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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分析

摘要:随着我国房价的不断攀升,房地产事业在我国也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中主要关注的对象之一了。住房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人才也因此而备受关注,对此,对于高技能人才的需要也要求越来越大。总之,当前我国在建筑方面的高技术人才与其需求一直是层负相关的。
住房和城乡建设分析

住房和城乡建设分析: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高技能人才使用现状和需求分析

摘要:随着我国房价的不断攀升,房地产事业在我国也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中主要关注的对象之一了。住房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人才也因此而备受关注,对此,对于高技能人才的需要也要求越来越大。为此,本文介绍了当前我国的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高技能人才的使用现状及需求的分析。

关键词:高技能人才 科技 使用现状 需求分析

“科学技术是及时生产力”,一个国家的兴旺与否与一个国家的人才有着直接的、必然的联系。对于当前被人们吹捧的房地产事业来说,人才显得更为重要了。一个房地产企业如果没有一批高技术的人才团队,即使在现今房地产事业生机勃勃的今天,依然会有着被击垮的危险。

一、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高技能人才使用现状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不断增快,并且一直呈向前发展的趋势。但是,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模式一直是粗放型,虽然早已提出要向集约型转变。但是,由于我国的产业主要是劳动密集型和资源节约型为主。在改革开放前期,经济的发展就一直是粗放型,想要“一刀切”的改变发展方式,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要想改变经济发展方式,就必然会涉及到劳动人员需求结构的转变。由于在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中,劳动者的素质普遍比较低,大部分的建设者都是低端的普通劳动工作者,是以体力劳动为主要的劳动形式,真正掌握科学技术,以智力劳动为主要劳动形式的人才并不多,一直都是处于短缺的状态。

科技是一个企业的核心,如果在科学技术上落后与其他的企业,这个企业将早晚会被淘汰。在经济发展转变时期,我国的科技发展水平也越来越高,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对于高技能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但是目前在该行业的高技能人才占总人数的比例并不大,一直都处于短缺状态。

上图中就反映出了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不同素质人才的比例关系,左边就是现阶段该行业的情况,从中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目前高技能人才在总人数中所占的比例之小,相反决策人数及操作人数所占的比例是如此的大。右边反应的就是在经济结构转变之后,该行业的人才分布情况,高技能人才在整个行业中占的是主导地位,这才符合时代的需求。

综合上述图,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目前我国的住房建设行业人才结构很不协调,高技能人才处于短缺的状态。

二、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高技能人才短缺的原因

1、缺乏完善的机制和体制

在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中虽然有专门的高技能人才管理和培养部门,但是该怎么培养,培养的方向主要是哪些,要能达到什么样的水平等等,这些并不明确。同时,由于这些部门的师资力量及硬件设施并不完善,培养出来的人才也并一定能够达到当代所要求的水平。同时,这些企业也没有与相应的学校沟通、互动,以致于在学校方面也并不重视培养高技能的人才,最终很多的人都仅仅只是达到了操作层次。

2、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

通过调查,在该行业内,高技能人才一是待遇得不到保障,与管理层的人员相比,高技能人才的待遇远远达不到管理层次人员的水平。即使是高级的技工,其待遇也达不到低管理层次人才的水平。二是地位得不到保障,由于政府并未明确规定他们的保障体制,在企业改革期间,一般是从整体上来决定职工的去向,并没有特别重视高技能人才的去向,这样就可能导致部分高技能人才下岗,致使人才的流失。

3、职业培训面临着竞争压力

职业培训面临着严重的资金压力。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里各企业在进行职业培训时,高技能人才的培训有着很大的难度,主要集中在资金投入、师资待遇和政策机制方面。不过,主要是在资金的投入上,高技能人才在培训上无专用经费,培养渠道也不畅通。最终通过培训真正能达到要求的高技能人才并不多,后备人才不足。

三、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分析

目前,我国的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已达到了3000万之多,居各行业人员之首。根据教育部、建设部组织进行的行业资源调查报告分析,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操作人员已经达到饱和的状态,管理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却呈现出短缺的状态,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在所有从业人员中所占的比例是低的。

高、中等职业学校每年所向外界输送的建筑型人才差不多都高达35万人,但是在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中,一线操作人员中80%以上的是农民工,管理人员所占的比例不足6%,而高技能人才更是稀缺,仅仅只有2%。在未来的十年里,该行业的人员结构要经过改变达到一定得效果。一线操作人员要从现今的80%下降到65%,同时管理层次的人员要上升到15%,高技能人员则要从2%上升到10%。并且正值国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时期,“科技兴国”的战略已经兴起并实施,在未来的十年里,随着技术性人才的不断增多,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为适应社会的发展趋势,将会更加重视高技能人才,对其需求也必然会逐年上升。

随着我国房价的不断攀升,房地产事业在我国也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中主要关注的对象之一了。住房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人才也因此而备受关注,对此,对于高技能人才的需要也要求越来越大。总之,当前我国在建筑方面的高技术人才与其需求一直是层负相关的。这对于我国的建筑行业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因此,合理分析高技能人才缺失的原因,客观的分析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对于满足市场需求,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关键的作用。

住房和城乡建设分析: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紧紧围绕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的核心,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建筑业体制机制改革。

(二)发展目标。简政放权,开放市场,坚持放管并重,消除市场壁垒,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全国建筑市场体系;创新和改进政府对建筑市场、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市场和现场联动,落实各方主体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体系

(三)进一步开放建筑市场。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废除不利于全国建筑市场统一开放、妨碍企业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清理涉及工程建设企业的各类保障金、押金等,对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积极推行银行保函和诚信担保。规范备案管理,不得设置任何排斥、限制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区的准入条件,不得强制外地企业参加培训或在当地成立子公司等。各地有关跨省承揽业务的具体管理要求,应当向社会公开。各地要加强外地企业准入后的监督管理,建立跨省承揽业务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督办、协调机制,严厉查处围标串标、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及质量安全事故,对于情节严重的,予以清出本地建筑市场,并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曝光。

(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淡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的改革方向,探索从主要依靠资质管理等行政手段实施市场准入,逐步转变为充分发挥社会信用、工程担保、保险等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市场优胜劣汰。加快研究修订工程建设企业资质标准和管理规定,取消部分资质类别设置,合并业务范围相近的企业资质,合理设置资质标准条件,注重对企业、人员信用状况、质量安全等指标的考核,强化资质审批后的动态监管;简政放权,推进审批权限下放,健全完善工程建设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审查制度;改进审批方式,推进电子化审查,加大公开公示力度。

(五)改革招标投标监管方式。调整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发包方式,试行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单位自主决定是否进行招标发包,是否进入有形市场开展工程交易活动,并由建设单位对选择的设计、施工等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等手续,确保工程建设实施活动规范有序。各地要重点加强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监管,严格控制招标人设置明显高于招标项目实际需要和脱离市场实际的不合理条件,严禁以各种形式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投标。要加快推进电子招标投标,进一步完善专家评标制度,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健全中标候选人公示制度,促进招标投标活动公开透明。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标后评估。勘察、设计、监理等工程服务的招标,不得以费用作为的中标条件。

(六)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与诚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全国工程建设企业、注册人员、工程项目数据库建设,印发全国统一的数据标准和管理办法。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动态记录工程项目各方主体市场和现场行为,有效实现建筑市场和现场的两场联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信息的公开力度,通过全国统一信息平台建筑市场和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行政审批、工程建设过程监管、执法处罚等信息,公开曝光各类市场主体和人员的不良行为信息,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完善相关法规制度,探索开展工程建设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建筑市场和质量安全行为评价办法,逐步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建筑市场信用环境。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研究、试行开展社会信用评价,引导建设单位等市场各方主体通过市场化运作综合运用信用评价结果。

(七)进一步完善工程监理制度。分类指导不同投资类型工程项目监理服务模式发展。调整强制监理工程范围,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试点,研究制定有能力的建设单位自主决策选择监理或其它管理模式的政策措施。具有监理资质的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开展项目管理的工程项目,可不再委托监理。推动一批有能力的监理企业做优做强。

(八)强化建设单位行为监管。落实建设单位项目法人责任制,强化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建设单位不得违反工程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基本建设程序,不得指定分包和肢解发包,不得与承包单位签订“阴阳合同”、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和工程造价,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设计、施工、监理及其他技术咨询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拖欠工程款。政府投资工程一律不得采取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不得将带资承包作为招标投标的条件。积极探索研究对建设单位违法行为的制约和处罚措施。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单位市场行为和质量安全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加大对建设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并将其不良行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曝光。

(九)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造价体系。逐步统一各行业、各地区的工程计价规则,服务建筑市场。健全工程量清单和定额体系,满足建设工程全过程不同设计深度、不同复杂程度、多种承包方式的计价需要。推行清单计价制度,建立与市场相适应的定额管理机制,构建多元化的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方式,清理调整与市场不符的各类计价依据,充分发挥造价咨询企业等第三方专业服务作用,为市场决定工程造价提供保障。建立国家工程造价数据库,指标指数,提升造价信息服务。推行工程造价全过程咨询服务,强化国有投资工程造价监管。

三、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十)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监管。进一步落实和强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推动勘察设计企业强化内部质量管控能力。健全勘察项目负责人对勘察全过程成果质量负责制度。推行勘察现场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推动采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勘察质量管理。研究建立重大设计变更管理制度。推行建筑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告知制度。推行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制度。

(十一)落实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完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落实工程质量抽查巡查制度,推进实施分类监管和差别化监管。完善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查处通报制度,强化质量责任追究和处罚。健全工程质量激励机制,营造“品质优价”市场环境。规范工程质量保障金管理,积极探索试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对已实行工程质量保险的工程,不再预留质量保障金。

(十二)完善工程质量检测制度。落实工程质量检测责任,提高施工企业质量检验能力。整顿规范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加强检测过程和检测行为监管,加大对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建立健全政府对工程质量监督抽测制度,鼓励各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测。

(十三)推进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项目经理责任制,不断提升项目质量安全水平。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活动,推行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推动企业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加强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落实质量员等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责,强化过程质量控制。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推行样板引路制度。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制度,项目安全标准化考评结果作为企业标准化考评的主要依据。

(十四)推动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研究探索建筑起重机械和模板支架租赁、安装(搭设)、使用、拆除、维护保养一体化管理模式,提升起重机械、模板支架专业化管理水平。规范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考核,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持续开展建筑起重机械、模板支架安全专项治理,有效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十五)强化施工安全监督。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以企业承建项目安全管理状况为安全生产许可延期审点,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的动态管理。鼓励地方探索实施企业和人员安全生产动态扣分制度。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保障机制,在招标时将安全生产费用单列,不得竞价,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加强企业对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培训,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依法处罚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制度和安全监管绩效考核机制。支持监管力量不足的地区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具备能力的专业社会机构作为安全监督机构辅助力量。建立城市轨道交通等重大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制度,推动建设单位对重大工程实行全过程安全风险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投入。鼓励建设单位聘用专业化社会机构提供安全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四、促进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

(十六)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统筹规划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目标和路径。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结构体系、建筑设计、部品构件配件生产、施工、主体装修集成等方面的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制定完善有关设计、施工和验收标准,组织编制相应标准设计图集,指导建立标准化部品构件体系。建立适应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制度。鼓励各地制定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规划以及财政、金融、税收、土地等方面激励政策,培育建筑产业现代化龙头企业,鼓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构件生产和科研等单位建立产业联盟。进一步发挥政府投资项目的试点示范引导作用并适时扩大试点范围,积极稳妥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十七)构建有利于形成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长效机制。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关键岗位自有工人为骨干、劳务分包为主要用工来源、劳务派遣为临时用工补充的多元化建筑用工方式。施工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要拥有一定数量的技术骨干工人,鼓励施工总承包企业拥有独资或控股的施工劳务企业。充分利用各类职业培训资源,建立多层次的劳务人员培训体系。大力推进建筑劳务基地化建设,坚持“先培训后输出、先持证后上岗”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持证上岗制度,从事关键技术工种的劳务人员,应取得相应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落实企业责任,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推行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逐步实现建筑劳务人员信息化管理。

(十八)提升建筑设计水平。坚持以人为本、安全集约、生态环保、传承创新的理念,树立文化自信,鼓励建筑设计创作。树立设计企业是创新主体的意识,提倡精品设计。鼓励开展城市设计工作,加强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间的衔接。探索放开建筑工程方案设计资质准入限制,鼓励相关专业人员和机构积极参与建筑设计方案竞选。完善建筑设计方案竞选制度,建立完善大型公共建筑方案公众参与和专家辅助决策机制,在方案评审中,重视设计方案文化内涵审查。加强建筑设计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培养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开展设计评优,激发建筑设计人员的创作激情。探索研究大型公共建筑设计后评估制度。

(十九)加大工程总承包推行力度。倡导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鼓励有实力的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推动建立适合工程总承包发展的招标投标和工程建设管理机制,调整现行招标投标、施工许可、现场执法检查、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管理制度,为推行工程总承包创造政策环境。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涵盖的设计、施工业务可以不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分包单位。

(二十)提升建筑业技术能力。完善以工法和专有技术成果、试点示范工程为抓手的技术转移与推广机制,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积极推动以节能环保为特征的绿色建造技术的应用。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等信息技术在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行维护全过程的应用,提高综合效益。推广建筑工程减隔震技术。探索开展白图替代蓝图、数字化审图等工作。建立技术研究应用与标准制定有效衔接的机制,促进建筑业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大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力度。推动建筑领域国际技术交流合作。

五、加强建筑业发展和改革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建筑业发展和改革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统筹安排,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不断完善相关法规制度,推进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及时解决发展和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整体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化。

(二十二)积极开展试点。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相关试点工作,把试点工作与推动本地区工作结合起来,及时分析试点进展情况,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研究解决试点中出现的问题,在条件成熟时向全国推广。要加大宣传推动力度,调动全行业和社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建筑业的发展和改革。

(二十三)加强协会能力建设和行业自律。充分发挥协会在规范行业秩序、建立行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促进企业诚信经营等方面的行业自律作用,提高协会在促进行业技术进步、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反映企业诉求、提出政策建议等方面的服务能力。鼓励行业协会研究制定非政府投资工程咨询服务类收费行业参考价,抵制恶意低价、不合理低价竞争行为,维护行业发展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7月1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分析:扎实推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

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科学描绘了内蒙古未来五年发展的宏伟蓝图,为推动内蒙古更好更快发展指明了目标方向。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把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同做好当前和今后的工作结合起来,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着力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房地产业和建筑业转型发展、棚户区和农村牧区危房改造等方面的工作,扎实推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平稳快速发展,为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作出新贡献。

大力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进一步夯实自治区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承载基础。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提出了“五化”协同的指导思想,城镇化是我区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也是未来我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动力。我们将立足于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大力推动自治区新型城镇化发展。一是不断提升城市规划水平。认真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2015-2030年)》,以和林格尔部级新区建设为牵引,着力推进呼包鄂和东部盟市两翼联动,积极构建自治区“一核多中心、一带多轴线”的城镇体系布局。认真开展城市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现状综合评估,以目标为导向,编制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积极推进城市“双修”,完善城市功能,补齐民生短板,提升城市的公共服务和治理能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恢复城市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功能,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认真开展城镇特色风貌研究,积极塑造自治区城镇特色风貌,传承历史文脉。强化城市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依法加强规划编制和修编的管理,增强规划的前瞻性、严肃性和连续性。二是大力推动市政网建设。大力推动市政网的规划和建设,积极编制自治区市政网建设规划,研究出台自治区城镇市政网建设的意见。与相关部门合作,积极创立自治区市政建设基金,为全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搭建融资平台。加强对各盟市城镇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安排和市政网项目推进等情况的调度,开展市政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专题培训。三是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及时总结推广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的成功经验,加快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推进全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按照住建部的近期要求,组织召开了全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推进会。按照6月、9月和10月的时间节点,加快推进市县城市管理执法机制的综合设置,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执法机构职能,优化城市管理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切实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

着力推动两大产业平稳发展,为自治区经济转型发展提供动力。近年来,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在拉动自治区经济增长、扩大就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推动这两大产业的健康发展,是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迫切要求,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课题。一是持续推动房产去库存。把握“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个定位,重点抓好把去库存同新型城镇化和农民工市民化相结合、同棚户区改造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相结合、同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结合、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相结合等“四个结合”要求,多措并举、因城施策,推进房地产去库存工作。积极研究出台推动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以及解决商品住宅历史遗留问题的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二是稳步推动建筑业转型发展。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鼓励和支持建筑业企业改革发展的有关政策,大力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积极倡导工程总承包模式,改革建筑业建造方式和建设方式,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在探索混凝土结构装配式建筑的基础上,着力推进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和装配式现代木结构建筑发展,发挥好包头市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和呼伦贝尔市装配式现代木结构建筑产业化试点的示范作用。加大本土企业扶持力度,激发企业的内在活力,引导和扶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加强建筑市场秩序整顿,大力推进落实“放、管、服”各项政策措施。加快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切实减轻企业压力,加强建筑业信息化建设,大力培育建筑业工人队伍。

扎实抓好两项重大民生工程,为自治区建成小康社会补短板。棚户区改造和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工程是事关城乡住房困难群众安居乐业的两项重大民生工程,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抓好这两项重大民生工程,为自治区实施精准扶贫、建成小康社会补短板。一是加快棚户区改造进度。今年将完成22万套棚户区改造任务,其中基本建成11.4万套,计划总投资1100亿元,预计当年完成投资550亿元。着重从几个方面着手:多措并举筹集资金,在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的同时,积极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沟通协调,推进贷款发放;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工作,督促各地进一步简化优化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流程,积极向相关金融机构争取信贷支持;进一步加大货币化安置工作力度,坚持因城施策,确保商品住房库存量大、市场房源充足的地区棚改基本实现货币化安置;加快任务落实进度,召开各盟市分管领导参加的推进会,加快棚改进度。二是加强农村牧区危房改造。以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为契机,大力实施农村牧区危房改造,重点解决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基本住房安全问题,完成7万户国家危房改造任务,完成3.7万其他贫困户危房改造和2.28万户游牧民安居工程。通过建设农村牧区集体公租房、幸福院以及利用闲置农户住房和集体公房置换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解决农牧民的安居问题。

住房和城乡建设分析:转变作风求实效 实现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

按照河北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工作提速、服务提质、面貌提神为要求,以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为手段,扎实推进“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取得较好成效。

一、 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四种意识”

我们结合自身实际,围绕着树立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危机意识,加强干部的宗旨观教育,努力建设善于领导科学发展、奋发有为、堪当重任的领导班子,打造改革创新、真才实学、求真务实、公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一是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对每一位党员干部的最基本要求。要深刻理解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的,我们的职责是向人民负责。每位干部、每位公职人员,都要注意把责、权、义务、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心里多装着人民群众,多想着自己的责任义务。

二是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要热爱本职、爱岗敬业,把做好本职工作当做事业来追求。干一行、爱一行、干好一行,不能眼高手低,要尽职尽责,不能不作为,更不能乱作为。对于分管的工作,要有“守土有责”的精神、独当一面的能力、追求的目标,要敢于负责、敢于担当,不懈怠、不推诿,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三是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要以党的事业为重、以工作大局为重、以团结和谐为重。要正确处理“公”和“私”、“大局”和“小局”的关系。

四是牢固树立危机意识。要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距离;与周边省份的发展速度相比还有距离;我们的能力和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距离;我们的作风,也还存在着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因此我们的党员干部一定要有危机意识,有危机意识才能有竞争意识。要时刻牢记“两个务必”,保持艰苦奋斗和戒骄戒躁的优良作风,不能追逐名利、贪图享受。要克服“小进即满”、“小富即安”的心态,永不满足、永不懈怠,始终保持昂扬奋进的精神状态。要敢于创新、敢于突破,自觉站在时展的潮头思考问题,不断推动各项工作向更高的目标迈进。

二、抓住重点,在优化房地产业发展环境上求突破

河北省委、省政府把清理房地产业审批和收费,作为优化发展环境的“及时刀”,我们深感责任重大,在思想上、工作上迅速跟进,全程参与、全力做好这项工作。

一是态度坚决。多次召开党组会、厅长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强调厅机关、市县各部门必须做到带头清、带头减、带头提高审批效率。此次清理精简的房地产开发行政审批、审批用章、收费,建设系统分别占到65%、46%和58%。

二是核查认真。厅法规处全员参加,8个职能处室专人负责,夜以继日地配合省政府审查组进行清理核查,反复调研论证。我们负责的《审批流程图》先后修改38稿,高质量按时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省政府电视电话会后,我们立即向全省建设系统发出通知,提出五项具体要求。同时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按照全覆盖的原则,对全省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审批、收费情况开展拉网式督查。

三是带头落实。我们对所有行政许可的审批时限,全部压缩了50%以上,并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要求,研究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服务制度。针对精简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较多的情况,认真研究转变管理方式,做到精简审批但不精简责任,下放权力但不放松监督。

三、完善制度,在“服务窗口亮起来”上下功夫

一是着眼于戒庸争先,改进和完善干部考核制度。按照目标细化、任务量化、责任硬化、进度时段化的要求,对干部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把工作进位争先作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努力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二是着眼于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大力推进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以“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将厅属单位全部纳入标准化管理,重点抓好行政许可标准化、后勤管理标准化、固定资产标准化、重点工作动态考核标准化。加强机关信息化建设,实现了行政审批电子化、审批过程透明化。积极建设省级城乡规划信息系统、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初步建立建设系统网上统计体系,促进了工作由繁到简、服务由窄到宽、效率由低到高的转变。

三是着眼于提高服务水平,加强行政审批窗口建设。我们提出了“符合受理条件的材料按时转接率,争取实现工作零失误、服务零投诉、打造省直窗口”的目标。目前,已在窗口设置了饮水机、触摸屏、阅报栏和等候区,将办理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等内容进行公开。窗口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实行工作A、B、C角制度(A、B角审查,C角复审),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四、深化改革,在提高住房保障能力上见实效

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肩负着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和住房保障的重要职责,群众关心、领导关注。加大改革力度,研

究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拓展发展空间,多办“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的实事,是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总的要求和目的。为此,我们把改革贯穿工作始终,通过改革创新,在实践中锻造作风,在破解难题中提高能力。原建设厅在机构改革中更名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后,我们从四个方面加大了改革力度,即强力推进城镇住房保障体制改革,构建以廉租住房为主的城镇住房保障新模式;强力推进规划设计体制改革,构建开放竞争、选挑选佳的规划设计市场新机制;强力推进城建投融资体制改革,构建政府主导、功能强大的城建投融资新体制;强力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构建责任明确、管理精细的城市管理新体制。为此,我们研究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制度。大幅提高实物配租比例,增加廉租住房数量,积极探索政府主导、社会投资、有限产权、自主认购的廉价房保障新方式。

二是加快旧住宅小区、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步伐。旧住宅小区改善重点解决资金来源问题,发挥政府投入的导向作用,统筹规划、综合整治,达到住用安全、设施齐备、环境整洁的宜居目标。棚户区改建和城中村改造,研究制定鼓励政策,多方位招商引资,推行货币化补贴,努力做到先安置、后拆迁,同步解决好城中村村民社会组织形态和个人身份的转变。

三是落实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拉动房市回暖。引导房地产企业开辟中小城市市场,扩大房地产市场总体规模。

作者: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责编/于亚博)

住房和城乡建设分析:如何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执法队伍建设

摘要:强化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市场监督管理,加大行政稽查执法力度,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工作;转变行政职能、建立完善科学决策、顺畅执行、有力监督相协调的行政管理体制,是遏止腐败、化解矛盾、有效预防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是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改进工作作风、推进依法行政遵行依法建设,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健康持续发展的有效措施和手段。

关键词:住房 城乡建设 执法队伍建设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执法所面临的领域不断扩展,新情况层出不穷,执法队伍必须强化自身素质,才能应对这些不断涌现的新问题。本文从三方面论述了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必要性和具体措施。

时代在发展,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所面临的新情况不断涌现。这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执法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是提高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效率,有效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必要手段。

一、什么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执法队伍建设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执法队伍建设可能不太一样,主要是指名称,比如有的叫执法局,有的叫稽查队,有的没有自己的名称,只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的科室;有的是独立的事业法人单位,有的不是。

队伍建设是一个整体概念,并不是针对某个执法人员而言。具体包括:名称、组织机构、场所、财产和经费,人员素质等方面。

加强队伍建设就是要完善组织机构,规范执法队伍的名称,强化执法队伍的文化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严格执法人员进入流程。

二、为什么要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执法队伍建设

首先,是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正确履行政府工作职能,为“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实现做出积极贡献的根本保障。当前,我国已进入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要实现“十一五”发展目标,行政执法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这个大局,正确履行工作职能,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部门发展小局的关系,实现行政执法与社会经济发展任务的有效融合,而要实现这样的融合,关键在人才,基础在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其次,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现政府职能转变,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客观要求。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依法治权、治官”,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在行政管理领域的集中表现,按照依法行政“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和新形势下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要实现管制政府向服务政府、权力政府向责任政府、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转变,必须狠抓行政执法队伍的素质建设;

,是改善行政执法现状,强化服务职能,提高工作效能的必然要求。随着行政监管职能的增强,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地暴露出来,频频被媒体曝光,反映出的是有些行政执法部门不作为、有些行政执法部门乱作为,不管是那种作为,都违背了法律的意愿、违背了党和人民对行政执法的期望,造成了恶劣的影响。虽然曝光的只是个别部门和地区,但闻者足戒,行政执法人员是代表国家利益,代表政府执法,在行政执法还没有真正迈入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轨道的时候,如果不狠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及时发现和遏制一些不良的苗头性倾向,从根本上解决深层次的人员素质问题,势必严重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进程和法治目标的实现。

三、在具体工作中,如何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建筑市场各方主体提高守法的自觉性,同时不断深入研究建筑执法工作的新问题,把一般查处与重点查处结合起来,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手段措施,提高行政执法的覆盖率和查处的结案率。

按照党委和政府的要求,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反对商业贿赂等学习活动,并以学习“八荣八耻”为切入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强化执法人员的自律意识和法纪观念,筑牢执法人员的思想道德防线,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做到秉公执法,廉洁从政。在具体工作中,要求每一名执法人员都能够熟练掌握建筑法律法规条文,明确执法程序,熟悉法律文书书写格式,按照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文明执法、依法执法。积极创造机会,派骨干人员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和兄弟单位组织的建筑法律法规培训班,并把学习的资料在队内传阅,使整个队伍开阔了视野,汲取了经验。

(二)执法队伍建设在具体工作中的体现

加大力度,严格执法,认真搞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的精神,认真组织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在市规划区内,走遍大街小巷,使现场巡回稽查常年“不断线”,针对每一个在建工程,认真了解情况,做好开工建设手续的登记工作。另外,根据建筑市场的客观情况,把查处违法分包、乱挂靠、不招标、不进行施工图审查以及不办理施工许可擅自开工等违法违规行为作为执法工作重点,有力地查处和纠正建筑市场中存在的不法行为。同时,对于群众举报的工程,严格按照“举报必查,查处必严”的方针,及时落实情况并向群众反馈结果,较好地树立了建筑市场执法的形象和威信。

根据工作需要调整行政执法力量,认真组织开展二次复查工作,对市规划区内的竣工工程进行实际面积与施工许可面积的核对,严格审查各种建筑材料的认定证书及检测报告,对不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的单位及时查处。通过认真开展二次复查,做到从工程开工手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的全过程闭合管理,较好地弥补了以往建设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的不足之处,促进了 执法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推动二次复查工作的开展,重点审查建设单位是否按照批准的建筑面积开工建设,严肃查处未进行竣工验收及验收备案擅自将工程交付使用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从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方面看队伍建设

广泛宣传,加强教育,提高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法律意识。在建筑市场稽查工作中,要注重对建筑行政执法部门职能以及建筑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的建筑法律法规意识,扩大稽查工作的信息来源。在具体稽查工作中,要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深入到工地现场,以交流的形式同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人员探讨建筑市场的现实情况和法律规范,这既达到了对建筑法规的宣传目的,又起到了很好的教育效果。

(四)从加强与下级部门联系看建设领域执法队伍建设

加强联系,密切协作,促进全市建筑市场的规范水平。最近,市级部门要及时指导、协助县市区成立规范化的执法机构,并且对其在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相互沟通并交流经验。进一步探索对县市区建筑市场稽查工作的新路子,不断扩大行政执法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使建设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不断向广泛、深入的目标推进。

加强同建设系统内各部门之间的联系,扩大建设领域行政工作的信息来源,使执法工作做到及时、、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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