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杂志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法律与信息技术总结实用13篇

法律与信息技术总结
法律与信息技术总结篇1

1、 美国

 

前不久美国布什总统签署了《2002电子政府法案》。按照该法案,美国将建立一个电子政府基金,头一年——2003年这一基金将被投入4500万美元,到2006年增长到1.5亿美元。此外,还将建立一个新机构“电子政府办公室”,以便对电子政府基金进行管理。在当前全球经济普遍不景气的时候,美国电子政务工程的金额之巨、规模之大令人咋舌。然而从目前情况来看,美国政府的电子政务工程正在一步步落实布什前任克林顿政府“利用信息技术提升美国竞争力”的理想。

 

美国的电子政务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初。20世纪80年代,由于美国政府预算赤字很大,国会和选民都要求政府削减预算,提高效率。1994年12月,美国政府信息技术服务小组提出了《政府信息技术服务的前景》报告,要求建立以顾客为导向的电子政府,为民众提供更多获得政府服务的机会与途径。并于1997年制定了一个名为“走近美国”的计划,要求从1997年到2000年,在政府信息技术应用方面完成120余项任务;在21世纪初,政府对每个美国公民的服务都实现电子化,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下,政府工作的效率有极大的提高。1998年,美国通过了一项《文牍精简法》,要求美国政府在5年内实现无纸工作,联邦政府所有工作和服务都将以信息网络为基础。

 

为确保这些应用目标的实现,近十年来美国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和文件,其中包括以信息为主要内容的《电子信息自由法案》、《个人隐私保护法》、《公共信息准则》、《削减文书法》、《消费者与投资者获取信息法》、《儿童网络隐私保护法》、《电子隐私条例法案》等等;以基础设施为主要内容的《1996年电信法》;以计算机安全为主要内容的《计算机保护法》、《网上电子安全法案》、《反电子盗窃法》、《计算机欺诈及滥用法案》、《网上禁赌法案》,等等;以电子商务为主要内容《统一电子交易法》、《国际国内电子签名法》、《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网上贸易免税协议》等等;以知识产权为主要内容的《千禧年数字版权法》、《反域名抢注消费者保护法》;还有,属于政策性文件的是《国家信息基础设施行动议程》与《全球电子商务政策框架》。这些法律和文件都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和程度相关联,从而从整体上构成了电子政务的法律基础和框架,这其中,可以说信息立法是电子政务立法的主要内容,信息安全立法是电子政务立法的重点,促进基础设施建设的立法是电子政务立法的基础,而电子商务与网络知识产权的立法又是电子政务立法的必要补充。

 

纵观美国的这一系列的围绕电子政务和信息化的法律和文件,其共同具有的几个显著特点值得我们认真总结,它们是:

 

(一):完善电子政务与信息化发展的基础环境,创造有利条件,促进发展。无论是电子商务、电子政务还是总体的信息化,都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其实质是把某一层次的技术或某一系列的新技术全面地应用到社会产生和生活的各个层次,而这一工程成败的关键就在于这种应用推广的条件是否具备,环境是否成熟。也就是说,电子政务系统工程的涉及面极广,所以所需的条件是多方面的,要求的环境也较复杂,除技术的成熟度、可靠性外,社会的认可程度,资金的支持与供给的力度与稳定性,管理机构的参与和支持,基础设施的完善程度,等等各方面的因素都是十分关键的,会直接影响到这一系统工程能否推进。而尽快创造这些各方面的软硬件社会环境的着眼点往往就是快速地颁布各项相关的法律和政策性文件。反过来,完善基础环境,创造有利条件,促进发展也就成为这些法律和文件的首要目的。

 

美国的《1996年电信法》、《全球电子商务政策框架》等都很好地体现了这一宗旨和原则。在其《1996年电信法》中,打破了由原来的法律所设置的长期以来使电信业受到部门和地区限制的困扰,为促进计算机互联网和有线电视网方面的竞争排除了法律上的障碍,为其发展提供了较为宽松的环境,直接酿成了全国范围内的从电信运营到硬件制造、软件开发、网络通信、因特网服务、广播电视等信息业务各个领域内的收购兼并风潮,加深了部门和地区之间的合作与协调,达到了整合力量、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目的。

 

《全球电子商务政策框架》更是一部通过完善基础环境,促进发展的文件,在这份文件中,分别就关税与税收、电子支付系统、统一商务法则、知识产权保护、个人隐私安全、电信基础结构、内容和技术标准等九大方面阐述了政府的立场,并提出了私营企业应起主要作用、政府应避免不恰当的限制等基本原则。

 

(二)排除法律上的障碍,为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等信息化建设的发展提供法律上的依据。法律总是落后于技术和产业的发展已是不争的事实,在一日千里的信息技术领域,这种情形更为突出,而在这些技术与法律的一前一后、一快一慢之间,就产生了法律空白、法律盲区、法律滞后甚至法律障碍,这些空白、盲区或障碍一方面给予了探索者更广阔的活动空间,但另一方面也确实使很多商业行为和模式得不到法律的支持,或者成为了这些商业行为和模式推广的阻力。这样的例子在电子商务、电子政务与信息化领域可以说是比比皆是,尤其是在市场准入这一类规则方面,旧规则是以旧的经营模式为基础的,新经济的商业模式往往很难对号入座,如果严格按照旧的要求对其进行约束,那这些新经济商业模式不仅会无所适从,其长处也会荡然无存。

 

基于这样的认识,美国在其《全球电子商务政策框架》中作了这样的阐述:“由于因特网的用途不断扩展,许多公司担心政府将对因特网和电子商务加以性质完全不同的范围广泛的管制,可能出现的问题包括税收和关税、对传送信息类型的限制、控制标准的制定及对所提供的服务作为公用设施加以管制。各国政府应当认识到,因特网的精华化和爆炸性的成功的部分原因是其非集中化特性和自下而上的管理模式。各国政府还应当认识到,因特网独特的结构向现有的规则模式提出了保障和技术方面的重大挑战,因而要相应地调整自己的政策。

 

为消除电子商务在行政和法规方面的阻碍,我们将:A、鼓励政府认可和接受正式的电子通信(即合同、公证文件等);B、鼓励国内和国际规则的协调一致以更支持电子签名和其他身份认证的可接受性;C、建立电子注册处;D、推动建立其他形式的适当的、有效的国际商业交易的纠纷调解机制;E、建立软件和电子数据的许可证交易、使用和权利转让;F、有关的标准和任选的合同履行规则。”

当然,这些措施只是众多排除障碍的办法中的一小部分。总之,在这些方面,各国基本上都是根据国家的利益目标和价值取向,通过立法建立信息化的法律体系,为其飞速的信息产业的发展提供法律上的依据和支持,包括确立在网络上虚拟的环境中当事人的法律地位,规定信息法律关系主体的各项权利义务,赋予以电子化、数字化形式所体现的作为和不作为的有效性及证据力,协调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平衡,等等。从而构筑旨在有效促进和保障国家信息化飞速发展的,涵盖其内存规律、外在市场规则和法律规范的支撑体系。

 

(三)坚持技术中方原则,在立法上为技术发展留有空间。针对信息技术领域乃至所有高新技术领域的所有立法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如何使千变万化、一日千里的信息技术适用单一的、稳定的法律规范。达到这样的要求的法律会与技术实现良好的包容共生关系:一方面,不同体系和模式的技术方案会在抽象的法律规范上找到自己合适的位置;而另一方面,法律的良好的包容性又会为技术的发展留有充分的空间,不会把新的技术解决方案视为异物而排斥于外。在目前电子商务、电子政务、信息化的发展状况下,这一类的问题具体表现为二个方面:

 

法律与信息技术总结篇2

本文论述了信息技术与数学教学整合的教学模式研究的现状及其重要性,分析了构建信息技术与数学教学整合的教学模式的原则,并探讨了在主导——主体教学理论的指导下构建的5种概念、规律和几何整合教学模式的目标、操作程序、适用条件以及评价方法。 关键词:信息技术数学教学整合教学模式 1引言 现代教育技术广泛应用于教育领域,不仅从手段上,而且从观念上、教学模式上都引起教学的深层次变革,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成了教学改革的一个突破口。然而,目前信息技术在中小学理科教学的应用水平仍然非常低,大多是作为教学内容的展示工具。中小学理科教师对于如何将信息技术与理科教学整合感到非常困惑,他们心中也产生了许多问题,如“什么时候用信息技术比较合适?怎么用?”、“怎么做才能体现‘主导——主体’教学思想?”、“怎么做才算是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要回答这些问题,除了让中小学教师掌握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信息技术以外,更为重要的是进行基于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思想的教学模式的研究,为中小学教师的教学实践提供一个可参考的范式。教学模式是在一定的教育思想、教学理论和学习理论指导下的,为完成特定的教学目标和内容而形成的比较稳定且简明的教学结构理论框架及其具体可操作的教学活动方式。教学模式是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的桥梁,既是教学理论的应用,对教学实践起直接指导作用,又是教学实践的理论化、简约化概括,可以丰富和发展教学理论。研究“主导——主体”教学思想指导下信息技术与理科教学整合的教学模式,为中小学教师提供一些可用于指导教学实践并借以改造的教学模式,对于推进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就显得非常重要而迫切。 2信息技术与数学教学整合的教学模式研究现状 有关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的教学模式方面的研究,语文学科走在其他学科的前面。由北京师范大学现代教育技术研究所主持的全国学科“四结合”(原为全国语文“四结合”)课题组和试验学校的教师们结合长达7年之久试验研究的实践,提出了几十种信息技术与语文教学整合的教学模式。与信息技术与数学教学整合相关的研究,基本上形成三足鼎立的局面:一是数学教学模式的研究,二是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模式的研究,三是计算机应用于数学教学的作用和方式的研究。关于信息技术与数学教学整合模式的研究却很少,有的也只是零星的、个别的。 自从20世纪70年代美国的乔伊斯和韦尔等开创性地提出将教学模式作为教学研究领域的一个独立研究方向以来,教学模式的研究一直是教学研究领域一个重要的课题。数学教学模式的研究近些年来呈现欣欣向荣的景象。贝尔在其著作《中学数学的教与学》中提出先行组织者、发现法、证明定理、解决问题、利用计算机等许多数学教学模式。由冯克诚、田晓娜主编的《最新教学模式全书》中也提出了数十种数学教学模式,还有《数学教育学报》、《中学数学教学参考》《教法与学法》、《数学通报》等期刊上名目繁多的数学教学模式,真可谓是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研究数学教学模式的学者和教师从数学学科教学的视角研究教学模式,对数学教学实践具有较好的指导作用,然而以计算机为核心的信息技术在这些教学模式中最多只是起一种教学手段或教学媒体的作用,贝尔提到的利用计算机教学也仅仅是众多教学模式中的一种,对于当前如何有效地将信息技术与数学教学全面整合起来的问题缺乏直接的指导作用。 近年来,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模式的研究引起了教育技术界的重视,提出了不少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模式,如何克抗教授提出的讲授、个别辅导、探索、协作等5类网络教学模式,祝智庭教授总结归纳的个别授导、教学模拟、智能导师、问题解决等23种信息化教学模式,李克东教授提出的情境——探究式、小组合作——远程协商式等4种数字化学习模式。这些信息化教学模式对于信息技术与数学教学整合有很好的借鉴作用,但由于其学科的普适性而缺乏数学教学的针对性。 计算机应用于数学教学前期研究的重点在于如何充分发挥计算机辅助教学的工具,近些年来则更加关注计算机认知工具的作用,尤其是校园网、因特网在中小学的广泛普及以及“几何画板”、“mathcad”、“mathematica”、“Excel”等软件的引入与使用,许多数学教学研究人员和数学教师对于将信息技术与数学教学整合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其中运用“几何画板”革新数理化教学(特别是数学教学)的试验研究项目取得了尤为显著的影响和效果,如运用“几何画板”讲授抽象的数学概念、做数学实验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这些计算机应用于数学教学的研究大多停留在计算机作用的描述、教学经验描述的层面上,没有对这些经验进行理论化、抽象化、模式化的概括,不利于其他教师的借鉴和运用。 3构建信息技术与数学教学整合的教学模式的原则 教学模式是教学过程的简约化描述,但教学程序却不等于教学模式。教学模式的构建虽然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受到构建者对教学规律和原理的理解和具体的教学实践的影响,但是必须在教育教学理论的指导下,符合教学规律,为实现教学目标服务,也就是说我们构建信息技术与数学教学整合的双主教学模式也要遵循一定的原则。 3.1基于主导——主体教学理论的原则 教学模式与教学思想、教育教学理论有天然的联系,没有一定理论的指导,教学模式就没有了灵魂。一个完整的教学模式应该包含主题、目标、条件(或称手段)、程序和评价五个要素(张武升,1988)。主题即教学模式所依据的教学思想或理论,对教学活动作出理论的解释,规定了教学模式的本质,还渗透、影响其他四个要素。影响教学模式的理论基础有现代的教育思想、学习理论、教学理论等。现代教育思想的指导从根本上把握了教学模式培养人的最终目标;学习理论解释学习的内在机制,要求教学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学习是有意义的学习;教学理论是用于指导教学操作程序和方法的系统理论,直接指导教学模式的形成。 “主导——主体”教学理论是构建信息技术与数学教学整合教学模式最主要的理论依据,“主导——主体”教学理论取建构主义学与教理论和奥苏贝尔等以“教为中心”的学与教理论之长,避两者之短,认为在教学的展开进程中,要充分尊重学生的学习主体地位,让学生对教学内容进行自主学习、自主思考,教师则在教学过程中起学习内容的选择、学习过程的组织、帮助和指导等主导性作用,使学与教有机的统一起来,体现了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最终目标的教育思想。 3.2体现数学教学特点的原则 为数学教学服务所构建的信息技术与数学教学整合的教学模式不可避免地受到数学的特征、数学教学的特点、原则以及数学教学改革的趋势和方向的影响。数学既是基础性学科又是工具性学科,因此数学教学既要重视基本知识、基本概念、数学思维方法的教学,又要重视数学知识的实际应用教学,重视学生实际问题解决能力的培养。针对现在数学只能为越来越少的人所掌握以及学了数学没有用处的情况,国际数学教育界提出“大众数学”、“人人都要学会的数学”的口号,美国数学教师协会(NCTM)在1989年3月制定的《学校数学课程与评价标准》中提出了全美学校数学教学目标:“为估价数学而学习,为数学推理而学习,为数学交流而学习,对于自己从事数学活动的能力有信心,成为数学问题的解决者”。我国新的数学课程标准也提出“通过义务教育阶段的数学学习,学生能够:获得适应未来社会生活和进一步发展所必需的重要数学知识(包括数学事实、数学活动经验)以及基本的数学思想方法和必要的应用技能;初步学会运用数学的思维方式去观察、分析现实社会,去解决日常生活中和其他学科学习中的问题,增强应用数学的意识;体会数学与自然及人类社会的密切联系,了解数学的价值,增进对数学的理解和学好数学的信心;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情感态度和一般能力方面都能得到充分发展”。这些数学教学目标为现代数学教学提供了如下启示: 基于“做”(hand-on)的教学——学习抽象的数学概念之前,让学生做数学实验、动手操作实物或模型,培养数学的意识,强调培养学生动手的能力; 基于思维(mind-on)的教学——关注核心概念、有判断力的思维方法和能力的教学,以使学生重构并形成自己的数学概念和关系,强调思维的培养。 基于事实(reality-on)的教学——使学生学会探索、发现、讨论和有意义建构用于解决现实问题的数学概念和关系,培养学生用数学的方法来解决问题的能力。 3.3基于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思想的原则 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是指在课程教学过程中把信息技术、信息资源、信息方法、人力资源和课程内容有机结合,共同完成课程教学任务的一种新型的教学方式(李克东,2001)。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是经过许多中间过程的,最终将信息技术作为辅助学习的高级认知工具,并带动教育的全面改革。根据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不同程度和深度,将整合的进程大略分为三个阶段(马宁、余胜泉,2001):封闭式、以知识为中心的整合阶段,信息技术作为演示、交流和个别辅导的工具;开放式的、以资源为中心的整合阶段,信息技术作为资源环境、信息加工工具、协作工具和研发工具;全方位的课程整合阶段,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引起了课程内容、教学目标和教学组织架构的全面变革。构建基于课程整合的数学教学模式要充分利用教育技术的优秀成果,并根据教学内容的特点选择适当的整合方式,强调将信息技术认知工具的作用,加强整合的深度,而不是仅仅将信息技术作为演示的工具。 3.4最优化教学效果的原则 教学模式是教学理论在教学实践中的运用和具体化,来自于教学实践。教学实践是教学模式的基石,教学模式必须用于教学实践才有其存在的必要,也只有通过教学实践的检验才能不断完善。因此,在研究教学模式的同时,还要将之用于实实在在的教学活动中,研究教学模式是否有利于提高数学教学的效率和效果,这是我们研究和构建模式的根本所在,也是验证模式是否有效、是否值得推广的基本途径。 4几种信息技术与数学教学整合的双主教学模式 教学模式的研究是理论与实践的“中介”研究,其“中介”性质决定了教学模式的研究有演绎法和归纳法两种方法。演绎法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从一种思想和理论假设出发,设计一种教学模式,用实验检验证明其有效后,确立这一教学模式”(张武升,1988)。归纳法是在大量教学实践基础上总结、概括形成教学模式。随着教学理论和教育科学研究方法的发展和变革,尤其是现在对教师教育科研能力的重视以及运动研究方法再度受到关注,教学模式的研究更强调运用演绎法和归纳法相结合的方法。 我们运用演绎法和归纳法结合的方法就数学的概念、规律、几何教学构建了5种信息技术环境下的双主教学模式,下面就对这5种模式的操作程序、适用条件、评价等进行阐述。 4.1概念的归纳——获得教学模式 “概念的归纳——获得教学模式”是在参考乔伊斯(B.Joyce)和韦尔(M.Well)的“概念获得模式”和塔巴(HildaTaba)的“概念发展教学模式”的基础上提出的,其目标是让学生形成正确的概念、了解概念的含义以及通过参与和反思概念化的过程,提高分析和概括的思维能力。概念的归纳——获得教学模式包括七个步骤。 (1)情景导入,明确教学目的 情景导入的目的是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建立学习的心理倾向。所创设的情景一定要与要讲授的概念有关,可以是与概念相关的生活实例、资料,可以是一些例子,也可以是用以明示该概念与其他概念关系(上位、下位、并列组合)的先行组织者等。在概念学习之前,教师要向学生阐明本课的目的是通过寻找其本质属性界定某一概念。 (2)呈现例子,分类归纳 教师选择一些肯定性例子(具备概念所有属性的例子)和否定性例子(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概念属性的例子),然后呈现给学生,让他们把相似的归为一类,并找出其共同属性(即归类理由)。如果低年级学生的分析能力不够强,则可以先呈现肯定性例子,让学生提取其中的共同属性,再呈现否定性例子,剔除非本质属性,引起学生对本质属性的注意,加强对本质属性的认识。 (3)提出概念假设 当学生把所有的属性都罗列出来后,要求学生给这组例子取一个名称,思考如何用这些属性来表述这个名称,此时教师不要对任何学生的观点进行评价,要鼓励他们多思考、多说。 (4)呈现例子,检验假设 同样呈现一些肯定性和否定性的例子,让学生用自己提出的假设判断是否所有的肯定性例子都能归到概念组中、概念是否已包含了所有的本质属性,必要时可以将一些属性添加到概念中。 (5)概括总结,形成概念 教师展示全体学生提出的概念属性和概念假设,要求学生共同提取该概念所包含的所有本质属性,用简练的语言概括出概念,然后再现概念的规范表述。 (6)应用概念,巩固理解 可以呈现一些比较复杂的例子,让学生应用概念进行分类,也可以让学生自己举出一些符合该概念的例子,加深他们对概念的理解。 (7)反思概念化过程 教师可以用问题来激励学生回忆、反思、讨论自己概念化的过程,如“请回忆一下你们得出这一定义的过程,你们是怎么确定其主要特征的”,从而提高其思维能力。 在上述过程中信息技术的作用以及教师和学生在过程中的活动可用表1来概括。 表1概念的归纳——获得教学模式中信息技术的作用和师生活动 模式程序信息技术的作用(理想状态)教师活动学生活动 情景导入,明确教学目的情景创设工具创设情景,说明教学目的明确目的,建立心理倾向 呈现例子,分类归纳例子展示、操练、表征观点(提取的概念属性)工具选择例子,确定呈现方式,收集概念属性例子分类,归纳概念属性 提出概念假设表征观点、交流讨论工具鼓励学生思考、发言,收集学生提出的假设提出属性和名称,讨论 呈现例子,检验假设展示例子、操练、表征观点、交流讨论工具选择例子,阐明阶段目的,参与讨论,收集概念属性假设例子判断,归纳属性,讨论 概括总结,形成概念呈现假设、表征观点、交流讨论工具展示概念属性和假设,参与讨论,评价学生概括的概念概括概念,讨论互评 应用概念,巩固理解呈现例子、操练工具选择例子,评价效果判断,举例 反思概念化过程交流讨论工具提问引发讨论反思,讨论 这种教学模式适合于讲授那些具有明确属性的概念,如有(无)理数、方程、等式等,也可以用于教授代数运算法则,如合并多项式、合并同类项等,对信息技术的要求不高,有大屏幕投影设备和一台计算机的教室基本满足教学条件(讨论口头进行,分类、提出假设可用纸代替),但是在教学前,教师必须选择准备好肯定性和否定性例子以及一些复杂的、似是而非的例子。教学的效果可以用判断、举例的方法来评价学生是否已理解、获得了该概念。 4.2规律的应用——探究教学模式 学习规律的目的是为了应用规律,此模式的目标是使学生通过应用概念和规律加深对概念和规律的理解,培养数学方法的应用能力和实际问题的解决能力,包括六个阶段。 (1)情景导入,明确问题 利用多媒体计算机创设现实问题情景,激发学生解决问题的兴趣,明确要解决的问题。 (2)分析问题,明确应用的概念或规律 让学生思考分析问题,提取问题中的已知条件、未知条件和要求的结果,引导学生讨论解决该问题需要用到的数学概念和规律,确定解决问题的概念和规律。 (3)分组讨论,提出假设 先将学生分成若干个小组,以小组为单位猜想、讨论解决问题的可能方案。这个阶段要鼓励学生多思考、多猜想,而不要求计算、证明,但是要给学生一定的时间限制,时间的长短则根据问题的难易程度而设定。 (4)共享方案,评价筛选 当学生已提出足够多的方案时,让小组成员汇报小组提出的方案。教师收集、汇总学生的方案,并把全部方案展示给全体学生,选出其中不同的方案后,让学生用逻辑推理的方法淘汰不可能的方案,进一步筛选出可能方案。 (5)计算证明,验证假设 让学生对剩下来的可能方案用严密的计算和证明的方法来验证其有效性。如果学生的信息能力较强,也可以要求学生用信息技术来表征最后的方案。 (6)汇报总结,反思 学生汇报验证的结果,总结问题的解决方案。如果方案比较复杂,教师可以用多媒体计算机来演示该方案解决问题的过程。最后要求反思解决问题的过程,讨论问题解决过程中所用的数学方法。 模式中信息技术的作用以及教师与学生的可能见表2。 表2规律的应用——探究教学模式中信息技术的作用和师生活动 模式程序信息技术的作用(理想状态)教师活动学生活动 情景导入,明确问题情景创设、问题呈现工具创设情景建立心理倾向,明确问题 分析问题,明确应用的概念或规律交流讨论工具引导,总结讨论,分析,确定应用的概念或规律 分组讨论,提出假设交流讨论、表征假设工具分组,设定讨论时间,鼓励学生,关注小组内所有成员的发言情况讨论,提出假设

共享方案,评价筛选展示方案、交流讨论工具收集、呈现方案,参与学生讨论汇报,讨论评价 计算证明,验证假设计算工具,实验环境,交流讨论工具提供工具,工具使用方法指导,提供帮助计算、证明,交流讨论 汇报总结,反思表征方案、交流讨论工具评价,总结,引发反思汇报,讨论总结,反思 此模式适用于与生活有关的计算公式、规则的复杂应用教学,如相遇问题、解方程问题等,对信息技术的理想要求是具有多媒体投影设备、网络环境、计算器、几何画板等数学探索工具等,要求教师和学生熟练使用Word、计算机、几何画板、网络交流讨论工具等。如果不具备网络教学环境,则学生的交流讨论可以口头进行。教学效果可以用解决类似问题来进行评价。 4.3几何概念、规律的“数学实验”教学模式 运用几何画板的“几何概念、定理的数学实验教学模式”的目标是通过“做”的教学,让学生正确理解几何中的概念、规律,了解概念、规律的形成原理,培养发现问题、转换问题的能力,培养用数学模型来解决问题的能力。该模式的步骤为: (1)情景导入,明确目的 情景导入的目的是激发学生探究的兴趣,明确数学实验的重点(要学习的概念/规律),如用与教学内容相关的例子引入课题,如用飞机或飞机模型引入角平分线教学、用飞翔的蝴蝶引入轴对称概念的教学、演示离心率变化引起曲线变化的动画引入离心率概念的教学等。 (2)做“数学实验”,自主探索 学生明确了本课的目的后,让学生用几何画板做数学实验,利用教师编好的课件独立探索,发现数学概念包含的本质特征、规律形成的原理。如果学生能熟练使用几何画板,也可以让学生自己制作简单的课件。 (3)讨论总结,形成概念/提出规律 学生将探索获得的概念属性或规律与学习伙伴进行讨论,在教师的帮助、引导下提出正确的概念或规律。 (4)概念/规律应用 将所获得的概念或规律应用于解决一些问题,可以是进行一些练习,也可以是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如用轴对称概念解决“在河边建一个水电站,使之到两个供水站的距离之和最短”等。此时还可能用几何画板进行数学实验。 (5)反思 用提问的方法引起学生回忆、反思自己的学习过程,讨论如何获得概念、发现规律的,在应用规律的时候是如何应用规律的,用“数学实验”进行学习对自己解决问题有什么启示等。 表3说明了信息技术在此模式中的作用以及模式程序中教师和学生的活动。 表3几何概念、规律的数学实验教学模式中信息技术的作用与师生活动 模式程序信息技术的作用(理想状态)教师活动学生活动 情景导入,明确目的情景创设工具创设情景建立心理倾向,明确学习目的 做“数学实验”,自主探索实验环境,表征概念或规律工具提供工具,监控、帮助、引导做数学实验,探索,记录探索的心得 讨论总结,形成概念/提出规律交流讨论、表征概念或规律工具总结,评价讨论,提出概念,互评 概念/规律应用呈现问题工具,练习工具,实验环境提出问题,提供工具,监控、引导、帮助练习,做“实验” 反思交流讨论工具引发思考,参与讨论讨论,总结 这种模式适用于抽象的几何概念、几何定理、复杂概念的研究和利用几何知识解决问题教学,如轴对称概念、多边形的内角之和、离心率概念、复杂曲线的形成、空间几何等,也可以用于物理、化学的教学中。要求师生都熟练使用几何画板和Word、记事本等记录工具,可用需要转换的复杂问题来评价教学效果。 4.4基于Internet的数学计算应用——合作探索教学模式 现代数学教学强调数学与现实生活的联系,要求数学教学要从身边的生活问题出发、用于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Internet提供的丰富资源又为此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基于Internet的数学计算应用——合作探索教学模式”就是为实现使学生将学到的数学计算知识用于解决生活问题、从而培养其联系实际、解决问题能力的目标而设计的,其步聚包括七个环节: (1)情景导入,提出问题 情景创设的目的是激发学生探索、解决问题的兴趣,创设的情景要与学生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而且要利用视频、音频、图片等多媒体信息来呈现问题,如深圳南山实验学校的易伟湘老师用悉尼奥运会的资料、用图片展示活动城市的情况[17]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2)分析问题,明确方向 要求学生分析解决问题需要确定哪些条件,这些条件与哪些数学知识有关系,最后确定解决问题涉及的数学概念,复习概念间的数量关系。 (3)小组学习,查找信息 教师按照学生的兴趣或位置关系将学生分成若干小组,确定每个小组成员都有相应的任务后,提供给学生信息记录表、相关的资源、网址或搜索引擎,传授学生使用这些资源的方法,让学生开始查信息。要求每个学生都独立自主地查找信息,他们所查找的信息都是为了解决共同的任务,是小组任务的一部分,培养他们协作的意识。这一阶段要给学生足够的时间和资源,使他们能进行充分的探索,学生还要及时记录所找到的信息。 (4)交流协作,解难释疑 当小组成员找到所需的信息后,让他们回到小组中,交流他们所查的信息以及为什么选择这些的理由,讨论其中分歧的意见以达成共识。对于一些学生容易忽视的因素,教师要及时引导。 (5)计算数据,问题解决 学生计算经过讨论的数据,比较、分析计算结果,讨论、选择恰当的解决方案。这里学生提出的解决方案可能不是惟一的,教师要鼓励学生多角度考虑解决方案,以培养他们的发散思维。 (6)成果汇报,讨论评价 学生在小组交流达成共识后,由小组成员向全班同学汇报学习的结果以及提出方案的理由,教师和其他组的学生可以就他们的方案提出适当的建议。 (7)反思 要求学生回忆探索、协作的过程,反思如何从问题中提取数学知识、怎样才能找到需要的信息、如何选择有用信息、解决该问题用了哪些数量关系、与小组成员协作是否愉快、学习伙伴有哪些值得自己学习的地方、打算以后怎么用这些数学知识和学习方法等等。 模式中信息技术的作用及教师与学生的活动如表4所示。 表4基于Internet的数学计算应用——合作探索教学模式中信息技术的作用及师生活动 模式程序信息技术的作用(理想状态)教师活动学生活动 情景导入,提出问题情景创设工具创设情景,阐明目的明确目的,建立心理倾向 分析问题,明确方向讨论工具,展示数量关系工具帮助学生提取、复习数学概念、数量关系分析、讨论,提出、复习数量关系 小组学习,查找信息信息探索、记录工具提供记录表、资源和工具,监控、帮助查找、记录数据 交流协作,解难释疑交流工具监控、引导,启发讨论,选择有用信息 计算数据,问题解决计算工具、表征方案工具提供工具,监控、引导计算、讨论,提出方案 成果汇报,讨论评价展示成果工具,讨论工具参与讨论,提出建议汇报,讨论、互评 反思讨论工具引发思考,参与讨论反思,讨论 这种模式适用于一些与日常生活有关的计算知识的教学,如行程问题、利息问题等。运用此模式进行教学的前提是具备并师生熟练使用Internet教学环境、Excel等电子表格工具、Word等文字处理工具软件。教学效果的评价可延续到课后进行,可让学生写学习体会、学生互评协作意识与协作能力。 4.5基于Internet的综合性应用问题的合作研究学习模式 这是一种多学科、多纬度的综合性教学模式,将知识、计算、规律的学习与解决实际问题等目标综合在一起。应用这种模式的教学一般不能在一节课中完成,根据项目的难易程度确定所需的时间。此模式的实施分为八个阶段: (1)设置问题情境,提出问题 问题可以由教师口头提出或用展示某一事件引出,也可以由学生自己提出。问题的情景应该是真实的,能够引起学生探索的热情。 (2)分析问题,明确评价方法 要求学生分析问题情景中所隐含的数学知识,列出已掌握和未掌握数学概念的清单。教师向学生说明研究的成果形式以及评价的方法。 (3)组织小组,确定研究计划 教师按照一定的分组策略将学生分成若干个小组,或者由学生自行分组,小组人数以4-5人为佳。小组成员一起讨论研究的方法、进度以及小组成员的分工,制定研究计划表和数据记录表。 (4)自主探索,学习概念,查找信息 每个小组成员根据自己的任务分工,学习自己未掌握的数学知识,并开始收集与解决问题相关的信息。学生通过学习新的数学知识、查找所需的信息,逐步建构起关于该领域知识结构原形,并形成自主思维的能力与习惯。教师帮助学生判断所查信息的有效性。 (5)交流协作,完成数据表 学生搜索到所需的信息后,回到小组,与其他小组成员一起交流所找到的信息以及该领域的相关知识以及自己关于解决问题的见解,并用查到的信息完成数据表。如果交流发现有不恰当的数据或数据不充分,则需要重新查找数据。 (6)计算数据,提出假设 将所查的数据进行必要的单位转换、中间计算,计算出最终数据,形成各种可能的解决方案。 (7)讨论假设,问题解决 对提出的可能解决方案进行组内讨论,决定最佳解决方案。 (8)汇报,评价,反思 由小组成员向全体同学作出口头汇报,如果可能还需提交书面报告。教师和其他小组根据评价的方法对他们的研究进行评价。要求学生对研究的过程进行反思,思考自己又学到哪些新的知识、是怎么解决这个问题的、自己在小组中的贡献有多大等等。 在这个模式中,信息技术的作用以及教师和学生的可能活动见表5。 表5基于Internet的综合性应用问题的合作研究学习模式中信息技术的作用及师生活动 模式程序信息技术的作用(理想状态)教师活动学生活动 设置问题情境,提出问题情景创设工具创设情景,提出问题明确问题 分析问题,明确评价方法讨论工具,展示成果形式和评价方法的工具帮助引导,说明成果形式和评价方法分析问题,提取数学知识,了解成果形式和评价方法 组织小组,确定研究计划制定研究计划和数据电子表工具确定分组,提供工具和工具使用帮助分工,制定计划表和数据表 自主探索,学习概念,查找信息资源、查找工具,探索工具提供资源,监控、引导学习概念,查找信息 交流协作,完成数据表讨论工具,数据记录工具监控、帮助、引导讨论,输入数据 计算数据,提出假设计算工具,方案表征工具监控、帮助、引导计算数据,记录结果 讨论假设,问题解决讨论工具监控、帮助、引导讨论,提出方案,准备口头汇报,撰写研究报告 汇报,评价,反思汇报撰写工具、讨论工具总结、评价,引发思考口头汇报、互评,反思 此模式适用于研究一些用数学知识解决社会性问题,如分期付款问题、投资回报问题、问题等等,模式的运用要求在Internet教学环境中,师生熟练使用浏览器、搜索引擎、Excel等表格工具、Word等文字处理工具、PowerPoint等演示工具,学生具备一定的协作技巧和进行口头、书面汇报的能力。教学效果的评价可以从问题解决、汇报、协作等方面进行。 以上是我们在这个领域所作的一点探索,所提的模式并不能包含所有内容的教学,还有许多内容的模式尚待研究,相信随着信息技术与数学教学整合研究的深入,这些模式会得到不断的修正、完善,更多的模式也会出现。 参考文献 [1]北京师范大学现代教育技术研究所.深圳市南山实验学校.信息技术与课程整优秀案例论文集.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11. [2]冯克诚,田晓娜.最新教学模式全书(上卷).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7.8. [3]高文主编.现代教学的模式化研究.山东教育出版社,2000. [4]何克抗,李克东主编.信息技术与语文教学改革全国经验交流会论文集.全国学科“四结合”总课题(内部资料).1997-2001./www.etc.edu.cn/articledigest10/net-instruction.htm. [6]李克东.数字化学习——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核心.电化教育研究.2001.(8).(9)./www.etc.edu.cn/academist/ysq/infor-tech-sub.htm. [8][美]贝尔.中学数学的教与学.许振声等译.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0.8./www.cbe21.com/subject/maths/jxck.php. [10]向玉琴,刘英健.美国小学数学教学的基本特征.山东教育.1998.(3). [11]张武升.关于教学模式的探讨.教育研究.1988.(5). [12]祝智庭主编.现代教育技术——走进信息化教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9. [13]BruceJoyce,MarshaWeil&EmilyCalhoun,ModelsofTeaching,Allyn&Bacon,1999./www.techknowlogia.org.

法律与信息技术总结篇3

通过查阅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的《2015年电子信息产业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快报数据)》,我国电子信息产业2015年产业规模稳步扩大,销售收入总规模达到15.46万亿元,同比增长10.4%。而查阅国家统计局的《2015年4季度和全年我国GDP初步核算结果》,可知2015全年GDP:676708亿元,从产业上看,各产业增加值,增长以及占比发现,电子信息产业2015全年制造业与软件业增加值154567亿,GDP占比22.84%,第三产业占比45.25%。可见,电子信息产业已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支柱性产业。就目前发展现状而言,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电子信息产品制造基地。在通信、高性能计算机、数字电视等领域也取得一系列重大技术突破,形成一批国际知名的信息技术企业,如联想、华为、阿里巴巴等,成为推动我国经济转型、结构优化的中坚力量。尽管中国电子信息产业规模一直稳步增长,但创新能力却一直相对比较落后,其次,缺乏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性技术,导致行业发展依赖国外先进技术的引进,再次,知识产权意识缺乏,研发技术未安全合理的以法律的手段加以保护,导致技术被抢注或盗取,从而严重的制约了电子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缺少必要的法律规定,目前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立法存在滞后问题,法律层次不高,主要是通过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进行管理,而且各类规定比较分散,可操作性有待提高。

二、产业发展现状

(一)信息产业持续增长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通过查阅国家工化部数据得知,我国信息产业年产值平均增长率保持在16%以上(2010-2015年),已成为工业领域中规模最大、发展度最快、贡献最大、出口额最高、效益突出的第一大产业。

(二)产业规模不断扩大结构调整不断深化。我国电子信息产业规模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位,以计算机网络通信产品为代表的投资类产品得到迅速发展,消费类电子转投资类电子明显。

(三)中国制造2025。2015年5月8日,国务院正式了《中国制造2025》的规划。是我国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第一个十年的行动纲领。规划明确三步走战略目标,十大重点推动领域。第一步力争用十年时间,迈入制造强国行列。到2020年,基本实现工业化,制造业大国地位进一步巩固。到2025年,制造业整体素质大幅提升,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两化(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迈上新台阶。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公司和产业集群。其中重点推动的十大领域,第一个就是电子信息技术产业,下一个十年重点推进集成电路及专用装备、信息通信设备以及操作系统及工业软件的发展,包括5G通信技术的研发、突破智能设计与仿真及其工具、制造物联与服务、工业大数据处理等高端工业软件核心技术。

三、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专利技术保护意识不强,核心技术依赖外资企业。研发能力较弱,技术创新转化成果率较低,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全球知识产权申报率低,长期依赖外资技术,使得付诸高昂的专利费,外资企业掌握着核心芯片技术和整机设计技术,技术引进仍是发展瓶颈产业的主要手段。

(二)两头在外,缺乏市场主导权。我国电子信息产业众多领域都存在来料加工的两头在外现象,即原材料和市场在外,(来料加工、来件生产)生产加工过程在内的现状,导致国内企业对上游的供应商和下游的零售商价格谈判能力不强,上游环节的价格传导到制造业环节后就也无法继续传导,表现为能源、原材料等上游资源性产品价格节节上升,而制造品价格无法上升,导致制造环节的利润被不断压缩。

(三)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不足,行业发展不规范,引发法律风险。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电子信息产业法》,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处在无法适用的局面,相关规制仅仅依靠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产业政策,且规范性不强,急需将政策上升为法律。

四、建言献策

(一)加快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由行业龙头企业领导强力推动,这其中的挑战也不容忽视。由于中国行业地域分割特色明显,以啤酒、香烟为例,各地都有自己的品牌渠道。碎片化市场意味着市场规模不能集聚,龙头企业难以孵化。

(二)工业4.0+“互联网+”。工业4.0和“互联网+”战略交叉和协同作用。以“互联网+”衍生新的新的市场、模式、生态的发展创新,通过芯片和软件实现自动化、智能化的生产模式。

(三)网络安全。严厉打击网络犯罪,完善网络犯罪立法规范,电子信息产业是新兴产业,供给侧严重不足,不存在产能过剩的问题,最大挑战是网络安全,推进智能制造,需要将控制网络生产网络办公网络和信息网络结合在一起,这会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隐患将埋藏在整个国民经济生产中。

(四)优化法制环境。一方面,推进我国技术创新的财税补贴措施的经济政策法律化是其主要解决途径,对于技术创新的企业、行业适当给与财政补贴或税负减免,以达到激励企业创新发展的效果。同时反观中国目前的税负标准,营业税变成增值税,大部分领域是13%、11%,高科技领域变成了6%,真正的制造业仍然是17%,中国周边有20多个国家,增值税17%以上的就一两个,大部分比中国低,鉴于此,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主要依赖企业,而税负的繁重却阻碍了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针对技术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应逐步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法治环境,促进技术自主创新意识和国家知识产权管理水平的提升,同时加快电子信息产业立法,提高立法位阶,逐步构建适应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法律环境。

法律与信息技术总结篇4

1、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在电子政务立法方面,我国近年来已经出台了与网络信息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国的法律法规还存在缺陷。主要体现在结构单一、体系分散,尚未形成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缺少网络信息安全基本法,对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构建缺乏整体考虑和规划;法律法规之间有的内容重复交叉,同一行为有多个行政处罚主体,法律法规之间相互抵触,处罚幅度不一;没有网络规划与建设、网络安全、数据的法律保护、信息跨境、隐私保护及IT供应链安全等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

2、信息安全管理体系

(1)信息安全管理体制不完善目前尚没有统一的电子政务管理机制,使同级部门间的交流困难,上下级部门间的纵向政令不能及时传达,产生了“政出多门”和“政策拉车”的现象。面对这一情况,各级政府一般只从技术层面上采取措施,却忽略了建设规范的管理体制。目前,我国的电子政务系统在信息安全保密管理方面还没有统一的标准,对故障定位不够及时、不够准确,对安全事故无法应付,对安全责任的追查更是困难。(2)信息安全关于人的意识问题①信息接受者对信息的传播问题信息安全问题是伴随着人类信息活动的进行而产生的,信息由于网络和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开始快速传播。产生了相应的问题:制造与事实相反或完全不存在的信息;传播虚假、歪曲事实的信息;将正确的信息有意、无意的更改成错误的信息;通过不正当的途径获取信息;由于利益冲突销毁他人的有用信息。②电子政务系统使用人员的安全意识不高许多政府工作人员没有受到过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防范安全风险的教育与培训,对电子政务又缺乏科学、正确的认识,信息素养总体水平不高,不适应信息化办公的要求。据统计,我国电子政务信息系统的安全问题有将近80%来自内部工作人员。很多工作人员只希望提高办公效率,却忽视安全保密的问题,交叉使用移动存储介质等安全保密意识不强的行为常常为电子政务系统带来安全隐患。

3、信息安全技术体系

目前,很多地区和部门在电子政务建设上都投入了大量财力和精力,但由于起步晚、技术落后,我国的电子政务总体建设水平仍然不高。主要的核心产品基本上都要从国外进口,即便是我们国家自己研制开发的产品,有时也需拿到国外市场去加工,而这些加工环节就有可能留下安全隐患。我国政府花钱引进了不少国外设备,以加快电子政务的建设发展,但由于我们并没有掌握这些先进设备的技术,如果对这些引进的东西再缺乏有效的检测,不能排除安全隐患的话,就可能适得其反,花钱买隐患。

三、保障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的对策

1、加强电子政务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

笔者仔细阅读了关于美国、日本和加拿大这三个电子政务高速发展国家,电子政务信息安全方面相关的立法,总结出以下三个观点:立法更新都相当迅速,根据最新的技术来进行相应的法律规范要求,同时又大力开发新的技术,使法律和技术共同发展;以一个立法为中心,其他法律围绕该律法,充分做到了各项事务有法可依;对于重点问题,有专门的法律法规依靠。我国应当积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及早建立起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的保障体系:首先,在国家层面制定总体性的法律法规,各个地区再根据自身情况,在不违反总体性的法律法规前提下,制定自己的电子政务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其次,要尽量做到立法应技术同步,由于信息技术发展快速,立法却不能及时确保其不受到危害。最后,要加强信息安全的执法,培养并建立一支具有信息专业知识的专业队伍,保护企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2、健全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

(1)建立完备的信息安全管理机制

信息安全管理的关键在于组织领导,只有建立制度化的管理体系,才能各个环节实施中确保优质效果,以规避管理风险。一是国家建立能够维护各种信息安全利益的综合协调机构,来改变目前在维护信息安全时出现的职责不清、政出多门、多条管理等现状;二是各个职能部门要形成一个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的组织管理体系,共同履行信息安全管理的职责;三是建立省、市两级完善的信息安全领导体系,依据自己省市电子政务发展实际情况来制定相应的信息安全管理要求;四是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按照信息的敏感和重要程度、信息的性质和部门重要程度,分级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

(2)增强信息安全意识

①加强人的信息安全素养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信息安全时刻出现在人们的身边。首先,必须确保了解一些信息保护的基础知识。例如:了解移动介质(优盘、移动硬盘等)使用不当会泄密;了解各种病毒、木马的危害;了解下载特殊软件的推送服务和位置获取等信息。其次,定期做好电脑磁盘的清洁和定期扫描电脑漏洞,定时备份重要资料等。最重要的一点是,信息安全素养是要重点培养人们对信息安全行为进行批判性的认识,主动接受新的网络信息技术,树立对信息知识产权的敬重之意,用正确的视角思考、维护信息安全。②加强信息安全价值观的宣传为了提高信息安全的价值观,加强信息安全宣传是一种有效的方法。在这当中,信息安全保密与保护隐私等宣传是十分重要的。向全体民众进行价值灌输和价值培养,让民众树立正确的信息安全价值观念,同时调动主观能动性向损坏他人信息安全利益的信息安全行为做斗争,营造和谐的信息安全环境。③加强对信息人才的培养电子政务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专业性、技术性都很强,需要一批政治素质高、政务能力强、具备网络知识、信息安全技术、法律知识和管理知识的复合人才和专业人才。采取集中培训、分散学习、轮岗训练等多种方式培养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最大限度的发挥人才效益。

3、完善电子政务信息安全技术体系的建设

(1)加强信息安全物理安全体系

①环境安全环境安全是指对系统所处环境的安全保护,如设备的运行环境需要适当的温度、湿度,尽量少的烟尘,不间断电源保障等。计算机系统硬件的安全性与环境条件密切相关,如果环境条件不能满足设备的要求,会破坏数据和缩短机器寿命,严重时可能危害人员的安全。②媒体安全数据备份是保障媒体安全的主要技术,其目的是为了在设备发生故障时保护数据,将数据遭受破坏的程度减到最小。常用的数据备份方法是可移动存储备份、可移动硬盘备份、软盘备份、磁带备份、本机多硬盘备份和网络备份。

(2)加强信息系统核心技术研发

如果能掌控自主核心技术的研发,就能全面增强国家信息基础设施、重点信息资源系统的安全保障及信息安全保密管理能力。以国家创新驱动发展为牵引,集中整合优势科研资源和力量,组织技术攻坚,做好高速加密通信芯片、操作系统、安全芯片、骨干网络核心交换设备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及重要应用软件国产化等基础和核心信息安全技术的创新攻关。

法律与信息技术总结篇5

1.信息技术新课程的特点

(1)信息技术是一门知识性与技能性相结合的课程,特别强调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培养学生实际动手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以及自学能力。

(2)信息技术新课程的学习需要将科学性、趣味性与实践性相结合。

(3)信息技术新课程标准要求关注全体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这些新课程的特点决定了信息技术课要在多媒体网络教室上,这是课堂纪律不良的前提条件。

2.高中生的心理特征

(1)注意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但也有分配;观察具有一定的目的性、系统性,但欠精确。思维活跃,经常提出问题,不轻信别人的结论,喜欢评论和争议。

(2)兴趣范围广泛,性格特征趋向稳定、成熟,外显与内向类型明显。性格的可塑性较大,旧的不良性格特征可能被重新塑造,新的不良性格特征可能还会产生。

(3)自我意识进一步增强,要求别人了解、理解和尊重自己。有自我发展、自我实现的要求,但也会出现自我与现实的冲突。

这些心理特征是导致课堂纪律出现混乱的内在原因。

3.学生的个别差异

(1)自控能力的差异。计算机网络承载着包罗万象的信息,内容极其丰富。刺激而又颇具诱惑力的游戏,新颖、交互性较高的网上聊天,对学生的自控能力是一种考验。

(2)操作技能的差异。由于学生在初中的信息技术教育环境以及家庭条件的不同,学生的操作技能有着明显的差异,这种差异表现在课堂上就是一种不协调。

(3)学习兴趣的差异。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这句名言在信息技术学习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不同的学生对搜集资料、上网娱乐、图像处理、网站制作、软件编程感兴趣的程度不同,这样在课堂上他们总是依据自己的兴趣活动,这些个别差异是导致课堂不协调的直接原因。

4.教师的教学偏颇

(1)教育宣传不够。学生对信息技术课的认识不足,老师没有对信息技术在今后学习生活中的重要性进行耐心、细致的宣传。

(2)备课不全面。任何一节课,教学的每个环节都是备课的内容,因为缺乏对如何把学生的注意力吸引到自己身上的准备或安排,导致在课堂上出现一些缺憾。

(3)对学生的差异注重不够。新课程要求关注全体学生,如果在课堂上学生得不到关注,这就有可能产生“优生”“差生”都在乱的现象。

老师在教学过程中的偏颇会加剧课堂纪律的恶化。课堂需要有一定的纪律,一个吵吵嚷嚷、秩序混乱的课堂,很难保证教学目标的实现,但过分强调纪律,又会扼杀学生潜在的个性和活泼的天性,束缚学生的思维空间和想象力。我们既要注重学生个性的飞扬、思维的活跃、智慧的启迪,又要保证教学活动有效顺利地进行,这确实需要一定的方法和技巧。

二、维持信息技术课堂纪律的方法和技巧

根据笔者的教学经验以及对这一问题的思考、探究,维持信息技术课堂纪律有如下一些方法和技巧。

1.巧设课堂前奏

在多媒体教室上课时,为了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要巧妙地设置课堂前奏。比如告诉学生在课堂的时间安排上有以下三种方案:第一,讲一节课,不操作;第二,讲30分钟,操作15分钟;第三,讲15分钟,操作30分钟。大家希望采取哪种方案呢?学生会说第三种方案。这时抓住机会巧妙安排:大家要想让老师采取第三种方案,必须集中精力听课,否则就采取第二种方案,甚至第一种方案。这样学生的注意力将非常集中。

2.从兴趣入手,从应用入手

教学必须符合学生的天性以及发展的规律,这是首要的、最高的规律。回归生活,让课堂与生活紧密相联这是新课程教学的基本特征。在课堂上运用适合的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并且让他们学以致用是两个非常好的突破点。这也是维持课堂纪律最长久最有效的方法。

3.精讲多练

“精讲”,是指对于学生自己看得懂的、易理解的内容,教师少讲,甚至不讲,让学生自学;而对于一些较难的知识要有针对性地讲解,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突破难点,让学生掌握要领。“多练”,是指让学生尽可能多地参加实践操作,从而掌握信息技术的基本知识与技能,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在学生实际操作时,教师加强巡回辅导,及时解决学生发现的问题,这样学生的精力就会集中到学习内容上去了。

4.创设严肃自由、主动探索的教学氛围

法律与信息技术总结篇6

一、数字技术、网络技术、信息技术

(一)数字技术

所谓数字技术(Digit Technology)就是能将任何信息——文字、声音、图象、动画等都以数字代码的形式转化成二进制(0或者1)的数字语言,交给计算机处理的技术。

(二)网络技术

网络技术(Internet Technology)最早起源于美国军事领域的APPANET,一般来说,网络技术是指为了进行通讯和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而把两台或多台计算机连接起来而形成的技术。当计算机借助电信媒介,如铜芯电话线、光纤或卫星中继,实现连接后,网络就建成了。

(三)信息技术

信息技术(Information Technology)在今天是计算机、网络化、数字化等技术的总称,是围绕信息的开发、存储、传输而创造和发展起来的技术。至于知识和信息,只不过是人们从两个不同角度认识它们对社会发展的重大推动作用。知识的本质是人们对事物的认识,当一个人比别人掌握的信息量大一些,因而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强一些,我们就说他知识丰富。

二、数字网络技术客观上要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促进高科技发展的需要

知识产权是智力成果所有人对创造性活动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它本质上是一种特定主体所依法专有的无形财产权,其客体是人类在科学、技术、文化等知识形态领域所创造的精神产品。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是为了鼓励人们从事发明创造,并公开发明创造的成果,从而推动整个社会的知识传播与科技进步。上个世纪以来,人类在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空间、海洋等高技术领域取得了重大突破和进展,其中以信息为内容的数字网络技术引发了高科技的崛起,构成了当代高科技发展的主流,数字网络技术及其成果向各个领域的渗透和推广应用,客观上要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世界各国的实践表明,越是知识产权立法较早完善的国家,知识分子阶层的人数在社会总人口中所占比例越大,科学技术就越发达。通过知识产权立法来促进科技进步是世界上最流行的作法。[1-2]

(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

数字网络技术孕育了新兴产业——信息通讯业。在许多发达国家,信息产业逐渐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这在以经合组织(OECD)为代表的发达国家显得尤为突出。据统计,北美的信息服务市场份额超过50%,美国信息技术产品的贸易额在不到7年时间增长了一倍,信息技术服务贸易额在4年之内增长了一倍,信息技术贸易额占美国总贸易额的1/4。美国商务部在1998年4月的《浮现中的数字经济》报告指出,“从1993年到1998年,信息技术产业在经济中的份额从6.4%上升到预计中的8.2%。在以后的几年中,信息技术产业在总的GDP份额中的比重一直保持较高增长的势头,年平均经济增长率接近15%。”数字网络技术不仅孕育了新的产业,而且给传统产业注入了新的活力,加速了农业现代化、工业的智能化和第三产业的高效化,改变了现代产业结构。而市场经济中信息产业和信息经济的发展,更需要包括知识产权法律在内的国家政策和法律的合理引导和有效规范。知识产权法律也必须根据信息产业的发展程度和规模作出相应的调整与更新。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保护信息资源的需要

在数字化时代,信息以数字形式存在。在以计算机硬件和软件为载体的数字化技术迅猛发展并广泛渗透的“数字化革命”的推动下,信息具有资源替代功能。90年代前期,美国阿斯奔研究所等单位联合组建的信息探索研究所出版了总标题为《知识经济:21世纪信息时代的本质》的系列论文,明确提出了“信息和知识正在取代资本和能源而成为创造财富的主要资产,正如资本和能源在200年前取代土地和劳动力一样”。数字网络技术的发展为社会信息资源的开发提供了便利条件,同时也为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提出了新的要求。因为在技术基础更为丰富和充实的环境下,信息资源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它成为经济集约化的关键所在。而加强信息资源的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就是尊重知识产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数字网络技术要求推动知识产权法制的进步。[3-4]

三、数字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

(一)数字化作品的著作权保护

著作权基于作品的创作而产生,著作权的获得不须经过任何部门的审批,也不要求发表或登记,作品一经创作完成就自动产生权利。但著作权的出现与印刷技术的发展密切相关,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产生的300多年历史中,文字主要是记载在纸上的。然而,自上个世纪40年代第一台计算机问世以来,信息不仅书写于纸张上,而且记录于硬盘、软盘或光盘之上,出现了直接产生于电脑、互联网上的作品。而对于直接产生于电脑上、网上的作品,如作者通过网上传输但未发表的作品、电子邮件的内容以及公告、广告等,如何确认其著作权呢?其实这类作品与其他类型的作品并无本质的区别,一经产生就受《著作权法》的保护,无须通知任何人。一般来说,当作品一经创作完成,版权就受法律保护了,即便是作者初步完成的作品(如作者还要继续修改或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请人修改的作品以及投稿尚未发表的作品)。2000年1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著作权法第十条对著作权各项权利的规定均适用于数字化作品的著作权。将作品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作品的方式,著作权人享有以该种方式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

至于作品在信息网络中的传播发行,美国IITF知识产权工作组认为,应当明确规定在网络上的传递和传播属于著作权人的专有权利之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两个新条约、欧盟的《版权指令草案》和日本著作权法的修订,就作品在网上的传播,规定版权所有人享有被称为“向公众传播权”的权利。WCT第8条规定:“文学和艺术作品的作者应享有专有权,以授权将其作品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传播,包括将其作品向公众提供,使公众中的成员在其个人选定的地点和时间可获得这些作品。”与此相对应,WPPT也给予表演者和录音制品制作者对其享有版权邻接权的录音制品授予“因广播和向公众传播获得报酬的权利”(见WPPT第15条)。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作品发表权是作者的基本权利之一。而在网络环境下,作品的发表和传播就构成了出版行为。这一权利的明确,为版权所有人对其作品、表演和录音制品增加了一项专有权,即未经版权所有人、表演者和录音制品制作者的许可,不得将其作品或录音制品“上网”和在“网上”传播。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认网络传播为我国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的使用方式之一,明确规定了对著作权人的上网权给予保护。

在网络上的作品,在哪些情况下构成侵权、哪些情况下不构成侵权呢?众所周知,网络中的信息是以数字化形式出现的信息。这种信息虽然对于权利人经济利益的实现非常重要,但又很容易被他人复制、篡改和消除,从而造成对权利人的极大损害。一般来说,当作者依法将其作品上载后,访问者可以依法阅读和下载作品。但假冒他人作品,未经权利人许可,对他人作品进行篡改和消除,无疑构成侵权。这一点与其他类型的作品并无两样。问题是,由于Internet是全球性的,即侵权人可以位于全球任何地点,针对任何人实施侵权,侵权行为可以在任何地方实施,而侵权结果亦可以在任何地方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追究侵权人的责任呢?笔者认为,一是需要建立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著作权机制等来规范;二是从责任制度上着手,即在无从追究真正的侵权人的情况下,追究网站、网络在线服务商的有限责任(如过错前提下的共同侵权)。[5]

(二)数据库的保护

信息高速公路的构成要素之一是信息资源系统,数据库是这一系统的核心代表。随着网络环境的发展和完善,数据库得到更为迅速的发展和更为广泛的应用,人们对数据库加强保护的呼声日益强烈。对于由享有版权的作品构成的数据库,依照《伯尔尼公约》第2条第5款和第2条之二第3款的规定,可以作为汇编作品受到版权的保护。对于由包括不享有版权的“数据或其他材料”构成的数据库,依据WTO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第10条第2款的规定,“只要其内容的选择或安排构成智力创作,即应予以保护”,也就是说,可以作为汇编作品受到版权保护。WCT第5条采用了与TRIPs第10条第2款基本相同的措辞。我国对汇编作品(即有独创性的数据库)加以保护,而对独创性达不到版权保护标准的数据库的保护,在理论上还处于探讨阶段,这使得实践中出现相关问题时难以准确地适用法律。笔者认为,在这方面,我国在立法时借鉴TRIPs相关规定不失为一项明智之举。至于数据库的特别权保护,根据1996年2月、1996年5月欧盟和美国先后提出的建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于1996年8月30日公布了《关于数据库的知识产权条约》实质性条款的基础提案,基本采用了欧盟和美国的建议,准备给数据库提供特别权的保护,但是这一提案在WCT、WPPT的多次会议上均未获得通过。因此,关于数据库特别保护问题还需世界各国的继续努力才能得到完满的解决。[6]

(三)域名的保护

域名是为方便网络的使用者而设计的一种技术性功能,它是为计算机提供容易记住和辨别的、无须追寻其知识产权来源的字符网址。由于域名与不含任何意义的一系列数字组织的电话或传真号码不同,域名为了便于被记住和识别,通常含有与企业名称、商标、产品或服务相关的意义。因此,域名与知识产权保护、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具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并被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列入日常议事日程,这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1998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根据美国“域名白皮书”提出的建议,开始组织有关域名问题的磋商,经过广泛的征求意见和修改,于1999年4月30日公布了有关域名问题的最终报告《互联网名称和地址管理及其知识产权问题》。1999年11月29日,美国总统克林顿也签署了一项与域名有关的法案“反域名抢注消费者保护法”,该法案已分别于1999年11月18日和19日被众参议院通过,并已生效。鉴于目前我国法律上没有比较明确、比较完善规定,为与国际接轨,并符合TRIPS以应对入世要求,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7月24日出台了司法解释《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纠纷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四)数字化时代的知识产权技术保护

因特网是全球最大的信息传播媒体,该网络上的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是在网上开展商业性信息服务的必要条件之一。在数字网络环境下,权利人仅仅享有控制作品在网上传输的权利还不够,还必须借助于一定的技术措施实现自己的权利。因此,除了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外,使用技术也是有力措施,它将促使知识产权体制进一步完善,并为知识产权法律的进一步扩展和延伸提供新的思路。为了保障信息系统安全和网络中涉及的知识产权,人们已经开发了一系列信息安全技术并付诸应用,这可以是限制他人访问自己作品的措施,也可以是防止他人行使自己权利的技术措施,如要求登记、设置密码、加设电子水印、设置防火墙、限制或禁止他人访问等。这些技术的产生客观上要求法律必须对版权人设置的技术措施予以保护,禁止他人非法破解有关的技术。WCT第11条对于制止这种解密行为作了明确规定:“缔约各方应规定适当的法律保护和有效的法律补救办法,制止规避由作者行使本条约所规定的权利而使用的、对就其作品进行未经该有关作者许可或未由法律准许的行为加以约束的有效技术措施。”WPPT第18条也作出了几乎相同的规定。我国法律对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新修改的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第(六)项规定:“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可以预见,随着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和技术保密手段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信息产业将以更加迅猛的速度向前迈进。[7]

参考文献:

1、曹建明、贺小勇.世界贸易组织[M].法律出版社,1999:280-282

2、夏雅丽.“入世”之际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J].经济与法,2000,(4):15-18

3、王钦敏.“数字地球”和“数字福建”[J].福州大学学报,2001,(1)

4、王惠英.信息技术的社会影响[J].实事求是,2001,(1)

5、管育鹰.网络与知识产权保护[J]法律适用,2002,(3)

法律与信息技术总结篇7

前不久美国布什总统签署了《2002电子政府法案》。按照该法案,美国将建立一个电子政府基金,头一年——2003年这一基金将被投入4500万美元,到2006年增长到1.5亿美元。此外,还将建立一个新机构“电子政府办公室”,以便对电子政府基金进行管理。在当前全球经济普遍不景气的时候,美国电子政务工程的金额之巨、规模之大令人咋舌。然而从目前情况来看,美国政府的电子政务工程正在一步步落实布什前任克林顿政府“利用信息技术提升美国竞争力”的理想。

美国的电子政务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初。20世纪80年代,由于美国政府预算赤字很大,国会和选民都要求政府削减预算,提高效率。1994年12月,美国政府信息技术服务小组提出了《政府信息技术服务的前景》报告,要求建立以顾客为导向的电子政府,为民众提供更多获得政府服务的机会与途径。并于1997年制定了一个名为“走近美国”的计划,要求从1997年到2000年,在政府信息技术应用方面完成120余项任务;在21世纪初,政府对每个美国公民的服务都实现电子化,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下,政府工作的效率有极大的提高。1998年,美国通过了一项《文牍精简法》,要求美国政府在5年内实现无纸工作,联邦政府所有工作和服务都将以信息网络为基础。

为确保这些应用目标的实现,近十年来美国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和文件,其中包括以信息为主要内容的《电子信息自由法案》、《个人隐私保护法》、《公共信息准则》、《削减文书法》、《消费者与投资者获取信息法》、《儿童网络隐私保护法》、《电子隐私条例法案》等等;以基础设施为主要内容的《1996年电信法》;以计算机安全为主要内容的《计算机保护法》、《网上电子安全法案》、《反电子盗窃法》、《计算机欺诈及滥用法案》、《网上禁赌法案》,等等;以电子商务为主要内容《统一电子交易法》、《国际国内电子签名法》、《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网上贸易免税协议》等等;以知识产权为主要内容的《千禧年数字版权法》、《反域名抢注消费者保护法》;还有,属于政策性文件的是《国家信息基础设施行动议程》与《全球电子商务政策框架》。这些法律和文件都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和程度相关联,从而从整体上构成了电子政务的法律基础和框架,这其中,可以说信息立法是电子政务立法的主要内容,信息安全立法是电子政务立法的重点,促进基础设施建设的立法是电子政务立法的基础,而电子商务与网络知识产权的立法又是电子政务立法的必要补充。

纵观美国的这一系列的围绕电子政务和信息化的法律和文件,其共同具有的几个显著特点值得我们认真总结,它们是:

(一):完善电子政务与信息化发展的基础环境,创造有利条件,促进发展。无论是电子商务、电子政务还是总体的信息化,都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其实质是把某一层次的技术或某一系列的新技术全面地应用到社会产生和生活的各个层次,而这一工程成败的关键就在于这种应用推广的条件是否具备,环境是否成熟。也就是说,电子政务系统工程的涉及面极广,所以所需的条件是多方面的,要求的环境也较复杂,除技术的成熟度、可靠性外,社会的认可程度,资金的支持与供给的力度与稳定性,管理机构的参与和支持,基础设施的完善程度,等等各方面的因素都是十分关键的,会直接影响到这一系统工程能否推进。而尽快创造这些各方面的软硬件社会环境的着眼点往往就是快速地颁布各项相关的法律和政策性文件。反过来,完善基础环境,创造有利条件,促进发展也就成为这些法律和文件的首要目的。

美国的《1996年电信法》、《全球电子商务政策框架》等都很好地体现了这一宗旨和原则。在其《1996年电信法》中,打破了由原来的法律所设置的长期以来使电信业受到部门和地区限制的困扰,为促进计算机互联网和有线电视网方面的竞争排除了法律上的障碍,为其发展提供了较为宽松的环境,直接酿成了全国范围内的从电信运营到硬件制造、软件开发、网络通信、因特网服务、广播电视等信息业务各个领域内的收购兼并风潮,加深了部门和地区之间的合作与协调,达到了整合力量、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目的。

法律与信息技术总结篇8

移动互联网正改变着人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方式。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年底,我国网民规模已达到6.49亿,其中使用手机上网的网民数量达5.57亿,占全部网民总数的85.8%,手机已经成为第一大上网终端。伴随着网络技术的更新换代,新媒体呈现出了新的特点。

1. 双向互动的传播方式

传统媒体环境中“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信息流动相结合。在新媒体时代,除了网络媒体可以作为议程设置的主体,公众也可以作为议程设置的主体。例如,曾引起大量关注的华南虎事件。

随着网络信息的传播逐渐从电脑终端走到移动客户端,用户用来连接新媒体的硬件设备越来越适应网络的信息碎片化和互动模式,网民对于传播过程的融入性越来越强。都使得媒体和受众之间不再是单向灌输,而是一种双向联动。

2. 传播内容丰富

随着网络生态环境的演变,网络视听节目产品的制作和传播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将网络视听节目定义为“在新媒体平台所孕育的文化产业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孕育出的能为现代网络受众所观赏的视音频节目”,包括微电影、网制剧,以及网络自制节目等形式。

作为移动互联网媒体主要的传播内容,网络视听文化产品的特点是:选题策划迎合受众、内容制作更加自主。相较于传统媒体的策划和制作,网络视听节目和服务更加迎合受众的“口味”需求;在内容制作方面,制作主体不再单纯地是媒体本身,也包括万千“用户”。

3. 用户主导传播过程

在新的环境下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网民组成结构正在发生变化。这个曾经以年轻著称的群体,越来越多地融入了其他年龄段的人群。(2)用户更加主导传播过程。用户“使用与满足”心理产生了更强的主体意识和娱乐要求,以及对新闻事件更客观、更理性的态度。(3)网民之间的互动从“个体议程”向“群体议程”进化,形成热门话题以后被媒体选择性传播,即上升到“媒体议程”,这些话题在媒体平台上形成一定的讨论量以后,有可能产生更大的舆论影响力,带领“公众议程”,甚至影响更高的决策层面的“决策议程”[6]。

4. 新技术广泛用于新媒体

互联网技术携带着天然的即时性和互动性,网络产生的内容和服务也具有了明显的互动功能。例如,app、超级电视、云存储等新技术,将传播的速度不断加快,平台融合更加通畅便捷,信息容量跨越式提高,信息储存方式大幅度优化,宽带技术的不断发展,音频视频的质量不断提高,这些都促进了网络新媒体不断地推陈出新。

5. 新媒体遇到的新挑战

移动网络新媒体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挑战:首先是内容制作的挑战:在新环境下如何结合用户的新特点生产出与时俱进的内容产品;传输技术的挑战:网络的安全性、可控性、可操作性,以及新的信号传播方式,都为传播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监管环节的挑战:监管已经成为内容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必要环节。政府对网络的监管工作是“精神食粮”的“质保”,是网络环境必不可少的守卫者和引导者。

二、 网络新媒体的监管现状

我国的网络监管工作明显不能与网络的飞速发展相匹配,不能满足民众对网络环境的要求。要寻找更加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就要了解当下的网络监管情况。梳理网络视听的具体条例和监管措施,将其分类如下:

1. 关于申办许可证资质的监管

2009年4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互联网试听节目内容管理的通知》,“对于未取得许可证的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理论文献影视剧,一律不得在互联网上传播。” 2009年9月,总局要求“对未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网站和个人,责成其立即停止擅自开办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12月,整顿升级,包括 BT中国、伊甸园、悠悠鸟在内的多家网站因“无证上岗”纷纷关停。

2014年9月,广电总局禁令:“将于2015年4月1日起禁播未登记境外剧。要求用于互联网等网络传播的境外影视剧,须依法取得《电影片供应许可证》,且播出内容健康、弘扬真善美”。

2. 对传播内容进行监管的举措

2012年4月,广电总局强调了“不允许网络红人、劣迹人物上电视节目做嘉宾”的意见。2014年9月29日,总局正式要求“对劣迹一人的影视作品进行播出限制”。网络剧、微电影和网络视听节目,也要封杀劣迹艺人。

2012年7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要求“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按照‘谁办网谁负责’的原则,在网络剧、微电影等自制网络视听节目播出之前,应组织审核人员进行内容审核”。通过问责制,实行对内容和文化价值上的把控。

3. 对传播技术、设备的相关规定

2011年7月,总局下发关于“严禁通过互联网机顶盒向电视机终端提供视听节目服务”的通知。“各持证网站严禁从事相关业务,不得以内容提供商的身份与非法开展互联网电视业务的公司开展合作”。多屏时代,广电的监管措施也在多个渠道多项技术中逐步完善。

2014年6月,广电总局要求“关闭互联网电视第三方视频内容渠道”;7月,下达了“盒子最严整改令”:不仅要求“境外引进影视剧、微电影必须在一周内下线”,要求“所有互联网电视盒子必须停止提供电视节目时移和回看功能”,更表示“未经批准的终端产品不准推向市场”。

4. 其他网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007年12月,中国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联合颁布《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自本月31号生效。在新《管理规定》之下,提供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企业必须是受政府直接控制的国有企业”,广电系统对于网络视听第一次郑重“点名”。

2014年11月6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宣布“将首次专门针对网络视频有害信息开展清理整治专项活动”,并“及时公开专项行动的重点、进展及成效等”。

2015年1月5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了《关于推动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这是2015年我国文化传媒领域出台的第一个重大政策。

三、 我国网络监管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改革正处于深化巩固时期,多种文化思潮不断相互冲击。互联网媒体带来时代性变迁,政府实行网络监管的任务十分艰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监管准则不一致。在我国,传统媒体不论是在内容监管、质量监管,还是人员管理、业务流程管理上都实行严格的管理机制。然而,互联网新媒体的运营机构,在内容制作、平台运营、盈利模式等方面并没有获得太多的监督,对于经营业务、运行流程等的管理更是基于不同的标准。

2. 多头领导,管理混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设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专门管理互联网视听产品和服务业务。同时,新媒体相关公司还会受到新闻出版总署(后与广电总局合并)、文化部、新闻办、工商总局的监管指令,有时还会受到工信部、公安部和一些其它部门机构的领导。各个职能部门对于新媒体监管工作的职责并不十分明确。

3. 缺乏专项的法律法规。新媒体发展速度迅猛,政府对于相关法律的建设却远远滞后,这为监管工作有法可依造成了极大的阻碍。尽管有关部门已经出台了一些管理条例、部门规章以及一些规范文件,然而,仅仅作为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缺乏强制性的法律效力,给监管带来了很大的难题。

4. 网络监管的技术研发投入不足。监管技术涉及硬件管理技术、检测技术。新媒体革命的发展主要依托网络信息的技术,包括数字网络技术、互联网宽带技术、基于设备终端信号接收技术、视频点播技术等。监管技术无法覆盖新媒体的每一个方面,降低了监管效率和效果。

5. 移动互联网媒体发展的不断深化,涌现出了无数个良莠不齐的“自媒体人”。新媒体用户的门槛低,未经训练的业余媒体人加入传播队伍,增多了信息流中的冗余信息和干扰信息,为新媒体平台的监管制造了更多阻碍,监管工作更加复杂。同时,信息传播不再局限于原来的平台,而是跨平台、跨地域传播。这使得监管工作需要多方协调。

6.缺乏科学合理的监管标准和体系。我国媒介产业整体环境集中度较低,大型传媒集团匮乏,小型传媒公司遍布全国,缺乏必要的资源整合环节和有效管理。各个监管部门之间需要协调,形成更标准化的体系、更有效的评价来对新媒体进行规范和管理。

四、 互联网媒体监管的途径和方法

1.我国网络媒体的监管途径和方法

网络新媒体发展到今天,要实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体系,规范网络受众和媒体从业者的行为,营造更好的网络环境。这个体系要做到:

(1) 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全员参与。从政府到网络管理部门都要高度重视网络监管工作,将网络监管上升到国家安全层面。让网民、网络从业人员,认识到缺乏监管的危害性和负面结果,认识到移动互联网本身存在的问题和监管的必要性。

(2) 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是实现监管的根本途径。我国媒体发展到现在,国家还未出台专门的“新闻法”。虽然有《民法通则》、《刑法》、《广告法》和《著作权法》基本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以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涉及到新媒体的相关规定,但这些规章在法律上地位偏低。要完善新媒体的规范工作,就要对网络监管专门立法,出台一部使用专业法律语言,占有基本的法律地位的新闻法。

(3) 建立科学健全的监管标准。在新媒体日新月异变化的今天,除了道德层面,监管工作需要特别关心:信息弱势人群,例如未成年人、不具辨别能力的人群等;易被侵犯的主体,如隐私权、生存权等。

(4) 建立硬件监管机制,全面提供技术支撑。大力研发和使用信号传输中所涉及的网络开发技术、安全维护技术、环境监测技术,以及重要网络设备和一些重要的操作软件。

(5) 普及监管理念,提高网民素质,使之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首先,要争取公众对网络监管的理解和支持。其次,要引导和规范网络意见领袖的言行,为网络监管提供助力。再次,要建立和维护政府公信力。最后,新媒体行业要坚守自己媒体人的社会责任,加强行业自律。

(6) 必须尊重受众,照顾到用户对网络视听节目的体验需求,结合媒体发展的目标,制定更加科学、更加“用户友好型”的监管措施。增加与用户之间的沟通,疏通反馈渠道,更好地完善监管工作。

(7) 加快建设一支能胜任监管工作的人员队伍。相关工作人员要拥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法律常识,熟练使用网络技术,熟悉新媒体业务,了解网络传播的规律。培养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媒体管理能力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2. 国外媒体监管的比较和借鉴

由于国情不同,法律和国家制度有一定差别,新媒体的发展阶段也有很大区别,各个国家对新媒体的监管和监管部门呈现出不同的特点。我们可以在各个国家对新媒体进行监管的活动中,总结规律,借鉴方法。国外媒体的监管归纳如下:

(1) 美国的新媒体监管主体是联邦通讯委员会(FCC)特点是:FCC是一个独立于政府的专门机构;设立职能机构:大众媒介局、有线服务局、共同载体局及私人无线电局。分别负责广播电视业内容的监管、有线网络、互联网等信息业务的管理。FCC更多地管理新媒体的技术方面、内容监管、业务服务等。

(2) 日本邮政省主管电信事业,包括广播电视。其中设置广播行政局管理包括有线电视系统在内的广播电视业;电信局负责频率分配和通信业务;通信政策局负责制定电信系统的各项基本政策和综合性规则。它最大优势就是较为配套的电信和广电的相关行政法律制度。例如,2002年出台的《电信业务广播法》,从法律的层面保证了电信宽带网络,推动了IPTV等。

(3) 英国的网络监管主要是由通信管理局(OFCOM)进行,监管对象为内容、技术、频谱分布、战略及规划发展,涉及电信、广电业。

(4) 同为欧盟成员国的法国,监管模式却不尽相同。法国将网络和内容分设为两个监管机构:最高视听委员会(CSA)和法国电子通信与邮政监管局(ARCEP)。其中,CSA独立于政府和议会,主管包括公营、私营、全国和地方的广播电视节目内容;ARCEP却是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网络和频道。然而值得特别提出的是,作为整体的欧盟,2007年5月通过的《电视无国界指令》修改建议草案,(后更名为《视听媒体业务指令》)它是欧盟统一的内容监管方面的法律,涵盖所有的媒体内容领域,包括电信、广播、互联网、VOD等。

我们可以从他们的监管体系和演变轨迹中发现,新媒体技术、运营和服务业务是政府监管的主要方面。新媒体发展到今天,要探索出属于我国的网络监管的道路,除了需要遵循我国媒体发展的基本规律,还要将国外的监管经验,将之与我国已经实施了十几年的监管机制相结合,探索出一套与我国新媒体发展规律相契合的监管体系。(作者单位:中国传媒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本文系项目“新媒体环境下广播电视转型研究”的论文成果,特此标注。

参考文献:

[1]马克斯韦尔・麦库姆Maxwell McCombs.议程设置: 大众媒介与舆论Setting the Agenda:The mass media and public opinion[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2]斯坦利・巴兰,丹尼斯・戴维斯,大众传播理论: 基础、争鸣与未来(第三版)[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

[3]黄瑚,李俊.”议题融合论”:传播理论的一个新假设[J].新闻大学,2001夏

[4]Wemer J・Severin/James W・Tankard J,传播理论起源、方法与应用(第五版) [M]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9:189~211

[5]匡文波,网路传播学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15

[6]高宪春.新媒介环境下议程设置理论研究新进路的分析[J].新闻与传播研究,2011(1):12~20

[7]孙亦祥.网络舆情信息传播视阈中传播效果理论的嬗变与思考[J].图书情报工作,2014,58(1):35~39

[8]王一丽.从传播学视角下解读我国的公民新闻[J].今传媒,2014,4:19~21

法律与信息技术总结篇9

文章编号:1671-489X(2016)10-0115-03

2010年由国务院审议并通过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信息技术对教育发展有革命性的影响,必须予以高度重视。”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分别在同时期国家信息化教育规划。教育信息化革命是一场世界范围的大趋势[1]。信息化浪潮的大背景下,仅凭教学经验的传统理论灌输模式已很难培养未来职业人适应时代要求的法律思维能力。近年来笔者逐步借助多样化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引导学生探究法律知识原理。

1 在提升学生适应职业需求的法律思维能力的同时体会到三个需遵循的原则

实用性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灵活借助移动通信技术、数据库技术、多媒体技术、软件技术以及网络技术等信息手段扩展学生的法律理论、思维方法与实务经验视野[2]。2014年,笔者针对二年级即将实习的学生讲授我国合同效力法律制度时,结合他们离校后可能面临租房子的实际情况,及时通过PPT、房屋租赁法律专家解答与大学生租房被诈骗的视频,引导其重点把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中面临的无权处分、无权等房屋租赁陷阱,引导学生理解法律规定的同时,逐步懂得适用进而优化维权技巧。

紧密性 教师使用的教学资料无论是视频或是课件背景,还是案例材料,都必须与教学的主题紧密相连。2011年,笔者在进行违约责任中的定金罚则原理讲授时,适逢圣诞节,案例主题就定了圣诞树买卖合同,播放的PPT案例材料一律选用以上买卖系列案例为定金罚则知识原理服务。笔者在播放PPT时着重引导学生看懂案例背后展示的定金罚则知识原理,并及时予以总结,务求让信息技术的使用真正服务于法律知识的梳理。

趣味性 法律知识原理比较枯燥,教师对案例视频、PPT等信息技术的选用不仅要有一定趣味性,还要符合科学性,内容并不流于肤浅。2015年,笔者在汽车维修专业进行合同履行知识原理讲授时,结合学生的专业特点,选用驾驶学校合同诈骗案例吸引他们的注意力。知识梳理的时机成熟了,教师再引入枯燥的知识原理,课堂的学习顺理成章地显得不那么让学生难以接受,甚至学生还想听教师传授多一点点法律知识原理,课堂理论学习气氛比较浓。

把握以上三个原则后,教师就要从高职教育实际出发,“任务驱动”和“项目导向”相结合,作为贯穿学生学习和探究活动过程的主线。

2 在相关的有具体意义的情境中传授学生知识、培养学生能力[3]

PPT知识原理学习法 笔者使用PPT贯穿于整个课堂原理教学的几率比较高。以我国合同效力法律制度讲授为例,第一阶段至复习阶段,笔者用PPT展示一个房屋租赁网络广告,让学生分析合同成立的问题,为合同效力制度的导入做准备;第二阶段,笔者通过用PPT展示表格,如对比合同效力状况,包括合同生效、合同无效、合同可变更可撤销与合同效力待定的概念与法律后果,扎实学生法律理论基础,为进行新课案例分析做准备;第三阶段的案例分析阶段主要引导学生根据不同房屋租赁案件进行案情分析,并借助法律储备进行法理解析,笔者选用房屋租赁案例引导学生初步掌握合同效力的适用技巧;课堂总结阶段是整个课程的精华部分,笔者借助PPT引导学生总结合同效力状况的思维方法,并进一步引导其理解目前我国合同法的精神――促进交易,通过稍复杂的案例思考题提升其思维的高度。

原理如图1所示:

1)行为能力――欠缺者,导致行为的无效或者效力待定;

2)意思表示真实――违反者(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导致行为的可撤销;

3)内容合法――内容违法者,导致行为的无效。

视频案例学习法 教师通过选取典型或热点的合同法视频与学生共同学习相关原理。教学过程中使用视频是很灵活的,可以在复习阶段,也可以在新课讲授阶段;视频的播放可以是断断续续的,也可以连续播放。教师应及时引导学生根据视频关涉到的课程知识原理予以梳理,并关注其审辨式思维的培养与循序渐进地提高。如2015年在探讨定金罚则原理时选取一个律师事务所的真实案例,学生在听律师解说办理案件经过时,跟着律师的思路往前走,从了解案情到探讨定金与订金区别,最后反思进行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拟定时应注意的事项。

理论依据如图2所示: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3)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利用班级QQ群练习与评价学习效果 教师在原理讲授与案例分析完成后,需要通过学生完成习题检测其学习效果。以违约责任学习项目为例,教师的操作方式是首先在QQ群上一个关于分析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的案例,并规定学生在10分钟内完成后上传作业。教师在QQ群上公布答案,奖励得分最高的组,分析各组做得不够好的方面。通过平等交流增进师生默契程度,为今后的教学奠定良好的情感基础,也让教师利用课下记录教学反思后及时反馈给学生,让学生及时补救不足的知识,提升其思维能力。

利用APP教学调查表及时了解学生的诉求 学生打开手机就可以完成合同法教学调查表,为教师及时评估教学模式、教学手段是否符合学生需求提供了便利。无记名调查方式避免了学生的顾虑,让其能公开、自由地发表自己的意见,为教师更好地教提供了明显的帮助。

3 在高职法律教学中使用信息化手段需注意的方面

明确信息技术是培养法律思维能力的手段 教育专家熊丙奇曾说过:“任何现代技术,都是服务于教育教学的工具,过分强调工具的重要性,而不是改变教育理念、教育评价系统,就可能变调。”[4]教师在课堂上始终要引导学生明确掌握相关法律案例处理的实务技巧,促进法律思维品质的完善。如播放房屋租赁合同案例律师解答部分,由于视频里面有5个案例与相关法律解答,笔者仅仅在每个案例播放完就暂停,然后引导学生分析案例的法理知识;学生通过整理案例资料,记录讨论结果,进行限时汇报等活动,不断通过学习他人的宝贵想法来充实个人的法律知识体系,专注案例中的法律本质问题[5]。

避免借用信息技术堆砌大量知识原理 如果课堂涉及知识原理多,仅用PPT罗列展示是不够的,教师应精选相关的知识原理,采用表格、对比学习等方式分段引导学生掌握,而且对于重点知识要善于利用PPT进行特效处理,避免学生找不到重点,囫囵吞枣。2011年,笔者在合同法违约责任的PPT中采用思维导图的mind map(意愿图)将相关的违约责任简单罗列出来,学生思维能力虽获得一定的提高,但局限于固定的思维――记好知识点就可以运用在案例中了。2014年,笔者在讲授同样的知识原理时,在PPT中采用thinking map(思考图)制作违约责任实际运用比较图,学生开始学会分辨与选择适合案情的违约责任解决纠纷,思维能力突破原来的僵化状态,积极性思维能力获得提升[6]。

优化师生互动的信息化情境 信息技术开放性使得师生之间的思想相互碰撞、相互启发,产生思想共鸣,实现学习共同收获[7]。教师在复习相关知识原理时,利用PPT提出相关问题让学生回答,使得学生温故而知新。教师在进行案例分析时,案情与答案不要放在一起同时展示,否则可能会导致学生不加思考地记忆答案,错失其法律思维能力获得提高的机会。

4 结语

在教育信息化大背景下,教育者与学习者都应不断寻求最佳的教与学交互活动,达成法学教育培养守法用法公民,构筑和谐社会氛围的核心目标[8]。一方面,教育者提高自身开展信息化教学设计的能力,更好地开展教书育人工作,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引导学习者逐步完善公民法律素质;另一方面,学习者通过拓展式学习模式培养自己形成正确的具备审辩式思维与反思性思维的综合创作性思维,为适应岗位与社会要求打下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朱其峰.教育信息化和英语学科教学深度融合问答[J].英语学习:教师版,2015(12):58.

[2]徐萍.信息技术在面向创业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中的作用[J].中国信息技术教育,2014(2):52-53.

[3]陈春莲.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信息化教学设计探索[J].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14(2):118.

[4]陈莺.浅析现代信息技术支撑下的高中思想政治课教学:以《国家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教学为例[J].思想政治课研究,2015(3):100.

[5]田靖安.基于信息技术下的中职法律教学[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4(12):121.

法律与信息技术总结篇10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6)20-0-02

在互联网以及各种新媒体的发展背景下,研究网络社会政治现象和政治规律的网络政治学应运而生,并为传统的政治学提供了一个新的范式。政治参与是实现公民政治权利的重要手段,也成为判断一种政体是否民主的重要指标。公民政治参与内容涉及民生各个方面,形式多种多样。由于能力和篇幅问题,笔者仅在新媒体的形式下以反腐败为例讨论有关的政治参与问题。新媒体是最为主要的反腐倡廉事件的首次曝光媒介类型,是公众参与政治最有效、最常用的媒介手段,对于政府反腐倡廉工作意义重大。本文通过三市实地调研,了解三市公民利用新媒体参与政府反腐工作的现状、存在问题,并在原因分析基础上,提出新媒体时代公民有效政治参与的路径,为政府利用新媒体打好反腐倡廉一仗提供决策参考。

1 公民利用新媒体参与反腐败政治活动的实证研究

课题组问卷调查主要围绕公民掌握新媒体并利用新媒体参与反腐败活动的情况进行调研。在调查中发现三个城市的公民利用新媒体技术参与反腐败政治活动呈现如下特点。

1.1 青年人是利用新媒体参与反腐败活动的主要群体

在调查中发现18~30岁这个年龄阶段的公民是所有年龄阶段中熟悉并使用新媒体平台人数最多的,占到了调查总人数的87.85%,其中60岁以上的公民完全不熟悉新媒体的使用方法。可以看出利用新媒体技术参与反腐败政治活动的公民多为中青年阶段,而老年人群体则因为客观原因而无法融入新媒体网络反腐的队伍中来。

1.2 不同人群参与反腐败活动的程度会不同

政治参与由于程度不同可以简单划分为关注、行动两大类。第一类是关注。正在利用新媒体技术平台关注反腐动态消息的人数占总调查人数的69.16%。而选择关注的公民们,其关注的频率程度为一般关注和偶尔关注的人数占总人数的一半以上。第二类是行动。在调查中占总人数三分之二的公民们并未直接或间接参与过反腐败行动,即没有主动举报行为或传播转发反腐败举报消息的行为等。而有参与的公民当中近一半以上的只是偶尔参与或极小部分时间参与。所以从数据上看,虽然近几年我国网络反腐案例有日渐增长的趋势,但尚有一定空间可以提高。

2 公民利用新媒体参与反腐败政治活动存在的问题

2.1 新媒体环境下话语权扩张所导致的网络举报信息真实度存疑

互联网时代,随着新媒体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普遍应用,公民话语权表达的自主性程度得到很大程度的提高。人人都可以是信息的主体和源头,而信息本身的真实程度也无法得到有效的控制,不实言论和虚假举报信息的出现便显得尤为严重。据201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社会科学院文献出版联合的新媒体蓝皮书报告称2012-2013年出现的100件热点舆情案件中,出现谣言造假的比例就超过了三分之一。而关于新媒体信息的真伪判断由于存在技术、能力与成本的原因,多数人选择忽视。在调查中,询问公民获取和转发某条贪腐举报消息的时候是否会考虑信息的真伪性时,约有25%~29%的公民不会考虑。

2.2 新媒体环境下情绪化的“网络舆论审判”干扰司法公正

由于新媒体自身的传播和扩散特性,当一个网络举报消息出现在公众视野中时,网民们便会形成强烈的反应,依据自身的自主意识和情绪便对事件进行预先的主观判定。在调查公民们利用新媒体参与反腐败政治活动是否存在情绪化状态时,数据显示仍有42.53%的公民是存在情绪化状态。这些非理性的情绪化表达往往会形成一股强大的网络舆论力量,在案件还未正式进入司法程序之前,便对当事人和该事件进行审判。这些情绪化的网络审判会给正常的司法判定和处理程序带来一股不容小觑的压力,甚至会迫使司法部门因为舆论压力和需要尽快满足民意的需求,在仓促的不全面的调查情况下给公众一个结果和解释,从而对司法公正造成干扰和不良影响。严重时甚至会形成“网络暴力”,造成很多冤假错案。

3 公民利用新媒体参与反腐败政治活动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3.1 新媒体技术自身的局限性

新媒体环境下话语权扩张所导致的“非理性”行为的发生是新媒体自身的局限性导致。由新媒体技术所构建出来的网络平台所具备的匿名性质在提高了众多公民参与反腐败政治活动的热情和参与程度外也为网络非理的发生提供了温床。匿名性质,使得公民在一定程度上不需要担心会为了自己所发表的言论去承担某些代价。所以就致使部分公民肆意地、情绪化地表达观点,甚至进行虚假或不完全事实的举报。

同时由于在新媒体技术背景下,公民们在网络上作为信息主体,其信息的门槛较之于传统媒体几乎是零门槛。公民在信息的时候,不受任何学历、性别、年龄、地域等条件的限制。加之因为新媒体技术平台的特性,信息的传播速度非常之快,传播范围非常之广泛,所以加大了客体平台控制信息传播和识别信息真伪的难度,为一些不实言论和虚假举报信息提供了空隙可钻。而就现有的网络平台技术而言,每个网络平台(如微博平台)很难以就公民所的信息去一条一条的甄别真假。

3.2 政治参与主体的良莠不齐

根据2014年12月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调查显示,我国使用新媒体技术上网的公民无论是在年龄结构、学历结构上都呈现多元化良莠不齐的态势。

在年龄结构方面,根据2013年新媒体发展报告蓝皮书称微博平台使用的群体当中有学生9 387万人,也就是学生这一青少年和青年群体是微博用户的最大的年龄职业群体。由于年轻的青年学生群体自身的阅历尚浅,加之自身纪律性较低,对于反腐败问题的认识深度不够,很容易就会演变成为不实言论和虚假信息传播扩散的推手。从而扰乱网络正常秩序,使得虚假言论问题日益凸显。

在学历结构方面,将近70%的网民集中于初中等中等教育程度。同时2013年的新媒体发展报告蓝皮书也指出超过七成的微博用户都是高中学历以下的公民,初中和高中学历的用户均超过了一亿,而高中以下学历的用户占74.88%,接近总体用户的四分之三。人们可以明显看到,现阶段的网民和具体的微博平台用户都呈现出低学历的特征趋势。而低学历的受教育客观事实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公民对民主参政行为的错误认识,在处理反腐败举报信息方面的理性程度较低以及心理素质低下等不良情况的出现。这些不良情况会使得公民在一定程度上失去对自身行为的约束能力,加之网络匿名性质的特性,更会使得公民们以一种狂欢式的不理性心态打着积极参与反腐败政治活动的旗号,去肆意发表言论和信息。从而导致新媒体技术下的网络平台在成为一个公民可以进行有效反腐败政治活动参与的途径的同时,也无法避免的演变成了一个供网民通过不实言论而发泄不良情绪的渠道。

3.3 利用新媒体技术实施政治参与方面的法规体系制度不健全

就目前为止,人们能看到的有关利用新媒体技术进行网络反腐的法律就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方法》等。不但没有专门针对公民利用新媒体进行网络反腐的法律条文,而且现阶段的法律规约施行力度和效度还有待提高。所以可以看到,相对于快速发展的新媒体、互联网技术而言,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存在较大滞后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从而使得公民利用新媒体参与反腐败政治活动这一行为没有得到相应的法律法规的约束和管制,而新媒体反腐这一新兴途径也没有得到有效的法律保障,最终将会致使新媒体这一新兴的公民参政途径无法全然发挥其积极有效的作用。

4 提高公民利用新媒体参与反腐败政治活动的对策研究

4.1 在政府辅助下,实现新媒体自身技术手段优化

新媒体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在互联网信息时代本身就是一把双刃剑,如何规避其不利影响的一面,除了是政府部门的责任之外,新媒体平台自身(如微博和各大网络举报网站、贴吧等)也有不可推卸的义务。所以为了防止新媒体平台自身的技术缺陷所导致的虚假信息被无限扩散的情况再多次发生,新媒体平台也要着重发展对在其平台所的举报信息真假质量的监管和控制技术措施,实现自身监管技术手段的优化。争取在虚假信息的第一地点第一时间内就实现对该信息的质量进行筛选、过滤和控制的过程,从而在源头上就实现对信息资源的把控。

4.2 提高政治参与主体网络素质和能力,实现网民自律

首先要提高公民的媒介素养和对信息的有效利用能力,政府部门通过正确的宣传和引导方式增强公民对信息内容甄别的能力和选择提取有效信息的能力。同时要让公民们在信息的时候通过预先判断信息所产生的影响力度,再来决定所要信息的内容以及是否。从而在公民这一主体身上实现自我约束和自我管制。政府部门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的宣传力度,提高公民的思想道德素养,使公民们在网络世界中做到不盲从,不做虚假信息的推手。在面对举报信息的时候保持谨慎、辩证、客观公正的态度和理性的心理状态,从而实现网民自律。

4.3 建立健全网络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实现新媒体反腐途径法制化

在我国现有的网络管理法律规定的基础上,通过分析和掌握新媒体这一媒介的本质与特点,建立专门针对新媒体反腐这一方面的法律法规。同时要做到与时俱进,在与互联网技术发展的速度与规模相适应的基础上,及时更新和完善有关立法措施。同时要健全有关的执法部门和机构的设立和配置,做到有法可依,也要做到执法必严。利用法律的强制约束力,规范公民在利用新媒体参与反腐败政治活动中的行为方式,并有效打击散播不实言论和虚假举报信息的违法行为。在建立健全网络管理法律法规体系的基础上,将新媒体反腐这一途径规范在法律的轨道上运行,实现新媒体反腐途径的法制化管理,从而引导公民正确、有序、有效的利用新媒体参与反腐败政治活动,在最大程度上发挥新媒体反腐的积极作用。

主要参考文献

[1]阎萌洁.媒介赋权:新媒体反腐中的政治参与和舆论表达[D].西安:陕西师范大学,2015.

[2]韦路,丁方舟.论新媒体时代的传播研究转型[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4).

法律与信息技术总结篇11

现代经济的三大资源包括物质、能源和信息,而创造财富的要素也由土地、资本、劳动扩展到信息;由此可见,信息资源对于现代企业经营的重要性。企业信息资源包括技术信息、财务信息、生产信息、销售信息等,将这些信息资源集成一个有机整体,形成信息共享,发挥其整体效益是企业管理所追求的目标。因此,有必要分析我国企业信息资源集成的各种影响因素,从而使其集成的效用最大化。

一、企业信息资源集成概述

企业信息资源集成产生于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转变的过程中,具有鲜明的时代背景和深刻的历史意义。信息作为一种资源,其作用已经渗透到社会生产和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各个层次,成为社会进步的巨大动力。关于企业信息资源的概念,一般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企业信息资源是指企业经营活动中经过有序化加工处理并积累起来的有用信息的集合,如企业内部信息、竞争对手信息、市场需求信息、经营环境信息。广义企业信息资源是指企业信息资源除了包括信息内容外,还包括信息在交流、处理和传输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相关因素,如信息、信息技术和人。与之相对应,企业信息资源集成是一种全新的管理理念与方法,它是从集成的角度来分析、对待企业信息资源活动及其因素,是在一个统一的目标指导下,实现企业各系统信息因素的优化组合,在各系统信息因素之间形成强大的协同作用,充分有效的发挥企业信息资源的潜能和作用,从而最大限度地放大系统功能和实现系统目标。

二、影响企业信息资源集成的因素

影响企业信息资源集成的因素有很多,但基本上可以归纳为企业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两部分。一般而言,企业外部因素的变化是不受单个企业行为影响的,不由单个企业控制的,包括政治法律因素、经济因素、技术因素等。因此,对绝大部分企业来说,与其耗费大量资源与时间试图改变整个外部因素,不如使自己的活动适应外部环境。而对于企业内部因素,一般包括企业信息组织、企业信息资源的质量、企业文化等,企业可以发挥较大的影响力,往往能成功地改变影响因素的结构和活动规则。

1、政治法律因素。政治法律环境主要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治制度、体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方面。这些因素常常制约、影响着企业的经营行为,尤其是影响企业较长期的投资行为。如,从国内来看,政治法律因素主要包括:国家的国体与政体、关税政策、进口控制、外汇与价格控制、国有化政策,以及群众利益集团的活动等。

政治法律环境对企业来说是不可控的,带有强制性的约束力。只有适应这些环境,使自己的行为符合国家的政治路线、政策、法令、法规的要求,企业才能生存和发展。政治环境的变化带有突发性,虽然人们可以预测政治环境变化的基本方向,但是每一次政治大变革的发生时间、具体内容、持续时间及其破坏性的较详细的预测,几乎是不可能的。

2、经济因素。经济因素是指国民经济总的发展状况、国际和国内经济形势及经济发展趋势、企业所面临的产业环境和竞争环境等。经济环境的变化一般是有连续性的,其发展进程相对平稳,发展速度和结果也是可以预计的。反映经济环境特征的指标主要有利率、货币兑换率、经济增长率和通货膨胀率等。对企业来说,经济环境最终表现为企业的融资能力和社会购买力。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在一波大牛市中,可以高价发行股票,很容易地获得资金,而社会购买力的大小又取决于社会总体收入水平、物价水平和资金的供应程度等因素。

3、技术因素。技术环境是指目前社会技术总水平及变化趋势,技术突破对企业影响以及技术与政治、经济、社会环境之间相互作用,它具有变化快、变化大、影响面广的特点。反映技术环境特征的指标主要有当前社会技术总水平及变化趋势、由于新技术的产生可能会出现的新产品和新服务、企业新技术的具体应用等。影响企业信息资源集成的信息技术可以界定为信息获取技术、信息处理技术、信息传送技术、信息应用技术等四大技术。就目前而言,网络基础设施的完善,企业内部网、企业外部网的建立,互联网的迅猛发展,SCM、ERP、CRM等系统的应用,电子商务的广泛开展,为企业信息资源集成提供了良好的技术环境。

影响企业信息资源集成的各个外部因素相互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市场的组成结构,突出了信息资源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地位。政治法律因素、经济因素和技术因素与企业信息资源集成的关系如图1所示,从图中可以看出,整个企业信息资源集成有两个支柱,即社会人文性的政策法规和自然科学技术发展水平。(图1)

4、企业信息组织。在信息经济条件下,信息技术革命的发展与深化对企业经营管理及其生存环境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人们在关注与强调信息技术以及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活动的同时,对于其中人的因素及其作用等相关方面缺乏相应足够的重视。人是企业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的主体,特别是在这样一个信息时代,企业的信息组织是企业信息资源集成取得成功的一个关键因素和重要保证。

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对于一些信息化程度较高的大型企业都设立了首席信息官(CIO)职位,负责整个企业信息的规划和管理。企业信息组织的职能基本包括:①战略信息管理。主要负责项目投资、组织设计、经营决策、发展战略等重大问题的论证、调研与规划等方面的职能。②一般信息管理。主要包括企业的一些基本信息、企业数据库的运营与维护、企业MIS和企业内部网的开发和管理,以及信息在企业各部门之间的交换与共享等。③信息技术中心。主要负责为企业提供与信息有关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如数据库技术、信息交换技术、网络技术等。

5、企业信息资源的质量。企业信息资源的质量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提供服务所需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具体量化的信息指标体系。它是现代企业生存发展不可缺少的因素,也是体现企业实力的一个方面,并且对制定企业总体战略与实现企业信息资源集成具有显著影响。企业信息资源的质是指该指标体系是否反映了其信息资源的本质属性,是否可以全面、准确地反映信息资源的主要特征,是否能够满足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对于信息处理等方面的要求;而企业信息资源的量是指该指标体系是否反映了其信息资源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属性,如时间上则要求历史的数据是否齐全,空间上则要求数据的各个指标是否全面。

一般企业中,主要有五类资源,即人力资源、物力资源、财力资源、技术资源和管理资源,可以使用表1中的企业信息资源指标体系来进行评价。(表1)

6、企业文化。企业文化是企业成员共有的,并且在企业内代代相传的信仰、期望和价值观的总和,通常表现为企业的使命、愿景、企业精神、行为准则、道德规范及沿袭的传统和习惯等。企业文化塑造企业行为,并对企业信息资源集成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企业文化引导着企业的战略选择,企业文化代表组织成员所共享的价值理念和行为方式,企业精神属于企业文化的核心之一,企业精神为企业战略的选择提供基础性依据。企业文化是企业战略实施的重要手段,企业制定战略之后,就需要全体成员有效地贯彻实施,企业文化为战略实施提供行为导向,并具有的独特的激励功能。是否重视企业信息资源的集成,在某种意义上也属于企业文化的范畴,如果企业有良好的创新精神,有重视信息的传统,企业信息资源集成在理念方面就有了可靠的保证。

三、企业信息资源集成因素效用评价

企业信息资源集成因素效用评价是运用各种模型对关键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评价。这种分析的目的是为了了解这些关键因素对企业信息资源集成影响的性质,即机会或威胁,以及它们的相对重要性。

1、企业信息资源集成因素评价矩阵。企业信息资源集成因素评价矩阵可以帮助企业领导者对企业内外部影响企业信息资源集成的各个因素进行全面、综合的评价,在该模型中可以清晰地反映各个因素的重要程度。其具体分析步骤如下:①由企业领导者识别企业内外部条件中的一些比较关键的因素,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指标的数量。②为每个关键因素指定一个权重,以表明该因素对企业信息集成的相对重要程度。权重取值范围从0.0(表示不重要)到1.0(表示很重要),但必须使各因素权重值之和等于1。③以1,2,3,4评价值分别代表相应因素对于企业信息集成影响的重要程度。1代表不重要;2代表比较重要;3代表重要;4代表非常重要。④将每一因素的权重与相应的评价值相乘,即得到该因素的加权评价值。⑤将每一因素的加权评价值汇总,就可求得企业信息资源集成因素的综合加权评价值。

表2为某企业信息资源集成因素评价矩阵。从表2中可以看出,该企业的主要优势在信息资源的质量,评价值为3.90,劣势在企业文化,评价值为2.30;从加权评价值来看,信息资源的质量为1.56,技术因素为0.58,这两个关键因素对企业信息资源的集成影响最大;该企业的综合加权评价值为3.36,说明该企业信息资源集成因素的综合地位处于行业平均水平之上,主客观条件都比较好。(表2)

2、企业信息资源集成效用分析模型。信息资源集成是借助于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对信息资源重新优化组合,使其各因素以最合理的结构形式结合在一起,最终使信息资源发挥最大效用。按照前面提到的企业信息资源的广义概念,企业信息资源包括信息、信息技术和人的因素三个部分,而企业信息资源集成因素评价矩阵中基本包含了以上因素,在此基础上还需要考虑信息资源在空间上的分配问题,即信息资源在不同的行业、地区、企业之间的分配是不均衡的。一般来说,高价值的信息资源总要流向高收益的地方,因而需要决策者对信息资源统筹安排。空间上的资源分配是制约信息资源发挥最大效用的一个重要因素。所以,企业信息资源集成效用分析模型可以归结为是对企业信息资源集成因素评价矩阵、信息资源空间上分配的函数。即:V=f(C,P),其中,V是信息资源效用函数,C为企业信息资源集成因素评价矩阵,P为信息资源空间上的分配。对信息资源集成的管理,要求效用最大,即max(V)。

(单位:东北财经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参考文献:

法律与信息技术总结篇12

一、突出浓郁的数学味

现代信息技术是一种辅助教学手段,是为数学教学服务的,因此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时切不可喧宾夺主,只重现代化气息,而无视数学本身的特色。为此,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时要突出浓郁的数学味,选取最具代表性与典型性的素材来突出教学内容,以推进教学活动,引导学生展开有效探究。如在学习“轴对称图形”时,许多教师收集了大量的图形图案,制作成精美的短片,并配以生动的背景音乐。这样确实可以将学生带入优美的情境之中,带给学生以美的享受,激起学生浓厚的兴趣。学生往往是被直观而生动的图片所吸引,此时教师让学生观察有什么特点。但学生的回答并不是教师想要的,此时教师只能生硬地将学生的思维拉向轴对称图形,这样的教学是失败的。虽有浓厚的兴趣,但却不能将兴趣集中于新知的学习上来,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数学味不浓,与具体教学内容关联不大。因此要实现对现代信息技术的有效运用就不能只追求形式的生动与新颖,更要重视本质的突出,所选取的数学素材要与教学内容密切相关,具有代表性。为此我们可以做这样的调整,可以选取一个是轴对称图形,一个非轴对称图形两个代表性图形,并通过现代信息技术的动态功能,通过多角度的折叠等,让学生在比较中建立轴对称图形的初步认知。在此基础上再出示大量的图形与图案,让学生来判断哪些是轴对称图形,哪些不是。这样更能加深学生对此知识点的理解与运用。这样的运用恰到好处,充分利用了现代信息技术的动态功能与直观效果,不仅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调动学生参与学习的主体性,更能引导学生借助这一平台来展开主动的探究,在探究中深刻地理解知识,这样的教学才是有效的,这样的运用才是成功的。

二、体现学生的主体性

学生是学习的主人,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时同样也要突出学生的主体性。但是许多教师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时盲目追求教学的快节奏、大容量,却忽视了学生探究的主体性与思考的独立性,这样的教学与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机械灌输式教学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都是将学生视为被动的信息接收者。因此在运用时教师要适当放慢教学节奏,要为学生的思考与思维预留充足的时间,让学生借助现代信息技术这一平台来展开深入的思考,以成为探究的主人,知识的主动构建者。如在学习“轴对称图形”时,如果教师无视学生的主体性,只是机械地将整个教学过程快速完成,教学可以说是一气呵成,但学生在教学中处于何种地位呢?脱离学生的教学注定是失败的。为此我们要适当放慢教学的步伐,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桥梁作用,给予学生足够的思考时间与空间,引导学生主动思考、积极思维,这样才能使学生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来深化对抽象知识的形象理解。如用现代信息技术来演示图形沿线对折后或重叠或不重叠后,我们可以让学生亲自动手,在纸上画出等腰三角形以及任意一三角形,让学生亲自动手来折一折。这样学生就可以将从现代信息技术动态演示中所获取的间接经验在亲自操作中转化为直接经验。发现等腰三角形只有沿底边上的中线才能使左右两部分重叠,进而使学生经过自身的思考达到对这一知识点本质属性的认识。

三、发挥教师的主导性

许多教师在运用时只是机械地操作,师生处于被动之中,师生沦为现代信息技术的奴隶。学生是鲜活的个体,他们在教学中总会出现教师所预想不到的情况,甚至是与具体的教学内容关联不大。在教学中许多教师怕这些预料之外的情况打破教学的节奏,而盲目排斥,只是严格地遵照预定的方案展开,而使教学处于封闭之中。现代教学提倡开放式教学,倡导课堂教学的动态生成,这就需要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要根据教学的实际发展来对预定方案进行当堂创作,必要时甚至要抛弃原来的教学方案,从资源库中提取新素材,以引导新探究,使教学处于不断的动态生成中。这就要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教师不仅要站在学生学的角度,还要站在教的角度,成习学生学习的设计者、参与者与指导者,成为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的高度驾驭者,这样才能使整个教学围绕着学生这个中心展开。如在学习加法交换律和结合律时,我制作了精美的课件,整个教学也如预期顺利展开,学生学习积极学得主动,但是突然有一个学生提出:加法有交换律和结合律,那么减法、乘法和除法是否也有这样的定律呢?这虽然不是本课的教学,但对于学生知识的理解,能力的培养具有重要作用,是引领课堂生成的重要契机。为此我对教学活动进行了重新调整,引导学生就此来展开思考与思维,交流与讨论。这虽然是以后才能学到的知识点,但是经过学生的主动探究后,学生同样得出了乘法也有交换律和结合律。这样的教学虽与预设脱节,但却打开了学生思维的闸门,开启了学生的探究之旅。这样的教学是动态生成的,而学生在教学中所收获的不仅是知识,更是一种智力角逐的乐趣,是情感与心理的满足。总之,现代信息技术本身具有强大的教学优势,是优化教学结构,改变教学方式,实现有效教学的重要手段。为此我们要将理论层次的研究与实践层次的探讨结合起来,在实践中摸索与创新,总结与归纳,这样才能将现代信息技术有效地运用于数学教学中,推进教学改革,构建高效课堂。

作者:赵丽丽 单位: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建国路小学

参考文献:

法律与信息技术总结篇13

梦想的实现需要的是静下心来学习,放下浮躁开展研究,这种甘于寂寞、坚守梦想与责任的意志是孙唯校长带领一所学校走向成功的关键。这也源于孙校长对教育的理解和不断的学习:2006年,参加了全国骨干校长培训班;2011年,被黑龙江省选送到教育部,参加全国第四届校长高级研修班,2013年结业;2007年,考入东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专攻教育管理专业,完成了全国统招的在职教育硕士研究生学业。年已半百还能在工作之余抽出时间孜孜以求地学习,完成近十年的专业化学习和培训,其动力之源就是她对教育本质的理解,对教育事业热爱的情怀,对学生、国家、民族的责任和实现理想化教育的梦想。带着这样的梦想,孙校长不断地将自己的学习所得应用于实践,抓住信息技术改变教与学方式这条主线,达成当一任校长,培养一批名师,成全一代英才的目标。通过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深度融合,让一所学校能够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

2013年9月23日,教育部组织召开了全国教育信息化课堂教学应用展示香滨小学现场会。这次会议既是一个落实《教育信息化工作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动员会,又是总结全国首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典型经验的交流会。此次会议组织层面高,影响范围广。会议以香滨小学为典型案例,通过香滨小学课堂教学与信息技术的深度应用探寻教育信息化在教学中的应用方法和模式,推动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开展。

哈尔滨市香滨小学为什么能成为全国的典型,一所默默无闻的学校为什么能一夜走红?任何人或事的成功都不是偶然的,香滨小学的成功是多年积淀,是我带领这支团队不懈努力,长期坚持研究的结果。

仰望星空,奠基终生

2000年3月,我接任香滨小学校长兼党支部书记职务,提出“教学生五年,为学生想五十年,为国家民族想五百年 ”的办学理念,我认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就是为社会的发展培养人才,为人才的发展奠定基础。我们所办的教育既要考虑到人的发展,又要考虑到社会的发展,所以我提出了这样的办学理念。为了实现这个理念,带着对教育的梦想和对学生、国家民族的责任,我找到了用教育信息化带动学校现代化发展的办学之路。

香滨小学是小学五年制学校,小学教育的根本任务就是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健康的身体、热爱学习的习惯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信息技术在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学习能力、学习方式以及思维品质方面都有着传统手段不可代替的优势。时任哈尔滨市教育局局长的石永明在《哈尔滨市教育“十五”发展规划》中指出:“建网就是建学校,谁先占领信息技术这个阵地,谁就将领先一个时代。”教育信息化让我们把教育推向制高点,能为社会的未来发展助力,这是一个有长远发展眼光的理念。所以,我选择了用信息技术来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培养学生爱学、乐学、会学、能学的智慧,从培养学生主动学习的习惯入手,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创设情境让学生在信息技术环境下开展探究性学习、研究性学习及合作学习,为培养学生观察能力、想象能力、动手操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推理能力等多种创新能力奠定坚实的基础,使学生在学习中会主动发现问题,构想问题解决方案,选择、优化方案,最终解决问题。这种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论证结论的思维品质训练正是我们当今倡导的学生综合素养的核心。

脚踏实地,艰苦潜行

为使“教学生五年,为学生想五十年,为国家民族想五百年”的办学理念能落地,我带领全校老师从2001年就开始研究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整合,先后在黑龙江省规划办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了“十五”重点课题、“十一五”重点课题和“十二五”重点课题。经过了三个五年的规划课题研究,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我们走过了教育信息化在课堂教学中学技术、用技术、反思技术的价值到用技术支撑学生的学习三个发展历程。

1. 初步尝试期

从2001年我们就研究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支撑,买电脑、建机房、培训教师。刚开始时,师生都很感兴趣,觉得信息技术在创设情境、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在经历了一段时间之后,教师逐渐感到搜集、制作课件占用了大量的时间与精力,有时应用不当还会造成教学效率不高,教学任务不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等问题。很快,老师们失去了最初的热情,又重新回到了原始的教学状态,造成了设备的闲置和浪费。

2. 反思调整期

在深入剖析了初步尝试期的问题之后,我们找到这样几个关键影响因素:一是学校缺乏统一的管理和指导;二是学校缺少实用、好用的软件资源;三是教师不知道技术在什么情况下应用。针对以上问题,我校成立了学校信息化领导小组,申报了省规划办的课题,与东北师大签订了合作项目,引进了同步课堂教学资源,解决了老师们自己学技术、做课件的困扰。在整合点理论指导下,教师理解了信息技术的运用一定要与教学中的整合点对接。从滥用到用得恰当、用得巧妙,从简单代替到用得合理、有效,极大提高了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率。

3. 深入研究期

随着信息技术在课堂教学中的广泛应用,老师们又发现两个问题:一是感觉引进的资源带有设计者的教学思路,不能完全切合自己的教学思路,很难实现个性化,这就出现了被动应用的情况;二是缺乏对应用方法系统化的梳理,这就出现了就课论课,资源共享率低,应用方法零散的情况。那段时间,我们充满了困惑。经过近一年的研究,问题终于有了突破,得到这样的结论:要分析学科内部具有相近教与学规律的内容,总结其共性的技术应用方法。然后,制作出一系列专项内容的参数化的小工具,让老师像搭积木似的可以制作出体现个性化的软件来,这样的设计方法体现了因材施教的理念。应用方法规律的形成,不能就方法研究方法,应该从方法的源头开始做起,“因材施教”是因教材、因人才,也就是因学生,所以我带领老师们从学科本体和学生学习规律分析做起,从2009年开始组织教师梳理教材知识体系,语文、数学(图1)、英语分别按照课例、学科知识类型和话题来梳理。以知识体系分析作为切入点研究知识点在学科体系中的知识的前后联系、知识的种类,针对不同类型知识设定相对应的学习目标,分析学生学习规律,从而找出适合的方式、方法,最后对实现条件进行分析,做到多种支撑条件相融合(图2)。例如,概念性知识,这样的知识就需要形象化。词语教学“涉”字,它是象形字演变过来的,我们就可以将这个字用信息技术再现,了解字的演变过程,从而加深对字的理解。再如,方法性知识和控制性知识都有其自身的学习规律,不同的学习规律需要不同的技术手段去支撑。

图2

这样的研究方法得到了老师们的充分认可,大大激发了教师对教学研究的热情,形成了以学科知识体系和学习规律为本的教学设计。

柳暗花明,高歌挺进

如果说之前我们对技术的应用大多是支撑教师的教,那么进入2009年,尤其是开展试点工作后,我们开始思考如何能使学生的学习方式发生革命性的变化,如何用信息技术来支撑学生有效地学呢?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的讲话给了我们很大的启示:“信息技术的深度应用,迫切要求教与学的‘双重革命’……”在长期实践过程中,老师们意识到技术有很多优势,但如果这时教学模式不创新,那再好的技术也只能支撑原有的教学方式,无法实现学习的革命性变化。这就需要在教学主体、教学内容、学习方式三个维度上进行变革。

为此,我组织老师们进一步完善上一阶段的知识体系分析,在梳理原有教材体系的基础上,重新定位学习目标。在只要能想到就能够做到的假设条件下,按照以生为本和尽可能个性化的原则,针对第一个学习目标构思能实现学习目标的最佳学习思路和活动过程,最后挖掘能够实现这些设计的支撑条件,形成了“体系化本体分析、理想化教学设计、数字化环境构建、智慧性应用实施、绩效性研究评价”的研究模式。下面,我以案例的形式具体说明这一研究模式。

首先按照知识板块详细梳理出知识点分布情况,然后把具有相近学习规律和教学方法的知识点进行归类,如小学数学图形与几何领域――图形与位置内容普遍都具有这样的学习规律。最后,对每一个知识模块进行教学分析,主要包括:学习内容分析、智慧学习目标设定、学习方式及困难分析、“理想化”教与学方法预设、实现条件分析。

以四年级的“位置与方向”为例,这是理想的教学设计。一是学习内容分析;二是学习基础、特点、规律及困难分析(图3);三是学习目标设在原有目标的基础上扩充了智慧学习目标(图4):即强调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与综合解决问题能力;四是针对学习目标按照只要能想到就能做到的思路设计最佳学习方式,并分析实现条件。

图3

图4

在课堂教学中,我们构建出了整节课的数字化环境:利用信息技术创设逼真的生活问题情境,为学生创造了主动探究的空间,学生通过任务驱动,先自主建构解决问题的思路,选择工具自主探索、验证,然后将自己的操作过程录制下来,在小组内回放研讨,接着展示探究过程,交流学习体会,共享集体智慧,最后学生利用丰富便捷的工具进行自主练习,教师利用反馈交流的平台对学生学习的结果进行及时检测和分析,为教师进行个性化指导及面向全体学生的点评与总结提供依据和条件。信息技术在课堂教学过程中的支撑,为教师因材施教,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率提供了有力的保证。这种数字化环境下的学生个性化学习方式,培养了学生独立观察、主动思考和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培养了学生自己发现问题、构思解决问题方案、自主归纳总结知识并综合加以运用的思维方式。这种创新思维能力的培养,正是信息技术给教学带来的教与学革命的显著特征。

追逐梦想,贵在坚持

1. 教育信息化工作成效

(1)教学方法创新研究初见成效

学校的教学研究工作遵循技术为教学服务的原则,各学科教师系统分析知识体系,定位每一个知识的教学目标,进而对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支撑条件进行重新思考,初步形成了“信息技术支撑下学生个性化学习”的学习模式,形成了“体系化本体分析、理想化教学设计、数字化环境构建、智慧性应用实施、绩效性研究评价”的研究模式。通过信息技术的应用,培养了学生独立观察、主动思考和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使学生能够自己发现问题、构思解决问题方案、归纳总结知识并综合加以运用。这种模式的形成促进了学生主动学习习惯的养成,培养了学生动手、动脑的能力,提升了学生解决问题的思维品质,而这种学习习惯、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所形成的思维品质恰恰是支撑学生一生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真正使“教学生五年、为学生想五十年、为国家民族想五百年”的办学理念通过教育信息化在学校落地生根,发芽开花,结出丰硕的果实。

(2)学习方式转变初见端倪

学校信息技术支撑下的学科教学在教学内容呈现上,大多数为多维电子教材和电子平台;教学组织方式上,很大程度上实现了自主学习、移动学习;教与学的方式上,基本转为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探究式、合作式学习。通过数据分析,我们发现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的融合使学生的学习兴趣得到保持、学习质量得到保障、学习能力进一步提高、学生智慧得到提升。

(3)教师队伍素养日益提升

当前,学校通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元的培训、自学、互学等活动,使得现代教育观念日益增强,大多数教师已能从知识的传授者逐步转变为学生学习的引导者和课堂教学的组织者,80%都可以比较熟练地利用视听技术、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等多种手段开展多媒体、网络、移动环境下的教学活动。

(4)管理信息化日趋完善

在完善学校网站内容的基础上,学校组织师生建立了班级网站、教师和四五年级学生的个人空间、专题学习系统,结合市、区教育局的研修平台、网络空间使学校的管理正向数字化校园的目标迈进。

在线咨询
了解我们
获奖信息
挂牌上市
版权说明
在线咨询
杂志之家服务支持
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期刊咨询服务
服务流程
网站特色
常见问题
工作日 8:00-24:00
7x16小时支持
经营许可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企业营业执照
银行开户许可证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其它
公文范文
期刊知识
期刊咨询
杂志订阅
支付方式
手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