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管理论文实用13篇

农业生产管理论文
农业生产管理论文篇1

由于学术界长期无统一定论,所以在切入正题以前,必须就某些基本数据提出我们的看法。首先是人口和农业人口。全国人口数,根据文献记载和有关估测,18世纪大概在1亿多至1、2亿左右,18世纪20年代是1、2-1、4亿,以后增长速度加快,到60年代初增至2亿以上,80年代后期到抵3亿,19世纪初进入4亿大关,以后盈缩不一,直至19世纪末仍徘徊在3亿多至4亿多之间。农业人口约占全国总人口的90%上下,大致18世纪初高于90%,19世纪中后期接近或低于90%。

确定耕地面积也是一个十分头疼的问题。学者们认为见于官书的各种耕地数都基于征田数,加上折亩、隐漏等因素,与实际耕地数差着相当距离。为此,某些学者曾努力试图推算出一个比较接近真实的田亩数。史志宏在《清代前期的小农经济》(中国社科出版社,1994年)一书中,确认康熙末、雍正初,即18世纪20年代,全国耕地数是9亿余市亩,到鸦片战争前夕,即19世纪中,增至11、5亿市亩。这个数字若按现在的田亩数前推,可能仍稍显保守,不过在没有其它合适数字替代前,采用它还是比较合适的。

清代在18-19世纪之交,农业生产比起以前各朝来,应该说是有相当进展的,其具体表现为:

(一)耕地面积的扩大。一般认为18世纪20年代的经济发展水平与明万历盛期大体相当,耕地数则稍有超过。如果我们把这期间的耕地指数定为100,那么到19世纪中已增加到120以上。若我们把雍正《清会典》所载18世纪20年代各省区耕地指数定为100,拿它与嘉庆《清会典》载录的19世纪初耕地数相比较,其指数依次为:吉林14923,新疆11141,黑龙江816,奉天367,四川217,贵州190,云南129,安徽121,山西112,广西110,河南109,福建109,甘肃109,湖北109,直隶106,江苏104,湖南101,浙江101,广东101,陕西100、1,山东99,江西97。增长最快的是东北关外,新疆和西南地区,大都在边疆或靠近边疆。另外像山西、直隶的耕地增加,与口外热河、察哈尔、归化城等地的开垦有关,福建则与台湾的垦辟有关。随着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最后奠定、边疆政治局面的稳定和大批农民越长城出关、走西口,下云贵,渡海到台湾,边疆地区的农业生产有了很大的发展。上述数字亦在相当程度上证明了这一点。

(二)水利建设投入增加。当时人程含章说:“生民之本计在农,农夫之大命在水”。又说:“农田之于水利犹鱼也,得之则生,弗得则死,不可须臾离也”[1]。这与现在我们常挂在嘴边的“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意思是一样的。清代的水利建设最值得称道的、当推康熙时对苏、皖、豫地区黄淮运河的浚治,以及康熙、乾隆时疏浚直隶永定洒和乾隆时大修浙江海塘。搞这些工程,不只限于保证农田水利,而是关系着一方百姓能否摆脱河海决溢的灾难,对于稳定社会、安心农业生产都是头等大事。至于直接行施于农田的沟渠塘堰等水利建设,各级政府和地方绅民们也给予很大的关心。美国学者珀金斯在《中国农业的发展(1368-1968)》(中译本,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一书中,曾对我国历史上的水利工程作了统计,其中18-19世纪的工程数如下:

西北华北华东华中东南西南合计

18世纪

19世纪78186128116115195818

923291313496394

从帕氏的全部统计中,18世纪的工程项目只次于16世纪(明中期)的1074项,而高出历史上的其它任何时期在。实际上,帕氏的统计是不完全的,像西北地区只统计了陕西省,缺略了甘肃。甘肃宁夏府自清初历康、雍,在重修唐渠、汉渠的基础上,又新修了大清渠、惠农渠、昌润渠等大小灌渠,全部渠长2229里(另大支渠1221、7里),溉田16万余亩[2]。另如雍正、乾隆初,为配合军民屯垦,曾在嘉峪以东的肃、凉、甘三府州大兴水利,共开渠400余亩,灌田156000余亩,规模最大的柳林湖屯区,大小总渠支渠数十道,引柳林湖水,垦熟屯地12万余亩[3],都是很突出的事例。即使在陕西,统计也不完整,乾隆时,巡抚毕沅根据西安等府各属40余州县呈报,共完成大小农田水利工程1171项,灌田64万余亩[4],仅此一例,就比帕氏所说的78项多出很多倍。

在此,还要特别提出的是17世纪中后期,中国曾经历了明清之际长期战乱的影响,很多水利设施都因缺少维修荒废破坏了。它们大多在清代得到重修和扩修,前述唐渠和汉渠就是如此。同汉《攸县志》卷9记载该县12项陂塘工程,明确得知建于明代的是5项。它们都在清代得到重修增修,有的还多次加以改建。又比如广东省,明代共兴建较大水利工程302宗,清代165宗,清低于明,但清代对有明的不少工程加以重修改修。著名的四川都江堰工程,在明清之际也遭到重大的破坏,康熙后不断重修扩修,乾隆时进入高潮,据不完全统计,因新建扩建汉渠而得到灌溉的田地达30余万亩,到嘉庆、道光时,即进入19世纪前中期,整个灌区溉田面积已接近300万亩,达到历史的最高水平[5]。假若我们把这些重修扩修的水利项目都计算在内,18世纪的农田水利工程量,肯定要超过16世纪。

18世纪农田水利工程的几个最重要特点是:

(1)北方诸省因开凿水井,使水浇地面积大增。北方的气象特征是雨量少又季节集中,许多河流平时水量稀少,不适合于开渠引水,这样只好凿井利用地层水。乾隆时,直隶仅保定、正定两府开挖的水井就超过4万口[6]。陕西在乾隆十三年(1748年)前已有新旧水井67500余眼[7]。其它像山西、河南、山东等省,井灌也很发达。山西因“民稠地狭,为生艰难”,“井利甲于诸省”[8],康熙时,晋东南一带的开井数目已“多于豫秦”等省。河南省的河内县(今沁阳县),“并渠依井者为水田,水田十之三”[9]。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许州大旱,知州汪根敬一次“劝民开井三万余”[10]。据有人统计,乾隆时北方五省已有大小灌井六、七十万眼,每井低洼地溉田10多亩,高亢地溉田6-7亩,统合估计,可溉田600-700万亩[11]。

(2)南方的圩田、垸田和堤围有显着的发展。圩田是一种围水为田、同时又有一套良好灌溉系统的旱涝保收田。圩田的发展始于唐,盛于宋,到了清代,除地域上更多地由江浙转向皖北巢湖沿岸和偏西的江西鄱阳湖区,还在修复旧圩的基础上,不断将小圩连成大圩,以致有的州县竟至出现“殆无无圩之田”的境地[12]。

垸田与圩田一样,属于围江围湖的产物,把治水与垦殖土地结合在一起,集中于湖北、湖南两省。垸田在明代已相当普遍,清代乾隆以后进入极盛期。截止18世纪中为止,湖南湘阴县共有官民堤垸130多处,建于明代4处,建于清康熙年间12处,雍正年间3处,另110多处均修于乾隆前期。有的学者就17世纪末到18世纪之间两湖15个州县的堤垸作了统计,总数已达2398处。在这2398处中,少数始建于明,多数是在清代完成的[13]。

堤围亦称基围,也是筑堤防水以作耕垦的一种形式,开始多散布于广东珠江三角洲的衡积平原上,涉及到东西北三江沿岸的十多个县分,以后又扩及到卫江流域下游的潮阳、澄海等县和西边雷州半岛以西的廉江、钦江上游沿区。及至19世纪末叶,堤围最发达的三水、南海、顺德等县,共有大水堤围102处,成为广东乃至全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

上述圩田、垸田和堤围区,都土肥水沃,构成清代重要的高产农业区,出现于16世纪中的“湖广熟,天下足”的说法,在18世纪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两湖、江西、安徽以及四川,是清代全国最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其中就得力于圩田和垸田。

(3)山区和边疆水利事业突飞猛进。这与清代农民不断向山区、边疆移民的浪潮大体吻合一致的。山区水利因受条件限制,多以中小型为主,大者灌田数百顷,小的不过几十亩、百余亩,但都比较实用,通常是把开渠和修陂、筑堰、挖塘配套在一起,清代南方山区的很多梯田,都是利用这种设施溉田的。边疆地区的水利建设中,最出名的当推新疆伊犁引水屯田,再如云南多次重修扩修滇池水系工程,也收到相当的效果。连横《台湾通史》(商务印书馆,1983年)载全岛各坡圳244处,除荷兰占领时期2处,郑氏统治时期14处,其余均修于清代,中间明确记录修于18世纪的40处。

(三)提高复种指数,增加土地利用率。这更多的是指传统农业区,因为平原区的土地多已垦辟,不大可能通过扩大耕地来增加产量,只好用内部挖潜得以实现。这在南方主要表现为在有条件的地方广泛种植双季稻或稻麦、稻杂、棉麦、棉杂的一年两熟制,在广东、四川、浙南等少数地方,还有三熟稻或麦稻稻、麦稻杂、麦杂等一年三熟的田地。根据资料,种植双季稻最普遍的是广东珠江三角洲等地,约占全部耕地的60%;其次是福建,占30%左右,再下就是江西、浙江等省。小麦大规模地在长江流域推广,也是在18世纪到19世纪之间,康熙时“种麦甚鲜”的两湖地区[14],到雍正末,各府州县几乎都有其踪迹了,普及面较广的湖北省,有的府县高达70-80%,最低也有40%。湖南不及湖北,在11个府州中,也有4个府州达到50%[15]。实行稻麦连作是18世纪以来南方稻作区最常见的耕作形式,不过也有很多地方因不适合种麦,或嫌其产量偏低而实行稻与杂粮连作,或稻与其它作物连作的。

两年三熟多推行于黄河流域各省区,象山东、河南、直隶,以及陕西、山西部分地区,一般是一季粮,隔年再回种一季冬作物。也有少数地方实行一年两熟的。

据有关专家计算,推行双季稻和稻麦、稻杂二熟,可使土地利用率提高一倍,实施二年三熟则提高30-50%。18-19世纪间,南方稻作区有将近一半耕地推行双季稻和稻麦、稻杂两熟,北方的二年三熟的田土约占全部耕地的2-3成,这样等于在原耕地的基础上多出了3-4亿亩土地[16]。

(四)玉米、番薯等高产作物的广泛引种。自明代中后期起,随着东西方交通的展开,原产于美洲的玉米、番薯等农作物也先后传入中国。由于玉米具有“生地、瓦砾、山场皆可植,其嵌石罅尤耐旱”,“不须厚粪”,“收成至盛”的优点[17];番薯也因易种、产量高,不畏风雨虫害、耐旱而受到人们的青睐。18世纪后,随着人口急速增长,传统农业区多已垦殖,人们不断移居山区海岛,玉米、番薯亦因适宜种植,大量得到推广,同时也使原来不适合农耕的山地、沙地等低劣地得到利用。以玉米为例,明代至清初,种值初仅限于少数几十个点,到乾隆、道光间,也就是18世纪至19世纪中,全国已有441个府州县应记载种有玉米。这是我们查阅了近3000种资料后得出的,虽然仍有遗漏,不过基本情况已反映出来了。在这此新发展的地名,进展最大的是四川省,有68个府州县应,陕西40个府州应,还有湖南30个、江西26个、湖北25个,都不算少。在这些省份中,如陕西的陕南、湖南的湘西、湖北的鄂西,都是外地流区远居的山区,此外像皖南、浙南、赣南等等山地,玉米的推广也很迅速。

有的学者估算,清代北方有玉米参加轮作复种的耕地,比不种玉米的耕地,可增产32、75%;南方可增产28、33%;在同一块土地上,种植番薯的比不种番薯,北方可增产50%,南方增产86、33%[18]。对于上述推算的增产百分比是高是低,人们可能有不同看法,但是有一点大家无法否定,即推广种植玉米、番薯对提高粮食产量是有作用的。又据资料:20世纪30年代初,玉米产量是158-176万石之间,番薯316万石左右,照此推估,19世纪初中期,玉米年产约在60-80万石,番薯150-200万石之间。

(五)扩大经济作物种植。这在清代十分突出。以棉花为例,清代的植棉地域和面积都大大超过明代,其主要产棉区,江苏有松江、太仓、通州、海门等府州应和浙江的余姚等地。乾隆四十年(1775年),两江总督高晋在向皇帝报告时,就提到松、太、通、海地区,“每村庄知务本种稻者不过十分二三,图利种棉者则有十分之七八”[19]。若按嘉庆《大清一统志》所载松江府册载额田40489顷、太仓州39627顷、通州52401顷、海门应5228顷,合共137745顷,十分之七八,就等于96422-110196顷。余姚“沿海百四十里皆植木棉”,“邑民资是以生者十之六七”[2]

二、自耕农、佃农和农业雇工

在农民队伍中,由于掌握生产资料的程度不同,有自耕农、佃农和农业雇工之分。他们虽同称农民,但实际内涵是有差别的。

(一)自耕农

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我国学术界一直存在着这么一种看法,认为在封建社会中,既然地主所有制占有主导的位置,那么在阶级构成中,地主和佃农亦应是主要发,从而常常有意无意地贬低或缩小自耕农的作用,对其人数的估计,也倾向于偏小。其实,我国的地主所有制经济,和西欧领主制下的封建社会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其中土地可以买卖,中央国家因需要仰赖自耕农的赋税支持和源源不断地提供劳役、兵员等人力供应,都促使政府在一定程度上对自耕农采取保护政策。自耕农的广泛存在和自耕农经济富有活力,是中国地主制经济下一大特点。

至于自耕农在农民人口中所占比重的大小,在各个时期和各个地区亦不相同。以清代而言,顺康之际,由于受农民起义和改朝换代的影响,一批贵族、官僚地主遭到打击,原有的土地关系程度不同地受到冲击,从而使地权分配发生变化,土地分散,出现了一批新的自耕农。对于这一问题,李文治教授曾作过很好的研究。他说:“总之,明清时代自耕农的消长趋势是,明代前期,自耕农占着相当大的比重。中叶以后,不少地区地权趋向集中,很多地区地主所有制占居统治地位。清代前期,农民所有制有所发展,所占比重超过明代,并且有些地区自耕农占居了统治地位”[31]。这是李先生对比时代,同时又根据清大量史实得出的结论,是可以作为依据的。

清代自耕农数量的盈缩规律,亦与明代大体相同。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初,皇帝玄烨在与大学士等官员的一次谈话中,就说到当时“田亩多归缙绅豪富之家”,“约计小民有恒业者十之三四耳”[32]。估计到雍正、乾隆之际,在有的地方土地集中的趋势已相当严重。有称“土田尽为富户所收,富者日富,贫者日贫”[33]。清初的湖南省,曾是个自耕农占有相当优势的省份,乾隆时亦是“田之归于富户者大约十之五六,旧时有田之人,今俱为佃耕之户”[34]。

有两则经常被人引用的资料,因为是量化说明,所以能给我们比较明确的概念。

一是直隶获鹿县编审册。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在被统计的1700户中,有地主13户,占0、76%;无地户378户,占22、24%;占地10亩以下的自耕农和半自耕农627户,占36、88%;占地10亩以上至90亩的自耕农和富裕自耕农682户,占40、12%。到了乾隆元年(1736年),统共1746户,其中地主28户,占1、6%;无地户494户,占28、3%;占地10亩以下户616户,占35、28%;占地10亩以上至100亩户608户,占34、82%。将其两相对照,地主和无地户增加了,占地10亩以下户变化不大,可占地10亩以上的自耕农和富裕自耕农则由40、12%降至34、82%,下降了5、3个百分点[35]。

另一是安徽休宁县三都十二个的编审册资料,取自章有义《明清徽州土地关系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一书,见下表:

康熙45年康熙55年

0-1亩35户占23、93%40户占27、40%

1-10亩8256、17%7954、11%

10-25亩2718、49%2517、12%

25亩以上21、37%21、37%

合计146100%146100%

作者根据徽州地区的具体情况,把占地25亩以上者算成地主,我们则把占地不足1亩者归在无地和基本无地户,1-10亩为下等农户,介乎自耕农和半自耕农之间,10-25亩则属自耕农和富裕自耕农,这样在康熙四十五年至五十五里,虽然时间很短,但仍可看到自耕农和半自耕农人数下降,无地和基本无地户人数增加的趋势。

在土地趋向集中的浪潮中,四川省延续的时间较晚。这是因为清初的四川经历了巨大的破坏,当很多省份社会秩序已走向稳定时,四川还有很多荒田有待招垦,并在招垦中出现了许多自耕农,形成了以自耕农为主体的四川农村基本阶级结构,一直到乾隆中后期不少地区还保持了这样的势头,有的可能延伸至更晚。

因为可列举的资料很多,而篇幅又不允许我们多多罗列,只能点到为止。从上面谈到的事例看,尽管各地地权集中程度有高有低,自耕农减少的数量有多有少,但比起先前来,总的呈减少趋势,这是毫无疑问的。以后在同治、光绪初,由于受太平天国起义的影响,在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等省,以及捻军和回民起义后的山东、河南、陕西和山西等地的某些州县,地权又一度有所分散,农民小土地所有制有所增长[36]。

就地区来看,一般的说,北方的自耕农比例要大于南方,其中最典型的莫过于陕西关中地区。有的学者通过对清康熙年间起直到民国时止的一批地籍档册的分析,发现在关中,虽然二三百年间土地分配状况常因时因地而有各异,但不能改变地权分散这一明显特征。“这些地方的农村主要由自耕农构成,地主与租佃关系均很少”[37]。在直隶,我们通过前引获鹿县的资料看到,至乾隆初,自耕农比例仍接近或超过50%(这里包括占34、82%人口的占地10-100亩的自耕农,及占人口数35、28%占地10亩以下农民中的一部分自耕农数,另一部分因自种地太少,可能属于自耕农兼佃农,或雇农兼自耕农)。比较起来,土地集中程度较高的山东省,可能存在30-40%人数的自耕农,在胶束地区,这个比例也许还要更大些。有的学者提出,“大江以北黄河流域多自耕农,而且基本上是自耕农”[38]。如果这个说法能够成立,那么自耕农在总体上应占整个农村人口的50%以上。

南方地区租佃制发达,自耕农人数的比例低于北方。有的地方还出现“贫民之食于富民者十室而九”[39];或仅占人口十分之一的富民“坐拥一县之田,役农夫、尽地力,而安然食租衣税”[40]的严重状况。不过这不等于没有自耕农生存发展的空间了。苏南地区,一向被认为是全国土地高度集中之区,顾炎武曾以“吴中之民有田者什一,为人佃作者十九”[41]的话,来形容明末苏南一带地权之集中。明清改朝换代之际,此地虽有震荡,但比起北方的河南、山东等经过农民军扫荡的地区,要差得多了,旧有的阶级结构无根本变动。照理,顾炎武的话仍应基本适用,可据近人章有义教授对苏州府长洲县三册鱼鳞簿的考察,发现即连“其利倍于常田”的苏州湖田区,“不足20亩的小土地所有者仍然占有土地的30%以上。”他还说:“由康熙初年(5一15年)至1949年,二百七、八十年间,地主(包括富农)同富农占地的比率几乎稳定在65:35。看来,人们设想的地主所有制支配下地权不断集中的必然性,在这里没有得到证实”[42]。当然,章教授说的只是一个点,但选择地区却很有典型性。就是在苏南,也存在着占相当比例的自耕农和自耕农经济。

在自耕农中,由于占有土地多少的不同,有富裕自耕农(富农)、中等自耕农(中农)和下等自耕农(贫农)之分,还有自已有少量土地,同时又租种部分土地介乎自耕农和佃农之间的半自耕农。就人数而言,一般说来,前者的比例较少,后者可能占有多数。

(二)佃农

佃农系指自己没有土地、向地主租田耕种并缴地租的那部分农民。在北方,佃户承租土地,多“与业主分收籽粒”,以分租制为主。在分租制条件下,由于产量多,地主分得也多,所以佃户的勤惰和对土地尽心与否,都要受到地主的监督。甚至连种籽、牛具等等,也常由地主供给。在南方的不少地方,定额租制得到较大的发展。定额租一般都租额固定,有的铁板租,不管年成欠熟都一样缴租,地主关心的只是每年的租粮,至于其它等等就不管了,佃户在生产乃至人身上的自由度,就相对宽松多了。在此基础上出现了永佃制,以及在租佃关系中的田皮、田骨等名目,于是,有的佃农事实上成为二地主,也有少数演变成佃富农。佃家有了比较独立的经济活动场地。

比起自耕农来,佃农的生产、生活条件当然要差一步,因为他们起码要把将近一半或一半以上的生的物(少数也有折成银子的)缴给地主,但这也是就一般情况说的。首先,正如前面所说,自耕农的经济地位也是高下不等的,对于多数贫苦自耕农,他们的生活同样充满着艰辛。同样,佃农的队伍也很复杂,在南方某些地区,由于独立的佃农经济的发展,有的具有永佃权的佃农或佃富农等,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不一定就次于自耕农。在八旗旗地庄园或曲阜孔府田庄中,我们还看到这么一种情况,有的人对于八旗庄园主或孔府,身份是佃农,必须按时规定纳银当差,可同时又是个拥有百亩、几百亩土地的地主,有佃户供其剥削,这样的人,如其说他是佃农,不如说是地主。其次是对国家的负担。按照清朝定例,田赋出自有田业主,即地主和自耕农,佃农不在其内。在摊丁入地以前,多数地区的丁银按本摊派,佃农亦不能幸免。摊丁入地后,丁银匀进田地并收,佃农原则上摆脱了正赋的骚扰,而不少自耕农的负担却增加了。当然与地租相比,国家的赋税要低于地租[,可也有特殊情况,特别是在赋差繁苛的年代,不少业主因为不堪重负,不得不将田地投献地主绅缙门下,自己甘居佃户。这在明代相当普遍,清代虽较少见,但并未绝迹,比如甘肃省,直到乾隆初年,仍有不少农户因“畏惧差徭,必藉绅衿出名,报垦承种,自居佃户”的[43]。

至于佃农的人数,一般与自耕农成反比,自耕农比例上升,意味着佃农人数的减少,反之亦然。

(三)农业雇工

我国的农业雇佣工人,很早就出现了,但从没有像清代这样人数众多,而且在人身地位等方面具有某种新的变化。有的学者根据现存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乾隆朝“刑科题本、土地债务”类58000多件档案的统计,涉及农业雇工命案的档案就有6100余件,约占总数的10.52%,其地域遍及内地所有的18个省区,以及盛京、吉林等地,中间超过700件的有山西、四川、直隶,超过300件是广东、江苏、湖北、福建、陕西,数量最少的甘肃省也有92件[44]。又据另一位学者统计,在总共6100件有关农业雇工的命案中,发生于乾隆元年至十年(1736—1745年)的45件,十一年至二十年(1746—1755年)643件,二十一年至三十年(1756—1765年)1235件,三十一年至四十年(1766一1775年)1855件,四十一年至五十年(1776一1785年)1055件,五十一年至六十年(1786—1795年)1267件[45]。据参加档案收集整理者告知,乾隆四十一年以后数量的减少,主要是因为原档散失太多。如此看来,雇工的数量也是呈上升势头的。

为什么清代农业雇工队伍较前任何时代都庞大了而且就发展势头也在增长呢。这除了乾隆以后土地兼并更趋严重外,亦与人口增加、出现人浮于地的情况有很人关系。正如有人所说:“天地生财只有此数,生齿日繁”,“渐多游手”。[46]朱浮云在《养民》一文中也说:“古之闲民十之一,今之闲民十之六”,这十之六的闲民中,有“无田之闲民,有无业之闲民,有有田而无田、有有业而无业之闲民”[47]。“闲民”们为了糊口养生,有的流入城市,也有的跑到山区边疆等人口较稀、有闲荒可垦的地区开荒、打工,其中有不少成为农业雇工。湖南巴陵县(今岳阳)在以力谋生的农业、手工业队伍中,竟有一半是为人佣作者”[48]。按照当时劳动力的配置结构,农业雇工肯定要超过从事其它的雇佣者。

人口增加,一方面造成社会上“浮口”的增加,但同时也促使人们想办法在同一块土地、或单位时间上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这样就需要投入更多的劳动力。在南方平原区,一个有耕地10一20亩、北方有土地20一30亩的5口或8口之家,真正称得上能干农活的劳动力也就是2—3人。农业具有季节性强、劳动密集的特点,在繁忙时节,只靠家庭2—3人,要搞精耕细作,或加上其它多种经营,是很难完成的,于是临时性的短工(日工)或季节工便成为必须的了。早在明代起,陕西关中一带就有雇佣麦客收麦的传统,每当“麦秋刈获,必须麦客,其人俱秦陇之民”[49]。类似关中这样的情况,在南方很多地方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至于论年或半年计的长工,更多地出现于少数富裕农民和中小地主之家,总人数亦少于短期工。

国家政策上的改变,对于促进雇工的发展也起着有利的作用。首先是在法律地位上,雇工、特别是短工,与雇主一般都是“同坐共食,彼此平等相称”,在身份是属于同等,即“凡人”。“凡人”是相对“雇工人”而言的。“雇工人”的法律地位虽高于奴仆,但与雇主(家长)间存在主仆名分,仍不平等。在“乾隆刑科题本”中看到的有关雇主和雇工发生命案档案,政府对雇工绝人多数是以“凡人”论处的。雇主和雇工问平等关系的出现,拓展了短工市场的范围,使得一些自耕农或佃农,也可利用劳作的间隙,临时“待雇求食”,劳动者的队伍扩大了。其次,政府实行“摊丁入地”的赋税改革和取消人丁编审后,对农民流动的控制大大放松了,许多在本乡本土无法获得生计的贫苦农民,亦可通过外出选择更多的机会,求雇的地域大大地开阔了。大批身份平等、求雇自由的农业雇工的出现,在农业生产关系中无疑是增加了一些新的因素,对于促巡农业生产的发展、活跃农村经济,无疑是很有益处的。

农业雇工,从原则上说应指那些没有自己的土地、或没有其它生产资料,专以出卖劳动力为生的那些人。实际情况远比这要复杂,特别是临时短工队伍中,有不少贫苦自耕农和佃农参与其间,类似半自耕农半雇工和半佃农半雇工的情况。说到农业雇工的人数,这比佃农和自耕农更难匡估,如果排除临时参与雇佣的自耕农和佃农,比较单纯的农业雇工,大概超不过全部农业人口的2—3%。

在清代农业人口中,除了上述以外,还有少数佃农和农奴,因不是主流,故略而勿述。

三、发展和制约并存

清代农业,从生产力的角度考察,最大的成就是在人口成倍增加的条件下,由于粮食总产提高,不但保证了全国黎民百姓基本不致挨饿,而且还能在有限耕地里,不断增加经济作物面积,促进农副业生产,发展多种经营,增强了农民的生存能力,这是18一19世纪中国农业所创造的重大成绩。

我们可以连系明代的情况来看,按据匡估,明万历闲人口数是1.2一1.5亿,耕地7亿市亩(7.6亿明亩),人均耕地4.7—5.8亩。用将近5—6亩地养活一个人,在当时生产条件下,只要没有大的变故,那是不困难的。清康雍之际,耕地9.02亿市亩,人口1.5亿左右,人均耕地6亩,总体农业条件稍超过于明代,所谓“康乾盛世”,正是在这样的物质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可在这以后,情况就日趋严峻,主要矛盾是人口增加速度超过耕地面积的增长。到1840年前后,人口达到41888万人,较康雍间增长了将近1.9倍,可耕地只增加12.75%,计11.5亿市亩,人均耕地2.75亩,较前减少3.25亩。这意味着要使农民的经济收入总体上不致下降,必须通过更多的办法来加以保证,前面我们提到的扩大耕地,重视水利兴修,提高复种指数,增加土地利用率,广泛引种高产作物以及增加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发展多种经营,都是为此所作的努力,而农民队伍内部某种带有结构性的变化,则有利于适应这种变革。但由此而来,农民的劳动投入也相应增加了,其主要表现为农业以外的相关作业投入的加大。

很多史料记载也证明了这一点。河南孟县,乾隆时已是“地窄人稠,按口计地,每人不足一亩”,故“通邑男妇”于种地外,“惟赖纺织营生糊口”[50]湖北天门县,“无论山农、泽农,家必兼织”,“农隙即率妇子昼夜勒纺织”,而且随着人户滋繁,“在昔机杼不过十室而三,今(乾隆时)则十室而九矣”[51];直隶南官县,干嘉以后,亦是“妇人皆务织纺”,即“男子无事亦佐之”[52]。处于丘陵山区的江西宁都、石城、瑞金等州县,嘉道之际,“计口授田不及二亩”,农民为了“上纳粮赋,下以仰事俯育”,满足“衣服、饮食,医药、婚嫁,丧葬之费”,必须于种粮外,“以其余力种植烟、芋、茶、桐,妇女绩苎为布以佐之”[53]。经济发达的沿太湖平原区和广东珠江三角洲农民,更是农、副、渔等兼而容之,并与市场密切连系在一起。

关于上述情况,有的学者称之为“过密化”或“过密型变化”,就是说农民收入的增加,是以加大单位劳动时间为代价的,劳动生产率没有相应提高,造成边际报酬的递减。并且说,这种仅敷糊口水平的小农生产,不会把农村引向“结构性质变”,即无法实现“近代化”。应该说,这是一种值得重视的见解,有其合理的内容,因为18、19世纪间,中国农业确实存在着“过密化”的情况,前面的例子也多少说明了这一点,但是不能绝对化。因为衡量农业生产的发展不只是单位时间的劳动报酬,而应与生产结构、制度变化和人的需求满足这样一些指标,综合进行考察,即既包含了生产力的进步,也看到生产关系的变化,并与流通、分配紧连在一起。照此看来,清代农业,至少在18世纪是有进步、有发展的。

其次,要看到不同地区不同的特点。中国地方那么大,各地的农业发展水平也千差万别,笼统的以一种模式来概括全部,就不一定合适。就以长江三角洲为例,有的学者认为是过密型增长,可也有学者通过明清水稻生产的考察,得出了另外的结论,他说:“我们认为,明清水稻亩产量确实在不断提高,直至清代中叶达到其传统农业时代(1950年代以前)的顶峰。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提高并不伴随有水稻亩均劳动投入的明显增加”。按照后一种说法,“过密化”就难以成立。[54]另如珠江三角洲,这在18、19世纪之交也是个人多地少、经济发展水平高于全国的地区,有的学者从对那里沙田经营的考察发现,在“18世纪以后,该地区沙田的经营,表现出一种相当粗放的形式,却为整个珠江三角洲迅速的农业商品提供了大量的商品粮供应。这一情况是在单位面积土地的劳动投入相对较少、单位面积产量相对较低的条件下发生的”[55]。这个例证表明,在这襄,边际报酬递减的理论并不合适。

过密化理论的一个重要出发点,就是人口庞胀对农业造成的压力。其实中国在全国范围内出现人多地少的矛盾,那是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事,主要发生在传统农业区。那裹的一些农民为寻求土地,不断向边疆、山区、海岛以及海外流逦、可有趣的是人口最密集的沿太湖平原和珠江三角洲,农民们不但很少外迁,而且随着工商业的发达和城镇的兴起,还有不少外地人口流向此地,使该地成为当时全国经济最发达、人们总体生活水平最高的地区,这说明不能过分夸大人口压力对中国发展所起的阻滞作用。

我们认为,18、19世纪之际的中国农业生产是有进步的,在农民队伍中所出现的某些变化是值得重视的,当然也有困难、有压力,存在着“过密化”的情况。总体来看,是发展和制约并存,如果不是外国帝国主义入侵打乱了这一进程,中国也有着向近代化迈进的因素和机会。

注释:

[1]程含章:《岭南集》卷6,《兴水利二十六陂记序》,《新开恒丰陂记》。

[2]乾隆《宁夏府志》卷2。按:文中有田地以分计,每分合50亩。

[3]乾隆《重修肃州新志·肃州附载》。

[4]梁家勉:《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史稿》,农业出版社1989年版.47I页。

[5]参见彭雨新、张建民:《明清长江流域农业水利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333—334页。

[6]乾隆《正定府志》卷4;《清高宗实录》卷211,页7。

[7]陈弘谋:《培远堂文集》卷29,《再申浚井泉檄》。

[8]王心敬:《丰川续集》卷18,《答高安朱公》。

[9]道光《河内县志》卷12。

[10]参见吴芳:《清代北方井灌的发展及其作用》,《清代区域社会经济研究》,中华书局1992年出版。

[11]陈树平:《明清时期的井灌》,《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I983年第4期。

[12]光绪《南昌县志》卷5。

[13]《明清长江流域农业水利研究》190-191页。

[14]孙廷铨:《孙文定公奏疏》卷8,《请开曲麦疏》。-

[15]《宫中档雍正朝奏折》第22辑,52—54页。

[16]闵宗殿:《清代的人口问题及其农业对策》,《清史研究通讯》1990年第1期。

[17]包世臣:《齐民四术》卷1。

[18]吴慧:《中国历代粮食亩产研究》中国农业出版社1985年版,185一187页。

[19]《清经世文编》卷37,高晋:《请海疆禾棉兼种疏》。

[20]光绪《余姚县志》卷6,载廷珠:《敕修海侯朝记》。

[21]许檀:《明清时期山东经济的发展》,《中国经济史研究》1995年第3期。

[22]史建云:《清代华北平原农村棉纺织业商品生产》、《清代区域社会经济研究》。

[23]黄可润:《畿辅闻见录》。

[24]方观承:《御制(棉花图)跋》。

[25]《荒政丛书》卷5,《救荒图说》。

[26]徐新吾主编:《中国近代缫丝工业史》上海人民出版社l990年版,52页。.

[27]《中国资本主义的萌芽》210、211、212页。

[28]拙作《清代粮食生产的发展》待刊。

[29]上述数字分别釆自徐新吾主编:《江南土布史》,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2年版180页;《中国近代缫丝工业史》52页;《中国资本主义的萌芽》212页。

[30]严中平主编:《中国近代经济史》,人民出版社]989年版963页。

[31]《明清时代封建土地关系的松解》,中国社科出版社1991年版,81页。

[32]《清圣祖实录》卷215,页4。

[33]《人义觉迷录》,《清史资料》第4辑,中华书局1983年版,31页。

[34]《清经世文编》卷39,杨锡绂:《陈明朱贵之由疏》。

[35]根据《明清时代封建土地关系的松解》79页所列表格计算所得。

[36]参见《中国近代经济史》801-820页。

[37]秦晖、苏文:《田园诗与狂想曲一关中模式与前近代社会的再认识》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版,80页。

[38]王毓铨:《莱芜集》,中华书局1983年版,363页。

[39]李兆洛:《养一斋文集》卷14,“《君赓赐家傅》”。

[40]《清经1U:文编》卷30,盛枫:《江北灶J.T.说》。

[41]《清经世文编》卷30,盛枫:《江北均丁说》。

[42]《康熙初年江苏长洲三册鱼鳞簿所见》,《中国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4期。

[43]《清高宗实录》卷175,页19。

[44]吴量恺:《清代经济史研究》,华中师大出版社1991年版,265—266页,

[45]刘永成:《清代前期农业资本主义萌芽初探》,福建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65页。

[46]嘉庆《临安府志》卷19,陈为詝:《应诏陈事务疏》。

[47]《清经世文编》卷28,《闲民》。

[48]《清经世文编》卷29,《巴陵志田赋论》。

[49]乾隆《宝鸡县志》卷12。

[50]乾隆《孟县志》卷4上。

[51]乾隆《天门县志》卷6。

[52]道光《南宫县志》卷6。

农业生产管理论文篇2

商品生产就其本来意义而言,是指"物品生产出来不仅是为了供生产者使用,而且也是为了交换的目的;就是说,是作为商品,而不是作为使用价值来生产的"(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3卷第381页。)。商品生产有不同的历史形态,有不同的门类分工和数量特征。秦汉时期,虽然自然经济在总体上占有强大的地位,但商品经济也有明显的发展。这方面,学界研究较多,且取得了丰硕成果(注:如,林甘泉《秦汉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97年第1期;李根蟠《自然经济商品经济和封建地主制》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3期。),但在农业领域中的商品生产,目前仍缺乏系统的专文论述。本文拟就汉代农业商品生产的群体结构、经营特点及其发展水平问题做些初步探讨。

一、专业户的兴起与商品化生产

专业户是指在农村中以较多资金和人力经营某项专业生产的农户。通常情况下,专业户的项目收入应超过全部收入的60%。专业户一般都有较高的技术,并且有较强的经营能力,能够为市场提供较多的商品。

战国时期专业农户已展现端倪。到了汉代,随着社会分工的拓展、生产力的提高及产业结构的调整,农业专门化生产得到了较大的发展。其时,专业农户所涉及的门类较多,《史记》(注:中华书局1959年本第3272页,本文引用的皆是这个版本。)卷129《货殖列传》载:

陆地牧马二百蹄,牛蹄角千,千足羊,泽中千彘,水居千石鱼陂,山居千章之材。安邑千树枣;燕、秦千树栗;蜀、汉、江陵千树桔;淮北常山已南,河济之间千树qiū@①;陈、夏千树亩漆;齐、鲁千亩桑麻;渭川千亩竹;及名国万家之城,带郭千亩亩钟之田,若千亩zhī@②茜,千畦姜韭;此其人皆与千户侯等。

司马迁这段话,学术界多有引证,使用率极高。从中说明,秦汉时期,已出现了专业化的畜牧业、渔业、林业和园圃业等,且都是以赢利为目的大规模的农场式经营。这些大型专业户所经营的生产项目规模很大,各具特色。下面让我们根据文献记载,就其典型事例做些具体的陈列。

畜牧专业户商品生产。汉代西北地区,除大量官营畜牧业外,还有民间的私营畜牧业。随着畜牧业基地的扩大,畜牧业普遍发展,当时有些地方涌现了以畜牧业经营为主的个体专业大户。例如:

乌氏倮畜牧,乃众,斥卖,求奇缯物,间献遗戎王。戎王什倍其偿,与之畜,畜至用谷量马牛(注:《史记》卷129《货殖列传》第3260页。)。

班壹避坠于楼烦,致马牛羊数群……故北方多以’壹’为字者(注:《汉书》卷100《叙传》中华书局1962年本第4198页,本文引用的皆是这个版本。)。

(桥姚乘官府斥开边塞之机,恣其畜牧)已致马千匹,牛倍之,羊万头,粟以万钟计(注:《史记》卷129《货殖列传》第3280页。)。

卜式者,河南人也……式入山牧十余岁,羊致千余头,买田宅(注:《汉书》卷58《公孙弘卜式ní@(20)传》第2624页。)。

(马援)因地处田牧,至有牛马羊数千头,谷数万斛(注:《后汉书》卷24《马援传》中华书局1962年本,本文引用的皆是这个版本。)。

专业渔户的商品生产。秦汉时期,在我国的东南沿海、江南、巴蜀和黄河流域的中原地区,有丰富的渔业资源。其它地域,渔业资源亦较丰富。随着渔业生产的发展,当时除官营之外,民间养殖、捕捞及贩卖鱼类的专业户渐为常见。例如:

"水居千石鱼陂"。注引《正义》曰:"言波泽养鱼,一岁收得千石鱼卖也"(注:《史记》卷129《货殖列传》第3272页。)。

陈在楚夏之交,通鱼盐之货,其民多贾(注:《史记》卷129《货殖列传》第3267页。)。

(建武三年)寇恩"为候粟君载鱼之得卖",一次即"载鱼五千头"(注:《"建武三年候粟君所责寇恩事"释文》见《文物》1978年第1期。)。

林业专业户的商品生产。秦汉之时,在西北、关中、巴蜀及江南等广大地区,有许多自然林、竹木密茂,汉时,人工造林较为盛行。随着林木采伐与种植的日益增多,其中商品性经营也有一定程度的发展,在汉代,有些人专门从事竹木的商品性生产与经销活动。如据记载:

江南之楠梓、竹箭……待商而通(注:《盐铁论·本议》,王利器校注《盐铁论校注》古典文学出版社1958年第3页。)。

今京师贵戚,必欲江南梓豫章之木。边远下土,亦竞相放效。夫梓豫章,所出殊远,伐之高山,引之穷谷,处海乘淮,逆河沂洛,工匠diāo@③刻,连累日月,会众而后动,多牛而后致,重且千斤,功将万夫,而东至乐浪,西至敦煌,费力伤农于万里之地(注:王符《潜夫论·浮侈篇》,见《后汉书》卷49《王充王符仲长统列传》第1636页。)。

园圃专业商品生产。春秋战国时期,树果、种蔬等园圃生产已渐趋普遍。迄至秦汉,随着农业生产力提高,园圃业的生产得到了进一步发展。涌现出了不少的专业户。例如:

召平者,故秦东陵侯。秦破,为布衣,贫,种瓜于长安城东。瓜美,故世俗谓之"东陵瓜"。从召平以为名(注:《史记》卷53《萧相国世家》第2017页。)。

《襄阳记》载:李衡遣客十人在武陵龙阳汜洲上作宅,种甘橘千株,吴未,"衡甘橘成,岁得绢数千匹"(注:《三国志》卷48《吴书·三嗣主》注引,中华书局1959年本第1156页。)。

汉代专业农户的商品生产有一些明显的特点。(一)是规模大,数量多。上文司马迁论及的专业户都以"千"计,有"千足"、"千石"、"千章"、"千树"、"千亩""千畦"。"千足彘"是养250头猪,"牧马二百蹄"是养50匹马,"牛蹄角千"是约养167头牛。其实,司马迁所谓"千"仅是一个约数,言其数目之大,在实际生活中的大专业经营者则往往大大甚于"千"。这些专业户的经济效益也很好。假若马一匹的价格为’7000钱,牛一头为3000钱,羊一头为250钱(注:《史记》《汉书》《后汉书》《九章算术》和《居延汉简》等文献和考古材料皆有关马牛羊价格的记载,但很不一致,这里采用中等的价格计算。)。则有"马千匹,牛倍之,羊万头"的桥姚,共计收入可达1550多万钱。汉代专业户的经营规模之大已达到了一个惊人的地步。

(二)是有较高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从生态学角度讲,农业生态系统远比自然生态系统结构简单,生物种类少,食物链短,自我调节能力较弱,易受各种灾害的影响(注:孙儒泳等《普通生态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年第302页。)。而专业户的生产,生态系统结构要比一般的生产经营要简单得多,物质能量循环成一直线,十分容易造成大面积的灾害,其技术要求甚高。如,卜式就是一个高水平的放羊能手,他始取羊百余入山放牧,"十余年,羊致千余头"。他的经验是,"以时起居,恶者辄去,毋令败群"(注:《汉书》卷58《公孙弘卜式ní@(20)宽传》第2624、2626页。)。据分析,即是按时放牧,发现病羊,及时汰除(注:参见梁家勉主编《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史稿》中国农业出版社1989年第226页。)。再如,马援在洛阳宫中创制了"高三尺五寸,围四尺五寸"的铜质良马,作为标准马式(注:《后汉书》卷24《马援列传》第480-481页。),他是一位出色的相马专家。在经营管理水平方面,他们一般不进行粮食生产,而是选取农业中市场需求量大的生产门类,用现代人的话讲是能在调整农业结构上下功夫,但又不能一概而论,如秦杨经营被称为"掘业"的"田农"却能富甲一州(注:《史记》卷129《货殖列传》第3182页。)。总之,他们善于"用奇致富"。

(三)是生产目的明确,主要是为了交换,获取利润。专业户的专业收入占自已生产收入的大部分,生产的目的皆是为了交换,属于商品生产专业户的商品生产成了汉代农业经济的显著特征之一。获利通常达20%。《史记》卷69《苏秦列传》说:"周人之俗,治产业,力工商,逐什二以为务。"(注:第2241页。)说明,战国时人从事农业商品生产已追求十二之利,汉人承袭了战国时期的风俗。《汉书》卷72《王贡两龚鲍传》载贡禹曰:"富人积钱满室,犹无厌足。民心动摇,商贾求利,东西南北各用智巧,好衣美食,岁有十二之利,而不出租税。"(注:第3075页。)这里讲的"十二之利"大概是大贩运商人的年商业利润。司马迁在谈到"通邑大都"大商人追求商业利润时也说"佗杂业不中什二,则非吾财也"。而他在具体谈到大专业户农业商品生产的利滑时说:"庶民农工商贾,率亦岁万息二千,百万之家则二十万,而更徭租赋其中。"通过这些事实大致可以得出这样的认识:大专业户和大商人的年利润大约皆为20%,而中小型的专业生产者和中小商人的利润可能达不到这个水平。

总之,随着汉代农业生产专业性的加强,出现了不少专业收入占自己总收入大部分、生产目的为了交换的农业专业户,专业户的经营者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经营管理经验。这些专业户遍及农业生产的许多部门,其大者,规模达到了惊人的程度。但它毕竟又是被包围在自然经济的大海之中,在国民经济中并没有占据主要地位。有些学者把农业领域大专业户的商品生产视为"商业资本主义社会"的主要依据,显然是不尽符合历史事实的。

二、田庄主的多种经营与商品生产

专业户以专门生产某种产品为主,其生产的目的是把它投放市场。田庄主则不同,他占有较大面积或是大面积的地产,其经营的目的和经营方式比较复杂。

随着土地私有制的发展,汉代在关中、关东内腹地区的土地逐渐走向集中,不少地主拥有大地产。如,宣帝时阴子方"暴至巨富,田有七百余顷,舆马仆隶,比于封君。"(注:《后汉书》卷32《樊宏阴识传》第1133页。)(成帝时)"(张)禹为人谨厚,内殖货财,家以田为业。及富贵,多买田至四百顷,皆泾渭溉灌,极膏腴上贾。"(注:《汉书》卷81《匡张孔马传》第3349页。)"郑太字公业,河南开封人,司农众之曾孙也。少有才略。灵帝末,知天下将乱,阴交结豪桀。家富于财,有田四百顷,而食常足,名闻山东"(注:《后汉书》卷70《郑孔荀列传》第2257页。)。

这些大地主对地产的经营方式有两种:一是把土地出租,收取"见税十五"的地租;二是自营田庄。土地出租经营的情况比较复杂,地主收取地租,应该说一般是与商品生产无涉。但地主的自营田庄则不同,田庄主的剩余产品有相当部分将用于交换,进入流通领域转化为商品,它是自给生产与商品生产相结合的经济单位,对当时社会有深远的影响。

地主自营田庄自西汉中叶至东汉一代多见。如:

灌夫"诸所交通,无非豪桀大猾。家累数千万,食客日数十百人。陂池田园,宗族宾客为权利,横于颖川。"(注:《史记》卷107《魏其武安侯列传》第2847页。)

恽既失爵位,家居治产业,起室宅,以财自娱。(他自称):身率妻子,戮力耕桑,灌园治产,以给公上。(注:《汉书》卷66《公孙刘田王杨蔡陈郑传》第2894页。)

(樊重)世善农稼,好货殖。重性温厚,有法度。三世共财,子孙朝夕礼敬,常若公家。其营理产业,物无所弃,课役童隶,各得其宜,故能上下戮力,财利岁倍,至乃开广田土三百顷。其所起庐舍,皆有重堂高阁,陂渠灌注。又池鱼牧畜,有求必给。尝欲作器物,先种梓漆,时人嗤之,然积以岁月,皆得其用,向之笑者成求假焉。赀至巨万,而赈赡宗族,恩加乡里。(注:《后汉书》卷32《樊宏阴识列传》第1119页。)另据《水经注》(注:岳麓书社1995年第444页。)卷29《比水注》载樊氏田庄内:广起庐舍,高楼连阁,池陂灌溉,竹木成林,六畜放牧,鱼蠃利果,檀棘桑麻,闭门成市。

(梁冀)广开园囿,采土筑山,十里九陂,以像二崤,深林绝涧,有若自然,奇禽驯兽,飞走其闻……又多拓林苑,禁同王家,西至弘农,东界荥阳,南极鲁阳,北达河、淇,包含山薮,远带丘荒,周旋封域,殆将千里。又起菟苑于河南城西,经亘数十里,发属县卒徒,缮修楼观,数年乃成(注:《后汉书》卷34《梁统列传》第1182页。)。

这些田庄的规模一般颇大,田庄的生产活动以种植业为主,多种经营。上述樊氏田庄除经营广达三百顷的耕地外,还广泛从事林、牧、渔、副、商业。正因如此,地主田庄内生产的产品多样,极为丰富。据崔@(23)的《四民月令》(注:参见石声汉《四民月令校注》中华书局1956年本。),地主田庄内的产品有:

粮产品:小麦、大麦、椹麦、春麦、粟、黍、jì@④、@⑤、稹禾、粳稻、大豆、小豆、稗豆。

油料产品:葵花子、胡麻(芝麻)。

蔬菜产品:瓜、瓠、韭、蓼、大葱、小葱、蒜、姜、芥、芋。

果产品:杏、桃、枣。

畜产品:马、牛、羊、猪。

林产品:松、柏、桐、漆、梓、榆、桑、竹、柳。

渔产品:鱼。

药用产品:术艾、乌头(附子)、冬葵、葶、苈。

加工品:酱、酒、醋、糖、衣、鞋。

其他出产:蚕桑、苴麻、牡麻、兰、苜蓿。

自营田庄的田庄主生产的一部分产品供给自己消费,具有自给性生产的特征,剩余部分投放到市场,又有商品性生产性质。

地主田庄经营范围如此广泛,其经济收入亦相当可观。如樊氏的田庄,仅粮食收入一项就十分惊人。他有田土三百顷(即30000亩),以亩产3石计,共产粮食为30000×3=90000石。汉代每人每月口粮若为3石,则一人一年的口粮为36石,90000石粮可供2500(90000/36)人一年的食用。当时粮价若百钱一石,90000石稂,折钱9000000万。若加上"池鱼"收入、"畜牧"收入、"梓漆""竹木""檀棘"收入、"利果"收入、"桑麻"收入等等,其资财肯定超过了1000万。这些收入除用于家庭、家族自身消费、交纳租赋、扩大再生产、支付雇佣劳动的工钱外,当有大量剩余产品投放市场,参与商业活动。生产越发展,商品交换活动越多,田庄主介入商业活动越频繁甚至演化为一种以货殖逐利求富的行为。正因为如此,所以大地主、大田庄主往往都以经营商业著称,如樊重"好货殖",李通"世以货殖著姓"(注:《后汉书》卷15《李王邓来列传》第573页。),这种现象东汉中后期更加普遍,他们或"囤积居奇"谋取暴利,或"船车贾贩周于四方"。故仲长统《昌言·理乱篇》言:

豪人之室,连栋数百,膏田满野,奴婢千群,徒附万计。船车贾贩,周于四方;废居积贮,满于都城。琦赂宝货,巨室不能容;马牛羊豕,山谷不能受。妖童美妾,填乎绮宝;倡讴伎乐,列乎深堂。宾客待见而不敢去,车骑交错而不敢进。三牲之肉,臭而不可食;清醇之酎,败而不可饮(注:《后汉书》卷49《王充王符仲长统列传》第1648页。)。

这些田庄主"膏田满野",广泛经营诸业,其收获之多"满于都城",所养马牛羊豕"山谷不能受",但多是为了满足其本人及家族的奢侈消费,"妖童美妾,填乎绮宝;倡讴伎乐,列乎深堂","三牲之肉,臭而不可食;清醇之酎,败而不可饮"。然而,这些田庄主欲"得其所欲",达到自己的目的,又免不了要进行商品生产,把一部分产品投放到市场。看来,自营田庄内的生产活动还是具有较强的商品属性,史料上说其"闭门成市",主要是言其产品之多,而非说其自给自足。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田庄主的经济实力雄厚,有能力推广先进的技术和兴办各种水利工程,如,二牛三人的"耦耕"法首先就是在大地主庄田内推行的,又如,樊氏田庄内兴建大型水利工程樊氏陂,在当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综上所述,在地主制下的田庄经济,并未摆脱自然经济的特征,田庄的生产安排及收获的农副产品,其首要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地主家庭和家族的生活需要。但它又存在着商品生产。在以往的研究中,只强调田庄主的自给自足,忽略其商品生产,这是不完全的。不过,我们说田庄的商品生产,又不宜把它估计过高。

三、小农的"男耕女织"与部分商品性生产

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是封建生产方式的广阔基础。在地主制经济下,小农经济虽然是以自给性生产为基础,没有摆脱自然经济的范畴,但它又与市场有广泛的联系,并包括了部分商品性生产。

在汉代社会中,由于自然条件和小农自身生产条件的差异,小农有不同的层次结构,他们中,对绝大多数人来说,是从事自给性生产,但也不排斥有的小农出于种种原因从事商品性生产。汉代小农自给性生产与商品性生产的结合程度各不相同,在整个小农经济中形成一个多层级的商品生产结构(注:参阅方行《论清代前期农民商品生产的发展》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86年第1期;《封建社会的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1期。)。具体构成如下。

其一,自给型农户的商品性生产。

自给型农户把总产品的绝大部分供自己消费,是典型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这种农民自给性生产的外在形式是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的结合,即"男耕女织"的自然分工。这在文献中有许多记载:《史记·秦始皇本纪》曰:"男乐其畴,女修其业,事各有序。"(注:第1130页。)《汉书·食货志》曰:"一夫不耕,或受之饥;一女不织,或受之寒。"(注:第1128页。)《淮南子·主术训》曰:"人之情不能无衣食,衣食之道必始于耕织,万民之所公见也。"(注:第103页。)《盐铁论·园地》(注:第96页。)谓:"夫男耕女织,天下之大业也。""男耕女织"的这种分工,主要是由男女之间的体力和体能决定的。"男耕"是为了解决"吃饭"问题。"女织"是为了解决穿衣问题,男女合力,"温饱"问题也就解决了。自给型农户生产的目的不是为了交换,但他们仍会把一小部分产品投入市场成为商品。其情况有二种:

一是,农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产品除自用外会有所节余。汉代,统治者为了地主政权基业的牢固,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往往力争让小农过上"小康"生活以确保剥削之源。"小康"社会对农业生产的要求主要有三项:(1)是种桑养蚕以达到"五十者可以衣帛",(2)是饲养家禽家畜以达到"七十者可以食肉",(3)是种植粮食以达到"数口之家可以无饥"(注:《孟子·梁惠王上》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本第2666页载:"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农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在汉代的现实中确是有不少地方官是按这一要求治民的。如,

黄霸为颖川太守:"为条教,置父老师帅伍长,班行之于民间,劝以为善防奸之意,及务耕桑,节用殖财,种树畜养,去其谷马。"(注:《汉书》卷89《循吏传·黄霸》第3629页。)

龚遂为渤海太守:"见齐俗奢侈,好末技,不田作乃躬率以俭约,劝民务农桑,令口种一树榆,百本薤,五十本葱,一畦韭家二母彘、五鸡。"(注:《汉书》卷89《循吏传·龚遂》第3640页。)

王景为庐江太守:"驱率吏民,修起芜废,教用犁耕""又训令蚕织,为作法制,皆著于乡亭。"(注:《后汉书》卷76《循吏列传·王景》第2466页。)

从上述情况可知,"男耕女织"下的自给性农户并非仅仅种植粮食和种桑养蚕,还力所能及地尽可能扩大自己的生业,比较广泛地从事家禽家畜的饲养、种植蔬果、栽植林木。也不意味着"男耕女织"下的自给性农户的产品没有任何剩余。我们曾粗略地测算出,汉代一户中等水平自耕农,拥有60亩土地,全家的收支状况(注:参见黄今言《汉代自耕农经济的初步探析》载《秦汉经济史论考》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36-37页。):

附图

该表所反映的情况,是一户中等自耕农,男耕女织,全年收入为11200钱,支出10386钱,收支相抵基本持平,略有积余。当然,因涉及到物价的估算等因素,弹性较大,难于精确,这只能说明一个大概。但总的来说,中等自耕农户,拥有60亩耕地和家庭副业的收入,在没有天灾人祸,年景正常,社会相对安定,赋役征课较轻的情况下,其产品会有所剩余。而拥有100亩以上的"小康"型农家,可能会有较多的剩余。如果他们把这些产品投放到市场便成了商品。

二是,换取货币,交纳赋敛。汉制,编户齐民的赋役负担有租税、赋敛和徭役三项。其中,赋敛又包括算赋(对成年征课的人头税)、口钱(对儿童征课的人头税)和更赋("戍边三日"的代役钱),这三项负担都得交钱,每人每年通常的标准分别是120钱、23钱和300钱(注:参见黄今言《秦汉赋役制度研究》江西教育出版社1988年211-225页。)。假若一个五口之家农户,二大三小或三大二小,又一人需交更赋。那么,一岁需交的赋敛的款项为:

3×120+2×23+300=706钱或2×120+3×23+300=609钱

这一款项折合为粮食则为11石左右,也就是说一个农户需出卖11石粮才能交纳赋敛所需货币。

这二种情况,只是农户把自己的产品投入到市场才成为商品,生产的本来目的不是为了交换。这些商品的生产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商品生产。

其二,半自给型农户的商品性生产。

这种农民的总产品大部分供自己消费和缴纳租赋,同时又根据社会需要生产一部分商品,用于交换其他生产和生活必需品。这些农民生产的产品很多是适宜当地自然条件的土特产品和奢侈品,包括农副业生产。他们换回的产品则多是农家自身不能生产或难于生产的耕具和日常生活必需品。例如:

"姚俊常种瓜菜灌园以供衣食"(注:《艺文类聚》卷87,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1502页。)。

"步骘避难江南,单身穷困,种瓜自给。"(注:《艺文类聚》卷87,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1502页。)

此外各地农户还广泛从事方物、特产的生产。山西盛产材、竹、谷、lú@⑥、旄;山东多鱼、盐、漆、丝;江南出@(22)、梓、姜、桂、犀、玳瑁、珠玑、齿革;西北则多马、牛、羊(注:参见《史记》卷129《货殖列传》第3252-3253页。)。无论是山西、山东、江南,还是西北的农户都是因地制宜的生产,但对于"中国人民"来说又是奇缺的"谣俗被服饮食奉生送死之具"。山西、山东、江南、西北各地农民把产品出售后换回的亦是当地奇缺之物,这在文献中多有记载。例如,高后时曾禁止南粤缺乏的铁器、雌性马牛羊,结果遭到南粤人强烈的不满。所以,各农户生产和交换的最终目的皆是为了实现余缺调剂。

这种农民出售的产品都是以交换为目的而生产的,这是他们与上一种农民的区别所在。他们"为买而卖",从整体来看,仍然不是以流通为媒介的再生产,基本上是自我完成的再生产,但已有了部分的商品生产。

其三,交换型的农户。

交换型生产的农户亦可分二种情况。一种是有些农民,其总产品的少部分用于缴纳封建租赋和供自己消费,大部分投放市场,以换取生产生活用品。这种农民的家境多不好,因土地和耕具的缺乏,为了维持生计,从事效率较高一项生业进行经营。如,

公孙弘……家贫,牧豕海上(注:《汉书》卷58《公孙弘卜式ní@(20)宽传》第2613页。)。

孙期……家贫,事母至孝,牧豕于大泽中以奉养焉。远人从其学者,皆执经垄畔以追之(注:《后汉书》卷79上《儒林列传·孙期》第2554页。)。

孙钟,富春人,与母居,至孝,笃信,种瓜为业(注:《艺文类聚》卷87,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1503页。)。

他们从事商品生产,是为了获取使用价值,以维持一家的温饱,他们的商品流通形式仍是"为买而卖"。但他们似乎皆有一定的经营头脑,有的甚称小专业户。他们的商品生产占主要地位,自给性生产已退居次要地位,这类农民已基本上成为小商品生产者。

另一种农户,商品生产的比重更大,并且主要是为了发财致富,追求利润,追求交换价值的增值。汉代,社会上追求富贵的要求强烈。(注:如,陈涉少时,血气方刚,尚为人佣耕便立下"苟富贯,毋相忘"的大志。又如,刘邦父亲总是赞扬能"治产业"的刘邦哥哥。所以,刘邦当皇帝后对其父言:"始大人常以臣无赖,不能治产业,不如仲力。今某之业所就孰与仲多"《史记》卷8《高祖纪》第387页。而刘邦则有更大的志向,看到秦始皇便喟然长叹:"大丈夫当如此也"《史记》卷8《高祖纪》第344页。在出土的铜镜中亦多有"富贯"、"大乐富贵"之铭文。所谓"富"是指财产多,所谓"贵"是指地位高,既"富"又"贵"是汉人人生的最高追求。)小农想要求取"富",通过什么办法呢?司马迁说:

夫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文不如倚市门,此言末业,贫者之资也(注:《史记》卷129《货殖列传》第3274页。)。

太史公的意思是,涉足商业领域是贫者求取富裕的捷径,在农业生产领域是进行农业商品生产,也就是所谓的"以末补农"。汉代社会上出现的众多小专业户就是小农追求富裕进行农业商品生产的突出表现。如:

余就医偃师,道经陈留,此境人皆以种蓝,染绀为业。蓝田弥望,黍稷不植(注:东汉赵歧《蓝赋序》中云,见严可均校辑《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全后汉文》卷62中华书局1958年第814页。)。

三国时魏人赵歧《三辅决录》载"马氏兄弟五人,共居此地,作客宅,养猪,卖豚。故民谓之曰:苑中三公,钜下二卿,五门huō@⑦huō@⑦但闻豚声。"(注:《太平御览》卷903引,中华书局1960年影印第4006页。)

《列仙传》载洛人祝鸡翁,"养鸡百馀年,有鸡千余头。……卖鸡及子,得千馀万,辄置钱去,之吴,作养鱼池"。(注:《中华野史》泰山出版社2000年本。)

从这些记载来看,小农的专业经营所涉的范围主要是园圃业,此外,还比较广泛地经营采伐业、畜牧业、农产品加工业,如"艾薪者"、"宰革者"、"屠狗者"、"渔猎山伐"者等。这些农户的商品流通是"为卖而买",他们的生产完全是商品生产。

上述小农三个类型的商品性生产,构成了农民商品生产的多层次结构。小农经济大海,农民商品生产的发展也使农民成为社会商品的主要提供者。农民商品生产的发展对于扩大价值规律的作用范围,发挥各地自然条件的优势,开发农业资源,调整农业结构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但是,自给型和半自给型的农户占多数,交换型的农户不会大多,由于他们生产的目的不完全是为了交换,所以对市场来说只是一个不稳定的商品来源。农民农业商品生产所生产的产品多属日常生活的一般必需品,规模亦不可能很大,还不可能从事生产技术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较高、生产垫支量较大的农业商品生产。按晁错的说法:五口之家,只有二个劳动力,且不说经济上是否有能力购置耕牛和农具,仅劳力上就明显地不能胜任需要三个劳力同时操作的"耦耕",更遑论象樊氏陂那样的大型水利工程。在经营管理上,小农没有象田庄主那样把人力合理地配置到复杂的田庄生产中去的能力,只能小范围的沿袭"男耕女织"的传统或男子力耕女子送饭。价值规律对农民农业商品生产虽然也起一定作用,但对大多数农民生产的品种和耕地面积的影响不大。

四、农业商品生产发展水平的总体评估

上面就汉代从事农业商品生产的群体结构和经营特点做了些概括性的叙说,下面就当时农业商品生产的发展水平作些总体评估。

首先应该看到,在汉代市场上农产品是比较多的,是商品构成的主要成份之一。据《尔雅》《方言》《说文》《急就篇》等书的记载,当时人们认识利用的物品种类已很多。如,《尔雅》《释草》载草名100多种,《释木》载木名几十种,《释鱼》载鱼名70多种,《释鸟》载鸟名90多种,《释兽》载兽名60多种。汉人认识、利用的动植物有如此之多,肯定会有不少以商品生产的形式生产出来投放到市场。仅《史记·货殖列传》所说在市场上营业额很大的商品就有不少:

通邑大都,酤一岁千酿,醯酱千,浆千,屠牛羊彘千皮,贩谷粜千钟,薪gǎo@⑧千车,船长千丈,木千章,竹竿万个,其轺车百乘,牛车千辆,木器髹者千杖,铜器千钧,素木铁器若zhī@⑨茜千石,马蹄qiào@⑩千,牛千足,羊彘千双,僮手指千,筋角丹砂千斤;其帛絮细布千钧,文彩千匹,榻布皮革千石,漆千斗,niè@(11)曲盐豉千dā@(12),鲐@(13)千斤,鲰千石,鲍千钧,枣栗千石者三之,孤鼯裘千皮,羔羊裘千石,旃席千具,佗果菜千钟,子贷金钱千贯;节驵会,贪贾三之,廉者五之;此亦比千乘之家(注:《史记》卷129《货殖列传》第3274页。)。

依上述司马迁的记载,并结合其它文献和考古资料,汉代市场上农产品的种类有多种多样。例如:

粮食类:有粟、麦、菽、梁、谷、糜、@⑤麦、秫、@⑤、@(14)@(15)等。

家禽家畜类:有马、牛、豕、羊、犬、鸡及肉、脂、头、肝、肺、舌、胃(肚子)、肠、颈、脾、心、肾、牛革等。

蔬果类:有姜、瓠、毋青、大荠种、枣、栗、橘、韭、果、大薯、戎介种、茭、成介、瓜等。

竹木类:有竹、漆、、梓、桂、樵、qiū@①、豫章、榆木等。

水产类:有鲋、鲐、鲛、鲤、鳗、鳝、鲰、鲍等。

在西北边陲的武威、张掖、酒泉、敦煌四郡,虽然远离经济中心地区的中原,农产品市场亦颇为繁荣。如据《居延汉简》的记载,在当时,市场上出售的粮食类:粟、梁、谷、糜、黍米、大麦、@⑤麦、秫、bèi@(16)、@(14)@(15)等。副食类:肉、脂、头、肝、肺、舌、胃(肚子)、肠、颈、脾、心、肾、牛肉、鸡、鱼、姜、曲、豉、大薯、成介等。牲畜类:牛、马、羊、狗、豚等。其他:还有箸、檠绳、折橐、牛革、汲桐、檠弩绳、扬弩绳、桐绳、dùn@(17)革、上火革、席、榆木、漆、胶、芯、椠、@(18)皮、茭、大荠种、戎介种、付子、木、麻、目宿等(注:参见徐乐尧《居延汉简所见的市》载《秦汉简牍论文集》甘肃人民出版社1989年;高维刚《从汉简管窥河西四郡市场》载《四川大学学报》1994年第2期。)。

这些农产品投放市场,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市场兴旺,商品经济发展。但是,也应该看到,汉代农业领域的商品生产发展不平衡,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和分散性。

当时,农业商品生产,大多分散于各处田庄和各个体农户,集中的大规模的专业农户所占比例不是很多;生产和销售的时间亦颇为分散。据《四民月令》的记载,关于农产品的贸易,除一月、九月、十二月外,其余各月都有买进和卖出,卖出的农产品有黍、粟、大小麦、麻子、种麦、胡麻、缣、帛、弊絮等。其次,汉代农业商品生产的地区虽广,从中原沿至边陲,但边远地区还有处于"不待贾而足"状态(注:《史记》卷129《货殖列传》第3270页。),商品生产主要还是集中在中原一带。司马迁所言的专业农户所在地区,除畜牧业外,主要分布在安邑、燕、秦、蜀、汉、江陵、淮北常山已南、河济之间、陈、夏、齐、鲁、渭川,都在中原或在其附近。就中原内郡地区,因受自然地理、社会文化条件的限制,农业商品生产也还是比较分散。再以司马迁指出的那些专业农户所经营的生产项目为例,也远未达到那些动植物生物生长范围所能达到的所有区域,具体说,"桑"在南北皆可种植,但文中只提到齐鲁,"漆"南北皆可种植,而文中只提到陈夏,关中、江南是"竹、木"的主要生产地区,文中仅提出渭川,其局限性是十分明显的。汉代农业商品生产中规模巨大的大专业生产者毕竟不是多数,比较广泛的还是分散狭小的小生产者,生产量和销售量往往也很小,如朱买臣只不过是"担束薪""卖以给食"罢了。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汉代的农业商品率约为30%,农业商品化水平不算很高。

汉代,虽然是我国商业发展的一个黄金时期,但当时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商业的繁荣有诸多不正常的成份,它没有建立在商品生产的基础上,往往是虚假的畸形繁荣。在上述专业户、田庄主和小农农业商品生产的群体当中,只有专业户的生产经营才是完全建立在社会分工的基础之上,真正意义上的农业商品生产并不是很广。以男耕女织、以自给性为特征的自然经济,仍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主导地位。为了说明问题,我们试对当时的农业商品率作一个十分粗略的测度。

所谓的农业商品率就是农产品的商品值占农业总产值的百分比。根据情况的不同,我们可以估算整个国家的农业商品率、单项产品(如粮食)的商品率和以一个农家为计算单位的农业商品率。吴慧先生曾匡算出我国古代粮食商品率为百分之二十几,并指出计算的关键是估算城乡人口的比例,计算的方法大致为:城市人口比例减去吃地租或吃租粮的地主、官吏和军士的比例,再加上农村中靠商品粮为生的人口比例(注:《关于中国商业史学科建设的几个问题》载《平准学刊》第四辑下册,光明日报出版社1989年第24页。)。关于汉代城市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学术界已有多种说法:一种认为约为40%-45%,一种认为西汉约为27.7%、东汉约为27.5%,一种认为西汉未年约为17.7%(注:参见何兹全《战国秦汉时代的交换经济和自然,自由民小农和依附性佃农》《史学理论研究》2001年第3期,周长山《汉代城市研究》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123页。)。我们若采用折中的估算,城市人口占人口总数的27%左右,又假设吃地租或吃租粮的地主、宫吏、军士的比例和农村中靠商品粮为生的人口比例,两者相抵消,那么,汉代的粮食商品率当应为百分二十几。

农业商品率与单项粮食商品率的情况大致相同,但又有所区别。城市人口基本上是非农业人口应当是没问题的,但城市中吃地租或吃租粮的官吏、军士所消费的其它农产品仍要购买。所以,汉代的农业商品率肯定会超过单项粮食的商品率,也就是说肯定会超过27%。

汉代,以一个农家为计算单位的农业商品率又有多少呢?根据上述对汉代一户中等水平农户全家收支状况的测算,其一年的收入为11200钱,支出中的食盐、农具、赋敛、祭祀、人际关系、医药都得通过交换,卖出的农产品折合货币共为2386钱,另外自用有余布为5匹,合钱2000钱,若其中2.5匹布出售得钱1000用于当年消费,加上上面的2386钱,那么,卖出的农产品折合货币增至3386钱。这样一个中等水平农家商品率为3386/11200,约为30%。有人曾估算中世纪西欧一般农家的商品率为44%,而传统中国农家的商品率为14%(注:参见马克yáo@(21)主编《中西封建社会比较研究》学林出版社1997年第116-123页。)。看来他们的估算并不一定能反映中国传统社会的实际情况,但不管怎么说,汉代的农业商品率并不算太大,农业商品化水平仍不是很高乃可确认。

汉代农业商品化水平不高,主要是受到诸因素限制,限制因子有三:(一)是小农经济结构的制约。汉代,"五口之家"的小家庭在社会上占据着主导地位,公元2年和140年的家庭人口规模分别为4.87%和5.07%,其中又以"自给型生产"的农户占多数。"每一个农户差不多都是自给自足的,都是直接生产自己的大部分消费品,因而他们取得生活资料多半是靠与自然交换,而不是靠与社会交往"(注:《马克思思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693页。)。这一时期社会上占相当比重的农副业生产,都融入小农家庭生产的大海之中,大大地制约农业领域商品生产的发展规模和专业化程度。(二)是工农业产品差价悬殊。"农不如工,工不如商",汉代工农业产品的差价悬殊,形成一个"剪刀差"。也就是说,付出同样的劳动,从事农业生产收获的少,而从事手工业收获的多。试略作估算,《淮南子》卷9《主术训》载:"夫民之为生也,一人zhí@(19)耒而耕,不过十亩。中田之获,卒岁之收,不过亩四石。"(注:岳麓书社1989年第100页。)即一个农夫一年劳动所获粮40石,若一石粮食的价格为60钱,共折合钱为2400。又按农业生产的具体情况,若一个农夫一年投入这项生产的时间为200天,即每日劳动的工钱为24。但一个妇女从事家庭纺织业200天,可获钱4000(注:参见黄今言《汉代自钟农经济的初步探析》载《秦汉经济史论考》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33页。),即每日劳动的工钱为40钱,是从事粮食生产的1.7倍。家庭手工业与粮产业相差已如此悬殊,铁、铜、盐、漆、酒、陶等业就更不用说了。这种情况导致大批农人去农从事其它手工业生产或"去农经商",阻碍了农业商品生产的发展。(三)是国家干预,搞单一农业。西汉中期,汉武帝出于统治需要,抑制工商业的发展。在农业领域,搞单一的小农经济,垄断"山林川泽"资源。在经济作物区设桔宫、羞官、漆官进行控制,还增收渔产税加强渔业生产管理。这些政策显然是挫伤了大专业生产的积极性,阻碍了农业商品生产的发展。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艹下加秋

@②原字卮的繁体

@③原字周加彡

@④原字禾加祭

@⑤原字禾加(广里加黄)

@⑥原字纟的繁体加(虍下加田下加皿)

@⑦原字口加(艹下加隹下加又)

@⑧原字高下加禾

@⑨原字木加(后去口加巴)

@⑩原字(踩去采)加敫

@(11)原字蘖去木加米

@(12)原字艹下加合

@(13)原字此下加(鱼的繁体)

@(14)原字禾加旁

@(15)原字禾加皇

@(16)原字米加(鞴去革)

@(17)原字木加盾

@(18)原字木加禹

@(19)原字(踩去采)加庶

@(20)原字臼下加儿

农业生产管理论文篇3

1低温冰冻雨雪天气过程概况

2008年1月10日至2月2日,出现了20多天的持续低温天气;期间共有4次雨雪过程:分别出现在1月10~13日、1月15~22日、1月25~29日、2月1~2日。其中1月10~13日是我省2008年的首场降雪过程,降雪主要集中于苏中和苏南,部分地区达到大雪标准;1月15~22日全省出现连续1周的阴雨雪天气,淮北部分站点出现暴雪;1月25~29日全省出现暴雪天气,大部地区积雪深度为5cm以上,降雪最为严重的江淮之间南部和苏南地区,积雪深度为20~40cm,雨雪量为21.0~61.5mm;2月1~2日淮河以南地区再次出现降雪,沿江和苏南雪量达大到暴雪,新增积雪深度大于5cm的有25个站,大于10cm的有7个站,积雪最大的深度达19cm。1960~2007年江苏共出现4次严重的区域性暴雪过程,分别出现在1964年、1984年、1989年、1991年,此次暴雪过程具有持续时间长、范围广、积雪深的特点,严重程度仅次于1984年[1]。

2雪灾对江苏特色农业生产的影响

特色农业是为适应市场要求,利用独特的农业资源,开发高营养值、高消费值或高附加值的农业项目,将区域内特有的名优产品转化为特色商品。目前,江苏主要有大棚温室蔬菜、茶叶、果树、珍稀苗木、名贵花卉、特种养殖等[1]。雪灾后主要危害如下。

2.1总体影响概况

倒塌园艺设施大棚4500hm2,损失5.4亿元;观赏苗木及果树折压2600hm2,损失8000万元;露地蔬菜受灾33300hm2。倒塌畜禽舍3.2万间,受损面积100hm2,死亡生猪5131头,家禽85.5万只,奶牛87头,羊1014只。33300hm2的林苗严重冻损,20000hm2的竹林压断,40000hm2的新造林被压断和严重冻害,133300hm2的成片林冻损。

2.2具体影响情况

2.2.1棚栽蔬菜。2008年1月25~29日的暴雪过程,损坏了大量的简单设施大棚,部分金属结构的大棚,由于抗灾措施不力,也损失严重。据调查,相同材质的大棚,抢救及时的大棚完好无损,棚内植物长势正常;而未能及时除雪的大棚,多数中部倒塌,甚至全部倒塌,棚内作物绝收。持续性降雪带来的持续低温和缺乏光照,蔬菜大棚内形成严重的低温、高湿、弱光小的气候环境,冻害严重,形成植株生长缓慢,生育期推迟。以番茄为例,往年2月中旬已经结出第1茬果子,而2008年同期不仅还未挂藤,大部分还需要补苗,投入增多,收成降低,损失惨重。全省蔬菜产量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2.2.2露天蔬菜。根据当时对南京市江宁区谷里蔬菜基地的调查,白菜全部受冻严重,有些白菜外层叶片霉变发红,根部腐烂,不能食用。从总体上来说,由于处于室外自然环境中,青菜、芹菜等大部分露天蔬菜受冬前的低温训练,处于正常的越冬期,受冻后叶片有发黄的现象,但冻害较轻。雪后,随着温度回升,长势恢复较快。

2.2.3茶树。雨雪冰冻对碧螺春茶树的直接伤害并不大,主要影响表现在以下2个方面:一是少数树枝被压断。因为传统的碧螺春是小叶种茶树,树型低矮,而且绝大部分是果茶兼种,果树高大,无形中为茶树撑起了保护伞。从实地调查看,苏州东西山一带的茶树被直接压垮的较少,只有一些幼年茶树树枝被积雪压断。二是出现“焦头”,雪落在茶叶上,叶芽中的液泡被冻坏,叶绿素与空气中的氧气发生反应,发出来的芽头因此变成铁锈红色。这种现象,茶农称之为“焦头”,2008年出现的“焦头”比往年多1倍。气温和地温的持续偏低,使茶叶生长变缓,叶芽萌动时间推迟,相应的茶叶的开采期也推迟。2008年碧螺春开采期是3月22日,比往年晚了近半个月。由于2008年3月后的春季温度基本保持平稳上升的态势,没有陡升引起疯长和“倒春寒”使茶叶受冻的情况出现,昼夜日较差大,对茶叶品质十分有利,使2008年碧螺春茶叶的品质和产量反而好于近年。

2.2.4果树。苏州特产白砂枇杷属亚热带常绿果树,秋冬开花,幼果越冬,初夏果熟。幼果在≤-3℃低温时易受冻。2008年初的历史罕见的连续暴雪和低温冰冻天气,一方面积雪压断树枝,另一方面冻害严重损害了花和幼果。根据调查了解,苏州白砂枇杷的集中产地——东山和金庭(西山)两地的地产枇杷受灾严重,山头的枇杷果略好,损失在一半左右;平地由于冷空气沉积,枇杷花和幼果的损失比例高达80%,2008年苏州的枇杷减产近一半。越冬期罕见低温冰冻雨雪,使常州市杨梅树机械损伤严重,杨梅树枝折断,主枝劈裂甚至主干被压倒,其中幼年树受冻最为明显,严重者整株冻死,从而导致2008年杨梅产量明显减少。杨梅开花期遇暗霜,花芽萌动期偏迟,花量较去年明显偏少,再加上果实发育期大风频繁,造成枝条折断,果实掉落率高。据调查,2008年杨梅挂果数明显比去年少,收获期也较往年偏晚,造成杨梅减产。

2.2.5特种养殖。据调查,2008年蟹苗第1次脱壳在4月10~20日,第2次脱壳在5月15~25日,比往年迟10d左右,第2次脱壳时死亡率较高。蟹苗4月29日前后放养,目前个体大小为2~3cm,生长量比往年明显偏迟。这主要是因为蟹苗的生长发育受积温、营养吸收的影响较大,雨雪低温冰冻天气使蟹苗体质普遍较弱,加之4月份积温比往年偏低,光照偏少,阴天日数有19d,水温偏低,从而导致蟹苗的生长发育变缓。雪灾过程中在沿海地区由于受大风影响,使沿海紫菜养殖户受灾严重。连云港市近6670hm2紫菜均不同程度受损,一排排网帘被风浪打散,大片的紫菜被风浪从网帘上扯下来后随海水冲上了海滩,在连云区西墅海岸边,海水被紫菜染成了墨绿色。在连云区连岛、西墅、大板跳等处的海岸边,被风浪拔起的毛竹聚在海水中,因在海水里受到猛烈的磨擦,其中1/3不能使用,紫菜损失3000~4500元/hm2,损失共计约2000万元。

3结论

(1)2008年初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对江苏危害严重的是特色农业,由于蔬菜大棚、园艺设施发生倒塌,导致棚内反季节蔬菜作物受冻,局部甚至绝收。持续的低温寡照,减弱大棚增温效果,棚内植株生长缓慢,生育期推迟,产量明显降低。低温还导致果树、蟹苗生育期推迟,产量下降。

(2)雪灾后,由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加之特色农业关系农民自身利益,损坏设施的修复进展较快,作物灾后恢复生长快。入春后气温稳步回升,光照充足,土壤墒情适宜,再加上未发生严重“倒春寒”冻害,有利于特色作物的春长春发,有效地弥补了前期生长的不足,从而减轻了部分损失。

(3)加强灾后田间管理,促进植株恢复生长是降低损失的最有效途径。大棚蔬菜通过加盖地膜、晚上外盖等保暖增温措施,提高棚温,加快植株生长速度,明显提高了产量。果、茶树受灾后通过及时修剪受冻枝叶,及时补充速效肥料,促其尽快恢复生长,明显提高了产量和品质,降低了损失。

农业生产管理论文篇4

“小农是农场家庭,从土地中以他们自己的生产方式取得生活资料,其农场生产主要依赖自己家庭劳动力。他们总是为一种较高层次的经济体制所支配,也总是部分地与市场相结合,具有一种高度的内在完整性”[2]。

从生态的角度上分析,“从土地中取得生产资料”的意义可以理解为从大的生态环境中取得物质流进入小农家庭,土地不但包括农用土地还包括山川、湖泊、森林、草原等。但物质产品流要与其周围的社会环境在产品和劳动力上发生关系,“小农总是为一种较高层次的社会经济体制所支配”。从人类进入农业社会以来,支配小农的社会经济体制不断地发生变化,主要的几种形态有乡村公社、封建领主、地主和国家政权。在几种政治体制作用的同时,小农经济还不同程度地与市场发生作用。早期阶段与市场的联系少,而晚期阶段与市场的联系比较多。

我们把小农在自然的或农业的生态系统中的物质交换,称之为生态交换,在政治体系中或市场体系中的交换称为社会交换,小农生产具有生态交换和社会交换的两重性(见图1)。小农生产总是处于一种与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双向的交流过程中,在第一种交换中,小农生产(P)独立于社会组织系统之外与大自然交流物质,形成一种物质循环流。在后一种交换中小农与社会进行交换,从而产生一种小农与社会特别是与市场的产品循环流。小农户一方面是整个自然和社会进行物质交流的基础,又是社会交换的主要组成部分。这两种交换在各个不同历史过程中,由于生态系统和社会组织系统以及人口和技术水平的不同,这种双向交流的过程和水平也是不一样的。所以,我们可以通过生态学分析方法研究农业历史的过程。[3]

为了进一步的分析和研究,我们必须分析确定这两个系统主要组成部分和物质能量流动的方向和数量。

首先,在生产过程中,小农生产(P)首先是从生态系统中获取物质或能量,然后将这种物质或能量向社会组织系统进行一定程度的转移,从人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干预的层次来讲,我们可以将外界与小农生产发生关联的生态系统也分为两个系统,一种是在人们进行生产活动干预时,未对其结构、层次和内在动力机制产生重大改变的生态系统,我们可以称之为自然生态系统,也可称为自然环境(Thenaturalenvironment),简称NET。当然,这种环境主要是小生产范围所能辐射到的区域内自然环境,在这种环境中小农所进行的活动主要有狩猎、采集、捕鱼等。第二种生态系统是自然生态系统部分地受到人类活动的干预而形成的,我们称之为被改变了的环境(Thetransfomcdenvironment),从整体上讲,人们在驯化动植物的同时,也大大地改变了生态系统,改变了地表面原来的自然状态下的那种生物组合关系,农业集约化发展,是人们通过改变特定的生物区域内生态系统的能量、水、氮素营养、矿物营养循环来实现的。到目前为止,世界上陆地面积的10%已成为栽培地[5],可见,农业的产生和强化已经使整个地球表面的生态系统内的生物组成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另外,也导致了土壤质量的改变,应该指出这种被改变了的生态系统不单纯地包括作物种植业,还包括林业、动物饲养业和渔业,是一种大农业,我们也可以称之为农业生态系统。

那么,这种人为的环境与自然环境的主要区别是什么呢,一般人认为自然生态系统具有自我保持(Self-maintenancc)、自我修复(Self-repair)和自我复制(Self-reproduction)的功能,而被人为改变了的环境,也就是说农业生态环境是一种内在不平衡的系统,需要外在的能量投入才能维持其平衡,这种外在的能量是人或牵引动物的能量或化石能源。

如果我们将社会环境(Thesocialenvironment简称SET)也算在内的话,那么小农生产P可以看作是一个在三种环境相互作用下的生产单位。NET和TET可以很容易在空间上进行定位,但SET则不易具体地确定,我们只好将SET总结为小农与外在政治经济体制的联系(如赋税、地租等)和与市场的产品交换联系[6]。

在确定出P、SET、NET和TET之后,为了分析的必要,应确定出各种不同的内在联系,在这里我们引入劳动力的概念,以F[0,]表示,主要是指小农家庭的生存者用以从自然中取得生存资料的物质手段和知识手段。由于劳动力是分别流向两个生态系统的,我们将流向NET的劳动力称为F[0a,],流向TET的劳动力称为F[0b,]。在阶级社会里,小农还要向社会系统付出劳动力,我们称之为F[0c,]。在生产中,P得到自然向农户转移的两个物质流,第一支物质流来自自然生态系统。我们定义为F[1,],第二支流来自农业生态系统,定义为F[2,]。小农在获取这两个支流后,以两种方式处理,第一种是自我消费其中一部分产品,这是维持小农再生产的基本条件,我们定义为F[a,],第二种处理是对外与社会发生联系,我们称之为F[b,],F[b,]在各个历史时期所保持的内容是不一样的,我们将F[b,]部分流入政府组织或乡村政权系统的物质流称之为F[b1,],流入地主的为F[b2,],流入市场的为F[b3,],从市场中得到的回流是F[3,]。可得到公式

F[0a,]和F[0b,]的付出是保证取得F[1,]和F[2,]的基础。从上文中我们可以看出,如果F[b,]、F[b2,]过高,也就是阶级统治压迫比较强烈时期,F[a,]和F[b,]的值必然减少,从而也会影响到系统的物质平衡。而F[0,]是在F[a,]的基础上形成的,从营养学上讲具有一定比例关系,为了分析方便,我们可以认为F[0,]=F[a,],从公式中我们可以得到,在一般条件下,F[1,]+FRD13502[2,]是定值,F[b3,]-F[3,]为市场剥削,在传统社会里,这部分的数量一般不算太大,因为小农与市场的结合程度较松散。如果小农受到比较强的政治和经济剥削,也就是说F[b1,]+F[b2,]的值较大,而威胁到F[a,]之值时,小农家庭的再生产就可能受到威胁。所以说,F[a,]与F[0,]相对应的平衡是整个物质流、能量流平衡的关键。

[1]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中华书局,北京,1986;《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中华书局,北京,1992。

[2]Frankcllis:pcasanteconomics.cambridgcunivcrsityPrcss.1988.

[3]Schmidt,A.Theconceptofnatureinmarx.NLB.1971.London.

[4]VictorM.Tolcdo:TheEconomicalrationalityofpcasantproductioninAgroccologyandSmallFarmDevclopment.cditcdbymiguelA.AlticriandSusannaB.HECHTCRCPress.Inc.U.S.A.1990.

[5]Brown,lestcr.R.Humanfoodproductionasaproccssinthebiosphere.ScicntificAmcrican.SanFrancisco:W.H.Frccman.1970.

[6]VictorM.Toicdo:ThecconomicalrationalityofpeasantproductioninAgroccologyandSmallFarmDcvclopment.cditcdbymiguclA.AlticriandSusannaB.HECHTCRCPress.Inc.U.S.A.1990.

二、物种不平衡与农业起源

在农业驯化之前的狩猎时代里,农业生态系统或者说受到人类强烈干预的生态系统尚未形成,人们的食物来源直接来自自然生态系统,人类的劳动力投入有两种特点,一是比较少,二是面比较广。许多人类学家的研究证明在狩猎时代,人们为食物所支付出的劳动量远较后期农业劳动投入量为少,因为人口稀少、资源丰富,劳动生产率比较高[1]。人类的狩猎、采集行为只是自然生态系统循环中的一个环节,由于所施加的影响力小,所以不对整个生态系统产生影响。这时期,社会组织系统尚未形成,部落内的各个以家庭为核心的生产单位,只是与大自然发生简单的双向联系。

尽管这种人对自然的依赖关系并不影响大的生态环境的变化,随着人口增长,生态系统中人类所取食的那部分物种的数量就开始逐渐地发生变化,如果人与人所依赖寄生的物种关系发生变化的话,那么人口的增长肯定会导致寄生物种消失,而寄生物种的减少和消失,反过来便会影响人口的数量,所以说在农业发生以前仍存在着人口压力,人与其寄生的物种存在着周期性的交替消长关系。人也经常受到饥饿的威胁[2]。尽管大的生态系统受到较小的影响,但人与生物所形成的系统是经常处于不平衡状态的,F[0,]与F[1,]都呈周期性变化,这种周期性不稳定的作用,将农业以前的人口稳定在一个相对稀少的水平上,人类对这种周期性不平衡的适应和进化,便是改变这种人与取食物的简单的寄生关系,改寄生为一定程度上的共生,这也是农业驯化的产生和推广的进程[3]。

[1]Boscrup.E.Theconditionsofagriculturalgrowth.Chicago:Aldinc.1965.

[2]Cohen,M.N.ThcfoodcrisisinPrchistory.YaleunivcrsityPress.NewHaven.Corn.1977.

[3]Rindos,D.Sysbiosis,InstabilityandtheOriginsandSpreadofAgricultural:AnewModel.CurrcntAnthropology21.

三、农业系统在初期发展过程中与自然生态系统的相对统一性

农业生态系统产生以后,定居也逐渐地形成了,这说明人开始在一定固定的区域进行生产活动。在这种情况下,家庭生产者对环境进行定期的、经常性的修饰活动增加了,这种被人们改变了的生态系统也就逐渐对整个生态环境开始施加影响。这个过程是随着人口压力的加强和农业集约化程度的提高而加快的。

在农业刚开始产生时,农业生态系统在人们的生产活动中并不占主要地位,狩猎和采集仍占有很大的比重,农业生产所取得的食物只是一种补充,驯化动植物种类在某个地区内物种数量也只能占很少一部分[1]。如从半坡出土的生产工具来看,可能用之于农业生产的石斧、石刀、石锄、石铲等生产工具占633件,狩猎工具的数量达644件,说明渔猎经济在人们的生产活动中仍占很大的比重。[2]尚民杰从青海地区原始农业的三个历史时期的对比中发现,从半山类型到马厂类型再到齐家文化时期,农业生产工具依次增多而狩猎工具依次减少[3]。农业比重的提高也说明农业生态系统的范围在逐渐扩大,并使人们所接触的村庄周围的属于自然生态系统的区域逐渐减少。从图3b中,我们应该认识到TET在逐渐扩大,NET在逐渐缩小,F[1,]逐渐减少,F[2,]逐渐增加,与此同时F[0,]的数量也增多,这是由于农业生产所引起的人口增加而产生的。这时期的农业形态是原始农业生产,小农生产单位相对独立地进行生产,土地归部落公有,除了进行一定的公共义务外,小农不向外界社会政治系统、市场系统或经济剥削系统提品。所以,我们可以假定这时期小农不受社会系统的支配。

农业在一开始时期处于定向采集和刀耕火种阶段,这时期的农业生态环境与其他地块的生态环境尚显示不出很大的差别,以长休耕期的刀耕火种农业为例,除了在1—2年内种植区域内的植被受人们支配控制以外,在其余的长达10—20年的休耕期内,基本上处于自然演化更替状态,也就是说恢复成自然生态系统。南方热带和亚热带地区在种植后20年,基本上可以恢复成森林植被,黄土高原气候半干旱,在春秋战国以前,黄土的植被属于森林草原植被,20年左右的休耕期可以对灌木林和草原植被进行恢复,但恢复比较高大的森林植被往往就比较困难了。在刀耕火种农业期间,南方地区的原始农业基本上不影响生态环境,北方地区的影响程度大一些,但也远比后期要小得多。

由于黄土的易耕性,所以在人口压力的推动下,集约化农业首先在这一区域开展,持续的农业开发以及休耕期的缩短,越来越对这个地区的农业生态系统产生影响,但即使在短期休耕的条件下,杂草植被仍可以定期地对黄土产生覆盖保护作用,相对地延缓黄土的冲蚀。战国以前,黄土高原地区的一些黄河水系是清澈的,即使是到了唐朝,渭水仍然清澈。[4]

[1]Rindos,D.TheoriginsofAgricultural:AnpresspcctiveEvolutionaryAcadcmicPress.Orland,Fla.1984.

[2]黄克映:《从半坡遗址考古材料探讨原姑农业的几个问题》。《农业考古》1986年第2期。

[3]尚民杰:《青海原始农业考古概述》,《农业考古》,1987年2月。

[4]刘清泉:《森林树木与生态环境》,山西科学教育出版社,1985。

四、农业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及其与社会系统的相互影响

休耕期缩短是人类干预生态系统强度特别是农业生态系统强度的标志,随着人口的增长,对有限的土地持续开发的区域也越来越多,农业生态系统在休耕期缩短和劳动力投入水平增加的情况下,系统本身也越来越与自然生态系统相区别开来。

农业生态系统的发展和集约化的提高,不但改变了生态系统,并且人类自身也越来越依附于农业生态系统,由于农业生态系统的自平衡远远低于自然生态系统,如表1所反映的也正是这种不稳定性在各方面的体现。所以农业生态系统的稳定也要高度依赖于人的调控,这种相互的依赖性和共生性决定了相互之间的同化,农业系统的不稳定也必然要反映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来,也就是社会系统上来,农村公社时期那种稳定的土地公有制,定期的轮歇制在人口增加、生产强化和内部贫富分化等不稳定因素的影响下而逐渐向土地私有、短期休耕或土地连作的方向发展[2]。在小农生产者之上的农村公社制也逐渐在掠夺土地的战争逐步升级的情况下被破坏掉,村庄从此成为国家政权的一部分。小农户要向政权系统纳税。不但如此,在村庄内部贫富分化、土地兼并的条件下小农户可能还要付出高昂的地租来租种地主的土地。从整体上看,随着农业生态系统在人口压力下的扩展和不稳定性的增加,一种新的系统SET又在农业生态系统基础上建立起来了。SET严密地控制着TET的调控者──人,也就是小农生产者,正象小农生产者严密地调控着TET一样。人类社会的自身的管理系统正是这样被农业生产管理系统所同化。

如果将小农户纳入社会系统中,并用各种资源表达农业生态系统的话,我们可以象图4那样表达社会系统和农业生态系统的关系。如果图3易于描述一个村庄一定时期内各个系统之间的关系的话,图4则更容易历史地描述一个地区农业生态系统与社会系统的作用。从图4中我们可以看出人口、技术、文化意识形态以及社会阶层化等因素都是相互作用并影响到投入的水平,如政治可以通过调整社会的结构来影响人口与技术,而人口和技术则直接影响投入的水平。而意识形态往往可以直接影响到社会结构、人口和技术,总之,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决定了投入的数量和性质,也决定着所能从农业生态系统所得产出的数量和性质。

在中国长达二千年的小农经济和封建专制社会体系中,SET各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对TET的操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中央集权政府的作用。正象马克思所说的那样:“农业生产依赖于政治,正象欧洲依赖于天气一样”。

从历史上看,能够对TET进行正确的、稳定的政治操作应该是这样的:

(1)减少压迫程度,削减F[b1,]和F[b2,]的值,削减F[b1,]的措施关键在于削减寄生在官僚系统中的寄生人口,这样才能减少赋税压力;减少F[b2,]的措施在于抑制土地兼并,实行耕者有其田。“文景之治”的成功正在于削减F[b1,],而“贞观之治”则在于削减F[b2,],也就是以强有力的政治手段贯彻“均田制”,打击地主豪强。

(2)在开国之初,耕者大都有其田,削减F[b1,]的措施也很明显,到王朝经历一段时期以后,人口增加,地租上升,正确的政治措施不但在于削减F[b2,],还在于组织水利建设,推广农业技术,如汉武帝时期的政治特色,正是如此。这种措施在于推动小农户增加了对农业生态系统的投入水平和技术改造水平,当农业集约化的发展越来越依赖于水利和新技术时,这种TET对SET的依赖性也就越大。汉武帝时期长安和关中地区的人口对西北水利高度依赖,现代日本、台湾农村地区的小农生产对政府在技术提供方面的依赖也说明这种情况。

封建统治者在政治的操纵过程中往往做不到这两点,特别是当人口增长到一个地区负载量极限时,国家政权不但不能够组织水利建设、推广和鼓励新的农业技术的应用,而且由于官僚体系的庞大、腐败,豪强地主的崛起,剥削格外严重。这一切都会使各种形式的农业投入品减少,使本来就不稳定的农业生态系统更难提供稳定的产品供给,当产品供给满足不了人口的需要时,整个SET系统便会发生大动乱,人口出现大削减,而动乱时期的TET系统则由于得不到投入的保证而向NET系统复归。动乱时期大量的荒芜土地便是这种回归的反映。

在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农业生态系统的范围和稳定性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由于我国地域的广阔性,自然生态系统多种多样。农业生态系统在泛化过程中也在与各地区的生态环境相结合的过程显示出不同的特点,形成许多种不同的农业形态,尽管这些农业形态都是集约化农业经营的泛化。

黄土高原地区的农业生态系统在石器时代和青铜器时代已经达到了高度的劳动力集约化。铁器时代以后,这个地区的农业生态系统在强化开发的条件下,已显示出高度的不稳定性,因为这个地区的干旱条件和易流失的土壤条件难以使农业生态系统在连续的耕作条件下保持稳定。当一定程度的休耕期放弃之后,这个地区的农业就显得对水利具有高度的依赖性,西汉时期水利建设搞得好,农业和人口密度也达到高峰;当水利建设衰退时,农业和人口就呈明显的下降状态,以陕西为例,西汉末年的高峰人口数为327万人,东汉时期由于水利事业荒废,人口不足100万人,在以后的几百年动乱时期人口更少,一直到隋、唐盛世期间人口才恢复到300—400万人之间,以后长期在这个水平上波动,到17世纪新作物引进以后,才又开始上升。可以说传统的以栗麦为主体的旱地农业形态,其人口负载力在传统时代里已经在西汉时达到了高峰,并且随着持续时间的加长而显示出愈来愈不稳定的特性。对依赖于北方农业的封建政府来说,也带来了极大的不稳定,隋代以前,黄土高原和次生高原地区有一半时间处于动乱状态。以后,政府系统不得不加强对另一个生态系统的依赖,大运河的开凿正是实现了这种依赖作用。

黄土高原农业生态系统的不稳定性主要表现在旱灾频率加大,长期的开发使森林、草原植被遭到破坏,土壤的保水、保肥能力下降。在同样的降雨条件、同样的人口压力条件下,人们对旱灾的感受明显地增强。西汉末年陕西地区旱灾的频率是100年发生15次,到8世纪也就是盛唐时期,从气候条件上看,尽管降雨量比汉代增加,但旱灾的频率已经增长到100年发生43次[4]。由于这两个时期人口压力也基本上相等,可以断定黄土高的地区的农业生态系统的不稳定性至少增加了1倍以上。

南方水田稻作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开展潜力,是远大于北方旱作农业生态系统的。水田稻作业不但可以提供比北方旱田高出1倍的产量,稻田的水面覆盖还可以防止土壤流失,并相对地稳定土壤中的氮和有机质的含量,现在太湖地区土壤有机质含量高达28.2g/kg,而黄土高原和黄淮海平原地区旱田的土壤有机质含量才有10.4g/kg和9.7g/kg;太湖地区水田的土壤含氮量达1.47g/kg,而黄土高原和黄淮海平原旱田的土壤含氮量只有0.7g/kg和0.63g/kg[5]。从社会系统方面看,宋以后,南方地区人口的大幅度增长并在这个基础上保持政治系统的相对稳定。由于人口的增加,人均土地数量的减少,封建地租在后期达到很高的水平,剥削程度远超过北方,但一直到清末,并未发生大规模动乱,充分体现了南方地区稳定的农业生态系统对社会系统的支持作用。封建统治者只要维护社会稳定、抗御北方的侵犯者,便可以获得长期的稳定统治,与封建社会前1000年的那种政治动乱情形形成鲜明的对比。尽管没有“均田制”的推广,也没有汉武帝那样大规模地兴修水利,但宋、明、清三个王朝统治时间各长达300多年,只是到了清末,南方地区在人口压力进一步加强的条件下,才发生象太平天国这样的动乱[6]。

[1]Robcrt,G:ComparativcNutricntCyclesofNaturalandAgriculturalEcosystcms:AStcptowardPrinciplesinAgricnltualEcosystcms.cditcdbyRichardlowrance.

[2]Boserup.E.Theconditionsofagriculturalgrowth.Chicato.Aldine1965.

[3]Gerald.G.Martcn.ThcHumanElologyPrespectiveinTraditionalAgricultureinSoutheastAsia.westvicwPrcssInc.1986.

[4]钱林清:《黄土高原气候》,气象出版社,1991。

[5]朱兆良:《中国土壤氮素》,江苏科技出版社,1992。

[6]何炳棣:《1368—1953中国人口研究》,葛剑雄译,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

五、小农在农业生态系统不稳定和社会系统压力下的反应

尽管农业生态系统的物种的多样性远远少于自然生态系统,但在传统农业条件下,由于小农与市场的联系相对少,所以,家庭的非食物消费往往也要靠家庭劳动者的直接生产才能满足自身需要,而这些日常用品制造所需要的原料也必来自NET或TET。所以,种植的多样性从农业一开始就存在着,热带亚热带刀耕火种区内的农业种植就具有很大的多样性,这种多样性一般是随着小农消费水平的发展而发展的。这种生产行为在传统社会阶段是一种被广泛采用的“多用途策略”(multiusestrategy),这是由小农生产的自给自足性和实用性最大追求原则所决定的。但这种多用途策略的采用随着历史的发展阶段不同往往出现在不同的水平上,《豳风·七月》所描述的多种种植,可能是在农村公社基础水平上的多样化生产,这可能与欧洲中世纪的庄园制有类似之处。战国以后,生产多样化资源配置方式则完全由小农家庭自己负担。《汉书·食货志》中记载的多样化种植是“还庐树桑,菜茹有畦,瓜瓠果菰,殖于疆场”,同时,还大搞庭院经济“鸡豚狗彘之畜,毋失其时,女修蚕织”,为的是达到“五十可以衣帛,七十可以食肉”的消费水平。

那么在人口压力下农业集约化的加强和农业生态系统日益不稳定的情况下,小农的种植行为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呢?我们可以认为小农尽管在作物种植行为上采用那种“杂五种,以备灾害”的作物轮作、间作、套种种植方式,并大面积地种植养地作物。但从总体上的那种农桑并举、农牧结合、多种经营、多样化消费的生产消费结构是要发生变化的。首先是畜牧业的比重下降,因为由人口增长引起的草荒地的开垦减少了用以放牧的区域,特别是在休耕期缩短导致连作耕作时犹为如此,汉代北方旱作区的人均耕地只有4—5亩,尽管古人描述出一幅多样化种植、多种经营的图画,但“五十可以衣帛,七十可以食肉”的消费水平就足可以说明多样化种植和多样化消费在生产和消费中所占的比重。欧洲的小农则不同了,由于长期存在的休耕地使大量地饲养大牲畜成为可能,代表18世纪英国农业革命水平的Norfolk四程轮作是在休耕地上种三叶草(Clover)和芜青(Turnips)为基础代替以前的二田制或三田制休耕,在四年轮作过程中,作物种植时间和牧草种植时间各占一半,这样不但载畜量提高了,农业产量也由于土壤肥力的增加而提高,所以说,四程轮作比西周时期的井田制更有生态稳定效益,何况黄土高原是干旱区,而英国是雨量偏多的地区。

尽管如此,小农户在人口压力所造成的生产多样化紧缩的情况下,仍然以最艰辛的劳动投入和低水平的消费要求以达到相对稳定的农产品收获量。如大豆的种植在汉代黄河中下游一带的推广面积已达到40%[1]。这种作物一方面用来养地,增加土壤含氮量,另一方面用以抗旱,是一种相对具有稳定产量的作物,从营养学上讲也可以补充人在常年素食情况下的蛋白质需求。小麦种植对水利的依赖程度比较大,西北水利衰退之后,小麦种植也相对减少,一般是谷子、高粱与大豆进行轮作、复种。下游地区雨量偏多,生态的相对稳定性往往使种植多样化得以形成,特别是在人口压力较低时期。如《齐民要术》所反映的作物种植种类与蔬菜种类多达14种。但随着后期人口压力的增加,新作物的引进,种植业结构中也越来越趋向于向少数高产、粗粮作物集中,以前的作物如黍、稷、小豆、麻、麻子、胡麻、瓠、芋等的种植面积可能越来越少,作物只集中在玉米、高粱、大豆、甘薯、小麦这几类,桑、麻的种植已被棉花所取代,这其中大豆的播种面积在一般的村庄内只有10%左右,高用地作物如玉米在许多村庄则高达30—40%左右,高粱和栗各占20%,小麦也在10—20%之间。[2]在北方旱作区域内,如果前期的变化趋势是畜牧业减少的话,那么后期的变化则是种植结构内的调整,向粗粮化、单一化的种植业结构转变,豆科作物的大面积种植和多样化种植业结构,已经完全为高人口压力所改变。由于人口压力和高土地利用率,下游地区水旱灾害频率也比以前大大地提高了。如河南省淮河口地区从16世纪到19世纪平均每100年发生旱灾67.5次,涝灾约80次;而从9世纪到15世纪平均每100年发生旱灾36.3次,涝灾33.4次。

在北方农业生态系统愈加不稳定的条件下,小农的选择一般是在小块土地上混合采用几种轮作种植方式,以获得相对稳定的收入和粮食,表2所列的是一种比较普遍采用的种植模式。在这种生产配置中,每年能收获棉花、小麦、大豆各一荏,以此来应付水灾、旱灾的频繁所带来的收入的不稳定。某块地上灾害严重,可以从另一块地上得到补偿;粮食作物的欠收可从卖棉花的现金收入上得到补偿;旱灾严重时有大豆、高粱等抗旱作物求稳,水灾严重时有小麦应付。这是北方小农对高度的生态压力和社会压力的一种稳定性选择。

与北方小农不同,长江三角洲和华南一带的农民在人口压力、经济剥削加重的条件下,则通过向土地追求最大的生产量的方式来满足消费的需求,这是由于水田农业生态系统的相对稳定性所决定的,唐宋以后稻麦轮作的推广和以后双季稻和一年三熟制的产生,说明小农生产强化手段主要集中于通过一种高产作物──水稻,向土地索取最高的产量。这与北方小农在粮食作物种植过程中所持的那种谨慎的搭配形式形成明显的对照。到晚期,珠江三角洲甚至发展出一种高投入、高产出、多样化生产的“桑基鱼塘”式的农业经营模式。[4]这说明农业生态系统在社会人口压力增加条件下已形成了一种良性的协调和循环机制,这当然是由珠江三角洲丰富的水、光热资源所决定的。只有在这种丰富资源的条件下,人口压力才能推动出这种具有良性循环的高产、高效益农业生产技术。总观全国各地区的情况来看,小农农业生产技术的发展、多种经营的程度以及生活消费水平,主要是由农业生态系统的生产潜力和稳定性决定的。

[1]许悼云:HanAgriculture.UniversityofWashingtonPrcss.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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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完善农机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

要求做到以下3点: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是要掌握农机使用的基本信息。这就要求要根据当前农机使用的数量进行统计并分类,根据安全隐患的轻重进行划分,从而完善相关的法规;做好相关的控制措施,根据安全隐患的发展特点严格把关国家在生产农机时的质量与性能,以确保从根源上杜绝隐患的发生;要确保相关法律政策的实施范围与力度,尤其是要加大对私有农机的管理。

2.2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的管理力度

2.2.1要进一步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力度由于我国在农机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工作开展较晚,致使遗留问题与新问题并存。因此,这就需要不断的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的管理力度,确保抓住安全隐患问题的重点,找到管理工作中的弱点,从而不断地完善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2.2要做好农机生产安全的防范工作这就要求要建立农机安全预防机制,以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做到有备无患,将安全隐患及时扼杀在萌芽中;与此同时,要建立完善的责任追究制度,并做好关于农机生产安全隐患的应急预案,从而确保在第一时间内解决问题,强化管理力度[2]。

2.3完善农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只有完善当前农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才能确保相关法律制度的落实,从而才能从根本上提高管理工作的水平。这就要求当地政府要根据当前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结合当地实际状况,因地制宜的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要以农民的利益为根本,以保障农民人身与财产安全为己任,不断的强化自身的管理能力与管理水平,并在加大对农民安全教育的同时,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从根本上规范农机生产秩序,确保农机生产的安全。

2.4加大相关方面的宣传力度

针对当前农民文化素质不足与对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的显现,需要不断的加大相关方面的宣传工作,使农机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能够得到彻底的贯彻,提高农民生产的安全意识与法律意识。这就要求要针对从事农机生产的人员,加大对其的培训力度,从而提高操作者的知识与技能,确保农业生产的安全性。与此同时,要在加大培训工作的基础上,严格管理农机设备,如加大对年检、挂牌以及驾证等方面的管理,并做到从严治理,确保培训工作能够真正的发挥出作用[3]。

农业生产管理论文篇6

2.1地方政府和部门认识不到位。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在对待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存在着模糊认识。工作重心主要放在推广上,对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关注不足、认识不清、重视不够,“安全重于泰山”理念仅仅存在口号上、文件中,没有落到实处,更没有形成自觉意识和行动。

2.2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宣传不到位。关于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没能做到常态化、无缝化,农业机械驾驶人员主要为农民,相对来说文化水平不高,法制观念淡薄,安全意识较差,在日常农业机械生产作业中,经验式操作、随意性驾驶情况较为普遍,无牌无证行驶、不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违法拉人,导致事故发生频率增大。

2.3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基础设施和装备落后。《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建设规范》规定,“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应具有适应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工作需要的办公场所,配备宣传教育、信息化管理和办公自动化等仪器设备,并按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理行业标识规范设臵相关标识标志。”但是目前,不少农业机械监理部门设施和设备不足和落后,不能适应农业机械安全检查的需要,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农业机械监理规范化建设和农业机械工作效率的提高,使其无法充分发挥出应有的职能和作用。

2.4农业机械监理执法存在法律缺失。按《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建设规范》要求,农业机械监理工作的主要目的和任务是保障农业安全生产。但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台后,农业机械监理机构只能对所负责的拖拉机进行挂牌、办证、检验工作,无法对所管理的拖拉机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管理,这就使其职能受到了严重的削弱和限制,无法对农业机械进行应有的监管。

2.5部分农业机械手对农业机械安全监管存在认识偏差。认为农业机械是自己的农具,主要用于农田作业和生活服务,很少上公路,技术容易掌握,操作比较简单,出现故障自己就能解决,没有必要到农业机械部门进行培训,没有必要办理牌证和进行年度检验。

3农业机械安全管理的对策和措施

3.1切实提高农业机械安全监管工作在农业机械化发展中的地位。要将农业机械安全监管工作纳入社会大安全生产工作范畴之列,作为政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形成由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的制度和体系,从而将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

3.2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社会对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认知度。以法律、法规、事故案例、农业机械方面的惠农政策为内容,充分利用现代媒体或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对农业机械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形成人人懂农业机械安全、个个讲农业机械安全的良好局面。加大安全。

3.3提升农业机械监理服务水平。一方面更换老旧监理设备,一方面要完善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及方法,用现代化的装备武装机手,进一步拓展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农业生产管理论文篇7

在20世纪初,欧美的农场经营学和农场管理学,主要研究劳动力诸要素的选择和利用、生产组织与管理等问题。本世纪50年代以来,它们的研究内容和体系发生了很大变化。为了生产发展的需要在企业管理中广泛地运用决策理论和技术,确定企业的战略目标;为了实现企业经营计划和目标,运用投入产出理论和数量分析方法来考查和评价企业的经营效果;运用信息和市场预测,掌握市场动态,以便按市场需求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等。

社会主义农业企业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研究农业企业的形式、特征,企业经营管理的目的、任务,企业管理的体制与组织结构,企业的经营预测和决策,企业的经营战略与计划,生产诸要素的合理结合和利用,生产过程的合理组织、农产品的销售,企业的财务、成本和收入分配的管理以及企业的经济活动分析等。

由此可见农业企业管理学研究的内容是十分广泛,远超过了经济学科的范围,我们了解这门学科的研究范围和内容,是为了更好地去掌握它、研究它,以便更好地为农业企业管理实践服务。

农业企业管理学研究对象

农业企业管理学研究的对象主要是:农业生产中生产力的合理组织,生产要素的合理利用,生产关系的调整及上层建筑的协调等。

在研究生产力的组织方面,主要是研究生产力诸要素的结合在质上的相互联系性和量上的比例性。如企业内的产业结构、生产布局、生产调度、不同生产要素在时问和空间上的合理组织和利用等。

在研究生产关系的调节方面,主要是研究企业中人与人的关系。如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经营权与所有权。生产责任制中的责、权、利关系,产品分配中的三者利益关系等。

在研究上层建筑的协调方面,主要是研究企业管理体制、企业的领导制度、领导作风、领导方法,以及国家方针、政策、经济法规的贯彻执行等。同时还包括企业的政治思想教育、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内容。

农业企业管理学是在企业管理实践活动基础上产生的科学,它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应用性。它所研究的对象必须是密切联系生产实际。中国正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由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企业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必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在管理上必须自觉运用价值规律,接受市场调节的推动,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在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

企业管理的性质也决定了企业管理研究的对象,一方面是社会化大生产要求合理组织生产力,体现管理的一般职能,另一方面又是生产关系性质决定的,起调节生产关系的职能,即管理的特殊职能,这一点,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是有根本区别的。因此,农业企业管理学必须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相互作用中,去研究企业管理的规律性。人们可以运用这些规律再去指导企业管理的实践活动。

农业企业管理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应用科学,除了研究农业企业管理的规律和理论外,还必须研究管理的方法、技巧及其由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企业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必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在管理上必须自觉运用价值规律,接受市场调节的推动,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在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

企业管理的性质也决定了企业管理研究的对象,一方面是社会化大生产要求合理组织生产力,体现管理的一般职能,另一方面又是生产关系性质决定的,起调节生产关系的职能,即管理的特殊职能,这一点,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是有根本区别的。因此,农业企业管理学必须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相互作用中,去研究企业管理的规律性。人们可以运用这些规律再去指导企业管理的实践活动。

农业企业管理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应用科学,除了研究农业企业管理的规律和理论外,还必须研究管理的方法、技巧及其应用。把力量、方法与管理实践联系起来,以解决企业管理中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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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产管理论文篇8

一、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历程

中国作为一个古老的农业大国,有着悠久的农业文明发展史,农业经济问题一直受到人们高度重视。在中国历代的经济思想中,农业经济思想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内容极为丰富,突出地表现在:对农业重要性的认识,对土地占有关系的认识和对农产品尤其是粮食价格波动的认识等。但是由于传统的自然经济和小农的生产方式,使得这些农业经济思想大多停留于较为朴素的认识状态,未能形成系统性的理论体系。

进入近现代以来,随着国内一些优秀青年学者求学西方,进入相关大学学习和了解农业经济理论知识,农业经济的初级理论才开始从国外传入中国,出现了一些零星的相关文献。如1897年创刊的《农学报》自1900年开始刊载有关研究中国农业经济的理论文章,相关的知识传授机构也有了对农业经济知识的初步讲授,如湖北省高等农务学堂1904年开设的农政、财政和理财课程等。1920年,国民政府时期的金陵大学最早成立了农业经济系,首任系主任由著名农业经济学家卜凯先生担任。至20世纪30年代,农业经济开始逐步建立起自己的学科体系,一些著名高校如国立中央大学、国立西北农林专科学校等,设立了农业经济系、农业经济学组等,开始较为系统地研究和传授农业经济理论,研究范围涵盖了土地问题、产销经营、农业建设、农村金融、农业合作、农业部门经济、农业经济地理、农业经济史等主题。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高等教育移植苏联模式。1952年,全国进行了高校院系大调整,组建了一批专业性高等院校。我国的农业经济教育也随之转入各地新组建的农业大学。1953年教育部颁布了主要参考苏联的农业经济学教育计划。1951—1955年,一批苏联农业经济专家来华讲学,其中杜宾诺夫的讲稿在1956年翻译出版,定名为《社会主义农业经济学》。1957年中国人民大学农业经济教研室编写了《农业经济学讲义(初稿)》,1959年定名为《社会主义农业经济学》,由农业出版社出版。1961年全国高等农业院校集体编写了《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经济学》。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我国农业经济学学科的教育和研究是在计划经济的背景下进行的,主要是对当时的政策进行诠释。“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国停止了农业经济学的专业招生。

1977年开始,我国恢复了高考制度,部分农业大学在1977年和1978年相继恢复农业经济管理专业招生,农业经济学学科和其他社会科学学科一样,进入了恢复建设、繁荣发展的阶段。各地相继建立并充实了农业经济的科研和教学机构,农业教育系统从大学、专科、中专,到成人和函授教育都先后开设了农业经济课程或者设立了农业经济专业,形成了相对完善的教育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但由于“文革”时期我国农业经济学科发展停滞乃至长期消没,使学科发展远远落后于国际水平。改革开放后,国内学者一方面组织编写、另一方面翻译引进,逐步形成了一批农业经济学教材。与此同时,还先后成立了相关的专门性学术团体,如1978年成立的中国农业经济学会和1984年成立的中国农业企业经营管理教学研究会等,聚集学科领域的精英人才,探讨和交流学科研究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引领学科未来的发展方向。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领域出现诸如农业经营体制、农业生产方式、农产品市场体系以及工农关系、城乡关系等方面的重大变化,这些变化一方面向农业经济理论工作者提出了前所未有的需要研究的新选题,另一方面也为农林经济管理学科的发展提供了肥沃的土壤,确立了以问题为导向的农业经济研究范式,引导了学界对新时期我国农业农村经济问题的全面分析与系统研究。

与此同时,为了强化基础理论和与国际农经学科的接轨,以及对国外相关理论的学习与借鉴,以推动中国农经学科发展,加大与国际同行的联系与逐步融入国际学术交流舞台便成为必然之势。由最初个别学者的一般性参与,到参与国际学术交流队伍的不断扩大和影响力的提升,逐渐引起了国际社会对中国农业经济研究的关注,促成了2009年第27届国际农经大会在北京召开。这是我国第一次承办的最高级别的农业经济研究学术会议,也是世界农经领域对中国农业经济研究与学科发展认同的重要体现。

学科的发展与人才的培养息息相关。除了一般性的教学和人才培养外,以研究生为代表的高层次人才培养,是反映学科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1936年,国民政府时期的金陵大学在全国率先开展农业经济学研究生教育,拉开了农业经济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序幕。改革开放后,我国全面启动以研究生为核心的高层次人才培育计划,遴选了一批具有较强人才培养能力的高等院校,授权开展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表1)。各大高等院校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全面制定了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研究生培养计划,其中包括农业经济硕士、博士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等文件,逐步形成了完整的学术型人才培养体系。

在学术性人才培养之外,为了强化对应用型人才的培育,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99年批准设立了以专业技能培养为主的研究生培养方案,最初称之为农业推广硕士学位,涉及农业经济领域则在研究方向上定位为“农村与区域发展、农业科技组织与服务”等。2015年将“农业推广硕士”更名为“农业硕士”,并设计了一套以高层次适用型和技能型人才培养为目标的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体系。

注:资料来源于《全国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及科研机构名册》。①备注栏中的“第1批”“第2批”“第3批”分别为第一批名单(1981年11月3日经国务院批准)、第二批名单(1984年1月13日经国务院批准)、第三批名单(1986年7月28日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②各个农业大学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均大多以“**农学院”为名称,后逐步调整为“**农业大学”。为便于理解,采用“**农业大学”的新名称替代原来的“**农学院”的老名称。

二、农业经济管理的研究领域及方法

1.重点研究领域

虽然农业经济研究涵盖范围较广,但其重点研究领域从过去发展到现在,基本上延续或者确立了农业经济理论与政策、农业资源与环境经济、农村与区域发展、食物经济管理等4个方面。

(1)农业经济理论与政策。农业经济理论与政策主要在于通过理论分析农业领域的经济与发展问题,根据研究发现制定、优化相应的政策制度安排。由于农业问题与农村和农民问题密不可分,农业经济理论与政策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讲,几乎涵盖了农业农村经济的所有方面,不仅不局限于农村生产领域,也超出了经济学范畴,与社会学、政治学和自然科学领域深度融合;狭义上讲,伴随着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发展,该学科逐步衍生出自然资源与环境经济、食物安全与应用经济等相对独立的方向,而农业经济理论与政策方向关注的主要问题则包括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农业土地与规模经营、农业劳动力与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农业技术经济理论与政策、农产品流通与贸易、农业财政与金融等。

农业经济理论与政策是农业农村经济的传统研究方向和领域,其发展历程也恰是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缩影。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初,借鉴苏联农业经济学科的建设与发展模式,我国农业经济开始了向苏联学习的时代。20世纪50年代初期,我国各大专院校的农业经济学科所使用的教科书基本上都是来自苏联,绝大多数仍然因循的是苏联农业农村经济的研究体系与风格。20世纪80年代以后,我国开始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并走向改革开放,农业也随之由自给半自给向市场化农业转变,新的农业经济学研究体系逐步形成。改革开放和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改革解体了人民公社化时期的农业大规模集体经营形式,实现了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在土地制度上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两权分离和采取统分结合的经营形式。这一制度设计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围绕新的农业生产经营形式和组织方式,中国农业经济理论与政策研究不断吸收国外优秀研究成果,如公共选择理论、产业组织理论、人力资本理论、市场均衡理论、委托理论、边际分析理论及资源配置理论等,最明显的标志是使农业经济学的分析从定性分析向定性定量分析相结合转变,一些新的定量分析方法在农业经济理论分析与政策研究中得到了重视和运用。在充分吸收与借鉴西方经济学中有益经验和精华的基础上,结合国情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农业农村经济探索与实践,经过数十年发展,我国基本上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国际共性的农业经济理论和政策研究体系。

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农业农村的发展与改革在风雨中砥砺前行,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长期以来,农业经济始终是理论创新的沃土,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当前我国正在全面推进和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场农业农村的深刻改革方兴未艾,急需理论上的阐释和指导。其中,农业农村现代化、农地制度改革、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农村城镇化与信息化、乡村治理体制机制、农村公共服务等无疑是农业经济理论与政策领域亟待探究与创新的重点领域。

(2)农业资源与环境经济。农业资源与环境经济是以农业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为研究对象,从经济学范畴分析其保护、开发与利用的全过程,包括对农业资源与环境的配置、保护与管理的各项活动,并研究其中的经济运行规律。农业资源与环境经济研究是一项应用型研究,主要运用经济学、管理学和社会学等探索资源与环境领域的具体问题,因此既与经济学管理学密切联系,又同自然科学息息相关。其主要关注的问题有农业自然资源系统与动态配置、农业自然资源核算与资产化管理、经济发展与环境问题、资源与环境经济评价、环境保护与环境经济管理、灾害与生态经济系统、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理论及可持续经济发展模式等。

资源与环境经济理论渊源可追溯到20世纪初。意大利社会学家兼经济学家帕累托曾经从经济伦理的角度探讨资源配置的效率问题,并提出了著名的“帕累托最优”理论。此后,由马歇尔提出、庇古等人发展并做出重要贡献的外部性理论,也为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科的建立和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农业资源与环境经济是随着农经学科发展而衍生出的新兴研究方向,与其他产业部门相比,无论是从发展起源还是活动依赖度方面,农业生产都与资源环境有着更为密切而深层次的关联,这就决定了农业经济研究与资源环境经济密不可分。欧美许多国家的相关高校已经用资源经济学或应用经济学替代了农业经济学,如美国康奈尔大学把农业经济学更名为农业资源经济学等。

我国的资源与环境经济发端于20世纪70年代。1978年制订的环境经济学和环境保护技术经济八年发展规划(1978—1985年)促进了环境与资源经济学科的产生。1980年中国环境管理、经济与法学学会成立,1981年“环境经济学学术讨论会”讨论了环境管理的经济手段、环境保护的经济指标体系和环境经济效果等三个主要问题。20世纪90年代,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凸显,研究者们愈加强调经济手段在解决环境问题中的重要作用。进入21世纪,随着生态文明与绿色发展的持续推进,资源环境经济手段、资源资产与环境价值核算、环境政策经济分析、绿色金融等研究领域的拓展,进一步丰富了研究内容,扩大了研究内涵,推动了农业资源与环境经济的长足发展。

与其他方向相比,农业资源与环境经济研究的特点在于更加注重与自然科学及技术研发的结合,更加注重定量分析与区域性问题研究,讲究因地制宜的时空优化布局。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对农业资源的高效配置和生产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一直是我国农业经济与农村发展理论与实践探索的重要方面,同时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增强和资源利用水平的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持续改善等。但也必须看到,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美丽中国等战略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目标任务趋紧的背景下,我国农业农村的资源环境依然存在诸多问题亟需解决,如水土资源利用效率与空间配置优化、面源污染和土壤修复、农业生物资源保护与循环利用、农村人居环境等问题日益凸显,这些都是未来一段时间内的农业资源与环境经济乃至技术领域的重点关键问题。

(3)农村与区域发展。我国是农业大国,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一直以来都是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结构改革的不断深入,快速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推动着我国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然而,我国地域广袤、幅员辽阔,不同地区的资源禀赋不同,如东部与西部,沿海与内陆的区位差异明显,国家对各地区发展的定位也不尽相同,因而在自然条件、人文环境、社会发育程度等因素的持续影响和共同作用下,农村区域的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长期存在,并伴随着生产要素的城乡之间流动而延伸到城镇地区,从而对我国农村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形成了新的制约,如城乡融合的问题、新型城镇化问题以及区域协调发展问题等。面对这些转型期出现的各种问题,迫切需要农业经济学科给予科学解答,农村与区域发展领域的相关研究便因此而展开。

农村与区域发展的研究始终建立在农业与农村的实际问题基础上,其研究重点关注转型期农村与农民问题的演进规律。一般而言,农村与区域发展领域是以农村及其特定类型区域(如林区、牧区、山区、粮食主产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聚集地区等)的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研究对象,运用包括农业经济学、区域经济学、管理学、农村社会学等在内的多学科的理论与方法,探讨农村与区域发展的过程演进、发展模式、协调机制以及政策措施等。农村与区域发展领域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农村与区域发展的理论和政策、农村与区域发展的规划和管理、农村社区治理、农村可持续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涉农企业的经营与管理和农业技术推广与传播等方向。

从研究的侧重点看,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农村与区域发展有着不同的研究重点,但它始终紧密跟随党和政府关于农业、农村发展的相关方针政策。党的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更是从全局上对农村发展进行了整体把握,为新时期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进一步明确了方向,同时也为农村与区域发展领域的研究提出了新的要求。新形势下,农村与区域发展领域的相关研究必定立足于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实现,需要紧密结合我国农村各地区的区位特点、资源禀赋、现实问题和制约因素等实际情况开展相关研究,为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促进人力、资本等生产要素有序流动,推动我国城乡经济融合和协调发展提供政策参考。

(4)食物经济管理。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和市场化的持续深入,我国国民经济蓬勃发展、经济总量快速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和财富连上新台阶。居民收入的不断增加推动了人们生活水平和质量的提高,促使了居民家庭与人口食物消费结构的变化,引发了深加工食物和在外饮食消费的迅猛增长,诱导了我国食品产业的快速扩大。但作为朝阳产业的食品工业却存在着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不完善、自主创新能力较薄弱、食品产业链条短和产业发展方式粗放等突出问题,再加上食品质量安全事件频发、食物健康与营养过剩以及食品供应链管理不足等现象[1],使之远远超出了传统研究的解释范围,呼唤了对传统农业经济研究领域拓展的需要。将食品消费与营养结构变化等纳入农业经济学科研究当中,通过食物经济管理等相关学科的发展,将研究范围从食品生产、加工、批发、销售拓展到消费等整个供应链中的经济与商业行为,成为农业经济学科新的发展方向和领域。

食物经济管理领域侧重于经济学及管理学基本理论在食物生产、消费、流通与分配等领域的应用,研究的主要领域涵盖食品经济理论与政策、食品产业结构与布局、食品资源与环境、食品物流与食品企业管理、食品产业组织与管理、食物营养与食品质量安全等方面,重点关注食物结构与供求变化、食品生产与质量安全、食物消费与营养等食物经济与管理问题。

2.主要研究方法

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农业经济管理学科从过去的简单计算和定性分析为主,逐步发展成为一套包括案例研究、比较分析、实证计量等更加多样的方法体系。在理论上,不仅以经济学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为理论基础,而且还形成了自身的基本原理,如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为核心的经济增长理论、诱导性技术进步原理等,这些理论和方法也获得了广泛的认同,得到了广泛的应用。随着学科的发展,国内农业经济学科的研究方法也始终处于一个不断健全与完善的过程。一方面,已有研究手段在不断优化与改进,突出体现在计量经济学模型的发展成熟及其应用范围的持续扩展;另一方面,不断尝试使用新方法,表现为开发新模型、运用新理论、引入空间多角度分析以及多学科综合运用等。总体来说,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研究方法概括为三大类,即理论分析、实证分析以及理论与实证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在理论分析中,既有建立命题的理论归纳,又有理论上的逻辑演绎;在实证研究中,既有实证归纳研究,又有实证演绎分析。

具体而言,在农业生产与农产品贸易的研究上,大多从产业组织的角度开展理论和实证分析,普遍集中于一般均衡与局部均衡分析以及引力模型的应用等。在资源与环境经济的研究上,以计量经济模型为主的定量评估占据主流地位。与农业生产与农产品贸易研究领域相比,资源与环境经济政策领域采用结构方程模型展开的研究相对较多。在农业技术与农户行为的研究上,研究方法大致可分为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两大类。其中,定性分析与企业管理、组织行为学等学科联系密切,从大的学科分类来看属于管理学中工商管理的范畴。与此同时,农业经济研究也越来越多的借助于经济学等相关理论构建数理模型,对农业经济学科的相关问题展开定量研究,并逐步向主流规范的研究范式和研究方法等方向转移[2]。

三、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在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要贡献

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建设的快速成长和理论研究的逐步深入,极大推动了我国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力地支撑了国民经济平稳有序和可持续发展。

1.农业区域布局规划得以确立

我国农业资源与区划萌芽于20世纪初,正式创建于新中国成立后,经历了一个内容由浅入深、工作由点到面、范围由小到大的过程。70年来,农业区域布局区划历经了三个阶段。

(1)农业资源与区划的初创期(1949—1978年)。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重视农业资源调查与农业区划工作,分别于1951—1954年、1960—1961年和1973—1976年开展了三次较大规模的农业资源考察,全面系统的调查了解了全国土壤、水、农业生物资源和农业气候资源等状况,基本掌握了我国农业资源分布特点,明确了生态环境特征与开发利用前景。该阶段,农学、农业经济学界融入研究领域,研究范围拓展到了综合资源调查,并开展单项和综合农业区划试点。相关工作的完成形成了一些重要成果,如提出了诸如《中国气候区划(初稿)》《中国自然区划草案》《中国综合自然区划初稿》等一些综合区划和部门区划,也发展了区划研究的相关方法论,对学科后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理论与实践基础。

(2)农业资源与区划的发展期(1979—2000年)。改革开放为农业资源与区划研究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良好契机。1978年科学大会制订的《1978—1985年全国重点科技攻关计划》便包含农业自然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研究要求,次年国务院成立全国农业自然资源和农业区划委员会,同年中国农业科学院设立了农业自然资源和农业区划研究所。随后,全国各地陆续成立相关机构,推动了农业资源调查、农业部门区划、综合农业区划和专题调查研究等相关工作的有组织、有计划开展。期间全国共有2108个县完成了农业资源调查与农业区划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形成了国家、省、地、县纵向配套的农业资源与区划体系,取得了全国农业现状区划、中国综合自然区划(概要)等一批重要成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系统的不同规模尺度上的农业资源及其区划成果图件4万多幅、统计数据与研究报告8万多项,相关成果汇集成中国农业资源区划数据集并转为电子版本实现网上查询[3]。

(3)农业资源与区划的成型期(2001年至今)。为应对经济全球化挑战与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需要,21世纪以来国家农业主管部门先后组织开展了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编制工作。为充分发挥资源比较优势,农业农村部陆续颁布实施了《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3—2007年和2008—2015年)》和《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6—2015年)和(2013—2020年)》。经过几年发展与建设,优势农产品生产日益向优势区域集聚,粮食作物九大优势产业带、经济作物优势区域、养殖业优势区域和水产品养殖带等布局初步形成并趋于稳定。在绿色发展的指导思想推动下,《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年)》编制形成并印发。在该规划中,通过综合考虑各地农业资源承载力、环境容量、生态类型和发展基础等因素,将全国划分为优化发展区、适度发展区和保护发展区三大区域,因地制宜、梯次推进、分类施策,成为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2.农村体制机制改革纵深实施

(1)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是1978年以来中国农村系列改革的重要开端。改革废除了“一大二公”和“大锅饭”的旧体制,建立起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简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是一场自下而上的体制创新。改革前夕,农业高级合作社与人民公社化运动严重束缚了农业生产力,阻碍了农村经济发展。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部分地方农民群众自发开展了包产到组、包产到户及类似的包干到户,中央默认并开展试点,次年国家农委副主任杜润生主持召开“七省三县座谈会”,专门讨论建立健全农业生产责任制。基于这一工作的良好效果,1980年中央转变态度并在9月召开的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座谈会上,通过了国家农委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几个问题》的会议纪要,会后印发全党,史称“75号文件”,文件承认了少数地区实施双包的合理性,引领了全国范围内的农村大变革。1981年12月中央政治局通过国家农委起草的《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并经杜润生同志建议,于次年被中共中央批转成为首个关于农村工作的一号文件。至此,多种形式的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得到承认并几乎全面放开。1982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在理论层面上肯定了联产承包责任制。1991年中共十三届八中全会明确把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作为我国一项基本制度长期稳定下来,并不断充实完善[4]。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变革了农村土地制度,是改革初期我国农业增长的一个重要源泉。这一制度促使了农民与土地的紧密结合,从生产积极性、技术效率和技术采用三个方面推动了农业生产增长,在改革初期对各类粮食作物生产增长的贡献约为35%~50%。与此同时,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农村双层经营制度的建立,为国家后续农业农村配套改革奠定了现实基础[5]。

(2)农产品市场化改革。农产品市场化改革是我国推进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发端。改革的核心就是引入市场竞争,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这一改革始于20世纪80年代统购统销政策的逐步取消。起始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统购统销政策是基于当时为应对城镇人口迅速增长和工业化发展带来的农产品供不应求问题而出台,伴随着1953年10月中共中央通过的《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决议》,便开启了农产品统购统销的政策实施。

但1978年以来,国家开启了渐进式改革。在最初阶段,实施了在不触及统购统销制度的前提条件下,有计划地提高农产品价格,逐步减少统购统销农产品品种,放开集市贸易,允许部分农产品议购议销和自由购销,将市场因素纳入进来。1985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出台,标志着除少数品种外,农产品统购派购制度被取消。随后,受大宗农产品产量连续4年徘徊不前的影响,国家又开始了对粮食实施“双轨制”,对棉花等农产品实施统一收购经营制度。1990年以后,郑州中央粮食批发市场与地方粮食批发市场相继建立,同年国务院筹建国家粮食储备局,对粮食收购实行最低保护价制度,并建立粮食专项储备制度。1993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通知》,要求形成市场购销为主、合同订购为辅的农产品市场格局,同年全国范围内取消口粮定量办法,价格随行就市[6]。1998年10月中共十五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农产品市场体系的建设目标。之后,改革不断向前推进,陆续推出农产品最低收购价、临时收储等制度。

进入21世纪,特别是从2004年开始,我国迎来了新一轮农产品市场化改革。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国开始对农业生产进行全面补贴。除了出台良种补贴、种粮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制度外,政府还对水稻、大豆、小麦和玉米等主粮实施保护价敞开收购,并于2006年全面取消了农业税。从此,粮食生产连续增长,实现了“十二连增”的卓越成就并保持6亿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近年来,面对农产品价格倒挂、进口压力加大等挑战,我国农产品市场化改革采取了新的应对措施,比如坚持并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坚定推进玉米市场定价、价补分离改革,调整完善大豆、棉花目标价格政策等,目的在于进一步提高农产品市场化改革系列政策的指向性和精准性,以保障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农产品市场化改革推动了我国农产品流通体制发展,对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随着这一改革的持续推进,农产品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市场体系发育不断完善,形成了以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中心、城乡集贸市场为依托的市场网络,基本形成了农产品价格机制和农产品宏观调控机制。与此同时,改革降低了农业生产资料购买成本,增加了农民生产投入,降低了市场交易成本,提高了农产品销售价格,提升了农业资源配置效率,调整并优化了农业生产结构,增强了农产品市场竞争力[7]。

(3)农业现代化道路的认识与选择.新中国成立以来,围绕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道路的认识与选择问题,理论界大致有三次大的讨论[8]。

第一次是在20世纪的50年代末到60年代的这一时期,形成了对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初步认识。在这次讨论中,理论界把农业现代化概括为“四化”,即机械化、电气化、化学化和水利化,同时认为要实现农业现代化,就必须以此来武装农业,以实现对农业的改造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在此基础上,又提出了后来的“七化”,即:作业机械化、农田水利化、品种优良化、栽培科学化、饲养标准化、大地园林化和公社工业化,这些内容涵盖了对生物技术(如良种问题)、生态环境(如大地园林化)和农村工业(如公社工业化)等问题的考虑。这种对于农业现代化的“四化”或者“七化”的初步认识与概括,大体上反映了这一时期我国农业生产力水平的发展状况和在实现农业集体化以后对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的客观需要。

第二次是在20世纪的70年代末到80年代,通过对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农业发展道路的梳理,形成了对我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道路的进一步认知与认识。随着我国农业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和农业生产发展环境的变化,理论界又一次开始了对农业现代化发展问题的思考与讨论。基于农业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初步成效与实践效果,再加上世界农业科技发展的突飞猛进以及所取得的一系列巨大成就,大大拓展了人们对农业现代化的认识空间,丰富了对现代农业发展内涵的深层理解,进而形成了对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道路的进一步思考。于是便在这一时期提出了“新四化”的概念,即:机械化、科学化、社会化和商品化,并由之而替代了过去的“老四化”,认为:农业现代化就是“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工业装备来武装农业,用现代经济科学来经营管理农业,用社会化、市场化的科学理论来改造农业”。基于这一时期对农业现代化的上述认识及相应的思考与讨论,对于如何选择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农业现代化道路,也提出了一些新的见解,如“机械技术现代化和生物技术现代化”相结合的发展道路等。

第三次是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基于世界农业科技的迅猛发展和农业发展方式的不断变化,形成了对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认识的进一步深化。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科学技术与生产力水平的迅速提升以及对农业发展的作用强化,人们对农业现代化的认识与思考也在不断深化,加上对第一次与第二次的认知累积,人们对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概念逐步形成了一致性的看法,认为:农业现代化的过程就是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过程,也是对传统农业的改造过程,是不断发展农业综合生产力和不断提升农业生产力水平的过程,同时也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又好又快发展并实现与资源、生态、环境相协调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要用现代技术体系改造农业,用现代工业装备武装农业,用现代经营意识与市场经济观念来组织和管理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来提升和发展农业,用生态文明与绿色发展理念来引领农业,最终促使农业与农村现代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农业强、农村美和农民富”的目标顺利达成。

从上述的发展演进与三次认识进程看,农业现代化事实上是一个相对的、动态的历史概念,对农业现代化发展程度与水平的认知也是伴随着时间的推移与环境条件的变化而不断发展。据此,可以说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面对我国地域类型多样和各地层次差异明显的客观现实,因地制宜地选择多元化的发展道路是中国特色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取向。

3.农业农村扶持政策日臻完善

(1)粮食收购双轨制。粮食收购双轨制作为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的价格管理政策,是中国最重要的农业创新性政策设计之一。20世纪80—90年代,政府通过强制性的行政手段(如确定订购量和较低的订购价)和激励机制(如确定议购量和实施接近市场价格的议购价)直接控制部分粮食以稳定粮食供给,并允许农民在完成国家粮食收购任务后,将剩余或自留部分在市场进行销售[9]。

粮食双轨制是农村农业改革后宏观环境、资源配置方式和微观经营基础等变化后的内生性产物。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农民生产积极性高涨,粮食产出迅速增加,同时,在市场化改革取向下的最初单纯提高粮食收购价而销售价格变动较小,造成了巨大财政负担。1985年中央一号文件出台后,开始实施粮食“合同订购”制度,订购价按“倒三七”比例计价。之后,粮食市场价格下跌,导致生产停滞不前。鉴于对生产停滞的担忧以及“合同订购”带来的巨大政策成本,政策内容随即调整,即“合同订购”为国家任务,国家恢复对粮食生产的强制干预。至1990年“合同订购”改称为“国家订购”,国家在强制性干预粮食生产和市场的同时,采取投入补贴,如1987年出台的“粮棉三挂钩”政策给予农民化肥、柴油实物补贴,1993年后该补贴政策改为货币支付。此后,伴随粮食供求形势的变化和农产品市场化进程的加速,粮食双轨制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作为渐进式改革理论在我国的创新实践,粮食双轨制具有时代意义与现实价值。当时而言,粮食双轨制通过提高农民自留量、提高议购价格、降低订购量和提高议购收购量,有效促进了粮食生产,保障了城市农产品供应,为国家经济建设提供了一定基础。综合来看,作为20世纪80—90年代期间特定背景的制度产物,双轨制尽管具有较高的实施成本,但通过帕累托改进减少了摩擦成本,以小步快走的形式促进了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制度演进。

(2)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是我国农业发展领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制度创新。体系于2007年底正式启动,按照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依托具有创新优势的中央和地方科研资源,针对每一个大宗农产品设立一个国家产业技术研发中心(中心由若干功能研究室组成),并在主产区建立若干个国家产业技术综合试验站。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是新世纪我国现代农业建设要求下的科学安排。2007年12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印发《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配套印发《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共同开启了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工作,并选取水稻、玉米等10个产业开展试点,2008年联合印发《关于地方开展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同时全面启动了50个以农产品为单元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工作。此后,相应体系运行机制不断发展完善,于2009年出台《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人员考评办法(试行)》,于2015年出台《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绩效评估工作方案》,“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绿色发展新要求,在保持50个体系总量不变情况下,通过合并小体系、适当新增部分体系、新增部分岗位和试验站等方式,进行了体系内部的结构调整与功能优化。

作为农业科技领域的一项重大管理创新,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在提升农业产业技术水平、增强农业竞争力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以农产品为单元,以产业为主线,以问题为导向的50个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截至2017年,共取得130项标志性成果和328项重大成果,显著提高了我国农业科学研究水平和产业技术供给能力,有力支撑了国家粮食连年丰产、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民持续增收。

(3)农地三权分置。农地三权分置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又一土地制度创新。农地三权分置是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基础上,丰富集体所有制实现形式,其中:土地集体所有人对集体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土地承包权人对承包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土地经营权人对流转土地依法享有一定期限内占有、耕作并取得相应收益的权利。

农地三权分置改革是实践问题引发的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国家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规范。1978年后,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统分结合的新型土地制度形成,将集体垄断的农地产权制度转变为集体所有权和农民以家庭为单位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20世纪90年代至2013年,国家陆续调整承包土地不可流转的规定,以适应城乡要素流转格局和土地规模经营需要。结合前期各地三权分置探索,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有关规定将农地三权分置从指导思想转为实际操作,拉开了改革序幕[10]。2016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明确了“三权分置”的提法,提出要“科学界定‘三权’内涵、权利边界及相互关系,逐步建立规范高效的‘三权’运行机制”。2017年,党的报告指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

农地三权分置是新时代背景下我国农地产权制度变革的基本方向,具有丰富的理论内涵和实践意义。在理论层面上,农地三权分置拓展了承包地物权体系,巩固了承包经营主体的财产权利,有利于细分农地产权结构,降低市场交易成本,重构了现代化背景下乡村治理的基础。在实践层面上,农地三权分置有助于维护农民财产权利,实现土地权益的多元共享,促进农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加速农村劳动力转移,助力新型城镇化建设,优化社会权力关系,形成农村多主体合作治理局面[11]。

四、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前瞻

经济社会发展与时代变革不断催生新的研究选题。伴随着我国改革步入深水区,在农业农村领域也推出了一系列深化改革的政策举措与发展主张。作为具有理论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特点的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其研究与发展必须紧跟时代步伐,引领发展方向,深化研究领域并推出新的成果。在经济与管理学科领域和农业科技领域,以1998年1月到2019年4月的中国知网(CNKI)和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文献库为数据源,采取以“农”为关键词的高级检索方法,共检索出7313篇文献,经过文献计量和通过对关键词聚类分析,从中提炼和归纳出农业经济管理研究的前沿与趋势,认为在以下几大重点领域内农业经济管理学科仍有许多值得深化和拓展的空间。

1.减贫与发展问题研究

伴随中国扶贫攻坚战的稳步推进,凭借在理论和现实层面上的重大意义,贫困问题势必保持较长时间的研究热度。在理论层面上,贫困的治理机制探讨经久不衰。“扶贫先扶志、扶贫必扶智”,人力资本理论在“扶智”上已经给出了解决方案,即通过教育获得知识、技能积累,而“扶志”问题依然有待解决。针对贫困人口中的“懒汉”问题,基于学科交叉的认知来科学分析其贫困心理、内生动力与外部贫困文化,将是贫困理论的重要突破方向[12];围绕“三区三州”等为代表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其“低水平均衡陷阱”和“空间贫困陷阱”的形成机理有待理论深挖。现实层面上,扶贫机制与返贫预防有待优化,尤其是针对2020年全面脱贫后的新贫困问题,涉及标准制定、城乡统筹的贫困治理体系建立、基于权利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保障扶贫投入的财政金融改革等诸多内容[13],均需要深层次的理论研究。

2.农地制度安排研究

全面深化改革阶段,土地作为最重要的农业生产要素,其制度安排及变迁事关重大,备受各界关注。新一轮农地确权对承包地的制度安排直接关乎农业生产与农民生活,如“生不增、死不减”的身份产权固化势必给农村内部社会结构、城乡一体化发展带来冲击,相应亟待补充围绕乡村治理与城乡要素流动影响的研究;农村土地制度中的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与制度创新,如何正确评价改革成效、科学评估改革推广的社会经济影响是摆在学界与政界面前的现实问题;规模化经营发展潮流下,有关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和农业合作社经营为代表的规模经营模式的研究成果丰富,相对而言,资本下乡办农业企业和国有农场统一经营仍停留在政策倡议层面,有关的经营机制设计、经营绩效比较有待研究跟进。与此同时,如何平衡规模经营与小农生计、安置被挤出的“落后小农”这一现实问题也有待研究补充。

3.资源与环境经济研究

资源与环境的双重约束日益凸显,推动了资源与环境经济研究的快速发展。一方面,围绕与农业密切相关的环境影响评估仍是研究热门,包括量化气候变化、外源污染等环境因素对农业经济的影响,测度农业生产活动引发的面源污染、温室气体排放等生态环境冲击,以及评估耕地保护、休渔禁渔等农业政策的环境影响;另一方面,农业之外的广义环境问题研究是可持续发展研究中不可或缺的选题,要求立足国家层面,评估评价土地、水、矿产、森林、草地和海洋海岛等资源的利用与保护政策对生态系统的整体与局部影响,论证如何协调自然资源资产与经济增长、实现资源永续开发。相关研究愈发强调经济学与农学、资源环境科学、地理学、计算机科学的跨学科合作,将生态环境演进融入经济社会分析框架,构建包含资源环境约束与气候变化冲击的区域经济增长核算模型,开发可计算的一般均衡模型,动态模拟资源与环境政策的综合影响,为政策制定提供参考[14]。

4.食物安全与消费研究

在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引发的需求推动、耕地和水资源引致的供给束缚共同作用下,食品经济问题愈发突出,尤其是关于从量转质的食品安全探讨将愈加激烈。理论层面上,食品经济的内涵应该与时俱进,打破传统由生产到消费的单一供应链条,构建以消费者为中心、市场需求为导向的辐射复合型功能网链,在食品市场分析模型拓展中引入政府、企业等行为主体,以明晰政府和市场双方力量在现代食品体系中的角色职能。应用层面上,围绕食品价格波动,农业生产力增长速度放缓引起的供需间不平衡、价格波动时期决策者的决策行为、生产者和消费者面对价格变化的反应等都是食品经济有待回答的应用选题;围绕现代食品生产体系,如何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推动中国食品生产、物流与营销发展是全球趋势;围绕食品营销,食品企业的伦理道德、食品消费心理与行为、食品营养与安全等领域研究仍有待深入[15]。

5.农业科技推广研究

农业生产管理论文篇9

一、研究对象

约一万年前中国已出现了农业,农业的出现一定会产生农业管理思想。任何历史时期总有思想家和农学家对当时的农业生产及发展问题寻求管理办法,从而就产生了管理思想或管理理论。精确地讲,农业管理思想与农业同步产生。见于文字的中国农业管理思想产生于奴隶社会,由此算起中国传统农业管理思想已有三四千年的历史。中国农业管理思想汇集丰富,是中国和全人类思想宝库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农业管理思想的研究对象是中国思想家、农学家的农业管理思想及其发展的规律。中国农业管理思想研究既包括不同历史断面上的农业管理思想,还包括中国农业管理思想的发展演进;既包括在浩如烟海古籍中蕴涵的传统农业管理思想,还包括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中不断出现的农业管理的新理论、新思想。因此中国农业管理思想的研究有历史跨度和知识深度的严格要求,是农业科学和管理科学百花园中的瑰丽鲜葩。

中国农业管理思想的研究对象表明,它是一门复杂的综合交叉学科。中国农业管理思想同农学、管理学都有分支隶属关系,同农学、管理学其他分支学科有密切联系。另外,中国农业管理思想同历史学、经济学也有密切联系。从历史发展的纵向考察,中国农业管理思想是丰富而成体系的,有从全局、整体出发的宏观管理思想,也有从地区、部门出发的中观管理思想,还有以农户、庄园为对象的微观管理思想。它以农本思想为基础包含农业生产管理、农业技术管理、土地管理、水利管理、农业赋税管理、农业人口管理、农产品价格管理等思想,还包含粮食管理、畜牧业管理、茶桑业管理、林业管理、农副业管理、农业环境管理思想等。中国传统农业管理思想表现为一个宏观管理、中观管理和微观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营管理相结合的内容浩瀚的庞大体系。在此庞大体系中,不可避免也有一些起过消极作用或影响的东西。发掘中国传统农业管理思想要分清精华和糟粕,要从历史发展的具体过程中寻其脉络,发现其中规律性系统性的思想。

二、研究重点

研究中国农业管理思想的重点有三条:

第一,探索中国农业管理思想发展的规律性,汲取历史上农业管理的经验教训,提高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管理水平。中国农业管理思想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产生和发展的,这些思想有见诸施行的,也有未施行的。有施行成功的,也有失败的。其中必然存在着许多带有规律性的东西,发现这些规律,能为今天提供很好的借鉴。现代化的农业管理思想建立在历史遗产的基础之上,是历史上农业管理思想的延续、发展和创新,二者是前后相承的关系。

第二,认清中国传统农业管理思想的影响。对于中国传统农业管理思想在今天的影响,必须有明确的认识。其精华应认真吸收,其封建性糟粕必须批判,防止它成为我们前进的绊脚石。今天是昨天的继续,是昨天发展过来的,不管我们是否愿意,是否意识到,昨天的思想总是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着今天。所以研究中国农业管理思想既要强调古为今用,又不能生搬硬套,食古不化。

第三,批判地继承,科学地总结。中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封建社会延续两千多年。中国传统农业管理思想产生于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的时代,许多思想是剥削阶级思想家提出来的,代表剥削阶级利益,自然不适用于今天。中国农业管理思想的研究应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指导下,批判封建主义,继承珍贵历史遗产。科学梳理,认真总结。特别要全面总结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农业管理思想,使之成为一门真正的、独立的、系统的科学。

中国农业管理思想的研究古以有之,李悝、《管子》、商鞅的农本思想一直是后人立论的根据;流传至今的四百多种农书反映了历史上农业管理思想的发展变化。可以说历代都有人对前人农业管理思想及其发展变化进行探涉、研究。但是中国农业管理思想的研究一直比较零碎,还不能称其为一门系统的科学,因为至今为止能代表中国农业管理思想独立于其他学科的系统理论专著还没有出现,专门论述中国农业管理思想的论文也非常少见。中国农业管理思想研究的升华,是摆在当代中国农学、管理学专家面前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任务与责任。探涉中国农业管理思想是科学研究的需要,也是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必要参考的重大工程。

中国农业管理思想的发展,因中国社会发展的特殊性,呈现出非常复杂的衔接。中国古人立论的习惯是“言必称尧舜,言必称三代”。后世儒者以孔孟言论为教条,孟子的井田制思想直到近代还有人推崇倍加。这种思维方式使有些农业管理思想主张在中国历史上反复出现,使中国农业管理思想的演进轨迹带有非常明显的自身特点。在这种背景下,严格按照思想理论的发展,划分中国农业管理思想的发展阶段相当困难。然而要梳理中国农业管理思想的演进脉络,探涉几千年来中国农业管理思想的演进轨迹,阐明各种农业管理思想的独特价值和相互关系,阶段的划分又是十分必要的。

中国农业管理思想的发展进程,大体可分为五个阶段。春秋时期以前为第一阶段,是中国见诸于文字的农业管理思想的产生时期。此阶段已出现了农业管理思想,但还比较零散,可称为中国奴隶社会的农业管理思想。第二阶段从战国时期到唐朝前期,是中国农业管理思想的发展时期。这一阶段中国农业管理思想在承接前期的基础上有很大的发展,形成了较完善得体系,可称为中国封建社会前期的农业管理思想。第三阶段从唐中叶开始到鸦片战争,是中国农业管理思想继续发展并逐渐发生变化时期。这一阶段可称为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农业管理思想。第四阶段从鸦片战争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是传统的中国农业管理思想受到外来冲击并发生重大变化时期,可称为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或近代的农业管理思想。第五阶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是马克思主义在农业管理思想中逐步取得指导地位的时期。该时期中国农业管理思想空前发展,可称为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农业管理思想。五个阶段紧密相连,互有交叉,构成了中国农业管理思想发展演进的主体框架。

三、研究方法

中国农业管理思想的研究,需要多种方法。不同的研究方法结果可能迥异,但它们之间并不互相排斥,也不能互相取代,而是互为补充,百花齐放。各种经验方法、理论方法、思维方法、事物属性和数学方法在中国农业管理思想研究中都可以使用。就具体研究项目选择最佳方法,也可以同一项目应用多种方法进行研究。进入近代后越来越多的外国管理学说传入中国,逐渐产生使用了一些新的概念、范畴。以此为椐,以欧美管理思想为模式来研究中国农业管理思想,仍不失为一种研究方法。但是要把西方管理学作为研究中国农业管理思想的基础,很容易将中国农业管理思想的特色抹掉,很容易忽视中国传统农业管理思想的历史理论价值。同样,排斥、拒绝使用新的概念、范畴,无视管理思想、理论在中国的发展,食古不化更加危险,将会被历史抛弃。研究中既注重传统农业管理思想的范畴概念,也要注重新的国际通用的范畴概念,这是中国农业管理思想研究大历史跨度特性的必然要求。中国农业管理思想的研究必须依靠人类现以拥有的多种方法,排斥某一方法是错误的,盲目崇拜某一方法也是不合时宜的。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研究中国农业管理思想的根本方法。对历史上农业管理思想的评价应该慎重,一般来说不要轻易全面肯定,也不要全面否定。任何思想家都要受阶级、时代的局限。即使是历史上起过进步作用的历史人物也不例外。如明朝著名农业科学家徐光启撰写《农政全书》,为我国古代农业科学技术的保留整理和传播作出了重大贡献。但是他为明朝设想的“百千万年之计”管理方略却带有明显的时代局限,显然是行不通的。在历史上起过进步作用的法家代表人物提出的重本抑末,强调集中控制等农业管理思想也有片面之处。研究中国农业管理思想必须反对民族虚无主义,也要反对国粹主义;要反对抹去中国历史上农业管理思想理论价值的倾向,也要反对把古人思想拔高的倾向。认为中国历史上农业管理思想内容杂乱,都是封建的东西等看法是错误的。但是如果把古人思想贴上现代人才具有的思想标签,也是不正确的。如把中国古代管理农产品价格的平籴、常平等主张等同于现代农业保护理论;把《禹贡》、《周礼》、《管子》等古书中的要求按土地位置和肥瘠不同征赋税的主张,等同于马克思的级差地租理论;认为孟子要求按农产品质量确定价格是已经认识到商品的交换价值和价值,已经有了劳动价值论的观点等。

农业生产管理论文篇10

文章编号:1674-0432(2010)-05-0142-1/2

农机安全管理是农机机械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农机化进程以及农村经济的发展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与地位。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国家对农业基础的地位的日益重视,以及各级农机管理部门的一致努力,使我国的农机安全管理力度不断加大,管理体系也在逐渐完善,使我们的农业机械事故的发生率大大减少,进一步提高了农机安全生产。但是,伴随着人均农机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农机作业领域的日益广泛,我国的农机事故发生率在下降的同时也呈现出更为严峻的形式,存在问题还较多。因此,如何科学实行并加强政府对农机在农业生产中的安全管理,促进农机安全生产,是我们直接面临的一个课题,本文运用规制理论和现代安全管理理论,对农业机械化的安全生产与管理进行了分析与探讨。

综观整个社会文化与管理的发展史,人始终是一个贯穿整个活动的最为关键的主体,正是人类在漫长的社会发展过程中创造了灿烂的社会文化与物质文化。笔者认为,如果要想更高效的推动农业机械化生产与管理,将现代农机安全管理体制从消极管理转变为积极管理层面之上,只有体现出“以人为本”的原则,并逐渐健全适合“以人为本”的安全规制。并要充分发挥农机规制人员工作潜能,强化工作责任感、积极性;充分尊重农机使用人员自主精神、自我管理精神,农机安全规制组织要通过提供优质服务来促进安全生产。事实上,这也正是影响农业机械安全事故的一个主要的因素,只要深刻意识到了人在整个农业安全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才能真正的防隐患于未然。这对于保证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持农村社会安全有着重要的意义,也将有利于农机化事业全面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库尔曼.安全科学导论[M].武汉:中国地质大学出版社,1991.

[2]罗云,程五一.现代安全管理(第1版)[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

农业生产管理论文篇11

一、我国农业女性化产生的原因

在农村剩余劳动力非农转移过程中,女性转移滞后导致农业从业人员呈女性化趋势,而致使农业女性非农转移滞后的原因,存在以下方面:

(一)农业仍然是农民家庭生活和就业的保障

几千年来,农民依靠土地生活,农业种植仍然是大多数农民家庭生活的经济保障,加之当前国家对农民优惠的土地政策,使得农民不可能放弃土地,放弃农业生产。务农是求生存,非农转移则是求发展,在生存和发展的选择中,多数农村家庭男性选择了求发展,妇女留在家里求生存。这是成本小和收益大的理性策略。

(二)农村女性受教育程度较低

农民非农转移和其文化素质呈正相关。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农村妇女中,“初中”文化程度的占50.6%,“小学”文化程度占25.9%,“高中及中专”文化程度占16.1%,“大专及以上”占1.2%;“没上过学”占6.3%。较低的学历限制了农村女性向农业以外的产业部门发展,同时也使其对外出就业缺少自信,不愿意外出。

(三)社会分工设置限制了女性就业机会

在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的驱动下,男性比女性更容易获得社会资源。城市中存在着“二重劳动力市场”分割。性别间存在的“同工不同酬”的现象,使得妇女工作的收益低于男性。所以男性拥有比女性更有利的外出就业条件。

(四)传统性别分工模式的影响

“男主外,女主内”,是传统的家庭性别分工模式,在这种分工模式中,女性承担着家务劳动,照顾老小的职责,而这种传统职责也使得农村女性不得不留守在农村家中。

二、农业女性化对我国农业经济的影响

大多数关注农业女性化的研究者都在探讨其对农业生产力的影响,甚至是否会危机粮食安全。而影响农业综合生产力的因素中第一变量,就被列为劳动力变量。

有实证研究认为:劳动力对我国农业综合生产力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其边际生产力为负。农业劳动力每增加1万人,农业综合生产力得分约下降0.11点。而农业劳动力的大量的余,致使人均资源占有量少,资本、技术投入较少和薄弱的农业基础条件,农业生产经营规模无法变大,致使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产品商品率低下,农业发展进入恶性循环,我国农业综合生产力的进一步提高收到严重阻碍。我国农村劳动力受教育水平较低,仅有5.25%的农村劳动力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平均受教育年限比非农村劳动力低1.49年,纯农业户的从业人员中有17.25%为文盲。我国农业劳动力自身素质较低,限制了农业劳动力获得先进的生产理念和生产技能,制约了农业生产率的提高,不利于农业综合生产力的进一步提升,也是造成劳动力边际生产力为负的重要原因。

而我国农业女性化的上升趋势,使农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水平又受到降低的冲击,农业综合生产力必然会受到影响。

(一)对农业经营方式和产业结构的影响

随着大量农村男性青壮年的非农转移,有研究显示:农业劳动力的性别及年龄结构已经严重偏离了正常的结构,农业经营退化为靠化肥维持、由妇女经营的副业甚至转变为靠老人照看的庭院经济,这种对常态分布的过分偏离,将对农业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造成潜在的问题。

同时,农村青壮年男性的大量转移,导致农地的粗放经营,甚至土地抛荒,严重阻碍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洪名勇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深入探讨了贵州农村劳动力转移对土地的利用、投入、产出等受到的影响,指出劳动力的转移改变了农村土地利用方式、农业投入、种植业结构、农业技术的采用,并对作物单产产生了负面的影响。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对家庭土地的耕种产生了负面的影响,在单位土地上农家肥的投入和资金投入以及土地的种植指数影响尤为显著。即有外出劳动力的农户,逐渐放弃耕种程序繁杂、劳动力投入较多的作物,而会选择容易耕种和劳动力投入较少的作物及种植方式。

(二)对农业科技推广的影响

现代农业使农业工具的现代化、农业管理和运作的科学化成为必须,科学种田、科学养殖、科学管理、科学经营必将成为农民致富的动力和增长点。

但由于多数农村妇女科技文化素质低,对新技术接受起来比较慢,使得农村的新技术难以推开,传统经验仍是其主要的生产方式,缺乏消化、吸收新技术的能力,更别提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单纯追求农产品数量的提高,不注重科技含量,致使农产品品种和质量不符合市场需求、销路受阻、增产不增收、影响生产积极性的发挥,有的甚至乱用一些新技术成果,致使食品安全无保证,从而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而正是这些文化素质较低的农村女性在农业生产中的主体地位,阻碍了农业科技新成果的大面积推广应用,影响了农业生产水平的提高和农业科技进步。

(三)对农业的产业化和规模化的影响

产业化、规模化的农业是现代农业的标志,要求将使劳动对象扩大,单位时间内劳动人数尽可能减少,劳动效率得到显著提高,生产、销售、管理一条龙,这对生产和经营者提出更高的要求。然而已成为农业主力军的农村女性无论在市场观念、科技信息、经营能力、科学管理水平的匮乏,都滞缓了我国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的进程。

(四)对农业劳动力性别结构的影响

现阶段,我国农村劳动力非农转移,获得成绩的同时,也引发了许多问题。由于流动的自发性和盲目性,缺少宏观调控,农村青壮年男性的大量外流,导致农业劳动力出现女性化趋势,农业劳动力性别结构失衡,必将会影响农业、农村、农民的和谐发展。

三、农业女性化对我国农业经济管理制度的影响

农业经济管理,是对农业生产总过程中生产、交换、分配与消费等经济活动进行计划、组织、控制、协调,并对人员进行激励,以达到预期目的的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业国,拥有最多的农业劳动力,即最庞大的农业人力资源队伍,而现阶段的农业经济管理制度,在关注人力资源性别层面,仍然沿袭着农业劳动力非农转移前,以男性为主要农业劳动力的制度。忽视人力资源中性别因素的管理制度,无疑已不适应当前农业女性化的发展趋势,势必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阻碍作用,也将影响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我国农民的非农化和我国农村的城镇化趋势是不可逆转的,那么农村妇女向非农产业转移的滞后不再仅仅是个妇女发展的问题,将直接影响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人口性别比例均衡以及未来农村社区的建设和发展。同时,如何针对非农转移带来的农业女性化状况和未来有可能出现的发展趋势,促进和保证农业、农村和农村妇女的共同发展,进行有效地农业经济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理论观念――建立具有性别意识的农业经济管理理论

随着人类发展理论的进步,以人为本理论的提出,无性别发展理论已然过时。农业的发展离不开农村妇女,农村的发展必须有妇女的发展。把性别观念融入农业经济管理理论,把农业女性的研究纳入理论研究的对象范畴和内容体系。在农业经济管理制度理论研究中,只有把女性特殊的生理特征、生存方式和实际需要与其在农业生产、农村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地做到农民的发展、农村的发展、农业的发展。

(二)目标群体――把农业女性列为农业经济管理的目标群体

农业女性成为农业生产的主力军,那么农业经济管理的主体理当是女性,如果仅仅一般地强调其妇女的作用,混同普通的群体,那么她们最终无法成为真正的主体。只有针对农业女性的特殊性进行专门的目标、项目、政策、步骤、措施等管理方案设计,才能真正实现其主体地位。在内容选择上,要注意提高农村妇女的文化、科技和管理水平,提高觉悟和自信心,不能局限于低层次的技术培训。

例如,推广适合女性操作农业机械和耕种技术,开展适合无法承担重体力劳动农业女性的农村合作组织,切实在农业生产总过程中生产、交换、分配与消费等各环节,以女性为目标群体去设计,才能在农业女性化的背景下,确保我国农业发展,确保粮食安全。

(三)政策保障――制定并有效执行性别平等的公共政策来保护农业女性的利益

我国现阶段一些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缺乏性别意识,在政策实施中无法保证平等对待男女两性。一些研究者提出这样的理论:男女教育机会的平等不等于教育结果的平等,男女就业机会的平等不等于就业结果的平等。

虽然我国农业生产中女性劳动者比重越来越大,然而,受传统观念以及女性特殊生理等状况的影响,女性劳动者在社会地位、家庭地位中处于劣势,和男性的差距较大。有研究认为,由于我国农业技术推广政策中决策层对目标群体缺乏社会性别意识,这就使我国农业技术推广政策所带来的好处不能惠及占有一定数量的女性劳动者群体。农业技术的培训和服务以及农业技术培训和服务的资源主要受益群体是男性农业劳动者,妇女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中被忽视,被边缘化。这种现象是不利于农业科技成果向市场转化,不利于农业发展,更不利于创建和谐社会。

因此,要普及和增强农业经济管理公共政策中的社会性别意识,并将这种社会性别意识贯穿于所有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的全过程当中,尤其是农业经济管理过程中对农业女性权益保证的公共政策。

(四)发展资源――为农业女性的主体地位提供发展支撑

有研究者提出发展资源的概念:所谓发展资源,是主体得以超越生存层次的、使自身获得发展的要素。发展资源的容量决定了主体的发展空间。具体而言,它应该包括以下要素:

第一,教育机会。能否平等地提供给农业女性教育机会,直接影响到在经济结构转换中,农业女性能否顺利地从比较效益低的产业部门转移到比较效益高的产业部门,进而影响到农户的增收问题。

第二,流动机会。包括地域流动和职业流动及升迁流动。农业劳动力拥有流动的机会是与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呈正相关。只有排除性别歧视,保证农业女性拥有和男性同样的流动就业机会,才能提供给农业女性更大的发展空间。

第三,组织化程度。组织资源是群体接受教育、培训、流动的结构性支撑,农业女性拥有的组织化程度的高低,直接影响我国农业发展的进程和持续性。

第四,闲暇资源。发展不仅需要空间和制度性资源,也需要时间资源,即一定的自由度和更多的选择机会以获得更全面的发展。研究显示,农业女性的闲暇资源明显匮乏于男性,人力资本边际成本低于男性,进而影响其边际收益。

纵向比较,农村妇女在社会发展中获得了更多的发展资源,但横向比较男性而言,女性的发展资源拥有量相对不足,特别是在稀缺资源的分配过程中,女性处于明显的弱势。如果无视农业女性在获得发展资源上的局限性,探讨女性农业主力军作用是苍白的。资源容量决定了资源拥有者的发展空间,农业经济管理职能部门只有提供给农村妇女更多的发展资源,她们才能真正发挥农业主力军的作用。

农业经济管理是国家领导和管理农业发展的重要方面,而一切的管理都要立足于人、用于人、实现于人,那么农业经济管理也不能脱离农业人的实际情况去空谈。基于我国农业女性化的现状,农业经济管理各项制度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都要在女性为农业主体这一前提下去落实,而只有这样,农业经济管理才是真正有效的管理,调动多数农业劳动者――农业女性的积极性,提高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对农产品的需要。

参考文献:

1、宋林飞.中国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与对策[DB/OL].数字中国网,2008(7).

2、尹希果,陈刚,付翔.我国农业综合生产力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J].统计观察,2005(12).

3、金一虹.农村妇女发展的资源约束与支持[J].浙江学刊,2000(6).

4、洪名勇.建设新农村与贵州三农问题研究[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8.

5、董晓芳,周学军.从性别视角看我国农业技术推广政策[J].2007(1).

6、孙秋,周丕东.农业女性化对妇女发展和农业生产的影响[J].贵州农业科学,2008.

7、邓赞武.农业女性化与女性发展[J].湘潮,2008(12).

农业生产管理论文篇12

国外农业物流研究理论主要集中在农业物流动态联盟研究上,在国外农业物流与工业物流并没有太大的差别,研究者并没有将“农业物流”与“工业物流”独立开来研究,其在农业生产、储运手段、信息传递等方面己经实现了现代化。所以,在国外物流的动态研究过程实际上也是农业物流的动态研究过程。

国外在物流动态研究理论上,经历了从物流的概念与企业降低物流成本的方法开始,到研究运筹学及其他优化技术在物流中的应用,再到研究物流信息技术、互联网与物流、电子商务与物流、第三方物流、供应链以及相应技术等。

物流的概念,最初由配送发展而来,在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期间军事“后勤”理论已经将物流由产成品的配送扩展到采购和生产阶段。随着电子信息技术和国际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第三方物流的发展创造了条件。第三方物流也就是前面所讲的“物流联盟”。第三方物流行业既非生产方又非销售方,而是从生产到销售的整个流通过程中进行服务的第三方,它是供给方与需求方之间的桥梁。

二、国内农业物流理论研究综述

我国农业物流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没有形成独立的体系,无论是软件还是硬件,都还比较落后,但是近年来政府、理论研究者和农业经营者都比较重视农业物流。2004年至2013年中央连续十年了以“三农”为主题的一号文件,强调农产品有效供给,重视农业物流,发展现代农业。“三农”问题、粮食安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没等问题的讨论使得理论界越来越重视农产品物流。农业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农产品需求者都越来越关心农业物流。

(一)农业物流的一般性理论

首先,著名物流学家王之泰(1995)认为“物流是物质资料从供给者到需求者的物理运动,是创造时间价值、场所价值和一定的加工价值的活动”,农产品物流的一大特点是物流过程中物流对象物的损毁,介绍了中国农村环境与农产品物流,主张发展现代农业物流。丁俊发更重视农村生产物流、农产品物流建设,认为农业物流可以实现农产品价值和使用价值、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农民收益,增强农业效益。

(二)发展农业物流模式理论

近年来,我国农业物流理论界借鉴国内外优秀农业物流模式,提出:农业物流园区模式;供应链管理下的农业物流运作模式;以生产者和以商贸为中心的垂直一体化农业物流系统模式;发展专业化的农业物流,建立信息拉动式的农业流通模式;基于信息网络的农业SCOR模型,构建了农业物流供应链模式;电子商务平台下第三方物流有效运作的农业物流模式等。

(三)第三方农业物流理论研究

近年来,我国农业发展第三方物流的理论研究者众多,具有代表性的有:陶学宗,刘德军等(2008)认为第三方物流服务提供商采用委托的形式,运用先进的农产品物流营销、管理理念和手段,专业的农产品物流技术、设施和装备,通过专业设计的物流通道进行农产品物流业务的运作,能保证农产品顺畅流通,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附加值,有效降低物流成本,产生规模效益,对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业发展。陈善晓等(2005)针对农产品流通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适合我国农产品流通发展需要的第三方物流运作模式。

(四)农业供应链理论研究

杨学义、李新卯(2011)提出以第三方物流企业为核心的农产品供应链模式,运用新技术、降低成本、减少资金占用、降低风险、加速资金周转和产生规模效用等方面的特点和运行机制,通过培育和扶持第三方物流企业,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完善的利益协调分配机制等措施来实施以第三方物流企业为核心的农产品供应链管理。黄桂红、饶志伟等(2011)运用供应链一体化思想,对农产品物流进行集成式管理,构建供应链一体化的农产品物流模式,推动农产品供应链体系进行一体化资源整合,优化组织与组织之间的运作,实现整体效益的合理化、最大化。张晟义等(2002)分析了农业产业化导入供应链管理的必要性、支持机制和基本原则,主张部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对农产品供应链管理思想进行实践。

(五)农业物流标准化与信息化的研究

2001年出版发行《物流术语》一书,是国内物流的第一个基础性的标准,随着经济的发展,2006年12月《物流术语》标准修订版正式,我国物流标准化在逐步实现。在理论方面,艾晶秋等(2005)认为实现农业标准化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生产过程和市场流通过程中的标准化;李晓锦(2004)认为要通过多层次构筑信 息源、有效增加信息供给、强化政府主导作用来推农产品流通信息北进程。

三、评述

结合国内外研究不难发现,目前物流理论的研究多集中于企业层面,在国外尤其突出,涉及农村物流模式通常是借鉴城市企业物流模式,且多数农村物流模式的分析不仅没有触及农村物流复杂体系的深层。我国农业第三方物流模式也有区别于国外物流联盟,我国主要集中在打造一个第三方物流体系,建立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桥梁,减少中间环节,降低交易费用,增强农业效益方面。

我国农业物流理论的演变,一方面反映了对物流概念及理论的研究不断深入,但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对物流理论的研究相对比较薄弱。国家应当加快农村物流现代化标准化和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乡村物流网络体系,并在政策上加以扶持。运用第三方物流模式,供应链物流管理模式,跨区域物流园区模式,借鉴国外农业物流联盟模式,加快农业物流的现代化发展,充分利用资源、提高服务水平、加快资金周转、降低交易成本。

参考文献:

[1]单科文.城乡农副产品物流研究文献综述[J].网络财富,2010(4).

[2]王之泰.现代物流学[M].北京:中国物资出版社,1995

[3]陶学宗,刘德军,杨德旭.农产品第三方物流体系研究[J].沈阳农业大学学报,2008(7).

[4]陈善晓,王卫华.基于第三方物流的农产品流通模式研究[J].浙江理工大学学报,2005(1).

[5]胡铭.以第三方物流为中心的农产品交易规制研究――基于交易费用理论的分析[J].农业经济问题,2012(3).

农业生产管理论文篇13

2农林管理专业职业发展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耦合情况

人才培养与区域产业发展的融合状况是衡量一个专业的职业发展是否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基本尺度,也是衡量一个专业的职业发展是否与区域社会发展相互协调的重要指标。

2.1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增加了农村经管人才的需求

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农村经济的发展为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办学扩大了空间,为农村经营管理人才才能的发挥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舞台。据笔者2009年7月对湖南株洲主要村级干部的调查结果显示(表1):(1)增加了总量需求。92.5%的村级干部认为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当地对农村经管人才的需求量将不断增加;(2)扩大了需求类型。据调查,各地急需的农村经管人才已由过去单纯只需要村级管理干部扩大到农村企业经营人才、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协会带头人、村级管理干部、种植能手、养殖能手和加工能手,其比重分别为77.5%、70%、50%、47.5%、45%和45%;(3)提高了需求层次。各地急需的农村经管人才的层次主要集中在大专生、当地土专家以及本科生,其比重分别为57.5%、45%和32.5%,同时,对高层次的人才——博士的需求也较大,其比重占到20%。这一方面可能与当下“高学历崇拜”的错误观念有关,但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地方对具有全局把握能力与前瞻性高素质人才的渴求;(4)增强了复合型人才的需求。从调查中发现,复合型人才普遍受到欢迎,几乎全部的村级干部希望本单位的农村经管人才既能具备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理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扎实的理论功底,又能具备现代科技、社会学等深厚的文化素养;既能具备科学决策、开拓创新、沟通协调、政治鉴别、做群众工作等能力,又能具备对现实热点问题、地方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各自的工作思路和对策有清晰的把握能力。

2.2现有的农村经管人才满足不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

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村经管人才表1 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对农村经管人才的

需求的变化,众多农业院校都在调整农林经济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但是从目前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培养的人才来看,还远远满足不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发展趋势的需要。据笔者2009年7月对湖南某县主要村级干部的调查结果显示(表2):(1)人才总量满足不了实际需要。当问及“本村农村经营管理人才的总量是否满足当前现代农业与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时,82.5%的村级干部表示“无法满足”;(2)人才层次与知识结构满足不了实际需要。当问及“本村农村经济管理人才的学历、专业知识的结构是否适应当前现代农业与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时,67.5%的村级干部表示“不能适应”;(3)人才类型满足不了实际需要。在调查中,当问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您认为最适合当地发展的产业,能否在未来产业结构调整中成为当地的支柱产业?”时,65%的村级干部表示“无法给予肯定回答”,究其原因,主要是资金不足和缺乏人才,包括专业技术人才、领导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新时期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职业发展的思路与对策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是专业发展的永恒主题。为了满足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现代农业发展对农村经管人才的迫切需求,需进一步明确规划农林经济管理专业的职业发展,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与有效性。

3.1进一步明确人才培养目标,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三农”问题的解决是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关键。进入21世纪,中国农业发展的总体目标调整为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积极推进农业科技化、产业化与市场化,全面实现农业现代化,走可持续发展之路。而据有关专家预测,中国要完成新农村建设所需的时间大约是50年左右,在这个长期的战略中必将伴随着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新农村建设背景下的现代农业与农村改造将为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同时也对农村经营管理人才的能力要求日益提高。这就要求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在坚定专业定位、主动服务“三农”的基础上,“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作为办学宗旨,“以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和科学研究”作为办学理念,重点培养学生“能思、能写、能说、能做”的综合能力。所谓“能思”是指通过先进思维方式的培养,为培养创新型、研究型农村经管人才打下扎实基础;“能写”就是通过写作训练,培养学生能以文字表达自己的观点,能将自己的素质和风格表现于字里行间;“能说”就是通过演讲等训练使学生能以口头方式充分表达出所思所想,把自己的观点能用优美流利的语言表达出来;“能做”就是培养学生实践动手能力,能在社会生活实践中独立解决问题。

转贴于

同时,考虑各个地区的自然环境、要素禀赋、产业结构、历史发展基础、社会人文条件以及未来主导产业等的不同,各农业院校尤其是地方性的农业院校要增强农林经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针对性,还需要对国家和地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与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区域产业结构布局等进行调查研究,并预测其未来发展走向。在此基础上,应及时根据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不断优化人才培养目标,并在发展层次、规模、人才培养计划与人才培养模式上突出区域性和泛区域性[2],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教育的周期滞后性为目标,使培养出来的人才既能满足现实需求,又能兼顾长远需求,真正实现在保证教育资源充分利用的同时,又可以提高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能力和提供专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例如,日前湖南农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就以本省烟草这一优势产业为立足点,通过与本校特色专业烟草工程相结合,确立了烟草经济与贸易的研究方向,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该专业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能力。

3.2优化调整知识体系,加强综合素质与能力的培养

纵观当前农业发展,一个明显的趋势就是各区域间的竞争已不在于规模与数量,而在于发展水平和质量。其中,决定农业发展水平和质量的最关键因素又是劳动者的素质和能力。这就意味着建设好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可以在人才培养的素质要求和能力结构方面与区域农村经济发展要求实现对接,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与农村经济发展培养出具有各种能力与素质的农村经管人才,从而使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成为促进区域农村经济发展的动力源。那么,在进一步明确人才培养目标后,如何才能切实地培养出具有各种能力与素质的农村经管人才,以满足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实际需要?根据调查数据显示,农村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对农村经管人才的需求主要侧重于农村企业经营人才、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协会带头人、村级管理干部等三种类型。由以上三种人才类型可看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对农村经管人才的需求大致可归纳为三大类,即:对在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企业性质的农业生产单位进行管理和经营的生产经营管理类人才、为现代农业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各种服务以及在现代农村出现的为人们生活提供各种服务的服务管理类人才、对一定区域内的现代农业建设进行方向性与政策性引导和管理的宏观管理类人才。这就决定了农村经济管理专业要培养出适应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与满足于现代农业发展实际需要的农村经管人才,需要进一步调整知识体系,完善课程设置,并在专业理论学习上实行“分类培养、分级教学、梯度推进”的教学计划,采用分类、有重点的人才培养模式,将学生教育成一专多能、懂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村经管人才[3]。例如,在培养农村企业经营人才等生产经营管理类人才方面,可加强或增设农业生产概论、农产品加工概论、农业企业经营管理、企业经营预测与决策、企业财务管理、产品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的课程;在培养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协会带头人等服务管理类人才方面,可加强或增设合作理论、法律制度、财务会计、市场营销、效益评价等方面的课程或专题讲座;在培养村级管理干部等宏观管理类人才方面,可加强或增设农村经济管理、农村生态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农村社会学、农村统计学、农业政策学等方面的教育。同时,考虑调查过程中,各地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已逐渐显现,这就要求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在未来的发展中还应重视研究生教育,在抓好在读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同时,为本科生进一步深造创造良好的条件,为研究生培养打好良好的生源基础。例如,笔者所在的湖南农业大学从2004年开始在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实施“创新实验班”教育计划,选拨部分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成立实验班,通过多项措施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与研究能力。

另外,考虑各地对具备全面素质的复合型人才的偏好,还要求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尤其应加强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理论、现代科技、社会学等基本理论与知识的学习,以及将其运用到现实热点问题、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各自的工作思路和对策等方面的分析与研究的能力,并重点培养科学决策、开拓创新、沟通协调、政治鉴别、做群众工作等能力,最终培养出既具备强大的理论武装与深厚的文化素养,又具备准备把握事物发展动态与科学决策等多项能力的复合型农村经管人才,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3.3转变单一的教学方式,加强实习基地建设

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培养的是以服务“三农”为目的、并能立即投入实际工作中的复合型人才,只有理论和实践真正得到良好的结合,才能确保该专业真正成为带动一方经济的主力军,促进现代农业与农村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因此,应转变过去单一的教学方式,进一步建设好自己的实验基地,加强实践教学环节。为此,一方面,在讲授专业理论的同时,应强化案例教学,尤其是应把当地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出现的典型案例纳入教学实践中,从而在增强学生直观感受的同时,提高案例的解剖深度与广度。同时,针对一些现实中的焦点问题与热点问题,可组织学生深入农村进行专项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并召开师生一起进行讨论,以培养学生“能思、能写、能说、能做”的综合能力;二是采取多种形式与种养大户、农业龙头企业、乡镇部门开展产学研合作,建立教学实践基地,从而不仅为本专业的在校学生提供良好的教学实习场所,提高学生的实践技能,加深对现代农业的理解,帮助其尽快树立市场意识,而且还能为广大在职人员的再教育与再培训提供场所,以满足在职人员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的工作需要。这是因为,据调查,当问及村级干部“您希望学校以什么样的形式给您提供职业发展方面的帮助?”时,67.5%的村级干部希望学校能“提供学习考察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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