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实用13篇

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篇1

二、目标任务

1、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杜绝校园因安全隐患造成的死亡事故,减少一般性事故。

2、控制目标:死亡人数控制在市安委会下达的控制目标以内,力争各类事故和死亡人数都比去年有所下降。各责任单位控制指标分解数由区安委会另行下达。

三、主要举措

(一)突出“两个强化”

1、强化落实责任机制。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控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问责制,严格责任追究,继续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一票否决”。全面实施《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办法》,坚持安全生产奖惩并重。

2、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的必要投入,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积极采取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风险评估、安全评价等方法,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完善“三个体系”

1、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按照全区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总体要求,继续建立和完善各种重点行业重特大事故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科学组织演练,调整预案,形成上下衔接、反应快速、处置得当的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整合资源,完善设备,提高技能,建立比较有效的矿山抢险救援体系。依托公安消防队伍,建立起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和城市公共安全事故抢险救援机构体系。各乡镇(办)也要进一步制订和完善本地应急救援预案,争取各方支持,建立本地生产安全救援机构,并加强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故的时候,能够反应及时,救援有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

2、完善监管机构体系。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选择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安监队伍。加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队伍建设,各产煤乡镇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煤矿安全监管机构,特别是重点产煤乡镇更要配齐配强懂专业技术的监管人员;要切实解决煤矿下井检查人员在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提高从事煤矿安全检查等艰苦、危险行业人员的生活待遇和政治待遇。

3、完善教育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区、乡镇、企业三级培训体系。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其主要负责人和有关经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必须接受规范的安全生产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区四级培训中心将对全区所有高危重点行业进行全员培训,不断提高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三)深化“八项整治”

1、深化煤矿安全整治。以“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害为重点,强化煤矿的生产技术管理和现场安全管理;督促煤矿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各类安全系统和设备设施,提高办矿水平;按照《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要求,加大煤矿整治力度,严格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查,依法取缔和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和发生重特大事故的矿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煤矿要采取过硬措施进行整顿,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验收不合格的要坚决关闭。与此同时,全区各煤矿要按照全国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和瓦斯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继续加大对瓦斯治理的力度。区里将对高瓦斯矿井的瓦斯监控系统进行全区联网,以便于集中监控和及时掌握各煤矿井下瓦斯动态。

2、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树立科技兴安意识,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淘汰取缔落后生产方式,关闭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企业,从源头上遏制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状况。露天采石场要以实现规模化、规范化开采为重点,坚持关小扶大原则,全面推广机械化作业;坚持依靠科技进步,努力搞好欧里中深孔爆破技术应用示范,争取尽快在全区推广。井工开采的要制定开采方案,以防火、防水、防冒顶为重点,严格按规程操作,加大整治力度。尾矿库要严格按照区安委会下发的整治方案,整治到位。

3、深化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安监、公安、工商、交通、环保等有关部门要依法承担起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在区政府安委办的统一协调下,全面做好部门间的工作衔接和配合。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深入抓好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各个环节的专项治理,认真做好核发安全许可资质工作,严格把住安全生产条件审批关。对剧毒化学品经营、储存等各环节,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进一步加大对烟花爆竹监督管理力度,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厂点和家庭作坊,严防死灰复燃。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批发证;对符合安全条件的销售单位、零售网点,要严格按规定审批发放销售许可证,严格市场准入条件。

4、深化公众聚集场所安全整治。继续加大对人员、物资集中的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饭店、洗浴中心、高层地下营业场所、学校、幼儿园、粮库、仓库和易燃易爆等重点单位、要害部位隐患的整治力度。凡是安全通道不畅通、有毒易燃材料装修、窗户堵塞密闭的公众聚集和公共娱乐场所,要果断关闭整顿,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5、深化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以实施“畅通工程”和“创建平安大道”为中心,以“压事故、保平安、保畅通”为重点,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继续开展整治和打击超员、超载、超速行驶、酒后驾车和无证驾驶等违章行为,公安交警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重点交通路段、事故多发地区的巡检巡控,及时纠正和消除各类违章行为和事故隐患。认真抓好对各种机动车辆的安全检查、检测和检验关,坚决防止各类车辆特别是客运车辆及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带病行使。对严重违章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汽车驾驶员和车主,要依法严肃查处,坚决扭转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局面。

6、深化建筑施工和燃气安全整治。建立健全建筑工地施工安全检查制度,及时排查和消除建筑施工中的事故隐患。对区内所有在建的建筑施工工地,凡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不执行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必须立即责令停工整改,直到消除隐患,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批准复工。按照《江西省燃气管理办法》规定,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监督,全面落实燃气整治的各项措施。

7、深化民爆器材安全整治。按照《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重点加强对各类民爆器材库及各类矿山使用的炸药、雷管、导火索等器材的安全管理,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监察力度,确保民爆器材运输、储存及使用等环节安全。

8、深化锅容管特和三线交越安全整治。重点抓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设备、大型游乐设施的检查治理,依法查处违法制造生产的小土锅炉,坚决取缔继续使用的报废锅炉。要在年三线违章交越和搭挂专项安全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对三线违章交越和搭挂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安全。

(四)做好“三个加大”

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篇2

2.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要切实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制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继续推行安全生产重点单位监管制度,镇政府与重点单位签订责任书。

3.推进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体系改革。加大安全生产考核权重,制定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具体实施办法。完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办法,针对镇实际,细化考核办法,实行安全生产考核点评制度。

4.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依法从严从紧从快对事故进行调查,严肃查处瞒报、迟报事故行为。开展警示教育,建立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二、强化隐患排查治理

1.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制机制。建立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暗查抽查工作制度,规范安全生产暗查抽查工作。加强隐患整改,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报送和统计分析,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2.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规范完善安全生产集中检查、专项督查等制度,把“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制度化、常态化,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责任制,企业隐患排查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3.强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镇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打非治违长效机制,运用集中执法、联合执法、专项督查等方法,督促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和严肃追究法律责任等“四个一律”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鼓励群众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和各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三、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1.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交通部门要督促企业严格依法依规经营,加强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实行持证上岗。继续推动公路危险点和事故多发路段整治,完善公路安全设施,提高道路安全保障水平。派出所要加大路面巡查管控力度,重点抓好大中型客运车辆、大中型货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校车等重点车辆监控管理,做好驾驶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要加强渡船渡口的安全监管。

2.加强危险物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组织开展油库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专项检查,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安监要督促企业深入贯彻落实化工企业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保障“双十条”规定,深化氯气、液氨等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督查。

3.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督促社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开展白查自纠和自动消防设施检测维保,加强重点时段的值班和防火检查巡查。推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和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强化市场、公共娱乐场所、交通枢纽、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单位的安全监管,集中“三合一’’场所进行排查评估,严格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建设工程方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对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协调有关部门按照“依法监管”的原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整治。

4.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规建部门要督促开展施工现场电气消防安全检测;强化动态管理,加强对“三类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培训教育。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

5.深化旅游安全监管。要全面贯彻落实《旅游法》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旅游安全宣传。督促、旅游景区景点等落实企业安全生严主体责任,做好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评价,强化旅游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加大员工安全培训力度。继续加强水上、户外旅游安全监管力度。强化黄金周、暑期等重点时段的旅游安全大检查,强化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6.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安监部门要继续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加强露天矿山高陡边坡治理,落实台阶式开采或白上而下分层顺序开采和中深孔爆破;严格非煤矿山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设施设备检测检验。

四、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1.有关部门和企业要继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强化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

2.举办各级干部和安全监管人员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宣贯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抓好贯彻落实。

3.推进全员安全培训,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10O%持证上岗,以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企业从业人员100%培训合格后上岗,各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100%持行政执法证上岗。

4.加强在校学生安全基础教育,完善社区安全宣传和农民工安全培训机制。

五、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1.强化安全生产准入工作。要严格实施安全规划,监督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要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实行严格的安全标准核准制度,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

2.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备专职人员,保障监管资金,配备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和办公设备设施。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加大安全监管部门应急救援和执法交通工具、检测检验装备、宣传教育费用的投入力度,改善办公条件。

六、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篇3

二、总体目标

(一)有效控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和社会负面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件),坚决杜绝重大事故;

(二)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减少一般事故,各类事故总量持续下降;

(三)全面完成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安全生产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重点工作

(一)转变两个观念,促进安全生产理念创新

1、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紧密联系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全面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制定区级人民政府贯彻落文件实施意见,把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落实到社会管理、生产经营建设的每一个环节,切实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之路。

2、着力推动安全监管观念转变。坚持强化监管,服务企业的方针,切实推动工作重点由控制伤亡事故向全面预防转变;综合监管由被动防范向源头控制转变;企业安全基础工作由政府推动向企业自主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突击整治向规范化、制度化转变;执法检查由常规检查向专项执法、部门联合执法转变。

(二)强化三个责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3、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引导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强化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自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三项制度”建设,足额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认真开展全员化培训工作,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技术改造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企业安全基础,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4、严格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及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有部署、有分析、有落实。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机制,将安全生产绩效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平安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体系,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奖励、警示、行政问责等制度。继续深化各镇(街道)安全生产月度考核,进一步完善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促进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的开展。依法强化事故查处,认真调查处理每一起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事故责任追究。

5、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各镇(街道)要对照《关于印发镇海区各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履职,进一步明确并落实所属部门和村(社区)安全生产职责,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照《关于印发镇海区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的通知》文件的分工,各司其职,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强化配合,通力协作,自觉接受区安委会办公室的协调指导,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三)严查严打严防,促进安全生产秩序规范

6、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突出工伤多发企业等重点领域联合执法,以加强执法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镇(街道)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委托执法的作用,多方式、多手段开展执法监察工作。负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要认真编制执法计划或方案,集中主要力量,加强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营造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的强大声势。

7、推动“打非治违”常态化管理。坚持把“打非治违”作为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重要手段,出重拳、动真格,严厉打击,推动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秩序。坚持部门协作,按照“属地管理为主、行业部门监管全覆盖”的要求,探索完善无证无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机制,进一步挤压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空间。坚持依法惩治,对“打非治违”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查处,切实做到“四个一律”,防止前纠后犯、死灰复燃。

(四)强化安全基础,促进安全生产环境优化

8、攻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镇海区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完成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年创建目标。积极推进建筑、交通工程建设、市政工程建设和道路交通运输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启动规模以下企业四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完成金属园区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9、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积极引导、鼓励企业参与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创建,加大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和考核工作力度。出台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认真执行《镇海区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激励约束政策》,全面建立工矿企业诚信管理体系。

10、深化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贯彻《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强化组织培训、技术手段、严格执法等综合措施。各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督促企业定期排查事故隐患并做好申报工作,确保企业自报率100%。

11、加强应急救援管理。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及时修订安全生产预案,规范政府(部门)预案管理。建立社会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及时规范有效实施救援。加强应急物资配备,确保应急物资保障到位。开展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应急技能。

(五)突出重点领域,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2、危险化学品领域。加强源头监管和日常监管,严格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许可,实行每季度通报许可和书面提醒告知制度。加强危化品使用企业和重大危险源监管。根据区域危化品管理的特点变化,探索建立危化品行业区域协作机制(镇海区、石化区、港区)。根据《市公共区域油气管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意见》要求,建立油气管道制度化管理机制。继续实施精细化工行业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提前一年完成。

13、交通运输领域。严格落实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五条常态严管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危化品运输车辆、校车、客运车辆等重点车辆的管控。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完成危化品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抓好危化车辆专用通道交通设施改造,加快推进九龙大道、中官路等路口电子监控更新建设,加强临水临崖路段、危桥的改造。严防各类交通事故,强化骆霞线与庄俞公路交叉口等事故多发路口综合治理,确保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控制目标。

14、消防领域。进一步完善“五位一体”的基层消防组织体系、区-镇(街道)二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机制和消防基础设施。加强消防管理,深入推行网格化消防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开展好“除隐患、保安全”等消防专项行动。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宣传行动和火灾应急救援演练,切实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实施金属园区转型升级方案,提升园区安全保障条件。

15、建筑施工领域。全面实施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QQ视频监控管理制度,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以信用扣分等手段强化日常安全监管。全面建立三级月履职报告监督制度,建立重点监管企业和工程项目约谈通报制度。加强建设单位和属地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突出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加大建筑物安全检查力度,确保不发生建筑物倒塌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事故或事件。

16、特种设备领域。针对性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加大人员密集的商场、医院、宾馆、游乐场所以及化工区等重点区域的安全监察力度。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领域“打非治违”,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多部门联系制度和安全“一岗双责”制度,推动形成大监管格局,确保特种设备万台事故率、万台死亡人数不突破市政府下达控制指标。

17、机械制造领域。以防范机械伤害、高处坠落、中毒窒息、触电、物体打击等事故为重点,督促机械企业制订和完善安全操作规程。以强化工伤事故预防为重点,积极开展较大风险作业岗位专项整治,严格危险作业安全管理。

同时,农机、电力、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担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也要根据本行业、本系统的实际开展整治工作,消除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严防亡人事故,共同保障工矿商贸企业万人(参保)工伤事故率不突破市政府下达控制指标。

(六)多方共同努力,加强安全生产队伍建设

18、强化队伍力量配备。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机构,不断配强区级安全生产执法力量,优化人员结构,确保人员、装备、办公条件适应安全监管需要。负有安全生产监督和行业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建立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切实落实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工作职责。各镇(街道)要建立健全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推进规范化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配足配强安监所人员和村(社区)安全生产协管员。

19、加强队伍能力建设。组织集中业务培训班、开展执法检查推进会活动,全面提升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业务能力。应用安全生产监管综合服务平台,抓好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区级安全生产门户网站建设,提升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积极开展岗位培训,实施“百千安管骨干”工程,加强企业安管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建设。

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篇4

二、目标任务

杜绝重大事故和较大事故,控制一般事故,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以内。

三、工作措施

(一)深化学习,强化安全宣传培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把安全生产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生产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精心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努力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推进安全文化建设,深化开展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进农村“六进”活动。做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提高全民法制意识和安全素质。加大安全培训力度,定期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二)落实责任,强化目标管理考核。制定和完善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定期组织督查,年终组织考核,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不达标的,按照《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实行“一票否决”。严格责任追究,对由于责任不到位、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到位而造成安全生产工作被动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忽视安全生产工作、对事故有领导责任的,坚决实行行政问责制,严惩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违规和腐败行为;对已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处,分清责任,严肃追究。

(三)完善机制,强化安全监管措施。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继续重点对全镇两个露天采石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石油、化工、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运输企业;渔业、农机、水利等单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其他重点行业和领域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完善事故隐患定期排查上报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定人、定措施、定方案、限期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实施停产整顿;对违规违章生产经营行为加大加重处罚;对拒不执行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关闭关停。完善安全生产检查机制,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做到检查有记录,整改有结果,确保取得实效。完善综合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安委会协调工作的职能。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建立健全综合安全监管六项制度即:联席会议制度、工作通报制度、监管检查制度、报告备案制度、综合分析制度、建设项目“三同时”联审制度。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联合执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安全生产环境。

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篇5

1、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12人以内,杜绝重大死亡事故,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人以内,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死亡指标控制在核定范围以内;

2、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重伤人数控制在24人以内,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重伤人数控制在——人以内;

3、厂长(经理)培训、持证率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率达98%以上;

4、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率100%;

5、重大危险源监控率100%;

6、特种设备检验率100%。

三、工作要点

1、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严格考核,重奖重罚,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代表政府对全区安全生产和各行业管理部门实行综合监管,公安、海上运输、交通、建筑等行业管理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兵把口,按时完成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工作任务。

2、健全完善监管体系。逐步完善区、镇(街)、村(社区)、企业四级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体系,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和已关闭矿山的安全监管和事故防范,逐步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坚持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四级网络体系作用,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力度。落实《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规定》,做到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对重大危险源审查登记工作,实施动态管理,加强日常巡查,落实防护和监控措施,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做好演练工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防患于未然。

4、突出重点,严格把好“五关”。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严格把好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市场准入关,加强日常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的企业依法严肃查处。同时,要做好建设项目“三同时”核准工作。

5、做好安全大检查工作。安全检查是预防事故发生的有效手段。要在对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做好重大节假日和季节性、专题性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将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突出实效,认真排查事故隐患,落实整改责任,跟踪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的落实。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挂牌制,责任到人,最大限度地消除事故隐患,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6、加大执法力度,严肃行政责任追究。对于一般性生产安全死亡事故,要严肃追究相关企业及责任人的责任;对性质及情节严重的生产安全事故,要从重处罚;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要按照省政府的规定,将道路交通事故纳入区政府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认真做好道路交通事故行政责任的调查追究工作。

7、抓好“双基”工作,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指导、监督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机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行业规范,建立健全企业安全质量工作标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努力实现“零隐患”和本质安全、主动安全的目标。

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篇6

(一)严格落实街镇平安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加强平安生产基层和基础建设,建立和落实平安生产长效机制。要完善街、镇平安生产责任联系点制度,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的平安监督与指导。完善平安生产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平安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促进平安生产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二)严格落实部门平安监管职责。区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日常监管巡查,把监管工作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一个领域和环节。加强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平安监管。坚持关口前移和联合执法,切实承担起安全管理的职责,提高行业平安生产水平,促进平安发展。

(三)严格落实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把平安生产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和每个员工,认真执行建设项目平安设施“三同时”外包工程平安管理、平安生产许诺、平安生产预警等平安保证制度。规范企业平安管理机构设置,高危行业和300人以上的其它企业,设立平安总监并行使企业副职职权。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平安职能,落实平安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高危行业要配备或聘用注册平安工程师,其它企业应聘请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或人员提供技术支撑。加强高危行业、建设施工企业领导现场带班管理,稳步推动其它行业领导带班制度落实。高危行业全面建立平安生产绩效工资制度,逐步带动其他行业执行平安生产绩效工资制度。

二、深入开展平安生产执法行动

(四)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健全公安、交通、国土资源、建设、工商、质检、城管等部门协调机制。通力协作,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影响平安生产的行为。

(五)实行委托执法。街、镇、工业区实行平安生产委托执法。参与执法资格培训,取得执法资格,实行非事故类委托执法。选择条件幼稚的街、镇、工业区设立平安生产监察中队,加强工作指导,协助街、镇、工业区独立、合法完成平安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扩大执法工作的覆盖面,将每个生产经营单位都能纳入到有效监管之中。

(六)加强事故前执法工作。努力做到关口前移。加大非事故类处罚的力度,通过事前奖励督促企业加大平安投入和安全管理,力争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2011年全区非事故类行政处罚目标不少于20万元。

(七)严格查处平安事故。依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要处理到位,确保事故按期结案率达100%坚持一般事故约谈制度、事故现场分析会制度和事后通报制度。

三、以平安发展为引领。

(八)组织《实施意见》宣讲活动。大力宣传贯彻《实施意见》组织宣讲团。结合实际进行宣讲,解疑释惑,全面贯彻执行《实施意见》各项政策规定。

(九)制定和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各街、镇、工业区和区政府有关部门以建设平安发展型乡村为目标。制定和完善配套政策措施。

(十)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以强化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创新平安监管体制机制为重点。认真落实《实施意见》关于地方政府平安生产责任的规定,落实平安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切实加强对各类企业平安生产的监管和指导。

(十一)组织实施平安生产“十二五”规划。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以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为核心,有序推进平安生产“十二五”规划的组织实施。

四、深入开展平安生产治理行动

(十二)消防平安整治。以构筑社会消防平安“防火墙”工程为载体。集中治理消防平安隐患,确保消防通道和平安入口疏通。落实基层派出所消防平安责任,强化防火知识普及和农村防火工作。

(十三)危险化学品平安整治。重点抓好剧毒物品、液氨、废品油、液化石油气、压缩天然气等从业单位的平安监管;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运输、销售和废弃物处置等各环节的平安管理。

(十四)深化民爆物品平安整治。以开展整治“四超”三违法”为重点。杜绝超时、超产、超员、超量生产和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违法经营行为。

(十五)烟花爆竹平安整治。进一步落实街、镇、工业区打击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责任制。坚决取缔非法作坊。落实零售经营布点规划和限时销售措施,严格零售网点的平安条件审查,建立销售登记烟花爆竹不良行为记录制度,加强烟花爆竹平安管理。坚持“零报告”制度,始终坚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贮存和运输行为。2011年全区零售经营布点不超过100家。

(十六)道路交通平安整治。完善道路交通平安社会化管理机制。加强交通平安设施建设,深入治理交通平安隐患。进一步深化“三大车”三小车”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酒后驾车等违法违章行为,全面压减乡村道路交通事故,有效预防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十七)水上交通平安整治。要抓好重点时段、重点部位渡口的平安管理。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渡船,严禁渡船带“病”运行、超载、疲劳渡运和非渡工摆渡等违反平安规定的行为。

(十八)建筑施工平安整治。完善建筑施工平安监管体系。落实监管责任。深入开展建设工程平安质量规范化和文明工地、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加强施工现场的平安管理。加强建筑施工项目的现场平安监管,深入排查建筑施工平安隐患,深化以防范工地脚手架坍塌、起重机械倒塌、基坑滑塌、模板支撑垮落、触电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的平安专项整治。切实加强工业园区建设工地、农村建筑施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二次装修、大型户外广告设立的平安监管。

(十九)撤除施工平安整治。严格房屋撤除施工平安审批条件。认真督促整改房屋撤除施工过程中危及安全的相关问题,落实施工平安防护措施,确保房屋撤除施工平安。

(二十)职业健康平安整治。建立职业危害定期分析和评估通报制度。2013年前达到平安防护规范。使用高毒物品或粉尘危害严重的场所2011年底前达到平安防护规范。

五、进一步开展平安生产宣传教育行动

(二十一)开展“平安生产月”活动。认真组织开展以“平安责任。加大正面典型宣传力度和典型生产平安事故案例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使“以人为本、平安发展”理念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广泛深入人心。

(二十二)加强平安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平安文化示范企业、平安诚信企业、平安社区、平安保证型城区、平安文化教育基地等创建工作。扶持发展平安文化产业。举办“安康杯”竞赛、第四届“滨湖杯”平安生产知识竞赛等活动,开展平安书画作品展等平安文化系列活动,推动平安文化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进学校。

(二十三)开展平安社区建设。聘请专业机构和专家制定实施方案。积极宣传,赢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广泛参与。

(二十四)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建立完善平安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及时受理举报案件。

(二十五)加强平安教育培训。继续加强企业负责人、平安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强化对企业全员培训的监督检查。做到先培训、后上岗。抓好全区平安监管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加强专业技术和法律法规培训学习,不时提高平安生产行政执法能力,增强履职尽责能力。

(二十六)开展平安生产示范街镇创建活动。巩固工业园区专项整治效果。重点加强街镇、工业项目聚集区的平安监管机构、制度、机制和台帐规范化建设。

(二十七)全面开展平安生产规范化创建活动。全区工矿商贸企业全面开展以“企业达标升级”为主要内容的平安生产规范化创建活动。把班组建设作为平安管理的关键环节。推动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危险化学品企业在2012年底前、其他高危行业的企业在2011年底前必须达到三级以上平安生产规范化水平,重点企业要达到一级规范。冶金、机械等其它行业的企业必需制定达标规划,确保三年内实现全部达标。对逾期不达标的依法停产整顿直至依法关闭。

六、进一步加强平安生产保证能力建设

(二十八)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政府和企业平安生产应急管理体制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应急平台、基地和队伍建设,加强预案修订和备案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实战综合演练,做到信息疏通、反应迅速、处置有效。

七、进一步加强平安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二十九)加强机构队伍建设。街、镇、工业区进一步健全安监机构建设。配齐2名以上平安监管人员,并取得平安生产行政执法资格;平安协理员全部在岗在位,配备必要的平安监管设施设备,不时加强安监队伍建设。

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篇7

二、工作目标

2018年的总体目标是全县煤矿事故总量控制在省、市、县政府下达的指标以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遏制零星事故,实现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主要工作任务与措施

(一)落实安全责任,强化目标考核。

1.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以贯彻“双七条”为总抓手,紧紧扭住矿长(包括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责任不放松,深入推进煤矿安全治本攻坚。对达不到“双七条”规定要求的煤矿,一律停产整顿,暂扣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限期整改;逾期仍不符合要求的,注销矿长任职资格,依法关闭该煤矿。

2、巩固关闭成果,着力推进产业升级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和《湖南省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总体方案》(湘煤关退办[2014]

1号)文件精神,我县在2014年和2015年共关闭退出14个煤矿,必须对这14个煤矿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巡查,做到露头就打,发现就踩死,防止死灰复燃。保留矿井必须按保留矿井条件进行改造升级,促进改造提高、促进正规开采、促进瓦斯治理和利用,切实解决落后小煤矿问题,通过生产环节改造、实行正规开采达到保留矿井必备条件的矿井。

3、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计划。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的要求,一是组织开展煤矿春节后复产验收工作

;二是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现场检查,对生产矿井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月度安全生产现场检查;三是按要求组织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初步验收工作;四是单独开展以“一通三防”、瓦斯防治、水害防治、汛期、“打非治违”、职业卫生、应急救援及节假日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检查。

4.

抓好重点时段煤矿安全工作。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以“两节”、“两会”及雨季等为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强化应急值守,确保期间煤矿安全和社会稳定。

5.继续加强瓦斯治理工作。按照《祁阳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规定,严格落实瓦斯防治“十二字”方针,认真执行《煤矿瓦斯防治“十条禁令”》,按规定进行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高瓦斯矿井必须完善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制度,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意识,发现瓦斯超限仍然作业的,一律按照事故查处,依法依规处理责任人。所有的矿井煤矿瓦斯监控系统和人员定位系统必须保证24小时正常运行,达到瓦斯监测预期效果;必须严格执行瓦斯“三对口”和“一炮三检”制度,严禁瓦斯超限作业。继续完善“两闭锁”(即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装置。

6.严格落实防治水措施。煤矿企业必须按照县煤炭局《关于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的通知》规定,进一步搞好水文地质调查和完善水文地质资料。必须按规定配备专用探水设备、制定探水措施、安排专职探水人员,必须坚持“有疑必探、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采)”的原则,做好探放水记录,加强老窑水防治工作。加强地表水防治和雨季防治水管理,采取“阻、截、防、排、疏”防治水措施,完善矿井排水系统,做好联合试运转,确保排水设施正常运转。

7.强化顶板管理。煤矿要加强井下作业场所和主要通风、运输、行人巷道的支护工作,制定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坚决制止空棚空帮作业,抓好工程质量和支护质量的管理,煤矿要严格执行验收标准,达不到工程质量要求和支护质量标准的要推倒重来,企业不支付工资,待复检合格后才能支付工资。

8.提高通风能力,做好“一通三防”工作。加强通风巷道改造,所有采煤工作面都必须形成负压通风,且风量符合要求,严禁串联风、循环风。健全完善煤层自然发火预测预报、预防系统和煤尘检测、洒水降尘系统,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井下盲巷按规定打好密闭、栅栏,设立瓦斯检查牌板。局部通风的“三专两闭锁”必须到位,严禁局扇机乱停乱开,严禁无风或微风作业。临时停工地点严禁停风。所有压风施救管道、防尘供水管道必须安装到作业地点。

9.加强机电运输管理。严防矿井电气设备失爆,所有的开关、接线盒必须符合要求,不允许存在“鸡爪子”、“羊尾巴”和“明接头”。所有的机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要求,严禁使用淘汰落后的设备设施。严格落实“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坚决杜绝坐矿车上下井的违法行为。主斜井及内斜井安装提升系统警示红灯,绞车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加强人车管理,要按规定进行班班检查,人车保持制动装置灵活可靠、使用正常,人车司机要认真负责,持证上岗,坚持对钢丝绳进行检查登记,坚持对矿车连接环的检查,发现钢丝绳断丝、磨损严重必须立即更换。

10、突出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及责任制的执行力度,切实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体责任,形成“定期排查、治理、复查”闭合机制和常态机制,重大隐患逐级上报。煤矿企业必须每周组织一次井下作业现场全面隐患排查,并按照“五落实”的要求抓好整治,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坚持乡镇每半月组织一次全面隐患排查整治督查,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每月对辖区煤矿至少进行一次检查,督促煤矿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11.

狠抓现场安全管理。结合我县顶板事故多发高发特点,切实加强通风瓦斯和顶板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强化作业现场安全检查和安全管理,狠反“三违”,杜绝“三超”,及时消除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切实保证安全生产。

12.

大力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继续把“六打六治”

打非治违行动作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事故的重大举措,明确将煤矿打非治违工作列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打非”工作合力,保持高压态势,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及“四个一律”强力措施,严厉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关闭后又擅自恢复生产、超层越界开采,以及边建设边生产等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要加强对企业“治违”工作的监督检查,对问题突出的煤矿企业要加强诫勉约谈、警示通报、挂牌和跟踪督办,并将非法违法行为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制定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工会等群团组织的监督作用,切实提升矿工的依法治安意识,通过信函、电话、网络等方式多渠道收集信息,严厉处罚煤矿不按规定投入、不整改隐患和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二)抓好煤炭行业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13.加强安全培训,提高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切实抓好“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和全员培训工作,计划在春节和“双抢”复工前举办2期脱产培训。新工人下井前必须进行正规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72小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各特殊工种必须及时输送到三级培训机构进行安全培训和复训,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达100%、全员培训参训率达100%。

14.继续大力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煤矿企业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体系和机制,持之以恒地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做到动态达标和岗位达标,扎实抓好工程质量班评估、旬检查和月考评工作,所有生产矿井必须完成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和考核定级工作。对达不到三级标准化标准的煤矿,限期停产整顿;逾期仍不达标的,依法实施关闭。将标准化工作作为建设煤矿投产验收和停产煤矿复产验收的前置条件,达标方可进行投产或复产验收。

15、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机构。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和国办发〔2013〕99号文件精神,按标准配齐“五职”矿长和特种作业人员,严格落实煤矿矿长责任制,切实抓好以总工程师为首的安全技术管理体系建设,鼓励专业化的安全管理团队以托管、入股等方式管理煤矿,进一步提高煤矿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

16.加强班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煤矿班组安全建设规定(试行)》(安监总煤行〔2012〕86号),切实加强煤矿班组安全建设,确保班组安全生产基本配置,全面完成班组长轮训任务,切实加强区队自主、班组自治和员工自律管理。

17、加强群众安全监督工作。积极发挥工会组织体系健全和联系职工广泛的优势,发动职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维护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煤矿企业要在矿井每个班组配备群监员,且不得由班组长兼任。强化群监员培训和管理,完善考核、考评、选聘和颁证机制,推动群防、群控、群治的安全长效机制建设。

18、加强职业健康工作。煤矿企业要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一次检测评价,将结果报告煤炭管理部门,并向从业人员公布。煤矿必须优先使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以防治尘肺病为重点,每年组织一次工人健康查体,按规定执行疗养制度。

(三)实施科技兴安,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19.

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篇8

1.加强政府及部门监管作用。将安全生产工作内容纳入全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管理综合体系之中。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依法对所监管、主管的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实施监督管理。

2.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行更加严格的安全管理,实施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考核制度,实施高危企业主要安全事项备案制度。场直各企业要将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及个人,定期进行考核,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3.加强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推进分级属地管理责任落实。

二、明确工作重点,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治理

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的专项整治,严把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的准入关,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生产、经营、储藏、运输、使用等环节进行动态跟踪管理,防范因事故引发的泄露、爆炸和污染事故。协助做好扩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安全评估工作。

2.开展涉险桥梁安全专项治理

对全场范围内的桥梁进行全面摸底登记,请相关专家鉴定,发现涉险桥梁要坚决封堵,并结合实际进行改造。

3.开展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专项治理

重点抓好学校、商场、医院等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攻坚战,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消防知识学习,开展以预防为主的安全消防事故演练活动,全面清理隐患,杜绝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4.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治理

认真贯彻国务院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知”精神,加大对全场烟花爆竹经营户和经营市场的监管力度,整顿规范经营秩序,坚决取缔无证经营户,同时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

5.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大力实施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推进消防网格化管理,建立“清剿火患”的长效机制;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的专项整治。

6.开展农村用电安全治理

今年下半年重点对农村用电安全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治理。通过集中排查和整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用电安全监管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体系。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保障全场人民群众安全用电无事故发生。

三、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全场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通过广播、电视、张贴标语、拉横幅和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的深刻内涵,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法制意识和安全素质,使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2.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中星公司做到全员持证上岗,对新招职工按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进行。其它各企业单位没有参加安全培训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今年按市局要求100%参训,做到持证上岗。

3.以“安全发展,共创和谐”为主题,切实抓好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企业安全生产技术练兵、安全班组建设,逐步提高全民安全生产素质,自觉参与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四、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1.健全职业卫生监管机制。进一步理顺和落实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加强安监、卫生、劳动保障、工会等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协作机制。突出职业病前期预防和职业危害的源头控制,强化用人单位防治主体责任。

2.深化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继续开展电子制造、水泥制造等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开展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

3.继续找好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实现申报对象由高危行业向一般行业拓展,督促已完成申报的生产经营单位抓好变更申报。

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篇9

2014年我镇安全事故率应控制在县政府下达的指标之内,遏制一般事故,杜绝发生较大的死亡事故。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狠抓安全管理薄弱环节,以取得新突破。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

1、加强领导。2014年镇政府调整充实安委会领导,配备安监站专兼职工作人员,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监管力量。

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从村委会,机关站所,到企业车间、班组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将工作细化量化到人,夯实安全工作责任。

(二)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搞好专项治理

各村及企业要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围绕“重在预防、深挖隐患、强力整治”的工作思路,切实做到隐患治理工作的“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经常化、制度化,纳入企业日常生产工作重要内容,建立督促整改制度,对重大隐患层层挂牌督办,该停产整顿的决不放过,该关闭的决不手软。2014年镇安委会将定期和不定期的深入企业开展安全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排查各企业在建施工环境各类安全隐患,对存在的隐患及时发现,第一时间督办整改,以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1、非煤矿山安全。要加大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积极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强井下施工企业机械通风,全面推进地下矿山“六大系统”建设,严格执行“三同时”审查、培训上岗、矿长下井带班、隐患举报奖励、隐患督办整改制度。

2、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对可能出现的化学品隐患按照“有患必治、重患必停”的要求,严格排查,建立烟花爆竹和危化品安全监管机制,各村与烟花爆竹经销商签订经销协议,做到先培训办证再经销,引导教育群众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3、交通安全。2014年我镇将主动协助交警大队,大力整治农用三轮车、摩托车非营运车辆载入和酒驾、无证驾驶等一系列违法行为,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4、森林防火安全。加强森林防火的工作力度,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镇村天保人员应经常深入村组林区,认真做好节日祭祀、春播烧地边等时段巡查工作。一旦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上报镇政府,并组织人员及时灭火。

(三)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迅速传达上级安委会议精神,我镇将全面开展安全理念教育、警示教育以及安全常识教育,全面提升群众安全素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培训学习力度,以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四)加强应急管理、提升处置能力

1、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各企业必须进一步修订完善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以应对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2、组建救援队伍,邦田、鸿嘉公司要建立一支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健全安全值班制度,以提高安全应急效率。

(五)建立职业健康体检制度,开展职业安全健康工作

各企业要建立职业安全健康制度,加强职业危害申报工作,推进重点行业粉尘与职业危害专项治理,落实企业现场危害因素检测与整治,健全从业人员防护与职业健康体检制度,认真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许可制度,年底前完成企业职业危害申报工作。

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篇10

二、工作目标

(一)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努力减少事故总量。

(二)扎实推进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时全面完成市、县挂牌督办重大隐患的整治任务,部门乡镇级挂牌隐患整治率达98%以上。

(三)创建省级安全社区,切实开展各个促进项目安全工作,实现当年创建,当年达标。

三、安全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全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一岗双责”制和属地管理责任制。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专业监管、行业管理职责和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职责,全面落实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促进单位、企业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到位。

(二)强化宣传,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以安全生产月、广播、会议、专栏、宣传站等活动为载体,组织形式多样的安全工作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积极推进安全社区建设,推动安全文化繁荣。

(三)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按照隐患治理“五落实”原则,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采取单位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属地检查与行业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查找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全面贯彻实施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形成全过程、动态化、重预防的安全管理机制,完善安全网格化管理

(四)开展创建省级平安社区工作

创省级平安社区已上报省上备案,要在今年内实现达标,任务十分艰巨,必须按照省上统一标准,切实开展平安社区十三个促进项目工作,确保创建成功。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建设,创建市级农村道路安全模范镇是创建省级平安社区的重要内容。我镇已连创两年,今年是关键的一年,今年创建成功可申报创建省级模范镇,因此要加大力度,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

(五)提升安全应急救援能力

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篇11

2.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按照本系统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抓工作,敢担当,善作为,见行动,强化组织协调,把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抓好抓实,确保不发生重大事故。

3.深入学习《安全生产条例》、《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履行好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规模以上商贸企业安全监管,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水流到头。

二、健全完善机制体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4.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责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坚持主要负责人是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科室主要负责人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监管责任。

5.健全专业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加强专业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全面开展专业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完善安全隐患既向企业交办,也向各地商务部门交办,既督查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也督查各级商务部门履职情况的“双重交办、双重督办”机制,做到闭环管理,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6.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健全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建立健全境外投资企业安全生产督促提醒机制,督促指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整治

7.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国家和省上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督查检查、专项整治等活动。专项整治、督查检查要落实形成一张问题清单、制定一套整治措施、开展一次暗访抽查的“三个一”制度,确保风险隐患得到管控整治。

8.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加强源头把控,严格市场准入。将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是否达标作为年检的重要内容之一,全面实施年度检查。强化联合整治,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整治开展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9.深入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整治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开展建筑内部及周边道路消防车通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督促管理使用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维护管理职责,严格按标准划设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设置警示牌,预留消防车通道宽度,定期组织开展巡查、检查和维护等。

10.推进重点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按照《2020年全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积极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推动商贸流通企业消防安全示范创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消防安全交叉互查,年内至少开展一次交叉互查。

四、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安全监管

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篇12

消防安全整治方面,要深入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门诊大楼和病房大楼)、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和地下建筑、“三合一”生产经营场所为重点内容的消防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集中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危险化学品方面,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经营、使用等环节制定落实严密细致的防范措施。建筑施工安全方面,要把防高空坠落、防坍塌、防火灾、防触电作为重点整治环节,强化塔吊、起重机及电梯的运行监控,严格施工企业的资质审查,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纠正和杜绝“三违”现象。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大公众聚集场所、民爆物品、燃气、特种设备等领域行业的专项整治力度,进一步改善行业安全状况。

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篇13

二、工作要点

1、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开展职业卫生申报、“三同时”、现状评价工作,力争完成市交目标任务。

2、认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建全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网上申报系统,彻底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生活环境。

3、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1)强化对危化品的专项整治和管理,以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为依据,对全镇范围内的危化品生产、使用、销售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整治。对危化品生产企业,凡属工艺落后、达不到一定生产规模、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坚决报请上级关闭。非法生产的,坚决予以取缔。对危化品经营企业和销售网点在整顿的基础上,以法规范销售行为。督促危化品生产、使用企业制定好应急救援预案。

(2)抓好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面贯彻《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大力整治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

(3)继续加大烟花爆竹整治力度,对无合法证明、手续不全的烟花爆竹经销点坚决予以取缔;对私产、私销、私存、私运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予以坚决的打击。

(4)开展农村建筑市场的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建筑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教育,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5)抓好道路交通和运输车辆的专项整治,取缔非法拦装车、报废车、冒牌车、无证车,压降交通事故。

(6)对冶金铸造、非煤矿山、铝镁制品、有限空间等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排查隐患,淘汰落后工艺,加强职业卫生监管,提高劳动防护水平。

(7)加大对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确保在役设施设备安全有效运转,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强制报废。

4、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元旦、春节、全国两会、五一、国庆、冬夏两季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5、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培训工作。

6、各行业领域要加强安全监管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三、工作措施

一季度:

1、学习、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文件、决定,着力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关注安全、讲安全、抓安全、保安全的强烈氛围。

2、开展元旦、春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3、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4、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6、开展职业卫生申报和许可工作。

7、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

二季度:

1、开展隐患排查,督促隐患整改治理。

2、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评审工作。

3、开展“五一”前后安全生产大检查。

4、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5、开展各专项整治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季度:

1、抓好夏季安全生产各项督查活动。

2、开展各专项整治工作,汇总各单位专项整治资料。

3、抓好国庆期间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4、开展好国庆节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5、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季度:

1、巩固各专项整治成果,做好汇总总结工作。

2、抓好年度工作自查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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