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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卫生工作计划实用13篇

精神卫生工作计划
精神卫生工作计划篇1

.精神卫生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社会稳定,对保障社会经济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精神卫生工作有了很大的发展,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初步形成,领导协调机制正在各地逐步建立,管理规范和制度陆续出台,专业人才队伍不断发展,能力水平得到提高,服务规模和内容逐步扩大与完善。但是,我国精神卫生工作中还存在预防和识别处理精神疾病与心理行为问题的力度不够、总体服务资源不足且管理分散、地区差异明显、防治机构和人员队伍缺乏、尚未建立有效的机构间工作衔接机制、精神疾病社区管理和康复薄弱等问题。为顺利推进《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2年-2012年》的实施,协调部门间精神卫生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完善精神卫生工作体系,特制定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指导纲要。

一、完善精神卫生工作体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4〕71号的精神,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干预、广泛覆盖、依法管理”的原则,建立与“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工作机制相适应的精神卫生工作体系。二基本原则。----以预防为主,部门分工负责,依托现有力量,建立和健全心理健康促进工作的人员队伍。----开展防治结合,增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预防和社区康复功能,实行区域卫生规划,整合调整现有精神卫生资源并逐步实现功能分化,通过改扩建和新建,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精神卫生防治服务网络。----实施重点干预,完善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衔接机制,建立健全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加强领导协调和指导,因地制宜,逐步推进。三工作体系建设目标。----开展心理行为问题预防工作的县市、区的比例,到2012年达到50%,2015年达到80%。----开展精神疾病社区康复的县市、区,到2012年达到70%,2015年达到85%。四工作指标与目标。----在开展心理行为问题预防工作的县市、区中,居民能够方便获得心理健康指导的比例,到2012年城市达到80%、农村达到60%;2015年城市达到90%、农村达到80%。----在开展精神疾病社区康复的县市、区中,精神疾病患者接受康复服务的比例,到2012年达到60%,2015年达到80%。----提高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2009年部分地区调查为30%-40%,到2012年达到50%,2015年达到80%。二、推进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建设五坚持预防为主,提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指导、心理行为问题预防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能力。各部门分工负责,依靠现有的工作队伍和工作网络,通过加强人员培训和工作制度建设,提高从事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服务能力。完善心理治疗和心理咨询监督管理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心理治疗、心理咨询的从业人员和机构的监督管理。加强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群众精神卫生知识水平,加大心理行为问题预防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力度,维护群众心理健康。六坚持防治结合,增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预防和社区康复功能,按照区域卫生规划,整合调整现有资源并逐步实现功能分化,健全完善精神卫生防治服务网络。建立以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为主体,综合医院为辅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机构为依托的精神卫生防治服务网络。增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预防和社区康复功能,承担精神疾病和心理行为问题的预防、医疗、康复、健康教育、信息收集等培训与指导工作以及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的管理工作。以区域卫生规划为基础,精神卫生资源的配置应该首先满足重性精神疾病的急性治疗需要,东部地区和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适当增加轻型精神疾病基本医疗服务的资源,应根据具体情况将剩余的资源引导向用于重性精神疾病慢性治疗的方向转变,逐步实现精神卫生专业机构间的功能分化。用于重性精神疾病急性住院治疗服务的资源,原则上应设置在地市级及以上的机构或承担地市级服务功能的机构中,县级机构主要承担门诊、应急状况处置和慢性治疗等功能。精神专科机构的建设原则上以改建和扩建为主,新增机构主要设在综合医院精神科。鼓励通过改建将城市适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调整转制为精神专科机构。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对精神卫生服务资源逐步实现地区资源的统一规划和服务质量的归口监督管理,开展精神卫生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健全精神卫生防治服务网络。七坚持发展全面的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服务模式,健全完善社区康复机构。在基层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利用社区内资源,做好精神疾病社区管理与服务工作;在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指导下,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精神疾病患者提供医疗康复服务;各类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机构为精神疾病患者提供生活照料、功能训练、技能培训等康复服务。八坚持重点干预,完善机构间工作衔接机制,建立健全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以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建设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设立重性精神疾病登记和报告制度,建立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工作衔接机制,开展重性精神疾病随访、病情监测等社区管理工作。九坚持做好特殊人群中精神疾病患者救助工作,维护社会安定。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充分依靠政府医疗救助体系和精神卫生防治服务网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扶养人或者法定扶养人不具有扶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三无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中精神疾病患者和服役期间患精神疾病复员、退伍军人的救助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城市、农村贫困精神疾病患者医疗救助政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疾病患者监控管理政策,依法做好城乡贫困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救助和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疾病患者的强制收治管理工作,依法做好患精神疾病的服刑人员、劳教人员的保所外就医和刑释解教人员中精神疾病患者的救助工作。

三、完善发展精神卫生工作的政策措施十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的精神卫生工作投入机制。各地要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精神卫生工作需要,建立稳定的精神卫生工作投入机制,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引导社会资源投向精神卫生工作,鼓励单位、团体和个人资助贫困精神疾病患者和支持精神卫生事业发展。十一加强精神卫生工作队伍建设和培养。卫生部门要会同人事等部门有计划地加强现有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的在职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和开展技术指导与培训工作的能力,积极开展非精神卫生专业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常见精神疾病和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和处理能力,积极开展相关公共卫生专业人员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等的能力培训。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本部门从事精神卫生工作的人员培训,增强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指导、预防心理行为问题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能力。教育部门要抓好精神卫生专业人才的学历教育工作,落实相关教育课程安排,使培养出的人才能够尽快适应精神卫生工作的需要。十二大力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在精神卫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各地要制订政策措施,将精神疾病社区管理、心理健康指导工作纳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加强精神疾病和心理行为问题的社区预防、医疗康复和管理工作。十三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共同推进精神卫生工作发展。----卫生部门负责制定精神卫生工作的规划、规范、技术标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的准入和管理;组织精神疾病预防、治疗和康复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估和技术指导;开展精神疾病调查和信息收集;指导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开展精神卫生工作。----宣传部门负责协调宣传单位和新闻媒体,通过大众化的信息手段,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性、群众性精神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倡导体质健康、心理健全的生活方式。----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精神卫生的相关内容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需要与可能,按照建设程序安排精神卫生发展所需的建设投资;制定精神卫生服务价格政策。----教育部门负责精神卫生人才培养有关工作;结合实施素质教育,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预防学生心理和行为问题工作纳入学校日常工作计划。----公安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疾病患者的监控管理政策,依法做好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疾病患者的强制收治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城市、农村贫困精神疾病患者医疗救助和生活救助有关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城市“三无人员”中精神疾病患者的救治工作;依法做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中的精神疾病患者的救助工作,对救助期间突发精神疾病的受助对象,及时联系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救治工作;负责服役期间患精神疾病的复员退伍军人的安置和救治工作;开展精神残疾者生活、职业技能康复工作。----司法行政部门与卫生部门共同制定和完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规范性文件;结合监狱、劳教场所的精神医疗卫生工作的特殊性要求,加强在押服刑人员、劳教人员的精神卫生工作,与卫生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监狱、劳教场所精神卫生工作政策,将在押服刑人员、劳教人员的精神卫生工作纳入监狱、劳教所所在地精神卫生工作规划,在当地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服刑人员、劳教人员精神疾病的预防、治疗与康复工作。----财政部门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研究制定相关财政补助政策并安排有关经费,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研究促进精神残疾康复机构健康发展的相关税收政策。----人事部门会同卫生部门及有关部门,制定从事精神卫生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劳动保障部门促进职工中精神疾病患者平等就业,防止针对精神疾病患者的就业歧视,维护其合法的劳动权益,保证就业的精神疾病患者平等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精神疾病患者的就医管理,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合理医疗需求。----文化部门负责加强和谐文化建设,发挥文化滋润心灵、陶冶情操、愉悦身心的独特作用,体现人文关怀,以健康多彩的精神文化产品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引导人们健康地进行文化消费;配合卫生、教育等部门做好预防、干预、控制网络成瘾的有关工作,加强对网络文化产品的管理,对容易导致成瘾的网络文化产品采取内容审查、技术监管等必要的措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精神疾病治疗药品生产流通的监管。----政府法制机构协助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与精神卫生工作有关的法律草案、法规草案。----科学研究机构负责有关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的基础研究工作,为有关部门制定政策法规提供科学依据。----各级工会组织针对不同类别职工、农民工的具体情况制定计划,开展职工心理健康教育、心理问题预防和疏导,缓解职工因工作、竞争、失业、家庭生活等带来的压力,切实维护患有精神疾病职工的合法权益。----各级共青团组织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青少年精神卫生状况调查,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为青少年心理健康提供有效服务,帮助青少年养成健康的生活品质,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各级妇联组织代表妇女参与国家精神卫生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推动实施,开展面向妇女的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提供相关的咨询和维权服务。----各级残联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协调推动“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疾病康复工作;开展精神残疾康复工作,推动精神疾病康复机构和社区康复设施建设,促进精神残疾者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依法维护精神残疾者权益,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贫困精神疾病患者救助工作;宣传普及精神卫生知识,提高公众精神健康意识。----各级老龄组织研究提出开展老年精神卫生工作的措施,因地制宜采取各种有效形式,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在中老年人群及其家庭成员和看护者中开展老年心理问题预防和疏导工作,宣传普及老年性痴呆、抑郁等老年期精神疾病和常见心理问题的有关知识。

四、加强对精神卫生工作的领导十四建设和发展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是政府落实和谐社会建设、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卫生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要充分认识到精神卫生工作对于促进人的心理和谐、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提高全民心理健康水平的重要意义。各级政府要制定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实施计划,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切实加强领导,研究和解决[由网站收集整理]精神卫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部门协调工作制度,将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建设纳入政府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根据本地实际,统筹规划,加强督导检查,抓好落实。各有关部门和群众团体要结合各自职责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

精神卫生工作计划篇2

(二)普及精神疾病防治知识,提高对重性精神疾病系统治疗的认识。

二、工作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二)、领导小组分工

赵同志:全面负责全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档案建立及管理工作。

曾同志:负责全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的领导、检查、协调。

杨同志等:具体负责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范围和内容

(一)范围:全镇范围内实施。

(二)实施内容

1、培训:按照实施方案和技术规范要求,做好人员培训。制定培训工作计划,分期分批、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精神病防治专业人员、患者家属等相关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增强患者家属护理、居委会人员相关知识与技能。

2、信息收集:接受过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相关培训的专(兼)职人员对辖区人口进行调查,收集在医疗机构进行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病患者信息(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双向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碍等。发病时,患者丧失对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对行为的控制力,并可能导致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长期患病者可以造成社会功能严重损害),并做初步筛查工作。收集没有明确重性精神病诊断,但有危险性倾向的人员信息,再建议其立即到专业机构诊断治疗的同时,上报上级精神病防治专业机构(三台县民康医院)和县疾控中心。

3、收集确诊病例资料。卫生院每季度统计在档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病例信息,汇总后上报县级精神病专业机构。

4、病情评估: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纳入管理的时候,由县级及以上专业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评估,检查患者的精神症状和躯体疾病,为符合诊断的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登记的内容包括患者及监护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发病时间、既往诊断和治疗情况、既往主要症状、生活和劳动能力、目前症状、服药依从性、自知力、社会功能情况、康复措施、总体评价及后续治疗康复意见等。

5、定期随访:对于纳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卫生、用药和家庭护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导患者服药,防止复发,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加重的征兆,给予相应处置或转诊,并进行危机干预。对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在现用药基础上按规定剂量范围进行调整,必要时与原主管医生联系或转诊至上级医院;对伴有躯体症状恶化或药物不良反应,应将患者转至上级医院。

6、患者报告:发现有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形象行为者为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时,应立即拨打“110”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务的人员送往就近或者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明确诊断。

精神卫生工作计划篇3

二、继续精神疾病线索调查,建立疾病档案

在社区继续进行精神疾病线索调查。社区精神疾病的建档立卡率应达到上级要求。并对社区的精神疾病患者进行年度的免费健康检查。如果社区的精神疾病患者因病情复发加重,紧急住院治疗,出院后其住院治疗有关情况将被及时转入社区,以便社区卫生服务站继续进行社区康复治疗。对社区精神疾病患者的疾病资料进行妥善保管,坚决维护患者的隐私权。社区精神疾病患者及其家属可以充分利用这些疾病资料。

三、定期随访,对重性精神疾病进行管理治疗

个案管理员,每月有电话或入户随访,并按时网络直报。每季度至少一次主动对建档立卡的社区精神疾病患者进进行随访,并取得患者的信任和配合。随访内容包括:患者的服药情况、病情稳定情况等,并指导家属开展家庭精神疾病的家庭护理。以此提高社区精神疾病患者的服药率,动态掌握患者的病情变化。

四、建立应急处置机制,避免不良事件发生

不良事件包括:急性药物不良反应,自杀自伤行为和肇事肇祸行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建立有应急处置机制,制定有应急处置预案,将在最短的时间,最直接的渠道,以最恰当的方式做出应急处置反应,避免不良事件发生。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对社区精神疾病患者家属及周围人员提供应对精神疾病突发事件的专业指导。

五、建立双向转诊制度,提供无缝隙服务

精神卫生工作计划篇4

二、开展精神疾病线索调查,建立疾病档案

对社区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线索调查,是开展社区精神卫生服务的首要任务,也是动态掌握社区精神疾病变化的第一手资料。社区精神疾病的建档立卡率应不低于社区覆盖人群的0.6%。还将组织精神科医师对社区的精神疾病患者进行年度的免费检查。如果社区的精神疾病患者因病情复发加重,紧急住院治疗,出院后其住院治疗有关情况将被及时转入社区,以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继续进行社区康复治疗。所建立的是一套完整的连续的疾病档案资料。将对社区精神疾病患者的疾病资料进行妥善保管,坚决维护患者的隐私权。社区精神疾病患者及其家属可以充分利用这些疾病资料。

三、定期随访,对重性精神疾病进行管理治疗

精神疾病,尤其是以精神分裂症为主的重性精神疾病,由于疾病自身的特点,多不承认有病,不主动治疗,特别是在疾病的严重期,因此需要对社区的精神疾病患者给予更多的关怀和看护。个案管理员,每个月至少一次主动对建档立卡的社区精神疾病患者进行家庭随访,通过随访与患者及其家属保持密切联系,并取得患者的信任和配合。随访内容包括:患者的服药情况、病情稳定情况等,并指导家属开展家庭精神疾病的家庭护理。以此提高社区精神疾病患者的服药率,动态掌握患者的病情变化社区精神疾病患者可就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理论坛进行服药期间必要的实验室检查和化验检查,以保证用药的安全。

四、开展社区康复治疗,促使早日回归社会

个案管理员在对社区精神疾病患者进行随访的同时,将对患者进行社区康复治疗。社区康复治疗的内容包括:心理康复指导、家庭护理指导、劳动技能训练、工娱治疗和职业康复等。社区康复治疗的目的是减轻精神残疾的程度,促使患者早日回归社会。中国残联制定的“十一五”发展规范要求,加强精神病康复机构建设,统筹规划,每县(市、区)都将扶持建立一所示范性精神病康复机构。康复机构的形式有:工疗站、农疗基地、活动中心、托养中心、中途宿营、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在残联的配合下开展“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疾病康复工作。

五、建立应急处置机制,避免不良事件发生

对于以精神分裂症为主的重性精神疾病,实行管理治疗的首要目的是避免不良事件的发生。不良事件包括:急性药物不良反应,自杀自伤行为和肇事肇祸行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建立有应急处置机制,制定有应急处置预案,将在最短的时间,最直接的渠道,以最恰当的方式做出应急处置反应,避免不良事件发生。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对社区精神疾病患者家属及周围人员提供应对精神疾病突发事件的专业指导。

六、建立双向转诊制度,提供无缝隙服务

负责社区精神疾病患者诊断的确定和治疗方案的拟定,负责精神疾病患者的社区管理治疗和康复指导,共同为社区精神疾病患者提供了无缝隙的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建立有双向转诊的制度,社区中的精神疾病患者由于病情反复或加重,需提请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会诊,如果不适宜社区管理治疗,将转入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紧急住院治疗。在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紧急住院治疗的精神疾病患者,在病情得到及时控制后,应及时转回社区进行管理治疗。所倡导的原则是紧急住院要果断、及时,社区康复治疗要坚持、要有耐心,要细致。

七、维护患者合法权益,争取社会支持

精神卫生工作计划篇5

为更好地推进乡镇精神卫生工作,提高精神病人工作水平,检查总结精神病工作的经验,争取在新的一年里将精神病人工作做的更好,明确责任制,专人负责,努力完成工作目标保障精神病基本生活,改善精神病人生活状况,优化精神病人参与社会生活环境。

二、建立健全社会保障系统,开展多种形式的扶困助困活动

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到情况清,对无劳动能力精神病人的生活保养做好服务与管理工作。依照国家政策,继续做好精神病人困难和无劳动能力精神病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做好精神病人贫困户春节慰问工作,利用街道劳动保障所、救助站、乡镇网络、乡镇志愿者等开展广泛的社会化帮扶精神病人活动,切实为精神病人办实事,解决生活困难。

三、依托乡镇开展各具特色的乡镇精神病人工作

充分利用乡镇资源,开展各具特色的乡镇精神病人工作,把精神病人康复、职业培训、法律援助、生活保障纳入乡镇建设开展精神病人各种康复活动,完成康复指标任务,争创精神病人工作示范乡镇。

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精神病人工作

精神卫生工作计划篇6

一、一年工作计划:

制定一年工作计划,明确一年的工作任务与目标。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和本辖区的现实情况,确定工作方针、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再据此确定工作的具体办法和措施,确定工作具体步骤。根据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偏差、缺点、障碍、困难,制订预定克服的办法和措施,以免发生问题时,工作陷于被动。在实践中进一步修订、补充和完善计划。

二、排查工作

每年一次排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常态化排查工作。及时发现新患者,及时与镇、区慢病、派出所联系,并及时更新患者信息。收集没有明确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诊断,但有危险性倾向的人员信息,再建议其立即到上级专科医院诊断治疗的同时,上报区精神病防治专业机构。

三、新发现患者的档案建立和录入

及时为每一名新发现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登记的内容包括患者及监护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发病时间、既往诊断和治疗情况、既往主要症状、生活和劳动能力、目前症状、服药依从性、自知力、社会功能情况、康复措施、总体评价及后续治疗康复意见等。 

四、接受家属咨询工作及宣传工作

每年两次对家属进行教育培训严重精神障碍方面的知识及政策。鼓励和帮助患者进行生活功能康复训练,指导患者参与社会活动,接受职业训练。与病人家属进行交流,发放精神病科普宣传资料,讲解精神病人护理知识,消除社会对精神疾病的歧视和误解。

每年四次宣传重精方面的相关知识。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知识的宣传,以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积极普及《精神卫生法》等法律知识。

五、随访工作

对于纳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其中面对面随访2次,病情严重者应每月随访一次。每次随访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卫生、用药和家庭护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导患者服药,防止复发,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加重的征兆,给予相应处置或转诊,并进行危机干预。

六、健康指导工作

作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家庭成员,应该掌握一些对患者的护理知识,这样才会帮助患者早日摆脱疾病所带来的困扰。每季度随访患者时指导家属和病人正确认识坚持服药的重要性。定时定量服药,不擅自停药和减药。 

七、免费体检工作

为确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项目顺利开展,逐步建立综合防控措施,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健康干预,有效降低危险行为,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与其家庭的生活质量,结合实际,制定免费体检工作计划。

出于保护患者的隐私同时为缓解我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体检时的排除心理以及紧张感,我院借助老年人体检工作一同进行,体检主要分一般状况,生活方式,一般查体,各脏器功能。以及重要的辅助检查。

因每年上半年老年体检量多,检验科室工作量超负荷,加上重精患者的病情多变性,重精患者的体检集中在患者量少的下半年进行,如有特殊情况上半年也可以做体检。

八、评估工作

每季度为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做病情评估,防止患者发生伤人毁物事情发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纳入管理的时候,由区级及以上专业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评估,检查患者的精神症状和躯体疾病,为确定严重精神障碍的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并做危险性评级。评级共分五级,对三级以上的患者会同镇派出所及村居干部进行重点管理,监督其及时服药、必要时住院治疗。

九、家庭医生签约

认真学习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政策,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知识的宣传,以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积极普及《精神卫生法》等法律知识。认真执行家庭医生职责,为有需求的签约服务对象提供各项服务。开展居民的健康管理工作,运用适宜技术,进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为签约居民建立健康档案,按规范进行动态管理,执行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各项规范和制度,为有需求的签约服务对象提供与上级医院的双向转诊、专家预约和专家会诊服务。

十、组织管理工作

按上级要求制定工作计划、排查计划、宣传教育计划等各项计划,明确卫生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生、护士等工作人员职责,建立建全随访制度、排查工作制度、双向转诊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评估工作、健康指导工作、家庭医生签约,免费体检工作等管理工作。

十一、档案管理方面

所有档案一式两份,个人信息表内容及地址、电话有变化的,按要求更新。没做体检的患者应在体检通知单里写明不做体检的原因并签字放入档案里。

十二、应急处置

按上级要求成立应急处置小组,明确职责及工作流程,及时安全高效完成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应急处置工作。

在现场临时性应急医疗处置完毕后,卫生院医护人员应每天随访一次。连续2次随访病情稳定后可停止随访。如果现场临时性应急医疗处置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应及时与派出所联系转到精防机构精神科门诊留观或精神科紧急住院治疗。

十三、双向转诊工作

双向转诊分为上转和下转。

上转: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转诊至精神病专科医院。下转:由精神病专科医院转诊到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转诊对象为辖区内患有严重精神障碍的常住人口。

转诊疾病种类为、1、精神分裂症2、情感性精神障碍 3、偏执性精神病4、分裂情感性精神病5、癫痫所致的精神障碍6、中度、重度、极重度精神发育迟滞以及伴有精神障碍的精神发育迟滞。

工作要求是1.坚持知情同意原则,充分尊重患者及家属的知情选择权。2.对转诊不合作的患者,应尽量争取家属的支持,必要时与街道残联、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和患者单位联系,协助转诊。3.患者表现暴力、攻击、冲动、伤人或自伤,有肇事肇祸倾向时,可联系辖区派出所协助转诊。特殊或紧急情况可与上级专科医院联系。

十四、失访、死亡患者的管理

失访、死亡患者单独管理。应在国家网里及时准确录入失访,死亡日期,死亡原因,并制作表格报至相关部门。

十五、做好保护患者隐私工作

家属要求保护隐私的,应尊重家属意见,做好保护隐私措施。

精神卫生工作计划篇7

我国现有的精神卫生财政保障体制,是随着建国后对精神卫生认识不断加深、政策不断完善、配合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而产生的结果。我国精神卫生政策经历了起步阶段、发展阶段至全面开展阶段三个历史时期。了解和梳理我国精神卫生体制的历史沿革,有助于我们理解现有精神卫生体制的形成原因,从发展的角度探讨其现存的矛盾与问题,为制定政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一、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起步阶段

我国的精神疾病防治工作,是从1958年在南京召开的全国第一次精神病防治工作会议开始起步的。会议上提出了“积极防治,就地管理,重点收容,开放治疗”的工作方针,制定规划,建立机构,完善管理,从此推动了我国精神疾病防治工作的发展。当时的工作方针,是和当时的社会经济水平和实际需要相适应的,并且取得了显著成效。之后,进一步建立了由卫生、民政、公安部门为骨干组成的精神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依靠初级卫生保健组织,开始在城乡建立精神病三级防治网。这一时期的工作不仅建立了我国精神卫生体制的大体框架,而且大大促进了精神卫生理念认知、服务体系、防治水平的发展。

从世界范围看,精神卫生的发展,大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的重点是保护社会,其对象主要为重性精神疾病的收治。因此,1958年后的20多年的工作方针,大致与此相适应。第二阶段,则为保护患者,扩大精神卫生服务,促进健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2006)。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精神卫生第一阶段的任务尚未完成,公众对精神卫生的了解还很少,还有不少重性精神病患者没有得到恰当的治疗。由于历史发展的特殊性,我国正处于进入现代化的快速进程中,各类与社会变革相伴的心理行为问题明显增长,因而精神卫生第二阶段的工作,也已提上议事日程。新的指导原则,兼顾两个阶段的需求,既要重视预防,又要加强治疗;既要抓住重点人群和重点疾病,又要不断扩大服务的覆盖面;同时,还要加紧立法,依法开展工作,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我国精神卫生工作进入了一个全面发展的阶段。

二、全国精神卫生工作的发展阶段

“七五”(1986―1990年)规划明确提出发展社区精神卫生保健的方向。在城市推广以专业机构为中心的三级防治组织,提倡基层卫生组织和精神卫生服务相结合的形式,或以社区为中心开展精神卫生工作。在农村建立精神卫生三级防治网,开展家庭社会防治工作。此外,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发展,家庭结构、人口结构改变,人类预期寿命延长,生活事件和各种心理卫生问题增多,要求精神卫生服务必须从对精神病的防治扩大到预防和减少心理卫生和行为问题的发生,把开展社区精神卫生保健工作提到议事日程。

1986年全国第二次精神卫生工作会议和1990年卫生部、民政部联合召开的全国精神疾病社区康复经验交流会,促进了城乡社区精神卫生服务进一步发展,精神卫生服务从精神病院,扩展到综合性医院、基层卫生机构乃至学校、工厂和社会。大多数医学院校建立了精神医学教研室、教学基地。医学心理学已列入教学计划。部分院校开设了精神卫生、行为医学或精神医学专业,国家组织了包括精神残疾在内的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

根据国务院批转的《中国残疾人事业“八五”计划纲要》将探索建立社会化、开放式的精神社区防治康复体系列入国家规划。选择30个市、30个县进行精神病综合防治康复试点,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精神病院、社区、单位、家庭密切配合,各尽其责,使精神病患者安定情绪,缓解症状,解除关锁,参加劳动,改善生活的要求,国家卫生部、公安部、民政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根据这个计划纲要制定了《全国精神病防治康复“八五”实施方案》。

《全国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八五”实施方案》着重强调要提高人们对精神卫生重要性的认识,特别是社会、心理和行为因素在健康和疾病中重要作用的认识。加强对精神卫生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尤其是要加强卫生、民政、公安、教育和中残联等有关部门的协作,争取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精神卫生事业。逐步扩大精神卫生服务的覆盖面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和效果,研究和推广适合我国国情又确有成效的精神卫生技术,使更多的人通过精神卫生服务而受益。

在“九五”(1996―2000年)规划中提出扩大试点,又新增加136个市县,在覆盖2亿人口、200多万精神病人的200个市、县对120万严重的精神病人进行综合性的康复治疗,使社区精神卫生工作稳步发展。

三、精神卫生工作全面开展阶段

我国近10年来的精神卫生政策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2000―2004年的规划阶段、2005―2007年的全社会意识阶段以及2008年以后的实施性政策阶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2006) 。

(一)规划阶段

2001年10月30日,全国第三次精神卫生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主题是:认真贯彻同志对精神卫生工作的指示精神,确定新时期精神卫生工作的重点、发展策略与目标,动员全社会参与,提高全民心理健康水平。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对卫生部等有关部门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及《中国精神卫生工作2001―2010年规划(草案)》进行了讨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2006)。

但是,由于《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2―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部委中没有财政部,在实施过程中面临经费问题的挑战。经过各方面的协商,2004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卫生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和中国残联等7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意见》明确提出要探索符合我国实际的精神卫生工作发展思路,建立健全精神卫生服务网络,把防治工作重点逐步转移到社区和基层。针对社区和农村精神卫生,《意见》要求各地区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在精神疾病患者治疗与康复中的作用。根据实际情况在社区建立精神康复机构,并纳入社会福利发展计划(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2006)。

(二)全社会意识阶段

2006年10月11日,党的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广泛开展和谐创建活动,形成人人促进和谐的局面”的部分中,提出“注重促进人的心理和谐,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引导人们正确对待自己、他人和社会,正确对待困难、挫折和荣誉。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保健,健全心理咨询网络,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心理和谐成为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而维护精神健康也成为构建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工作组成。2005年,国家开始编制“十一五”规划。部分精神卫生知名专家联名向国务院副总理递交了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的建议,呼吁“十一五”期间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我国的精神卫生医疗服务体系。卫生部经过研究上报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的建议》(高强, 2005)。监理部门间精神卫生协调制度,申请成立由卫生部、公安部、民政部、残联、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财政部等部门组成的全国精神卫生协调领导小组,进一步推动精神卫生体系建设和工作机制的形成,建立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和社会团体参与的精神卫生工作体制和组织管理、协调机制。2006年11月14日,国务院批准建立“全国精神卫生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卫生部等17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卫生部牵头。国务院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的有关问题,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张明园,2005)。

(三)实施性政策阶段

2008年以后,我国的医改进入攻坚阶段,精神卫生在大卫生以及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得到了进一步重视。精神卫生联席会议成员中的16个部委和文化部于2008年1月15日联合印发了《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纲要(2008―2015年)》(以下简称“《纲要》”)。《纲要》确定了精神卫生体系的基本原则。第一,以预防为主,部门分工负责,依托现有力量,建立和健全心理健康促进工作的人员队伍。第二,开展防治结合,增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预防和社区康复功能,实行区域卫生规划,整合调整现有精神卫生资源并逐步完善社区康复功能,实行区域卫生规划,整合调整现有精神卫生资源并逐步实现功能分化,通过改建和新建,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精神卫生防治服务网络。第三,实施重点干预,完善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衔接机制,建立健全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第四,加强领导协调指导,因地制宜,逐步推进(张明园,2009)。《纲要》提出了精神卫生体系建设的目标,包括心理卫生问题预防。重性精神病管理治疗网络、精神疾病社区康复、精神维护心理防治服务网络及中小学心理辅导。实行区域卫生规划,要求各级政府制定精神卫生体系发展实施计划;精神卫生资源的配置首先满足重性精神疾病的急性治疗需要;新增机构主要设在综合医院精神科成为《纲要》的三个亮点。

四、用发展的眼光看精神卫生政策的沿革

(一)对精神疾病认识的逐渐深入

纵观我国有关精神卫生工作政策的发展,不难看出政府对于精神卫生认识的逐渐深入。从1958年全国第一次精神卫生工作会议以来,精神卫生工作逐渐由“积极治疗”发展到“治疗为主,防治结合”,对预防工作的重视程度逐渐加深。

从最初的治疗为主,到逐步突出预防的作用;从最初的避免精神病人对社会造成危害,逐渐发展为保障精神病人的权益。这两项对于精神疾病和精神病人政策的变化,充分体现了政府对于精神卫生事业认识的逐渐深入。但是,从具体实践来看,社区由于缺少必要的经费和医疗专业人员,在精神疾病预防方面发挥的作用有限;医疗机构没有足够动力进行预防工作。因此,一个全面具体的预防体系和配套实施方案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精神卫生地位的变化,也体现了人们对于精神卫生工作认识的不断深入和重视程度的逐渐加强。1998年我国部委调整后,精神卫生工作从由卫生部医改司负责改为疾病预防控制司负责,精神卫生开始走向公共卫生领域。

(二)对精神卫生工作重视程度的逐渐增加

2008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推进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要重点抓好四件事,其中第二件事是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包括“加强地方病、职业病、精神病防治”。这是建国以来第一次在国家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与精神卫生相关的内容,充分体现了政府对精神卫生工作重视程度的提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2006)。

《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2―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由卫生部、民政部、公安部和残联等4部委联署;国务院转发的《意见》,由卫生部、公安部、民政部、残联、教育部、司法部和财政部等7部委联署;最近的《纲要》 由17部委联署,新增了、国家发展改革委、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食品和药物监督管理局、总工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老龄委,包括政府部门和群众团体,《纲要》得到更多部委的认同。这三份文件首先都确定了精神卫生的重要性,认为其已经成为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和较为突出的社会问题,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稳定,对保障社会经济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卫生部、民政部,2002)。

(三)对精神卫生工作投入的逐渐增加

政府对精神卫生工作的重视不断加强。从投入的角度来说,从最初的指导性工作,到对精神卫生工作专项投入的不断增加,可以看出政府对精神卫生工作的不断重视。2008年12月1日,《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指导意见(试行)》和配套文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卫生部下发,拟安排中央专项投资加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包括精神专科医院和有精神专科特长的综合医院)建设。2009年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和民政部下发补充通知,要求各地依据本地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考虑,整合区域内卫生、民政、企业等所属精神卫生资源,原则上每个地市中央支持一所地市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建设任务是承担精神疾病急性住院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各省已上报90亿建设资金预算和投资计划。这将是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硬件改造的首批大规模国家投资。政府对于精神卫生领域的投入显著提高,精神卫生机构硬件建设有效地促进了精神卫生工作的落实和开展。但值得注意的是,对精神卫生领域“软件”的投入还是远远不够的,尤其是对于从事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待遇,包括医生、护士以及社区工作人员等。

2003年“非典”的防治经验使中央决定要切实加强公共卫生建设。为此,国家开始了第一个三年的中央补助地方卫生经费项目。“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以保护社会稳定和提高重性精神疾病的治疗可及性为切入点、以探索医院社区一体化的全程服务模式为目标,作为当年唯一的非传染病预防控制项目列入了2004年中央补助地方卫生经费项目,成功地进入了国家公共卫生改革的行列。因2004年获批中央经费686万元,项目以后被简称为“686项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2006)。

2009年3月18日,国务院印发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明确指出要从四个方面着手,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均等化。在第一方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中提出,从2009年开始,逐步在全国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定期为包括精神疾病在内的5大类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在第三方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中,提出重点改善精神卫生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设施条件。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中,提出要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包括对中医院、传染病医院、职业病防治院、精神病医院、妇产医院和儿童医院等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

参考文献:

[1]高强. 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Z].2005.

[2]卫生部,民政部. 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2―2010年[Z].2002.

精神卫生工作计划篇8

2015 年6 月18 日,国务院转发了由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等10 部门联合制定的《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年~ 2020 年)》,明确县级精神卫生机构建设、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常见精神障碍防治等我国精神卫生工作下一个5 年目标。

《规划》要求,普遍建立省、市、县三级精神卫生工作政府领导与多部门协调机制,70%的乡镇、街道建立由综治、卫生计生、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残联、老龄等单位参与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把县级精神卫生机构的建设作为重点,在县综合医院设精神科,人口大县要根据实际需要考虑建专科医院。全国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要从现有的2 万多名增加到4 万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精神卫生防治人员。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师要基本满足工作需要,并吸纳社会组织及志愿者广泛参与。

《规划》提出,全面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精神分裂症治疗率均需达到80% 以上。符合条件的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部纳入医疗救助。

《规划》还要求,逐步开展常见精神障碍防治,提高抑郁症等精神疾病的识别率及就诊率。每个省(区、市)至少开通一条心理救助热线电话,全部的省(区、市)、70% 的市(地、州、盟)建立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并实现70% 以上的县(市、区)设有社区康复机构或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工作。在设有社区康复机构的地区,50% 的居家患者能接受社区康复服务。通过宣传改善社会氛围,城市、农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70% 和50%。

(来源《健康报》)

精神卫生工作计划篇9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xx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审计为发展服务”的科学理念,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挥审计工作推进教育发展、推进依法行政、推进制度创新的作用。

二、工作重点

(一)继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认真执行《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做到凡“离”必审。同时加强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使审计关口前移,变审计发现型为预防型。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尝试实行经济责任审计预告制、工作联系制、情况报告制、跟踪落实制、结果公告制等。

(二)继续深入开展财务收支审计。以自主创新为动力,在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实施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的审计,努力深化审计内容,不断改进审计方法。积极开展食堂、房屋出租等情况的审计,逐步规范核算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内部审计制度和操作规程,搞好内审人员后续教育工作。

(四)认真抓好跟踪审计,以审计意见、建议的落实和审计成果的运用为重点,实行跟踪审计回访制度。督促检查单位自觉执行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健教工作网络

完善的健康教育网络是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保证和有效措施,20xx年我们将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调整充实健康教育志愿者队伍,加强健康教育志愿者培训;组织人员积极参加市、区、疾控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提高健康教育工作者自身健康教育能力和理论水平;将健康教育工作列入中心工作计划,把健康教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加大经费投入

计划20xx年购置新的照相机、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印制健康教育宣传材料,保障健康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三)计划开展的健康教育活动

1、举办健康教育讲座

每月定期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全年不少于x次。依据居民需求、季节多发病安排讲座内容,按照季节变化增加手足口、流感等流行性传染病的内容选择临床经验相对丰富、表达能力较强的医生作为主讲人。每次讲座前认真组织、安排、通知,在讲座后接受咨询、发放相关健康教育材料,尽可能将健康知识传递给更多的居民。(后附健康教育讲座安排表)

2、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

利用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世界卫生日、全国碘缺乏病日、世界无烟日、全国高血压日、世界精神卫生日、世界糖尿病日、世界艾滋病日等各种健康主题日和辖区重点健康问题,开展健康咨询活动,并根据主题发放宣传资料。

社区服务中心的2021年度工作计划

一、主要工作任务

依照健康教育工作规范要求,做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各项工作任务。围绕甲型流感、艾滋病、结核病、肿瘤、肝炎等重大传染病和慢性病,结合各种卫生日主题开展宣传活动。特别是积极开展“世界结核病日”、“世界卫生日”、“全国预防接种日”、“防治碘缺乏病日”、“世界无烟日”、“世界艾滋病日”等各种卫生主题日宣传活动。继续做好针对农民工、外出打工和进城务工人员的艾滋病防治项目传播材料的播放工作.根据《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群众性的健康安全和防范教育,提高群众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加强健康教育网络信息建设,促进健康教育网络信息规范化。加强健康教育档案规范化管理。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健教工作网络

完善的健康教育网络是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保证和有效措施,20xx年我们将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调整充实健康教育志愿者队伍,加强健康教育志愿者培训;组织人员积极参加市、区、疾控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提高健康教育工作者自身健康教育能力和理论水平;将健康教育工作列入中心工作计划,把健康教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加大经费投入

计划20xx年购置新的照相机、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印制健康教育宣传材料,保障健康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三)、计划开展的健康教育活动

1、举办健康教育讲座

每月定期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全年不少于12次。依据居民需求、季节多发病安排讲座内容,按照季节变化增加手足口、流感等流行性传染病的内容选择临床经验相对丰富、表达能力较强的医生作为主讲人。每次讲座前认真组织、安排、通知,在讲座后接受咨询、发放相关健康教育材料,尽可能将健康知识传递给更多的居民。(后附健康教育讲座安排表)

2、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

利用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世界卫生日、全国碘缺乏病日、世界无烟日、全国高血压日、世界精神卫生日、世界糖尿病日、世界艾滋病日等各种健康主题日和辖区重点健康问题,开展健康咨询活动,并根据主题发放宣传资料。

社区服务中心的2021年度工作计划

一、为社区普通人群提供心理咨询,普及精神卫生知识

要通过二个途径为社区普通人群提供心理咨询,普及精神卫生知识。其一是在例行的对社区居民进行健康体检的过程中,有针对性的进行心理活动的评估,尤其是对于重点人群,如妇女在孕产期的情绪状态,老年人的记忆、智力活动等,以早期发现抑郁症、老年期痴呆等。二是通过举办科普讲座、开展咨询活动、发放科普宣传读物、制作宣传展板等形式,向社区居民普及精神卫生知识,促进其精神健康水平。

二、开展精神疾病线索调查,建立疾病档案

对社区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线索调查,是开展社区精神卫生服务的首要任务,也是动态掌握社区精神疾病变化的第一手资料。社区精神疾病的建档立卡率应不低于社区覆盖人群的0.6%。还将组织精神科医师对社区的精神疾病患者进行年度的免费检查。如果社区的精神疾病患者因病情复发加重,紧急住院治疗,出院后其住院治疗有关情况将被及时转入社区,以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继续进行社区康复治疗。所建立的是一套完整的连续的疾病档案资料。将对社区精神疾病患者的疾病资料进行妥善保管,坚决维护患者的隐私权。社区精神疾病患者及其家属可以充分利用这些疾病资料。

三、定期随访,对重性精神疾病进行管理治疗

精神疾病,尤其是以精神分裂症为主的重性精神疾病,由于疾病自身的特点,多不承认有病,不主动治疗,特别是在疾病的严重期,因此需要对社区的精神疾病患者给予的关怀和看护。个案管理员,每个月至少一次主动对建档立卡的社区精神疾病患者进行家庭随访,通过随访与患者及其家属保持密切联系,并取得患者的信任和配合。随访内容包括:患者的服药情况、病情稳定情况等,并指导家属开展家庭精神疾病的家庭护理。以此提高社区精神疾病患者的服药率,动态掌握患者的病情变化社区精神疾病患者可就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理进行服药期间必要的实验室检查和化验检查,以保证用药的安全。

四、开展社区康复治疗,促使早日回归社会

精神卫生工作计划篇10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普及宣传精神卫生知识,提高群众精神卫生知识水平;开展重点人群心理行为问题干预,遏止精神疾病患病率上升趋势。宣传精神疾病系统治疗的重要性,提高治疗率。

(二)属地管理、联防联控。社区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行为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市政府对本市的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行为防控工作负总责,有关部门、单位和团体在职责范围内制定和落实各项预防和控制措施,各镇(街)、村委会(社区)、单位分级负责辖区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行为的预防与控制工作。

加强社区监护,单位和个人发现精神疾病患者有危害或者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可以制止并应当及时向*机关报告,*机关可以将其送至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治疗。

(三)依法管理、依靠科学。实施科学防控,加强科研技术指导,实现防控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严格执行有关精神疾病管理的法律法规,对社区精神疾病患者的报告、康复和治疗工作实行依法管理。

三、组织管理

建立*市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全市精神卫生工作的重大问题,制定全市精神卫生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联席会议由市卫生局、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法制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老龄办等单位组成。市卫生局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卫生局分管副局长担任,联席会议成员为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立市卫生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有关事项。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卫生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科技、财政等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全市精神卫生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协调和指导实施;负责组织精神疾病信息监测与管理,制订有关技术标准,组织对精神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价和技术指导;承担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救治任务,做好对社区重性精神病人监管的康复技术指导与培训;负责精神卫生专业机构、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对医疗卫生人员及其各类从事精神病防治科研、宣传教育和管理人员精神卫生知识的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有关科学研究和卫生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推进医院-社区一体建设,积极探索“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疾病治疗康复模式,提高精神病患者的社会适应能力;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心理干预工作;配合*、民政部门做好街头流浪的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患者的救治工作;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宣传部门要参与研究制定全市精神卫生宣传教育有关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指导有关宣传、新闻机构,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卫生知识宣传教育。督促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将精神卫生知识内容列入日常宣传工作计划,并进行检查,提高人民群众的精神健康水平,消除对精神疾病患者的偏见。

发展改革部门要参与制定精神卫生工作规划,并负责将其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教育部门负责在全市各类学校开展精神卫生知识教育,并纳入学校的教学计划。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精神病患者未成年子女给予减免学杂费。

*部门要将精神卫生知识纳入对社区民警的岗位培训内容;重点掌握辖区内可能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患者的基本情况,落实日常监管和控制措施;依法做好严重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患者的强制收送工作。对街头流浪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实行属地管理制,由案发地派出所强制送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治疗。

民政部门负责对因精神病致贫、符合社会救济条件的精神病患者给予生活救济。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精神病患者未成年子女给予生活救助。在推进社区建设过程中应支持协助做好精神病的防治工作,会同市教育局共同落实家庭经济困难的精神病患者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对*部门强制收送的符合救助条件的街头流浪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患者提供救助。

司法部门要协调、指导精神疾病鉴定机构规范开展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法医鉴定工作。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精神疾病患者提供司法援助。会同卫生部门制定和完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政策。

财政部门要根据精神病防治工作需要和财力状况,将精神病防治经费列入卫生部门预算,明确经费投入,加强资金监管,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经费使用绩效评估工作;配合发展改革、卫生等有关部门制定全市精神卫生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精神病防治工作人员奖惩政策。落实无经济能力的精神病患者和街头流浪肇事肇祸的精神病患者的医疗救治费用。

人事部门要检查和指导卫生、劳动、民政等部门执行国家制定的心理治疗与咨询、社会工作者专业职称资格管理,加强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的培养和引进,扩大队伍规模。

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负责为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精神患者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对有劳动能力且病情稳定的精神疾病患者,提供就业服务,帮助其实现就业。

法制部门要负责对部门制定有关精神卫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做好精神药物的监督管理和精神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会同*、卫生部门严厉打击非法售卖精神药物行为。

总工会要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别职工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宜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在职工中组织开展精神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疏导和缓解职工因工作、竞争、失业、家庭生活等压力,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服务。

团市委要积极配合学校素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课外心理健康课堂活动,开设心理疏导、危机干预热线,预防不良事件发生。

妇联要做好对弱势妇女的心理问题预防和疏导,开展妇女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服务,建立妇女危机干预网络和危机救助系统。

老龄办要在中老年人群及其家庭成员中开展老年精神心理卫生宣传和咨询服务,普及老年性痴呆、抑郁等老年期精神疾病和常见心理问题知识。

残联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宣传发动和服务工作,组织精神疾病患者治疗后的康复训练,组织建立精神病防治康复网络,完善精神疾病患者社区监护组织。协助卫生、民政、财政等部门,将贫困精神疾病患者纳入医疗救助范围,逐步完善相关保障制度,形成制度化救助机制。帮助精神疾病康复者解决就业问题,维护精神残疾人合法权益。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的有关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四、技术指导

成立*市精神卫生工作技术指导小组(设在*市慢性病防治站),由慢病站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精神科、心理科医生组成,负责全市精神卫生技术指导工作。

各镇(街)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辖区精神病防治技术指导工作。

村卫生站(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本地段精神疾病防治技术工作,指导社区家属督促精神疾病患者服药治疗。

五、预防控制

(一)精神健康促进与精神疾病预防。

1.市政府将重大灾害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列入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心理危机干预的业务培训。

2.各镇(街)及有关部门在重大灾害处理过程中,应当组织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降低重大灾害发生后精神疾病的发病率。

3.各级健康教育机构要组织开展精神健康教育工作,普及精神卫生知识,提高公民的精神健康水平,预防精神疾病的发生。

4.卫生部门要加强对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的在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对医疗机构中非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识别精神疾病的能力。要为*、司法行政、民政、教育等行政部门以及相关社会团体开展精神卫生知识培训提供技术支持。

5.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教师进行精神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其促进学生精神健康的能力。学校要为教师接受精神卫生知识培训提供必要条件。

学校要将精神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特点,开展精神健康教育、咨询、辅导,创造有利于学生精神健康的学习环境,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高等学校和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应当配备专业人员,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6.*部门要创造条件,加强对社区民警等工作人员精神卫生知识的培训。

7.科技部门要加强经费投入,鼓励和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精神卫生的基础研究和临床研究,提高精神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和康复的科学技术水平。

8.各镇(街)要宣传精神卫生知识,指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组织居民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营造有利于居民身心健康的生活环境。

9.医疗机构要向就医者宣传精神卫生知识、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为社会开展精神卫生知识宣传和服务提供技术指导。

10.残联、妇联、团市委、老龄办等社会团体要针对残疾人、妇女、儿童、青少年、老年人等人群的特点,开展精神卫生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11.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要向公众开展精神卫生知识的公益性宣传。

12.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要关心干部职工的精神健康,普及精神卫生知识,创造有利于干部职工身心健康的工作环境,提高职工的精神健康水平。

(二)精神疾病信息报告。

1.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以精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体、医疗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精神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2.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精神疾病信息报告制度。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内容、程序、时限和方式将确诊患有精神疾病的患者情况,向市精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市精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对信息进行核实,并向*市精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市精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档案,并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通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各镇(街)派出所。各镇(街)派出所要及时了解掌握本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情况,并与精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患者信息沟通机制。

(三)社区监护。

精神卫生工作计划篇11

二、工作目标

按照卫生部、民政部、公安部、中国残联《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0年)》确立的工作目标,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年达到30%,2010年达到50%;儿童和青少年精神疾病和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2010年降到12%;精神分裂症治疗率*年达到50%,2010年达到60%;精神疾病治疗与康复工作覆盖人口*年达到4亿人,2010年达到8亿人。

三、组织领导

(一)落实政府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建立部门协调工作制度,把精神卫生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政府议事日程,根据本地区实际,提出精神卫生工作目标,统筹规划,采取措施,抓好落实。要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精神卫生工作需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落实对精神卫生机构的补助政策。要进一步完善有利于精神卫生工作的税收优惠政策和物价政策,研究制订鼓励单位、团体和个人资助精神疾病防治工作的办法,鼓励社会资源投向精神疾病的防治工作。

(二)加强分工协作。卫生、民政、公安、教育、司法、残联、共青团、妇联、老龄委等部门、单位和团体要针对日益突出的精神卫生问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卫生部门所属精神卫生机构要承担精神疾病患者的救治任务,调整现有精神卫生机构的服务方向和重点,提高治疗与康复水平。民政部门所属精神卫生机构要承担在服役期间患精神疾病复员、退伍军人的救治任务,并及时收容和治疗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和抚养人的精神疾病患者。公安机关要了解掌握本地区内可能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患者的有关情况,督促家属落实日常监管和治疗措施,对严重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患者实施强制治疗,安康医院负责做好治疗工作;没有安康医院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尽快建立。司法部门要结合监管场所的医疗卫生工作,做好被监管人员精神疾病的治疗与康复工作。

(三)营造社会氛围。大力开展经常性精神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围绕每年10月10日“世界精神卫生日”积极开展精神卫生知识宣传和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提高人民群众的心理健康水平,消除社会对精神疾病患者的偏见。

四、重点人群心理行为干预

(一)重视儿童和青少年心理行为问题的预防和干预。加强对学校教师、班主任、校医等的心理健康教育和精神卫生知识培训,提高早期发现儿童和青少年心理行为问题的能力。依靠学校现有工作队伍和网络,在心理健康教育和精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针对不同年龄儿童和青少年的特点,开展心理

健康教育(包括技能训练)与咨询服务,为儿童和青少年提供心理指导和帮助。

(二)加强妇女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疾病的研究和干预。维护有精神疾病和不良心理行为问题的妇女的权益,加强妇女孕产期心理健康保健和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及处理工作,降低其产前、产后不良心理反应发生率;做好妇女更年期心理健康咨询和指导工作。加强农村妇女心理行为问题的多学科研究,开展针对农村妇女的心理健康咨询和危机干预服务,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农村妇女精神疾病患病率。

(三)开展老年心理健康宣传和精神疾病干预。利用现有精神卫生资源,建立老年性痴呆干预网络,普及老年性痴呆和抑郁等精神疾病的预防知识,开展心理健康咨询活动并提供有效的支持和帮助,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四)加强救灾工作中的精神卫生救援。加快制订灾后精神卫生救援预案,从组织、人员和措施上提供保证,降低灾后精神疾病患病率。积极开展重大灾害后受灾人群心理干预和心理应激救援工作,评估受灾人群的精神卫生需求,确定灾后心理卫生干预的重点人群,提供电话咨询、门诊治疗等危机干预服务。

(五)开展职业人群和被监管人群的精神卫生工作。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别职业人群的具体情况制订适宜计划,疏导和缓解职工因工作、家庭生活等带来的压力。把被监管人员的精神卫生工作纳入本地区精神卫生工作计划,加强对公安机关监管民警,监狱、劳教部门民警和医护人员的精神卫生知识培训,

根据被监管人员精神卫生流行病学特点,针对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被监管人员开展心理治疗和心理矫

正工作。

五、加强精神疾病的治疗与康复工作

(一)建立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区域卫生发展规划,统筹规划本地

区现有各级各类精神卫生机构,明确功能定位,实现资源整合。要按照精神卫生机构为主体,综合医院

精神科为辅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机构为依托的原则,建立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和网络。尚未建立精神卫生机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尽快建立,各市(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专门机构或指定综合医院承担本地区精神疾病和心理行为问题的预防、治疗与康复以及技术指导与培训工作。

(二)加强社区和农村精神卫生工作。各地区要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在精神疾病患者治疗与康复中的作用,根据实际情况在社区建立精神康复机构,并纳入社会福利发展计划。要充分发挥各级残联的优势,与卫生部门共同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疾病治疗与康复模式,完善医疗转诊制度,帮助精神疾病患者早日康复。要加强基层卫生人员的培训,普及心理健康和精神疾病防治知识,提高农村卫生机构精神疾病急救水平。

(三)加强重点精神疾病的治疗与康复工作。要采取措施为精神分裂症、抑郁症及双相情感障碍、老年性痴呆和抑郁等重点精神疾病患者提供适当的治疗与康复服务。加强精神疾病药品的管理和供给工作,积极开展以药物为主的综合治疗,不断提高治疗与康复水平。对精神疾病患者被关锁(以无理的办法限

制其人身自由)情况进行普查摸底,从治疗、看护、资助等方面制订可行的解锁方案,积极进行监护治疗

和定期随访。逐步提高精神疾病患者的社会适应能力,使其回归社会。把精神疾病患者中的贫困人群纳入医疗救助范围予以救助。

六、加快精神卫生工作队伍建设步伐

(一)逐步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制度。卫生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建立心理治疗与咨询的执业资格制度,加强对从事心理治疗与咨询工作人员的执业准入管理。心理治疗与咨询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专业教育,上岗后要保证必要的专业进修时间,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二)加强人才培养和教育工作。要加强医学院校在校学生、现有精神专科和非精神卫生专业医护人员以及其他从事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精神卫生知识的培训,提高对常见精神疾病的早期识别和有效处理的能力。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加强精神卫生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医学伦理学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和

服务意识。改善精神卫生工作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促进精神卫生工作队伍的发展。

七、加强精神卫生科研和疾病监测工作

精神卫生工作计划篇12

8月26日,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省委领导干部会议精神。省政协副主席、省卫计委主任卫小春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卫计委党组书记王进喜主持会议,其他委领导班子成员、委机关各处室和委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上,省卫计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省医改办主任冯立忠传达了、总理和刘延东副总理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卫小春传达了省委书记骆惠宁在省委领导干部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就全省卫生计生系统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全国大会、省委会议精神作出安排部署。

卫小春指出,这次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是党中央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也是1996年全国卫生工作大会后时隔20年召开的又一次全国性卫生与健康工作会议,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战略高度,全面总结了建党建国以来卫生与健康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和基本经验,深刻阐述了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工作方针、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集中反映了党中央关于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是指导健康中国建设、指导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献。全省卫生计生系统要深刻领会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新形势下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深刻领会指导卫生计生工作的正确理论,深刻领会卫生计生系统面临的主要任务,深刻领会省委省政府建设健康山西的坚强决心。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在全系统掀起学习贯彻的热潮,把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统一到省委的各项要求上。

卫小春强调,全省卫生计生系统一要抓好大会精神的学习宣传。深入宣传建设健康中国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宣传全省卫生计生系统贯彻大会精神的新行动、新举措、新典型,营造健康山西建设的良好氛围。二要抓好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坚持问题导向,直面突出矛盾,主动积极作为,切实摸清基础底数,找准关键症结,提出解决办法,做好“健康山西2030”规划、健康山西建设五年实施方案和2017年行动计划的编制工作,抓紧制定我省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三要抓好重点任务的推进落实。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抓好分级诊疗制度、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民医保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和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推进中医药事业和健康产业发展,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据山西省卫计网

精神卫生工作计划篇13

支行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保卫工作,始终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党组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把安全工作始终放在首位,把防范各类案件和事故的发生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压滤机滤布要以国家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健全奖惩机制,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考核与管理,真正实行“一票否决”制,真正把安全保卫工作落到实处。行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办公室主任、保卫人员是安全保卫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事业责任感对保卫工作负责,认真抓落实。要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年初有计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做到制度健全,人员落实,管理到位。支行要侧重抓好内部安全管理,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杜绝治安刑事案件和责任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力度,提高职工遵纪守法和自觉防范风险的意识,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确保一方平安。

二、加强保卫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保卫人员的综合素质

保卫队伍是人民银行工作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安全工作的好坏事关人民银行整体工作的开展和安全,是做好各项基础工作的根本保障。日常要加强对保卫人员的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无私奉献精神,使他们能积极主动克服困难,自觉做到识大体、顾大局、讲奉献、讲团结,甘于吃苦、安心本职,努力完成工作任务。保卫人员要克服自卑情绪和思想,要自尊、自重、自爱、自醒、自强,从根本上树立热爱保卫工作思想。

保卫人员要加强学习,努力掌握现代科学知识和管理手段,要加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部门负责人是保卫工作的“领头羊”,安全工作的好坏关键是带头和以身作责。今年的安全保卫工作要始终遵循“超前防范”和“警惕出安全”的总要求,按照“规范、守纪、创新”工作思路,力增20XX年有新的起色和亮点。

为提高保卫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支行要积极派人参加上级行举办的“新知识、新业务、新技能”的培训和岗位技能练兵比武活动,不断提高保卫业务知识、监控设备操作、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的能力。

三、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加强应急准备和演练工作。

为使各项规章制度更加标准化、规范化,支行将结合“制度落实年”活动,进一步修订《防盗窃应急预案》。保卫人员要严格按照上级行的要求填报各种账、卡、薄,滤布严禁违章操作。

继续做好对安全保卫工作应急预案的修改、补充和完善。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按照总行精神,演练要注重效果,可以进行实战型、推演型演练。我支行将在年内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并上报相关资料和图片。

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案件事故防范责任制,大力推动反腐倡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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