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实用13篇

公路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公路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篇1

1 概述

公路工程是我国交通系统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对我国交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在进行公路建设过程中,公路工程的管理是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公路工程除了要做好投标工作,对投标的合同管理也是不容忽视的,只有做到这些工作,公路工程才能在更好的轨迹上高效益运行。

2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的评标方法

2.1 合理低价法

合理低价法是重要的评标方法之一,主要是指对投标人进行初步审核并进行详细的评审,严格遵守招标规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评标价进行打分评价,之后将打分按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合理的排列,并将排名前三的人推荐作为此标的中标候选人。

2.2 最低评标价法

这种方式一般而言,是遵循从高到低的顺序对评标价等于或者是高于工程成本价格的投标文件,遵守相关规范进行初步的审核,之后进行严格的评审,最后将评标价最低的3名投标人作为中标的候选人。

2.3 综合评估法

这种方式一般而言,是通过初步的评审和十分严格规范的审核后,对投标人所拥有的财务状况、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水平、工程业绩、业界信誉等多个方面做出分析评审,并进行综合评价,并且进行评分,最后按从高到低的进行排序,并将前三名的候选人作为中标的候选人。

3 公路工程招投标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措施

3.1 公路工程招投标存在的主要问题

3.1.1 评标、定标方法不科学、不合理。很多招标单位在进行招标之前,没有做好充足的功课,在进行整个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设立的评标、定标方法不科学,使整个招投标过程失去了秩序,甚至使许多不怀好意的投标者钻了不合理方法的空子,让这个招投标失去了原来的意义,还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3.1.2 招投标工作完成后招标方与中标方违背原来的合同。据法律规定,招投标工作结束后,中标者应该在中标通知发出的30日内,与投标者订立合同,合同依据招投标时双方出示的文件订立。但是实际情况是,在招投标工作之后,双方有一方违背当初的招投标文件,以各种理由、各种借口,随意变更施工内容或要求,增加投资额,造成整个投资超出之前的计划,使之前的招投标失去了

意义。

3.1.3 公路工程的招投标市场存在不正当竞争。主要表现在招投标双方未了达成双方的不正当利益,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对整个招投标的过程进行干预,排挤其他投标者,严重地干扰了整个公路工程正常的招投标工作秩序,破坏了招投标工作的公正性,造成招标项目成本一直居高不下,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招标的意义。同时,还存在投标定标过程控制不严、运作机制有待完善、承发包过程中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等问题。

3.1.4 串标。串通投标就是指在公路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中,建设单位违反有关程序采取手段限制竞争的行为。具体的说,有两种方式:一是投标者互相串通投标。在参加投标之前,想参与投标的建设单位通过事前的沟通,以口头、书面、电话等形式互相报价通气,达到自己的不良目的。二是投标者和招标者互相串通投标。在公开招投标之前,招投标者泄露标底,破换正常的招投标工程,达到不法的目的。

3.1.5 公路招投标的法律规范依然不够健全。国家相关的法律制度不完善,法制建设不健全,导致国民的法制意识不强。虽然国家为了规范公路工程的招投标市场,使之走向规范化、专业化制定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纵观整个的法律法规,惩罚招投标市场的违法行为的法律法规十分少见,惩罚的力度措施也不够。这就导致一些招投标单位和个人对这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缺乏,法律意识淡薄。所以才会在整个的公路工程的招投标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现违法行为。

很多公路工程项目在实施招投标的过程中,是建立在双方平等互利的原则之上的,整个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也是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来进行的,但是我们透过表面往实质看,却发现很多建设单位的招投标是受到各方各级的行政干预的,建设单位并不是通过招投标来选择施工单位的,而是事先已经由行政单位内定了施工单位,再通过公开招投标来走个过场罢了。这种表里不一的现象在全国各地的公路招投标过程中是广泛存在的。

3.2 公路工程招投标存在问题的改进措施

在进行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过程中,招投标的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规范进行管理,要严格杜绝招投标过程中转手倒包,以挂靠承包等恶劣的现象,要遵守各种法律规范,维护整个市场的秩序,促进整个公路工程施工质量的提高,同时,要不断地完善议标规范,严厉打击假招标的现象,最后,要不断建立和完善群众监督机制,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的监督。

工程交易中心的建设将会继续得到发展和规范,将会陆续地出台针对交易中心管理的一些规章制度和运行规则,以便对承包方、发包方、中介方和管理部门的行为进行规范;交易中心现代化管理水平和技术装备水平将会进一步的提高,处理各类信息数据的时候广泛地应用计算机,实现微机管理工程报建、招标信息、投标企业档案、场内办理手续等方面;交易中心的功能和管理将日趋完善,使交易中心逐步成为交易中心、管理中心、信息中心和咨询服务中心。

书面合同上面,体现了招投标的结果,与招投标工作紧密相连。在管理合同的方面,规范甲乙双方合同的签订行为和增强索赔意识需要做大量工作,并且这个工作做得越充分,合同的规范意识越能够体现;针对合同范本方面,我国有确切的建筑工程施工的合同范文本,而且合同示范文本将是今后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之一。此外,应用计算机建立投标报价系统是投标企业应该实现的必要内容,这样的话,才能够快速实现、报价准确,以适应日益激烈市场竞争的需要。在国际当中,不可缺少的是招标机构,在建筑市场和招标投标活动中是十分重要的,我国建设市场在健康地发展,我国的招标投标制度也在不断地完善,招标机构的数量和质量都得到了大力发展,这样的话,我国的招标投标制度与国际接轨的速度就推动了,使得我国的招标投标制度逐步走向成熟化。

规范和完善市场建设规则,市场规则一般是由有关机构制定的或者沿袭下来的,一般由法律、法规和制度组成所规定的市场行为准则,其内容包括市场准入规则;市场交易规则;这些准则分别是想要进入市场需遵循一定的法规和具备相应的条件,应采取清出制度,对不再具备条件或出借证书、采取挂靠、制造假证书等欺诈行为及时清出,资格和资质管理的准则也应逐步完善;保证各种市场主体在平等的条件下开展竞争的行为准则;交易必须公开(涉及保密和特殊要求的工程除外)、公正、公平的

准则。

4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及施工合同管理

4.1 建立健全的流程管理体系

要严格遵守合同管理规范,明确好合同管理的责任主体,并将目标任务和各种工程措施落实到实处,让每一个管理流程和管理环节都能够在相关的制度和范围之内运行,同时,要不断地将合同中的各项内容落实到实处,最后,在对合同进行管理过程中,要对各个环节和流程都进行严格规范的监督管理,实施专人监管、综合评价,切实保障签约合同符合相关要求,保证制度化管理、规范化管理以及标准化管理。

4.2 建立健全合同文本的管理机制

合同条款不合理,导致合同文本风险。可以通过采取严格执行评审制度来防范合同文本风险。需要严格按照我国所指定的具有规范化意义的合同示范文本进行,同时,要不断综合考虑到各种因素,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适合本企业的合同标准规范的文本体系,在此基础上,要不断地和国际接轨,对国内外合同文本的管理和发展趋势动态做出密切的关注和借鉴,从而为促进本企业的合同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要不断地在企业实际运行过程中完善合同文本相关体系,从而使得合同各项流程都能够和企业的实际生产运行相结合,促使合同管理的作用能够实现最大限度地发挥。

4.3 建立健全的信用评价体系

在此过程中,要不断地完善并改进信用评价机制,要不断更新合同当事人的各种相关数据,掌握合同当事人的最新动态,并对合同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后的财务状况,信用形象等各个方面做出科学化合理的评审分析,如此,可以更好地确保合同信用体系的建立,同时,在进行公正客观评审的基础上,可以适当地划分出等级,并组合系统的商业信誉档案,从而有助于风险的识别和防范。

4.4 建立健全的信息化管理体系

在进行合同管理过程中,可以大力推进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比如可以借用互联网或者是局域内部网络,实现各个单位的互联或者互通,当局域内部数据实现更新时候,能够更好地掌握好整个合同管理的流程,同时,通过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可以很大程度上避免一些以前出现的各种弊端和问题,比如合同管理人员执行能力低下,或者是管理人员的人为干预比较严重,因而,可以更好地促进整个合同管理过程的科学化和严谨化。

4.5 建立健全的人才培养体系

应当建立并且改进、完善专业人员选拔任用机制,选拔专业优秀的人员对工程合同进行规范的管理,并在合同管理过程中,严格遵守合同管理规范,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人的主导作用,从而促进整个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同时,要不断建立健全人才培训体系,适时举办各种培训,定期举办经验交流会,展开相关研究和实践工作,促使专业人员的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切实保障人才供应,保障合同管理的有效实施。

5 结语

总之,公路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和合同管理是一项技术性和政策性较强的工作,同时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规范建筑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使之科学化、合理化,我国的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为保证规范的招投标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坚实基础,有效地解决了其中的一些腐败问题,但是工程的招投标毕竟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它具有商品市场的特性,所以发展至今,它的运作仍然有很多问题没有解决。政府要想做好这项工作,必须不断地结合它的发展现状、发展环境,全面地看待它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从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确保规范工作的正确

开展。

参考文献

[1] 蒋丽.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公路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篇2

在我国交通运输行业不断发展的条件下,公路工程建设也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为此,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公路工程建设,同时做好公路工程综合管理工作,确保有关部门能够结合相应管理模式处理公路工程招投标和后期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此同时,还应加强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力度,逐步提高公路工程建设水平,在保障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的条件下,解决公路工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1招投标的意义

招投标是现阶段市场经济背景下引入的竞争机制之一,同时也是工程建设、中间服务等相关活动的一种竞争模式,继而促使双方在具体交易期间得到最终的结果。第一,招标人应当在充分结合自身需求的基础上对相关条件和要求进行科学设置,吸引更多投标人竞争,紧接着结合相关规定程序确定最终中标人。这种竞争手段对加快公路建设有着积极的作用,不仅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促使公路工程建设市场朝着更加专业的方向发展,而且还可以促使相关单位对各项情况更加了解,以此来推动公路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招投标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得到了普遍的认可。招投标还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确保公路建设行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实现公平、公正的竞争,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其对公路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2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要点

2.1规范公路工程招投标评价方式

为保证公路工程招投标效率有所提升,必须结合公路工程实际情况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评价方式,减少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资金消耗量,进一步彰显公路工程招投标实际作用效果[1]。而且在标准化评价方法的支持下,还能避免公路工程招标方和投标方恶意串通的问题,继而保障公路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公平性,为强化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效果和工程项目综合建设水平提供有效参考依据。此外,在对公路工程招投标实施相应评价时,还应遵循“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同时加强公路工程招投标工作保密力度,严防公路工程招投标受到外在因素的干扰,从而提升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效果。

2.2完善公路工程招投标法律体系

对于公路工程招投标来说,在开展相应管理工作时经常会受到一系列外在因素的干扰,这对于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效果和工程项目整体经济效益等方面也有很大的影响。为改善这一现状,就应在公路工程开展招投标管理工作时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通过一系列法律规章约束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从而避免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出现问题[2]。而且在各项法律规章的约束下,还能保证公路工程招投标双方对工程项目招投标权利和义务等方面有所掌握,必要时还可以利用法律规章创建完整有效的公路工程招投标系统,及时处理公路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不合理的工作项目。在保证公路工程招投标阶段各项竞争关系和合作关系合法性的同时,确保各项法律规章在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发挥作用。

3公路工程合同管理要点

3.1明确合同类型

在开展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之前,应保证公路工程管理人员对该项工程项目中涉及的合同类型有所掌握,据此确定合理有效的合同管理模式,从而彰显合同管理在公路工程综合建设中的作用效果。从公路工程的角度出发,其中涉及的合同比较多。这就应对各类合同中涉及的规章条例和实际作用效果等方面展开分析,提升公路工程中各项合同管理效果,确保各类合同在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发挥最大的作用。与此同时,还应保证相关人员对各类合同上涉及的规章条例有所掌握,确保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在各项规章条例的约束下顺利开展。

3.2规避合同风险

由于公路工程中涉及的合同较为复杂,在开展合同管理时很有可能会因为一系列外在因素干扰而产生一系列合同风险。不仅影响合同的实际作用效果,还会导致公路工程管理体系紊乱,难以满足公路工程建设水平提升的要求[3]。基于此,就应加强公路工程合同风险规避力度,要求公路工程管理人员对各类合同出现风险的原因展开分析,并根据各项分析结果规划合理的规避措施。与此同时,还应考虑各类合同在公路工程各建设环节中的实用价值,严格控制合同风险对公路工程各环节建设管理效果产生影响。确保公路工程各环节涉及的合同准确无误,从而提升公路工程中各项合同管理效果和风险规避水平。

3.3优化合同管理

对于公路工程来说,其中涉及的合同错综复杂,这就应保证管理人员对合同文件以及相应管理要求有所掌握,深刻理解公路工程各类合同中规定条款的含义。在提升公路工程合同管理水平的同时,有效处理公路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4]。此外,多数业主会将自身对公路工程的要求加到相应合同当中,尽管这样能够有效维护业主自身权益,但是也会导致公路工程合同管理难度提升,加大公路工程合同管理时出现问题的可能。为改善这一现状,就应要求相关人员通过书面形式对公路工程合同中附属条例实施记录确认,可以以补充合同的形式确认。降低公路工程合同管理难度,保障工程项目各方权益。

3.4彰显合同管理的作用效果

为彰显各类合同在公路工程建设和招投标等阶段中的作用效果,就应采取一系列信用模式开展公路工程合同管理,有效提升公路工程合同管理水平。此外,在开展公路工程合同管理时还应从相应工程项目实际建设要求的角度出发创建完善的履约评价机制,保证相关人员能够遵循前期约定开展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5]。在公路工程招投标阶段,还应对招投标阶段涉及的合同展开有效评价,扩展公路工程招投标阶段各项合同的应用范围。提高招投标阶段各项合同的应用价值,以保证公路工程招投标阶段综合管理水平得以提高。

4结语

综上所述,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和合同管理在相应工程项目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应保证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和合同管理的合理性,为公路工程建设顺利开展提供支持。此外,还可以要求相关人员从公路工程实际情况出发对招投标管理和合同管理实施优化调整,避免公路工程招投标环节和合同管理出现问题,确保招投标和合同管理在公路工程建设中的作用效果得以彰显。

参考文献:

[1]黄丽敏.公路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探究[J].品牌研究,2018(5):83,88.

公路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篇3

社会经济的发展,推动了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突飞猛进。我国法律规定,关系社会公共利益与安全的大型公用基础项目建设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施工。招投标是在投标者自愿的前提下,坚持公开公正、讲求信用的原则,通过技术管理、成本控制和企业信誉等竞争实力,来确定工程最终承包权利的一种经济行为。高速公路作为现代社会的重要基础设施,不论其建设资金来源如何,必须针对高速公路工程招投标的经济特性进行科学分析。

1.高速公路工程招投标的经济特性

微观经济学的市场结构理论认为,完全竞争市场能实现资源的最大效率。因此,要实现高速公路建设市场资源使用效率的最大化,就必须建立完全竞争的高速公路建设市场。

高速公路工程招投标具有促进市场竞争的性质。它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地区保护和行业封锁,通过招标信息,以及进行资格预审来促进业主和施工单位之间的相互了解,沟通信息,并通过资格预审来确定质量水平,达到要求的单位参与投标,从而消除部分投标单位的施工质量差别。通过招投标可以使高速公路建设市场的竞争更加充分,更趋近于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

高速公路工程招投标除具有促进市场竞争的性质外,还具有促进价格机制在高速公路建设市场发挥作用的性质。从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理论可知,在建设市场中,建筑产品的价格是由市场决定的,且等于其均衡价格。

现代市场经济理论认为,市场竞争有利于充分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因此,高速公路建设资源的有效利用,必须具有合理的市场竞争机制。市场经济环境下,招投标管理作为高速公路工程的重要管理环节,具有如下特征:(1)高速公路工程招投标能够调整市场竞争结构环境。高速公路工程招投标引入竞争机制,实现良好的信息沟通,信息,资格审查实现公平、公开、公正。控制投标公司质量,优化市场环境。(2)高速公路工程招投标能够促进价格机制调节功能的发挥,由市场决定价格。在以往的高速公路工程建设中,以国家行为为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在我国的高速公路工程招投标中,逐渐引入价格机制,实现以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2.影响高速公路工程招标经济特性的因素

高速公路工程建设要兼顾质量效益,就必须体现高速公路工程招投标的经济规律和价值规律,当前,影响高速公路工程招标经济特性的因素主要有以下方面:(1)公路工程主管部门在招投标时对资格预审文件发售随意定价,甚至用空头支票进行抵账,导致施工单位投标成本增加,造成一些施工单位放弃竞标,影响了招投标的广泛性。(2)有些公路工程主管部门通过任意制定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标准来限制竞争。高额的投标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对于那些流动资金紧张的施工单位,制约性很大。(3)工程主管部门通过设置不合理的时间安排来限制潜在的投标者的参与竞标。有些业主通过设置不合理的规则条款,进行排挤潜在的投标企业或单位,造成工程招投标范围的局限性。(4)有些公路工程单位利用现行招投标制度存在的漏洞,用捆绑方式规避招标,将工程变相交给指定施工单位。有些施工单位以低价抢标,然后再通过设计变更等相关手段调整提高工程造价,破坏了招投标市场秩序。

3.高速公路工程招投标经济价格的有效控制

公路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篇4

前言

近年来我国公路招投标管理中普遍存在一些问题,影响着我国公路工程项目的建设。因此,加强对公路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管理,逐步完善招投标制度,有利于保障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同时提高招投标管理的水平,让其更加科学化、法制化。

1、国内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的体制及法规文件

1.1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项目的施工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勘察、设计、施工和项目相关的监理。我国的建设项目主要利用招标的形式进行资金的筹备或吸引建设商。然而公用事业及其它与国家利益相关的公众产业可以通过国际组织或向外国政府贷款进行项目援助资金的筹备。

1.2国内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招标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已经被批准的初步设计方案和已经落实的建设资金以及已经确定的项目法人,并且法人要符合相关资格标准。

1.3相关的法律法规

(1)自一九九八年一月开始实行并于二零零四年八月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进行了二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从2000年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是我国首部关于招标与投标的法规,其中包括总则、招标以及投标等共六部分内容,制定了详细的法律法规对我国境内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规范。

(3)从2000年五月一日起施行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对之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进行了补充,划分了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和规模。

(4)继2003年国家施行的《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后,自2009年8月1日起新施行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

2、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招投标管理的现实意义

2.1招投标管理有利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针对大型公共建设工程,实行招投标管理,能够在维护国家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基础上,确保社会公共事业的稳定发展,有利于构建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

2.2招投标管理有利于成本控制和提高效益

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的实行,能够促使施工单位针对工程建设的市场规划,进行科学合理的成本预算,有利于防止工程建设中的盲目投资现象发生,有利于提高投资效益的运转。

2.3招投标管理有利于保障项目建设的质量安全

工程招投标制度的运行过程中,严格的资质审查程序以及缜密的监管机制,能够确保工程建设施工的质量效益,对于有效防控工程建设的安全隐患,有着基础性保障。

2.4招投标管理有利于提升综合竞争力

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工程招投标制度落实,可以推动各参与招投标单位企业的竞争意识,有利于整体提升施工单位的企业竞争综合能力,有利于现代工程建设市场环境的优化和建构。

3、我国公路建设工程中招投标管理存在的问题

3.1招标单位资格审查不严格

业主在选择投标单位时没有深入实际了解其管理水平、技术力量、机械装备及信誉等情况,标书编制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代替了施工企业的形象。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着“严进宽出”的现象,即招标很严,中标很难,中标之后工程质量能否达到投标时的承诺,就没有很强的约束措施。

3.2投标方想方设法进行不正当的竞争

一是互相利用,彼此“陪标”。通常按招标文件规定,需有3家以上的单位参加投标才可进行招标,否则,要重新进行招标,因而出现“陪标”现象。二是拉帮结伙,恶意“串标”。投标人之间事先拉帮结伙,对招投标事项进行串通,从而使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位运行”。

3.3工程承包单位层层转包

“转包”现象的存在是现今“豆腐渣工程”存在的一个根源。有的企业中标后,直接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从中收取管理费,以包代管,而对工程质量、安全不认真管理、不负责任。这种转包的现象,使得一些资质不够,没有施工经验的企业,进入施工现场,为质量安全问题埋下隐患。

3.4公路项目招投标的监督工作不力

公路项目招投标的工作缺少一定的监督,影响了公路项目招投标工作的正常进行。当前的公路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由于监督措施不到位,严重影响了招投标的公正性。公路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工作未能按照相关的程序对整个招投标过程进行监督,造成监督工作的失误和一些不正之风的出现。在整个公路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管理过程当中,受工程造价因素的影响极大。然而工程造价因素在确定与衡量过程中牵扯的部门众多,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以及银行方面,它们均与工程造价的确定之间存在着显著关系。在各单位基于对本单位利益需求合理满足的过程当中,工程造价所提供的数据相互之间差异显著。这必然会加大工程造价控制的难度,也必然会导致招投标管理受到严重限制。

3.5公路项目工程计量失真

简单来说,工程计量是在既定工程量已经得到有效完成的基础之上,由监理方进行计量,由项目管理单位进行审批的管理方式。然而在公路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的开展实践中,项目管理单位往往取代了建设部门,来展开项目管理。这使得部分项目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对于自身角色的转变不够明确,无法将业主方对于工程建设的要求体现在工程计量过程当中。最为直接的一点表现就在于:作为业主方代表的工作人员,对于施工方面无法进行计量的工程量,反而要求监理方进行计量支付,从而使得整个公路工程项目活动的开展无法得到真实且有效的反映。

4、优化公路工程项目中招投标管理的对策

随着高速公路的发展,对于城市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做了重要的贡献。当前公路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招投标管理在公路建设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位置,这关系着公路建设的质量。当前由于公路招投标的管理存在一定的问题,导致公路招投标管理水平下降,影响了公路项目的建设。公路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管理部门应该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招投标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4.1切实加强施工企业资质的审核

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审批,且取得公路工程施工资格证书和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交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审查职责,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进行真核对,严格把关。对申报公路工程施工资质的企业均要一视同仁,做到公平、公正。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在有必要的情况下,招标人可要求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阶段,邀请法定代表人进行现场验资和核查,防止出借资质情况的出现。二是,对于各投标人的业绩和资质情况,经授权可通过政府网站和相关建设单位进行核查,防止出现伪造资质和施工业绩资料的情况出现。

4.2加强对公路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单价的管理

由于工程量的清单报价时一般不调整投标人的综合单价,加上工程竣工结算过程中,经常发现实现出现的工程量的变更往往在原有的招投标图纸之外,尤其是由于招标人导致工程量的清单经常出现漏项甚至计算存在一定的误差,因而为了调整工程量清单的结算价格,就应实行标价管理,具体的措施如下:一是对于工程量清单固有项目,应结合报价的综合单价进行针对性的确定;二是业主应制定新增项目单价编制审核管理办法,当某些项目不属于工程量清单内时,必须经施工企业报价,再由业主进行审核,由双方协商确定综合单价;三是当某些项目虽然处于工程量清单中,但鉴于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因设计变更使得单价组价缺项或增项时,同样应由施工企业报价,再由业主进行审核,由双方协商按照新增项目单价的编制审核管理办法确定综合单价,上报造价管理机构或部门进行备案;四是结算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合同中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索赔事宜。

4.3加大公路工程招投标中介机构的培育和监管力度

目前,对于公路工程招标资质似乎没有一个明确的定论,多数县乡公路或投资较小的国省道改造项目均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招投标。而公路工程招标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专业性、技术性强,建设单位招标人员往往由于专业性不强或者领导意志,导致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招标程序执行不到位,影响公开招标的公正性。为此,有必要以法规的形式对建设单位和有关人员招标资质审查做出量化指标详细规定,并严格执行,凡不具备发包工程资格的建设单位一律不准自行组织招标,招标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大力发展招标中介机构并加强对中介机构的资质审查和管理,提高机构人员的专业水平,并建立相应的经济、行政、法律处罚细则以确保进入公路工程招投标市场的中介机构的素质。

4.4 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控制和管理,防止工程转包、分包现象

违法分包在公路建设工程领域的特征是层层分包与资质不符又交叉在一起,这必须引起充分的注意。工程中标单位把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给其他建筑企业,收取“管理费”后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及办理有关手续,但不对实际施工活动实施管理,并不承担技术、质量和管理等实质责任,这就势必给项目建设质量等各方面埋下隐患,因此在项目管理中应严格查处违法分包项目。建议采取以下有效措施:一是加强资格审查。在施工过程中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验资和核查,确保项目管理人员为中标单位正式在册人员并满足招标文件中资质的要求;二是加强财务管理。对合同的拨款、结算进行银行监管,同时不定期的进行财务专项检查,保证专款专用;三是建立日常工程建设检查制度。不定期组织项目管理单位和监理单位对中标单位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四是加强对项目法人、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以及监理单位的检查和考核工作,将参与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与企业资质、信用等级相挂钩,从根本上约束中标单位违法分包、转包的现象发生。

结束语

公路建设对于城市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当前公路项目工程的招投标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路项目的施工。因此,对招投标工作进行规范,加强对招标企业的审查和过程管理是目前的工作加强公路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重点内容。

参考文献:

[1]张力.浅析我国公路招投标管理问题[J].大科技,2012,(7).

公路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篇5

目前,计划经济成份逐渐缩小,市场经济份额不断增多,公路施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有了自,成为一个主体。新旧两种体制比较,政府的职能与作用发生了天翻复地的变化,市场经济不断向前发展需要政府转变方式、转变职能。行政力量干预招投标的现象在我国公路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普遍存在,对于国家投资的项目,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管理者,具有一定的监督管理权力,而政府在招标投标管理过程中,一些行政力量过分干预招投标活动。从而破坏了招标投标的公平、公正性。我国需尽快完善招投标管理的配套制度,加快与国际接轨步伐,可以借鉴美国的招投标管理制度。美国在招投标管理中推行公开招标制度、作业标准化制度、供应商评审制度、审计监察制度、交货追查制度五大制度,这些制度使政府无法干预招投标工作。在加强行政管理的过程中,运用相应制度杜绝行政干预的现象,行政管理机关无权干预属于企业自主经营的和自主管理方面的工作。

招投标制度是起源于西方并经过了几百年的发展,发达国家的招投标体制和管理模式已趋于完善。我国改革开放以后才开始实行招投标制度。因此,我们应该借鉴国外先进的招投标管理模式和经验,并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完善我国招投标制度和管理模式。美国的招投标制度和管理体系比较完善,是国际上最具影响力的招投标制度之一,其中很多成功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借鉴。美国政府要求政府投资的工程无论大小全部实行公开招标,要求所有工程招标信息必须完全公开,招标方必须通知全国总承包商会,并通过官方指定的网络平台与报纸,公开招标项目的信息和资质要求等条件,使投标人能明明白白参加投标。政府工程均设立由具有职业资格的设计师、公路工程建设师、项目管理者或委托顾问公司等组织成一个完整机构,进行前期可行性研究、公开招标策划、中标人的选择和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等。

公路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篇6

Abstract: The bidding is an important content of highway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management, and bidding strategy is an important aspect in the bidding activities. Proper use of the bidding strategy, can increase the bids to win the bid rate, and can obtain good expectation profit. This paper focuses on the current highway engineering bidding and main existing problems and solving strategies of analysis, to nowadays society in highway engineering bidding problems put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for reference.

Key words: Highway Engineering; Bid; invite public bidding

引言

随着社会主义体制改革与经济一体化脚步的加快,我国的工程类项目也开始逐渐增多。为了增加工程市场的竞争力,我国开始施行以招标的方式来决定一个工程的发展与施工。国家之所以进行工程招标的目的主要是想通过工程招标的工作对我国的工程管理市场进行系统的规范,增加国家工程整体的规范性。然而,由于我国现今的工程招标工作出台的公路工程招标与投标管理制度不完善,使得我国公路招投标工作中存在诸多问题,以至于工程企业在对公路进行招投时的风险性不断增加。

一、当前公路工程招投标的现状

自从我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工程企业在开始不断的学习国外先进的科学技术的同时,也逐渐开始关注我国公路的质量与安全问题。因此,我国的公路工程建设也逐渐开始实行招标与投标方式来增强我国公路工程的质量与安全管理问题。但是目前由于我国的现今的公路工程招标的管理机制仍不完善,使得我国公路工程的招投标工作时常有问题发生,因此,面对我国现今公路工程招投标的现状,国家政府与相关人员必须采取一定的管理措施,增强我国公路工程招投标的解决方法,规范整个公路工程的招投标准,为我国的公路工程企业提供一个良好的竞争平台。下图就是一个公路建设工程招投标具体程序。

二、当前公路工程招标存在的主要问题

1.目前我国的公路工程招投标的相关法律条款仍不够健全。由于目前我国公路工程招投标的相关法律条款仍不健全,使得许多工程在招标与投标的过程中没有一定的法律保护,增加了工程招标风险,许多法律法规并没有对招投标的工作处严格的规范,导致了公路招投标的过程出现严重的漏洞,增加了招投标工作的风险。

2.国家政府对公路招投标中的监管力度仍匮乏。该问题的发生主要是由于政府的工程监督管理工作做得仍不到位,使得许多的公路建设企业刻意隐瞒一些违规现象,使得我国公路工程没有按照国家正规的招投标的方法对其进行招投标工作,从而导致了一些不良现象的发生,使得我国招投标市场失去了公平性。

3.目前我国公路工程的招投标在其报价方面上仍缺乏整体的规范性。伴随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世界的公路工程建设的市场竞争力也在逐渐加大,再加之,投标的价格高低严重影响着工程中标的问题。因此,这在一定的程度上势必会使得我国公路工程在投标的过程中出现混乱。再加上,我国现今的法律法规仍存在一定的漏洞,更加导致了有些素质良莠不齐的投标人员,时常出现暗箱操作情况,给工程招标的工作带去了不利因素。

三、当前公路工程招标的主要解决策略

对于现今的道路工程的招标而言,其不仅仅是促进我国公路工程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还是增强我国国有经济与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因此,我们要严格控制我国公路工程招投标工作,让其为我国的经济做出其应有的贡献。所以,我们一定要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公路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必须实行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制度。对于 公路工程的招标工作而言,其不仅仅是一个工程企业发展自身经济的重要工作之一,还是向国家与社会展现自己存在价值的一种外在表现。所以,对于我国公路工程的招投标工作而言,其招标的人员必须要具有很高的技术性与绝对的代表性。工程的招投标工作的人选最好要是建设项目的代表法人,这是因为建设项目的代表法人不仅仅能够更好,更合理的知道这个项目的具体要求以及其期望达到的目标,还能够对工程道路的资本管理机构进行清晰明了的管理,有利于企业的发展。

其次,国家政府要认真做好公路工程招标的监督管理工作。对于国家而言,其必须做好公路工程招投标的管理监督工作,让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可以在一个公正、公平、公开的环境下顺利发展;另外,政府还要认真做好施工企业的资格预审和后审工作,为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开展提供最为优秀的基础条件。只有国家政府认真做好公路工程招投标的工作,才能更好的保障我国公路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合同的合理性与有效性,才能够更好的为业主服务,也可保证工程质量及进度要求。防止行政干预在公路工程项目的招标和投标中,应该尽可能的去避免行政干预现象的出现,禁止行政部门对于未违反法律法规的招标以及投标工作进行干预,招标人员应该将评分标准和资格预算详细并且清楚的记录下来。施工项目的所有人员具有最大的选择权利,自助选择实力雄厚的公路施工工程企业来对工程项目进行施工。此外,参与工程项目投标的建筑工程企业应该凭借真实的能力和水平来赢得工程项目的施工权利,各投标企业也应该公平竞争,赢得市场。

再次,对于建设单位与招标工作来说,我们必须要对其进行系统的研究与分析才能更好的发展我国公路工程的招投标工作。下表就是笔者对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工作的注意事项进行整合分析:

最后,国家政府要加快完善我国招标工作的管理体系,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构建一个完善的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体系。在管理体系中不仅仅要对招标的时间、内容以及解决措施都要著有专门的条款,还要完全建立一个可信度高,公平、公正、公开的管理手段,保证其招投标的活动中没有任何的弄虚作假的成分出现,强化我国的招投标市场,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

结束语

综上所述,每个国家的公路建设都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与人文活动的重要命脉,也是每个国家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这也就直接导致了每个国家公路工程开始时期的招投标工作的重要性。因此我们一定要做好公路工程招投标的工作,要根据我国公路具体的现状以及工程施工的重要勘察情况,采取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补充我国公路工程招投标工作在法律上的不足,让其为我国的公路工程事业做出其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夏英俊.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索赔管理研究[J]. 黑龙江科技信息, 2009,(35)

[2] 何晓云. 浅谈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管理的对策[J]. 科技信息(学术研究), 2008,(05)

[3] 徐鹏. 浅析公路工程施工企业的成本管理[J]. 广东科技, 2008,(12)

公路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篇7

公路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应用

近些年来,社会在不断进步,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的质量对国民经济的增长产生了直接影响。在公路工程项目中保证招投标管理的高效、规范,是项目质量的根本保障和基础条件。因此,本文就对公路工程项目中招投标管理的应用进行探讨。

1招投标管理在公路工程项目中的作用

在工程项目的建设中,追求科学的标准,从而达到优化工程项目招标的目的,进而获得优良的招标效果。目前招标程序规范性不强的现象普遍存在,造成效果不佳。要改善这种现状,在项目建设中,要力求做到尽可能的优化招标的程序、让招标制度日臻完善,并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条例来进行招标工作,筛选出优良的中标单位。优质的建设单位和建设队伍才能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和顺利开展。在具体招标的进程中,招标方式促进着企业经营模式不断完善,企业的生产模式从单一转变成为复合,企业内部也随之发生改革。可以说,招标制度在某种层面上会给企业带来直接的经济利益,企业通过不断地改进体制以及管理模式来达到升级的目的。公路项目投标必须以公平、公正为原则,招标制度的本质是运用市场机制合理选择投标价格,企业如果想保证市场竞争力,必须要优化工程成本控制。

2公路工程项目中招投标管理的现状和存在问题

2.1建设单位方存在的问题

最常见的问题就是利益问题,公路工程项目建设方会事先在招标前和招标单位公关关系,阻碍招标的公正性,结果很多时候中标的建设方条件和招标要求并不相符。招标流程不规范,招标文件不规范也是现存问题。有些单位以垫资能力作为评判投标企业的条件。这些都不利于招标的合理规范。招标工作中故意泄露标底的情况也是存在的,这样招标工作的合理公正受到阻碍,从而对企业竞争力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2.2招投标存在的问题

招投标工作作为公路工程建设的重要一环,目前存在不公正问题。可以对现实存在的不公正性进行简单的归纳,不难发现,招投标的不公正性对于公路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发展和管理负面影响尤为突出。而不公正性的具体表现主要有3点:招标单位对建筑单位了解不全面;关系至上,建筑单位靠关系上位;评标人员自身的专业素质不达标。

2.3投标企业存在的问题

投标单位数量的增长,导致投标市场迅速升温,竞争也日趋激烈。对于投标企业,也设置了相应的门槛,需要具备一定的资格。这导致了投标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想方设法得到标底的信息,提前准备,增加中标率。更有甚者,不符合招标条件,假借其他单位的资质进行投标,从而达到目的。这些都是投标企业违反公正性的一些具体表现。

2.4招标监督工作不到位

招标项目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在一定程度上也要依赖于招标监督工作的实施。监督工作中的不良风气,有时候会伴随着利益的导向而发生。尤其受工程造价这一因素的影响,工程造价需要和很多部门进行交涉,尤其是在利益至上理念的驱逐下,提供的数据差异就很大,增加了工程造价的管控难度,因而影响和限制了招投标的管理。

2.5项目计量不实

工程计量也是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的一部分。获得工程计量的正规具体步骤是在竣工工作量的基础上,由监理方来计量,得到正确的工程计量数据,再交给项目管理公司审批。而在实际操作中,项目管理公司可能不会通过监理方,没有将业主的要求体现在工程计量中,导致项目计量不真实。

3公路工程项目中招投标管理的应用

3.1健全公路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

严格规范的招投标制度是公路工程项目公正合理的保障。制度的不健全损害了公路招投标的公正性。要健全招投标制度,就要设立审批制度,对招标企业进行甄别和审批。招投标的公正性需要通过对严格管理项目信息来实现。除此之外,建立和落实措施保障制度,这一点对于建设公路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具有关键性作用。制度可以为公路工程项目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同时起到提高工作质量的作用。

3.2强化对公路工程项目招投标企业的监管

前文已经提到了目前招投标企业的一些非正常的行为乱象。因此,建立公路招标的秩序,就需要加强对招投标企业的监管。对于参与招投标企业需要有严格的限制条件,不符合要求的招投标企业不被允许参与投标活动。公路招投标的管理人员应该不被利益蛊惑,严格按照标准来筛选参与招标企业的资质,维持招标市场的秩序,避免招标工作的正常运行受到不良影响。招投标的管理人员还要把工作做细,做好,防止有的企业对信息进行造假,滥竽充数,最终影响到公路工程项目的质量。

3.3加强公路工程项目中的标价管理

招投标中的工作清单一般不是固定不变的,由公路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报价并审核,从而确定最终报价。加强标价管理的好处就在于减少投标企业的不合理性,维持投标市场的公正公平。同时,合同中的规定内容和工程结算相符合。工程人员除了具备工程计算知识以外,还需要掌握经济法律的相关知识。

3.4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

公路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不仅关系到项目建设的秩序,也和施工单位的经济挂钩。必须要杜绝、根除和防范招投标工作存在的不合理乱象和不良风气。相关单位必须加强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力度,积极采取有效的监督措施,需要在公路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各个环节实施监督,发现违规行为,严惩不贷,从而从根本上落实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有效维持秩序。

3.5招投标项目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公路工程招投标项目应该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公正性、公平性、公开性既是招投标项目的基础,又是招投标项目的保障。要在招投标中做到这三点,就应该达到三个要求:第一,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执行公路建设的招投标工作,强化各个流程的监督;第二,对于招投标的违规问题,不能含糊不清,要问责到底;第三,严格查处挂靠现象,保持公路工程招标市场的环境。以上三点就是提高招投标管理成效的具体方法和措施。

4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紧紧围绕公路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的问题,分别从招投标管理的作用、招投标管理工作的现状和存在问题,以及招投标管理的应用三方面进行了阐述。不仅分层详尽地指出了招投标管理的现实问题,还对提高招投标管理应用的措施进行了总结和探讨。

参考文献

公路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篇8

一.引言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和快速推进,我国经济市场发展变化较大,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经济越来越激烈。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压力,如何在公路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合理控制成本价成为公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为避免公路工程建设成本价不断增加,保障合理的经济效益,必须要加强成本价控制,在提升中标率的同时,尽量获取更多经济效益。

二.公路工程项目招投标阶段成本价控制的影响因素

1.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对工程成本控制的影响

在公路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的过程中,招标文件是整个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乃至整个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的纲领性文件,也是整个工程建设项目成本控制的重要环节。它既规定了完整的招标程序,同时又具体的提出了各项交易条件和技术标准。投标文件的编制是依据招标文件的条件和要求来完成的,而合同的签订也是需要参考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它也是公路工程成本控制的源头。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的好坏,直接对工程成本的控制产生着一定的影响。

2.计价方式的选择对工程成本控制的影响

工程量清单是公路工程招标文件的内容之一,它的编制质量的好坏,直接会影响到公路建设项目计价的准确性。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过程中,如果工程量清单项目出现了较为严重的漏项、多项、少项或者重项的话,就会给投标人机会进行不平衡报价,也就可能在日后产生工程成本的追加,这也就直接影响了建设项目的工程成本控制。

3.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对工程成本控制的影响

控制价是招标单位自己或委托有资质的工程招标机构,根据规定编制的一种投资业主期望的合理预期价格。它反映的是同类相似工程的社会平均水平而不是先进水平,也是各拟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成本的评判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招标控制价编制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着投标报价结果,而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高低适中,才能真正体现出各个投标单位的竞争水平,提高招投标效率以致控制工程成本。

4.评标办法合理性对工程成本控制的影响

评标办法反映了招标方的价值取向,是业主选择最优承包商的重要依据,同时选择科学合理的评标办法对工程成本的控制也能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一般在评标的过程中,会考虑一些评标指标。但是,由于受到目前技术条件的限制,还没有一定的措施来具体界定什么样的价格是合理的最低价。

三.公路工程招投标成本价控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综合素质人才,对招标图纸和招标文件理解不透彻

目前我国公路工程项目都以招投标的形式进行,但是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素质工程造价师却不多见,而真正管理现场施工的工程师又不懂造价管理,从而造成了不能透彻的理解招标图纸和招标文件致使报价与施工组织不匹配。

2. 资格审查不严格

当前在实行公路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时候,资格审查主要有两个方面问题:一是资格预审的时候较模糊,二是业利较大,欠缺监督管理。在招标中资格审查有一定的标准,由此企业在进行投标报名资格审查的时候,就得依照这个标准,然而在标准中还是有部分业主是根据自己的需要来拟定的。如此,要是投标报名的企业和业主有关系,以此这个企业中标可能性就很大。此外,在招投标中还有企业相互串标,损害发标人的利益,同时还有投标单位与招标单位串通造成围标的现象发生,这样的情况当前还没有相关机构建立实行查处。

3. 评标办法不科学

当前我国评标办法主要是有三个办法组成,则有综合评估法、经过评审的最低价法及法律允许的其它评标办法,然而在评标过程中经评审的最低价法是最常见的。这个办法是通过在全部的报价中,把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减掉,然后在把比成本还低的价格减掉,最后,以剩下的所有报价平均值为准,降低几个百分点就可以了。它主要存在三个问题:在评标的过程中要减掉比成本还低的最低报价,然而因为每家企业的成本都不是一个标准,由此就没有办法保证报价中“最低”是多少才算较合理。在取剩下有效报价的平均值时,要把几个百分点往下调整,然而要降低几个百分点才算是合理之中,才算有科学依据呢?况且是由业主决定的这个几个百分点,如此就特别容易产生腐败的现象,从而国家投资成本就白费,而且对工程建设的发展也没有帮助,在招标中企业就更容易出现串标和围标。

四.公路工程招投标成本价控制方法

1.加强公路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

(1)完善招投标制度。相关招投标制度的不完善,是招投标成本产生的根源,因此亟需对招投标制度进行完善,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完善配套实施办法,从制度层面做好招投标成本的控制。可以对国外的先进管理经验予以借鉴,并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进行变革,使招投标制度更加完善,成为招投标成本控制的“利剑”。

(2)建立健全招投标信用体系。我国长期缺失完备的招投标信用体系,也是招投标成本一直难以有效降低的重要原因,因此建立健全招投标应用体系十分必要。从国外的经验来看,既有以政府公共部门为主导建立的信用体系,体现了监管者的意向,也有以企业法人和私人为主导建立的信用体系,更加市场化和商业化,我国在建立健全招投标信用体系时,可以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在借鉴的基础上予以变通。

(3)统一企业定额格式或模板。企业定额定义是施工企业根据企业本身的管理水平和技术装备,编制施工整个过程需要的人工、机械设备和施工所需材料的数量。企业定额不仅反映了工程本身和施工损耗的数量关系,同时还表现企业施工能力。然而,当前有很多的施工企业都还没有自己的企业定额,都是依照国家拟定的预算定额来成为施工管理、计算造价成本与材料分许的依据。我国为了处理这个问题,还是首次对公路工程项目招投标成本价提出控制的对策,就是让施工企业按照自己的经营经验和管理水平,并对公路工程项目招投标成本价的企业定额的模板抑或格式来科学合理的统一规定,由此就能帮助工程项目的优质管理奠定坚固的基础。

(4)开展财务决策。在企业实行施工与财务管理中,财务决策是其中最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对公路工程项目招投标成本价进行控制的时候,要想为企业招投标报价提供决策的根据,那么就需要开展财务决策,它除了能为施工单位提供资金动态有用的信息以外,还可以为施工单位密切注视市场上的变化。因此,在实行招投标报价的时候,要想施工企业中标和赢利有保障,及保证工程造价科学的合理,那么这就需要积极主动的开展财务决策。

2.利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在招投标阶段合理控制成本价

(1)做好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投标单位进行投标和公平竞争的基础,扎实做好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显得十分重要。工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项目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它项目清单组成。项目划分界限清楚,内容工艺和质量标准清楚,既便于计价,也便于报价。措施项目清单:根据工程特点、水文、气象、环境、安全等和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提供项目措施一览表,以项为单位,数量为1。其它项目清单:包括预留金、另星项目一览表等。要认真做好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尽量减少日后工程量变更。

(2)注重标底的编制。标底在评标中的作用不容忽视,要尽量将工程标底控制在同类工程社会平均水平、标底仍然是评价投标人单价和合价的参考依据,正确计算标底,对控制工程造价起参考作用。

(3)搞好清标询标。招标机构、咨询部门要注重工程造价资料的收集,根据各工程不同的特点,计算统计经济指标,因各企业施工技术、设备以及应用新材料、新工艺各有不同,要搞好清标询标工作,确定合理低价范围。开标、定标前,进行清标,利用工程评标软件信息化技术,将定量分析、对比的评定工作交计算机完成,评标委员会根椐信息资料分析评价,对有疑问的,在建设工程招标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对投标人进行询标,通过询标可排除欺骗性、过分偏激性、以及明显低于成本的不合理报价,避免错报、漏报,便于招投标双方对问题的互相解释、澄清。

(4)重视合同类型及有关条款的确定。在工程量清单报价招标中,由于工程量统一,使合同类型成为报价人选择投标报价的重要因素,清单工程量为预算量,清单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的差别很大程度地带来合同双方的主要利益风险,恰当地选择合同类型有益于取得竞争性报价,也可合理分担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对于规模小、技术不太复杂、工期短的工程,可采用总价合同,对于大中型工程,一般采用以单价合同为主,总价合同为辅的合同形式。签订合同要重视合同中价款、工程量变更、索赔及风险承担等条款的签订。在招标过程中要认真对待每项工作,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将工程造价控制在合理的水平上。

3. 改进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材料费在公路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占工程造价的百分之七十左右,由此可见,材料采购管理制度是影响工程招投标成本中的重要因素之一。要想降低材料设备的费用,那么在采购施工材料的时候,不管是业主还是承包商,都必须要按照投标报价中所规定的数量、品种、质量及价格范围之内来进行限额购买。此外,要想促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这就需要对内部采购审核制度进行建立并完善,实施三权分立执行权、审核权及决策权。

五.结束语

我国公路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成本价控制方法直接关系项目建设的经济效益。在公路工程招投标阶段要采用合理的控制方法,加强过程管控,合理控制成本价,确保公路工程建设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罗杏春,苗鹤龄,朱云华等.公路工程项目招投标成本价控制方法研究[J].中外公路,2005,25(1):105-107.

[2]区华元.公路工程项目招投标成本价控制方法探讨[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3,(36).

[3]孙斌.公路工程项目招投标成本价控制方法分析[J].中华民居,2013,(24):289-290.

[4]高存胜.公路工程项目投标策略研究[D].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08.

公路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篇9

一、公路施工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

1、管理不规范。一般公路工程施工标段的划分应根据工程规模、建设条件、机械化程度及对工程施工有利的原则来进行,过多施工单位的进入,影响工程的连贯性。不利于机械化施工的开展。有的单位不按招投标规定选择总承包施工单位,对分包管理不严,界限不清,在工程承发包中任意肢解工程及转包工程,层层转包现象相当严重,工程质量、工期、投资都得不到有效控制。工程监管不到位,工程基建程序不能认真执行,招投标行为图于形式。有的建设单位没有法律、合同方面的专业人才,对涉及施工招投标制的工程经济及管理方面的业务不熟悉,制定评标细则时考虑不够全面,招标文件编制较粗糙,导致标底不准确,变更较多影响招投标文件的公正性。由于监督机制不健全,泄露标底、串标等情况时有发生。有些建设单位对按国家规定应实行公开招投标的项目。进行指定招标或议标.搞暗箱操作,选择与自[三有关系的施工企业进行施工。这是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作中失职、赎职行为。

2、陪标、围标现象普遍。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时投标人数量一般较多,但其中存在一定的陪标。这一现象的产生与施工市场发育不完善有极大的关系。大部分施工单位仍是隶属于交通主管部门的事业单位,没有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施工监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参与全国市场竞争的积极性不高。为承揽项目,少数施工单位之间形成默契,在某地(或项目)以甲单位为为主,乙、丙等单位陪甲单位进行投标,而在另外某地(或项目)则以乙单位为主,甲、丙等单位陪乙单位进行投标。

3、投标定标过程控制不严。首先,有的建设单位没有法律、合同方面的专门人才,对涉及施工招投标制的工程经济及管理方面的业务不熟悉,制定评标细则时考虑不够全面。招标文件编制较粗糙。特别是工程量与实际出入较大,导致标底不准确,变更较多影响招投标文件的公正性;其次.由于监督机制不健全.泄露标底、串标等情况时有发生,评标办法不完善,同时施工企业由于自身需要,为达到中标目的,有意压低报价,采用微利标、无利标甚至亏损标,致使投标书编制缺乏规范性。

4、有些地方工程建设市场较为混乱。存在着“五无”(无规划、无报建、无证设计、无证施工、无质量监督)工程,工程监管不到位,制止不力,工程基建程序不能认真执行,招投标行为图于形式。有的施工企业在同一次招标中既以总公司名义,又以分公司名义参加投标。“一标两投”,或者对同一份投标书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同时,有的建设单位不按挪投标规定选择总承包施工单位,对分包管理不严,界限不清,在工程承发包中任意肢解工程及转包下程,层层转包现象相当严重,工程质量、工期、投资都得不到有效控制。

二、解决公路工程招投标中问题的对策

1、实行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对于公路工程项目建设,不论是经营性项目还是非经营性项目,为使管理机制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必须建立项目法人公司(或机构),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做到资本管理机构与营运机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投标制是在建筑市场中沟通与融合投资法人责任制和工程项目总承包负责制的桥梁和枢纽。

2、加强监督。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强招投标全过程监督,特别是对招投标备案资料和评标活动的监督,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和违反招标程序的行为。同时认真受理有关投诉举报,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3、做好价格分析。为使投标报价合理,对材料价格要详细调查,多方询价,剔除虚假成分。这就要求工程和经营部门平常多收集信息和积累贤料,掌握建材市场价格动态。一般情况下,地方性建筑材料价格趋于平稳,而当有大型工程项目开始实施后,由于需求量猛增,砂、石、白灰等地方材料价格就会小幅上涨。预算价格应充分考虑此类材料的这种上涨因素.对此宜采用影子价格,以灰色理论进行单价分析,而不能简单套用现场调查到的价格。钢材、木材、水泥、沥青等外购材料的价格,若业主在招标文件中没有指定价格,则应参照当地公路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定期公布的市场信息价格及期货行情走势,编制预算。由于各施工企业的施工工艺、机械配置、施工管理等方面水平不同,因此用前述方法初步得到的材料单价还需用工序法计算直接费来进行复核,以保证单价计算的合理性,在运用工序法进行计算时。工序的划分要尽可能与标书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项一致。对于以机械为主的控制依据应反算出所需的各项费用。该费用中还应包含机械的停置费。

公路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篇10

一、公路工程施工投标中的问题

投标是与招标相对应的概念,它是指投标人应招标人的邀请或投标人满足招标人最低资质要求而主动申请,按照招标的要求和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递价,争取中标的行为。公路施工企业主要是通过招标过程来承接业务。公路工程施工的招标过程主要包括资格预审和投标两个阶段。道路施工企业需要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正式的投标文件。因为企业需要通过投标来承揽业务,所以工程建设中的投标过程易发生一系列问题。

(一)企业竞价方式不正当

公路施工企业为达到中标目的,自行变动部分分项单价。一旦中标后,施工单位就会想方设法调整内容,有的大型施工企业在同一次招标中既以总公司名义, 又以分公司名义参加投标, 一标两投。并且在工程承发包中随意肢解工程及转包, 层层转包的现象非常严重, 工程质量、工期、投资都得不到有效控制。

(二)依靠挂靠资质投标

随着我国建设市场的逐步开放,利用合法条件借助挂靠高资质企业进行投标。一旦中标后,这些企业往往在企业自身管理、工程项目人员的专业水准和素质、对施工质量安全的重视等多方面存在问题。致使施工质量难以得到保障。

(三)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资格审查控制不够严格

有的地方不具备投标资格的使用虚假信息也参加招标, 导致一些虚报资质等级的挂靠企业中标, 一些有资质的施工企业, 只负责出资质, 任人挂靠, 收管理费了事, 这种高资质投标, 低资质进场, 无资质施工违反基建程序的做法在很多地方都有, 是当前工程建设模式的一大漏洞。

(四)投标定标过程控制制度不完善

在工程交易中运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加强完善。部分建设单位在法律、合同等方面缺乏专门人才, 并且对涉及施工招投标制的工程经济及管理方面的业务也不熟悉, 制定评标细则时考虑不够全面, 招标文件编制较粗糙, 特别是工程量清单与实际出入较大,导致标底不准确, 变更较多影响招投标文件的公正性。另外, 由于监督机制不健全, 泄露标底、串标等情况时有发生; 评标办法不完善, 有待进一步研究科学合理的评标办法。施工企业为达到中标目的, 有意压低报价, 采用微利标、无利标甚至亏损标, 致使投标书编制缺乏规范性。

(五)有些地区尚未打破地区和部门垄断, 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还没有真正形成

在县级以下的一些地方, 公路工程项目没有完全进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 或出于地方保护主义目的, 对中标企业硬性供应原材料, 这是与《招投标法》相悖的。

(六)易滋生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一些建设单位和监管部门利用招标权收受回扣, 对按国家规定应实行公开招投标的项目, 进行指定招标或议标, 搞暗箱操作, 选择与自己有关系的施工企业进行施工。这是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中的失职、赎职行为。

二、对公路工程施工投标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交通部在2006年颁布了《公路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明确提出了对公路工程招标的规定。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可以在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提出一些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一)实行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

对于公路工程建设项目, 为使管理机制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必须建立项目法人公司, 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 做到资本管理机构与营运机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招标投标制是在建筑市场中沟通与融合投资法人责任制和工程项目总承包负责制的桥梁和枢纽。

(二)完善现行公路工程招标投标办法

现行公路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虽然几经修改, 但仍存在较多不太完善之处, 还需在实践中迸一步修改和完善。这往往给了有些人可乘之机, 利用其中不完善之处大做文章, 或者是办法本身就存在的一些漏洞, 导致招标信息渠道不畅, 某些信息不公开, 资格后审易掺杂人为因素等,严重影响了公开招标的有效公平竞争。今后还应多积累经验, 调查研究, 针对新出现的问题不断改进和创新, 从制度和方法上杜绝不公正现象。

(三)建立健全招投标违法投诉举报制度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切实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中整个招投标管理过程的监督, 加大审计、稽查、监察、检查等工作力度, 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 若有投标人或利害相关者投诉举报,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已决定受理的, 受理单位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暂缓确定中标人, 并及时调查处理。同时, 建立健全招投标违法投诉举报制度, 将本部门负责受理投诉举报的机构及其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和通信地址等向社会公布。对招投标违法案件处理终结后, 按规定及时将行政处罚决定、违法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等信息传至有关部门及相关网站上, 将处罚信息予以公示, 以提高违法成本, 加大失信惩戒和警示力度。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按招投标程序办事

招标的具体操作者与组织者要做到公平公正, 并对工作内容进行严格保密。要认真编制招标文件, 工程量清单要尽可能准确, 以确定合理标底。工程定价模式要尽可能采用国际通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统一量, 放开价, 工程造价要随行就市。国内工程施工招标中的定标原则一般是标价不得超出标底的指定范围( - 20%~+10%) , 否则将作为不合理标价而不能中标。编写合同应全面、详细、缜密, 技术规范内容应翔实、准确、可操作。完善投标、评标、定标过程, 制定严密的评标细则, 做好投标文件的技术评审, 并采用百分制的综合评分法、专家论证法或其他先进方法进行评标。FIDIC 的评标原则是最低价中标, 这与国内一贯使用的接近标底和最低价中标是有所区别的。作为邀约和承诺的条件, 施工招标文件中一定要注意将评标时采用的方法、规则写清楚。

(五)做好施工企业的资格预审和后审

公路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篇11

1992年5月我国颁布的《公路工程监理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建设二级以上公路工程项目,必须实行招标投标制度和监理制度。”建立了具有法律依据的公路工程施工招投标制度,从此在公路工程施工招投标过程中引入了竞争机制,减少了垄断和地方保护主义及行政干预现象,使公路工程建设逐步走向了市场。但在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各地相关部门对公路施工招投标制度在理解、指导思想、具体操作等方面的偏差,致使公路工程施工招投标过程产生相应偏差,干扰了公路工程建设的市场竞争机制。

一、当前我国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1有些行政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资格审查控制不严

有的地方不具备投标资格的无独立资质的二级法人也参加招标,导致一些虚报资质等级的挂靠企业中标(一些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只负责出资质,任人挂靠,收管理费了事),这种"高资质投标,低资质进场,无资质施工"违反基建程序的做法在很多地方都有,是当前工程建设模式的一大漏洞,直接影响工程施工的质量。

1.2国内招标项目和民间集资(包括引进港资、外资)标段划分越来越小,越来越不合理

一般公路工程施工标段的划分应根据工程规模、建设条件、机械化程度及对工程施工有利的原则来进行,如某地近20km长的二级公路,当地政府及建设单位,按长官意志行事,将标段划分为最小近200m,过多施工单位的进入,影响了工程的连贯性,不利于机械化施工的开展。

1.3有些地方工程建设市场较为混乱

存在着"五无"(无规划、无报建、无证设计、无证施工、无质量监督)工程,工程仍监管不到位,制止不力,工程基建程序不能认真执行,招投标行为图于形式。有的施工企业在同一次招标中既以总公司名义,又以分公司名义参加投标,"一标两投",或者对同一份投标书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同时,有的建设单位不按招投标规定选择总承包施工单位,对分包管理不严,界限不清,在工程承发包中任意肢解工程及转包工程,层层转包现象相当严重,工程质量、工期、投资都得不到有效控制。

1.4有些地区尚未完全打破地区和部门垄断,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还没有真正形成

有些地方特别是在县一级,公路等专业工程项目没有完全进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或出于地方保护主义目的,对中标企业硬性供应原材料,这是与《招投标法》相悖的。在某国道建设项目中,地方政府为支持本地水泥企业的发展,强制中标施工单位使用本地水泥。由于水泥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造成一批桥涵结构物强度不合格,必须进行返工处理的有7道涵洞和一座小桥的实心板,使索赔工程量大增。

1.5投标定标过程控制不严,工程交易中心运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首先,有的建设单位没有法律、合同方面的专门人才,对涉及施工招投标制的工程经济及管理方面的业务不熟悉,制定评标细则时考虑不够全面,招标文件编制较粗糙,特别是工程量清单与实际出入较大,导致标底不准确,变更较多影响招投标文件的公正性。其次,由于监督机制不健全,泄露标底、串标等情况时有发生;评标办法不完善,有待进一步研究科学合理的评标办法;同时施工企业由于自身需要,为达到中标目的,有意压低报价,采用微利标、无利标甚至亏损标,致使投标书编制缺乏规范性。

1.6由于法律、法规不健全,建设工程承发包过程中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时有发生

有些建设单位利用招标权收受"回扣",对按国家规定应实行公开招投标的项目,进行指定招标或议标,搞"暗箱"操作,选择与自己有关系的施工企业进行施工。这是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中失职、赎职行为。

二、改进措施及对策

施工招投标是工程建筑市场经济中的一种竞争方式,是双方当事人依法进行的经济活动,通过公平竞争择优确定中标人,使邀约和承诺的实现,能够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作用。

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和国家法规的健全,国家加大对公路工程施工招投标的管理力度,工程建筑市场将逐步走向有序化、规范化。为在工程招投标的具体实施过程中,有章可循,把人为因素消除到最小限度,消除不正当竞争方式和行为,真正体现竞争的公开、公平、公正。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2.1首先必须实行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

对于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为使管理机制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必须建立项目法人公司,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做到资本管理机构与营运机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招标投标制是在建筑市场中沟通与融合投资法人责任制和工程项目总承包负责制的桥梁和枢纽。

2.2认真做好施工企业的资格预审和后审

承担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单位,必须是经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取得公路工程施工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为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施工单位的资格预审工作可委托政府招投标中心进行。为避免优秀施工队伍的落选,资格预审及后审可适当增加那些参加过同类工程项目并得到质量奖项的施工单位的预审及后审分数。建设单位应选择有资质且素质高、信誉好的施工企业来承担项目。

2.3建设单位要严格按招投标程序办事

①招标的组织者与具体操作者要行为公正,对其工作内容要严格保密。

②要认真编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要尽可能准确,以确定合理标底。

工程定价模式要尽可能采用国际通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统一量,放开价,工程造价要随行就市。

国内工程施工招标中的定标原则一般是标价不得超出标底的指定范围(-5%~+5%),否则将作为不合理标价而不能中标。

③编写合同应全面、详细、慎密,技术规范内容应详实、准确、可操作。

完善投标、评标、定标过程,制定严密的评标细则,做好投标文件的技术评审,并采用百分制的综合评分法、专家论证法或其它先进方法进行评标。FIDIC的评标原则是"最低价中标",这与国内一贯使用的"接近标底"和"最低价"中标是有所区别的。作为邀约和承诺的条件,施工招标文件中一定要注意将评标时采用的方法、规则写清楚。

④要做好招标过程中关键时间的控制,这包括编制招标及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评标时限与签订合同的时间等。

2.4施工单位为达到中标的目的,应下大力气提高投标书的编制质量

①组建精干、高效的投标领导小组,对人员合理分工,作好标前准备工作。

公路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篇12

一、招投标制度简介及其发展历程

工程项目招投标,指在国家法律保护和监督下进行业主与承包商双方同意下的交易活动,是对未来建设产品市场预价格进行交易的一种采购方式。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招投标制是目前国际通用的、比较成熟的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经过近百年来的发展,尤其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所确立的FIDIC合同条件的引入以及工程监理制度的建立,使得招投标制度日趋成熟和完善,目前己成为体现公平、高效与合理性的工程承发包标准制度。

自改革开放以后,招投标制被引入我国。我国最早采用招投标方法进行国际招标的工程是云南的鲁布格水电站工程,建设的结果,不仅大大节约了投资(接近三分之一),而且保证了工期,提高了质量。自此以后,招投标制就在我国逐步推行起来。经过10多年的发展,我国实行招投标的工程占当年施工数量的比例已由1984年的4.8%上升到1994年的40.6%,不少地区对符合招投标条件的工程都实行了招投标,招投标已逐渐成为建设市场的主要交易方式。全国80%以上的地级市已建立了专门的招投标管理机构,未成立专门机构的地区也指定了负责部门。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制定了招投标管理办法,为开展招投标工作提供了重要保证。

二、目前我国公路工程招投标存在的主要问题

招标投标制度作为工程承包发包的主要形式在国际国内的工程项目建设中已广泛实施。我国从80年代初期开始实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它是公路交通行业管理体制的经营方式的一项重大改革,它运用市场竞争机制,树立公平、公开、公正的实施原则,由发包单位择优选定承包商。实践证明招标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包发包方式,也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取得理想经济效益的最佳办法。但是,由于公路工程市场发育尚不健全,行为尚不规范,管理体制的束缚以及经验不足等原因,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在具体操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现行体制的问题

招标投标作为我国公路交通行业管理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和建设产品交易方式的改革,是在政府的强制手段下建立起来的。从1981年开始,经历试点、推行和逐步完善三个阶段,超过了20多年的风风雨雨,己经成为公路工程市场的主要交易方式。

但由于旧体制的功能与惯性还未消失,新体制的功能尚不完善,致使公路工程市场交易成本过高,交易秩序出现混乱,影响了招标投标制度的效率。主要表现在:

1.不合理的行政干预。

招标投标本是一种商品交易行为,却带有太多的行政干预色彩。对于公款投资项目,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管理者,需要行使一定的监督管理。但如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直接干预招标投标活动,则可能破坏招标投标的公平、公正性,导致大量寻租现象和腐败案件。由于招标过程中大量寻租活动,隐形开支增加,产生寻租成本,加大了交易成本。

2.招标投标方式与范围混淆。

招标投标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协商议标等多种方式。一些人错误的认为,只有公开招标才是最科学合理的,议标就有问题。岂不知,公开招标虽好,却周期长,成本高,如果不论项目性质(公款项目、还是私款项目),不管项目大小(造价为5000万元,还是500万元),一律强调公开招标,明显加大了无谓的开支,使招标投标的社会成本增大。因此,应区分项目性质和规模大小,采取灵活的招标方式,不能盲目强求一致。

3.招标投标方式冗长、繁琐、浪费社会资源。

我国现行的招标方式是将设计图纸发给投标单位,由投标单位计算工程量,再根据自己计算出的工程量填报单价。投标前,每个投标单位都得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各自计算工程量,并填报单价,提高了报价成本,特别是对未中标的企业,更是损失重大。而国际通行做法是由招标人委托专业人士或设计单位统一算出工程量,并在招标文件统一提出。投标时,投标人只填单价,不算工程量,节约了大量人力、物力,可以大大简化投标过程,缩短投标时间,降低投标成本,并且有利于整个社会资源的节约。

(二)招投标管理问题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减少工作中的随意性,本人就《招标投标法》与参加招标投标实际工作,分析目前我国公路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招标投标法法规建设仍不够健全,改革措施滞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是一个相互制约、相互配套的系统工程,目前招标投标本身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市场监督和制约机制力度不够,配套的改革措施还不完善。

2.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影响公路工程造价的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变化频繁,控制工程造价的难度增大。企业内部施工单位多,给招标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企业内部工程管理部门多,组织协调工作量大。

3.行政干预严重。在招标投标的实际操作中,人情工程、关系工程时有出现,行政力量对市场的过分渗透,难以实现公平竞争,许多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表面上看好像是招标投标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交易,制定的各项交易规则也符合或基本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各项规定,但实际上许多工程项目的拍板定案,建设单位不能独立自主地进行,都要受来自各方面的行政力量的制约。

4.投标方的违规行为,投标报价缺乏规范性。一些施工单位为了获取项目,常常报低价“钓鱼”,再采取偷工减料;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串标;转手倒卖合同,转包、分包之后的再分包;工程结算和验收时行贿送礼;标后不订立合同,订立合同后不履行合同等等违规行为时有发生。

参考文献:

[1]文德云,梁志锐著.《程建设招标与投标》,人民交通出版社,1999

公路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篇13

在当今的市场经济中,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体系的基本点和出发点是公路工程招投标制度,同时社会资源的配给也是由招投标制度决定的。但是由于招投标制度在我国施行的时间不长,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也不够完善,并且政府的管理和监督体制也十分落后,有些人的法律意识很淡薄,因此我国的公路工程招标制度中存在着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另一方面,目前公路基本建设项目数量越来越多,所以从事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行业的人员,需要认真学习并切实贯彻相关法律知识,对其理论进行深入探讨和研究,进而应对复杂多变的建设市场,保证我国的招投标市场能够适应时代要求并健康发展。

二、公路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在公路工程投标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较多,例如招标前的准备工作、对投标方的资格审查、标底的编制、施工队伍的选择、对工程分包的管理等等。本文主要从资格预审文件中存在造假问题、行政领导干预招标、中标单位未全面履行合同的问题、层层转包与分包等四个方面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研究。

1、资格预审文件中存在造假问题

招投标工作中最首要的程序是资格审查,这也是很多承包商主攻的重要问题。资格预审文件中存在造假问题是招投标工作中经常出现的现象,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造假问题也越来越不容易识别。造假的方式可能是提供虚假业绩和伪造业绩证明,也可能是伪造人员证书和学历,通过制作假证伪造将要投入项目人员的职称证、毕业证和安全证等。

2、行政领导干预招标

在招投标的实际操作中,有些行政领导缺乏足够强的法律意识,想方设法对招投标工作进行干预,甚至不顾其权力范围直接越权包办了工程的招投标,存在地方保护主义的现象十分严重。另外,很多公路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机构等中介组织的行为不符合规范,办事讲关系,一些评标人员素质很低,经常打关系分、感情分。由于行政力量对市场的过分干涉,许多工程项目的拍板定案,建设单位往往不能够独立自主地进行,因此要实现公平竞争是非常难的。

3、中标单位未全面履行合同的问题

在对工程项目开工履约的情况进行调查中,经常发现项目经理、总工、关键岗位的人员发生变换的现象,更为严重的是有个别项目投标时的技术人员已经全部更换。换人现象的情况有的是子公司用总公司的资质进行投标,集中统一管理全集团技术管理人员职称等有关证书,将投标时将业绩突出的人员填入投标书,中标后更换其他同等资格人选;有的是有技术工人临时身体健康不适,不能胜任此项工作,不得不更换人员;有的是策划组织的人围标,结果是参与者中标,策划者迸场;还有的是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中标后将工程非法转包给其他单位,这样就能赚取中间的差额而获得利润。

4、层层转包与分包

近年来,在公路工程分包环节中,承建方也存在一些许多非常严重的问题。由于地方保护主义的现象已十分普遍,很多施工企业进行一标多投,名义上是为联合,而实际上则是为了出卖借用资质、投标书。有的大型施工企业拿到工程任务后,私下与低等级并且无资质的施工队伍进行不法交易,以挂靠经营,内部分包为名,最后导致一流队伍中标,二流队伍进场,三流队伍施工,工程质量和进度根本难以得到保证,存在着严重的隐患。

三、公路工程招投标改进措施及对策

施工招投标作为工程建筑市场经济中的一种竞争方式,它能够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作用,是邀约和承诺的基础。随着不断完善的市场经济以及逐渐健全的国家法规,对公路工程施工招投标的管理力度也在不断的加大,因此工程建筑市场将向有着序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为了在工程招投标的具体实施过程能够把人为因素消除到最小限度,并且杜绝不正当竞争方式和行为,真正实现公平竞争,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第一、严格按招投标程序办事。不论是招标的组织者还是具体操作者都要做到行为公正,而且对其工作内容要进行严格的保密。对于招标文件要严格认真的编制,并尽最大可能保证工程量清单准确无误,进而确定合理标底。国内工程施工招标中的定标原则一般是标价不得超出标底的指定范围,否则将作为不合理标价而不能中标。应该全面而又慎密的对合同进行编写,技术规范的内容应该详实并且具有可操作性。

第二、认真做好资格预审和后审。只有经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取得公路工程施工资格证、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才能够承担公路工程的施工项目。为了加强对于工程招投标的管理力度,施工单位的资格预审工作可以委托政府招投标中心来进行。

第三、提高投标的编制质量。要成立一个能力强,并且办事效率高的投标领导小组,并对人员进行合理的分配,进而做好投标前的准备工作。还可以对施工现场进行调查研究,清楚各种用到的材料的单价,并在此基础上做好价格分析,科学合理的编制报价。与此同时,为了增强招投标的竞争力,还要熟练的运用工程概预算定额及企业内部定额编制投标价等。

对于投标方而言,应该更注意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及对策。首先要做好价格分析,对材料价格要详细调查并且多方询价,同时还要严格关注国家对于建设材料机械的价格调整。另一方面,要进行科学决策与合理报价,适当提高不合理报价的下限,剔除难于实行的工程报价。投标单位的标底不要确定的太低,确保复合标底在合理价位。适当选择最高分价位,确保中标企业的合理利益,尽量避免转包分包现象的发生。

四、结语

一般而言,公路工程施工招投标工作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要经过前期准备工作、资格预审、开标、评标及授标等一系列工作,严格来说这也是一种严肃的法律程序。所以在进行公路工程施工招投标时,要始终坚持以公平公正为基本原则,每一步工作都要切实做到有法可依并且有据可查,这样才能够保证招投标工作真正实现法制化、规范化的科学管理。

参考文献

[1]徐晓琴,王立军.建设工程招投标规范与发展[J].中国招标,2004(12)

[2]李品.公路工程投标技巧及注意事项[J].黑龙江交通科技,2010(09)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