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的分析实用13篇

无形资产的分析
无形资产的分析篇1

无形资产;会计确认;会计计量

无形资产,其价值通常在于是一种权利或者获得超额利润的能力,如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证、专利权等。在是否具备实物形态这一点上,通常无形资产是不具有实物形态的,但是某些无形资产的存在需要依赖于实物载体,比如计算机程序,其本身是智力成果,但是其必须要有存在的载体,这个载体就是磁盘,但这些实物形态本身并没有改变无形资产本身的特征,即其和有形资产是存在本质的不同———不具有实物形态。同时无形资产与货币资产也存在较大的差别,虽然货币也没有实物形态,比如银行存款、应收款项,但无形资产与货币不同之处则很明显,而最为清晰的一点就是:能使会计主体一个生产经营周期长期受益。无形资产如果脱离了生产经营活动,其经济价值就不复存在,会计主体持有无形资产,其目的在于服务于生产经营,获得竞争能力从而最大程度地获利。相对于不同的持有者,在会计分类上就可能得出截然不同的结论:软件公司对外销售的计算机软件,在会计处理上如果确认为无形资产,可能会让会计师感觉到好笑,但是对于购买方而言属于无形资产则确定无疑。

一、无形资产确认与计量中存在问题

1.1计量标准《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中,对投资性房产、金融工具、债务重组等经济业务的价值确认上都采取了谨慎的态度,采用以公允价值为计量基础,对此,笔者认为原有的历史成本法已经无法适应现实需求,逐步建立公允价值的计量环境,必将成为大势所趋。《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予以确认的无形资产,尽管在原有的基础上已经有了较大的突破,但是其计量标准相对于企业管理的实际仍然缺乏合理性。

1.2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新准则在其内容规定性上,较旧准则对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的计量,科学性无疑更强。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具体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首先,不能反映无形资产的真实价值。无形资产研究成本通常很大,尤其是不能资本化的开发成本。从谨慎的角度出发,这样对无形资产的计量方式,防止会计主体“虚报资本”。但这种会计计量方法本身并没有真正反映自创的无形资产价值。导致其账面价值远低于其实际价值,不能正确地揭示无形资产的本质。其次,在财务报告中低估资产的价值,影响投资者对会计主体未来合理的判断。按照新准则的规定只包括自创无形资产评估费用和注册费用和其他费用,结果可以使无形资产会计主体的资产负债表中的次要地位。低估了会计主体的资产价值。与此同时,由于财务报告不能反映会计主体“品牌”方面的投资,也低估了会计主体“品牌”的价值,影响投资者对会计主体的未来合理的判断。再次,抑制会计主体在研究和开发活动的热情,增加利润操纵的可能性。因为在本质上,无形资产的研究和开发是获得未来经济利益的重要手段,研究与开发费为了获得未来经济利益,研发活动成功时,可以未来的几个会计期间会计主体带来收入。并与当前利润无关。因此,研究和开发成本的处理必须谨慎的选择之间的权衡性和真实性。

1.3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从资产减值能否转回来看,我国《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中明确规定: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现行的会计准则规定上具有不可“回转性”,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这同其他资产的减值准备的处理截然不同。由此可知,二者在这一问题的处理上具有实质性的不同。

二、完善无形资产确认与计量的构想及思路

2.1对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计量方法实行多样化信息经济时代,产品的更新,技术更新的速度越来越快,研究和开发活动成为会计主体的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会计主体为研究和开发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是越来越多。具体到会计实践,无形资产的确认,“开发成本”科目并不是无形资产的成本,而主要反映的是会计主体开发过程中的开发设计的费用。不成功的项目,如果金额较高,为一般计入“递延费用”,通过摊销处理予以平衡;而要符合“确认”条件的才能计入“无形资产”。这对会计主体的研发不具有积极作用,笔者认为应当鼓励加大研发投资,相关费用,应设置相应的二级科目,能够直接计入当期利润和损失,为了简化计算,“研究和开发费用”,根据无形资产的不同的因素来进行确认,包括:福利和发展研究、人员的工资;使用费和其他费用的发展固定资产折旧。此外,在利润表中应该是一个单独的收费项目的“开发成本”,它能够使财务报表使用者准确理解会计主体的相关信息。这样,一是自创无形资产开发成功后账面上的成本能够反映开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二是能够解决研究费用全部费用化造成利润减少、经营者为确保利润而放弃研究开发的问题;三是会计核算能够直接反映会计主体在科技创新上投入的程度。

2.2加强和完善后续计量管理关键是加强减值准备的管理。减值准备对于无形资产而言,在会计处理上,实际上存在“不能逆转”的问题,虽然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防止进行操纵利润,但是这就导致其很多企业在核心竞争力的塑造上的投入不能持续,这种处理方式存在灵活性不够的问题,不能体现法定的原则公平性、客观性的要求。要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首先,要进一步实现对市场信息和市场价格的完善。我们国家在信息和价格反应的市场机制的完善上和发达国家存在较大的差距,在这一方面实际上还有较长的路要走。总之,会计确认和计量的无形资产,有许多方面值得研究的,如:加工,商誉无形资产信息披露的无形资产,报废和处置等,要根据确认和进一步研究无形资产计量,研究。

参考文献:

[1]张强;无形资产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J];财会月刊;2013年30期

[2]畅静;无形资产的确认和计量问题探讨[J];财政监督;2014年17期

无形资产的分析篇2

一、文献回顾

(一)外国文献

无形资产一直是会计研究的热点领域,近来的研究更加注重无形资产在企业价值中所扮演的角色,无形资产是否具有企业价值相关性。例如,Halletal(1998)的研究发现专利权的引用次数与企业市值密切相关;Ely和Waymire(1999)研究了已确认无形资产的价值相关性。研究者发现已确认无形资产具有价值相关性,但是在投资者眼里,资本化的无形资产没有有形资产重要。

(二)国内文献

我国对于无形资产的研究相对滞后。薛云奎和王志台(2001)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为样本分析、研究无形资产对企业经营活动的作用,及无形资产的价值相关性。其结果表明,无形资产与股价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且无形资产的相关系数大于有形资产的相关系数;邵红霞和方军雄(2006)研究无形资产明细分类构成与公司盈利能力之间存在显著相关关系。陈兴华和陈旭东(2010)在研究信息与非信息技术行业的无形资产对企业经营绩效的影响中发现存在显著性差异,无形资产的存量和增量都与企业营业利润存在微弱的负相关性;王轶英和王书林(2010)研究表明,无形资产对公司业绩正贡献作用显著,但在新会计准则下,无形资产对业绩贡献率有所下降。

二、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我国上市公司无形资产以及信息披露的现状如何?特别是在信息技术行业中,无形资产的明细分类比重是否与国外同类公司趋同呢?无形资产有没有发挥出国外同行业公司所起的作用呢?为了明确上面所提到的各种问题,本文参照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选择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信息技术行业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以2009-2011年年度财务报告数据为观察值。为了确保数据的有效性,尽量消除异常样本对研究结论的影响,样本选取时剔除了样本数据不全以及三年期间净利润为亏损的公司。最终获得79个有效样本。本文数据均来自深圳国泰安CSMAR数据库。数据处理采用EXCEL和统计软件SPSS。

三、信息技术行业无形资产的实证分析

(一)描述性分析

鉴于本文的研究需要以及目前上市公司对于无形资产披露所存在的局限性,将无形资产划分为土地使用权、技术类无形资产以及其他三个部分。其中,技术类无形资产内容包括:专利权、专有技术、软件等;其他包括:商标权、著作权、许可权等。表1列示了2009-2011年信息技术行业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分别占总资产的百分比情况。

从表1可以看出,三年来该行业无形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保持稳定,均值始终维持在3%左右的水平,而中位数水平也一直在2%左右。相反,固定资产占总资产比重的均值大于无形资产的比重,数值达到了11%左右,但是固定资产的最大值却远大于无形资产,2011年固定资产占总资产比重的最大值达68%,且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区别于其他行业上市公司无形资产的是,在个别情况下,信息技术行业企业无形资产的比重会超过20%。但是这也与国外同行业企业无形资产占总资产50%-60%的情况相去甚远。表2是近三年信息技术行业无形资产内部组成具体情况。

从表2可以看出,在信息技术行业无形资产的内部结构中,从均值角度看,技术类无形资产所占的比重是最大的,三年的均值比例都超过了无形资产总额的一半;而土地使用权所占比重小于技术类无形资产,这与其他行业无形资产的比重情况有所区别;从中位数角度来看,土地使用权所占比重与技术类无形资产相差不多。

虽然,这样的情况好于其他行业无形资产的组成状况,但是与国外相比,相去甚远。且依据上市公司财务报告附表的披露,我国上市公司技术类无形资产自己研发为少数,多数为外部购买所得。而根据大量研究表明,企业的研发费用与企业价值存在着显著的相关关系。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可见我国信息技术行业发展仍是任重而道远。

(二)回归分析

1.研究设计。为研究无形资产在信息技术行业所产生的作用,本文参考Aboody、Barth & Kasznik(1999)及Aboody & Lev(1998)研究中所采用的方法,以及薛云奎、王志台(2001)研究中所设计的模型,构建模型(1)来检测信息技术行业无形资产对企业经营效益的影响。

OPINCti=α0+α1PPEti+α2INTANti+α3MBti+α4ASSETti+εti模型(1)

其中:OPINC表示公司t年的主营业务利润,反映公司主营业务的经营业绩指标。选用主营业务利润作为衡量无形资产对公司业绩所起作用的被解释变量,主要是考虑到无形资产主要是对企业的经营活动产生影响,并且剔除了其他业务收支与营业外收支项目和所得税的影响;PPE表示公司t年末的固定资产净额;INTAN表示公司t年末的无形资产净额;MB是公司的净资产倍率,即市净率,主要控制公司的潜在的风险和成长性影响;ASSET表示t年末公司总资产的对数,主要控制公司规模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另外,为研究无形资产不同内部分类对企业价值的贡献度,本文参考邵红霞、方雄军(2006)研究中所采用的方法及Ohlson(1995)的剩余收益定价模型,构建模型(2)来检验土地使用权和技术类无形资产对于企业价值的贡献度。

MVti=α0+α1Intan-Lrightti+α2Intan-Techti+α3Intan-Otherti+α4Eps+εti

模型(2)

其中:MV表示所选取的样本公司在t+1年4月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市场价值。根据已有的文献资料显示,每年的4月是上市公司公布年报的法定时期,假定市场是有效的,那么有理由相信4月底的股价已经完整吸收了公司的会计数据的信息,能更好地体现企业价值;Intan-Lright表示t年末公司的土地使用权;Intan-Tech表示t年末技术类无形资产;Intan-Other表示t年末除土地所有权和技术类无形资产以外的其他无形资产;Eps是t年末公司的每股收益。

2.研究假设。基于现有理论认识,一般企业固定资产对企业经营业绩产生的影响要大于无形资产,而信息技术行业则是例外,因为信息技术产业被认为是以知识、科技等无形的资本投入为支撑的。因此,提出假设1:在信息技术行业,无形资产对企业经营业绩所作的贡献要高于固定资产。

表3列示了2009-2011年信息技术行业企业无形资产、固定资产与主营业务利润回归分析的结果。从表中可以看出,模型拟合度平均在90%左右,说明模型中的自变量对因变量的解释程度高,回归结果的可信度良好。自变量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的回归系数都通过了T检验,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与企业主营业务利润存在着正相关关系。三年无形资产的回归系数均大于固定资产,且无形资产的T值相对来说更加显著。由此可知,无形资产对于主营业务利润的贡献度要大于固定资产,从而证明假设1。

依据前文的无形资产分类,可将无形资产分为土地使用权、技术类无形资产和其他无形资产。而按国外同类企业数据分析,只技术类无形资产一项,就对企业价值有着巨大影响。因此,提出假设2:信息技术行业技术类无形资产具有价值相关性,而土地使用权不具有价值相关性。

表4列示的是2009-2011年信息技术行业企业无形资产内部组成成分价值相关性的回归分析结果。从表中可以看出,三年模型拟合度平均在80%左右,说明模型中的自变量对因变量的解释程度较高,回归结果可靠。从回归系数看,所有自变量都通过了T值检验,土地使用权和其他无形资产与企业价值存在着正相关关系,而技术类无形资产三年中有两年却与企业价值存在负相关关系,对企业价值起了抑制作用。

从表4数据分析中得出的结论与本文先前假设完全相反,也质疑了邵红霞、方军雄(2006)所研究的结论:高新技术行业,土地使用权不仅无助于提高当期股价,相反导致股价下降;技术类无形资产和其他无形资产与股价显著正相关。本文研究结论中,土地使用权的回归系数高于技术类无形资产,说明投资者对于土地使用权变动影响的期望要高于技术类无形资产。

四、结论

综上所述,我国信息技术行业的企业价值是靠土地使用权提升的。究其原因:首先,信息技术行业技术类无形资产含金量低且没有充分利用企业所拥有的技术类无形资产,且大多数技术类无形资产并非自我开发,而是属于企业外购取得,这一部分无形资产虽然能够给企业带来一部分收益,但却无法为提升企业价值提供支持。其次,鉴于我国特殊的国情和现今的房地产市场状况,土地作为一种极度稀缺的资源而大受欢迎,企业倾向于持有大量土地来投资增值,而投资者也普遍认为企业的土地投资能够为企业创造可观的利润财富,愿意高估企业价值,所以信息技术行业的价值也较依赖于土地。

参考文献:

1.薛云奎,王志台.无形资产信息披露及其价值相关性研究――来自上海股市的经验证据[J].会计研究,2001,(11).

无形资产的分析篇3

一、无形资产确认的差异分析

(一)无形资产的定义

旧会计准则中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新会计准则中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二)无形资产可辨认性标准的差异

与旧会计准则相比,新会计准则强调了无形资产的可辨认性,而把不可辨认的商誉等排除在外。对于可辨认性标准,新会计准则规定了两种情况,第一种是资产“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认可、租赁或者交换”。另一种是无形资产“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三)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确认的差异

旧会计准则规定:“企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资金、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及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旧会计准则没有给出研究与开发的概念和范围界定,这就造成企业在研究及开发费用确认上的不确定性及随意性。

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是指进行商业性生产和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即计入管理费用;开发阶段的支出,若同时满足规定的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即将其计入无形资产的成本。

1、完成该无形资产是以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力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计量。

新会计准则的规定无疑比旧会计准则科学得多。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费用较大,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当期利润会有较明显的提高,这必将提升科技及创新企业的业绩,从而极大地提高他们在科研投入上的热情。联系到我国最新颁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和纲要》,新会计准则的意义不仅在于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更是体现了国家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对科技及创新类企业的政策支持。

二、无形资产计量的差异分析

(一)无形资产初始计量的差异

关于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旧会计准则和新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主要表现在:

1、对于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旧会计准则规定以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入账价值;新会计准则规定将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列为成本,但是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产生的价差,除按规定可以将一部分资本化之外,其余的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2、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成本,旧会计准则规定应以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企业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以该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作为入账价值。此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却常无操作性,例如原本就没有会计记录的无形资产去投资就有是否使用评估价的问题。新会计准则第十四条明确规定,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新会计准则中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采用了公允价值,显示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惯例的趋同。

3、新会计准则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政府补助和企业合并取得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分别按照相关准则确定。如以政府补助形式取得的无形资产应遵守《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按照接受的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确认成本,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二)无形资产核算科目设置的差异

在核算科目设置方面,除了旧会计准则原有的“无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外,新会计准则增设了“累计摊销”和“研发支出”两个一级科目;“研发支出”设“费用化支出”和“资本化支出”两个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累计摊销”科目的增设,表明新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将无形资产的价值摊销基本等同于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并据此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而“研发支出”科目的设立,使得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的核算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无形资产价值摊销的差异

1、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和摊销方法的差异

旧会计准则规定:“无形资产的成本,应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而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将无形资产分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地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而只计提减值”。摊销的方法既可以是直线法,也可以是加速摊销法,但无法可靠确定其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它改变旧会计准则一律“分期平均摊销”的做法,使无形资产的价值摊销更为科学。

2、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额的差异

旧会计准则是将无形资产的账面原值(即历史成本)作为应摊销的金额,新会计准则规定:“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经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并且还规定了预计残值如何确定,它提出了“预计残值”这一新标准,使得无形资产这一长期资产的价值摊销规定和固定资产折旧一样,更为周密细致,科学合理。

3、无形资产摊销的核算差异

旧会计准则摊销无形资产价值时,账务处理是借记“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即直接冲销(而不是摊销)无形资产的价值,“无形资产”科目反映的是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新会计准则在设置了“累计摊销”这个一级科目,进行无形资产价值摊销的账务处理为借记“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累计摊销”科目,以体现价值摊销后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这样才是真正摊销无形资产的价值,账务处理更为科学、合理。

(四)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差异

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不但包括其价值的摊销,还有其减值准备的计提。

1、无形资产减值金额确定的差异

旧会计准则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可收回金额的部分确认为减值准备,可收回金额是指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l)无形资产的销售净价; (2)预期从无形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年限结束时的处置中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而《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以下简称减值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有确凿证据表明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新会计准则将原准则中的销售价格改为公允价值,虽然只是几个字的变化,但是强调了这次会计改革的公允价值观,更具可操作性。

2、资产减值转回的差异

我国在《企业会计制度》中允许转回已经确认的各项资产减值损失;但新的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这一措施可有效防止企业利用资产减值准备转回来改善财务状况、粉饰其经营业绩,从而使财务报表信息更加客观、真实。

三、无形资产披露的差异分析

旧会计准则规定的披露内容包括:各类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各类无形资产当期期初和期末账面余额、变动情况及其原因;当期确认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和取得成本。而新会计准则在此基础上,将需披露的“当期确认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内容调整为“无形资产累计减值损失金额”,这是由于前面“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的规定,使得累计减值损失金额可以在报表附注中得以合理披露;同时,新会计准则还增加了以下披露内容:无形资产累计摊销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的估计情况;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无形资产摊销方法;作为抵押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当期摊销额等情况;计入当期损益和确认为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支出金额。可以说,新会计准则关于无形资产的财务报告的披露内容比旧会计准则的规定更为全面、具体,对于企业来说,可操作性也更强。

新会计准则虽然比旧会计准则有所进步,但相对于国际会计准则的披露程度,则要简单得多。在新会计准则体系下,对无形资产的报告与披露仍然采用较保守的方式,在资产负债中只有“无形资产”一个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仅设置了“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投资而收到的现金净额”和“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与无形资产有关的项目,没有单独反映无形资产的项目,所以,现行财务报表体系对无形资产的披露是简单而笼统的,很难反映无形资产日益多样化和在企业中的地位逐步重要的实际情况。

关于信息披露,在现行会计报告的基础上,对无形资产会计信息披露的方式应当进行改进,用丰富多样的信息披露方式,定量、定性地披露无形资产会计信息,以满足会计信息用户决策的基本要求。

四、结论

我国新、旧准则相比,对于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作了较大的调整,主要体现在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和披露等各方面,其中关于无形资产的定义、研发费用的处理、价值摊销的处理、减值准备的转回等方面变化较大。这种变化一方面体现了我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另一方面也顺应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的需要。

新会计准则的制定与运用不仅能够提高我国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质量,而且使会计语言更加国际化,加强了国内外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市场机制的逐步完善,相信我们的会计准则也会在实践中越来越健全和完善。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组织翻译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2004》,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年

(3)贾宗武、彭宏超:《浅析新准则中无形资产核算的新变化》,《中国管理信息化》2007年第12期。

(4)孙向宇、王竞雄 : 《新旧无形资产会计准则比较分析》 ,《商业经济》 2008年第4期。

无形资产的分析篇4

从80年代中期起,我国企业开始渐渐重视无形资产,而现如今国际竞争日益激烈,市场经济、知识经济、网络经济凸现的形势下,在社会财富和经济增长越来越表现为无形资产驱动的条件下,对无形资产评估的研究尤其重要。无形资产评估过程中广泛应用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并结合不同的资产特点以及评估的目的采取不同的评估方法。近年来,因为经历了不断的理论探索与实践,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取得到了有目共睹的成效。然而无形资产评估在理论和实践中也出现了不少得不到解决的诸多问题,陷入“瓶颈”,比如,无形资产评估至今没有单独立法,无形资产的定义尚未完全明确,无法可依、无章可循,评估基础理论和执业标准问题突出,有时方法运用不当或监管不到位,无形资产漏评、不评或高评、滥评现象时有发生。

一、无形资产的定义与作用

无形资产(Intangible Assets)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无形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专利权、商标权等,因为它们没有物质实体,而是表现为某种法定权利或技术。但是,实践上通常将无形资产作狭义的理解,即包括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标、品牌、商誉、计算机软件、财产权、版权、特许经营许可权、土地使用权、资源性资产、优惠融资条款、客户关系、人力资源等30项。

无形资产具有能够为企业未来带来巨大的经济价值和增值效能的作用,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经济资源之一。在美、日、德等经济发达国家,企业的无形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达35%,高科技企业甚至高达70%。在激烈的市场博弈鏖战中,企业要立于不败,最终将得益于包括专利技术、驰名品牌以及人力资源在内的无形资产的竞争力。

二、无形资产评估的重要性及措施

1.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在企业合伙、合资、资产转制和股份制改造的过程中,无形资产价值由于金额大、项目错综复杂,其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合理性广泛为社会关注和舆论监督。无形资产被忽视或低估会使资产所有者权益受损,因此无形资产评估是为了保护所有者的合法利益,客观、公正地维护国有、集体资产,少评、不评、滥评,都会导致国有、集体资产大量流失。

2.建立与完善无形资产评估方法、标准。近年理论界对无形资产的研究不断掀起高潮,但对无形资产评估的研究尚待加强。1999年底北京某评估所对山东电力集团的“鲁能”品牌评估价值为428亿,而同在北京的另一个评估所却得出不同结果,认为“鲁能”价值不足260亿,对同一标的、差不多时间有如此巨大的差异,一时掀起千层浪,有教授出来解释说方法不同、结果不同属正常,笔者认为评估方法、标准、指南再详细,以规范指导评估师工作,评估结果会客观些。

3.在竞争中挖掘企业潜力、提升企业能力。知识时代,无形资产越来越成为企业的重要支柱,需要评估机构根据市场情况,运用合理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形成数据和量化指标,充分计量无形资产是为了更好地法律保护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版权、计算机软件等以及购并中发生的商誉和企业经营中自创商誉。由此需要评估师结合实际、运用科学的方法,全面分析各要素,量化企业专利技术和品牌等无形资产价值,是树立企业形象、提高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获得超额利润的法宝。

三、评估方法对企业无形资产价值的影响

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有: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和收益现值法,三种方法各有利弊、各有风险。比如:在采用重置成本法适用于某种无形资产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成本资料较完整,将这些历史成本按现时成本价值加以修订再扣除相应的损耗和贬值。如遇到原始成本资料不完整时,运用重置成本法会无从下手、得出结果很难准确真实。市场法是以在市场上寻找参照物,据以评估的方法,如市场被垄断或不活跃、有价无市时,这种方法评出的结果也会背离实际。收益法是以未来预期收益作为评估价值,这种方法考虑无形资产的取得成本更看重其获利能力,因此是个很好的方法,但前提是要充分考虑评估资产的未来收益额、收益期和折现率。可见不同的评估方法都存在其局限,对评估结果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

四、资产评估市场法的应用分析

1.适用市场法评估的无形资产范围的限定

市场法,又称现行市价法,即在市场上寻找一个或几个参照物的近期交易价格,据以分析、推断、估算资产价值的方法。这种方法很直接、易理解。

2.应用市场法对无形资产评估的条件

(1)交易充分活跃、有效、无垄断的市场。冷冷清清、有价无市的市场不叫市场,同类资产近期甚至全年无交易数据,要慎重使用这种方法。

(2)公开的、非秘密交易的市场。有时买卖双方出于保护商业机密或不愿公开财务核心资料或迫于竞争的压力等等各种原因、选择不公开黑市交易,这是违法的、政策不允许的,市场没能公开,这种情况下运营市场法评估是极其困难的。

(3)要充分考虑可比性。市场交易活跃是最基本的,如唯一和独特的特点,那么市场法可能就不适用。

3.对应用市场法风险、缺陷的思考

实施市场法评估的过程是:第一步,在活跃、公开的市场上寻找尽可能多的与评估标的相同或类似的资产作为参照物,即寻找近期交易的相似的资产。第二步,详细分析影响该项无形资产价值因素,比如交易时间、无形资产功能、市场发育情况、交易条件及供需情况等。第三步,评估标的与参照物比较、调整,就影响价格的所有因素逐项对比打分、修订。第四步,综合评出结果。如果市场评估信息不具有相关、合理、可靠和有效性。如遇以下情况,运用市场法评估风险极大,评估结果很难准确、可靠,比如:第一,如果市场垄断或不活跃,交易很少或黑市交易;第二,由于每个企业无形资产所处的研发、应用、获利程度不同,超额盈利能力也不同,因此不存在可比性;第三,企业是无形资产是独一无二的,还有企业的商标、市场资产、智力资产、人力资源等不好界定,这样没办法在市场上寻找到与待评估无形资产的相类似的参照物,从而加大了无形资产评估的难度。北京的两家评估机构对“鲁能”品牌评估结果大相径庭的原因也正出于此,由于市场条件、交易情况、可比程度、方法运用、因素分析不同甚至评估师本身判断或假设不同导致同一无形资产评估的结果产生巨大的差异,这也属无奈的正常。

4.对无形资产评估应用市场法缺陷的修正

对无形资产评估的市场法缺陷的研究,首先建立健全无形资产评估标准,借鉴国际发达国家的经验,不断发展和完善金融等各类市场。其次运用市场法评估的时候,突破常规思路,适当结合其他的方法,深入思考、折衷测算,比如考虑市场类似参照物价值的同时该项资产未来的获利能力等等,综合验证评估结果,以其他方法的优点来弥补市场法的缺陷,这样得出的结论才可能是全面的、准确度更高的,不会出现评估结果极高或极低尴尬,同时也会降低评估师的职业风险。再次加强监督管理,由各级国资和行业协会联合对无形资产评估报告进行会审,以维护所有者利益。

理论界与实践界对无形资产评估的研究从未停止过,各种方法的标准、优劣比较的争议也一直存在着。希望有关部门尽快规范和完善无形资产评估方法与标准,提高行业自律能力、降低评估执业风险。评估师门在评估运用无形资产时无论运用哪种方法,都要综合考虑影响评估价值的各个因素,并结合成本法、收益法以及数理统计等相关知识来综合考虑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应用,以力求达到待评估无形资产理想的评估价格。

参考文献:

[1]2011年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辅导教材编写组.资产评估[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1.

[2]刘海生.嵌入无形资产的会计恒等式研究.商业经济与管理[J].2008(9).

[3]姜楠.资产评估学[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

[4]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讲解[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

无形资产的分析篇5

2007年起实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在很大方面发生了变化,在财务会计报告目标方面,强化了决策的有用性要求;在会计处理方面,确立了资产负债表观的中心地位;在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方面,注重客观性和相关性并重。这贯穿整个准则始终,体现在具体的会计核算中,以下就新准则下无形资产的处理和审计进行分析。

二、新准则下无形资产处理的利弊分析

1.从无形资产定义角度看

而新准则明确规定无形资产是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并根据实际情况和国际惯例,明确规定自创商誉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合并中形成的商誉适用相关会计准则。

2.从无形资产确认和初始计量角度看

旧准则13条规定:“自行开发并依法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

但是,关于无形资产资本化还是费用化在我国一直存在争论。新准则将无形资产自行开发分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并给出了定义,允许符合条件的开发支出资本化,这将给企业带来一系列有利影响。但在实际业务中,无形资产研发周期长、风险大、业务复杂,对于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划分与界定有时并不明确,而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划分决定着研发支出的费用化和资本化,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和资产。同时,根据新会计准则,开发费用资本化是非强制性的,是允许项目而非强制性的,很大程度上依赖管理层的主观判断和客观需要,具体会计处理将受到不同利益驱动的影响。因此,这两项因素有可能导致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成为盈余管理工具,为利润调节提供了新空间。

3.从后续计量角度来看

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主要包括无形资产摊销和减值处理。旧准则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也划为摊销范围之内,并规定“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十年”。在无形资产发生减值后,在符合条件时可以转回。而新准则将无形资产分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分别进行处理。

三、新会计准则下无形资产审计内容

1.审计无形资产内部控制制度

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是无形资产会计处理的基础。

2.审查无形资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1)审查无形资产确认

审计人员对每项无形资产都要进行验证,核对相应的的文件资料,确定其所有权是否归被审计单位。若有虚列或不当之处,应先查明原因,然后提请被审计单位给以调整。

(2)审查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处理

根据上文的分析,可知研发费用处理是审计的重点内容。审计人员首先要审核被审计单位对“研究”与“开发”阶段划分是否正确,要有依据。然后要对两个阶段的账务处理进行审查,新会计准则规定,研究阶段支出全部费用化,即入当期损益,无法将二者区分开的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审计人员在审核过程中应注意企业有无故意混淆两个阶段支出,将费用化的支出资本化,获奖资本化的支出费用化,同时审查费用金额,以判断企业是否利用新会计准则进行盈余管理或舞弊。

3.审查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1)审查无形资产的摊销

新准则中规定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俏采有用类似固定资产的方法进行摊捎,计入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对使有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俏只在每个会计期间进行减值测试。审计人员审查无形资产的摊销时,要审核其是否使有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审查是否计提摊销,摊销期摊销方法和金额的计算是否正确,有无用无形资产的摊销来调节损益。

(2)审查无形资产减值处理

新会计准则的规定虽减少了企业在此方面的舞弊行为,但审计人员在审核中应该注意被审计单位是否定期进行减值测试,由于准则并没有具体规定减值测试是否合理的标准,所以这更加依赖审计人员的主页判断。在计提减值准备方面,计提是否达到规定的条件,计提的金额是否正确。

从整体上看,新准则关于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更为规范,信息质量进一步提高。新准则更为明确地定义了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审计要求审计人员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技术性,新会计准则在给予企业更大会计处理自的同时,也给审计人员的审计工作提出更高的审计要求,所以必须提高审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同时参考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等知识,以使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无形资产的分析篇6

新准则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务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强调了无形资产的可辨认性,商誉因不符合无形资产的可辨认性标准,被明确规定排除在无形资产准则之外。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而不用按照一定的年限每年进行摊销。

二、取消企业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投入的无形资产按账面价值入账的规定

原准则第10条中规定:企业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以该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作为入账价值。该规定在实务上有很多操作问题,譬如,如果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在投资者账上没有记录,那么首次发行股票的企业在接受这项无形资产时不应将其入账,这使得企业未入账的无形资产,如:非专利技术等,将无法进行投资,制约了企业利用无形资产进行投资的能力。

新准则取消了这一规定,规定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这有利于企业利用无形资产进行投资。

三、区分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原准则未对无形资产按使用寿命进行区分,规定无形资产应当预计使用年限,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并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但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并且需要至少于每一会计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对无形资产按使用寿命进行区分并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符合无形资产经济利益流转的实际情况,特别是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更是如此。

四、允许部分研究开发费用资本化

原准则规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原规定研究开发费用全部费用化,虽符合谨慎性原则,但不太符合资产确认的原则,阻碍了企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投入,不利于正确评价企业的经营业绩。

新准则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全部费用化,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无形资产,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

五、增加了无形资产摊销方法的选择

原准则规定无形资产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新准则规定,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新准则给予企业摊销方法的选择空间,可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进行摊销,例如:按照产品的产量多少进行摊销,更能合理的确定企业的损益。

六、不再限定无形资产的净残值为零

原准则规定无形资产全额摊销,不存在净残值。

新准则规定,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应当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七、购入无形资产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现值计量

原准则规定,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

新准则规定,购买无形资产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按所购无形资产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八、对土地使用权处理不尽相同

无形资产的分析篇7

一、三项准则对无形资产摊销要求的相同点

(一)将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分为两类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十六条规定:“企业应当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为有限的,应当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应当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第十五条规定:“政府会计主体应当于取得或形成无形资产时合理确定其使用年限。无形资产的使用年限为有限的,应当估计该使用年限。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政府会计主体提供服务潜力或者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应当视为使用年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无形资产应当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同时指出:“小企业不能可靠估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摊销期不得低于 10年。”由此可见,三项准则实质上都将无形资产分为两类:一类是使用寿命有限或可以确定的无形资产,另一类是使用寿命不可确定或者不能可靠估计其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

(二)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一般应当摊销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十七条规定:“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第十六条规定:“政府会计主体应当对使用年限有限的无形资产进行摊销,但已摊销完毕仍继续使用的无形资产和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无形资产除外。”《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无形资产应当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可见,除了政府会计准则中规定的名义金额计量的无形资产以外,三项准则都要求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进行摊销。

(三)摊销金额根据受益对象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十七条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一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第十八条规定:“政府会计主体应当按月对使用年限有限的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并根据用途计入当期费用或者相关资产成本。”《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无形资产应当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根据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者当期损益。”三项准则都要求将摊销金额记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者当期费用。

二、三项准则对无形资产摊销要求的不同点

(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是否摊销的要求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十九条规定:“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第二十条规定:“使用年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小企业不能可靠估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摊销期不得低于 10年。”可以看出,企业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准则都规定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在不低于十年的期限内摊销。

(二)无形资产摊销方法的要求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十七条规定:“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第十八条规定:“政府会计主体应当采用年限平均法或者工作量法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不考虑预计残值。”《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无形资产应当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由此可知,政府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明确规定了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进行摊销,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融入更多的职业判断。

(三)无形资产应摊销金额的要求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十八条规定:“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应当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一)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二)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第十八条规定:“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不考虑预计残值。”小企业会计准则没有明确规定应摊销金额,但是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简化核算原则,应该也是按照成本进行摊销。可见,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对复杂。

参考文献:

无形资产的分析篇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024(2007)03-0143-03

[作者简介] 范秀娟,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会计系副教授,注册会计师,研究方向为现代企业会计。(江西 南昌 330200)

在新知识经济环境下,无形资产的内容变得日益丰富。在经济发达国家,科学技术在经济增长中的贡献率已达60-80%。世界上绝大多数的专利权、商标权、软件、著作权等无形资产要素被其所拥有。国内许多企业常因主观因素失去无形资产。给国家和企业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根据国际权威资产评估机构调查估计,企业的无形资产可以是有形资产的4―5倍,一个企业可拥有的无形资产达数十项。世界著名的美国微软公司,其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的比例为7:3。贝尔实验室不仅学术水平高,而且成立70年以来,已拥有2.5万多项专利的无形资产,平均每天获得一项专利。我国海尔集团近年来也以每天申请一项专利的速度,站在国内无形资产拥有量的前列,但与国际上其他跨国公司40-50%的平均标准相比,有较大差距。按此推算,我国仅上市公司至少有2万亿元无形资产流失于会计账外,没有进入经营程序。这一状况对我国上市公司参与国际产权交易十分不利,遭受巨额资产损失的风险很大。为此,本文将通过分析我国现行企业管理和会计核算体系下的无形资产流失的原因,在构建现代无形资产管理体系、无形资产计量、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准则接轨及在会计报表附注披露等方面提出几点改进的对策。

一、现行企业会计核算体系下无形资产流失的原因

1.无形资产管理存在的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6方面:(1)缺乏无形资产意识,企业传统上仅看重有形资产的管理;(2)企业管理薄弱,导致无形资产流失严重;(3)自我保护无形资产的意识较差,使无形资产流失甚多;(4)法律意识淡薄、随意侵权问题屡有发生;(5)无形资产的确认范围狭窄;(6)企业轻视无形资产经营,整体化管理不够。

2.无形资产定义未触及应该揭示的本质属性。以我国为例,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对无形资产的定义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经济学上的无形资产有29种,而进入会计核算范围的只有7种,因而游离于企业会计账外的无形资产日益增多,得不到应有的计量与反映。

3.自创无形资产的成本难以确定。自创无形资产的研发过程可能会跨越多个会计期间,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众多,有些费用支出可能与多项无形资产有关,有些可能与无形资产无关,企业无法准确地区分哪些是形成某项无形资产的费用,哪些是不形成无形资产的费用,从而使得发生的费用难以根据某个特定的项目进行归集,如自创商誉,其实际成本就难以确切计量。自创无形资产的成功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企业在自创研发过程发生的费用规模与无形资产的成功之间不存在比例关系,并不是费用发生得越多,其成功可能性就越高;随着企业技术竞争的加剧,一定规模的无形资产自创支出,并不一定能产生任何成果。因而,迫使自创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必须采用与常规资产购建取得成本的会计处理有所不同的方法。

4.账面价值不能真正揭示无形资产价值的增减。现行制度规定,无形资产“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即以历史成本原则为计价基础。因客观条件的限制,无形资产内容的扩展,企业自创的一些“软资产”,如企业品牌等无法按制度规定进行计价,使企业账面无形资产的核算不完整。由于无形资产本身具有确认和估价的不确定性,在信息不对称环境中,某些企业藉此产生机会主义,其结果不是对无形资产的估价过高,便是无形资产的确认不符合要求。由此得出,历史成本法不能反映无形资产的实际经济值和其所能提供的未来经济效益,其反映的是一种待摊费用,从而也不能体现企业收益能力的变动,不能真正揭示无形资产价值的变化。

5.无形资产的受益期难以确定。无形资产的受益期受竞争对手的行动影响较大,其受益期在很多情况下与自身的质量相关性较大,该项资产能在多长时间内为企业所利用,不仅取决于自身的先进性,更取决于市场上有没有类似技术出现。无形资产的受益期受偶发性因素的影响较大,这种偶发因素有可能立即中止特定无形资产对企业的受益期。

6.现行会计规定无形资产按直线法进行摊销。无形资产的更新速度非常快,它的价值损耗与科技创新的速度及其被保护程度密切相关。所以按照直线法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没有合理的经济意义,不能科学、真实地反映已损耗价值和现有价值。

7.企业自创无形资产前期的研发费未能资本化。我国会计制度规定,无形资产中的商誉不入账,如专利技术等项目则以咨询费等少量费用支出入账,研发费用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这些会计计量方法容易导致资产价值的少计。无形资产价值计量的不准确,容易导致企业对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在市场中应占有的位置认识不清,作出不利的经营决策。

8.会计信息披露的完整性、相关性和及时性缺失

第一,现行会计注重揭示货币计量的财务信息,忽视揭示非财务信息,会计信息披露缺乏前瞻性,不能全面反映企业面临的风险与挑战,从而降低信息的预测与决策价值。如现行资产负债表中无形资产项目只反映无形资产的摊销价值,既不能使报表的使用者了解无形资产的变动情况,也不能反映企业拥有无形资产的实际价值。

第二,由于存在大量的不确定因素,使会计信息难以确切验证以往的正确性,导致使用者与提供者之间的信息拥有上的非对称性,阻碍了市场经济公平与效率的实现原则,从而降低信息的反馈价值。

第三,会计信息的定期披露影响会计信息供给的及时性。

二、防止无形资产流失的对策

1.构建现代无形资产管理体系

(1)重视无形资产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强化无形资产管理意识。企业及有关部门有必要转变观念,对专利管理、商标管理、企业形象、名牌战略等无形资产在企业经营管理上的重要作用提高认识。

(2)增强法律意识,依法保护无形资产,加强对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的权益管理。因对知识类无形资产的价值认识不足,我国已发生大量因缺少有效的保护措施而使无形资产无偿流失的案例。我国每年3万多项部级重大科研成果中有2/3未申请专利。“863”计划已实施多年,但申请国外专利的仅有400多项。目前我国公民的维权意识逐渐增强,企业要充分认识到法律是维护企业权利的有效途径,注重用法律武器来保护企业无形资产不受侵犯。

(3)强调品牌价值管理,弘扬企业文化,塑造企业形象。①企业必须注重员工综合素质的提高,管理者应将品牌意识灌输到每位员工思想中。企业还应不断地引进高新技术人才,增加产品科研经费的比重,创立特有技术,使企业产品更具竞争力,稳步扩大市场份额。②推广品牌战略,营造品牌环境,将有力维系企业的可持续发展。③加强文化建设,在企业内通过员工建立共同的愿望、目标和使命感,成为企业的灵魂。企业发展应有一种精神力量。将文化活性因素注入企业,创造理想、道德、智力、价值观等精神形态的企业文化。

(4)加强无形资产的危机管理,制定无形资产的科学决策及反馈程序。快速评价决策效果,及时纠正无形资产经营决策失误,发现问题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宏观上要健全无形资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微观上要加强企业内部无形资产管理的制度建设。制定各类无形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健全无形资产管理的责任制,通过苦练内功,改善无形资产管理。

(5)建立无形资产管理机构,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据调查,现在的企业通常都有专门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等有形资产负责人,然而对无形资产却未设置专门机构负责。只在企业形象遭到破坏,权利受到损害或企业产权发生变换时,临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因此,当前应建立专门的无形资产综合管理机构,统一规划,建立起无形资产网络管理系统。同时,还应加强对无形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无形资产管理效率,将现有无形资产尽快转化成现实生产力。

(6)改善知识资源和人力资源管理,严把人才流动关,切实保护无形资产。企业应以知识管理和人力资源为突破点,加强无形资产的开发管理,鼓励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致力于科研工作,不断开发新技术新成果,应用于企业生产管理实践。同时,加强对人才资源管理,防止因人才流动所造成的无形资产流失。在人才聘用时,通过合同中签订保护无形资产的条款,明确责任:参与科研的技术骨干和有关人员要在科技成果开发记录上签字并归档保管。在人员调离时除要将保管和使用的无形资产资料交接外,还要做出不侵犯原单位无形资产的承诺。每个员工与单位应签订无形资产保护协议,作为建立与无形资产有关的考核奖励制度的依据。

(7)搞好无形资产的营运管理,致力无形资产的拓展和创新。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将通过各种方式进驻中国市场。我国企业要发挥自己地理上的优势,就要充分利用企业特有无形资产,通过无形资产的投资合作,推动企业的低成本扩张。

(8)加速建立无形资产信息系统,提高我国企业在国际竞争中的实力。加强企业信息化建设,加快国际商务的发展将是新世纪实现经营创新的重要手段。无形资产信息,目前出现了严重失真、失控,造成无形资产大量损失,必须引起企业和政府的高度注意。这种滞后状况,明显阻碍了无形资产的经营发展和管理。因此必须建立无形资产信息系统,有效预防无形资产资源的流失,设立高素质的市场部和系统,全面地收集与研究信息。应不断推动无形资产信息管理的科学化与规范化。

2.确认企业无形资产计量、核算的科学范围。现行企业无形资产确认、计量、核算范围过于狭窄,容易导致企业正当权益的损失。但如果范围过宽,又会造成资产空虚化,影响企业及相关主体的正确决策和会计信息使用者的正常预测。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力资源已成为企业和社会的主要资源,应成为企业核算和监督的重点。因此,对企业无形资产的确认,应主要体现知识经济时代的要求,确认、计量、核算范围应以现行会计准则为准,对一些重要的但准则没有确认的无形资产,可以通过附表和附注的形式加以补充说明。

3.完善我国现行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规定:一是企业将自行开发过程分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研究阶段的支出或费用应在其发生时确认为损失,开发阶段的某些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开发费用应予资本化。二是对无形资产后续支出应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三是企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在合并中,如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应按公允价值认购买方研制中的研究与开发项目。四是对无形资产的摊销规定指出,如无形资产有不确定的使用寿命,则该无形资产不应摊销,但应每年在其出现减值迹象时进行减值测试。

我国无形资产准则规定,企业在自行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当时计入当期费用;而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则应作为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并依此入账。无形资产在确认后发生的后续支出,应在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对企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在企业合并中不确认新的无形资产。对无形资产摊销,规定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在预计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从长远发展看,我国无形资产准则须与国际惯例接轨,在会计处理方法上,合理吸收,保持特色,才能合理、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收益。在无形资产项目的定义、确认范围、计量、摊销等方面尽量与国际准则一致,而在具体细节、资产收益处理上,则应根据我国企业的特色与现状有所保留。

4.给予企业无形资产自行开发、研制费用资本化。许多企业成立了专门的科研开发机构,自行开发、研制新技术、新产品的成本费用大大增加。由于过去开发的各项支出都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后对一些技术资产进行评估时需获取到相关的成本资料。在这些情况下需要正确反映新技术、新产品的成本及利润,既可以把科研成果与科研人员个人收入挂钩,也可以方便将来作为这些无形资产评估的参考,所以应当将开发、研制费用资本化。

5.允许无形资产使用加速摊销法。企业现行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是直线法,且无形资产的摊销期是事前预定的。由于知识性的无形资产更新换代速度加快,在原先预定的摊销期尚未结束前就出现了更先进、更经济的无形资产,使原有的无形资产失去使用价值,虽然可以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但计入的是营业外支出科目,而不是管理费用科目。无形资产的更新换代速度比固定资产更快,因而应当允许使用加速摊销法。

6.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无形资产信息。对无形资产重视不仅仅应准确地加以确认,而且还应有一种较为完整的披露体系,以全面地提高无形资产的利用价值。目前正式报表与其附表已基本上能够比较详细地反映企业无形资产的各类信息,但能提供的也仅是定量信息。对于企业千差万别、变化无常的相关无形资产业务,不少有关无形资产定性及其他信息无法得到详尽反映,因此必须在相关的会计报表中以附注的形式更多地披露非财务信息、前瞻性信息、未来信息和预测信息,同时考虑缩短财务报告的时间间隔,以减少依靠过时信息带来的决策风险。无形资产的种类及其摊销年限应根据不同的特点,采用不同的摊销方法分别披露。有可能的话还应明确指明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数额是多少,以表明该公司潜在的创新能力。当然,如果无形资产披露得过于详尽,就会给竞争对手提供更多的信息而危害本企业的利益,也会使得成本和收益问题存在着严重的失衡。对此,我们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应灵活把握。

参考文献:

[1]王诚军.无形资产评估之国际发展评析[M].北京: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05.

[2]葛家澎.新世纪中国会计改革与发展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

无形资产的分析篇9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知识创新步伐的不断加快,企业资产中无形资产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加强对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显得非常重要。因此,在原2001年《无形资产》准则基础上,充分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无形资产》,分析、吸收各方面反馈的合理建议,财政部于2006年2月了《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与旧准则相比,新准则主要在以下六个方面发生了变化:

1 无形资产的适用范围

旧准则中的“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或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既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可辨认无形资产,也包括商誉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而新准则中的“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与旧准则相比,新准则强调了无形资产的“可辨认性”特征,这样就把企业自创的商誉以及企业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排除在无形资产之外了。这样就使得我国无形资产的会计确定、计量和报告同国际上的通例具有了可比性,也有利于我国企业参与国际化的竞争,促进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2 研究开发费用的费用化和资本化会计处理的修订

在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企业要想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加强研究和开发工作。企业进行内部研究项目的开发,必须投入人力和物力,发生各种支出。而对这些支出的核算,旧准则中规定“企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这样处理必然引起开发阶段利润的下降,管理者不愿因为业绩下降而引起投资者不满,于是就减少开发经费支出,这样短期利润数字可能比较好看,但却损害了企业发展的长远利益。新准则对研究开发费用的费用化进行了修订,研究费用依然是费用化处理,进入开发程序后,对开发过程中的费用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可以资本化。这就要求企业能正确划分研究与开发两个阶段,才能正确确定费用化与资本化的支出。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其最大的特点在于探索性,已进行的研究项目将来是否会转入开发、开发后会否形成无形资产等,均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该阶段的支出不能资本化自然是合理的。而开发费用的资本化,可以减轻管理者在开发阶段的利润指标压力,从而提高企业在开发投入上的热情,促使企业开发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技术,增强技术创新能力,促使企业的业绩及现金流实现长期的同向增长,使公司进入良性循环周期,提高企业价值水平。

3 增加了不确定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

旧准则未规定无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新准则增加了不确定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根据可获得的相关信息判断,如果无法合理估计某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的,应将其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并对其进行了规定“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是指该无形资产无法预见其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需要进行摊销,但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进行减值测试。”这样做有可能改变企业的资产和损益情况。

4 无形资产摊销的变化

旧准则规定,无形资产的成本应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而新准则规定,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按照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进行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新准则还增加了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以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的规定,以及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规定。一旦发现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可以及时调整,使会计处理更加符合当前的经济实质,比较客观地反映无形资产的摊销额及账面价值。

5 无形资产初始计量的变化

新旧准则对不同渠道取得的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均作出了规定,但是,构成无形资产成本的内容发生了一些变化,具体概括如下:

(1)外购的无形资产。旧准则指出,购入的无形资产以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入账价值。新准则规定更全面。首先,规定了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包括的内容,指出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进口关税和其他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其次,新准则又进一步规定,对于购入无形资产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初始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2)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根据旧准则,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只包括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而根据新准则,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自满足无形资产确认的三个条件和追加的确认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3)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根据旧准则,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以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企业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以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作为入账价值。而新准则规定,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无形资产的分析篇10

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它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企业资产从有形化向无形化方向发展。知识成为经济发展的第一要素。在知识经济社会里,无形资产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优势资源之一,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一、我国现行无形资产确认及计量方面的缺陷

1.无形资产的确认范围过窄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科学技术在经济增长中的贡献率将越来越高,知识成为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因素,以知识为基础的无形资产将日益成为企业未来现金流量与市场价值的主要动力。在高新技术企业。衡量企业价值的主要标志不再是物质资源的多少,而是无形资产的多少。例如中国联想集团,是一家极富创新性的国际化的科技公司,联想集团的高产值和利润与集团的自创商誉有很大关系。但由于《会计准则》不确认自创商誉,会使得这类企业价值不能得到全面反映

2.评估管理不规范,评估市场混乱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大多数评估机构都曾挂靠政府部门,随着体制改革的深入,评估机构与政府部门脱钩后,主要的问题就集中在:一是评估机构无信誉等级。二是垄断严重。三是评估机构的自利行为的选择。无形资产评估市场大,利润高,诱惑力强,评估机构纷纷出动,极力把无形资产评估管理的权限控制在自己手中,于是各自为政,加剧了评估市场的混乱。由于缺乏统一的法律及权威的管理部门,所作结论难以客观公正,从而失去其权威性。

3.会计核算未重视实质流于形式

实质重于形式,要求在会计核算过程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核算。企业自创无形资产价值的组成部分主要包括研究开发费用与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相比注册费、律师费,研究与开发费用都是自创无形资产价值的经济实质部分。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自创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等无形资产应当以研究开发费用作为价值计量的主体,而不是仅仅依据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计量。然而,现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计量原则却恰恰相反,最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也忽略了研究费用,违背了会计核算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歪曲了无形资产的价值,影响了会计信息的客观真实性。

4.评估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资产评估工作涉及到会计学、工程技术、市场学、等多门科学,知识含量高,要求执业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理论知识和操作经验,而对于无形资产评估人员素质要求则更高,而我国目前不少执业人员是从行政机关分流的离退休人员及聘用人员,未经严格的业务培训和资格审查,结果导致评估中操作不规范,鉴定不科学,数据不准确,评估质量不高。

二、无形资产确认及计量方面的改进建议

1.扩大无形资产的确认范围

对于企业的无形资产不要仅局限于《无形资产准则》规定的专利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而要从实际出发,对自创的商标、品牌、质量认证体系、绿色食品标志、环境管理体系等新的无形资产均进行确认,以全面反映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

2.改革评估管理模式

在无形资产评估发展早期,我们把它作为一项政府职能,无论是评估机构还是对评估人员及评估事务基本上都是采取行政管理,实践证明这种模式是不利于无形资产评估的发展的。西方市场经济发育比较成熟的国家,对市场中介机构一般都采用行业管理模式。如美国资产评估基本上是行业自律性管理。目前,我国评估机构“脱钩改制”还未最终形成一些行业自律性组织,如“中国评估者协会”等虽已建立,但还未完全转到以行业自律管理为主的轨道上来。为促使我国无形资产评估管理走向科学化,应在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分别成立由上而下的无形资产评估协会。

以企业研发能力为会计核算基础,借鉴自建固定资产价值计量模式。

结合企业自建固定资产的价值计量模式,设立“在研项目”中间核算科目与“研究开发费用”费用核算科目。通过“在研项目”与“研究开发费用”科目,合理计量自创无形资产的价值,反映企业高科技研发资金投入量和研发能力。企业进行专利、非专利技术或商标等某项无形资产的研发时,将研发过程中投入的相关资金全部计入“在研项目”科目借方核算。研发成功了,将申请无形资产产权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直接计入“无形资产”科目借方,作为入账价值的一部分。同时,将“在研项目”借方发生额全部转入“无形资产”,作为入账价值。研发失败了,将“在研项目”发生额全部转入“研究开发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通过计量“在研项目”借方发生总额以及“研究开发费用”期末余额,能准确了解企业在高科技研发上的资金投入量,掌握企业研究开发的成功率。最终,较为客观地计量企业自创无形资产的价值,解决当前价值计量存在的缺陷。

3.提高评估人员素质

我国目前无形资产评估从业人员从总体上来说,素质与实际需要还不相符,有待进一步提高,这就要求执业人员一是要认真学习、熟悉、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依法评估;二是要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评估的技术和水平;三是要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使执业人员能够提高自我约束力,不出现越轨、失职行为。

三、结语

随着经济和科技水平的发展,从而使得无形资产成为企业价值创造及增长的主要驱动因素。鉴于无形资产在企业价值创造中所起的关键作用,加强企业无形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工作十分重要。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1-3.

无形资产的分析篇11

一、无形资产的定义越来越科学合理,并逐步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

1993年陆续颁布的行业会计制度将无形资产定义为“不具备实物形态,能够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长期发挥作用的权利、技术等特殊资产”。这时期的行业会计制度对无形资产的定义只是停留在对无形资产外部特征的描述上,没有触及定义应该揭示的本质属性。

2001年的《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则将无形资产定义为“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无形资产可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可见,《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对无形资产的定义更具有合理性。

2006年新准则关于无形资产的定义是“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与旧准则相比,新准则强调了无形资产的可辨认性,而把不可辨认的商誉等排除在外,这对无形资产的定义更科学,也与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及我国日益市场化的趋势相吻合。

二、规定了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

行业会计制度没有明确地规定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

而2001年《企业会计准则》对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则作了明确的规定。即无形资产在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企业才能加以确认:一是该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是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因为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确认时应持谨慎态度,对无形资产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存在的各种因素作出最稳健的估计。所以到2001年以后对无形资产的确认更符合谨慎性原则,在2006年新出台的会计准则中仍然执行这一确认条件,并且在这一基础上又增加了可辨认性的确认标准。

新准则不再明确无形资产的具体内容,虽然这意味着凡是符合无形资产概念和确认条件的都应是无形资产,改变了以前范围过窄的弊端,但由于我国市场还不够完善,企业意识不到位,以及原准则的影响等因素,许多企业对拥有的无形资产“视而不见”,即使有些企业意识到这些资源的价值,实际确认时却又无法衡量其价值。所以,最好在明确规定无形资产确认标准的同时,列举无形资产的具体类别和内容,以便于实务操作。

三、逐步完善了对自行开发并依法取得的无形资产入账价值的核算

对自行开发并依法取得的无形资产,行业会计制度规定:应按开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支出数作为入账价值。但是自创无形资产是否会成功,事前很难确定。因此,2001年《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只能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作为入账价值。比较来说,这一规定更符合谨慎性原则。但是这样的处理,显然是不合情理的,因为如果要资本化的话,研发费用才应该是无形资产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而注册费、律师费仅仅是一小部分。所以新准则借鉴国际会计准则,把企业内部用于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的支出和开发阶段的支出两部分,并规定把研究阶段的支出费用化,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而开发阶段的支出可以资本化,在同时满足准则所列出的一系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这样的规定有利于增强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激励企业增加更多的研发投入,促进企业的技术创新,在会计政策层面对加大企业研发投入、增加自主知识产权给予鼓励,减少因取得方式不同而使无形资产入账价值产生差异,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升级。

但在实际应用时,要把企业的研发活动截然区分为研究与开发两个不同的阶段恐怕是很难的,尤其是对于本身并不精通科学技术的会计人员来说,要正确地区分研究阶段的支出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其难度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建议新准则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做法,根据我国企业研究开发的能力及所处的程度以列举的形式明确一部分研究和开发活动以方便会计工作者操作。

四、对无形资产的摊销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行业会计制度对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只是作了一般性的规定,即企业应将各种无形资产在受益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而旧准则对无形资产摊销规定得较为具体、详细,即“无形资产的成本,应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并对摊销年限也作了详细的规定,这在当时更具有可理解性和可操作性,更加符合我国企业会计人员的阅读习惯,便于掌握和应用,能够起到指导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的作用。

新准则在摊销问题上又作了很大调整,对取得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先要进行判断,使用年限有限的,应就其摊销金额在使用寿命内系统摊销,摊销方法应反映与该项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新准则允许企业选用不同的摊销方法,并将方法选择的依据建立在与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上。而对于无法可靠确定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则仍采用直线法摊销。多种摊销方法的可选性,一方面反映了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和更全面性;另一方面也对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和专业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新准则没有具体规定有哪些摊销方法,所以准则中应具体规定企业可选用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并说明各种方法的适用情形。同时,应加强无形资产摊销的控制以增强不同经营时期的可比性。

五、对无形资产后续支出的处理作了明确的规定

行业会计制度对此未予明确,而旧准则则明确指出,无形资产在确认后发生的支出,应在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因为在无形资产入账以后,可能要发生一些为确保该无形资产能够给企业带来预定的经济利益的支出,如相关的宣传活动支出。这些支出要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新准则相比之下要复杂些,要求企业取得的已作为无形资产确认的正在进行中的研究开发项目,在取得后发生的支出应当再次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按照研究与开发费用的处理方法进行确认。这样规定充分体现了客观真实性和统一性。但是再次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就过于复杂,增加了报告成本,可操作性差。可以按照该支出是否很可能使资产产生超过原来预定的绩效水平的未来经济利益和该支出是否能够可靠计量和分摊至该资产来确认资本化的范围,这样既符合确认资产的一般条件,也便于操作。

六、无形资产在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中的披露

行业会计制度规定,在资产负债表中,“无形资产”项目反映企业各项无形资产的净值,根据“无形资产”账户期末借方余额(即实际成本—摊销价值)填列。

2001年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披露以下与无形资产有关的信息:各类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各类无形资产期初、期末的账面余值、变动情况及其原因;当期确认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土地使用权,还应另外披露该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和取得成本。”在这一准则中,对无形资产规定的披露内容不够全面。

无形资产的分析篇12

因此,通过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与未来投资价值分析,使更多的投资者在关注企业的财务报告及会计报表时,不仅要分析现在企业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了解企业的每股收益情况及每股净资产,还要了解企业总资产中无形资产价值及价值构成情况。

二、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及特征

企业会计报表上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是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无形资产账务处理规定准则进行资产确认及价值计量的,所以结合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及2007年1月1日实施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称“新准则”)对无形资产的资产性确认及价值计量规定内容进行分析,将可以了解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及其特征。

(一)现行制度下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要求无形资产的资产性应该在资产负债表上进行确认、其价值计量也应该得到反映。由现行制度第四十四、四十五条对无形资产取得成本计算账簿价格的计量规定可知:目前无形资产的确认及价值计量,实际上体现的是确定成本发生制,也就是说在购入无形资产支付了成本时,该项无形资产就被确认,支付成本部分就被计量为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另外,制度还明确了无形资产使用目的的确认条件,由此企业会计报表上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只是企业取得并用于经营管理活动使用目的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不包括投资其他目的持有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所以,根据第四十六条规定,报表上反映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实际就是企业未来应该摊销的费用,而未来的费用摊销将会冲减当期利益。从这一点出发,企业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越低,未来所需分摊的费用就越少,影响企业未来利益减少的因素就少。

(二)新准则下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新准则在无形资产确认及价值计量规定中,强调了资产能给企业未来带来净现金流入的经济利益性和成本收益对应关系。第十七条也规定“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企业预期消耗该项无形资产所产生的未来经济利益的方式”,说明新准则认可尊重企业对无形资产持有的适合目的选择性及该资产对企业未来经济利益贡献判断,并且认可企业选择适合目的的摊销方法。然而报表上反映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仍然是企业取得无形资产所支付的确定成本量。

(三)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特征

在会计报表上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无论是根据现行制度还是新准则计量的账簿价值额,反映的是企业取得无形资产所支付的确定成本量,而不是该无形资产能给企业未来带来的经济价值量,是企业未来应该摊销的费用额。正因为如此,另一方面它客观上反映着该企业取得无形资产项目及其带来的可以预测的潜在经济价值信息。企业取得无形资产正是因为其存在潜在可以预测的经济价值,而该经济价值是能在企业未来生产经营运作过程中得以实现的收益。然而,这部分可以预测的潜在经济价值,虽然无法在资产负债表上作为资产确认及计量,但却是可以预测的企业未来收益,也即是可以预测的企业未来投资价值。

因此,企业会计报表上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越少,说明取得无形资产项目的成本低,未来所需分摊的费用就越少;可以预测的企业未来收益就越高,企业的未来投资价值就越大。

三、企业无形资产的投资价值分析

在我国上市企业的会计报表中,投资者了解到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普遍较低的资产结构比率,表现为会计报表反映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额低,每股含净资产价额少的现实状况。对此有必要进行企业无形资产的投资价值分析。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山西G国阳(600348)企业,是我国最大的无烟煤生产、出口基地和最大的冶金喷粉煤生产基地。根据该企业2005年年报显示,该年度销售煤炭2422万吨,增长12.65%,销售收入71.76亿元,同比增长52.07%,主营业务利润率为21.47%,该公司流通股19500万股,年度每股收益1.21元,每股净资产5.52元 。客观上该公司存在着巨大重置矿业权无形资产净值无法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账外资产。该公司实际存在着矿产权重估价值有9.75亿元,而账面价值记录只有近1亿元,有无形资产矿产重估增值8.75亿无法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如果把该无形资产账外价值加入在账面价值上进行反映将显示如下信息变化。

从G国阳企业2005年度会计报表分析来看,在没有确认矿产产权时该企业的资产总额是557902.17万元,其中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额为9593.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72%。可见,无形资产在会计报表上账面价值很少,所占比率不足资产总额的2%,也就是说,该企业取得矿产产权的成本低,但并不说明未来企业行使开采权所得到的营业收益少。所以目前企业会计报表上无形资产账面价值额低,实际隐含着巨大的含益资产和极大的投资价值。

另外,如果企业对矿产产权重置价值在会计报表上进行确认及计量,那么该企业的资产总值将从557902.17万元上升到645402.17万元,而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额将变为97093.8万元,资产总值增加15.68%,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额占资产总额比率上升到15.04%。假如企业的其他资产与负债要素不变就矿产产权重置价值无形资产在报表上的追加确认及计量,将直接导致公司净资产增加32.94%,每股单位净资产增加1.82元,每股单位净资产由5.52元变为7.34元。因此,矿产产权重置价值在会计报表上的追加确认及计量,直接导致该企业的资产总值、净资产总值及每股单位净资产额的增大,这一会计信息变化直观反映该企业稳健的财务状况和未来收益能力及投资价值。

四、分析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与投资价值关系的意义

目前,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国际化,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参与资本市场进行投资活动,投资者通过分析企业公开披露的会计报表各种会计信息,了解企业的财政状况与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情况,判断现在企业价值和将来的投资价值,然后进行自我责任的投资决策。

无形资产的分析篇13

一、无形资产的定义

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08)217号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定义无形资产:本准则所称无形资产,是指特定主体所拥有或者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能持续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上述定义的无形资产为广义的无形资产,并且更接近于经济学中的资产的定义。由此可以看出上述定义比新准则颁布之前的无形资产的定义更为清晰和准确。

理解这一定义要注意从四个方面来进行理解:第一,划定主题范围限定。特定主体进一步限定了无形资产的私有财产权,是对物权法的进一步的规范和补充。第二,拥有和控制的状态规定。必须是达到拥有或者控制状态,而非其他使用或者租用等状态,从而进一步规定产权的归属。第三,不具有实物形态。这一点与之前的定义没有太多的新颖之处,这一要素规定了无形资产区别于有形资产的特点。第四,必须具备资产的普通的特点。能为企业创造持续的经济利益,这一点也是称其为资产的原因。上述四个要素缺一不可,无论缺少哪一个要素都不能称其为无形资产。

二、市场法的应用分析

对无形资产的应用进行分析研究不可避免的涉及到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但是究竟哪一种方法为研究的对象可以更具有普适性。成本法与收益法都存在其各自的优点和缺点,因此讨论哪一种方法最好已经不具有实际的意义。在对三种方法进行进一步的选择和研究因此不分先后彼此,对每一种方法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也就对实践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因此针对实际中应用广泛的市场法进行应用研究,以期对市场法进行研究和创新,更好的推动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科学应用。

1、适用市场法评估的无形资产范围的限定

首先来对市场法的定义以及应用来进行限定:市场法,又名市场参照物法,是指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技术方法的总成。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我们必须深入研究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使用条件以及必须考虑的误差影响,才能更加科学合理的应用市场法对无形资产做出公正合理的评估结果。市价法适用于能够在现行市场上找到交易参照物的无形资产(张发树,1997)。

2、市场法对于无形资产评估需要注意的应用条件

对于应用条件要从市场法的应用条件和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两方面来进行思考,因此在分析时要注意两个角度的进一步比较。

首先,从市场法的使用条件来进行分析。在不考虑无形资产评估这一特定条件下,市场法的使用要具备两个基本条件:第一,要存在相关资产的活跃的公开市场。只有这一市场的存在,才能从市场中找到可靠和相关的资产评估资料,才能作为市场法应用的基础和基本的前提条件。第二,在公开市场上存在可比资产极其交易活动。如果不存在相关资产的公开市场,那么也就不存在合理的市场法的参考依据了。虽然有可能存在黑市等其他非公开的市场交易的存在,但是都与公开市场条件下公平交易的情况相比具有巨大的缺陷。在导致评估信息不具有相关、合理、可靠和有效性的要求的同时,此条件的存在也是违法和政策不允许的。这一点也就限制了市场法不可能适用于一切资产,因此必须考虑其他相关资产评估方法。这些缺点同时也对无形资产评估同时具有明显的限制和局限作用。

其次,在考虑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应用的条件下必须要考虑到无形资产的相关的特殊性来分析。针对无形资产区别于其他资产的特殊性必须考虑市场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需要特别注意和提及的问题。第一,无形资产需要考虑其是否具备唯一和独特的特点,那么市场法可能就不适用。比如商标权、著作权等等。第二,需要考虑无形资产与其他交易数据是否具有可比性,要从时间、功能、市场发育情况等方面进行考虑。第三,要考虑对数据采用何种方法进行比较。不同主体相同时间以及不同时间的交易信息的比较是否可行。这些都要进行实证分析,但目前遗憾的是国内尚未有学者做过系统的实证分析。第四,要考虑交易目的或者说动机对无形资产评估的影响因素以及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都要考虑在内,才能对无形资产的价值做客观科学的评估。不同的目的,比如转让、企业兼并、出售以及企业联营、清算以及担保等等都对市场法评估有重要的影响。甚至每一次评估的结果都有可能产生巨大的差异,这也是在情理之中的事情。因为评估的时间、地点、评估时的市场条件、资产评估当事人双方自身的状况以及资产自身的状态都有可能对评估结果造成巨大的差异。

3、对应用市场法缺陷的思考

评估价值虽不是事实上的市场交易价值,但应是最可能的市场交易价值,所以,从总体上讲,评估方法都应是市场法(陈守忠,2004)。从这一点上讲,市场法应该是代表广泛性和合理性的方法。但是如何才能克服和避免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上述缺陷呢?

从市场方面来讲,我国相关市场发育不完善,因此从某些客观因素上来讲有些缺陷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我们必须从理论上来考虑如何才能使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误差降到最小或者理想的水平才是我们研究的终极目的。评估方法一般都应该是市场法,它包括重置成本法、市场参照物法或市场比较法以及收益能力法,而收益能力法应该成为无形资产评估的主要方法(陈守忠,2004)。从上述观点的分析我比较同意市场法作为其他方法的基础的观点,因为不论从何种方面来衡量市场法应该是反应无形资产市场价值最好的方法,并且要符合市场经济的经济理论要求。 转贴于

但是某些唯一的、独特性的无形资产,并且没有相关市场交易信息,以及市场化程度不高的国家如何避免自身市场条件 上的缺陷呢?

4、对无形资产评估应用市场法缺陷的修正

既然选择了无形资产评估的市场法来进行研究,那么应该从何种角度入手呢?无形资产评估体系应与无形资产评估的对象、评估的目的和评估的方法相匹配(陈发树,1997)。这可以作为一种调节无形资产评估市场缺陷的折衷方法,但是如何从创新的角度来解决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应用中的缺陷呢?

单从某些客观方面的限制因素我们无法改变现状,因此我们必须突破常规思路对无形资产评估的市场法进行进一步的修正,以期对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应用的纠正。思路关键就在于结合其他方法的优点来弥补市场法的缺陷。市场法中直接法的应用已经日益成熟,但是间接法的应用还是没有得到广泛应用。究其原因无非是理论上间接法需要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市场标准,而目前相关的数据都无法从可靠、权威的机构得到,故上述方法应用举足不前。

三、对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经济学思考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完善以及市场机制的进一步健全,我们有必要从创新的角度入手来考虑如何对无形资产评估的市场法缺陷进行修正。

1、市场法的经济理论基础

无论是近代西方经济学还是现代西方经济学的发展无疑关注了市场的总供给与总需求对商品价格以及市场均衡的影响。

从这一意义上来说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评估时无论采用直接法还是间接法(同时也是其他资产评估所采用的市场法的基本分类)都是在其他过去时点的市场交易价格,因此这一价格包含三层含义:①供给:需求时,亦即市场平衡时的市场交易价格;②供给需求,亦即处于买方市场时的交易价格。从这一角度来出发思考无形资产评估我们往往就会发现无形资产的评估在供给和需求上绝大多数资产往往处处与市场不平衡的状态,即便因为市场法的种种优点,但也需要在应用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时注意是否参照物的评估价格是否是处于均衡状态下的市场价格。

因此在评估时需要考虑市场的供求状况以及单个评估资产的个别特点,从这一点上来讲无形资产市场法评估时参照物价格需要避免其独特时点以及单个资产特点的可比性。从这一角度来思考需要结合更多的参考资产的价格来做出评估,这也符合统计中大数定律的要求,无疑会促使评估结果更加科学合理。但是同时也加大了无形资产评估的难度,影响了无形资产评估成本和效益之间的平衡。

2、市场法需要注意的问题

无形资产因为其独立性、收益性、期限性以及复杂性等特点往往在应用市场法评估时出现诸多缺陷。

①无形资产因其独一无二的特点造成在相同性资产的参照上往往相关性不是很高或者说极低。并且无形资产市场金融证券化发展并未起步,这些都制约了相关或相似无形资产交易数据的不完善以及历史信息的不可比性。所以在应用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时弊端比比皆是。

②无形资产因其产生未来收益作为市场存在的经济学前提也产生了未来收益的计量问题。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也需考虑其未来收益问题。从这个角度上来思考又不可避免的把思路转移到无形资产评估收益法的缺陷研究中来,因此在应用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时必须结合其他方法的优点弥补自身的缺陷才能科学的评估无形资产的价格。

③无形资产比如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权等等往往涉及到保护期限等问题,因此在评估时需要特别注意其期限保护问题。从这一角度来思考也是要对无形资产评估收益法思考时的关键点进行深入思考分析,才能避免无形资产评估收益法所容易出现的错误。

④存在的无形资产往往在市场上是独一无二的,以及纷繁复杂的独一无二的特点,这些都造成了在应用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时需要评估参照物与待评估无形资产的相似程度,这无疑又增加了无形资产评估的难度。

通过以上分析来看无形资产评估时的价格从经济学供需角度来分析无疑需要对市场法的具体的直接法抑或间接法进行进一步的经济学角度分析,并需结合收益法、成本法以及数理统计等相关知识来综合考虑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应用,力求达到待评估无形资产理想的评估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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