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实用13篇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篇1

为了构建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需要对构建过程中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防止知识产权体系出现盲区。1)知识产权认知不到位。一方面是产权意识淡薄,在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过程中,只侧重有形资产,忽略了知识产权(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无形资产的重要性。另一方面是缺乏信息资源意识,地方政府部门没有重视知识产权信息传播的渠道问题,在自主创新中,使得专利信息难以发挥作用。在组织开展科研活动时,企事业单位没有对知识产权信息进行有效的利用。2)知识产权行政法制建设不能满足形势发展的需要。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地方政府加大了知识产权管理、保护的力度。但是,在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工作的过程中,依然存在立法中没有明确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地位和权能、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缺乏规范性等问题。3)知识产权分散多头管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知识产权事业得到快速的发展。与有形财产权相比,知识产权管理的对象主要是发明创造依法获得的一种权利,通常情况下,这种权利的特点主要表现为独占性、时间性和地域性,所以增加了知识产权管理的难度。4)知识产权制度短缺造成地方保护主义。所谓制度短缺是指因制度不完善,导致社会供给不足。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建设工作受到国家的重视,但是,与正常的社会制度需求量相比,我国关于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的数量依然有限,出现制度短缺现象,这种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为地方保护主义提供了选择的空间。

三、完善地方政府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措施

作为地方政府来说,需要采取措施,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从法律的层面保护和鼓励企业的创新。1)统筹谋划。在建设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过程中,地方政府需要从整体上解决出现的问题,并且将知识产权管理纳入到政府职能变革范畴中。在市场经济环境中,为了满足市场需求,地方政府需要转变自身的职能,强化知识产权管理,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一方面在人财物上给予人为倾斜,另一方面需要制定实施相应的法规、制度,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2)构建完善的知识产权公共政策体系。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体系中,非法律形态的知识产权公共政策体系作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可以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促进知识产权公共政策创新;另一方面可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适应市场经济环境的客观需要。3)完善地方政府行政法制建设。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在行政执法方面,需要做好下列工作:第一加强知识产权执法责任制。建立权威、高效的地方政府知识产权管理协调机构与机制,其目标就是协调处理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确保各部门之间信息的通畅性,并且梳理地方政府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体系,严格控制执法成本,强化管理与执法行动的协调性。第二明确知识产权执法主体,遏制不合法现象。在日常知识产权执法过程中,通过立法的形式,需要明确执法主体,确保知识产权执法行为的顺利进行,从根本上有效打击侵权等不合法现象。第三鼓励制度创新,建立现代化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制,从根本上解决地方保护主义问题,真正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4)建立协调机制。地方政府需要建立相应的协调机构和机制,对知识产权进行管理。在组织运作方面,组织协调作为关键环节,同时也是组织管理者的基本任务。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各个环节始终贯穿着知识产权管理,在这一过程中由于涉及不同的政策,所以需要各个部门进行统管,并且各部门之间加强配合与协调。5)强化知识产权管理的综合能力。对于地方政府来说,需要强化管理能力、保护能力两方面的综合能力。第一管理能力,地方政府需要对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建立并培养一支全方位、多层次的知识产权管理人才队伍,通过对其进行培训,巩固和强化知识产权管理能力。第二保护能力,在知识产权统筹协调方面,地方政府需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建立健全举报、公告等机制,对发生侵权行为的内在规律进行总结,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6)设立专项资金,培养知识产权人才。地方政府需要建立用于知识产权管理的专项资金,对知识产权管理加大投入力度,从根本上解决地方知识产权管理经费不足的问题。同时,拓宽知识产权教育范围,在知识产权教育中融入经济、教育、科技等内容,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教育体系,培养知识产权人才。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篇2

1.企业对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视度不够,缺乏专业性

目前,我国企业的基本情况是知道“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概念,也有知识产权管理的工作人员,但却没有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单独设立管理部门。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大多是交由企业中现有的部门兼任,如法律部、技术部、项目部等。然而,这些部门的工作人员尚有大量的本职工作要做,并无太多时间和精力做好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因此对于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更多的只是挂名而已。更严重的是,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人员对于企业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不够,很多人不具备知识产权相关的理论知识,缺乏知识产权的管理和维护的实务经验。因此,在维护企业知识产权方面缺乏高效性和专业性,当遇到知识产权纠纷问题时,不能有效的运用知识产权法等相关知识去维护企业利益。

2.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制不健全

在我国的大分布企业中尚没有专门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企业中大多是由其他部门兼职负责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因而在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中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一、技术部门兼职负责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这样的企业比较重视对知识产权的申报和维护。因为技术人员和研发人员在工作中的知识创新和技术改进都直接与企业知识产权相关联,所以他们的知识产权意识浓厚,但对申报知识产权的流程和准备工作不熟悉,只申报不申请的情况比比皆是,没有完成知识产权的完整申报过程,经常是白忙一场而错失良机。其二、由法律部门人员兼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法律部门的工作人员虽然熟悉知识产权和相关法律知识,但是他们没有技术的专业性,不能对技术部门提交的各项技术改进和创新的新颖性和创造性进行有效把握,因而容易出现重复申报,无效申报,申报的技术难度系数不符专利申请标准等情况。

3.企业的知识产权保密制度不够完善

市场化的时代,一切都是自由选择和自由发展的,在市场上同类行业众多,竞争压力大,而企业和员工之间又是市场化的双向选择关系,所以企业的员工流动性大,可谓是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员工。由于企业知识产权的保密意识不强,对企业员工没有进行保密工作培训和保密意识培养,造成员工保密意识薄弱。伴随着员工的流动而导致技术的流失,技术人员的跳槽导致企业核心技术在专利申请中丧失新颖性的情况时常发生。

4.企业知识产权的奖惩制度欠缺

我国大部分企业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方面没有建立合理、科学的激励机制,没有形成很好的责任追究机制。没有奖励机制会导致员工的创新性下降,没有良好的激励机制会使得管理人员的责任心缺乏,敬业度不高,进而导致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漏洞百出,最后影响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保障措施

1.明确设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要保护企业的核心技术,就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在企业内部明确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并由企业的高层直接领导和负责是正确的选择。根据企业的发展规模和自身实际情况,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内设立具体的技术组、法务组等若干小组,每个小组都有各自的工作范围和职责,并选拔知识产权管理经验丰富的人员负责协调各部分之间的工作,最大限度发挥个部门的强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地位应当与传统企业中的财务部、销售部等相当。只有在制度上确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地位,才能有效的推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发展。

2.加强企业知识产权文化和人才培养

首先,企业管理者要有运用知识产权维护和发展企业的意识,因此聘请知识产权相关的专业人士向企业管理者讲授知识产权知识是个很好的选择。其次,要加强对企业员工,尤其是技术人员的知识产权意识的培养,通过定期培训、宣讲的形式使全体员工树立知识产权观念,这是建设企业知识产权文化的基础。其三、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的培养。部门性质决定了知识产权管理人员既要熟谙企业核心技术,又要懂得知识产权以及相关法律知识,还要有丰富的知识产权申请和维护的实务经验,更要有把握企业的发展方向的能力。因此,企业要有意识的挑选优秀的技术员工,对它们进行知识产权及法律知识培训,让他们在不同岗位加强各方面能力的锻炼,实现精英化培养。

3.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密制度的法律维护

对于一般员工,人事部门在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明确员工的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在合同层面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对于技术人员,企业应当和他们签订更加严格的保密协议和违约惩罚机制,保证技术人员的服务年限,约定技术人员离职后的脱密期限。此外,可以通过让技术人员技术入股的形式加强他们对企业的归属感,使技术人员既能用心研发,又能劳有所得。

4.优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奖惩机制

企业不仅要在知识产权法、劳动法等规范下,履行职务发明等的奖励和支付报酬的义务,更要将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奖惩机制纳入企业章程中。通过法律以外的协议更大的奖励员工在知识产权创造、维护等过程中做的贡献,相应的,当然也可以约定更大的惩罚力度。如此,从经济利益的角度使员工更加积极主动的发展和维护企业的知识产权。

参考文献: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篇3

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科技创新已成为企业竞争的核心要素,而知识产权制度为科技创新的保护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一方面需要企业不断地自主创新,即知识产权的创造;另一方面需要企业运用、管理和保护知识产权,即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是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保证。

笔者根据近二十年的知识产权工作实践,直接与基层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有深度接触,尤其是最近由于工作需要,针对性地对几十家本地市的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进行集中调研,调研发现,近几年来,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已经有所增强,但是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相对薄弱,基本没有建立较为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本文试图通过对这些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诊断,进而对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体系构建提出一些设想与建议。

1 目前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所涉及的企业在当地都是具有一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基础,知识产权工作做的相对比较好的企业,例如企业负责人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意识,企业具有相当的专利、商标授权量,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都处于摸索阶段,不具备一完善的管理体系,导致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中的很多失误,有些甚至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经过调研,我们发现,上述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1 缺乏专门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根据调研,大部分企业都有知识产权管理人员,但很多企业都没有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部,知识产权管理人员是在技术部、法务部或财务部的兼职人员,由于这些部门人员其它工作比较忙,很多也没有经过专门的知识产权培训,不具备知识产权管理经验,所以让以上部门人员兼职从事知识产权工作时存在一些不足,如技术部门的兼职人员可能只对知识产权的申报的技术内容比较熟悉,但对知识产权的维护不够了解;法务部门兼职的人员对涉及纠纷处理比较敏感,但涉及企业的产品技术就理解不够;财务部门兼职人员有利于知识产权缴费等工作,但涉及知识产权实质性的技术内容及涉及侵权纠纷等问题时经验欠缺……

1.2 企业知识产权的工作机制不完善

正是由于缺乏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导致了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不完善。在由技术部门兼知识产权管理的企业中,一般企业知识产权的申报意识比较强,可以有意识地将工作中的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直接联系,但技术人员经常会疏忽申报后的繁琐的后续程序,流程的管理不够系统化,容易引起因程序疏忽导致的知识产权的权利丧失,这在实际工作中是经常会碰到的;在由法务部门兼任知识产权管理的企业中,由于法务部门对技术不够熟谙,无法筛选不同技术人员上报的技术,容易造成一些重复申报、交叉申报,申报的权利范围不够准确,也易影响知识产权保护的系统化,在遇到侵权纠纷时,对涉及比较专业的技术内容(如发明专利)细节不易把握;在由财务人员兼知识产权管理的企业中,知识产权的后续与流程工作会比较好,但涉及到具体实质性的技术内容与法律纠纷如专利技术、专利评估、侵权纠纷等就会不知所措,无法很好地把握。

1.3 企业知识产权保密制度不健全

由于企业人员流动大,行业竞争激烈,市场化程度高,尤其是一些外贸企业,企业知识产权的保密工作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竞争力,甚至至关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由于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上的不完善,企业在知识产权技术、知识产权文件及涉及知识产权人员的管理上缺乏有效的机制,使企业造成技术流失、技术人员流失、知识产权失效,最终因知识产权原因被同行竞争对手打败。

1.4 企业知识产权激励机制不匹配

企业缺乏良好的知识产权激励机制,没有制定知识产权奖励的制度,也缺乏知识产权疏忽导致的追责制度,导致员工缺乏知识产权创造的积极性,涉及知识产权部门相关人员也缺乏强烈的责任心,容易造成知识产权管理疏忽引起的企业竞争力的下降。

2 企业需要构建一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针对上述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只有通过科学设置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建立顺畅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做好知识产权保密工作、建立知识产权的激励机制,才能构建一高效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

2.1 科学设置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机构

企业必须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知识产权部),并由副总直接负责,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可以在知识产权部下设专利部、商标部等,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同时在其他与知识产权相关部门(如技术部、销售部、采购部、办公室、财务部等)根据需要设置本部门的知识产权工作人员,负责在本部门发生知识产权状况时与知识产权部门的协调合作。

企业知识产权部的主管人员必须是懂专业、懂法律、懂知识产权管理的高端复合型人才,既对企业的产品主要核心技术有所了解,又懂得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知识,经过培训,又具有一定的知识产权管理知识;同时企业其他与知识产权相关部门按业务领域和岗位可以通过开展知识产权培训,使其具有相关的知识产权知识。

2.2 企业知识产权的工作机制

由于上述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科学设置,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应该是顺畅的:技术部门研发的产品经检索认证,提出知识产权申请要求,上报至知识产权部,知识产权部报经企业负责人确认后启动申报程序,知识产权部门工作人员协同技术部门一起完成知识产权申报工作,之后知识产权部门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档案,涉及费用的由知识产权部门与财务部及办公室沟通;企业采购部门在采购过程中,也要对采购到的可能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及时与知识产权部联系,知识产权部可以会同其它部门如技术部、法务部作出相应回应;企业销售部门对企业所销售的知识产权产品在知识产权部门的配合下作必要的宣传,对销售过程中发现企业知识产权有可能被侵权的情况因及时向知识产权部汇报,知识产权部协调相关部门作相关的取证与应答;知识产权部还应该协助采购部与销售部作好涉及知识产权产品的合同签订工作。

需要指出的是,对于涉外贸易,包括技术引进与输出、合作开发、产品进出口等,知识产权部要协同法务部,了解公司在进出口国的知识产权法律状况,协同采购部门、销售部门在合同签订时明确知识产权归属、侵权责任等知识产权条款,对具有知识产权的出口产品,应尽早进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以防知识产权纠纷带来的经济损失。

2.3 企业知识产权保密工作

由于涉及知识产权的文件对于企业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包括企业内部的技术创新的文件以及一些涉及知识产权的外来文件,企业应根据需要,建立知识产权申请、维护、管理、奖励以及保密等各方面的文件程序管理体系,并进行保密管理,对于内部创新文件,企业必须建立严格的文件出入制度,企业可以通过系统软件加密等方式使知识产权申报核心文件、技术秘密尽量控制在尽少数可靠的员工范围内,避免技术文件的泄密,被竞争对手获得;对于知识产权外来文件,如申报过程中的程序文件、缴费通知、相关企业的文件往来,企业都应专门部门及时处理,并分类归档,做好保密工作,并保证其完整性。

同时企业必须对涉及知识产权人员进行必要的保密工作管理,如企业新进相关员工(如技术岗位与知识产权部门)时企业应了解新进员工已有的知识产权权利义务,避免侵害他人知识产权,进行适当的知识产权背景调查与沟通,以及入职知识产权培训;公司与涉及知识产权员工(如技术岗位及知识产权部门员工)在劳动、上岗合同中应明确员工的知识产权保护责任、权利和义务,规定其负有的保密义务;员工离职或退休后,应进行离职、退休员工的知识产权事项进行提醒,并签订保密协议,以防止企业员工流动后,造成技术的外流。同时由于知识产权申报后有许多的后续工作,很多后续工作有严格的期限要求,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人员离职后,一定要做好知识产权的交接工作,避免由于人员流动导致的知识产权后续管理上造成的知识产权的丧失,

2.4 企业知识产权激励机制

企业应建立激励机制,可明确给员工创造的知识产权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发挥企业员工的创造力。例如,根据专利法有关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给以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的应用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给予合理报酬”。企业可以据此制定知识产权奖励的制度,给予知识产权的创造者一次性奖励,也可以在员工创造的知识产权产生经济效益后给予适当的提出,使企业员工在工作中具有创新的动力,从而相应地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篇4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8)02―0055―03

一、当前我国企业面临的知识产权发展形势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处在一个重要的战略机遇期。从国际形势看,知识产权领域呈现新的发展态势,对我国知识产权发展既是重大机遇,又是严峻挑战。知识产权重要性不断提升,国与国之间知识产权合作日益加强,由发达国家推动的知识产权制度国际化趋势不断发展。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发达国家在我国的重大利益关切点。我国企业在海外遭受知识产权侵权指控的案件大幅增加,知识产权成为我国企业利用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的先决条件。

从国内形势看,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快速发展,进入历史最好的发展时期。随着建设创新型国家宏伟目标的提出,我国进入了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历史时期,对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提出更高的要求,给新时期我国知识产权事业提供了十分广阔的发展空间。知识产权工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显示度日益提升,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不仅是履行国际承诺的需要,更是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选择。

从知识产权工作的不足上看,我国知识产权的工作力度、能力和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我国的自主知识产权竞争能力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明显,企业的创新能力不强,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和应对国际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不高。我国的工业企业共有145万余家,但92%的企业没有申请专利,超过99%的企业没有发明专利,60%的企业没有自己的商标,很多企业在技术创新、研发方面投入还很低,处在有制造无创造、有技术无产权的状态;知识产权宏观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政府职能有待加强;知识产权制度的政策导向作用仍然不强,科研与生产仍然存在脱节,优势领域知识产权未能得到有效保护和应用,流失现象较为严重;知识产权维权成本过高,侵权现象在某些地方、某些领域还比较严重;滥用知识产权行为对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逐步显现;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和文化尚未完全形成,知识产权专门人才较为匮乏,知识产权交易秩序尚待规范,知识产权服务支撑体系发展滞后。

综观我国知识产权国际国内形势,我们既有快速发展之根基,又承担着历史性的艰巨任务;既面临着良好的机遇,也面临着严峻挑战。总的看来,机遇大于挑战。我们要乘势而上,大力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能力,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

二、转变观念。切实重视和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也是自主创新的主体,更是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的主体,必须切实重视和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水平和能力。

企业知识产权的发展可以大致分为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运营、知识产权战略三个层面。在知识产权保护层面,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目标主要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并防御可能遭遇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因而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进行专利、商标的申请注册以及防范和应对侵权诉讼。在这个层面,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是比较消极被动的,知识产权的市场经济特性没有被发挥出来,上升到知识产权运营层面,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目标是为了创造更多的经济利润,因而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更加注重专利抵押转让、商标许可使用等知识产权的市场化运营。在知识产权战略层面,企业的知识产权能力有了显著的提升,形成了自己的知识产权战略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成为企业经营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企业拥有较多的自主知识产权,甚至形成专利技术标准,以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优势,垄断市场,获得较高经济利润。

近年来,我国政府加大了对知识产权的行政和司法保护。在当前我国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和法制意识尚待提高的情况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不仅是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的需要,更是我国经济社会自身发展的需要。但是,如果我们仅片面强调知识产权的保护,而弱化了知识产权的运营管理,则忽视了知识产权的市场特性和经济意义,不利于培育和提高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运用能力,不利于推动知识产权战略在企业乃至地区、国家层面的实施。我们只有从运营管理的视角重视知识产权的经济价值和战略意义,才能使企业认识到从事自主创新活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价值所在,才能激发企业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知识产权的积极性,切实提高知识产权工作水平和能力。因此,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推进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随着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发展战略的提出和实施,传统的“重开发,轻管理”、“重保护,轻运营”的观念已不再适应时代的要求,变“消极的防御和保护”为“积极的管理和利用”已成为现代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课题。

三、以时代的视角构建现代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一)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内涵

在现代企业中,知识产权工作涉及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以及保护等各个层面,需要企业进行有效的管理。美国学者费里蒙特・E・卡斯特认为:“管理就是计划、组织、控制等活动的过程。”因此,“管理”实际上就是管理者对管理对象加以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使其发展符合组织目标的活动和过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是企业为规范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特性和功能,从法律、经济和科技的角度,对企业知识产权的开发、保护、运营而进行的有计划的组织、协调、谋划和利用的活动。

(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目标

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要达到以下几个主要目标:

1.通过知识产权管理,增强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的过程中,通过宣传、培训、教育等方式来增强企业管理层和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从而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2.通过知识产权管理,大力发展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技术开发的管理、专利的申请、商标品牌的宣传和推广。通过企业的自主研发以及品牌的推广,可以促进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发展,从而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3.通过知识产权管理,防止企业无形资产的流失。企业可以通过知识产权管理来规范企业及其员工的行为,防止企业无形资产的流失。比如,商标在境外被抢注,企业的技术因为未申请专利而被他人无偿使用,企业的商业秘密因保密不力而泄露

等等。

4.通过知识产权管理,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是企业的重要无形资产,但知识产权本身只有通过实际利用才能为企业带来实际的收益。企业通过知识产权的运营,如用企业的知识产权进行融资、投资,或者许可他人使用,或者进行转让等,都可以为企业带来巨大的收益。

5.通过知识产权管理,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只有通过及时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企业才能知己知彼,既及时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不受侵犯,也避免重复研发和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避免产生知识产权纠纷争端。尤其是应对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攻势。

(三)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策略

1.加强教育培训,增强企业员工知识产权意识。把知识产权管理与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结合起来,开展有针对性、多层次的知识产权教育培训,使企业领导、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都真正重视知识产权,确立知识产权意识,从而提高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

2.建立健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高素质的复合型管理人员。企业应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企业决策层的直接领导下开展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职能包括:负责制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其实施;负责企业知识产权的申请注册、管理和保护工作,开展知识产权管理的策略研究与战略制定;负责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知识培训、教育;负责建立企业内部专利文献、科技信息等数据库。同时,应任用高层次管理人员来进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结构多元化和人才知识复合化相结合,团队内部有精通管理、技术及法律的多方面人才,建立起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管理队伍。

3.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使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是指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组织机构、管理人员进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职能划分、职责规定、工作规程等所制定的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制度规范。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专利管理制度、商标管理制度、著作权管理制度、技术秘密及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等;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合同管理制度;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制度;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奖惩制度等。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篇5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处在一个重要的战略机遇期。从国际形势看,知识产权领域呈现新的发展态势,对我国知识产权发展既是重大机遇,又是严峻挑战。知识产权重要性不断提升,国与国之间知识产权合作日益加强,由发达国家推动的知识产权制度国际化趋势不断发展。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发达国家在我国的重大利益关切点。我国企业在海外遭受知识产权侵权指控的案件大幅增加,知识产权成为我国企业利用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的先决条件。

从国内形势看,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快速发展,进入历史最好的发展时期。随着建设创新型国家宏伟目标的提出,我国进入了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历史时期,对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提出更高的要求,给新时期我国知识产权事业提供了十分广阔的发展空间。知识产权工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显示度日益提升,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不仅是履行国际承诺的需要,更是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选择。

从知识产权工作的不足上看,我国知识产权的工作力度、能力和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我国的自主知识产权竞争能力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明显,企业的创新能力不强,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和应对国际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不高。我国的工业企业共有145万余家,但92%的企业没有申请专利,超过99%的企业没有发明专利,60%的企业没有自己的商标,很多企业在技术创新、研发方面投入还很低,处在有制造无创造、有技术无产权的状态;知识产权宏观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政府职能有待加强;知识产权制度的政策导向作用仍然不强,科研与生产仍然存在脱节,优势领域知识产权未能得到有效保护和应用,流失现象较为严重;知识产权维权成本过高,侵权现象在某些地方、某些领域还比较严重;滥用知识产权行为对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逐步显现;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和文化尚未完全形成,知识产权专门人才较为匮乏,知识产权交易秩序尚待规范,知识产权服务支撑体系发展滞后。

综观我国知识产权国际国内形势,我们既有快速发展之根基,又承担着历史性的艰巨任务;既面临着良好的机遇,也面临着严峻挑战。总的看来,机遇大于挑战。我们要乘势而上,大力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能力,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

二、转变观念。切实重视和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也是自主创新的主体,更是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的主体,必须切实重视和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水平和能力。

企业知识产权的发展可以大致分为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运营、知识产权战略三个层面。在知识产权保护层面,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目标主要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并防御可能遭遇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因而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进行专利、商标的申请注册以及防范和应对侵权诉讼。在这个层面,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是比较消极被动的,知识产权的市场经济特性没有被发挥出来,上升到知识产权运营层面,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目标是为了创造更多的经济利润,因而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更加注重专利抵押转让、商标许可使用等知识产权的市场化运营。在知识产权战略层面,企业的知识产权能力有了显著的提升,形成了自己的知识产权战略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成为企业经营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企业拥有较多的自主知识产权,甚至形成专利技术标准,以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优势,垄断市场,获得较高经济利润。

近年来,我国政府加大了对知识产权的行政和司法保护。在当前我国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和法制意识尚待提高的情况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不仅是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的需要,更是我国经济社会自身发展的需要。但是,如果我们仅片面强调知识产权的保护,而弱化了知识产权的运营管理,则忽视了知识产权的市场特性和经济意义,不利于培育和提高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运用能力,不利于推动知识产权战略在企业乃至地区、国家层面的实施。我们只有从运营管理的视角重视知识产权的经济价值和战略意义,才能使企业认识到从事自主创新活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价值所在,才能激发企业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知识产权的积极性,切实提高知识产权工作水平和能力。因此,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推进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随着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发展战略的提出和实施,传统的“重开发,轻管理”、“重保护,轻运营”的观念已不再适应时代的要求,变“消极的防御和保护”为“积极的管理和利用”已成为现代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课题。

三、以时代的视角构建现代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一)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内涵

在现代企业中,知识产权工作涉及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以及保护等各个层面,需要企业进行有效的管理。美国学者费里蒙特·E·卡斯特认为:“管理就是计划、组织、控制等活动的过程。”因此,“管理”实际上就是管理者对管理对象加以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使其发展符合组织目标的活动和过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是企业为规范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特性和功能,从法律、经济和科技的角度,对企业知识产权的开发、保护、运营而进行的有计划的组织、协调、谋划和利用的活动。

(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目标

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要达到以下几个主要目标:

1.通过知识产权管理,增强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的过程中,通过宣传、培训、教育等方式来增强企业管理层和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从而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2.通过知识产权管理,大力发展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技术开发的管理、专利的申请、商标品牌的宣传和推广。通过企业的自主研发以及品牌的推广,可以促进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发展,从而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3.通过知识产权管理,防止企业无形资产的流失。企业可以通过知识产权管理来规范企业及其员工的行为,防止企业无形资产的流失。比如,商标在境外被抢注,企业的技术因为未申请专利而被他人无偿使用,企业的商业秘密因保密不力而泄露等等。

4.通过知识产权管理,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是企业的重要无形资产,但知识产权本身只有通过实际利用才能为企业带来实际的收益。企业通过知识产权的运营,如用企业的知识产权进行融资、投资,或者许可他人使用,或者进行转让等,都可以为企业带来巨大的收益。

5.通过知识产权管理,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只有通过及时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企业才能知己知彼,既及时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不受侵犯,也避免重复研发和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避免产生知识产权纠纷争端。尤其是应对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攻势。

(三)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策略

1.加强教育培训,增强企业员工知识产权意识。把知识产权管理与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结合起来,开展有针对性、多层次的知识产权教育培训,使企业领导、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都真正重视知识产权,确立知识产权意识,从而提高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

2.建立健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高素质的复合型管理人员。企业应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企业决策层的直接领导下开展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职能包括:负责制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其实施;负责企业知识产权的申请注册、管理和保护工作,开展知识产权管理的策略研究与战略制定;负责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知识培训、教育;负责建立企业内部专利文献、科技信息等数据库。同时,应任用高层次管理人员来进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结构多元化和人才知识复合化相结合,团队内部有精通管理、技术及法律的多方面人才,建立起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管理队伍。

3.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使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是指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组织机构、管理人员进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职能划分、职责规定、工作规程等所制定的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制度规范。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专利管理制度、商标管理制度、著作权管理制度、技术秘密及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等;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合同管理制度;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制度;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奖惩制度等。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篇6

1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内涵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它包含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硬件包括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协作机构等;软件包括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知识产权能力建设等。可以统一概括为五个方面的内容:组织机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知识产权能力建设。

2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构建方法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是企业管理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对企业意义重大,它的创建必须紧紧围绕企业的发展战略,服务于企业的经营目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要统一于企业的战略思想。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构建常采取自上而下、自里而外的方式,在企业确定实施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品牌建设战略后,企业最高管理者任命一名高管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管理者代表,全权负责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工作,以保障体系建设能够正常有序推进。管理者代表再通过合理调配各种资源,从组织机构、人力资源、制度建设等多方面进行全面构建。

3 中小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构建与完善

中小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构建并完善:

3.1 组建知识产权专职机构 组建知识产权专职机构,确定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负责部门,并拟定其职责,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没有专职机构,知识产权工作就是师出无名,许多工作可能无法正常开展,而且会在企业各部门之间产生职责不清、互相推诿的问题。即使企业很小,也应至少设置1名专(兼)职人员主要负责知识产权工作。同时,知识产权专职机构由一名企业高管直接领导,全权负责企业的知识产权事宜。同时指定知识产权的合作部门,在技术部、法律事务部、生产部等与知识产权相关部门设置1名知识产权工作兼职联络员,负责将涉及本部的知识产权工作与知识产权专职机构进行无缝对接,不留死角。

3.2 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实现“制度治人”而不是“以人治人”。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专利管理办法、商标管理办法、商业秘密保护办法以及创造奖励办法等。前四项制度对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内部管理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可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理顺相互之间的工作关系,制定合理有效的知识产权工作程序。而创造奖励办法鼓励企业员工进行发明创造,极大地提高了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使每一位员工都成为企业进行自主创新最活跃的个体。

3.3 人力资源建设 人力资源是任何事情的关键因素,构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也不例外,只有具备一定素质的人力资源,才能实现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制定的战略目标。在构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工作中,中小型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的采取各种不同的方式,有针对性的对员工进行不同级别的培训,培训结束后,对培训人员进行考核、评价,以保障培训效果。主要做法有:①积极参与国家、省、市知识产权部门组办的知识产权专业知识培训班,派遣知识产权专职人员或联络员学习相关知识。②请国家、省、市知识产权部门及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到企业现场,为领导层、知识产权专职人员、科研人员集中讲课。③由知识产权专职人员搜集相关知识产权基本知识、有趣案例在企业的各种例会上向与会员工讲解10至15分钟,普及知识产权知识,提高知识产权意识。这种方式用时少,气氛活跃,取得的效果却很好。④由知识产权专职人员联合企业工会人员,每年制作3到5期知识产权知识黑板报,向广大员工宣传相关知识,提高员工知识产权意识。⑤进行知识产权知识考试。由专职人员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分普通员工、专业技术人员及公司领导层等多个组别,分别设置与其相关的知识产权题目,由其解答。对不同组别设置不同的奖惩方式,将趣味性与专业性有机结合在一起。这样的考试每年可进行一到两次。

3.4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规划 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是企业在某一发展阶段的纲领性文件,解决了企业今后的研发方向、创新方式、知识产权战略侧重点等一系列重大问题。要对研究课题题目进行系统的专利技术分析、趋势分析、经济分析、市场分析、竞争对手分析及国外同类产品技术分析,获取完整的专利战略分析报告,这是企业制定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的重要依据。

3.5 知识产权能力建设

3.5.1 创新平台建设。搭建一个高效运行的创新平台对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搭建一个高效运行的创新平台:①建立专业的专利信息搜索平台。专利检索分析系统在项目研发前期、中期、后期,直至项目完成后,都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比如:对失效专利技术的再运用、开阔视野、启发设计思路以及规避专利陷阱、防止专利侵权等。与专业机构合作在企业内部建立一个专业的专利检索分析系统,可以大大方便广大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进行专利检索分析,拓展技术人员的设计思想,科技创新效率得到大幅度提高。②加强“产学研”结合,深化创新机制。创新是企业发展的必经之路,但不能过于狭隘的去理解“创新”,以为只有完全利用自身的人力、物力、财力独自创造出技术才是创新。作为企业,有它自身的局限性。在创新过程中,应该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加强“产学研”结合,充分利用高校、科研机构专业人才深厚的理论知识,这是企业所不具有的,通过取长补短,正好弥补企业的不足,这其实就是一种创新,善加利用会取得丰硕的成果。③实施专利商标申请渠道建设,保证智力成果及时高效转化。对待同样的发明创造,我国法律规定是早申请者在没有发现被驳回理由的情况下即可获得授权,晚申请者不再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这就使得项目研发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将创新成果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以获取国家法律的保护。

3.5.2 企业研发项目实施专利化管理。研发项目专利化管理是指在项目立项之初,制定出项目专利目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知识产权专职人员紧紧跟踪项目,及时与项目负责人进行沟通,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提炼出项目的技术创新点,整理好后与专利中介机构联系、商讨,撰写专利文件,办理专利申请。研发项目专利化管理方式不仅可以大大缩短从技术研发到专利申请的时间,而且更易提炼出项目完整的技术创新点。

3.5.3 增强中小型企业对知识产权环境的适应能力。一些企业申请专利的主要目的是防止同行或竞争对手侵权,或者防止其他人抢先申请专利后反过来打压自己。中小型企业需要深入了解知识产权的各项内容,熟悉知识产权运行流程,洞察知识产权利益相关方的真实意图,在企业的经营管理战略和外部知识产权环境之间寻找较佳的平衡点。

3.5.4 提高专利运用能力。专利运用能力建设对于企业来说具有重大经济价值,因为专利运用能力强大可以挖掘出专利的许多潜在价值,这是任何一个企业都想追求获得的。专利标准化指企业将专利转化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企业标准,形成企业软实力的能力。专利产业化指企业利用拥有的专利权,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将专利技术产品实现规模式生产,创造价值的能力。专利市场化指通过专利市场营销手段,发挥专利的市场影响,使专利产品占领市场的能力。

四种能力的提升主要依靠专业人才去完成,企业需要从培训人才着手,才能不断挖掘出专利的潜在价值,通过提升专利价值,实现产品的增值,销售收入和利润的同时增长。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每一个中小企业都有其特殊性,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不同业务、不同使命和理念的企业,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也不尽相同,但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把握好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共性,不断积累经验,解决体系运行中的实际问题,构建并完善适合于自身发展需要、适应市场竞争、促进科技创新、适应企业发展战略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参考文献: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篇7

    2005年3月2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全国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宣布,要把我国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型国家。而建设创新型大学是建立创新型国家的必然要求。因此,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但目前,我国高校尚未建立一个系统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知识产权管理存在诸多问题,高校知识产权侵权屡见不鲜。这大大阻碍了高校知识产权的发展和创新型大学的建立。所以,高度关注并完善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成为当务之急。

    一、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概述

    (一)知识产权管理

    在现代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不仅是一种经法律确认和保护的财产权利,更是一种能为人力所控制,并带来巨大财产性利益的经济资源。然而这种经济资源只有通过系统、有效的管理才能充分发挥其价值。知识产权管理就是一个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乃至国家对其所拥有的知识产权资源进行有效的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以实现最佳经济效益和提高国际竞争力的过程。

    知识产权管理根据管理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专利权的管理、商标权的管理、著作权的管理、商业秘密的管理。根据管理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政府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知识产权管理。根据管理的工作阶段,可以分为知识产权的获取管理、知识产权的维护及应用管理、知识产权的保护管理。

    知识产权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知识产权获取,即知识产权的申请与获得。2.知识产权实施,即自有知识产权的商业性利用,以发放许可证、签署有关合同的形式授权他人使用自有知识产权。3.市场监控,即通过对相关市场的分析,确认存在知识产权侵权的可能性。主要包括市场上是否存在对自有知识产权的侵犯;本单位即将或正在进行的科研项目是否失去获得知识产权的可能性,已完成的有关项目是否存在侵权因素等。4.合同管理。这里的合同主要包括两类:职务发明的发明人和其所在单位的合同,权利人与使用人、受让人之间的合同。管理工作包括合同的签署与合同的保管、技术资料的检索等。5.有关法律事务与纠纷处理,即对涉及以上三方面的法律问题的处置与解决。

    (二)高校知识产权管理

    根据国家教育部1999年4月8日实施的《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的第三条规定,高校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著作权及其邻接权;高等学校的校标和各种服务标记;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依法由合同约定由高等学校享有或持有的其它知识产权。

    高等学校作为一个自由的科学园地,以其为主体的知识产权管理不同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政府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有其独有的特点。

    1复杂性。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复杂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即知识产权对象的复杂性和权利主体的复杂性。高校专业学科门类齐全、结构层次丰富,各学科之间相互交流与渗透,产生新的学术思想和科学成果。这些成果以各种形式体现出来,包括:学术论文与著作、计算机软件、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著作成果,也有以新产品、新材料、新生产工艺、流程、技术等形式的专利技术与技术秘密。这些智力成果的诞生,除了依赖于发明人的智力劳动外,还需要大笔的资金、设备的投人。而一项成果的产出,往往参与人众多,资金、设备的来源也多重,发明人之间、发明人与所在单位之间、各单位之间的关系复杂难辨。这些因素都导致了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复杂性。

    2.综合性。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复杂性使得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涉及面广,涉及各种不同学科及其相互组合,这就决定了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必然带有综合性的特点。因此,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应具备多种学科的知识背景,除了掌握法学基础知识外还应当能够理解文、理、工、医、经、管等等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前沿、动态,是多学科全面发展的复合型人才,这也是综合性的一方面表现。

    3.非营利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目的在于获得最大利益,是以营利为根本目标的。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则不同,其目标在于建立起与知识产权制度相适应的,适合高校特点的管理体系,通过规划指导、组织落实和管理模式达到防止知识产权流失,避免知识产权纠纷,提高科研起点,提高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成果转化和知识利用,促进学校发展和社会发展,是不具有营利性质的。

    二、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现状与不足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篇8

与国际上的管理体制相比,我国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体系有以下主要特点。

一是专利授权、商标注册和版权登记分散管理,授权和行政执法一体化,自成独立体系。目前,我国的专利授权、商标注册和版权登记分别由知识产权局的专利局、工商管理局和版权局管理。这些部门既是审查和授权部门,又是行政执法部门。

二是审理、登记、注册集中管理,行政执法分级管理。即,专利审查授权、商标注册和版权登记都是由国家局管理,行政执法由省、市级机构负责。

三是司法与行政执法并举。我国知识产权执法体系的一大特色就是法院执法和行政执法两者互补。司法保护具有稳定性、规范性、公平性和效力的终极性,以及注重赔偿等优点,但执法时间长、成本较高。行政执法具有灵活性,程序简单、成本低、效率较高。对一些简单的纠纷,许多企业愿意利用行政保护途径。一些外国知识产权机构也对我国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给予肯定,并希望借鉴我们的经验。

四是宏观层次的知识产权管理分布在各个部门。除了专利、商标和版权的授权、注册和登记管理外,还有许多与知识产权有关的管理工作。知识产权管理和执法涉及各行各业:农业部和林业局负责植物新品种;进出口的知识产权管理涉及海关;环保和农产品与环保局有关,科技部负责科技项目和成果管理;还有卫生部,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技术监督局等。

(二)现行管理工作体系的主要问题

我国现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体系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部门分割,缺乏协调机制和统一战略部署

目前,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主管部门之间缺乏协调机制,政策和管理之间不衔接,不能形成合力。结果是,有些事情多个部门争着管,有些事情又没人管,最终没有一个部门能够统起来。如,在国际谈判中,每个部门都参加,意见难以统一表达,不能集中对外;企业遇到的一些国际知识产权纠纷得不到及时沟通和解决,造成损失;外商或外国政府要了解知识产权的问题,要跑许多部门,各部门的口径不同,外商往往利用我们部门之间不通气的特点,钻空子;开展知识产权工作试点也是各自为战。

1995年,我国曾建立国务院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由一位国务委员牵头。1998年机构改革以后,这一职能转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由于没有高层次领导人牵头,没有坚持下来。

2.行政管理部门与企业间缺少沟通渠道和预警机制

我国企业遇到的许多知识产权问题是因为缺少沟通渠道,没有引起各方面的足够重视,未能及早采取有效措施和对策,最终酿成损失。如,2002年引起国内关注的DVD事件。自1997年10月,6C就向全世界发表了将采取联合许可的方式共享DVD制造专利的声明。在此后的5年时间里,没有引起政府主管部门和企业足够的重视。直到2002年,部分出口DVD在英国海关被扣,主管部门才与行业协会和企业在上海召开了紧急会议,讨论如何应对。其间,对专利管理具有丰富经验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一直没能介入谈判和参与对策研究。又如,2002年初发生的温州打火机安全锁事件。早在事发2年前,欧盟就向包括中国在内的有关国家发出了将就打火机安全问题举行听证会的通知。由于部门分工不明确和不通气,事情被耽搁下来。最后,还是企业从欧洲合作伙伴那里得到消息,开始逐级反映情况。从市打火机协会到全国行业协会,从区、市政府主管到省、国家主管部门,层层汇报花费了将近半年时间,直到临近听证会召开时,才组团参加了日内瓦听证会。

3.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组织机构有待改进

现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分散管理不适应发展趋势。根据国际经验,大部分国家都是按照工业产权分类,实行专利和商标统一管理。在实际中,专利与品牌和商标纠纷也常常联在一起,需要联合执法。特别是目前各地专利和商标执法队伍的人力和物力都相对不足,工业产权分开管理,分散了人力物力。

现行授权和行政执法一体化的体制自审自纠不利于机构之间的监督和制约。

二是知识产权局系统的机构设置缺乏统一标准。在三个知识产权管理专业部门中,工商和版权局实行垂直领导,形成自上而下的统一组织和管理体系,而各地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设置由地方政府决定,机构模式不同,受重视程度和发挥的作用也大不同。仅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一级的知识产权局就至少有9种类型:有的是政府行政系列,有的是政府所属事业

单位;有的是正厅级,有的是副厅、处级;有的是独立机构,还有的是地方科委内设机构等等。地方知识产权局系统的机构设置往往不是靠制度,而是靠领导重视和关系。在领导重视的地区,知识产权部门的地位就高一些,反之亦然。

三是地区工作开展不平衡。一些发达地区的政府比较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作为改善地区投资环境的重要措施。有些地方成立了多部门参加的联席办公会议,有的地方政府还提供行政执法经费。总体来看,经济发达、有一定实力的地区政府比较重视知识产权工作,知识产权局系统的机构设置比较健全。尤其是市场发育相对成熟和高技术产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对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投入多一些。而一些欠发达地区的企业基础较差,市场机制不健全,地方财政不足,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也相对薄弱。

4.保护经费和人员不足

无论是行政执法还是司法体系,都存在知识产权办案经费和人员不足的问题,尤其是行政执法经费不足,缺乏必要的手段。仅就知识产权局系统负责的专利保护来说,管理经费收支两条线,专利申请和维持费上交中央财政,而专利纠纷处理和侵权假冒行为的查处则由地方知识产权局(处)负责。因此,行政执法经费由地方财政支出。目前,大部分地方都把知识产权局(处)视为普通的政府行政管理机构,只拨行政费或事业费,没有行政执法专项费用。所以,大多数地方知识产权局没有足够的经费进行案件调查和调解,有些地区的知识产权机构连一辆执法车都没有。有些地区从地方财政中划拨一部分资金,或者从三项科技经费中切一块作为知识产权局的行政执法活动经费,但这些都是临时性措施,没有制度化和专项化。

各地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编制有限,行政执法人力不足也是一个突出的问题。

5.知识产权执法中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和地区差别

由于地区经济发展和市场发育水平不平衡,各地的行政执法能力和尺度差距较大。目前,地方政府不仅对行政执法有较大影响力,地区法院体系在某种程度上也受地方政府影响,因此,知识产权执法中存在一定的地方保护色彩。美国商会的2002年白皮书在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评价中提出,“地方保护主义还在庇护知识产权的侵权者”。通常,市场经济发育越不成熟的地区,地方保护主义倾向越严重。

6.缺乏高素质人才

从管理机构、司法部门到企业,都缺乏既懂理论又懂得实践的知识产权人才。其主要原因,一方面是人才培养和供应不足。我国大学中设置知识产权专业的不多。另一方面是外部竞争造成人员流失。如,知识产权局的专利审查员的收入远远低于专利事务所和外企人员的收入。结果,本来就供应不足的专利人才又纷纷流向中介机构和外企,加剧了管理机构合格人才短缺的现象。

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体系的国际经验

世界各国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体系与各国的经济技术发展阶段有关。概括起来有以下特点。

(一)知识产权授权管理与执法体系相分离

为了达到职能明确和相互监督的目的,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采取知识产权授权管理与执法体系相分离的体制。知识产权审查和授权管理部门是政府机构,或政府直属的非营利性机构;知识产权执法由司法部门负责,授权管理机构与司法部门在处理案件时相互配合。但是,随着知识产权竞争的加剧,各国加强了行政管理部门对知识产权案件调查的作用。如,日本的特许厅下设“110”办公室,负责打击侵权行为的调查和咨询。

(二)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三种模式

知识产权审查和授权机构有三种基本模式:一是按照工业产权划,实行专利授权与商标登记统一管理的“二合一”模式。美国、日本、德国、法国、韩国和澳大利亚等都采取这种模式。二是专利授权、商标和版权的登记注册统一管理的“三合一”模式。英国、加拿大、新加坡、我国台湾和香港地区都实行三合一体制。三是专利、商标和版权授权和登记相互独立的分散管理体制,如我国。据有关方面对国际上86个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机构设置情况的统计,1997年70%多的国家和地区实行“二合一”体制;23%的国家和地区实行“三合一”集中管理;只有极少数国家采取三家分散管理模式。近些年来,经合组织(OECD)国家倾向于将专利、商标和版权集中统一管理。

(三)分层次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与知识产权保护直接有关的法律有两部分:一是知识产权法律,包括专利法、商标法和版权法等直接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法律。二是维护市场秩序方面的法律和政策,如,反垄断法、贸易法规中关于知识产权的条款等。反垄断法从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维持有效竞争秩序的角度出发,保护合法的知识产权,其中与保护知识产权有关的主要内容是禁止商业假冒与侵犯商业秘密,以及制约滥用知识产权造成的垄断。贸易法律中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条款主要从保护本国利益和知识产权的角度出发。例如,美国的“特殊301条款”,关税法的“337条款”等。

与此相对应地,执法机构在独立执法的基础上互相配合。除了司法部门外,还有一些专业部门负责执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市场秩序的法律。例如,在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负责实施各种反垄断和保护消费者的联邦法律,参与知识产权冲突调查;并经常与专利商标局和司法部一起召开听证会,对共同关心的问题展开讨论。美国联邦国际贸易委员会专门负责外来产品对美国知识产权的侵犯案件,依据关税法第337条“关于不公平竞争的规定”,调查和处理进口产品侵犯美国知识产权的行为。

(四)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的协调机制

由于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涉及到各行各业,相关部门较多。为了加强协调和提高工作效率,各国都建立了相应的协调机构或机制。

1.日本政府与民间的协调机制

日本政府与企业之间建立了密切合作的协调机构,形成了三个层次的协调机制。

(1)政府机构。2002年,日本政府设立了直属首相的咨询机构——“知识产权战略会议”。其目标是研究保护和利用知识产权的方针、政策及措施,鼓励开发具有独创性的科学技术,提升日本产业的国际竞争力。1998年,日本特许厅内设立了执法事务局(又称110办公室),主要职能是实施反假冒和侵权措施,为社会提供咨询服务和援助。为了打击海外企业侵犯日本企业知识产权的行为,日本特许厅决定在2003年设立“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负责海外发生的侵犯日本企业知识产权的咨询与维权事宜。

(2)政府与企业的合作组织。为了贯彻知识产权战略会议精神,2002年,日本成立了由大企业组成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论坛,该论坛是一个支援保护日本企业知识产权权益的组织。日本家电、汽车、冶金、机械、化妆品、文具等行业的82家公司及55个团体参加了这个论坛。部分政府机构,如通产省、

警察厅、外务省、财务省、专利厅、文化厅也派人参加论坛成立仪式。

(3)企业自发组织。日本各行业都有知识产权协会组织。其中,日本知识产权协会(简称JIPA)是世界上最大的非营利性、非政府的知识产权用户组织。

2.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的协调机制

除了政府和法院等专门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的职能机构外,美国政府还有一些机构配合落实知识产权政策,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如,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简称“USTR”)负责发展和协调美国国际贸易、商品和直接投资政策,并领导和从事与其他国家的谈判。同时,负责处理海外对美国知识产权的侵权事宜。USTR与政府各行政管理部门及产业界建立了沟通和协调机制。

(1)建立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USTR管理由17个相关的联邦机构组成贸易政策评估组织(简称“TPRG”)和贸易政策成员委员会(TradePolicyStaffCommittee,简称“TPSC”),并任主席。USTR也作为成员单位参加其他协调机构。在确定“重点国家”名单时,USTR要征求美国版权署、专利商标局负责人以及其它相关政府官员的意见。

(2)建立与产业界的沟通协调机制。USTR与产业界建立了直接沟通渠道,形成了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机制。一方面,通过“美国贸易内部信息”(InsideofUSTrade)的刊物,定期向企业界通报其对外谈判的信息与动向。另一方面,企业可以直接向USTR反映情况,并要求政府采取报复或限制行动。

(3)建立企业界的顾问体系,使企业代表能够直接在谈判中发表意见。USTR下设了一些专家顾问委员会,如贸易政策和谈判顾问委员会,国际政策顾问委员会等等。这些顾问委员会不仅在贸易谈判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对沟通和协调政府部门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发挥了作用。

(五)创造、保护与利用知识产权政策的组织协调

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和利用各个环节的政策需要协调。美国商业部的机构设置就显示了创造、保护和利用知识产权政策之间的密切关系。商业部下属的专利商标局和技术管理局是与知识产权管理密切相关的两个平行机构。专利商标局负责专利审查授权和商标注册。技术管理局则集民用技术政策、技术转移与扩散、技术标准开发的管理于一身。技术管理局下设技术与标准研究所、技术政策局和技术信息局。其中,技术标准研究所的主要职能是与产业界一起开发和应用技术、测量和标准;技术政策局负责制定技术创新政策和推动私营部门、大学和政府的技术创新活动,包括颁布国家技术奖,促进技术开发、技术扩散、商业创新和产学研合作等;技术信息局的主要职能是收集科技信息,并向公众扩散。由此可见,美国商业部负责部署和协调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利用政策。

(六)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指导和服务

中小企业在各国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对增加就业和市场竞争,以及经济活力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各国政府注意利用知识产权制度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其主要作法,一是鼓励中小企业创新和申请专利。如,美国对个人、小企业和非营利机构申请专利实行优惠政策,减免50%的专利维护费。韩国也分类对小企业减免专利申请和维护费。二是促进大企业向小企业转移技术。如,日本政府要求大企业向小企业无偿转让“休眠”专利,提高小企业的技术水平。三是加强对小企业的专利信息服务。通常,大企业可以建立自己的内部专利信息库,大部分小企业没有能力建立自己的专利信息库。因此,对中小企业提供详细的专利信息服务有利于提高小企业运用专利的能力。日本特许厅为了方便中小企业查寻专利信息,在全国建立了55个信息中心,每个中心都与特许厅有专线联接,专为中小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信息和如何使用信息的指导。四是加强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指导。21世纪以来,韩国知识产权局推出了“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普及运动”,为中小企业提供多方面的指导与服务。一方面,加强审查员与其领域的中小企业的直接联系,形成一种指导关系。另一方面,在网站上提供免费专利信息(高翔,“日韩专利信息与中小企业发展”,)。

三、改进和健全我国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体系的设想与建议

(一)建立权威、高效的国家知识产权管理协调机构

知识产权管理贯穿在创造、保护和利用知识产权的各个环节,涉及方方面面的政策,不可能由一个部门统管,需要各部门之间的配合与协调。为了解决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之间不协调的问题,必须建立一个权威、高效、统一的知识产权管理协调机构。建议借鉴日本知识产权战略会议制度的经验,成立由国务院直接领导的国家知识产权管理协调委员会。该委员会应以与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有关的各部委作为成员单位,建立由有关专家、企业界和知识产权中介机构代表组成的各种顾问和专家组。协调委员会的主要职能应是研究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与政策;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沟通各部门之间的信息;组织研究跨部门重大问题的对策;监督检查战略和政策的落实情况。该委员会可以下设一个精干的办事机构,负责日常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充分发挥各顾问组的作用。

(二)建立与企业直接沟通渠道和预警机制

为了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效率,对重大知识产权事件做出及时反应,迫切需要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企业之间建立直接沟通渠道。建议有关部门以多种方式开辟政府部门与企业界的直通渠道。一是通过公开网站和内部信息刊物等渠道,定期向企业界通报各有关部门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动态,以及国内外知识产权政策和制度变化情况。二是建立知识产权预警联络点。在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和大企业中建立联络点,定期交流信息,发挥上传下达作用。三是借鉴日本专利局的经验,开设知识产权直通热线,使企业界能够及时反映遇到的问题。四是借鉴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的经验,各管理部门应建立由产业界和理论界参加的各种专家顾问委员会体系,充分发挥顾问委员会的研究和咨询作用。

(三)提高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机构的效率

目前,知识产权保护中出现了专利、商标和版权保护融为一体的趋势。许多企业采取专利、商标和版权各类知识产权综合保护的战略,知识产权纠纷案中往往同时涉及专利、商标和版权问题,我国工商局、知识产权局和版权局也常常开展联合打击假冒和侵权的执法活动。因此,应借鉴国际经验,适当整合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工业产权划分管理职能,实行专利审查授权和商标注册集中管理,集中人力物力,加强工业产权的审理队伍和行政执法力量,提高效率。版权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意识形态管理的特点,仍然独立由版权局管理和执法。

(四)加强对知识产权国际纠纷的协调处理机制

目前,我国进出口和涉外的知识产权纠纷较多,但缺少相应的法律规范和管理部门来协调解决。根据美国的经验,联邦国际贸易委员会代表国家和企业的利益,专门负责外来产品对美国知识产权的侵犯案件;贸易代表办公室根据“特殊301”条款的授权,负责处理海外对美国知识产权的侵权事宜,并领导和从事与其他国家的谈判。因此,我们应该建立相应的机构负责知识产权的国际纠纷,维护国内消费者和企业的利益。

(五)建立专项资金,加大政府对保护知识产权的投入

知识产权保护需要大量投入,知识产权申请费和维护费应用于保护知识产权和相应的服务。由于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实施时间不长,而且正值

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阶段,一方面,企业的专利活动还不够活跃,专利费用的收入不足以支撑相应的服务和保护支出。另一方面,企业的承受能力有限,为了鼓励企业申请专利,专利申请和维护费用又不能定得过高。

为了解决经费不足的问题,中央财政应建立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一是用于补充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经费,主要用于建立知识产权公共信息网络和服务。在专利申请和维护费不足以支撑知识产权信息系统的情况下,政府应加大对知识产权信息网络和服务的资金支持力度。针对国内企业的现状和特点,分层次建立专利信息检索和服务体系。国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加强公共信息网络建设和信息服务,不仅提供专利基础信息,还要提供相应的服务。应借鉴日本特许厅的经验,在全国建立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指导企业,特别是小企业利用知识产权信息。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可以结合本地产业结构特点,与行业协会联合,建立分行业的专利信息网络,便于企业检索。

二是支持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经费的分配应根据地区的知识产权授权数量和处理知识产权专利纠纷案的数量,按比例分配。地方财政也应建立相应的知识产权执法资金帐户,适当补充中央财政经费不足部分。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篇9

    2005年3月2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全国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宣布,要把我国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型国家。而建设创新型大学是建立创新型国家的必然要求。因此,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但目前,我国高校尚未建立一个系统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知识产权管理存在诸多问题,高校知识产权侵权屡见不鲜。这大大阻碍了高校知识产权的发展和创新型大学的建立。所以,高度关注并完善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成为当务之急。

    一、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概述

    (一)知识产权管理

    在现代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不仅是一种经法律确认和保护的财产权利,更是一种能为人力所控制,并带来巨大财产性利益的经济资源。然而这种经济资源只有通过系统、有效的管理才能充分发挥其价值。知识产权管理就是一个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乃至国家对其所拥有的知识产权资源进行有效的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以实现最佳经济效益和提高国际竞争力的过程。

    知识产权管理根据管理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专利权的管理、商标权的管理、著作权的管理、商业秘密的管理。根据管理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政府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知识产权管理。根据管理的工作阶段,可以分为知识产权的获取管理、知识产权的维护及应用管理、知识产权的保护管理。

    知识产权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知识产权获取,即知识产权的申请与获得。2.知识产权实施,即自有知识产权的商业性利用,以发放许可证、签署有关合同的形式授权他人使用自有知识产权。3.市场监控,即通过对相关市场的分析,确认存在知识产权侵权的可能性。主要包括市场上是否存在对自有知识产权的侵犯;本单位即将或正在进行的科研项目是否失去获得知识产权的可能性,已完成的有关项目是否存在侵权因素等。4.合同管理。这里的合同主要包括两类:职务发明的发明人和其所在单位的合同,权利人与使用人、受让人之间的合同。管理工作包括合同的签署与合同的保管、技术资料的检索等。5.有关法律事务与纠纷处理,即对涉及以上三方面的法律问题的处置与解决。

    (二)高校知识产权管理

    根据国家教育部1999年4月8日实施的《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的第三条规定,高校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著作权及其邻接权;高等学校的校标和各种服务标记;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依法由合同约定由高等学校享有或持有的其它知识产权。

    高等学校作为一个自由的科学园地,以其为主体的知识产权管理不同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政府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有其独有的特点。

    1复杂性。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复杂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即知识产权对象的复杂性和权利主体的复杂性。高校专业学科门类齐全、结构层次丰富,各学科之间相互交流与渗透,产生新的学术思想和科学成果。这些成果以各种形式体现出来,包括:学术论文与著作、计算机软件、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著作成果,也有以新产品、新材料、新生产工艺、流程、技术等形式的专利技术与技术秘密。这些智力成果的诞生,除了依赖于发明人的智力劳动外,还需要大笔的资金、设备的投人。而一项成果的产出,往往参与人众多,资金、设备的来源也多重,发明人之间、发明人与所在单位之间、各单位之间的关系复杂难辨。这些因素都导致了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复杂性。

    2.综合性。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复杂性使得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涉及面广,涉及各种不同学科及其相互组合,这就决定了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必然带有综合性的特点。因此,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应具备多种学科的知识背景,除了掌握法学基础知识外还应当能够理解文、理、工、医、经、管等等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前沿、动态,是

多学科全面发展的复合型人才,这也是综合性的一方面表现。

    3.非营利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目的在于获得最大利益,是以营利为根本目标的。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则不同,其目标在于建立起与知识产权制度相适应的,适合高校特点的管理体系,通过规划指导、组织落实和管理模式达到防止知识产权流失,避免知识产权纠纷,提高科研起点,提高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成果转化和知识利用,促进学校发展和社会发展,是不具有营利性质的。

    二、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现状与不足

    调查已发生的高校知识产权纠纷可知,专利权和高校的校标和各种服务标记(以下简称为“高校标记,’)最易引发各种争议和冲突。因此,对这两部分的管理就显得格外重要,下文也主要针对这两部分展开论述。

    高校标记主要包括:高校的校名、校训、校徽、专用的图形或标志,以及一些与高校特定历史文化背景相关的非正式名称,如高校标志性景点、建筑名称、图案等。其中,校名又包括校名的全称、简称,中文、汉语拼音以及外文形式。近年来,侵犯高校标记的案件层出不穷,严重侵犯了高校的名誉和经济利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全国大部分高校也逐渐意识到标记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于是纷纷选择以申请注册商标的方式来保护自有的知识产权。目前我国高校申请注册商标时,选择类别有所不同,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大部分高校只在有关教育培训和科研服务的41,42类进行注册。2.有的高校除了41,42类外,还会根据学校需要、办学特点、专业倾向,在和学校教学活动密切相关、学校的优势项目等方面有关的类别上进行注册,如清华大学在9,11,16,35,37,41,42,44等类别注册。3.有的高校则选择了45类的全类注册,如浙江大学、北京大学、同济大学、复旦大学和郑州大学。呈现出明显的高校标记商标注册登记不均的现象。

    同时,我国自1985年实施《专利法》以来,各高校也相应地开展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近年来,高校专利申请量和专利授权量呈明显上升趋势。1999年以前,我国高校专利申请量一直在2000件以下小幅度徘徊。2000年始,专利申请量呈明显递增趋势,2005年达19921件,是1986年的18.83倍。(2j(p133)专利申请量的日益提高,不仅是我国高校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视和知识产权意识提高的结果,同时也是一些政策和制度的引导、激励和强化所致。

首先,部分高校制定了知识产权激励机制,鼓励发明人申请专利的积极性。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为例,其设立专利资助与奖励基金,用于资助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奖励授权专利等。由学校委托的、以学校为第一申请人的国内发明专利,每项补贴费2001)元,国内实用新型专利每项补贴费500元,授权国内发明专利每项奖励4000元;由学校委托的、以学校为第一申请人的国外发明专利每项补贴1500元,授权国外发明专利每项奖励5000元。并规定在学校将职务发明创造、职务技术成果或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许可他人使用、技术人股或产业化的,从收人纳税后提取不高于60%的比例,作为项目完成人的报酬。其次,目前很多学校都将教师、科技人员的专利申请数量作为其职称、晋级、奖励的重要指标,而各个高校之间也将专利申请数量作为教育质量、创新和科研成果重要的评价依据。学校在审批、调拨科研经费时一般需要教师或科研人员出示其相关项目的专利申请文件。

    从上述可知,我国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已取得一定的进展。但由于诸多条件的限制,仍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还需进一步的改善。

    (一)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不健全

    目前我国高校对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设置主要采取两种模式,即挂靠式和独立式。在挂靠式管理模式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一般挂靠在科研成果主管机构内,没有专门的知识产权办公室或专业管理人员。高校只对管理机构的职能进行简单的分工,知识产权属于多个机构管理,其职能的形式是分散的。而在独立模式下,高校设立独立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由专业管理人员从事管理工作,并配备必要的设备和一定的经费。目前,就全国范围来看,只有36.4%的高校设置了知识产权办公室或者在学校科研处下设专利科。45.5%的高校明确学校科研处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而18.8%的高校既无专门的专利管理机构,也无专人管理专利工作。[6}可见,我国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设置普遍采取的是挂靠式。由于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具有复杂性和综合性,而科技主管机构的工

作人员在兼顾科技成果的鉴定、奖励事宜下很难有足够的精力投人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同时,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涉及诸多法律问题,而科技主管机构的工作人员一般不具备这方面的专业知识,很难有效的进行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

    (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不完善

    目前,我国关于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全国性文件,仅有教育部1999年《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2002年科技部、教育部《关于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科技创新作用的若干意见》以及2004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三部。而全国10%的高校尚未制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已有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设计不周全、不严密,更多的只是在重复一些法律条款,在智力成果的归属问题、专利的申请与维持、利益的分配等问题上还不完善,缺乏可行性,不能切实有效地保护高校知识产权。

    (三)知识产权各环节管理失衡

    1.知识产权获得管理阶段

    首先,在智力成果研究之初,缺乏调研,忽视专利文献检索,造成重复劳动。专利文献是科研重要的参考资源。全世界每年出版的100多万份专利文献中,记载了全世界95%的新发明、新技术,而且专利文献提供的技术信息,要比其他媒体的报道早5-10年。在研究工作的各环节,充分地利用专利文献有利于了解相关领域的最新动态,启迪开发新思路,节约研究时间、降低研究成本,减小风险。但我国大多数高校在研究课题立项时,忽视专利文献检索,造成重复立项、低水平研究,新技术开发成效低。

    其次,在智力成果完成时,缺乏严格的制度调节,发明人优先导致智力成果丧失新颖性而无法申请专利。目前我国许多高校在制定教师、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奖励和职务聘任等业绩标准时,较少考虑到专利问题。发明人投人巨大的智力劳动,申请专利所获得的收益却不如在不同级别期刊上获得的奖励。投人和产出远远不能匹配,导致发明人申请专利的积极性不高。并且,申请专利需花费一笔不小的申请费,而高校的知识产权管理中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仅有45.5%的高校设立了职务发明专利申请费资助,额度为1000~4000元,这又进一步加剧了失衡结果的发生。

    最后,在申请专利时,利用我国专利审查制度的缺陷,进行重复申请。或将同一成果拆分申请,或将同一成果更换名称多次申请,或将同一成果用同一名称同时申请专.利和实用新型,更有甚者进行恶意申请、恶意抢注。这不仅造成高校资源的浪费,更致使我国专利审批和管理系统迟缓。

    2.知识产权维护及应用管理阶段

    首先,无效专利多。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而近年来大部分高校专利权因提前终止而失效,其原因主要是由于资金的缺乏。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科研单位与高等院校知识产权情况调查报告》显示,选择因缴纳不起年费而放弃专利权的有33%,认为专利市场前景不好的占37%。高校专利的维持费一般是由该项目的科研经费来维持,而该项目一旦完成,专利的维持就难以继续。对一些有前景但利益的体现需要一段时间的项目而言,如果因为缺乏维护资金而失效,导致其成为公有技术,就会造成高校财产的流失。

    其次,专利实施率低。知识产权何以成为具有财产利益的经济资源,主要体现于知识产权的实施上。而目前我国高校专利转化率低,呈现出“成果多、转化少、推广难”的现象。一方面是由于高校课题项目侧重理论研究,专利的核心技术比较粗糙,缺乏成熟性和稳定性,经不起复杂的现场条件检验:另一方面是由于高校侧重于对知识产权的考核与评价,忽视知识产权的现实转化,高校的大多数专利只是阶段性成果,缺少二次开发。的成熟性,造成专利转化风险增大;还有一方面是专利转化机制的缺乏,使得高校和市场需求相脱节。

3.知识产权的保护管理阶段

    这一阶段的管理失衡主要是指高校知识产权的严重流失。《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及对策研究》的调查数据表明,近30%的高校反映有科技成果流失现象,其中外单位窃取流失占40%,化公为私占10%左右,随人员调配占20%。目前,高校中技术开发、合作研究、技术转让、技术投资等科技合作活动越来越频繁,在这一过程中高校知识产权流失现象也越来越严重,主要表现为:技术转让时作

价过低;高校投资人股创办合资企业或对学校的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时,知识产权往往不计价或评估价值偏低;在和企业合作开发研究中,企业方因提供资金、设备等条件而获得知识产权造成学校知识产权流失。

    造成以上这些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其一,知识产权意识淡薄。作为权利人的高校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发明人缺乏知识产权法律意识,认为自己研发、完成的技术成果应当归自己所有,可以随意支配。其二,缺乏对侵占高校知识产权行为的可实施的约束机制。其三,激励机制不健全。我国高校长期存在“重成果鉴定、重报奖、重论文、轻专利、轻商业秘密”的现象,发明人投人了巨大的智力劳动,而只获得远小于投人的产出,导致发明人申请专利的积极性不高。而我国大部分高校规定的奖励数额甚至低于法定的最低线,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无法真正发挥奖励的效果。大部分高校规定在专利实施后给予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利益分配较低,没有实现学校与发明人间利益的平衡。

    三、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完善

    高校应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努力探求解决之道,不断完善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一)加强知识产权普及教育

    从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现状可知,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缺位是造成诸多问题的根本原因。因此,加强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就成为首要任务。首先,可以通过校内网络、广播、校报、校刊或在校内张贴宣传画册等方式,使广大师生员工对知识产权的相关概念有一个基础性认识。其次,将知识产权纳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授课范围中,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的基础知识。再次,可开设知识产权法律的公开课或培训班,系统地传授知识产权方面的知识。最后,还可通过举办讲座、开展知识产权知识竞赛、举办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校园活动,扩大知识产权在广大师生员工中的影响,强化知识产权意识。将知识产权纳人学校的普法教育计划,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在全部师生员工中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逐步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为学校知识产权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

    鉴于挂靠式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不足,高校应设立独立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形成人员、场所、经费三落实和管理人员专业化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借鉴国外大学的相关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可建立两层结构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上设“知识产权领导小组”,作为学校知识产权重大事件决策机构,统筹管理全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由校各职能部门领导组成,主管学术研究的副校长任责任人。下设“知识产权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并具体负责知识产权的日常维护工作。学校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聘请2名以上的专业人员或利用校外的知识产权机构完成此项工作。

    高校也应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要求和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性、系统性、可执行性强的规章制度,完善知识产权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组织机构、技术秘密审查、专利申请及保护、产权归属、档案管理、人员流动、奖励、人员培训等。如浙江大学制定有《浙江大学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保护若干规定》、《浙江大学专利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浙江大学专利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三)落实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具体措施

    1.重视信息检索工作。首先,高校应严格课题项目申请审批工作,强制施加项目申请人信息检索的义务。要求项目申请人在提交的申请报告和阶段报告中附加信息检索报告书。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申请人的工作负担,但有益于及时了解相关领域的最新动态,启迪开发新思路,节约研究时间,也有益于及时终止那些失去获得知识产权可能的项目,节约研究成本,降低风险。其次,高校可开设信息检索与利用相关课程,指导科研人员高效地进行信息检索工作。

    2.设立知识产权专项基金。高校应设立知识产权专项基金,用于支付商标注册申请费和维持费、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维持等相关费用,以改善高校标记商标注册登记不均的现象和无效专利多的问题。但对于职务发明的发明人而言,这种资金支持不是无条件的,而是要与专利的实施许可结合起来。高校可规定,在专利得到实施后,从专利实施的收益中抽取一定的比例金额作为学校的管理费用。如,中南大学规定,专利使用费的10%进

人学校的专利基金,20%作为报酬直接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70%拨入相关科研课题的账户。专项基金的来源除了上述的专利实施收益外,还包括高校一定数额的经费拨款、政府有关部门的资助、社会公众的捐款、商标授权使用费等。

    3.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首先,改善我国高校长期存在的“重成果鉴定、重报奖、重论文、轻专利、轻商业秘密”的现象。在科研人员评定职称、业绩考核时,较多考虑专利问题,并视专利的申请、授权和转化实施阶段的不同给予不同的考量。其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奖励政策,有助于扼制高校知识产权流失现象,促进知识产权的转化实施。对于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给予发明人一定数额的奖励。对于专利转化实施的,从转化实施所得的净收人中,提取一定的比例对发明人及对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对于以专利投资人股或以专利为基础成立公司的,可将报酬或奖励折算为公司的股份份额或出资比例,发明人及有关人员依据其所持有的股份或出资份额获取收益。应注意的是,高校在制定奖励数额与奖励比例时,应充分考虑课题难易程度、所取得的成果、市场前景等诸多方面的因素,加大奖励的力度,使奖励金额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否则无法真正发挥激励的效果。

    4.完善专利转化机制。首先,构建专利转化服务体系。设立一些为专利转化实施所需环节服务的中间机构和组织,如知识产权评估机构、技术交易保险机构、融资服务机构等,客观、公平、科学地评估高校知识产权,减小转化风险。其次,搭建专利转化平台,充分提供中介咨询服务,定期举办知识产权交流会、技术博览会等,使得高校和市场需求相互连接,为转化提供机遇。再次,政府制定产业政策,鼓励和引导知识产权转化工作。如实施税收优惠政策,企业转化实施高校知识产权的,享受一定的税收减免;对知识产权转化周期长、风险大的项目,政府向高校提供一定的经费资助,或是提供向金融机构融资的渠道或服务。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篇10

Key words: risk management;control system;corporate intellectual property;innovation;protection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35-0118-03

1 背景

2012年2月1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并实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GB/T27914-2011)(以下简称指南),《指南》是企业法律工作领域的第一个国家标准,适用于各种类型、规模的企业,可指导企业在其整个生命周期和全部经营环节中开展法律风险管理控制活动。

《指南》提出了企业实施法律风险管理的原则、程序、内容和一般要求,提供了企业法律风险识别、分析、评价和应对的方法和工具。《指南》强调在企业风险管理中应遵循审慎管理原则,以企业战略目标为导向,以企业整体管理水平为基础,将风险管理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全过程,建立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指南》遵循法律风险管理的定性与定量分析,进行评估,制订风险管理控制计划,强调实时关注、跟踪企业内外部法律风险环境的变化,并对企业风险管理控制进行调整,从而减少、避免企业法律风险。

美国在2002年出台《萨班斯法案》,法案旨在通过加强企业内部控制以改进企业治理,以企业内部控制环境、控制措施、信息沟通、风险评估、监督管理等为内容,提高企业治理与风险管理控制水平,该法案对于提高美国的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控制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我国《指南》的频布与实施顺应国际企业风险管理控制的潮流,对于指导企业建立风险管理控制体系,减少、避免企业风险具有重大意义。《指南》既是企业发展的现实需要,更是企业创新发展的需要,也是企业走向国际化的需要。

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可以分为公开性的保护与保密性的保护。公开性的保护指专利、商标、著作权等以公开为保护条件的知识产权;保密性的保护指企业商业秘密、保密工艺、保密配方等(包括未公开申请前的专利等)以保密为条件的知识产权保护。以下结合《指南》和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活动,对企业保密性的知识产权创新保护制度建设进行重点分析。

企业内部管理构成因素主要包括企业规划与目标(包括企业价值取向)、企业领导者、企业员工素质(包括执行力)、企业组织结构、流程管理、管理制度(包括奖励惩罚)、风险评估与预警机制、审核与监督等。这些因素配置合理与否,是衡量一个企业是否能够实现内部治理合理的重要标准,也是企业能否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同样也是建立企业知识创新保护体系的重要因素。

2 注重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保护的价值观念,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主体的创新保护意识

目前在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普遍比较薄弱的状况下,从企业管理因素和环节入手,建立一个充分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创新的内部环境,是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保护中一个最基本的前提。

首先,作为企业内部管理要素中的一个因素是企业的价值观念取向,也是一般意义上的企业文化价值观。在企业管理活动中,价值观取向决定着企业员工的意识、观念、行业方式、执行力。目前,企业普遍存在着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保护意识不强的问题,关键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文化建设薄弱。因此,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首先应从知识产权创新保护的文化建设开始,强化员工知识产权创新保护的意识,宣传知识产权创新保护的重要意义,结合企业的规划目标、员工目标等开展企业文化建设,增强员工的认同感,全面提高企业员工的知识产权创新保护意识,奠定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保护的基础。

其次,规范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的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行为,推动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保护意识的提高。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能够带领和推动企业价值观念提升的重点之一就是企业的领导人、核心管理人、关键岗位负责人,因此,在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保护文化建设与提高全员保护意识过程中,企业领导人、核心管理人、关键岗位负责人起着重要带头作用。在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高的过程中,要发挥这些关键人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形成以点带面,以重点带动全面的局面,快速增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3 细化企业内部知识产权保护流程,建立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知识产权保护流程管控制度

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企业的一个专利的产生、一个保密配方的开发、一个成功的商业营销网络的建立等,一般需要一系列、一定时间、一个探索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无论企业还是员工都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精力、时间等,而且这个过程绝大多数都是比较漫长的,过程中涉及到的员工、环节等也较多,因此,这个过程中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保护的难度增加。同时,这种知识产权在为企业产生利益的过程中的保护时间会更长期、保护环节更多更复杂,这也更增加了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的难度。因此,必须细化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保护的流程,建立符合企业实际特点的流程管理控制体系与制度。

首先,从企业知识产权的立项、投入、研发、生产、营销、维护等环节细分知识产权的流程,建立合理的流程管理制度。从知识产权立项、可行性研究开始进行流程细分,针对企业知识产权流程中可能涉及到的各个环节和各岗位人员,建立相应的保密制度,控制保密范围和保密等级等,将涉及保密的信息以制度的形式控制在保密范围之内。

其次,从企业知识产权研发和保护的环节和人员入手,建立严格的信息档案交接与管理制度,确保知识产权的保密范围和等级要求。在企业研发、生产、经营中,往往涉及到不同环节、不同人员,那么,规范保密的等级和范围至关重要。研发人员涉及到的是知识产权的核心要素,生产环节涉及知识产权的生产工艺、配方等、营销人员涉及企业的营销网络等。针对不同的员工,明确内部员工需要掌握不同层次的、不同范围的企业知识产权内容。因此,在内部经营管理各环节,划分不同类型的员工,掌握不同等级与内容的保密信息,对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尤其重要。

再次,对企业知识产权细分的流程实现动态管理。企业面临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和企业内部环境,因此只有实现企业的知识产权创新内部流程管理的动态化,才能针对企业外部条件变化、内部条件变化,并结合企业保护目标,实现规范的流程管理。

4 建立企业内部知识产权创新保护的法律风险评价体系和机制

企业内部知识产权创新保护制度的完善与否,如何来判定与改进,才能使其符合企业的发展规划与目标,是企业风险管理控制中最重要的问题。这是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保护制度完善的判定标准,即是企业风险评价体系与机制。因此,一个完善的、符合企业实际的知识产权创新保护制度建立的一个重要前提是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保护法律风险评价体系和机制的确立。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保护风险评价体系包括法律风险识别体系、法律风险分析体系和法律评价体系。

首先,建立系统、全面、准确的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保护风险识别体系和机制。从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保护涉及的企业经营管理环节入手,从经营管理活动、岗位职责、利益相关体、风险源等分析并建立一个风险识别体系和标准,既重视风险的定性识别分析,又要兼顾风险的定量识别分析。

其次,在建立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保护风险识别体系的基础上,确立企业知识产权风险分析体系和判定标准体系,从定性分析到定量分析。对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保护中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判定,确保风险分析判定结果的可靠性,为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保护制度与措施调整提供可靠的基础。

再次,在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保护的法律分析评价基础上,提出风险管理控制的改进和调整策略和措施,完善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保护制度,从而,实现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保护制度风险管理控制体系与机制的动态化管理,进而完善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保护体系与制度的长期有效性。

5 完善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保护制度环境中的内部交流合作机制

现代条件下的企业内部交流合作,离不开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既能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不利,也能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便利,更能为企业知识产权研发、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带来便利。因此,必须建立有效的企业内部交流合作机制,为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和保护知识产权提供服务。

首先,企业知识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无法离开现代信息技术与信息交流。从企业知识产权创新的角度看,一项创新、一项研发的资料、数据、市场状况等,离不开现代信息技术。从企业内部合作交流角度分析,内部不同岗位、职能部门之间和员工之间,也离不开现代信息技术与信息交流。从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保护的层面看,其保护体系的信息来源与评价,同样离不开现代信息技术与信息交流。但是,现代信息技术与信息交流又使企业知识产权增加了泄密的机率,为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保护增加了难度。因此,建立符合企业实际的、合理的内部信息交流机制尤其重要。

其次,企业内部合理的信息交流机制的重点是企业信息收集机制、资料数据库完善机制、资料信息数据授权与使用控制机制。信息为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之源,企业必须建立企业自己的信息搜集、整理制度,为企业知识产权创新、科学研发提供广泛、有效的信息来源。在信息搜集整理的基础上,建立企业内部的资料数据库,为企业内部创新提供有效而可靠的信息源。在企业信息资料库的利用上,建立合理、科学的利用机制。在企业内部资料信息资料利用与交流中,进行分级、分组授权,合理有效地开展企业资讯利用、进行信息交流,实现企业内外有别、企业内部分级分组有别,既达到服务企业知识创新的效果,又兼顾企业知识创新保护的功效。

再次,完善企业内部信息交流与利用制度,强化信息交流监督。在企业内部信息交流与利用过程中,不能脱离企业内部的信息交流与利用监督,并且必须使企业的信息利用与交流置于全流程的监督之下。在授权利用与信息交流过程中,严格信息使用与交流制度,完善信息使用与交流的申请、备案、签名(网签)手续,内外网区分等制度,使之处于信息使用的全程监控,确保企业知识创新信息安全。

6 企业全员知识产权创新保护制度的制度培训与职业培训

在知识产权创新保护管理控制中,最为重要的企业的员工。企业员工既是企业知识产权创新管理控制体系的建立者,更是承担保护任务的责任者,同时更是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保护利益得失的承受者。在三者之中,如何强化企业员工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增强员工责任感,提高知识产权创新保护制度的执行力,也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中最难解决的问题。

从企业的利益主体看,一般公司制度下的利益主体区分如下:企业投资人、持有期权高级管理者、职业经理人、一般管理者、普通员工、兼职劳动者等。企业的整体利益对不同的企业人员具有不同的影响,换句话说,不同的企业人员对公司利益的关注程度不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目标有不同的认同感。这种不同的关注程度、不同的责任认同感,会对企业的目标在不同的企业人员之间产生不同的影响。这种对企业经营目标不同的认知和责任感,往往使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目标难以实现。因此,必须对企业人员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控制的制度培训和职业培训,增强企业人员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目标的责任感,力求企业人员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统一执行力。

首先,对企业人员进行详细、严格的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保护重要性教育和知识产权创新保护管理控制制度培训。从企业知识产权创新的全过程,通过知识创新保护管理控制制度的培训,使企业人员完全清楚明白每个人、每个岗位、每个环节的保护要求以及保护措施,做到保护要求人人清楚,责任义务人人承担,达到保护事项事事有要求,工作环节节节有规程。

其次,加强企业人员的知识产权法制培训和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奖罚教育培训。很多企业内部发生泄密、知识产权侵权事件,一是因为企业法制教育不够,泄密者法律意识不强,不知道泄密的法律后果;二是不了解知识产权保护的详细法律规定,不明白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要求;三是有些员工的投机等。这些均由企业知识产权法律培训教育不够引起的。因此,加强企业员工知识产权法律培训和教育,提高企业员工的法律素质,增强法律意识,知晓违反知识产权制度的后果,对于提高企业知识创新能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有着重要意义。同时,对企业员工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奖罚制度教育,使企业员工利益与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利益统一起来,增强企业员工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同感和执行力。

再次,强化企业人员职业道德培训,提高企业员工的职业素养,形成良好的员工职业风貌。将企业职业素养培训与企业文化理念结合,提升企业整体职业道德水平,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观念根植于企业文化理念,使员工个人职业理念与企业文化理念相统一,把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观念落实到企业员工的行为和工作具体活动之中。

通过提高企业员工知识产权创新保护意识,强化保护观念,规范知识产权创新保护的流程管理,建立完善企业知识产权创新风险评估机制和企业信息交流及档案管理机制,以《指南》为原则建立起有效的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保护制度。

参考文献:

[1]任丹,管竹笋,于志宏.利益相关方视角下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J].WTO经济导刊,2012,(6).

[2]庄越,李燕冰,秦远建.创新环境激励与企业成长:基于中部创新型企业的实证[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2,(1).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篇11

贯彻实施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对企业来说,可以降低企业经营中的知识产权风险与负面影响,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高竞争优势,创造产品附加值。实现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管理。贯彻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对企业知识产权专员个来说,可以促进个人全面发展,拓宽个人视野,拓展工作人脉,提升综合能力。

2步骤

2.1总动员

因为企业贯彻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涉及整个公司:人力资源部、物资采购部、生产技术部、科研部门、质量管理部、技改部、行政管理中心以及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等,所以企业要统一思想,齐心齐力,完成最后的认证工作。

2.2制定相关制度文件

为了健全和完善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促进知识产权活动的系统化、规范化,要制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手册,要制定知识产权认证管理制度文件以及程序文件,要制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记录文件目录、空白记录表单格式并执行。制订公司《知识产权手册》及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配套文件,真实地描述了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过程与运作程序。知识产权手册在整个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它是公司知识产权管理纲领性文件,对内作为知识产权管理活动的法规性文件,用以协调公司、统一知识产权管理活动;对外可以阐明整个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作为对外提供知识产权管理活动的保证和第三方审核(例如中知、中规公司)的依据;是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运行时需遵守的纲领性文件,是企业实施知识产权管理的准则,是公司以此统一和协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产品实现过程的各项活动纲领性文件,是监视评定、评价企业满足顾客、法律法规和自身要求的能力。所以要求企业全体员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并贯彻执行知识产权手册及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相关文件里面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以满足企业知识产权认证的要求,更好的创造、运用以及维护公司的知识产权。

2.3贯彻执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企业要充分运用专利手段,建立企业专利数据库。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制度,强化公司各阶层知识产权意识,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运用能力,全面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经济发展。围绕核心技术、核心产品,以逻辑性强、规律排布的方式整理公司产品、技术信息,建立企业专利数据库,检索查询,使之成为企业重要的战略资源之一,充分利用专利技术成果,改善研发工作效率,提高核心竞争能力。重点围绕公司核心技术、产品申请专利,提高保护力度。重视对竞争对手及同行的技术进展监控,定期提交预警报告,作及时作出应对决策。

2.4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流程建立

企业要按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标准要求,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并形成了文件,包括知识产权手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程序文件、记录表单及其他管理、技术标准等系统化文件。实施和保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适宜性。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文件包括:知识产权方针和目标;知识产权手册;知识产权管理程序文件;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知识产权记录表单。

2.5知识产权管理程序文件,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建立

企业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承担以下职责:制定企业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建立知识产权管理绩效评价体系;参与监督和考核其他相关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知识产权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知识产权相关部门负责落实与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相关的知识产权工作。根据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标准要求,企业应当规定建立、实施并保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以及支持组织过程有效和高效运行所需的文件,包括相关记录。包括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程序文件、知识产权记录的编写。这些体系文件的编写要求必须是流程优化、接口处理、语言表达、节点控制、进度跟踪、文件审核、修改调整、最后统稿成批、报批运行。

2.6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审核

(1)审核包括审核的启动、文件评审(文审报告)、现场审核的准备(审核计划、检查表)、现场审核活动的实施(审核技巧、不符合报告)、审核报告和审核完成、审核的后续工作。(2)内部审核:有时称第一方审核,由组织自己或者以组织的名义进行,用于管理评审和其他内部目的(例如确定管理体系的有效性或者获得用于改进管理体系的信息),可作为企业自我合格声明的基础。在很多情况下,尤其在中小型企业,可以由与正在被审核的活动无责任关系、无偏见以及无利益冲突的人员进行,以证实审核的独立性。(3)外部审核:包括第二方审核和第三方审核。第二方审核由组织的相关方,由其他人员以相关方的名义进行;第三方审核由独立的审核组织进行,如监督机构或提供认证或者注册的机构。(4)内部审核与外部审核的依据与标准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和知识产权管理法律法规,审核包括审核准则、审核发现、审核证据、审核结论;审核方案、审核计划、审核范围等相关内容。(5)审核应覆盖受审方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中涉及重要知识产权管理要求的每一个现场和部门(例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研发部门、专利或商标使用部门现场等)。(6)审核的原则:保密性、独立性、基于证据方法的原则,为了确保信息安全,审核员应对审核过程获得的信息保密,审核是要建立在可得到足够信息样本的基础上,而且抽样的合理性也与审核结论的可信性密切相关,要保证审核的公正性、审核结论的客观性,整个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审核必须具有客观性、独立性与系统性。(7)审核完成后,就要形成审核报告,审核报告应提供完整、准确、简明和清晰的审核记录,审核报告应当包括的内容有审核目的、审核范围、审核组长和成员、现场审核活动实施的日期和地点、审核准则、审核发现与审核结论。(8)审核结论是评价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有效实施、保持和改进。(9)后续活动:包括审核后续整改及证书颁发,受审方确定和实施纠正、预防或改进措施,并向认证机构报告实施纠正、预防或改进措施的状况,认证机构委派的审核员对纠正、措施的完成情况及其有效性进行验证,验证纠正、措施在现场验证、书面验证。

3结语

最后形成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制度文件、程序文件,也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后,企业就要为保持目标,保持整个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持续发展的后续运行。让验证获得证书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继续满足审核准则以及有关认证要求,确保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有效性、长期性、稳定性以及常态化。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篇12

知识产权从产生到消亡历经创造、管理、保护、运用、权利消失几个环节,每个环节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促进,其中知识产权管理最为重要。在整个知识产权工作中知识产权管理起着基础性、全局性的重要作用,无论是国家、地区层面,还是企事业单位层面均是如此。只有加强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的保护与运用才能得以实现。可见,知识产权管理在知识产权整个运行过程中占有不可小觑的地位。由马海群教授等编著的《现代知识产权管理》(科学出版社,2009年7月)是一部与时俱进、具有时代感的学术专著,应时代要求而产生,内容新颖,较其他同类专著更具创新性。书中,作者在继承以往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系统地论述了知识产权管理理论,并结合国家知识产权政策的需求和知识经济社会要求,以敏锐的思维和独特的视角,具体论述了知识产权管理的内容体系,在读者面前呈现出知识产权管理研究领域的一个崭新的成果—现代知识产权管理。书中研究内容的创新性和开拓性、论述的系统完整性、业务指导上的实用性等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1开创性的研究视角,有机融合了知识产权制度和政策学、工程技术、管理学等学科

传统知识产权研究主要有两个视角:一是法学的视角,强调制度的安全与秩序;另一个是经济学视角,强调制度的效力与效果。也有不少研究者还从社会学、伦理学、历史学、管理学及技术发展的角度,对知识产权制度进行了一定的研究。但由于知识产权管理是知识产权制度的产物,其业务领域也必将随着知识与技术创新的进程而不断拓展。且在知识经济时代,围绕知识与创新过程,将不同视角对知识产权制度的研究作为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来看待的要求日益迫切,由此产生的必然结果之一是知识产权管理的集成性增强。马海群教授开创性地颠覆了知识产权的传统研究视角,将法学、经济学、政策学、工程技术、管理学等学科有机地融合在一起,重新审视知识产权管理,萌发了知识产权管理新的研究领域,即知识产权政策管理、知识产权文化管理、知识产权信息管理、知识产权技术管理等,并开创性地界定了这些领域所涉及的概念,利用相关理论阐述了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然性,令人心悦诚服。

该书不仅将其他学科理论进行了有机融合,且拓宽了知识产权管理研究的领域,马海群教授在这方面所做的研究和大胆尝试具有开拓性,弥补了知识产权管理研究领域的多项空白。同时,该书在研究内容方面又极富创新性,具体体现在:(1)该书新颖性地借鉴了国际组织、区域组织和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实践经验,用于解决我国知识产权管理面临的问题。如在知识产权政策管理、文化管理等章节都有借鉴国外的知识产权管理经验,并对改进我国知识产权管理现状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具体地说,作者借鉴国外先进的商标信息管理系统,创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商标信息管理系统等;(2)紧跟时展的步伐,积极吸纳国家政策文件的思想,使研究内容富有时代气息,具有强烈的现实指导意义。如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中提出的第7条措施指出“要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该书正契合国家政策的需求,在知识产权文化管理一章中专门探讨了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政策与措施,这对我国知识产权人才的壮大和培养具有深刻的指导作用;(3)突破已有研究成果和固有思维模式的限制,开拓性地开展相关研究。如知识产权战略是知识产权政策的一部分,属于知识产权政策体系中统摄性政策,很多研究者都将其纳人到知识产权政策管理领域内,而该书作者为突显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性,突破固有思维模式的限制,另辟蹊径地将知识产权战略进行单独论述。又比如,在论述知识产权技术管理这一章节时,作者并没有被局限在技术措施的框架内,一味地单纯强调如何改进和加强技术措施来完善知识产权技术管理,相反的是,作者联系行政、法律等手段一起加强技术措施的知识产权保护,这种跨领域的研究势必会对知识产权技术管理起到更佳的效果;(4)有机融合了其他学科的理论,创新性地提出了很多新的概念和理论。如在无缝嫁接了政策科学知识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知识产权政策的内涵、本质特征和功能。又比如,融合了信息管理这门学科的相关知识,提出了并不被人们所熟悉的知识产权信息这一集合概念,并对现有资料进行充分挖掘,形成了知识产权信息管理这一领域,这是该书作者的独创,作者以集成思想提出并论证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信息概念,重点研究知识产权信息特征与功能。由于知识产权信息管理这部分内容是作者最重要的创新点,将在本文的第二部分专门分析。

在书中,作者做了大量的交叉研究,其意义在于:首先,知识产权管理是对知识产权制度的有效运用。知识产权法制管理,为知识经济所需的知识进人市场提供了法律保障,促进了知识经济的健康发展,对知识产权法学建设也是一种补充和丰富;知识产权政策,是发挥知识产权作用的重要手段;知识产权文化的本质在于创新,知识产权文化管理,为知识经济的发展注人了新的文化;知识产权技术保护成为法律保护、制度保护、经济驱动之外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基础和保障,知识产权技术管理,有利于推动技术保护进人法律保护框架;作为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知识产权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知识产权信息管理,将促进知识与技术创新、促进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制、促进高新技术向生产力的转化、促进知识产权的国际交流。其次,从分支学科建设的角度,丰富和完善了管理科学学科研究内容和学科体系结构,从知识产权信息管理、知识产权技术管理、知识产权文化管理、知识产权政策管理等分支研究领域角度,对管理科学研究的完善和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因此说,现代知识产权管理是管理科学研究分化发展的一种重要体现及新兴研究领域,这种研究及其所取得的成果,进一步启发人们思考管理科学其他新的研究领域,为人们研究管理科学其他分支学科提供有益的、可资借鉴的研究方式和思维模式。

2开创性地提出知识产权信息理论

马海群教授将信息管理与知识产权管理进行了有机结合后,提出了知识产权管理信息这一创新性概念,国内尚未有其他学者提出这一概念,属于作者独创性研究成果。狭义的知识产权信息是指表征知识产权权利属性的信息,这种属性既包括知识产权权利作为整体的属性,又包括知识产权内各种具体智力成果权的属性,同时,知识产权信息又是表征知识产权保护客体内含的信息,它包括专利信息、商标信息、版权信息、技术合同信息、涉及知识产权业务的竞争信息等等。广义的知识产权信息则是表现知识产权存在状态的信息,除表征知识产权权利属性外,一切围绕知识产权发生、发展、变化的信息,如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制度演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运行状态、知识产权法律活动、知识产权贸易活动、知识产权数据、知识产权声明、知识产权利益主体等,都可被看作是知识产权信息。并认为知识产权信息的本质是知识产权存在方式和存在状态的表征,知识产权信息是知识产权的重要属性之一,是显示知识产权存在的一种属性,知识产权信息又是人们认识和利用知识产权的中介。知识产权信息除具有信息的一般特征,如普遍性与寄载性等外,还具有自身独特属性:一是法律规定性,即知识产权信息是依据法律而存在的,法律规定着知识产权信息的种类、范围、数量、时效等。二是特殊时效性,即广义知识产权信息、知识产权保护客体内含信息具有一般信息的时效性,而知识产权权利信息却具有特殊时效性。知识产权所具有的时限性特征,决定了权利信息的这种特殊时效性,当知识产权失去法律效力后,知识产权权利信息随之消亡。

书中不仅阐述了知识产权管理信息的概念,并对知识产权信息的特征、内涵、功能进行了深人分析。知识产权信息已成为人们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法律规范及文学艺术创作等社会经济活动必不可少的重要信息,具有独特的显著特性,如①既是文献信息,又是非文献信。主要原因是知识产权信息以法律规定为载体,但又可借助文献载体之外的其他载体来表达、传播与利用,完全脱离原载体,故既是文献信息又不是文献信息。②既是静态信息,又是动态信息。知识产权信息在某些情况下以静态的形式存在于各种知识产权文献之中,但是在更多情况下,以动态的形式存在于知识产权相关活动之中。③多为公开化信息。智力成果公开是获得知识产权的法定条件之一,另外,国家设立知识产权的目的是促进智力成果公开,为社会进步做出贡献。④信息量大、内容广泛而独特。信息量大是因人类的智力成果涉及人类活动的各个方面,独特是因知识产权将受国家法律保护,未经许可而开发、采用、转让知识产权信息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结构完整而又清晰、系统地构建了知识产权管理的内容体系

现代知识产权管理内容体系划分的既有条理又清晰,各章节间表现出很强的逻辑性和完整性。从研究角度看,论证充分而又精辟入微,不仅有宏观论述,如介绍了知识产权管理的时代背景,分析了知识产权管理的内涵、构成及价值等;又有微观分析,如不同种类知识产权的法制管理、行政管理和技术管理,不同类型主体的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与管理和知识产权战略管理,知识产权信息分布与收集、组织与传播、检索等不同运作环节的管理等。在研究对象方面,知识产权管理主要研究的是知识产权的宏观调控和微观操作过程中的各方面关系及协调方法。从知识产权管理的主体看,该书主要集中在国际组织、区域组织、国外主要国家、我国及其企事业单位等这几种主体的知识产权管理内容的阐述和分析;从知识产权管理的客体看,该书是针对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其他知识产权管理这几种客体来研究各知识产权管理的分支领域的。

现代知识产权管理涉及法律、政策、文化、行政、经济、技术、信息管理等诸多方面。这些知识涉及的学科众多,内容繁杂分散,研究内容的跨度和把握的难度都极大,为此作者进行了充分的调研,从一系列分散的、混沌的侧面出发,通过分析与论证知识产权管理学的基本定位、知识产权管理学的范围和研究对象,认为将知识产权管理定位为对知识产权各方面的宏观调控和微观操作,更具有说明力,因为不论是国家或政府还是企业乃至全社会,都面临着强化知识产权管理的历史课题和使命。沿着上述思路,最后系统地构建了一个相对较为完整而又清晰的现代知识产权管理理论体系,从9个方面构建并拓展知识产权管理的内容体系,包括:知识产权法制管理、知识产权政策管理、知识产权文化管理、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知识产权经济管理、知识产权技术管理、知识产权信息管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管理、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九大模块。并由此构建该书体系,同时也作为该书作者对知识产权管理内涵及知识产权管理学科内容体系的一种新认识。作者所构建的这一理论体系是管理科学的重要分支,体现出管理科学体系的分化演变,这是符合现代学科发展既综合又分化的基本方向和发展趋势的。

4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篇13

一、知识产权战略与知识产权法制的互补关系

知识产权法制强调对知识产权的确权保护,而知识产权战略强调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全面发展;由确权保护到全面发展,彼此构成了平面与立体的互补关系。

1、知识产权法制强调知识产权的确权保护

知识产权法制是保护知识产权的各类法律制度的总和。知识产权是民事主体所依法享有的支配创造性智力成果、工商业标记以及其他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1]知识产权权利人对知识产权享有支配的权利,知识产权属于一种对世权、支配权。我国法律对知识产权的划界实际上就是对知识产权的确权,确定将哪些客体纳入知识产权保护的体系之中。知识产权法制通过有效地调整因确认知识产权归属、知识产权内容公开、授予知识产权权利人独占、许可或转让等权利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实现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知识产权法通过确认智力成果权,明确了智力成果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从而激发智力劳动创造者的创造热情,促进科技进步,使知识产权能够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发展。

2、知识产权战略强调知识产权的全面发展

知识产权战略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主体为充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获得增创竞争优势并扼制竞争对手,掌控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综合手段,谋求实现最佳社会经济效益的具有深层次、全局性、竞争性、对抗性的方略和举措。知识产权战略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全面发展指明了方向,彻底改变了以往法制对知识产权单一保护的状况;知识产权战略以优化创新资源配置为核心,注重全面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的综合能力;知识产权战略针对所面临的形势及其竞争目标,引领创新主体以全面筹划和掌控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综合手段来参与竞争,从而赢得战略发展的主动权。相对于知识产权法制而言,知识产权战略实质上是对如何有效实施知识产权法制的总体谋划,它突出了知识产权全面发展的战略运筹。

3、法制与战略构成了平面与立体的互补关系

从党的十六大提出“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到党的十七大明确要求“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我国的知识产权工作实现了从单纯强调“保护”到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全面协调和科学发展的新跨越。知识产权法制侧重于对实现知识产权确权的切实保护,而知识产权战略侧重于对实现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战略目标的总体推进,为知识产权法制保护的有效实施指明了方向,弥补了知识产权法制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再创造方面的不足。因此,知识产权法制确权保护是实施并实现知识产权战略的基础和支撑,知识产权战略是知识产权法制的航标,发挥着引领知识产权法制不断健全与完善的作用,两者相辅相成、互为支撑、系统推进,拓展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方向。知识产权战略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全方位的运筹,涵盖了知识产权从创造到其运用价值实现的全过程,构成了知识产权立体式发展的体系,是对处于平面(基础)层面的单一法制保护的有效拓展延伸。知识产权法制与战略构成的平面与立体的互补关系,对提升知识产权价值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知识产权战略与知识产权法制的互动关系

知识产权法制强调对知识产权的维权保护,而知识产权战略强调对知识产权攻防竞争的战略谋划;维权保护是手段,攻防竞争是目标,彼此构成了保护与竞争的互动关系。

1、知识产权法制强调知识产权的维权保护

知识产权法制在强调对知识产权确权保护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对知识产权的维权保护。所谓知识产权维权保护是指依照国家制定并颁布实施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政策,对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进行调整,是将法律与制度结合起来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的一种手段。知识产权执法是对知识产权维权保护的有效手段,而知识产权的执法权限和执法手段需要知识产权法律赋予。法制对知识产权的维权保护是加速知识产权运用的基础和支撑,如只有有效阻止和打击商标侵权、专利侵权、著作权侵权和假冒伪劣知识产权产品的行为,才能规范市场秩序和鼓励创新,才能更好地实现知识产权的社会经济价值,才能更好地促进知识产权的再创造和可持续发展。知识产权法制强调的维权保护正是激励知识产权由创造走向运用的保障,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使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地位得以巩固、使知识产权的运用价值得以实现,从而激励人们致力于创新、创造,支撑知识产权可持续发展,从而使知识产权能够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发展。

2、知识产权战略强调知识产权的攻防竞争

知识产权攻防竞争是指权利主体以知识产权竞争为核心目标,进行全局性竞争谋划,以对抗竞争对手并赢得竞争优势的一种策略。知识产权维权保护的根本目的在于推进知识产权运用,知识产权战略是以知识产权防御策略和进攻策略为核心切入点的知识产权维权,从而最大限度地促进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发挥知识产权财富资源的作用。如在国际经贸中通过主动运筹知识产权对技术的垄断与反垄断、知识产权对市场的控制与反控制、知识产权对贸易的限制与反限制等一系列策略和举措,把知识产权特别是核心知识产权提升到引领和驾驭现代经济发展的新高地,充分体现出知识产权的独特优势和市场价值,进而成为抢占技术制高点和市场制高点的核心竞争力。为达到有效维护知识产权并赢得竞争优势的目的,知识产权攻防竞争通常是一种交叉结合、协同推进的策略。权利主体通过知识产权进攻策略拓展自身合法的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对竞争对手加以制约或设置壁垒,实现以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或自主标准长期占领市场,实现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的目的;同时,通过知识产权防御策略建立坚固的防线,防御竞争对手采用知识产权进攻或反进攻手段所形成的限制。

3、法制与战略构成了保护与竞争的互动关系

知识产权法制是通过维权保护手段来保障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利益,有利于激励创造,促进知识产权制度的可持续发展。但毕竟单一的维权保护手段还不足以对知识产权运用产生强大的推动作用,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背景下,如果知识产权权利人还仅仅停留在满足于静态的维权保护手段,则无法取得国际市场竞争的制高点。而知识产权战略则是在知识产权维权保护手段的基础上,前瞻性地运筹知识产权攻防竞争的策略来加速对知识产权的转化运用,并赢得竞争优势,发挥知识产权在国际市场竞争中的核心作用。实践表明,知识产权运用是自主创新的落脚点、知识产权创造的主要目的和实现知识产权价值的重要途径,如果不能对知识产权有效运用,知识产权的创造和保护也就失去了意义。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知识产权法制是维权保护的基础,知识产权战略是知识产权维权保护的拓展延伸,更是深层次的维权保护手段。因此,建立一个知识产权法制保护与知识产权战略运筹协同推进的互动体系,将是知识产权维权保护实现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战略之策。

三、知识产权战略与知识产权法制的互融关系

知识产权法制强调对知识产权的规范管理,而知识产权战略强调对知识产权的系统运筹;规范管理是系统运筹的前提和必要条件,彼此构成了互融关系。

1、知识产权法制强调知识产权的规范管理

知识产权规范管理是指根据我国知识产权法制的规定,对知识产权立法、执法、司法等制度的全面实施和健全完善,所开展的规划、组织、协调和控制等一系列活动。知识产权规范管理是知识产权确权和维权的有效保证。知识产权法制强调知识产权的规范管理,其侧重点是在制度层面上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把握,为知识产权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满足知识产权确权和维权对法律的需求。笔者认为,知识产权规范管理不仅是健全完善知识产权法制的显著标志,而且更重要的是对属于国家战略性资源的知识产权宝贵财富的最大的发崛和集聚,对发展知识经济和建设创新型国家有着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

2、知识产权战略强调知识产权的系统运筹

知识产权的系统运筹是指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部署,在知识产权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全方位推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所开展的以知识产权攻防策略为主导的一系列活动。当今,国家核心竞争力越来越表现为对智力资源和智慧成果的培育、配置、调控和运作,表现为对知识产权的拥有、运用能力。知识产权战略以激励创造为基础、有效运用为目的,依法对知识产权进行系统运筹。知识产权的系统运筹遵循市场规律,通过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建立有序、规范的知识产权竞争机制,使知识产权在市场竞争中的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实现知识产权效能的最大化,进而提高知识产权经营者的市场竞争力。

3、法制与战略构成了管理与运筹的互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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