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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资产管理实用13篇

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知识产权资产管理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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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资产管理是企业对所拥有的相关版权权利开展清查、登记、评估、统计、使用、流转等活动。版权资产管理的内容具体包括四个方面:法律管理、实务管理、价值管理和运营管理。法律管理是指对企业所购买和出售的版权进行法律方面的审查,实务管理是指对版权资产权属进行清查与登记,价值管理是指对资产价值开展评估并将其纳入财务数据,运营管理是指企业通过对拥有的版权资产进行运营并将其转化为经济价值。

做好版权资产管理将对我国的出版业有重要的作用:

(1)开展版权资产管理有利于壮大我国出版企业的资产规模,推动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作为文化企业的重要力量,我国出版企业拥有大量的作品资源,这些资源也是出版企业重要的版权资产,据估计“其价值和规模甚至会超过固定资产”,完善出版企业的版权资产管理,既能够保障出版企业的合法权益,特别是避免我国国有出版企业版权资产的流失,也是推动出版企业加快体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

(2)加强版权资产管理有利于促进我国出版业的发展。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定义,“核心版权产业是完全从事创作、制作和制造、表演、广播、传播以及展览、销售和发行作品及其他受保护客体的产业”。出版业即属于核心版权产业,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版权作为资源,出版业将无法存在。因此,版权资产是出版企业获得经营收益的核心资源,也是反映出版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指标,加强对版权资产的管理是促进我国出版业发展的重要手段。

二、版权资产有效管理手段欠缺

1.出版企业版权资产规模小

根据《国有文化企业发展报告(2014)》公布的数据,截至2013年底,全国国有文化企业资产总额2.2万亿元,其中版权等无形资产占比只有3%左右;中央文化企业中只有13.5%的企业建立了版权资产管理制度或开展版权资产运营,版权资产占无形资产的比例不到20%,直接通过版权资产运营获得收益的企业数量较少。我国出版企业亦是如此。以《2014年新闻出版产业分析报告》中流通市值排名靠前的7家出版上市公司为例,7家公司无形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在2%到11%不等,其中主要是土地使用权,约占到90%以上甚至更多;7家企业中将版权列为无形资产的只有4家,版权在无形资产中的比重在10%以下甚至不到1%。可以看出,我国出版企业的版权资产在整个企业资产中比重小,这反映出有些出版企业没有把版权作为重要的无形资产,这种情况与作为核心版权产业的企业属性不符。

表1 部分出版上市公司版权与无形资产的比重

2.开始探索建立版权资产管理制度

2009年中央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尤其是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全面展开,改革的方向是完善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结合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设立于2011年的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中央文资办”)具体负责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的日常工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涵盖产权登记转让交易、资产评估管理、重大事项监管、预算管理等各个方面,为我国出版业国有资产管理特别是版权资产管理工作提供了指导。相关出版企业已开始进行了版权资产管理的探索,明确版权资产管理的部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如电子工业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等明确总编室作为版权资产管理部门;人民教育出版社制定了《人民教育出版社著作权管理规定》《人民教育出版社著作权许可使用暂行规定》等。但大多数出版企业还没有建立版权资产管理制度,在资产管理上普遍存在“重有形、轻无形”的情况,对拥有的版权资产缺乏清晰、有效的管理,导致版权资产权属不清,长期处于闲置状态,成为“沉默”的资产。

3.版权资产价值管理缺乏有效的手段

版权资产管理的另一难点在于价值管理,这也是导致版权资产管理难以开展的重要原因。一是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虽然对无形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做出了规定,但缺乏对知识产权的单项规定,对版权资产的价值管理可操作性不强,一定程度上造成出版企业的版权资产难以确定,导致企业的实际资产价值在改制、重组、并购过程中被低估。二是版权资产评估体系还不成熟,由于版权资产的无实物形态、价值不确定性、受市场影响大等特点,资产价值难以衡量,限制了出版企业的版权质押融资、版权证券化等活动的开展,制约了企业通过版权资源实现创新发展的动力。目前我国已在版权资产价值评估方面做出了一些尝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于2010年颁布了《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从基本要求、评估对象、评估操作要求、评估披露等方面系统规范了版权资产评估的基本原则和标准,推动了版权资产评估的规范化发展。2012年我国成立了首家专业版权评估机构――中国人民大学国家版权贸易基地版权评估中心,并于同年完成全国最大一单版权质押融资案例的评估工作,帮助一家影视制作公司以11部电视剧的版权打包质押获得1亿元银行贷款。

4.版权资产运营逐渐受到重视

随着版权观念和意识的提升,我国出版企业开始把版权资产运营作为行业发展的重要手段,既注重开发和购买自有版权资源,扩大版权资产规模,又重视全版权产业链的运营,同时还积极开展版权引进和输出的工作,使版权资源能够实现最大限度的价值。如青岛出版集团通过近年《速成围棋》系列图书的出版,编辑出版了多品种、多层次的围棋图书,并吸引了包括《聂卫平全集》等一批名家名作版权落户集团,还组建了青版棋院,连续举办全国性围棋大赛,并借势延伸到少儿围棋的连锁培训,开发了“聪明围棋”线上产品,做到了版权资源的多层次运营。但我国大多数出版企业的版权资产运营还处在初级水平,出版业的版权资产运营仍然主要局限在“编、印、发”的传统环节,较少向数字领域、网络领域、影视领域、游戏领域等下游产业环节延伸和拓展。

三、加强对版权资产的管理和运用

加强对出版业的版权资产管理,既需要相关主管部门加强调查研究,做好版权资产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健全和完善资产清查、价值评估、财务核算等方面的方法和制度,又需要出版企业树立版权资产的观念,加强对版权资产的管理、保护和运用。

1.重视版权资产管理,开展版权资产清查工作

将版权资产管理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的范畴,文资监管和出版管理部门积极鼓励和组织各国有出版企业开展存量版权资产的清查工作,全面掌握国有出版企业版权资产的数量、种类、权属和使用等情况,摸清出版企业的版权资产家底,做好资产的清理和登记,对存量资产形成清晰的记录,对增量资产实现动态管理,进一步发现和掌握出版企业版权资产管理中存在的情况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2.完善版权资产管理的制度和组织建设

监管部门应在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加强出版企业版权资产管理的相关指导意见,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完善版权资产会计核算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版权资产价值评估体系,发挥财政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作用支持出版企业加强版权资产管理。出版企业要建立以运营为导向、以管理为基础的版权资产管理机制,完善版权资产管理制度,设立或指定专门部门负责版权资产管理事务,并将版权资产进行会计记账处理。

3.利用新的技术手段管理版权资产

出版企业要积极利用新的技术手段,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对版权资产进行管理,建设版权资产管理平台,对企业版权资产进行系统梳理和动态跟踪,提高版权资产数据的采集、存储、管理、分析和运用能力,将版权资产的数据库与出版企业的生产活动相连接,充分运用大数据资源分析和挖掘受众需求,进行有效的版权产品推送,提高出版产品的针对性和互动性,变目标驱动型的传统出版模式为用户驱动型的新兴出版模式,促进版权资产的流转和开发。相关管理部门在这一过程中可以发挥财政的引导示范带动作用,如加大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相关企业版权资产管理平台建设的支持力度,支持和鼓励相关版权资产管理项目纳入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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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管理的现状

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主要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即:扩大经营自阶段,制度创新和结构调整阶段,以及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阶段。十六大以来,我们不断推进以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其中,国有企业产权管理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核心内容,是实施国有资产监管制度的重要环节。随着国有产权多元化改制及上市步伐的加大加快,我们在国有产权治理结构中进一步明确国有产权形态,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理顺企业产权关系,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现代产权制度是非常迫切的。

二、现阶段国有产权管理存在的问题

1.国有企业产权管理意识薄弱。由于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国有资产产权管理概念理解上的模糊,加上国有产权管理法制的不健全,就造成对国有产权管理意识的淡薄。部分国有企业人员觉得因为是国家的资产,不关己利,就放之任之,国有资产闲置、废弃、或是为谋个人利益未经正规程序转让,最终都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使国家人民财产遭受严重的损失。

2.未按规定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产权界定模糊。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持有国家股权的单位以及以其他形式占有国有资产的企业应按规定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国有产权登记。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是健全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国有资产合理流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手段。一般来说,企业产权登记的流程是由大型国有集团公司完成。在办理产权登记过程中,容易出现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范围界定模糊。主要表现在:

(1)未将非持续经营企业纳入产权登记范围。由于部分大型集团公司是政府在实施政企分开过程中形成的集团公司,政府将原由政府管理的企业,按行业划分成立大型的集团公司,即将原由政府代表出资者的各类企业性质的企业划由这类集团公司管理,故存在部分企业因政策、产权权属、生产经营亏损等原因成为非持续经营企业而未纳入产权登记管理范围。

(2)部分境外国有企业未办理产权登记。目前,我国境外国有企业暂按《境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产权登记。但产权管理不到位、未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国有产权登记,使得境外国有企业产权界定不清晰,造成我国境外国有资产严重流失。

3.国有资产产权转让交易流程不合规。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企业国有产权在转让时,转让方应当应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在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的基础上,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报告经核准或备案后,作为确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由于国家有关产权转让交易案例较少以及内部控制人的影响,常常会造成国有产权交易信息不对称、监管机构执法手段弱化等问题,从而导致国有产权评估值不能公允反映其市场价值,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三、如何加强国有产权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1.加强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工作。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主要作用是依法确认国有资产权属关系,企业通过产权登记取得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证是确认企业产权归属的法律凭证。

2.加强国有资产评估工作,合理合规运用资产评估结果。国有资产评估是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基础,是维护国有资产合法权益,推动国有产权有序流转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手段。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核准和备案手续。国有企业应加强对资产评估结果运用的管理,切实维护国有产权的合法权益。

3.规范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环节。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是在更大的范围内更好地促进产权的顺畅流转和资源整合,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手段。我们在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转过程中,为避免内部人控制,应将国有产权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市场挂牌交易,从而客观反映国有产权的市场价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对所属控股和参股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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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咨询,是近些年企业发展的实际需求,也是从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中细分出来的一个新行当。刚开始的时候,由于能借鉴的经验十分有限,我们就学习国内外出色的咨询公司的经验及项目管理方式,结合知识产权工作的特点,摸索出了一套“咨询+知识产权”的工作模式和方法。随着不断深入挖掘企业需求,信息化管理逐渐成为咨询成果落地的最佳方式,我们又自主开发了IPfolder系列管理平台,为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配备得力工具。

当跟着开发团队一起进入项目时,我才发现很多企业的知识产权问题只是表征,背后涉及到企业战略、制度管理、市场管理、研发机制等诸多问题。

企业的知识产权岗位主要服务于企业品牌部及研发等部门,团队规模大多有限,且工作内容繁多,加之目前企业对知识产权的日益关注、保护策略调整等影响,为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带来了更大挑战,随之也产生了不少问题:

1.效率钝化。很多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大部分处于“二八原则”中,即知识产权管理者80%的工作时间都在准备商标申请基础材料、处理研发团队的技术交底书、处理国知局下发的官方文书、管理台账及处理各部门计划用于销售推广、市场宣传等材料的审核……每到年底,连加几天班准备工作总结则是家常便饭,如果发生了案件,又要搜集寻找有效证据材料,翻出5年前的销售票据或10年前的广告合同,只为了在应对案件时多一份把握;下一年度的知识产权工作规划,则需要可量化的数据为决策提供依据,面对不够精壮的队伍和一张长长的excel台账,管理者难免多了些许无奈。如果精力过多地放在申请等事务性工作上,就无暇思考如何让手中的权利发挥更大价值,那些静静躺在档案柜里厚厚的商标、专利证书,就失去了应有的光芒。

2.业务杂化。从仅仅一个技术或一张图到进行保护设计,到走向申请直至最终获得权利,再到运营管理、权利维持等,知识产权管理者每天的工作都无时无刻不在紧张、谨慎、有序地进行。记得一次我们访谈某大型企业知识产权负责人,仅坐在他办公室一小时的时间里,市场部就送来两份用于明年国外参展的展台设计图、机构发来两件专利的第三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一封助理送来的装有25件商标注册证的来函,专员询问200件专利年费的缴纳委外确认邮件……这些事务都需要他逐一答复。我们深刻地感受到了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当下,ERP、OA等系统已经普遍融入企业,高效辅助资源协调及管理工作,效率大跨步提升,作为为企业创新发展保驾护航的知识产权经理人们,每天却仍然无法避免地被机械的传递、录入、确认等工作牵绊,而对知识产权如何帮助企业安全经营、控制成本并获得高额利润、战略整合等更应关注的工作无暇顾及、无力应对。

零散的工作可以通过更加高效的管理和工具来整合,现代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可以通过技术与专业的结合、数据的穿透,将工作优化处理,使管理者拥有更多的时间审视及规划知识产权发展。

当我们的信息化平台在多家大型企业顺利实施,把那些怕出错、怕记错、怕漏掉的工作都放心地交给得力工具时,经理人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我们也感到无比的满足与欣慰。

3.沟通墙化。在咨询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时候知识产权管理者虽辛勤耕耘,但常处于被动。比如某企业二级品牌与主品牌在宣传包装设计上有交叉,市场部门为尽快加强二级品牌的推广,获取市场份额而强势争取,却忽略了对主品牌商标价值培育带来的风险;某企业拟上市产品中,某技术与竞标企业的专利权利要求说明上近似程度较高,但研发部门仍然坚持按原有设计申报,专利授权前景渺茫……这些可能存在风险的事情上,知识产权管理者们的话语权往往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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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谷哥版权事件和我国数字图书馆版权纠纷引发的问题

    2004年,全球最大的搜索引擎公司,谷哥公司提出了号称阿波罗的数字图书馆计划,该图书馆被建成以后,将成为全球最大的图书馆,读者可以在该图书馆内免费搜索到里面所有的书籍,对自己感兴趣的图书,可以付费下载或购买。该计划提出以后,谷哥公司开始大量扫描图书,在随后的几年里,谷哥将近收录了全球近千万种图书。可是谷哥的收录行为遭到了众多出版商和著作权人的反对,不得不走上了诉讼的道路。2005年9月,美国作家协会和五家出版商发起集团诉讼将谷哥公司告上法庭。在诉讼中,原告称谷哥公司在扫描书籍和图书数字化过程中存在大规模的侵犯版权行为,为此,他们要求谷哥公司为每一次侵权行为支付赔偿,并请求法院禁止该公司未支付费用就自行复制受版权保护的图书内容。阿波罗图书馆计划—打造全球最大的图书馆计划也不得不搁浅,等待法庭的裁决。目前,在我国目前的数字图书馆建设中,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从2002年北京大学教授陈兴良起诉中国数字图书馆有限责任公司,到500多名博士、硕士状告北京某股份有限公司。国内众多的数字图书馆遭遇到过版权诉讼。我国数字图书馆虽然没有因为版权纠纷而绊住发展的步伐,但发展中潜在的风险时刻存在。那就是如果大规模的侵权诉讼一旦被提起,那么数字图书馆又该如何面对,我国的数字图书馆需要健康发展,面对图书馆发展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和现实的困境,数字图书馆人和社会的法律界人士对这方面问题做出相关的探索是对应有之义。

    2数字图书馆目前存在问题的分析

    谷歌的阿波罗计划的搁浅,其最主要的原因的莫过于其国内民众对谷歌侵权行为的强烈反对,民众的维权意识高,版权保护制度的完善。而我国数字图书馆在发展过程中侵权行为虽然具有相当的普遍性,但仍然能取得长足的发展,主要是由现行的法律规定和现实社会中大多数公众的法律意识状况决定的。①被数字图书馆收录的作品著作权人的信息匾乏。如果数字图书馆的运营商一个个地与著作权人取得联系并获得著作权人的授权是极为困难的事情,其可操作性极低。②我国大多数公民对著作权的保护意识还比较淡薄。其实在国内,遭遇版权侵权的绝不仅仅是这些提起诉讼的原告,还有更多的被侵权的人都处于一种不自知的被侵权状态中。也许这种侵权对他们来说,作品未经允许而被收录,即使是侵权,但由于对自己没有造成任何的不辆影响而不加理睬;或者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被侵权,而听之任之。甚至有的被侵权人觉得自己的作品被收录、被传播而自喜。③著作权人的维权成本高,维权需求不强烈。著作权人本身对自己的作品是否侵权信息的获得途径并不是很充足的,可能还需要相当的成本。被侵权人对侵权行为的法律救济也同样需要相当的成本。由于著作权的特殊性,在作品被侵权时,著作权人的损失是隐形的,还不能为大多数人所认识,在维权需要高成本的情况下,维权似乎也没有必要。

3立法上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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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全球最大的搜索引擎公司,谷哥公司提出了号称阿波罗的数字图书馆计划,该图书馆被建成以后,将成为全球最大的图书馆,读者可以在该图书馆内免费搜索到里面所有的书籍,对自己感兴趣的图书,可以付费下载或购买。该计划提出以后,谷哥公司开始大量扫描图书,在随后的几年里,谷哥将近收录了全球近千万种图书。可是谷哥的收录行为遭到了众多出版商和著作权人的反对,不得不走上了诉讼的道路。2005年9月,美国作家协会和五家出版商发起集团诉讼将谷哥公司告上法庭。在诉讼中,原告称谷哥公司在扫描书籍和图书数字化过程中存在大规模的侵犯版权行为,为此,他们要求谷哥公司为每一次侵权行为支付赔偿,并请求法院禁止该公司未支付费用就自行复制受版权保护的图书内容。阿波罗图书馆计划—打造全球最大的图书馆计划也不得不搁浅,等待法庭的裁决。目前,在我国目前的数字图书馆建设中,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从2002年北京大学教授陈兴良起诉中国数字图书馆有限责任公司,到500多名博士、硕士状告北京某股份有限公司。国内众多的数字图书馆遭遇到过版权诉讼。我国数字图书馆虽然没有因为版权纠纷而绊住发展的步伐,但发展中潜在的风险时刻存在。那就是如果大规模的侵权诉讼一旦被提起,那么数字图书馆又该如何面对,我国的数字图书馆需要健康发展,面对图书馆发展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和现实的困境,数字图书馆人和社会的法律界人士对这方面问题做出相关的探索是对应有之义。

2数字图书馆目前存在问题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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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谷哥版权事件和我国数字图书馆版权纠纷引发的问题

    2004年,全球最大的搜索引擎公司,谷哥公司提出了号称阿波罗的数字图书馆计划,该图书馆被建成以后,将成为全球最大的图书馆,读者可以在该图书馆内免费搜索到里面所有的书籍,对自己感兴趣的图书,可以付费下载或购买。该计划提出以后,谷哥公司开始大量扫描图书,在随后的几年里,谷哥将近收录了全球近千万种图书。可是谷哥的收录行为遭到了众多出版商和著作权人的反对,不得不走上了诉讼的道路。2005年9月,美国作家协会和五家出版商发起集团诉讼将谷哥公司告上法庭。在诉讼中,原告称谷哥公司在扫描书籍和图书数字化过程中存在大规模的侵犯版权行为,为此,他们要求谷哥公司为每一次侵权行为支付赔偿,并请求法院禁止该公司未支付费用就自行复制受版权保护的图书内容。阿波罗图书馆计划—打造全球最大的图书馆计划也不得不搁浅,等待法庭的裁决。目前,在我国目前的数字图书馆建设中,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从2002年北京大学教授陈兴良起诉中国数字图书馆有限责任公司,到500多名博士、硕士状告北京某股份有限公司。国内众多的数字图书馆遭遇到过版权诉讼。我国数字图书馆虽然没有因为版权纠纷而绊住发展的步伐,但发展中潜在的风险时刻存在。那就是如果大规模的侵权诉讼一旦被提起,那么数字图书馆又该如何面对,我国的数字图书馆需要健康发展,面对图书馆发展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和现实的困境,数字图书馆人和社会的法律界人士对这方面问题做出相关的探索是对应有之义。

    2数字图书馆目前存在问题的分析

    谷歌的阿波罗计划的搁浅,其最主要的原因的莫过于其国内民众对谷歌侵权行为的强烈反对,民众的维权意识高,版权保护制度的完善。而我国数字图书馆在发展过程中侵权行为虽然具有相当的普遍性,但仍然能取得长足的发展,主要是由现行的法律规定和现实社会中大多数公众的法律意识状况决定的。①被数字图书馆收录的作品著作权人的信息匾乏。如果数字图书馆的运营商一个个地与著作权人取得联系并获得著作权人的授权是极为困难的事情,其可操作性极低。②我国大多数公民对著作权的保护意识还比较淡薄。其实在国内,遭遇版权侵权的绝不仅仅是这些提起诉讼的原告,还有更多的被侵权的人都处于一种不自知的被侵权状态中。也许这种侵权对他们来说,作品未经允许而被收录,即使是侵权,但由于对自己没有造成任何的不辆影响而不加理睬;或者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被侵权,而听之任之。甚至有的被侵权人觉得自己的作品被收录、被传播而自喜。③著作权人的维权成本高,维权需求不强烈。著作权人本身对自己的作品是否侵权信息的获得途径并不是很充足的,可能还需要相当的成本。被侵权人对侵权行为的法律救济也同样需要相当的成本。由于著作权的特殊性,在作品被侵权时,著作权人的损失是隐形的,还不能为大多数人所认识,在维权需要高成本的情况下,维权似乎也没有必要。

 3立法上的建议

    3.1在立法的内容上,细化著作权授权途径实践中,有数字图书馆对避免侵权的方法和途径已经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比如,通过和出版社合作,取得著作权的授权。这种授权模式主要是通过出版社的明示公告,取得著作权人对数字图书馆的授权。这样的授权模式对数字图书馆未来侵权行为的完全避免是可行的,可是这对以前的侵权行为无法解决。随着人们的维权意识不断觉醒,数字图书馆必须对这种趋势提早应对。其中应对之一的方式就是和著作权集中管理组织进行合作,即由著作权集中管理组织在取得众多的著作权权人的授权后,代表作者向数字图书馆集中授权。国家版权局在《关于制作数字化制品的著作权规定》中明确规定“除著作权法另有规定外,利用受著作权保护的他人作品制作数字化制品,应事先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可以直接向被利用作品的著作权人取得许可,也可以通过著作权人集体管理组织取得许可”。这种规定也认可了这种著作权管理的组织和方式,数字图书馆与著作权集中管理组织的合作也是可行的。可是著作权集中管理组织的权利、义务,著作权人、数字图书馆和著作权管理组织三方合作涉及的法律上一的权利义务缺乏明确的规定,导致在实践中仍然有许多问题尚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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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年来,中国财富管理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不断探索到规模化发展的历程,初步建立了具有一定特色的财富管理体系。从储蓄到理财产品,再到投资房产、股票及高杠杆金融产品,中国投资者经历了从无风险到有风险,从承受低风险再到追逐风险的过程。近期,中国财富管理呈现出几个鲜明的转变:由注重规模向精细化经营转变;由过分依赖产品向注重专业服务转变;由相对单一向多元化转变;由内部封闭运行向内外联通转变;由单纯追逐收益向风险收益平衡转变。因此,中国的财富管理业务的发展,促进了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完善了社会投融资体系,健全了市场机制,增加了居民的财产性收入。

金融改革引发全球资产配置需求

由于世界各地经济周期不同,经济结构不同,发展程度不同,导致各自金融市场的运作及资产结构存在较大差异。通过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产,不仅能有效分散和对冲风险,还可以分享各地不同阶段的发展成果,从而实现财富的长期保值、增值。随着我国资本项目开放,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稳步推进,财富管理开启全球资产配置的时代已经到来。

一是资本项目开放步伐加快。在资本项目联通上,我国陆续推出了QDII、QFII、RQFII和沪港通,今年还将推出深港通。从趋势上看,立足、辐射大中华经济圈,进而向全球开放的格局已经基本形成,且速度在不断加快。资本市场的双向开放,一方面有利于境内外资金的双向流动,扩大资产配置的范围和标的,有效分散和对冲风险,获得稳定的长期收益;另一方面有利于完善境内外资产的价格形成机制,强化市场的有效性,使境内资本市场更加国际化。

二是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稳步推进。自2005年汇改以来,我国形成了有管理的浮动汇率机制,人民币汇率弹性进一步增强。近年来,我国还广泛签署了双边货币互换协议,搭建了一批离岸人民币市场清算网络,人民币已成为全球第二大贸易结算货币。这些都为人民币在不远的将来实现国际化打下了坚实基础,也为全球化资产配置的双向联动创造了条件。

三是发展直接融资、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成为国家战略。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已成为一项国家战略,并在加速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有望在年内推出,这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使境内资本市场更快地与国际接轨。政府工作报告将创业、创新作为一项国策,对中小企业私募股权基金提供政策和服务倾斜,为资本市场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和无限可能。创业板、新三板的迅速崛起则为这些可能提供了平台保障。国家战略为全球资产配置提供了巨大的空间。

四是客户需求有效刺激业务提速。近年来,国内投资者的海外投资需求非常旺盛。《2015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底,拥有境外投资的高净值人群占比已从2011年的19%升至37%,而拥有境外投资的超高净值人群占比目前已达到57%。此外,50%以上已拥有境外投资的高净值人士表示将会考虑增加境外投资,另有40%左右的人士预计该比例将大致保持不变。中国居民赴海外投资的范围包括不动产、信托、保险等,其中尤以房地产投资最为集中。仅2011~2014年,中国居民投资于海外房地产的金额就达到390亿美元,成为重要的国际买家。这说明中国居民全球资产配置的迫切需要,同时也说明配置资产过于单一,存在不合理的现象。因此,尽快推出适销对路的产品和服务,迫在眉睫。

商业银行在财富管理与全球资产配置中具备独特优势

经济新常态下的投资变得愈加错综复杂,金融产品的收益风险也不断增加。除了面对风险和收益的把控,更要有主动的压力测试,研究客户的风险承受度、择时调整投资以及如何协助富裕人士进行财富的代际传承。因此就需要考虑合理的全球资产配置,为投资的收益平稳增长提供保障。在财富管理与全球资产配置领域,商业银行应充分发挥优势,做好客户的参谋、管家和助手,引导投资者趋利避害,走在风险的前面,做到“在对的时间,将对的产品销售给对的人”。 要实现这一点,专业、负责和创新是关键,而这也正是商业银行财富管理的核心竞争力,通过全球资产配置能够突显银行的真正的理财能力。

一是商业银行要采用“核心-卫星”资产配置策略,灵活构建客户的投资组合以实现长期投资目标,并积极捕捉短期市场机遇。具体而言,就是将客户的资产分成“核心投资”和“卫星投资”两大部分:“核心投资”部分是客户全权委托银行进行相对低风险的、稳定和长期的资产管理,这部分投资由符合客户风险偏好的资产构成,并与客户长期战略目标相协调;“卫星投资”部分则是私人银行对客户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客户自行进行投资决策的那部分投资,以相对高风险、短期的资产为主,主要是对投资机遇的把握,含股票、共同基金、债券、对冲基金等的购买,这样可以实现稳定性、机遇性、灵活性的完美结合。目前,中国高净值客户的资产配置与境外成熟市场的资产配置策略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华经国研的研究显示,2013年底美国超级富豪的资产配置中,有18%投向了对冲基金,美国本国股票投放18%,国际股票投放14%,债券类投资占比为17%,股权投资PE占 10%,房地产仅占6%。国内高净值客户绝大部分资产投资于房地产,少量资产投资于股票、PE、现金,对于对冲基金涉猎很少。随着我国财富市场及高净值客户的不断成熟,加大对冲基金比例、减持境内房地产配置比例、增加债券类资产与海外投放将成为配置趋势。

二是要充分发挥商业银行的资源协同优势。目前,由于分业经营的要求,财富管理业务本身考验的是各家银行资源整合能力,而目前各家商业银行都与信托、券商、保险等金融机构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商业银行作为领头羊,做好资源的整合和协同的能力也会及其显著。以中信银行为例,中信银行最大的优势之一就是拥有中信集团强大的品牌效应和协同支持。中信集团是中国最大的多元化投资集团,金融板块牌照齐全,非金融板块业务覆盖众多实体行业,旗下拥有众多行业领军者,如中信证券、中信信托等。作为中信集团控股子公司,中信银行依托中信集团金融“全牌照”优势,整合品牌、产品、服务、渠道等优势资源,在新制定的三年战略规划中,提出了努力建设成为“最佳综合融资服务银行”的战略目标,向客户提供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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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引言

知识产权交易过程中,专利资产评估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其技术性、理论性、政策性以及时间性相对较强,其学术研究范围涵盖了法学、经济学、管理学以及计算机科学等多门学科,其应用领域涵盖了工农业与服务业等众多产业。因此,通过对知识产权交易时专利资产评估研究的现状进行把握,并根据实践过程中的组织与计划、协调、信息的收集和整理、评估方法的选择和鉴别、评估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评估制度的激励与控制等等评估功能间的相互组合、实现,如此可完成专利资产的交易、完善专利资产的评估理论、加强专利资产配置效率等。

1 专利资产评估方法

1.1 收益现值法

专利资产评估过程中,收益现值法的本质其实是折现,就是计算专利资产带给组织的全部预期收益的现值,并据此对专利资产的价值进行初步确定,用过如下评估公式进行:P=∑[Ri/(1+r)i](n=1,…,i)。其中,P代表专利权的重置成本,Ri代表每年新增的净收益,r 代表折现率,n代表专利权的有效年限,i 代表年度序号。

1.2 市场价值法

部分资产评估专家认为,在知识产权评估方面可以采用2种以市场为依据的措施,包括:可比使用费率法以及可比市场价值法。对于市场价值法来说,若想运用,所交易资产的市场一定要较为活跃,具备一定的可比较的对象。部分专家认为,市场法在专利资产评估中的应用,首先要保证资产交易市场充分活跃、公平,可以收集到参照物的所有资料,但是由于专利自身具备的特性,还有专利管理制度所形成的约束,仅就目前形势来看,专利资产交易市场还不属于充分竞争的市场。因此,需要结合市场价值法以及其他方法。但随专利资产交易日趋活跃,还有交易的手段、交易方式等等的变革,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克服可比较问题。

1.3 成本法

基于替代经济原则,形成了成本法。即对于成本法的处理方式包括两种:重置成本以及历史成本。重置成本指在现实条件下,对某项专利进行重新购置或者是申请相同的专利所耗费的成本;历史成本法的核心之处是找出开发某项专利过程中所耗费的成本。选择历史成本法相对比较简单,只需查阅专利创造时的财务数据及其相关资料便可达成目的;但是选择重置成本法,便要对购置、创造两种不同的情形进行考虑。(1)对完全购置情形进行考虑,P=C+a∑Ri/(1+r)i(1+r)i](n=1,…,i)。其中,P 代表专利权重置成本,C 代表专利的外购成本,a 代表专利资产的贡献率,Ri为代表每年新增加净收益,r 代表折现率,n代表专利权的有效年限,i 代表年度序号;(2)对完全创造情形进行考虑,P=(C+B1)(1-B3)/(1-B2)+ a∑Ri/(1+r)i。其中,P 代表专利权重置成本,C代表研发专利所耗费的物化劳动,a代表研发专利耗费的活劳动,B1代表研究专利人员创造性劳动的倍加系数,B2代表研发专利的平均风险系数,B3代表专利权价值损失率,Ri代表专利权每年的新增净收益,n 代表专利权的有效年限,i代表年度序号。由于发明专利具有明显的“唯一性”,自行创造的难度较大,可购置的参照对象也无法找到。所以,在专利资产的重置成本分析过程中,完全购置以及完全创造在一定程度上还属于理论假设,需要有机结合完全购置与完全创造的评估思路。

1.4 比例法

比例法是将有形资产作为参照,对无形资产价值进行估算的一种方式。大部分专利权交易时,并不仅仅是专利权的交易,还有其他方面比如专利权的载体以及相关配套设备、配套设施等交易。所以,交易双方可以在明确总资产的价值时,依据当中专利资产的比例对专利资产的价值进行确定。若不明确总资产价值时,需预先评估有形资产,再进行专利资产价值的推算。

2 专利资产评估方法的未来研究趋势

依据国内外的研究现状,不难看出,知识产权交易过程中关于专利资产价值评估研究方面,包括了不同传统专利资产评估方法的适用性研究、新专利资产评估方法的开发性研究、专利资产交易特点与内在机理等的研究等不同方面,研究深度与研究广度均有较大提高,但是需要改进的问题还有很多,主要涵盖如下几方面:

2.1 专利资产交易评估方法的内在机理研究

首先,目前的研究多数是以静态角度,从成本与收益的观点出发,静止评估专利资产,并没有涉及到动态指标,也没有给出明确的选择标准以及选择方法,从而降低已开发评估方法对于实践的动态指导意义;其次,与知识产权交易特点相关,评估方法内在机理方面的研究相对较少,尤其是专利资产存在差异、专利资产交易信息不对称、交易主体地位不对等以及专利产品市场有差异时,依据目前来看,很少有研究提到上述的情形,也很难看到上述条件下研究专利资产评估方法的内在机理相关文章,因为缺少对内在原理的讨论,所以,评估者只能知道是怎么回事,究其原因,可能连自己也不知道,如此是无法有效选择专利资产评估的方法。

2.2 传统专利资产评估方法的适用性研究

目前的研究主要是“嫁接技术”。就是直接将成熟的有形资产评估方法嫁接至专利资产评估实践当中,没有对专利资产本身的特殊性进行充分考虑;与此同时,嫁接过程中,没有深入研究各个有形资产评估方法在专利资产评估中的应用条件与范围、设置关键变量等内容;还有,因为没有深入研究适用性等问题,尤其是对“嫁接“过程中的利弊分析等的比较分析较为浅薄,因此,评估者在优化选择多数专利资产评估方法过程中,没有统一的选择标准。

2.3 新专利资产评估方法的开发性研究

因为没有深入研究专利资产和有形资产间的区别,从而导致多数的研究均采用了“嫁接技术”,在专利资产评估的理论以及实践过程中直接使用有形资产评估方法,而基于专利资产特征进行的科学性以及实用性的评估方法研究迟迟没有结果,几乎停滞。例如:基于专利资产生命周期内的价值评估方法的创新研究,专利资产的交易主体与交易环境的评估理论及评估技术的研究等方面。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资产评估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加强经济核算,达到资产保值及增值,确保资产所有者、使用者以及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等。在资产评估过程中,资产产权的当事人、评估依据、评估主体、评估目的、评估程序、评估原则、评估方式以及评估目标等关键的因素都要考虑到,这就要求我们在选择相关评估方法过程中,要保持较为务实、弹性的态度。

参考文献

[1] 范晓波:论知识产权价值评估[J].理论探索,2006(5)

[2] 林圣哲,薛求知. Black-Scholes模型应用于知识产权评价的研究[J].科技导报,2005,(11):43-47.

[3] 贺武,刘平.基于实物期权的专利权估值方法[J].财会月刊,2005,(20):14-15.

[4] 周英男,李昕杨,王雪冬.专利初始静态价值的实物期权评估模型研究[J].科学学与科技管理,2007,(6):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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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诚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立达建筑审计事务所

    中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投资咨询公司

    中洲会计师事务所

    兴业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中机审计事务所

    北京会计师事务所

    深圳资产评估事务所

    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

    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社会科学院会计师事务所

    广州资产评估公司

    天津审计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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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二〇〇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北京市专利实施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推动本市专利事业的发展,支持专利技术实施,加速专利技术转化为生产力,促进技术创新和首都经济发展,根据《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专利确有困难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及其他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专利实施资金是指纳入市财政预算,用于支持专利实施的专项资金。

第四条 专利实施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资助有市场前景的专利技术产业化;资助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的专利技术产品开发;组织资助专利技术的推广应用;专利技术实施的管理。

第五条 专利实施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诚实申请、公正受理、科学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六条 专利实施资金的管理与审批,由市知识产权局负责。

第七条 申请使用专利实施资金的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合法持有者或合法使用者;

3.有实施专利技术的研发人员;

4.具备实施专利技术的基本物质条件。(主要包括:在本市有实施场地,有必要的设备,一定的自有资金)

第八条 专利实施资金的申请实行随时申请,集中审理。

申请单位应填写“北京市专利实施项目申报书”,并提供相关专利技术文件,出具市政府委、办、局,区、县政府专利管理部门的意见书。

每年六月一日起审理上年六月一日至当年五月三十一日期间收到的申请。

一个专利项目只能资助一次。

第九条 市知识产权局进行初审后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调查和专利检索,提出立项评估报告,报市知识产权局。市知识产权局再进行审批并给予答复。

从开始审理到最后答复应在40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十条 市知识产权局与被批准使用专利实施资金的单位签定“北京市专利实施项目合同书”,并给予资金支持。支持的额度,除重大专利发明外,实用新型专利不超过20万元;发明专利不超过30万元。

第十一条 专利实施资金必须按项目独立核算,专款专用,在合同所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列支,否则市知识产权局有权收回该项资金。

由于专利实施资金使用单位执行合同不力,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市知识产权局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全部或部分专利实施资金。

第十二条 专利实施资金实行按项目进展情况分期拨付,年度管理的原则。合同执行期间,专利实施资金使用单位应每半年向市知识产权局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并填写“北京市专利实施项目合同执行情况报告书”。

第十三条 合同期满后,资金使用单位应填写“北京市专利实施项目验收申请书”,由市知识产权局组织检查、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合同双方签章。市知识产权局对所拨付的专利实施资金予以一次核销。

第十四条 专利项目实施资金的拨付与管理,应遵守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资金管理办法,接受市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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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信息化浪潮在全世界的兴起,科技资源共享的重要性越来越明显,科技资源共享中的知识产权共享问题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我国《2004-2010年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把科技资源共享机制的建设提到战略高度,明确提出,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要以建立共享机制为核心,以资源系统整合为主线,搭建具有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的科技基础条件平台。随后,全国科技系统广泛开展了科技资源共享建设。

目前全球信息技术发展过程的不平衡性,以及企业或机构采用信息技术管理企业应用过程的不平衡性,使得信息不能获得有效共享和利用。尤其是在我国,虽然信息资源建设与应用技术也有一定的发展,但由于缺乏完整的理论体系、统一的思想认识、相应的标准和规范、科学的规划和组织,存在信息资源整合技术缺乏系统的梳理,信息资源管理缺乏整体规划,知识产权管理意识不强等问题,造成资源不能共享。可以说,要实现异构平台、跨平台的信息公平而有效利用,就必须重视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努力实现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共享。

二、科技资源共享应用及其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现状

科技资源是指从事科技活动的人力、物力、财力以及组织、管理、信息等,硬、软件要素的总称。它不仅包括仪器、设备等,还包括实验材料、实验方法、科学实验数据和科技人才、科技服务等。

科技资源的共享就是公开并整合现有的科技资源,实现科技资源的科学高效使用和管理,不断开创新的资源,使之创造出更大的价值。我认为,科技资源的共享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科技硬件资源(即物理资源)的共享,包括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和实验条件等的共享;二是科技信息资源的共享,包括文献、图书、资料、科学数据等的共享;三是科技人才资源的共享;四是科技服务资源的共享,例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科技战略决策服务、科技创新知识产权服务、科技金融服务等。

从总体来看,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早在上个世纪就开始了对科学数据共享的法律规制研究,并且已经形成了相当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以此来规范和保障科学数据共享系统的正常运行。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已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体系,但在立法与司法上还存在着一些不够完善的地方。“国家科学数据共享工程”实施以来,科技部、财政部等部门制定了相应的发展规划、标准规范等,但还未出台科技共享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规定。

三、科技资源共享中的知识产权管理实证调查

由成都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牵头组织,我们开展了科技资源共享中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现状的问卷调查活动。共计收回11家单位的调查问卷。我们通过广泛了解国内外科技资源共享政策、实地走访企事业单位进行实证调查研讨。

1. 调查问卷情况的分析

从调查的11家单位可以看出,目前成都科技资源共享应用主要领域有生物制药、信息软件、机械电子、食品产业。科技资源主要是大型实验仪器设备与实验基地,其次是科学数据、科技文献、网络环境,最后是软件技术平台。参与调查的单位中有55%的单位经常进行科技资源共享;有45%的单位曾参与资源共享应用,且较少进行。参与调查的单位中,曾发生3件以上知识产权纠纷的单位只占9%;其余91%的单位不曾发生知识产权纠纷。这说明,在知识产权应用中,目前知识产权纠纷的发生率较低,且一旦发生,该单位可能就会出现一系列问题。

调查中,选择共享各方强调需要政府做的主要工作中,建立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制定科技资源共享办法的呼声最高,达到73%;其次是建立科技资源数据库(占64%);再者就是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占55%).这说明目前成都科技资源共享尚处于建设初期,科技资源共享应用需要逐步进行平台与制度建设,同时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意识也正在逐步增强。

为实现科技资源共享,在应该如何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的问题上,有82%的单位认为签订共享协议并做出承诺;其次是制定专门规章(55%);其次才是采取成立专门组织、第三监督、缴纳保证金等措施。

2. 被调查单位的需求与建议

有的单位要求开放并提供文献检索及图书阅览资源,使成员单位能免费共享;加强成员之间的沟通,资源共享应以务实为核心。

一些单位在软件测试平台、科技人才资源等方面提出了需求,建议制定科技人才流动(兼职)有关政策、开发有关科技资源共享信息查询系统。

个别单位认为,要加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需要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计划和措施,把企业培育成自主创新的主体。目前

四、科技资源共享应用中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的现实特点

从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及各方面了解到的信息来看,科技资源共享应用中还存在信息渠道不畅通、共享机制、知识产权管理等方面有待改善的特点。

由于科技资源分布状况不均信息网络还不健全,共享的信息渠道因此受阻。一方面许多单位和科研人员不知道谁想共享自己的资源而不能提供共享服务;另一方面还有许多单位和科研人员不知道该去何处共享自己所需的资源。

科技队伍缺乏有效的凝聚机制。在科技工作中,人的工作才是最为突出和重要的,目前由于缺乏有效的凝聚机制及严密的管理措施。高校的科研队伍整合状况也不容乐观,校与校之间、校内各院系之间、实验室之间以及研究人员之间的合作交流都不够,未形成巨大的人才优势。

缺乏促进科技资源共享的具体法规和运行机制。在我国科技资源管理工作中,一方面,关于科技资源共享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导致科研单位普遍缺乏共享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具体可操作的共享运行机制有待完善,科技资源共享中的知识产权等问题尚待探索解决。

管理不完善、知识产权意识不强。共享的提供方或参与方对于科技资源共享中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尚有待健全。科技资源共享的管理过程要有懂技术的工程人员,还应有熟悉知识产权的法律人员。我国一些企业对外合作时,经常忽略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或者就是根本没有意识到知识产权的价值就从手边流失了。知识产权评估系统不完备。进行科技资源共享合作时,相关费用的收取与出让的知识产权价值有关。我国企事业单位一般对自己拥有的知识产权价值估算较低,对合作方出让的知识产权价值不明确,在费用问题上没有估算标准,只能以对方提出的价格为准。

五、科技资源共享中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的基本原则

1.促进公益与保护私权相结合的原则

知识产权法是智力成果专有权的“授权法”,通过“禁止”和“允许”两方面的详细规范,赋予信息生产者或创作者在一定地域和时间内排除他人使用其资源的权利。这种权利的内容十分广泛,不仅包括法律对人类智力创作成果的保护,如保护文化创作的版权及其邻接权、保护技术创新的专利权等,而且也包括法律对公平竞争秩序所进行的保障,如商标权、商誉权、地理标志、商业秘密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权利。从法律功能上看,知识产权法通过个体专有权利的赋予来实现全社会知识资源的增长,并直接或间接地促进市场有效竞争。

知识产权是一种私权,私权保护是知识产权法的基本考量,但知识产权这种私权具有很强的公共利益性质,换句话讲,知识产权法具有公共利益的目标。美国《宪法》的知识产权条款也蕴含着这一思想:“通过确保作者和发明者对其创作物和发明的有限期的保护来促进科学和有用艺术的进步”,实际上这反映了知识产权立法目标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公共利益。管理和保护知识产权这种私权,看似和公共利益有一定冲突,其最终目标还是为了促进人类公共利益。科技资源共享中的知识产权权利人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受到法律保护。保护是共享的前提和基础。同时,也要对共享活动中的知识产权在法律范围内做出合理的限制,以合法的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强制许可以及权利用尽原则防止知识产权滥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所以,在科技资源共享过程中,我们仍然要坚持促进公共利益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统一的原则,以此增进社会公共福利。

2.共享自由与保护秘密相结合的原则

科技资源共享的管理要解决许多矛盾:如公开与保密的矛盾、用户与数据拥有者及数据管理者的权益矛盾、无偿共享与有偿共享的矛盾等。对于科技资源共享中的知识产权政策来讲,首先碰到的一个问题就是,共享与保密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既然是资源共享,许多信息与资源将会公开。如何把握好共享公开与保护商业秘密、国家秘密之间的尺度,这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

在科技资源共享中,坚持共享自由与保护秘密相结合,既有助于保护科技资源共享提供者的权利,又有助于保护科技资源共享服务者、共享使用者的利益。

3. 免费共享与有偿许可结合的原则

一方面我们不可能完全依靠其行政手段有效配置、合理安排发明资源,因为这种资源的最佳流动最终还是需要依靠市场交易活动来实现的;另一方面,国家并不是一个经济实体,因此很难完全从经济的角度考虑资源的安排,而往往会更多地从政治利益等一些非经济因素角度进行决策,比如选择其权利人可能更多地考虑他的政治上的可信赖性,而可能忽略那些经济上具有潜在实力的企业等,由此使其决策偏离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动机。

根据“谁投资谁拥有”的原则,国家理应对政府资助项目产生的智力成果拥有所有权或一定程度上的支配权。现实中,政府投资开展一个研究项目,往往有着专门的目的。对于国家投资并拥有产权的发明成果,政府都有免费使用的权利。当承包商或其他许可方对政府资助产生的发明实施不利时,政府还可以强制许可。

六、结束语

以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促进科技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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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必须回避伦理问题的讨论,让我们看看人体信息资源的经济学计算。根据我们收集的药业专利资料,假设跨国制药公司为每一新药物申请的专利权价值10亿美元,假设跨国公司从每一地区采集到的人体信息样本可以成功开发10种生物药品,从而本土的人体信息资源总价值为100亿美元,假设本土储藏的与这10种生物药品相关的人体信息资源总量为100万人,假设基因研究的成功概率为1%,再假设每100种新药方案有一种可以成功获得专利权。在所有这些现实假设下,容易计算,100万乡村居民平均每人从实现了的资源价值当中分享到不超过1美元的利润。

上面的计算还仅仅基于主要制药公司大宗药品的市场价值。如果我们考虑到未来的基因药品通常的“个性化”和“小规模”特征,上面计算出来的每位居民分享1美元利润就显得太多了。可见,生物制药业虽然从市场上攫取着巨大的垄断利润,但利润来源却异常分散。未来的药品市场是小规模的、个性化的、被垄断者切割了的市场,所谓“第三类垄断”的市场。

由于人体信息资源的下游产品市场将被切割成为无数细小的“个性化市场”,上述“责任与权利相匹配”的经济学基本原理,运用起来就十分困难。这困难首先在于上百万分散的资源所有者难以监督跨国公司在无数小市场上的定价策略和庞大垄断利润的分享方案,其次,上百万居民之间如何分配跨国公司返回给他们的垄断利润呢?再次,如果采取“第三方监督”的方式,由政府代表分散的居民的利益,那么还需要建立居民监督政府行为的相应制度。

于是我们提出下列三项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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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为该项目研究框架:

2.数字图书馆知识产权风险识别

2.1利用德尔菲识别数字图书馆知识产权风险

德尔菲法识别数字图书馆知识产权风险因素的步骤包括:制定调查方案――确定调查内容――聘请若干相关专家――发调查表的方式向专家提出问题,专家根据调查表所列问题并参考有关资料提出自己的意见。对征集的专家意进行整理、归纳、统计,再把这些整理分析的意见再反馈给各位专家,再次征求专家意见,如此反复两到三次,直至得到稳定的意见。

将搜集到数字图书馆知识产权风险因素划分为三大类:①资源方面。包括购买、使用及自建数字资源存在的有关产权、著作权及版权等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风险;②环境方面。包括是否符合合理使用以及超出合理使用存在的风险,产权认定、风险错误估计产生的风险等;③人员方面。包括图书馆员技术实现能力、知识水平以及用户知识产权认知水平等。如表1所示(因为每个图书馆所处环境以及自身情况不同,所得到的风险因素也会不尽相同):

2.2归类优势、劣势、机会与威胁

专家们针对被评估单位的具体情况,分析所筛选出的要素对被评估单位来说,哪些是优势,哪些是劣势,哪些是机会,哪些是威胁。

3.数字图书馆知识产权风险的评估

3.1利用专家评分法进行数字图书馆知识产权风险的评估

专家们对上节确定的每个数字图书馆知识产权风险要素进行评分。对优势与机会采用1~10的十个正整数进行打分,对劣势与威胁采用-1~-10十个负整数进行打分。优势和机会的得分绝对值越高越好,劣势与威胁的得分绝对值越高则越差。然后将专家们的打分进行综合平均即可得出各个风险因素的分值。

3.2层次分析法确定各风险因素的权重

层次分析法[9]所采用的得到权重的方法是两两比较的方法。通过两两比较,构造判断矩阵。外部专家需要对这些元素两两比较,即每次取两个因子,然后反复回答:针对前一个的元素,两个元素哪一个更重要,重要多少,根据不同重要性,按照表2所描述的比较标度将表示后一个因素对前一个因素影响大小的aij进行赋值量化。

3.3建立评价矩阵

对于高层次元素(如S),n个被比较元素N个被比较元素完成所有两两比较后,全部比较结果用矩阵A=(aij)m×n表示,称A为比较判断矩阵。然后求出矩阵A的最大特征值,利用AW=λmaxW,解出λmax对应的W,W即为某个因素的相对重要性权重。

3.4计算最终的加权代数和

根据评价矩阵中的有关数据计算加权代数和。最终将获得优势、劣势、机会和威胁所对应的四个数据,将它们填入到四维坐标图的各个坐标轴中。如下图:

3.5评估结果的应用

根据坐标图中的四个值分为四种情况评估并应对数字图书馆知识产权中的风险。针对每种不同的情况相应的改进知识产权风险管理。

3.5.1优势>劣势并且机会>威胁

如果分析结果是优势大于劣势并且机会大于威胁,说明被评估数字图书馆知识产权方面的风险是相对较小的,进而可判断数字图书馆知识产权处于一个相对较安全的状态。

3.5.2优势<劣势并且机会>威胁

如果分析结果是优势小于劣势并且机会大于威胁,说明被评估数字图书馆的知识产权外部环境良好,但管理人员在进行数字资源整合时,尽量注意避免触犯侵犯知识产权。

3.5.3优势<劣势并且机会<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