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杂志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交通事故现场实用13篇

交通事故现场
交通事故现场篇1

    指没有遭到任何改变或破坏的现场。它能为事故原因的分析和事故责任的鉴定提供客观的依据。

    2.变动现场

    指交通事故发生时的原始状态已经全部或部分发生变化的现场。

    变动的原因通常有下面几种:

    ①抢救伤者:变动了现场的车辆和有关物体的位置。

    ②保护不善:现场上的痕迹被过往车辆和行人碾压践踏而模糊或消失。

    ③自然影响:因下雨、下雪、刮风等自然因素的影响,造成现场或物件上遗留下来的痕迹模糊不清或完全消失。

    ④特殊情况:执行任务的消防、救护、警备、工程抢险车以及首长、外宾乘座的汽车在发生事故后,因任务的需要驶离了现场。

    ⑤一些主要交通干道或繁华地段发生事故,造成交通堵塞,需立即排除,因而移动了车辆及其它物体。

    ⑥其它原因;如车辆发生了事故后,当事人没有发觉,车脱离了现场。

    对于变动现场,必须注意识别和查明变动的原因及情况,以利于辨别事故的发生过程。正确分析原因和责任。

    3.伪造现场

    指当事人为逃避责任、毁灭证据或达到嫁祸于人的目的,有意改变或布置的现场。

    4.逃逸现场

    肇事人为了逃避责任,驾车潜逃而导致现场变动。其性质与伪造现场相同。但具有更大的破坏性。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明确规定,对于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伪造现场。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确定的,应负全部责任,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另外,还有一种叫恢复现场,是指在现场撤出后,根据现场调查笔录等材料重新布置恢复的现场,是根据事故分析或复查案件的需要重新布置的。

    二、有关人员的职责

    1.抢救伤者和财产

    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查看伤者伤情,采取正确的临时救护措施,如有骨折时,搬动要小心;出血厉害时,应先止血等,再送医院,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执勤的交通警察。遇有火灾发生时。首先是迅速灭火,以减少人员的伤亡和财产的损失。过往车辆和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并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提供证言,检举揭发肇事逃跑者。

    2.保护现场

    保护现场是搞好现场勘察的必要前提。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交通事故现场的义务,具体做法是:

    ①首先检查现场情况,确保现场的范围并进行封闭保护,可用石灰、砂石、树枝等物将现场包围起来,禁止一切车辆和行人进入现场,直至交警人员到来。

    ②现场上任何微小的痕迹都关系着肇事责任的分析和鉴定。现场保护人员对已发现的尸体、血迹、刹车痕迹、遗留物等,均要加以保护,遇有下雨刮风等自然条件破坏,可用席子、塑料布等遮盖起来。

    三、公安机关的职责

    1.尽快赶赴现场

    公安机关接到了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这是公安人员的职责,及时赶赴到现场有四个好处;一是减少现场变动;二是减少损失;三是可以及早撤除现场,减少阻车时间;四是可以避免扩大不良影响。

    2.保护现场

    划定现场的保护范围,维护现场秩序,不许无关人员进入,为保护重大事故现场,必要时可以中断交通。

    3.现场勘察

    主要内容有:搜集材料、摄影、丈量、绘图、车辆检验、道路鉴定、尸体检验,确定、询问、监护当事人,询问证人及其它调查和现场复核。

    4.尽快恢复交通

    因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察而阻塞、甚至中断交通的现场是正常的,当现场勘察工作结束后,应尽量恢复交通,否则是不对的。但是,现场勘察工作结束后,一些重要资料还没有准确取得就拆除现场,恢复交通则是错误的。

    1.涉外交通事故

    涉外交通事故是指当事各方至少有一方是外国人员,或产权是外国的车辆。

    涉外事故现场的处理与非涉外事故现场的处理不同之处是事故发生后,要尽早向外事部门、省级公安机关汇报,必要时请外事部门到现场协助并参与处理;如果事故车辆为使馆车辆,按照《外交特权和豁免条例》规定,事故处理机关办案人员不可随意进入车中;做好对外国人的安全保卫工作。

    2.铁路道口交通事故

    铁路道口是指道路与铁路相交的交叉路口。

    铁路道口的交通事故,是指在通过铁路道口时,各种车辆之间,车辆与行人之间发生的并且没有在铁路轨道上运行的车辆参与的相互冲突损害事故。一般情况下由公安交警部门进行管辖和处理,而那些当事方中有一方是在铁路轨道上运行的机车、列车、轨道车的铁路行车事故,则由铁路部门管辖和处理。

交通事故现场篇2

随着人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保有量的增加,道路交通事故的频发,掌握必要的急救知识迫在眉睫。时间就是生命,据调查人的心跳、呼吸骤停后4 min内急救,存活率50%,5分钟为25%,8min为0。许多事故现场目击者除了拨打120外,面多生命垂危的患者,常常一筹莫展,使得一些处于生死关头的伤员丧失了最宝贵的抢救时机。而现代道路交通伤害救护概念,则强调在事发的现场要先抢后救,抢中有救,立足当场对伤员实施及时、先进、有效的初步救护。据统计,伤者本人,或第一目击者若接受过现场急救培训,通过自救与互救,60%以上的生命是可以挽回的。

第一步:急救前的判断和思考

首先是评估事故现场是否安全。例如,在事故现场100 m外摆放显著地黄色标志,已提醒过往车辆减速绕道行驶,确保施救安全。听听汽车的引擎是否关闭,闻闻有没有汽油泄漏等一样的气味。关闭车内引擎,滑坡地带还需拉近手擎,并用石头固定车轮。确认安全的前提下,救护人员再进入现场。发现单人昏迷或出血者,应先抢救,随后呼救;若受害人数众多,应立即呼救。

第二步:判断伤情

应以目测、感觉、询问、触摸等方式来判断遭遇车祸的患者的伤势轻重。首先轻拍伤者看其是否有意识,呼吸是否平稳,有没有面色苍白、大汗淋漓等休克的表现。如有精神萎靡,面色灰白要考虑大出血的可能。用手触摸伤者颈部动脉,判断是否有心跳,贴近伤者面部感觉是否有呼吸,如心跳停止迅速放平患者,做胸外按压,人工呼吸,实施心肺复苏。

第三部:实施救护

通过判断后,展开现场施救。这之前的准备工作要迅速有效。控制在1~2 min之内。

急救具体操作如下:

三人搬运法:三人并排,一人托住肩胛部,一人托住臀部和腰部,另一人托住双下肢,三人同时把伤员轻轻抬起。重点保护伤者的腰椎和颈椎。防止脊柱弯曲或扭转,严禁一人抬胸、一人抬腿的拉车式搬运。避免二次损伤。

对呼吸心跳停止的伤者,首先开放气道(airway,A):在2010年美国心脏协会CPR及ECC指南中有一个重要改变是在通气前就要开始胸外按压。胸外按压能产生血流,在整个复苏过程中,都应该尽量减少延迟和中断胸外按压。而调整头部位置,实现密封以进行口对口呼吸,拿取球囊面罩进行人工呼吸等都要花费时间。采用30∶2的按压通气比开始CPR能使首次按压延迟的时间缩短。有两种方法可以开放气道提供人工呼吸:仰头抬颏法(图1)和推举下颌法。后者仅在怀疑头部或颈部损伤时使用,因为此法可以减少颈部和脊椎的移动。遵循以下步骤实施仰头抬颏:将一只手置于患儿的前额,然后用手掌推动,使其头部后仰;将另一只手的手指置于颏骨附近的下颌下方;提起下颌,使颏骨上抬。注意在开放气道同时应该用手指挖出病人口中异物或呕吐物,有假牙者应取出假牙。

对大出血的伤者要设法止血。骨折的给予包扎和固定,有抽搐现象的应该用毛巾或布类折叠成带状横至于上下臼齿之间以防伤者咬舌等。肠外溢的伤员,搬运时应当膝后垫高以缓解腹腔压力。颅脑损伤时要采取侧卧或俯卧中间为,并保持呼吸道德通畅。

胸外按压:确保患者仰卧于平地上或用胸外按压板垫于其肩背下,急救者可采用跪式或踏脚凳等不同,将一只手的掌根放在患者胸部的中央,胸骨下半部上,将另一只手的掌根置于第一只手上。手指不接触胸壁(图2)。按压时双肘须伸直,垂直向下用力按压,成人按压频率为至少100次/min,下压深度至少为125px,每次按压之后应让胸廓完全回复。按压时间与放松时间各占50%左右,放松时掌根部不能离开胸壁,以免按压点移位。对于儿童患者,用单手或双手于连线水平按压胸骨,对于婴儿,用两手指于紧贴连线下放水平按压胸骨。为了尽量减少因通气而中断胸外按压,对于未建立人工气道的成人,2010年国际心肺复苏指南推荐的按压-通气比率为30∶2。对于婴儿和儿童,双人CPR时可采用15∶2的比率。如双人或多人施救,应每2 min或5个周期CPR(每个周期包括30次按压和2次人工呼吸)更换按压者,并在5s内完成转换,因为研究表明,在按压开始1~2 min后,操作者按压的质量就开始下降(表现为频率和幅度以及胸壁复位情况均不理想)。

人工呼吸(breathing,B):给予人工呼吸前,正常吸气即可,无需深吸气;所有人工呼吸均应该持续吹气1 s以上,保证有足够量的气体进入并使胸廓起伏;如第一次人工呼吸未能使胸廓起伏,可再次用仰头抬颏法开放气道,给予第二次通气;过度通气(多次吹气或吹入气量过大)可能有害,应避免。实施口对口人工呼吸是借助急救者吹气的力量,使气体被动吹入肺泡,通过肺的间歇性膨胀,以达到维持肺泡通气和氧合作用,从而减轻组织缺氧和二氧化碳潴留。方法为:将者仰卧置于稳定的硬板上,托住颈部并使头后仰,用手指清洁其口腔,以解除气道异物,急救者以右手拇指和食指捏紧病人的鼻孔,用自己的双唇把病人的口完全包绕,然后吹气1 s以上,使胸廓扩张;吹气毕,施救者松开捏鼻孔的手,让病人的胸廓及肺依靠其弹性自主回缩呼气,同时均匀吸气,以上步骤再重复一次。对婴儿及年幼儿童复苏,可将婴儿的头部稍后仰,把口唇封住患儿的嘴和鼻子,轻微吹气入患儿肺部。如患者面部受伤则可妨碍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可进行口对鼻通气。深呼吸一次并将嘴封住患者的鼻子,抬高患者的下巴并封住口唇,对患者的鼻子深吹一口气,移开救护者的嘴并用手将受伤者的嘴敞开,这样气体可以出来。在建立了高级气道后,每6~8 s进行一次通气,而不必在两次按压间才同步进行(即呼吸频率8~10次/min)。在通气时不需要停止胸外按压。直至呼吸循环回复,或有医生到场。才可以终止救护。

对大出血的伤者要设法止血。骨折的给予包扎和固定,有抽搐现象的应该用毛巾或布类折叠成带状横至于上下臼齿 之间以防伤者咬舌等。肠外溢的伤员,搬运时应当膝后垫高以缓解腹腔压力。颅脑损伤时要采取侧卧或俯卧中间为,并保持呼吸道德通畅。

时间就是生命,在现场目击者第一时间的救助,第一时间的循环再建立为伤者生还提供先提条件。

参考文献

交通事故现场篇3

大多数的刑事、行政案件在案发前都会有预谋、准备实施、动机目的、心理变化、案件诱发事件等一系列情况发生,而这些情况的发生都要经历较长的一段时间。这一过程对周围的物质和人际交往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和变化,能够对案件的调查提供许多有用的线索。而交通事故是在极短的时间内几乎是瞬间发生的,事故发生前无任何预谋,当事人心态、行为无任何变化,没有事故发生的迹象。由于交通事故的发生时间短促,人们往往还来不及反应,这就导致了事故当事人的陈述和证人证言有一定的不可靠性,要认真甄别真伪。所以,无论对于事故发生的过程,还是对于事故调查工作,交通事故现场是我们能够获得的最直接、最前沿的第一手资料,对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是至关重要的。

1.2、开放性

交通事故现场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空间场所。其构成要素主要有:道路、车辆、人员、物品。一般的行政、刑事案件大多处于相对封闭或容易封闭的环境中,不易遭受变动或破坏。道路上人来车往,没遮没拦,事故现场完全暴露在开放的公共场所。交通事故发生后,往往有大量的围观者,严重的甚至发生连锁事故和偷盗、哄抢现场物品的治安案件。现场上的车辆、有关散落物、痕迹等,极易遭到人为的或自然的破坏,而且一旦受到变动或破坏就是不可恢复的,给现场勘查工作造成一定的困难。因此,如何快速、准确地记录、收集现场的证据就显得非常重要。所以要快速出警,保护好现场,尽可能地使现场保持原始状态,提高现场勘查的质量。

1.3、紧迫性

交通事故都处于繁忙的交通道路上。长时间的封闭保留交通事故现场极可能造成交通堵塞,中断道路运输,直接影响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出行和生活。但交通事故现场一旦拆除,许多证据就不可恢复。因此,我们必须在短时间内快速、准确、完整地将交通事故现场固定、保存下来,缩短现场勘查时间,保持良好的交通秩序,防止阻塞交通。应保证做到以下两点:一要将现场的证据合法、完整地提取、固定、保留下来;二在必要时要根据对现场的记录,恢复事故现场的大致状况或完成侦察实验。

2、交通事故现场证据灭失的原因

2.1、主观方面的原因

事故处理民警证据意识、诉讼意识淡薄。对交通事故现场证据缺乏充分的认识和理解,主要是对交通事故现场证据在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中的重要性、应发挥的作用缺乏充分的认识和理解。主要表现有:

2.1.1、重形式,轻内容。在勘查事故现场时,只是为了走过场,敷衍了事。记录交通事故现场的工作中存在“只要案卷有这样的文书形式即可”的想法。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仅仅被作为案卷中的一种必备文书看待,基本上处于形式、摆设的地位,并没有把它放在“是一种重要的交通事故现场证据”的位置上,根本没有发挥它应有的证明作用。现场照片主题不明,构图不合理,缺少必要地标引和文字说明,没有层次感甚至产生误解;缺细目照片,不能全面地反映事故现场及现场痕迹物证状态;夜间照相缺乏照明,照片不清晰;

2.1.2、重结果,轻程序。在提取、固定交通事故现场证据的工作中存在只看重提取、固定了什么证据,而忽略了对提取、固定过程的记录,导致提取、固定的证据证法律效力大打折扣。有时因收集程序不合法而失去证据的作用。

2.1.3、事故处理民警在提取、固定交通事故现场证据的过程中缺乏他人意识。一些民警在提取、固定交通事故现场证据的过程中存在“自己心里明”的想法,只要我知道现场是怎么回事,别人也会知道,对一些痕迹物证没有加以固定、提取,导致别人查阅案卷时不知所云,有的甚至出现隔一段时间后自己也看不明白的情况。

2.2、客观方面的原因

2.2.1、事故处理机构设置没有建立健全。事故处理部门多数地区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时间紧、人员少、任务重、环境差这些问题,并且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得不到解决,分工不细责任不明。事故处理民警在勘查现场(特别是高速公路现场)时,是冒着生命危险进行作业,(全国在勘查事故现场时造成二次事故牺牲的民警时有报导),一边工作,一边提心吊胆,不能全神贯注;有时不等这个现场撤离下一个现场又接上了,现场勘查人员疲惫不甚,造成现场勘查被动应付,粗枝大叶不够细致。

2.2.2、技术力量薄弱,器材设备配备不齐。没有专门的技术人员,现场勘查人员的业务技能较差。现场图绘制,勘查笔录的语言表达方式和内容,现场照相基本要求和技能的理解、掌握等,都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对民警的教育和训练。基层事故处理部门缺乏应有的提取、固定痕迹物证的器材装备,照明设备、微量物证提取、固定器材或用具等等,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缺乏、损坏、老化、器材功能不全等不能满足勘查工作需要的情况。

2.2.3、事故现场访问中,当事人及家属的阻挠、现场目击证人的冷漠、惧怕心理,使证据超过时效导致灭失。对涉嫌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交通事故当事人,第一时间查证其违法行为,对事故成因及认定至关重要。当事人酒后肇事或者行为失控,或者酒后肇事逃离,当事人家属不理智,阻挠取证工作正常进行,导致证据灭失。

2.2.4、出警不及时,延误了时机,或者现场保护措施不利,遭到人为或自然的破坏,导致现场证据灭失。

3、防止现场证据灭失的措施

交通事故现场证据来源于现场勘查和现场访问,抓住了这两点,就是抓住了现场证据收集的源头。为防止现场证据的灭失应采取以下措施。

3.1、加强事故处理民警的政治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办案民警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特别是提高对事故现场痕迹物证的发现提取、分析鉴别能力,切实提高对事故现场证据重要性的认识。培养事故处理民警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和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

3.2、加快科技强警步伐,配备必要的现场勘查器材,运用科学手段和方法,采用先进技术获取直接证据,保证证据的客观、及时、合法、有效,以免丧失取得证据的时机。在现场证据确实的情况下,可以做到“零口供”确定交通事故事实,分析事故成因,认定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现场篇4

自20__年8月份交通事故工作下放到中队以来,我中队民警积极学习,不断在实际工作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说句实话,刚开始时,我们一接到事故报警就觉得有点“蹙头”,虽然进行了理论的学习和培训,但在实践中还是感觉到很茫然,无从下手,后来经过慢慢地时间学习,特别是在石队长带领出现场时,自己观察着其中的每一个步骤,才逐渐理出了一点头绪,后来自己也尝试着去做,这才发现,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发现并找出不足,而且这些不足之处经过经过中队长的指点,留下的印象特别深刻,也是经过多次的锻炼,才在今后的的工作中逐步完善起来,虽然有的地方还不是太完美,但我觉得这其实是一种很大的进步,实践证明,交通事故工作的下放,不仅缩短了我们的出警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更重要的是培养了我们的能力,经过一年的工作,笔者浅谈一下在勘察事故现场应注意的问题,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共同研究找出存在的问题。

一:到达交通事故现场后的先期工作。我们到达交通事故现场后,应当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积极分工配合,有人员受伤的首先协助医疗急救部门抢救伤员,迅速控制肇事嫌疑人(特别是有酒后驾驶嫌疑的),对现场围观人员及堵塞车辆进行疏导并作好解释工作,同时积极寻找现场目击证人和受害人家属,并将现场用反光锥筒或警械带进行隔离维护,以免现场被破坏。这四方面应当同时进行,这就需要我们有较强的配合意识和责任意识,为下一步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交通事故现场照片的采集。第一:采集事故车辆的方位照(也称为概览照),需要从事故车辆的来车方向和去车方向采集,必要时需要站在高处进行采集,这样对了解整个现场的情况效果会更好,体现出整个事故现场的原始概貌;第二:各方事故车辆的近距离照片的采集,需要将事故车整个车的概貌特征体现出来;第三:各方事故车辆相撞后接触点照片的采集,这里一定要观察仔细,找到正确的接触点进行照片采集,反映出相撞后的确切位置;第四:现场痕迹照片的采集,需要对现场的刹车痕迹以及车辆倒地后的划痕进行采集,这里更需要仔细,不能放过一点的蛛丝马迹。

三:交通事故现场图的制作。到达事故现场后首先对现场周围的交通环境进行观察,对造成交通事故有关的因素有一个整体的了解和认识,以便在现场图中能够完整地体现出来。其次进行现场图的制作,第一:填好现场图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情况、路面性质等内容;第二:现场图的制作,首先确定好方向,然后把路面、事故车辆、以及与交通事故有关的路口等因素用平面图的形式在现场图上画出来;第三:尺寸的测量,包括各方车辆前后轮到路边的垂直距离,刹车痕迹以及车辆倒地后的划痕到路边的垂直距离和各自的长度,各方车辆发生事故后之间的有效距离,整个路面的宽度(有路口的还应还应测量路口的宽度),寻找一个固定的物体作为参照物定为零点,然后分别测量出车辆前后轮、刹车痕迹、路口等的平行距离,以上尺寸以毫米为单位标注在现场图上,最后观察一下现场图和实际现场是否相符,如果能够将现场图中所画的、所标的还原到实际现场中,证明现场的情况全部定位,如果不能,需要找到自己在绘制中是否有落下的东西;第四:记录事故各方当事人或见证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第五:经核查无误后有交通警察和当事人或见证人签名,填好交通事故现场图制作时间,并告知当事人事故科进行处理。

以上几方面都是交通事故现场取证过程,证据的全与否直接影响着今后的事故处理工作,所以我们在勘查交通事故现场时一定要仔细认真,切不要因为自己的马虎大意对今后的处理工作造成被动,我们要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交通事故现场篇5

我区的“2.20”交通事故造成了4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不仅给死者家属带来了严重的精神创伤、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还产生了严重的不良影响,这些都是无法弥补的,教训非常深刻。事故的发生使我们更加认识到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首先,我们镇、村两级组织要将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而且要常抓不懈,决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和放松。同时,为了吸取事故教训,要加对交通安全工作进行严格自查,堵塞漏洞。其次,要完善各种规章制度。虽然大家多数都是自己干,天天工作很忙很少顾及其它,但我们要充分发挥镇、村车管组的作用,经常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加强考核制度,确保交通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二、加强各种交通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和执行的主动性

各种交通安全规章制度,大家在考驾驶证的时候都学过,而且学的不好还很难通过考试,可是为什么一开上车就全忘到脑后了呢?这都是我们广大驾驶员同志对规章制度的学习没有一个端正的态度,有应付了事的思想,觉得没什么大用。可就是由于交通安全这根弦绷的不紧,让经济利益蒙住了眼睛,让侥幸思想占据了上风。“2.20”事故的惨痛教训再次提醒我们交通安全的重要性。我们广大驾驶员同志一要主动学习《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镇、村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不要怕担误了自己的生意,这对大家是有利无害的。二要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杜绝违章行为。那怕我们把少跑一趟车、少拉一点货、车速开慢一点,这和事故所造成的损失那一个又更重呢?我想大家都明白这一点。

三、加强领导,积极配合交管部门工作,搞好宣传教育工作

交通事故现场篇6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记录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基本情况栏要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路面性质、开始勘查时间、结束勘查时间。

(二)正文

正文包括简要案情、勘查情况、附记三个层次。1.简要案情

主要简洁记录当事人驾驶的车辆(车型、车号)在什么情况下发生了交通事故及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物品损失等情况。

2.勘查情况

是现场勘查记录的中心部分。应具体记录下列勘查内容:

(1)现场的具体地点和位置、周围环境、路段地形地物、肇事车辆与现场其他物体、痕迹的相互位置。

(2)现场道路状况。如路形、路质、路宽、视线等。

(3)肇事车辆痕迹。如车辆碰撞、挫划印痕、油漆脱落印迹、车上头发、皮屑、血迹、手印等退迹的部位、形状、特征及位置。

(4)现场路面痕迹。如轮胎印迹、制动拖印长度、车辆停止位置及状态等。

(5)车辆检查自查情况。如车辆转向制动、传动、仪表、灯光、发动机效能状况等。

(6)伤亡检查情况。如伤者的受伤部位、血迹部位、尸置与车辆的距离等。

对于变动现场,记录时应将变动原因(人为的或自然的、伪造的或逃逸的)及现场上所见的反常现象叙述清楚,便于辨别事故的发生过程,正确分析事故的原因和责任。

3.附记

主要写明:

(1)提取物证情况。

(2)采取痕迹的名称和数量。

(3)拍照、录相的内容和数量。

(4)绘制现场图的种类和数量。

(三)结尾

由现场勘查指挥员、勘查员、绘图员签名,并注明此现场勘查记录共几项。

三、几种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记录的重点

1.机动车碰撞行人事故现场勘查记录的重点

(1)现场上人、车、物及与事故有关的痕迹、物体的方位及其相互关系。

(2)人行横道前所在位置、横道路线、车与人相撞时接触的部位及各自所在的位置。

(3)机动车上的毛发、头屑、血迹、手印、人体组织及其他附属物的部位及距离,车与人损伤部位距离地面高度是否相符。

(4)轮胎印痕、制动拖印长度和始点、终点至基准点的距离(制动拖印呈弧形状的还应测量凸凹处距路边的距离)。

(5)变动现场情况,变动物原来的位置与状态,及其与变动后位置的变化。

(6)机动车制动是否合格。

2.机动车碰撞自行车事故现场勘查记录的重点

(1)机动车、自行车相撞后停止位置和骑车人躺卧位置、状态及三者之间在路面上的方位及位置关系。

(2)路面上机动车制动印和自行车轮下轧痕、在地拖印始点及其他遗物的方位,至快慢分道线或路边距离,及双方在肇事前行驶的路线。

(3)机动车车身痕迹的形状、所在部位及与车前端距离和离地高度以及自行车受力变形部位、方向、形状、离地高度。

(4)路口内机动车碰撞自行车,双方车辆停放位置至路口中心,各方来自路口停车线的距离,以及机动车制动印始点至路口切线或路口中心的距离。

(5)双方车辆制动是否有效,自行车载物是否超重、超长、超宽,碰撞后物体散落的位置。

3.机动车相撞事故现场勘查笔录的重点

(1)双方车辆相撞后停止位置和状态、车与车之间的位置关系。

(2)双方车辆制动印迹、印迹突变的位置、长度和形态,印迹和车辆的关系,制动印始点至路口中心、路口切线或路边(分道线)的距离。

(3)散落物的位置,散落物掉落的高度及抛出距离。

(4)双方车辆第一次碰撞破损痕迹所在部位,破损程度,着力方向,痕迹表面异物和颜色,痕迹面积,距地面的高度和车辆前后端角的水平距离。

(5)事故车辆挡位、气压、装载,制动装置及效果,后视镜,方向机自由转动量,雨天雨刷器效能,夜间照明灯光及车尾事故中前车刹车灯性能等。

4.机动车翻车事故现场勘查笔录的重点

(1)现场路面的结构(如沥青,碎石、沙石、砾石、混凝土、木板、沙砖等),路面是否干燥或潮湿,有无积雪或泥土,附着系数的大小等。

(2)现场道路有无破损,或横坡度(龟背形)、转弯半径、外超高的高度以及路面坡度对车辆行驶稳定性的影响。

(3)车辆翻覆时遗留在路面上的制动拖印及轮胎挫划印痕所在位置、形状、面积,车辆翻覆起点至翻车止点的距离,车辆翻覆后的状态、损坏部位及其程度。

交通事故现场篇7

   一是要看现场散落物等情况,确定现场范围,进行封闭保护,即:用白灰、粉笔、砂石、木杆、树枝或草绳等物将现场圈起来,不准车辆和行人进入。

    二是遇有下雨、下雪、刮风等自然现象,对现场可能造成破坏时可用席子、塑料布等将现场上的尸体、血迹、车痕、制动印痕和其他散落物等遮盖起来。即若抢救伤者,必须移动车辆或其他物品时,也必须做出标记,以证明现场的变动情况。

 

交通事故现场篇8

焦虑:典型的焦虑表现为紧张不安、忧虑、烦躁、恐惧、易激惹等不良的情绪。此时被困者会对自身的身体健康状态过分敏感,还可能对未来的事件表示担忧,严重时可出现惊恐发作,表现为恐惧,有濒临死亡的感觉,觉得一切都无法控制,可伴有自主神经功能紊乱的生理症状。惊恐发作时,除了濒死感和无助感外,还可出现头晕、面色苍白、呼吸急促、心慌等症状,一定程度上不利于救援行动的顺利开展。

恐惧:在面临突发的交通情境时,被困者往往不知所措,内心会被恐惧笼罩,缺乏战胜危险或难关的信心。还会产生明显的心慌、胸闷、气短、面色苍白、出冷汗、手脚颤抖、尿急、尿频等自主神经功能紊乱的表现。若这种恐惧伴随时间较长,则对被困者造成心理伤害的程度就会很大。

抑郁:抑郁是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被困者在一段时间内出现的一种情绪反应,主要表现为情绪低落,心情不佳等。

愤怒:当被困者面临突发事件或受到伤害时,由于对事件发生的无法预料、不可理解,就会产生强烈的不满情绪,通过愤怒以宣泄内心的压抑。

消防指战员心理安抚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交通事故现场被困者的生命受到的威胁较大:救援任务时间紧迫、行动困难的状况要求消防指战员具备一定的很好的职业素质和能力,能够严格按照职业道德的要求和规范从事心理安抚工作。对心理安抚人员的职业素质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具备良好的个人品质:心理安抚的对象是一组弱势群体,因此,心理安抚人员的言谈举止,不仅反映了自身素质水平,而且对安抚对象会产生方方面面的影响,心理安抚人员在任何时刻都应该以一颗充满关爱的心,尽最大努力为安抚对象提供帮助,要保持真诚的态度,言行一致,表里如一。

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心理安抚人员长期面对灾害事故的恶劣情境,面对危机受害者的各种应激反应,不可避免的会受到影响。因此,具备良好的自我调节能力,对于维护心理安抚人员的身心健康就显得至关重要,这是职业素质的必然要求。

具备敏锐的观察判断能力:消防指战员需要具有敏锐的洞察力和判断能力。通过观察被困者的面部表情、肢体动作、眼神,来察觉、判断被困者的心理状况和生理状况,正确的判断可以促使心理安抚人员采取不同方式、方法对其进行心理安抚,配合救援工作开展。

具备足够的医学和心理学知识:心理学知识的应用可以帮助消防指战员迅速的掌握被困者的心理情况,做出相应的判断和反应,并积极有效的采取应对措施。大多数被困者心理上受到惊吓,身体也大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所以消防指战员要对人体在缺氧、虚脱、骨折、软组织挫伤等现象发生时机体的状况有一定的认识,通过观察被困者与正常人表现、行为的改变,及时掌握其“动态”,防患于未然,使被困者及时得到救助。

对被困者心理安抚技能

对被困者心理的安抚的主要目的是消除被困者的恐惧、焦虑、强迫、绝望、痛苦等情绪,帮助其树立信心,增强其自身克服困难的能力,发挥机体和意志力的潜能,战胜苦难。目前,最常见心理安抚方法应该是语言安抚、行为安抚和环境安抚等方法。

语言安抚:语言安抚就是指通过语言的沟通,有效地传递信息,达到调节被困者的心理状况目的一种安抚方法。语言安抚在应急救援过程中是经常使用的,也是最简单实用的一种方法。在应用这种方法时应该注意掌握语言的艺术性、灵活性。⑴安抚语言的选择:安抚语言的选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能够改变被困者的心理混乱的状态,保持镇定,防止其做出错误行为。②能唤醒被困者的潜能力,体现斗志、唤起潜意识。③要能引起被困者的共鸣。⑵对语言的控制:①对语言音量的控制。不同的环境下,被困者的心理反应是不一样的,对于受到极大惊吓,神经极度衰弱的被困者高分贝的音量会给他们带来直接的危害。在与被困者进行交谈时,音调不易过高,频率不易过快,注意认真倾听,并予以鼓励和安慰。对于处在昏迷状态的情况则可以对其采取高分贝的喊话,唤醒被困者,使被困者时刻感受到希望的存在。②掌握语言的感彩。在运用语言对被困者进行安抚时,应面带笑容,表情和蔼,语气要保持镇定、沉稳、平和。柔和悦耳的交谈对其来说是一种享受和心理安抚,有利于消除紧张情绪,起到心理调节和心理安抚的作用。同时针对被困者的情况还要适时的运用激情,具有感染力、号召力的语言,激起被困者的斗志。⑶与被困者的语言沟通:沟通的方式可以分为问答式,有问有答,主要适合精神状况稍好,身体伤害程度较轻的被困者,通过交谈可以缓解被困者的心理焦虑和不安,转移其注意力,减少其痛苦。要运用和蔼、简洁、恰当、适中、可信、有针对性的语言,勾起被困者在思想上产生共鸣。

行为安抚:行为安抚是指在通过肢体接触或是具体的行为,向被困者施加影响,以改变、调节被困者的心理状况的方法。其主要的手段是:拥抱、拍肩膀、握手、眼神的交流等。救援人员的具体行为能够给被困者以最直接的感触,是针对被困者在听觉、视觉等出现相对减弱时,辅以语言安抚的一种重要手段。①注重行为安抚的细节:在无形中消防救援人员的形象如姿态和表情都直接影响护理信息的接收和传递,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扬眉舒颜都会给被困者地心理上造成影响。一名衣帽不整、形象不佳的救援人员在救援时和战友谈笑风生,在无形中会给被困者造成巨大的疑虑和心理压力。镇静的表情,熟练的技术,饱满的精神,会给被困者带来信心。②行为安抚与语言安抚的交互使用:在对被困者心理安抚过程中,行为安抚和心理安抚往往是相辅助的。救援人员在救援过程中表情自然、态度刚毅、语言稳重、配合过硬的业务技能,可以使被困者增强安全感和信赖感。但是在进行这些安抚时一定要注意行为和语言:与被困者的交谈中,面部表情过于丰富,手势过多,动作过大,或来回走动,就会给人留下一种轻浮的印象,被困者对救援人员的信赖感就难以建立,心理安抚的效果就难以达到。如果采取正确的语言和方式,将会给对方一种稳重及尊重的感觉,从而为整个救援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开端。

环境安抚:环境安抚是通过改变被困者所处的外部环境,达到对其进行心理状况进行调解的方法。这是心理安抚的重要方法之一,主要目的在于营造一种安全的气氛,消除被困者的紧张心理,增强其得到救助的信心。环境安抚时一个整体的外部环境,紧张的救援气氛,众多力量的投入作战,无疑将对被困者的心理上起到镇定的作用。

其他:救援时往往不能仅仅依靠消防部队,因为不同的环境下,消防救援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所以就有必要整合整个社会的救援力量,如交通、医疗救护等部门。在进行心理安抚时可以在医疗救护部门的帮助下进行,对被困人员进行心理的安抚和生理的救助,为进一步抢险救援救的开展提供可靠资料和保障。

对被困者现场急救方法

消防人员在交通事故现场应本着先抢后救、先重后轻、先急后缓、先近后远的顺序,灵活掌握正确有效地实施急救措施,为事故救援成功创造了有利条件,对挽救生命、稳定伤情、较少伤残、减轻痛苦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交通事故现场篇9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交通事故现场篇10

The application of Parecoxib Sodium combined with sub-anesthetic dose of Ketamine in one case of accident emergency treatment

XIAO Jianjun, ZHANG Min, GUO Hailong, LIU yan, XIA Tao

Department of Anesthesiology, Huainan Xinhua Hospital, Anhui Province, Huainan 232052, China

[Abstract] Severe trauma leads to serious bodily harm even death, and also causes critical psychological injury of wounded patients. Suitable emergency treatment not only can guarantee the life of wounded patients, but also comfort their psychology. The first aim of the emergence treatment in the traffic accident is alleviating the pain of wounded patients and keeping them calm, in order to reduce the stress. Parecoxib Sodium combined with sub-anesthetic doses of Ketamine can not also relieve the pain of the wounded but also keep them calm, which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emergency treatment of traffic accident.

[Key words] Parecoxib Sodium; Subanesthetic dose; Ketamine; Emergency treatment; Accident

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拥有机动车辆最多的国家,然而机动车带来的交通事故也屡见不鲜。以往交通事故的救治中往往是将伤者送到手术室后才对其进行镇痛及麻醉,使患者较长时间的承受剧烈疼痛与心理压力,同时也减慢了救援速度。本文笔者在肇事现场充分权衡利弊果断对伤者实施了现场麻醉,最终取得非常满意的效果。现报道如下:

1 一般资料

2011年6月16日11时20分左右在安徽省淮南市淮凤公路孔集段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伤者侯某,男,42岁,65 kg,经医生初步诊断为车祸腹部贯通伤。现场发现一长3 m横断面面积约8 cm×8 cm的方形钢管刺穿车头贯通伤者腹部进入车厢。患者查体:神清,极度痛苦貌,呼吸频率24次/min,心率110次/min,血压135/80 mm Hg(1 mm Hg=0.133 kPa),询问伤者既往身体情况良好,否认手术外伤史、传染病及遗传性疾病史,无药物食物过敏史。立即给予氧气吸入,开放静脉通路,抽血化验及术前备血。推注40 mg帕瑞昔布钠,患者疼痛明显减轻,在剪切钢管时患者诉疼痛加剧,遂静脉给予氯胺酮0.5 mg/kg,1 min后患者表情淡漠,再次剪切钢管,患者无明显体动,表情依然淡漠。剪切成功后,迅速进入手术室,将患者侧卧于手术床上,常规心电监测,桡动脉穿刺测血压,麻醉诱导:效应室靶控丙泊酚3.0 μg/ml,瑞芬太尼4.0 ng/ml,罗库溴铵50 mg;患者侧卧位通视达喉镜行可视气管插管,插管成功后行机械控制通气(FiO2=100%,VT=8 ml/kg,f=12次/min);麻醉维持:效应室靶控丙泊酚3.0 μg/ml,瑞芬太尼4.0 ng/ml,泵注阿曲库铵30 mg/h。手术探查发现横结肠断裂,膈肌破裂,左侧血胸,左侧第11肋骨骨折。手术顺利完成,术毕待患者自主呼吸恢复、清醒后拔除气管导管,送回病房。术后随访无麻醉相关并发症发生。

2 讨论

严重的创伤不仅给伤者身体造成严重的伤害甚至可能导致死亡,同时对伤者的心理也造成严重的创伤。合理的急救措施,不仅能使伤者生命得到保障也使得伤者的心理得到极大安慰。手术、创伤等伤害性刺激及伤害后炎症反应,可以导致炎性介质和致痛物质如前列腺素(PG)、缓激肽、P物质、5-羟色胺、组织胺等物质的释放,这些物质除了直接致痛之外,还可以使血管扩张、组织水肿,使效应器敏感度增加,降低痛阈,从而导致周围性痛觉过敏。因此,把镇痛、镇静提前至交通事故现场显得尤为重要,但是交通事故现场用药的安全问题值得深入探讨,现场用药既要给患者充分的镇静与镇痛又不能给患者造成因用药而出现的次生伤害。

帕瑞昔布钠是首个可以静脉和肌内注射的选择性环氧化酶-2(COX-2)抑制剂,其通过抑制COX,阻断花生四烯酸转化为前列腺素而发挥解热、镇痛和抗炎作用[1]。帕瑞昔布钠与传统的非甾体抗炎药不同,它只作用于COX-2产生抗炎镇痛作用,而不会抑制COX-1,故没有胃肠道不良反应和抑制血小板的功能[2],但帕瑞昔布钠无镇静作用。有文献报道,非甾体类抗炎镇痛药镇痛效果弱,不适合单独使用[2-4],因此,笔者在对事故现场伤者的处理中复合了氯胺酮。氯胺酮是唯一具有镇痛作用的静脉全麻药,可选择性抑制丘脑内侧核,阻滞脊髓网状结构束的上行传导,兴奋边缘系统,且对呼吸、循环影响较轻。氯胺酮有流泪、唾液分泌增多、血压、颅压及眼压升高、喉痉挛及气管痉挛等不良反应,且躁动不安、恶梦及谵语等精神症状也经常发生,但小剂量氯胺酮仍有良好的镇痛效果,麻醉作用时间短,对患者术后恢复影响也较小。亚麻醉剂量氯胺酮是指氯胺酮静脉注射剂量≤0.5 mg/kg[5],该剂量的氯胺酮既有一定的镇痛及镇静作用,不良反应发生也很少[6]。由于本案例伤者在抢救时处于坐位且不能有任何晃动,因此不能使用麻醉剂量的氯胺酮,以防患者坐不稳和苏醒期躁动而造成更大的伤害,而单独使用亚麻醉剂量的氯胺酮或者单独使用帕瑞昔布钠都难以达到良好的镇痛、镇静作用,但将两者复合使用就可以产生良好的效果。

总之,在交通事故现场物的选用要因时、因地制宜,麻醉医生在做足充分准备的同时还要权衡利弊。

[参考文献]

[1] 赵静.预注帕瑞昔布钠对子宫切除患者术后镇痛的影响[J].实用医学杂志,2010,26(5):839-840.

[2] 邓新波,许太武,孙臻.帕瑞昔布钠治疗术后疼痛的临床观察[J].昆明医学院学报,2010,31(3):89-91.

[3] Gliron I, Milne B, Hong M. Cyclooxygenase 2 inhibitors in postoperative pain management: current evidence and future directions [J]. Anesthesiology,2003,99(5):1198-1208.

[4] 吴新民,岳云,张利萍,等.术后镇痛中帕瑞昔布钠对吗啡用量的节俭作用和安全性[J].中华麻醉学杂志,2007,27(1):7-10.

[5] Lahti AC, Koffel B, Laporte D, et al. Subanesthetic doses of ketamine stimulate psychosis in schizophrenia [J]. Neuropsychophnrmacology,1995, 13(1):9-19.

[6] 沈通桃,钱燕宁.小剂量氯胺酮的临床应用[J]. 国外医学:麻醉与复苏分册,2003,24(6):343-346.

交通事故现场篇11

2014年6月1日起,多地交警支队正式施行道路交通事故分级处理机制,要求市三环以内交通事故十分钟内到达现场。分级处理机制充分发挥了岗勤民警快速到达现场的优势,为缓解全市道路交通拥堵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鼓励开发信息化交通事故处理系统迫在眉睫。

1 开发基于微信公众平台的交通事故处理系统的原因

1.1 岗勤民警能够处理的事故相对有限

由于缺乏处理交通事故的经验,岗勤民警只能处理责任明确的交通事故。遇到责任划分有争议的事故时,则需要事故科民警赶赴现场处理。采用微信公众平台的交通事故处理系统可以第一时间将事故情况上报,征求处理意见,节省事故处理时间。

1.2 自主协商处理的保障机制尚未建立

就目前的交通事故处理机制而言,缺乏鼓励当事人自行协商的保障机制。由于担心自行协商将事故车辆撤离现场后可能会出现定责纠纷,多数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选择报警,拒绝自行协商处理,这将产生大量的出警需求,自主协商处理的保障机制尚未建立。通过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系建立自主协商机制,保证当事人可以自主解决部分交通事故,节约警队人力物力。

2 基于微信公众平台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系统的主要构成

2.1 开发手机终端交通事故快处APP应用

此功能主要包含:快速现场取证、快速上传信息、快速撤离现场等功能。当岗勤民警到达事故现场后,如遇到无伤人、损伤小、能移动的交通事故时,快速固定事故现场证据,采集事故车辆近景和远景照片、双方驾驶人驾照信息和联系方式,打开手机终端安装的交通事故快处APP应用,将现场采集的照片、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快速上传,上传成功后产生事故快处索引编号并告知当事人,然后指导当事人快速撤离现场。

2.2 建立交通事故自行协商保障机制

依托交警微信公众服务号平台,鼓励事故双方自行协商。当遇到事故双方当事人倾向于自行协商解决时,为防止事故车辆撤离现场后出现纠纷,当事人一方可以拍摄事故现场照片后,将事故现场的相关信息上传至交警微信公众服务号平台进行备案并获取备案号。当自行协商无法解决时,可以选择依据备案号再次报案,接警民警根据备案号,通过网络远程访问服务器,调取事故现场提交的现场照片和相关信息进行定责,如图1所示。

2.3 建立后期远端一站式服务机制

事故双方当事人共同前往事故所在辖区交警大队事故快处办公室或者本市任何一个快速理赔中心,申请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民警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事故快处索引编号或者交警微信公众服务号平台的备案号,通过互联网远程访问服务器数据库,调取事故现场的图片信息,同时在公安网上对车辆信息进行核实,然后对事故双方进行调解,调解完成后,直接录入公安网,并可以通过打印机直接打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经当事人双方签字后生效。

3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系统可行性评估

总的来讲,本系统由手机终端、微信公众服务号、外网服务器、显示端四部分部分组成。

手机终端即开发一款交通事故快处APP应用安装到岗勤民警的手机上。赶赴现场后,民警将现场采集的照片信息和驾驶人信息录入到交通事故快处APP应用界面,点击提交,即可完成现场信息的上传。

微信公众号平台分为订阅号和服务号。订阅号只能用于信息推送,需要升级为服务号,经过认证后的微信公众服务号可以通过网页的形式提供多种服务。通过微信公众服务号平台,可以将事故当事人上传报备的事故图片信息和驾驶员信息通过网页访问服务器,并保存到服务器的数据库内。同时生成备案号,下发给当事人。

显示端开发基于B/S结构开发模式,以方便所有快赔中心和事故快处办公室进行远程访问,为以后郊县和农村等偏远地区的交通事故处理奠定基础。

4 结语

综合全文,基于微信公众平台的交通事故快处系统运用无线通信技术+微信公众服务号平台+互联网+交通事故的思维,创新推动移动互联网与现代交通管理相结合的模式,预计将从快速缓解交通拥堵、优化社会资源配置等多个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有其存在的必然价值及可行性,为市民的出行及交警的值勤和事故处理提供便利。

交通事故现场篇12

1.1 岗勤民警能够处理的事故相对有限

由于缺乏处理交通事故的经验,岗勤民警只能处理责任明确的交通事故。遇到责任划分有争议的事故时,则需要事故科民警赶赴现场处理。采用微信公众平台的交通事故处理系统可以第一时间将事故情况上报,征求处理意见,节省事故处理时间。

1.2 自主协商处理的保障机制尚未建立

就目前的交通事故处理机制而言,缺乏鼓励当事人自行协商的保障机制。由于担心自行协商将事故车辆撤离现场后可能会出现定责纠纷,多数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选择报警,拒绝自行协商处理,这将产生大量的出警需求,自主协商处理的保障机制尚未建立。通过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系建立自主协商机制,保证当事人可以自主解决部分交通事故,节约警队人力物力。

2 基于微信公众平台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系统的主要构成

2.1 开发手机终端交通事故快处APP应用

此功能主要包含:快速现场取证、快速上传信息、快速撤离现场等功能。当岗勤民警到达事故现场后,如遇到无伤人、损伤小、能移动的交通事故时,快速固定事故现场证据,采集事故车辆近景和远景照片、双方驾驶人驾照信息和联系方式,打开手机终端安装的交通事故快处APP应用,将现场采集的照片、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快速上传,上传成功后产生事故快处索引编号并告知当事人,然后指导当事人快速撤离现场。

2.2 建立交通事故自行协商保障机制

依托交警微信公众服务号平台,鼓励事故双方自行协商。当遇到事故双方当事人倾向于自行协商解决时,为防止事故车辆撤离现场后出现纠纷,当事人一方可以拍摄事故现场照片后,将事故现场的相关信息上传至交警微信公众服务号平台进行备案并获取备案号。当自行协商无法解决时,可以选择依据备案号再次报案,接警民警根据备案号,通过网络远程访问服务器,调取事故现场提交的现场照片和相关信息进行定责,如图1所示。

2.3 建立后期远端一站式服务机制

事故双方当事人共同前往事故所在辖区交警大队事故快处办公室或者本市任何一个快速理赔中心,申请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民警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事故快处索引编号或者交警微信公众服务号平台的备案号,通过互联网远程访问服务器数据库,调取事故现场的图片信息,同时在公安网上对车辆信息进行核实,然后对事故双方进行调解,调解完成后,直接录入公安网,并可以通过打印机直接打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经当事人双方签字后生效。

3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系统可行性评估

总的来讲,本系统由手机终端、微信公众服务号、外网服务器、显示端四部分部分组成。

手机终端即开发一款交通事故快处APP应用安装到岗勤民警的手机上。赶赴现场后,民警将现场采集的照片信息和驾驶人信息录入到交通事故快处APP应用界面,点击提交,即可完成现场信息的上传。

微信公众号平台分为订阅号和服务号。订阅号只能用于信息推送,需要升级为服务号,经过认证后的微信公众服务号可以通过网页的形式提供多种服务。通过微信公众服务号平台,可以将事故当事人上传报备的事故图片信息和驾驶员信息通过网页访问服务器,并保存到服务器的数据库内。同时生成备案号,下发给当事人。

交通事故现场篇13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处置机构

统一指挥全州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启动后,设立州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即转为应急处置指挥部。

副组长:交警支队长、州公安局各副局长及交警支队各科室负责人和各县交警大队队长为成员。州交通局、州卫生局、州公安消防支队、州直各平安部门为成员单位。应急处置指挥办公室设在州公安交警支队。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州公安局局长。

(二)工作职责

研究解决全州重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存在问题,州重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领导全州重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并在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警情级别和州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启动州重大交通事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指导、协调现场抢救工作,调查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置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等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应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事故发生后。并根据现场实际,成立现场秩序组、现场调查组、现场抢救组、善后稳定组、后勤保证组等若干工作小组,负责演讲事故情况、维持现场秩序、保证救援通道疏通,维护事故现场,控制险情,抢救伤员和尸体存放,并按州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做好现场调查、取证、控制并询问当事人,恢复道路交通及对死、伤者家属做好情绪稳定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1案发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警后。通知医疗机构对伤员进行先期抢救,维护事故现场,维持交通秩序。遇有火情和危爆物品流失泄露的应通知消防等部门进行抢险。属于上报范围交通事故的要依照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置工作规范》有关规定,迅速逐级演讲上级机关。

2接到事故演讲后。现场秩序组、现场调查组、现场抢救组、善后稳定组、后勤保证组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工作岗位,整装待发。

3州公安交警支队和各县公安交警大队要保持2辆以上警车性能良好、油料充分。联系电话、传真等要登记上墙,确保信息传送及反馈高效、快捷。

4警情级别及预案组织实施:

根据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和影响大小确定警情级别。

一般警情(蓝色警情)为死亡不足3人或受伤不足10人的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较重警情(黄色警情)为死亡3-9人或受伤1020人由州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报省公安厅,严重警情(橙色警情)为死亡1029人或受伤21-50人。由公安厅负责启动,并组织实施,州县有关部门配合省公安厅进行工作。

协调有关部门予以配合。特别严重警情(红色警情)为死亡30人以上或受伤51人以上的由省公安厅报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同意后启动并组织实施。

5警情:

蓝色警情级别由事故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决定并向社会。

黄色警情级别由州级公安机关决定并向社会。

橙色警情级别由省公安厅决定并向社会。

红色警情级别由公安厅报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同意后向社会。

6工作时限:事故发生地交警大队接警后。并在规定时限内到达现场,迅速开展现场维护、现场勘察、调查取证、疏导交通和维护现场秩序等工作,达现场后应在10分钟内确定事故损害后果,并立即演讲本级公安机关指挥中心,并在20分钟内演讲当地政府、上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医疗、消防等有关部门,并随时向指挥部及有关部门汇报现场情况,及时传达指挥部指令,保证信息渠道疏通,并在24小时内向支队写出书面报告。

四、工作任务

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要启动相应警情预案,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依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进行统一领导,以公安机关为主,交通、卫生等部门积极配合,进行现场前期处置。

1由州公安局指挥中心牵头。负责收集案件信息及处置进展情况,并及时向州处置重特大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和上级公安机关汇报,传达领导小组指令,拟写汇报材料。信息演讲组到达现场后向有关部门演讲事故情况,可采用电话形式演讲。演讲内容包括:事故时间、详细地点、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受伤水平、肇事双方车型、单位,有无火情,有无伤员挤、卡、压在车内、交通是否堵塞、有无道路绕行、否运输化学危险品等情况。通过当地电视台和广播电台通报情况,引导行人和车辆绕行。事发地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向上级政府、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演讲警情,可采用电传方式,演讲内容同上。各新闻单位进行新闻报道,有关报道内容应按警情级别征得相应负责人审核签字。

2现场秩序组由事故发生地交警大队队长担任组长。疏导交通。不允许与事故无关的车辆及人员随意进入现场,对现场进行警戒,确保救援车辆及工作人员出入疏通。事故现场有交通堵塞的及时协调相邻交警大队实施分流,确保道路通行顺畅。要立即组织足够警力赶赴事故现场,划定警戒区域,实施道路交通管制,疏散围观群众,并在现场开辟专用通道,供公安、消防、急救、抢险等部门车辆通行。根据现场情况,划定警戒区,白昼在距离现场来车方向五十米至一百五十米外或者路口处放置发光或反光锥筒、警告标志、告示牌等,发光或反光锥筒应间隔20米设置一个,派交通警察指挥或者引导车辆、行人绕行。夜间或者雨、雪、雾等能见度低的气象条件下,延长警示距离。

3现场调查组由州交警支队交管科牵头负责。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控制事故肇事人,查找证人,全面及时地收集有关证据;交警支队宣传科负责对事故处置现场进行全程摄像,留好现场处置工作的资料。要进行交通事故初步勘查,控制交通事故当事人,寻找交通事故目击证人,按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要求进行现场照相,制作现场草图,注意发现接触点,必要时聘请有关专家进行鉴定,以便查找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并按预警级别由州级或省级复核签字。

4现场抢险救助组由发生地医疗部门和消防部门领导担任。主要职责是负责对现场伤员进行先期救治,组织发动群众参与抢救生命及其财富,尽可能把损失减少到最低水平。要迅速组织外地医护工作者赶赴现场,组织对伤员的前期抢救和尸体处理,如需要技术专家参与抢救要逐级上报卫生部门,上级卫生部门应迅速派出专家进行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对有火情和化学危险品泄漏流失险情的要会同消防、环保等部门进行抢险救灾。

5善后稳定组由事发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组成。或在县城设立接待站,接待伤者亲属,做好死伤者家属的情绪稳定工作。

6后勤保证组由州公安局和有关部门行政人员组成。负责后勤保证、事故救援物资的运输和筹集以及善后处置工作。要备足开道车辆,主要省道或路口,警卫领导和有关救援车辆。

五、后期处置

1事故现场勘查完毕。应依照警情级别,演讲警情机关,由机关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依照规定进行检查(检测)分析评估后,向社会应急状态结束。应急状态结束后,应迅速由后勤保证组负责清理事故现场,现场秩序组负责疏导来往车辆,待车辆疏通后,撤离事故现场。

2重大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后果评估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都要进行事故调查。蓝色警情级别由事故发生地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黄色警情级别由州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橙色警情级别的上报后由省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红色警情级别的州、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参与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事故分析调查。

3对涉及平安车辆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

4重大交通事故的调查演讲。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查找工作漏洞,总结经验教训,写出专门的重大交通事故调查演讲,演讲上级有关部门。

六、应急保证

1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或向上级有关机关报告请求支援。现场勘查设备必需配有必要的抢救伤员的药品及简易器材,如止血带、绷带、固定架板、破拆工具等,并保持良好。

2技术保证。各级应急救援中心或小组都要成立相应的专家组。

3经费保证。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外地重大交通事故情况。确保重大交通事故的妥善处置。

4宣传、培训和演习

1公众信息交流。要经常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助等常识。

2培训。对应急管理和急救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现场应变能力。

在线咨询
了解我们
获奖信息
挂牌上市
版权说明
在线咨询
杂志之家服务支持
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期刊咨询服务
服务流程
网站特色
常见问题
工作日 8:00-24:00
7x16小时支持
经营许可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企业营业执照
银行开户许可证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其它
公文范文
期刊知识
期刊咨询
杂志订阅
支付方式
手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