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税收筹划实用13篇

无形资产税收筹划
无形资产税收筹划篇1

无形资产在许多企业的资产总额中占有较大的比重,由于税收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目的不同,因而在无形资产的业务处理上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企业唯有全面把握无形资产会计与税务处理的相关规定,并正确地进行税收筹划,才能尽量降低无形资产涉税风险,减少企业的现金流出量。筹划的目的不是“税负最轻”或“纳税最少”,而是应结合实际情况,从对企业发展更长远的眼光来考虑税收筹划的问题,追求税后收益最大化。

税收筹划也称为纳税筹划,是指在国家税收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进行的前期筹划,尽可能地减轻税收负担,以获取税收利益,在诸多可选的方案中选择最优方案,以达到税后利润最大化。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核算时所遵循的具体原则,以及企业所采纳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

无形资产税收筹划是以国家的税法法规为准绳,这是区别于无形资产会计的一个重要特点。会计准则、制度规定,对某些无形资产的会计事项,可以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进行会计政策的选择,而无形资产税收筹划必须在遵守国家现行税收法令的前提下选择。当会计制度的规定与现行税法的计税方法、计税范围等发生矛盾时,无形资产税收筹划必须以现行税法为准,进行纳税调整。由此可见,严格税收法律的制约是无形资产税收筹划一个最显著的特点。

无形资产的税收筹划已成为税收筹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日益受到企业经营者的关注和重视。企业应在遵循合法性原则、综合性原则、成本效益原则和前瞻性原则的前提下,积极利用我国现行的税收法规和相关政策进行无形资产税收筹划,以降低企业无形资产的涉税支出。获得税后收益的最大化,提高企业价值。

一、自主研发无形资产的税收筹划

按照新会计准则对无形资产的规定企业内部自主研发项目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人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满足一定条件的允许资本化。按照税法对无形资产方面的规定,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按规定予以税前扣除。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在按规定实行100%扣除基础上,允许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50%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可见,税法没有要求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从而造成会计和税法规定的差异,因此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应根据自身的需要合理划分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

关于自主研发无形资产的计价问题,会计制度规定:自主研发并按规定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在研发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税法也允许企业将研发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在当期直接扣除。所以,企业应充分利用这一契机,将研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工资及福利费等直接作为当期的经营性支出,直接抵减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因此,企业为了计税的需要,必须在“管理费用”账户下设置“研究开发费”明细账户,以便税务机关审核是否可以加扣及加扣多少。会计处理则不能将加扣的开发费用计入“无形资产”价值,只需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即可。从税收筹划的角度看无形资产的确认、计价,则不是账簿中无形资产的种类越多、入账价值越大就对企业有利。

二、外购无形资产的税收筹划

无形资产准则规定,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外购取得的无形资产,企业在无形资产账面上不需确认税金,但是在购入时由销售方缴纳的转让无形资产的营业税已经计人无形资产的价格中,所以我们可以认为此时的营业税税金在购入无形资产时被予以资本化。在无形资产会计中,不论是通过何种渠道增加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格必须根据真实、合法的会计凭证确认。无形资产价值摊销上的税收筹划只能从摊销期限上人手。在原始成本既定的情况下,摊销期限越短,每期摊销额越大,费用的抵税作用越早。按照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外购的无形资产,法律、合同或企业申请书分别规定有效期限和受益期限的,按照较短期限摊销;法律没有规定有效期限的,按照合同或企业申请书的受益期限摊销;法律、合同或申请书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摊销期限不得少于10年。而会计制度规定,无形资产按照预计使用年限摊销,如果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的,按照较短年限摊销;如果合同和法律没有规定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

三、外资企业引进的无形资产的税收筹划

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外资企业引进的无形资产即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成本。而投资各方签订投资合同时,主要依据经评估确认的价值确定所投入资产的价值。但是,税法上确认投入资产价值的方法却有两种:投入资产经评估确认的价值;投入资产在原投资方的账面净值。具体运用时,如果投资方在投出资产时已经视同销售,计算了资产转让所得,缴纳了所得税,受资方就可以按投入资产的评估价入账;否则,受资方只能按投入资产的原账面净值入账。当投资方以部分非货币资产投资时,按照税法的规定,投资方一定要对这部分非货币资产计算资产转让所得缴纳所得税。此时,受资方就可以按评估价将资产入账。

外资企业引进无形资产一般采取购买方式,外商要缴纳营业税,若外商在我国没有设立常设机构或虽设立常设机构但转让所得与常设机构没有实际联系,同时还应当缴纳10%的预提所得税。如果采取投资人股方式引进无形资产,则外商免交预提所得税和营业税,税负降低。因此,外资企业从投资外方引进无形资产时,应尽量采取投资入股的方式。

四、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的税收筹划

《准则》明确规定,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应按捐出方提供的会计凭证上标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如果没有提供有关凭证,则按(1)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活跃市场的市场价格估计金额加上相关税费确定;(2)不存在活跃市场时,按该受捐无形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确定。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同时规定,企业接受捐赠资产按税

无形资产税收筹划篇2

    (一)企业税收筹划的概念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为达到减轻或延迟税收负担和实现税收零风险的目的,在不违反国家现行税法的前提下,对企业的投资、经营、理财、组织、交易等各项活动进行事先安排和筹划的过程。

    分析上述概念,税收筹划包含了两个含义:

    一是税收筹划必须同时达到减轻或延迟税收负担和实现税收零风险。否则,税收筹划就是不成功的;二是所有税收筹划的手段必须在不违反国家现行税法的前提下进行,否则,税收筹划也是失败的。

    (二)企业税收筹划的意义

    1.税收筹划有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实现纳税人财务利益最大化。企业为了进行税收筹划,必须对税法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加深学习和研究,对企业具体业务进行合理安排和选择,从而达到减轻税收负担,实现企业财务利益最大化的目的,这个过程其实也是纳税人提高纳税意识的过程,同时,企业敢于面对税务机关,运用国家赋予的权利,做到主动缴税,抑制偷逃税等违法行为。

    2.税收筹划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和会计管理水平。企业通过税收筹划,可促使其精打细算,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增强预测、决策能力,从而提高经济效益和经营管理水平。为了进行税收筹划,就需要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规范财会管理,建立一支熟知税法的高素质的财会人员,从而不断提高企业会计管理水平。

    3.税收筹划有助于优化国家产业结构和资源的合理配置。企业根据税法中税基与税率的差别,根据税收的各项优惠鼓励政策,进行税收筹划,尽管主观上是为了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但在客观上却是在国家税收经济杠杆的作用下,逐步走上了优化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合理布局的道路,体现了国家的产业政策,有助于优化国家产业结构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4.税收筹划有助于改进和完善国家税法及政府税收政策。税收筹划是企业对国家税法及政府税收政策的反馈行为,也是对政府税收政策的正确性、有效性和国家现行税法完善性的检验。国家可以利用企业的税收筹划行为反馈的信息,改进和完善国家税法及政府税收政策。

    二、企业对外投资的税收筹划

    (一)投资企业性质的选择

    1.公司与合伙企业的选择

    我国对公司和合伙企业实行不同的纳税规定。公司的营业利润在企业环节课征所得税,税后利润作为股息分配给投资者后,投资者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我国是按20%的比例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合伙企业则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只征收各个合伙人分得收益的个人所得税。因此,投资者对企业组织形式的不同选择,其投资收益也将产生差别。案例1:张生准备独资经营一家商店,假如张生每年能盈利200000元,该商店如按合伙企业课征个人所得税,税后利润是200000-(200000×35%-6750)=136750元,设商店如按公司课征企业所得税,税后利润为200000-200000×25%=150000元,假设税后利润全部作为股息分配,张生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150000×20%=30000元,其实际税后收益为120000元,与前者比较,多负担所得税136750-120000=16750元,因此,张生做出了办合伙企业(如以个体工商户的形式设定),而不组织公司的决策。张生的这一选择是法律规定所许可的,在纳税行为未发生之前进行,并达到了节税的效果。

    因此,对于规模不大,管理难度不大的企业,选择合伙企业比较适合。但是,对于规模庞大,管理水平要求很高的大企业,因为其筹资难度大,经营风险大,管理相对困难,如果用合伙企业组织形式,要想正常健康运作比较困难,一般宜用公司的组织形式。

    2.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的选择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独立承担纳税义务,可享受当地的税收优惠。如果当地的适用税率比母公司所在地的适用税率低,子公司积累利润还可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分公司无独立法人资格,不能享受当地的优惠政策,但设立为分公司,有利于总公司整体的税收筹划。在税收筹划中对于初创阶段时间较长,发生亏损的可能性较大的企业,一般要设定为分公司,从而使分公司的亏损能在汇总纳税时冲减总公司的利润,减轻税负。而对于生产走上正轨,产品已打开销路,企业可以盈利时,则应设立为子公司,这样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对跨国公司而言,可以并用两种公司组织形式,将其某些附属机构设立为子公司,而将另一些设立为分公司,以达到最优的税收筹划效果。

    3.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选择

    企业作为一般纳税人时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但作为小规模纳税人时,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会失去很多客源。通常,具有高附加值,产品增值率高的企业,当它的规模较小时,宜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如果企业增值率较低,宜选择一般纳税人。

    (二)投资企业注册地点的选择

    进行跨国投资时,企业可以选择国际避税港,自由港等进行公司注册,如香港是亚洲着名的避税港,它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开始征收所得税,但所得税的课证实行单一的地域管辖权,只对居民和非居民的境内所得征税,税率一般只为18%左右。进行国内投资时,首先必须熟悉各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对经济开发区的税收优惠,沿海开放城市的税收优惠,对西部开发的税收优惠,对经济特区的税收优惠等。一般可选择能享受税收优惠的地区注册登记企业,这种区域税收优惠差异,给投资者提供了很好的税收筹划机会。比如,把总公司设在低税区,分公司设在高税区,把分公司在其他地方经营的收入归在总公司名下,合并报表统一纳税,以实现节税的目的。

    (三)投资行业的选择

    企业在投资行业选择时,要充分考虑税收因素,国家为了优化产业结构,对不同的投资对象规定了不同的税收政策,因此,必须先了解各行各业的税收待遇。如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而没有税收优惠的其他行业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般为25%,而且没有减免税期。因此,企业必须精心筹划投资行业,节约企业税金支出。

    (四)企业出资方式的筹划

    出资方式可分为:有形资产出资、无形资产出资和现金出资。在投资方式筹划过程中,企业通常采用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出资,因为以有形资产出资的设备的折旧额及无形资产的摊销额可以在税前扣除,削减了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其次,在变动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产权时,必须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方法的不同导致高估资产,这样既可以节省投资成本,又可以多列折旧及摊销费而减少企业所得税。

    三、企业对外筹资的税收筹划

    (一)筹资利息的税收筹划

    我国现行财务制度规定,企业筹资的利息支出,凡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计入开办费,自企业投产营业起,按照不短于五年的期限摊销;在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计入财务费用。其中,与购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有关的,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以前,计入购建资产的价值。

    财务费用可以直接冲减当期损益,而开办费和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价值则须分期摊销,逐步冲减当期损益。因此,为了实现税收筹划,企业在控制筹资风险的情况下,可以尽量加大筹资的利息支出,尽可能加大筹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份额,缩短筹建期和资产的购建周期。

    (二)权益资本与债务资本的选择

    企业的筹资方式可分为权益资本筹资方式和债务资本筹资方式两大类。选择不同类别的筹资方式,不仅隐含的财务风险不同,而且对企业税负的影响也不一样,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不同筹资方式的资金成本。因此,减轻企业税负也是企业筹资决策中必须认真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

    权益资本筹资方式有发行股票、企业自我积累等。发行股票属于增加权益资本,优点是风险小,无固定利息负担等,缺点是其成本为股息,不作为费用列支,必须从税后利润中支付,税收负担较重。自我积累方式由于资金的占有和使用融为一体,税收难以分割或抵消,存在着双重征税的问题,税收负担最重,因而难于进行税收筹划。

    债务资本的筹资方式有银行借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后面再想祥述)等。借款和发行债券都属于扩大借入资金,借入资金的成本是利息,按税法规定可作为财务费用在税前列支,其优点是资金成本可以减税,缺点是到期必须还本付息,当企业资不抵债时,有可能要破产清算,风险较大。

    因此,企业就面临着资本结构的选择,是发行股票等筹集权益资本,还是通过举债的方式筹集债务资本。下面通过一个案例来进行分析说明。

    案例3:某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准备投资1000万元生产一种高新技术的产品,制定了下面三个筹资方案。三个方案的债务资本与权益资本的比例如下,息税前投资收益率都为25%,债务成本利润率都是10%,企业所得税率都为25%,那么,其权益资本投资收益率的计算结果如下表1所示。

    从上表可知,随着负债比例的提高,企业纳所得税从62.5万元减为55万元,再减为45万元,呈递减势,显示债务筹资具有节税的功能,同时,当投资利润大于负债成本时,债务资本在投资中所占的比例越高,对企业权益资本越有利。以方案二为例,全部资金的息税前投资收益率为25%,债务资本占总资本的30%即300万元,债务资本所创造的利润为75万元,扣除利息30万元,加上利息费用抵扣利润可节约所得税7.5万元(30×25%)剩余利润为52.5万元,从而提高了权益资本的投资收益率,其税后投资收益率达到23.57%;同理,方案三计算的税后投资收益率为45%,两者都大于无债务资本的方案一的税后投资收益率18.75%。

    由此可见,当企业息税前投资收益率高于负债成本率,由于财务杠杆作用,债务资本的增加可提高权益资本的收益水平,节税效果也越明显。但是,负债利息必须到期支付的特点,又导致了债务筹资可能产生财务风险,当负债的成本率超过了息税前投资收益率,权益资本收益会随着负债比例的提高而下降,这显然是得不偿失的。因此,企业在利用筹资方式进行税收筹划时,不但要从税收上考虑,而且要注意企业收益提高所带来的风险,要充分考虑企业自身的特点,以及风险承受能力,以税后利润最大化为目标,正确选择筹资方式。

    (三)特殊筹资方式——租赁业务的税收筹划

    租赁业务已成为企业减轻税负、筹集资金的重要方式。通过融资租赁,可以使企业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迅速获得所需的资产,满足企业经营的需要,同时,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所提取的折旧费(支付的租金不得扣除)可以计入成本费用,减轻税负。经营性租赁对出租人和承租人都涉及到税收筹划问题。对出租人来讲,可以充分利用闲置资产,提高总资产收益率,同时,其租金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的税负一般低于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的税负;对承租人来讲,租金可以作为费用在税前例支,起到节税的作用,特别是出租人和承租人同属一个企业集团时,可以直接、公开地将资产转给另一个企业,从而达到转移收入和利润,减轻企业集团整体税负的目的。

    案例4:某集团公司2007年4月对集团内部的经营情况进行财务分析,发现a企业今年产销两旺,预计2007年利润总额为1000万元,比上年增长50%;而集团内部的b企业却遇到困境,2007年预计利润总额亏损500万元,比上年减少40%,a、b企业的所得税适用税率都是33%。考虑到集团公司的整体利益,经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进行如下税收筹划:2007年5月,将a企业生产产品与b企业相似的生产线租赁给b企业,租赁费为50万元(假设符合独立核算原则,租金水平与出租给第三者的水平相一致),该设备每年生产产品的利润为400万元(则b企业07年预计利润=-500+400-50=-150万元),那么,该条生产线的租金a企业应缴营业税额=50×5%=2.5万元,该条生产线的租金a企业应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2.5×(7%+3%)=0.25万元,该条生产线的租金收入a企业应缴企业所得税额=50×33%=16.5万元,原该条生产线生产产品的利润应缴企业所得税=500×33%=165万元(筹划后b企业仍亏损,不用缴),通过税收筹划后,集团公司获得的筹划收益=165-2.5—0.25-16.5=145.75万元,租赁筹划后,该集团公司的总体筹划收益为145.75万元,税收筹划的效果很明显,但由于a、b企业的产品相似,跟往年相比,租赁后经营变化的波动不大,对外影响也不明显。

    四、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一)企业税收筹划必须依法进行。所有税收筹划的项目都必须符合税法规定,符合政府政策导向。

    (二)企业税收筹划必须使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因此,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综合分析有关税务及税务以外的各种利弊得失,分清主次,要达到税收筹划的效益要大于税收筹划的成本。

    (三)企业税收筹划必须遵守税法的时效性,注意防范风险。由于税法是会随着时间而不断变化的,具有时效性,有些税收筹划方法在一定时期是合法的,但在另一时期可能就是违法行为,因此,企业要做好税收筹划工作,就得经常注意税法的变化,而调整税收筹划的方法,以免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偷税行为而处以重罚,以至得不偿失。

    (四)企业税收筹划人员必须精通国内、国际税法规定,具备相当的会计、投资、理财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五)企业税收筹划人员应加强与主管税务机关的沟通与联系,争取税务机关对企业税收筹划行为的认同。需要税务机关审批的一定要按程序报批,降低企业税收筹划的风险

    (六)判断企业税收筹划的方案是否合法的依据是该方案是否符合税法的规定,而不是符合会计制度、准则的规定。

    参考文献:

    [1]张中秀,汪昊.纳税筹划宝典.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584.

    [2]王国华.纳税筹划理论与实务.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04:386.

无形资产税收筹划篇3

分析上述概念,税收筹划包含了两个含义:

一是税收筹划必须同时达到减轻或延迟税收负担和实现税收零风险。否则,税收筹划就是不成功的;二是所有税收筹划的手段必须在不违反国家现行税法的前提下进行,否则,税收筹划也是失败的。

(二)企业税收筹划的意义

1.税收筹划有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实现纳税人财务利益最大化。企业为了进行税收筹划,必须对税法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加深学习和研究,对企业具体业务进行合理安排和选择,从而达到减轻税收负担,实现企业财务利益最大化的目的,这个过程其实也是纳税人提高纳税意识的过程,同时,企业敢于面对税务机关,运用国家赋予的权利,做到主动缴税,抑制偷逃税等违法行为。

2.税收筹划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和会计管理水平。企业通过税收筹划,可促使其精打细算,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增强预测、决策能力,从而提高经济效益和经营管理水平。为了进行税收筹划,就需要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规范财会管理,建立一支熟知税法的高素质的财会人员,从而不断提高企业会计管理水平。

3.税收筹划有助于优化国家产业结构和资源的合理配置。企业根据税法中税基与税率的差别,根据税收的各项优惠鼓励政策,进行税收筹划,尽管主观上是为了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但在客观上却是在国家税收经济杠杆的作用下,逐步走上了优化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合理布局的道路,体现了国家的产业政策,有助于优化国家产业结构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4.税收筹划有助于改进和完善国家税法及政府税收政策。税收筹划是企业对国家税法及政府税收政策的反馈行为,也是对政府税收政策的正确性、有效性和国家现行税法完善性的检验。国家可以利用企业的税收筹划行为反馈的信息,改进和完善国家税法及政府税收政策。

二、企业对外投资的税收筹划

(一)投资企业性质的选择

1.公司与合伙企业的选择

我国对公司和合伙企业实行不同的纳税规定。公司的营业利润在企业环节课征所得税,税后利润作为股息分配给投资者后,投资者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我国是按20%的比例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合伙企业则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只征收各个合伙人分得收益的个人所得税。因此,投资者对企业组织形式的不同选择,其投资收益也将产生差别。案例1:张生准备独资经营一家商店,假如张生每年能盈利200000元,该商店如按合伙企业课征个人所得税,税后利润是200000-(200000×35%-6750)=136750元,设商店如按公司课征企业所得税,税后利润为200000-200000×25%=150000元,假设税后利润全部作为股息分配,张生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150000×20%=30000元,其实际税后收益为120000元,与前者比较,多负担所得税136750-120000=16750元,因此,张生做出了办合伙企业(如以个体工商户的形式设定),而不组织公司的决策。张生的这一选择是法律规定所许可的,在纳税行为未发生之前进行,并达到了节税的效果。

因此,对于规模不大,管理难度不大的企业,选择合伙企业比较适合。但是,对于规模庞大,管理水平要求很高的大企业,因为其筹资难度大,经营风险大,管理相对困难,如果用合伙企业组织形式,要想正常健康运作比较困难,一般宜用公司的组织形式。

2.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的选择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独立承担纳税义务,可享受当地的税收优惠。如果当地的适用税率比母公司所在地的适用税率低,子公司积累利润还可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分公司无独立法人资格,不能享受当地的优惠政策,但设立为分公司,有利于总公司整体的税收筹划。在税收筹划中对于初创阶段时间较长,发生亏损的可能性较大的企业,一般要设定为分公司,从而使分公司的亏损能在汇总纳税时冲减总公司的利润,减轻税负。而对于生产走上正轨,产品已打开销路,企业可以盈利时,则应设立为子公司,这样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对跨国公司而言,可以并用两种公司组织形式,将其某些附属机构设立为子公司,而将另一些设立为分公司,以达到最优的税收筹划效果。

3.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选择

企业作为一般纳税人时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但作为小规模纳税人时,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会失去很多客源。通常,具有高附加值,产品增值率高的企业,当它的规模较小时,宜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如果企业增值率较低,宜选择一般纳税人。

(二)投资企业注册地点的选择

进行跨国投资时,企业可以选择国际避税港,自由港等进行公司注册,如香港是亚洲著名的避税港,它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开始征收所得税,但所得税的课证实行单一的地域管辖权,只对居民和非居民的境内所得征税,税率一般只为18%左右。进行国内投资时,首先必须熟悉各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对经济开发区的税收优惠,沿海开放城市的税收优惠,对西部开发的税收优惠,对经济特区的税收优惠等。一般可选择能享受税收优惠的地区注册登记企业,这种区域税收优惠差异,给投资者提供了很好的税收筹划机会。比如,把总公司设在低税区,分公司设在高税区,把分公司在其他地方经营的收入归在总公司名下,合并报表统一纳税,以实现节税的目的。

(三)投资行业的选择

企业在投资行业选择时,要充分考虑税收因素,国家为了优化产业结构,对不同的投资对象规定了不同的税收政策,因此,必须先了解各行各业的税收待遇。如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而没有税收优惠的其他行业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般为25%,而且没有减免税期。因此,企业必须精心筹划投资行业,节约企业税金支出。

(四)企业出资方式的筹划

出资方式可分为:有形资产出资、无形资产出资和现金出资。在投资方式筹划过程中,企业通常采用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出资,因为以有形资产出资的设备的折旧额及无形资产的摊销额可以在税前扣除,削减了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其次,在变动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产权时,必须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方法的不同导致高估资产,这样既可以节省投资成本,又可以多列折旧及摊销费而减少企业所得税。

三、企业对外筹资的税收筹划

(一)筹资利息的税收筹划

我国现行财务制度规定,企业筹资的利息支出,凡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计入开办费,自企业投产营业起,按照不短于五年的期限摊销;在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计入财务费用。其中,与购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有关的,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以前,计入购建资产的价值。

财务费用可以直接冲减当期损益,而开办费和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价值则须分期摊销,逐步冲减当期损益。因此,为了实现税收筹划,企业在控制筹资风险的情况下,可以尽量加大筹资的利息支出,尽可能加大筹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份额,缩短筹建期和资产的购建周期。

(二)权益资本与债务资本的选择

企业的筹资方式可分为权益资本筹资方式和债务资本筹资方式两大类。选择不同类别的筹资方式,不仅隐含的财务风险不同,而且对企业税负的影响也不一样,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不同筹资方式的资金成本。因此,减轻企业税负也是企业筹资决策中必须认真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

权益资本筹资方式有发行股票、企业自我积累等。发行股票属于增加权益资本,优点是风险小,无固定利息负担等,缺点是其成本为股息,不作为费用列支,必须从税后利润中支付,税收负担较重。自我积累方式由于资金的占有和使用融为一体,税收难以分割或抵消,存在着双重征税的问题,税收负担最重,因而难于进行税收筹划。

债务资本的筹资方式有银行借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后面再想祥述)等。借款和发行债券都属于扩大借入资金,借入资金的成本是利息,按税法规定可作为财务费用在税前列支,其优点是资金成本可以减税,缺点是到期必须还本付息,当企业资不抵债时,有可能要破产清算,风险较大。

因此,企业就面临着资本结构的选择,是发行股票等筹集权益资本,还是通过举债的方式筹集债务资本。下面通过一个案例来进行分析说明。

案例3:某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准备投资1000万元生产一种高新技术的产品,制定了下面三个筹资方案。三个方案的债务资本与权益资本的比例如下,息税前投资收益率都为25%,债务成本利润率都是10%,企业所得税率都为25%,那么,其权益资本投资收益率的计算结果如下表1所示。

从上表可知,随着负债比例的提高,企业纳所得税从62.5万元减为55万元,再减为45万元,呈递减势,显示债务筹资具有节税的功能,同时,当投资利润大于负债成本时,债务资本在投资中所占的比例越高,对企业权益资本越有利。以方案二为例,全部资金的息税前投资收益率为25%,债务资本占总资本的30%即300万元,债务资本所创造的利润为75万元,扣除利息30万元,加上利息费用抵扣利润可节约所得税7.5万元(30×25%)剩余利润为52.5万元,从而提高了权益资本的投资收益率,其税后投资收益率达到23.57%;同理,方案三计算的税后投资收益率为45%,两者都大于无债务资本的方案一的税后投资收益率18.75%。

由此可见,当企业息税前投资收益率高于负债成本率,由于财务杠杆作用,债务资本的增加可提高权益资本的收益水平,节税效果也越明显。但是,负债利息必须到期支付的特点,又导致了债务筹资可能产生财务风险,当负债的成本率超过了息税前投资收益率,权益资本收益会随着负债比例的提高而下降,这显然是得不偿失的。因此,企业在利用筹资方式进行税收筹划时,不但要从税收上考虑,而且要注意企业收益提高所带来的风险,要充分考虑企业自身的特点,以及风险承受能力,以税后利润最大化为目标,正确选择筹资方式。

(三)特殊筹资方式——租赁业务的税收筹划

租赁业务已成为企业减轻税负、筹集资金的重要方式。通过融资租赁,可以使企业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迅速获得所需的资产,满足企业经营的需要,同时,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所提取的折旧费(支付的租金不得扣除)可以计入成本费用,减轻税负。经营性租赁对出租人和承租人都涉及到税收筹划问题。对出租人来讲,可以充分利用闲置资产,提高总资产收益率,同时,其租金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的税负一般低于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的税负;对承租人来讲,租金可以作为费用在税前例支,起到节税的作用,特别是出租人和承租人同属一个企业集团时,可以直接、公开地将资产转给另一个企业,从而达到转移收入和利润,减轻企业集团整体税负的目的。

案例4:某集团公司2007年4月对集团内部的经营情况进行财务分析,发现A企业今年产销两旺,预计2007年利润总额为1000万元,比上年增长50%;而集团内部的B企业却遇到困境,2007年预计利润总额亏损500万元,比上年减少40%,A、B企业的所得税适用税率都是33%。考虑到集团公司的整体利益,经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进行如下税收筹划:2007年5月,将A企业生产产品与B企业相似的生产线租赁给B企业,租赁费为50万元(假设符合独立核算原则,租金水平与出租给第三者的水平相一致),该设备每年生产产品的利润为400万元(则B企业07年预计利润=-500+400-50=-150万元),那么,该条生产线的租金A企业应缴营业税额=50×5%=2.5万元,该条生产线的租金A企业应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2.5×(7%+3%)=0.25万元,该条生产线的租金收入A企业应缴企业所得税额=50×33%=16.5万元,原该条生产线生产产品的利润应缴企业所得税=500×33%=165万元(筹划后B企业仍亏损,不用缴),通过税收筹划后,集团公司获得的筹划收益=165-2.5—0.25-16.5=145.75万元,租赁筹划后,该集团公司的总体筹划收益为145.75万元,税收筹划的效果很明显,但由于A、B企业的产品相似,跟往年相比,租赁后经营变化的波动不大,对外影响也不明显。

四、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一)企业税收筹划必须依法进行。所有税收筹划的项目都必须符合税法规定,符合政府政策导向。

(二)企业税收筹划必须使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因此,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综合分析有关税务及税务以外的各种利弊得失,分清主次,要达到税收筹划的效益要大于税收筹划的成本。

(三)企业税收筹划必须遵守税法的时效性,注意防范风险。由于税法是会随着时间而不断变化的,具有时效性,有些税收筹划方法在一定时期是合法的,但在另一时期可能就是违法行为,因此,企业要做好税收筹划工作,就得经常注意税法的变化,而调整税收筹划的方法,以免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偷税行为而处以重罚,以至得不偿失。

(四)企业税收筹划人员必须精通国内、国际税法规定,具备相当的会计、投资、理财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五)企业税收筹划人员应加强与主管税务机关的沟通与联系,争取税务机关对企业税收筹划行为的认同。需要税务机关审批的一定要按程序报批,降低企业税收筹划的风险

(六)判断企业税收筹划的方案是否合法的依据是该方案是否符合税法的规定,而不是符合会计制度、准则的规定。

参考文献:

[1]张中秀,汪昊.纳税筹划宝典.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584.

[2]王国华.纳税筹划理论与实务.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04:386.

[3]刘东明.企业纳税筹划.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283.

[4]叶子荣,张秀敏.企业税收筹划理论与实务.成都: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04:385.

无形资产税收筹划篇4

引言

农村信用社是服务三农的主要金融支持力量,进行税收筹划符合各方利益,不仅是合法正当的经营管理,也是含金量十足的经营技术。信用社作为经济主体,当然就要涉及纳税的问题,其中所得税和营业税占总税额的90%以上。探讨农村信用社在经济转型期的税收筹划,在税法允许范围内进行税收筹划,使信用社税收利益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对信用社自身发展有利,对信用社职工有利,对提高信用社服务能力有利。因此,加强信用社税收筹划,是完全有必要的。

一、农村信用社税收筹划的重要意义

税收筹划是纳税人根据现行税法对经营、投资、筹资、分配、结算等活动进行减轻税负的谋划和对策。税收筹划不是偷税逃税,而是在合法前提下,用合法手段对经营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依法纳税是企业基本的守法行为准则,体现的是社会责任。税务筹划的目的就是在遵循税法的基础上减少税负,这对农信社而言,就是通过科学筹划,使信用社税收利益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税收筹划是农信社对所得税、贷款待账准备金、工资奖金等的优化管理。农信社可以通过税务收筹划掌握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相关税收结构调整。农村信用社只有成功地做好税收筹划工作,在企业内部创造一个健康的税务环境,各项业务才能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同时,农村信用社还可以将因税收筹划所产生的节税资源直接再投资于农村信用社自身的发展,从而进一步提高农村信用社的资产质量,促使农村信用社能够更好地为国家经济转型服务、为社会公众服务。

二、税收筹划在农村信用社经营中的应用

2.1农村信用社所得税税收筹划

国家对企业所得税优惠主要体现减免税和税前抵扣进项税额。减免税是通过制定减免税政策,对一些行业、产业、部门经济发展给予政策支持;税前抵扣进项税额是通过扩大扣除项目和提高扣除标准,为企业生产和经营给予税务优惠。农信社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主要是围绕争取减免税和加计扣除标准优惠政策进行的。

2.1.1所得税减免申报

信用社所得税优惠大多是指减免相应税负,国家税务局在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办法中对相关减免进行了严格规定,对符合减免范畴的企业经营项目,对减免的所得税报批需要的材料、审批的权限、报批的时限、报批的方法程序等,都做出明确的规定。如果信用社没有按照规定进行报批,当然就不能享受所得税减免的优惠政策。

2.1.2无形资产的筹划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农村信用社大量无形资产的存在给税收筹划提供较大的空间,正确选择自创还是购入无形资产成为无形资产筹划的关键,信用社在税务上应该正确处理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才能充分享受到税前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同时由于信用社无形资产确认计价并不是在账簿中记录越多对企业越有利,因此对信用社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将注册费、律师费、人工工资等费用入账,而对于购入的无形资产,如果能够将其作为费用支出而不作为无形资产计入,对信用社更为有利。假如购入无形资产时又同时购入有形资产,相关费用的分摊就有一些弹性,采取什么样的分摊策略对减免税负有利,要作出正确判断。

2.1.3 申报过程的筹划

农村信用社在申报税务时,如果以单个信用社作为纳税主体和以县市联社统一法人作为纳税主体效果是完全不一样的。经营好的信用社是盈利的,经营不好的当然就会出现亏损现象,要是用盈利水平高的信用社的利润冲抵其他亏损信用社亏空,就可以减少信用社所得税税额。农村信用社在申报过程中进行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纳税筹划。由于受季节影响,农村信用社也分为淡季和旺季,在列支费用时也会出现不平衡,采取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税额,就可以避免突破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因为国税有相关规定,企业少缴纳预缴的税款不属于偷税行为。

2.2农村信用社营业税税收筹划

2.2.1逾期贷款税收筹划

按照国税函(2002)960号文规定,企业向信用社借贷存在一个逾期的问题,如果企业发放贷款逾期在90天以内,要核算利息收入,计入当期的所得税税基,要是贷款逾期超过90天,就不计入利息收入,等待实际收到时再计收入。而且前面90天内多缴纳的营业税要从后面申报营业税时进行冲减。信用社一般会将相关贷款利息全部按照收付实现制核算,也就是存在一个延迟确认的问题,这样可以少缴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由于存在未将逾期90天贷款利息收入计入收入总额缺陷,国税函〔2007〕880号文件对企业所得税做出了相应修改,规定自2008年起逾期90天的贷款也要计入收入总额,如果信用社的信息系统未能及时更新贷款计息方法,则将有可能发生漏计利息收入而导致涉税风险。

2.2.1.1对贷款业务进程筹划

贷款业务筹划主要通过降低贷款利率的方式减少纳税金额,可农村信用社又不能单纯为减少营业税而降低利率。因此,信用社就需要对信贷客户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对那些经营良好的优质客户采取低利率政策。这不仅能够减少营业税税基,还能够通过客户吸引更多高信誉客户加盟,这对降低信用社经营风险有重要作用。

2.2.2农户小额贷款税收筹划

根据财税〔2010〕4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5万元以下(含5万元)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信用社作为主要服务“三农”与县域经济的金融机构必然拥有大量的农户小额贷款,而准确对农户小额贷款分类、计价则是正确核算其利息收入、充分享受税收优惠的前提。信用社应在做好正确核算农户小额贷款及其利息收入的同时,还须充分利用信用社营业网点量多面广优势加大对农户小额贷款的营销宣传及投放力度,以扩大市场份额、分散信贷资金的投放风险,实现开源节流、增强信用社核心竞争力目的。

2.3农村信用社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

由于农村信用社经营良好,信用社职工工资水平普遍提升,已经远远超过缴纳个人所得税标准,进行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当然有现实意义。个人所得税筹划主要围绕收入量的标准、支付的方式和均衡收入等方面进行。收入量不变,适当降低名义收入,这样可以降低税率档次。可以将工资发放量安排在允许税前扣除额以下但适当提高职工的福利水平,这就是降低名义收入。还可以采取推延或者提前的方式,将各月的收入拉平,这就是均衡筹划法。

2.4均摊发放降低个税

发放奖金是农村信用社激励职工的重要措施,相比工资收入,奖金需要交纳个税显然要少很多,这也是信用社为什么采取奖金增加职工收入的原因。因为工资薪金交纳所得税是按照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薪金越高,应纳税所得额就越多,适用的税率就越高。职工奖金分为月奖、季奖、年终奖,这几种奖金发放形式的选择很关键,对职工所交纳个税来说,差异是很大的。采用均摊发放的形式,可以有效降低个税。

2.5合理确定预发金额

农村信用社职工发放一般采用每月预发年终集中统筹的方式,每月预发数要根据适应的税率确定,原则上,每个月预发数要比全年对应税率低1-2个档次。这样也可以减少个税缴纳数额。当然,这只是理论设计筹划,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单位经营情况有差异,职工绩效不平衡,所得薪金自然就会存在一些差异,职工工资发放不均匀当然就会造成税率提升,如何解决这个问题,还需要当事职工和单位进行相关协调解决。

2.6合理确定职工住房公积金金额

企业所得税法及财税〔2006〕10号文规定,单位为职工个人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按照当地扣除标准在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和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信用社利用住房公积金进行税收筹划的思路是在不增加单位及个人支出的情况下,通过调整职工工资水平和住房公积金的比例,提高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的同时,降低职工工资标准,节约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达到职工实际工资收入不降反增、企业所得税负担降低的目的。

三、结语

农村信用社税收筹划是信用社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通过科学筹划,不但能够有效规避涉税风险,还为信用社赢得税收实惠,从而全面提升信用社经营管理水平,为信用社发展增添动力。良好的税收筹划,体现的是科学的财务管理,开展相关研究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参考文献:

[1]王花荣.农村信用社税收筹划浅析.财政监督.2009(24).

无形资产税收筹划篇5

1、技术开发费的定义及其税务处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的相关规定,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而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其所得税的税务处理为,未形成无形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并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则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同旧的税法相比,新税法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首先,不再要求企业当年必须盈利;其次也不再要求开发费用必须增长10%以上;第三,对由于实施加计扣除造成的亏损,允许在五年内进行弥补、展期扣除;此外,在加计扣除的费用范围上,新增了研发费用资本化形成的无形资产在分期摊销时可以计算加计扣除的规定。

2、税收筹划的定义

税收筹划是我国从西方引进的一个概念,它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目前,我国学者对于税收筹划的研究很多,可谓是众说纷纭,但是目前还没有一个比较统一的概念。

学者赵连志曾指出,税收筹划的目的就是减轻企业的纳税负担,使得企业在合理经营的过程中对投资、经营和理财活动进行统筹安排,最终达到晚纳税、少纳税的目的,并从中取得收益。

在国家税务总局编写的注册税税务师教材《税务实务》中指出税收筹划是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以实现企业价值或股东权益最大化为目的,通过对投资、经营、理财等活动进行统筹安排,从而充分利用税法所提供的一切优惠政策,在多种纳税方案中,选择最有利于企业的纳税方案进行缴税。

由上述定义可知,税收筹划首先是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筹划,其次税收筹划的目的为达到企业价值或股东价值的最大化。最后税收筹划就是通过投资、经营、理财活动进行安排。

二、技术开发费税收筹划实例分析

例如:有某新办科技型企业,该企业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2012年为其第一个获利年度,且该年度只有该项目一个研发项目,该年度经营利润为600万元,另外发生管理费用200万元(其中研究阶段支出50万元、开发阶段支出150万元)。2013 年1月该项目研发成功并形成一项无形资产,该无形资产按10年平均摊销,并假定这10年间,没有其他研发费用发生。每年年末,未扣除该项无形资产摊销前的税前利润均为100万元。该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无风险报酬率为10%。

若采用费用化处理,由上述条件可知,2013年和2014年企业处于免税期,应纳所得税为0。2015到2017年享受所得税减半的优惠政策,其每年应纳所得税为12.5万元。2018到2022年每年应纳所得税为25万元。

若采用资本化处理,由上述条件可知,2013年到2014年企业处于免税期,应纳所得税为0。2015年到2017年享受所得税减半的优惠政策,每年应纳所得税为9.69万元。2018年到2022年每年应纳所得税为19.38万元。

按照10%的折现率进行折现,资本化方式下,由此计算的现值净收益为 23.06 万元。

三、企业税收筹划风险防范的对策

1、税收筹划应注意防范风险

税收筹划可以为企业带来收益,但同时也会给企业带来风险。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首先,应树立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避免出现税收筹划风险。企业应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进行税收筹划,那些片面的、钻法律空子的税收筹划行为都会为企业带来极大的风险,会让企业得不偿失。因此企业要在遵守法律的基础上,根据企业自身的特点,选择合适的筹划项目和合适筹划方案。

2、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素质

税收筹划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同时税收筹划的方案选择会受筹划人员主观性的影响。因此筹划人员的业务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是否能制定出一个合理合法并使企业得到最大收益的筹划方案。目前,在我国企业中,很多税收筹划人员专业素质不高,对我国财务、会计和法律等相关政策掌握程度不高,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税收筹划风险。因此,企业应该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是很有必要的。

3、加强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企业的会计账目是进行纳税的重要依据,若企业不能保证其账目的能够真实的反应企业的经营活动,其进行的税收筹划也是徒劳无功的。因此企业应当规范其会计处理,保证其能真实的反应企业的经营活动,这是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

4、加强与税务机关的联系

在我国,各地区的税务机关对于本地具体的税收征管方式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因此,企业要加强与税务机关的联系,并与税务机关在对税法的理解保持一致。在进行税收筹划时,要积极与税务机关进行沟通,主动增强其对企业经营状况和技术开况的跟踪了解,才能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实现与税务机关的“双赢”。

5、整合纳税目标与财务目标

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时候,不能仅仅只考虑纳税额的多少,从而只选择纳税少的方案。而应该从企业整体考虑,将纳税目标与财务管理目标进行整合,真正的将纳税活动融入到企业整体财务活动中去。要综合考虑企业的盈利、偿债能力以及投资经营风险等等,从而达到提升企业价值的目的。

6、聘请税务机构进行税收筹划

前面已经提到了,税收筹划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对企业税收筹划人员的要求较高。若企业本身不具备这样的人才,可以选择税务机构进行税收筹划。税务机构具有较好的专业素养,熟悉国家的各项税收政策和法律法规,能够帮助企业更好的在遵守法律的同时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因此,企业可以在综合各项成本的前提下,选择聘请税务机构进行税收筹划。(作者单位:绵阳惠利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财务部)

参考文献

[1] 刘静,企业税收筹划的理论依据和现实意义[J],中国经济问题,2000,(06)

[2] 丁丽冬、王珂,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的思考[J],商业研究,2001,(08)

[3] 刘耀华,会计政策选择与税务筹划[J],审计月刊,2005,(6)

无形资产税收筹划篇6

一、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税收筹划的必要性

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离不开税收筹划。理论界对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争论很多,有“利润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现金流量最大化”等观点,但不管哪种观点,都要求致力于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和获利能力,都不能回避企业的税收环境,不能不考虑企业的税收负担,不能忽略税收法律对企业经济发展的约束。通过科学的税收筹划,选择最佳纳税方案,降低税收负担,是实现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有效途径之一。

企业财务决策的做出离不开税收筹划。现实经济生活中,纳税人在不同行业,不同纳税期间和不同地区之间存在税负差别;纳税人和纳税对象性质不同,其涉及的税收待遇也不同,这就为纳税人对其融资、投资、生产经营、利润分配等理财活动的纳税事项进行前期策划提供了现实基础。税收筹划促使企业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活动情况权衡选择,将税负控制在合理水平。因此,税收筹划是以经济预测为基础,对企业决策项目的不同涉税方案进行分析,为企业的决策项目提供决策依据的经济行为。

二、现代企业理财中税收筹划的表现形式

(一)利用会计政策,进行税收筹划

1.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的税收筹划。在税负既定的情况下,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和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越多,应纳税所得额就越少,企业的所得税成本就会越低。虽然国家对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有一定的期限规定,但是规定期限内可以选择最短的折旧年限或摊销年限,以达到延期纳税的目的。如果允许固定资产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企业应尽可能采用加速折旧,虽然在固定资产的使用期限内计提的折旧总额和平均年限法的完全相等,但在固定资产使用的前几年,由于多提折旧,计入成本的费用增加,也就减少了固定资产使用前期的经营利润,相应减少了企业的应税所得,相当于得到政府的一笔无息贷款。这样既能使固定资产的投资尽早收回,降低固定资产的投资风险,同时又可以实现延期纳税的目的。

2.存货发出计价方法的税收筹划。税法允许存货的发出按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计价。实际成本计价法可分为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在物价持续上涨时,选用后进先出法有利于企业降低存货成本,提高销售成本,减轻企业所得税负担;反之,在物价持续下降时,先进先出法有利于企业减轻所得税负担;在物价波动无规律的情况下,用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平均法较为合适,可以平衡企业所得税负担。所以企业可以根据一定时期市场价格的升降趋势,来确定企业选择哪种方法,以达到理想的效果。当然无论选择哪种方法,一经选用,在一定时期内不得变更。

(二)选择组织形式,进行税收筹划

1.选择有效的组织结构形式进行税收筹划。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面临着设立分支机构的选择,分支机构的设立有分公司和子公司两种选择,这两者在税收上是截然不同的。设立分公司只设立了一个办事处,它不是独立的法人,业务活动,财务活动由总公司控制,一切法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其利润上缴公司,由总公司汇总后统一纳税。而子公司是独立法人,母公司不直接对它负法律责任,进行完全纳税。即子公司和母公司的所得税要分别计算缴纳。因此,如果新建企业经营初期预计亏损,则以设立分公司有利;否则,以设立子公司有利。

2.改制重组企业的税收筹划。我国现行税制对同一经济行为在不同纳税主体上实行差别对待,尤其是在所得税制度上,因而不同主体的税收收益不同。企业进行改制重组,相应引起纳税主体的改变,由非优惠企业成为优惠企业,就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好处。此外,按我国现行税法规定,亏损企业免交当年所得税,在5年内可用其税前利润补亏,这样盈利水平高且发展稳定的优势企业,如果购并一家亏损企业,整体的纳税地位会显著改变,购并企业可享受减免税的好处。如果合并后出现亏损,购并企业还可以享受延缓纳税的好处。因此,改制重组时,双方都应从税收角度对改制重组方案进行科学、合理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减轻企业税负,从而达到降低改制重组成本,实现企业整体价值最大化的目的。

(三)选择投资方向,进行税收筹划

1.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企业需要对投资地点、投资行业、投资项目等的税收待遇进行考虑。有时国家为了支持某些区域的发展,一定时期内对其实行政策倾斜,如现行对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地区,老少边穷地区等的税收优惠政策。在这些地区投资,有些税种可以少交或不交,这无疑符合政府的政策导向和税法的立法意图。因此在国内进行投资时,应适当选择这些税收优惠地区。另外,为了优化产业结构,国家在税收立法时,也作了相应的规定,以鼓励或限制某些行业的发展。因此,企业投资时选择投资何种行业也可以进行税收筹划。同时,企业在选择投向项目时,也应尽量选择可享受优惠政策的项目,如高新技术产业,但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认证,税务部门才能认可。另外,符合一定条件的盈利企业、安置“四残”人员的企业、校办企业、投资农业项目的企业,可以实行税收优惠。

2.利用固定资产投资进行税收筹划。首先,企业在进行技术改造过程中,尽可能地购买国产设备,因为这部分投额的40%可以抵免企业应交所得税;其次,税法规定,购入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固定资产需要更新时,应采用大修理的方式逐步进行,只有这样,购入的用料及修理费用发生的进项税才可以合法地抵扣销项税。

3.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税收筹划。在闲置资金的投资选择方面,企业应在考虑流动性和风险性的前提下关注相应的税务负担,以便达到税后净投资收益的最大化。如许多企业将闲置资金投资于国债,既可以增加流动性和安全性,又可以节税。

(四)选择筹资方式,进行税收筹划

企业对外筹资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权益资本筹资;二是负债筹资。两种筹资方式各有利弊。根据税法规定,负债的利息费用作为期间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这样,负债利息就有抵税的作用;而股息和其他权益资本的支付不能列为期间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只能在税后利润中分配。所以企业在确定筹资渠道时,必须考虑对债务资本的利用。例如,企业在初创时期,由于风险大,且本身处于免税或减税期,可加大股权融资比例,而在优惠期满时,可调整资本结构,加大负债融资比例,以减少税收负担。当然,还要考虑负债杠杆利益,只有当息税前利润率大于负债利息率时,采用负债筹资渠道进行筹资,既减轻了企业的税负,又体现了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

(五)利用利润分配,进行税收筹划

在企业利润分配行为方面可通过弥补亏损,分配股利和再投资等方面进行税收筹划,企业经营成果的分配首先要考虑筹资的要求;其次要考虑企业和股东的税收负担。企业弥被亏损的渠道有三条:一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发生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进行弥补,但期限不超过5年;二是用以后年度税后利润弥补;三是用盈余公积弥补。后两种情况都是用税后利润弥补,也就意味着较第一种方法多缴了税款。由于我国对资本利得不征收所得税,可以考虑用股票股利代替现金股利,以减少股东的所得税支出。为鼓励外商投资,税法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税后利润再投资,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可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纳所得税税款的全部或部分。因此,如果符合条件,应尽可能地采用再投资形式处理经营成果。

(六)利用跨国经营,进行税收筹划

各国税收待遇的差异,是跨国公司税收筹划的客观基础。各国税法覆盖面上的空白点,衔接上的间隙处和掌握尺度上的模糊界限等,都为跨国公司的税收筹划提供了机会。跨国公司税收筹划的具体方式有以下六方面:一是将公司居所设在低税国或避税地以降低税负;二是选择适当的投资组织形式来降低税负;三是转移应税收入来降低税负;四是通过信托投资或其他受托协议来降低税负;五是避免成为常设机构来降低税负;六是通过子公司积累利润延期纳税。

三、现代企业理财中税收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税收筹划是一项实用性和技术性很强的业务,涉及财务决策、会计核算、投资筹资、生产经营以及法律等多个领域,运用税收筹划方式时,如果忽略了对某些问题的研究,就会形成误区,造成税收筹划的失败,不仅不利于纳税人进行正常的税收筹划,还会对整个社会经济带来不良的影响,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正确选择税收筹划方式,笔者认为有以下几方面应加以考虑:

(一)税收筹划的目的性。税收筹划的目的是使企业的价值达到最大化。从结果看,一般表现为降低企业的税负或减少税款交纳额,因而很多人认为税收筹划就是为了少交税或降低税负。笔者认为这是对税收筹划认识的误区。应当注意的是,税负高低只是一项财务指标,是税收筹划中考虑的一个重要内容,税收筹划作为一项中长期的财务决策,制定时要做到兼顾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有些经营期间内,交税最少,税负最低的业务组合不一定对企业发展最有利。税收筹划必须充分考虑现实的财务环境和企业发展目标,运用各种业务模型对各种纳税事项进行选择和组织,有效配置企业的资源,最终获取税负与财务收益的最优配比,达到企业价值最大化。

(二)税收筹划的预见性。企业的税收筹划是一项复杂的前期策划和财务预算活动。要求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考虑一些主要因素,而对一些次要因素采取简化和忽略不计的原则,对经营、投资等理财活动进行预先安排和策划,筹划结果往往是一个估算的范围。而经济环境和其他因素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要有预见性,应注重收集相关的信息,尽量减少不确定因素的影响,选择最合理的纳税实施方案。

无形资产税收筹划篇7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目前税收筹划已经被大多数企业所重视,企业税收政策与企业的经济效益息息相关,税收不仅是国家财务收入的主要来源,而且也是国家调控经济的利器。对企业而言既是义务也是负担。开展税务筹划是以符合税收政策导向为前提,不仅有利于正确发挥税收杠杆的调节作用,而且对于在市场经济中追求效益最大化的我国企业,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税收筹划研究现状分析

(一)企业研发费用税收筹划

范金、赵彤和周应恒(2011)在对研发费用在税前加计扣除的有关政策进行了理论和实证研究的基础上认为,企业性质、企业区位等都对政策实施有显著影响。此外,目前研发费用税前扣除的主体限制逐渐放宽,范围的界定比较明确,可扣除费用强调直接相关性,更加详细化和规范化,集团公司集中研发费用的分摊由提取制变为分摊制,分摊原则比较明确。但很多企业在执行这一政策时,费用管理薄弱,内部机构沟通不畅,费用的归集与核算也存在一定障碍,导致企业无法有效落实相关政策(连燕华、于浩、郑奕荣和肖哲雯,2012)。企业必须先备案,然后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抵免优惠政策,因此,对政策的详细掌握和正确解读是得到优惠的第一步(房倩,2015)。随着研发费用界定的改变,科技型企业的研发费用归集方式也应随之发生一定改变才能更好地筹划相关税收(张国会和于浩,2014)。研发费用可以减轻部分企业税负,但具体抵免额的核算要受研发定义、行业趋势、国税局审查等因素影响(MAndrus,2005)。税收政策受到政治因素的影响,与研发支出相关的合理税收政策能有效刺激企业创新积极性,从而推动经济发展(CRMiller,2010)。持有不同观点的RThomson(2010)在对澳大利亚公司的研发投资及相关税收政策进行研究之后认为,税收激励并不是非常有效,企业的研发投资主要取决于产品销量,即企业需求。可见,不同国家经济环境的差异性导致企业发展途径也存在差异,在进行相关决策时,企业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都需要被考虑到。

(二)企业无形资产税收筹划

无形资产越来越被视为竞争成功的关键,也是企业利润的驱动力,子公司相对于跨国集团其他关联企业的公司税率越低,其无形资产投资水平越高。即使在控制了子公司规模和计算动态无形投资模式之后,这种影响在统计和经济上也是显著的(MatthiasDischinger,NadineRiedel,2011)。张恭杰,胡峰和劳咏昶(2013)认为,应从企业所得税入手并结合纳税筹划的基本方法和企业的经营规模,通过合法地选取无形资产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和无形资产摊销方法,进行企业所得税筹划。如何能够既保质保量的缴税,又使企业能真实体现承担的税负,是目前会计实务中需要注意的一点。同时,在涉税会计事项中,需要缴什么税、如何正确节税、从节税的角度如何筹划,都是企业不可忽视的问题(白菊香,2010)。企业应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充分利用税法对研发支出的优惠政策,这样既能使企业研究开发的各项税收风险降为零,同时又能创造更大的利益空间(蔡小平,2011)。ODudar,JVoget(2016)发现欧洲和美国在1996~2012年期间商标对税收变化敏感的敏感度大于专利专利的敏感度,这意味着企业更热衷于商标方面的税收筹划。

(三)制药企业税收筹划

制药企业税收筹划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讲究成本效益原则,并结合科学的防范与控制筹划的风险,才能保证纳税筹划方案的有效实施(马国东,2012)。制药企业税收筹划的直接目标应和整体战略目标以及整体财务目标相一致,同时考虑将经济利润作为税收筹划的短期目标(曹立新,2015)。因此,医药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应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不同税种的关联性,按照医药企业财务管理目标,采取多种合法的税收筹划方案,降低医药企业税负,从而实现企业成本效益的预期目标(张晓兰,2014)。RGuntherMc-grath和ANerkar(2004)利用实物期权推理法研究发现,机会、经验和竞争效应会影响制药企业的研发撒投入。

(四)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

作为经济发展支柱的高新技术产业得到了国家的提供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但高新技术企业又具有高收益、高风险等特点,因此,企业应该注重培养财务管理人员的税收筹划意识,提高企业税收筹划水平(黄丽新,2013)。现行税法与旧税法在税率、税前扣除标准及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区别较大,企业应及时掌握最新政策并结合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税收筹划,而利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政策优惠进行税收筹划成为企业税收筹划的重要思路(周欢,2013)。目前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主要有两种形式,即聘请专家或自主筹划,而一些不具有自主税收筹划实力的中小型企业可以参考成功案例,选择本企业适用的筹划方式,综合考虑成本与收益进行税收筹划,相关人才则是企业成功进行税收筹划的关键(兰海军,2014)。由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投资具有高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等特征(YWSun,LQWang,XYZhu,2016),另外,研发风险与企业所处生命周期有关,因此,可以采取专家咨询法构建指标体系,综合考虑主、客观两方面的影响,确定合理的研发风险和研发费用投入量(WChen和YZhang,2011)。此外,高新技术企业应合理评估研发风险,选择合理的研发项目进行投资以获得最大收益,否则,过大的风险不仅会分散研发带来的收益,还会造成研发失败,进而打击企业的研发积极性(RLun,2016)。

(五)合资企业税收筹划

目前,中外合资企业的资产评估处理方法主要有隐性增值法、股权转让法、显性增值法等,不同的处理方法将为企业带来不同的效果,只有积极做好事前税务筹划和安排,才能使企业将税务成本控制在合理水平,从而控制税务风险(邹红,2011)。李亚(2012)认为合资企业在筹资阶段应注意资本结构,控制财务风险,注意合同履行情况与印花税的缴纳情况;在投资阶段应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做好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成本计量;而在运营阶段则需要考虑不同税种,保证各项业务手续齐全,这一时期的税收筹划要考虑运营过程中所有环节与细节。受经济全球化的影响,合资企业所处的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其面临的税务风险也在增大,因此,企业应重视对风险的评估,规范财务流程,保证合法合规筹划。(朱永祥和胡茜茜,2012)。HChenandMYHu(1991)通过分析中美合资企业在1979~1990年间的价值变动情况指出,当公司扩展到全球市场时,企业价值会显著增加。投资双方产生的协同效应既是合资企业的特点,也是优势。企业可以利用政府优惠政策或补贴来决定研发方向,以弥补信息不对称风险可能带来的损失。而具体研发项目则应由各合资方共同商议决定(BCassiman,1994)。在经济一体化环境下,区域贸易协定将影响公司的内外部行为,当国家大小不同时,成本不对称、产业政策、企业和社会福利情况将是企业税负的重要影响因素(ALFSWang)。MRandeberg和HSelvik(2014)通过对可口可乐和宜家的研究发现,这两家公司倾向于使用较为激进的税收筹划以减少他们的总税收负担,但缺乏透明度。通过避税地的选择和设置控股公司,可以进行转移定价,节省大量税负。

三、完善企业税收筹划的路径选择

(一)实现费用的最大化

首先,企业应该加大对研发费用的投入力度。因为企业在享受税收优惠时,可以绝对少交企业所得税10%。例如一个应纳税所得额为1亿元的企业,可节税为1000万元,若能将这1000万元的节税资金投放于企业研发,这对企业的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非常有益。其次,可以在不违规的前提下,充分列支人员工资、设备折旧、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使加计扣除的数额最大化,从而实现企业税后利润最大化。对于其中没有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部分,可在扣除100%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的50%加计扣除。

(二)加大对企业税务筹划与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力力度

首先,企业的税务筹划人员必须是集会计、财务、法务、金融等专业知识为一体的复合型人才。其次,要对其进行定期、持续的培训和考核,使其能够熟练和及时地掌握各种税务政策法规和计算机技能。此外,要完善配套的监督机制和奖惩机制,从根本上提高其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如此,企业才能在充分地把握现行法律条例和制度规范的前提下做到与时俱进,以确保税务筹划方案在合规的情况下得以高效运行。

(三)企业应加强与税务机关的联系

为提高企业税务筹划工作的效率和效果,适当加强与税务机关的联系和沟通十分必要,任何筹划,若得不到当地税务机关的认可,那都是没有意义的。因为我国的法律都是成文法,不可避免地存在漏洞或歧议,容易发生理解上的不同,以致各地税务机关在执行政策时可能存在差异。所以,企业应适当加强与税务机关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准确地了解税务机关对税收政策的执行度,以确保税务筹划方案的可行性。

四、结语

综上所述,税收筹划是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重要手段,必须引起各行各业的高度重视。但由于经济环境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以及税收政策的不断变化和更新,纳税筹划也是一项艰巨的工作。企业只有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在讲究成本效益原则的同时科学的防范与控制税收筹划的风险,才能保证纳税筹划方案的有效实施,进而实现经济效益和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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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税收筹划篇8

二、房地产行业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探析

(一)收入纳税筹划。房地产企业在通常都是通过工程分期开发与推迟完工时间等形式实现收入纳税筹划。在房地产企业项目开放前期通常都属于亏损状态。这种情况下房地产企业不要缴纳所得税。项目工程中期房地产企业会有大量的资金利润,这时房地产企业就需要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所得税。倘若房地产开发项目收入过于集中在某一月份,那么房地产企业应缴纳大量的企业所得税,从而为房地产企业造成极大的资金压力,以及无法弥补的精神损失。而推迟完工筹划则是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中所提到的:房地产企业倘若没有完工,就会计税利率的方收取企业所得税。但是房地产企业一旦竣工之后,国家就会依照预售或者是实售对房地产企业征收相关税收。为此,房地产企业可以通过延迟完工的方式缓解资金压力。(二)准予扣除项目纳税筹划。在房地产企业中固定资产占有极大的比例份额,企业需要缩减折旧年限,减少企业所得税压力。通常企业在实施相关的折旧年限时应依照企业以往经验进行折旧。为此,房地产企业应依照国家税法规定通过折旧年限纳税筹划来实现缩短折旧年限。当前我国税法并没有明确提出预计残值的数额,为此,房地产企业在纳税筹划中添加实施预计净残值。房地产企业在融资过程中要进行纳税筹划,房地产企业首先要与金融机构进行贷款,有效降低贷款信息。倘若企业真的资金周转困难向非金融机构进行借款,可以依照分散费用项目在税前予以扣除,而利息支出筹划是通过当前计税时扣除法。企业在当年出现亏损以后,能够向未来5年进行结转,但是结转期限不能超过5年。这就需要房地产企业在未来5年时内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并对5年之内的税前利润予以合理预测。将当年亏损金额扩大到最大限度。只有这样房地产企业才能拥有税收收益。通常降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主要方式:一是增加扣除;二是提高免税收入;三是推迟收入确认。(三)利用税收优惠纳税筹划。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人员必须明确在研发费用过程中产生的资本化以及费用化,懂得二者之间的差异和区别。倘若房地产企业构成无形资产,就无法实施全额扣除,这就需要纳税筹划人员依照无形资产摊销进行予以处理。通常房地产在初期都处于亏损状态,企业要尽量将开发费用予以资本化。当房地产企业处于盈利状态时需要将开发费用转变成费用化,这样就可以增加企业税前扣除金额。此外,企业应积极做好最新税务政策的分析,在此基础上做好纳税筹划工作,充分利用税务优惠政策,进而保证纳税筹划的有效性、合理性,降低企业税务负担。企业对环保、安全生产以及节能节水等设备购买以后,企业可以免除当年纳税额的10%,倘若当年不足抵免的,应在以后的5年内进行结转抵免。一旦企业所购买的环保专用设备在5年予以转卖出租,该企业就要停止各项税收优惠。如果企业同时购买三种类型以上的环保设备就可以享受本年税收最低值。由于房地产企业在建筑初期需要投入较大的资金,这时企业会处于亏损状态,应得税的数额就会比较少,倘若房地产企业想要享受国家某项税收政策时,其实房地产企业并没有在优惠税收中得到实惠。倘若企业下半年开始动工,那么房地产企业就要延迟到下一年进行确认收入,这样房地产企业就能在第二年享受完全税收优惠。

三、结语

房地产企业实施纳税筹划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减税务支出,加大企业资产流动性,其主要前提就是必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予以有效实施。由于房地产企业所处的市场环境不同,企业自身发展情况也大不相同,房地产企业必须依照自身发展形势,根据当前国家相关政策,选择合法的税务处理方式,并根据市场当前现状予以修正,以此达到最佳纳税筹划结果。房地产行业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税务法律依法筹划,同时应发挥出税收优惠政策的优势,切实降低税务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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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税收筹划篇9

1 充分认识税收筹划对企业的积极作用 

第一,税收筹划是实现企业财务经营目标的有效途径,是企业追求效益最大化的需要。在税收筹划过程中,企业通过了解相关的税收政策法规,结合企业实际,进行认真研究、精心筹划,从中选出既不违犯税法又确保企业利润最大化的最佳方案。现在不少企业通过税收筹划,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减少税收成本。 

第二,税收筹划有利于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手段。资金、成本(费用)、利润是企业经营管理和会计管理的三大要素,税收筹划就是为了实现资金、成本(费用)、利润的最优效果,从而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离不开会计,会计人员既要熟知会计法、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也要熟知现行税法。企业设账、记账要考虑税法的要求,当会计处理方法与税法的要求不一致或允许进行会计政策、会计方法的选择时,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可以分离,正确进行纳税调整,正确计税,正确编报财务报告,并进行纳税申报。不断完善的企业会计、财务制度,最终将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奠定制度基础。 

第三,税收筹划可以增强企业纳税意识,减少违法行为,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一定规模,企业开始重视税收筹划,税收筹划与纳税意识的增强一般具有客观一致性和同步性的关系。其一,税收筹划是企业纳税意识提高到一定阶段的表现,是与经济体制改革发展到一定水平相适应的。其二,企业纳税意识增强与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具有共同的要求,即合乎税法规定或不违反税法规定,企业税收筹划所安排的经济行为必须合乎税法条文和立法意图或不违反税法规定,而依法纳税更是企业纳税意识强的题中应有之意。其三,依法设立完整、规范的财务会计账证表和正确进行会计处理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基本前提;会计账证表健全、规范,其节税的弹性一般应该会更大,也为以后提高税收筹划效果提供依据。 

第四,税收筹划有利于促进企业决策的科学化。完善的税收筹划是企业经营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经营决策无非是决定企业经营中的“六个W”,即What(做什么),Why(为什么做),When(什么时候做),Where(在什么地方做),Who(谁来做),How(怎样来做)。这六大元素无一例外的与一定的税收政策相关。企业经营决策者在决定这六大元素时,将税收作为一个重要条件,根据政府制定的有关税法及其他相关法规设定若干方案,进行精心比较后择优抉择,就会收到同样的投入赚取更多利益的效果。 

第五,税收筹划有利于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税收筹划对节约税收支出与降低产品成本具有同等意义及经济价值。对于纳税企业来说,税收的无偿性决定了其税款的支出是企业资金流的净流出,没有与之直接可以配比的收入项目。因此,搞好企业税收筹划,节约税收支付等于直接增加企业的净收益,这与加强企业内部管理、降低产品成本目标是完全一致的。另外,随着我国对外开放领域的日益扩大,来我国投资的外企日益增多,与此同时,中资企业也纷纷走出国门进行投资、经营,参与国际竞争。由于国家间的经济制度,如税收制度,都不可能完全一致,国际间的差别、倾斜的经济和税收政策为企业税收筹划提供了十分广阔的国际空间,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也得到进一步加强。

2 正确设计企业税收筹划的目标 

税收筹划的目标决定了税收筹划的范围和方向,也是判断税收筹划成功与否的标准,是税收筹划应当解决的关键问题。不同的税收筹划目标会导致不同的筹划结果。 

目前,在税收筹划目标的定位上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个是目标定位范围过窄,另一个是目标定位范围太宽。这两种目标的定位都不利于税收筹划事业的发展,会导致税收筹划实践的混乱。从我国的国情出发,需要全面确定税收筹划目标的范围,即不能过于狭窄,也不能无限制扩大范围。笔者认为税收筹划的目标应该是一个包括多方面的综合性的目标体系,应该由直接目标(基础目标或短期目标)、中间目标(中介目标)和最终目标(长期目标或根本目标)组成。 

2.1 直接目标是减轻税收负担,实现税收利益最大化 

纳税人对直接减轻税收负担的追求,是税收筹划产生的最初原因。毫无疑问,直接减轻税收负担也就是税收筹划所要实现的直接目标。 

第一,降低企业涉税风险,不损害企业的整体经济利益。降低企业的涉税风险,对企业来说是相当重要的,因为企业一旦遭遇涉税风险,不管政府怎么处置,对企业自身的市场信誉、形象以至长远利益而言,都将会产生极大的损害。这种损害无论是有形抑或是无形的,是现实的还是潜在的,都不只是损害了政府的税收利益,更严重的是会危及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损害整个企业的经济发展。 

无形资产税收筹划篇10

税收筹划在西方发达国家已存在多年,有“皇冠上的明珠”赞誉。我国的税收筹划工作,因在计划经济时代,国家实行指令性计划,企业基本上不需要进行操作。伴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和改革开发的深入,近年来我国税收筹划工作取得了可喜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税收筹划。税收筹划是一门新兴的学科,其包涵了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学科的内容,要求筹划者须拥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功底和实务操作经验。

一、税收筹划的概念及内涵

关于税收筹划的概念,目前我们很难从一本词典或教科书找出统一而准确的定义。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IBDF)编写的《国际税收词汇》中是这样定义的:“税收筹划(TaxPlanning)是指纳税人通过经营活动或个人事务活动的安排,实现缴纳最低的税收。”

美国南加州大学W.B・梅格斯博士在与别人合著的《会计学》中,对税收筹划作了如下阐述:“人们合理而合法地安排自己的经营活动,使之缴纳可能最低的税收。他们使用的方法可称之为税收筹划……少缴税款和递延纳税是税收筹划的目标所在。”

由此可见,税收筹划实际上要做的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合理地少纳税和延迟纳税,同时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合法、节税效益最大化、预先性和统筹兼顾等原则。总之,税收筹划必须在企业战略管理的框架下进行操作,战略管理决定着企业的命运,而税收筹划是企业战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企业自身规模的壮大,税收筹划工作就会显得更为重要和迫切。

二、采购活动中的税收筹划

物资采购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环节,做好物资采购的税收筹划,要求我们必须从确认供应商发票种类和提供的发票时点、交货时间、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的选择、货款结算方式、运费负担方式及票种等方面进行周全考虑。因为它们最终都将影响企业的经营性现金流或净利润,影响企业利润最大化目标。

例:签订物资采购合同时,一般纳税人的供应商对发运货物的运费有好几种处理方式:

(1)运费由购货方支付;

(2)供应商在物资采购合同中单独一行列示运费金额;

(3)供应商将运费在物资采购合同的每种产品上进行分摊;

(4)其他。

在上述情形中,购货方在签订物资采购合同时最好采用(3)模式,理由是购货方采购人员在填制材料入库单时比较简单,同时增加了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金的抵扣金额,也避免了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和税务风险。

三、生产活动中的税收筹划

生产活动中的税收筹划,主要涉及企业存货发出的计价方式、国定资产采用的折旧方法、是自行购买还是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是大修国定资产继续使用还是提前购买新国定资产、生产过程中的部分环节是委托加工还是自行加工等等。上述几种情形中采取不同的方式,会给企业的现金流和成本费用的账务处理带来变化,给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留下了操作空间。

例:甲企业有一台机床,原价100,000元,残值按原价的5%预计,折旧年限为5年,则每年应计提的折旧额为19,000元,5年累计折旧额共95,000元;如果企业将折旧年限延长为8年,则每年应计提的折旧额为11,875元,8年累计折旧额共95,000元。从表面上看,上述两个方案均不影响企业的利润总额,也未多交或少交企业所得税,但是考虑到资金的时间价值,企业第1-5年共提前交纳8,906.25元[(19,000-11,875)*5*25%=7125*5*25%=35,625*25%]企业所得税就显得不划算了。如果企业处于“二免三减半”等税收优惠期间,折旧年限越长对企业越有利。

四、研发活动中的税收筹划

研发活动中的税收筹划,有技术转让免征营业税,且在1个纳税年度内,如果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另外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等。

做好技术转让和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工作,一方面可以节约企业的现金流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实现研发活动中的税收筹划,另一方面也是为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企业资格的基础。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企业的认定后,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将会上升到一个新的平台。

五、销售活动中的税收筹划

从某种意义上讲,无论企业在内部控制流程、产品技术和工艺先进性等方面做的如何好,而企业最终无法将产品推广出去,那么企业所做的一切都是徒劳的,所以说市场营销决定企业的生死。销售活动中的税收筹划,主要有混合销售与兼营业务的区分、销售返利、关联方交易定价、捆绑销售、货款结算方式等。

例:A企业拟委托B企业进行一项定制软件开发,且合同内容还涉及采购DELL服务器1套。在此情形下,B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案有两种:(1)与A企业签订1份定制软件开发合同,再签订一份DELL服务器销售合同;(2)与A企业签订1份定制软件开发合同,DELL服务器由A企业自行采购。

本例进行税收筹划的目的是,针对软件委托开发合同,可以享受国家的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免税等政策。

总之,税收筹划贯穿于整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过程。我们应及时学习和掌握国家颁布的有关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等文件,加强自身专业知识素养,在企业整体战略管理的框架下,尽最大可能地做好税收筹划工作。

参考文献:

无形资产税收筹划篇11

1税收筹划可以为企业带来直接受益

由于税收的特性有强制性特征,并且企业和个人依法交税是应尽的义务,对于税收的征收是无偿的,所以对于税收来说,税的征收,会构成必要的一项经营成本。税收筹划是能够在符合国家政策和遵守国家法规的情况下,通过对自身经营情况,做出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税收筹划使税负减轻。在这种情况下,铜冶炼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能够合理的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从而减少无偿征收的税收,将多余部分留存在企业,直接给企业带来收益。

2税收筹划能够降低企业财务风险

对于国家在节能环保上的发展概念,对于环境不友好的企业,在国家财政政策上,得到的支持会相对较少,所以铜冶炼企业的财务风险更多的是体现在自身资金链上。铜冶炼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大部分企业会整合资源,会有项目需要积累和融资,此时资金的效率则显得非常重要,出现的企业外部融资,存在一定的财务违约风险。企业通过符合政策的税收筹划方案,除了能够节省一笔支出来说,还能通过延期纳税来调节当期的纳税额。对于调节的纳税额,虽然最终的所缴纳的税收额度不同,但是调节到日后付款,相当于得到一笔无息贷款,这使得企业的资金量更加的充裕,融资成本降低,同时提高了企业的偿债能力。企业偿债能力的提高,更加能够提高公司信誉,降低融资成本,从而使得公司的财务风险控制得更加的稳健。

3税收筹划能够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税收筹划是一种铜冶炼企业财务管理策略,目的是使得铜冶炼生产企业的税收情况更加合理。对于制定税收筹划的管理者而言,就需要对企业的发展的情况要有一个非常的好了解,同时要求企业管理者对于未来的发展要一个预期,以便管理者对税收做一个更好的筹划。因而税收筹划的实行,能够不断的锻炼管理人员的整体统筹能力和企业整体把握能力。另外,税收筹划在财务处理上对于企业财务人员要求比较高,对于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要求也比较高,这就会促使企业去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同时健全企业的会计制度,而这些财务制度的建设和财务人员专业素质的提高,都能够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

4税收筹划可以优化企业投资方向

企业在税收筹划过程中,往往利用的是税务上税基和税率上的不同,来获得一个自身最为有利的税收筹划方案。在我国,国家处于对于产业结构的调整的原因,出台了一些产业结构的税收优惠政策。随着国家的政策变化以及市场上的变化,企业会注重自身企业与科技之间的联系,鼓励企业的个人创新和企业创新。对于现阶段,国家鼓励环境和谐型企业的发展,这就会导致铜冶炼企业在做出投资选择时,会比较税收筹划行业与自身企业之间的契合点,注重环境保护项目的建设,从而引导企业的投资方向。

二、铜冶炼企业税收筹划遵循的基本原则

1整体性原则

企业的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在制定税收筹划决策时,要有企业整体概念,不能只能考虑暂时的税收成本问题。企业从整体的角度考虑问题,避免因为税收减少而引起的其他的费用增加,最终导致整体收益减少的情况,所以企业需要综合去衡量税收筹划方案,从而来考虑企业的最终绝对收益。另外,企业在考虑税收筹划节税的情况时,不能最终完全停留在节约税金的目的上,最终的目的是节约支出,增加收益,促使企业成长。因而,从整体性的原则上考虑,企业需要权衡税收筹划中的税收因素和非节税因素,统筹整体,局部牺牲,权衡各个环节的影响,注重整体税收的节约,是企业税收筹划的最终目的。

2可行性原则

作为纳税人,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需要考虑制定和执行环境。对于没有执行环境的筹划方案,最终得不到实现,进行税收筹划实际意义不大。同时对于税收最终可执行情况也要进行评价,不能因为方案中税款有减少,增加了其他大量的成本,导致税收筹划的失效。从可行性原则上来说,一是:整体的收益大于支出,这就意味着,筹划节约的收益大于其他由于税收筹划执行所导致的成本,这才是真正税收筹划追求的结果;二是:不能纸上谈兵,在税收筹划制定的过程中,需要详细的考虑企业自身的因素和现有的税收政策,保证制定出的政策能够切实可行。

3效益性原则

铜冶炼企业税收筹划在制定和执行的过程中,需要对于税收筹划本身的成本以及执行成本进行考虑,因为执行税收筹划所产生的成本高于筹划最终的节税时,税收筹划则意义不大。我们不仅需要考虑制定和执行过程中的直接成本,还要考虑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因为税收筹划造成的隐形成本,然后再与获得节税税额进行比较。另外,由于税收筹划的专业性和制定成本原因,有可能会将其外包给外部专业机构,此时,仍然需要进行比较,做出税收筹划方案后,在考虑信誉的前提下,选择出收益成本最大化的方案。

三、铜冶炼企业税收筹划方法

1合理设计资产折旧年限

铜冶炼企业属于资本密集型产业,资产在企业中占到很大比重,并且生产设备的资产比值都比较大。生产涉及到的折旧中,折旧会形成这些资产设备的部分成本,因而运用不同的折旧计算方法,会造成不同期限内分摊的成本的不同。在正确进行计算和折扣的情况下,能够为企业争取到一定的资金来源,还会涉及的企业的税赋问题,最终影响到企业的利润情况。作为铜冶炼企业,生产设备有时更新换代较快,还会有环境保护设备的更新换代等情况,这样一般建议选择最低的折旧年限,这样能够有利于生产设备等折旧费用前移,并且所得税尽可能后移,从中间的时间差中,可以得到一定的无息资金贷款,从而可以降低企业利息费用,增加企业利润。

2筹划研发费用的投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于企业新开发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时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在应缴纳的所得税中进行扣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对于研究开发的费用问题也有规定,在研发中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在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发费用的50%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可以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进行内销。国家税收政策鼓励企业进行创新,对于铜冶炼企业在投入研发费用中可以利用国家的相关税收政策,然后来合理的进行筹划。对于铜冶炼技术研发及改进的研发费用投入,都应该做好核对,对企业投入和国家技术项目补贴需要进行区分,做到账目清晰,管理好资金研发费用支出。

3积极筹划销售收入税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对于企业的销售收入税收筹划有一定的规定:对于分期结款的货物销售阶段时,需要安装事先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来确认收入。在确认收入后,企业就需要上缴当期的应交所得税,然后入账。在这种情况下,铜冶炼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合同条件成熟和企业本身收入稳定,同时销售收入能够安全稳定的收回的情况下,选择一个合适的收入确认时期来确认收入,争取获得一个合理的税收缴纳节点,从而可以获得税收的减少或者推迟。

四、铜冶炼企业税收筹划的实施

1积极掌握法律和财务税收规定

在进行税收筹划时,铜冶炼企业财务人员需要积极的去了解相关的财税政策和法律法规。对于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了解,可以积极的了解到国家税收政策的趋向,还可以避免因不了解税收政策造成违反国家税法的情况发生,给企业带来法律风险。同时通过对税收政策、法律法规的了解,然后可以去判断其与企业自身税收情况的契合点,从而去寻找到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这样能够更加的符合企业税收方案的制定。

2准备企业税收筹划信息

铜冶炼企业在筹划税收方案时,需要了解到大量相关信息。财务人员更多会了解到相关财务信息,对于销售方案信息,企业科研发展状况信息,企业未来发展方向信息等,都需要其他部门或者管理层配合给出。同时对于企业本身发展状况,财务状况,行业所处的状况以及所能够享受到的财税政策都需要一个深入的了解。另外对于企业面对的税务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也需要去足够了解,这样最后制定出的税收筹划方案,才具有整体性和有效性,避免了因筹划过程中信息准备不全造成筹划失败的情况发生。

3具体税收筹划目标

铜冶炼企业作为生产型企业,对于税收筹划的最终目标就是合理的减少税收,增加企业利润。但在税收筹划中需要将最终目标进行细化,然后寻找细化策略,例如降低税负点,递延纳税等,然后再具体化到操作步骤及流程上,这样才能够具有可操作性和指导性,也便于企业税收筹划的具体执行和税收筹划的具体制定。

4税收筹划具体方案可行性分析

对于铜冶炼企业在熟悉了税务规定,完成了一些信息收集,然后对目标明确后,就需要回到具体的筹划制定上。对于制定好的方案,需要根据铜冶炼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最终目标去分析可行性。制定完成后,从法律合规,目标明确合理,操作准备完备等进行分析,在可行性分析中,遇到分析到不合理的情况,需要及时的进行反馈,然后寻找出原因,这样可以做出适当的调整,避免最终筹划执行失败。

5方案的实施与反馈修正

铜冶炼企业在通过方案制定和可行性分析通过后,就需要具体到方案的实施。在实施过冲中,需要做到事中反馈,对于产生的问题,及时的反馈,然后对产生的问题进行分析,评价其对最后税收筹划方案的影响。对目标影响较大的问题,需要及时的逆向反馈给制定者,然后制定者根据得到的信息和产生的影响对执行过程产生的情况分析,找出原因,最后进行修正,在修正后需要对各个方面的影响进行分析,最后再具体执行。

参考文献:

无形资产税收筹划篇12

融资是企业正常经营和发展壮大的有效保证,一般来说,企业通过债务筹资和权益筹资两种方式来实现外部融资。我国税法对这两种融资方式有不同的规定:权益筹资的方式融资时,分配的股息属于税后例如,但是当以债务筹资方式募集资金时,筹资的利息来源于企业的税前阶段。因此,企业在外部融资中注重比较利息率与税前利润率的大小,后者大,以债务方式外部融资可以增加权益资本的收益率。除了以上两种融资方式,企业在运营过程中还会采用多种融资方式,比如融资租赁等。融资租赁特别是售后回租的形式下,企业资金调动更为灵活。 而且国家规定融资租赁方式租回的设备折旧年限可以按照租赁期限和国家规定的折旧年限中较短的时间来执行,这一规定实际上是帮助企业加速了折旧,再加上租金和利息都是在税前扣除,就极大地减轻了企业的税负。

二、投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选择不同的注册地可以达到不同的税收筹划效果。因为不同地方税收优惠政策也有所不同,企业在注册时要做好前期理性分析,透彻研究不同地点的税收优惠幅度再加以选择注册地就可以合理节税,同时也是响应政府号召微观上为政府实现战略布局做贡献。

选择不同的投资形式和组建形式可以到达不同税收筹划效果。公司形式的企业既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投资人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是双重纳税。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相比之下有所不同,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从债务方面,公司形式的承担有限责任,而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此外,在公司扩大经营选择母子公司还是总机构,也要考虑许多税收优惠方面的不同,作为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可以在一定条件下销售免税期和其他优惠政策,但是需要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分公司虽然不能享受很多税收优惠但是确只承担有限纳税义务。

选择不同的出资方式可以到达不同税收筹划效果。有形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按照会计规定应在税前加以扣除,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而且在评估有形资产或者无形资产时,企业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比如适当高估资产价值等,也可以有效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企业还可以选择是一次性出资还是分期出资,尤其是合资企业,在采用分期出资这种方式时,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资金的时间杠杆为企业带来更大的盈利空间,没有到位的资金可以依靠银行融资,利息同样可以在税前抵扣。

三、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多以从多个渠道着手开展税收筹划。第一,在企业物资设备采购时,选择的采购对象不同,得到的税收优惠也不同。如果是向一般纳税人采购,那么企业可以获得进项税额的抵扣,如果是向国外进口,进项部分是不可以获得抵扣优惠的。企业在制定销售策略时,也要考虑到每种策略的税收筹划空间。比如是折扣销售还是销售折扣,以旧换新销售、赊销、还本销售还是其他方式,各种方式在计算销售额方面各有不同。而且不同区域税率不尽相同,企业要充分利用自身的自由定价权,利用关联企业的转移定价调节账面利润水平,实现税收筹划。对于单一产品定价时,企业要结合自身所适用的税率和销售情况,严格测算企业利润的临界点并加以控制,就可以充分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获得实际的好处。除了在采购销售方式方面着手,还可以在销售地点选择方面进行筹划,选择代销、进销、自产自销、直接出口以及委托出口等,针对企业自身情况,分析每种方式的税收筹划空间。

四、企业会计核算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通过选择不同的会计方法,对成本费用的筹划。在固定资产折旧、存货计价和无形资产摊销等方面,企业具有多重选择性,通过选择可以行为成本费用筹划。首先,对发出存货的计价,税法规定允许企业采用的方法有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等多种,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和物价水平的变化来科学地选择计价方法,以此来调节应纳税额。其次,提取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也有多种,比如直线法、加速折旧法等,这些方法的存在给税收筹划带来了可能,选择加速折旧方法会增加企业当期的成本,降低当期收益,减少应纳所得税额,但是,企业也不能一味的选择加速折旧方法,当享受减免所得税政策时,直线折旧可能是税收筹划的最佳方案。

收入确认的时点不同,税收筹划的效果也会不同。一般情况下,企业都会选择在提货单交付或者受到货款或者受到收款凭证时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如果合同涉及分期收款或者赊销,我们一般情况采用合同约定日期确定收入,订货方式时一般认为交付货物的同时可以确认收入。

股利分配方式的不同,税收筹划的效果也会不同。如果企业派发的是股票股利,这是有利于企业融资运营和扩大再生产的,股票股利也可以让股东避免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企业派发的是现金股利,一方面企业的营运资金不能得到有效增长,还要有现金流出,而且股东也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综上所述,现代企业运营离不开税收筹划,税收筹划其实是在遵守法律前提下统筹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一种重要方式。现代企业必须全面认识税收筹划的作用,并加以重视。只有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和利用,才能起到综合统筹企业经营的目的。当然,企业要想实现自身的最佳收益,单单照搬常用的税收筹划方法是不可以的,税收筹划必须是建立在对企业自身情况和税种综合考虑的基础上开展实施的。

参考文献:

无形资产税收筹划篇13

一、税收筹划的涵义和特点

税收筹划(taxplanning),是指纳税人在实际纳税义务发生之前对税收负担的低位选择行为。即纳税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事项的事先精心安排和筹划,充分利用税法所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切优惠政策及可选择性条款,从而获得最大节税利益的一种理财行为。它是企业独立自利的体现,也是企业对社会赋予其权利的具体运用。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 税收筹划必将成为企业经营管理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税收筹划具有以下特点:

1)合法性。企业税收筹划本质是一种法律行为,由税收政策指导筹划活动。即税收筹划是在国家法律许可范围内,以税法为依据,深刻理解税法精神,在有多种应税方案可供选择时,做出承担税负最低、合理又合法的抉择,是有别于避税、偷税、骗税、逃税的行为。

2)超前性。企业税收筹划行为相对于企业纳税行为而言,具有超前的特点。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纳税义务的发生具有滞后性。税收筹划是在纳税义务确立之前所作的经营、投资、理财的事先筹划与安排。如果经济活动已经发生,应纳税款已确定,就必须严格依法纳税,再进行税收筹划已失去现实意义。

3)目的性。企业税收筹划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取得节税利益。企业的节税利益可从两方面获取:一是选择低税负或总体收益最大化的纳税方案;二是滞延纳税时间。但税收筹划不能为节税而节税,必须与企业财务管理的根本目标保持一致,为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服务,为实现企业发展目标服务。

4)择优性。择优性是税收筹划特有的一个特点。企业在经营、投资、理财活动中面临几种方案时,税收筹划就是在两种或更多的方案中,选择税务最轻或最佳的一种方案,以实现企业的最终经营目的。对纳税方案的择优标准不是税负的最小化而是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5)普遍性。从世界各国的税收体制看,国家为达到某种目的或意图,总要牺牲一定的税收利益,对纳税人施以一定的税收优惠,引导和规范纳税人的经济行为,这就为企业提供了进行税收筹划、寻找低税负、降低税收成本的机会,这种机会是普遍存在的。

6)时效性。国家税收政策是随着政治、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而变化的。因此,纳税人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随时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适时地做出相应的变化,注重税收政策的时效性。

二、税收筹划在现代企业中的实际应用

(一)筹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筹集资金是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的先决条件,企业可以从多种渠道以不同方式筹集所需的资金,这就需要进行筹资决策。在筹资决策中进行税收筹划,有助于企业降低资金成本,优化资金结构,增加所有者收益。

一般来讲,企业进行外部资金筹措有发行股票和债券两种形式,从不同角度看,这两种形式各有利弊。就企业税收筹划来讲,发行债券比发行股票更为有利。这是因为,发行债券所发生的手续费及利息支出,依照财务制度规定可以计入企业的在建工程或财务费用。财务费用作为抵税项目可在税前列支,企业也就可以少纳所得税。而发行股票支付给股东的股利却是由税后利润支付的,较发行债券方案要多纳所得税。因此,企业筹资时在不违反国家经济政策的前提下,可通过税收筹划既能实现资金的筹措又可达到节税增资的目的。当然,应该注意到,在筹资决策的税收筹划中,有时税收负担的减少并不一定等于所有者收益的增加。因此,不能只关注筹资中的所得税,而必须以企业是否能获得税后最大收益作为选择筹资方案的标准。

(二)投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税负轻重,将对企业投资决策产生极为重大的影响。在投资决策中的税收筹划,主要从投资方向、投资地点、投资形式及投资伙伴的选择等方面综合考虑,进行优化选择。

例如,从投资方式来看,企业投资可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间接投资是指对股票或债券等金融资产的投资。税法规定,购买国库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可免交企业所得税,购买企业债券取得的收入需缴纳所得税,购买股票取得的股利为税后收入不交税,但风险较大。这就需要企业进行权衡。直接投资涉及的税收问题更多,需面临各种流转税、收益税、财产税和行为税等。当企业选择直接投资时,还要在货币资金和非货币资金等投资方式上进行比较。企业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必须进行资产评估,被投资企业可按经评估确认的价值,确定有关资产的计税成本。如被评估资产合理增值,投资方应确认非货币资产转让所得,并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如转让所得数额较大,纳税确有困难,经税务机关批准,可在五年内分期摊入各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被投资方则可多列固定资产折旧费和无形资产摊销费,减少当期应税利润。如评估资产减值,则投资方可确认为非货币资产转让损失,减少应税所得额。

(三)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企业财务政策是指依照国家规定所允许的成本核算方法、计算程序、费用分摊、利润分配等一系列规定进行企业内部核算活动。通过有效的税收筹划,使成本、费用和利润达到最佳值,实现减轻税负的目的。应当注意到,企业财务政策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更,故在选择财务政策上要有前瞻性。

1.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与税收筹划

存货计价方法不同,企业营业成本就不同,从而影响应税利润,进而影响所得税。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存货计价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和移动平均法等不同方法。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对企业纳税的影响是不同的,采用何种方法为佳,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在物价持续上涨时,应选择后进先出法对存货计价,这种方法符合稳健性原则的要求,可以使期末存货成本降低,销货成本提高,从而减轻企业所得税负担,增加税后利润;在物价持续下降时,应选择先进先出法来计价,可以使期末存货价值较低,销货成本增加,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达到“节税”目的;而在物价上下波动的情况下,宜选择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平均法,可以避免因各期利润变动造成企业各期应税所得上下波动而增加企业安排资金的难度。

2.折旧方法的选择与税收筹划

由于折旧要计入产品成本或期间费用,直接关系到企业当期成本、费用的大小,利润的高低和应纳所得税的多少,因此,折旧方法的选择、折旧的计算就显得尤为重要。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等,不同的折旧方法对纳税人产生不同的影响。如选择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等加速折旧法,可使得在资产使用前期提取的折旧较多,使得企业少纳所得税,起到推迟纳税时间和隐性减税的作用。延缓纳税对于企业来说,无疑是从国家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降低了企业的资金成本。

在计算折旧时,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固定资产原值、固定资产净残值和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由于新的会计制度及税法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这样企业便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对企业有利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来计提折旧,以此达到节税及企业的其他理财目的。对于处于正常生产经营期且未享有税收优惠待遇的企业来说,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往往可以加速固定资产成本的回收,使企业后期成本费用前移,从而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

3.费用列支的选择与税收筹划

对费用列支,税收筹划的指导思想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地列支当期费用,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减少应交所得税和合法递延纳税时间来获得税收利益。通常做法是:

1)已发生费用及时核销入帐,如已发生的坏帐、存货盘亏及毁损的合理部分都应及早列作费用。

2)能够合理预计发生额的费用、损失,采用预提方式及时入帐,如业务招待费、公益救济性捐赠等应准确掌握允许列支的限额,将限额以内的部分充分列支。

3)尽可能地缩短成本费用的摊销期,以增大前几年的费用,递延纳税时间,达到节税目的。

三、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1)税收筹划必须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税收筹划必须以依法纳税为前提,只有在这个前提下,才能保证所设计的经济活动、纳税方案为税务主管部门所认可,否则会受到相应的惩罚,并承担法律责任,给企业带来更大的损失。

2)税收筹划应进行成本—效益分析。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最终目标是为了实现合法节税、增收,使整体收益最大化,因此要考虑投入与产出的效益。如果税收筹划所产生的收益不能大于税收筹划成本,税收筹划就没有必要进行了。

3)税收筹划应从总体上系统地进行考虑。企业税收筹划的目的是取得企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不能仅把目光盯在某一时期纳税最少的方案上,而应根据企业的总体发展目标去选择有助于企业发展、能增加企业整体利益的方案,甚至有时还得为企业的整体、长远利益让路。

4)税收筹划应注意风险的防范。税收筹划是一种经济行为,在错综复杂而不断变化、不断发展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现实环境中,所有的经济行为都有风险,只不过程度不同而已。一般来说,税收筹划收益与税制变化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债务风险、汇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等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因此纳税人应考虑其所处外部环境条件的变迁、未来经济环境的发展趋势、国家政策的变动、税法的可能变动趋势等因素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影响,综合衡量税收筹划方案,要在收益与风险之间进行必要的权衡,保证能够真正取得财务利益。

总之,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税收法制化进程的加快,纳税人税收筹划意识会更加强烈,我国企业将越来越多地利用税收筹划来当家理财以及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税收筹划在我国必将有所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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