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市场发展实用13篇

金融市场发展
金融市场发展篇1

金融市场化的含义是随着历史的脚步而变化的。金融市场化在早期的国外研究中通常被称作金融自由化。如在麦金龙(1973)的著作中,金融自由化主要包括利率自由化和减少数量性行政干预这两个方面。其后,随着金融市场化的推进,国内外关于市场化的研究愈加丰富起来。通俗地来讲,它是指一个国家的金融部门运行从主要由政府管制转变为由市场力量决定的过程(周业安和赵坚毅,2005)。金融市场化可以由很多指标来度量,比如利率市场化程度、资本自由流动程度、金融机构市场化程度等。

2中国的金融市场化历程

回顾中国金融发展历史,金融市场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金融机构类型逐渐丰富

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飞速发展,金融机构体系空前繁荣起来,迄今已建立起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地方中小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农村金融组织等多层次、全方位机构体系。产权结构日趋多样化

降低的行业壁垒使非国有资本,尤其是民营资本纷纷踏入金融业。

2.2对外开放程度不断加深

一方面,中国与国际各大资本之间的交易往来日趋频繁,另一方面,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明显转变,2015年11月30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宣布正式将人民币纳入IMF特别提款权(SDR)货币篮子,意味着人民币将在2016年10月1日正式成为第五大国际货币。

2.3利率市场化改革不断推进

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从1966年放开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开始,至1999年已经实现银行间市场利率等的市场化。2013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2015年8月,一年期以上定期存款的利率浮动上限被放开。2015年10月24日起,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不再设置存款利率浮动上限。至此,利率市场化已取得了历史性阶段胜利。

2.4汇率改革取得重要进展

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主要经历了三次重大改革。1994年,人民币官方汇率和外汇调剂价格并轨,建立了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2005年7月起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2010年开始,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

3金融市场化对金融发展的促进作用

纵观历史,不可否认,金融市场化的确推动了金融发展,并且带动了经济发展。中国的金融市场化历程尚短,但参考其他国家的例子,我们不难发现这一点。

美国作为世界霸主,金融地位不容撼动。而探究其金融自由化的历程,我们发现金融创新扮演着不可忽视的角色。不夸张的说,美国金融业界正是以其源源不断的金融创新推动着金融自由化的发展进而推动了整个金融行业的发展。1927年,美国通过了《麦克法登法案》来限制银行跨州设立分行,而业界则以成立银行控股公司予以回应。在利率管制方面,60年代的欧洲美元存款是为了规避缴存准备金和Q条款利率上限限制,70年代的“货币市场基金”则是应支票存款的利息支付限制而生。1998年的花旗集团对旅行者集团的并购案则是美国金融自由化改革中的一道里程碑。1999年,美国参众两院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标志着业界长期推动的金融自由化改革在法律上最终得到确认。

日本作为亚太地区的一大经济体,于1978年开始实施金融自由化,重点推进利率市场化和放松金融管制。在利率市场化方面,1978年日本短期拆借市场利率、票据利率实行自由化。1982年的新银行法尊重了银行在业务运营上的充分自主性。1985年,日本开始实施大额存款利率自由化。在金融管制方面,日本废除了对金融机构业务领域的限制,银行与证券公司在业务经营上可以相互渗透、相互交叉。

总体来看,全球金融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开放金融机构的设立、解除市场进入障碍都有助于增强金融业内部的良性竞争;实行利率自由化,使得资金价格可以由市场供需而定;金融业务范围的放宽,使金融机构实现业务综合化;金融创新更是大力推动了金融业的发展。

4金融市场化对金融发展的危害

但实际上,金融市场化并不仅仅只是“锦上添花”。很多时候,它也是一把双刃剑,给金融发展带来驱动力的同时也扩大了金融风险,甚至导致了金融危机的发生。

拉美、东亚、中东欧等新兴市场经济体在90年代先后爆发了货币和金融危机,有的国家在改革失败后重新实施金融管制。比如1994年至1995年墨西哥的金融危机,比索汇率狂跌、股票价格暴泻,危害极大。甚至细究起来,2008年的全球金融风暴,不也正是源于美国过度金融创新却又监管不力的次债危机么?资产证券化,作为金融发展史上里程碑式的产品,设计之初确实为很多金融机构创造了资产流动性,但好工具滥用,一旦没有锁住资产池的风险性,最终也会造成致命危机。

由此看来,我们也不能忽视金融市场化可能给金融发展带来的种种危害。金融市场化加大了金融风险,加剧了宏观经济的波动性,进而更容易形成频繁的金融危机。

5结论

本文通过对中外金融市场化进程的分析,着重阐述了金融市场化在金融发展中扮演的不容忽视的促进作用。但频频爆发的金融危机引人深思,我们在金融市场化的进程中,应该把握好推进的节奏和力度,加强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监管,注重金融市场化改革的顺序,尊重经济发展的内在规律。

金融市场发展篇2

货币市场基金丰富了共同基金市场,有利于形成基金业、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并驾齐驱的发展格局。我国的基金业起步较晚,无论在数量上还是规模上都远远落后于银行、证券、保险业的发展,难以满足人们多渠道投资理财的需求。货币基金诞生后,普通投资者视其为一种方便、安全和流动性较强的投资工具,甚至将对货币基金的投资作为暂时流动性储备来看待。所以,货币基金从一开始就受到投资者的青睐,它不仅丰富了共同基金市场的选择,而且随着其自身资产规模积累的扩大,也大大带动了共同基金市场的迅速发展。

货币市场基金有利于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组合,分散投资风险,促进理性投资。货币市场基金的产生不仅解决了证券投资中资产组合的需要,同时也为保守的投资者提供了既能满足一定收益又能控制风险的理想投资品种。此外,货币市场基金可使机构投资者从资本市场之外的货币市场获取足够的流动性支持,通过货币市场进行资产组合的有效流动性管理。

发展货币市场基金有利于加快金融市场的创新步伐。货币市场基金的创建,将大大加快金融市场内部制度创新和产品创新的步伐,推进金融市场快速发展。货币市场基金利用共同基金的组织优势,广泛吸收社会资金进入货币市场,为各种货币市场工具的连续发行与流通交易市场的培育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投资者基础。其次,货币市场基金的产生将推进资本市场实施企业产权制度、组织方式与经营机制等制度创新。因为货币市场基金的诞生为证券中介机构创造了良好的短期资金头寸调剂市场,有利于证券机构在资本市场开展以兼并收购为手段的公司治理结构改革。

货币市场基金有利于金融市场市场化定价机制的快速形成。资本市场上各种工具的定价与价格水平波动必须有一个参照依据,也就是,必须形成一个市场基准利率,才能使各种有价证券的定价趋于合理。货币市场基金的产生,对我国资金市场价格一一利率的市场化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将有利于我国金融市场合理定价机制的形成。

对金融市场发展的消极影响

以上我们分析了货币市场基金对金融市场的积极影响,这是从长远的角度对货币市场基金发展的分析。但从短期来看,货币市场基金的诞生在某些方面也会对金融市场产生一定的冲击。

首先,货币市场基金具有安全性好、进出自由、收益较高的特点,它的出现将使一部分银行存款和资本市场上的资金分流到货币市场。目前,我国货币市场基金刚刚起步,规模小,投资者还不甚了解,所以,从银行和股市分流资金的压力还不会太大。随着投资者对货币市场基金投融资功能的逐步了解和基金规模的逐步增大,资金的分流程度会逐步加大。

其次,货币市场基金的发行短期内会增加货币市场的产品需求,影响货币市场自身的供求平衡。在产品供给不足的情况下,货币市场基金有可能会拉高货币市场产品的价格,导致货币市场价格波动,增加投资者成本。

在货币市场基金影响下的金融市场发展策略

货币市场基金的产生对金融市场的发展总体上看是一个利好因素,因此,我们必须抓住货币市场基金发行上市的良好机遇,创造条件,加快金融市场发展步伐。

首先,要制订规范科学的货币市场基金运作管理法规。货币市场基金是金融市场的一个创新工具,在发展初期就必须将其纳入严格有序的管理之中。我国可以引进发达国家成熟的货币市场基金管理办法,以保证货币基金的规范发展。

其次,要大力向广大投资者和筹资者做好宣传工作,促进筹资者通过货币市场筹措短期资金,动员投资者利用货币市场实现投资获利,从而推动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均衡发展。

金融市场发展篇3

(三)房地产金融运作欠效率,资金投向结构不合理。由于我国房地产金融机构不健全,缺乏科学、合理、规范的经营,使得房地产市场资金的配置效率低下。加之,我国金融体制本身的非市场化特征,金融资源并非完全按照市场规律进行配置,阻碍了社会资金向房地产金融领域的流动,受系统内资金供应者的经济状况和储蓄率的制约,融资数量有限,难以满足房地产庞大的资金需求。而另一方面,房地产资金的投向结构却不够合理,商业用房的投资增幅高于住宅投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入不足,导致房地产市场出现总量相对不足的结构性失衡。既使得真正有居住需要的、占社会人群大多数的中低收入居民的有效需求得不到满足,又造成房地产商盲目开发,出现房地产供给的结构性过剩,空置率居高不下,资金流通链条断裂。

(四)房地产金融法制建设滞后,监管和调控体系不完善。目前,我国房地产金融法规不够健全,法制建设滞后。例如,涉及到房地产抵押贷款的法律虽然已出台了一些,如《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但总的来说住房消费贷款运作的法律环境不够完善,有些法律缺乏可操作性,特别是作为住房消费的重要形式——住房按揭贷款,更是缺乏法律方面的保证,这不利于房地产金融的进一步健康发展。同时,房地产金融也缺乏有效的监管体系,除《商业银行法》中有关银行设立和资金运用规定外,对房地产金融机构的管理尚无一个明确的专门机构,房地产金融业务的有关规范也亟待制定。

二、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对策建议

(一)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建立统一开放的房地产金融体系。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房地产金融业自身发展的需要,我国必须加快金融体制改革的步伐,根据国际金融业的发展趋势,调整经营管理理念和发展战略,进一步深化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改革,强化商业银行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决策机制、内部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同时,打破价格双轨制,建立统一开放的房地产金融体系,消除资金流动的障碍,不断提高房地产金融体系的运转效率和房地产金融资源的运营质量。

(二)大力发展多元化房地产融资体系,分散和降低银行系统风险。要解决目前房地产金融市场资金来源结构单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和个人住房消费贷款过度依赖银行信贷的局面,建立多元化的房地产融资体系,通过多渠道融资方式来满足房地产开发对资金的需求,分散和降低银行系统风险。例如,大力发展房地产信托业务,开辟新的融资渠道;培育和完善房地产债券市场,作为解决当前房地产企业融资困境的重要途径之一,鼓励房地产公司发行融资期限较长、低于银行贷款利率的公司债券,吸收社会分散的剩余资金进入房地产业,在资本市场上直接融资;积极引导国外资金进入房地产融资市场,拓宽我国房地产融资渠道等。

(三)积极建立住房贷款担保机构,推进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建立住房贷款担保机构,可以促进住房抵押贷款市场的发展,加快房地产金融创新步伐,保证房地产金融健康发展。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成功经验,由政府支持组建住房贷款担保机构,为中低收入家庭购买住房提供担保,这样既可以提高住房抵押贷款的安全性,降低违约风险,又可以增加房地产金融机构的业务收入,实现多元化、全方位的服务。抵押贷款证券化是提高抵押贷款流动性的根本途径,是开拓房地产抵押贷款市场富有创造性的制度和工具创新。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和住房抵押贷款规模的扩大,推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成为了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发展的必然选择。

金融市场发展篇4

二、我国金融衍生品发展路径选择分析

我国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应遵循“适应经济金融改革进程、满足市场需求、结构上由简到繁、风险上由低到高”的总体原则,在深入研究和吸收国外发展经验和教训的同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有选择、有步骤地发展金融衍生品。

发达国家最先推出的金融衍生产品一般是外汇类合约,随后是国债类、利率类、股票类、互换类,最后是信用衍生产品。而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则纷纷以股指期货作为首选的衍生产品入市。从我国20世纪90年代初开展金融期货交易试点的经验和教训出发,加之充分考虑中国国情,不难找出中国发展金融期货的发展道路——以股指期货为突破口,逐渐发展国债期货、利率期货等衍生产品,发挥后发优势和政府的作用,以遵循强制性演进模式来完善金融衍生产品市场。

1.股指期货。从当前来看,推出股指期货的条件相对来说最成熟。我国的股市至今已有十多年的发展历史,沪深300指数业已建立,股指期货可以作为首选品种。股指期货对于投资者套期保值、转移风险都有一定的好处,特别是在我国股市还没有做空机制的情况下,推出股指期货有利于促进股市做空机制的建立,有利于股市的稳定发展。

2.国债期货。1995年初春的“3·27”国债事件表明我国的国债期货仍存在一定风险。目前国债市场的规模确实比1995年时大得多,但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对国债实行总量管理,造成国债的期限结构不尽合理,中长期国债多而短期国债少。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国债实行余额管理,这将有利于改善我国国债的期限结构,但要达到合理的收益分布还需要一段时间。再加上我国目前国债交易市场分为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市场参与者也被人为地分成两部分,所以在国债期货推出前可能还要做一些工作。

3.利率期货。随着利率市场化的逐步推进,有可能推出利率期货。利率市场化不仅是存贷款利率的自由浮动,更重要的是要根据市场信号来决定参考利率。我国目前已经推出了上海银行间拆放款利率作为参考利率,但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4.汇率期货。汇率期货的推出需要较长时间。虽然我国自2005年7月21日对汇率形成机制进行了改革,由盯住美元到参考一篮子货币,但美元在我国外贸、外汇、外债中所占比例仍然非常大,而人民币正在逐步升值。汇率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人民币完全可自由兑换,但是目前距此目标仍有一段距离。

5.掉期期货。随着我国商业银行改革的深入发展和外资的进入,在利率掉期和汇率掉期方面的业务必将随之发展,在掉期业务取得比较成熟的经验之后,可研究推出掉期期货。

三、发展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建议

完善的市场基础设施是金融衍生品市场健康发展的关键。只有市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市场上的投资者才有长期投资的准备和动力,金融衍生品市场才有稳定和高流动性的基础。具体做法:一是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如通过修订《证券法》、《公司法》、《破产法》和《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为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政策环境;二是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稳步推进人民币利率市场化进程,为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基础环境;三是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发挥政府引导和调节的作用,而不是行政干预;四是优先发展场内交易,如股指期货和期权、利率期货和期权、汇率期货和期权等,再适度利用场外交易。因为场内交易有严格的监管与交易体系,有保证金等一系列的制度保障,更加安全;四是提高金融机构对金融衍生产品的研发及定价能力。通过自主制定合理的人民币衍生产品报价,提高国内金融服务效率,增强金融机构的核心竞争力;五是建立健全高度协同的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市场参与者自控、行业自律、政府监管三方面协作的管理模式,加大对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迅速提升相关管理人员的监管水平,同时还应加强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国际监管与合作。

此外还应强化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防范在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过程中面临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通性风险、结算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逐步采用最新的市场风险管理技术及相应模型,对风险进行持续监控,提高管控能力。并且不断推进金融工具和金融制度的创新,加强理论研究和复合型金融理论人才的培养。

参考文献:

金融市场发展篇5

(一)根据离岸金融管理模式,可以将离岸金融市场分为内外一体型、内外分离型和避税港型三种。内外一体型特点是在岸金融与离岸金融结合为一体,离岸账户和在岸账户并账运行,资金可以自由往来,该类型适于金融制度完善、监管水平较高、金融自由化水平较高的国家和地区,伦敦和中国香港是这种类型的代表。

内外分离型又分为严格内外分离型和渗透型,严格内外分离型在岸账户和离岸账户严格分开,禁止资金在两种账户之间流动,美国和日本属于此种类型;渗透型在岸账户和离岸账户虽然分开,但可以将在岸和离岸资金相互转移,满足临时性的流动性要求,该类型适于金融管制较严格或竞争力较低的国家,可以实行有限度的保护主义政策,马来西亚、泰国属于这种类型。

避税港型离岸金融中心拥有大量的金融机构和公司,但这些机构通常并不参与资金融通活动,仅仅通过账簿进行境内外资金的交易,而不进行实际业务。其特点是几乎所有的业务免税或享受税收优惠,该类离岸金融市场一般多为中小国家人为设立,适于经济规模较小,基础设施发达的国家,主要分布在靠近南北美洲的大西洋和加勒比海地区、欧洲地区、远东和大洋洲地区,如巴哈马、开曼等。

(二)根据离岸金融中心的地理位置,可以分为非洲群、亚洲及太平洋群、欧洲群、中东群、西半球群。其中,非洲群主要包括利比亚、吉布提等国家;亚洲及太平洋群主要包括香港、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国家和地区;欧洲群主要包括英国、瑞士、爱尔兰、伦敦等国家;中东群主要包括以色列和黎巴嫩等国家;西半球群主要包括荷兰、美国、土耳其等国家。正是由于这些离岸金融市场分布的地理位置不同和时区差异,从而保证了全球离岸金融24小时不间断进行交易。

二、建立离岸金融市场的基本条件

建立离岸金融市场的基本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市场所在国或地区的政治和经济稳定,能够保证国际资本自由转移。我国政治最近一直比较稳定,GDP增长率从2003年开始均已超过10%,GDP总量在2006年居世界第四位,因此已经具备了良好的政治经济基础。(2)有大量经验丰富和高效率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为非居民提供各种金融服务。随着我国金融机构上市改革和公司治理的引进,其效率在不断地改进,基本能够满足非居民的各种服务。(3)有发达的通讯设施和交通设备等基础设施,从而方便金融机构、投资者和借款人及时了解世界各地市场变化情况,以便做出最优的投资决策。近年来,我国的金融业技术手段不断发展,已经基本与世界接轨,基本能够满足发展离岸金融的需要。(4)有优越的地理条件,能够与其他国际金融中心在营业时间上相互衔接。我国东部沿海城市的地理位置、时差条件对于开展离岸金融业务非常有利。

这说明无论从宏观经济环境和微观金融发展角度来说,我国都已经基本具备了建立离岸金融市场的基本条件。

三、我国离岸金融发展历程

我国离岸金融业务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从1989年开始,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了招商银行在深圳开办离岸金融业务,随后又陆续批准了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等银行开办离岸业务,从而揭开了我国离岸金融发展的序幕。1999年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为了保护本国金融体系,央行停办了该项业务。经过近三年的调整,在2002年6月又重新开放了7家银行开办离岸金融业务,其中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分别在上海和深圳开办离岸金融业务,可以从事的离岸金融业务包括: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国际结算、同业拆借、外汇担保、外汇买卖、咨询、顾问业务及其他业务等。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农业银行深圳分行、广东发展银行总行及其深圳分行只被许可从事离岸负债业务。2006年6月份随着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国务院又批准了天津滨海新区作为离岸金融的改革试点,这表明离岸金融市场的建设越来越被提上日程。至2006年6月底,我国银行离岸业务资产总量约为20亿美元,增速为17.6%,国际结算业务为200亿美元,增加了33.3%,利润为2200亿美元,增速达到了100%。(表1)

四、我国离岸金融发展对策

目前,我国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比较缓慢,主要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从离岸金融业务来看,我国银行离岸金融业务规模小、品种少,难以满足客户需求。目前,我国的离岸金融业务局限于存贷及结算业务,因此难以吸引大量的资金,这大大限制了我国离岸金融的发展速度。我们应在防范风险的基础上,加快推出保险、信托、证券和衍生工具交易等金融服务。

(二)从市场准入机制来看,我国离岸金融市场开放度不够。至2006年6月底我国仅仅允许7家银行被批准经营离岸金融业务,市场准入管制导致许多中资银行无法进入离岸金融市场,制约了我国离岸业务的发展。

(三)从离岸金融监管角度来看,我国监管制度落后。我国《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和《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分别颁布于1997年和1998年,已经颁布了近十年,这十年中,我国离岸金融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并且我国金融体系很不成熟,因此有必要借鉴离岸金融业务发展比较成熟国家的经验,尽快修订离岸金融业务监管法律制度。

(四)从政府角度来看,我国政府对离岸金融市场建设政策推动不够。从国际离岸金融市场发展经验来看,政府推动起了重要的作用,如最初的英国和后来的新加坡等国家,都是通过政府的推动作用建立起离岸金融市场。

(五)从服务对象来看,我国离岸金融客户群单一。主要为港澳地区企业和境外中资企业,其中90%左右的客户集中在香港,欧美经济发达地区的客户太少。

五、发展我国离岸金融市场具体措施

首先,考虑到我国目前的金融业开放程度不高和金融市场发展水平较低,我们应该选择内外完全分离型的市场模式。一方面这种内外分离型的模式有利于我国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另一方面可以有效阻挡国际金融市场对国内金融市场的冲击,维持国内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对于金融市场不发达的国家来说,这一点显得尤为重要。

金融市场发展篇6

以中国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为契机,我国打响了全面跨入市场经济体系的攻坚战。加快融入国际市场化经济体系而不是闭关自守,已经成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如今,作为包括WTO在内三大国际经济组织的重要成员国,在享受权力、为自身发展赢得有利的国际经济环境的同时,我国也积极信守承诺,履行自己应当承担的义务与责任。而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对外开放更是首当其冲。

中国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遵循的是循序渐进、谨慎管理的原则,在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开放的地域,增加引进的机构和数量。[1]1997年初,中国人民银行首次批准9家外资银行在上海浦东试点经营人民币业务。到2000年3月,在我国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已选32家,其中上海24家,深圳8家。保险市场的开放始于1992年上海引进外资保险公司的试点,截至刊1999年底,已有25家外资保险机构获准在中国营业。来自17个国家的外资保险公司代表处2l2家。不久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又批准了4家外资保险公司在华设立舟公司或台资寿险公司。证券市场的开放程度较低。外国证券公司可以在中国设立代表处,若干外资金融机构获得了上海和深圳证券所定数量的B股席位,可直接参与B股交易,国外金融机构还参与了我国政府债券和部分企业的H股,N股的上市发行工作。

一、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有利方面

金融市场对外开放是我国改革开放基本国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从长期来看,逐步扩大金融开放并最终融入全球金融体系,不仅可以使我国在吸引外资及促进经济增长方面获得巨大收益,也有助于加快国内金融业的改革与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

(一)有助于中国监管体系的完善和国际化接轨

加入WTO,是为中国金融业向市场化、国际化经营提供有力的改革推进剂,外来竞争将促进我国金融业和金融监管机构以巴塞尔协议为准绳的国际银行业监管原则、标准和方法,建立现代金融体制和竞争秩序。从而提高中国金融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能力,促使国内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完善内控制度,改进信息披露制度,不断提高经营效益和服务水平,推进监管的规范化、全程化,保证监管的持续性和有效性。金融调控方式将进一步由直接调控为主转化为间接调控为主。

另外,外资金融结构现代化的管理以及优良的服务手段和高效的经营方式都有利于国内银行借鉴,既有利于规范银行业的经营管理,又有助于形成统一规范、客观公正的金融监管体系,改善商业银行经营环境的同时,也可以进一步坚定世界各国对中国经济和货币的信心。

(二)有利于加快我国金融业的国际化进程,开拓国际市场

在外资银行进入我国的同时,根据世贸组织的互惠条款,国内银行也可以到国外去开拓市场。中国银行业海外拓展业务将主要受自身经营状况和东道国国内监管条例的限制,而较少受到市场准入方面的限制,这就有利于国内经营状况良好的商业银行在国际金融市场上争取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在国际竞争中获得成长和发展。从而带动国内银行业务国际化,促进内金融机构人才的成长、技术的进步和业务的全球化。

(三)有利于我国金融业学习外国先进的经营技术、融资工具和管理手段

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为国内金融机构提供参照体系和竞争对象,一些外资银行在技术、金融创新等方面的优势,将起到示范、激励和交流作用,从而推动我国银行业技术改进和金融创新的进程;外资银行先进的管理经验和运行方式对提高国内银行的经营管理水平也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四)有利于强化我国金融竞争机制,促进金融改革目标的实现

首先,外资银行的进入,必将促进国内银行加快改革,加强管理,激励国内银行提高竞争力。其次,国内外银行业间的人才竞争和交流也有利于提高我国银行从业人员的素质。最后,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可以为我国的金融市场带来一些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手段,促使我国竞争机制的改变。

(五)有助于促进金融市场发育健全

金融中介机构与金融市场规模及资本流动性成正比例发展,外国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市场有助于健全金融业市场竞争机制,实现优胜劣汰。这一过程将改善我国金融机构整体经营状况,提高服务质量、效益,提高金融机构将资金投入,具有较高边际效益领域的能力,实现社会资源合理配置。金融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金融企业和社会资金流动能力增强。企业和个人更容易获得廉价的生产资本和消费资金,将有更多的金融产品供选择。

(六)有利于我国引进更多的国外资金

我国金融业的经营成本,尤其是人力资本远远低于国际金融业同行。国内金融业职工的人均年薪为1万元人民币左右.而发达国家一般银行职员的年薪在3万美元左右。较低的经营成本可以使我国金融业在进入国际市场时.向客户提供具有吸引力的条件,获得较高的收益。

二、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不利方面

对外开放金融市场,对我国民族金融业发展也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因此,在看到积极因素的同时,我们不得不考虑到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带来的不利因素。

(一)客户资源的无形流失

一些外资金融机构的优势体现在体制优势、管理优势、规模优势、跨国服务网络优势。这些优势集中起来形成了综合的业务优势。一些外资金融机构可以凭借这些优势和雄厚的实力、良好的市场形象赢得优质客户,这对我国金融机构将造成强烈地冲击。

如中国加入WTO后,人民币业务会逐渐对外资银行开放,而外资银行一般会选择向国内一些优质企业发放贷款,这些优质企业为扩大生产,增加出口,降低成本,出于自身考虑,往往也会选择那些服务方式灵活、效率高的外资银行,久而久之,中资银行不可避免地会丢失一批优质客户;而对保险业来说,冲击可能更为厉害,中国的保险业由于服务质量较低,外商投资如果从目前的寿险再扩展至财险、再保险及保险业,中国的民族保险业将丧失较大的市场份额;由于A股市场还不能放开,证券行业可能好一点,但随着B股向国内居民放开,开放的步伐也在加快。[2]中资金融机构若不能发挥自身的优势,提高服务质量,保持相当的业务份额,就会面临由业务萎缩导致的财务风险。

(二)在国际经验方面

除中国银行外,中国金融业长期以来都限于国内经营,与国际市场缺乏密切的联系。特别是由于国内金融体制与国际惯例的差距,国内金融业和国际金融市场处于几乎隔绝的状态。这种状态,使中国金融业缺乏精通国际金融业务的人才。缺乏具有广泛国际服务网络的客户关系。

(三)人才竞争

现代企业竞争说到底就是人才的竞争,如果没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妙法,则现在的中资金融机构就难以留住人才。加入WTO后,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的业务会逐渐扩大,外资金融机构将随业务规模的扩展和业务领域的拓展招募大量本土员工,凭借其先进的经营管理、优越的工作条件、优厚的待遇以及诱人的出国培训机会等,会吸引大量国内金融界的优秀人才,使人才流失严重。从而可能导致国内金融界整体员工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的下降。

与外资金融机构在个人收入、员工技术培训、业务新技术支持等方面的差距将导致我国本土金融机构中一些优秀业务骨干“跳槽”,这将导致我国金融业人才的流失,而人才的流失将会影响中资金融机构的相对竞争地位。

(四)金融市场将受到国际游资冲击

目前,我国的宏观调控能力有待提高。企业的自我表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能力也有待加强.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和行为规范还比较薄弱,如过早地开放国内金融市场。特别是实现资本项目下的自由兑换,就会形成资本的大量流入、流出,冲击国内金融市场,影响整个宏观经济的平稳发展。

(五)对我国货币政策的调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金融市场开放程度较高的情况下,一国汇率和利率变化所产生的效应。将被相应的资本的流动效应所抵消。从而加大了金融调控的难度,这就要求使用更有效的宏观调控政策加以控制。

三、总结

总的来说,中国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利大于弊。与发达成熟的市场相比,目前我国金融市场尚处在初级阶段,所面临的任务繁重而紧迫。尤其是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在加入WTO后我国金融开放不断深化的背景下,如何加快金融改革,构建协调的金融市场结构已成为我国金融业所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参考文献】

金融市场发展篇7

(三)非正规金融缺乏必要的规范。就功能而言,农村非正规金融机构为农村经济发展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但也存在很多问题。一方面目前非正规金融的发展完全处于市场自由发展的放任状态,使得政府缺乏必要的监管;再有由于法律框架建设问题,其除了面对一般金融机构共同面对的市场风险外,还要面对得不到市场保护的非市场风险。

制约农村金融供给的原因分析

(一)农村信用环境的缺失。信用环境存在问题较多。主要是金融机构贷款逾期过高,企业间互相拖欠债务普遍,以劣充优、以次充好和欺诈失信等严重冲击着商业信用关系和消费信用关系。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占其全部贷款的比率为25%。作为社会信用的个人部分,信用观念淡薄;同时还缺乏信用风险防范意识。由于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无法考察客户信用程度,更不能对其实行监控,从而给银行增加了信用风险。

(二)金融市场的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造成了市场交易各方的博弈失衡,影响博弈的公平和公正,使得市场对资源配置出现低效率。在农村金融市场上,银行对借款人资金运用的目的、风险及还款能力等信息无法准确获知,财务制度和信用体制不完善也使得借款人无法向银行传递准确的借款信息,使得金融机构处于信息的劣势一方,在这种情况下,金融机构通过惜贷或者提高贷款利率来规避风险,压缩了信贷供给量。

完善辽宁省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建议

(一)注重农村金融市场结构优化、体系健全和深度拓展。辽宁农村金融市场发育程度较低、发展较慢、结构失衡,亟待进一步拓展和优化。规范和发展银行借贷市场和证券市场,国有商业银行要办成真正的现代商业银行,依法自主借贷,扩大对农业、农民和农村的贷款,增加银行借贷市场份额。证券市场主要是培育乡镇企业和农村中小企业,使那些具有一定规模、富有特色优势和发展潜力的企业及生物技术等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多种形式改制包装上市,通过发行股票、债券进行融资。

金融市场发展篇8

离岸金融市场风险的定义 离岸金融市场风险即指在离岸金融机构的货币经营和信用活动中,由于各种因素(如利率、汇率等)随机变化的影响,使离岸金融机构或投资者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背离的不确定性及其资产蒙受损失的可能性。用公式可以表述为:R=f(p,c),R指风险;p为不利事件发生的概率;c为该事件发生的后果。 离岸金融市场自由化程度较高,其风险的构成复杂。几乎包括所有类型的金融风险类型,如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并且各种风险没有明显的界限,具有一定的共生性。离岸市场一旦出现问题,就会通过价格、利率、汇率、股价等机制,以及经济主体之间的相互依赖性,产生链式反应,如图1所示。因此,一国离岸金融市场要获得健康的发展,该国的监管当局必须对本国的宏观经济、对外经济和金融市场有清醒的判断和认识,其中尤其要重视离岸金融风险和管理,并采取切实有效的严格监管。 离岸金融市场风险对我国的影响 (一)有限渗透模式加大离岸资产风险 我国离岸市场采用的是有限渗漏的内外分离型模式。有限渗漏的内外分离模式可以使试点银行在其需要时将在岸资金补充离岸头寸,有关银行将在岸资金渗漏到离岸账户中去,一旦离岸贷款不能按时收回,或者离岸市场的存贷款不能自求平衡,就只能冒险继续追加在岸资金以弥补离岸账户的存贷款缺口,进而打破在岸资金向离岸市场渗漏的限度,并进一步增加了离岸银行业务的呆坏账。 (二)转嫁金融风险 企业随着负债率上升,财务风险加大,其融资成本(贷款利率)将会上升。对于奉行激进经营策略的企业而言,如果能够向公众和金融机构隐瞒其真实负债水平,将有助于其扩大融资规模而不至于推高贷款利率。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拥有不透明“优势”的离岸金融中心无疑是最佳选择。借助离岸中心,外资公司可以在集团整体债务水平很高的情况下,将其控制下的信息披露义务较高的子公司的账面债务水平保持在较低水平,从而推行高负债经营,最终发生债务违约而殃及向其在华子公司放款的中国金融机构。 (三)非法逃汇、套汇和骗汇 一部分企业利用《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缺陷,通过离岸业务以逃汇套汇。我国严格的外汇管制造成离市场和在岸市场的外汇资金价值差异,企业为了利用离岸市场赚取这个价值差异,有可能将境内资金转移到离岸市场,也可能将离岸资金转移到境内市场。例如,境内机构给境外机构提供担保,若境外机构经营失败,境内机构的资金就要划到境外,如图2所示。反过来,境外企业为境内企业提供担保,境内企业的经营失败就会使境外资金进入境内,如图3所示。 在没有离岸银行业务的情况下,这种转移要受许多限制,而有了离岸银行业务,这种转移就会很方便。不仅如此,由于道德风险的存在,人们还会故意制造经营失败的假象,以实现逃汇、套汇的目的。 美国离岸金融市场的风险管理借鉴 美国从两个方面对离岸金融市场进行监管:一是对国际银行设施的监管。1981年美联储批准设立纽约离岸金融市场,即国际银行设施(IBF),国际银行设施在风险监管方面具有以下特点:首先,存放在IBF账户上的美元视同境外美元,与国内美元账户严格分开。其次,美国对IBF从事存贷款业务进行比较严格的管理。只能够向特定的对象通过提供大额存单或本票来吸纳存款,而贷款也只能必须用于美国境外;二是对美国银行在海外离岸金融市场的分支机构的监管。美国对国内银行在海外离岸市场的监管比较宽松。美国的一系列监管法令和政策都不适用于美国银行的海外分支机构:对预定在境外支取的各项存款,不受联邦储备存款准备金制度的管制;存款利率可以根据所在国家的实际情况自由浮动;贷款比例也较为宽松。此外,美国允许其商业银行的海外机构经营国内商业银行原不允许经营的业务,诸如证券经纪业务、保险业务等。 我国离岸金融市场的风险管理政策建议 (一)对离岸金融市场的外部监管本文出自: 1.市场准入与退出的监管。一方面,对离岸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的控制是有效监管的首要环节。离岸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管制主要看其是否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章程,是否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额,是否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是否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措施;另一方面,对离岸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监管也是有效监管的重要一环。严重亏损或严重违规的离岸机构退出金融市场,将其破产倒闭的发生及其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体现了有效监管的要求。而我国在这方面的制度并不健全,表现在对于离岸银行机构退出的问题,还没有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与之分配。可以借鉴2003年颁布的《商业银行法》对于离岸银行机构的市场退出方式进行规定,即接管、解散、撤销。 2.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在离岸银行业务日益多元化以及衍生业务越来越重要的情况下,仅靠监管者单方的力量难以对离岸银行施以全面监管,信息披露则有助于强化监管,促进离岸银行业实现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另外,信息披露有助于遏止银行的各种违规操作,使银行经营管理层把精力从钻空子、找漏洞转到加强内部管理、减少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上来,从而实现离岸银行在盈利性、流动性、安全性协调统一基础上的良性运作。 3.健全风险预警体系。首先,科学的预警指标,针对离岸银行容易引发金融危机的三大因素(外债、银行坏账和通货膨胀),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防止离岸金融风险的安全指标体系;其次,建立健全离岸金融机构材料上报制度。金融风险预警制度必须建立在充分、详实的金融资料基础上。为此,应当建立严格、完善的财务报表上报制度,各离岸银行必须按照金融监管当局规定的时间、项目、格式和口径上报各种财务报表和资料;最后,建立风险预警的评估系统和传导机制。金融监管当局在收到离岸银行上报的资料后,预测出各家机构所面临的风险程度,并列出有问题金融机构。随后将金融风险反馈给金融机构,向其发出警示信号,使其采取有效措施化解金融风险。 (二)金融机构自身的内部监管 1.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内部控制水平。离岸银行建立和完善科学、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可以达到稳健经营的目的。具体来说,要建立、健全内控组织体系。抓紧在银行中设置稽核审计机构,同时要选配高素质人才充实稽核审计队伍;建立内部稽核监控指标体系,通过对资本、业务经营、制度执行、资金运用、经营成果、经营风险等指标的建立和考核,预防、预测金融风险;加强对权力的制衡与约束。对主要负责人的职责履行、权力作用、行为规范等方面进行动态监督,防止;严格对贷款、投资等资金运用操作,实行第一责任 .本文出自: 人制度。只有不断改进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才能及时有效地对风险进行识别和控制。 2.在满足资本充足率的条件下,充分运用巴塞尔协议相关规则提升离岸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技术。离岸银行必须遵守8%最低资本要求,保证为存款者提供一定的缓冲资产。这将使离岸银行承担风险的能力增强,并降低离岸银行破产的可能性。巴塞尔新协议中IRB法的使用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其中许多规则都是我国银行目前无法满足的。但我国银行要想在金融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参与国际竞争,必然要遵守全球一体的“游戏规则”,因此积极研究开发内部评级技术已成为当务之急和必然选择。银监会2007年公布的《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其中鼓励商业银行积极改进风险管理,采取风险敏感性高的IRB法,最迟在2013年底全面实施新资本协议。本文出自: 3.严格加强离岸账户与在岸账户管理。我国在开展离岸业务时要严格在岸账户和离岸账户的分开管理,同时加强监管当局对离岸账户的掌控。监管当局可以要求定期报送离岸帐户的各项报表或临时要求的特殊报表,供其了解离岸业务的规模并监督各项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具体来说,银行可采取下列措施:银行对离岸业务应当与在岸银行业务实行分离型管理;非居民资产汇往离岸账户和离岸账户资金汇往境外账户以及离岸账户之间的资金可以自由进出,离岸账户和在岸账户间的资金往来,汇出行(汇入行)应当遵守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和贸易进口付汇(出口收汇)核销监管规定,并按照《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方法》进行申报;银行离岸账户头寸与在岸账户头寸相互抵补的限额和期限由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定;为防止客户利用离岸账户“洗钱”,规定离岸账户不得接受或提取现金。 (三)国际银行业的合作监管 加强国际银行业的监管合作,一要促进双边监管当局的信息的共享,提高监管的协调性。我国监管当局要加强与其他国家监管机构的往来,加强信息的沟通与交流,通过互相提供监管信息加强对离岸银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的审核,通过互派现场检查组的形式加强对本国银行海外分行的监管力度,通过签署谅解备忘录减少监管摩擦;二是加强资本流动的监管合作,提高金融体系的稳定性。资本流动特别是短期资本流动对一国的金融稳定将产生重大的影响,对此,监管机构要加强监管合作,互相学习监管经验,共同打击洗钱活动,防止资本流动给金融体系带来不稳定的因素;三是加强金融监管人才的培训和合作,提高监管水平。我国应该积极与监管水平高的国家合作,共同培训监管人才,通过派员到先进的监管当局跟班学习、共同举办金融国际研讨会以及参加国际金融组织的活动,进一步提高我国监管人员的素质。 参考文献: 1.陶湘,陈雨露.国际金融与管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 2.刘振芳.离岸金融市场.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7本文出自: 3.廖昌开.离岸金融业务.中国金融出版社,1997 内容摘要:随着金融业国际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发展离岸金融市场成为我国金融市场与国际接轨的重要步骤。而离岸市场蕴含着较大的风险,从宏观、微观和国际合作三方面对我国离岸金融市场的风险管理提出政策建议,以期使我国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建立在稳健的基础之上。 关键词:离岸金融市场离岸金融风险风险管理

金融市场发展篇9

二、金融市场与财务会计的联系

1.金融市场为方便起见,我们可将金融市场划分为三种主要类型:

第一是股权市场。此处,我主要指有组织的、公开挂牌的一级和二级股票市场·而非更专业的风险资本市场。

第二是从事诸如期权和期货合同这类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公开挂牌的市场,这些市场自70年代期权定价模型成型以后就问世了。

第三类市场由其他“市场”组成,如债务和场外交易市场(OTC)。虽然财务会计中许多以资本市场为基础的研究都集中于二级股票市场,我们还是应该承认,所有这些市场的参与者都会对会计准则的形成产生影响。

本文来自:

2.财务会计

正如其日常工作所涉及的那样,会计是一个非常广泛的领域,例如,它包括专门用于内部管理的报告与分析:一般用途的对外财务报告、审计、会计信息系统以及税务等.此外?几家主要的专业会计师事务所为了寻求发展机会而不断扩大其经营范围。从而也扩大了“会计”的疆界。有些变革是内部的,如上述事务所对其国内业务进行重组:以便更好地为全球客户提供服务。另一些变革则涉及拓展其鉴证服务。或管理咨询、公司理财以及其他一些咨询业务。最近,这些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收购或者建立附属的法律事务所。所以,“会计师”的业务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同样。有许多不同的财务会计‘信息使用者。他们可能是企业“内部人员”、将财务会计信息用于管理;或是“外部使用者’:包括股东、债权人、雇员组织、金融与产品市场的管理者,以及税务当局。今天,我着重讨论资本供应方(投资者和金融家们)对信息的需要。以及资本需求方(企业)是如何满足这些需要的。因此,我对财务会计的界定是狭义的,即为在外部金融市场使用而准备的会计信息,而且我要强调的是会计的控制过程。财务会计在企业内部的使用将被排除在外,理由是业务经理们对信息的需求因环境而异,而且随意性较大。同样,非市场使用也将被排除在外,理由是,它们源自不同的激励结构,而且不是有很大的随意性就是可能处于不同制度的控制之下。’这样做的一个后果便是我的说明和预计会不充分:因为在为不同的使用者提供会计信息时会产生共同的成本与共享的利益。

金融市场发展篇10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9-162-01

一、江西省社会融资情况分析

2011年,江西省社会融资总量新增1797亿元,其中本外币贷款新增为1492亿元,占全部社会融资新增额的83%,这说明江西省各级政府和企业当前主要还是依靠银行贷款渠道融资,并反映出江西金融市场的发展仍然相对滞后,导致融资渠道较窄。目前,江西省各级政府和企业仍比较难以通过信托贷款、委托贷款、承兑汇票渠道融资,除银行贷款渠道外基本只剩下企业债这一融资渠道。进入2012年以来,江西企业的债券融资量有较大幅度上升,今年前两个月江西企业债发行量就达到60亿元,其中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发行了30亿元短融券,较好地满足了省高投的资金需求,因此今年省高投提出将采取股权、票据和债券等多渠道融资的策略,其银行贷款融资占全部融资的比例可能将有所下降。未来随着债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江西企业债券融资的比例有望继续上升,并会逐渐降低企业对银行贷款的依赖性。

二、江西省金融业重点支持的实体经济领域

1.重点支持省内国家战略建设的重大项目。各金融机构都大力支持江西省实施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国家战略建设,并积极跟进发改委、鄱湖办的重大项目。农行提出结合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规划,给予信贷规模倾斜,2011年共向鄱阳湖区域的重大项目投放信贷81亿元;中行2011年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范围的贷款金额同比增长39.16%,并与江西日报社举办“中银非常关注·聚焦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实施二周年”论坛,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发展蓝图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理论和实践探讨;工行2011年底鄱阳湖区域的贷款余额达611亿元,同时开发多元化融资产品满足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资金需求,参与组建鄱阳湖产业投资基金,并累计投资37亿元。

2.重点向小微企业投放贷款。省内金融机构的信贷当前信贷投放的重点在小微企业方面。农行提出要把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当作一项战略性重点工作来抓,采取“四大支撑”措施,在全省设立11家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已达105.23亿元;工行创新担保方式,简化贷款流程,将“网贷通”作为服务小微企业的重要手段,实现“随时随地、随借随还”,工行新增贷款总量的逾四成投向小微企业,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近100亿元;中行大力推广“中银信贷工厂”模式,设计了“银商通达”、“银园保”等一系列小企业专属产品,解决小企业担保难、审批慢等问题,2011年中行小企业贷款增长73%,高出贷款平均增速57个百分点。

3.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依照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江西金融机构普遍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2012年初,农行江西分行与江西省农业厅在南昌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农行将向江西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100亿元人民币的意向性信用额度,助力江西省农业产业化发展。建行涉农贷款余额也保持在20%以上的增速,高于对公贷款平均增速6个百分点,并在金融机构中率先创新了新农村建设贷款产品,重点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住房安置改造、土地综合治理等项目提供金融服务。

三、金融机构竞争情况

今年以来,江西省资金形势紧张,客户资金需求量远大于银行信贷资金供给量,各银行普遍对贷款利率进行上浮。因此总体上省内信贷市场的竞争强度偏低,只在部分优质项目上存在一定竞争。目前江西金融机构竞争特点是:在城建类基础设施等收益率相对较低的项目上,金融机构竞争强度低,如公路项目基本没有出现太多竞争;而在收益率相对较高的项目上,各金融机构的竞争往往就十分激烈。在优质项目上,江西省金融机构的主要竞争手段有以下几类:(1)利率优惠。主要手段包括下浮利率或将原本上浮利率的项目改为基准利率。(2)放宽条件。包括放松抵制押条件或降低担保要求。(3)提供隐形担保。主要是在开展信托等中间业务的过程中,在合同中提供隐形担保条款。(4)加大营销力度。各金融机构采取上门服务等多种营销手段获取竞争优势。

四、金融机构表外业务动向

当前,江西省金融机构在表外业务上的重点是银团贷款业务。各金融机构积极采取银团贷款的方式合作组团开发“两基一支”类大型项目,导致全省银团贷款增速相对较快。今年2月末,银团贷款余额为616.61亿元,较上月增加31.29亿元,增长5.3%,增长速度较全部人民币贷款增速高1.6%。江西省金融机构积极发展银团贷款业务的主因在于江西省九江长江大桥、南昌轨道交通线、保障房工程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融资需求巨大,各银行都积极采取银团贷款方式解决规模问题。

参考文献:

1.胡召平.中国金融市场未来发展展望及商业银行的对策[J].湖北社会科学,2012(3)

金融市场发展篇11

(二)国际碳金融市场现状概述

国际上碳金融市场发展较为迅速,根据机构统计,2021年全球碳金融市场交易规模已经超过600亿美元。市场交易机制自《京都议定书》提出的基础三类(国际排放贸易-IET、清洁发展机制-IET、联合履约机制-JI)已发展成为涵盖整条碳排放产业链的多领域交易形式。在欧美、东亚等地区已建成诸如欧盟气候交易所、芝加哥气候交易所、韩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等交易所和交易平台。市场参与主体方面,主要包括负责低碳项目开发、专项资金供给和技术研发咨询的供给者,撮合交易的交易商、金融机构和工业企业等媒介方,计划内限额排放与计划外自愿购买排放量的最终使用者以及国际合作组织和行业自律组织等监管者。市场交易产品方面,主要可分为碳排放权原生产品和附属衍生产品两大类,具体包括碳排放配额交易远期、期权、绿色基金、绿色债券、交付保证、套利工具等。

(三)中国碳金融市场发展与政策引领

我国作为全球碳排放市场的重要参与者,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2011年,党中央在“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明确了关于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的要求,并陆续建立了重点城市试点市场。2021年6月,全国性碳交易中心正式在上海设立,其登记中心设于武汉,并于同年7月正式开市运行。截至2021年12月,市场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1.79亿吨,累计成交额超76亿元。我国碳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对高效推动形成“双碳‘1+N’”政策体系具有坚实的现实意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2021年出台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文件指导,一方面要将低碳发展概念融入顶层设计,统筹作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另一方面要坚持政府和市场双轮驱动,推进社会经济模式绿色转型发展。研究表明,碳金融对经济产业的绿色转型具有较强的推动作用,包括清洁机制发展项目推动资源型产业的低碳化、绿色信贷投入与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的正向促进、绿色金融与数字经济对金融机构经营提效的耦合机制等方面。此外,碳金融政策离不开金融机构特别是商业银行的具体产品服务,这当中又以绿色信贷为主。据统计,截至2021年末我国18家主要上市商业银行绿色贷款余额超过11万亿元,实现同比增长,其中作为国有大行的中国工商银行单行实现绿色融资规模2.48万亿元,领先国内同业。作为国民经济循环中的重要参与主体,商业银行既承接低碳发展的资金需求,又承担社会居民的财富管理责任。提升两者之间的关联效率不仅符合金融机构自身发展需求,更是落实国家双碳政策,实现社会经济有序持续发展的切实需要。

二、金融机构在碳金融市场中的参与方式

(一)财富管理业务与低碳经济发展的有机结合

我国财富管理市场自改革开放后保持长期高速发展,现阶段规模已跃居全球第二,成为全球财富管理实践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据相关机构预测,我国财富管理市场近年将继续保持10%以上的增长率,2025年整体体量将达到25~50万亿美元规模。伴随着市场的高速发展,我国适时提出了一系列调整和引导政策,包括资管新规产品净值化、绿色金融、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数字经济融入实体产业等指导性战略。面对市场蓝海和政策要求,商业银行、券商、信托等金融机构竞相开启自身财富管理业务转型之路,着重强调业务高质量经营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有机耦合。其中,商业银行作为金融机构首位参与方,正从传统的资金融通媒介逐步发展为承接居民财富管理需求、优化社会资源配置、落实国家可持续发展政策的综合化客户服务平台。金融机构作为社会经济循环和居民财富管理中的主要节点,最终目标是打造开放创新的低碳绿色循环生态,实现财富高效管理与绿色持续发展的多点触联。现代金融机构的经营态势受到数字经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算法等科技进步的影响,叠加全球疫情冲击、地区动荡等宏观因素影响,已呈现出智能化、线上化、生态化等发展趋势。如何将财富管理业务的包容性与低碳发展的迫切性相结合,成为金融机构助力“双碳”目标,创新绿色金融的破局关键。

(二)商业银行在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的相关实践

商业银行作为与企业信贷关系最为直接的金融机构,负有天然的助力传统产业低碳转型、引导企业绿色发展的责任。得益于我国改革开放政策下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传统高净值人群中企业家客户占比超过70%。商业银行在以客户为中心的财富管理服务框架下,不断强化内部对私对公业务协同,以私促公,以公联私,推动银行集团内“平台优势”与企业家客户“规模经济”不断融合。以兴业银行为例,在经营中强调“绿色银行”“投资银行”“财富银行”三者有机统一,通过持续服务实体经济,支持居民收入增加,实现银行业务和社会经济的绿色可持续发展。在引导企业低碳转型发展方面,金融机构自身的产品服务创新亦不可或缺。现阶段我国绿色金融产品相较于欧美成熟同业呈现出种类单一、市场参与者不完善的特点,主流的绿色金融产品为绿色信贷、绿色概念债券和低碳项目投资,尚未出现成体系的间接融资模式和衍生产品交易平台。针对以上问题,央行发布《绿色金融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等系列指导文章,着重强调建立绿色金融运行标准,加快绿色产品创新,发展多样化碳金融实践工具。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光大银行等商业银行积极响应,结合自身特点先后推出“绿色金融发展规划”“碳账本金融服务”“双碳云签约合作”等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通过整合资产资金端支持与客户产品端创新,成熟金融机构的ESG(环境、社会、公司治理)责任承担得以全面展现。坚持以低碳发展、绿色金融缓解环境问题,引导社会财富合理配置,实现机构和社区的和谐发展成为金融机构未来的发展趋势。麦肯锡等咨询机构在研究报告中指出,金融机构在大力拓展绿色金融服务的同时,深化同业协作和异业互补,注重消费者体验和权益保护,构建ESG投资策略体系并树立ESG决策理念,能够对关联公司产生积极影响,推动各行业的绿色发展进程。恒生银行通过先行打造银行绿色运营标准、创新绿色金融服务实体、联动社区开展环境保护项目的三重ESG实践活动,为金融同业提供了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商业银行范本。

三、工商银行财富管理业务助力碳市场应用

(一)财富管理客户端:持续推动绿色产品创新,优化客户资产配置

工商银行将碳中和碳达峰的战略目标充分融入财富管理业务和产品创新,坚持责任投资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理念,前瞻性布局绿色发展主题产品,积极挖掘碳市场领域投资机遇,获得市场充分认可。一是持续开展绿色产品创新。公募基金方面,工商银行坚持将可持续、绿色环保作为投资方向,绿色主题基金产品规模持续增长,为投资者创造稳定回报。积极布局绿色发展主题产品,先后成功发行工银新材料新能源基金、工银生态环境基金、工银新能源汽车基金等以绿色发展为主题的股票型投资基金,以及中证180ESG ETF产品,为广大投资者创造了长期稳定收益。理财产品方面,探索挖掘碳市场领域投资机遇,充分发挥理财资金直投直拓的优势特点,不断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引导更多资金服务绿色发展,打造具有工银理财特色的“绿色方案”。通过债券、权益、非标等多种方式共同发力,投资各类绿色资产,覆盖风力发电、光伏设备、新能源电池、绿色交通、低碳转型、生态环保、农林水利、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众多绿色金融相关子行业和细分领域。二是推进绿色产品配置。私人银行是工商银行大财富管理业务创新的重要领域,也是深化绿色金融服务重要阵地。私人银行持续强化与工银理财联动,专属发行了业内首只以“绿色金融”为主题的净值型理财产品,以碳中和多资产指数作为业绩基准开展投资,主要投向以绿色债券和符合绿色金融主题方向的权益类资产,吸引高净值客户资金更多投向绿色低碳发展领域,彰显工商银行私人银行业务落实低碳转型、绿色金融投资的决心。在配置端,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及国家相继出台的一系列相关工作方针及政策,优先投资绩优新能源、环保、低碳等主题明星公募基金或ETF,通过量化策略开展组合管理,在帮助客户把握绿色投资长期机会的同时,更满足工商银行私人银行客户对于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贡献的高层次需求,助力私银客户服务国家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等重大战略,弘扬当代中国企业家精神。

金融市场发展篇12

一、金融衍生品OTC市场的理论探析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认为:“衍生交易是一份双边合约或支付交换协议,它们的价值是从基本的资产或某种基础性的利率或指数上衍生出来的。衍生交易所依赖的基础包括利率、汇率、商品、股票及其他指数。”Claude Brown,How to Recognize a Derivative,International Financial Law Review,May 1995。转引自徐明棋《美国金融衍生品市场近期的发展与监管趋势》,《世界经济政治》,1997年第1期,第51页。衍生金融工具国际互换和衍生协会(International Swaps and Derivatives Association,ISDA)将金融衍生工具描述为:“旨在为交易者转移风险的双边合约。合约到期时,交易者所欠缺对方的金额由基础商品、证券或指数的价格决定”。

金融衍生品市场既包括标准化的交易所交易,也包括非标准化的场外交易(柜台交易),即OTC交易。金融衍生品OTC市场是降低交易费用的制度之一,是一种有效率、并且效率不断提高的制度。

(一)从国外金融衍生产品发展顺序看OTC衍生市场的形成

从发达国家的基础资产标的看,美国最先推出的金融衍生产品是外汇类合约,随后是国债类、利率类、股票类、互换类,最后是信用衍生产品。而其他发达国家,除法国最先推出的是国债类衍生合约外,英国、加拿大、荷兰、澳大利亚等国首先推出的也是外汇类衍生产品合约。

在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前,国际外汇市场在固定汇率制度下累积了巨大的风险。国际固定汇率制度解体后,国际金融市场受到了剧烈的冲击。因此,为了防范金融风险以及金融市场在新的体系中对外汇市场风险管理、有效控制手段的需求,外汇类衍生产品率先出现在国际金融市场,利率衍生产品紧随其后产生。

根据凯恩斯的利率平价理论及艾因齐格的利率、汇率“互动效应”,汇率的剧烈波动,在资本市场开放条件下,必然导致大量的投机性资金在不同货币间寻找套利机会,引起主要货币资金市场供求大幅变动,进而引发市场利率的剧烈波动,加大利率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利率衍生产品应运而生,同时,也导致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场的形成。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全球国际金融中心所在国家和地区,包括新兴工业化国家纷纷加入建立衍生产品市场的大潮中。与发达国家有明显区别的是,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纷纷以股指期货作为首选的衍生产品上市。这是由于外汇衍生市场、利率衍生市场等市场一体化程度非常高,新兴工业化国家再建立此类市场,是缺乏竞争力的。而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有价证券市场,特别是股票市场与国际证券市场有一定分离,其股价的运行具有相对独立性。因此,新兴市场国家衍生产品的发展从股指类衍生合约开始。

(二)从制度角度分析OTC衍生市场的形成

金融衍生品柜台交易(OTC)产生、发展的动因从制度经济学关于制度创新、变迁的理论与模型中可以得到科学的解释。20世纪70年代,世界金融业纷纷放松管制,走向金融创新和自由化进程的时期。正如哈佛大学的罗伯特・默顿教授所言,以衍生工具为核心的金融创新正改变着未来的全球金融系统。

通常,金融创新分为市场创新和制度创新两大类。市场创新主要包括金融工具创新、金融机构组织创新、经营手段的创新。制度创新是金融制度的变革,既包括解除管制的措施,也包括加强管制的制度安排。制度学派认为金融市场的创新是与社会制度紧密相连的,是一种与经济制度相互影响、互为因果的制度变革。金融体系的任何制度变革引起的变动都可以视为金融创新。

希克斯(J.R.Hicks)和尼汉斯(J.Nichans)1976年提出了金融创新的交易成本理论,它的基本命题是“金融创新的支配因素是降低交易成本”,不断降低交易成本就会刺激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场的创新,改善金融服务。可以说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场的创新的过程就是不断降低交易成本的过程。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场的创新动力则主要基于降低交易费用和规避风险。

(三)从“金融深化”角度看OTC衍生市场的形成

“金融深化”是美国经济学家E・S・肖和麦金农提出的一种社会经济过程,主要是指发展中国家政府应放弃对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的过分干预,放开对利率和汇率的控制,使它们能充分反映外汇和资金的使用情况,从而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金融深化是金融创新最根本的原因,每一种创新都与市场规模、结构和机制的深化有密切关系。市场规模和范围的扩大产生了巨大的融资和金融服务需求,导致了原有金融手段和金融服务的相对落后,使得能够适应大规模融资需求的创新金融工具和金融服务问世;市场结构的延伸导致市场交易对象和交易过程发生变化,使得灵活多样的创新工具和新型市场出现;市场机制的深化要求资源配置效率提高,分散风险和管理风险手段多元化、现代化,使得各种金融服务和风险管理工具的创新层出不穷。

因此,金融深化既产生了金融创新的需求,也使金融创新的供给能够实现。OTC金融衍生品市场作为一种重要的金融创新,在国际金融深化的进程中必将产生强烈的需求,并使供给的条件日益完善。

(四)从融资手段多样化需要分析OTC衍生市场形成

戈德史密斯认为,金融理论的职责就在于找出决定一国金融结构、金融工具存量和金融交易流量的主要经济因素,并阐明这些因素怎样通过相互作用而促成金融发展雷蒙德・戈德史密斯《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第44页,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从存量方面观察,金融结构的主要统计特征之一便是金融资产(金融工具)总额在各个组成部分中的分布,尤其是在短期、长期债券和股票之间的分布。20世纪80年代以来,通过国际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规模远远超过了国际贷款规模。这种变化是市场机制深化的结果。

市场机制有两大功能:资源配置和风险的分散与转移。市场经济中社会资源的配置和社会经济的按比例发展都是通过市场来实现的。市场在发展的过程中会创造出一种机制,使风险转嫁出去,让市场体系中最有能力、最愿意承担风险的实体来承担。这种机制主要是通过金融市场来实现的,因此,金融市场不但具有配置金融资源的功能,而且还承担着转移和分散市场经济体系中经济风险的功能。随着生产的发展和市场的深化,社会对金融市场分散和转移风险功能的要求就越高,融资方式多样化的本身就是这种需求的结果,并成为新的分散和转移风险的市场机制产生的动力,即OTC市场形成、发展的动力。

二、OTC衍生产品市场的形成与发展

金融市场在上个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中期,发生了一些最重要的金融创新(Allen和Gale,1994),其中大多数成功的金融创新是这一时期引入的各种各样的衍生证券,包括在交易所上市的金融期货期权以及场外交易工具如互换。在1972年国际货币市场(IMM)引入外汇期货和期权、1973年芝加哥期权交易所(CBOE)引入第一个标准化的期权、1976年IMM引入91天国库券(Treasure-Bill)以及1977年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引入国债(Treasure Bond)合约并取得成功后,产生了金融期货的标准化市场。与此同时,场外衍生工具也大量增加,特别是互换。第一个货币互换是作为英国公司绕过外汇控制的一种手段,发生在20世纪60年代。它涉及一种货币的支付流和另一种货币的支付流之间的互换。这种技术也被运用到其他方面,最重要的是用固定利率贷款来互换浮动利率贷款。以场内交易为主、场外交易作为补充的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形态已经在西方发达国家确立起来。

从上世纪90年代起,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的发展开始出现了明显的分化,其中场外衍生市场的增长速度明显高于交易所,这反映在产品品种、未平仓合约量以及交易量等方面。特别是在1998年第三季度之后(当时,由于东南亚金融危机引发了对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流动性的恐慌,导致场内衍生市场达到创历史新高的交易量),交易所至今已经无力与场外衍生市场竞争。

尽管与交易所交易的标准衍生工具相比,场外衍生交易没有很高的流动性,但场外衍生交易产品所具有的高度灵活性使其更有竞争优势,特别是在风险管理业务中,特殊定制的风险管理产品往往有更大的需求,因此两个市场之间分化的趋势日益加剧。此外,一些原生金融产品交易的变化也导致了一些衍生品交易从交易所转移到场外市场,比如一些主要经济发达国家(如美国和英国)政府债券发行量的减少或者是其回购活动都将减少场内品种的交易量,然而这样的变化对场外交易的需求基本没有影响。

根据BIS的统计数据,以银行为主的交易商和其他金融机构是OTC衍生工具的主要使用者,两者共占据所有名义交易额的85%,而非金融交易者只有15%。这些说明金融中介主要从事OTC衍生工具的交易,银行、保险公司以及其他金融机构正在日益专注于风险转移和管理的业务,利用OTC衍生产品进行风险管理已经成为金融部门主要或是最重要的业务。

中国金融衍生品市场早在清朝中后期就出现了市场的萌芽及其初级形态,民国时期还出现过由政府正式批准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如:1919年6月北洋政府农商部批准设立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不过那时的衍生品市场仅仅是一种市场的萌芽。在中国,真正意义上的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建设大体经历了如下四个阶段:理论研究阶段(1987―1990年)、期货市场的建立和发展阶段(1990―1993年)、清理整顿、制度调整阶段(1994―1999年)、恢复性发展阶段(2000―至今),加强金融衍生品市场交易的制度建设。经过这几年的恢复性发展,期货市场制度不断完善,交易量不断增加,已经逐渐走上了规范化的发展道路。

三、总结

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场是一种为市场经济高效运转提供的制度安排,它能够根据市场需求,利用金融工程的各类原生金融产品、衍生产品等,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风险管理方面的需要。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是金融创新发展和风险管理的必然,为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提供了新的发展平台。

参考文献:

[1]默顿・米勒.金融衍生工具[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0.3

[2]理查德・J・特维莱斯,弗兰克・J・琼斯(美)著.周刚,王化斌译.Futures Game(名期货交易实用指南)[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8

金融市场发展篇13

基金规模不断扩大,基金管理公司日趋增多由于最初对这一金融创新没有明文规定,业界对商业银行是否可开办基金公司也无定论,故我国最初的MMF主要是由基金公司设立的。我国MMF近两年来发展迅速,2005年可以说是MMF发展的一个转折年,全年共新增货币基金21家,同时金融监管当局允许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工行、建行和交行三家银行为首批直接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试点银行,2005年9月底,三家试点银行全部完成基金管理公司组建工作,工银瑞信基金管理公司、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公司和建信基金管理公司成立。交银货币、工银货币、建信货币三只基金已于2006年设立发行。截至2006年6月8日MMF共有40只,基金规模也由首发的12,838,368万份上升至23,287,040万份,增长181%,几乎翻了一番。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文件精神,可以预见,以后我国货币市场基金还将保持相当规模。

现行关于货币市场基金的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日趋完善由于货币市场基金是我国的一项创新金融工具,是自下而上进行的自然制度变迁,成立之初主要是因为法律没有禁止及管理当局的支持,因此存在法制滞后的必然现象,这也是金融创新的典型特征之一。自2003年我国第一只货币市场基金成立以来,我国先后颁布了一些与货币市场基金有关的规定与办法。这些法规和办法对促进我国货币市场基金的进一步发展,以及货币市场法规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货币市场基金管理费用低无论是托管费率,还是管理费率,以及综合费率,货币市场基金均创出了新低。如托管费率为0. 1 %,管理费率0. 33%,大大低于已有的开放式基金,即使加上0. 25%的销售服务费率,其综合费率也仅为0.68 %,这一费率水平同样处于低位。

发展货币市场基金可能引发的金融监管方面的问题

混业经营与分业监管的矛盾1992年10月,中国证监会宣告成立,中国证监会是国务院证券委的监管执行机构,依法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1998年11月18日中国保监会成立,对我国的保险市场进行监管;2003年4月28日银监会成立,对银行业进行监管。银监会的成立,意味着中国正式建立起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体制。

2003年两只准货币基金的成立昭示着银行业想入主基金业进行混业经营的意愿;2003年12月正式成立的三只货币市场基金,标志着我国基金管理公司可以通过设立货币基金的形式实现资金在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的转换,混业经营趋势初步显现;2005年三家商业银行获批成立基金管理公司,意味着我国商业银行可以正式入主基金领域尝试混业经营。可以说货币市场基金的成立对我国经过近11年刚刚建立起来的严格的分业监管体制直接提出了挑战。由两个发行主体发行的货币市场基金今后由谁监管、如何监管的问题显得越发重要,而因业务交叉带来监管的交叉会弱化监管的效力。

金融生态环境恶化问题可能带来的金融环境的恶化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商业银行经营货币市场基金的天然垄断优势。商业银行在设立货币市场基金上具有先天的制度优势、管理优势、人才优势、技术优势和业务优势,且商业银行不仅可以做基金的托管人,又可以做基金的管理人,使其在成立之初便有了垄断倾向。(2)信息获取不平等可能带来的不平等竞争问题。我们可以想象商业银行即是自家基金的管理人,又是其他基金的托管人,商业银行在推销自己的货币基金与代销基金公司的货币基金时肯定不会同样尽心,且其在信息获取上也处于优势地位,能获取其他基金公司的投资组合信息,而基金公司则无法了解商业银行的相关信息,这会使基金公司在竞争上处于劣势地位,会引发不平等竞争问题。(3)商业银行在原有货币市场子市场上的优势。如目前我国对货币基金的投资方向中未明列可投资票据市场(中央银行票据除外),但同时规定可投资证监会、央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这在事实上并未排除货币基金投资银行间票据市场的可能性(这将是必然趋势),我国的票据市场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在发行、交易上商业银行也是优势明显。

违规操作问题违规操作问题可能会来自两个方面:(1)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方向上的违规。目前我国货币市场上共有四个子市场,即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间票据市场以及MMF。货币市场工具少,市场规模有限,伴随着我国大量货币基金的成立,其盈利空间必将下降,基金管理人违规使用基金的问题将难以避免。(2)引发原有子市场上的违规问题。新建市场耗时较长,因此在短期内将首先促使原有市场的扩张,此时也许会在量的增长上带来质的下降,货币基金还会寻求法规漏洞以进入各子市场。

MMF发展速度问题我国货币市场基金的发展是相当迅猛的,仅2005年1年就有21家新基金成立,比2004年增长了近3倍。业界都知道曾经发生在我国同业拆借市场的“三起三落”现象,我国货币市场基金的快速发展是否会带来类似的问题。因此如何解决监管与发展的问题,也是值得我们关注的问题之一。

完善金融监管,促进货币市场基金的发展

明确监管分工,做好监管体制过渡针对目前我国货币市场基金设立而带来的混业经营、分业监管之间的矛盾,笔者认为中国监管当局应考虑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作好从分业监管向集中监管的过渡准备。混业经营条件下由于业务难以清晰地加以划分,业务交叉将使金融监管当局之间的协调成为常态,这将不利于监管当局实施有效监管,监管权威、监管效果、监管效率将受到挑战。分业监管将阻碍中国金融业的发展,因此未来还应考虑建立一个对金融业集中监管的机构,将目前分出来的监管职能合并起来,并逐步由目前机构型监管向功能型监管过渡,这样协调将变为内部协调而不是部门之间的协调。在目前分业监管过程中监管当局可考虑先采取分业审批、分业监管的办法。

提高市场准入的门槛,对投资组合进行严格限制不同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水平是不同的。为了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建议对商业银行实施受托理财资格认证制度,并特别规定,凡资本充足率不达标且不良贷款率超过10%的商业银行不能获得受托理财资格。对于办理每次发行集合型受托理财计划,应向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逐项申请。关于投资组合,首先应规定货币市场基金只能投资银行存款、大额定期存单、剩余期限小于397天的短期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银行承兑汇累、经背书的商业承兑汇票及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禁止投资股票、剩余期限超过397天的债券、信用等级在AAA级以下的企业债券等高风险的金融工具;其次,应规定投资于同一公司发行的短期企业债券和商业票据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投资于同一银行承兑的商业汇票或发行的大额定期存单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20%,此外应要求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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