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理论论文实用13篇

经济理论论文
经济理论论文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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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原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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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理论论文篇2

一、全球变革——国际经济法学术的语境变迁和话语转型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来,全球经济制度实践出现了重大的制度转型。英美新自由主义的经济政策、拉美严重的债务危机、东亚“四小龙”经济的起飞、苏联解体和巨变,促成了自由市场体制在全球范围内开始复兴,各国经济和国际经济越来越强调市场化和自由化,全球经济越来越结成了复杂的相互依赖的统一网络体系。这种全球大转型在法律和制度层面表现为各国和国际经济法律制度正经历着自由化、全球化和一体化的大变革,在国际层面,WTO、IMF和世界银行这战后国际经济法律秩序的三大支柱也发生了巨大的变迁。这种经济领域及其法律制度的全球化大变革也带动着政治、社会、文化、环境、教育、卫生、人权等等其他领域的全球化,经济发展和资源开发所导致的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紧张即生态系统的失衡,以及这种天人矛盾所引起的南北矛盾的复杂化导致发展问题和可持续发展问题成为全球经济及其法律体制所必须面对和处理的重大问题,国际经济法律制度越来越走向复杂、多样,同时也孕育了变革的契机和因素。

语境变迁促动了国际经济法学术话语的转型。全球化既促成了传统的一般人文社会学科开始越来越自觉的把经济全球化和可持续发展问题纳入自己的理论视域,也促使国际经济法学术开始思考人类社会制度和秩序的一般秩序原理,以及人文社会学科、理论和学术的理论资源。在这种背景下,国际经济法学术终于开始逐渐走出传统的,初级的议题和论争,例如,国际经济法是否存在?国际经济法是否有效?国际经济法如何定义?等等。如今,国际经济法学术已经开始超越了这种初期的国际经济法理论与实践的门类定位和定义之争,广泛深入

到国际经济法的更加深层次的理论基础和更加专门性的具体问题的思考和研究。国际经济法学术也越来越具有法理自觉和理论意识,甚至越来越回归到一般人文社会科学学术,开始努力尝试走出传统上没有理论和不成体系的状况。这种国际经济法学术的话语转型可以概括为“从概念之争到理论之争”。

二、法理思考——国际经济法学术的视角多元和复杂进路

自从20世纪80年代末期至今的十几年来,国际经济法学术开始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理论研究热潮和学术争鸣现象。英国国际经济法学者夸尔希(Asif。Querish)在其1999年出版的《国际经济法》之中首先意识到并强调了国际经济法学术的语境变迁及其多元进路。夸尔希指出,“可以从多种多样的角度来洞察国际经济秩序:法律的,经济的,政治的,情境的,哲学的(例如分配正义),目标导向的(例如比较优势模型),国家中心论的,个人的(例如人权),机构的,南/北的,可持续发展的,新国际经济秩序的,女性主义的,文化的,或者历史的。有一点是非常清楚的:国际经济秩序不可能仅仅从一个单一视角来理解,同样清楚的是,它需要从每个单独视角来更好的理解。”[①]随后,夸尔希教授推动了2001年5月4日曼彻斯特大学国际经济法多元视角的研讨会,并主编了《国际经济法诸视角》的研讨会文集,旨在荟萃国际经济法诸多视角各自的优点和旨趣,这些视角包括法律分析的综合视角、治理全球化的机构视角、国际机构冲突与协调视角、民族国家及其国民身份的视角、争端解决的发展中国家视角、多边贸易谈判的发展中国家视角、区域经济一体化视角、人权视角、女性主义视角、新葛兰西政治经济学视角、弗兰克国际法正义论视角、伊斯兰文明视角、可持续发展视角、经济分析视角、历史分析视角等等,被划分为9大类16种视角。[②]不过,正如夸尔希所指出的,这些视角并没有穷尽国际经济法的所有视角,它们只是提供了一种观察国际经济法的模糊的大纲,而且,即使这些视角本身也并没有深入展开而仅仅是考察的起点。[③]除了以上这些视角之外,国际经济法的法理视角还广泛包括民主视角、视角、科学视角、视角、非政府组织视角、规制竞争视角、机制冲突视角、公共健康视角、经济制裁视角、域外管辖视角、国际伦理视角以及其他各种不断涌现的理论视角,等等。

在各种视角之中,Thompson阐释了治理全球化的机构视角,认为所谓全球化和国家自治空间的消失是夸大其辞的,国际体系的治理机制不应该被塑造成一个单一的全球治理机构,也不应该像全球激进抗议者所主张的那样被激进的加以彻底摧毁,欧美日三边治理机制的作用也不必被过分夸大,民族国家、国家治理及其适当的国际协调仍然是最重要治理机制,同时,也可以考虑各种可能的区域一体化治理机制甚至可以考虑适当的各种私人市场治理机制和公民社会治理机制。Kwakwa指出,国际经济组织的不断扩展出现了职能、权限和管辖的冲突与重叠的现象和问题,认为需要保持既有国际组织的多样性,发挥不同国际组织各自的专业化和分工的比较优势,加强不同国际组织之间的有效协调,加强不同国际组织的程序和过程方面的有效治理,并且需要创建世界经济安全理事会作为全球经济治理的总体战略协调。Carty强调“国民”(TheNational)应该是国际经济法的元概念,他认为当代国际经济法的意识形态基础在于自由主义的方法论个人主义和消费主义的拜物教,政治与市场的简单二元划分及其隐含的政府消极不干预的意识形态在现实实践中遇到了政治合法性的危机,在认识论上则存在着巨大的困境,“国民”概念提供了一种相对更好(尽管其力量很微弱)避免消费主义的方法,这种方法无法在北方国家主导的国际经济秩序之内实施,只能在国家或区域机构的层面实施,然后,在此基础上,立足“国民”概念而在国际经济法的全球联邦框架之中适当界定“国际”的概念地位,进而,达致必要的全球政治均衡。Sornarajah认为,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支配了当代国际经济法争端解决机制,为此,发展中国家需要采取各种可能的战略来质疑目前的国际经济争端解决机制,例如在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诉诸国家豁免原则和国家行为学说,在涉及环境、腐败、文化保护和世界遗产保护等全球公益问题的情况下,要考虑地方共同体乃至国际共同体的政策和价值,最好由国际法院来解决这样的案件,贸易和投资国际争端解决机构只能用来解决比较单纯的贸易和投资争端。Page认为,发展中国家应该积极参加多边贸易谈判,这样可以维护自己的利益,发展中国家在谈判之中可以结成新型的灵活利益联盟,多边贸易谈判的程序尤其是僵化的非正式程序缺乏合法性,应该作出调整,以便更多的更灵活的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参与。Pomfret考察多边贸易体制下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几次浪潮,分析了区域一体化对于多边贸易体系的影响,认为目前的第三次区域一体化浪潮本身对多边贸易体制没有大的负面冲击,却又一定的积极效果,而且,多边贸易体制的发展仍然是处于领先地位的。Addo认为,人是国际经济法的价值所在和存在理由,经济活动的目的在于人的自由、尊严和福利,国际经济法中的国家应该遵守它们签署的国际人权条约义务,非国家行为者的活动同样影响到人权,争端解决机制如果限制利害相关的国家提讼也不利于保障人权,因此,必须把人权与国际经济法相互结合起来,必须认识到,所有国际法的基础都在于人,国际经济法必须兼容人权价值,必须具有人性化的面孔。

Childs与Beveridge则强调国际经济法具有性别属性,在全球化和国际经济一体化过程之中,妇女的地位、价值、利益和声音在很大程度上是“缺席的”,更是“被排除的”,必须反思国际经济法的机构、规则和过程中的这些问题。Wilkinson将葛兰西的理论和概念分析工具运用到国际关系和国际经济法领域,指出,国际经济法最好被理解为一种跨国统治精英和全球资本主义借以行使霸权的媒介,为此,在当代全球化语境之中,应该在新的霸权秩序尚未形成之前,寻求各种替代的可能性。Rehman阐释了伊斯兰宗教法律传统对于当代法律文明和国际经济法的贡献,指出了当代伊斯兰国家面临的追求政治独立和经济繁荣的挑战以及走向伊斯兰国家区域一体化的前景。Subedi阐释了国际经济法的可持续发展视角,分析了国际经济法与环境法、人权法中的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历史与实践,认为可持续发展原则整合了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环境法,有助于实现更高的国际共同体目标。Cass把规范经济学的效率分析、实证经济学的效果分析、博弈论合公共选择理论运用于国际经济法,对国际经济法进行了经济分析,认为各种经济分析工具有助于我们丰富对于国际经济法的理解、解释乃至预测。Botchway从历史视角分析了国际经济法的理论与实践的演进和发展,认为历史分析有助于我们对于国际经济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把握。Cryer运用弗兰克的国际法正义论分析了国际经济法中的合法性和正义话语问题,尤其强调了分配正义和程序正义以及罗尔斯正义论的“最大最小”原则在国际经济法中的运用。[④]

三、管中窥豹——国际经济法学术的视角选择与学术采撷

在国际经济法的多元法理视角之中,我们选取三种基本视角加以概括介绍和初步分析。

(一)杰克逊实用主义政策视角、宪法理论与制度分析

杰克逊教授的国际经济法研究视角和理论风格都颇为独特,可以说是一种实用主义的宪法、政策和制度分析视角。

杰克逊的国际经济法研究特别强调国际经济法的规则导向、政策考量和便利功能。首先,杰克逊对于国际经济法的界定体现出了典型的实用主义风格。杰克逊一方面认为国际经济法是一个范围非常广阔的领域,既包括了跨国经济关系的“交易法”,又包括了跨国经济关系的“规制法”,还包括了跨国经济关系的“国际(公)法”。同时又强调避免把许多不同的主题堆在一起的“大杂烩”(smorgasbord)方式。杰克逊屏弃了传统的概念主义的法律分科模式,采用了实用主义的跨国法方法。其次,杰克逊对GATT/WTO研究在总体风格和具体内容上都体现出明显的实用主义和政策导向。正如DavidKennedy指出的,杰克逊教授的研究风格超越了传统上简单的公法与私法、经济与法律、法律与政治、外交与贸易、国际与国内的区分,尽管仍然可以看出经济更胜于法律、法律更胜于政治、私法更胜于公法、国际更胜于国内,但比之于传统上国际公法学者而言,杰克逊对于这些问题的处理更加自如,能够信手拈来的把各种理论、材料和历史融合在一起。杰克逊没有抽象的探讨国际法的存在、性质和效力问题以及市场经济和自由贸易理论的哲理问题,而是把国际法的存在和效力、自由贸易促进人类福利的好处以及国际法能够促进自由贸易直接作为一种事实、一种历史和一种背景。杰克逊强调世界贸易体制的“规则导向”,强调自由贸易和人类福利的世界主义和国际主义精神,但是,又并不急于倡导建立一种严格的、明确的、肯定的、刚性的国际公法秩序和机制,他对各种宏大的理论和计划一般都持有一种实用主义的经验主义的怀疑。杰克逊强调的是如何通过一种分散化的、多元性的互惠、交易、协调、界面、调适的机制和过程来说服各国决策者支持自由贸易及其法律规则。这是一种管理相互依赖的政策过程和治理技术。第三,关于GATT/WTO法,杰克逊不仅强调一般的规则导向和各种具体的规则和程序,更强调GATT/WTO乃至一般国际经济关系的基本体制(system)即宪法问题。杰克逊的国际经济法宪法视角既体现了一般的精神,即强调规则导向而非权力导向,强调通过国际规则和国际组织的“SIFT”过滤功能来筛选出各国的合法的国内政策目标,削减跨国自由的国内障碍特别是国内特殊利益集团和寻租活动对自由贸易的扭曲作用。但是,他却并不赞成过于理想主义的古典自由主义民主理论,他认为GATT/WTO法的“自动执行”或“直接效力”并不可行,因为这会违背国内民主代议制,会限制政府的灵活选择乃至轻微违反国际协定的空间,各国一般不会支持这种直接适用的制度安排。第五,关于问题。杰克逊的理论也明显体现出了实用主义政策导向的风格。杰克逊也否弃传统绝对主义的神话和鬼迷心窍的观念,甚至也赞成废弃这个词汇,不过,他还是认为可以保留这个词汇而重新理解其含义,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就特定事务的治理权力究竟应该配置在国家还是国际、民间还是政府这样一个权力资源的配置及其决策问题,在这里,就成为一种事务性的和技术性的制度安排及政策过程。[⑤]

(二)彼德斯曼的自由主义理想视角、理论和人权分析

彼德斯曼是德国人,著名的国际经济法学家,他开创了国际经济法的自由主义民主理论。

彼德斯曼结合国际经济法尤其是GATT/WTO法的理论与实践、历史与现实指出,个人是知识和价值的最终源泉,只有通过个人在国内市场以及跨国市场上自由行使财产权利,才能够实现国际范围的有效的专业化和社会分工,最终促进各国国民财富的持续增长和世界经济的长久繁荣,这就需要各国国内的民主法律规则。但是,在国际经济交往层面,各国历来都深受形形重商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的思想和政策的影响,进而在对外(经济)事务领域公共权力不能受到有效制约的国家全权主义问题,结果,往往都是维护国内特定产业部门和特殊利益集团的利益,而损害了国民总体财富和利益。

为此,需要借助于国际法律规则机制予以帮助解决国内层面自由贸易和体制的失灵和失效问题。WBG、IMF尤其是GATT/WTO的国际组织和国际制度安排正是起到了限制和约束各国政府在经济事务尤其是对外经济事务领域的公共权力从而使之不被任意滥用的作用。彼德斯曼认为,WTO调整范围的不断扩展、法律规则的不断明确、监督机制尤其是争端解决机制的不断强化,表明国际经济法能够通过有效的机制来保障跨国私人财产权利和经济自由,能够有效约束各国的贸易保护主义权力滥用。但是,彼德斯曼也同时指出,通过国际组织和国际机制来约束各国公共权力滥用和保障跨国经济自由客观上存在许多局限,为此,需要把直接约束政府权力行为而间接保护私人权利利益的自由国际经济规则有效地转化为国内法上针对政府权力的私人权利,并通过国内法院诉讼机制直接予以保护。这样,就可以把个人的跨国财产权利和经济自由提升到一项基本人权的地位,可以通过国际法的直接效力原则抵制国内法层面上固有的贸易保护主义和特殊利益集团问题,减少国家间谈判和交易层面上的公共权力滥用现象,克服国际谈判过程之中的权力、利益和信息不对称问题尤其是生产商利益偏向的问题。

彼德斯曼指出,在全球化与复合相互依赖语境中,国际组织的数量扩展和职能扩张在民主的授权、权力和责任链条上拉得过长,确实引起了国际机制的合法性危机问题。为此,

国际组织本身必须同样遵循和良治的一般原则。同时,这种危机也表现为经济领域与社会、文化、环境、健康等等其他领域之间的紧张关系问题。为此,需要加强各国国内立法的民主,或者可以设立一个多边议会监督机制参与国际贸易谈判过程,需要加强非政府组织的参与和国际经济立法过程的公开和透明,需要各国和国际组织在决策和行为之中遵守或尊重国际人权义务,尤其是需要在国际争端解决过程之中比较灵活的解释国际经济条约,从而,真正实现财产权利、经济自由——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之间的不可分割和相互促进,需要特别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发展问题尤其是有效参与国际经济法的立法、实施和争端解决过程及发展援助和能力建设问题。但是,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最终仍然要立足于国内的民主机制。

彼德斯曼运用古典的自由主义的启蒙思想、个人主义的方法论、秩序自由主义的构成原则与调节原则、民主与经济学乃至国际、政府规制与公共选择理论等等这些古典的、个人主义的、自由主义的理论进路及其当展,阐释了国际经济法的自由主义理论。论述了从国内民主秩序到国际自发经济秩序,从对外事务失灵到需要自由国际经济规则,从各国分散实施失灵到国际组织实施机制,从国际法律机制的困境到国内秩序的回归的国际经济自由秩序原理。[⑥]

(三)夸尔希的综合折衷视角、全球视野和复杂进路

夸尔希是著名的英国国际经济法学者,他特别具有国际经济法的学术自觉和理论意识,提出了追求、理解和从事国际经济法研究和实践的独特的多元综合折衷视角(aproactiveeclecticapproach),这种方法或者视角能激活现有的研究,使其深化或提高其水平。

夸尔希认为,国际经济法的视角可以指称某种追求的理念、观察的角度或者努力的方法,无论如何理解,“视角”必须具有规范品格和分析意义。国际经济法是一个内容纷繁复杂、图景极其广阔且论述多种多样的法律领域,因此,需要采取一种全球的、开放的、复杂的、折衷的过程和进路来追求、理解和从事国际经济法,而不适合追求一种单一的、独特的、清晰的特定或唯一视角。这是因为,对于国际经济法来说,各种视角与其说是帮助人们理解和解释国际经济法的照明灯(illuminators),还不如说是经常成为教条主义的蒙眼罩(blinkers)。

夸尔希认为,利益驱动了不同的视角。为了理解国际经济法及其法理视角,必须思考国际经济关系之中存在的不同利益及其承载主体。国家、国际经济组织、非政府组织和个人分别具有不同的身份、利益和要求,它们分别具有各种经济的或非经济的利益,例如出口利益、生产利益、发展利益、环境保护、人权保障、公共健康,等等。为此,需要寻找各种方法、途径、进路来识别、认定和澄清各种利益。这可能包括从各国国内的善治和民主过程以及国际组织的法律过程来分析和思考。这样,不同的利益及其识别过程就提供了国际经济法的不同法理视角。法律在国际经济法中的地位可以包括便利基本宪法框架的确立、促成立法的变化和提供行动守则以及通过争端解决机制解决冲突。在国际经济法的不同领域,法律的地位和作用也是存在差异的。尤其值得指出的是,由于国家、法律、制度(包括国际经济法制度)本身存在的差异,由于国际经济法之中公正话语的差异,导致了国际经济法的法律分析本身存在各种不同视角,通过采取一种综合折衷的灵活视角,可以包容和审视各种法律视角,可以更好的理解国际经济秩序和从事国际经济事务。例如,有的强调国家管辖权,有的强调跨国私人经济人权,有的强调实证主义法学,有的强调自然法,有的将国际经济法仅仅理解为一套规则,有的则将国际经济法理解为一种过程。有的强调国际经济法就是经济领域的国际公法,有的则强调国际经济法几乎无所不包,有的认为国际经济法是国际公法的一个分支,但有的则认为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是具有不同理论假定因而是不同并且可能相互冲突的两个领域。这些都体现了国际经济法的不同视角。国际经济法领域的公正话语(fairnessdiscourse)也体现出法律视角的差异。这里的正义既包括实体维度即分配正义,也包括程序维度即正当程序,这意味着,国际经济领域的成本——收益分配及其影响的配置标准必须是公正的,而且,实施和执行这种配置标准的形式过程也必须是公正的。正义话语的法理分析要求具有一种共同体感,在国际经济法领域,国家、国际组织、区域组织、个人和非政府组织都是我们这个共同追求经济发展的相互依赖的共同体的参加者。正义话语也要求区分集中总和意义上国家间公正,也要考察分散个体意义上的国家内部以及代语境之中个人之间的公正。国际经济法公正话语的核心在于遵循罗尔斯正义论中的“最大最小”原则(“maximin”principle),即只有当处于分配水平最底部的每个其他国家都得到适当的或者不只是适当的利益和好处之时,不平等才可以说是正当的。就国际经济法和国际经济争端解决机制而言,夸尔希认为,国际法院具有一种独特的、根本的、起决定性作用的和首要的宪法性的地位。这种地位既保障了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和程序,又包容和便利了国际经济法的多元视角即不同的理论和实践方法。

夸尔希认为,国际经济法的多元综合视角与其说提供了一个清晰的视角,不如说是体现了一种从事(engaging)国际经济法研究和实践的方法论,这种方法论本质上是开放的、包容的和分析性的,因为,这种多元综合视角更多的集中于如何从事国际经济法而非集中于国际经济法的实体内容应该是什么,这保证了国际经济关系中的国际话语不走向某种极端的主张。国际经济法的多元综合视角首先有助于识别和澄清国际经济法各种可能的视角渊源,包括各种经济或非经济的利益以及表达这种利益的各种人格者;它提供了国际经济法发展的各种可能方向和各种理解向度;它既考察了国际经济法的各种利益驱动,同时也分析了各种理论和哲学基础;它提供了一种能够最大程度上包容和汇合各种国内和国际经济“意识”(consciousness)的必要过程和思路;它也提供了从各种视角来分析国际经济法的公平与效率问题的思路。总之,国际经济法的多元综合视角作为一种从事国际经济法的方法论,在严格的方法论意义上,必须是明晰的和深入的,在实体内容层面,则必须是一种既能够反映人类状况,又能够以一种公正和有效率的方式来实施的包容性的进路。

四、中国学术——国际经济法学术的中国视角和中国问题

中国学界曾经长期争论国际经济法的概念、对象、范围和体系及其与国际公法、国际私法乃至国际商法之间的边界关系问题,无论是教材、专著还是论文往往都用大量的篇幅来介绍国际经济法的定义之争问题。[⑦]这既与国际经济法作为一个新兴领域的自身定位存在模糊之处有关,与国外学界对于国际经济法的主题、内容和范围的争论有关,也与国际经济法律实践之中所需解决的各种不同但紧密相连的法律问题有关。此外,这还与中国国际经济法学发展自身的两个重要因素密不可分。这里首先涉及到中国法律教育和研究中国际经济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公法学乃至国际商法学相互之间的学术论争和资源配置有关。[⑧]同时,中国之所以对于国际经济法的定义问题存在长期论争且迄今尚未取得基本共识,也与中国法学尤其是法学基础理论(理论法学、法理学)受到苏联法学的深刻影响有关,法律部门的概念、划分及其标准是从苏联学界学习过来的,法律部门这个概念是一个非常重要也非常有价值的分析工具,但是,中国学界(以及苏联学界)对于法律部门的论争本身却存在一些未能很好解决的问题,尤其是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不符合基本的形式逻辑要求。这与其他西方学界形成了明显的对比,西方学界探讨国际经济法的范围问题但却并不争论国际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及其独占调整对象的问题。[⑨]

中国国际经济法学术目前需要深化,进而超越国际经济法的定义问题和概念之争,走向多元视角和理论之争。晚近,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界也已经开始关注全球化与国际经济法的秩序变迁及其对于国际经济法学术的影响,开始自觉关注国际经济法的多元视角和理论发展,[⑩]开始调动各种理论资源尤其是国际关系理论资源和分析工具,[11]进而拓展国际经济法问题视域,加强国际经济法学术交流[12]。在经济全球化、国际经济法大发展和国际经济法学术多元视角的语境之中,中国学界应该加强译介和研究当代西方国际经济法学术热点和学术前沿,发现和思考国际经济法的中国问题,开启当代中国国际经济法学术成长和学术繁荣之路,进而,为中国也为世界作出既具中国问题意识又有全球视野的学术贡献。

可以预期,随着国际经济法的不断发展和国际经济法学的不断成熟,国际经济法的观察视角必然越来越多,而且,每一种观察视角也必将走向纵深和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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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See,AsifH.Qureshi,InternationalEconomicLaw,London:Sweet&Maxwell,1999,pp.3-4.

[②]See,AsifH.Qureshi,ed.,PerspectivesInInternationalEconomicLaw,TheHague:KluwerLawInternational,2002.

[③]Ibid.p.vii.

[④]这些视角的综述均依据夸尔希编著的论文集。See,AsifH.Qureshi,ed.,PerspectivesInInternationalEconomicLaw,TheHague:KluwerLawInternational,2002.

[⑤]关于杰克逊的国际经济法视角的分析,主要参见:JohnH.Jackson,GlobalEconomicsAndInternationalEconomicLaw,JournalofInternationalEconomicLaw,Issue1,Vol.1,1998;JohnH.Jackson,TheWorldTradeOrganization:ConstitutionandJurisprudence,London:RoyalInstituteofInternationalAffairs,1998;JohnH.Jackson,TheWorldTradingSystem:LawandPolicyofInternationalEconomicRelations.2ded.Cambridge:MITPress,1997;Jackson,JohnH.,TheGreat1994SovereigntyDebate:UnitedStatesAcceptanceandImplementationoftheUruguayRoundResults,ColumbiaJournalofTransnationalLaw,Issue1-2,Vol.36,1997;DavidKennedy,TheInternationalStyleinPostwarLawandPolicy:JohnJacksonandTheFieldofInternationalEconomicLaw,Am.U.J.Int’lL.&Pol’y,Issue2,Vol.10,1995.

[⑥]关于彼德斯曼国际经济法视角的分析,主要参见:Ernst-UlrichPetersmann,ConstitutionalFunctionsandConstitutionalProblemsofInternationalEconomicLaw,UniversityPressFribourgSwitzerland,1991;Ernst-UlrichPetersmann,TheWTOConstitutionandHumanRights,JournalofInternationalEcomomicLaw,Issue1,Vol.3,2000;Ernst-UlrichPetersmann,TheoriesofJustice,HumanRights,andtheConstitutionofInternationalMarkets,LoyolaofLosAngelesLawReview,Issue2,Vol.37,2003;王彦志:《国际经济法的进路》,《当代法学》2004年第4期。

[⑦]其中关于国际经济法性质、范围及其与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商法之间关系的比较集中的讨论至少有3次,参见王铁崖、陈体强主编:《中国国际法年刊》(1983),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83年版,第359-397页;王铁崖主编:《中国国际法年刊》(1996),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409-439页;沈四宝主编:《国际商法论丛》,第6卷,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580-587页。值得指出的是,晚近中国学者对于国际经济法概念及其定位已经开始了深入反思,并且提出了比较合理的解释方式和解决方法,参见左海聪:《国际经济法的理论与实践》,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18页;徐崇利:《走出误区的“第三条道路”:“跨国经济法”范式》,《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05年第4期。

[⑧]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的成立(2005年7月6日)过程也体现出中国对于国际经济法的定位以及对于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商法之间关系的学术认知视角的矛盾和学术治理体制的问题。

[⑨]这种强调或者争论法律部门的独特对象和独立地位的现象不独存在于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界,也存在于中国其他所有部门法学界,不过,在中国国际法学界这种争论更加突出而且迄今未能有效解决,这种现象似乎也可以说是中国法学包括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的苏联传统和中国特色。

经济理论论文篇3

但是,内生增长理论的结论中,却出现了正的规模效应。所谓规模效应,即长期经济增长率与经济规模(一般用人口规模或人力资本数量代表)成正比。这一结论不符合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历史事实。琼斯(Jones,1995)通过对经济合作发展组织(0ECD)国家经济进行时间序列分析,并将其国内从事R&D的科学家和工程师数目作为“经济规模”的测量标准,结果发现,尽管“规模”在过去几十年中增长了好几十倍,但总要素生产率的增长率却是不变或下降的,正的规模效应并不存在。那么,在内生增长理论中,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规模效应呢?

从产生规模效应的内生增长模型看,我们可以将其分为两类:一类是以罗默(Romer,1986,1987,1990,1991)为代表的模型,一类是以格罗斯曼和赫普曼(GrossmanandHelpman,1991)、阿格汗和哈威特(AghionandHowitt,1992;1997)等新熊彼特主义为代表的模型。罗默的模型以Dixit-Stiglitz(1977)函数形式(简称D-S形式)为假定前提,这种函数形式具有加性可分特征,其实质是各种产品之间不具有任何替代性,换言之,任何个人的产品创新活动不会对他人造成负的影响;在此条件下,罗默给出了一个关键的假定:知识或技术存量对其自身增长具有不变规模收益。正是这一极特殊的假定条件,导致了正的规模效应产生。与罗默模型不同,新熊彼特主义者考虑了一种能够抵消规模效应的因素——“偷生意效应”。它是熊彼特“创造性毁灭”过程中取走原有产品垄断利益的效应,或者说,对原来的知识创造者是一种负效应。但是,在格罗斯曼和赫普曼、阿格汗和哈威特的模型中,由于一方面排除了多个公司生产同一类产品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又假定这种“偷生意效应”不够强,因此,模型分析的结论中仍然存在正的规模效应。

因此,正的规模效应之所以存在,关键在于忽视或低估了个人的产品创新活动对他人的负影响。如果将这种影响加以重视,很可能会消除规模效应,甚至改变原来的结论。

二、经济增长理论的最新进展及其评价

近期经济增长理论正是顺着既要能消除规模效应又能保留内生增长理论“精髓”的方向发展的。大致来看,有两条思路。

一条思路是琼斯(Jones,1995;1999)、艾钦和托洛夫斯基(EicherandTurnovsky,1999)的思路,主要是对模型进行一般化处理。他们的分析保留了内生增长理论中最终产出部门和“知识”生产部门的两部门模型框架,从而保留了“知识跨时扩散”的本质特征,但放弃了内生可积累要素具有不变规模收益的强假定条件,从而得出了无规模效应结论。

在琼斯的两部门模型中,知识存量的产出弹性不再像罗默的模型那样设定为1,而是假定为一个比1小的数。这一假定本身强烈地暗示了,人口或知识存量对其自身积累的贡献远不如R&D内生增长模型所设想的那样大。假定条件的修改,使琼斯的一般化模型成功地消除了经济增长中的规模效应,在那里,均衡经济增长率取决于知识生产部门内生要素的产出弹性而不是人口或人力资本规模。

艾钦和托洛夫斯基则更进一步认为,琼斯的无规模效应模型仍然是一种特殊情形。他们构筑了一个更为一般的两部门无规模效应模型,并将琼斯、罗默等模型全部涵括其中。他们的结论是,假定全部内生要素在知识生产部门和最终产出部门的总产出弹性不同,那么,经济长期增长率将遵循“短边”原则,由总产出弹性最小的那个部门来决定,而与经济规模无关。

琼斯、艾钦和托洛夫斯基的模型虽然从形式上消除了规模效应,但是,他们却并不能说明为什么不会存在规模效应。琼斯不能说明知识存量对自身积累的产出弹性为什么小于1;艾钦和托洛夫斯基也不能说明,究竟哪一种情况下,一个部门的总产出弹性会大于或小于另一个部门。而且,在他们的模型结论中,政府政策对长期经济增长率并不具有相关性。因此,他们的模型分析只具有纯理论上的意义。

另一条思路则主要是由一批新熊彼特主义经济学家开辟的,他们从特定的研究视角来分析规模效应问题。阿尔文.扬(Young,1998)、阿格汗和哈威特(AghionandHowitt,1998)、贝里特(Peretto,1998)等为代表的增长模型,集中于对“偷生意效应”的分析,提出了一种消除规模效应的新方法。

以阿尔文.扬的模型为例。在他的模型中,他人可以从两个方向——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的创新活动而“偷去”创新者的创新利润流,即不仅通过产品的质量创新而且通过产品模仿来分割创新的垄断利益,这样,“偷生意效应”就大大加强。扬的分析得出了一个与以往内生增长理论相反的结论:经济规模愈大,参与分割创新收益的人就愈多,“偷生意效应”就越强;而且,如果“偷生意效应”主要通过生产模仿产品来分割原有垄断利益时,将出现负的规模效应。由于扬的模型中经济规模对长期增长可能具有正、负或无规模效应,而且他的模型是从特定的角度进行分析的,因此,其理论结论具有明确的政策含义。按照扬的分析,如果政府的政策只是简单地对所有研究部门实行“遍地开花”式的资助,那么,很可能只是激励产品的模仿,从而只影响收入水平,而不能影响长期经济增长率;相反,如果政策立足于激励产品的质量创新,并根据R&D的研究深度实行重点资助或配额资助,那么,就可以提高长期经济增长率。因此,阿尔文.扬的政策含义是:政策资助应该向创新难度大的人员或项目倾斜。

约法诺维克(Jovanovic,1997)则通过加入一个“学习成本”的假定条件来减弱或消除规模效应。约法诺维克认为,在罗默的两部门模型中,实际上暗含了“知识”可以无成本地进入最终产出函数的强假定,然而实际上,工人必须学习怎样使用“知识”,也就是说,需要支付“学习成本”或“知识消化成本”。如果将这一条件考虑进罗默模型,最终产出部门的成本将增加,规模收益也将有一个绝对的上界,从而使得规模效应减弱甚至消除。按照约法诺维克的观点,假定工人在生产中需要“学习成本”,那么,公司可能更愿意采用次先进技术而不是最先进技术,从而更倾向于生产模仿产品而不是创新产品,这就从另一个角度验证了阿尔文.扬的“偷生意效应”假定。

从实质上看,在阿尔文.扬和约法诺维克的模型中,存在一个共同的暗含假定,这就是:模仿产品或次先进产品虽然成本低于创新产品,但一定存在市场需求约束:正是这种产品约束导致了对生产人口或人力资本的需求约束。因此,内生增长理论的规模效应将因这种约束大大减弱、消除甚至为负。

到目前为止,近期增长理论并没有完全解决经济规模与经济增长的关系问题。一方面,近期增长理论中的长期经济增长率虽不依赖于经济规模,但仍严重地依赖于外生人口增长率;另一方面,所有的模型均还没有得到有利的经验支持。尽管如此,近期增长理论在理论上还是取得了重要进展。主要体现在:第一,发现了无规模效应的均衡增长路径并论证了其存在性。在这些模型中,长期经济增长率要么取决于生产函数的产出弹性,要么取决于产品之间的替代弹性,实质上二者均取决于生产函数的结构参数。第二,经济增长模型被进一步一般化。以往的内生增长模型之所以产生规模效应,实际上暗含了人口或人力资本稀缺而物质资本不稀缺的假定,这种假定充其量只能符合发达国家的情形,不具有普遍性。近期增长理论实际上则放弃了这种强假定,代之以个更一般的情形,这样,就出现了规模效应为正、为零或为负的多种结果。第二,与以往的内生增长理论相比,近期增长理论的政策含义更具有针对性。在以往的内生增长模型中,由于简单地假定技术或“知识”的外部效应不能被个人内化,因而任何用于技术或“知识”部门的政策都将影响长期经济增长;而近期增长理论则表明,只有范围更窄的重点资助政策才对长期经济增长有正的影响。三、经济增长理论的最新进展对中国的现实意义

经济增长理论的最新进展对于中国来说是具有重要的政策含义的。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中国的经济究竟达到了一个什么样的阶段?中国经济究竟又面临着怎样的矛盾?我们认为,集中到一点,就是:中国经济已经进入了“需求约束”经济时代。或者说,中国经济发展的短期效应时代已经基本结束,今后的经济增长,将越来越依赖于长期因素。

中国经济的需求约束,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工业产品需求;一是劳动力或人力资本的市场需求。

第一,工业产品的需求约束已变得越来越严重。集中表现为:工业品供过于求的矛盾进一步突出,工业企业生产能力闲置过剩,产品大规模积压。根据2000年国内贸易局商业中心对国内市场上609种主要商品的调查,供过于求的比例高达79.6%,比1998年增长了47.8个百分点;根据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900多种主要工业品生产能力中,生产能力闲置20~33%的,占27.2%,闲置50%以上的,占18.9%;在产品积压方面,根据统计显示,近年我国工业产品每增产10%,就有1%的产品积压(王万山,2002)。

第二,劳动力或人力资本的市场需求面临严重约束。1997年全国失业工业数为1200万左右,2000年这一数字上升到2173万。即使是本来稀缺的人力资本,也同样面临市场需求约束。2000年全国本专科毕业生平均就业率仅为80%,其中,专科毕业生的市场需求量不到30%(胡永远、李少斌,2001)。特别是2003年夏季以后,随着高校扩招后首届毕业生走上劳动力市场,人力资本的市场需求更加不容乐观。

进一步分析发现,受到严重需求约束的,主要是低档次工业产品和低档次人才。与之相反,高档次产品和人才却面临短缺。例如,我国已连续三年居世界产钢量第一,但一些高质量、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品种,供给能力不足,石油用管的市场占有率只有60%,冷轧硅钢片、镀锌板仅占30%,不锈钢板仅占20%;精密机床、远洋船舶等产品的50%还依赖进口。在人才需求方面,许多大城市如上海、深圳,对硕士以上人才敞开大门“欢迎”;一流大学毕业生还是供不应求。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低档次产品和人才过剩,而高档次产品和人才短缺?主要还得从供给行为找原因。从产品生产者来说,生产低档次产品有几个明显的好处:模仿成本远远低于技术创新成本;市场经营、开发的风险小;能很快填补市场需求空白,等等。从而,即使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也只是“小改造”,在花样上做“文章”。其后果,只是利用模仿,抢夺了原来创新者的市场利润,并不能对经济的长期增长做出贡献。例如,改革开放后中国加大了引进外资与技术力度,但企业引进技术的目的只是为了生产使用,而在消化吸收基础上再创新的企业仅占18.75%,而且,对引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的投入也远远不够。以1994年为例,国有大中型企业用于技术引进的支出为275亿元,而同期用于这些技术消化吸收的支出只有9亿元(李以学,1999)。同样地,如果个人投资教育的目的,只是获得一张高等教育文凭,那么,个人就会走文凭捷径,热衷于职业教育或技能教育,因为这类教育的收益是立竿见影的。以非全日制的本科自考为例,1998年参加本科自考的实考人数为102万,是1983年的1000倍(胡永远,2001),其中虽有因普通教育招生计划的约束问题,但至少可以从非普通教育的持续“火爆”看出个人投资技能教育的热情。因此,从中国的经济实际看,我们可以作出这样的判断:由于产品或知识创新的相对成本太高,企业、个人更愿意模仿,而不愿创新。

而且,在中国过去的二十几年中,宏观环境尤其是政府的行为,对这种局面的形成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国有企业产权不明导致企业行为短期化,不愿进行有利于长期增长的技术创新;财税分权改革助长了地方政府支持本地的重复建设,导致全国市场产品过剩;知识产权保护不力,创新的收益被大量的模仿产品所“肢解”,从而大大削弱了企业创新的激励。尤其是政府长期充当着技术创新、教育投资的主体,有限的财力却“胡子眉毛一把抓”,结果每一个行业、每一个项目都难以到位(李启明,1999)。

总之,改革开放到今天,中国已经告别了产品的“短缺经济”时代,同时又承受着巨大的过剩人口压力;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可以利用世界市场需求缓解一部分需求约束,但中国是一个大国,低档次产品的过度出口将恶化中国的国际贸易条件,不是长久之计。中国目前乃至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缺乏的是高质量的创新产品和高水平的创新人才。因此,按照近期增长理论的政策含义,政府的政策要求更有针对性,更有重点。换言之,政府的政策应该放弃对一般技能型人才培养和国内“模仿产品”项目的支持,而应对新知识、新产品的创造与国外引进,加大支持力度。正可谓“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

具体来说,政府的政策应该集中解决普遍存在的“短视症”问题。“短视症”的根源在于落后。落后怕“挨打”,所以总想“多快好省”,快出产品,快出“知识”,快出人才。这种良好的愿望有利于奋进,但也极易导致浮夸和行为短视。政府如果热衷于“赶超战略”,就会形成一个导向。整个社会都会跟随。一个政府,一个企业,如果过分关注自己任期内的“短期业绩”,就会损害长期的增长与发展。因为,重大的科技创新或技术创新,都难以在短期内显出明效。一个明显的例子是,中国改革开放20余年,生产大大发展了,科技水平大大提高了,人才数量大大上升了,这是谁都无法否认的事实,但根据世界权威机构——瑞士国际管理与发展学院网站的《世界竞争力年鉴》,1998年中国的世界竞争力排名为第24位,1999年下降到第29位,2002年排名在31位;根据《世界经济论坛》的排名,1999年中国竞争力排在32位,比1998年下降4位。个中原因就在于,中国在重大科技创新与产品创新方面相对于其他国家而言落后了,按照新增长理论的说法,就是:产品、劳动力数量对整个经济来说,只有“水平效应”,没有长期增长效应。因此,今后的政策措施,应该重点围绕纠正“短视症”而展开。

第一,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目前,国有企业政企仍然没有完全分开,国有企业经营者和政府官员的目标函数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任期内目标最大化。因此,国有企业的行为短期化有着深厚的制度背景。只有让国有企业真正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实行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治理制,才有可能让企业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

第二,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这实际上涉及到创新者利益的保护问题。过度保护创新者的垄断利益,不利于知识和技术的传播与共享;但反过来,如果不有效保护知识产权,创新者的创新收益就会被大量的模仿者和剽窃者所大肆分割,严重损害创新激励。当前,中国经济已经进入一个必须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时期,我们正好凭借加入WTO这一契机,以严格遵守WTO关于知识产权保护规则这一有利背景为前提,有效保护企业、个人的科技创新成果,通过鼓励重大科研创新,提升整个国家的科技竞争力。

第三,政府的定位要更加准确。政府支持知识、技术创新,无庸质疑,这也是内生增长理论包含的政策含义。但进一步分析发现,问题有两个:一是这一主张以个人、企业完全缺乏知识、技术创新动力为前提,显然这一假定条件并不符合经济事实;二是这一主张以政府不面临财政约束为前提,这一假定也不现实。在有限的财力约束下,在个人、企业具有强烈“模仿”动力的前提下,政府的最优选择,就是有效缩小自已的“势力范围”,集中财力,支持重大创新项目和创新型人才的培养,着眼于长期持续增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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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胡永远、李少斌:《“逆向选择”下的个人人力资本投资》,载《人口与经济》,2001(6)。

经济理论论文篇4

1领导者的概念与理论

理解领导者(leader),先要理解领导(leadership)。而在学术界,关于领导的定义一直没有得到完全的统一。孔茨认为,领导是影响人们心甘情愿的和满怀热情的为实现群体目标而努力的艺术或过程。特纳认为,领导似乎影响人们自动为实现团体目标而努力的一种行为。戴维斯认为,领导是一种说服他人热心于一定目标的能力。从这些定义我们可以到看,虽然定义表述并不统一,但领导的含义却是得到比较普遍认同的,即“指引和影响”、“组织成员”、“实现组织目标”。因此,领导者可以理解成为通过影响成员带领组织实现目标的个人或群体。

虽然主要基于组织行为学,但领导者的研究显然扩散到了众多管理学的相关领域。在具体的组织问题研究中,实际上领导者具有了另一重含义,即组织的管理者。虽然这两个概念被不少学者认为存在学术上的差异,但在很多实际情况下,以及很多实证主义学者的研究中,这两个概念往往是不太容易区分的(盂建平,霍国庆,2007)。著名管理学家德鲁克也表示,“各个领导集团即各种机构的管理人员也必须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必须深入思考他们所处社会的价值观、信念和承诺,必须在完成其机构的特殊而有限的使命以外,承担起领导的责任”,并“为了达到本机构必须做出的成果而组织资源”。因此,我们常将两者合一,从而得到领导者更加宽泛的概念,即“组织中或群体中的最高管理者,其担负着指引组织或群体的发展方向和路径、思考和制定目标、安排结构和资源等重要使命,对组织或群体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决定性作用。”

结合我们所研究的区域经济问题,按照领导者的概念进行扩展,我们会很容易得到区域经济领导者的概念——即区域政府。不论是在东方还是西方,区域政府都担负着规划区域经济、制定竞争规则等重要使命,即“引导和影响”着区域内的企业个体。而且,在中国的经济模式当中,政府还掌握着大量的经济资源,起到不容忽视的资源分配者的角色。这些都决定了在区域经济问题中,区域政府——国家政府或地方政府,是我们所提及的领导者。这个领导者未必是具体的某个个体,而是代表决策权力和决策职能的区域政府的经济决策阶层。

2领导者促进区域经济的实证

从现实来看,领导者是区域经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能够引起区域内经济发展的质变。中外古今,大量的案例都印证了这个观点。早在2300多年前,我国历史上著名的改革家商鞅被秦孝公拜为国相,在秦国推行一系列的变法措施。在经济方面,商鞅通过“开阡陌”、“奖励耕织”、“统一度量衡”等措施,大力发展封建经济,极大的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在商鞅变法之前经济还落后于关东各大国的秦国,凭借着优秀的领导者商鞅和秦孝公的作用,一跃成为实力强国,奠定了日后统一中国的坚实经济和物质基础。历史上经济高度发展的历史阶段,如汉代的文景之治、唐代的贞观之治和开元之治、清代的康乾盛世等,无不是贤明的国家领导者的主导,不论是发展政策的制定、重要人事的安排、还是资源的开发与分配。一时间,政通人和,人才辈出,国库充盈,百姓富足。放眼海外,彼得大帝之前的俄国,是落后当时西方几百年、还处于中世纪的蒙昧之国。但在彼得大帝的领导之下,工业和商业迅速发展,先进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也很大程度上取代了原有的落后的农奴制,国家繁荣富强,俄罗斯也一跃成为欧洲的列强之一。英国的维多利亚时代,日本的明治维新时代,也都是优秀领导者和领导集体所作用的区域经济高速发展的案例。

进入现代经济世界,领导者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案例仍然是不胜枚举。不论是微观的村镇,还是中观的省市,还是宏观的国家与地区,其快速的经济发展都离不开领导者的作用。

我国河南省的,在改革开放前是一个人多地少的贫困村,也没有什么地下矿产资源。村长王宏斌上任后,积极思考,勇于开拓,确定了围绕农业办工业的发展思路。办工厂遇缺乏资金时,王宏斌及村委们主动带头筹集资金;产业实现盈利时,王宏斌又以身作则,树立了艰苦奋斗、公平道德的经营作风。在王宏斌的带领下,人以面粉厂、砖瓦厂等起家,时至今日已形成了农工贸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产业格局,兴建食品、农业生态旅游、医药、电器、钢铁五大工业园,年产值突破16亿元。

在发展中国家印度,班加罗尔地区如今已成为世界著名的计算机软件中心之一。从上世纪90年代起,当地政府就致力于基础设施的建设、人力资源的培养、投资和税收政策的制定,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投资和发展的环境。努力的结果,是班加罗尔地区计算机软件业的飞速发展,以IBM、英特尔、思科为首的国际著名IT企业都已经或将在班加罗尔地区设立实验室和软件研发中心。这些努力不仅促进了印度当地经济,更培养了全世界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英语化IT技术人员,其带动效用和扩散效应是无法计算的。

至于国家层面,中国就是最典型的例子。在第二代领导者邓小平的领导下,中国进行了具有历史里程碑意义的改革开放,至今已经实现了连续三十年的高速增长,取得了令全世界震惊的经济发展成就。

有成功的领导者,就有失败的领导者。两相比较,不称职的领导者非但不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还会阻碍区域经济发展的步伐。我国台湾地区的前行政长官执政期间,用人唯亲、贪腐成风、施政无能,台湾地区经济一片凋敝。昔日“四小龙”中表现最为优异的宝岛,已是多项经济指标严重下滑,位列“四小龙”之末,不复往日风采。美国前总统克林顿创造了美国经济过去30年以来最好的成绩,但继任者小布什任内的短短数年,美国经济不仅没能保持快速增长,反而停滞不前,发生了规模空前的次贷危机,面临相当大的衰退风险。正如格林斯潘等经济学家所指出的,美国总统小布什难辞其咎。

3领导者促进区域经济的理论机理

领导者对于区域经济的决定性作用不仅具有现实上大量案例的印证,同时也得到了详尽的理论解释。具体的来看,领导者对于区域经济的重要作用是通过以下一些机制来实现的。

首先,领导者担负着资源发掘、筹集和配置的重要职能,制约着资源的拥有量、变化量和利用效率。一是利用区域内的自然资源和禀赋,如的王宏斌利用农业资源来办工业。二是吸引外来资源,如班加罗尔地区的吸引IT技术和资金投资。最后,也是最为重要的,是如何开发和培养区域内的人力资源。人力资源,才是现代知识经济中最为重要的资源。

其次,领导者的观念,是区域发展体制的重要形成渊源。组织行为学的理论已经揭示,领导者作为组织价值观的倡导者和榜样,其观念会影响组织其他成员,进而影响组织文化。区域领导者面向未来、勇于开拓,则区域发展观念和体制将会生机勃勃,与时俱进;若是区域领导者思想陈旧、固步自封,则区域发展观念和体制就会趋向于保守和封闭,错失发展良机。

还有,领导者作为引导前进方向的领路人,其发展观将直接影响区域的发展方式。现代社会的发展,已经越来越提倡科学的发展观,绿色型发展,持续性发展,是当前区域发展的常见主题。但这种发展方式能否实现,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区域领导者。如果领导

而且,领导者同时还是组织最高决策者,负责组织战略的制定。因此区域发展战略也是领导者所最终决策拍板的。与决策相关的理论与学科都广为接受的一点,就是决策不是完全客观的产物,而是受到人主观判断和倾向性影响的。也就是说,区域的发展战略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而是人为制定的结果。这个战略的优秀与否,不仅受到领导者及其决策集团分析能力、决策信息与知识、以及主观倾向性的制约。

经济理论论文篇5

二、西方经济理论在中国的继续扩散与发展(1919年-1949年)

西方经济理论在中国的传播在这一时期达到了最高峰。在此之前,传播西方经济理论的留学生主要以留日学生为主,相应的,传入中国的西方经济学知识和理论也主要是经过日本这第一道口的二手资料。但是随着大批在欧美国家学习的留学生回国,这一局面终被打破。从欧美国家回来的留学生带回了他们在欧美学到的第一手的经济学理论和知识,这也使得传入中国的西方经济学理论更具有时效性。据文献记载,这一阶段,在当时的西方经济学界占据主流地位的马歇尔新古典经济理论已在国内开始传播,以及后来的新剑桥学派经济理论也被引入中国并被大批学者接受并传播。这说明了当时被引入中国的西方经济理论并不滞后于西方国家,与西方主流经济学之间年代差距也并非很大。在这一时期,对我国影响深远的马克思主义也传入了中国。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主要通过海外华人传入中国,包括旅欧华人、旅日华人以及旅俄华人。旅欧华人是马克思经济理论传入中国的先驱。在欧洲的华工和勤工俭学的中国先进分子成为了这一时期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传入中国的重要力量。他们身处西欧,亲身经历了资本主义机器化大生产的实际状况,亲眼目睹了在这样的大机器工业背景下备受压迫的工人阶级。同时,西欧又是社会主义的重要发源地,旅欧华人在这里最早接触到了最纯粹最原始的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观念深深地植入了他们的思想中。旅欧华人在西欧组织了多个进步组织,如留法勤工俭学学生会、公学世界社、劳动学会等,《华工杂志》《旅欧周刊》《华工旬刊》等由他们创办的刊物成为他们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的思想阵地。蔡和森、邓小平、等旅欧留学生直接研读并翻译了马克思和列宁的经典著作,成为较早的共产主义者,他们到处宣传马列主义和十月革命,是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的先行者。

旅日华人是马克思经济理论传入中国的使者。日本是孙中山领导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策源地,这里的留学生和华人通过创办报刊,在宣传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思想的同时也传播了马克思主义经济思想。除此之外,陈独秀、、等中国共产党的主要创始人也是最早在日本开始接触到马克思主义,他们回国后在国内把马克思主义一步步由理论变为实践,更广范围、更深程度地在中国传播了马克思经济理论。旅俄华人是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的生力军。俄国十月革命胜利之后,在俄国的中国劳工纷纷加入到保卫革命胜利果实的斗争中去。他们或参加布尔什维克党,或加入苏俄红军和工人赤卫队,总之,旅俄华工是最有觉悟、最具先进性、最先接触到列宁主义的中国无产阶级。“旅俄华工联合会”于1917年十月革命胜利后建立,并陆续在全国建立了分会,出版刊物宣传马克思主义思想。不仅仅局限于报刊宣传,“旅俄华工联合会”还陆续派会员回国,向中国有识之士和知识分子面对面宣传十月革命。此外,“旅俄华工联合会”还想方设法和孙中山取得联系,积极主动地向他介绍社会主义思想,并通过孙中山向全中国人民广泛宣扬。旅俄华人在国内对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宣传有力地促进了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在国内影响深远,是把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传入中国的中坚力量。

经济理论论文篇6

城市经济学的历史源远流长,其发展过程可谓一波三折。早在古希腊甚至更早的时候,哲学家和经济学家们就开始从劳动分工的角度关注城市经济问题了(Xenophon,BC.427-355;Plato,BC.380;WilliamPetty,1683);到了古典经济学的时代,城市经济学出现了一个小的研究高潮,当时不仅有城市“劳动分工”说(AdamSimth,1776),而且还盛行另一种可用以解释城市的经济学说——古典区位理论(Thunen,1826;Weber,1909;Christaller,1933;Losch,1938;Isard,1956)。可到了新古典经济学时期以后,城市经济学不仅没有在马歇尔天才的综合之后如虎添翼,反而却经历了长时期的沉寂、徘徊。其间,虽然也曾有过多次试图推动城市经济学的勇敢的努力,但它们最终均功亏一篑,以失败告终;到了1990年代,城市经济学在经历了一番反思和调整之后,终于涌现了两股试图融入主流经济学的努力,参见图1。然而,令人奇怪的是,在1964年阿朗索(Alonso)出版了《区位与土地利用》一书之后,城市经济学却在新古典经济学对城市经济现象无能为力的大背景下,作为一门具备统一理论基础的学科而诞生。本文关注的问题是:城市经济学的历史如此悠久,但为什么却在古典经济学之后直到20世纪60年代的漫长岁月里相对沉寂,甚至长期被排除在主流经济学之外?还有,新古典时期,城市经济学曾经出现了几次试图将城市纳入主流经济学的“努力”,为什么它们最终均以失败告终?再者,20世纪90年代出现了再次试图复兴城市经济学并使之融入主流的努力,这些努力是否能成功?等等。为了对这些问题做出较为系统的回答,本文将按如下顺序组织:第二部分回顾并评价古典城市“劳动分工说”的主要内容;第三部分简评以屠能为代表的古典农业区位理论及其与城市经济学之间的关联;第四部分对新古典时期试图复兴城市经济学的种种努力进行评述;第五部分对近年来十分盛行的“新经济地理学”和“新兴古典城市化理论”进行评述;第六部分是本文的结论以及对城市经济学未来发展的展望。

二、“古典劳动分工”说——最早的城市经济学

早在古典经济学产生以前,有关城市的研究就已经出现了。古希腊最早的经济学家之一色诺芬(Xenophon,公元前427年——公元前355年)就曾从分工的角度来研究人口集中和专业技能以及产品开发之间的关系(Gordon,1975)。人口集中无疑是城市出现的先导,而专业技能的提高和产品开发无异于专业化和产品的多样化,很显然,这已经是最早的有关城市的经济学说了。

此后,另一位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Plato,公元前380年)则遵循着色诺芬的这一思想路线,并将之向前推进了一步。柏拉图写道:“一个城市——或者一个国家——是对人的需要的一种反应……由于这种对劳务的相互交换,大量的人便聚集在一起,并聚居在我们称之为城市和国家的地方”(Plato,Republic,Ⅱ,pp.369)。柏拉图的这段话为城市产生于专业化和分工确立了经济基础,并奠定了交换理论的基础。很显然,在柏拉图那里,是专业化创造了互惠的相互依存,而互惠的相互依存又确立了互惠的交换,在这当中,城市与分工和专业化经济是相辅相成的,一方面,城市提供了对单个商品的相当大的需求,因而,分工和专业化有了存在的基础,另一方面,城市内的分工和专业化又提高了这里的工人们的技术和生产效率。

17世纪、18世纪,“古典劳动分工”说在解释城市问题时仍然占据一定地位,比如,威廉•配第(WilliamPetty)已认识到,大城市与劳动分工的内在关联以及专业化的好处等这些问题。尽管如此,只有到了亚当•斯密那里,劳动分工和专业化对城市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这一思想才日臻完善。这不仅体现在他对专业化、分工经济的独一无二的一般性分析方面,而且,也体现在他将专业化和交换视作为城市乃至整个市场理论赖以建立的基础方面,“文明社会的重要商业,就是都市居民和农村居民通商……这里,分工的结果就象其他方面的分工一样……都市是农村剩余物的市场……都市的居民越多,其居民的收入愈大,农村剩余物的市场愈广阔……都市附近的农业家和耕作者,从谷物售价所得的,不仅是农业的普通利润,而且包括自远地运来出售地谷物的全部价值。此外,他们还节省了这些东西的远途运费的全部价值”。

在这里,斯密不仅对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分工好处进行了阐述,而且也对城市市场广阔对居民收入的贡献、交易费用的节约、对国民财富的贡献以及由此引发的不同国家财富的差别进行了阐述。若用希克斯(Hicks,1965,第38页)的一个简单公式,g=(k•p/w)-1,那么,斯密的上述看法则更为直观,其中,k代表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的比率,p代表劳动生产率,w代表实际工资率,g代表物质增长率。很显然,在实际工资率w给定的条件下,一国或一个城市的经济或财富增长便主要取决于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之间的比率k和因分工扩大而导致的生产率p的提高。在斯密看来,k的增长是有限度的,因此,一个国家、一个城市经济增长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劳动分工。由此看来,斯密不仅是一个伟大的古典主义经济学家,而且也是第一位系统地从劳动分工角度来论述城市经济发展、城乡居民收入差别的经济学家。

古典城市“劳动分工”说的优点在于:它对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分工的好处、城市市场广阔对居民收入的贡献、交易费用的节约、对国民财富的贡献以及由此引发的不同国家财富的差别等看法均颇富创见性,但由于这些阐述比较零碎、散乱、没有模型化,因而其内部组织和架构颇为散乱,甚至根本不是以城市作为主要的研究对象,因而在客观上限制了它在后世的传播。

三、古典区位理论——城市经济学的摇篮

进入19世纪以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逐步在当时的后发展中国家——德国——萌发,工业革命的迹象已经凸现,但农业经济仍占据德国经济的主导地位,在这样的背景下,屠能以他对城市周围农业地租和土地利用的精彩分析受到了当时的主流经济学一定程度上的接纳。虽然屠能(VonThunen)开创的理论(TheIsolatedRepublic,1826)阐述的是农业土地利用和地租问题,但从另外一面看,它也是一部经典的城市经济学力作。

在屠能的理论中,一个孤立的城市(镇)作为整个农业生产布局的中心事先给定,在它的周围布满了为它供应农产品的农户;同时,每一种农作物的产量和运输成本也各不相同,相应地,每一种农作物的种植密度也各不相同。假定存在着农户与土地拥有者之间的竞争,并且每一个体均追求其自私利益,那么,农户之间相互竞争土地的结果,将使地租从中心向由高向低依次递减,直至为零。由于每个农户将面临地租和运输成本之间的两难,并且不同作物的运输成本和产量也各不相同,因此,农作物的生产将以同心圆的形式出现。给出了屠能模型的最直观的结果。该图横轴代表距离中心城镇的距离,纵轴代表租金。图中上半部分是均衡的“竞租曲线”(bindrentcurve),也即在任一给定的距离时农户愿意支付的最高租金。由实线组成的包络线定义了租金级差。该线的不同部分代表,每一种农作物的种植者愿意比别人出更高的地租,结果便会得到图下半幅同心圆式的种植圈层。越靠近最里层,土地的租金就越高,运输成本越省,而最外面的土地租金为零,但运输成本最高。

从上看,屠能的理论似乎仅能对很多与农业生产有关的问题给出一个简化的解释,比如,它能解释不存在李嘉图式肥沃程度差异条件下农业生产专业化的可能性,也能解释农户与市场的距离、农户售卖农产品所得的价格和租金之间的关系。然而,该模型在多方面的扩展也使得它成为现代城市经济学的一块理论基石,比如,该模型可被修改并用于考察城市的土地利用问题,这构成了后来的“新城市经济学”的主要研究素材(Alonso,1964),又如,在更近的时期,通过建立有关集聚经济的模型,该理论又可以被扩展到探索中心城市与次中心城市的内生形成问题(Weber,1909;Marshall,1890,1920;Christaller,1933;Hoover,1937;Losch,1944;Krugman,1991a,b;Fujita,1999a,1999b,ect.)。屠能生活在典型的农业时代,当时盛行所谓“规模报酬不变”的农业经济,这也许正是他的模型能够与以竞争范式为特征的诸多新古典应用相容的根本原因所在。然而,屠能的古典农业区位理论与古典和前古典时期用劳动分工解释城市经济问题的思想格格不入,前者的根本特征是完全竞争和规模报酬不变,而后者的实质则是不完全竞争和报酬递增。更为重要的是,他以城市作为一个外生给定的中心作为分析的开始,也就是说,他的模型的重心在于理解如何促使经济活动远离中心的所谓“离心力”。对于使经济活动集中的所谓“向心力”,他的模型没有也不可能提供任何解释,这样,有关城市为什么形成以及怎样形成的关键思想便被他人为地假设掉了。

在屠能之后,古典区位理论形成了两个基本分支:第一个分支是要考察:在给定所有其他“经济人”区位的情况下,如何最小化某一特定“经济人”的成本问题,也即“最小成本区位问题”。该分支主要由韦伯(Weber,1909)、艾萨德(Isard,1956)、穆斯(Muses,1958)、萨卡世塔(Sakashita,1987)、贝克曼(Beckmann,1987)、师叶和麦(ShiehandMai,1997)等继承和发展;另一分支则要考察:在给定厂商相互直接竞争的条件下,厂商们如何寻找最佳的区位,以及在需求信息的条件下控制它们的市场区域问题,也即“中心地理论”和“相互依赖理论”,该分支主要由克里斯蒂纳(Christaller,1933)、勒施Losch,1938,1940)等继承和发展。这两个分支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城市经济问题的某一方面,比如,韦伯的工业区位理论能够解释厂商在城市中心集聚的趋势,克里斯蒂纳的“中心地理论”能够解释城市体系在具有不同区位的市场区域上存在的原因,但是,它们在解释城市经济学的核心问题时均面临着难以克服的缺陷:

第一,它们在解释城市区位问题时大多借用了物理学、几何学而不是经济学的概念和原理,结果便在客观上限制了它们在经济学界的影响力。比如,韦伯的工业区位理论中运用了“物料指数”、“位置权重”和“劳动系数”三个工具来解释工业区位中的最小成本问题,但该决策问题中的决策者到底是谁,是一家工厂还是企业主?如果是厂商,它是私人厂商还是其他?韦伯对此并未给予任何交代,换句话说,韦伯所说的最小成本问题既不是关于理性决策者如何做出合理决策的问题,也不是这些决策者之间如何相互影响从而产生一个特定结果的问题,因此,严格地说,韦伯的理论与经济学理论没有多大关联(Krugman,1995)。还有,克里斯蒂纳和勒施的“中心地理论”讲述的是在权衡了规模经济和运输成本之后,生产者决定集聚在一起形成一种城市结构,为相互交错的六角形市场区域提品,这的确是一个关于个体相互影响的决策问题,但是,它没有给出明确的决策者是谁,也没有言明决策者决策时的市场结构或者厂商是否存在相互作用问题,因此,正如克鲁格曼所说,“中心地理论提供的是某种纲要,一种可以把你对城市系统的思想和数据结合起来的方法,而没有提供一个更深层的原因来解释观察到的结构的经济模型”。

第二,更为重要的是,城市经济中的很多变量均表现出不可分性(indivisibility)和不连续性(discontinuity)以及外部性的特征,比如,城市的人口聚居区在空间上是不连续的,大城市的人口在集聚到一定的规模后可能会停止增长并在它的周围产生出更多的中小卫星城,还有,由于外部性的影响,一定量的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可以供多倍人使用等等,所有这些均意味着城市经济活动具有非线性和报酬递增的性质,因此,成本和收益很难完全体现在商品的买卖价格上,这样,传统的边际分析方法便无能为力,而应该用专业化和分工的方法来求解。而事实上,大部分的古典区位理论均在一个轻松的假定中将城市形成以及它的重要特征剔除掉了。

总之,古典区位理论建构在完全竞争、利润最大化、完全信息、即时调整和局部均衡等原理的基础上,它所作的假定与农业经济或者不发达的小城镇经济相匹配,但是,当工业经济的发展日益走向成熟,知识、信息和技能的重要性以及城市的集聚优势日益彰显的时候,它难以对城市经济的核心——城市形成——做出解释的缺陷,便成为其致命伤。结果,古典区位理论便走进了其理论研究的死胡同。

四、新古典时期的城市经济学——无能而无奈的努力

新古典时期,城市经济学基本处于沉寂阶段,主要原因在于:新古典经济学和古典区位理论一样,均与完全竞争和最低限度的政府干预相容,这就决定了它难以对城市经济活动做出令人满意的解释。

在新古典经济学中,所有的生产者和消费者人人理性,对价格和彼此之间的活动具有完全知识。企业被假定为规模较小、不能行事其权力的价格接受者;生产要素均在公平的市场上交易,因之生产者能为他们的生产活动支付全部费用,而消费者除非得到合理补偿,否则不会被强制地容忍污染和噪音;所有的商品完全可分,且能以极小的数量进行生产和消费;最终所有的经济活动在价格机制下均达致最优的均衡状态;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城市经济是个非常不完善的领域,也即它以广为分布的外在性为特点,因此,客观上看起来比较理智的资源分配事实上很难办到,此外,城市的投资和生产倾向于“大批量、大规模”,这很难与“规模报酬不变”的假定相容(参见Button,1976,pp.3-6);更加重要的是,城市经济以空间上的集聚为主要特征,这样的客观现实均与新古典的完全竞争、报酬递减等不相符合。

另一方面,在“马歇尔综合”的时代,经济学界流行的数学方法是所谓的“微积分法”。微积分法对于处理完全竞争和商品、要素完全可分的传统新问题得心应手,可对解释地理空间、城市等具有非线性特征的问题却无能为力,而用于处理城市和空间问题的数学工具——非线性规划、库恩—塔克条件等直到20世纪50、60年代才先后出现,这样,在经济学形式化日益盛行的19世纪后半叶,新古典经济学家只好满足于现实,在现有的条件下构筑城市经济学的大厦,结果便导致了城市经济学在新古典时期沿着两个完全不同的路径演进:第一条路径主要是继承所谓的“马歇尔传统”,将城市经济问题放在“外部经济”这一黑箱中来处理,从而演绎出用外部经济解释城市经济的诸多文献;第二条路径便是对屠能的理论进行简单地扩展和修补,也就是20世纪60、70年代“新城市经济学”的工作。

(一)用外部经济来解释城市

用外部经济解释城市经济现象的始作俑者是马歇尔,他不仅最早提出了“外部经济”的概念,而且首开了运用“外部规模经济”解释空间集中和厂商相互接近的优势,“当一种工业已这样选择了自己的区位时,他会是长久设在那里的:因此,从事同样的需要技能的行业的人,相互从临近的地方得到的利益是很大的……雇主们往往到他们会找到他们所需要的有专门技能的优良工人的地方去;同时,寻找职业的人,自然到许多雇主需要像他们那样技能的地方去,因而在那里技能就会得到良好的市场”。

更一般地,马歇尔所说的同一产业的厂商相互毗邻主要有这样三个方面的好处:第一,地理上集中的产业可以支持专业化的投入品生产者;第二,雇佣同一类型工人的厂商的集中可以相互提供劳动市场蓄水池的作用,也即当一个雇佣者的经营不好时,工人可以在其他的雇主那里找到类似的工作,反之,当他经营好时,又可以雇佣到更多的工人;第三,厂商之间的地理集中可以共享某些有用的信息。然而,不幸的是,马歇尔对城市或工业集中问题的处理法,给那些试图进行正规模型化的后来者带来了一个很大的难题:

外部性是什么?它到底是技术方面的,还是金融方面的,若是前者,则它会通过直接影响个人的效用或者厂商的生产函数而实现其作用,从而它与竞争范式相容;但是,若是后者,它将影响以价格机制作为交易中介的厂商、工人和消费者,比如,厂商相互临近可以相互借债、融通资金,但是,当他这样做时,一定会与整个经济的微观机制,比如规模经济的程度、厂商垄断权利的强度和商品和要素流动的壁垒的程度有关,也就是说,金融外部性与完全竞争的范式很可能不相容(Scitovsky,1954)。事实也许正如克鲁格曼(Krugman,1995)所说,正是由于技术外部性与竞争范式相容,所以,新古典经济学家通过假定集聚来源于技术外部性,便可以回避自己面临的模型化难题,而这样做的结果却使此后的城市经济学在劳动分工之外的另一条道上越走越远。

比如,20世纪70年代,亨德森(Henderson,1974,1980,1988等)因为沿着马歇尔的外部性的思路解释城市经济问题而受到城市经济学界的重视。例如,亨德森认为,人口之所以集聚以及城市之所以存在原因在于:它能产生生产或者消费方面的技术规模经济。在城市中,存在贸易品和住房两种商品,贸易品在城市商业中心(CBD)生产,住房在城市其他地区生产,工人往来于郊区与中心商业区;这样,随着城市工业在一个城市内的集中所产生的外部经济,将与大城市的交通难、往来成本等不经济之间产生两难冲突,其结果是最优的城市规模由此给定。如图2所示,该外部经济的净效应产生的城市规模与代表性居民所得到的效用之间呈倒U形关系。但现实中为什么具有那么多不同规模的城市?亨德森争辩说,不同产业的外部经济的程度是不同的,而外部不经济的程度则主要取决于城市规模,与具体的产业关系不大,比如,钢铁产业的外部性大,故折中外部不经济的回旋余地也大,轻纺城市则相反,最终,轻纺城市的最优规模在O点,金融城市在P点,但不同类型城市的代表性居民的福利水平将达到均等化水平Uz。

亨德森模型的主要问题在于,他通过假定将产生外部经济的活动布局在中心商业区来论述城市集聚现象。也就是说,他不能真正从微观主体相互逐利的结果中揭示城市形成和增长的根本原因,而仅仅诉诸于一个人们其实并没有多少认识的黑匣子——外部性——来解决问题。比如,他在论述城市的数量和规模时,依赖一个假想的大型开发商或者城市发展商来解决问题。从现实和理论来看,发展商或城市开发商均有内部化集聚外部性的趋势,这一点肯定是对的,因为内部化集聚外部性能让开发商或者发展商获得一定的利润,但是,该大型发展商或者开发商本身就是城市外部性的受益者,那么,城市生产或消费的外部性又来自哪里?作者对此含糊其词,并没有给予多少解释。因此,尽管亨德森的模型比前几者均多前进了几步,但他在城市经济学的核心问题时犯了和屠能模型、新城市经济学模型一样的错误。

(二)“新城市经济学”

“新城市经济学”(Beckmann,1957;Wingo,1961;Alonso,1964;Mills,1967等等)主要研究的是城市内部的空间结构问题。其经典模型是一个单中心模型(mono-centricmodel),该中心被假定为建立在平原上的一座城市,该城市拥有一个事先给定的中心商业区(CBD),它规模既定,从每一个方向远离中心的交通成本相等,城市的是土地和居住区,居住区被假定为一维空间;该城市地区人口给定,所有的人均充分就业;唯一的交通成本发生在居住区与中心商业区之间,中心商业区内的交通成本被忽略;偏好被定义为对中心商业区复合商品的消费和土地的消费;均衡时,消费和价格使所有的人效用水平相同;结果,城市的规模由收入、偏好、居住条件、交通成本和交通时间以及农业对土地的竟租方式等内生决定,土地价格、土地利用密度、城市人口的均衡区位等均由模型内生决定。

虽然其模型在向主流经济学前进的征程上大大迈进了一步,也产生了不少的真知灼见,比如,比如,它运用了经济学中最为有力的工具——一般均衡,又将厂商、消费者作为一个理性的“经济人”看待,又如,它的结论之一是均衡的或者最优的人口和居住密度是与中心商业区的距离的函数,而该密度问题很可能与交通体系的拥挤有关;还有,它的很多模型研究了城市市场失灵和公共政策的必要性。但是其经典模型和屠能的农业区位理论一样,研究的是一个单中心城市(mono-centric)内部的空间结构问题。另外,最为关键的是,它不能解释:在工业经济得到很大发展的背景下,每个城市为什么会存在一个中心商业区,在它的周围会形成很多居住区和农业区。换句话说,它和屠能的缺陷一样,均不能将城市的形成作为一个变量而内生决定,而中心内生这一点在工业经济时代却变得比农业时代越来越难以回避。尽管如此,1964年阿朗索的《区位与土地利用》一书成了城市经济学作为一门学科而形成的一个明显的标志。在此之前,城市经济学零星、散乱、分析工具落后、模型外生程度高、解释力差、适用面小,在此之后,城市经济学开始拥有较为完整的微观理论基础和学科体系、分析工具较为先进、模型内生程度大大提高、解释力和适用面大大扩展。很显然,城市经济学在“新城市经济学”之后作为一门具备较统一理论基础的学科而真正诞生(Mills,1998,pp.1-11)。

总之,如前所述,传统城市经济学只提供了经济活动如何在城市周围扩散开来的有关理论,而没有提供经济活动为什么会在城市集聚起来,也就是城市如何形成在哪里形成的令人满意的解释,这正构成了传统城市经济学的共同缺陷。毫无疑问,对城市形成以及集聚区位的真正原因的探讨无疑将是未来的城市经济学研究的核心问题。

五、城市经济学发展的新方向:两股试图加入主流的努力

二十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上各主要国家都先后进入了后工业化时代。在后工业化时代,全球经济的联系和互动大大加强,这样,以研究单个厂商乃至一个行业的规模和资源配置问题为主体的新古典经济学已越来越难以适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一个以空间上的集聚、交易成本节约、分工和报酬递增为特征的城市化问题已越来越成为主载人类社会经济乃至社会发展的一股强劲动力。在这样的条件下,一个能深刻、完整地解释和分析城市内生演进的真正的新的城市经济学已成为时展的客观要求。

令人可喜的是,20世纪60、70年展起来的很多有力的微观经济学分析工具——博弈论、信息经济学、制度经济学、产业组织理论——在70、80年代开始应用于现实,另外,数学和自然科学中也涌现有很多新的发现——混沌理论、控制理论、耗散结构理论、新进化论等等,所有这些发展均在客观上为城市经济学的发展奠定了非常坚实的基础。以1977年,迪克西特和斯蒂格利茨(DixitandSiglitz,1977)的垄断竞争模型为例,在该模型出现之前,城市经济学在“空间不可能性定理”的视野内没有多大进展,可是在该模型解决了垄断竞争条件下厂商之间的战略互动行为以后,有关厂商和消费者在空间上集聚与分散的经济问题变得可以处理了。因此,该模型对城市经济学的重要性可想而知。

(一)新经济地理学

“新经济地理学”(NeweconomicGeography)以福基塔、克鲁格曼和维纳保斯(Fujita-Krugman-Venables)以及他们的学生等为代表,其主要解释的问题在于城市中心的内生性,还有,为什么在特定的地区或者地点出现厂商或者消费者的集聚,而在有的情况下却出现完全相反的过程?福基塔和欧格华(FujitaandOgawa,1982;OgawaandFujita,1980,1989等)论证说,如果要使城市中的所有人的区位同时决定的话,就必须在一个没有外生给定中心的区位上进行研究。为此,福基塔等人提出了决定城市区位的一般均衡分析框架,其中,必须解决三个方面的关键问题:引入不可分性(indivisibilities)、报酬递增(increasingreturns)和放弃完全竞争而采用不完全竞争。不可分性意味着某些生产活动必须具备一定的规模经济,而规模经济的作用会促使生产成本的下降。报酬递增则意味着一定的投入会带来网络正外部性,这在某种程度上等于斯密所说的“分工会带来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不完全竞争则是保证报酬递增和不可分性得以实现的必要前提,也就是说,由于不完全竞争的存在,当某个地区的制造业发展起来之后,形成工业地区,而另一个地区则仍然处于农业地区,这样,两者之间的角色就会被固定下来,各自的优势就会被锁定,从而就会形成中心和的关系。

更具体地说,新经济地理学所说的“城市中心的内生性”就是“集聚经济”的另一侧面。那么,集聚经济的源泉又来自哪里?福基塔(Fujita,1990;FujitaandThisse,2002,Chapter1等)解释说:第一是非市场相互作用,也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交换、知识的共享,这会产生区位上的外部性和“毗邻效应”(proximityeffects);第二是垄断竞争性的市场结构,其中厂商生产差别化的产品,而消费者则偏爱多样化的消费;第三,由于相互竞争的厂商在地理上的毗邻,便会产生所谓的战略外部性。正像一个铜板有两个面一样,集聚经济既是中心城市兴起的根本原因,但是,它也是城市分散化或者网络化的主要原因。城市分散化或者网络化不是人为的结果,而是由于集聚经济在产生正外部性的同时会带来两个“冲突”,第一是集聚带来的效率的提高与相应的内部运输成本的提高之间的两难;第二是一个中心城市的集聚与其他城市之间的集聚的两难。总之,当一个中心城市的集聚经济达到饱和时,它便会让位于拥挤、污染等“集聚不经济”,从而其他城市中心的集聚开始占主导,于是多城市中心或者网络化的城市体系会形成。

“新经济地理学”的模型(Krugman,1991;Krugman,1995,1996;Fujita-Krugman,1995;FujitaandThisse,2002等)主要有这样一些优点:首先,它处理了空间异质性、空间集聚与分散、城市的形成、多中心城市的兴起等关键的城市经济学核心问题,而这些问题在此以前的模型中均没有很好地解决;其次,它运用了非常坚实的微观经济学假设,在这些假设的基础之上,他们合理地解决了报酬递增、垄断竞争与空间外部性之间的古老难题;最后,该模型的主要结论——更高的交通成本和产品更低程度的差别化与城市分散对应,而更低的交通成本和产品更高程度的差别化与集聚对应,这些结论大多已得到实践和现实的检验。然而,它也存在缺点,比如,这些模型仍然使用典型的新古典经济学消费者和生产者截然两分的分析方法,这种分析方法虽然恰当地降低了解决问题的难度,但是,因为城市经济活动中大多的人本身既是生产者又是消费者的事实,而使它的解释力大大降低;又如,大部分的集聚模型集中于某一种集聚因素的研究,但城市经济很可能与多种因素的集聚相关;最后,它不能预见很多与城市化进程共生的现象(杨小楷,1998,2002),然而,由于该模型能将地理学的生产布局理论、主流经济学的规模经济和报酬递增结合在一起解释城市的出现和城市化进程,所以,它却为以后新兴古典城市经济学提供了宝贵的研究线索和参考素材。

(二)新兴古典城市化理论

新兴古典城市化理论主要有这样一些模型:YangandHogbin(1990),Yang(1991),YangandRice(1994),YangandNg(1993),Yang(1995),SunandYang(1998),SunandYang(2002)等。这些模型虽然数目较少,但内容丰富,且隐含了很深的政策和应用意义。

(1)从分工演进和专业化经济的独特角度解释城市经济现象。在这些模型中,新兴古典经济学家们建立了一般均衡的分析框架,并考虑了不完全竞争和分工经济,从而内生化了城市的出现、城乡二元结构、城市的交易效率优势、城乡低价差别以及与城市化进程相关的各种共生现象。在这些模型中,第一,专业化经济和不同于新古典的规模经济,规模经济在一定范围内是递增的,但是,超过了一定的界限则它的报酬便是递减的。而专业化经济的报酬是递增的,它不仅能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而且也能内生出产品的多样性。第二,每一对“经济人”之间的距离足够小时,专业化经济的增长将会引起均衡从自给自足状态逐步自发演进到生产和交易的完全分工状态。当专业化经济足够大时,城市化将能通过缩小“经济人”之间的距离而使市场均衡从自给自足状态逐步演进到完全分工状态。第三,在新兴古典城市经济框架中,市场的功能将更加复杂,其中,它最重要的功能并不是如何分配资源,而是寻找最优的市场网络规模,这个最优的市场网络规模不仅有利于城市化进程的发展,而且也有利于商业化程度、人均收入的提高。所有这些均意味着:城市的产生和发展与人类社会中不同的分工和专业化水平密切相关,而城市化本身不过是专业化和分工程度随着交易效率的提升发生变化和改进的一个表现而已,所以,交易效率越高,分工水平就越高,城市的生产效率就越高,城市的生产力就越接近生产可能性边界,正是这个正反馈机制不断推动城市和城市化的进程。

(2)这些模型的内生程度更高,解释力更强。第一,它合乎逻辑地解释了城市的出现。在城市起源说中,既有“军事防御型”城市起源说,也有“社会分工说”,还有“私有制说”和“集市说”乃至“阶级说”和“宗教说”,但是,以劳动分工和专业化相结合来解释城市的出现既能从整个社会分工网络的角度解释城市与社会分工之间的关系,又能从个人自利决策的角度解释分工和城市化背后的经济根源,因而,该说比其他的“城市起源说”更具说服力;第二,这些模型可以解释与城市化进程中相关的各种共生现象,比如,每个人以及整个社会贸易品数目的增加、在城市生产的贸易品数目的增加、城市居民对农村居民相对比率的提高、每个人专业化水平的提升、市场数目的增加、经济结构多样化程度的提升、每个人交易次数的增加、贸易依存度的增加、不同职业人们之间的相互依存度的提高、市场范围和内生比较优势程度的提高、市场一体化程度和生产集中度的提高、人均真实收入和每种产品生产率的增加等等。福基塔—克鲁格曼等人的城市化模型虽然也能解释市场数目的增加、经济结构多样化程度的提升、每个人交易次数的增加、贸易依存度的增加,但它不能解释个人的专业化水平的提升,因为这一点在他们的模型中外生给定。

新兴古典城市化理论的主要优势在于,它恢复了古典经济学中劳动分工和专业化的精髓,并克服了古典经济学思想零碎模糊、体系组织性、逻辑性差、难以模型化等内在缺陷,能在一个具有严格组织体系的框架内将过去城市经济学的很多核心思想组织起来,此外,它的模型对城市化进程中很多现象能给出比其他模型更好的回答,但它也存在缺陷,比如,它的模型复杂程度较高,还有,很多人批评它的假设与现实世界相距甚远(比如,程炼,2002),另外,它的相关经验和政策分析还很少,这些均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它在经济学界的传播。

六、结论与展望

一部城市经济学的历史似乎就是一连串失败的累积史。以斯密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家最伟大的洞见就是劳动分工对经济发展、城市和国民财富具有重要意义。然而,这么重要的思想却在马歇尔对古典经济学进行形式化的时候受到主流经济学的遗弃。同样的是,以屠能等人为代表的古典区位理论尽管十分重要,并且在某种程度上模拟了现实,但是它长期以来一直受到主流经济学的“漠视”;在此之后,虽然也曾有些经济学家拿着锐利的分析工具,试图为将城市问题纳入主流经济学而不懈努力,但无情的现实却将他们远远抛弃;令人可喜的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过痛定思痛的城市经济学家们终于抓住了城市问题的症结,并找到了求解城市经济学的锐利武器,于是,过去几个时代的陈旧思想似乎一下子复活了,然而真正值得他们去做的也许只是记取这些经验和教训,保持一个清醒、理智的头脑。:

首先,简洁的数学模型是所有生命力旺盛的学科的共同特点,要想使一门学科步入科学的殿堂并成为后人传承的经典,模型化也许是不多的几条出路之一。因为数学在经济学的应用不仅能为给定的理论模型提供从假设到结论的最简捷和有效率的逻辑链条,而且经济学家还可以通过多次的反复假设和检验来剔除模型中非本质的因素,并更快更准确地把握问题的本质和规律所在,更为重要的是,这样做的结果可以大大提升一个理论或者模型的严格和内洽程度,从而加速知识的积累和发展。很显然,古典以及前古典有关城市与劳动分工关系的学说尽管颇富原创性和说服力,但是由于它的概念很少进行严格的定义,且其理论没有用数学逻辑很好地组织起来,所以,它们只能是一些缺乏内部组织和秩序的理论片断的集合体,结果,在马歇尔对经济学进行形式化的时候,这一缺陷便在客观上阻碍了古典城市经济学说的发展;一个可作为反面的例子的是“新城市经济学”理论,虽然它完全是屠能模型在新古典时期的翻版,且其城市中心商业区外生给定,但是,由于它拥有较为系统、严格的微观经济学和数学基础,并且其模型均从“经济人”自利行为以及相互作用的结果推导而出,所以它反而成为城市经济学诞生的标志。

其次,一个理论或模型,不管它的目标多么宏伟,也不管它的假设是多么地不符合现实,但是,只要它能预测和解释现实,它就是一个有生命力的理论或模型。屠能生活的时代是典型的农业经济时代,农业时代流行的是所谓的“报酬不变规律”,城市在经济生活中扮演的作用不大,因此,屠能的理论虽然在解释城市形成时存在很大的缺陷,但是,它合情合理地描述了现实,因此它是那个时代最具解释力的模型;与屠能相比,“新城市经济学”似乎显得比较幸运,因为微观经济学和数学分析工具在那个时代有了较大的发展,但是,它没有观察到现实中最为普遍的现象——多中心城市的兴起,也没有把握住城市经济学的核心问题,结果,由于它不能很好地解释现实而未受到主流经济学的重视;而笔者之所以相信“新经济地理学”和“新兴古典城市化理论”可能有较大的发展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它们把握了后工业化时代的到来城市经济活动的本质特点——报酬递增——以及相应的模型化技巧——不完全竞争、专业化和相应的数学工具。

再次,城市经济学的核心问题是城市经济学研究中的实质问题、根本问题,也是带有规律性的问题,城市经济学研究的重点应该是寻找并把握核心问题,把握其规律性,但也不能完全忽视次要问题。古典和前古典经济学中有关劳动分工与城市关系的学说以及古典区位理论被时代遗弃是一个时代的必然,因为他们观察到了一个当时时代里并不重要的经济问题,并且当时城市如何形成、在哪里形成并不是当时的人们关注的核心问题;而新经济地理学和新兴古典城市经济学的兴起则是时展的必然,因为当代的社会已进入一个后工业化的社会,城市已在人们的生活、生产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重要角色,从而理解城市的内生形成已成为城市经济学研究的核心和重点。同样的是,新古典时期用外部性来解释城市集聚的原因并不能有助于经济学家把握城市形成和它的区位本身,恰恰相反,它将城市经济学的核心问题放进一个人们并没有多少认识的黑箱中而试图掩饰自己对城市经济学问题的无能和无奈。

最后,当前的城市经济学的发展已进入了一个综合、调整和融合的新时期,一方面,过去的传统理论不断在新的躯体上复活,比如,新兴古典城市化理论就借用现代的分析工具——超边际分析——将前古典和古典时期的城市与劳动分工的理论在新兴古典经济学的框架内再现在世人面前,新经济学地理学则在屠能的地租理论、缪尔达尔“循环累积”(Myrdal,1956,1957)、马歇尔“外部性”、赫希曼的“产业关联”(Hirschman,1958,1968)等原理和概念的基础上构建新的城市经济学的框架等等;另一方面,新的分析工具和方法不断涌现,比如,新经济地理学将计算机模拟、演化经济学以及动态学来描述城市的演进等,而新型古典城市化理论则借助于非线性规划和库恩-塔克条件甚至计算机模拟等来建构起理论模型。还有,不同理论之间已经在某解关键的问题上达成共识,比如,新经济地理学和新兴古典城市化理论均看到劳动分工的重要作用。

因此,可以展望的是,未来的城市经济学理论将主要由新经济地理学和新兴古典城市化理论组成:第一,两者均有一个比较接近现实的分析框架作为支撑,前者以不完全竞争、报酬递增和集聚经济作为主要的分析框架,后者主要以劳动分工、专业化和不完全竞争作为主要的分析框架;第二,两者均拥有一个具有相当高级的数学工具作为支撑,前者以边际分析和一般均衡为工具,后者以超边际分析和一般均衡为工具;第三,两者均看到以往城市经济学理论的缺陷,同时这两个学派又均熟知主流经济学的学术规范和演进路径。因此,可以这样说,这两个城市经济学派的复兴不仅是对古典经济学分工和专业化问题的某种回归,而且是对过去的古典区位理论、新城市经济学、以亨德森为代表的用外部性对城市的解释、经济地理学经验和教训在一定程度上的总结,同时也是对过去城市化理论的某种综合和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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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理论论文篇7

关于知识经济时代已经到来这个不争的事实,人们正在越来越多地揭示出其特征。但如何准确地认识知识经济的定义、内涵、理论意义等等一系列学术问题,仍然是难题。人们已能清晰地感到它的存在,但它何以存在,如何存在,存在何用仍然是人们所不能透悟的。本文的愿望就是要从现实和理论互动的角度对上述问题做些有益的思考。一、知识经济的时代意义按照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定义:知识经济即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是以现代科学技术为核心的,建立在知识信息的生产、存储、使用和消费之上的经济。从我们所看到的不少资料表明:人们在强调知识经济这一概念时,主要是区别于物质、资本在生产中起主导作用的物质经济和资本经济而言的。与依靠物资和资本等这样一些生产要素投入的经济增长相区别,现代经济的增长则越来越依赖于其中的知识含量的增长。知识在现代社会价值的创造中其功效已远远高于人、财、物这些传统的生产要素,成为所有创造价值要素中最基本的要素。因此知识经济的提法可以说正是针对知识在现代社会价值创造中的基础性作用而言的。但不能由此就认为知识经济仅仅是区别于所谓的物质经济或资本经济。其一,人类经济时代的划分有自然经济、工业经济,但没有物质经济或资本经济的提法。其二,一个经济时代的划分重要的不是生产什么而是用什么生产,这里包含一个重大的区别,即一定社会的主导生产工具及由此形成的产业,这显然不是物质经济或资本经济所能反映的。而知识经济不但从知识在生产中的核心作用表明自身的存在,更重要的是以信息产业为代表的主导经济增长的知识性产业已经形成。对此美国经济学家罗默提出,要求在计算经济增长时,必须把知识列入生产要素函数中。因此OECD定义知识经济即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正是揭示了知识对现代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并准确地反映了知识经济的现实。所以,我们从经济时代的角度来认识知识经济,才能切实地反映社会财富创造形式的历史性变化和人类社会已进入一种崭新的生产方式这一伟大现实。我们认为知识经济是继自然经济、工业经济在人类财富创造形式上的崭新时代。我们称之为知识经济的,就必须使这种称谓有相应的经济学理论基础。这需要一个切入点,这个切入点显然不是目前报刊上所反映出的一些旨在映证知识经济的提法,而应是论证知识经济何以可能的理论基础,这才是问题的核心。二、知识经济对经济学基础理论的冲击知识经济对经济理论的冲击首先是基础理论。知识经济的出现使经济学的基础理论必然要合理解释和反映这种社会经济生活的新本质,从而在更新的经济学基础理论的基石上构建指导人类新的经济实践的经济学。事实证明,经济学的一些研究领域已经初步自觉或不自觉地反映着这种新经济的冲击。尤其突出的是贝克尔的人力资本论、发展经济学、市场营销学及一些管理性经济学科,这不断地加大着部门经济学科和经济学基础理论的分离。我们已经看到了知识经济的现实,但我们用以解决问题的理论并非建立在这种现实基础之上。这便是旧理论无所作为的必然。纵观人类社会全部的经济活动无外乎这样两个内容,其一是社会财富的创造问题,其二是社会财富的分配问题。这里我们的研究主要是针对第一个问题,形成这一问题的核心内容是一定社会的财富是什么?如何实现这种财富的增长?对这两个问题的认识集中地形成了该社会的经济学基础理论即价值理论以及增长理论。我们从经济学角度考察一定社会所追求的新的社会财富是什么,如何创造出来,不能不看到,新的社会财富的创造总是受制于当时社会的生产方式。从古代社会的钱物积累表现出的社会财富,及与之相应的注重农牧和战争掠夺的财富增长形式,到威廉·配第实质性地揭示出农业经济条件下的社会财富创造中“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这里的劳动成果是直接地表现为社会所认可的社会财富。随着自由资本主义萌芽的到来,重商主义坚定地认为商业贸易创造价值、增进社会财富。事实上商业贸易只是转移现实的社会财富,并不能在根本上创造新的社会财富。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第一次真正深入到人类经济的核心,揭示了生产创造价值这一人类社会财富增长的实质。在资本主义进入典型机器大工业化生产条件下,马克思完善和发展了劳动价值学说(尤其是提出了揭示资本主义财富增殖的剩余价值学说)。这些理论集中说明的是在一定经济时代里新的社会财富的形成是和一定的生产方式相联系的。自然经济时代,创造新社会财富(价值)的主要是人的劳动力,劳动也主要是人的体力劳动;工业经济时期创造新社会财富(价值)的主要是先进的机械力,尤其是工业经济的成熟期,以机器为主的机械力劳动成为社会财富基本的创造形式。新增加的社会财富完全是表现为满足人们各种各样生活需要的商品,商品价值的大小及其得到社会认可的多少都直接地决定于生产它们所使用的技术的先进性。这使工业经济时代的劳动价值论典型地表现为价值的技术决定论。当人类进入后工业化社会的知识经济时代,反映工业经济时代社会财富创造的劳动价值理论在新的生产方式中表现出明显的局限性。首先,在现代化的企业生产中,人们认识到外在于劳动过程的知识性的管理也成为创造商品价值的一个重要因素,经济学界也提出了管理是创造价值的第四个要素。而管理正是随着人们对企业自身性质认识不断深化所形成的知识和信息,管理人员正是运用这些知识和信息,服务于生产过程而现实地增加产品的价值。美国德尔福集团甚至提出企业知识管理,认为这是现代企业成功的关键。指出“虽然知识管理的首要目标不是技术,但是公司将发现,它们在知识经济中如果离开了知识管理,就不可能具有竞争力。”(《参考消息》1998年4月26日)其次,在市场自由竞争中企业所投入非生产性领域的大量广告费、赞助费及各类社会投入,都不是用于直接生产领域,按劳动价值理论是不会创造价值的。现在恐怕没有企业界的朋友会否认这方面投入的丰厚回报,在这些非生产性领域的投入极大地提高了处于自由竞争市场中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这些知识和信息是如此深刻地影响着消费者的选择,对商品无论在价值大小以及实现多少上都起着关键的作用。第三,现在主要让我们来看使工业经济时代跃升到知识经济时代的先导产业———信息产业。美国人不无自豪地指出信息产业已成为美国经济最大的新的经济增长源,约占近年美国经济增长的40%。如果你对这个数字还缺乏敏感的认识,那么你对这组数字肯定会感兴趣:一个发展才十几年但已拥有资产2000亿美元的微软电脑公司和已经发展一百多年才拥有400亿美元资产的通用汽车公司,后者曾是美国工业经济时代的象征之一。微软所要做的工作,并不是给你直接可以消费的面包、汽车或实实在在的钢铁。它提供给社会的只有处理信息的计算机和载满了能满足你对知识管理需要的各种软件,这里几乎没有办法用劳动价值理论来分析,最高级的知识在这里直接转化为最大的价值,过时的知识在这里也一文不值。同样的编程人员、同样的工作强度,但可能所创造的价值相差悬殊。这里价值形成的唯一基础是以其知识含量的高低来比较的。其他如生物技术、空间技术、光电子产业等等高新产业中,知识是与他们所能创造价值的大小、所能实现价值的多少直接地联系在一起的。也许仅仅因为一个连字符的遗漏而使数十亿美元化为乌有,也许仅仅因为一个新的配方而价值倍增。在这里已完全失去了工业经济时代社会财富的生产和实现形式,知识经济时代的社会财富已直接地与人类最宝贵的知识挂钩,这不但突破着旧的社会财富观,而且直接使人类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创造新的社会财富。综上所述,知识正自在地存在于当今源源不断被创造出来的新的社会财富中,深刻地改变着经济学的基本范畴的内涵及基本理论。正如我们分析的,一定经济时代新创造的社会财富,总是最深刻地反映着一定经济时代的社会生产的实质,并通过这个实质使一定时代的社会生产方式向更高级转化。因此,我们可以说一切都是财富,一切都不是财富,对新增社会财富的考察必须和一定的生产方式相结合。如果说工业经济时代商品的价值主要指一定技术条件下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价值的大小体现出在劳动时间多少上的竞争,那么知识时代的商品价值则主要是指在无差别人类劳动中所蕴含的知识和信息,价值的大小体现在劳动中对知识和信息的竞争。我们创造的新财富是未知的,但我们通过当前的劳动却现实地改变着已经形成的社会财富的再分配。在这个循环上升的怪圈里,由于人们在现实消费需求中所消耗的社会财富总是有限的,因此大量的社会财富是以空的数字指标表明社会生产的创造能力,由于形成新的社会财富增长的途径是唯一的,因此对一定生产方式下新形成价值的那种核心要素的竞争便是社会经济增长的实质。而这种核心要素的分割、占有和积累,也就是对新增的社会财富的分割、占有和积累。从这个意义上看,OECD定义的最后一句,不无道理。因此,在知识经济时代,与工业时代相适应建立起来的经济学劳动价值理论亟待发展。只有解决了这个问题,我们才能说明知识经济是存在的,使知识经济有合理的理论基础,把我们看到的现实和我们用于解决现实问题的理论有机地统一起来。三、知识经济对社会财富创造形式的改变必然意味着传统经济学的增长理论、货币理论、周期理论及其他一些理论都必须重构知识经济正以其在现实中的迅猛发展向我们展示出现代经济一种新的生产方式和增长形式,使传统经济学理论所揭示的内涵式增长、外延式增长、规模经济增长、投入产出等增长理论都表现出严重不足。首先,知识在现代经济中的基础性作用已彻底改变了传统人、财、物要素配置所带来的增长。其次,知识作为驱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它投入和参与生产的形式完全不同于传统要素,并形成新兴的主导产业。再次,同传统工业经济的规模相比较,依赖知识创造效益的增长正表现出同一产业的分散组合和不同行业间的技术融合,很难从规模化的投入和产出上进行分析。最后,知识在当今社会新财富创造中的独特性和基础性,使我们对形成社会财富增长的途径并不能直接地从生产领域或某一产业中去寻求,增长的因素或动力也许是直接地存在于生产领域之外。知识经济条件下,也许真正导致增长的投入在一些非生产领域而并非生产领域。只有我们把上述问题研究清楚,我们才能找到知识经济条件下促进主导产业形成、推动经济增长的有效作法。发展经济学家罗斯托曾明确指出主导产业对一个时代的经济起飞具有决定意义。曾因煤、铁为主导产业相互推动而促成战后经济奇迹的日本在这一方面更有心得,日本工业调查会总经理志村幸雄撰文指出:“信息通讯产业可以说是21世纪最典型的主导产业。如果说20世纪基本上是发动机和电动机占主导地位的‘动力的世纪’,那么21世纪将是通信、广播和电子计算机技术三位一体的‘信息的世纪’”。在这一问题上有的同志以产业升级很好地概括了在知识经济时代我们面临的机遇。但我们必须认识到在这样产业巨变的经济时代,最能代表知识经济特征的产业是主导产业但不可能是唯一的,甚至这一产业在根本上只是为知识经济时代的其他产业提供生产手段。而各国在此基础上所可能形成的主导产业仍然是要和国际分工、本国经济现实相结合。知识经济向我们展现出不同于工业经济增长的高速度和高效益,无疑有更深刻的增长方式在现实地发挥作用,这就使我们更要深入研究知识经济增长理论,理解现代经济增长的内涵和实质,在未来的发展中制定出更合理、更完善的增长政策和计划。并由此出发考察知识经济发展过程中金融、市场、人力、管理等等相关经济因素在新的经济状态中的运动规律,从而全面自在地把握知识经济的理论。由于知识经济的发展深刻地改变着经济学的基础理论和增长理论,尤其知识经济所表现出的经济数字化、虚拟化、一体化、全球化、消费与生产的融合等等特征,使我们必须重新思考传统经济学的货币理论和周期理论。随着知识成为新增社会价值的决定力量,使社会财富价值的代表货币,在更加虚拟化的数字经济中运行,使工业经济时期所表现出的通货膨胀,进一步发展为泡沫经济。在全球化、一体化、货币自由汇兑、金融衍生品大量存在和信息空前通畅的情形下,原有的货币理论和周期理论已明显地不能指导现实。原来生产过剩的危机现在也许因为金融市场的违规操作而轻易来临,也许因为世界市场的分工而大获其利,可以说这次的东南亚金融危机是一个最有力的说明。限于本文篇幅,这里我仅仅是提出问题。总之,一个知识经济的时代是实实在在的已经到来,我们必须从这个现实出发,揭示出反映知识经济实质及运行规律的经济学说来解释我们所面对的经济现实,指导我们伟大的改革实践,这不但意味着我国理论经济学繁荣的到来,也必然促进我国伟大的经济振兴。

经济理论论文篇8

PersonnelBureau,ChineseAcademyofSocialSciences

[Abstracts]ProfessorRosnerusesthesetofmicroeconomicconceptsandtoolstoanalyzethecauseofsocialpolicy,theextentofsocialpolicy,theobjectivesofsocialpolicy,somepoliticalscienceaspects,andtheeffectsofsocialpolicy.Itprovidesanewparadigmfortheanalysisofsocialpolicy.WeintroducethefindingstoChinesescholars.

[KeyWords]EconomicsofSocialPolicy,SocialHealthPolicy,EconomicsofPensions

前言

社会政策一直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也是一个重要的政治问题。社会政策针对贫困、失业和社会供养等等问题规划蓝图,因而能让人们对未来充满希望。社会政策的制度设置应当被视为对具体社会问题的回答,要理解一项社会政策制度设置的应力,我们必须理解它为什么要建立。一个国家的制度选择要考虑它的历史传统、政治体系和社会结构。对于探询在不同制度结构下,社会政策产生什么样的后果,经济理论是一个有用的分析手段。维也纳大学经济学系罗斯那先生(Rosner,2003)[1]的专著《社会政策经济学》,运用主流经济学的理论对社会政策的研究基础进行了深入的探索,为社会政策研究提供了新的范式。笔者将其中主要研究成果介绍给国内学者,以期拓宽我们社会政策研究的视角。

1、社会政策经济学的基本范畴和计量方法

1.1社会政策的范围:

社会政策范围不仅覆盖资助贫困人口,还包括帮助人口中的其他社会弱势群体。从实践上讲,社会政策的内容应当包括:(1)健康保险,(2)退休人员和老年人的供养,(3)帮扶失业者,(4)有关家庭的政策,(5)贫困。这种限定不是基于任何理论界限,而是基于需要限定和大多数国家现存的制度安排。

1.2社会政策的目标:

为了评价社会政策的效果,我们必须清楚所提出的社会政策计划的原因,否则,我们无法评价社会政策的福利效果。社会政策的目标有:(1)反贫困,(2)防止意外事件(保险),(3)再分配,(4)规定有利于弱势群体的契约结构(例如,劳动法、租金管制)。

不同的社会政策计划,其目标的重要性是不同的。反贫困计划不是为全体人口提供公共健康保险的主要目的,尽管反贫计划对减少贫困有贡献,对于贫困人口来说非常重要。基本养老金是反贫非常重要手段,但几乎不适合防止风险的计划,特别是对于私人退休供养。我们并不清楚建立社会保险计划的原因,个人要面对许多风险,其中一些风险可以通过商业保险避免,如防止火灾、汽车被偷等等。社会政策计划则不涉及防止火灾和汽车被偷遭受的损失。但大多数国家针对一些不测事件,建立了社会政策计划。因此,我们将思考,为什么一些风险被纳入社会保险计划,而其他的则没有被纳入。社会保险计划赖以设立的最重要的风险有:(1)失业,(2)疾病,(3)残疾,(4)与退休有关的财富损失,(5)寿命超过个人资产和财富承受力,(6)照料需求。

“再分配”概念通常指从富人征收财富转付给穷人,这个概念太狭窄,不能很好地说明社会政策计划的范围。我们需要区分四种再分配类型:(1)垂直的:由于不同水平的收入和财富,在个人或家庭户之间进行的再分配。(2)水平的:在相同收入水平的群体内,根据个人或家庭户的具体特征进行的再分配。(3)个人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将个人或家庭户在某个时点的钱挪到相同个人或家庭户另一个时点上使用。(4)在不同的同批人之间的再分配:如果在某时刻出生的人必须支付给先于他出生的那些人多于(或少于)他从之后出生的人得到的,这是有利于先他出生(之后出生)的同批人的代际再分配。第一、二、四种类型是人与人之间的再分配,第三种类型是个人自身的再分配。

1.3社会政策的经济学方法

经济学家们用经济学的方法分析社会政策。这种分析的基本要素是:经济学家探讨人们面对不同的选择,将如何行动。经济学家把社会现实看作是个人选择的结果。但社会政策涉及到不可忽视的危险局面,在这种局面下,理性个人不可能做出连续的选择。而且,对于一些人,理性选择假设不适用,例如,精神有障碍的人。限制选择的一个特别重要的例子是法律框架,尤其是社会政策的背景。

社会政策分析使用微观经济学的概念和技术分析工具。它假定在某些限制下,家庭户效用最大化。这些限制包括预算限制和现存的管制。例如,最长工作时间限制。形式分析使用适当的数学,即受约束的最优化技术。如果做一般的了解,图表分析通常足够了。

1.4政治科学方面的问题

就社会政策来讲,存在着不同的政治结构。按照个人受影响的方式进行区分,社会补助金有:(1)只针对贫困或首要针对贫困的社会援助计划;(2)对所有那些主要通过与工资收入相关联的支付缴费款的人员的计划;(3)针对所有公民的计划。如果第一种方式是社会政策的核心,减少贫困是它的主要目的。这种类型社会政策的意图可以与自由思想相联系,即支持穷人,把其他的事情交给市场。在第二种方式社会政策中,保护工人的收入是重要的目标。第三种类型的社会政策希望为每一个人提供最低限度的保护,同时,保护工人的收入。有人认为,社会民主思想支持这种类型的政策。20世纪90年代,这三种类型政策的区分越来越模糊。当评价不同社会政策体系的实际运行情况时,这些区分就更加模糊了。

我们同样需要对国家作为社会政策的管理者和国家作为社会政策计划的组织者的差异。我们也可以区分不同的社会政策的组织结构:(1)国家组织健康服务等活动。国家按照中央或地方的水平,直接提供服务。如果服务的平等性被认为是必不可少的话,国家组织活动是一种切合实际的供给方式。(2)国家为社会政策建立特别机构,使之为社会政策提供基本的框架。这些机构通常有法律限定的组织领域和活动范围,在这种情况下,机构之间不存在针对顾客或活动领域的竞争。这些的机构通常按照职业界限来划定。(3)国家强制公民操心自己的福利,并可能补贴付款,但把组织的机构留给市场。

2、社会政策的经济学分析

2.1一般均衡、帕累托有效与福利经济学定理[2]

讨论社会政策计划的效果,必须提及比较的标准,否则,不可能阐述一项计划的引入以及它的实施范围是否有利于或者减少福利。

前面已提过,人与人之间的收入再分配是社会政策一个重要的目标,经济学家的任务是发现如何用最低成本实现这些目标,以及这样的政策的效果是什么。但其它社会政策计划怎样呢?用保险防止不测事件和确保个人自身的再分配?人们能自我照料吗?社会政策对市场经济是一个有意的、必要的补充。为了理解这种背景下社会政策,我们需要探讨介入市场体制的运行。第一个问题是:商品和服务只通过市场分配给个人,这种经济的后果是什么?这是一般均衡理论所探讨的。有两个问题需要提及:(1)有均衡吗?均衡是价格的向量。(2)如果有,这样的均衡从社会想望的意义上讲,是件好事吗?有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对社会政策特别有意义,在一些情况下,自愿合约不被社会接受,不被法院受理,如卖身为奴。在什么情况下,认识均衡在特殊意义下是件好事,这就需要引入“帕累托效率”概念。

帕累托有效分配不必是一种值得想望的分配,它可以是一种极端不平等的分配。关于“帕累托效率”,一般均衡理论的有一个强有力的定理:在某种经济状态下,市场均衡是帕累托有效。我们从一般市场均衡理论导出福利经济学的两个定理。福利经济学第一定理:不可能使某人改善而不损害他人。第二定理:在稍加严格的条件下,通过再分配资财可以实现每一个合理的帕累托有效分配,而把其它的分配叫交给竞争的市场。第二个定理能用于社会政策的背景吗?这有一个很大的益处,因为这样,国家可以把它的活动限定在再分配。这个命题的基本内涵是政府征税,以资助特殊群体。不幸的是,事情并不那么简单,在大多数情况下,征税和转移支付产生大量的分配效应,因此,没有任何分配效应的再分配是不切实可行的选择。

2.2不确定性分析

冯纽曼-摩根斯坦(NM)效用函数:经济学中分析不确定性问题,最重要的一个概念是预期效用函数或者叫冯纽曼-摩根斯坦(NM)效用函数。NM效用函数不是处理不确定性问题唯一的效用概念,但却是一个最重要的概念。从数学上讲,NM效用函数的优越之出在于他容易操作,并且经过适当修正,均衡分析(包括福利经济学定理)的基本结果有效。不确定性对于社会政策具有重要意义,即使在帕累托意义上不存在外部性,一些人在不确定性得到解决后,情况变得相当糟糕——一些人可能失去工作能力,得病,或者寿命超过他们的预期和他们积累的财富资源,解决这样问题的一种方法是保险。不测事件有关的涉及社会政策的基本问题是:为什么可以通过市场来保险来防备有些不测事件的发生,而对其他一些不测事件,则不存在市场保险,必须由社会政策来补充?

是否存在与不确定性相联系的特定的市场失灵?从帕累托意义上讲,保险市场有效运行的条件是什么?均衡有效的条件有两个(1)事件的独立性,(2)不存在信息不对称,与不对称信息相联系,导致非帕累托最优均衡的两个问题:一是逆向选择(事前机会主义),另一个是道德风险(事后机会主义)。这些都是研究社会政策经济学的重要概念。

2.3.制定社会政策的经济原因

首先是风险分离与保险金供给不足。在不同的保险计划中,风险分离不被社会想望,有两个原因:一个是规范方面的原因:为什么具有不同风险的人要支付不同的保险费?二是如果出现信息不对称,风险分离可能导致保险金供给不足。避免风险分离的一个办法是建立社会保险。当社会保险建立后,它不可与以能够分离风险的保险公司为竞争对手。因为保险公司会拿走风险很小的保险对象,而把风险很大的保险对象留给社会保险。这并不是说就没有竞争,但风险分离必须被抑制,抑制的办法是,强制保险公司为申请人提供一份合约。另一个办法是,竞争的社会保险机构之间横向补贴,即拥有风险很小的保险对象的社会保险机构必须给拥有风险很大的保险对象的社会保险机构提供补贴。一种风险,由于它产生恶劣后果的概率很高,市场保险公司不愿为它保险,而社会保险机构可以为它保险。社会保险是在一种制度安排内保险和再分配收入的设置。

第二个方面是经典的市场失灵观点,即信息不对称。由于信息不对称,市场分配的结局是非帕累托有效,从这个意义上讲,出现市场失灵。这可以不是社会政策一个重要的问题,因为它是没有被覆盖的风险很小的保险对象。然而,如果抑制个人所属的群体产生成本,可以看到,在这种情况下,高风险群体被约束在市场中,那就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了。[3]

2.4社会政策的效应

不管社会政策的意图是什么,我们必须考虑社会政策所产生的经济效应。有时候,这种考虑会被拒绝,因为一些人认为社会政策颁布的目的是应当将经济考虑置于一边。但社会政策经济学探讨的是:经济学家要做的事情不是讨论一项社会政策计划是否应当实施,而是分析社会政策应当怎样实施,并有收效,即以最小的成本达到社会政策的想望的效果。

社会政策计划有两种类型的效应:一是A型分配效应(allocativeeffects),二是D型分配效应(distributiveeffects)。这两种分配的意思几乎一样。之所以做出区分,是为了分析两种不同的问题:A型分配问题是分析社会政策计划怎样影响资源的使用,即在引入养老金制度后,总的储蓄是更高了还是更低了,以及劳动供给由此受到怎样的影响。自由地享用健康服务如何影响社会政策计划的供给,这是总的福利问题,不考虑在不同人群之间如何分配。对D型分配后果的分析是探讨既定的福利总量如何被分配。它探询的是谁受惠和谁支付的问题。尽管在许多情况下,这两个问题不可能被明确地区分,但为了分析的方便,必须做出区分。

2.4.1A型分配效应(Allocativeeffects):A型分配效应最重要的原因是通过实施社会政策计划,相对价格改变。价格变化是因为某种商品或活动变的便宜了,以及资助计划需要缴纳保险费改变其它商品或活动的相对价格。为了了解税收或收益如何通过改变相对价格影响经济活动,我们可以使用标准的微观经济学分析工具。在家庭户理论和公司理论中,有替代效应和收入效应之分(具体分析略)。这些A型分配效应是目前许多国家社会政策最重要的问题之一。在社会政策背景下讨论的最重要的A型分配效应包括:(1)劳动力需求和劳动力供给(如养老金计划、失业保险、贫困减少等)。(2)储蓄和消费(如养老金计划、健康保险等)。(3)使用免费和(或)补贴价格供给的商品和服务(如健康服务、住房补贴、贫困减少等)。

2.4.2D型分配效应。分析一项社会政策计划的收入分配的效应时,我们必须对下列问题做出判断和假设:

(1)、比较分配的标准是什么?我们是使用“历史上既定的分配”还是使用“理论上解释性的分配”作为标准呢?一个现存的制度的D型分配效应的理论分析,使用理论标准更可取,不应把这条标准看成规范标准——一个公平的分配或非常不公平的分配,而是在具体假设下的奏效的分配。经济学可以分析一项社会政策计划产生什么样的变化。

(2)、计算再分配的使用什么样的计量单位?一方面使用以个人、家庭户或家庭为计量单位的数据,会使研究的结果产生差异;另一方面的问题是数据的可得性。在一些国家,关于家庭户的收入数据很难得到。

(3)、再分配或保险?我们不能从理论上区分一项社会政策计划是提供保险好还是再分配收入好。有时候,把再分配计划看作保险是一个有用的方法。因此,当探询一项计划的垂直再分配的问题时,我们把收入流看作是既定的;而当探询一项计划的水平再分配的问题时,我们把某些特征看成是既定的(如家庭规模、发生疾病的概率等等)。

(4)、缴费和补助金的归属,即:谁得到补助金,谁缴费?社会政策法规只从形式上规定谁必须纳税和缴费,谁接受补助金,而不决定谁实际承担税收负担和谁实际得到补助金。“税收归属”探讨这些问题。

(5)、应用研究,使用解释性的案例,还是使用真实数据,哪个更好?在大多数研究中,研究者更喜欢用实际数据,但研究社会政策时,使用实际数据会出现问题的。这些问题是由于在终生框架和在同批人之间的再分配中,分析收入再分配出现的。首先,研究者会需要几十年个人化的数据,这样的数据很难得到,因为缺乏对过去几十年数据的系统处理,另外,还因为被分析的制度设置存在的时间不够长。其次,在使用经验数据的时候,研究者可能混淆社会政策计划的效应和结构变迁的效应。例如,分析垂直再分配,研究者需要生命周期过程的收入数据,但由于不同的时间环境,收入发生变化了。由于经济增长,对于特定的同批人来说,收入增加对分析一项社会政策计划的垂直再分配是无关紧要的。[NextPage]

3、应用分析

在这部分,我们重点介绍社会健康保险政策和养老金政策。

3.1社会健康保险政策

3.1.1研究卫生健康政策的两种方法

在研究卫生健康政策的文献中,通常有两种方法:一是精选的假设方法,另一个是社会政策方法。精选的假设方法把健康看作一种资本储存,这种资本存量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下降,并增加健康支出。以这种方法为基础进行的研究所使用的工具是那些标准的微观经济学理论。社会政策方法是建立在这样一种假设上:就卫生健康问题来说,只有在技术的可得到的情况下,才有特殊服务需求在卫生健康与其它商品消费之间没有多少替代的可能性,这种方法不探究卫生健康效用,但是探究卫生健康服务的效用,不考虑卫生健康服务消费与其它商品之间的选择。这种方法是大多数涉及卫生健康的社会政策立法的基础。这两种方法只有在事实的和规范的假设下才切合实际。精选的假设方法假定关于自己的卫生健康服务消费,人们能够并且应当做出决策。社会政策方法则拒绝这种观点,并假定哪有疾病,那里就有服务。我们可以把这两种方法与事前和事后的观点联系起来:经济方法采用事前的观点,它考虑预期效用;而社会政策方法关心实际结果,采用事后的观点。每种方法都不全面,因为一种方法忽视的重要方面往往被另一种方法包含。概括地说,精选的假设方法忽视了需求问题,而社会政策方法没有考虑提供卫生健康服务的经济问题。

3.1.2公共健康保险的目标:规范方面的问题

(1)贫困。让一些收入太低买不起保险的人能够得到健康服务。(2)维护人口健康。一项成功的政策不仅减少疾病发生率,还要提高健康水平,这是一种定位于输出型的目标。还有一种定位于输入型的目标,即保证良好的健康服务的供给。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人口健康并不随着医生和医院床位数量的增加而提高。(3)社会健康政策要覆盖没有被商业保险的风险。(4)实行有利于家庭的再分配计划。(5)实行有利于高风险人群的再分配计划。

3.1.3A型分配效应

社会健康政策具有A型分配效应,它影响一个国家经济资源的使用。我们要关注的问题是社会政策是否导致更高的效率或更低的效率。随着人均GDP的增加,人均健康支出也增加,健康支出成本增加的原因归结于(1)价格上涨。我们必须对价格上涨与质量提高做出区分,因此可以说,成本的增加不一定就是由价格上涨引起的。(2)政治和社会的因素。许多国家越来越多的人得到良好的卫生健康服务,部分归结于政治和社会因素,即越来越多的人享受服务、健康服务延伸到都市以外、过去被认为是偏离行为现在被看作是健康问题。(3)人口演变。人口参数的变化会影响健康支出:预期寿命增加和人口构成的变化。(4)技术进步。由于技术进步,许多医疗服务变得便宜了,但同时刺激新的医疗产品的研制,增加医学研究成本。

3.1.4D型分配效应

社会健康制度具有许多D型分配效应:人与人之间垂直的、水平的和代际的再分配,以及个人在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再分配。评价人与人之间的再分配的基础是公平保险。评价再分配的数量,必须假设收益和成本的归属。我们还必须进一步假定在社会健康政策体系中没有赤字或剩余。假设社会健康政策体系仅仅是一项以健康服务成本为标准的保险、别无其它,把分析D型再分配效应建立在这样的假设的基础上是明智的。健康支出还要考虑社会地位和教育等问题。

3.2养老金经济学

3.2.1养老金制度的理论基础:与基金制度比较,非基金制度的长处

要了解养老金制度的运行情况,我们很自然地假定人们追求效用最大化,即探讨最优的储蓄量是多少。为了方便起见,通常把养老金制度放在一个特殊的框架内,即迭代模型中来分析。假定把一个人的一生分为两个时期,每个时期有两代人,一个人在第一时期工作,在第二时期不工作、如果没有公共退休制度,只能消费储蓄金。再假定他只关心自己的消费,不打算留下遗产,进一步假定死亡的时间是确定的,那么:

maxU(c1,c2)

c1是第一阶段的消费,c2是第二阶段的消费。如果没有公共养老金,他必须考虑以下限制:

c1=w-s

c2=s(1+r)

s为储蓄,r是利息率,结果是最优储蓄数量为s*。在封闭经济中累计的储蓄决定资本存量。

为了讨论公共养老金引入后的效应,需要区分非基金制和基金制。在基金制下,如果缴费比率不大于人们自愿选择的储蓄率,那么,限制不会改变(b:对养老金制度的缴费比率)。

c1=w(1-b)-s

c2=s(1+r)+bw(1+r)

如果义务储蓄挤出自愿储蓄,那么最优储蓄量s*(=s+bw),。如果引入非基金制计划,并且缴费比率定为β、养老金为p,那么个人面临不同的限制,假定非基金养老金制度既没有赤字也没有剩余,β决定p,反之依亦然:

c1=w(1-β)-s

c2=p+s(1+r)

可以看到,如果两个时期消费的都是正常物品的话,∂s/∂p<0,非基金制养老金计划的引入减少了私人储蓄。在实行PAYG(现收现付)制的国家,由于较少的资本存量,利息率更高,边际劳动产量更小,这是引入非基金制的结果:第一代的消费增加,而后代的资本存量更少。这对福利有何意义呢?为了比较非基金制和基金制的差异,仍需要采用帕累托标准(具体分析略)。由于人口增长,实行PAYG制使所有几代的福利更好。

通过引入非基金制确保所有几代人更多效用的另一个假设是:什么时候通过要素W,一代人与下一代产生捐赠,W相当于劳动生产率的增加。那么如何比较两种养老金制呢?如果缴款率不超过最优储蓄率,那么基金制养老金计划的引入不起什么作用。为了比较两中制度,我们需要比较两种收益率。假定缴款率b不变,如果(1+w+n)>1+r,或(w+n)>r,其中,w表示劳动生产率(W=1+w),n表示人口增长率(N=1+n),r表示收益率。那么PAYG制比基金制有更多的收益,因而更优。如果利息率低于人口增长率和生产率增长,那么引入PAYG制将确保帕累托改进。从长远来看,我们不得不假定利息率不比人口增长率和生产率增长低,这就是为什么非基金制通常不是帕累托改进的原因。概括地说,将PAYG制转为基金制通常不会产生帕累托改进。

3.2.2A型效用:劳动力供给

大多数国家的有效退休年龄在下降,分析这个问题必须假定养老金制度不改变个人财富,即这种养老金是一种公平养老金。尤其是如果一个人提前退休回推后退休,财富不变。如果有公平养老金,是什么原因刺激在某个具体年龄退休?假定一个人的效用函数分为消费和闲暇两部分,U(ct)+V(lt)。其中,ct表示消费,lt表示闲暇。他从t=0工作到N;储蓄率为s;缴款率为b。那么c+b+s=1。终身效用是(T为最大生命跨度,c为一年的消费):

U(c)N+[(U(c)+v)(T-N)]=U(c)t+(T-N)v

人们最大化效用:

Max:TU(c)+(T-N)P

N,c

s.t.Tc≤N(1-b)+(T-N)PP:养老金

养老金制度是公平的,因此:

P=bN/(t-N)

预算限制减少到Tc≤N

如果没有遗产,他消费所有工作期间所挣,养老金不影响退休时间。如果有借贷限制,情况就不同了。如果贷款的利息率明显高于储蓄利率,那么养老金制度会影响退休决策。C*表示工作期间最优消费量,如果C*>1-b,他不能有最优的消费,因此他在工作期间的消费是1-b,。最优化问题变为(Cr表示退休期间的消费):

maxNU(1-b)+(T-N)[U(Cr)+v]

Cr,N

s.t.N(1-b)+(t-N)C*≤N

可以看到∂N/∂b<0。增加缴费率相当于增加养老金,降低退休年龄。但实际上几乎没有什么养老金制是公平制的,通常有最低退休年龄和最低缴纳年限的限制,另外不同的税收规定可以使用于工资收入和退休收入,还有对提前退休的特殊规定等。

3.2.3D型分配效用

没有养老金制度的D型分配效应的一般理论,养老金制度的D型分配效应完全取决于制度是如何被解释。许多养老金制度慎重地再分配收入,通常是低收入人群受益,但也有意外的再分配效应,主要是由于收入与生命预期的相互作用。与低收入人群相比,高收入人的预期寿命更高,因此由于生命预期的差异,有利于低收入人群的有计划的再分配通常被削弱。而且,比较不同养老金制度的再分配效应,必须考虑其他社会政策计划,如社会援助、健康服务等。

影响再分配总量的三个重要方面是:(1)性别。女性预期寿命长于男性,平等对待男女的公共养老金制度,收入再分配有利于女性。(2)收入。由于高收入人群预期寿命更长,公共养老金制度的收入再分配有利于高收入人群。(3)婚姻状况。大多数养老金制度支付幸存者养老金,主要接受者是女性,因为女性预期寿命比男性长。如果幸存者养老金制度根据经济状况调查结果确定补助,那么幸存者养老金制度的再分配有利于单身有工资收入的家庭户,如奥地利。

3.2.4人口变迁与同批人之间的再分配

预期寿命的增加和总和生育率的下降减少劳动人口,这两种人口学要素的变化对养老金制度产生的影响有:(1)从绝对数和占GDP上讲,加重养老金负担。(2)为了保持养老金制度收支平衡,必须增加缴款比率。(3)缴纳的保险费的收益率显著下降。(4)不同的同批人之间的再分配规模发生变化。[NextPage]

4、评论

罗斯那先生的研究成果至少给我们这么几个印象:

第一、多学科交叉研究问题。罗斯那先生不仅使用了微观经济学的概念和方法作为分析社会政策的原因和效果的基础,还在分析过程中,涉及了政治科学方面的问题,将经济学与政治学巧妙地结合起来。另外,将人口学的变量(如预期寿命、生育率、人口增长、抚养比等概念)纳入到分析中来。当然,这在西方学者中并不希奇,但对于我们研究社会政策来说,仍然是富有启发性的。我们国内的有些学者一般比较熟悉或习惯于局限于自己的研究领域,很少或甚至不太愿意关注去他学科的研究成果,但在研究中如果需要运用相关学科知识的时候,知识结构不合理的缺陷就暴露出来。常常是研究经济学的不熟悉社会学,研究人口学的不熟悉经济学和社会学。错用、误用其他学科概念、理论和方法的现象时常发生。单一的知识结构是远远不能社会政策研究的,社会政策研究需要大量的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人口学、统计学等学科甚至是自然科学的知识背景,不仅如此,还需要在研究中把这些知识综合起来,作到融会贯通,只有这样,社会政策研究的根基才会厚实。从我们阅读的大量的西方经济学、社会学、人口学等社会科学的文献来看,多学科的交叉研究已经成为学术研究和政府政策研究的一种趋势,我们需要补课并迎头赶上。

第二、社会政策的理论基础。经济学有新古典主义、后凯恩斯主义、制度经济学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等学派,大多数经济学家的研究成果体现了新古典学派的思想,罗斯那先生的社会政策经济学也不例外,很自然地让人想到了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贝克尔的研究[4]。但不管怎样,罗斯那先生为我们研究和制定社会政策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视角。他提示我们社会政策不仅仅是对社会问题简单的描述和提出解决的办法,社会政策更是一门学问,需要有理论基础。广泛地说,在经济学内部,不仅新古典主义,其他学派同样能够为社会政策提供理论基础,其他学科的理论如社会学理论、政治学理论等也是如此。我们国内的有些学者做社会政策研究,习惯于就某种社会问题和现象提出问题、进行就事论事的分析,不太注意基础理论的阐释,使得政策建议显得单薄、空泛,缺乏说服力,往往是一项社会政策研究学术论文不象学术论文,政府工作报告不象政府工作报告。象中国这样一个国情复杂的国家,一种社会问题涉及许多方面,更有必要采用多种学科的理论、从不同的角度对社会政策的原因进行阐述,并在研究中总结出一套有效的理论。

第三、社会政策的研究范围。一般来讲,社会政策应当有其研究的范围,不能将其外延泛化。罗斯那先生总结了发达国家的经验,将社会政策限定在五个方面,并指出这种限定不是基于任何理论界限,而是基于需要限定和大多数国家现存的制度安排。对这种限定可能会有争论,但我们认为这种限定具有一定合理性。我们需要做的是,根据我们国家的社会结构和制度安排,中国社会政策的范围和研究领域,在外延是否需要扩大或缩小,在内涵上是否需要增加或减少,值得进一步探讨。时下,学术界和政府界关注的农村养老保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以及计划生育政策等等,他们与社会政策的关系如何,都需要深入研究。

第四、社会政策的效应。罗斯那先生区分了社会政策两中不同的效应,我们的理解是,A型分配效应主要从物的或者说是资源总量方面反映社会政策的效应,D型分配效应则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他的这种划分为我们评价社会政策的实施效果提供了新的范式。他启示我们进一步分析:除了这两种经济学的效应,是否还有其他效应呢?比如,社会政策的政治学效应是什么、社会学的效应是什么,这些都需要我们发挥空间思维能力,认真思考。罗斯那先生的两中划分对于我们建立和实施一种崭新的社会政策评价体系和评价的手段也是很有意义的,而且评价体系和评价手段也应当是多样化的。如果一项社会政策研究有理论基础,恰当的方法,细致的实证分析和可行的评价体系,那是再好不过了。

第五、社会政策的适用性。罗斯那先生明确指出,他的社会政策经济学的研究是针对发达国家的,对于东亚国家和穷国几乎没有涉及。西方发达国家实行的是资本主义制度,市场化程度、城市化水平比我们高得多,由于是一元化的社会结构,他们的社会政策主要针对城市人口的,他们没有也不会涉及农村人口。而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城乡差别仍就很大,二元结构还要持续很多年,我们的社会政策显然与西方国家既有相同的地方,更多是存在很大差异。通常我们做社会政策研究时,对城市和农村问题是分别论述的。所以,我们必须考虑西方社会政策经济学在中国的适用性。我们借鉴西方研究的最新成果,但决不能盲目地追随,盲目的追随会使我们失去方向。我们借鉴要善于从社会政策经济学中体会其活跃的思想火花和开放的学术精神。我们研究和制定一项社会政策时需要考虑中国的历史传统、政治体系和社会结构,发现有关社会政策的制度结构的信息,从中发展出中国的社会政策经济学。

参考文献

[1]Rosner,PeterG..TheEconomicsofSocialPolicy[M],EdwardElgarPublishingLimited,Cheltenham,UK·Northampton,MA,USA,2003.1-21.

经济理论论文篇9

本文将紧密围绕拍卖机制的收入与配置效率的绩效比较以及卖主最优拍卖机制设计这两个方面展开分析。第二部分简要评述了维克里的开创性贡献;第三部分详细分析了四种标准拍卖机制的绩效以及单物品最优拍卖机制设计;第四部分则探讨了各种多物品拍卖机制的绩效以及多物品最优拍卖机制设计,并介绍了拍卖理论在国债拍卖与频谱拍卖实践中的应用与发展;最后一部分总结了拍卖理论检验的情况及其它前沿问题,并简要评价了拍卖理论研究的现状。

二、维克里的开创性贡献

劳伦斯-弗里德曼(LawrenceFriedman)于1956年提出一个求解第一价格密封投标中的最优竞价策略的模型。尽管他采用的是基于决策理论的运筹学分析方法,但他已经意识到应用博弈理论分析拍卖问题的前景。事实上,弗里德曼竞价模型可以被视为博弈理论拍卖模型的前兆。如果说弗里德曼是从竞价者的角度来考虑最优出价战略,那么维克里(WilliamVickrey)则更多地站在拍卖组织者和社会计划者的角度分析配置效率与收入问题。维克里于1961年发表的《反投机、拍卖与竞争性密封投标》一文堪称拍卖理论的开山之作。文中维克里首次运用博弈论处理拍卖问题并取得巨大进展,他极富预见性地提出了拍卖理论中的多数关键问题,从而引导了该理论的基本研究方法。这些开创性贡献成为他获得199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重要因素。

维克里首先考虑了单物品拍卖机制。他指出,无论竞买人是否对称,英式拍卖中的每个竞买人的占优战略都是保持竞价,直到价格达到自己的估价为止,估价最高的竞买人将以大致等于次高估价的价格夺走拍卖品,这种配置结果显然是帕累托有效的。在竞买人对称的荷式拍卖中,每个竞买人的报价应该严格低于自己的估价,估价最高的竞买人也必定成为赢家,因而也是帕累托有效的。但是,如果竞买人非对称,荷式拍卖的配置结果很可能是无效率的。

维克里还相当精辟地分析并指出,荷式拍卖与第一价格密封拍卖在战略上是完全等价的,因为竞买人在两种情形中所面临的局势完全相同。在此基础上,维克里独创性地提出了英式拍卖的密封等价形式--第二价格密封拍卖(又称维克里拍卖)。这种拍卖最显著的特征是每个竞买人的占优战略都是按其真实支付意愿出价("说真话"),这种拍卖机制显然是激励相容的。由于拍卖品最终归于支付意愿最高的竞买人之手,它也是一种具有帕累托效率的配置机制。

维克里最重要的贡献在于,他针对竞买人对称的情形证明,荷式拍卖与英式拍卖所产生的期望价格相同。结合战略等价关系,实际上意味着四种标准拍卖机制给卖主带来的平均收入相等。这就是著名的"收入等价定理"(RevenueEquivalenceTheorem,RET),该定理是整个拍卖理论研究的起点。但是,维克里也注意到,荷式拍卖中盈利方差要小于英式拍卖,这意味风险厌恶的卖主更愿意选择前者。他还明确指出,竞买人合谋以及拍卖人败德可能成为密封拍卖的致命劣势。

维克里(1962)还将单个物品的拍卖推广到多个相同物品的拍卖,他针对每个竞买人最多购买一个单位(单位需求)的简单情形提出并简要分析了几种同步与序贯拍卖机制。在1962年的《拍卖与竞价博弈》一文中,维克里再次运用博弈理论详细分析了三种同步密封的多物品拍卖机制的绩效。遗憾的是,维克里所提出的这些重要问题在当时并未引起经济学者们的足够重视,在此后近20年里拍卖理论几无重大进展。20世纪70年代末,拍卖经济理论的发展高潮终于姗姗来临。

三、基准模型与单物品拍卖分析

对拍卖机制的绩效分析往往从包含以下重要假定的框架入手:(1)单物品拍卖。(2)所有竞买人和卖主都是风险中性的。(3)所有竞买人是对称的,其估价服从同一概率分析。(4)拍卖品具有独立的私人价值。换言之,每个竞买人仅凭所掌握的私人信息就可以精确地对拍卖品估价,即使知道了所有其他人的估价信息也不会改变自己的估价。(5)最终支付额仅仅取决于报价额。(6)竞买人之间是非合作博弈。(7)卖主就是拍卖人,不存在交易费用。上述拍卖模型通常被称为"基准模型"(BenchmarkModel)或"私人价值模型"。这些假定在现实中未必完全满足,但它们是拍卖绩效分析的理想基准,随后将逐步放松或替代这些假定,向真实世界逼近。

1.收入等价定理与最优拍卖机制

1981年,Myerson、Riley和Samuelson几乎同时证明了维克里关于各种标准拍卖机制的期望收入等价这一结论的一般性。假定数量既定的众多风险中性的潜在买主中的每个人都独立地获得对拍卖品的私人估价,且这些估价服从一个共同的、严格递增的非原子分布,那么任何具有以下特征的拍卖机制都将产生同样的期望收入(并导致每个竞买人按自己估价的某个函数支付相同的期望金额):(1)拥有最高信号的竞买人总是赢家;(2)任何拥有最低可行估价的竞买人的期望剩余为零。这个结论是令人惊讶的,因为它意味着卖主选择四种标准拍卖方式中的哪一种都无关紧要!

由此引出了一个更为根本的问题:在所有可能的拍卖机制中,卖主最优的选择是哪一种?Myerson(1981)借助于"显示原理"将最优机制的搜寻范围缩小到激励相容性直接机制上,并将最优拍卖机制问题转化为一个双重约束下的线性规划问题:即在参与约束和激励相容约束下求卖主的最大期望剩余。沿着这一思路证明,可以将最优拍卖机制概括为两套规则:(1)配置规则:要求每个竞买人报告自己的估价,卖主计算相应的边际收益,然后将拍卖品授予边际收益最高者,除非最高边际收益低于卖主自己的估价(边际成本)。若所有边际收益都低于卖主自己的估价,卖主将保留拍卖品。(2)支付规则:赢家支付的金额既非他的边际收益亦非他的报告估价,而是使其边际收益等于或高于所有竞争对手的边际收益以及卖主边际成本的最低估价。

因此,最优拍卖机制实质上将第二价格拍卖的思想与第三级垄断价格歧视的思想结合起来了。在基准模型中,若估价越高的竞买人的边际收益也越高(正则性),则所有设置了最优保留估价的标准拍卖机制都是最优的。但是,最优拍卖机制的配置结果有可能是无效率的。首先,其中隐含着边际收益最高者的估价高于卖主估价但卖主保留拍卖品的可能。其次,在竞买人非对称的情况下,估价最高者的边际收益未必最高。排除这两种可能,那么收入最优拍卖也是帕累托最优的。

2.标准拍卖制度的选择

根据RET,各种拍卖形式除了制度细节之外并无差别,这与实践中英式拍卖和第一价格密封折卖明显更受青睐的现实形成鲜明对比。我们将会看到当基准模型中的假设被放松以后,RET就随之失灵,某些拍卖制度的优势就体现出来了,拍卖理论的解释能力则因此增强。

(1)风险厌恶

一旦放弃买卖双方都为风险中性的假设,第一价格拍卖(FPA)就具有了某种收入优势。可以证明,无论竞买人服从何种估价分布,FPA中的均衡价格都二阶随机占优于第二价格拍卖(FPA)中的均衡价格。因此,厌恶风险的卖主更愿意选择FPA。考虑卖主为风险中性而竞买人厌恶风险的情形:在SPA中,竞买人的均衡报价战略不会因风险厌恶而改变,因而期望价格不受影响。在FPA中,风险厌恶的竞买人更愿意适当提高报价以确保获胜并获取正利润,因而对估价的削减要小于风险中性竞买人。根据RET,卖主同样更愿意选择FPA。

总体而言,竞买人对风险的厌恶态度有利于卖主。但是,FPA并非最优的拍卖机制,风险中性的卖主还可以充分利用它在风险承受方面的比较优势获得最大收入。比如,他可以提高低报价的风险实现鼓励高报价的目的。竞买人风险厌恶情况下的最优拍卖机制要比风险中性时复杂得多,比如要补贴失败的高价竞买人并惩罚低价竞买人。此外,卖主还可以通过隐瞒竞买人数量的方式(即引入数量不确定性)提高期望价格。

(2)共同或关联价值

拍卖品具有独立的私人价值的假定只是一种极端情形,另一种极端情况是拍卖品有一个客观的实际价值(比如油田下面的储油量),该价值对所有竞买人而言都是相同的,但在拍卖时无人确切地知道这一共同价值,只能根据各自掌握的不同私人信号(如地质勘探获得?quot;信号")对其进行估计。此时,竞买人了解到其他人的估价信息后很可能会改变原先的估价。这一模型被称为"共同价值模型"。在共同价值拍卖中存在"赢家的诅咒"效应,此时赢家往往会因支付过高而亏损(即惨胜)。每个竞买人都必须意识到,只有当自己拥有最高信号(在对称均衡中)时才能赢得标的物。因此,理性竞买人为避免沦为它的牺牲品必须将与胜利相伴的坏消息考虑进行并向下调整报价额。

在真实世缰校嗍穆敉卑怂饺思壑岛凸餐壑狄蛩亓礁龇矫妗ilgrom和Weber建立的"关联价值模型"(AffiliatedValue)成功地将上述两个模型都纳入其中。在这个一般模型中。假定每个竞买人收到一个私人信号,但允许每个竞买人的估价成为所在地参与人信号的综合函数。再引入一个"关联性"的统计概念:大致地讲,如果某个竞买人观察到一个关于拍卖标的品质的有利信号,他相信自己的竞争价对手极有可能也观察到了一个有利信号,那么竞买人的信号就是相互关联的。根据这一模型,他们得出了一个重要的期望收入排序关系:

英式拍卖≥第二价格密封拍卖≥第一价格密封拍卖=荷式拍卖

该结论可被用于解释英式拍卖在实践中更为常见的原因。英式拍卖区别于其它拍卖制度的最本质特征在于:公开竞价过程可以实时地向竞买人传递信息,因而可以潜在实现私人信息的共享。引入共同价值因素之后,英式拍卖就具有了收入优势:每个竞买人关于共同价值的私人信息对其它竞买人而言都是有价值的信息,而这些信息在公开竞价过程中被披露出来了。这种私人信息的共享意味着"赢家的诅咒"效应的减轻,于是竞买人的报价更具有进取性。

基于同样的原因,如果卖者拥有与标的真实价值有关(时而与竞买人的私人信号相关联)的任何私人信息来源,他的最优政策就是预先承诺会诚实地予以披露。将赢家的支付价格同与赢家的信息相关联的信息联接起来可以提高期望收入,这个一般原理被称为"联接法则"(LinkagePrinciple)。

在最优拍卖分析中,如果竞买人拥有独立的私人估价,那么最优保留估价既独立于竞买人数量,又大大高于卖者本人的估价。但是,如果估价是有关联的,竞买人越多则保留估价越低。Levin和Smith证明,随着竞买人数量增多,最优保留估价将收敛于卖者本人的估价。

(3)非对称性

如果放弃竞买人的估价服从相同概率分布的假设,SPA仍然将标的授予估价最高者,FPA却未必如此。其原因是在FPA中,来自较弱估价分布的竞买人的报价要比来自更强估价分布的竞买人更具进取性,卖主往往会歧视性地将标的卖给前者。因此,在非对称性情形中,FPA无法保证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效率性,但它确实可能带来更多的预期盈利。这一结论在多数情况下都是成立的。Maskin和Riley还一般性地证明,强势买主更愿意选择SPA,而弱势买主更愿意接受FPA。

回顾最优拍卖机制,卖主为获得最大期望收入应该将标的配置给边际收益最高而非估价最高的竞买人并设置最优保留估价。根据标准需求理论,估价相同的买方在处处更低的需求曲线(水平内移)中的边际收益更大。因此,卖主通常都更愿意将标的卖给来自更低估价分布的弱势竞买人,非对称情况下的最优拍卖必然是歧视性的。McAfee和McMillan以采购拍卖为背景发展了这一观点,并对政府采购中出现的偏袒本国厂商的行为提供了政治原因之外的一个合理解释。

以上分析都建立在私人价值假设的基础上。如果估价包含了共同价值因素,竞买人之间的不对称性的影响将会显著得多。如果一个竞买人拥有如私人估价略高这样微弱的优势,他的报价就会大胆得多。在英式共同价值拍卖中,这种优势具有巨大的间接效应:竞买人的对手将面对更大的"赢家的诅咒",因而会更为保守地出价,优势竞买人?quot;赢家的诅咒"因此下降,于是可以更加大胆地报价。最终的结果是优势竞买人以极低的价格取胜。而且,这种效应会因存在竞价成本或入场成本而放大,导致处于劣势的竞买人根本无法参与拍卖。这表明,在共同价值环境中,英式拍卖对卖主而言可能是一种危险的选择。

(4)合谋行为

前文假定竞买人之间的博弈是完全竞争性,但是在拍卖实务中,竞买人或投标人之间完全有可能勾结起来达成隐性或明确的合谋协议。尽管目前与此相关的理论或经验研究都还相当有限,但还是得出了某些启示性结论。

Robinson言简赅地指出,SPA中达成的合谋协议要比FPA中更容易维持。为简化分析,不妨假定所有竞买人可以顺利地达成合谋协议、分享胜果并且不会被卖主觉察到,再假定卡特尔可以提前举办一场内部拍卖并指定胜者为正式拍卖中的赢家,那么在第二价格密封拍卖中的合谋协议应该是:让指定赢家递交极高的天价,所有其他竞买人都递交零价,这时任何其他竞买人都无破坏协议的动机。在英式拍卖中,卡特尔只需达成不相互抬价的协议即可,而且指定赢家可以实时地提高报价打击破坏协议的行为。这种合谋的结果显然是帕累托有效的。在第一价格密封卖中,所在竞争买人必须一致同意由指定赢家递交任意低的价格,其他竞买人一律递交零价,但这时所有其他竞买人都有破坏协议的强烈激励。

McAfee和McMillan分析了仅包含部分竞买人而且无法在成员间进行补充支付的"弱"卡特尔。结果证明"弱"卡特尔最佳的选择是让所有成员递交相等的报价,然后依赖于拍卖人随机地选择胜者。这解释了多年来在各国密封报价拍卖中盛行的报价相等现象。很显然,对补充支付的限制导致了合谋的非效率性。但是在某些重复拍卖情况下,卡特尔可能更愿意选择轮流报价机制。

Hendricks和Rorter特别指出,合谋的出现和特征关键取决于拍卖品的性质以及特定的拍卖规则。在许多情况下,竞争与合谋行为的结果可能是无法区分的。因此,要想有效地鉴别合谋并非易事。但是,卖主可以改变拍卖规则以限制卡特尔的有效性,比如可以设置一个与串谋集团规模同向变动的保留价格。在密封拍卖中,为了破坏递交相同价格的合谋,拍卖人可以只公开赢家的身份而不公布报价额,或者拒绝按照随机方式确定胜者。

(5)败德行为

维克里曾指出,当卖主是一个政府机构或大型团体时,负责销售的拍卖人可能缺乏足够的动力去维护委托人的利益。在密封拍卖别容易产生拍卖人与竞买人勾结起来损害卖主利益的败德行为。比如,在第一价格密封拍卖中达成的败德协议可能是:在所有报价递交之后,拍卖人将次高报价告知报价最高的竞买人,并允许其重新递交一个略高于次高报价的价格以换取贿赂。在第二价格密封拍卖中,败德协议至少要涉及到两个竞买人:拍卖人通过行贿使次高竞买人降低或者撤回报价,从而降低报价最高者的支付额。维克里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最好是将销售结果全部对外公布或者设置合理的保留价格。

在第二价格密封拍卖中还存在拍卖人损害赢家利益的败德行为,比如拍卖人可以伪称收到了或者通过行贿让次高竞买人重新递交一个刚好低于最高报价的次高报价。正是这种潜在的可能导致了第二价格密封拍卖在实践中鲜为人知。在这种情况下,为取信于竞买人,拍卖人同样可以公开全部竞价信息。在英式拍卖中存在类似的败德可能,拍卖人或者卖主可能串通内部人参与现场竞价哄抬价格。荷式拍卖或许是四种标准拍卖中最能有效防止上述合谋与败德行为的方式。在这种拍卖中信息披露得最少,上述各种阴谋几乎都无法得逞。四、多物品拍卖分析与新兴市场设计

到目前为止我们只考虑了单物品的拍卖,然而在实践中更多地观察到的是多物品拍卖。近年来,各国政府越来越多地通过拍卖市场实施国有企业的私有化、重塑竞争性基础设施产业(电信、电力、天然气、交通等)、配置公共稀缺资源以及增加财政收入渠道,私人部门也更多地通过拍卖转让资产所有权或者采购原材料。这些应用领域往往涉及到多个同质或者类似的拍卖标的。因此,多物品拍卖机制的设计问题日益受到关注,并正成为拍卖理论中最为活跃的研究领域。

多物品拍卖可以采取同步与序贯两种方式。在同步方式下,所有物品同时拍卖,具体程序包括密封的同一价格拍卖(UPA)和歧视性拍卖(DA)以及公开的加价式拍卖。在序贯方式下则是按顺序逐个地重复拍卖,具体程序包括序贯第一价格密封拍卖、序贯第二价格密封拍卖以及序贯加价式拍卖。在每个竞买人最多只能购买一个单位(即单位需求)的情形下,UPA拍卖和DA拍卖可被视为第二价格密封与第一价格密封拍卖在多物品拍卖中的推广。

1.广义收入等价与多物品最优拍卖

目前,对多物品拍卖的已有研究大多以所有单位同质及竞买人具有单位需求为前提。在该假定条件下,单物品拍卖中得出的许多概念和结论--尤其是RET--都可以推广到多物品拍卖的情形。Maskin和Riley一般性地证明,如果保留RET的其它假定,有k件相同的不可分割拍卖品出售,而且每个买主至多需求一个单位,那么任何具有以下特征的拍卖机制都创造相同的期望收入:(1)k件拍卖品总是由估价最高的k个竞买人所得;(2)任何拥有最低可行估价的竞买人的期望剩余为零。这意味着卖主从各种同步以及序贯拍卖中获得的期望收入都相等,实际上将RET推广到了多物品拍卖的情形。但是,如果竞买人对多个单位感兴趣或者可以递交向下倾斜的需求函数,那么该定理通常不再成立。

Maskin和Riley还将梅耶森对最优拍卖机制的分析扩展到大量同质物品拍卖的情形,他们证明,在正则性条件下,设置了适当保留估价的标准拍卖机制对卖主而言都是最优机制。但是,若考虑竞买人可能需要多个单位即需求曲线向下倾斜的一般情况,即便是设置了保留估价的标准拍卖机制通常也不可能是最优的。Palfrey分析了一个垄断卖主在将异质物品捆绑销售之间的偏好,并论证了卖方捆绑销售的激励会随着竞买人数增加而下降。此后,对多单位异质物品最优拍卖的研究几乎没有取得进展。

2.同步拍卖机制分析

Wilson比较了一件可分割物品的UPA(份额拍卖)与同一物品被视为不可分割整体的拍卖(单位拍卖),得出的结论是在UPA中存在多个合谋性均衡,因而销售价格要比单位拍卖低得多。Back和Zender进一步证明,UPA中,竞买人可以无成本地递交相对较高的超边际报价(陡峭的需求曲线)抑制竞争;在DA中这样做要付出高昴代价,因而竞买人会提交更平坦的需求曲线,并在边际水平上激发更剧烈的价格竞争。因此,DA可能给卖方带来更多的期望利润。

Hansen对赢者通吃情形下的数量内生的采购招标分析则表明,收入等价性在需求依赖于价格的情况下不再成立。此时第一价格密封拍卖不仅给买主带来更低的期望采购成本,而且给买卖双方创造更高的总剩余,因而也是一种为投标的卖方所青睐并具有社会效率的机制。其直观原因在于公开加价式拍卖中销售价格等于次低成本,第一价格密封的效易量则更好地反映了赢家的成本,因而更具生产效率并提供了更强的进取性报价激励:更具进取性的报价不仅增加了取胜概率,而且也提高了交易量。这解释了采购中往往采用第一价格密封形式的原因。

3.序贯拍卖机制分析

Milgrom和Weber在更一般的假设条件下考虑了多种序贯拍卖机制。均衡分析表明,在独立的私人价值情形下,任何序贯拍卖中的均衡价格序列都是一个鞅。在关联和(或)共同价值的情况下,序贯第一价格密封与第二介格密封拍卖中的均衡价格序列则是向上漂移的。对此的直观解释是前期拍卖可以释放出有关商品价值的信息,从而降低竞买人对后期拍卖中的"赢家的诅咒"效应的关注,因此,竞买人更愿意推迟到后期购买。

然而,在酒品和公寓套间等同质商品的序贯拍卖中,人们更多地观察到的却是价格向下漂移模式,这就是所谓"价格反常下降现象"。这种经验观察与理论预测的不一致性引发了许多解释性文献。Ashenfelter提出,竞买人对于风险的厌恶态度可能解释这种现象:对一个厌恶风险的竞买人而言,第二期效用的随机性降低了它的价值,于是它具有提高第一期报价争取早些购买的激励。但是MeAfee和Vincent指出,这种解释逻辑只有在假定竞买人的绝对风险厌恶性非减时--这似乎与大多数人对风险的态度相悖--才成立,但这并非意味着绝对风险厌恶性递减时不存在价格递减现象。

Milgrom和Weber还比较了各种拍卖机制在关联价值环境中的收入能力。他们所得出的期望收入排序关系为:(1)同步/序贯的英式拍卖>同一价格拍卖>歧视性拍卖。(2)序贯第一价格密封拍卖>歧视性拍卖,序贯第二价格密封拍卖>同一价格拍卖。但是,上述结论都依赖于竞买人风险中性的假定条件。如果竞买人厌恶风险,收入排序关系就会削弱甚至颠倒。

4.新兴拍卖市场

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学家们日渐意识到,许多真实市场都可以通过拍卖理论得到最佳理解,而单物品拍卖理论已不足以指导突飞猛进的多物品拍卖市场实践。目前,对多单位同质物品拍卖的研究大多以国债这个规模最大也最典型的拍卖市场为背景,美国频谱拍卖探索过程则被视为拍理论成功应用于新兴市场机制设计的典范。

(1)国债拍卖市场

国债拍卖具有其它拍卖市场所没有的独特市场特征,这使分析变得复杂化。国债拍卖最大的特征在于国债从本质上讲属于可分割物品。与单物品拍卖不同的是,竞买人递交的是价格与数量的组合,事实上提交了一条需求曲线。国债拍卖的另一个重要特征是在拍卖前后都存在活跃的相关市场:在拍卖之前存在从事远期交易的虚债市场(when-issuedmarket),在拍卖之后则存在转售市场以及回购与逆回购市场。这些市场都会与国债拍卖市场发生战略性互动,并最终影响到竞买人的竞价行为和种种拍卖机制的绩效。

自1974年以来,美国财政部的国债拍卖几乎完全依赖于DA拍卖机制。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国债市场都采用DA拍卖机制。然而,理论界对于国债拍卖应该选用何种机制的争议由来已久。至少从米尔顿-弗里德曼以来,就有大量学者主张采用UPA拍卖机制。支持这观点的理由之一是DA机制中存在大额竞买人合谋操纵市场的强烈激励:在具有明显共同价值因素的国债拍卖中,DA中的"赢家的诅咒"效应经UPA更加严重,因而打击了那些不太知情的小额交易者的积极性,使竞价局限于少数大交易商之间。理由之二是可以沿用单物品拍卖中SPA的期望收入高于FPA的逻辑来分析国债拍卖机制。譬如Chari和Weber以及Bikhchandani和Huang等人的研究都重申了这一观点。

1991所罗门兄弟公司涉嫌操纵国债拍卖市场的丑闻曝光之后,美国财政部于次年试验采用UPA机制出售2年与5年期的中期国债。但是,正如Back和Zender所指出的,可分割物品拍卖与不可分割物品拍卖,或更一般地讲,与单位需求拍卖之间存在很大差异;购买多个单位的竞买人所关注的是边际成本而非价格,而一个竞买人的边际成本是由所有竞买人所提交的需求曲线内生决定的。因此,在UPA拍卖中存在隐性合谋的可能,在某些均衡中UPA拍卖的期望收入要低于DA拍卖。最近对财政部试验的经验比较研究并未得出定论。但是,这场争论得出了一个明确结论,即国债拍卖不能从不可分割物品拍卖的研究中得到有用的启示。目前,对于国债拍卖市场与相关的相互影响的研究还相当缺乏。

经济理论论文篇10

受应试困扰的基础教育如此,那相对自由的高等教育如何呢?

在知识经济已见端倪的背景下,作为直接面对就业市场和生产并传播知识的大学,浮躁之风日渐盛行。教师忙于科研疏于教育,学生也急于投入社会一显身手,没有硝烟的应试教育仍大行其道。专业化知识的加深,使人文知识相对贫乏,“快餐知识”却炙手可热。各种资格证书漫天飞舞,人格证书却难觅踪影。先天不良,后天欠补,难怪有人惊呼,大学生的人文素养太贫乏了。不知是应试教育的惯性使然,还是为了使迷航的心灵得到慰籍,投身新一轮更加实际的功利性追求成了大学生消除迷茫的必然选择。

我们不妨再换个角度来看一下今天的教育。

随着人力资本理论和知识经济概念的提出和实践,教育活动本身已经逐渐成为知识要素和人力资本的生产性活动。特别是生产资料所有权与使用权在一定程度上的分离,使专业化知识更显示出了其优越的经济价值。由于知识本身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不断提高,教育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也愈来愈受到重视,教育与经济的关系更加密切和直接。

于是乎,教育产业化、市场化的呼声日渐其高。教育成了刺激需求、拉动经济增长的手段,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的领导也抓住了挽救教育补给不足,促进教育规模发展的救命稻草。市场经济的概念和运行方式冲进了校园,仿佛一夜之间,学校、教师、学生都裸地置身于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市场了。教育的经费来源、办学模式、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招生分配、内外部管理体制等开始转向了经济的要求,学校创收、开发不得不列入学校的主要工作日程。盲目的扩招、合并、设立分校成了某些部门、某些人追求经济利益的合理的运行方式。教育的这种功利性追求不但在形式上得到了体现,同时也更深入的影响着教育的其他方面。

由此,教育与经济的关系在教育与社会诸关系中正超乎寻常地凸现出来,教育的功能被狭隘地以经济上的功利主义所涵盖。正在膨胀的功利性追求越来越模糊和遮障着人们审视教育价值取向的视线。仅在教育与经济关系圈内争论的,经济决定教育还是教育与经济相互作用,无异于置身庐山而欲辨其本来面目,其结果是进一步强化了教育对经济的依附,使教育沦为经济的附庸,从而使教育丧失了其在建构人的精神上的主体独立性。教育的价值取向不得不服从于经济发展的要求,并受制于不健全的社会需求及评价,从而导致教育的裂变。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发现,教育的举办和发展正在以片面地追求和促进经济的发展为主要目标,经济意识和经济行为日益渗透到了学校教育活动中。在教育的诸功能中,过分强调教育的经济功能,相对忽视教育的其他功能的经济主义倾向已经出现。

经济理论论文篇11

因此,经济伦理教育已成为当前重要的时代课题。高校作为培养市场经济活动主体的重要阵地,在经济伦理教育中理应发挥先锋作用,在大学生中开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伦理教育,其意义非常深远。

1高校开展经济伦理教育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市场经济是效益经济,也是德性经济。现代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运行,除了用相应的法律、制度来规范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也对市场主体的伦理道德有基本的要求。经济伦理可发挥伦理道德在经济生活中的调节作用,而它的作用的发挥是建立在人们了解、接受市场经济伦理原则、规范的基础之上。所以,开展经济伦理教育有其必要性及紧迫性。高校作为“准”市场经济主体的培养基地,更应重视并加强经济伦理教育。在新形势下开展经济伦理教育将有助于加强和改善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的实现。

1.1高校开展经济伦理教育是培养市场经济健全主体的内在要求

市场经济是利益驱动性经济。市场主体参与市场活动的目的,无疑是获取利益最大化。但市场主体的利益必须通过市场交换才能实现。交换必须遵循等价、自愿的原则。这两条原则使得经济主体在追求自身利益时必须考虑满换另一方的需要,把自利性与互利性、趋利性和服务性结合起来。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行一方面依赖于经济制度伦理,另外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经济个体伦理,即参与经济活动的个体在经济活动中的自我约束和道德激励。这说明经济伦理与经济道德在市场经济运行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高校学生作为“准”市场经济活动主体,能否具有“效益”和“道德”统一的健全市场主体意识,能否做到“经济人”与“道德人”的统一,对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作用不可小视。

中共中央、国务院最近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强调指出:“要深入进行素质教育,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协调发展,引导大学生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结合实际,笔者认为深入开展经济伦理教育是培养市场经济健全主体的内在要求。一方面,可培养学生勤俭、公平、平等、守信等传统道德品质;另一方面可培养大学生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价值取向和道德标准。

1.2高校经济伦理教育存在某种程度的缺失

在国家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社会变革时期,多元化的思想道德观念对社会主导价值系统的挑战和冲击使大学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常面对着道德困惑。众所周知,市场经济伦理讲求利益导向、公平竞争、效率优先原则。作为反映人们经济生活、政治活动规律的经济伦理在充分肯定人们追求正当利益合理性的基础上认为,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凡是基于公平原则、等价交换的获利行为都有其道德合理性。[2]如市场上的投机行为,只要不违反市场交易原则,也是经济伦理所肯定的。

而社会领域的道德伦理则要求奉献精神、利他主义。显然这在经济伦理中得不到认同。这说明,同样的事从不同的角度按不同的伦理要求会有截然不同的评价。然而,目前高校并没有针对这两种适用领域不同的伦理原则的价值矛盾进行教育,接受的往往只是理想化的一般的社会道德观念和规范的教育。这导致当代大学生道德理想、道德行为显现出多元化、实用化和功利化的倾向。

如现今大学生中的诚信意识缺失、责任意识淡薄、泛“功利化”倾向突显等现象,严重影响着高等教育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

2高校开展经济伦理教育应遵循的原则

近年来,经济伦理教育是学术界研讨的热门话题,不少学者发表了许多颇有价值的见解,但至今仍未完成其自身知识体系的建构。与此同时,如何把理论研究的成果纳入道德教育,尤其是作为道德教育主渠道的高校道德教育中,实际的努力也是远远不够的。

如何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伦理精神、市场道德规范进行提炼和概括,形成反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经济内容,并通过对高校这一重要阵地进行教育显得尤为重要。笔者认为,高校开展经济伦理教育应遵循以下原则。

2.1坚持奉献伦理教育与功利伦理教育相结合

确认社会主义功利伦理在我国当代社会道德生活中的地位,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性质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决定的。[3]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承认社会主义功利伦理道德上的正当性,注重物质财富,肯定正当利益。即肯定以效益为追求目标,以勤俭为活动核心,以自尊为心理基础,以竞争为实现手段,以互利为社会前提,以法律为行为基准的基本伦理规范。

但应认识到,肯定社会主义功利伦理的个人利益因素,并不等同于肯定极端个人主义的“自我中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明确社会主义功利伦理的地位——经济生活中道德建设的起点。我国市场经济的伦理精神和道德生活的基本格局是功利伦理和奉献伦理的结合,两者相辅相成,构成有机的统一整体。社会主义奉献伦理是一种以社会主义价值观为指导,以全面实现社会进步为追求目标的伦理规范,占据主导地位。由于经济伦理反映和调整的是人们经济活动的行为规范要求,具有明显的功利主义色彩,因此在开展高校经济伦理教育中必须和体现社会主义本质与目的的集体主义、奉献利他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奉献伦理相结合,引导学生超越功利伦理的局限,升华为注重社会、追求共同富裕的伦理精神。

2.2坚持理论教育与行为教育相结合

经济伦理的核心是经济发展与人类存在方式的关系的深入思考和系统审视。它关注的是人类如何不以自身异化为代价发展经济并在经济过程中实现人自身的全面发展。[l]这要求在高校经济伦理教育中始终把道德教育放在重要地位,绝不可松懈。发挥“主渠道”德育课堂的教育作用,传授相关道德理论知识,通过座谈会、交流会等方式传授给学生。但是,道德教育具有知行统一的特点,传授道德知识是其第一步。而更为重要的是如何在行为中实践,如何将学生的主体作用发挥出来,将外化的道德教育内化为其行为本身,真正以合乎市场经济、社会伦理的道德标准在学习、生活中运用于实践。因此,高校开展经济伦理教育应以理论教育为主导,兼顾行为教育。

通过开展创业实践、家教等行为活动,将理论知识运用到社会实践活动中去,以理论指导实践,进一步从实践中升华体现理论的价值。

2.3坚持有意识教育与无意识教育相结合

一个人的思想觉悟不是白发产生的,而是必须有一个从外面系统灌输进去的过程。要使马克思主义理论与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伦理观深人人心,很大程度上要靠有意识教育,靠坚定不移地进行灌输,即第一课堂“主渠道”教学。但是,一个人的道德情操、道德信念和行为习惯的养成是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它既依赖于有意识教育,又离不开无意识教育。无意识教育即教育者按照预定的教育内容和方案,自觉地在受教育者周围设置一定的生活环境和文化氛围,引导受教育者去感受和体味,使他们在满足美的需求和兴趣爱好的同时,潜移默化

地受到教育。[4]它把教育的意识、目的渗透到与之相关的活动或环境中,可增强伦理教育的渗透性和感染力。高校经济伦理教育的目的之一是通过教育使学生了解如何规范自我在市场经济中的行为及明确市场经济的道德性与非道德性,与市场经济及社会伦理有着密切的联系。开展高校经济伦理教育应坚持有意识的“主渠道”教育与无意识的氛围影响相结合,以期达到最佳的教育目的。

3新形势下开展高校经济伦理教育的有效途径

高校学生的经济伦理教育应结合高校实际,在教书育人中重点引导学生对经济生活的目的、市场经济的道德性和非道德性、效率的道德论证、分配正义、交易伦理、消费伦理、生态伦理等问题作些深入全面的探讨与学习,以启迪大学生对经济伦理的觉悟。

笔者认为,应以“以人为本,合力育人”为教育指导原则,探索具有时代特点,符合新时期学生的教育方法,通过搞活“四个课堂”、优化“四个环境”、整合“四种媒体”、实行“四级推进”,努力构建“大教育”格局,不断提高学生对经济伦理的认识及效果。

3.1延伸教育时空,搞活“四个课堂”即主课堂、第二课堂、家庭课堂、社会课堂

经济伦理同整个社会发生着经济学和社会伦理角度的联系。开展高校经济伦理教育,应将课堂带到社会、家庭、校园文化活动中去。主课堂是对学生进行教育的基本形式,在对学生进行系统的科学理论和先进思想灌输中始终发挥着主阵地作用。课堂教育应以开放、互动的教育模式,进行经济制度伦理与经济个体伦理的教育,通过讨论、辩论等形式提升对经济伦理的认识。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第二课堂”活动,通过举办大学生创业活动、知识竞赛、演讲赛等活动,丰富学生业余生活,陶冶情操,提高觉悟。构建“学校一家庭一社区”三位一体的模式,将经济伦理教育延伸至家庭、社区,寓教育于生活,增强教育的渗透力与感染力。通过假期社会实践、参观先进企业、人文景观等“社会课堂”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

3.2营造教育氛围。优化“四个环境”即学习、经济、政治、文化环境

在当前社会处于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社会舆论和高校都赞成大学生适当地参与一些不影响学业为前提的经济活动,如家教、推销、勤工助学等。既锻炼他们的能力,也对他们健全的人格形成极有益处。然而,目前高校当中出现了一些大学生为了实现“自我价值”,而去参加非法传销组织等行为,甚至贪图享乐、难耐清贫等思想在某些大学生中颇有市场等消极现象。这说明,优化学习、经济、政治、文化环境,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显得尤为重要,营造严谨求实、勤奋求知、民主开放的学习环境。引导学生的经济行为,营造诚实守信、公平正义的经济环境。充分认识到市场经济的道德性、法律性,营造民主、法治、和谐的政治环境。建立健全的文化活动机制,使活动经常化、制度化。活动方式上,开展主体文化、节目文化、广场文化、共建文化、课余与假目休闲文化等鲜明的校园文化活动,并使之延伸到校园的各个角落,渗透到人才培养的各个方面。

3.3丰富教育手段,整合“四种媒体”即报纸、广告、电视、网络

21世纪是人才竞争的时代,也是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的时代。报纸、广告、电视、网络是当前主要的信息载体。其提供的信息对人的思想情感和行为的发展方向具有牵引作用。大众传媒直接面向大学生,传播信息直接迅速,在大学生中有着广泛的影响力,是学校理论建设、文化建设、思想建设、道德建设的有力工具和重要渠道。大众传媒提供的信息具有形象性、隐藏性、权威性等特点。重视大众传媒作用,把其提供的信息变为舆论导向,会对学生的言行起到“软约束”作用。发挥大众传媒在教育中的牵引作用,是让学生及时了解党的现行政策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面貌。应及时组织学生收听、收看《经济道德》、《道德与观察》、《今日说法》、《焦点访谈>等栏目,引导学生对市场经济主体的正确认识与评价。

3.4适应成长规律,实行“四级递进”

根据青年学生在校四年学习成长不同时期的思想和心理状况,搞好分级递进教育。第一年主要抓好树立正确义利观的奠基教育。义利观问题,归根结底是道德伦理与经济利益的关系问题。它是经济伦理的核心。由于义利关系贯穿在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影响到一些具体的经济伦理问题,因而是一个不可回避的基本经济伦理问题。因此必须首先抓好树立正确义利观的奠基教育。

反对“唯利无义”的思想观念。第二年主要抓好立身做人的导向教育。是否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及做人的准则直接影响到高校经济伦理教育的效果。通过思想品德教育、艰苦奋斗、遵纪守法、心理健康等系列教育,引导学生懂得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走好人生之路。

第三年主要抓好职业道德的定位教育。职业道德是所有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随着现代社会分工的发展和专业化程度的增强,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整个社会对从业人员职业观念、职业态度、职业技能、职业纪律和职业作风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职业道德教育理应成为高校经济伦理教育的重要一步。第四年主要抓好奉献社会的爱心教育。市场经济伦理讲求利益导向、效率优先,而社会道德伦理要求奉献精神、利他主义。在新形势下,在肯定个人物质利益的同时,更应强调奉献,通过开展“爱祖国、爱人民、爱专业、爱岗位”的“四爱”教育,激发学生的奉献精神。

经济伦理教育是人类文明的成果。新形势下,高校大力开展经济伦理教育是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参考文献

[1]郑美琴.论市场经济的经济伦理[J].经济评论,2001(6).

经济理论论文篇12

总之,学界对命题的态度基本是一致的,与目前的经济学大方向并无二致,差异的只是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态度。这个态度,总结起来,又不外乎有三种:一种认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完全正确的,现在之所以有这样那样的疑惑,都是源于对劳动价值论的认识不够深刻的缘故,所以应该加深对劳动价值论的认识;一种认为劳动价值论的确有不足和偏颇之处,应该被发展和革新,其内涵和外延都应该进行新的拓展;一种则认为劳动价值论已经过时,坚持劳动价值论会走回阶级分析的老路,不利于生产力发展,所以它应该被否定或是束之高阁。

劳动价值论是分析命题的理论武器。现在大家对命题的基本态度一致,却对分析命题的理论武器的态度出现差异,这只能说明对理论的整体把握和基本概念的理解出现了分歧。在实际争论过程中,争论的核心也的确不断地追本溯源,大家都感到不搞清楚一些基本的概念就无法再讨论下去。于是如“什么是价值”、“怎样的劳动创造价值”、“非劳动生产力是否创造价值”、“生产性劳动与非生产性劳动的区分”等问题又重新被提了出来,但是进一步的争论却没有结果。为什么会这样呢?我认为,这是把政治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基本范畴和理论出发点相混淆的缘故。把政治经济学的概念和手段直接用来分析西方经济学的命题,自然要出问题,反之亦然。二

劳动价值论虽然博大精深,但它的核心就是劳动创造价值的问题。这个“劳动”还有许多的规定,比如“抽象劳动”、“生产性劳动”等,这个“价值”也有自己的定义,它的经典表述就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我们就来看看实际争论中的一些情况。

首先是关于第三产业是否创造价值问题。

有的学者说:

在社会主义社会,马克思实际上不再把劳动分为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在他看来,由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存在,劳动是计划分配的……也就不存在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过去我们没有注意到马克思这方面的论述。……而西方国家却从实际出发,不拘泥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区分,认为第三产业也创造国民生产总值……使第三产业得到空前发展,所占比重已超过70%。……为了跟上时代的发展,与国际惯例接轨,我国在改革开放初期也采纳了三次产业的分类,也承认第三产业创造国民生产总值。从这里可以看出,我们已经跳出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区分,凡是对社会有效用的劳动。都视为生产劳动,都创造价值。[1]

这段论述的逻辑是: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社会的)第三产业属于非生产劳动,不创造价值,但实际情况是第三产业的比重迅速扩大,所以第三产业也是生产劳动,也创造价值。首先,这个逻辑的因果之间没有必然联系。第三产业的比重大,并不一定意味着它就创造价值。在马克思严密的理论体系中,这只能说明第三产业的发展使第一、二产业的效率提高,创造了更多的价值,并且第三产业分割价值的比重增加了。其次,“国民生产总值”是西方经济学的概念,它从来都是以具体的货币来表达的,无法用“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来衡量。第三产业创造了国民生产总值,并不能说明它创造了价值。最后,我们现在的社会主义社会与马克思所设想的也不一样,以之佐证,颇为牵强。这是想证明劳动价值论仍然正确的。再看另一种论述:

从今日展望,停留于原来的劳动价值论,已不能充分解释新的经济现象、市场现象与企业现象。在新经济条件下,传统的生产要素包括土地等自然资源和劳动资源以及资本和传统技术不再稀缺,稀缺的是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经营创新及其载体或称人才。……仅从第三产业的不断成长并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渐居首位看,所谓非生产劳动和服务劳动创不创造价值,多年来引起争论,确有其时代意义。否则,就劳动价值观,生之者寡,分之者众,主客易位,道理上说不通。[2]

这是想说明劳动价值论需要发展的。但是他的理由却很奇怪。难道某种东西“稀缺”了就会引起它的质变吗?技术不“稀缺”,就不创造价值,“稀缺”了,就创造价值了吗?“稀缺”是西方经济学的概念,它仍然无法与“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直接相联。再看一个:

劳动价值论辩论之透析

我国学术界一致认为党政部门的劳动属于非生产性劳动,主要理由是党政部门属上层建筑领域的范畴,它们并不参与价值的创造。现在看来,这是忽视了社会主义国家为人民服务的性质及其经济职能,其实党政部门为此而付出的劳动,理应属于生产性劳动。这种劳动不仅创造价值,而且创造高倍数的价值。[3]

“为人民服务的性质”以及“经济职能”就可以证明一种劳动创造价值了吗?前一个证据明显与结论无关。“经济职能”也是西方经济学的概念,它指的是对经济运行发生作用。影响了经济为什么就是创造了价值,还“创造高倍数的价值”?论者没有交代。就笔者所知,在马克思那里,非生产性劳动也对经济产生影响,可是它不创造价值。

可以看出,上述说法的逻辑漏洞都出现在同时使用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的概念之时。并不是说不可以在两大理论体系间做沟通工作,只是做的时候要慎重,不能拿来就用,直接组接。否则,这样的理论探讨不仅不令人信服,而且没有意义。

其次,关于生产要素问题。如有的学者说:

我们要重新认识社会主义条件下价值的源泉。和传统的把其归结为人的抽象劳动,即与人的生物学意义上的体力和脑力支出不同,我根据我的价值定义认为:价值源泉一方面是人和自然界的结合,白手是不会起家的;另一方面是各种生产要素的结合。并且,各种生产要素在不断增加,它们之间的比重和作用在不断调整。最初由土地和劳动起主要作用,到资本、经营管理加入价值创造,再到二十世纪中期科学技术又加入,并且成为第一生产力。从而在新经济环境中我要提出生产要素价值论或财富论。我认为这是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发展。根据我对价值及源泉的重新认识,我进一步认为这些要素的作用不是平等的,在不断变化,从而我们又说新的意义上的劳动是价值主要源泉,这就是我的社会主义劳动价值论。[4]

论文劳动价值论辩论之透析来自

从生产要素的“比重和作用在不断调整”到“加入价值创造”的推理,也就是数量可以改变性质的推理。为什么比重大一点,它的性质就会变化呢?很简单,因为这“比重”和“性质”属于不同的理论范畴,正如作者把“价值论”混同于“财富论”一样。在两个理论中,生产要素的“性质”本来就不一样,这与“比重”的变化无关。我们看到,为了确立数量可以改变性质的推理,作者不得不抹杀历史,提出资本、经营管理、科学技术以前从未“加入”的说法。这是想要改革劳动价值论的。

再次,关于我国私营业主的剥削问题。

有的学者倾向于不存在剥削或是剥削很少。如下列文字:

生产资料或资产作为商品生产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虽然不是同劳动相并列的价值源泉,但在商品价值的形成中也不能说毫无作用,至少它可以代替人的部分劳动,发挥着同它所代替的劳动相似的作用,因而它的使用也会带来一定的价值。所以,在现代条件下,所有者的投资所带来的回报,并不全是剥削,其中包含生产资料这种物的社会使用所带来的增值。……过去我国公有制经济内部的“投资饥渴症”、无数损失浪费等等,都同否认资产能够带来一定回报的观点有关。大量事实已经证明了这种观点的谬误。[5]

资本对商品价值的形成“有作用”就说明不全是剥削,这也是一连串看不懂的推理。首先,“有作用”为什么就是“带来一定的价值”?后文说的清楚:“带来的回报”--这就对了,不是“价值”,而是“收益”,那是西方经济学的概念。马克思早就澄清过,此与“价值”无关。其次,资本“代替人的部分劳动,发挥着同它所代替的劳动相似的作用”,因为劳动可以带来价值增值,“因而它的使用也会带来一定的价值。”依此推理,如果全部使用资本,没有劳动,价值创造照样进行。资本和劳动属于不同的生产要素,要是它们之间存在这么简单的替代关系,那就不是两个不同性质的要素了。倒是西方经济学中大量的理论假设是基于资本和劳动可以相互替代。最后,“大量事实已经证明了”的是资本参与生产中的重要性,并不是资本本身可以“带来一定回报”的“观点”。

有的学者认为存在剥削:

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企业管理二重性的理论,同样适合于对我国私营企业的分析。

随即作者在引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对我国的私营业主的劳动进行了分析之后,承认存在剥削,于是说: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曾多次讲过:社会主义就是消灭剥削。……现阶段允许私营、外资等非公有制企业剥削的存在和发展,显然不是我们进行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的长远目标,但它却可以成为我们实现目标的手段。……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虽然也存在一定范围的剥削,但它并不像资本主义社会那样漫无边际,而且这种剥削还受社会主义国家的引导、监督、控制和调节。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公有制经济占统治地位和起主导作用的经济制度不会改变,在这种情况下存在的剥削,仅仅是一种经济现象,不能与资本主义社会的剥削制度同日而语。[6]

看起来作者十分正确,但细想却不知道他的目的何在。如果想说明这种剥削应该存在,那么那是我国的政策如此,不是劳动价值论证明如此。作者运用劳动价值论的结论只是承认了剥削的存在,所谓目的好,规模小,这些都不属于劳动价值论。整篇文章最后的结论是劳动价值论正确,剥削也应该存在。我可以接受这两个结论,但不能接受这两个结论之间有因果关系。没有因果关系,这样的研究又有什么意义?理论研究的目的应该是指导实践,现在变成了实践指导理论,生拉硬扯,结果只能是牵强附会。

劳动价值论辩论之透析

以上只是择其要者,篇幅虽少,但其代表的态度却具有普遍性。为什么出现这些现象?我认为这与理论界的躁动情绪有关。政治经济学遇到了挑战,的确需要应战,但也要首先弄清自己的角色与性质。政治经济学与西方主流经济学从来就是不同的社会角色,有不同的理论分工,更有不同的独立的理论框架和体系。政治经济学是规范经济学,西方主流经济学是实证经济学,前者探讨的是公平问题,是人性的解放,后者探讨的是效率问题,是财富的增加。两者各有作用。以政治经济学指导营销,恐难如意,以西方经济学争取人类的自由平等,也是无力。三

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里,生产性劳动创造价值而非生产性劳动不创造价值,非生产性劳动的报酬是从生产性劳动创造的国民收入中再分配而来的,即从生产性产业工人创造的价值中分割而来的。可是马克思并没有说非生产性劳动分割生产性劳动所创造的价值有什么不正当。从理论上说,即使分割的比重到了90%,也与它是否正当毫无关系。既然如此,大家为什么要急着给非生产性劳动正名?

这是因为大家都感觉到了“价值”这个概念所包含的社会价值判断,也就是说,创造的价值比分割来的价值似乎更优越。所有接受马克思主义的人都有这种意识,那是因为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里的确贯穿着这种意识。

换个角度来看。既然在理论上创造的价值与分割的价值同样正当,那区分它们还有什么意义?直接研究价值分割后的形态不是更简洁了当吗?马克思在年青的时候也曾试图像他人一样如此表述价值,但是他之所以后来发明了“劳动二重性”理论,又区分生产性劳动与非生产性劳动,都是为了导出剩余价值理论。没有劳动价值论就没有剩余价值论。在马克思看来,如果不从价值的本质而是从价值的现象开始研究,以价值的最终呈现状态为研究依据,就无法区分劳动与剥削。换句话说,剥削的部分将很容易与非生产性劳动所得混淆在一起。西方经济学就是这么做的。当时的经济学家们对这一点也很清楚。马克思曾转引一位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话说:“关于劳动是财富的唯一源泉的学说,看来既是错误的,又是危险的,因为它不幸给一些人提供了把柄,他们可以断言一切财产都属于工人阶级,别人所得的部分仿佛都是从工人阶级那里抢来和骗来的。”[7]当然劳动价值论并没有断言劳动是财富的唯一源泉,也没有断言一切财产都属于工人阶级,但在这个理论中的确突出了生产性劳动的地位,从而特别反衬出了工人所受到的沉重剥削。

因此,劳动价值论是一种特别从社会公平价值角度进行判断的理论。与之相反西方主流经济学是特别从增加财富的角度进行判断的理论。现在学界很多人在争论的问题,是要用劳动价值论去谈增加财富问题。这也不是不能谈,只是不能移花接木地谈。在马克思那里,公平与财富的问题是他早在如《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就已经解决的问题了。在他看来,资本主义可以高效率地增加财富,但人不是机器,工人仍在怠工,因为他们的人性得不到实现,他们的主观能动性不会充分发挥。人类只有自由了,完全可以实现对象性的人性了,经济才能得到充分的发展,那时研究如何提高经济效率的经济学才会真正起作用。而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就要求公平和平等,要求劳动创造的价值与报酬相当。因此,界定剥削和剥削量非常重要,这就需要区分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

再进一步说,马克思所关注的对象比普通的经济学更高更远。他本来就是从哲学研究转入经济学研究的。他的哲学研究的是人性为什么受到压迫的问题,他的经济学也是为了揭示这个问题。他之所以要研究经济学,是因为他在研究哲学和政治的过程中发现,人性受到压迫的根源在于资本主义的经济制度。所以,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要揭示的是在经济生活中存在的剥削和压迫的问题,剥削是经济问题,是生物性问题,压迫是政治问题,是人性问题。工人们被剥削走剩余价值,不仅仅是吃不上饭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人性压抑的问题,是做人像做动物的问题。所以相对于贫穷,马克思更重视的是异化--人于动物性。之所以要反对剥削,因为那是异化的根源,是人性的大敌。

我们都知道,经济的发展并不能解决人性解放问题。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的最终关注是人性的解放,而西方主流经济学的最终关注是经济的发展。所以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是两个不同导向的学问,即是不同社会价值判断的学问,不能直接互通。

政治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的确有冲突,基本理论相悖,但那是因为它们分别处在不同的研究领域里,对基本的社会价值判断不同造成的。他们的关系并不是同一个窝里的死对头。他们之间的争论,只能是一种基本价值判断的争论,如讨论财富增长重要还是公平重要,或者剥削的标准和意义等等,而不应是各自理论体系中的某个具体问题,更不应用一种体系的概念理论解释另一种体系的概念理论,或是干脆相互混杂,因为从它们各自的理论范式中去看,对方的理论都大谬不然。

西方经济学的蛋糕理论就是说把蛋糕做大是至关重要的事,财富增长是第一位的,在此基础上再去兼顾公平,而他们同时又认为效率(增长财富)与公平平等是永恒的矛盾,所以是否存在剥削不是他们要讨论的问题,只要财富增长就完事大吉。政治经济学则是首先把公平问题放在首位,研究生产中的人与人的关系是首要的,而经济增长以及如何增长则不是它要探讨的主要问题。因而不管我们是搞何种经济理论的研究,必须能沉进去也能浮上来,只有我们跳出了圈外,用更高的眼光看待学科的立足点和局限性,才会更深刻地发现它们各自的意义,珍视它们各自的价值。

劳动价值论辩论之透析

劳动价值论在当代是否还有用?当然。是否需要发展?当然。只是,讨论归讨论,发展归发展,但要沿着它本来的轨迹讨论和发展,不要僭越身份,否则只叫。劳动价值论既然指向的是剥削问题,研究的是公平标准,目标是人性的解放,那么在当代,在改革开放突飞猛进的今天,需要研究的事情还少吗?就像服务业是否创造价值的命题,实在没有什么意义,需要我们研究的倒是服务业所得到的价值是否合理,有多少合理。像私营企业是否存在剥削的问题也是早有定论的,需要我们研究的倒是剥削了多少的问题。而且,我们需要的是像马克思那样的量化的研究。至于剥削是不是对经济有利,也不是我们的课题,我们可以像马克思恩格斯那样说一声“起过非常革命的作用”,然后大声疾呼反对剥削。实际上,不仅是这些具体的研究十分必要,就是基本理论的推展也十分必要。但推展也要沿着原来的方向推展,研究在当代人性是如何受压迫的,为什么经济这么发达,人们仍然感到不自由?隐藏在那些丑恶和荒谬的社会政治现象背后的是什么样的经济根源?经济的不断增长为什么会带来新的异化现象?所以,我们要继承的是马克思在过去做过的工作。

社会需要各方面的理论,反对不平,关注人性是我们的任务。在我国,西方经济学可以用来指导经济,当然还需一边研究和创新,而政治经济学是我们用来把握整个国家方向的理论,因为对于整个国家来说,国民的幸福和未来的发展当然是比经济的增长更远大的任务。

注释:

[1]何伟《重新认识劳动价值论》,《经济学家》2002年第1期第12页。

[2]沈立人《劳动价值论的理念创新与政策整合》,《经济学家》2002年第2期第23页。

[3]何炼成《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认识》,《经济学家》2001年第6期第47页。

[4]晏智杰的论述,张兴明《社会主义劳动价值论探索--访经济学院院长晏智杰教授》,《北京大学校报》2001年12月。

经济理论论文篇13

文化就是经济,文化就是市场。传统观念中根本无法被称作产业的行当,今天已是世界顶尖级的跨国企业。娱乐产业迪斯尼,1994年以190亿美元收购ABC(美国广播公司),1997年其产业规模及赢利稳入世界企业500强中的前十强。当年的沃尔特•迪斯尼只是一个穷困潦倒的卡通画家,在家徒四壁、困苦无依之际,一只在墙角爬来爬去的小老鼠成了他的安慰。于是,这只小老鼠在他的第一部配音卡通片中亮相,从此风靡世界。谁能想到,米老鼠、唐老鸭两个卡通形象,竟然造就了一个如此庞大的集娱乐、影视与零售于一体的跨国集团。迪斯尼的经营策略说起来也简单,这就是不断创造明星品牌然后授权开发,它仅靠收取版权费就已财源滚滚而来。今年,他们把眼光转向了中国文化,已经在发掘“花木兰”的经济价值了。

NBA不过是美国国内的篮球联赛,而它现在已无疑是超大型的“跨国企业”。这个每年经营几十亿美元的巨型企业,运动队是其小小的核心部分,它的周围是一些更大得多的信息业。比赛是核心企业,但周遭的信息企业则更具发散力。这些信息企业包括发放零售业执照,家庭录像和光盘,生产电视节目,出售比赛活动,出售广告权、版权、转播权等等。过去,乔丹每年从公牛队获得3500万美元的年薪,而这一令人心惊的数目竟然还远远不如他将自己的形象卖给耐克、哥伦比亚广播公司来得多。易言之,作为CI的乔丹要比打球的乔丹更有价值。今天,姚明所经历的一切,已经更清晰地揭示了文化作为产业的秘密,这就是文化作为经济的现实,这就是所谓文化心理学要替代经济学的所指。

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历程

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经历了不断推进的历程,大致经过了这样几个阶段。从1985年到1991年,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准备阶段。1985年,国务院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第三产业统计的报告》,把文化艺术作为第三产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列入国民生产统计的项目中,这就表明了文化艺术可能具有的“产业”性质。从1985年到1991年,我国文化产品的制造业和服务业有了一定发展,出现了大量的各种形态的文化企业和文化服务、消费场所。如唱片公司、歌舞厅等。这一阶段以文化流通领域的发展为标志,特别是由港台歌曲的进入带动的娱乐业从无到有,有力地冲击着我们既有的文化观念。1991年,国务院批转《文化部关于文化事业若干经济政策意见的报告》,正式提出了“文化经济”的概念。

1992-2000年是我国文化产业的酝酿探索的起步阶段。1992年,在“十四大”报告中明确提到要“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同年出版的国务院办公厅综合司编著的《重大战略决策——加快发展第三产业》一书,明确起用了“文化产业”的说法,这是我国政府主管部门第一次使用“文化产业”概念。其后,以国有大型文化单位的转轨或转型为标志。1996年,广东省在全国率先组建报业集团,先后成立的南方报业、广州日报、羊城晚报和深圳特区报4家报业集团,文化产业化的浪潮从多种所有制企业向国有骨干企业延伸,从较小规模的事业单位向大的文化企业集团扩展,文化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以及它对整个社会的影响力也都在增强。

在这一阶段中,我国文化产业界逐步转变了观念,初步探索了文化产业发展的现实道路。从历史看,我国文化产业的理论研讨的起步与欧洲、日本、韩国相比并不晚,但在观念上却徘徊多年,造成实践上长期犹豫不决的局面。欧洲、日本和韩国90年代中期先后致力于发展文化产业,1995年,日本文化政策推进会议在其重要报告《新文化立国:关于振兴文化的几个重要策略》中,确立了日本在未来21世纪的文化立国方略。其后,韩国也提出,知识密集型和高附加值的文化产业是最适合韩国的产业。政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政策,将文化产业培育成21世纪在韩国经济中起先导作用的国家基干产业。方针政策确定之后,日韩两国的文化产业得到快速发展,游戏软件、动漫画、日剧韩剧等文化产业迅速成长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振兴本国经济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国对文化产业的关注和讨论并不迟缓,《中国文化报》早在1994年就率先举办了中国文化产业发展征文和讨论,为文化产业的发展做了理论上的探索。但我国总体社会发展阶段的限制、计划经济框架下的文化体制和观念的陈旧滞后,严重束缚了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使我国文化产业在总体上呈现为徘徊不前的局面。

第三个阶段是从2000至今,以中国入世为契机,以文化产业进一步扩大开放为标志,以不断加深和推进我国的文化体制改革,我国文化产业迎来了一个飞跃发展的新时期。2000年10月,中共中央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十五"规划的建议》,令人瞩目地提出,要"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加强文化市场建设和管理,推动有关文化产业发展";要"推动信息产业与文化产业的结合";有关文化产业的说法达六处之多。2001年3月,这一建议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所采纳,并正式被纳入全国"十五"规划纲要。于是,"文化产业"这个频频出现于报端的概念,才第一次正式进入了党和国家政策性、法规性文件,发展文化产业成为我国下一个阶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2年11月,党的16大明确提出文化产业的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这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标志,它标志着我国文化产业进入了一个加速发展的新阶段。在第六部分“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中,报告明确提出要“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第一次把“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作为两个概念区分开来,并把文化产业定性为“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这是我们党在文化产业理论上的一个重大创新与突破:“发展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完善文化产业政策,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增强我国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报告还指出“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根据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抓紧制定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把深化改革同调整结构和促进发展结合起来,理顺政府和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加强文化法制建设,加强宏观管理,深化文化企事业单位内部改革,逐步建立有利于调动文化工作者积极性,推动文化创新,多出精品、多出人才的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这些总体指导意见,明确地将文化产业纳入了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总体战略。

2003年10月,党的16届三中全会召开,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为贯彻和落实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决定》指出,要“转变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这是继十六大之后,中央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所作出的又一战略部署。2004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积极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加大对公益性文化事业扶持力度,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共同发展。”,再次突出强调了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建设的极端重要性。2004年3月29日,《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正式由国家统计局出台,不仅是首次从统计学意义上对文化产业概念和范围所做的权威界定,而且为建立科学、系统、可行的文化产业统计制度,推动当前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紧接着,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第一次在党的文件中提出“文化生产力”的概念,并提出了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的一系列思路。这不仅体现了党对生产力发展规律的进一步认识,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精神(文化)生产力思想的丰富和发展,而且体现了党与时俱进的伟大品质,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文化的力量,已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随着文化生产力的发展,经济才能获得更强劲的发展动力。没有文化生产力的发展作为支撑,经济发展就不可能获得质的提升。

纵观我国文化产业的理论和实践发展的历程,我们看到,我国的文化产业走过了一条曲折徘徊但不断推进的发展道路。应当看到,从某种程度讲,中国发展文化产业发展的基础至今仍不是十分雄厚,市场程度不高。但是,1.经济全球化与加入WTO,为我们参与世界文化产业竞争创造了条件,也逼迫我国文化产业不得不进入国际大循环。2.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迅速进入小康社会的现实对文化产业的发展提出了内在的需求;3.特别是高新技术如IT业的高速发展,奠定了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科学基础与技术保障;文化产业需要高新技术,高新技术也迫切需要文化产业发展的支持;4.中国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提供了发展的契机,也提供了文化产业发展的不同模式:形成阶梯式发展与跨跃式发展同时进行并行不悖的格局;5.作为古老的文明古国,5000年悠久的文化的确是我们最足以援用的真正的财富,5000万全世界华人及亚洲汉语文化圈是我们发展文化产业的巨大潜在市场;6.发展我国文化产业必须同时实施文化产业与文化艺术保护的双向对位性互补的策略。

当前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状况

近十多年来,我国文化获得了迅速发展。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战略决策大大解放了文化生产力,我国文化市场迅速开拓,文化产业迅速壮大,呈现出充满矛盾又充满生机的新的发展景观。其基本态势是积极、稳步、适时、渐进,发展势头总体呈现良好态势。

十多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逐渐形成了一系列与国际接轨的文化市场。音像市场最早脱颖而出,初具规模;演出市场(以至商业体育比赛)渐趋成熟,冷冷热热;图书市场发展迅速,规模巨大;工艺美术品市场沟通海内外,机制健全;而文物市场与艺术品拍卖市场则从无到有,起点不凡;电影电视市场起起落落,交易热烈;娱乐、旅游市场遍及全国,迅速壮大;文化广告传播市场,异军突起势头凶猛,特别是与网络高新技术为基础的网络游戏、手机增值业务等一系列文化市场的建立健全,开拓了文化发展的现实途径,为文化生产力的发展准备了现实条件。

其次,与文化市场的逐步建立相适应,我国一大批文化产业也逐步建立起来。他们要突破改革初期以文补文,以多业助文作为文化“谋生”的权宜之计的思维框架,而开始全方位的文化产业改革。文化产业的经济实体迅速发展起来。其中网游业、广告业、音像业、图书业、高档娱乐业、电影业、电视业、信息内容业等率先走上产业化道路。

目前,我国以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为创作演出和制作主体的传统格局已被打破。过去在舞台演出和影视制作领域中,国有文化单位占据绝对主导地位。由它们确定创作项目,申请国家经费,组织艺术生产,通过上演、播放推出作品。现在,这种单一的所有制方式已经改变。一大批民营机构凭借资金、机制特别是人才优势,取得了骄人的业绩和很好的经济效益。近年以社会力量参与为主摄制的电视剧和电影在影视作品总量中的比率越来越提高,已占据相当大的份额。

与我国其它产业门类相比,我国文化产业起步晚、起点低,不仅有与其它产业相同的资金筹措、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困难,还受到原有的“计划”文化观念的影响制约,因而在产业规模、经营水平、运作方式和经济效益上都无法与我国经济领域其它产业相媲美,尚不具备市场化的强大的参与国际文化产业竞争的能力。

随着文化市场与文化产业的兴起,与之相应的文化机制的变革也在不断发生发展。各业经纪人、制作人、拍卖人、人等新的文化经营者和经济流通经营环节逐步产生和建立,多种所有制形式的文化企业逐步发展,多种文化经营的运作方式也开始大胆探索、实验。可以说,我国文化市场与文化产业的发展困难重重而又生机无限。

从当前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现状来看,2004年,是我国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的新的发展时期的第一年。从国际发展的一般经验来看,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标志着一国经济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社会消费结构依照产业发展下游化与需求的上游化、高档化、文化化的规律,将逐步向发展型、娱乐型升级,将带动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成为文化产业进一步发展的最基本也最可靠的推动力。

《2005中国文化产业发展蓝皮书》总报告披露,根据2004年初的2003年的数字,我国居民消费水平的结构都开始出现较大的变化。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472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9.0%。2004年前三季度,全国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已达到7072元,同比增长11.4%,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7.0%。引人注目的是,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前三个季度全国城镇居民家庭收支数据显示,我国城镇居民消费支出中,教育文化娱乐服务类支出增长11.6%,其中文化娱乐服务支出增长52%,在所有消费支出项目中居于首位。尽管在经历了2003年“非典”后,这一增长具有恢复性质,但仍能说明城镇居民文化娱乐消费增长开始提速。当然当前教育文化娱乐服务类支出主要集中于教育、旅游和餐饮娱乐服务费用支出,适时调整消费结构,解决当前教育收费等问题,城市文化娱乐消费还有很大的增长空间。

与此同时,我国农村居民收入状况也有较大改善。2003年人均收入2622元,实际增长4.3%。2004年上半年人年均现金收入1345元,同比增长16.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9%,同比加快8.4个百分点,是1997年以来增收最多的一年。

据《2005中国文化产业发展蓝皮书》总报告,从总量上看,2003年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所创造的增加值3577亿元占GDP的3.1%.2003年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有从业人员1274万人,占全部从业人员(7.44亿人)的1.7%。如果按照GDP增长持平计算,2004年文化及相关产业创造的增加值将接近3900亿。

从结构上看,我国文化产业的特点是:以传统意义上的文化产业如新闻、出版、广电和文化艺术等为主构成的“核心层”有从业人员223万人,实现增加值884亿元;以改革开放以来的新兴文化产业如网络文化、休闲娱乐、文化旅游、广告及会展等为主构成的“层”有从业人员422万人,实现增加值835亿元。新兴文化产业的从业人员已超出传统文化行业近1倍,创造的价值已接近传统的几个行业部门。从事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生产、销售的“相关层”有从业人员629万人,实现增加值1858亿元,其发展规模在整个文化产业发展中占据了一半。

21世纪中国文化产业创新发展工程

面对飞速发展变革的社会现实,我们必须实施我国当代文化的创新发展工程,以推动我国当代文化的更新发展,创新扩容,转换生成为与当代高新技术时代相适应的新文化、新艺术。从科技方面来看,我国面对知识经济挑战,已部署了“实施知识创新工程,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的重大战略步骤。在科学界,中国科学院组织实施了“知识创新工程”,国家经贸委和科技部联合推出了以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为目标的“技术创新工程”,教育部推出了旨在提高高等院校教育科研水平、培养科技人才的“985工程”。这在宏观层面上形成了建立国家创新体系的总体战略布局。但文化产业似乎被遗忘在知识经济与创新工程之外。文化似乎与未来的国家创新体系无关。这里存在着严重的思维误区。难道当代文化产业不是创新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难道文化的发展不应包括在国家知识创新的体系之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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