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市场发展实用13篇

外汇市场发展
外汇市场发展篇1

战略的本义是对战争全局的谋划和指导,泛指指导或决定全局的策略。交易商战略是指,交易商根据自身条件和市场发展趋势,在寻求利润和(或)规避风险过程中所选择的交易方式,以及为实现交易目的所采取的重大举措,这些交易方式对外汇交易商会产生重大和深远的影响。具体说来,交易商战略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风险控制者与存货控制型交易战略

就单个交易商而言,外汇市场上规模较小的交易商风险承受能力较弱,为了控制外汇头寸的风险暴露,他们必须根据外汇市场交易实情不断调整风险头寸。而那些规模较大的交易商,在做市过程中,面临其他交易者所提交的大量买入和卖出指令,由于这些指令是随机的,买入和卖出指令之间会产生不平衡,为避免破产,做市商必须保持一定的头寸,通过交易来平衡这种买入和卖出指令之间的不平衡。因此,这类以风险控制为目的的交易模式被称为存货控制型外汇交易。一般认为,存货控制型交易战略直接影响到外汇市场短期运行,造成外汇市场日内交易量、价差和市场波动性出现有规律运动。

(二)投机者与信息驱动型交易战略

外汇市场上,不同的交易商拥有不同的信息集合,他们根据自己对市场的判断进行投机,这类交易以投机为特征,其出发点是交易商的信息条件,因此被称为信息驱动型交易。交易商的信息驱动型交易也会对外汇市场起重要影响,它既可能起到稳定现有市场结构的作用,也可能驱使市场体系发展成一种新的稳定结构,这种稳定结构甚至可能会对应一种新的市场动态机制。例如,当所有的交易者就市场运动方向达成一致意见时,就会出现一个单向市场,即:当所有交易者都认为英镑下跌时,他们就会都想卖空英镑,所有人都想做相同的事情,最后英镑的价格会跳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噪音交易者与正反馈交易战略

噪音交易者是指对风险资产未来收益分布形成错误理念,并按照这种错误理念选择交易战略的投资者。这些投资者在市场中收集和处理信息以及形成预期收益的某一环节中出现了行为上的偏差,也有可能由于他们过于相信自己的判断,错误的评估了与收益相关的风险。

大量调查研究发现,噪音交易者在交易中存在正反馈交易行为,他们在外汇资产价格上升时买入,价格下跌时卖出。导致交易者选择这种交易战略的因素有许多。首先,从交易者对外汇资产价格的主观预期来看,导致交易者选择正反馈交易战略的原因,可能是因为他们对价格预期采用简单的外推或者追逐潮流的做法;其次,从外汇交易机制来看,在主动交易过程中,交易商买卖外汇资产的限价指令性质也可能会导致其选择正反馈交易,因为限价指令使得在外汇资产价格下跌时,交易者加速卖出;再次,从交易模式来看,在外汇交易过程中,交易商也有可能因不能满足债权人追加保证金要求,而被迫平仓,从而选择正反馈交易战略;此外,外汇交易商往往在外汇交易机制设计过程中,对交易员设置一定的头寸限额,鼓励其进行止损交易,这种交易结果也会导致交易商的正反馈交易。一般而言,在实践中,投资者愿意选择这种交易战略,因为在外汇资产价格上升时,其财富水平得到提高,同时,也倾向于承担更大的风险。

(四)套利者和知情者下注(SmartMoney)战略

除了加剧外汇市场波动的噪音交易者外,另一类外汇交易商在市场中利用噪音交易者对市场的错误判断,根据自身优势,将外汇资产价格推回到与基本面相符的水平,这类交易者经常被称为套利者。他们经常性的在各个外汇市场间,吞吐各类外汇资产,充当噪音交易者的对手。一般而言,套利者具有更高超的交易技巧,更灵通的信息,善于捕捉市场中的各类获利机会,往往被认为是稳定市场的力量。具体来说,套利者利用噪音交易者对市场判断不准的缺点,在后者过分乐观,大量购买外汇资产时,向市场抛售存货;而当噪音交易者过分悲观,积极抛售外汇资产时,大量买进。这类建立在对市场信息有较为准确判断基础之上的交易战略被称为知情者下注战略。

这几类交易战略是从不同角度来刻画的,其中存货控制型交易与信息驱动型交易是从交易商的交易动机出发的,它们分别对应于外汇交易商的风险控制与投机行为,因此,这两类交易战略是最基本的。后两类交易战略是从交易商行为特征来刻画的,是前两种交易战略在实际交易活动中的体现。因此本文以前两种交易战略作为考察重点。

二、交易商战略影响因素分析

(一)风险与交易商战略选择

投资理论认为投资者的交易行为和交易战略是建立在对风险和收益的判断基础之上的,风险最小和收益最大化是行为准则。许多研究表明国际资产组合多样化是减小风险的最有效途径之一,作为国际间资产组合经营者,外汇交易商可以通过投资多个国际市场实现多样化。

在外汇市场实际操作中,为了消除风险,外汇交易商采取改善交易机制、开发交易工具、加强管理等措施,推动了外汇市场的发展。但在面临具体风险时的决策方式直接导致了交易主体在交易过程中会经常性地出现认知与行为的偏差,造成外汇市场出现许多异常现象,其中比较著名的要算是“比索问题”。“比索问题”是指1976年墨西哥比索在预期贬值之前较长的一段时间,比索就开始出现贬值的现象。尽管最后市场预期被证明是正确的,而且可能是理性的,但是实际贬值和预期贬值不一致,存在一个时间差,实际贬值提前。Krasker(1980)指出决定汇率的潜在变量较大变化有一个小概率,在无限时间的跨度内,该事件发生的可能性较大,但在一定限度的样本期间内,该事件可能根本不会发生,这样这个小概率的重大事件在检验的有限样本期间内可能就反应不出来。这个小概率重要事件的潜在发生对市场参与者的行为和预期有重要影响。“比索问题”表明一些外汇市场参与者,主要是外汇交易商在从事外汇交易过程中,在其认为贬值风险将要增加的情况下,决策权重发生了明显变化,纷纷提前采取措施,导致比索提前贬值,而在看到其他交易商的行为后,另外一些交易商迅速改变自己的预期,最终形成羊群效应,导致整个市场波动。

(二)信息决策与交易商战略选择

外汇交易商的交易活动是以其期望或预测为基础的,他们对外汇资产价格未来运动的看法是决策关键。交易商对汇率运动方向的预测是其可得信息的函数。一般而言,信息不仅包括事实,也包括评估事实所需的技术或人力资本;不仅包括新闻报道,还包括有关新闻报道的意义价值。除了信息本身外,交易商对新闻的任何举措也都属于信息的研究范畴。通常情况下,市场中不同的交易商所获的信息不同,并因之产生不同的期望后才可进行交易。

交易商获取信息是有成本的,否则便没有人会不辞劳苦、想方设法搜集第一手信息资料。如果没有消息依据的人在市场上可以和有情报根据的人一样应付自如,那就不会有任何人愿意阅读媒体消息、观看路透社行情并进行追踪研究。正因为信息是影响交易商战略的重要因素,很多理论都以信息条件作为划分交易商战略特征的重要标尺。

信息对外汇市场的影响是通过交易商行为实现的。外汇市场微观结构理论的大量实证研究发现,交易量和波动性之间存在高度的日内相关性。例如Frankel和Froot(1990)指出,同期的交易量和波动性之间存在相关性。他们认为形成这种相关性的原因可能有两个:第一,外汇市场用一种有效的方式处理信息。市场将单个人的微量信息加总,以相对较快且平稳的速度传递给每一位交易者。外汇市场对信息的反映比较及时,利用信息优势,有些交易商能够通过交易获利,外汇市场交易商信息条件存在异质性;第二,交易量自身能够产生“过度波动性”,市场存在大量的“噪音交易”(Goodhart,1988;FrankelandFroot,1990)。

在外汇市场众多的参与者中,以交易商身份出现的各种市场参与者是外汇市场主导力量,他们的战略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外汇市场的发展。资产组合理论认为,投资者在进行投资时,总是根据各种资产的风险、收益以及流动性特征等来决定持有量。作为一个高度简化的理论,他指明了交易商在投资过程中的基本行为特征。但对现实的交易来说,交易商所考虑的因素远远不止这些。具体说来,交易商在选择交易战略过程中受到客观和主观两方面因素的影响。其中,客观因素包括交易商所面临的市场条件和自身条件两个层次;主观因素主要是指风险和信息对交易商决策所起的影响作用。后者,直接导致交易商交易行为的异质性。正是由于交易商所具备的条件不同、行为方式不同,才会引起不同的交易需求,最终形成外汇市场巨大的交易量,使外汇市场成为全球最大的金融市场。

三、交易商战略与我国外汇市场发展

外汇市场运行效率主要体现在市场对信息的反映是否充分、信息能否在各交易主体间迅速传播、外汇资产的价格能否对信息做出充分调整、潜在的交易需求能否迅速转化为现实的交易等方面。具体说来,外汇市场的发展和效率的提高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第一,愿意并能够交易本外币的个人和机构之间的网络已经建立,愿意并能够卖出货币的个人与愿意并能够买入的个人相连接,对双方均有益的交易不会因为缺乏连接而不能进行;第二,交易得以安全、迅速和低成本地进行;最后,市场能发现外汇供求平衡的汇率水平,也就是市场出清。总之,外汇市场运行效率的提高是以外汇交易主体是否能够方便、快捷、低成本的交易作为衡量标准,而外汇交易商战略选择空间的大小正是这一标准的体现。因此,从交易商战略选择空间出发,我国外汇市场发展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提高外汇市场效率:

(一)有步骤、按次序地取消资本管制,扩大外汇可兑换范围

资本自由流动、货币自由兑换、汇率自由波动是发达外汇市场所应具备的三大基本条件。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人民币正在逐步走向世界市场,取消资本管制扩大外汇可兑换范围是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外汇市场发展的前提。就外汇市场而言,这些措施可以增加外汇交易量、提高市场流动性,但同时也会导致汇率波动加剧。就后者而言,汇率波动会给一国经济发展造成冲击,但随着金融体系完善,外汇市场发展,这些冲击会得到部分化解。保罗.克鲁格曼曾在《汇率的不稳定》一文中指出,对于(20世纪)80年代的浮动汇率,一个最令人困惑不解,因而也是最重要的方面是汇率的大幅波动对真实经济的任何方面都只有轻微的影响。同时,对于资本过度流入和汇率过度波动带来的负面影响,可以通过采取一些措施来加以防范。例如,建立外汇平准基金,或是利用外汇储备建立海外投资机构在国际外汇市场操作等等。

(二)培育外汇交易商,促进外汇交易主体结构合理化

不同的交易主体对外汇市场发展起不同作用。虽然说,外汇市场客户是外汇市场最终推动者,但国际外汇市场发展表明,外汇市场交易商在外汇市场发展过程中起着决定性作用,是外汇市场的主导力量。一方面,外汇交易商的交易规模大,对外汇市场的影响较大;另一方面外汇交易商的交易技巧高、创新能力和创新欲望强,容易形成实际的推动力。

交易主体的结构决定外汇市场利益分配关系,交易主体结构是否合理决定了外汇市场发展是否平稳。按外汇市场交易主体在交易中表现出的行为特征来看,有些交易者,例如规模较大的机构投资者,在外汇交易中一般充当知情交易者角色,对于稳定外汇市场、沟通外汇供求、传递市场信息具有重要的作用;而另一些交易者,如规模较小的交易主体往往充当了噪音交易者的角色,往往是加剧外汇市场波动的作俑者。因此,不同交易主体的比例,及其构成对一个有效的外汇市场起着重要的作用。

(三)完善外汇交易机制,提高交易效率

外汇交易机制是外汇市场参与者共同遵循的交易规则,其主要功能是将外汇市场潜在供求转换成现实的交易。在这一转换过程中,价格发现过程是关键。不同的交易机制在价格发现过程中的作用各不相同。各交易机制在所允许的指令类型、交易可能发生的时间、交易提交时投资者所能获得的市场信息数量和质量以及对做市商提供流动性的依赖程度都有所不同,外汇交易机制是外汇交易商实施交易战略的制度前提。外汇交易机制决定了外汇交易方式,而交易方式是实现市场效率的关键因素之一。交易方式对货币价值的确定、供求关系的协调、信息的沟通、政策的传导等等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外汇市场的发展必须要完善交易机制,提高外汇交易效率。

不同交易机制具有不同特征,对外汇市场效率的影响也不尽相同。按照交易机制与交易安排的关系,可以把交易机制分为集中化的市场安排和分散化的市场安排两大类。一方面,分散化的市场安排对做市商集体来说是有效的,但外汇买卖价差较大,波动性较高,而集中化的市场买卖价差较小,波动性较低;另一方面分散化的市场要比集中化的市场面临市场崩溃的可能性要小得多。我国外汇市场通过采用电子经纪系统和集中清算,缓解了信用风险,但市场流动性较差。为进一步发展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健全外汇市场运行机制,2003年9月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展双向交易的通知》,决定自2003年10月1日起,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实行双向交易。允许各会员单位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系统在同场交易中进行买卖双向交易。为引进了做市商机制,增强市场流动性、完善汇率形成机制创造了条件。

(四)促进外汇交易工具创新,满易需求

在外汇市场上,不同的交易主体对获利要求不同,风险偏好也不同,因此,他们在交易工具的选择上也具有多样性。一个成熟的、有效的市场应该能提供多样化的交易工具来满易主体的不同需求。因此,为了扩大交易商战略选择空间、提高外汇市场效率,必须不断促进外汇交易工具的创新,满足外汇交易商的各种交易需求。

外汇市场发展篇2

传统外汇市场

从表1中可以看出:传统外汇市场日均交易量在逐年大幅攀升,在12年的时间中日均交易量提高了将近2倍。仅以2007年为例。2007年,传统外汇市场日均交易规模达到3.2万亿美元,2004年为1.95万亿美元,增长率为71%。2007年,现汇日均交易规模为1.005万亿美元,远期的日均交易规模为0.362万亿美元,外汇掉期日均为1.714万亿美元;增长率最大的是外汇掉期交易,2007年比2004年增长了近95%。

从表2中可以看出:在1995~2007年中,处于前五位的交易币种始终是:美元、欧元(或者德国马克)、日元、英镑和瑞士法郎,占比高于160%;而且货币对主要是美元和以上几种货币的货币对,占比高于55%。仅以2007年为例。在传统的外汇市场中,2007年,主要的交易货币包括:美元(86.3%),欧元(37%),日元(16.5%),英镑(15%),瑞士法郎(6.8%),澳元(6.7%),加元(4.2%),瑞典克朗(2.8%),港元(2.8%),挪威克朗(2.2%)。交易的货币对中,美元货币对占比86%,欧元货币对占比仅为10%.其他货币对占比仅为4%.美元货币对主要包括:美元/欧元(27%),日元/美元(13%),美元/英镑(12%);欧元对主要包括,日元/欧元(2%),欧元/英镑(2%),欧元/瑞士法郎(2%)。

外汇衍生品市场

2007年,OTC外汇衍生品市场的日均交易规模为0.29万亿美元,2004年为0.14万亿美元,增长率为110%。2007年,货币互换交易日均规模为0.08万亿美元,外汇期权为0.212万亿美元,其中增长率最大的是货币互换,2007年比2004年增长了近300%。

在外汇衍生品市场,主要的货币对为美元货币对和欧元货币对。2007年,美元货币对的日均交易规模为0.233万亿美元,较2004年增长110%,其中货币互换0.076万亿美元,外汇期权0.158万亿美元;欧元货币对的交易规模为0.041万亿美元,较2004年增长95%。

中国外汇市场的交易规模

根据国际清算银行的统计,2007年,中国大陆的日均交易量占国际外汇市场比重,在传统外汇市场上为0.2%,在衍生品市场的占比为0;香港特别行政区占比分别为4.4%,0.9%;台湾的占比分别为0.4%,0.1%。在所有的交易货币中,中国人民币占比仅为0.5%,港元占比2.8%,台币占比为0.4%。

如表3所示:在银行间外汇市场,2007年总的交易额超过了2万亿美元,同比提高了接近90%;外币掉期,2007年交易总量达到0.3万亿美元;远期交易量,2007年交易总量仅为0.02万亿美元。相对于国际外汇市场日均3.2万亿美元的交易量来讲,中国外汇市场的交易规模极为有限。

在银行间市场总交易量中,做市商的交易量占比极高,2006年做市商间交易占比达到了93%,2007年为90%。

2005年7月以来中国外汇市场的发展总结

在外币兑外币和人民币外币两个市场都引入了做市商制度。2005年5月18日,银行间外汇市场外币交易系统上线后,银行间外币对外币的做市商市场逐步形成。2005年末,会员银行30家,10家做市商(中资行3家,外资行7家)。2006年年初在人民币外币市场开始引入做市商制度,做市商提供双边的买卖报价,增加市场的流动性。当时,共有13家做市商,中资银行8家,外资行5家。

交易方式方面的发展:引入了询价交易,延长了交易时间。2006年初,即期外汇市场推出了询价交易,询价交易的结束时间为下午17:30,交易成本仅为竞价交易的1/30,而且人民币远期市场也仅实行询价交易方式。询价交易推出之后,询价交易的规模远远超过了竞价的交易规模。2006年年末,银行间外汇市场即期询价交易量与竞价交易量之比为18.3∶1,2007年全年,该比值为130∶1。2006年10月9日,统一了询价交易和竞价交易的结束时间,闭市时间统一调整为17:30。

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确定方式的变化: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作为中间价变化为通过询价和加权平均的方式确定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中间价。2005年6月末,前一交易日即期交易的加权平均汇率,作为下一工作日人民币对外币交易中间价;2005年7月21日以后,以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作为下一个工作日该货币对人民币交易的中间价格;2006年1月3日以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在每个交易日银行间外汇市场开盘前向所有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询价,并将全部做市商报价作为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的计算样本,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后加权平均,得到当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权重由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根据报价方在银行间外汇市场的交易量及报价情况等指标综合确定。其他币种中间价确定方式:通过人民币兑美元的中间价和国际外汇市场各币种当时的汇率套算得到。

扩大了交易主体: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公司可以申请成为银行间市场的会员。2005年8月以来,只有2家非银行金融机构和1家非金融公司申请为会员。1家信托投资公司在2005年下半年成为会员,中化集团在2005年10月成为会员,中化财务在2007年4月成为会员。

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变动区间扩大:从0.3%变化为0.5%。2005年7月20日,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兑美元交易价浮动幅度为0.3%;2007年5月21日,浮动幅度由0.3%变为0.5%。

增加外汇市场的交易产品:增加远期交易、外币掉期和货币掉期交易。2005年8月15日,银行间市场正式推出远期人民币外汇交易业务;2006年4月24日银行间外汇市场推出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2007年8月,人行推出了货币掉期交易;2007年12月10日,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交易正式在银行间市场上线。

交易系统方面的发展:从多系统发展到统一的集合系统。2005年5月18日,银行间外币对外币的买卖系统上线,2005年8月15日,银行间人民币外汇远期交易正式上线,远期交易实行双边授信、双边清算的询价交易方式。2007年4月9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新一代外汇交易系统上线,该系统集合以前的各种交易系统,各种外币交易在这一个系统上都能够完成。新系统支持了人民币外汇即期、远期和掉期交易,同时支持人民币对外币和外币对外币两个市场,以及竞价和询价两种交易模式。

丰富了即期外汇市场交易的货币对。2006年8月1日,即期外汇市场增加了人民币兑英镑,至此即期外汇市场共有5个交易货币对:人民币兑美元、港币、日元、欧元和英镑。

外汇市场发展篇3

我国外汇市场的建立和发展是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而诞生,在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要求,我国的外汇市场也逐步的进步和完善。根据我国外汇市场的管理形态我们可以将其划分为三个发展阶段:外汇调剂市场、外汇调剂公开市场和全国统一外汇市场。

外汇调剂市场阶段——1979年8月至1988年8月,改革开放前,中国实行高度集中统一的外汇管理体制,所有的外汇收入的企业和机构必须卖给国家,官方汇率缴纳营业税,所有外汇支出按国家计划统一安排,实际上没有外汇市场。为了调动创汇通过出口企业的积极性,我国的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决定实施保留外汇配额制度。该系统客观导致我们需要调整他们的外汇。1980十月,在与中国银行联合国务院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中国6的银行开始在12个大中型城市调整暂行办法的外汇,包括北京和上海经营外汇掉期业务,到1985年底在深圳设立第一个外国外汇调剂中心,这一阶段是我国外汇调剂市场起步。

外汇调剂公开市场——1988年9月至1993年12月。随着改革开放程度加深,我国对外汇需求越来越强烈,现有的外汇管理制度已经不能满足我国经济发展对外汇要求,因此外汇管理制度的进一步改革势在必行。终于在1988年9月,上海率先成立外汇调剂公开市场,引起其它省市效仿,深圳等地也相继成立外汇调剂公开市场。这种模式的开创较好地体现了公平、公开和公正的交易原则。促进外汇资源的合理配置起到了积极作用。

全国统一的外汇市场,从1994一月,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在我国的外汇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基于原有的外汇调剂市场银行间外汇市场,取消储备货币,取消外汇收支的指令性计划,银行书面保证体系,实现经常项目下有条件可兑换。汇率制度,要根据市场的供给和需求建立一个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取消外汇储备和支付,银行被迫退出,允许人民币在经常帐户下的有条件可兑换,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外汇市场是中国外交外汇交易中心。

二、我国外汇市场存在的问题

1.人民币汇率的市场化程度低

外汇市场的供求结构在2005年外汇形成机制改革后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扩大了外汇市场的交易主体,促进了人民币汇率市场化水平的提高。但从那以后,人民币对美元一直处于缓慢升值的态势,由此可见人民币汇率市场化程度仍然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虽然双向资本流动的机制在资本项目自由化程度提高的影响下将形成,但是资本流出仍然处于严格控制下,居民参与国际金融市场的资格仍然受到很大的限制,要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建立对称的“双向资本流动”的格局是一个渐进的实践过程。从经济基本面看,中国国际收支一直持续“双顺差”格局,中国外汇供给呈现刚性增长的趋势,外汇供给和需求处于不对称的状态,人民币汇率面临继续升值的压力,“双向变动”预期的形成较难,这意味着必须对经济政策进行调整,以实现国际收支的平衡。

2.外汇市场交易过于集中,缺乏流动性

提高外汇市场的竞争性,有利于均衡外汇价格的形成,同时有利于规避风险,较多不同质的外汇交易主体,不同的风险偏好和预期,有利于促进有效外汇市场的形成。自2005年5月18日以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开办了9个外币对交易,但是根据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统计,EUR/USD、GBP/USD、USD/CHF占据了交易量的主导地位,其他货币相对缺乏流动性,这种状况直接制约了外汇市场的发展。交易主体的集中性虽然有利于监管机构的直接监管,但是由于商业银行交易行为的趋同性,不利于汇率形成的市场化程度和弹性的提高。

三、促进我国外汇交易市场发展的建议

1.改进人民币汇率管理制度

随着中国大国经济特点的形成,中国不能放弃货币政策的独立性,货币政策是中国进行宏观经济调控、实现内外经济平衡发展的主要政策工具,合理的汇率制度是平稳促进外汇市场发展的关键。

2.完善即期外汇交易

即期外汇市场在中国外汇市场占据主导地位,对中国外汇市场的建设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即期外汇市场也是外汇远期交易工具的基础,外汇远期合约的定价需要即期汇率,因此,即期外汇市场的发展关系到外汇远期交易工具的运行情况。提高即期汇率的市场化水平,应减少中央银行对外汇市场的干预程度。因此,进一步扩大指定银行外汇持有额度,有利于促进外汇市场的发展。

3.加强外汇市场监管

在外汇市场加速改革下,银行的自也在增加,因此应该完善外汇市场的监管法规,提高外汇市场参与者的自律管理能力和水平,中央银行允许银行有较大的自由度以保证外汇市场的有效性,使银行能够根据外汇市场变化识别和规避本身面临的外汇风险。监管的分散影响了外汇市场监管的有效性,因此,应该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减少可能的市场波动和系统性风险,提高对整个金融市场的监管水平。(作者单位: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参考文献:

[1]郭庆平.外汇管理调查与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9.79-86

[2]胡晨.去杠杆化在美国外汇市场的体现及其影响[J].才智,2010.12.44-45

外汇市场发展篇4

我国的外汇市场即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作为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的中介机构,成立于1994年,实行会员制,当前会员包括中资银行、外资银行、其他的非银行性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已成为中国金融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电子交易平台的搭建、改革和发展,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经济和金融改革的发展历程。

中国第一代的外汇交易系统的构建始于上世纪90年代初。当时国家外汇管理局提出外汇体制改革的战略目标,要求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可浮动、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而同期国内外汇市场还很分散,国内各地汇率也不完全相同,且交易主体是企业。新的国家外汇交易机制要求在IT框架内运行,并指定银行成为外汇交易主体。整个外汇交易的机制、算法、模式完全由我国自己的团队设计,在当时的网络条件下,外汇交易系统直接采用了全程联网模式,在属于银行的交易室之间联网,是国内最先采用的联网方式。最终,推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外汇交易系统,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撮合,成交后进行集中清算的交易方式。

1994年,外汇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在上海成立,联通全国所有分中心,此时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系统正式运营。

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平稳运行两年后,1996年,由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组织开发的全国性银行间短期资金拆借市场开通,银行间拆借市场交易系统正式上线,建立了一个覆盖全国范围的交易网络,提供了完善的交易功能。外汇交易系统与银行间拆借市场交易系统的上线运行,成为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里程碑。

1996年底,我国顺利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的可兑换。实践证明,银行间外汇市场为结售汇制度的推行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为央行干预市场提供了平台,促进了汇率的稳定,有利于宏观调控方式从直接向间接的转变,为外汇体制的进一步改革提供了市场基础,推动了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的顺利实现。之后的几年,我国以IT为运作平台的银行间市场发展迅速。

2005年7月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后,银行间外汇市场逐步推出了人民币外汇远期、掉期交易品种,并在原有的竞价交易方式之外,增加了询价交易方式,引入做市商制度。为配合外汇市场改革措施的出台,实现市场改革目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于2005年底通过全球招标,最终选择路透作为新一代外汇交易系统的开发公司。经过一年多的合作开发,该系统已于2007年3月12日上线运行外币对交易,并于4月9日上线人民币外汇交易。

二、中国外汇市场电子交易平台的效用

目前中国外汇市场电子交易平台使用的就是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路透于2007年4月9日成功推出的新一代外汇交易系统,将人民币对外汇即期、远期、掉期交易和外币对交易统一在该平台中交易,在交易方式和技术水平上也更加与国际水平接轨。该系统是路透运用RET(Reuters Electronic Trading)技术专门为人民币外汇交易进行的本地化开发,实现自动程序的做市商报价和交易。会员可自主选择竞价和询价交易方式,采用一次点击成交、RFQ双边询价或限价订单等完成交易,操作方式更加自动化、电子化,交易变得更加有效率。

新一代外汇交易平台统一了人民币外汇交易和外币对人民币的交易业务,提供了8种外币对人民币的交易信息,是银行间外汇市场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是中国外汇市场与国际接轨的标志性发展,提高了中国外汇市场的透明度和效率,完善了人民币汇率的形成机制。

近年来,特别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交易中心加快了外汇市场业务和技术创新的步伐。为适应市场个性化交易的需要,作为电子交易的补充,2001年7月交易中心推出本币声讯中介服务,2002年6月推出外币拆借中介服务,2003年7月成立货币经纪部。我国外汇市场已建成的“交易、信息和监管”三大服务平台,在为金融机构管理流动性、调整资产负债结构和完善汇率形成机制、保持人民币币值稳定、传导货币政策、形成基准汇率与利率以及为监管机构提供实时在线监管方面,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三、中国外汇交易市场电子化的发展

从中国外汇市场电子化的现状来看,目前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构建的是一个引入了做市商制度的银行间外汇市场电子交易平台。现有的交易平台具有较强的可扩展性,完全可以在未来引入更多的外汇衍生产品,并为最终形成一个综合性外汇电子交易平台奠定了基础。而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借鉴国际外汇市场电子交易平台的发展趋势,建议中国外汇市场电子交易平台应着重在以下方面寻求发展和突破:

1. 加快新产品的研发和系统建设,促进我国外汇市场电子化向深度发展。及时推出适应形势发展、符合市场要求的各类服务和产品,特别是人民币和外汇的衍生品交易。在系统建设方面,交易中心必须紧跟世界IT和交易方式的发展趋势,研究借鉴国际各主要交易系统的交易机制、核心软件和系统建设,遵循“安全、高效、经济”的准则,贯彻“多种技术手段、多种交易方式,满足不同层次市场需要”的业务工作方针,致力于完善“交易、信息、监管服务”三大平台建设。

2.积极构建国内非银行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的外汇市场电子交易平台,促进我国外汇市场电子化向广度发展。目前我国除银行与其他外汇投资者之间的交易平台可通过各家银行在线外汇电子交易平台实现外,还没有其他的非银行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的交易平台,更不用说个人外汇投资者之间交易的平台了。因此,我国应积极构建国内非银行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的电子交易平台,为不同层次的投资者提供一个外汇供需的交易平台。

外汇市场发展篇5

二、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存在的问题

1、做市商市场竞争不充分。银行间外汇市场自2006年引入做市商制度后,做市商报价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的影响渐趋上升。2016年,我国初步形成“收盘汇率+一篮子货币汇率变化”的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形成机制,其中50%是收盘价,50%是篮子货币;在未来,收盘价的比重将逐步提高,可能从目前的50%提高到75%,再到85%,最终到100%。随着汇率改革的不断深化,做市商报价对汇率形成将产生越来越重要的影响。但是,做市商准入仍然面临较多政策限制。2013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将“资本充足率”等标准予以删除和变更,在一定程度上放宽了做市商资格限制,但相关准入标准依然较高;目前,我国即期和远掉期做市商均仅有约30家,数量较少,与我国外汇市场规模不匹配。因此,做市商之间尚不存在充分的竞争,市场实际需求和实际供给不完全是做市商进行报价的依据。2、“走出去”水平有待提高。人民币国际化背景下,离岸市场逐渐兴起。由于香港对人民币外汇交易限制较少,其人民币即期和远期外汇市场发展十分迅猛,香港即期对境内即期、香港远期对境内远期形成替代关系已成为不争的事实;2011年6月,香港推出人民币定盘价,凸显出其对争夺离岸人民币定价权的重视。2016年1月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存款规模达8520亿元,离岸人民币债券存量约为3670亿元,人民币贷款约为2940亿元。在此背景下,境内金融机构和企业纷纷加快“走出去”的步伐,从而导致境内市场部分流动性转移到境外,继而导致境内外市场联动性不断增强。一方面,这对境内外汇市场随之“走出去”满足境外市场参与者境内外交易需求的能力提出较高要求。目前,境内银行参与离岸市场存在参与规模、参与方式等多种条件的制约,安全有效地“走出去”的水平尚有待提高。另一方面,从金融安全的角度看,境内外融合发展的大趋势意味着跨境套利等复杂交易行为将渐趋增加。境内银行间外汇市场亦将面临渐趋上升的风险控制压力与监管压力。

三、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发展建议

1、政策支持是基础。首先,政府部门应合理调整准入机制,以开放的发展思路推进市场参与主体的增加。一方面,有序增加做市商数量,丰富做市商类型以解决做市商竞争不充分问题。另一方面,适度放宽“实需原则”,允许投机者、套利者等不同需求市场参与者加入,推动交易需求多元化,提高市场活力。其次,政府部门应秉持创新驱动的发展理念。在政策设计上,对产品创新、机制创新过程中的“拓荒成本”增加资金支持,对创新型产品交易给予税收优惠,从而形成支持创新的政策合力。最后,针对日益复杂的资金流和交易行为,政府部门应贯彻审慎的监管思路。一方面,完善法律法规与规则设计以增强监管与风险防控“软实力”;另一方面,增加硬件、软件设备投入以增强“硬件实力”,在“引进来”与“走出去”的同时守护国家金融安全。2、境内外联动是关键。首先,银行间外汇市场应树立全球化经营的发展理念,继续发展国际化、标准化的衍生产品,例如跨式期权组合、蝶式期权组合等,以满足境内外主体在离岸市场与在岸市场间进行套利的交易需求。其次,作为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微观主体,境内银行“走出去”进行离岸交易可能面临大规模投机交易冲击的挑战。对此,境内银行可积极与国际性专业机构投资者展开交易,提高经验准备;与国际先进金融机构合作加强人才培训,提高人才准备。最后,从宏观角度看,“走出去”离不开政策引导。一方面,政府部门应逐步放宽境内银行参与离岸市场的规模与方式限制,推动外汇市场实现境内外联动发展。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应积极引导境内机构参与离岸融资,支持离岸机构布局境内资产。

参考文献

[1]李政:“811汇改”提高了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的市场基准地位吗?[J].金融研究,2017(4).

[2]余永定:“8.11”汇改后中国的汇率政策和汇率体制改革[J].新金融,2017(5).

[3]闫屹、周鹏亚、侯鑫:积极推动人民币加入特别提权货币篮子[J].国际金融,2012(3).

[4]孙杰:丰富银行间外汇市场主体结构[J].中国金融,2014(23).

[5]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研究部:2017年一季度银行间市场运行报告[J].中国货币市场,2017(4).

[6]应兆祥:以新理念发展银行间外汇市场[J].中国金融,2017(1).

[7]卢小柯、黄辰: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制度的发展[J].中国证券期货,2013(8).

[8]吴蕾、文占雅: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远期汇率信息含量与定价偏差研究[J].世界经济,2017,40(4).

[9]张墨宁:汇率形成机制应该更加市场化[J].南风窗,2016(25).

外汇市场发展篇6

一、国际外汇市场的最新发展

对国际外汇市场发展现状及趋势进行最全面、最权威考察的,是国际清算银行(BankforInternationalSettlements)每三年进行一次的,对各国中央银行就外汇市场和衍生品市场发展所进行的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当前国际外汇市场呈现出如下特点。

1、全球外汇日交易量巨大,并呈大幅回升之势

自1995年以来,全球外汇市场各外汇交易工具的日均交易量都在一万亿美元以上,2004年4月创出20180亿美元日均交易量的历史记录。除2001年前期相比有所下降外,其他调查年份均呈现增长势头,其中尤以2004年增幅较大,比2001年4月的日均12670亿美元增长59%。在各交易工具中,货币互换的增长幅度最大,从2001年4月的日均70亿美元跃升到2004年4月的210亿美元,增幅为200%;期权的增长幅度位居其次,增长近一倍。(见表1)

2、外汇衍生品交易占绝对优势,即期交易的重要性有所下降。

自1995年以来,衍生品交易一直高于即期交易量,并处于稳步上升之中。衍生品占全部外汇交易量的比重,从1995年4月的58%,上升到2004年的68%,其交易量已达同期即期交易量的两倍之多。各交易工具中,外汇互换衍生品的交易最活跃,占到全部外汇交易的49%。即期交易的重要性有所下降,但目前其市场地位已趋于稳定,市场比重保持在近三分之一的水平,而且在所有外汇交易工具中,仍居第二的位置。(见表2)

3、外汇交易对手以报告交易商为主,其他金融机构的地位趋于上升。

在国际外汇市场各交易主体中,报告交易商占据主导地位,这主要是指活跃在外汇市场上的大型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证券公司,他们既从事外汇的自营业务,也从事业务,交易通常经由诸如EBS或路透的电子交易系统实现。尽管报告交易商的交易量比重自1995年以来呈下降之势,但其市场份额均在一半以上,2004年4月为53%。除报告交易商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这主要指小型的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政券公司,及各种基金、保险公司、中央银行等,其市场地位正在稳步上升,交易量比重从1995年4月的20%提高到2004年4月的33%。此外,非金融类最终客户也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他们主要是公司和政府等,其交易量比重2004年4月为14%。(见表3)

4、外汇交易主要集中于欧洲和美国,亚洲也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

全球外汇交易的地理分布没有太大的变化,主要集中在欧洲、美洲和亚洲,交易量最大的前六个国家和地区,其交易量合计占全球的比重自1995年以来,一直稳定在72%左右,2004年4月该数据为73.1%。全球四大外汇交易中心的地位十分稳固,分别为伦敦、纽约、东京和新加坡。(见表4)

5、外汇交易的集中化程度不断提高,大银行的市场地位越来越强。

外汇交易的机构分布呈现集中化的趋势,少数大银行的市场份额在不断提升,这可以通过各个国家和地区中,拥有市场75%份额的银行家数呈不断下降趋势中看出。例如,在英国,占有市场75%份额的银行个数,从1998年的24家,减少到2004年的16家;美国同期的银行家数则由20家减少到11家;香港的集中化趋势更明显,由1998年的26家降到2004年的11家;德国的集中化程度可称得上最高,2004年4家银行垄断了国内75%的外汇交易,而1995年的数字是10家银行(见表5

二、对上海外汇市场发展的启示

以上对国际外汇市场的考察,为我们准确把握国际外汇市场的发展过程及趋势,提供了有价值的信息。上海的发展目标是建成国际金融中心,外汇是市场应该是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目前人民币还不是自由兑换货币,我国外汇市场的完全开放与上海成为完全自由的国际外汇市场尚有待一定时日,但浦东政府应该积极利用综合改革试点的有利时机,大力进行金融生态环境的改造,为未来建成开放型的外汇市场准备条件。为此,我们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一)外汇市场建设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程,政府在市场发展初期的推动作用十分重要,政府应在其中积极发挥主导作用。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外汇市场发展是一个与人民币自由兑换进程协调一致的循环渐进过程,应积极、稳健、妥善地推进。

(二)积极准备条件支持推出外汇衍生产品。美国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在上世纪70年代初国际固定汇率体系崩溃之际,于1972年率先进行外汇期货交易,成为国际衍生品交易所的领头羊。我国目前仅有外汇远期衍生品种,这显然不能适应人民币汇率不断市场化的发展趋势,上海应充分发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自身的优势,适时推出其他外汇衍生品,培育出我们自己的、能与国际同行竞争的衍生品交易所。

(三)引入更多实力雄厚的外资金融机构入驻上海。实力雄厚的外资金融机构,是国际外汇市场上的活跃份子,将其引入上海,则上海的外汇资金来源与对外联系网络将扩大,这对活跃上海的外汇交易十分有利。

(四)增加金融机构类型,为市场提供更多服务。国际外汇市场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市场地位呈上升趋势。我国也应积极引入更多其他类型的金融机构进入外汇市场,并可考虑设立新型的专业性金融机构,目前首先可作的是,尽早推出中外合资的货币经济公司,利用国际著名货币经济公司的管理经验与服务手段,为金融机构的外汇买卖等业务提供世界一流的中介服务。

(五)加快国内金融机构运行机制改革,增强其市场竞争力。国内金融机构在开放过程中竞争力的提高,对我国金融命脉的掌控意义重大,应该充分利用上海有利的经济、金融环境,加快国内金融机构的股份制改造与公司治理,使上海的金融机构能成为全国金融机构的排头兵,并着力培育几个能与国际同行抗衡的中坚力量,应对国际市场上不断兼并、强者恒强的竞争势态。

外汇市场发展篇7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各国间的金融系统越来越密切,国际外汇市场成为全球金融市场中最活跃、最开放的组成部分,在开放经济的背景下,包括新兴国家在内的众多发展中国家,外汇市场自身在传统交易日趋活跃的同时,不断创新的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为外汇市场的深入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一、国际外汇市场的最新发展

对国际外汇市场发展现状及趋势进行最全面、最权威考察的,是国际清算银行(Bank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每三年进行一次的,对各国中央银行就外汇市场和衍生品市场发展所进行的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当前国际外汇市场呈现出如下特点。

1、全球外汇日交易量巨大,并呈大幅回升之势

自1995年以来,全球外汇市场各外汇交易工具的日均交易量都在一万亿美元以上,2004年4月创出20180亿美元日均交易量的历史记录。除2001年前期相比有所下降外,其他调查年份均呈现增长势头,其中尤以2004年增幅较大,比2001年4月的日均12670亿美元增长59%。在各交易工具中,货币互换的增长幅度最大,从2001年4月的日均70亿美元跃升到2004年4月的210亿美元,增幅为200%;期权的增长幅度位居其次,增长近一倍。(见表1)

2、外汇衍生品交易占绝对优势,即期交易的重要性有所下降。

自1995年以来,衍生品交易一直高于即期交易量,并处于稳步上升之中。衍生品占全部外汇交易量的比重,从1995年4月的58%,上升到2004年的68%,其交易量已达同期即期交易量的两倍之多。各交易工具中,外汇互换衍生品的交易最活跃,占到全部外汇交易的49%。即期交易的重要性有所下降,但目前其市场地位已趋于稳定,市场比重保持在近三分之一的水平,而且在所有外汇交易工具中,仍居第二的位置。(见表2)

3、外汇交易对手以报告交易商为主,其他金融机构的地位趋于上升。

在国际外汇市场各交易主体中,报告交易商占据主导地位,这主要是指活跃在外汇市场上的大型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证券公司,他们既从事外汇的自营业务,也从事业务,交易通常经由诸如EBS或路透的电子交易系统实现。尽管报告交易商的交易量比重自1995年以来呈下降之势,但其市场份额均在一半以上,2004年4月为53%。除报告交易商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这主要指小型的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政券公司,及各种基金、保险公司、中央银行等,其市场地位正在稳步上升,交易量比重从1995年4月的20%提高到2004年4月的33%。此外,非金融类最终客户也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他们主要是公司和政府等,其交易量比重2004年4月为14%。(见表3)

4、外汇交易主要集中于欧洲和美国,亚洲也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

全球外汇交易的地理分布没有太大的变化,主要集中在欧洲、美洲和亚洲,交易量最大的前六个国家和地区,其交易量合计占全球的比重自1995年以来,一直稳定在72%左右,2004年4月该数据为73.1%。全球四大外汇交易中心的地位十分稳固,分别为伦敦、纽约、东京和新加坡。(见表4)

5、外汇交易的集中化程度不断提高,大银行的市场地位越来越强。

外汇交易的机构分布呈现集中化的趋势,少数大银行的市场份额在不断提升,这可以通过各个国家和地区中,拥有市场75%份额的银行家数呈不断下降趋势中看出。例如,在英国,占有市场75%份额的银行个数,从1998年的24家,减少到2004年的16家;美国同期的银行家数则由20家减少到11家;香港的集中化趋势更明显,由1998年的26家降到2004年的11家;德国的集中化程度可称得上最高,2004年4家银行垄断了国内75%的外汇交易,而1995年的数字是10家银行(见表5

二、对上海外汇市场发展的启示

以上对国际外汇市场的考察,为我们准确把握国际外汇市场的发展过程及趋势,提供了有价值的信息。上海的发展目标是建成国际金融中心,外汇是市场应该是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目前人民币还不是自由兑换货币,我国外汇市场的完全开放与上海成为完全自由的国际外汇市场尚有待一定时日,但浦东政府应该积极利用综合改革试点的有利时机,大力进行金融生态环境的改造,为未来建成开放型的外汇市场准备条件。为此,我们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一) 外汇市场建设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程,政府在市场发展初期的推动作用十分重要,政府应在其中积极发挥主导作用。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外汇市场发展是一个与人民币自由兑换进程协调一致的循环渐进过程,应积极、稳健、妥善地推进。

(二) 积极准备条件支持推出外汇衍生产品。美国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在上世纪70年代初国际固定汇率体系崩溃之际,于1972年率先进行外汇期货交易,成为国际衍生品交易所的领头羊。我国目前仅有外汇远期衍生品种,这显然不能适应人民币汇率不断市场化的发展趋势,上海应充分发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自身的优势,适时推出其他外汇衍生品,培育出我们自己的、能与国际同行竞争的衍生品交易所。

(三) 引入更多实力雄厚的外资金融机构入驻上海。实力雄厚的外资金融机构,是国际外汇市场上的活跃份子,将其引入上海,则上海的外汇资金来源与对外联系网络将扩大,这对活跃上海的外汇交易十分有利。

(四) 增加金融机构类型,为市场提供更多服务。国际外汇市场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市场地位呈上升趋势。我国也应积极引入更多其他类型的金融机构进入外汇市场,并可考虑设立新型的专业性金融机构,目前首先可作的是,尽早推出中外合资的货币经济公司,利用国际著名货币经济公司的管理经验与服务手段,为金融机构的外汇买卖等业务提供世界一流的中介服务。

(五) 加快国内金融机构运行机制改革,增强其市场竞争力。国内金融机构在开放过程中竞争力的提高,对我国金融命脉的掌控意义重大,应该充分利用上海有利的经济、金融环境,加快国内金融机构的股份制改造与公司治理,使上海的金融机构能成为全国金融机构的排头兵,并着力培育几个能与国际同行抗衡的中坚力量,应对国际市场上不断兼并、强者恒强的竞争势态。

(六) 加强上海在国内贸易口岸中的地位,把上海建成国际贸易中心。贸易往来与资金往来相辅相成,国际贸易的活跃必然带来大量的资金交易及与之配套的服务系统。我国目前已跻身世界贸易大国之列,上海应成为中国国际贸易的重要口岸,以发挥国际贸易对国际金融发展的带动作用,这在我国目前实现资本管制的背景下,意义尤其显得重要。

外汇市场发展篇8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股市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同时也存在许多。从市场格局角度上看,主要有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规模小、市值小,资本市场效率低;二是市场质量低,主要表现在上市公司质量、经济效率和资产质量有待提高;三是投资行为特别是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不规范;四是市场交易质量差,交易波动大,交易成本高;五是制度建设本身了市场效率。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股市将面临着重大的结构调整,业内人士认为,今后我国股市的运行格局将发生以下显著变化:

政策调整将违渐淡化,中国股市将全面进入制度创新。去年以来,证监会已不再以调控股价指数为目标,而把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放在重要地位,管理层监管方式和监管行为的逐步“归位”,将有助于中国股市全面进入制度创新时代。

行政机制将进步减少,中国股市将进步进入市场机制发挥主导作用的时代。由于我国的股票市场是在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激烈对抗的缝隙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这突出地反映在行政部门通过行政层次和行政手段,控制了从股票发行到上市、从初次融资到再融资的整个过程,股票市场应有的竞争机制被大大削弱,资源配置的市场化机制被不同程度的扭曲。随着中国股市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影响中国股市的行政机制将不断减少,市场机制将逐步发挥主导作用。

中国股市将迎来与国际惯例全面接轨的时代。股票市场是一种具有共同、通行共同语言的投资场所,其优点和缺点、长处和短处,都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来源于其内在的本性和特有的规律。由于上市公司的股份被人为地分割为国有股、法人股和个人股,各类股的价格和流通方式又都完全不同,这使得上市公司转轨不转制问题日益突出。伴随中国股票市场的逐步对外开放,股市将迎来与国际惯例全面接轨的时代;封闭式的股市发展格局即将被打破,中国股市将随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而迎来逐步开放的时代。十多年来,中国股市(特别是A股市场)是在一种封闭的状态下运行的,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及QFII制度的启动,这种封闭的股市发展格局将会被逐步打破,伴随着人民币资本项目下可自由兑换的实现,股票市场的对外开放的领域和步伐将逐步加宽、加快。

以融资为主要功能的股市发展时代即将结束,中国股市将逐步进入以优化资源配置为主要功能的时代。随着股票市场市场化进程的加快,随着竞争机制、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市场竞争机制必然会强制性地为自己开辟道路,以逐步形成市场的优胜劣汰机制,进而强化资源的配置和优化功能。

单纯外延型扩张的股市发展方式即将改变,中国股市将进入外延与内涵并重并且逐步以内涵发展为主的时代。10年来,与我国股市发展的行政化特点相适应,股市的发展方式也呈现出粗放型和外延型扩张的特点。退市制度推出以后,市场竞争的压迫机制将日益形成,市场发展的内在质量也将会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地得到提高。

单一层次的股市发展格局将会结束,中国股市将进步进入多层次的发展时代。由于股市格局缺乏明显的层次性差别,因而大量的中小型企业没有正常的直接融资渠道。在多层次的股票交易体系特别是创业板市场建立起来以后,不但在上市公司之间会形成多层次的竞争格局,而且在主板市场与创业板市场之间也会形成全面的竞争。

以中小散户为投资主体的时代印将结束,投资机构为主体的时代即将到来。近年来,虽然管理层在发展机构投资者方面采取了很多措施,推出了总规模达数千亿元的证券投资基金,但总体来看,沪深两市仍然是“散户市”。因此,我国股市不但要采取措施超常规地发展机构投资者,而且还要使委托方式更加普遍化。

单一的股票交易方式即将结束,多种交易方式并存及化时代即将到来。随着信息技术和化的发展,中国股市将逐步进入多种交易方式并存并且逐步以电子化为主的时代。革命和网络化的发展,将对现有的中介方式和交易方式带来重大挑战。证券业的经纪业务将怎样进行,证券市场的发展格局将怎样进行调整,都将是未来5~10年内必须面对的问题;传统和传统产业为“龙头股”的时代即将结束,中国股市将进入科技立市的时代。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发展是一个逐步推进、由低到高的过程,鉴于科技创新能力低下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我国的股票市场必须承担起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的使命。

单一方向的股价向上发展格局9P将结束, 中国股市将进入波澜起伏阶段。随着中国经济进入结构调整和与国际市场建立起更紧密的联系,中国股市将进入波幅日益加大的时代。从的情况来看,主板市场正面临着越来越多的不确定因素,其单一的向上发展格局已很难长久维持。创业板市场的推出也将对主板市场造成比较大的冲击。

偏重题材的股票炒作方式即将结束,理性投资的时代即将到来。随着国有股、法人股减持引起的股票流通数量的扩大、机构投资者的增加和投资者的逐步进入,中国股市将逐步进入偏重投资理念的时代。

市盈率水平和股价结构正在发生变化。股票资源的稀缺性问题得到解决后,二级市场的市盈率会随之出现大幅降低,市场价值理念将出现转变。随着一级市场供不应求局面得到缓解之后,一、二级市场之间的差价将会进一步缩小,有可能会直接采取向投资者销售的模式,以消除一、二级市场的巨大差价。股价结构会出现较大变化,重价值、重业绩的投资理念既可以起到降低投机气氛的作用,也可以间接影响到二级市场各板块之间的价格对比。

投资者结构与投资理念正在发生转变。当造成信息资源、政策资源差异的市场条件被逐步弱化或是打破以后,市场中所存在的投机机会就会大大减少,投机机会成本的提高与收益减少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投机的现象。尤其是随着上市公司价值的逐步体现和机构投资者比例的日益提高,价值型的投资理念越来越受到投资者的重视,从而影响二级市场股价水平与股价结构的变化。

上市公司价值将逐步体现。在新的市场条件下,尤其是在上市公司垄断资源丧失、信息披露规范化以后,很多以前可能影响股价变化的非基本面因素都将可能不再发生作用,上市公司自身的业绩与未来发展等基本面因素对股价的影响就会显得格外的重要,也就是说上市公司的价值在未来的市场环境中将会逐步得到体现。另一方面,上市价值的体现也可以起到促使上市公司将公司经营放在首位,提高上市公司的业绩水平。

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中的外汇管理

证券监管体制指的是有关政府、政府授权机构或依法设立的民间组织,按照控制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稳定的原则,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制订相应的法规、规章、条例和制度,并据此对证券市场的各个主体及行为实施监督、管理的一系列制度体系的总称。

证券监管的目的与

证券监管国际组织IOSCO在1998年提出的《证券监管目的和原则》文件中,提出证券监管的目的在于:保护投资者,保证市场公正、有效和透明,减少系统性风险。这也能恰当概括国内证券市场监管的目的。

第一,保护投资者。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时间还很短,存在着种种不规范的现象,上市公司、投资机构、中介机构等都可能因为自身的利益去利用证券市场的制度缺陷而获利,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进而到投资者参与证券市场的信心,并最终降低证券市场应有的作用。因此,证券监管部门通过不断颁布新法规和完善旧法规,其根本目的是打造投资者公平参与的市场环境。

第二,保证市场公正。有效和透明。保证市场公正、有效、透明和保护投资者利益是手段和目的的关系,主要是通过明确市场准则,规范上市公司、中介机构、基金和机构的市场行为来实现。法规的不断规范和日益严格的信息披露义务是保证市场公正、有效和透明的具体表现。

第三,减少系统性风险。我国证券市场已经逐步被看作是宏观的“晴雨表”,能够提前反映宏观经济的重大变化。因此,一方面我国证券市场要加速发展,另一方面也要特别注意证券市场的平稳性。

证券监管的主要包括:证券发行监管,即由监管机构依法对与证券发行有关的活动进行监管;证券交易监管,即主要对证券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监督证券交易所正确履行其各项职能,对证券交易所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违法违规活动进行处罚;上市公司监管重点是贯彻执行国家证券法规,规范上市公司及其关联人员在股票发行与交易中的行为,督促其按照法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经营机构和专业服务机构的监管,主要是对机构的设立进行审批,对机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对机构的经营业务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等;对投资者的监管,主要是监管证券市场的投资者依法进行投资活动,禁止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维护市场正常的交易秩序,保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

我国证券市场中的外汇管理

证券市场从诞生之日起就开始了对外开放。证券市场的开放离不开外汇管理政策的配套,以规范市场主体的外汇业务行为。2001年2月19日后,B股市场对境内居民投资者开放,证券市场中外汇管理政策就显得日益重要。根据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所作的承诺:“中国加入后3年内,允许外国证券公司设立合营,外资所占比例不超过33%.合营公司可以(不通过中方中介)从事以下业务:A股的承销、B股和H股、政府和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基金的发起。”2002年11月5日,国家允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证券市场,中国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由此翻开新的一页。国家外汇管理政策必须全方位配套,一方面为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和市场平稳运行服务,另一方面为满足外汇管理政策目标和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开放服务。

证券市场外汇管理的指导思想

证券市场外汇监管一方面应与我国证券市场的开放进程相适应,另一方面应与我国资本项目的开放顺序与步骤相适应。证券市场外汇管理的指导思想是:审慎监管、稳步推进。实现证券市场的外汇监管和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的有机结合,以防范短期资本冲击和资本外逃,维护涉外经济安全。

第一,审慎监管原则

对证券市场外汇监管属于监管范畴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金融监管的重要目标是实现金融稳定与经济安全,审慎监管原则是实现目标的重要手段。审慎监管重点一方面应放在市场主体的市场准入与退出的管理上,另一方面应放在证券业务的风险管理上。

第二,稳步推进原则

我国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的逐步放开在整体上还处在起步阶段。虽然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经济开放的广度和深度大大加强,但必须看到我国经济的整体规模和质量与发达国家还有较大的差距,承受外国短期资本冲击的能力还较弱。如果我们对证券市场的开放放得过宽、过快,势必一方面加大资本项目外汇管理难度,另一方面加剧资本流出速度,进而影响涉外经济安全。

第三,涉外经济安全至上原则

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与涉外经济安全相辅相成,保证涉外经济安全是证券市场开放的前提,稳步的证券市场开放可以增加涉外经济的安全性,关键是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内在关系。我国证券市场的开放在操作上必须坚持稳步推进的原则,一方面将资本流出入,特别是证券资本的流出入可能带来的冲击控制在国家整体承受能力之内,另一方面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的放开与外汇监管水平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证券市场外汇管理的制度框架与管理内容

在人民币资本项目完全可兑换还没有完全实现前,按照上述证券市场外汇监管指导思想,结合我国涉外经济现状,建议对我国证券市场外汇管理的制度框架和管理内容设计为:

第一,规范证券市场外汇管理政策。在推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管理制度后,近期应尽快规范B股市场外汇管理政策,管理内容包括对境内、境外投资者的投资资金账户和针对境内、境外投资者的B股交易清算账户实行分账户管理;对券商的自有资金账户和投资者保证金账户分开管理;对投资者的资金划转和清算资金划转进行规范。

第二,对证券市场的各类主体的外汇收支行为进行规范管理。近期主要体现为对证券公司的外汇业务进行规范。管理内容包括建立证券公司的外汇业务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对证券公司的外汇收支进行行为管理。中期主要体现为除对证券公司实施监管外,还对证券市场中的机构投资者的本外币兑换需求实施监管。

外汇市场发展篇9

除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外,各类全球性投资者诸如养老基金、共同基金、个人投资者和公司的财务部门也已成为包括芝加哥商品交易所在内的各交易所的客户。这些客户业已成为外汇市场创新的重要推动力,并将继续决定全球外汇市场的发展趋势。

二、客户是创新的驱动者

20世纪70~80年代,外汇市场客户对于交易的三大要求是:价格的品质(买卖价差小和流动性高)、价格的连续性(在市场剧烈波动时仍保持价格品质),以及定价的速度(客户希望在30秒内即通过电话获得银行或经纪人的报价)。

20世纪90年代,我们目睹了外汇期权市场的发展,该市场使用了成熟的实时计算机风险管理系统和全球指令传送体系。同时我们也见证了主要由路透和EBS提供的外汇电子经纪系统的扩张。这一时期外汇市场形成了一种重要的趋势,并已蔓延至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这就是创建一个更加迅速、低廉和安全的市场的趋势。从总体看,这是一种寻求更高的市场效率的强劲趋势,电讯、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则加速了这一发展趋势。

我将阐述我们认为对市场参与者具有推动作用的三类效率:成本效率、风险管理效率和资本信用效率。

(一)成本效率

20世纪90年代,一些大型的跨国银行建立了能为其全球分支机构的外汇期权投资组合提供24小时风险管理和定价服务的网络交易系统,这样一来,不但使人力资源成本下降,更重要的是使风险管理者能够受益于大数法则,因为投资组合的对冲服从概率分布模型。随着这些全球范围的投资组合的增长,跨国机构的收入流更加趋于可测。

这些网络化期权交易系统的演进,使得银行通过自动交易屏幕进行的期权销售面值总额可达500万美元。其结果是既提高了定价速度,又使销售人员和交易员更具效率。

到2000年,客户要求银行进一步简化交易程序。大多数投资者和跨国公司都享有在交易前指导其获得几个有竞争力的价格的特权。他们不希望有一些员工专门等在电话机旁边以从彼此竞争的银行那儿获得最佳价格。1996年,StateStreet银行开发了外汇交易联接系统(FXConnect),这是第一扇开启的“银行之门”。2000年,这扇大门对其他银行开放其平台,由此变成一个“多银行电子系统”,使买方客户能看到35家外汇交易银行提供的价格,并能够以这些价格执行交易。

与此类似,7家主要银行于2000年决定采用新兴的、相对低廉的互联网技术来解决竞价问题。他们联合推出了被称为“FXall”的互联网“多银行电子系统”。在FXall,所有7家银行和成员银行能在同一时间竞价,并能确保其客户通过竞争获得一个最好的价格。今天,FXall有43家银行为超过500家客户提供市场服务,这些客户每天的即期和远期互换交易将近160亿美元。这种趋势在诸如Currenex等私人拥有的系统里也同样存在。Currenex对银行间货币市场和外汇交易参与者而言就象一个网上交易所,交易者进行电子化报价,通过双边授信安排进行结算,并且享受到称之为“直通处理(straightthroughprocessing,STP)”的另一项提高交易效率的创新,STP使得交易在被执行的同时就能将情况报告给后台和风险控制系统。

2001年,芝加哥商品交易所也采取了降低客户成本的措施,同时把一天的交易时间延长到几乎24小时,在其Globex电子交易系统上,在技术上推出了专门满足外汇交易市场需求的撮合引擎。这一技术允许CME的银行客户、机构客户和公众通过使用一个标准的电子交易界面或连续不断地向CME进行报价的自动交易系统来执行交易。自动交易系统减少了差错风险,并能连续不断地以一定的速率报价,这比任何一个交易员更富有效率。CME还通过VPN(虚拟私人网络)提供互联网联接。为降低电信费用,有些客户已用每月仅需费450美元的VPN来代替每月要花费3500美元的T-1线路。

由于银行和交易所通过自动化技术降低了内部成本,他们对其客户就更具吸引力了。根据一个大型国际银行估计,在过去的十年里,他们每笔外汇交易的成本已经从13美元跌到1美元。

近期,CME也通过花旗银行和CLS银行联接了“持续联系结算”(CLS)来降低成本。比如,通过CME的CLS方案,一家银行先前为交割4000份欧元期货合约也许要支付1万美元的费用,但现在只需25美元。

总之,近期出现的外汇交易创新决定着未来潮流,这些创新包括:使用互联网以降低电信成本;使用“多银行电子系统”把多家银行的报价集中在一个屏幕上;使用自动交易系统以快速、连续执行交易以及利用STP减少后台和风险管理差错并降低处理成本。

所有这些都是重要的新趋势,并将为外汇交易市场下一轮的发展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二)风险管理效率

风险管理领域最重要的发展涉及为管理外汇交易期权投资组合而开发的实时风险管理模式以及外汇电子交易的发展。20世纪90年代初,O‘Connor&Associates与瑞士银行(SBC)合作为其系统内数以百计的外汇交易员和风险管理顾问安装了期权定价软件。在1993年SBC收购O’Connor时,这一软件升级为可供全球交易所和交易室及客户端使用的前台交易机制。客户获得期权价格的时间显著缩短,而且,银行的风险管理人员也能对全球的投资组合有一个实时的了解。

在路透和EBS交易平台上,即期外汇的电子经纪速度缩短为0.2秒左右,进一步提升了风险管理的效率。

2001年,CME在Globex上推出了一个一天23小时的外汇产品,使交易时间从2秒下降到不到0.2秒。CME同样允许自动交易系统进行指令输入,这种键入自动交易指令的功能是外汇交易的一个新趋势的开端,它使在CME进行自动化套利交易的银行将有可能进行外汇期权的自动交易。

几年来,风险管理效率方面的另一个重要创新是STP的发展,通过使用行业标准TOF软件,STP首先在路透交易系统上得以实现。今天,当即期交易在路透或EBS上执行时,他们不但被自动地发送到前台交易系统,同时被立即发送到了后台以便风险监测、支付结算和总帐更新。这一方面通过减少输入错误提高了操作效率,同时也通过允许银行的风险管理者实时掌握其全球外汇头寸,提高风险管理效率。

自动交易和STP将极大地提高银行交易组织的能力,并使其在未来几年里的支出持续减少。

(三)资本及信用效率

安然事件以后,外汇交易客户和他们的银行及投资银行正在寻找创造资本效率和减少对手风险的方法。各银行认为他们无法进行无限额无抵押的双边对手授信。现在,他们正在探索一些复合的解决方法

,类似于多年来由交易所提供的集中对手清算方法。这种复合解决方案已经在一级经纪业务中应用,在此情况下,银行同有其双边授信的客户进行交易,有时银行也进行EFP交易,通过把即期交易转换为期货交易的方式,将即期风险转化为交易所清算风险,由CME的清算部管理客户质押品并实施逐日盯盘。然而,多数一级经纪商自行制定客户的质押标准并实施逐日盯市。

近来,一级经纪业务在向EBS经纪系统或类似于FXall的多银行系统集中。在EBS系统,一级经纪银行把他们的高信用级别租给其客户—信用等级较低的银行。这种安排使得信用等级较低的银行能看到“内部价格”,每笔交易完成后,低信用等级银行除向EBS支付佣金外再向一级经纪银行支付一个差价。

另一个外汇交易信用领域的重要创新是CLS银行。数年来,49家主要交易银行投资于并支持CLS银行的发展,创造了一个在交割时即解决清算风险的方法,其目的是要避免“赫斯塔风险”。今天,CLS银行每天通过执行10万余份的支付指令进行1万亿美元的清算,尽管CLS银行尚处于发展初期,但已经在信用和支付效率方面显示出了优越性。

外汇市场发展篇10

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国金融市场上的外汇衍生产品日益丰富。但无论从交易规模还是发展速度上看,外汇衍生品的离岸市场都远远领先于在岸市场。由于离岸市场不受监管,交易价格不仅能反映人们对人民币汇率走势的未来预期,也有可能影响在岸市场的人民币价格,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可使我国遭受丧失人民币汇率定价权的威胁。同时,面对人民币衍生品在国际离岸市场上蓬勃发展的态势,积极推动人民币在岸衍生品市场的发展,争夺人民币汇率定价权已成为大势所趋。然而,人民币目前尚未实现完全自由化的汇率决定机制,降低了市场参与者进行人民币汇率投机、套利与套期保值的交易需求;而且资本项目下的自由兑换管制以及相应的结售汇制和实需原则,也极大地抑制了外汇衍生品市场的流动性和交易规模。因此,我们应如何积极推动外汇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呢?

纵观世界,不少国家都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从全球外汇衍生品市场的发展情况来看,有两种不同的演进方式:一是由市场主导,在强烈的避险动机、巨大的获利机会和成熟的市场主体的共同力量作用下,形成监管模式和交易品种都较为成熟的交易市场,如英、美等国;二是由政府主导,在国内市场发展动力不足或出现问题时,由政府法规和命令来引导外汇衍生品市场的走向,如我国和墨西哥在整个外汇衍生品市场的发展进程中,政府都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深入考察墨西哥和我国外汇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历史,可以发现,尽管市场背景和发展进程不尽相同,但墨西哥仍然为我国在何时开放投机需求、央行的作用、市场结构、市场影响以及离岸市场挑战的应对策略等五个方面,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借鉴。

一、墨西哥与我国的外汇衍生品市场发展路径比较

(一)墨西哥外汇衍生品市场的发展路径

墨西哥的外汇衍生品最早出现在离岸市场上。1972年,墨西哥在实行外汇管制和钉住美元汇率制度时,美国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首次推出的外汇期货就是墨西哥比索期货交易。但由于当时墨西哥比索严格钉住美元,两者之间的汇率几乎是固定的,因此比索期货并无太多炒作价值,交易量非常有限。1982年后,墨西哥在钉住美元的汇率制度下实施资本项目自由化,但这一政策组合具有无法调和的内在矛盾:开放的资本市场允许外资自由进出,而近乎固定的汇率则使比索的供求无法均衡。在通胀率高于美国、墨西哥比索高估和经常项目逆差的情况下,对墨西哥比索贬值的投机盛行。1985年10月,墨西哥中央银行被迫禁止墨西哥银行在芝加哥外汇期货市场上到期交割比索,比索期货市场停顿。在1985年至1994年比索大贬值前的10年间,墨西哥国内惟一存在的外汇市场只有银行间外汇保值市场。在此期间,墨西哥中央银行在这一市场上曾通过干预即期外汇交易来稳定汇率,也曾通过在银行间市场上卖出比索看跌期权来减少汇率波动。但此期间的墨西哥国内银行间的外汇保值市场,基本上为外汇现货交易。

20世纪90年代初,墨西哥比索钉住美元与资本项目自由化的内在矛盾日趋激化,许多投机者预测墨西哥比索将贬值,由此引发了大量墨西哥比索离岸NDF交易的出现。当时,许多货币经纪商加入了NDF市场,其经纪功能提高了NDF交易的效率和流动性,使得墨西哥比索离岸NDF成为当时世界上交易量最大的NDF交易。与此同时,国内外汇市场上的远期交易也开始出现。

1994年的金融危机和1995年的比索汇率自由浮动,给墨西哥外汇衍生品的发展带来了契机。墨西哥中央银行进行了一系列重要的监管改革,放开了投资境外外汇期货的管制,积极推动墨西哥比索/美元外汇市场的发展:1994年,墨西哥中央银行允许外国银行在墨西哥境内设立分行,以及墨西哥政府恢复CME的比索期货交易并允许该交易通过墨西哥清算系统结算。自此以后,CME的比索期货交易发展迅速。比索浮动后,墨西哥比索离岸NDF市场逐渐在CME的墨西哥比索期货的替代下,规模日渐缩小。国内的“货币保值”市场也被取消,远期交易则因需求日增而获得了大发展。1996年10月,墨西哥中央银行消除禁令,允许本国银行与国外金融机构进行远期产品的交易,进一步促进了远期产品市场的发展。接着,墨西哥中央银行相继推出期权、货币掉期等新的金融衍生品,并允许获得监管当局批准的金融机构在期货市场及OTC市场开展外汇期权业务(王宇等,2005)。1998年12月,墨西哥衍生品交易所(Mexican Derivative Exchange,MexDer)成立,美元/墨西哥比索期货成为墨西哥国内首只外汇期货。2005年,欧元/墨西哥比索期货开始在交易所内交易。2006年7月,美元期权上市。

这样,墨西哥比索的外汇衍生品市场目前大致可以分为在岸市场和离岸市场。在岸市场又由前述的OTC外汇衍生品市场(主要是银行间市场)和墨西哥衍生品交易所内的外汇期货期权构成;而OTC交易规模远大于场内交易规模。离岸市场则以CME的墨西哥比索期货和期货期权为主。从市场份额来看,在岸市场远远大于离岸市场,但CME的墨西哥比索场内衍生品交易又远大于墨西哥国内交易所的外汇衍生品规模。

(二)我国外汇衍生品市场的发展路径

在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银行就开始客户进行境外外汇期货、期权、互换等业务,开创了我国企业参与国际衍生品交易的先河。1992年6月,上海外汇调剂中心首次推出外汇期货交易,交易的外汇品种有美元、英镑、德国马克、日元和港币。1995年“3・27国债事件”导致国债期货市场倒闭,整个衍生品市场陷入停滞,直到1998年可转债的发行才稍有起色。2004年2月,我国开始实施《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这是我国第一部针对金融衍生品的监管法规。该《办法》从市场准入、内控机制、风险管理、处罚措施等方面,对我国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进行了总体规范。

2005年8月10日之前,中国外汇衍生品品种主要包括:人民币与外汇间的衍生品交易即远期结售汇交易、外汇间衍生品交易和离岸NDF交易。2005年8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推出了促进银行间外汇市场发展的重要举措,其中包括允许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开展远期外汇交易,并允许具备一定资格的市场主体开展掉期交易。除此之外,还有人民币无本金交割期权(NDO)、掉期(NDS)、与NDF挂钩的存款、人民币结构

性票据等多个交易品种。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上半年,我国在岸银行间人民币外汇远期和掉期交易的成交金额仅为1440.44亿美元,而同期人民币离岸NDF的成交规模却高达7500亿美元左右。

人民币外汇衍生品在岸与离岸市场的这一规模差异深受各界关注。NDF全称为Non-deliverable Forward,是指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其最重要特征在于NDF远期合约到期时,由于存在货币自由兑换的限制而无法进行本金交割,只能采用一种可自由兑换货币进行净额结算。而一国正规外汇远期市场中的远期合约,由于符合政策规定,到期时可以进行货币兑换。例如,在境外离岸市场上交易的人民币/美元NDF合约到期时,就统一采用美元进行净额结算,以规避人民币不可自由兑换的限制;而在岸银行间人民币/美元远期合约到期时,则因符合外管局规定,可以进行美元与人民币之间的兑换。NDF市场通常位于离岸市场上,不受监管与约束,主要由希望规避外汇制度约束的国际交易者组成。

无论从金融市场机理还是国际经验来看,由于交易的低成本、便利性和灵活性,当一国货币的远期市场比较发达时,市场信息往往先在远期市场上体现而后传导至即期市场,远期市场成为引领即期价格的定价中心和波动来源。从人民币外汇衍生品市场的现状来看,显然位于离岸市场、不受监管的NDF市场相对发达、影响较大,从而存在NDF引领人民币即期汇率走势以及在一定程度上丧失人民币汇率定价权的可能。2006年8月,CME推出人民币期货期权交易,也表明了其看好人民币衍生产品的市场前景。

由两国外汇衍生品市场的发展进程,可以看出其中的不同之处,但也有值得借鉴的地方。作为一个新兴市场国家,墨西哥经历了从固定汇率到自由浮动汇率制度的转变,经历了资本项目自由化的冲击;墨西哥外汇衍生品市场的发展与其汇率制度的变迁,和金融危机的演变有着密切的联系;墨西哥金融管理当局在其外汇市场的开放及衍生产品的发展中,在市场监管、交易所发展和应对离岸市场冲击等方面都发挥着主导作用。而我国目前正处于由固定汇率向浮动汇率制度的过渡阶段,各种外汇衍生品的推出和外汇交易制度的放开,也与汇率制度的变迁紧密相关。此外,墨西哥的外汇衍生品在岸市场曾受到离岸NDF市场的威胁,这与我国目前的情况极为相似。因此,考察墨西哥外汇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和变迁,可以获得很多有益的借鉴。

二、墨西哥外汇衍生品市场对我国的经验借鉴

(一)对外汇衍生品的影响分析

1.外汇衍生产品与即期汇率的关系

1998年,Christian Jochum和Laura Kodres就新兴市场国家外汇期货交易对现货市场的影响进行了研究。他们运用1995年4月25日到1997年4月4日的数据,分析了CME的墨西哥比索期货价格与比索现货汇率的关系,发现墨西哥比索期货的交易降低了现货市场的波动性,使得现货市场更加平稳;同时方差分解结果也表明,墨西哥比索现货市场的波动主要来源于现货市场自身而非源于期货市场。另外,他们还发现墨西哥比索期货市场对信息的反应速度要快于现货市场,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央银行对期货市场的干预一定会降低现货市场的波动。本文认为,虽然单凭一些特定期间和特定方法的研究结果,并不能完全描绘外汇衍生品市场对即期汇率的影响,但至少可以得出结论:外汇衍生品交易并不一定会对即期汇率产生显著的不利影响。

但是,衍生产品始终是一把双刃剑。在汇率市场化的正常情况下,外汇衍生品通常不会增大汇率的波动;但在宏观经济和政策面存在问题、发生金融危机时,外汇衍生品的交易通常会助长投机,成为金融危机的导火索之一。如墨西哥20世纪90年代初离岸市场和国内外汇市场上的投机资金大量抛空比索,对比索汇率造成极大压力,是导致1994年比索恶性贬值以及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之一。

2.外汇衍生品市场与宏观经济的关系

理论界普遍认为,在过去的10-15年间,衍生品的推出对促进国际资本流动发挥了极大的作用(Peter,1998;Dodd,2001)。单就外汇衍生品的发展而言,它的推出为国际资本流动提供了规避汇率风险的重要渠道,因此能有效地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从宏观经济基本面来看,墨西哥外汇衍生品市场推出以来,并无证据表明其具有显著的不利影响。1998年,在国际金融市场动荡等不利因素的冲击下,墨西哥政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实现经济增长4.8%。2000年墨西哥经济增长高达6.9%,居拉美国家首位。2001年受美国经济减速和石油价格波动影响,经济负增长0.3%,但宏观经济总体保持稳定,金融市场监控有序。摆脱金融危机之后,墨西哥的GDP一直按照比较稳定的速度增长,FDI一直处于较平稳或增长的状态,外汇储备也在逐年增加。此外,1996-1999年墨西哥的通货膨胀率分别为27.7%、15.7%和18.6%,而近年来墨西哥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以控制通胀为目标,将通胀率维持在4%左右。所有迹象均表明,墨西哥外汇衍生品交易并未对宏观经济产生不利的影响。相反,宏观经济状况的改善为外汇衍生品市场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而在国内市场,自央行于2005年8月推出促进外汇市场发展的各项措施以来,总体上我国的宏观经济运行保持在相当稳健的水平上,经济增长、物价和外贸形势都相当良好,如2006年GDP增长达到10.6%,外贸顺差达到1770亿美元(王元龙,2007)。这也说明宏观经济与外汇衍生品市场的发展是相辅相成的。

(二)在固定或钉住汇率制度下不宜开放外汇衍生品的投机需求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管理浮动汇率制度,同时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不可自由兑换,因而在外汇市场中实行实需原则,不允许基于投机需求的外汇交易。而要推动外汇衍生品市场的深入发展,汇率形成机制的进一步市场化、资本项目自由化和放开投机需求都是必需的步骤。但其中的先后顺序是非常重要的,次序不当可能造成难以挽回的不良影响。墨西哥的经验向我们表明,在固定或钉住汇率制度下不宜开放外汇衍生品的投机需求。

在固定或钉住汇率制度下,汇率常常偏离其均衡价格。此时如果放开国内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投机需求,必然对固定或钉住汇率产生冲击。特别是像墨西哥这样先实现资本项目自由化,后推行汇率市场化的国家,开放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投机需求必将导致致命的结果。因为外汇现货与衍生品之间的套利行为必然对现货汇率造成巨大压力。这也正是为什么在实行钉住汇率期间,尽管墨西哥比索的离岸衍生品交易非常活跃,墨西哥中央银行仍然抑制国内外汇衍生品市场的发展,直到1994年墨西哥比索汇率自由浮动。据此本文认为,开放国内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投机需求,推动更多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发展,应该以汇率的市场化作为基

础,否则将对中央银行维护汇率水平造成极大的压力。

2007年,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对在CME交易墨西哥比索期货的投资者进行了调查,分别统计了1999年以来交易的套期保值头寸和投机头寸。图1是调查结果的一个反应,其左纵轴是投机头寸的变化,右纵轴是比索汇率的变化。虽然图1仅对离岸外汇期货投机头寸与汇率变化的关系做了一个初步的分析,但的确向我们揭示了外汇衍生品市场上的投机头寸和汇率的变动是高度相关的。

(三)外汇衍生品市场结构应以OTC市场中的外汇远期和掉期为主

在我国外汇衍生品市场的发展规划中,存在一些与市场结构有关的问题,包括应以OTC市场还是以场内市场为主、具体应以何种外汇衍生品为主、发展路径如何选取等。从市场整体结构来看,墨西哥外汇衍生品市场中最重要的是OTC市场,这与世界各国的经验都是一致的,是由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市场需求天然决定的。从发展路径来看,墨西哥外汇衍生品市场基本经历了从简单产品到复杂产品、从初级市场到高级市场的渐进过程,这同时也是大多数新兴市场国家的发展经验。从产品结构来看,在墨西哥比索衍生品的OTC市场中,市场份额最大的是外汇掉期,其后依次是外汇远期、外汇期权和货币互换;在交易所市场中,主要是外汇期货,而外汇期权交易量很小。这与其他国家的经验也很相似。我国在发展外汇衍生品市场中,也应当把外汇掉期与外汇远期市场建设作为重点。

(四)墨西哥中央银行在外汇衍生品市场发展中的作用与监管经验

墨西哥的外汇衍生品市场是相对发达的,墨西哥中央银行在这个市场的发展和监管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并在一定程度上发挥着主导作用。这对我国很有借鉴意义。 从外汇衍生品市场的发展来看,墨西哥中央银行起到了控制发展节奏的重要作用。在1995年墨西哥比索汇率自由浮动以前,墨西哥中央银行抑制了国内外汇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并对CME市场上的比索期货和离岸NDF的投机交易采取了一定的限制政策;汇率自由浮动之后,墨西哥中央银行转而积极推动外汇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包括放开境外外汇期货的投资限制,推动远期市场的发展,推出OTC市场上的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衍生产品,推出外汇期货和交易所外汇期权等。

而墨西哥对外汇衍生品的监管是由中央银行负责的。墨西哥中央银行至今仍对参与OTC外汇衍生品市场的交易者实行严格的审查和监管,其主要标准为机构的信用等级。只有得到监管当局批准的银行、交易商、经纪商、其他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才能进入这个市场。在具体的风险管理方面,墨西哥中央银行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来防范市场风险,例如建立有关外汇风险敞口的主要框架,要求包括商业银行和经纪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必须遵守,并规定了机构可以投资的产品和市场以及外汇风险敞口;同时还对金融机构提出了流动性要求等。在具体监管方式上,墨西哥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实行较为严格的在线监管,即要求从事外汇交易的金融机构必须通过电子方式报送逐笔交易信息。报送的内容包括进入国内银行资产负债表的每笔交易的产品类别、交易对手、交易币种和交易量。中央银行如要了解市场趋势,主要通过交易数据,并随时与商业银行沟通了解市场情况。由于数据涉及商业银行客户资料,墨西哥中央银行承诺每日销毁有关数据。

从以上可以看出,在比索自由浮动和推出外汇衍生品之后,墨西哥中央银行对外汇衍生品市场虽然实行较为严密的监管,但更多地还是通过对交易信息的收集与观察,通过对交易者风险管理制度的建设来实现。这种做法是比较值得借鉴的。

(五)离岸外汇衍生品市场的应对策略应以疏导为主

墨西哥中央银行对离岸外汇衍生品采取的不同策略,对于我国很有借鉴意义。

对于CME的比索期货,在钉住汇率的情况下,墨西哥中央银行曾一度禁止墨西哥银行交割到期的比索期货,使其基本停顿;但到了1995年,在资本项目自由化和汇率市场化的背景下,墨西哥中央银行恢复比索期货交易并允许该交易通过墨西哥的清算系统结算,放开了投资境外外汇期货的管制,实际上可以看作是对其持鼓励态度。

对于离岸NDF,墨西哥中央银行在20世纪90年代初允许国内银行参与离岸NDF交易,试图通过在岸化将其更多地纳入监管。1994年金融危机以后,资本项目的自由化与浮动汇率制的政策组合,使得NDF的交易需求自然消失;与此同时,墨西哥中央银行通过大力发展国内OTC市场与场内交易市场,将对汇率风险管理、套利和投机需求引导到国内OTC和交易所市场中来,从而纳入中央银行监管的范畴,在岸和离岸NDF交易规模日渐缩小乃至消失。

从以上分析中可以看到,在宏观经济与政策面因素导致离岸市场的交易尤其是投机交易盛行时,在制度因素无法完全改变的条件下,离岸市场在岸化等策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但无法根本消除离岸市场的负面影响。最根本的措施是汇率市场化和资本项目自由化。同时,墨西哥中央银行的应对策略以疏导为主,如CME的墨西哥比索期货交易虽属离岸市场,但其属于场内交易,交割通过墨西哥中央银行的清算系统进行;墨西哥OTC与交易所的外汇衍生品市场均在中央银行的监管之下。这样的举措,实际上是将外汇衍生品交易基本都纳入中央银行的监管范畴,是比较合理有效的政策措施,值得我们借鉴。

外汇市场发展篇11

1、韩国离岸NDF市场的发展历程简介

韩元离岸衍生品交易开始于1996年,当时韩国国内已有以实需为原则的韩元远期交易,但由于资本管制、汇率制度等的方面原因,相关交易并不活跃。随着外汇交易自由化改革的不断深入,韩国的境内金融机构和非居民于1999年4月获许投资韩元离岸NDF交易,这意味着韩元的离岸NDF市场通过韩国银行与韩国国内的外汇远期、即期交易实现了融通,韩元离岸市场的交易量开始迅猛增长,离岸NDF汇率对在岸即期汇率的影响日益明显。

2003年9月之后,由于美国奉行弱势美元政策,导致韩元面临较大的升值压力。韩国政府为了应对这一危机,对外汇市场进行了强势干预,韩元在岸汇率持续走低。与之相对应,基于对韩元升值的预期,离岸远期汇率一路走高,且韩国国内银行与非居民之间的日均交易量较2002年增加一倍、猛增至13.4亿元。2004年初,针对离岸市场的过度投机和外汇市场的激烈震荡,韩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限制国内银行参与韩元离岸市场交易,防止了过度购入离岸美元导致韩元在离岸市场汇率进一步走高。2004年2月以后,随着韩元升值预期的减弱,国外投资者的投机意愿大幅降低,韩国政府开始逐步放松并于当年4月最终取消了相关限制措施。目前,韩元NDF是全球交易量最大、市场深度最好的离岸远期投资品种之一。

2、韩国发展离岸远期汇率市场的经验

(1)市场化程度最高的NDF市场主导货币定价权。通常认为,离岸NDF市场是货币不可自由兑换、资本项目未放开的产物,例如澳大利亚在推行金融自由化后,澳元离岸NDF市场在8个月内就消失了,但韩国在推行金融自由化和资本项目可兑换后,离岸NDF市场和离岸NDF汇率仍然存在,并在价格发现中起到很重要的作用。究其原因,一方面由于韩国的资本开放仍不完全、政府对韩元汇率有一定干预;另一方面NDF市场参与者以国际游资为主,投机和套利动机很强,市场对信息的消化和传递都非常快,保证了NDF市场成为引领在岸即期汇率的信号市场,对韩元即期汇率产生重要影响。

(2)对境内机构开放NDF市场,有利于离岸远期汇率价格发现信息的传递。从韩国1999年对境内开放NDF市场的效果看,有效地将国际上韩元的价格信息传递到国内市场,起到了融通国内外市场的作用。Chung(2000)研究发现,随着离岸韩元NDF市场对国内的开放,离岸交易量的不断上升,在岸市场的流动性也显著增强,离岸市场的信息能更为迅速和有效地传递到即期市场;Rhee(2005)也得到了类似的结论,发现自韩国离岸市场放开后,韩元离岸远期市场对韩元/美元的影响力越来越强。

(3)发展离岸远期汇率市场长期不会对即期市场产生负面影响,但短期内却容易导致即期市场的剧烈震荡。根据Rhee(2005)的统计(见表1),韩元汇率自由浮动后,即期汇率的日间波动大约是汇率自由浮动之前的两倍,但如果以1999年韩国国内远期外汇交易放开实需要求、允许境内机构参与NDF交易为界,长期并无显著变动证明外汇市场的波动性增大。然而从短期来看,2003年底至2004年初,市场对韩元的升值预期与韩国政府的稳定汇率形成强烈冲突,离岸市场成为国际热钱投机的重要工具,并经韩国银行传递至国内,造成韩元境内即期市场的动荡,成为市场不稳定的源头。

二、日本离岸远期汇率市场

1、日本离岸衍生品市场的发展情况

(1)日元离岸市场发展情况的简介

从日元衍生品发展历程看,自20世纪70年代日本开始推行资本项目自由化起,日元即进入国际市场,但由于当时日本的外汇管制还较严,交易量较小,日元境外存量仅为300亿美元。随着20世纪80年代日元国际化的推进,日元离岸远期汇率交易规模开始不断扩大,1984年日本进一步开放资本项目、取消远期外汇交易的实需原则和1985年日元汇率开始自由浮动,对离岸日元交易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1986至1989年日本政府进行了一系列金融自由化改革,内容包括设立东京离岸市场、国外金融远期交易(私人账户)自由化、国外金融期货(私人帐户)自由化、居民国外存款自由化等,有效提高了日元的国际化程度,日元离岸市场开始蓬勃发展,据国际清算银行统计,2010年日元外汇交易72%发生在离岸市场。

(2)东京离岸市场(Japan Offshore Market,JOM)的设立

东京离岸市场是日元国际化的一项重要措施,成立于1986年12月1日,开业时经大藏省批准,共有181家外汇银行参加,成立的主要目的是吸引在欧洲交易的欧洲日元。东京离岸市场自开设后发展迅速,到1988年年底余额已超过纽约、香港和新加坡,成为位列伦敦之后的第二大离岸市场。根据日本大藏省统计,截至2008年4月底,JOM市场余额为63.8万亿日元。

(3)日元离岸远期汇率信息向在岸即期的传导机制

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日本国内有着严格的外汇管制措施,离岸市场的日元衍生品汇率对在岸即期汇率影响较弱。随着日本推行金融自由化和货币国际化之后,虽然日本依然奉行在岸市场、离岸市场严格分离的原则,希望减少国际市场对在岸市场的影响,但由于金融自由化改革使这种分离变得毫无意义。日元离岸资金大规模借道香港市场迂回流回日本本国,据测算,日元离岸资金流回国内的比例占东京离岸市场资金总量的55%以上。由于日元存在实际上从离岸市场流入日本在岸市场的渠道,导致离岸市场与在岸市场之间存在套利通道,在岸市场的利率和汇率变动与离岸市场相关度很高。在1998年废除日元管制后,日元外汇市场成为全球最自由的市场之一,离岸外汇市场和在岸外汇市场进一步融合。

2、日元国际化过程中的外汇远期市场冲击

日元在岸远期外汇开创于1950年,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远期交易必须以实需为原则,保证了日本市场的稳定运行,为日本积累外汇储备、改善国际收支、抑制投机和稳定汇率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1970年,日本成为贸易顺差国,自此美日之间贸易摩擦不断升级,日元面临很大的升值压力。1984年4月,在日本国内金融体制尚较为封闭和落后的前提下,日本废止了远期外汇交易的实需原则,5月取消了日元兑换限制。金融自由化措施在日元升值的背景下,对日元远期市场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大量的投机资本通过各种渠道涌入日元离岸衍生品市场豪赌日元升值,日元衍生品日交易量在1984年5月底至10月中旬5个月的时间里,由2700亿日元剧增至15000亿日元,并在1986年达到至52000亿日元。在远期市场的疯狂炒作下,日元即期汇率不断升值,在1986年4月突破1美元兑160日元,1987年1月升值到150日元,并最高达到1美元兑79日元,远远超过了实体经济的承受能力,日元流动性泛滥,制造业转移境外,最终导致了金融体系的崩溃和经济陷入长期停滞。

3、日本发展离岸远期汇率市场的经验

(1)离岸远期汇率市场功能的发挥,有赖于离岸市场广度和深度的加强。随着日元国际化的推行,特别是在东京离岸市场建立之后,离岸日元规模开始急剧放大,对日元的定价功能也越来越显著。从学者研究的结果来看,日元离岸外汇市场由于交易量、市场自由度均高于在岸市场,离岸远期汇率在日元的价格发现中起到主要作用。因此,在国内市场存在外汇管制的情况下,离岸市场是否能真正发挥价格发现功能,取决于市场规模大小和交易自由化程度。

(2)加强离岸市场与在岸市场之间的联系,有利于离岸市场价格发现功能与在岸市场之间的传导。从日本金融自由化有利的一面来看,在日本在岸市场与离岸市场存在持续的资金流动后,离岸市场对汇率的价格发现通过一定资金流动能传递到在岸市场上,有效促进在岸市场汇率向市场化方向发展。

(3)在货币存在升值预期时,离岸外汇市场有可能对在岸市场造成致命冲击。从日本离岸市场远期汇率对在岸市场的冲击可以发现,在存在升值预期的情况下,如果贸然向境外开放外汇市场、放松对外汇交易实需原则的要求,投机资本会大量涌入,而离岸远期在游资的操作下会对进一步加剧这一趋势,最终导致在岸金融市场的混乱。

三、政策建议

综上所述,为了进一步发挥人民币离岸远期市场功能,稳步推进境内人民币汇率市场化改革,避免汇率风险给我国经济带来的严重冲击,提出如下建议:

1、扩大香港人民币远期的交易规模,促进香港人民币远期市场的发展。一是加大培育香港人民币离岸市场力度,当前由于香港人民币离岸市场规模较小,造成离岸远期汇率的稳定性不强、极易受到国际游资的炒作和控制,因此扩大香港人民币离岸市场规模是保证离岸外汇交易稳定性的基础;二是鼓励更多的市场交易者参与香港离岸人民币远期市场,增加市场的流动性;三是丰富外汇衍生品品种,加快人民币离岸掉期、期货等外汇衍生品的开发,增加离岸外汇远期市场的广度和深度。

2、逐步放松国内投资者进入离岸NDF市场的管制,进一步畅通境外离岸市场对人民币汇率的价格发现传导渠道。在目前资本项目尚存在管制、境内机构直接进入香港离岸人民币远期市场可行性较低的情况下,建议适机放开对境内机构进入人民币离岸NDF市场的限制,充分发挥离岸NDF市场在价格发现上的优势,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建立离岸市场与在岸市场之间价格信息的传导渠道。

3、有序推进人民币离岸远期汇率市场与在岸即期汇率市场之间价格信息传导渠道的建立,把握开放汇率市场的节奏,不宜贸然放开境内外汇交易的实需原则,防范汇率冲击风险。

参考文献:

[1]陈蓉,杨伟,郑振龙:韩圆NDF市场发展的深层思考及对我国的经验借鉴.财经问题研究,2009.7

[2]陈晖:日元国际化的经验与教训.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

[3]李晓,上川孝夫:人民币、日元与亚洲货币合作-中日学者的对话.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

[4]郑振龙,陈蓉,陈淼鑫,邓戈威:外汇衍生市场:国际经验与借鉴.北京:科学出版社,2008

外汇市场发展篇12

【论文摘要】 我国外汇衍生品市场经过几年的发展已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是,和发达国家的外汇衍生品市场相比,我国外汇衍生品市场的交易规模较小,交易品种较少,市场主体还不够丰富等。因此,有必要采取各种措施进一步发展外汇衍生品市场。 【论文关键词】 外汇衍生品市场远期结售汇外汇期货外汇期权 中国汇率改革成功推行一周年之际,美国的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正式推出了人民币/美元(RMB)、人民币/欧元(RME)、人民币/日元(RMY)的期货和期权交易。本文认为,美国要趁中国汇改后人民币国际货币地位飙升之机,有步骤地将人民币纳入其所主导的国际货币体系之中,利用强势汇率政策以解其国内经济燃眉之急。因此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趁美国人民币离岸市场尚不发达之时,尽快完善我国的汇率衍生品市场,包括加速推进远期外汇市场发展,以及建立外汇期货市场,将人民币汇率定价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一、发展外汇衍生品市场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1.发展和完善外汇衍生品市场的必要性 我国加入WTO以后,国内市场日益开放,经济全球化对我国企业的影响越来越深入,越来越多的企业涉足国际业务,客观上需要包括套期保值、风险控制、外汇理财、外汇投机等在内的一系列金融服务。2005年7月21日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后,人民币汇率波动的幅度扩大,国内经济主体要求外汇市场提供更多、更好的汇率避险工具。商业银行以改善公司治理结构为主要内容的改革进程不断加快,其风险敞口管理的目标也需要外汇衍生品来实现。由此可见,大力发展外汇衍生品市场显得非常有必要。 2.发展外汇衍生品市场的可行性 第一,相应的法律法规开始建立和完善。1997年1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远期结售汇业务暂行管理办法》后,远期结售汇业务便开始操办;2003年11月,银监会制订了《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已于2011年2月4日实施;2011年10月1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扩大远期结售汇业务试点的通知》,进一步扩大了远期结售汇试点银行的范围;2005年8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扩大外汇指定银行对客户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开办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201号);2005年8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快发展外汇市场有关问题通知》(银发(2005)202号),正式提出要扩大外汇市场交易主体、增加外汇市场询价交易方式和开办银行间远期交易。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我国外汇衍生产品市场的规范和健康发展;第二,具有一定外汇衍生产品交易能力的机构投资者已经出现,市场参与者分析风险、识别风险和承担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我国部分银行通过开展国际外汇衍生产品交易和推出多样化的外汇理财服务,无论在衍生产品的定价、风险管理,还是内控制度等方面都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已具备了开办衍生品业务的能力;第三,我国利率、汇率市场化的程度不断提高。虽然目前我国利率、汇率还未完全实现市场化,但经过多年的改革,它们的市场化程度在不断提高,特别是近几年利率、汇率市场化的步伐逐步加快,相信它们不会阻碍外汇衍生品市场的发展。 二、我国外汇衍生品市场存在的问题 与国际上成熟发达的外汇市场相比,中国外汇市场发展尚不充分,突出表现在外汇市场深度和广度有限,市场功能未能充分发挥,其实这在很大程度上应归结为外汇衍生品市场发展的不成熟和不完善。 1.交易品种不断增加,但还不够完善 目前,我国外汇衍生品种主要包括:人民币与外汇间的衍生品即远期结售汇交易、外汇间衍生品交易、离岸人民币无本金交割远期汇率交易(NDF)、银行间远期交易和掉期交易。远期结售汇交易主要表现为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交易,是最先开展的一项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于1997年4月由中国银行首先进行,之后其他三家国有银行加入进来,2011年又吸收了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和中信银行,发展到现在已具有一定的规模,但该项业务产品基本上还是寡头垄断,供给不足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该项业务的发展。同时,由于国内银行报价的不合理,其买卖点差大大超过境外NDF的买卖点差,从而让企业觉得利用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的成本太高,导致需求也不足。总之,远期结售汇市场的市场化化程度不高,交易量较小;外汇间衍生品交易主要表现为银行对个人和企业的零售、代 理交易,银行提供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服务主要是通过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运作来完成的; NDF是从1996年开始出现于新加坡,目前新加坡和我国香港是人民币NDF交易的主要市场,主要的交易者是那些在中国有大量人民币收入的跨国公司,他们通过NDF来规避人民币收入和利润的汇率风险,国内一般的企业和机构是不可能进行NDF交易的;银行间远期交易和掉期交易于2005年8月开始,交易还不活跃。国际外汇市场上普遍存在的外汇期货及外汇期权等交易品种缺乏,不能为我国汇率市场化改革提供有效的市场保障。 2.交易量还不够大 由于我国外汇衍生品市场还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各品种的交易量都不够大。如远期结售汇交易,历经几年发展已具有一定规模,但我国境内人民币远期的成交金额在2003年时仍不足90亿美元,仅为贸易总额的1.06%,2004、2005年不足贸易总额的1.3%,而国际上相应的比例则高达150%。以最早开展远期结售汇交易且交易量最大的中国银行为例,2000年、2001年和2002年远期结售汇交易额分别为115亿美元、86亿美元和43亿美元,而对应年份的即期结售汇交易额分别为1315亿美元、1521亿美元和1918亿美元,远期结售汇交易量不足即期结售汇交易量的十分之一。再如2005年8月15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正式推出银行间远期外汇交易品种,当天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只成交了2笔美元/人民币远期交易,期限分别为1个月和1年,当天再无其他银行达成交易;发展近一年后,也仍然没有大的起色,2006年前两季度成交金额分别相当于4.3亿美元和9亿美元,而境外NDF2005年交易金额已高达2500亿美元。 3.市场参与主体较少 目前能进入外汇衍生品市场进行交易的主要是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及外资银行在中国的分行等银行类金融机构,很多非银行金融机构、大型机构投资者和大型企业都未能进入外汇衍生品市场。比如远期结售汇业务在2005年前只有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三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能做,从而导致该项业务产品处于寡头垄断的状态,供给不足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此项业务的发展。市场主体种类的缺乏和数量的微小,导致了市场交易的不活跃。 4.未形成有一定代表性和权威性的地区定价中心 在我国外汇间衍生品交易中,银行是客户在国际金融市场进行交易,对于银行自身的外汇资产,也是通过国际金融市场进行风险管理,我国银行在世界主要国际金融中心只是扮演参与者的角色,中国未形成有一定代表性和权威性的地区定价中心,这与中国经济规模和影响力是不相符合的。 三、发展外汇衍生品市场的对策 为充分发挥外汇市场在汇率发现、资源配置和风险管理中的作用,我们应采取一系列措施发展外汇衍生品市场,以加大市场深度,扩展市场广度,增加透明度,提高流动性。 1.建立健全法律法规 要发展外汇衍生品市场,法律法规是不可缺少的。目前,相关部门已出台一些,但还不够完善,需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另外,要及时调整外汇衍生品市场发展中需要的配套政策,逐步健全对外汇衍生品市场的监管法律框架体系,避免出现市场缺乏效率,或者市场缺乏稳定性的结果。银行同业协会或主要的交易商应发起制定适合中国法律环境的类似国际互换及衍生工具协会(ISDA)所制定的标准化法律文本协议,避免衍生交易的法律风险。 2.在交易品种方面,要不断完善即期外汇市场, 重点发展人民币与外汇间的远期交易,适时推出人民币与外汇期货、期权交易 第一,不断完善即期外汇市场,为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即期外汇市场是外汇衍生品市场的基础,即期外汇市场发展是否完善,直接影响到外汇衍生品市场的运行状况。要进一步完善即期外汇市场,应在以下方面进行改进:首先,逐步放松对银行即期外汇交易的头寸限额等各种限制,使其能够根据自身需要决定持有外汇头寸的规模,以及进行保值或投资的行为;其次,逐步放松对市场主体参与即期外汇交易的限制,从“真实需求”原则过度到“自由”原则,逐步允许投资目的参与即期外汇交易,从而扩大市场交易规模,提高市场流动性。 第二,重点发展人民币与外汇间的远期交易,特别要积极发展掉期交易。在人民币与外汇间的远期交易中,在不断完善远期结售汇交易的基础上,要重视银行与银行间及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远期交易,以增加市场的交易规模和市场化程度。在远期外汇交易中,掉期交易占有非常重 要的地位。掉期交易可以看作一笔即期(或近期)与一笔远期交易的组合,其交易成本低,是银行常用的对敞口头寸进行套期保值的一种方式,并且也可使用掉期交易进行抛补套利活动(即期买入收益率较高的货币卖出收益率较低的货币,同时卖出收益率较高货币的远期买入收益率较低货币的远期),这对于促使利率与汇率保持利率平价关系具有积极作用,对远期外汇的定价具有指导作用。要积极发展掉期交易,可首先允许银行利用掉期交易进行抛补套利活动,在增加银行利用外汇市场获利机会的同时能够促进即期汇率、远期汇率和国内外利率间的合理性;另外要尽快引入掉期交易的做市商制度,增加市场流动性。因为掉期交易承担风险较低,做市商可以持有比即期市场做市商更高的头寸水平,因而掉期交易的做市商不必频繁的入市交易冲抵头寸来回避所持头寸的汇率风险,相应地交易成本就比较低,做市商的报价相对于即期市场做市商来说对客户更具有吸引力。 第三,适时推出人民币外汇期货、期权交易。在汇率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汇率形成机制更加趋于市场化的情况下,适时推出人民币外汇期货、期权,具有特殊的战略意义。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已于2006年8月28日正式推出了人民币/美元、人民币/欧元、人民币/日元的期货和期权交易,现在已到了推出人民币外汇期货交易的时机,从而较好地掌握人民币的定价权。 3.探索增加新的交易主体和扩大交易主体数量 应不断吸收更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和大型非金融企业进入外汇市场,同时研究允许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QFII)参与,从而为市场注入新鲜的血液,活跃外汇市场上的交易。 4.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步伐,进一步增强汇率弹性,为外汇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创造有利的环境 加快利率市场化步伐,进一步增强汇率弹性,放松资本管制,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加快商业银行改革,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为外汇衍生产品市场的发展创造有利的环境。我们一定要利用外汇衍生品市场与利率市场化、汇率市场化和资本项目开放之间的互动关系,通过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步伐和进一步增强汇率的弹性来促进外汇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和资本项目的开放。 外汇衍生品市场的发展要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既需要国家各种宏观政策、法律法规的支持,也需要微观环境的配合,比如微观经济主体应从忽视和被动规避风险转为主动防范风险,加强对汇率风险的认识和防范意识,增加对避险工具的需求等。因此,需要各方面紧密配合,共同来促进外汇衍生品市场的发展。

外汇市场发展篇13

理论上说,外汇市场是外汇买卖的交易场所或交易网络,其存在的前提是外汇资源的市场化配置,即拥有外汇的卖者和买者,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实行统收统支的外汇管理体制,一切外汇收入必须出售给国家,一切外汇支出都要由国家计划安排,因而不存在外汇的买者和卖者,也就不存在外汇市场,统收统支的外汇管理体制虽是当时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和外贸的国家垄断体制相适应的产物,也是当时我国对外贸易规模较小,外汇收支数额不大的情况下保证外汇收支平衡和人民币汇率基本稳定的必然要求。而外汇市场从萌芽到逐步完善,也正是改革开放背景下我国开放型市场经济逐步建立和完善的客观要求。

一、改革开放的探索与中国外汇市场的萌芽:外汇调剂市场阶段(1980-1993年)

1978年12月18日,作为中国经济发展重大转折点的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从此,推进对外开放、实行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进入探索实施阶段,客观上为外汇市场的萌芽创造了条件。历史地看,外汇调剂市场的发展满足了当时改革开放起步阶段的需要,对于整个外汇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具有奠基性的意义。严格来说,外汇调剂市场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外汇市场,只是不同市场主体之间的外汇使用权的有偿转让,只能说是一种外汇市场的萌芽。由于客观经济环境的限制和外汇调剂市场本身所具有的缺陷,外汇调剂市场所带来的弊端也是非常明显的,如行政计划调度外汇降低了外汇资源的配置效率;严格的管制难以调动创汇单位扩大外汇收入的积极性,也使我国长期难以改变以初级产品出口为主的格局;外汇资源的非市场化配置使企业不能根据市场供求变化进行经营活动,应变能力差;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也容易扭曲人民币汇率的形成机制,等等。随着开放型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这些缺陷的存在日益制约着外汇市场自身的发育,从而在客观上为外汇调剂市场在新的发展阶段进一步向比较规范的外汇市场发展提出了要求。(一)外汇调剂市场的萌芽与起步(1980-1985年)

随着改革开放探索的不断深入,传统体制下高度集中的外汇管理体制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客观经济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在阻碍了外汇资源的灵活调剂和出口企业出口创汇积极性的发挥,从而造成人民币汇率在一定程度上的扭曲。

在这一条件下,为调动出口企业创汇的积极性并配合外贸体制改革,国务院与1979年8月13日颁发了《关于大力发展对外贸易增加外汇收入若干问题的规定》,并制定了《出口商品外汇留成试行办法》,在外汇由国家集中管理、统一平衡和保证重点适用的同时,实行贸易外汇和非贸易外汇留成办法。所谓外汇留成是指出口企业将出口收入的外汇卖给国家后,国家按规定比例给予出口企业的地方外汇留成额度,用汇时,用汇单位用人民币配以额度,按国家规定的外汇牌价购买外汇。外汇留成制度的推行,在当时的条件下有效地调动了出口企业的积极性,促进了对外贸易的发展。但是,在外汇留成制度的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外汇额度与实际外汇资源分离,形成外汇供给和外汇需求在一定程度上的错位,如有的企业有外汇留成却并不需要使用外汇,有的企业需要使用外汇却没有外汇留成额度,国家计委常常不能予以安排满足。这种供求的脱节对外汇调剂市场产生了一种内在的需求。1980年10月中国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调剂外汇暂行计划》,中国银行开始在北京、上海等12个大中城市办理外汇调剂业务,有偿转让外汇资源的使用权,中国外汇调剂市场开始产生。

这一时期我国外汇调剂市场的主要特点有:(1)外汇调剂的中介机构是中国银行。(2)参与外汇调剂的主体仅限于国营、集体企事业单位。(3)调剂价格以美元兑人民币的贸易内部结算价(1美元合2.80元人民币)为基础,并在10%的幅度内波动,(即最高限价为一美元合3.08元人民币)。(4)调剂的外汇只准使用现汇,留成额度先要换成现汇才能进行调剂,1978年8月后允许买卖外汇额度。(5)1985年底在深圳设立了外汇调剂中心,其后在其它经济特区也相继设立。尽管我国的外汇调剂市场并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外汇市场,但是,作为对计划经济体制下统收统支外汇体制的突破并在一定程度上引入了市场机制,其开创性的意义是深远的。

经过改革开放的初步探索,我国经济的对外开放程度迅速扩大,市场体系逐步建立,外汇收入有了较快增长,但外汇供求矛盾仍很突出。同时,由于社会总需求膨胀,国内物价上涨较大,出口换汇成本增加。此时,外汇调剂市场产生阶段确立的限定价格已经不能反映实际供求。造成了1984年调剂市场有行无市,非法高价买卖外汇的场外交易增加。针对这种情况,1985年10月开始在上海试行提高外汇额度的调剂价格,限价提高到一美元合4元人民币,同年11月,深圳市率先成立外汇调剂中心,买卖双方不再直接进行外汇交易。在外汇调剂中心里,也同样放宽了对外汇调剂价格的限制。此后,外汇调剂数量迅速增加,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总结两城市外汇交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对外汇调剂办法进行了改革。

(二)外汇调剂市场框架的形成(1986-1987)

1986年,我国外汇调剂市场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这一时期我国外汇调剂市场的主要改革为:

(1)外汇调剂业务由中国银行移交给外汇管理局办理,1986年3月,外汇管理局颁布了《办理留成外汇调剂的几项规定》,规定外汇额度调剂的交割和过户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现汇交易的交割和过户由包括中国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办理。这是整个金融体制改革的推进在外汇市场发展历程中的反映。(2)1986年10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在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调剂外汇,但不能与国营、集体企事业单位之间进行外汇交易。这是由于在改革开放政策和中国广大市场的吸引下,外商投资不断增加,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不平衡问题也日益突出,需要提供一个市场化的环境来解决这一问题。

(3)提高了外汇调剂价格,规定1美元外汇留成额度价格为1元人民币,现汇调剂最高限价为4.2元人民币,经济特区、海南行政区,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调剂陆续放开了价格,由买卖双方自由议定。(4)继深圳之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都设立了外汇调剂中心。

经过上述调整后,外汇调剂市场趋于活跃,成交量大幅度增加,1986年后三季度全国调剂外汇成交额为18.9亿美元,1987年猛增到42亿美元,1986年10月到1987年10月,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调剂成交额为1.6亿美元。经过这一阶段的努力,我国的外汇调剂市场已经初具框架,但还存在以下问题:(1)外汇调剂尚属于内部调剂,即按照买卖外汇单位登记的时间、金额、外汇来源或用途,根据买卖外汇单位的具体情况,由外汇调剂中心安排成交,与规范的竟价成交方式不符。(2)由于外资企业和经济特区的外汇调剂价格完全放开,使其大大高于国营、集体企事业单位之间的调剂价格,在全国范围形成了两个并行的市场,导致市场分割。(3)调剂范围过小,除企业的留成外汇和超计划出口的留成外汇可参加调剂外,各地政府自有或借入的外汇不得参加调剂。(4)地方行政部门干预较多,省市间的外汇难以横向融通。(5)留成外汇的使用受到外汇指标的控制,出售留成外汇带指标交易受到一定限制。

到1987年底,我国外汇收支总额已达700多亿美元,外汇储备总额已由1981年的66.1亿美元增加到1988年的175.5亿美元,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扩大,外汇流量的增加既对外汇调剂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也对外汇调剂市场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的需求。同时,1988年初,国务院决定全面推行外贸责任制,对轻工、工艺和服装三个出口行业实行自负盈亏、放开经营的试点,并取消了使用外汇留成的控制指标,为配合外贸体制改革,1988年3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关于外汇调剂的规定》,新一轮的外汇调剂市场改革又进入了实施阶段。

(三)、外汇调剂市场的完善(1988-1993)

这一时期外汇调剂市场的改革主要表现在:(1)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了外汇调剂中心,办理本地外汇额度和现汇的调剂业务,在北京设立了全国外汇调剂中心,办理中央部门之间和各省市之间的外汇额度和现汇调剂业务,形成了一个全国统一的市场。(2)放开了外汇调剂价格,调剂价格根据外汇供求自由浮动。(3)扩大了调剂范围,允许地方政府的留成外汇,华侨、港澳台同胞的捐赠外汇进入外汇调剂市场,并从1991年12月1日起允许我国境内的中国公民以及定居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参加外汇调剂。(4)允许国营、集体企事业单位同外资企业之间进行外汇调剂,沟通了两个市场。(5)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调剂外汇投向指导序列》,合理引导外汇的投向。(6)一些地方建立了外汇平准基金,并改进了交易方式和交易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市场运行机制。(7)坚持管理与经营相分离的原则,开始将外汇调剂中心办成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8)1992年开通了26家地方调剂中心组成的联合报价网络,建立了调剂价格及成交情况的信息网络。

1988年9月,上海创办了我国第一家公开的外汇调剂市场,即上海外汇调剂中心,其特点在于:(1)中心实行会员制,会员分为客户进行交易的金融机构即经济商和根据自己的业务需要进行交易的国营、集体、企事业单位和外商投资企业即自营商。(2)实行竟价成交,外汇调剂公开市场按前一天的收盘价公布当天买卖双方的外汇额和价格,1990年8月,又实行了自行报价、复数成交,即交易员可在营业时间内的任何一个时点进行报价,根据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逐笔成交,报价只能在开盘价的基础上浮动1500点,1992年7月27日该浮动幅度被取消。(3)实行资金集中清算,买卖成交当日分别将人民币转帐支票或外汇额度支用单交给中心结算部办理结算。继上海之后,福州、深圳、厦门、北京、南京也相继成立了外汇调剂公开市场,这是我国外汇调剂市场向规范化目标迈进的重要一步。同以前的内部调剂相比,它运用了更多的市场机制,如公开报价、竟价成交,不仅体现了公开化、市场化的原则,大大提高了外汇调剂交易的透明度,同时也充分发挥了经济商的作用,完善了信息的传导机制,创造了公平、平等的竞争环境,与我国外汇调剂市场相对应的是我国外汇调剂成交额的逐年增加,1987年全国外汇调剂成交额累计为42亿美元,1988年增加到62.6亿美元,1992年达251.05亿美元。

(四)外汇调剂市场的实践意义与改革方向

我国外汇调剂市场的形成、发展和完善,是改革开放的产物,也是开放型市场经济建立和完善的客观需要,为外汇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促进了对外经济往来的发展。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外汇调剂市场已经成为一个比较开放、覆盖面和影响力不断扩大的市场体系,外汇调剂市场汇率基本上反映了外汇市场的供求关系,从而促进了对外贸易,改善了外商投资环境,加速了外汇资金的流通,提高了外汇资源的使用效益。从外汇调剂市场作用的发挥来看,市场不但是供求双方共同决定价格的场所,而且是资源优化配置的手段,尽管我国外汇调剂市场只是一个初级形式的市场,但其市场作用的发挥仍是不容置疑的,它不但在我国外汇短缺的情况下为外汇的需求者和供给者提供了一个互相融通的场所,而且使国家集中以外的外汇资源导向那些经济效益高或迫切需要外汇资源的行业、部门,弥补了计划分配外汇的不足。

从外汇调剂市场的逐步发展来看,在规模上,全国外汇调剂成交额逐年增加,外汇资金的绝大部分已纳入了市场调节的范围;市场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不断扩大;在组织形式上,由内部调剂发展到市场化的公开调剂;在调剂范围上,由国营、集体、企事业单位到外资企业到居民;在调剂汇率的决定上,由严格限制到放宽幅度到完全自由浮动;在市场范围上,由分割的地域性市场到全国统一的市场。总之,经过10多年的发展和完善,外汇调剂市场已成为一个初具规模、有市场组织、形式具有一定开放性、网络化的市场体系,为建立规范化的外汇市场、为1994年人民币汇率成功并轨奠定了基础。

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改革外汇管理体制,建立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和统一规范的外汇市场”,统一规范的外汇市场应是我国外汇市场的改革方向,而我国的外汇调剂市场仅仅是一个初级形式的外汇市场,甚至不能算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外汇市场,这主要表现在:(1)从层次上看,外汇市场应包括客户市场、银行间同业市场、中央银行与外汇指定银行间的市场,三个市场中以银行同业市场为外汇市场的基本形式和核心内容,而我国的外汇调剂市场只是客户之间相互调剂的市场,银行只是一个结算的中介结构,尚不属于任何一种形式的市场。(2)从交易商品看,外汇市场的基本交易商品是外汇,而我国外汇调剂市场为现汇和额度。(3)从交易规模看,外汇市场交易规模的扩大是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交易主体参与的结果,尤其是对国际性外汇市场来说更是如此,我国外汇调剂市场的交易主体是企事业单位和居民,这就限制了其交易规模的进一步扩大。(4)从市场汇率看,统一规范的外汇市场,其汇率应该由市场统一形成,并且不能存在官方汇率和市场汇率的不一致。我国的外汇调剂市场是官方汇率与外汇调剂市场汇率并存,同时由于各个调剂市场均形成一个局部性的汇率,客观上导致多种汇率并存。同时,由于外汇调剂市场汇率高于官方汇率,对于出口者形成了隐性补贴,导致了炒卖外汇的投机行为,增大了我国与国际货币基金等国际组织协调和沟通的难度。(5)由于外汇市场基本上是按照行政区划设置的,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地区分割、跨地区的外汇资源流动的难度较大等问题。

二、市场化、规范化的银行间外汇市场阶段(1994-今)

1993年底,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要求,国务院发出了加快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外汇管理体制的公告》,决定从1994年1月1日起对外汇管理体制进行新一轮的改革,这次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在原有外汇调剂市场的基础上建立银行间外汇市场并取消了外汇留成,停止发行外汇券,取消外汇收支的指令性计划,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度,实现汇率并轨,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这标志着我国外汇市场进入了一个以单一汇率和以市场为基础配置外汇资源为特征的新的发展时期,具体表现在:

1、从交易载体上,1994年4月4日,我国外汇交易中心正式运行,它通过计算机网络与全国各地的分中心和调剂中心实行联网交易,外汇指定银行必须指派外汇交易中心认可的交易员进入交易中心的指定的交易场所进行外汇交易,从这个角度讲,我国外汇交易系统具有有形的特征,同时,由于外汇交易系统通过计算机进行交易,这一点又于国际上成熟的外汇市场相似,因此,又具有无形市场的特征,总之,我国的银行间外汇市场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有形与无形相结合的外汇交易系统,它基本上统一了以前分割的外汇市场,使全国的外汇交易通过银行结售汇体系和交易全部纳入全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保证了外汇资源在全国范围内根据市场信号合理流动。

2、在市场结构上。外汇市场实现了一次质的飞跃,第一次确立了银行在外汇市场上的主体地位,形成了两个层次的市场,一是客户与外汇指定银行之间的市场,由于改革之初只允许中资企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进行结售汇,为保持对外商投资企业政策的连续性,保留了外汇调剂中心,专门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外汇调剂的服务,外商投资企业买卖外汇的价格按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加收0.15%的手续费,不实行差价的办法,直至1996年时才并入银行结售汇体系。二是银行间外汇市场包括外汇指定银行相互之间以及外汇指定银行与中央银行之间的外汇交易,这种市场结构已基本上与国际规范的外汇市场相一致。

3、在市场组织形式上,实行统一的外汇市场实行会员制,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国家外汇管理局准许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经外汇交易中心审核批准后,均可成为外汇交易中心的会员,会员分为自营会员和会员,自营会员可兼营业务,而会员只能从事业务。

4、在交易方式上,中国外汇交易系统实行分别报价、撮合成交的交易方式,交易员报价后,由计算机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对外汇买入和卖出报价的顺序进行组合,然后按照最低卖出价和最高买入价的顺序撮合成交。

5、在清算方式上。中国外汇交易系统实行本外币集中清算,本币实行二级清算,即各分中心负责当地会员之间的清算,总中心负责各分中心的差额清算,人民币资金通过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的人民币帐户办理;外汇资金实行一级清算,即总中心负责各会员之间的清算,外汇资金通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在境外开立的外汇帐户办理。

总之,我国外汇市场的运行机制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市场机制取代了计划管制,成为人民币汇率形成和外汇资源配置的主导力量,这是和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要求的市场作为配置经济资源的基础性手段相适应的,同时促进了我国外向型经济的发展,为外汇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奠定了基础,具体表现在:首先,统一了人民币市场汇价,全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实行联网运作,改变了以前各地调剂市场分割带来的人民币市场汇价不统一的局面,有利于企业的经营运作和进一步利用外资,同时也使中国在外汇管理方面更符合国际惯例,促进了我国经济与国际经济的接轨。其次,为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提供了可能,中央银行与外汇指定银行之间外汇市场的建立使中央银行可以以普通会员的身份入场交易,以此调节市场供求,稳定汇率,从而在外汇领域基本形成了国家间接调控下的市场机制。第三,有效保障了银行和企业结售汇业务的正常开展和新汇制的运行。应该说,1994年的外汇体制改革是我国外汇市场发展过程中的里程碑。

总体上看,我国1994年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建立初步建立了规范的外汇市场的一套基本的规则和惯例。从1994年至今,随着开放型事故经济的不断完善,我国对外汇市场采取了一系列完善措施:

1、在交易品种上,1994年仅开办人民币兑换美元和港元的交易,1995年3月1日又推出了兑换日元的交易。

2、在市场范围上,1994年底中国外汇交易系统已连通上海、深圳、北京等22个中心城市,1995年有3个,1996年有12个,

3、在会员数量上,1997年底中国外汇交易系统会员数量已达411个。

4、在交易主体上,1994年我国只允许中资企事业单位、机关和团体到银行结售汇,1996年6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将外商投资企业也纳入了银行结售汇体系。

5、在具体的外汇管制措施上,在1994年的外汇体制改革中对中资企业实行了银行强制结汇制度,1997年10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允许部分中资企业开立外汇帐户,保留一定限额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这使中资企业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自行决定保留或卖出外汇收入,促其成为外汇市场的间接参与者,活跃了外汇市场的运作。

6、在外汇立法上,1996年1月29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并与1997年4月14日对其进行了修改,为我国人民币经常项目自由兑换提供了法律依据。

三、开放型市场经济建立和完善进程中的中国外汇市场及其演进

中国外汇市场的建立和运作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它越来越明显地影响着我国的经济运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此相适应的我国外汇市场的目标应是人民币可自由兑换条件下的、充分市场化的、能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外汇市场,为实现这个目标,需要我们在巩固现阶段外汇市场基础上的进一步探索和发展,也需要我国对国际成熟外汇市场经验的吸收和借鉴。

1、交易币种与我国外汇市场的完善。从理论上说,一国外汇市场的币种结构受其对外经济关系结构的影响,即外汇市场上的币种应与该国对外贸易和资本往来所需要的币种相适应,从国外情况看,各外汇市场在交易币种上都呈现出主次分明的局面,如纽约市场的交易依次是美元、加拿大元、马克,其他币种金额小一些;伦敦同业外汇市场上,美元交易占整个市场容量的三分之二,但在目前国际货币体制下,外汇的币种构成日益多样化,要反映外汇供求的总体态势,仅有一种或有限的币种是不行的,它不仅会导致汇率形成的片面性,而且会带来货币兑换的风险,因此,各外汇市场的交易币种的主次分明并没有排除币种的多样化。我国目前外汇市场的交易币种仅限于美元、日元和港元,虽然这三种货币在我国的对外经济交往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它们越来越难以适应我国不断扩大的对外开放的需要,这使我国企业在使用除这三种货币以外的货币时,要经过人民币对美元、日元和港元的兑换和美元、日元和港元对所需要货币的兑换,不仅要承担两次兑换过程中的银行买卖差价,而且要承担两次兑换过程中两重汇率风险,因此,应尽快尽早开设人民币对世界主要可兑换货币的直接即期外汇买卖,这既是方便我国企业对外经济活动,降低交易成本的需要,也是我国外汇市场进一步完善的重要内容。

2、交易工具与我国外汇市场的完善。一般来说,远期外汇交易按市场准入的自由度可分为三个层次,最初级的层次是仅用于简单的商业避险和还本付息避险的远期外汇交易,即完全以实需为原则;第二个层次是为银行提供远期外汇避险并允许银行以利润最大化原则在市场上进行头寸管理的远期外汇交易;第三个层次即完全意义上的远期外汇交易是允许投机者的参与的远期外汇交易。三个不同层次的交易对外界条件的要求不一致、产生的影响也不相同,第一个层次由于只是向贸易商提供一种针对汇率风险的套期保值手段,且要求买卖远期外汇者在交易时须持有有效的贸易合同和其它凭证,因此,它不但有利于中央银行的监管,不会对宏观经济带来过大的负面影响,而且只要求一个允许企业参与交易的初级外汇市场即可。第二个层次由于很难区分银行的交易哪些是避险交易,哪些是投机交易,因此,它不但要求一个银行间的外汇市场,而且要求有效的监管,包括中央银行的监管和银行对自身的监管。第三个层次要求资本项目管制的完全取消。

从远期外汇交易的三个层次来看,不同的层次需要不同的外汇市场与之相匹配,而远期外汇交易层次的提高过程同时也是外汇市场不断完善的过程。从国际经验来看,日本于1964年1月8日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款,但它在1958年就已开办了远期外汇业务;而巴西、匈牙利到1994年底还没有实现经常项目下货币可兑换,但它们在90年代初就允许商业银行提供远期外汇避险业务。我国1994年以前的外汇调剂市场虽然还不能说是真正意义上的外汇市场,但1992年6月上海外汇调剂中心试办的外汇期货(实质意义上的远期外汇交易)就说明了第一个层次远期外汇交易开办的可行性;而1994年外汇体制改革后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建立则为第二个层次远期外汇交易的开办提供了市场基础。从其它方面看:(1)通过三年多来在外汇市场上的干预操作,我国中央银行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管理外汇市场和人民币汇率的经验。(2)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推进,我国商业银行向真正商业银行的改革已取得突破性进展,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不断得到加强和完善。(3)雄厚的外汇储备为人民币即期和远期汇率的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4)我国进出口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和商业银行趋利性的增加使它们对远期外汇交易的需求日益强烈。这些条件为我国第二个层次远期外汇交易的开办既提供了可行性,又提出了必要性,因此,第二个层次的远期外汇交易应是我国的选择。

3、中央银行外汇公开市场操作与我国外汇市场的完善。理论上说,在典型的浮动汇率制下,各国货币当局没有义务维持汇率的稳定,当该国出现国际收支逆差时,它可通过本币对外贬值的办法使国际收支恢复均衡,即通过汇率的波动来消化,而不必动用本国的外汇储备,但汇率的频繁而大幅度的波动会给经济带来不利的影响:汇率风险增大,投机加剧,经济的不稳定性增强等。正因如此,各国都不能无限制地任凭汇率波动,中央银行一般通过对外汇市场的干预来实现汇率的稳定,因此,中央银行的外汇公开市场操作不仅是外汇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且是外汇市场稳定运行发展的保障,从这个角度看,外汇市场的不断完善需要中央银行外汇公开市场操作机制的不断完善。

从1994年1月1日起,我国外汇管理体制的重大变革使中央银行对外汇市场的干预也就提上了日程。1994年3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设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公开市场操作室开始运行,但我国外汇公开市场操作面临的形势是:资本项目受到严格管制,利率水平受到一定管制,这使得我国的本币政策和汇率政策的互相影响的关联性受到限制,各自的独立性较强。这种情况下,中央银行只能在外汇市场持续供大于求的情况下,一方面大量购入外汇来维持汇率的稳定,另一方面又通过回收金融机构的再贷款、控制金融机构的贷款规模、增加外汇指定银行的外汇周转限额等方法来对冲由于收购外汇而投放的基础货币。

4、人民币可自由兑换与我国外汇市场的完善。理论上说,货币可兑换作为外汇市场的重要体制背景,在市场供求、价格机制、交易品种等方面起着不能忽视的作用,首先,货币自由兑换达到的阶段性程度制约着交易主体取得和运用外汇资源的途径、持有外汇的方式和规模。从而规定着外汇供求的性质和结构。其次,货币自由兑换的不同程度产生不同的汇价生成机制。最后,货币可兑换程度对交易品种的影响在于:可兑换自由度高->外汇供求可变性强->汇率波动大->风险高->避险需求大->交易品种创新多。因此,货币可自由兑换的推进与外汇市场的完善是同一经济过程的两个方面,它们相互影响,相得益彰。

从人民币可兑换的推进来看,1994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对内资企业实行结售汇,建立银行间外汇市场,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实现了有条件的可自由兑换,这是人民币可兑换在经历了十多年的准备阶段之后迈出的关键性一步,但处于稳妥的考虑,外商投资企业并没有纳入结售汇体系,而是两年后在我国宏观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并在上海、深圳、江苏、大连试点的基础上,于1996年1月1日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结售汇,从而拉开了人民币经常项目下可兑换的序幕,与1994年人民币经常项目下有条件兑换相适应的是外汇调剂市场到银行间外汇市场的转变,而人民币经常项目下的自由兑换带来的是银行间外汇交易量的上升,交易品种的增加,市场准入条件的自由化及外汇市场开放度的提高。

5、交易方式与我国外汇市场的完善。从世界范围来看,外汇市场的交易形式有两种,一是无形的外汇市场,即没有一个固定的交易场所,如美国、瑞士等;另一种是有形的外汇市场,即存在一个固定的交易场所,如德国,无形外汇市场和有形外汇市场相比,各有利弊,一般来说,金融机构越成熟,行为越规范,外汇市场越发达,无形外汇市场的优点就越明显,而且也能象有形外汇市场那样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因此,我国外汇市场的发展方向应是无形外汇市场,但在我国对外汇市场还有必要进行监督和管理,在我国外汇指定银行外汇业务量相去甚远且缺乏外汇交易经验的情况下,应该说有形外汇市场是我国外汇市场发展过程中不可逾越的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中,应逐步改变会员单位集中在外汇交易中心进行外汇交易的方式,撤消各外汇交易分中心,先实现各会员单位在本金融机构的外汇交易部通过计算机在外汇交易中心达成交易,到外汇市场趋于成熟可实行无形交易方式。

主要参考文献

《中国金融年鉴》1986-2000年,中国金融出版社。

《中国金融展望》1994-2000年,中国金融出版社。

《国际金融研究》1984-2000年各期。

《金融研究》1984-2000年各期。

吴念鲁、陈全庚,《人民币汇率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1992年版。

《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专辑》(一)(二),中国金融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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