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危机案例实用13篇

债务危机案例
债务危机案例篇1

美国债务上限简史

为了理解美债危机的剧情,我们先要掌握一些背景知识。

美国政府债务包括联邦政府债务与州和地方政府债务。美国债务危机里的债务指的就是联邦政府债务。州和地方政府债务总余额规模不小,达几万亿美元,但相比之下,联邦政府债务更为庞大。联邦政府债务是指财政部和其他联邦政府机构以证券形式所借的债务。它包括两部分,一部分由政府账户持有(debt held by government accounts),如社保和医疗信托基金;另一部分由公众持有(debt held by the public)。截至2011年7月31日,政府账户持有的债务总余额为4.59万亿美元,公众持有的债务总余额为9.76万亿美元,合计14.34万亿美元(由于四舍五入,合计不等于两部分之和)。

从美国建国起,国会就对联邦政府借债进行约束。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联邦政府几乎每次发行债券都需得到国会的批准;财政部灵活处置的余地很小,国会甚至会对发债的细节做出规定。1917年之后,国会开始给予财政部更大的自,它可以在一定限额之内发行某种债券,无须每次都得到国会批准。1939年,在罗斯福总统的推动下,国会取消了对政府发债的多种限制,从此基本上只对债务总额进行规定。1939年6月第一次设定了债务上限,为450亿美元。

因为美国联邦财政在多数年份都是赤字,所以债务总额多数年份都在增长,债务上限也要随之增长。美国政府2012年预算报告中列出了1940年6月至2010年2月的70年间涉及联邦债务法定上限调整的所有法案,共计91个,平均每年1.3次。(见表1、图1)

国会往往将上限定得很低,有时调整幅度太小,债务总额稍稍增长就会逼近上限,几个月之后就得再次调整。这似乎是国会没有长远眼光,估计不到几个月之后发生的事情;但实际上,国会是乐在其中,议员们喜欢玩这个“紧箍咒”。

财政部也不是完全束手无策,他们有一些办法应对债务上限逼近。债务上限约束的是政府账户持有和公众持有的债务之和,并不对这两种债务分别设限。不是所有债务都被纳入债务上限管理,还有一小部分债务不受法定上限的约束。以2011年7月末为例,所有债务总额为14.34万亿美元,已经超过了当时的法定债务上限14.294万亿美元;但受限于上限管理的债务总额是14.293975万亿美元,还比法定上限少2500万美元。这种安排为财政部部长提供了腾挪的空间,当债务总额向上限逼近时,他可以将一部分受限的债务置换为不受限的债务,暂时延缓债务总额冲向上限的步伐。

国会将财政部发债的空间压缩至最小程度,而在此情景下,财政部仍然能够挣扎,做出不少动作。这增加了美债危机的戏剧性,犹如电影以排解定时炸弹结束。从近年的情况看,国会调整债务上限往往是在财政部的催促之下进行,免不了上演一番“生死时速”。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美债危机”已经多次发生,成了一个系列剧。

美债危机2011季

美债危机2011季重复了之前的很多情节。

2011年1月6日,美国财政部部长盖特纳写信给参议院多数党领袖人里德,要求提高债务上限。盖特纳当时估计,债务总额将在3月31日至5月16日间达到上限。4月4日,他又给国会写信,重新估计债务总额达到上限的时间在4月15日至5月31日之间。他会采取特别措施,使这个时间延后;但最迟到7月8日(这个最后期限后来又被推迟到8月2日),财政部将没有发债的余地。

财政部着急上火,国会却无动于衷,没有形成议案交付表决。到4月末,受限的债务总额仅比上限少581亿美元。5月16日,盖特纳被迫宣布暂时停止发行债务,受限的债务总额在距离上限250亿美元的地方停止了增长。盖特纳通过一些特别措施――如暂停一些不那么急迫的支出,卖掉一些按揭证券――维持政府的正常运转。

财政部出了一个报告《债务上限:神话V.事实》(Debt Limit:Myth v. Fact),向公众解释提高债务上限的必要性。这个报告指出,特别措施的效果是有限的,只能维持到8月2日。如果届时国会还不提高债务上限,政府将不能履行某些法律义务,包括不能支付社保和医疗的支出,不能支付军队工资,不能支付国债的利息,不能退税,等等。这是史无前例的。这将使很多美国家庭生活变得困难;使美国政府信用――这是全球金融体系的基石――受损,从而引发金融危机,给经济带来灾难性后果,甚至可能比目前正经历的危机更为严重。

国会当然知道后果会很严重。但议员们并不急于提高债务上限,而是趁机提出自己的主张。共和党和在如何减少赤字方面存在深刻的分歧,共和党反对加税,主张通过减支来缩小赤字规模,例如可以减少养老、医疗方面的福利;而希望维持并提高社会保障的水平,主张通过增税、减少国防支出来缩小赤字规模。另外,明年是总统大选年,共和党希望将债务上限问题拖入明年,因此提出分步提高债务上限;而希望一次性提高债务上限。

在8月2日期限接近、不能再拖延的情况下,众议院议长共和党人博纳提高债务上限的议案被交付表决。博纳方案提出采取“两步走”的方式提高债务上限,第一步是先将上限提高9000亿美元,同时着手在今后10年削减9170亿美元的政府开支。第二步是明年2月将美债上限再提高1.6万亿美元,但有前提条件,即国会必须将一份平衡预算的宪法修正案送交各州批准,同时奥巴马要与国会就新一轮削减1.6万亿美元或更多政府开支达成共识。7月29日6时左右,这个议案在共和党人控制的众议院以218票对210票获得通过。但是,约两个小时后,控制的参议院以59票对41票否决了该议案。

受到阻击之后,共和党进行了回击。7月30日下午,众议院以246票对173票,象征性地否决了参议院多数党领袖人里德提出的一次性上调债务上限方案。7月31日,在参议院的一个象征性投票中,里德的方案同样被驳回。

经过这两回合的较量,离8月2日已经只剩下了两天时间,没有时间再加入更多“戏份”了,于是两党开始寻求妥协与合作。8月1日,众议院以269票对161票通过了2011年预算控制法案(the Budget Control Act of 2011);8月2日,参议院以74票对26票通过了该法案;同一天,奥巴马总统签署了该法案。美国的政治家们又一次在读秒声中解决了债务危机。美国提高债务上限本无悬念,但政治家们的表演让情节充满了不确定性。

2011年预算控制法案包括多项减赤措施,例如,对非强制性支出设限,成立减赤联合特别委员会。

这个法案与共和党的期待更为接近,它将分三步提高债务上限,最高调整额度为2.4万亿美元。第一步,奥巴马总统向国会发出一封信,证明债务总额距离上限只剩不到1000亿美元,在此条件下,债务上限在8月2日立即上调4000亿美元至14.69万亿美元。与之相应,10年内政府开支须削减9170亿美元。第二步,如果在50天内国会不反对,那就再将债务上限提高5000亿美元。第三步,当总统再次发信给国会证明债务总额距离上限只剩1000亿美元时,债务上限会再次提高1.2万亿~1.5万亿美元,这取决于未来减赤措施的力度,债务上限上调的幅度应与减赤的额度相等;如果国会通过了平衡预算的宪法修正案并将其送交各州批准,债务上限可提高1.5万亿美元。

真实的危机不因债务上限调整而结束

虽然美债危机的剧情已经告一段落,但其实情仍在发展:美国的债务负担会越来越重;而且,这种状况会拖累全球经济。

虽然美国国会上调了美国债务上限,但全球三大评级机构之一的标准普尔在8月5日宣布下调美国国债信用评级,从AAA评级下调至AA+,同时将美国国债的评级展望维持在“负面”――意味着未来还可能继续下调美国国债的评级。

8月18日,高盛将美国今明两年的经济增速分别从1.8%和3.0%下调至1.7%和2.1%;与此相应,高盛将今明两年的全球经济增长预期分别从4.1%和4.6%下调至4.0%和4.4%。同一天,摩根士丹利将2011年全球经济增长预期从4.2%下调至3.9%,下调原因之一是美国在提高债务上限问题上的政治闹剧对金融市场造成了巨大损伤,并影响了企业和消费者的信心。

标准普尔、高盛、摩根士丹利这三家美国公司的作为就像是喝醒美国政府和全球“观众”:真实的危机还没结束,快从剧情中醒来。

我们不禁要问,真实的美国到底发生了什么?美国政治家们的表演为什么没能解决问题,反而损害了人们的信心?

2011年上半年底,美国联邦政府债务总额为14.34万亿美元;而2011年二季度美国GDP折算到全年是15万亿美元。债务总额与GDP之比高达95.6%,这是1950年以来的最高水平。如此高比例的负债,是真实的危机,并不因为债务上限的上调而消失。(见图2、图3)

2008年之前,美国债务总额占GDP的比例已经超过了60%,金融危机更使这个比例大幅上扬,从2007年至今,这个比例增长了30多个百分点。金融危机是美国债务大幅增长的重要原因。

金融危机使美国经济减速;而且,为了应对金融危机,美国政府采取了减税的措施,这两方面的因素都使联邦政府收入减少。2007年,联邦财政收入为2.65万亿美元,创历史新高;但2008年的收入不增反减,2009年更是只有2.23万亿美元入账;2010年的收入有所增长,但继续维持较低水平。

债务危机案例篇2

一、引 言

自2009年10月希腊引发欧洲债务危机以来,时至今日不仅仍未平息,评级机构还不断调低了希腊等国的评级,葡萄牙、北爱尔兰、西班牙甚至意大利等近期纷纷出现问题,一些国家相继提出援助请求,特别随着近期发生美国评级被调低,欧洲债务危机甚至还有越演越烈之势。欧元和欧洲经济货币联盟(European Economic and Monetary Union,简称EUM)持续成为受质疑的对象,欧洲债务危机是在货币联盟的条件下,金融危机引发系统性冲击,欧元区部分国家高比例的公共债务引发违约担忧,并随着评级机构不断调低评级,债务危机不断被加剧。债务危机不仅对欧元区的经济产生相当大的负面冲击,也加剧了对欧元这一世界首个跨国界货币的质疑,给EMU的未来发展也蒙上阴影,使欧元区解体的论调甚嚣尘上。欧元区何去何从,似乎再次成为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

由上表可见,不管是公共债务还是财政赤字,欧元区都要明显小于美国。让人觉得讽刺的是,最先陷入困境的是欧元区,而非美国或日本(美国近期陷入国债债务上限谈判僵局并引发评级被下调,但与欧元区债务危机性质是不同的,并非因为偿付能力出问题)。欧元区作为一个整体,总体债务比率并非特别高,其公共债务远未到失控程度。那么,为什么就演变成危机了呢?显然,欧元区与美国、日本的最大区别是,欧、美、日在其区域内虽然都是使用统一货币,但是美、日为统一的国家,实施统一的财政政策;而欧元区则由十多个不同国家所构成,虽然存在一定形式的财政联盟,但是成员国之间财政转移非常有限,欧元区其他国家对希腊、爱尔兰、葡萄牙等国的政府债务并不承担责任。

自从欧元诞生以来,统一的货币政策与分散的财政政策之间的矛盾就被反复提及。不少经济学家认为,除非欧元区最终能形成财政联盟,否则欧元区解体就是不可避免的,至少欧元会反复受到质疑。[2][3]这次危机表明,欧元区建立某种形式的、更紧密的财政联盟看来是不可避免的,如何推进欧元区财政一体化乃至最终实现财政联盟,是未来发展和解决债务危机的关键。

二、债务危机:财政联盟的必然性

欧元区是一个货币联盟,货币联盟中的财政政策协调是一个难点,也是欧元被反复质疑的主要原因。债务危机暴露了货币联盟的弱点,即货币联盟中的财政政策协调缺乏可持续性与可信性。欧元区各国加入货币联盟后,由欧洲中央银行(ECB)制定统一的货币政策,丧失了货币政策的自,只有独立地运用财政政策来调节经济,应付负面冲击。为了保证货币联盟稳定,欧元区的设计者们制订了《稳定与增长公约》(Stability and Growth Pact,简称SGP),其中明确了欧元区各国财政赤字不能超过本国GDP的3%、公共债务不能超过60%,并制订了“不救助”(No Bailout)的条款。但是,德国和法国两个欧元区支柱大国在欧元区成立不久之后即突破了这一限制而且没有受到惩罚,其后还以增加灵活性为由对SGP进行了修改,显然在灵活性增强的同时,SGP财政纪律的可信性受到削弱。

财政纪律无效一定程度表现在欧元区内部的国际收支失衡上。下图反映了欧元区及部分成员国经常项目差额占GDP比重的变化。由下图可见,自从欧元诞生以来,欧元区内各国经常项目失衡呈现扩大的趋势。欧元区整体经常项目差额基本是平衡的,失衡主要表现为德国、挪威、瑞典、法国等的顺差占比不断扩大,其中挪威经常项目顺差占GDP的比重在2008年更是高达惊人的186%;而希腊、西班牙、葡萄牙等国则逆差扩大。由图可见,自2001年以来,德国经常项目顺差占GDP的比重总体呈上升之势,2008年达到77%;而出现问题的希腊、爱尔兰、葡萄牙和西班牙的经常项目都是逆差,且呈扩大趋势,尤其是希腊,危机之前该比重在2007、2008年分别达到144%和146%,2009年仍然高达112%。

虽然要求一个国家国际收支完全平衡是不现实也是不必要的,但是欧元区内部的国际收支失衡问题却非常严重,可持续性很成问题。整个欧元区则是基本平衡的,欧元区国家资本相互流动,即欧元区的顺差国向逆差国提供了资本,弥补了顺差国的经常项目逆差。经常项目赤字既可能是财政赤字的反映,同时财政赤字也可能是经常项目的原因,二者互为因果。ECB认为在欧元之下,失衡导致财政纪律的松弛。[4]换句话说,欧元区一些国家的财政赤字由欧元区内的另一些顺差国,特别是德国和法国两个大国提供了支持。欧元的使用使国际收支对加入欧元区国家的约束大为放松,资金的自由流动则使欧元区利率降低并导致成员国财政赤字更加不受约束。缺乏外部和内部约束使得部分成员国的财政政策过度松弛。欧元的使用,使欧元区的资本流动自由度提升,带来正负两方面的影响:正面影响是,不发达成员国可以通过资本流入弥补经常项目逆差促进经济增长,其中包括政府借债更加宽松,能以更低的利率获得资金;负面影响则是,成员国的财政赤字的外部约束被削弱,虽然SGP有两条财政纪律来约束成员国,但却难以做到有效监管和执行,最终使希腊等国的财政状况严重超标。

不仅如此,欧元区的成立还相当于给欧元区成员国增加了一种“隐性担保”,即欧元区内国家的财政政策一旦出问题,欧元区国家将不得不采取救助措施。虽然SGP明确了“不救助”条款,但是危机之后发生的事实证明不救助条款根本不具备可信性,希腊等国在危机前大举借债就得以进行,可以说,加入了欧元区所带来的隐性担保,有助于降低希腊等国的借款成本,使其赤字得以不断扩大。在经济繁荣时,这些负面影响被压抑;而一旦经济衰退,资本流动逆转,负面影响立即显现,并极易被过度放大使危机成为可能。

显然,欧元区债务危机是欧元区的货币联盟与财政政策不协调引起的。大量的研究表明,无效的财政纪律将损害货币联盟的信誉。[5]大多数经济历史学家和国际经济学家都相信,除非欧元区发展为一个财政联盟,否则这个货币联盟定将瓦解。欧元的命运决定于未来欧元区能否建立起一定形式的财政联盟,以及这个财政联盟能否运作良好。因此长远来说,建立财政联盟是事关欧元区生死存亡的一个必然步骤,而且不管是否建立正式的财政联盟,在货币联盟之内各国事实上都提供了某些形式的担保,而且这种隐性担保存在缺乏透明度和可信性等诸多问题。事实上,债务危机发生之后,欧元区各国已经突破了“不救助”条款,建立了一系列的救助机制而且还将在长期存在,相当于实行了某种形式的财政联盟。

三、财政联盟的进展:救助机制的建立与演变

债务危机发生后,在压力之下欧元区各国放弃了“不救助”条款,经过反复的讨价还价,建立了各种救助机制,对希腊、爱尔兰、葡萄牙等国进行了救助。由于不能从市场融资,希腊等国从欧元区其他国家获得成本相对低廉的救助,一定程度上等于是其他成员国对其进行了支付转移,也是某种形式的财政联盟,特别是欧元区已达成的建立永久性救助基金的协议,实际是一种永久性的承诺,表明财政联盟已更进一步。

(一)建立临时救助机制向希腊提供救助

希腊在2009年末出现债务危机,欧盟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2010年5月决定向希腊提供高达1100亿欧元救援,其中欧元区成员国承担800亿;IMF承担300亿。相应地,希腊承诺在3年内将财政赤字占GDP的比重从2009年的127%削减到3%,采取包括大幅削减政府支出、削减养老金和薪资并将其冻结3年、取消季节性奖金等措施。其后,在2010年11月末,欧盟成员国财政部长举行紧急会议,批准了总额达850亿欧元的对爱尔兰援助方案,以避免债务危机进一步向其他欧盟国家蔓延,爱尔兰成为第二个因债务危机而被迫接受外界救助的欧元区国家,同样地爱尔兰也承诺了对财政进行紧缩。向希腊和爱尔兰提供的救助均采用优惠利率,例如对爱尔兰的贷款利率平均为58%,对希腊的则为52%,而且其后均作了下调,事实上等于法、德等国使用财政资源对他们进行了支付转移。

(二)建立一揽子救助计划

为了防止希腊债务危机蔓延,欧盟与IMF于2010年5月设立了总额达到7500亿欧元的临时救助机制,包括三个部分:一是由欧元区国家设立的总额达4400亿欧元的欧洲金融稳定工具(European Financial Stability Facility,简称EFSF),该工具通过欧元区16个成员国提供担保发行债券筹集资金,为需要接受救助的成员国提供贷款,对爱尔兰和葡萄牙的贷款主要由EFSF安排,对希腊第二轮救助也是由EFSF安排。[6]二是总额达600亿欧元的欧洲金融稳定机制(European Financial Stability Mechanism,简称EFSM),该机制以27个成员国的欧盟财政预算作为担保发行债券,为需要接受援助的国家提供贷款。其中在爱尔兰、葡萄牙的救助中,EFSM通过发行债券分别提供了475亿欧元作为救助的辅助部分。[7]EFSM和EFSF均可介入二级市场购买欧元区国家的国债。三是,IMF承诺提供2500亿欧元的贷款。三者合计高达7500亿欧元的规模。EFSF和EFSM本质在于运用欧元区乃至整个欧盟的整体信用,筹集足够的资金帮助相关国家度过难关,使其资金链不致断裂,法、德等国事实上相当于提供了某种形式的临时财政援助。

(三)建立永久性的救助机制

EFSF目前的贷款担保规模为4400亿欧元,由于需要得到AAA信用评级,其实际有效贷款能力约为2500亿欧元,而且该机制将于2013年6月到期。2011年3月,欧元区各国就欧洲稳定机制(European Stability Mechanism,简称ESM)主要细节达成了一致,ESM将从2013年7月开始运作,取代届时到期的EFSF。ESM将是一个政府间组织,总部设在卢森堡,主要功能是筹集资金并以严格条件向问题严重的欧元区国家放贷以确保欧元区稳定。ESM将拥有5000亿欧元的实际放贷额度,在提供5000亿欧元贷款的情况下仍能保持AAA评级。其与EFSF最大区别在于:一是ESM为永久性机制;二是ESM要求欧元区17个成员国筹集总额800亿欧元的实收资本,而EFSF仅仅依赖贷款担保机制,并不要求各国拿出现金。ESM与EFSF一样,大部分负担都由欧元区强国承担,其中法、德分别负担271%和204%。欧元区各国同意先在2013年7月注入预付资金中的400亿欧元,其余400亿欧元将在其后3年内注入。ESM向成员国的贷款利率为常规融资成本加上2个百分点,贷款期限在三年以上的,利率将再提高1个百分点。永久性救助机制的建立,意味着欧元区财政联盟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也表明欧元区国家有强烈的意愿确保货币联盟的稳定发展。

(四)不断调整救助方案,救助成本不断上升

除了希腊,爱尔兰和葡萄牙也先后出现问题,欧盟与IMF联合先后于2010年12月和2011年5月对爱尔兰和葡萄牙达成援助方案,金额分别为850亿欧元和780亿欧元。而且虽然2010年5月希腊得到了1100亿欧元的3年期救助,但希腊并未能如期削减巨额赤字,其债务水平仍占其GDP的近150%,在2011年7月的欧盟特别峰会上,欧元区不得不再次决定救助希腊,欧元区将与IMF和私营部门一起为希腊再提供1090亿欧元贷款,而且未来为希腊提供贷款的还款期限将从现在的7年半延长到最少15年,最多30年,并有10年的宽限期。同时新贷款的利率也将由目前的45%降低到35%左右,降低贷款利率和延长还款期限的优惠同时适用于目前为爱尔兰和葡萄牙提供的贷款。此外,EFSF和未来的永久性救助机制ESM的灵活性也将提高,EFSF和ESM可以介入二级市场购买欧元区国家的债券,并且不只限于希腊、葡萄牙和爱尔兰等接受救助的国家。而且为了防范金融系统性风险,救助机制规定成员国政府还可提供贷款向陷入困境的金融机构注资。

可见,在债务危机的逼迫下,欧元区的救助机制不断扩大,条件越来越宽松,法、德等国付出的代价越来越高,而且这种代价将可能是永久性的,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欧元区财政联盟的进程因为债务危机的发生而被动得到推进。

四、蓝色债券方案:财政联盟的最优路径

针对EMU存在的诸多缺陷,经济学家以及财经官员已对欧元区建立财政联盟提出了各种建议。比如说,ECB行长特里谢认为欧元区有必要实行一定程度的财政联盟,欧盟也可考虑对各成员国的债券进行适度的统一管理,对此已有经济学家提出了发行所谓欧洲共同债券(Euro Common Bond,也称欧洲统一公债)的多种方案。[8]例如Boonstra最早提出,集中欧元区所有的公共债务,由一个新建立的、独立的“EMU Fund”统一发行欧洲统一债券,然后由其对成员国发放加上一个溢价的贷款,溢价由成员国的财政状况决定,[9][10]但这种方式不易操作。Delpla and Weizscker提出将欧元区各成员国债务中占GDP比例未超过60%的部分汇总起来,形成一种统一的欧元债务,称为“蓝色债券”(Blue Bond,或蓝筹债券,简称蓝债)的建议尤为有建设性。[11]蓝债方案有不少的优点,从长远来说有相当大的可能成为建立财政联盟的一种重要甚至是最优的途径。以下对该方案的具体做法、优缺点和障碍等问题进行分析。

(一)具体做法

欧元区成员国在自愿的前提下参加蓝债计划,参与蓝债计划不被视为成员国的一种当然权利,而是必须符合特定的条件(如低负债水平、有可信的财政纪律保证财政状况良好),如果某成员国议会不同意,那么该成员国将不能在下一年发行蓝色债券。参加蓝债计划的国家可以发行两种债券,一种为蓝色债券,一种为红色债券(Red Bond,简称红债)。其中,一个成员国发行蓝色债券的额度不能超过本国GDP的60%(即为SGP规定的加入欧元区成员国的债务比例上限),成员国的蓝债发行额度应由一个类似于ECB的独立理事会决定,并且由所有成员国共同担保。反之,红债由成员国自行决定发行,但是不被欧元区成员国共同担保,也不能由ESM、EFSF或ESM进行救助(未来ESM的规模因此将变小)。此外,红债也不能进入银行体系:一是ECB不能用其进行货币政策操作;二是监管者可以要求银行持有红债必须相应提高资本充足率。因此,蓝债收益率低,而红债收益率高,蓝债的收益率是统一的,而红债的收益率则是各国不同的,主要取决于成员国的财政状况。例如,法、德的红债收益率将仍然会比较低,而希腊、爱尔兰等国的红债收益率将非常高,按照目前的情况仍然是高到无法发债的程度。

(二)蓝债方案的优点

1 蓝筹债券的特点是超级安全,因为发行的比例为欧元区成员国GDP的60%,即使是个别不发达的成员国无力偿还,也因为是由共同担保的而非常安全,甚至超过AAA级别的国债。蓝筹债券每一年的分配由一个类似于ECB的独立的专业委员会决定,并且由每个成员国的议会投票确认其共同担保的责任,如果某成员国的议会决定不参与,则不能发行得到所有参与的成员国担保的蓝色债券。

2 流动性非常高,并因此降低欧元区国债的总体成本。已有经济学家测算过,不管是什么形式的欧洲统一债券,都将大大降低发债的平均成本。[11]由于占到欧元区GDP的60%,蓝筹债券规模非常大,将与美国国债一样获得最高的评级,并且由于流动性的增加,其总体成本也将得到一定的降低,甚至可能低于欧元区国债的基准利率――德国国债的利率,因此将大大增加欧元作为国际储备货币的吸引力。根据欧元区GDP的规模,蓝债的规模大约可以达到5万亿到6万亿欧元的规模,接近于美国大约8万亿欧元国债的规模。由于规模大,其流动性对亚洲各国中央银行将具有相当大的吸引力,从而有可能以更低的成本发行,据估计,节省的成本大约每年相当于欧元区公共债务的03%。[12]

3 起到强化欧元区财政纪律的效果。红债由于不受集体担保,高额财政赤字国的发行边际成本将变得非常高,有助于增加对成员国财政纪律的约束,并强化SGP的实施效果。SGP在财政纪律方面缺乏可信性,包括制裁不具备完全的可信性;没有正向激励成员国实行公约;即使在经济景气时期增加财政盈余的激励也比较弱。而蓝债方案则有助于增加财政纪律的约束力:(1)独立委员会将根据成员国实行公约的状况及其财政状况分配债券发行指标;(2)红债的成本将非常高,对于那些缺乏财政约束的国家来说,同时由于不准红债进入银行体系,有序违约将变得更加可信,从而给成员国发行红债增加了市场约束力。那么,蓝债方案比当前已经停止运作的“不救助”更有信誉吗?当前取消不救助条款主要是担心银行危机,而蓝债计划则限制或者不允许银行持有红债,将红色债券基本杜绝于银行体系之外,因而不会因为持有红债而将债务危机发展成为银行危机,有助于增强银行体系的稳健性。

4 提升欧元的国际储备货币地位,降低通向财政联盟的政治阻力。总体而言,蓝债将成为非常安全、流动性较强的资产,可以和美国国债媲美,有助于提升欧元的国际地位,增加其在国际储备中的比重,也有助于减少欧洲债券的融资成本。对于债务水平相对较高的国家来说,参加发行蓝债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减少其融资成本,而红债的苛刻条件会迫使其更注重财政纪律。最重要的是,欧元区财政联盟的建立存在着诸多的困难,蓝债方案有助于消除各国的分歧,大大降低欧元区建立财政联盟的政治阻力,甚至可以说这可能是通向财政联盟的最优路径,而蓝债方案一旦实施,将会成为欧元区国债发行的一个永久性机制。

(三)蓝债的争议与障碍

最重要的是,蓝债是否会增加德国、法国的政府债券成本呢?据德国的一些媒体估计,德国由于发行蓝债可能每年会增加约170亿欧元的成本,因此,目前法国和德国对于发行共同债券都不太热心。这个计算主要是依据欧元区平均政府借债成本比德国高160个基点的假设计算的,但是如果按照发行蓝债的严格条件,违约的可能性非常小,而且市场规模大,这样成本将有望大幅降低,甚至有可能低于当前德国的国债成本。不管怎样,包括蓝债计划在内的统一债券在学术界都存在着质疑,例如Issing认为统一公债计划将给财政弱国带来道德危机问题,增加强国的财政成本,至少在短期内很难说服这些国家的纳税人接受这些建议,而且也可能破坏“不救助”条款,[14]虽然 “不救助”条款实际上已经被放弃,但是对于由此带来的道德风险的担心到目前仍然存在。

红债的成本是否会高到使某些弱势成员国无法借债的程度?这实际上也不用担心,红债集中承担了所有的违约风险,实际上与过去由成员国独立承担风险没有差异。过去财政强国一般希望向财政弱国施加压力,但成功非常有限,而实施蓝债方案之后,财政弱国必须要从内部实施可信的财政纪律,才能够降低借债的成本,相当于施加了无形的约束。同时,最为关键的是,财政弱国由于能够通过蓝债方案降低总体的成本,因而很难拒绝这种安排。但是,蓝债转换和实施是个大问题,当前各国均发行自己的国债,市场已经存在着各国国债,而且很多成员国已超过了60%的比例,希腊等国政府实际上已经无法在市场发债,如何将这些成员国的国债转换为统一的蓝债以及红债?目前由于危机仍然没有结束,希腊等国违约可能性仍然存在,希腊等国的国债更加难以转换。按照Delpla and Weizscker的建议,包括逐步和一次性两种做法。逐步的做法可以使市场逐渐建立其信誉,但是必须等待欧洲债务危机的消退,对当前克服欧洲债务危机难以带来短期帮助;一次性转换则需要将现有债务全部进行转换,必然带来部分国家债务的违约,可能导致市场在短期内出现较大的混乱,其后果难以预料,而按照当前债务危机的情况,如果一次性转换,出现混乱的可能性还是相当大的。

虽然蓝债方案有诸多优点,但其实施仍存在着不小难度。首先,欧元区除卢森堡等少数几个成员国之外,债务大部分已超过GDP的60%,削减财政赤字并降低债务比率仍是一个艰巨的任务;其次,如何将现有的债券转换为蓝债具有相当大难度,选取一次性还是逐步转换的方案仍需要深入研究;最后,财政强势国的意愿。虽然蓝债方案与目前救助计划本质类似,意味着强国要对弱国进行补贴,对强国来说可能意味着更高成本,这种不确定性导致更大阻力,因此蓝债方案更是一个政治决策,如何克服阻力取决于法、德领导人的意愿和手段,目前法、德对此意愿并不高。

五、结论与展望

根据以上分析可得如下结论:(1)欧洲债务危机暴露了货币联盟下财政政策缺乏可信性并由此引发道德风险的缺陷,长远来说欧元区建立财政联盟是必然的;(2)事实上,欧元区财政联盟在危机中已经一定程度上启动了;(3)在欧元区建立财政联盟过程中,蓝债方案具有相当大的优越性,很可能会成为欧元区建立财政联盟的一个重要途径,通过发行共同担保的蓝债,从过去的隐性担保转为显性担保,符合现有欧元区成员国财政政策独立的现状,同时由于施加了正向激励,有利于降低和克服欧元区通向财政联盟的政治阻力。一旦蓝债方案能够得以实施,将创造一个非常有吸引力的欧洲债券市场,并且传递出欧洲一体化无法逆转的强烈信息。

但是从现实情况看,蓝债方案仍然存在相当的不确定性:一是,欧元区的核心国家德、法对于建立统一财政联盟并不热心,虽然近期在救助成本不断上升的情况下,法、德领导人已经表示要考虑建立欧元区经济政府和发行欧洲区债券的建议,但是未来如何发展将取决于危机如何发展以及法、德领导人将如何应对;二是,即使法、德有意愿推进这一进程,最终实现欧元区货币与财政政策统一还必须进行一系列政治、经济和法律上的变革,需要27个成员国的共同批准,这将是一个复杂、困难和耗时的过程;三是,如果现时的EFSF等临时性措施能够发挥作用,将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欧元区国家推进财政联盟的急迫性和意愿,反之如果欧洲债务危机无法平息,财政状况无法改善,蓝债方案将难有实施的市场基础。因此,短期来说,蓝债方案估计并不能很快实施;长远来说,如果欧元区各国能够有效地控制财政赤字和公共债务,并且重建财政纪律,那么蓝债方案有望在推进财政联盟中起到重要的作用――EFSF和ESM均已经发行了债券,可以作为推进蓝债计划的试验基础。还必须强调的是,财政联盟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欧元区仍需要实施结构性改革,比如说增加南欧国家的竞争力、加快欧元区一体化的进程、解决失业率等问题以重振欧元区经济,这是蓝债方案能够实施并取得良好效果的基础。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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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Delpla, J. and Von Weizs?cker(2011),“Eurobonds: The blue bond concept and its implications”, Breugel Policy Contribution 2011/02, March 2011.

[14]Issing, O. (2009),“Why a Common Euro zone Bond Isn't Such a Good Idea”, White Paper No.3, Center for Financial Studies, Frankfurt.

Debt Crisis in Europe, Financial Alliance and Blue Bond

Pan Chengfu1 Liu Gang2

Abstract: Since sovereign debt crisis happened in Greece, Euro area has been volatile. The general financial conditions of Euro area is no worse than U.S., but Euro area took the lead in falling into the deadlock of debt crisis. Failing to establish consistent financial policies is one principal reason. Confronted with debt crisis, Euro area took a series of measures to respond to this crisis. These measures actually constitute a kind of financial alliance. Comparing finance and public debts conditions between U.S. and Europe,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necessity of establishing financial alliance in Euro area, analyzes its actual development, and delineates the merits and obstacles of blue bond, which is one approach to establish financial alliance.

债务危机案例篇3

创建这么一种正式机制的基本目的,是促使债务人和债权人产生自愿达成协议的内在动力。然而在实践中真正启用这个机制的时候并不多。这个机制类似与诸如美国破产法庭那样的"国内"破产体制。

债务重组机制产生的国际背景

建立国家债务重组机制,主要是为了给动荡风险不断上升的国际金融体系提供一种稳定器,它的产生有其深厚的国际背景。

发展中国家债务问题日趋严重。其债务1980年为5257亿美元,1990年为13245亿美元,2000年为22040亿美元,占发展中国家GDP的35.5%。在高外债的背景下,一旦出现外国债权人从本国撤回资金,本国政府或公司机构不能如期还债,社会公众对本国货币和金融体系的信心发生动摇,金融危机随时都有可能发生。目前发展中国家的外债问题已经成为威胁国际金融稳定的重要因素。近年来,随着各种证券投资的增加,各种类型的证券投资者已成为发展中国家外债的重要债权人,这使得80年代形成的外债解决方式遇到新挑战。

债务违约进入新的高发期。据标准普尔公司统计,在过去十年间,债务违约率高达19%,为1824年以来的第四个高峰期。2002年三季度,该公司确认的债务违约行为国有28个,违约金额为1326亿美元,是1994年以来的最高额,而本世纪头十年可能更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作为实际的最后贷款人可能不得不面对由此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

私人债权人的介入,使得发展中国家债务问题的解决更加困难。20世纪80年代,债重组是一个进展缓慢而有序的过程,那时重要的债权人是商业银行,它们通常想与债务人保持良好关系,并且很少有获得额外利益的企图。随着大量债券持有人的介入,他们与债务人的合作难度也在上升,这些债券持有人参与债务重组的目的也是多样化的:一些债券持有人想要迅速而有序的重组,以维护债权的价值;另一些从二级市场上购买债务的人士宁愿重组过程出现紊乱,希望能够在诉讼中获利,比如像埃略特合伙人案例。

埃略特合伙人案例:外债解决方式的新挑战

埃略特合伙人是一家对冲基金,1996年以1100万美元从二级市场上买进面额为2000万美元的秘鲁政府发行的布雷迪债券。按原来的布雷迪债券解决方案,只能获得一点毛利。但该公司并不参与债务重组谈判,而是向法院提出债权追溯的申请。1999年,联帮上诉法院同意了其债权追溯的要求,秘鲁政府被迫接受了埃略特合伙人的全部偿债要求--2000万美元加上利滚利息3800万,埃略特合伙人从中获毛利4700万美元。

埃略特案例暴露出目前国际社会在债务重组的方法上存在缺陷。如果单个债权人可以依据国民法院及其判决对国外债务人的财产采取指控行为,这便等于同意"全体债权人一致同意"原则,此时,只要任何一个不同意重组计划的单个债权人都可以采取行动并获得优先偿付,其他所有债权人都会效法,以此增加自己债权的价值而减少损失。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任何债务重组无法进行。这种情形显然是一个两难悖论:如果债务国有能力全额偿还外债,就不会出现债务危机;一旦出现债务危机,就表明债务国无力偿还外债,外债就需要重组,而任何外债重组必然以非全额偿还为前提。如果埃略特合伙人案例流行开来,债务危机中的债务国在理论上不再可能有解决危机的希望。

国际货币组织建议债务重组的用意正在于避免出现埃略特合伙人事例,试图为债务重组建立起一个规范的程序。由于多数债权国是发达国家,其法律都有完备的债权追溯条款,因此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方案的核心内容就是要限定债权追溯范围。克鲁格认为,要有一个正式的启动程序,即作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员的债务国政府,在一定条件下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出债务重组申请,并得到审议和批准,一旦启动正式程序,该债务国在全球范围内的官方资产便处于冻结状态,任何单个债权人不可对资产或其任何部分采取法律行动。这使得埃略特合伙人案例将失去法律依据,债务重组的国际安排得到法律保护。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正在试图发挥类似世贸组织的作用

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新思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员的法律政策、法律关系必须进行一定程度、一定范围的调整,而这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以前未涉及的领域。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行为突破了其仅仅对短期国际收支和宏观经济运行等传统领域进行关注的框架,反映出了当今国际经济关系出现的一些深层次的变化。在各国经济关系日益紧密、公私部门都大量卷入国际经济活动的背景下,各国的债权债务法律也应该适时地加以变化或积极协调,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无疑应该在这个领域发挥出作用,这同世界贸易组织所出现的变化与调整应该有类似之处。随着国际贸易的广泛开展,世贸组织更加突出了对各国贸易政策与体制的关注,从某种意义讲,各国贸易政策和体制已成为制约国际贸易发展的因素,可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关于债务重组的新建议也是为顺应时势发展做出的调整与变化。

改革债务重组的目标在于降低围绕重组的不确定性

美国负责国际事务的财政部副部长泰勒于今年4月2日在华盛顿国际经济研究所发表讲话,表明了美国政府对此问题的立场以及采取行动解决债务问题的紧迫感:"研究与讨论的时代正在过去,采取行动的时刻到来了。"他特别建议由国际货币基金出面,把债权国和债务国聚合在一起,达成一揽子国际条款,以求妥善解决这类问题。目前对债务重组过程有许多不确定因素:当某国债务不再可持续时,债务国政府将采取什么措施?何时采取?同债权人的谈判如何进行?私人部门如何做出反映?如果一种重组方案被选定,它将费时多久?重组是否发展成某种可持续的局面?债权人是否会受到公平与公正的对待?

上述不确定性使人们(私人部门、官方部门或政府)的决策变得复杂化了。对那些步入债务不可持续状态的国家而言,一个更加可预测的债务重组程式将有助于减弱这种不确定性,从而降低爆发危机的概率和缓解危机。改革债务重组程式的目标不是要减弱国家全部并按时偿还债务的激励,而是要降低围绕重组的不确定性。鉴于利益和观点不同,可操作性是至关重要的。人们必须清楚地知道新程式将如何运转以及为什么比旧有的要好。最现实和最可接受的改革是让债务国和债权国签订新的、详尽的、分散或市场导向的一揽子条款。条款的细节由借贷双方在发行新债券时加以确定。此时法律方面的基本原则为:

债务危机案例篇4

2010欧洲债务危机爆发是一个必然事件。引发欧洲债务危机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情况。

1.国际信用评级以及高福利制度与欧债危机。2001年希腊加入欧元区,当时为了达到欧盟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政府年度预算赤字不能超过GDP的3%,未清偿债务总额不能超过GDP的60%的要求,高盛(GoldmanSachs)利用欧盟的财务漏洞与希腊签订一系列金融衍生品协议,以降低希腊财政赤字,这种对财政赤字情况的隐瞒,造成2009年希腊政府财政赤字和公共债务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预计将分别达到12.7%和113%,超过欧盟《稳定与增长公约》规定的3%和60%的上限。2009年12月三大评级机构(标准普尔公司或称“NRSRO”,穆迪公司"moody’s",惠誉国际"FitchRatings")接连下调希腊主权信用评级,2009年12月16日国际评级机构标准普尔将希腊的长期主权信贷评级下调一档,从“A-”降为“BBB+”。2010年标普尔又将希腊主权信用评级由“BBB+”下调至“BB+-”;希腊债务危机全面爆发。从以上的内容来分析,欧洲主权债务的定义,是指欧洲各主权成员国以自己的主权作担保,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向国际社会所借的款项,为达到加入特定的金融组织,对其中债务赤字性部分采用欺骗隐瞒的方法,由此而引发的危机。2012年以后为后欧债危机时期,后期债务危机的稳定情况直接作用着金融和贸易市场。

2.欧洲主权债务在制度及监管存在的问题。希腊债务危机导致的欧洲债务危机,其发生的实质原因首先是财务上的隐瞒,其次就是高福利体系,以及欧盟各国的国际产业竞争力下降,最后发生危机的国家经济基础薄弱,加入欧元区后又面临了更大的生存压力,在私人投资低谷的情况下,政府投资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主力,从而增加政府的债务和财政赤字,以平衡在欧洲央行的债务比率。这一系列的问题同时暴露出欧洲央行监管体系的一些不足。

(1)欧洲中央银行体制上缺乏对准备加入欧盟成员国的财政数据透明度的审核。从希腊的角度来看,由于希腊对政府年度预算、未清偿债务采用不透明的隐瞒,造成希腊加入欧元区时欧洲银行对其隐瞒错误信息的认可,因而导致危机的爆发,除希腊外其他欧盟成员国如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和爱尔兰,也存在着程度不同的债务问题。从2009年的财政赤字占GDP的比率来看,爱尔兰是12.5%,西班牙为11.2%,葡萄牙9.3%,意大利5.3%。超过了加入欧元区时必须达到“财政赤字占GDP的比例不超过3%、公共债务在GDP中的比例不高于60%”的要求。因此说明了欧洲中央银行体制上缺乏对准备加入欧盟成员国的财政数据透明度的审核,这就注定了欧盟各国债务危机潜在威胁的存在。

虽然欧洲央行对希腊主权债务危机的影响,为促进欧盟经济增长进行了多轮救济方案,如实施财政紧缩措施削减赤字、额外投资、在欧元区发行欧洲债券刺激经济增长的一揽子计划,但效果不是太明显,同时产生了一定经济副作用。从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欧洲主权债务成员国对央行的依赖性,造成欧洲整体经济的重负。

(2)欧盟财务规定上存在对成员国国家财政债务监管的漏洞。欧洲中央银行在财务规定上存在对成员国国家财政债务监管的漏洞。“以希腊为例,希腊发行一笔100亿美元(或日元和瑞士法郎)的十至十五年期国债,分批上市。这笔国债由高盛投资银行负责将希腊提供的美元兑换成欧元。到这笔债务到期时,将仍然由高盛将其换回美元。如果兑换时按市场汇率计算的话,就没有文章可做了。事实上,高盛的“创意”在于人为拟定了一个汇率,使高盛得以向希腊贷出一大笔现金,而不会在希腊的公共负债率中表现出来。假如1欧元以市场汇率计算等于1.35美元的话,希腊发行100亿美元可获74亿欧元。然而高盛则用了一个更为优惠的汇率,使希腊获得84亿欧元。也就是说,高盛实际上借贷给希腊10亿欧元。但这笔钱却不会出现在希腊当时的公共负债率的统计数据里,因为它要十至十五年以后才归还。这样,希腊有了这笔现金收入,使国家预算赤字从账面上看仅为GDP的1.5%。而事实上2004年欧盟统计局重新计算后发现,希腊赤字实际上高达3.7%,超出了标准。最近透露出来的消息表明,当时希腊真正的预算赤字占到其GDP的5.2%。远远超过规定的3%以下。其做法会给欧洲经济附加上不可预测的风险”。

(3)缺乏对成员国在进入欧洲货币体系时缺乏对匿隐借款的假设抵押担保预案。欧洲中央银行同时也缺乏对成员国在进入欧洲货币体系时缺乏对匿隐借款的假设性抵押担保。欧洲中央银行应该完善一套体系,对准备加入欧盟国的成员假设其有一定漏检的国家债务,并对其估测的债务用一定比例的固定资产作为此风险的抵押,以确保在其国发生债务时对其应偿债务的抵消。

对于这些存在的问题“欧元区的财政整顿方案必须实施。总的来说,要重点关注如何达到结构性财政目标,而不是拘泥于名义目标,因为后者可能受经济状况影响。因此要让自动稳定机制在不面临市场压力的经济体中充分发挥作用。考虑到下行风险较大,财政脆弱性较低的经济体要随时准备好在风险变为现实的时候实施财政应急措施”。

二、中欧盟贸易关系的概述

1.中国同欧盟的贸易关系。欧洲联盟也称欧盟(europeanunion)现拥有27个成员国。是世界上最有力的国际组织和世界上第一大经济实体,在贸易、金融、农业等方面趋近于一个统一的联邦国家,它已经超越日本和美国成为中国的第一大贸易伙伴,“2011年1月—12月中国跟欧盟的贸易量是5670多亿美元”。我们出口额3500多亿,进口额2100多亿。欧洲也是中国进口技术的第一大来源地,欧洲经济的繁荣、发展,同中国是密切相关的。中欧贸易的稳定性和持续发展性,取决于金融市场。

以希腊为导火索的债务危机影响到了整个世界以及全欧洲,在欧元危机将进一步逼近欧元区的核心地带时。作为欧洲经济强体的法国、德国、英国,同欧盟其他的成员国,为了维护欧元的稳定实施了诸如财政紧缩的一揽子措施来帮助希腊及其他欧盟的债务国。其中实行的拉动欧盟经济增长,实现欧盟贸易顺差是一项重要的措施。

中国作为新兴的经济体逐步成为世界经济发展一个不可忽视的对象,欧盟为了寻求中国的帮助,2012年德国元首默克尔对中国的访问,其目的就是,不断加强中国同欧盟在金融、贸易上的合作。从而缓解和维持目前欧元的稳定。

2.中国同欧盟主要成员国的贸易关系。法国、德国、英国由于是驾驭欧盟贸易、经济、金融、农业的三架马车,这三国在欧盟央行中的话语权也是最多的,因此也是估测中欧贸易的走向以及发展的经济贸易风向标,中国同三个国家的进出口贸易量是反映中国同欧盟贸易走向的一个重要评价标准,三个国家对中国的进出口的比例从一定程度上也决定着欧元区的稳定与发展。那么这三个国家同中国的进出口贸易情况如何,是我们分析欧债危机走向的一个重要依据。

(1)中国同法国的贸易关系情况。法国作为1964年第一个与新中国建交的西方大国,它已经是世界第八大经济体、第十大贸易国、第四大对外援助国、第一大旅游目的地国,是我国在欧洲第四大贸易伙伴、第三大投资来源国和第二大技术引进国。“欧盟统计局统计统计数字,2011年中法双边贸易额为530.0亿美元,增长17.0%”。其中,法国对中国出口186.8亿美元。增长28.8%,为法国出口增长最快的主要市场;法国自中国进口343.2亿美元,增长11.5%;法方逆差156.4亿美元,下降3.9%。中国成为法国第八大出口市场和第七大进口来源地。

(2)中国同德国的贸易关系情况。2010年,中德双边贸易额达1424亿美元,占中国对欧洲贸易总额的1/3,2011年中德贸易额达到1690亿美元中德两国的贸易额由建交之初1972年的2.75亿美元,增加到2011年的1690亿美元,增长600多倍。到2011年12月,德国在华设立企业7000余家,累计投资项目7500余个,对华实际直接投资金额累计超过193亿美元;对华输出技术累计近1.6万项,合同金额超过500亿美元,约占中国自欧盟技术引进合同金额的38%。德国对中国出口同比上升21.7%,达590亿欧元,中国超过荷兰、美国和法国对德的贸易,将成为德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国。

(3)中国同英国国的贸易关系情况。英国是世界第五大经济强国,不仅拥有工业革命先行者的悠久历史和雄厚基础,而且在信息时代的今天继续保持了强大的产业实力和竞争优势。2011年英国与中国的双边贸易额为706.4亿美元,增长10.8%。其中,英国对中国出口140.4亿美元,增长24.2%;从中国进口566.0亿美元,增长7.9%。英国贸易逆差425.6亿美元,增长3.4%。

英国在欧盟中独立使用自己货币的国家,决定着它在对外贸易中有着灵活的汇率选择,中国在同英国的贸易中对于来自汇率风险的影响较小,中国同英国贸易量的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英国在欧洲央行外汇储备金的比率,对英国实行新一轮的救助计划有着促进作用。

三、后欧洲主权债务危机对我国贸易的影响及应对方案

欧盟是中国的第二大贸易伙伴,由希猎引发的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爆发至今逐步进入了后欧洲债务危机时代,它仍然对世界经济、贸易的影响很大,对我国的贸易仍然存在间接的影响,欧债危机导致欧元持续贬值,欧洲各国进行的收缩财政政策以及缩小贸易逆差的举措,会造成外需萎缩,直接降低了中国出口产品的竞争力。受经济危机影响,2009年中国对欧出口骤降19.4%。

欧盟实施的维护欧元的稳定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暂时缓解着各国进出口贸易的比例,假设救济欧元计划流产,导致欧元区的分裂,回到各自使用各自国家货币的层面上,那将对贸易领域造成不可估量的混乱与损失。

中国贸易企业目前应准备假设性的预案与措施,使自己在中欧贸易中的损失减到最低风险。

1.对于后欧洲债危机影响,中国对欧出口以及外汇储备应怎样应对。后欧洲主权债务危机在一定程度上对中国的贸易有着影响,中国在进出口当中一般会受到币种及汇率的影响,虽然欧元并不是外贸主要结算货币,但国际结算中一般是以美元作为国际通用结算工具,欧元的稳定与否在一定程度上是通过美元作为传导介质,2012年5月24日欧元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7.9980,即1欧元可兑换7.998元人民币,首次从2002年6月以来跌破“8”的整数关口。欧元汇率持续走低导致欧元贬值在短期内不会散去,在此期间人民币将被动升值,这样中国劳动力成本的上升,产品单位价值失去竞争优势,出现出口紧缩现象从而影响到出口,导致以美元计价的中国外汇储备出现缩水。

因此,中国需要采取灵活的人民币汇率,以应对来自欧盟的外贸冲击;同时在拉动经济的三驾马车中,大量的进口以前被欧盟禁止出口到中国的技术含量高端产品,例如在机械工业、航天工业、核能工业等方面的高技术产品,另一方面,也要抓住对欧盟的投资,面对欧元贬值的情况,我国政府应加强鼓励一些大中型企业开拓海外市场,从而降低成本达到产业优化,从而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

2.如何应对后欧洲主权债务危机会造成新的贸易保护主义。自从次信贷危机和2009年欧洲主权债务危机以来,各国为了保护自己的贸易顺差,实施新的贸易保护主义,从欧洲的角度来看,欧洲大幅度对中国开放其直接投资市场,开放高科技出口;中国扩大从欧盟的进口,这在一定空间上暂时平衡了中国同欧盟的贸易,但不管对于任何一方为了拉动其本国的经济增长,就会实施一些贸易保护与政府鼓励政策,出口国国内市场价格必须是同类产品在出口国国内正常贸易过程中的可比价格,若产品以低于生产成本销售,这种销售就显然不属于正常贸易过程中的行为,此间形成的出口国国内市场价格就不能作为确定正常价值的方法。就会在一定程度上会引发新的贸易保护。

对以上情况中国应采取相应的预案,一方面在对欧盟出现出口紧缩时,也是中国从欧盟中扩大进口劣势项目的一个重要机会,另一方面中国应扩大对欧盟开放市场的直接投资,把自己强势的产品直接在其市场投资,获得成本的机会率,增加本国商品的竞争力。

3.后欧洲主权债务危机促使欧盟服务贸易的发展。2012年5月欧元对人民币跌破“8.0”以来,对国内的旅游相关产业有了一定的阻进作用,受到后欧债危机的影响,欧元对人民的贬值,造成人民币的升值,虽然影响了我国的出口,但对服务贸易是一种促进作用,以旅游业为例,2011年,我国累计入境旅游人数达到13542.35万人次,同比增长1.24%;实现旅游(外汇)收入484.64亿美元,同比增长5.78%。2011年出境旅游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出境旅游人数达7000万人次,同比增长22%;出境旅游花费690亿美元,同比增长25%。这说明了国内游客赴欧洲旅游是一个良好的佳期,随着欧洲对旅游产业的鼓励,实施更加灵活的旅游政策,将会造成我国赴欧游客量将成倍增长。

此外造成中欧旅游产业快速发展的另一个因素就是廉价的出游成本,以法国为例,2006年到法国旅游需要花费5000欧元,按当时汇率牌价1欧元EUR=10人民币CNY计算,中国去法国游客需要花费五万元人民币,这对于一些工薪阶层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如果按2012年8月8日汇率牌价1欧元(EUR)=7.886人民币(CNY)来计算,兑换5000欧元需要39000人民币(按1欧元(EUR)=7.8整人民币(CNY)计算),这就节省了11000元人民币,这样节省了游客在吃、穿、住、行方面的成本,因此当前是欧洲的旅游产业的一个旺盛时期。

债务危机案例篇5

为什么希腊在获得外部援助之后,国内形势却仍在不断恶化呢?

原因之一在于经济增长与财政紧缩之间的冲突。为了获得来自“三驾马车”的贷款援助,希腊必须提出相当激进的财政紧缩方案。然而,在经济增长本就低迷的背景下,财政紧缩将会加剧经济衰退。由于经济增长率低于外部贷款利率,希腊政府的财政紧缩非但不能降低财政赤字与政府债务,债务利息滚雪球式的增长反而意味着更高的财政赤字与政府债务。为了增强市场信心,希腊政府必须提出可信的财政紧缩方案并严格执行之,但财政紧缩方案的忠实执行,最终却会加剧经济衰退并导致债务恶化,反而进一步挫伤了市场信心。难怪法国新总统奥朗德在上台前后都一直疾呼,要在财政契约中注入“增长内容”。

原因之二在于债务危机与银行危机之间的互动。由于希腊商业银行持有大量本国政府国债,债务危机的爆发造成新发国债收益率上升、存量国债市场价值下跌,商业银行面临巨额账面亏损。为救助银行体系,希腊政府不得不动用财政资源进行注资,这又进一步加剧了债务。两轮LTRO的实施,造成希腊商业银行继续大量增持本国债务,这无疑进一步加剧了债务危机与银行危机之间的联动。要避免银行危机爆发,政府就必须继续补充本国银行资本金,但希腊政府已经捉襟见肘。要克服债务危机,希腊政府就不得不借助于债务重组,但债务重组又将引爆银行危机。时间,就在这样痛苦的权衡中不断流逝。

原因之三在于希腊政府已经失去了其他欧元区成员国政府的信任。其一,希腊债务危机的形成,根源之一就在于希腊政府通过做假账、人为压低财政赤字与政府债务水平而过早地加入了欧元区;其二,在希腊获得第一轮贷款援助、欧元区政客们欢欣鼓舞之际,希腊总理帕潘德里欧却表示,希腊要经过全面公投才能通过财政紧缩方案,导致危机严重恶化;其三,在今年5月初的选举中,支持财政紧缩的两个党派组阁失败,由此,反对财政紧缩的在6月中旬选举中胜出的概率不断增大。事实上,希腊政府的执行能力在欧元区内早就沦为笑柄。一个著名的例子是,政府几乎丧失了从本国富豪群体中增税的能力。

今明两年退出欧元区

从目前来看,希腊在今明两年退出欧元区几成定局。对希腊而言,无论是否退出欧元区,它都将面临痛苦的调整,而退出欧元区将是长痛不如短痛,希腊将会藉此重新获得重振竞争力的机会与进行宏观调控的工具。对欧元区其他成员国而言,尽管希腊的退出将会引发新一轮金融动荡,但陷入“清偿力危机”的希腊退出,可以为欧元区针对陷入“流动性危机”的西班牙与意大利,采取更大规模纾困方案奠定基础。如果欧元区能够得以存续,则欧洲央行注定将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德国人在认清形势之后终将让步,但精明的德国人可能也会获得些许补偿,例如欧洲银行业监管联盟。

债务危机案例篇6

去年11月20日,正是金融危机急速恶化、全球股市连创新低的时候,位于阿联酋迪拜人造棕榈岛的亚特兰蒂斯豪华酒店却逆市斥资2000万美元举行盛大的开幕庆典。当地的传媒称之为“10年来最盛大的派对”,请来二千多个名人嘉宾,酒店甚至声称庆典的烟花汇演较北京奥运还盛大7倍……

但就在派对上,迪拜一位房地产商已嗅到危机,他边喝香槟边感叹地说:“悲剧正在酝酿,有很多人会受伤,很多美梦会破碎。”因为当时已有很多摩天大楼停工,境外劳动力都被遣返回国。波斯湾停满货轮,但船上的钢筋混凝土建材已没人要了。

一年后的今天,迪拜的奢华派对果然无法继续维持下去……

今年11月25日,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下辖的七个酋长国之一的迪拜酋长国向全球金融界宣布,负债累累的迪拜酋长国将重组其政府控股的投资公司迪拜世界(Dubai World),并要求推迟6个月偿还迪拜世界及其陷入困境的棕榈岛集团(Nakheel)的所有债务。截至今年8月,迪拜总共拥有800亿美元债务,其中迪拜世界负债590亿美元,占迪拜政府全部债务的四分之三。

作为对这一政府公告的回应,穆迪投资和标准普尔都大幅下调了众多迪拜政府相关实体的债务评级,迪拜的赖债风险在全球政府中排名第六,高于冰岛。沙漠“发动机”熄火

迪拜是阿联酋第二大酋长国,已经创造了数不尽的沙漠神话:世界上第一家七星级酒店、全球最大的购物中心、世界最大的室内滑雪场、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人工棕榈群岛和世界群岛,以及刚刚完工的高达818米的全球最高建筑物迪拜塔……在迪拜这片天天上演“天方夜谭”的金钱堆砌的神奇土地上,迪拜世界是其最大的国有集团,业务横跨港口运营、房地产开发、旅游休闲、经济自由区运营、私募基金、大型折扣店、航空项目、证券交易和金融服务领域,堪称迪拜经济发动机。如今发动机熄火,自然引发了投资者的强烈恐慌。

危机重创全球股市

据悉,由于迪拜世界有超过70个债权人,可能导致汇丰、渣打、ING等多家国际银行产生巨额损失,并且将在更大范围内影响全球对新兴市场的债券投资信心。而如果中东石油国家放弃迪拜世界,则将在亚洲引爆新一轮的金融危机,使刚刚初露曙光的全球救市行动夭折。

在这种恐慌心理的支配下,全球股市都闻声下跌。11月26日和27日,沪深股市连续暴跌,至周五收盘跌破3100点,港股、日股、台股、韩股、澳股等各亚洲主要股市跌幅都超过3%。而欧洲三大股指也因迪拜债务危机而连续两天急挫超过4%。美国股市因感恩节休市躲过一劫。同时,非美元货币大跌,美元、日元上涨,国际原油和黄金等大宗商品的价格也应声大跌。

受开斋节影响,阿联酋股市直到11月30日周一才首次开市。结果迪拜金融市场指数下挫7.3%,创2008年11月以来最大单日跌幅,且成交量跌至5年低点。而阿联酋国内股市最重要的风向标――阿布扎比金融市场指数更是下挫8.3%,为2006年5月以来最大单日跌幅。

与去年金融危机爆发时多家中资银行因持有“两房”债券而遭受巨额损失不同,此次迪拜债务危机中,目前只有建行表示其个别海外机构在中东持有一定的风险敞口,但规模占全行总资产的比例很小,对建行资产质量和盈利状况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至于所涉具体数额以及具体机构,建行则并未披露。

债务重组方案出台

为了减轻投资者对迪拜债务危机的担忧,稳定市场情绪,阿联酋央行目前已出手干预(阿布扎比已经通过阿联酋中央银行及两家阿布扎比的私有银行间接向迪拜提供了150亿美元的资助),力求避免银行承受压力,阻止任何潜在的资本外逃。阿联酋央行还声明说,阿联酋各银行和在阿设有分支机构的外国银行可以求助于“一个特别额外流动性工具”,此举得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欢迎。

此外,迪拜世界正准备劝说债券持有人延展债券偿还期;迪拜政府则计划展开魅力攻势,修补暂停偿债公告造成的损害。

而据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国民报》报道,迪拜世界公司正在酝酿四项债务清偿方案。

根据第一项方案,迪拜世界公司将在12月14日如期偿还旗下“棕榈岛”综合项目开发商Nakheel公司35.2亿美元的债务。在此基础上,迪拜世界公司将寻求与债权人就其他债务偿还问题达成协议。

第二项方案是在各项债务偿还期限到来时,先向债权人支付相当于债务总额80%的资金。

如果以上两种方案均不可行,迪拜世界公司有可能按照其25日提出的建议,要求暂停偿还部分债务,至少将偿还期限推迟至明年5月30日,以便与债权人就整个债务重组问题进行磋商。

不少分析人士认为,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是,由资金雄厚的阿布扎比出台金融救援计划,有选择地为迪拜世界公司的优质资产提供支持。

美国环球通视有限公司的经济学家扬・伦道夫指出,迪拜有必要实施资产重组“把优质资产从不良资产中剥离出来”。他说,阿布扎比没有债务负担,拥有世界上最大规模的财富基金,因而可以轻易解决迪拜的问题,但问题在于解决的方式和价格。

分析人士判断,重组的重点将集中在房地产和外国投资领域,迪拜、阿布扎比和债权人等相关方面将围绕救援的条件和价格以及债务重组方案问题展开一番讨价还价,直到达成协议。

债务危机案例篇7

财务危机又称财务困境。是指企业因财务运作不善而导致财务状况恶化的动态过程。财务危机不仅给企业带来重大的经济损失和形象伤害,处理不当甚至会导致企业倒闭。

二、企业财务危机形成的原因

企业内部控制薄弱、管理混乱。企业由于内部控制薄弱、管理混乱,出现违法违纪事件、会计反映不实、费用支出失控、经济效益低下、财产物资严重损失等经济现象。这种状态积累到一定程度,最终导致危机的发生和企业的彻底失败。

资本结构的不合理将使企业财务负担沉重,偿付能力严重不足,有可能出现财务危机。中国企业财务结构上,普遍存在着资产负债率较高、银行贷款过多的问题。负债结构上,长期负债较少,短期负债过多,过度的负债会削弱企业的支付能力。当企业出现支付危机时,一方面使自己失去信任而加大其财务风险,另一方面又因逾期借款而使融资成本加大。

投资缺乏科学性。一方面由于企业投资决策者对投资风险的认识不足,盲目投资,导致企业投资损失巨大,从而财务危机不断。另一方面是企业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缺乏周密系统的分析和研究,加之决策所依据的经济信息不全面、不真实以及决策者决策能力低下等原因,使得投资决策失误频繁发生。投资项目不能获得预期的收益,投资无法按期收回,形成不良资产或巨额损失,加大财务风险。

商业信用过度使用。现代社会企业间广泛存在着商业信用,大量采用赊销方式销售产品。从会计核算的角度看,这可以增加企业利润,但相当多的企业在信用销售过程中对客户的信用等级了解不够,盲目赊销。造成大量应收账款失控d一旦信用链上的某一环节出现故障,资金链断裂,企业将会发生支付危机和偿债危机。

三、企业财务危机的防范

(一)加强危机的管理

1、加强对危机的教育,使企业全体员工树立牢固的危机意识。企业在制订发展目标,决策企业经营活动,组织企业经营战役时,要有危机观念,从思想上不放松对危机的控制。危机出现时,不胆怯、不畏缩,迎难而上,同心协力,摆脱困境、克服危机。

2、加强对危机的防范。在危机尚未发生之前,未雨绸缪,事先对企业的资本经营活动进行战略设计。制定防范危机方案,以便对危机进行预控。在财务管理上,应用财务预警指标对企业举债、用债、偿债过程中所涉及的环节、因素进行预测分析,充分估计各种不利因素可能引发危机的程度,以便采取措施加以应对。

3、加强对危机的控制和处理。加强财务危机的管理。除了加强会计核算,进行财务预警分析,健全会计信息质量保证体系外,必须建立健全一套既符合国家监控要求,又符合企业发展要求的财务危机管理机制,特别是建立健全一套企业财务危机应急管理系统。在危机发生时,通过设立的危机控制机构和人员,制定周密的危机应急处理方案,按照既定的程序,以迅速有效的手段和方法,及时控制和扭转被动的财务局面,使企业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危机损失。

(二)制定和实施应急行动方案

制定和实施应急行动方案是危机指挥中心进行危机应急管理的重点。目的是降低现金需求,谋求资金来源最大化。可通过一定的手段和方法。迅速制定处理方案,控制和扭转财务被动局面。

1、债务展期与债务和解。债务展期是与债权人洽商推迟到期债务要求付款的日期:债务和解是债权人自愿同意减少债务人的债务。包括同意减少债务人偿还的本金数额,或同意降低利息率,或将一部分债权转化为股权,或将上述几种选择混合使用。债务展期与债务和解在企业发生财务困境时能为企业赢得时间,进行财务调整。操作起来也方便简捷。当企业发生财务危机时,首先应该想到的应该是债务展期与债务和解。此外,利用商业信用,争取供应商继续进行信用融资。如以储代购,缓解周转资金占用;以销货的百分比偿还应付账款:以退货抵消部分应付账款:签订新的定货合同抵消债务等也是实践中常用的有效方法和措施。

2、资产变现。正常情况下,企业通过资产运作,利用经营活动创造的现金流量偿付到期债务。而通过变卖某些资产偿付到期债务也是企业陷入财务困境时的一条途径。处分不良债权,加速回收应收账款;处分存货,包括制成品、原料、零部件;处分闲置资产、无效资产,出租、出售无用资产:减少固定资产投资或收回对外投资。

3、与企业出资者协商增资的可能性,增加企业可运用的资金,共渡难关。

债务危机案例篇8

欧盟是由欧洲共同体(European Community,又称欧洲共同市场)发展而来的,是一个集政治实体和经济实体于一身、在世界上具有重要影响的区域一体化组织。2009年5月,希腊遇到了债务问题,财政赤字GDP占比升至12.7%,公共债务GDP占比高达113%。到2009年底,希腊债务为2800亿欧元,不得不接受欧盟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供的1100亿欧元的救助计划。接着,全球三大评级机构相继下调希腊的信用评级,希腊债务危机爆发。随后,不断有国家出现债务问题。

二、财务会计视角下的欧债危机

既然债务国是一个经济体,那么债务问题就可看做是一个“企业”发生了财务状况。财务会计中有比较重要的三张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因此,本文从这三个方面对欧债危机进行分析。(1)资产负债过高。根据《稳定与增长公约》规定,欧盟成员国财政赤字占当期GDP的比例不得超出3%,公共债务总额占GDP比例不得超出60%。而从2004年开始部分欧盟国家开始跨越该标准,公共债务比例占GDP的比例普遍超过了60%(见图1),财政赤字占GDP的比例超过了3%(见图2)。政府资产方面由于金融危机影响导致许多国家遭受了打击,只能依靠举债度日,使得负债的增加和资产的贬值导致“资产负债表”持续恶化,如此更加导致债务国未来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

(2)财政收支失衡。由于债务国经济基础受到打击,政府税收收入锐减。和财政收入减少相比,欧洲国家的财政支出却并没有因此而减少,其中较高的福利是财政支出的主要部分。因此,由于财政收入和支出不一致最终导致债务越筑越高,发生债务危机。(3)现金流量表不容乐观。从“现金流量表”来看,欧洲部分国家出现债务危机也是必然现象。现金流量包括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首先,欧洲债务国由于经济结构不合理,其进行的“经营活动”不能带来充足的现金流。其次,发达国家的投资活动相对较少,相应的现金流入也很少。最后,融资活动(主要是外来投资者和IMF等国际组织)由于融资成本过高(包括融资附加条件,如削减财政赤字、降低福利等),使得债务国只能“饮鸩止渴”,加之经济持续低迷,恶劣的融资环境势必增加财政负担。因此,从“现金流量表”的角度看,欧洲债务国虽然得到外部资金援助,但是如果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债务危机将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三、对策及建议

综上所述,欧洲债务国如果想摆脱债务问题,就必须解决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资产负债表三个表所反映的问题。首先,为了解决现金流短缺的问题,除了短期争取外部融资外,可以适度调整中长期的经济结构,解决未来现金流的问题;其次,优化财政收支,削减财政赤字,使政府“扭亏为盈”;最后,降低资产负债率,剥离不良资产,优化劳动力市场,提高竞争力。总之,欧洲债务国必须做好长期规划,提高产品竞争力,及时采取措施使得经济可持续发展。

参 考 文 献

[1]郑联盛.欧洲债务问题:演进、影响、原因与启示[J].国际经济评论.2010(3)

债务危机案例篇9

近年来,投资收益在保险公司的利润结构中占有越来越大的比重,投资活动对保险行业而言变得越发重要。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和金融创新活动的频繁,保险公司对于各种层出不穷的衍生工具投资也多有涉猎。但是,受到本身业务性质和监管法规的限制,大多数美国保险公司仍然遵循了非常谨慎和保守的投资策略,将投资资产主要分布于高等级债券上,严格控制对高风险证券的投资比例。2006年,美国寿险公司平均53%的资产投资于最高等级的债券,19%投资于次高等级的债券,股票投资只占到净认可资产的4.6%;非寿险公司投资于最高、次高等级债券以及股票的比例分别为67%、4%和16%。尽管许多保险公司持有次贷相关资产,但由于比例很小,投资风险处在可控范围内,因此受到此次次贷危机的直接冲击远远小于商业银行。

另一方面,少数大的保险公司由于采取了相对激进的投资策略,在次贷支持类债券上进行了大量投资,从而蒙受了巨额亏损。例如,全球最大的保险公司美国国际集团(AIG)在住宅抵押市场的投资额占公司全部投资资产的11%,远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在次级房贷违约率上升的情况下,形成了巨额的投资亏损。2008年初,AIG宣布对次级抵押贷款支持债券相关衍生品冲减111亿美元,从而使得2007年第四季度亏损高达52.9亿美元,创造了自1919年成立以来最大的季度亏损纪录。

(二)职业责任保险的赔付率预计将有显著上升,但迄今为止对市场的供给冲击有限

次贷危机使得许多牵涉其中的利益相关者遭受损失,从而引发了很多诉讼案件。例如,由于银行核销和冲减一次贷损失使得盈利大幅减少,甚至一些按揭贷款机构为此破产,引起许多投资者集体上诉,控告企业管理层误导、错误披露或者其他失当行为。类似的诉讼案件还包括借款人诉讼房贷经纪公司、借款人诉投资银行、监管机构诉商业银行等。据不完全统计,仅在2007年,就发生了278起与次贷危机有关的诉讼案件。这些案件许多属于职业责任保险的承保范围,主要包括高管――董事责任险(D&O)和错误――遗漏责任险(E&O),在公司董事或者高管人员受到行为失当的时负责诉讼案件的法律费用以及部分法律赔偿金的支付。诉讼案件的增多意味着职业责任保险保单下的索赔数量将显著增加,从而影响责任险业务的盈利水平。有人预计相关的索赔费用将高达90亿美元。

尽管职业责任保险的赔付率肯定将随次贷诉讼案件的增加而有显著上升(许多财险公司的报表已有反映),但迄今为止,却并没有对责任险的市场供给产生大的冲击。根据最新的一份调查报告,截至2008年2月,在美国投保高管/董事责任险和错误/遗漏责任险虽然审查更加严格,但仍然可以购实到,并且这两个险种的费率和保单条款也都没有发生明显的变化。这种看似较为反常的现象其实背后有着一定的合理性。在经历了石棉索赔、911危机、飓风等重大巨灾事故后,美国保险公司的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管理机制普遍大为增强。例如丘博保险公司(Chubb)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提高了对高管/董事责任险的承保条件,甚至对一些风险较高的投资银行和次级贷款经纪公司停止销售此类保险,并相应调整再保险结构,从而将责任险的风险暴露限定在可以控制的范围内。由此,次贷危机虽然使得责任险的赔付率有所升高,但由于风险管理措施的有效实施,提高了保险公司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对市场供给的冲击自然最大程度地得到了缓解。

(三)债券保险市场受到全面冲击,并成为影响次贷危机蔓延的关键环节之一

次贷危机中受到最直接全面冲击的保险领域为债券保险市场。所谓债券保险(bond insurance))是指保险公司承诺在发行人违约时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和本金。现代意义的债券保险1971年首先出现在美国的市政债券市场上,主要为各地方政府发行的市政债券提供担保。其后,债券保险公司出于扩展业务的需要,将营业范围从市政债券扩张到了各类高风险的资产担保证券。目前,美国50%左右的市政债券在发行时都有保险担保,相当数量的资产支持证券也购买了债券保险。据估计,受债券保险机构担保的债券规模高达2.4万亿美元。次贷危机爆发以来,次贷违约率的上升增加了债券保险公司的亏损,并使得信用评级机构下调了对这些保险公司的评级。如全球最大债券保险商MBIA公司2007年第四季度出现公司历史上最严重的单季亏损,AMBAC、FGIC等债券保险公司也未能保住原有的信用评级,由“AAA”降至“AA”,并存在被进一步调低评级的可能。

债券保险是债券发行的最后一个环节,其主要作用有两点:一是增加债券的信用,有助于提高债券本身的信用等级;二是降低融资成本,特别是对于次贷支持债券这样高风险的债券而言,保险公司的介入大大增加了其安全性,因此,债券保险的存在对债券市场发展至关重要。另一方面,由于债券保险实际上是以保险公司的信用为依托,保险公司的信用评级决定着其所担保债券的评级,因此高评级构成债券保险公司经营的基础。一旦债券保险公司的财务评级普遍下调,必然导致其承保的债券评级普遍下调,不仅将会使得持有这些债券的金融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将出现更大的资产损失,也会拖累那些本来风险较低的市政债券估值减少,给处于次贷危机中的债券市场带来更大压力。目前市政债券的2/3是由美国个人投资者直接或者通过共同基金的方式持有,总量高达1.6万亿,多数都有保险担保。如果债券保险公司失去了3A评级,投资者持有的市政债券价格就会下跌,原以为低风险的投资出现问题,会直接影响到普通美国人的生活。此外,危机减少了债券保险的供给,会增加市政债券的发行成本,从而进一步影响政府对学校、公共设施的投资(事实上,许多新发行的市政债券因为缺乏保险担保,利率提高了几倍,影响了融资的使用效率)。正因为债券保险的极端重要性,那些资本充足率下降并不断受到降级威胁的债券保险公司成为影响次贷危机蔓延的关键环节之一,引起了美国各界广泛的关注。

二、政府和监管机构采取的救助方案

随着次贷危机不断加重,美联储先后采取了降息、向金融机构注资等多种救助措施。在保险领域,由于无论是次贷相关投资的风险暴露还是职业责任险的赔付率上升都属于对市场的局部冲击,惟有债券保险不仅自身受到了

全面冲击,还直接影响到了债券市场的安危,因此,救助方案主要针对债券保险市场进行。这些救助方案有的来自政府(主要是债券保险公司最集中的纽约州政府),有的来自保险监管机构。

(一)帮助困难的公司补充资本,加快新公司的审批

补充资本有助于遭遇困难的债券保险公司稳定或者提高信用级别,而新设立的实力雄厚的债券保险公司有助于提高市场供给,确保债券发行的顺利。本着这一思想,一方面政府和监管机构积极与银行、私人股权基金以及一些亿万富翁接触,希望能对债券保险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并快速批准MBIA公司的融资计划;另二方面,加快新公司的审批,以起到稳定市场的作用。如快速批准巴菲特在纽约新成立一家债券保险公司,巴菲特已向最大3家债券保险商AMBAC、MBIA、FGIC提出愿为它们承保的市政债券提供再保险,但不包括其他复杂的高风险金融工具。

(二)拆分债券保险公司。将市政债券与高风险的资产支持证券隔离

政府救助债券保险市场的首要原则是要确保市政债券市场的安全。因为市政债券本身的偿债能力并没有发生明显变化,只是受到次贷支持债券的拖累而造成了估值下降和新融资的困难。换句话说,债券保险公司评级的下降主要是因为其承保的高风险次贷支持债券,而不是因为其承保的市政债券。有鉴于此,无论政府、监管机构还是遭遇困境的保险公司本身,都在考虑将债券保险公司拆分成两部分,一个接管所有的市政债券保险业务,一个负责高风险的资产支持证券保险业务。将低风险与高风险业务有效隔离,有助于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三)修改债券保险的监管规则

以往,债券保险公司与其他普通的保险公司一样,由美国各州保险监管部门监管,监管手段也与普通保险公司类似。然而事实上,债券保险公司并不是普通的保险公司,它主要承担着信用风险的保险,需要特殊的、更加严格的监管。许多人将债券保险市场的风波归咎于现有保险监管的不够充分和不够严格是有一定道理的。为此,以纽约州为首,各州的保险监督协会正在积极酝酿修改债券保险的监管规则,以提高监管效率,并防止债券保险公司不恰当地承担风险。拟修改的监管规则主要包括:1 重新定义债券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2 提高债券保险公司的资本充足性要求;3 加强对债券保险公司信用评级的监管。此外,还有人建议将债券保险公司交由联邦监管,并且建立类似存款保险制度那样的债券保险担保制度。

三、对我国的启示

(一)始终坚持保险投资的稳健性原则

从保险的业务特点来说,投资的安全比投资的收益更为重要。大多数国家都对保险公司的投资活动实施较为严格的监管,例如对某一类资产设定具体的投资比例、对高风险投资施加很高的风险资本要求等。美国多数保险公司之所以免于受到次贷严重冲击,与坚持投资的安全原则密不可分。在我国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日益拓宽的背景下,无论是保险公司制定自身投资策略还是监管机构制定相应投资法规,都应该以稳健投资为首要坚持原则,将投资风险限定在可控范围内。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保险投资活动的可持续顺畅发展。

(二)强化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

随着保险承保能力的扩大和经营环境日趋复杂,风险管理对保险公司的意义变得越来越重大。只有具备完善的风险管理和控制体系,才能顺利应对意外事件的冲击,减少行业发展不必要的波动。次贷危机之所以对美国职业责任险市场的冲击较小,充分说明了风险管理的重要性。相反,我国保险公司目前对风险管理重视不够,应该向美国学习,提高对风险管理的认识深度,采取各种措施努力强化承保业务和投资业务的风险管理能力。与此同时,监管机构在制定各类监管法规和实施现场、非现场检查时,也应该将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和控制能力列为重点的要素。

债务危机案例篇10

美国债券保险业发展历史回顾

1971年,全美第一家债券保险公司――AMBAC成立。此后,随着美国市政债券发行量的快速增长,对于债券保险的需求也日益提高,先后有多家债券保险公司相继成立并开展债券保险业务。债券保险行业俗称的四大巨头――AMBAC、MBIA、FGIC、FSA即形成于20世纪80年代。

同时,对于债券保险行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的“69号法案”也诞生于该时期。“69号法案”中明确了债券保险公司只能从事市政债券保险业务,而不能从事财产及意外险等其他类型的保险业务。我们通常所说的债券保险公司“单线”业务模式即因该法案形成。自此之后,美国债券保险业务开始呈现井喷式增长,到20世纪90年代末期,全美约有50%的市政债券含有债券保险。但随着美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迅速发展,不断有债券保险公司介入高利润的结构化金融产品市场和国际业务。尤其是随着债务抵押债券(Collateralized Debt Obligation, CDO)市场的快速发展,债券保险公司通过卖出CDO 各分支的信用违约互换(Credit Default Swap, CDS)产品获得了大量收入。这些业务为债券保险公司承保规模的迅速扩大做出了很大贡献。至2006年,债券保险公司承保总规模已经达到了3.3万亿美元。

然而2007年次贷危机的爆发给整个债券保险行业带来了灾难性的影响。在次贷危机之前,在美国金融担保保险协会(AFGI)注册的会员共有11家(见表1,并且共有7家债券保险公司具有AAA级(Aaa级)主体评级。在次贷危机之后,由于美国债券保险行业遭受重创,所有债券保险公司评级均遭下调,甚至多家公司出现倒闭。截至2013年底,已经没有一家债券保险公司具有AAA级(Aaa级)主体评级,并且仅有3家债券保险公司在继续开展业务(见表2及表3)。

此外,受债券保险公司主体评级大幅下调的影响,债券保险市场规模也大幅萎缩。在2005年美国债券保险市场发展的顶峰时期,约有57%的新发行市政债券含有债券保险,然而受次贷危机影响,2013年新发行市政债券中含有债券保险的比例已降为4.6%。因此,无论是存量市政债券还是新发行的市政债券,其含有债券保险的比例都达到了历史较低水平。

美国债券保险市场结构变化情况及原因分析

(一)近年来美国债券保险市场总体发展环境

2012年,由于美国的低利率环境,再加上金融危机后经济复苏缓慢,债券保险公司缺乏理想的外部发展环境,整个行业持续萎缩。如当整个债券市场的发行量由2011年的2878亿美元猛增至2012年的3762.4亿美元时,债券保险的业务量却在下降。根据Thomson Reuters的数据,全部在保的长期债券总量比2011年下降了13%,投保债券发行总量也由2011年的152.6亿美元下降至2012年的132.7亿美元。

2012年债券保险市场的萎缩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首先是低利率环境使得债券保险对投资者缺乏吸引力。其次是金融危机后整个债券保险行业遭受了重大损失,市场投资者对于债券保险的价值仍持有一定的怀疑态度。再次,目标市场也发生了萎缩。由于债券保险公司主要承保A级及BBB级市政债券,而这两个级别的债券占比也发生了一定程度的萎缩,于是导致整个行业出现下滑。

2013年,美国债券保险市场延续了2012年的下滑趋势,主要是因为美国市政债券发行量出现了下滑。据Thomson Reuters统计,2013年美国长期市政债券发行总量为3152亿美元,比2012年下降了13%,也低于过去10年3815亿美元的平均发行总量。美国市政债券发行量下降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利率市场环境的波动,二是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恢复。美国市政债券发行量迅速下降主要体现在2013年下半年。随着美国地方政府紧缩政策的退出,市政债券的发行量在2013年上半年曾有一定的提升;而到了下半年,市政债券的收益率出现了明显的上升,发行主体由于利率成本上升开始推迟发行,许多再融资项目都被暂停。另外,随着美国经济的不断复苏,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也已经开始不断提升,对于市政债券融资的需求开始降低,因此导致美国市政债券发行量出现下降。

(二)次贷危机之后美国债券保险市场结构变化情况

次贷危机之后至2012年7月,AGL4曾是唯一一家从事债券保险业务的债券保险公司,然而这一情况随着2012年7月一家新的债券保险公司――BAM的成立而发生了改变。2012年BAM共开展了3笔业务,合计承保总金额2870万美元。虽然当年市场占比仅为0.2%,但也为债券保险行业今后的发展带来了希望(见表4)。此外,2013年,巴菲特掌管的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BHA)也重新开展债券保险业务。而在此前,因次贷危机后美国债券保险行业陷入衰落,该公司曾于2009年退出了市政债券的保险业务。此次重新开展债券保险业务,预示着整个行业开始出现回升的迹象(见表5)。

根据美国证券业和金融市场协会统计结果,2014年第一季度仅有约27亿美元的市政债券含有债券保险(见表6),仅占2014年第一季度新发行市政债券总量的4.6%,而这一比例在2013年第四季度为5.3%,但与2013年同期比(2.7%)已经有了一定的回升。可以说,虽然美国债券保险行业仍旧不太景气,但是已经显现止跌回升的趋势,2014年可能会成为美国债券保险业发展的转折年(见图1)。

(编者注:1.去掉左边纵轴千分符;2.去掉右轴数字中的%,将%标注在右上角;3.修改图例:绿色图例为“带有保险的市政债券存量总额”;红色图例为“带有保险的市政债券存量总额占全部市政债券存量总额的比例”)

(三)美国昔日四大债券保险公司目前经营情况

2009年7月1日,AGL旗下子公司AGC完成了对FSA的兼并。目前,由于MBIA、AMBAC、FGIC因主体评级原因无法开展新业务,因此,在美国昔日的四大保险公司中,仍在正常开展业务的仅有AGL,AGL也是当前美国最大的债券保险公司,而AMBAC和FGIC的经营状况则严重堪忧。2012年底,AMBAC的总资产为27亿美元,所有者权益为-3.25亿美元,2013年AMBAC的经营状况虽有所恢复,但难以在短时间内达到正常经营时的水平。2012年底 FGIC的总资产为2.05亿美元,所有者权益为-3.7亿美元,已经严重资不抵债,完全丧失经营能力,并且最新财务数据已经无法获得(见表7)。

美国债券保险市场发展对中国的启示

(一)债券保险市场的发展对于市政债券市场的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虽然美国债券保险行业目前仍处于低谷期,但是从美国债券保险市场发展的历史不难看出,债券保险在繁荣市政债券市场、帮助低级别市政债券发行主体进入债券市场融资、降低发行人融资成本以及提高债券流动性方面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对我国而言,“中国版”市政债券刚刚推出,将来一定会有更多的主体评级相对较低的市政债券发行主体进入债券市场融资,对于市政债券保险的需求也将与日俱增。建立我国的市政债券保险市场对于未来促进市政债券市场的建设和发展意义重大。

(二)债券保险公司应始终坚持低风险偏好

美国昔日四大债券保险公司在经历了残酷的金融危机之后,AGL可以独善其身主要是因为其低风险的业务策略。在债券保险公司都为了追逐高收益,疯狂的开展结构化金融产品的保险业务和投资业务时,AGL却始终坚持原有的低风险业务策略,审慎介入结构化金融产品业务,因此受次贷危机冲击较小。次贷危机后,AGL迅速抢占市场。虽然债券保险行业发展不景气,但是AGL的盈利能力却在提升,进一步奠定了自己行业领军者的地位。因此,坚持低风险偏好有助于债券保险公司的长久发展。

(三)“单线”业务模式对于债券保险公司至关重要

在美国债券保险行业发展史上,“69号法案”中关于债券保险公司“单线”业务的规定对于债券保险行业的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无论是次贷危机之前还是之后,市政债券保险业务违约率一直都维持在很低的水平。债券保险公司受到冲击主要是因为涉足结构化金融产品而遭受了重大损失。这也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美国金融监管的滞后。如果在结构化金融产品出现之后美国金融监管当局能够进一步控制债券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严格限定其仅能开展市政债券保险业务,那么美国债券保险行业现在或许完全是另一番景象。可以说,监管滞后也是债券保险行业遭受重大冲击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未来如果我国发展市政债券保险市场,一方面监管当局应对债券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进行严格的限制,发展专业的仅从事债券保险业务的债券保险公司;另一方面,债券保险公司自身也要通过内部风控体系,严格限制业务范围,防范业务风险。

未来展望

虽然目前美国债券保险市场处于低谷期,但是未来的增长潜力仍然巨大。据标准普尔估计,未来美国债券保险将覆盖美国新发行债券20%~30%的市场份额。随着美国市政债券市场的不断扩大,投资人对于债券保险的需求也将上升。尤其是对于那些实力偏弱且发行频率不高的市政债券发行人而言,仍需要依赖债券保险商提供的债券保险服务。

在我国,债券保险被称为“信用增进”,目前我国仅有一家准债券保险公司在为金融产品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笔者相信未来会有越来越多的专业的信用增进公司在金融市场出现,为市政债券市场建设和发展、我国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完善、风险分散分担机制的建立健全发挥更大的作用。

注:

1.NPFC(National Public Finance Guaranty Corp.)为MBIA旗下专门从事市政债券保险的子公司。

2.Syncora担保公司前身为XL capital。

3.BAM(Build America Mutual Assurance Co.),即美国建设互助保险公司。

4.AGL下辖4家子公司,分别为AGM、MAC、AGC、AG Re。2013年,AGL为重整市政债券保险业务,新设立了子公司MAC,于是在AGL旗下具有从事市政债券保险业务资质的子公司有3家,分别是AGM、AGC、MAC。但目前主要依靠其旗下子公司AGM和MAC来开展市政债券保险业务。

作者单位: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

参考文献

[1]张启迪,樊力嘉.美国债券保险发展与启示[J].中国金融.2014(03).

[2]陈晓虹,刘彦,等.美国债券保险的发展及对我国的启示[J].中国货币市场. 2009(06).

[3]黄蔚,吴韧强.次贷危机中债券保险的风险与启示[J].商业时代. 2009(28).

[4]刘冬雨.我国市政债券发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与控制[J].金融与经济. 2006(09).

[5]袁东,毛玉萍,等.债券保险公司、次贷危机及债券市场趋势分析[J].财贸经济. 2008(07).

债务危机案例篇11

(一)企业转机

企业转机是企业陷入衰退危机,尚未达到破产原因之前,对其实施危机干预,使其恢复生机和活力。同为企业的再生程序,企业转机不同于破产重整,破产重整是在司法干预下的重整程序。转机中的企业并未达到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条件,而是在企业进入衰退早期,由企业主动进行的一种自我挽救程序。

转机管理的成功有赖于正确制定转机方案并有效实施。成功的企业转机需要转机管理专家,而非单纯的行业专家。转机负责人需扮演领导者和管理者多重角色,需要具有丰富危机处理经验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危机企业转机管理人市场才能完成危机企业转机管理。

(二)破产重整

破产重整又名 “司法康复”或“更生”, 是指对已具破产原因但有再生希望的债务人实施的旨在挽救其生存的程序,经利害关系人申请,在司法机关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对其进行整顿,以使其摆脱困境,重获经营能力。

资产管理公司参与企业转机及破产重整的内容

(一)提供融资服务

重整融资是重整能否成功的关键,重整融资需要寻求风险偏好型投资者,融资契约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比较复杂,涉及包括公司原债权人、股东、管理层、雇员等在内的多方当事人。重整融资的重要问题是定价,重整公司的风险高于正常经营的公司,而其收益又不确定,重整融资会要求高于市场价格的回报,给予融资人更多的权利保障,并要重整公司负担更多义务。资产管理公司提供重整融资具有优势,一方面,资产管理公司具有不良资产处置的经验与技巧,容易对重整企业估值及风险作出判断,另一方面,资产管理可以通过多种融资手段进行融资。

(二)请求权交易

1.重整模式的新发展与请求权交易。重整是在司法框架下重新组合困境公司的资本结构,使公司摆脱债务负担以恢复营运。重整的基本目标是挽救困境企业,挽救的方式包括法人人格存续和核心业务存续。后者是在恢复公司营运价值的前提下的灵活的重整模式,包括重整拍卖、重整并购、重整资产出售等。重整资产出售是债务人企业利用重整程序作为一个平台出售公司资产,这是一种司法程序下的吸收合并。重整出售已经成为美国公司重整中广泛应用的一种模式,据统计2002 年美国依据破产法第11章实施破产保护的大公司中,过半数采取了资产出售的方式,美国破产法第11章1123条明确规定重整方案中可以规定出售债务人的全部或任何资产。

重整出售的重要特点是对重整中的公司的债权或股权等权益进行交易,这种交易被称为请求权交易,不同请求权人根据重整方案对这些资产拥有不同层级不同数量的请求权,美国有着世界上最为先进的重整制度,与其请求权交易活跃有着密切关系。美国法一般不会在破产条件下由于请求权的性质而限制其转让,其判例法形成一个基本原则:请求权或利益的收购者拥有和原始请求权人或股东同样的权利和限制。

破产企业实质上就是一个财产集合,权利人对其拥有相应的请求权。破产法最基本的目标是保护这些请求权。重整制度的核心在于恢复那些有继续存在价值的企业营运,请求权交易并不阻碍破产重整的上述价值,而且可以使不愿意参与重整的权利人解脱出来,又为新的投资者提供机会。

2.请求权交易方式与程序。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擅长投资困境公司,在长期的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实践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积累了经验和风险识别及管理能力,通过在破产重整框架下的投资活动实现增值。

第一,确定收购方案。在确定收购方案前,应了解目标公司的债权人结构和状况,与债权人私下接触,了解债权人的风险偏好,掌握影响重整计划通过的关键表决组债权人的信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还应能运用自己对困境企业的专业能力准确判断目标公司的风险和价值,并能成功说服目标债权人。然后,在此基础上,确定债权收购方案。债权收购方案的主要内容是收购价格以及付款方式。

第二,收购谈判。不同请求权人具体需求不同,有些请求权人对流动性的需求大于对未来收益的需求,也愿意收到现金退出重整程序,也可以与其协商债权收购,或者进行债转股,交换重整公司新的股权,请求权清偿的清偿次序越低,收购价格也越低,实施债转股的可能性越高。

第三,控制重整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以通过收购请求权控制重整中的公司,进入并控制债权人委员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要达到上述目的,重整方案表决通过是重整中的重要环节,一般情况下,重整方案会把各利益主体分为若干组别对方案进行表决,请求权交易会使每个类别组的人数都可能减少,从而易于通过重整方案。投资人提出并通过自己的重整方案,或者阻挠通过对自己不利的重整方案,都可通过收购请求权获得投票权的方式实现。按照一般的重整法律规定,每一个类别组请求权人中只要代表二分之一以上参加投票的请求权人数,且其持有请求权数额超过参加投票的请求权数额的三分之二的请求权人同意重整方案,就视为该类别组同意重整方案。收购关键组别,金额可以达到控制的目的。

(三)提供专业服务

资产管理公司在资产处置和管理实践中,以债务重组、资产重组和企业重组为工具,强化投资银行业务能力,逐步在金融体系中形成并确立了特色业务优势。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营运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积累了大量的资源。企业转机管理、重整与不良资产经营管理业务在市场环境、法律背景、定价机制、业务能力等方面具有十分密切的联系。资产管理公司在企业转机及破产重整中可以提供多元化的服务。

1.经营管理服务。对于企业转机而言,需要对企业所处的危机进行准确诊断,整个过程可能涉及稳定危机、获取利益相关方的支持、战略调整、组织变革、优化关键流程及财务重组,转机管理人要得到利益相关方的信任和支持,完成转机管理,需要具有较高的危机处理能力及经营管理能力。

资产管理公司在破产重整中同样可以提供经营管理服务。债权人和股东在重整中会争夺破产控制权,债权人控制论从剩余所有权及企业价值最大化观点出发,认为重整企业中债权人才是真正的剩余所有权人,主张债权人拥有剩余控制权,并控制重整过程中公司的经营活动。重整制度改变了以往的契约式公司治理规则,代之以债权人参与及司法监督下的治理方式。管理层既向股东负信托义务,也向债权人负信托义务。股东控制论认为,重整中的公司其剩余所有权人是模糊的。股东和债权人都可能是剩余所有权人,其利益又是相互冲突的。剩余所有权理论不适用重整中的公司治理。重整制度是把不同的请求权人约束在同一个目标之下,实现重整中的公司价值最大化,立法出于对效率和公平的考虑,重整公司治理目标常常是公司价值最大化,为了降低成本和解决信息匮乏问题,确定了债务人企业主导的重整方式。但这种模式存在问题,因为管理层有拖延重整程序的激励,管理层不能从清算中受益,却能从重整程序中得到控制权收益。现行重整法律一般给管理层提供了过多的控制重整权力,造成滥用重整程序。

解决DIP重整模式的方案是破产管理人模式,即由管理人主导重整程序。这需要破产管理人具有专业的经营管理能力,或者在经理人市场聘请专业管理人员。根据我国破产法规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破产清算事务所以及个人可以担任管理人,实际上这些机构和个人难以胜任上述工作,而具有丰富“问题企业拯救”经验的资产管理公司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2.提供投资服务。破产重整是一个综合性的程序,涉及财务、管理、法律、金融等内容,债务人企业要进行融资,发行债券及实施债转股等活动,除了作为投资者之外,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发挥在资产管理及重组等方面的优势,为投资者提供投资服务。

3.担任管理人。在企业转机和破产重整中,管理人的作用至关重要。企业转机管理并非一个司法程序,转机管理可以由危机企业自行实施,也可以由危机企业专业处理机构来实施,但一般由后者来完成。资产管理公司可以通过与危机企业谈判确定的转机方案来担任管理人。而在破产重整中,破产法规定了破产管理人制度,破产管理人的选任可以由债权人会议确定或由法院指定。我国破产法采取由法院在管理人名册中指定管理人的方式,资产管理公司可以成为破产管理人。

资产管理公司参与风险控制

(一)重整融资风险控制

重整融资的风险主要在于重整结果的不确定性,对融资的风险控制主要通过对融资的监督和提高收益率以及立法和司法保护。对融资的监督可以通过在融资协议中设定相应条款的方式。

1.规定限制性条件。如规定在限定的日期出售公司资产或者重整方案得到法院批准;要求公司必须达到一定的现金流标准,规定资金使用范围和用途,只有债务人特定的营运费用和经营活动才能使用重整融资。通过循环贷款的模式控制债务人的经营活动。借款间隔一段时间到期一次。每一次到期时融资人对债务人进行评估,如果认为债务人符合贷款条件,贷款会继续循环一次。

2.参与重整公司治理。可建议债务人管理层聘请首席重组官作为专业人士指导债务人重整。首席重组官协助管理层制定重整方案。资产管理公司有权提出首席重组官候选名单,或参与对首席重组官选任和解聘,甚至要求撤换债务人管理层。

大部分国家的破产立法并未明确规定融资人参与重整中的公司治理的法定权力。美国破产法第364 条仅规定重整融资人可以享受到清偿优先权,并没有规定融资人可以行使撤换管理层或者参与经营决策等公司治理权。我国《企业破产法》对融资人的权利未具体规定,《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企业破产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可以聘任债务人的经营管理人员负责营业事务。《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九条规定,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可见《企业破产法》也没有赋予融资人参与重整中的公司治理的法定权力。但实践中重整融资人通过融资协议参与公司治理却在不断扩展,重整融资人利用重整融资协议控制重整中的公司的经营活动也是重整模式向市场化发展的结果,是对债务人及其管理层过度操纵重整程序的纠正。为控制风险,融资人应注意将融资协议作为重整方案的一部分通过法院批准而取得强制效力,重整融资条款就具有了强制力。融资人还可充分利用立法对重整融资的特别保护。

3.完善法律制度和规则。降低重整融资风险吸引投资者,需要明确的法律规则。美国破产法给破产融资进行了详细的规定,集中体现在第364 条,该条(a)款规定,如果债务人企业在正常的业务经营过程中取得无担保信贷和承担无担保债务,则该融资可作为管理费用,享受第一优先受偿权;(b)款规定,对非属于正常业务范围,在法院批准的前提下,债权人同样可享受上述优先权;(c)款规定,如果债务人企业不能得到无担保贷款,法院可以批准融资人获得“超级优先”管理费用请求权,或者批准融资人获得针对没有担保负担的财产的担保权益,如果财产有担保负担,则获得从属性担保权益,即该担保权益的地位从属于既有的担保权;(d)款规定,如果债务人企业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获得贷款,法院可以授权重整融资人获得担保利益,这种担保利益优于或等同于现有的担保利益,但必须给予原来的担保债权人以充分的保护。

发行证券是重整融资的重要方式。由于重整企业是困境企业,不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需要特别进行规定,美国破产法规定了重整中公司发行证券的豁免制度。美国破产法第1145(a)(1)条规定,为交换对债务人的请求权或债务人破产申请前的股票而发行证券,债务人可根据重整方案发行证券而不必根据1933 年证券法的规定申请注册陈述。“与债务人联合制定重整方案的联营公司”或者“根据重整方案继承债务人的公司”发行证券也适用上述豁免程序。第1145(a)(3)条为投资人在公开证券市场交易请求权提供了立法支持。该款规定:根据本条(a)款(1)项指定的方式向本条(1)款规定的市场主体以外的市场主体要约出售或出售任何证券,该市场主体都不构成1933 年证券法2(11)条意义上的承销商。此外,重整中的公司的一些非证券性质请求权也可以通过非证券市场进行交易。因此,我国破产法也应做出相应安排。

(二)请求权交易风险控制

企业破产重整需要一个良好的请求权交易环境与机制。比如,在三鹿破产案中,河北国信资产运营公司以20%价格收购普通债权人债权成为国内首例破产债权收购,这是一例不成功的非完全市场行为的收购,收购过程凸现了我国相关法律规则的缺位。

立法应为请求权交易创造宽松的条件,在此基础上进行明确的规定。请求权交易更多属于市场行为,因此,破产法不应禁止该交易行为,并且不应过多限制受让人的权利,而是为交易创造条件。比如,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是受公司法限制的,以维护其人合性,但在重整状态下,这种限制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破产重整是公司一系列契约的再安排。破产法立法应关注继受者的权利问题,请求权或利益的收购者拥有和原始请求权人或股东同样的权利和限制。

由于请求权交易会产生控制权的转换,受让者可能会滥用权力而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请求权受让人也可能有敌意的目的,如竞争对手出于阻碍重整而进行交易。因此,法律在鼓励交易的同时,必须进行必要的限制。交易程序公开、公正是基本的原则,需要规定信息披露制度;规定受让人的信托义务;禁止操纵和欺诈活动。法院可以对交易进行必要的最低限度的审查和批准,推行交易备案制度,在交易达到一定比例时,借鉴上市公司收购的强制要约制度,以保护中小债权人及股东利益。

参考文献

1.李曙光,王佐发.中国破产法实施的法律经济分析.政法论坛,2007(1)

2.斯图尔特斯莱特,大卫洛维特. 涅槃:危机中的企业转机管理.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债务危机案例篇12

企业转机与破产重整的内涵

 

(一)企业转机 

企业转机是企业陷入衰退危机,尚未达到破产原因之前,对其实施危机干预,使其恢复生机和活力。同为企业的再生程序,企业转机不同于破产重整,破产重整是在司法干预下的重整程序。转机中的企业并未达到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条件,而是在企业进入衰退早期,由企业主动进行的一种自我挽救程序。 

转机管理的成功有赖于正确制定转机方案并有效实施。成功的企业转机需要转机管理专家,而非单纯的行业专家。转机负责人需扮演领导者和管理者多重角色,需要具有丰富危机处理经验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危机企业转机管理人市场才能完成危机企业转机管理。 

(二)破产重整 

破产重整又名 “司法康复”或“更生”, 是指对已具破产原因但有再生希望的债务人实施的旨在挽救其生存的程序,经利害关系人申请,在司法机关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对其进行整顿,以使其摆脱困境,重获经营能力。 

 

资产管理公司参与企业转机及破产重整的内容 

 

(一)提供融资服务 

重整融资是重整能否成功的关键,重整融资需要寻求风险偏好型投资者,融资契约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比较复杂,涉及包括公司原债权人、股东、管理层、雇员等在内的多方当事人。重整融资的重要问题是定价,重整公司的风险高于正常经营的公司,而其收益又不确定,重整融资会要求高于市场价格的回报,给予融资人更多的权利保障,并要重整公司负担更多义务。资产管理公司提供重整融资具有优势,一方面,资产管理公司具有不良资产处置的经验与技巧,容易对重整企业估值及风险作出判断,另一方面,资产管理可以通过多种融资手段进行融资。 

(二)请求权交易 

1.重整模式的新发展与请求权交易。重整是在司法框架下重新组合困境公司的资本结构,使公司摆脱债务负担以恢复营运。重整的基本目标是挽救困境企业,挽救的方式包括法人人格存续和核心业务存续。后者是在恢复公司营运价值的前提下的灵活的重整模式,包括重整拍卖、重整并购、重整资产出售等。重整资产出售是债务人企业利用重整程序作为一个平台出售公司资产,这是一种司法程序下的吸收合并。重整出售已经成为美国公司重整中广泛应用的一种模式,据统计2002 年美国依据破产法第11章实施破产保护的大公司中,过半数采取了资产出售的方式,美国破产法第11章1123条明确规定重整方案中可以规定出售债务人的全部或任何资产。 

重整出售的重要特点是对重整中的公司的债权或股权等权益进行交易,这种交易被称为请求权交易,不同请求权人根据重整方案对这些资产拥有不同层级不同数量的请求权,美国有着世界上最为先进的重整制度,与其请求权交易活跃有着密切关系。美国法一般不会在破产条件下由于请求权的性质而限制其转让,其判例法形成一个基本原则:请求权或利益的收购者拥有和原始请求权人或股东同样的权利和限制。 

破产企业实质上就是一个财产集合,权利人对其拥有相应的请求权。破产法最基本的目标是保护这些请求权。重整制度的核心在于恢复那些有继续存在价值的企业营运,请求权交易并不阻碍破产重整的上述价值,而且可以使不愿意参与重整的权利人解脱出来,又为新的投资者提供机会。 

2.请求权交易方式与程序。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擅长投资困境公司,在长期的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实践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积累了经验和风险识别及管理能力,通过在破产重整框架下的投资活动实现增值。 

第一,确定收购方案。在确定收购方案前,应了解目标公司的债权人结构和状况,与债权人私下接触,了解债权人的风险偏好,掌握影响重整计划通过的关键表决组债权人的信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还应能运用自己对困境企业的专业能力准确判断目标公司的风险和价值,并能成功说服目标债权人。然后,在此基础上,确定债权收购方案。债权收购方案的主要内容是收购价格以及付款方式。 

第二,收购谈判。不同请求权人具体需求不同,有些请求权人对流动性的需求大于对未来收益的需求,也愿意收到现金退出重整程序,也可以与其协商债权收购,或者进行债转股,交换重整公司新的股权,请求权清偿的清偿次序越低,收购价格也越低,实施债转股的可能性越高。 

第三,控制重整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以通过收购请求权控制重整中的公司,进入并控制债权人委员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要达到上述目的,重整方案表决通过是重整中的重要环节,一般情况下,重整方案会把各利益主体分为若干组别对方案进行表决,请求权交易会使每个类别组的人数都可能减少,从而易于通过重整方案。投资人提出并通过自己的重整方案,或者阻挠通过对自己不利的重整方案,都可通过收购请求权获得投票权的方式实现。按照一般的重整法律规定,每一个类别组请求权人中只要代表二分之一以上参加投票的请求权人数,且其持有请求权数额超过参加投票的请求权数额的三分之二的请求权人同意重整方案,就视为该类别组同意重整方案。收购关键组别,金额可以达到控制的目的。 

(三)提供专业服务 

资产管理公司在资产处置和管理实践中,以债务重组、资产重组和企业重组为工具,强化投资银行业务能力,逐步在金融体系中形成并确立了特色业务优势。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营运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积累了大量的资源。企业转机管理、重整与不良资产经营管理业务在市场环境、法律背景、定价机制、业务能力等方面具有十分密切的联系。资产管理公司在企业转机及破产重整中可以提供多元化的服务。 

1.经营管理服务。对于企业转机而言,需要对企业所处的危机进行准确诊断,整个过程可能涉及稳定危机、获取利益相关方的支持、战略调整、组织变革、优化关键流程及财务重组,转机管理人要得到利益相关方的信任和支持,完成转机管理,需要具有较高的危机处理能力及经营管理能力。 

资产管理公司在破产重整中同样可以提供经营管理服务。债权人和股东在重整中会争夺破产控制权,债权人控制论从剩余所有权及企业价值最大化观点出发,认为重整企业中债权人才是真正的剩余所有权人,主张债权人拥有剩余控制权,并控制重整过程中公司的经营活动。重整制度改变了以往的契约式公司治理规则,代之以债权人参与及司法监督下的治理方式。管理层既向股东负信托义务,也向债权人负信托义务。股东控制论认为,重整中的公司其剩余所有权人是模糊的。股东和债权人都可能是剩余所有权人,其利益又是相互冲突的。剩余所有权理论不适用重整中的公司治理。重整制度是把不同的请求权人约束在同一个目标之下,实现重整中的公司价值最大化,立法出于对效率和公平的考虑,重整公司治理目标常常是公司价值最大化,为了降低成本和解决信息匮乏问题,确定了债务人企业主导的重整方式。但这种模式存在问题,因为管理层有拖延重整程序的激励,管理层不能从清算中受益,却能从重整程序中得到控制权收益。现行重整法律一般给管理层提供了过多的控制重整权力,造成滥用重整程序。

解决dip重整模式的方案是破产管理人模式,即由管理人主导重整程序。这需要破产管理人具有专业的经营管理能力,或者在经理人市场聘请专业管理人员。根据我国破产法规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破产清算事务所以及个人可以担任管理人,实际上这些机构和个人难以胜任上述工作,而具有丰富“问题企业拯救”经验的资产管理公司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2.提供投资服务。破产重整是一个综合性的程序,涉及财务、管理、法律、金融等内容,债务人企业要进行融资,发行债券及实施债转股等活动,除了作为投资者之外,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发挥在资产管理及重组等方面的优势,为投资者提供投资服务。 

3.担任管理人。在企业转机和破产重整中,管理人的作用至关重要。企业转机管理并非一个司法程序,转机管理可以由危机企业自行实施,也可以由危机企业专业处理机构来实施,但一般由后者来完成。资产管理公司可以通过与危机企业谈判确定的转机方案来担任管理人。而在破产重整中,破产法规定了破产管理人制度,破产管理人的选任可以由债权人会议确定或由法院指定。我国破产法采取由法院在管理人名册中指定管理人的方式,资产管理公司可以成为破产管理人。 

 

资产管理公司参与风险控制 

 

(一)重整融资风险控制 

重整融资的风险主要在于重整结果的不确定性,对融资的风险控制主要通过对融资的监督和提高收益率以及立法和司法保护。对融资的监督可以通过在融资协议中设定相应条款的方式。 

1.规定限制性条件。如规定在限定的日期出售公司资产或者重整方案得到法院批准;要求公司必须达到一定的现金流标准,规定资金使用范围和用途,只有债务人特定的营运费用和经营活动才能使用重整融资。通过循环贷款的模式控制债务人的经营活动。借款间隔一段时间到期一次。每一次到期时融资人对债务人进行评估,如果认为债务人符合贷款条件,贷款会继续循环一次。 

2.参与重整公司治理。可建议债务人管理层聘请首席重组官作为专业人士指导债务人重整。首席重组官协助管理层制定重整方案。资产管理公司有权提出首席重组官候选名单,或参与对首席重组官选任和解聘,甚至要求撤换债务人管理层。 

大部分国家的破产立法并未明确规定融资人参与重整中的公司治理的法定权力。美国破产法第364 条仅规定重整融资人可以享受到清偿优先权,并没有规定融资人可以行使撤换管理层或者参与经营决策等公司治理权。我国《企业破产法》对融资人的权利未具体规定,《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企业破产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可以聘任债务人的经营管理人员负责营业事务。《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九条规定,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可见《企业破产法》也没有赋予融资人参与重整中的公司治理的法定权力。但实践中重整融资人通过融资协议参与公司治理却在不断扩展,重整融资人利用重整融资协议控制重整中的公司的经营活动也是重整模式向市场化发展的结果,是对债务人及其管理层过度操纵重整程序的纠正。为控制风险,融资人应注意将融资协议作为重整方案的一部分通过法院批准而取得强制效力,重整融资条款就具有了强制力。融资人还可充分利用立法对重整融资的特别保护。 

3.完善法律制度和规则。降低重整融资风险吸引投资者,需要明确的法律规则。美国破产法给破产融资进行了详细的规定,集中体现在第364 条,该条(a)款规定,如果债务人企业在正常的业务经营过程中取得无担保信贷和承担无担保债务,则该融资可作为管理费用,享受第一优先受偿权;(b)款规定,对非属于正常业务范围,在法院批准的前提下,债权人同样可享受上述优先权;(c)款规定,如果债务人企业不能得到无担保贷款,法院可以批准融资人获得“超级优先”管理费用请求权,或者批准融资人获得针对没有担保负担的财产的担保权益,如果财产有担保负担,则获得从属性担保权益,即该担保权益的地位从属于既有的担保权;(d)款规定,如果债务人企业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获得贷款,法院可以授权重整融资人获得担保利益,这种担保利益优于或等同于现有的担保利益,但必须给予原来的担保债权人以充分的保护。 

发行证券是重整融资的重要方式。由于重整企业是困境企业,不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需要特别进行规定,美国破产法规定了重整中公司发行证券的豁免制度。美国破产法第1145(a)(1)条规定,为交换对债务人的请求权或债务人破产申请前的股票而发行证券,债务人可根据重整方案发行证券而不必根据1933 年证券法的规定申请注册陈述。“与债务人联合制定重整方案的联营公司”或者“根据重整方案继承债务人的公司”发行证券也适用上述豁免程序。第1145(a)(3)条为投资人在公开证券市场交易请求权提供了立法支持。该款规定:根据本条(a)款(1)项指定的方式向本条(1)款规定的市场主体以外的市场主体要约出售或出售任何证券,该市场主体都不构成1933 年证券法2(11)条意义上的承销商。此外,重整中的公司的一些非证券性质请求权也可以通过非证券市场进行交易。因此,我国破产法也应做出相应安排。 

(二)请求权交易风险控制 

企业破产重整需要一个良好的请求权交易环境与机制。比如,在三鹿破产案中,河北国信资产运营公司以20%价格收购普通债权人债权成为国内首例破产债权收购,这是一例不成功的非完全市场行为的收购,收购过程凸现了我国相关法律规则的缺位。 

立法应为请求权交易创造宽松的条件,在此基础上进行明确的规定。请求权交易更多属于市场行为,因此,破产法不应禁止该交易行为,并且不应过多限制受让人的权利,而是为交易创造条件。比如,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是受公司法限制的,以维护其人合性,但在重整状态下,这种限制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破产重整是公司一系列契约的再安排。破产法立法应关注继受者的权利问题,请求权或利益的收购者拥有和原始请求权人或股东同样的权利和限制。 

由于请求权交易会产生控制权的转换,受让者可能会滥用权力而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请求权受让人也可能有敌意的目的,如竞争对手出于阻碍重整而进行交易。因此,法律在鼓励交易的同时,必须进行必要的限制。交易程序公开、公正是基本的原则,需要规定信息披露制度;规定受让人的信托义务;禁止操纵和欺诈活动。法院可以对交易进行必要的最低限度的审查和批准,推行交易备案制度,在交易达到一定比例时,借鉴上市公司收购的强制要约制度,以保护中小债权人及股东利益。 

 

参考文献: 

1.李曙光,王佐发.中国破产法实施的法律经济分析.政法论坛,2007(1) 

2.斯图尔特•斯莱特,大卫•洛维特. 涅槃:危机中的企业转机管理.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债务危机案例篇13

第一,从企业的运营情况看,表现为产销严重脱节,企业销售额和销售利润明显下降,多项绩效评价指标严重恶化;

第二,从企业的资产结构看,表现为应收账款大幅增长,产品库存迅速上升;

第三,从企业的偿债能力看,表现为丧失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流动资产不足以偿还流动负债,总资产低于总负债;

第四,从企业现金流量看,表现为缺乏偿还即将到期债务的现金流,现金总流入小于现金总流出。

二、企业财务危机预警管理的主要方法

财务危机是导致企业生存危机的重要因素,因此,只有针对可能造成财务危机的因素,采取监测和预防措施,才能及早防范财务风险,控制财务危机。

财务危机预警是以财务会计信息为基础,通过设置并观察一些敏感性指标的变化,对企业可能或将要面临的财务危机所实施的实时监控和预测警报。财务危机预警方法主要有以下四种:

(一) 财务报表分析法

利用财务报表提供的数据和方法对企业财务状况做出估计分析是一种传统的分析方法。通常使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利润分配表以及现金流量表这三套财务报表来分析企业的价值、评估企业的风险。

财务比率分析是最主要的财务报表分析方法之一。包括六大类:偿债能力、经营能力、获利能力、资本结构、成长能力分析和现金流量分析。

1.偿债能力用来分析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采取的主要指标有: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负债比率、借款依存度、利息支出率等。

2.经营能力分析用以衡量企业运用其资源效率来反映企业对资产的管理能力,采取的主要指标有:总资产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平均收款天数等。

3.获利能力分析反映企业在未来经营中产生现金的能力,采取的主要指标有:资产报酬率、每股盈余、税前净利率、营业毛利率、营业外收支率、每股营业额等。

4.资本结构分析反映企业运用财务杠杆的情况,采取的主要指标有:负债对股东权益比率、长期资金对固定资产比率、保留盈余对总资产比率等。

5.成长能力分析反映公司是否具有良好的成长性,采取的主要指标有:营业收入成长率、净资产成长率、税前净利成长率等。

6.现金流量分析是用现金流量去评估企业发生财务危机的可能性,采取的主要指标有:现金流量比率、每股现金流量、现金流量对总资产的比率等等。

(二) 单变量模型

单变量模型是指使用单一财务变量对企业财务危机进行预测的模型。主要有美国学者比弗(Beaver)于1966年提出的单变量预警模型。他通过对1954~1964年期间的大量失败企业和成功企业比较研究,对14种财务比率进行取舍,最终得出可以有效预测财务失败的比率依次为:

(1)债务保障率=现金流量÷债务总额;

(2)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3)资产收益率=净收益÷资产总额:

(4)资产安全率=资产变现率-资产负债率。

比弗认为债务保障率能够最好地判定企业的财务状况;其次是资产负债率,且离失败日越近,误判率越低。但各比率判断准确率在不同的情况下会有所差异,所以在实际应用中往往使用一组财务比率,而不是一个比率,这样才能取得良好的预测效果。

(三) 多变量模型

多变量模型即多元线性判定模型,指使用多个变量组成的鉴别函数来预测企业财务失败的模型。最早美国学者奥曼(Altman)开始研究,他选取了1946—1965年间的33家破产的和正常经营的公司,使用了22个财务比率来分析潜在的失败危机。他利用逐步多元鉴别分析 (MDA)逐步取5种最具共同预测能力的财务比率,建立起了一个类似回归方程式的鉴别函数-Z计分法模式。该模型是通过五个变量 (五种财务比率)将反映企业偿债能力的指标、获利能力指标和营运能力指标有机联系起来,综合分析预测企业财务失败或破产的可能性。表达式如下:

Z=0.012X1+0.014X2+0.033X3+0.006X4+0.999X5

其中:Z为判别函数值。X1=营运资产/总资产;X2=留存收益/总资产;X3=息税前利润/总资产;X4=权益市场价值/负债账面总价值;X5=销售收入/总资产。一般地,Z值越低,企业越有可能发生破产。

奥曼还提出了判断企业破产的临界值:若Z≥2.99,表明企业的财务状况良好,发生破产的可能性较小;若Z≤1.81,则企业存在很大的破产危险,即1.81是企业破产发生的定量界定。该模型实际上是通过五个变量(五种财务比率),将反映企业偿债能力的指标(Xl、X4)、获利能力的指标(X2、X3)和运营能力的指标(X5)有机联系起来,综合分析预测企业财务失败或破产的可能性。在企业失败前一、二年的预测准确率很高;预测期变长,准确率有所降低,距失败前五年的预测准确率仅为36%。

多变量模型除了以上介绍的Z计分法模型以外,还有奥曼改进的第二代模型一一ZETA模型,日本开发银行的多变量预测模型,中??a class=content_a href=/class_free/127_1.shtml>台湾陈肇荣的多元预测模型,中国学者周首华、杨济华F分数模型,以及其他国外学者研究的考虑现金流量因素的预警模型和考虑产业因素的预警模型等。但是,这几种模型在实际中的应用并不广泛。就目前为止, Z计分法模型仍然占据着主导地位。

(四) 基于案例的预警方法

早期对企业危机的研究的方法就是个案分析方法,主要是通过观察企业财务危机的案例,从中寻找出企业陷入财务危机的规律性表现。在财务危机预警的各种定量方法出现后,这种方法仍在广泛地使用,究其原因是由于企业财务危机产生的原因极为复杂多变,没有任何的模型和方法能预测、解决一切财务危机,在进行定量研究的同时,有必要在其他管理信息中找出其规律性,进而加强和完善对危机预警的管理。

耶鲁大学Roger Schank教授于1982年提出的基于案例财务危机的管理方法即是成功一例。基于案例的预警方法(case-base reasoning)简称CBR技术。CBR技术是一种基于经验知识进行推理的人工智能技术,他强调在解决问题时,以类似的情况处理,并通过对过去类似情况处理的适当修改来解决新问题,能有效解决财务预警方法在辨识财务危机的警兆和测度财务危机的警度等方面存在的局限性。该技术研究后逐步推广到机械、冶金等行业,得到了成功的应用。这种方法对于解决非结构化的、处于前沿性和探索性阶段等定量特征不是非常明显的问题最为有效。

以上四种方法,都有其特点和局限性。对企业而言,在实际运用时,要考虑到国家的宏观经济形势、地域、行业等诸多因素的差异,选择适合企业特点,并能满足自身经营和财务管理需要的方法和模型,才能达到动态监测、及早防范、有效阻止及避免财务危机再次发生的目的,最大限度地发挥财务危机预警系统的功能。

三、国有企业财务预警管理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国有企业财务危机预警机制构建,除了应有理论上的科学性、现实的可操作性、完善的制度体系、严密的制约机制、严格的风险监控、高效的事后核查外,还必须符合国有企业的特点,在实际应用中需注意以下六个问题:

1.要考虑国有企业的特殊性。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据着特殊的地位,发挥着特殊的作用。根据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今后国有企业可能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在涉及国家安全的核心领域和必须由公共财政负担的公益事业领域,存在国有独资企业;二是在涉及国民经济命脉的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存在国有控股企业;三是涉及到有优势的、一般竞争性领域,国有资本可以优进劣退。因此,国有企业不是一种一般的企业组织形式,不能用一般企业的规则来规范国有企业。在国有企业建立财务预警机制,在考虑到企业一般适用的同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国有企业的特点。

2.要考虑其完整性。由于国有企业承担了除一般企业具有的纯市场竞争功能外,还承担社会公共职能,因此,国有企业危机预警系统设计,一定要力求完整,要力争做到“两个结合”。一是要做到定量和定性相结合,既要考虑资产、负债、现金、利润等定量指标,又要考虑企业的市场份额、创新能力、持续发展能力和国家和社会所关注的社会贡献率、社会积累率等非财务指标和定性因素。二是要做到表内和表外相结合,既要选择到资产负债率、应收账款周转率、资产报酬率等财务报表中反映的指标,也要考虑企业从事委托理财、期货股票、担保抵押等表外指标。

3.要有控制的流程性。控制的流程性具体表现为从横向和纵向把握好几个关键点。横向要针对国有企业经营和财务管理中的风险,即主要把握好投资、筹资、应收账款、内部担保抵押、关联交易等日常经营管理行为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纵向针对财务管理中的信息反映、预测、决策和控制整个流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这样才能对企业的财务风险进行全面的监测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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