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劳动教育典型案例实用13篇

大学劳动教育典型案例
大学劳动教育典型案例篇1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前大法官霍姆斯有言:“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鉴于法学的实践性特点,蕴含丰富司法实践的典型案例,便是形成此类经验的重要源泉。作为法学专业本科教育核心课程之一,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具有突出的“社会法”属性,教师应当结合其学科、教学特点,高度重视典型案例在该学科教学中的功能。

诚如知名民法学者王泽鉴先生所言,法学教育不仅要传授法学知识,还要担负起培养学生各类法学技能,使其成为能胜任实际法律工作的“法律人”的重任。[1]在英美法系国家,“判例法”制度得以普遍采用,其是指法官依据一般习惯、司法实务之原理、同一法域之上诉法院或最高法院的先例[2],对下级法院判案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案例的作用不言而喻。在中国,将典型案例贯穿于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教学之中,加强案例教学的研究对于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法律适用技术和司法裁判质量,促进法学教育同样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3]

一、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教学特点

不同学科、课程的教学特点一般决定了其教学方法的采用。正是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教学特点,决定了典型案例在该学科教学中应有的功能。

(一)教学内容上,强调知识性与制度性的统一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教学内容,不仅应包含法学知识的讲述、传授,还应包含对该领域现行法律规则、制度的分析和阐述。后者只有结合典型案例,通过鲜活个案的讲解,才能够展示出具体法律规则、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体现,既丰富了课堂教学内容,又能达到教学上有的放矢、言之有物的目的。

(二)教学方法上,强调理论性与实践应用性的统一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实践性特点决定了在其教学中应贯穿理论性与实践性统一的方法。在教学中,教师既要按照传统方法讲授有关劳动权、劳动关系等理论性内容,更要通过课堂研讨、专题报告、“诊所式”教学等多种教学方法的创新和组合,强调这些理论、规则和制度的实际应用价值;通过典型案例指导学生理解、掌握应用方法,提高实践技能。

(三)教学目标上,强调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的统一

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的统一是法的固有特点[4],对于社会作用的强调,应是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教学的重要目标之一。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产生就是为了解决劳动引发的社会问题,其根本目的是通过倾斜保护,平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地位,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进而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因而它是以维护和实现社会利益为本位的。[5]可见,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独特的社会作用,使得有行业、社会影响力的典型案例具有突出的地位和功能。

二、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典型案例的范围

典型案例因其独特的内容、作用和价值而获得了教学上的重要意义,成为深化课堂教学内容,训练、提升学生法律思维能力与法律实践技能的有效素材。教师如何从丰富大量的司法案例中,选取出符合“典型”特征的案例,为教学所用,可以在以下三种案例范围内综合考虑。

(一)司法机关的各类典型、指导性案例

根据中国现行案例指导制度,最高人民法院会不定期从各级人民法院的判例中,选取符合法治精神、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作为某一部门法领域的指导性案例公开,作为各级人民法院审理、裁判类似案件的参考。其中包括实践中较为新颖或疑难的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领域案例。

(二)具有法律解释、适用方面特殊功能的案例

大陆法系国家的成文法,往往比较抽象,容易导致局限性,通过司法案例可以有效地解释法律原则、规则的内涵,统一法律适用方面的标准,从而不断赋予成文法新的活力。在中国,在法律解释、适用方面具有特殊功能的案例因其上述功效,不仅应当得到高度重视,还应当通过教学,进一步充实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有关理论和规则。后文详细阐述的有关职工工伤认定的案例便属于此类。

(三)具有较高行业、社会影响力的案例

在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等社会属性较强的部门法领域,一些司法案例在回应社会关注、化解社会纠纷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它们往往具有较高的行业、社会影响力,如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歧视、航空公司飞行员集体“跳槽”、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违约金等案例。此类案件的裁判通常经过了严格的斟酌和程序,为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预测和指引。

三、典型案例在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教学中的主要功能

在选取出典型案例的基础上,应结合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有关知识点,通过多样化的课堂教学,充分发挥其主要功能,以实现良好的教学效果。以下笔者就结合有关典型案例来具体讨论。

大学劳动教育典型案例篇2

劳动法课程是教育部法学专业十四门主干课程之一,在高职高专法律教学中,它是法律、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专业基础课,文秘等专业的专业限选课。全国各类成人法学教育已将劳动法学纳入法学教育体系中。本课程是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培养法律人才服务的,是高等法学教育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本课程主要内容包括6个方面,分别为立法简史部分(外国、中国、国际劳工立法的产生和发展)、基础理论部分(劳动法概述、法律关系、劳动法主体)、劳动关系协调部分(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劳动规章制度和职工民主管理)、劳动基准部分(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工资、劳动保护)、劳动保障部分(劳动就业、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职工福利)和劳动执法部分(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监督)。本课程的重点是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劳动争议处理(调解、仲裁、诉讼);难点是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及社会保险的争议处理。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能够了解中外劳动立法的产生和发展,掌握劳动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制度,明确劳动权利和有关社会保障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提高劳动维权意识,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来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职业能力,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课程教学目标可以细化为三个方面:知识目标。通过各教学环节,使学生理解我国现行劳动法法律体系,掌握劳动法的概念、产生,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基准工资,劳动保护,劳动保障,社会保险,劳动争议处理等法律规范;能力目标。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我国劳动法律制度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内容,并能根据劳动法的原理、内容和方法进行分析和解决实际劳动实务问题,不断提高自己的分析推理、辩论能力、沟通能力和书写能力;素质目标。通过该课程的学习,使学生逐步具备基本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不断强化学生的社会责任感。高职教育不仅在于培养高素质、强技能的社会主义劳动者,更着力于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校童国梁校长的调查发现,企业在选拔人才时,学生的职业素养和职业态度占选拔比重的70%,另外30%才是职业技能。因此在劳动法授课过程中,应坚持把思想道德修养、专业素质、文化素养的锻炼贯穿于教育的全过程,注重文化化人、文艺养心的作用。在授课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教学团队的作用,狠抓纪律道德教育,包括礼貌修养,感恩教育,尊重他人,团队协作,珍惜生命,心理健康等等。

二、劳动法课程教学宏观教学设计

1.积极推行工学结合,强化实践教学环节

高职高专法律教育以培养岗位职业能力为本位,工学结合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切入点。要使学生熟练掌握法律职业技能,就必须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积极推行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模式。通过课程实训、综合实训、见习实践、社会调查、毕业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逐步培养学生较强的岗位适应能力,更好地服务于区域经济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依托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司、企业等相对固定的实习基地,学生可以得到第一手的真实案例,先由学生自己找出解决问题的理论依据、具体步骤与方法,然后由专业课教师和学生对案例进行共同讨论,提出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聘请校外专家定期来校讲座、授课。这样可使学生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学会如何解决具体实际问题,将来毕业后走入社会,就可以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真正实现高职高专法律教育的培养目标。

2.合理采用多种教学方法

教学方法是高校教学中的重要方面,法律教育采用什么教学方法与实现教学目的、培养学生的目标有着密切的关系。法律教学方法与其他文科类科目有共同之处,如,课堂讲授、谈话答疑、指导阅读、作业练习、课堂讨论、指导论文撰写、社会实践和实习等,就上述内容人们在许多方面已达成共识。常见的法律教学方法主要有讲授教学法、案例教学法和模拟教学法。讲授教学法是以教师讲授为主,案例教学法是通过对案例的分析讨论来理解法律,模拟教学法则是一种实践性很强的教学方法,主要表现为模拟审判、模拟听证。这三种教学方法各有其优势,不可相互替代,关键在于如何科学合理地运用。

劳动法既有理论课又有实践课。理论课应以系统的理论讲授为主要教学环节,辅之以案例分析和讨论。高职法律教育是以培养法律职业人才为目标,案例教学法和模拟教学法理应更受到人们的重视。案例是说明理论和加深理论以及理论联系实际有效的教学材料,为我们理解法律打开了一扇窗户。案例教学在引起学生学习兴趣、激发其主观能动性、提高其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有突出的作用。恰当地使用案例可以使教学效果事半功倍,不使用案例或使用案例不当都会影响教学效果。模拟教学法可以充分发挥学生的潜能,给学生锻炼自己、表现自己的机会,它包括观摩和模拟两部分。观摩是组织学生旁听司法审判和听证会。模拟是学生自己充当诉讼参与人进行模拟审判或者举行模拟听证会。学生通过模拟教学活动,亲身体会司法、执法活动,产生直接的感受,使教学与司法实际接近。所以模拟教学法的教学效果是其他教学方法所无法替代的,但它只适用于诉讼性内容的课程,对于纯理论性或非诉讼实务的教学内容就不宜采用模拟教学法。

3.遴选优质教材进课堂

目前已出版的适合高职法律课程的教材不多,虽然其中也不乏精品教材,如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教育部高职高专法律教学规划”教材共13部,但令人遗憾的是该套系列教材并未涵盖劳动法。由于没有统一的高职高专劳动法教材,很多高职院校采用的是本科教材或校本教材。基于高等职业教育为生产第一线培养高素质的、高技能的应用性人才的定位,高职教材必须充分体现职业理论、职业技能、职业能力的要求,体现理论知识为技能培养服务的原则,能处理好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的关系,便于在教学中边讲边练,教授、示范、练习相结合,既够用又能兼顾学生多方向发展需要。同时,高职教材必须区别于本科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教材。与本科教材相比,高职教材的应用性十分突出;另一方面,与中等职业教育相比,高职教材又要有一定的理论体系和深度。建立基于工作过程的项目课程体系,是当前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取向。理想的教材体系应当是一个总的任务囊括一个个分任务,整本教材是一个大任务,每个模块(单元)是这个大任务流程中的子项目。

三、劳动法课程微观教学设计

1.精挑细选案例,营造一种开放式的课堂教学气氛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点是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法律的生命在于适用,而案例是法律适用的结果。在劳动法教学过程中,经常会通过案例分析或者案例讨论来辅助教学。如何使用案例是一个科学的操作过程,精挑细选案例是前提。在教学过程中可以使用的案例,必须是有“教学价值”的典型案例、疑难案例,即能够升华理论、说明法律问题、容易造成错误理解和判断的案例。特别要选择贴近学生生活的典型事例,如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争议处理方面的案例,让学生自由讨论,给学生创造宽松的教学环境,激发学生主动参与,通过对案例的认识和分析,使学生了解社会,认识法律,运用法律。这样,通过把法律条文的理解与运用放到具体案例中,实现法条、法理与实例无缝接入,可以增加课堂教学的灵活性、学生对教学内容的选择性和教学材料的丰富性。当然,也需要借助先进的多媒体教学手段吸引学生的注意力。

2.探索“情境设置,任务引领,真实载体,学做一体”的教学模式

劳动法课程教学改革要围绕法律、文秘、人力资源管理类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从法律服务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出发,以工作任务为核心,用工作任务引领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围绕工作任务完成的需要合理展开;以典型案例引领工作任务,构筑学习情景,不断探索“情境设置,任务引领,真实载体,学做一体”的教学模式。以劳动合同教学为例,我们可以把劳动合同设计为一个项目(模块),该项目又有劳动合同订立的争议处理、试用期争议处理、劳动合同履行和变更的争议处理、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的争议处理等不同的任务。在指导学生完成每一项任务的过程中,可以依照下列流程实施教学:教学目标―案例导入―工作任务―案例解析―实务训练―重点法条。通过上述典型工作任务分析,可以为实现课程教学内容学生校内学习与实际工作一致性、课堂与实习地点的一体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3.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有机结合

作为教学中的一个有力手段,成绩考核也是为实现教学目的服务的。在劳动法教学中,对成绩考核也要进行必要的改革,改变单纯的“记一记,背一背,考一考”一张考卷定成绩的做法,加大平时成绩考核的力度,将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结合、校内成绩考核与企业实践考核相结合。形成性评价是过程评价,它能明确活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方向,及时修改调整活动计划,从而获得更加理想的效果。终结性评价,是指在活动后为判断其效果而进行的评价。只有将两者结合起来,才能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才能给予学生一个正确的评价。

当然,要使劳动法课程改革取得理想的效果,还必须以一定的保障机制如师资保障、激励机制、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及教学评估体系等为依托。

参考文献:

[1] 服务校企合作政府应当“媒婆”,企业与学校可跳和谐的“双人舞”[EB].

[2] 马善红,赵胜营,邱志强.高职高专法律教育教学改革探讨[J].职业教育研究,2008,(8):29-30.

大学劳动教育典型案例篇3

一、案例教学在国际贸易课程教学中的重要意义

国际贸易课程是高等院校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及其他经济类专业一门重要的专业核心课,主要研究国际贸易的产生、发展和贸易利得等问题,并揭示其点与运动变化规律的学科,其主要内容一般包括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两大部分,如古典自由贸易理论、新古典自由贸易理论、现代自由贸易理论、贸易保护理论、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区域经济一体化等知识。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希望学生能够比较熟练地运用所学知识理解和分析世界经济和中国对外贸易中的现实问题,突出培养学生灵活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从国际贸易课程研究的领域和具体内容来看,该课程涉及知识面较广,具有理论性、涉外性、综合性较强的特点。传统的以讲授法为主的教学模式是以教师为中心,在教学内容上重理论、轻实践,过分强调理论和基础知识的讲解,尤其是注重纯理论性的知识,容易造成课堂与社会实际的脱节,教学过程枯燥乏味,过于单调,难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收不到应有的效果。[5]因此,相对单纯讲解理论知识的传统教学,案例教学法的最大优势在于以案例为基本素材,将学生引人一个特定的真实情境中,通过师生之间的共同研讨,深入剖析,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培养学生的批判反思意识以及独立思考、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最终帮助学生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能力。

二、案例教学法在国际贸易课程中的总体实施框架

(一)选择与设计案例

在案例教学的准备过程中,教师首先要做好充分的工作,结合国际贸易课程的教学内容,精心选择与设计案例。教学案例的选择是否得当直接影响到教学效果。在选择具体案例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案例的典型性,即紧密围绕所要传授的基本理论和核心内容选择有代表性的案例,以达到通过案例讨论使学生加深理解国际贸易基本理论之目的。二是案例的新颖性,即尽可能选择国际贸易实践中的最新案例,以使案例教学更加贴近现实生活,让学生通过实践中提出的新问题去进一步理解和思考理论。三是案例的综合性,即所选案例要有一定的深度和难度,让学生找出可能涉及的国际贸易理论知识点,以增强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去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介绍与阅读案例

在这个环节,老师运用多媒体呈现案例并描述案例背景,把涉及到的相关理论知识点向学生做简要介绍,并尽可能营造出案例描述的氛围,使学生尽快进入案例情景中。学生在这个环节要充分阅读教师准备好的案例材料、理解案例内容。

(三)分析与探讨案例

在学生对案例背景有了初步感知以后,教师应该引导学生进入案例分析和探讨环节。这个环节是学生获取知识、提高分析问题的关键,因此是案例教学的核心部分。在案例的分析过程中,要注意寻找其中的因果关系,只有弄清问题产生的原因,才可能找到问题的合理解决手段。[6]因此,教师应启发学生的思维,引导学生运用相关国际贸易知识,围绕关键性问题、教学重点、难点问题大胆进行思考和积极参加小组讨论,始终让学生成为教学活动的主体,自己只是一个启发者和引导者的角色。在整个分析、讨论、辩论过程中,教师应尽量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参与意识,给予学生充分讨论与发言的机会,鼓励学生积极大胆地发表自己的见解,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口语表达能力、逻辑推理能力、思辨应变能力、协作能力及灵活运用知识的能力,使案例教学真正达到教学目的。

(四)总结与点评案例

学生在案例讨论后,教师要切实进行总结点评,这个环节是对以上各个环节的精炼和提升。教师进行总结点评并非简单直接给出案例的答案,要对整个案例讨论情况做出总体评价,对学生提出的正确论点给予肯定和完善,对学生在自主性探究中暴露出来的正确或错误的典型思维给予合理的归纳评价,让学生从中受到启发。此外,应总结学生的分析推理能力、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培养学生面对一个案例时寻找问题的切入点和解决思路的能力,使学生在今后面对类似贸易问题时积累一定经验。因此,教师在总结点评环节,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要“准”,运用理论知识、概念、原理要准确,点评要切中要害;其次要“精”,言简意赅,条分缕析,语言洗练,时间把握得当;最后要把握“分寸”,不能挫伤学生的积极性。

三、案例教学法在国际贸易课程中的具体运用:一个案例分析的示范

为进一步阐述案例教学法在国际贸易课程中的具体运用,下面以一个案例作为具体的运用对象进行示范分析。比较优势理论和竞争优势理论是国际贸易理论的重要内容,在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往往都会首先从比较优势的内涵、发展过程和竞争优势产生的背景、内涵一一作详细的介绍,再对两者进行比较分析。从逻辑关系来讲,这样的讲解过程是严谨并清晰的,但学生理解起来可能比较晦涩。在对这两个重要的国际贸易理论讲解时,根据案例选择的典型性、新颖性、综合性为指导原则,我们精心选择了“中国为什么是世界制鞋大国而不是世界制鞋强国”为案例进行示范分析。案例内容:中国是世界公认的制鞋生产大国、贸易大国和消费大国,但近年来,印度、巴西、越南等国家在制鞋产业上迅速追赶比拼,使我国面临着更加激烈的竞争。中国皮革协会提供的数据显示,作为生产大国,2010年我国年产130亿双鞋,约占世界总产量的65%,位居第一。作为贸易大国,我国有近百亿双鞋销往世界近200个国家和地区,出口份额337亿美元(不含鞋材等),出口鞋数量及金额分别占世界鞋类出口数量及金额的73%和40%,位居第一。在世界鞋业论坛上,中国皮革协会做了“未来五年世界鞋业及中国鞋业发展趋势”,其中一组世界最有竞争力的几个国家制鞋劳动力成本的数据比较引起很大关注。中国年产量130亿双,劳动力成本是1.3-1.5美元/小时;印度年产量20亿双,劳动力成本是0.65美元/小时;巴西2016年各类鞋年产量近9亿双,劳动力成本是4.35美元/小时;越南2016年各类鞋年产量近8亿双,劳动力成本是0.48美元/小时。中国皮革协会专家分析指出,从鞋业的生产数量上来看,这些国家要在10年内取代中国鞋业大国的位置,是比较困难的,但是中国在今后发展中的竞争压力依然很大,必须加快调整结构、转型升级。彻底摒弃依靠速度、规模、价格进行竞争的发展方式,而向依靠质量、标准、技术、服务、创新能力和品牌影响力进行竞争的发展方式转变。与此同时,专家们一致认为,中国发展皮革产业还有诸多优势,如丰富的原料皮资源、完善的产业链、巨大的加工能力、高素质低成本的劳动力、可用较低成本生产各种质量产品以及极具潜力的13亿人口的大市场,但应积极从制鞋大国向制鞋强国转变。教师在让学生阅读完案例后,通过建立以学生为主体的“问题导向”学习模式设立问题,让学生重点围绕“为什么中国只是制鞋大国而不是世界制鞋强国”这个问题结合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的理论去进行探讨,提高了学生应用理论知识分析问题的能力。在学生各自提出自己的观点后,教师进行案例总结指出主要的原因是中国制鞋业的比较优势没有转化为竞争优势,而国家的竞争优势扶持和培养,对于发展中国家竞争优势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特别是在支持性产业和相关产业方面,我国比较薄弱。国外有竞争力的产业都有庞大的支持性产业和相关产业组成的产业簇群的支持,而我国的大多数产业缺乏这种支持。因此,要提高我国制鞋业的竞争力,需要从产业簇群上下功夫,促进其从比较优势向竞争优势转变。

四、结语

作为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等本科专业的专业核心课程,国际贸易承担着把学生引入国际贸易学科、激发学生学习与研究兴趣的关键任务,承担着为学生构筑学科基本框架、夯实专业理论基础、描绘学科发展前沿以及拓展国际经济视角的重要使命。鉴于现实经济情况的复杂性和国际贸易理论的抽象性,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必须打破传统的“满堂灌”教学模式,在每一个知识点上都使用案例教学来加强学生理解,利用典型案例、典型问题引导学生思考,利用师生互动讨论鼓励学生发言。但案例教学法的实施过程中仍有一些问题值得注意,比如案例的选择、理论知识点教授与案例分析的有机融合及协调等,[7]要求教师课前紧跟当前国际贸易热点问题和现实问题进行大量的资料和案例搜集,并对其进行加工和整理,在授课的过程中采用启发式手段鼓励学生大胆灵活运用相关贸易理论探讨问题,以保证在采用案例教学时取得最佳的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吴高臣,刘爽.实践导向:案例教学法研究[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1(12):178.

[2]王青梅,赵革.国内外案例教学法研究综述[J].宁波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9(3):9.

[3]傅海霞.基于案例教学的国际贸易课程改革研究[J].对外经贸,2015(11):151.

[4]张润莲,张向利,叶进.案例教学法及其运用[J].桂林电子工业学院学报,2004(4):102.

[5]黄爱双.案例教学在国际贸易课程中的应用[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0(17):118.

大学劳动教育典型案例篇4

(一)以课堂教育为主,提升教育工作整体水平。

一是确立课堂化教育的主导地位。课堂化教育是适合劳教人员特点、固定教室和时间、由教师集中授课,被实践证明的一种有效的主导教育形式,其目的在于规范和落实教育工作,提高教育矫治质量。二是夯实教育矫治基础工作,落实好实施课堂化教育所需的设施、经费、场地、时间和人员。加强教育矫治基础工作,大力开展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统一规划、编写实用的新教材和教学大纲,建立多媒体教学体系,构建心理矫治工作机制,完善职业技术教育网络,设置各级教育专项基金、健全教育专项基金管理、使用机制,确保开展课堂化教学的专门教室、设施、设备满足教学需要。三是根据劳教人员的罪错成分、恶性程度、年龄结构、民族特点、文化基础、学习需求灵活设置教学科目,确立教育矫治内容,并进行合理编班。制定有针对性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设立基础必修课科目、分类教育科目和若干选修科目,以班级为单位实施教学,教学班人数能够保证教学效果,进一步探索符合管理工作模式改革的教学方式。四是课堂化教育的主要内容。根据劳教人员实际情况,掌握程度分为了解、识记、运用和理解四个层次,将基础必修课科目、分类教育科目和若干选修科目的内容设置。

(二)在教育中加强思想行为渗透式教育。

在目前劳教经费紧张、场所安全压力突出、生产模式相对滞后的情况下,为了使生产、管理、教育三者之间的有机结合,在开展课堂化教育的同时,以具体的教育活动和具体直观的活动内容为教育载体,将系统的教育目标体系和抽象的教育内容分解、转化成具体的项目分类、具体的教育活动和具体直观的活动内容,实现教育工作的活动化和活动具体化。譬如,通过主题教育、影视教育、案例教育等将思想政治、法制道德、宗教政策、风俗习惯和家庭美德等方面的通俗理论与经典实例与汉族和少数民族各自的传统文化、发展历史和经典史例教育有机糅合,强化对劳教学员的法制观念和道德意识教育;通过读书看报、写日记周记、文化辅导、知识竞赛等具体活动,加强对劳教学员的文化知识教育。从而加强对劳教学员潜移默化的思想行为的渗透式教育,使之与课堂化教育、习艺劳动有机结合、相互作用,易于文化基础、心理特征和接受能力各异的劳教学员的普遍接受和理解,更有利于强化教育效果和提高教育矫治质量。

(三)创新帮教,全面提升教育矫治质量。

一是突出个案矫治。各劳教场所应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个别教育的谈话制度,积极探索建立个案分析制度、集体会诊制度、挂牌攻坚制度、重点顽危确定转化制度、交流评比制度等相关制度,并制定与之相适应的考核奖罚办法,将个别教育向个案矫治深化,进一步提高个别教育的针对性、系统性、有效性和规律性。尤其,加强个案分析,其主要对象为危顽、难改造人员、“三类”等典型的重点人员和其他行为表现异常突出的典型学员。二是强化分类矫治。根据各自地域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状况,尤其社会治安形势、违法犯罪特点和各类劳教人员违法原因、矫治方向、行为特征、思想实际、改造特点、群体和个体典型案例、管理策略、矫正方式、教育内容、转化方法、分类矫治规律等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突出分类教育主题,建立攻关课题,深挖教育转化规律,从不足或失败中总结成功经验等具体措施,强化吸毒、三类、、多进宫、外省籍、难改造等重点人员的分类教育矫治,全面提升教育矫治质量。三是切实加强延伸性的社会帮教。目前,许多劳教场所社会帮教,仅限于帮教的社会有关团体和社会知名人士、专家学者和社会志愿者的捐赠、讲座、参观、联欢等活动,以及亲属的会见、谈心、通信等形式的帮教,劳教人员改造中出现的一些诸如家庭破裂、家庭困难、子女就学就业、照顾老人、劳教人员解教后安置就业、进行操守保持综合监督治理等深层次问题都没有有效解决。四是以地域和民族特点分类,突出和创新地方少数民族劳教学员的分类管理分类教育的特色。由于西北、西南等省份的少数民族较多,具有很强的民族特点。他们各自都有着特定的民族文化、历史传统、宗教习俗和民族心理。对少数民族的劳教人员,在遵守国家的劳教政策、法规和基本执行模式的基础上,还应当根据他们特定的民族文化、历史传统、宗教习俗、民族心理和劳教场所的实际情况,运用灵活的教育形式和教育措施,强化、创新具有地方少数民族特色的分类管理教育工作,从而更好的体现人性化特点,并进一步提高教育挽救质量。

二、加强劳动教养人员“心理矫治”工作的创新

(一)开展“个别教育”和“心理矫治”的创新。

劳动教养场所收容的劳动教养人员较90年代相比,日趋复杂,他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法纪观念、行为方式等均受到社会现实的影响,有的已经在心理上表现为“病态”,如“恋物癖”的劳动教养学员,他们见了什么东西都想据为己有,有着强烈的“占有欲”,对这样的劳动教养学员,如果不对其进行心理矫治,他们有可能发展为所内作案,继续违法犯罪。应该说,每个劳动教养场所都有患有心理疾病的学员,这些人心理表现为畸形发展,有一些已表现为变态,不单对场所的安全造成了威胁,也给场所的教育改造秩序带来了极大的阻力,对这部分人要进行“个别教育”和开展“心理矫治”的创新。

(二)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治疗。

开展心理矫治之前,要对所有劳动教养人员进行一次心理测试,判断他们是否患有心理疾病的可能性,这样可以做到公平,也便于后期工作的保密性。目前这方面的测试方案也有很多,常见的有SCL—90,WM2000等心理测试软件。测试完以后,可以将“有问题”的测试结果与被测人员过去的档案及现实表现结合起来,分析其产生心理问题的可能原因。然后再制定严密的矫治方案,在进行心理矫治时,可以改变以往由大队干警包干的做法,改为心理专家或由有一定相关知识专业的社会热心人士,社会团体等来所进行心理咨询,便于对有心理疾病的劳动教养人员实施有针对性的心理治疗。开展心理矫治的同时也应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在劳动教养人员中普及心理健康的有关知识,教会他们如何面对挫折、减轻压力,如何进行自我心理调适等等。使他们自己能够解决一些因生活中的种种困难而产生的心理问题,这种授人以“渔”而非“鱼”的做法,不但可以节约资源,而且可以提高对劳动教养人员心理矫治的效率。

三、多样化管理模式的创新

(一)建立和完善教育机制。

一是建立入所严管封闭专队。对新入所劳教人员,组织为期一个月的入所教育训练。期间,开展适应性教育矫治,进行服教生活指导,进行劳教法规、劳教人员守则、内务队列、所规所纪、安全生产、心理健康、禁毒知识等内容的入所教育,帮助劳教人员分析其违法行为的性质、后果以及被决定劳动教养的法律依据,使其认识所犯罪错,明确矫治目标和努力方向。二是落实“6361”制度。坚持每周一下午全所集中上课教育,另半天由大队组织开展教育活动。凡全所性的教育,劳教人员必须参加,大队不得随便安排生产劳动。三是对临解教人员,每季度举办集中出所教育学习班,对劳教人员进行巩固性思想教育、前途政策教育、就业形势教育和社会适应性教育,帮助劳教人员提高适应社会的能力。四是针对劳教人员不同罪错性质特点,开展各种分类教育活动,如针对吸毒人员,进行吸毒型教育矫治,积极从生理和心理多方面入手开展禁毒教育;对普通劳教人员进行财产型教育矫治,通过改变认知、行为矫治等方法,矫正导致其违法犯罪的不良心理,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建立教育矫治质量评价体系。

按照劳教人员教育矫治目标,运用科学的方法,坚持目的性、重点性、整体性、客观性、科学性的原则,从法制观念、道德水平、心理健康水平、就业能力、文化素质五个方面,分阶段地对劳教人员教育矫治情况进行分析,并据此开展教育矫治工作。

(三)建立一支较强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一是配齐配强师资力量,打造一流民警教师队伍。二是形成“教育处、教研组、备课组、教师”层层落实的课堂化组织管理机构,制定《教研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教员工作职责》、《学员守则》等规章制度,使课堂化教育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形成劳教民警专业化管理教育格局,将管理、教育、生产、生活卫生专业民警进行明确分工,各司其职,专兼职教师和心理咨询师专司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

(四)建立检查、考评机制。

大学劳动教育典型案例篇5

案例教学方式即在教学中通过对生活或法律案例的引用,实现对学生思维活动和课程能力的培养。在案例教学课堂中,教师处于引导地位,通过案例导入,创设交流的情境,引导学生独立思考,从而提升教学效果。在案例的甄别与选择环节,教师围绕单元课程的具体内容,选择具有一定相关性、真实性、典型性以及多元化的案例,多视角、深层次地为课程内容进行辅助讲解。

二、案例教学法在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中的应用现状

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学属职业型教育,内容包括职业知识教育及技能培训,目的在于为社会培养大量的专业型、技术型人才,实现社会劳动人才结构的多元化。《职业道德与法律》的课程内容说教性质较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的课堂知识接收率。为提升教学效果,部分教师采用案例教学。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原因,现阶段案例教学法的应用存在以下问题:第一,案例与课程缺乏典型联系性;第二,案例导入缺乏情境渲染;第三,教师在案例教学中处于主体地位,忽视师生双向交流活动。为提升案例教学效果,下文对其应用策略进行分析。

三、案例教学法在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中的提升策略

(一)关联案例导入,强化学生理解

在《职业道德与法律》的课程内容中,以法律基础单元为主的部分单元课程在内容设计方面具有理论性和政治性较强的特点,涉及到法律知识与国家政治机构的组成模式,中职学生在理解和吸收过程中存在一定困难。基于此,教师在采取案例教学方式的过程中,可以围绕该课时的具体内容,选择关联性和典型性较强的案例,在进行课程知识讲解时将案例与理论知识有机结合,通过生动直观地讲解与分析,帮助学生理解课程含义,牢固掌握课程的知识点,强化学生对课程知识的整体把握。

例如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职业道德与法律》第十二课第一节“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课程中,教学目标包括帮助学生了解基本的劳动权益保障途径。教师可以选择劳动权益保障案例帮助学生直观了解劳动者享有的合法权益:目前,公司拒签合同的现象虽然有所改善,但同时出现了合同签订短期化的新问题,小李在广州某企业从事销售职业近六年,与企业的合同签订以一年一签的方式进行,该方式使得小李对公司的用人理念缺乏安全感,小李认为,在该工作环境下,自身工作能力技能无法的到培养,并且随着年龄增长,再次求职的难度呈伴随性增加,如果被公司解聘,自身的劳动权益无法的到保障。案例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具化,帮助学生认知到合同的短期式签订侵害了劳动者的权利。教师通过导入案例深化了学生对课程知识的认知。

(二)创设案例情境,引发学生思考

传统的课堂教学采用“填鸭式”教学模式,教师可以通过采用情境教学与案例教学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围绕案例内容在课堂上创设案例情境,通过提问、演示等方式吸引学生的注意力,促使学生在案例导入的过程中自主思考课程内容,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意识。

例如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职业道德与法律》第十课的第一节“运用刑法武器依法制裁犯罪行为”,教学目标包括帮助学生认知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及对其判罚措施。教师在该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可以选择具有一定探讨价值的案例,重点启发学生深入思考:某省发生一起八毛钱抢劫案,犯罪人员沈某、王某在对学生安某、陈某进行抢劫,结果只在陈某衣服内搜出八毛钱,事后两位犯罪人员被警方抓获,法院判定抢劫事实成立,判处刑期一年并缴纳八千元罚金。教师根据案例特点,提出问题:抢劫金额只有八毛,法院的判决是否过重?以此激发学生结合课程知识进行独立思考:抢劫行为的危害性在于侵害了公民的财产权和人身权,危害了社会安定,因此对该行为的判罚不以抢劫金额的量度为转移。教师通过创设案例情境,引导学生对课程要点进行自主思考,提升了教学效果。

(三)开展案例讨论,实现双向交流

教师在以课堂讨论为基础的案例导入过程中,可以适当减少案例辅助效果中的说教性和指导性,注重联合学生进行案例的讨论与分析。学生在接触到案例后,通过捕捉和收集与案例相关的课程理论知识,同时进行缜密的思维活动,针对讨论主题提出思考与判断,教师将讨论观点进行整合与补充。在这一过程中,学生强化了对课程知识的理解,锻炼了理论知识在实践中的应用能力,同时深化了教师的思考,有助于教师完善教案内容。

综上所述,中等职业教育的办学目的,在于通过对学生进行职业知识和职业技能的教育和培训。案例教学模式的应用可有效提高《职业道德与法律》的教学效果,提升中职院校学生的综合素质,从而推动我国素质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大学劳动教育典型案例篇6

《2011-2012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转型与HR外包调研报告》(下文简称报告)显示,到2013年我国劳动力用工的“人口红利”将彻底消失,HR转型势在必行。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案例教学法的传统应用形式将直接受到严峻的挑战。如何使大学毕业生能更好地适应新情况,既是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案例教学课程需要处理的难题,又是高校案例教学法亟需解决的问题,同时也是本课题组正在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一、HR转型条件下对高校毕业生素质的基本要求

(一)团队合作意识

上述报告中的结论表明,所有的用人单位关注其招聘的高校毕业生最重要的因素是他们的团队合作意识,这也是用人单位中高级人员高稀缺性的能力。职工的团队合作意识与能力的培养是大中型企业面对市场激烈的竞争、避免人才频繁跳槽的有效手段。

(二)自主学习能力

所谓的自主学习能力,是指劳动者本人主要通过个人的努力,利用各种条件和资源进行自主学习,以便个人获取所需要知识的能力。

当今的社会是学习型社会,一个用人单位是否具有市场竞争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单位员工的自主学习能力。

(三)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该能力是职工利用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通过其所在的单位或团队,来解决和处理用人单位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的能力。它是职工把自己的理论知识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的具体表现,是用人单位办事效率高低的重要指标之一,这也是很多用人单位为何在招聘大学毕业生时选择班干部或者学生会干部的主要原因。

二、传统的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案例教学法应用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双师型教师的缺乏

我国高校大多是理论型研究学校,一直以来各高校均重视学生的理论教学,轻视学生的实践教学。在这种思想理论的指导下,教师脱离实践的现象日益严重,高校也成为脱离社会的象牙塔,尤其是高职高专学校,许多都是从中专、中技学校升格而来。这些学校在案例教学法应用中的普遍问题都是缺乏双师型教师,学校的案例教学实践课大多流于形式,有的学校根本就不开设这门课。

(二)典型案例教材不足

要把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案例教学法教好,没有高质量的、适合教学对象的案例教材是行不通的。可现实中能够适应该课程教学的典型教材严重不足,无法满足高校教学的需要。传统的案例教学方式基本上都是上课教师临时在网上或报刊上寻找一些案例来讲授,这不可避免的会存在诸多问题:时效性差、适应性不强、脱离学生的实际等,上课的效果无法达到理想的目标。

(三)学生参与互动的积极性不高

传统的案例教学法主要是老师把案例内容告诉学生,让学生在课堂讨论并回答老师的问题,然后教师点评。这种形式对学生的吸引力不强。由于课堂教学时间有限,教师基本上会让成绩好的或者表现积极的学生回答,其他同学根本就没有机会参加讨论,参与互动的积极性不高,这无疑会影响到案例研讨的实际效果。

(四)缺乏相应的管理与激励机制

案例教学法的应用需要任课教师提前做大量的准备工作,更需要学生的广泛参与,这会明显增加教师的工作量和工作压力,对教师的教学技巧和教学艺术要求也很高。

一方面,由于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的总课时不多,教学任务较重,让教师花大量的学时用于案例教学是不现实的;另一方面,我国的高校教师的职称评定与老师的上课多少、上课的质量高低不直接挂钩,其看中的仅仅是教师的科研实力――主持过多少个部级或者省部级课题、发表过多少篇高水平的论文、做过多少个有价值的咨询项目等;加上各高校对案例教学课大多没有相应的激励与保障机制等,导致案例教学课名存实亡,更无法培养出能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材生。

三、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案例教学法应用的形式改革分析与探讨

针对上述传统的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案例教学法应用存在着诸多弊端,对其进行改革是大势所趋。本课题组的成员经过长期探索,总结出下列多种有益的案例教学法应用的新形式:

(一)模拟法庭

首先任课老师要把经典案例选好,提前一周把案例和具体要求布置给学生;其次,要选择当前社会中有重大影响、有教育意义、适合教学的热点案例;再次,把各种角色让学生们分配好;最后,对没有直接参与模拟法庭的其他学生,都要给他们分配任务――提问。

在活动过程中,任课的老师要根据每个同学的表现及回答问题的质量高低逐一地给他们打分,计入平时考核的成绩。

(二)社区法律问题调研

高校学生一般都注重理论学习,忽视和缺乏对现实社会问题的深入调查研究。本课题组为了弥补学生们这方面的缺陷,专门与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的多家大型社区中心联系,与它们共同合作,给学生们提供了许多法律问题调研的机会与场所,让学生们真正地融入社会,了解现实,学有所用。在调研之前,首先要确定好每小组的调研主题,让学生们带着问题去调查,在回来后要把调研问题的解决方案拿出来,每小组代表都要向全体同学汇报,接受其他同学的询问,让同学们对这些方案的利弊进行研讨、相互评比打分。

(三)现场法庭旁听

大学生对法庭庭审比较陌生和好奇,我院社会与公共管理系在本课题组成员的参与下,每年都定期组织学生到安徽省合肥市中级法院与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去开展现场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案件的法庭旁听活动,让学生们切身感受到劳动法是如何实施的,使学生们真正懂得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岗位的重要性。旁听后,要求所有同学写出参加法庭旁听的感受,并对该案件的审判过程、形式及判决结果做出自己的客观评价,找出理论与司法实践的差距,并着力进行弥补。

(四)参加实习实训基地锻炼

为了落实高职高专的实践教学任务,转变教育教学理念,培养实践型、应用型人才,本课题组在学院与系部的支持下,先后与安徽省高级法院、合肥市中级法院、合肥市包河区法院、合肥市蜀山区法院、合肥市包河区司法局等多家单位建立了长期的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专门组织学生定期到上述单位进行实习实践锻炼。在实习结束后,要求所有参加实习实训的同学搜集整理出各自在岗位中遇到的实际案例,并向老师与同学们进行汇报。

(五)课堂案例研讨

为克服传统的案例教学法的诸多弊端、活跃课堂教学气氛、调动学生学习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的积极性,本课题组的老师开发了课堂案例研讨的教学法形式。在教学某一章节前,老师通知学生们,让他们自己准备案例研讨的内容,形式不限,任课老师通过初步审查后,由班委组织完成该案例的研讨任务,老师参加到学生的分组研讨活动中。在整个活动结束前,任课教师要对该研讨活动进行归纳总结,指出其不足部分,表扬其优点,以便学生们能再接再厉,不断提高自我学习的能力。

四、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案例教学法应用改革带来的重大突破

通过对前述多种形式的应用,本课题组给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案例教学法应用带来诸多突破:

(一)极大地增进了学生的团队协作意识与能力

经过模拟法庭、课堂案例研讨等教学形式的训炼,学生们深切认识到离开团队合作,他们很多事情都无法完成,在工作和学习中,一个人的力量往往是不可能完成任务的,需要一个团队的共同努力、共同配合。这样,学生们的团队意识与能力有了明显的提高。

(二)很好地提高了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本课题组所采纳的每一项案例教学应用形式,都需要学生自己去搜集、整理材料,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及对策,或者对其他同学解决问题的方法提出自己的见解,这些无不需要每个学生自己去开动脑筋来进行主动学习。

(三)较好地提高了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

社区法制调研、参加实习实训基地锻炼活动、课堂案例研讨等形式涉及到诸多法律问题都需要学生来解决,他们在处理上述问题时,都要借助不同的渠道,想尽所有的方法来解决问题,这不仅能提高学生的理论水平,更能很好地提升学生们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真正地做到理论与实践的充分有机的结合。

(四)有效地促进高校教育、教学制度的深度改革

大学劳动教育典型案例篇7

[中图分类号]G64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6)11―0194―04

2005年3月,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部提出要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为内容,完善思想政治理论课体系。原来在大学生中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合并为一门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使大学生了解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加强道德修养,掌握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基本精神,树立公民意识,提高法律素质。要达到这一目标,教师应当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改革,引进案例教学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质量。

一、案例教学法的起源及其在法学教育中的运用

案,据《说文通训定声》和《正义通》释:“案,考也,通作按”,意即考查、考据、研求。案例,则是指经过调查研究或考据查证而获得的实例。按照一定的教学目的,将具有教育价值的实例运用到教学过程的一种方法,称为案例教学。

在中国,案例教学的源头可以追溯到秦代。考古学研究发现,20世纪80年代末,在陕西秦墓出土的《云梦秦简》,大都是墓主喜编选的训吏教本。喜,是秦朝的文吏,做过小吏、御史、令史等官,按照当时“以吏为师,以法为教”的文教政策,喜负有主管法律教育和培养吏员的职责。《云梦秦简》记载了父亲控告儿子的案例,以及教人掌握诉讼程式的大批“爰书”。这些案例都是喜为了施教所用。《云梦秦简》是我国秦代采用案例教学的例证。到了汉代,“汉承秦制”,汉代的文吏职官教育,同样重视法律知识的传授,也多采用案例教学。据《汉书・艺文志》所载,董仲舒曾编撰过案例书,《公羊董仲舒治狱》就记录了他以《公羊春秋》为依据断决疑案的大量案例。另外,湖北江陵张家山出土的汉典《秦谳书》,由二百支竹简记载,是一部议罪案例的汇集。这些进一步说明,汉代文吏职官教育十分重视案例教学,汉律条款就是通过案例教学的方法,在传授法律知识的同时,提高文吏的断案能力。

国外普遍认为,案例教学起源于古希腊著名教育家、哲学家苏格拉底的“启发式问答法”。这种教学法在他的弟子柏拉图那里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扬。柏拉图把老师的问答编辑成书,寓教于许多有趣的故事中,这就是《理想国》一书的由来。后来,西德教育家瓦・根舍因主张从日常生活中选取蕴含科学本质的范例进行教学,正式提出了案例教学法。1870年,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兰德尔(Christopher Columbus Langdell)教授将案例教学法引入法学教育。法学案例教学通过一系列判断分析以及师生间的讨论问答,让学生理解法律的概念和原则,并且教授分析技能、口头辩护、语言表达技巧等内容。它被公认为当今美国法学院法律教育创新最主要的教学方法。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教育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法学案例教学在我国受到重视,一些高等院校的法律院系开始采用这一教学法,包括案例讲授、案例模拟、案例分析、案例讨论等具体形式,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二、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使用案例教学法的作用与意义

案例教学法是“以理统帅例,用例说明理”的一种教学方法。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采用案例教学法,具有深远的理论意义和现实的指导意义。

(一)实现教学主体与客体的统一。现代教育学认为,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学的最终目标是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地发展,教师要着眼于培养学生不断学习、不断探索、不断创新的能力。“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的案例教学,让学生积极参与教学活动,与教师共同讨论和分析案例,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充分调动他们的主动性,实现教学主体与客体的统一。

传统教学法是教师讲、学生听,课堂讲授是教学的重心和中心,教师的角色定位是知识的灌输者,把自己知道的知识灌输给学生,能够做到“传道、授业、解惑”就算是一个称职的教师;学生的角色定位是知识的接受者,完全处于教学的被动地位,能够做到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就算是一个好学生。而在案例教学中,教师是知识的启迪者,对学生的学习起到指导和推动作用,能够做到“讲道、研业、解惑”才算是一个称职的教师;学生是教学的参与者,在课堂上积极发言,提出自己对案例的看法。因此,课堂讲授和课堂讨论都是案例教学的重心和中心。

(二)加深对法律条文的理解。法律条文是法学理论具体的外在表现形式,法学理论是枯燥的,法律条文是静态的,而案例则是活生生的、动态的。案例教学通过引导学生运用法律条文去分析不同的案例,可以加深学生对法学理论的理解。例如,我国《民法通则》第131条规定了“混合过错”责任:“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为了便于同学们对这些法学理论和法律条文的理解,笔者举了一个案例:甲乙各牵牛于一座长20米、宽5米的桥两端。甲见状,喊:“停下,我的牛性子暴,牵你的牛躲躲。”乙口称“不怕”,继续牵牛过桥,甲也牵牛上桥。结果,二牛于桥上相抵,乙牛跌入桥下泥中窒息而死。问:甲应否负赔偿责任?乙对牛死这一后果有无责任?我国法律上有何规定?我们通过案例分析知道,甲采取的是间接故意的主观心态,对损害结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乙由于过于自信的过失,对损害结果也有一定责任。这种“混合过错”,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因此,甲负主要责任,乙负次要责任。这样,同学们对故意、过失的心理态度和“混合过错”印象很深。

(三)提高学生的应用能力。学生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目的是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提高自身素质,知法、守法和用法,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案例教学把学生置于一个实践者的境地,总是带着问题出现,或蓄而不发,或真真假假,或似是而非,以启发学生思考,调动和锻炼他们的直接观察能力、记忆能力、逻辑分析能力、想象力、判断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使学生熟练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和宪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刑法等学科的有关知识,实现知识掌握与能力发展的协调统一,通过叙述、剪裁、提炼、演绎、归纳,使原有经验得以理性化。

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选取案例的原则

选取案例的总体原则应当是“贴近大学生、贴近实际、贴近生活”。从案例选取的角度看,应当与大学生密切相关,时间上最好是选用近期发生的案例,空间上最好是选用本地发生或与本地有关的案例;从案例选取的难度看,必须有适当的难度,使问题的解决经历一个探索思考的过程,这样才能驱动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从案例选取的知识跨度看,要有一定的政治理论知识和法律知识跨度,因为知识跨度是调动学生思维的最好方法。具体说来,案例选取应当掌握以下原则。

(一)真实性原则。“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案例,是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和学法用法的重要素材,因此,案例最好是发生在他们身边的真人真事,发生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真实事例。案例的真实性是搞好案例教学的前提和基础,案例只有真实性才会具有生动性、形象性和说服力,才会具有教育性。所谓真实性,是指所选择的案例应当是现实生活中确实发生过的真实事例,而不是道听途说或随意杜撰的。为了保证案例的真实性,教师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收集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登的案例,各级人民法院审结的成功案例,《法制日报》《中国青年报》《民主与法制》《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等报刊刊登的案例,以及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报道的案例。这些案例与形势的发展相适应,与现实生活密切相关。

(二)典型性原则。教学案例没有典型性就没有感染力和吸引力,就不能引起学生广泛的兴趣和思想上的共鸣。案例选择应当是大学生所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问题。所谓典型性,是指发生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过程中的、备受社会普遍关注的、具有代表性的人物或事件。典型案例能震撼人们的心灵,具有启发、导向、矫正、警示等育人功能。典型分为正面典型和反面典型。在案例教学中,要坚持正面教育的方针,运用好正面典型,即现实生活中乐于助人、高风亮节、遵纪守法、维护权利履行义务的典型,如牛玉儒、侯祥麟乐于奉献的典型,宋鱼水秉公执法、依法断案的典型,等等。因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宗旨是塑造大学生的高尚情操,培养他们的奉献精神,加强他们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观念,提高他们的依法办事能力。从正面的典型案例中,大学生将以案例中的人物或事件为榜样,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学会怎样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并进一步认识到,宽容、奉献是社会所必需的,公平、正义、民主、法制的实现,是社会的必然,从而自觉积极投身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实践中。同时,在案例教学中,要运用好反面典型,因为反面典型对大学生也具有强烈的教育作用,它告诫人们不要这样做,否则会受到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严厉制裁,如分析马加爵杀人案的深层次原因。

(三)针对性原则。案例教学的针对性是指所选择的案例要针对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未来工作的实际,充分利用大学生中不履行义务、违反法纪的现象来进行讨论、剖析,以达到“自己教育自己”的效果。实践证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通过密切联系大学生的日常行为以及他们最熟悉的事或现象来进行讲解,可以增强这门课的感知性、情景性、行为规范性。比如,笔者在讲授宪法中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时,针对大学生中大部分是独生子女,从小娇生惯养、不爱劳动的现象,指出,劳动是一种美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这样,不仅有利于学生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和对法律知识的理解,而且使他们受到强烈的情绪感染和深刻的法制教育。

(四)新颖性原则。案例要不断更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一方面,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新法律、新法规不断颁布和实施,过去的法律法规也在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不断地修改完善;另一方面,改革开放给人们在价值观念、思维方式、行为习惯、兴趣爱好等方面带来了很大变化,社会上、校园里的新思想、新观念层出不穷。如果“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的教学案例多年不变,不能根据新形势、新问题、新法律、新法规及时补充和调整,其结果只能是事倍功半,甚至贻误教学。因此,在教学中不仅理论部分要即时删改、增添新内容,而且使用的案例也要根据新情况予以补充,使“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适应“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客观需要。

四、案例教学的实施手段以及应注意的问题

(一)案例教学的实施手段

1.课堂讲授。课堂讲授是案例教学的基本形式。教师在讲授思想道德原理和法学基本理论的重点、难点时,要尽可能举例说明。比如,在讲授刑法中的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民法中的不当得利、无因管理、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情况等等,笔者都精选案例加以阐明。如果案例过多,费时过长,则不利于教学内容的完成;冗长繁杂的案例,学生也不愿意听。因此,教师对于哪些问题应当举例,哪些不必举例,要胸有成竹、通盘考虑。另外,案例要精讲,教师要紧扣授课内容,精讲所举的案例,讲深讲透,才能使学生对讲授内容理解快、印象深、记得牢,顺利实现知识的转移、提高和增长。

2.学生讨论。案例教学,要求教学互动。学生对案例进行讨论是案例教学的关键,具体的操作方式可以灵活多样,如小组讨论、集体辩论、角色扮演等。在其中,教师担负着组织、引导、调控的作用。

(1)创造讨论氛围。教师组织好案例材料以后,要让学生围绕案例的主要问题进行交流、讨论,鼓励学生针对案例多提问题。在讨论过程中,对同一问题的看法有分歧是正常的,争论是不可避免的,但大家所争论的只是针对问题而发表的不同观点,是对事而不是对人,因此,不能对任何同学的人格和尊严有丝毫的侮辱或不尊重。学生是讨论的主体,教师只是引导者,引导学生去探讨、辨析案例中的思想道德问题和有关的法学概念、法学理论,协助学生以案例说明理论,用理论处理相似的新案例,提高同学们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活跃课堂气氛,增强教学效果。

(2)建立激励机制。案例教学,要求学生积极参与,勤于思考,鼓励提出问题和分析问题,做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从而达到掌握所学知识的目的。在讨论中,即使同学们的分析过程或分析结果发生了错误,教师也应当尊重他们的发言权,并给予应有的鼓励,然后再帮助其纠正错误观点,以提高学生的思辩能力。教师可将同学们在案例讨论中的表现作为平时成绩的一部分纳入考核范围,使同学们重视课前的准备、课中的讨论和课后的复习。

3.教师总结。同学们交流观点之后,教师应当对整个案例进行梳理,对案例中蕴涵的道理作归纳

总结,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下功夫,透过现象看本质,把握案例中的关键问题。教师要结合教材内容和案例材料,有的放矢地对学生所学的思想道德知识和法学理论知识进行总结,并对学生在案例分析过程中的表现进行总结,以提高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倘若是针对考题中的案例进行分析,应该告诉学生答题技巧,抓住得分点或考点,用专业术语回答提问。

(二)案例教学应注意的问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案例教学受到同学们的广泛赞誉,但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在实际运用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大学劳动教育典型案例篇8

该理论提出后迅速被德国的学术界所认同,并作为德国职业教育改革的理论指导。从最初的在德国大众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的“在经营和工作过程中的职业教育”试点实验,到21世纪初在德国广泛推行的“学习领域”课程方案,都是该理论在实践中的运用。

在这些实践模式中,教学内容不再按照传统方式构建课程,工作过程知识成为职业教育教学的核心内容,典型的职业工作任务成为工作过程知识的载体,并根据学生职业能力的发展规律对典型职业工作任务进行了序列化,使教学内容来源于真实的职业世界。同时,在实践中通过“职业调查”、“企业调查”、“学习岛”及“在工作中学习”等方式,使学生尽早接触企业,了解其所学职业,在完成相应的学习或工作任务的过程中获得工作过程知识。

毕业于德国不来梅大学,现任沈阳师范大学职业教育研究所所长的徐涵博士也介绍并发展了“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观点。

一、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理论的特点

1.职业教育的指导思想发生转变

传统职业教育的指导思想是将个性作为专业任务的人力资源来培养;从组织和技术的改革中引出素质要求;技术和劳动预先即确定了,而素质要求是作为依赖性变量存在的。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指导思想则是:教育应使学生具有从对经济、社会和生态负责这一角度建构工作世界的能力。教育成为发展独立的自我意识和自我负责的个性的前提条件,教育的目标和内容既依赖于同时又独立于劳动和技术的关系。

2.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由以培养学生的适应能力转向培养学生参与建构工作世界的能力

3.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由专业理论知识转向工作过程知识

(1)在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职业教育中,专业劳动处于中心地位

教学的内容指向于职业的工作任务、劳动的内在联系和工作过程知识。

(2)工作过程是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切入点

工作过程是指完整的工作进程:即工作任务是怎样被完成的。工作过程的核心要素包括:人力、工作对象、劳动工具、劳动方法和工作产品。这些要素相互作用,并在特定的工作环境下完成要求的工作成果,随之工作过程结束。

(3)工作过程知识不是从理论知识中引导出来的

它与反映的工作经验相适应,并指导实际的职业劳动。工作过程知识不仅包括显现的指导行为的知识(如程序化知识),也包括诀窍、手艺、技巧和技能等隐形工作过程知识。

(4)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改变

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不再是按照学科及学科自身的逻辑体系来建构,而是根据从初学者到专家的职业能力发展的五个阶段(初学者、高级初学者、有能力者、熟练者、专家)把教学内容归为四个学习范畴(入门和概念性知识、关联性知识、具体和功能性知识、经验基础上的学科系统化知识)。

(5)以职业工作任务为核心整合教学内容

理论学习内容与实践学习内容通过项目或者是工作任务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4.课程开发由资格研究转向职业科学的劳动研究

(1)传统的课程开发(资格研究)的局限性

传统的课程开发是把劳动科学中的工作活动分析简单地移植到了课程开发中的工作分析中,其局限性为:

①分析对象主要是按泰勒管理模式的工作岗位,因此强化了劳动分工原则,忽视了工作过程的内在联系。

②缺乏将知识、技能、能力进行序列化的标准。

(2)职业科学的劳动研究

职业科学的劳动研究,使研究隐含在实际的职业工作中的知识――工作过程知识成为可能。与传统的资格研究方法相比,职业科学的劳动研究的目标与分析策略是完全不同的。如图1所示。

其中,典型的职业工作任务分析法即针对工作过程的分析法,就是在“专家工人访谈会”基础之上,把工作任务放在企业生产运营过程和学习者的全面发展的大环境中进行分析,分析的对象不是一个个单项能力。

典型工作任务描述的步骤为:在分小组讨论的基础上确认典型工作任务;全体与会人员共同确定典型工作任务的特征;综合所有专家工人访谈会结果,形成典型工作任务表;将典型的工作任务描述为一般化的职业要求。如图2所示。

5.职业教育的教学方式以行动导向教学为主

以行动导向教学为主的教学方式是一种以行动或工作任务为导向的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思想,它以学生为主体展开教学。项目学习成为行动导向教学的主要学习形式。情境学习成为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职业教育教学的典型特征。

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在设计上解构了传统的学科体系,构建了符合职业能力形成规律的职业教育模式,也为我国高职财务会计课程设计提供了新的思路。

二、我国高职财务会计课程教学现状

我国现有高职财务会计课程仍沿袭非职业教育的学科课程模式,存在着严重的缺点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1.课程模式开发运用较为表面。

目前对高职课程模式的开发主要是在学科型课程基础上削减一些基础课程,增加一些实习内容,形成遗留有学科痕迹的课程体系――“学科课程(理论课)+实践课程(实训课)”,而未在课程内涵上作进一步开发。

2.教学理论与实践相脱节

理论课程侧重于专业理论知识的系统性,重点教授会计分录的编制方法;实践课程只是实验性模拟实习,主要练习编制记账凭证。在教学时间安排上,理论教学占用时间段较长,一般每门课程持续近一学期;实践教学一般在理论课结束之后集中一到三周之内完成,占用时间段较短,教学实施的结果偏重于理论教学;且不利于理论与实践的前后衔接和融合,不能使专业知识直接促进实践能力的培养。

3.教材内容不生动

目前,教材将本来丰富多彩的实际经济业务简单化,限制了学生的思维,致使学生只会做虚拟的会计练习题,而对发生的实际经济业务不会或不敢大胆分析处理的状况,最终导致学生顶岗实训较难上手、就业适应性差。

高职财务会计课程只是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模拟实习内容,实质上并未突破传统的学科型课程模式。要达到会计专业高职教育的目的,必须打破旧有的课程模式,重新进行课程设计,进行仿真模拟教学。

三、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理论对高职财务会计课程设计的启示

如何深化高职财务会计课程的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效果,关键要设计合适的课程方案,进而由课程设计改革推动课堂教学改革。而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理论则为我们提出了很好的设计思路。

1.高职财务会计课程设计总体方案――按工作岗位设置模块化课程,进行理论实践一体化的分岗教学

高职财务会计课程按照会计实际工作岗位可设置如下教学模块:出纳模块、各种会计核算模块、简要报表分析模块、会计档案管理模块、综合模拟实习模块及综合实践模块,学校提档线较高的职业院校还可设置主管会计模块。

每个模块的教学,以实际经济业务案例作为教材,以实践操作作为教学的主体内容,根据具体操作的需要安排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使理论与实践融为一体,在教学活动中同步传授给学生。

教学活动地点的安排要打破那种理论教学必须安排在一般教室、实验实训才安排在实训室的观点,整个课程即安排在模拟实习教室进行,内容讲授与操作练习同步进行。

2.各模块具体内容

(1)出纳模块的具体内容

出纳模块主要介绍出纳员工作的内容及其职责、权利;现金、银行存款及有关票据的管理制度;训练收款收据的开具;支票的签发及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托收承付等结算方式的办理;印章的使用和管理;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与核对。

(2)各种会计核算模块则以工业企业的经济业务为例介绍会计核算方法

作为基本教学模块,主要包括材料核算、工资核算、成本核算、往来结算核算、收入利润核算、固定资产核算、资本及其他业务等日常财务会计核算内容。在各教学模块中,主要讲授并练习各种日常业务的处理方法,如原始凭证的填制和审核、记账凭证的编制、各种明细账的设置、登记和结账方法、凭证的传递程序,介绍有关会计准则和制度在材料、往来结算、固定资产、成本(含工资)、收入利润、资本及其他业务核算中的应用。

如从学生个体发展的角度考虑,还可以在这些基本模块的基础上,根据会计市场的需求状况以及学校的办学特色与现有资源,设置备选模块,如按照房地产开发、饮食服务、旅游、广告、娱乐等企业的成本、费用核算分别设置教学模块。

(3)会计档案管理模块

使学生了解和熟悉会计档案的整理与保管方法以及相应手续的办理。如凭证、账簿的装订及封面等有关信息资料的填写以及磁盘介质存储会计资料的归档等。

(4)综合模拟实训模块

该模块训练学生熟练掌握从填制和审核原始凭证、编制和审核记账凭证、编制会计报表到撰写分析报告整个会计循环过程。

(5)综合实践模块

该模块指有计划地安排与财务会计课程相关的专题讲座或专题讨论;邀请实务界专业人士与学生一起对实际案例进行分析;要求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或寒、暑假进行与专业相关的社会调查实践活动,写出报告或总结,或组织学生进行讨论、分析。

总之,高职财务会计课程按实际工作岗位分岗设置教学模块。在这些教学模块中,教学内容不再是按照传统的课程进行构建,财务会计工作过程知识成为教学的核心内容,典型的会计岗位工作任务成为会计工作过程知识的载体,使教学内容来源于真实的会计工作世界。同时,在实践中通过“在工作中学习”等方式,以期使学生尽早接触企业,了解会计工作,在完成相应的学习或工作任务的过程中获得工作过程知识,实现该课程的理论与实践教学一体化。

参考文献:

大学劳动教育典型案例篇9

文献标识码:A

1 劳动法课程在高校普遍开设的必要性

现在大学生毕业后面临就业困难,所以很多学生只要有工作就会立即签约,并不关注劳动合同具体条款是如何规定的;或者根本就不知道哪些条款是用人单位单方事先设定的圈套,一旦出现纠纷,即使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学生们依然不懂得用劳动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高校必须让学生们了解掌握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使学生们明白如何保护自己在劳动关系中的合法权益。

2 劳动法教学指导大学生就业的可行性

要非法学专业的学生系统地学习法律知识,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是,高校为学生提供一些重要法律课程的学习机会,这是能够实现的。根据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大学毕业生在就业中享有广泛的权利。例如接受就业推荐的权利;接受就业指导与信息服务的权利;自主择业的权利;平等就业权;岗前培训的权利;过渡期保障的权利等。

近年来,我国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就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就业前,大学生就应该对《劳动法》、勤工助学以及就业、企业用人等相关法规政策进行详细了解,进而明确就业权益,增强维权意识。在英国,制定了专门反对就业歧视的法律法规,并在实际实施中取得很好的收效。在日本,大部分高校都设有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并有完善的就业法律制度体系,部门负责人经常与企业实时交流与沟通,为大学生提供大量的就业信息,同时为他们就业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进行解答。在这些方面,我国尚有不少立法空白需要借鉴国外经验,这些现实和前景也应当为大学生们所了解和掌握。目前,高校对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普及主要通过“思想品德修养”等“两课”的课程进行,而思品课程里的法律常识内容只占到四分之一左右,担任思品教学的大学老师所属专业大多为政治教育和哲学等,法律专业背景的两课教师很少,因此,大学生在法律常识的学习过程中,对属于法律专业领域的劳动法、就业法等相关法律政策不容易有清晰全面地认识和掌握。如果能够在“两课”之外,让学生有渠道了解和储备劳动法、就业法等法律专业知识,比如开设一些占用课时不多的劳动法案例课程、开通一些高校学生劳动权益维护热线、组织成立一些大学生求职就业维权社团、开辟一些大学生劳动权利维护的心理咨询领域、开展一些劳动维权的讲座等等,都可以帮助提升高校学生对未来正式就业和自身权益维护的信心和手段。

3 劳动法教学指导高校学生就业的方法探讨

3.1以学生为主的教学方式

以学生为主的教学效果要高于一般情绪状态下的教学效果。首先是要求教师和学生之间形成的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的教学相长的氛围,在这种良性氛围下,学生才会有积极学习的正面动机。其次要求教师及时的与学生进行课堂上的互动教学,引导学生主动学习。

3.2教师的教学方案

普通高校在各类专业教学尤其是文科类教学过程中,通常都有规范化的教学方案和计划的安排要求。那么针对属于法律专业领域的劳动法教学与此并无大的差异。比如,首先,要根据教师所选择的劳动法教学课程类型来确定教学目标。如果属于课时较少的案例教学,那么要以典型案例引出基本理论从而让学生掌握劳动法适用的重要规律;如果是基本理论课程教学,那么就应以学生掌握劳动法整体纲要和立法价值为主要目标;如果是以讨论的形式开设的课程,那么教师设立的目标则应围绕学生解决实际问题,比如由参与讨论的学生自带实际案例,分成讨论小组先期准备,学习基本的法律条文,再由教师引导开展充分讨论等。

4 劳动法课程在高校就业教学体系中的设置建议

4.1占用课时较少的案例课程

大学劳动教育典型案例篇10

一、劳动法案例教学的理论分析

(一)劳动法案例的界定

案例,有个例、实例、个案等几种提法。最初起用“案例”一词,是医学界对医案及个别病例的统称。具体讲,就是对病情诊断、处理方法的记录,以便有据可查。根据案例,我们可以对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分析,挖掘发现,从中寻找带有规律性、普遍性的成份,这是应用性学科最快捷、准确的研究手段及方法之一。目前,在法学学科中,案例分析早已成为最行之有效的研究工具。劳动法案例是基于鲜活的劳动法活动,将劳动法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的教学案例,目的是帮助学生掌握劳动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促进劳动法学教学和研究水平的提高。

(二)劳动法案例教学功能分析

1、有利于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以案说法,通过提出案例,有利于启发学生思考,带动学生积极参与讨论,培养学生学习的兴趣,创造独立思考的良好环境。劳动法案例教学将宣讲式的教学过程转变为启发式学习,改我国中学教育的应试教育为素质教育,能够让学生通过具体生动的劳动案例掌握劳动法学的相关概念、理论。

2、适应劳动法学科特点有利于提高学生学习效率。

劳动法学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学科,它融汇了行政法、经济法、宪法等专业学科知识,也与社会心理学、经济学等学科观点、理论紧密联系,还与国内外的政治政策有强烈的联系。学生对政策术语和范畴等理论知识的理解较困难。通过对劳动法案例的分析,能够加深对劳动法本身特殊性的理解,并能消化所学知识,提高学习效率。

3、有利于培养学生劳动法实践应用能力。

通过对有关劳动法案例的模拟分析,能够增长学生分析案件性质、厘清争议焦点、提出多种可能解决方案等多方面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初步能力,为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奠定一定基础。

4、有利于转变学生思维模式,养成主动学习的习惯。

案例教学能够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和自主性思维,使学生在思维方式上更主动。它以个案分析为载体,以针对性的理论阐述来影响学生的思维,最终为学生从感性为主的思维模式提升为以严谨逻辑思维为基础的思维素养创造了条件。

二、劳动法案例选编的要点

劳动法案例的质量对案例教学效果有重要影响,选择课堂相关案例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真实性、典型性和时效性

随着国内经济的发展,各种类型的劳动关系繁杂,劳动纠纷层出不穷,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又给诸多劳动纠纷事件传播提供了便捷条件,但因为信息传播过程不可避免的局限性,有些案例案情在传播过程中很可能失去细节,在选取劳动纠纷案例时须仔细甄别真伪,在案例编写时应尽量忠实于案例本身,而不能夸大和任意删减。

(二)与教学目标一致

劳动法案例是为学生有效吸收理论知识服务的,因此案例选择应该充分考虑到案例与理论教学内容的相关性,选取的案例应与教学理论知识相吻合,要针对这些知识的重点、难点,避免无关材料的罗列。

(三)本土化与国际视野

在经济全球化已然更加深入的今天,很多劳动纠纷有着强烈的国际背景。劳动法原理具有共性,但是各国在社会文化,社会环境,社会制度及历史渊源等诸多方面存在重大差异。各国劳动法具有个性,在劳动法教学中可以借鉴国外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案例,但案例选择的内容也应关注我国社会现实,引导学生将理论知识与中国的社会现实联系起来,促其思考。

三、劳动法案例教学方法分析

(一)案例讲析教学法

案例教学主要包括对案例的讲解与分析两部分,其中对案例的分析为侧重点。在案例分析的过程中可以给学生一定提示但不应过多,充分调动学生自主思维能力,适时鼓励学生进行自主深入的思考,注重课堂内容的开放性,当学生无从下手时注意适当的提示,当学生思维陷入误区时加以引导,针对学生的分析思路和分析结论进行评价和较正。在解析案例时,教师应注重分析方法的讲解。学生通过对典型案例的直观认识,加深对劳动法知识的理解和掌握。这种方法应用时注意两个关键环节:一是在课程教学的初始,紧扣教学内容,通过设置案例,激发学生的兴趣,使学生产生期待心理,有效地集中学生的注意力。二是在讲授课程内容的过程中,为了对劳动法知识点的释义、解疑、理解,引用有关案例进行分析、论证,以求获得正确认识的方法。它可以使劳动法复杂的问题简单化,枯燥的知识趣味化,抽象的道理具体化。

(二)案例讨论教学法

它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以学生为主体对案例进行讨论分析的一种方法。教师根据案例内容提出要求和讨论题,学生充分准备后,在课堂上开展讨论,最后由教师作出总结。这种方式有利于学生思考问题,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参与意识,提高学生独立思考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也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语言组织表达能力。

四、案例教学建议

劳动法学实践性很强,课程内容丰富,从教学实践看,需要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提升案例教学技能水平

案例教学具有现实性、互动性和开放性特征,要求教师具备较高的素质,在实施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应具备理论和实践的融会贯通能力。教师需要站在劳动法学科前沿,紧跟社会经济发展的变化,熟练应用现代多媒体教学技术和案例教学技巧,提高案例教学质量。

(二)提高教学效率

大学劳动教育典型案例篇11

劳动法课程是专科院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必修课,它直接关系到该专业的大学毕业生对口就业问题,受到教育主管部门及各个专科院校的高度关注,纷纷加大了对该课程的传统教学效果探索的力度。然而,对其传统教学效果进行全面分析是改革的首要工作。

(一)能够传授给大学生较完整的理论知识

劳动法课程传统的教学,能够做到条理性与系统性兼顾。学生在一个学期的学习过程中,基本上可以掌握该学科的主要内容,给他们今后系统的学习和工作打下良好的理论知识功底,这也是该课程能够被我国许多高校老师采纳并长盛不衰的主要原因。

(二)忽视了学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传统的劳动法理论教育课程模式,教师是上课的主体,忽视了教学对象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基本上都采用教师“满堂灌”的教育方法,学生只是被动地接受老师传授的知识,其教学方式三段论的构成是:老师上课——学生记笔记——学校考试,学生成为考试的机器人,是教师知识的复印机,这种教学模式忽视了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很难培养出符合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创造性人才。

(三)不利于创新型人才的培养

由于存在上述弊端,传统的劳动法课程教学效果只能使学生变得依赖性越来越强,极大地扼杀大学生的好奇心和开拓性,大学毕业生大都变成了传统的书生。这种教育模式一方面已经极不适应我国当前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完全脱离了专科学校的实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严重地浪费国家的教育资源,更不利于创新型国家任务的实现。

二、改进传统劳动法课程教学效果的必要性

时代在巨变,社会在发展,针对传统劳动法课程教学效果的诸多缺陷,其改革更应当与时俱进。

(一)劳动法的理论新发展推动其教学效果的改革

我国《劳动法》从1994年开始颁布以来,其发展经历了相当漫长的过程。2008年是中国劳动法发展历史上的丰收年,有多部法律开始实施,尤其是《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就业促进法》等法律的颁布,有效地弥补了《劳动法》的不足,丰富了劳动法的基本理论,拓宽了国民的法律视野,给我国高校劳动法课程的教育、教学增加了新的领域,推动了广大学者对劳动法理论的进一步研究。劳动法理论的新规定、新发展、新思路,对传统的教学方式提出了严峻的挑战:高校如何适应当前劳动法领域的发展趋势,把最新的研究成果转化为有效的教学改革方式?

(二)教学对象的变化亟需课程改革的配套

劳动法课程教学改革离不开教学对象的积极参与。传统的教学改革误区始终认为改革是教师的事情,与学生没有多大关系,这是一种极端错误的想法。劳动法课程教学效果改革没有学生的全程参与注定会失败的,因此,我们必须了解当前的专科院校学生的实际情况,充分调动学生参与传统教学效果改革的积极性,这样才能圆满地完成教学改革的任务。现在的大学生与十多年前的学生已经不同,他们的知识面更广泛、需求更是多种多样,学生对老师的要求也更高,如果授课教师不了解这些新的变化,该课程的教学效果改革是无法实现的。

(三)专科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需要教学改革的跟进

我国专科院校的人才教育目标是培养出实用型的、符合市场需求、具有较强动手能力、高素质大学生。这样的目标基本上符合我国当前对人才需求的实际,可是,在现实中由于多种原因的存在,导致我们专科学院培养的人才不实用,动手能力很差,其教育模式与高等本科院校没有根本的区别,脱离了我国的教育目标,对其进行彻底的改革势在必行。

三、提高劳动法课程教学效果的具体措施

(一)充分了解教学主体的需求

当前大学生的就业压力越来越大,其追求的目标也非常务实。故此,上课老师在讲授劳动法课程时,应当先进行问卷调查和广泛的调研,既要掌握新学生们的实际需求、往届毕业生就业中遇到的普遍问题,又要了解大多数用人单位对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的招聘标准

,制定切实可行的授课提纲和教学讲义,做到有的放矢。

(二)着力构建“双师型”教师队伍

有一位哲人说过:大学不是大楼,大学是大师也。这句话里蕴含的深刻含义对我们的劳动法课程教学效果改革有巨大的启示作用。专科学校是培养实用型人才的地方,其在人才市场的巨大竞争力在于它的实用型,而不是理论性。要培育出符合社会要求的人才,前提条件是有“大师”——既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老师,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是专科学院提升劳动法课程教学效果至关重要的条件。结合劳动法课程教学的当前需求,律师及老师的双重身份是进行该课程教学效果改革成功的前提要素和基本保障。这种需求已经得到许多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并已经成为专科院校教师评定职称的必要性条件之一。

(三)适时选择多种教学方法

要改变传统的劳动法课程教学模式,一方面我们不能忽视对学生的理论教育,另一方面更要结合实际教学情况,选择多种有效的教学方法。现在我们可选择的有效教学方法有:理论教学法、分组研讨法、案例教学法、多媒体教学法、模拟法庭教学法、法庭旁听教学法、社会实践教学法等。笔者现在用得较多的方法有案例研讨法、多媒体教学法、社会实践教学法等。这些方法的有效结合可以较好地弥补传统教学中的缺陷,充分地调动学生参与教学改革的积极性,培养其创造性,又能完成专科院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教学目标,使学生真正做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

(四)结合时事精选教学案例

有了优秀的“大师”和积极参与的学生还不够,要真正提高劳动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效果,还有许多具体的事务要做。笔者结合我院的实际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师必须有大量生动、有效的案例储备可供选择。

笔者建议学院建立劳动法课程教学案例库,及时把符合当前劳动法课程教学要求、紧密联系社会实际的案例进行收集、归纳、整理,以便其他老师在今后的劳动法教学效果改革中有生动可行的素材可取,这样极大地减轻了授课老师的工作量,同时也能快速、有效地促进该课程教学效果的改革。

第二,选取经典案例进行教学研讨。

笔者在授课时紧密结合我国当前的社会用工实际及热点和难点问题,深入挖掘新鲜、有益、符合教学要求的案例(如范跑跑事件、华为事件、肯德基事件等),开展有针对性的教学案例研讨。

在讲授劳动合同法的加班、加点内容时,笔者就恰当地引用了富士康事件,并提出如下思考题让学生分组进行认真讨论:

1.富士康事件产生的真正根源是什么?

2.富士康公司在哪些方面严重违反了我国劳动法的规定?

3.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在富士康事件中存在哪些行政不作为的行为?

4.用人单位应如何避免该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第三,指出法律存在的漏洞,开发学生的思考能力。

任何再好的法律都是时代的产物,都会存在一些法律漏洞和真空地带,《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也是如此。在讲授《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时,笔者就联系安徽省一高校去年实际发生的案例,让同学们进行深入讨论。

案例如下:安徽省某专科院校大三毕业生刘某(女生),于2011年4月份,拿到省教育厅下发的就业推荐表找到了一家公司上班,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刘某在5月份下班途中,被一辆违章汽车撞伤,医治无效死亡,最后因为赔偿事项其家人与用人单位和肇事车主发生纠纷。本案存在两个劳动法方面的问题值得学生思考:

1.该案件是否适用劳动合同法调整?其原因是什么?

2.人身伤害赔偿与工伤保险赔偿能否同时适用?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第一个问题涉及到在校大学生毕业之前能否适用劳动合同法调整的重大问题。第二个问题涉及到人身伤害赔偿法律关系与工伤保险赔偿法律关系可否存在适用竞合的问题。对这两个问题,我国目前的劳动法律都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给司法实践带来了较大的困惑,急需法律来调整和规范。学生们经过激烈的争论,都充分认识到健全我国法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也明白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准备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原因所在。

通过对诸多经典、复杂、热点案例的研讨,大学生们既很好地学习了劳动法方面的重点知识又联系当前社会实际,真正地把他们培养成国家的实用型人才,切实推动了专科院校对传统劳动法课程教学效果的改革工作。

[参考文献]

[1]郑尚元.劳动合同法的制度与理念[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

大学劳动教育典型案例篇12

一、教学案例遴选与编写的意义

(一)实施互动式案例教学基本前提

互动式案例教学法的有效实施有赖于合适的教学案例,没有合适的教学案例,案例教学法就与传统的讲授式教学法没有多大的区别。在这种教学中讲授是主要方式,案例是辅助性的,实际上是举例教学,其本质还是传统的讲授法。互动式案例教学法的主要特点就是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整个教学过程由学生自主分析和讨论案例,最后由教师对学生提出的各种观点进行客观公正的点评。因而,遴选适当的教学案例并进行合理的编写,对互动式案例教学法真正取得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提高学生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沟通能力,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有助于提高法学教师的实践反思能力

互动式案例教学中,教师仍处于教学中的主导地位。因为无论是案例的遴选和编写还是案例教学的组织,都要由法学教师付诸实施。案例教学需要法学教师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较强的实践能力。分析实践中发生的典型案例,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这是提高法学教师实践反思能力的有效途径之一。在这一过程中,教师能够反思相关法学理论是否为实践问题的解决提供理论支撑,相关领域的法律规定是否健全、完善,从而有助于提高法学教师对实践问题的洞察能力和解决能力,这与教育部在《教育部中央政治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中所强调的案例教学法的重要地位以及加强法学师资队伍建设的目标不谋而合。

(三)有助于建设法学教学案例库

目前不少法律院校都开始重视教学案例库的建设和完善。法学教学案例库的建设有利于法学教师共享教学资源,切实开展互动式案例教学。教学案例库有别于案例数据库。教学案例库收录的案例必须是经过法学教师精心编写的,涉及全部教学环节的典型案例。因此,组织法学教师参加教学案例的遴选与编写,将对法律院校建设和完善具有专业特色的教学案例库,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教学案例遴选与编写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法律院校对教学案例的遴选与编写对实施案例教学法的重要意义达成共识,也开设了案例教学的专门课程。如延边大学法学专业从2013年开始设置了“民法案例讨论”、“刑法案例讨论”、“行政法案例讨论”、“经济法案例讨论”等专门的案例教学课程。从上述课程的学时分配来讲,总学时32学时均为实训学时,但是在教学案例的遴选与编写环节中仍存在不少问题。

(一)教学案例来源有限

实践中不缺少典型的案例,“案例的收集、整理、加工、更新不仅需要耗费大量的脑力劳动,还必须有足够的财力支持”[1]。而一些教师选择案例的方式比较随意和简单,往往是上网收集或者运用已经出版的案例教材中的一些案例作为教学案例,很少采用具有地方特色的当地人民法院审判过的案件、未进入司法程序的事件或者非诉执行案件等。

(二)案例未经编写直接运用

案例教学中采用的案例应当是经过教师精心遴选和编写的,即在事先拟定好教学目的、教学计划、通过案例要解决的问题及预期效果等的基础上付诸案例教学的教学案例。而不少教师选择未经编写的案例直接适用于教学,这种教学方式仍是传统的讲授式教学方式,达不到互动式案例教学法所应具有的教学效果。

(三)教学案例编写不规范

“就目前的法学教材而言,以实际案件为素材编写的案例分析书籍虽然也不在少数,但专为提高学生案例分析能力而编写的‘教学案例’则极为罕见,值得反思。”[2]目前,将实践中发生的典型案例有机和科学地融入相关课程的案例教材较少,一般教学案例的编写主要包括主要案情及争议焦点问题分析,法学专业本科生的案例教材采用了这种撰写方式。这种编写方式未能完整再现案件事实,内容比较简单,学生比较容易得出结论。因而仍适合于以教师讲授为主的传统的案例教学法,不适合开展互动式案例教学法。因为教师事先已经提出了案件争议的焦点,忽视了实际案件的处理中事实的认定和寻找法律依据等问题,从而不利于激发学生案例分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影响案例教学的实际效果。

三、教学案例遴选和编写的构想

上述教学案例的遴选和编写存在的诸多问题,已经严重制约了互动式案例教学的实施效果。因而,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规范教学案例的遴选和编写工作。

(一)扩大教学案例的来源

选择适当的案例是编写优秀案例的前提条件,也是推行互动式案例教学法首先要解决的重要问题。适合教学对象的案例会使案例教学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法学界认为,教学案例可以从《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人民法院案例选》、《中国审判案例要览》、地方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媒体追踪报道的案例中选择。遴选的案例应仅限于中国本土发生的案例,

需要引起法学教师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各种渠道公布的行政案件虽然具有权威性、典型性等优点,但一般都经过了人为的加工裁剪,研究主体在很多时候实际上根本无法掌握案件的全貌,因而未必是最为理想的案例分析文本”[3]。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其他类型的案件同样如此,直接影响教学案例的编写,因此,在遴选这些案例时应慎重。笔者认为法学院校应与当地的法律实务部门建立相互合作的互动机制,从法律实务部门直接收集发生在当地的典型案例。这种收集方式既有利于降低编写案例的成本,也有利于收集完整的案例素材。因为案件发生在当地,编写人员可以详细地调查和了解案件发生的背景。

此外,案例的遴选中既要重视经人民法院裁判的案件,也要重视未进入司法审查程序的事件和非诉执行案件。如《行政法案例讨论》课程也可以选择“深圳驱逐治安高危人群事件”、“杜宝良事件”、“拖欠劳动报酬案件”等未进入司法程序或者虽进入司法程序但未经人民法院裁判的事件和非诉执行案件作为教学案例。

(二)遴选教学案例的原则

1.真实性。劳伦斯则认为“一个好的案例是一个把部分真实生活引入课堂,从而可使教师和全班学生对之进行分析和学习的工具。一个好的案例可使课堂讨论一直围绕只有真实生活中才能存在的棘手问题来进行。它是学术思绪驰骋的依据。案例是对一个复杂情景的记录,必须要把这一复杂情景解剖分析再如实复原以使人们能够理解它”[4]。依据真实性原则教学案例应选择实践中已经发生的真实的案例或事件,不能随意杜撰。如美国法学院校因为“生活化的真实案例具有可信性和借鉴性,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他们产生对知识的渴求,也可以引导学生将注意力放到对现实生活纠纷的预防和解决上”。课堂上的案例均来自法院公开记录的判决。真实的案例有助于引导学生将注意力放在中国本土经常发生的案件,了解我国立法、执法及司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

2.时代性。时代性指的是案件发生的时间不能太久远,应密切结合当前社会的热点法律问题选择案例。案例越是新颖,越容易激发学生的积极性,教学效果也会更好。当然在某些情况下为说明法律发展过程,选择旧法下的典型案例也是必要的。如“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案”收录于《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9年第4期。最高人民法院于2014年12月25日又将此案例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38号”予以。可见,此案例虽然发生时间久远,但其判决内容对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仍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作用。

3.典型性。典型性指的是应选择实践中经常发生

的,通过现有的法学理论和法律法规难以有效解决的反映社会现实的案件。如最高人民法院的政府信息公开十大典型案例等。典型案例对于学生法律职业伦理的培养和法律专业技能的训练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典型案例,使学生了解相关法学理论研究现状及不足,剖析案例中所反映出来的制度层面上的深层原因,进而思考解决对策。

4.关联性。关联性指的是教学案例所包含的法律问题的解决与学生所学过的相关法学课程的理论和法律法规紧密相连,能够引起学生的共鸣,激发参加案例讨论的积极性。同时案例的难易度也应与学生的知识水平相适应,使学生能够全面、准确地把握和分析案例中涉及的主要法学理论及法律问题。

5.争议性。争议性指的是案例应具有一定的争议

性,不能过于简单,不能只得出一个正确答案。美国的一位大法官曾经说过: “我们能够做出最终判决并非因为我们判决正确, 相反, 我们之所以判决正确, 是因为我们享有终审权。”[5]因而遴选的案例法律关系应较为复杂,涉及的法律和理论问题较多。这有助于为案例教学中将学生分组进行对抗式的辩论和讨论留下空间。因为案例并未预设标准答案,学生通过讨论可以思考解决问题的各种可能性,“在针对现实问题的分析的基础上,学生对于自己的理解力和判断力增加了确信,这是成为法律人的一个基本方面”[6]。

(三)教学案例编写的内容

在遴选教学案例的基础上,编写优秀的教学案例是开展互动式案例教学的基本前提。教学案例的编写应紧密围绕着如何在案例教学中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这一问题展开。具体来讲,教学案例的编写应规范化,具体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案例名称与案例正文。应结合案例中出现的突出事件,以简短的语言概括案例名称,以便在教学案例库中检索。案例正文应包括案件发生的背景、案件起因、主要内容及相关证据材料等。案件发生的背景应概括说明案件发生的有关背景,说明案件发生的特定原因和社会环境等条件。编写案例应以未经加工的原始素材为基础,从最开始的法律关系入手,对于案件事实给予充分的说明。应以时间和案件事实相互交融的方式叙述,内容应详略得当。案例的编写应客观,忠实于案件事实。教师要保持中立,不能加入自己的观点或者评论,否则会影响学生的判断,不利于发挥学生分析案例的自主性和积极性。编写案例的语言应准确、规范、逻辑性强,有助于学生在较短时间内弄清案件事实。

2.教学指导手册。教学指导手册是为指导教师组织案例教学所提供的案例的使用说明。教学指导手册应包括教学对象及教学目标、教学计划、教学时间、教学内容、预期效果、思考题和实践题及参考文献等。

教学目标是互动式案例教学实施的方向,是通过互动式案例教学预期要达到的结果或标准。教学目标应明确使学生掌握的基本能力。教学计划是实施互动式案例教学的总体规划,是结合教学时间设计的每节课的讨论内容安排。教学计划应包括完整的课前、课中及课后计划。教学时间一般应安排2—4学时。教学内容是按照教学计划的安排,实施互动式案例教学的具体内容,教师应事先把案例讨论涉及的具体问题梳理清楚。预期效果是指在实施案例教学之前,教师事先对案例教学的实施效果的预先判断。对预期效果进行研究非常重要,因为案例教学结束后在教师反思的环节,教师只有将预期效果和案例教学的实际效果相比较,才能对整个案例教学的效果予以总结和评估。

大学劳动教育典型案例篇13

1.认知:通过教学,使学生认识到人的真正价值在于对社会的贡献,了解苦与乐、生与死的概念及它们之间的关系。

2.情感态度观念: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认识到人的真正价值在于对社会的贡献,帮助学生正确看待苦与乐、生与死,树立正确的苦乐观和生死观,提高人生价值。

3.运用:使学生认识到人生价值的实现需要一定的主客观条件,而奋斗是实现人生价值的决定性因素,理解并学会在诚实劳动中奉献社会,实现人生价值。

【教学重点】

在劳动创造中实现人生价值。

【教学难点】

树立正确的苦乐观和生死观。

【教学方法】

情景展示法、小组讨论法、案例分析法、情景朗读等方法。

【教学手段】

多媒体课件教学。

【课时安排】

2.学时。

【教学过程】

1.课前准备

学生根据自己的特点和完成任务的能力,组成4个学习小组,按照任务需要准备材料,完成任务。

第一组:制作PPT,演示本次课的重要概念和原理。

第二组:收集资料,制作PPT或多媒体,有选择地介绍近几年来感动中国人物的感人事迹。

第三组:收集资料,制作PPT,介绍我市我校杰出校友在就业创业中实现人生价值的典型事例。

第四组:收集近年来现实社会中的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并结合自身体会谈谈对苦与乐、生与死的理解与看法。

2.导入新课

在讲新课前,我们先来回答一个问题:同学们,你觉得人活着为了什么?

要求全体学生不记名写在纸上,老师马上收上来,与学生一起分享答案。

生1:为了讨个好老婆,过上好日子。

生2:为了爹妈生活得更幸福。

生3:吃喝玩乐,享受生活。

生4:住别墅、开宝马、有美女陪伴。

生5:为社会做点事。

……

设计意图:使学生内心产生共鸣,营造良好的课堂气氛,激活思维。

讲授新课:

教师:人活着为了什么?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人生观问题,在我国当代青年中是一个十分敏感的问题,其实关于人生价值问题的讨论已发生过多次,例如:1979―1980年围绕潘晓提出的“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的论题为中心的讨论,张华救老农值不值得等问题的讨论,都涉及什么是人生价值及衡量标准是什么的问题,那么究竟什么是人生价值?

引出课题“人生价值与劳动奉献”(板书)

一、人活着究竟为了什么?(板书)

刚才同学们畅想了一下人活着究竟为了什么?看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答案。在此我们先要搞清本次课要牵涉的一些基本概念和原理。根据分工

活动一:请第一组代表展示并讲解本次课的重要概念和原理。

重要概念:社会价值、自我价值、苦与乐、生与死的含义。

重要原理:人生价值、苦与乐的含义及辩证关系。

设计意图:在学习的过程中培养学生阅读理解、归纳概括的能力。

同学们弄清楚了以上重要概念和原理后,人生价值是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的统一,那么,怎样才能既实现自己的生活理想,又体现自己作为“人”的价值呢?接下来我们讨论第二个问题。

二、人如何才能活得有价值呢?(板书)

活动二:请第二组代表展示制作的PPT或多媒体视频,有选择地介绍近几年来感动中国人物的感人事迹。

1.介绍2005年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之中千手观音主演邰丽华的感人事迹。(视频展示)

2.2005年感动中国人物丛飞的事迹。

3.2010年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之一:三栖尖兵何祥美感人事迹。

(视频时间长短,可根据实际教学情况进行剪辑)

教师围绕观看的视频内容组织学生讨论问题:(1)大家思考一下,人生价值的评价标准用什么来衡量呢?(2)他们的事迹为什么会感动中国?他们的人生价值和意义体现在哪些方面?

学生讨论、发言交流(略)

设计意图:引导学生懂得评价一个人的人生价值不是看他从社会、他人那里得到了什么,而是看他为社会、为他人尽到了什么责任,作出了什么贡献;也就是说,人生的真正价值在于对社会的贡献。以上人物都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是我们青年人学习的楷模。同时让学生从这些普通人不平凡的事迹中获得情感的认同。

活动三:小组讨论

教师组织学生结合教材P147调查显示:企业对大学生应聘提出三大必备条件:个人基本素质、基本职业技能及职业素养。有75%的企业负责人特别强调:“目前不少大学生在应聘时,各种证书可以拿出一大堆,而职业技能和素养却体现不出,专业知识基础也相对薄弱。”在个人基本素质方面,89%的企业希望大学生提高心理健康素质;79%的企业认为,应届毕业生初到工作岗位时都欠缺一定的社会协作能力,必须接受一定培训;还有76%的企业认为大学生应当提高自我认识、准确定位。在基本职业技能方面,企业认为学生应具备的技能为:写作能力、钻研能力、创新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在职业素养方面,有89%的用人单位希望大学生具备诚信的职业道德素质。

请同学们讨论谈谈这个调查结果对职校学生就业有什么启发?(学生讨论,每组派代表课堂交流)

教师总结:人的先天条件无法改变,因此后天的努力和奋斗就成为实现人生价值的决定性因素。

设计意图:通过讨论,让学生意识到想多赚钱,过上好日子、活得有价值与人的素质、能力有很大的关系。同时培养学生的语言表达、辩证思维能力。

三、我们职校学生怎样做才能活得有意义呢?(板书)

活动四:请第三组代表展示收集的资料或制作的PPT,介绍我市我校杰出校友在就业创业中实现人生价值的典型事例。

创业典型:孙晓东(杰出校友、苏州天堂居集团公司董事长,全国民营企业五百强)、张权方(杰出校友、常州市家装行业精英)。

就业典型:邓建军(常州人、百度搜索称为共和国的脊梁、蓝领精英)、储永坚(杰出校友、常州市首届十佳金蓝领)。

课本P148小王的做法给你什么启示?结合实际谈谈我们应如何在劳动创造中实现人生价值?

学生讨论并谈体会:要求学生根据自己所学专业和今后就业方向畅谈自己对人生的规划,以及实现人生价值的方法、途径等。

设计意图:用学生兄长的成才典型例子告诉在校的同学们,只有通过自己的“诚实”劳动,在劳动中奉献社会,既实现了自己的自我价值,又更好地体现了自己的社会价值,而“奋斗”成为实现人生价值的决定性因素。学生收集杰出校友的资料,也是一次很好的自我教育过程。

教师总结:人生价值的实现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轻松完成的,也不都是靠轰轰烈烈的英雄事迹,更多的人要在平凡的生活中,从一点一滴的、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小事做起,立足本职岗位成才,在就业创业中一步一步地逐渐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还要有恒心、有毅力,有对实现人生价值的执著追求。在为社会创造财富的过程中,让自己过上美好的生活。

四、树立正确的苦乐观和生死观(板书)

活动五:请第四组代表展示收集的近年来现实社会中的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并结合自身体会谈谈对苦与乐、生与死的理解与看法。

学生:1.大学生徐本禹的事迹(去贵州贫困山区支教,当选为2004年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之一)。

2.死得光荣――武文斌事迹(2009年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之一)“我们一定要多救人,才能对得起身上的这身军装”。这是一个普通的战士对老百姓的承诺,更是对共和国的承诺。

3.2009年度感动中国人物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党支部原第一书记沈浩事迹。

4.原河北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省国税局局长李真受贿、贪污案被判死刑的警示。

5.江西省原副省长贪污受贿被判死刑的警示。

(以上典型案例可有选择地利用)

学生讨论并谈感受:学生们对苦乐观和生死观有自己的看法(略)

设计意图:在教学中通过分析现实社会中的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给学生以强烈的对比,从而在内心产生强力的碰撞,引导学生只有遵纪守法、诚实劳动、为国奉献,才能活出自己的精彩人生。让学生从正反两方面事例对比中学会思考,并在思考中体验、感悟,逐步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

教师总结引导:苦与乐是客观存在的,要在劳动中创造快乐,并保持乐观的态度,正确对待人生中的“苦”,在困难面前乐观进取,积极向上。

怎样才能做到生得有价值,死得有意义?

珍惜生命,热爱生活,勇于进取,迎接挑战。

崇尚真理,在国家民族危难时视死如归。中国古时候有个文学家叫做司马迁的说:“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我们要生的精彩,死的有意义,要以正确的苦乐观和生死观为指导,更好地服务人民、奉献社会,才能提高人生价值。

活动六:配乐诗朗诵

最后全班同学齐声朗诵配乐诗“有的人”作为本课结束

(课件显示)臧克家的诗――有的人

有的人活着

他已经死了;

有的人死了

他还活着。

有的人

骑在人民头上:“呵,我多伟大!”

有的人

俯下身子给人民当牛马。

有的人

把名字刻入石头想“不朽”;

有的人

情愿作野草,等着地下的火烧。

有的人

他活着别人就不能活;

有的人

他活着为了多数人更好地活。

骑在人民头上的,

人民把他摔垮;

给人民作牛马的,

人民永远记住他!

把名字刻入石头的,

名字比尸首烂得更早;

只要春风吹到的地方,

到处是青青的野草。

他活着别人就不能活的人,

他的下场可以看到;

他活着为了多数人更好活的人,

群众把他抬举得很高,很高。

设计意图:前后呼应,使学生的正面情感体验达到高潮,有多重收获。

本课小结:本课我们学习了两个问题:一是在劳动创造中实现人生价值,二是树立正确的苦乐观和生死观,才能更好地服务人民、奉献社会,提高人生价值。

作业:

树立正确人生价值活动设计方案:(400―500字)

由于种种原因,你正在面临死亡,终期将至,时间只允许你再做最后5件事,你会做哪5件事,并排出先后次序,然后写下你的遗嘱(只写50字以内)。每个成员认真思考后写下决定和遗嘱,谈谈你在写的时候有什么感受,这些感受对你今后的生活有什么影响?

设计意图:希望同学们通过本次课体验、感悟到:人生在世,有很多事值得我们去做,要使自己活得有价值,一定要珍惜现在,活好自己的每一天,使自己的人生过得充实精彩而有意义。

教学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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