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要求实用13篇

建设工程监理要求
建设工程监理要求篇1

中图分类号:U41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根据国家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监理的定义理解,它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控的专业化服务活动。监理的服务性,决定了工程监理在当前工程建设正如火如荼、经济高速发展的大背景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要求,对建设工程“五控”(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控制和环境保护)和“两管”(合同、信息管理)以及“一协调”(对各参建方进行协调)做好服务工作。下面就我对当前如何做好各方面的监理工作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

一、实施工程监理的意义

(一)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

要求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仅要靠各方严格自律,还需要建立工程监理制的约束机制,因此,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监理依据委托监理合同和有关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工程监理机制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采用事前、 事中和事后控制相结合的方式,因此可以有效地规范各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最大限度地避免不当建设行为的发生。

(二)有利于促使施工单位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

促使施工单位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是实施工程监理最重要的的工作,也是工程监理的重点和难点,意义非常重大。

工程监理企业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是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角度对建设工程生产过程的管理。监理人员懂技术又懂经济管理,及时发现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发现工程材料、设备以及阶段产品存在的问题,从而避免留下工程质量隐患。因此,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制之后,在加强施工单位自身对工程质量管理的基础上,由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生产进行监管,对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现阶段建设工程监理的现状

(一)工程监理法规体系和工程监理市场体系不完善,缺乏专门调控和规范建设监理高层次的法律法规。

目前,虽然我国已经有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行业进行整理、规范,但建筑工程监理行业发展的太快,且中国的监理行业起步较晚,所以出台与之相应的法规、条文势在必行。

(二)建设工程监理覆盖面宽,服务内容肤浅。

(三)目前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绝大部分停留在施工阶段的管理服务上,且侧重质量管理,离全方位、全过程服务还有较大距离。监理其实是深入的、细致的管理工作,只有小的地方、环节、部位不出问题才能有整体的目标达成。

(四)监理组织机构不健全,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主要反映在,监理人员来源比较广泛,主要来自基建管理部门和施工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勘察设计单位,他们由于在知识结构、管理知识和法律知识方面缺乏,且少有机会接受岗前培训和实践探索,所以很难有效地发挥组织、协调、管理作用,开展监理工作。

(五)监理机构难以完全行使监理职责。

在建筑行业市场机制中,市场的主体应该由建设单位--监理机构--承包人三方构成,三者之间的关系是业主授权,承包人实施,监理机构监督,相互衔接,层层制约的关系,以保证工程的顺利展开和最终目标的达成。监理机构在其中扮演监督的角色,监督承包人的所有与项目有关的工作,对建设单位负责,然而,监理工作在实际开展的时候却未必能完全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很多时侯,监理工程师被充当作承包人的质检员。

(六)业主对施工过程主观干预较多。业主一般不具备项目管理能力,对基建程序尤其是监理制度不了解,经常出现市场行为不规范问题,突出表现为监理企业低价抢标和业主盲目压价;在委托监理业务时仅委托质量控制,随意压低监理费,拖欠监理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过多的干预监理工作,凸显“大业主,小监理”的不正常现象。

三、监理规范化,实现适应新形势建设工程监理的要求

(一)加强法制建设,走法制化的道路

(二)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向全方位、全过程监理发展

(三)适应市场需求,优化工程监理企业结构应当通过市场机制和必要的行业政策引导,在工程监理行业逐步建立起综合性监理企业与专业性监理企业相结合、大中小型监理企业相结合的合理的企业结构。按工作内容分,建立起能承担全过程、全方位监理任务的综合性监理企业与能承担某一专业监理任务(如招标、工程造价咨询)的监理企业相结合的企业结构。按工作阶段分,建立起能承担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理的大型监理企业与能承担某一阶段工程监理任务的中型监理企业和只提供旁站监理劳务的小型监理企业相结合的企业结构。

(四)加强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1、加强监理人员法制理论学习,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合同法、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对合同进行管理。高度重视并加强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的深入学习和研究,是监理工作开展的重要理论依据,这是监理市场化之必须。

2、加强承包商监理知识方面的理论引导,提高承包人对“监理”的正确认识,便于工程项目的实施。

3、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向全方位、全过程监理发展。我国实行监理制已有二十多年的时间,但目前仍然以施工阶段监理为主,要想改变这一状况既要从完善既有的监理制度,也要加强建设单位和建立企业素质和能力的提高。

4、强化从业人员职业素质,优化工程监理企业结构。加监理人员强岗前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充分发挥监督管理作用。

5、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

在我国,总体监理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还是很好的,但是也有相当一部分人员,他们因为手中有了权力,就凌驾于承包人之上,态度傲慢,有的故意刁难施工方,更有胜者,他们中有的为了达到私利的目的,“吃、拿、卡、要”,达不到目的就在承包人需要他们进行验收、收方工作时拖拖拉拉,导致施工方施工进展受阻、计量滞后,造成恶劣的影响。有这种想法的监理人员是非常危险的,因为有些不良的施工方,他们为了利益的最大化,正是需要这样的监理人,他们会投其所好,花不多的钱满足这类监理人的胃口之后,承包人就可以甩开手脚肆意的偷工减料、有目的的进行工程变更,不仅给工程造成极大的质量隐患、安全隐患,更给国家蒙受巨大的损失。这种监理人员的恶劣行径严重损害了监理的形象,因而监理企业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义务大打折扣,属于严重违约。在本文的开端提到,建设工程监理是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控的专业化服务活动,因此,我们的监理人不仅要端正思想,转变作风,更要依靠自身较高的专业素质和较丰富的管理经验对工程项目进行严格监理,要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环境保护“五控制”,对合同、信息“二管理”和有关参建方“一协调”的实践性很强的管理工作,真正体现服务性。

四、结束语

建设工程监理要求篇2

一、对环境监理工作的认识

环境监理是指环境监理机构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以及监理合同,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进行监督管理的专业化服务活动。开展环境监理工作的目的是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与环保批复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监理,使项目的环保措施落实到实处;对施工过程中主要的环境影响问题(生态环境影响)进行全面监控,使项目可能引起的水土流失、地表破坏、生物隔离等不利影响减小到最小程度。落实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合同条款,监督环境保护投资的有效利用;对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环境要素得到及时修整和恢复,实现项目建设的环境、社会与经济效益统一。

环境监理作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项目全过程环境管理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环节,其目的就是要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文件的相关要求贯彻落实到项目的设计和施工管理中,确保建设施工现场、周围环境、污染物排放和生态保护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要求,在保证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的破坏。

二、目前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环境监理是一项新的制度,绝大多数地区开展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起步较晚,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很多盲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缺乏有效管理依据。很多省市环境监理工作开展较晚,各项工作基本处于起步阶段,再加上国家尚未制订有关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的法律法规和指导性管理规程,环境监理工作在实际开展过程中无据可依,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制度的实施。二是没有统一的技术规范。全国各省市已陆续开展了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但各地环境监理技术要求均不尽相同,又缺乏国家层面的技术规范支持,技术体系无法完整建立,增加了环境监理的开展难度。三是部门协调机制不完善。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涉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环境监理等多个单位,这些单位的监管又分属不同的职能部门,因此缺乏统一协调管理,容易出现管理混乱。四是环保意识不强。由于环境监理是新生事物,建设、施工单位并不十分了解,在执行过程中对环境监理机构有抵触情绪,不愿配合监理单位的工作,增加了环境监理工作的难度。五是环境监理开展时间严重滞后。目前开展环境监理的项目往往是在环评和设计都已全面完成,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环境监理要求之后才进行的。或是等到前期工程进行得差不多,甚至快要竣工时,建设单位才想起环境监理的要求,环境监理严重滞后。六是缺乏环境监理专业人员。环境监理是一项专业性要求很高的技术工作,监理人员必须经过环境保护施工期监理的业务培训,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环境污染起到监督约束的作用。目前环境监理专业人员缺口很大,大多数环境监理仅是工程监理的一部分,由工程监理单位开展工作。部分监理人员缺乏业务培训,对于环评中相关要求和内容不熟悉,项目施工和建设达不到环评要求。

三、有效性管理措施建议

2013年1月份,国家环保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了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的工作要求,要求充分认识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探索科学化、规范化的环境监理制度。作为一名环保管理的工作者,结合日常工作经验,总结几点推进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的有效性管理措施:

一是明确环境监理的法律地位。在总结现有环境监理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尽早制订环境监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以法律强制性方式要求建设项目开展环境监理,利用“第三方”环境监理技术服务,加强对建设项目施工期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理。

二是制定环境监理行政管理办法及技术规范。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适时制定环境监理暂行管理办法、环境监理技术规范等,对环境监理开展的范围、收费标准、监理内容、行政管理程序、监理单位资质管理以及环境监理工作原则、对象、内容、方法、程序、制度等内容进行规定,初步形成环境监理规范体系,以保障环境监理的有效实施。

三是理清工作职责。理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环境监理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工程监理之间的关系,建立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自己独立的环境监理队伍。工程监理与环境监理要分工明确,以防多头管理造成的职责不清,相互推诿等现象。

四是加大宣传,贯彻施工期监理理念。组织召开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宣贯会,分析和解读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的发展趋势和现状,开展环境监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以及环境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并结合已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的具体实例作重点讲解。提高建设单位的环境保护观念,强化环境保护意识,自觉按照环境保护要求开展环境监理工作,使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有效地落实到建设过程中。

五是强化环境监理项目的监督管理。提前介入开展环境监理的项目,指定专人负责落实该项工作,实现全过程监督管理。特别是对建设地下排污管道等隐蔽工程的项目,在施工期间监理中,定期到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并记录在案。

六是引进专业服务机构,以点带面。对于当地没有专业提供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服务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为方便建设单位开展环境监理工作,引进具备施工期环境监理资质的专业技术机构与当地相关从业机构进行合作,取长补短,带动当地从业机构逐步熟悉施工期环境监理业务。

七是建立环境监理人员培训机制,引入职业资格制度。定期邀请专家授课,同时组织从业人员外出交流学习,鼓励相关单位和人员积极参加国家和省组织的环境监理服务机构技术人员培训并参加职业考试,提高业务人员技术素质,培育行业覆盖面广、专业技术扎实的环境监理技术依托和咨询服务队伍。

四、结语

通过开展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能有效提高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的环保意识和环境管理水平,使施工影响范围内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避免施工期间出现较大的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现象,为项目生产营运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三同时"设施和措施在施工中严格按照环境保护要求规范建设,使建设项目达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降低运营期环境风险。

参考文献:

建设工程监理要求篇3

建设工程协调管理对于实现工程建设目标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通过实行建设监理,使我国的建设工程管理体制开始向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的管理模式转变,“丽景新城”工程项目(以下简称“丽工程”) 总建筑面积28万余平方米,主要由3栋18层,1栋30层,5栋33层住宅构成,由于“丽工程”现正在建设过程中,本文所述施工阶段的监理协调管理是指工程开工到目前的建设过程,此阶段由于参建各主体间相互认知、磨合不足,组织协调工作的开展不尽人意。笔者试图运用监理专业知识通过组织协调管理,使参建各方尤其是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工作顺利开展,通过各自的努力均达到预期的目标。

2协调管理的内容

2.1与业主间的协调工作

这是监理协调工作的重点,在“丽工程”建设中,由于业主工期要求较迫切,要求监理单位在工序完成时同步验收完毕。第一,增加监理单位工作难度,这势必要求监理人员在工程施工工程中每道工序每个工作面都有人旁站;第二,造成施工单位不进行工序自检和专职检,往往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多,增加无谓的返工,以致于工程进度仍然停滞不前。在“丽工程”建设中,由于业主对工期节点要求近于苛刻,在监理单位明确工程存在问题不能进行隐蔽的情况强行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工程隐蔽。第一,工程质量存在隐患,请求专家、检测机构鉴定造成财力、人力浪费同时影响工程进度;第二,监理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监理指令得不到执行和落实;第三,淡薄施工单位工程质量意识,以期蒙混过关。项目监理机构多次组织协调会议与业主现场代表进行沟通,并通过监理单位领导与业主项目负责人进行协调处理,参建各方按照既定的程序进行工作,出现问题及时沟通,尽可能做到将问题或隐患消灭于无形。按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商品房须施工至主体二层方可进行开盘预售,某栋全剪力墙结构,建设单位于施工合同中明确了具体开盘时间,向社会进行了公告做了开盘宣传,由于工程前期受天气等客观因素,不可能在合同约定时间施工至主体二层,建设单位现场代表为达到此节点工期要求,要求监理工程师在梁、板钢筋工程尚未施工完的情况下同意施工单位先行进行墙、柱混凝土浇注。监理工程师本着遵循工程建设程序出发,与建设单位现场经理进行沟通,从不遵循建设程序将造成的严重后果出发,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施工完成验收合格后进行隐蔽。

2.2 与设计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

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之间在技术上、业务上有着密切的关系,在“丽工程”中,设计单位派设计代表驻现场指导工作,遇图纸疑问或表达不甚清楚或与施工单位理解有分歧处,监理工程师及时会同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咨询设计代表,客观有效地解决问题,并要求施工单位及时完善技术核定单等相关资料的签认。某栋设有一层地下室,在基础施工图中钢筋采用非抗震锚固Lae,而整栋建筑结构设计为二级抗震,施工单位按照图纸进行配料施工,监理工程师认为应按抗震锚固Lae进行锚固,经过咨询设计单位代表确定了按Lae进行施工,问题迎刃而解。

2.3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

这是监理协调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在“丽工程”中,监理工程师未很好完成该协调工作,施工单位则按照施工方便施工习惯进行操作,往往不能满足设计要求,造成验收不合格影响工程进度增加材料及人工损耗。再者,“丽工程”施工单位属于异地施工企业,其施工习惯作法和建设地验收标准存在差异。在 “丽工程”施工图中,KL梁与支座同截面时要求KL梁在支座处增设2@50(同梁箍筋规格)箍筋,而该处梁截面偏小,设置该箍筋制作和安装皆有较大难度,施工单位制作时往往不能很好的控制箍筋内径,造成安装时梁纵筋不能安置于箍筋角部,梁的有效截面亦不能得到保证。为解决此问题通过监理与施工单位进行讨论,该处箍筋尺寸按其余部位制作,安装时在箍筋角部增设构造钢筋。笔者认为,要做好与施工单位间的协调工作,应完成施工技术规范、验收规范及施工技术方案等方面的理解和操作的一致性,即共同的控制目标、手段和方法。

2.4 与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监理单位与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之间是监督与配合的关系。在“丽工程”,由市质监部门与区质监部门共同监管,虽然其监管力度较大,但得到政府质监部门的支持无疑为顺利开展监理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前提。某栋进行±0.00钢筋隐蔽验收,由于铁马设置偏少施工现场板面负筋较为凌乱,施工单位以在进行粱板混凝土浇注时进行修复为由拒绝增加设置铁马,监理人员得到质监人员支持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在混凝土浇注前完成对问题的整改,由此为后来的监理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笔者认为监理工程师应在政府质监部门对施工过程监督检查时向其提出工程难点,接受其指导和帮助。

2.5与供货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

在“丽工程”前期施工,由于选取供应商时考虑供应商混凝土产量时不够充分,时常造成混凝土供应不及时,浇注设备数量不能满足工程需要。鉴于28万平方米建筑同时启动修建,日需混凝土量较大,监理在协调此问题时应较为强烈的要求混凝土供应商配合工程进度,在混凝土供应商产量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时应要求施工单位另行选择或增加供应商。某日,“丽工程”项目6个部位同时具备混凝土浇注条件,混凝土需求量约2500m3,需求强度等级分别为C45P8,C45,C40,C35,C30,共要求6台输送泵,由于工期要求紧,商品混凝土供应成了影响工期的主要因素,为此监理工程师会同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与混凝土供应商家洽谈协商,最终达成与其他两家混凝土供应商同时对“丽工程”进行材料供应的结果,及时解决了混凝土供应问题。

3.6业主、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各有关系统之间的协调

工程建设项目是一个典型的开放系统,都有各自的目标和任务,要使每个单位都从整体利益出发,理解和履行自己的职责,只处理好监理单位与各单位的关系协调还远远不够,还应处理好各有关单位间的关系协调,特别是业主与其近外层单位的协调,这样才能使整个工程建设处于有序的良性状态。在“丽工程”建设过程中,往往出现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技术上处理的分歧,某栋桩筏基础,由于建设单位从工期角度出发,在对桩身混凝土浇注时要求施工单位从工艺角度处理混凝土浮浆,施工单位乐于接受未采取规范要求浇注至超出设计标高0.5m,浮浆剔除后部分桩达不到设计要求桩顶进入筏板100。在问题处理上,监理要求对严重不符合要求部位作加强处理,并与设计工程师进行沟通,设计工程师明确处理方案后,施工单位拒不执行。在建设单位的协调下,设计单位更改处理方案,终造成监理单位的惨淡收场!笔者认为,规范建设各方的行为与监理协调工作是相辅相成的,各方原则性把握的“度”上应予慎重。

3.7业主与施工单位关系的协调

业主与施工单位负有共同履约的责任,工作往来频繁,由于其各自利益不同,对一些具体问题产生意见分歧是正常的。在“丽工程”中,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矛盾主要在进度要求上,协调其关系时,监理应站在科学的立场上合理解决工期矛盾,不可要求盲目增加劳动力盲目增加工人作业时间,应合理考虑工程的技术间歇。某栋楼,由于施工单位选择劳务出现失误,工程进度较为缓慢,不能达到建设单位日完成进度,建设单位给予其5万元罚款,施工单位以能完成合同总工期目标为由拒绝签收罚款,监理单位从中协调召开会议要求施工单位提出有效的赶工措施,使建设施工双方对立不进一步激化,罚款不执行同时进度也跟上,妥善地处理了进度这一主要矛盾。当然,监理单位应加大平行检查的力度,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工序过程中的问题,在本工程劳动力足够作业时间足够前提下只有减少返工才是加快进度的有效办法。

3.8业主与设计单位关系的协调

在我国目前体制上,设计监理尚未强制全面推广的情况还占大多数,要协调好二者的关系,难度较大,监理工程师主要是从业务上进行具体协调处理,按有关法规处理涉及设计方面的事宜,通过向业主建议,与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多沟通,创造良好的业务关系。在“丽工程”,监理范围未涉及设计阶段,此处不便妄作议论。在我国监理与国际接轨的趋势下,我国监理必将走向建设全过程监理,笔者认为在业主与设计单位关系协调上应从建设工程社会效益角度出发,建设合格实用而非成本最低产品。

3.9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关系的协调

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没有合同关系,其关系建立在与业主相关联的基础上,且受国家有关法律规章制度的约束。设计单位必须参与施工的全过程,如进行设计交底,重点阶段验收,设计变更洽商,质量事故处理等,这就使地二者成为较紧密的业务关系。设计与施工单位均可能在设计施工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由于二者的利益不同,分歧自然很多。如施工单位倾向于最易施工的设计方案,但设计则要求功能要好,安全度要高,较少考虑施工难易度。每一次合理的承包单位的洽商建议引起的设计变更,其中均有监理的协调工作。监理还要尊重设计的意见,督促承包单位按合同,设计图纸及有关设计要求施工,协调二者在验收认识上的分歧,从而使二者共同顺利履行合同。

4协调管理的方法

4.1召开会议

召开会议是工程建设监理过程中协调最常用的重要方法。在“丽工程”建设监理中,积极协助业主建立例会制度,及时召开工程会议,协助业主协调好工程建设各方关系,解决建设中各种问题,使工程建设能顺利进行。不定期的专题协调会议将及时解决和处理工程问题,召开会议是解决问题最有效的方法之一。

4.2沟通信息

信息的沟通是监理工程师实现有效协调的必备方法。信息沟通工作可以通过各单位不同层次之间以不同形式进行接触和交流。从而获得更多对方的信息,便于顺利有效地开展协调工作。在“丽工程”监理过程中,采用“工程联系单”增强参建各方对问题、要求的重视程度,起到规范各方行为的作用,同时也统一了操作执行标准,沟通信息是监理协调工作必不可少的措施和方法。

4.3 运用信息,加强协商

监理工程师掌握各方信息后,要合理运用,其运用主要方式就是协商。信息是协商的基础,协商是减少矛盾,统一意见共同作好工作的重要手段,在“丽工程”建设过程中,协商工作较不理想,主要由于个别现场代表越级安排造成,为工程顺利开展起到负面影响。加强协商是工程和谐进展必不可少的工作。

4.4交流思想、联络感情

监理工程师应主动利用各种条件与各有关单位人员,特别是领导层人员交流思想、联系感情、邀请业主、设计单位、承包单位等参加监理单位的各种活动,相互沟通思想。监理工程师应有“建一个工程,交一片朋友”的心态,健康的与参建各方管理人员交朋友,促进沟通。

4.5抓主要矛盾,分析矛盾主因,并全力予以解决

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人与人之间,部门之间,单位之间,职责分工、工作衔接、利益分配以及来源上的差异和认识水平不同,不可避免地出现各种不协调,即各种矛盾。如处理不当,矛盾往往会激化,为此,应抓住主要矛盾,公正、合理的进行处理。在“丽工程”,由于工程进度直接影响建设单位现场代表薪金收入,故其对进度的要求近乎苛刻。工程质量本亦属其重要管理内容,但其却在半公开场所要求监理单位放弃某些质量问题的处理,直接造成与监理工程师的职业矛盾。在处理此类问题上,监理工程师决不可妥协,要求其对自己的言行承担责任签字认可并向其领导反映。

5监理组织系统内部的协调工作

建设工程监理要求篇4

工程监理;工程项目管理;相关性

1工程监理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定义

1.1工程监理

所谓的工程监理,就是监理机构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对建设工程的建设进行项目管理,也就是说,将业主的需求和要求交由专业的监理机构,使其对建设项目进行针对性的管理和控制,按照国家的相关文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工程的相关合同,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施工进度以及质量等进行严格的控制,调整好建设工程中各方面的关系,保证建设工程双方的合法权益,在上述内容前提下进行的监督管理活动[1]。

1.2工程项目管理

所谓的工程项目管理,就是指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根据建设单位的需求,按照相关合同的规定为建设单位编制出可行性的决策报告,对其进行认真的分析和决策;在进行工程项目实施时,在招标、设计管理以及施工管理等方面为建设单位提供帮助,以建设的名义对建设工程进行质量、安全以及成本方面的控制,从而实现工程项目的管理。

2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之间相关性的初步分析

2.1工程监理和项目管理的服务对象

对于工程项目管理来说,它的服务范围比较广,不仅仅包括施工企业的项目管理,其中还有建设单位的项目管理、设计方面的项目管理以及供货方面的项目管理等。但是,由于建设单位是各个工程项目生产的汇总,所以,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建设单位的工程项目管理是最重要的,也是核心内容。而工程监理则与工程项目管理不同,工程监理就是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对施工中的质量、进度以及成本等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监督。因此,对于工程监理来说,它所服务的对象是建设单位,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和文件,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并且,建设单位是其唯一的服务对象[2]。

2.2工程监理和项目管理的业务范围

对于工程项目管理来说,主要的业务范围包括:对项目管理的规划大纲进行编制和实施;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成本以及安全等进行监督和控制;工程项目人力资源的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竣工验收管理等。而工程监理主要控制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以及成本;对建设工程的合同进行管理,调整各单位之间的关系。所以,从两者的业务范围上可以看出,工程监理是工程项目管理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并不代表全部。两者之间最大的区别是:工程项目管理会包含过程中的管理以及前期的项目规划,但是工程监理不会涉及到这两种管理和控制。

2.3社会对工程监理和项目管理的需求

对于工程项目管理而言,主要是由业主的需求进行选择的,通常情况下没有特殊的规定,但是在一些具有代建制的省份中,对一些由政府部门监管的建设项目会有专门的要求。通过相关的渠道了解可知,近几年,采用传统的项目管理模式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管理和控制,基本上都会超出预算或者是拖欠工期,因为在这方面的管理大都是纸上谈兵,并没有正式实施。所以,会影响相关业务的开展,降低经济效益,导致付出得不到回报。因此,对于政府监管的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工程项目管理不仅是满足现实的需求,更是一种强制性的要求。对于其他的投资项目,比如民营、私人投资等,虽然没有特定的要求,但是因为业主非常重视投资所带来的效益,因此对工程项目管理的需求也越来越大,越来越认可。总而言之,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市场环境的需求,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会发展的越来越好。对于工程监理来说,在国家的规定上有强制性的要求。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以下的建设工程一定要实施工程监理:工程项目的总投资金额在3100万元以上的大中型公共项目工程;国家十分重视的建设工程;有国外政府或者是国际组织援助的建设工程;建设面积达到5万m2的住宅小区工程。

2.4工程监理和项目管理的从业要求

对于工程项目管理来说,因为在建设过程中各个环节都彼此联系的,处理问题又是环环相扣,而且各个参与者的利益也存在直接的关系,所以在建设时经常会出现纠纷的情况,而且还会不断加剧。在处理纠纷事件时,不管最后有利于哪一方,都会对整个建设工程的进度和质量产生直接的影响,所以说纠纷事件的最终受害者是建设项目自身和项目的业主。因此,在现代化的经济背景下,工程项目管理还要对建设施工中的各种纠纷问题进行预防、控制和处理。如果没有经过专业的训练或者是从业时间较短,在处理建设施工中的纠纷时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失误。所以,工程项目管理对工作人员有比较高的要求,不仅要掌握工程建设方面的技术、工程的规划,还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综合性的素质。也就是说,在现在的工程项目管理中,需要一支专业、系统以及训练有素的队伍,只有这样,才能对建设施工中的问题进行有效的调整,从而实现工程项目管理的目标。因为工程项目管理单位的工作直接影响着建设项目的成功与否,所以说管理好一个项目要比监理好一个项目更困难,所以,对工作人员在能力上的要求会更高,不仅要有专业方面的知识,还要有实践方面的经验,对于各种问题能够轻松有效的解决[3]。而对于工程监理来说,一定要具有职业资格证书,而且国家对工程监理人员实施执业资格的制度,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证书一定要经过国家的认证以及注册,而且还要接受专业的监理业务培训。对于工程监理的从业人员来说,必须要重视专业方面的知识和职业道德,要对建设施工中的问题进行提前预测,考虑周到,进而进行有效的解决。并且在工作时,一定要公平、公正,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3结束语

在我国的建设企业中,项目管理已经实现了初步的应用,但是影响的范围还是有一定的限制。我国的工程项目管理和国际上的工程项目管理相比,还是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我们可以引进先进的工程项目管理手段,促进我国建设企业的发展。另外,虽然工程监理还没有比较完善的应用市场,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工程监理一定会向工程项目管理发展,实现建设企业的项目管理转型,使建设企业的管理工作实现质的飞跃。

作者:叶玉财 单位:广西宁铁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参考文献:

建设工程监理要求篇5

建筑行业的发展给建筑工程质量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为了确保建筑工程的优质,建筑行业和各个建筑部门应该果断从建筑监理体系的完善入手展开工作。建筑监理的主要工作是为业主提供服务,保护业主的利益,帮助其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目前建筑行业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督和制度约束,经常出现设计者和施工者没有必要的证书证明,在没有图纸的情况下就盲目施工,为了赶工期而盲目抓速度,为了降低成本而偷工减料,使工程质量难以保证。而且,有的施工单位对建筑工程实行自评自报制度,因此工程的合格率等数据就含有较大的水分,优良率等数据也不准确。种种现状都迫切需要外部监理的涉入,要加强建筑监理体系的建设力度,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

2、建筑监理体系的主要构成及其对工程质量的作用

2.1工程质量监理目标的制定

监理工程师在对建筑工程现场、过程进行质量监督的前期,对建筑工程的情况进行了解,进而制定出详细具体的,既符合工程自身的特点,又能满足业主要求,同时能够符合国家相关的建筑质量法律法规以及质量验收体系的工程质量监理目标。好的工程质量监理目标可以对工程的概况和特点进行充分的反映,从而为施工的技术、设备、组织等措施提供重要的拟定依据,其设定均以工程监理目标的实现为目标,也就为工程质量的确保提供了基础性保障。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只有严格地按照监理目标的要求来施工,才能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

2.2完善的责任制度

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工程的责任制度不健全,缺少完善的监理责任制度。责任制度的缺失使得建筑商的责任意识欠缺,为了自身利益,他们偷工减料,导致工程质量难以保证。完善的建筑监理体系有着完善的责任制度,将责任落实到人,使重要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能够自觉地在施工现场按照已经设定的监理质量目标,认真严谨地完成自已的工作,严格要求工作质量。

责任制度可以对监理人员进行明确的职位分工,通过责任书等书面形式来保证岗位责任人的责任明确,通过建立会议制度、验收制度、检验制度、监理人员考核制度等监理工作制度,为工程质量提供监督保障。建立健全规范的、程序化的监理工作程序以及协调机制,可以使质量监理工作有步骤、有秩序地展开,同时协调机制使得建筑工程的相关工作人员可以及时有效地就工程质量进行沟通,监理人员与客户、建筑工程师、工人和承包商及时有效地进行交流,对于施工中存在的材料、施工、设备等问题就可以及时交代并解决,从而使重要问题的解决措施进行落实,使产生质量问题的可能降到最低。

2.3严格的材料和设备管理

建筑工程的建筑材料和施工设备是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的基础,因此必须确保施工中材料和设备的优质优量才能确保建筑工程的高质量。而建筑监理体系对建筑材料和设备是有着严格的把关制度的,这就为建筑工程的质量提供了重要保障。

在对建筑材料和设备的监理过程中,监理人员在遵照承包商的选择和要求的基础上,对建筑材料和施工设备严格把关,要求承包商将其所需要的材料和设备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型号等进行明确,确保施工的水泥、沙石、钢筋、水、设备型号、性能等指标符合技术规定,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水泥、钢筋严格控制。如果材料未经检查,则不准使用,如果使用了未经检查或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则监理人员不予验收。对于施工现场的设备,在投入使用之前,进行严格的检查,确保正常运行;使用过程中,经常性地对设备进行检查,如果出现问题,就及时维修或更换。建筑监理体系可以确保承包商所使用的建筑材料和设备的高质量,杜绝劣质材料和不合格设备,从而确保建筑工程质量。

2.4建筑工程施工中的严格技术审查和指导

建筑监理体系要求监理人员对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的细节性技术进行指导。

首先监理人员对施工中的设计图纸进行严格的会审,可以减少质量问题出现的可能。对于建筑施工来说,施工图纸是施工的依据,所以要尽可能地避免因为施工图纸而造成的质量隐患,建筑监理体系的建立健全,促使监理人员对施工图纸采取更加严格的会审方法,及时指出图纸中的不足之处,督促设计人员和技术人员及时改进,从施工图纸这一层面确保施工质量。

其次,建筑监理体系强调对监理人员的培训,注重监理人员工作技能、职业道德素质的提高,从而使监理人员对监理工作程序、监理要求、相关法律法规等基本知识有更深入的了解,提高其业务水平的技能水平。只有监理人员自身的素质提高了,才能对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产生积极的影响。监理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安全、质量等方面的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从而避免因人为因素产生质量问题。

第三,建筑监理体系的现场监理工作要求对施工中的重要施工部分和施工工艺进行严格控制。监理人员对施工工程的重要工艺和部位往往比较熟悉,在施工中,监理人员对于其中的重点、难点全程、全方位地监理,避免因为重要工艺的失误或重要部分不合格导致质量低下。

第四,建筑监理体系对监理的现场巡查提出更高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在对施工现场的巡查过程中测量数据、检测质量,可以及早地发现施工中与预先设定的目标不符的地方,例如轴线、标高等数据,如果产生偏差就会影响建筑的质量。所以,监理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可以为建筑质量提供多一重保障。

2.5工程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建筑监理体系有着严格的验收机制。工程施工完毕之后,先由承包商自己进行检验,待检验合格之后,再由监理人员根据其提供的自检资料和验收标准以及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如果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有严重的质量问题,监理人员会向施工单位提出处理意见,要求其进行处理,待处理完毕后再验收。工程监理体系在承包商自检的基础上形成另一层检验保障,经过层层把关,层层检验,可以对建筑商的建筑行为形成制约机制和监督机制,有利于促使工程的高质量。

3、结束语:

建筑工程的高质量可以提高建筑的寿命,减少资源的浪费,保证人们起居的方便、安全,对社会和个人都有重要意义。建筑监理体系对建筑工程的质量形成有效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在建筑施工前、施工过程中和完工之后都严格控制着工程的质量,因此,各地的建筑施工部门和管理部门要切实完善建筑监理体系,促使我国监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推动我国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潘微微,胡中海.浅谈工程建设监理的发展现状[J].煤炭工程,2008.

建设工程监理要求篇6

Keywords: building energy efficiency supervision design supervision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special acceptance

中图分类号:S6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筑节能关系到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长远大计,也是关系到人类生存环境,做好节能监理工作就显得非常重要。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从2005年7月1日,起,新建工程必须实行建筑节能,从设计到施工各个环节都对节能非常重视。作为建设工程管理主体的一方,监理在这一过程中也应起到主导作用。建设部自2005年以来,陆续出台了《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411-2007)等一系列法规、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和监管措施也逐步完善。但是,建筑节能标准、规范还未能得到很好的落实,新建建筑节能达标率还有待提高,工程监理工作在建设的第一线,为建筑节能政策、法规和规范标准的有效执行起着把关的作用,工程建设监理是节能技术推广和节能观念得到落实的重要环节。

要做好监理工作,既有国家政策,又有技术要求。建筑节能的实施在我国时间不是很长,各方经验和技术还不算很完善。这就要求监理要有较高的技术和管理水平,所有在岗的监理人员均要经过节能培训学习,并合格达到上岗条件。在建筑节能监理过程中,监理的工作经验体会总结如下:

监理企业应重视建筑节能监理工作

建设监理工作开展20多年来,监理工作已能做到工程的“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如今建筑节能已逐步得到全社会的重视,监理更是对此工作予以高度重视。要求项目监理部根据工程特点、性质编制监理规划、监理细则以及监理专项方案;制定监理专项制度,包括节能材料验收制度、节能检验批验收制度、施工图审查制度、节能工程设计变更制度、节能工程验收制度等,并且明确节能监理人员职责,配备节能工程专项监理员,制定节能专项培训计划等。

注重监理节能设计监理

建筑节能作为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在我国时间不长,存在问题较多,要保证建筑节能的整体质量难度较大。监理应有能力把好建筑节能设计关,以保证工程的设计符合建筑节能的要求。监理在设计过程中应做的工作主要有:

收集有关节能设计、施工的标准、规范等(包括有些地方性规定)。

认真审查节能部分的设计图纸及有关说明。

对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及地方性要求,对设计中的先进性、合理性进行检查,提出监理的建议。

跟踪审查节能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尤其要注重不同专业间节能接口地方的问题。

查看施工图审查中有关建筑节能的问题,并对审查中需整改的地方予以重视。

监理应对节能设计部分出具报告给业主,以保证节能设计的质量符合建设项目节能标准要求,保证节能目标的实现。

严格控制节能施工过程的监理

节能目标在建筑物上得到体现,施工过程的质量是控制的关键,在节能设计满足要求的情况下,现场施工监理就显得尤为重要,从现场进料、设备到各个施工工序的质量,监理均要严格把关,以保证满足设计要求。

施工前的节能监理

首先,总监及各个监理人员均应参加过建筑节能技术标准的专业知识培训,以保证现场监理人员都能熟悉建筑节能的有关标准和要求。针对图纸和节能标准,编制节能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对节能的重点和难点要给予重点考虑。

(1)审查建筑节能相关施工单位的资质是否满足要求。

(2)检查施工单位建筑节能管理体系和人员资质是否满足工程施工要求。

(3)参加图纸会审及建筑节能设计交底。

(4)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方提交的节能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提出监理意见。

(5)督促施工方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对分包单位的节能要求要总包一并在施工组织中体现出来。

施工过程中的节能监理要点

建筑节能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检验。

近几年节能材料层出不穷,材料质量千差万别、参差不齐,作为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把好节能材料质量关,对所有进场节能材料的品种、规格、外观等进行检查验收,核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和性能检测报告。对国家规定要复试的及时见证取样、送检,对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和阻燃处理应符合国家规范规定。检查建筑节能材料是否符合国家有害物质限量的限定,节能材料不得对室内外环境造成污染。

节能施工过程监理控制

监理过程中,严格要求施工方按照监理认可的施工方案施工,对建筑节能施工中墙体屋面等部分的隐蔽进行旁站,并及时进行验收,督促施工方及时按程序以书面形式报验,如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资料及时组织检查验收,合格后及时签认。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监理工程师及时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方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建筑节能子部分工程施工完毕后,及时上报技术资料,审查完毕后,项目总监及时组织业主、设计、施工等项目负责人进行节能子部分预验收。对预验收中存在的问题,监理发出监理通知单,督促施工方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上报业主进行专项验收。监理出具相应的节能评估报告,最后由业主组织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部门进行验收,并签认相关验收文件。

做好节能成品保护工作

节能材料普遍具有轻质、易破损等特点,监理有责任提醒施工方重视并做好保温部分成品的保护工作,对于有下道工序的部分,及时进行验收,避免给施工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对已破坏的部分应要求施工方及时整改到位。

结束语

建设工程节能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建设各方都十分重视,监理工作尤其如此。从设计、材料、施工过程等都要严格监理,层层把关,不能有丝毫松懈、马虎。确保建筑节能工程符合国家规范的规定。

参考文献: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监理要求篇7

所谓建设监理工作的艺术是根据施工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中有关技术服务内容,以业主的合同目标为中心,灵活运用各种技巧、手段和方法。所以,监理工作的艺术是一种表现形式,是建设监理机构人员的整体素质、能力、胆略和经验的综合反映,也是监理人员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的反映,而且监理工作的艺术始终贯穿在项目施工监理工作的全过程中。

建设监理工作的技术和艺术是相互联系、互为影响的两部分,是建设监理工作技术和艺术的完美结合,对实现业主建设目标(投资省、进度快和质量高,无安全事故和安全隐患)是十分重要的。

一、建筑监理工作的技巧在于合乎法律规范

例如,我国《建筑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上述规定是对施工不合格和设计不合格的处理方法,无疑也是对监理工作的要求。

又例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很明显,《条例》赋予了工程监理单位重要职责,如果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项目监理机构有权采取质量控制措施。

二、建筑监理工作的技巧在于正确运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施工过程中,监理工作的技巧主要表现是对《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规定内容的理解、执行和检查以及为了达到规范要求和合同目标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例如,计量和支付的处理,特别是合同外增加工程的计量是业主和承包单位非常敏感的问题,建设监理工作的技巧在于承包单位对增加工程应自检合格,申请验收,经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简称三方)共同现场验收合格后,及时现场实测、实量,现场计量人员均应在计量结果上签字认可,计量结果应符合合同约定的计量规则,按规定表格填写报批。这样的三方现场实测、实量结果的做法不是业主不相信监理,也不是监理推卸责任,而是为了公开、公正地展示计量,执行规范,使计量结果具有真实性和准确性。

监理单位在对现场施工条件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业主和承包单位的风险进行分析,同时结合施工总进度计划编制施工监理总进度控制计划,将总进度目标分解,预测进度偏差,提出预控偏差的措施,作为阶段性进度目标考核的依据,还作为审查承包单位编制的总进度计划的依据。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原则下控制施工进度。为了有效地进行“四控两管一协调”的工作内容,发挥第一次工地例会和每周工地例会以及专题会议的作用是很重要的。例如,在每周工地例会上,逐项检查上周完成情况,对完成的项目验收合格后,才进行下一道工序,对不能按时完成的工序,找出偏差,分析原因,要求采取措施完成。监理人员对工程进度检查情况要在工地例会和监理月报中向业主报告,特别是进度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

三、建筑监理工作的技巧体现在三方关系中

1.在处理与业主关系中的监理工作技巧。大家知道,业主和监理单位的关系是委托与被委托、授权与被授权的委托合同关系,所以,业主对监理单位的诸多问题的认识与监理人员的认识不一样,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监理人员的工作艺术就表现在:是写出书面材料开会解决还是个别交流沟通;是马上解决还是经调查研究、冷静一段时间解决;是基层解决还是找上级解决。无论采取怎样的措施,监理人员始终要保护业主利益,协助业主作出正确的决策。

2.在处理与承包单位关系中的监理工作技巧。就工程建设项目而言,业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都是建筑市场独立平等的主体,在三个建设主体之间,人与人是平等的,应相互尊重。监理单位对施工承包单位是按照规范规定和施工图纸以及施工合同进行监理,同时对承包单位要尊重和帮助,这里的尊重就是尊重他们丰富的施工经验,尊重他们的管理方法。在保持公正立场的基础上,维护建设监理单位利益,帮助施工承包单位解决工程施工中的实际问题,预防索赔事件的发生。监理人员不要干预承包单位采取正常的施工方法,也不要干预承包单位在施工组织管理问题上的分析与处理,但可以根据规范规定、合同约定以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内容提出建议,由承包单位自行决策,以避免由于安全、质量和进度方面的问题引来监理责任。

在施工监理工程中,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之间经常为预控质量检查、隐蔽工程检验、工程计量签证、抢工期不顾质量、工程暂停与复工、施工中安全隐患的处理以及施工质量资料和签证等发生矛盾。监理人员要明白,为了解决好这些问题,应该仔细倾听承包单位陈述的理由,根据图纸现场核实,对承包单位所报资料进行审查,坚持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用书面材料说话,使承包单位心服口服地去纠正问题。值得注意的是,建设监理人员绝对不能对承包单位出现的施工问题、安全问题或施工资料问题姑息迁就,甚至自觉或不自觉地充当承包单位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忘记自身的监督责任,结果出现安全质量事故,造成损失,这是应该引起重视的事情。

建设工程监理要求篇8

1、工程概况

某工程是一个集车库、商场、住宅的多功能综合楼,总建筑面积:58463m2。总高度104.6m,地下3层,地上30层,裙楼五层面积为11746m2,住宅楼25层,分A、B、C三栋塔楼,面积38308m2,地下室三层面积为8492m2。本人全程参与该项目的监理工作,下面就对监理过程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分析。

2、做好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必要条件

作为监理单位,我们按照业主的要求,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对建筑节能各项工程进行有效控制,以保证工程的质量。我们也根据监理规范、施工承包合同和有关管理规定以及国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有关条文,严格要求监理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监督工程各项节能指标是合格,这也对建筑节能监理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提出了严格要求。

2.1 做好监理人员具备的专业知识

建筑节能包括材料的节能、建筑器具的节能以及建筑产品的节能。这要求监理人员要根据建筑设计方案认真核查这些建筑用具是否符合建筑节能的要求。除此之外,建筑节能方案对建筑施工起到引导性作用,在施工前,监理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熟悉建筑节能设计文案,根据建筑节能设计方案中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工程的节能性环节。

2.2 做好监理工作从业人员的资质

建筑施工的顺利进行对建筑监理人员提出了一定的要求,这是由监理人员对建筑施工的控制性作用造成的。这要求从事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人员必须要有一定的专业资质。在施工期间,监理人员要根据节能型设计方案,对施工进度做出合理控制,要严格按照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对工程做到合理性监督。因此,这要求监理人员要有专业的职业能力及良好的职业道德。

2.3 保证监理人员信息渠道的畅通

监理部对整个工程的施工进程起到关键性作用,因此保证上级下发的文件及时传达到项目监理部,得到监理人员的审查是做好监理工作的必要条件。所以在施工现场,要严格把关文件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

3、做好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具体内容

3.1 工程施工前的准备阶段

其一,建筑节能的施工是一项要求严格的工序,承担工程的施工单位需要有相应的施工资质,监理工作首先要审查相关施工单位的是否具有一定的施工资质,如果施工队伍的资质过低,将会直接影响到工程的质量,从而不能保证节能施工的顺利进行,造成严重后果。因此,监理单位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审核:①施工单位是否具有节能施工的专业资质②在现场考察施工单位的技术程度;③查阅施工单位以前做过的项目。其二,监理工程师要安排审查施工挝槐嘀频氖┕ぷ橹设计的内容,确保其中包含有建筑节能的内容。另外,建筑监理要根据审查的结果给出合理意见,使得施工组织可以更加顺畅。其三,为更好的改善工程节能设计中的内容,监理人员要学习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了解相应的质量标准,为施工设计方案及相关施工技术做出合理性审核。其四,监理单位要对施工单位的建筑节能管理体系进行审核,确保人员配置符合工程要求。其五,监理单位还应根据需要参照相应的法律法规文件及与本工程相关的建筑节能标准文件。其六,监理单位还需要根据施工现场情况编制建筑节能监理规划。

3.2 工程施工阶段

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单位要认真把好节能施工相关内容的关键性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的审核:其一,施工现场在引进建筑节能材料以及各类施工构件和设备时,监理人员要根据相关节能标准的规定,核对这些新进场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要求。其中主要的审核内容包括产品合格证及相应的产品检验报告,如发现不满足要求的产品,要立即停止使用并要求退回,避免这些产品流人施工现场。其二,在工程施工一些关键性工序,监理人员必要时要进行现场跟踪,及时对所施工的内容做好记录。其三,对已经完成的施工工序,要根据建筑节能设计方案做好验收工作,严格控制其施工质量。其四,施工单位如对建筑节能施工技术存在异议,不能自行更改施工技术,监理单位要及时向原设计单位提出变更申请。等待施工图设计审查部门给出审查意见后方可进行变更。这个环节监理单位要起到监督原设计方案不被随意更改的监督作用。

3.3 工程竣工后的验收阶段

工程在竣工后,监理单位要做最后的工程验收工作,来确定该项工程是否符合客户的要求,主要的验收内容包括:其一,监理总工程师要在施工阶段各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最后的节能专项验收,参加验收的有关部门还必须包括施工单位的相关人员。施工单位只有在验收合格后方可提出竣工验收的申请,这主要是为了保证建筑节能施工的最终完成满足建筑设计方案的要求。其二,在组织进行节能专项的验收时,监理人员要做好验收的记录工作,与此同时,监理单位的技术人员要参与指导建筑节能工程监理评估报告的编写。其三,最后,在进行完工程最后的验收工作后,将会召开一个由各个总监理工程师参加的工作总结报告会,会上将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进行全面总结,并将建筑节能专项工程的文件进行整理,由工作人员将相关的文件装订成册。在总结完各项工程的成果后,该项工程将最终完成竣工验收。

3.4 建筑节能监理过程中应注意的细节

监理人员在这个过程中应注意一些细节:其一,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施工单位不按建筑节能设计方案施工,而采取了一种不合理的施工方法进行施工时,监理人员应尽快报告给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来阻止施工单位的行为。其二,监理人员要根据当天的天气情况来安排屋面节能保温隔热工程的施工,还要根据相关的规定对进场的保温材料进行检查,确保其满足相关的质量要求。另外,监理人员还要对即将进行保温层施工的部位进行检查,以确保保温层的正确安装。其三,要注意对建筑节能的外门窗工程进行复验,因为不同的地区,建筑物对其保温性、光照条件的要求不相同,所以节能性门窗的设置也应满足当地的特殊设计要求。其四,对采暖通风工程的检验也是不容忽视的,监理人员需要检查各个仪器设备是否符合规范规定,检查风管系统的严密性,还有热力入口装置的位置是否正确,各个环节的检验都要认真对待,并做好监测记录。

4、结语

建筑节能是一项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举措,能够有效的改善建筑功能,从而满足人们对较高生活品质的需求,对国家的持续健康发展起到关键性作用。为此,监理人员要尽职尽责,认真做好监理工作,为国家的建筑节能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建设工程监理要求篇9

当前,铁路建设越来越向高速、重载方向发展,大力推行标准化管理,有效提高管理水平,是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铁路建设项目的重要保证。试验检测是监理单位进行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监理行使工程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加强监理试验室标准化建设是推动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

一、铁路工程监理试验室标准化建设推进背景及当前状况

国家十一五期间,铁路投资规模加大,各监理单位按照合同及工程需要设立了不同规模的监理试验室。在2009年8月21日之前,监理试验室在资质、人员资格、验收主体、验收程序、试验室设施、工作职责、管理要求、管理跨度等方面没有统一标准,在此期间,各监理单位试验室在人员、资质、管理水平上参差不齐,标准化管理也成为铁路工程试验室急需解决的实际问题。近日,铁道部下发了《铁路工地试验室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工管办函[2013]284号,对工地试验室制度建设、人员管理、设备管理、信息管理、试验过程管理全面标准化提出了指导意见,这也成为监理试验室建设与管理的指导依据。

监理试验室作为监理单位行使监理行为的一个部门,具有试验室管理与现场工程管理的双重特性,一方面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的试验方法对试验室进行建设与管理,同时又要按照相关监理规范、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对施工现场工程质量进行过程控制,这两种特性为监理试验室标准化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新建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项目是“十一五”期间国家重点工程,为目前国内第一条设计轴重30t的重载铁路,跨晋豫鲁三省,全长1260公里。笔者所在监理单位担负着115.82公里的线下施工监理任务,管段内隧道15座,累计28.09km;正线桥梁37座,累计29.75km;路基58 km,并含车站3座及配套工程。在建设初期,建设单位就提出严格加强标准化管理的要求。监理试验室承担的监理作量及质量控制难度较大,一是站线长,;二是涉及检测项目多,隧道、桥梁、路基、站场等涉及的原材料、半成品种类繁多,批量很大;三是施工工艺较复杂,涉及高墩身预应力悬灌现浇梁、大型预制梁场、长大隧道、高墩身施工;四是质量安全要求高,其中含山东省段最长隧道、最高墩身等控制性工程。

二、铁路工程监理试验室标准化建设的有效措施

(一)、充分考虑管段规模、监理单位总体规划、仪器设备、设施环境等情况,统筹考虑试验室的选址、建造等基础建设工作

1、 试验室选址直接影响下一步试验室建设及试验室正常运行管理,是试验室标准化管理的重要环节。首先,要根据管理规模进行合理选址。根据《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试验室管理标准》(TB10442-2009),当标段不超过60km时,可只设中心实验室,当标段超过80km,除设中心试验室,还应增设分试验室,中心试验室应设在管段的中部且交通便利的位置。本工程监理标段115.82km,因此设了中心试验室,并设了分试验室。中心试验室设在了交通便利的沂源县城,为管段的中部。

2、监理试验室是服务于监理单位并接受其管理的现场一线试验室,选址会影响投资成本、管理成本等经济指标,选址过程应充分与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沟通,征求总监理工程师对管理规划方面的意见,征得总监理工程师的支持,为标准化管理实施取得有效保障。本项目中心试验室为宾馆楼房改造而成,与监理项目部比邻而建,这充分考虑到总监理工程师对试验室工作职能、信息传达、统一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3、试验室的建造应按试验室规模,结合检测项目合理设置检测室,选定合适的检测室面积。

首先是检测室间数,一般监理试验室需设置混凝土室、胶凝材料室、骨料室、土工室、化学分析室、高温室、样品室、标准养护室、办公室、资料室。其次考虑试验室各功能区的布局要求。检测区和办公区分开布置,力学室大型压力机安装安全可靠,混凝土室排污沉淀池设置有效,标准养护室满足抗渗、隔热保温要求,土工室与骨料室粉尘、噪音、振动控制满足检测要求,废品区设置应满足当地环保要求。另外还要考虑试验室对上排水、电压、信息化办公、交通等硬件要求。

本中心试验室的建设得到公司领导的大力支持,建设完全符合要求,这为检测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二)、试验室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试验设备配置、设施环境条件方面的要求,同时应重视人员素质与所监理工程技术水平相适应

1、仪器设备、设施环境条件是监理试验室出具客观、准确的检测数据的基础条件,是监理试验室标准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1)、重视试验设备的安装,这是试验室建设经常忽略的问题。试验设备的正常运行是一项系统工程,不符合要求的安装会影响检测精度,从而影响检测数据。如水泥胶砂振实台按照《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GB17671-1999),应安装在高度约400mm、体积约0.25m3、重量约600kg的混凝土基座上,并下垫一层厚5mm天然橡胶弹性衬垫;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仪按照《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GB/T2419-2005),应安装在长宽各400mm、高约690mm水平混凝土基座上,基座由容重至少为2240kg/m3的混凝土浇筑;如果标准未规定但仪器说明规定安装方法的应按照仪器说明进行。

(2)、同一检测室不同检测项目对环境条件的要求不同时,应按最严格的要求采取措施。如混凝土配合比验证、外加剂检测均在混凝土室进行,但对环境条件要求不同,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温度要求为(20±5)℃,外加剂试验抗压强度比温度要求为(20±3)℃,凝结时间差温度要求为(20±2)℃,故混凝土检测室应按(20±2)℃要求采取措施进行环境条件监控。

(3)、试验设备布局要考虑检测项目对检测环境条件的影响,合理布置。如沸煮箱、高温炉不应放置在水泥检测室,原因为水泥室温度要求(20±2)℃,沸煮箱、高温炉产生大量热量影响温度恒温,应单独设高温室;水泥比表面积仪也不应放至在水泥检测室,因一般项目要求水泥检测室湿度不小于50%,而比表面积检测项目要求不大于50%,比表面积仪可放在化学分析室。

(4)、加强化学试剂的管理。化学试剂作为试验媒介,直接影响试验结果,与试验设备具有相同的地位,在试验室建设中往往不被重视。化学试剂应进行台账管理,列明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用途,并应有消耗台账。存储应满足化学试剂存储说明。

2、试验室人员素质应满足所监理工程技术要求,为实施标准化管理奠定坚实基础。人员作为监理试验室标准化管理实施第一生产力,人员试验技术水平、工程标准掌握应与所监理工程项目技术要求相适应。

(1)、做好人员培训与考核。在试验室建设时,应根据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内容配备相应的检测和管理人员,还要针对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岗前培训,并对人员的能力、水平进行考核,考核方式采用问卷、考试、技术答辩等方式进行,考核合格方能上岗。

(2)、相关人员资质必须满足《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试验室管理标准》最基本要求,检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试验人员要充分把握检测技术的更新,严格按照最新标准规范要求操作,避免教条。如《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实施后,骨料检测试验方法由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变为国家标准《建设用砂》、《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4-2011、GB/T 14685-2011),其中环境要求变为(20±5)℃要求,应配备空调,但《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试验室管理标准》对骨料室配备空调并无要求。

(三)、加强铁路工程监理试验室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方面是数据服务于工程安全质量、服务于工程生产

1、试验室最基本的“产品”是检测数据,监理试验室更应充分发挥数据在质量控制过程中的作用,做到以数据说话,数据服务于现场。首先检测台账中应有检测结果数据,定期对检测结果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剖析其中波动情况,查找重点监控的原材料,采取提高检测频次、加强巡检等措施。其次与施工单位检测数据进行比对,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能够代表实际情况。当与施工单位数据出现明显偏差时,应分析取样代表性、检测能力、仪器设备等方面,查找原因,定性分析,同时作为提高试验室检测能力的手段。检测数据充分服务于现场生产,如路基填料分组发生变化时,根据检测所得级配情况,对施工单位提出纠正整改措施;当混凝土原材料品质发生波动时,应提醒驻站试验监理增加混凝土拌和物见证频次,确保混凝土坍落度、含气量、泌水率、温度、匀质性满足要求。

2、试验检测贯穿整个监理行为,监理试验室单单提出合格与否远远无法满足建设单位对监理质量、安全控制的要求,应做好现场质量源头控制,拓宽监理试验室标准化的范畴。拌和站作为混凝土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在拌和站验收阶段,应结合对混凝土的质量要求,全面考虑拌和站设施是否满足搅拌时间、称量误差、加料顺序控制等要求,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在生产阶段,每个拌和站安排专门试验监理人员对混凝土生产进行全面控制,使用于工程的每立方混凝土均达到设计及标准要求。在隧道出现涌水等病害急需处理时,应按照监理既定程序,针对不同材料特性及时提出材料使用建议。

(四)、监理试验室标准化建设应注重人员教育培训,发挥其主观能动性

随着铁路建设技术的不断提高,相关标准规范也在不断完善、更新,监理试验检测作为一项专业性较强工作,不但要掌握检测程序、检测方法,同时要掌握相关验收标准规范,这对监理试验检测提出更高要求。做好人员培训,提高其试验检测水平,完善通过检测数据处理现场实际问题的能力,掌握检测技术发展方向,发挥其钻研、创新能力,对标准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监理试验室应安排技术能力全面、监理经验丰富的人员编制人员培训计划,其中包括培训大纲、培训课件、培训考核、考核结果分析,并按照计划进行有效实施,最终将考核结果纳入监理单位整体管理体系。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邀请试验检测方面的专家进行经验介绍、案例分析,是提高监理试验室检测能力有效手段。对现场试验检测,结合现场质量问题处理方案,进行现场检测技能演示、现场观摩、现场会议分析交流,能够有效提高试验人员处理现场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结束语

铁路工程监理试验检测工作,是监理工程安全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加强监理试验室标准化建设,是全面推行铁路“六位一体”工程建设重要保障。因此,努力完善铁路监理试验室标准化管理,提高检测能力及管理水平,不断创新、完善、充实其内容,是铁路工程建设技术水平快速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参考文献:

建设工程监理要求篇10

目前我国正处于房屋建设的战略机遇期, 大规模建造房屋本来是为了人民安居乐业, 但大量建造的是高能耗建筑, 建筑能耗已占全国能源消耗将近30%。这种大量建造高能耗建筑的情况是不可能持续的, 也是背离可持续发展战略、背离科学发展观的。建筑节能工作需要多方面的重视和贯彻落实, 涉及房屋建造的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 而工程监理单位对实施建筑节能工作起着关键作用。

2.建筑节能监理的现状

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居住和公共建筑, 对缓解我国能源短缺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矛盾, 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保障我国的可持续性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建筑节能工作作为一项技术性和政策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其全面实施在我国时间不长, 整体发展水平不高, 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是不可避免的。自2004年以来, 国家及各级地方政府出台了大量相关的文件、规范、管理办法等,对监理在建筑节能中应做的工作也作出了相应规定。

(1) 审查认可建筑节能施工技术方案, 编制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2) 审查建筑节能设计图纸是否经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并按照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实施监理。

(3) 对易产生热桥和热工缺陷等部位及墙体、屋面保温的施工采取旁站。

(4) 加强工程竣工验收时节能专项验收。目前, 施工阶段的建筑节能监理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监理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有待提高, 大部分监理人员对节能标准、规范的熟悉程度不够; 二是对节能技术和产品的熟悉程度不足; 三是从政府颁布的各种规章文件的层面上看, 监理人员要做的就是“按图监理”, 难以发挥出主动性和积极性。

3.施工阶段建筑节能的监理工作

施工阶段建筑节能的监理工作至关重要, 应从不同阶段的监理要点、施工质量控制内容、质量验收程序及要求出发, 切实抓好施工阶段的节能监理质量。

3.1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

建筑施工过程中, 为了进行有效的节能控制, 主要的监理工作宜细致如微, 具体概括起来, 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 建筑工程现场施工监理单位, 应指定专人监理建筑节能设计内容的施工, 而相关监理人员应进行建筑节能标准与技术等专业知识的培训, 使其具有进行质量控制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2) 监理单位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制定符合建筑节能特点的监理实施细则, 并严格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理。

(3) 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开工前, 项目部总监要组织监理人员认真阅读设计文件, 明确本工程建筑节能的设计要求, 参加设计交底, 释疑有关不明确的问题, 正确督察施工单位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

(4) 收集与本工程有关的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依据文件资料, 并认真学习, 掌握强制性的质量标准条文。

(5) 要求承建施工单位编制建筑节能专题性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 经施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签字后, 报监理单位进行审核。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的符合(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针对性(针对本工程的内容) 、合理性(工艺、工序等) 、保证性(质量、功能、安全等) 进行审核, 并签署审核意见, 在要求修改补充时应予落实, 并有书面整改资料。

(6) 监理人员应合理制定节能工程各分项工程、检验批、隐蔽工程项目的划分, 明确质量验收标准, 经施工单位认可共同实施。

(7) 对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要认真落实。要严格材料和设备的检验制度和见证抽样送样制度, 严格工程材料的审核把关, 确保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符合设计要求,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齐全。

(8) 项目部应合理制定监理旁站工作计划安排, 认真实施旁站监理并留下记录资料。外墙、屋顶隔热材料施工时, 监理部门应监督做好屋顶各层隐蔽工程纪录。外窗工程施工时, 监理部门应监督做好外窗安装工程施工纪录。

(9) 工程质量验收报验, 要求施工单位先行自查合格,完善相应自查资料, 填报验收申请, 监理单位经验收合格予以签认。监理核查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时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 上述核查项目全部符合设计要求时工程合格。

(10) 工程监理单位应在分部分项施工前组织实施本细则规定节能部件的抽检。墙体工程验收时应核查墙体构造做法的隐蔽工程纪录和隔热材料、填充材料的送检报告。外窗工程验收时应对照施工图核查窗构造、窗传热系数、特殊品种玻璃的送检报告。外窗工程验收时应对照施工图纸核查外窗可开启构造。

3.2 建筑节能施工不同阶段的监理要点

建筑节能控制宜贯穿于结构施工的不同阶段, 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以及竣工时的监理工作, 其中前两阶段的监理起到核心作用, 其要点表现如下:

(1)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的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建筑节能标准与技术等专业知识的培训; 监理机构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现场, 应备有国家、省、市有关建筑节能法规文件及本工程相关的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参加施工图会审和设计技术交底;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制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 编制符合建筑节能特点的、具有针对性的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工程开工前,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提出审查意见。

(2) 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要求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拟进场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包括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品、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 及其质量证明资料; 当施工单位采用建筑节能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 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 组织专题论证, 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隐蔽工程、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 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 应审核和检查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评资料是否齐全, 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并检查整改结果。

3.3质量验收程序及要求

(1) 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 由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参加共同检查验收, 并形成验收意见。

(2) 节能工程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事先进行自查与复验合格后, 提出质量验收申请报监理单位验收。

(3) 建筑节能质量验收作为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 在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中应有建筑节能部分的专题性质量评估意见。

(4) 由监理单位项目部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验收, 对存在不合格质量问题提出书面整改通知单, 施工单位整改合格回复后, 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复验, 均达到合格要求后, 报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小组进行检查验收。

(5) 做好建筑节能质量控制监理资料的完善和归档工作。

4.结束语 摘要:监理工程师要做好建筑节能工程中的质量控制, 需从建筑施工角度出发, 分析了建筑节能施工不同阶段的监理要点以及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 并结合建筑节能工程的监理工作实例, 提出了相应的节能监理措施, 为提高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提供了经验。

关键词:工程监理; 建筑节能

1.前言

目前我国正处于房屋建设的战略机遇期, 大规模建造房屋本来是为了人民安居乐业, 但大量建造的是高能耗建筑, 建筑能耗已占全国能源消耗将近30%。这种大量建造高能耗建筑的情况是不可能持续的, 也是背离可持续发展战略、背离科学发展观的。建筑节能工作需要多方面的重视和贯彻落实, 涉及房屋建造的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 而工程监理单位对实施建筑节能工作起着关键作用。

2.建筑节能监理的现状

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居住和公共建筑, 对缓解我国能源短缺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矛盾, 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保障我国的可持续性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建筑节能工作作为一项技术性和政策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其全面实施在我国时间不长, 整体发展水平不高, 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是不可避免的。自2004年以来, 国家及各级地方政府出台了大量相关的文件、规范、管理办法等,对监理在建筑节能中应做的工作也作出了相应规定。

(1) 审查认可建筑节能施工技术方案, 编制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2) 审查建筑节能设计图纸是否经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并按照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实施监理。

(3) 对易产生热桥和热工缺陷等部位及墙体、屋面保温的施工采取旁站。

(4) 加强工程竣工验收时节能专项验收。目前, 施工阶段的建筑节能监理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监理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有待提高, 大部分监理人员对节能标准、规范的熟悉程度不够; 二是对节能技术和产品的熟悉程度不足; 三是从政府颁布的各种规章文件的层面上看, 监理人员要做的就是“按图监理”, 难以发挥出主动性和积极性。

3.施工阶段建筑节能的监理工作

施工阶段建筑节能的监理工作至关重要, 应从不同阶段的监理要点、施工质量控制内容、质量验收程序及要求出发, 切实抓好施工阶段的节能监理质量。

3.1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

建筑施工过程中, 为了进行有效的节能控制, 主要的监理工作宜细致如微, 具体概括起来, 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 建筑工程现场施工监理单位, 应指定专人监理建筑节能设计内容的施工, 而相关监理人员应进行建筑节能标准与技术等专业知识的培训, 使其具有进行质量控制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2) 监理单位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制定符合建筑节能特点的监理实施细则, 并严格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理。

(3) 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开工前, 项目部总监要组织监理人员认真阅读设计文件, 明确本工程建筑节能的设计要求, 参加设计交底, 释疑有关不明确的问题, 正确督察施工单位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

(4) 收集与本工程有关的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依据文件资料, 并认真学习, 掌握强制性的质量标准条文。

(5) 要求承建施工单位编制建筑节能专题性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 经施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签字后, 报监理单位进行审核。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的符合(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针对性(针对本工程的内容) 、合理性(工艺、工序等) 、保证性(质量、功能、安全等) 进行审核, 并签署审核意见, 在要求修改补充时应予落实, 并有书面整改资料。

(6) 监理人员应合理制定节能工程各分项工程、检验批、隐蔽工程项目的划分, 明确质量验收标准, 经施工单位认可共同实施。

(7) 对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要认真落实。要严格材料和设备的检验制度和见证抽样送样制度, 严格工程材料的审核把关, 确保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符合设计要求,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齐全。

(8) 项目部应合理制定监理旁站工作计划安排, 认真实施旁站监理并留下记录资料。外墙、屋顶隔热材料施工时, 监理部门应监督做好屋顶各层隐蔽工程纪录。外窗工程施工时, 监理部门应监督做好外窗安装工程施工纪录。

(9) 工程质量验收报验, 要求施工单位先行自查合格,完善相应自查资料, 填报验收申请, 监理单位经验收合格予以签认。监理核查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时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 上述核查项目全部符合设计要求时工程合格。

(10) 工程监理单位应在分部分项施工前组织实施本细则规定节能部件的抽检。墙体工程验收时应核查墙体构造做法的隐蔽工程纪录和隔热材料、填充材料的送检报告。外窗工程验收时应对照施工图核查窗构造、窗传热系数、特殊品种玻璃的送检报告。外窗工程验收时应对照施工图纸核查外窗可开启构造。

3.2 建筑节能施工不同阶段的监理要点

建筑节能控制宜贯穿于结构施工的不同阶段, 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以及竣工时的监理工作, 其中前两阶段的监理起到核心作用, 其要点表现如下:

(1)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的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建筑节能标准与技术等专业知识的培训; 监理机构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现场, 应备有国家、省、市有关建筑节能法规文件及本工程相关的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参加施工图会审和设计技术交底;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制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 编制符合建筑节能特点的、具有针对性的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节能工程开工前,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提出审查意见。

(2) 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要求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拟进场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包括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品、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 及其质量证明资料; 当施工单位采用建筑节能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 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 组织专题论证, 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隐蔽工程、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 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 应审核和检查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评资料是否齐全, 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并检查整改结果。

3.3质量验收程序及要求

(1) 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 由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参加共同检查验收, 并形成验收意见。

(2) 节能工程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事先进行自查与复验合格后, 提出质量验收申请报监理单位验收。

(3) 建筑节能质量验收作为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 在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中应有建筑节能部分的专题性质量评估意见。

(4) 由监理单位项目部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验收, 对存在不合格质量问题提出书面整改通知单, 施工单位整改合格回复后, 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复验, 均达到合格要求后, 报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小组进行检查验收。

(5) 做好建筑节能质量控制监理资料的完善和归档工作。

建设工程监理要求篇11

一、工程介入阶段时间不一,近年来,房价的不断高升,房地产业的迅猛发展,导致有部分建设单位在未举行招投标工作且在签订合同前就要求建设工程监理进入,而且在没有办理施工许可相关手续就进行施工。这就导致了监理部门在自身不具备合法身份的情况就进行了监理工作,使得在监理工作过程中不能够合法合理的履行监理职责。有部分建设单位由于不懂或其它原因在施工进行中或完工后才要求监理单位介入,造成了前期施工过程无人监理,不能保证施工全过程有效监理,使得工程不能保证质量。

二、施工企业施工人员资质不符合现场施工要求,很多施工现场的技术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国家经济的稳步发展,建筑行业蒸蒸日上,工程施工项目增多,导致了专业技术人员紧缺。在很多项目中都存在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不到位的情况,所以相关专业问题不能被有效、及时的解决,使得工程质量得不到保障。

三、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设计图纸熟悉时间短,不能在图纸会审时及时提出问题。建设单位提供施工图纸时间太晚,并且没有提供合适的办公条件,监理人员不能较好的了解和熟悉图纸,降低了监理工程师及时发现设计图纸中存在问题的机会。

四、材料检查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弊病,比如:建筑施工材料大多是分批次进货,存在只报验第一批次,其它批次不报验的情况;材料进场,报验资料滞后,检验报告不全或与实际材料不符;见证取样送检材料时取样过少,不能更好的反映材料的品质。

五、施工过程中,工序报验不及时,监理工程师检查后,提出整改的问题施工单位没有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成品保护不到位,尤其是交叉施工中,施工单位对责任互相推诿。建设单位要求变更过多和随意,并且在设计单位出设计变更之前就要求施工单位施工,有可能致使工程不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章程要求。

六、施工单位只看重经济效益,在安全方面持续投入不够。施工过程中,需要不断对安全方面投入人力物力,对施工现场的进行安全维护。部分施工单位为了降低成本,不积极主动做好安全管理,临时设施条件差,工地卫生差,材料堆放混乱。

从上面的问题可以看出,建筑行业监督部门监督不力,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为了经济效益存在违规操作,工程监理单位对自身合法权益、职责认知不够。为了能够有效减少或避免以上问题的出现,本人结合工作总结经验,提出以下工作要点:

一、明确监理的概念及职责。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的专业化服务活动。《建筑法》明确规定,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企业应当订立书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只有在建设单位委托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只有与建设单位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明确了监理的范围、内容、权利、义务、责任等,工程监理企业才能在规定的范围内行使管理权,合法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36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14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二、全面完整的进行施工单位资格审查。在开工前,监理工作人员不仅仅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单位资质报审表》和施工单位有关资质资料(如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专业许可证、岗位证书等),还应在施工过程中,审查施工单位人员是否与报审时的人员相符,尤其是管理人员是否到位。如发现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增加相应管理人员,并告知建设单位来督促施工单位完善管理。

三、签订施工监理合同后,监理单位应尽早与建设单位沟通,为监理项目部提供足够的办公条件和施工图纸,以便于监理人员来熟悉图纸,为后期的监理工作做准备。同时监理人员要丰富自身知识能力,不断学习,了解新法规文件,才能提出好的合理化建议。

四、加强监理工作力度,严格材料报验制度。对多批次进场材料要逐批检查,监理工程师必须要勤查勤问。监理工程师要多了解材料市场相关行情,条件允许时会同建设单位对材料生产厂家进行实地考察。见证取样时严格按相关规范制度进行抽检工作。

五、建立工地例会制度,要求施工单位做好周进度计划,对每道工序都做好报验工作。交叉施工前做好各方的协调工作,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督促施工人员做好各自的工作。监理人员应提高自身素质,帮助建设单位做合理化建议,减少不必要的变更,及时指出不符合相关法规要求的变更。

六、整理好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法规资料,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加强安全教育宣传,要让施工单位明白安全的重要性。建设单位支付的相关文明工地安全生产的费用,监理人员一定要督促施工单位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或作为其盈利收入。

监理工作还有许多要点,就不在这里一一复述了。监理工作的作用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有利于促使承建单位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好使用安全;有利于实现建设工程投资效益最大化。作为一名监理工作人员应时刻铭记自己的职责,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8

建设工程监理要求篇12

水利信息化是水利现代化的基本标志和重要内容,也是国家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国家近年对水利信息化加大投入,水利信息化已成为防洪抗旱减灾、节水型社会建设、水资源管理、水生态保护及水土保持的重要途径和技术保障。针对信息化工程建设的专业特点,适时引入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可为水利信息化建设提供可靠的保障。目前,新疆水利工程建设几乎都采用了工程建设监理制,但由于水利信息化项目具有技术含量高、施工难度大、跨学科等特点,加上新疆地处祖国边陲,建设单位对信息化不够重视、施工队伍技术力量薄弱等,水利信息化建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因此,迫切需要加强水利工程项目信息化监理工作。

1 新疆水利信息化建设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位于祖国西部边陲,地处亚欧大陆腹地,属温带大陆性气候,干燥少雨,蒸发强烈。新疆地域辽阔,但适合人类生存的地区很小,人类生活的区域仅在河流的出山口洪积扇、冲洪积平原区,为了灌溉和防洪的需要,新疆修建了大量水利工程措施。相比于水利工程建设快速发展,新疆水利信息化建设还相对落后,信息基础设施薄弱,信息源开发不足,还没有形成行业的信息网络。在水资源管理、水质监测、水土保持、水文信息测报等领域条块分割现象依然存在,信息化队伍的综合素质也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对照水利信息化建设的基本内容和要求,目前在建设和运行中还存在着如下一些问题:信息采集方面,采集的信息在空间、时间和类型上覆盖面还没有达到信息化的要求;网络建设方面,未形成覆盖全疆的网络系统,单位内部的局域网建设也不够完善,且各单位之间差异较大;信息资源建设方面,数据标准化程度较低,存贮分散,集成度差;在人才建设方面,信息化专业人才和沿海发达地区相比不仅数量少,而且水平低。

2 水利信息化监理与水利工程监理之比较

水利信息化监理与水利工程监理存在一定区别和联系。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是指依法设立且具有相应资质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受业主单位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合同,对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实施监督管理。水利工程监理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工程质量;进行安全管理、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即“三控、两管、一协调”。信息系统监理采取“四控三管一协调”模式,即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成本控制、变更控制、信息安全、合同管理及知识产权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信息系统监理更注重变更控制、信息安全管理及知识产权管理。受项目环境或者其它因素影响,项目功能、性能、架构、技术指标、集成方法、进度等经常需要作出调整,系统需求不确定性很大,工程变更控制尤为必要。因此,需要做好信息系统管理和维护,包括硬件、软件维护及其数据保存、处理及交换等。

3.水利信息化监理的工作内容

针对目前水利信息系统工程的特点与现状,结合笔者在新疆多年水利信息化监理工作经验,深切感受到及时引入信息系统监理可以深入挖掘监理方与监理人员在信息系统工程建设过程积累的技术和项目管理经验,有效弥补建设方在技术力量、项目管理水平和经验方面的不足,有效减轻建设方管理项目实施的工作量,有效推动和监督承建方的工程设计与实施过程。

水利信息化监理主要工作内容为:

1、协助建设方做好工程招标工作。工程招标将明确工程承建方、总体设计方案、主要设备和材料等内容,这些因素直接影响到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和投资。为了提高工程招标工作的质量,监理方最好在工程招标阶段开始介入,提供专业的技术标准和商务咨询服务,从法律和标准的角度确保工程实施过程能够按照规范的方式进行。

2、协助建设方控制投资成本。项目投资成本控制体现在两个阶段:一是在工程投标阶段,监理方要协助建设方审核承建方的商务报价;二是在项目实施中,由于各种原因,不可避免存在项目变更,监理方要严格审核项目变更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3、严格审核各种实施方案。在全面了解和细致分析建设方的项目需求的基础上,承建方将会适时地提交工程可以实施的施工方案,包括各个子系统的实施方案。此时,监理方将及时组织人员从需求的满足性、描述的规范性、内容的完整性、相关文档的一致性和方案的可行性等方面严格审核各种设计方案。

4、加强工程实施过程的监督。合理的工程实施过程才能真正保障项目建设成果符合设计要求。因此,监理方要在工程具体实施过程中加强工程实施过程的监督,通过过程的有效控制来保障项目成果的有效性。监督作用体现在:见证软硬件设备和工程材料的验收工作、推动承建方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检查施工质量是否符合相应的验收标准、及时发现和协助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等。

5、有效协调组织工程实施。监理方应积极通过监理例会、专题会议等组织方式,积极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协调工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明确各方的工作职责,切实推动项目的实施,不能只注意会议的形式。

6、推动工程文档的整理。工程文档是项目建设过程的重要记录,完整的工程文档能够追溯工程整个建设过程,这对系统的后期维护和升级具有重大作用。监理方应该要求承建方、建设方及时提交项目相关的文件,与此同时应该做好自身的监理文档的整理工作。

4 水利信息化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根据笔者在新疆从事信息化监理工作多年实践,水利化信息化项目建设和监理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①专业从事水利信息化工程监理的单位较少,工程监理单位信息化水平不高;②监理单位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人员较少,懂水利及信息化专业知识的复合人才更少,缺乏建设和管理经验,缺少相应的检测设备和手段;③工程监理单位对土建工程了解较深入,对信息化重视程度不够,重硬件轻软件,重开发轻维护,重建设轻使用,系统开发、运行成本较大。此外,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单位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协调,工程监理信息化系统难以满足实际业务需求。

建设工程监理要求篇13

Keywords: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Technology and process

中图分类号:S220.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现代科学技术飞速发展,日新月异,大量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不断地应用到建设项目中,当今建设项目的复杂程度与十多年前是不能相比的,加之参建单位多、项目建设工期长,以及安全控制中传统的安全管理模式受到的冲击等,如果建设监理人员墨守

成规, 不注意提高知识和技能,仅凭以往经验办事,也不注意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就无法适应现代工程项目对监理工作提出的要求。 现阶段监理人员的工作压力不可谓不大,这种情况下,讨论建设监理工作的技术和艺术问题就很有必要了。 现分述如下:所谓建设监理工作的技术是根据国家现成的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设计文件要求、施工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中有关技术服务内容,开展专业化的监理工作。

所谓建设监理工作的艺术是根据施工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中有关技术服务内容,以业主的合同目标为中心, 灵活运用各种技巧、手段和方法。 所有监理工作的艺术是一种表现形式,也是建设监理机构人员的整体素质、能力、胆略和经验的综合反映,还是监理人员良

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的反映,而且监理工作的艺术始终贯穿在项目施工监理工作的全过程中。

建设监理工作的技术和艺术是相互联系, 互为影响的两部分,使建设监理工作技术和艺术的完美结合,对实现业主建设目标(投资省、进度快和质量高,无安全事故和安全隐患)是十分重要的。

1 建设监理工作的技术和艺术,存在于国家颁发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中

例如:我国《建筑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应当报告建设单位, 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上述规定是对施工不合格和设计不合格的处理方法,无疑地也是对监理工作的技术要求和艺术要求。

又例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 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很明显监理单位要不承担监理责任,项目监理机构就必须采取下列质量控制措施(举例如下):

(1)工程质量的预控措施如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熟悉施工设计图纸内容,并且全面了解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以及对施工中的人、机、料、法、环因素的控制措施。 审查分包单位资质要求合格,对分包单位施工质量也要求合格。

(2)施工质量过程控制

对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有:督促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到位并要发挥作用;对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合格的控制; 对已批准的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进行补充、修改、完善;对承包单位的测量放线成果进行确认,考核承包单位实验室资

质和试验结果;检查承包单位现场计量和测量设备要合格;检查验收隐蔽工程、 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组织单位工程预验收。

(3)要求承包单位的施工资料与施工进度同步,对施工资料要及时签证,并使之真实、完整,资料管理分类有序。

如果监理人员按上述技术要求努力做到了,监理单位就不会有监理责任而言了,假如能深入思考其中监理工作的艺术内涵,无疑地是一件很有意义的工作。

2 建设监理工作的技术和艺术还存在于工程施工过程中

施工过程中监理工作的技术和艺术的主要表现是对《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中规定内容的理解、执行和检查以及为了达到规范要求和合同目标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例如工程变更问题,《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中 6.2.1 条已明确规定了工程变更处理程序。 可是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偶尔出现因为工期紧,工程变更的内容少、签字人员难找或工程变更在业主授权之外,建设监理没有请示业主就同意工程变更, 由于变更效果不理想,业

主与设计单位不认可,要验收和计量就为难了。 还有业主代表和承包单位在室内或现场进 行了工程变更,没有通知监理,事后来做变更手续,造成监理工作的被动局面。

监理单位在对现场施工条件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业主和承包单位的风险进行分析,同时结合施工总进度计划、编制施工监理总进度控制计划, 将总进度目标分解,预测进度偏差,提出预控偏差的措施,作为阶段性进度目标考核的依据,还作为审查承包单位编制的总

进度计划的依据。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原则下控制施工进度。 在认真监督、跟踪掌握施工现场的实际进度:当实际进度符合计划进度时,应要求承包单位进行下一道工序安排;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监理单位应要求承包单位采取纠偏措施;

必要时编制调整进度计划报批后实施。 为了有效的进行“四控两管一协调”的工作内容,发挥第一次工地例会和每周工地例会以及专题会议的作用是很重要的。 例如:在每周工地例会上,逐项检查上周完成情况,对完成的项目验收合格后,才进行下一道工序,对不能按时完成的工序,找出偏差、分析原因要求采取措施完成。 监理人员对工程进度检查情况要在工地例会和监理月报中向业主报告,特别是进度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

3 建设监理工作技术和艺术体现在处理业主、承包单位和设计单位的关系中

(1)在处理与业主关系中的监理工作技术和艺术大家知道,业主和监理单位的关系是委托与被委托。 授权与被授权的委托合同关系,所以业主对监理单位的信任的认识、对自身职责的认识, 对设计施工图纸的认识,对施工程序的认识,对施工问题处理的认识,以及个别情况下,业主代表以个人行为代替业主的合同行为等, 与监理人员的认识不一样,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监理人员的工作艺术就表现在:是写出书面材料开会解决还是个别交流沟通;是马上解决还是经调查研究冷静一段时间解决;是基层解决还是找上级解决。 不过无论怎样,监理人员始终要保护业主利益, 以诚相待, 用业主的思路去理解分析,权

衡利弊, 支持业主正确的思考,对叶子股不规范行为耐心解释,协助业主做出正确的决策。

(2)在处理与承包单位关系中的监理工作技术和艺术

就工程建设项目而言, 业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都是建筑市场独立平等的主体,在三个建设主体之间的人与人之间的是平等的相互尊重的关系,并应贯穿在建设施工的全过程中。

监理单位对施工承包单位是按照规范规定和施工图纸,以及施工合同进行监理,同时对承包单位要尊重和帮助,这里的尊重就是尊重他们的丰富的施工经验,尊重他们的管理方法,在保持公正立场的基础上,维护建设监理单位利益的同时,帮助施工承包单位解决工程施工中的实际问题,预防索赔事件的发生。 监理人员不要干预承包单位采取的正常的施工方法,也不要干预承包单位在施工组织管理问题上的分析与处理,但可以根据规范规定、合同约定以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内容提出建议,由承包单位自行决策, 以避免由于安全、质

量和进度方面的问题引来监理责任。

在施工监理工程中,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之间经常为预控质量检查、隐蔽工程检验、工程计量签证、抢工期不顾质量,工程暂停与复工、施工中安全隐患的处理以及施工质量资料和签证等, 发生矛盾。 监理人员要明白,为了解决好这些问题,应该仔细倾听承包单位陈述的理由, 根据图纸现场核实,对承包单位所报资料进行审查,坚持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用书面材料说话, 使承包单位口服、心服地去纠正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建设监理人员绝对不能对承包单位的施工问题、安全问题或施工资料问题姑息迁就,甚至自觉或不自

觉地成为承包单位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忘掉了建设监理人员应起到的监督、控制和协调作用,如姑息可能会安全发生安全质量事故,造成损失,这是应该引起重视的事情。

(3)在处理与设计单位之间的监理工作技术和艺术

施工阶段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之间虽无合同关系,但有着工作上的联系。 如:施工单位照图施工;监理单位照图监理照合同监理,尽管施工前有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但仍有可能由于设计施工图的细度和深度不够,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或者因为工程地质变化引起结

构形式变化, 或者因使用功能变化, 或者计划调整, 或者由于人、机、料、法、环的变化等使原设计施工图发生变更。 监理单位要尊重设计施工图,尊重设计人员,并应给予必要的工作支持,但出现设计变更时,仍要按规范要求的工程变更程序进行。 使最后竣工验收的工程实体成为业主满意的投资省、进度快、质量高的建筑产品,成为建设监理工作技术和艺术的结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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