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融定义实用13篇

养老金融定义
养老金融定义篇1

引言

目前,国内有多种养老模式,主要分为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随着居民收入和储蓄的显著增加,社会对老年产业的逐步重视和开发等因素,养老地产成为一种新兴的业态在全国发展迅速,尤其在经济发达地区,老年人对老年社区的需求呈现快速增长趋势。养老地产应作为中高收入老年群体社会养老的一种重要形式。

虽然国家表示支持社会资金介入养老地产的发展,但是逐渐向成熟道路上迈进的养老地产在融资问题上荆棘丛生。制约我国养老地产发展的主要有两大因素:一是土地;二是资金。在土地方面,国家在养老地产项目上政策非常优惠:土地可以免招拍挂;项目享受税费减免。

关键问题是养老地产项目建设的资金来源。养老地产项目的低收益性决定了养老地产项目不能采用常规地产项目的开发模式。养老地产的融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养老地产发展的主要瓶颈。重庆的养老地产处于初创期,养老地产项目的融资问题更为严重。养老地产的项目融资研究,一般分为两个阶段:一是项目建设阶段融资模式研究;二是项目建成后进入运营阶段的项目资金平衡模式研究。本文是基于重庆养老地产项目投资阶段融资模式研究。

一、重庆养老地产项目发展现状和面临的困境

现阶段,重庆在建和拟建主要的养老地产项目有6个,分别是:

南岸:宽庭实业开发的如恩岁月医疗护理养老公寓

巴南:常青国际养老产业开发的巴南羊鹿山常青国际养生园

万盛:金科地产开发的金科中华养生城

大足:台企品安生命集团开发的五星级养老院

南川:美国舒仑士颐养国际打造的国内首个养老护理主题大型国际社区

璧山:中水电地产开发的重庆三担健康城

以上项目的概况如表1所示。(表1)

二、重庆典型养老地产项目的项目融资分析和财务分析

在重庆现有的养老地产项目中,主城范围内具有典型意义的养老地产项目是RY医疗护理养老公寓(出于企业商业秘密的考虑,项目名称用RY代替),在区县范围内具体典型意义的养老地产项目是JS养生城(出于企业商业秘密的考虑,项目名称用JS代替)。笔者通过专家访谈法,从相关企业负责人处获得了与项目相关的经济数据,以下分别对以上两个项目做实证性分析。

项目建设资金:自有资金2.5亿元,项目借债的本利和1.86亿元。

由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本项目的建设资金理论上是可以平衡的。但项目实际操作的结果是无法达到项目的资金平衡,原因如下:项目开工后没有收取到充足的入住保证金,另外作为项目资金平衡的基本来源――商铺,按照重庆市最新的销售政策,需要在项目工程竣工后才能销售,面对着强大的资金压力,该项目不得不走向带有养老设施配套的常规商品房销售之路。而作为养老地产的核心――养老服务,则荡然无存。

项目建设资金:项目启动资金(自有资金):0.9748亿元,项目滚动开发资金:0.3789亿元,项目借债的本利和1.5156亿元。

在开发上,JS集团采用的是项目事业部制,集团公司只给项目部不足40%的项目启动资金,项目所需45%以上的资金需要项目部以15%的年利率向集团财务公司借款,其余部分通过预售资金滚动解决。

在强大的资金利息压力下,JS所谓的养老地产只是打着“养老”的名义,一开始就实施商品房销售,由于项目配套设施不足,养老地产的核心――养老服务在本项目上是不存在的,因此项目销售情况不理想,销售速度较慢。 (三)研究小结。通过两个重庆最具有代表性的养老地产项目可以看出,重庆养老地产现有的开发模式、盈利模式和融资方式,注定它们在未来走不远,具体原因如下:

1、重庆养老地产项目大都名不副实。客观地讲,重庆做养老地产的并不多,屈指可数的几个养老地产项目更多的偏向旅游地产方面,只是打着养老地产的概念,很多项目都名不副实。

2、重庆许多开发商做养老地产其目的仍然是大规模圈地。开发商一窝蜂地涌入,可以说,目前养老地产正蕴含着泡沫,开发商的追捧也过于盲目。

3、重庆目前市场上养老地产项目实际的盈利性都很差,需要开发商不断投入资金。养老地产项目开发目前所面临的困境在于:首先客户有限,又不具备盈利能力,实际操作起来难度很大,一般开发商依靠传统的融资方式来做,存在很大的风险。

4、重庆养老地产没有固定的盈利模式,大多数项目只是通过一次性卖房来获得现金流。事实上,长期运行的成熟养老地产项目,一般都是靠收取租金和服务费来获取最终的资金平衡。实际上,养老地产涉及领域较广,比如老年护理、服务、医疗,这些才是养老地产的核心,但目前这些方面的政策法规尚不完善,所以在发展养老地产过程中还有很多难关要过。

5、重庆现有的“养老”地产项目的实践表明:没有一个是真正解决了项目的社会融资问题。

三、重庆养老地产项目融资模式

(一)重庆养老地产建设项目融资模式选择。项目融资模式有PPP、BOT、PFI,等等。

PPP,即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的缩写,通常译为“公私合伙/合营”。PPP本质上是公共和私营部门为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而达成的长期合同关系,公共部门由在传统方式下公共设施和服务的提供者变为监督者和合作者,它强调的是优势的互补、风险的分担和利益的分享。广义的PPP泛指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合作关系。狭义的PPP,更加强调政府在项目中的所有权(有股份以及与企业过程中的风险分担和利益共享)。

BOT,即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经营-移交),是相对比较简单的或典型的特许经营项目融资模式。BOT是指政府(主要是省市级以上)通过特许权协议,授权外商或私营商进行项目(主要是基础设施和自然资源开发)的融资、设计、建造、经营和维护,在规定的特许期(通常为10~30年)内向该项目的使用者收取费用,由此回收项目的投资、经营和维护等成本,并获得合理的回报,特许期满后,项目将移交(一般是免费)给政府。

PFI,即Private-Finance-Initiative的缩写,即“私营主动融资”。PFI起源于英国,是BOT之后又一优化和创新的公共项目融资模式。PFI更强调的是私营企业在融资中的主动性和主导性。采用这种模式是政府部门发起项目,由财团进行项目建设运营,并按照事先的规定,提供所需的服务,政府采用PFI的目的在于获得有效的服务,而并非旨在最终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所有权。在PFI下,公共部门在合同期内应使用承包商提供的设施并向其付款,在合同结束时,有关资产的所有权或留给承包商,或交回公共部门,取决于原合同规定。

上述研究表明,狭义的PPP强调政府在项目中的所有权(有股份以及与企业过程中的风险分担和利益共享)。采用BOT模式的主要问题是特许期满后养老地产项目将移交给政府,政府不得不承担起运营养老地产项目的责任,日常运营养老地产项目不是政府的长处,且养老地产领域属于一般市场竞争领域,政府不应参与其中作为运营的主体。政府采用PFI模式的目的在于获得有效的养老服务,而并非旨在最终的养老地产项目的所有权。这样一来,政府既获得了充足的社会养老服务,又避免了自己成为养老地产项目的运营主体,同时也避免了让自己背上沉重的财政包袱。

通过上述比选,笔者认为采用PFI项目融资模式,可以使重庆养老地产得以较快的发展。

(二)PFI建设重庆养老地产的模式构建。结合养老地产项目开发流程,进行了PFI模式构建。通过模式构建将养老地产开发分为准备阶段、招标阶段、融资阶段、开发运营阶段和转移终止阶段。

1、准备阶段。由政府部门确定养老地产项目,通过财务评价、国民经济评价、社会性评价等分析进行民营化可行性研究。养老地产带有一定的福利性,进行社会性等外部性评价是作为养老地产实现社会养老功能的必要环节。此外,虽然在全国掀起了养老地产热,但跟风式的建设比较多,这一阶段养老地产选址尤为关键,可以采取“政府部门主导,企业参与”的形式;养老地产有其规模性,应当一定区域内照顾周边老年人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养老地产项目过于集中给本就投资收益较低的该类型项目施加压力;现行养老地产划拨用地可以做抵押,但分割起来较难处理,给项目取得银行贷款增加了难度,如信用担保、一定区域内项目唯一、减免税费等优惠条件在这一阶段也要进行协调和确定。

2、招标阶段。由政府部门通过招标、投标、竞标,确定开发主体,进行谈判,并审查主体的开发能力,然后签订协议,相比较于特许权合同,服务合同对于养老地产更为适合,因此协议中应侧重服务性条款。PFI公司对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制定开发计划,办理公司成立等事宜。

3、融资阶段。这一阶段主要是PFI公司主动融资,政府提供私人部门融资的优惠条件,包括对银行的担保、土地优惠政策、公共事业收费减免、贷款利率优惠、市场准入等方面。此外,保险机构在发展反向抵押贷款等养老保险业务的同时,参与养老地产的开发建设,可以发挥专业优势,延伸服务链条。保险资金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也是养老地产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如何促进保险资金带动养老地产规范持久发展在这一阶段比较重要,在这一阶段促进保险机构进入养老地产也是可行的措施。(图3) 4、开发运营阶段。由PFI公司履行协议,负责设计、施工、运营,而政府起指导、支援作用。对养老地产适老化设计,政府部门应当设立第三方监管。在运营阶段,监督和规范老年服务的情况,也可以探索政府部门购买老年服务的形式,进行养老产业创新服务研究和人员培育,拓展养老产业产业链。

5、转移、终止阶段。PFI公司办理转移、清算等事宜或者重新签订服务合同。在这一阶段,养老公寓作为养老地产的一种退出机制可以作为所有权移交的一种探索。(图4)

通过模式构件和分析,养老地产运用PFI模式公共部门主要负责准备和招标阶段,在融资和实施阶段主要起监督作用;私营部门负责全过程的开发运营。

四、对重庆养老地产运用PFI融资模式的建议

发展养老地产,是人口老龄化的现实需要,但融资问题阻碍了其社会养老功能的实现。政府一定程度地参与养老地产项目,规范和监督养老地产的开发经营,对于降低项目风险,提高社会资金进入养老地产乃至养老产业的积极性,提高项目的社会性和外部性效应,最终实现社会养老功能十分重要。

目前,我国缺失对养老地产和PFI方面的立法监督,为了保证PFI融资模式对重庆养老地产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作用,我们做以下建议:

养老金融定义篇2

中图分类号:F293.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3月23日

引言

2013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了突破2亿,2033年前后将翻番到4亿,平均每年增加1,000万。本世纪中叶,60岁以上人口将达到峰值4.87亿,占总人口的比重达34.8%。2012年末,重庆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到了584万,占重庆市人口比例约17%,并呈现出“未富先老”、地区老龄化程度不平衡、城乡倒置等特点。面对我国未来庞大的老年人口,老年人口分层次养老,应该是比较现实的选择。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覆盖城乡的多样化养老服务体系。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角”。政府应做好“保基本、兜底线”的基础工作,着力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群的养老服务需求,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

目前,国内有多种养老模式,主要分为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随着居民收入和储蓄的显著增加,社会对老年产业的逐步重视和开发等因素,养老地产成为一种新兴的业态在全国发展迅速,尤其在经济发达地区,老年人对老年社区的需求呈现快速增长趋势。养老地产应作为中高收入老年群体社会养老的一种重要形式。

虽然国家表示支持社会资金介入养老地产的发展,但是逐渐向成熟道路上迈进的养老地产在融资问题上荆棘丛生。制约我国养老地产发展的主要有两大因素:一是土地;二是资金。在土地方面,国家在养老地产项目上政策非常优惠:土地可以免招拍挂;项目享受税费减免。

关键问题是养老地产项目建设的资金来源。养老地产项目的低收益性决定了养老地产项目不能采用常规地产项目的开发模式。养老地产的融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养老地产发展的主要瓶颈。重庆的养老地产处于初创期,养老地产项目的融资问题更为严重。养老地产的项目融资研究,一般分为两个阶段:一是项目建设阶段融资模式研究;二是项目建成后进入运营阶段的项目资金平衡模式研究。本文是基于重庆养老地产项目投资阶段融资模式研究。

一、重庆养老地产项目发展现状和面临的困境

现阶段,重庆在建和拟建主要的养老地产项目有6个,分别是:

南岸:宽庭实业开发的如恩岁月医疗护理养老公寓

巴南:常青国际养老产业开发的巴南羊鹿山常青国际养生园

万盛:金科地产开发的金科中华养生城

大足:台企品安生命集团开发的五星级养老院

南川:美国舒仑士颐养国际打造的国内首个养老护理主题大型国际社区

璧山:中水电地产开发的重庆三担健康城

以上项目的概况如表1所示。(表1)

二、重庆典型养老地产项目的项目融资分析和财务分析

在重庆现有的养老地产项目中,主城范围内具有典型意义的养老地产项目是RY医疗护理养老公寓(出于企业商业秘密的考虑,项目名称用RY代替),在区县范围内具体典型意义的养老地产项目是JS养生城(出于企业商业秘密的考虑,项目名称用JS代替)。笔者通过专家访谈法,从相关企业负责人处获得了与项目相关的经济数据,以下分别对以上两个项目做实证性分析。

(一)RY医疗护理养老公寓项目融资分析和财务分析。在获得项目相关的经济数据的基础上,进行本项目的总投资估算,结果如下:本项目总投资3.97亿元,其中:建设成本3.21亿元,配套的三甲医院投资1,000万元,项目装修费3,000万元,项目建设期资金利息(静态,年利率:12%)3,600万元(项目建设期:24个月)。本项目资金筹措图如图1所示。(图1)

项目建设资金:自有资金2.5亿元,项目借债的本利和1.86亿元。

项目预期收益:商铺销售收入(税前)1.7525亿元,项目完工后预期收入年租金3,463.2万元,项目完工前预期收入入住保证金2,000万元。

由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本项目的建设资金理论上是可以平衡的。但项目实际操作的结果是无法达到项目的资金平衡,原因如下:项目开工后没有收取到充足的入住保证金,另外作为项目资金平衡的基本来源――商铺,按照重庆市最新的销售政策,需要在项目工程竣工后才能销售,面对着强大的资金压力,该项目不得不走向带有养老设施配套的常规商品房销售之路。而作为养老地产的核心――养老服务,则荡然无存。

(二)JS养生城(一期)项目融资分析和财务分析。在获得项目相关的经济数据的基础上,进行本项目的总投资估算,结果如下:该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为2.61亿元,其中项目建设期(17个月)资金利息(静态,年利率:15%):2,656万元。本项目资金筹措图如图2所示。(图2)

项目建设资金:项目启动资金(自有资金):0.9748亿元,项目滚动开发资金:0.3789亿元,项目借债的本利和1.5156亿元。

在开发上,JS集团采用的是项目事业部制,集团公司只给项目部不足40%的项目启动资金,项目所需45%以上的资金需要项目部以15%的年利率向集团财务公司借款,其余部分通过预售资金滚动解决。

在强大的资金利息压力下,JS所谓的养老地产只是打着“养老”的名义,一开始就实施商品房销售,由于项目配套设施不足,养老地产的核心――养老服务在本项目上是不存在的,因此项目销售情况不理想,销售速度较慢。

(三)研究小结。通过两个重庆最具有代表性的养老地产项目可以看出,重庆养老地产现有的开发模式、盈利模式和融资方式,注定它们在未来走不远,具体原因如下:

1、重庆养老地产项目大都名不副实。客观地讲,重庆做养老地产的并不多,屈指可数的几个养老地产项目更多的偏向旅游地产方面,只是打着养老地产的概念,很多项目都名不副实。

2、重庆许多开发商做养老地产其目的仍然是大规模圈地。开发商一窝蜂地涌入,可以说,目前养老地产正蕴含着泡沫,开发商的追捧也过于盲目。

3、重庆目前市场上养老地产项目实际的盈利性都很差,需要开发商不断投入资金。养老地产项目开发目前所面临的困境在于:首先客户有限,又不具备盈利能力,实际操作起来难度很大,一般开发商依靠传统的融资方式来做,存在很大的风险。

4、重庆养老地产没有固定的盈利模式,大多数项目只是通过一次性卖房来获得现金流。事实上,长期运行的成熟养老地产项目,一般都是靠收取租金和服务费来获取最终的资金平衡。实际上,养老地产涉及领域较广,比如老年护理、服务、医疗,这些才是养老地产的核心,但目前这些方面的政策法规尚不完善,所以在发展养老地产过程中还有很多难关要过。

5、重庆现有的“养老”地产项目的实践表明:没有一个是真正解决了项目的社会融资问题。

三、重庆养老地产项目融资模式

(一)重庆养老地产建设项目融资模式选择。项目融资模式有PPP、BOT、PFI,等等。

PPP,即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的缩写,通常译为“公私合伙/合营”。PPP本质上是公共和私营部门为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而达成的长期合同关系,公共部门由在传统方式下公共设施和服务的提供者变为监督者和合作者,它强调的是优势的互补、风险的分担和利益的分享。广义的PPP泛指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合作关系。狭义的PPP,更加强调政府在项目中的所有权(有股份以及与企业过程中的风险分担和利益共享)。

BOT,即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经营-移交),是相对比较简单的或典型的特许经营项目融资模式。BOT是指政府(主要是省市级以上)通过特许权协议,授权外商或私营商进行项目(主要是基础设施和自然资源开发)的融资、设计、建造、经营和维护,在规定的特许期(通常为10~30年)内向该项目的使用者收取费用,由此回收项目的投资、经营和维护等成本,并获得合理的回报,特许期满后,项目将移交(一般是免费)给政府。

PFI,即Private-Finance-Initiative的缩写,即“私营主动融资”。PFI起源于英国,是BOT之后又一优化和创新的公共项目融资模式。PFI更强调的是私营企业在融资中的主动性和主导性。采用这种模式是政府部门发起项目,由财团进行项目建设运营,并按照事先的规定,提供所需的服务,政府采用PFI的目的在于获得有效的服务,而并非旨在最终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所有权。在PFI下,公共部门在合同期内应使用承包商提供的设施并向其付款,在合同结束时,有关资产的所有权或留给承包商,或交回公共部门,取决于原合同规定。

上述研究表明,狭义的PPP强调政府在项目中的所有权(有股份以及与企业过程中的风险分担和利益共享)。采用BOT模式的主要问题是特许期满后养老地产项目将移交给政府,政府不得不承担起运营养老地产项目的责任,日常运营养老地产项目不是政府的长处,且养老地产领域属于一般市场竞争领域,政府不应参与其中作为运营的主体。政府采用PFI模式的目的在于获得有效的养老服务,而并非旨在最终的养老地产项目的所有权。这样一来,政府既获得了充足的社会养老服务,又避免了自己成为养老地产项目的运营主体,同时也避免了让自己背上沉重的财政包袱。

通过上述比选,笔者认为采用PFI项目融资模式,可以使重庆养老地产得以较快的发展。

重庆养老地产项目采用PFI融资模式能够解决一系列问题:(1)解决政府融资资金不足的困境;(2)使政府可以转换职能,实现监督职责;(3)可以有效转移和分散项目的投资风险;(4)能够提高经营效益和管理能力;(5)重庆养老地产突破目前由私营企业自我融资、自我发展较慢的瓶颈,得以快速发展,满足日益迫切的重庆养老服务的需要。

(二)PFI建设重庆养老地产的模式构建。结合养老地产项目开发流程,进行了PFI模式构建。通过模式构建将养老地产开发分为准备阶段、招标阶段、融资阶段、开发运营阶段和转移终止阶段。

1、准备阶段。由政府部门确定养老地产项目,通过财务评价、国民经济评价、社会性评价等分析进行民营化可行性研究。养老地产带有一定的福利性,进行社会性等外部性评价是作为养老地产实现社会养老功能的必要环节。此外,虽然在全国掀起了养老地产热,但跟风式的建设比较多,这一阶段养老地产选址尤为关键,可以采取“政府部门主导,企业参与”的形式;养老地产有其规模性,应当一定区域内照顾周边老年人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养老地产项目过于集中给本就投资收益较低的该类型项目施加压力;现行养老地产划拨用地可以做抵押,但分割起来较难处理,给项目取得银行贷款增加了难度,如信用担保、一定区域内项目唯一、减免税费等优惠条件在这一阶段也要进行协调和确定。

2、招标阶段。由政府部门通过招标、投标、竞标,确定开发主体,进行谈判,并审查主体的开发能力,然后签订协议,相比较于特许权合同,服务合同对于养老地产更为适合,因此协议中应侧重服务性条款。PFI公司对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制定开发计划,办理公司成立等事宜。

3、融资阶段。这一阶段主要是PFI公司主动融资,政府提供私人部门融资的优惠条件,包括对银行的担保、土地优惠政策、公共事业收费减免、贷款利率优惠、市场准入等方面。此外,保险机构在发展反向抵押贷款等养老保险业务的同时,参与养老地产的开发建设,可以发挥专业优势,延伸服务链条。保险资金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也是养老地产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如何促进保险资金带动养老地产规范持久发展在这一阶段比较重要,在这一阶段促进保险机构进入养老地产也是可行的措施。(图3)

4、开发运营阶段。由PFI公司履行协议,负责设计、施工、运营,而政府起指导、支援作用。对养老地产适老化设计,政府部门应当设立第三方监管。在运营阶段,监督和规范老年服务的情况,也可以探索政府部门购买老年服务的形式,进行养老产业创新服务研究和人员培育,拓展养老产业产业链。

5、转移、终止阶段。PFI公司办理转移、清算等事宜或者重新签订服务合同。在这一阶段,养老公寓作为养老地产的一种退出机制可以作为所有权移交的一种探索。(图4)

通过模式构件和分析,养老地产运用PFI模式公共部门主要负责准备和招标阶段,在融资和实施阶段主要起监督作用;私营部门负责全过程的开发运营。

四、对重庆养老地产运用PFI融资模式的建议

发展养老地产,是人口老龄化的现实需要,但融资问题阻碍了其社会养老功能的实现。政府一定程度地参与养老地产项目,规范和监督养老地产的开发经营,对于降低项目风险,提高社会资金进入养老地产乃至养老产业的积极性,提高项目的社会性和外部性效应,最终实现社会养老功能十分重要。

目前,我国缺失对养老地产和PFI方面的立法监督,为了保证PFI融资模式对重庆养老地产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作用,我们做以下建议:

要完善养老地产相应的投资法律法规,出台针对性强的法律,使其适应PFI项目建设和经营的需要。

加强项目风险管理,建立合理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分配机制,这是PFI项目能否成功的关键。

应当建立政府监管体系和扶持力度,明确养老地产中政府部门和私营部门的责任和义务,设定法定的监管机构和问责制,产生激励约束机制。

主要参考文献:

[1]Guidebook on promoting good governance in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United Nations Economic Commission for Europe,2008.

养老金融定义篇3

1 社会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

社会养老保险也被称为老年保险,这种保险制度是在国家立法的基础上,以强制的手段征集社会养老保险费,以此构成养老基金,在劳动人员退休之后将之前所缴纳的退休金以支付的形式退还,对劳动人员的基本需求进行保障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养老保险业是社会保障制度中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商业养老保险的最终目的是收获养老金,属于长期人身险的一种,同时也是年金保险所包含的一种形式,作为社会养老保险的补充,也被称作退休金保险。立足于经济学角度,商业保险其实是以融资的形式分摊意外损害的一种形式,也就是利用保险合同的方式,以营利为基础的一种保险模式,商业养老保险的经营主体是专门的保险企业。在缔约商业保险关系时,是以当事人自愿为前提缔约的合同关系,而投保人则要依照合同的规定,将保险费支付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在合同的基础上承担因事故或是被保险人死亡、疾病、达到年龄期限等导致的财产损失支付保险金的责任。

2 社会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区别

基本性质不同:社会养老保险是以国家为主体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障措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的劳动人员以及企业务必参与,且社会养老保险不具备盈利性质,主要体现的社会福利性质,既属于公益性事业,同时也是法定保险的一种,在性质上与九年义务教育类似。而商业养老保险则是以商业性为属性的经营活动,参与双方以自愿为前提签订合约,参与的期限完全靠被保险人的意愿决定,属于约定保险的一种,其性质与高等教育类似。保险对象与目的不同:社会养老保险的保险对象为劳动人员,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对劳动人员退休之后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能够满足其基本需求。而商I养老保险的保险对象则是自然人,参与保险的基本目的是为了能够在被保险人出现合同内规定的事故之后,向其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其中经济补偿主要是保险公司承担。管理制度不同:社会养老保险的直接管理者是中央与地方政府,并由专门的社会养老保险部门进行管理,社会养老保险属于政府行为,并且具备一定的垄断性。而商业养老保险是一种企业行为,有一定的竞争性特点。社会养老保险的承办人只有政府,政府部门通过指定的形式委托给一个部门经办,其中需要注意的是,政府部门只能将社会养老保险委托给一个部门统一办理,不能同时几个部门共同办理。商业养老保险是保险公司负责经营,是一种国民经济性质的金融体系,商业养老保险负责的只是经济损失的补偿,并不包含补偿之后的社会服务。和社会养老保险不同的是可以多家保险公司共同办理相同的险种,也能够自己设计、经办任一险种。立法范畴不同:社会养老保险由国家制定,并以立法为基础实行,是社会劳动立法的一种,社会养老保险也是国家立法的一种,带有一定的强制性质,要求单位与个人必须参与其中,体现了强制性、福利性以及普遍性的特点。而商业保险属于金融性质活动的一种,是经济立法的保险制度。权利和义务不同:社会养老保险中强调的是,劳动人员务必要对社会做出相应的贡献,在履行自己的义务之后,才能获得相应的社会养老保险福利,在此基础上实现义务和权利的对等。而商业养老保险主要是依据投保人缴纳保险金的数量决定日后获得的补偿。保障水平不同:社会养老保险致力于对劳动人员的基本生活提供保障,使社会得以安定,重点在于劳动人员的长期生活保障。确定基本保障水平,不仅要对劳动人员的生产水平、平均消费水平、国家部门对于财政的基本承受能力进行考虑,同时也要随着平均工资以及物价指数改变而改变。但是商业养老保险是一次性的经济补偿,资金的赔付是受被保险人之前投保的金融决定。社会养老保险和商业保险是当今社会保障制度中最为重要的两个内容,并且以其不同的侧重点发挥不同的作用,共同为社会和群众提供保障服务。

3 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融合几点建议

基于我国国情,建立与其相适应的多支柱养老保险制度,是促进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以及商业保险不断融合的重要途径,重点突出商业养老保险对于社会保障的推动作用,不管是现实需求的角度还是社会发展的角度,都对我国的养老制度具有重要的推动意义。基于社会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的融合,文章主要提出了以下几个观点:(1)从当前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情况进行分析,有关部门需要探究适合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融合的全新途径,在结合市场分析的基础上,了解保险市场中对于养老保险各个方面的需求,从而推进我国养老保险行业的不断发展。(2)对两种保险模式进行对比,并归纳出商业养老保险中社会养老保险不具备的优势,分析对我国现行养老保险行业的发展趋势,了解其中存在的不足,并及时加以改进。(3)巩固商业养老保险的稳步发展,以此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市场,从发展形式、养老保险产品的创新、政府部门颁布的政策、保险市场的研发等多方面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从而促进社会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的融合。

结束语

当前阶段,为了实现社会的稳步发展,不断发展、创新养老保险制度是其中最为有效的举措。社会养老制度和商业养老制度共同为我国养老市场的发展贡献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为了更大限度的保障我国居民的生活经济水平,实现二者的融合十分重要。文章中针对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的融合,从二者之间存在的差异、融合的基本内容等几方面入手,提出了几点建议,这也是促进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发展的重要前提。

参考文献

养老金融定义篇4

除此以外,个人生活中还有一种必须面对的风险,就是老去的风险。在古代,由于没有任何的现代金融工具,更没有有关养老的任何理财产品,比如包括各种类保险、贷款、股票、基金、养老基金等金融品种,更没有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在这种情况下,“养儿防老”就成为必然的选择。也就是生儿育女成为防范未来各种人生当中面临的系统和非系统风险的具体手段。在这样的情况下,子女就成为了父母对未来的投资,也是为未来买的保险,子女就成为人格化了的金融交易产品。

金融是跨越时间和空间的价值交换,如从银行借款,签订借款合同就是贷款人把今天的收入转移到未来花,借款方则把未来收入转移到今天花。现代社会的各种投资理财产品,包括:基金、股票、债券、权证、期权与期货等等现代金融衍生品,即使其形式多种多样,条款和限制条件也不尽相同,但是其内核都是:不同人在不同时间、空间的价值及利益交换。

此处可以将古代的“养儿防老”的思想作为一种金融产品,当父辈年轻人通过对子女的培养、照顾,并提供教育支持,也就是牺牲当前的一定的经济、物质、精神的利益,而换取老年时子女给予自己的另一种利益交换,即获得经济支持、精神慰藉和生活照料服务。这种代际之间的利益交换实际上也是一种金融交易的形式,也是中国古代传统的“养儿防老”思想占主导地位的原因。其具体形式如图1所示。

(二)儒家思想与养儿防老的隐形契约 然而令人疑惑的是,与现代的严厉的法律体系及健全的契约条款作为合同履行的保证不同的是,在古代以及传统社会里,这种金融交易是依据怎样的形式和保障来进行?如果交易双方不履行职责,那么这种金融交易就无法在两代人之间进行下去,况且代际的经济交换又经历了很长的时间跨度,也就是说父辈再对子女的照顾和抚养过程中,会经历很多不确定性,比如:子女健康问题、教育不成功问题、子女于远离父辈地方就业和工作(古代地域的差异,交通的不便和信息的不发达,都会导致父辈与子女之间交流的困难)等等,这些都会导致父辈花费了巨大精力、时间在子女上的投资失败,也就是增加了投资的风险。因此,此时的隐形制度安排,及管理和规则(包括各种文化、思想、家规等)的制定,都顺理成章的成为对这种金融交易普遍推行下去的必要保障。

儒家宣扬“仁学”,重视人的问题,尤其关注老人。“老吾老”可谓是儒家的核心命题,儒家对于养老思想的重视程度可以从三个方面体现:首先,儒家特别强调给予老人物质上的供需以及孝道对于养老的保障。儒家十分重视人民基本生活需求的保障,如“仁政”的核心是“制民恒产”。“恒产”就是分给人民每户百亩之田,五亩之宅,然后家家栽种桑树,又养鸡、豚、狗、豕之畜,当政者再“省刑罚,薄税敛”,以使人民“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孟子·梁惠王上》)。其次,儒家宣扬在精神和情感上尊敬老人。儒家不仅重视在物质上养老,更推崇在精神和情感上敬重长者。“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在日常生活中,儒家大力宣扬老人是理应崇敬的三大偶像之一,即“天下有达尊三:爵一,齿一,德一。朝廷莫如爵,乡党莫如齿,辅世长民莫如德”(《孟子·公孙丑下》)。老人既为“三达尊”之一,故儒家主张应常怀敬老之心。最后,儒家强调养老是人类社会正义、进步和美好的事业。儒家不仅在实践层面上提出了养老的一些具体设想,还在理论上探讨了养老的重要性,提出三个意味深长的看法:一是善养老人为理想社会的标志;二是善养老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象征;三是善养老人是政府应尽的责任。在儒家看来,人类社会组成政府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人民,而增进人民的幸福,更是统治者的天职。

更为重要的是,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在承继西周“孝”观念的基础上,创立了以“孝悌”为核心的孝道思想。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孝道是一项重要的内容,孝道也是儒家思想最基本的范畴,近代以来,中国传统文化受到了西方文化的强烈冲击,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孝道观念仍受到全世界华人的认同,孝道成为中华文明区别与其他文明的重大特质之一。在这层意义上,“养儿”是父辈的前期投资即一种养老的金融产品,而“孝”则是子女执行金融交易的隐形契约。可以说,以“孝”和“义务”为核心的儒家文化是孔孟为了降低家庭代际之间经济利益交易即代际之间金融产品交易的不确定性、增强交易安全性而顺应产生的。

二、代际经济交换动机的研究

现代家庭内部的养老方式得以执行的经济、文化、政治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尤其是工业革命的到来,使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学者关于养老方式的视角也呈现多样化,其中国内外对于家庭代际之间的这种经济交换动机的研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其中有:

通过表1的统计分析可以看出,当非利他倾向动机越显著时,人们更倾向于选择愿意独自在家养老的方式,说明越具有利己倾向的人其养老方式更独立,他们更愿意将财富用于自己的养老,而不愿意将财富转移给子女。而具有较为显著的非利他倾向动机的人当中,其选择与子女住在一起占了34.49%,选择独自在家养老的方式占了33.14%,两者相对持平,说明这类人已经逐渐倾向于将财富留给自己用于养老,而不只是出于利他动机而转移给子女。在具有利他主义动机的人当中,其选择与子女住在一起占了33.80%,而选择独自在家的养老方式为26.76%,说明出于利他主义倾向动机的人他们会更愿意老年时与子女住在一起,将财富转移给子女,为子女提供一定的物质上的支持,从而子女也会承担更多赡养老人的义务。

同时结合被调查者经济状况、受教育程度、地区差异,结果也表明,苏州、上海这样的发达城市,更能接受较新的养老理财产品,比如住房逆向抵押贷款,以及以房养老的方式。也就是说在这些经济发达地区,随着金融产品的逐步丰富,对于传统的家庭养老,通过“养儿防老”的方式来满足老年生活需要的观点已逐步衰落。“家”原来承担太多的精神、物质附属功能在这些地区逐步分离,原来由“家”所负担的金融功能已转由专门的社会保障体系、金融市场所替代。与此同时,在调研所在的安徽等许多不发达地区,尤其是农村家庭功能仍然是以经济利益的交换为首要目的,“养儿”仍然承担着古代的家庭的防老的工具作用,所以这里保留了传统的儒家价值观。

四、个人理财规划的现实思考

(一)理论渊源-生命周期理论 理财是一个人为了实现自己的生活目标而管理自己财务资源的过程,而养老是一个人最重要的生活目标,一个人晚年的幸福才是真正的幸福,随着传统的“养儿防老”思想的逐步衰落,而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又尚不够完善,通过个人理财规划来实现养老,储备退休以后的养老金也越来越得到大众的认可。

那么与养老方式有关的现财思想又从哪里产生呢?现代个人理财规划思想是建立在莫迪利亚尼(Franco Modigliani)的生命周期理论基础上的。该理论指出,个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计划他的消费和储蓄行为,在整个生命周期内实现消费的最佳配置。

在生命周期初级阶段,个人消费支出可能会超过收人,例如为谋求更好的工作而参加培训课程或者购买房屋和其它耐用消费品,这些花费很可能超过当期收入。为此,在生命初级阶段可能要背负许多债务;随着时间的推移,收人开始超过消费支出,在步入中年之前,收入在不断增多,同时子女也日渐长大;当子女长大成人开始独立生活,债务也已还清,于是开始收支相抵并有了盈余或称之为储蓄存款,随着存款数量的增加,存款总额也在逐年增长;退休后,个人收入大幅度减少或没有丝毫收入,于是开始动用储蓄存款来维系自己的生活,存款总额开始随之减少,如果计划周详,一个人在去世时正好花光其所有存款,在人生的不同阶段,每个人的财务状况以及获取收入的能力是不同的。几个不同阶段组成的人一生称之为财务生命周期。个人成年以前在经济上是完全依赖家庭的,父母为整个家庭而理财。但成年后则必须设法赚足够的钱来维持自身日常的基本消费。同时也实现了生命周期内的消费均衡,具体见图2。

图2 生命周期理论下的收入、消费关系图

基于生命周期的个人理财,就是通过合理的贷款和储蓄,弥补收人与支出之差,从而更好地利用现在已有和将来可能拥有的资源,完成人生不同阶段的财务目标。个人理财在一定程度上是针对人的整个一生而不是某个阶段的规划。

(二)以房养老的理财规划 “以房养老”作为一种新型的养老方式,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养老方式多元化的发展,正在逐步得到大众的认可。其中一种金融产品被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者“倒按揭”,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或者出租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在以房养老理念下,个人于青壮年时期通过抵押贷款的方式购买住宅,60岁之前归还完全部贷款,取得该住宅的产权,到60岁退休时再出售或出租该幢住宅用做养老,用住宅的余值供养自己的余生,就不必在工作期间过多地考虑养老保险金的筹措问题。中青年时代将住房购买得大一点好一点步入老年时就可以利用积累的房产价值实现养老保障功能。

采用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方式的养老模式将老年人以自有住房作抵押,可以有效地解决养老资金的来源,大大减轻个人的养老负担,为个人拥有资源的优化配置提供一种新的思路。有利于更好地实现个人资源的长期地、综合性地、全方位地优化配置,实现个人效用的最大化。

通过图3可以看出,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条件下,如果实行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个人比不实行的其退休后的实际消费额更高。也就是通过这种金融产品可以实现在生命周期内实际消费水平的整体的优化。

五、结论

我国古代的养老方式主要是“养儿防老”,依据这样的主导模式顺应就产生了儒家文化思想,但是二者并一定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然而二者之间的相互融合、相互支持的确成为维系我国上千年的家庭养老方式的内核。

随着工业化革命的产生,儒家文化思想不能在继续有效再支撑传统的养老方式,家庭内部的养老方式得以执行的经济、文化、政治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也使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学者关于养老方式的研究也开始呈现多样通过对我国部分地区的实证研究发现与传统利他主义动机不同,交换动机等非利他主义正在逐步取而代之,尤其在经济发达和金融市场地区对较新的养老理财产品的认可度较高,与此同时,欠发达的农村地区,儒家文化仍有所保留,养老方式也仍以传统的家庭养老为主。我国整体的养老方式呈现多元化趋势。其中国内外对于家庭代际之间的经济交换动机的研究提供了一种全新的研究养老方式的视角,具体区分为利他主义和非利他主义包括交换动机、父母投资回报等。

以房养老作为比较新的养老方式正逐步得到大众认可,其中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其中是具有代表性的一种金融产品,它作为一种新型的养老理财产品所具有的独特的交易特性使其可以成为个人理财规划重要的补充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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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孔子著,徐澍注释:《论语译释》,湖南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养老金融定义篇5

(三)赢利价值点偏离。养老地产成本和经营风险远远高于普通住宅开发,投资养老地产的投资回报期往往要达到十年以上,这就导致了很多企业采用出售的方式经营养老地产。但是,养老地产的真正赢利点是建立在物业服务基础上的。这就导致很多企业想要真正做好老年地产的开发很难。

二、引入REITs解决养老地产问题

上述养老地产的问题阻碍了其在我国的发展,其中融资难题是阻碍养老地产发展的最关键因素之一。针对养老地产中的融资难题,我们提出将REITs引入养老地产的新型运营模式,并将在后文中对该模式进行详细的分析论证。

(一)REITs简介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是一种创新性的融资工具。它通过在公开场合发行股票或收益凭证募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该资金专门投资于房地产,由专门的经营机构进行经营管理获得收益,投资收益按照特定的比例分配给投资者的一种信托基金。主要分为贷款类信托、股权投资信托和购买收益权或者购买物业+出租收益类信托。由于REITs具有流动性强、能够实现税收方面的优惠以及能够有效的分散投资风险的特点,在国外被广泛使用。

(二)REITs为什么能较好地解决养老地产问题通过对养老地产的研究,不难发现资金是解决企业进驻养老地产瓶颈的关键,出售模式是为了快速回笼资金;周期较长的出租模式需要强大的现金流做保障,而租售并举则是企业前两种现金流政策上的折中。所以,融资是整个系统正常运转的关键因素。一旦有了强大的现金流支撑,开发商的退出机制将得到保障,而运营方(即资金供给方)将得到养老地产带来的长期持续回报,发挥养老地产最大的经济效率和社会效率。在传统银行借贷融资渠道已经不能满足开发商现金流需求的情况下,基于房地产证券化的金融创新成为解决资金问题的一个可能选择,其中REITs就是一个解决老年地产资金问题的可能方案,在这里我们只讨论股权融资方式的REITs。

三、引入REITs可能引起的问题

(一)金融体系不健全导致竞争力缺乏房地产投资信托产生于成熟的金融市场,只有规范了市场运作机制并且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才能保证这一金融工具能够顺利的实施并且运行。目前,法律地位的明确、行业规范的制定以及监督机制的形成等都是发展REITs亟待解决的问题,而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REITs并不能发挥其收益稳定、风险低、融资渠道宽的特点,因此与其他金融产品相比,REITs竞争力不足。

(二)信息不对称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REITs的运营模式涉及到重要的委托关系:外部投资者(即委托人)将资金交给基金管理方(即人)进行投资运营,并以分红派息的形式获取收益。外部投资者对房地产投资运营并不具备专业知识,而人则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并且在REITs的运作过程中处于核心的地位,他们较委托人而言掌握了关于房地产市场、资产处置、资产物业管理以及国家政策方面更多的信息。在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一方面人为了自身利益极易以牺牲委托人的利益为代价,导致委托人利益受损;另一方面,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也可能因为逆向选择导致所谓的“柠檬市场”,最终使得市场里只剩下高风险,低质量的养老地产项目。尤其是在将住房公积金、保险以及养老金引入REITs融资之后,这样的委托问题所带来的道德风险更需要严格控制。

(三)证券化将金融风险转移给外部投资者REITs本质上是一个资产证券化的过程,而证券化除了会给外部投资者带来一定的收益之外,也会将资产本身的金融风险转移到外部投资者身上。比如YihuiWang和HanXia就发现银行在将贷款证券化出售给投资者之后会放松对贷款的监管和审核,因此购买该种证券的投资者面临更大的信用风险;Bord和Santos也发现证券化会导致更高的违约风险和更大的息差。REITs引入养老地产的开发,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将开发商的金融风险转移到了外部投资者(普通大众,住房公积金以及养老金)身上,而风险转移之后的,开发商和运营方参与监管的动力会降低,因此实际的金融风险会更大。

四、推动REITs引入养老地产的政策建议

(一)给予政策优惠给予投资者在分红、股权转让所得收益方面税收优惠,例如降低所得税和营业税的税率等,等效于提高其投资于老年地产的实际收益率,这样有助于引导投资者以及REITs发展养老地产项目。并且,政府作为土地的供应者,鼓励开发商进驻养老地产在土地方面也应该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通过划拨或者协议的方式供给养老地产的土地,可以降低房地产开发企业前期的运营成本,使得进入养老地产的门槛降低。同时也降低了养老地产的开发成本,消费者进入养老地产的门槛也同时降低了。

(二)拓宽投资渠道目前,养老金、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在我国投资渠道相对受限,这一方面使得这些资金遭受通胀的巨大损失,另一方面也使得市场缺乏强有力的一部分资金来源。在暂时无法大面积放宽这些机构投资者投资领域的背景下,考虑允许其投资到基于养老地产的REITs是一个有意义的方案。如上文所述,REITs有风险低,流动性好的特点,虽然收益率不高,但是也在保值抵御通胀方面比国债、银行贷款更具优势。鉴于机构投资者投资的主要目的就是保值和稳定,上述REITs的特点使得其成为养老金、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等机构投资者可以考虑的投资方向。

(三)健全法律法规目前,我国的金融市场还不够成熟,REITs运用于房地产行业的例子也较少。因此,必须建立健全的房地产投资信托法律法规(例如完善《信托法》、《证券法》、《产业投资基金法》等),为房地产投资信托的运行提供规范适宜的环境,才能保证REITs有效的解决养老地产融资方面的问题。

(四)完善相关制度REITs发展的基础是要有一批精通基金业务、了解房地产市场的专业管理人员。因此,政府部门应该积极鼓励培养相应的专业管理人员,积极促进基金业务相关的资产评估师、律师、会计师等服务型人才队伍的建设。再者,为了减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信息公开化显得尤其重要。从国外的经验来看,信息越公开,基金市场发展越快。因此,政府应该尽可能及时准确的披露包括房地产信息、金融证券信息、国家政策信息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使得投资者能够尽量了解市场,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促进我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快速发展。

(五)加强监管机制REITs所带来的金融风险需要严格的监督机制来控制。REITs使得金融风险转移,市场监管动力减少,因此政府必须针对监管机制和风险控制制定相应的行业规范和准则,并且由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审核和监督。一方面政府应加强对参与REITs运营养老地产的公司的审核,设立严格的准入门槛,杜绝信用较低、运营状况较差的信托基金进入养老地产市场;另一方面,对运营之中的REITs养老地产项目,严格控制项目风险和规模,避免大规模违约的发生。

五、REITs应用于养老地产的模式分析

经过以上的政策优化,面向养老地产的REITs的运营模式可以如图1所示。该模式的具体运作程序如下:

(一)引入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二)基金管理公司募集投资者,投资者主要是针对养老金、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等金融机构;

(三)房地产开发商投资开发养老地产,政府对开发商以及REITs给予土地、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

(四)开发商将养老地产的所有权交由基金管理公司,由资产管理公司后期运营养老地产;

(五)后期运营带来额收益交由基金托管公司保管,机构提取一定的资产保管费和服务费后按期支付投资者的相关收益;

(六)投资者可以将受益凭证在证券市场上交易。其中绿色部分就是引入REITs之后,养老地产整个系统的运转流程。可以看到,引入REITs之后,开发商的退出渠道变得更多,资金回笼也更迅速,同时,在养老金、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等机构投资者及税收优惠等政策的大力支持下,REITs的融资渠道也更加广阔。这样,一方面退出机制有利于提高开发商投资养老地产的积极性。而另一方面,更宽的融资渠道,让REITs也有动力参与到养老地产的投资中。再者,信托基金法律法规的完善、监管机制的建立、人才培养和信息披露使得REITs具有较好地发展环境和发展空间。需要说明的是,REITs在整个体系中只负责相应的资金运作,而相应的资产运营则交由专门的运营公司机构负责,为了简化图表,并没有在图中标明这样的资产运营公司。

养老金融定义篇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5)19017702

1 “以房养老”的含义

“以房养老”又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倒按揭”,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通过反向抵押的方式转让所有权与金融机构,老人自己仍然保留使用权的一种养老方式。在国外为了缓解住房问题,提出了“以房养老”这一模式,在美国、加拿大等国家,“以房养老”的主要形式是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在美国实施此种贷款业务20多年以来,已经约有300万老年人因此脱离贫困。主要做法是老年人将自有的住房抵押给银行或者其他的金融机构,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评估老人的年龄、住房价值、利率水平等因素后,一次性或者定期支付给老人现金给老人养老或消费。在老人去世后,房子则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收回拍卖,用于还贷。

“以房养老”模式的特点是:分期放贷,一次偿还,贷款数额逐步增加接近担保房屋的评估价值。老年人在有生之年无需还款给金融机构,只在死亡后以其房屋价值担保债务的清偿。这种模式既使得老年人毫无负担的获得养老资金,又使房屋的价值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实现。通过发展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实现以房养老,老人的贫困率有所降低。在我国,由于目前60周岁以上的老人多数是经历过计划经济时代的,无论城市居民还是农村居民经济能力都有限,空巢现象也愈显严重,所以在社会保障、家庭养老之外我们需要完善新的金融产品缓解现代社会所面临的养老压力――“以房养老”制度。近年来,社会各界也提高了对“以房养老”制度的关注,但是由于目前我国金融市场不成熟,房地产市场波动较大,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使得这一制度不能在我国较好的适用。

2 “以房养老”的《合同法》分析

“以房养老”即住房反向抵押,老人需要与金融机构签订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合同。住房反向抵押合同是双务合同、要式合同、有偿合同。住房反向抵押合同主体主要是指借款人(抵押人、投保人)与贷款人(抵押权人、保险人)。

借款人,各国的法律对借款人的要求主要体现在必须是老年人,具体还有不同的要求,例如美国要求申请人必须是62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新加坡要求借款人为新加坡公民或者是永久公民,要有一定的经济能力没有被列为穷籍,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笔者认为,根据我国的情况,应当要求满足下列条件:(1)借款人应年满65周岁为宜。60周岁一般老人会退休,经过3至5年之后经济能力会有所下降,并且距离平均寿命还有10年,减少了金融机构的风险。(2)借款人应当具备一定的经济能力,但是也不能高于当地的中等水平。反向抵押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保证老年人老有所依,政府在反向抵押中承担一定的风险,因此,对于生活富裕的人而言并不需要这一制度的保障。(3)借款人应当具有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能够独立的参加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只有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订立的合同才有效。为了与《合同法》相对应,也应当要求借款合同的老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精神病等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无行为能力人只能由其法定人及成年子女作为抵押合同的主体。(4)借款人具有中国国籍。即使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在我国购买房屋,也不能进行反向抵押,因为“以房养老”具有一定的养老保障的性质,我国对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无此义务。

贷款人,不同的国家贷款机构也不相同。在美国,贷款机构是最多的,任何银行、信托公司、储蓄银行均可以提供贷款。在我国由于反向抵押合同具有贷款期限不明确,房屋的波动价值较大以及贷款合同签订较为复杂等特点,因此要求贷款方要具有雄厚的资金,熟悉房屋抵押贷款的业务以及防范化解贷款风险的能力。我国关于反向抵押贷款的主体在理论上有较大争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商业银行。在资金规模方面,商业银行具有较大优势,并且商业银行一直从事传统贷款业务,具备化解贷款风险的能力。但是,现行法律与商业银行从事反向抵押业务存在一定的冲突,主要表现在经营原则的冲突和管理冲突。(2)保险公司。养老保险是其传统业务,具有专业的精算团队,能够提供较为丰富的金融产品以供选择。但是保险公司从事反向抵押贷款业务也存在一定的缺点,保险公司几乎从未涉足过房地产行业,对于房屋评估等内容经验欠缺。单不透明,索赔困难,使得民众对保险公司不信任,保险意识不强等。(3)社会保障机构,具有社会一定的公益性质,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增加养老资金筹措方式是社会保障机构的基本工作。但是,“以房养老”反向抵押涉及较多的工作,如房屋评估,旧房拍卖等,因此社会保障机构只能演较小的角色。

以房养老反向抵押合同指向的对象是老年人的住房。该客体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主要特点包括:(1)住房只能是借款人独立拥有完整的房屋。租赁的房屋不满足条件,因为租赁房屋只具有使用权,不能用于抵押。(2)必须是老人实际居住的单幢住房,而不能是商业、办公用房。(3)房屋应当满足一定的最低价值要求。特别注意的应当是共有房屋,包括因夫妻关系共有以及其他关系的共有。夫妻共有的房屋在夫妻双方同意的情形下可以用于反向抵押贷款。对于其他关系的共有,由于产权清晰,可以由共有人共同商讨决定分割。

住房反向抵押合同主体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分析。借款人具有取得贷款的权利,并且在房屋抵押后具有在房屋继续居住的权利、在对房屋增值部分没有约定的情形下可以对房屋增值部分处分不受限制、借款人及其继承人具有“赎回权”、有权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等。借款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收取借款、按照约定的方式使用借款不能将借款用于违反犯罪活动、借款人应当合理妥当的使用房屋,避免减少房屋的价值、不能将房屋以转让、赠与、抵押等方式处分担保房屋等。

贷款人享有抵押房屋的优先受偿权、有权收取约定或者法定的费用、有权就担保房屋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借款人没有履行义务的情形下可以停止或者减少发放贷款等。贷款人应当按照约定或法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发放贷款、尊重借款人享有的房屋的使用权以及赎回权、对借款人的相关信息资料予以保密、对房屋检查履行权利应当有一定的限度、信息披露的义务等。

3 “以房养老”的物权法分析

反向抵押属于抵押的一种,在我国的现行法律体系中《物权法》、《担保法》对抵押的内容有较为详细的规定。在理论界对于反向抵押的性质有较大分歧。有的学者赞同让与担保作为反向抵押的基础。让与担保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让与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担保债权人的债权,将担保标的物的权利转移给担保权人,在清偿债务后,标的物的权利再返还给债务人或第三人,债务人不履行时,担保权人可以就标的物受偿的担保制度。让与担保是以所担保的主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为前提条件,以附担保目的的标的物的所有权移转为基本形式的,所移转的权利多为所有权但不仅限于所有权。反对的学者多数认为让与担保具有流质的性质,而我国《物权法》是明令禁止流质的,并且让与担保不利于保护债务人。但是,在“以房养老”的模式下,转移所有权保留用益权是符合“以房养老”的目的的,“以房养老”不仅具有金融效用,更重要的是其所具有的社会保障的作用。不仅如此,在“以房养老”模式中的让与担保可以由双方约定评估模式、清偿方式以保障双方的利益平衡。

目前我国一些土地制度的规定不利于反向抵押的实施。

《物权法》有关居民住宅使用年限的规定为70年,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但是如何续期以及是否需要再交纳一定的费用都不得而知。“以房养老”是要把所有权转让给相关金融机构,在此情形下,70年之后房屋的归属问题、金融机构履行的具体执行问题都不明确。这些不明确的规定就增加了反向抵押实施和履行的难度。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应当对以房养老的房屋70年后的使用权做出相应的规定,以避免因产权不明。

农村的房屋产权和宅基地是否能够进行反向抵押?我国《物权法》规定农村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能进行抵押。根据“房随地走”的传统,这些土地之上的房产也不能进行抵押。这就造成农村和城市的较大区别。但是,根据我国的农村情况,较多的空巢老人不能得到保障。因此,反向抵押不应当限制农村房屋土地的抵押。

4 结束语

“以房养老”制度的构建需要经济学、社会学、法学等多门学科的综合研究。此种制度虽然目前没有在国内实施,但是,随着老龄化的加剧,这必将成为老年人养老的重要模式。该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从传统民法的视角阐述了关于反向抵押合同的主体、客体、权利和义务,以及反向抵押的性质和实施障碍。学生能力有限,在众多前辈研究的基础之上,不奢望有所建树,只望能够有所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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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融定义篇7

二、我??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人账户空账运营,存在支付危机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速,个人账户出现空账运转问题的严重性逐渐凸显。空账运转是指目前统账结合的模式下,社会统筹部分不够支付当今老人养老金而向个人账户透支,造成个人账户没有资金成为名义账户。我国养老体制实行的是现收现付制,个人账户空账运营的结果是使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失去平衡,出现养老保险断代供给的情况。在高通货膨胀或者工资高速增长时期,容易产生个人账户支付危机。最近,清华大学最新的一项报告显示,个人账户“空账”规模高达4.7万亿,养老金支出亮“黄灯”,若再不调整有崩盘风险。

(二)投资渠道狭窄,投资品种和工具单一

目前,我国政府对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工具比较单一,过度依赖银行和国债投资。而这两种方式的投资收益率一直比较低,难以实现养老基金的有效增值。由于过分强调在安全性的前提下进行投资,严重限制了养老基金在金融市场的投资运营机会,使得基金的投资始终处于低风险和低收益的阶段。当前我国人民币持续贬值的预期加大,以及通货膨胀和物价指数的整体上涨趋势较高,养老保险基金容易受到通货膨胀影响而贬值,最终导致养老金的支付能力降低。虽然人社部称,今年3月底,北京、上海、河南、湖北、广西、云南、陕西等12个省(市)与社保基金理事会签署了委托投资合同,合同总金额达4750亿元,其中的3066亿元资金已经到账并开始投资,但一直未见最新投资进展报道。

(三)金融市场不够成熟稳定

由于我国的金融市场真正开始发展是在改革开放后,发展时间较短,金融市场发展尚不成熟,具体表现为管制过紧,发展规模小,制度不健全,存在金融抑制。由于管制过紧,不利于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工具的多元化选择,所以导致出现以下问题:一是基金运营规避风险的能力较差。二是市场发展规模小,基金收益率低。三是资本市场的相关制度不健全,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差。四是由于金融抑制的存在,难以有效地吸纳养老金机构等投资者,不利于扩大基金规模。

(四)法律法规不健全,立法体系不完备

我国关于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的立法体系尚不完备。法律法规中虽然对养老保险基金投资限制比较严格,但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组合方式等具体方面的规定却比较模糊,这种模糊的规定会让基金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在实践中无所适从。而且需要强调的是,除了社会保险基金的专门立法比较缺乏之外,与养老保险基金运营密切相关的资本市场、信托市场等外部配套的市场法律法规也不够健全,这些都削弱了法律对基金运营的监督规范作用。

三、国外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模式分析

(一)智利养老保险基金私有私营模式

智利采取强制性的个人储蓄,并将养老保险基金交由私营基金管理公司运作。个人可以根据收益率或者其他标准来选择基金公司,政府只承担监管的责任并实行一些政策上的优惠。从1981年开始实行,经过20多年实践的结果表明,智利的养老金改革非常成功,运用市场机制创造出的高效率克服了原有养老保险制度的局限和弊端。其经验可概括为三个方面:强制储蓄、机构私营、政府监管。由于其改革成功,很多发达国家也纷纷效仿这种“智利模式”改革国内的养老保险制度。

(二)新加坡养老保险基金私有公营模式

新加坡的养老保险制度采用的是完全累积制,政府通过立法的形式强制在职员工进行储蓄,规定由企业和员工双方缴费,政府只承担税收优惠和政策优惠的义务,企业和员工缴纳的所有公积金款项都存入“中央公积金法令”为每位参加者设立的“个人账户”中,账户中的资金可以用来支付购买房产,也可以投资教育、医疗等其他领域。缴费率则视国家经济状况经常进行调整。改革后,按照中央公积金的投向不同,养老保险基金由两个部门负责管理。新加坡货币管理局主要负责将公积金投向国债和银行存款,新加坡政府投资管理公司负责投向住房和基础建设等方面。新加坡养老保险基金的投向主要倾向于风险较小的资产和项目,既保证了资金的安全性,也能够为国际经济建设提供支持,但投资收益较低,管理成本高。

(三)瑞典养老保险基金的政府主导运营模式

瑞典改革后的养老保险金主要由两部分组成:名义账户和个人账户。名义账户由政府代表个人进行管理,个人账户由养老保险基金局管理。名义账户是政府为每位职工建立的记录工人缴费历史的账户,工人缴纳税率的大约16%将进入名义账户。名义账户的资金虽表面是对个人缴费积累的记录,但这个账户上是没有钱的,名义账户的钱都支付给了现阶段退休的人?T。等个人退休后,政府会根据名义账户的缴费记录来支付养老金的数额。个人账户是养老基金的累计部分,大约为工人缴纳税率的2.5%,属于个人资产。这部分资金由政府成立养老保险基金局负责运作和管理,可以进入资本市场进行投资并获得收益。当员工达到退休年龄时,个人账户累积的资金以及投资收益都转换成退休年金,作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充。

四、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对策建议

通过借鉴智利、新加坡、瑞典等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经验,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机制。

(一)分别运营不同账户资金,提高投资效率

由于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的目的不同,可将两个账户分别进行经营运作,以提高其投资效率。从智利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成功经验来看,对个人账户资金可采用市场化的运作,或者直接交给市场中相应的投资机构进行投资和运营,政府负责监督管理。在运营过程中,应增加投资机构的数量和质量,拓宽投资渠道,使市场达到充分竞争,这不仅能够提高个人账户资金的投资效率,也能够提高其收益。对于统筹账户的运营,由于统筹账户只起调剂资金余缺的作用,所以首先要保证该账户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其次再兼顾其收益性。而且由于统筹账户的当期支出较大,导致资金结余少,投资比例小,为了便于管理,实现资金调剂的目的,统筹账户可采取政府集中管理的模式。

(二)丰富投资渠道,拓宽投资范围

养老保险基金运营一直面临支出增长过快与收益率低下的矛盾,且养老保险基金规模大、周期长,容易受到通胀因素影响。在2015年8月颁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之前,养老保险基金不允许入市,大部分资金投资于银行存款和国债,投资渠道狭窄,在低利率环境下保值增值困难。目前,尽管我国已允许养老保险基金人市,但是目前养老保险基金在资本市场上的投资规模小,其投资收益仍然没有明显体现,投资水平有待加强。此外,投资渠道过于单一,为了有效地分散风险,多元化的投组合必不可少。建议应适时增加养老保险基金对其他渠道和项目的投资,如能源、交通等基础建设项目,虽然投资期限较长,但是收益性较好,风险较低;同时养老保险基金可以适度增加海外投资,投资于境外资本市场,以分散国内金融风险、提高投资收益。

(三)培育健康金融市场,提高基金投资水平

养老保险基金入市的前提是一国具备较为完善的金融市场,特别是发达的资本市场。目前,我国正在逐步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资本市场对外开放路径也正在逐步完善,但仍存在市场不透明,信息不对称,投机性过强,投资者专业知识普遍不高等问题。这就使得养老保险基金投资于我国资本市场风险较大,对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机构的投资水平和风险管理水平的要求会很高。所以,必须加快培育我国健康、发达、高效的金融市场,尤其是提高股票市场的市场化程度,健全交易机制,为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提供更完善的市场基础。

养老金融定义篇8

养老基金是连接现在与未来的桥梁,是连接国内资本市场与国际资本市场的桥梁,是把人口红利转变为资本红利的转换器。大力发展养老基金,加速资本市场国际化,实现从人口力量到资本力量的转变,并且在全球范围内分散老龄化危机,实现跨期套利、跨境套利,是我国未来经济发展和金融发展的重大战略选择,是推动我国长期经济增长、长期繁荣稳定的必由之路。

发展养老基金,开启资本市场发展新时代

大力发展养老基金,对于推动资本市场发展具有以下八个方面的重要意义:

约束流动性,增强宏观经济管理能力

养老基金有别于银行储蓄、货币资产和证券投资基金,其非常适合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金融工具。由于养老基金限定为退休领取,因而其可以成为巨额民间资金最好的蓄水池,不仅可以减轻流动性过剩带来资产价格过快上涨等问题,还可以解决流动性不足带来的通货紧缩等问题,使之成为流动性管理乃至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金融工具。从全球范围来看,新加坡公积金模式最为典型。

分流银行储蓄,推动金融结构变迁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金融体系的银行化、金融资产的储蓄化、金融市场的短期化,导致商业银行扮演了多种角色,承担了多种金融功能。银行既是短期资金的提供者,又是长期资金的动员者。

通过发展养老基金,将居民储蓄中用于养老需要的长期性储蓄资产从银行体系中分离出来,可以分流银行长期储蓄,细分金融市场,推动国民储蓄向社会投资转换,提高金融资源配置的效率,进而可以推动我国金融结构变迁,提高和强化资本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方面的地位和作用。

顺应理财需要,推动居民金融资产结构调整

目前,我国正在进入居民家庭金融资产结构大调整的时代。居民家庭金融资产将从相对单一的储蓄存款,走向储蓄存款与证券化金融资产并存。由居民家庭金融资产结构大调整引起的金融市场结构变迁,将是我国资本市场跨越式发展的最重要、最基础、最强大的推动力。我们要积极顺应这一趋势,一方面对存量的金融资产进行结构性疏导;另一方面对增量金融资产进行投资引导。

有关研究显示,我国养老基金仅持有居民金融资产的1%,而该项指标在香港为6%,在新加坡为28%,在美国为37%。从中可以看出,养老金市场的发展将有力地推动我国居民金融结构调整的步伐。

发展机构投资者,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资本市场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功能在于最大限度地将储蓄转化为长期投资,实现资金从盈余部门向需求部门转移,从而为整个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能否最大限度地动员资本、最有效率的配置资本是评价资本市场成熟与否的重要标准。

改变以银行信贷为主的间接融资方式,大力发展以资本市场为代表的直接融资方式,实现国家金融结构和居民家庭金融资产结构的双重调整,都需要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来完成。国际经验表明,养老基金正是资本市场上最重要的机构投资者。

近几年来,随着证券市场的不断完善和对机构投资者的重点扶持,我国机构投资者的类型正在不断丰富,规模也在不断扩大。特别是从2005年以来,我国机构投资者的发展速度更为迅猛,逐渐形成了以证券投资基金、保险资金、社保资金为主体的机构投资者群体。他们在推进股票市场的快速健康发展、引导居民储蓄资金向资本市场转移方面正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今后,我国发展机构投资者的主要任务是在进一步扩大整体规模的同时,调整和优化机构投资者结构方向,鼓励以养老基金、保险资金为代表的长期机构投资者进入资本市场,并为我国的基金管理公司创造了一个重要的竞争者,从而促进整个机构投资者队伍的发展。

而且,需求主体和资金来源的多元化,不同的投资者可以显示不同的风险和投资偏好,有利于形成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体系和长短期资金搭配的供给体系,有利于增强资本市场的弹性和有效性。

开展长期投资,推动长期经济增长

发达国家资本市场的发展经验表明,通过社会保障政策的设计,使家庭金融财产向养老基金转化,而养老基金出于长期增值的需要又积极投资于资本市场,这样就形成了一个良性的循环:在一定的政策(主要是税收优惠政策)激励下,居民金融资产转化成养老基金,养老基金投资于资本市场,资本市场推动企业发展。这样一方面养老基金自身实现了增值,确保了未来养老金的支付;另一方面又为实体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充裕的金融资源,推动实体经济发展,而实体经济的发展又回过头来增加了居民收入,增加了居民的金融资产。

而大力发展养老基金,正是建立良性经济发展循环的起点。

降低投资风险,实现养老资金保值增值

大力发展养老基金,不但把即将退休的老职工,而且把年轻的在职职工的部分收入集中起来,按照养老基金特有的管理方式:信托模式、专家理财、审慎投资来运作,不但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还能够借助资本市场实现养老资金的保值增值。

推动金融深化,保障金融安全和金融稳定

以养老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基于提高收益率、回避风险、降低交易成本、实现长期资产与负债匹配等方面的需求,成为金融深化的重要力量。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这些国家普遍缺乏养老基金的支持,缺乏具有巨大资本实力的本土机构投资者,使得其经济和金融体系过度暴露于风云变幻的国际资本市场之下,造成了无法挽回的巨大损失。

亚洲金融危机之后,随着养老基金在金融安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重要性日益显现,日本、韩国、我国香港地区都纷纷仿照英美模式建立具有缴费确定型的养老基金。可见,大力发展养老基金,有利于增强本土资本的实力,有利于建立坚实的资金储备,有利于发展机构投资者。

增强本土力量,增强全球投资者信心

养老基金投资具有天生的本土化特点,即偏好于投资国内资本市场和国内上市企业,是本土资本市场发展的基础和奠基石。美国1974年《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案》(ERISA法案)的颁布和1978年401(K)计划的实施,是助推道琼斯工业指数从1982年的1000点上涨到最高14000多点一大因素。而且,以养老基金为本国资本市场奠基,有利于增强全球投资者的信心,有利于推动本国资本市场国际化。

简言之,大力发展养老基金,可以开启一个伟大的资本市场发展新时代。

加速资本市场国际化,开辟大国崛起的战略通道

资本市场国际化是资本市场开放的高级阶段,其中包括筹资国际化、投资国际化、交易工具与机构国际化、交易制度与管理制度国际化。本文将资本市场国际化界定为A股市场国际化,是指国外知名企业到我国A股市场来上市发行股票,主要包括:世界500强企业通过存托凭证即CDR方式来华上市,印度、巴西等发展中大国、人口红利大国的企业通过首次公开发行方式(IPO)直接来华上市,俄罗斯、南非等资源大国的企业通过IPO方式直接来华上市等。

在笔者看来,加速资本市场国际化,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重要意义:

从人口红利向资本红利发展转变

第一,避免资本萎缩与资本耗散,避免出现大规模的短期资金转移,避免流动性风险的发生。既可以通过资本市场国际化途径,把自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几代人的艰苦奋斗、凭借人口红利优势创造的财富留在国内;又可以充分消化和管理当前流动性过剩,达到调控宏观经济的目的。

第二,增强国内产业发展的融资能力,加速国内经济转型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特别是有利于发展中小企业。

第三,增强人民币资产的潜在价值,增强本土资本力量。既强大了国家的资本实力,又强大了国民的财富积累。

从贸易大国向金融大国发展转变

近几十年来的人口红利成就我国贸易大国地位,但我国的人口红利将在后20年里逐步消失并转变为人口负债。而人口负债必将动摇我国贸易大国地位,因此客观上要求我国从贸易大国向金融大国发展转变。

建设金融大国的意义在于既可以消化和沉淀因为人口红利推动的贸易顺差和外汇储备,管理流动性过剩;又可以减轻人口负债对未来产业发展和贸易发展的冲击,实现长期经济增长的战略目标。

纵观世界大国发展历史,从西班牙、荷兰到英国、美国,都是利用人口增长和人口优势来获得贸易发展优势,而真正实现长期增长、持续发展的动力则来自于资本扩张优势。

可以说,“打天下”依靠人口红利和建设贸易大国,“坐天下”则必须依靠资本红利和建设金融大国。

利用资本市场推动大国崛起

利用资本市场推动大国崛起的战略意义在于:首先,有利于中国金融业全面开放和对等开放。其次,有利于利用全球资源管理流动性过剩。再次,利用中国人的节俭推动全球经济增长。在封闭经济条件下,高储蓄、高投资、低消费的发展模式是不可持续的,一定会出现内需不足的“节约悖论”,这也是中国经济发展遭受西方诟病的一个方面。在开放经济条件下,A股成为全球资本市场中心,全球优秀的企业在A股市场发行股票,中国人的节俭、中国的流动性过剩就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资金供给者,成为推动全球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简言之,加速资本市场国际化,可以开辟出一条大国崛起的战略通道。

两者相伴而行,在全球范围内分散老龄化风险

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人口老龄化将成为制约我国未来发展的拦路虎、绊脚石,它将对我国经济产生旷日持久的系统性风险。试图在一个国家的范围内来分散和化解老龄化危机可能成效甚微,事倍功半。但是,通过大力发展养老基金,培育我国资本市场的吸引力,并且借助资本市场国际化,在全球范围内分散老龄化风险,是实现我国长期经济增长、长期繁荣稳定的重大战略选择。

A股市场全球化,把包括印度和巴西等发展中大国、人口红利大国的优质企业“请进来”,可以把我国当前的人口红利转换成强大的资本购买力。当我国进入人口负债期时,我国居民可以通过持有股票来分享这些国家的人口红利,从而实现资本红利。

A股市场全球化,利用全球资本市场来分散老龄化危机,是一场伟大的跨期套利,是通过金融手段来治理老龄化危机的重大应对策略。同时,国内居民通过直接投资A股就能分享全球经济增长,本身就是一场伟大的现实分利。

值得指出的是,A股市场全球化,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我国资本市场创新可以单兵突进。应该全面深入地理解为:利用我国人口结构优势,大力发展养老基金,并以此来奠基我国资本市场,进而推动我国资本市场国际化,最终在全球范围内分散我国即将面临的老龄化风险。二者相伴而行,如影随形。

实现从“中国融资”到“融资中国”的伟大转变

我国改革开放30年来的一个伟大成就是经济发展突破了资本形成的“纳尔逊陷阱”,走上了资本积累和资本发展的坦途。在对外开放的过程中,中国向全球融资即“中国融资”功不可没。本次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全球向中国融资即“融资中国”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真可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全球向中国融资,于我国而言,固然是一大喜。但是,法国著名社会学家、实证主义之父孔德曾经提出一个非常有名的论断:人口即命运。掩卷而思,孔德之言又不得不让我们忧从中来。因为,人口老龄化风险将成为制约我国未来发展的拦路虎、绊脚石,它将对我国经济产生旷日持久的系统性风险。

可以看出,目前我国正处在人口红利期向人口负债期转变的紧要历史关头,正处在资本形成期向资本积累期、资本扩张期转变的重大历史机遇期。笔者认为,利用人口结构优势,大力发展养老基金,加速资本市场国际化,避免国内资本萎缩与资本耗散,利用全球资源管理流动性过剩,利用中国人的节俭推动全球经济增长,在全球范围内分散老龄化危机,是开辟大国崛起的战略通道。

养老金融定义篇9

1“.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顺利实施要以房价的稳定上涨为基础银行或保险公司愿意作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主体,主要目的是谋求盈利。而各种抵押贷款的经济活动中,银行的获利方式就是赚取贷款利率和存款利率之间的差价。如果房地产价值下跌,相关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就会提高,没有金融机构愿意做这样的亏本生意。相反,如果房地产价格保持稳步上涨的势头,虽然银行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愿意受理反向抵押贷款申请,但是老年人会有吃亏的感觉。

2.房屋产权到期后是否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物权法》中指出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期满自动续期。但是有偿续期还是无偿续期则没有加以阐述。而作为以房养老的房地产,一般都是老年人已经居住一段时间的房屋,所以剩余使用年限已经非常有限,当老年人百年归老之后,银行或保险公司收回所剩年限不多的房地产,就面临着房地产使用年限到期是否需要重新补交土地出让金的问题。这为反向抵押贷款增加了不少不确定风险,这也是中国金融机构对这项抵押贷款业务兴趣不大的一个主要原因。

3.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对于老年人养老问题解决是否可以发挥积极作用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前提是老年人拥有住宅的独立产权,而拥有房屋产权的老年人一般生活都处在小康水平。他们中间的大部分人是有稳定的退休金收入用于养老的,所以以房养老对其作用并不大。而中国的社会现状是急需解决养老问题的人群恰恰是由于各种原因使其生活在城市底层,没有稳定居住地方,更没有房屋产权的老年人。他们才是缺乏养老手段的弱势群体。例如2011年10月9日中信银行就对“以房养老”设立的高门槛,借款人名下至少要有两套住房,养老按揭贷款最长期限为10年,并且贷款必须用于养老。而现状是有两套房的不需要贷款,缺钱的人没有房产可以抵押。

4.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是否会成为子女推卸抚养义务的借口目前大部分老年人还是停留在养儿防老的传统思想中,等到他们百年归老后,儿女继承老年人的所有财产。而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中的房屋所有权在老年人百年归老后归银行或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所有,也许导致某些子女推卸赡养义务,更有可能因此减少与老人家在生活上的接触,最终导致老年人缺少子女的关爱。

养老金融定义篇10

但是,基本养老金替代率不断降低和个人账户空账运行的挑战日益严峻。在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之外,构建以个人自主养老为基础的第三支柱,对于完善我国养老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将为整个养老体系的重塑提供战略空间。

为了建设普惠、透明、高效的第三支柱养老金服务体系,基金业应当强化使命担当,大力发展固定收益类和具有稳健现金流的投资产品,积极推动养老金对接资产管理市场,同时努力推动完善资本市场税收制度。 提供足够有效保障

从养老体系自身看,需要建设一个与第一支柱互补的改善型第三支柱。

一般而言,第一支柱养老金的核心目标是为国民提供底线之上的基本保障,避免老无所养,其特点是保底和公平。为了达到保底和公平的效果,第一支柱养老金通常采取社会保障税等强制性缴费措施,通过不同程度的现收现付和账户统筹设计,实现相对公平的养老给付。

这一制度设计突出公平优先,并且带有明显的风险保障特征。其缺陷也同样显著:缴费激励不足,个体理性选择都是少缴费、多受益。从全社会而言,均衡费率水平很难确定。费率过高会导致企业人力成本上升,利润率和竞争力下降,对就业市场也会产生挤出效应,削弱经济发展动力。费率过低会导致缴费不足,跨期上很难维持与工资增长水平相一致的养老待遇,甚至出现账户亏空,体系运转难以为继。

基本养老的个人账户在目前的统筹层级上已经出现部分空账,这些个人账户资金本来应该实账积累,并用于缴费人自身的未来养老给付,实际上已经被当前的养老给付需求挪用。提高统筹层次也只能临时缓解统筹账户压力,除非通过公共财政转移支付或国有资产划转,否则,在当前的费率机制下,基本养老保险自身的可持续性已经成为问题,基本没有下调费率的空间。

第二支柱中的企业年金属自愿性缴费,缴费负担仍以企业为主,自2004年设立至今,覆盖面仅有2300万人。职业年金受益对象为事业单位职工等特定群体,缴费来源最终仍依靠公共财政。目前,在单位+个人分担的缴费机制下,无论是强制性的第一支柱,还是自愿性的第二支柱,都无法对全体国民提供足够有效的养老保障。因此,从养老体系建设的角度看,设立与第一支柱功能互补的第三支柱意义重大。 改善家庭资产配置

从居民储蓄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看,建设第三支柱养老金是改善家庭资产配置、推动经济长期增长的重要途径。

长期以来,我国居民家庭持有金融资产以银行存款为主,2015年末占比为60%,持有银行理财产品占比为14.5%,直接持有股票和持有公募基金占比分别为17.7%和3.5%,剩余的4.3%为基本养老金累计结存产生的未来权益。可以看到,我国居民储蓄中,无风险资产即银行存款加银行理财的占比达到四分之三,投资性资产合计仅占五分之一,专门用于养老的资产占比不足5%。

上述资产结构带来两类金融配置扭曲,一是家庭部门缺少规范化、专业化养老资产配置渠道,以养老为目的的金融资产大量配置于无风险短期金融产品,获取低于社会平均回报率的固定收益,或者无序流入高风险的股票市场,博取低概率的风险价差,少数人甚至误入非理性投机陷阱,导致养老钱血本无归。

二是金融体系将居民储蓄向实体投资转化的功能严重不足,尤其缺少有效的长期资本形成机制。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全球经济衰退、有效需求不足,同时量化宽松盛行,我国实体经济增长率下行,金融领域结构性矛盾突出。大量金融资产没有转化成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资本金,而是借助金融“新”之名,在不同金融部门之间空转套利。

整个金融体系在过剩资金的驱动下,从源头开始,向下寻求无风险收益,衍生出各种相互嵌套的结构化金融产品,这些结构化产品通过劣后级向优先级保本保收益,实质上是优先级向劣后级提供贷款,由劣后级运用高倍杠杆从资本市场中攫取风险收益。

由于缺少养老金在资金来源端的分流和资金运用端的长期理性,金融体系中真正触达实体经济的投资工具非常不发达,客观上加剧了金融资源配置的扭曲。发展第三支柱养老金能够有效改善上述扭曲现象,其价值已经为以美国为代表的个人账户养老金(IRA)所验证。 立足社会福利最大化

在第三支柱养老金的制度设计中,应当最大程度地追求社会公平正义,让每个人都享有公平参与并获取最大收益的机会。

第三支柱必须突出普适性、自主性和效率优先特征,为任何有自主养老意愿的个人提供零门槛进入的便利,理想做法是为每个人提供一个零成本的个人养老账户。同时,充分尊重个人对养老账户的支配权,所有的政策激励、资产配置方案及监管均以个人账户为载体,从最终受益人的角度做出制度设计,通过激励相容实现各方自主参与、公平竞争。

从政策制定者、金融产品提供者到具体监管部门,要排除部门利益的掣肘,从社会福利最大化出发推动养老第三支柱的发展。

具体来说,应当搭建一个无歧视的、有税收优惠激励的个人账户平台,充分尊重个人选择权,推动各类养老金融产品在公平的税优激励和个人选择权约束下充分竞争,最终通过具体的投资组合,让每个人的风险与收益得到恰当权衡,符合个体的生命周期需求。

在顶层机制层面,应当坚持以个人账户为核心,避免第三支柱沦为部分机构、部分金融产品寻求政策保护甚至政策垄断的工具。在养老金融产品供给方面,应当坚持生命周期和养老风险管理要求,避免短期理财产品混淆养老属性。在投资运作方面,应当坚持专业化分工、低成本运作和严格监管,针对产品设计、信息披露、估值核算和公平交易等建立统一标准,推动各类养老产品在风险控制、长期收益和管理成本上充分竞争,让投资人利益优先原则在个人养老账户上得到落实。

最后,还应当引入法律监督、审计监督和公众监督,避免个人养老资产脱离投资人利益,沦为投机者谋取个人不当利益的提款机。 基金业的探索方向

为了更好地发展包括个人账户第三支柱在内的养老金体系,基金业应当在制度环境方面做出更多探索。

首先是大力发展固定收益类和具有稳健现金流的投资产品。例如,发展以优质不动产为基础资产的公募REITs,鼓励具有持续稳定现金流的优质公共基础设施和服务项目实现资产证券化并上市交易,再通过公募REITs完成标的挑选和组合持有,让这些REITs成为养老金寻求稳健回报的可靠工具,既能满足养老资产的投资要求,同时也缩短了实体经济融资链条,切实降低实体部门的杠杆率。

其次,推动养老金对接资产管理市场,建设基础资产、组合投资工具、大类资产配置三层架构。

从基础资产到组合投资工具交给普通公募、私募基金以及公募REITs等专业化投资机构,由公、私募基金从投资人利益出发,充分发挥买方对卖方的约束作用,关注科技动向、产业发展趋势、公司战略、企业家精神,跟踪经营成效,发现具有低成本、技术领先和细分市场竞争优势的企业,或者寻找有长期稳健现金流的基础资产,建立特定投资组合,打造适合不同市场周期的投资工具。

从组合投资工具到大类资产配置,交给养老金FOF,比如目标日期基金(TDFs)和目标风险基金(TRFs)等配置型工具,专注于长周期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开发满足不同人群生命周期需求的全面解决方案。

在@个有机生态中,通过投资工具的分散投资可以化解非系统性风险,通过大类资产配置可以化解系统性风险。

养老金融定义篇11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人口普查公报,人口老龄化已成为我国面临的最重要的民生问题之一,直接影响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养老地产是以老年人为目标客户群体而进行建筑设计、设施配套和服务跟进的房地产项目,是住宅地产、商业地产和服务三者的有机结合体。养老地产主要分为三类:养老院、老年公寓、养老社区。

二、各国养老市场发展的阶段特征

养老发展阶段与经济发展水平、老年人口占比密切相关。数据表明,对于美日欧等成熟发达经济来说,普遍的规律是当人均GDP处于1万美元,65岁以上人口占比突破10%时,养老市场进入快速发展期;当人均GDP处于2万美元、65岁以上人口占比介于12%~15%之间时,养老市场步入成熟稳定发展阶段。

而亚洲新兴国家的阶段特征略有不同,由于其老年人口增速远高于发达国家,所以当人均GDP突破1万美元,65岁以上人口高于6%时,养老市场就已开始由初期阶段转入快速发展阶段。

三、中国养老地产现况分析

中国由于人均GDP比较低,根据人均GDP增长的初步测算,我国进入养老地产的快速发展期,养老市场将创造出新一轮的创新及变革。房产商与保险资金竞相布局“养老地产”,“养老地产”的潜力逐渐被投资者看好。

老龄化社会趋势的加剧,让社会养老体系面临巨大压力。“住不上”和“住不起”并存。一般房地产项目都是通过产品销售来获得利润,物业服务占比很少,而养老地产则需要将产品销售和物业服务两方面并重,甚至后者才是主角,但是目前许多养老地产项目只是卖房子圈地的噱头,同时养老地产尚未形成完整的金融支撑体系。

地产公司习惯于资金快速周转和囤地涨价模式,做养老地产意味着“基因突变”;明辨“养老”和“地产”的区分是一大挑战。老年地产运营模式中的市场定位、销售方式、服务体系的建立直接影响老年地产的经营成败,养老地产的市场定位应该遵循兼顾老年人养老与公共设施共享的原则。其目标消费群体应包括具有中高经济实力的老年人和资源公享群体(即享用老年地产设备、设施、服务等资源的群体,包括旅游观光者、购物者、就医者等群体)。

目前国内开发商在养老地产的开发、收益模式方面有三种形式:“长期持有”、“出售”和“出售与长期持有相结合”。长期持有:在养老住宅持有运营阶段,目前主要形式是采取会员制发售,购买居住权,持有运营也是很多开发商想法。养老社区将来是只租不售,并不是建房子卖给老年人,因为养老社区像一个长期“债券”,而保险资金目前正缺少10年或更长时间投资产品。出售:物业服务多为维护开发品牌服务,利润极少,养老住宅的开发以住宅产品的销售为主要利润,盈利模式是以产品销售为重中之重。出售与持有相结合:养老住宅的开发不像住宅产品以销售为主要利润,养老住宅开发需要社区的可持续性,盈利模式就需要产品销售和物业经营服务二者并重。大型综合性养老社区的成功建设与后期运营,亦为项目立体开发提供了支撑。养老住宅的开发,特别是大盘项目切入养老住宅,需要建立综合性盈利模式,即:“居家养老住宅销售+养老住宅持有经营+综合性商业租售运营”,形成一个完整的产业体系。

四、养老地产和金融的高度融合是未来养老地产发展的方向

我国养老产业发展遇到的最大瓶颈就是资金问题。养老服务市场资金缺口大,国家对养老事业的资金支持有限,中国养老产业发展必须通过金融创新实现新的大跨越。

1、PPP模式与养老地产

养老服务业在我国长期以来作为“事业”而不是“产业”存在,利润微薄是发展养老地产的风险所在。

PPP模式的概念:广义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私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中的一种项目融资模式。在该模式下,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按照这个广义概念,PPP是指政府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合作过程中,让非公共部门所掌握的资源参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从而实现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2、PPP模式在养老地产开发中的应用与功能

养老地产实际上属于准公共物品的范畴,有别于传统意义上的养老院,完全可以由更有投资效率的私营机构作为主导进行建设,使之成为政府机构养老的有效补充。

养老地产经营周期长,收益率稳定的特点符合寿险企业资产负债匹配的原则,因此在我国的养老服务中充分利用寿险资金等民间资本,大力发展养老地产,同时引入PPP模式,结合政府拿地,审批、养老服务等方面的优势,可以有效地解决目前养老需求旺盛而服务供给不足的矛盾。

PPP模式中最重要功能就是融资,且能力强大,PPP模式在养老地产开发中的功能一是吸引私人资本投资,弥补政府财力不足。二是提高养老机构的运行效率。私营部门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其利润主要通过提高投资和运营效率获得。在PPP模式下,政府将养老机构运营职能转给高效的私人部门,同时保留和完善监管的核心职能。不但可以减少政府的现金支出,也可向消费者提供廉价优质的服务。三是通过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政策制定者、监管者和服务供应者三者的职能,成立独立的监管机构,消除公私合作的矛盾,合理分担风险,推动养老地产产业的发展。

3、养老地产与金融的高度融合

由于养老地产用地性质和服务特性,养老地产开发资金链压力巨大,因此必须加快金融创新,提高资产流动性。养老地产和金融的高度融合是未来养老地产发展的方向。

养老地产的金融化有以下几种主要模式:一是养老地产证券化。这是养老地产金融化的主要模式,就是把流动性较低,具有一定规模的资产进行分割、标准化,把物权转化为有价证券的形式。对于开发商而言,房地产证券化可以把地产项目设计成证券产品出售给投资者,以迅速套现,资金流动速度将会大幅加快,利用证券化工具改善房企的资金压力。

二是发行资产抵押债券,银行把抵押贷款或者其他信贷资产作为证券化资产打包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对该资产进行结构性的安排和内外部的信用增级,申请发行资产抵押证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发行和交易,从而盘活缺乏流动性的资产。

三是发行标准化证券,盘活资产流动性。所谓REITs(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是指房企将其旗下部分或全部物业资产打包上市,向投资者发行信托单位股票,并以物业资产的租金等收益为来源定期向投资者派发红利,并由专业的基金管理公司或投资机构进行房地产投资经营管理的一种信托基金。

四是产权置换股权产权。置换股权是指开发商用现金、产权或“现金+产权”的方式将旗下房产与入驻的上市企业或者是拟上市企业进行股权置换,进而通过资本市场获得更高投资回报。

五、互联网时代养老地产对策

互联网思维是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对市场、对用户、对产品、对企业价值链乃至对整个商业生态的进行重新审视的思考方式。互联网时代的商业思维是一种民主化的思维。互联网让人们表达、表现自己成为可能。

1、正确理解养老地产中的互联网思维

养老地产的发展从以下几个层面来认知互联网思维。一是正确理解互联网思维的本质,必须紧紧贴合人性化的需求,使用科技的手段把产品和服务做到极致。二是角色的转变,由商家主导的市场已变为由消费者强势主导,为业主服务。三是商业模式的转变,从原来的降低成本增加利润变为凭服务增值要利润。四是养老地产企业的互联网化改造,在转化的过程中要正确认知自己的资源优势,寻找正确的切入点和入口。

2、互联网时代养老地产对策

互联网时代,养老地产更注重精神层面和个性化需求。由于中国人口多,养老地产必须考虑南北差异,文化差异,地域差异。通过互联网吸收各方所长搭建养老产业平台,包括医疗,老年大学,野外、农场、瑜伽、疗养等。包含自然、人文、教育、游乐、亲子内涵。

3、互联网金融――养老地产众筹

众筹,即大众筹资或群众筹资,是指用团购和预购的形式向网友募集项目资金。众筹利用互联网传播的特性,争取大家的关注和支持,进而获得所需要的资金援助。互联网金融的本质就是众筹金融。互联网金融并不是金融与互联网的简单结合,而是现代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的有机融合。

通过互联网众筹这种去中介化的方式可让养老地产价格下降。当众筹成为集资的主要方式时,借贷融资成本和营销成本将不再存在。养老众筹模式的开启,将给我国老龄事业注入大量资金支持。随着互联网精神的渗透,对互联网金融的理解与应用更加深入,养老地产众筹势必会衍生出更多更有创意的模式。

养老地产众筹具有广阔的发展潜力。但是众筹领域牵涉范围广,面临多方面的复杂问题。首先需要创新监管制度。其次地产众筹是金融、地产、购房者之间的三方结合。众筹者群体有的以自住为主,类似于集资建房,有的用于投资,相当于微开发商。最后就是地产开发后的运营。对房地产商来说,轻资产以及“运营+金融”无疑是未来养老地产发展模式。

六、结语

由于中国快速的城市化和独生子女问题,以往传统的“养儿防老”的人伦支撑和居家养老的安全保障受到现实的严重冲击,“子欲养而力不济,亲已老而子远离”成为普遍的社会现象。通过借鉴世界发达国家养老地产发展情况,结合我国现阶段的养老地产的各种模式和现状,提出促进养老金融创新、发展养老经济的对策,进行养老地产经济战略研究,提出应该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发展养老地产。将互联网思维运用在养老地产行业中,研究互联网时代养老地产的金融创新,从而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马智利、王熊:REITs在我国养老地产建设中的运作模式研究[J].武汉金融,2013(9).

养老金融定义篇12

智利在养老保险基金私有化改革上做出了示范,对养老保险基金采用了完全积累方式和私营化、资本化的管理使得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功,不仅将政府从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负担上解放出来,而且也较好地解决了劳动者与雇主之间的矛盾。

1.智利养老保险制度及养老保险基金私有私营模式

智利20 世纪初期建立了现收现付制的养老保险制度。20 世纪中后期,由于人口寿命增加以及老龄化的加速等问题,使得智利养老金给财政带来了非常沉重的负担。智利政府不得不对社会保险制度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新的养老保险制度不再实行现收现付制,而是采取强制性的个人储蓄,并将养老保险基金交由私营基金管理公司运作。个人可以根据收益率或者其他标准来选择基金公司,政府只承担监管的责任并实行一些政策上的优惠。新制度从1981 年开始实行,经过20 多年实践的结果表明,智利的养老金改革非常成功,运用市场机制创造出的高效率克服了原有养老保险制度的局限和弊端。其经验可概括为三个方面:强制储蓄、机构私营、政府监管。由于其成功经验,很多发达国家也纷纷效仿这种智利模式,改革国内的养老保险制度。

在智利,根据新制度的规定,1983 年以后就业的人员必须加入新制度,1983 年以前就业的人员可在新旧制度中做出选择。每个按新制度参加养老保险的人都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养老保险金账户,用来存放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保费按月缴纳,费率相当于职工月工资收入的12.3%。新制度更加强调自我积累和自我保障,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现在缴费的数额。因此,个人的努力程度和养老金的数额之间存在直接的联系。所有参保人员达到法定年龄即可以领取养老金。

2.智利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模式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由此看出,智利模式的最大特点就是将养老保险基金交给私营基金公司运营,投资运营的主体不再是政府。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的效益低下,可以借鉴智利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模式,将养老保险基金交给私营基金公司运营,用市场化运作方法和手段提升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收益。由于智利的养老保险基金交由私营基金公司管理,而私营基金公司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且国家对其投资限制相对宽松,因此,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效率更高。这对于我国逐步放开对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限制,进行多元化投资,从而更好地实现分散风险和保值增值的目标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二)新加坡养老保险基金的私有公营模式

新加坡作为以华人为主体的国家,在人口特征、文化传统等方面都与我国有着相似的地方。新加坡市场经济比较发达,其养老保险制度也相对完善。新加坡的养老保险制度堪称东亚乃至世界范围内养老保险基金成功运行的典范。

1.新加坡养老保险基金私有公营模式

新加坡的养老保险制度采用的是完全累积制,政府通过立法的形式强制在职员工进行储蓄,规定由企业和员工双方缴费,政府只承担税收优惠和政策优惠的义务,企业和员工缴纳的所有公积金款项都存入政府依照中央公积金法令为每位参加者设立的个人账户中,账户中的资金可以用来支付购买房产,也可以投资教育、医疗等其他领域。缴费率则视国家经济状况经常进行调整。改革后,按照中央公积金的投向不同,养老保险基金由两个部门负责管理。新加坡货币管理局主要负责将公积金投向国债和银行存款;新加坡政府投资管理公司负责投向住房和基础建设等方面。新加坡养老保险基金的投向主要倾向于风险较小的资产和项目,既保证了资金的安全性,也能够为国际经济建设提供支持,但投资收益较低,管理成本高。

2.新加坡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模式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一方面,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采取的是相对集中的管理体制,所以基金的安全性较高。政府只负责相关制度的建立,并不具体负责运营基金,具体运营工作则由中央公积金局指定的专门政府投资公司负责,有利于提高投资效率。新加坡模式有利于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行打破政事合一的管理模式。我国可以考虑建立多级机构,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实行监督与管理相互制约的新型治理结构。但新加坡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模式也有一些不足,如个人缺乏决策权和自主性,投资运营受政府影响较大,且限制较多,收益率并不是很高。另一方面,新加坡模式在将家庭作为一个整体来考量养老保险基金方面做出了创新,比如建立了子女对父母公积金的最低存款填补制度和家庭保障计划。这对中国有相当大的借鉴意义。中国历来以孝治天下,将孝顺父母和养老基金结合在一起,无疑是对这一传统美德的最好体现。同时,也能够约束子女对贫困老人的保障,从道德、经济层面上都具有巨大的现实意义。

(三)瑞典养老保险基金的政府主导运营模式

瑞典位于欧洲北部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上,是全世界高福利国家之一。瑞典是全世界第一个强制为全体公民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其养老保险制度以高税收、高福利为典型特征。

1.瑞典的养老保险制度

和大多数国家一样,瑞典的养老保险制度以前实行的是现收现付制,规定在瑞典凡是工作年满三年的员工,不管从事什么工作,无论是否本国公民,也不论退休前个人收入状况如何,在65 周岁退休之后都有资格领取养老金。为了支付相当高的养老费用,瑞典个人所得税率高达19%。如此高的福利造成了巨大的财政负担,加之老年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加,人口老龄化的到来,想要继续维持如此高的福利,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将提高到36%,才能维持现行养老保险制度。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给现阶段的青年人带来巨大负担,瑞典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改革。

瑞典改革后的养老保险金主要由两部分组成:名义账户和个人账户。名义账户由政府代表个人进行管理,个人账户由养老保险基金局管理。名义账户是政府为每位职工建立的记录工人缴费历史的账户,工人缴纳税率的大约16%将进入名义账户。名义账户的资金虽表面是对个人缴费积累的记录,但这个账户上是没有钱的,名义账户的钱都支付给了现阶段退休的人员。等个人退休后,政府会根据名义账户的缴费记录来支付养老金的数额。个人账户是养老基金的累计部分,大约为工人缴纳税率的2.5%,属于个人资产。这部分资金由政府成立养老保险基金局负责运作和管理,可以进入资本市场进行投资并获得收益。当员工达到退休年龄时,个人账户累积的资金以及投资收益都转换成退休年金,作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充。

2.瑞典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模式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名义账户制度表面上看是个人在缴费期间资金的积累,但实质上仍然是一种现收现付制,是现收现付制的转换形式,但它又不同于传统的现收现付制度。名义账户虽然名义上是一种累积制度,但实际账户内是没有资金的,只是一种模拟的累计制度。这种模拟的累计制度为现收现付制度向累计制度的转变提供了一种过渡的方法,因为如果直接从现收现付制转变为累计制,新制度之前的职工账户无累计所带来的隐性债务是大部分国家面临的问题。名义账户很好地解决了这一难题,将这种转换成本即隐性债务分散到一个年龄跨度很宽的时间段里,使得隐性债务被逐渐消化。

名义账户还具有比较高的透明度,缴费人可以随时查看自己的账户信息,包括自己的缴费情况以及投资收益。而且名义账户中将退休金和现在的缴费数额联系起来,大大提高了参保的积极性和效率。这种由现收现付制向累积制度的创新为政府解决隐性债务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许多国家纷纷效仿,虽然其存在时间尚短,很多问题尚未显现,但综合来看,瑞典名义账户制的改革是相当成功的。

二、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对策建议

目前,我国老年人口急剧增加,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老年人的养老问题越来越突出,甚至影响到社会稳定。当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存在投资范围狭窄、效益低下、空账运转等诸多问题,难以胜任我国的养老问题。因此,改革探索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模式、实现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将成为改善民生、保障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借鉴智利、新加坡、瑞典等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经验,我国应采取以下措施来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

(一)对不同账户的资金分别运营,提高投资效率

由于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的目的不同,可将两个账户分别进行经营运作,以提高其投资效率。从智利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成功经验可以看出,对个人账户资金可采用市场化进行运作,或者直接交给市场中相应的投资机构进行投资和运营,政府负责监督管理。在运营过程中,应增加投资机构的数量和质量,拓宽投资渠道,使市场达到充分竞争,这不仅能够使个人账户资金的投资提高效率,也能够提高其收益。对于统筹账户的运营,由于统筹账户只起调剂资金余缺的作用,所以首先要保证该账户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其次才应该兼顾收益性。且统筹账户的当期支出较大,导致结余少,可投资资金较少。为了便于管理,实现资金调剂目的,统筹账户可采取政府集中管理的模式。

(二)改革现行管理模式,加强投资监管力度

借鉴国际经验,可以考虑将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模式多元化,使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督机构、管理机构、托管机构等相互独立,防止利益渗透,实现权力的相互制衡,这有利于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风险防控。个人账户实行市场化投资,可以将其资金运营的选择权交给居民个人选择,由投资管理机构认可的基金投资管理公司来进行管理。统筹账户则应由政府进行集中管理,政府应制定统筹账户管理规则和政策,并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在统筹账户监管过程中,政府强化对基金投资管理公司进行监督管理是核心。我国可以借鉴智利模式,成立储备金体制以及竞争机制,建立一个权力分立,各司其职,互相制约,互相监督的,有制约的透明的分权式管理制度,有效解决政府监管效率问题。

(三)丰富投资渠道,拓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范围

养老保险基金运营一直面临支出增长过快和收益率低下之间的矛盾,且养老保险基金规模大、周期长,容易受到通胀因素影响,其资金保值增值的问题一直较为突出。在2015 年8 月颁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之前,养老保险基金不允许入市,大部分资金投资于银行存款和国债,投资渠道狭窄,在低利率环境下保值增值困难。目前,尽管我国已允许养老保险基金入市,但是目前养老保险基金在资本市场上的投资规模小,其投资收益仍然没有明显体现,投资水平有待加强。此外,今后应适时增加养老保险基金对其他渠道和项目的投资,如能源、交通等基础建设项目,虽然投资期限较长,但是收益性较好,风险较低;同时养老保险基金可以适度增加海外投资,投资于境外资本市场,以分散国内金融风险、提高投资收益。

(四)培育健康金融市场,提高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水平

养老保险基金入市的前提是一国具备较为完善的金融市场,特别是发达的资本市场。目前,我国正在逐步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资本市场对外开放路径也正在逐步完善,但仍存在市场不透明、不效率,信息不对称,投机性过强,投资者专业知识普遍不高等问题。这就使得养老保险基金投资于我国资本市场增加了风险,对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机构的投资水平和风险管理水平要求很高。[3]所以,必须加快培育我国健康、发达、高效的金融市场,尤其应提高股票市场的市场化程度,健全交易机制,提高市场效率,为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提供更完善的市场基础。同时,金融机构应加快金融产品的创新发展,以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统一为原则,设计符合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金融产品和资产组合。

养老金融定义篇13

(一)镇江市人口年龄分布情况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镇江市常住人口为311.34万人,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2.26万人,占比为10.36%。据2015年最新的人口抽样数据显示,65岁及以上人口为40.5万人,占12.75%,较人口普查上升2.39个百分点,据国际标准镇江也已进入老龄化社会。

镇江市地处苏南地区,2015年地区生产总值为3502.48亿元,占苏南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8.44%,在苏南五市中处于落后位置,而镇江市人口老龄化却是苏南五市中最为严重的。从图1可看出,2015年末镇江市常住人口为317.65万,65岁以上人口为40.15万人,占比12.6%,而老年人人口抚养比2达16.4%。老年人口比重、人口抚养比在苏南五市中均居首位,未富先老、人口红利消失等问题势必会成为镇江市经济发展的重要阻碍。

(二)镇江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现状

1、养老机构建设有待加强。截至2015年底,镇江市老年人福利院有171个,具有职工人数1129人,床位数20265张,在院人数6362人,其中老人5789人。从横向比较数据看,镇江市养老院职工人数、床位数及入住率在苏南五市中均处于落后地位。从纵向分析看,镇江市养老服务床位数量比2013年增加了5195张,增长25.7%,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41张,位居全省第五名。

2、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逐步完善。镇江市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逐步完善,基本上实现了政府购买养老制度以县为单位的全覆盖。2013年以来,全市通过政府统保和自费投保相结合方式,建立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基本上??现了以县为单位的全覆盖。

3、民办养老机构成为主流。目前,镇江市养老机构投资主体呈现多元化发展的态势,即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形式多样化、目标客户高端化。镇江市养老机构中,事业单位52家,床位数为8274张,其余均为民办非企业,属于“民营非企业组织”,这部分养老服务机构在民政登记注册,而非在工商部门,民营养老机构已成为镇江市养老机构发展的重要补充力量。

4、加速养老相关行业的产业布局。调查显示,镇江市共有20多家规模以上企业涉及医疗器械、轮椅等老年康复辅具的加工、生产。近年来,江苏康尚医疗器械、海阳智慧养老、慧明智能科技等一批智能理疗、软件开发、电子平台企业依托 “互联网+”的发展,正在加快养老产业的布局,市场规模呈逐年扩大趋势。2016年1-9月份,镇江市养老产业共实现销售收入46.5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9.1%。

二、养老金融发展特点与困境分析

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障体系主要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及个人养老保险三部分组成。其中,第一支柱养老保险余额为3.9万亿,占GDP的比重为5.82%,较国外发达国家仍存在较大差距。

(一)养老金融发展的主要特点

通过对镇江市3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及部分保险机构养老金融服务调查,发现镇江市养老金融主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个人业务方面,目前有2家开展老年人储蓄业务,5家有针对老年人的借记卡,4家针对老年人的理财业务。如华夏银行“智能储蓄”,智能储蓄按照存款基准利率靠档上浮执行,低风险、高收益;江苏银行“幸福晚年版”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42-365天,近期年化收益率为3.6-4%。

2、信贷业务方面,镇江市养老服务业企业融资主要用于装修、购置床位及相关医疗卫生设备。据统计,镇江市银行金融机构为养老院、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等养老服务机构提供贷款约为5760万,其中担保类贷款2600万、抵押贷款3160万,贷款期限最长接近5年,最短仅为1年。

3、商业养老保险方面,商业养老保险作为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对缓解人口老龄化起到一定作用。如,丹阳泰康人寿推出的虚拟保险与实体养老社区相衔接的“幸福有约”养老计划,确定“幸福有约”的市民通过购买养老保险,享受保险公司专业理财服务,年老时可入住泰康养老社区,通过保险金自由安排自己的养老生活。

(二)养老金融困境分析

1、养老企业资质不一,资产抵押认定困难。目前镇江市多数养老机构无品牌、规模小、条件差、盈利能力有限,只能吸引老无所依的老年人,对部分老年生活要求较高的人来说缺乏吸引力。加之,无合格抵押品,不利于银行的信贷审查。镇江市当前“民办非企业”养老服务机构居多,养老场所非自有财产,多为租赁场所,因此银行在资格审查时需要其他企业提供担保,在当前担保圈(链)风险还未完全化解的背景下,略显困难。

2、养老产业尚未成型,银行授信较为谨慎。银行机构贷款审批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国内养老产业尚未成型,由于其发展模式的不明确、收益率的不确定,均给养老产业的发展前景带来诸多变数,给审批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二是投资风险较大。养老项目具有投入资金大、收益低、投资回报周期长等特点,不少养老项目因为资金不足致使项目难以持续推进,还款付息压力大,贷款审批的风险难以把握。

3、养老金融产品同质化严重,创新力略显不足。一是信贷方面,镇江市金融机构为养老服务业提供融资需求,多以养老机构的资产作为抵押,或由其他企业提供担保,以降低银行信贷风险,利率也相对较高,未体现扶持养老服务发展的特点。二是储蓄及理财产品方面,部分银行为老年人办理专属借记卡,以降低银行卡交易的手续费,未提供其他增值服务;理财产品也多以保本型理财产品为主,与不断推陈出新普通理财产品相比,养老理财产品还很少。

三、养老金融发展的国际经验

美、英等发达国家具有完善的养老保障体系,出台了一系列办法和措施鼓励养老金融发展,其成功的发展经验值得我国借鉴。

(一)美??养老金融发展

1、养老金融发展离不开政策的支持。1974年《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案》、1978年《国内税收法》及2006年《养老金新保护法》等法规是推动美国养老金融市场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其中,著名的401(K)计划所采取的税收递延EET模式极大地提高了雇主与员工缴费的积极性。

2、养老金资产规模不断增加。美国养老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养老金退休计划,个人退休账户(IRA)及雇主支持性退休计划(分为确定收益型(DB)和确定缴费型(DC)两种)。美国ICI的《2016年美国基金业年鉴》显示,2015年美国养老金总资产达24万亿美元,占当年GDP的145%。

3、养老金融产品灵活多样。美国完善的养老金市场为美国公民提供了多种投资渠道,有效地实现了养老金融资产的保值、增值。据统计,2014年,有近50%的养老资金投向共同基金等投资理财组合工具。而养老金融市场快速发展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逐渐完善;二是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市场日臻成熟;三是推出生命周期基金。以上三种养老金融产品,相互补充,自成体系,极大地促进、完善了美国金融产品市场发展。

(二)英国养老金融发展

1、英国政策体系较为完善。上世纪70年代,英国迫于人口老龄化压力,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对传统福利型养老金制度进行改革。1975年《社会保障法案》,1986年《养老金法案》,2000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案》,2004年、2008年又相继出台《养老金法案》,进一步补充养老社会保障体系。

2、养老金广覆盖。英国养老保障体系主要有信托型的企业年金和契约型的个人养老金构成。为进一步提高民众参与积极性,英国设计了低成本存托养老金计划和国家职业储蓄信托计划,政府采用行政手段强制规定符合条件的雇员必须参加企业年金计划,使得养老金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四、推动我国养老金融发展的思考

(一)完善养老社会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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