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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歌语言的作用实用13篇

诗歌语言的作用
诗歌语言的作用篇1

一、诗歌教学内容的恰当选择

首先,不论在那一阶段,知识的获取应是一个积极主动地过程,学习者应是全身心投入其中的,而兴趣也是促进其认真、积极学习探究的重要动力,也能够为语言锻炼、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因此,在诗歌教学中,应选择幼儿比较感兴趣的内容,例如,针对大班幼儿就可以选择《孙悟空打妖怪》,其中诗歌的主角“孙悟空”对于当代幼儿来讲,是再熟悉不过的人物了,不H可以快速吸引幼儿注意力,学生也拥有丰富的表达素材,在语言表达、学习讨论中能够真正做到有话可说,且积极主动性也相对较强[1]。

其次,在社会科技、经济高速发展背景下,人们生活水平也随之不断提升,幼儿的视野也在不断拓展,对此,幼师在选择诗歌时,就不能一味的局限于幼儿园语言教材中的内容,而是要多选择一些紧跟时展,且与幼儿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并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水平,进一步培养、提升幼儿的思维创新能力和语言发展水平。例如,对于小班幼儿来讲,就应该选择中语言比较浅显简洁、读起来朗朗上口的儿歌。而中班在内容选择上,出了要注重联系幼儿生活经验外,还应对诗歌蕴含的那种情感美、语言美和意境美做出综合考虑,例如,《摇篮》这一诗歌就蕴含着丰富的意境美和语言美。

二、加强诗歌导入环节的语言培养

教师是课堂教学活动的组织者与引导者,也是幼儿心理环境、语言锻炼氛围的直接创设者,因此,在教学导入环节,教师采用的方式、语言等对红幼儿学习、参与的积极性与探究欲望有着直接影响,对此,教师在备课中应对幼儿的身心发展规律与特点做出全面考虑,设计出可以快速集中幼儿注意力,引导其全身心投入其中的教学活动,并让幼儿语言在此过程中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与锻炼[2]。

比如:在开展《摇篮》的教学活动时,教师就可以利用多媒体为学生播放其相应歌曲,以此来快速集中幼儿注意力,并在倾听过后,引出要讲解的诗歌,并鼓励幼儿说一说自己想象中的摇篮,或者是以讨论的形式来讨论以下自己真实见过的摇篮,以此来增强对摇篮的感性认识,这样既有助于增强授课效果,有能够让幼儿在说一说、讨论过程中,进一步锻炼自身的语言组织与表达能力。

三、注重问题情境的构建

幼儿往往都拥有强烈的好奇心,在诗歌教学中,教师应充分利用这一特点,灵活的运用各种教具来丰富课堂教学。比如,在讲解《我们的祖国真大》这一诗歌时,为了让幼儿对诗歌优美的有更深入的体会,并萌发出爱祖国的情感,也在此之真正理解“真大”的含义,教师可以在授课前,为学生展示中国地图,引导幼儿思考“对于地图大家都知道些什么呢?我们的祖国究竟有多大呢?”等一系列问题,让幼儿带着这些问题去朗诵诗歌,并进行小组讨论,然后再运用图示梳理的方式来帮助幼儿了解北方、南方都是谁的家?都是什么样子的呢?最后,在让幼儿根据自己的理解,选择自己擅长且喜欢的方式去进行诗歌朗诵,或者是让幼儿试着进行诗歌仿编,这样在带领幼儿深入理解诗歌内容的基础上,也能够进一步锻炼幼儿的朗读、想象与创新能力,促进幼儿语言综合素养的逐步提升。

四、营造生动的朗读氛围

不论在哪一阶段,教师往往都是学习者争相模仿的对象,幼儿阶段也不例外,因此,幼师在教学中,应注重自身教学、语言魅力的发挥,潜移默化的感染幼儿,让幼儿在不知不觉中加入到诗歌学习中,并在模仿学习中,自然的提升自身的语言能力。比如:在幼儿的毕业前期,就可以在讲解《毕业诗》时,就可以采用更生动、充满自身情感的语音、语调去为幼儿范读诗歌,并适当的增加一些眼神、手指动作等,也可以在朗读过程中,利用多媒体为幼儿播放从前大家一起做活动图片,将诗歌创造性的表达出来,让幼儿充分感受到诗歌表达的那种不舍、感激等丰富的情感,从而真正的感染幼儿,在全面激发幼儿思想情感的基础上,鼓励幼儿结合自己当前的心情,整合自身所学语言知识尝试着创作出一首属于自己的毕业诗,面对幼儿较为稚嫩的语言,教师应给予积极鼓励,帮助幼儿选择更适合的朗读方式,将自己的情感充分表达出来,为幼儿营造生动的朗读氛围,进而从不同角度去培养、发展幼儿的语言能力[3]。

五、构建丰富自由的表演环境

在诗歌教学中,为了给幼儿提供更多锻炼、发展语言的机会,教师在诗歌教学中,应注重表演环境的构建,让幼儿在参与、完成表演任务过程中,不断锻炼、提升自身语言能力。例如:在讲解《红绿灯》这诗歌时,教师就可以先组织幼儿讨论:过马路时应该怎样做?自己表演的角色是什么?等问题,然后为幼儿构建遵守、不遵守交通规则这两种表演情境,让幼儿充分发挥想象,以自己对角色的理解和讨论得出的结果去表演,在这种轻松愉快的表演氛围下,不仅有助于培养幼儿的表演、创新与想象力,也能够在讨论、表演中不断提升自身的语言能力。

六、结语

综上所述,广大幼师应正确认识到,生动、多样化的诗歌教学,对锻炼、发展幼儿语言的积极作用。在教学实践中,教师应对诗歌教学内容进行精心选择,并结合幼儿兴趣爱好,积极引用幼儿喜闻乐见的教学形势,在增强诗歌授课效果的同时,也让幼儿语言在此过程中,得到更好的锻炼与提升,为其今后的学习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参考文献:

诗歌语言的作用篇2

一、品味诗歌语言的情感性

诗歌是抒情言志的文体,鉴赏时,须深切体会诗歌的感情内涵。诗人抒发感情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可以直抒胸臆,可以借景或借物抒情。许多诗歌是情景交融,寓情于景。

由于诗歌是抒情的艺术。诗歌语言几乎都是带有作者思想感情倾向性的表达,也是作者内心世界或直向或曲折的直接体现。世上没有平白无故发生的事情,诗歌也不例外。诗人的思想感情,或喜悦,或忧伤;或愤怒,或悲哀;或思念,或憧憬;或赞扬,或谴责……无不在诗的字里行间。

在教学中,教师要有意去引导学生透过语言文字,进入意境,并沉浸其中,把作品中的艺术形象变成自己头脑中的艺术形象,即要进行“再创造”,这样让学生身临其境,心入其境,借助语言品味去想象,对诗歌作品获得真切的情感体验,将自己的思想感情融入作品所蕴含的作者的情思中,从而获得对诗歌意蕴深刻理解和审美感受,引感“共鸣”。“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读到这句诗时,我们自然会在脑海里想象成一幅壮阔无比、生机勃勃的草原的全景图,这是一种再造想象。然而不止于此,读此诗句,我们也不难想象到,在无比壮阔的自然美的面前,作为自然之子的人在这片土地上生存、劳动,是何等的欢乐和美好!这句诗又是一首多么快乐而又优美的草原牧歌!这“人”的内容在诗中是没有的,这是在诗歌鉴赏中的创造想象的表现。如此吟诵着这诗句,读者就仿佛被带入神奇美丽的北方大草原,领略千里草原、牛肥羊壮的绮丽壮阔的美;审美的主客体有机地融和在一起,人和自然达到了最美妙的和谐。

二、品味诗歌语言的跳跃性

诗歌是需要跳跃的,所以句与句之间往往显得不是那么连贯、符合语法规范的逻辑思维规律的,以语言的歧义、变形、含混等造成诗歌语言同日常语言比较起来显得与众不同。诗人常常追求一种深层内在的表达,这种追求深层内在的表达,不单是为了强化这种语言形式,更重要的是为了强化、突出语言所承载的内涵与意义。

马致远《天净沙・秋思》“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仅仅九个景物词就构成了一幅意境深邃的画面,描写了富有特征而又互有联系的景物,并以概括而巧妙的艺术构思组成一幅弥漫着阴冷气氛和灰暗色彩的秋郊夕阳图。暮色思归的乌鸦,安逸自适的人家,旅途劳顿的老马,烘托出浪迹天涯的游子思念故乡彷徨悲苦的情怀。曲中的九个名词正是九个意象,每一个意象都牵连着作者的那份羁旅愁思,它们有机地组成了密集的意象群,这种看似简单的意象组合,却出人意料地产生了强烈的艺术感染力,而成为元曲中的绝唱,不知引起过多少漂泊异乡游子的共鸣。在‘枯、老、昏、古、瘦”中,单一个“昏”字就可解释成“黄昏”或“昏头昏脑”的意思,这种歧义性的词句往往使得诗的内容拓展了,更有玩味的余地。

如此种种越轨行为的诗歌语言品味,就能品味出诗的不同凡响,这样更能产生感情上的共鸣。

三、品味诗歌语言的委婉性

诗歌语言中通常采用象征、双关、比喻、隐语,典故等迂回委婉方式表现语义,由此产生诗歌语言的含蓄、丰富、朦胧、多义等复义性。

诗歌语言的作用篇3

1. 诗歌语言的模糊性

范武邱[1]认为语言模糊性是指语言表达中的语义外延不确定性和内涵虚华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诗歌中的模糊用语,为诗歌增添了美感,诗歌语言的模糊性造就了诗歌的艺术性。诗歌语言的模糊性具体表现为诗人有意或无意对诗歌进行模糊处理,由于不便表达、不想表达或者不能表达而造成语义的不确定性或语义留白,诗人借助读者思维的联想性和理解的灵活性来追求一种无与伦比的“期待视野”和耐人寻味的“审美享受”。纵观汉英两种语言诗歌的历史长河,不难发现汉英诗歌的模糊性在表现形式方面存在较大差异。

2. 表现形式

诗歌具有丰富的表现力,语言凝练,韵律优美,模糊语言在诗歌中的应用极为丰富。由于文化和语言的差异,汉英诗歌在模糊语言的表现形式存在一定差异。中国素有“诗的国度”之美誉,汉诗长期处于世界的领先地位,语言工整、高度凝练,意境深远,暗示性和会意性较强。英诗浩瀚,篇幅长短不一,简洁明快、逻辑严谨,讲究格律。下文将分别举例分析汉、英两种语言的诗歌中模糊语言的表现形式。

2.1汉语诗歌中模糊语言的表现形式

我国语言大师季羡林[2]先生认为,“中国的语言妙就妙在模糊上。模糊能给人以整体概念和整体印象。这样以来, 每个读者都有发挥自己想象能力和审美能力完全的自由”。汉语诗歌之所以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其模糊性占据了不少因素。汉语诗歌中模糊语言的表现形式以辞格和不精确性为主。

首先,辞格是汉语诗歌中模糊表达的常见表现形式。修辞格能表明作者的感情态度,引起读者共鸣,使语言表达更加形象、生动。以唐代“诗仙”李白的诗歌为例,通过夸张辞格来表现模糊的诗句随处可见,如“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望庐山瀑布》)、“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早发白帝城》。“三千尺”、“万重山”都是夸张的数词,表达了诗人的内心感受。唐代诗人刘禹锡的诗句“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竹枝词》)用语意双关的手法,以“晴”寓“情”,也具有含蓄的美,表现了女子含羞不露的感情。

其次,不精确描述也是汉语诗歌中模糊表达的一种表现形式。白居易的诗词“别有幽愁暗恨生,此时无声胜有声”(《琵琶行》)是指琵琶女曲中声音近弱到无时,作者仍能感受到曲子所蕴含的情调,复杂的感情被融入“无声”的境界。因此,人们常用“此时无声胜有声”来形容不用语言表达,所要表达的意思全部都显露出来了。这种不精确的表达就是模糊的表现形式,朴实无华的语言背后是丰富、饱满和深沉,这就是所谓的欲说还休、大音希声。

2.2英语诗歌中模糊语言的表现形式

汉语重模糊、含蓄,而英语重精确、具体。英国学者燕卜荪(William Empson)1930年出版了《朦胧的七种类型》(又称《复义七型》)一书,证明了复杂意义是诗歌一种强有力的表现手段,称之为“复义”(ambiguity)[3]。明喻、奇喻、双关、矛盾是英语诗歌中模糊表达的常见表现形式。玫瑰是具体可感知的事物,在西方象征着爱情,因此许多诗人都用玫瑰来比喻爱情。例如,苏格兰诗人罗伯特・彭斯(Robert Burns)的诗篇A Red, Red Rose(《我的爱人象朵红红的玫瑰》)开篇即吟唱:O my luve is like a red, red rose/That's newly sprung in June。诗人将爱情比作六月里迎风初开的红玫瑰,使读者产生丰富的联想。在英国玄学派诗人安德鲁・马维尔(Andrew Marvell)的诗歌To His Coy Mistress(《致羞怯的情人》)中,诗人热情洋溢地赞美了对方,表达了自己对对方的仰慕是如何真挚。诗人采用夸张辞格表现出模糊性:An hundred years should go to praise/Thine eyes, and on thy forehead gaze/Two hundred to adore each breast/But thirty thousand to the rest。其中“An hundred years”、“Two hundred”、以及“thirty thousand”都是夸张的写法,表达了作者深切的爱慕之情,这是数字模糊词语在诗歌中的运用。

2.3异同原因初探

语言是文化的载体,反映客观世界。人们对客观世界的描述往往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汉英诗歌均不约而同产生了语言的模糊性。但由于汉英两种语言及文化的巨大反差,汉语重意合,诗与画紧密结合,英语重形合,以表达为主,因此汉英诗歌在模糊语言的表现形式有所差异。汉语诗歌意境深远,暗示性和会意性较强,而英语诗歌逻辑严谨,讲究格律。

3. 模糊语言的翻译

诗歌与小说、戏剧等文学体裁不同,常借用模糊的表达追求艺术感染力。诗歌中模糊语言的表达增添了译诗的难度,因此有学者认为诗歌具有“不可译性”。罗伯特・弗罗斯特(Robert Frost)认为,“Poetry is what gets lost in translation”(“诗乃翻译中失去的东西”)[4]。诗歌作为文学表达的一种极为有力的形式之一,应当是民族的、国家的乃至世界的。结合前文所述,要译好诗歌就要译好诗歌中的模糊语言,发现共同的模糊美感,尽可能准确地传达诗歌的模糊意象。诗歌模糊语言的翻译,最为常见的两种翻译方法是直译法和意译法。由于汉英诗歌均具有模糊性,在翻译过程中不妨以模糊译模糊,采取直译法。同时,汉英两种语言具有很大的差异性,在翻译过程中文化因素的表达成为难以跨越的鸿沟。汉英诗歌中均运用一些典故、双关、民族文化特有的象征,在翻译过程中直译法可能会造成误读。因此,当源语中的模糊语在目的语中找不到语义对等的模糊语时,意译不失为一种上佳的翻译方法。

余论

汉英诗歌殊途同归,都以表达情感追求诗歌的感染力。情感是很难通过语言精确表达出来的,只能通过模糊的语言依靠读者去感受和联想。诗歌中模糊用语带来了理解上的张力,使之成为文学领域独具魅力的瑰宝。在汉英诗歌互译过程中,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采取直译和意译两种翻译方法。(作者单位:中南大学外国语学院)

参考文献

[1]范武邱.模糊语言研究中凸现出的几个问题[J].现代外语,2007(5).

诗歌语言的作用篇4

然而几千年的中国古代诗歌研究史,学者们把大量精力放在了对于诗歌“意”的研究上,有意无意地忽略了诗歌语言的分析。清朝王国维关于读书的三重境界的论述正可以作为一个古代中国学者在诗歌评论上的三种选择,“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西楼,望尽天涯路。”“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中国古代的诗歌评论正是在这种注重个人理解的维度上不断前进着,审美主体通过个人感悟的形式从自身的角度出发解读诗歌。

但是,诗歌和语言的关系密不可分,在中国古代,也已经有了一些评论家关注到了从语言的角度去分析诗歌,而不仅仅是从个人感悟和诗歌意境的层面去评论。从语言学的角度分析中国古代诗歌主要是从语音学和文字学两个方面进行的,语音学主要指的是诗歌的用韵、平仄,文字学则主要关注的是诗歌的用字、对仗等问题。

二、语言学角度出发的诗歌研究

1.语音学角度的诗歌研究

语音学角度的诗歌分析,是由中国古代诗歌重视格律、声韵的特点决定的。中国古代诗歌从《诗经》开始就有着较为明确的押韵要求,到了南北朝时期,梁朝的沈约提出了汉语四个声调的问题,并且较为详细地论述了诗歌中的平仄、押韵、对仗等问题,从而形成了当时极盛一时的“永明体”。这种讲究格律、对仗的诗体到了唐代全面繁荣,形成了有唐一代的格律诗,并且影响了其后的中国文学史。格律诗讲究用韵、平仄、对仗、句式,因此从语音学的角度去分析诗歌是有必要的。

所谓“平仄”指的是诗歌中的汉字声调长短、平调与升降调或者促声调的交替使用。这对于保持诗歌的节奏有重要作用。平声与现代汉语的阴平、阳平相对应,是一种既平且长的声调;仄声则是指的上声、去声和入声,上声、去声与现代汉语相同,入声是一种短促的声调。交替使用平声和仄声能够在诗句中形成高低起伏缓急相对的变化的美感。平仄的要求具体到格律诗中,就是讲究“黏”“对”“拗”“救”。“黏”是指一首格律诗上一联的对句与下一联的出句五言句第二字、七言句第四字平仄相同;“对”是指一首格律诗同一联的出句与对句五言句的第二字、七言句第四字平仄相反;“拗”是指的不符合“黏”“对”规则的平仄使用;“救”,则是根据“拗”的具体情况,在其他部位改变平仄规则,从而使诗句重新达到音律和谐的方法。

中国古代诗歌讲究用韵有着非常深远的历史。从语言学的角度分析中国古代诗歌需要把用韵纳入到考虑范围内。古典诗歌的押韵一般都较为规范,一般来说是隔句押韵,首句可以入韵,也可以不入韵,韵脚一般都落在偶数句的最后一个字上。格律诗有着严格的用韵规则,一般来说按照“平水韵三十韵”的平声韵进行押韵,不押邻韵。但是对于古体诗,押韵的要求并不那么严格,有时可以使用邻韵,甚至还有抱韵、交韵甚至是不押韵的情况。押韵造成的语义作用是将汉语诗歌的句意后移,诗句的语义重心一般都落在“三字尾”上。对于篇幅较长的诗歌,还可以使用转韵的方法让全诗始终保持在一种较为和谐紧张的韵律状态。

此外,探究中国古代诗歌的语音学层面,还要注意到汉语大量的连绵字。汉语中,特别是古代汉语,有着大量音韵和谐的连绵字,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双声联绵字和叠韵连绵字,这些对诗歌的影响都是广泛且深远的。

2.文字学角度的诗歌研究

文字学分析是由汉字强大表意功能决定的。在每一种语言中都有着较为鲜明的层级性,在汉语中,语素、字、词、短语、句子、段、篇、章等构成了一个等级鲜明的系统,而从文字学角度分析中国古代诗歌更能明确看出汉字的特点。在中小学语文教学中经常会提出哪个字是全诗的“诗眼”问题,所谓“诗眼”,指的就是能够将生动形象表现出诗的意境、增加诗的韵味的特定字,一般来说都是动词或者形容词,如王安石“春风又绿江南岸”中的“绿”字,一下就将春风带来的影响,为江南带来无边春色的诗意生动地表现出来。再如贾岛“僧敲月下门”中的“敲”字以及“推敲”的典故,都将个体汉字在诗歌中的作用完美诠释出来。

因此,从文字学角度分析中国古代诗歌,首先是要分析诗歌的“字”,将“练字”之法在评论诗歌时充分重视,这一点在刘勰《文心雕龙・练字第三十九》章中有生动表述。“练字”是将诗句中的重点字词不断修改、调试,以期达到语境中最佳诗学的修辞效果,所谓“点铁成金”、“一字千金”正是对这种情况的描述。

比字词更高一个等级的汉语单位是句子。古典诗歌的句法值得做深入研究。中国古代诗歌有着严格的句子字数规定,从《诗经》的四言,到汉乐府的五言,再到唐代的七言,甚至还有从三字到十字不等的古代歌行。单就格律诗而言,不仅字数固定为五言或七言,而且句子结构也有着严格规定,绝大多数格律诗的句式都是“三字尾”,亦即句末三字有独立意义。

汉语有大量虚词,虚词的使用在古代诗歌中可以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杜甫《戏为六绝句》“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句,虚词“与”在此作为并列连词使用,既连接“身”“名”两个单独的字,又连接“尔曹身”“名俱灭”两个短语,正是杜诗中虚词使用的典范,同时也是虚词在古代诗歌运用中的生动体现。

三、小结

本文从语言学的角度分成语音学、文字学两个层面分析中国古代诗歌评论的特点,提出了汉语中虚词、诗词在古典诗歌中使用的特殊性,并且对“诗眼”问题、平仄问题、用韵问题做了简要分析介绍。

参考文献:

诗歌语言的作用篇5

现代诗歌多采用自由体的表现形式,与古代诗歌相比,无论是节奏、语言、结构,还是篇章和体裁,都发生了突出的变化,现代诗歌突破了文言文的禁锢,采用了口语化的表达方法,结构、语言十分灵活,韵律与节奏更加多样,呈现出了散文化的特征。现代诗歌的创作门槛较低,这为现代诗歌的繁荣提供了条件,现代诗歌的创作不再讲究高深的创作技巧,节奏与韵律也不再泾渭分明,在创作时,诗人不需要精通平仄、四声、韵脚,现代诗歌的创作成为作者的语言呓语,除了需要“分行”之外,现代诗歌语言与散文、小说的语言并无显著区别,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诗歌的创作行列,现代诗歌的创作成为大众化的语言活动。现代诗歌的音乐性,与民歌之间也有着密切的关系,民歌语言通俗、平白、顺口、押韵,语言讲究,朗朗上口,而诗歌则强调咏唱和朗诵,文本短小,语言字数有着突出的限制,可以在有限的字数中发挥出最大的效能,让语言具备穿透力和冲击力。诗人们可以应用各种语言进行表达,包括口语、俚语、西方文字等,也融合了现实主义、自由主义、象征主义、抽象主义、浪漫主义的艺术手法,呈现出自由、灵动的一面,衍生出了现代派、新月派、朦胧派、先锋派、学院派等派别。如徐志摩的《再别康桥》: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全诗共计7节,每节有4行,每行共计6—8个字,诗句结构有变化,单行灵活,节与节之间前后相连,这些都构成了诗歌的音乐美,给人一种视觉上的流动之感。“轻轻的”在诗歌中反复出现,将作者的情感、神态传神地表达出来,勾起了读者的想象。

二、现代诗歌音乐性的发展道路

诗歌语言的作用篇6

诗歌是我国文学艺术宝库中的一块瑰宝,是我们祖国灿烂文化的一枝奇葩,我们语文教师有责任带领学生走进诗歌的殿堂,去感受,去领悟情歌独有的艺术魅力。

纵观中学语文教学,诗歌教学却令人担忧。中学语文教材收录了几十首诗(现代、古代)。中学阶段,诗歌的具体要求:在朗读、背诵诗歌的基础上,体会诗歌的情感表达:学习诗歌联想、想象的表现手法;品味诗歌的语言;具备初步鉴赏能力。实际教学中,多数教师把重点放在朗读、背诵上。其他一带而过。现代诗境遇要好些,教师还能分析分析思想意义,表现方式,写作特色等。古诗境遇就差一点。教师串讲串讲大意,领学生背背了事。诗歌教学如此进行,怎能不叫人忧心?长此下去,诗歌教学恐怕要退出语文教学舞台了。更不用说传扬诗歌艺术魅力了。

出现这种状况,我认为原因有二。

其一,受应试教育影响。学校、教师追求功利性目的,忽视"非考点"教学。诗歌的考察方式以背诵、默写为主。教师理所当然围着考试的指挥棒行事了。

其二,我们相当数量的语文教师没有认识到诗歌教学是语文教学体系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

诗歌自身特点决定了诗歌教学与语文教学密不可分。1995年颁布的新语文教学大纲特别提到"读、写、听、说"四项语文能力。"指导学生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的语言文字,"使他们具有基本的"阅读、写作、听话、说话的能力。"还提到"发展学生智力(观察力、思考力、记忆力、想象力)培养健康高尚的审美情趣"。诗歌最大特点即主情性,"没有感情就没有诗"。诗歌的另一个特点是富于想象力,"缺乏想象力的诗歌是苍白的"。语言凝炼、优美是诗的又一大特点,"诗的语言艺术是最高的艺术表现形式。"诗歌的这些主要特点集中于情感、想象、语言方面,与语文教学大纲的各项要求符合。诗歌在培养语文能力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我们何乐而不为呢?

认识诗歌教学与语文教学的密切关系,有助于改变广大语文教师的教学观念;利用这些优秀的诗篇发挥诗在语文教学中的价值,真正体现诗歌教学独有的特色,在诗歌教学中培养学生各项能力,让诗歌教学在语文教学中绽放光彩。

下面我们着重谈一谈在诗歌教学中培养学生语文能力的问题。

一、抓住诗歌主情性的特点,在诗歌教学过程贯穿情感教育,陶冶其性情,培养健康高尚的审美情趣。

诗是情感直接作用于外物的产物。王国维《人间词话》有"写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界。"《毛诗序》说:"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诗人对客观事物强烈的情感体验,尽情泄于诗歌之中。以真挚炽热的激情,震撼读者,感染读者。使读者久久不能释怀。诗是作者真情实感的记录。国家的荣辱兴衰,人民的艰辛疾苦,山川景物的美丽壮阔,个人的得失忧患,都是诗歌创作的素材,是激发诗人丰厚情感的动力。陆游"僵卧孤村不自哀,尚思为国戌台"(《十一月四日风雨大作》)中的眷眷爱国心;白居易"心忧炭贱愿天寒"(《卖炭翁》)中对百姓苦不堪言的生活的同情;杜甫"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春夜喜雨》)中对春雨的无限喜爱之情溢于言表。李白"孤帆远影碧空尽,惟见长江天际流。"(《送孟浩然之广陵》)中朋友之间依依不舍的离情别绪令人神伤。无论哪一种感情,都是诗人内心深处真情的流露。诗歌教学的过程中,引导学生体会诗人借助诗歌表达的丰富的情感,来充实他们的感情世界。并让他们懂得真正的美,是发自内心的,是与祖国命运人间真情密切相关的。以此激发他们热爱真、善、美。摒弃假、恶、丑。从而培养他们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

体会诗歌的情感,从表情达意最丰盈的句子入手,联系诗歌的创作背景(包括社会时代背景,作者个人境遇。)如《沁园春・雪》中最精彩的表达情感的句子:"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此诗写于1936年2月。是共产党力量逐渐壮大的时期,面对雪后陕北高厚壮阔景象,展望未来光明前途,诗人豪情顿生,诗句倾泄而出。体会诗歌感情切忌架空分析,一定要落到实处。

二、抓住诗歌富于想象的特点,在诗歌教学中激发学生的想象力,培养他们的创造力。

刘勰认为,想象是主观神思与客观物境的交融。"故思理为妙,神与物游。"想象的过程,渗透了作者的审美感受和审美情感,这种审美情感成为诗的动力,材料和客体,想象自身就沉淀着浓烈的审美感情,是审美主体的美学体验与想象世界和谐统一,这种统一构成诗创作有我之境的情景交融和无我之境物我同一的艺术世界。从而强烈刺激读者想象,引起读者美感的共鸣。

此外,诗歌中新颖、新鲜、大胆的意象,也能引发学生的审美联想。李白"白发三千丈,缘愁似个长"愁的意象,大胆新奇,给人深刻的印象,"山舞银蛇,原弛蜡象"的新颖意象,强调山、原的动态,同样也给学生强烈的感官刺激。意象创造要有独创性,要有敏锐的观察力。经常品味诗中奇力的想象,给学生以潜移默化的熏染。时间长了,学生的想象力和创造力能得到提高。

三、抓住诗歌语言凝练、概括,表现力强的特点,培养学生感悟、运用、理解语言的能力。诗的语言是最具艺术表现力的语言。所以格外讲究语言的锤炼,司空图二十四品"不著一字,尽得风流。"杜甫的"语不惊人死不休",都是锤炼语言的典范。王之涣《凉州词》"管悠悠霜满地,春风不度玉风关。""不度"一词包容了路途阻隔,山势险峻之意;也含有戌边将士生活姜苦,无人关怀之意;还有边关连年争战,将士有家不能归的思乡意味。两个字包含这么多意思,别的文学样式是很难达到这种造诣的。

品味诗歌语言关键在于品语言的未尽之意。"劝君更进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敌人。""山回路转不见君,雪上空留马行处"。作者把诗中未尽之意留给了读者,让读者去猜测、感受诗人的内心世界。品味这样的诗句,必须透过字面意思发掘深茂于字里行间的诗味。经常这样做可提高学生的语言的感受能力。品味语言还可抓住表形象、色彩、动态的词,体会诗歌用语的准确性。如: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半夜鸣蝉中的"惊"和"鸣"两个动词用的极形象,将乡村寂静的画面赋予了动态。经常注意诗语言的锤练,学生运用语言的能力也会相应提高。

诗歌有着如此大的魅力,我们应该充分利用诗歌教学这块园地,提高学生学习语文的兴趣。

当然这里所论的,只是一些粗浅的认识,有许多不成熟的地方,希望教师们指正。

参考文献

诗歌语言的作用篇7

众所周知,声乐艺术是音乐和文学高度融合的音乐艺术,以人声演唱的音乐传递着人们丰富的情感,而情感的传递需有载体,声乐艺术的情感载体是音乐旋律和文学语言。文学语言在传达思想情感,构建听觉感官审美效果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学习文学语言是声乐艺术工作者在专业学习中的必修课,特别是在提高文学语言审美鉴赏力方面应下苦功夫。提高文学语言的审美鉴赏力应从对诗化语言的学习入手。诗化文学语言在与音乐的融合中,形成语言的形式美感,如诗歌遣词造句时的对仗、排偶带来的和谐规整;节奏顿数相对,平仄相见带来的抑扬顿挫;句尾归韵带来的循环反复。这种诗化的形式美又必须为诗歌的表现内容服务,即诗歌之中强烈的思想情感。诗情应为诗歌表现内容美的核心和精华所在,亦是构成声乐艺术美的文学基础。可以说,理解了诗化文学语言的诗情,才能真正地表现声乐艺术。

2如何理解声乐艺术中的诗化文学语言

我国是诗的国度,有着悠久的诗歌文化。诗歌文化的星空中有许多灿烂的篇章,这些优秀的篇章不论是乡野歌谣还是名家之作,都是我们学习诗化语言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库。优秀的作品真实地反映了人们的思想情感,描绘了当时的自然景物和社会生活画卷。声乐艺术学习者可以从这些诗歌中领悟诗化文学语言的精妙,培养提炼诗情的能力,品味诗化文学语言在形式美和内容美何如达到高度的统一。

2.1精读诗歌,潜心品味诗化语言的形式美和内容美

声乐作品中,有很多作品是根据诗歌进行作曲创作的。如具有古典音乐风格的声乐艺术歌曲《阳关三叠》,最初本是一首感人至深的古琴琴歌改编而来,根据唐代着名诗人王维的七言诗《送元二使安西》谱写而成。因为诗中有“渭城”、“阳关”等地名,所以,又名《渭城曲》、《阳关曲》。建国后我国着名作曲家王震亚将其改编为混声合唱曲,夏一峰将其整理改编成现在流传较广的声乐艺术歌曲。“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诗人王维以精炼、质朴的诗化文学语言,向我们呈现了一幅友人之间依依难舍的惜别图。诗句中传达的真挚友情让人动容。全诗的结构规整,严格遵循七言诗的音韵要求,因平仄相间带来的抑扬顿挫之美,由节奏顿数相同产生的和谐之美,以及句末同韵相协构造的循环反复之美(如第一句“渭城朝雨轻尘”和第四句“西出阳关无故人”两句末“尘”字与“人”字同韵)。诗化语言形式美和友人间的惜别之情相融合,体现了诗歌形式和内容的统一,反映了中国传统文化中讲究“和”的美学思想。

2.2理解诗化语言的跳跃性,提高艺术想象力

诗歌的语言运用经常省略过渡、转折词语,破坏语法规则,在逻辑结构上有很大的跳跃性,其跳跃的动作间没有连续性,只依存于相同的情感线索。如男女高音独唱艺术歌曲《我爱这土地》,是我国着名作曲家陆在易根据我国现代着名诗人艾青的抒情诗歌《我爱这土地》而创作的。“假如我是一只鸟,/我也应该用嘶哑的喉咙歌唱。/假如我是一只鸟,/我也应该用嘶哑的喉咙歌唱。/这被暴风雨所打击的土地,/这永远汹涌着我们悲愤的河流,/这无止息吹刮着的激怒的风啊,/和那来自林间温柔的黎明……”诗人将自身虚拟为一只体型弱小意志坚强的小鸟,即使用“嘶哑的喉咙歌唱”,也要用生命的力量唱出对土地的执着、坚贞和爱恋。诗歌中鸟儿歌唱的对象有四个,即:土地、河流、风、黎明。土地象征着正在遭受日寇践踏和凌辱的中国土地,河流象征着压抑在中国人民心中的悲愤,风象征着人民心中对侵略者暴行的愤怒,黎明象征着人民为之奋斗献身的独立自由的曙光将到来。艾青写这首诗歌时正处于抗战初期,悲壮的时代氛围和艾青忧国忧民的赤字情怀共同作用于鸟儿的形象,产生一种奇特的审美意象,极大地提升了审美表现力。

2.3分析诗化语言的音乐性,寻找诗歌与音乐二者之间的联系

诗歌语言的作用篇8

我国是诗的国度,有着悠久的诗歌文化。诗歌文化的星空中有许多灿烂的篇章,这些优秀的篇章不论是乡野歌谣还是名家之作,都是我们学习诗化语言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库。优秀的作品真实地反映了人们的思想情感,描绘了当时的自然景物和社会生活画卷。声乐艺术学习者可以从这些诗歌中领悟诗化文学语言的精妙,培养提炼诗情的能力,品味诗化文学语言在形式美和内容美何如达到高度的统一。

2.1精读诗歌,潜心品味诗化语言的形式美和内容美

声乐作品中,有很多作品是根据诗歌进行作曲创作的。如具有古典音乐风格的声乐艺术歌曲《阳关三叠》,最初本是一首感人至深的古琴琴歌改编而来,根据唐代着名诗人王维的七言诗《送元二使安西》谱写而成。因为诗中有“渭城”、“阳关”等地名,所以,又名《渭城曲》、《阳关曲》。建国后我国着名作曲家王震亚将其改编为混声合唱曲,夏一峰将其整理改编成现在流传较广的声乐艺术歌曲。“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诗人王维以精炼、质朴的诗化文学语言,向我们呈现了一幅友人之间依依难舍的惜别图。诗句中传达的真挚友情让人动容。全诗的结构规整,严格遵循七言诗的音韵要求,因平仄相间带来的抑扬顿挫之美,由节奏顿数相同产生的和谐之美,以及句末同韵相协构造的循环反复之美(如第一句“渭城朝雨轻尘”和第四句“西出阳关无故人”两句末“尘”字与“人”字同韵)。诗化语言形式美和友人间的惜别之情相融合,体现了诗歌形式和内容的统一,反映了中国传统文化中讲究“和”的美学思想。

2.2理解诗化语言的跳跃性,提高艺术想象力

诗歌的语言运用经常省略过渡、转折词语,破坏语法规则,在逻辑结构上有很大的跳跃性,其跳跃的动作间没有连续性,只依存于相同的情感线索。如男女高音独唱艺术歌曲《我爱这土地》,是我国着名作曲家陆在易根据我国现代着名诗人艾青的抒情诗歌《我爱这土地》而创作的。“假如我是一只鸟,/我也应该用嘶哑的喉咙歌唱。/假如我是一只鸟,/我也应该用嘶哑的喉咙歌唱。/这被暴风雨所打击的土地,/这永远汹涌着我们悲愤的河流,/这无止息吹刮着的激怒的风啊,/和那来自林间温柔的黎明……”诗人将自身虚拟为一只体型弱小意志坚强的小鸟,即使用“嘶哑的喉咙歌唱”,也要用生命的力量唱出对土地的执着、坚贞和爱恋。诗歌中鸟儿歌唱的对象有四个,即:土地、河流、风、黎明。土地象征着正在遭受日寇践踏和的中国土地,河流象征着压抑在中国人民心中的悲愤,风象征着人民心中对侵略者暴行的愤怒,黎明象征着人民为之奋斗献身的独立自由的曙光将到来。艾青写这首诗歌时正处于抗战初期,悲壮的时代氛围和艾青忧国忧民的赤字情怀共同作用于鸟儿的形象,产生一种奇特的审美意象,极大地提升了审美表现力。

2.3分析诗化语言的音乐性,寻找诗歌与音乐二者之间的联系

诗歌语言的作用篇9

一、范诵激情

教学步骤:了解《再别康桥》创作背景,播放《再别康桥》名家朗诵录音。

因为诗歌有强烈的抒情性,特别适合朗诵,所以很多经典诗歌作品现在都有名家配乐朗诵。这些朗诵作品,无论是节奏的停顿、语速的缓急、音调的高下、感情的表现,还是背景音乐的选择运用,都可谓字字有情,声声入心,声情并茂,具有强烈的感染力。所以,学习之初,在学生了解了该诗的创作背景的基础上,先让学生听名家朗诵,通过听名家朗诵,调动学生学习品味这首诗的兴趣,激发学生的内心情感和诗中作者表达的情感发生初次碰撞。

二、自诵悟情

教学步骤:学生自诵、跟诵《再别康桥》。

听了名家的诵读,往往会激发出学生自己诵读的欲望。实践证明,大多数学生这时会有一种强烈的诵读冲动,所以接下来要让学生有自我诵读的实践。在这一步骤里,可以先让学生自诵,然后让学生跟诵。自诵的目的在于自悟,在于熟悉诗歌内容;跟诵的目的在于模仿,在于进一步的领悟。在名家的引领下,学生会在诵读的过程中自觉地初步品味诗情,把自己所感悟到的诗情通过自己的声音表现出来。当然,学生也会深深地感觉到自己和名家诵读的巨大差距,从而生出一种缺憾。这种缺憾,往往可以让学生生发进一步赏读诗歌的渴望。因为只有对诗情有了正确而充分的把握和理解,我们才有可能通过声音把作者的感情准确到位地表现出来,这就为下一步赏读诗歌奠定了基础。

三、美诵入境

教学步骤:鉴赏诗歌意象,体味作者情怀。

“美诵”重在“赏”,以赏导诵,旨在美读。欣赏诗歌,最重要的是通过鉴赏诗歌的意象,从而理解作者的情志。大凡诗歌都是通过意象的组合创造一种意境,通过意境来实现作者表情言志的目的。古人强调“思与境偕”“情与境会”,鉴赏诗歌而不“入境”,只能在墙外打转。诗境有两个层面,一个是诗人通过感官所获得的意象构成画面中的境界,一个是诗人通过审美联想或想象所创造的画面之外的境界。画面中的境界,我们可以凭借诗人的描写“看到”;而画面之外的境界,我们却必须追寻着诗人的情思并且调动自己的知识积累和生活体验,去揣摩,去想象。清人王国维说:“一切景语皆情语。”作者笔下的景物画面寄寓着作者的某种情思意志,体会画外之境,就是通过画内之境感知作者的情感世界。简单地说,所谓“入境”,实际上是走进诗人的内心世界。

因此,在美诵《再别康桥》一诗时,教师先引导学生找出诗中作者写到的意象,构造诗人描绘的画面。通过默读,学生不难找出诗中运用的意象有“金柳”“青荇”“潭”“星辉”“夏虫”等。然后,教师要引导学生进一步揣摩诗歌的画外之境:作者把康桥的“金柳”写成妩媚动人的“新娘”,这新娘的“艳影”总“在我的心头荡漾”让自己难以割舍,魂牵梦萦;把康河的“青荇”写得“招摇”撩人,以至于“我”甘心做“康河柔波里”的“一条水草”;而那榆阴下的拜伦潭,更是蕴育着五彩斑斓的梦想的“彩虹”,以至于使作者有了寻梦的强烈冲动,轻摇小船,“向青草更青处漫溯”,甚至想在“星辉斑斓里”放声歌唱;但作者忽然又觉得“放歌”不合时宜,它会打破康桥的宁静,会破坏康桥的婉美,所以他说“悄悄是别离的笙箫,夏虫也为我沉默。”至此,我们深深品味到作者对康桥的深情留恋和告别康桥时的依依不舍、淡淡忧伤。体味了作者的这种情怀,走进了诗人的内心世界之后,教师再从读的技巧上给学生给以点拨和指导,包括语速、语调、节奏、重音等的把握和表现,最后让学生尝试美诵诗歌,学生大多会逐渐进入诗境,从而能够比较准确地把作者的情怀通过诵读表现出来。

四、歌诗移情

诗歌语言的作用篇10

中图分类号:I227 文献标识码:A

自白话运动以来,中国新诗一直处于内忧外患之中,这使诗人和诗很难回到自身。90年代之后,现代诗终于卸掉了种种诗之外的功能,诗人们才回到了诗歌本身,并开始面对诗歌创作的种种问题。其中诗歌的音乐性对中国新诗来说,是一个经过反复讨论而又始终没有完全解决的问题。

诗的音乐性曾在闻一多、徐志摩等前辈的诗中得到极大的关注,但在20世纪下半叶,我们的诗论却有意无意地忽略语言的音乐性,单纯的强调主题的思想性。所以至今白话诗无论格律的与自由,都存在着一个如何处理创作中的音乐性的问题。

诗歌是语言的艺术,而艺术如果没有形式美就很难传达诗人的感受,并引起我们的共鸣。诗歌是与音乐有着某种同一关系的语言有机体,音乐性是其区别于其他文学体裁的最主要的特征。笔者认为,新世纪的诗歌创作要有所突破,必须深入地研究诗歌的音乐性问题。

一 诗歌音乐性的概念

所谓诗的音乐性,普遍的说法是诗歌在语言形式上所具有的,跟音乐相同或相近的艺术特质,外在形式上表现为格律、节奏、押韵等;内在则表现为诗人个体深层生命情感的起伏、律动。我们可以将其概括为三个层面:其一,韵律的节奏,即诗歌语言物理音响的音乐化,具体表现为声韵、节奏等;其二,语义的或散文的节奏,即由诗歌语言的自然组合形成的逻辑的或概念的意义而呈现的节奏;其三,神韵流动的生命空间,即物理空间的生命化。这其中的音乐绝不只是声音,更是一种感觉。

音乐性与空间感有很内在的关系。音乐情绪的弥漫需要空间,有节奏和韵律的打油诗和百家姓没有诗歌的韵味,就是因为它们不能提供音乐的弥漫所需要的物理空间。诗中的声韵升华为神韵流动的生命空间。韵律的节奏和语义的节奏,是生命空间形成的物质前提和组成部分。绘画与建筑和空间的关系密切,诗歌的“绘画美”和“建筑美”也是形成诗歌“音乐美”的重要因素,闻一多提出的诗歌“三美”理论,是有这层考虑的。

诗歌音乐性的不同层面是共存的,它们共同构成诗性的节奏的组成部分,但它们之间又是矛盾的,对于其中哪一个层面的音乐性的过分强调,都会影响到其他层面的音乐性的充分展开。同时,诗歌的音乐性不仅可以从外在的格律、节奏表现出来,也可从诗歌的意象、色彩、空间等诗歌各要素的相互关系以及并置、反复、暗示等艺术手段表现出来。

二 诗歌音乐性的意义及作用

诗歌的音乐性与纯音乐有着本质的区别,这是充分展示其光彩和理性的文学。诗歌语言产生的内在音乐性和语义之间存在着张力,两者之间共存又排斥,这就使诗歌的音乐性区别于音乐的特性,诗歌是“最丰富和最明晰的音乐”,诗歌的音乐性在语言自身的张力中,获得了自己的独特的价值。

1、诗歌的音乐性借助语言来增强诗歌的表现力

诗歌在音乐性的问题上有着内在的因素,传统诗歌过于注重外在的格律、节奏,反而会束缚了诗歌语言自身的长处。朱光潜先生认为“诗是一种音乐,也是一种语言。音乐只有纯形式的节奏,没有语言的节奏,诗则兼而有之,这个分别最重要”。

中国传统诗歌与音乐关系密切,大致分为“以乐从诗”、“采诗入乐”和“倚声填词”三个阶段,随着时代的发展,对诗歌的音乐性问题的探索又回到了诗歌语言本身,象征主义强调的诗歌的暗示性和音乐性问题,落到了挖掘语言本身的潜在的能量和表现力等方面,诗歌的音乐性直接与这首诗的情感和语言的传达联系着。诗歌不再满足于传统意义上的音乐性,即诗歌在语言和形式上所具有的和音乐相似的特性,而是突破常规,最大限度地挖掘诗歌语言的音乐效果,“为每首诗歌制定最合脚的鞋子”。当一首诗没有了外在格律的依托,语言就成为诗歌音乐性实现的唯一的物质载体,独立承担起完成现代诗歌音乐性的使命,语言本身就是音符,音乐性成为象征主义最重要的诗艺原则。

2、诗歌的意义需要音乐性来实现

诗歌语言首先意味着一组明确的概念,承担着某种约定俗成的媒介性含义,在诗的双重意义――诗歌的抒情性与逻辑性意义中,现代诗将努力掩饰甚至废除媒介意义,即一组明确的事物,因为神秘的诗性思维与有明确语意色彩的语言之间必然存在裂缝。

现代诗歌的诗性的节奏和语义的节奏之间的关系与悖论,是解决诗歌音乐性问题的难题。尤其是汉语,它与英语不同,英语的发声、停顿、节奏主要是靠语音的轻重来调节,和语意没有太大的关系。汉语是一种音义的结合体,汉诗的音乐性与叙述性、逻辑性的语义的节奏有着很密切的关系。悖论也由此产生,因为语言所固有的某些语意上的、逻辑的、精确的因素正是诗人们所希望抛弃的。

中国象征诗派努力强化诗歌的暗示效应和朦胧的美感,实现形式上的自觉,追求“纯粹”的诗歌。在梁宗岱看来:“所谓纯诗便是摒除一切客观的写景、叙事、说理以至感伤的情调,而纯粹凭借那构成它底形体的元素――音乐和色彩,产生一种符咒式的暗示力,以唤起我们感官和想象的感应,而超度我们的灵魂到神游物表的光明的极乐境域,像音乐一样,它自己成为一个绝对独立、绝对自由、比现世更纯粹,更不朽的宇宙。”

3、诗歌的音乐性能使诗歌的语言得到升华

借助诗歌的内在音乐性,可使诗歌回避对事物的直接描述和对思想的明确表达,充分发挥语言的暗示功能,揭示和表现事物的本质。原因之一是词语所达到的音乐性效果能使语言升华,即所谓“得鱼忘筌”;另一个重要原因是音乐具有自足性,用汉斯立克的说法就是音乐不表达确定性的情感和意义,它的内容就是它的音的排列、运动的形式,所以一旦诗歌语言上升为音乐,它就能独立于意义之外。值得思考的是,诗歌的音乐性由语言而来,又超越语言自身。由此可见,语言作为诗歌的载体,是极富表现力的。

诗歌的暗示性可以通往音乐性,同时诗歌的音乐性也可以促成诗歌的暗示性效果的形成。戴望舒受魏尔伦、马拉美等法国象征诗派诗人的影响很深,他的诗具有象征主义所推崇的暗示性、音乐性和神秘色彩,同时又表现出中国诗人浓厚的浪漫抒情色彩。诗人通过意象的选取、感觉的响应与传递,并借助并置、反复、复沓、暗示等艺术手段,使诗歌形成回还往复的音乐性效果,把浪漫的感伤点染得充满“余香和回味”,诗歌的音乐性的功能有效地配合诗歌的内容,回避了对情感的直接描述和对思想的明确表达,使诗歌处于“表达自己和隐藏自己之间”。在这里,诗歌的内容与形式达到了比较完美的统一。

三 我国诗歌对音乐性的追求

诗歌的声音随时代而变化。关于诗歌的音乐性,朱光潜在他的《诗论》展露了他对于中国诗歌音乐性问题的新的思考与关注,他甚至认为“音乐是诗的生命”,他最为憧憬与神往的是远古时代诗、乐、舞合一的抒情方式。由于朱光潜认为诗的抒情功能主要是寄托于声律,他对于新诗在形式上的草率与随意很不满意,认为“许多诗人的失败都在不能创造形式,换句话说,不能把握他所想表现的情趣所应有的声音节奏。这就不舍于说他不能做诗”。

朱光潜将诗的声律分为节奏和声韵两个方面,同时在汉语与其他语言的特征的多重参照之下考察中文诗的声律特点。他通过比较研究发现,欧洲诗的音律节奏决定于三个因素:音长、音高与音的轻重,而作为汉语声调特征的“四声”主要体现的是“调质”上的差别,而不是声音的长短、高低与轻重的差别。这给中国诗的声音和谐提供了便利,汉语的优势尤其在于双声、叠韵词多,“音中见义”的谐声字多。这显然给中国诗人追求音义协调开拓了宽广的思路。

如果说汉语的声调给诗歌音律的和谐与表现力提供了广阔的空间的话,却给诗歌的节奏形成带来某种限制。朱光潜指出,汉诗的节奏源于两个因素:一是“顿”,二是“韵”。中国诗与法文诗相类似,节奏主要是由“顿”形成的,但与法诗到“顿”略微停顿不同,中文诗到“顿”并不停顿,而是略略延长、提高、加重。同时,他认为“韵是歌、乐、舞同源的一种遗痕,主要功用仍在造成音节的前后呼应与和谐”。对于中文诗是否应该用韵的问题,他主张从民族语言的个性的角度上予以解释,指出汉语音的轻重不甚分明,故而不易在轻重的抑扬上见出节奏,必须借重韵的回声来达到点明,呼应和贯串的效果。

与此同时,王力也从语言学角度对诗歌音乐性进行了分析和总结。他为汉语诗歌写作引入的技术指标是从六个方面的比较、分析中得出的。

(1)每行字数。王力提出“等度诗行”(每行长度相等)的概念,将西方对于音行(一行中有多少个音)的认识引入汉语诗歌分析。

(2)跨行。他认为跨行法乃是欧化诗最显著的特征之一,实际上这也是现代汉语诗歌的主要技术标志之一。

(3)音步。王力用英语诗歌的音步理论,来分析现代汉语诗歌每行中存在的节奏等问题,这使现代汉语诗歌中每行的音调平衡问题得到了技术性的解决。

(4)韵式。王力对协音和协字的认定,为现代汉语诗歌摆脱单纯的押韵方式提供了可能性。协音,王力认为和方音有关系,如an和ang;协字,王力认为这是某些诗歌写作者的故意所为,如ong和eng。这样就使得韵部可以放宽些。这种具有微妙差别的韵部在表达时,既保持了作品自由开放的状态,又维护了诗歌的原始诗意。

(5)叠句和诗行高低。对叠句、诗行高低的方式进行了归类性的总结。

(6)十四行体。王力总结了冯至等人的十四行体实践,为中国十四行体的建立设置了必要的规范。中国十四行体基本沿用意大利体,卞之琳则用过英国体。而音行的引入使十四行体更加丰富和严格了,梁宗岱用亚历山大十四行体,冯至则用过英国十音十四行体。王力是第一个以西方诗律学为参照系、用技术定量分析手段总结现代汉语诗歌写作的人,他为中国现代汉语诗歌的写作提供了比较宽泛的基本范式。

音乐的弥漫需要空间,诗歌音乐的显现空间是通过语言的召唤而呈现的。音乐作为一种直观的时间形态和一切艺术空间,以及生活空间场景有极大的可融性,并且对这个空间的内在情感气氛等性质起到一个规定和揭示作用。这种存在于诗歌之前的先验音乐形式召唤词语,同时栖身于词语之中,使词语从符号中解脱并且回归存在本身。通过对于词语的选择和排列,空间关系转换为音乐关系。

在这一层面,音乐作为一种神韵流动的空间,具备了音乐的内在韵律形式,或者说是内在旋律。而诗歌旋律最典型的体现在于对生存空间的暗示和描绘,也正是在诗歌音乐性的第二个层面,诗歌抵达真正意义上的旋律,深刻反映了人作为一个必死者,在时空流转中生命场所的重复与变化。这种语义上的音乐性,使得我们己经抵达诗歌的内在旋律,并且接近诗歌内在旋律的核心―内在的音乐化。

现代诗歌音乐性,在其接近40年的发展过程中经历了从自发走向自觉、从模仿走向融合、从听觉向视觉扩展、从外在趋向内在并最终融合的变化。中国现代诗歌音乐性的内化和视觉转变有其复杂的原因,这和诗歌音乐性发展的内在规律、新诗诞生时世界诗歌的整体语境、中国诗人对外国诗歌的误读以及现代诗人对传统文化的激进态度等都有关。

往往敞开一种语言就意味着敞开感觉和思想,中国白话语言告别文言向世界敞开伊始,就注定了诗歌音乐性的转变。失去古典诗歌鲜明优美的音乐性,并不意味着失去一切音乐性的可能。当旧日的门扉已经关闭之时,我们仍可开启另一扇心灵的窗,于无限广阔的天地间回顾现代诗歌音乐性轻盈飞翔的身影,展望中国诗歌音乐性更加广阔、美好的未来。

参考文献:

[1] 朱光潜:《诗论》,三联书店,1997年。

[2] 何锐、翟大炳:《论现代诗歌音乐性的转变》,山东社会科学,2002年6月。

诗歌语言的作用篇11

origin of poem and music/Yuefu/Wenqi/Four tones

一、诗歌的原生态——诗乐短语。词语在被诗歌挑选的开始,就进入了一个先于诗歌而存在的音乐结构,诗歌语音结构模式是先于诗歌语言,乃至于先于具体诗歌和音乐而存在的音乐模式

诗和音乐最初都是以“歌”这一形式出现的:“故歌之为言也,长言之也。说之故言之,言之不足故长言之,长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礼记·乐记》)刘勰在其所著的《文心雕龙·声律》中也指出:“夫音律所始,本于人声也。”诗乐共生,这是对于中国诗歌和音乐起源的描述。上古时代没有记乐谱的方法,也没有严格划分的音阶,在传播过程中,语言作为声音的载体,使得歌曲得以发生与传递:“《音初》讲四方之‘音’,此‘音’就指的民歌,其概念是包括了曲调和语言在内的。”(p.85)《燕燕歌》及《候人歌》作为汉语诗歌的发生神话,说明音乐形式在其发生之始,是以简约的口头语言为其载体,并且由此而得以显现。这一时期的音乐与语言同在,没有抽象的节奏和旋律,节奏在诗歌对于停顿以及韵律等等语言现象的运用中得以实现,旋律则通过诗歌语言音调的曲折实现;反之,诗歌语言生来就处于音乐形式之中,其每一个音节都有赖于音乐化组合与连接。因而,在诗歌语言中,句逗产生于音乐节奏,音乐和诗歌的共在也自觉强调了诗歌语言中的声之曲折,诗歌和音乐实为一体。

汉语诗歌的发生不是一音节一音节的堆砌,对于诗歌的具体发生状况,C.H.王在《钟鼓》一书中进行了具体考察,指出早期诗歌和音乐的基本形式是对于几个词语的反复吟咏:“口头诗歌的形式特征之一,便是诗歌语言由一些短语组合而成的,类似于马赛克结构。”(p.9)这一现象被作者称为“马赛克”,并以此分析中国早期口语诗歌《诗经》,指出:“我为《诗经》形式下如下定义:诗歌套语(phrase)是不少于三个词的结合体,它们同时组成语义单位,通过重复或者由于处于同一个或多个诗歌韵律中,被用来表达诗歌的主题。”(p.43)如果说《诗经》作为口头文学是语义单位的连缀,那么作为“北音之始”的《燕燕歌》和“南音之始”的《候人歌》,则体现了诗—乐套语的原生态。由此可以得出结论,诗歌作品最初形态是口头存在,并以动—宾或主—谓为其基本结构的。如C.H.王所说,“马赛克”是最早的诗歌结构方式,那么组合前的马赛克材料就是日后诗歌的基本声音单位——诗行。从诗歌单位短语的诞生到它们的组合、连缀,经过了漫长的时间过程。在音乐性声音的重复之中,词语也随同音乐一起重复,反之,在词语重复的过程中,由语调所衍生的乐曲也一同回环往复,音乐存在于词语之中,节奏就是词语音节本身,这些音节的延长和重复就形成朴素的旋律。诗歌短语的最初连缀方式,就是对于这一种或几种诗歌短语的不断重复与组合,成熟时期的音乐只不过是将这种声调与节奏的重复进行抽象、变形而已。我们在《诗经》中的很多作品里,都可以看到这一痕迹,一唱三叹作为《诗经》的主要结构方式,为这一时期的诗歌套语在音乐结构中的连缀方式提供了有力的例证。因而,《诗经》所收录的全是乐歌,以致于有的学者认为《乐经》没有佚失,《诗经》就是《乐经》(注:现代学者朱谦之先生在《中国音乐文学史》中以很大篇幅论证“《诗经》全为乐歌”,如果说这这理论仅仅是作者为证明中国文学皆为音乐文学寻找理论根据的话,那么顾颉刚对于“《诗经》皆为乐歌”也有专文论述。)。这一点是否确凿,本文存而不论,但是仅仅这一观点的提出就说明,《诗经》不仅仅是一个诗歌事实,同时它也是个音乐事实。

首先,我们可以从以《诗经》为代表的上古诗歌结构中看出,一唱三叹是其典型的结构方式。李纯一先生在《先秦音乐史》中,以《诗经》的诗歌语言结构方式来界定当时的音乐形式,将它们形式概括为“单一部曲式”和“单二部曲式”。(p.11)前者是对于一个段落成一个诗句的不断重复,形成AAA结构。例如:《王风·采葛》:

A 彼采葛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A 彼采萧兮,一日不见,如三秋兮。

A 彼采艾兮,一日不见,如三岁兮。

在这种重复中,绝大多数词语以及句子结构不变,个别词语产生变化。单二部曲式是两个诗歌段落在交错中重复,也就是两个诗歌段落的交替出现。例如《秦风·黄鸟》:

A 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特。

B 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何赎兮,人百其身。

A 交交黄鸟,止于桑。谁从穆公?子车仲行。维此仲行,百夫之防。

B 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何赎兮,人百其身。

A 交交黄鸟,止于楚。谁从穆公?子车针虎。维此针虎,百夫之御。

B 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

整个诗歌过程采取了AAA或ABABAB的结构,也就是重叠和变化,如果把AB作为一个声音过程A’来看的话,单二部式可以简化为A’A’A’,本质上和前者同构。声音的特征就是瞬间生灭,对于远古的声音无法追究,但仅仅就《诗经》文本也可以窥见它和音乐的共生,以及由于诗乐共生所带来的诗乐的共同结构。

二、诗歌与音乐共生的一刻,同时注定了诗歌和音乐的分离,其根源在于诗歌是语言艺术,而语言本身就是声音形象与概念的二元组合

《诗经》以及其它口头存在的诗歌作品,含有大量的虚字,它们不仅是语气助词,同时也是音乐化的节奏助词,声词一体,这是诗乐合一的另一个重要痕迹。但是在诗歌与音乐共生的一刻,就注定了诗歌和音乐的分离,其根源在于诗歌是语言艺术,而语言本身就是声音形象与概念的二元组合。这种二元存在导致了对于《诗经》的“声用”与“意用”,简单地说,就是《诗经》作为“歌”以及作为外交辞令的功能二元化,而对于诗歌语言“声”和“意”的自觉,使得音乐和语言不可避免地各自呈现自身。诗歌语言在其发展过程中不断脱离声意同时反复的连缀方式,在保留抽象的音乐数目以及声音单位的同时,词语以及词语的变化、丰富显得越来越重要。诗歌语言的内在能动性在诗歌形式变迁中的不断自我生发,原有简单的重复式连缀方式不可避免地发生了变化,虽然这种变化仅仅发生在诗歌语言内部,但是它直接导致了诗歌和音乐关系的变化。诗歌语言从《诗经》式的简单重复方式中渐渐解脱出来,形成具有连续意义的结合体,诗歌的音乐性由外在语音的音乐化联系向语义渗透,在词语与词语、诗行与诗行之间逐步形成意义的有机横向联系。从以后的乐府诗歌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一时期的诗歌形式已经超越了《诗经》诗—乐套语的拼凑方式。乐府诗在句与句之间,已经不再是简单的重复了,虽然乐府诗本身也朗朗上口,具有很强的音乐性,但这种音乐性来源于其词语在音节数量和句逗方式上的音乐化组合,这事实上是具体诗歌文本和具体音乐分离的第一步。在诗歌语义不断丰富的同时,对于语言声音形象处理也不断更新与复杂化。诗歌语言声音形象和概念,或者说音与意的二元发展,最终导致了对于“声”与“辞”的分别记载,《诗经》中声辞合一的存在方式,一变而为“辞”与“歌声曲折”(《汉书·艺文志》)的二元并立,“辞”就是诗歌语言,“声曲折”就是与“辞”相配的乐谱,而这一变化的具体促成者便是作为政府音乐机构的乐府。

文人对于民歌的参与,诗歌的口头存在向案头存在的转化,则是诗乐共生状态解体的重要契机。“采诗”这一过程,便潜在地存在着文字和曲调的分离。据《汉书·食货志》载:“盂春之月,群居者将散,行人振木铎徇于路以采诗,献之太师,比其音律,以闻于天子。”而“采诗”的过程,就是由文人参与,诗歌语言从诗乐一体的口头传播中被分化出来的过程,或者说是“歌”的文字化过程,这已经暗含了诗乐分离的端倪。随着诗歌存在方式从口头向案头的转化,诗歌的音乐性也发生了从声音层面向意义层面的转换,这一点将在下文有详细论述。最初诗歌声音层面的高度音乐化,无疑和当时诗歌的发生方式以及传播方式密切相关。英加登指出口头文学和书面文学“这种作品是一个纯粹的语音学构成。但是,一旦它以手抄本以及后来的印刷形式记录下来,从而主要是供阅读而不是听的,这种纯粹的语音学性质就改变了。印刷品(被印刷的本文)不属于文学的艺术作品本身的要素(例如尼古拉·哈特曼曾认为它是一个新层次),而仅仅构成它的物理基础。但是印刷的板式的确在阅读中起着一种限定作用,所以语词声音和印刷的词语建立起密切联系,尽管它们并不构成一个统一体。印刷符号不是在它们个别的物理形式中把握,而是像语词声音一样作为观念的标志而被把握的,它们在这种形式中同语词声音联系在一起。这对文学艺术作品整体形式造成一定的损害,但是另一方面,它比口头流传更忠实地保持了作品的统一性。”(p.13)说文本存在方式的转变对于作品整体“造成一定损害”是不准确的,但是存在方式与传播方式的改变,对于艺术作品本身所带来的改变则是毫无疑问的。这种以“采诗”为主要存在目的政府音乐机构——乐府,对于汉语诗歌形式的改变,具有不可估量的影响。这里,我们便不能不对“乐府”进行一个简要的考察。

在汉语诗歌发展史中,“乐府”是一个出现频率非常高的诗歌术语,但是正由于这一术语的频频出现,使得其内涵十分模糊。首先,乐府是一个收集歌曲的政府机构,同时也被用来称呼这一机构所收集的歌曲,并且用来称呼沿袭乐府某曲调模式所创作的诗歌。乐府作为一种诗歌体裁一直延续到明清。尤其是唐代白居易等人掀起的“新乐府”创作活动,又赋予它以新的内涵。这一时期的“乐府”几乎成为现实主义文学的代称,这就使这一本来不甚明了的概念变得更加模糊。乐府诗歌从其来源划分,是乐府作为一个音乐机构所收集的民间歌曲以及歌词;从其曲目以及声音类型划分,就是按照一定曲目或一定声音模式所创作的诗歌;从其内容划分,就是具有现实主义倾向的诗歌群体,是《诗经》讽喻传统的延续。宋人郭茂倩编撰的《乐府诗集》更是华夏本土与异域曲辞兼收,列出大小条目十二类,且从汉一直收集到唐,体兼合乐与不合乐两类,形式上横跨古体诗和近体诗两种绝然不同的诗歌形式。所幸编者是宋人,自然收集不到明清作品,否则将会更加汗漫无端涯。近代有诗歌研究者提出:“大概归纳下来,乐府中的诗歌,凡是在近体诗未成立以前的诗都叫做‘古诗’,继续古诗的便是近体诗,所以乐府诗之与古诗,实在是二而一,一而二的东西,在诗体上来说是古诗,在合乐方面来说是乐府,乐府并不是特殊的诗体。”(p.20)而自古以来,对于乐府是什么,似乎也只是给出经验性的界定,王渔洋在其《师友诗传录》中指出:“如《白头吟》、《日出东南隅》、《孔雀东南飞》等篇是乐府,非古诗:如《十九首》、《苏李录别》,是古诗,非乐府,可以例推。”乐府和古诗的具体划分原则是什么,王渔洋并没有交代,仅仅列举了一系列作品名称以供“例推”。但无论“乐府”作为音乐机构这一实体而存在,还是以与诗歌语言相分离的单纯的音乐曲目而存在,它在客观上是促使诗乐解体的重要契机。乐府事实上促使了诗乐共生状态下诗—乐形态文字化并案头化,诗歌语言内部潜在的“音”、“意”二元存在被明朗化了。歌的声音系统被加工为独立存在的乐曲,诗歌的写作程序由诗乐共生变为依声填词,“感于物而后动”的放歌,一变而成为在某种具体音乐形式限制下的文字活动了。

如同音乐之瞬间的消失是一种宿命,诗歌和音乐的分离也是一种宿命。乐府的采诗过程所造成的诗歌传播与存在方式的改变,为诗歌和音乐的分离作出准备:诗歌从口头向案头的转换为诗歌内在音乐系统——“文气”,以及外在声音系统“平仄”创造了条件,“文气”以及“平仄”系统的产生都是案头创作的结果,是对于声音和意义的精心构造,它们的出现使得诗歌成为一种沉默的歌唱。

此外,需要补充一点的就是,诗乐一体的主要基础是伴随诗歌语言,并为之提供基本节奏的古乐器——钟鼓:“原始音乐本来是很简拙的,看它和集体劳动和舞蹈结合得那样紧密,可以推知节奏应是它的基本因素。古人说原始歌曲‘乐而无转’应是可信的。”(p.11)而丝竹管弦的出现,以及它对于金石钟鼓的势不可当的冲击,使得在诗歌和音乐的合作中,旋律不断代替节奏,旋律的出现为音乐从诗乐一体的组合体中独立出来,提供了可能性。与节奏相比,旋律以其相对复杂化和个性化,自觉形成了“声曲折”。这种逐步脱离语言的“声曲折”和节奏相比,首先是需要记载的,同时也容易佚失。在诗歌语言本身的进化过程中,音乐也逐步独立,形成具有独立审美价值的艺术门类,“从西周到春秋中叶,诗与乐是合一的。春秋末叶,新声起了,新声是有独立性的音乐,可以不必附歌词”(p.366)。但是音乐具有独立的可能,并不意味着诗歌和音乐的不相容,即使在诗歌和音乐完全独立以后,语言和音乐的共同产物——声乐还是有它存在的理由。只不过,诗乐各自成为一种独立的艺术形式以后,音乐与语言的不断分分合合,都是以音乐和语言形式各自作出相应改变为前提的。

三、由寂静抵达永恒——诗歌文本的独立。对于永恒的追求,进一步成为诗歌摆脱音乐瞬间生灭这一宿命的契机,促使诗歌超越声音趋于永恒

对于诗歌和音乐的分离,人们给出的最常见的解释就是语言四种声调的发现,四声以及对于四声的二元化——平仄的发现与归纳,导致了语言诗歌内部音乐性的觉醒,使得诗歌独立于外在曲调以及乐器而存在。四声对于诗歌音乐性的独立的确是一个重要契机,并且四声的发现对于“合乐”的诗歌,也可以称作诗歌语言自身的音乐要素的发现,但诗歌作为一个整体而言,声音层面的因素虽然极其重要,相比之下还是外在要素,属于传统中国美学中的“形”这一层面。因而,仅仅是四声的发现,似乎还不足以使得传统诗乐一体的存在方式发生如此巨大的变化,特别是对于艺术外在要素“形”极度蔑视的中国传统审美思维而言。笔者认为,在四声对于诗歌声音规则进行彻底革命之前,汉语诗歌语言已经具备了使其独立存在的灵魂——文气(注:关于“文气”以及“文”与“气”的内涵,王运熙先生在其《中国文学批评通史·魏晋南北朝卷》给出了较为详细的界定。魏晋时代的“文”当包含诗歌,在后来“文”“笔”之争中,“文”进一步被界定为“有韵为文”。“气”则不但是一个更广义的概念,同时也是一个重要的音乐概念,王先生在书中指出:“它既包含了声音的宫商节奏,也还可以包含诗歌在内。因此‘乐气’与诗文之‘气’不是毫无关系的。”以上论述详见《中国文学批评通史·魏晋南北朝卷》,第20-38页,另参《中国历代文论选》,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第163页。),“文以气为主”这一命题只不过是经曹丕之口明确提出而已。“文气”的完备,为诗歌的独立在语言内部或者说在语义层面提供了可能性;为诗歌在“神”这一层面,成为超越声音的永恒存在,提供了可能性。对于“文气”,曹丕的确是用音乐来比喻的,甚至可以说是用音乐来界定的:“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不可以力强而致。譬诸音乐,曲度虽均,节奏同检,至于引气不齐,巧拙有素,虽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曹丕《典论·论文》)

对于“文气”的自觉,使得汉语诗歌经历了一次创造行转型。原始诗歌和音乐以一种马赛克的镶嵌结构存在,那么其特点之一就是拼凑。诗歌语言作为一个文本碎片,在语义层面没有一个完整的内在发展线索。在反复吟咏中,语言与直观的音乐形式同在,或者说借助于对于本源性时间的直观呈现成为诗歌,而语言一旦和音乐相分离,就显得相对单调。并且,回顾先秦两汉对于诗歌的界定,就可以发现,它们都是从或者主要是从声音角度出发的:“言之不足故长言之,长言不足故咏歌之……”,或者将诗歌作为音乐的一部分提出来:“诗为乐心”、“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等等不一而足。在诗歌语言不足以表达歌唱主体的情感的时候,人们仅仅着眼于对语言音调进行再加工,也就是求助于外在的音乐以及乐器的配合,而不是挖掘文字本身的表达能力。虽然,早在孔子时代就提出“文质彬彬”,“言之无文,行而不远”等关于“文”的命题,其中的“文”并不仅仅是指文字而言,而主要是立足于“声成文”来谈论文字的,并且“文”和“辞”属于两个不同的层面。这可以从孔子在《论语》中对“文”的用法中得出结论,他在提出“周临于二代,郁郁乎文哉!”(《论语·八佾》)的同时,提出“辞达而已”。但其中“文”是针对周代的“礼乐”而言的,而不仅仅是文字。先秦时代的“文”常常被用来指整个人类文明,甚至是天地万物本身,“天文”、“人文”等便是。总之,在以《诗经》为代表的上古诗歌一唱三叹的歌唱方式之下,使诗歌语言得以贯通并成为一体的是“声气”,而不是文字本身内在气脉的流动;使得诗歌短语有机连接的是音乐,而不是诗歌语言本身。在乐府的采诗以及依声填词的过程中,诗歌作为一种相对单纯的语言活动显得无所依傍,并且只能求助于语言自身。“文以气为主”这一命题的提出,明确地将诗歌的重心放在诗歌语言内部,其宗旨就是使得诗歌语言本身成为一个有机整体。曹丕为了更清晰地说明“文气”,反复使用了音乐或者音乐术语,例如“气”不仅仅和作者的个性相联系,甚至具有地方特性:“徐干时有齐气”,这同样是音乐话语的运用,从音乐发生之日起,中国音乐美学就以地域——“南音”、“北音”为音乐命名。需要说明的一点就是,“文以气为主”中的“文”也不仅仅是文字的语义层面,而是将语义和语音作为一个整体提出来的,“声气”的绵延与语义的绵延密不可分。

对于“文气”的分析,古今都不乏其人和其文,本文仅从一侧面,分析这一命题对于诗歌内在音乐性的建立所起的划时代作用。“气”是“乐”的根本因素,乐之产生的根本原因就是“气之动物,物之感人”。而“文气”的自觉,使得文字与文字之间不仅仅是语义上简单的横向联系,或者是语音本身的重复,而是一种特殊的体现个性的联系,这种个性化的横向联系就是我们诗歌的内在旋律。如果说,以《诗经》为范本的上古诗歌只是一种诗乐短语的连缀的话,那么,“文气”的完备,则标志着这种拼凑痕迹的消失,使得诗歌不但在声音形式上是一个有机整体,同时在内在语义层面也“一气贯通”为有机的音乐化整体。“文气”有两方面的属性,首先是创作主体的气质与天性,其次是这种气质和天性在诗歌中的反映,“文气”来源于主体对于“道”的独特分享以及“道”在文字中的映现。需要再次强调的是,并不是曹丕提出“文气”这一概念以后它才存在于诗歌语言中,他仅仅是陈述一个事实而已。在诗歌发展的过程中,由于曲和辞分离的宿命,由于文人对于诗歌创作活动的参与,诗歌的内在“文气”已经具备了,不过经曹丕之口明确提出,正式从理论上宣告了诗歌内在音乐性的独立,同时,“文气”进一步成为诗歌创作自觉的美学追求,这是诗歌作为音乐化文本独立于外在曲调的前提。

“文气”作为语义层面的音乐,为诗歌的独立提供了内在的可能性,但是也仅仅是可能性而已。诗歌的真正独立,还需要语音层面的自觉,毕竟,内在的文气是通过外在的声音形式显现出来的。“气”是诗之神,只有形神兼备,神才有所依附,而对于汉语声调的发现以及声音功能的探讨,为“文气”的显现和依附提供了物质条件。朱光潜指出:“中国诗在齐梁时代走上‘律’的路,还另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乐府衰亡以后,诗转入有词而无调的时期,在词调并立以前,诗的音乐在调上见出;词既离调以后,诗的音乐要在词的文字本身见出。”(p.200)在四声发现以前,诗歌语言是通过对语音的音乐化处理,如延长、重复、曲折化等等以获取其音乐效果;而四声发现以后,音乐音响则是在对于单个语音有选择的运用与组合中自然获得。作者开始从个别词语的音调入手,考虑诗歌整体的音乐效果,于是在汉语诗歌的发展过程中,音乐形式从与诗歌语言的共生状态下抽象出来,为诗歌语言提供规定性。(p.167)虽然平仄系统并不是音乐结构本身,而仅仅是它的一个相对固定的外在表现形式。但外在形式的变化,一方面揭示了先于具体诗歌而存在的音乐形式由隐而显的历程,同时也揭示了主体对于世界的观照方式。平仄系统对于诗歌语言的规范,揭示出更深层的主体对于世界的观照方式的改变:“我甚至认为,律诗的形式体现着中古以来中国文人一种对宇宙人生的至深的,潜意识中的信念”(p.136);“中国诗歌之律化过程是魏晋时期以王弼易学所代表的新的宇宙观念,以及向视为‘天地之和’的音乐观念之输入文学所共同催生的概念下的结果”(p.137)。笔者认为,律诗是律化宇宙的自觉而直观的表现,它反映出宇宙与生命的音乐化关联。四声不仅仅是对于诗歌语音的技术性处理,有人甚至指出:“夫四声者,无响不到,无言不包。”(刘善经《四声论》毫无疑问,这是对于四声功能的夸大其词,而对于四声功能的无限扩大化,使得四声已经超越了功能性存在,一变而为对于世界的观念性存在了。如此,语言是存在之家,而四声则成为语言之家,它的发现最终使人们意识到,语言是一个自足的体系,诗歌是一个可以和律化大宇宙同构的小宇宙。平仄系统对于诗律的制定,事实上就是为诗歌这一完整的艺术形式“制礼作乐”的过程,使得诗歌语言本身就具备了和谐的声音,而无需通过对于语音的外在音乐化处理,更无需通过外在的曲调或乐器使得诗歌与“乐”同在。四声的发现以及对于平仄系统的不断严格化,使得诗歌语言在内部建立了自己的规范。于是,“文气”以及“四声”从内外两个方面宣告了诗歌的独立,使得诗歌内部以四声为物质基础的“形”与以“文气”为筋骨的“神”完全齐备,诗歌通过语言本身,已经形成一个形神兼备的律化世界。以上一切为汉语诗歌最辉煌的声音——唐诗的出现作好了一切准备,同时也为诗歌以“词”、“曲”等不同形式的出现做好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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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颉刚.《诗经》在春秋战国的地位[A].古史辨(第三册)[C].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诗歌语言的作用篇12

当中秋明月映照中华大地的时候,人们会不约而同地想起李白《静夜思》中的“床前明月光”;当苏州寒山寺的钟声响起,也会在人们心中荡起张继的千古名句“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为什么这样短小的中国古代诗歌会具有如此巨大的魅力?为什么只有20个字、28个字也能如鸿篇巨制的古典文学名著一样流芳百世?诗歌的解读一直如谜!

文学被称为语言艺术,它使用独特的创造性语言来塑造形象、表达感情。然而,在各种文学艺术样式中,诗歌的语言却受到了超乎寻常的限制——它的字数出奇的少!难道是它的文字中隐藏着更多的秘密吗?于是,人们把过多的精力放在字、词的探究上,就出现了一种事倍功半的情景:尽管不厌其详地在那些古代诗歌的字、词上下功夫,但却远离了诗歌应有的魅力。比如,对张继《枫桥夜泊》的解读,人们不遗余力地去咬文嚼字,掀起文字大战,但离这首名诗的情结所系却越来越远,乃至在央视电视主持人大赛上,大学毕业的年轻主持人都不能把握这首诗的旨趣。因为,这种“说文解字”的方法,使我们的诗歌解读误人了歧途——用文字的一般功能取代了诗歌语言艺术的特殊性。

那么,诗歌艺术的特殊性在哪里呢?或者说,诗歌艺术在语言上出奇制胜的奥秘在哪里呢?综观中国古代诗歌的文化渊源和那些脍炙人口的好诗所体现的特征,我们可以发现:诗歌物语是营造诗歌魅力的法宝,当然也是解读诗歌魅力的一把钥匙。

一、物象语言的运用使诗歌出奇制胜

诗歌物语,是中国诗歌中独有的物象语言,它是诗歌意境形成的核心语言要素。如果说意境是诗歌的王冠,那么诗歌物语就是王冠上的明珠,它能使诗歌出奇制胜营造意境表达感情。比如李白的《静夜思》:“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它营造了月下思乡的动人意境。里面的明月,就是核心语言要素,离开了那轮明月,一切皆无。有了那轮明月,无限相思尽在其中。可以说,这轮明月人诗,就使20个字胜过了两万、以至更多字的表现力。浓缩的是精华,用在这里一点不夸张!它把人类永恒的思乡情结附着在明月上,诗中的明月,不再是一个物质实体,它成为《静夜思》意境定的物象语言。

中国诗论告诉我们,诗用“赋、比、兴”,而这三种方法都以物象语言的运用为主。在运用“赋”法的诗歌中,咏物诗必须以物象为主,这是自不待言的。而那些不直接咏物,但也是用赋的方法写诗,同样必须以物象语言人诗。在这方面,《静夜思》是杰出的代表作,这里就不重复举例。

诗歌在采用“比”和“兴”的方法中,创造性地使用物象语言的就更多、更常见。“比”法类如:唐代诗人贺知章的《咏柳》是用“比”法歌颂春天的美好:“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树垂下绿丝绦。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诗名是咏柳,从字面看,很容易把它表面化地说成是写柳树的。如果从诗歌物语人手,我们就会发现,这首诗妙在借咏柳歌颂春天。这里。用了两个比喻,一是将春风吹拂下长成的绿柳比成婷婷玉立的少女(小家碧玉),谁把碧玉妆成这么美丽的呢?是春天。一是直接把春风拟人化为能工巧匠(剪刀是能工巧匠的指代),这使春风成为象征美好春天的物象语言,广为人们在赞美春天的诗歌中运用!又如唐代诗人孟郊的《游子吟》“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寸草心喻游子心、三春晖喻慈母恩,成为动人的物象语言。

“兴”法类如:唐代诗人王昌龄的《芙蓉楼送辛渐》“寒雨连江夜人吴,平明送客楚山孤。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写离别情,从寒雨、孤山这两个物象起兴,先声夺人地反托出对朋友的不舍情!又如唐代诗人王之涣的《登鹳雀楼》“白日依山尽,黄河人海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由两个大气磅礴的物象人诗起兴,正面托出登高望远、进取向上的情怀!

以上说明,物象语言是诗歌语言出奇制胜的所在,同时,也告诉我们,诗歌物象语言的运用,因为与人们丰富的感情世界息息相通而异彩纷呈。

二、物语解诗:《枫桥夜泊》是千古知音美绝唱

唐代张继的名诗《枫桥夜泊》千古流传,但对它的鉴赏,人们一般是这样品味的:“夜半钟声就不但衬托出了夜的静谧,而且揭示了夜的深永和清寥,而诗人卧听疏钟时的种种难以言传的感受也就尽在不言中了。”(见《唐诗鉴赏辞典》,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这难道是《枫桥夜泊》的审美要义吗?回答是否定的。

诗歌语言的作用篇13

origin of poem and music/yuefu/wenqi/four tones

一、诗歌的原生态——诗乐短语。词语在被诗歌挑选的开始,就进入了一个先于诗歌而存在的音乐结构,诗歌语音结构模式是先于诗歌语言,乃至于先于具体诗歌和音乐而存在的音乐模式

诗和音乐最初都是以“歌”这一形式出现的:“故歌之为言也,长言之也。说之故言之,言之不足故长言之,长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礼记·乐记》)刘勰在其所著的《文心雕龙·声律》中也指出:“夫音律所始,本于人声也。”诗乐共生,这是对于中国诗歌和音乐起源的描述。上古时代没有记乐谱的方法,也没有严格划分的音阶,在传播过程中,语言作为声音的载体,使得歌曲得以发生与传递:“《音初》讲四方之‘音’,此‘音’就指的民歌,其概念是包括了曲调和语言在内的。”[1](p.85)《燕燕歌》及《候人歌》作为汉语诗歌的发生神话,说明音乐形式在其发生之始,是以简约的口头语言为其载体,并且由此而得以显现。这一时期的音乐与语言同在,没有抽象的节奏和旋律,节奏在诗歌对于停顿以及韵律等等语言现象的运用中得以实现,旋律则通过诗歌语言音调的曲折实现;反之,诗歌语言生来就处于音乐形式之中,其每一个音节都有赖于音乐化组合与连接。因而,在诗歌语言中,句逗产生于音乐节奏,音乐和诗歌的共在也自觉强调了诗歌语言中的声之曲折,诗歌和音乐实为一体。

汉语诗歌的发生不是一音节一音节的堆砌,对于诗歌的具体发生状况,c.h.王在《钟鼓》一书中进行了具体考察,指出早期诗歌和音乐的基本形式是对于几个词语的反复吟咏:“口头诗歌的形式特征之一,便是诗歌语言由一些短语组合而成的,类似于马赛克结构。”[2](p.9)这一现象被作者称为“马赛克”,并以此分析中国早期口语诗歌《诗经》,指出:“我为《诗经》形式下如下定义:诗歌套语(phrase)是不少于三个词的结合体,它们同时组成语义单位,通过重复或者由于处于同一个或多个诗歌韵律中,被用来表达诗歌的主题。”[2](p.43)如果说《诗经》作为口头文学是语义单位的连缀,那么作为“北音之始”的《燕燕歌》和“南音之始”的《候人歌》,则体现了诗—乐套语的原生态。由此可以得出结论,诗歌作品最初形态是口头存在,并以动—宾或主—谓为其基本结构的。如c.h.王所说,“马赛克”是最早的诗歌结构方式,那么组合前的马赛克材料就是日后诗歌的基本声音单位——诗行。从诗歌单位短语的诞生到它们的组合、连缀,经过了漫长的时间过程。在音乐性声音的重复之中,词语也随同音乐一起重复,反之,在词语重复的过程中,由语调所衍生的乐曲也一同回环往复,音乐存在于词语之中,节奏就是词语音节本身,这些音节的延长和重复就形成朴素的旋律。诗歌短语的最初连缀方式,就是对于这一种或几种诗歌短语的不断重复与组合,成熟时期的音乐只不过是将这种声调与节奏的重复进行抽象、变形而已。我们在《诗经》中的很多作品里,都可以看到这一痕迹,一唱三叹作为《诗经》的主要结构方式,为这一时期的诗歌套语在音乐结构中的连缀方式提供了有力的例证。因而,《诗经》所收录的全是乐歌,以致于有的学者认为《乐经》没有佚失,《诗经》就是《乐经》(注:现代学者朱谦之先生在《中国音乐文学史》中以很大篇幅论证“《诗经》全为乐歌”,如果说这这理论仅仅是作者为证明中国文学皆为音乐文学寻找理论根据的话,那么顾颉刚对于“《诗经》皆为乐歌”也有专文论述。)。这一点是否确凿,本文存而不论,但是仅仅这一观点的提出就说明,《诗经》不仅仅是一个诗歌事实,同时它也是个音乐事实。

首先,我们可以从以《诗经》为代表的上古诗歌结构中看出,一唱三叹是其典型的结构方式。李纯一先生在《先秦音乐史》中,以《诗经》的诗歌语言结构方式来界定当时的音乐形式,将它们形式概括为“单一部曲式”和“单二部曲式”。[5](p.11)前者是对于一个段落成一个诗句的不断重复,形成aaa结构。例如:《王风·采葛》:

a 彼采葛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a 彼采萧兮,一日不见,如三秋兮。

a 彼采艾兮,一日不见,如三岁兮。

在这种重复中,绝大多数词语以及句子结构不变,个别词语产生变化。单二部曲式是两个诗歌段落在交错中重复,也就是两个诗歌段落的交替出现。例如《秦风·黄鸟》:

a 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特。

b 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何赎兮,人百其身。

a 交交黄鸟,止于桑。谁从穆公?子车仲行。维此仲行,百夫之防。

b 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何赎兮,人百其身。

a 交交黄鸟,止于楚。谁从穆公?子车针虎。维此针虎,百夫之御。

b 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

整个诗歌过程采取了aaa或ababab的结构,也就是重叠和变化,如果把ab作为一个声音过程a’来看的话,单二部式可以简化为a’a’a’,本质上和前者同构。声音的特征就是瞬间生灭,对于远古的声音无法追究,但仅仅就《诗经》文本也可以窥见它和音乐的共生,以及由于诗乐共生所带来的诗乐的共同结构。

二、诗歌与音乐共生的一刻,同时注定了诗歌和音乐的分离,其根源在于诗歌是语言艺术,而语言本身就是声音形象与概念的二元组合

《诗经》以及其它口头存在的诗歌作品,含有大量的虚字,它们不仅是语气助词,同时也是音乐化的节奏助词,声词一体,这是诗乐合一的另一个重要痕迹。但是在诗歌与音乐共生的一刻,就注定了诗歌和音乐的分离,其根源在于诗歌是语言艺术,而语言本身就是声音形象与概念的二元组合。这种二元存在导致了对于《诗经》的“声用”与“意用”[4],简单地说,就是《诗经》作为“歌”以及作为外交辞令的功能二元化,而对于诗歌语言“声”和“意”的自觉,使得音乐和语言不可避免地各自呈现自身。诗歌语言在其发展过程中不断脱离声意同时反复的连缀方式,在保留抽象的音乐数目以及声音单位的同时,词语以及词语的变化、丰富显得越来越重要。诗歌语言的内在能动性在诗歌形式变迁中的不断自我生发,原有简单的重复式连缀方式不可避免地发生了变化,虽然这种变化仅仅发生在诗歌语言内部,但是它直接导致了诗歌和音乐关系的变化。诗歌语言从《诗经》式的简单重复方式中渐渐解脱出来,形成具有连续意义的结合体,诗歌的音乐性由外在语音的音乐化联系向语义渗透,在词语与词语、诗行与诗行之间逐步形成意义的有机横向联系。从以后的乐府诗歌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一时期的诗歌形式已经超越了《诗经》诗—乐套语的拼凑方式。乐府诗在句与句之间,已经不再是简单的重复了,虽然乐府诗本身也朗朗上口,具有很强的音乐性,但这种音乐性来源于其词语在音节数量和句逗方式上的音乐化组合,这事实上是具体诗歌文本和具体音乐分离的第一步。在诗歌语义不断丰富的同时,对于语言声音形象处理也不断更新与复杂化。诗歌语言声音形象和概念,或者说音与意的二元发展,最终导致了对于“声”与“辞”的分别记载,《诗经》中声辞合一的存在方式,一变而为“辞”与“歌声曲折”(《汉书·艺文志》)的二元并立,“辞”就是诗歌语言,“声曲折”就是与“辞”相配的乐谱,而这一变化的具体促成者便是作为政府音乐机构的乐府。

文人对于民歌的参与,诗歌的口头存在向案头存在的转化,则是诗乐共生状态解体的重要契机。“采诗”这一过程,便潜在地存在着文字和曲调的分离。据《汉书·食货志》载:“盂春之月,群居者将散,行人振木铎徇于路以采诗,献之太师,比其音律,以闻于天子。”而“采诗”的过程,就是由文人参与,诗歌语言从诗乐一体的口头传播中被分化出来的过程,或者说是“歌”的文字化过程,这已经暗含了诗乐分离的端倪。随着诗歌存在方式从口头向案头的转化,诗歌的音乐性也发生了从声音层面向意义层面的转换,这一点将在下文有详细论述。最初诗歌声音层面的高度音乐化,无疑和当时诗歌的发生方式以及传播方式密切相关。英加登指出口头文学和书面文学“这种作品是一个纯粹的语音学构成。但是,一旦它以手抄本以及后来的印刷形式记录下来,从而主要是供阅读而不是听的,这种纯粹的语音学性质就改变了。印刷品(被印刷的本文)不属于文学的艺术作品本身的要素(例如尼古拉·哈特曼曾认为它是一个新层次),而仅仅构成它的物理基础。但是印刷的板式的确在阅读中起着一种限定作用,所以语词声音和印刷的词语建立起密切联系,尽管它们并不构成一个统一体。印刷符号不是在它们个别的物理形式中把握,而是像语词声音一样作为观念的标志而被把握的,它们在这种形式中同语词声音联系在一起。这对文学艺术作品整体形式造成一定的损害,但是另一方面,它比口头流传更忠实地保持了作品的统一性。”[5](p.13)说文本存在方式的转变对于作品整体“造成一定损害”是不准确的,但是存在方式与传播方式的改变,对于艺术作品本身所带来的改变则是毫无疑问的。这种以“采诗”为主要存在目的政府音乐机构——乐府,对于汉语诗歌形式的改变,具有不可估量的影响。这里,我们便不能不对“乐府”进行一个简要的考察。

在汉语诗歌发展史中,“乐府”是一个出现频率非常高的诗歌术语,但是正由于这一术语的频频出现,使得其内涵十分模糊。首先,乐府是一个收集歌曲的政府机构,同时也被用来称呼这一机构所收集的歌曲,并且用来称呼沿袭乐府某曲调模式所创作的诗歌。乐府作为一种诗歌体裁一直延续到明清。尤其是唐代白居易等人掀起的“新乐府”创作活动,又赋予它以新的内涵。这一时期的“乐府”几乎成为现实主义文学的代称,这就使这一本来不甚明了的概念变得更加模糊。乐府诗歌从其来源划分,是乐府作为一个音乐机构所收集的民间歌曲以及歌词;从其曲目以及声音类型划分,就是按照一定曲目或一定声音模式所创作的诗歌;从其内容划分,就是具有现实主义倾向的诗歌群体,是《诗经》讽喻传统的延续。宋人郭茂倩编撰的《乐府诗集》更是华夏本土与异域曲辞兼收,列出大小条目十二类,且从汉一直收集到唐,体兼合乐与不合乐两类,形式上横跨古体诗和近体诗两种绝然不同的诗歌形式。所幸编者是宋人,自然收集不到明清作品,否则将会更加汗漫无端涯。近代有诗歌研究者提出:“大概归纳下来,乐府中的诗歌,凡是在近体诗未成立以前的诗都叫做‘古诗’,继续古诗的便是近体诗,所以乐府诗之与古诗,实在是二而一,一而二的东西,在诗体上来说是古诗,在合乐方面来说是乐府,乐府并不是特殊的诗体。”[6](p.20)而自古以来,对于乐府是什么,似乎也只是给出经验性的界定,王渔洋在其《师友诗传录》中指出:“如《白头吟》、《日出东南隅》、《孔雀东南飞》等篇是乐府,非古诗:如《十九首》、《苏李录别》,是古诗,非乐府,可以例推。”乐府和古诗的具体划分原则是什么,王渔洋并没有交代,仅仅列举了一系列作品名称以供“例推”。但无论“乐府”作为音乐机构这一实体而存在,还是以与诗歌语言相分离的单纯的音乐曲目而存在,它在客观上是促使诗乐解体的重要契机。乐府事实上促使了诗乐共生状态下诗—乐形态文字化并案头化,诗歌语言内部潜在的“音”、“意”二元存在被明朗化了。歌的声音系统被加工为独立存在的乐曲,诗歌的写作程序由诗乐共生变为依声填词,“感于物而后动”的放歌,一变而成为在某种具体音乐形式限制下的文字活动了。

如同音乐之瞬间的消失是一种宿命,诗歌和音乐的分离也是一种宿命。乐府的采诗过程所造成的诗歌传播与存在方式的改变,为诗歌和音乐的分离作出准备:诗歌从口头向案头的转换为诗歌内在音乐系统——“文气”,以及外在声音系统“平仄”创造了条件,“文气”以及“平仄”系统的产生都是案头创作的结果,是对于声音和意义的精心构造,它们的出现使得诗歌成为一种沉默的歌唱。

此外,需要补充一点的就是,诗乐一体的主要基础是伴随诗歌语言,并为之提供基本节奏的古乐器——钟鼓:“原始音乐本来是很简拙的,看它和集体劳动和舞蹈结合得那样紧密,可以推知节奏应是它的基本因素。古人说原始歌曲‘乐而无转’应是可信的。”[3](p.11)而丝竹管弦的出现,以及它对于金石钟鼓的势不可当的冲击,使得在诗歌和音乐的合作中,旋律不断代替节奏,旋律的出现为音乐从诗乐一体的组合体中独立出来,提供了可能性。与节奏相比,旋律以其相对复杂化和个性化,自觉形成了“声曲折”。这种逐步脱离语言的“声曲折”和节奏相比,首先是需要记载的,同时也容易佚失。在诗歌语言本身的进化过程中,音乐也逐步独立,形成具有独立审美价值的艺术门类,“从西周到春秋中叶,诗与乐是合一的。春秋末叶,新声起了,新声是有独立性的音乐,可以不必附歌词”[7](p.366)。但是音乐具有独立的可能,并不意味着诗歌和音乐的不相容,即使在诗歌和音乐完全独立以后,语言和音乐的共同产物——声乐还是有它存在的理由。只不过,诗乐各自成为一种独立的艺术形式以后,音乐与语言的不断分分合合,都是以音乐和语言形式各自作出相应改变为前提的。

三、由寂静抵达永恒——诗歌文本的独立。对于永恒的追求,进一步成为诗歌摆脱音乐瞬间生灭这一宿命的契机,促使诗歌超越声音趋于永恒

对于诗歌和音乐的分离,人们给出的最常见的解释就是语言四种声调的发现,四声以及对于四声的二元化——平仄的发现与归纳,导致了语言诗歌内部音乐性的觉醒,使得诗歌独立于外在曲调以及乐器而存在。四声对于诗歌音乐性的独立的确是一个重要契机,并且四声的发现对于“合乐”的诗歌,也可以称作诗歌语言自身的音乐要素的发现,但诗歌作为一个整体而言,声音层面的因素虽然极其重要,相比之下还是外在要素,属于传统中国美学中的“形”这一层面。因而,仅仅是四声的发现,似乎还不足以使得传统诗乐一体的存在方式发生如此巨大的变化,特别是对于艺术外在要素“形”极度蔑视的中国传统审美思维而言。笔者认为,在四声对于诗歌声音规则进行彻底革命之前,汉语诗歌语言已经具备了使其独立存在的灵魂——文气(注:关于“文气”以及“文”与“气”的内涵,王运熙先生在其《中国文学批评通史·魏晋南北朝卷》给出了较为详细的界定。魏晋时代的“文”当包含诗歌,在后来“文”“笔”之争中,“文”进一步被界定为“有韵为文”。“气”则不但是一个更广义的概念,同时也是一个重要的音乐概念,王先生在书中指出:“它既包含了声音的宫商节奏,也还可以包含诗歌在内。因此‘乐气’与诗文之‘气’不是毫无关系的。”以上论述详见《中国文学批评通史·魏晋南北朝卷》,第20-38页,另参《中国历代文论选》,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第163页。),“文以气为主”这一命题只不过是经曹丕之口明确提出而已。“文气”的完备,为诗歌的独立在语言内部或者说在语义层面提供了可能性;为诗歌在“神”这一层面,成为超越声音的永恒存在,提供了可能性。对于“文气”,曹丕的确是用音乐来比喻的,甚至可以说是用音乐来界定的:“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不可以力强而致。譬诸音乐,曲度虽均,节奏同检,至于引气不齐,巧拙有素,虽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曹丕《典论·论文》)

对于“文气”的自觉,使得汉语诗歌经历了一次创造行转型。原始诗歌和音乐以一种马赛克的镶嵌结构存在,那么其特点之一就是拼凑。诗歌语言作为一个文本碎片,在语义层面没有一个完整的内在发展线索。在反复吟咏中,语言与直观的音乐形式同在,或者说借助于对于本源性时间的直观呈现成为诗歌,而语言一旦和音乐相分离,就显得相对单调。并且,回顾先秦两汉对于诗歌的界定,就可以发现,它们都是从或者主要是从声音角度出发的:“言之不足故长言之,长言不足故咏歌之……”,或者将诗歌作为音乐的一部分提出来:“诗为乐心”、“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等等不一而足。在诗歌语言不足以表达歌唱主体的情感的时候,人们仅仅着眼于对语言音调进行再加工,也就是求助于外在的音乐以及乐器的配合,而不是挖掘文字本身的表达能力。虽然,早在孔子时代就提出“文质彬彬”,“言之无文,行而不远”等关于“文”的命题,其中的“文”并不仅仅是指文字而言,而主要是立足于“声成文”来谈论文字的,并且“文”和“辞”属于两个不同的层面。这可以从孔子在《论语》中对“文”的用法中得出结论,他在提出“周临于二代,郁郁乎文哉!”(《论语·八佾》)的同时,提出“辞达而已”。但其中“文”是针对周代的“礼乐”而言的,而不仅仅是文字。先秦时代的“文”常常被用来指整个人类文明,甚至是天地万物本身,“天文”、“人文”等便是。总之,在以《诗经》为代表的上古诗歌一唱三叹的歌唱方式之下,使诗歌语言得以贯通并成为一体的是“声气”,而不是文字本身内在气脉的流动;使得诗歌短语有机连接的是音乐,而不是诗歌语言本身。在乐府的采诗以及依声填词的过程中,诗歌作为一种相对单纯的语言活动显得无所依傍,并且只能求助于语言自身。“文以气为主”这一命题的提出,明确地将诗歌的重心放在诗歌语言内部,其宗旨就是使得诗歌语言本身成为一个有机整体。曹丕为了更清晰地说明“文气”,反复使用了音乐或者音乐术语,例如“气”不仅仅和作者的个性相联系,甚至具有地方特性:“徐干时有齐气”,这同样是音乐话语的运用,从音乐发生之日起,中国音乐美学就以地域——“南音”、“北音”为音乐命名。需要说明的一点就是,“文以气为主”中的“文”也不仅仅是文字的语义层面,而是将语义和语音作为一个整体提出来的,“声气”的绵延与语义的绵延密不可分。

对于“文气”的分析,古今都不乏其人和其文,本文仅从一侧面,分析这一命题对于诗歌内在音乐性的建立所起的划时代作用。“气”是“乐”的根本因素,乐之产生的根本原因就是“气之动物,物之感人”。而“文气”的自觉,使得文字与文字之间不仅仅是语义上简单的横向联系,或者是语音本身的重复,而是一种特殊的体现个性的联系,这种个性化的横向联系就是我们诗歌的内在旋律。如果说,以《诗经》为范本的上古诗歌只是一种诗乐短语的连缀的话,那么,“文气”的完备,则标志着这种拼凑痕迹的消失,使得诗歌不但在声音形式上是一个有机整体,同时在内在语义层面也“一气贯通”为有机的音乐化整体。“文气”有两方面的属性,首先是创作主体的气质与天性,其次是这种气质和天性在诗歌中的反映,“文气”来源于主体对于“道”的独特分享以及“道”在文字中的映现。需要再次强调的是,并不是曹丕提出“文气”这一概念以后它才存在于诗歌语言中,他仅仅是陈述一个事实而已。在诗歌发展的过程中,由于曲和辞分离的宿命,由于文人对于诗歌创作活动的参与,诗歌的内在“文气”已经具备了,不过经曹丕之口明确提出,正式从理论上宣告了诗歌内在音乐性的独立,同时,“文气”进一步成为诗歌创作自觉的美学追求,这是诗歌作为音乐化文本独立于外在曲调的前提。

“文气”作为语义层面的音乐,为诗歌的独立提供了内在的可能性,但是也仅仅是可能性而已。诗歌的真正独立,还需要语音层面的自觉,毕竟,内在的文气是通过外在的声音形式显现出来的。“气”是诗之神,只有形神兼备,神才有所依附,而对于汉语声调的发现以及声音功能的探讨,为“文气”的显现和依附提供了物质条件。朱光潜指出:“中国诗在齐梁时代走上‘律’的路,还另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乐府衰亡以后,诗转入有词而无调的时期,在词调并立以前,诗的音乐在调上见出;词既离调以后,诗的音乐要在词的文字本身见出。”[8](p.200)在四声发现以前,诗歌语言是通过对语音的音乐化处理,如延长、重复、曲折化等等以获取其音乐效果;而四声发现以后,音乐音响则是在对于单个语音有选择的运用与组合中自然获得。作者开始从个别词语的音调入手,考虑诗歌整体的音乐效果,于是在汉语诗歌的发展过程中,音乐形式从与诗歌语言的共生状态下抽象出来,为诗歌语言提供规定性。[9](p.167)虽然平仄系统并不是音乐结构本身,而仅仅是它的一个相对固定的外在表现形式。但外在形式的变化,一方面揭示了先于具体诗歌而存在的音乐形式由隐而显的历程,同时也揭示了主体对于世界的观照方式。平仄系统对于诗歌语言的规范,揭示出更深层的主体对于世界的观照方式的改变:“我甚至认为,律诗的形式体现着中古以来中国文人一种对宇宙人生的至深的,潜意识中的信念”[10](p.136);“中国诗歌之律化过程是魏晋时期以王弼易学所代表的新的宇宙观念,以及向视为‘天地之和’的音乐观念之输入文学所共同催生的概念下的结果”[10](p.137)。笔者认为,律诗是律化宇宙的自觉而直观的表现,它反映出宇宙与生命的音乐化关联。四声不仅仅是对于诗歌语音的技术性处理,有人甚至指出:“夫四声者,无响不到,无言不包。”(刘善经《四声论》毫无疑问,这是对于四声功能的夸大其词,而对于四声功能的无限扩大化,使得四声已经超越了功能性存在,一变而为对于世界的观念性存在了。如此,语言是存在之家,而四声则成为语言之家,它的发现最终使人们意识到,语言是一个自足的体系,诗歌是一个可以和律化大宇宙同构的小宇宙。平仄系统对于诗律的制定,事实上就是为诗歌这一完整的艺术形式“制礼作乐”的过程,使得诗歌语言本身就具备了和谐的声音,而无需通过对于语音的外在音乐化处理,更无需通过外在的曲调或乐器使得诗歌与“乐”同在。四声的发现以及对于平仄系统的不断严格化,使得诗歌语言在内部建立了自己的规范。于是,“文气”以及“四声”从内外两个方面宣告了诗歌的独立,使得诗歌内部以四声为物质基础的“形”与以“文气”为筋骨的“神”完全齐备,诗歌通过语言本身,已经形成一个形神兼备的律化世界。以上一切为汉语诗歌最辉煌的声音——唐诗的出现作好了一切准备,同时也为诗歌以“词”、“曲”等不同形式的出现做好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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