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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咨询管理实用13篇

税务咨询管理
税务咨询管理篇1

从目前我国纳税服务的进展情况和各地开展纳税咨询服务的实际情况来说,还不能满足纳税人日益增长的对纳税咨询服务的需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没有全面形成对纳税咨询服务理念的统一认识

有的基层税务干部认为,纳税咨询服务工作是一项单独的工作,它与组织收入工作、与税收管理工作关系较远。不能通过纳税咨询服务,帮助纳税人正确理解税收政策,引导其依法纳税。

(二)缺乏统一的全国税务系统纳税咨询工作规范

一是纳税咨询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水平标准不统一,对纳税人的具体涉税问题甲地有甲地的说法,乙地有乙地的做法,难以形成全国统一的咨询服务标准。

二是纳税咨询服务方式各样。有的地区的税务机关通过电话、网站、短信、传真、信函和面对面等多种方式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积极推行网络在线咨询。但有的地区的税务机关可供纳税人咨询的渠道和形式却难以满足其需求,面对面咨询工作量较大的税务机关,所设置的咨询辅导室没有或较少,不能为纳税人提供预约咨询和集中解答服务。

究其上述原因,可能有很多,但最根本的是缺乏全国税务系统统一的纳税咨询工作规范。

(三)没有建立全国统一的纳税指南库及其分级维护机制

要做到准确解答纳税人提出的涉税问题,纳税服务咨询人员应依托纳税指南库,为纳税人提供统一和权威的解答。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如何建立全国统一的纳税指南库,如何维护?具体由税务机关哪个部门来编写和更新等一系列问题难以在较短时间内予以彻底解决。同时,也缺乏形成多层次的分级维护机制。各种说法不一,权威性较差。

(四)没有全面推行咨询回复时限公开承诺制度

对于税务机关而言,尽管在各种纳税服务文件和规定中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尽快推行纳税咨询限时回复公开承诺,但是,对于涉及多部门的疑难咨询问题,由税务机关哪个部门解答,如何使纳税服务部门与其他业务部门协调答释疑惑,仍然是一个突出的问题。

(五)缺少纳税咨询绩效考评办法

一是纳税咨询服务岗位职责不明晰,绩效目标不明确。比如,每个纳税服务咨询岗位所从事的具体职位上的职责要求到底是怎样的?每一项职责应当达到的基本绩效标准是什么?由于纳税服务咨询岗位设置缺乏科学性、规范性,职责不明确,导致纳税服务咨询绩效目标也就无法明确。

二是尚未健全合理的纳税服务咨询考评指标体系,绩效衡量不准确。纳税服务咨询工作是服务工作,其工作量、工作效率和工作业绩难以进行准确量化。除部分纳税服务咨询业务有明确的办理时限规定外,税收法律、法规极少对纳税服务咨询标准进行量化规定,其考评标准不好掌握。由于没有一个具体的考评指标体系,这些的绩效衡量就像是用一把没有刻度的尺子,绩效考评肯定不能准确评定。

三是纳税服务咨询绩效考评程序执行不够严格,绩效考评不规范。作为一项重要的干部考评制度,纳税服务咨询绩效考评应该是一项原则性、制度性极强的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税务部门由于指导理念不正确,没有建立起一套有力执行的制度,在具体执行过程当中,纳税服务咨询绩效考评往往得不到落实,或者随意性大,以致绩效考评沦为一种表面文章。

四是纳税服务咨询绩效考评配套管理措施未能跟进,绩效考评欠力度。纳税服务咨询绩效考评是评价税务干部工作是否出色的重要工作,其结果需要得到运用。考评结果只有与奖金分配、福利待遇、晋升调配、培训机会等挂钩才能起到激励作用。离开考评结果的运用,考评制度即成为形式,但目前考评结果运用相当困难。

二、完善纳税咨询服务的路径

概括地说,纳税咨询服务是指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纳税人的涉税咨询提供的各种服务事项和措施,包括税收征收、管理、检查和税收法律救济等各项税收业务咨询服务。针对上述纳税咨询服务中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一)转变服务理念,提高对纳税咨询服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税务机关要转变服务理念,提高服务意识,充分尊重纳税人的平等主体地位,按照建立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以满足纳税人合理要求为主线,以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标,扎扎实实地做好纳税咨询服务工作。要使每一位税务干部认识到,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纳税咨询服务,既是时展的要求,也是税收征管工作的需要,更是每一位税务干部的重要职责。纳税咨询服务工作不是一项单独的工作,它与组织收入工作息息相关,与税收管理工作密不可分。纳税咨询服务的过程,实际上也是税收管理的过程。通过纳税咨询服务,不仅可以帮助纳税人正确理解税收政策,引导其依法纳税,而且能够迅速发现我们现行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为制定政策的上级机关提供第一手资料。具体表现在,在同征管的联系上,通过纳税咨询服务,能及时反馈纳税人提出的问题和需求,有利于促进各项征管制度的不断健全和征管措施的不断完善。同稽查的联系主要体现在:一方面将纳税人反映的问题反馈到稽查,作为稽查工作的参考,从而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另一方面将稽查反映出的问题通过税务提醒和组织培训方式反馈到纳税人,提高纳税人的会计核算水平和涉税帐务处理能力,促进其正确申报、依法纳税。因此,纳税咨询服务在整个税收工作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切不可等闲视之。

(二)制定统一的全国税务系统纳税咨询工作规范,利用第三方资源,明确纳税咨询服务工作职责

一是针对纳税咨询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水平标准不统一的具体情况,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咨询服务标准。

二是要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方式也要标准化。

税务机关完全可以借用第三方的力量,较好地挖掘咨询服务的资源和潜力。如果总局能够把这种做法推广到全国,并制定全国税务系统纳税咨询工作规范,就一定能够进一步明确纳税咨询服务工作职责。

(三)建立全国统一的纳税指南库及其分级维护机制 ,规范纳税咨询服务的内容及方式

税务部门可以通过多种咨询渠道,为纳税人提供准确高效的咨询解答,帮助纳税人更准确地理解税收权利、义务和办税事宜。但是要完善纳税指南库。按照内容完整、分类科学、准确实用的要求完善纳税指南库,作为税务机关执法和纳税人履行义务的重要依据。建立纳税指南分级维护机制,成立由纳税服务部门和各业务部门指定专人组成的编审委员会,负责纳税指南的编写和更新维护。

(四)推行咨询回复时限公开承诺制度,规定纳税咨询服务程序

推行纳税咨询回复时限公开承诺制度,对于能够解释准确的咨询问题,应当场答复;对于不能即时解答的,应在规定时限内按约定方式回复;对于暂不能准确答复的,应按照规定程序,及时转交有关部门限时办理后回复;对于涉及多部门的复杂咨询问题,需要延期的,应及时联系纳税人,并耐心说明原因,层级提交咨询专家组研究后回复。

(五)健全纳税咨询绩效考评办法,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结果作为行政评价的参考依据

总之,纳税咨询服务是基层税务机关纳税服务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税务服务工作的核心。通过纳税咨询服务,不仅可以充分满足纳税人的涉税需求,使纳税人知法、懂法、守法,做到依法纳税,而且能使税务干部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做到依法征税。从而营造和谐融洽的征纳互动氛围,使纳税服务工作不断深化,促进税收征管质量的提高。

税务咨询管理篇2

一、“营改增”的原因所在

2012年7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将“营改增”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到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厦门、深圳等,并决定在2013年继续扩大试点地区,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内试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2年7月31日下发了《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明确规定“营改增”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到北京、天津、江苏、安徽、浙江(含宁波市)、福建(含厦门市)、湖北、广东(含深圳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要求,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

笔者认为,“营改增”的原因主要基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我国营业税税收制度本身存在缺陷,道道征收、全额征收的特点不仅加重了税负,而且弊端明显。首先,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新兴服务业越来越多,现行营业税税目已无法满足征管需求。其次,营业税计税依据不合理,除以旅游、建筑及联运为代表的少数服务业可按照差额征税之外,绝大部分服务业均按全额征收。最后,营业税的税负较重。另一方面,为了解决在营业税征收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国家也出台了一些新规定,也曾对营业税条例进行修订,但仍然治标不治本,无法解决因经济发展带来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例如差额征税只能解决同质业务重复征税的矛盾,却不能解决非同质业务重复征税的问题;兼营与混销的界定有利于分清服务业与制造业的边界,但从重征税又会加重企业的税负,也加大了执行与管理的难度。营业税征管实践中的种种困境说明,仅靠对营业税政策的修补和调整很难解决问题的根本。

二、“营改增”对咨询服务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根据“营改增”的相关试点情况,结合咨询服务业的市场地位,“营改增”对咨询服务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对行业的影响。“营改增”能够促进我国咨询服务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主要原因在于增值税以票管税和凭票扣税的思想,要求咨询服务业重视对发票的管理,这对目前流行的挂靠承包行为起到了抑制作用。第二个层面是对咨询服务业业务的影响。“营改增”后征收的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价外税与营业税有着本质区别,通过影响定价而影响其业务范围及规模。第三个层面是对咨询服务业财务管理的影响,也是本文主要的研究对象。

(一)对税率与计税基数的影响

咨询服务业归属于服务业纳税主体,按照营业收入的5%计征营业税。而“营改增”后将采用现代服务业6%的增值税率,若不考虑增值税的“进项抵扣”,咨询服务业的税负将提高一个百分点。关于是否增加税负的问题,主要应视其所能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多少确定。对于计税基数而言,营业税以营业额作为计税基数,而增值税的计税基数为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从而计算应交税额。

(二)对咨询服务业定价机制的影响

咨询服务业的定价机制相对灵活,价格影响因素也较多,因此“营改增”将对服务价格的制定产生一定的影响。例如,某项服务业务收费1 000元,按营业税率5%扣除50元的营业税后净收入为950元。而“营改增”后,以6%计算增值税,为实现同样是950元的净收入,理论上需要将价格提高至1 007元。但企业是否提价,应考虑其具体的价格策略、竞争地位、业务细分状况等多种因素。

(三)对财务分析的影响

目前,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收入”的金额为包含营业税的金额,而“营改增”后“主营业务收入”的金额为不包含增值税的金额,即使实际税负变化不大,对净收益的绝对数未产生过大影响,但企业的利润率会因主营业务收入的减少而有所上升。此外,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不在利润表中反映,账务处理、记账方法与营业税也存在一定的区别,这些变化均会对财务分析产生不同影响。

(四)对税款计算的影响

咨询服务业营业收入按照完工进度分期确认,在确认收入时,无论有无开具营业税发票,也无论是否已收回款项,均将收入总额视为计征营业税的基数。而“营改增”后,应按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的余额计算应交税额。为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税控系统会按照增值税发票票面金额计算销项税额,将会对企业应缴税金的计算以及确定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产生影响。此外,已开具营业税发票而尚未回款的客户,在实施“营改增”后,可能会出于进项税抵扣的考虑,要求退回原已开具的营业税发票而重开增值税发票,这些均会对当期税款的计算产生影响。

(五)对发票使用和管理的影响

与营业税普通发票的管理和稽查相比,税务部门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使用以及管理均非常严格。这是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直接影响着企业对外提供服务产生的销项税额,以及企业日常采购商品、接受服务环节产生的进项税额,进而直接影响企业增值税的纳税金额。

(六)对税务信息和纳税成本的影响

咨询服务业在征收营业税时以报表为基础进行申报和纳税,提供的税务信息相对较少,相应的纳税遵从成本较低。而实施“营改增”后,税务机关对咨询服务业的增值税征管变为以票控税和以票管税,增值税进项税额实施凭票抵扣的管理办法,由此将派生许多审批事项和相关工作。例如,发票及防伪专用品的印制和管理,发票的使用申请、定期限量供应,进项税额抵扣发票的申报和认定等,从而提高了咨询服务业的纳税遵从成本。

三、“营改增”在咨询服务业试点过程中的应对策略

本文借鉴上海的试点情况,针对“营改增”对咨询服务业的影响,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了应对策略。

(一)选择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

“营改增”后,咨询服务业的供应商也成为了增值税纳税人,也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咨询服务业在接受服务时能够取得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进项税额抵扣。“营改增”后,咨询服务业的适用税率由5%上升至6%,而咨询服务业的成本中,工资和差旅费占60%以上,能够取得进项抵扣的增值税发票较少。从短期看来,税负不但难以降低,反而有可能会增加。这就要求企业在选择供应商时,尽量选择财务核算健全,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以通过进项税抵扣降低增值税负。

(二)建立并准确、及时地记录增值税明细账

咨询服务业在销售和采购环节,按增值税专用发票计提税额,在账务处理中需要注意与原收入与成本费用记账核算的不同之处,因此应准确、及时地记录增值税明细账。考虑到“营改增”对财务管理的影响,对于目前按完工进度确认收入是否缴纳增值税,以及部分客户要求退票重开增值税发票的问题,目前尚未形成明确、具体的过渡政策。为此,咨询服务业应实时关注最新的动态、实施条例和过渡政策,与税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过程中各环节参与者均应予以高度重视

增值税发票与普通发票存在差异,不仅由于其具有反映经济业务发生的作用,而是因为能够起到完税凭证的作用。尤其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产品的最初生产到最终消费之间各环节联系起来,保持了税负的连续性,体现了增值税的作用。因此,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获得、鉴别、开具、管理、传递及作废均有别于普通发票。对于增值税发票的使用和管理,不仅财务部门要重视,在开具与传递等各个环节中的各个参与者更应对其高度重视。

(四)充分、及时地了解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税务咨询管理篇3

咨询服务业隶属于现代服务业,其所涉及的范围比较广泛,主要包括信息咨询、工程项目咨询、科技咨询、决策咨询、管理咨询以及涉外咨询等。2013年8月1日在全国开展营改增试点以来,已历时一年有余。那么营改增政策的实施,从税款计算、定价机制、财务分析、票据管理等方面对咨询服务业产生了重要影响。为了应对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咨询服务业企业应该如何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呢?本文将从选定纳税人身份、取得增值税发票、完善发票管理制度、区别核算不同类型销售额、调整经营策略、有效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分析“营改增”背景下咨询服务业企业如何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

一、合理选择纳税人身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38号文件规定,“营改增”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应向国税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试点纳税人,可以自愿选择称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那么,应税服务年销售额低于500万元的企业就拥有了选择纳税人身份的权利。是选择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还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取决于该企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多少。

根据应纳税额无差别平衡点的方法来计算,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相等时,可以算出应纳税额平衡点(咨询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税率为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适用税率为6%):

销售额*6%*(1-可抵扣率)=销售额*3%

则,可抵扣率为50%。由此可见,当可抵扣率为50%时,两者应纳税额相同。但是,当可抵扣率高于50%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则低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当可抵扣率低于50%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则高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所以,只有当咨询服务业企业的进项税可抵扣率达到50%或以上时,选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身份后所承担的税负才低于选择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所应承担的税负;否则选择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更有利于企业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合理取得可抵扣的增值税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可抵扣的进项税发票越多,可抵扣额就越多,所缴纳税负就越少,有利于企业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咨询服务业企业在购买办公用品、固定资产时,都可以取得相应可抵扣凭证。今年邮政业刚刚实施了营改增以后,速递等业务也可以取得可抵扣的增值税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取得主要着眼于以下方面:

1.合理选定供应商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咨询服务业企业所选定的供应商多为以上两种类型企业的话,取得发票多数为不可抵扣发票,那么自身税负就必然加重。所以,在选择供应商时,除了考虑供应商的服务、品质、成本等因素,更应考虑该供应商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因素。通过选择能够开具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增加增值税进项税额,减轻税负负担。

2.将业务合理外包

综合考虑企业综合竞争力,人力资源成本等因素,咨询企业可以考虑将不具备竞争力的业务外部委托给专业企业,以此降低运营成本,集中资源发展主营业务。同时,外部委托的企业尽量选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以获得更多的进项税额抵扣来源。

三、完善发票管理制度

咨询服务业在“营改增”试点实施前,缴纳的是营业税,“营改增”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缴纳增值税,需要开具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因此咨询企业在发票管理上也要做好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工作。其中,增值税发票的管理主要体现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用、开具、认证、抵扣以及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相关政策的把握。

1.《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中,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使用以及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的注意事项作出了详细规定。

2.需要引起咨询企业重视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问题。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要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未在规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申报抵扣或者申请稽核比对的,不得作为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所以应尽量避免因主观操作原因导致未作认证抵扣,从而增加纳税负担。

3.进行增值税税收筹划时,尽量合理利用折扣销售方式。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增值额计算增值税;如果将折扣另开发票,不论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税务咨询管理篇4

一、“营改增”基本概述

自从2012年开始,上海市在运输行业以及服务行业中开始执行“营改增”政策之后,便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于同年的7月份,国务院召开了常务会议,明确指出要增大“营改增”政策所谓试点范畴,于同年的八月初,“营改增”政策由最初的上海,直接延伸到北京、天津、江苏等8个省。工程咨询行业也在服务行业的范围内,因此也被列入到“营改增”试点的范畴中。直至2013年8月,“营改增”政策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运营。

所谓的“营改增”主要是指将原始缴纳的营业税直接转变成缴纳增值税,换句话说,就是一直税制的改变,这样做的主要目的就是有效的规避重复纳税的现象,进而减轻企业纳税人的纳税负担。

二、“营改增”对工程咨询服务企业的影响

1.税负影响

在没有执行“营改增”政策之前,我国一般是按照营业税机制来向工程咨询服务企业来收取营业税收,并且营业税收的税率为5%,在价内税的范畴内。自从“营改增”政策落实以后,工程咨询服务企业所缴纳的增值税收有两种,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按照税率是6%进行缴纳;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按照税率是3%进行缴纳,在价外税的范畴内。通常情况下,一般纳税人需要按照6%的税率来缴纳,和之前缴纳的营业税率5%进行比较,提升了1个百分点。

但是一般纳税人在进行物资采购时,例如办公用品、水电费等所支付的增值税收能够在提供服务时可以进行进项抵扣,现实税负主要取决于能够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数值。只要有充足的能够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就可以缓解企业的负税压力。如果工程咨询服务企业的整体规模较大,就可以不能取得充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那么就会导致企业的税负有所提升。如果工程咨询服务企业的整体规模较小,即使没有增值税进项税额,他也只需要按照税率3%进行缴纳,进而可以达到良好的减税效果。在整个工程咨询服务领域中,中小型规模的企业较多,这些企业的税负减少会这个整个领域的税务变化起着重要的影响。

2.税收征管的影响

“营改增”开展之前,营业税收需要依照施工进度百分比进行明确,在确定实际收入之后,营业税收的计税作为收入总额的基数。无论企业是否具备营业税发票,都要缴纳营业税收。“营改增”开展之后,企业在缴纳增值税收时,需要依照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之差进行计算。企业在给客户开据营业税专项发票的过程中,税控系统会依照营业税专项发票的价值来对销项税额进行计算,这就会给企业的税负计算方面带来一定的影响。

在“营改增”之前,营业税收一般是以报表的方式来实现税务的申报和缴纳,相应的税务信息比较少,并且纳税遵从成本很低。在“营改增”之后,相关的税务部门开始将增值税转变成两种方式,一种是以票控税,另一种是以票管税。增值税开始执行“凭票抵扣”的机制,并且对进项税额抵扣进行了严格的抑制。例如,如果票货款流向不吻合,即使开具了专项发票,也不能进行抵扣,增值税专项发票具备严禁的认证期限以及抵扣期限。这些制度,可以有效的提升企业纳税遵从成本。

三、工程咨询服务企业应对“营改增”的对策建议

1.合理的选择纳税人身份

依照“营改增”政策的相关规定,针对于年销售额没有高于500万元的工程咨询服务企业来说,能够自主选择是否是要进行一般纳税人的确认。纳税人身份的选择,会给工程咨询服务企业的税负、市场地位以及外在形象等方面起到重要影响,因此企业在选择时应权衡利弊。

如果企业客户多以小规模纳税人为主,那么将不用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在不考虑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客户选择将不会给企业纳税人的身份带来任何影响。假设企业客户多以一般纳税人为主,企业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就要全面考虑对方是否可以出具增值税专项发票。另外,如果企业处于规模扩大阶段,就要合理的选择纳税人身份,这主要是由于在规模扩大的过程中会带来诸多能够抵扣的成本费用支出,这样可以有效的减少企业税负水平。

2.改进和调整会计核算方式

在落实“营改增”政策之后,工程咨询服务企业应该适当的修整财务核算方式,对财务记录流程进行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人员需要快速的掌握新型税费政策,可以全面了解新型政策具备的特殊性,并且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建立专项的增值税收账户,制定完善的增值税收账面明细。针对平时运营的物资采购以及销售等诸多环节,如果其中涉及到了增值税业务,应该在增值税收账面明细中进行记录,进而给后续的税务审核提供依据。此外,因为营业税与增值税分别包含在价内税以及价外税中,“营改增”政策的落实必将会给企业税收核算方式带来改变,因此我们需要适当的改进和调整会计核算方式,进而保证企业能够迎合“营改增”的相关需求。

四、结束语

“营改增”政策的全面落实,可以有效的防止重复纳税的现象,对我国工程咨询服务企业有着重要的影响,这就需要工程咨询服务企业全面了解国家政策的详细落实细则,加大管理力度,提升财务管理质量,进而达到减少企业税负的目的。因此,工程咨询服务企业需要快速融合到“营改增”政策中,全面享受“营改增”政策带来的优惠红利,进而推动工程咨询服务企业的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税务咨询管理篇5

1.3中小企业接受咨询服务困难在我国中小企业占很大比例,如果打开中小企业的市场,也能使咨询服务贸易的竞争力得到提升,然而面向我国中小企业的咨询市场却一直没能发展起来。对于国际企业来说,虽然中小企业是很大的市场,但是他们面临着文化融合等方面的问题。作为中国的本土企业,咨询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等在这方面具有很大优势。然而面对中小企业的咨询业务却发展缓慢,接受咨询数量少。所面临的问题首先就是咨询成本。中小型企业规模小,收益相对较少,而咨询服务作为企业的“外脑”其提供的是智力服务,价值高,费用贵。如果中小企业接受咨询服务,将大大提高成本,而且管理咨询通常是提供一系列的跟踪服务,这意味着企业将长期支出一大笔开支。因此也使得中小企业对使用管理咨询也无法普及。另一方面也是因地区发展不平衡、咨询服务的供需不平衡造成的。中小企业难以接受咨询服务使得市场有限,如果只为有财力实力的国内及国际公司提供咨询服务,若没有与国际咨询企业同等的技术手段,他们也不会选择本土企业,这时本土企业的咨询服务贸易将面临巨大的危机,而中小微企业因得不到良好的咨询服务也将无法继续发展。

1.4缺乏核心竞争力2013年埃森哲咨询公司根据业务收入排名的前100家客户中,有99家都是连续5年以上的客户,有91家是连续10年以上的长期客户。埃森哲每年也会在研发上投资超过3亿美元来增加技术创新和提升实施能力。对于本土的咨询机构来说,大部分企业都不具备这样的经济实力,几乎没有几家可以达到年业务收入3亿元以上的独立咨询公司,而有一小部分可以达到业务收入3亿元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也未能在研究项目上投入如此多的资金。所以,目前国内还没有一家咨询机构可以做到定期发表研究成果,拥有与国际知名企业相媲美的咨询技术及专利。而咨询服务业作为一种智力行业,知识技术也是影响国际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之一,与跨国咨询公司相比,本土咨询机构缺乏核心竞争力。纵观整个市场,市场定位不明确,许多企业的业务有交叉,使得对咨询服务贸易的定位模糊,不利于企业对外提供咨询服务。同时缺乏专业技术人员,人才的稀缺制约了咨询服务贸易的发展,企业难以向国外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就无法提高国际竞争力。

1.5缺乏品牌优势在中国咨询公司基本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占市场份额较多的国际型咨询公司,一类是市场份额较小,但相对具有一定规模的本土大型咨询公司,一类是占市场份额不高,却数量众多的没有品牌化组织的小型咨询公司。对于小型咨询公司来说,企业规模小,品牌知名度差,咨询服务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可提供咨询服务范围有限,甚至包括一部分较大的本土咨询机构,他们普遍缺乏成熟的咨询经验与有效的应用工具也相对较少。同时本土大型咨询公司的国际化程度低,企业的品牌意识不强。而对咨询行业来说,它提供的是咨询服务,咨询机构要赢得客户认可、获得政府支持,诚信度是根本。而阻碍咨询服务业发展的一个原因就是道德不信任。因我国咨询市场刚刚形成一定规模,市场机制还不完善,在法律制度上还有很多空白,一些行业的不规范操作使得企业对国内本土公司的不信任,相对的,国际知名咨询公司不仅信任度高,而且服务更专业化更能满足企业的需求。

1.6“营改增”可能增加企业税负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主要针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等生产业。税率在是增值税标准税率17%和低税率13%的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税率,其中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此项改革为结构性减税,是为了达到特定目标而针对群体、特定税种来消减税负水平。那么在改革以前咨询服务业归属于服务业,按营业收入的5%计提缴纳营业税,然而改革后增值税率增至6%,咨询服务业主要是以提供人力服务为主,因此税改后出现税负不降反增的问题,在国家政策方面,为扶持第三产业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但目前还处于尝试阶段,存在的问题很多,比如“营改增”政策是否真的利于咨询服务贸易的发展,对于提供智力型的生产业,税负增加可能更不利于中小型企业发展国际贸易,因此还需进一步加强及完善。

税务咨询管理篇6

本次调查采用网上调查和发放问卷调查两种方式,主要依托市地税局和各县(市)局外网网站、市区各分局和各县区局办税服务厅进行。一是在**市政府网站、市地税局外部网站刊登、开展纳税服务需求调查的公告,将开展纳税服务需求调查活动和参与方式告知纳税人;二是各县(市)地税局和市区各地税分局在办税服务厅和纳税人集中的场所发放需求调查表;三是各县(市)地税局和市区各地税分局利用短信平台和网上报税平台的申报提示自动弹出栏,告知纳税人。总计完成4685份调查问卷。

二、被访者基本情况

1、性别:男女几乎各占50%。

2、年龄:31—50岁的占77.35%。

3、文化程度:大学学历的占73.13%,高中及以下的占25.93%,研究生及以上仅占0.94%。

4、所在单位类别:年纳税额10万以上企业的占39.36%,年纳税额10万以下企业的占34.09%,机关、事业单位、个体等合计为26.55%。

5、职务:企业财务负责人和企业办税人员占72.44%,企业法人代表占5.34%,其他占22.21%。

6、所在单位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一分局471份,二分局326份,三分局139份,四分局218份,五分局83份,启东561份,海门562份,通州471份,如东498份,如皋460份,海安896份。

三、纳税服务需求调查情况

根据调查问卷的内容,将测试问题分成总体满意度、办税公开、税收管理员服务、办税服务厅、办税流程及资料报送、网站、12366、税法宣传和纳税咨询、权益保护、发票、其他意见共十一类进行分析统计。

(一)总体满意度

调查数据

总体满意度为96.01%(其中满意占75.05%,较满意占20.96%),一般占3.67%,不满意0.32%。选择一般或不满意的理由主要有:税务干部业务不熟;对纳税人的提问不耐烦;经常开会,办事找不到人;极少数税务干部存在吃拿卡要的现象等等。

情况分析

随着我局近年来不断推进政风行风作风建设,广大税务干部的法制观念和服务意识不断增强,纳税人满意度逐年提升。但仍有少部分同志存在官本位思想,廉洁意识不够,服务意识淡薄,直接影响到地税机关在纳税人心目中的形象。因此,要切实转变服务理念,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摒除官僚作风,落实“减负增效”,加强干部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教育。同时要有针对性的开展业务培训,提升税务干部的业务水平,提高为纳税人服务的本领。

(二)办税公开

调查数据

1、纳税人最喜欢、最能接受的办税公开方式:本题为多选。39.19%的人首选办税服务厅,其次是通过税收管理员的渠道,占32.04%,地税局外部网站和咨询服务热线分别占到16.97%和11.80%。

2、办税公开在哪些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本题为多选。税收法规公开20.08%;办税程序公开17.56%;服务标准公开14.38%;办税时限公开13.06%;违章处罚公开10.32%;岗位责任公开8.08% ;工作纪律公开6.60%;社会监督公开9.92%。

情况分析

从调查数据可以看出:第一,更多的纳税人还是习惯到传统的办税服务厅来了解办税的相关内容。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办税服务厅在办税公开方面的功能发挥,完善公告栏、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宣传资料等设备设施和材料,做到应予公开的必须公开、及时公开。同时各地要注重提升办税服务厅人员的素质,以更好的解答纳税人的涉税问题。第二,税收管理员在推进办税公开上的作用是地税网站的两倍,一方面由于税收管理员在税务干部中所占比例最高,接触纳税人最多,纳税人希望通过税收管理员了解各类办税知识;另一方面也说明了纳税人还不习惯使用信息化平台了解涉税信息,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地税网站和12366热线的宣传。在办税公开的内容上,可以看出纳税人更多关注的还是税收政策、办税程序等与办税业务密切相关的信息上。因此税务部门要更多的宣传好需要纳税人遵从的内容,要从有利于征纳互动的角度来加强纳税人办税能力建设。

(三)税收管理员服务

调查数据

1、对税收管理员的纳税咨询辅导工作有何评价:经常辅导,非常满意54.17%;定期辅导,比 较满意36.54%;很难见到,一般6.89%;没有辅导过2.39%。

2、希望税收管理员在哪些方面提供个性化服务:本题为多选。涉税审批22.55%;政策法规咨询辅导19.13%;申报征收18.72%;纳税评估16.38%;发票管理13.81%;登记认定9.41%;

3、开展税务稽查或纳税评估时,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是否规范:非常规范46.45%;规范42.20%;基本规范10.95%;不规范0.41%。

情况分析

纳税人对税收管理员的总体满意度在90%以上,且经常辅导多于定期辅导,说明大多数税收管理员在日常管理中,较好地履行了辅导职责。但仍有近10%的纳税人几乎没有接受过税收管理员的辅导,对这部分管理员也需要加强引导,充分发挥管理员在政策宣传和辅导上的积极作用。从各类个性化服务的需求来看,除税务登记属于期初一次性办结的业务外,纳税人对税务部门提供的各类服务的需求比较接近,需要我们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可以看出经过这些年的努力,地税干部在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上已越来越规范,得到了纳税人的普遍认可。

(四)办税服务厅

调查数据

1、对地税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和行为如何评价:满意度95.84%(其中满意62.82%;比较满意33.02%);一般4.16% ;较差0。

2、对办税服务厅的窗口设置、环境设施、办税流程如何评价:合理59.83%;基本合理36.29%;一般3.67%;不合理0.21%。

3、在办税服务厅办理哪项业务时排队拥挤、耗时较多:本题为多选。税务登记8.53%;纳税申报31.82%;c发票领购、代开33.36%;涉税文书审核、审批18.53%;涉税咨询7.75%。

4、对自助办税区的评价:满意,方便快捷64.10%;比较满意31.01%;不会操作,效果一般4.65%;较差0.23%。

情况分析

办税服务厅是展现地税机关形象的窗口,应该说,从我局多年来不断优化大厅服务措施,丰富大厅服务功能的结果来看,纳税人对地税办税服务厅在窗口设置、环境设施、办税流程以及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和行为等方面的总体满意度较高,赢得了纳税人的普遍肯定,展示了地税机关的良好形象。

但是,从调查情况看,办税服务厅也存在一些不足:秩序有点乱,对相关政策缺少了解,办税人咨询时无法得到满意答复等;电脑过于陈旧;人多机少,排队等候时间较长等。

为进一步增强办税大厅的服务功能,以下几个方面仍需改进:

第一,办税大厅在申报高峰期时,要安排导税员引导纳税人站好队,维持好秩序,对大厅窗口根据工作量进行动态调整,以满足各类业务的需要。

第二,综合窗口人员要进一步增强业务政策水平,以灵活应对纳税人提出的咨询。对于不方便纳税人办税的大厅,要在改造过程中进行优化设计,尽量的方便纳税人办税。

第三,要切实增强纳税人的办税能力建设,加强对纳税人实质性的辅导,培养纳税人信息化应用能力,降低纳税人对税务干部的依赖性,真正发挥自助办税区在方便纳税人、提高办税效率方面的作用。

第四,要加强对自助办税区等功能区域软、硬件设施的更新和维护,以更好地提高服务效率。

(五)办税流程及资料报送

调查数据

1、地税部门在办理涉税事项时最应该改进和加强的方面:本题为多选。便捷的办税渠道16.48%;高效的办事效率14.79%;专业的咨询解答14.00%;及时全面的税收政策宣传12.70%;及时的办税事项提醒12.77%;热情的服务态度9.41%;办事公正公平6.54%;h减少检查频率6.85%;简化的办税程序6.46%

2、对目前地税办理涉税业务工作流程是否繁琐有何评价:满意,便捷高效58.70%;比较满意35.84%;一般,比较繁琐5.31%;较差0.15%。

3、有关报送涉税资料的规定是否让您满意:满意,需报送的资料很少52.36%;通过减并,很合理27.71%;过少,不能满足业务需要1.02%;仍然过多,需要进一步减并18.61%;需要报送的比较多0.3%。

情况分析

从纳税人对办税流程及资料报送方面的评价来看,满意度较高,说明“减负增效”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得到了大多数纳税人的认同。针对纳税人提出的电子申报纸质资料报送问题,市局推广ca认证后纸质资料报送的要求将大大降低。从纳税人的呼声和需求来看,纳税人更多关注的还是在政策、流程等密切涉及办税过程的方面,特别是对便捷、效率的要求更高,从侧面也反应了我们在这方面还不能达到纳税人的要求,有很大的改进空间。因此,下一步工作要结合省局3.0系统上线,进一步简化办税流程。

(六)网站

调查数据

1、对地税网站在线回复咨询问题的质量满意度:满意率占87.49%(其中满意50.54%,基本满意36.95%),不满意0.96%,d没上过11.55%。

2、在地税网站在线咨询提出问题一般采取何种方式:32.21%的人直接提出自已的问题,28.13%的人先查询热点问题再提出自己的问题,24.61%的人先查询别人咨询过的问题再提出自己的问题,还没提过问题的占15.05%。

3、地税网站应提供哪些服务:纳税人主要选择最新税收政策解读、全面的税收政策查询、各种办税业务流程、办税业务指南、办税资料在线下载,分别占到18.28%、16.75%、14.71%、14.94%、12.14%;另外,选择网络办税服务9.65%,办税业务预约7.32%,网络涉税事项审核5.31%。还有0.90%的选择其他事项,主要包括:直接打印申报资料、演示涉税全过程到科室、对纳税人进行针对性业务指导等。

情况分析

从调查数据可以看出,纳税人通过网站咨询问题的比例还不是很高,尚有15%的纳税人没有通过网站进行咨询。究其原因,一方面由于地税机关对网站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另一方面主要还是因为目前网站提供的并不是实时交互式的提问,对解决纳税人复杂的问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因此,要进一步加强网站在宣传和解读税收政策上的功能发挥,为纳税人提供更加通俗易懂的政策咨询和更加直观明了的办税流程、指南。同时,要努力建立“电子税务局”,对于办税服务大厅提供的各项服务,通过网站也能同步提供。在省局3.0系统上线后,网上办税功能将更强大,在日常税收服务工作过程中,需要我们全体税务干部进一步加大网站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纳税人逐步养成采用网络进行办税、咨询的习惯。

(七)12366

调查数据

1、对拨打地税“12366咨询服务热线”电话的评价:很好44.97%;比较满意31.78%;一般,效果不明显9.95% ;不好说,因为没打过12.91%;较差0.38%。

2、拨打12366的次数:没有打过28.45%;1-2次38.91%;3-5次17.29%;5次以上15.35%。

3、拨打“12366咨询服务热线”一般如何选择服务方式:直接转人工73.92%;自动语音服务20.73%;留言2.99%;转人工服务话务忙后留言2.37%。

4、有时咨询的税收问题较为复杂,“12366”热线工作人员会不耐烦吗:很有耐心,回答很完整55.26%;较为复杂没有当场答复,但事后及时反馈24.01%;不耐烦,敷衍了事2.20%;没碰过18.53%。

5、“12366”热线最需要改进的地方是:增强工作人员业务素质33.40%;拓展服务功能27.69%;提高拨通率26.53%;改进服务态度12.38%。

6、“12366”在回答那些方面问题做得比较好:税收政策问题26.70%;办税流程问题23.01%;涉税操作技术性问题17.43%;地税各部门机构的职责问题14.29%;各类举报案件的处理11.71%;其他业务咨询6.87%。

情况分析

从品牌影响度来看,尽管这几年我们一直在加强对12366的宣传,但是纳税人对12366的总体印象不容乐观。没有拨打过12366的纳税人超过本次调查的20%,12366整体满意度为70%左右,应该说满意度不容乐观。在拨打的次数上,目前我们12366的话务量还不是很高,与南京、苏州相比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对纳税人的提问不能当场答复的比例也较高。从纳税人对12366的要求来看,应该说要求最高的还是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其次是服务功能、拨通率。针对这些问题,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和完善:

第一,不断完善内部培训和考核激励机制,切实提升12366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当场准确答复的能力是提升12366满意度和影响力的根本所在。

第二,要不断优化12366的功能,增加坐席,提高接通率。除提升人工服务的质量外,要将一些能够进行自动语音服务的功能进行优化归集,比如为纳税人提供是否申报成功,是否扣款成功等自动语音查询功能,为纳税人提供政策类传真功能等,同步提升非人工服务的话务量。

第三,要进一步加大对12366的宣传力度。

(八)税法宣传和纳税咨询

调查数据

1、地税部门贯彻税收政策的最有效的方法:加大税法宣传力度,提高自觉性54.49%;经常性、有针对性地上门辅导21.69%;加大稽查力度,提高威慑力15.15%;纳税评估,提高遵从度8.67%。

2、遇到纳税问题时,选择哪种方式进行咨询:本题为多选。直接到税务机关29.17% ;通过咨询服务热线“12366”19.02%;找税务局熟人咨询18.57%;通过税务机关的网站16.23%;自行上网查询11.56%;通过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5.45%。

情况分析

在贯彻税收政策上,加大税法宣传力度和上门辅导两项之和超过75%。从纳税咨询的方式来看,纳税人更愿意直接到税务机关进行咨询。为此,我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税法宣传:

第一,主动加强税法宣传、辅导,提高纳税人的办税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纳税人因政策理解偏差而出现的涉税风险。同时辅以税务稽查、纳税评估等有效手段,共同提高税收政策贯彻执行效果,提升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第二,征收大厅人员、税收管理员要进一步加强对税收业务知识的学习,以更好的为纳税人提供咨询服务。

第三,加强“12366”的品牌和网站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其在宣传和咨询方面的效用。

第四,宣传引导、规范税务师事务所的收费,进一步发挥税务师事务所在税收宣传和咨询方面的作用,使税务师事务所成为有效联系税企的桥梁纽带。

(九)权益保护

调查数据

1、最容易激化税收征纳矛盾的是什么因素:本题为多选。税收执法不公平32.07%;纳税人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27.79%;纳税人偷、欠、抗、骗税21.79%;对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不能及时、严厉地查处18.35%。

2、如果举报涉税违法行为,您会采取什么方式:通过电话向举报中心举报50.82%;上门举报19.49%;通过网络向地税网站举报19.10%;信函举报10.59%。

3、曝光涉税违法案件采用哪种方式较为合适:广播电视36.52%;办税厅公示栏34.58%;报纸杂志17.31%;网络媒体11.59%。

4、与地税部门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希望通过哪种方式维护权益:寻求法律援助48.28%;提出行政复议38.66%;到有关部门上访8.54%;到法院起诉0.88%;放弃维护权益的权力3.65%。

情况分析

最容易激化税收征纳矛盾的原因是执法不公平、纳税人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两项合计占比近60%。这反应了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公正执法的高度期望。

在举报方式上,纳税人通过电话举报占比在50%以上,说明纳税人认为这种方式既能通过与税务机关的直接对话准确清楚的反应举报内容,同时又能较好的隐匿自己的身份。上门举报往往会有怕自己身份暴露的担忧,网络举报和信函举报又会有税务机关能否及时接收举报并查处的顾虑。

在曝光渠道上,传统的渠道如电视、办税公示栏更容易被广大纳税人关注,能够更好的起到威慑作用。相比之下,报纸杂志和网络媒体的比例小得多,这与纳税人平常获取信息的途径和习惯密切相关。

维权方式上,纳税人会通过各种方式来维护权益的占96%以上,说明纳税人维权意识在逐步增强。

税务部门在维护纳税人权益时,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

第一,全体税务干部要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公正执法是最佳服务、纳税人正当需求应予满足”的理念,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税务机关应建立与举报人的良性互动与反馈机制,同时建立严格的保密机制,消除举报人顾虑,在保护举报人权益方面做出更多努力。

第三,积极建立纳税人维权组织,进一步引导纳税人通过维权组织、同级税务行政争议调处办公室来解决相关税务行政争议。

(十)发票

调查数据

消费时是否主动向商家索要发票:每次消费都主动索票61.73%;商家给票就要16.82%;一般不要票11.44%;要票商家不给8.92%;从来不要票1.09%。

情况分析

通过推行有奖发票、加强发票检查和管理,近年来我市发票管理工作取得较大成效,在纳税人中产生较大影响,以票控税初显成效。但同时还有商家给票就要、一般不要票、要票商家不给、从来不要票等情况存在,占比达38.27%。这说明纳税人主动索要发票的意识还不够强,应加强宣传力度;同时对部分商家还存在管理缺位和不到位,发票管理的深度还不够,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十一)其他意见

1、总体建议:

(1)税务机关应加强征、管、查三个环节上的沟通,不能因为税务机关内部管理上的冲突而给纳税人造成损害。

(2)要进一步推行办税公开,对计税依据、定额标准内容要通过多种方式向纳税人明示,并保证在执法上的公平一致。

(3)要进一步提升税务干部的业务素质,不能停留在大家都知道的一些基本税务知识上,对税收政策应有深入的理解,并熟悉所管辖企业的基本情况。

(4)要进一步加强对税务干部的廉政教育。

(5)要进一步加强对人员的管理,加强考勤。避免在工作日有人员脱岗的现象而导致办税员白跑。

2、关于办税服务

(1)建议在申报期增加窗口,减少办税人员等待的时间。

(2)建议门临开票也可以在大厅一次性办理,不需要再到指定的银行交款。

(3)减少报送纸质资料。

(4)遇有系统升级等事项时,应及时通知企业,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5)对于电子申报,如果企业漏报或因网络原因申报未成功,应及时提醒,避免纳税人因无心或其他客观原因而多交滞纳金和罚款。

(6)税务部门应加强内部信息的传递,网上举报案件或假发票能得到及时落实。

3、关于网站和12366

(1)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查询系统和栏目设置。

(2)进一步完善网上申报相关功能,如增加财务报表录入时间;改进损益表和负债表自动计算功能等。

(3)网上咨询回复不及时,政策回复不准确。

(4)提升12366座席人员业务水平。

特此报告,请审阅。

附:**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需求调查问卷

二九年三月十五日

**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需求调查问卷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欢迎您参加**地税纳税服务需求调查。

为了促进**地税更好地服务经济建设、服务社会发展、服务纳税人,全面掌握纳税人对地税纳税服务的需求,特别是对需求型人性化纳税服务的要求和建议,更有针对性地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和效率,我们组织了本次调查。您的回答将作为我们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的重要依据。

本调查问卷不计单位和姓名,对问卷中所列问题,请您依据自己的理解和想法回答。您填报的资料我们将严格保密,感谢您的合作!

**市地方税务局

二八年十二月

一、被访问者情况

1、性别:a 男 ;b 女;

2、年龄:a 18-30 ;b 31-50;c51以上;

3、文化程度:a 高中及以下;b 大学;c 研究生及以上;

4、你所在单位类别:a 机关;b 事业单位;c 年纳税额10万以上企业;d 年纳税额10万以下企业; e 个体户;f 其他

5、您的职务:a 党政领导 ;b 人大、政协领导; c 企业法人代表;d 企业财务负责人;e 企业办税人员;f 个体户;g 其他

6、您所在单位主管地方税务机关:a **地税一分局;b **地税二分局; c**地税三分局;d **地税四分局;e **地税五分局;f 启东地税;g 海门地税;h 通州地税;i 如东地税; j 如皋地税 ;k 海安地税

二、选择问答类(可以多选)

1、您对**市地税局执法和服务的总体满意度评价如何?a满意;b较满意;c一般;d 不满意,理由是­­( )。

2、目前地税部门的办税公开渠道主要有以下几种,可以使您了解地税部门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政务公开等方面的信息。请选出您最喜欢、最能接受的公开方式:a办税服务厅;b 12366咨询服务热线; c地税局外部网站;d税收管理员。

3、您认为地税部门办税公开在哪些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 a税收法规公开;b办税程序公开;c服务标准公开;d办税时限公开;e违章处罚公开;f岗位责任公开;g工作纪律公开;h社会监督公开。

4、遇到纳税问题时,您会选择哪种方式进行咨询?a直接到税务机关;b通过咨询服务热线12366;c通过税务机关的网站;d找税务局熟人咨询;e自行上网查询;f通过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5、你认为税务部门的职责是:a为国家筹集适当数量的税收;b帮助纳税人了解和履行他们的纳税义务c为纳税人提供专业、周到的纳税服务;d保证税法公平适用于所有纳税人;e打击涉税犯罪。

6、您对目前地税办理涉税业务工作流程是否繁琐有何评价:a满意,便捷高效;b比较满意;c一般,比较繁琐;d较差,理由是( )。

7、地税开通的“12366咨询服务热线”可以为您提供各种涉税咨询服务,您对拨打地税“12366咨询服务热线”电话的评价:a很好,我们从中确实感到便利;b比较满意; c一般,效果不明显;d不好说,因为没打过;e较差 ,理由是( )。

8、过去一年里,您拨打12366地税服务热线大约多少次? a 没有打过; b 1-2 次; c 3-5 次; d 5次以上。

9、您拨打“12366咨询服务热线”一般如何选择服务方式? a自动语音服务; b留言; c直接转人工;d转人工服务话务忙后留言。

10、有时咨询的税收问题较为复杂,“12366”热线工作人员会不耐烦吗? a很有耐心,回答很完整; b较为复杂没有当场答复,但事后及时反馈; c不耐烦,敷衍了事; d没碰过。

11、您认为“12366”在回答那些方面问题做得比较好: a税收政策问题; b办税流程问题; c涉税操作技术性问题; d地税各部门机构的职责问题;e各类举报案件的处理;f其他业务咨询。

12、您认为“12366”热线最需要改进的地方是:a提高拨通率; b增强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c改进服务态度;d拓展服务功能。

13、您对地税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和行为如何评价:a满意;b比较满意;c一般;d较差,理由是( )。

14、您在地税办税服务厅办理哪项业务时最常遇到排队拥挤、耗时比较多的情况: a税务登记; b纳税申报; c发票领购、代开; d涉税文书审核、审批; f涉税咨询。

15、为了给您提供多元化的申报方式,我们在地税办税服务厅设置了自助办税区,您对这一办税设施的评价如何:a满意,方便快捷; b比较满意; c不会操作,效果一般; d较差 ,理由是( )。

16、您在地税办税过程中,需要报送一些相关涉税资料,目前有关报送涉税资料的规定是否让您满意:a满意,需报送的资料很少; b通过减并,很合理; c过少,不能满足业务需要;d仍然过多,需要进一步减并;e需要报送的比较多,例如( )。

17、您对地税部门的办税服务厅的窗口设置、环境设施、办税流程如何评价:a合理;b基本合理;c一般;d不合理,理由( )。

18、您在地税网站在线咨询提出问题一般采取何种方式? a先查询热点问题再提出自己的问题; b先查询别人咨询过的问题再提出自己的问题; c直接提出自已的问题; d没提过。

19、您对地税网站在线回复咨询问题的质量满意吗? a满意; b基本满意; c不满意;d没上过。

20、您认为地税网站应提供哪些服务?a全面的税收政策查询; b最新税收政策解读; c、各种办税业务流程; d办税业务指南; e办税资料在线下载; f网络办税服务; g办税业务预约; h网络涉税事项审核; i其他( )。

21、您认为地税部门在办理涉税事项时最应该改进和加强的方面是:a便捷的办税渠道;b高效的办事效率;c热情的服务态度; d专业的咨询解答; e及时全面的税收政策宣传; f及时的办税事项提醒; g办事公正公平;h减少检查频率; i简化的办税程序。

22、您对地税部门税收管理员的纳税咨询辅导工作有何评价:a经常辅导,非常满意; b定期辅导,比较满意;c很难见到,一般;d没有辅导过。

23、您希望地税部门税收管理员在哪些方面为您提供个性化服务: a登记认定方面; b涉税审批方面; c发票管理方面; d申报征收方面; e纳税评估方面; f政策法规咨询辅导方面。

24、您认为**市地税局开展税务稽查或纳税评估时,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是否规范? a非常规范;b规范;c基本规范;d不规范。

25、一旦与地税部门发生争议或纠纷时,您希望通过哪种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a寻求法律援助;b提出行政复议;c到有关部门上访; d到法院起诉;e放弃维护权益的权力。

26、您认为最容易激化税收征纳矛盾的是什么因素:a税收执法不公平;b纳税人偷、欠、抗、骗税;c对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不能及时、严厉地查处;d纳税人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27、您认为地税部门贯彻税收政策的最有效的方法是什么:a加大税法宣传力度,提高自觉性;b加大稽查力度,提高威慑力;c纳税评估,提高遵从度;d经常性、有针对性地上门辅导。

28、您平常在餐馆、娱乐场所消费时是否主动向商家索要发票:a每次消费都主动索票;b商家给票就要;c一般不要票;d要票商家不给;e从来不要票。

29、如果举报涉税违法行为,您会采取什么方式:a上门举报;b通过电话向举报中心举报;c通过网络向地税网站举报;d信函举报。

30、您认为曝光涉税违法案件采用哪种方式较为合适:a广播电视;b报纸杂志;c网络媒体;d办税厅公示栏。

三、意见征询类

税务咨询管理篇7

本次调查采用网上调查和发放问卷调查两种方式,主要依托市地税局和各县(市)局外网网站、市区各分局和各县区局办税服务厅进行。一是在**市政府网站、市地税局外部网站刊登、开展纳税服务需求调查的公告,将开展纳税服务需求调查活动和参与方式告知纳税人;二是各县(市)地税局和市区各地税分局在办税服务厅和纳税人集中的场所发放需求调查表;三是各县(市)地税局和市区各地税分局利用短信平台和网上报税平台的申报提示自动弹出栏,告知纳税人。总计完成4685份调查问卷。

二、被访者基本情况

1、性别:男女几乎各占50%。

2、年龄:31—50岁的占77.35%。

3、文化程度:大学学历的占73.13%,高中及以下的占25.93%,研究生及以上仅占0.94%。

4、所在单位类别:年纳税额10万以上企业的占39.36%,年纳税额10万以下企业的占34.09%,机关、事业单位、个体等合计为26.55%。

5、职务:企业财务负责人和企业办税人员占72.44%,企业法人代表占5.34%,其他占22.21%。

6、所在单位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一分局471份,二分局326份,三分局139份,四分局218份,五分局83份,启东561份,海门562份,通州471份,如东498份,如皋460份,海安896份。

三、纳税服务需求调查情况

根据调查问卷的内容,将测试问题分成总体满意度、办税公开、税收管理员服务、办税服务厅、办税流程及资料报送、网站、12366、税法宣传和纳税咨询、权益保护、发票、其他意见共十一类进行分析统计。

(一)总体满意度

调查数据

总体满意度为96.01%(其中满意占75.05%,较满意占20.96%),一般占3.67%,不满意0.32%。选择一般或不满意的理由主要有:税务干部业务不熟;对纳税人的提问不耐烦;经常开会,办事找不到人;极少数税务干部存在吃拿卡要的现象等等。

情况分析

随着我局近年来不断推进政风行风作风建设,广大税务干部的法制观念和服务意识不断增强,纳税人满意度逐年提升。但仍有少部分同志存在官本位思想,廉洁意识不够,服务意识淡薄,直接影响到地税机关在纳税人心目中的形象。因此,要切实转变服务理念,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摒除官僚作风,落实“减负增效”,加强干部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教育。同时要有针对性的开展业务培训,提升税务干部的业务水平,提高为纳税人服务的本领。

(二)办税公开

调查数据

1、纳税人最喜欢、最能接受的办税公开方式:本题为多选。39.19%的人首选办税服务厅,其次是通过税收管理员的渠道,占32.04%,地税局外部网站和咨询服务热线分别占到16.97%和11.80%。

2、办税公开在哪些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本题为多选。税收法规公开20.08%;办税程序公开17.56%;服务标准公开14.38%;办税时限公开13.06%;违章处罚公开10.32%;岗位责任公开8.08% ;工作纪律公开6.60%;社会监督公开9.92%。

情况分析

从调查数据可以看出:第一,更多的纳税人还是习惯到传统的办税服务厅来了解办税的相关内容。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办税服务厅在办税公开方面的功能发挥,完善公告栏、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宣传资料等设备设施和材料,做到应予公开的必须公开、及时公开。同时各地要注重提升办税服务厅人员的素质,以更好的解答纳税人的涉税问题。第二,税收管理员在推进办税公开上的作用是地税网站的两倍,一方面由于税收管理员在税务干部中所占比例最高,接触纳税人最多,纳税人希望通过税收管理员了解各类办税知识;另一方面也说明了纳税人还不习惯使用信息化平台了解涉税信息,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地税网站和12366热线的宣传。在办税公开的内容上,可以看出纳税人更多关注的还是税收政策、办税程序等与办税业务密切相关的信息上。因此税务部门要更多的宣传好需要纳税人遵从的内容,要从有利于征纳互动的角度来加强纳税人办税能力建设。

(三)税收管理员服务

调查数据

1、对税收管理员的纳税咨询辅导工作有何评价:经常辅导,非常满意54.17%;定期辅导,比 较满意36.54%;很难见到,一般6.89%;没有辅导过2.39%。

2、希望税收管理员在哪些方面提供个性化服务:本题为多选。涉税审批22.55%;政策法规咨询辅导19.13%;申报征收18.72%;纳税评估16.38%;发票管理13.81%;登记认定9.41%;

3、开展税务稽查或纳税评估时,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是否规范:非常规范46.45%;规范42.20%;基本规范10.95%;不规范0.41%。

情况分析

纳税人对税收管理员的总体满意度在90%以上,且经常辅导多于定期辅导,说明大多数税收管理员在日常管理中,较好地履行了辅导职责。但仍有近10%的纳税人几乎没有接受过税收管理员的辅导,对这部分管理员也需要加强引导,充分发挥管理员在政策宣传和辅导上的积极作用。从各类个性化服务的需求来看,除税务登记属于期初一次性办结的业务外,纳税人对税务部门提供的各类服务的需求比较接近,需要我们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可以看出经过这些年的努力,地税干部在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上已越来越规范,得到了纳税人的普遍认可。

(四)办税服务厅

调查数据

1、对地税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和行为如何评价:满意度95.84%(其中满意62.82%;比较满意33.02%);一般4.16% ;较差0。

2、对办税服务厅的窗口设置、环境设施、办税流程如何评价:合理59.83%;基本合理36.29%;一般3.67%;不合理0.21%。

3、在办税服务厅办理哪项业务时排队拥挤、耗时较多:本题为多选。税务登记8.53%;纳税申报31.82%;c发票领购、代开33.36%;涉税文书审核、审批18.53%;涉税咨询7.75%。

4、对自助办税区的评价:满意,方便快捷64.10%;比较满意31.01%;不会操作,效果一般4.65%;较差0.23%。

情况分析

办税服务厅是展现地税机关形象的窗口,应该说,从我局多年来不断优化大厅服务措施,丰富大厅服务功能的结果来看,纳税人对地税办税服务厅在窗口设置、环境设施、办税流程以及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和行为等方面的总体满意度较高,赢得了纳税人的普遍肯定,展示了地税机关的良好形象。

但是,从调查情况看,办税服务厅也存在一些不足:秩序有点乱,对相关政策缺少了解,办税人咨询时无法得到满意答复等;电脑过于陈旧;人多机少,排队等候时间较长等。

为进一步增强办税大厅的服务功能,以下几个方面仍需改进:

第一,办税大厅在申报高峰期时,要安排导税员引导纳税人站好队,维持好秩序,对大厅窗口根据工作量进行动态调整,以满足各类业务的需要。

第二,综合窗口人员要进一步增强业务政策水平,以灵活应对纳税人提出的咨询。对于不方便纳税人办税的大厅,要在改造过程中进行优化设计,尽量的方便纳税人办税。

第三,要切实增强纳税人的办税能力建设,加强对纳税人实质性的辅导,培养纳税人信息化应用能力,降低纳税人对税务干部的依赖性,真正发挥自助办税区在方便纳税人、提高办税效率方面的作用。

第四,要加强对自助办税区等功能区域软、硬件设施的更新和维护,以更好地提高服务效率。

(五)办税流程及资料报送

调查数据

1、地税部门在办理涉税事项时最应该改进和加强的方面:本题为多选。便捷的办税渠道16.48%;高效的办事效率14.79%;专业的咨询解答14.00%;及时全面的税收政策宣传12.70%;及时的办税事项提醒12.77%;热情的服务态度9.41%;办事公正公平6.54%;h减少检查频率6.85%;简化的办税程序6.46%

2、对目前地税办理涉税业务工作流程是否繁琐有何评价:满意,便捷高效58.70%;比较满意35.84%;一般,比较繁琐5.31%;较差0.15%。

3、有关报送涉税资料的规定是否让您满意:满意,需报送的资料很少52.36%;通过减并,很合理27.71%;过少,不能满足业务需要1.02%;仍然过多,需要进一步减并18.61%;需要报送的比较多0.3%。

情况分析

从纳税人对办税流程及资料报送方面的评价来看,满意度较高,说明“减负增效”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得到了大多数纳税人的认同。针对纳税人提出的电子申报纸质资料报送问题,市局推广ca认证后纸质资料报送的要求将大大降低。从纳税人的呼声和需求来看,纳税人更多关注的还是在政策、流程等密切涉及办税过程的方面,特别是对便捷、效率的要求更高,从侧面也反应了我们在这方面还不能达到纳税人的要求,有很大的改进空间。因此,下一步工作要结合省局3.0系统上线,进一步简化办税流程。

(六)网站

调查数据

1、对地税网站在线回复咨询问题的质量满意度:满意率占87.49%(其中满意50.54%,基本满意36.95%),不满意0.96%,d没上过11.55%。

2、在地税网站在线咨询提出问题一般采取何种方式:32.21%的人直接提出自已的问题,28.13%的人先查询热点问题再提出自己的问题,24.61%的人先查询别人咨询过的问题再提出自己的问题,还没提过问题的占15.05%。

3、地税网站应提供哪些服务:纳税人主要选择最新税收政策解读、全面的税收政策查询、各种办税业务流程、办税业务指南、办税资料在线下载,分别占到18.28%、16.75%、14.71%、14.94%、12.14%;另外,选择网络办税服务9.65%,办税业务预约7.32%,网络涉税事项审核5.31%。还有0.90%的选择其他事项,主要包括:直接打印申报资料、演示涉税全过程到科室、对纳税人进行针对性业务指导等。

情况分析

从调查数据可以看出,纳税人通过网站咨询问题的比例还不是很高,尚有15%的纳税人没有通过网站进行咨询。究其原因,一方面由于地税机关对网站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另一方面主要还是因为目前网站提供的并不是实时交互式的提问,对解决纳税人复杂的问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因此,要进一步加强网站在宣传和解读税收政策上的功能发挥,为纳税人提供更加通俗易懂的政策咨询和更加直观明了的办税流程、指南。同时,要努力建立“电子税务局”,对于办税服务大厅提供的各项服务,通过网站也能同步提供。在省局3.0系统上线后,网上办税功能将更强大,在日常税收服务工作过程中,需要我们全体税务干部进一步加大网站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纳税人逐步养成采用网络进行办税、咨询的习惯。

(七)12366

调查数据

1、对拨打地税“12366咨询服务热线”电话的评价:很好44.97%;比较满意31.78%;一般,效果不明显9.95% ;不好说,因为没打过12.91%;较差0.38%。

2、拨打12366的次数:没有打过28.45%;1-2次38.91%;3-5次17.29%;5次以上15.35%。

3、拨打“12366咨询服务热线”一般如何选择服务方式:直接转人工73.92%;自动语音服务20.73%;留言2.99%;转人工服务话务忙后留言2.37%。

4、有时咨询的税收问题较为复杂,“12366”热线工作人员会不耐烦吗:很有耐心,回答很完整55.26%;较为复杂没有当场答复,但事后及时反馈24.01%;不耐烦,敷衍了事2.20%;没碰过18.53%。

5、“12366”热线最需要改进的地方是:增强工作人员业务素质33.40%;拓展服务功能27.69%;提高拨通率26.53%;改进服务态度12.38%。

6、“12366”在回答那些方面问题做得比较好:税收政策问题26.70%;办税流程问题23.01%;涉税操作技术性问题17.43%;地税各部门机构的职责问题14.29%;各类举报案件的处理11.71%;其他业务咨询6.87%。

情况分析

从品牌影响度来看,尽管这几年我们一直在加强对12366的宣传,但是纳税人对12366的总体印象不容乐观。没有拨打过12366的纳税人超过本次调查的20%,12366整体满意度为70%左右,应该说满意度不容乐观。在拨打的次数上,目前我们12366的话务量还不是很高,与南京、苏州相比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对纳税人的提问不能当场答复的比例也较高。从纳税人对12366的要求来看,应该说要求最高的还是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其次是服务功能、拨通率。针对这些问题,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和完善:

第一,不断完善内部培训和考核激励机制,切实提升12366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当场准确答复的能力是提升12366满意度和影响力的根本所在。

第二,要不断优化12366的功能,增加坐席,提高接通率。除提升人工服务的质量外,要将一些能够进行自动语音服务的功能进行优化归集,比如为纳税人提供是否申报成功,是否扣款成功等自动语音查询功能,为纳税人提供政策类传真功能等,同步提升非人工服务的话务量。

第三,要进一步加大对12366的宣传力度。

(八)税法宣传和纳税咨询

调查数据

1、地税部门贯彻税收政策的最有效的方法:加大税法宣传力度,提高自觉性54.49%;经常性、有针对性地上门辅导21.69%;加大稽查力度,提高威慑力15.15%;纳税评估,提高遵从度8.67%。

2、遇到纳税问题时,选择哪种方式进行咨询:本题为多选。直接到税务机关29.17% ;通过咨询服务热线“12366”19.02%;找税务局熟人咨询18.57%;通过税务机关的网站16.23%;自行上网查询11.56%;通过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5.45%。

情况分析

在贯彻税收政策上,加大税法宣传力度和上门辅导两项之和超过75%。从纳税咨询的方式来看,纳税人更愿意直接到税务机关进行咨询。为此,我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税法宣传:

第一,主动加强税法宣传、辅导,提高纳税人的办税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纳税人因政策理解偏差而出现的涉税风险。同时辅以税务稽查、纳税评估等有效手段,共同提高税收政策贯彻执行效果,提升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第二,征收大厅人员、税收管理员要进一步加强对税收业务知识的学习,以更好的为纳税人提供咨询服务。

第三,加强“12366”的品牌和网站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其在宣传和咨询方面的效用。

第四,宣传引导、规范税务师事务所的收费,进一步发挥税务师事务所在税收宣传和咨询方面的作用,使税务师事务所成为有效联系税企的桥梁纽带。

(九)权益保护

调查数据

1、最容易激化税收征纳矛盾的是什么因素:本题为多选。税收执法不公平32.07%;纳税人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27.79%;纳税人偷、欠、抗、骗税21.79%;对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不能及时、严厉地查处18.35%。

2、如果举报涉税违法行为,您会采取什么方式:通过电话向举报中心举报50.82%;上门举报19.49%;通过网络向地税网站举报19.10%;信函举报10.59%。

3、曝光涉税违法案件采用哪种方式较为合适:广播电视36.52%;办税厅公示栏34.58%;报纸杂志17.31%;网络媒体11.59%。

4、与地税部门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希望通过哪种方式维护权益:寻求法律援助48.28%;提出行政复议38.66%;到有关部门上访8.54%;到法院0.88%;放弃维护权益的权力3.65%。

情况分析

最容易激化税收征纳矛盾的原因是执法不公平、纳税人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两项合计占比近60%。这反应了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公正执法的高度期望。

在举报方式上,纳税人通过电话举报占比在50%以上,说明纳税人认为这种方式既能通过与税务机关的直接对话准确清楚的反应举报内容,同时又能较好的隐匿自己的身份。上门举报往往会有怕自己身份暴露的担忧,网络举报和信函举报又会有税务机关能否及时接收举报并查处的顾虑。

在曝光渠道上,传统的渠道如电视、办税公示栏更容易被广大纳税人关注,能够更好的起到威慑作用。相比之下,报纸杂志和网络媒体的比例小得多,这与纳税人平常获取信息的途径和习惯密切相关。

维权方式上,纳税人会通过各种方式来维护权益的占96%以上,说明纳税人维权意识在逐步增强。

税务部门在维护纳税人权益时,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

第一,全体税务干部要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公正执法是最佳服务、纳税人正当需求应予满足”的理念,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税务机关应建立与举报人的良性互动与反馈机制,同时建立严格的保密机制,消除举报人顾虑,在保护举报人权益方面做出更多努力。

第三,积极建立纳税人维权组织,进一步引导纳税人通过维权组织、同级税务行政争议调处办公室来解决相关税务行政争议。

(十)发票

调查数据

消费时是否主动向商家索要发票:每次消费都主动索票61.73%;商家给票就要16.82%;一般不要票11.44%;要票商家不给8.92%;从来不要票1.09%。

情况分析

通过推行有奖发票、加强发票检查和管理,近年来我市发票管理工作取得较大成效,在纳税人中产生较大影响,以票控税初显成效。但同时还有商家给票就要、一般不要票、要票商家不给、从来不要票等情况存在,占比达38.27%。这说明纳税人主动索要发票的意识还不够强,应加强宣传力度;同时对部分商家还存在管理缺位和不到位,发票管理的深度还不够,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十一)其他意见

1、总体建议:

(1)税务机关应加强征、管、查三个环节上的沟通,不能因为税务机关内部管理上的冲突而给纳税人造成损害。

(2)要进一步推行办税公开,对计税依据、定额标准内容要通过多种方式向纳税人明示,并保证在执法上的公平一致。

(3)要进一步提升税务干部的业务素质,不能停留在大家都知道的一些基本税务知识上,对税收政策应有深入的理解,并熟悉所管辖企业的基本情况。

(4)要进一步加强对税务干部的廉政教育。

(5)要进一步加强对人员的管理,加强考勤。避免在工作日有人员脱岗的现象而导致办税员白跑。

2、关于办税服务

(1)建议在申报期增加窗口,减少办税人员等待的时间。

(2)建议门临开票也可以在大厅一次性办理,不需要再到指定的银行交款。

(3)减少报送纸质资料。

(4)遇有系统升级等事项时,应及时通知企业,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5)对于电子申报,如果企业漏报或因网络原因申报未成功,应及时提醒,避免纳税人因无心或其他客观原因而多交滞纳金和罚款。

(6)税务部门应加强内部信息的传递,网上举报案件或假发票能得到及时落实。

3、关于网站和12366

(1)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查询系统和栏目设置。

(2)进一步完善网上申报相关功能,如增加财务报表录入时间;改进损益表和负债表自动计算功能等。

(3)网上咨询回复不及时,政策回复不准确。

(4)提升12366座席人员业务水平。

特此报告,请审阅。

附:**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需求调查问卷

二九年三月十五日

**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需求调查问卷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欢迎您参加**地税纳税服务需求调查。

为了促进**地税更好地服务经济建设、服务社会发展、服务纳税人,全面掌握纳税人对地税纳税服务的需求,特别是对需求型人性化纳税服务的要求和建议,更有针对性地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和效率,我们组织了本次调查。您的回答将作为我们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的重要依据。

本调查问卷不计单位和姓名,对问卷中所列问题,请您依据自己的理解和想法回答。您填报的资料我们将严格保密,感谢您的合作!

**市地方税务局

二八年十二月

一、被访问者情况

1、性别:a 男 ;b 女;

2、年龄:a 18-30 ;b 31-50;c51以上;

3、文化程度:a 高中及以下;b 大学;c 研究生及以上;

4、你所在单位类别:a 机关;b 事业单位;c 年纳税额10万以上企业;d 年纳税额10万以下企业; e 个体户;f 其他

5、您的职务:a 党政领导 ;b 人大、政协领导; c 企业法人代表;d 企业财务负责人;e 企业办税人员;f 个体户;g 其他

6、您所在单位主管地方税务机关:a **地税一分局;b **地税二分局; c**地税三分局;d **地税四分局;e **地税五分局;f 启东地税;g 海门地税;h 通州地税;i 如东地税; j 如皋地税 ;k 海安地税

二、选择问答类(可以多选)

1、您对**市地税局执法和服务的总体满意度评价如何?a满意;b较满意;c一般;d 不满意,理由是­­( )。

2、目前地税部门的办税公开渠道主要有以下几种,可以使您了解地税部门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政务公开等方面的信息。请选出您最喜欢、最能接受的公开方式:a办税服务厅;b 12366咨询服务热线; c地税局外部网站;d税收管理员。

3、您认为地税部门办税公开在哪些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 a税收法规公开;b办税程序公开;c服务标准公开;d办税时限公开;e违章处罚公开;f岗位责任公开;g工作纪律公开;h社会监督公开。

4、遇到纳税问题时,您会选择哪种方式进行咨询?a直接到税务机关;b通过咨询服务热线12366;c通过税务机关的网站;d找税务局熟人咨询;e自行上网查询;f通过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5、你认为税务部门的职责是:a为国家筹集适当数量的税收;b帮助纳税人了解和履行他们的纳税义务c为纳税人提供专业、周到的纳税服务;d保证税法公平适用于所有纳税人;e打击涉税犯罪。

6、您对目前地税办理涉税业务工作流程是否繁琐有何评价:a满意,便捷高效;b比较满意;c一般,比较繁琐;d较差,理由是( )。

7、地税开通的“12366咨询服务热线”可以为您提供各种涉税咨询服务,您对拨打地税“12366咨询服务热线”电话的评价:a很好,我们从中确实感到便利;b比较满意; c一般,效果不明显;d不好说,因为没打过;e较差 ,理由是( )。

8、过去一年里,您拨打12366地税服务热线大约多少次? a 没有打过; b 1-2 次; c 3-5 次; d 5次以上。

9、您拨打“12366咨询服务热线”一般如何选择服务方式? a自动语音服务; b留言; c直接转人工;d转人工服务话务忙后留言。

10、有时咨询的税收问题较为复杂,“12366”热线工作人员会不耐烦吗? a很有耐心,回答很完整; b较为复杂没有当场答复,但事后及时反馈; c不耐烦,敷衍了事; d没碰过。

11、您认为“12366”在回答那些方面问题做得比较好: a税收政策问题; b办税流程问题; c涉税操作技术性问题; d地税各部门机构的职责问题;e各类举报案件的处理;f其他业务咨询。

12、您认为“12366”热线最需要改进的地方是:a提高拨通率; b增强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c改进服务态度;d拓展服务功能。

13、您对地税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和行为如何评价:a满意;b比较满意;c一般;d较差,理由是( )。

14、您在地税办税服务厅办理哪项业务时最常遇到排队拥挤、耗时比较多的情况: a税务登记; b纳税申报; c发票领购、代开; d涉税文书审核、审批; f涉税咨询。

15、为了给您提供多元化的申报方式,我们在地税办税服务厅设置了自助办税区,您对这一办税设施的评价如何:a满意,方便快捷; b比较满意; c不会操作,效果一般; d较差 ,理由是( )。

16、您在地税办税过程中,需要报送一些相关涉税资料,目前有关报送涉税资料的规定是否让您满意:a满意,需报送的资料很少; b通过减并,很合理; c过少,不能满足业务需要;d仍然过多,需要进一步减并;e需要报送的比较多,例如( )。

17、您对地税部门的办税服务厅的窗口设置、环境设施、办税流程如何评价:a合理;b基本合理;c一般;d不合理,理由( )。

18、您在地税网站在线咨询提出问题一般采取何种方式? a先查询热点问题再提出自己的问题; b先查询别人咨询过的问题再提出自己的问题; c直接提出自已的问题; d没提过。

19、您对地税网站在线回复咨询问题的质量满意吗? a满意; b基本满意; c不满意;d没上过。

20、您认为地税网站应提供哪些服务?a全面的税收政策查询; b最新税收政策解读; c、各种办税业务流程; d办税业务指南; e办税资料在线下载; f网络办税服务; g办税业务预约; h网络涉税事项审核; i其他( )。

21、您认为地税部门在办理涉税事项时最应该改进和加强的方面是:a便捷的办税渠道;b高效的办事效率;c热情的服务态度; d专业的咨询解答; e及时全面的税收政策宣传; f及时的办税事项提醒; g办事公正公平;h减少检查频率; i简化的办税程序。

22、您对地税部门税收管理员的纳税咨询辅导工作有何评价:a经常辅导,非常满意; b定期辅导,比较满意;c很难见到,一般;d没有辅导过。

23、您希望地税部门税收管理员在哪些方面为您提供个性化服务: a登记认定方面; b涉税审批方面; c发票管理方面; d申报征收方面; e纳税评估方面; f政策法规咨询辅导方面。

24、您认为**市地税局开展税务稽查或纳税评估时,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是否规范? a非常规范;b规范;c基本规范;d不规范。

25、一旦与地税部门发生争议或纠纷时,您希望通过哪种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a寻求法律援助;b提出行政复议;c到有关部门上访; d到法院;e放弃维护权益的权力。

26、您认为最容易激化税收征纳矛盾的是什么因素:a税收执法不公平;b纳税人偷、欠、抗、骗税;c对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不能及时、严厉地查处;d纳税人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27、您认为地税部门贯彻税收政策的最有效的方法是什么:a加大税法宣传力度,提高自觉性;b加大稽查力度,提高威慑力;c纳税评估,提高遵从度;d经常性、有针对性地上门辅导。

28、您平常在餐馆、娱乐场所消费时是否主动向商家索要发票:a每次消费都主动索票;b商家给票就要;c一般不要票;d要票商家不给;e从来不要票。

29、如果举报涉税违法行为,您会采取什么方式:a上门举报;b通过电话向举报中心举报;c通过网络向地税网站举报;d信函举报。

30、您认为曝光涉税违法案件采用哪种方式较为合适:a广播电视;b报纸杂志;c网络媒体;d办税厅公示栏。

三、意见征询类

税务咨询管理篇8

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全球范围内政治、经济、社会和科技都发生着剧烈的变化,各国政府也面临着更加严峻的竞争,人们日益对公共部门管理现状不满,官僚制政府管理模式弊端丛生,在此背景下,西方发达国家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公共行政改革运动,这被理论界称为“新公共管理运动”。

新公共管理的基本思想主张概括为:一是在公共服务中,把公众视为顾客,建立顾客导向型政府,将顾客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政府工作质量的标准;二是重视提供公共服务的结果,注重效率和质量,力求投入最小效益最大,强调绩效管理;三是强调市场导向,在公共管理中,引入竞争机制鼓励更多的私营部门参与公共服务供给的竞争,从而提高公共产品供给的质量和效率。

新公共管理理论为现代纳税服务提供了理论依据,重新明确征纳双方定位,视纳税人为顾客,不但确立了纳税人与政府平等的经济主体关系,而且还在公共产品供需关系中确立了纳税人的主导地位。税务机关的角色也从执行税法,把纳税人看成监督的对象转变为把纳税人视为顾客,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的服务机构。

在税收工作中,税务机关应该找准纳税服务体系的定位,同时,应努力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为纳税人提供咨询、举报及投诉和建议的途径,并切实为纳税人提供全面、规范、经济、便捷的服务。完善的纳税服务体系是税务机关从内在机制上为纳税人提供税收服务的系统,是以遵守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依托现代化管理和科技手段,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和保障,通过不断充实合创新各种服务内容和形式的,并借助社会中介机构和民间非营利组织有机结合从而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开放式的工作体系。

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主要承担淮安市淮阴区范围内地方税收、基金(费)和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管理任务。淮阴地税局坚持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靠制度强管理,用文化聚人心,以创新求突破,着力营造依法治税的政策环境、和谐高效的服务环境、管理规范的体制环境、争做一流的人文环境,全力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连续7年在全市地税系统规范化管理综合考核中名列第一。

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税务机关必须转变以往“重监管、轻服务”的做法,树立“大服务”观念,服务于经济,服务于纳税人。基于这样的认识,淮阴地税局注重以人为本,树立征纳双方平等地位,坚持从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出发,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在深化纳税服务,完善纳税服务体系方面进行积极探索与实践。服务内容更加全面,服务手段更加先进,服务效能更加凸显。具体表现如下:

第一,在税法宣传方面,依托报纸电视等资源扩大宣传渠道。抓住每年“税法宣传月”的主题,开展针对性的宣传活动。通过办税服务厅发放宣传材料,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税收宣传。

第二,在纳税咨询方面,将全区地税局咨询电话纳入省级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管理,初步形成集电话、网络、短信服务渠道为一体,融受理咨询、查询、举报投诉等服务内容为一体的12366纳税服务综合性咨询服务平台。

第三,在办税服务厅建设方面,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对大厅功能进行划分,分为自助办税区,咨询辅导区,等候休息区及柜台叫号管理系统,营造了简洁高效、文明和谐的办税环境氛围,受到广大纳税人的普遍好评。

第四,在纳税人权益保护方面,淮阴地税局于2009年4月成立纳税人维权服务中心,2009年5月成立了“纳税人之家”,定期开展税收政策辅导等活动,切实解决最直接、最现实和纳税人最关心的问题。

第五,在建立纳税人需求管理机制方面,通过纳税服务热线了解纳税人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加以回复。此外,按照行业将个体户及企业分类进行管理,开展需求调查工作,重点税源企业加大需求管理力度。

第六,在信息化建设方面,改进纳税申报和缴款方式,积极推行多种电子申报方式,实现了纳税人、税务机关、银行为一体的“税库银联网”实时在线,大部分纳税人实行网上申报。

第七,在社会协作方面,税务部门加强与行业协会、相关业务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初步建立了与税务行业如税务师事务所的合作关系,促进了整体纳税服务效率的提高。

该局在加强征管、提高纳税服务水平方面做了很多努力和探索,取得了一些明显成效,有力的促进的征管质量和纳服效率的提高,得到了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肯定。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目前纳税服务体系各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与不足,主要是表现在:服务观念还有待进一步转变,各项纳税服务机制还不够完善;税务机关在宣传税收咨询辅导工作不到位;办税服务厅的工作效率不高、对纳税人权益保护及需求把握、纳税服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

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主要是:一是纳税服务的观念淡薄。部分税务人员对优化税收服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够,缺乏主动服务及平等服务的意识,纳税服务缺乏主动性、积极性;二是纳税服务体系缺乏各种相应完善的配套措施。主要表现在,缺乏纳税服务相应的宣传及咨询机制,把握纳税人的需求不到位,纳税服务程序缺乏规范性,纳税服务流程繁琐,缺乏纳税服务绩效考核和内外结合的评价机制,税收服务现代化信息化水平制约纳税服务工作水平的提高,税务人员职业修养和素质能力还达不到相应的要求,税务业服务尚未深入开展等。

运用新公共管理理论,树立以纳税人为顾客导向的纳税服务理念,建立顾客导向型税务机关,从思想上改变原来的把纳税人看成是监督打击的对象,变成为税务机关的服务对象。

首先,以纳税人为本,树立全新的税收服务理念。广大税务干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牢固确立为纳税人服务的思想,增强做好税收服务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税务管理观念要由“基本不相信纳税人能够依法纳税”向“基本上相信纳税人能够依法纳税”转变,税收征管工作也要从“监督打击”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化,这是新时期的治税思想和税收工作的方向。因此,必须进一步更新服务理念,牢固树立“顾客意识”,将立场转移到纳税人一方,将服务基点从对纳税人不信任转变到相信纳税人,尊重纳税人,服务纳税人,逐步建立顾客导向型的税务机关。

其次,建立相关纳税服务配套机制及相应措施。

第一,建立税法宣传机制。采取适合不同纳税人特点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管理规定和办税流程。依托办税服务厅建立“纳税人学校”,定期开办新办企业辅导班,提高企业自主办税能力。进一步健全常态化宣传工作机制,整合宣传资源,结合本部门税政,征收管理工作重点,在电视、电台投放公益广告,做好江苏地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及淮阴区地税“蓝色快车”服务品牌的宣传力度。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税收宣传活动,使宣传活动不仅局限于每年的税收宣传月。采取多种形式发放不同类型的宣传品推行短信、电子邮件等服务。增强宣传品的可读性、可听性、可视性,以生动、形象、感染力强的形式传播给纳税人。

第二,建立纳税服务咨询机制。完善升级12366纳服热线平台和短信平台,推行网络咨询,规范统一功能模块,拓展12366服务功能,形成集电话、网络、短信服务渠道为一体,融受理咨询、查询、举报投诉等服务内容为一身的12366综合平台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功能包括纳税咨询,涉税信息,综合查询,涉税提醒和接受涉税举报和投诉,接收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对地税机关的建议等。淮阴区纳税咨询工作重点就是要找准纳税人的需求,并规范咨询制度,并将全区咨询电话全面纳入省级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管理,全面建设江苏地税12366“统一入口、分类处理、规范管理、资源共享”的集中式咨询服务模式。

第三,完善办税服务厅各项制度的建设。新公共管理的理念倡导经济、效率、效能的理念,在整合我们办税服务资源时,应充分体现规范、便捷、高效、文明的原则,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和满意度。具体包括:

一是明确办税服务厅岗位职责,统一规范业务流程。淮阴地税局在严格执行《淮安市地税局纳税服务工作规范》的基础上,已经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办税服务区、咨询辅导区、自助办税区和等候休息区等功能区域,并设值班长坐席。建议目前急需设置专门咨询岗位,受理前来大厅办税的纳税人各种涉税问题。

二是完善办税服务厅绩效考核及评价机制。以往税务机关十分注重征管质量的考核,对纳税服务考核目前还是空白,为了提高办税服务厅的内部管理效率,要将纳税服务作为税收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目前,淮阴区地税局引入公共管理系统,窗口人员过系统管理软件,实现排队叫号机与服务质量评价器及窗口计算机一体化管理,应建立相应的绩效考核机制,以激发一线人员的办税热情。

办税服务厅在建立纳税服务考核机制的同时,还应建立健全纳税服务工作的评价机制。新公共管理则倡导对税务机关的评价,尤其是纳税服务的评价,要从纳税人的角度出发,始于纳税人的合理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因此,完善现阶段的纳税服务绩效评价体系,应从纳税人的满意度为基础,认真倾听纳税人的呼声。

三是建立培训学习制度,提高税务人员素质。窗口人员是是各级税务机关开展纳税服务工作具体执行者,工作人员的素质体现了纳税服务的水平,创造公开、平等、竞争的用人环境,充分挖掘现有人力资源潜力,并倡导团结、积极向上的组织文化,为完善纳税服务体系提供更优的人才保障。

第四,建立纳税人权利保护平台并完善纳税人需求机制。切实维护好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构建起贯穿税前、税中、税后全过程的纳税人权益保护体系。包括“纳税人维权服务中心”和“纳税人之家”,发挥其畅通纳税人维权渠道,健全维权服务机制,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作用。定期开展税收政策辅导、交流座谈会、税收论坛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切实解决最直接、最现实和纳税人最关心的问题。新公共管理注重把握顾客的需求,这一理念体现在税务部门即在征纳双方的税收活动中,纳税人作为税务机关的征税对象,也是税务部门的顾客。顾客导向型的税务机关必须密切关注及时了解纳税人的需求,从把握纳税人的需求出发,通过各种有效途径获取纳税人需求信息,掌握需求的变化,并及时做出相应的反应措施,以此不断改进服务质量。因此建立一套灵活反应、多渠道、个性化的纳税人需求机制尤为必要。

第五,建立现代化信息保障体系加强网上办税服务厅建设。整合已有的纳税服务应用系统,加大资金投入,建设功能齐全、数据共享、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办税服务厅”。采用省级大集中模式,统一内外网站两个税收服务平台,加强政务公开、网上办税、信息查询、业务咨询、等多项功能的建设,使其成为覆盖全区、内容丰富、功能实用的网上服务厅。进一步整合各种纳税服务平台与征管信息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提高纳税服务效率。通过“智能化”服务,实现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信息同步。

第六,完善纳税服务社会化体系推进纳税服务产品市场化。新公共管理理念倡导在政府部门引入竞争机制,鼓励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之间可以展开竞争,创造更加高效的机制,更好的为公众提供公共产品。因此,在税务部门引入市场化,加大社会化进程,使税收服务走向市场,更好的为纳税人服务也是十分必要的。淮阴区地税局在纳税服务社会化方面的进程,应充分发挥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组织在税务、税收筹划、会计核算等方面的行业优势,它们熟悉财税业务实践,而且还应具有较强责任感、办事严谨信守职业道德等素养。税务部门应加强与相关事务所合作,尽快建立地区之内的税务行业准入制度,并加强监管,促进行业专业化、规模化、规范化发展,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在纳税服务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谢少华.从新公共管理的兴起看西方税收管理理念的转变―兼议我国纳税服务体系的构建[J].涉外税务,2003,4.

[2][陈建国,廖靓.新公共管理视角下我国纳税服务体系的构建[J].经济师,2005,2.

税务咨询管理篇9

(一)税法宣传服务包括日常宣传、集中宣传、网站宣传、资料宣传、税法辅导培训宣传、外部机构协作宣传共6项。

(二)税法咨询服务包括12366纳税服务热线、电话咨询、网上咨询、书面咨询、现场咨询、预约咨询共6项。

(三)办税服务包括网上办税、窗口办税、电话办税、邮寄申报、短信办税、银行批扣、刷卡缴税、同城办税、一窗(式)服务、全程服务、承诺服务、公开服务、一次性告知服务、限时办结服务、纳税辅导、巡管服务、查前告知、查中辅导、查后回访共19项。

(四)个性化服务包括导税服务、首问责任制、预约服务、延时服务、提醒服务、流动服务、上门服务、纳税人自助服务、绿色通道服务共9项。

(五)权益保护服务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共3项。

(六)信用管理服务包括信用管理1项。

(七)社会协作服务包括涉税中介、社会组织协作共2项。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了组织领导

为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切实加强纳税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多次召开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研究部署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成立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征管股,负责纳税服务体系建设日常工作,确保了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二)成立了纳税服务中心

为确保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有序运行,该局设立了纳税服务中心,与征管股合署办公,履行纳税服务指导、协调和评价等职责。纳税服务中心专门负责纳税服务理念建设、工作规划以及对具体工作的指导、协调、组织、实施和评价监督,大力开展税收宣传,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规范、透明的纳税服务。

三、主要做法

(一)以纳税人需求为出发点,服务方式人性化。

该局编写的《纳税服务体系建设操作文本》,对其中的每各小项在服务操作流程上都予以细化,可操作性强,真正做到了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服务方式人性化,设身处地为纳税人着想,急纳税人之所急,想纳税人之所想,实行一次受理,逐级核批,全程服务,为纳税人全面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

(二)以“效能建设”活动为契机,社会监督公开化。

办税厅工作人员直接与纳税人零距离接触,办税的服务质量优劣,纳税人最清楚。该局以“效能年”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地税干部在思想、作风和学风方面的建设,切实解决个别地税工作人员服务质量和效率不高的问题;让社会监督公开化,利用纳税服务评价系统让纳税人对纳税服务工作进行客观评价,使办税厅工作人员清醒地认识到纳税人对他的评价直接影响到个人的荣誉,业绩考评,促使他们爱岗敬业,强化他们的宗旨意识,从而根本上解决了服务态度差,办税效率低的不良局面。

(三)以“两项建设”为平台,服务行为规范化。

规范化建设和地税文化建设,是全省地税系统的两大重点工程,现已实现常态化管理。在创新服务体系中的过程中,该局以“两个建设”为平台,在《纳税服务体系操作文本》中每个小项服务只要按照规定的7个程序操作,操作简单、规范,体现出了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考评的特点。在服务体系上借助文化育税,做活、做精、做强品牌,促进全员参与重视纳税服务,使整个地税部门从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率等方面进一步得到提高,使纳税服务更活力、更显特色。

(四)以绩效考核为动力,服务操作流程化。

该局紧紧围绕市局纳税服务方面的绩效考核内容,以职能规范为前提,健全纳税服务的岗责体系,将纳税服务职能嵌入整个税收工作中,细化、分解各职能部门、各工作环节的纳税服务职责和要求,建立分工科学、职责明确的岗责体系;严格按照《纳税服务体系操作文本》的要求,细化考核标准,规范操作流程,按照全局一盘棋、一体化的要求,把纳税服务贯彻到整个税收工作的全过程。

四、显著成效

该局现已对《纳税服务体系建设操作文本》规定的内容试运行了一段时间,从目前来看,切实搞好了征纳税关系,减少了征纳成本,确保了纳税人满意,税务机关满意和地方政府满意,使地税执法服务进入新的层次。

(一)强化了服务意识。随着税收征管改革不断推进,纳税服务成为税务机关的一项基本职责,全局税务机构和税务人员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认真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累计为纳税人提供延时服务53次、绿色通道服务26次、引导服务186次,为纳税人依法纳税、监督投诉、行政复议、损害赔偿提供了便捷渠道。

(二)拓宽了服务领域。操作文本的7个大项46个小项的纳税服务项目,使纳税服务深入到纳税人各个环节,使执法服务领域得到延伸和拓宽;大力完善了服务承诺制、限时服务制等纳税体系建设,为进一步规范和优化纳税服务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改善了服务环境。大力完善了服务环境,为纳税人创造了人性化的服务环境,着力改善软环境,努力提高税收执法人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推行限时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服务内容,充分展示了地税部门的良好形象。

税务咨询管理篇10

(一)12366纳税服务咨询热线政策解答不准确或接通率不高。有的地区12366纳税服务咨询热线人员对已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政策不够了解,对是否可以网上全程办理退税事项答复“不清楚”。有的地区12366纳税服务热线拨打20次, 12次无法接通。

(二)办税缴费场所等渠道咨询不够畅通,答复不准确。有的办税服务厅人员不知晓有支持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出台;咨询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时,个别地区办税服务厅和税收管理所咨询电话,以及公布的其他网上办税热线均未给出准确答复;对延期申报申请等网上办理事项,有的税务人员答复不可以网上办理,并要求纳税人前往办税服务厅;多个基层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税收管理所使用同一咨询电话,难以满足纳税人咨询需要;还有部分办税服务厅、税收管理所公布的咨询电话无人接听或无法接通。

(三)容缺制度有待细化。部分地区税务机关未明确容缺办理适用的业务和执行口径,基层税务机关反映难以执行。

二、税费政策宣传工作有待加强

(一)市、县税务机关政策宣传不到位。有的市、县税务机关微信公众号无支持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等宣传内容;有的市税务机关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对支持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的更新明显滞后,或存在相关链接无法打开等情况。

(二)精准宣传不够。有的地区税务机关对辖区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等符合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未主动以短信、微信等方式进行针对性的宣传,有的医院财务人员、办税人员不了解医务人员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有的不清楚具体操作流程,影响支持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质效。

三、“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还需优化

(一)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不及时。截至3月10日,仍有个别省税务局尚未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

(二)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不够准确。如,有的地区的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中,将更正申报等事项列为全程网上办理事项,不符合实际情况,清单内容不够清晰准确。

四、调整的税收管理措施执行不到位

税务咨询管理篇11

一、“营改增”的内涵

从字面意义上讲,营改增指的是纳税人缴纳的税种发生了变化,由以往缴纳营业税变为现如今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的需要缴纳税款:在国内开展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这三项;而增值税则指的是对出售产品或服务的增值部分进行纳税。在我国经过四年的试点运行,我们发现营改增对中小型企业尤其是服务型企业的财务管理影响最大,管理咨询企业就是其中之一。

二、“营改增”对管理咨询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一)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1.资产负债表:在实行营改增之后,管理咨询企业新增固定资产所含增值税将纳入抵扣范围,因此对于资产负债表中的固定资产,企业将会加大其长期投资力度,争取改正资产负债表中流动资产与长期资产的比例,从各方面提高企业的资产与负债总额。

2.利润表:在“营改增”之后,原利润表中的项目将会大幅度减少,相应的企业的成本费用会降低,间接提高了企业的经营利润,有利于企业发展。

(二)对发票管理的影响

“营改增”之后,发票统一变为增值税专用发票,这种发票与以往发票有所不同,它能够反映出企业的相关经济内容,可以作为一种凭证。在以往缴纳营业税时期,各企业所使用的都是行业专用发票,例如餐饮行业使用餐饮发票,物流企业使用运输发票等,没有统一的发票作为凭证,管理起来难度较大。而现如今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对此类发票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如果违规使用,势必会受到严厉的制裁,这给企业的发票管理带来难度的同时,也净化了发票管理环境,能够提升企业管理人员的护法意识,降低税务风险。

(三)对企业税负的影响

企业经营范围和性质的不同,导致全面实施营改增对税负的影响也是不同的。作为管理咨询企业,成本大多属于刚性成本,因此很多项目都不能够取得抵扣,这就造成企业的税负一定程度的上升。税负的提高增加了企业的成本,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不良影响,加上全面实施营改增不久,企业又无法从相关部门和单位获得一定的补助,导致现如今运营处在十分艰难的境地。

(四)对会计核算的影响

税改前,企业的账务处理相对简单,以服务行业营业税的账务处理为例,只要将收入金额与相应的税率相乘就可以得出应缴纳的营业税额。但税改后,则增加了企业账务处理的复杂度。最为突出了的就是增加了会计核算的难度。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必然会使会计核算发生变化。之前营业税不存在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相关的收入据实入账、相应的成本根据实际情况列支即可。改革后,收入入账的方法以及原则发生了很大改变。管理咨询企业属于服务行业的一种,它的收入需要按照相应的税率将销项税额予以扣除后才能确认,进项税额扣除后才能列支成本。另外,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还必须通过应交税金科目进行核算等,这些新增的项目都税务管理、核算人员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如果相关人员不能及时改进记账、算账流程提升企业的税务筹划能力,必然会给企业带来不良的影响。

三、全面实施“营改增”背景下企业财务管理的对策

(一)改进记账程序

在当前的纳税体制下,企业在进行财务管理的过程中要结合管理咨询行业的实际情况对记账程序进行优化,改正以往粗放式的管理,不断实现精细化。管理咨询企业在用人方面需求量较大,因此要选择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劳务公司合作,将部分管理人员的聘用关系转移到劳务公司,从而来获得一部分的进项抵扣,降低人工成本。

(二)加强企业的税务筹划

“营改增”的全面实施,既是一种挑战,也是一种机遇。作为企业方,为了能够享受到新税务政策所带来的优惠,要加强税务筹划队伍的建设,加强对国家税务政策的解读与认知,对自身的纳税管理体系进行优化和更新。通过完善的税务筹划,能够促进企业有效的避税,减少财务支出,将更多资金用在周转上,提高资产的利用率。在服务企业的选择上也要慎重,要对合作企业的财务管理模式以及运营情况做详细的排查,保证其能提供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尽最大可能降低税务风险的发生概率。

参考文献:

[1] 马靖.试论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及对策[J].经营管理者, 2015(03).

税务咨询管理篇12

在企业资产重组中,注册会计师既可以扮演审计查账的角色,又可担负购并双方财务顾问咨询的职能。注册会计师充当财务顾问,可以把重点放在协助企业制定改制重组方案、购并双方的账务处理、税收筹划、重组后新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建立等咨询方面,这些咨询业务,注册会计师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具体来说,注册会计师在企业资产重组中可以在以下九个方面发挥其重要作用。

一、为企业并购和重组提供全程咨询服务,协助相关人员做好各项工作

企业并购和重组涉及的法律、法规相当广泛,包括市场营销、财务规章、特许经营等等,而企业在进行并购和重组时往往经验不足,很难全面地了解并购和重组过程中的法律、法规,有些企业聘请律师参与解决并购和重组中的法律问题,但苦于很多律师对企业财务会计方面问题以及财务会计涉及的法律、法规不太熟悉,很难提供全面的咨询服务。因此,市场需要既熟悉法律又精通财务会计的人参与企业并购和重组的全过程,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全过程的辅导、培训,许多高水平的注册会计师可以胜任这一工作。协助企业财务会计人员对有关经济事项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规范的业务进行账务调整,协助企业和律师制订时间表。作为一名注册会计师,在市场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仅仅精通财务会计方面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除了本专业以外,至少还应当熟悉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并进行充分的运用。某权威调查机构曾预测,在21世纪,既懂财务又懂法律的人才将非常抢手。

二、帮助企业进行重组前的准备工作

企业重组需要进行相当长的准备工作,这一阶段,注册会计师首先可对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资产重组方面的培训,使其对资产重组和并购有一些认识,同时规范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这也为注册会计师在往后的重组中顺利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其次,可协助企业拟定或独立完成重组方案,重组方案是企业重组工作的主线,之后的一切重组方面的工作都应以方案为中心,所有资产的进入或剥离均要围绕方案来进行,所以在制订方案时要多与企业沟通,充分考虑企业的重组思想,同时考虑法律上的可行性、财务税收上的可操作性;最后,协助企业收集资料,整理上报企业重组申请报告,重组申请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公司重组方案、资产和负债的划分及债权债务的处理、有关效益及利税测算数据、公司重组计划及时间安排等。

三、帮助企业完成重组的可行性分析

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企业对资产重组变得越来越慎重,一旦操作不当,可能背上沉重的包袱,所以,企业在进行重组前均要进行经济上的可行性分析,该部分工作可完全由注册会计师来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结构和具体内容如下:1.重组前相关企业概况,包括机构设置与人员构成、资产配置及资金来源、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分析、企业财务状况分析、近几年企业经营业绩及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等;2.相关企业的现状和存在问题;3.相关企业发展规划和投资需求、资金投向和效益分析;4.重组成本和效益分析;5.筹资方式的比较和选择;6.重组方案及结论。注册会计师在制作经济可行性方案时,要多考虑技术上的可行性,比如:被并购企业有无生产瓶颈问题和技术改造问题,企业的分析是否具有准确性、必要性,注册会计师还应当充分利用专家的工作,听取专家的意见,这与可行性分析密切相关,否则,可行性分析是不准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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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协助被收购方制定改制重组方案

由于改制工作的法律性和政策性很强,注册会计师可以发挥其熟悉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的优势,协助被收购方制定改制重组方案。实务中,注册会计师应根据被收购方的具体情况,确定方案的内容。一般来说,注册会计师可从以下方面协助企业制定改制方案:

1.了解改制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了解:(1)企业名称、企业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主办单位或实际投资人。(2)企业的财务状况与经营业绩,包括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及税后利润。(3)职工情况,包括现有职工人数、年龄及层次结构。中国

2.分析企业改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必要性包括企业的业务发展情况及阻碍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和问题。可行性包括企业改制所具备的条件和改制后给企业带来的正面影响。

3.确定企业重组方案。(1)业务重组方案,注册会计师可协助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并结合企业改制目标,采取合并、分立、转产等方式对原业务范围进行重新整合,确定业务重组方案。(2)人员重组方案,注册会计师可协助企业根据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解决企业职工的安置问题,包括职工的分流、离退休人员的管理等。(3)资产重组方案,注册会计师可协助企业根据改制企业产权界定结果及评估确认额,确定股本设置的基本原则,包括企业净资产的归属、处置,是否有增量资产投入,增量资产投资者情况等。(4)拟改制方向及法人治理结构,注册会计师可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协助企业确定改制后所选择的企业组织形式和组织结构及其职权。

4.摸清下属企业情况。根据“企业改制,其下属企业资产列入改制范围的应一并办理改制登记”的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协助企业摸清下属单位的数量、具体名单、经济性质和登记形式,如下属单位有两层以上结构,还要详细列出层次、结构。并提醒企业对其全资设立的法人、非法人及与他人共同设立的联营企业都要一并参加改制,其改制方案中应包含这些单位。

五、注册会计师可就资产评估结果进行咨询、评价

资产评估是指对资产价值的重估,它是在财产清查的基础上,对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资产的价值进行重新评估,以保证资产价值与实际相符,促进实现资产价值的足额补偿。企业在进行改制时,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选择并委托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的有关工作。这对维护各方利益、提高重组质量作用极大。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评估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较差,不能严格遵守相关的评估法规和标准,加之受许多因素的制约,造成评估价值高低随意性非常大。为了维护购并双方的利益,由注册会计师对资产评估价值的公允性再进行咨询评价就显得非常重要。一方面有利于维护购并双方的利益,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提高净资产价值的可靠性、可信性。

六、为购并双方协商谈判充当顾问,并为确定收购价格提供咨询意见

在购并双方进入谈判阶段后,注册会计师如果未执行审计等鉴证性业务,则可以向购并双方提供咨询性服务,为双方谈判充当专家顾问,并以被购并方经评估后的净资产价值为基础,结合对被购方各项资产质量、品牌价值、市场前景、企业发展潜力的分析,为双方提出公正、客观的收购价格方案提供咨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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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为购并双方的账务处理和重组后新公司的建账提供咨询意见

新的会计准则对企业的并购和重组有着严格的规定,并购和重组至少涉及到“债务重组”、“长期股权投资”、“非货币性交易”等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而企业的财务人员由于平常接触这些业务较少,账务处理难以规范。此时,注册会计师可充分发挥其财务专长,指导企业财务人员进行正确的账务处理。此外,企业改制重组后,会涉及到一系列的账务处理问题,比如企业改制时,评估基准日与被评估企业的调账日不一致时如何进行处理,评估基准日与被评估企业调账日之间的净资产变动如何处理,购并方如何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等。由于改制重组业务在企业中较少发生,所以一般企业的财务人员对业务发生后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并不熟悉。注册会计师可利用其掌握的国家有关资产重组的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为购并双方的账务处理、新公司的建账、购并方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等提供具体的财务咨询意见。中国

八、为企业重组业务提供税收方面的咨询意见

关于资产重组中的税收问题,国家制定了相关的税收政策,这些政策总的原则和精神为:股权转让应计缴企业所得税。如:合并分立时视为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资产,计算资产转让所得,缴纳所得税的,合并企业接受资产,计税时可以按经评估确认的价值确定成本;反之,须以原企业原账面价值为基础确定。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整体转让被视作企业产权转让,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注册会计师应认真学习掌握这些政策,为购并方进行税收筹划,对减免税、资产置换、停息、减息等方面提供税务咨询意见,使企业能够用好、用足国家的税收政策,做到会计处理、税务处理合法、合规。

九、重组实现后,可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全面的管理咨询

经过重组成立新公司后,作为对企业提供的一项增值服务业务,注册会计师可为企业提供全面的管理咨询,比如可提供企业经营战略咨询,通过预测企业环境的未来变化,指明企业经营活动的方向;可提供市场营销咨询,帮助企业增强生存能力和竞争能力;可协助企业做好并购后财务与会计的管理整合,包括财务政策管理整合、企业税收政策的管理整合和会计政策管理整合;此外,注册会计师还可以协助企业制定一系列的内部管理制度,使新公司实现规范化管理,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综上所述,注册会计师在资产重组中的咨询作用,可以促进企业对外收购、兼并、改制重组业务的规范健康发展。但这就要求注册会计师要不断提高专业水准,遵守职业道德,具备渊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熟练掌握国家有关资本市场、资产重组的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审计准则、税收规定以及企业管理、金融、外汇、市场营销、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以不断拓展自己的业务领域。中国

【参考文献】

[1] 高允斌.企业重组的会计处理与纳税处理[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

[2] 财政部企业司.企业改制重组运作与管理[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

[3] 于延琦.验资:理论与实务[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

税务咨询管理篇13

(二)行业主管部门大力推进管理会计咨询的发展1.财政部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为管理会计咨询的推进奠定了基础财政部先后出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大大推动了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内控建设。自2014年以来,管理会计咨询进入新时期:2014年3月,财政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会计专家,择优聘任了68名管理会计咨询专家;11月,了《关于全进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了“4+1”体系,规定了新时期管理会计体系的总目标。2015年3月,由财政部会计司、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等单位组织了大规模的管理会计征文活动。2.中注协作为推动管理会计咨询的职业组织,奋力开拓行业服务一是调整CPC考试教材和后续培训。管理会计咨询顾问的素质包括管理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方法两个部分。通过对CPA考试教材的不断调整,第一部分基本上已含在CPA考试的教材中了。至于第二部分,也陆续在CPC考试教材的修改和后续教育中有了一定的体现。二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09年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的精神,跟踪把握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和对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新需求,中注协做了大量的研究分析,分别在2010年、2012年、2014年编制的《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列示了已经开展的咨询业务,也包括需要进一步拓展和开发的咨询业务。在2014年的指导目录中,列示的咨询服务业务项目有149项、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创业业务有17项,相关的法律依据、报告使用者、委托人、专业胜任能力要求等也一并加以说明。这些为会计师事务所理解行业功能、拓展会计师事务所和客户的视野,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于2015年启动了“管理会计咨询方向”的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后备)才的选拔和培训,通过境内境外的集中培训、跟踪培养和实践锻炼等方式培养人才。

(三)管理会计咨询与经营管理咨询、IT管理咨询既有分工又有协同除管理会计咨询外,管理咨询还包括经营管理咨询、IT管理咨询。三大咨询模块的业务流程(客户接洽确定项目、调查诊断分析、提出并宣导改善方案、指导实施)基本相同,项目目标(改善客户管理提高效益)完全一致。因其自身专业性和复杂性,三大咨询模块有如下特点:1.既有分工又有交互从分工看,经营管理咨询是对客户产、供、销、人、物五要素的管理咨询及相关的服务,主要业务有企业战略、人力资源的管理咨询、供应链、价值链、营销咨询、生产的质量管理及精益管理等;IT管理咨询是对客户互联网技术的管理咨询及相关的服务,主要业务有IT信息化、信息技术合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及风险管理、IT服务管理和运维、建立和运用微咨询网、信息系统的评价审计等;而管理会计咨询是对客户财务、会计、税务等的咨询服务。三者的交互存在于少数咨询机构。譬如:AMT咨询提供战略梳理、机制优化、管理体系构建和IT支撑到业务突破等服务,属于“经营管理咨询+IT管理咨询”;用友、金蝶公司咨询部提供管理软件和企业云服务提供商,行业信息化解决方案供应商及软件和商业分析、内审、小微企业管理软件提供商服务,属于“IT管理咨询+软件生产商”;部分会计师事务所提供财税顾问、投资融资、并购重组、内控设计及风险管理、精算及流程再造、客户关系等服务,属于“管理会计咨询+经营管理咨询”。2.既有各自的业务切入点又相互支撑、相互适应三大模块各自的业务切入点分别为:经营管理咨询主要是围绕资源的优化配置进行管理流程、秩序的建立和再造;IT管理咨询主要是围绕信息化的设计配置、管理制度、机制的固化,及其维护和评价;管理会计咨询主要是围绕管理的合规、经济、风险控制。三者相互支撑相互适应表现为:经营管理类咨询业务的实施要考虑到客户财会规程的制约,要考虑到适应和利用IT系统商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四流”的联接;管理会计咨询业务的实施要考虑到客户资源的置配优化的制约,要考虑到适应和利用IT系统“四流”的高效、安全地联接;IT管理类咨询业务的实施要考虑到适应客户财会、资源的实际,这就要求咨询提交的项目成果考虑排除其中的冲突和矛盾。

二、会计师事务承做管理会计咨询的优势分析

(一)会计师事务承做管理会计咨询的优势1.适应的范围比较广管理会计咨询,几乎是所有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的一项业务。据了解,排名靠前的大中所,基于市场和实力,有不少不满足常规的管理会计咨询,还努力承做一些经营管理咨询甚至IT管理咨询。而其他经营管理、IT管理咨询公司,能够承做两个及以上模块业务的复合式咨询公司比较少。从业务专业层次看,三大咨询模块都承做高中层次的业务。与大量经营管理咨询或IT管理咨询公司不同,有不少会计管理咨询机构还承做了包括账务税务、企业的注册变更注销等专业层次不高但能应对客户需求的服务事项,这在业务外包、微小企业大发展的当下,对事务所争取较多客户群及市场需求的有利因素。2.部分项目有“依托”、“皇粮”其一,在市场营销上,会计师事务所的非咨询部门在执业中利用审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等方式,对客户的财务、业务流程以及其中的问题或缺陷较为熟悉,事务所结合自身长处与客户需要,可以挖掘出咨询项目需求,主动向客户营销。而其他机构、IT管理咨询公司没有类似的“依托”,他们更多地是被动应对客户需求,利用自身优势竞争承揽项目。其二,在会计管理咨询机构,有部分业务是依据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及国务院国资委的要求(如上市公司的内控建设、金融公司的信息系统审计评价)劝说客户外聘用专业服务机构帮助实施,这一类业务的承揽带有“皇粮”味道,而其他类型的咨询公司少有此种承揽优势。3.一般性项目人员供应相对充足通常,会计师事务所咨询部门与非咨询部门的用工,是互为“蓄水池”。咨询部门(非咨询部门)项目的团队配置,可以从非咨询部门(咨询部门)的闲置人员调剂,满足一般性项目人员需求的呑吐。而其他类型的咨询公司,不具备会计师事务所的“蓄水池”条件,从而在项目淡季人手富裕,在项目旺季人手紧张,容易造成用工的浪费和劳动大超负荷,引起人员的流动。各咨询模块的咨询公司,在上述3方面的优势比较见表1。

(二)何以优势明显却业绩平平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我国企业(也包括政府的机关事业单位,下同)管理会计咨询的市场空间广阔,管理会计咨询也有自身优势,因此,管理会计咨询的快速发展应是意中之事,但实际上,管理会计咨询的发展与我们的预期相差还比较大。由于历史的原因,国内所管理会计咨询收入占其总收入的比重,与国际四大所相比差距较大:国际四大的非审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由1993年的30%,上升到2012年的55%,而我国CPA行业同一指标长期徘徊在30%以下。所以,在全球范围内的管理咨询机构的排位,我们只可以看到国际四大所而看不到国内所的身影。在国内管理咨询机构(包括三大模块)的排位,较少有国内会计管理咨询机构。究其原因,有以下几条:1.优势是相对的,不宜过度解读关于项目承揽的“依托”。第一,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中,能够相对方便地了解企业,挖掘需求而承揽项目,但对于较大项目而言,通常要走招投标的程序。由于评标的复杂性,可能虽有机会投标但不一定能中标,客户只是给一个投标机会罢了。第二,事务所在执业中所接触的主要是财审部门,而诸如绩效管理、并购重组、内控设计、市场尽职调查等咨询项目的需求,可能不是(或者不是来完全是)来自财审部门,而是来自相关业务部门或综合部门,甚至经理层、董事会。第三,国家规定做咨询(审计)的单位不能同时做审计(咨询),也对咨询依托事务所其他部门承揽产生一定限制。关于项目承揽的“皇粮”。首先这些“皇粮”既不是平均分配,也不是按需分配,而是按竞争分配。针对每一个会计管理咨询机构,能否吃上“皇粮”,还要看其竞争实力如何。其次,这些“皇粮”的供应是有限的。拿内控设计来说,很多单位因自身基础较好或简单借用其他行业的内控成果敷衍等原因,并没有聘用专业服务机构帮助建立内控体系。事实上,近年来提出内控建设咨询需求的,主要是内控管理相对复杂、难以借用其他行业成果的房地产、IT、通信、电力等行业,而且客户对专业服务机构的要求逐年提高、价格逐年降低。关于项目人员供应相对充足的优势。通常,管理会计咨询机构承做项目而自身没有相应员工储备时,会从相关部门单位内部拆借人手,但在实际运用中,因利益分配的协调、骨干和一般人手的余缺不对等问题,实际效果不好。更何况主要是解决一般项目人员,而不是调配项目骨干人员。然而,承做咨询项目的关键是经理、骨干。2.管理不力,优势难以转化为生产力具体说有以下几方面:(1)组织建设没有跟上一个优秀的咨询顾问,首先要求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其次要求有熟练的咨询技能,从而才能具有眼光敏锐、沟通及知识传递能力良好、解决问题的智慧和方法自如的专业执业能力,这就对咨询队伍建设提出了的独特的要求。但是,我们一些事务所在招聘环节,忽视应聘人员的知识面、实践经历以及对对咨询素质的测试,而过度重视考试CPA的成绩等审计人员需要的条件,使管理会计咨询首先输在了起跑线。员工入职后,会计师事务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对入职员工缺少有计划的培训提升,个人内功得不到应有的历炼。或者说在任用上缺少能够留人、用人的政策其结果是不仅招不了好的员工,也培养不出或留不住好的员工。这时,我们看到的是队伍建设、市场占有、项目报价、咨询发展的不良循环;看到的是咨询顾问频频流动,管理会计咨询形同“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一来二去,形成无明确的咨询部门、无专门的咨询队伍、无像样的咨询业务的“三无所”,也就不足为怪了。(2)市场营销不力从理论上讲,事务所的咨询部门与非咨询部门互为对方挖掘或介绍项目(线索)形成一种联动机制,是一个制胜的招数,但在实际上,囿于制度操作(项目推荐人的认定、奖励政策力度小或不明确等)的变形,真正运作起来产生上佳效果的并不多,“联动”的效果没有较好体现出来。

三、发展和提升管理会计咨询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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