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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居民法律意识实用13篇

提高居民法律意识
提高居民法律意识篇1

新疆南疆地区通常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天山以南,昆仑山系以北的区域,包括巴音郭榜蒙古自治州、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和喀什地区,即所谓“南疆五地州”,是一个维吾尔、汉、蒙、塔吉克、柯尔克孜等多民族聚居的地区。由于特殊的历史与社会环境,经济社会发展较为落后,“三股势力”、“暴恐活动”等负面影响因素严重,南疆地区的稳定和发展,已经引起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

由于南疆地区特殊的人口构成以及宗教文化传统,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参差不齐。为了能够了解南疆地区居民的法律意识状况,我们在2014-2015年做了一份关于南疆地区居民法律意识的问卷调查,对南疆地区不同民族、不同职业以及不同年龄段、不同学历的居民进行了调查。

一、 南疆地区居民法律意识的突出特点

(一)居民法律意识总体水平偏低

调查发现,南疆地区居民法律意识总体偏低,主要表现在法律知识有限,法律行动能力不够,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欠缺,守法意识不高,部分群体甚至出现了法律信任危机问题。

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70%的居民表示要利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这表明大多数人能做出正确的价值判断,但在进一步的考察如何应用法律程序保护自己时,回答正确的不到30%。由此可以看出居民的法律行动力不够,用法意愿还缺乏实践能力,影响法律意识的提高。

关于“对我国法律公平性的看法”的调查,选择“法律对所有人是平等的”仅占总选项的27%,另有28.2%的居民甚至认为“法律很不公平”,居民对法律信任度偏低,进而影响到他们对法律的遵守。

(二)城乡居民法律意识水平有差距,农民法律意识问题尤为严重

1.农民群体多以道德和传统文化为准绳,对法律的信任和用法习惯偏低:从调查结果看南疆地区的农民法律意识亟待提高。在广大农民群体中,礼俗、习俗、宗法族规等成了重要的社会控制手段,人们对礼俗、习惯的推崇超过了对法律的重视。在被调查的农民中,“私了”是农民遇到法律问题的一种普遍现象。在发生纠纷时,由于农民对法律知识的匮乏,以及对“司法”的陌生甚至是“恐惧”,通常“不愿”或“不敢”用法律,而首先想到通过关系或是民间权威来解决问题。

2.城市居民的法律意识相对较高,但对法律的信仰潜伏着危机:调查结果显示,城市居民对法律的了解相对较多,维权意识较强。但对法律的信任却较低,主要是因为我国司法活动、执法机关执法不够透明,他们通过各种途径,看到现实生活中大量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导致司法机关的活动大打折扣,由于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等现象普遍存在,从而对司法失去信心。在我们的调查中,当问到认为我国目前法律与权力的关系是什么?有76.7%的城市居民认为在现实生活中权力大于法律。有26.7%的城市居民认为有时权大有时法大。很明显的反映了城市居民对司法机关工作的不信任。

3.民族习惯、宗教教义等对居民法律意识的影响尤为强烈:南疆地区是一个较复杂的环境,以维吾尔族为主同时又有着汉族以及其他少数民族,兵团的存在也是一个特殊的成分。随着经济的发展这里又汇集了来自五湖四海的人,人们的法律意识参差不齐。各民族传统习惯以及宗教教义对南疆地区乃至整个新疆都产生了影响,尤其是极端宗教和泛突厥主义对新疆安全与稳定的威胁,对居民法律意识也有极大影响。

在南疆地区居住的少数民族法律意识相对较低,这与其文化背景有着特殊关系。有42.5%的维吾尔族居民表示当法律与传统文化相冲突时选择遵守传统文化。回族居民有36%的居民选择遵守传统文化,其他民族包括(哈、蒙、柯尔克孜)等有40%的居民表示遵守传统文化。

二、影响南疆地区居民法律意识提高的原因分析

(一)以农为主的经济结构,熟人社会的特点,使人们更倾向于利用人际关系而非法律解决问题

南疆地区的地理环境制约了其经济的发展,总体以农为主的产业结构,很多地区甚至还停留在小农经济时代,商品经济不发达,不利于居民法律意识的提高。

与经济水平发展相应,南疆地区特别是其农村地区,基本还保留着熟人社会的生活方式。所谓“熟人社会”,按照费孝通先生提出的概念,即人与人之间有着一种私人关系,人与人通过这种关系联系起来,构成一张张关系网。熟人社会它弱化了“法制”的功能,“熟人”的“情感”代替了法律的威严,很容易使得社会正义和公平的天平在熟人的“情”中发生倾斜。熟人社会的特点,人们更倾向于利用人际关系来解决问题,而并非采用法律手段,在一定程度上来说熟人社会降低了诉讼率,但在此同时也严重影响着居民法律意识的提高。

(二)传统文化与宗教对法律意识的冲击

南疆民族地区有着强烈的“人治”高于“法治”的传统,至今仍广有影响,积淀到社会大众的意识结构中,在方方面面影响着社会生活,表现为较强烈的“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等现象,遇到问题以后习惯找“权威”来协调,并不严格依法办理。

传统文化中还有对簿公堂是有损于名誉的观念。民众在遇到问题首先想到的是民间习惯,不在极其严重的情况下会尽量避免对簿公堂。

南疆地区居住着很多少数民族,信仰伊斯兰教,在信教群众中间,宗教教义的影响非常大,甚至超过法律,这就严重的影响了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法律意识的提高。

(三)司法、执法腐败及法治改革的滞后,影响到人们对法律的信任

南疆地区正处于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程中,进入司法程序的各种冲突显著增加,在司法实践中,司法腐败、司法不公的情况仍有出现,社会负面影响往往通过各种途径被放大,司法本身具备的长耗时、较低效率以及聘请律师带来的费用负担,给民族地区群众带来障碍。同样在执法过程中,违法行政的情形也影响到居民对法律的信任。

(四)法治教育滞后,居民权利意识淡薄

政府在南疆地区进行了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但总体效果并不尽如人意。客观上自然经济、民间习惯和宗教教义的社会存在形式,导致与之联系的权利自由平等等观念无法正常发育和成长,民众在受到不法侵害时不知用法律来维权。

(五)地理原因,造成信息流通不畅,特别是法制信息的闭塞

交通闭塞造成信息流通不畅,特别是法治信息的闭塞。新颁布的法律常常在经过一段时间后才能在南疆地区付诸实施。在南疆地区普法仅仅是公检法及相关政府部门来进行。宣传时间短,活动形式单调,仅仅是单一的发传单、挂横幅。

三、提高南疆地区居民法律意识的若干建议

(一)加快经济转型发展,提高人民的现代化意识,弱化“熟人关系网”带来的负面影响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南疆地区居民法律意识的提高,从根本上来说要改变小农经济模式,加快向商品经济转型,这有助于居民建立现代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陌生人社会”逐步形成,可以避免“熟人”的“情感”代替法律的威严,社会正义和公平的天平在熟人的“情”中发生倾斜。

(二)寻找传统文化与法律的契合点,弱化传统文化负面的影响

作为一种历史文化力量,传统具有深厚的社会基础,存在于普通民众的意识、心理、习惯、行为方式及生活过程中。法律文化传统则是从过去沿袭传承,到今天还在发挥作用的一种精神,他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社会主体的法律实践和法律行为。传统的文化以及道德对于维护社会的安定起到一定的作用,但也不能排除它与法律相冲突的负面影响。传统文化以及道德不可能灭失。法律也会长时间的存在并发挥着重要作用,所以如何在现实中很好的利用这两种调节方式以达到最好的效果。

(三)提高执法者的素质,加快司法改革进程

提高执法者的素质,杜绝执法者在执法中徇私枉法。违法执法滥用执法权力现象,这现象对民众正确树立法律意识有极大的危害。要解决滥用司法权的问题,首先是社会监督方面,除了自身的监督外,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力量和作用,包括媒体 个人的检举以及传统的国家权力部门的监督。司法机关应该转变工作作风以及缩短班案的时间,这样就需要司法机关自身建立起一套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同时还要向社会公布其内部常务,接受社会对其内部监督。

(四)加强普法的针对性和持续性,加快法律文化建设

法律意识不可能自发形成,而必须有意识地进行培养,这就要求国家进行普法,普法教育要深入基层,形式多样、紧贴群众生活,避免走形式。

要扩大普法的主体。普法宣传是一种范围极广 影响深远的法制宣传活动,普法不仅仅是公检法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责任。我们每一个懂得法律知识的公民都应该树立普法意识,普法宣传不能限制在法制宣传月,要适当的延长时间。宣传活动形式也应丰富多彩,不能仅仅是单一的发传单、挂横幅,只有让民众积极参与进来,才能够提高民众的法律意识,才能有助于实现依法治国,才能潜移默化的使法律成为我们的一种习惯、一种思维、一种信仰。在南疆地区由于辖区面积太广,进行大规模的普法宣传活动不容易实现,应该在人口密集区设立宣传点 ,由点到线再到面这样能提高宣传的效率。

法是文化,个体法律意识的提高有赖于整个社会法律氛围的增强,在一个整体不守法的社会,守法者反而会成为异类,成为弱势,久而久之会形成一种“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法治社会的实现会愈加困难。

(五)加快南疆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多形式畅通法制信息渠道

加强南疆基础设施建设,使偏远地区居民更多地与外界交流融合,才能有助于其向现代社会转型。法制信息传播渠道应更多更流畅,使南疆地区居民更容易接受最新的法律、法规。

参考文献:

[1]张金鹏.多民族地区社区居民法律意识的现状研究.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1).

提高居民法律意识篇2

关键词:法律意识 居民 法治

 

一、调查基本情况介绍

 

(一)、调查背景。

1、调查时间:2011年8月

2、调查范围:**市明秀路和望州路一带居民区

3、调查对象:**市明秀路和望州路一带的居民、居委会和单位负责人、单位职工、个体工商户、法律工作者等。

4、调查方式:本次调查问卷采访调查为主,并加以必要的文献查找。

 

(二)、调查的目的与意义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经是我国正式确认的治国基本方略和长远发展目标,他不但是全中国人民的理想和意志,而且已经转化为深刻变革的社会实践。西南的经济不断发展壮大,而且**处在我国改革开放和与东南亚接轨的国际前沿,**作为一个首府城市,更为世人瞩目。**市民整体素质的提高和法律意识的现代化无疑是国际化都市概念的内涵指标中的的最为基础的一项。事实上很难设想,一个法律意识水准不高的民族会建成一个良好的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同时,由于意识形态的相对独立性和它在社会变革中经常表现出来的滞后性,加之我国又有封建社会影响深久的特点,从而使得我们对全民族法律意识培养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更应当有清醒足够的认识。全面普及法制意识一直是法制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是具有内在驱动性的重要一环。在普法过程中国,我们还必须充分注意到存在的问题,究其原因,摸清底数,才能制定出一套符合实际、确有成效的普法规划、措施和方法。

本次调查立足于明秀路与望州路居民对法律的认识和了解这一状况,通过问卷采访和查找文献的方式获取数据资料,分析居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及成因,为社会进行法律宣传和推广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建议,为普法活动取得最佳效果提供更好的帮助。

 

二、调查内容

(一)、调查方案

1、确定课题:你所在地区居民法律意识变化状况调查研究

2、设计调查方法:问卷调查法、文献法

3、收集资料

(1)、实地发放问卷采访调查收集资料

首先设计问卷。问卷内容包括基本信息问卷和主体问卷,其中基本信息问卷主要是为了获取调查对象的年龄、职业和学历这三个基本信息,主题问卷主要是为了获取调查对象对法律的了解和变化情况以及对今后普法宣传活动的期望。问卷具体内容见附件1:调查问卷样卷。

本次调查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通过在调查范围内随机地点对过路的行人、商店员工、个体工商户等路人随机派发调查问卷进行采访调查。本次派发问卷80份,收回67份,有效问卷51份。

(2)、通过查找网络和图书文献收集资料

通过查找网络、图书文献等相关资料,了解不同地区居民法制意识的情况,以及近年来国家实施普法的方式和成效,经横向比较,分析本次调查区域的居民尚存在的问题,为相关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决策提出有效的建议。

(二)、调查所得数据整理

将收集到的问卷进行检查,剔除无效问卷后,将能做为本次调查数据采集对象的有效问卷进行编号,将数据录入计算机,并做出统计,用统计图的形式直观地表达出来。

 

三、调查分析

 

(一)、居民法律意识现状分析

通过分析采集到的数据,对该地区的现状有了一定的认识与评价,该地区居民法律意识现状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表现出来。

1、大多数居民对法律认知的状况有了明显改善。

据收集到的数据表明,该地区居民法律意识水平状况有所改善。在回答“近年来,您是否觉得自己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较以往有所提高”这个问题时,大多数人回答“有所提高”,占71%;回答“和以往一样,几乎没什么变化”的占22%;回答“不清楚,没有注意到”的占7%。

2、大多数居民法律意识薄弱。

虽说与以前相比,我国居民法律意识有所增强,但整体而言仍然是薄弱的。在抽样调查中,设问“在平日的生活是否注意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回答“没有”的占10%,回答“经常”的占37%,而53%的人回答了“很少”。相当一部分居民在平日里不习惯主动接触法律。在调查“平时您会主动接触或了解法律吗”的问题中,回答经常关注法律动态的占35%,回答完全不会的占6%,回答有需要时才去了解的占59%。

3、大多数居民运用法律的能力有待提升。

在回答“如果您所在单位不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作为一名劳动者,你会怎么处理”的问题时,68%的居民回答了“与单位协商要求补签书面劳动合同”,16%的居民回答了“习以为常,不了了之”,同样有16%的居民回答了“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该情况,要求纠正单位的违法情况”。又有,在回答“作为居民,如果您认为居委会的决定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您会怎么处理”的问题时,72%的居民选择与居委会协商,18%的居民则回答既然别人无意见自己也无意见,只有10%的居民选择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决定。由此可见,在遇到纠纷问题时,居民很少利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居民对法律知识获取途径比较单一。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现代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国家普法力度的增强,法律知识传播的途径越来越多,传播的范围越来越宽,相应的居民可以借助多种方式快速便捷地获取相关的法律知识。但是在我们的调查当中发现,居民了解法律知识的途径比较单一化。从“平日您一般是通过哪些途径了解法律的”这一问题的有效回答问卷中,我们可以了解到,通过广播的方式获取法律信息的有18%、通过自己看报刊获取法律知识的有55%、通过书籍的有31%、通过网络的有35%,通过宣传画册的有22%,然而通过电视这种方式的占了84%。从这个数据可以看出,电视、报纸已经对居民了解法律起着主要作用,居民通过看电视、报纸能够迅速获知国家的法律动态。但是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当地居民了解法律的途径呈现出单一化。居民获取法律知识途径狭窄也在潜移默化当中影响居民法律意识水平的提高。

您所在的社区或单位,是否举行有关法制的教育或宣传活动?

 

(二)、居民法律意识成因分析

1、居民对法律的信仰程度

美国著名的法学家伯尔曼教授在三十年前从“信仰”这以更高的理念层面上讲到了法律意识对于法律的极其重要性,他认为“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为僵死的教条”,因此“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在“您觉得法律能维护你的切身利益吗?”这个问题中,回答能并对法律有信心的只占51%,27%的居民觉得现在不能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制度会逐渐完善,但是有22%的居民觉得不能并且他们认为法律越来越成为有钱有权人的代表。由此可见,目前的法律不是万能的,仍存在严重的缺陷,国家在法律的建设上还需下狠功夫。

2、受文化教育程度

   一般来说,不同受文化教育程度的居民法律意识水平有差别。根据调查结果显示,学历为“初中或以下”表示平日经常注意运用法律手段维权的占比例大概为22%,学历为“高中或中专”的占比例大概为31%,学历为“大专”的占比例大概为43%,学历为“本科或以上”的占比例大概为62%。由此可见,公民受教育水平与其法律意识的强弱存在正比关系。

3、法律经济成本

提高居民法律意识篇3

例如制定各项制度、社区老年活动室开放管理、小区自治管理模式、涉及到社区居民利益的重大事情、举行较大规模的活动等等,都是由居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的。这种做法,增加了居委会工作的透明度,可以广泛地听取居民的意见,有效地提高了居民参与社区活动的积极性。为了把工作做好,我们按照区统一要求,成立了“社区服务站”、“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委员会”、“社区调解委员会”等多个工作组织,并吸纳居民中的积极分子参加。我们严格规范居委会及各下属委员会的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建立和完善民主选举制度,确保社区管理的民主化和自治化

民主选举是社区自治的必要条件,年是我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之年,为了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社区居委会做了大量的宣传普法工作,换届选举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依法进行。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民主直选产生的居委会干部有着相对广泛和扎实的群众基础与社会基础,在社区群众中有着较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为社区民主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实行民主决策,依法治理,全面提高社区管理的民主化、法制化

民主决策是社区民主自治的核心,社区内如遇到重大问题,必须由社区成员民主讨论研究决定,这充分体观了社区民主自治的本质要求。并且经居民代表大会研究,制定了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和社区议事监事会的会议原则,明确议事主体、例会时间、议事内容和原则,以及议题产生、表决方式和保证措施等条款,保证民主决策有章可循,有案可查。充分发挥“党建议事会”和“社区议事园”的作用,针对群众反响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党员议事会、社区议事园是同商共议社区事务的有效形式,有利于形成同住社区,共建家园的良好氛围,能增强居民的主人翁意识,能凝聚人心民心。这种民主协商的工作方式,得到了居民群众的积极响应,如“如何进一步美化家园、和谐邻里关系”、“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我们党员应该做什么”、“探索小区自治管理新模式——小区的安全自治”、为小区门卫上岗而召开民主竞聘会、43里2号的小区出新、小区车棚的封闭、小区汽车按车位有序停放及小区占道经营摊点的整治工作、“如何加强小区内安全管理”、“乐业村餐饮影响居民生活下水道不畅”、“小区内停车棚的管理”、“小区的花园如何利用好”、省级机关幼儿园食堂改造与新泉里小区居民发生矛盾、凤凰立体车库的建造与居民之间的矛盾、乐业村3号院内的摊点整治等问题的民主议事和讨论,都真正体现了老百姓自己的意愿,得到广大居民的支持和拥护。目前小区自治管理运行正常,小区内汽车停放有序、摊点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和管理,43里出新后面貌一新。老百姓都说通过党建议事会、社区议事园议老百姓自己的问题,能真正解决老百姓自己的问题,得到了社区居民的广泛称赞。

四、建立和完善民主监督制度,推动社区管理民主化、公开化、透明化

民主监督是社区自治的有力保证,为了进一步落实社区民主监督制度,使社区各项工作都处于社区监委会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我们的做法是:1、坚持落实社区评议会制度,根据社区实际工作情况,由社区主任定期向社区监委会和群众代表报告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认真听取意见,接受评议和审查。2、坚持实行“居务公开,制度公开,财务公开”的三公开原则,进一步调动群众参与社区管理的积极性,特别是财务公开,做到帐目清楚,用途明确,手续完备。3、坚持定期,定事,及时公示的原则,比如社区的财务报表每月都在社区公示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和咨询,对申请低保人员的家庭情况,对第二胎生育情况等群众关心的事情,都做到随办随公示,让群众心里清楚,并接受群众的监督与评议。

为了进一步做好和促进社区工作,我们在社区设立代表常任制,让常任代表参加社区各项事情的讨论,对社区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管理。社区还定期组织群众对社区工作人员和党员进行监督和评议,使社区整体工作都处于社区监委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

通过这一系列监督措施的实施,使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都得到了充分的落实,群众对关系到自己切身利益的大事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对社区工作也放心了,并且从总体上也提高了社区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水平。

五、强化教育,实现社区法制宣传教育规范化

(一)营造普法气氛,搭建法制宣传工作平台

成立了一支由维世德律师事务所、苏豪律师事务所、星之辰律师事务所、天诚法律服务所的律师们,以及社区退休律师、退休法官等参加的法律学堂讲师队伍,坚持为社区法律学堂讲课,完善了法律学堂教学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规范了法律学堂教师职责,成立了法律学堂领导小组,制定了法律学堂年度教学计划和课程安排,做到有组织、有落实、有记录。

(二)贴近居民需要,强化法制教育力度

为推动法制宣传进一步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我们不断强化法制教育的力度,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活动,提高了社区居民的整体法律素质。我们采用多种方式,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对于提高居民的法治意识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这方面,我们一是充分发挥宣传栏、黑板报、小喇叭的宣传阵地作用。在宣传栏里,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表扬好人好事,劝诫不良言行,宣传治安防范措施等。我们还通过社区低保人员,每晚用小喇叭提醒居民增强防范意识。二是举办法律知识讲座,聘请法院、公证处以及社区内法律工作人士,为居民宣讲法律知识。今年以来,我们先后举办多次法律法规等讲座,宣讲了新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禁毒法、物权法、劳动法、合同法、食品安全法、食品监督法、预防青少年犯罪、老年人维权等,通过学习增强了居民用法律维护自己权益的意识,也增强了思想道德方面的教育,居民参加人数达到300多名,收到了较好的效果。讲师每次授课后还一一解答居民提出的各种问题。在第四届居委会换届选举即将开始之前,星之辰律师事务所的蒋律师为社区居民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内容,提高了社区居民对换届选举的知晓率,同时为确保社区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打下了基础。

法律学堂自开办以来,接待居民的法律咨询40多起,80余人次。主要涉及家庭矛盾、房产的纠纷、遗产分割、邻里及公共矛盾等法律问题。通过5年来的教学,影响社区和谐,社区平安的不稳定因素明显减少了,并出现可喜的和谐局面:邻里关系、夫妻关系、社会风尚都明显好转,各类矛盾的调解工作顺利展开。

(三)丰富学习内涵,提升居民法律素质

为了使普法、依法治理的理念渗透到每个居民的思想意识中,营造浓厚的社区法制宣传氛围,切实形成法制教育宣传与服务为一体的法律服务体系,我们努力把社区法律学堂的教学形式办广、办深、办活。办广:即通过板报、橱窗、横幅和展板等宣传阵地,及时向广大居民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例等;办深:即通过学堂讲座、案例教学、知识竞赛、提供法律书籍和开办学习园地使居民直接受到教育,使其法律、法规意识明显得到增强;办活:即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活动,如暑期组织青少年成立红领巾普法小分队、利用社区广场进行法律咨询、举办法制文化演出等寓教于乐的方式让居民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

1、提供多媒体教学环境。社区专门辟出约60平方米的综合电教室作为法律学堂教学基地,并配有投影仪、电视机、VCD、音响、电脑和打印机等设备,为开展社区法制教育、提供法律援助创造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2、提供相关的法律读物。在社区图书阅览室还专门增设了“法制宣传图书角”,为居民提供了相关的法律书籍、法制报刊杂志和法制宣传资料百余本,供社区居民借阅学习。每季度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和党总支成员进行普法学习,并结合实际情况重点学习了《物权法》、《劳动合同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并对社区工作者进行了《劳动合同法》知识考试,通过学习和考试,提高了社区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同时也加强了社区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依法执政的法制观念。

3、提供社区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站是全省首家以法律志愿者和地区法制协会为依托的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站,由长年奋战法律服务第一线的律师及社区各法律人才组成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充分利用社会法律教育资源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站每周一、三、五有法律援助志愿者为地区的单位和困难群体无偿地提供法律咨询和授课服务,为社区居民解答法律咨询达650人次,法律课堂60堂,接待来访700人次,共接待法律援助申请17件,受理调解纠纷106起。该站主要以普法和法律援助为目的,使社区的居民了解法律,学习法律、运用法律,特别是家庭困难的群众,法律援助站更是服务周到,只要特困人群进行办理诉讼或非诉讼的法律援助,该站都热情周到,积极服务,同时和社区的人民调解工作一起,在调解中跟进服务,能调解处理的,尽量不走诉讼渠道,时刻把困难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有问题直接就近咨询和解答,做到小问题不出社区,中等问题不出街道、大问题向区法律援助中心救助,尽最大可能使百姓疑惑而来、满意而去。

5月上旬我们针对社区57户低保户、低保边缘户,残疾人进行上门登记,并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通过宣传提高了居民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结合学雷锋日活动,在山西路广场举办广场义务法律咨询,由维世德律师事务所、苏豪律师事务所的十多名律师为居民免费提供有关家庭矛盾、房产的纠纷、遗产分割等法律咨询。法律咨询200多人,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000多份,通过宣传,在居民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为配合文明城市创建,社区在小区举办了“市级机关创文明城市十进社区服务活动”,由市法院的9名法官为居民提供了立案、刑事、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审判监督、执行等方面的法律服务,活动中共接待了近50多名居民关于家庭矛盾、房产的纠纷、遗产分割、邻里及公共矛盾,发放宣传单200多份。此次活动开展不但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也使文明和谐社区的创建理念更加深入民心。由于长年坚持法制宣传,居民法律意识普遍得到提高,使居民真正养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严格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

(四)维护社区稳定,促进长治久安

社区综治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创安工作,每月由社区民警、党员、积极分子参加例会,分析本月社区治安情况,部署下月的工作计划。居委会成员人人参与,经常到居民家中了解情况,加班加点,从不把问题留到明天,都是当天工作,当天做完。现已组建了一支由党员、积极分子、低保人员参加的志愿者义务巡逻队伍,人数达40余人。每到重大节日、敏感时期,社区主任及社工亲自带队、组织巡逻。根据社区住户多、封闭小区少的特点,我们划分片区抓好治安志愿者巡逻,保证每片都有我们的志愿者队员。在社区保安、志愿者和积极分子的共同努力下,社区治安状况有了明显好转。

提高居民法律意识篇4

今年我42岁,过去在企业做人事管理工作,法律大专毕业,由于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因此在工作中我能发挥自己所长,以理服人,摆事实讲道理,作好法律宣传工作,通过自己的努力使居民掌握更多的法律常识,提高法律意识。虽然做居委会工作只有三年,但在这三年里我自觉加强法律知识学习,热心为居民办事,为居民解决实际困难,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使我的工作方法和实际能力得到居民的认可。

下面我把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向领导和同志们简要汇报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发挥居委会自治作用,组织居民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

由于我们所在的社区农居混居,又是商品房开发区,邻里关系较淡薄,经常引发居民间矛盾,有的还大打出手。为了扭转这种局面,我们首先从法制宣传作起,在社区内营造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通过宣传橱窗、板报、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把法律传递到每家每户,同时开展丰富多彩的知识讲座,请管片民警用以案说法的形式给居民上法制课,使居民从了解法律到懂得法律,从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到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另外,还通过举办消夏晚会吸收居民参与到法制宣传队伍中来,自编自演法制题材文艺节目,使居民在自娱自乐中受到法制教育。我们还利用与学校联欢的时机,把法制教育融入到道德教育之中,用一曲“感恩的心”通过手语表演形式,教育学生从小树立感恩的意识和正确的道德观,居民的表演不仅获得师生的热烈掌声,而且还得到校方领导和广大师生的高度赞扬。

二、务实敬业,扎实工作,积极为居民办实事

几年来,我一边自学法律知识,一边把所学的法律知识用于解决小区居民之间发生的矛盾和纠纷。通过我的言传身教,我社区干部的法律素质不仅有了明显提高,而且掌握了依法解决邻里之间的矛盾和纠纷的本领,并且还避免了多次居民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例如,小区居民反映相邻单位院内要架设一通发射站,对此居民认为发射站的辐射将对居民的身体健康带来一定的影响,于是,小区居民纷纷找到居委会要求解决此问题,并声称如不解决要到区政府讨个说法。得知这一情况后,我及时带领社区干部走家串户,在耐心的作广大居民的思想工作的同时,对居民进行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并要求他们要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终于使他们的情绪稳定了下来。随后,我们以社区的名义,向区环保局、市环保局咨询,与市环保辐射监测中心取得联系,把社区发生的情况反映上去,市环保辐射监测中心表示,在发射站开通后一定及时给予测试鉴定。就在发射站开通的当天,我们便通知了市环保辐射监测中心,该中心人员及时赶到我社区的居民家中进行了实地测试。当居民看到测试结果没有超标并符合国家标准时,心病解决了,对社区干部非常感谢。然而,就在我们还没来得及走访居民的时候,又有几户居民针对已经公布于众的检测报告产生了怀疑,他们气冲冲找到我说:“他们的鉴定准确吗?他们都是一起的,甭蒙我们。发射站必须拆除,你要是帮我们把他拆除,我们送你锦旗,你要是作不到,我们找人砸了它!”这一突然反复的状况,当时让我很不理解。尽管这次只有几户,但工作如果不彻底,结果很难预料。于是,我对他们说:“你们怀疑监测结果有情可愿,但任何人的行为都不能违背法律,都要依法办事,维护合法权利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果你们要是把那个投资几十万的发射站砸了,你们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辐射监测中心也是按照法律程序在办事的,如果你们不相信,现在你们就可以打电话咨询。”

在征求了几户居民的意见后,我让他们亲自拨通了检测中心的电话。当他们听到检测中心工作人员的解释与我的解释相同时,他们不好意思的对我说:“还是您说的对,我们明白了。”由于我们在工作中注重坚持以理服人,正确引导居民依法维权、依法办事,几年来,我小区的社会环境一直很稳定,为此,我们的工作不仅得到了居民的认可,而且也得到了上级领导的称赞。

三、积极进取,不断创新,努力开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

事实表明,法制宣传教育既是化解矛盾纠纷的调节器,又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稳压器。但是,几年来的实践证明,法制宣传教育决不是人们想象的那种简单的说教,这项工作涉及到人与社会的方方面面,既需要付出心血,又要强烈的责任感。为此,我们结合小区居住人群的特点和实际,通过举办“学生模拟调解纠纷”等多种形式的普法实践活动,让居民与青少年共同参与,使青少年受到法制教育的同时,也启发了居民,增强了广大居民的法律意识。如,在活动中有两个居民扮演因为楼道乱堆乱放引发邻里纠纷演员,找到社区解决问题,三名学生扮演调解接待员,他们按照调解程序逐一进行,申请、调解调查、双方申辩、最后在调解接待员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握手言和。由于居民与学生配合默契、表演逼真,使在场的领导和居民深受教育,赢得居民的好评。此次活动曾在日报上予以报道,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超级秘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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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升居民群众的法律素质

近年来,社区大力加强法制建设,不断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着力营造学法用法守法氛围,社区居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素质进一步提升。一是加强法制宣传阵地的建设。依托社区事务工作站设立了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接待联络点,并开设妇女维权、法律宣传、价格法规等法律宣传角,让法律服务走进社区、贴近百姓,使社区居民在有法律服务需求时能及时、就近得到帮助。每月最后一个星期的星期六定期组织法律志愿者和法律专业人员进入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法制教育、民事调解、安置帮教等工作;以社区法制学校为基地,聘请专业法律工作者担任普法宣讲员,每二个月为社区居民上一堂法制教育课,讲解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法律常识、禁毒知识等,为居民群众提供了学习法律的场所;聘请上海《新老娘舅》柏万青为社区人民调解特别法律顾问,提高了社区调解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在社区图书室设立法律之窗,有近xx0册的法律书籍和10份报刊杂志、法制宣传资料供社区居民阅读; 设立社区法制宣传专栏,开辟社区廉和园,强化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性和导向性,定期将国家新出台的,与社区居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编写宣传材料载入专栏,内容涉及到残疾人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食品安全法、价格法,包括今年即将出台的侵权法等,让社区居民随时都能学到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二是加强社区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根据社区居民需求,建立社区法律志愿者服务队伍,目前社区有法律志愿者60余人,有效保证社区法制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xx年,社区以培训的方式组织居民小组长、青少年、党员志愿者、计生信息员、城管巡逻队员等学习了《物业管理条例》、《交通安全法规》、《党章》、《艾滋病防治条例》、《xx省计划生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食品安全法》、《妇女维权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登记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相关条例共xx次,共计参与人数超过xx00人次。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采取文艺演出、青少年摸拟法庭、庭外调解、法制图片展览、法律咨询服务、法律个案服务等形式,为居民群众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在社区每年一届的和睦节上,通过将社区普法宣传典型事例编写成文艺节目,用小品、说唱等形式表演出来,使法制教育融于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娱活动之中,增强了宣传、教育的效果。xxXX年社区自编说唱《纳税为民共和谐》、歌伴舞《和谐家园法捍卫》在第三届中国xx法制建设论坛文艺演出中荣获三等奖;xx年说唱《和谐xx和谐风》获得了新区文艺汇演优秀演出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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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活动自1986年开始以来,至今已经走过了27年的历程,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法律知识得到较为广泛的普及,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逐步增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随着2011年“五五”普法提出的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其中包括法律进社区,将城市社区作为普法的重要阵地,积极探索适应城市社区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方式,城市社区的法制教育渐渐成为开展依法治国的重要途径,但随着我国城市社区进程的不断加快,出现了各种新的问题亟需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必须进一步开展和完善社区法制教育工作来实现城市的和谐与稳定。[1]

1 城市社区发展的过程中面临的问题

随着我国城市经济体制的改革,打破了人们原有的生活习惯、工作方式、思想观念等等,各种各样的文化思潮、价值观念等渗透到城市社区之中,导致了一些社区居民出现了各种自私狭隘的腐朽思想,甚至不择手段地谋求个人利益,从而严重危害他人和社会利益,甚至造成违法犯罪。在这种情况下,城市社区必须加大开展法制教育的力度,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预防并遏制犯罪的发生。

其次,随着改革开放后逐步放开对人口流动的控制,大量外来人口流向了城市,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且逐渐向周围农村蔓延,加快了我国城市化的进程。外来人员的增多,人员结构复杂化,造成了城市社区生活的复杂性,城市社区的综合管理难度加大,同时也给社区治安带来了诸多的问题,法制教育工作的开展不能只停留在城市社区居民之中,扎实做好外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更为重要。但由于诸多因素的制约,外来人员的法制教育工作仍存在着较大的难度,外来人员法律意识不强,违法犯罪问题相对突出并呈上升趋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平安建设的进程。[2]

城市社区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不仅仅需要加强城市社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更需要加强法制教育的宣传,才能够有效地管理好社区,维护好良好稳定的社区秩序,从而促进社区和谐。

2 新形势下城市社区法制教育的现状

2.1 社区法制教育的队伍力量薄弱

在我国的城市社区中,专门从事法律宣传教育的专业队伍是不存在的,法制教育在城市社区的宣传教育工作是由城市社区居委会组织的,然而在城市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中极少数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甚至有的城市社区根本没有法律方面的工作人员,导致了一些城市社区工作者对法制宣传教育的不重视,不能够积极组织或者联系法律援助单位进城市社区进行法制教育工作,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某些城市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的开展。

2.2 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简单

城市社区开展的法制宣传教育形式不丰富,喜闻乐见的方法不多。不少城市的社区宣传教育形式还是停留在临时性、突击性,没有形成合理规律的制度。[3]在宣教形式上,某些城市社区仍旧使用陈旧、单一式的板报、横幅、宣传栏等传统做法,社区居民对这种形式的接受程度相对较低。某些城市社区开展各种各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只会片面追求场面的“热闹”和活动本身的影响,活动的内容不能引起社区居民的共鸣,且忽视了法制教育的宣传效果,不仅使社区居民丧失了参与活动的热情与积极性,也不能让社区居民真正学到法律知识。这些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际效果。

2.3 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缺乏针对性

城市社区开展法制教育的对象是社区居民,在城市社区中,人员复杂,有不同年龄、不同职业、不同家庭背景等等,但却很少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忽视了因人施教的原则。城市社区居民学法用法的最终目的是提高法律意识,能够运用法律武器来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而现实中,城市社区的普法教育方式忽视了多元化主体的要求,不能够真正地了解社区居民的热点、难点问题是什么,社区居民在生产生活中需要什么样的法律服务与帮助,在内容上没有针对性,在方式方法上无法满足社区群众的喜好,这肯定会使社区居民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降低。此外,城市社区的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不突出,在城市社区法制宣传教育中,往往只注重法律知识的传授,忽视法律援助,其实法律援助更重要,更能帮助社区居民解决实际问题。

3 强化城市社区法制教育工作的基本对策

3.1 扩充专业的社区法制教育工作队伍

城市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从根本上来讲,就是人的工作,就是做群众工作,向社区居民宣传法律知识,让更多的人们提高法律意识,不仅能够预防减少犯罪的发生,还能让人们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因此,如何让建设一支政治过硬、素质优良的专职城市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人员队伍,以及培养一支具有高度政治热情、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的业余兼职城市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队伍,是确保城市社区法制教育工作的关键。一方面,在城市社区居委会中设立专门负责法制教育的宣传工作的专职人员,加强对他们的业务培训,使他们成为真正为人们办实事、办好事的工作人员。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城市社区内部资源,将那些已经退休的、仍然活动在基层群众文化工作的老党员、老干部等尤其是法律工作者组织起来,组建一支从事城市社区思想政治工作的业余队伍,宣传法律知识。[4]

3.2 根据不同的学习主体的需求来开展法制教育

鉴于社区居民人员多元化,必须根据不同的社区居民的学习需求来指定法制教育的内容,尽量做到因人施教、因材施教。例如对社区中未成年人可以开展如何预防与制止犯罪的法制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教育等;对在职人员开展《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法条的宣传教育;对已婚女士主要开展的是《婚姻法》、《继承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制教育;对老年人重点开展的是《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的宣传教育;此外,还要考虑到各城市社区的特殊情况,比如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社区,可以多进行劳动保障、劳动安全等法制教育。社区居民对法律的学习需求并不在于理论性的知识点,而是怎样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因此,要尽可能采取通俗易懂的宣传法制教育的方式、采用贴近生活的法律案例,要注重法制宣传的实效而非一味地进行法律概念的“填鸭式”灌输。

3.3 丰富社区法制教育工作的宣传方式

随着网络、视频媒体等现代传媒进入城市社区居民的生活中,社区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有了很大提高,更加关注民生权利保障建立,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适应这一形势变化,必须改善工作方式方法,根据不同普法对象人群的特点,区别对待,把普法教育与为民服务融为一体。通过法律服务、法律咨询、交流与座谈等“互动式”学习方式,让社区居民在参与法治实践中学法,推动社区建设;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力所能及地发展社区法治文化,如社区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艺演出、家庭学法竞赛等,让居民休闲娱乐时,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治意识,形成一种以法律和法治为核心的新的文化价值取向的法治社会,提高法律进社区的效果。[5]

3.4 增强城市社区法制教育工作的针对性

在进行法制教育活动开展之前,首先必须深入了解社区居民的现实需要,围绕着社区居民的需求,进行活动主题的内容和安排。其次,每次活动的内容不能一成不变,要根据各阶段的时事动态和社区居民身边发生的事件,让社区居民能够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并及时掌握应对各种事件的措施与对策。城市社区法制教育与解决民生需求应该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能只是盲目地向社区居民宣传法律知识,要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切实解决目前与社区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的一系列问题。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要经常深入到社区中走访调研,了解社区居民关注些什么,需要对哪些方面进行普法教育,选择与他们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为切入点。针对社区居民的需求开展相关法律知识宣传,才能够切实帮助解决居民合法的法律诉求,不断提升居民对城市社区的归属感和幸福感,促进社区以及社会和谐安定。

随着法制宣传教育的不断深入开展,城市社区居民已经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运用法律武器维权意识也在不断地提高。总之,持续不断的法律宣传教育,可以充实人们的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也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要使法律观念真正贯彻到群众心中,就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和不懈努力。此外,还必须要紧紧围绕党的十提出的奋斗目标,着力推动法制宣传教育由单纯的普及法律知识向更加注重树立全民的法制观念,弘扬法治精神转变,为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邹国斌.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促进两个文明建设[J].中国司法,2003,(5).

[2]庞波.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全面推进法制宣传教育[N].法制日报,2007.

[3]杨其圣.关于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文化建设的思考[J].中国司法,2008,(2).

[4]刘英.关于加强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的几点思考[J].法治与经济,2011,(2):197-198.

提高居民法律意识篇7

    ##山庄社区居民多是“农转非”,法制观念淡薄,民主意识不强。针对这种现象,召开了社区班子成员会议和居民代表座谈会,专门学习了有关文件,通过他们的宣传,让广大群众明确依法办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统一思想、达成共识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依法治理。一是建立了由社区主要领导负责的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责任,完善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切实发挥领导小组在社区普法和依法治理中的领导作用。二是实行了包片联组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人人联片、个个包组。同时发挥联户联防责任人的作用,让他们与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紧密配合,协同治理。 三是综合整治,实现社区专项治理经常化。围绕社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的突出问题以及社区居民或成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经常性的专项整治工作,保障社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民主决策是社区自治的核心,社区内重大问题由社区成员民主决定,体现了社区自治的本质要求。制定了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和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议事主体、例会时间、议事内容、议事原则、议题产生、表决方式和保证措施等条款,保证民主决策有章可循。  

    四.建立和完善民主监督制度,推动社区管理透明化  

    民主监督是社区自治的保证,具体内容:一是坚持落实评议会制度。为更好地推进社区民主自治,社区组织定期向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和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接受评议。二是实行“居务公开、制度公开、财务公开”,进一步调动居民参与管理的积极性。财务公开更是重头戏,为了管好财务,坚持一枝笔审批,每月定期集体会审帐目,并对每枝笔支出实行“四章把关”,即:所有支出单据,必须依次由经手人签章、会计注明用途并签章、居委会主任审批签章、民主理财小组复查盖章。还实行“三书一单”理财制度:即年底由主任、会计、出纳就全年财务收支情况签定《经济责任书》,各民主理财小组签定《民主理财意见书》,对全年财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居委会财务审计小组签定《审计鉴定书》,对全年的经济活动作出鉴定结论;会计、档案员签定《会计资料入档清单》,显示年底会计帐目资料交接情况。这一系列的制度落实,使居民对关系自身切身利益的大事清楚放心,也提高了社区事务民主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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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法一直存在于人们的心中。奴隶时代的奴隶法,到王政时代的君主法制,再到如今的各种成文法典。法律随着时间的发展,越来越深入人心了。然而对于运用法律捍卫自己的权利,又有多大的普及面呢?在我们现在的社会中,往往高速的市场计划经济的发展,带来的是大量的法律问题,如雇佣合同关系的法律问题、劳动纠纷、邻里关系纠纷、物权债权的纠纷、婚姻纠纷、交通纠纷、医疗纠纷、消费纠纷等等,这都是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但是在我国努力普法的大前提下,又有多少人能乘着改革的春风,沐浴法律的光芒?基于这个问题,本调查小组便以法律较为薄弱的社区为切入点,开展了对于社区法律需求的调查,以便通过社区这个试验点来提高法学学生对于法律知识的实践能力。[1]

二、调查活动的开展

开展前,调查小组以网络查询,口头调查等方式对社区法律现状进行了初步的了解,从中发现了社区法律对于需求存在的问题。然后在分析之后,总结出了社区法律的问题所在。但由于结果显示的不够明确,特设定了有针对性的宣传调查活动。

首先,调查小组对于南宁市、防城港市不同的社区进行了初步的分层(以社区人均收入的不同来分出三个级别的社区),拟出具有针对性问题的问卷调查与宣传方式。其次,寻求指导老师与律师的帮助,请求他们指出对于活动计划的不足以及注意事项。最后则是制定方案,针对不同的社区进行实际性的活动。例如:发动有兴趣的在校法学学生一起前往各个社区进行法律宣传以及面对面的调查;发放问卷调查给在校大学生,让其携带回家让其亲属填写,在假期过后回收统计;深入社区进行法律宣传与填写问卷。通过这些活动,一能实际的解决社区居民所纠结的法律问题,二是可对法学生所学知识的掌握程度与实际应用能力进行测试。在一系列的普法调查工作结束后,小组回收问卷,进行精细的数据统计以及精准的分析,以便于得出准确的结果,然后总结成文。

三、问题分析

经过调查小组一系列的普法宣传、派发问卷,经回收整理分析后得出如下的结论:

1.各分层的社区居民对于法律认识不同

社区人均水平不同导致了居民的文化程度、法律意识参差不齐。针对这个状况,本调查小组把对象分为三个层次,一是人均收入较高,社会接触面比较宽泛的的高档小区。第二是人均收入居中的白领阶层小区。第三是人均收入较低的小区。

1.1针对第一层次人员,调查小组通过在小区里进行视频播放、广播宣传、法律质询以及派发问卷等形式进行调查。在回收问卷分析后得知:该层次居民法律意识较高。大部分人在被侵权时都懂得运用法律进行维权,但由于缺乏专业背景知识,所以对于其中的细节问题并不十分了解,因此操作起来仍然需要律师的协助。这部分居民普遍认为法律是工作生活不可缺少的工具。

1.2第二层次的居民知识面较广,对于法律的认知程度较深,因此对于我国的法律都比较关注。这类层次的居民特征为:对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及近期出台的法规条文比较关注,但具体操作等缺乏专业人士的指导。

1.3第三层次的居民收入普遍较低,且多为体力劳动者,因此对于我国的法律不了解,甚至存在误解,认为打官司一定要有人脉关系才能赢,法律认识具有局限性。

从上诉的分析可以看出,不同的收入水平,导致不同社区对我国法律的认识不一,理解不同。但不一而同,表现出来的都是社区需要法律援助的急切性。

2.社区居委会对于法律问题的解决不一

本调查小组针对上述三个层次的小区居委会进行了总结分析:

2.1第一层次社区的居委会对于其社区出现的法律问题一般都有相对熟练的处理方法,能对部分纠纷做出相应的回答,在解决不了问题时,都会提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他们认为法院判决大都合理合法。因此,在业主遇到问题时,这类居委会往往更容易配合其用法律方法维权。

2.2第二层次社区的居委会对于出现的法律问题一般先主张调解,当问题不能解决时才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其中部分居委会持厌诉态度,他们觉得通过法律途径,问题会太久得不到解决。

2.3第三层次社区的居委会对于法律问题的解决则倾向于运用丰富的人情道理来解决,常常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方法来解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显然该类社区的居委会大多有厌诉态度。

总而言之,社区居委会对于所遇到的法律问题都有自己的处理方法。但不一而同,他们都善用人情道理来解决纠纷,不管时间多久都力争将问题解决。但程度不同的厌诉态度是这三类社区居委会的问题。

3.大学生进入社区进行法律援助的可行性

在校大学法学生,除了在课堂上老师讲解的法律知识和偶尔的模拟法庭外,很难有使用所学知识的途径。当然,部分学生可以通过网络视频和去法院旁听对所学知识进行印证。然而,没有进行过实际应用的知识都不足以弥补对所学知识更深层次的理解。往往大学四年读完后,许多法学生很难找到专业对口的工作,原因之一就是很多法学生很难找到发挥自身所学的平台。经过统计分析,本调查小组认为,在社区中给在校法学生提供一个平台是至关重要的。在回收的问卷中,有75%的居民对于法学生进入社区展开法律服务是持赞成和期待的态度;80%的居民认为大学法学生的专业知识能够帮助他们解决部分法律问题或是提供咨询的平台;65%的居民希望大学法学生能够常驻社区提供法律援助;40%的居民希望大学法学生能够提供热线电话,以此来帮助他们解决法律问题。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社区居民在遇到法律问题时,除了咨询居委会之外,唯一的办法就是咨询律师,然而咨询律师需要收费。大学法学生进入社区进行法律援助,一方面可以为社区居民免费提供咨询,制定不同纠纷的解决途径,为社区居民省掉一笔费用;另一方面,大学法学生可以通过社区法律援助,印证书上所学知识,提高他们运用法律知识的灵活性,增加他们的实践能力,提高就业竞争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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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查方法及意义

在调查中我们主要采取发放问卷、访谈和实地调查的形式,根据绍兴县的实际状况,挑选出一家具有代表性的企业,浙江山川轻纺科技有限公司,其中企业发放问卷总数70份,有效回收70份,居民住宅处发放100份,有效回收94份。通过调查,分析排污企业工作人员与绍兴当地居民的环保法制意识,了解绍兴人民环保意识及对企业污水排放相关法律认识的基本情况。发现问题,分析原因,从而给出一定的解决措施。

二、调查结果

首先,随着工业化进程的深入,大量温室气体以及工业废弃物的排放导致全球气候发生剧变,环境遭到严重破坏,这已是不争的事实。世界环境面临着越来越严重的问题。这严重危害到人类的生存和健康安全。而能否改变这一现状,得靠我们大众的监督和制约。

通过问卷,我们了解到企业工作人员与绍兴居民对于企业排污相关法律的了解程度还是存在一定差异的,大部分人对企业污水排放相关法律是相当的陌生。企业工作人员中“听说过,并有一定了解”的人占13%,普通居民则仅占8%。由此可见,相对于普通居民,企业工作人员对企业污水排放相关法律了解得比较透彻,但环保法制意识的宣传力度是远远不够的。

其次,当全世界卷起环保热潮时,作为生活实践的主体,居民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而居民的环保法制意识与他们所接受的环保知识有着很大程度的关联,因此了解居民获得低碳知识途径的调研是非常有必要的。例如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政府宣传,环境工作者宣传等等,居民获得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对这些方式的调研可以反映出一个地区的低碳环保氛围和地区特点,最重要的是可以为绍兴的宣传关注点选择提供一个重要的依据。

问卷中我们罗列了包括“环境工作者宣传”“新闻媒体”“互联网”“听别人谈起”“其他途径”五个接收途径作为问卷选项,调查结果显示,在获取企业污水排放相关法律知识及环保意识方面,参加调查的企业工作人员有46.3%的人是通过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的方式,而普通居民则略高一筹,我们可以鲜明地看到电视等大众媒体在宣传环保法律知识中的作用。在企业工作人员中,有18.3%的被调查者是听别人谈及,可见,处于与排污有关的企业中的人们的环保法制意识相对于普通居民要高。

再次,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即使是再微小的一点力量也是不容忽视的。本次问卷中,对居民对企业排污的监督制约方面的作用做了调查,调查结果表明,越来越多的市民已经意识到了环保的重要性,当发现有污染现象时,两组人员平均仅有7%的人会采取视而不见的行动。但大部分人由于身单力薄而放弃行动,这说明保护环境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实际行动,我们不仅要自己行动起来,还应该阻止他人破坏环境。

最后,企业排污相关法律的执行状况方面,调查结果显示接近九成的人对现今政府在企业污水治理与排放方面法律的执行力度不是很满意,政策法律的执行程度不够彻底,更多的因素聚集在政府对违法企业的惩罚力度不够。很多企业宁愿选择违法排污并缴纳罚款,导致恶意偷排、故意不正常运转污染防治设施、长期超标排放等持续性环境违法行为大量存在,严重损害环境法制的应有威严。只有严格对待违法排污企业,做好执法与监督工作,才能真正将出台的企业污水排放相关法律落到实处。

三、总结

环保不只是一种观念,更应该成为一种生活方式,环保不应该停留在浅层的理论教育模式,但也不能完全脱离知识的教化,只有做到理论知识与实践的有机结合,才能以最优化的方式将环保事业推上新的高度,也才能更好地监督相关企业污水排放的情况,辅助政府实施相关法律,同时也是保卫我们的家园。

面对企业污水排放的相关法律立法透明度不高、涉及面不广,政府对其的宣传力度及覆盖面不够,居民法制意识环保意识仍留有部分空白,政府在治理企业排污上执行力普遍不强,最终的治理效果满意度偏低,总的来说,企业污水治理的工作现状不容乐观这一现状,只有三个主要的成员,居民、政府、企业,协调好三者的关系,三方面各就各位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才能改变这种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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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法治社区”建设不只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或社区干部的事,更事广大社区居民群众的事,必须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才能真正推进民主法治化进程。通过宣传橱窗、固定标语、各种文化活动等,多途径、多渠道把建设精神文明带到广大居民群众中去,使得社区的民主法治建设真正深入民心,营造了一种良好的建设氛围,社区上下群策群力,共同推进本社区的民主法治化建设进程。

二、党员、干部队伍的管理得到加强,综合素质得以提高

东郊社区首创了服务党员群众的阳光服务驿站,提高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使社区的效能进一步提高,受到各级党委的充分肯定。制订了党员评议制度、社区干部述职评议制度、社区干部学习制度及考勤与值班制度和行政操作制度。通过这些制度的实施极大提高了党员、干部、小组长的文化素质、依法办事意识与依章办事能力,进一步激发了他们的竞争意识。同时,党员干部充分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

三、依法保障与维护居民的权益,居民的法律素质与维权意识得到提高

东郊社区的法律咨询制度,由专职律师坐镇接受法律咨询,使法律进社区上升到了一个崭新的高度,促进了民主法制建设。通过妇代会、工会、工商维权员等各种途径,积极开展居民法律服务,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保障与维护居民的权益。通过这些工作的开展,居民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与素质得到了提高。

1、法制宣传教育到位。通过广播、宣传橱窗、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居民宣传中央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宣传教育,居民知法、懂法、守法,近几年来无重大刑事案件发生,也无群体上访事件的行为,无失学儿童及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发生。

2、调解委员会工作成效显著。调解委员会人员配备到位,由7位社区干部组成,有健全的工作制度,能充分发挥作用,妥善处理民间纠纷,目前尚无因民间纠纷激化而转化为刑事案件,做到一般民间纠纷不出社区。

3、归正帮教工作有成效。在片区民警的指导下,加强与归正帮教人员的联系,不定期与归正帮教人员谈话,了解其生活、思想状况,防止重新犯罪。近几年来无归正人员重新犯罪记录。

4、消防安全工作深入民心。居民消防安全意识、防火意识增强。发挥好护区队、义务消防队的作用,无重大消防事件发生。

5、加强外来人口管理与出租房管理。以外来人口及出租房登记造册,并经常进行走访,随时把握外来人口的生活生产状况,在保护合法权益的同时,加强对他们的法律与政策教育,外来人口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犯罪行为发生。

提高居民法律意识篇11

虽然我区各个街道的情况不尽相同,但辖区内社区居民的各类法律知识得到了较为广泛的普及,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逐步提高,农民法制观念维权意识发生了较大变化,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虽然我们已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果,但随着社会快速发展,法制宣传工作出现了一些不足之处,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加以改进。

1、法制宣传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

以我们街道为例,城镇化建设迅猛发展,大多数村民现在集中居住安置房小区,他们已没有田地,正在逐步转变为城镇居民。但仍有部分村民居住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搞法制宣传活动多数都是在集镇和小区广场,一是群众相对集中,可以使较多的人获得所宣传知识和宣传资料;二是距离近,工作人员携带宣传展板和宣传材料方便。而对于居住偏远、分散的村民来说,参与法制宣传的机会相比小区居民要少些,即使去偏远的村搞法制宣传活动也没多少人来参加,那些村委会设置的宣传展板或宣传标语,从实际情况来看,认真细致的阅读观看的村民很少,所起的宣传作用非常有限。

2、宣传内容与群众实际需要还存在差异

当前一些法制宣传人员为了应付检查或是完成工作,将一些现成的宣传资料或很久以前的宣传资料拿来做宣传,而这些资料对群众来说也许根本不需要或资料已经过时而失去了应用价值。而我们的老百姓需要更多的知晓《劳动合同法》、《物权法》等一些与生活联系紧密的新律法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如不能及时有效地宣传这些,这将导致宣传工作虽做了,但群众的法律素质和运用法律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却没有得到提高。

3、学习法律知识存在的问题

“打铁还需自身硬”,可从实际情况来看,我们宣传队伍法律专业知识培训很少,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全凭大家的自觉,这样的效果是很差的。有些村(社区)干部年龄普遍在40岁左右,学习新知识的热情不高,常以基层工作纷繁复杂为借口免于学习,从而使得法制宣传源头出现问题。另一方面,群众学习法律知识也存在诸多问题。目前辖区内60岁以上的老人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很难看懂文字型宣传材料。多数青年人平时不学习法律知识,等自身需要法律维权时才开始关注相关法律,即使学习也是片面学习对自己有利的内容,对自己需要承担的法律义务视而不见,容易产生偏激的维权观念。

4、法宣人员的业务能力有不足之处

宣传活动中,我们发现当地居民都有地方口音,而现在一线法宣人员,特别是大学生村官和实习律师,都是普通话教育多年的年轻人,对当地人说的话有时听不懂,就会出现答非所问的现象。有些法宣人员在回答咨询时喜欢运用法律术语,这对专业人员无可厚非,但对老百姓来说等于说天书。比如“标的物”,大多数老百姓都不知道这说的是什么,但说钱、物等具体的名称时,他们才能懂。

1、增加宣传形式,扩大宣传面

一是针对不同人群使用不一样的宣传方式。对文化程度不高的老年人,要多采用图画、录像、电视等形式开展宣传,让他们通过眼睛了解法律知识;对上班族要多组织送法进企业活动,发放法律书籍,建议企业订购法制报刊、杂志,定期组织员工阅读、学习法律知识;对居住农村的分散居民实施进村入户进行宣传,切实将法律知识带到每家每户,不流于形式。

二是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开展宣传,比如学校,以“小手牵大手”的形式,对

学生多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印发法制宣传单发放到学生手中,让学生将更多的法律知识带回家中;电视台,制作一些法治方面的节目,直播法院审判的典型案例,以及制作法律知识竞赛节目,让群众在娱乐中学习法律知识;老年大学,规定每次开课有一堂课是法律知识学习课,组织中老年朋友认真学习法律知识。2、重点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

以现有的宣传工作力量,每次法制宣传都要满足各类人群的所有需求也不现实。但我们可以根据辖区内社会建设的实际情况,重点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有针对性的开展每次法制宣传。对安置房小区内的失地居民要着重《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的宣传;对即将拆迁的居民要着重《物权法》、《____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对进行农业生产的村民要着重《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探索群众实际遇到的法律难题,看看群众缺少什么、需要什么,然后着重宣传群众需要的法律知识,彻底转变以前应付了事的工作态度。

提高居民法律意识篇12

虽然我区各个街道的情况不尽相同,但辖区内社区居民的各类法律知识得到了较为广泛的普及,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逐步提高,农民法制观念维权意识发生了较大变化,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虽然我们已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果,但随着社会快速发展,法制宣传工作出现了一些不足之处,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加以改进。

1、法制宣传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

以我们街道为例,城镇化建设迅猛发展,大多数村民现在集中居住安置房小区,他们已没有田地,正在逐步转变为城镇居民。但仍有部分村民居住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搞法制宣传活动多数都是在集镇和小区广场,一是群众相对集中,可以使较多的人获得所宣传知识和宣传资料;二是距离近,工作人员携带宣传展板和宣传材料方便。而对于居住偏远、分散的村民来说,参与法制宣传的机会相比小区居民要少些,即使去偏远的村搞法制宣传活动也没多少人来参加,那些村委会设置的宣传展板或宣传标语,从实际情况来看,认真细致的阅读观看的村民很少,所起的宣传作用非常有限。

2、宣传内容与群众实际需要还存在差异

当前一些法制宣传人员为了应付检查或是完成工作,将一些现成的宣传资料或很久以前的宣传资料拿来做宣传,而这些资料对群众来说也许根本不需要或资料已经过时而失去了应用价值。而我们的老百姓需要更多的知晓《劳动合同法》、《物权法》等一些与生活联系紧密的新律法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如不能及时有效地宣传这些,这将导致宣传工作虽做了,但群众的法律素质和运用法律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却没有得到提高。

3、学习法律知识存在的问题

“打铁还需自身硬”,可从实际情况来看,我们宣传队伍法律专业知识培训很少,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全凭大家的自觉,这样的效果是很差的。有些村(社区)干部年龄普遍在40岁左右,学习新知识的热情不高,常以基层工作纷繁复杂为借口免于学习,从而使得法制宣传源头出现问题。另一方面,群众学习法律知识也存在诸多问题。目前辖区内60岁以上的老人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很难看懂文字型宣传材料。多数青年人平时不学习法律知识,等自身需要法律维权时才开始关注相关法律,即使学习也是片面学习对自己有利的内容,对自己需要承担的法律义务视而不见,容易产生偏激的维权观念。

4、法宣人员的业务能力有不足之处

宣传活动中,我们发现当地居民都有地方口音,而现在一线法宣人员,特别是大学生村官和实习律师,都是普通话教育多年的年轻人,对当地人说的话有时听不懂,就会出现答非所问的现象。有些法宣人员在回答咨询时喜欢运用法律术语,这对专业人员无可厚非,但对老百姓来说等于说天书。比如“标的物”,大多数老百姓都不知道这说的是什么,但说钱、物等具体的名称时,他们才能懂。

1、增加宣传形式,扩大宣传面

一是针对不同人群使用不一样的宣传方式。对文化程度不高的老年人,要多采用图画、录像、电视等形式开展宣传,让他们通过眼睛了解法律知识;对上班族要多组织送法进企业活动,发放法律书籍,建议企业订购法制报刊、杂志,定期组织员工阅读、学习法律知识;对居住农村的分散居民实施进村入户进行宣传,切实将法律知识带到每家每户,不流于形式。

二是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开展宣传,比如学校,以“小手牵大手”的形式,对

学生多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印发法制宣传单发放到学生手中,让学生将更多的法律知识带回家中;电视台,制作一些法治方面的节目,直播法院审判的典型案例,以及制作法律知识竞赛节目,让群众在娱乐中学习法律知识;老年大学,规定每次开课有一堂课是法律知识学习课,组织中老年朋友认真学习法律知识。2、重点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

以现有的宣传工作力量,每次法制宣传都要满足各类人群的所有需求也不现实。但我们可以根据辖区内社会建设的实际情况,重点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有针对性的开展每次法制宣传。对安置房小区内的失地居民要着重《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的宣传;对即将拆迁的居民要着重《物权法》、《江宁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对进行农业生产的村民要着重《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探索群众实际遇到的法律难题,看看群众缺少什么、需要什么,然后着重宣传群众需要的法律知识,彻底转变以前应付了事的工作态度。

提高居民法律意识篇13

虽然我区各个街道的情况不尽相同,但辖区内社区居民的各类法律知识得到了较为广泛的普及,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逐步提高,农民法制观念维权意识发生了较大变化,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虽然我们已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果,但随着社会快速发展,法制宣传工作出现了一些不足之处,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加以改进。

1、法制宣传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

以我们街道为例,城镇化建设迅猛发展,大多数村民现在集中居住安置房小区,他们已没有田地,正在逐步转变为城镇居民。但仍有部分村民居住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搞法制宣传活动多数都是在集镇和小区广场,一是群众相对集中,可以使较多的人获得所宣传知识和宣传资料;二是距离近,工作人员携带宣传展板和宣传材料方便。而对于居住偏远、分散的村民来说,参与法制宣传的机会相比小区居民要少些,即使去偏远的村搞法制宣传活动也没多少人来参加,那些村委会设置的宣传展板或宣传标语,从实际情况来看,认真细致的阅读观看的村民很少,所起的宣传作用非常有限。

2、宣传内容与群众实际需要还存在差异

当前一些法制宣传人员为了应付检查或是完成工作,将一些现成的宣传资料或很久以前的宣传资料拿来做宣传,而这些资料对群众来说也许根本不需要或资料已经过时而失去了应用价值。而我们的老百姓需要更多的知晓《劳动合同法》、《物权法》等一些与生活联系紧密的新律法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如不能及时有效地宣传这些,这将导致宣传工作虽做了,但群众的法律素质和运用法律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却没有得到提高。

3、学习法律知识存在的问题

“打铁还需自身硬”,可从实际情况来看,我们宣传队伍法律专业知识培训很少,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全凭大家的自觉,这样的效果是很差的。有些村(社区)干部年龄普遍在40岁左右,学习新知识的热情不高,常以基层工作纷繁复杂为借口免于学习,从而使得法制宣传源头出现问题。另一方面,群众学习法律知识也存在诸多问题。目前辖区内60岁以上的老人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很难看懂文字型宣传材料。多数青年人平时不学习法律知识,等自身需要法律维权时才开始关注相关法律,即使学习也是片面学习对自己有利的内容,对自己需要承担的法律义务视而不见,容易产生偏激的维权观念。

4、法宣人员的业务能力有不足之处

宣传活动中,我们发现当地居民都有地方口音,而现在一线法宣人员,特别是大学生村官和实习律师,都是普通话教育多年的年轻人,对当地人说的话有时听不懂,就会出现答非所问的现象。有些法宣人员在回答咨询时喜欢运用法律术语,这对专业人员无可厚非,但对老百姓来说等于说天书。比如“标的物”,大多数老百姓都不知道这说的是什么,但说钱、物等具体的名称时,他们才能懂。

1、增加宣传形式,扩大宣传面

一是针对不同人群使用不一样的宣传方式。对文化程度不高的老年人,要多采用图画、录像、电视等形式开展宣传,让他们通过眼睛了解法律知识;对上班族要多组织送法进企业活动,发放法律书籍,建议企业订购法制报刊、杂志,定期组织员工阅读、学习法律知识;对居住农村的分散居民实施进村入户进行宣传,切实将法律知识带到每家每户,不流于形式。

二是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开展宣传,比如学校,以“小手牵大手”的形式,对

学生多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印发法制宣传单发放到学生手中,让学生将更多的法律知识带回家中;电视台,制作一些法治方面的节目,直播法院审判的典型案例,以及制作法律知识竞赛节目,让群众在娱乐中学习法律知识;老年大学,规定每次开课有一堂课是法律知识学习课,组织中老年朋友认真学习法律知识。2、重点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

以现有的宣传工作力量,每次法制宣传都要满足各类人群的所有需求也不现实。但我们可以根据辖区内社会建设的实际情况,重点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有针对性的开展每次法制宣传。对安置房小区内的失地居民要着重《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的宣传;对即将拆迁的居民要着重《物权法》、《江宁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对进行农业生产的村民要着重《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探索群众实际遇到的法律难题,看看群众缺少什么、需要什么,然后着重宣传群众需要的法律知识,彻底转变以前应付了事的工作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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