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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的应对措施实用13篇

大气污染的应对措施
大气污染的应对措施篇1

一、盐城市大气污染现状

盐城市区现布设空气例行自动监测点位3个,分别位于市环境监测站、文峰中学和盐城发电厂,代表不同区域的环境质量,采用美国API仪器,实行24小时连续自动监测,每日向省中心同步传输自动监测数据。根据统计数据分析,工地和道路扬尘、机动车尾气、秸秆焚烧是主要的大气污染源。区域雾霾影响和秸秆焚烧,是盐城市局部时段出现极端污染天气的主要原因。1.工地和道路扬尘主要污染有地面扬尘和工厂污染物的排放,影响城市市区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是可吸入颗粒物。城区道路、建筑施工、旧房拆迁扬尘是引起城区空气污染的重要原因。可吸入颗粒物区域污染特征明显。近年来盐城市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人口进一步膨胀,房地产开发,城市道路扩展,使得建筑业扬尘成为城市扬尘的主流,市环境监测站和文峰中学位于老城区,周边房地产开发、道路施工使可吸入颗粒物监测数据持续处于高位。在施工过程中,不少工地的管理人员环保意识薄弱,抑尘措施不到位,造成工地上空尘土飞扬,建筑垃圾随处堆放,渣土运输车的覆盖剂清洗措施不到位,不仅影响了城市的空气质量,而且由于二次扬尘产生的“阴霾”天气影响到人体的健康。2.机动车尾气近年来,盐城市机动车拥有量持续快速的增长,平均年增长速度超过10%。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增加,机动车排放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日趋严重,给城市和区域空气质量带来巨大压力。快速增长的机动车总量不仅给道路交通带来巨大压力,也给进一步改善盐城市大气质量和确保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带来巨大挑战。机动车排污已成为盐城市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此外,机动车排污高度更接近人体呼吸带,排放的时空特征与受体人群活动吻合程度更高、接触更为密切,因此机动车对于相应人群的健康风险要远高于固定源。3.秸秆焚烧夏秋两季城市周边大量焚烧秸秆,对市区空气环境也产生较大影响。秸秆焚烧是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另一重要因素。每年5月(夏收)及11月(秋收)期间,全市大部分城市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会急剧上升,出现峰值。严重时城市居民甚至可以嗅出空气中秸秆焚烧的气味,感觉呼吸困难,出现眼部不适等症状。遇到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气象条件,恶劣空气状态常常持续多天。

二、大气污染经济影响分析

经济影响共分三类:人体健康方面;物质方面;动植物方面。

1.人体健康方面

一项最新报告显示,有毒的空气对人类的肺部有害,对人体健康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导致人的呼吸道系统疾病,如咳嗽、肺病甚至肺癌的发病率升高,特别是工业发达国家增长尤其迅速,而且城市高于农村,通过大量事实和研究证明,空气污染是重要的致癌因素之一。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研究,空气污染正在造成误工、医疗费用增加。更是对整个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影响。《迈向环境可持续的未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分析》报告称:中国的空气污染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基于疾病成本估算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1.2%,基于支付意愿估算则高达3.8%。

2.物质方面

大气污染物对工业的危害主要有两种:一是大气中的酸性污染物和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对工业材料、设备和建筑设施的腐蚀;二是飘尘增多给精密仪器、设备的生产、安装调试和使用带来的不利影响。对各种材料产生腐蚀损害,使这些物质发生质的变化,造成大量的经济损失,如SO2能很快腐蚀金属制品及皮革、纸张、纺织制品等变脆,光化学烟雾能使橡胶轮胎龟裂等。大气污染对工业生产的危害,从经济角度来看就是增加了生产的费用,提高了成本,缩短了产品的使用寿命。

3.动植物损失方面

空气污染对动物的危害与对人的危害情况相似,对植物的危害可分为急性、慢性和不可见三种。大污染会影响农业生产,当污染物浓度很高时,植物叶表面会产生伤斑,或者直接使叶枯萎脱落;当污染物浓度不高时,会对植物产生慢性危害,使植物叶片褪绿,或者表面上看不见什么危害症状,但植物的生理机能已受到了影响,造成植物产量下降,品质下降。而这些环境损失是隐性的,其影响具有滞后的特征,粮食危机距离我们越来越近,这和全球变暖脱不开关系。

三、城市大气质量改善措施

解决大气污染的最好办法就是走人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深度贯彻“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思想意识,要懂得“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防止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我想解决办法有以下几点:

1.加快实施蓝天工程

建议市政府尽快出台《关于实施蓝天工程改善大气环境的意见》。组织开展城市大气污染成因及综合防治技术研究,制定实施全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完善规章制度,构建区域大气污染综合防治体系框架,初步形成区域大气监控预警能力;全面推进工业废气、城市扬尘污染、机动车排气污染、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等的综合防治及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人们要遵守政府颁布的限行令,加快进行大气污染的防治工作。

2.创建低碳机动化城市交通模式

机动车尾气排放已经成为城市空气的重大污染源。合理的城市绿色交通体系,引导提高人们出行的绿色交通消费观念,是根治城市交通拥堵改善城市交通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的最佳方案。在城市交通规划和动态管理方面,可以通过调整交通布局与方式,有效地削减未来城市道路交通的能源需求和温室气体排放,倡导绿色交通理念。积极发展优化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铁路交通的单位能源消耗量相当于公共汽车单位能耗的57.8%。城市轨道交通由于车体轻、路况好,单位能耗要低于一般铁路。在城市交通拥堵和机动车尾气对环境影响日趋严重的今天,城市轨道交通,可以节约大量的土地资源和能源,减轻对市区声环境的影响及视觉光污染,提高出行安全性,能够产生巨大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已经成为许多国际大都市交通圈中公共交通的骨干系统。在私人交通方面,应严格规定私人汽车排放标准。目前,我国私家车以每年20%以上的速度递增,交通能耗和温室气体排放快速增长。因此,要鼓励民众使用更干净与更有效率的汽车引擎,在政策上可以针对具有洁净科技或低油耗车辆,降低甚至减免销售税。借鉴发达国家“鼓励拥有,限制使用”的做法,到2020年,要逐步限制私家车使用,提高私家车在城市中心区域的用车停车成本。同时要加快推广使用节能车辆,积极为油电混合动力车、电动汽车等提供相关税费优惠和配套服务设施,并加速淘汰旧车辆,鼓励以旧换新。政府部门应率先垂范,采购油电混合、低排量的汽车作为公务用车。

3.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一是建立健全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机制,全面推行“绿色施工”,推广施工扬尘防治方案报监制度及扬尘控制责任人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城市拆迁和建设施工扬尘、道路扬尘及物料堆场作业扬尘。加强渣土车管理,严禁非密闭渣土车、带泥车和撒漏车辆进入城市道路;推行高效清洁的城市道路清扫作业方式,建议在城市主要道路上使用具有吸尘功能的大型清扫车有效收集路面尘土。加强城市各类绿地建设,强化城市绿化的滞尘防尘功能,控制城郊结合部未开发建设裸地扬尘。二是进一步规范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和管理,对无绿色环保标志的车辆,严格执行盐城市区限行规定。三是加强秸秆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依法划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区域范围,对城市周边、高速公路、机场及其他重点敏感区域,加大实时监测和执法力度。四是严格控制建成区及其近郊新建、扩建重污染企业,对城区内已建重污染企业要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搬迁改造。

4.加强监测预警能力建设

2018年起,逐步形成灰霾监测能力,在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等三项常规指标基础上,增加细颗粒物(PM2.5)、臭氧、一氧化碳指标,适时增加挥发性有机物、黑炭等指标。合理规划布局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构建包含农村、乡镇和主要城市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随着市区建成区的不断扩大,建议在城南等区域增设空气自动监测站,增加监测覆盖面。

5.加强组织协调机制建设

建立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任召集人,环保、发改、经信、财政、商务、建设、城管、农委、交通、公安、国土、科技、文广新、工商、气象、质监、物价、监察等部门负责同志及盐都、亭湖区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定期研究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市政府成立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分管负责同志任主任,负责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日常工作协调和督查,负责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市大气办要牵头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加强对蓝天工程年度目标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各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评估考核。

6.提高公民意识

提高公民意识。遵守政府颁布的限行令,加快进行大气污染的防治工作。提倡绿色出行,从自身做起,植树造林,节约能源等小事做起,国家层面应该监督立法执法的严格统一。

四、结语

城市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是社会经济发展中生产和消费最为集中的地方,随着城市进展的加速,城市空气质量已成为影响城市可持续发展。我们既要发展经济,也要保护环境,在我国发展经济是为了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参考文献:

大气污染的应对措施篇2

(二)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市政府成立大气污染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指挥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响应工作。市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按职能密切配合、分工协作,确保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2.分级分区、注重成效。根据大气污染情况建立不同级别的污染等级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划分不同的预警与应急响应分区,确保应急措施的有效性,优化应急预警与响应流程,提高时效性。

3.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预报预警应急体系,对潜在污染做到早预报、早报告、早处置,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断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响应工作。

(四)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响应分级。

按照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的分级方法,结合深圳市空气质量状况,将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响应分为三级,具体分级为:

Ⅲ级预警:当出现大气污染且预测未来24小时一个或多个区域空气质量指数(AQI)在101-200范围,即空气质量达到轻度污染或中度污染时,启动Ⅲ级预警。

Ⅱ级预警与应急响应:当出现大气污染且预测未来24小时一个或多个区域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范围,即空气质量达到重度污染时,启动Ⅱ级预警与应急响应。

I级预警与应急响应:当出现大气污染且预测未来24小时一个或多个区域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300,即空气质量达到严重污染时,启动I级预警与应急响应。

(五)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响应分区。

1.预警与应急响应分区。

根据本市各区空气质量状况及污染源分布情况,将本市划分为2个预警与应急响应分区,按照不同分区的空气质量预报情况,启动不同的应急措施。具体分区为:

西部区:包括南山区、宝安区、光明新区、龙华新区等4个区(新区);

中东部区:包括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龙岗区、坪山新区、大鹏新区等6个区(新区)。

2.分区执行要求。

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机动车限行强制性措施全市执行;其他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按分区执行原则,依据预警与应急响应等级分区实施。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领导机构。

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执行总指挥由市人居环境委主任担任。成员由市经贸信息委、财政委、规划国土委、人居环境委、交通运输委、卫生计生委、教育局、监察局、住房建设局、市场监管局、水务局、城管局、气象局、建筑工务署、公安交警局、新闻办和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同志组成。

(二)工作机构。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人居环境委,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确定预警与应急响应等级,督查市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对预警与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内设监测预警工作组、专家会商工作组、新闻宣传工作组、检查督导工作组、后勤保障工作组,各工作组由市人居环境委负责组建。

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本部门、本辖区的应急措施实施方案,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并在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响应时组织实施。

(三)应急专家组。

为了保证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响应决策的科学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建和管理大气污染应急专家库,组成大气污染应急专家组,建立专家会商机制。专家会商采取现场会商与视频会商结合的方式进行。依据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响应的分级,专家会商划分为三个层次:当需启动或解除大气污染Ⅲ级预警时,由会商工作组内专业人员会商形成结论;当需启动或解除大气污染Ⅱ级预警与应急响应时,至少需3位本地专家参加会商;当需启动或解除大气污染I级预警与应急响应时,至少需3位本地专家和2位外地专家参加会商。

三、运行机制

(一)预警与应急响应机制。

1.预警应急信息分析及专家会商。

监测预警工作组根据实时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结合市气象局对未来24小时天气形势研判,预测未来24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可能达到100以上,由专家会商工作组组织专家会商,分析是否启动预警与应急响应,并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程序向应急指挥部报送会商结论和应急启动建议。

本市未达到相应级别,但由于珠三角区域应急联动需要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程序报送应急启动建议。

2.应急启动决策。

大气污染Ⅲ级预警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启动,并及时健康提示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大气污染Ⅱ级预警与应急响应由应急指挥部审议并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并在12小时内将污染情况上报珠江三角洲区域大气重污染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大气污染I级预警与应急响应由应急指挥部审议并将相关文件报送市长决定启动,并在12小时内将污染情况上报珠江三角洲区域大气重污染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3.预警应急信息。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预警与应急响应等级,通过深圳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系统及网络、电视、广播、报纸、手机短信等手段,预警应急信息。

市人居环境委牵头,市交通运输委、公安交警局配合,联合机动车限行公告,并且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媒体加强宣传。

市经贸信息委负责为预警应急措施提供短信等通信保障。

4.应急措施实施。

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在应急指挥部应急响应通知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各自职责落实本预案规定的各项应急措施,并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落实情况。检查督导工作组应及时组织对各单位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5.预警与应急响应解除。

监测预警工作组根据实时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结合市气象局对未来24小时天气形势研判,预测未来24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回落至100以下且环境空气质量将明显好转时,由专家会商工作组组织专家会商,形成终止应急措施的建议,并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程序报应急指挥部。

大气污染Ⅲ级预警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解除。大气污染Ⅱ级预警与应急响应由应急指挥部审议并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决定解除。大气污染I级预警与应急响应由应急指挥部审议并报经市长同意后解除。

(二)大气污染应急措施。

根据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响应级别分3个级别采取相应的污染应急措施,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原则上由低到高逐级启动,在特殊时期及突发情况下,按相应程序可越级启动应急措施。

1.大气污染Ⅲ级预警措施。

(1)健康提示。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减少户外运动(市新闻办负责)。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建议性减排措施包括: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市交通运输委、新闻办负责)。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市规划国土委、交通运输委、住房建设局、水务局、建筑工务署、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市新闻办配合)。加大道路洒水降尘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市城管局、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

2.大气污染Ⅱ级预警与应急响应措施。

(1)健康提示。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建议中小学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市教育局、新闻办负责)。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市交通运输委、新闻办负责)。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市新闻办负责)。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市交通运输委、住房建设局、水务局、建筑工务署、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市新闻办配合)。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市新闻办配合)。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大气污染达到Ⅱ级预警时,采取以下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的锅炉未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的,责令停用(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

全天24小时在全市范围对柴油车实行单双号限行,对其他机动车(电动车除外)采取按当天日期对应的车牌尾号(车牌号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限行。但以下车辆不受本限行措施限制: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环卫车、应急指挥车和解放军、武警部队车辆;按规定线路行驶的城市公共汽车和疏港物流车辆;20座(含20座)以上的大型载客汽车;行经本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且不行经本市行政区域其他道路的过境车辆(市人居环境委、交通运输委、公安交警局负责)。

除重大工程项目外,所有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房屋拆除、余泥渣土建筑垃圾清运等施工作业(市规划国土委、交通运输委、住房建设局、水务局、建筑工务署、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

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每日对工地周边及扬尘污染严重道路增加洒水降尘作业2次(市城管局、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

加强巡查执法力度,禁止露天烧烤等无油烟净化设施的污染行为(市城管局、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

使用油性涂料、胶合剂、有机溶剂等进行生产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企业,未规范有机废气排污口或无后处理设施的,停产或停业(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

3.大气污染I级预警与应急响应措施。

(1)健康提示。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中小学和幼儿园停课;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停止露天体育比赛活动(市教育局、新闻办负责)。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市交通运输委、新闻办负责)。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市新闻办负责)。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市新闻办负责)。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市交通运输委、住房建设局、水务局、建筑工务署、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市新闻办配合)。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市市场监督局负责,市新闻办配合)。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排放(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市新闻办配合)。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在大气污染达到I级预警时,实施更加严格的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责令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柴油等污染燃料的锅炉停用(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

全天24小时在全市范围对柴油车实施禁行,对其他机动车(电动车除外)采取单双号限行。但以下车辆不受本限行措施限制: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应急指挥车和解放军、武警部队车辆;按规定线路行驶的城市公共汽车和疏港物流车辆;20座(含20座)以上的大型载客汽车(市人居环境委、交通运输委、公安交警局负责)。

全市建筑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房屋拆除、余泥渣土建筑垃圾清运等施工作业(市规划国土委、交通运输委、住房建设局、水务局、建筑工务署、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

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每日增加洒水降尘作业2次以上(市城管局、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

加强巡查执法力度,禁止露天烧烤等无油烟净化设施的污染行为(市城管局、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

使用油性涂料、胶合剂、有机溶剂等进行生产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企业,停产或停业(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

全市施工工地停止油漆喷涂和粉刷作业(市交通运输委、住房建设局、水务局、建筑工务署、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预警应急体系建设。

完善空气质量预报系统建设,提高预报结果的时效性和准确性,确保满足预警应急的要求。加强大气污染预警应急基础平台建设,实现空气质量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及天气形势预报信息资源共享,为政府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资料。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依托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大气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民对降低大气污染、促进空气质量改善的认识,引导社会各界自觉采取污染减排措施,共同承担防治大气污染的社会责任。同时,确保大气污染预警应急信息有效传达,提醒市民采取适当的健康防护措施。

(三)加强执法监督。

市人居环境委、城管局、公安交警局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对违法排污的执法力度,切实落实应急预案的减排措施。

市公安交警局加强冒黑烟车执法,在启动Ⅱ级预警与应急响应时,机动车尾气路检组数量增加到10个;启动I级预警与应急响应时,机动车尾气路检组数量增加到20个。

(四)落实经费保障。

市、区财政对大气污染应急工作所需资金予以保障。

(五)开展应急演练。

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结合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本预案应急演练,以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应急演练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方案,经应急指挥部批准后组织实施。

(六)加强应急培训。

坚持平战结合的原则,定期组织开展大气污染应急队伍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大气污染应急预报、监测、处置等专门人才。应急培训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

(七)加强监督考核。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监督考核各相关单位对本预案规定职责的落实情况。在应急行动期间加大对各类应急行动措施执行力度的巡查,确保措施有效落实,对未落实措施要求或措施执行不力的,由监察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追究问责。

(八)强化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职责。

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应建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负责落实本预案启动时辖区内工业企业污染减排措施,并配合做好辖区内扬尘污染控制及机动车停驶工作。

(九)落实区域预警与应急响应措施。

大气污染的应对措施篇3

(二)根据市环保局网站的空气重污染预警应急信息,各国控空气质量检测子站空气质量和天气情况日报、健康提示及防护建议等综合信息。

(三)接到区政府或区教育局的有关信息,必要情况下各中、小学、职校、幼儿园可利用校园网、校讯通、电子屏、短信等方式预警应急信息及应对措施。

二、适用范围

(一)新城区辖区范围内出现或可能出现空气重污染时的应急处置。

(二)本预案适用于全区中、小学校、职校、幼儿园空气重污染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三)市直属学校按照“属地管理、统一领导”原则,依照区教育局的预警应急信息分别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三、空气重污染分级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分级方法,当日空气质量达到中度及以上污染时(包括由沙尘暴造成的污染),根据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四级,具体分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

(一)空气中度污染

全市24小时空气质量平均指数(AQI)在151-200范围内。

(二)空气重度污染

全市24小时空气质量平均指数(AQI)在201-300范围内。

(三)空气严重污染

全市24小时空气质量平均指数(AQI)在301-499范围内。

(四)空气极重污染

全市24小时空气质量平均指数(AQI)达到或超过500。

四、空气重污染分级预警应急措施

(一)空气中度污染预警措施

空气中度污染预警响应措施的启动、解除由各中、小学校、职校、幼儿园自行组织实施。

1、健康防护措施:提醒儿童及患有心脏病、肺病、过敏性疾病等易感师生减少户外活动;其他师生适量减少户外活动。

2、教学调整措施:建议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适量减少户外活动。

通知所有教育机构减少学生户外活动:户外活动时间减半;体育课改为室内举行;课外运动场地开放时间减半。

3、其他措施:加强学生防尘和个人卫生习惯的教育培养;校园内加大保洁频次,减少扬尘污染;积极倡导师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二)空气重度污染应急措施

空气中度污染预警响应措施的启动、解除由各中、小学校、职校、幼儿园自行组织实施。

1、健康防护措施:建议儿童及患有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过敏性疾病及其他慢性病等易感师生避免户外活动;其他师生减少户外活动。

2、教学调整措施:建议中、小学校、职校、幼儿园减少学生体育课,停止课间操、运动会等大型户外活动。

3、其他措施:加强学生防尘和个人卫生习惯的教育培养;做好因空气重污染对师生身体造成影响的观察了解,并作好相应的工作准备;校园内加大保洁频次,洒水降尘,减少扬尘污染;校园内各类工地、料场、堆场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做好洒水降尘工作;校园内尽量减少土石方开挖、路面整修、绿化种植、房屋拆除等作业;建议师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规划方案《新城区教育系统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三)空气严重污染应急措施

空气严重污染应急响应措施的启动、解除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全区各校园实施。

1、健康防护措施:建议儿童及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特异体质及其他慢性病等易感师生停止户外活动,避免体力消耗;其他师生应避免户外活动,外出时佩戴口罩。

2、教学调整措施:中、小学校、职校、幼儿园停止体育课,停止学生户外集体活动。

督导全区所有教育机构停止学生一切户外运动,暂停课外学习、实习;关闭运动场地。

组织检查组进行巡回检查,通报存在问题单位并报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3、其他措施:加强对学生防尘和个人卫生习惯的教育培养;做好因空气重污染对师生身体造成影响的观察了解,并作好相应的工作准备;校园内加大保洁频次,加大洒水降尘力度,减少扬尘污染;校园内各类工地、料场、堆场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做好洒水降尘工作;校园内停止土石方开挖、路面整修、绿化种植、房屋拆除等作业;建议教师尽量减少机动车出行,开车停车超过3分钟后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建议师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四)空气极重污染应急措施

空气极重污染应急响应措施的启动、解除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全区各校园实施。

1、健康防护措施:建议儿童及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特异体质及其他慢性病等易感师生停止室外活动,避免体力消耗;其他师生停止户外活动,外出时佩戴口罩。

2、教学调整措施:中、小学校、职校、幼儿园停止所有户外活动。

3、其他措施:加强对学生生态环境教育、应对空气重污染防御措施教育,并通过学生向家长传递相关信息;做好因空气重污染对师生身体造成影响的观察了解,采取一切必要的治污减霾措施,做好师生相应的防护工作;校园内开展大冲洗活动,加大保洁频次,加大洒水降尘力度,减少扬尘污染;校园内各类工地、料场、堆场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做好洒水降尘工作;校园内禁止土石方开挖、路面整修、绿化种植、房屋拆除等作业;建议教师尽可能减少机动车出行,尽量避免机动车日间加油,开车停车超过3分钟后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建议师生尽可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五、保障措施

(一)各校园要高度重视重空气污染应急防控工作,迅速成立相应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空气重污染预警应急信息的查收和应急处置工作。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有效落实预警应急措施的,将通过相关程序,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各校园要建立空气重污染预警应急信息网络、短信平台,及时公布市治污减霾办空气重污染预警应急信息,教育系统应急措施,向家长和社会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向区教育局反馈应急处置工作实施情况。

(三)各校园要立即制定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专设一名联络人。并于7月9日前,各校将应急预案和联络人(姓名、电话)报区教育局空气重污染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要加强“雾霾危害防护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努力降低因空气重污染对学生学习和身体的不利影响,确保学校课程计划的落实完成。

(四)各校园在预警应急响应期间,确保主管领导、主要部门负责人、专职联络人24小时通讯畅通,做到准备充分,信息通畅。

1.西安市新城区教育局空气重污染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区教育局分管领导

成员:体卫艺办、行办、基教科、职教科、安保办、电教中心、监察室等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电话:87436119),办公室设在体卫艺办,工作人员由局机关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组成。

2.西安市新城区教育局空气重污染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责任分工

一、新城区教育局空气重污染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职责

(一)领导小组

1、贯彻落实《西安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及有关规定和要求;

2、研究制定全区中、小学校、职校、幼儿园应对空气重污染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3、负责指挥、协调全区中、小学校、职校、幼儿园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工作,督促检查各校园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1、组织落实市、区教育局空气重污染应急处置工作有关决定,协调成员科室和各校园应对空气重污染相关工作,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负责及时公布市教育局空气重污染预警应急信息及级别响应,及时教育系统预警应急措施;

3、负责各校园空气重污染联络员的日常联络与培训;

4、开展应对空气重污染预警应急措施的宣传教育;

5、负责联络、协调市教育局空气重污染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相关工作。

二、成员科室职责分工

(一)电教中心

负责建立区教育局空气重污染预警应急信息网络、短信平台,做好对各校园的信息发送、接收等工作。

(二)基教科

负责督促指导各中、小学、落实各项预警应急处置措施。

(三)职教科

负责督促指导各职业学校落实各项预警应急处置措施。

(四)体卫艺办

负责督促指导各幼儿园落实各项预警应急处置措施。

(四)行政办公室

加强全区教育系统开展相关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强化信息公开。

(五)安保办

大气污染的应对措施篇4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8﹞875)、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的函》(环办函〔2013〕504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鄂政发〔2018〕44号)、《湖北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预警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9〕16号)、《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三)定义

本预案所指的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aqi大于200,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五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阳新县范围内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五)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属地管理、统一领导,加强预警、提前响应,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

(六)预案体系

本预案是我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其下级预案包括县政府相关部门实施方案和相关企业单位操作方案、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

阳新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包含本级政府相关部门重污染天气应对实施方案和相关企业单位操作方案、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

当国家区域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湖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黄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时,本预案要服从国家区域性、湖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黄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要求。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阳新县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指挥和决策。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环保局局长担任副指挥长,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气象局、县供电公司、各镇(区)分管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县环保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贯彻指挥部的指令和部署,组织重污染天气应对研判、会商以及相关信息和上报,督导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落实重污染天气职责分工,组建重污染天气督导检查组,指导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组织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分析、总结,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指挥部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

(二)成员单位职责

1.县委宣传部负责预案的宣传工作,发挥媒体作用,加大对公众健康防护,建议性和强制性污染减排等措施的宣传力度;

督导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媒体及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做好宣传、信息和新闻报道等工作;

引导公众建立合理的心理预期,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供公众的防范能力。

2.县发改局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电力行业重点排污企业应急保障预案,组织相关企业编制和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

协调预警或应急状态下的能源保障工作;

负责对电力行业重点排污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企业应急预案限产限排等措施情况开展督查和检查。

3.县教育局负责组织指导幼儿园及学校落实停止户外活动、停课等应急响应措施,开展学生防护大气重污染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

4.县经信局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非电力行业重点排污企业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负责对重点排污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企业应急预案限产限排等措施情况开展督查和检查。

5.县公安局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机动车禁、限行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制定城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协同开展高污染排放车辆检查等其他大气污染防治执法工作。

6.县财政局负责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与应急工作所需县级经费保障;

保障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预警、大气重污染应急所需资金并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7.县环保局负责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统筹协调;

负责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会同县气象局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和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预警建议,并根据指挥部办公室指令预警信息;督促制定重污染天气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执法检查方案,并督导落实;

加大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工作力度;

落实大气工业源“一厂一策”,实施应急减排清单式管理。

8.县住建局负责督导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工地、拆迁工地、预拌混泥土企业、预拌砂浆企业、建筑工地及工程机械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9.县城管执法局负责加强城区道路清扫、冲洗作业;

加强渣土车运输扬尘污染监管和查处力度;

实施餐饮服务业油烟、露天烧烤、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城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10.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督导矿山企业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11.县交通局负责开展城区违规运输车辆查处、加大公共交通运力应急保障力度,督导城区进出口道路、公路建设工程机械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大宗物料运输物流企业错峰运输管控方案并组织实施。

1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并组织落实;

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工作。

13.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大气重污染防病知识宣传,组织、协调医疗机构做好心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诊疗和救治工作,及时处置应重污染天气引发的公共卫生事件。

1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商品煤质量监管,锅炉节能标准执行情况和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环境保护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打击生产、销售非标车(船)用燃料等专项行动。

15.县水利和湖泊局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水利工程施工场地及施工运输车辆的扬尘控制实施方案,并督导落实。

16.县供电公司负责管控企业用电量调度,积极配合政府部门采取相应强制措施。

17.县气象局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气象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及时提供重污染天气气象预报信息,与环保等部门联合开展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会商与,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各镇(区)对本辖区内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负全责,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体系,制订和完善本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降低人为活动对本辖区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

三、监测与预警

(一)监测

县环保局、县气象局应当建立健全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气象监测网络,建立信息资源交换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建立会商研判机制,重污染天气过程期间,每日对气象要素与污染成分聚合态势和aqi进行分析、研判,及时提出、调整、解除预警建议,为预警、响应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二)预警

1.预警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统一以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为指标,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以aqi>200持续天数作为各级别预警启动的基本条件。

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统一由低到高分为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三级,各级别分级标准为:

(1)Ⅲ级(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2)Ⅱ级(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并将持续3天(72小时)且出现aqi日均值>300的情况。

(3)Ⅰ级(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并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aqi日均值>300并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

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坚持预防优先的原则,当预测未来24小时出现pm10均值浓度>150μg/m3、pm2.5均值浓度>75μg/m3、或臭氧(o3)8小时滑动平均浓度>160μg/m3,且未达到黄色预警级别时,应加强公众健康防护信息提示,结合实际情况可以采取临时管控措施或提前采取黄石预警响应措施。

因沙尘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参照生态环境部关于沙尘天气相关要求执行,不纳入应急预案范畴。

2.预警条件

当预测可能出现上述重污染天气条件时,应当按空气质量预报结果上限确定预警级别。

3.预警

达到县级预警条件或接到市级预警启动通知时,县指挥部办公室拟制《启动阳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建议》报指挥部审批。启动Ⅲ级(黄石预警)由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启动Ⅱ级(橙色预警)、Ⅰ级(红色预警)经指挥部同意后由县长批准。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本县的预警信息,通知各成员单位启动应急响应。

4.预警的调整与解除

当空气质量改善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标准以下,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可以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并提前信息。当监测空气质量已经达到严重污染,且预测未来24小时内不会有明显改善时,应根据实际污染情况及时调整到相应级别的预警。

当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且间隔时间未达到解除预警条件时,应按一次重污染过程计算,从高级别启动预警。预警调整、解除的主体及程序和预警信息相同。

四、应急响应

(一)预案启动。启动阳新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后,即启动本预案。预案启动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和具体应急行动方案,迅速开展应急响应。

(二)分级响应。按照预警时确定的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当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当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当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当市级预警时,应当启动不低于市级预警级别的应急响应;已启动红色预警时,仍执行Ⅰ级应急响应。

(三)响应措施。预警信息后,县指挥部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相关企业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并采取相应级别的响应措施。

1.预警Ⅲ级(黄色)响应

(1)健康防护措施。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停留在室内,暂停户外活动;

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节约用电。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汽车上路行驶。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提高道路保洁和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2次/天以上。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对所有区域的有色、钢铁、化工、水泥等重点行业限产10%,减少污染物排放。对主城区的交通主干道进行限行管制。

2.预警Ⅱ级(橙色)响应

(1)健康防护提醒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病人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

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并加强防护。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节约用电。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汽车上路行驶。暂停露天大规模群众活动。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提高道路保洁和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3次/天以上。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对所有区域的有色、钢铁、化工、水泥等重点行业限产20%,减少污染物排放。对主城区的交通主干道进行禁行管制。中小学和幼托机构一律禁止室外体育课及户外活动。

3.预警i级(红色)响应

(1)健康防护提醒措施。儿童、老年人和病人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并加强防护。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节约用电。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汽车上路行驶。暂停露天大规模群众活动。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提高道路保洁和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4次/天以上。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对所有区域的有色、钢铁、化工、水泥等重点行业限产30%,减少污染物排放。对主城区的交通主干道进行禁行管制。中小学和幼托机构一律禁止室外体育课及户外活动。

五、信息公开

1.信息公开内容

信息公开内容应包括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重污染天气可能持续的时间、潜在的危害及防范建议、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等。

2.信息公开形式

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移动通讯等媒体以信息、科普宣传、情况通报、专家访谈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3.信息公开组织

阳新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信息公开,宣传部门负责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处置。

4.信息报告

环保部门和气象部门应当及时将本辖区内重污染天气黄色及以上级别预警的启动、级别调整和解除情况每日通过网络或传真按时上报。内容包括发生重污染天气城市的预警启动时间、级别、主要污染物、采取的应急措施、预警信息情况等内容。

5.响应终止

预警解除即响应终止。响应终止由市级指挥部办公室下达指令,县政府根据指令,结合当地重污染天气实际下达本级响应终止指令。

六、总结评估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业应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过程记录,建立档案制度。应急响应终止后3个工作日内,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将应急措施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总结评估,提出改进建议报县人民政府和市级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当发生大范围区域大气重度或严重污染时,在县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的统一督导下,各相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主动、科学、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促进本地区空气质量持续好转,确保环境安全。

(二)物资保障。相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储备种类齐全、数量充足的应急仪器、车辆和防护器材等常备应急救援物资,同时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应急响应时所需物资的调用、采购、储备、管理,遵循“服从调动、服务大局”的原则,保证应急救援的需求。

(三)通信与信息保障。建立和完善阳新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系统,各成员单位应明确应急负责人和联络员,确保通信联络畅通。

大气污染的应对措施篇5

2.1废弃物污染。市政工程在施工时涉及了多个领域,难免会产生废弃物,如果不能够对这些废弃物进行有效处理,那么将会对自然环境产生非常严重的污染。例如,建筑材料这一类废弃物,如果没有对废弃物进行处理,将其随意堆放在施工现场,那么经过一段时间以后便会出现难闻的臭味,从而对周围环境造成较为严重的污染,甚至还会对工程是否能够顺利完成施工产生不良影响[2]。另外,废弃物还根据其本身的化学性质,可将其分为有毒和无毒两种,无毒的废弃物在处理上相对较为简单,而且对生态环境所产生的影响也相对较小,而对于有毒的废弃物来说,不仅在处理上变得更加麻烦,而且对环境所产生的污染也较大,如果没有经过处理便将其排放到自然环境中将会威胁到城市居民的人身健康。由此能够看出废弃物污染对于环境所产生的污染是非常严重的,需要采取措施对废弃物进行处理。2.2大气污染。大气污染是市政工程中所产生的重要污染类型之一,也是影响城市居民生活最为直接的污染问题。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将会产生非常多的扬尘,而且很多设备的使用也会产生大量尾气,其在空气中的传播速度非常快,在短时间内将会对其周围产生严重污染。而且施工中所使用的涂料等也会产生废气,从而对大气造成较为严重的污染。空气本身是没有任何颜色和形状的,人类的生存十分依赖氧气,也是人类发展最为重要的保障,但是市政工程将会对空气造成较为严重的污染,当大气遭受到较为严重的污染时,那么人类在呼吸时便会将这些废气吸收到身体中,从而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3]。大气污染是市政工程环境问题中最为重要的,也是对人体产生影响最为直接和严重的,相关工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市政工程中的大气污染,为人们生活提供一个良好的大气环境。2.3噪音污染。市政工程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十分容易产生噪声污染,而且引发噪音污染的原因有很多,噪音大小和层次也不相同。从对噪音来源所进行的分析我们能够了解到,噪音最主要的来源便是施工过程中各类设备使用所发出的声音,如挖掘机、切割机等,这些设备所产生的噪音将会严重影响人们的正常休息。另外,市政工程开展焊接工作时也会产生不同的噪声污染[4]。不论市政工程产生噪音的原因和噪音程度的大小,都属于噪音污染,严重的将会使周围居民无法进行正常的生活。噪音污染和大气污染相类似,都会对人们的生活产生直接影响,是人们无法通过个人采取措施所能够避免,所以需要施工企业能够在市政工程采取措施来避免噪音污染的出现,从而降低对周围环境所产生的影响。

3市政施工中环境保护的有效措施

3.1废弃物污染防治。在对废弃物进行处理和防治时,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认真辨别和检查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废弃物,并对其来源进行详细分析,以便能够从源头上处理掉废弃物。其次,对这些废弃物进行详细勘察,针对于能够二次利用的废弃物,需要将其和其他废弃物进行分离,单独放置在某一地方,如此一来相关工作人员便能够对这些废弃物进行二次利用。如果在废弃物上的安排不够妥当,对其进行随意堆放,那么不仅不利于废弃物的二次利用,而且还会对施工工作产生阻碍。而对于无法再次利用的物质,此时则需要对其进行处理,并按照一定规律对其进行划分和处理,例如是否为化学物质,当废弃物为化学产品时,则需要进行特殊处理再排放到自然界中,从而降低降低废弃物对环境所产生的污染。3.2大气污染防治。空气对人类社会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针对于市政工程施工中所出现的大气污染问题,应当采取有效防治措施。首先,针对机械设备在施工时所产生的废气和灰尘,应当在正式挖掘之前向地面喷洒适量的水,如此便能够有效降低所产生的扬尘量。其次,如果市政工程在施工时需要先设置相应的通风管道,需要根据项目工程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较为科学合理的设置,利用通风管道排除出去。例如,在进行地铁建设时,由于其都是在地下进行施工建设,此时则需要设置通风管道将地下瓦斯等气体排出出去,从而降低发生施工安全事故的概率。另外,针对于含有污染废气的材料,采购人员在采取时应当选择绿色环保材料,或是选择正规厂家所生产的材料,如此便能够降低市政工程施工对大气所产生的污染[5]。3.3噪音污染防治。要想对市政工程中的噪音污染进行有效控制,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入手:第一,降低噪音的出现最为直接的方法便是对机械设备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降低设备所发出来的声音。例如,在混凝土的选择上可以使用商品混凝土来代替传统混凝土,如此便能够有效降低和避免搅拌机在搅拌混凝土时所产生的噪音,而对于切割机所产生的噪音,可以在切割之间对需要切割的材料进行调整和整理,然后再对这些材料进行统一切割,切割时应当在隔音棚中进行,这对于噪音的降低能够产生积极作用。第二,需要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如果检查时发现了问题,那么则需要对其进行及时更换,这对于避免因机械故障而产生的噪音污染有着积极作用。第三,在市政工程还会使用大量的运输工具,这些工具在启动和鸣笛时都会产生非常大的噪音,所以施工单位应当根据项目工程的实际情况来选择有效处理措施(如可以采取隔音板将施工现场包围起来),从而有效控制噪音污染的产生和出现。

4结论

总之,在现代城市发展当中,市政工程一直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项目工程,通过观察一个城市市政工程能够了解到城市经济的发展情况。但是,市政工程的施工将会出现环境污染问题,从而严重影响了城市的发展。为了能够有效解决市政工程施工问题,需要采取有效措施来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文章就针对此方面的内容进行了探讨,希望通过本文的探讨能够重视市政工程中的环境污染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措施减少所产生的环境污染,促使我国市政工程行业能够良好发展。

参考文献

[1]吴非.市政工程施工中的环境保护措施论述[J].门窗,2015(12):212.

[2]徐啸龙,于秋波.市政工程施工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及对策研究[J].民营科技,2016(5):234.

[3]陆晨源,陈龙.市政工程施工中的环境保护措施[J].住宅与房地产,2016(36):259.

大气污染的应对措施篇6

在预警分级上,按照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有关规定,将预警从原来的重度污染、严重污染两级细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级,启动的条件分别是经监测预测,未来一天AQI在201~300之间,启动蓝色预警;未来两天AQI在201~300之间,启动黄色预警;未来一天AQI在301~450之间,启动橙色预警;未来一天AQI大于450,启动红色预警。

与四级预警相对应,《应急预案》分别设置了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级应急响应。在预警启动的判断依据上,综合考虑实时情况和未来趋势,以浓度实测值和AQI预测值为预警和应急启动的判定依据。四级响应均包括公众健康防护提示、建议性措施和强制性措施三方面内容。随预警等级的提升,响应措施的力度和强制性加大,社会影响也相对加大。Ⅳ级(蓝色)响应时,以劝导建议和加强管理为主,Ⅲ级(黄色)响应时,增加了对部分工业行业的限制性措施和易产生扬尘施工、运输作业的禁止性措施。Ⅱ级(橙色)响应时,进一步加大强制力度和范围。

尤其在Ⅰ级响应(红色预警)条件下,强制性措施进一步增加三条、强化两条。增加的三条:一是停驶除执法执勤车外的50%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二是停止露天大规模群众活动;三是根据预警时间,中小学和幼托机构采取停课措施。强化的两条:一是企业停产,进一步扩大明确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工业企业采取阶段性停产措施;二是建筑工地停工,扩大到除特殊工艺、应急抢险外的所有室外作业。

实施细则要跟上,执行不力将追责

为了确保应急响应措施的实施效果,在措施细化和落实方面,本市已明确要求各相关部门、区县抓紧编制具体实施细则,与《应急预案》配套实施,根据预警启动落实。在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方面,通过条块结合、自查和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措施落到实处。具体是:各部门、各区县在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后,根据职责安排专门力量,加强检查;市、区环保部门加大面上抽查和巡查力度,督促相关单位按要求落实应对措施,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在1月17日上海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现场咨询活动上,市政协委员游闽键对《应急预案》能否执行到位进行了追问,指出《应急预案》存在对在检查后又继续施工的工地暂无处罚、强制性措施缺乏具体执行单位、应急预案得不到大气污染防治法支撑等诸多问题。他建议细化落实到责任主体,区县和市里面的分工是怎样的,责任主体再清晰化,在强制措施上一定要有法则,希望立法能够加快,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措施真正到位。

监督机制是保证措施真正到位的关键一环,记者近日获悉,2014年,上海环保部门将从行政问责、刑事追责等多方面加强执法力度。在行政问责方面,对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执行不力的部门和单位,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在环境行政处罚方面,加大处罚力度,建立“按日计罚”制度,对违法排污的企业,按违法的天数计算处罚金额;将对污染排放企业装上“鹰眼”,利用信息手段,推进污染源在线监控,并将污染源在线监控取得的数据用于执法,让违法企业无所遁形;对污染环境的单位或者个人,除进行行政处罚外,还要求承担由其造成的环境修复费用。在刑事追责方面,建立环境违法案件的行刑衔接机制,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

当然,应急工作只能临时部分缓解空气重污染,市环保局副局长吴启洲表示,要根本改变空气重污染高发的状况,必须持续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变传统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上海将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更严的措施,加快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推动长三角区域联合行动、联防联控,推动区域环境的共同改善。

借鉴国内外经验,开启全民综合治霾模式

18世纪工业革命以来,从欧洲到美洲,英国、德国、美国等这些发达国家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饱受严重环境污染的折磨。起初的各国治污效果也像我国一样并不理想,但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如今这些国家的环境污染得到了根治。国家立法、产业转型、能源调整、区域协作……这些西方国家在治理“雾霾”方面采取的有效应对措施,值得我们借鉴。

针对空气污染,美国制定了“清洁空气法案”,并把PM2.5数据作为其中最重要环境空气指标之一。1997年7月又率先提出将PM2.5作为全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并在2006年对标准进行了完善——实现对全国环境空气质量24小时监测,并在政府官网上公布当天PM2.5监控结果和次日的预报数据。美国环保署已经针对发电站、汽车等微小颗粒物排放源了规范和指导,其中包括对公共汽车和轻型卡车使用清洁能源,减少排放;对柴油发动机执行多层次的废气排放标准,要求发动机生产商制造符合先进排放控制标准的产品,从而使废气排放减少90%以上。

大气污染的应对措施篇7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预警与响应相结合。建立常规气象监测和环境空气监测预报合作机制,统筹预警环境气象,及时、科学布防应急响应对策,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环境空气重污染。

(二)坚持减灾与减排相结合。把保护受污染人群摆上突出位置,贯穿应急工作全程,尽量减轻健康损害;把减少大气污染排放源和排放量作为根本措施,尽可能防范和化解环境空气重污染。

(三)坚持劝导与严管相结合。注重环境空气重污染危害常识普及和排污行为管理约束,既主动面向社会倡导防范污染损害的建议性措施,更加大环境违法问题查处力度,保证环境管理与为民服务都见成效。

(四)坚持政府主导与部门齐抓共管相结合。建立市政府统一领导、市应急办具体协调、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区县(市)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共同解决环境空气重污染。

三、适用范围

环境空气重污染是指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哈尔滨市区环境空气重污染,所辖县(市)参照执行。

四、组织体系

在市政府领导下,建立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除承担日常制定政策、统筹协调、督办检查、解决难题外,负责组织应对环境空气重污染工作。

(一)联席会议组成。总召集人:市政府主管环境保护工作副市长。召集人:市环保局局长。会议成员:市政府办公厅(应急办)、市环保局、气象局、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委、交通局、公安局、交管局、住房局、城管局、教育局、监察局、执法局、工商局、农委、建委、卫生局、新闻办、市政府法制办、各区县(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工作联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应急工作综合协调,并组织实施本预案。

(二)成员单位应急职责分工。市政府办公厅(应急办):负责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市环保局:负责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分析、研判和重污染预报预警、信息,组织重点企业落实环境空气重污染内部应急预案,监督检查并依法处理大气污染源违法排放行为。市气象局:负责与市环保局等部门建立环境空气重污染联合会商和服务响应机制,开展环境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与研究。市交通局:负责紧急增加公共交通运力,劝导市民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组织停运尾气超标公交营运车。市交管局:负责临时调整车辆限行范围、路段和时间,会同市环保局集中路检尾气不达标车辆。市住房局:负责组织供暖单位错时错峰起炉,压缩供暖燃煤量,加强供暖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行业管理。市发改委:负责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控制“两高”行业项目审批。市工信委:负责督导工业企业特别是重点工业企业降低生产负荷、停止或减少废气排放量大的工段生产。市农委:负责会同区县(市)政府落实秸秆禁烧应急工作方案。市城管局:负责组织区政府落实道路保洁应急预案,减少道路扬尘。市建委:负责控制建筑施工扬尘。市执法局:负责集中查处露天烧烤、垃圾焚烧等违法行为。市工商局:负责配合查处烧纸行为。市公安局:负责管控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市教育局:负责建立中小学校重污染天气响应机制,科学安排学生放假及课外活动,普及中小学生大气污染防治知识。市卫生局:负责组织预防大气污染导致的疾病,科学指导公众提高防护能力,及时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疾病等易感人群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市财政局:负责提供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资金保障。市法制办:负责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核,依法对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市新闻办:负责指导协调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信息、新闻宣传,协调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做好报道和舆论引导、舆论监督。市监察局:负责严肃追究重大环境违法问题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区县(市)政府:结合区域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指挥落实应急措施。

(三)成立专家组。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组建环境空气重污染专家组,提供决策咨询建议和技术支持保障。

五、分级预警

依据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实测与预报,并综合分析污染程度及持续时间,将环境空气重污染分为3个预警级别,由轻到重顺序依次为Ⅲ级、Ⅱ级、Ⅰ级,分别对应黄、橙、红色预警,红色为最高级别。

(一)Ⅲ级黄色预警。市区24小时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达到201-300定为重度污染。当市区24小时实测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达到重度污染程度,并预测未来持续48小时以上,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研判、审定,启动黄色预警。

(二)Ⅱ级橙色预警。市区24小时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达到301-500定为严重污染。当市区24小时实测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达到严重污染程度,并预测未来持续48小时以上,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研判、审核后,立即与市应急办沟通,并通报相关情况,2小时内报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审批,启动橙色预警,并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市应急办备案。

(三)Ⅰ级红色预警。市区24小时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达到500以上定为极重污染。当市区12小时实测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达到极重污染程度,并预测未来持续12小时以上,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1小时内组织市环保局、气象局和专家组会商分析后,立即与市应急办沟通,并通报相关情况,1小时内报市大气污染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审核,再1小时内报市长审批,启动红色预警,并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市应急办,由市应急办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六、预警

(一)黄色预警。启动预警后,由市环保局公众网和市气象局气象用户平台2小时内向社会,并给予市民健康防护提醒,提示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暂停或减少户外活动,建议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必要防护措施。

(二)橙色预警。启动预警后,由市新闻办组织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30分钟内向社会预警信息和应急预案,并给予市民健康防护提醒和公益性建议提示。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暂停或减少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建议:市民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机动车尽量避免昼间加油。

(三)红色预警。启动预警后,由市新闻办组织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30分钟内向社会预警信息和应急预案,并给予市民健康防护提醒和公益性建议提示。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暂停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建议:倡导公众节约用电;一般人群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暂停重大群众性户外运动赛事和露天大规模群众活动;不燃放烟花爆竹。

七、应急响应

(一)黄色预警应急响应。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日常环境管理工作,但不集中行动。

(二)橙色预警应急响应。市环保局、气象局加密监测,将监测结果及时报送市应急办,每8小时更新1次环境气象与重污染程度信息,并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步向总召集人报告。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和相关工作方案,及时组织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每天15时前向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情况,并固定夜间值班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同时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前提下,按照职责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纠正并严格依法处罚秸秆焚烧违法行为;

2、立即纠正并严格依法处罚垃圾焚烧违法行为;

3、立即纠正并严格依法处罚露天烧烤违法行为;

4、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范围,减少道路扬尘污染;

5、立即纠正并严格依法处罚煤堆、灰堆和物料堆未有效封闭行为;

6、要求供热单位确保供暖锅炉24小时低温连续作业;

7、确保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从重处理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行为;

8、要求施工单位停止建筑拆扒工程;

9、要求施工单位停止建筑工程土石方施工;

10、立即纠正并严格依法处罚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11、增加公交运力;

12、立即纠正并严格依法处罚和问责供暖储煤、输送用煤(运灰渣)车辆未有效防尘行为;

(三)红色预警应急响应。在橙色预警响应基础上,由市环保局、气象局随时向市应急办报送信息,每2小时更新1次环境气象与重污染程度信息,并由市大气污染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步向市长、有关副市长和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报告;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每8小时向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应对措施及进展情况;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或召集人最长每24小时召开1次联席会议,听取应急情况、研判污染趋势、部署任务措施、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并增加4项强制性措施:

1、幼儿园、中小学停课;其中,前一日22时前预警并维持到22时后的,或者前一日22时后至当日6时前预警的,采取停课措施;当日6时后至上课前预警的,采取停课措施;当日上课后预警的,不停课,但停止户外课及户外活动,迟到、缺勤学生不作迟到或旷课处理,学校灵活安排教学进度。

八、预警解除和应急终止

经实测和预测研判,未来不满足预警条件时,由有权决定预警的部门2小时内解除预警或终止应急响应,并向社会。橙色和红色预警应急响应终止后,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总结应急措施落实情况,报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再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总结评估后,报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或市长。

九、经费保障

按照市政府有关处置应急情况的财政保障规定,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所需预警及应急经费,由本级财政预算资金安排解决。

十、预案管理

大气污染的应对措施篇8

1 大气污染的特征

大气污染不仅是影响衡水市城市环境的重要因素,也是需要环境治理的重点内容。由于治理大气污染工作的不完善和治理过程中的困难,没有得到显著的治理效果,衡水市的大气污染主要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1.1 污染物较多

随着衡水市工业新区和其他一些工厂的发展,大气污染源在逐渐增加,工厂生产和居民生活产生的废气,以及私家车产生的尾气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污染源,PM2.5是近期各个城市中雾霾天气中的主要颗粒,雾霾天气更加剧了大气污染的速度。

1.2 污染范围较大

由于空气的扩散使污染物漂浮,同时受到风向和气候的严重影响,增大了大气污染的影响范围,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大气污染治理的难度。

1.3 污染治理困难

大气污染的治理工作是十分复杂和繁琐的,需要完善的治理措施和有效的预防措施,但很难准确的控制污染源,并且没有完善的治理措施和监管制度,使整个大气污染治理的工作存在很多困难。

2 衡水市大气污染的原因

大气污染的来源可以分为固定污染源和移动污染源两类。由于衡水市工业新区的发展,工农业生产活动中燃料燃烧产生的污染物和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属于固定污染源;由于衡水市机动车的发展,私家车大量使用产生的汽车尾气属于移动污染源,两种污染源造成了严重的大气污染,并严重的威胁了城市的发展和人们的健康,但是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十分困难,大气污染的影响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1 衡水市经济发展方式的影响

衡水市的发展主要依靠工业生产,而传统的工业生产会产生大量的废气和污染物,产生的废气和污染物是导致大气污染的重要因素之一。

2.2 居民环保意识的薄弱

当前衡水市居民的环保意识还很淡薄,多数居民认为只有工业废气才导致大气污染,没有意识到自身的生活中产生的废气也污染了大气,比如汽车产生的尾气、烟花爆竹产生的气体和生活垃圾等等,都污染了大气。

2.3 治理措施的不完善

由于大气污染的治理过程缓慢,且环保部门的治理措施不完善,使现有的治理难以发挥有效的作用。环保部门没有实时的对污染进行监测,对大气污染物的监测力度不够,监测范围不合理,导致一些容易控制的污染物释放到大气中,对大气治理造成了不利的影响。

3 综合治理大气污染的建议

改善环境对于城市发展和人们的健康很重要,但治理大气污染是改善环境重中之重的举措,为了尽快改善衡水市的环境,能更好的综合治理大气污染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3.1 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

造成衡水市大气污染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其中居民对环保意识的认识薄弱是重要的因素,应通过加强环保的宣传教育,普及环保知识,使居民提高对环保的认识,明确知道造成大气污染的污染源和重要原因,进而正确的改善自己的生活方式,减少生活废物,自觉保护环境。

3.2 完善衡水市大气污染的治理措施

为了进一步完善治理措施,衡水市的环保部门可以通过相关的法律手段对造成污染的工厂企业进行限期整理,并通过限制发放生产许可证的方法要求工厂企业进行整改;市政府应该加快餐饮行业的油烟净化装置的安装进度,减少油烟的排放,加大力度取缔或者整改露天烧烤;在完善治理措施的同时,市政府应积极开展大气环境治理考核活动,将日常大气的督查情况应用于考核结果,并定时定期的公布衡水市大气环境的质量和排名。

3.3 采用科学技术减少污染物

在综合治理大气污染的过程中应合理的采用现代的科学技术,在大气污染的源头做好净化防治工作,减少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和烟尘的排放量,使污染物扼杀在污染源的摇篮中。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做好排污大户工厂的整理建设工作,并大力推行洁净且无污染的技术,尽可能的减少污染物排放。

3.4 调整工业布局,搞好城市绿化

为减少污染物排放到大气中,应将排污量大的工厂企业设置在城市的郊区,在郊区和城市之间建造防护林,并在城市中种植能吸收一些有害气体和粉尘的有针对性的植物,以起到净化空气和保护大气环境的作用,降低大气污染对人们造成的危害。

3.5 提高政府部门的监管力度

衡水市政府部门应加强对环境的监管力度,针对环境问题应出台相应的监管方案,提高所有工作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降低工厂企业所排放的污染物数量,努力使污染物数量符合国家检测标准,并严肃处理污染物排放超标的工厂,从政治和经济等多方面遏制工厂的违规行为,确保衡水市相关部门的执法质量,有效的控制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4 结束语

我们对大气污染的特征和形成大气污染的原因进行了详细的叙述,治理大气污染是衡水市改善环境面临的重要问题,而治理大气污染又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要想真正的治理大气污染问题,应需要衡水市各个部门和居民的密切配合,认真分析大气污染的形成原因,并制定出有效的综合治理对策,对大气环境进行实时的监测和科学的管理,从而提高衡水市的空气质量,保证人们的身体健康。

参考文献

[1]何静华.有关大气污染预防及防治工作的探讨[J].科技资讯,2013(29).

[2]陈智.浅谈城市大气污染极其综合防治[J].科学时代,2013(4).

大气污染的应对措施篇9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镇内,需要由镇政府负责协调的大面积和持续性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本预案所指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臭氧为首要污染物引发的重污染天气、沙尘暴造成的环境空气污染不适用本预案。

二、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镇政府成立镇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党委书记任总指挥长,镇长任指挥长,主管副职任副指挥长。指挥部成员由宣传委员、党委办主任、政府办主任、安全办主任、城管中队长等担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安全办主任担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资料宣传组、督导组。

(二)主要职责

1、综合协调组职责:负责预警通知和报批工作。接到预警通知后,及时重污染天气预警,通知各部门启动预案,协调各部门落实各种应急措施,汇总整理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并向指挥部领导报告。

2、资料宣传组职责:组织宣传部门通过手机短信、广播喇叭、微信公众号、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对重污染天气预警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做好对上级宣传部门、新闻单位的对接。

3、督导组:负责对空气重污染预警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预警应急措施

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的减排比例在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应分别达到全社会占比的10%、20%和3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应达到10%、15%和20%以上。可根据本地污染物排放构成,调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上述总体要求。

黄色预警应急措施:

1、由城管中队配合市住建局,加强对建筑施工单位扬尘控制,增加工地洒水抑尘频次,禁止露天焚烧秸秆。

2、由安全办配合市部门对重点排污企业降低30%污染物排放量,关闭建材行业和所有工业小锅炉。对污染企业进行严格管理,驻厂监察。

3、由城管中队配合市局对采沙场进行关闭。

4、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

5、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活动。

6、及时通过网络等媒体和微信等方式向公众消息,告知公众主动采取自我防护措施。提出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保护和出行建议,特别是提醒易感人群做好防护。

7、应急预警期间,举报受理部门要加强值班,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对被举报的违规工地、企业、车辆等进行严厉查处。

橙色预警应急措施:在落实蓝色预警应急措施基础上采取如下措施:

1、由乡建办配合市住建局,通知所有建筑工地一律停止施工。

2、安全办配合市有关部门降低重点排污企业60%污染物排放量,政府办对所有污染企业严格管理,驻厂监察。

红色预警应急措施:在落实橙色、蓝色应急预警措施基础上,采取如下措施:

1、安全办、政府办配合上级部门关停全部污染企业。

2、镇政府及镇直部门公务车全部停驶。

3、党委办通知全部学校、幼儿园临时放假。

4、宣传部、党委办负责取消全镇所有大型室外商业、文化等人群聚集性活动。

四、预警调整与解除

一、预警调整

预警信息后,由于气象条件等因素发生变化,预测预报会商认为达到其他级别的预警条件,预报信息发生变化,需要升级或降级的,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按照区应急指挥部要求进行预警升级或降级。当全镇空气质量指数(AQI)在不同预警级别条件内频繁波动时,可按高级别预警执行,以保持响应措施的稳定。

二、预警解除

当空气质量改善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标准以下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可以根据区应急指挥部要求结合污染源管控情况决定是否可以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并上报区应急指挥部。

五、预案管理

(一)预案宣传

应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及信息网络,加强预案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及时、准确重污染天气事件有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二)预案培训

镇应急指挥部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培训制度,根据应急预案职责分工,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与时间,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确保培训规范有序进行。

(三)预案演练

应定期组织预案演练,编制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目的、方式、参与人员、内容、规则以及场景等,重点检验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组织机构、预警信息、应急响应措施落实、监督检查执行等。演练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估,提出相关程序、措施的改进建议。可结合每年秋、冬季第一次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开展预案演练。

(四)预案评估

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终止后,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对当次重污染天气过程、各部门响应情况、企业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应急预案的完备性、科学性、实用性等进行总结,不断总结应对经验,查找分析问题,持续改进不足,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水平。建立档案制度。

(五)预案修订

本预案至少每3年修订1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预案修订:

1.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大气污染的应对措施篇10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的函》(环办函〔2013〕504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重污染天气的监测预警、污染控制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平战结合,强化节能减排措施,加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预防重污染天气的形成,减轻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程度。属地管理,区域防控。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和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体制。各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组织好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加强预警,积极响应。加强对全市大气污染源监控,积极做好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日常监测,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的监测预警、会商研判、应急响应、督查调度机制,科学预警,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强化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提高联防联动和快速反应能力。充分发挥各部门专业优势,采取准确、有效的应对措施。积极倡导公众参与,提高社会参与程度。

1.5预案体系

本预案是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应急处置专项实施预案以及市级相关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共同组成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组织体系

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体系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监测预警组、应急督导组、事件评估组、宣传报道组、应急专家组组成。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关系:图2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关系框架图

2.2应急领导机构

2.2.1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组成

市人民政府成立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组成如下: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副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市气象局局长成员单位: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体育局、市科知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国资委、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目标督查办、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文广新局、市安监局、市旅游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保险业协会、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国土资源局。

2.2.2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负责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根据事件的性质、规模等情况提出应急处置的原则要求;(2)指导、督促、协调有关县(区)、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开展重污染天气事件应急处置;(3)指导、督促、协调有关县(区)、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级有关部门提供应对重污染天气事件的应急保障、救助支援;(4)及时研究处理重污染天气重大事项;(5)向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报告重污染天气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6)必要时派出工作组赴重污染天气事件发生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7)负责重污染天气有关重要信息。

2.2.3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环境保护局,由市环境保护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气象局有关领导兼任副主任。办公室主要职责:(1)积极主动为指挥部当好参谋助手,加强信息收集和分析研究,做好上传下达和处置工作的监控、督促、指导各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和协调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要求落实各项处置措施;(2)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授权下,依法组织督查督办我市重污染天气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3)组织建立和完善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4)组织修订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5)组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6)组织建立和管理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平台以及预案处置指挥平台和专家库;(7)承担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2.2.4监测预警组

监测预警组由市环保局牵头,市气象局等相关成员单位组成。主要负责开展重污染天气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气象监测,向应急指挥部提供监测、预警数据信息,为预警响应提供决策依据。

2.2.5应急督导组

应急督导组由市政府目标督查办牵头,市政府应急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等相关成员单位组成。主要负责对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及市级相关成员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响应等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强化监管。

2.2.6事件评估组

事件评估组由市发改委牵头,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等相关成员单位组成。主要负责对重污染天气事件的影响、危害以及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等开展评估,对各有关县(区)、钒钛高新区和市级有关成员单位应急处置工作的及时性、联动性和工作力度开展评估,总结经验教训,规范和加强今后应急处置工作。

2.2.7宣传报道组

宣传报道组由市政府新闻办牵头,市政府应急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气象局等相关成员单位组成。主要负责应急处置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强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根据需要组织召开新闻会。

2.2.8应急专家组

应急专家组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公室聘请有关科研机构等单位的技术和管理专家组成。主要涉及环境监测、气象气候、大气环境、应急管理、环境评估、危险化学品、城市规划、能源、建设、机动车、农业、卫生等相关专业,为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撑。

3监测与预警

3.1监测

3.1.1日常监测

环境保护、气象部门要完善环境空气质量、气象监测网络,科学布设监测点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空气质量和气象日常监测,同时做好数据收集处理、现状评价以及趋势预测工作,建立信息共享、通报、会商制度,对有可能造成重污染天气的有关信息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3.1.2应急监测

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下,按预警级别要求,环境保护、气象部门应跟踪掌握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开展应急监测,结合历史数据、污染控制对未来趋势做出科学预判,为应急预警、响应工作的开展提供决策依据。

3.2预警

按重污染天气的严重性、发展趋势和紧急程度将预警等级划分为四级,分别为:Ⅳ级(蓝色)、Ⅲ级(黄色)、Ⅱ级(橙色)、Ⅰ级(红色)预警,Ⅰ级(红色)为最高级别。

3.2.1Ⅳ级预警

经监测预测,全市将发生连续三天空气质量指数(AQI)为200500时,且气象预报未来2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启动Ⅰ级预警(红色)。

3.3预警的

出现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时,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或授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一预警。其中,Ⅳ级(蓝色)预警: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批准;Ⅲ级(黄色)预警: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确认后,报市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批准后;Ⅱ级(橙色)预警:由市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批准,Ⅰ级(红色)预警由市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过以下方式预警信息:一是由应急指挥办公室通过政府网站向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预警信息。二是由市政府新闻办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报刊等媒体向公众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内容包括重污染天气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预警等级、主要污染物浓度范围等。

3.4预警等级调整和预警终止

经监测预测AQI日均值发生变化,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对预警等级进行调整,经批准后,由市应急指挥部统一向社会。经监测预测,预警低于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且预计24小时不会反弹时,解除相应等级预警。一旦再次出现本应急预案规定的Ⅳ级(蓝色)、Ⅲ级(黄色)、Ⅱ级(橙色)或Ⅰ级(红色)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时,重新预警信息。

4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对应预警等级,实行四级响应。(1)当Ⅳ级(蓝色)预警时,启动Ⅳ级响应。(2)当Ⅲ级(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3)当Ⅱ级(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4)当Ⅰ级(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

4.2响应程序

当单个县级辖区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属地管辖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执行相应等级的响应措施,并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当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或监测到全市持续出现重污染天气,经组织对重污染天气影响范围、程度、发展趋势等进行会商、分析、研判后,提出应急响应建议,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报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或授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启动Ⅳ级、Ⅲ级、Ⅱ级或Ⅰ级响应。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后,相关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按照应急预案立即采取与预警级别对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本职工作。

4.3响应指挥与组织实施

预警信息一经,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在收到应急预警信息后,立即启动各自保障预案和实施方案,按照保障预案、实施方案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应急指挥部督导组将在预警信息24小时后对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4响应措施

4.4.1Ⅳ级响应措施

4.4.1.1健康防护措施

(1)宣传报道组协调宣传、广电、通信管理部门,组织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等单位在重污染天气区域以下健康防护警示:①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等疾病患者留在室内,确需外出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②提醒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确需户外活动的采取适当防护措施。③减少露天比赛等大型户外活动,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活动时做好应急方案。(2)教育体育局组织督导各地教育部门,协调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尽可能减少或停止户外活动。(3)卫生计生委组织督导各地卫生部门,协调医疗机构加强相关疾病的急诊和门诊。

4.4.1.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宣传报道组协调宣传、广电、通信管理部门,组织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等单位在重污染天气以下建议信息:(1)公众减少出行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2)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3)减少用电量,节约能源;(4)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4.4.1.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工业减排措施应急督导组要督促各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根据当地的产业结构、城镇布局、行业特点,梳理出重污染行业和领域,列出本行政区域内水泥、钢铁、石化、燃煤电厂、有色、焦化等行业的重污染企业名录,并及时进行更新调整;要督促检查各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对名录中的重点排污企业根据不同预警等级签订限产应急承诺书的落实情况。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督促重点排污工业企业按应急承诺书采取限产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减负荷达到各地应急承诺书Ⅳ级响应比例要求;加强对限排工业企业的监督检查,强化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确保限产措施落实。(2)移动源减排措施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按照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对货车、运渣车等大型汽车实行限行、限区域通行,强化“黄标车”限行;适当扩大公交车路权。(3)建筑及道路等扬尘减排措施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按照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城市主城区原则上减少或停止土石方作业和渣土外运,建筑工地的料堆、土堆增加防尘措施或覆盖;加强施工扬尘环境监理和执法检查。要在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保洁作业1次;城区道路、行道树每天进行一次冲洗除尘。要强化对煤堆、料堆的监督管理,要求工业企业各类煤、渣、沙石等物料堆堆放必须有防尘措施或进行覆盖处理。(4)禁止各类露天焚烧等减排措施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按照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禁止城市及周边农作物秸秆焚烧和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等露天焚烧。在特殊时期(如春节、大型活动等)根据情况限制燃放烟花爆竹。

4.4.1.4其他措施

强化天气预报,适当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每12小时通报未来3天的天气预报,在具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条件时,及时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并通报作业情况。

4.4.2Ⅲ级响应措施

4.4.2.1健康防护措施

(1)宣传报道组协调宣传、广电、通信管理部门,组织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等单位在重污染天气区域以下健康防护警示:①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等疾病患者以及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②提醒一般人群尽量避免户外活动,户外活动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③建议停止大型户外活动。(2)教育体育局组织督导各地教育部门,组织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减少或停止户外活动。(3)卫生计生委组织督导各地卫生部门,组织医疗机构增加相关疾病的急诊和门诊医护人员。

4.4.2.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宣传报道组协调宣传、广电、通信管理部门,组织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等单位在重污染天气以下建议信息:(1)公众尽量减少外出或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尽量减少汽车上路行驶;(2)尽量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3)尽量减少用电量,节约能源;(4)公众尽量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产品的使用。

4.4.2.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工业减排措施在Ⅳ级应急响应措施基础上,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对本行政区域重污染企业名录内涉及的企业进一步加大限产力度。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减负荷达到当地应急承诺书Ⅲ级响应比例要求。要督促有机溶剂使用量大的企业优先使用低毒性、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辅材料;要求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要增加对工业企业的执法检查,进一步整治未按强制性规定执行的排污企业,强化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确保限产措施落实。(2)移动源减排措施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按照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对货车、运渣车等大型汽车适当扩大限时、限区域通行范围,进一步强化“黄标车”限行;适当增加城市公交营运频次。(3)建筑及道路等扬尘减排措施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按照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城市主城区减少或停止土石方作业和渣土外运;要在Ⅳ级响应基础上,增加1次清扫保洁作业;城区道路、行道树每天进行一次冲洗除尘。要加强施工扬尘环境监理和企业环境监管,增加执法检查频次。督促建筑工地的料堆土堆、工业企业煤堆料堆渣堆增加防尘措施以及城区保洁措施落实到位。(4)禁止各类露天焚烧等减排措施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按照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禁止城市及周边农作物秸秆焚烧和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等违规露天焚烧。要强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禁止沥青熔化作业;禁止无油烟净化设施露天烧烤;要加大宣传、执法力度,在特殊时期(如春节、大型活动等)要适当限制燃放烟花爆竹。

4.4.2.4其他措施

继续强化天气预报,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逐6小时通报未来3天的天气预报,在具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条件时,及时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并通报作业情况。

4.4.3Ⅱ级响应措施

4.4.3.1健康防护措施

(1)宣传报道组协调、督导各级宣传、广电、通信管理部门,组织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等单位在重污染天气以下健康防护警示:①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疾病患者以及易感人群应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②提醒一般人群应尽量减少户外运动,户外活动必须采取防护措施。③停止大型户外活动。(2)教育体育局督导各地教育部门,组织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停止户外活动。(3)卫生计生委督导各地卫生部门,组织医疗机构进一步增加相关疾病的急诊和门诊医护人员。

4.4.3.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宣传报道组协调宣传、广电、通信管理部门,组织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等单位在重污染天气以下建议信息:(1)公众尽量减少外出或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进一步减少汽车上路行驶;(2)尽量避免机动车日间加油;(3)尽量减少用电量,节约能源;(4)公众进一步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4.4.3.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工业减排措施在Ⅲ级应急响应措施基础上,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对本行政区域重污染企业名录内涉及的企业进一步加大限产力度,必要时停产。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减负荷达到当地应急承诺书Ⅱ级响应比例要求。要对有机溶剂使用量大的企业加强控制,强化使用低毒性、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辅材料;要求排污单位加大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要进一步增加对工业企业的检查频次,进一步整治未按强制性规定执行的排污企业,强化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确保限产或停产措施落实。(2)移动源减排措施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按照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对货车、运渣车等大型汽车进一步扩大限时、限区域通行范围,进一步强化“黄标车”限行;增加城市公交营运频次。(3)建筑及道路等扬尘减排措施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按照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停止城市主城区土石方作业和渣土外运,要在Ⅲ级响应基础上,增加1次以上清扫保洁作业;城区道路、行道树每天至少进行两次冲洗除尘。要进一步加强施工扬尘环境监理和企业环境监管,进一步增加执法检查频次。督促建筑工地的料堆土堆、工业企业煤堆料堆渣堆增加防尘措施以及城区保洁措施落实到位。(4)禁止各类露天焚烧等减排措施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禁止城市及周边农作物秸秆焚烧和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等违规露天焚烧。禁止沥青融化作业。要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禁止无油烟净化设施的露天烧烤。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执法力度,特殊时期(如春节、大型活动等)进一步限制燃放烟花爆竹。

4.4.3.4其他措施

继续强化天气预报,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严重污染天气时,每6小时通报未来3天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在具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条件时,及时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并通报作业情况。

4.4.4Ⅰ级响应措施

4.4.4.1健康防护措施

(1)宣传报道组协调、督导各级宣传、广电、通信管理部门,组织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等单位在重污染天气以下信息:①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以及易感人群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②提醒一般人群尽量避免户外活动。③取消或停止大型户外活动。(2)教育体育局督导各地教育部门,组织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临时停课。(3)卫生计生委督导各地卫生部门,组织医疗机构加强相关疾病的急诊和门诊,有医护人员24小时值班。

4.4.4.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宣传报道组协调宣传、广电、通信管理部门,组织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等单位在重污染天气以下建议信息:(1)公众尽量减少外出或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进一步减少汽车上路行驶;(2)尽量避免机动车日间加油;(3)进一步减少用电量,节约能源;(4)公众取消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4.4.4.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工业减排措施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基础上,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对本辖区重污染企业名录内涉及的企业进一步加大限产停产力度。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减负荷达到当地应急承诺书Ⅰ级响应比例要求。要对有机溶剂使用量大的企业进一步加大控制力度,要求排污单位进一步控制污染工序生产,进一步强化使用低毒性、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辅材料,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要进一步加大行政区域内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对行政区域重污染企业名录内涉及的企业派驻驻厂督导员,确保响应措施得到落实。(2)移动源减排措施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按照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对货车、运渣车等大型汽车在扩大限时、限区域通行范围基础上,可实行限时、限区域禁行;禁止“黄标车”上路行驶。(3)建筑及道路等扬尘减排措施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城市综合执法监管力度,停止城市土石方作业和渣土外运。要进一步增加执法检查频次,督促建筑工地的料堆土堆、工业企业煤堆料堆渣堆进一步增加防尘措施以及城区保洁措施落实到位。(4)禁止各类露天焚烧等减排措施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禁止城市及周边农作物秸秆焚烧和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等违规露天焚烧。禁止沥青熔化作业。要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禁止无油烟净化设施的露天烧烤。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执法力度,特殊时期(如春节、大型活动等)有效控制燃放烟花爆竹。

4.4.4.4其他措施

(1)继续强化天气预报,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严重污染天气时,逐6小时通报未来3天的天气预报,在具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条件时,及时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并通报作业情况。(2)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强化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监管。未按照《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期限完成油气回收的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暂停营业和使用。

4.5应急响应报告及通报

4.5.1报告责任单位

重污染天气事件报告的责任单位为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或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4.5.2报告时限

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或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在重污染天气事件启动预警后1小时内,将预警启动上报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最迟不得超过3小时。

4.5.3事件通报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监测预警预报、应急响应等工作进展及时向市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通报事件情况,根据实际需要,加强与云南、凉山州等毗邻地区人民政府的情况沟通。重污染天气事件发生地的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在应急响应的同时,应视情况及时向毗邻和可能波及到的县级人民政府通报情况。重污染天气事件中如果被困、失踪、伤亡人员有港、澳、台人员或外籍人员,或者事件可能有境外影响的,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通报。

4.6应急措施的执行与监督

市级有关部门对相关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加强指导、督促。相关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对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加强监管、检查,加大应急行动期间各类应急措施执行力度,加大巡查频次,确保措施有效落实,对未落实措施要求或措施执行不力的,由监察部门予以追究问责。

4.7应急响应降级和终止

重污染天气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根据监测预警组对未来24小时空气环境质量及气象条件的分析评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或授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宣布降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响应。在市政府网站、市环保局网站及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布。

5新闻

重污染天气环境事件的新闻,由市政府新闻办及市级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或授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宣传报道组统一对外信息。

6总结评价

应急终止后,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应急行动相关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开展本预案的应急响应过程评价,进一步分析重污染天气出现的原因与污染扩散过程,对重污染天气可能造成的后续影响进行评估,总结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提出重污染天气防治和应急响应的改进措施建议。

7应急保障

7.1人力资源保障

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培养常备不懈、充分掌握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措施的应急预备力量,确保能迅速开展并完成大气污染预警预报、应急监测、污染控制、处理处置等应急工作。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环境应急监测设备物资储备,提高装备科技水平;气象部门要做好气象数据的收集、汇总、分析与气象条件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荐技术人员参加重污染天气应急专家组,有计划地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增强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人力保障。

7.2监测与预警能力保障

环境保护部门要优化调整空气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扩大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监测点位覆盖面,加快建设污染物传输监测网络、污染物实时溯源监测子站和工业园区、郊区、农村地区自动监测,建设和管理重污染天气预案处置指挥平台。所有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点位应当按照环境质量新标准的要求,增设pm2.5(细颗粒物)和臭氧等监测项目,并做好日常运行维护工作。气象部门要以气象部门现有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平台为基础,建立和完善能见度、湿度、风向、风速等气象条件的自动监测站网,做好空气污染气象保障服务。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建设,科学开展重污染天气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环境保护和气象部门要以空气环境质量监测数据信息平台和市气象预报平台为技术支撑,利用已有的网络设备和数据库、地理信息、空间数据库系统等资源,本着“节约高效、优化配置”的原则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加快建立“市空气环境质量信息和预警预报平台”。建立空气环境质量、气象数据实时共享机制和业务系统。加强重污染天气机理研究以及重污染天气形成过程研究。充分运用空气质量预警预报模型,对空气污染发展进行动态仿真模拟,实现监测预警模拟分析的可视化,全面提高我市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能力。

7.3通信与信息保障

市和各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要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系统,配备视频指挥调度系统、车载应急指挥移动系统、便携式移动通信终端等必要的有线、无线通信器材,确保应急联络畅通;建立各级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人员以及与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或人员通信信息库,应急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重污染天气应急负责人和联络员,并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通信管理部门要及时组织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通信保障各项工作,确保应急时期通信畅通。

7.4经费保障

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重点支持重污染天气应急中的人力资源培养、监测与预警、信息收集处理等工作,大气污染应急保障和日常运作资金在相关部门综合预算中予以保障。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对监测与预警能力的应急保障建设给予相应资金支持,市、县(区)财政要保障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气象观测网络运行经费和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平台、预案处置指挥平台建设运行维护经费。

7.5宣传教育

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大气污染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重污染天气预防常识,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

7.6应急培训

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培训和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预报、应急处置、污染控制等专门人才。

7.7应急演练

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进行定期、不定期演练,加强协调配合,提高整体联动能力。针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8奖惩

8.1表彰

大气污染的应对措施篇11

管理的不适应问题

一是以行政区划为主的管理方式不适应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要求。

按照我国原有的管理体制,地方政府对当地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的措施以改善当地环境质量为目标,控制重点是当地污染源。但由于城市规模不断扩张、集中连片,污染物通过大气环流在城市间输送,造成区域内各城市大气污染高度关联,并导致污染物在输送过程中相互融合,形成区域复合型大气污染。在这种形势下,依靠单个城市自身的力量、各自为政的控制管理方式已不能适应大气污染防治的要求,需要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建立以区域为单元的一体化控制模式。

二是以单一污染物为抓手的管理方式不适应复合型污染防治要求。

解决复合型大气污染问题,既要控制一次污染物,又要控制二次污染物的前体物。颗粒物污染既要控制扬尘、烟尘、工业粉尘等一次污染物,又要控制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二氧化硫等二次颗粒物的前体物。“十一五”控制重点主要为二氧化硫和工业烟粉尘的单一污染物,这种管理模式已不适应解决复合型大气污染的要求。此外,对应单个污染物控制,“十一五”期间我国采取的是单一污染源治理模式,关注电厂等工业大点源的治理,对燃煤小锅炉污染、扬尘等面源以及机动车等移动源治理力度尚不够,也已不能适应多污染物协同控制的要求。

三是区域复合型大气污染防治控制管理能力不足。

目前在国家层面尚无一部关于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政策法规。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与工业粉尘方面已形成完备的控制体系,但对区域复合型污染形成影响较大的挥发性有机物管理基础薄弱,不但排放基数不清,而且缺乏政策措施、行业标准与技术规范。区域复合型污染监测能力较弱,已有监测点位监测因子不全,无法满足对臭氧、PM2. 5及其主要前体物和氧化中间体的监测 需要。区域复合型污染防治科研能力滞后,对于臭氧和PM2. 5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对其成因、危害及控制等方面的研究也较为滞后。

区域联防联控重点

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依靠区域内地方政府间对区域整体利益达成的共识,以解决区域复合型大气污染问题为目标,运用组织和制度资源打破行政界限,让区域内城市共同规划和实施大气污染控制方案,互相监督,互相协调,以最终实现改善区域整体大气环境质量的目标。从这个概念出发,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重点可表述为以下3个方面:

一是区域的联合防控与联合治理。

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应坚持统一管理、整体推进的原则,以区域整体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为目标,打破行政边界,进行统一规划,提出区域共同的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和政策措施要求。当然,需辩证看待这个“统一”。“统一”不是“同一”,而是要根据区域内不同城市的大气环境问题特征和未来发展需求,提出各自的环境目标和管理要求;根据其对区域大气环境污染的影响贡献,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和污染治理能力,制定差异性任务要求与政策措施。对于被划分为核心控制区的城市,应从区域统筹的角度考虑,加大对区内已有大气污染源的整治力度,同时密切关注这些地区的新建项目,实施最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并强化能源的清洁利用。

二是区域多污染物的协同控制与多污染源的综合治理。

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在污染防治方向上,除要解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传统污染问题外,还要解决灰霾、光化学烟雾等新型环境问题,将臭氧、PM2. 5物纳入空气质量评价指标,树立起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的工作目标。因此,在控制因子方面,除总量控制污染物,还要纳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有毒有害气体、温室气体等因子,实施多污染协同控制、常规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在污染控制行业方面,除了火电、钢铁外,还要对有色、石化、水泥、有机化工等重点行业,提出特别排放限值与具体的控制对策要求;在污染控制领域上,除传统工业领域外,还要突出机动车和扬尘污染防治,谋划能源清洁利用政策措施,开展煤炭总量控制和划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三是区域环境管理机制创新与管理能力提升。

这是解决如何实现“联”的问题。如前所述,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需要统筹协调不同的利益主体,包括不同的行政区以及不同的部门,因此迫切需要机构、机制以及政策措施的创新,同时还要加大区域污染防治的能力建设。为此,应建立“五统一”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统一协调”,即建立跨行政区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调组织机构,推进促进区域污染防治一体化的政策措施;“统一规划”,即打破城市行政区限制,以污染物扩散的空气流域为边界,制定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规划,提出统一的目标与任务要求;“统一监管”,即开展环境联合执法,统一区域环境执法尺度,建立跨界污染防治协调处理机制和区域性污染应急处理机制;“统一评估”,即建立联防联控工作评估考核体系,出台严格的空气质量管理奖惩措施;“统一监测”,即推动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设,提高区域空气质量监测能力,重点加强酸雨、细颗粒物、臭氧等空气质量监测,并实现区域监测信息共享。

联防联控的具体任务

一是统筹区域环境容量资源,优化经济结构与布局。

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与单个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根本区别表现为,前者往往从改善区域整体大气环境质量的角度出发统筹分配区域环境容量资源。具体的做法为:根据区域内城市间污染传输关系、不同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环境承载力等因素,划分出对区域空气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核心控制区,并以核心控制区作为关键约束,严格落实分类管理政策,促进区域产业、能源的发展与区域大气环境功能区划相协调。

根据上述防治思路,核心控制区应严格限制新建、扩建燃煤电厂、炼化、炼钢炼铁、水泥熟料等产能过剩、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对于实施上大压小的火电、钢铁、石化等建设项目,新建项目必须配套最先进的污染治理设施,满足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同时提高其他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门槛,按照“以新代老、增产减污、总量减少”的原则进行审批。

对于一般控制区,把总量指标作为审批项目环评的前置条件,对超过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建设项目。禁止在城市城区及其近郊新、改、扩建钢铁、有色、石化、水泥、化工等重污染企业,对城区内已建重污染企业也要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搬迁改造。

此外,大力推行天然气、低硫柴油、液化石油气、电等优质能源替代煤,实现优质能源供应和消费多元化。严格控制区域煤炭消费增长幅度, 强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不断加大建成区中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所占的比重。采取多种措施,对供热排放进行有效控制。

二是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实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

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另一项重要任务是围绕当前突出的光化学烟雾、灰霾等污染问题,根据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之间的响应关系,建立以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的总量控制方法,实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具体可从工业源、移动源与面源治理3个方面着手。

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全面推进二氧化硫减排,建立以电力、水泥为重点的工业氮氧化物防治体系,深化工业烟粉尘污染防治,以电力、水泥、钢铁、燃煤锅炉为重点深化工业烟粉尘污染治理,加强典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污染防治。

全面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适时实施新车排放标准,降低机动车排放强度,在机动车污染严重的城市试行机动车总量控制。继续推进汽车“以旧换新”工作,深化在用车管理,加快车用燃油清洁化进程。大力发展城际快速轨道交通系统,推广使用混合动力车和零排放的新能源汽车。

以扬尘为重点突出面源污染防治。区域内各城市成立由市政府牵头,联合环保、建设等部门组成的扬尘控制办公室。制定扬尘污染控制区达标评比和考核办法,开展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活动,加大扬尘污染控制区在城市建成区所占的比重。采取开展绿色施工工地创建等多种措施有效减少扬尘。

三是深化与完善区域联防联控管理机制与手段。

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实施还需破除传统环境管理体制机制的束缚,探索有利于联防联控的新体制、新机制、新政策、新模式。

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调机制。具体包括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健全会商机制和通报制度,围绕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以及区域内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等,形成具体的解决方案。严格落实各城市治污责任,强化动态评估考核,对未按时完成规划任务且空气质量状况严重恶化的城市,严格控制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建立区域环境信息共享平台。

大气污染的应对措施篇12

1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环保问题

1.1施工大气污染问题

大气污染问题主要是粉尘和废气造成的,废气主要是施工所用的机械设备和往来运输车辆运行时所排放的尾气,还可能来源于油漆材料或化学建材的加工处理。粉尘污染即为颗粒污染,在施工过程中较为常见。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常常需要开凿、运输建筑材料,这就使得附着于建筑材料或地面上的粉尘悬浮在空气中,造成污染[1]。老旧建筑物的拆除改造、建筑材料的搅拌等施工行为都会致使粉尘或颗粒物在空气中弥漫。还有砂砾、水泥、石灰等施工材料在远距离运输过程中若没有被遮盖好,也可能随风飘散,导致粉尘污染,对施工现场周围居民的身体健康产生严重威胁。

1.2噪音污染问题

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噪音污染也是一个较为严重的问题,除了挖掘机、起重机、搅拌机等机械设备运作时产生的嘈杂声音之外,还有运输施工材料及清除废料过程中所产生的声音。还有一部分噪音是施工过程中人为操作时脚手架的安装、拆卸,或是钢铁建材与其他工具之间的碰撞造成的。这些声音超出了人体所能承受的正常音量,且很多工程项目常采用夜间施工的方式,这严重影响了城市居民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1.3光污染问题

由于光污染对城市环境及人类生活所造成的影响是间接性的,一直没有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其实光污染对人类的危害着实不小。光污染主要是由石材、钢材的机械切割或电焊操作等行为引起的,还可能是使用的建筑物表面经太阳反射而产生的光污染现象[2]。光污染不仅会严重损害焊接工人的视力,甚至还会通过太阳与建筑物表面的反射光阻碍人的视觉,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

1.4水污染问题

水污染问题主要是挖沟开渠、搅拌材料、清洗混凝土管道及施工场所时致使污水流到污水排放区之外的区域造成的。还有机械设备漏气致使废油污染水源,或是工作人员的生活用水没有按照规定进行排放处理而造成的水污染问题。这些污水的外泄不仅给市民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也对人类身体造成了很大的危害。

1.5固体废物污染问题

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固体废物污染问题也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这反映出施工管理人员并没有对工作人员进行严格、高效的管理。固体废物包括房屋拆除时所产生的废料,施工时没有用完的水泥和其他材料、包装袋等,还有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3]。这些废弃物没有按照计划进行专门的处理,不仅会影响施工环境和工作人员的生活环境,甚至有可能通过车辆和人群流通到外界,污染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影响到整个城市的形象。

2市政工程施工管理中环保型施工技术

2.1施工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对于施工大气污染现象,市政工程施工管理人员应当强化工作人员对粉尘污染的认识,并对此引起高度重视。还要结合施工材料的特性、居住环境及交通情况安排好材料运输路线,最好选择运输距离短,离居民区较远的运输路线。同时,还应当要求施工人员在运输材料时及时将那些易造成颗粒污染的材料遮盖起来,并对运输路段进行洒水。强化监督管理,要求施工人员在实际操作时对这些材料轻拿轻放,避免产生粉尘。如果条件允许,还应让工作人员佩戴口罩。对于废气污染,则可以在施工机械、车辆上安装环保装置,以减少尾气排放量。还要严令禁止焚烧施工场所的废弃物,对这些废弃物可采取填埋措施,以减少废气污染,保护城市环境。

2.2噪音污染防治措施

对于噪音污染的防治,需要结合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政府对于噪音的相关规定,采取适当的防治措施。在确保工艺标准的基础上选择操作时噪音比较小的机器设备,根据具体的操作情况,积极探索和使用能够降低噪音的施工技术。还可以在施工场所与居民区之间设立遮挡物,将两个区域隔离起来。除了在施工现场安装一些减少噪音的装置,还要将施工机器及车辆的噪音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4]。尽量不要在夜间施工,而应当积极与周边居民交流,听取他们的意见,解决因施工而产生的问题。

2.3光污染防治措施

对于光污染现象,可以用性能较好的环保型材料来代替那些容易在太阳光反射下引起光污染的建筑材料,最大程度地减少光污染对城市环境及人身安全的影响。还可以利用护栏挡住施工过程中的焊接光,并在焊接过程中注意防火,采用有效的防火措施,以免引发火灾。

2.4水污染防治措施

市政工程的用水量较大,所产生的废水也比较多。为了减少水污染问题的出现,施工单位应当提前做好安排,结合施工场所的实际情况,安装污水排放专用管道,以免污水流到其他区域,对市民的生活用水造成污染。遇到阴雨天气,应当提前将易冲刷材料盖住,既有利于材料的保存,又能够维护施工现场。另外就是降雨量较大时,要注意清理污水,以免污水对施工场所造成破坏。

2.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对于固体废物污染问题,施工单位可以先对这些废弃物进行分类,把可以利用的废弃物集中到一起,回收后将其用于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既能够节约成本,又能够清理垃圾。对于无法再回收利用的废弃物,也要集中起来,尽快运出施工场所,保持施工环境的清洁。为了避免生活垃圾与施工废弃物被随意乱丢的现象,施工单位可在施工现场增设临时卫生设施。此外,施工单位还要加强施工管理,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健全奖惩制度,要求施工人员充分认识环保型低污染材料,不断提升环保型施工工艺水平,降低工程施工对环境的破坏程度。

3结束语

本文分析了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大气污染、噪音污染、光污染、水污染及固体废物污染等问题,并结合相应的防治措施对市政工程施工管理中环保型施工措施的应用进行了探究,希望能为环保型施工措施的有效应用提供一些参考。

参考文献

[1]朱燕飞.关于市政工程施工管理中环保型施工措施的应用[J].建材与装饰,2019(3).

大气污染的应对措施篇13

污染特征;措施;环境影响;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在道路建设中应给于足够的重视。道路工程的环境问题,一般是指道路建成后产生的大气污染、噪声、震动等所谓公害问题和道路的存在对自然环境和景观的影响,以及道路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污水等污染。

1项目概况

草海二道道路工程位于毕节市七星关区,七星关区地处乌蒙山腹地,位于川、滇、黔三省交通要冲,交通便利,四通八达。本项目起于毕节市南环西路,途经浙江商城、茶亭安置房、毕节市商品综合批发大市场,是组成七星关区城区建设规划路网的重要通道,项目全长2.588km。

2本工程对周边环境影响的预估

在城市化高速发展的同时,加快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环境,是解决城市区域环境问题的根本途径。而城市的道路建设必然影响环境,尤其是大范围的城市路网建设工程,由于其所处地点部分在城市建成区,因此其施工、营运期造成的环境问题会更严重。城市道路建设将造成如下环境问题:(1)选线不当会破坏沿线生态环境;(2)防护不当会造成水土流失,如坡面侵蚀与泥沙沉淀等;(3)道路施工造成环境污染;(4)道路通车营运期间,车辆对沿线城区造成污染。因此,必须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的要求,在疏解交通拥挤的同时,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案、工艺、尽量减少对环境的破坏。在设计过程中,对本工程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行期对周边环境的污染特征的预估见表1。

3保护措施

针对现状及本工程施工和运行期间的污染特征,工程设计中采取了较为完善的环境保护措施。

3.1施工期的主要环保措施本项目在建设期对沿线社会环境、自然环境会产生较大影响,在设计、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对策和措施,使环境污染降低到最低程度。由于该地区经济发达、人口稠密,工商业活动频繁,道路车辆较多,因此噪声背景值比较高。此外,道路施工时,混凝土、搅拌机、卷扬机、推土机、压路机及打桩机及人工凿石等也会引起噪声污染,但这些都是暂时性的。施工期的主要环保措施是应做好施工的组织管理工作,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1)防止水污染:①施工前做好施工的临时排水工作,并充分利用现有的城市排水管网,防止积水四溢。②施工单位选择驻地时应考虑到污水处理问题,生活污水要集中排放到城市污水管网中。③现场设置专用油料库,储存、使用、保管专人负责。库房地、墙面做好防渗漏处理,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污染土壤、水体。④严禁各种泄漏、散装、超载车辆上路,防止道路散失物造成水体污染。(2)震动及噪音控制。噪声污染是一种物理污染,具有两种特性:噪声源一旦停止工作,噪声污染立即消失。人们感受噪声的强弱与噪声源阻力的平方成反比。因此采取下述措施,解决噪声污染问题:①工程施工过程中不使用震动较大的施工机械,以减少对周围建筑及居民的影响。②备用发电机和锯木机应设隔音棚,尽量降低发电机和锯木机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噪音污染。③因施工点距居民区不足200m,要对生产工作的机械,限制施工时间,晚上休息时间,即22∶00~8∶00的夜间不安排施工。④对道路附近的居住设施和其他单位,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噪声防治措施,如修建高围墙、设置声屏障、临路两侧密集植树绿化、建筑物设置双层窗或封闭外走廊等。⑤加强交通管理,在道路主要出入口设置噪声监控站,禁止噪声过大的车辆上路。(3)大气污染防治:①所有施工机械应做好检修工作,废气的排放必须符合废气排放检测有关标准。②工地内禁止焚烧垃圾及其它有害物质。③对易产生粉尘、扬尘的作业面和装卸、运输过程,采取洒水降尘措施。④合理组织施工,扬尘的作业、运输避开敏感点和敏感时段。(4)防止固体废弃物污染:①施工完毕,将用剩的填料进行回收。②严禁抛弃泡沫材料如饭盒及泡沫板,防止白色污染。③施工现场设置集体食堂,食堂外统一设垃圾桶,剩饭与垃圾集中装袋,并设排污处理系统。④淤泥运至指定地点堆放。(5)水土保持措施。水土保持的施工措施主要是:稳定边坡兴建挡墙,防止坍塌阻止水流侵蚀、建立截排系统,削弱漫坡径流。

3.2运行期的主要环保措施运营期间,利用项目附属设施,加强绿化及噪音防护。具体措施包括采用路面结构、绿化隔音墙、防眩高杆灯、雨污水分流等措施。根据运行期污染特征,本工程采取了如下措施:(1)防止水污染。本工程设计雨、污分流系统,路面雨水就近排入路面雨水口;(2)震动及噪音控制。设计路面采用柔性路面,其等级达到有关标准要求,减轻震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必要时设置隔声的绿化带、隔音墙减轻噪声污染;(3)防止空气污染。运行期的空气污染主要来自汽车尾气,而交通堵塞使污染明显加重。因此采取的有以下措施:①本工程对交叉口进行空间拓宽;②路边植树绿化;③严格执行车辆排放检验制度,限制尾气排放严重超标的车辆上路;(4)防止固体废弃物污染。通过制定有关法规,管理泥头车等其它装有以散落物车辆的行驶,防止固体废弃物污染;(5)安全事故。道路安全事故应尽量避免。除优化技术设计、明确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等道路指示、指令系统,以减少事故造成的危害;(6)景观影响。绿化有利于防止污染。绿化能净化空气,调节气温、减弱噪声、美化环境、提高环境的自净能力,因此是保护环境的根本措施之一。本设计根据工程具体条件与景观要求,综合本地区气候条件,选择适宜树种,并考虑绿化植物与建筑物以及地下管网的安全防护要求,根据美学观点,详细进行绿化,这样道路的修建会形成一道优美流畅的风景线,产生新的景观价值将大于引起的损失价值。

4结论

本工程设计在施工期、运行期将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可使气、水、噪等污染降至尽可能低的程度,对大气、水体等的环境影响较小,能够达到国家对于环境保护的要求。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2]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毕节市七星关区西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3]浙江商城修建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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