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管理规章制度实用13篇

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篇1

(一)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档案;

(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档案;

(三)暂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四)自费出国留学及因私出国人员的人事档案;

(五)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委托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在册人员和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

(六)其它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第三条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机构不得接收下列人员的人事档案:

(一)已死亡人员或已办理退休手续,无需提供人事服务人员的档案;

(二)正在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人员的档案;

(三)逃亡、失踪、出国不归人员的档案;

(四)未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在职人员档案;

(五)正在与所在单位发生人事纠纷或经济纠纷人员的档案;

(六)不按规定缴纳档案管理费人员的档案;

(七)档案材料严重失实或不齐全人员的档案;

(八)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45周岁以上,在示范区未参加社会保险,或不能从外地将其已参加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的人员档案。

第二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

第四条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机构为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示范区和杨陵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是本辖区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合法机构。其他任何单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档案或本人档案。

第五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接受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外地转入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本人户口或工作单位在杨陵区的,由杨陵区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其他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由示范区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第六条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要认真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认真做好流动人员出国(出境)政审工作,经授权做好相关的职称资格考评、社会保险代办等社会化服务工作,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第三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转递

第七条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凭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流动有效文书,办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手续。转递档案必须严密包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必须完整齐全,转递中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递档案材料。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发现转入档案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楚的,应及时记录并通知原单位补齐。主要档案材料无法补齐或记载不符合规定的,及时办理退档手续,并报同级人事行政部门备案。

第八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转递应通过机要传送或派专人送取。对于个人携带档案的,拒绝接收。对违反转递规定,造成档案丢失或发生抽取、更换档案材料等问题,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九条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接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须由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办理委托存档手续,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应与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签订档案委托管理合同书,明确保管期限、人事事项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等内容。

第十条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必须凭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部门开具的档案转递有效文书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为有效合法的转档手续。

第四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与利用

第十一条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在整理档案过程中,要严防丢失档案材料,严禁泄露档案内容,不得擅自涂改、抽取、销毁或伪造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材料。

第十二条: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应加强与流动人员及其现所在工作单位的联系,做好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及时充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内容。收集的材料主要包括:

(一)履历表、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任职审批表;

(二)大中专毕业生报到证及见习期满转正考核定级材料;

(三)工作期间的年度考核表;

(四)学历教育、接受培训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变更材料;

(五)婚姻状况变更材料;

(六)因公或因私出国(境)的记载材料;

(七)工资变更材料、社保关系、工资关系迁转材料;

(八)奖惩材料;

(九)党、团组织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十)其它按规定应收入人事档案的材料。

对于收集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要认真审核鉴别,需要单位盖章和本人签字的,签字盖章后方能归入档案。接收的流动人员档案材料中有缺项或涂改的,应予以说明,否则不予归档。

第十三条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对于不符合查、借阅条件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可代为查阅后向查阅单位介绍有关情况。任何个人不得查阅、借阅本人及其亲属的人事档案。查阅人事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严禁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第五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保管

第十四条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要加强档案管理硬件设施建设,建立坚固的防火、防潮、专用档案库房,配备铁质档案柜;要经常检查库房防火、防蛀、防资、防光、防高温等安全设施。库房内严禁吸烟,严禁明火。档案库房、阅档室和办公室要做到三室分开。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由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管档人员必须是党性强、作风正、忠于职守、有一定档案管理专业知识的中共党员。

第十五条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每年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人事档案的安全。要不断改进档案保管方法和保护技术,逐步建立流动人员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完成档案查阅和管理等工作,不断提高档案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

第六章监督与处罚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的,由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

(一)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单位或个人;

(二)擅自涂改档案内容或伪造档案材料的;

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篇2

1.专门化。在科层制组织中,作业是根据工作类型和目的进行划分的,具有明确的职责范围。各个成员将接受组织分配的活动任务,并按分工原则专精于自己岗位职责的工作。

2.等级制。在科层制组织中,每个人的权威与责任都有明确的规定。这些职位按等级制的原则依次排列。部属必须接受主管的命令与监督,上下级之间的职权关系严格按等级划定。

3.规则化。在科层制组织中,组织运行,包括成员间的活动与关系都受规则限制。也就是说,每位成员都了解自己所必须履行的岗位职责及组织运作的规范。

4.非人格化。在科层制组织中,官员不得滥用其职权,个人的情绪不得影响组织的理性决策;公事与私事之间具有明确的界限;组织成员都按严格的法令和规章对待工作和业务交往,确保组织目标的实施。

5.技术化。在科层制组织中,组织成员凭自己的专业所长、技术能力获得工作机会,享受工资报酬。组织按成员的技术资格授予其某个职位,并根据成员的工作成绩与资历条件决定其晋升与加薪与否。

在规则化方面,韦伯认为每一个组织中都有一个规章制度系统,这个规章制度系统由专门制定的系列准则组成,管理行为实质上是把这些准则适用到每一个具体的事件中。规章制度系统规定了科层组织中每一个职位的权利和义务,并且有助于实现科层组织中的合作行为,在人事发生变动的情况下,该系统确保了操作的连续性,也确保了组织成员行为的一致性和稳定性。规章制度对于维护整个组织稳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学校规章制度与学校管理

学校规章制度是为了实现学校教育教学目标,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有序地进行,要求师生员工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学校规章制度对维系学校管理、规范学校师生员工的行为等方面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作为现代社会中的学校,由于其自身的特定社会使命,使得学校不同于社会上的其他组织。但是,作为一个组织,学校却具备了韦伯科层组织的某些特征,当然,不同层次、类型和规模的学校,其具备的韦伯科层组织色彩有很大的不同,我们可以把韦伯科层组织五个特征按程度“高低”来进行描述,确定学校符合韦伯科层组织模式的程度,如图一所示:

(图一:学校科层化程度确定图)

一般来说,层次高、规模大的学校,其韦伯科层组织模式的符合程度就高,层次低,规模小的学校韦伯科层组织模式的符合程度要低一些。在韦伯科层组织模式的符合程度高的学校里,规则化程度高,规章制度完善程度也高。

学校规章制度,对于建立和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提高学校管理效率,完成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在学校管理中,特别是韦伯科层组织模式的符合程度高的学校管理中,管理者特别依赖完善的规章制度,这一点很符合高校的管理特点。但是,规章制度本身的缺陷和负功能以及新情况的出现,使得学校管理者们在面对新情况的时候,疲于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而新的规章制度的不完善又使得他们陷于制定完善更新规章的泥淖中,从而形成恶性循环,导致管理效率的低下和师生员工的不满。由此可见,学校的管理者一味依赖学校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是不可取的。

学校规章制度的功能

学校规章制度在学校管理中有着重要的地位,但规章制度本身远非管理的全部。正如人们对韦伯模式的批判一样,组织中规章制度的功能也受到人们的质疑。学校规章制度的功能并不是只有正功能,也有负功能,对于学校管理而言,这一点往往是被忽略的。

1.学校规章制度在学校管理中的正功能

学校规章制度的正功能,指其积极功能,具体来说有以下四个功能。

①说明功能。规章制度对学校中每个职位的职责和权利进行具体的说明,使得不需要通过重复的命令来指导常规工作,而且精心制定的规章制度的确立也比匆忙的口头命令更为明确。规章制度对学校教职员工的个体表现起到了引导作用。

②缓冲功能。规章制度成为了学校管理者和教职员工之间的缓冲器,因为,规章制度本身有“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意味。基于“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学校管理者就可以理所当然否决教职员工的某些要求。这样,教职员工的不满指向的是规章制度。规章制度使得学校管理者获得指导、命令教职员工的威权,也使得教职员工在接受这些指导、命令的时候不会产生背叛“人人平等”的感觉,因为“我是在服从规章制度的指导和命令,而不是服从学校管理者个人,我和学校管理者是平等的。”

③使惩罚合法化。当教职员工被明确告知什么样的行为会受到惩罚和惩罚的实质是什么,惩罚就得到了合法化。在我们的观念中,“不知者无罪”是理所当然的,那种事后再来制定规章制度进行惩罚的行为是不得人心的。规章制度不仅使学校管理中的惩罚合法化,也使得管理行为中的惩罚非人格化。

④回旋余地功能。把规章制度作为讨价还价的工具,使得学校管理者可能得到教职员工的各种非正式合作。不一味强加规章制度,随着学校管理者在教职员工中亲和力的提高,学校管理者的威权就可以得到扩展,从而能更有效地把管理决策贯彻下去。

2.学校规章制度在学校管理中的负功能

上述对学校规章制度的正功能进行了探讨,但是,我们也应该注意到基于规章制度本身的属性产生的负功能,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①使教职员工对工作产生冷漠。规章制度虽然很明确地说明了学校中每个职位的权利和职责,但是也使得教职员工知道了哪些是规章制度对他们所在职位的最低要求,这使得部分教职员工对工作表现产生冷漠,因为只需要达到职位所在的最低要求就可以保证安全。当这种冷漠和敌意结合在一起,服从的是规章制度的字面含义,冷漠行为就会变成蓄意破坏。

②目标转移。虽然学校规章制度可以在学校管理者和教职员工之间起到缓冲器作用,但是这种缓冲可能是消极的,产生目标转移,即规章制度变成了学校管理目标本身,学校管理者基于此做出决策时可能会重点考虑规章制度本身,通常牺牲了其他更重要的目标。

③守法主义的产生。虽然规章制度能使管理中的惩罚行为合法化,但是却会产生守法主义,当规章制度和惩罚相当普遍的时候,教职员工将变成守法主义者。更有甚者,在规章制度没有覆盖到的领域,因为规章制度总是不完善的,部分教职员工会利用守法主义作为实施不道德行为的借口。

④放纵现象的产生。虽然规章制度可以作为学校管理者和教职员工之间讨价还价的工具,但是这种讨价还价并不能一定确保学校管理者和教职员工之间非正式合作的产生,因为这种合作只是可能产生。所以这种讨价还价会导致放纵的危险。在这种情况下,上下级之间虽然很友好,但是管理却没有效率。学校规章制度的正功能和负功能可以通过图二表示:

(图二:学校规章制度的双重功能)

理性认识、科学利用学校规章制度

在规模大、层次高的学校里,作为学校的管理者,特别是校长,依靠规章制度管理是学校管理的一种有效手段,但没能看到学校规章制度的正负功能,完全依靠学校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却是不可取的,应该理性看待学校规章制度在学校管理中的功效,通过以下策略,提高学校管理的有效性。

1.正确看待学校规章制度的正负功能

观念是行动的先导,作为学校的管理者,必须要了解规章制度的正功能,也必须了解其负功能,这样,才能在学校管理实践中,不会忽略其他有效的管理手段,不过分依赖学校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2.多途径拓展学校管理者的威权

学校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威权的大小非常重要,总的说来,管理者在实际的管理中有五种威权。

①奖励威权。这是学校管理者通过奖励来影响教职员工行为的能力,这种威权的大小取决于奖励品对教职员工的吸引程度和学校管理者对奖励的控制。

②强制威权。这是学校管理者通过惩罚来影响教职员工的能力,这种威权的大小取决于惩罚的严重程度和逃脱惩罚的可能性大小。

③合法性威权。这是学校管理者因为其职位缘故影响教职员工行为的能力,教职员工承认学校管理者在其职责范围内有权指导,而他们有义务服从,即在教职员工心里形成了一个“不关心地带”,在这个地带之内,他们会毫不犹豫服从,而超出这个地带,这种威权的效力很快就会消失。

④指示威权。这是学校管理者基于教职员工对学校管理者的喜爱和认同来影响教职员工行为的能力,拥有这种权力的学校管理者受到教职员工的尊敬和爱戴,这种威权源自学校管理者自身的人格魅力和人际技巧。

⑤专家威权。这是由于学校管理者自身拥有专业知识和技能而影响教职员工行为的能力,教职员工听从学校管理者的指导,因为他们相信学校管理者拥有的知识和技能是学校管理者管理行为的先决条件,这也是他们自身所缺少的知识和技能。

作为学校的管理者如何运用这五种威权,如何树立这些威权相当关键,成功的学校管理者,应该慎用奖励威权,太少或太频繁的奖励都会失去奖励应有的作用;尽量少用强制威权,因为强制威权使用的结果往往产生敌意和疏远;合理使用合法性威权,不要超过领导职权范围使用合法性威权,超出职权范围使用这种威权,教职员工只会冷漠应对;努力扩大指示威权,因为这种威权的使用能使教职员工和学校管理者之间产生信任和认同,能使学校管理工作更为顺畅;努力树立学校管理者的专家威权,学校管理者应全面展现自身的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让教职员工对学校管理者产生信心,增加学校的凝聚力,使学校管理效能最大化。

3.塑造开放、健康的学校管理氛围

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篇3

企业管理离不开规章建制工作的保驾护航,这项工作对于企业管理框架的构建具有极强的支撑作用,同时完善科学的规章制度体系,也是企业员工在工作活动中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这一准则既为员工行为模式设定了框架和规范,也保证了员工权利和行为安全。一是规章制度应当涵盖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内容,牵涉范围较广,管理层级交错,关系复杂,存在一定的沟通协调难度。二是规章制度的稳定性与时效性冲突。企业经营管理是灵活的、适时调整的,但是规章制度为了保持严肃性,同时修改具有程序性和谨慎性,决定了规章制度要保持一定的稳定性。这样就可能出现规章制度与企业经营活动存在脱节问题,时效性保持难度较大。三是规章制度内容受起草制定职能部门的主观认识形态以及企业专业技术部门的职能分工影响,因此可能存在职能规范交叉或者相互冲突的问题。因此,如何加强企业规章制度建设工作,健全企业管控职能,是企业管理的重中之重。

二、以企业战略为导向开展规章制度建设

1.建立与企业战略发展相适应的规章制度体系。规章制度是规范企业管理活动的重要内容,涵盖企业经营活动的方方面面。规章制度在建设过程中,不仅要进行横向匹配也要进行纵向的层级建设,按照制度关系,建立若干相互联系、密切配合制度集合,即制度树。通过对制度树的梳理,做到既不能重叠冲突、也不能遗漏空白,从而形成科学的制度体系。企业在规章制度建设过程中要首先考虑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社会经济状况,具有前瞻性地与企业战略、目标定位、主营业务、管控模式相适应,覆盖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实现规章制度的实用性和协调性。因此在制度树培育过程中,要做好统筹工作,力求顶层设计先行,建立金字塔模式制度树,并从顶端开始启动。围绕企业战略目标,逐层分解任务职能,并制定相应的制度保障内容。规章制度体系的设计作为公司层面一项涉及全局性的工作,设定目标、管理原则及体系层级时必须要满足企业战略发展的要求,与企业的发展战略和管控模式相匹配。兼顾企业现实和未来发展的需要。规章制度建设只有与管理重点相匹配,才能有效保障管理目标的实现。2.确保规章制度与战略匹配的及时性。企业的规章制度体系约束企业及人员行为,也反应了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其对企业的战略目标具有双向作用。当规章制度具有科学性和可适用性,与企业战略目标相匹配时,其能对企业的发展和战略目标的实现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而当企业的规章制度与经济发展状况或者企业战略目标不匹配,如过于超前或者滞后,则会制约企业的发展,阻碍战略目标的实现。因此,要保障规章制度与战略目标的匹配度,及时制定和修改与企业战略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节奏相一致的规章制度。对于违背社会发展节奏规律和企业战略目标的制度,要及时调整废止;对于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企业战略调整,应当及时出台规章制度予以推动保障,确保企业活动能在制度的框架内完成,由有科学性的制度予以保驾护航。

三、加强规章制度建设的组织保障

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篇4

企业规章制度,是企业管理中各种管理条例、章程、制度、标准、办法、守则等的总称,用文字形式规定企业管理活动的内容、程序和方法。企业里的方方面面都是由企业规章制度进行规范的,其作用相当于企业里的法规,它可以保障企业依法管理,安全平稳运行,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使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在现实中,企业通常制定了大量的规章制度,但是往往缺乏执行力,效果大打折扣,甚至事与愿违。因此,企业应该把提升规章制度执行力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1 企业规章制度执行不力的原因

(1)盲目移植成功企业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是企业价值观的体现,在企业里具有正本清源的作用。许多企业往往一厢情愿,盲目照抄照搬,不假思索移植外部成功企业的制度,不考虑这些制度能否适合企业自身的价值取向,造成外来制度水土不服,常常出现钱财没少花,效果却白搭的局面。

(2)规章制度贪大求全。当今企业特别是国有大型企业往往内部规章制度数量众多,一个制度动辄十几页、几十页甚至上百页。规章制度的制定者和企业的负责人常常有好大喜功的不良倾向,恨不得一个制度包罗万象,把所有可能的情况都考虑进去,最终形成的规章制度往往鸿篇巨制,导致实际执行中难以达到,缺乏可操作性,或执行成本过高,执行也就打了折扣。

(3)规章制度各自为政。以中石油辽阳石化公司为例,在长期管理实践中,企业逐步形成HSE管理、质量管理、内部控制、财务管理、法律风险防控、防腐倡廉等管理体系,每个体系都有自己的主管部门,均形成了自己的制度、流程、标准。由于各体系独立形成制度、流程、标准,不可避免造成制度之间重复交叉、矛盾与缺失。上面千条线,基层一根针,体系林立、各自为政的后果是基层无所适用,效率低下。

(4)部门职责边界不清。有的职责在制定制度时分工不明确或者分工欠考虑,有遗漏;有的职责分工没有形成制度,由领导临时指定或部门间约定,操作中有随意性;有的职责虽有分工,但分工不太合理,实际操作不顺,增加协调工作量;部分涉及多部门共同负责的工作,工作量或难度大,职能部门互相推诿。

(5)自主协调机制不健全。大部分企业建立了直线职能型管理体制,管理职能上浮公司职能部门,管理重心下沉到基层,二级单位管理层主要形成组织执行职能。尽管生产、设备、技术、规划、电子商务、HSE、施工管理、政工等专业部门均建立了例会制度,在自主协调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这种例会基本上也是直线型,专业职能部门之间主动横向协调较弱,特别是部分管理部门不能积极履行牵头职能,职能部门之间主要依靠企业高层协调,导致制度执行不力。

(6)规章制度培训不足。企业片面追求制定规章制度,注重制度的落实,往往对规章制度特别是新出台的规章制度对员工的宣贯不力,培训不足,造成员工一问三不知,甚至不知道有这项制度的尴尬局面,使规章制度失去了“防患于未然”的作用。

(7)规章制度执行不公。规章制度的履行应当一视同仁,没有例外,管理者应当一碗水端平,而不是拿规章制度管人,而自身不受约束,导致上梁不正下梁歪,员工上行下效,规章制度失去了应有的作用。只有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才能体现规章制度的约束力和权威性。

2 解决规章制度执行不力的对策

(1)增强企业规章制度的有效性。企业的不同时期应有与之匹配的规章制度,在企业成立早期,生存是企业面临的首要问题,如果规章制度太多,导致企业畏首畏尾,作茧自缚,这时的制度应该短小精悍,重质而不重量;当企业发展成熟了,形成了属于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和经营管理思想,这时的企业应建设制度体系,围绕企业价值观建立各项分制度,形成具有生命力的企业制度,这也是企业文化形成的过程。若两者相辅相成,合拍共振,能极大提高企业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并形成员工的自觉行动。

(2)处理好规章制度的内部关系。只有明确规章制度体系中各层级的关系,理清主次,突出重点,既有以稳定和指导为代表的核心制度,从而保证企业的战略不走偏;也为以灵活和自由为代表的具体制度和分制度的制定搭建了一个平台,保证了制度体系的内外呼应,浑然一体,形成了稳定与开放兼具的规章制度体系,降低执行规章制度的成本。

(3)重视规章制度的系统性。首先,无论是建立规章制度体系还是制定一个具体的规章制度,都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人员责任分工,加强工作组织协调,发挥团队力量,防止过去单打独斗、各自为政的制度制定方式重演。第二,对于新出台的规章制度应及时组织员工进行学习、宣传和培训,部门领导应带头宣讲,领导讲制度活动要有针对性地选择内容,使员工第一时间知晓、理解并掌握,真正起到应有的作用。第三,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类规章制度进行审查清理工作,明确规章制度的时效和约束力,及时修订适合企业发展建设的规章制度,对过时的、与企业发展建设不匹配的规章制度要及时清理废止。

(4)让企业员工参与规章制度的制定。企业规章制度是企业管理要求的具体化,是员工的行动准则和依据,既然是为员工制定的,就不应让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者闭门造车,而应在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环节,尽可能让员工参与进来,充分征求员工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听取并积极采纳,只有充分吸收广大员工的经验和智慧,才能有效解决规章制度脱离实际、可操作性差的问题。

(5)保证规章制度的约束性和权威性。一是企业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了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它是人们的行为准则,一经生效,有关单位或个人就必须严格遵守或遵照执行。如果违反有关条款,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二是规章制度的权威性来源于制发单位的权威性。规章制度是按规定程序授权制定和的,是本级机关权力意志的反映,在执行中必须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企业的管理者、规章制度的制定者还是员工,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制度之上。三是管理制度要成为企业员工的行为准则,它本身就应当准确、齐全、统一,不能模棱两可,不能相互矛盾,不宜经常变动和修改,应具有相对稳定性。

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篇5

一、××××年规章制度建设工作情况

×、制定下发《关于规范全段客货运规章、台帐及报表的通知》(车务段客货[××××]×××号),对全段货运各岗位的规章配置进行规范,对现行规章的文号、版本进行了明确,对各站岗位规章不足部分进行了补充,要求各站指定专人负责规章的修改、保管工作,同时制定考核制度,对未按规定配置、修改规章的车站将进行考核,进一步加强了我段货运规章的规范化管理。

×、根据部、局有关规章制度,结合车务段实际,制定本段《货运检查管理办法》、《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办法》、《货车篷布管理细则》、《货检“对规达标”考核办法》、《货运装载加固安全检查管理办法》、《超重超限货物运输作业管理措施》等多项管理措施,为各项规章落实制定出一套完整的实施办法,使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得到进一步落实。

×、对新颁布的《铁路货运检查管理规则》、《铁路货物装载加固管理规则》、《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及其相关附件积极组织定购,按规定配发到相关岗位,其中将《检规》配置到全体货检人员、《加规》配置到全体货运人员人手×册,便于各货运站组织货运人员对新规章进行学习。

×、积极组织货运职工参加路局组织的新规章、新业务知识学习,先后派员参加路局《铁路货运检查管理规则》、《铁路货物装载加固管理规则》宣贯会、《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提速知识《加规》培训等各种规章培训××批××人次,同时在新《加规》后,我段在××月××日——××月××日分×批×××人次对全段货运人员进行了全员脱产培训,使各项新规章、新制度后,能够得到及时的宣传、贯彻和执行。

×、较好的完成了路局指派的电子规章校对任务,并受到路局表扬。

二、存在的不足

个别车站对下发的各期规章修改文电修改不及时,有漏项现象,应加强集中对规力度,确保规章的正确、完整性

三、××××年的工作计划

×、继续做好新规章的宣传、贯彻、实施,以及各项规章的修改、维护工作。

×、对现行的各项货运管理文电进行整理汇总,编印车务段货运管理文电汇编,进一步规范规章文电的管理工作。

×、加大检查力度,督促各货运站对《货细》及时修改、完善到位。

×、积极组织货运人员参加路局及本段组织的各项规章学习培训,使货运人员对规章能够做到学通会用,增强应急处理能力。

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篇6

影响企业行政效率的主要因素分析

(一)行政管理人员素质较低企业行政管理作为企业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发展有着重要影响,但目前,我国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素质较低影响了企业行政效率的提升,在很多企业由于企业管理者不重视等原因,企业行政管理人员在素质方面存在着知识能力较低、业务水平低下以及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这些问题会导致行政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无热情、无积极性、无责任感,这就直接制约了企业行政管理效率的提升。(二)行政机构设置不合理在我国有些企业,由于缺乏正确的认识,在行政管理机构设置上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和不足,如机构设置过于庞大而且非常臃肿,由于行政管理机构过于庞大,导致“政出多门”,一些命令、指令更不不能有效的传递,从而是下面部门难以快速、正确的去执行企业上级部门的决策,进而就会影响企业行政管理效率的提升。(三)行政规章制度不健全,而且执行不力企业行政效率的提升离不开各项行政规章制度,行政规章制度是提高企业行政管理效率的基础,但目前我国企业在行政规章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有:一是行政规章制度不健全。有些企业的行政规章制度可能是全盘照抄大型企业的行政管理制度或者行政管理制度是几年前的,这些规章制度根本不能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二是规章制度执行不力。有些企业行政规章制度只是形式工程,形式大于实质,只是为了用于应付上级部门或者领导检查而用,平时很少去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来办事。

提高我国企业行政管理效率的对策

(一)提高企业行政管理员工素质对于我国企业如何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行政管理人才队伍,主要做好以下两个方面:1、企业领导要重视。我国每个企业都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领导不能只关注可以提升企业经济效益的销售人员、研发人员以及生产人员等,更要有战略眼光,企业的长远发展离不开行政管理的支持,而提高企业行政管理效率就需要不断提高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的各方面素质,因此,企业领导要从思想上重视行政管理人才队伍的建设,为行政管理人才队伍的建设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2、做好行政管理人员的培训。培训是老板送给员工最好的礼物,培训不仅可以留着员工,更可以为企业发展提高智力和人才支持,为企业长远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因此,我国企业要重视对行政管理人才的培训,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组织员工进行培训,如笔者所在的企业,企业每年都会组织企业行政管理人员进行进修,这样才能不断提高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素养。(二)建立合理的行政管理模式合理的企业行政管理要有符合企业内外特点的组织机构,进而保证企业有关决策能得到迅速贯彻,达到行政管理目标。为此,企业要想建立合理的行政管理模式,应该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建立合理的行政管理模式必须从企业实际出发。各个企业都有自己的特殊情况,在建立适合企业自身的行政管理模式上一定要从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这样才能建立合理并适合企业发展的行政管理模式;二是按规范化要求,适当调整企业行政管理部门,按实用性和科学性的原则合理建立行政管理系统。(三)建立完善的企业规章制度,并且严格执行企业行政管理效率的提高,加强企业行政管理规章制度建设非常重要和关键。为此,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企业规章制度,从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出发,建立各项适合企业的行政规章制度,以法律和规章制度的形式来促进行政效率的提升。此外,如果不严格执行这些行政规章制度,而只是挂着墙上,就失去看行政规章制度存在的意义,因此,对制定好了的行政规章制度,企业领导应该要求企业各部门或者单位严格严重规章制度来办事,对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的部门或者个人要严肃处理,决不能有半点姑息,只有维护了行政管理制度的权威性,在工作中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来办事,才能真正的提高企业行政管理的效率。

本文作者:孙国斌工作单位: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篇7

(2)负责公司各种规章制度的分类编号。

(3)负责主办或会签颁发及废止有关规章制度或文件。

(4)负责协调各种规章制度之间的相互衔接关系,并在内容上不断完善。

(5)负责编制规章制度年度修编计划,并组织实施。

(6)有权代表公司解释有关规章制度。

2、有关职能部室是公司本专业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修编计划。

(2)负责审核有关本专业的规章制度及会审、会签其他部门有关规章制度。

(3)负责草拟颁发或废止有关规章制度或文件。

(4)有权监督所属部门及职工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管理内容与要求

1、规程制度的制定或修编

(1)现场设备运行、检修的每项工作,都应有相应的规程制度,使每个生产工作人员有章可循。新增设备及重大设备的改进等项目,都应在试运前制定相应的规程或措施,并组织有关人员学习考试,否则不应投入运行。

(2)规程制度修订时,应广泛搜集和研究有关资料,进行必要的分析和论证,凡是修订的规程制度必须符合国家及专业技术标准的要求,符合生产现场实际。

(3)所有规程制度的编写,应做到“符合实际,指导生产”,达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的目的,应根据生产的发展,设备的完善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随时补充修订。

(4)编写或修编的规程制度要语句简练,措辞得当,简明易懂。

(5)现场规程制度应在每年10~11月份,根据一年实际执行情况,由设备管理部及有关部室组织全面审查一次,并做出必要的修改补充意见,经行政部汇总上报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每三年进行一次复审,视情况分别予以确认,修编或废止。

(6)编制或修编规程制度的依据:

a、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部颁典型规程及上级有关部门指示、通知等;

b、制造厂家的设备资料;

c、本公司及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

d、上级有关事故通报,本公司及外单位的事故教训;

e、推广应用的新技术;

f、有关人员对规程制度的正确意见和建议;

g、规程制度在执行中对发现问题的解决办法和措施。

2、管理制度的编制或修编

(1)管理制度(包括规定、办法等)在编制或修编前,应广泛搜集上级有关的法令、法规、政策、条例等资料,结合本公司实际进行分析研究,做到上级规定在本公司制度中具体化。

(2)公司管理制度定期修编工作由行政部负责组织,归口职能部门负责修编具体工作。

(3)为适应生产、管理、服务的需要,需要补充和完善的制度,由归口职能部门负责提出并编制,报行政部备案,以便再版时修编。

(4)管理制度每年10月份进行一次审查,每2-3年进行一次复审,分别予以确认、修订或废止。对不适应的制度内容应及时修改和补充,原已有的制度,在执行中若发现不够完善或部分条文需作修改时,按修改部分予以颁发,不得将原合理的制度废止。若需要重新修编原有制度,由归口职能部门提出,经批准后,须将原制度予以废止,不得同时存在两个及以上同类型制度,以免造成执行困难。

三、规章制度的审批与颁布

1、生产规程制度的审批与颁布

(1)各项规程制度的编写或修订应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初稿,由编修部门组织技术熟练、书写表达能力较强的技术人员和部门领导人员参加,采用集体讨论修改,最后个别审阅的办法进行审核。

(2)将初稿送交归口部门,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初审。

(3)由分管的副总工程师负责复审,由公司分管生产技术的总工程师(或副总经理)批准。

2、其他管理制度的审批与颁布管理制度经职能部门编修起草后,可采取组织有关部室会签,集体讨论,最后领导批准的办法颁布执行。一般专业性的管理制度,可由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审核审定,由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批准颁布执行。涉及面较广,政策性较强的管理制度,可召集有关部室、公司或专业人员会议进行讨论审核,由公司分管领导审定,最后由总经理批准后颁布执行。 四、规章制度的印刷及发放

1、规程及管理制度必须经审批后方可交付印刷,印刷件的幅面格式应符合标准要求。

2、所有规程制度的发放应编号有序,由档案室负责管理,承办部门具体发放。

3、人员调离本公司时,应及时收回所有的规程、制度,外单位索取规程、制度时,由行政部档案室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1、本公司执行的规章制度可分为四个级别,即国家颁布,部、省公司颁布,各级地方政府机关颁布,本公司自行颁布。凡是根据上级颁发而结合本公司实际编修的规章制度,执行中允许代替上级颁发的规章制度,但在执行中遇到问题与上级规定有冲突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2、规章制度一经颁布,即为本公司的技术法规和管理法规,全体员工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不得违反,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对已确定的规章制度,在没有正式修订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搞“灵活变通”,不得借故不执行。

3、每个生产工作人员、业务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都应认真学习各种规章制度,定期参加各类人员的学习和考试,并达到合格。

六、检查与考核

1、对违反现场规程、制度的人和现象,每个工作人员都要提出意见,使其纠正。对坚持违章作业的人员,应停止其工作,并在经济责任制考核中予以经济处罚。

2、对违反规章制度而影响办事效率和效益的,要严格考核,接受教训,制订防范措施,做到“三不放过”。

3、对自觉执行规章制度,为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做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表扬和奖励。

4、本公司所列管理事项应分解列入有关人员的工作范围内,与经济责任制挂钩考核奖惩,实行逐级考核。本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由行政部按规定进行检查考核。

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篇8

一、企业规章制度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概述

(一)企业规章制度培训。通常情况下,当企业纳入一批新员工之后,都会由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来对其进行培训,培训内容非常之多,比如员工行为规范、企业各项管理制度(比如企业的奖惩制度、薪资)等,从而有效提升员工整体素质,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人才储备。

(二)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所谓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它指的是企业管理人员,采用思想政治教育(比如宣传科学的道路),帮助员工解决思想上的各种疑惑、矛盾,促使员工转变思想认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并且能够以积极乐观地心态来面对工作、生活上的各种难题,有效推动企业的良好发展。

二、企业规章制度培训与思想政治工作结合的作用

在我国企业管理中,虽然都对员工进行了规章制度培训,也开展了思想政治工作。但是,这两项工作基本都是孤立存在,没有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导致思想政治工作空洞、培训成本增加等。因此,将这两者有机结合起来非常必要。

(一)提高规章制度培训效率。在传统的规章制度培训中,没有将其与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非常生硬地向员工灌输企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这样的企业规章制度培训方法极易造成员工的抵触心理,而且员工没有深刻领悟规章制度背后所蕴藏的意义,没有收到良好的培训效果。将企业规章制度培训与思想政治工作结合,可以让员工在学习企业规章制度的过程中了解企业的文化、理念等,有效提高员工的思想认识,进而逐步增强企业认同感,从而有效提高规章制度培训效率,为企业的发展提供重要的保障。

(二)降低员工培训成本。企业规章制度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均属于员工培训的重要内容,将这两者有机结合起来,可以实现员工培训的“一条龙模式”,可以有效整合企业资源(比如培训工作的人力、物力等),降低企业在员工培训方面的投资成本,实现企业资源的共享,从而可以让企业将资本运用在其他方面的运作中,促进企业的良好发展。

(三)促使员工更好地遵守企业规章制度。企业在对员工进行规章制度培训时,将其与思想政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可以有效提高员工的思想认识,降低员工对各项规章制度培训的抵触心理,员工的思想觉悟得到进一步提升,能够将企业规章制度与思想政治工作融会贯通,实现二者的有机融合,从而让员工履行劳动者的法定职责, 更好地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做好各项本职工作,为企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同时在企业的发展中实现自我价值。

三、企业规章制度培训与思想政治工作结合的具体措施

在企业管理中,将规章制度培训与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具有多方面的作用。为了保障其效果,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人员队伍的结合。在传统企业管理中,企业规章制度培训人员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处于分离状态。因此,在实际的工作中,他们基本都是互不干涉,各自为营。这样的企业管理模式大大降低了企业管理的实效性。因此,企业需要将这二者的人员队伍有机结合起来。

(1)人员队伍的整合、重组。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将培训人员队伍与政工队伍进行整合、重组,实现人员的优势互补,从而在企业中打造出一支优秀的人力资源管理队伍,为企业的发展提供重要的保障。第一,做好人员队伍的沟通。企业在开展人员队伍的整合、重组时,势必会产生一些人事变动,可能之前的人员队伍对此不理解。因此,企业必须要加强沟通和交流,让被整合重组的员工了解其中的意义,从而更好地配合企业发展。第二,做好人员队伍的安置。企业要根据人员队伍的实际情况(包括工作能力、性格特点等),做好人员队伍的安置,保证企业人员整合重组工作的顺利开展。

(2)加强人员队伍的经验交流。为了有效实现人员队伍的良好结合,达到资源共享的目的,这里需要加强人员队伍的经验交流,从而为企业管理工作提供重要的保障。第一,培训心得体会的交流。企业要为企业人员队伍的交流提供良好的平台,比如会议室的面对面(定期交流)讨论、网上交流群的建立(不定期交流)等,将平时自己工作中的一些心得体会与大家分享,实现工作能力的互相提升,从而更好地服务于企业规章制度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第二,培训材料的交流。由于企业在传统的管理工作中,规章制度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是孤立存在,所以培训资料自然也就大有不同。在人员队伍相结合的过程中,需要两组人员将培训资料拿出来,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商讨后期工作的良好开展,比如如何将思想政治工作良好地渗透于企业规章制度培训中,保障培训效果。

(3)培养复合型的人力资源管理队伍。企业需站在长远发展角度出发,加大投资,在企业中培养出一支复合型的人力资源管理队伍,即要求这个队伍既熟练掌握企业规章制度培训的方法和技巧,同时又精于思想政治教育,这里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企业从现有人员出发,加强企业规章制度培训人员和政工人员的培训,让他们熟练掌握两种工作。另一方面,企业在人才引进的过程中,要提高人才准入标准,优先选择那些复合型的人才,最终在企业中形成一支综合业务能力强、素质高的人力资源管理队伍,为企业后期的规章制度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融合提供重要的人才保障,为企业发展培养出更多的人才。

(二)内容的结合。将企业规章制度培训与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最终的目的是为企业培养出工作行为、规范思想觉悟高的高素质员工,做好人才储备,从而为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提供重要的人才保障。在传统企业管理中,规章制度培训重视员工行为规范、员工奖惩等方面的内容,思想政治教育则将主要精力放在强化员工责任感、提升员工忠诚度等方面的内容上,两项工作缺乏良好的沟通和交流,导致效果不佳。这就要求企业将这两项工作的内容有机结合起来,从而推动企业的良好发展。

(1)教材的修订、整合。为了实现两者的良好结合,企业需要对二者的培训内容(即教材)进行修订和整合,最终形成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状态,从而有效提升规章制度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效果。第一,教材的讨论和选编。企业应根据现有的教材,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和协商,最终决定教材内容,主要是关于培训内容的重点,从而为企业员工培训提供更好的服务。第二,教材的选编。第三,教材的执行。相关人员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即执行教材内容时),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进行删改,从而不断完善教材内容,为后期规章制度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良好开展提供重要的前提。

(2)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两项内容结合过程中,需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尊重培训人员和被培训的员工,进而收到良好的效果。第一,站在企业员工角度出发,打动员工内心世界。在企业规章制度培训内容中,应该让员工感同身受,即使是在迟到处罚方面,也可以制定出更人性化的制度来,比如结合员工平时表现(总迟到和从未迟到等),迟到原因(堵车、意外事故等),进而做出不同的惩罚制度,让员工体会到企业的人性化制度,从而促使员工认可并严格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第二,在规章制度培训和思想政治教育二者之间架起一座桥梁,实现两者之间的有机结合,从而让员工学会融会贯通,达到良好的培训效果。

(3)顺应时展的需要。企业应该以发展地、长远的眼光来看到企业管理工作中的规章制度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结合时展的需要,不断创新培训内容,从而与时代接轨,提升培训效果。第一,以员工手册方式将培训内容告知员工。企业应以提升员工思想认识,规范员工规范角度出发,将企业的规章制度的内以及思想政治内容以员工手册的方式发放到员工手中,让他们自由选择时间进行阅读,体现人性化管理一面。第二,接受企业员工的合理建议。在内容结合的过程中,企业应允许员工提出的各项合理建议,不断完善培训内容,在企业中营造出民主、公平的良好氛围, 从而推动企业的良好发展。第三,培训人员要善于借鉴其他企业在这方面的培训内容,看看他们是如何开展工作的,然后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从而不断提升企业规章制度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结合的效果。

(三)方法的结合。企业将规章制度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还需要将两种方法有机结合起来,改变传统方法的强制性和滞后性,促进企业的良好的发展。为了实现两者之间的良好结合和对接,提升员工培训效果,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方法的生动化。在实行企业规章制度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机结合时,应当最大程度上采用生动只管你地方法,从而不断提升培训效果。第一,采用多媒体培训。培训人员要熟练使用多媒体技术,掌握现代化地培训手段,将培训内容通过多媒体丰富的图文资料、多样化的视频资料等媒介,最终呈现在员工面前,帮助促使员工理解各项内容。第二,运用多样化的游戏活动。在传统员工培训的过程中,规章制度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都是生硬地灌输,采用“我(培训人员)讲你(企业员工)听”的模式,员工的参与性不强。这就要求企业采用游戏化的方法,比如有奖竞猜、演讲比赛等多种活动,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员工参与其中,从而增强培训效果。

(2)结合员工主体需要。在培训的过程中,培训人员应该充分考虑员工的主体需求,降低甚至消除员工的抵触心理,让他们更好地接受培训内容,从而提升培训效果。第一,做好问卷调查工作。当企业实行规章制度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方式,当完成第一阶段的培训之后,应该根据培训的实际情况,从员工需求的角度出发,设计相关的调查问卷并发放给员工,让培训人员从员工中得到直观的反馈信息,从而不断做出调整,让培训内容最大程度上与员工主体需求相结合。第二,培训人员要避免单方面地灌输。在培训的过程中,培训人员要善于运用迂回方法,尽量避免采用生硬灌输的方法,以免引起员工的抵触心理。比如在培训某项规章制度时,采用相关的案例,让员工展开讨论并总结,让员工自己在讨论总结的过程中认识到企业实行这项规章制度的意义,这样既能消除员工的学习过程中的抵触心理,同时便于员工后期工作中的良好执行。

(3)注重员工发展。在企业规章制度培训方法与思想政治工作方法结合的过程中,需要注重员工发展,从而有效提升培训效果。第一,以发展员工的方法来开展培训工作。企业在将规章制度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时,既要结合企业的发展,同时还要注重员工自身的发展,让员工不断提升思想觉悟,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不断规范自己的行为,做一名严于律己、爱岗敬业的好员工。从而为后期的长远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第二,将“塑造员工”与“教育员工”有机结合起来。在培训的过程中,企业还要通过企业规章制度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的结合,实现塑造员工和教育员工的有机结合,从而达到良好的培训效果。

结束语:综上所述,在企业管理中,将企业规章制度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具有多方面的作用,比如提高规章制度培训效率,降低员工培训成本,促使员工更好地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在实际的操作中,应该从三个方面着手:在人员队伍的结合方面,需要采取人员队伍的整合和重组、进一步加强人员队伍的经验交流、培养复合型的人力资源管理队伍三种措施;在内容的结合方面,需对教材进行修订和整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顺应时展;在方法的结合方面,需注重方法的生动化、结合员工主体需要、注重员工发展。只有实现这三方面的良好结合,才能为企业提供高素质的人才储备,不断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推动企业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苏胜威.浅谈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与企业管理有机结合[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3(03):8-9.

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篇9

(2)负责公司各种规章制度的分类编号。

(3)负责主办或会签颁发及废止有关规章制度或文件。

(4)负责协调各种规章制度之间的相互衔接关系,并在内容上不断完善。

(5)负责编制规章制度年度修编计划,并组织实施。

(6)有权代表公司解释有关规章制度。

2、有关职能部室是公司本专业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修编计划。

(2)负责审核有关本专业的规章制度及会审、会签其他部门有关规章制度。

(3)负责草拟颁发或废止有关规章制度或文件。

(4)有权监督所属部门及职工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管理内容与要求

1、规程制度的制定或修编

(1)现场设备运行、检修的每项工作,都应有相应的规程制度,使每个生产工作人员有章可循。新增设备及重大设备的改进等项目,都应在试运前制定相应的规程或措施,并组织有关人员学习考试,否则不应投入运行。

(2)规程制度修订时,应广泛搜集和研究有关资料,进行必要的分析和论证,凡是修订的规程制度必须符合国家及专业技术标准的要求,符合生产现场实际。

(3)所有规程制度的编写,应做到“符合实际,指导生产”,达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的目的,应根据生产的发展,设备的完善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随时补充修订。

(4)编写或修编的规程制度要语句简练,措辞得当,简明易懂。

(5)现场规程制度应在每年10~11月份,根据一年实际执行情况,由设备管理部及有关部室组织全面审查一次,并做出必要的修改补充意见,经行政部汇总上报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每三年进行一次复审,视情况分别予以确认,修编或废止。

(6)编制或修编规程制度的依据:

a、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部颁典型规程及上级有关部门指示、通知等;

b、制造厂家的设备资料;

c、本公司及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

d、上级有关事故通报,本公司及外单位的事故教训;

e、推广应用的新技术;

f、有关人员对规程制度的正确意见和建议;

g、规程制度在执行中对发现问题的解决办法和措施。

2、管理制度的编制或修编

(1)管理制度(包括规定、办法等)在编制或修编前,应广泛搜集上级有关的法令、法规、政策、条例等资料,结合本公司实际进行分析研究,做到上级规定在本公司制度中具体化。

(2)公司管理制度定期修编工作由行政部负责组织,归口职能部门负责修编具体工作。

(3)为适应生产、管理、服务的需要,需要补充和完善的制度,由归口职能部门负责提出并编制,报行政部备案,以便再版时修编。

(4)管理制度每年10月份进行一次审查,每2-3年进行一次复审,分别予以确认、修订或废止。对不适应的制度内容应及时修改和补充,原已有的制度,在执行中若发现不够完善或部分条文需作修改时,按修改部分予以颁发,不得将原合理的制度废止。若需要重新修编原有制度,由归口职能部门提出,经批准后,须将原制度予以废止,不得同时存在两个及以上同类型制度,以免造成执行困难。

三、规章制度的审批与颁布

1、生产规程制度的审批与颁布

(1)各项规程制度的编写或修订应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初稿,由编修部门组织技术熟练、书写表达能力较强的技术人员和部门领导人员参加,采用集体讨论修改,最后个别审阅的办法进行审核。

(2)将初稿送交归口部门,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初审。

(3)由分管的副总工程师负责复审,由公司分管生产技术的总工程师(或副总经理)批准。

2、其他管理制度的审批与颁布管理制度经职能部门编修起草后,可采取组织有关部室会签,集体讨论,最后领导批准的办法颁布执行。一般专业性的管理制度,可由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审核审定,由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批准颁布执行。涉及面较广,政策性较强的管理制度,可召集有关部室、公司或专业人员会议进行讨论审核,由公司分管领导审定,最后由总经理批准后颁布执行。

四、规章制度的印刷及发放

1、规程及管理制度必须经审批后方可交付印刷,印刷件的幅面格式应符合标准要求。

2、所有规程制度的发放应编号有序,由档案室负责管理,承办部门具体发放。

3、人员调离本公司时,应及时收回所有的规程、制度,外单位索取规程、制度时,由行政部档案室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1、本公司执行的规章制度可分为四个级别,即国家颁布,部、省公司颁布,各级地方政府机关颁布,本公司自行颁布。凡是根据上级颁发而结合本公司实际编修的规章制度,执行中允许代替上级颁发的规章制度,但在执行中遇到问题与上级规定有冲突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2、规章制度一经颁布,即为本公司的技术法规和管理法规,全体员工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不得违反,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对已确定的规章制度,在没有正式修订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搞“灵活变通”,不得借故不执行。

3、每个生产工作人员、业务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都应认真学习各种规章制度,定期参加各类人员的学习和考试,并达到合格。

六、检查与考核

1、对违反现场规程、制度的人和现象,每个工作人员都要提出意见,使其纠正。对坚持违章作业的人员,应停止其工作,并在经济责任制考核中予以经济处罚。

2、对违反规章制度而影响办事效率和效益的,要严格考核,接受教训,制订防范措施,做到“三不放过”。

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篇10

随着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广泛开展,社区卫生事业有了较大的发展,已初见成效,但是其医疗质量管理存在着诸多问题,如规章制度较为滞后、医疗质量评价缺少必要的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和评价体系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等。上海市浦东新区大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始终把医疗质量管理作为重点工作开展,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提高了整体医疗质量,报道如下。

1 健全组织

医疗质量的管理首先需要一个完善的组织体系,我中心目前采取的管理体系是“1+3+7”条块结合管理模式,即1:中心主要领导全面负责;3:3个职能科室具体负责;7:7个质量管理委员会主抓。中心主任是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负责人,以主任为首的中心领导全面负责医疗质量管理,具体包括医疗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完善。2008年卫生部颁布了《患者安全管理十大目标》,在主任牵头下,制定了《大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患者安全目标管理工作方案》,并结合临床工作实际,细化了卫生部的安全管理目标,最终制定并形成了符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患者安全管理目标;2011年起,全面实施精细化管理,从以往的常规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以中心的效率为核心,以患者的需求和满意为目标,建立了科学的组织架构、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的业务流程,使中心的医疗质量有了很大的提升。医务科负责医疗质量管理,护理部负责护理质量管理,党政办负责医疗服务方面的工作,具体包括医疗质量督促、检查、监控、考评、反馈、追踪、调查、分析、解决质量问题,对照规定落实奖惩。中心重点科室和重点条线成立质量管理委员会,由中心主要领导担任委员会主任,职能科室负责人、相关科室负责人、临床骨干担任委员的组织机构,目前成立了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院内感染管理委员会、医学伦理管理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工作职责开展工作。如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每月召开工作例会,由医务科牵头,会议探讨当月医疗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难点,商讨解决方案,同时每月编辑《医政工作简报》,向上级领导汇报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向职工反馈医疗质量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等。

2 制定制度

整个医疗过程是由各个医疗环节组成,每一个质量环节都直接影响或者决定了医疗服务质量,因此医疗质量管理必须有一套完善的制度体系,用以规范医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我中心在卫生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结合中心的实际工作需要,制定了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医疗核心制度》、《护理规章制度》、《门诊规章制度》、《诊疗环节规章制度》、《抢救流程制度》及临时制定规章制度等。随着日常诊疗工作不断出现新问题、新情况,对规章制度定期进行修改与完善,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规章制度的集中修改,根据上一年的工作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有一些特殊情况,及时在规章制度中进行完善,确保其可行性和可操作性。2011年6月,上海市卫生局下发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我中心在原有的基础上,结合以上通知要求,修改并完善了符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际情况的抗菌药物管理规章制度,包括《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动态监管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检查、通报、诫勉谈话、处罚制度》、《抗菌药物使用指标控制制度》,通过制度的及时修改与完善,切实提高了抗菌药物临床运用水平。规章制度的制定是为了服务于临床,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我中心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规章制度的宣传、培训、考核工作,包括利用中层干部工作会议宣传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利用医务职工大会开展规章制度的培训工作、加大规章制度的考核工作,确保规章制度在每位职工的心中,形成人人遵守规章制度,人人规范诊疗行为,让制度成为一种文化、一种自觉行为。

3 完善监控

医疗管理规章制度只有落实到日常临床工作中,才能体现出其价值,中心通过建立完善的监控体系,促进各项医疗规章制度的落实,保证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医疗质量工作制度、规章制度、诊疗护理技术规范,我中心还制定了一套完善的医疗质量考核标准。包括病区、门诊、医技辅助科室医疗质量综合考核标准,结合工作需要,制定专项考核标准,如抗菌药物合理运用考核标准、临床合理用血考核标准、病案质量考核标准等。我中心目前制定了三级质控网络体系,即科室自查、职能科室督查、中心领导抽查;同时各级质控组织根据考核标准进行了全程、动态监控与考评,主要突出重点、抓住难点,做到环节质量与终末质量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使检查制度化、标准化、常态化。

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篇11

一、规章制度与法律规范的相通性

从法律规范视角谈国有企业规章制度建设,目的在于从理念、技术、内容等方面,使规章制度体系内容更加向法律规范体系内容靠拢,实现规章制度的法制化与科学性。实现这一目的的首要任务是认清国家法律与企业规章制度有哪些相通性,这是本文研究的前提。

(一)调整一定范围内的行为规范

国家法律与企业规章制度均指示的是人的外在行为准则,国家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调整全体社会成员的具体行为,规章制度作为企业内部的管理工具与行为规范,调整企业员工的行为,总体说来,二者在其效力所及的时间与空间内范围普遍适用,并在其各自调整的领域内居于最高的规范地位。

(二)以权利与义务为内容的行为规范

企业规章制度与国家法律一样,以权利义务为规范的主要内容,通过规定员工的权利与义务,来影响员工的行为动机,指引员工以此开展工作。可以说,法律定义中的权利在企业规章制度中表现为“职权”,而义务则表现为“职责”。

(三)程序性、公开性的行为规范

无论国家法律,还是企业规章制度,从制定到施行都必须经历一定的程序,对程序的尊重,是对规范作用的保证,是公正、客观与科学的体现。同时,法律与规章制度还必须是明确而公开的,若要在某一范围内成为普遍行为准则,就必须以其在该范围的公开和被知悉为前提条件。

二、规章制度在国有企业中的地位与作用

规章制度是国有企业实施管理行为的重要基础与依据,作为“企业内部法律”,以规范性为其核心价值体现。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是企业实现规范化管理的重要途径,在增强企业竞争力、促进员工行为合规、提高管理效率等方面都有着积极的作用,能够保障实现企业整体及局部业务运作的有序化、规范化。

在我国国有企业中,规章制度呈现出数量多、涉及面广的特点,广泛存在于企业的战略规划、综合计划、财务管理、市场运营、后勤保障、检查监督等各个业务层面。一方面,规章制度设置员工权利义务及责任,明确其行为准则,使其能够预测、判断自己的行为及相应结果。另一方面,在规范企业管理方面,规章制度能够防止管理的任意性。如果暂且抛开管理行为不说,仅从法理学角度来分析,我们可以更为清晰地认识到国有企业规章制度对企业内部关系以及员工行为的规范作用,主要表现在指引、评价、预测、强制四个方面。

首先,规章制度对企业员工的行为起到普遍指引作用。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相比国家法律而言,规章制度调整企业内部关系,规范企业员工行为,二者均以一定范围内主体行为的规范规则为己任。具体说来,可将规章制度的内容划分为授权性规范、禁止性规范、义务性规范,即告诉企业员工可以做或不做什么,什么不该做,必须做或不做什么,而这样的规范内容正是指引作用的体现,是对企业范围内员工的普遍性指导。

其次,规章制度是对企业员工行为的一种评价尺度。它将一切员工行为纳入评价客体之中,针对已经实施的行为,判断何种行为被企业所允许,何种行为违反企业规定并应给予否定评价。

再次,规章制度预测企业员工相互之间将会怎样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这种预测作用可以使员工在规定的范围内合理地开展工作,防止不可预见的后果出现。因此,这种作用在于提供给员工一种行为模式,使员工符合规定的从事工作,并使员工能够预测自己和他人将会如何行为,一旦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后,后果将会怎样。正是规章制度的预测作用,给国有企业带来了一种稳定的运营模式。

最后,规章制度在不违背国家法律的前提下,运用一定的强制力对违反规定的员工作出强制性要求。这一作用体现在后果与责任的设定上,若规章制度对员工行为的评价是否定的,那么,实施该种行为的员工则必须依照规章制度关于责任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当然,在行为后果可以挽回或补救的前提下,规章制度还对员工立即停止某种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有着强制性的要求。

三、国有企业规章制度存在问题

就目前来看,在国有企业规章制度建设过程中,仍然呈现出系统性不强、制定内容效力瑕疵等问题,这些因素直接阻碍了规章制度规范作用的发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规章制度数量多、质量低、系统性不够

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篇12

(2)负责公司各种规章制度的分类编号。

(3)负责主办或会签颁发及废止有关规章制度或文件。

(4)负责协调各种规章制度之间的相互衔接关系,并在内容上不断完善。

(5)负责编制规章制度年度修编计划,并组织实施。

(6)有权代表公司解释有关规章制度。

2、有关职能部室是公司本专业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修编计划。

(2)负责审核有关本专业的规章制度及会审、会签其他部门有关规章制度。

(3)负责草拟颁发或废止有关规章制度或文件。

(4)有权监督所属部门及职工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管理内容与要求

1、规程制度的制定或修编

(1)现场设备运行、检修的每项工作,都应有相应的规程制度,使每个生产工作人员有章可循。新增设备及重大设备的改进等项目,都应在试运前制定相应的规程或措施,并组织有关人员学习考试,否则不应投入运行。

(2)规程制度修订时,应广泛搜集和研究有关资料,进行必要的分析和论证,凡是修订的规程制度必须符合国家及专业技术标准的要求,符合生产现场实际。

(3)所有规程制度的编写,应做到“符合实际,指导生产”,达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的目的,应根据生产的发展,设备的完善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随时补充修订。

(4)编写或修编的规程制度要语句简练,措辞得当,简明易懂。

(5)现场规程制度应在每年10——11月份,根据一年实际执行情况,由设备管理部及有关部室组织全面审查一次,并做出必要的修改补充意见,经行政部汇总上报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每三年进行一次复审,视情况分别予以确认,修编或废止。

(6)编制或修编规程制度的依据:

a、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部颁典型规程及上级有关部门指示、通知等;

b、制造厂家的设备资料;

c、本公司及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

d、上级有关事故通报,本公司及外单位的事故教训;

e、推广应用的新技术;

f、有关人员对规程制度的正确意见和建议;

g、规程制度在执行中对发现问题的解决办法和措施。

2、管理制度的编制或修编

(1)管理制度(包括规定、办法等)在编制或修编前,应广泛搜集上级有关的法令、法规、政策、条例等资料,结合本公司实际进行分析研究,做到上级规定在本公司制度中具体化。

(2)公司管理制度定期修编工作由行政部负责组织,归口职能部门负责修编具体工作。

(3)为适应生产、管理、服务的需要,需要补充和完善的制度,由归口职能部门负责提出并编制,报行政部备案,以便再版时修编。

三、规章制度的审批与颁布

1、生产规程制度的审批与颁布

(1)各项规程 制度的编写或修订应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初稿,由编修部门组织技术熟练、书写表达能力较强的技术人员和部门领导人员参加,采用集体讨论修改,最后个别审阅的办法进行审核。

(2)将初稿送交归口部门,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初审。

(3)由分管的副总工程师负责复审,由公司分管生产技术的总工程师(或副总经理)批准。

2、其他管理制度的审批与颁布管理制度经职能部门编修起草后,可采取组织有关部室会签,集体讨论,最后领导批准的办法颁布执行。一般专业性的管理制度,可由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审核审定,由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批准颁布执行。涉及面较广,政策性较强的管理制度,可召集有关部室、公司或专业人员会议进行讨论审核,由公司分管领导审定,最后由总经理批准后颁布执行。

四、规章制度的印刷及发放

1、规程及管理制度必须经审批后方可交付印刷,印刷件的幅面格式应符合标准要求。

2、所有规程制度的发放应编号有序,由档案室负责管理,承办部门具体发放。

3、人员调离本公司时,应及时收回所有的规程、制度,外单位索取规程、制度时,由行政部档案室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1、本公司执行的规章制度可分为四个级别,即国家颁布,部、省公司颁布,各级地方政府机关颁布,本公司自行颁布。凡是根据上级颁发而结合本公司实际编修的规章制度,执行中允许代替上级颁发的规章制度,但在执行中遇到问题与上级规定有冲突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2、规章制度一经颁布,即为本公司的技术法规和管理法规,全体员工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不得违反,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对已确定的规章制度,在没有正式修订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搞“灵活变通”,不得借故不执行。

3、每个生产工作人员、业务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都应认真学习各种规章制度,定期参加各类人员的学习和考试,并达到合格。

六、检查与考核

1、对违反现场规程、制度的人和现象,每个工作人员都要提出意见,使其纠正。对坚持违章作业的人员,应停止其工作,并在经济责任制考核中予以经济处罚。

2、对违反规章制度而影响办事效率和效益的,要严格考核,接受教训,制订防范措施,做到“三不放过”。

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篇13

规章制度即是法律、法规的延伸,也是企业多年的经验和教训的总结。一个优秀的企业离不开强有力的执行力,一个基业常青的企业一定是战略与执行力相得益彰的企业。

规章制度的执行,是要建立在规章制度共识的基础上的,是一个组织的成功获取利益的实际保障,是组织各种行动的指引。是规范操作的指南,是实际管理者的依赖。但在我们实际工作中,产生的各种问题不是因为规章制度建立的不健全,而往往是因为执行力的问题,视制度如无物,甚至蔑视制度的情况是许多人为矛盾产生的根源,其表现为以下几种行为。

一是只有强硬的制度而无与之相适应的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带有强制性,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是每个员工必须遵守,也是应该遵守的。组织会配备相应的管理部门进行监督。强硬规范规章制度固然会让员工敬畏,同时也会遭到抵触,或者不满。究其原因,是员工从心理上不愿意接受或很难接受,只有将规章制度融入到企业文化中,使其印刻在员工的脑海中,理解消化,最终有意识的自然遵守,成为每个员工普遍认可、认知的,能自觉自愿的维护制度、遵循制度,这样规范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制度,才是合理存在的制度,才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保障。如果我们只相信强制,忽略文化的效力,甚至于“不教而诛”,员工就会有抵触,规章制度也就不可能有效地得到贯彻执行。

二是有章不循。它比无章可循的危害更大,没有规章制度人们还往往要受到职业道德的约束,可有了规章制度而得不到执行,领导和各级组织的公信力会丧失,更为可怕的是这样会逐渐毁灭人们的良知。

三是“循”不照章。这是在制度执行过程中最容易出现的额问题。也是最容易引起歧义。制度的制定是对组织内的全体有效力,是公平的对待组织的每一个员工,决不能看人行事,那么制度都成了私理,还谈向公平公正,它的强制性也就成为空谈,制度最后成为了摆设。

四是领导的作为不力。一个单位的规章制度能否得到落实,发挥应有的作用,关键还要看领导是怎样作为的。“上有所好,下必兴焉。”正所谓:“越王好剑,百姓多伤疤。”就是这个颠扑不灭的道理。领导者如果不能做到以身作则,言行一致,甄别是非,就不能管好自己身边的人。

有规章制度但没有执行力,就等于没有规章制度,就会让人没法充分地去做好事,甚至会迫使人走向反面。所以,加强规章制度的执行力,使人可以充分地做好事,也会限制坏人作恶的空间和机会。这就意味执行力不能“缩水”,也不能打“折扣”。提高执行力要从治疗执行难这一顽症入手,辩证施治。要解决 “坐而言”并且能“起而行”的问题。

第一,在企业文化的建设中融入制度执行力的理念。需要体现制度的精神实质,开展多种方式的教育,宣传,引导,包括职业道德,荣誉感和使命感的培养从精神层面对员工进行引导,熏陶,使其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因此高度的自觉性不是自发产生的,要靠教育、引导、灌输形成。

第二,要致力于打造规章制度可执行性。制度是给组织中每一个成员制定的规则,是遵守的框架,任何行为都在此框架之中。规则的制定应该是合理的,有科学根据的,经过专家论证,经过员工代表讨论通过的。执行的程序是符合法律法规的。只有这样的制度在形式上和内容上才能让组织内的员工接受,员工从心理上接受并尊重制度,敬畏制度才能遵守制度,执行制度,因为只有做到让人内心的认同,才能使人言行自地觉遵从。把规章制度转化为自律行为,习俗化于言行。

第三,要强化规章制度执行力。制度建设,是企业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努力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程序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制度体系。实现规范管理、高效运作,离不开完备和可持续优化的制度建设体系,按照“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的目标,认真抓好落实,使规章制度能够真正抑制人为因素,并能够覆盖所有风险点。

第四,要建立健全督查、监控和反馈机制。制度制定的再完备,在执行过程中也会出现偏差。要使制度的执行公正就应建立健全督查、监控、反馈,有执行部门也要有监管部门,同时也要有纠纷受理部门,员工可以就某项处罚进行申诉,一般在企业工会就有此功能。意见反馈,管理者应及时作出反应,调查后给予明确答复。对违规的人员进行追究,依据制度进行处罚。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要进行通报,这样,既增加制度执行的透明度,又受到组织内全体员工的重视,引以为戒,感受到制度的严肃性,更加自觉遵守规章制度。

第五,管理者在制度执行中重要性。对组织中广大员工来说,最在意的是管理者是否率先遵守,也就是指是否存在官大于法的现象。领导者的示范作用对制度执行力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领导者在任何时候都尊重规则,不特殊,不逾越甚至凌驾于规则,按照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这提升了领导的公众形象,又带动员工自觉养成遵守规章制度的良性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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