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门诊支部工作计划实用13篇

医院门诊支部工作计划
医院门诊支部工作计划篇1

(一)信息采集满足成本核算的需要

划分核算单元时应首先考虑该单元的房屋、人员、资产等是否相对独立,房屋面积、设备价值等基础数据信息是否或可能方便、准确的统计和采集,成本费用是否能够合理的归集,以保证成本核算需要。

(二)核算单元的划分尽量细化

核算单元是成本核算的最小单位,划分时宜细不宜粗,它的细化划分是为医院成本分析和成本控制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的前提,亦为医院开展项目成本核算、病种成本核算奠定了基础,特别是临床服务类和医疗技术类科室在基础信息能够采集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条件尽可能细化,有下属科室的尽量以下属科室为核算单元,例如某医院心超室下设有心电图室、B超室、彩超室,核算单元应按心电室图、B超室、彩超室分别设置;又如对一些规模不大的医院因人力资源多方面的原因,在正常工作时间外的门急诊病人往往由住院科室值班医生承担应诊工作,相应的门诊收入及人员、材料等门诊成本费用若不从该住院科室分离统计核算,必将影响诊次、床日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对此类临床类科室可设为门诊和病房两个核算单元,在HIS系统中此部分收入纳入该住院科室的门诊单元统计,其门诊成本若不能单独归集,可采用门诊部同类科室诊次成本作为参数进行测算,即某住院科室的门诊成本=门诊部同类科室诊次成本×该住院科室门诊诊疗人次,从科室总成本分离后计入门诊单元,以符合收支配比的原则。

医院门诊支部工作计划篇2

(二)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理分工、密切协作,引导广大居民充分、合理使用城市社区医疗卫生资源,满足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二、工作目标

建立和完善具有可持续性的医院支持社区卫生服务的长效工作机制,逐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能力。

三、工作任务

(一)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任务

1.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订完善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方案和长效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城市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

2.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和当地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实际需求,提出医院支援辖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具体方案,并督导计划的落实。

(二)医院工作任务

1.根据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制订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的年度和中长期工作计划。承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技术支持、人才培养等任务。

2.落实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相关部门和卫生技术人员,保证外派支援人员的原工作岗位、待遇等不受影响。

(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任务

1.根据自身需求,提出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需求及协作计划。

2.为医院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的支援活动提供工作条件。

3.制订合理的综合能力提高计划,有效利用医院的支持资源。

四、主要措施

1.医院要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需求,制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年度工作计划,培训、安排具有相应工作资历的有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出诊、会诊并进行技术指导,接受、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卫生技术、管理人员到本医疗机构进修、学习。

2.鼓励离退休卫生技术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原单位要保持其离退休待遇不变。

医院门诊支部工作计划篇3

[Key words] Hospital digital management system; Function partition; Structure

引言

目前,医院数字化管理系统建设对软件信息系统功能的划分多采用:(1)两主线划分(或双塔模型)――按临床业务和管理业务划分,或按病人信息和管理业务划分,许多软件提供商也多按这种划分向医院管理者推介;(2)三主线划分――按以财务为主的服务流程、以患者就诊为主的医疗流程、以后勤管理为主的管理流程[1];(3)多元功能混合划分――按软件的具体功能模块划分,如分为门急诊管理、住院管理、医技管理、医疗物资管理,以及收费管理、医保管理、OA系统等等。

以上的医院数字化管理系统功能划分方法虽然在医院信息化的发展进程的不同时期反应了医院管理的实际,尤其是医院内部管理的实际。但面对信息科技发展迅猛的今天及数字化医院建设的未来,对于医院管理十分重要的顾客信息、外部信息、决策信息的要求难以准确、完整的反应出来。或者难以给医院的管理者清晰、全面、有层次的管理功能划分的印象。因此,我们结合现代医院管理的实际,提出医院数字化管理系统 “金字塔”型功能划分架构探讨意见,以期医院管理者及软件开发商有一个新的角度或方式思考医院数字化建设的问题。

其实,一个医院要维持正常的运营要实现的主要功能就是满足病人的就诊、维持内部的管理运营、保持与社会的良好互动三个方面。其中保持与社会的良好互动在今后的医院管理中会变得越来越重要,如政府法规政策、医疗及商业保险、银行支付业务、远程医疗、社区协作医疗或双向转诊、顾客关系管理等等,实际上把医疗保险系统归为医院管理信息或归为病人、临床信息都是不合适的,事实上目前许多医院的医疗保险管理连软件也是政府统一提供的。我们提出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划分基于“三个基础核心、一个决策核心”、四核心组成的“金字塔”型构架,即:

1.以病人就诊基本及医护信息为核心的“病人(或顾客)就诊信息核心”;

2.以医院的人、财、物、事、资讯等内部运营所需的管理信息为核心的“医院运营信息核心”;

3.以医院与外部沟通所需的信息为核心的“医院外部信息核心”;

4.由以上3方面的信息,对照医院的管理目标或管理需要,经过统计、整合形成的“医院管理决策支持信息核心”。以上四个核心组成以医院管理决策支持信息核心为塔顶的“金字塔”型构架。

一、病人就诊信息核心

病人就诊信息核心就是以病人就诊基本及医护信息为核心的信息系统群组。最为核心的系统或者功能应该包括:

1.医院门急诊临床系统

主要实现门诊、急诊病人就诊功能,具体包括病人基本信息录入,医生医嘱录入,门诊病历简单录入,处方打印,病人复诊时,历次就诊信息查询等功能。

2.住院临床信息系统

住院临床信息系统俗称医生站、护士站,通常包括电子病历的录入、书写首次入院病程记录、手术记录、病程记录、查房记录、出院小结、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的录入、医嘱执行情况、医嘱查对、处方、处方查询、西药成药处方修改、草药处方修改、药品库存明细查询、患者病历病情用药治疗查询,还可打印处方、检查单、通知书、病历等功能。

3.PACS、LIS系统

PACS系统通常包括预约管理、影像采集、存档管理、诊断报告、影像医生站、计费管理、统计分析、影像处理、影像诊断、影像模糊查询等相关功能。LIS系统检验数据通过仪器接口,经运算、整理,形成检验报告形式转发临床科室。

4.移动临床信息系统

在传统临床信息系统基础上,借助于手持终端和条码技术,对医生护士的移动办公提供支持。病人采用二维条码腕带作为身份识别载体,药物外贴条码作为识别和核对载体。通过手持终端,实现护士的移动护理,主要通过条码核对,实现病人身份识别、医嘱执行、床旁体征采集等功能,实现护理文书系统,脱离手工单。

5.病人整体化护理信息系统

在护士工作站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在病人在院诊疗的全过程随时增加对其社会关系、经济状况、个人心理或性格习惯的评估信息记录,满足医学模式转化要求,方便提取病人诊疗的各个环节社会、心理的信息,并加以相应的医护措施。

二、医院营运信息核心

医院运营信息核心主要关注医院人、财、物、事、资讯等运营所需的管理信息为核心。

1.医院挂号、收费系统

医院挂号收费管理的主线则为药品和收款金额。住院医师明细分类收入表、住院医师综合分类收入表、住院收费分科室汇总表、住院收费分医师汇总表、住院收费分类别汇总表、患者预交金费用汇总表、住院患者一览表。对门诊医师药品分类金额统计表、门诊医师明细分类收入表、门诊医师综合分类收入表、门诊医师发票分类收入表、分医师患者收费统计表、分医师药品统计表。各种报表通常可由XML导出,和其他系统进行交互。支持顾客自动交费、充值。

2.医院药房管理系统

包含门诊药房和住院药房管理两大部分。两者之间具有基本相同的流程和操作方法,但也有各自的不同特点,主要窗口发药模块、药品入库、统计报表等,完成了药品从购入到发售的全面跟踪,能为管理人员提供科学化管理所需的准确、详尽的数据信息。

3.医院财务管理系统

医院财务管理理念具有一定的创造性。本系统通过严格的控制机制,对会计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和岗位分工,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强化了会计流程控制和内部控制,具有多级访问控制管理、日志管理和备份管理等功能,安全性好;具有财务数据采集、数据整理、数据分析、数据输出等功能。

4.医院资产管理系统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目前通常也结合条形码技术,赋予每个实物一张唯一的条码资产标签,从资产购入医院开始到资产退出的整个生命周期,能针对固定资产实物进行全程跟踪管理。对固定资产实物从购置、领用、清理、盘点、借用归还、维修到报废进行全方位准确监管,并可通过PDA等手持终端设备对医院资产进行盘点查询;结合资产分类统计等报表,真正实现帐物相符。

5.医院移动资产定位及智能调度系统

医院移动资产定位借助在医院大楼内部安装部署的无线网络及其众多固定接入点设备,实时监测网络中的移动节点或标签(TAG)的信号场强等数据,在系统定位引擎中经过一系列测算、比对、校正获取被跟踪对象TAG的相对及绝对位置信息,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对移动资产设备的库存管理,实时使用调度及贵重资产跟踪、查询等管理功能。

6.医院OA管理系统

医院内部通知、通告,员工联系方式查询,文件传阅及电子审批,发送内部邮件,医院资源(车、会议室等)申请和预定。

7.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对员工入职、薪酬、员工岗位描述、员工培训、员工考评等信息进行搜集管理,并建立与上网密码、上网权限、电子签名、就餐、门禁等信息系统的信息共享。

8.医院全面目标管理及考核、核算系统

医院对全院的院级、部门级及个人制订的目标信息,对业务技术规范、行政工作制度、新医学模式导向的服务规范等信息,对定时或不定时考核或检查结果信息,进行标准化搜集,并计算、记录考核评分,全部或逐步智能化核算绩能工资,等等。

9.综合信息归集及查询系统

医院所需的临床业务的科技进展信息、地域流行病学信息自动或人工搜集,支持临床医生的疑难病诊疗的及时查询;医院内部图书或外部电子图书的名录信息,支持员工自学;医院内部病案及档案信息,支持员工科研、总结的查询。

三、医院外部信息核心

医院外部信息核心主要负责处理医院外部事务,包括公共卫生服务,全民健康档案,医院信息等,软件开发上注重有利于医院形象的展现及医院安全、保密的要求。

1.医院网站

医院网站是信息化医院向社会展示医院实力,改善医院服务的一个重要门户。通过医院网站,可以显示医院的概括,医院历史、医院专家、医院的动态,也可以在网上为患者提供部分服务,比如网上就诊预约。

2.远程医疗及区域医疗协作系统

远程医疗是指通过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与多媒体技术,同医疗技术相结合,旨在提高诊断与医疗水平、降低医疗开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保健需求的一项全新的医疗服务。目前,远程医疗技术已经从最初的电视监护、电话远程诊断发展到利用高速网络进行数字、图像、语音的综合传输,并且实现了实时的语音和高清晰图像的交流,为现代医学的应用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3.医院客户关系信息管理系统

该信息系统包括预约的准就诊者、出院或转院的病人及其亲友,协作医院、协作医生,电话及咨询顾客,等等单位或个人的信息。

4.医院供应商信息管理系统

全部设备、器材、药品、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等等所有医院采购的供应商信息的记录,产品信息、物价信息的人工录入或自动搜集管理,以及电子票据的导入。

5.社会保险及银行支付结算管理系统

医疗保险机构及其软件的对接,院内银行卡刷卡结算,以及院外互联网自动缴费及充值。

四、决策支持核心

医院决策支持核心可面向医院各级管理者,其设计开发满足即时的综合信息服务系统,解决医院事务处理系统海量信息资源闲置与管理决策应用匮乏之间的矛盾,促进医院信息化建设的深化和管理的现代化。重点满足对医院上述三方面的信息或数据的日结、月结、年结数据与医院历史数据、医院外部信息数据、医院目标数据的直观化对比,并设置必要的报警设定或范围等多种查询功能,或自动形成报告,供领导实时或会议决策使用。并可随时查阅或比对经整理的医院计划或规划信息、医院审计信息,以及医院重大的人力资源、财务、业务、资产、政策变动信息。

医院决策支持系统应改变往日统计在线查询效率低的弊端,统计人员再也不用把时间与精力放在从业务系统中寻找数据,而是充分发挥统计方法,使数据统计更加准确和深入,也为管理人员带来了便利,提高统计和管理决策效率,实现历史数据的长期在线保存;令数据更加准确,统一口径的一致性,为管理人员决策提供科学准确的量化指标。

决策支持,可满足医院各级管理者在数字化条件下对诊疗业务运营的实时监测、疗程控制和同步协调,不仅能提升统计与管理的工作效率,也可大大节省了医院成本,为患者提供更为满意的服务。

综上,四个方面功能的划分可涵盖医院运营管理的全部,医院数字化管理系统应用软件的总平台或总支撑软件就是要求“方便实用、接口标准、易于扩充、运行稳定”的HIS系统,其就是金字塔的“高”,其优劣决定了金字塔的高度,也是决定了医院信息化决策支持水平的高度。同时与HIS系统对接的各个医院信息管理子系统,将分别投射在上述每三个信息核心之间三角形平面的不同位置上,其中三个基础信心核心组成的底面紧密结合医院的智能化布线、信息化硬件及其基础软件平台,这样就形成了完整的数字化医院信息管理体系。

结语

医院门诊支部工作计划篇4

③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

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

2.我市职工医疗保险的范围和对象有哪些?

答:我市职工医疗保险的范围为本市境内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国有单位及其职工。

3.实行新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有哪些好处?

答:①建立了国家、单位、个人三方合理负担的医疗经费筹措机制和稳定的医疗费用来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职工的基本医疗有了可靠的保障,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

②建立了对个人和医疗单位的相应制约机制,可以减少卫生资源的浪费,使有限的医疗经费和卫生资源更好地为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服务。

③扩大了医疗保障的覆盖面和提高了社会化管理的程度,发挥了社会保险的互济性作用,有利于劳动力的流动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促进经济发展。

4.我市职工医疗保险的管理机构有卿些?是怎样分工的?

答:①市职工医疗保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医管办),负责医疗保险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②市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简称医疗保险机构)是医疗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负责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营运和管理。

5.我市开展了哪几个层次的职工医疗保险?如何缴费?

答:一是基本医疗保险,其缴费比例为本单位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9%.其中用人单位7%,个人2%,并建立个人医疗帐户。

二是住院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每人每月25元的标准缴纳住院医疗保险费,职工不建立个人医疗帐户。三是补充医疗保险,缴费率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4%,由用人单位缴纳.所缴基金的30%划入个人帐户,其余划入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6.参保职工基本医疗待遇有哪些?

答:参保职工门诊医疗费用由个人帐户支付,个人帐户使用完后由本人自付。住院医治属于职工医疗保险住院病种目录所列疾病的基本医疗费,按下列办法支付:

①设立统筹基金支付住院医疗费的起付线,起付线标准以下费用全额由个人自付。起付线标准为,当年第一次住院,在职职工400元,退休人员300元,当年第二次及以后住院,在职职工200元,退休人员100元。在二级及以下医院住院起付线标准降低50元;

②参保职工住院医疗费超过起付线以上的部分.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方法计算:医疗费超过起付线以上不足5000元的,在职职工个人自付20%,统筹基金支付80%,退休人员个人自付10%.统筹基金支付90%;5000元至10000元的,在职职工个人自付10%,统筹基金支付90%.退休人员个人自付5%,统筹基金支

付95%;10000元以上的,在职职工个人自付5%.统筹基金支付95%,退休人员个人自付2.5%,统筹基金支付97.5%;

③统筹基金每年支付基本医疗费最高限额为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2000年市区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7.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支出范围是什么?

答:①提高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封顶限额,并与参保年限挂钩,连续参保年限每增加一年,限额增加1万元.最高到10万元后不再增加。②支付部门门诊基金医疗费用。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职工.以年度计算,当年内个人帐户使用完后,在职职工自付超过400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报销50%;退休职工自付超过300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报销60%。③支付门诊特殊大病的基本医疗费用。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职工个人帐户用完后,发生恶性肿瘤的门诊放疗、化疗或介入治疗,肾功能衰竭的门诊透挤治疗以及急性脑血管病恢复期(1年)治疗的基本医疗费用,由统溶基金支付80%。④支付部分因病情需要进行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及特殊用药的费用。

8.职工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答:由用人单位统一到医保机构为职工办理参保手续。职工因工作调动、退休、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等,由用人单位在30日内到医保机构办理变更、注销手续。

9.职工个人医疗帐户划入比例是如何确定的?

答:职工个人缴纳的医疗费用(包括参保单位为退休人员个人缴费部分)划入职工个人帐户。参保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按一定比例划入个人帐户,其中: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的职工按参保单位为其缴纳基金的20%划人,35—45周岁(含45周岁)的职工按25%划人,45周岁以上的按30%划入,退休人员按50%划入。参保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划入个人帐户以外的部分.全部记入社会统筹基金。

10.个人医疗帐户如何计息?所有权归谁?

答:个人医疗帐户的本金和利息为个人所有,只能用于医疗支出,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职工工作调动,个人医疗帐户随人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计息办法按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计息办法执行。

11.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有何照顾?

答:对退休人员的照顾主要表现在三方面:①个人不缴费,参保单位缴费的50%划入个人帐户,高于在职职工20%—30%的水平。②退休人员住院起付线比在职职工少100元,其中当年第一次住院起付线为300元,第二次及以后住院均为100元。在二级及以下医疗住院起付线标准降低50元。

③属统筹基金支付的住院病种.起付线以上部分的费用,退休职工个人负担比例为在职职工的一半。

12.门诊、住院特殊检查有何规定?

答:特殊检查包括ct、mri、心脏及血造影x线机(含数字减影设备)、spect、彩色多普勒仪以及其他收费在200元以上的大型仪器检查。门诊进行特殊检查按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医疗待遇执行。其中:补充医疗保险对象进行门诊特殊检查应办理相应审批手续,急诊可先行检查,三日内补办手续。费用先由职工现金垫付,后到医保机构审核报销。住院特殊检查经定点医疗机构审批后进行,其费用基本医疗

统筹基金支付70%、补充医疗统筹基金支付10%、个人负担20%o

13.统筹基金每年支付基本医疗费最高限额是如何确定的?

答:统筹基金每年支付基本医疗费最高限额为本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2000年为2.5万元。

14.参保职工就诊需带卿些证件?如何就诊?

答:参保职工就诊必须携带“三证”,即“保险证”、“医保专用卡”、“专用病历”。参保职工使用个人帐户时,可在任意一家取得医疗保险服务资格的医院、药店就医、取药,其中企事业单位医务所(室)仅限本单位职工就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实行定点医疗。

15.专科疾病如何就诊?

答:职工患有需到专科医院或中医医院住院治疗的疾病,凭“三证”和单位证明直接办理入院手续。

16.在外就医人员医疗费如何报销?

答:①参保职工因公出差、法定假期和探亲期间患病的,可就近到附近乡镇以上公办医疗机构诊治,治疗终结后到医保机构按规定审核报销。②异地工作、退休安置居住职工应就近选择1—2所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医保机构批准,参保职工就诊仅限在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除急诊外在其他医疗机构所发生的医疗费不予报销。③转诊、转院:因本市三级及专科医院技术设备等条件所限需转市外诊治的,应先由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组织院内或院外会诊,经医务科和医保科科审批,医保机构同意后方可办理转院手续,治疗终结后到医保机构按规定审核、报销。未经医保机构审批转院的.

其费用不予报销。

17.市直现有哪些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医院、药店7

答:现有近20家市、区属医院,单位卫生院(医务所室)被确定为市直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如中心医院、市一医、二医、三医、四医、中医院、血防一所、胸科医院、儿保中心、精神病院、卫校届院等。另有医药中心总店(位于沙市区)及古城分店(位于荆州区)被确定为医保定点药点。

18.参保职工就诊的专科医院和综合性医院的专科有哪些?

答:有血防一所、血防二所、胸科医院、精神病院、康复医院;二医的传染科,三医的烧伤科、口腔科,四医的肿瘤科等。

19.补充医疗保险门诊特殊大病有几种,如何办理登记、审批手续?

答:特殊大病有三种:①恶性肿瘤门诊的放疗、化疗或介入治疗。②肾功能衰竭门诊的透折治疗。③急性脑血管病恢复期(1年)治疗。特殊大病患者应持三级定点医院疾病诊断证明、相关病情资料和单位证明到医保机构先行办理登记审批手续。

20.参保职工患有《病种目录》外的严置疾病能否住院治疗?

答:参保职工息有《职工医疗保险住院病种目录》未列人的疾病,因病情严重确需住院治疗的,经定点医院出具证明,医保机构同意后可由统筹基金支付费用。

21.参保职工急诊不能赴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如何处理?

答:可就近在公办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并于次日报告医保机构。原则上三日内转院到定点医疗机构,三日内因病情不能转院的,应到医保机构办理审批登记手续。否则,其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22.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的费用有哪些?

答: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项目有:

(一)服务项目类

①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②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贸、自谙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①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②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③各种健康体检。

④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⑤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①应用正电于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于束ct、眼科准分

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②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③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④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四)治疗项目类

①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②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仙

器官或组织移植。

③近视眼矫形术。

④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治疗项目。

(五)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

①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②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

及损坏公物赔偿费;

③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

④膳食费;

⑤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六)其他

①各种不育(孕)症、障碍的诊疗项目。

②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23.参保职工违反职工医疗保险规定,有哪些处罚措施?

医院门诊支部工作计划篇5

本办法适用于医院财务管理。

3.管理职责

3.1财务科

3.1.1负责年度预算数据的提供。于预算编制前(通常是每年10月份左右)提供本年度各预算科室实际收支数据,供各科室编制下年度预算参考。

3.1.2每月将预算执行情况反馈给各责任科室,季度作详细总结并提出有关改进建议。

3.1.3协助院长对年度预算进行布置,对各预算科室上报的预算进行汇总,上报院长审核。

3.2各科室主任(主管)

3.2.1根据医院年度发展计划,结合本科室业务发展需要,组织编制本科室的预算。

3.2.2对本责任范围内的预算执行进行控制,带领本科室人员努力完成预算指标。

3.2.3对本责任范围之内的预算执行差异进行分析,对不利差异提出整改办法并贯彻执行。

3.3各线分管领导

3.3.1院级各分线管理领导,负责对本分管线各科室的预算进行审核,保证预算按医院总体目标开展。

3.3.2对各分管线的科室预算执行中的不利差异进行分析,指导相关科室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3.3.3对因情况变化,需要超预算开支的,负责审核和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3.4院长

3.4.1负责组织医院各科室开展全面预算管理,开源节流,促进医院卫生事业的发展。

3.4.2负责全院汇总预算的审核,确保预算按院务会的要求进行展开。

3.4.3对超年度预算5%c以内的开支进行审核,并报董事长审批。

3.5院务会

3.5.1负责对院长提交的汇总预算进行审核,确保医院顺利完成职工会确定的经营目标。

3..5.2负责对超过年度预算5~15%以内的开支进行审批。

3.6职工大会

3.6.1对年度医院经营提出切实可行的方针目标,为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依据。

3.6.2负责医院年度汇总预算的审议和批准。

3.6.3对超过年度预算15%以上的开支重新进行审议批准。

1医院预算编制的原则

4.1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医院预算,要做到收支平衡,根据预算收入,安排相应支出,保证医院卫生事业计划能够顺利完成。

4.2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要按照上年度的执行情况,考虑预算年度的可变因素,将收入打足,在安排支出预算时,应分别轻重缓急,将有限的资金安排到最需要的地方。

4.3坚持勤俭办事的原则。要广开财源,增收节支,力争用较少的钱办较多的事。

5医院预算的编制依据

5.1依据国家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下达的卫生事业发展计划。

5.2依据以往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

5.3依据本院职工会通过的业务规划及工作目标。

6医院预算的内容

编制医院预算是通过编制预算表来实现的。包括基本数字表;大型购置明细表;固定资产购置明细表;维修费用预算明细表;收入支出预算表以及专项计划开支预算表。这几个表格相互衔接,组成医院预算体系。

7.医院预算的编制方法

7.1基本数字表的编制

7.1.1床位数

预算年度病床数=年初病床数+新增病床数×使用月数÷12-减少病床数×减少月数÷12

7.1.2病床使用日数

病床使用日数=开放病床数×全年病床工作日×年度病床使用率,

(上式中,全年病床工作日一般为365天。)

7.1.3门诊人次

门诊人次=平均每日计划门诊人次×门诊工作日

7.1.4职工人数

职工人数=年初实有人数+计划增加人数×月数÷12-计划减少人数×月数÷12

或职工人数=按定员比例一张病床所需工作人员数×年平均病床数

7.2大型购置预算表的编制

预算年度大型设备的购置,由使用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提出,逐一按设备名称填写在“大型购置预算表”中,形成预算年度的大型购置预算。

7.3其他固定资产购置预算的编制

由各需要部门提出,填写“固定资产购置预算表”。

7.4收入预算表的编制

7.4.1门诊收入

门诊收入预算数=每人次计划收入标准×计划门诊人次

门诊收入预算中的挂号费、化验费、治疗费等,都可以比照上述公式计算。

7.4.2住院收入,

住院收入预算数=计划每床日收费标准×计划病床使用日

住院收入预算中的住院费、化验费、治疗费等,都可以比照上述公式计算。

7.4.3制剂收入、其他收入

制剂收入、其他收入预算数可以根据上年实际执行水平,参照预算年度可能发生的变化因素而定。

7.4.4药品收入(分西药收入、中草药收入)测算办法:

门诊药品收入=每人次平均费用×计划门诊人次

住院药品收入=计划每床日平均费用×计划病床使用日

7.5支出预算编制(另)

7.5.1工资

工资预算根据全年各类人员平均人数和各类人员年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公式如下:

工资预算数=预算年度各类人员年平均工资总额×预算年度平均职工人数

7.5.2补助工资

补助工资包括临时工资、卫生津贴、交通补贴等。应先根据职工人数和每一职工人数平均开支水平,逐一求出补助中的明细支出预算数,然后将这些明细支出预算汇总成补助工资预算数。

7.5.3职工福利费

职工福利费包括福利费、工会经费、独生子女补贴等。其预算数的编制可比照补助工资。

7.5.4公务费

公务费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其预算一般根据上年实际支出数,考虑本年增减变化因素而定。

7.5.5药品费

药品费可根据药品收入预算数剔出药品进销差价后编制。具体按相关表格填写,西药和中草药分开填列。

7.5.6原材料

原材料预算根据上年原材料占制剂收入的比例,结合本年具体情况而定。按相关表格填写。

7.5.7卫生材料(另)

卫生材料包括血、氧气费、化验材料、敷料等。其预算数可根据上年各类材料占相应收入的比例,适当考虑物价变动因素确定。按相关表格填写。

7.5.8其他材料、低值易耗品

按预计使用数分明细项目填列。其预算一般根据上年实际支出数,考虑本年增减变化因素而定。

7.5.9业务费、其他费用

编制方法参照其他材料低易品的编制方法。

7.5.10修费用预算表的编制

维修项目由各资产管理或使用部门提出,按相关表格填列。属于大型设备更新维护费,财务部门按医院的大型设备原值×国家规定的提取比例计算平衡。

7.5.11行政后勤部门费用预算,根据往月开支情况,结合未来的业务量或工作计划进行测算。

7.5.12专项开支预算(另)由相关部门根据需要提出。

8.财务报表

8.1预计资产负债表(另)

8.2预算收入支出表(另)

医院门诊支部工作计划篇6

泰国是一个东南亚国家,首都曼谷,总面积约为51.3万km2,2015年泰国人口总数约为6796万。世界银行数据显示,泰国是一个中高等收入国家,人均国民收入为5620美元。从卫生服务需求的角度来看,2015年泰国的人均预期寿命为女性78岁而男性为72岁,2013年15岁至60岁男女死亡率(每1000人)分别为177和90,2014年人均卫生支出为950美元(PPP国际美元),且卫生总花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5%。从卫生服务供给的角度来看,2009年每万人口病床数为2.2张,每千人口医生数为0.37人,每千人口牙医数为0.16人,每千人口药剂师数为0.38人,每千人口护士数为1.90人。由表1可以看到,中国和泰国在卫生服务供需方面的差异。

2泰国医疗保险制度

2.1泰国医疗保险制度的发展历史

泰国由1975年实施第一个医疗保险计划到2001年的30泰铢计划诞生,泰国为实现全民医疗保险覆盖花费了整整26年的时间。穷人免费医疗照护计划(FreeMedicalCareforThePoor)是泰国实施的第一个医疗补贴计划且于1975年开始实施,它最初的目标人群是穷人,在之后的1992年和1994年它分别被扩展至老人和12岁以下的儿童。公务员医疗保险计划(CivilServantMedicalBenefitScheme)开始于1980年,它是一项对政府公务人员及其家属(伴侣、父母以及至多3个20岁以下孩子)和政府退休人员的附加福利计划。1983年政府建立了自愿健康卡计划(VoluntaryHealthCardScheme)作为一个妇女儿童基金,之后发展成为一个政府补贴的医疗保险计划,其覆盖目标是近贫困人群以及非正式部门(informalemploymentsector)无法参加其它类型保险的非贫困人群,每个家庭每年购买500泰铢的健康卡,而政府为每个购买健康卡的家庭补贴500泰铢。对于正式私营部门(formalprivateemploy⁃mentsector)的雇员,1990年政府引入了强制性的社会保险计划(SocialSecurityScheme)。2001年泰国启动了以税收为资金来源的30泰铢计划(UniversalCoverageSchemeor30BahtScheme),从而实现了整个泰国的全民医疗保险覆盖。

2.2泰国医疗保险制度的现状

目前,泰国医疗保险制度由公务员保险计划、社会保险计划和全民覆盖计划组成。2.2.1公务员保险计划。公务员保险计划是泰国最早的医疗保障制度,它创立于1978年,他的前身最早可以追溯到拉玛五世国王期间。该保险计划向泰国的公务员、国营企业员工以及他们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提供免费的医疗服务,2014年该保险计划大约覆盖了泰国483万人口,约占总人口的7.39%。公务员保险计划现在由泰国财政部负责管理,其通过一般税收的方式进行资金的筹集。公务员保险计划提供全面的医疗卫生服务,包括住院服务、门诊服务、急诊服务、口腔服务、药物和特殊病房等。这些服务由公立医院提供,私立医院只向参保者提供急诊服务。泰国财政部采用不同的支付方式向医疗服务提供方支付费用,如门诊服务采用按项目付费(FeeforService),住院服务采用诊断相关组付费(DRG),参保者就诊时无需交纳任何费用。2.2.2社会保险计划。1990年9月泰国社会保障法案通过国会批准,社会保险计划开始正式实施,它由泰国劳动部下属的社会保障办公室(SocialSecurityOffice)负责管理。该保险计划向私营企业员工提供医疗服务,截止到2014年,大约覆盖了1107万人(约占总人口16.90%)。它的资金来源于政府、雇主和雇员三方,三方各支付雇员工资的1.5%。社会保险计划向参保人提供7种保障:子女津贴、养老金、失业津贴、医疗服务补偿、孕妇补贴、残疾补贴和死亡补偿。就医疗服务补偿而言,社会保险计划提供全面的医疗卫生服务,它包含住院服务、门诊服务、急诊服务、口腔服务、药物(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之内的药物)、健康教育项目和健康促进项目等。这些服务由与社会保障办公室签约的152家公立医院、90家私立医院和大量的初级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给参保者,社会保障办公室采用不同的支付方式向医疗服务提供方支付费用,如门诊和住院医疗服务采用按人头付费(capita⁃tion),慢性病治疗采用风险矫正人头付费(riskadjust⁃edcapitation)。参保者每次就诊时无需交纳任何费用。2.2.3全民覆盖计划。在政治承诺、公民社会发展和技术可行三个因素的推动下,全民覆盖计划于2001年得以实施,其目标是使全体泰国公民根据自身的需要享受优质的卫生服务,而不考虑他们的社会经济状态。2014年全民覆盖计划覆盖了泰国4831万人口,约占泰国总人口的73.80%。凡是泰国公民,其没有参加公务员保险计划和社会保险计划者均可以注册参加全民覆盖计划。国家卫生保障办公室(NationalHealthSe⁃curityOffice,NHSO)负责管理全民覆盖计划,该保险计划的资金来源于一般税收和患者每次就诊所支付的30泰铢(约合人民币6元),2014年全民覆盖计划的人均筹资标准为2895.09泰铢(约合人民币580元)。全民覆盖计划提供全面的医疗卫生服务,它包含住院服务、门诊服务、急诊服务、慢性病管理、口腔服务、药物(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之内的药物)、健康教育项目和健康促进项目等。这些服务由与NHSO签约的大量的公立医院和少量的私立医院提供给参保者,NHSO将签约医院分为三类:初级保健机构、主要承包医院和转诊医院,而NHSO采用不同的支付方式向医疗服务提供方支付费用,如门诊医疗服务采用按人头付费,住院医疗服务采用诊断相关组付费(diagno⁃sisrelatedgroup,DRG)和总额预付(globalbudget)。参保者就诊只需支付30泰铢就可以免费享受以上服务。

3泰国医疗保险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由于泰国特殊的政治、社会经济和卫生系统背景,期待完全复制泰国实现全民医疗保险覆盖的措施对于中国来说并不现实,但是泰国医疗保险的一些经验仍值得我们借鉴学习。

3.1卫生服务购买者与提供者相分离

2017年,我国将完成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的工作,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目前存在的问题便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究竟该由谁负责管理,是卫生部门还是人社部门。泰国的全民覆盖计划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启示,成立独立的国家卫生保障办公室和国家卫生保障委员会(由各个利益相关者组成),由其扮演卫生服务的购买者角色,与卫生服务提供机构进行谈判并签约。首先,国家卫生保障办公室下属的卫生筹资委员会与泰国财政部的预算局开展谈判,就下一年度的全民覆盖计划的预算达成一致,并上交内阁批准。紧接着,国家卫生保障办公室通过在全国设立的13个区域办公室将资金投入到全国76个府(相当于我国的省)。最后,将资金以多种支付方式支付给已经签约的卫生服务提供者。这种方式促使各个医疗机构之间产生竞争,提高卫生服务质量。

3.2改变单一的按项目付费的支付方式

目前,我国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支付方式是以按项目付费为主,有些地区开展了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和诊断相关组付费等支付方式的改革。众所周知,按项目付费在成本控制方面的效果很差,随着卫生费用的不断上涨,财政的压力将越来越大。泰国的全民覆盖计划采用的按人头付费、诊断相关组付费和总额预付的多种支付方式,其2010年的人均医疗费用仅为2370泰铢(约合人民币480元)。但是泰国的公务员保险计划采用的是按项目付费和诊断相关组付费的支付方式,其2010年的人均医疗费用达到11000泰铢(约合人民币2200元),是全民覆盖计划的4倍多,这导致目前公务员保险计划难以维持。

3.3建立“守门人”制度

目前,我国居民看病就医主要集中到大医院,导致了就医环境差、医疗资源分配不均匀和医疗费用增长过快等问题,所以我国急需一项“守门人”制度,引导患者有序就医。泰国全民覆盖计划从建立之初便建立了“守门人”制度,名为初级卫生服务承包机构(ContractingUnitsforPrimaryCare)机制。目前,泰国共有800个与国家卫生保障办公室签约的初级卫生服务承包机构,它由区医院和该区范围内的初级卫生服务中心组成,其受委托向注册的本区域的居民(每区域约50000人)提供全面的医疗卫生服务和向上一级医疗机构的转诊服务,其资金直接来源于国家卫生保障办公室。该项制度有效地控制了小病患者向大医院外流,有效地控制了卫生费用增长,保障了保险基金的安全。

医院门诊支部工作计划篇7

市场经济的发展带动了各大医院进行体制改革,也加强了财务管理。而门诊的财务管理做为医院财务管理的重要一部门,具有举足轻重的位置。因此,搞好医院的门诊财务管理十分重要,关系着医院每位人员和病人的切身利益,这是医院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与发展的关键之处。

二、医院门诊财务管理工作目标及要求

医院财务管理工作是医院实现内控的一个关键点,也是医院决策层管理的有效手段。而门诊作为医院收取现金的重要之处,其财务管理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对于门诊的财务管理,一般其工作内容有如下一些。

1、门诊财务管理工作的目标

对于医院门诊财务管理也必须要顺应时展的潮流,紧跟着市场经济发展的步伐。因此在市场经济下,医院门诊的财务管理工作目标是:

(1)在确保医院门诊部门正常运转的前提之下,要科学合理的控制成本,提高医院的资产使用的有效性,为医院的发展做好基础工作。

(2)对资金的管理要到位。门诊是病人看病必须经过的第一道关口,无论是领取挂号单还是缴费,都直接和现金打交道。对于一个医院来说,每一个门诊进出的资金流动都是比较大的。

(3)门诊财务管理还要为门诊部拓宽筹资渠道,紧跟着医院发展和长远规划,有计划的对门诊部资金需求科学的评估以及理性投资。

(4)门诊财务管理还要真实的反映出门诊部门的财务现状,采用其监督功能来控制门诊部的经济活动,为医院的发展提供最大经济后援。

2、门诊财务管理的要求

医院中虽然有各种杂事,但其主要功能还是防病治病,建立一流的医疗一流的服务满足病人的需求,这是医院不变的真理。医院只有完全融合到市场经济建设中,才能够让医院经济和市场经济接轨。因此,门诊部作为医院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定要坚定的跟着医院大方向,和市场经济接轨。

三、门诊财务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市场经济下的门诊财务管理不能够还停留在过去的老模式,必须要进行新的革新,其工作的主要内容也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科学的编制预算,合理安排各项资金

作为门诊财务管理里必须要采取科学预测手段,分析影响医院收支的因素,编制出合理的年度的预算。在制定的时候要尽量量入为出,达到收支平衡,同时还要全面反映出医院的财务状况,确保完成医院的年度工作计划。

2、依法组织门诊收入并要努力节约

医院门诊作为医院的一个分支部门,必须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得私自更改一些规章制度。尤其是在医院的收费项目与医疗的服务收费项目上,一定要按照国家核定标准执行。要积极的组织收入,做到不漏收。不多收。而且一定要爱医院如爱自己的家一样,在确保医院的服务质量和效益前提下,节约开支,降低成本。

3、加强经济核算与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事实上,医疗机构的经济活动是非常复杂的,一定要建立出一套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要让门诊部门的经济收支做到有章可循,按章办事,只有严格按照各章制度才能够规范经济管理。

对于一个医院的门诊财务管理来说,加强经济的核算是尤为重要的任务,因此一定要努力增收节支,提高医院的资金使用的效率,利用医院现有的卫生资源为病人提供较好的服务。

4、加强门诊部的资产管理

门诊部的资产是医院中开展医疗服务的物质基础,也是医院的资产。因此必须要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各种资产的管理,充分发挥各种资产的效益。

5、医药要分开管理分开核算

门诊中的收费主要是两个方面的费用,一个是医疗收支,一个是药品的收支,这两个方面一定要分开管理,并且也要分开核算。这样做的目的就是切断药品营销和医疗行为之间存在经济联系,杜绝医生为了赚取药品的分利而胡乱开药,导致过量开药造成较大的浪费。事实上,过去很多医生都在根本不因病施治,而是在所开药中多加一些对人体没有伤害的药,其目的就是赚取那点分利。医院门诊财务管理做好了医药分开管理,还能够准确的反映出医院的医疗服务,以及药品经营财务成果,对建立合理的医疗收费价格也提供了合理性。

四、加强医院门诊财务管理工作措施

目前的医院门诊财务管理工作还存在诸多的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其具体的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财务管理者的素质

医院门诊是一个具有举足轻重的部门,其财务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着医院的经济发展。只有门诊财务管理自身的素质得到提高,才能够用最低耗费换得较大的收益,才能够增强医院的实力。因此,提升财务管理者的自身素质,关系着门诊财务的管理是否成功的关键。

门诊的财务人员是门诊财务管理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他们不但要拥有先进的管理理念,还应该具备专业财务知识和最新的管理理念。

2、防范财务风险

门诊中直接和先进打交道,财务管理中更要防范财务风险。因此,必须要建立出完善的防范制度来控制风险,仅为提升财务核算质量。也只有从门诊的内部控制入手,才能够开展经济业务的同时降低成本。

3、引进先进的财务管理

门诊中的财务管理是具有一定深度和广度,由于人员来出比较繁杂。必须要引进现代的先进财务管理,才能够做好门诊中的财务管理。现在最为明显的就是建立财务管理系统,通过计算机技术来实施管理。

4、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

门诊财务管理要实现管理目标,就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激发每一个员工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只有门诊部门中的所有员工共同参与到管理工作中来,才能够实现门诊财务管理的真正目标。

五、结束语

事实上,医院门诊财务管理也是门诊中的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到了门诊中的内外管理。其财务管理人员必须要从实践中体会总结,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理念,从探索中创造出适合门诊部门的管理手段,进而实现门诊财务管理目标。

参考文献:

[1]杜晓婷.做好门诊部财务管理工作的体会.社区医学杂志,2004 5

医院门诊支部工作计划篇8

第三条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遵循以下原则:

(一)农村合作医疗水平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二)坚持政府组织、因地制宜、自愿参与、分级管理、民主监督;

(三)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互助共济、保障适度;

(四)坚持以大病统筹为主,兼顾小额医药费用补偿和适度合理的健康体检,体检费用原则上从门诊统筹基金中适当支付。

第二章资金筹集

第四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

(一)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以下简称“参合人员”)范围:参合人员应是登记为山亭区乡村户籍的居民。具体可以根据其家庭享受的计划生育政策、退伍兵安置政策和城市低保政策来界定其是否属乡村户籍人员。各乡镇(街道)要严格审核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的身份,严禁擅自扩大范围。已经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不得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否则一律作废。

(二)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元。

(三)省、市、区等各级财政对参合农民补偿总额每人每年80元。

(四)农村五保老人、残疾人、优抚对象、老年人、特困农民等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个人应交纳的费用由政府按照市、区有关文件规定承担。

(五)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以后年度适度调整筹资标准。

第五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农民个人交纳部分,每年筹集一次,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参合农民个人部分征缴结束后,财政承担的部分按照区、市、省配套顺序逐级拨付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户。

第六条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资助农村合作医疗事业,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章管理

第七条区政府成立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合管委”),区合管委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主管领导任副主任,卫生、财政、农业、计生、民政、发改、审计、食品药品监督、扶贫、广电、残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区合管委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工作。

(二)负责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总体规划、年度计划的制订和实施;

(三)负责筹集、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对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预算、决算情况进行审查;

(四)监督检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制度执行情况,并组织考核,实施奖惩。

(五)定期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工作。

第八条区合管委下设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合管办”),负责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日常管理工作。区合管办设在区卫生局,人员按区编委设置标准配备,办公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区合管办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应配套政策的实施;

(二)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管理、使用;

(三)负责参合农民医药费用的审核、补偿,定期公示资金使用情况;

(四)负责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评定、监督、检查、指导;

(五)定期向区合管委和上级业务部门报告工作,准确及时地报送各种信息;

(六)检查、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开展;

第九条各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内新农合的筹资工作,按照标准为新农合经办机构配备办公设施,配齐工作人员,经办机构办公经费列入乡镇(街道)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乡镇(街道)新农合经办机构负责本辖区内新农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参合农民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时交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

(二)自觉遵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各项管理制度;

(三)因病就诊,按规定享受医药费用补偿;

(四)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行监督,检举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区合管办向参合农民免费颁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合作医疗证工本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参合农民持合作医疗证及有效身份证明就诊,享受规定医疗费用补偿。

第十二条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实行全区统筹、集中核算、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收支两条线管理。区合管委负责对基金进行统一管理,区合管办具体负责基金的日常业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区财政局在区合管委认定的国有商业银行或农村信用联社开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用帐户,合作医疗基金全部存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户。基金的收支严格执行《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使用由省级财务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

第十三条乡镇(街道)合管办、区级定点医疗机构合管办对参合农民的医药费用审核后上报区合管办,区合管办复核无误后将补偿费用拨付到乡镇(街道)合管办、区级定点医疗机构。

第四章补偿

第十四条参合农民医药费用的补偿按照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的原则,合理确定补偿比例,保证收支平衡。

第十五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按用途分为住院统筹基金、门诊统筹基金和风险基金三部分。其中门诊统筹基金占基金总额的35%,用于门诊医药费用的补偿;住院统筹基金占基金总额的62%,用于参合农民住院医药费用的补偿;风险基金按年度基金总额的3%提取,专户储存,主要用于弥补合作医疗基金非正常超支的合作医疗基金临时周转困难等。风险基金留存总额不超过当年筹资总额的10%,风险基金动用后,下年度及时补充,保持应有的比例。原有的家庭账户基金结余结转下年度使用,不得用于冲抵下一年度参加合作医疗缴费资金。家庭账户基金由家庭成员共同使用,用于家庭成员门诊医药费用支出,也可用于住院医药费用的自付部分和健康体检等,不得提取现金。

第十六条参合农民就诊发生的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分开核算,分别管理。

(一)门诊费用的补偿

门诊补偿费用在门诊统筹基金中支付,每人年度累计补偿总额不超过100元。参合农民在纳入“三位一体”管理的标准化定点村卫生室、区内定点的一级医院、二级医院就诊,门诊费用按可报费用的50%比例补偿,每人年度累计补偿总额不超过100元;参合农民在没有纳入“三位一体”管理的非标准化定点村卫生室就诊,门诊费用按可报费用的20%比例补偿,每人年度累计补偿总额不超过20元;在其他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不再予以补偿;慢性病及其他特殊病种门诊补偿按照市卫生局规定执行。

(二)住院费用的补偿

住院费用补偿在住院统筹基金中支付。一级定点医院住院补偿不设起付线,二级定点医院住院补偿起付线为200元,三级定点医院住院补偿起付线为500元。起付线下部分不予补偿,起付线上部分,一级定点医院按照可报费用的70%补偿,二级定点医院按照可报费用的60%补偿,三级定点医院按照可报费用的50%补偿;参合农民在同一医院住院,一年内只扣除一次起付线;在其他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费用按照可报费用的30%补偿。

(三)应用中医适宜技术补偿标准提高20%,使用中药饮片、中草药补偿标准提高10%。

(四)每人每年累计补偿支付额40000元封顶。

(五)参合孕产妇计划内分娩实行定额补偿,平产补偿300元,剖腹产补偿500元。

(六)对于新农合筹资缴费期后至下一个筹资缴费期之间新生儿发生的医疗费用,其母亲参合的可用其母亲的姓名享受新农合补偿政策。

(七)对于参合农民同时参加商业医疗保险的应先执行保险赔付,其他政策规定费用优惠的医疗项目,应先执行优惠政策,再对符合合作医疗补偿范围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给予补偿。

(八)对当年未享受医药费用补偿的参合农户,可以以户为单位推荐一人,自主选择时间到指定区内一、二级定点医院接受一次免费健康体检。也可以以户为单位按照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在以后年度冲抵该户家庭成员住院自费部分的费用。

(九)对特殊困难人员、因患大病经合作医疗补偿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过高,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人员,由民政部门按照农村医疗救助的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救助。

第十七条参合农民用药补偿范围严格执行《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

第十八条参合农民持合作医疗证及有效身份证明可直接在本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无需办理转诊手续;需到区外医院住院治疗的,在所在乡镇(街道)合管办办理转诊手续;急诊就(转)诊者须在就(转)诊后5日内持医院证明补办有关手续;不按要求办理转诊手续的一律不予补偿。

第十九条参合农民补偿须提供的材料

门诊就诊提供材料: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明。

住院补偿提供材料: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结算证明、出院小结、费用汇总清单、住院收费发票、身份证明及合管办转诊证明等材料。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补偿;

(一)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

(二)未按规定办理或补办转诊转院手续的;

(三)非诊断所必需的检查费用,以及与所患疾病无关的其他医药费用;

(四)煎药费、住院伙食费、取暖费、出诊费、救护车费、包房费等费用;

(五)健康体检、安装假肢、义眼、镶牙以及各种美容、非功能性整形、矫治等费用;

(六)因酗酒、打架斗殴、自我伤害、受雇佣致伤、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发生的医药费用;

(七)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造成的大范围急、危、重病人的抢救而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各级政府解决;

(八)区合管办认定其它不予补偿的情形。

第五章监督

第二十一条成立由审计、纪检、财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参合农民代表组成的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每年定期对合作医疗资金的使用、管理、医疗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

第二十二条区、乡镇(街道)合管办、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每月公示医药费用补偿情况,公示期不少于2个月,接受群众监督,监督电话:0632—8829881、8811280。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三条建立区、镇两级工作责任制和考核制度,把开展合作医疗工作实绩列入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对在合作医疗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医院门诊支部工作计划篇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0422(2014)05-0094-03

1 前言

医院是一座连续运转的综合系统,医院设计是一个由浅入深、由大概念向小细节推进和演化的过程。医院建筑因其组成复杂,科室众多,相互间的功能关系及其密切程度各有不同,在设计中要做到全面掌握是一件很困难的事。

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和医学模式的不断完善,现代医院的功能结构和组成要素也处于动态发展的过程之中。“流程组合法”是我们针对医院建筑内部功能设计提出的一种方法。在确定了总体布局之后,设计者需要根据医疗流程对医院各功能模块进行编排,使内部流线合理,空间组织有序。在医院设计的三大分级系统(总体布局、科室间、科室内)中,属于第二级的内容,是决定一座医院是否好用的最重要部分。然而这部分的工作容易在设计过程中反复,甚至有的医院建成投入使用后不久就因为功能不合理而面临调整,所带来的人力物力支出实属浪费。“流程组合法”的提出,可以帮助设计者在进行科室布置时能够用综合、可持续的眼光审视全局,把握主要矛盾,减少因为功能不合理而引起的重大调整,提高医院品质,降低工程造价。

2 “流程组合法”的理论基础

2.1 医院各部门的功能关系

医院在总体上划分为医疗区、后勤服务区、行政管理区三部分,医疗区内部包括门急诊部、医技和住院三部分。如何进行大区规划、组织科室的空间关系,是医院建筑设计与其他类型建筑设计区别开来的重要内容。我们可以通过医院各科室联系的急切度、强度和频度来对其进行组织。一般来说,ICU、急诊、手术、血库、分娩部的紧急程度最高,检验和放射以及供应中心稍次,这些部门关系到病人的安危,应在位置选取上优先考虑。药剂、检验、放射、手术部人流、物流量大,强度和频率最高,药剂和放射的人流主要来自门诊,住院稍次,手术病人主要来自住院部,所以这些部门在位置上的选取要靠近人流量大的科室。

2.2 “流程组合法”的源起――医疗中心问题

对近期的一些大型或超大型综合医院设计理念进行分析,“病种细化”成为这些医院的一个突出特点。医院以强势科室为龙头,发展出围绕该科室病种的一套完整结构。打破了传统的分科方式,将大内科按病种细分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血液内科,神经内科,肾内科,风湿免疫科,代谢内分泌科,肿瘤科,形成心血管疾病中心,消化疾病中心、呼吸疾病中心等,每个中心均包含与之对应的检验,心电,B超,窥镜门诊医技,并设置了集中药房。病人在各医疗中心内可完成挂号,收费,检验,取药等行为活动,同时相关联的病房楼和大型医技也与之成组布置,最大限度的缩短病人的就诊流线。

尽管有以上这些优点,“医疗中心”概念过分强调独立性所带来的缺点不容忽视:单独配置的医技和供给系统,虽然缩短了就诊流线,却容易造成医院资金在医疗设备和物流上的投入过大,如果不加以整合利用,难免会产生人员和设备上的浪费。

2.3 “流程组合法”的概念

“流程组合法”是一种建筑空间组合法,来源于医疗中心理念,以特色病种或强势科室为中心,将医院不同科室的流程进行综合考虑,在保证总体及科室内各流线不交叉的前提下,使功能组织更为紧凑合理。这样一来,从大型、超大型综合医院中独立出来的医疗中心,与医院依然保持共生关系,人员和资源都能得到高效利用。在倡导有机和节约的当下,本方法更能适应医院的发展要求。

3 医院流程设计的特性

3.1 重要性

医疗工艺设计在《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中被定义为“对医院内部医疗活动过程及程序的策划”,包括医疗系统构成、功能、医疗工艺流程及相关工艺条件、技术指标、参数等。在建筑设计的初始阶段,从项目开始的场地分析,梳理医院与周边城市的关系;到理顺医院内部各建筑物之间的流线关系:再到科室内部房间的排布和组织,无一不是与工艺流程相关。如果对流程没有透彻的认识,设计一定是缺乏可用性、在功能上失败的。所以,流程设计是医院建筑设计的重点。是否能掌握医疗流程,并对其做好优化和改进,对医院建筑设计能够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3.2 复杂性

目前因为国内医疗资源缺乏,国家需要大力扶植医疗基础建设,大型和超大型综合医院建设遍地开花、层出不穷。大型综合医院的优点在于资源整合,能够在有限的用地里高度集中医疗设备和人员,由此所带来的缺点是人流集中,一些重点科室不可避免地出现过度拥挤、人员交叉的问题,导致就医环境低下。随着问题日渐突出,一些医疗建筑设计者也在摸索和探讨,试图寻求一种适合国情的解决方法。有人提出“医疗街”、“一站式服务”、“医疗中心”等等先进的设计理念。总的来说,就是医院运营者和设计者合作,通过整合医院功能,优化医疗流程,从而达到“以人为本”的目的。

所以,在大型、超大型综合医院设计中,合理运用“流程组合法”是解决流线过长、流线交叉等问题的一条值得探索的道路。

4 大型综合医院的流程组合

4.1 主要流程

主要流程是构成医院的关键,制约总体功能分区,决定部门间的关系。大型综合医院的主要流程有门诊病人就诊流程、急诊急救病人流程,洁净物品供应流程等。主要流程牵涉的人流量大,科室多,一条流程跨越数个部门和科室,流程之间也会互相影响。主要流程在方案设计阶段需要优先考虑。

4.2 分支流程

作为主要流程的补充、完善和细化,分支流程同样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例如门诊病人就诊流程可以细分为医保病人、自费病人和感染病人等,而急诊病人内科和外科的就诊流程也不尽相同。分支流程体现了在主要流程控制下不同类型使用者的个性化需求,是我们在建筑设计中同样需要给予高度重视的工作内容。在把握了主要流程正确的基础上,对分支流程进行深化设计,可以大幅度提高医院的品质,使医院组织结构更清晰,更易用。

4.3 流程的组合

流程组合针对的是医院设计二级和三级系统的设计方法。流程组合的实现手段多样,针对医院的不同规模、各病种对人员和设备的不同要求,应通过定性定量的分析,建立各部分间的重量级关系。

如何进行流程组合,可以对以下方面的内容进行考虑:

室外交通布置应充分考虑人、车、物流的流程关系。机动车可直达多个楼层,利用电梯扶梯等组合立体交通模式引导人流。借鉴商业建筑的机动车交通组织模式,对停车场进行分区:

室内交通组织应对人流量进行计算后,设计出适合医院特色的科室布局。将人流量大的重点科室布置在建筑容易到达的位置,并围绕这些科室设置辅助检查区;

将急诊急救部、手术室和ICU的危重病人流线进行组合,通过设置绿色通道,急诊急救和手术室专用直达电梯,缩短抢救流程中的交通时间;

考虑到手术室和ICU医护人员的特殊流程以及这两个部门和住院部的紧密联系,在住院部内设置集中型的医生工作区和专用医生电梯;

采用智能化手段进行管理,信息化分诊系统提高门急诊效率,气动管道物流系统提高标本和物品的传输速度,引进先进的软件和硬件对物流流程进行组合。

5 “流程组合法”在实践中的应用

总医院急诊急救部是运用“流程组合法”进行设计的实例。在其设计过程中,我们将不同科室的医疗流程进行独立分析、抽出重点、穿插整合,最终形成一条高效的急诊急救链,实现了“流程组合法”对于医院功能全局把握,提升设计合理性的目的。

总医院的急诊急救部除了日常工作之外,在特殊时期还会承担起重要的战地救治任务,例如在2008年“5.12地震”时,就接纳了来自地震灾区的大量伤者。我们进行医院规划设计时,对这个科室的定位进行了多方面考虑,希望能寻求一个合适的位置,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

考虑到本项目的诸多限制条件:在不动拆原有门诊楼的情况下建造新门诊楼;住院综合楼前用地紧张,无法设置足够的广场空间等,如何在增强急诊急救部与住院楼的联系,同时保持其与门诊楼内医技系统的便捷流线是设计首要考虑的问题。

经过对急诊急救流程的研究,最终决定将该科室设置在门诊楼与住院楼的连接部,与这两个大功能块的联系同样紧密。出入口不直接开向建筑前广场,而是在连接部退让一定距离,避免主要道路的机动车和人流对急救车造成拥堵;与门诊部疏而不离的位置方便院方对其进行管理。因为门诊楼的机动车流线组织在门诊前广场和直达大厅的汽车坡道就已经解决,急诊急救部的机动车流线相对独立、顺畅,广场空间还可提供救护车的泊位。

按照救治的急缓程度,急救部设置在门诊楼的首层东南功能块内,急诊部病房和输液处设置于与之相邻的西南功能块。门诊和住院楼之间的室外空间为供急救车回转的急救广场,在造型处理上使用大雨篷进行连接,保持这部分门诊楼和住院楼外立面的连续性。雨篷下设置的医疗柱提供医疗气体和照明接入,特殊时期能够扩充急救能力,在遭遇512地震那样的重大自然灾害时室外广场可以变身为临时护理工作站。

住院楼一层西南是中心药房和静脉配液,为急诊急救中心保证了药品的供应。由于其特殊性,急救部相对急诊部,与住院楼的距离更近,在救治流程上更顺畅。通过设在住院楼西单元的一套直通屋顶的急救电梯,将急救部手术病人、直升机运送来的需直接进行手术的病人直接送往三层的手术中心。这种布局以抢救病人的流程为核心,缩短交通流线,为伤者争取到了宝贵的时间。

急诊部与地下一层的影像中心同样有快捷的流线,便于为病人开展辅助检查工作。可以说整个急诊急救部与院区其他与其相关的功能科室的关系是紧密而且有机的,能够大大提升部门间的合作,增加工作效率。

总医院急诊急救部在进行了流程组合设计后,有别于其他医院同类型科室的布置,使“效率”这个词更为突出。这只是建筑设计上的一些操作方法,再加以先进的现代化信息和网络管理,必定能让其医疗功能发挥得更为出色。

6 结语

实践证明,简单套用单一流程已经难以满足大型综合医院发展的需要,设计师应该在熟悉医学、建筑学、医疗设备工程学等领域知识的同时,通过融会贯通,将不同学科的知识结合起来,才能创造出功能完善、流程合理、与时俱进、以人为本的好医院。“流程组合法”是综合了建筑设计和医疗工艺的设计方法,如果能在医院建筑设计中加以广泛应用,应该可为提升医院品质尽到微薄之力。

参考文献:

[1]杭元凤,于泓.医用建筑规划[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10.

[2]罗运湖.现代医院建筑设计[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

[3]高枫.超大型综合医院设计研究[J].建筑学报:2010年第10期.

医院门诊支部工作计划篇10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城镇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与相关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的职工,包括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和其他参保人员。

第三条(管理部门)

*市医疗保险局(以下简称市医保局)是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统一管理。各区、县医疗保险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县医保办)负责本辖区内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市卫生、劳动保障、财政、审计、药品监督、民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医疗保险费的征缴工作。

*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医保中心)是本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医疗费用的结算、拨付以及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以下简称个人医疗帐户)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登记和缴费

第四条(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按照市医保局的规定,向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其中新设立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依法终止或者基本医疗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有关情形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办理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或者变更登记手续。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办理本条前两款规定的手续时,应当根据市医保局的要求进行审核,并按照规定及时将用人单位的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市医保局。

第五条(职工缴费基数的计算方式及缴费比例)

在职职工的缴费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一年度本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在职职工个人应当按其缴费基数2%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六条(用人单位缴费基数的计算方式及缴费比例)

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之和。

用人单位应当按其缴费基数10%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按其缴费基数2%的比例缴纳地方附加医疗保险费。

第七条(医疗保险费的列支渠道)

用人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渠道列支。

第八条(征缴管理)

用人单位和在职职工缴费数额的计算、缴纳的程序以及征缴争议的处理,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个人医疗帐户、统筹基金和附加基金

第九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医疗帐户构成。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除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计入个人医疗帐户外,其余部分纳入统筹基金。

第十条(个人医疗帐户的建立)

市医保中心在用人单位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后,应当为职工建立个人医疗帐户。

第十一条(个人医疗帐户的资金计入)

在职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本人的个人医疗帐户。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30%左右计入个人医疗帐户。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个人医疗帐户的标准,按照不同年龄段有所区别。

在职职工的年龄段划分为:

(一)34岁以下的;

(二)35岁至44岁的;

(三)45岁以上的。

退休人员的年龄段划分为:

(一)退休至74岁以下的;

(二)75岁以上的。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个人医疗帐户的具体标准及其调整,由市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论证后报市人民政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公布执行。

第十二条(个人医疗帐户资金的停止计入)

职工应当缴纳而未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或者中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停止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计入资金。

第十三条(个人医疗帐户资金的使用和计息)

个人医疗帐户资金归个人所有,可跨年度结转使用和依法继承。

个人医疗帐户资金分为当年计入资金和历年结余资金。

个人医疗帐户年末资金,按照有关规定计息,并计入个人医疗帐户。

第十四条(个人医疗帐户资金的查询)

职工可以查询本人个人医疗帐户中资金的计入和支出情况,市医保局、区县医保办和市医保中心应当为职工查询提供便利。

第十五条(附加基金)

用人单位缴纳的地方附加医疗保险费,全部纳入地方附加医疗保险基金(以下简称附加基金)。

第四章职工就医和医疗服务的提供

第十六条(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定点医疗机构,是指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取得执业许可并经市医保局审核后,准予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关系的医疗机构。

本办法所称的定点零售药店,是指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经营资格并经市医保局审核后,准予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关系的药品零售企业。

第十七条(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要求)

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应当为职工提供服务,并根据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和用药范围以及支付标准申请医疗费用结算。

第十八条(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用药范围和支付标准)

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和用药范围以及支付标准的规定,由市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规定制定。

第十九条(职工的就医和配药)

职工可以到本市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职工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配药,也可以按照规定到定点零售药店配药。

职工的就业地或者居住地在外省市的,以及在外省市急诊的,可以到当地医疗机构就医。

第二十条(医疗保险凭证)

职工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到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时,应当出示其医疗保险凭证。

定点医疗机构或者定点零售药店应当对职工的医疗保险凭证进行核验。

任何个人不得冒用、伪造、变造、出借医疗保险凭证。

第五章医疗费用的支付

第二十一条(职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条件)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的,自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次月起,职工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缴纳医疗保险费的,职工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申请缓缴医疗保险费的,在批准的缓缴期内,职工不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应当缴纳而未缴纳医疗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足额补缴医疗保险费后,职工方可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含视作缴费年限)累计超过15年的,职工退休后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视作缴费年限的计算,由市医保局另行规定。

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可领取养老金的当月,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其个人医疗帐户的部分,按照其在职最后一个月的计入标准计入;其医疗费用的支付,按照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

本办法施行前已按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不受本条规定的限制。

第二十二条(在职职工门诊急诊医疗费用)

在职职工一年内门诊急诊就医或者到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所发生的除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以外的费用,由其个人医疗帐户资金支付。不足部分先由个人支付至门急诊自负段标准,超过部分按下列规定支付(不含到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所发生的费用):

(一)1955年12月31日前出生、在2000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门急诊自负段标准为1500元,超过部分的医疗费用由附加基金支付70%,其余部分由在职职工自负。

(二)1956年1月1日至1965年12月31日出生、在2000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门急诊自负段标准为1500元,超过部分的医疗费用由附加基金支付60%,其余部分由在职职工自负。

(三)1966年1月1日后出生、在2000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门急诊自负段标准为1500元,超过部分的医疗费用由附加基金支付50%,其余部分由在职职工自负。

(四)2001年1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的,门急诊自负段标准为1500元,超过部分的医疗费用由附加基金支付50%,其余部分由在职职工自负。

第二十三条(退休人员门诊急诊医疗费用)

退休人员一年内门诊急诊就医或者到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所发生的除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规定以外的费用,由其个人医疗帐户资金支付。不足部分先由个人支付至门急诊自负段标准,超过部分按下列规定支付(不含到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所发生的费用):

(一)2000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门急诊自负段标准为300元,在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超过部分的医疗费用由附加基金支付90%;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超过部分的医疗费用由附加基金支付85%;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超过部分的医疗费用由附加基金支付80%;其余部分由退休人员自负。

(二)1955年12月31日前出生、在2000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并在2001年1月1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门急诊自负段标准为700元,在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超过部分的医疗费用由附加基金支付85%;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超过部分的医疗费用由附加基金支付80%;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超过部分的医疗费用由附加基金支付75%;其余部分由退休人员自负。

(三)1956年1月1日至1965年12月31日出生、在2000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并在2001年1月1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门急诊自负段标准为700元,在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超过部分的医疗费用由附加基金支付70%;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超过部分的医疗费用由附加基金支付65%;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超过部分的医疗费用由附加基金支付60%;其余部分由退休人员自负。

(四)1966年1月1日后出生、在2000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并在2001年1月1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门急诊自负段标准为700元,在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超过部分的医疗费用由附加基金支付55%;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超过部分的医疗费用由附加基金支付50%;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超过部分的医疗费用由附加基金支付45%;其余部分由退休人员自负。

(五)2001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并在之后办理退休手续的,门急诊自负段标准为700元,在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超过部分的医疗费用由附加基金支付55%;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超过部分的医疗费用由附加基金支付50%;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超过部分的医疗费用由附加基金支付45%;其余部分由退休人员自负。

第二十四条(门诊大病和家庭病床医疗费用)

职工在门诊进行重症尿毒症透析、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以下统称门诊大病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在职职工的,由统筹基金支付85%;退休人员的,由统筹基金支付92%。其余部分由其个人医疗帐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职工自负。

职工家庭病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80%,其余部分由个人医疗帐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职工自负。

第二十五条(在职职工的住院、急诊观察室医疗费用)

在职职工住院或者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为1500元。

在职职工一年内住院或者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85%。

在职职工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以及由统筹基金支付后其余部分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医疗帐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在职职工自负。

第二十六条(退休人员的住院、急诊观察室医疗费用)

退休人员住院或者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起付标准为700元;2001年1月1日后退休的,起付标准为1200元。

退休人员一年内住院或者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92%。

退休人员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以及由统筹基金支付后其余部分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医疗帐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退休人员自负。

第二十七条(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及以上费用)

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70000元。职工在一年内住院、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以及门诊大病或者家庭病床医疗费用,在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由统筹基金根据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支付比例支付。

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附加基金支付80%,其余部分由职工自负。

第二十八条(部分特殊病种的医疗费用支付)

职工因甲类传染病、计划生育手术及其后遗症所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急诊和住院、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统筹基金支付。

职工因工伤、职业病住院或者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超过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的,超过部分的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50%,其余部分以及有关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负担。

第二十九条(不予支付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统筹基金、附加基金和个人医疗帐户资金不予支付:

(一)职工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配药或者在非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职工就医或者配药时所发生的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用药范围和支付标准的医疗费用;

(三)职工因自杀、自残、斗殴、吸毒、医疗事故或者交通事故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四)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医疗费用的结算

第三十条(医疗费用的记帐和帐户划扣)

职工就医或者配药时所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凭职工的医疗保险凭证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属于统筹基金和附加基金支付的,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如实记帐;

(二)属于个人医疗帐户资金支付的,定点医疗机构或者定点零售药店应当从职工的个人医疗帐户中划扣,个人医疗帐户资金不足支付的,应当向职工收取。

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对职工就医或者配药所发生的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应当向职工收取。

第三十一条(医疗费用的申报结算)

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对从职工个人医疗帐户中划扣的医疗费用,每月向指定的区、县医保办结算。

定点医疗机构对属于统筹基金和附加基金支付的记帐医疗费用,每月向指定的区、县医保办结算。

职工对根据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所发生的可由统筹基金、附加基金或者个人医疗帐户资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凭其医疗保险凭证向指定的区、县医保办结算。

第三十二条(医疗费用的核准与拨付)

区、县医保办对申请结算的医疗费用,应当在收到申请结算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意见报送市医保局。

市医保局应当在接到区、县医保办的初审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支付、暂缓支付或者不予支付的审核决定。市医保局在作出暂缓支付决定后,应当在90日内作出准予支付或者不予支付的决定并告知相关单位。

经市医保局核准的医疗费用,市医保中心应当在核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从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户中予以拨付;经市医保局核准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或者职工自行负担。

第三十三条(医疗费用的结算方式)

市医保局可以采取总额预付结算、服务项目结算、服务单元结算等方式,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医疗费用;超出结算标准的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与定点医疗机构按照规定分担。

第三十四条(申请费用结算中的禁止行为)

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或者个人,不得以伪造或者变造帐目、资料、门诊急诊处方、医疗费用单据等不正当手段,结算医疗费用。

第三十五条(监督检查)

市医保局和区、县医保办应当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个人的有关医疗费用结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与结算有关的记录、处方和病史等资料。

个人门诊急诊就医的次数或者发生的费用明显超出正常情况的,市医保局可以对其采取改变费用结算方式的措施。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规定,或者违反其他医疗保险规定,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市医保局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追回已经支付的有关医疗费用,并可处以警告、3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中止其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关系或者取消其定点资格。

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相关科室和工作人员严重违反医疗保险规定的,市医保局可以采取暂停其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支付的措施。

第三十七条(个人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个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第三十四条规定,或者违反其他医疗保险规定,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市医保局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追回已经支付的有关医疗费用,并可处以警告、1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医保管理部门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医疗保险行政管理部门和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流失的,由市医保局追回流失的医疗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

统筹基金和附加基金的管理和监督活动,依照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的有关规定执行。统筹基金和附加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统一管理,单独列帐,专款专用,并应当接受市人民政府建立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组织以及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统筹基金和附加基金的年度预算和决算,由市医保局会同市财政局按规定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条(其他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

本市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自由职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延长工作年限人员的特别规定)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根据国家规定暂不办理退休手续、延长工作年限的人员,按照在职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办理退休手续后,按照同年龄段已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社会化管理过渡期)

本办法实施之日起的一年内,为本市实行基本医疗保险社会化管理的过渡期,过渡期的具体操作办法另行规定。

医院门诊支部工作计划篇11

如果某个人得了急病那就得去看急诊。并非每家医院都有急诊部,实际上许多医院都没有急诊,因为开设急诊部是医院最花钱的业务之―。但是一家医院如果设有急诊部就不会拒绝那些生命垂危的病人诊治――即使病人付不起医药费。

任何医院都要询问病人以何种方式付医药费。如果病人既无医疗保险也无个人存款,私人医院就可能拒绝为其治疗。不过这样的病人来到急诊室会有两种不同的对待方法:如果病情不重 (不全是重病人,因为许多人把急诊室当作综合性诊所),医生可以将病人转到一家公立医院或非牟利医院;如果病人情况严重有生命危险,那么就先对病人进行急救,待病情好转才转送公立医院。在公立医院里治疗是免费的。

免费医疗对那些付不起医疗费的人来说是一项重大的社会福利。一个没有医疗保险的穷人所享受的医疗服务是由纳税人以各种方式负担的。

公共医疗和私营医疗的差别

大部分城市都用公款来开设市立医院,提供范围广泛的医疗服务,包括各科门诊部和设备完善、人员齐全的急诊部。

各州也提供医疗保健服务,但大部分是治疗精神病患者的。州的卫生部门提供广泛的咨询服务,同时负责检查、防治和诊断传染性疾病的工作。有时大城市和县也提供此类服务。总的来说,公共医疗单位的医疗水平与私人医院、诊所的水平是相似的。两类医院进行同样的诊断试验,拥有同样的外科技术以及同样细微的护理。

公共医疗和私营医疗的差别可比作轮船或飞机上的不同座仓。食品和座位的舒适不同,服务员的态度也许不问,但在其他方面却没有差别:例如头等舱和经济舱的安全系数完全相同、救生艇上每位旅客占有的位置大小相同、燃料的分配量相同,而机械师的服务是面向整个轮船或整个飞机的。

医疗补助计划促进老人和穷人享受福利

美国公共医疗的主要内容在 1965年制定的医疗照顾计划的医疗补助计划中作了明文规定。

统计数字表明,医疗补助计划大力促进了美国的老人和穷人享受福利。医疗照顾计划为所有65岁以上的老人和身患残疾2年以上的公民制定联邦医疗保险计划,其受益者绝大多数是老年人。

医疗补助计划是联邦和各州合作制定的,主要是为穷人提供医疗服务,由州的社会福利厅负责管理,各州自行规定州内公民享受医疗补助的条件及补助标准,而由州和地区 (市、县)

主管医疗卫生和福利的官员来负责支付这种补助金。

收费服务和医疗保健组织

在美国,病人也可以求助私人医生。这些医生有普通门诊医生也有专科医生,他们的医疗水平高但收费也较高。病人的医疗保险承担了他就医和住院费用的80%,而且他自己不必去办手续 (所有医院和多数私人医生都有专门负责这项工作的职员)。这被称作“收费服务”,同市面上收费的其他服务并无二致。除了“收费服务”外,还有另―种选择:“参加医疗保健组织”,这是一个预先付款才能参加的团体,会员须每月或每季度交一次费,它的理论是通过密切观察和定期检查可以保持身体健康预防疾病,即使生病也能早日发现、早日治疗,而费用也能减少。

每个医疗保健组织都有完整体系,包括普通门诊医生、专科医生、化验室、X光设备以及自己的医院或订有合同的就近医疗单位。―些大型的医疗保健组织有自己的分支诊所,小型的医疗保健组织不直接聘用所有科的医生,而是同各科医生签订合同,在需要时请他们给患者治病。这种医疗保健组织提供全面医疗服务,而收费额则不变。假如一个病人某一年要做开颅手术,下―年度仅需作一次常规检查,那么,这两年他交费的数额是一样的。所有的医生、护士、技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都由医疗保健组织支付工资。至于他们看多少病人、作了什么护理,以及―个病人看了多少次病都不影响工资数额。参加医疗保健组织的人数在稳步增加,但对整体医疗制度影响不大,目前加入者不超过总人数的5%。

医院门诊支部工作计划篇12

医院 全面预算 战略

一、实现全面预算管理

要求医院构建组织合理、分工明确、职责分离且具备系统整合功能的组织结构体系,要保障组织体系的沟通、激励、规划功能完整,只有这样,医院全面预算管理才能真正贴合管理目标,为管理效率的提升提供基本保障,这也是医院全面预算管理的基础性工作。

(一)预算管理决策机构

预算管理决策机构有预算管理委员会、职代会和院长办公会组成,是组织领导医院全面预算管理的决策机构。权责分配上,预算管理委员会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为医院院长,总会计师及医院内各职能部门管理的负责人组成。

(二)预算管理工作机构预算管理工作机构主导并负责预算工作的执行规划,在预算管理委员会及相关领导的带领下,管理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分析调整、考核等工作,以流程化管理实现全面预算。通常,管理机构中,预算管理办公室为预算管理的常务机构,有财务负责人牵头管理全面预算中的日常问题。工作中,预算日常管理机构归口部门有财务部门,人事部门,总务部门,设备采购部门,物资管理部门等,负责预算的编制、监控和分析、考核等;预算监督机构主要包括审计部门、财务部门等;预算考核管理部门负责全面预算管理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的考核和评价,预算考核机构主要包括财务部门、人事部门、营运部门等。

二、医院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领导、级管理原则

医院预算编制由预算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有预算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由各科室、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编制。

(二)完整性原则

医院实行全面预算,所有经济事项均须纳入医院预算管理。

(三)收支平衡原则

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四)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原则

医院要对各类资金统筹调度,合理安排,优先保障基本支出,根据医院财力组织项目支出。

三、医院预算编制的内容

(一)收入预算

医院的收入预算编制要根据医院年度发展计划及影响预算收入的因素全面统筹考虑。收入预算包括医疗收入预算、财政补助收入预算、科教项目收入预算、其他收入预算等。

1.医疗收入是医院开展诊疗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门诊收入和住院收入。门诊收入的预算一般应根据预算年度医院开展门诊诊疗业务预计的诊疗人次及预计每门诊人次费用预算。住院收入的预算应根据医院预算年度各科室预算的住院人次以及每床日收费情况汇总,并依据上年度收入情况综合考虑预算。

2.财政补助收入是医院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补助收入,包括基本补助收入和项目支出补助收入,财政补助的预算须事先与同级财政部门及卫生主管部门相互沟通,了解预算年度财政资金对卫生行业的投入。

3.科教项目收入是医院取得的专门用于科研、教学项目的补助收入,该项收入的预算应根据各科室预算年度申报的科研情况以及教学项目情况以及相关部门对科研经费的划拨情况予以确定。

4.其他收入是医院开展医疗业务收入、科教项目收入以外的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培训收入、租金收入、食堂收入、财产物资盘盈收入、捐赠收入、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培训收入的预算应根据科教部门提供的预算年度与各培训单位签订的进修培训计划预算,租金收入应根据医院总务部门提供的预算年度房屋租赁情况预算。食堂收入的预算一般应综合考虑上年度医院食堂的运行情况以及预算年度医院的运行情况,医院对食堂的管理模式的改变以及医院周边餐饮店分布情况等来预算。

(二)支出预算

支出是医院开展医疗、科研教学活动中风俗的各项支出,包括医疗业务成本、管理费用、其他支出、科教项目支出、财政项目补助支出。医院支出的预算应根据业务活动开展需要,做到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实现收支平衡。首先要保证人员经费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保证日常业务正常开展的公用经费,本着“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合理安排项目支出。对于金额较大的项目应经过充分的可行性研究与论证,根据项目概算等进行综合评审并通过职代会通过后,方可作为编制预算的依据。

四、总结

医院的预算编制完成后应有预算管理委员会对医院总预算草案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应报职代会讨论,职代会讨论通过后,上报院长办公会审批后报上级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及预算管理有关要求对医院预算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批复。医院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组织执行。在预算编制经过上级审核并通过后,应当及时下达至预算管理办公室,由办公室组织规划预算编制的实施。规划后,应当尽快将预算细化落实至科室、部门中,相关责任人要严格执行,并且定期将实际执行状况与预算预定目标进行对比分析,及时获取预算编制的差异,在发现差异后,及时上报主管办公室,审议决定调整预算。最后,预算执行结果应当纳入医院整体范围内进行考核。一般由财务部门或是运营部门通过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及时发挥预算的约束与激励作用,确保年度预算目标的实现。

作者:宋雪涛 单位: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医院

参考文献:

医院门诊支部工作计划篇13

一、对新《医院财务制度》成本管理的理解

我院根据《医院成本管理暂行办法》、新《医院财务制度》和新《医院会计制度》,选用先进的HRP系统来提升成本管理水平,并结合实际现状开展成本核算和管理工作,成本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全面实施、分工负责、科学有效、控制合理、精细化管理、成本最优化原则,要求会计人员兼职负责经手业务的成本核算工作,即会计人员经手的每一笔经济业务都核算到具体的核算单元,在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利用各种管理方法和措施,按照预定成本定额、成本计划和成本费用开支标准,对成本进行控制。成本信息是制定医疗服务价格,确定财政补偿的基础,是完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支付方式的重要依据。成本管理是医院实现科学管理,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优化成本结构要以病人健康效用最大化为目的,不片面追求成本的最小化,而降低医疗质量和服务标准,最终确定医院的最优成本。

二、医院成本核算的进展与体会

(一)成本核算的目的及对象

医院成本构成包括:人员经费、卫生材料费、药品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费、提取医疗风险基金、其他费用和管理费用。根据成本核算的目的,分为临床科室全成本、医疗全成本和医院全成本。临床科室全成本包括:科室直接成本、分摊管理费用、分摊医辅成本、分摊医技成本。医疗全成本包含:临床科室全成本、财政项目补助支出所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医院全成本包括:医疗全成本、科教项目支出所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根据核算对象,分科室成本、医疗服务项目成本、病种成本、床日和诊次成本。我院目前按要求只进行科室成本核算,床日和诊次成本核算。条件成熟或医院升级后再进行医疗服务项目成本、病种成本核算。科室成本核算是将医院业务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支出,按照科室分类,以医院最末级科室作为成本核算单元进行归集和分配,计算出科室成本的过程。诊次和床日成本核算则是以诊次、床日为核算对象,将科室成本进一步分摊到门急诊人次和住院床日,计算出诊次成本和床日成本的过程。

(二)成本核算的主要流程及方法

各核算单元(核算科室)先将医疗业务支出按核算单元归集,直接成本直接计入,间接成本分配计入,初步形成科室直接成本。再按照分项逐级分步结转的三级分摊方法,依次对行政后勤类科室支出、医疗辅助类科室支出、医疗技术类科室支出进行结转,形成临床服务科室医疗全成本。在此基础上,将临床科室全成本进一步分摊到门急诊人次和住院床日,计算出诊次成本和床日成本。具体步骤是:

(1)首先将科室分为四大类别:临床、医技、医辅和行政后勤。

(2)成本的归集:在会计核算的基础上,按成本对象的不同分别进行归集形成科室直接成本。

(3)成本的分摊及分摊原则:各类科室本着相关性,成本效益关系及重要性等责权匹配原则,按照分项逐级分步结转的方法进行分摊,最终将所有成本转移到临床服务类科室。

(4)具体成本分摊办法:首先将行管成本按规定分摊到医辅、医技及临床科室,然后将医辅科室成本向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分摊,最后将医技科室成本向临床科室分摊。分摊参数可采用收入权重、工作量权重等等参数进行分项结转,

A:先将行政后勤的管理成本向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和医辅科室分摊。行政后勤成本分摊:分摊参数采用人员数量测算分摊系数,固定资产占用测算分摊系数。

科室应分摊的管理成本=科室在职人员数量/(全院在职人员数量-管理人员数量)*全院管理相关成本*0.5。

科室应分摊的管理成本=科室固定资产占用/全院固定资产占用*全院管理相关成本*0.5。

B:再将医辅类科室成本(直接+间接)向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分摊。分摊参数采用工作量、诊次数、床日数、使用量等方法测算不同的分配系数。

挂号收费处、支助中心费用在门诊按门诊诊疗人次进行测算分配系数,或者费用先在门诊临床与门诊医技科室进行分配,确认门诊临床与医技科室的比率,最后分别进行计算。

门诊科室应分摊门诊挂号收费处费用=科室接诊病人数/全院接诊病人总和*门诊挂号收费处各种成本费用*A

医技科室应分摊门诊挂号收费处费用=医技科室门诊检查收入/全院医技科室收入总和*门诊挂号收费处各种成本费用(1-A)

门诊科室应分摊支助中心费用=科室接诊病人次/全院接诊病人次总和*支助中心费用*A

医技科室应分摊支助中心费用=科室出院病人床日数/全院出院病人床日数总和*支助中心费用*(1-A)

结算处、病案室费用在病区按住院床日数测算分配系数,费用先在门诊临床与门诊医技科室进行分配,确认门诊临床与医技科室的比率,然后分别进行计算。

病区科室应分摊病案室及住院结算处费用=科室出院病人数/全院出院病人*病案室住院结算处各种成本费用*B

医技科室应分摊病案室及住院结算处费用=科室出院病人数/全院出院病人*病案室住院结算处各种成本费用*(1-B)

供应室、洗衣房、技工班费用按实际工作量测算分配系数。

科室应分摊洗衣房费用=科室洗衣费用/全院洗衣费用*洗衣房各种成本费用

科室应分摊供应室费用=科室消毒金额/全院消毒费*供应室各种成本费用

科室应分摊技工班费用=科室房屋面积/全院房屋面积总和*技工班费用

制氧房费用,按各科室使用的氧气流量测算分配系数。

科室应分摊氧房费用=科室氧气费/全院氧气费总和*氧房费用

科室应分摊急救中心费用=科室收治急救中心病人数/全院收治急救中心病人数*急救中心费用(其中门诊科室20人次病人折算收治急救中心病人数1人次)

C:最后将医技科室成本向各临床科室分摊:分摊后形成门诊、住院临床科室的成本

分摊科室:化验室、放射科、B超室、心电图室、肌电图室、胃肠镜室、手术室、药剂科等

分摊参数:按各科在医技科室开单的收入分别测算不同科室的分配系数(也可按工作量统计测算各临床科室的分配系数)。

经上述成本归集分摊后,临床科室成本核算完毕。

三、引进HRP系统的优点

HRP(Hospital Resource Planning ),即医院资源计划,是医院引入ERP(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企业资源计划)的成功管理思想和技术,融合现代化管理理念和流程,整合医院已有信息资源,创建一套支持医院整体运行管理的统一高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系统化医院资源管理平台。目前,发达国家超过50%的大中型医院已实施HRP系统,全美前100排名的医院中,约有70%都已经部署了HRP。

此平台的建设是由全院各部门各科室参加,互相配合、互相协作、共同参加管理、评价、考核的一个庞大工程。在此平台中基础数据统一,各职能部门信息共享,使预算管理、成本管理、物资管理、绩效管理等在医院运营过程中,实现从事前管理到事中控制,从事中控制到事后分析的全过程管理。

医院人、财、物各种信息与财务帐务中反映的信息一致,使会计核算系统与业务管理系统、成本核算系统紧密集成,实现从业务源头直接采集核算数据,进行精细、高效、一体化的财务管理和成本核算。HRP平台中各信息系统间互联互动,完全整合,实现数据共享,避免多方对帐,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使医院能及时了解经营状况,发现管理问题,有效避免事后损失。通过成本核算,加强成本预算、成本控制和成本分析考核,并对科室的经营成果做出分析,找出成本控制点,有效控制科室成本,从而增强全员的成本节约意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在多元化办医的竞争格局下,不断增强自身的生存与发展能力。

四、医院成本管理未来挑战与机遇并存

(一)面临的挑战

(1)新制度重点推出科室成本核算,并对其成本归集、分配方法等做了详细规定,但医院科室划分是复杂的,即便是同类同级别医院的科室名称和内涵也存在较大差异,形成的科室成本数据可比性略差。

(2)成本管理是医院财务管理领域相对前沿的模块,医院财务人员管理理念和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3)医院财务信息化水平和成本管控精细化程度亟待提升。

(二)面临的机遇

1、成本核算数据广泛用于定价补偿

在科学核算基础上,基于成本进行补偿是发达国家较为常见的补偿方式,也是我国今后补偿机制改革的主要方向,其补偿思路是通过核算基本医疗服务的合理亏损进行补偿。

2、积极开展项目成本和病种成本核算

适应新医改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院更加重视内涵发展,引入临床路径,规范诊疗行为,优化成本结构,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3、成本考核与奖惩得以真正落实

医院和主管部门将加强成本管控效果考评,将科室工作量、业务收入、次均费用和总费用增长率、平均住院日、药占比等指标纳入绩效考核,调动全员参与成本管理的积极性。

总之,成本管理是新《医院财务制度》的亮点之一,但医院成本管理还处于探索阶段,需要进一步完善,增强可操作性。成本核算结果只有与核算单元的预算管理挂钩、与绩效激励挂钩、与医院决策挂钩,才能充分调动参与机构和参与人员的积极性,才能体现成本核算结果的价值意义。

参考文献:

[1]白帆.对公立医院管理体制的几点思考[J].现代经济,2008(10)

[2]秦桂芳.浅谈新医改对医院财务管理的影响及对策[J]科技创业月刊,2010(11)

[3]张建.医疗项目成本核算的实践和思考[J].医院院长论坛,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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