO《政府采购协议》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并将政府采购贸易自由化的全球性安排作为一个重要的发展目标。2002年6月29日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标志着我国政府采购行为已经纳入了法制化轨道。从1998年以来,历时几年的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已经初步形成了一套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的政府采购机制。2002年5月28日科技部、财政部、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经贸委颁布《国家科研计划课题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科研计划课题评估评审暂行办法》,国家一些重点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和评估评审活动已按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这些都为建立科技项目的政府采购机制营造了法制化环境。

(3)国外经验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以美国为例,美国军队的科研管理中较多地运用科技项目政府采购,目前正在运行的主要有小企业革新研究计划和小企业技术转化计划。这两项计划的科技项目政府采购都按照三阶段来进行,第一阶段为初始研发阶段,经招标后由政府资助研究,但时间控制在半年,经费控制在7万美元;第二阶段是一个连续的研发活动,第一阶段成功的项目,邀请进入第二阶段,由政府与企业或投资人共同出资研究;第三阶段是研究成果的商业化阶段,成功的项目研究承担者向政府或商业领域推销其开发的产品或服务。联邦政府还将科研服务中有关“咨询和辅助服务”项目也纳入了政府采购。

美国政府的这一举措,有力地支持了全国科技的发展,提高了企业的科技竞争力,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4)我国已有个别科技项目成功尝试了政府采购

加入WTO后,我国同世界经济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在科技项目政府采购方面也进行了许多的探索工作,而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为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科技项目政府采购模式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浙江省在这方面就进行了有益的尝试。2002年初,浙江省科技厅了重大软科学项目浙江省科技应对WTO行动方案任务书,并要求5月底“交货”。浙江省政策研究所和浙江省软科学研究所两家单位接受任务后,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并按规定的期限提交了研究成果经省科技厅审核评议,决定对该项目进行“政府采购”,并按课题研究质量支付了10万元的科技项目采购资金。

这是浙江省首次对重大软科学项目推行政府采购。对重大软科学项目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使得“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按质论价”的市场买卖和交换方式,被正式引用到科技项目的管理体制中。今后浙江省对重大软科学项目都将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具体做法为,首先由科技厅向社会发出项目任务书,然后由有能力完成任务的单位和部门先行投资进行课题研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后,再由科技管理部门或政府采用单位评审,经投票决定是否由政府采购。

对重大软科学项目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是浙江省科技厅正在进行的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这项改革措施打破了原来课题立项后先拨付经费,再进行研究,最后提交成果的习惯做法,使项目产生了一定的压力和动力,从而避免了过去一些科技项目再完成时间上和成果质量上与预期要求相差甚远的弊端。这一地方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的大胆尝试,为我国建立科技项目的政府采购机制提供了成功的经验。

三、构建我国科技项目政府采购机制新思路

构建科技项目政府采购机制的目的就是探索建立符合我国国情和国际惯例的,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项目运行机制。本文在学习和借鉴国外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了构建我国科技项目政府采购机制的新思路。

1、 科技项目政府采购机制的基本目标

通过建立一个有效的科技项目政府采购的规则、程序和措施的体系框架,改善并协调现行科技项目研究环境,加快科技向生产力转化的进程。

通过科技项目政府采购中竞争机制的完善,加强透明度和客观性,促进科技项目政府采购的经济性和高效率。

2、科技项目政府采购机制的原则

(1)公开原则,是指在实施科技项目政府采购中,政策、程序和活动的信息和要求都要公开化。

(2)公平原则,是指所有参加竞争的科技项目研究者(供应商机会均等,享受同等待遇。

(3)效率原则,主要体现在政府采购节约的财政资金与取得产品和服务的高质量,花费尽可能少的公共资金取得最大的科技进步。

(4)竞争原则,市场竞争是科技项目政府采购机制的精髓。保障竞争的平等和竞争的成效,是构建科技项目政府采购机制的基本依据。

(5)“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在统一的科研项目采购体制下,注意发挥中央政府各部门和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允许地方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有关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

3、科技项目政府采购主体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主体为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遵照我国法律,科技项目政府采购的主体应确定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部门和有关行政事业单位。科技项目政府采购是公共部门为履行公共职能所进行的非营利性的采购,其采购资金是政府采购主体用于采购的资金,均来源于公共资金。

4、科技项目政府采购范围与特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借鉴美国科技项目政府采购的做法,将科技项目政府采购的范围定为:科技成果、科研项目以及科技咨询和服务三类。三类采购对象的特性如下:

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取得具有一定学术意义或实践价值的创造性劳动成果。这些成果可以直接转化成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或用于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技术支持。其特性表现为:研究工作已经结束,不存在可变性;研究成果的应用范围可准确界定;在采购过程中可与同类研究成果进行对比。

科研项目是指关系到国家发展战略需求的战略性和前瞻性的研究项目,是政府主导的研究计划项目。其特性表现为:研究工作处于开始或过程当中,不确定因素较多;研究过程中风险大,研究项目的成败难以判断;科研项目的采购需对研究过程进行阶段评价,其评价指标随阶段要求动态变化。

科技咨询和服务是指在政府的公共事业领域中提供的科技咨询和服务。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政府管理和运作的支持性服务,涉及各类与公共事业有关的项目。二是为政府公共决策提供支持的咨询和服务,涉及为政府的政策研究、制定和管理提高决策依据,以及为政府的公共管理提供有组织的研究、分析和评价活动。三是为政府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提供工程和技术服务,主要包括公共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运作或维护,以及为公共服务系统有效运作和维护提供必需的直接支持。其特性表现为:所提供的咨询和服务多与政府的行政职责有关,有些直接就是承包的公共科技服务;多数情况下,咨询和服务具有持续性的特点,以保证提供的服务对于决策的连续性。

5、科技项目政府采购方式

(1)科技成果采购方式,分为采购一般性成果和采购专业性成果两种方式,即向社会招标,凡是拥有相应科技成果的供应商,都有资格通过竞争获得政府定单。采用这种方式的好处在于,可有效地在众多的科技成果中选择最符合要求的、最经济的方案。虽然科研成果的应用目的已确定,但实现的手段还是有较大差别,特别是对于将要转化为生产力的科研成果来说,实现的可行性、经济性就更为重要,利用公开招标的形式有助于发现最理想的方案。对于专业性较强的科技成果采购,应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即在专业领域中,邀请特定的供应商投标,通过竞争实现科技成果政府采购。

(2)科研项目采购方式,应采用两过程招标的方式。第一过程招标时,要求投标者提交不含价格标的技术标,目的是征求对拟采购的科技项目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和成果要求等方面的建议。第一过程招标结束后,组织专家对科研项目的技术标进行技术评估,经评估后修改招标文件,在第二过程招标时,要求依据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进行竞标。针对目前科技项目管理体制,按项目的重要性将科技项目分为重点计划项目和一般计划项目。

对于重点计划项目可按三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公开招标、启动资助。政府根据科技需求进行公开招标,通过严格的评标程序,遴选出一批中标者。为了资助有较强研究能力项目组,通过财政拨款对中标项目组投入启动资金作为资助。第一阶段的研究期限、研究成果要求以及资助的力度,应在标书中具体规定。

第二阶段,邀请招标、双方投资。在前阶段获得资助的项目组被邀请参与第二阶段的竞争。第二阶段的研究期限、研究成果要求以及资助的力度,应在标书中规定。通过对第一阶段研究成果的评估和第二阶段的评标,进一步对项目组进行筛选,在本阶段竞争获胜的项目组将得到第二期资助,但资助的方式有所变化。本着利益同享、风险共担的原则,计划项目进行到第二期应建立项目基金。基金有两个来源。其一,来自于财政资助;其二,项目组或其投资人的投入资金。根据项目的不同规定两部分资金的比例。而项目研究的运行费用将由该项目的基金支付。

第三阶段,成果推销、政府采购。本阶段是成果商业化阶段,成功的项目组向政府或市场推销研究成果,政府是研究成果优先购买者。

对于一般项目,特别是研究费用较少的项目,可采用两阶段实施。第一阶段,通过评标确定中标者,财政资助只支付项目经费的50%,其余经费自筹。

第二阶段,是成果商业化阶段。项目研究成果通过专家评估实施政府采购。

(3)科技咨询和服务的采购方式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无特殊专业要求的科技咨询服务,可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利用社会上的众多咨询机构竞争,以保证得到最有价值的服务。在采购费用的支付上,若为一次性咨询和服务应在服务完成后,经评估按质论价,支付采购费用;若为连续性咨询和服务应在服务提供的过程中分阶段评估并按质论价制服采购费用。第二种情况,有特殊专业要求的科技咨询和服务,可实施邀请招标采购。向有资格提供相应咨询服务的供应商发出邀请,经过竞争选定服务供应商。

在科技成果、科研项目、科技咨询和服务实施政府采购过程中,还可用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以及询价等方式。

当符合下列条件时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在科技成果、项目、咨询和服务方面有特定专业要求,且无其它合适的替代选择;某些供应商拥有专有权;科技项目采购后需拓展项目领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时,采购单位需向科技管理部门申请,批准后方可实施。

当符合下列条件时可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出现了不可预见的急需科技采购项目,而无法按招标方式取得;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需要高额费用;对采购项目技术内容有特别的要求。

当科技成果或科技咨询和服务的技术内容都能满足要求,只需对报价进行比较时,可用询价采购方式, 确保在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寻求最低的采购价格。

科技项目管理机制篇9

关于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宏观管理,促进自主创新,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加快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建立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体系,现就“*”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科技计划及管理不断调整和完善,基本适应了各个阶段科技发展的要求,反映了不同时期发展和改革的重点,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自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建设和谐社会目标的确定,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依法行政,对国家科技计划的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中还存在着重复分散、效率不高等一些与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和问题,必须对科技计划管理进行进一步的改革,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

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落实《纲要》精神,以促进自主创新为核心,以发挥科技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为宗旨,以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为重要目标,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宏观管理,强化制度建设,构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科技发展要求的“权责明确、定位清晰、结构合理、运行高效”的国家科技计划体系,推进国家科技计划管理的公正、公开、规范和高效。

二、基本原则

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要围绕促进自主创新的主题,既要充分吸收和继承现有计划管理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更要与时俱进,坚定改革,大胆创新;既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重点解决当前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求真务实,提出切实有效的改革新思路、新举措,力争取得突破,又要加强总体设计,综合集成配套改革措施,积极有序推进。重点要突出以下几项原则:

1、体现国家目标。围绕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以《纲要》为指导,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对科技提出的重大需求,以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瓶颈制约问题、提升产业竞争力、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国家安全等为重点,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2、促进自主创新。把促进自主创新摆在全部科技工作的突出位置,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推进结构调整和提高国家竞争力的中心环节,遵循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律,实行分类管理,建立有利于促进自主创新的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模式。基础研究和前沿探索类科技计划要鼓励自由探索,突出原始创新,提高科技的持续创新能力;应用开发及产业化类科技计划要面向市场,突出集成创新,以企业为实施主体,重点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需求问题,提高科技的支撑能力。

3、加强统筹协调。围绕国家整体的创新目标,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统筹考虑政府和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作用,统筹科技发展与改革,统筹项目、人才和基地建设,统筹基础研究、应用开发和产业化安排,统筹集成各方面的科技资源,充分利用国外的科技资源,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科学利用。

4、明确权责划分。国家科技计划管理要进一步明确计划、项目决策、管理、实施、咨询、服务等各类主体的权利与责任,强化责任制,加强监督,逐步建立咨询、决策、实施、监督相互独立、相互制约的科技计划管理体制。

5、完善管理制度。围绕建立有利于自主创新的管理新机制,制定明确的管理流程和办法,规范科技计划管理运行的秩序,强化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推进依法行政和计划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保证科技计划管理的公正和公开。

6、提高管理效率。国家科技计划管理要以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费使用效益为目标,进一步简化程序,建立科学的评估监督机制和绩效考评制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成果共享机制,保证国家科技计划各项目标的实现。

三、改革措施

为切实保证“*”国家科技计划的有效实施,计划管理改革要结合实际,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并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一)构建有利于自主创新的国家科技计划体系

1.发挥国家科技计划对创新活动的导向作用。科技计划是政府组织科技创新活动的基本形式,主要包括国家科技计划、部门(行业)科技计划和地方科技计划等。作为科技计划的主体,国家科技计划要围绕促进自主创新,落实《纲要》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对现有的国家科技计划体系进行必要的改革和调整后,“*”国家科技计划体系主要由基本计划和重大专项构成:基本计划是国家财政稳定持续支持科技创新活动的基本形式,包括基础研究计划、科技攻关计划、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等;重大专项是体现国家战略目标,由政府支持并组织实施的重大战略产品开发、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或重大工程建设,通过重大专项的实施,在若干重点领域集中突破,实现科技创新的局部跨越式发展。

2.明确国家科技计划的定位。围绕有利于促进自主创新,各国家科技计划要进一步明确定位和支持重点。基础研究计划要突出原始创新,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973计划构成,主要定位分别为自由探索性基础研究和国家目标导向的战略性基础研究;科技攻关计划要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面支撑作用,加强集成创新,突出公益技术研究和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以发展高技术、实现产业化为目标,进一步强调自主创新,突出战略性、前瞻性和前沿性,重点加强前沿技术研究开发;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要突出资源共享,以研究实验基地、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自然科技资源、科学数据和科技文献等建设为主要内容,为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提供支撑;政策引导类计划要有明确的政策导向和措施,重点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高技术产业化、面向农业、农村的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国际科技合作等的引导和支持。重大专项按照国家发展的战略需求,明确实施的目标,根据需要和条件,成熟一个,实施一个。

3.把加强自主创新作为优化国家科技计划经费配置的战略重点。根据公共财政要求和创新活动的特点,调整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的配置和结构,加大对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国家财政科技投入重点加大对基础研究、公益研究、高技术研究、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开发的稳定支持,加大对科研基地、条件平台和科技队伍建设的支持。国家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保障重大专项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增强政府动员社会资源的能力,引导企业成为科技投入的主体,鼓励金融机构和社会其他力量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形成全社会投入自主创新的良好局面。

4.加强科技计划的协调衔接。围绕国家的整体创新目标,加强国家科技计划之间、国家科技计划与部门、地方科技计划之间的协调衔接和集成,整合科技资源。建立制度性的沟通协调机制,适时就国家、部门和地方的各类科技计划当年进展及下一年度安排等情况进行沟通协调,形成科技计划的年度报告制度,以加强集成,避免重复交叉。

(二)进一步推进部门(行业)和地方的自主创新工作

5.发挥部门(行业)在促进自主创新中的作用。国家科技计划目标的确立及重大项目的确定,要充分听取部门(行业)的意见。把征集部门(行业)等科技需求和重大项目建议,作为科技计划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和措施。有效集成部门(行业)的资源,加大对行业共性技术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部门(行业)在攻关计划项目和863计划重大项目中的组织实施作用。加强部门(行业)的监督作用,推进国家科技计划的有效实施。在有关国家科技计划中设立行业引导项目,由部门(行业)负责管理和实施,重点支持行业科技发展中的前瞻性和创新性的技术储备、应急反应和基础性工作等,提高行业科技发展的持续创新能力。

6.提高地方科技的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对地方科技工作的指导,强化地方科技管理部门的职责,充分发挥其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的统筹协调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组织实施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共建实验研究基地,充分发挥地方资源优势。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加大对区域科技创新活动的支持力度,统筹区域科技协调发展,在有关国家科技计划中设立区域引导项目,主要由地方负责管理和实施,提高区域的自主创新能力。有效集成中央和地方的科技资源,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支持力度,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加强对县(市)科技信息平台等科技基础条件建设的支持力度,增强县(市)科技服务和支撑能力。

(三)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

7.加大国家科技计划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建立与企业的信息沟通机制,充分听取企业的技术创新需求,反映国家产业技术发展方向。应用及产业化类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要充分听取企业的意见,项目的评审要更多地吸纳企业同行专家参与。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活动的支持,鼓励企业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对于重大专项和基本计划中有产业化前景的重大项目,优先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集团、企业联盟牵头承担,或由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联合承担,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联合的项目实施新机制。

8.支持大型骨干企业的技术创新基地建设。加大对大型骨干企业技术创新基地建设的支持,鼓励并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独立或联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建立国家工程中心、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等,建设一批企业的研发中心,打造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平台。加大现有研究开发基地与企业的结合,建立面向企业开放和共享的有效机制,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9.搭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平台。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整合科技资源,进行技术合作开发,增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国家政策引导类计划要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倾斜,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的支持力度。支持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孵化器等中介机构的建设,建设一批服务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服务平台,形成有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和创新的新机制和环境。

(四)促进科技自身的持续创新能力建设

10.加强对项目、人才、基地的统筹安排。国家科技计划从以支持项目为主,逐步转向统筹安排项目、人才、基地,实现从技术突破的单一目标向科技持续创新能力提高的综合目标转变,把人才培养和基地建设作为项目论证和考核的重要指标。加强发展与改革的结合,优先支持改革取得实质成效的科研院所和企业,以及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国家科研基地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任务。加强项目实施与能力建设的有机衔接,通过国家科技计划的实施,造就一支创新队伍,建设一批创新基地,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

11.加大对创新人才的支持力度。在有关国家科技计划中设立人才专项资金,支持青年创新人才、跨学科复合型人才、优秀创新团队以及“小人物、小团队”的成长。鼓励科学家的自由探索,高度关注具有创新性的“非共识项目”并加大支持力度。提高科技计划项目的人员费用支出比例,鼓励科技人才的流动与交流。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指标体系,鼓励和支持青年人才、海外留学人才等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12.加强和统筹创新基地的建设。制定国家创新基地的发展规划,加大对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创新基地建设的统筹和支持力度,合理布局创新基地建设。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把创新基地建设作为重要内容予以支持。改革国家创新基地的管理运行模式,对创新基地实行分类支持和管理,对基础研究类和社会公益类基地实行稳定支持与动态调整相结合的方式;对工程化、产业化性质的基地,实行政府引导、多渠道投入和共建的方式;成果推广示范基地及其他综合性基地通过竞争择优、后补助或项目倾斜等多种方式支持。鼓励共建创新基地或联盟,制定公共科技资源的开放与共享标准与规范,促进资源共享。

(五)加强知识产权管理

13.加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开展重点领域知识产权态势分析,建立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专利查新制度,并把它作为立项的重要依据。突出自主创新,把创造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作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的重要目标。加强国家科技计划形成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可用于支持重大成果国内外发明专利的申请和保护。

14.形成有利于自主创新的科技成果鉴定与管理机制。改革科技成果鉴定方式方法,建立科学的科技成果评价指标体系,发挥成果鉴定与管理对自主创新的积极导向作用。完善科技成果的评价评估制度,进一步发挥社会中介机构在科技成果评价中的作用,国家层面不再组织成果鉴定,对技术水平的评价不作为项目验收的内容。制定和完善国家科技计划成果共享机制和办法,建立国家科技计划成果数据库,完善国家科技计划重大创新成果的报告、登记和信息制度,促进科技成果的技术转移、转化和共享。

(六)积极推行有利于创新的科技计划管理新机制

15.加强技术预测工作。建立面向社会和产业需求的技术预测制度。把技术预测作为科技计划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技术预测机构和队伍,完善技术预测方法,建设国家技术预测平台,提高技术预测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为国家科技创新政策、发展战略、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和调整、优先发展领域的选择以及研发资金投向和重点等提供决策支撑。

16.建立和完善独立的评估制度。在国家科技计划及项目管理中引入第三方独立评估的制度。加强科技计划评估专家队伍和独立评估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规范评估程序,制定和完善有利于促进自主创新、适应不同科技计划和管理工作特点的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对科技计划、重大项目、科研机构、科技人员和基地等的评估工作,为计划项目调整和科技工作的绩效考评提供科学依据。

17.发挥中介服务机构在计划项目管理中的作用。制定分类管理办法,规范中介机构的服务,提高其服务质量。进一步明确职责,充分发挥中介服务机构在计划项目管理中的作用,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参与计划项目评审、评估、监督、成果评价与推广等管理工作。

18.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加快制定科技计划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信用管理数据库。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机构、主要承担单位和责任人,以及咨询、评审专家等进行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价,并将其信用状况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19.建立统一的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加快国家科技计划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构建网上科技计划管理“一站式”服务平台,逐步实现科技计划项目的网上运作和管理。建立重大项目储备数据库、科技计划项目信息数据库等,加强综合信息管理,避免交叉重复,提高科技计划决策与管理的科学性。

(七)进一步提高国家科技计划管理的公开性

20.完善专家参与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机制。建立统一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咨询、评审和验收专家库。参与项目评审、验收等同行专家,要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扩大专家遴选的范围。充分发挥专家在战略、技术、经济、经费预算等方面的咨询作用,规范专家参与计划项目管理、咨询、监督的方式和程序,建立回避等制度,完善专家参与管理的机制。

21.改革完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评审机制。规范项目的申报评审程序,严格项目的申报评审要求,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原则上实行网上申报管理。建立立项决策和评审咨询相互分离的机制,根据计划项目的不同特点,逐步实行网上评审等制度。加大竞争性项目的招投标力度,实现决策的公开、公平与公正。根据科技创新的自身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急迫需求,建立项目立项的快速反应机制。

22.提高国家科技计划管理的透明度。在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的前提下,按照政务公开的范围和程序,凡不涉及保密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和评价等信息,都要通过电子政务网络系统等及时向社会公开,积极推行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提高科技计划管理的透明度。

(八)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的管理与监督

23.进一步完善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办法。按照国家公共财政改革要求,完善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决)算制度,建立科技经费预算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科学统一的科技计划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经费的支出科目、报表体系和使用范围。加强对项目配套资金的监管,保障科技经费的及时拨付和合理使用,提高科技计划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24.建立制度化的经费使用监督机制。加强国家科技资产的管理,加强对科技经费使用的监督,逐步形成财政审计部门的专业监督、科技计划主管部门委托的第三方监督和项目组织部门及承担单位的日常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科技计划经费的绩效考评,逐步形成制度化,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科技项目管理机制篇10

黄河水电光伏产业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公司创立伊始,依托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两个生产单位(中电投西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面向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合作开展前瞻性的科学研究,致力于太阳能发电产业链各环节的技术研究,在已经部分具备“太阳能发电技术研发中心”基础上,努力打造集团公司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技术支持平台和创新驱动引擎。近年来,黄河水电光伏产业技术有限公司高度重视科技研发工作,积极探索研究科研管理新方法,根据科研项目管理实际,分析研究当前科研项目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逐步建立了创新管理的原则和创新管理的制度体系,促进了科研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激发了科技人员的创造积极性,取得了显著的科研成果。

1 国有科技型企业科研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企业面对日益激烈的竞争环境,通过科研项目的研发与科技的创新才能使企业取得更多的成功,如何提高科学研究效率,成为科研项目管理中十分关注的问题。

当前科研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既有运行机制方面的问题,又有项目管理人员方面的问题。在运行机制方面存在如下五个主要问题:(1)层次管理的作用发挥得不够充分;(2)还没有形成很好的目标管理机制;(3)项目经费拨款落后于计划;(4)科研项目责任制管理中的责、权、利结合还不紧密,三者有些脱节;(5)评估、考核机制还不够合理。

在项目管理人员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部分人员安于现状,缺乏开拓创新的精神,不愿打破常规管理的模式;(2)管理人员与科研人员、上级管理人员与下级管理人员缺少有效的交流与沟通;(3)一些科研管理人员对相关技术发展了解不够全面,知识面太窄;(4)高素质科研管理人员比较缺乏。

2 科研项目管理制度体系建设的原则

2.1 责任制原则

所谓科研项目责任制是指:由具体的职能部室负责科研项目管理,针对具体的科研项目成立科研项目组,设立项目组负责人,由项目组负责人负责整个项目和项目成员的管理工作;项目组在项目实施初期制定项目研究的具体内容和步骤、研究时间,并根据项目组成员的自身特点配置工作量,并将其责任制化,做到研究工作谁承担,质量、时间、进度、经费谁负责的机制,并根据个人的具体工作量,分享项目成功实施后的相关奖励,实现“活、我负责、我收获”的管理体制。

科研项目责任制管理方法使项目成员在日常工作中均承担一部分责任,从而增强了员工的责任心,同时该方法不同于常规科研项目管理方法的单一性和教条性的局限,该方法将项目组效益与员工工作量相结合,促使员工在工作之初即开始从管理方法、专业技术以及资源运用等多个方面集思广益,将现代化管理方法应用到项目研究之中确保了项目的实施效果。

2.2 责、权、利平衡配置原则

责、权、利是否平衡,直接影响到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科研项目目标的实现程度、技术创新的程度。重责任、轻权利,很难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技术创新也会受到限制。重权利、轻责任,会使部分科研人员对科研项目目标能否实现满不在乎,可能难以实现预定目标。因此在科研项目的管理中,必须强调责、权、利的平衡配置,给相应的权利,必须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此同时,赋予相应的责任,必须要给予恰当的权利,合理的配置才会产生激励

作用。

3 科研项目管理制度体系结构设计

科研项目管理制度体系应由科研项目全过程管理机制、考评机制、激励机制组成,并建立行政决策、职能部门执行、项目组实施的三位一体管理模式。

3.1 科研项目全过程闭环管理机制

实行科研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有利于科研项目的绩效评价,有利于整体技术能力的提高,有利于总体目标的实现。

科研项目全过程管理机制:战略研究综合论证立项申请专家论证立项实施与检查阶段评审目标调整成果验收结题,从十个环节对科研项目进行全过程闭环管理。

3.2 考评机制

对科研人员进行合理、公正、有效的绩效考核评价,是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性的首要条件。对科研人员的绩效考核评价是否公正、合理,将直接影响其积极性的发挥。在制定考核评价要素和各要素的权重等标准时,应提交科研人员充分掌握需要考核评价的标准,使其在工作中按照考核评价的标准去努力。

3.3 激励机制

激励机制是促进人力资源作用发挥的重要因素,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能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首先要建立激励的原则;其次是激励要与考核评价结果相一致;最后是要建立激励的基金制度。

4 科研项目管理采取的主要措施与实践

4.1 建立完善的科研项目管理规章体系

黄河水电光伏产业技术公司在科研项目管理中制定了《科研项目责任制管理办法》《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细则》《科研项目对标管理细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及考核指标。考核指标主要包括日常管理指标(报表、关键业绩指标等)、进度控制、经费使用情况、报表报送情况以及协作情况、《专业部室关键业绩指标百分制考核办法》《专业部室日常管理考核管理办法》《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细则》《科研项目对标管理细则》等制度配套执行,考核按100分制执行,在实际考核中科研项目的完成率占60%权重,日常管理占40%权重。

科研人员――除执行项目责任制考核奖励外,根据科研项目和一般技术工作比重,考核结果占个人绩效考核的50%~100%,并与年终绩效工资挂钩。

项目组成员――根据项目责任制考核情况享受相应奖励。

专业部室――执行关键业绩考核指标与组织承担科研项目责任制考核的综合考核。

4.2 建立科研奖励基金和奖励标准

建立科研奖励基金,对在科研一线做出突出成绩、科研工作有重大创新的科研人员进行有效激励,促进科研创新能力的提高。黄河水电光伏产业技术有限公司设立了奖励激励基金,基金来源主要是上级奖励和政府奖励,其中80%将用于科研项目组奖励。

科技成果应用转化是科研项目关键业绩考核指标之一,科技成果应用于生产与工程实践时,根据其产生的价值提取效益奖励,并对专利、论文等科技成果进行一定奖励。

4.3 建立有效的科研管理人才培养机制

科研管理人才队伍培养是科研管理的重要环节,一支高素质的科研管理队伍能够有效提高科研工作的效率。建立有效的培养机制:(1)建立科研管理人才队伍定期培养制度,使科研管理人员定期进行知识更新,了解相关技术发展信息;(2)着力形成一支相对稳定的科研管理队伍;(3)要给科研人员压担子,使其感到工作中有压力,使压力变为工作的动力,迫使其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4)将科研管理效益与科研人员利益挂钩,激励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5 取得的成绩及下一步努力的方向

公司组建以来,通过科研项目管理制度体系建设理论探索与实践,承担黄河公司委托科研项目29项;承担政府、集团公司科研项目9项;配合生产单位完成科技项目5项;完成集团公司《光伏产品技术标准编制》7项,《高纯多晶硅清洁生产标准编制》5项,产业类标准4项,行业类标准4项;完成科技成果认定3项,申报国家专利36项,其中10项已授权,26项已受理,发表科技论文24篇,产生经济效益2703.36万元。

今后,光伏产业技术公司将依托黄河公司全产业链优势,发挥光伏发电系统实证科研平台、光伏产业技术中心科研平台作用,着力开展新技术创新、开发、储备、应用,有效提升光伏产业链各环节的科技水平和整体竞争优势,努力在光伏产业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参考文献

[1] 张玉志,康力平,钱成文,等.国有大型企业科研管理体系探讨与实践[J].科技管理研究,2013,(2).

[2] 王宝峰.论企业科研项目的管理[J].项目管理技术,2014,(1).

[3] 卜文杰.论企业科研管理体制的创新与发展[J].湖南有色金属,2010,(5).

科技项目管理机制篇11

科技型国有企业科研项目具有申报容易、审批迅速、有全面支持的特点,对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均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在对科技型国有企业科研项目管理的过程中,主要的工作流程如下:首先是审核研究计划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保证研究项目或课题的可行性,然后需要在科研项目开展过程中进行监控,尤其是针对操作困难、容易出?F漏洞的环节更应当加强监控。若是在监控的过程中发现异常问题,则应当立即与科研项目的负责人进行沟通和协调,必要时则需要开启预警体系,以便保证科研项目在合法、预先进度过程中顺利完成,并且保证了科研项目的可行性和适用性,同时还可以有效避免科研项目资金浪费,督促科研项目负责人顺利完成考核和评估。由此可知,科技型国有企业科研项目管理不仅能够保证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同时还可以真正发挥监控和督促的作用,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提供充足的动力。

二、科技型国有企业科研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科技型国有企业科研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综合既往研究资料可以将科技型国有企业科研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归结如下,首先是运行机制方面的主要问题有层次管理的作用不够充分,缺乏良好的目标管理机制,科研项目责任制不够明确,且其中的责任、权力和利益把控作用并不够理想,评估和考核机制缺乏合理性。对科研项目管理过程中运行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其不良影响较为严重,很容易导致科研项目管理落后,不仅影响管理成效,还会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另一方面,科技型国有企业科研项目管理过程中管理人员方面也仍然存在着明显的问题,其中主要有部分工作人员不思进取、安于现状,并且缺乏开拓创新的精神,很难真正愿意打破常规管理模式做实事,并且难以保证国有企业的科研资源得到合理和充分的利用,企业管理人员、科研人员之间的沟通交流较少,并且很容易出现信息滞后的情况,也是影响科研项目管理成效的重要问题。另外,部分科研管理人员对科研项目的相关技术了解不够全面、综合素质和水平仍不够理想也是科技型国有企业科研项目管理过程中管理人员方面常见的问题。

三、科技型国有企业科研项目管理体系建设的原则

在对科技型国有企业科研项目管理体系进行建设的过程中必须要遵循两项原则,即责任制原则以及权力、利益和责任综合平衡的原则。其中,责任制原则只要是指对专门的部门赋予特定的责任,并且在科技型国有企业科研项目开展的过程中设置特有的科研项目小组并且通过设置负责人执行整个项目以及小组成员的管理工作。因此,遵循责任制原则的情况下,科技型国有企业科研项目管理首先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并且将管理责任进行分散化和明确化,具体明确科研项目质量、时间进度以及科研经费等细节的负责人,真正增强科研小组成员与管理成员责任明确的状态,并且保证科研项目的顺利、有效完成。另一方面,权力、利益和责任综合平衡的原则也是科技型国有企业科研项目管理体系建设中应当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首先需要使管理成员和项目负责成员意识到做好项目管理是日常工作中的一项重要的责任,所有的员工均应当以强烈的责任心做好本职工作。此外,还应使员工的实际工作量与项目收益相结合,增强管理人员和项目小组成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做到集思广益,鼓励管理成员充分引入现代化管理方法,最终达到促进项目顺利完成、改善社会效益的目的。

四、科技型国有企业科研项目管理体系的构建

在科技型国有企业科研项目管理体系的构建过程中,除了遵循上述原则外,还应当引入并健全科研项目管理机制,才能真正达到提高管理成效和水平的目的。

1. 引入全过程闭环管理机制

全过程闭环管理机制的引入不仅能够改善科技型国有企业科研项目管理体系的绩效,同时也有助于提升科研项目小组成员的整体技术能力,最终实现总体目标。全过程闭环管理机制的环节主要包括战略研究、综合评估、项目立题、课题申请、专家评估、实施与检查、阶段和进度评审、调整目标、验收成果、课题结题等,在每个流程中均引入全过程闭环管理机制才能达到理想的管理成效。

2. 引入并健全考评和激励机制

考评和激励机制的引入和健全是保证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的基础措施,也是改善科研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步骤。首先应该建立健全考评和激励制度,才能达到更好提升科技型国有企业科研项目管理效果的目的。考评和激励机制的基本原则是保持公平、公开和公正,另外还需要考虑考评和激励机制的合理性及科学性,建立真正符合现实、真正有效的考评和激励机制。

五、强化科技型国有企业科研项目管理的措施

强化科技型国有企业科研项目管理的主要措施包括建立并完善管理规章体系、建立并完善奖励机制、建立并完善科研项目管理人才的培养策略。以下是笔者根据既往工作经验对科技型国有企业科研项目管理的强化措施进行的分析,以期能够为实践工作提供参考。

1. 建立并完善管理规章体系

根据科技型国有企业科研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制定《科研项目管理细则》、《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细则》、《科研项目进度和阶段管理规范》等条项,以保证对科技型国有企业科研项目的各个阶段加强管理,最终达到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的目的。另外,根据科研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和规范制定考核制度,请有关专家设置考核项目和问题,分别对科研小组成员和项目管理人员定期开展考核,并且将考核结果与工作绩效等挂钩。

2. 建立并完善奖励机制

建立并完善奖励机制是强化科技型国有企业科研项目管理的另一项重要措施。科研奖励机制应当包括奖励形式和奖励标准,以及不同工作贡献下的相关奖励规范。建立并完善奖励机制不仅有助于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其责任感,而且还有助于保证科研项目的质量,真正达到为促进国家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目的。相反地,若是在科技型国有企业科研项目管理工作过程中出现纰漏或者失职的情况,应当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相关责任人加以惩戒。

3. 建立并完善科研项目管理人才的培养机制

科技项目管理机制篇12

2科技报告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

2.1政策欠缺,尚未出台省级层面纲领性文件。自2014年以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指导意见》,2016年科技部印发《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技报告管理暂行办法》,专门针对科技报告制度建设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2014年,安徽省启动了科技报告制度建设工作,省科技厅印发了《安徽省科技报告制度建设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主要针对省科技厅实施的科技计划项目开展科技报告制度建设工作。尽管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科技厅联合的《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建立科技报告制度,但仍缺少省级层面的科技报告工作的总体部署,尚未出台安徽省科技报告管理办法。2.2工作脱节,科技报告工作未纳入项目管理流程。科技部《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科技报告工作要完全纳入科研管理程序,实现强制呈交。在实际操作中就是将科技报告工作纳入到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过程管理中去[6],具体实现方式就是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中,添加科技报告呈交这一环节。未在规定节点提交科技报告的项目就无法进行下一环节的工作。为此,安徽省科技厅印发了《安徽省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实施办法》,提出建立科技报告制度,并于2016年4月出台了《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提出在项目验收时需提交科技报告的具体要求。但是,在项目任务书签订时并未对提交科技报告的类型、数量、时限以及内容等提出具体的要求。另外,目前正值安徽省推进省级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现有的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面临调整或重建。而安徽省科技报告呈交系统和审核系统都是独立于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还无法嵌入到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中,科技报告工作与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仍是处于脱节状态,从而造成科技报告收缴工作占用时间较大,效率较低。2.3激励不足,科技报告未充分发挥作用。目前,安徽省科技报告共享服务系统已上线运行,但科技报告证书发放、科技报告作者阅点奖励以及科技报告原文传递等系统功能尚未完善。这样就造成对已提交的科技报告利用不够,科研工作者撰写科技报告的积极性不高,更难以保证科技报告的质量。同时,科技报告及其所涉及的创新性研究结果未形成产权标识,未与论文、专著、科技成果同等对待,尚未形成一种新型的著作权形式。没有与科技报告作者的个人奖励、技术职务晋升、申请科技奖励等工作建立关联,影响了他们撰写和提交科技报告的积极性。2.4职责不明,科技报告工作未形成体系。尽管目前建立了系统化的组织管理体系,安徽省科技厅委托安徽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成立安徽省科技厅科技报告管理中心,承担科技报告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省范围内科技报告的接收、收藏、管理和共享服务,但是缺少省级层面的纲领性文件,科技报告工作仅在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中开展,尚未延伸至省属其他部门,且省科技厅科技报告管理中心也是部分工作人员兼职,还没有设立专人或专门的部门负责科技报告的收集、审核等工作。

3对策与建议

安徽省科技报告体系的建设,既涉及管理层面上的组织架构、政策制度等问题,又涉及技术层面上的标准规范、组织运行、部门协调等问题[7]。要建立健全政策法规制度,拥有专门的组织管理机构和人才队伍以及必要的经费投入,需要从省级层面进行统筹规划、出台政策、建立工作机制。为尽快建成全省统一的科技报告呈交、收藏、管理、共享体系,形成科学、规范、高效的科技报告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现提出如下几点政策建议。3.1统筹规划,出台省级层面纲领性政策。科技报告制度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在管理层面上涉及政策、机制、制度等问题,在操作层面上涉及科技报告的标准规范、操作运行、部门协调和配合等方面的问题[8]。因此,在科技报告制度建设的推进过程中,需要制定并颁布科技报告管理法规,明确各主体的责任,形成自上而下的强力推动。为了避免科技报告的部门垄断、封闭管理、重复建设等现象的发生,需在省级层面出台《安徽省科技报告制度建设方案》以及《安徽省科技报告管理办法》。促进各部门有效沟通协调,强化呈交的工作流程和管理规范,为科技报告管理工作的相互融合和科技报告资源的集成整合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确保科技报告资源的统一呈交、统一收藏、充分共享。3.2落实制度,将科技报告工作纳入项目管理流程。科技部在《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指出,科技报告工作要完全纳入科研管理程序,实现强制呈交。具体实现方式就是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中嵌入科技报告呈交环节(图2)。因此,要落实安徽省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将科技报告工作纳入到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中期考核、结题验收等工作环节中;在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签订任务书的同时规定科技报告的类型、数量、时限[9]。推进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建设,将科技报告呈交工作嵌入到省科技信息管理系统中,严格执行管理流程,对于未按照项目计划任务书要求提交科技报告的项目不予进行下一环节的考核和验收工作,从而确保科技报告的撰写质量和提交效率。3.3完善功能,建立科技报告工作激励机制。目前,在进行科技产出统计、成果奖励、职称考核时,多数部门并未将科技报告计算在内,提交科技报告与否、质量如何等对科研人员和项目承担单位的声誉和竞争力没有影响,严重影响科研人员撰写和提交科技报告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因此,要推进科技报告工作激励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徽省科技报告共享服务系统证书发放、阅点奖励和全文传递等制度,对在科技报告共享服务系统中科技报告的撰写者颁发科技报告收录证书,并将科技报告收录证书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必备材料之一。将科技报告引入技术职务晋升、申报科技奖励等工作中[10]。利用科技报告共享系统的统计功能,对已公开科技报告的检索、浏览和下载频次进行统计分析,上报相关科技主管部门,作为评价项目承担单位科研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将科技报告作为科技人员的重要科研产出,科技报告工作质量作为评价科研机构工作绩效和科研人员能力水平的重要指标[11]。3.4明确分工,构建科技报告工作体系。科技报告工作需要政府部门发挥关键性主导作用,积极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建立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联合工作机制,依托现有科技管理体系和信息机构建立省级科技报告管理中心,设立专人或专门机构负责本省科技报告工作的具体实施。省属其他部门/地市也应根据自身需要设立科技报告工作责任主体,负责本部门产生科技报告的收集、保存、提交工作,与省级科技报告管理中心对接,建立科技报告提交渠道;科研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专人或专门机构负责本单位产生科技报告的收集、保存、提交工作,并承担科技报告审查工作[12]。形成省科技报告工作组织管理构架,形成省科技报告工作体系,确保全省产生的科技报告统一收藏、统一共享服务。

科技项目管理机制篇13

2013年,上海市财政科技支出为257.7亿元,较2012年增长5.01%。在确保法定增长的基础上,近年来上海市财政科技资金的投入规模保持稳定,2011年全市科技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为5.6%,2012年比重为5.87%,2013年比重为5.69%,且2011年、2012年、2013年本市财政科技支出占GDP的比重均超过1%。在“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战略指引下,财政对科技资金的投入呈现高速增长趋势,一批原创性世界级科研成果涌现,科学技术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然而,在科技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日益显现,尤其是科研经费浪费流失事件不断曝光,扰乱了正常的科研活动秩序。

财政科技资金管理使用的现状

(一)财政科技资金管理机制

科技资金管理机制是保障科技投入、切实发挥效益的重要环节。近年来,上海市建立和完善了财政科技投入的管理制度,相继出台了《上海市部级重要科研设施和基地建设的配套支持试行办法》《关于改革和完善市级财政科技投入机制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在规范财政科技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科技创新综合环境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其创新集群培育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二)财政科技资金投入机制

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就必须优化财政科技资金投入机制。2011年,上海市对市级财政科技投入机制进行了改革和完善。一是设立全市性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库”,将相关信息纳入项目库统一管理,探索建立多渠道、市场化的项目发现机制。二是根据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发展目标和项目库的情况,统筹安排年度预算,集中财力支持重大科技项目。三是上海市财政局、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共同搭建市级财政科技投入管理平台,建立对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的会审机制。四是探索从原来:单一的经费拨款方式向事前资助、事中跟投、事后补偿、政府奖励等多种投入方式转变。通过采取多种投入方式,鼓励投贷联动、融资担保、股权投资、科技保险等各类支持科技产业发展的金融创新,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共同投入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激发了全社会参与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了财政科技资金的杠杆作用。

(三)财政科技资金的监督管理机制

加强了对财政科技资金的监督绩效管理,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一是建立包括审计、财政、科技等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在内的监督体系。开展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评价,绩效自评价、后评价等试点工作,并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市级科技专项资金,以评估促管理、以评估提效能。二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继续推进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的信息公开。2012年公开的59项专项资金中,有7项为科技专项资金。同时,进一步细化市级政府预决算科技支出的公开内容,2012年市级公共财政支出决算表中,科技支出科目细化公开到“项”级。

财政科技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财政科技资金分配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资金分配链与科技创新链需进一步衔接。上海市财政科技资金的分配主要集中在科委、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化委、财政局等部门。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等科技创新环节虽均有不同部门设立专项资金加以支持,但不同研发阶段项目衔接机制仍不够完善。如何将资金分配链与科技创新链有机衔接,是本市当前财政科技资金分配过程中需进一步寻求良策的问题。

2.项目统筹协调机制需进一步优化。财政科技资金分散管理的体制符合当前实际,但在分散管理基础上的各部门之间统筹协调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 “市级财政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投入管理平台”还需进一步全部涵盖政府各部门在该领域的投入资金。还需进一步优化政府部门科技资金分配的体制机制,提高财政科技投入效率,这是当前本市财政科技资金管理的一个重大课题。

(二)财政科技资金使用与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人员经费投入相对不足。通过对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审计了解到,目前国家对于科技创新的支持过于强调和集中于硬件方面,对于人员方面的软投入支持相对较弱。如部分高校、科研院所反映,获取科研成果主要依靠大量的智力付出,但目前科技人员经费标准偏低,难以调动人员的积极性和吸引高端人才。又比如部分企业提出,政府科技专项资金大多数被要求用于设备采购等硬件方面,造成一方面企业对科技人员的激励远远不够,另一方面为满足硬性指标而重复购置设备,浪费公共财政资金。

2.项目预算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目前科研专项经费多采用项目管理模式,项目承担单位及主管部门“重项目申报、轻资金监管”的现象仍普遍存在。执行中存在未按规定单独核算、超预算支出,中央财政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的预算执行率偏低一课题个别支出不符合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等问题。在资金拨付方面,有的单位反映,在研究计划获得批准立项后,由于项目立项合同未签,资金未到位但却要求项目单位做中期检查和项目进展情况汇报。

3.资金的使用缺少适度的灵活性。科技资金使用有其特殊性,项目实施期间科技趋势、市场环境等都会发生变数。限于预算调整条件和程序要求比较高,项目单位如按照原计划执行,资金使用虽然符合现有预算管理制度,但从创新角度而言并未发挥最好的效益。

(三)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方面的问题及原因

1.考核机制对企业科技创新的激励度需要加强。在传统的业务指标评价体系下,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的关注点多集中在利润及资产保值增值方面,对关系企业长期发展科技创新的考核不够突出。由于科技创新是一个高风险的领域,企业高层管理者特别是国有企业管理者对科技创新投入的激励机制尚未真正形成。

2.税收优惠政策应进一步发挥效应。现行企业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存在范围较小、门槛较高的问题,制约了政策效应的进一步发挥。如现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范围较窄,对鼓励人才创新、创业和企业吸引、激励人才的税收优惠政策相对不多。

3.小微型企业获得政府支持难度较大。小微型企业虽在科技活动方面表现较突出,但由于缺少固定资产投资、产值偏低等因素,融资较困难,获得的政府科技资金难度较大。

(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各创新主体的协同性仍需提高。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由于在自身定位、创新能力,以及文化理念上的差异,各机构和机构内部难以打破“围墙”,开放性不足,阻碍了各创新主体之间的有效协同,研发优势没有很好地转化为产业优势,存在“脱臼”现象。此外,政府部门对科技成果的应用、推广尚未形成有效机制,影响了科技成果的转化率。

2.成果转化的配套支持尚需加强。成果转化与产业、财税、金融等相关政策密切相关,但在推进成果转化过程中,产业、财税、金融与科技等领域和部门的系统协同性不够,不少创新成果缺乏有关部门的关注和后续支持投入,最终未能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如目前财政资金投入支持成熟技术、项目较多,但对创新中试环节、产业化前期的项目投入力度不足。

完善财政科技资金管理机制的路径选择

(一)进一步完善财政科技资金管理体制

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强科技宏观统筹和部署,理顺各部委科技资源配置的职责,根据职责分工,科学界定职权范围。完善中央与地方之间、科技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更加注重跨部门的工作联动,各条线既要分工负责又要建立有效的接口,依据科技创新链,形成有机衔接的资金链,打通科技和经济转移转化的通道。要加强战略规划和前瞻布局,集中力量推进科技创新,更加注重聚焦重点项目投入和项目好中选优,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优势的产业链体系。

(二)进一步规范财政科技资金项目使用制度

一是加大财政科技资金对人员的投入力度,提高人员经费在财政科技项目总支出的比重,最大限度调动科技人才创新积极性,完善人才发展的激励保障机制。二是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不宜要求所有项目地方必须配套,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分类进行管理。三是要完善科技评价体系,面对快速发展、变化的科技形势和市场需求,建议能够给予项目承担单位一定的自主权,允许其在目标先进的前提下调整资金用途。

(三)进一步健全财政科技资金监管体系

加强科研经费的监管力度,加快构建上下联动、内外结合的监管体系,从国家层面出台相关的科技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中央、地方和承担单位各自的经费监管职责。提升科研项目预算编制水平,规范资金过程监管、强化财务验收,对科技资金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等创新链中的不同环节和不同主体的财政投入需求,要进行针对性的研究,建立和完善适应科学研究发展规律和科技活动特点的科技经费管理制度。

(四)进一步确立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

加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建设,引导和支持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加强硼发队伍和研发机构的建设。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为企业创造市场开放、政策明晰的外部发展条件,不断激发企业创新的内生动力。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企业创新的支持,完善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等指标在国企负责人任期考核评价中的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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