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体育协会工作计划实用13篇

单位体育协会工作计划
单位体育协会工作计划篇1

二、企、事业单位计生协会建设的目标和要求:

辖区内的事业单位、集体企业和女职工100人以上的民营、外企都要成立协会,计生协会的建立由企、事业单位所在社区负责指导。

企、事业事单位计生协会建设要做到“六有一达标”:有一名企业领导负责协会工作,有一名热心计生事业、乐于为群众服务的协会会长,有一个有代表性、有议事能力的理事会,有一支以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为骨干、以育龄群众为主体、不少于员工总数10%的会员队伍,有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有规范的会员小组活动和会员联系育龄群众的服务;完成和达到上级各项计划生育工作任务和指标。

计生协会成立后,要建好协会工作台帐。

三、组织活动,增强企、事业单位计生协会的生命力和凝聚力:

单位体育协会工作计划篇2

二、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与源头管理的工作制度

(一)实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两地”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的原则,由区人口计生委统一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协议书”文本,区、镇(街道)两级人口计生部门按流动人口迁入情况与流出地政府签订双向管理协议。

(二)由区人口计生委联系区劳动保障局共同实施流动人口源头管理工作。

1、区劳动保障局指导全区各用工单位在吸纳外来劳动力时应根据各单位岗位技术与劳务要求,进行必要的培训。可在外省市委托培训也可在本区劳动技术培训中心安排上岗培训,在开展上岗培训时纳入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培训内容(由区人口计生委统一制作VCD播放)。

2、各镇、街道外劳力管理所督促、检查使用外劳力单位对外来流动人员上岗前的安全、技术、计生等培训工作的开展情况,协助当地人口计生办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管理、服务工作。

3、各使用外劳力单位在录用外来流动人员时,应检查其是否已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到镇外来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服务站办理计划生育验证手续与补办手续(每年验证一次),并及时填写市人口信息个案信息单。

4、各镇、街道人口计生办负责对辖区内使用外来流动人员单位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指导,并进行每季度一次执法检查。由区人口计生委统一制定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六个告知单,各镇、街道人口计生办负责对辖区内使用外来流动人员单位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培训及有关宣传资料的发放。

三、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一门式制度

(一)在镇、街道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办事程序纳入镇、街道社区事务办理中心(镇、街道外来人口综合服务站),实现一站式服务。由区、镇(街道)两级共同投入经费落实一名计划生育协管员。区人口计生委负责提供网络设施,制定工作职责,开展业务培训,发放管理手册,制定考核制度。镇、街道人口计生办负责具体工作指导,联合执法,办证验证考核工作。

(二)规范流动人口一门式计划生育协管办理事务流程:

1、补办外来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及验证并现场发放免费药具。

2、采集外来育龄妇女信息,并输入人口信息交换系统。

3、发现外来育龄妇女无计划生育现象及时通报镇、街道人口计生办。

4、在镇、街道人口综合调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镇、街道人口计生办安排,会同外口综合管理服务站定期开展流动人口联合执法检查活动。

5、签订租赁房屋计划生育管理协议书。

四、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实行综合管理和经常性管理相结合

现居住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员会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实行综合管理。同时,有关单位对下列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日常性管理:

(一)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雇用的流动人口由用工单位管理;

(二)集贸市场中属流动人口的私营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由市场管理机构管理;

(三)从事各类承包经营的流动人口,由发包单位管理;

(四)在租(借)房屋和旅馆居住的流动人口,由居委会落实出租(借)房主和业主管理并加强检查,对未办理手续的流动人口住户,及时向镇外口综合管理服务站提供信息。

(五)未设居委会的住宅楼群和别墅区中的流动人口,由物业管理部门或小区管理机构管理。

(六)镇人口计生办会同公安、综治办等部门根据外来育龄人口数据库情况,经常性对流动人口集中生产生活区域开展综合执法与宣传教育。

以上负有经常性管理责任的单位应与所在地人民政府签订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并接受当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监督和检查。

(七)违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处罚措施。

对于违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的公民、单位组织,将按照《市外来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理。

五、加强各镇、街道人口信息交换系统数据库建设,实现传统的“人对人管理”向“信息化管理”的转化

推广运用“一办两站(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外来人口综合管理服务站)三级网络(镇、村、组信息员网络)”人口信息采集方法,将外来人口与人户分离人口纳入信息管理网络,掌握外来人员流动底数,开展与外省市及时交换人口信息的网上管理。

(一)推广应用“一办两站三级网络(组信息员网络)人口信息采集方法,及时采集输入育龄人口信息,要求户籍人口信息入库率在90%以上,外来人口信息入库率在70%以上。

(二)继续加强村、组两级计划生育信息员队伍建设,村(居)委会要将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列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负责全面落实村、组信息员例会制度,明确任务,兑现报酬,畅通计划生育信息反馈渠道,使基层的计划生育工作实现由“人盯人管理”向“网络化管理”的转化。

(三)各镇、街道人口计生办运用计划生育人口信息交换系统及时与外省市进行双向信息查询,收到外省市查询一般信息的,10个工作日予以回复,查询生育信息的,5个工作日予以回复。同时,本镇、街道遇到问题应及时向外省市通过专网或者电话查询(信息交换不少于20条)。

六、加强外来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分娩点和孕检管理服务工作

(一)流动人口要求在本区医院生育的,须向其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申请领取《准生证》,并到现居住地镇人口计生办办理《生育联系卡》;各级医疗单位和医务人员,对流动人口的怀孕妇女进行孕产期检查时,发现无计划怀孕的,应及时报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并动员其落实计划生育措施。

(二)开展外来已婚育龄妇女定期查环查孕工作。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对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中采取放环措施的对象提供尿验与查环服务,村(居)委会负责组织、通知居住在本辖区内的外来妇女定期接受检查,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督促外来妇女定期将《市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寄往户籍所在地。

(三)对于有用工单位的已婚育龄妇女的“孕查”工作,可根据管理实际,由镇、街道或居(村)委会与用工单位联系共同配合抓好检查工作的落实。

七、逐步形成基层企业计生工作网络

在全区推广建立私营企业计划生育联合协会,采用社会团体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参与形式,把加强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与促进企业发展、弘扬企业文化、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形成基层的企业计生工作网络。

(一)各镇、街道运用统一建立镇、街道企业计划生育联合协会的方法,在原有镇、街道计划生育协会网络的基础上,将工作点拓展到私营企业,凡职工人数在30人以上的企业均设立计划生育理事与联络员1名,各企业的理事与联络员人选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镇、街道企业计划生育联合协会的会长由党委分管书记担任,副会长由政府(办事处)分管领导担任,并按照实际情况聘任1名专(兼)职秘书长,镇(街道)计生协会全面负责开展组建企业计划生育联合协会工作。协会的工作经费列入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经费预决算,以保障协会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规范企业计划生育联合协会工作流程:

1、每年用宣传版面、讲座等形式为私企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1至2次。

2、开展便民利民活动,主动上门为私企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与再生育申请工作。

3、设立企业计划生育免费药具发放点,形成企业免费药具发放渠道。

4、了解企业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情况,并与厂方进行沟通协商,督促其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5、了解企业吸纳外来劳动力情况,督促其在吸纳外来劳动力时开展上岗培训,并纳入计划生育培训,督促办证。

八、建立奖惩制度,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

对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两级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单位体育协会工作计划篇3

2、为了确保市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到实处,市工商局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高申其局长担任,副组长由胡文武、洪安邦、朱兴进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县局,市局直属单位、各分局、科室、协会办负责人组成。

3、主要任务是加强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业主中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助计生部门对申办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流动育龄人口建立计划生育档案并向计生部门通报;做好对已发照的个体户雇佣的新增从业女性流动人口(18-49周岁),每月进行摸底登记、建档,每月底前及时按规定通报;做好计划生育药具市场和计划生育广告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建立人口相关信息定期交流制度。各单位要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来抓,年初认真安排部署,年中进行督查,年底要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考核,力求取得明显成效。

二、认真履行职责,全力配合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

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是政府赋予工商部门的重要职责。各单位要按照工商部门职能特点,找准工作的着眼点和立足点,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良好局面,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抓紧抓好。

1、市工商局主要协调本系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及时传达上级关于计划生育相关政策,安排工作督查,总结经验,开展信息交流,协调配合计划生育部门共同做好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内干部职工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各分局与相对责任人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服务目标责任书,明确职责和考核办法,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协助计划生育部门做好计划生育宣传和服务工作,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在全市工商系统得到较好地落实。

2、县局、市局直属单位、各分局切实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工作职责,认真安排辖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与相关责任人逐级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目标责任书,组织对辖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的督促和考核,做好干部职工教育、宣传和培训工作,做好对流动人口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婚育”情况登记监管工作,指导各工商所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以及流动人口和投资人进行“婚育”情况登记管理。

3、各工商所要认真履行职能,突出工作重点,积极落实对申办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流动育龄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责。要把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落实到管理人员,结合“网格式”管理、日常市场巡查等办法,建立个体工商户及从业人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登记档案,掌握属地流动人口从事个体工商户计划生育情况的底数。及时通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到实处。

4、各级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市场开办方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监督与管理工作,指导市场开办方做好市场经营者的计划生育工作。市场开办方要在经营户中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与经营户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议书》,落实计划生育责任制,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检查、有评比。与同级计生部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联系制度,加强配合协作,切实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落实到每一位育龄人员,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的方法及要求

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各级工商部门要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切实做好工作。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加强宣传报道,营造群众参与、关爱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社会氛围,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工商机关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营造全民落实计生政策的舆论氛围,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严格登记管理。各单位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中,对违反计划生育国策的经营户要及时向当地计划生育部门通报情况,通过信息平台进行警示,要结合年检、验照以及市场巡查等措施,了解流动经营者婚育情况,并及时建立登记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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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领导

按照"统一领导,目标管理,分级负责,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建立区、街、居三级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组织网络,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

(一)成立**区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指导委员会,由区委书记亲自抓,负总责,相关部门参与,加强对全区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计生委。

(二)各街道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副组长的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指导组,负责本辖区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领导、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具体负责社区计划生育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三)社区党组织、居委会要把计划生育作为社区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重要内容,在区、街计划生育部门的指导下,发挥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的作用,统一组织、协调本社区的计划生育工作。

三、工作目标和任务

以落实计划生育"三为主"为方针,以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区为目标,深化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本着"巩固发展,改革创新,求真务实,争先创优"的工作原则,建立"单位负责,属地管理,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市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为我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建立健全与社区建设相适应的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全面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管理

进一步深化城市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依托社区,完善"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管理体制。对街道继续推行人口目标管理制度,将各街道的社区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区委、区政府与各街道签订的《人口目标责任书》中,年终由区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指导委员会进行考核,考核情况列入《人口目标责任书》考核结果,按规定严格兑现奖惩。街道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要依法履行计划生育职责,坚持街道党工委与社区党支部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落实计划生育管理职责,形成社区党支部、社区居委会、社区助理三位一体共同抓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模式,把户籍人口、流动人口、人户分离、特殊人群等全面纳入现居住地管理。全面推行社区居民自治,调动居民参与管理、监督的积极性,年初根据群众需求,制定相应计划并向居民做出承诺,认真付诸实施,抓好落实,年底向居民报告工作完成情况,接受居民评议监督,把居委会工作情况好坏的评判权交给居民,建立起"承诺-实施-报告-评议-监督"的社区计生工作的运行机制。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三为主"和计划生育合格协会创建活动,加强街、居两级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实现依法管理。完善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区、街、居三级计划生育计算机网络,实现科学管理。各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把辖区内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全面纳入管理范围,贯彻落实《**市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自觉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并积极支持、协助和参与社区计划生育服务活动。

(二)以搞好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基层示范项目为目标,努力提高宣传教育整体水平

要做好全国婚育新风示范区工作,纳入全区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办公室、国家计生委等十部委下发的《关于广泛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意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基层示范项目工作,大力实施生育文化进社区工程。根据群众的需求,丰富进家入户生育文化宣传袋传递内容,进一步明确依托社区、面向家庭、以人为本、服务到人的意识;进一步加大生育文化进社区、进家入户的力度,使人民群众受益,使新型生育文化得到普及;规范街道、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标语、广告画,制作部分大型、现代化、高质量的计划生育公益性宣传牌,形成浓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舆论氛围;充分利用街道、社区两级人口学校、社区党校、社区教育基地、青少年教育基地等多种社区资源,面向计生干部和育龄群众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开展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及预防性病、艾滋病科普知识宣传,提高计生干部工作水平,促进家庭文明幸福。宣传、计生、卫生、文化、教育、城建、科协、老龄办、工青妇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把生育文化宣传同本部门基层工作相结合,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相结合,同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相结合,同有关社会活动相结合,积极实施"精品工程",突出"计生国策,情系万家"的品牌效应。根据全区婚育新风进万家示范区工作意见,各单位要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在改革中进步,在创新中发展,不断推进工作深入开展。为做好婚育新风进万家示范区工作,要认真考核评估,形成激励机制。定期对工作成果进行考核评估,要深入基层、了解群众,根据群众的意见,实事求是的评估,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评选先进的标准,不断总结先进经验,改进工作,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动我区生育文化进万家活动向高层次发展。

(三)坚持以人为本,发挥育医结合优势,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目前我区已建立起了区、街、居三级育医结合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网络,形成了以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龙头,以街道社区优质服务工作站(社区卫生服务站)为枢纽,以社区居委会优质服务工作室为辅助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网络。针对当前医疗制度改革后,人们选择医疗卫生机构趋向多元化发展的状况,进一步强化和完善街、居两级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功能,与社区卫生形成优势互补,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的全面发展,尊重社区居民的计划生育主人地位,最大限度地满足社区居民在计划生育、生殖保健、家庭社会化服务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全面推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宣传教育与技术服务,认真实施病残儿母亲再生育优生监测,街道计生优质服务工作站服务人员要定期深入社区对外开展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方面的咨询服务、跟踪随访和知识讲座,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水平。同时要健全社区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充分利用社区人才资源的优势,规范社区计划生育志愿者队伍,组织、协调各方人才广泛参与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社区居委会开设优质服务工作室,为社区群众免费提供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方面的咨询,中介服务,组织无业育龄妇女开展生殖健康查体,搞好知情选择,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做好优生监测的上门服务工作,促进社区计划生育服务全面开展,把社区内的群众纳入服务范围,把多层次计划生育服务送进社区,送进家中,全面提升社区计生工作水平。

(四)强化"以现居住地为主"的管理职能,将流动人口、特殊人群计划生育管理作为街、居两级计生工作的重点

一是加大流动人口综合治理的力度。继续坚持"月协查、季巡检、半年集中清理"的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制度,不断加大部门综合治理的力度。社区居委会要及时掌握社区流动人口动向,随时反馈给街道办事处,主动做好上门宣传、咨询服务工作,社区民警要主动发挥在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协助作用。各街道办事处每月定期召开由公安、工商、市场建设中心、社区保安队等部门参加的月协查通报会,做到互通信息,联合执法,提高流动人口的建档率、办证率和查验率。全区每季度由计生委牵头,组织公安、工商、市场建设服务中心、社区保安队人员对街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情况进行季度巡检,限期整改存在问题,促进工作经常化。同时,继续强化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将公安部门办理流动人口暂住证、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市场服务中心摊位租赁、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教育部门办理外来人口子女入托、入学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相结合,做到分兵把口、联合执法,进一步形成综合管理的合力和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流动人口各项指标均达到95%以上。

二是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理。街道、社区要严格按照《**区街道、社区特殊人群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规范》的要求,自觉承担在特殊人群管理中的职责,街道对本辖区所有无业、下岗、流动人口、再婚不符合生育政策者和农村媳妇等特殊人群要全部纳入现居住地管理范围,实行计算机信息管理,做到特殊人群与常住人口同管理、同服务、同考核。社区居委会要做好对特殊人群的日常跟踪服务,针对物业小区逐步增多的状况,主动加强与物业公司的协调,与物业公司共同搞好对入住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查验,及时通报各类特殊人群出现计划外怀孕、计划外生育情况。

四、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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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原则和范围、标准

(一)募集原则。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

(二)募集范围。全镇广大会员;镇、村计生系统干部职工;企业、部门专兼职计生干部和社会各界人士。

(三)募集标准。

1、计划生育协会会员:捐交数额原则上从1元起,多捐不限。

2、镇计生系统干部职工:行政单位副局级以上200元,中层150元,其他人员100元;事业单位中级职称以上150元,其他100元;村计生协会会长、秘书长15元。

3、企业、部门专兼职计生干部:捐赠标准为个人1天的经济收入。

4、企业、部门、单位和其他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单位和个人捐赠数额,不限定标准。

三、募集政策和资金的管理使用

(一)募集政策。

1、为激励村更加重视和认真组织发动募捐,村的募捐工作将纳入本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根据募捐数额,在考核加分中予以体现。

2、企业、事业和镇直部门。捐赠金额5000元以上的,由市计划生育协会发放“人口关爱爱心企业”和“人口关爱爱心单位”锦旗,并在新闻部门表彰鸣谢。

3、社会各界人士。以个人身份捐赠1000元以上的社会爱心人士,发放“人口关爱爱心大使”牌匾,并在新闻部门表彰鸣谢。

4、会员捐交的会费和“人口关爱一日捐”的捐款作为“慈善一日捐”的定向捐款,凡是捐交“人口关爱一日捐”的个人,不再捐交“慈善一日捐”。

(二)资金管理。

1、会员捐交的会费和“人口关爱一日捐”的捐款由村计划生育协会汇总,由镇计生协直接上交市人口计生协会。

2、各村面向社会募集的捐款由镇计划生育协会汇总,丄缴市计生协会,由市计生协会上缴省人口关爱基金会,由省人口关爱基金会直接为捐款单位出具收据。

各村面向社会募集的捐款和会员捐交的会费及“人口关爱一日捐”的捐款,按照“谁捐赠谁受益”的原则,全部用于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救助。

(三)资金使用。

1、为在全镇范围内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镇可根据全镇救助的实际需要,打破村界限调节余缺,安排使用救助资金。

2、为完善救助机制,发挥好救助资金的最大效用,各村要进一步研究救助的范围、对象、标准、条件等,将老户等特困计划生育家庭纳入救助范围,使救助更加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切实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经济上得到帮助,精神上得到慰藉,充分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切实维护和谐稳定的工作大局。

四、方法步骤

“人口关爱基金”的募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筹备、计划阶段(3月9日――3月19日)。

1、镇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募集活动具体方案。

2、召开募捐工作协调会议,明确职责,部署活动开展的各项工作。

第二阶段:动员募集阶段(3月20日——4月1日)。

1、召开年全镇“人口关爱基金”募集活动动员大会。

2、在镇街道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张贴“人口关爱基金”募集活动宣传材料。

3、采取多种渠道募集善款。发动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事业单位捐助:①登门劝募,深入企事业单位,发动动员参与公益救助活动;②组织会员和志愿者到街头、市场等人员集中的场所持捐款箱流动募捐,为公众提供奉献爱心的平台。

第三阶段:捐赠接收阶段(4月1日——4月9日)。

1、镇计生办公室负责全镇社会各界捐款的接收工作。

2、各单位张贴光荣榜或通过自身渠道,公布捐款人姓名和捐款数额。

第四阶段:总结通报阶段(4月21——4月31日)。

1、由镇计生办、计生协会通报全镇捐款情况。

五、切实加强募集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开展“人口关爱基金”募集工作,是今年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一项重点工作,是计生系统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构建“和谐人口,诚信计生”,促进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社会救助机制建设,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一项重要任务。各村、各单位要从思想上转变观念,开拓思路,增强做好募捐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周密的活动方案,明确具体责任人,强化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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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中心,坚持“四个重在”,以服务为根本,以创新为动力,以加强协会组织建设,促进协会工作制度化、管理规范化为目标,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强化服务理念,丰富服务内涵,拓展服务途径,努力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人口计生事业健康、持续、科学发展。

二、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双争”活动,着力解决协会组织建设和协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增强各级计生协会创先争优意识,在全系统营造“有第一必争,有先进必当,有红旗必扛,有标杆必超”的昂扬向上、奋发进取的工作氛围,建设“学习型、研究型、创新型、有作为”协会组织,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促进协会组织建设规范化,建设一支“敬业奉献、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廉洁自律、无私奉献”的干部队伍,充分发挥计生协的生力军作用,推动计生协事业科学发展。

三、主要内容

围绕实现计生协科学发展的总体目标,“双争”活动内容以《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章程》(草案)、《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科学发展规划纲要》、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二五”规划和全市计生协今后五年的工作规划为基本依据。

乡、村两级争创先进计生协会,要努力做到“六个好”:

1、组织建设好。党委、政府,村(社区)“两委”重视计划生育协会建设。乡级计生协组织健全,有专人负责计生协会工作。积极推进基层协会规范化建设,基层协会组织数量稳定,企业和流动人口聚集地普遍建立协会组织,做到“组织健全、结构优化、素质提高、活力增强”。各项组织制度得到较好落实。村级计生协组织健全,有 “会员之家”,有专人负责并能正常开展协会工作,协会各项活动落到实处。

2、队伍建设好。大力推进协会干部队伍职业化建设,按照分级负责的方法,认真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要求,使组织动员能力、综合协调能力、资源开发能力、优质服务能力和民主监督能力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好。科技骨干、致富能人和有文化、有知识的年轻人在会员队伍中的比例逐步提高,会员结构不断优化。积极推动五支志愿者队伍建设,使计生协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协会活力不断增强。

3、工作机制好。乡、村工作制度完善,生育关怀行动、村级计生协规范化建设、计生保险、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计生协参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企业协会建设、协会组织形式创新等相关工作推进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工作运行科学有序。

4、工作保障好。党委、政府、人口计生部门和村(社区)“两委”把计生协建设和发挥计生协作用纳入人口计生事业整体规划。经费投入在同级人口计生事业费中占有一定比例,并逐年有所增加。协会机关工作条件逐步改善。基层协会“会员之家”普遍建立,多数“会员之家”做到“五有”,即有活动场地、有活动制度、有宣传队伍、有文体器材、有服务计划和记录。人口文化大院活动富有特色。

5、工作业绩好。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不断拓展服务领域,不断改进服务方法,为育龄群众提供更好的优质服务。乡、村两级在推动计生协组织建设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上取得新成效。拓展协会服务领域,在建立专项基(资)金、创办“生育关怀”项目基地、争取政府资助、协调社会参与、组织会员带动和开展家政服务6个方面,有较大的进展和突破。遵循“三自”方针,认真开展村(社区)示范活动,充分发挥计生协在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中的骨干作用,结合实际,探索建立“一公约五服务、一建议四参与、一监督三评议”计生协参与群众自治的科学运作模式,深化宣传教育、反映群众诉求、维护妇女权益,在推进自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上取得新成效。生育关怀行动领导有力,生育关怀资金形成规模,项目服务规模不断扩大,生育关怀品牌特色鲜明,生育关怀行动广泛深入、扎实有效。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口计生委和省计生协《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保险工作的意见》及平顶山市人口计生委、平顶山市计生协《关于在全市建立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和计划生育手术保险制度的通知》,建立完善科学规范的计划生育保险工作运行机制,推动计划生育保险工作深入开展,切实提高计生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宣传倡导工作富有成效。

6、民主评议好。

四、组织方法

1、“双争”活动从XX年3月开始,至2013年年底结束。

2、乡级计生协的“双争”活动由市人口计生委、计生协负责组织,村级计生协的“双争”活动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各乡镇、街道计生协参照市里的做法负责组织。

五、评选表彰

1、市人口计生委、计生协每年对各乡镇、街道的“双争”活动进行一次评估表彰。

2、评选工作程序:一是单位申报;二是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各乡镇、街道计生协推荐;三是市人口计生委、计生协组织评估;四是市人口计生委、计生协领导班子研究确定表彰单位;五是在市人口计生委网站公示。

3、每年评选表彰4个乡级“双争”活动先进计生协、20个村级“双争”活动先进计生协。对连续三年被表彰为“双争”活动先进计生协的单位授予“优秀计生协”称号。

六、组织领导

1、落实领导责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各乡镇、街道计生协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双争”活动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市人口计生委、计生协成立“双争”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各乡镇、街道计生协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具体负责本单位争创活动的组织实施。

单位体育协会工作计划篇7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中发[20__]8号)为主线,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目标,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城区育龄妇女群众在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建立颍城计划生育工作网络,落实“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机制,不断增强社区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能力,使颍城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走上规范有序、良性循环的轨道。

二、理顺颍城城区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机制

依托社区(没有成立社区的暂由街道居委会负责,下同),建立“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颍城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机制。

(一)属地管理。凡社区内人员不论户口性质如何,有无工作单位,一律实行属地管理。社区负责辖区内所有单位和居民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包括开展婚姻、怀孕、生育及避孕节育等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建立统一规范的管理档案,按时上报统计信息,对已婚育龄妇女中重点人群进行孕环情检查,对各种计划生育证件和证明的审查把关。

(二)单位负责。单位要履行职责,主动配合社区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承担本单位干部和职工(含下岗职工、内退职工、空挂户、临时用工等)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对非本单位的租房户、购房户的管理,定期向社区通报人口信息,按时上报各种计生统计报表。

(三)居民自治。推进社区政务公开,发动居民参与社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逐步实现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

(四)社区服务。依托社区逐步建立资源共享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体系。把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融入到社区文化建设之中,整合和利用社区内的各种教育、文化及媒体资源,贴近群众、面向家庭,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经常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提高社会、家庭文明程度。

三、加强颍城计划生育网络建设

(一)城关镇人民政府负责对颍城内所有社区、单位和居民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统一管理。

(二)社区负责辖区内所有单位和居民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各社区下设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主任由社区的书记或主任兼任,社区内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居民代表为委员。社区一把手对计划生育工作负总责。

(三)县直各单位及其他法人单位都要明确一名分管负责人,配备一名专(兼)职计生专干,负责本单位的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及时上报各种计生统计报表。

(四)对管仲公园、管仲小区、世纪商城及倒闭企业、下岗职工等特殊区域及人群,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的社区负责管理。

四、完善颍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颍城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从今年开始,按县委、县政府《关于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颍发[20__]4号),把县直各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城关镇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严格实行“一票否决”。本单位出现计划外生育(含空挂户)或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存在突出问题,影响全县考核成绩的,按颍发[20__]4号文件落实“一票否决”;中央、省、市驻颍单位出现上述情况的,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作出相应处理。各单位还要逐级与下属单位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督促其做好干部、职工和招用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五、切实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坚持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强化 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工作。社区各单位对流动人口要定期清理摸底,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做好查证验证工作。同时,要完善流出地和流入地之间的相互协作机制,主动与流入地联系,建立信息通报、重大事项协调等制度。对流入人口,县计生、公安、工商、劳动、卫生、建设、房产、民政等有关部门要围绕生育、办证、租房、用工等环节,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对流出人口,要重点抓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和已婚育龄妇女合同签订及孕环检、节育手术落实工作,确保流出人口各项计生措施落到实处。

单位体育协会工作计划篇8

1、全镇出生人口控制在320名以内,出生率控制在9.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5‰以内。

2、全镇计划生育率达到85%以上。

3、村计划生育办公室、服务室、协会活动室达到市、县要求标准,计划生育节育措施率达到95%以上,及时率达100%,长效措施达到85%以上。

4、非意愿怀孕率不得超过当年出生人数的25%,无大月份引产。

5、育龄妇女普查率达到95%(流动人口育龄妇女“三查”以邮回证明为准),无出生缺陷案例发生。

6、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验证率达到95%以上。

7、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8、婚育新风进万家、便民维权、再生育关爱行动和救助贫困母亲等活动达到上级要求目标。

9、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特别扶助调查、评议、审查实现零误差,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兑现达到100%。

10、孕前健康检查达到当年出生人口50%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继续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重点难点在基层、在农村,各村(社区)一定要坚持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为指导,切实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结合各村(社区)与镇党委、政府签订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内容,完善和制定适合于本单位工作的具体配套措施和统筹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问题的方案,做到“人员到位,责任落实,措施到位,经费投入到位”。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计划生育工作专题研讨会,帮助计生部门解决好计生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镇计生部门要坚持每月召开好计划生育工作和协会工作例会,加强对村组计划生育干部和计生骨干的政策理论、业务技能培训及指导,不断提高其计生服务水平。对领导不重视,贯彻落实《人口和计生法》、《决定》和《条例》不力,造成人口计划不能完成或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镇党委、政府将依照《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并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资格。

(二)继续坚持“三为主”的工作方针,深入贯彻落实“一法三规”

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节育为主和经常工作为主的工作方针是计划生育工作多年来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各级、各单位要继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专栏、标语、集会等形式,营造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氛围。用举办培训班、“三下乡”、建“三结合”基地和生育文化大院等方法,进行广泛宣传和教育,通过政策法规培训、上门服务、释疑解难全面提升宣传效果和宣传层次。在重大节日和人口日、《公开信》发表纪念日等期间,开展好集中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一切宣传设施和宣传阵地,大力宣传“一法三规”和科普知识,将“一法三规”、优质服务宣传贯彻到千家万户、家喻户晓。

(三)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深化计划生育综合改革

坚持依法行政,运用法律手段规范人们的生育行为和行政行为,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法制轨道,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村(社区)示范活动,提高村(社区)民的主人翁地位,维护村(社区)民的合法权益。各级、各单位在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和计划生育行政行为中,坚决按章办事,依法行政,计生、公安部门要加强协作,强化实有人口管理联动工作机制,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生育的行为依法查处,依法征收好社会抚养费,计生部门要严格遵守执行“七不准”和“十禁止”,维护村(社区)民的民和自,使广大村(社区)民真正把计划生育当成自己的事来自我决策、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按照民主原则修订章程和协议。村(社区)内重大事项必须通过村(社区)民大会或村(社区)民代表大会讨论,并经大多数村(社区)民同意,以保证村(社区)民按照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充分地行使计划生育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使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四)继续开展好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

坚持把计划生育工作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生育有机地结合起来,是密切联系群众,引导和帮助计划生育家庭勤劳致富奔小康的重要体现。各村、政府各部门要认真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特点和部门优势,选好帮扶项目和落实帮扶对象,拓宽帮扶思路,以优惠的政策和优质的服务制定适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帮扶规划、帮扶措施,切实提高帮扶效益,让计划生育户得到实惠,尽快脱贫致富奔小康。

(五)加强流动人口管理,遏制违法生育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是一项艰巨的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口流动频繁,区域大,涉及面宽,管理难度大。各级要严格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国家计生委颁布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认真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将责任落到村、社区、组、院落、人头。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优质服务的原则,实行管理和服务相结合,保障流动人口的依法生育权,依法获得计划生育奖励、科普教育、计划生育技术和生殖保健服务。计生部门要与公安、工商、城建、劳务、卫生、教育等相关部门互相联系,密切配合,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在办理流入人员暂住证、营业执照、务工证、房屋出租许可证时,各相关部门要主动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无证者不予办理相关证照,并通知计生主管部门。实行“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运作体制,坚持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管理好流出、流入人群。各村(社区)的流动人口验证、办证率达到90%以上,用科学的管理模式竭力杜绝和减少流动人口违法违规生育现象。

(六)积极推进和深化生育文化建设工程

建立新型的生育文化是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进一步深化。我镇属陕九寨生育文化建设环线带。巩固和完善生育文化阵地是今年我镇巩固优质服务先进镇的根本。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生育文化宣传阵地,达到每个村一个生育文化大院,每个组3-5户计生中心户。通过生育文化宣传阵地,为群众提供新型的生育文化,把计划生育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道德建设之中,普及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少生快富、生殖保健的科普知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常识,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

(七)加强协会组织建设,壮大协会队伍

计划生育协会是基层计划生育的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各级计生协会要坚持长期不懈地抓好协会组织建设和阵地建设,继续巩固不断壮大协会队伍,发挥协会职能,提高服务质量,要把基层计生协会的“六有”、“四落实”作为基本要求真正落实到位并进一步完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开展好“我为协会尽责任,我为国策作贡献”的活动,结合“幸福工程”和“5.29”等活动,组织会员开展好救扶残疾、生育关爱和帮扶助耕等活动,积极参与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广泛听取并及时向上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维护群众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引导群众依法履行计划生育义务,增强协会的生命力和凝聚力,为党组织和行政组织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当好参谋和助手。

(八)建立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保障独生子女及计生家庭的合法权益

提倡和鼓励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是我国推行的一项基本国策。广大育龄夫妇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为我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加快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发展作出应有贡献。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决定》、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制定落实好惠民政策,建立和完善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保障独生子女及计生家庭的合法权益,尽最大努力落实好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和优待政策,安排解决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切实落实好计生常规手术免费工作,使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和独生子女的优越政策得到持续体现,以推动广大群众对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自觉履行。

(九)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计划生育工作任重而道远,计生干部队伍建设是关键。各级、各单位要加强计生“三支”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人才势在必行。一是要加强计生干部政治思想和保持党的先进性教育,树立起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思想,弘扬计生干部“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发挥广大计生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加强和提高计生干部的业务技能,对村级计生干部统一进行岗位、业务培训2—3次。三是抓好计生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进修和再教育,技术服务人员要以落实基本国策为己任,讲职业道德,尽职业责任,不断提高职业技能,适应市场竞争和改革的需要,自觉参加各类进修、深造和资格考试,逐步推行末位淘汰制。四是理清工作思路,做到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有落实、有总结,工作有完整的资料记载,统计真实、准确、及时,信息畅通,上下联动,整体推动。使计生干部队伍和技术队伍真正成为一支懂业务、会管理、能服务、高素质的精兵强将;五是在换届选举中,严格按照干部队伍条件,优先把优秀人才纳入村(社区)计生干部队伍,在政策范围内尽量稳定计生干部队伍,以保障人口计生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发挥计生干部的积极性,为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单位体育协会工作计划篇9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大量的社会性服务职能转交给了社区。机构精简和企业深化改革等,使大量的失业、下岗人员走向社会(社区)。加上住房制度、户籍制度改革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市的社区里汇聚了大量的流动人口,人户分离的现象普遍存在,计划生育的“条条管理”和“条块结合”的管理模式已经难以适应这种新的变化。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内非常住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出现了管理和服务不到位的现象,给人口与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深入开展带来了困难。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以社区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和服务新机制已势在必行。     在此共识下,建邺区计生局及时进行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改革创新,按照国家计生委对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管理新机制的要求,与时俱进,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寻求适合自身特点的发展新机制,经共同努力,确定了试点工作的总体思路、原则和目标,逐步探索出一套具有试点社区特色的“行政指导、形成制度,社区为主、整合联动,信息互通、协同管理,综合服务、满足需求”的工作机制。     一、试点工作的基本情况。     XX年2月,我们开始着手筹措试点方案,积极探索依托社区的街道、社区、单位“三位一体”良性互动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新机制的发展途径。经认真调查摸底,最终选定具有代表性的滨湖街道玉兰里社区作为试点单位。该社区商业网点较为集中,占地面积约28万平方米,社区内建有48幢居民住宅楼,48间平房,有住户1989户,居民8688人,户籍人口6906人,寄住1303人,流动人口387人。驻区单位有125家。由于试点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现成的模式可借鉴,为使试点工作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进而保证取得良好成效,我们找准开展工作的切入点,紧紧围绕服务群众,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注重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作用,成立了以分管区长为组长,计生局、试点街道、社区和区工商局、劳动局、税务局、卫生局、市容局等区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至此,一套“以社区为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行之有效的,以城市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为主,单位法定代表人责任制为依托,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户籍管理与现居住地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机制的试点工作在建邺区滨湖街道玉兰里社区正式启动。     二、试点工作的具体做法。     “以社区为主”的管理新机制,是一种适应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新形势,依托社区,依照相关法规和各自职责,形成政府、社区和单位“良性互动”,对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共同管理和服务的工作模式。由于它适应新时期计生工作的发展要求,把计生工作的重心放在了社区,直接面向社区,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的全面发展,尊重社区居民的计划生育主人翁地位,最大限度地满足了社区居民在计划生育、生殖保健、家庭社会化服务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更容易被群众所接受,解决了社区里大批下岗失业人员,外来打工、经商人员,以及个体、私营、民办等非公企业人员在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方面存在的“盲点”和“死角”问题。半年来,在领导小组的正确指导和各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初步构建了“以社区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模式,建立健全了社区计生工作网络和服务保障体系。     (一)加强行政指导,形成工作制度。xx指出:“必须坚持理论和实际相结合,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穿于各方面的工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必须首先提高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的认识度,然后是解决好日益增多的新情况、新问题,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健康、稳定地向前发展。对此,我们把加强对新形势的认识和理顺工作关系摆上了议事日程。     1、深入调研,掌握情况。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对辖区内单位进行了调查摸底,弄清驻区各企事业单位和经营户的人员基本情况,并分门别类地进行登记造册,为商讨、制定实施方案准备了第一手资料。     2、上门走访,取得支持。通过街道、社区计生专干携带计生宣传折页上门走访,取得各企事业单位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对不理解、不配合的单位采取多次上门宣传的办法,以真诚、负责的态度和对工作的热情,争得他们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3、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在清楚地掌握社区的基本情况及取得各方的理解、支持和积极配合的基础上,我们又通过召开座谈的方式,征求多方意见,明确各有关单位,特别是驻区企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法定职责。经过多次交流和协调,理顺了街道、社区居委会和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和各自职责分工,进一步提高了对推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工作的认识。     4、健全制度,加强指导。经过多次的调查研究,我们发现没有可靠的制度作保障,试点工作将难以取得长效的发展和切实的成效。为此,我们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支持和帮助下,召集区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献计献策,以召开座谈的形式共同研究商讨形成了试点工作的规范和制度,作为一种常规性的工作常抓不懈。     一是决策制度。针对计生工作形势的发展变化,由区计生局牵头,由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街道、社区居委会以及企事业单位法人等共同研究调整工作方案。如企事业单位定期向社区上报信息、年度的工作安排等事宜。     二是协调制度。主要是针对驻企事业单位计生专兼职干部等的人员变更情况,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对其进行工作方法、原则和共驻共建等有关计生工作的培训。     三是会议制度。主要包括例会制度、年会制度和群众制度。通过召开每季一次例会制度,就近期工作目标提出议题,进行讨论,以平等协商的态度达成一致、形成共识,并就反馈信息制定指导意见。以召开每年一次的年会制度,就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理论进行研究讨论,总结交流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查找不足,并进行经验推广。不定期地主持召开由社区居民、驻区单位职工和辖区内流动人口以及计生信息员、楼栋长、协会积极分子参加的群众会议,广泛征求群众对计生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他们发挥在计划生育中的主人翁地位提供参与机会。     (二)围绕社区重心,资源整合联动。我们在认真分析驻玉兰里社区的125家企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把125家企事业单位分成了指导性的管理单位和委托性的管理单位两种类型,针对各家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管理和服务措施,充分发挥企业计生协会的桥梁、纽带和楼栋长、会员小组长的号召、带动作用,使社区居民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服务、自我监督作用得到充分体现,逐步形成了社区内资源共享、各方联动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良好局面。     1、以“召开联系会”为纽带,指导管理驻区中较大的企事业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企业改制步伐的加快,企业由对政府依附关系转到单纯追求经济效益的市场竞争主体,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从驻玉兰里社区较大的47家企业看,大多数企业虽有计生机构,但由于机构精简、人员减少,工作只能疲于应付,难以担负新形势下艰巨的计生工作任务,尤其是负责计生的工作人员,绝大部分都身兼数职,没有精力,也没有时间和能力抓经常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只能满足于统计报表和节假日的宣传教育,难以满足广大育龄人群的保健需求和对计生科学知识的掌握。特别是在市场竞争激烈以及企业在改制、扭亏、发展新项目、开发新产品等经营活动的压力下,要想让企业领导拿出一部分精力抓计生工作是不现实的,企业要在工作时间抽出人员搞计生活动和培训也是很困难的。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因地制宜、对症下药,找准问题的焦点,以5种途径打开企业计生工作开展的突破口:     一是通过街道与企业签订人口与计生目标管理责任书,坚持实行目标管理。二是通过社区与47家企业签订计划生育双向服务协议书,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明确管理职责,落实企业计生管理措施,特别是明确在社区计生管理中的职责,用法律约束力取代单位和户口的约束力。三是成立47家企业参加的驻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联系会,制定了联系会的章程,推荐了联系会的会长、副会长和理事,由联系会成员单位来共同研讨、交流企业计划生育工作,实现资源共享、共驻共建、双向服务、信息通报、计生政策宣传等计生工作的一体化管理和服务,并对签订的“计生工作双向服务协议”执行情况进行相互监督和检查。四是制定企业与社区计划生育信息联系单,指定专人定期上报,社区根据联系单上的服务需求做好服务安排。五是在100人以上的企业中成立企业计划生育协会,通过发挥计生协会群众组织的特点和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功能,提高对计划生育的参与意识。     从实践来看,企业计生工作纳入社区,走属地化管理的道路,一方面有利于减轻企业工作负担,便于企业集中精力抓生产经营,抓经济效益。另一方面保证了企业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利益保障,并满足了企业职工的保健需求,为其更好地发展经济提供了健康支持。     2、以“划片管理”的方式,把个体经营户和“三人公司五人店”的从业人员列为社区的委托管理对象。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企业的社会职能逐步弱化,政府对企业的行政管理力度日益减弱,加上非公有制企业的大量增加,使传统意义上的“单位人”逐步转变为“社会人”。从玉兰里社区的125家驻区单位看,只有47家单位的职工属于传统意义上的“单位人”,其他的78家个体工商户和“三人公司五人店”,基本上都没有承担起计划生育的社会管理功能和责任,使其计划生育工作处于无人管的真空地带。它们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单位”,单一的行政指令对其不具有威严性,对这些组织和从业人员的管理不到位,存在较多漏洞,仅仅依靠街道来管,既管不了也管不好,包揽不下来。依靠非公经济组织落实“单位负责”,往往会落空。到底怎么办?我们与时俱进,审时度势,整合社区资源,把社区内78家个体经营户当作社区的“自管”对象,以委托管理的形式纳入社区的“自管”范围,享受与社区居民同等的管理和服务待遇。指导78家个体经营户与社区签订计划生育委托管理协议书,并明确各自的职责分工和应尽的义务,并把78家个体经营户和“三人公司五人店”按照地段划分为5个计划生育管理片,每个片推荐产生了一个片长,由片长把各片的计生信息报告单定期反馈给社区,由社区定期向个体工商户、“三人公司五人店”进行计生的宣传教育、计生信息的沟通和提供避孕节育、生殖保健以及参加常规性的环孕情检查等计生优质服务,做到计生社区划片管理“包管到片”、“服务到人”。     3、以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企业计生协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为企业自觉参与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主人翁意识提供载体作用。     为进一步深化计划生育的优质服务,切实满足社区居民、企业职工、计生家庭、流动人口、未婚青年等多层次人员的多种计划生育和保健的需求,我们认识到,随着市场经济的确立和政府职能的转变,社区计生工作由直接的行政干预向居民自治转变是发展的必然趋势,社区计生工作只有通过居民自治,把群众组织起来,才能顺利完成计生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任务。我们在试点工作中注重发展企业计生协组织,不断地优化会员结构,提高队伍素质,健全服务网络,力争使企业计生协工作全面渗透、全面融入到社区,与社区内以楼栋长和会员小组长为首的社区计生协自治组织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和沟通,进行工作经验和信息的相互交流。通过居民自治,发挥好其在企业计生工作中不可替代的优势。试点以来,组织企业参与了以“关爱女童”为主题的广场活动等,并充分发挥企业计生协会自治组织的服务功能,组织有一技之长的志愿者为流动人口开展插花技术、计算机基础知识等技能培训,帮助流动人口掌握一技之长,为流动人口就业送温暖、献爱心。实践证明,把企业计生协会组织融入社区,与社区计生协 组织合成整体合力,通过共同开展活动,切实尊重他们在计划生育中的主人翁地位,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计生协组织的自治功能,以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为载体,形成社区居民、企业职工、流动人口在社区内相互监督和服务的良好氛围,最大限度地满足了他们在计划生育、少生优生、避孕节育、生殖保健、家庭社会化服务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从而使社区内人人都能自觉参与计划生育,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功能,为社区的繁荣、稳定和发展营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     (三)建立信息互通,协同各家管理。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建立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引导计生优质服务,为使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数据库更好地建立并实现信息的正常变更,创建完善的信息交流网络,我们把理顺信息反馈渠道作为重点进行了梳理,特别是驻区单位与社区之间的信息渠道作了专门的规定。     1、建立信息报告单制度。为保证企业信息采集的准确度,我们对驻区单位中规模较大或有主管部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三人公司五人店”等指定了专门的计生信息员,负责将本单位每月发生的婚、孕、产、节育等信息上报社区,畅通了驻区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口和“三人公司五人店”与社区之间的信息渠道。     2、理顺信息交换渠道。为避免信息的重复录入,保证信息的准确性、条理性,我们重点梳理了企业职工的信息录入渠道,分为4种情况:一是对于工作在驻区单位又居住在同一社区的职工信息录入本社区育龄妇女信息库。二是对于工作在驻区单位、居住在同一街道内不同社区的职工信息,通过社区信息员进行社区间的信息交换。三是对于工作在驻区单位、居住在本区不同街道的职工信息,由社区信息员送到本街道进行街道间的信息互换。四是对于工作在驻区单位而居住在外区县的职工信息,则由其居住地社区采集录入其信息。     3、根据信息制定工作措施。社区指派专人每月到街道计生办提取民政、卫生等部门提供的婚、孕、产、节育等信息,加上社区平时为常住人口上报户口出具证明时掌握的出生信息,通过集中分解、核实后,再反馈到街道计生办。社区在掌握人口底数的基础上建立了辖区内所有育龄妇女的信息系统,通过电子台帐设立计生工作簿,实行微机化管理。我们根据电子台帐的信息,制定工作计划,并根据不同类型育龄妇女的需求,提供不同的、有针对性的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 经实践证明,这种社区直接获取信息,形成街道、社区间的信息交换的做法,与以往通过民政、卫生等部门获取信息的做法相比较,信息采集的准确度和及时性更高。社区通过单位上报的信息联系单,能够在第一时间获取育龄妇女的最新信息,直接进行分类整理并录入微机,进行信息的交换,不仅缩短了信息采集的工作流程,并且节省了工作时间;不仅减轻了社区的工作负担,还保证了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进而为育龄人群提供及时而有针对性的计划生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的优质服务提供了进一步深化平台。据调查,90%的单位职员都很满意这种做法。     (四)提供综合服务,满足多方需求。为真正实现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托社区、面向家庭、服务到人”的工作原则,我们注意认真分析、归纳总结,把社区内5种情况的人员列为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服务对象,主要有:人户同在的纯居民,人在户口不在的人户分离人员,流动人口,工作和居住同在的职工,委托管理个体工商户的从业人员。找准了服务主体和服务对象,彻底消除服务的盲目性和不确定性,增强试点工作中服务目标的针对性和确定性,并针对不同服务对象采取不同服务手段。依托信息,整合社区资源,把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以及对生产、生活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帮扶等综合服务,全面融入到社区服务体系之中。     1、以信息为引导,以群众的需求为导向,开展多元化优质服务。采集信息的目的在于把握群众的需求,并用以指导管理、引导服务,使计生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主动性,最终赢得群众满意,我们注意通过信息采集,汇总分析包括人户同在的纯居民、人在户口不在的人户分离人员、工作和居住同在的职工、个体工商户的从业人员4种类型的人员计划生育服务需求点,采取多种服务手段,开展多元化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一是上门巡回服务。根据信息对重点服务对象上门指导服务,对弱势育龄群体定期巡回访视,赠送药品、宣传卞片、宣传纸杯等的形式,提醒注意事项和计划生育的生殖保健知识,让群众在细微处感受真情。二是推进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实施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生殖道感染防治和出生缺陷干预“三大工程”,使群众享受到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务。三是充分利用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给全区育龄妇女发放环情、孕情检查服务证人手一份,方便她们根据自己的需要免费检查,此举受到了育龄人群的普遍欢迎。     2、以查验《婚育证明》为主线,对流动人口开展人性化真情服务。随着城市化进程和户籍制度改革步伐的加快,流动人口与人户分离现象不断加剧,这些人员都汇聚在城市的社区,而且居无定所,给社区的建设和发展带来了隐患。从玉兰里社区来看,这部分人已占到社区总人数的20%,目前呈现不断增加的趋势。这些人员离开户籍地后,户籍地所在的社委会根本无法了解其婚姻、生育、节育情况,实施管理更无从谈起,现有的以户籍地为主的计划生育管理难以发挥效力。为避免出现流动人口漏管、失管现象,我们以查验婚育证明为主线,把流动人口纳入社区, 开展具有人性化的现居地管理模式,同户籍人口一样“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首先,通过建立流动人口档案,促进对居住在社区内的育龄人群进行查证、验证、办证。通过认真的查证、验证,可以使很多隐藏在正常层面下的计划外生育情况“浮出水面”,以便采取相应措施。其次,依托社区流管站,形成多个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氛围。在社区流管站设立计生窗口,并指定专人负责。委托公安、工商、劳动等部门在为流动人口办理迁户口、营业执照、就业培训和发放劳动就业证等过程中查验婚育证明,对无证者,及时告知社区流管站,由社区流管站为其办理南京市《 婚育服务证明》,社区依据此信息提供有针对性的管理和服务。第三,对居住稳定特别是签订劳动合同就业的外来育龄妇女建卡进机,同户籍人员一样普及知识,提供服务,并定期采集和变更有机计生信息。第四,充分利用卫生资源优势,为流动人口提供孕情、环情检查和生殖保健等技术服务,使他们享受到和当地居民一样的优质服务。      三、试点中的矛盾和问题。     以上是推行“以社区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试点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看到取得的成就固然令人鼓舞,但是随着试点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同样是不可忽视。主要矛盾和问题有:     (一)部分企业观念未转变,对社区的认同感不够,给社委会的计划生育工作造成很大的阻力。在这次试点中发现,下岗失业人员、流动人口、个体工商户和“三人公司五人店”的职员对社委会的工作比较配合。相反,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有稳定工作的人员,他们认为自己有单位、有组织,社委会没有权力“管”他们,不愿接受调查。在一定程度上并不支持和了解社委会的工作,不愿接受社委会的服务,势必会给今后现居地管理的实施造成一定的阻力。     (二)相关的人口统计、工作程序不健全,工作困难很大。由于实施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我们推行的试点工作也处于探索期。因此,在生育、节育的统计方面,如何实现育龄妇女单位、户籍地、现居住地之间的口径统一、信息的及时反馈、相互通报情况,避免数据的错、漏和重复等现象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开展社区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的经费不足。推行“以社区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机制是一个新生事物,还处于摸索阶段,在其不断地发展和完善过程中必然需要足够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作保障,才能顺利地运行,从而保证成效的取得。否则,推行“以社区为主”的属地化管理只能是纸上谈兵、空中楼阁、名存实亡。     (四)积聚在社区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问题已成为当前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大量的流动人口流向城市,汇聚在社区,但由于他们在城市求职难、工作不稳定、居住不固定,流动性非常大,缺少组织管理,不仅给计划生育的管理和服务带来了很大的难度,而且给社区带来了安全隐患。作为流动人口流入地的政府部门,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与流出地政府的联系,制定优惠政策,切实关心、关爱他们的生产、生活,积极引导他们为第二故乡作贡献已成为当务之急。     四、几点启示。     看到成效,就能受到鼓舞、增强信心。认识矛盾和问题,就能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我们要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进行及时的调查研究,根据新的情况确定新的工作思路方法措施,切实帮助解决社区工作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引导和鼓励社区根据自身的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提高计划生育的管理和服务水平。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在综合治理人口问题上有所突破。充分发挥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作用,进一步理清计划生育、工商、劳动、卫生、民政、教育、公安等相关部门在法律框架下的职责,规范街道、属地单位、社区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各自的职能分工,进一步构建部门、单位对社区开展属地化管理工作的政策支撑。     (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切实转变群众融入社区、共驻共建社区的观念。让广大群众广泛参与计划生育工作是实施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的重要保证。应大力加强计划生育工作融入社区的宣传,让群众了解社区、认识社区,增强他们对社区的归属感、认同感,让社区内单位及居民、流动人口积极参与、支持社区计划生育工作,使计划生育真正变成群众工作,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三)加强信息管理,实现资源共享。推行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只靠计生一个部门很难,必须充分利用有关部门的信息平台。如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应把向计生部门定期报送婴儿出生、上报户口、户口迁移、取育手术、婚姻登记等信息作为一项常规性的工作。这样才能较为准确、全面了解现居住地人员的计划生育情况。     (四)街道采取有效措施,对少数不配合计生工作的单位进行督促检查。街道要关心支持社区开展属地化管理工作,对少数计生管理工作淡薄、不支持计生工作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街道实际,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单位强化管理和服务工作,帮助社区推进试点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五)结合实际,加大对开展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工作的培训力度。培训工作的开展要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紧密地结合,找准工作的薄弱环节,提高培训的针对性。要通过多种方式、多种途径的培训,使参训人员切实认清当前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形势,能够从老的“条条管理”和“条块结合”的计划生育的管理模式中走出来,自觉地进入“以社区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的模式中来;要通过培训,使参训人员对各有关成员单位等的职责权限以及相互之间的工作关系有一个非常清楚、非常明了的认识,为他们能更有序地开展好工作提供“指路明灯”和理论保障。     (六)保证必要的经费投入,不断提高社区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装备水平。虽然目前基层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配置不能满足现居住地管理的要求,但在各地都进行机构改革、精简人员的情况下,要大量增加街道、社委会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不太可能。因此可以通过加大经费投入,发挥计生协会作用,在社区建立一支计划生育信息员队伍,及时了解育龄妇女的婚姻、生育、节育变化。同时提高街道、社区的现代化办公水平,建立健全育龄妇女信息系统,以提高工作效率来弥补人员的不足。     (七)关爱流动人口,真正体现以人为本。流聚在社区的相当一部分流动人口,其生活状况和就业情况都十分地恶劣,在社区处于一种“寄居”的状态,在城市的就业范围中也处于一种“边缘”的现象。因此,把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实行属地化的管理,要充分利用计划生 育优惠政策为导向,来温暖、来感化他们,对待外来的流动人口要同常住的户籍人口一样“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让他们切实感受到现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对他们的关爱,从而自觉自愿地服从和参与社区的计划生育的管理和服务。

单位体育协会工作计划篇10

(二)现居住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对居住在本辖区的人户分离人员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依托住房建立基础信息资料;二是及时调整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变更、婚育节育情况变化的信息底档,实行动态管理;三是开展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和生育关怀等活动;四是提供免费避孕药具、开展生殖健康服务;五是发放《一孩生育服务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六是协助户籍地落实征收社会抚养费等工作;七是上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指派的工作。

(三)户籍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对户籍在本辖区的人户分离人员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对女方户籍地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的进行审批,发放二孩生育服务证;二是发放独生子父母奖励费;三是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四是落实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和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制度;五是国家规定的免费提供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的报销;六是上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指派的工作。

(四)充分发挥市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作用,及时变更和完善信息,实现户籍地、现居住地人户分离人员基本情况、婚育情况、节育避孕情况、生育服务证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及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再生育审批、社会抚养费征收、奖励扶助、特别扶助、技术服务等信息的互通共享,提高科学管理和服务水平。

(五)本市内跨区县人户分离人员出现政策外生育的,实行户籍地与居住地双重申报制度。依据户籍地与居住地共同负责、以居住地为主的原则进行考核。遇户籍地、居住地一方未申报以及户籍地与居住地因情况复杂考核归属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市人口计生委会同当事双方区县进行个案裁定。

二、加强“盲区”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

(六)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盲区是指本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在本行政区划内尚没有落实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地区及因行政区划不清没有落实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地区。计划生育盲区管理服务遵循区分情况、分类解决、属地管理的原则,鼓励积极探索,拓宽思路,大胆实践。

(七)行政区划明确、由于行政归属不明确造成的管理盲区,由所属地和户籍地的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共同负责管理。所属地管理职责按照本文第(二)条规定执行,但不负责发放《一孩生育服务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户籍地的管理职责按照本文第(三)条规定执行,但需增加负责发放《一孩生育服务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职责。

(八)对于因尚未建立社区组织或新建尚未完全入住原因造成的管理盲区,由所属地的区县或区县指定的街(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负责。在尚未建立社区组织之前,由街(乡镇)管理或由街(乡镇)指派相邻的社区代管。

(九)对于因行政区划不清等原因造成的管理盲区,由该地区相邻区县人口计生部门采取协商方式解决,确保计划生育基础管理服务工作得到落实。

三、加强驻地单位计划生育工作指导

(十)驻地单位是指坐落在所辖区域内的各类单位。根据单位规模或级别,采取分级管理。原则上行政级别为局级及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国营大企业或职工总数在1000人以上的单位由区县负责管理,职工总数在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单位由街道办事处(乡镇)负责管理。其它单位由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负责。具体分级管理范围划分由区县人口计生部门确定。

(十一)区县、街(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应与管理单位签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应与管理单位签订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协议书,并建立管理单位名册。对单位或单位负责人变更的,要及时变更相关信息底册,实施动态管理。

(十二)实行分类指导。对规模较大、人员较多由区县和街(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管理的单位,要推动落实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提供计划生育宣传、药具和相关咨询服务,实现单位负责的各项要求。对规模较小、人员较少由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管理的单位,要以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提供计划生育药具、咨询服务为主,并落实协议书的各项内容。

四、加强农村城镇化进程中计划生育管理服务

(十三)加快城镇化进程是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阶段。示范小城镇和已实行农村楼房化的地区,要积极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管理服务体系

之中。

(十四)已经成立社区组织的,要逐步承担起社区计划生育相关的职责,建立以社区居委会、邻里和居民小组为基础的新型社区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制。

(十五)正在建立社区组织的,育龄人员有关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方面的事宜仍由原村民委员会负责,同时要做好新旧管理体制的有效衔接,落实好过渡期的各项服务管理措施,待社区组织建立后,由社区组织逐步承担起社区计划生育相关的职责。

(十六)尚未建立新型社区组织的,育龄人员有关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方面的事宜仍由原村民委员会负责。

五、保障措施

单位体育协会工作计划篇11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率

一是利用妇女节、青年节、控烟日、9.25计生协会日等重大节日契机进行卫生法规、健康知识宣传和普及,正确引导辖区居民积极参与各项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引导居民把被动的“为疾病花钱”转变为主动的“为健康投资”,从根本上提高居民自身的健康知识水平和保健能力。 

二是充分发挥社区的标语、LRD屏、板报、微信群、微信公众平台等宣传阵地,宣传卫生常识、防治等知识,普及与医疗卫生相关知识,以老年人、妇女、青少年、流动人口四种人群为重点,广泛开展老年保健、老年病防治与康复等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对企业、工地职工广泛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营造关注、关爱流动人口健康的社会氛围。

三是重点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和开展各计划生育活动并大力宣传奖扶政策,计划生育科普知识及预防艾滋病知识的宣传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优育,提高人口素质,组织妇女病体检,为她们提供优质服务。

四是积极与黄山街社区计划生育协会单位经常交流,努力使计划生育协会成员数逐年增长。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计划生育困难家庭中的实际问题,增强协会组织的生命力和凝聚力,督促协会单位计生专干及时对单位人员信息进行变更。

三、进一步做好技术服务与药具工作

一是大力推进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开展国免孕优项目城乡全覆盖。

二是积极稳妥地开展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选择,巩固优质服务创建成果,促进家庭保健、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三是全面实施出生缺陷预防和宣传,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强出生缺陷干预能力建设,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促进、全社会积极响应、群众自觉参与的预防工作模式。

四是加强免费药具发放网络建设,严格按照国家《计划生育免费药具发放工作规范》做好工作。

五是加强药具应用系统的应用率。

四、坚持依法行政 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依法行政,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法律尊严。依法行政是国家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体现。我街道将更加严格地执行国家和省的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法程序,严格执法标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国家法律、法规的尊严。

一是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特别扶助制度、“少生快富”工程以及其他各项奖励扶助政策。

二是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要求,认真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在生活照料、大病医治、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依法开展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工作。落实违法生育责任追究,加大违法生育查处力度,加强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提高孕前性服务管理水平,积极开展“单月访视、双月查孕、季度查环”工作,对政策外怀孕做到早发现早处置,避免大月份引产,下大力气减少违法生育。

四是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无恶性案件发生。

五、完善信息化建设 提高平台应用率

一是提高全员人口信息系统、业务系统数据质量以及应用水平,实现人口基础信息实时更新,充分利用公安、民政、卫生等方面的统计信息资源,每月与住院分娩、妇幼出生、疾控疫苗注射、新农合报销等统计信息数据比对,建立月通报制度,进行查缺补漏,提高全员人口数据库的时效和质量,提高跨地(州、市)信息协查反馈率,严肃处理漏报瞒报出生人口的现象。

单位体育协会工作计划篇12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率

一是利用妇女节、青年节、控烟日、9.25计生协会日等重大节日契机进行卫生法规、健康知识宣传和普及,正确引导辖区居民积极参与各项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引导居民把被动的“为疾病花钱”转变为主动的“为健康投资”,从根本上提高居民自身的健康知识水平和保健能力。 

二是充分发挥社区的标语、LRD屏、板报、微信群、微信公众平台等宣传阵地,宣传卫生常识、防治等知识,普及与医疗卫生相关知识,以老年人、妇女、青少年、流动人口四种人群为重点,广泛开展老年保健、老年病防治与康复等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对企业、工地职工广泛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营造关注、关爱流动人口健康的社会氛围。

三是重点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和开展各计划生育活动并大力宣传奖扶政策,计划生育科普知识及预防艾滋病知识的宣传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优育,提高人口素质,组织妇女病体检,为她们提供优质服务。

四是积极与黄山街社区计划生育协会单位经常交流,努力使计划生育协会成员数逐年增长。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计划生育困难家庭中的实际问题,增强协会组织的生命力和凝聚力,督促协会单位计生专干及时对单位人员信息进行变更。

三、进一步做好技术服务与药具工作

一是大力推进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开展国免孕优项目城乡全覆盖。

二是积极稳妥地开展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选择,巩固优质服务创建成果,促进家庭保健、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三是全面实施出生缺陷预防和宣传,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强出生缺陷干预能力建设,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促进、全社会积极响应、群众自觉参与的预防工作模式。

四是加强免费药具发放网络建设,严格按照国家《计划生育免费药具发放工作规范》做好工作。

五是加强药具应用系统的应用率。

四、坚持依法行政 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依法行政,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法律尊严。依法行政是国家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体现。我街道将更加严格地执行国家和省的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法程序,严格执法标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国家法律、法规的尊严。

一是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特别扶助制度、“少生快富”工程以及其他各项奖励扶助政策。

二是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要求,认真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在生活照料、大病医治、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依法开展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工作。落实违法生育责任追究,加大违法生育查处力度,加强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提高孕前性服务管理水平,积极开展“单月访视、双月查孕、季度查环”工作,对政策外怀孕做到早发现早处置,避免大月份引产,下大力气减少违法生育。

四是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无恶性案件发生。

五、完善信息化建设 提高平台应用率

一是提高全员人口信息系统、业务系统数据质量以及应用水平,实现人口基础信息实时更新,充分利用公安、民政、卫生等方面的统计信息资源,每月与住院分娩、妇幼出生、疾控疫苗注射、新农合报销等统计信息数据比对,建立月通报制度,进行查缺补漏,提高全员人口数据库的时效和质量,提高跨地(州、市)信息协查反馈率,严肃处理漏报瞒报出生人口的现象。

单位体育协会工作计划篇13

以全面落实“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为目标,以综合管理、联合执法和利益导向等制度为举措,严格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逐步建立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工作机制。积极构建高效、及时、便捷、有序的适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新体制,规范流动人口生育行为和生育秩序,不断提高流动人口政策内生育率,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切实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制度。成立县工业园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工业园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企业或行业目标管理,所在地乡镇政府与企业和单位签订《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责任书》。县工业园区确定联系人,定期不定期和所在地乡镇政府召集企业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困难和问题,同所在地乡镇政府对企业和相关部门履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职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二)以外来人员信息采集为重点,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建共享制度。建立动态的流动人口信息体系,是进一步理顺外来人员管理机制,提升外来人员管理工作水平,保障工业园区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前提,也是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基础。该项工作由所在地乡镇政府和公安部门负责,成立工业园区流动人员信息采集小组,编制工业园区流动人口花名册等。

(三)建立多部门经常性联合执法制度,形成规范有序的管理机制。加强联合执法是当前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重点和核心。在工业园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公安、综治、国土、住建、人口计生、所在地乡镇各司其职,重点加大工业园区企业、建筑工地的联合执法。每年要组织两次以上联合执法,坚持每季度清理流入人口、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四)维护合法权益,开展便民服务,建立流动人口利益导向制度。要突出“三个重点”,即以已婚育龄妇女为重点人群,以已婚育龄妇女生育节育和避孕节育措施落实为重点环节,工业园区的企业为重点范围,将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等优质服务延伸到流动人口中。要利用多种形式向流动人口宣传优生优育、妇幼保健及科学育儿知识,提供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服务。要统筹利用区域内现有的医疗技术服务资源,实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定点服务,公布医疗技术服务机构信息,帮助流动人口努力避免和减少意外妊娠的发生,并得到及时、便利、适宜的避孕节育指导服务。合理增设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点,逐步实行按需供应。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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