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销售论文实用13篇

房地产销售论文
房地产销售论文篇1

销售流程贯穿于销售的整个过程中,只有每个环节都做到快速运作、毫不脱节,才会真正地提高生产效益。房地产销售流程中主要环节包括:承接销售项目、项目整体策划、销售准备、销售策划、公开销售、签署买卖合同、合同处理、执行合同、办理售楼手续等大项。而每一个大项又包含5个以上的小项,如果包括产权办理,就更为复杂。每一个项目衔接的好坏,或办事效率的高低,都会直接影响到整个流程的效率。为此,要想进一步完善整个销售流程,必须注意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1.1模板型与时效型并举

工业化的大生产,其效率绝对高于手工操作。而工业化大生产的精髓就是规范化操作与标准化生产,即在流水线上按模板化程序进行操作,而这个程序是经过许多优秀的公司或许多年的优秀经验提炼而出的,它必然代表着当时最先进的生产流程。销售部门同样可以推行模板化程序,即建立一整套ISO质量体系,并按照质量体系进行常规运作与管理。这就象要做木桶的每一块木板,就必须做一个标准的模子一样。它是整个企业的基础建设,这部分的投入非常必要。

建立起了一整套比较完善的体系,把每个流程模式化出来,这只等于是出了个粗坯。这个粗坯,一定要经过打磨才能变得精细而完美。这就要剔除一些影响效率并无关大局的不必要部分,才能加速流程,节约资源。对销售部门来说,即在销售流程中强调对事负责,而不是对人负责,常规处理过多次的事务,就按标准程序办事,不用事事请示。而且更要减少不必要的繁文缛节。就如人们常说的警察多了会塞车一样,中间环节过多,就会滋生互相推委责任,劲往几处使等等流程痼瘤,长此以往必定象癌变一样影响到企业的每一个单元,而对整个企业产生致命的打击。为此,销售流程必须是模式型与时效型并举的。不讲时效,死搬硬套的模式,是僵化的模式,非但提不高效率,反而会给自己套上层层枷锁而透不过气来。但如果只讲时效,不讲模式,就会如脱缰野马,跑了许多冤枉路,而达不到既定目标。

1.2均衡发展,共同提高

在销售流程中的每个岗位都是互动的,某一个岗位功力较弱,都会影响到整个流程的效率。也正如经济学中所论述的“木桶效应”一样,必须要调动一切资源去加长那个短的木板,以避免“水土流失”。这就要求在销售流程中注重每个岗位的均衡发展,实现销售流程的共同优化。

2节约人力资源成本

实践上,个别房地产的人力资源成本超过了总成本的50%。为此,一些企业曾尝试以裁员或减薪来降低成本,但能达到预期效果的却很少。在更多的情况下却是工作绩效受到了损害,而且还不断有职员对所承受的压力及工作负担发出抱怨。

2.1注重职位设计,把好人员招聘“入口”关

现代管理之父杜拉克曾谈到撤消、调整工作乃是削减成本的最有效方法,而且是惟一可能通过其自身变革来产生持久效果的成本节约方法。房地产销售部门流程复杂、岗位多,一个岗位的设置是否合理,都会影响到企业的经营效益。为此在岗位的设置上,一是要防止以人定岗,以避免机构快速臃肿。二是如前文所述,要尽可能地减少中间环节。如果等“胖了”再减肥,不仅难度很大,而且后患无穷。

房地产销售部门直接面对市场,工作压力大,对“绩效”的要求非常高,同时,也是流动性最大的一个部门。特别是销售管理及营销策划人员,更要求具有较高的个人素质及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这就为企业的招聘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在人员招聘时不仅要常规性地考察应聘者的学历、专业及从业经验,更重要的是要观察与考核应聘者的个人素质,包括:沟通能力、学习能力、应变能力、创新能力与合作精神等,将“关口”前移,从源头上控制人才的质量。

2.2实行工资与绩效挂钩,提高人力效益

一份适应市场且合理的薪酬计划,必定要考虑薪酬与绩效挂钩,使激励变成员工的努力,从而创造出最大的销售业绩。邱吉尔、福特和沃克等专家已经研究过激励销售代表的基本模式为:激励努力成绩奖励满足。

实践证明,在销售部门实行工资与绩效挂钩,让付出的努力与获得的薪酬成正比,是提高个人能动性,提高人力效益最为有力的手段。但这需要管理者“两手要硬”,即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建立严格的制度。对后进者要破釜沉舟,制定只有通过努力才可以达到的销售指标,让其没有退路;对先进者施以重奖,以递增式的佣金激励创造优异业绩。这样或许薪酬会增加,但创造出的价值量将会远远高于工资增加的幅度。

当然世界上没有一种完美无缺的制度,工资绩效挂钩可能会造成个别员工只看业务指标,而不顾一切的作法。为此,还必须建立相应的制度对销售人员的行为进行监控与管理,在激发个人能动性的同时,提高团队的合作能力与销售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

2.3建立培训体系,使员工在不断地学习中成长

房地产市场快速膨胀,导致营销人员严重缺乏,为了提高人力资源效率,每个房地产销售部门,都想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然而“树欲静而风不止”,如今房地产销售部门,人员流动之风非常强劲,主要原因就是很少有公司能提供一套完善的学习体系,从而优秀人才很快会感到“口渴”,而不断地需要寻找新的“水源”。为此,加强培训、鼓励沟通、激励学习,将学习能力根植入公司的经营中,不仅是销售部门的一种生存方式,更是抢占市场先机的最大“源泉”。

面对客户与市场,是销售部门最大的特点,客户的感知能力、客户的审美能力,客户的维权意识等都在不断地提高,市场的变化更是令人目不暇接,要想在变化中游刃有余,就是要不断地学习,而绝不能迷恋于“傻瓜机”式的旧有模式放不下。为此,企业不仅要建立一整套适应市场变化、有效且实用的培训体系,同时还要让每一位员工都要有危机意识,担心自己的发展跟不上企业的发展步伐,这样的学习才是有效的学习,也只有这样,培训才不会是领导积极、员工被动的“扔钱”。

2.4塑造良好的企业文化,增强员工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企业文化是立足于企业核心价值观的行为。所以企业的发展战略,一定要在核心价值观的指引下,才能避免弱点,发挥优势。

塑造良好的企业文化,就是通过不断地沟通,让企业的价值观与员工形成共识,并融入每一位员工的行为之中,让它变成工作或生活中的一部分。此外,还要激励那些有企业价值观的成员,这样才能形成一股风气,从而在塑造深植人心的企业文化的同时,增强员工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当今世界的许多大企业都把客户利益放在第一位,把股东利益放在第二位,这就是以“客户至上”为核心价值观的企业文化,这种企业文化使企业的生命周期得到了有效的延续。同样的道理,房地产市场竞争升级,使房地产企业的发展依赖于强大的客户群体来支持,如果客户的利益得不到体现,客户就会转而成为竞争对手的客户。销售部门作为掌握客户和面对客户的终端,就要更加重视客户的终身价值以及开发商的利益,以专业的质素,热情的服务,时刻把客户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理念,在努力保持和开拓客户资源的同时,树立企业的品牌。

3创新广告推广模式

近两年,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房地产企业的广告投放量明显增加,广告费用普遍占到销售额的4%~5%,而个别企业更是接近10%。广告费用,成为众多房地产商的一块心病。创新广告推广模式,有效提高广告的效益,成为节约销售成本的重要措施。

3.1广告应起到桥梁作用

只有有效地沟通,才能让买卖双方理解,才能达成成功的交易,而沟通的重要桥梁就是广告宣传。作为“搭桥”的销售部门,不仅要了解开发企业的品牌、发展战略,产品性能、营销策略等等,同样要了解市场,了解客户的所思所想。

达到知已知彼之后,广告的策划就需要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学会向开发企业妥协,向消费者妥协,只有这样才能继续沟通,才能达成共识以制造共赢的局面。妥协并不是让别人牵着鼻子走,而是通过不断地沟通,找出一个尽可能获取最大回报的最佳通道,这样的广告或许得不到创意奖,但它却是切实可行的。

3.2建立广告效果监控体系,提高广告投入效益

一份没有评判的考卷,如果再做一次,你肯定会犯同样的错误,因为你根本不知道错在哪里。同理,一个几十万元的广告投放出去,如果没有效果的监控,损失将会成倍增加。为此,建立广告效果的监控体系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当然建立这个体系是个比较庞大的工程,单靠销售部门是完成不了的。而销售部门却具有面对客户的最大优势,可以通过与客户的沟通了解广告的反映。比如建立一份合格的“销售日报表”,绝不仅仅是每天成交了几套单元,销售额与销售面积是多少,还应该有电话及访客的数量,对产品的反映,对广告的反映等一系列问题,而且要通过对这些数据的统计分析,从中发现市场的契机与正确的广告诉求点,这样以后才能在市场中拿到更高的“考分”。

3.3广告投入要为“品牌”这个纲服务,“纲举才能目张”

在经济战中,最激动人心的场面是广告战。而房地产商所有的广告都要围绕“品牌”这个纲来进行。

下棋有句行话:“善弈者,谋势;不善弈者谋子。”谋势即是做“品牌”,即通过整合各种资源,真正让“品牌”体现客户价值的实现。这样“品牌”就能成为每一次广告,每一个推广的催化剂。销售部门对于“品牌”的把握相对来讲难度较大,因为对于企业、产品宏观的把握可能没有开发商那么准确。为此,许多销售部门可能更注重某一阶段性的销售业绩,或某一阶段性的广告推广效果,而忽略对于“品牌”的保养、维修与维护,从而造成后续乏力的局面,这值得销售部门引以为戒。

3.4跳出旧框框,寻找新思路

房地产销售论文篇2

二、房地产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作为可供销售的开发产品,具有商品的一般特性,因而房地产销售收入的确认应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收入》进行。房地产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满足收入确认的四个条件:(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可靠地计量。

房地产购销合同在开发产品竣工验收前后均可能签订。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按规定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后,方可上市预售房地产。在预售中所得的价款,只能是属于暂收款、预收效性质的价款,由于开发产品尚未竣工验收不能确认收入。等到开发产品竣工验收并办理移交手续后,方可确认房地产销售收入实现,将“预收帐款”转为“经营收入”。

在开发产品竣工验收后签订的购销合同,由于有现房供应,在办妥房地产移交手续后,即可确认收入。第一,与所售房地产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法定地转移给购货方。第二,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出售为主要目的而开发房地产的,出售后不拥有继续管理权和控制权。第三,目前房地产销售款的支付方式虽多种多样,有一次性付款、分次付款和银行按揭等,有担保和保险措施,但房地产价款的流入不成问题。第四,房地产价款在签订合同时已经协商确定,而开发产品的成本核算资料和工程预决算资料也可以提供可靠的成本数据。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法确认收入时限

(一)关于开发产品销售收入确认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以后用于出售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附着物、配套设施等应根据收入来源的性质和销售方式,按下列原则分别确认收入的实现:

1.采取一次性全额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于实际收讫价款或取得了索取价款的凭据(权利)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2.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付款方提前付款的,在实际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3.采取银行按揭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其首付款应于实际收到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余款在银行按揭贷款办理转账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4.采取委托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以下原则确认收入的实现:

(1)采取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实际销售额于收到代销单位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2)采取视同买断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合同或协议规定的价格于收到代销单位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3)采取包销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包销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格于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包销方提前付款的,在实际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4)采取基价(保底价)并实行超过基价双方分成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基价加按超基价分成比例计算的价格于收到代销单位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委托方和接受委托方应按月或按季为结算期,定期结清已销开发产品的清单。已销开发产品清单应载明售出开发产品的名称、地理位置、编号、数量、单价、金额、手续费等。

5.将开发产品先出租再出售的,应按以下原则确认收入的实现:

(1)将待售开发产品转作经营性资产,先以经营性租赁方式租出或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以后再出售的,租赁期间取得的价款应按租金确认收入的实现,出售时再按销售资产确认收入的实现。

(2)将待售开发产品以临时租赁方式租出的,租赁期间取得的价款应按租金确认收入的实现,出售时再按销售开发产品确认收入的实现。

6.以非货币性资产分成形式取得收入的,应于分得开发产品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二)关于开发产品预售收入确认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售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其当期取得的预售收入先按规定的利润率计算出预计营业利润额,再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统一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待开发产品完工时再进行结算调整。

预计营业利润额=预售开发产品收入×利润率

预售收入的利润率不得低于15%(含15%),由主管税务机关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分类(或分项)确定。

预售开发产品完工后,企业应及时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计算已实现的销售收入,同时按规定结转其对应的销售成本,计算出已实现的利润(或亏损)额,经纳税调整后再计算出其与该项开发产品全部预计营业利润额之间的差额,再将此差额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三)关于开发产品视同销售行为的收入确认问题

1.下列行为应视同销售确认收入

(1)将开发产品用于本企业自用、捐赠、赞助、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

(2)将开发产品转作经营性资产;

(3)将开发产品用作对外投资以及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4)以开发产品抵偿债务;

(5)以开发产品换取其他企事业单位、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

2.视同销售行为的收入确认时限

视同销售行为应于开发产品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或于实际取得利益权利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3.视同销售行为收入确认的方法和顺序

(1)按本企业近期或本年度最近月份同类开发产品市场销售价格确定;

(2)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同类开发产品市场公允价值确定;

(3)按成本利润率确定,其中,开发产品的成本利润率不得低于15%(含15%),具体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房地产销售论文篇3

一、文献概览

标题:“销售价格、销售渠道、促销方式、市场定位、房地产销售人员”与“中国上海房地产营销量”之间的关系。

任九腊(2012)认为影响中国房地产销售的价格因素是人所共知的,他认为应该从三个不同的方面进行价格调整以促进房地产销售量的增加,他所说的三个方面分别首先是成本加成定价法,即房地产建设成本加上预期利润后制定的销售价格,这种销售价格的优点是比较简单,依据充分。不足之处在于仅仅是从房地产企业内部建设成本与利润收益角度确定价格定,忽略了消费者的接受能力;其次就是房地产销售通过行业竞争的方法来确定销售价格的方法,即依据行业竞争房地产销售价格的情况确定销售价格,这种方法一般在市场竞争激烈情况下使用,但这种方法只有房地产企业不断的降低房地产建设成本时才可能使用;最后就是通过加权的形式来确定房地产销售价格,这种方法是在销售竞争价格确定的基础上,再结合楼层实际情况,复分析每一平方米的市场销售价格,再根据面积楼层视野等因素来确定不同的销售价格加减比例,从而确定最终的房地产销售价格。

总之,他认为通过对房地产销售影响力最强的销售价格进行合理恰当的调整,可以极大的促进中国房地产企业销售量的增加。

胡树红(2011)指出房地产销售过程中恰当运用合理的价格策略,可以有效提高房地产销售量的增加,他举例指出在2009年房地产销售量曾经创新高,主要原因就是房地产企业在营销策略上灵活运用销售价格的杠杆撬动房地产销售市场。很多房地产开发商打出特价房来吸引购房者,一些楼盘还采用了把楼层低的单位和楼层较高单位的价格拉大的价差变大的策略,让一些特惠单位率先出售,从而聚拢人气,最终促进房地产整体销售量的提高。

潘彤(2010)研究人为目前中国房地产企业的信息传播促销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以往通过大众媒体的销售方式进行房地产营销的方法不再有效。通过新媒介的房地产销售渠道对消费者的影响越来越大,分众营销的促销方式也越来越显著。他研究指出房地产销售信息传递呈现多点到多点是新媒体分众传播的特点,这种传播促销方式体现了差异性。他继续研究指出分众上是对受众进一步的细分,即根据特征把全体受众分成子组群,并有针对性、有区别地向不同组群传递不同的房地产销售信息,从而实现对受众精确和更高效的房地产信息的传播。目前这种分众式传播促销方式已经成为中国房地产企业主要采用的促销方式,这极大促进了房地产销售量的增加。

许继扬(2009)认为目前中国房地产行业存在夸大绿地面积,设施配套及环境等承诺与实际不符,以及不按合同约定或承诺时间交房,广告内容表述不准确,隐瞒实情等广告带有虚假成分的现象,这些营销诚信度差的现象不但影响了广告推广效果,而且也损害了房地产企业和行业的形象及诚信度,从而导致房地产楼盘销售量的下降。

连慧乐(2013)研究认为房地产企业的品牌促销不但是充分利用消费者对品牌的需求创造出品牌价值,最终实现品牌效益的促销过程,而且还是通过使用各种促销策略让消费者对房地产产品和服务及品牌等形成认知的过程。房地产企业的高层次品牌促销可以让消费者对房地产企业的信誉、知名度及形象等形成一个良好的印象。换言之,就是在消费者心中留下企业品牌的深深烙印。通过塑造良好房地产企业品牌形象的方式,可以极大提高消费者对于房地产产品的认同感,从而促进营销量的提高。

李德云(2011)研究认为目前中国房地产的居住环境已经成为消费者购房时考虑的重要因素,这就需要中国的房地产 在房地产开发和销售的时候把房地产的绿地覆盖率作为市场定位的标准之一,从而进一步增加房地产销售量的提高,他继续指出目前中国的房地产企业纷纷以环境保护作为自己房地产的营销理念,倡导绿色文化的消费价值观,都把绿色营销作为自己房地产营销的核心营销战略。中国的房地产企业通过倡导绿色文化的营销策略,在增加社会效应的同时,也极大促进了绿色节能住宅销售量的

提高。

邹元明(2011)研究认为只有市场定位准确,房地产销售才能进展顺利。如果房地产目标消费者定位不准确、不清晰,这样只会造成对客户需求理解的含糊不清,最终妨碍到房地产销售量的提高。因此,必须在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熟悉客户的基础上进行科学的市场细分,同时加强对房地产行业竞争者状况的研究,避免定位趋同。他继续举例指出,概念房产可谓是房地产市场细分的典范,通过恰当准确的市场定位,成功的促进了房地产销售量的提高。

李翠勤(2013)研究观点认为房地产的销售人员应该从多方面完善售后服务,这是房地产企业在促销环节上从长远角度考虑,注重全局观念,不搞短期销售行为的需要。房地产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加强质量监督,并要及时听取房地产销售人员的售后服务的建议和意见,从而提高房地产产品质量标准;同时强化销售人员的服务意识,注重细节维护,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这样才可以有效促进房地产销售量的提高。

许继扬(2009)研究人为房地产销售人员队伍需要实现专业化、规范化、系统化,明确职责、优化流程。对于规章制度和管理环节要进行完善,提高整个房地产营销系统的工作效率和应对能力。加强销售人员的培训,完善激励制度,提高销售人员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增强销售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从而最终实现房地产销售量的提高。

从上述文献概览得知:销售价格、销售渠道、促销方式、市场定位、房地产销售人员对于中国上海房地产营销量具有显著性的相关性。

二、研究方法与设计

本论文采用的是定量研究与演绎推理相互结合的方法。

本论文把第一手数据(原始数据)作为研究数据的来源,把第二手数据作为参考资料的来源。

本论文的研究工具是参照里克特测量量表形式编制的调查问卷。

本论文共发放调查问卷600份,分配比例为:上海房地产销售员工300份和消费者300份,有效回收总计578份,有效率为96.3%,误差率为3.7%,完全符合论文设计要求。

三、数据分析

信度分析:“销售价格、销售渠道、促销方式、市场定位、销售人员”和因变量“上海房地产营销量”之间的Cronbachα系数值结果分别是:0.851、0.762、0.690、0.807、0.812、0.765,上述信度数值都大于论文设计的最低数值0.6,完全符合研究设计要求,说明研究数据可以采用。

效度分析:通过对测量工具的结构效度进行因子分析的方式,主成分分析法得出的因子载荷值为0.670-0.922,超过0.5,这表明测量量表中各个题目与其相应变量之间均存在较大的相关性,辅合效度符合论文设计要求。旋转成份矩阵把本论文的研究变量分为六个成份,基本验证了本论文测量量表的各题目之间具有相对独立性,判别效度符合设计要求。

描述性分析:总体均值中最高的是销售价格(4.5560),其次是市场定位(4.3391),第三是房地产营销量(4.1272),第四是促销方式(4.0567),第五是销售人员(3.9403),第六是销售渠道(3.7595)。由此可知调查对象对于“销售价格”的回答评价得分最高,对于“销售渠道”的回答评价得分最低。

标准差中最高的是促销方式(0.90869),其次是销售渠道(0.88937),第三是销售人员(0.84849),第四是房地产营销量(0.84669),第五是市场定位(0.82915),第六是销售价格(0.75853)。由此可知调查研究对象对于“促销方式”的回答评价意见分歧最大,对于“销售价格”的回答评价意见最为集中。

二元相关(皮尔逊)分析:在显著性水平为0.01(双侧)时,自变量“销售价格、销售渠道、促销方式、市场定位、销售人员”和因变量“上海房地产营销量”之间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619、0.581、0.495、0.597、0.556,介于0.40-0.80之间,说明这五个变量和因变量之间存在正的中等以上强度的相关性。所有自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为0.015~0.194之间,均小于0.4的相关性。

四、结论

本论文通过对于相关研究文献的概览和相关研究数据的结果分析,对上海房地产营销量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这不但回答了本论文提出的研究问题,并且验证了研究假设。即对于“上海房地产营销量”具有影响的因素有“销售价格、销售渠道、促销方式、市场定位、销售人员”,这些因素与“上海房地产营销量”之间具有中等强度相关的研究假设是成立的。另外,由于本论文只是选择五个因素对上海房地产营销量的影响进行了研究,这个研究结论不一定适用于除上海之外的其它区域,这对于论文的研究意义形成一定的局限。

参考文献:

[1]任九腊、马丹、阮志祥、任建华.浅谈房地产销售管理[J].商.2012.4.8.

[2]唐纳德.R.库珀、帕梅拉.S.辛德勒.商业研究方法[M].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6.

[3]潘彤.房地产业营销传播模式研究[J].科技和产业.2010.7.

[4]胡树红.浅谈房地产营销策略及创新[J].上海房地.2011.2.20.

[5]许继扬.房产营销特点与策略[J].现代企业.2009.9.15.

[6]连慧乐.关于我国房地产企业的营销策略研究[J].中国连锁.2013.8.28.

房地产销售论文篇4

房地产的发展影响着越来越多的城市和行业,越来越多的资源涌向房地产行业,从事房地产销售的工作人员队伍也在迅速壮大,对房地产的销售资源的管理控制是很重要的工作,本文就房地产行业的销售资源进行探讨,希望能够对相关行业的资源管理提供理论支持。

1.房地产销售管理

狭义的房地产销售资源管理是指以销售人员为中心的管理,是房地产企业的营销组合中促销策略的一部分,广义的房地产销售资源管理是指房地产行业所有的销售活动进行管理,涉及到房产价格的制定、相关工作人员的销售、对房产的推广、对房地产的分销渠道等。房地产的销售管理是房地产企业经营活动的中心内容,重在实施和控制。

2.房地产销售的程序

对房地产的销售管理程序主要包括:根据经营环境和市场状况,确立房地产企业的目标,这是进行房地产销售管理的前提;依据市场状况和公司发展的目标,制定企业的销售规划;依据销售规划的要求,设计销售组织;对房地产销售活动进行指挥和协调,这是房地产销售活动中的管理过程;对房地产的相关销售活动进行控制,这是对销售成果的结果管理。

2.1定制房地产企业销售计划

销售规划是房地产企业营销战略管理的最终体现,是指对房地产企业销售活动的计划和安排。一般来说,销售规划是在销售预测的基础上,设定房地产企业的销售策略和目标,编制销售配额和销售预算,具体内容包括:

2.1.1制定销售目标

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销售目标包括阶段性销售目标和销售总目标。

2.1.2选择销售策略

销售策略包括租售方案,如:建成的房地产产品是出租还是出售,租售的速度以及租售的价格和调整等、销售的渠道(直接销售或者是间接销售)、租售促成策略、房屋租金或者出售售价的回收策略、租售的远景规划、销售部门或者销售渠道的整体目标。

2.2设定房地产企业销售组织

企业在设计销售组织时应该行房地产企业的整体营销战略和现有营销组合字、企业资源以及其经营环境出发,但更应该以已经指定的销售规划为前提。如果房地产企业认为有能力由自己来承担销售任务并且选择直接销售方式,那么企业就应该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营销方案和营销队伍,其规模和人员素质应该能够满足完成销售目标任务的需要,或者具备选拔、培训和激励销售人员的合理机制,在销售队伍内有责、权、利的适当划分。如果企业经过权衡之后考虑采用销售的方式,那么企业就不需要拥有自己的营销队伍,但任然应该有专门负责经营业务的人员或者部门,其职能与直接销售方式下有很大的不同,经营人员或者部门的主要任务就是协调与商之间的关系,对商实施监督和控制的权利。

2.3智慧和协调房地产企业的销售活动

销售活动以团队形式展开,一个销售团队一般分为三个层次,即负责经营业务的高层管理人员、销售经理和普通销售人员,有时在后两者之间还会设置项目销售经理。对这些销售资源的十几分工包括,销售经理负责对企业营销策略的实施进行统筹控制,销售经理和项目销售经理具体负责对普通销售人员的管理,普通销售人员展开对具体房地产产品的销售。

2.4评价和改进房地产企业的销售活动

销售经理或者项目销售经理必须关注销售人员以及其业务的发展状态和动向,制定各种事宜的考核标准,建立评估与考核体系,适时对销售人员及其业务进行评估和考核,并根据实际情况对销售计划与目标、销售策略作必要的调整和修改,不断地提高销售人员的工作效率,控制企业产品销售和整体服务质量。

3.房地产价格管理

3.1房地产价格的构成

房地产的价格构成主要包括:土地取得成本。是指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所需要的费用和税金等,目前,土地取得的途径也比较多,不同的途径,获得土地的成本也不同;开发成本。是指在开发用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和房屋建设所必须的直接费用或者税金等,主要包括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用以及开发建设过程中的税费等;管理费用。是指为组织和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多必须的费用,包括房地产企业人员的工资以及福利、办公费等。

3.2影响房价的因素

3.2.1宏观因素

是对几乎所有地区房价水平有所影响的因素,比如:人口数量,分布和结构以及物价水平和财政政策等。

3.2.2中观环境

是对某个地区房地产价格水平有所影响的因素,比如城市的基础设施状况,城市的规划以及城市居民收入水平等。

3.2.3微观环境

是房地产自身状况或者条件对其价格水平有所影响的因素,如项目的区位,景观以及建筑物本身的特征等。

3.3房价的制定

房价制定有很多因素影响的同时,也有很多种房价制定的理论依据和计算方法,包括:

3.3.1生产费用价值论

生产费用价值论认为,商品的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形式,而商品的价值是由其生产所必须的费用所决定的,必须的费用得到补偿是房地产企业获得利润的前提,也是房地产企业进行开发投资额前提。

3.3.2预期原理

预期原理认为,决定房价当前价值的,是基于购买者对其未来所能带来的收益现金流或者能够从中获利的效用的预期。与生产费用价值论不同的是,预期原理是以消费者为基础的定价形式。

3.3.3替代原理

一代原理揭示的是房地产企业或者商品之间的竞争关系,在同一市场上,相同的商品具有相同的价值,即价格具有替代性。

4.房地产销售资源的管理

4.1房地产品牌管理

房地产说白了也是一种盈利性质的行业,对房地产品牌的追求是必不可少的。品牌效应能够帮助房地产企业在人们心目中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为房地产的销售建立渠道,因此,对房地产品牌的管理是房地产企业日常工作的重点之一。

4.2应该有自己的特色

不管是哪个行业的产品,打出品牌之后增加销售业绩最好的方式就是宣传自己产品的特色。房地产也不例外,房地产的销售离不开对房地产产品特色的推广,企业可以将房地产本身所具有的价值,比如:地理位置、日照时间、交通方便性等作为房地产产品特色进行推广销售。

4.3房地产与住户关系的建立于维护

对于房地产企业与住户关系的建立而言,必须是基于良好的房地产质量之上,有一个好的基础,才能构建一个好的关系。建立起关系以后,对房地产企业与住户关系的维护也是重要的日常工作之一,企业可以采取通过举办小区联欢会以及过年过节送福利的方式来增加与住户之间的关系,为房地产企业营造一个好的口碑,这样也能间接的帮助房地产企业的销售

5.总结

房地产行业的兴起,吸引了各方面资源的涌入,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等。对于房地产行业当中对销售资源的管理和控制,需要房地产企业自身或者合作伙伴拥有完善的管理和控制体制以及房地产企业需要对房地产进行综合考量和投入以及定价销售方案。面对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开发、快速建设,房地产企业的营销管理是房地产企业必须做的功课。

参考文献:

房地产销售论文篇5

一、营销策划

房地产营销策划是一项系统工程,它统筹所有房地产销售及宣传推广工作。是房地产开发商为了取得理想的销售推广效果,在进行环境分析的基础上,利用其可动用的各种外部及内部资源进行优化组合,制定计划并统筹执行的过程。一个新的楼盘的营销工作一般可以分为前、中、后三个时期,每一个过程与环节都很重要。一个楼盘想要搞得成功,必须具备全局性的营销观念,进行所谓“整体营销”、“全程营销”。因此房地产营销策划不但包括房地产营销战略与战术分析,还在在此基础上确立投资地点、物业主题、规划设计,处理残局以及物色好策划人员等一系列策划工作。

二、房地产营销策划的必要性

随着房地产产业的不断发展,各企业之间把竞争力主要放在了市场营销上。一个正确的营销策略不仅需要对自身企业的充分认识,还需要对外部市场及客户进行足够的调查与分析,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

一个好的营销策划对开发商的在经营和决策方面有以下作用:

1.可以帮助开发商明确目标市场和客户群体,确定投资方向

不同的客户对商品有不同的要求,不同的要求决定着商品的等级、规格、形式、特点,我们通过房地产营销策划的前期市场调研,确定房地产商品的投资方向与设计目标。

2.有利于房地产销售困难的解决

房地产商开发商品最终都是以销售商品来获取利益,但在销售过程中还是需要一些销售技巧,这就利用到了销售策划方案。销售策划方案可以给地产商提供如何定价,如何宣传等方面的知识,帮助地产商更好的销售。

三、房地产市场营销存在的问题

1.市场调研不足,对市场需求分析不足

市场调研方法单一,不论楼盘大小,取样总是同一常量;缺乏项目规模、位置特点等与消费者的关系的整体了解;样本数据不足,导致调查结果与实际差距很大。对市场实际需求分析不足导致房地产市场营销停滞。

2.目标市场与市场定位的混淆

目标市场和市场定位这两个概念是市场营销的基础,没有明显的目标市场和清晰的市场定位,一切策划和营销就会变得无的放矢和摇摆不定。然而实践中有时会混淆这两个概念,对目标市场的特征和偏好尚未明了,就直接做市场定位,使得市场定位缺乏实在可靠的支撑。目前多数房地产企业产品定位模糊,影响产品总体销售。

3.宣传过分依赖于广告,且宣传手段单一

房地产开发商为了项目营销,大量使用广告宣传,不仅成本较高且效果不好。目前房地产广告过剩,虚假成分较高,干扰了房地产企业的健康发展,损害了房地产行业的形象及信用,大量的消费者对广告存在不信任的态度,影响产品销售。

4.房地产营销研究专业人员较少

目前,房地产营销理论与实践缺乏结合,主要是房地产营销研究专业人员较少,多数房地产研究人员为有过几个成功案例的商或者是学过市场营销的学院派教授。前者注重的是经验且理论知识较少,后者注重的是理论缺乏实践,能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的人少之又少。

5.商品卖点把握不准确,过度炒作

卖点:无非就是产品与众不同的特点、特色。这些特点、特色一方面是是产品自身与生俱来的,另一方面是通过营销策划人员的想象力、创造力产生的。一个房地产项目卖点有很多,例如:房型、规划、基础设施、物业等等,但是很多房地产商和营销策划人员会选择概念炒作,以概念做为产品的卖点,例如:生态绿色,人文,欧美风格等概念层出不穷。一味的只想制造轰动的传播效果,造成消费者听觉冲击,反而忽略了消费者真正的需求。这种做法有时会让消费者很迷茫。

四、解决房地产营销问题的策略

1.加强市场调研,准确分析市场需求

市场调研时,要有针对性的对项目规模、特点等,同消费对象的关系从整体上进行了解及把握;准确了解当时的市场需求情况。调查结束后,应科学全面地进行分析与预测市场前景。确定企业投资方向。

调研流程:调研计划撰写――调研问卷设计――调研问卷实施――调研问卷收集、整理――数据分析――调研报告撰写。

2.明确市场定位

应该明确目标市场与市场定位的分别,市场定位是企业及产品确定在目标市场上所处的位置。明确的使企业的产品和形象在目标顾客的心理上占据一个独特、有价值的位置。明确产品定位及特点,从而使产品在今后的销售中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适度宣传,拓宽宣传渠道

不能过度的宣传,使消费者出现疲劳,也不能过分依赖于广告宣传,应拓宽宣传渠道。拒绝虚假欺骗成分,做到以诚信为基础。或者可以创造出一个自己的品牌,通过品牌效应增加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度。同时可以增加新颖的宣传方式,吸引顾客的兴趣,例如:宣传短信,网络营销,网上论坛等。

4.加强对房地产营销人员的培养

人们都说二十一世纪人才最重要,一个好的营销人才可以为地产商带来巨大的收益。所以,我们可以加强对营销人员的培养,让顾客可以看到我们的专业性,技术性,更重要的是诚信,从而吸引更多的消费者的目光。

对于销售人才的培养我们可以通过定期组织销售人员学习,为销售人员提供互相学习,相互交流的机会等方法来实现。这样才能让房地产营销的理论与实践更好的结合。

5.了解商品卖点,实事求是,避免炒作

营销人员应该从客户和市场需要出发,要了解特定的商品有特定的消费群体,所以要根据顾客的不同而不是通过商品的不同来细分商品。要及时把握客户的需求,根据客户的需求和商品自身的特色选取最能打动顾客的卖点,而不是在不了解顾客的需求的情况下就一味的将商品的全部卖点说出,让顾客感到迷茫。

营销人员在商品营销策划时也要做到实事求是,不夸大商品特点,避免概念销售,不讲大话、空话,谨慎销售避免炒作,让消费者更加了解商品特色,明确自己的购买目标,从而使商品更好的销售。

五、总结

总言之,房地产营销的出发点应该是以人为本和诚信经营,这是需求导向型经济的客观要求。只要正确认识房地产营销策划的核心,综合运用营销策略,了解房地产营销策划所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了解企业自身的优势与不足,做出符合企业自身的营销策划,那会是我们在未来房地产市场开辟一片广阔天地。

[参 考 文 献]

房地产销售论文篇6

Key words: talent cultivation;senior skilled talents;real estate sales;higher vocational educaiton

中图分类号:C9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28-0294-02

0 引言

当前,我国房地产业得到了快速地发展,这主要是与消费者的消费能力的提高以及对优越生活的追求是分不开的。总体来说,我国房地产业得到了蓬勃地发展,然而,对于某些经营理念欠妥的房地产公司,仍然会出现推出楼盘发生大量积压的现象。那么,如何来培养房地产销售高端技能型人才,这就是摆在高校面前的一个难题。

本文主要以这个难题为主要线索,提出了高职院校应该如何加强房地产营销技能型人才素质的培养,即需要对该专业的学生的“能力”“技能”进行提高,只有做到上述几点,才能够培养出高素质的房地产营销人才。

1 高职房地产销售高级技能型人才的培养的现状

目前,国内对房地产销售人才的需求量大,并逐年在增加,但是国内的高职院校中大部分没有专门设置房地产销售专门,从事房地产营销工作人才大部分毕业于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专业和市场营销专业。由于专业的影响,大家对房地产以及市场营销相结合的知识有一定的局限性。同时,在我国高职房地产相关专业和市场营销专业教学的发展中,相当一部分高职院校是根据本科专业四年制的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进行简单的压缩后形成的“本科压缩型”教学模式,即在本科教学计划的基础上去掉一些较难的公共基础课,教学内容比本科生相对简单一些,但是这种教学模式和结构不能适应社会对高职人才的需求,而且许多高职院校也不能体现职业教育的特色。

2 当前时期下高职房地产销售高级技能型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

当前,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不断发展,使得房地产营销专业人才成为非常紧俏的人才,这就需要高职院校能够培养出与房地产业发展相吻合的高层次以及实践能力较强的房地产营销人才。但是,根据笔者多年的教学经验发现,当前我国高职院校房地产相关专业人才的培养过程中却存在着某些较为突出的问题。下面就将这些问题进行着重地阐述。

2.1 专业知识结构体系不合理 由于目前高校基本没有专门设置房地产销售专业,而从事房地产销售的人才大多为房地产相关专业或市场营销专业的人才。他们对市场营销知识和房地产专业知识掌握得不够全面,没有形成完整的专业知识结构体系。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是否能完全掌控和胜任房地产销售工作有一定的局限性。

2.2 实习实训基地不配套,学生缺少实践平台 对于房地产销售专业,实践教学环境需要校内外的实习实训基地配套完备,但是现阶段有些高职院校投入明显不足。有些高职院校只是进行简单的课程实习,如房地产市场营销课程的实习,并没有完成达到掌握房地产销售技能的要求。而对于一些校外实践基地,大部分是利用最后一学期的顶岗实习来进行,这种实习方式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大部分学生已忘记了之前学习的房地产营销理论,在实习中很难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二是虽然学生能把知识进行融会贯通,但专业课程已经基本完成,不能达到及时反馈,督促学生学习的作用。

2.3 校企脱节,信息不畅 根据当前我国的职场的发展不难看出,我国职场正在朝着两个极端的方向发展,即一方面用人单位是求贤若渴,而另一方面大学生却存在找工作难的问题。大部分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基本流于形式,学生基本没有到企业进行顶岗实习,充其量只是让企业的一些专家到学校进行讲座。学生走不出去,教师也是“闭门造车”,没有任何的专业实践经验,就直接参与教学活动,根本不了解市场需要什么,本专业应该培养什么。因此,造成了培养出来的学生得不到社会的认可。

2.4 合作意识与技能协作有待加强——团队协作较弱 对于房地产营销而言,对人才的首要要求就是一定要注重团队合作精神,在房地产实际营销过程中,如果一个人单干是永远也不能完成得很好。但是,这反映在实际生活之中,由于每位学生的个性有较大的差异,而且学生的个性也十分之强,那么这就导致了在工作上很难融入至一个团队之中,从而这就引发了学生个人的团队精神不足。笔者认为,若要能够与现代房地产营销的发展步伐相吻合,那么这就要求学生能够对综合性的知识加以学习,尤其是对团队协作精神方面的历练。

3 高职房地产销售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建议

3.1 针对目前专业房地产销售人员需求量的情况,部分有能力的高职院校可增设专门的房地产销售专业,以培养专业的房地产销售人才。另外,对于部分设立了房地产相关专业或市场营销专业的院校,可以在大二以后,分出房地产销售的专业方向进行培养,形成合理的专业知识结构体系,以满足各房地产企业对具备市场分析、营销策划、产品销售、客户管理能力等应用型房地产销售专人才形成了大量需求。

3.2 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与行业岗位结合。高职房地产销售专业教育是以市场为导向的,其教学内容的设置也应该以市场的岗位群要求为主导,依据个业需求和岗位群要求分群出若干项目,围绕这些项目,分析其必须的工作职责要求,提练出所涉及的学科知识、技能和素养。在课程设置和课堂教学过程中,必须围绕这些学科知识、技能和素养进行。

3.3 教师应定期到企业进行实践锻炼,增加实践操作技能和实际工作经验,有利于更好地完成实践教学,避免理论与实践脱节。另外,增加学生实习实训机会,除了校内实训室的仿真模拟实训,还必须定期安排学生到房地产销售企业进行实习,使理论联系实际,真正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

参考文献:

房地产销售论文篇7

一、数据处理

由于1月和2月数据的缺失,文章中每年的数据均是自3月开始统计当年第一季度的平均值,其中2004年至2006年的数据为3至12月的数据,2007年为3至11月的数据。

Denise Dipasquale和William C.Wheaton书中的公式为:销售周期=空置面积/销售速度。但是这一公式并不完全适用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尤其对于北京这样的大城市来说,每年大量外来人口到城市定居,对住房的需求有增无减,市场上房屋供给仍是以新房为主,二手房市场始终不够活跃而且销售和存量面积都缺乏官方的统计数据。所以本文借鉴的是刘洪玉在《吸纳周期――一个比空置率更能反应住宅市场的指标》一文中采用的公式:

对现有数据进行加工:

(一)上期空置面积

在Denise Dipasquale和William C.Wheaton的书中,空置面积即为本期市场上可租可售的房屋数量。由于本文只针对2004年至2007年的新建成商品住宅的销售周期进行研究,因此以2004年之前3年市场上竣工面积和销售面积之差为上期空置面积,而未考虑存量房市场中的可出租面积,取之前3年为限是因为完整的房地产销售周期大约在3年,经过计算,2001年至2003年销售面积和竣工面积之差为897.38万平方米。

(二)本期新增面积

文章中的本期新增面积采用的是中经网月度新竣工住宅面积,将月度累计值换算为每月的月度新竣工面积值,表示本月市场上新增的可供销售的商品住宅的面积,要注明的是这里忽略了从竣工到正式销售的时间差距,将竣工面积视作当月可以上市销售的面积。

(三)本期销售速度

本期销售速度即每月的销售面积,其计算方法基本同于本期新增面积,采用的也是中经网的月度销售数据,将累计值经过逐月相减得出当月销售面积。

(四)住宅平均价格

住宅平均价格是利用中经网的统计数据中的月度销售额和销售面积,二者相除得到的北京市月度的商品住宅平均价格。

二、统计分析

在计算第一期即2004年1-3月的平均销售周期时,将2001年至2003年的累计空置面积897.38万平方米与1-3月累计的新竣工面积(1-3月累计值,因1、2月数据缺失无法计算,只能统计一季度的平均销售周期,下同)相加,除以1-3月累计的销售面积,得出2004年一季度的销售周期,大约为9.44个月。

图1 2004年1月至2007年11月北京市商品住宅销售周期与平均价格变化趋势图

计算4月份的销售周期时,以2001-2003年的3年的空置面积加上2004年3月的月度新竣工面积,从中减去3月的月度销售面积,即为4月当期的上期空置面积,加上4月的新竣工面积,即可表示4月市场上可供销售的商品住宅面积,再除以4月的销售面积即可得出4月的销售周期。以下各月的计算方法均按照这种方法。经过计算,得出2004年-2007年的月度销售周期和商品住宅平均价格并描绘在图1中。

从图中我们可以看出,2004年至2007年4年来北京市商品房价格呈稳步上涨的趋势,从2004年第一季度的4270元/平方米一直到2007年11月的11376元/平方米,上涨了近200%。而销售周期从长期来看呈现不断缩短的趋势,从2004年最高接近12月的销售期达到2007年只有2个月的销售周期。从短期来看,在一年的时间里销售周期则呈周期性波动,每年第一季度的平均销售周期达到一年中的最大值,而到12月销售周期一般会是最小值。结合月度竣工数据分析,可以看出每年年末竣工数据和销售数据都同时达到最大值,市场呈现供销两旺的局面,这也符合北京房地产市场的特点:年初由于春节因素的影响,房地产市场通常较为平淡,大部分民工返乡过年,竣工数量急剧下降,而人们在春节期间也没有购置新房的意愿;而到年末开发商急于完成项目,避免由于春节停工带来的风险,大部分在建工程赶在春节前完工,而大部分有潜在购房需求的人们也希望在春节之前可以入住新房,所以市场呈现供需两旺的趋势。

再从销售周期与商品住宅平均价格的关系进行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月度的销售周期与当期的房地产价格走势基本成反向变动的趋势,价格随着销售周期的下降而上升,反之亦然。由于销售周期反映的是现有可供销售的商品住宅面积按照当期的销售速度全部售完需要的时间,所以取决于本期销售面积和市场上的竣工面积,销售周期越短反映了市场的需求越旺盛,价格也同时上涨,同样,市场吸纳能力越差,销售周期越长,商品住宅平均价格也会下降,趋于饱和。经过在SPSS中进行Person相关分析,得出结论如表1所示,销售周期(period)和平均价格(price)呈负相关关系,在99%置信水平下显著,相关系数为-0.466。

表1 2004年至2007年销售周期与平均价格相关分析结果periodpriceSales periodPearson Correlation1-.466(**)Sig.(2-tailed)..003N3939Average pricePearson Correlation-.466(**)1Sig.(2-tailed).003.N3939**Correlation is signific ant at the 0.01 level(2-tailed)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销售周期实际上是从市场供需角度来反映房地产市场的运行情况,当商品住宅供不应求时,销售量上升而竣工数量通常不能马上增加,从而导致销售周期变短而价格上升;当市场趋于疲软,销售速度变慢,但是竣工数量不可能马上下降,所以销售速度变慢,同期价格也在下降。可以说销售周期是利用微观经济学的供需影响价格的原理来建立一个反映商品住宅市场供需的指标,从而预测市场的运行状况。

此外,由于我国普通商品住宅销售仍以期房销售为主要形式,这一现象对销售周期指标的影响也不可忽视。我国商品房统计制度也自2005年8月进行了改革,对商品房现房和期房的销售面积分别进行统计,北京市的期房市场上的销售面积和供给面积应面积都远远大于现房市场上的销售和供给面积,所以将期房市场的运行情况进行统计有利于充分掌握不同市场的供需特点以制定相应的调控措施。

这里期房的销售面积采用的是北京市统计局网站的月度期房销售面积(累计值),再将其转换为当月销售面积;月度市场可供销售面积则是来自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网上自2006年5月开始统计的每天更新的期房住宅可售面积,这里采用的是每月最后一天的数值,这个数据恰好符合Denise Dipasquale和William C.Wheaton的书中定义的市场上可供销售的住宅面积的定义,可以代替公式中的分子即上期空置面积与本期新增面积之和,因此不用再进行修正。将可供销售面积和当期销售面积相除,即得当月期房销售周期。

同时,利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信息网中的信息,以“未签约住宅面积”为本期市场上可供销售的现房住宅面积,除以当期现房销售数据,得出现房销售周期,结果对比如图2所示。从图中可以看出,2006年下半年期房销售周期长于现房销售周期,而2007年这一形势发生了逆转,期房销售周期缩短,至2007年11月期房销售周期比现房短4个月,与2006年5月的局面恰好相反,但是由于现有可得的期房数据较少,而且也没有分别针对期房和现房统计平均价格,所以尚无法对其相关性进行统计分析,但是我们可以从上面的数据中看出,尽管在2005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风险报告中就提出逐步取消期房预售制度,但是2年过去了,期房销售依然火爆,每月的销售面积仍当月现房销售面积的数倍之多。这一现象的存在,不仅对现有的空置率统计指标产生影响,即使在销售周期指标的统计中也会产生干扰,比如在上文销售周期的统计中,空置面积和新增面积都只包括了现房的面积数据,而销售面积中则是包括了期房和现房的面积,分子偏小,分母偏大,所以计算的销售周期较《吸纳周期》一文中的结果要小。鉴于期房销售再进一段时间仍是普通商品住宅销售的主流形式,我国房地产市场统计制度应针对现行市场特点进行改进,充分落实期房预售登记制度,一方面有利于保障期房购买者的利益,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相关部门及时掌握市场运行状况。

图2 20065月至2007年11月现房销售周期与期房销售周期对比示意图

房地产销售论文篇8

“商品房包销,是指房地产开发商与包销商之间就特定商品房的销售进行协商,由包销商以一定的价格条件和付款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开发商买入全部商品房的一种商业经营行为。”[1]商品房包销作为房地产市场中的一种新的经济行为,是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期,从我国的台湾、香港地区引进并获得境内房地产开发商较广泛应用的一种商品房销售方式。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对商品房包销问题缺乏系统规定,2003年6月1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 条、第22条和第23条分别对包销期满未售房屋的处理、出卖人自行销售包销房屋的责任和包销纠纷中各方的诉讼地位作出了规定,对商品房包销的其他方面均未涉及。本文将尝试对商品房包销相关法律问题做出一些探索。

一、商品房包销的特点

之所以会产生商品房包销这种销售方式,是因为这种新的合作方式适应了激烈的房地产市场竞争的需要,为开发商和包销商的互利、共赢提供了可能。把握商品房包销的特征对于全面认识商品房包销这一商业模式具有重要意义。从包销商角度来看,商品房包销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1.买卖性。商品房包销具有买卖性的一面,包销商与开发商签订合同确定基价,实际上提前确定了包销商购买房产的价格,如果包销商不能把房屋全部卖出,则应以基价购买商品房。

2.性。包销商与开发商约定包销期限,包销人这个期限内享有销售权,且只能以开发商的名义进行销售,并对办理相关手续如签订合同盖章、办理房产过户等予以配合,即通常意义上的显明关系。

3.风险性。与一般的房地产不同,包销人必须在包销期限届满时买入剩余商品房,所以包销人应承担销售不力或形势不佳的买卖风险。

4.开发商与包销商之间法律关系具有可转换性。根据包销合同约定,包销合同双方的法律关系在包销期届满前后会发生转换。在包销期限内,包销商与开发商之间的关系是销售关系。包销期限届满,包销商如未将包销范围内的商品房全部售出,则按合同的约定按照包销基价购入剩余的商品房。对于这部分剩余的包销商品房,包销商与开发商之间的关系为买卖关系。[2]

二、商品房包销行为的法律属性

商品房包销这一特殊的操作模式在理论上存在一些分歧,特别是关于这一行为的法律属性问题,这个分歧可能导致各方在适用法律时意见不一。因此,正确认识商品房包销行为的法律性质,对实践中有效解决商品房包销纠纷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简单归纳而言,当前对商品房包销的性质主要有特殊买卖行为说,特殊行为说,和两合行为说。笔者赞同两合行为说。用特殊买卖行为说和特殊行为说来解释包销行为虽然具有一定程度的合理性,但是理论的构建不很清晰,而且存在缺陷;相比而言,两合行为说不但能够妥当解释这一特殊行为,而且能够比较清晰地展示包销行为的显著特点和法律规制途径。理由如下:

两合行为说具有理论和现实优势。综观商品房包销的运作过程,可以划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开发商委托包销商,确定包销基价,由包销商为其销售。包销商在一定期限内为开发商销售房屋,开发商和买主双方签约成交,包销商则收取溢价。因此在第一阶段,包销商处于人的地位,包销商以被人的名义为客户寻获买主、销售房屋,符合行为的特征,是一种典型的行为。第二阶段,包销期限到后,存在几种情形:其一,如果全部房屋都已经卖出,则在第一阶段双方的关系就已经完结,合同得到履行,即开发商和包销商实际上为完全关系,买卖关系前提不复存在;其二,若在约定期限届满而部分房屋仍未售出,开发商以事先约定的基价或一定折扣将房屋出售给包销商,则开发商与包销商之间成立买卖关系,应向有关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缴纳有关税费;其三,如果全部房屋都没能卖出,则关系结束,买卖前提就已经具备,双方建立买卖关系。因此,仅以买卖行为或者行为概括包销的属性就会存在明显的缺陷[3],最终完全履行的合同还是要定位于兼具和买卖行为的两合行为性质。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包销行为用是一种集买卖行为和行为与一体的新型民事法律行为。

三、商品房包销中的法律关系

基于上文对于包销特点和法律属性的分析,商品房包销中的法律关系就比较容易理清。在商品房包销过程中,法律关系可以分为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两个方面。内部关系即开发商与包销商之间的关系,外部关系即包销商或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的关系。[4]区分这两个方面的法律关系对于解决纠纷过程中确定法律主体至关重要。具体来说,商品房包销中各主体存在以下几种法律关系:

1.开发商与包销商之间的包销关系。

这个关系是包销中各种关系的核心。从上文中关于包销法律属性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开发商和包销商之间的包销关系可以分为两个层次,其一是在包销期限内,开发商将商品房让与包销商销售,包销商须以开发商的名义向购房者出售商品房,包销商与开发商对外是一种关系;其二是包销期满后,如果包销的商品房尚未全部售出,则按包销合同的约定,包销商应购入剩余的房屋,此时,包销商与开发商之间构成一种买卖关系。

2.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的买卖关系。

在商品房包销过程中,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只存在于第一阶段,即包销阶段。由于包销商在出售商品房时并非以自己的名义,商品房的所有者和拥有售房主体资格的都是开发商,因此,从实质上看商品房的买卖双方为开发商与购房者,开发商和购房者之间是一种实质意义上的买卖关系。

3.包销商与购房者之间的关系。

这二者间的法律关系比较简单。包销商只是作为开发商的人与购房者产生商业联系,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的合同效力并不直接及于包销商,包销商只具有一些交易的促成和辅助义务。

四、结语

经济的飞速发展催生了各领域的大胆创新,然而,全球金融危机正以沉重的代价告诫我们,创新在带来全新发展空间的同时,必然潜藏着许多风险,对这些风险的忽视可能让我们的创新成果前功尽弃,甚至得不偿失。商品房包销是一种正被广泛采用的商业模式,同时处于我国立法的空白区,因此对于包销中若干法律问题的探索很有必要。

参考文献:

房地产销售论文篇9

一、文献综述

张红、潘琦、郑思奇(2002)对北京商品住宅市场进行回归分析,说明住宅实际建造成本和实际生产总值对住宅价格有着显著的影响,而人口数和所有者实际资本成本的影响作用则不明显。张燃、林春阳、胡岷、周薇(2009)研究结果显示:除深圳外,其他一线城市实际房价收入比都要远高于理论房价收入比,表明这些城市的居民户对当地普通住宅的支付能力很差。肖晋、汪宝平、方俊(2009)认为,经济适用房解决的是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而商品房市场主要是为中等收入或高收入群体改善居住条件提供资源,两者在目标客户群上有明显的不同。经济适用住房虽然会对附近商品房价格产生一定影响,但不会对全市整体房价造成很大冲击。

二、房价增长理论模型的设定

本文选取2000~2008年间北京商品房屋的有关数据进行分析。以各时期的房屋销售价格指数作为被解释变量Price。影响房屋销售价格的因素很多,考虑到实证研究的需要和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选取以下几个被解释变量作为房屋销售价格指数的影响因素:

(一)按可比价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指数(上期=100)gdp。代表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发展水平与房价存在着密切的关系。理论上,一个地区经济越发达。房屋销售的价格越高,因而两者之间应该存在正相关。

房地产销售论文篇10

0 引言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从2012年开始对部分行业实施营改增后,至此,所有行业全部营改增,营业税正式退出历史舞台。笔者着重谈一谈以下几个问题。

1 房地产企业老项目营改增后,前后税负测算

房地产企业新老项目划分标准:依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同的规定》第一条第(三)项第9款规定:“房地产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依据第(七)项第7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该行为属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该文中最重要的两个字是“可以”,不是必须,企业有选择权,可以选择一般计税方法,也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

那么我们通过下面的举例来看一下,房地产企业老项目营改增前后税负的变化。

通过表1所示,所得结论:房地产企业老项目营改增前后税负没有变化,但税额减少了1,066.67元,主要原因是销售收入营改增前是含税价,营改增后是不含税价的影响,这也是营业税和增值税的最大区别。

2 不同计税方法对利润表的影响

依据政策,房地产企业可以选择一般计税方法,也可以选择适

用简易计税办法。下面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讲解一下,房地产老项目在已编制16年预计利润表的前提下,实施营改增,采用不同的计税方法对利润表的影响。假设某房地产企业,有一在售的老项目,2016年预计利润表各数据如下:销售收入8000万元,销售成本5200万元,销售税金608万元,销售管理费用900万元,贷款利息支出200万元,利润总额1092万元。

通过表2所示,所得结论为:

①营改增以后不同的计税方法下对预计利润表中的销售收入有直接影响,其中简易计税方法下销售收入与营改增前对比减少380.1万元,一般计税方法下销售收入与营改增前对比减少792.8万元,理由是简计税方法下增值税税率为5%,一般计税方法下增值税税率为11%;

②对预计利润表中利润总额有直接影响,其中简易计税方法下利润总额与营改增前利润总额对比增加25.1万元,一般计税方法下利润总额比营改增前利润总额减少348.7万元,理由是简易计税方法下,不涉及抵扣进项税问题,销售收入的减少幅度小于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减少幅度,营业税金及附加只考虑与销售相关的土地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等,增值税是价外税,不计入损益科目,所以利润总额提高25.1万元;一般计税方法下涉及抵扣进项税额,但是房地产老项目已完工,处于现房销售状态,没有相应的成本类票据可以抵扣进项税,只能按发生的销售管理费来抵扣进项税,能抵扣的票据来源特别少,金额也特别小,但同时一般计税方法下销售收入的增值税率为11%,大大降低不含税销售收入的金额,同时加大应交增值税,在不含税销售收入降低幅度大于营业税金及附加的降低幅度,同时,在销售管理费部分只能取得较少、金额较小的进项税发票,导致利润总额大幅降低至348.7万元,

综合上所述,房地产企业在售老项目,应该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选择按简易计税办法,只有这样,营改增前后的税负才没有变化,但利润总额能相应增加,如果选择按一般计税方法,适得其反,税负增加,利润总额大幅下降。

3 房地产企业新老项目税款预缴、申报、发票管理

税款预缴: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房地产开

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二节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应预缴税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11%的适用税率计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也就是说,房地产新项目和老项目中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按11%的适用税率计算,老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按5%的适用税率计算;这里有一点需要注意,无论是新、老项目,只要是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公式如下:

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11%)

依据第二章第一节第五条,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支付的土地价款,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是指当期进行纳税申报的增值税销售额对应的建筑面积。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是指房地产项目可以出售的总建筑面积,不包括销售房地产项目时未单独作价结算的配套公共设施的建筑面积。支付的土地价款,是指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受政府委托收取土地价款的单位直接支付的土地价款。

纳税申报:房地产老项目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5%征收率全额申报,扣减预缴,未抵减完的预缴税款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房地产老项目选择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及新项目,按面积配比土地价款,按照11%税率,扣减预缴后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未抵减完的预缴税款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发票管理:无论是房地产新项目、老项目,增值税普通发票、专用发票都可以自行开具,但是在2016年4月30日前收取并已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的预收款,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其他个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参 考 文 献

房地产销售论文篇11

一、营销策划

房地产营销策划是一项系统工程,它统筹所有房地产销售及宣传推广工作。是房地产开发商为了取得理想的销售推广效果,在进行环境分析的基础上,利用其可动用的各种外部及内部资源进行优化组合,制定计划并统筹执行的过程。一个新的楼盘的营销工作一般可以分为前、中、后三个时期,每一个过程与环节都很重要。一个楼盘想要搞得成功,必须具备全局性的营销观念,进行所谓“整体营销”、“全程营销”。因此房地产营销策划不但包括房地产营销战略与战术分析,还在在此基础上确立投资地点、物业主题、规划设计,处理残局以及物色好策划人员等一系列策划工作。

二、房地产营销策划的必要性

随着房地产产业的不断发展,各企业之间把竞争力主要放在了市场营销上。一个正确的营销策略不仅需要对自身企业的充分认识,还需要对外部市场及客户进行足够的调查与分析,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

一个好的营销策划对开发商的在经营和决策方面有以下作用:

1.可以帮助开发商明确目标市场和客户群体,确定投资方向

不同的客户对商品有不同的要求,不同的要求决定着商品的等级、规格、形式、特点,我们通过房地产营销策划的前期市场调研,确定房地产商品的投资方向与设计目标。

2.有利于房地产销售困难的解决

房地产商开发商品最终都是以销售商品来获取利益,但在销售过程中还是需要一些销售技巧,这就利用到了销售策划方案。销售策划方案可以给地产商提供如何定价,如何宣传等方面的知识,帮助地产商更好的销售。

三、房地产市场营销存在的问题

1.市场调研不足,对市场需求分析不足

市场调研方法单一,不论楼盘大小,取样总是同一常量;缺乏项目规模、位置特点等与消费者的关系的整体了解;样本数据不足,导致调查结果与实际差距很大。对市场实际需求分析不足导致房地产市场营销停滞。

2.目标市场与市场定位的混淆

目标市场和市场定位这两个概念是市场营销的基础,没有明显的目标市场和清晰的市场定位,一切策划和营销就会变得无的放矢和摇摆不定。然而实践中有时会混淆这两个概念,对目标市场的特征和偏好尚未明了,就直接做市场定位,使得市场定位缺乏实在可靠的支撑。目前多数房地产企业产品定位模糊,影响产品总体销售。

3.宣传过分依赖于广告,且宣传手段单一

房地产开发商为了项目营销,大量使用广告宣传,不仅成本较高且效果不好。目前房地产广告过剩,虚假成分较高,干扰了房地产企业的健康发展,损害了房地产行业的形象及信用,大量的消费者对广告存在不信任的态度,影响产品销售。

4.房地产营销研究专业人员较少

目前,房地产营销理论与实践缺乏结合,主要是房地产营销研究专业人员较少,多数房地产研究人员为有过几个成功案例的商或者是学过市场营销的学院派教授。前者注重的是经验且理论知识较少,后者注重的是理论缺乏实践,能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的人少之又少。

5.商品卖点把握不准确,过度炒作

卖点:无非就是产品与众不同的特点、特色。这些特点、特色一方面是是产品自身与生俱来的,另一方面是通过营销策划人员的想象力、创造力产生的。一个房地产项目卖点有很多,例如:房型、规划、基础设施、物业等等,但是很多房地产商和营销策划人员会选择概念炒作,以概念做为产品的卖点,例如:生态绿色,人文,欧美风格等概念层出不穷。一味的只想制造轰动的传播效果,造成消费者听觉冲击,反而忽略了消费者真正的需求。这种做法有时会让消费者很迷茫。

四、解决房地产营销问题的策略

1.加强市场调研,准确分析市场需求

市场调研时,要有针对性的对项目规模、特点等,同消费对象的关系从整体上进行了解及把握;准确了解当时的市场需求情况。调查结束后,应科学全面地进行分析与预测市场前景。确定企业投资方向。

调研流程:调研计划撰写——调研问卷设计——调研问卷实施——调研问卷收集、整理——数据分析——调研报告撰写。

2.明确市场定位

应该明确目标市场与市场定位的分别,市场定位是企业及产品确定在目标市场上所处的位置。明确的使企业的产品和形象在目标顾客的心理上占据一个独特、有价值的位置。明确产品定位及特点,从而使产品在今后的销售中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适度宣传,拓宽宣传渠道

不能过度的宣传,使消费者出现疲劳,也不能过分依赖于广告宣传,应拓宽宣传渠道。拒绝虚假欺骗成分,做到以诚信为基础。或者可以创造出一个自己的品牌,通过品牌效应增加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度。同时可以增加新颖的宣传方式,吸引顾客的兴趣,例如:宣传短信,网络营销,网上论坛等。

4.加强对房地产营销人员的培养

人们都说二十一世纪人才最重要,一个好的营销人才可以为地产商带来巨大的收益。所以,我们可以加强对营销人员的培养,让顾客可以看到我们的专业性,技术性,更重要的是诚信,从而吸引更多的消费者的目光。

对于销售人才的培养我们可以通过定期组织销售人员学习,为销售人员提供互相学习,相互交流的机会等方法来实现。这样才能让房地产营销的理论与实践更好的结合。

5.了解商品卖点,实事求是,避免炒作

营销人员应该从客户和市场需要出发,要了解特定的商品有特定的消费群体,所以要根据顾客的不同而不是通过商品的不同来细分商品。要及时把握客户的需求,根据客户的需求和商品自身的特色选取最能打动顾客的卖点,而不是在不了解顾客的需求的情况下就一味的将商品的全部卖点说出,让顾客感到迷茫。

营销人员在商品营销策划时也要做到实事求是,不夸大商品特点,避免概念销售,不讲大话、空话,谨慎销售避免炒作,让消费者更加了解商品特色,明确自己的购买目标,从而使商品更好的销售。

房地产销售论文篇12

(二)产品设计:为了满足消费者需要,对设计者而言,应放下专业人士的架子去听一听你设计的房子中住户的想法,去听听策划人员的意见;对策划者而言,加强自己专业知识的学习,真正的深入群众去探求市场的声音。关键是整合设计的产品属性与策划的市场属性,找到中间的最佳结合点。设计建筑设计师与策划专员应该共同商讨、相互协作,根据目标客户的特性分析,作出房产项目的规划设计、建筑设计、环境设计、户型设计、配套设计、物业服务等。

(三)品牌设计:我国目前房地产品牌策略以副品牌为主导,即将现有品牌与一个新品牌相结合,从而为产品冠牌的方法。如万科开发的万科-星园、万科-青青家园等楼盘,既可以从整体上对公司品牌的联想和价值加以利用,又可以创造具体的品牌信念,帮助消费者更形象地了解新产品。

建立产品品牌之后,更要注重品牌关系,树立良好的品牌关系,首先就是保证房屋质量,实现品牌承诺,这是基本的要求。其次,提供附加产品,这是消费者购房时所得到的附加服务和附加利益。最后,实施客户关系管理(CRM),通过网络、市场调查等手段收集信息建立数据库,对客户信息进行长期跟踪管理。

二、房地产价格策略(Price)

一种是成本+竞争定价策略,即首先计算出项目总成本,再根据竞争对手的价格情况,加上预期利润,从而得出本楼盘价格。这种典型的“产品主导型”定价策略蕴含着定价过高产品滞销的风险和定价过低较难赢取超高额利润的风险。

另外一种是消费者需求加竞争定价策略,它的最大好处就是以消费者的潜在心理接受价格为出发点,以竞争对手为参照,无论规划、设计、建筑、户型、配套、营销均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为原则,并时刻注意区别或跟随竞争对手,因而实现高额利润或快速回笼资金的各种措施、手段、过程始终都处于可控制状态,能使开发效率达到最高。

三、房地产营销渠道策略(Place)

目前我国房地产行业中,房地产营销渠道策略可以大致分为直接销售、委托推销、网络营销以及其他近几年兴起的新型渠道策略。

直接销售,最常见的形式就是派出房地产销售人员,在一个固定的场所主要是现场售房处,来为需要买房的顾客和准顾客提供服务。虽然这种渠道模式可以帮助房地产开发企业节省一笔数量可观的委托推销的费用(相当于售价的1.5%~3.0%),但销售经验的不足和销售网络的缺乏也是这种销售渠道的致命缺陷。

委托,相对于直接销售策略,分散了企业开发房地产的风险,而且中介机构由于工作的范围、特性,以及对于市场趋势的了解,对于目标市场的掌握以及对于消费心理的研究比开发商深入得多,更容易把握市场机会,能更快销售房产。

许多房地产商也利用因特网资源,打破地域限制,进行远程信息传播,面广量大,其营销内容详实生动、图文并茂,可以全方位地展示房地产产品的外形和内部结构,同时还可以进行室内装饰和家具布置的模拟,为潜在购房者提供了诸多方便。

伴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在保持既有的模式下,一些新的渠道开始出现,我国的房地产营销渠道也呈现出全方位、多样化的局面。

四、房地产营销促销策略(Promotion)

房地产促销策略可以分为人员促销和非人员促销两大类:

人员促销是一种传统的推销方法,一方面是靠外聘的工作人员在人流量大的闹市区或新楼盘集中区域向潜在消费者发放其房地产宣传资料,成本低同时还起到广而告之的作用;另一方面是通过专业的销售公司的销售顾问向客户详细介绍其房地产的情况,促成买卖成交的活动。

非人员推销又有广告、营业推广和公共关系等多种形式。在实际促销过程中,这些方式综合起来构成促销组合策略。

(一)房地产广告

房地产广告可供选择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印刷广告。主要载体有报刊、杂志、有关专业书籍以及开发商或其商自行印刷的宣传材料等;(2)视听广告。如电视、电影、霓虹灯、广告牌以及电台、广播等传媒方式;(3)户外广告。房地产推出时机确定后,在施工现场竖立的现场广告牌以及工地四周围墙上的宣传广告,用以介绍开发项目情况,预告房地产即将推出,诱导消费者购屋欲望。(4)布置精致样板房。房地产企业通过设计样板房,表现完美格局和完善生活机能,并加强装修与施工,让消费者产生具体的临场感。

(二)营业推广

开发商可以通过开展大规模的住房知识普及活动,向广大消费者介绍房屋建筑选择标准、住宅装修知识、住房贷款方法和程序以及商品房购置手续和政府相关税费,或者举行开盘或认购仪式、项目研讨会、新闻会、寻找明星代言人、举办文化与休闲活动、业主联谊会等,这些活动可以极大地提高房地产企业的知名度,有助于提高销售量。

(三)公共关系

房地产公共关系促销活动包括人为制造新闻点,引得媒体争相报道,享受无偿广告以及建立与各方面的良好关系,比如与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其它社会组织的合作以及开发商之间的合作。

目前我国房地产业正步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房地产营销已然成为房地产开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场营销组合理论基础上分析房地产营销策略,这对提高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诸多方面都起着重要的作用,对整个房地产行业而言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刘艳,浅谈房地产营销策略[J],沈阳干部学刊,2005(6)

[2]杜宇,试论房地产营销策略[J],中国科技信息,2006(4)

房地产销售论文篇13

    1房地产策划专业人才市场需求日益增长、就业空间广阔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中国房地产界衍生了一个特殊的新兴职业——房地产策划师。据住建部中国房地产研究会研究报告指出:“中国目前有65%的房产企业急需策划人员,有90%的企业出现岗位空缺。”这表明,目前中国从事房地产策划工作的人员还远远不够,专业人员更是少之又少,在房地产作为我国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今天,随着中国城市化,城市国际化的进程的加快,市场需求越来越大,据智联招聘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房地产策划师已经连续三年蝉联智联招聘十大热门职位。 2005年3月为了满足对房地产策划师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式推出《房地产策划师国家职业标准》,并将房地产策划师正式列入《中国职业大典》,并将房地产策划师共分为四个等级。 

房地产策划师可在大中型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事投资分析、开发、策划、销售工作;在房地产估价机构从事估价、咨询工作;在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从事经纪、销售、咨询工作;在物业管理企业从事物业服务与管理工作;也可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土地拍卖行、资产评估事务所从事相关岗位等等多种工作。 

2房地产策划师的专业能力的培养和职业能力特征 

2.1房地产策划师的专业能力的培养 

房地产策划师的专业能力培养,需要通过系统学习和掌握现代房地产市场营销及策划理论、销售与管理基础理论、规划设计等知识,锻炼房地产市场调查、项目策划、房屋销售技能及管理等专业能力,同时要加强熟悉房地产政策法规。 

2.2房地产策划师的职业能力特征 

房地产策划师的职业能力特征包括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观察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协调合作能力以及信息处理能力和计算能力。同时,房地产策划师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房地产市场营销专业课程和教学内容体系改革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指出,“课程和教学内容体系改革是高职高专教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要按照突出应用性、实践性的原则重组课程内容”;“教学内容改革与教学方法、手段改革相结合”;“教学内容要突出基础理论知识的应用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基础理论教学要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专业课教学要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等。这无疑为创建富于高等职业教育特色的课程体系指明了方向。 

3.1科学系统地进行专业课程体系设计 

专业知识主要课程可以设计安排经济数学、统计学、管理学、房地产概论、房地产经济学、房地产市场营销学、消费者心理学、房地产市场调查与分析、房地产市场策划、房地产商务谈判及推销技巧、公关礼仪、房地产定价理论、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理论、房地产经纪实务、建筑概论、房屋结构与识图、城市规划设计基础、建筑工程概预算、物业管理、房屋维修与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学、房地产投资分析与开发经营、经济法实务、房地产法律法规等课程。 

从事房地产策划与销售管理等工作,对房地产项目的规划设计、房地产营销与工程建设的关系等方面要求较多,涉及的学科包括建筑学、城市规划、内外环境以及建筑工程建设、工程概预算、建筑结构、建筑设备与材料等基础知识。房地产项目开发早期就较多涉及到与房地产营销后期的协调,如售楼处包装、样板房建设、销售培训内容等,但随着房地产营销意识的深入,房地产产品本身越来越受到重视,根据市场和自身条件而确定房地产产品定位,从营销角度出发指导规划设计已成为普遍做法,这就要求房地产策划师具备更为专业的知识。

3.2加强校内“房地产实训中心”和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 

建设房地产产品概念展示厅(配置房地产主题概念的模型、效果图、沙盘及展示设备),满足形成房地产概念资料库,满足专业及专业群建筑产品从认知与运营等方面的教学需要功能; 

建设概念设计实训室(配置概念设计用桌椅,多媒体教学设施设备,设计资料库),满足包括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设计初步、建筑设计原理、建筑设计、景观设计规划等基本技能的实训功能;&n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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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房地产营销实训大厅(配置楼盘沙盘,洽谈桌椅,销售管理软件及其它售楼道具),满足开展销售策划与销售实务技能实训,组织学生进行网上房产营销业务房地产网上交易与交流平台,满足房地产营销员培训需要; 

建设样板间实训室,通过建筑构造、装饰构造节点剖析与展示,满足房地产产品销售、建筑构造、装饰构造等方面的教学和实训需要,满足房地产营销员培训需要; 

建设物业设备实训室(配置各类物业设备,包括消防系统,楼宇智能化运行系统等),满足建筑设备安装施工、设备运行、物业管理等方面的教学工作需要,提供建筑设备安装施工、运行、调试、物业管理等方面的教学工作需要和物业管理公司员工上岗培训需要。 

在加强院内“房地产实训中心”的同时,要加强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与利用。通过与多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物业管理企业等签订了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协议,已形成长期稳定的实习基地。这些校外实习基地一方面为学生成才提供了良好的实践机会和实践条件,另一方面为这些企业输入了新鲜血液并储备了急需的人才。 

.加强《房地产市场营销》课程改革和精品课程建设 

《房地产市场营销》课程是房地产市场营销专业的一门主干专业核心必修课,是一门实践性、应用性很强的一门课程,对学生从事房地产行业的策划、销售等相关职业能力培养起主要支撑作用,可以帮助分析房地产市场,掌握策划与销售规律。因此,在教学过程中,需要对本课程进行多方面的改革尝试。 

)自编教材、建立教材群,并重组课程内容,与房地产行业对执业人员的职业认证要求结合起来。采用“双教材”教学,即文字教材与多媒体教材相结合。 

)进行教学模式创新。有针对性地采取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课堂与实习地点一体化等行动导向的教学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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