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企划方案实用13篇

物流企划方案
物流企划方案篇1

物流中心(园区)是整个物流活动的心脏,欧共体某快消品龙头企业的物流中心规划建设体现了物流中心规划建设的系统性、效益性、竞争性、合理化、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柔性化等原则,整个中心规划建设具有科学严谨、内容丰富全面等特点。

2.1科学严谨

因为公司业务快速增长,在订单旺季时,欧共体快消品龙头企业经常会出现无法及时分拣和配送货物的状况,发货差错率也明显提高。另外,在越来越拥挤的工作空间里,物流中心原来制定的操作流程、分拣策略也已无法适用,其物流中心在两年后将完全无法满足需求。新建一座服务于整个欧洲市场的物流中心成为该企业在物流方面的战略规划。与国内物流中心或物流园区的建设不同,该企业并没有直接确定未来物流中心的面积或规模,对于其最佳的面积需求,企业要根据方案规划方的计算结果来确定。从整个规划过程来看,欧共体快消品龙头企业的物流中心规划建设从提出问题起步,确定项目目标,然后对项目实施(制定物流方案、操作模式规划、细节设计和实施)的相关问题逐一分析和探讨,并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辩析,物流中心的规划设计经过了一个严谨、科学的辩证分析过程。

2.2实用且富有弹性的运作空间

在规划物流中心时,应在详细分析现状及对未来变化做出预期的基础上进行,而且要有相当的柔性,要留有余地,充分考虑扩建的需要,此外,无论是建筑物、信息系统的设计,还是机械设备的选择,都要考虑到较强的应变能力,以适应物流量扩大、经营范围的拓展。柔性原则是物流中心规划的原则之一。欧共体快消品企业要求物流咨询公司在进行物流中心规划建设时,要保证新物流中心在投入使用时,工作人员能够快速上手,也需要在深入调研和分析当前操作流程弱项和问题的基础上,一方面制定出优化改善的操作方案和组织管理方案;另一方面新物流中心需要能够快速响应未来市场的不断变化。

2.3注重物流中心的系统化建设

系统性原则是物流中心规划设计的重要原则,物流中心的层次、数量、布局是与生产力布局、消费布局等密切相关的,互相交织又互相促进。设定合理的物流中心布局,必须统筹兼顾、全面安排,既要做微观的考虑,又要做宏观的考虑。物流中心是物流供应链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在规划建设物流中心的同时,还要同步考虑供应链,以保证生产与供应链流程是个完整的统一体。一体化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切实可行的流程,同时降低企业的成本。欧共体快消品企业的建设规划提出了调研策略并确定哪些步骤是先决性条件,使新建物流中心不仅可以存储当前库房中所有的货品,还将存储当前直接发到经销商的货物。从根本上来看,这种思想就是把物流中心和供应链情况同步考虑,没有脱离供应链来单独考虑物流中心的建设,消除了物流中心的规划建设在后期与供应链的融合中的障碍。

2.4具备较强的可执行性与应用性

在欧共体快消品企业物流中心的规划建设中,规划方结合企业当前问题提出了详细的规划方案,同时还对方案进行了可行性研究(即概念方案),从技术功能方面、投资预算方面和项目的灵活性方面进行对比研究,以确定本方案的可行性。多方面论证加强了方案的可执行性,同时也使得物流中心的运作具备了更多的合理性。另外,结合现代物流技术发展成果,物流中心规划提出了物流中心采用自动化解决方案,但是自动化也有一定的条件限制,如何确定物流中心需要建成的自动化程度是规划中的突出问题,欧共体快消品企业物流中心规划根据当前物流中的普遍问题对自动化实施的程度进行了详细列举,使自动化规划贴合实际应用需求。

3国内物流中心(物流园区)规划建设现状分析

3.1大多从行政区域出发,而不是从经济区域出发

物流中心规划建设牵涉到大批资金投入和城市用地规划,对物流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是从国内物流中心规划建设来看,许多地区对物流中心建设缺乏从宏观上对当地经济总量、产业基础和市场需求等客观因素的考量,存在着盲目发展、重复建设的问题。目前多数物流中心的规划建设是从行政区域出发,而不是从经济区域出发,仅仅是从本地区的角度,并没有过多地考虑到中心建设对周边经济区域的影响,因此导致了整个地区甚至是国家范围内的物流中心建设重复投资。

3.2可操作性不强,趋同化

从当前国内物流中心提供的服务内容来看,多数物流中心服务单一,其所提供的服务局限于库房货场出租和物流设备租赁等功能,不能对入驻园区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各种支持性配套服务,不能满足客户差异化的需求,整个园区难以为高端客户提供高附加值的物流服务,因此物流中心在招商和运作方面并没有更多的优势,效益不好自然也在情理之中。物流中心服务内容单一实质上反映的是物流中心的资源整合不够,运营能力不高,缺乏创新的商业模式,因此也就不能创造更多的附加值,从而更好地发挥物流中心的资源整合功能。

3.3缺乏相关经济数据的支持

物流中心的数量、规模与物流量需求有较大关系,而物流量需求大小则受国内生产总值(GDP)的影响。以日本为例,2003年其GDP为4.3万亿美元,排在世界第二位,与此相对应,日本建成了22个大规模的物流园区,平均占地74公顷。而国内物流中心的建设却并没有完全依照这个规律进行,园区建设远远超出经济增长速度。根据《第二次全国物流园区(基地)调查报告》显示,截止2008年上半年,我国拥有运营的、在建的、规划中的物流中心与物流园区475个,时至今日,物流中心的建设数目还在快速增长,同时国内大多是综合性物流园区,用地规模普遍较大。物流园区的数量和规模预测是以不同经济区域物流需求量预测值和物流需求门槛值作为基本依据的,而从国内大多数物流中心的规划和建设来看,多数园区建设缺乏相关数据的精确衡量和支持,物流中心的规划建设往往停留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缺少定量分析,导致物流中心的目标不能量化,因此后续工作也就无法有效展开。

3.4忽视对物流中心技术装备与管理的规划

目前我国物流中心规划相对滞后,规划深度不足。以广州为例,在多个物流园区中真正做过园区内部规划的很少,仅增城和番禺两个园区做过用地控制规划,其它的园区只是在上层次的规划中涉及物流园区的位置、大致的用地界限。这也是目前国内物流中心规划中存在的普遍问题。以物流用地来说,目前国内对于物流用地性质并没有明确的划分,只是划分为仓储用地或交通用地等,而对于综合性的园区用地则没有明确界定,用地性质不明朗也就造成了用地时随意性较大,不能精确规划。由于规划深度不够,因此物流中心或园区建成后,往往出现随意变更用地性质的问题。一方面是用地方面缺乏细化,另一方面内部的配套设施方面更是规划不足,少有物流中心或园区针对物流企业的发展需求进行信息化、自动化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

3.5定位模糊,未能明确今后该物流中心何去何从

根据国际物流发展经验,物流园区是物流体系的基础设施,是一项社会属性较强的公共设施。因此物流园区可以理解为是众多物流企业有效综合物流资源,实行物流现代化作业,减少重复运输,实现设施共享而建立的一体化、标准化的中心节点。在物流园区里,众多的物流企业根据各自的功能形成紧密协作的物流服务系统,共享基础设施。而从当前园区的入驻企业来看,多数园区入驻了很多的商贸企业,而不是物流企业。虽然这个问题也和园区的管理模式有一定关系,但是另一方面也说明了由于园区规划方面的问题,使得园区建设在功能和定位上不明确,因此在配套设施建设上也不能全方位地满足物流活动的需求,降低了对物流企业的吸引力。

4借鉴欧共体快消品龙头企业经验,改进我国物流中心规划建设的相关对策

4.1以精确数据支持和量化物流中心规划建设的相关项目

欧共体快消品企业在物流中心建设规模及面积等方面以精确的数据为支持,使得其后期的实施行为可以量化考核,使得物流中心的规划建设更加科学合理,其谨慎行为实质上是对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有效途径,有助于减少土地、资金浪费,减轻政府或企业负担,可以使物流中心更能物尽其用,是资源合理利用的突出表现。国内物流中心或配送中心的建设往往缺少项目决策的论证过程,大部分以企业申请或政府认定的土地使用计划来进行,物流中心的规划往往偏向于定性分析而不是定量分析,因此造成了很多区域的物流中心或物流园区空置率过高的现状。根据欧共体快消品企业物流中心规划经验,物流中心的规划建设必须经过严格的论证,只有这样,中心规划建设才能严谨合理。

4.2物流中心规划设计要柔性化

欧共体快消品企业对物流中心规划建设的要求实质上是企业对眼前问题与未来发展的协调解决方案。目前国内部分企业在规划物流配送中心或物流中心时,对于相应设施的建设往往不能周全考虑,一方面是为了长远发展要保持物流设施一定时期的使用期限而对相关设施进行过度建设,投入了大量资金,导致企业在资金周转方面形成很大的压力;另一方面建立的物流设施由于企业业务量短期内不够饱和,又形成了资源闲置现象。同时也存在设施建设的先进性与企业管理滞后性带来的鲜明反差,以致企业不能充分发挥相关设施的功能。另外也有企业建立的配送中心或物流中心没有根据现代物流的发展趋势进行配套设施建设,造成物流中心的配套设施简单或功能有限,阻碍了物流设施对企业或区域物流业发展的辅助作用的发挥。从欧共体快消品企业的物流规划来看,企业对当前问题的解决和未来发展进行了统一,一方面针对当前的问题进行具体的优化改善,另一方面也使物流中心保持一定的扩容空间,使其能够在一定时期内响应未来市场的不断变化。

4.3物流中心的规划建设要注意物流系统整体需求

从当前国内某些物流园区或物流中心的建设来看,有的物流园区或物流中心建在郊区,虽然降低了土地使用资金,但是缺乏便利的交通设施,使得园区或中心脱离了物流供应链整体,因此也发挥不出相应的效用。有的配送中心建立则没有考虑到物流配送终端的便利,不能很好地平衡多个方位的配送或货物流通。从欧共体快消品企业物流中心的规划建设来看,物流中心的规划建设必须结合供应链的发展状况,才能达到整体和局部的统一,这是国内物流产业发展需要重点注意的方向。

4.4物流中心的建设要适度自动化

自动化问题关系到流程的复杂程度、安全性、灵活性以及项目的总体投资预算。一般情况下,软硬件设备系统的水平常被看成是物流中心先进性的标志,因而为了追求先进性就要配备高度机械化、自动化的设备,在投资方面带来很大的负担。欧洲物流界认为“先进性”就是合理配置设备,能以较简单的设备、较少的投资实现预定的功能。从功能方面看,设备的机械化、自动化程度不是衡量先进性的最主要因素。对国内物流企业而言,自动化是未来物流产业的发展趋势,可以大大提高产业的工作效率、减少流程失误,并能有效处理复杂的物品流通问题,因此关注自动化,并在相关物流设施中适当应用,是国内物流建设需要向欧共体快消品物流中心规划建设学习的一个重点方向。

4.5重视物流中心规划建设的可行性论证

物流中心规划建设的可行性论证是物流中心规划和建设项目合理性与科学性的重要保障。欧共体快消品企业物流中心规划建设的可行性方案不仅全面地规划了存储策略、分拣策略、合并出库以及库房面积需求和建筑要求等方案的几个主要方面,还分析了购买物流设备和信息系统的费用、建筑投资费用;测算后期运营的人员成本、设备维修成本、信息系统维护费用、每笔入库和分拣出库订单的物流费用等,同时方案又在全面规划的基础上进行了可行性分析,有效地减少了方案规划建设的风险。相比较国内对物流园区的粗放管理方式,欧共体快消品龙头企业在物流中心规划建设中可行性论证所体现出来的精益管理思想,值得国内物流企业与相关单位借鉴。

物流企划方案篇2

1.引言

乌鲁木齐北站(简称乌北站)作为乌鲁木齐枢纽内重要的货运站,自治区所属的各大仓库都坐落于乌北站片区,共有26家企事业单位的42条专用线与车站衔接。其中,大部分专用线资源闲置、效率低下、各自为政、货源分散、装卸方式落后,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铁路运输需求。同时,现有铁路专用线给城市景观、交通和环境等造成较大的影响。乌北站专用线的整合势在必行,这对提高铁路运输效率,适应城市更新和园区物流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

2.概况

2.1枢纽现状情况

乌鲁木齐铁路枢纽,东起兰新铁路的芨芨槽子站,西至兰新铁路的三坪站,目前枢纽内只有一条铁路干线(兰新线)从东向西贯穿其中,另外从乌鲁木齐西站东端咽喉引出三条支线:北疆支线(芦草沟支线)、六道湾支线、小黄山支线,形成了一条干线、三条支线的枢纽框架。枢纽东西长约49公里,南北宽35公里。枢纽内现有车站13处,其中客运站1处(乌鲁木齐)、编组站1处(乌西)、货运站2处(乌北、乌东),中间站9处。

2.2枢纽规划情况

根据规划,兰新第二双线、乌鲁木齐至准东(将军庙)、哈密至将军庙铁路引入枢纽。枢纽内设一主一辅两处客运站,改建既有乌鲁木齐站为辅助客运站,在既有兰新线二宫车站站址规划建设新客站为主要客运站。按照“集中化、规模化、专业化”的原则,整合枢纽货运系统布局。拆迁既有乌鲁木齐站、二宫车站货场,将货场作业迁至乌北车站;在三坪车站规划建设集装箱中心站;乌北车站为枢纽内主要货运站、设货运(物流)中心,乌东车站为枢纽货运站。

2.3乌北站既有设备概况

乌北站是新疆境内主要的铁路货物运输集散站,是局内的二等货运站。日均装卸车数310辆左右,货源吸引范围以乌鲁木齐地区为主,遍及南北疆各大厂矿企业,在促进边疆物资流通、经济发展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站位于北疆支线上,站房位于线路左(北)侧,东端衔接有小黄山支线。现有到发线5条(含正线1条)、调车线4条,到发线有效长650米。现有货场1处,共衔接26家单位的42条专用线。

2.4乌北站既有专用线使用情况

乌北站共有专用线42条,建设历史悠久,大多是计划经济年代产物,目前在铁路货运中仍占有一定的地位。

目前专用线装卸线有效长最长600多米,最短的仅有50m,均不能满足整列装卸的要求。装卸线有效长共计12.8km。各专用线企业拥有大量的仓库、货场和装卸设备等资源,总占地约5500多亩,专用线密度仅为0.0023km/亩。

2.5乌北站铁路专用线存在的问题分析

乌北站衔接的42条专用线,在区域货运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长期承担着乌北站近80%的装卸车作业量,但受专用线现有场地、设备、人力机械、管理运作等条件限制,目前基本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铁路运输需求。2012年,铁路专用线发送货物总量697.07万吨,到达总量273.65万吨,发送总量423.42。除北站铁路货场外,运营专用线平均年货运量26.8万吨/线,货运量相对较低。铁路专用线存在小、散、乱等问题,主要体现为:运输效率低下,货物装载质量难以控制,超范围办理货运业务,专用线产权归属混乱,作业相互干扰,对城市路网及道路交通影响较大,铁路专用线沿线影响安全行车因素较多,布局分散,占地面积大,物流仓储设施落后。

2.6专用线整合的意义

2.6.1提高铁路运输效率

整合既有专用线,充分发挥铁路装卸设备能力,提高专用线运输效率,缓解目前车站能力紧张、点线能力不配套的现状。专用线整合后,按照集中装卸、集中配车的运输组织原则,完善直通列车开行组织方案。

2.6.2有利于发展现代化物流

将货物运输与仓储物流相结合,鼓励大型物流企业参与。规划整合位置选址应靠近仓储物流集中区,缩短与货运需求产生地之间的距离,降低货运成本。

2.6.3有利于快速集散

整合选址应该远离城市中心,靠近快速过境及对外通道,减少货运车辆对城市的干扰。

2.6.4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规划

乌北站片区铁路专用线整合规划,要有利于区域社会经济有序开发建设;有利于城市规划统一考虑、统筹安排,对城市的经济发展和规划建设起到积极的作用。同时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建设用地弥足珍贵,专用线的整合对节约集约用地意义也非常重大。

3.整合方案研究

根据开发区产业发展及相关规划,结合乌鲁木齐铁路枢纽和北站货场改造方案,主要研究了以下整合方案。

3.1方案一(依托乌北站货运中心整合方案)

3.1.1方案概况

乌北车站北侧规划新建货运(物流)中心,该货运(物流)中心是对乌枢纽内货运系统进行的整合、梳理,包括了既有乌鲁木齐站货场、既有二宫多元化专用货场以及三坪、乌西等车站既有货场拆除还建部分。货运(物流)中心按照5束10条货物装卸线总规模规划布置,货物装卸线均按照贯通式、满足整列到发要求设计,货物线有效长满足880m、有效装卸货物长度满足780m布置,占地共706亩,铺轨14.9km,铁路投资估算约5.7亿元,远景年运输能力可达到2000万吨规模。

本方案依托北站货运中心对专用线进行整合,仅保留有军事要求、特殊需要以及满足整列运输条件的铁路专用线,考虑共整合20家企业的,共计28条专用线,基本实现北站公路以南的专用线全部整合。乌货运中心建成后不仅可以满足原货场的运输需求,还满足了北站片区专用线所运输的所有货物品类及运量需求,届时各专用线的运量将大幅缩减。所以本方案考虑北站片区专用线企业依托北站货运中心的建设,在政府相关政策的支持下,进行产业调整,关闭现有运输能力小,效率低的铁路专用线及仓储设施。在拟建乌北货运中心以北建设大型、现代化的物流仓储基地,增强企业竞争力,共同推动区域内物流仓储产业的发展。

3.1.2优缺点分析

优点:满足区域内的城市发展规划;与乌鲁木齐铁路枢纽改造总体规划相吻合。新建物流中心装卸区与乌北站横列式布置,可充分利用既有北站的到发线、调车线等相关设施,提高铁路运输组织效率;铁路装卸区、物流、仓储用地较为集中,土地利用最大化;铁路装卸区与物流、仓储区都位于北站公路的北侧,减少了短途倒运和对北站公路正常运输的影响。

缺点:本方案专用线整合涉及铁路、政府、专用线企业三方面的利益,实施操作过程具有一定的难度。

3.2方案二(关停年运量较小的铁路专用线方案)

3.2.1方案概况

本方案根据现场调查,除有军事要求和特殊要求的专用线外,将年运量较小(小于10万吨)、线路条件较差、装卸设置落后、对环境污染较大的企业专用线进行关停,拟关停企业专用线7家。

3.2.2优缺点分析

优点:关闭个别运量较小的企业专用线,实施难度相对较小,便与操作;实施时间短,短期见效快。

缺点:本方案专用线整合涉及政府、专用线企业等方面的利益,实施操作过程具有一定的难度;整合专用线后,没有根本解决铁路运输问题,区域内仍有大部分专用线运行,任然造成土地分割严重,没有起到土地利用最大化、集约化的要求。

3.3方案三(企业合作共同改建既有专用线半列方案)

3.3.1方案概况

本方案在北站公路南侧(原专用线所在区域)500m范围内,根据各企业专用线到发货物的品类、运量,结合既有专用线线路条件,整合建设综合装卸区。

本方案改造既有北站西咽喉区后,与有乌西乌北联络线并行,平交北站公路后,引入北站公路南侧既有友好利通物流有限公司专用线,整合改造原装卸线,按照7条贯通式货物装卸线规模规划布置。由于受坡度及用地限制,装卸线按半列到发要求设计,货物线有效长满足450m、有效装卸货物长度满足400m布置。铁路占地共460亩。

本方案整合企业标准和方案一向同,仅保留有军事要求、特殊需要以及满足整列运输条件的铁路专用线,考虑共整合19家企业的,共计24条专用线。

3.3.2优缺点分析

优点:规划区域在既有企业用地范围内,没有占用农田,新增用地较少,符合区域规划,占用土地均为规划仓储物流用地;整合后优化了铁路专用线的运输组织模式,提高了运输生产效率;装卸区、物流、仓储用地较为集中,土地利用最大化;铁路装卸区和企业仓库均位于北站公路的南侧,减少了短途倒运和对北站公路运输的影响。

缺点:线路技术标准较低,与方案一向比运营距离较长,线路坡度较大;本方案的整合涉及的专用线企业较多,占用相关企业的用地,组织协调工作较为困难。

3.4方案四(企业合作共同改建既有专用线整列方案)

3.4.1方案概况

本方案在北站公路南侧(原专用线所在区域)900m附近,根据各企业专用线到发货物的品类、运量,结合的既有专用线线路条件,整合建设综合装卸区。

本方案为满足铁路运输组织需求,提高运输效率,装卸区设置满足整列条件,并且装卸区两端均与乌北站到发线连接。整合改造原装卸线,按照4条贯通式货物装卸线规模规划布置。货物线有效长满足850m、有效装卸货物长度满足800m布置。铁路占地共530亩。

3.4.2优缺点分析

优点:规划区域在既有企业用地范围内,没有占用农田,新增用地较少,符合区域规划,占用土地均为规划仓储物流用地;整合后优化了铁路专用线的运输组织模式,满足于整列装卸要求,并且两端与乌北站接轨,运输组织便利,减少了调车作业次数,提高了运输生产效率;装卸区、物流、仓储用地较为集中,土地利用最大化;铁路装卸区和企业仓库均位于北站公路的南侧,减少了短途倒运和对北站公路运输的影响。

缺点:线路技术标准较低,运营距离最长,线路坡度较大;由于两端与车站相接,占地面积较大,并且对区域内土地切割较严重;本方案的整合涉及的专用线企业较多,占用相关企业的用地,组织协调工作较为困难。

4.研究结论

通过综合研究分析,方案一(依托乌北站货运中心整合方案)不仅满足城市总体规划和乌鲁木齐铁路枢纽总体规划要求,而且充分利用了既有车站资源,提高铁路运输组织效率。铁路装卸区、物流、仓储用地较为集中,土地利用最大化。物流中心占地仅706亩,区域内铁路密度提高了10倍,达到0.02km/亩,运输能力提高了2倍。方案实施后规划铁路装卸区与物流、仓储区都位于北站公路的北侧,减少了短途倒运和对北站公路正常运输的影响。并且原铁路专用线区域内约5500多亩土地可做整合开发,提高了土地利用价值。所以本次研究推荐依托乌北站货运中心整合方案。

参考文献:

物流企划方案篇3

1企业物流规划的指导原则

物流系统规划是企业物流管理的关键环节,是一个围绕企业所涉及的物流活动进行具体设计的过程。所谓物流系统规划,就是把物流系统的各个子系统联系起来作为一个大系统进行整体的设计和管理,以最佳的结构、最好的配合,充分发挥其系统功能和效率,实现整体物流系统运行合理化和物流系统化的总目标。企业物流规划有以下指导原则摘要:

1.1客户服务驱动和改进服务目标

一般说来,物流服务和成本的关系有下述四个方面摘要:

(1)在物流服务水平不变的前提下,降低成本。即在实现既定服务水平的条件下,通过不断降低成本来追求物流系统的改善。

(2)为提高物流服务水平,不得不增加物流成本。这是许多企业提高物流服务的作法。

(3)积极的物流成本策略,即在成本不变的前提下提高服务水平。在给定成本的条件下提高服务质量。这是一种追求效益的办法,也是一种有效地利用物流成本性能的办法。

(4)在降低物流成本的同时,实现较高的物流服务水平。这是增加效益的、具有战略意义的做法。

改进服务战略认为,企业收入取决于企业所提供的客户服务水平。尽管改进客户服务水平将大幅度提高成本,但由于顾客满足度的极大提高所带来的企业收入的增加可能会超过成本的上涨幅度。在当今买方市场的情况下,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大家都在想尽一切办法去降低成本,可以说物流系统成本压缩的空间在不断减少;而改进服务目标战略另辟蹊径,从提高对于客户的服务水平着手,既符合“顾客至上”的企业理念,又避免出现和竞争对手的正面价格战而带来的两败俱伤局面。

1.2减少固定投资和降低营运成本

减少投资是指改进服务战略的实施目标是使系统的总投资最小化,其出发点是投资回报最大化。例如,为避免进行仓储而直接将产品送达客户,放弃自有仓库选择公共仓库,选择适时供给而不采用储备库存的办法,或者利用第三方物流管理等等。和高额投资的战略相比,这些战略虽然可能导致可变成本的增加,但投资回报率得以提高。

降低成本是指在保持一定的客户服务水平的条件下,尽量将系统总成本降到最低。通常需要评价各备选的行动方案,例如,在不同的仓库选址、库存决策方案中进行选择或在不同的运输方式中进行选择,以形成最佳战略。在社会分工不断细化的物流领域,物流的重要目标是消灭库存,把从起运地到目的地之间的所有运行工具和技术都充分利用起来,实现最短送达方案,包括路途最短、时间最短和费用最低的综合目标。在企业内部的物流体系中,则要帮助企业实现即时生产,减少企业的库存成本和费用。

2企业物流规划的有关内容

企业物流系统是一个包括众多子系统的复杂机体,其中主要有订单处理、运输、仓储、猜测、采购和供给以及选址新问题等。确定客户服务目标、库存规划、运输规划、物流设施选址、信息系统规划、多样化分拨是物流规划的主要内容,因为这些决策都会影响到供给链各企业的盈利能力、现金流量和投资回报率。

2.1确定客户服务水平

确定客户服务水平是企业物流系统规划的首要任务,企业提供的客户服务水平比任何其他因素对系统设计的影响都大。服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物流成本的大小,进而影响到物流各阶段的服务方式以及服务质量的高低。显然,服务水平过低或过高都不利于系统的总体效率发挥。过低的服务水平满足不了用户要求,过高的服务水平则会带来较高的物流成本。

2.2物流设施选址

物流设施选址中,必须把握两个方面的新问题摘要:一是要考虑选址的环境。如既要考虑运输费用,又要考虑自然环境、经营环境和基础设施等。二是要把握选址方法,目前主要有数学模型、模糊评价法和层次分析法。物流设施选址主要确定设施的数量、地理位置、规模,并分配各设施所服务的市场范围。良好的物流设施选址规划还应考虑所有产品的移动过程及相关成本,包括从工厂、供货商经中途库存点后到达客户所在地的产品移动过程及成本。假如是通过不同的渠道来满足客户要求,如直接由工厂供货、供货商供货、经选定的库存点供货等,则会影响总的分拨成本。寻求成本最低的需求分配方案或利润最高的需求分配方案是选址规划战略的核心所在。

2.3库存和运输规划

库存规划是指库存管理方式。即将库存分配到存储点和通过补货自动拉动库存,代表两种不同的战略。其他方面的决策内容还包括摘要:产品系列中的不同品种分别选在工厂、地区性仓库和基层仓库存放,以及运用各种方法来管理永久性存货的库存水平。

2.4物流标准化及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

物流、供给链渠道中的标准化可以通过可替换的零备件、模块化的产品设计和生产以及给同样产品贴上不同品牌的标签等而实现,这样可以有效控制供给渠道中必须处理的零备件、供给品和原材料的种类。通过延迟也可以控制分拨渠道中产品多样化的弊端。例如在彩电产品的新品设计中,如尽量作到零备件标准化,则可大大降低材料的采购成本和库存成本。

2.5多样化分拨战略实施的规划

(1)在同一产品系列中实施多种分拨。

(2)提高企业资源的使用柔性。

(3)实施分拨整合。

3企业物流规划的设计程序

企业物流规划在设计程序上,规划设计必须采用系统的设计方法,即对原有系统情况进行调查探究、分析、找新问题,为制定目标和工作程序做预备;设计出能最大限度地满足系统要求和功能的各种具体方案;对设计出来的各种具体方案,用技术经济的观点来评价其是否可行等。

3.1企业物流规划的调查探究

对规划对象现实的物流和非物流情况进行调查,找出新问题,为制订改进目标或提出新的目标做预备,调查内容包括以下若干主要方面摘要:①物流情况的调查。②贮运方法的调查。③贮运情况的调查。④贮运工艺和生产工艺的调查。⑤外部衔接的调查。⑥非物流情况的调查。是指除物流之外的一切关系,如生产管理、后勤服务,对外联系,规划区域的气象资料、建筑、朝向、总体布置、地质条件等情况,各作业单位之间的人事、组织、计划和业务方面联系的情况,以及它们之间的密切程度,以确定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等。全部情况调查完毕后,绘制出整个系统的物流图和相互关系图,为规划设计分析做预备工作。

3.2实施调查情况分析

对所调查到的物流和非物流的情况,从整个规划系统的角度进行逐个分析,其分析的主要标准如下摘要:①专业化组织生产。②合理批量。③环保绿化。④节约土地。⑤节约能源。⑥平安。⑦提高物料搬运“活性”。⑧集装单元化。⑨标准化。⑩工艺直线布置。B11利用空间。B12贮运过程中进行作业。B13均衡贮运。B14减少重复搬运。B15机械化、自动化。B16减轻体力劳动和过分疲惫。B17其他建筑朝向、建筑结构、区域道路、管线、建筑造型、通讯、联络、公路服务、后勤设施等应符合规模要求。总之,必须从规划单元系统的实际情况出发,达到投资少、上马快、改善劳动强度,少占土地,好管理,收益大,使用方便,维修轻易,便于发展和技术经济最佳的目的。

3.3物流规划的初步设计

根据对规划单元的目前状况调查和分析的结果,首先着手对规划内部各区域之间物流路线、方法、设备、设施和各种工位器具的类型进行综合比较。然后,进行物流工艺的设计,制订数个工艺方案,绘制方案流程框图。在此基础上,经过分析比较,绘制物流规划工艺初步设计图,完成设想到制订方案的过程,一般需提出2—3个方案供比较选择,最多不宜超过6个方案,并同时绘出相互关系图。

3.4技术经济比较

对所提出的方案逐个从投资、建设、经济效益比较,然后要求使用单位、建设单位、使用者同进行评议,并提出改进意见,即多方案比较。在初评的基础上对整个规划进行修改,绘制出相对最佳方案,列出整个系统的概预算,经大家认可后请上级审批。

3.5施工设计

对最终方案经过上级审批之后进行施工设计,施工设计包括整个系统,各区域内,直到各工段、工位之间,贮存点之间等的设备、设施、建筑、仓库和场所,以及工位器具等进行具体布置,选择各种标准设备、设施和工位器具,设计各种非标准设备、设施和工位器具,以及整个系统的道路、管线、绿化等后勤服务设施、设备的选择和设计图纸,为整个系统的实施做好全部施工要求的一切设计文件、图纸等和具体的工作预算。

3.6规划的实施

物流企划方案篇4

    1 企业物流规划的指导原则?

    物流系统规划是企业物流管理的关键环节,是一个围绕企业所涉及的物流活动进行具体设计的过程。所谓物流系统规划,就是把物流系统的各个子系统联系起来作为一个大系统进行整体的设计和管理,以最佳的结构、最好的配合,充分发挥其系统功能和效率,实现整体物流系统运行合理化和物流系统化的总目标。企业物流规划有以下指导原则摘要:?

    1.1 客户服务驱动和改进服务目标?

    一般说来,物流服务和成本的关系有下述四个方面摘要:?

    (1)在物流服务水平不变的前提下,降低成本。即在实现既定服务水平的条件下,通过不断降低成本来追求物流系统的改善。 ?

    (2)为提高物流服务水平,不得不增加物流成本。这是许多企业提高物流服务的作法。?

    (3)积极的物流成本策略,即在成本不变的前提下提高服务水平。在给定成本的条件下提高服务质量。这是一种追求效益的办法,也是一种有效地利用物流成本性能的办法。 ?

    (4)在降低物流成本的同时,实现较高的物流服务水平。这是增加效益的、具有战略意义的做法。?

    改进服务战略认为,企业收入取决于企业所提供的客户服务水平。尽管改进客户服务水平将大幅度提高成本,但由于顾客满足度的极大提高所带来的企业收入的增加可能会超过成本的上涨幅度。在当今买方市场的情况下,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大家都在想尽一切办法去降低成本,可以说物流系统成本压缩的空间在不断减少;而改进服务目标战略另辟蹊径,从提高对于客户的服务水平着手,既符合“顾客至上”的企业理念,又避免出现和竞争对手的正面价格战而带来的两败俱伤局面。?

    1.2 减少固定投资和降低营运成本?

    减少投资是指改进服务战略的实施目标是使系统的总投资最小化,其出发点是投资回报最大化。例如,为避免进行仓储而直接将产品送达客户,放弃自有仓库选择公共仓库,选择适时供给而不采用储备库存的办法,或者利用第三方物流管理等等。和高额投资的战略相比,这些战略虽然可能导致可变成本的增加,但投资回报率得以提高。?

    降低成本是指在保持一定的客户服务水平的条件下,尽量将系统总成本降到最低。通常需要评价各备选的行动方案,例如,在不同的仓库选址、库存决策方案中进行选择或在不同的运输方式中进行选择,以形成最佳战略。在社会分工不断细化的物流领域,物流的重要目标是消灭库存,把从起运地到目的地之间的所有运行工具和技术都充分利用起来,实现最短送达方案,包括路途最短、时间最短和费用最低的综合目标。在企业内部的物流体系中,则要帮助企业实现即时生产,减少企业的库存成本和费用。?

    2 企业物流规划的有关内容?

    企业物流系统是一个包括众多子系统的复杂机体,其中主要有订单处理、运输、仓储、猜测、采购和供给以及选址新问题等。确定客户服务目标、库存规划、运输规划、物流设施选址、信息系统规划、多样化分拨是物流规划的主要内容,因为这些决策都会影响到供给链各企业的盈利能力、现金流量和投资回报率。?

    2.1 确定客户服务水平?

    确定客户服务水平是企业物流系统规划的首要任务,企业提供的客户服务水平比任何其他因素对系统设计的影响都大。服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物流成本的大小,进而影响到物流各阶段的服务方式以及服务质量的高低。显然,服务水平过低或过高都不利于系统的总体效率发挥。过低的服务水平满足不了用户要求,过高的服务水平则会带来较高的物流成本。? 2.2 物流设施选址?

    物流设施选址中,必须把握两个方面的新问题摘要:一是要考虑选址的环境。如既要考虑运输费用,又要考虑自然环境、经营环境和基础设施等。二是要把握选址方法,目前主要有数学模型、模糊评价法和层次分析法。物流设施选址主要确定设施的数量、地理位置、规模,并分配各设施所服务的市场范围。良好的物流设施选址规划还应考虑所有产品的移动过程及相关成本,包括从工厂、供货商经中途库存点后到达客户所在地的产品移动过程及成本。假如是通过不同的渠道来满足客户要求,如直接由工厂供货、供货商供货、经选定的库存点供货等,则会影响总的分拨成本。寻求成本最低的需求分配方案或利润最高的需求分配方案是选址规划战略的核心所在。?

    2.3 库存和运输规划?

    库存规划是指库存管理方式。即将库存分配到存储点和通过补货自动拉动库存,代表两种不同的战略。其他方面的决策内容还包括摘要:产品系列中的不同品种分别选在工厂、地区性仓库和基层仓库存放,以及运用各种方法来管理永久性存货的库存水平。?

    2.4 物流标准化及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

    物流、供给链渠道中的标准化可以通过可替换的零备件、模块化的产品设计和生产以及给同样产品贴上不同品牌的标签等而实现,这样可以有效控制供给渠道中必须处理的零备件、供给品和原材料的种类。通过延迟也可以控制分拨渠道中产品多样化的弊端。例如在彩电产品的新品设计中,如尽量作到零备件标准化,则可大大降低材料的采购成本和库存成本。?

    2.5 多样化分拨战略实施的规划?

    (1)在同一产品系列中实施多种分拨。?

    (2)提高企业资源的使用柔性。?

    (3)实施分拨整合。?

    3 企业物流规划的设计程序?

    企业物流规划在设计程序上,规划设计必须采用系统的设计方法,即对原有系统情况进行调查探究、分析、找新问题,为制定目标和工作程序做预备;设计出能最大限度地满足系统要求和功能的各种具体方案;对设计出来的各种具体方案,用技术经济的观点来评价其是否可行等。?

    3.1 企业物流规划的调查探究?

    对规划对象现实的物流和非物流情况进行调查,找出新问题,为制订改进目标或提出新的目标做预备,调查内容包括以下若干主要方面摘要:①物流情况的调查。②贮运方法的调查。③贮运情况的调查。④贮运工艺和生产工艺的调查。⑤外部衔接的调查。⑥非物流情况的调查。是指除物流之外的一切关系,如生产管理、后勤服务,对外联系,规划区域的气象资料、建筑、朝向、总体布置、地质条件等情况,各作业单位之间的人事、组织、计划和业务方面联系的情况,以及它们之间的密切程度,以确定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等。全部情况调查完毕后,绘制出整个系统的物流图和相互关系图,为规划设计分析做预备工作。?

    3.2 实施调查情况分析?

    对所调查到的物流和非物流的情况,从整个规划系统的角度进行逐个分析,其分析的主要标准如下摘要:①专业化组织生产。②合理批量。③环保绿化。④节约土地。⑤节约能源。⑥平安。⑦提高物料搬运“活性”。⑧集装单元化。⑨标准化。⑩工艺直线布置。?B11?利用空间。?B12?贮运过程中进行作业。?B13?均衡贮运。?B14?减少重复搬运。?B15?机械化、自动化。?B16?减轻体力劳动和过分疲惫。?B17?其他建筑朝向、建筑结构、区域道路、管线、建筑造型、通讯、联络、公路服务、后勤设施等应符合规模要求。总之,必须从规划单元系统的实际情况出发,达到投资少、上马快、改善劳动强度,少占土地,好管理,收益大,使用方便,维修轻易,便于发展和技术经济最佳的目的。?

    3.3 物流规划的初步设计?

    根据对规划单元的目前状况调查和分析的结果,首先着手对规划内部各区域之间物流路线、方法、设备、设施和各种工位器具的类型进行综合比较。然后,进行物流工艺的设计,制订数个工艺方案,绘制方案流程框图。在此基础上,经过分析比较,绘制物流规划工艺初步设计图,完成设想到制订方案的过程,一般需提出2—3个方案供比较选择,最多不宜超过6个方案,并同时绘出相互关系图。?  3.4 技术经济比较?

    对所提出的方案逐个从投资、建设、经济效益比较,然后要求使用单位、建设单位、使用者同进行评议,并提出改进意见,即多方案比较。在初评的基础上对整个规划进行修改,绘制出相对最佳方案,列出整个系统的概预算,经大家认可后请上级审批。?

    3.5 施工设计?

物流企划方案篇5

近年来,商业活动中出现了大量平销返利行为,即生产企业以商业企业经销价或高于商业企业经销价的价格将货物销售给商业企业,商业企业再以进货成本或低于进货成本的价格进行销售,生产企业则以返还利润等方式弥补商业企业的进销差价损失。税收法规对商业性一般纳税人的平销返利流转税的处理有严格的规定。商业企业怎样合法地降低平销返利的税务成本?本文从整体税负出发,重点对商业企业是否采取平销返利购进,采取何种形式的平销返利,在何环节返利的纳税筹划进行探讨;同时对商业性一般纳税人以外企业平销行为的处理提出自己的见解。

一、对商业企业是否采取平销返利购进的纳税筹划

(一)税法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于1997年和2004年先后《关于平销行为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对商业企业向供应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

纳税筹划时,需将平销返利销售与收取价外费用相区别。《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性质的价外费用,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1)向购货方收取的销项税额;(2)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货物,而由受托方向委托方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3)代垫运费。简而言之,价外费用是货物卖方向买方收取的,而平销行为返利是货物买方向卖方收取的。

多数研究认为,商业企业向供应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的返还收入的购进比平销返利购进税负更低。原因是:前者不属于平销返利,计算缴纳营业税;后者属于平销还利,计算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税率比增值税税率低,所以前者税务成本也就更低。笔者认为,此观点存在片面性,因为其只考虑了流转税,未考虑所得税。平销返利的纳税筹划既涉及流转税又涉及所得税,应从企业整体税收负担出发,不能只考虑个别税种,否则无法达到整体税收负担最低的筹划目标。

(二)筹划思路

对商业企业是否采取平销返利方式购进货物进行税收筹划时,将流转税和所得税结合起来分析企业的总体税收负担。一般情况下,在购货方收取的返还费用相同的情况下,以实物返利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平销返利购进比收取固定劳务收入的非平销返利购进税负要低。因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减了应交的流转税;其他方式的平销返利购进比收取固定劳务收入的非平销返利购进的税负要高,因为其他方式的平销返利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增值税税率比营业税税率高。所以商业企业首先争取获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实物返利购进以降低税负;若不能获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实物返利购进,则采取收取固定劳务收入的非平销返利购进。

二、对商业企业平销返利形式的筹划

商业企业平销返利的形式包括现金和实物两种,实物返利又分为供应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两种方式。如果商业企业只能采取平销返利购入,平销返利的形式也会影响企业的税务成本筹划思路:商业企业在可能的情况下,选择实物形式的平销返利购进,以达到能降低税务成本或迟延纳税的目的。

例2:商业企业C为一般纳税人。7月份,C企业以平销返利形式销售D食品生产企业提供的商品20万元,返利总额为

20000元,产品当月全部售出。以下分三种情况进行筹划。

方案一:若C企业按销售额的10%取得20000元的现金返利。

该方案属于平销返利。C企业返利的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20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1709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906

方案一因返利应交的增值税为2906元,所得税为4273.5

[(20000-2906)×25%]元,两税合计7179.5元。

方案二:供应方D以20000元的食品作为给C企业的返利,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例1中方案一的分析方法,该方案下企业因返利应交的增值税为0,应交的所得税为4273.5[(20000/(1+17%)×25%]元。两税合计4273.5元。方案二比方案一降低了2096(7179.5-4273.5)元税务成本。

方案三:供应方D以20000元的食品作为给C企业的返利,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例1中方案三的分析方法,该方案下企业因返利应交的增值税为2906[20000/(1+17%)×17%]元,应交的所得税为4273.5[(20000-2906)×25%]元,两税合计为7179.5元,应交流转税和所得税的总和与方案一相同。

以上三个方案相比较,实物返利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平销行为税务成本最低,是最佳的筹划方式。方案一和方案三本期应交的流转税和所得税相同。但是,方案三中取得的实物返利在以后的流转中记入相应的成本费用,从而降低以后期间的税收负担。

三、对商业企业平销返利环节的纳税筹划

商业企业平销返利的环节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在货物销售完毕后返利,另一种是在货物销售完毕前返利。返利的环节不同,对企业税负的影响不一样。在货物销售完毕后返利,返利扣除进项税转出部分后,余额全部冲减企业销售成本,从而增加了会计利润和所得税。如果在货物销售完毕前返利,因为购进商品未全部销售,未销售部分商品对应的返利不能冲减销售成本,待以后销售商品时再冲减销售成本,计算缴纳所得税,可以起到延迟纳税的作用。

筹划思路:商业企业尽可能采取货物销售完毕前返利的形式,以达到合法迟延纳税的目的。

例4:某商业企业M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以平销返利购入商品20000件,每件成本10元,合计200000元,增值税34000元。供应方按价税合计的10%进行现金返利。

方案一:双方协议,采取购入商品销售完毕后返利的形式。M企业2008年度购入商品全部销售,按约获得返利。

方案一中,M企业2008年平销返利转出进项税额3400元[234000×10%÷(1+17%)×17%],冲减销售成本20000元(234000×10%-3400),因冲减销售成本计征的所得税为5000元(20000×25%),流转税和所得税合计8400元。

方案二:双方协议,采取购入商品销售完毕前返利的形式。M企业2008年只销售了购入商品的90%。

方案二中,M企业2008年应转出进项税3400元,冲减成本18000[234000×10%÷(1+17%)×90%]元,因冲减成本计征的所得税为4500元(18000×25%),流转税和所得税合计7900元,比方案一节省500(8400-7900)元。剩下的

2000元返利在以后年度销售商品时再冲减销售成本,计算缴纳所得税。方案二采取货物销售完毕前返利使M企业本年度的税务成本减少了,起到了推迟纳税的作用。

四、对其他纳税人平销返利的纳税筹划

《通知》只对作为商业性一般纳税人的平销返利作出了规定,对商业性一般纳税人以外的其他纳税人,如生产性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平销返利未作规定。笔者认为,对其他纳税人存在的平销行为可参照一般纳税人处理。但是,小规模纳税人对平销返利计算的增值税不作为进项税额的转出,直接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并缴纳;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进项税不得抵扣。对其他纳税人平销返利的纳税筹划,可参照商业性一般纳税人平销返利纳税筹划的内容和形式,从企业整体税负出发进行考虑。

【参考文献】

[1]盖地.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第四版)[M].大连市: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9

物流企划方案篇6

近年来,商业活动中出现了大量平销返利行为,即生产企业以商业企业经销价或高于商业企业经销价的价格将货物销售给商业企业,商业企业再以进货成本或低于进货成本的价格进行销售,生产企业则以返还利润等方式弥补商业企业的进销差价损失。税收法规对商业性一般纳税人的平销返利流转税的处理有严格的规定。商业企业怎样合法地降低平销返利的税务成本?本文从整体税负出发,重点对商业企业是否采取平销返利购进,采取何种形式的平销返利,在何环节返利的纳税筹划进行探讨;同时对商业性一般纳税人以外企业平销行为的处理提出自己的见解。 

 

一、对商业企业是否采取平销返利购进的纳税筹划 

 

(一)税法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于1997年和2004年先后《关于平销行为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对商业企业向供应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 

纳税筹划时,需将平销返利销售与收取价外费用相区别。《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性质的价外费用,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1)向购货方收取的销项税额;(2)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货物,而由受托方向委托方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3)代垫运费。简而言之,价外费用是货物卖方向买方收取的,而平销行为返利是货物买方向卖方收取的。 

多数研究认为,商业企业向供应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的返还收入的购进比平销返利购进税负更低。原因是:前者不属于平销返利,计算缴纳营业税;后者属于平销还利,计算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税率比增值税税率低,所以前者税务成本也就更低。笔者认为,此观点存在片面性,因为其只考虑了流转税,未考虑所得税。平销返利的纳税筹划既涉及流转税又涉及所得税,应从企业整体税收负担出发,不能只考虑个别税种,否则无法达到整体税收负担最低的筹划目标。 

(二)筹划思路 

对商业企业是否采取平销返利方式购进货物进行税收筹划时,将流转税和所得税结合起来分析企业的总体税收负担。一般情况下,在购货方收取的返还费用相同的情况下,以实物返利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平销返利购进比收取固定劳务收入的非平销返利购进税负要低。因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减了应交的流转税;其他方式的平销返利购进比收取固定劳务收入的非平销返利购进的税负要高,因为其他方式的平销返利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增值税税率比营业税税率高。所以商业企业首先争取获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实物返利购进以降低税负;若不能获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实物返利购进,则采取收取固定劳务收入的非平销返利购进。 

例1:a超市是一般纳税人,5月份以进价销售b企业提供的商品1 000件,每件售价100元。该批商品本月全部售出。 

方案一:a、b双方规定,a超市全部销售完商品后,b企业按每销售10件商品返利1件同类商品,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通知》规定, a超市属于平销返利购进,返利应冲减进项税。结合会计和税法的规定,a超市获得返利的会计处理为: 

借:库存商品 8 54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 453 

 贷:主营业务成本 8 54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 453 

从上述会计处理可见,a超市平销返利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将转出的进项税抵消了,应交的增值税为0;平销返利冲减了主营业务成本8 547元,即增加利润8 547元,因返利应交的所得税为2 136.75(8 547×25%)元;流转税与所得税合计为 

2 136.75元。 

方案二:a超市销售b企业商品,收取的是10 000元固定服务收入,该服务收入与销售b企业商品数量或金额无必然联系。根据《通知》规定,a超市不属于平销返利购进,不冲减进项税,应计算缴纳营业税。a的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10 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10 000 

借:其他业务成本500(10 000×5%)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500 

方案二中,a超市因返利应交营业税500元,应交所得税 2 375[(10 000-500)×25%]元,两税合计2 875元,比方案一高出738.25(2 875-2 136.75)元。可见,收取固定劳务收入的非平销返利购进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平销返利购进税务成本要高。 

方案三:a超市全部销售完商品后,b企业按每销售10件商品返利1件同类商品,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通知》规定,方案三也属于平销返利。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库存商品10 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8 54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 453 

方案三平销返利应交增值税1 453元,应交所得税2 136.75 

元,两税合计3 589.75元。方案三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使其比方案一多交1 453(3 589.75-2 136.75)元税。方案三比方案二的税务成本高出714.75(3 589.75-2 875)元,可见,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实物平销返利比收取固定劳务收入的非平销返利税务成本要高。 

 

二、对商业企业平销返利形式的筹划 

 

商业企业平销返利的形式包括现金和实物两种,实物返利又分为供应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两种方式。如果商业企业只能采取平销返利购入,平销返利的形式也会影响企业的税务成本。 

筹划思路:商业企业在可能的情况下,选择实物形式的平销返利购进,以达到能降低税务成本或迟延纳税的目的。 

例2:商业企业c为一般纳税人。7月份,c企业以平销返利形式销售d食品生产企业提供的商品20万元,返利总额为 

20 000元,产品当月全部售出。以下分三种情况进行筹划。 

方案一:若c企业按销售额的10%取得20 000元的现金返利。 

该方案属于平销返利。c企业返利的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20 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17 09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 906 

方案一因返利应交的增值税为2 906元,所得税为4 273.5 

[(20 000-2 906)×25%]元,两税合计7 179.5元。 

方案二:供应方d以20 000元的食品作为给c企业的返利,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例1中方案一的分析方法,该方案下企业因返利应交的增值税为0,应交的所得税为4 273.5[(20 000/(1+17%)×25%]元。两税合计4 273.5元。方案二比方案一降低了2 096(7 179.5-4273.5)元税务成本。 

方案三:供应方d以20 000元的食品作为给c企业的返利,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例1中方案三的分析方法,该方案下企业因返利应交的增值税为2 906 [20 000/(1+17%)×17%]元,应交的所得税为4 273.5 [(20 000-2 906)×25%]元,两税合计为7 179.5元,应交流转税和所得税的总和与方案一相同。 

以上三个方案相比较, 实物返利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平销行为税务成本最低,是最佳的筹划方式。方案一和方案三本期应交的流转税和所得税相同。但是,方案三中取得的实物返利在以后的流转中记入相应的成本费用,从而降低以后期间的税收负担。 

 

三、对商业企业平销返利环节的纳税筹划 

 

商业企业平销返利的环节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在货物销售完毕后返利,另一种是在货物销售完毕前返利。返利的环节不同,对企业税负的影响不一样。在货物销售完毕后返利,返利扣除进项税转出部分后,余额全部冲减企业销售成本,从而增加了会计利润和所得税。如果在货物销售完毕前返利,因为购进商品未全部销售,未销售部分商品对应的返利不能冲减销售成本,待以后销售商品时再冲减销售成本,计算缴纳所得税,可以起到延迟纳税的作用。 

筹划思路:商业企业尽可能采取货物销售完毕前返利的形式,以达到合法迟延纳税的目的。 

例4:某商业企业m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以平销返利购入商品20 000件,每件成本10元,合计200 000元,增值税34 000元。供应方按价税合计的10%进行现金返利。 

方案一:双方协议,采取购入商品销售完毕后返利的形式。m企业2008年度购入商品全部销售,按约获得返利。 

方案一中,m企业2008年平销返利转出进项税额3 400元[234 000×10%÷(1+17%)×17%],冲减销售成本20 000元(234 000×10%-3 400),因冲减销售成本计征的所得税为5 000元(20 000×25%),流转税和所得税合计8 400元。 

方案二:双方协议,采取购入商品销售完毕前返利的形式。m企业2008年只销售了购入商品的90%。 

方案二中,m企业2008年应转出进项税3 400元,冲减成本18 000[234 000×10%÷(1+17%)×90%]元,因冲减成本计征的所得税为4 500元(18 000×25%),流转税和所得税合计7 900元,比方案一节省500(8 400-7 900)元。剩下的 

2 000元返利在以后年度销售商品时再冲减销售成本,计算缴纳所得税。方案二采取货物销售完毕前返利使m企业本年度的税务成本减少了,起到了推迟纳税的作用。 

 

四、对其他纳税人平销返利的纳税筹划 

 

《通知》只对作为商业性一般纳税人的平销返利作出了规定,对商业性一般纳税人以外的其他纳税人,如生产性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平销返利未作规定。笔者认为,对其他纳税人存在的平销行为可参照一般纳税人处理。但是,小规模纳税人对平销返利计算的增值税不作为进项税额的转出,直接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并缴纳;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进项税不得抵扣。对其他纳税人平销返利的纳税筹划,可参照商业性一般纳税人平销返利纳税筹划的内容和形式,从企业整体税负出发进行考虑。

 

【参考文献】 

[1] 盖地.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第四版)[m].大连市: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9 

物流企划方案篇7

1港口物流企业税务风险含义

港口物流企业税务风险,是指港口物流企业在开展税务相关工作时没有做到“依法纳税,合法避税”,最终可能导致港口物流企业出现损失。港口物流企业税务风险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未依法纳税,简单来讲是港口物流公司在理解或执行税收政策时出现错误,没有严格按照税收政策规定进行纳税,此时港口物流企业可能会面临高额罚款;二是未合理进行税收筹划,就是企业对税收政策理解不够透彻,税收筹划工作质量与效率偏低,导致港口物流企业错失本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2港口物流企业税务风险的特点分析

港口物流企业税务风险有四个特点:特点一,损益性。是指税务风险发生会导致港口物流企业出现利益损失,比如未合理进行税收筹划致港口物流企业多缴纳税款、未依法纳税导致港口物流企业面临高额罚款等,都是税务风险具备损益性的常见表现。特点二,客观性。是指港口物流企业税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无论企业采取何种措施该风险也不会消失。特点三,普遍性。是指税务风险普遍存在于港口物流企业的经营与发展过程中。特点四,不确定性。尽管港口物流企业可通过采取管理措施对税务风险进行防控,但依旧难以准确预料到税收风险出现的时间、地点与后果。

3港口物流企业在进行税务风险防控时主要存在的问题

3.1涉税事项工作流程缺乏完整性

导致涉税事项工作流程缺乏完整性的原因在于部分港口物流企业多沿用旧制进行管理,会计人员只负责纳税申报、会计核算与记账等流程,未对港口物流企业的会计信息进行进一步梳理与审查,导致整体工作质量较低,最终增加了港口物流企业税务风险,对企业长远发展较为不利。

3.2税务风险预警机制不能有效识别税务风险

导致税务风险预警机制不能有效识别税务风险的原因有两个:一是部分港口物流企业的税务风险预警机制不够完善;二是税务风险本身具备不确定性。税务风险预警机制不能帮助港口企业有效识别税务风险,会增加税务风险防控工作难度,港口物流企业不能提前对税务风险进行较为准确的预测,无法提前制订出有效的税务风险应对方案,可能令税务风险导致的损失进一步扩大。

3.3税务政策未能得到有效执行

部分港口物流企业可能存在税务政策未能得到有效执行的情况,令税务风险防控工作难度增加。比如,港口物流企业对当地的税收优惠政策未充分了解,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忽略了某些优惠政策的执行,最终缴纳了本不必缴纳的税收,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港口物流企业的自身利益。

3.4忽视税务资料管理

部分港口物流企业忽视了税务资料管理,未对税务资料进行整理与保存,可能会导致企业税务风险增大,比如,某些港口物流企业在开展税务相关工作时未保留纳税申报表等税务凭证,后续在开展内部审计、核查工作时,因缺乏税务凭证,会降低内部审计、核查等效率与质量。

3.5税务风险自查不到位

在开展税务风险防控时,港口物流企业可建立一套自查体系,借助自查体系对港口物流企业日常经营进行监管,以此预防、控制企业税务风险。然而结合实际情况来看,部分港口物流企业并未建立有效自查体系,导致这部分港口物流企业对税务风险预防和控制能力较差。

4关于提升港口物流企业税务风险防控能力的策略研究

4.1严格遵守港口物流企业税务风险防控原则

要提升港口物流企业税务风险防控能力,港口物流企业必须遵守税务风险防控原则。主要原则如下:原则一,遵照“内容完整”原则。税务风险防控范围应包括所有涉税风险。原则二,遵照“重点控制”原则。必须对常见危害大的涉税风险进行严格防控。原则三,遵照“相互监督”原则。若完成某工作内容时容易遭遇税收风险,则由两人同时负责该工作内容并互相监督。原则四,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在不侵害港口物流企业正当利益前提下开展税务风险防控工作。

4.2加强税务风险防控意识

加强税务风险防控意识是港口物流企业做好税务风险防控工作的前提,加强税务风险防控意识,主要可从两方面入手:一是港口物流企业管理层必须对税务风险防控有一定了解,且清醒认识到做好税务风险防控对企业长期发展有利;二是将税务风险防控意识进一步融入港口物流企业的实际管理当中,通过落实税务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增强相关人员税务风险防控意识。

4.3提高税务岗位专业能力

提高税务岗位专业能力是港口物流企业做好税务风险防控工作的基础,在提高税务岗位专业能力时,主要可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在岗位人才招聘时提高招聘门槛,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税务专业能力;二是港口物流企业要重视对税务相关岗位上员工进行专业培训,比如可在税收政策发生变动时请专业人士介入,帮助员工深度解读新税收政策。

4.4提高税收筹划活动的水平

伴随税收筹划活动水平提升有助于港口物流企业“依法纳税,合法避税”,减少税务风险威胁,此时,港口物流企业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时刻关注筹划方案时效性,提高港口物流企业对税务风险中政策风险的应对能力;二是在合理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税收筹划,同时考虑多个税种,追求港口物流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

4.5强化涉税政策执行

通过加强涉税政策执行进一步提高港口物流企业的税务风险防控能力具体做法如下:将港口物流企业内部的税务政策执行情况与绩效考核体制、奖惩体制联系起来,通过绩效考核与合理奖罚促进涉税政策执行,进而减少港口物流企业税务风险。比如,在根据当地税收政策进行税务筹划时,将税收筹划方案质量与绩效考核联系起来,若税收筹划方案可合理、合法帮助港口物流企业避税,即该筹划方案质量较好,则绩效考核评定为优,并将绩效考核评定结果与税务筹划人员的奖金挂钩。

4.6加强涉税档案管理

加强涉税档案管理是提高港口物流企业税务风险防控能力的手段之一,通过保存、整理涉税档案,可进一步保障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与可靠性,降低港口物流企业的税务风险。在加强涉税档案管理时,港口物流企业可采取以下措施:在港口物流企业内部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机构,并将涉税档案纳入管理范围进行统一的、规范的流程化管理,严格对涉税档案中的信息进行采集和核查,以保障涉税档案信息真实性。

4.7加强税务信息传递与沟通

物流企划方案篇8

一、税收筹划理解

税收筹划在我国还有很多同义的称呼,如纳税筹划、税收策划等,而对于税收筹划的定义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而权威的定义。但不管如何具体表述,税收筹划都包括这样几层涵义:(1)纳税人立场。税收筹划是纳税人进行的一项行为,而非政府、税务机关的行为;(2)合法性。税收筹划是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所做的有关获得税收收益的行为,不能违法;(3)筹划性。税收筹划是对筹资、经营、投资等活动等进行事先设计和安排,不是事后总结;(4)效益性。税收筹划要达到一定的目的,就是取得一定的税收利益,这种利益可以是即期的也可以是远期的。

因此我们可以这样来定义,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在合法的前提下,站在企业发展的全局角度对经营过程开展的纳税事项筹划。

税收筹划无论对纳税人还是对国家,都是有益的,这里只谈对企业的意义。(1)有助于企业获得额外的税收收益。从企业角度看实施纳税筹划可以降低纳税成本,节省费用开支,直接增加利润;通过对经济性选择条款的合理充分利用,增加资金来源;通过对投资、生产经营决策的选择,获得最大的税收利益;同时对税收和其他经济法规进行了详细了解和周密分析,对可能触犯税法的经济行为加以纠正和防范,可以避免违法处罚。(2)有助于培养维护自身权利和依法自觉纳税的意识。要进行税收筹划就要熟悉税收法律法规,在了解熟悉过程中就会明白自己的权力和义务。 

二、中小物流企业税收筹划的环境分析

企业总是存在于一定的社会环境中,因此社会经济环境、税收政策、企业战略计划、经营方式等对企业税收都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我们把存在于企业外部和内部的影响企业税收的各种因素,统称为税收筹划环境。企业的规模不同、行业不同,其税收筹划环境是不一样的。税收筹划环境分为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

中小物流企业税收筹划的外部环境包括政治法律环境、经济环境、社会文化环境、科学技术环境、自然物质环境,这些因素会直接影响到物流企业的生产经营所有方面。在税收筹划时重点要考虑税法规定的变化,这些变化对企业税负的影响程度,对竞争对手是否产生影响;经济增长速度、物价指数、通货膨胀率对企业业务收入的影响;产业结构调整、投资动向、利率对企业筹资、融资方式的影响等。

企业税收筹划的内部环境包括企业财务状况、经营业务、发展规划等。只有对环境进行充分客观分析,才能制定符合企业目标的税收筹划方案,有效规避筹划风险。

三、中小物流企业税收筹划的一般方法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由于所从事的经营活动是多种多样的,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税收问题也会是多种多样的,但是这些不同的税种对企业的影响程度是不一样的,也就是说税收筹划的重点是不同的,纳税方案的设计有其特定的客观空间,不是所有的情况都能够合理筹划,也不是所有税种都具有相同的筹划空间。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更具有局限性。一般来说,应选择节税空间大的税种着手筹划。节税空间大小考虑两个因素:一是税收筹划价值;二是该税种的税负弹性。

根据物流企业的业务特性,物流企业主要涉及的税种有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房产税。下面通过几种具体情况来探讨物流中小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法。

1.改变业务模式,选择较低税率

(1)销售与的税收筹划。a厂是生产钢铁的厂家,起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为3000元/吨(不含增值税税),b公司为物流企业,由于该公司每年可以为a厂销售10万吨产品,所以可以享受2088元/吨的优惠价格。现在c企业需要1000吨a厂的钢材,有以下三种方案可以选择(假定增值税税率均为17%,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25%):第一种方案:c企业直接在市场向a厂购买,这样就与b公司无关。第二种方案:b公司现以2800元/吨的价格购进,然后再以290元/吨销售给c公司。根据《增值税实施细则》规定,运输企业运输并销售所运货物的,一并征收增值税,故b公司应纳增值税10×17%=1.7万元,但转嫁给c企业承担;第三种方案:b公司进行销售,c企业按2900元/吨的价格直接付款到a厂,a厂支付10万元费给b公司。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规定,销售行为不征收增值税,只征收营业税,但是销售必须满足下列条件:①受托方不垫付资金;②销货方将发票开局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委托方;③委托方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那么b公司应纳营业税10×5%=0.5万元,由b公司自己承担。c企业所付资金339.3万元(其中增值税49.3万元),与第二种方式相同。在转销和方式下,b公司承担的流转税、所得税和净收益情况:

由上表可以看出,b公司有转销和二种业务方式可以选择,但是对企业的净收益来说是有差别的。

(2)租赁与仓储的税收筹划。在业务不饱满或在淡季的时候,物流企业往往会有闲置的仓库,是选择收取租金还是选择收取仓储保管费,这其中有巨大的节税空间。

某物流公司有闲置库房,房产原值为600万元,有a单位愿意承租,用于存放商品,年租金支付10万元。a单位会发生该商品保管费用2万元。

我们知道,租赁是租赁双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方将房屋的使用权让渡给承租方,并收取租金的一种经营行为。仓储是在约定的时间内,库房所有人利用仓库代为客户储存、保管货物,并收取仓储费的一种经营行为。租赁和仓储都应该缴纳营业税,以及房产税。营业税都适用5%的税率,因此,不存在筹划空间,但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和税率存在很大的差别。在收取租金的情况下,房产税以租金收入的12%缴纳,;在收取仓储费的情况下,房产税按房产余值的1.2%缴纳,比较可知,选择仓储业务比租赁业务节税6.96万元。如果出租仓库,则该物流公司年应纳房产税=100×12%=12万元,a单位会发生10+2=12万元的支出;如果为a单位提供仓储服务,收取12万元,该物流公司年应纳房产税=600×(1-30%)×1.2%=5.04万元,对a单位来说支出一样却又可以减少管理上的麻烦。

2.减少计税依据

这种税收筹划思路对于物流企业的营业税、增值税和所得税都可以适用,由于营业额往往比较确定筹划空间很小,故而对所得税的筹划应用较多,其中主要通过费用的合理安排达到筹划的目的。

(1)个人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身份的税收筹划。我国对公司类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后利润分配时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仅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是,由于税法将企业所得税税率调低到 25% (微利企业为20%),从而使相关企业的税负发生了变化。我们用ti表示企业得税,t2表示个人所得税,t表示二者的税负之差 (ti一t2),d表示企业应纳税所得。新所得税法中对微利企业认定标准为应纳税所得额为30万元(假定其他认定条件符合)。当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在不同级距时,纳税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是不同的。计算如下:

当d≤0.5万时,t1=20%*d,t2=5%*d,即t=0.15d。

当0.5<d≤1万时,ti=20%*d,t2=10%*d-0.025,即t=0.id+0.025。

当1

当3

当5

当d>30万时,t1=25%*d,t2=35%*d-0.675,,即t=一0.id+0.675。

由于d所在区间不同,t随d的变化方向和变化速度也不同。当d<4.25万元时,企业所得得税的负担高于个人所得税税负;当d>4.25万元时,个人所得税的税负高于企业所得税的税负;当d=4.25万时,二者的税负相等。当然这里没有考虑企业税后利润分配再个人所得税,如果考虑,税负将会发生变化。可见如果仅从税负考虑,企业在组建时如果预计未来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以上可以选择公司制企业形式,如果未来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以下则应选择个体工商户、独资或合伙企业形式。

(2)固定资产修理的税收筹划。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经常发生的费用,根据修理程度的不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不同的政策。《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32条规定,固定资产的修理支出可以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但如果修理支出符合下列条件,则应该资本化:①发生的修理费用达到固定资产原值的20%以上,②修理后的有关资产的经济使用寿命延长2年以上;③修理后的固定资产被用于新的或不同的用途。当企业的修理费用达到20%以上时,可以考虑采用多次修理的方式来获得当期扣除修理费用的税收待遇。

某企业2007年度准备修理一台价值100万元的设备,修理费用为35万元。该设备的折旧年限为10年,固定资产残值为原值的10%,已经提取折旧5年。

第一种方案:假设2007年10月2日开始进行修理,11月30日完工。由于修理费占原值的35%,不能在当期进行税前扣除,只能通过折旧方式扣除。该企业2007年前11个月应提折旧100×(1-10%)÷120×11=8.25万元,截止到2007年11月企业共提折旧53.25万元。修理以后该设备的价值为100-53.25+35=81.75万元。假设该设备的残值和使用年限不变,则第12月应提折旧1.464万元。如果企业不考虑折旧和修理费的2007年、2008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这两年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情况如下表:

第二种方案:如果该企业将该修理变成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07年10月2日开始修理至10月31日完毕,支付修理费25万元,第二阶段从2008年1月2开始修理至1月31日完毕,支付修理费10万元。则2007、2008年度企业提取折旧100×(1-10%)÷10=9万元,这两年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情况如下表:

经过税收筹划,第二种方案比第一种方案少纳企业所得税8.3724万元。从长远看,两种方案最终较拿的企业所得税是一样的,但是第二种方案提前获得了修理费的税前扣除,从而相当于为企业提供了一笔无息贷款。

3.使用税收优惠

现行税法中对于物流企业的专门性税收优惠政策很少,可以享受的是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普通优惠。这里仅介绍免税运输工具的税收筹划。

物流企业购置运输工具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如果经常在农村运输,可以使用一些农用车辆。如某企业欲购置10辆货车,单价4万元,那么总购置成本4×10=40万元,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40×10%=4万元,总成本为44万元。如果农用三轮车可以满足运输需要,农用三轮车单价3万元,总成本为30万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用三轮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0月1日起对农用三轮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即使不考虑购车费用,就车辆购置税而言,就可节约3万元税款。

参考文献:

物流企划方案篇9

最后分析下从事物流规划的问题。物流规划,本质上就是出具“物流解决方案”,针对相关需求,公司的、客户的,第三方的等等,综合平衡关键指标,实现战略目标、时效、成本、资源的匹配和平衡,最终的交付物就是“解决方案”。所以,物流规划,确切来讲,干的就是“如何做好物流解决方案”的工作。通过调查,一定要具有如下必备条件:

(一)经验

某种意义上,写物流解决方案,吃的是“老本”,所谓“老本”,就是在相关行业具有数年乃至十几年几十年的行业实战经验,没有相关行业沉淀和经验积累,很难针对具体需求制定出可行性的实施方案。可以说,缺乏相关经验,想直接从事物流规划,个人觉得难度很大。

(二)变通

很多人有十年的工作经验,但很可能是一份工作做了十年;工作年限长,有经验,不代表会规划,会设计,会制定方案;现实中,很多行业经验丰富的人,你让他写一份方案,往往是无从下手,不知道如何开始,怎么做,PPT怎么布局,怎么阐述论点,怎么进行数据分析,如何组织语言等。很多时候,效果差的,不代表没用心做,这就需要变通.

物流企划方案篇10

一、创设阶段的税收筹划

(一)设立时注册地点选择的税收筹划

小型微利物流企业因其归属为流通行业,故在创设阶段应重点考虑注册地点,注册地点选择不当会直接影响产业集聚和产业链延伸。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入驻符合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的产业规划自贸区、物流园、科技园可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这就为相关纳税人注册地点选择纳税筹划提供了空间。当然,国家对于注册地点的优惠会涉及严格的限制条件,因此,小微物流企业在设立时,一定要根据客观情况和自身资源状况综合考虑,以期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获取最大税后收益。

案例1:2015年初,郑州的吴先生拟在本地投资100万元,成立一家小微物流公司,为客户提供小件货物配送业务。年服务收入预计为480万元(含税),各项成本及管理费用预计为421万元,可抵扣进项税约为7万元。现有两个方案可供选择:一是在无税收优惠的郑州老城区注册;二是在有税收优惠的郑州华南城注册。

根据以上情况,为吴先生进行纳税筹划。

筹划分析:上述两方案在流转税方面无差异,但因注册地点不同,可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不尽相同,将导致企业税后利润存在很大的差别。

根据财税〔2013〕106号文规定,纳税人提供快递服务,就其交通运输部分适用11%的增值税率,就其收派服务适用6%的增值税率。故方案一和方案二均应纳增值税及附加:

应缴纳增值税=480÷(1+6%)×6%-7=20.17(万元)

应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20.17×(7%+3%)=

2.02(万元)

企业利润总额=480÷(1+6%)-421-2.02=29.81(万元)

方案一:在无税收优惠的郑州老城区注册,适用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

应缴纳企业所得税=29.81×20%=5.96(万元)

企业税后利润=29.81-5.96=23.85(万元)

方案二:在有税收优惠的郑州华南城注册,根据郑政〔2012〕23号文规定,对入驻郑州华南城的所有商户给予税收扶持政策,即对所有入驻商户五年内给予“三免两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措施。

应缴纳企业所得税=29.81×20%×(1-50%)=2.98(万元)

企业税后利润=29.81-2.98=26.83(万元)

筹划点评:注册经营地点对小微物流企业税后利润的影响十分明显,小微企业要想获得企业所得税收优惠,不仅要对享受优惠的条件和限制性规定作客观分析,同时还要融洽与政府招商部门的关系,否则无法享受优惠政策。

(二)设立时组织形式选择的税收筹划

可供小微企业选择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三种: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其中,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涉及企业所得税问题,只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制企业属于法人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对企业的自然人股东取得的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由上述规定可见,企业组织形式不同所缴纳的税种也不同。因此,小微企业在设立时应提前对不同组织形式下的税负进行测算,优先选择税负轻、税后收益较大的企业组织形式。

案例2:2015年北京在校大学生小双联合同学小左,准备在学校自办一家小型快递企业“风顺快递”,预计年度收入总额为360 000元(不含税),相关成本费用为216 000 元(其中投资者每月工资5 000元),申请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现有三种设立方案可供选择:一是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二是设立合伙企业,三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请对其进行纳税筹划。

筹划分析:小微企业在设立阶段,选择适当的组织形式是一种有效的税收筹划手段,可减轻税负,实现税后收益最大化。

财税〔2014〕71号文及国税总局2014年第57号公告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的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

该企业无论选择何种组织形式,其应缴纳增值税均为0。

方案一: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60 000-216 000+5 000×12-3 500×12)×35%-14 750=41 950(元)

方案二:设立两人合伙企业,假设小双和小左的投资额各占50%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60 000-216 000+5 000×12×2)/2-3 500×12]×30%-9 750}×2=34 500(元)

方案三: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财税〔2015〕34号文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企业可以申请适用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

应纳税所得额=360 000-216 000=144 000(元)

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44 000×50%×20%=14 400(元)

税后利润=144 000-14 400=129 600(元)

假设企业实现的税后利润全部作为股利分配给投资者,小双和小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29 600×20%=25 920(元)

两位投资者的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5 000-

3 500)×3%×12×2=1 080(元)

税收负担合计=14 400+25 920+1 080=41 400(元)

对比可见,方案三将企业设立为有限责任公司可适用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较方案一可节税550 元(41 950-41 400),效果并不明显。但对比方案二却增加税收负担6 900 元(41 400-34 500)。因此,从税收负担最轻的角度,该企业应当选择方案二,设立为合伙企业更有利。

筹划点评:设立为合伙企业虽可节税,但受企业性质所限,合伙人在法律上须承担较大的债务风险,对企业长远发展不利。因此,小微企业在进行公司组织形式的选择时,应综合考虑经营风险、经营规模、管理模式等因素,作出合理决策。

二、经营阶段的税收筹划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57号公告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起征点自2014年10月1日起,提高到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包含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因此,小微企业在经营阶段进行税收筹划时需关注月销售额在起征点附近变动带来的增值税及附加的税负变化。只有当月销售额超过起征点后的税后收益高于起征点前的净收益,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高于起征点标准才是划算的。

案例3:续上例,小双及其同学小左投资设立的小型快递企业“风顺快递”,2015年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第一年经营,预计月销售额在30 000元(含税)左右。在增值税起征点附近的销售额为多少才合适呢?请对此进行纳税筹划。

筹划分析:小微快递企业所从事的快递业务属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为3%。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月销售额在30 000元以下(含30 000元)的免征增值税;超过30 000元的,应按全额计算征税。规定所指的销售额为不含税的销售额,但小规模纳税人只能使用普通发票,而普通发票上的销售额是含税的销售额。所以,应将不含税销售额换算为含税销售额与之对应。即:30 000×(1+3%)= 30 900(元),亦即含税销售额超过30 900元,应按全额计算征税。

方案一:每月含税销售额不超过30 900元(含)

应缴纳增值税=0(元)

此情况下,月销售额越接近30 900元越好。

方案二:每月含税销售额超过30 900元

此情况下,由于超过30 900元要全额征税(同时依增值税税额征收7%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及3%的教育费附加,故综合税率为3.3%),为此,超过起征点后的节税点销售额计算如下:

设含税销售额为X时的税后收益与起征点前30 900元销售额相等,则:

X-X÷(1+3%)×3.3%=30 900

X=31 922.75(元)

当纳税人的月含税销售额为31 922.75元时,其税后收益为30 900元。若月含税销售额在30 900~31 922.75元之间时,其税后收益小于等于30 900元,在这种情况下,纳税人应选择月含税销售额30 900元;若月含税销售额大于31 922.75元时,其税后收益大于30 900元,在这种情况下,含税销售额越大其税后收益亦越大。

筹划点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在起征点附近时,一定要考虑节税点的影响。实务中,小微企业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提前做好市场分析预测,平衡每月开具发票的销售额,充分利用节税点销售额使税后收益最大化。

三、利润分配阶段的税收筹划

企业利润的增加必然带来所得税费用的增加,而利润总额扣除所得税费用就是净利润,是可供企业分配的经营成果。对于小微企业而言,企业利润分配策略不同,投资人获得收益的性质不同,实际所得税税负有较大差异。

案例4,续上例,出于风险的考虑,最终小微快递企业“风顺快递”选择公司法人制,由小双和小左共同出资设立,经营成果均分。2015年末,该公司实现净利润14.4万元,以前年度亏损5.4万元。现有两个利润分配方案可供选择:方案一,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5%的法定公益金;方案二,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0%的法定公益金以及5万元的任意盈余公积金。

筹划分析:由于该公司2015年未对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所以小双和小左两位投资人当年没有股息红利所得,但“风顺快递”有限公司的剩余利润挂账一年后,将对两位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方案一:“风顺快递”有限公司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5%的法定公益金。

该公司剩余利润=(14.4-5.4)×(1-10%-5%)=7.65(万元)。

剩余利润挂账一年后,小双和小左分别应缴纳个人所得税=7.65×50%×20%=0.765(万元)。

方案二:“风顺快递”有限公司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0%的法定公益金以及5万元的任意盈余公积金。

该公司剩余利润=(14.4-5.4)×(1-10%-10%)-5

=2.2(万元)。

剩余利润挂账一年后,小双和小左分别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2×50%×20%=0.22(万元)。

对比可见,方案二比方案一为每个投资者减少个人所得税0.545万元(0.765-0.22)。因此,该公司应当选择方案二。

筹划点评:小微企业的股东即使保留公司利润不分配,也不能免除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的期限最长为一年。因此,小微企业可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利用提取公积金的比例进行纳税筹划,以达到减轻投资人税负的目的。

通过上述涉税案例分析可见,小微快递企业在创设、经营和利润分配阶段,可通过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取得“节税”利益。需要特别提醒注意的是:小微物流企业受组织形式、投资者品质、财会人员素质等限制,决定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的时效性、合规性和适当性会有所差异,也会受技术与程序、方法与步骤等方面的影响。因此,在不同阶段,小微物流企业要结合实际情况用好用足国家给予的税收扶持政策,以选择涉税风险最低的纳税筹划方案。

【主要参考文献】

[1] 刘金星,彭新媛.小微企业不同阶段的纳税筹划研究[J].会计之友,2015(3):81-83.

[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A/OL]. http: // , 2015-

物流企划方案篇11

根据《国家标准物流术语》的规定,物流被描述为货品从其生产和加工地,通过运输方式到接受地的过程,根据实际需要,将物品的转移环节、储藏环节、装卸和搬运环节、流通环节、加工和包装环节、培养以及信息处理等环节融合在一起,形成有机的整体。而物流企业就是从事物流活动的这样一个经济组织。而所谓的纳税筹划,则是课税主体在遵循国家法律的基础上,针对投资、筹资、生产、经营等的涉税经济活动作出合理的筹划和安排,采取税收筹划的技术方法使得纳税人能够以较低的纳税成本完成生产经营活动,以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合理的纳税筹划能够有效提升课税主体的纳税意识,有效控制自身的纳税成本,降低经营负担,同时还能够提升组织的经营和管理水平、优化企业产业结构,最终达到增加国家实现税收收入平稳增长的目的。所以合理的纳税筹划是国家提倡、鼓励并支持的。

物流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需要涉及到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房产税等多个税种的纳税义务,而中国政府在物流企业税收政策方面给予的优惠政策很少,使得物流企业的税收负担较为沉重。物流企业应当针对本行业所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合理的分析,制定有效的筹划方案,采取合理、合法的方法使其本身以较低的纳税成本来完成经营活动,实现利润的最大化。在本文中主要谈及对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这三个税种的筹划。

一、增值税的筹划

物流企业在购进商品和出售商品时所需要缴纳增值税。对于物流企业而言,其购销业务开展的过程可以作为小规模纳税人进行处理,按3%的比例提取增值税,同时也能够作为一般纳税人处理,适用低税率13%,高税率则为17%。

案例分析:A是一家医疗器械的生产企业,其生产的一套医疗设备售价为50万元。B是一家物流公司。两家由于保持多年良好的业务往来,所以B公司可以享受48万元的优惠价格(以上价格均不含增值税),有一家医院欲向B公司购买这套医疗设备,B公司应怎样参与这笔业务?

筹划方案一:B公司以小规模纳税人身份按48万元购入这套医疗设备,然后再按50万元的价格转卖给医院,其应承担的增值税为1.5万元(50万元*3%)。

筹划方案二:B公司以一般纳税人身份按48万元购入这套医疗设备,然后再按50万元的价格转卖给医院,其应承担的增值税为0.34万元(50万元*17%-48万元*17%)。

很明显地可以看出,在此案例中B公司作为小规模纳税人所承担要缴纳的增值税要高于作为一般纳税人所承担要缴纳的增值税。若B公司作为小规模纳税人来纳税不仅会增加其增值税纳税的纳税负担,也直接地增加了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基数,同样是以50万元的价格转卖给医院,小规模纳税人的收益就比一般纳税人的收益要少一部分。物流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对纳税人身份的选择也不是绝对的,若企业所从事购销差价较低的业务较多时,企业应尽量取得作为一般纳税人纳税的资格;若企业所从事购销差价较高的业务较多时,企业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取得的收益可能会多一些。

筹划方案三:如果B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代购业务,即由A公司直接开具发票给医院,并且由B公司来转交。A公司以50万的合同价把医疗设备卖给医院,并且付给B公司手续费20 000元。这样B公司就需要缴纳5%的营业税,其手续费属于服务业务收入,则需要交纳的营业税为0.1万元(2万元*5%)。

由此可见,作为物流企业以者代购的身份来经营购销业务的纳税成本是最低的,由于企业作为者代购可以不垫付资金,只收取的手续费,不影响企业的资金运转。

二、营业税的筹划

物流企业在对客户提供劳务或服务的过程中,也会产生营业税的缴纳。其中,企业承担货品的运输、配送、装载与卸运等业务或服务得到的收益,根据营业税税收的相关规定,按照交通运输业适用税率3%来处理;企业按委托完成货物运输、仓储、包装、物流加工、租赁等服务得到的收入,根据营业税缴纳的相关规定,按照服务业适用税率5%来处理。

2008年11月5日修订的《营业税暂行条例》第3条有如下说明: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应当缴纳营业税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应分别对不同税目展开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这就使得企业存在从高计算营业税并且多支付营业税的状况,针对这一情况,物流企业应税业务应分开处理,按照各自规定的不同的税率来计算营业税,以避免从高适用税率来纳税的风险。这就要求物流企业必须将适用3%税率的业务与适用5%税率的业务分开核算,否则就会承担统一按照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的风险,同样这也会增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基数。

大多数物流企业都拥有自己的运输车辆并用其来提供运输劳务,但是还有一部分的联合运输业务,如果可以从全部的营业额中减去这些支出,就可以降低整体的营业额,从而降低营业税的计税基础,减少营业税的缴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物流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208号)规定:试点物流企业将其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应以该企业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付给其他运输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由此可见,物流企业必须积极申请成为试点物流企业,以便享有这一优惠政策,降低营业税的计税基础,减少一些不必要的纳税。

2011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被国家批准推出,目前试点地区试点范围包括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生产业,后期将逐步推广至其他行业。待条件成熟时,可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全行业试点。这一法案目前还只是在经济辐射效应明显、改革示范作用较强的地区实施,待这一法案正式实施开展对于物流行业无疑是一项更好的优惠,增加了其筹划的宽度。

三、企业所得税的筹划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流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70号)规定:物流企业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设立的跨区域机构(包括场所、网点),凡在总部统一领导下统一经营、统一核算,不设银行结算账户、不编制财务报表和账簿,并与总部微机联网、实行统一规范管理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总部统一缴纳,跨区域机构不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所有不满足以上所述条件之一的跨区域机构(包括场所、网点),不能被列入统一核算范围,应当根据自己所处地区的情况,分别核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条规定就给予了物流集团很大的筹划空间。物流集团可以考虑将其子公司转变成为分公司,使其分公司作为一个在总部统一领导下统一经营、统一核算,不设银行结算账户、不编制财务报表和账簿,并与总部微机联网、实行统一规范管理的一个分支,通过分支机构间的相互弥补盈亏从而降低企业集团的应纳税所得额,实行由总部来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税法中多多少少还存在一定量的缺陷性条款,也就是税法漏洞,主要是由于税法在文字上面的忽略、税收在征管活动中存在的漏洞,这就使得纳税人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主动地界定自己的纳税行为,以达到规避纳税的目的。对于纳税人而言,要利用好此方法,充分利用漏洞来争取些不违法的利益。目前就中国的物流行业来看,其发展还不算完善,具有复杂多样的特点。中国目前还没有统一的税收法规是专门针对物流行业,由于没有对物流业单独设立税种,而是散见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的具体规定、征收管理之中,由于这些税种间存在着一些不能相互协调的地方,使得利用缺陷性条款来进行纳税筹划更加具有实施的可能性。在现阶段的市场经济状况之下,物流企业灵活选择会计政策的空间依旧是比较理想的,应当根据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利用会计政策中的可以选择进行好筹划,权衡好政策选择的利弊,使得企业税负减轻的同时也获得利益最大化。

物流企业在开展纳税筹划的过程中,应当随时遵循国家法律法规,随时关注和学习税法,解读税法,更好地利用其优惠政策,规避风险;充分的考虑企业进行筹划的成本与筹划方案的可实施性;筹划应站在整体角度和长远战略的方面来筹划,不能因为眼前可以减少纳税而影响企业未来的发展,对于纳税我们应以合理的方法来筹划。

参考文献:

[1] 吕绍昱.物流税制与纳税筹划[J].西部财会,2006,(5).

[2] 窦春妍.中国现代物流业税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科技信息,2009,(5).

物流企划方案篇12

供应链优化与行业并购专家

“物流是个大产业,不同子产业有不同竞争特点和发展机遇,物流企业耍立足自身的能力和资源,匹配外部的发展趋势,找到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必要时候要借助外脑智库。智融科技已经帮助过多家中大型物流企业成功进行转型升级,包括合同物流公司、国际物流公司和铁路物流公司。我们支持物流企业转型升级首先是在战略层面帮助企业进行正确的定位和商业模式创新,战术层面帮助物流企业有效管理变革,如并购和整合管理、运营体系优化、融资管理、信息系统优化,优秀高管引荐等。”符振东说。

符振东表示,物流供应链优化是企业降低成本和提升服务的有效手段,但在经济快速发展阶段被中国生产分销企业和物流企业忽略了,现在由于经济下滑企业开始逐渐重视。以前国内物流供应链重点主要在运营管理层面,对物流供应链优化重视不够,也缺乏专业的咨询机构和人才以及工具来优化物流供应链。物流供应链优化的价值是可以被衡量的,对于没有系统规划过的企业,物流供应链优化有巨大的价值发掘空间。由于物流供应链规划设计不等导致的失败案例很多,所以企业一定要重视并与专业的机构合作。智融科技创办了物流供应链管理研究院,并与多家国外知名协会和大学开展战略合作(如美国物流与运输协会、MIT、安特卫普大学等)。

“智融科技在物流供应链优化方面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包括开发出物流供应链优化的工具方法,并成功为多家优秀企业提供物流供应链优化咨询服务。智融科技物流供应链优化服务主要包括物流网络设计、园区规划、仓库布局与设备集成、运输优化、物流外包优化、库存优化、精益物流、采购优化等。集成供应链资深咨询专家和国际公认的领先优化软件,以客户收益结果为导向、协助客户落地实施、众多成功优化案例积累、收费模式多样选择、可依据优化的节省与客户分享利润而无需先期投入,是智融科技供应链优化服务的优势所在。”符振东补充道。

符振东认为,不考虑并购付款方式和行为、从行业的角度,并购包括了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三种。并购有很多的动因,是企业的一种战略选择,物流企业成功并购一定要在战略和财物层面实现1+1>2的效果。由于并购从战略决策到整合有不同阶段的风险,全球大约70%的中大型并购是失败的,国内外物流行业并购的失败案例也很多,所以物流企业在并购规划和实施过程中需要专业的公司协助。智融科技在物流并购方面研发出业内首个成功并购模型,结合物流行业的资深专家经验,能有效为企业规避并购和整合的风险。此外,智融科技能为出让方提供:制定推介报告、加强公司治理、寻找和选择收购方、设计交易方案、与并购方沟通并协助谈判、协助实施交易方案以保证出让方收益的服务。智融为并购方提供服务包括:协助制定经营战略和发展规划、制定并购目的和标准、搜寻目标、协助尽职调查、设计并购方式和交易结构、协助与出让方沟通和谈判、制定整合方案并协助实施等服务。

一站式系统顾问服务受追捧

智融科技针对物流企业设计了360度的专业顾问服务。区别于其他顾问公司,智融的团队有丰富的物流行业标杆企业高管经验并对物流企业和行业有深入的研究,顾问服务涵盖了物流企业战略和运营的各个方面,能实现一站式系统顾问辅导服务。

物流企划方案篇13

中图分类号:G 642.3 文献标识码:A

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2004年8月的权威预测,中国物流人才缺口为500万左右,其中高级物流人才缺口约为40万。教育部高校物流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认为,2010年我国大专以上物流人才需求量为30―40万人。物流人才已被列为我国12类紧缺人才之一。与此同时,很多物流公司人员却在不断流失,有些物流公司也在裁减富余人员。一方面是大量人才需求缺口,另一方面却是人才流失和富余人员的裁减,供给与需求之间显然出现了错位,而根源显然是在供给,即物流人才培养。

当前我国物流产业正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复合型转变,伴随着过渡时期的不确定性,企业对人才需求和高校对人才培养不可避免的会出现错位。因此,首先,当前阶段,物流产业人才培养必须要有战略性;其次,在此背景下,还要求与之适应的人才培养模式和保障机制。

1.战略性物流人才培养特点

目前,我国物流人才培养还主要是以宽口径、大众化教育为主。这不仅不能有效衔接供给与需求,而且也没有充分发挥现有教育资源的潜力。经过近几十年发展,我国社会经济结构和高等教育组织都发生了翻天覆地变化,教育资源日益丰富,我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进入多样化、创新化发展时代。

(1)单纯技能型人才向技能创新型人才转变。物流业涉及面广,业务知识综合性强,相对于单纯技能型人才,应用创新型人才具有更广泛的适应能力,更综合的专业知识,是当前企业广泛需求的新型复合性应用人才。创新型人才培养是现代高等教育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而提出的,它是以培养学生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岗位适应性,具有技术创新和技术二次开发能力,具有良好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为基本取向的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体系的总称[1]。

(2)学校单向培养向校企联合培养转变。学校通过与企业紧密合作,建立面向市场的双赢式教学模式,搭建“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新平台。通过此平台,把学生职业岗位所需的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培养贯穿整个教学过程;通过建立与产业、企业深度融合的人才培养方案,与职业岗位紧密结合的实践能力培养体系,与学生职业技能培养相衔接的课程体系;通过建立物流产业人才基地,基地实行公司化运作,校方与企业方形成利益共同体,以基地为中心,向外接受订单进行加工与生产,对内完成学生专业课程的教学任务与实训;通过联合培养,开办面向行业的特色专业,引入企业专业人才加入到教学团队进行教学,开设专业课程,提供真实实训场所,学生毕业后能够快速适应工作环境,满足企业需求。

(3)单一培养模式向复合培养模式转变。学校根据专业建设需要,与相关企业进行多层次、全方位合作,从战略角度开展专业建设、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培养方向和职业能力规划等。充分利用校内外教学资源,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比如:实现“工学交替”的“滚动式”培养模式;实施“定单式”和“多导师制”培养模式;复合模式等。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适应能力。

2.战略性物流人才校企联合培养模式

2.1 培养目标规划

按照我国高等教育物流本科普遍培养方案,以四年为一个周期。在大学起始阶段就规划各阶段培养目标,通过分阶段、分层次、有目的的理论与实践教学环节的结合,逐渐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实践动手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和应变适应能力等。考虑企业需求的战略性物流人才培养目标规划可以分为以下层次:

(1)战略性科研创新型人才。这类人才属于研究型人才,强调特定物流领域知识的精深化,比如:物流系统研究、物流工程项目规划及其实现技术和解决方案研究等;

(2)战略性管理创新型人才。这类人才具有较全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强调复合性,擅长工程实施与管理等,比如:企业物流部门经理或主管、物流项目经理或主管等;

(3)战略性技能创新型人才。这类人才立足于具体专业技术岗位,在具体物流业务上具有熟练的技能和良好应用创新能力,比如:仓储、运输、包装、物流信息化应用等。

2.2 培养模式框架

我国高等教育自20世纪90年代末步入数量和规模扩张上的黄金时期以来,很快实现了由“精英化”向“大众化”的转变[2]。针对现代企业发展状况及其对物流人才的需求特点,构建高等院校战略性物流人才多导师制校企联合培养模式整体框架,如下图1所示。

图1 战略性物流人才多导师制校企联合培养模式框架

此模式框架的核心理念在于基于多导师制满足企业需求与学校在人才培养规划、教学方案设计及企业对学生能力需求的多方位、立体化互动培养,做到不同类型培养目标、学生、教学课程体系设计、教学资源配置与教学方案及其保障机制等的一条龙科学管理。关键是针对特定阶段培养方案双向选择指导老师,特别是校外导师,是整个培养模式框架的中枢和纽带。其中,培养目标规划、学生管理与教学课程体系是基础和前提,确定了不同类型学生培养要达到的指标;教学方案管理是针对基础和前提在条件许可情况下所制定的教学解决方案,即教学方案体系;与企业需求规划相对应的教学资源配置、保障机制和培养效果评估是在企业需求基础上保障人才培养达到特定效果的措施与机制等;跟踪、反馈与再教育是通过学校与企业联合开展毕业人才效能的跟踪管理与相关再教育服务,保障毕业生快速成熟和人尽其才。这四个方面在整体上通过双向选择、参数化科学匹配等手段进行无缝对接,形成一个高效、完整和科学的战略性物流人才培养体系。

2.3 体系建设

现代高等教育已经突破了传统单纯的课堂式教学模式而向多元化、立体式、社会化教学模式发展,教育信息化、网络化、精英化与大众化等教学理念同时存在,并相互促进、相互补充[3]。因此,随着高等教育资源的巨大丰富和经济社会对人才需求特别是各类创新型人才的广泛需求,现代高等教育真正到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时代。在此背景下,各高等院校应立足于自身办学特色,从战略角度培养适合企业或社会需求的高层次特色人才。基于以上模式框架,战略性物流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主要涉及到四个方面。

第一,战略性物流人才需求体系建设。比如:战略性科研创新型人才、战略性管理创新型人才和战略性技能创新型人才需求,并根据行业、企业特点可以进一步细分为若干子层次,形成一个体系,方便对接;

第二,学生与课程体系建设。学生管理与课程设置是高等院校管理的基础工程,也是战略性人才培养体系的关键内容。按照科学、开放、公正和服务原则协调各方诉求,并结合人才需求体系进行评估、优化,设计若干对接参数;

第三,教学方案体系建设。核心是充分发挥现有教学资源,积极挖掘潜在资源,针对具体培养对象和培养目标进行针对性、个性化方案定制,每四年一个周期,并进行科学计算、预测、决策与控制;

第四,教学资源体系建设。教学资源体系是一个长期积累与优化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完成包括教学团队的打造、实验软件和实验仪器与实训装备购置、实习基地与校外合作伙伴选择等的逐步确定与完善。

3.保障机制

随着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无论中央和地方各级教育部门,还是广大高等院校都应该立足于经济社会人才需求特点,面向长远,做好各层次战略性物流人才培养保障工作,不断充实和完善物流人才培养体系。

(1)培养目标与方案联合规划。实践证明,高校与企业产学合作的深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所培养人才的质量和学校所具有的科研实力,而人才质量优劣最终要由社会和企业来鉴定。因此,企业与学校应形成良好的互动合作机制。企业积极参与学校人才培养规格的确定和教学计划制定,共享教学资源,根据企业需求共同研究制定多阶段、多层次培养目标和方案,系统设计物流专业核心课程等,及时向学校反馈人才需求信息,在学校和企业之间建立起快捷、通畅的人才培养信息流。

(2)校外培训基地与师资队伍建设。构建联合教育实施平台,建设产学研紧密型基地是开展战略性物流人才校企联合培养的基础,从而把教学与生产相结合,把实践教学作为理论与实际、知识与能力的结合点,驱动课程体系建设。另外,不同培养阶段针对培养目标配备不同指导老师,形成“校内+校外”联合多导师制培养模式,有利于学生个性化、多层次、针对性管理需求。一般来说,较普遍的导师配置方式是校内与校外采取1:n方式,而校内全程指导可由一名指导老师负责,而校外根据岗位需求可轮换多名指导老师。同时,在培养过程中,通过校内老师、学生与校外老师的合作,校内老师可深入到企业一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3)毕业生职业通道规划。在看到此联合培养模式诸多优势的同时,也应注意其不足,即毕业生职业去向的不确定性风险。因此,一方面,要切实做好人才培养目标战略规划;另一方面,要加强毕业生校企联合培养期间职业通道规划。从而,在培养方案制定之初就让学生对自己四年后的就业去向有较清晰的认识,并在此后的学习过程中目标明确、有的放矢,提高了培养效率。比如:对一名本科毕业生来说,较普遍的上升通道有管理通道和技术通道,因此,在学习过程中,学生们会有意识的加强岗位职业素养的认识与积累,相当于缩短了与社会需求相适应的时间。

4.结束语

长期以来,我国高等教育物流人才培养着重基础知识教育,与实践脱节严重,实用性不强,对学生个性化创新能力的培养不够重视,不符合现代社会对人才的要求。现代社会,高校人才培养必须坚持走校企合作的道路,不断创新培养模式,精细化培养目标与方案,不断满足社会特别是行业、企业对人才的战略性需求。实践表明,建立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实行导师制管理是现代高等教育发展的基本特征,具有教育性、技术性、实践性和服务性等综合效能,是实现新时期高校人才培养目标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1] 肖辉赞. 应用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J].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0(2):208-209.

[2] 刘尧,刘岩. 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现状、问题与趋势[J]. 教育与现代化,2009,(1):62-68.

[3] 陈学云,冯春梅. 我国物流教育发展和创新的路径选择[J]. 物流技术,2011,30(3):154-156.

[4] 文斌,李岚,刘秀娟. 普通高等学校实施本科导师制的实践与反思[J]. 教育与职业,2011,(35):36-38.

Discuss on an University-enterprise Joint Training Mode Practice about Multi-tutorial System of Strategic Logistics Talents in New Period

ZHANG Chanjun, LEI Yins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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