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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审计论文实用13篇

国家审计论文
国家审计论文篇1

《辞海》关于“文化”的解释是:“文化,从广义来说,指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从狭义来说,指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审计文化,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一种制度和组织机构,应该从狭义的文化概念来理解比较合适。从实践的角度看,研究审计文化的概念,并不是要对审计从物质到精神进行新的全面的理论概括,而是要对审计实践中属于精神层面的东西进行系统的理性思考。因此,审计文化的概念不宜作太宽泛的定义。从审计本身的特点来看,审计虽然实务性很强,但它并不直接创造物质财富,连管理都不直接参与,审计物质文化问题的研究没有太多的实际意义。另外,国家审计文化属于部门行政文化,是行政文化的一部分。行政文化同时又是政治文化的一个方面。目前,国内外政治学家都是只从观念文化的角度理解政治文化。因此,正如把行政文化理解为“行政物质文化、行政制度文化和行政精神文化的有机结合的整体”,与政治文化的内涵相冲突一样,把审计物质文化也纳入审计文化的范畴,就显得过于宽泛。

因此,关于审计文化的概念,应当从文化的狭义概念进行推演,从三种审计的实践出发,加以定义。根据文化的狭义定义,审计文化应包括四方面的内容,即审计精神文化,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审计信息文化、审计制度文化和审计组织文化。审计的精神文化分为国家审计、民间审计和内部审计三种类型,每种审计精神文化都有与之相适应的审计制度、审计组织机构和审计信息模式。本文专门研究国家审计文化。

二、国家审计精神文化

审计精神文化在审计文化中处于核心地位。理论上,它包括审计价值观念、审计思维方式、审计职业道德等内容。国家审计精神文化,以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和推进国家民主与法制建设为核心理念。

(一)国家审计的核心价值观

国家审计的价值观,是指审计工作所追求的目标和所希望发挥的作用。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条件下,不同的审计组织的审计价值取向是不同的,有为维护王权服务的,有为资本市场提供真实信息的,为组织内部改善管理服务的,等等。我国国家审计的价值观,最主要的就是民主政治观,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在工作过程中的查错观和服务观。

国家审计的核心价值观,就是民主政治观。民主政治的形式有很多种,不仅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三权分立制度是民主政治的形式,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主制度同样是现代民主政治的重要形式。现代国家审计本身就是现代民主政治的产物。它是在法律框架下,对政府及公营事业运转的成果和效益进行检查和评价的一项专业活动,其实质是一种国家权力制约机制,是推动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重要工具。从不同的角度,对国家审计的价值观可以作出不同的概括;在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历史时期,国家审计的价值观的表现形式也必然不同;但是,作为现代国家审计的核心价值观,作为现代国家审计的基本价值取向,必然是为了不断推动和促进国家民主与法制的进步与完善。

国家审计的查错观和服务观与民主政治观是紧密相关的。它是民主政治观在历史实践中的具体化。促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进步与完善,这是国家审计民主政治观的本质要求。但是,在国家审计实践中,这一本质目标的实现是分步实现的。从这一目标出发,第一个具体目标就是要发现问题,这就涉及国家审计的查错观。国家审计还有第二个具体目标,就是管理目标,促进管理机制的完善。第三个具体目标就是效益目标,促进公共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国家审计的管理目标和效益目标,就是国家审计服务观的内容。

国家审计的查错观,讲的是审计的首要职责就是发现问题。但是,审计的发现问题究竟是为了什么?它与管理部门的经济监督有什么区别?这实际上就是国家审计的价值取向问题。这种价值取向并不是一个固定的东西,它往往具有明显的时代印记。管理部门的查错行为一般与纠错、处罚行为直接相关联,而审计机关的查错,有些与纠错和处罚直接相关(因为我国审计机关依法拥有一定的处罚权),但更多、更主要的是一种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和依法公告权。特别是审计结果的依法公告,是现代审计查错处理的主要形式。审计机关查出的问题,是要经过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这一法定程序的。不管你能否改正,也不管你何时改正,依据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要求,审计机关都要向纳税人公告的,维护纳税人的知情权,同时促进国家政策法规的不断完善。审计查错,不是着力于每个具体问题的全部解决,而是在于国家整个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的协调与完善。因此,现代审计查错,关注的是重大问题、主要问题,特别是倾向性问题、制度性问题等。

国家审计的服务观与查错观是一个有机整体,是对立的统一。查错观要求通过审计能够发现被审计单位管理的薄弱环节,而服务观则要求,通过审计促进被审计单位主动落实责任,加强管理,并且要提高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益。发现问题只是第一个具体目标,还要有第二个具体目标,就是主要着眼于整改财经秩序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着眼于深化改革、制定规章、严格管理,堵塞漏洞,而不仅仅是要求进行技术性的调账和纠正。它要求要督促、推动(但不是代替或干预)被审计单位提高管理水平。服务观要求还要有第三个具体目标,就是提高公共资金使用效益,提高绩效水平,这就要开展效益审计。根据国家审计的民主政治观,国家审计是一种具有高度目标意识的活动,审计机关与被审计单位在管理目标和效益目标方面是一致的。因此,审计机关要与被审计单位有更多的相互沟通,要把促进整改、提高的工作目标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

(二)国家审计道德

什么是道德?道德不同于制度,它不具有行政强制性。它是以善恶为标准,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的力量,来调整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它是习惯性、舆论性的行为原则和行为规范的总和。职业道德是以高尚与低下为标准的职业行为原则和行为规范。国家审计道德主要是一种职业道德。国家审计机关不承担任何政府行政管理任务,它是独立从事审计活动的专业部门。国家审计道德是维护和保持国家审计公平公正的必要条件之一。

国家审计道德的形成,是一个历史的沉积过程,要有深厚的传统积淀。充分了解、科学总结过去的历史,才能构筑国家审计道德的根基。国家审计道德同时又是一个不断扬弃的历史过程,既克服又保留,克服落后的审计道德文化,保留进步的审计道德文化。但是,国家审计道德并不总是向后看的。国家审计的职业理想就是推动国家审计道德文化与时俱进的内在动力。

国家审计道德与国家审计独立性密不可分。谈到国家审计的独立审计意识,一般可以从经济的角度进行观察,主要讲的是经济受托责任,但国家审计更多的是一种政治受托责任。国家审计的独立审计意识与民间审计的独立审计意识有着本质的不同。国家审计的独立审计意识,不是类似民间审计组织相对于委托者和被审计对象的第三者的意识。国家审计是法定审计,一般没有具体的委托者。审计机关在政府最高首长的领导下开展审计工作,它首先要对政府最高首长负责;国家审计制度是宪法规定的,审计机关必须对法律负责;国家审计,说到底,是代表纳税人进行审计,它必须对纳税人负责。因此,国家审计的独立审计意识,更强调的是国家审计在权力制约机制中的法定作用,强调的是国家审计在政府宏观调控中的特殊作用,强调的是国家审计在公共资金使用安全和使用效益的守夜人的作用。国家审计的独立审计意识,是审计道德的重要内容。国家审计独立性不是一次性完成的,它与国家的政治体制,与民主政治的历史进程密切相关。它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国家审计的独立审计意识总是与国家民主政治发展的需要相适应的。

国家审计职业责任,是国家审计道德的集中体现。国家审计是一种特殊的职业,它负有特殊的时代责任和历史责任。它的时代责任,主要是一种国家民主与法制的推进责任,是政府工作透明化与人大监督具体化的重要媒介与工具。它的历史责任最终体现在国家审计要对纳税人负责。

国家审计职业纪律,是国家审计独立性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国家审计职业纪律的核心,就是从经济上割断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对象的利益关系,在思想上始终保持客观公正。

国家审计职业品格,是审计道德的人格化。例如敢说真话:敢于碰硬,履行审计职责刚正不阿;服务大局:审时度势,突出重点,不拘泥于小账小事;业务过硬:查得出重大问题,经得起质量检验;廉洁从审,手不短,嘴不软,等等。国家审计品格,实际上就是国家审计的综合形象。

(三)国家审计的职业技能水平

国家审计职业技能水平,是审计胜任能力的基本标准,也是实践国家审计道德的前提条件。很难设想,一个没有必要的审计职业技能或审计职业技能不高的人,能够在国家审计活动中表现出很高的国家审计道德。不断提高审计职业技能水平,也是履行国家审计职责的基本要求。国家审计的发展与国家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发展,与国家财政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改革、创新和发展密切相关。审计职业技能的内涵与水平必须与之相适应。

(四)国家审计的工作目标与方式方法

国家审计属于国家的管理活动,我国的国家审计同时属于政府的管理活动。国家审计的方式与方法,与国家政治文化和国家行政文化的发展紧密相关,与现代民主政治的发展密不可分。

国家审计是一种目的性很强的活动,特别是审计的专业性目标。审计专业性目标的特点,主要是从审计的专业行为本身出发的。国家审计还有一种超专业的目标,一种审计文化的目标。这种目标主要是从国家审计作用的角度出发,将审计专业目标与国家的整体目标结合成有机的整体。国家审计的工作目标,简单地说,就是真实合法效益。但是,一般往往从经济的角度谈的比较多,从文化的角度谈的比较少,实践的难度也比较大。

国家的发展包括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四大方面。经济的发展一般更注重效率;社会的稳定和进步一般则更需要兼顾公平。当然,效率与公平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会有不同的侧重点。政治的发展方向主要是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主要内容的政治文明;文化的发展主要是精神文化的丰富。审计机关的关注点,总是党和各级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制定或实施的政策制度和公共资源的分配。它经常和直接关注的是其具体管理过程的真实合法效益,但是,它追求的整体目标则是其在国家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进步的宏观目标中的真实合法效益。这种审计整体目标与审计专业目标间的联系既是内在的,又是潜在的;既有客观必然性,又不是自发实现的。促进国家政策法规的完善,是审计工作的基本目标,也是审计工作的最终归宿。无论是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审计,还是政府行为的效益审计,最终对国家政策法规施加影响都是审计机关的重要使命。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的稳定进步,是国家和政府的工作目标,也同样是国家审计工作的重要评价标准。因此,始终强调国家审计工作的整体目标,既是审计机关管理的方向性的重要任务,也是审计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国家审计的工作方式,不同于国家审计的业务实施方式。它是国家审计工作整体思路的实践形式。依法审计,突出重点,是国家审计的基本工作方式。所谓依法审计,绝不是简单地、机械地执行法律条文,而是科学认识审计机关在国家机器中的法律地位,全面履行国家审计的法定职责。从审计文化的角度观察,依法审计的内涵是非常丰富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揭露与处罚违法违规行为,这是依法审计;按照财经制度规章,查错纠弊,这也是依法审计;依据政府部门的法定职责,揭露和评价政府部门行为的效益性,这也是依法审计;依据审计机关的法定职责,发现国家政策法规不完善或有空白的问题,提出积极的审计建议,这也是依法审计;依据法定审计职责,对现实中的法律缺失问题的审计处理和政策法规性的专门建议,也是依法审计;根据国家经济工作中心的要求和国家关于改革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的需要,发现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这同样是依法审计,而且是更重要的审计。依法审计是对审计机关与被审计对象关系的基本要求,也是对审计机关本身的基本要求。从审计机关自身来说,法定审计职责必须全面履行,法定审计程序必须执行。突出重点,在审计实践中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审计的法定职责范围是全面的,被审计对象的数量远大于国家审计的直接审计能力。突出重点,是国家审计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的唯一途径。同时,突出重点,才能有效保持国家审计整体目标的统一性,才能充分发挥国家审计在权力制约机制中和政府责任履行机制中的双重作用。国家审计的重点,是一个历史的概念,又是一个与时俱进的概念。它的生命力也正在于此。

国家审计工作的基本方法,一般有这样几种形式:一是揭露与处罚。它侧重于内部通报与直接处罚。这种揭露与处罚一般都是或主要是针对单位、部门,很少涉及当事人或领导者的责任。二是公开揭露与提出审计建议。它侧重于审计信息的透明化。客观上它是对事不对人,实质上它是明对事,暗对人。审计公开的效果要远大于审计直接处罚的效果。三是公开进行绩效评价。审计的绩效评价,不同于管理部门的绩效考评。首先,它是基于被审计对象法定经济职责履行情况的评价,不是全面的评价。其次,它是对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最基本的效果的评价,重点还是揭露效益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国家审计信息文化

国家审计信息文化,是审计精神文化的基本载体和传播形式。

(一)审计语言

审计语言是审计信息文化的基本工具。从审计实践的角度来看,审计语言可以分为三种形式,即审计工作语言、审计报告语言和审计公告语言。这三种语言的对象不同、目的不同,其内容与形式都有区别。从理论上对此做出明确的界定,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审计工作语言,是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运用的审计专业语言。它的应用范围,主要体现在国家审计的内部审计文书上。审计作为一种专业性很强的活动,必须有自己的专门术语和专业知识。审计工作语言主要是记录审计活动和交流审计信息时使用的审计专业语言。

审计报告语言,是审计人员结束具体审计实施过程后,向审计领导提交审计报告中运用的审计语言。它的主要目的不是反映专业审计活动的全过程,而是要集中反映审计成果和审计主体的分析意见。因此,审计报告语言,除必要的审计专业术语外,不必有过多的审计专业语言。强调审计报告语言与审计工作语言的区别的目的,就是要提高审计报告的审计目标意识,突出重点。

审计公告语言,是审计机关向政府领导、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的语言,以及向公众公告审计信息时运用的语言。审计公告语言的对象完全不同于审计工作语言和审计报告语言的对象,在保证准确反映审计信息的前提下,应当尽量避免使用审计专业语言和审计专业省略语,应当适当增加分析性、说明性和解释性的语言。目的就是让人看得懂,并能正确理解审计信息的本质内涵。

(二)国家审计文书

审计文书是审计组织特有的文书形式。国家审计文书是国家审计精神文化的主要有形形式,也是国家审计精神文化的基础性载体。

国家审计文书的本质,是审计行为与审计对象行为的法制结合形式。它包含两层含义:一是这里的审计行为和审计对象行为,不是任意的审计行为和任意的审计对象行为,而是与特定审计对象直接相关的审计行为和审计行为观照(作用)过的审计对象行为。二是审计行为与审计对象行为必须是直接与法治相关的行为。从审计行为来说,不仅其本身要严格限定在法制规范范围之内,而且审计成果必须是准确适用法律法规的结果;从审计对象行为来说,确实具有违反法律法规的事实存在。

国家审计文书的基本特征,在于它是审计成果的全过程形成记录。它包括这样几层含义:一是审计文书以审计成果为起始目标和终极形式;二是审计文书完整地反映项目审计的整个过程,内容要全面;三是审计文书以系列形式出现,不能缺失;四是审计文书记录的审计成果包括揭露问题和客观评价。

(三)计算机审计信息

计算机审计信息在审计信息文化中的作用正在以几何级数增长。计算机审计信息正在改变着审计技术和审计方法,也在改变着审计的观念。

计算机审计信息,涉及审计对象信息、审计法规信息、审计过程信息和审计管理信息等各个方面。

(四)审计信息的对外媒介

审计信息实际上包括两种:一种是指审计过程中的动态性信息,一种是指审计结果性信息。审计信息的媒介,主要指审计结果性信息的传递媒介。它一般包括审计重要情况信息媒介、审计案件移送媒介、新闻媒介等。

四、国家审计制度文化

国家审计制度文化,既是现有审计制度的总和,包括审计质量控制规范、审计行为准则、审计法律法规等,也是一个审计制度建立与完善的动态过程。

(一)现实的审计制度

国家审计制度文化,首先是指现实的各种审计制度。现实的审计制度,是国家审计依法审计的基本依据。

国家审计准则体系,是审计机关及审计人员从事国家审计业务工作的行为规范。它包括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审计操作指南等三大部分。国家审计准则的着力点,是全面规范国家审计行为,防范审计风险,保证审计质量。

国家审计法规体系,是国家审计依法审计的直接依据。国家审计法规体系,是由国务院以及地方人大制定的国家行政法规或地方行政法规构成的。在众多审计行政法规中,关于国家审计的规定应当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国家审计依法审计的行为,不仅是专门审计法规的执行行为,同时应当是整个审计法规体系的执行行为。

国家审计法律体系,是在宪法关于国家审计的规定的基础上,主要由审计法这部专门法律,以及其他法律关于国家审计的规定构成的。全面贯彻审计法,充分履行宪法赋予的国家审计责任,认真落实各种法律关于国家审计的规定,是审计机关的基本职责。

(二)国家审计制度的制定、创新与完善

国家审计制度文化,并不是现实审计制度的简单相加。它更是一个动态的概念,是一个系列的过程。制度的酝酿、制度的草拟、制度的制定、制度的执行和制度的修订与完善等,是一个完整的运动过程。宣传、研究审计制度的这种过程,是审计制度文化极其重要的内容。

从国家审计的特点来说,研究审计制度的历史与现状,对审计执行来说,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任何审计制度都是历史的产物,都有其历史局限性。我们观察审计制度,要注意从其形成过程领会它的实质,认识它的发展。不能把目光仅仅盯在审计制度的现状上,要从审计制度的现状中透视出它的历史形成过程,并预见它的可能的发展方向。

国家审计还有一个完善审计制度的任务。国家审计在审计执行中要注意发现审计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的地方,进而提出审计建议,是国家审计的重要职责。因为,国家审计并不只是简单地查错纠弊。

审计制度创新,是审计制度文化的本质要求。

五、国家审计组织文化

国家审计组织文化,一般包括这样三个方面,即审计项目执行组织、审计机关常设组织和国家审计领导体制。审计项目执行组织主要就是审计组。

(一)审计执行组织

审计组织文化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审计项目的执行组织是以项目审计组的形式出现的。项目审计组,是一种非常设的审计组织,同时也是一种审计业务组织的最基本的形式。项目审计组由于经常随着审计项目的变化而改变,因而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但同时也是审计组织文化中最活跃的组织形式,是审计常设组织创新的前提和基础。

(二)审计常设组织

国家审计论文篇2

中国和泰国的国家审计机关,是国家行政机构中的职能部门,根据国家赋予的权限,开展政府下辖各级别组织和部门的财政财务审计(包括技术性审核和实质性审核)、财经法纪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包括效率审计和效果审计)。行政型国家审计对政府负责,保障政府财政政策、公共预算、经济计划等贯彻执行,维护经济秩序,监督国家经济组织合法、合规运行。因其独立性较低,在实践中,中泰两国通过行政和立法手段不断修正弊端。中国国家审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审计的双重管理体制,在切实保证中央的统一领导之下,最大限度发挥地方各级审计机关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审计既能够服从国家政治需要,又能够因地制宜,对经济生活起到监督和管理作用。泰国宪法规定,国家审计机关是独立的、自治的法定机构。从1972年开始,国家审计机关将原有只向总理府报告工作的模式,改为直接向总理报告,独立性大大加强。实践中,泰国国家审计机关甚至调查和弹劾过时任总理,审计独立性和监督力强。

(二)审计长任免

审计长的任免归属直接决定了国家审计机构在国家政治经济制度中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国家审计的客观性和公正性直接取决于审计长由谁任命,对谁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于1983年9月15日正式成立,按照《宪法》有关条文的规定,审计长是根据国务院总理提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任命。审计署实行审计长负责制,审计长是国务院的组成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审计长。泰国自1932年军事之后,政治体制由君主专制政体改制为君主立体。政府主要部门官员的任免需要得到国王的批准。审计长为审计长公署最高行政长官,由总理提名,议会同意,国王任命。审计长职责属于公务员系列最高的职位之一。审计长负责审计长公署的所有事务。2005年,针对原内阁总理他信的丑闻,时任审计长乍鲁万·迈达加掀起审计风暴,因坚持核查他信家族的账目,被他信以“任命手续不完整”的理由罢免。尽管罢免案泰国国王放置整一年都没有签署,但因被提名候任审计长威素·蒙蒂瓦的主动退出得到国王同意,时任审计长得以继续留任。

(三)报告对象

报告对象的层级越高,审计机构的权威性及执行权限也就越大,审计结果越受重视,受外界其他部门机构的干扰也就越小,审计独立性越高。中国审计署审计长向国务院总理提出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国务院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从1972年开始,泰国国家审计机关将原有只向总理府报告工作的模式,改为直接向总理报告。在实践中,泰国审计长公署可以根据国家需要,审计和调查任何层级的国家机构和人员,其中包括总理府官员。更因审计长的任免由国王决定,审计长对国王负责,泰国国家审计受行政体系的干扰较少,审计的独立性更强,审计结果更加全面、有效。

(四)审计对象

由于国家审计容易受行政体制和各相关部门的影响和干扰,可能造成审计结果失真。因此,各国在划定国家审计对象范围的时候着重赋予了国家审计机关的审查权限,将审计对象明确写进审计法,以法律的形式赋予审计机关审计力量,更好地保证了审计结果的独立性,减少行政部门及其他机构对审计结果的消极影响。经过几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06年修订)对被审计单位的范围进行了划分。泰国《国家审计法》(1979年)明文公布了审计长公署的审计对象。就审计对象的范围而言,中国国家审计对象描述更加细致,将所涉及的所有作为会计单位的各种组织列为审计对象,其中以各级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为主。泰国国家审计将政府行政机构、国有企业以及其他国有机构作为主要的常规审计对象。

(五)国家审计职责

中国和泰国均将国家审计职责写进本国审计法中,明确审计责任,清晰列出审计内容和审计重点,归纳为表2。审计职责的明确划分,反映了国家用法律形式赋予国家审计机构以全面的审计职权,以独立、客观的监督者身份真实反映国家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确保政策落实,维护经济秩序,发挥强大的监督力量。通过对中泰两国国家审计职责进行对比后发现,中国国家审计职责拟定得更为细致和全面,从立法职责、行政管理到业务开展、事后监督等,比较全面细致地描述和赋予了国家审计职责,做到监督有据可依,业务有章可循。泰国的国家审计职责订立虽然相对简化,但在长期的审计实践中,审计长公署作为泰国独立机构的中坚力量,始终担负着监督、监察和反腐的重要任务,其较高的独立性和良好的审计效果得到了广大民众的高度认可,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有力依据。

(六)审计机关权限

中国审计署和泰国审计长公署同属行政型组织体系,其被赋予的权限比较类似,即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结果只有处理的报告权和建议权,而没有直接的处理权,即审计结果执法权。将中泰两国《审计法》中关于审计过程执法权限进行对比发现,泰国法律赋予了更多的法律权限给国家审计机关直接处理在审计过程中干扰审计调查的相关责任人。泰国《国家审计法》第十七条规定,对在审计过程中泄漏情节的(为履行审计职责或有利于案件调查和诉讼的除外),应处以不超过六个月的监禁,或不超过六千泰铢的罚款,或并行处置;第十八条规定,对审计证据进行损害、破坏、隐瞒、带走等导致证据无法正常使用的,可处以相关责任人不超过五年的监禁,或不超过五万泰铢的罚款,或并行处置;第十九条规定,对阻挠审计人员执行公务的,应处以不超过三个月的监禁,或不超过三千泰铢的罚款,或并行处置。对于上述3个问题,中国国家审计机关的处理方式是通过向上级机关提交申请,批准后交由第三个机构如法院等作出裁决,行使行政手段或司法手段。

国家审计论文篇3

审计在本质上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是该“免疫系统”的三个组成部分。根据系统论原理,只有各子系统相互合作,充分发挥作用,做到优势互补,才能扩大审计整体覆盖面,增强各个组织的“免疫”能力,最终增强整个国家的“免疫”功能。孤立地看待单个的审计子系统,否认它们之间的联系就是非客观的。而讨论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的互动,实质在于明确两者客观存在的联系,通过相互协作,达到系统功能的最大化。

2.适应国家治理的需要。

2011年,刘家义审计长关于审计的“国家治理论”引起了重大反响。“国家治理论”包含了审计目标和范围的扩大,审计职能更深层次的发现与发挥,国家审计同国家战略与治理方略保持一致等要求和期望。具体来说,国家审计要做到与时俱进,就要转变以经济监督职能为唯一轴心的审计模式,稳步推动经济评价与经济鉴证职能的发挥;构建、完善有关绩效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不同审计类型的理论与实施体系;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关注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与实施。这种转型对于国家审计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国家审计需要借鉴内部审计在治理程序、内部控制、风险评价方面的理论与方法,学习内部审计实施非财务审计中的经验与策略,结合自身实际与特点,为转型提供建设性思路。

3.控制审计风险的需要。

国家审计的对象大多是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国有大型企业,因而国家审计所出具的审计结论对审计机关、被审计单位甚至整个社会与经济环境都会产生影响。实施审计业务就会有审计风险,审计风险不能消除,只能控制或降低。在复杂的社会经济背景下,面对日益庞杂的组织结构与纷繁的经济业务,国家审计需要利用内部审计对于组织内部各方面的成熟见解,迅速准确地定位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发现高风险项目,做出正确判断以支持审计结论,降低审计风险。

4.节约审计资源的需要。

资源的有限性与需求的无限性之间的矛盾普遍存在。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在业务上存在重合部分,对同一项目进行审计将导致审计资源的浪费,提高了审计成本,降低了审计效率。而通过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的互动,实现审计资源和审计成果在双方之间的合理利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这一矛盾。

5.促进内部审计发展的需要。

我国内部审计虽然取得了较快发展,但依然存在受重视程度不足、机构设置不规范、运行质量不佳、人员素质不高等情况。通过与国家审计加强交流与沟通,内部审计可借以树立自身权威,提高人员素质,规范运行质量。

二、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互动的可行性

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互动具有现实的基础,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共同的愿景与基本职责。

一方面,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同属我国审计体系,都秉承保护国家与组织资本资产,监督、促进资源合理分配与利用,推动价值增加,助推国家战略规划实现的相同愿景。另一方面,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都担负着评估审计对象、监督经济活动、发现问题等审计职责,这些职责客观归属于基本审计活动,不因审计类型的不同而变化。

2.共同的法律准则基础。

新修订的审计法第29条及国家审计准则第98条分别以法律条文和准则规定的形式支持了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的互动,既赋予了两者互动的合法性与权威性,又规定了两者互动的合理方式与途径。

3.共同的工作基础。

虽然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审计主体和审计目标有所不同,遵守的审计准则与独立性要求不尽相同,但二者的基本知识体系、理论构架、审计方法是相同的。实际工作中,面对同一项目,所处理的部分审计资料也是基本一致的。相同的工作基础为两者实现工作成果交流与利用提供了可能。

4.不断发展并走向成熟的内部审计。

只有不断完善自身,在理论与实践上都逐步成熟的内部审计才能为国家审计提供良好的基础,提供可靠的、高质量的审计信息与审计成果。反之,不仅不能达到互动的预期效果,甚至会降低国家审计的质量,误导其做出不符实际的审计结论。四、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互动的实践迄今,不少地方审计机关牵头开展了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互动的实践。湖北省孝感市制定了内部审计年度计划指导制度、内部控制评价指导制度、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工作互补制度、内部审计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制度、审计机关与内部审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等五项制度,以此建立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的联动工作机制。福建省审计厅推出了安排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国家审计项目、共同筹建福建内部审计人才库、共同开展内部审计立法制定工作三项措施,探索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的资源整合。江苏省南京市采取了以干代训的方式,加大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培训力度;运用内部审计对关键资金进行跟踪审计,来推进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的联动;同时要求国家审计积极利用内部审计成果。山东省审计厅于2013年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指导工作的意见》,从审计计划制订、审计周期选择、内部审计成果利用、审计人才库建立等方面确立了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相融合的基本工作机制,等等。上述情况表明,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互动已经引起了审计机关广泛的关注,同时证明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互动具有可行性和实践价值。但也应该看到既有的互动实践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主要包括:强调对内部审计成果的利用,而忽视应对其做出合理评价;互动措施比较单一,缺乏系统性;强调单向影响,忽视双向互动;实践靠摸索,缺乏操作性指导;重视程度不够,互动开展面狭小。

三、提升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互动的举措

提升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的互动需要多措并举,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树立互动的理念。

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应充分认识到双方互动的内在必然性与现实需求,认识到互动对提高组织价值、控制审计风险、节约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率、推动国家治理所能产生的实际效果,抱着积极的态度,进行真诚的交流与沟通,为双方的互动塑造良好的氛围。

2.奠定互动的基础。

互动应以质量为先导,以促进为目标。互动的前提是开展审计质量评价,包括评价审计机关或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审计人员的客观性、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谨慎性,审计程序及方法的适当性,审计依据的有效性以及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等。对于质量评价不符合要求从而无法实现充分互动的被审计单位,通过增加审计频率、扩大审计范围、约谈被审计单位领导等方式,发挥对被审计单位审计工作的促进作用。因此,内部审计应着力提高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提升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为实现与国家审计的互动奠定良好基础;国家审计应善于从内部审计中吸纳先进的审计理念和做法,提升绩效审计的层次,提高审计建议的质量。

3.出台互动的规定。

首先,建议审计署出台《审计机关与内部审计互动实施意见》,建立互动实施的机制,明确互动实施的目标,确立互动实施的标准,规范互动实施的过程,考核互动实施的效果。其次,针对互动的需要,进一步修改与完善国家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准则,为互动提供具体可操作性规范。最后,地方审计机关应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审计机关与内部审计互动管理办法》,使互动工作切实得以落实。

4.明确互动的环节。

具体包括:(1)在审计过程中实现互动,如双方共同讨论、制订年度审计计划和项目审计方案;共同探讨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风险等事项;互相利用审计工作底稿;充分利用内部审计成果;互相督促审计整改。(2)在审计人员使用中实现互动,如调用优秀内部审计人员参与国家审计项目;选派优秀审计机关人员到大中型企业内部审计部门挂职锻炼;审计机关人员增补时优先录用优秀内部审计人员。(3)在审计项目开展中实现互动,如对既定审计项目,采取有计划的分头审计、合作审计、委托审计等不同方式,意在避免重复审计,节约审计资源。

5.考核互动的效果。

将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互动实施情况纳入审计机关和内部审计机构年度工作业绩考核中,同时纳入审计项目质量考核指标体系中,对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的互动效果实施考核。通过互动成果的确认,一方面,提高审计人员对实施互动的信心;另一方面,认识到互动中存在的差距,提出改进措施,更好地达到互动的目标。

国家审计论文篇4

2.“免疫系统”论:一种整合管理、政治、法律途径的国家审计本质论

“免疫系统”论强调国家审计行为的“依法”、“用权力监督制约权力”,强调国家审计是“一个内生的具有预防、揭示和抵御功能的‘免疫系统’”,这是在继承经济监督(控制)论、权力制约论、民主法治论基础上,整合管理、政治、法律途径而提出的一种国家审计本质论,代表着国家审计本质研究的最新成果。

2.1管理途径的“免疫系统”论“免疫系统”论认为,国家审计本质上是国家治理这个大系统中一个内生的具有预防、揭示和抵御功能的“免疫系统”,这是基于管理理论对国家审计本质的概括。公共行政的管理途径是管理学理论在公共行政实践相结合的产物,主要包括传统管理途径和新公共管理途径。管理途径认为公共行政是一种管理行为,通过发挥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管理职能,对社会公共事务实施管理,以最少的投入实现公共行政效率、效能、效益最大化的目标,履行好政府的公共受托责任;在政府管理职能中,控制是必不可少的职能之一,控制职能部门按照计划标准衡量计划的完成情况,纠正计划执行中的偏差,确保计划目标的实现(哈罗德•孔茨)。国家审计作为国家治理系统中控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促进国家治理目标的顺利实现,必须通过发挥预防、揭示和抵御功能,履行好控制职能。一是揭示功能。科学评价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公共政策执行效果、地方党委政府受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努力揭示国家财政财务收支存在的问题、经济社会运行中存在的风险,查找国家治理现状与目标之间存在的差距。二是抵御功能。根据审计揭示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纠偏”,严格查处财经领域存在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震慑作用。三是预防功能。通过对矛盾和问题的深入分析,从体制制度机制上查找原因,及时向决策系统提出完善国家治理的意见、建议,从源头上预防问题的发生,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

国家审计论文篇5

(二)监察长办公室。监察长办公室隶属于政府部门,是审查、监督各部门的业务活动和经济效果,以及本部门官员行为合法性的机构。美国联邦政府所属的各部门一般均设有监察长办公室,有些州和地方政府所属的部门也设有监察长办公室。联邦政府各部门的监察长,由总统提名经国会讨论任命,负责主持各部门业务工作的监察,职位相当于副部长。审计结果,通过部长向总统和国会报告。但是,各部的部长一般不得改变监察长签发的审计报告,若有不同意见,可向总统或国会加以说明。由于联邦政府一些部门的业务范围遍及全国各地,有的还涉及到驻国外机构。因此,一些部门监察长办公室在各地设立派出机构。 监察长办公室除设监察长1人外,通常还设有副监察长和监察员若干人。他们按照监察长的指示,协同开展审计活动。监察长办公室所有人员的聘用与解聘均须经监察长批准,监察长职务基本上是终身制,除非由国会或州议会投票表决同意,任何人无权罢免其职务。

(三)州和地方政府审计局。州和地方政府审计局是直接向各州和地方的议会负责,有权对该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任何官方事务或与政府有关的事务进行审查、监察的审计机构。 各州政府的审计局局长由州长任命,负责对州政府各部门的业务进行审计;州下属的地方政府的审计局局长由地方政府行政长官(如市长)任命,负责该地方政府及其部门的业务审计。各级政府审计局所从事的部门审计,有时可能会与州议会或地方议会所属的审计长办公室产生重复审计的现象,因此需要搞好协 调工作。有些州政府不设审计局,政府部门的审计工作由驻州议会所属的审计长办公室负责进行。

美国国家审计由美国审计总署来执行,其主要职能是:(1)、颁布、修订联邦政府审计准则;(2)、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计划;(3)、协助国会监督联邦政府的规划与项目预算的执行;(4)审计联邦政府各部门和各级政府的拨款事项及其有关的各种业务;(5)、审查联邦政府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6)、审查联邦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及其所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和经济效果;(7)、国会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审计总署除了完成上述传统的审计任务之外,更多地开展管理评价、政策评估以及为国会面临的各种行政系统施政方面的复杂问题提供研究报告,更多地担当咨询建议者的角色。

二、美国国家审计的几个特点

(一)具有较强的独立性。美国作为联邦制国家实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制度。审计总署隶属于立法部门,向国会报告工作。对总统及其下属的行政部门独立行使监督权。其独立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任命规格高。如,先由国会提出3名审计长候选人,总统确定其中一位再交参议院选举,根据参议院最终选举结果,由总统正式任命审计长。二是审计长任期时间长。审计长不因政府更迭和国会换届而易人,任期为15年。三是不得随意罢免审计长。只有具备参、众两院联合提议和总统签署命令这两个条件,才能罢免审计长。四是审计长工薪待遇高。为排除外来压力影响,保障审计长享受高于一般部长的待遇,审计长退休后仍拿全薪。五是经费单列预算。审计总署的经费,由国会单列预算予以保证。六是由审计长自行决定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影响。由于美国政府对审计总署和审计长赋予了较高的权力和独立于行政部门之外的较高的待遇,所以审计部门可以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这对保证审计质量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州的国家审计部门与联邦审计总署在独立性方面基本一致。

(二)审计的计划性强。美国审计总署十分重视审计的计划性。他们的战略性审计计划是一管几年的计划,审计重点一般把“揭露浪费、欺诈、滥用权力和管理不善”当作重点,有时还把促进政府部门提高管理的效率和效益以及减少联邦赤字,促进政府加强会计责任和关注工作成果等当作重点。根据战略性计划,提出年度审计计划方案。美国审计总署工作量的80%是国会和国会委员会根据审计战略计划要求审计署安排的,其他20%是审计长根据总体计划和工作需要决定安排的。

(三)审计工作效率高。美国国家审计在1970年前,还完全是人工审计;到1980年前后,各级审计部门逐步配备了计算机,开展计算机辅助审计。经过10多年的努力,现在美国国家审计人员已经完全掌握了计算机审计技能,从而使审计工作效率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四)审计处理由几个机构配合进行。美国国家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经济问题的处理是由几个部门配合进行的。

第一,对于触犯刑法的,审计总署要把所有文件资料移交给监察长,请监察机构提起公诉。如果监察长认为有进一步调查的必要,则由联邦调查局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监察长再决定是否起诉。第二,对被审计单位或个人非刑事问题的处理,如果发现被审计单位或个人有严重损失浪费现象或管理不善等问题,审计总署需做出包括审计结论和建议的审计报告,并在必要时由国会参、众两院召开听证会,在会上公开审计报告。

三、改善我国机关审计的几点启示 通过对美国国家审计情况的考察,对照分析我 国审计机关的实际情况,从中可以得到一些有益的启示:

(一)强化我国审计机关独立性。我国对地方审计机关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即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下级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下级审计机关向本级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负责。现行的这种审计管理体制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弊端。如一些地方审计机关,名义上是上级审计机关和地方政府双重管理,实际上完全以地方政府管理为主,地方保护和行政干预问题非常严重,审计机关已丧失了独立审计的条件。这对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影响较大,审计查出的一些问题,很难及时、完全披露,严重影响了审计质量和审计机关的权威。因此,建议将现行的审计管理体制适当进行改革。即在国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审计管理体制暂时不变的情况下,将省以下审计体制改为垂直管理。这样改动后,省以下审计机关统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厅(局)直接领导,从而增强省以下审计机关的独立性。这样,有利于省以下审计机关独立行使审计权力,更好地发挥各级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作用。

(二)大力推广、应用现代化审计手段,提高审计工作效率。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已越来越多地使用计算机等现代化手段开展工作。如果审计机关还停留在人工审计的水平上,就远远跟不上现代化形势发展的需要。因此,我们应该大力推广应用现代化审计手段,力争在短期内使部分审计人员学会熟练地运用计算机进行审计,逐步使绝大部分审计人员都能学会和熟练掌握现代审计技术,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几年来,我们厅在推广应用计算机方面虽然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熟练程度也有了相当大的提高,但大多数人仍停留在最简单的打字、列表水平,真正运用计算机进行审计,尚需付出艰辛的努力。

(三)加大审计结果公开披露的力度。我国的审计法规虽然规定了审计结果中以对外公布,但实际操作时一般只向政府或人大报告以及发送被审计单位,而向社会公布的极少。今后似应考虑选择合适的新闻媒体,在不违反有关保密规定的情况下,定期或不定期地公布重大审计项目的审计结果。这样既可以用社会舆论督促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又可以因审计结果需要公开披露而促使审计机关对开展的审计工作更加认真,更加谨慎,更加重视审计质量。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审计权威,加大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和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性。近年来,在披露大、要案方面,国家审计署已经迈出了一大步,为我们做出了表率。我们也应积极努力,进一步解放思想,消除疑虑,该曝光的曝光,该移交的移交,不能一味顾及情面。否则,我们的审计权威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大打折扣。

(四)加强审计计划管理。古人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就是说只有周密的计划才能保证事情的成功。我们的审计机关年年也都制订计划。但相对美国审计机关来说,这种计划缺少战略性、宏观性和可操作性。美国的审计计划既有一管几年的战略性计划,又有分年度的滚动性计划。

国家审计论文篇6

一、 牢固树立科学的审计文化观,

为有效建设国家审计文化提供先进的理念依据。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和人的全面发展”这一科学的发展观已成为我党带领全国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指导思想。在这先进的思想指导下,我们要树立科学的审计发展观,科学的审计发展观应该是审计发展与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协调,是依法审计与促进民主法制建设的协调,是审计人员与先进技术的协调,是审计文化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协调。进而我们要牢固树立科学的审计文化观,科学的审计文化观,一方面是指审计文化自身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观念;另一方面,也是指科学的审计文化还是引领审计事业健康发展的一种先进文化。2006年3月21日李金华审计长在接受由ACCA(特许公认师公会)全球会长方士达先生向其授予的“ACCA会长会计行业成就全球奖”后的讲话中指出:[1] “当今的世界,应当是一个法治与诚信的世界。国家治理的优化、政府责任的落实,离不开国家审计的保驾护航;搭建科学的治理结构、建设有效的内控机制,少不了内部审计的辛勤付出;而披露诚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提供专业独到的审计意见,还需要社会审计的不懈努力。法治的国家诚信的、可靠的交易,是我们共同追求的目标,也是世界经济平稳增长的重要保证。当今的世界,还应当是一个创新与发展的世界。日益复杂的经济环境、日益短缺的资源、日新月异的信息技术,都需要国际会计审计同行考虑如何去面对。积极采用信息技术,努力实施效益审计,大力开展环境审计,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将成为会计审计专业人士在21世纪的全新课题。”审计长的这番讲话,客观地了审计文化建设所面临的形势,在这全新的形势下,我们要增强创新意识,弘扬创新精神,提高创新能力,牢固树立全新的审计文化理念:1、树立共性与个性并重的理念。审计文化的共性是指审计组织系统是处于社会大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各个审计机关的组织文化都是具有一些共同的前提条件和客观条件。审计文化建设中的个性,一是指审计文化建设要有特色,即要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的优秀精华;二是指要有社会主义特色,要体现出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实际和需要;三是指要有审计机关的特色,即国家经济独立监督部门的特色。2、树立持续性与渐进性并重的理念。审计文化精神、价值观念的培育是一个长期过程,文化的吸收和采纳要经过历史的鉴别。审计文化建设首先要制定发展战略,纳入长期发展规划之中,其次要有必要的规章制度,并抓住日常生活中的典型事件,作为文化建设的契机。审计文化的形成和发展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也是一个渐进发展的过程。3、树立整体性与层次性并重的理念。在审计文化建设中,必须在整体结构中给它以正确的定位,坚持系统的观点,正确协调和处理各类关系。审计文化建设还必须具有层次性,高层、中层和低层要依次展开,长期、中期和短期要相互照应,前后衔接。此外,我们还要树立传承与创新并重的理念以及内化与外化并重的理念等。我们要用这一系列全新的审计文化理念来指导我国审计文化建设的各项工作。

二、 加强审计法律规范建设,

为有效建设国家审计文化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法治的建立的核心在于权力要有制衡和监督[2] 。实践表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审计环境的不断变化,审计法律建设中的一些深层文化的传统弊病需要得到解决,从而为审计文化的培育扫清障碍。首先,立法要体现公平、公正、统一的原则,通过改革立法程序,加强听证工作,公开立法意见,广开言路,同时强化监督和立法审查机制;其次,修法和立法程序要公开,这是法律文化的最高形式——法律文明的体现;再次,要树立执法公正、执法文明的意识,在公正执法过程中获得社会认同,在文明执法中赢得社会尊重。只有真正的实践文明的审计法律建设,才能为审计文化的培育提供有力地保证。笔者以为,国家审计法律规范建设的主要路径如下:

(一)修订《宪法》有关条款。我国现行审计制度是根据1982年的《宪法》第九十一条和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而建立起来,再通过1995年的《审计法》予以细化和落实的。2006年2月28日,我国对《审计法》作了修订,此次修订虽然在健全审计监督机制、完善审计监督职责、加强审计手段、规范审计监督行为四个方面强化了审计的效力,但未解体制难题。在新的形势下,其无论在“审计为谁服务”、“审计机关如何设置”、“审计监督谁”、“审计监督什么”以及“审计工作如何开展”等方面都存在一些。如在“审计为谁服务”方面,明显的存在两大缺憾:一方面,现行审计制度中缺乏审计监督直接服务于人大立法机关的可操作性的法律规定,人大不是审计的服务重点,国家审计也没有主动为人大服务的法定职责。另一方面,审计结果的对外披露同样在宪法和审计法中缺乏规定,如何披露、披露什么以及披露程度等问题更大程度上决定于政府。据法学专家表明:未来宪法思想和政治体制的发展变化最终会对我国现行的审计制度及审计实践产生重大。[3] 人大立法机关由于《审计法》受到上位法《宪法》的相关规定之限制,故要想修订《审计法》,就必须先修改《宪法》的有关条款。

(二)完善审计法律、法规体系。从审计立法的发展趋势和审计文化建设的要求来看,审计法律、法规体系在以下方面尚待进一步完善:一要适时再次修订《审计法》,力争实现审计体制上的重大突破;二要充实完善有关财政经济法律、法规中与审计监督有关的;三要通过审计实践积极提出对有关财政经济法律、法规立、改、废的建议;四要搞好审计法律、法规与其他法律的衔接工作,使审计法律规范形成一个严密的体系,保障审计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执行;五要完善审计法律与法规的配套工作。

(三)完善审计规章和准则体系。国家审计规章体系是由审计署以及国务院其他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与国家审计有关的行政规章构成的体系,是法律效力等级相对较低的国家审计规范的集合。审计准则体系主要由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具体审计准则、审计操作指南三个层次构成。在完善审计规章和审计准则体系时,应持以下原则和指导思想:一是按照审计法律规范体系的内在要求,以《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为基础,制定与之相配套的一系列准则,保障审计法律、法规全面正确的贯彻执行;二是坚持客观、统一、效率的原则,从审计工作实际出发,促进审计工作效率的提高;三是遵循相关、科学、简便的原则,建立起相互配套,操作性强的审计准则体系;四是借鉴国外先进的审计技术和,体现国内外公认的审计原则;五是分清轻重缓急,先易后难,重点突破,分期实施,成熟一个一个,切实保证审计准则的质量;六是对原有的审计规范作进一步修订、补充和完善。

三、加大审计体制革新力度,

为有效建设国家审计文化奠定雄厚的政治基础。

(一)力求构建立法型国家审计体制。独立性是国家审计的“生命线”,而审计组织的独立性是审计独立性的核心,只有组织独立性得到保证,才能保证审计在工作上、人员上、经费上等诸方面的独立。我国实行行政型审计体制,具有较浓厚的内部监督色彩。国务院是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而审计机关作为执行机关的组成部门去监督执行机关自身,力度肯定会受到一定的影响,特别是政府某些行政活动有悖于法律,或在行政活动中存在短期行为,或者发生区域利益、行政级次利益、部门单位利益等相互之间发生冲突时,尤其会影响审计机关的独立性。纵观世界各国的审计体制,结合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审计事业自身发展的,我国的审计体制应逐步由行政型审计体制向立法型审计体制转变,这种转变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实现突破:1、在机构设置上,设立国家审计院。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设最高国家审计院,与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处于相同级别的地位,形成“一府三院”。在县级(含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下设地方审计院,其无论在行政上,还是在业务上均由最高国家审计院直接领导。同时,在重点地区和部门由最高国家审计院设立派出机构,代表最高国家审计院行使审计监督权,负责对派驻地区的审计监督工作。这样,全国的审计工作,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下展开,且由最高国家审计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4]2、在人员配备上,实行任命制和聘任制。(1)国家审计院负责人实行任命制。最高国家审计院长由国家主席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国家主席任免。并实行审计院长长期任职制。这样,使审计院长职务不受国家主席与政府任期的影响,从而在客观上有效地保证了审计院长独立地开展各项工作。地方各级审计院负责人由上一级国家审计院负责人提名,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任免,并报上级审计院备案。(2)各级国家审计院的工作人员实行聘任制。首先,由国家审计院和国家有关组织、人事部门联合制定并各级、各类审计人员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然后,根据以上条件进行分别招聘录用;最后,要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以确保不符合以上资格条件者不得进入各级国家审计院。(3)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尝试实行国家审计人员职业化制度。审计人员实行审计官制度,审计官既不是公务员,也不是检察官和法官,而是由专门法律(如审计组织法)规定的国家的一种专业官员,其地位是独立的,无过错或失误不得调离和免职。3、在体制建立上,实行垂直领导体制。为适应新形势下对国家财政进行有效监督的需要,在立法型国家审计模式下,应实行审计院垂直领导体制,即省、市、县国家审计院的人事、业务及经费等均由最高国家审计院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4、在地位确立上,国家审计超然独立。立法型国家审计模式下的国家审计是国家政权的一个组成部分,并在政权结构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国家审计权独立于其他权力,不受其他权力的干涉,以实现和维护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为最高原则。国家审计权与国家其他权利之间形成监督和制约机制。5、在职权范围上,国家法律明确赋予。就国家审计职责而言,几乎涉及政府的全部行为,并以公共财政为审计主要对象,包括公共财政涉及的国家权力、法律法规、社会保障等公共利益和公共需要的所有“产品”和“劳务”,并把政府绩效审计列为工作重点。同时,国家审计具有鉴证和评价等职责。就国家审计的权限而言,国家法律赋予其神圣的权力,主要有:检查权、调查权、采取强制措施权、处理处罚权、报告权、公告权及建议权等。

在经历了一个较长时间过渡后,国家审计的立法型审计体制最终必将形成。这样,一方面,国家审计从国家宏观调控体系中脱离出来,成为国家宏观控制的再控制,亦即从国家行政职能中脱离出来,成为立法机关监督行政职能的手段时,其作用必将得到充分的发挥。从而理顺了委托者、独立经济监督者和公共资财管理责任承担者之间的审计关系,真正体现国家审计“政府花钱、人民监督”的本质和执行与监督相分离的原则。另一方面,改变了现行审计体制的内部监督色彩,彻底摆脱了政府行政行为的,成为真正独立意义上的外部监督,在客观上保证了审计组织的独立性。

(二)逐步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审计署法制司王秀明司长于2006年2月在审计学会的理事论坛上提出,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重要意义具体表现在四个“有利于”:[5] 一是有利于扩大审计的影响,进一步树立审计监督的权威;二是有利于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三是有利于把审计工作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下,促进提高审计工作水平;四是有利于维护国家的民主制度,促进依法行政。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执行中存在的和困难,应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当前应重点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积极稳妥,循序渐进,逐步扩大公告范围;二是及时,严格规范,不断完善公告制度;三是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建立适合对外公告的审计制度;四是严把审计质量关,有效防范审计结果公告的风险。

四、加大审计队伍建设力度,

为有效建设国家审计文化提供充分的智力支持。

人是审计文化建设的主体,也是审计文化建设的客体。审计文化是通过审计人员的主观努力塑造出来的,是审计人员在审计实践中创造出来的。人的积极性、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的充分发挥,人的素质的全面,既是审计文化建设的目标之一,也是审计文化建设的基础和前提。温家宝总理在视察审计署时,对审计人员提出了四点希望:即“坚持原则、敢于碰硬;严谨细致、客观公正;廉洁自律、甘于奉献;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这四点希望充分体现了精神,深刻反映了新时代新形势的客观要求,高度概括了审计工作的本质特征,是审计人员必须具备的职业精神。根据温总理的几点希望,在审计文化建设中,我们要切实提高审计队伍素质,全面实施人才强“审”战略,为国家审计文化的建设提供充分的智力支持。

(一)完善审计人才管理模式和机制。1、改进审计人才管理模式。对审计人员实行公务员和专业技术并行管理的模式。2、建立的审计人才考评机制。审计机关应结合实际,完善对审计人员个人业务考核的综合实施办法,要努力做到:一是考核标准科学化,要建立以能力、业绩而不是学历、资历为依据的评价标准;二是考核化,要制定量化考核指标,完善定期和日常考核制度;三是考核范围合理化,既考核德、能,也是考核勤、绩;四是考核程序制度化。3、完善审计人才激励机制。一是对审计人员实行经济利益激励。二是对审计人员实施权利与地位的激励。在人才选拔上树立“人才就是竞争力,人才就是审计事业发展后劲”的观念;在干部使用上,树立“用人看素质、看本事、看实绩”的观念,注重以“绩效”论英雄。

(二)强化审计人才工作。[6]1、加强职前审计人才培养工作。就整体审计教育工作而言:一要加快思想观念转变的步伐。我们的高等审计人才教育目标应逐渐倾向于对学生认知能力、能力、科研能力及创新能力的培养,通过全面提高学生思维能力与整体素质,去迎接新的挑战,面对新的局面。二要制定科学的教学目标、课程体系,并实施严谨有效的教育手段。三要不断完善知识结构,逐步强化思维能力、能力、实践能力、信息处理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的培养,把非智力因素的培养放在应有的高度。2、强化岗位培训和后续教育工作。国家审计工作的特点决定了审计人员要具有政策法规执行能力、外语运用能力、口头及书面表达能力、综合能力等必备能力。而岗位培训和后续教育则是保证审计人员具备上述能力的关键措施。为此,我们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审计机关应统筹安排全年培训项目计划;二是审计人员应当遵守审计机关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制度,积极参加审计机关举办或者认可的继续教育、岗位培训活动;三是审计机关要增加经费投入,建立卓有成效的后续培训机制;四是培训方式应不拘一格,可以采用经验交流、探讨等多种形式。

(三)提升审计人才品质。一要帮助审计人才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精心组织审计人员认真学习和领会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这一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精神实质。每一位审计人员都应知荣明耻、志存高远、奋发图强、坚忍不拔、勇往直前。二要加强审计人才的职业道德修养。在工作中,审计人员应当坚持独立性、客观性的职业原则,应当保持严谨、稳健和负责的职业态度,应当掌握熟练的职业技能,应当保守秘密,还应该遵守廉政纪律。三要打造审计人才的团队精神。通过努力,力求全面塑造审计人员的新形象:塑好执法形象,认真履行职责;塑好廉洁形象,增强免疫能力;塑好服务形象,提高服务水平;塑好团结形象,发扬团队精神;塑好学习形象,不断提高素质。

五、加快实施审计信息化工程,

为有效建设国家审计文化提供先进的技术支撑。

加快审计技术方法的现代化进程,积极实施审计信息化工程,既是国家审计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也是国家审计文化建设的一条有效途径。面对新的形势,审计信息化建设应体现以下基本要求:[7] 1、审计信息化建设应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为政府领导决策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这两个中心点,建设好审计信息化系统。2、审计信息化工作要坚持“统一领导,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立足长远,注重实效”的原则。3、审计信息化应兼顾当前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需要。在建设中既要充分利用现在已经建成的、设备,避免重复投资和盲目建设,又要切实考虑到适合将来发展需要。4、就网络建设而言,要加强审计广域网的建设、审计数据中心的建设以及政府网站的建设。要利用多种手段联网,做到处处能连接到审计网络,使审计信息资源随手可得。在建设上先依托政府网,充分利用政府网资源,再根据审计信息化发展的实际情况补充建设其他联网手段。5、确保信息安全和保密,这是审计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内容之一。在信息化建设初始阶段,就应落实好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要加强信息安全和保密教育,增强工作人员的保密观念。同时,要建立完备的管理制度,严格操作程序,对机等信息载体要加强管理。还要界定内网(局域网)、相对外网(政府网)和绝对外网(Internet网)三个概念。从技术上做到内网与相对外网有防火墙隔离,内网与绝对外网从物理上隔离。这样,既充分地发挥了网络的优越性,又有效地保证了信息的安全性。

[主要]

[1]李金华荣获“ACCA会长行业成就全球奖”[J].中国审计,2006年第7期.

[2]白建东. 王凤. 新时期审计文化的培育与构建[J].中国会计视野(esnai.com),2006年2月20日.

[3]杨肃昌.博士后论坛 中国国家审计:问题与改革[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

[4]项俊波.论我国审计体制的改革与重构[J].中国审计,2002年第1期.

[5]刘英来.中国审计学会理事论坛综述[J].审计,2006年第2期.

[6]张凤林. 试论国家审计人才队伍建设[J].会计之友,2006年第5期.

[7]陈正兴.周生春 . 中国审计文化研究[M] .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

国家审计论文篇7

国家审计工作必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和法定职责,确定不同历史时期的工作目标及工作重点,以充分发挥审计的作用。我国国家审计演进路径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如图1所示)。198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简称《宪法》)规定,在我国各级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等进行经济监督。1994年,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对审计监督的基本原则、审计程序、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职责、权限等基本制度作了全面规定。《审计署2008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审计保证国家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免疫系统”论是对传统审计理论的创新,也是现代审计发展的理论基础。国家审计以促进公共责任的有效履行为天职,维护纳税人的利益,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世界审计组织第21届大会通过的《北京宣言》(2013)提出了国家审计在国家良治方面的目标,包括维护民主法治、提高政府效能、预防打击腐败、保障国家安全、促进改善民生、推动透明问责等。至此,我国国家审计的目标、内容、职能等理论与实践,同世界审计组织倡导的审计理念完全一致。我国国家审计已经与国际接轨,在推动全球经济可持续发展、维护世界和平方面正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三、国家审计服务国家经济建设的现实反思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人民对公共权力监督要求的提高,我国现行国家审计模式已无法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

1.国家审计在服务经济建设中的局限

(1)国家审计对经济权力的监督作用有限在我国的公共权力监督体系中,审计处于重要而特殊的地位,这是由审计“免疫系统”的本质和《宪法》、《审计法》所赋予的职责决定的。托马斯.G.希金斯认为:“独立审计师必须拥有独立性,独立性实际上有两种,即实质上的独立性和形式上的独立性”。[9]独立性是审计的灵魂。在我国现行审计领导体制下,国家审计机关在实施审计时既不具有形式上的独立,也没有实质上的独立,所以影响了审计对经济权力的监督作用。审计机关对同级政府的制约力度有限,特别是位高权重的政府主要负责人,即使进行监督也流于形式。审计机关通过审查、评价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的公共权力履行情况后所作出的审计处理决定,有时难以得到切实执行,致使“屡审屡犯、屡犯屡审”的现象时有发生。现行审计体制未能彻底解决审计问责所面临的困境。

(2)国家审计对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评价作用有限对公共受托经济责任进行评价并不是审计的本质职能,但在当前形势下,国家审计被赋予评价职能。我国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公共管理绩效和公共服务能力,应由上一级政府审计机关评价,因此作为最高级的中央政府的工作情况就难以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目前,我国理论界对公共受托经济责任评价的理论研究不多,缺乏科学的理论研究成果,无法为完善制度、体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审计实践中缺乏对公共权力行使和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有效评估机制,法律依据和评价标准也不健全,导致审计人员难以顺利开展工作。审计署对中央部门公共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从2006年开始实施,但2012年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仅381个,涉及资金139.38亿元,仅占部门项目预算的1.5%。[10]这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政治民主和履行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要求是不相宜的。

(3)国家审计对经济社会的免疫作用有限在新的历史时期,国家审计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具有经济发展的“免疫系统”功能。经济运行中的风险和危机,审计系统有责任、有义务尽早感受并发出预警信息,防患于未然,保证国家经济安全和持续健康发展。而目前,我国国家审计目标定位的重点仍停留在对事件的事后审查监督和处理层面,对风险控制或防范的相关标准及规范仍不完善,未能从源头上规避或控制风险,使国家审计免疫作用的发挥受到影响。随着社会财富的积累,各级政府不断增加对基础设施、环保项目和民生工程的投资。为了保障公共资金安全,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防止政府官员利用对上述投资项目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和进行权力寻租,审计机关应调整以往事后审计的惯性思维,创新审计路径,将审计重点放在事前介入和事中控制上,加强跟踪审计,对被审计项目进行全过程监控。

2.原因分析

(1)理论根源公共受托责任关系的存在是国家审计产生的基本前提。最高审计机关亚洲组织1985年在《关于公共受托经济责任指导方针》中指出:“公共受托经济责任,是指受托经营公共财产的机构或人员,有责任汇报对这些财产的经营管理情况,并负有财政管理和计划项目方面的责任”。[11]在我国,国家一切财富属于人民,人民作为委托人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委托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受托人),按人民的利益使用、支配公共财产,处理公共事务,并向人民代表大会(委托人)报告情况。人民同时(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政府、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部、监察部等)委托国家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对受托人行使运用公共权力的状况和结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客观、公正地判断、评价公共权力行使者行权是否恰当,以决定其继续行使或被解除受托经济责任关系。我国国家审计模式属于行政型,审计工作的领导权很大程度上由本级政府的领导掌握。在国家审计的审计关系中政府具有多重身份(如图2所示),审计主体和被审计人又同处于一个大的组织结构中,造成审计主体只具有相对独立性,这就很难保证审计的质量和效果。

(2)社会根源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属于新兴市场经济国家,与市场经济体制配套的宏观经济管理体系尚未健全,决策系统、调控系统、监督保障系统等各自的职能配套还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磨合。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正由高速增长向优化结构转轨,在此过程中,产生了诸多不和谐因素,如经济发展不平衡、市场无序、社会分配不公、官民冲突等。这些社会矛盾越严重,就越需要审计发挥其不可替代的免疫作用,以其特殊的职能,去揭露、参与消除矛盾,保证社会和谐。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为了适应国家治理的需求,国家审计的边界也在不断拓展,但其根本目的是维护公共利益,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3)体制根源我国目前的国家审计机构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审计机构设置在政府内部,实质上是政府内部审计部门,如此的组织结构安排,客观上限制了国家审计机构在宏观经济管理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的可能性。尽管我国《审计法》第15条对此作了规定:“审计机关负责人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审计机关负责人没有违法失职或者其他不符合任职条件的情况的,不得随意撤换。”但在审计实践中,由于国家审计机关与本级政府及各部门之间存在紧密的经济利益关系,导致上一级审计机关的权威性与领导作用往往被本级政府弱化。

四、国家审计服务国家经济建设的路径重构

新时代背景下,国家审计应更积极有效地服务经济建设,参与国家经济治理(如图3所示)。

1.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国家审计机关依据《宪法》赋予的权力对宏观调控政策的执行、市场交易秩序、社会服务是否有效等进行监督,尤其在弥补“市场失灵”方面,应发挥重要作用。改革开放是党在新时代条件下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色。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济全球化的驱动,社会资本形式多样化,利益主体多元化,这些都超出了原有制度的约束范围,使权力寻租、市场无序的现象时有发生。另外,市场经济自身有一定的局限性和盲目性,在运行过程中因信息不对称、外部效应、不完全竞争等因素造成资源配置无效或低效等情况。因此,为了维持市场经济秩序和市场主体间的利益平衡,形成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必须运用审计监督手段对其进行揭示和处理。

2.监督政府经济权力的运行现代政府应是权力有限型政府。然而,在我国经济领域,政府权力仍然过大,支配大量公共资源,与市场边界不清,影响了市场对资源的优化配置。按受托公共责任理论和国家审计制度设计的初衷,国家审计机关对各级政府经济权力运行负有监督使命。国家审计监督的目的是创新政府经济治理方式,强化其公共服务意识,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审计机关应进一步加强政府权力审计,对政府及其各部门、国家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审查与评价,从而正确评价政府经济权力运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借鉴美国审计署绩效与责任履行报告框架,构建以公共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和行政问责制度,满足政府、市场和社会公众对绩效信息的需求,促进各级政府科学配置在经济领域的事权和财权。

3.促进财政的可持续性促进财政的可持续性,是国家审计服务国家经济治理的主要方式之一。从理论上讲,只要政府债务增长率控制在经济增长率范围内,财政就拥有偿债能力。多玛[12]提出存在一个最优债务负担率,只要一国债务水平小于或等于最优债务负担率,政府就有偿债能力,财政可持续。要保证我国财政的可持续,必须完善财政制度,提高政府债务管理水平,加强对财政支出的审计监督。审计机关要严格审查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促进改革与重构收付实现制的预算报告和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评价政府拥有的经济资源能否满足其未来应承担的支出责任和义务。改进预算管理模式,尝试引入中期预算框架,用审计成果倒逼现代预算制度的建立,使预算模式符合完整性、准确性、程序性、详尽性、公开透明、约束严格等要求,体现财政收支的集中统一和预算的有效监督特征。

4.保障金融安全国家审计是金融领域的“免疫系统”,审计机关通过典型调查和普遍摸底双管齐下的方式,对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政策、结构调整计划、资产负债损益和贷款投放进行审计监督,重点分析贷款用途和偿债前景,抓好贷款的流向追踪和主体的合规性,揭露我国金融领域潜在的问题及导致其出现的深层次原因,促使其加强内部控制,重视危机预防与应对,有效提升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增强抵御金融危机的能力。同时,要进一步加强金融政策的有效性审查,跟踪金融创新,健全系统性风险防范机制,发挥国家审计对金融风险的“减震”功能,维护金融秩序,保障金融安全。从2006~2012年,审计署通过对国有金融机构审计,收回违规发放贷款或挪用贷款等违规使用资金共计1731.28亿元,对相关违法违规人员予以处理。2013年审计署查出问题后,相关监管部门和银行制定完善制度100多项。

5.维护公共资源保值增值维护公共资源与公共利益是国家审计的根本目标。审计机关应严格审查国库资金收付,建立财政资金结转结余定期清理制度,防止被侵吞、挤占、挪用和浪费,对“小金库”进行专项治理。对土地出让金收支和耕地保护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矿产资源出让等进行审计,避免公共资源损失,揭露、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政府公共项目投资审计,对资金、物资的筹集、分配、拨付、使用和效果全过程进行跟踪,积极探索项目招投标审计监督,保障重大投资项目和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应急处置、预防预警、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推动相关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恢复和发展。

国家审计论文篇8

2.加强会计审计法规制度建设。切实贯彻会计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尽快以审计法为基础,制定国家审计准则和实施细则,把风险控制作为审计准则的重要内容,使审计工作有章可循,保证审计工作质量。

二、审计风险的微观控制

1.加强内部控制建设

内部控制是管理部门制定的,用以保护资产的完整性,保证会计资料可靠性,准确性,提高经营效率,保证管理部门所制定的各项经济政策以贯彻执行的组织计划和各种配套的程序和方法。在现代审计中,审计人员对企业进行审计时,要对其内部控制进行检验和测试,发现薄弱环节与可能发生疏漏之处,从而确定审计的重要环节、程序和审计方法,也由此确定审计规模,审计费用。因此,加强内控建设对降低审计风险的作用是双重的。加强内部控制,就是从管理控制方面,企业领导应制定完善的组织结构,生产计划、预算制度、生产控制制度,产品开发计划,质量控制制度、人事控制、报告制度等等控制制度的程序和方法;从会计控制来说,加强各种授权控制、文件记录控制,会计记录方法及其凭证传递程序,以及独立的审查核对,不相容职务的分离等的程序和方法。

2.提高审计人员素质

(1)加强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后续教育。这主要包括:①提高审计人员的责任感,培养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②定期轮训职工,提高业务技术,通过系统的培训、学习,从根本上提高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要积极创造条件,选派作风正派、廉洁、公正、严以律己、有奉献精神的同志参加正规学习;鼓励职工报考不同类型的学习班,如基础培训班、专题讲座班、研讨班等。③对于已经通过训练或大学生及研究生,要求更多地参加审计实践,通过实践锻炼,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达到一个新的高度。④对于条件较好的同志,应实行定期轮换制度,让他们通过不同岗位的锻炼,提高知识水平和工作经验。

(2)审计行业内部开展业务竞赛与理论讨论。我国审计工作开展时间短、经验少、方法有限,许多问题理论上争论不清。因此,我们主张审计行业内部平时应开展业务竞赛,遇到新问题,审计人员之间应进行广泛的交流与讨论,达到妥善处理目的。各审计报刊、杂志也应从广度,深度两个方面加强审计实际业务的讨论。

(3)审计机关建立完善的专业情报资料系统。审计是一门综合监督学科,这要求审计人员除了具备坚实的业务知识而外,还要具备广泛而丰富的相关知识,这是审计结论高质量的重要保证,这部分知识的获得,除了从实践中逐步积累而外,应依靠完善的情报资料系统,不失为一个捷径。

3.制订周密的审计计划

审计计划的周密与否,直接关系风险因素的大小,它包括组建审计小组、审计事前的了解与测试、审计范围的确定、程序的确定、方法的确定。

(1)组建审计小组。审计小组的组成一定要精明强干,对被审单位的业务要熟悉,并且小组成员无论从公、从私、都要与被审单位保持“独立性”,坚持回避制度。审计主审一定要选派业务强,认真负责,善于把关,遇事谨慎的人担任。

(2)审计事前的了解与测试。审计小组进驻被审单位之前,一定要对被审单位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生产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这有助于审计人员的把握审计方向。在正式审计工作开展之前,要对被审单位的组织设置情况,权责划分情况进行必要的了解,测试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程度及运行后果。

(3)审计范围、程序及方法的确定。关于审计范围,在测试内控的基础上,确定审计范围,审计人员希望它能够缩小审计范围,这就要求内部控制的测试一定要准确无误。如果被审范围以外的事项出现问题,就是由于缩小审计范围而出现风险。关于审计程序,如何能减降审计程序风险呢?首先要求审计人员必须遵循国家审计署制定的有关审计程序的基本原则,其次考虑审计类型和内部控制的测试对本次审计程序的影响。要减少或消除程序风险,必须对内部控制有充分的了解,同时,也必须结合被审单位的实际情况,考虑审计的重点。内控设置中表现出来的重要环节和关键控制点是必须要考虑的;审计程序的安排,也要能为被审单位所接受,否则得不到被审单位的配合;程序的实施,要与审计权力相适应,因此,制定程序要注意避免由于越权而产生的越权风险。关于审计方法,由于审计方法采用不当给审计造成的风险,在全部审计风险中占绝对比例,因此对于方法的选用,是克服风险的关键性步骤。审计方法从不同的角度而言,有很多种,每一种都有各自的特点,能够解决相应的问题。为此,为了尽可能削弱审计风险,审计人员在选择审计方法时,必须遵循一个原则:方法选用要具差异性、灵活性和互补性,必须依据被审问题的的重要程序选择相适应的方法。

4.审计取证的控制

证据风险来自证据的取舍及其证明力方面,如何防止疏漏重要证据和取得具有充分证明力的证据,是证据风险控制的关键。审计证据要具有相关、重要、胜任、充分的特性,不但要求认真、谨慎依法地取证,以科学的方法认真分析证据、鉴别证据。而且必须取得审计方、被审方、报告使用方(有时是委托方)三方认可。实际工作中,审计的重要取证材料,须由被审单位主管签字、盖章、并留底保存,这种方法十分必要,双方对一些重要证据当场签证,可避免事后的许多纠纷。

5.审计工作的规范化与法制化

审计是一种较高层次的综合监督,它的权威与信誉,来自于工作的严谨、规范、实事求是、结论正确。一般来讲,审计是依法进行审计,但在市场经济的初建阶段,有时法规的制定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审计有时处于无法可依的状况,这就需要审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处理。此外,作为审计产品的审计报告,一定要具备严格的规范,一定要严格依法行事。民间审计,对审计报告的格式、内容、结构、文字表达都有严格规定,形成保留报告、无保留报告、否定报告、肯定报告四类,每一类都有其固定格式,要求审计人员严格操作。其根本目的,是使审计报告让使用者一目了然;另一个目的就是要避免报告风险。笔者主张对于报告的内容、格式、措辞做严格规定,要求报告的每一事项后,都要附有经过双方签证的附件证据。处理一定要依法行事,不可有越轨行为;在经济效益审计方面,审计报告由中不宜包括审计建议,要另有专门的建议书送达被审单位;审计咨询的内容也决不能写入报告。总之,报告本身一定要具有权威性,要客观表述事实,同时要有承担行政及法律责任的意识。

6.重视后续审计

在审计查证阶段完成到审计报告签发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被审单位的财务发生的事项如出现问题,而审计人员不能察觉这仍是审计人员的责任,对于这一阶段的经济活动情况,目前审计机关重视不够,今后应该加强,克服这一时期可能形成的审计风险。

三、审计风险综合控制

审计是一种综合监督,审计风险的形成因素复杂多样,并且交替、并存发生。因此,对审计风险的控制

,必须是综合性的,具体说,应做到以下各方面:

1.方法、手段综合化。审计风险的因素是多样的,不可能靠单一的方法解决。财务审计由于多年的经验积累,已经形成一套方法体系,每个方法都具有各自的特点,解决相应的问题,财务审计的方法已经呈现多样化趋势。而现代审计,已经超出了单纯的财务报表审计的界限,向更高层次的管理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的方向发展。从目前开展经济效益审计的实践看,确实已经逐步采用新的经济技术论证方法,如价值工程法,净现值法、量本利分析法、敏感性分析法、线性规划法、网络计划法等。这些代表现代高技术的方法广泛运用于各审计部门,并且初见成效,在一定程度上,它的科学性对审计风险起了抑制作用,实践证明,方法、手段的综合化,对审计风险的控制是有效的。

国家审计论文篇9

所谓科学的审计文化观,笔者认为,一是在审计价值取向上,要以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为核心,以审计职业道德建设为重点,以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准则,以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为根本,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搞好审计工作的高质量监督和服务。二是在审计监督取向上,要实现审计工作的“四个战略性转变”:即从过去侧重审查物质指标,转向注意审查以人为本的人性化指标;从过去侧重于审查真实合法性指标,转向注重审查效益指标;从过去侧重审查经济发展速度指标,转向注重审查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指标;从过去审查近期利益指标,转向注重审查可持续发展指标。三是在审计服务取向上,要立足建设性,坚持批判性;立足服务,坚持监督;立足全局,坚持微观揭露与查处;立足主动性,坚持适应性;立足开放性,坚持独立性,尽职尽责地维护人民的根本权益。

二、加大审计人才建设力度,为创新发展审计文化提供充分的智力支持

人是审计文化建设的主体,也是审计文化建设的客体。审计文化是通过审计人员的主观努力塑造出来的,是审计人员在审计实践中创造出来的。人的积极性、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的充分发挥,人的素质的全面发展,既是审计文化建设的目标之一,也是审计文化创新与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因此,必须把审计人才建设作为审计文化创新与发展的重点来抓。

首先,要建立健全审计人才工作机制。一要严把审计人员的“进门关”,执行“凡进必考”制度,探索以审计职业准入为主要内容的职业化建设之路,确保审计队伍的“活水源头”。二要完善“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人才选拔任用机制,切实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增强人才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三要完善促进合理流动的人才交流机制,将专业领域磨练与多岗位锻炼相结合,运用“多岗快跑”的方式,实现科学的人才轮岗交流。四要建立健全以德、能、勤、绩为主要内容的评价考核机制,完善定期考核和日常考核制度,形成平时考评、年度考核等多种形式相统一的考核体系,加强对审计人才的管理和监督。

其次,要强化审计人才培养工作。主要有三点:一是要围绕审计署2008至2012年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在鼓励审计人员自学和参加各类专业资格考试的同时,进一步健全科学的教育培训体系,建立具有审计工作特点的教育培训制度,积极探索全新的培训模式。二是在培训人员上,要以审计领导人才、审计专业人才和审计管理人才三支队伍建设为重点,突出抓好专业领军人才、业务骨干人才和审计复合型人才的培养。三是要采取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相结合的方式,坚持把实践作为第一跑道,认真落实主审述职制、审计实务导师制,以及“审前分析、审中交流、审后总结”制等制度,在实践中锻炼人才、在锻炼中培养人才、在培养中造就人才,努力增强审计人才的创新思维和工作技能。

第三,要提高审计人才职业修养。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引导审计人员树立以大局观、民本观、绩效观为核心的科学发展观。要加强审计职业道德建设。工作中,审计人员应当坚持独立性、客观性的职业原则;保持严谨、稳健和负责的职业态度;掌握熟练的职业技能;保守秘密,遵守廉政纪律。要打造审计人才的团队精神。通过努力,力求全面塑造审计人员的新形象:塑好廉洁形象,增强免疫能力;塑好服务形象,提高服务水平;塑好团结形象,发扬团队精神。

三、加快审计体制革新步伐,为创新发展审计文化奠定坚实的政治基础

纵观世界各国的审计体制,结合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审计事业自身发展的规律,我国的审计体制应逐步由行政型审计体制向立法型审计体制转变。笔者认为,这种转变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实现突破:

(一)在体制建立上,实行垂直领导体制。为适应新形势下对国家财政进行有效监督的需要,在立法型国家审计模式下,应实行审计机关垂直领导体制,即省、市、县国家审计机关的人事、业务及经费等均由国家审计署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

(二)在地位确立上,国家审计超然独立。立法型国家审计模式下的国家审计是国家政权的一个组成部分,并在政权结构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国家审计权独立于其他权力,不受其他权力的干涉,以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为最高原则。国家审计权与国家其他权力之间形成监督和制约机制。

(三)在职权范围上,国家法律应建章立制,明确相关权力的赋予。就国家审计职责而言,几乎涉及政府的全部行为,并以公共财政为审计主要对象,包括公共财政涉及的国家权力、法律法规、社会保障等公共利益和公共需要的所有“产品”和“劳务”,并把政府绩效审计列为工作重点。同时,国家审计具有鉴证和评价等职责。就国家审计的权限而言,国家法律赋予其神圣的权力,主要有:检查权、调查权、采取强制措施权、处理处罚权、报告权、公告权及建议权等。在经历了一个较长时间过渡后,国家审计的立法型审计体制最终必将形成。

四、提升审计信息化建设水平,为创新发展审计文化提供先进的技术支撑

要全面贯彻审计署“人、法、技”发展战略,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提升审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这两个中心点,建设好审计信息化系统。

一是要坚持推广应用AO系统与深入开展审计模型研究并重,在全面推广应用AO系统开展项目管理和数据分析同时,加大审计方法或审计模型的研究力度。通过对审计模型的深入研究,使AO系统应用深度得以拓展,促进计算机审计成果质量不断提高。二是要坚持推广应用OA系统与大力开展信息资源开发并重,在不断完善OA系统,实现广域网互联互通的同时,高度重视审计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积极研究开发“审计信息网站”,使之成为OA系统应用的有效补充,促进审计信息资源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三是要设计网站专用数据库系统,对审计简报信息、大要案信息和对外宣传信息进行跟踪管理,为领导决策和审计人员随时了解审计工作成果提供服务。四是要加强审计信息资源管理,特别是加强信息系统的开发设计、运行维护和数据加载的管理,建立健全岗位工作责任制,确保审计信息化建设发挥最大效能,为创新发展审计文化提供先进的技术支撑。

国家审计论文篇10

为了适应美国审计管理体制的需要,美国经过不断地总结经验,逐步建立起国家审计、民间审计、内部审计三大体系的审计机构。仅就国家审计而言,其机构包括:美国审计总署、美国监察长办公室和州、地方政府审计局。

(一)美国审计总署。美国审计总署是联邦国会之下的国家最高审计机构,担负着审查、监督美国联邦政府的所有收入、支出及项目效率、效果的重要职能,向国会直接负责并报告工作。目前,审计总署包括所属各分部在内,共有职员5200多人,其中审计总署本部2700多人,各分部合计2500多人。审计总署设审计长、副审计长各1人,审计长助理4人。审计长由国会特别委员会提3名人选,总统从中确定1人,经参议院表决通过后,总统任命。审计长任期15年,除犯有罪行由国会革职外,不得罢免,副审计长和审计长助理由审计长提名,总统任命。

审计总署除设置人事和行政机构外,在审计长的领导下,还设立两大业务工作系统:一是计划和审计报告系统,由3个局级单位组成;二是审计作业系统,由7个局级业务机构组成(这7个局各设局长1人,局长助理若干人,由审计长任命)。另外,审计总署在国内外设有19个派出机构:其中,国内设16个地区分部(分署),国外设3个分部(分署),在总署审计长统一组织和领导下进行工作。各分部的人事、经费和审计业务都由审计总署直接管理。分部的正、副主任由总署审计长任命,一般职员同政府文职官员一样,由联邦政府人事部审查合格后,批准各部门聘用,报审计总署备案。只要无违法行为,可终身任职。审计总署和分部的经费,由国会预算委员会直接拨给审计总署,统一分配使用。1985年,审计总署的经费预算为3.3亿美元,全年人均经费为6.6万美元。审计业务计划由审计总署统一制定,各分部贯彻实施。审计报告报审计总署审核,经审计长签发,上报国会并公开披露。

(二)监察长办公室。监察长办公室隶属于政府部门,是审查、监督各部门的业务活动和经济效果,以及本部门官员行为合法性的机构。美国联邦政府所属的各部门一般均设有监察长办公室,有些州和地方政府所属的部门也设有监察长办公室。联邦政府各部门的监察长,由总统提名经国会讨论任命,负责主持各部门业务工作的监察,职位相当于副部长。审计结果,通过部长向总统和国会报告。但是,各部的部长一般不得改变监察长签发的审计报告,若有不同意见,可向总统或国会加以说明。由于联邦政府一些部门的业务范围遍及全国各地,有的还涉及到驻国外机构。因此,一些部门监察长办公室在各地设立派出机构。

监察长办公室除设监察长1人外,通常还设有副监察长和监察员若干人。他们按照监察长的指示,协同开展审计活动。监察长办公室所有人员的聘用与解聘均须经监察长批准,监察长职务基本上是终身制,除非由国会或州议会投票表决同意,任何人无权罢免其职务。

(三)州和地方政府审计局。州和地方政府审计局是直接向各州和地方的议会负责,有权对该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任何官方事务或与政府有关的事务进行审查、监察的审计机构。

各州政府的审计局局长由州长任命,负责对州政府各部门的业务进行审计;州下属的地方政府的审计局局长由地方政府行政长官(如市长)任命,负责该地方政府及其部门的业务审计。各级政府审计局所从事的部门审计,有时可能会与州议会或地方议会所属的审计长办公室产生重复审计的现象,因此需要搞好协调工作。有些州政府不设审计局,政府部门的审计工作由驻州议会所属的审计长办公室负责进行。

美国国家审计由美国审计总署来执行,其主要职能是:(1)、颁布、修订联邦政府审计准则;(2)、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计划;(3)、协助国会监督联邦政府的规划与项目预算的执行;(4)审计联邦政府各部门和各级政府的拨款事项及其有关的各种业务;(5)、审查联邦政府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6)、审查联邦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及其所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和经济效果;(7)、国会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审计总署除了完成上述传统的审计任务之外,更多地开展管理评价、政策评估以及为国会面临的各种行政系统施政方面的复杂问题提供研究报告,更多地担当咨询建议者的角色。

二、美国国家审计的几个特点

(一)具有较强的独立性。美国作为联邦制国家实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制度。审计总署隶属于立法部门,向国会报告工作。对总统及其下属的行政部门独立行使监督权。其独立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任命规格高。如,先由国会提出3名审计长候选人,总统确定其中一位再交参议院选举,根据参议院最终选举结果,由总统正式任命审计长。二是审计长任期时间长。审计长不因政府更迭和国会换届而易人,任期为15年。三是不得随意罢免审计长。只有具备参、众两院联合提议和总统签署命令这两个条件,才能罢免审计长。四是审计长工薪待遇高。为排除外来压力影响,保障审计长享受高于一般部长的待遇,审计长退休后仍拿全薪。五是经费单列预算。审计总署的经费,由国会单列预算予以保证。六是由审计长自行决定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影响。由于美国政府对审计总署和审计长赋予了较高的权力和独立于行政部门之外的较高的待遇,所以审计部门可以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这对保证审计质量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州的国家审计部门与联邦审计总署在独立性方面基本一致。

(二)审计的计划性强。美国审计总署十分重视审计的计划性。他们的战略性审计计划是一管几年的计划,审计重点一般把“揭露浪费、欺诈、滥用权力和管理不善”当作重点,有时还把促进政府部门提高管理的效率和效益以及减少联邦赤字,促进政府加强会计责任和关注工作成果等当作重点。根据战略性计划,提出年度审计计划方案。美国审计总署工作量的80%是国会和国会委员会根据审计战略计划要求审计署安排的,其他20%是审计长根据总体计划和工作需要决定安排的。

(三)审计工作效率高。美国国家审计在1970年前,还完全是人工审计;到1980年前后,各级审计部门逐步配备了计算机,开展计算机辅助审计。经过10多年的努力,现在美国国家审计人员已经完全掌握了计算机审计技能,从而使审计工作效率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四)审计处理由几个机构配合进行。美国国家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经济问题的处理是由几个部门配合进行的。第一,对于触犯刑法的,审计总署要把所有文件资料移交给监察长,请监察机构提起公诉。如果监察长认为有进一步调查的必要,则由联邦调查局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监察长再决定是否。第二,对被审计单位或个人非刑事问题的处理,如果发现被审计单位或个人有严重损失浪费现象或管理不善等问题,审计总署需做出包括审计结论和建议的审计报告,并在必要时由国会参、众两院召开听证会,在会上公开审计报告。

三、改善我国机关审计的几点启示

通过对美国国家审计情况的考察,对照分析我国审计机关的实际情况,从中可以得到一些有益的启示:

(一)强化我国审计机关独立性。我国对地方审计机关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即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下级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下级审计机关向本级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负责。现行的这种审计管理体制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弊端。如一些地方审计机关,名义上是上级审计机关和地方政府双重管理,实际上完全以地方政府管理为主,地方保护和行政干预问题非常严重,审计机关已丧失了独立审计的条件。这对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影响较大,审计查出的一些问题,很难及时、完全披露,严重影响了审计质量和审计机关的权威。因此,建议将现行的审计管理体制适当进行改革。即在国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审计管理体制暂时不变的情况下,将省以下审计体制改为垂直管理。这样改动后,省以下审计机关统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厅(局)直接领导,从而增强省以下审计机关的独立性。这样,有利于省以下审计机关独立行使审计权力,更好地发挥各级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作用。

(二)大力推广、应用现代化审计手段,提高审计工作效率。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已越来越多地使用计算机等现代化手段开展工作。如果审计机关还停留在人工审计的水平上,就远远跟不上现代化形势发展的需要。因此,我们应该大力推广应用现代化审计手段,力争在短期内使部分审计人员学会熟练地运用计算机进行审计,逐步使绝大部分审计人员都能学会和熟练掌握现代审计技术,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几年来,我们厅在推广应用计算机方面虽然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熟练程度也有了相当大的提高,但大多数人仍停留在最简单的打字、列表水平,真正运用计算机进行审计,尚需付出艰辛的努力。

国家审计论文篇11

2009年11月8日历史将铭记这一天,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上所作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报告,通篇贯穿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条主线,体现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这一马克思主义时代的精髓,展示出坚持先进性、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这不仅对搞好当前国家2009年11月8日历史将铭记这一天,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上所作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报告,通篇贯穿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条主线,体现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这一马克思主义时代的精髓,展示出坚持先进性、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这不仅对搞好当前国家审计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而且为国家审计理念创新与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因此,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以“十六大报告”精神总揽国家审计发展。 一、以“十六大报告”精神指引国家审计发展 1、“十六大报告”是国家审计发展的行动指南。 “十六大报告”,既是审计理论发展的重要依据,又是审计实践与创新的指针。要身体力行地贯彻落实“十六大报告” 精神,就是要不断探索创新,在实践中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努力解决好国家审计发展中遇到的深层次矛盾。 2、“十六大报告”是国家审计发展的价值尺度。 “十六大报告”是衡量当前国家审计成效的最高标准,贯彻落实“十六大报告”,就是要完善和提高审计理论、审计制度、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人员素质、监督能力、服务水平等一系列方面。只有坚持与时俱进,严格要求,锐意进取,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对我们全体审计人员的期望。 二、以“十六大报告”精神总揽国家审计发展 1、以强化审计监督为手段,切实保障国民经济稳定健康发展,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化解阻力。 依法审计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体现。通过加强审计监督,实现促进廉政建设、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和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审计目标。首先,继续加强和深化财政预决算审计。在突出“摸清家底”、“规范财政管理”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公共财政管理模式;其次,继续加强和深化真实性审计。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是整顿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也是适应加入WTO新形势的客观要求。国家审计应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解决“做假账”问题的决心、方针和政策。为此,继续深入开展真实性审计,加强财务信息审计监督,支持和鼓励财会人员严格执行《会计法》,并协助有关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有关打击报复财会人员的行为和责任人;再次,继续加强和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逐步建立健全内外监督相结合、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层次、全过程的审计监督组织体系。积极探索建立事前、事中监督和事后查错追究相结合的不间断监督新机制。特别是加强对专项资金、基本建设项目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最后,继续加强和深化跟踪落实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朱总理“跟踪落实”的重要指示,继续加大对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力度,实行“回头看”工程,确保审计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 2、以先进文化为支点,不断创新国家审计理念,为社会生产力发展挖掘潜力。 把培育审计精神、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作为新时期审计文化建设的重点。用审计精神凝聚人心,使之成为全体审计人员的共同追求和行为准则。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人,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广大审计人员树立起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树立起恪尽职守、敢于负责的精神,树立起艰苦奋斗、廉洁自律的精神,树立起按章办事、遵纪守法的精神。通过提高审计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文化知识,为审计发展和创新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因此,贯彻落实“十六大报告”精神,就是要确立全新的国家审计理念,既审计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个永恒主题,逐步建立起一整套激励和约束机制,不断增强创新意识、发展意识和全局意识,实现从微观服务向宏观服务转变,从以查错纠弊为主的传统财务收支审计向现代改进管理的绩效审计转变,从静态常规的事后审计向动态跟踪的事中事前审计转变,从低效的手工审计向现代计算机辅助审计转变,从而真正成为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经济卫士”。 3、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全面提升国家审计服务水平,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凝聚合力。 审计

国家审计论文篇12
国家审计论文篇13

近年来,在审计工作取得一系列重大成就的同时,国家审计愈来愈被寄予深厚的期望,客观上扬起了一面公平、正义与反腐的旗帜。面对褒奖与期望,笔者认为,一方面国家审计要认清组织的本质,不越位,不错位;另一方面,社会公众对国家审计的期望应具有适当性,国家审计不是万金油,具有自己的职能目标与组织效应。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的目标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是对会计及相关资料的核查,基本目标:第一,反映会计资料及其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真实性和合法性审计的内容:一是会计资料及其相关文件真实记载了经济主体所进行的经济活动;二是会计资料及相关文件的记载符合一定的会计准则;三是经济主体所进行的活动本身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四是会计资料及其相关文件存在故意或过失的虚假记载,包括记载本身不符合会计标准,经济主体故意或过失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第二,保证会计资料及相关文件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结果的充分性。审计在对现有的会计资料及相关文件信息进行专业验证的同时,还要保证所提供的经验证的信息的可靠性和充分性。可靠性与充分性一是表明被审计单位所提供的信息是完全充分的,不存在故意或过失隐瞒;二是表明审计人员尽职尽责,没有遗漏任何应该提供的信息。可靠性和充分性是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真实性与合规性目标的延伸与升华,促进和提高了审计结果的社会利用率。绩效审计的目标绩效审计是对经济主体行为的过程与结果进行测评和建议,基本目标是促进社会资源的配置在最大限度内实现优化,实现社会的公平、公正和效率。绩效审计的基本框架和目标:一是以政府公共管理职能的有效实现为目标,对公共财政资金的收支以及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公共资金的效益进行审计;对政府管理行为的效果进行审计。二是以国有资产的有效运营为目标,对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审计。(一)国家审计服务于政府,这种服务并不是一种行政体制下的从属服从,而是国家审计应该通过自己的审计行为,促进政府职能的有效实现。国家审计应该区分政府的不同职能而确定不同的审计目标,注重服务型政府的效益。其一,开展对政府宏观经济政策及法律的分析和测评,以考察政府所采取的宏观经济手段是否符合理想的预期?经济总量平衡的差异缘于政策的偏离还是微观经济单位的特异?政策及法律实施过程中的理?宏观经济政策对行业发展的影响如何?从而促进政府加强宏观经济调控职能,实现经济结构的优化,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保持国际收支平衡。其二,测评政府的具体经济行为是否在某一方面产生了影响。如在与农业相关的绩效审计中,考察是否促进了农村各项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加强了农村稳定?是否加大了对农业技术研究和推广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资金投入?是否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在对与财政相关的绩效审计中,通过对投资项目、税收政策和财政转移支付等一系列制度安排的考察,分析是否充分发挥了区域的比较优势,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是否加强了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的投入和建立了相应的保护和利用制度,并取得了一定成果等。其三,在对教育、卫生、科研等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绩效审计中,鉴别是否实现了相应的社会效益?如是否扩大了就业,健全了社会保障体系?是否加大教育投入,提高了公共教育服务水平?是否加大对公共医疗服务的扶持力度,是否加大了对文化建设和基础科学研究、技术开发领域的财政支持?

其四,在对社会管理的绩效审计中,应通过对政府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制度本身的合理性分析,判断制度安排是否形成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如是否通过法律法规界定和保护各类产权,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促进全国统一的市场形成,抑制了市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是否保障公民的宪法权利,维护社会的安全秩序?(二)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的政府职能,决定了国家审计关注国有资产运营效率。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代表,政府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政府需要将国有资产投入到财产流转领域,在市场竞争中实现国有资产使用价值和价值的提升。对政府经营国有资产行为的绩效审计,主要目标在于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其一,对经营性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的审计监督。包括对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国有资产评估、国有资产统计评价等活动进行鉴证和评价。着眼于真实性与合规性,从而为国有经济结构的优化配置,发挥国有经济在国家和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主导作用提供可靠依据,为政府制定切实有效的宏观调控政策提供有力的决策支持。其二,对经营性国有资产投资管理的审计监督。包括对财政预算投资管理、投资立项管理、投资实施管理、投资效果考核等投资活动的监督。着眼于效益性,从而保证国有资产投资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其三,对经营性国有资产收益及分配管理的审计监督。着眼于真实性与合规性,从而准确反映国有资产的收益状况,确保国有资产收益及时足额收缴,促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其四,资源性国有资产管理的审计监督。包括对开发、利用、保护自然资源等活动的监督。着眼于真实、合规、效益与效果,从而促进合理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维护自然与人类生产的和谐。其五,从国有资产运营和所有权的行使角度而言,国家审计需要以一个内部审计人的身份,对企业经营业务决策程序的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提出合理建议;对企业具体经营活动的效益性、适法性进行评估;对企业各项管理活动提供合理建议和评价;对企业负责人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等,促进企业更好地经营管理国有资产。国家审计需要以一个社会审计人的身份,对企业经营情况作出真实的评价,以利于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获得更多的再生产投资资金。国家审计应当关注政府绩效,而不仅仅是效益对目前国家审计开展的效益审计,应该做如下调整:一是从语义和经济角度分析,“效益”着眼于对结果的分析,是在已经获得结果事实的基础上进行的经济测评,效益只是绩效的一个组成部分。二是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行为公开透明度的增强,国家审计的责任也随之加重,各类社会主体对审计结果的利用和关注已不仅仅满足于一种事后的分析和总结,防患于未然将会是人们对国家审计的必然要求。“效益”审计本身的内涵将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国家审计发挥更大作用。三是从语义和经济角度分析,“绩效”是行为过程和结果的综合,“绩效”审计的内涵更能反映国家审计的本质,促进行为主体更好地履行职责,更好地利用资源。四是从绩效的角度,国家审计可以根据环境的变化,调整审计程序,在一定范围和一定层次确定实施事前和事中审计,从而预防和抑制问题的发生。五是“绩效”与“效益”并不纯粹是一种语言的区分,这两个概念所揭示的审计科学内涵确有不同。尽管我们现在所实行的效益审计的内涵也是要求结果和过程的统一,但从科学严谨性和国家审计未来发展的角度看,应该提倡绩效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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