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经济的基础实用13篇

低碳经济的基础
低碳经济的基础篇1

低碳经济;资源经济学;可持续发展

经济发展方式是整个社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工业革命使得小农经济被取代,经济发展从手工劳动转化为依托技术和能源的大工厂化生产。这种生产方式在促进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如环境污染,生态破换,资源匮乏等。直到21世纪,随着资源环境问题的进一步加剧,以资源和环境为代价的经济发展方式对人们的生产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困扰。为此,经济学家们提出了一个理念“低碳经济”,这一经济发展理念不再一味关注经济的发展,而是更加强调经济发展的同时保护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人和自然的和谐共处,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和必然产物,对我国乃至全球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1低碳经济的内涵

低碳经济产生于21世纪,由于产生时间较晚,理论尚不完善,目前理论界对低碳经济的概念仍没有形成统一的界定。但是根据其来源和发展方式来看,目前普遍认为,低碳经济是依托于低能源消耗,低环境污染的经济发展模式。这种经济发展模式是相对于传统的高能耗、高污染的粗放型发展方式而言。低碳经济强调在经济发展的同时要注意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这是一种经济发展方式的深入变革,更是整个社会发展观的变革,是一种更高层次的追求。将人们的生活方式、思维观念都纳入到经济发展中的经济发展模式。在保持现在经济持续发展的前提下,追求未来更长时间内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可持续发展理念,是一种创新的模式,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2低碳经济的理论基础

2.1传统经济学的理论支撑

低碳经济是一种全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强调经济发展的同时注重资源高效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但即使如此,它也是一种经济发展模式,旨在通过某种更加科学的手段达到社会经济发展的目的。社会经济发展意味着社会物质财富更加丰富,人们的生活水平进一步提升。要达到经济发展的目标必须依托传统的经济学理论支撑,研究在目前的社会发展阶段下的经济关系和经济发展规律,以最少的代价获得最大的回报。研究经济发展与资源有效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以促进这些目标的共同实现,促进低碳经济发展模式的完善。

2.2相关学科的继承和融合

低碳经济要强调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协调,要达到这一目标必须将传统经济学与资源学、气候学、生态学以及社会学等学科相融合,研究这些学科和经济学之间的关系。生态学与经济学相融合产生生态经济学。这一理念强调经济发展的同时要注意生态保护,经济社会的发展要顺应自然规律,经济发展不能违背自然系统,减少人为因素对环境造成的危害,更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的发展。这一理念与低碳经济要求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理念有着异曲同工之处。资源学与经济学相结合形成资源经济学。资源经济学主要强调资源的利用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资源是经济发展的前提条件,社会上的资源,尤其是自然资源是有限的,有限资源和人类对物质财富的无限需求之间必然存在着矛盾,因此资源的高效利用和有效配置是资源经济学研究的主要问题。资源经济学通过研究生产方式,用最少的资源获得最大的报酬。一方面可以节约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可以保证资源在未来一定时期内的充足,达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的。低碳经济也强调节约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与资源经济学的理念有着高度一致性,因此资源经济学的理论也是低碳经济的基础理论之一。气候学与经济学相结合形成了气候经济学。在当前的经济发展方式下,石油、煤炭等对大气有着极大危害的能源为主要动力,这些能源的大量消耗造成了全球气候变暖这一突出的全球性气候问题。气候环境学着重研究气候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寻找最优化的策略解决全球气候变暖的问题。低碳经济也强调通过新科技提高污染性能源的利用率减少碳排放,开发清洁能源。所以低碳经济和气候经济学必然相互借鉴,相互完善。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人文社会学的理论进一步完善,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强调人与自然不是征服和被征服的关系,而是人既要认识自然,掌握自然规律,利用自然规律更要适应自然。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尤其是可持续发展的提出就是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产物。可持续发展观要求经济发展既要满足现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威胁。低碳经济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诉求与可持续发展观的理念不谋而合。因此,可持续发展也是低碳经济的基础理论之一。

3低碳经济的经济学价值

3.1低碳经济是对经济学理论的发展和完善

低碳经济学是传统经济学发展到当今时代的一个全新的产物。将资源和环境结合,丰富了传统经济学的理论,也开创了一种全新的经济学研究方式,将传统经济学从单一学科中解放出来,加强了各学科的融合,跨学科的交流与合作使得经济学研究的内容更加丰富,经济学的外延得以不断伸展,增强了经济学的时代性。

3.2低碳经济促进了国际经济合作

环境和资源问题是全球性的问题,因此解决这些问题也必须通过国际合作的方式。在传统的经济合作中,经济发达的国家占据绝对优势,以资金和技术换取发展中国家的资源和环境。这一国际合作方式极其不平等,并且具有可选择性。而环境问题是全球性的,没有选择的余地。发达国家无法通过转移的方式将污染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也必然会影响到发展中国家,在这一问题上任何国家都是平等的。因此,低碳经济要求的国际经济合作是普遍性的、平等的,有利于协调国与国之间的矛盾,协调国际关系。

3.3低碳经济对消费观的引导

从目前来看,我国乃至全球的经济发展主要是以消费为动力。这种发展方式固然有利于经济的发展,也能满足人们对物质的需求,但是增加不必要的物质消费必然会造成极大的资源浪费以及碳排放的增加,不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不符合低碳经济的要求。作为生产者要改变这一生产方式,作为消费者也要改变这一消费观和消费方式,更加强调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消费方式从物质层面的需求转为对精神层面的需求。

3.4低碳经济对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的促进作用

传统的产业结构以高耗能高污染的第二产业为主。这些产业的发展以煤炭、石油等为主要能源,就会造成碳排放过量,环境污染加剧。以资源的大量投入为基础的高耗能产业的发展也会造成资源的大量浪费。低碳经济的提出使得环保产业、新能源成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节能环保产业的兴起使得产业结构发生重大调整,产业结构得以优化升级,这是经济发展方式变革的必然产物。

4结语

在当今世界的经济社会环境下,低碳经济的发展模式是必然产物。传统以资源换发展、以环境换经济的发展理念已经不适应当今世界。低碳经济的发展理念是在将传统经济学与资源、环境相结合的产物,融合了多门类、多学科的理论基础,同时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新的经济发展模式突破了原有的经济学理论,创造性的开辟出了一个全新的经济学分支,使得传统经济学内涵更加丰富。对低碳经济的诉求也要求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要求世界各国平等地、普遍地参与国际合作,促进国际合作向更深更广的方向发展。低碳经济的发展思路在要求生产者改变生产方式的同时,也引导消费者改变消费方式,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的变革同时也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新的低碳经济发展模式有着巨大的经济价值,对整个社会有着长远的影响。但是当前因为理论和经济科技条件都不够成熟,低碳经济的实际推广仍有待进一步加强。但这一发展模式已经成为未来一段时间内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经过进一步完善条件,这一理念必然会带来一个新的契机,带动整个社会的巨大变革。

参考文献:

低碳经济的基础篇2

一、 低碳经济的理论基础分析

1.经济学奠基。在早期许多经济学思想中,都相应的含有低碳经济思想,在发展经济过程中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随着GDP的产生,人们就已经走入一个误区,认为经济学研究主要是研究一个国家GDP的增加。而在世界主义经济学研究中,并根据经济学的发展,经济学不仅是关注一个国家的经济,也对世界经济发展、人类发展进行研究。世界主义经济学是造福人类,都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全球思想中的低碳经济理念,减少了二氧化碳的排放量。

2.相关学科比较和发展。低碳经济的四种经济体系主要包括生态经济、循环经济、绿色经济和低碳经济。生态经济是由生态学和经济学相互结合,对生态系统、经济系统的结构、功能和发展的规律进行有效研究。循环经济是将自然生态系统中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进行有效结合,构成有效的经济系统,是自然和经济和谐发展。按照生态经济,对经济发展进行有效指导。绿色经济的提出在20世纪英国学家皮尔斯在《绿色经济蓝皮书》中提出。具备着平衡的经济发展模式,对人的生存环境和人体健康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低碳经济主要是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造福于人类。四种经济模式都体现了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及高效率。生态经济是让人类需要服从生态规律,促进经济发展。循环经济是节约资源,对生态化进行循环。绿色经济是通过节约资源,减少自然资源消耗量。这些与低碳经济相关学科都会让人类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不以高碳的排放量。

3.站在气候经济学基础上分析低碳经济。在《气候经济学》中就说明了气候与经济之间有着密切关系,而且随着温室效应现象日益加重,全球经济的发展受到重要影响。低碳经济表明了世界经济发展与全球生态环境有着密切关系,减少自然资源消耗,减少碳的排放量,以此促进经济发展。

4.站在资源环境经济学基础上看待低碳经济。资源环境经济学主要是研究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让人类协调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使世界在发展的过程中,可以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也保护了自然资源环境。资源环境经济学是对环境污染对经济造成影响,所产生的损失进行有效估算。并让破坏者明白自身的破坏行为是需要付出不同程度的经济代价。另外,资源环境经济学可有效制定排污指标转让的金额。低碳经济是在资源环境经济学基础上,将自身的理论体系进行构建和完善。

二、低碳经济理论的初期构想

低碳经济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也对二氧化碳排放量进行研究。低碳经济会涉及到较广的范围,有着广泛、综合的视野。在研究低碳经济时,首先要将传统经济学为基础,将各类实证分析方法进行熟练掌握。并要对各个国家和地区碳排放量进行全面了解,并要充分了解针对碳排放量所制定的法律法规。其次在环境经济学基础上,要有效分析低碳经济所波及到范围,并对碳循环及成本进行分析。最后大气中二氧化碳含量的超标,大都是由少数国家在排放二氧化碳时,没有合理控制,导致空气中二氧化碳超标。因此,在构建低碳经济理论体系时,可通过相关制度学对经济理论进行分析。

三、 低碳经济的经济学价值分析

1.促进消费方式的转变。低碳经济可以有效改善“刺激消费”和“低碳经济”之间的矛盾。通常发达国家和地区居民是经济消费的主要人群,使消费逐渐转化为享受消费。在现今世界,如果在促进经济发展时,依然是利用物质消费手段进行促进,那么就会导致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增加,加快了自然资源的消耗。这在很大程度上来说会产生巨大的危害。低碳经济的提出和发展,能够有效促进消费方向向良性方向发展,能够使物质消费逐渐向精神消费转变和发展,让精神消费取代当前世界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

2.低碳经济丰富了经济学内容。为了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也相应产生了与低碳经济相关工具。比如碳交易、碳期货及碳货币等方面。而且这些概念都得到较为成熟的发展,而且还得到不断的丰富。并且相关的经济学科也对低碳经济相关工具进行重点研究,在此过程中,可以进一步丰富经济学内容。

3.完善国际经济学体系的经济合作。低碳经济的产生与发展,并随着低碳经济衍生的相关理论,都是国际经济的主要部分,将国际经济学的研究范围进行有效拓宽。经济学理论和国际经济学之间有效相应关系,经济学理论是国际经济学的研究基础,国际经济学的研究促进了经济学理论的延伸和应用。在对国际经济学进行研究时,可以利用相关理论,对本国经济的持续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将本国的国家收入和支出进行平衡,建立完善的贸易和金融体系,保证贸易金融体系能够与本国经济发展相适应。将低碳经济的相关理论融合在国际经济学体系中,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国际经济学,促进各国之间的经济交流与合作。

4.低碳经济合理解决了环境问题。低碳经济能够有效解决环境问题。人们在交易环节中,为了减少交易中的各项支出,利用低碳经济理论通过界定产权的相关办法减少支出。在交易支出中,政府机制会受到限制,无法发挥处于更大作用。在处理各国之间的温室气体环境问题时,并且温室气体也无法界定产权,这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环境问题。这时就可以利用低碳经济中的相关工具,比如碳交易、碳贸易及碳关税等工具,对各国之间的环境问题进行有效解决。

总结

在低碳经济研究中,低碳经济的理论基础对发展低碳经济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这时就需要从各个方面研究分析低碳经济的理论基础,保证低碳经济具备着坚实的理论基础。同时在分析低碳经济的经济学价值时,低碳经济可以促进消费方式的转变,丰富经济学内容。并可以完善国际经济学体系的经济合作,解决各国之间的环境问题。在对低碳经济的理论基础和经济学价值研究中,可有效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作者单位:商丘经济贸易学校)

参考文献

[1]方大春,张敏新.低碳经济的理论基础及其经济学价值[J].资源与环境,2011,36(07):556-559.

[2]丁斯奥.关于低碳经济的理论基础及其价值探索[J].商业经济,2013,34(02):113-115.

低碳经济的基础篇3

在世界范围内判断一个国家经济增长水平的指标是GDP。因此, 众多经济学家将研究重点放在GDP 上, 从而使对经济学的研究导向问题出现严重的偏差。在实际情况中, 经济学的研究范围不仅是国家的经济发展还是世界经济的发展情况。在对世界经济的研究中便体现出低碳经济的基本思想。众多经济学者对低碳经济展开研究, 其中亚当斯密认为经济学是以再付人类为目的的学科, 对于人们的个人福利均来源于社会以及全人类的福利。这种经济学的研究过程, 逐渐成为低碳经济的思想源头。

( 二) 相关学科的继承

与经济学相关的学科包括生态经济、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 。在生态经济的研究中, 认为生态经济主要研究的是生态系统联合经济系统所展现出的结构以及规律。在对绿色经济的研究中, 认为绿色经济是一种平衡式的经济, 其主要以维护人们的基本生存环境以及对已有资源进行合理、优化的配置, 从而使经济的发展与人们的健康相平衡。在循环经济的研究中, 认为生态经循环经济主要研究的是生态中各种物质的循环规律以及自然生态系统中的物质的内部循环规律, 是一种较为新型的经济形式。生态经济、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中, 其所表现的均是资源的低消耗以及低排放。

( 三) 低碳经济理论的初步构想

低碳经济属于经济学, 是经济学的一个分支。主要运用与经济学有关的知识以及原理平衡经济的发展与二氧化碳排放数量。进一步协调经济与环境的关系, 因此, 低碳经济还属于生态经济。低碳经济主要是从经济学的角度切人, 充分利用市场以及政策两方面环节经济的发展与二氧化碳排放量之间的矛盾。对低碳经济的研究方法首先是继承我国传统的对于经济学的研究的基本方法, 例如弹性分析、总量分析、结构分析等, 还要对不同国家的二氧化碳的排放总量进行分析。然后, 要融人相关学科的研究方法, 例如, 碳金融、碳贸易等。最后, 要加人制度学科的研究方法。

二、低碳经济的经济学价

( 一) 进一步调节估计合作矛盾, 促进经济体系的形成

在经济是发展中, 对于国际上的经济合作的理论主要是传统的经济学理论以及新的国际贸易理论。对于这些理论的建立的本质目的是, 通过国际间的有效合作, 增强本国经济的发展, 在合作过程中, 贸易只是其中的一种手段。从经济学出发, 国际间的经济合作, 有利于合作双方的经济的增长。从生态经济的角度出发, 国际间的经济合作, 便会激发合作的负面影响, 从而产生较为严重的环境问题。在发达国家内部, 由于其对能源的消耗比较大 。因此,对于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也比较大, 由于二氧化碳本身具有的特性,导致影响国际诸多国家的自然环境, 从而加剧了国际间合作的困难性。国际间的经济合作, 这种现象是无法避免的, 因此, 低碳经济以及碳成本这些理论便有助于问题的解决, 从而增加国际间的经济合作。另一方面, 由于低碳经济是在促进国际经济合作的角度进行研究, 因此, 低碳经济还属于国际范畴, 因此, 促进国际间经济的合作, 要进一步融合低碳经济的理论。

( 二) 为经济发展的新模式提供理论依据

在经济发展的初期, 由于经济的发展产生的二氧化碳气体的排放量, 自然可以通过自身调节, 使全球的温室气体得到平衡, 但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 自然对二氧化碳的调节能力大大降低, 从而产生了较为严重的环境问题。对于传统的经济学理论而言, 其本质目的是促进国家财富的增加。其中重农学派认为, 增加物质的整体数量, 提高国家的G D P 总量, 在多年的经济发展中, 这种理论带来了众多不良影响。因此, 相关学者提出绿色经济、生态经济、循环经济以及低碳经济。

( 三) 转变消费方式

低碳经济的基础篇4

一、低碳经济概述及理论基础

低碳经济的概念于2003年提出,当年,英国的首相布莱尔在白皮书中称英国到21世纪中叶将成为低碳经济国家。联想到英国作为工业革命的起源地,以及伦敦被称之为“雾都”,这一概念又英国首先提出也不例外了。书中称,低碳经济是节能减排与提升人们生活质量、研究和发展先进的科学技术、创造出巨大财富之间的平衡,但是却没有提出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也就是英国的低碳经济理论是片面的、有缺陷的。

尽管如此,我们也不能磨灭这个概念本身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其并不是凭空创造的概念,而是有着十分丰富的理论基础的。

首先,可持续发展理论就是低碳经济的理论基础之一。可持续发展尽管在我国当前处于指导性政策理论的地位,但是其实这种理论早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就诞生了。人们在彼时就已经开始思考人们在发展经济过程中对环境带来的巨大影响,直至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联合国环境发展委员会正式提出可持续发展概念。

其次,循环经济学理论。从某种程度上看,循环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类似,但是二者还是不同的,可持续发展比循环经济的范围要更广,循环经济特别强调物质的流动性。循环经济指的是力图使人们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真正实现循环式的流通。

二、低碳经济的经济学价值所在

首先,低碳经济能够极大缓解当前人类与环境之间的矛盾。有人可能认为,环境与人类之间的矛盾不属于经济学的范畴,恰恰相反,其完全可以放置到经济学的范畴内进行考量。例如,利用低碳经济理论,就可以极大限制国与国之间的碳贸易,从而使环境问题有效解决。

其次,低碳经济符合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当前的经济发展方式已经不仅仅为当代人的生存环境考虑,还要考虑到子孙后代的经济发展。高碳经济在当前就已经显现出弊端了,持续下去将会进一步压缩子孙后代的发展空间,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低碳经济能够有效地在很多的领域改变宏观和微观的经济结构。举例来说,传统的经济使人们在消费时注重物质性的享受,这种情况下仍然不可避免地加大二氧化碳的排放;而低碳经济是人们开始转向精神领域的享受,极大地限制了二氧化碳的排放。

三、我国当前低碳经济的发展现状

我国当前低碳经济发展已经有了不错的成果,但还存在着许多不足:首先,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完善,彻彻底底地将低碳经济落实到国家强制力的层面上,以实际行动来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其次,相关的政策和行政权力的行使落到了实处,真正起到了不错的效果。国家财政专门设项目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对于环保企业进行政策上的优惠和扶持,对于高污染、高耗能的产业和行业进行政策上的限制;再次,在社会建设和城市建设方面注重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如火如荼,生态环境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最后,拘于历史原因和现实的原因,在短时间内,高碳经济的发展总体趋势暂时无法改变,以煤炭作为主体能源的现状还将持续很长时间,低碳经济的任务还比较重。

四、结语

其实在低碳经济的概念一经提出,我国一直是持支持的态度的。但是我们不能忽视,我国当前经济发展仍然是绝大多数地区很长一段时间内的主要任务,经济的发展过程不可避免地会对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的损害,在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之间找到平衡点仍然是很长一段时期内我国的重要任务。我国当前的低碳经济也取得了不小的成果,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系得以构建,各种保护环境的措施也已经在落实,但是比较起发达国家,我们做的还远远不够。未来低碳经济还将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模式去做,未来我们应当做的是不断充实相关理论,并且切实应用到实践中去,为全球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贡献中国的力量。

参考文献:

[1]张坤民.中国走低碳发展之路:必要性和可行性[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10.

低碳经济的基础篇5

一、低碳经济的理论基础

(一)福利经济学理论

从理论上讲,在资源环境领域存在着严重的“市场失灵(Market failure)”。具体表现为两方面:一方面,环境资源属于共有资源,会产生“公共地悲剧(Tragedy of the commons)”;另一方面,环境污染的负外部性(即厂商的私人成本小于社会成本)与环境保护的正外部性(属于公益事业)。而经济主体出于追求个人利益的需求,不愿意主动为其付费,都想成为“免费搭车者(Free Riders)”,这就使政府介入资源环境领域成为必然。而税收作为市场经济下最主要的经济杠杆之一,对负外部性问题有最直接、有效的调节作用。英国经济学家阿瑟・庇古(Pigou,1920)在其《福利经济学》(Welfare economics)中建议,应当根据污染造成的危害对排污者征税,用税收来弥补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之间的差距,使二者达到平衡,这种税也被称为“庇古税(Pigouivaintax)”。

(二)可持续发展理论

发展是人类社会不断进步的永恒主题。可持续发展有着非常丰富的内涵,其基本特点是需要、限制和公平,具体包括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和全球五个方面的可持续发展。人类正处于从工业文明走向现代新文明的发展阶段,可持续发展思想在环境与发展理念的不断更新中逐步形成。“可持续性”最初应用于林业和渔业,指的是保持林业和渔业资源延续不断的一种管理战略。1962年,美国海洋生物学家蕾切尔・卡逊(Rachel Karson)发表的《寂静的春天》初步揭示了污染对生态系统的影响。1972年,罗马俱乐部(The Club of Rome)提交的《增长的极限》所阐述的“合理的、持久的均衡发展”,为孕育可持续发展的思想萌芽提供了土壤。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通过的《人类环境宣言》正式吹响了人类共同向环境问题挑战的进军号。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WCED)提交的《我们共同的未来》实现了人类有关环境与发展思想的重要飞跃。自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UNCED)通过《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又名《地球》)和《21世纪议程》两个纲领性文件,以及各国政府代表签署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等国际文件及有关国际公约以后,可持续发展得到世界最广泛和最高级别的政治承诺。

(三)激励理论

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劳动分工与交易的出现带来了激励问题。激励理论是行为科学中用于处理需要、动机、目标和行为四者之间关系的核心理论,是业绩评价理论的重要依据。行为科学认为,人的动机来自需要,由需要确定人们的行为目标,激励则作用于人内心活动,激发、驱动和强化人的行为。从政府角度讲,政府以游戏规则制定者和执行者的身份,依据所掌握的政策性资源和财力资源,激励低碳经济发展。目前,我国基本上是采取财政拨款、投融资、税式支出、产权交易等常规政策激励低碳经济发展。例如,2007年我国中央财政安排235亿元,2008年增加到418亿元用于支持节能减排,2009年推动节能减排支出567.47亿元。目前,在农村实行的“以奖促治” 政策带动了农村环保工作的广泛开展。2009年中央财政设立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投入15亿元,支持2 160多个村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示范建设,带动地方投资达25亿元,直接受益农民达1 300万人。在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和出口退税方面进一步明确促进推行节能减排的措施。

(四)产业结构优化理论

目前,世界经济还处于后金融危机时期,以低碳产业、清洁能源、环保产业等为代表的新兴产业却在我国显现出强劲的增长态势,在其迅速成长的背后是中国政府坚定不移地推进节能减排,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决心。2009年,国家通过出台多项财税和金融措施,在危机中找寻到新的经济增长点,带动中国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如国家财税部门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取消了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补贴消费者,鼓励企业生产、研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不断加大对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程的资金补助。全国财政新能源与节能减排工作会议上提出,中国将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与建立中长期新兴产业发展机制结合起来,着力支持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2009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2010年经济工作将重点在“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上下工夫”,强调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在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的同时,将坚决管住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开展低碳经济试点,努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二、我国现行低碳税(费)政策简析

(一)低碳税收政策

我国现行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税收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鼓励和支持环保设备(产品)、投资的税收政策。其具体内容包括:一是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使用《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2007修订版)中的国产设备,享受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二是企业使用《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中的国产设备,经企业提出申请,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实行加速折旧。三是对专门生产目录内设备(产品)的企业,在符合独立核算、能独立计算盈亏的条件下,其年度净收入在5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节能、污染防治、环保技术转让的税收政策。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通过流转税规制设计引导,包括消费税(成品油、小汽车、摩托车、游艇、汽车轮胎、汽油、柴油等,含铅汽油1.4元/升,无铅汽油、石脑油、溶剂油、油1元/升,柴油、燃料油和航空煤油0.8元/升;低污染排放小轿车、越野车和小客车减征30%的消费税)、增值税(对煤矸石、粉煤灰等废渣生产建材产品,免征增值税;对油母页岩炼油、垃圾发电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源税(原油14~30元,天然气7~15元,煤炭0.3~8元),环境效果并不明显。二是所得税政策,如利用“三废”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减免企业所得税。凡经国家环保总局通过招标确定需要淘汰消耗臭氧物质生产线企业取得的《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1991年6月14日,中国正式加入修正后的《议定书》)多边基金的赠款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取得的指定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向中国绿化基金会、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的捐赠,可按税收规定的比例在所得税前扣除;对“中华环境奖”获奖者和提名奖获得者所得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外商提供节约能源和防治污染方面的专有技术,如技术先进、条件优惠,其收取的特许权使用费免征所得税。

3.支持环保事业的税收政策。具体包括:一是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环保部门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二是环保部门使用的各种洒水车、垃圾车船,免征车船使用税。

(二)现行排污收费政策

我国早在1978年就提出实行排放污染物收费制度。目前,我国征收的排污费主要包括废气排污费、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费和噪声超标排污费和污水排污费四大项。对机动车、飞机、船舶等流动污染暂不征收排污费、噪声超标排污费。排污费的计算简单地说有两种方式:废气排污费和污水排污费根据排放污的浓度、数量折算成标准“污染当量”,并按实际排放的污染当量定额征收。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费则直接按污染物排放量征收。

(三)涉碳税费政策的缺陷

近年来,我国采取了“奖限结合”、“以奖促治”等措施,形成了鼓励保护环境、限制污染的鲜明政策导向。但现行的涉碳税费政策还存在诸多欠缺,主要表现在:

1.税种的针对性不强。与国外相比,我国缺少针对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或产品课征的专门性税种。此类税种在环境税制中应处于主体地位,它的缺位既限制了税收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的调控力度,也难以形成专门用于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税收来源。

2.排污收费制度存在自身不足。如未涉及所有污染环境行为、征收额度过低、缺少激励机制、随意性过大等。由于立法层次低、权威性差,环保部门在征收工作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普遍存在。

3.现行税费政策调节力度不够。一是资源税、消费税、车船使用税等相关条款各自独立、互不衔接,难以形成合力。二是征收范围过窄、税额设置不合理。三是许多危害环境的消费品如一次性包装物、杀虫剂等制品并未纳入征收范围。

4.现行税费政策缺乏灵活性。现行税种的税收优惠措施形式比较单一,仅限于减税和免税,受益面比较窄,缺乏针对性和灵活性,而国际上通行的加速折旧、再投资退税、延期纳税等行之有效的税收优惠方式应用不多。

三、国外低碳的税收政策与经验借鉴

西方国家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征收排污税、能源税、二氧化碳税、二氧化硫税有针对性的税种等,据统计,目前OECD成员国与环境有关的税收收入己经占到总税收收入的3.8%~11.2%,占到GDP的1%~4.5%。尽管各国开征的具体税种不尽相同,但从性质分析,大体分为以下几类。

(一)对废气课税

废气税是对向大气中排放废气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主要包括二氧化硫税、二氧化碳税和氮氧化物税。

1.二氧化硫税,也称硫税。二氧化硫(SO2)是造成酸雨的主要污染物,对人类危害很大。早在1972年美国就开征了二氧化硫税,美国税法规定,SO2浓度达到一级和二级标准的地区,每排放一磅硫分别课税15美分和10美分,以促使生产者安装污染控制设备,同时转向使用含硫量低的燃料。丹麦、法国、瑞典、挪威、芬兰等国在20世纪90年代也开征了此税。从征收内容看,有按SO2排放量征收的,也有按含硫量的不同直接对含硫能源产品征收的。

2.二氧化碳税。CO2排放是引起全球升温的主要因素,CO2税是为控制CO2的排放而征收的一种环境税,CO2税的实际征收往往是对煤、石油、天然气等燃料按含碳量设计税率征收,而不是直接对CO2的排放征收。CO2税最早于1990年由芬兰开征,其计税依据为CO2的排放量及浓度。目前欧盟也引入了该税(全称为碳能源税,简称碳税),这也是欧盟层次上唯一的一个环境税种。这种碳税的主要目的是通过鼓励减少使用矿物燃料,尤其是含碳量高的燃料,从而减少CO2的排放。

3.氮氧化物税(NOx)。亦称氮税,是对氮氧化物的排放征收的污染税。目前法国、瑞典、意大利等国都按排放量征收此税。

(二)增设优惠措施

在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众多政策中,税收政策仍是发达国家最为依赖的手段。根据政策所要达到效果的不同,发达国家低碳税收政策可分为两大类:一是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如旨在鼓励市场主体进行能效投资、节能技术研发、新能源投资的税收减免等;二是抑制高碳生产、消费行为的税收政策,如旨在提高能源使用成本,鼓励节能降耗,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能源税、碳税等。在税收优惠方面主要有:一是鼓励企业增加对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研究开发费用,给予税收抵免、直接减免等优惠,如美国。二是对企业购置或制造用于防治污染或废物处理的设备给予加速折旧,如德国、日本。三是鼓励企业进行废弃物再利用,给予税收抵免、减免税等优惠,如芬兰、美国。四是鼓励增加对环保、节能的投资,给予税收抵免、减免税等优惠,如荷兰、美国、荷兰、德国都规定了环境税税收减免项目和环境税返返还项目。

(三)几点启示

发达国家在促进经济低碳化发展过程中重视与运用碳税或能源税,并秉持税收“中性”原则。一是设立专门税种。以碳税为例,自从1990年芬兰在全球率先开征碳税以来,丹麦、挪威、瑞典、意大利、瑞士、荷兰、德国以及英国、日本等相继开征了碳税或类似的税种(气候变化税、生态税、环境税或能源税等)。二是税收专款专用。对大多数发达国家而言,征收碳税或能源税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能效,降低能耗,因此在使用上一般都具有定向性或专款专用的性质。三是税制调整绿色化。为了促进经济的低碳化,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西方发达国家普遍实施了税制的“绿色化”改革,目的是使税制从整体上不仅有利于经济的发展,也有利于资源、环境的保护,如丹麦、芬兰、法国的环境税制保证了环保的支出需要。

四、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建议

(一)确保税收新政落实到位

2009年5月,环境保护部《“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2009年)》(简称“‘双高’产品名录”),含290余种产品。财政部和商务部根据名录调整了出口退税政策、加工贸易政策,对遏制这些产品出口、减轻环境压力起到了重要作用。如为抑制“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从2007年4月至2008年6月,我国先后4次调整出口退税政策,主要是取消“两高一资”产品的出口退税,降低容易引起贸易摩擦、附加值较低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有利于减少贸易顺差,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同时,国家安监总局和银监会专门转发“双高”产品名录,进一步夯实了低碳经济政策的基础。“双高”产品名录要及时更新,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同时,进一步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如对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项目所得,可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符合条件的环保、节能、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4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等。

(二)可以考虑对碳排放课税

碳税是目前专家研究的热门话题,通俗地讲,即根据能源含碳密度征税,碳密度高的税率高,碳密度低的税率低,从生产和消费环节,提倡使用低碳能源和减少能源使用,通过成本制约引领低碳经济发展。如对煤炭、天然气、成品油等化石燃料燃烧向自然环境中直接排放CO2的单位和个人课税,根据煤炭、天然气和成品油的消耗量征收,每吨CO2排放征税5-10元,①制定合理的税收减免与返还机制,等等。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科研所,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中国碳税税制框架设计”专题报告[R]2009.

[2] 邵伟.低碳经济:中国经济发展面临的新课题[J].金融与经济,2009,(2):33-34.

低碳经济的基础篇6

一、前言

现阶段,环境问题与能源问题日益突出,能源利用率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国内外的众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提高能源利用率以及节能等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认为通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在很大程度上能够降低能源的消耗速度,对于缓解当前以及以后的能源供需紧张的现象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社会以及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即能源利用效率在评价低碳经济成为重要指标。因此,文章针对以工业能源利用效率为基础的低碳经济的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低碳经济的概念和测度指标

现阶段,关于低碳经济概念,国内外学者具有不同的观点,主要包括三大类,即“革命论”,认为低碳经济发展方式是人类生活方式以及能源消费方式的深刻变革(鲍建强);“相对论”,低碳经济属于脱碳经济,可以划分成绝对低碳经济与相对低碳经济(诸大建);“模式论”,低碳经济的实质是清洁能源、能源效率问题,核心在于能源利用制度以及利用技术的创新(庄贵阳)。总之,国内外学者对于低碳经济的概念尚未达成统一的认识。同时,评价低碳经济的指标相对较多,并不能够简单的从经济、技术方面进行评价,还需要从社会、环境以及其他方面进行评价,由于低碳经济是以低排放、低污染以及低能耗的经济模式,其本质在于提高能源的利用率,因此,能源利用效率在评价低碳经济的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评价低碳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之一。

三、实证研究

1.研究区概况。文章以某市为例,该地区科教实力强、工业基础好、自然资源丰富以及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具有非常好的发展潜力。但是,该市也存在一些问题与困难,例如产业生态层次偏低、生态环境欠账较多以及煤炭资源逐渐枯竭等,该市距离低碳经济有多远,如何提高能源利用率,如何向低碳经济转型,都值得进行深入的研究。因此,本文针对该市的工业能源利用效率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向低碳经济转型的有效对策。

2.研究方法。普通数据包络分析模型是由美国著名运筹学家Copper与Charnes提出的,用于进行具有多个输出、多个输入的决策单元相对有效性的评价分析。本文主要采用超效率数据包络分析模型,该种模型能够使用有效决策单元之间的效率进行科学、有效的分析。

3.研究过程。研究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工业能源利用效率投入指标与产出指标。本文对于工业能源利用效率的研究,主要采用城市不同年份工业能源利用率之间的纵向比较,在进行投入与产出指标选择时按照以下原则进行:目的明确、数据之间不能存在过强的相关性、数据稳定、统计口径一致,基于上述考虑本文采用的投入指标主要包括工业柴油用量、工业汽油用量、工业焦炭用量、工业原煤用量以及工业电力用量,采用的产出指标为工业总产值。

(2)工业生态效率纵向比较。主要是针对该市分别在2001年-2012年的工业柴油用量、工业汽油用量、工业焦炭用量、工业原煤用量以及工业电力用量,超效率数据包络分析效率是一个相对效率,选取2009年的工业能源利用率为基准值,并用其他年份和该基准值进行比较,如果超过高基准值,则表明超过了最优 效率,如果低于该基准值,则表明没有达到最优效率,通过对该市不同年份的工业能源利用效率进行对比分析,该市的能源利用率在逐渐缓慢的上升,表明该市虽然提升速度缓慢,但是工业能源利用效率依然稳步提升。

4.提高工业能源利用效率的有效对策。为了尽快实现向低碳经济的转型,应该采用各种有效的对策提高工业能源利用效率,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提高森林覆盖率。森林在吸收二氧化碳以及美化环境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通过加强森林绿化工作,特别是进行荒山绿化,不断的提高森林的覆盖率,能够有效的提高碳汇能力,加快向低碳经济的转型。

(2)优化产业结构。工业属于高碳企业,农业属于低碳产业,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通过对产业结构进行科学的调整和优化,重点发展低碳产业,提高低碳产业的附加值,并采用高新技术对高碳产业进行改进和优化。

(3)制定科学的煤炭定价机制,并开发和应用再生能源。虽然我国煤炭资源储量相对较大,但是煤炭资源属于不可再生资源,部分高能耗企业并不重视如何提高煤炭资源的利用率,造成了大量的能源损耗。针对该种状况,应该制定煤炭资源利用定额,能源效果越多,价格越高。同时,还应该加强对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特别是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资源的利用,主要是因为太阳能和地热能资源丰富,通过增加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能够有效的降低二氧化碳等污染气体的排放,尽可能的降低对环境造成污染,以此加快向低碳经济转型的进程。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为了加快我国低碳经济发展进程,就应该采用提高森林覆盖率、优化产业结构、制定科学的煤炭定价机制,并开发和应用再生能源等措施,不断的提高工业能源利用效率,同时加强对环境的保护。

参考文献:

低碳经济的基础篇7

一、排放权市场的时间维度

排放权在法律性质上是一种特殊的用益物权,但在经济属性上则属于金融衍生产品,尤其是在气候交易所进行的排放权交易标准化合约。美国法律已经赋予排放权以金融衍生产品的地位。在欧洲气候交易所和芝加哥气候交易所已经出现了二氧化碳排放权期货和期权等金融衍生产品。在设计排放权交易法律制度时,必须解决排放权的价格这一核心问题。排放权的价格受到时间因素的影响较大。在排放权的有效时间内,随着出售期限的缩短,排放权的价格会逐渐降低。在欧盟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计划(European Union Emission Trading Scheme,EU ETS)的第一阶段(2005年至2007年),实际分配给各个国家排放配额(European Union Allowance,EUA)的总量远远大于在第一阶段里这些国家企业实际的排放额度。由于每年剩余的排放配额不能带入第二阶段进行交易,结果导致现货排放配额的价格从2006年3月最高的30欧元/吨跌到了2007年初最低时的3欧元/吨[1],排放权市场的时间因素问题突显。因此,排放权交易制度的设计应当充分考虑时间因素对排放权价格的影响。

(一)排放权的存储

排放权法律制度设计的初衷在于企业通过实施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结构调整等方式获得富裕的排放权,从而在市场上交易获利,以强化企业节能减排的经济激励。随之而来的问题是,作为财产的富裕排放权,企业能否像存款那样向特定机构存储(banking)以备未来使用?这就是排放权的存储问题,即排放权的跨期消费问题。欧盟排放权交易市场完全支持排放权的存储,每年剩余的排放配额(EUA)可以用于下一年的交易,只是不得跨阶段交易。2007年9月新西兰政府公布的新西兰排放交易计划(the Framework for aNew Zealand Emission Scheme,NZ ETS)[2]也允许参与主体对排放单位的存储。排放权的存储对排放权市场具有以下重大的经济意义。

一是节约排放企业的交易成本。假如一家企业今年有富裕的排放权,可以通过排放权市场交易获利。明年该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急需排放权,又必须从排放权市场购买排放权。如果明年排放权的支付价格高于当年排放权的出售价格的话,无疑增加了该企业的交易成本,还不如允许该企业保有富裕排放权留在明年使用的制度设计更富有效率。

二是有利于避免排放权价格的过度波动。作为市场机制之一,排放权的交易受到供给需求的影响。在供给大于需求的市场条件下,如果禁止企业存储排放权,则会导致排放权价格的急剧下跌,出现排放权价格的过度波动,不利于排放权市场的发展。排放权的存储有效地增强了排放权市场的深度和流动性。

三是激励企业尽早地开展节能减排行动。在排放权作为财富并可存储的条件下,企业会得到更大的经济激励而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3]

因此,我国排放权市场应当吸纳这一做法,在法律制度中确定排放权存储的合法性。

(二)排放权的借贷

如果允许排放权存储的话,那么排放权可否像银行的贷款那样可以由排放企业借贷(borrowing)?这就是排放权的信用消费问题。相比较排放权的存储,排放权的借贷具有诸多消极性影响:一是会导致有关部门不能很好地评价碳信用的价值;二是会加大排放企业的逆向选择,不良企业或者将要破产的企业比健康运营的企业更倾向于借贷排放权;三是容易导致道德风险,借贷排放权的企业极易游说政府部门降低减排的标准,从而使他们借贷排放权的债务减少或者取消;四是延缓了企业积极采取节能减排的冲动[4]。因此,对排放权的借贷应进行必要的规制。

新西兰排放交易计划是禁止排放权存储的。欧盟排放权交易计划在有限的条件下允许排放权的借贷。美国的立法案在严格的条件下才允许排放企业借贷排放权。2007年美国国会审议的《气候管理与创新法案》(Climate Stewardship and Innovation Act)中规定,排放企业可以借贷排放指标,但不得超过25%,其利率为10%。同年审议的《美国气候安全法案》(America’s Climate Security Act of 2007)对排放权的存储也加以限制,借贷额不得超过总信用额度的15%[5]。我国排放权市场还处于初创阶段,为了激励企业节能减排的行为,在法律制度中应当禁止排放权的借贷。

(三)排放权交易的调控

排放权市场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有效调控。政府进行调控的第一种方式是设定排放权初始分配拍卖最低价(auction reserve price)。排放权分配方式主要有无偿分配和有偿拍卖两种方式。在排放权市场发展的初期主要是根据历史排放水平无偿分配排放配额(祖父条款),以后通过拍卖方式分配排放配额的比重会越来越大。为了确保从经济上激励排放主体降低温室气体排放,政府必须提供排放权价格的支持机制。因此在排放权配额拍卖分配时应当确定拍卖的最低价。当低于最低价格时,竞拍人不能获得排放权配额。政府调控第二种方式是设定排放权交易的最低价(price floor)和最高价(price ceiling)。最低价和最高价的设定一方面有利于避免排放权市场价格的剧烈波动,维护排放权价格的稳定,另一方面也为排放权交易设置了障碍,在给排放权带来促进作用的同时产生了消极影响。因此,对其进行法律规制应持谨慎态度。政府调控的第三种方式是政府部门进行排放权的储备。在排放权市场发展的初级阶段,排放企业有可能不能通过排放权交易市场获得发展所需排放权指标,企业新建、改建或者扩建的项目不能得到有效支持。另外,排放企业在获得排放权指标后有可能破产倒闭或者退出市场,该企业已经获得排放权无法在排放权市场出售时,则需要政府部门设立专门的储备机构进行调控。有关部门可以向符合产业发展要求而又无法获得排放权的企业提供排放权,同时向出售排放权困难的企业进行排放权收购,从而有效地进行排放权调控,也为排放企业存储排放权提供场所和服务。[6]

二、排放权市场的空间维度

排放权市场的地域性意味着不同国家之间、国内不同地区之间、国内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对排放权交易的收益和成本的评价是不完全相同的,由此造成排放权市场的分割和不统一。排放权市场区别于排污权市场之处在于:排放权市场具有较大的正外部性,给他人带来收益的同时,极易形成严重的“搭便车”问题,会延缓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一致行动。因此,排放权市场的发展和法律制度的完善必须从空间维度加以解决。

(一)交易的区域

实施排放权交易的区域越广,就越能在更大范围内促进排放权指标的优化配置,减少排放成本。为了充分解决全球气候变暖问题,各国和国际社会采取一致行动是十分必要的。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积极行动对其他地区和国家采取相关行动具有深远的影响。就国际市场而言,较有影响的市场主要是以强制性交易为特点的欧盟排放权交易计划(ETS)。2006年欧盟排放权交易计划的交易量为1104百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其是芝加哥气候交易所交易量的100余倍。而在同年的交易额中,欧盟排放权交易计划是24436百万美元,芝加哥气候交易所的交易额仅为38百万美元。当欧盟排放权交易计划在2007年的交易量和交易额增至2061百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和50097百万美元时,芝加哥气候交易所的数值才分别达到23百万吨当量和72百万美元[7]。基于此,美国立法部门提出建议在5年至6年内组建全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交易规模将高达欧盟排放权交易计划的2倍至3倍。而加拿大则表示放弃自己的碳交易计划加盟美国的碳排放交易系统。[8]

实际上,美国统一的排放权市场的创建除了国际市场的竞争压力因素外,还有来自国内地方性排放权市场发展的压力。尽管目前美国并没有全国一体化的排放权交易市场,但已经出现了七个州的联合行动。2005年12月,美国西北部的康涅狄格州、德拉华州、缅因州、新罕布什尔州、新泽西州、纽约州、佛蒙特州等七个州签订谅解备忘录,共同实施地区温室气体计划(Regional Greenhouse Gas Initiative,RGGI)。哥伦比亚特区、马萨诸塞州、宾夕法尼亚州、罗得岛州和加拿大东部的几个省和新不伦瑞克成为温室气体计划的观察员。随着地区温室气体计划(RGGI)的有效实施,马萨诸塞州、罗得岛州于2007年1月正式加入该计划,而马里兰州也于2007年4月加入了西北地区温室气体计划。[9]美国州政府的集体行动为全美统一排放权市场的推动和发展积累了经验和市场基础。

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统一的排放权市场。尽管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等交易所的成立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奠定了坚实的市场基础,但是,排放权市场和制度设计还必须注重解决人为的市场分割问题。这个问题在我国已经显现。2008年国家环境保护部了《中国碳平衡交易框架研究》的报告。其核心内容是通过设立一个国家碳基金,计算全国碳源和碳汇的平均水平,然后让碳源总量超过碳汇总量的部分大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省市缴纳基金,补贴低于平均水平的省市。尽管该报告并未有设计具体的排放权交易制度,但其做法因涉及地方政府的利益而受到很大的阻力。[10]更为重要的是,排放权市场的发展离不开地方政府的参与和支持,与地方政府的利益密切相连,这种情形在短期内并不能完全消除。我国目前的污染物排污权的交易就是在地方政府的推动下得到迅速发展的,但也造成了市场的人为分割。基于路径依赖,我国排放权市场的发展遭遇市场分割也是不可避免的。

(二)排放权交易所的竞争与统一

排放权的交易分为场外(OTC)交易和排放权交易所(exchange)交易。就交易量而言,目前70%-80%的交易量是在场外进行交易的。但是,场外交易也存在着许多不利的影响。在场外交易中,排放主体寻求交易对手的交易成本较大。另外,交易双方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谈判力不对等,导致交易结果有失公允。我国排放权交易有沉痛的教训。我国企业出售给西方国家企业的排放权价格一般是8-10欧元/吨,而在国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中,价格一般则为17欧元/吨。排放权交易所相对于场外交易则更具有效率,具体表现为:一是排放权交易所扩大了交易范围,降低了排放主体寻求交易对手的成本;二是由于排放权交易主体均以交易所作为交易对象,增强了交易的便利性和流动性;三是排放权交易所通过金融衍生产品的创新,有效地对冲交易对手风险,增强排放权价格的可预见性。[11]

在全球排放权市场中,主要有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欧洲气候交易所、亚洲碳交易所、Eurex、Bluenext等,另外,纽约商品交易所也进行碳产品的交易活动。传统的证券交易所也纷纷寻求合作伙伴设立专门化的排放权交易所。排放权交易所的设立加剧了排放权市场的竞争,同时也推动了排放权市场的健康发展。

我国2007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为62.7亿吨,占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的24.35%,远远超过了美国、德国和日本。另外,中国在排放权交易市场上出售的减排量已经超过全球交易总量的30%[12]。尤其是中国为全球CDM市场最大的供给方,2006年中国的额度在全球CDM额度的一级市场交易中占比达54%,到了2007年就迅速上升至73%[13]。但我国企业与国际买方企业谈判交易时,因为信息不对称和谈判力的不对等,在场外协商议价交易时,交易的价格远远低于国际市场价格。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和天津排放权交易所等交易所的成立为标准化合约的交易奠定了交易平台和市场基础。然而,我国统一化的排放权市场还没有形成,各种资源信息的优势有待提高,排放主体还是习惯于单兵作战。因此,如何整合各排放权交易所的资源优势,构建统一的交易平台,成为一体化排放权市场构建的突破口。

在现行的排放权交易所布局框架下,一个有效的解决方式是建立统一的排放权交易制度,为排放权的买卖双方提供一个公平、公开的市场环境。而各排放权交易所的建立和运行为一体化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立奠定市场基础和实践经验。我国排放权市场可借鉴美国的做法,在优化排放权交易所资源的基础上,加强各个排放权交易所的竞争与合作,并在各个交易所的基础上组建全国一体化的排放权交易所;或者在现有的多家排放权交易所的基础上,增加一个自动报价系统,将所有区域性交易所合并为部级碳排放交易所,从而建立一个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以及金融期货交易所相似的碳排放交易所。[14]

(三)排放权交易所的国际参与

一体化的排放权市场不仅有利于降低排放主体的交易成本,而且也是一个更有利于排放主体参与国际市场的有效途径。尤其对还处于初创阶段的中国排放权市场而言,排放权交易所的国际合作和参与能够有效地保障我国碳排放的国际定价权。目前我国排放权交易所的国际化程度在不断的提高,北京环境交易所已经与全球最大的碳交易所BlueNext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作为我国第一家综合性排放权交易所的天津排放权交易所则是由中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和美国的芝加哥气候交易所共同投资组建的。这些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我国排放权交易所之间的竞争和国际化程度的提高。

三、排放权市场的代际公平

全球气候变暖的形成并非短期内影响因素所致,而是长期温室气体排放积累的结果。相应地,全球气候变暖的解决也需要数代人共同努力去解决。这就涉及代际公平的问题。[15]就排放权市场的代际公平而言,当代人要积极采取行动发展排放权市场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不仅要解决前代人遗留的问题,并且不能把问题留给后代人去解决。具体而言,应在立法行动、减排目标和法律实施的评估上积极采取行动。

(一)立法行动的激励

排放权法律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具有鲜明的路径依赖,需要数代人坚持不懈的努力。这需要当代人把后代人的经济和环境收益纳入立法的考量范围。关键的问题是,当代人必须做出积极性的立法行动。美国目前并没有有关的联邦统一立法。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美国各州没有立法行动。美国各州中以加利福尼亚州《全球气候变暖解决法案》最具影响力,正如该法案所言:加州针对温室气体减排所采取的行动对鼓励其他州、联邦政府和其他国家采取相关行动有深远的影响。其实,加州在环境保护立法方面一直走在美国的前列。2006年《全球气候变暖解决法案》的通过是数代人不断努力的结果。加州对气体排放的法律控制甚至可以追溯到1959年通过立法要求州公共健康局制定空气质量标准和控制机动车的行动。有关气候变化立法的行动始于1980年代后期,至今也有近20年的历程。1988年,加州众议院议员Byron Sher提出了第一部气候变化立法的提案(AB 4420)。By-ron Sher作为加州参议院议员于2001年又提出SB1771的立法案,建议加州设立气候行动登记部门(California Climate Action Registry,CCAR)。如今,CCAR正被联邦政府评议成为全国性框架,该地方立法被置于全国范围内效仿。[16]经过数代人不断的努力,加州州长施瓦辛格于2006年9月27日签署《全球气候变暖解决法案》使之生效。基于排放权立法中代际利益的考量,以及气候控制收益的不确定性,当代人往往推迟立法行动。澳大利亚立法部门于2009年12月对气候变化立法提案的两次否决就是例子。

国家或者地方立法的目的是通过市场机制来推动排放主体采取减排措施,从而满足本地区范围内的温室气体的排放限额,使本地区经济和环境利益最大化和成本最小化。与排污权市场机制不同的是,排放权立法中必须把对后代人的立法成本和收益纳入当代立法之中。基于此,尽管世界各国和国内各地区存在着排放权立法中利益的纷争,但是应当积极地采取行动以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为今后排放权立法控制提供市场基础和立法经验。

(二)减排目标的确定

温室气体排放配额的确定是排放权立法的核心问题之一。现行的各国立法中都对减排目标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英国《气候变化法案》(2008)第一条规定国务大臣的义务是确保英国碳收支账户的目标在2050年降低到1990年水平的80%。加州《全球气候变暖解决法案》第三部分则规定立法的目标是确定加州2020年温室气体的排放降低到1990年排放额的水平。减排目标是在技术可行性和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对当代人和后代人利益衡量的确定。在总体目标确定的基础上,阶段性目标得到不断的优化和调整。但是,由于各国对温室气体控制的成本和收益是不同的,有些国家对温室气体控制的态度犹豫不决。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有的国家甚至搁置温室气体的立法。减排目标的确定有利于各国开展协调一致的行动,通过法律义务性约束强化政府部门和排放主体的减排努力。

(三)法律实施的评估

全球气候变暖问题的解决需要数代人共同的努力。当代人立法控制的努力也需要后代人的支持和发展,这实际上也是代际公平的问题。一旦排放权立法设定了减排目标,在法律实施的过程中后代人会做出更加科学、理性的完善和优化。

首先,后代人会对排放权立法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当代人在制定排放权立法时基于科学技术知识和经济信息的局限不可能对立法效果做出精确的预测,需要后代人在排放权立法实施过程中持续性地对立法效果进行评估。英国《气候变化法案》确定了报告制度,要求政府在每个碳收支5年计划结束时向议会提交一份碳收支计划的实施以及气候变化对当前和未来经济和非经济影响的报告。根据该法案成立的气候变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评估英国温室气体减排进展(每个碳收支5年计划以及2020年和2050年减排目标)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策略,使《气候变化法案》实施的评估有坚实的组织基础和保障。其次,后代人会促进实施计划的更新。排放权立法确定了长期的实施计划,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则会遇到特殊情形需要更新实施计划。这些特殊的情形主要包括立法控制对低收入地区和小企业的影响、科学技术的进步等。加州《全球气候变暖解决法案》第38560.5(h)款要求加州空气资源理事会至少5年一次更新全面实施计划,以实现技术上的最大可能性以及在温室气体减排方面具有成本效益。

再次,排放权立法的相关法律和监管措施需要后代人加以完善。排放权立法的建构和完善需要数代人共同的努力。尽管美国加州《全球气候变暖解决法案》走在美国和世界立法的前列,其文本也达到了13页,但还远远解决不了所有的相关问题,因此其将大量的权力赋予了加州空气资源理事会,加州空气资源理事会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该法案第38562(c)款要求加州空气资源理事会在2011年1月1日之前制定法规,以在2012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建立一个市场化的温室气体减排限额。同时,第38562(g)款规定加州空气资源理事会在2011年之后可以按照规定修改该法规,并可以制定其他的法规来扩充这一部分的规定。由此可见,只有当代人和后代人在立法目标一致的基础上,既发挥当代人的能动性,又发挥后代人在科学技术、经济信息等优势,才能较好地解决全球气候变暖这一人类难题。

注释:

[1]、[7]、[10]、[13]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于2009年6月11日的专题策略报告《碳排放权交易全景研究》,第18页,第9页,第20页,第10-11页。

[2]、[6]韩良:《国际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法律问题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第66-71页,第324-325页。

[3]See Sam Frankhauser&Cameron Hepburn,Carbon Market in Space and Time,LSE Center ForClimate Change Economics and Policy Working Paper No.4,July 2009,pp19-21.

[4]、[8]See Sam Frankhauser&Cameron Hepburn,Carbon Market in Space and Time,pp19-21,pp2.

[5]、[9] See Julia Reinaud,Emission Trading:Trends and Prospects,OECD and IEA,December 2007,pp40-42,pp13.

[11]See Janelle Knox-Hayes.Constructing Carbon Market Spacetime:Implication for Neo-modernity,Oxford School of Geography and the Environment Working Papers in Employment,Work and Finance,pp12-14.

低碳经济的基础篇8

低碳经济的价值位阶与现实瓶颈

城乡建设作为行政指引与经济统筹的结晶产物,不仅在内容上基于地区社会经济产业效益的市场需求,而且在形式上也不可避免地受到行政机构的法规规制。众所周知,市场体系具备盲目性、自发性以及滞后性,加之在城乡建设所产生的短期可观丰厚的经济效益的刺激之下,作为辅助调节性元件的行政法规指导管理又必然遭遇“经济发展与法制规范”不可兼得的特殊尴尬,低碳经济的核心在于资源的科学配置与经济的集约增长这两者之间的交互双赢。而事实上,仅以城乡地区而言,如果两头都不加砝码,也照样会保持平衡,然而这种原始自然的平衡状态则大多意味着陈旧落后的生产力、封闭萧条的产业经济以及贫富不均的社会阶层。而低碳经济意味着“最少的资源投入与能源消耗换取最大的货币回报与经济收益”,那么就只能向天平托盘里加注砝码,最多的自然也是资源配置的砝码,因为资源的配置整合必然能够产生定量的货币效益,无论这种货币效益的额度是多抑或是少,它所代表的就是地方政绩、社会效益以及区域荣耀。于是我们也就不难想见在行政法规看似更为规范的同时,城乡建设规模的盲目扩大、投入成本的肆意加大所引发的能源消耗走高与货币减损加剧的失调态势也随之而来。

伴随着商业集群快速渗透行政体系,低碳经济的节能环保与清洁集约似乎越来越显得不伦不类,低碳化经济、节约型社会、科学式发展的呼声则显得越来越苍白而微弱。法规权能的分散缺失、货币效益的引诱刺激、社会阶层的差别分化开始一股脑涌出,具体表现则为土地规划拆迁的补偿不均、地区集权主义的沉渣泛起以及社会阶层法制意识的淡漠闭塞等。

土地资源的拆迁补偿

城乡建设一体化在表现形式上是基于土地资源的改造更新,通过将划入建设统筹范围之内的土地资源进行二次估价以及深度开发,继而以房地产经营销售的形式换取货币收益。这就涉及到了行政部门制定政策性法规规划土地以及房产公司企业谋求获取土地资源开发权之间的依存关系,而土地资源的规划必然涉及出现在其空间范围之内的房屋、楼宇以及人员的拆迁转移,那么行政法规的疏导指引又如何妥善处理以上土地资源的重新配置呢?就现阶段国内城乡建设之中的土地拆迁补偿管理而言,政策性搬迁房土的两税处理的相关法规还未正式出台,房土两税的制度界定、额度限制也都没有明确的说明,这也就使得被换入规划范围之内的不动产在申报土地使用税以及房产税之时,普遍存在着多缴或少缴的集中情况。此外,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的申报、停报的具体时限也还需进一步明确。第一,在国家政策性法规变动改进之后,城乡建设搬迁管理机构对于相对应的补偿资金的税收征收、管理的新旧对比以及改进并未落实到位,此前所颁行的2007年、2009年以及2012年这三个时间跨度的相关文件的差异之处也没能明确解释、加以施行。

第二,现阶段被划入搬迁补偿的不仅包含了居民群体,而且也涉及到了越来越多的企事业单位,部分征地主体的报备登记的主动积极性并不高,而税务机构自身的信息搜集、储存的机制还需细化完善,从而使得双方彼此对于搬迁补偿税费的基本信息都存在模糊不清、缺漏颇多的典型问题。

第三,目前统一收款收据已经被自制收据所取代,这就使得在节约时间、资金成本的同时也使得税收监控的实效性被部分削弱,无论居民群体还是企事业单位自身的局限性都在一定程度上滋生了收据信息缺失、备案失误等具体问题。提升相关部门以及搬迁群体之间的协作交互尚需改善。

第四,新的土地拆迁补偿政策规则以5年内的搬迁时效作为优惠补偿要件,然而时限的增加也导致了税收管理的效率性有所降低,部分权属未明的项目也被列入政策性搬迁补偿之中,继而造成了权属已经划定与尚未划定的搬迁群体在资金补偿税收的征收、缴纳以及管理之间的错乱执行。

第五,从补偿支出中分配给其他搬迁群体的补偿收入如何定性,该部分资金如何征收税收,征收所得的税收如何管理都需要细化规定,征管注销操作环节的脱节失衡,征管与注销需要分开进行,部分企事业单位则将这两个程序合并操作,这就使得应当属于补偿收入的那部分税收的征收存在造假舞弊,导致部分税收流失。

第六,政策性搬迁房土两税的申报时限还存在新旧并存的混乱现象,有的主管部门依照旧规则执行,有的搬迁群体以新规则进行资产核算,这就使得政、民、企三方对于申报时限各执一词。

以上都是在城乡建设一体化进程之中集中出现的显著问题,鉴于此,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剖析与处理:

首先,细致明确政策性税收变动的征收管理的差异操作。新颁布的40号公告主要压缩了拆迁土地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的税前可扣除货币资金的限度范围,规定涉及搬迁的企事业单位的收入扣除搬迁支出后的余额作为企业的搬迁所得,而企事业单位之间产生的购置资产支出,不得从搬迁收入之中扣除,另外,搬迁收入中扣除的固定资产重置支出,不得再从搬迁收入中直接扣除,取而代之的则是搬迁之前该房产的估价净值。而在搬迁过程之中出现的净损失,则可以由企事业单位选择一次或分三年在税前扣除,也可以依照正常销售来处置存货,并不再作为搬迁收入。

其次,相关管理部门需要从两个方面着力进行改进,其一是需要实时获取划分划入搬迁补偿范畴之内的对象主体的具体信息,灵活改进自制收据与税收调控的部门企业交互协作。对于已经搬迁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群体要进行彻底全面的审查清理,可以由相关税务部门进行牵头,并联合国土资源、财政、区街道办等部门机构进行层层盘查、细致搜集、详尽登记,侧重审核一系列的搬迁文件、指示、公告、搬迁协议、搬迁计划等等基本资料的完备情况,相关税收监管工作人员要实地细致地对涉迁群体进行问卷调查、集中测验,尤其需要及时准确地获取相关企事业单位关停搬迁的补偿费收入、再生产动向,强化限期整改的执法力度;另一方面,统一规范5年搬迁优惠性政策的企业项目的税收管理。从搬迁开始,5年内(含搬迁当年度)任何一年完成搬迁的,或者从搬迁开始,搬迁时间满5年(含搬迁当年度)的年度,那么从搬迁当日开始计算,完成搬迁时间不足5年的,按实际完成搬迁的年度计算所得纳税。相关部门人员需要及时分派小组、定时跟进,督促指导涉迁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精准的资产评估、产权审查以及税务统筹,将涉迁企业的取得搬迁补偿收入、确认递延收益、确认搬迁费用支出、确认搬迁补偿收益、专项应付款的结转、所得税费用以及与补偿收入相关的资本化支出等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备份细目台帐,以便于集中管理。

再者,牢固增强注销征管的协同统筹,精确规定搬迁房土两税的申报时限。相关税收管理部门应该依照“固定资产清理”的模式进行集中核算,处置净损益则计入当期损益,并注销年度计算应税所得的纳税程序;而在完成搬迁年度,房土两税再按之前年度调增调减的净额进行相反的纳税调整,需将资产处置收入与资产处置支出统一递延至搬迁完成年度,在搬迁完成年度以前,处置资产收入和资产处置支出均不计入当年损益。从搬迁开始至搬迁完成的前一年,每年应将当年确认的搬迁补偿收入在搬迁完成年度扣除,若会计上已计入当期损益的搬迁费用支出,且搬迁清算结果为净损失的小企业,则可以选择分三年计入应税所得,同时另按当年以及之前年度会计上已计入损益的全部搬迁净损失进行操作。

最后,针对补充其他补偿支出的补偿收入的政策缺漏。其中主要包括涉迁的企事业搬迁至新址之时的建筑建设工程支出、土地重置费用支出等,该类支出除固定资产重置应按正常资产购建进行会计处理之外,搬迁被征用的土地则可以采取土地置换的方式二次操作,即将换入土地的计税成本按被征用土地的净值,加上该换入土地投入使用前所产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即合并为该换入土地的计税成本。相关税收管理部门人员需要彼此进行信息交换,实时反馈,各自组织、分派人员进行计算机以及电子通讯的联系沟通,从而确保原始数据的准确全面。

地区保护的集权主义

地区保护主义向来是实现地区资源充分开发利用、保持区域经济全面发展运作的冠冕说辞,在这面大旗的掩映之下,集权主义往往被阐释为“铁腕政策”,即所谓的“狠抓经济促生产、紧护法制为民生”,而光鲜的外衣并不能遮蔽官本位作风与权钱交易的黑色阴影。如果说城乡建设一体化的推进为集权主义创设了极为隐蔽的天然温床,那么低碳经济的运作就无疑为集权主义的膨胀注入了剧烈的催化剂。只要以保障地区经济发展为口号的权力规划就必然使得发号施令的一方心安理得,而听从调遣的一方当然地奉行落实。这是一场权力规则制定者与义务要求服从者之间的游戏,其从一开始就显得那么有失公平,却又合情合理。城乡建设一体化进程之中之所以会出现集权主义,很大程度上是缘于法规体系与经济统筹之间的错位脱节。这种错位脱节更多地被阐释为“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阶段性不成熟,那么,如何“催熟”它呢?

一方面,集思广益,群策群力。诚如斯言,城乡低碳经济发展是基于地区的整体利益而创设的,那么作为地区社会的每一份子,都有权利以及义务参与其中。地区的行政部门完全可以通过公布开放经济发展规划、建立市民代表听证会等形式来进行行政权能的下放与分散,不再让行政权能只是“一家之言”,而是可以彼此呼应的“万家之声”,从而也让社会阶层群体得以获取本地区产业经济统筹发展的基本态势与宏观轨迹,不再局限于行政权能的单一引导,继而也可以促使自身积极地建言献策,最终增强本地区低碳经济发展运作的方针政策的科学性、公开性以及民主性;另一方面,监督制约,以求共进。政府性以及民间性的监督机构也不可或缺,作为对于民主法治的良好检验,监督机制向来具备显著的警告督促的特殊效用。那么在城乡地区的低碳经济的运作发展之中,我们为何不将其系统完善并加以推广呢?譬如政府部门可以开设交流论坛以及通报微博,及时对社会阶层在论坛上检举反馈的信息加以公布,并鼓励民间团体也建立类似的窗口平台,并积极地参与其中,从而达到实时监督、及时改进的双赢效果。

社会阶层的法制意识

现阶段城乡地区已经呈现出社会结构的渐次调整以及社会阶层多元分化的态势格局,而在低碳经济发展模式的作用之下,社会群体看待审视法制理念的思维意识也复杂多变、良莠不齐。尤其是在司法宣传力度尚需加强的城乡地带的山区,群众的法制意识淡薄,司法维权理念模糊,对于土地产权、财产归属的权益侵犯的认知陈旧,普遍采用了私下协商、中间人调解等方式进行纠纷处理,最终无法妥善解决的则自认倒霉,并未想到通过法律途径进行报案申诉。而当地山区乡镇的司法人员也存在敷衍下发宣传法律手册、象征性地张贴法规标语、应付式地回答群众咨询等消极现象。

鉴于此,笔者认为应当坚决杜绝形式主义扩展泛滥,相关司法宣传人员务必做到准确全面地传达地方行政部门法律政策的重要指示、及时下发足量的司法宣传指导学习手册、长期固定地组织本机关人员以及社区、乡镇的群众认真进行司法宣讲会议精神的集体学习。而负责下乡进行司法宣讲的工作人员应当秉持负责踏实的工作态度,严格依照上级下发的方针指示开展司法维权、法制社会的宣传工作,深入田间地头、村乡街道、社区户家进行详尽宣传、耐心讲解、认真解答,要让当地群众清晰全面地理解新制度、认知新政策、支持新规则,真正让当地群众认识到司法维权、法制社会的确切含义、实际好处,从而为低碳经济运作发展的深化拓展奠定扎实牢靠的法治基础。

此外,目前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行政区划较为分散,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也不尽相同,其所对应的司法预警防控机制也不均衡。而在对于不同社会阶层群体的司法预警防控机制创设这一环节则较为薄弱,相关司法宣传人员并未及时进入社区、街道以及学校进行相关司法知识宣讲。鉴于此,笔者认为应当从社区、街道以及学校三个环节强化司法预警防控机制的组建推进,相关人员需要及时融洽地与上述单元的领导管理人员达成合作意向,双方彼此都应当切实认真地进行诸如侵权事件防范宣传、环境保护演习活动以及参加邀请相关司法教育的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等,尤其是社会主义法制法规、节约型社会的德育操守、可持续发展观等常识技巧的宣传讲授,稳步增强社会阶层不同群体的法律维权防范理念,让其在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之时,迅速有效地进行法律维权。

低碳经济的基础篇9

自2003年哥本哈根会议以后,“低碳经济”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热点问题。但是目前其理论体系几乎是空白的,对于“低碳经济”的概念也没有明确的界定。关于“低碳经济”理论体系的构建问题,方大春等学者认为关键是夯实其理论基础。他们进一步指出,理论一般来源于两方面,一是从经济史中探寻根源,二是与相关学科比较,定位其研究领域。本文在总结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低碳经济的理论基础和经济学价值进行了分析,以求对低碳经济的理论研究有一个系统的梳理,并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够对有关方面进行理论研究和行政决策提供有意义的借鉴。

低碳经济发展概述

“低碳经济”是在全球气候变化对人类生存和发展提出严峻挑战的大背景下被提出来的。最早提出“低碳经济”概念的是英国2003年2月24日发表的《能源白皮书》,书中指出英国要在2050年实现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量比1990年减少60%,使得英国从根本上成为一个“低碳经济”国家。随后T·特雷福斯等学者就德国在2050年实现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量比1990年减少80%的可行性进行了探讨,他们认为通过采取相关政策,经济增长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可以同时实现。2006年的《斯特恩报告》中也指出,如果全球每年为“低碳经济”投入1%的GDP,可以实现未来每年减少5%-20%的GDP损失,他呼吁全球积极向“低碳经济”转型。我国政府在2009年11月26日明确了碳排放量减排目标,到2020年实现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一方面标志着我国必须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向低碳经济转型;另一方面标志着无论是政府还是民间组织、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必须成为低碳经济转型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国内外学者对“低碳经济”的研究文献众多,内容涉及“低碳经济”的诸多方面。我国学者庄贵阳认为“低碳经济”是碳生产力、人文发展水平共同达到一定水平的经济形态,目的在于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张世秋认为“低碳经济”是经济发展模式的一种创新;张坤明认为中国许多环境与发展问题可以随着“低碳经济”的发展而得到解决;潘家华等学者认为追求低碳和发展经济并不矛盾;吴晓青认为技术和制度创新是发展低碳经济的关键,政府和企业的参与式主要形式;郑志国认为“低碳经济”的概念构造存在缺陷,不能很好地揭示未来经济的本质特征和发展趋势;美国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曾提出要对二氧化碳排放征税;日本的茅阳一提出了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泰勒公式;日本薛进军认为如果没有理论指导,“低碳经济”很容易出问题,并呼吁创建该门学科;美国学者莱斯特·R·布朗出版的《B模式:拯救地球延续文明》则奠定了发展“低碳经济”的理论基础等。

低碳经济的概念界定

哥本哈根会议虽然提出了“低碳经济”概念,但是却没有给出明确的界定,各国对于“低碳经济”是一种发展模式还是一种经济形态也未达成共识。我国学者庄贵阳认为能源效率和清洁能源结构问题是“低碳经济”的实质;能源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是“低碳经济”的核心;减缓气候变化和促进人类的可持续发展是“低碳经济”的目标。游雪晴等学者认为以低能耗、低污染为基础的经济就是“低碳经济”。周生贤也指出,“低碳经济”是以低耗能、低排放、低污染为基础的经济模式,发展低碳经济是一场涉及生产模式、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和国家权益的全球性革命。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的报告中指出,“低碳经济”是一种经济形态,它出现于后工业化社会,旨在把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量控制到一定水平,以防气候变暖给各国带来不利影响,保证全球人居环境的可持续性。

虽然上述概念对“低碳经济”的分析角度不同,但是表达的内涵却是一致的,它是碳生产力、人文发展都达到某种高度的一种经济形态,其目的在于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量,应对环境、能源和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低碳经济的理论基础

“低碳经济”的提出既有现实的社会背景,又有其深厚的理论基础。前文已指出,理论基础一般来源于两方面,一是从经济史中探寻根源,二是与相关学科比较。下文就遵循此思路来探寻“低碳经济”的理论基础。

(一)“低碳经济”的经济学基础

20世纪以后,GDP的产生使得“新古典综合派”把人们对经济学的认识带进了一个误区,他们认为经济学就是研究一个国家的GDP如何增加。而“世界主义经济学”则认为经济学研究要具有全球眼光,不只是要关注本国经济发展,还要关注世界经济发展。其实在很多早期经济学思想中,就已经隐含了关注经济发展过程中如何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的“低碳经济”思想。魁奈是最早关注此问题的,在其《重农主义或最有利于人类的支配力量》指出,所有各个国家的商人是处于一个商业联邦之下的。这无疑是与政治经济学相对立的,它应该属于世界经济学的范畴。同样地,斯密也认为对经济学的研究应该立足于世界范围,他对经济学的研究极少涉及到国家为了改进经济状况所应当遵循的政策。萨伊认为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是全体人类社会的利益,西斯蒙第则指出我们只能把财富看作是人类物质享受的象征和获得物质幸福的一种手段,我们不能颠倒目的和手段。西斯蒙第还强调相对于只考虑少数人致富的问题,政治经济学更应该研究社会上大多数人的福利问题,国家成立的目的不是积累财富,而是让每个公民都能够享受到财富所带来的物质生活的快乐。由以上叙述可以看出,以魁奈和斯密为代表的“世界主义经济学”认为经济学的使命应该是造福人类。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这些全球思维都可以认为是“低碳经济”的经济学思想源头。

(二)“低碳经济”的相关学科比较

对于此问题,方大春等学者已经进行过相关研究,“低碳经济”是对生态经济、循环经济、气候经济学、绿色经济和资源环境经济学等经济学分支的继承和发展。

生态经济学是研究生态系统和经济系统的复合系统的结构、功能及其运动规律的学科。循环经济是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它是在按照自然生态系统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规律重构经济系统,使经济系统和谐纳入到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过程中建立起来的。循环经济要求用生态学规律指导经济活动,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绿色经济是一种平衡式经济,它的特征是维护人类生存环境、合理保护资源与能源以及有利于人体健康。气候经济学是经济学的边缘分支,主要是揭露天气和经济之间密不可分的关系。资源环境经济学是研究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的相互关系,探索合理调节经济活动和环境之间物质交换的基本规律,使经济活动取得最佳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一门学科。

生态经济、循环经济、绿色经济和“低碳经济”这四种形式的经济思想都产生于20世纪后半期,都是从“三高一低”转向“三低一高”的经济模式。气候经济学主要是探讨气候和经济之间密不可分的关系,“低碳经济”主要研究的是高温室气体排放量对经济的影响,两者的内涵是相同的,只是同一问题的不同表述而已。资源环境经济学的研究内容包括高碳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从该层面来说,“低碳经济”与资源环境经济学研究的内容有交叉的部分。资源环境经济学的理论体系是比较完善和成熟的,在研究“低碳经济”的理论基础时要注意借鉴和参考。

低碳经济的经济学价值

(一)丰富了经济学的研究内容

在“低碳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创造了很多值得经济学家们研究的新名词,如“碳足迹”、“碳货币”、“低碳生活”、“碳贸易”、“低碳发展”、“碳期货与期权”、“低碳技术”、“碳关税”、“低碳城市”等。虽然其中很多概念还有待完善,但是已经给金融学、虚拟经济等增加了新的研究内容。

(二)完善了国际经济学体系

国际经济学其实是研究在国际经济学相关理论指导下发展本国经济,实现本国国际收支平衡,从而建立起促进国家经济持续发展的贸易体系和金融体系。国际经济学的研究基础是经济学的一般理论,但是它并没有把国际社会当作是一个整体,如果把“低碳经济”的相关理论融合到国际经济学中,就使我们能从整体上把握国际经济学,推动国家间的经济合作。

(三)促进了人们消费方式的转变

目前“三驾马车”仍然是促进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而一个国家要取得持续发展,归根结底是要靠消费拉动经济。就目前的生产能力来看,要增加物质消费就需要增加温室气体排放量。显然,刺激物质消费与发展“低碳经济”之间是存在矛盾的,但是这些是可以由“低碳经济”相关理论化解的。现在发达国家和地区居民对物质的生理需求早已转向享受性需求,人们日益关注生活质量的高低。假若仍然以物质消费作为经济发展的最终动力,不仅人们的需求得不到,也是对资源的浪费和不合理利用,更会产生更多的温室气体。“低碳经济”不仅促使社会转变生产方式,同时也要求人们转变生活和消费方式。

(四)拓宽了环境问题解决的途径

皮古曾经提出通过增税手段来解决负外部性问题,使得资源得到帕累托最优配置,或者通过对产权的界定来降低人们的交易成本,达到社会帕累托最优配置。但是对温室气体的产权却很难界定,也无法确定征税对象,此时就可以借鉴“低碳经济”中有关碳关税等概念来设计解决方法。

结论

本文对低碳经济的理论基础与经济学价值进行了分析,低碳经济是未来经济发展的主流,也是国内学界在未来需要重点研究的课题。现在对低碳经济的相关领域进行研究,是十分有必要的。目前,“低碳经济”是理论界研究的热点。但是已有的研究大多着眼于“低碳经济”的发展途径和意义,关于“低碳经济”的理论基础和经济学价值却研究甚少。

本文首先大致梳理了“低碳经济”的发展历程,然后列举了国内外学者研究“低碳经济”的部分成果,引出研究“低碳经济”的必要性。接着对“低碳经济”的概念进行界定,对于“低碳经济”的具体概念,人们还没有达成共识,本文列举了几种对“低碳经济”的理解,虽然表述不尽相同,但是内涵却是一致的,即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新能源开发等多种手段,尽可能最大限度地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从而减缓全球气候变化,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一种经济发展形态。然后本文探讨了“低碳经济”的理论基础,其哲学基础主要是生态哲学,经济学基础主要是“世界主义经济学”等全球性经济思想,与相关学科的比较主要是在研究“低碳经济”的理论基础时要注意借鉴生态经济学、循环经济学、绿色经济学、气候经济学、资源环境经济学等的相关理论。最后,本文分析了“低碳经济”的经济学价值,主要的四点分别是丰富了经济学的研究内容、完善了国际经济学体系、促进了人们消费方式的转变、拓宽了环境问题解决的途径。

参考文献:

1.方大春,张敏新.低碳经济的理论基础及其经济学价值.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1,21(7)

2.刘传江,冯碧梅.低碳经济与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学习与实践,2009(1)

低碳经济的基础篇10

一、低碳经济理论构想

低碳经济就是指人们在研究经济的发展措施的同时也需要着重关注二氧化碳的排放问题。目前,我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依然居高不下,尽管政府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但是在短时间内还是无法改变排放现状。如此,研究人员才能根据二氧化碳的排放问题研究出针对性的解决办法。低碳经济的研究还需要研究人员拥有环境经济学的相关知识。研究人员了解环境,也知道怎样的经济环境能够实现对环境的保护。研究人员不断分析二氧化碳的成因,并根据其排放以及循环,最终得出二氧化碳的标准排放量。为了构建完善的低碳经济体系,需要将基础的理论知识搭建在一起,以传统经济学作为依托,最终创建出科学的低碳经济理论体系。

二、低碳经济主要理论

1.相关理论

为了搭建低碳经济的理论体系,需要研究人员充分了解到几种主要的理论。环境保护理论是实现低碳经济的基础理论。我国之所以想要实现低碳经济,其最终的目标就是为了保护环境。经济学家强调以循环的低碳理念来发展社会经济,当经济在飞速发展的状态当中,但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却被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全球变暖的现状就会被减缓,相对而言,环境问题也就得到了有效的解决。现在的社会,人们一位追求经济的快速发展,追求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因而不注重是否对环境产生破坏。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弃物品,但人们没有做好对该类物品的处理措施,致使物品在分解的过程中产生巨大的破坏力。人们所生存的环境已经遭受到了严重的威胁,环境的承载力已经快要达到极限。为了避免环境出现崩溃,需要人们注意对环境的保护。低碳经济是实现环境保护理论最基本的措施。环境保护理论应该被构建在低碳经济的基础理论当中,受到人们的关注。能源理论是又一符合低碳经济理论的科学性理论。

社会经济需要发展,就需要使用大量的能源。但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人们过于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了对能源使用的方法。地球上已经被发现的能源都受到数量的限制,能源的生产需要时间的累积。现在,世界上的很多能源都已经濒临匮乏,而我国人口基数本来就打大,对于能源的需求更多。我国已经面临能源不足的问题,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改变能源的使用现状。大部份的能源都是可以被二次利用的,低碳经济当中所提到的循环利用就比较适用于能源问题。我国积极转变经济类型,致力于早日形成低碳经济的发展模式,就是出于对能源的重视。为了我国的长远发展,需要保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对于能源理论的关注必不可少。经济学的相关理论是转向低碳经济的重要理论。传统的经济学理论给人以经验并为企业家们提供失败的案例总结。无论是在国际上的那个国家,人们都非常注重对经济学理论的认识和学习。专家和学者也一直在研究经济学方面的知识。经济学当中包含了很多经济发展的相关知识,能够为企业家们总结出社会发展的经济关系,促使其了解低碳经济的真实含义。经济学的相关理论也从最基础的角度对低碳经济进行了解释,促使人们更加了解低碳经济能够带来的价值效益。

2.理论分析

低碳经济方面的相关理论都有其具体的效用。在早期的经济学当做,低碳经济就已经成为当时经济学家的基础思想。经济学家已经意识到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的中重要性。随着经济发展的速度越来越快,人们已经被利益冲昏了头脑,不再注重低碳理论。而根据经济学家所揭示的经济学理论含义来看,经济学理论所重视的不是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而是整个国际的经济发展方向。经济学理论的研究包含了对世界各国经济的理解人和分析,能够有效的帮助国际经济的发展转变思想,促使其愿意接受低碳经济,看重二氧化碳排放量的降低。低碳经济的理论体系当中不仅包含了经济学的相关理论,还包含了关于环境方面的经济以及循环经济。在生态经济当中,人们注重将生态学与经济相互联系,并根据生态系统的现今状态来考虑构成经济系统。国际经济在生态经济的符合下更加具有规律性。

循环经济也是低碳经济理论体系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循环经济强调人们应该注重物质的循环往复,人们在使用能源时需要对能源进行循环利用,从而想成科学的循环系统。循环经济能够促进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低碳经济理论所构成的体系不仅使人们在日后发展经济的过程中投入降低,还使其受到的收益逐渐增多。人们越来越遵循生态环境的发展规律,经济的发展自然也会越来越有规律。从气候的角度考虑,低碳经济理论当包含了大量的经济学哲理。伴随着温室效应的影响扩大,国际经济的发展速度也受到影响。其实,经济的发展离不开自然环境的支持。自然环境的资源消耗会造成经济发展出现断层。人们需要注重对资源的使用,环境经济理论提醒人们需要注重对环境的保护。从资源的角度环节人类经济发展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世界依据需要发展和进步,但自然环境已经承受不住经济发展带来的破坏。低碳经济的理念提出为人们解决了经济带来的环境问题,尽管低碳经济不能使自然环境快速恢复,但也起到了缓解的作用。随着二氧化碳排放量的逐渐减少,温室效应也会在自然环境的自我恢复中得到改善。

三、低碳经济发展现状

我国在低碳经济的发展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我国致力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督促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要节约资源,避免铺张浪费。我国已经实施了很多政策用来缓解城市污染以及废弃物的回收利用。部分地区在该政策的实施方面积极配合,从经济的角度已经能够符合低碳经济的标准。我国的北方城市属于重工业集聚的城市。煤炭到矿石的开采都代表着对能源的利用。北方的城市已经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相关资源措施有效利用能源,在废弃物品的回收利用方面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果。而我国为了实现低碳经济,缓解人口压力,已经加大了对经济发展的监管力度。尽管在部分地区,低碳经济的发展还存在着不和谐的现象,但我国所实施的监察和管理已经能够有效的改善这种现状。对于一些对低碳经济和自然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企业和个人采取了法律上以及经济上的惩罚措施。虽然我国部分地区的企业依然没有重视低碳经济,但总体来说,我国对于低碳经济的研究和实施已经取得了成功。越来越多的人受到低碳经济的感染,愿意接受低碳生活。我国在日后的经济发展当中一定能够秉承着低碳经济的理念,让越来越多的国民了解低碳经济的基础理论。

四、低碳经济理论的经济学价值

1.改善经济学体制

低碳经济的相关理论具有一定的经济学价值。一些经济学家已经呈不同的角度阐述了低碳经济对于当前国际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越来越多的经济理论与低碳经济向联系。低碳经济能够有效促进国际经济的发展,并增加国家的核心竞争力。国家的经济水平要想得到显著的提高,就需要转变经济体制。低碳经济为国家带来的价值和收益已经不是用物质能够衡量的。低碳经济理念的提出使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生产结余也能为自身带来经济效益。低碳经济为生态环境的发展带俩巨大的经济效益。越来越多的国家为了生态发展的平衡了联系到一起,众多国家通力合作,从经济到政治等多种领域都亲密合作,致力于解决环境安全隐患。如今,能源比较短缺的欠发达国家也将受到发达国家的支援,从技术到经济上都能得到改善,环境问题也将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得以缓解。

2.发展新经济

工业时代到来之前,人们所接触的经济范围很小,人们能够创造的经济收益也比较小。尽管人们也会利用手工等方式进行一些生产,但在生产中所产生的二氧化碳都能够通过环境的自我中和而消耗掉。工业革命以后,人们的生产环节大部分采用机器作业,机器所产生的二氧化碳已经超出了自然环境的负荷,进而产生了严重的环境问题。低碳经济理念的提出促使了新经济模式的产生,人们注重生态环保,在工业生产当中也转变了生产方式,新的经济模式将在低碳理念的督促下产生。

3.转变消费模式

经济之所以发展迅速源自于人们所产生的消费行为。消费模式就是经济模式的延伸。低碳经济理念的出现改变了人们原有的经济模式,同时也转变了人们的消费行为。传统的消费模式当中,人们注重物质享受,不断的购买奢华的产品,不注重消费所产生的经济变动。而当低碳理念被提出以后,人们已经意识到精神消费的重要性。传统的消费行为会在不知不觉之间造成二氧化碳的增加,进而破坏到生态环境。而为了满足传统消费者的消费需求,工业生产需要加大生产力度,追求经济效益而不顾废弃物的产生以及资源、能源的浪费。转变形式的消费行为促使生产方式也发生改变,人们了解到精神方面的享受能够满足自身的消费需求,了解到消费行为也是影响生态环境的重要因素。

五、结论

总而言之,世界各国已经深深的意识到了低碳经济的重要性。尽管低碳理念还处于发展阶段,其基础理论框架也还在构建当中,但低碳经济为国际经济模式的转型所带来的经济价值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效益。如今,低碳经济已经面向世界,并在经济学家的研究当中逐渐得以完善。低碳经济的理论需要得到实践的支持,通过世界各国对于低碳经济的宣传并从各个方面给予政策方面的支持,低碳经济的理论体系已经初步形成。

参考文献:

[1]李超逸.低碳经济的理论基础及其经济学价值研究[J].新经济,2014,05(11):20-21.

[2]宋婷婷.低碳经济的理论基础及其经济学价值[J].现代经济信息,2014,03(15):6-7.

[3]王云飞.低碳经济的理论基础及其经济学价值[J].生产力研究,2015,08(04):16-20-118.

[4]赵爱姝.低碳经济的理论基础及其经济学价值探讨[J].财经界(学术版),2015,08(09):36.

[5]成晓彤.有关低碳经济的理论基础及其经济学价值的分析[J].中国商贸,2013,01(12):180-181.

[6]郭珊珊.低碳经济的理论基础及其经济学价值[J].经营管理者,2013,11(14):114.

[7]鲁芳.低碳经济的理论基础及其经济学价值研究[J].商,2013,07(17):205.

[8]李玲佳,侯晓威.低碳经济的理论基础及其经济学价值[J].商,2016,09(06):257.

低碳经济的基础篇11

(一)低碳经济的概念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经济增长模式。它的实质是能源高效利用和清洁能源开发,核心是通过能源技术和减排技术创新、产业结构和制度创新以及人类生存和发展观念的根本转变,通过低碳经济模式与低碳生活方式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对全球气候的影响,实现世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低碳经济的背景“低碳经济”最早是由英国在2003年《能源白皮书》中提出的,主要是考虑到能源领域面临的新挑战:首先气候变化主要是因为燃烧化石燃料;其次英国的能源供给越来越依靠国外进口;最后为了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需要提高能源效率。2008年金融危机的影响波及全球,许多国家出现了经济衰退、就业率降低等一系列问题。为了应对全球金融危机,世界主要国家都将刺激经济的重点放在新能源开发、节能技术、智能电网等领域。目前新能源产业已经成为新一轮国际竞争的战略制高点。根据国际能源署的不完全统计,目前已经有50多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激励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措施,在未来的30~40年,全球每年对低碳经济的投资将在5000亿美元以上。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统计数据表明,目前在全球范围内与环保有关的产品和服务市值已经达到1.3万亿美元。

三、国外低碳经济的法律规制概述

目前各国就低碳经济进行专门立法的国家为数不多,各国的立法进程存在差异。作为低碳经济积极倡导者的欧美主要发达国家在这方面的立法比较多,其他国家还主要通过政策手段对低碳经济进行调整。我国的立法还相当缺乏,通过对国外相关立法介绍,对我国下一步立法提供借鉴。

(一)美国美国尽管坚持不批准《京都议定书》,也号称不承担相关义务,但美国的法律法规对国内的能源消耗和污染标准进行了严格的限制,2007年7参议院提出《低碳经济法案》。该法案的关键点有:(1)战略性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2)稳定配额交易价格的“限额———交易(cap,trade)”体系。(3)配额的分配鼓励科技投入并保护美国的消费和就业。(4)主要奖励碳捕获和碳储存技术。(5)技术、适应和低收入援助。(6)国际合作。2009年1月,奥巴马宣布了“美国复兴和再投资计划”,以发展新能源为投资重点,计划投入1500亿美元,用3年时间使美国新能源产量增加l倍,到2012年将新能源发电占总能源发电的比例提高到10%,2025年将这一比例增至25%。2009年2月正式出台了《美国复苏与再投资法案》,投资总额达7870亿美元主要用于新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包括发展高效电池、智能电网、碳储存和碳捕获、可再生能源。2009年6月,美国完成了《美国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以立法的形式提出了建立美国温室气体排放权“限额一交易(cap-trade)”体系的基本设计,其内容可以归纳为六个方面:(1)排放总量的控制。(2)配额发放。(3)稳定配额交易价格的措施。(4)美国国内和国际抵消量。(5)对发展中国家的援助。(6)治理结构。

(二)英国作为低碳经济最积极的倡导者和实践者,2007年《2007年能源白皮书》;2009年3月《气候变化法案》得到正式批准,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对二氧化碳排放进行立法的国家:2009年4月布朗政府宣布将“碳预算”纳入政府预算框架,并在与低碳经济相关的产业上追加了104亿英镑的投资,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公布“碳预算”的国家。《气候变化法案》的主要内容归纳如下:(1)将减排目标纳入法律体系。(2)制定碳收支5年计划。(3)成立气候变委员会进行独立评估。(4)建立新的排放贸易体系。(5)建立新的报告机制。

(三)日本2008年,日本政府通过了“低碳社会行动计划”,将低碳社会作为未来的发展方向和政府的长远目标。在未来三至五年内将家用太阳能发电系统的成本减少一半,到2030年,风力、太阳能、水力、生物质能和地熟等的发电量将占日本总用电量的20%;从2009年起将就碳捕获与埋存技术开始大规模验证实验,争取2020年前使这些技术实用化。四、中国建立低碳经济法律体系的探讨

(一)建立公平、合理的低碳经济制度的核心———确立公民基础碳排放权的法理基础地位综观目前国际、国内的低碳经济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整体的法律基础还是相当脆弱的。除各国没有统一的交易法律法规和交易制度、规制之外,其最主要的问题是法理基础的薄弱。应当肯定,《京都议定书》的法理精神具有碳排放权的公平分配世界各国公民碳排放权的内容,是相对合理的一个具有国际法律地位的文本,但遗憾的是并未明确提出“公民的基础碳排放权”这一概念。而在实际上,由于涉及发达国家经济利益,一些对碳排放应当承担历史和现实责任的发达国家对这一议定书采取了不合作或者消极对待的态度。更为严重的是,在当今世界,作为低碳经济基础制度的碳交易制度和碳税制度的游戏规则制定权目前仍然掌握在碳排放累计额最为严重的欧美发达国家的手里。作为发展中国家代表的中国,在这个问题上绝不能随着发达国家的指挥棒转,唯一的出路就是尽快建立具有坚实法理基础的、普遍为世界各国接受的有关碳交易制度及碳税制度的法律法规体系,占领低碳经济制度设计这一全球性问题的法律和道德制高点,然后逐步规范国内的低碳经济制度,发展碳交易市场,在碳排放问题上取得更多的国际话语权。在战略上取得主动。

我们必须建立中国自己的碳交易制度的法理逻辑起点。这个逻辑起点就是碳排放权的公民属性。我们应当确认,碳排放权利也是一种公民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著名的美国《独立宣言》中也提出:“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同样不言而喻,这里所指的人权,首先是生存权和发展权。在现代社会,碳排放权也是一种重要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理所当然的应当是世界上全体公民一律平等。因此,从理论上讲,无论是一个以在中国荒山野岭种树为生的果农,还是一个每天居住美国好莱坞寒冬盛夏恒温的豪华别墅、乘坐大排量豪华汽车的富翁,其碳排放权的基础配额应当是平等的。严格地讲,真正平等的碳排放权交易,应当是全世界全体公民参与的碳排放权利的平等交易。这一基础性的法理要在国际上获得认同,首先必须在国内确认人的碳排放权生而平等这一基本法律原则,并以立法形式进行固定和规范。然后据此在国际上向发达国家的碳减排提出合理而公平的要求。须知,提倡人权,提倡人生而平等,正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世界一再向全世界推销的价值观,也是大多数国家法律的法理基础。以此为法理基础的低碳经济制度,才是公平的和具有坚实法理基础的。我国现有的关于碳排放同题内容的法律主要是2008年4月1日生效的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改后的节约能源法规定,节约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国家实施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发展战略。这样的立法精神是基本符合我国当前的发展阶段和国家利益的。但是,这一法律还基本没有涉及关于公民碳排放权利公平问题,对建它具有我国特色的碳交易制度。进而取得国际碳交易制度的法律、政策话语权意义不大。作为应对能源问题的基本法律《能源法》,还在立法过程中,拟提交国务院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内容中也还没有涉及公民基础碳排放权问题,在这个基础性法理问题上的内容缺失是令人遗憾的。

低碳经济的基础篇12

2.低碳经济学理论体系构建

根据经济学范式的要求,笔者认为,低碳经济学是基于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空间有限这一基本假定,针对温室气体排放空间配置过程中的经济现象和经济规律进行研究的经济学下面的一门学科分支。需要强调的是,这里的“配置”(Allo-cation)不是“配额”(Quota),前者是研究在不同的时间、空间条件下,在不同的利益主体之间如何配置的整个过程及其影响因素,是一个动态的、持续发展的综合性事件,后者强调的结果,是一个静态的概念。这里所指的温室气体除了通常所了解的CO2、CH4、N20等气体,随着自然科学的深入,还包括已经发现并证明的CO2、CH4、N20、HFCS、PF-CS、SF6等30余种气体,主要来源于经济社会中的5个方面:能源行业、工业工程和产品用途、农业、林地和其他土地利用、废弃物、其他领域和途径等,低碳经济学的研究也主要围绕这5个方面展开。(1)低碳经济学的基本假定低碳经济学承认经济学范式中的“理性人”和“资源稀缺”假设,在学科本质上归属于经济学。同时,低碳经济是在全球温室气体容量有限,温室效应对人类产生巨大威胁的情况下提出的。因此,“理性人”、“全球温室气体容量有限”共同构成了低碳经济学作为经济学范式下一门学科分支的假定前提。低碳经济强调经济发展不能以温室气体排放量上升为代价,追求经济发展与碳排放相对脱钩,解决这一问题主要靠经济手段,即运用“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解决全球经济发展与温室气体高排放之间的矛盾。所以,经济系统是低碳经济研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其终极目标是建立一个持续和高效的经济系统,以满足人类的生存发展需要。(2)低碳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低碳经济学是一门研究温室效应与人类社会发展之间的经济关系和经济规律的学科,即一切与温室效应有关的人类经济活动都是低碳经济的研究对象,低碳经济学的目的在于找到并运用其中的规律。在现实中,通过对大量低碳经济现象的观察,可以将其从4个维度抽象概括,即低碳经济成分、形态、模式以及秩序。低碳经济成分,凡是与低碳有关的各种经济活动,我们都可以称之为低碳经济成分,它是低碳经济中的最小元素,也是构成低碳经济的基本单元。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见到的各种低碳经济行为,如减少化石能源使用、增加可再生资源利用率、植树造林等具体行为都是低碳经济的一种成分。低碳经济形态,是指低碳经济各种成分的总和,是各种低碳经济现象的总和。潘家华、庄贵阳[14]、付加锋[15]等学者的研究,就是从低碳经济现象的总和出发,将低碳经济视为一种经济形态,并分析其具有的特征。低碳经济发展模式,指低碳经济的发展过程及其最终形成的结果,它是在一定地区、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独具特色的低碳经济发展路子,包括在这一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制形式、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思路、分配方式等。低碳经济秩序,代表着国际社会一种新的规则的形成,温室气体问题导致气候成本与收益在不同群体和个体之间的重新分配。秩序是低碳经济内在运营的要求,这一秩序的形成不仅将重塑全球产业结构的形态和布局,而且将决定各国在未来国际分工中的地位。(3)低碳经济学的核心问题低碳经济学的核心问题是配置问题,即通过对温室气体(目前主要是二氧化碳)排放空间的配置,实现经济高增长和低排放的目标。基于温室气体排放空间的配置,国际社会形成了以下共识:低碳经济发展与经济持续增长、消费水平提高高度兼容,人类社会的一切活动都必须在自然系统最大可排放温室气体这个客观尺度的刚性约束下展开。削减温室气体排放量,遏制全球气候暖化是世界各国共同承担的责任。通过对温室气体排放空间的合理配置,降低经济发展对生态系统碳循环的影响,维持生物圈的碳平衡,实现以碳生产力为核心的碳中性经济,即经济发展人为排放的温室气体与通过人为措施吸收的温室气体实现动态均衡。低碳经济要求人类改变传统的经济发展方式,发展基于化石能源高效清洁利用、开发可再生能源基础之上的低碳经济社会。(4)低碳经济学的理论基础和分析工具低碳经济学的理论基础和分析工具主要来自于经济学以及环境经济学、生态经济学、能源经济学等相关学科。目前,已经提出的低碳经济学的理论基础包括市场失灵理论、产权理论和政府管制理论,[16]经济周期理论、[17]生态足迹理论、“脱钩”理论、环境库兹涅茨曲线(EKC)、“城市矿山”理论[18]等;研究方法上包括情景分析法、灰色关联度方法、简均分解法(SampleAverageDivision,SAD)、自适应权重分解法(AdaptiveWeightingDivsion—AWD)、Topio脱钩指标、对数平均权重分解法(LogarithmicMeanWeightDivisionIndexMethod,LMDI)、Kaya恒等式、数据包络分析(DEA)技术、投入产出结构分解方法、IPAT方程理论等;模型分析工具则形成了以能源所开发的IPAC系统为核心的能源经济模型(IPAC-SGM),排放模型(IPAC-emission),能源技术模型(IPAC-AIM),中国科学院引入的经济分析和预测模型REMIPolicyInsight,以及CGE模型、MARKAL-MACRO模型,STIRPAT模型等等。随着低碳经济研究的深入,低碳经济学的理论和分析工具将进一步发展并完善。

3.低碳经济学与其他相关学科的区别与联系

作为经济学范式下的一个新兴理论分支,低碳经济学与环境经济学、生态经济学、能源经济学之间既有联系也有区别。这4门学科都是自工业文明以来人类在对经济行为与自然关系不断反思过程的背景下形成的,通过设定理性人选择、资源稀缺两大假设,研究人和环境之间的各种关系,从而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从不同之处来看,环境经济学是研究经济发展同环境的相互关系和变化规律的科学;生态经济学是研究经济活动与自然生态的关系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能源经济学是研究能源开发利用的经济规律以及能源与国民经济发展关系的科学;低碳经济则是近10年出现的概念,针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低碳经济学是研究温室效应与人类社会发展之间的经济关系和经济规律的交叉学科。同时,低碳经济学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吸收了大量其他3门学科的理论和研究方法,如环境经济学中的外部性理论、产权交易理论、公共选择理论,生态经济学的生态价值、生态均衡理论等,能源经济学中的能源替代与转换、能源利用技术等。低碳经济学与其他3门学科在基本假定、研究对象、研究方向上有本质不同,具体区别见表1。

二、中国低碳经济研究的目标和重点任务

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和国际金融危机,“低碳经济”成为越来越多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选之路。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在全球低碳经济发展中取得了技术领先并掌握了一定主导权。中国的特殊国情决定了发达国家的低碳发展道路并不适合中国:能源结构上,中国一次能源消费中煤炭占60%以上,这一局面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不会根本转变,在降低单位能源碳排放强度上中国面临比其他国家更大的困难;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上,中国是处于工业化初期的发展中国家,工业呈现加速发展,能源消费和碳排放必然还会持续增长;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上,中国居世界前列,受不平等国际贸易规则以及“锁定效应”影响,中国总量减排的压力依然很大。因此,如何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低碳经济发展道路是中国低碳经济研究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1.中国低碳经济研究目标

国际层面,为中国经济争取更多的发展空间。如何让中国争取到更多机会参与国际气候制度体系的建立,如何为中国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争取应有的发展权和必要的排放空间,是国内低碳经济研究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对减排问题,探讨是否参加减排或者什么时候以何种方式参加减排,研究减排的真实成本和社会经济风险,提出明确符合国家利益的减排指标和目标。国内层面,提供低碳经济发展战略和路径选择。从全国层面统筹考虑低碳经济的发展战略问题,通过各种情景分析评价中国对低碳经济发展的适应性,明确低碳经济发展战略定位和优先领域,为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制定和应对各种低碳经济问题提供决策依据;立足于国内低碳经济发展中各主体方的利益诉求,解释低碳经济发展推进过程中利益激励和约束的可能性,提出低碳经济发展中的利益分配均衡对策,诱发低碳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从利益机制的有效运作上确保低碳经济的健康发展。行业和区域层面,提供低碳发展技术路线和发展模式选择。全面分析和评价各种低碳经济政策、发展方案对我国各行业和区域的经济影响,提供行业或区域的低碳发展能力建设与决策支持系统,探索不同背景的低碳发展模式及选择。

低碳经济的基础篇13

1.1.2可操作性基础。可操作性可将评价指标运用于实际的环境保护工作中,指标含义的明确性和计算方式的可操作性能够指导和监督具体工作的实施。

1.1.3动态与稳定相结合基础。发展低碳经济是动态过程,指标设置应随着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内容也随之调整和细化。从另一方面来说,为了掌握低碳经济发展的各种数据并推测其未来的发展方向,评价指标体系的内容不能一直处于动态状态下,在一定时期内必须保证相对稳定。动态与稳定相结合的基础,既能了解低碳经济发展的目前情况,又能推测其动态变化的走向。

1.1.4政策性原则。要将国内的具体情况结合国外形势,建立适用于我国国情的环境保护综合评价体系。因此,设计中不仅要考虑国家的相关政策,也要考虑相关国际公约。设计出与我国的产业发展及环境保护要求相适应,以及与国内外低碳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环境评价指标。

1.2环保指标评价的完善

环境保护作为低碳经济发展的核心内容,其开展的情况对低碳经济的发展有重要影响。环保的评价指标主要是用来衡量人们生产生活是否达到低碳的要求,及是否实现保护环境的目标,其内容涵盖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环保投入、治污力度和减排效果等。主要的环保评价指标有:工业废水达标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率;污染物排放削减率;空气污染降低率;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占GDP比重。其范围涵盖经济、科技、资源、社会、环境等多领域,使各种角度、各种层次都受到环保评价指标体系的约束,使我国环境保护得到全方位的开展。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