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审计的审计内容实用13篇

财政审计的审计内容
财政审计的审计内容篇1

一、审查预算编制和批复情况

主要审查预算编制内容、预算编制程序、预算批复与预算调整的合规性。

(一)审查预算编制内容是否真实合法

是否将税收与土地出让金足额列入预算,是否将按规定应列入预算的非税收入,足额列入;上级各项补助收入包括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含体制补助及结算补助)、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是否按规定列入本级预算;上一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是否列入本年预算,上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的支出数是否真实;教育、科技、农业、社会保障、预备费等支出的预算安排是否符合法定规定。

(二)审查预算编制的程序是否合规

检查部门预算的编制是否按照《预算法》规定的程序办理,编制是否及时。项目支出预算是否实行项目库管理,并按轻重缓急合理排序,进行滚动管理。对新增项目预算数额较大、专业技术复杂的项目,是否按要求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结构进行了投资评审。部门报送的项目预算建议方案,是否将大部分资金细化到使用单位和具体用途。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或采购限额上的货物、工程、服务,是否同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三)审查预算批复是否合规

财政部门是否在规定时间内批复本级各部门预算;预留待分配资金是否合理;财政部门是否将政府采购预算纳入部门预算予以批复;是否依据各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额度,汇总编制本级政府年度采购计划,并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下达。

(四)审查预算调整是否按规定办理

对于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是否按规定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告调整的主要内容、具体项目及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动用超收收入追加支出,是否编制超收收入使用方案;有无擅自改变预算资金使用方向的问题。

二、审查预算执行结果情况

主要检查财政收支是否真实、完整。核实全年预算收入、支出数字;核对年初预算,检查收入是否减少,支出是否增加;审查并清理财政历年滚存结余数。

(一)审查预算收入情况

审查各项收入是否依法计征、足额入库,有无隐瞒、转移预算收入。重点检查财政部门对各部门、各单位上缴的非税性收入,是否纳入预算管理;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有无用“以收抵支”和冲退收入的办法,解决应由支出预算安排资金的问题;执收单位是否按照规定及时、足额征收,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有无截留、坐支的问题,有无自定项目、扩大标准、违规收费等问题;有无将应作预算收入的资金放在了往来或财政专户中,进行预算之外收付核算,逃避预算监督的问题。

审查办理预算收入退库情况。主要检查收入退库是否经过批准,有无自定项目,扩大范围,自批自退情况;退库项目和金额是否符合规定,有无采取退库办法,预留预算收入问题;应退的各项收入,是否直接退给申请单位或者申请个人,是否在预算年度终了前退给。

(二)审查预算支出情况

审查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对年初已细化项目,是否根据年度预算和项目进度,及时、足额批复主管预算部门和专项预算管理部门上报的用款计划和政府采购计划,并开具专项拨款通知单。国库处是否根据开具的专项拨款通知单及时办理预算核销,是否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拨付资金。有无未纳入财政项目库或未细化的项目支出预算,而办理了资金拨付手续问题。有无超预算、超计划拨款,以及随意改变支出用途的问题。有无向非预算单位拨款或越级办理预算拨款。是否对主管部门和专项预算管理部门超过规定时间仍未细化的项目资金收回统筹安排使用,并相应核减有关主管部门和专项预算管理部门的项目支出预算。对年终仍未落实到具体用途和使用单位的,是否收回并统筹平衡年度预算。有无在年末前夕,突击拨款,造成大量资金沉淀问题。

审查预算调整变更是否符合规定。审查年中调整预算的控制机制是否健全,审批程序是否规范。有无通过“科目调剂”,在各支出项目中进行调增、调减问题。

审查对重大项目及基础项目支出管理是否到位。重点审查是否存在损失浪费问题;是否建立了有效的管理和内部控制,保障预期目标的实现;是否达到预期目标,项目建设是否产生积极的效果与影响。

审查土地出让金收支、政府净收益是否符合规定。专项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是否做到了专款专用。社会保障、农业、教育、科学事业发展资金支出的增长是否符合法定比例。有无不按实际拨款数列作支出,而以预算指标列支出。有无冲减已实际拨付的预算支出,转暂付款挂账的问题。有无为压缩结余结转资金“以拨作支”,将国库资金调入财政专户的问题。

(三)预算资金平衡情况审计

主要对本级预算当年收支平衡和资金平衡情况进行审计。核实财政赤字或结余情况和年终资金结存情况。

三、审查暂存暂付款及政府性债务情况

审查暂存、暂付款是否存在年年结转,长期挂账的问题。有无以前年度(三年以上)安排未用和结余的项目资金长期挂账;有无收回以前年度列支资金计入暂存暂付款,未纳入预算管理问题。审查有无利用往来账户隐瞒、预留预算收入、虚列支出的问题。审查暂付款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有无借款协议,是否按协议约定时间按期收回。审查暂付款核销程序是否合规,是否有预算。

审查政府性债务情况,重点关注债务的规模结构,偿债能力,风险的防范。

四、审查财政专户使用情况

审查是否按规定设置财政专户,审批手续是否完备;专户是否按规定核算财政性资金,有无将不应放在财政专户中核算的收入放在了财政专户中,有无将多种资金混放在一个专户中;财政专户管理是否集中,制度是否健全,支出是否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资金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

五、审查部门决算批复情况

检查决算批复是否合法、规范,部门决算是否据实办理,有无通过决算批复,将应上缴的收入用于解决应由支出预算安排资金问题;有无将应收回财政的资金直接留给部门、单位,抵顶行政事业支出问题。

六、审查年末结转情况

审查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形成的结转项目,经清理确认属于已无法支出或无需支出的,是否通过调减项目预算等方式,将资金收回总预算统筹管理。审查结转项目主要原因,有无具体项目、用款单位和资金保障。审查是否存在跨年度结转问题,有无弄虚作假、人为调整预算收支的行为。审查财政部门督促部门加快结转资金支出进度情况。比较分析是否存在结转下年支出增长过快、规模过大的问题,是否符合切实压缩结余结转资金规模的要求。

七、审查上下级体制结算情况

审查专款补助、税收返还、体制补助、结算补助和其他补助以及上下级财政部门结算的分割情况。检查结算项目是否有文件依据;与上下级财政部门结算的分割是否依法依规,有无侵占、滞留、延压的情况;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是否全额纳入年初预算进行管理;专项性转移支付收入是否按上级告知的预计数来编制预算,分配是否合理,管理是否有效。对财政转移支付情况进行审计,主要是关注转移支付政策是否执行到位、资金的分配是否规范和透明、转移支付的投向是否优化,揭示和纠正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中标准不统一、随意性大等问题。

财政审计的审计内容篇2

一、效益审计的意义

(一)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财政资金效益审计,是顺应科学发展观的举措,能够从行政单位开始树立榜样,从而扩展到社会经济各方面、各领域。促使社会经济发展模式进行转型。

进行效益审计,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控制各级行政单位的资金应用合法性与合理性,降低财政资金被挪用的风险与公款浪费的可能性。

并且,进行效益审计,还能够促进政府财政收入,提高行政管理水平与完善管理制度。由于效益审核的考核性质,可以对行政单位在资金应用问题上的漏洞与问题展开深入剖析,从而提高管理水平。

(二)社会进步的体现

自从上任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都有意识的引导国民向节约与节能方向发展,而面对诸多方面的能源缺乏问题,使得节约已经成为整个社会进步的新方向。通过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财政资金效益审计的方式,能够在全社会起到带头作用,从而通过经济以及行政与法律手段,进行经济结构优化调整,使得资源利用率上升,并有效的节约成本。

(三)提高效益的手段

行政单位进行资金效益审计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创造收益,而通过效益审计的方式,能够及时发现平日里管理不到位之处,并且对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进行约束。使得财政投资用在最能产生经济效益的地方,从而提高政府财政创收。

二、效益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财政预算审计

预算执行审计,具有较强的政策性。是指对财政预算执行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对政府资金筹建与分配的合法性以及真实性进行审查。在预算执行审计过程中,需要对预算编制、执行、管理制度等三个方面,着重进行检查。

财政预算编制,是对行政事业单位资金进行审计的主要依据,对财政预算的执行结果具有很大的影响力。所以在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各项工作,都需要以财政预算的编制为基础。

其次,需要对财政预算执行进行审查。各级层单位的财政拨款、调配等,需要严格遵守财政部门的批复。确保资金的用途与数量都严格按照预算进行。

为了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收入,所以对预算管理制度进行优化,通过效益审计来对财政管理制度中容易发生的各种问题进行分析,并予以解决,对预算的执行效果以及财政资金的合理利用进行强化,从而确保行政事业单位的收入。

(二)财政资金管理

调查行政事业单位的相关会议记录,并核对其财政拨款的数目、时间、用途等是否与会议记录相匹配,并且对财政库款的实际金额与会计记录金额是否符合进行审计调查;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调款活动进行审查,留意财政异常拨款情况,并核对财政拨款计划,审查其与实际拨款的目的、途径、时间与额度是否相符合;审查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来往手续,对手续不齐全等问题予以追责;对被审查单位能够用于投资周转的可调用资金数目,按照有关标准进行审查,并对被审查单位的财政收支情况审查;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借贷问题进行审查,尤其是拖欠时间较长的账务;对暂存、暂付的合理、合法程度进行审查。

以上各项审计检查项目,主要用于对行政事业单位资金使用的效益与效果以及节约与否进行评估,同时,透明化行政事业单位的账目收支,使得公务经费在整体财政的支出方面降低其比重,并对传统的公务报销制度进行严格、有效的监管。而关于政府采购等极容易滋生的关键环节,也需要通过审计来进行有效控制,从而杜绝行政事业单位各项资金使用环节的挪用、贪污以及谎报、瞒报等情况。

(三)项目效益审计

对行政事业单位投资项目进行审计,则需要首先审查其项目立项的正确性、经济性,并且对项目收益进行评估。过去经常会出现投资立项后,由于项目失败等原因造成投入资金不能回收的情况。这种问题发生的根源就在于事先没有对财政投资立项进行合理的审核,对其可行性研究工作不到位,以及各层级审批部门对立项审核的不重视与走过场,从而导致财政投资无法获得立项收入,甚至出现亏损等情况。

所以,需要在财政投资立项之前,做好可行性分析,并对投资项目承建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对项目规模的合理程度以及项目自身的环保与否进行审查,结合城市规划的要求,对项目立项的可行性进行论证。

其次,需要对项目投资的账目进行概算,对项目工程的造价进行合理控制。其概算审点在于对设备费用以及建筑安装费用,除此之外,根据项目特点,还有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征用补偿费用以及贷款利息等。

再次,需要对资金投入与使用的流程进行审查,其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审查是否存有账外资金;债权的合理以及资金占用情况;专款专用原则的执行力度;结款资金的实际数目;资金支出的实际用途;各项赞助以及广告费用是否全部投入到项目建设中去,对其中有贿赂嫌疑的重点审查。

三、效益审计的方法

(一)核实审计

相对于传统的财务审计来说,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资金效益审计的内容范围更为广泛,在审计过程中所需要的资料也更为丰富。并且审计的方式也不同于财务审计单纯对资料的分析方法,而是更为多元化,可以使用采访、问卷调查、会审以及数据预测,观察等方法,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全方位、细致化的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与该单位所上报的结果进行核实对比,从中发现各种问题。

(二)对比审计

提取被审计单位往年同时期的财政收支以及相关业绩的数据报告,以此为标准对本次审计结果进行对比分析。提取同级、同性质的行政事业单位,将其审计数据与被审计单位进行对比,通过在时间上的纵向对比以及在同级单位之间的横向对比,发现被审计单位在管理方面的漏洞与缺点,并进行有针对性的修补。

(三)分析设计

审计分析方法,是通过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以及经济活动进行分析,从中确定审计工作的重点内容,以及审计线索。这种方法具有广泛的应用,不独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中。这种方法可以在资金预算的阶段开始,对预算的合理性进行规范,一直到财政资金投入后最终的收益阶段,对其收益进行分析。是一种涵盖财政资金效益审计全过程的审计方法。

(四)评价审计

评价审计,是对财政投资最终的收益结果进行评价的审计方法,也是整体审计过程中的收尾工作。通过调查与数据采集,对财政支出资金回报收益的效果性、效率性以及投资节约与否进行科学评价,对本次投资中出现的漏洞以及问题展开分析,为以后的财政投资吸取经验与教训。

总结:本文通过对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资金效益审计的意义进行阐述,并探讨和分析了效益审计的方法。针对行政资金管理方面的缺点与漏洞,对解决方式进行了简要分析。并分别对财政预算、资金管理、项目立项等方面的审计内容做了详细说明,从而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对资金合理利用,提高其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财政审计的审计内容篇3

一、财政审计的内容

根据财政审计在国家审计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审计署对财政审计的“揭露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提高绩效”的工作思路以及当前县、乡(镇)两级财政的状况,为了“免疫系统”功能作用的有效发挥,县、乡(镇)财政审计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财政预算管理审计

对财政预算管理审计主要抓住以下几个方面:

1、预算的编制是否科学、合理。

(1)收入预算的增长是否与当地CDP的增长趋于同步。

(2)流转税收入预算占当地的GDP的比重是否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3)随流转税征收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是否与当地的流转税相配比。

(4)非税收入预算是否参照上年和当年收入数,依据下年的政策变化及其他增减因素进行合理编制。

(5)支出预算总额是否在可用财力总额范围内;可用财力的计算是否考虑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和其他政策性影响因素;上年结余是否按规定纳入当年支出预算安排。

(6)基本预算支出的编制是否依据合理的预算定额、标准,其中:人员经费预算是否考虑增资因素,是否与部门(单位)预算中的基本支出预算的人员经费一致;公用经费预算在同一个定额标准的基础上,是否考虑各部门、单位履行政府职能的资金需要编制。

(7)项目支出预算是否为当地政府研究确定的项目;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是否建立在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上,有无编制“空头”项目列入下年支出预算项目。

2、预算管理制度的执行是否有效。

(1)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否结合当地的实际,既集中了财力,加强了财政宏观调控力度,提高了财政支付能力,又保证了部门、单位履行职能的资金需要;各银行账户设置是否能有效地促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

(2)“收人两条线”管理制度的实施,是否促使各部门、单位各项规费收入及罚没收入全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票款分离”,“罚缴分离”制度执行是否到位。

(3)政府采购制度的实施是否有利于节约财政性资金;是否确保了采购物资的质量;政府采购的程序是否严格执行到位。

3、预算调整是否严格执行《预算法》的规定,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二)财政预算收入审计

1、财政部门组织入库的预算收入审计。

(1)预算收入项目的范围、标准,对象是否符合《预算法》等有关规定,有无擅自扩大收人范围,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增加(或减少)收费项目对象。

(2)是否存在擅自减收、缓收、免收预算收入;或虽收缴预算收入入库,又从“预算支出”渠道拨回,变相减收、免收预算收入的现象。对减收、缓收、免收预算收入的项目要审计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手续。是否齐全。

(3)有无擅自隐瞒、坐支、截留预算收入;将应纳入预算收入项目转为预算外收入;有无将应作预算收入不按规定及时结算,长期挂往来账,并从往来账科目直接拨付的现象。

(4)有无将应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另行存放在国库以外的过渡性账户中,不按规定及时纳入预算收入的现象。

(5)有无违规办理预算收入退库,或本应作预算支出的项目作为收入退库处理的现象。

(6)有无为了完成年初财政预算收入任务,违规调入资金用于平衡年度预算的现象。

2、税务部门组织入库的预算收入审计。

(1)是否按税收政策及时足额征缴应入库的各项税收,有无违规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各项税款的现象。

(2)是否存在违规设置过渡性银行存款账户、随意调节税收入库的现象。

(3)是否存在违规办理税收提成,继续提取税务征收业务经费、奖励资金和代扣税款手续费;办理退税是否符合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现象。

(4)有无为了完成年度税收任务,不按税收征管的属地管理原则。存在借税、引税,有意混库挤占上级收入的现象。

(三)财政预算支出审计

1、预算支出是否真实。支出列报是否符合规定的用途列入相应的支出科目;有无虚列支出挂暂存;预拨下年度经费列入当年财政预算支出;将应在预算外支出的款项转为预算内支出。

2、经费拨款是否有预算;超收安排,追加预算支出是否按规定的程序审批。

3、上级下拨的各种专项资金是否及时拨付,有无挤占、截留、挪作他用的现象。

4、是否按规定比例设置预备费,动用预备费是否按规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四)财政预算结余审计

1、结转下年支出是否真实,是否按规定落实到具体的支出项目或用款单位。

2、是否按规定从当年的预算结余中设置和补充预算周转金,是否存在挪用预算周转金的现象。

二、财政审计的方式

从目前地方财政审计的方式来看,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均由地方本级审计机关负责审计,本级财政决算审计均由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审计,这种审计方式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不足之处:

1、从审计的对象内容来看几乎一样,只是侧重点不同,这样势必造成重复审计。

2、从审计资源的有效性来看,居于上述原因,必将造成审计资源的浪费,做重复事。

3、从审计的时效性来看。上一级审计机关受审计人力、精力、异地条件的限制,最多每两年安排一次对下级财政决算审计。而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几乎每年一次,对比之下时效性差。

为此,笔者认为,财政审计方式,按《审计法》第十六条之规定,应作如下调整:

1、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和财政决算审计应由县级审计机关列入当年审计工作计划安排负责审计。

2、乡(镇)一级政府因没有设立国家审计机构,乡(镇)财政审计由县审计机关负责审计。

3、上级审计机关按照《审计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和政府要求对关系到国计民生,宏观决策有重大影响的财政投入项目安排专项审计。

这样既保证了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的发挥和审计,资源的有效利用,又避免了重复审计。

三、财政审计的重点

县、乡(镇)财政审计应该在总体把握的基础上,根据县、乡(镇)两级财政管理体制和目前的财政状况,主要应突出如下审计重点:

(一)重点审计县、乡财政收入的真实性

1、审计中注重分析非税收入占本级财政收入比重的变化情况,如增长(减少)过快则应分析增长的原因并重点抽查收入增长过快的项目,审计其有无违规调入资金,虚增财政收入的行为。

2、重点审计土地出让金是否及时足额上缴国库列财政收入,土地出让收入是县、乡财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每宗土地的出让都应该审计到位。看土地出让是否按法定审批权限,有无将单个建设项目用地拆分审批的现象,土地出让程序是否合规,拍卖成交的土地出让收人是否全额缴库。

3、根据财政部门提供的县、乡财政收入进度情况和税务部门提供的县、乡税收入库情况进行对比分析,找出两者入库金额较大的月份和税目进行重点抽查审计,看有无异地借税、引税的现象。

(二)重点审计县、乡财政预算支出的有效性

1、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是否做到专款专用。

2、教育支出、科技支出、支农支出的增长是否与财政预算收入的增长同步。

3、地方教育附加费,城建税收入是否按规定专门用于教育事业发展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无挪作他用的现象。

4、对县、乡(镇)财政的支付能力和保证程度指标进行审计分析评价。

(1)某地方财政的支付能力=预算支出总额/(预算收入总额一本年净结余)×100%

其中:预算支出总额=地方-般预算支出+体制结算、专项上解支出。

预算收入总额=地方-般预算收入+体制结算、专项补助收入+上年净结余

财政审计的审计内容篇4

孟文军:这是一个大课题。先谈一点基本认识。

继国家审计发挥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免疫系统”功能的论断之后,刘家义审计长提出了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的理念。我认为,如果说“免疫系统”功能,阐明的是国家审计发挥什么样的作用,那么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指明的是国家审计怎么样发挥作用。

审计机关的基本职责是对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每年受本级政府委托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财政审计成为国家审计的永恒主题,审计监督作为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和民主法制建设的组成部分发挥重要作用。因此,构建基于有效实施财政收支审计监督的财政审计大格局,是国家审计充分发挥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免疫系统”功能的必然要求。

周国亮: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应当把握法定范围和内容,这是基本前提。

关于财政收支审计,审计法的有关规定是:审计机关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从审计主体看,对本级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由审计机关内设各专业审计机构实施;对下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实际由上下级审计机关分别采取“上审下”、“同级审”进行。审计主体应当是上下级审计机关、审计机关内设各专业审计机构。

从审计方式看,应当是“同级审”与“上审下”。

从审计客体看,本级各部门预算、下级政府预算都是纳入预算管理的收入和支出;其他财政收支,按照审计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是指财政资金中未纳入预算管理的收入和支出。因此,审计客体应当是纳入和未纳入预算管理的收入和支出,即以国家(政府)为主体的资金活动。

由此,总体上说,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就是构建一个国家审计机关对以国家(政府)为主体的资金活动实行有效审计监督的结构化体系。

孟文军:厅党组高度重视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在王殿军厅长的大力推动下,厅专门设立综合处,具体负责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管理、“两个报告”起草工作。一是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为统领,对厅各业务处、上下级审计机关的审计资源进行统一整合,实现财政审计“一盘棋”;二是以“两个报告”为载体,对财政审计信息进行统一归集和分析,提高财政审计的整体质量。这实际上是搭建了财政审计大格局的基本平台。

傅志辉:为了不断推进和完善财政审计大格局,王厅长提出了以财政资金为源头展开审计的思路,并由财金处组织实施了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中央、省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审计,获得了有益的实践经验。在听取对省财政厅具体组织省级预算执行的审计情况汇报时,王厅长又提出对省财政厅具体组织省级预算执行的审计与对部门预算执行的审计相结合、财政收支审计与绩效审计相结合的思路,要求财金处进行探索。

孟文军:这进一步提出了适应财政资金运行的特点,是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的基本特征。

从省级财政资金运行而言,省财政厅具体组织省级预算执行是源头,横向涉及省级预算部门(上缴财政收入和接受财政拨款),纵向涉及下级政府(上缴省级财政收入和接受省级转移支付资金)。作为作用于财政收支的财政审计大格局,只有把审计省财政厅具体组织省级预算执行与审计省级预算部门结合起来、与审计下级政府结合起来,才能提高财政收支审计的整体效能。

周国亮:这种结合,可以实现审计内容的一体化,并且保持审计方式的多样化。如审计省级非税收入管理,从审计内容上,可以把审计省财政厅组织收入情况和审计省级预算部门、下级政府缴交情况结合起来;从审计方式上,在财金处审计省财政厅组织收入情况时,可以由财金处对重点省级预算部门、下级政府的缴交情况进行延伸审计或调查,也可以由各业务处在审计省级预算部门时对其缴交情况一并进行审计,或由财金处或其他业务处组织对下级政府的缴交情况进行专门审计。至于采用何种审计方式,可以通过审计项目计划和审计工作方案确定。

傅志辉:在这种结合下,还可以实现审计内容的横向成块、纵向成线。如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既构成整个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横向审计部分,又成为相对独立的审计单元。再如对某项本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审计,既是本级预算资金向下级政府转移支付的纵向审计内容,又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审计形态。

孟文军:如果说,把审计省财政厅具体组织省级预算执行与审计省级预算部门结合起来、与审计下级政府结合起来,是在审计对象和内容上就财政审计大格局的结构性安排,那么,财政收支审计与绩效审计相结合,涉及的则是在审计主体和方式上就财政审计大格局的制度性安排。这实际上要求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必须建立协同各类审计的基本机制。

常迎迎:这种基本机制,我认为,应当包括审计类型之间在审计内容上的协同和审计项目在审计时间上的协同。

一是实行一个审计项目融合多个审计类型内容的制度。对财政收支审计采取“同级审”与“上审下”两种方式是法定的,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下级政府财政收支审计是两种基本审计形态。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应当实行一个审计项目融合多个审计类型内容的制度,如把绩效审计内容融入财政收支审计项目,对财政收支审计项目中发现的每个问题分清领导责任,既形成绩效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在每个审计项目上的制度化,又为开展专门的绩效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保持在审计内容上的衔接。

二是实行年度审计项目为“两个报告”滚动服务的制度。审计机关每年受本级政府委托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是一项法定制度,一般在当年6月或6月以后进行。因此,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年度审计项目的安排既要满足当年“两个报告”的需要,又要为次年“两个报告”打下基础。对每年6月以后的审计项目,我认为可以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安排财政收支“上审下”或其他财政性资金审计项目,在审计内容上与次年上半年的财政收支审计项目形成互补;二是在审计项目实施中,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延伸至当年6月底或审计日的上月底,在审计年度上与次年上半年审计项目的审计年度保持衔接。

孟文军:上面,就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谈及了基本认识、基本前提、基本平台、基本特征、基本机制,之所以说基本,是因为显得粗浅,也不一定正确,还请批评指正。

记 者:今年是我国审计机关成立三十周年,财政审计见证和体现了国家审计的整个发展过程,对此有何感想?

孟文军:感想最深的有两点。

一是财政审计是一个认识和实践不断深化的过程。如财政审计的功能定位,在审计机关成立初期集中体现在查错纠弊,后来总结为财政审计是国家审计的永恒主题,现在概括为国家审计是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再如财政审计方式,在经历了单一“上审下”后,实行“同级审”与“上审下”结合,再发展到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认识和实践的不断深化,推动了财政审计事业的全面发展,财政审计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是我省的财政审计在继往开来中呈现崭新局面。由1985年第一次由省政府批转46个财政赤字县(市)的审计报告、1990年第一次在《中国审计》介绍江西省财政审计的基本做法、1998年第一次以省政府令出台《江西省地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实施办法》,经十年来的开拓创新,到近些年财政审计为领导决策服务作用的充分发挥、江西省财政审计路子的鲜明特色、《江西省审计条例》的实施,特别是在2011年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中,江西审计经验在全国审计机关推广、审计项目获审计署优秀审计项目、省债审办和财金处均获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先进集体三等功,标志着我省的财政审计获得突破性进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呈现崭新局面。

记 者:税收是公共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财政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财金处从去年开始探索地税联网审计,目前进展情况如何?

孟文军:地税联网审计是王殿军厅长亲自推动的我省审计机关第一个联网审计项目。在何干成副厅长、胡志勇总审计师的高度重视下,经财金处与信息中心共同努力,地税联网审计正在有序推进。

杨 桦:目前,已实现联网方式的数据获取、转换和分析。

——完成联网工作。于今年5月,在省地税局机房安放前置服务器,通过党政内网(网),连接厅机房专用服务器,建立封闭式的联网链路。

——获取征管数据。通过网络传输,获取了多年来全省地税征管信息系统的数据库数据,建立审计数据库。

——进行数据验证。对获取的数据库数据,按一定的方法,与全省地税征管信息系统的前台数据进行核对,验证数据的一致性。

——修正有关模型。在去年试用的基础上,对一些数据分析模型的取值范围或因素设定,进行调整或修正,以适应本地化的运用。

财政审计的审计内容篇5

审计目标是一项审计工作的成果预期, 它的实现程度是检验审计效果的重要标志。

同级财政决算草案审计是对未经法定程序审查和批准的政府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会计报告进行审计。目前,我国尚未实行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我国将力争在2020年前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和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所有各级政府都要编制财务报告),行政事业单位实行的是预算会计制度,财政决算报告是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前期形式,财政决算草案审计类似于美国的政府财务报告审计。财政决算草案审计目标也就类似于政府财务报告审计目标,即审计报告的真实性、项目管理的合规性、内部控制的有效性,通过对构成政府财政决算报表各个项目内容的检查, 审核财政决算草案是否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 财政决算草案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评价财政决算草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从总体上发表审计意见;审查具体项目遵循政府的有关法律、规章和合约条款的执行情况;评价内控建立完善并行之有效情况。

同级财政决算草案审计的目标可以具体描述为: 检查遵守和执行国家重大财税政策等国家政策法规情况,财政收支及决算情况的真实性和合规性、预算的完整性和规范性、财政管理等情况;分析、评价财政总体运行情况,揭示财政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潜在风险,查处各种财政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规范财政收支行为,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维护财政安全。

(二)审计内容

审计内容由审计客体及其承载的经济业务构成。审计客体是指审计活动的对象,回答的基本问题是审计谁。就财政决算草案审计来说,编制财政决算的主体有两种类型, 一是从财政获得资金的行政事业单位, 一般称为部门预算单位;二是政府,编制财政总决算。所以,财政决算草案审计客体包括政府及部门预算单位决算的审计。

审计内容回答的基本问题是审什么。就财政决算草案审计来说,对其审计内容主要包括:(1)审查决算收入是否真实、完整;(2)审查决算支出是否真实、合规、合法;(3)审查收支结余是否真实、完整;(4)审查资金年终活动是否合法,各项往来款项是否合规,以及财政存款及开户是否正常、合规;(5)审查决算报表之间、有关的预算单位汇总决算数字同总决算数字是否一致,相互关系是否合理;(6)年终财政财务收支清理情况;(7)上下级财政结算情况;(8)检查执行国家政策法规情况;(9) 审查决算资料是否完整, 决算编报是否符合规定程序。

(三)审计取证模式

审计取证模式回答的基本问题是怎么审。由于财政决算草案审计的基本目标是对政府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合规性从总体上发表审计意见,所以,审计取证模式与一般的财务报表审计取证模式相同,都采用风险导向审计。就审计取证来说,审计过程是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和应对重大错报风险,基本审计程序是通过风险评估程序来识别风险,确定审计重点,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即实质性审计来获取直接审计证据。在审计技术方法上,可以大量采用审计抽样、重要性水平确定与风险控制等注册会计师审计方法。

财政决算草案审计取证模式可具体为:

1.顺查和逆查相结合。财政决算草案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部分内容相重合,因此,可沿用预算执行审计的顺查法开展审计。从预算资金编制、审核、批复、拨付、管理、使用等一系列过程,检查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分析预算差异、评价资金绩效。财政决算草案审计主要针对草案本身的真实、完整发表意见,故可采用逆查法。对构成决算草案的重要科目、大额科目、结转额较大科目进行重点审计,对其填报金额构成进行反向分析,层层分解,追查基础数字构成,审查决算草案填报数额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详查和抽查相辅相成。财政决算草案审计因涉及内容较多,可先采取抽查的形式,确定可信任程度(即进行风险评估),在信任程度较高时,认可存在的检查风险低,基本认可事实;如信任程度低,则进一步采取详查方式,找出事实差异,差异存在原因,分析主客观情况,梳理定量问题与定性问题,确定决算数据是否需要调整,并就此提出改进措施及办法。

3.信息化与传统审计方法无缝对接。财政决算审计涉及的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量大,通过数据联网、建立数字化审计平台,实现动态分析,建立审计方法和模型,分析审计风险点,进而利用AO审计软件的查询、修改、删除、计算、图表分析等特色功能,实现信息化审计。通过信息化审计,快速、准确核对基本数据、筛选疑点,在此基础上采取传统审计方法,调阅相关原始资料进一步确认。通过两者的无缝对接,准确高效完成财政决算草案数据确认及问题排查。

二、同级财政决算草案审计重点

审计范围不仅直接决定着审计工作的具体内容, 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审计的风险与难度。财政审计发展到今天,无论是审计理论导向还是财政本身特点都决定了财政审计的范围越来越广。因此,应科学而合理地确定审计重点,以便准确排查问题,防范审计风险,化解审计内容不断加大与审计资源有限的矛盾。财政决算草案审计主要是以财政决算报表为基础, 检查政府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财政制度的情况,有没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情况;检查决算收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分成收入划分的正确性和财政支出的绩效性;检查收支结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检查资金年终活动的合规性以及财政资金开户情况的合规性;检查决算资料的完整性和决算编报的合规性。

具体的同级财政决算草案审计重点如下:

1.财政决算草案真实性、完整性审计。真实性、完整性是财政决算草案的生命之源。审查财政决算报告的内容结构,先甄别数据类型,对照《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核查是否有漏项,是否已编制全口径财政决算;在此基础上,对项目数据构成情况进行审查,核对其形成是否有基础、原始数据支撑,保障政府向人大提交的政府决算草案的可信度和可议度。

2.国家政策法规执行情况审计。财政决算草案的构成是一系列经济业务活动的结果。审查涉及收入征缴、支出核拨、预算执行、上下级财力结算、年末财务清理等经济业务,由于每一个、每一项经济业务活动的过程都离不开法律、法规、制度的执行,执行的偏差度不仅影响决算草案的准确性,同时容易滋生腐败及损失浪费情况。

3.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审计。目前的财政审计已由过去的财政收支并重转向重点关注财政支出情况。审查财政资金总体支出情况,关注民生支出逐年变化情况,所占支出比重,具体民生支出项目绩效情况,是否用于本身项目建设,是否存在挪用发放工资奖金,在核实决算报表数额的基础上,深层次了解、分析支出绩效情况,为决算报告使用者了解具体情况提供原始、具体素材。

三、同级财政决算草案审计实施过程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独立性的体制、机制不尽完善

《宪法》与《审计法》规定,国家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但随着审计范围、审计需求的进一步发展,这种双重领导体制矛盾越来越突出,已严重制约了审计的独立性。

同级审计财政决算草案审计是对本级财政进行审计, 目前很多地方审计机关,都扮演者政府内部审计的角色,审计效能能否充分发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的独立性,然而一些审计单位在面对审计揭示的问题时,往往会考虑当地政府领导的意见, 这就导致审计机关在依法作出一些重大审计决策时难以保持其应有的审计独立性。

审计法中地方审计机关审计业务受上一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的规定,实际上并未得到有效执行,向上级审计机关征求意见普遍流于形式,地方审计机关绝大部分审计项目都是受本级政府所左右,审计机关在组织、人事、经费等方面都受制于各级政府,独立性严重缺乏,违背了审计应保持独立性这一核心价值。所以这给同级决算草案审计带来了操作性上的难度,缺乏应有的独立性。

(二)审计内容不全面

目前财政决算草案审计属于传统的决算审计层面, 主要从财政决算报表构成项目入手,检查组成财政决算报表的各个数据是否真实、完整、合规,审计切入点较为微观。

同时,财政决算草案本身内容不全面,没有涵盖政府的所有财政性资金。国家相关法律也没有对地方各级政府提请本级人大常委审查和批准的决算报告和决算草案的具体内容作出规定。各地通常是按照地方法规或人大监督要求去操作。从具体内容看,以全口径决算为目标,部分地区缺少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报表和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报表等;以决算的完整性为目标,缺少预算资金年终资产负债表、决算各表的明细资料及一些与预算收支有关的统计报表等。财政决算草案内容的缺失导致审计内容的不全面。

(三)审计范围尚无法定界限

财政决算草案审计是以预算执行审计为基础的,是对预算执行审计的延伸,其范围比财政预算执行审计要广, 是对构成政府全部收支活动是否全部纳入政府决算草案报表进行检查, 除财政一般预算收支外, 还包括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外财政专户收支和社会保障预算收支的内容。预算执行审计是以人大批准的预算为基础, 重点检查预算执行过程中预算资金的批复、拨付、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而决算草案审计还包括了年终财政财务收支清理情况、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上下级财政结算情况及部门决算草案涉及到的有关情况。所以,财政决算草案审计与财政预算审计在审计范围上有大量的重叠部分,这将给审计单位带来重复工作,工作量也会相应增加。

(四)计算机审计未能起主导作用

审计方法贯穿于一项审计工作从准备、实施到出具审计报告的全过程。财政决算草案审计中,最常用的审计方法有审核稽查法、审计记录法和审计评价法三种,都主要运用于审计实施阶段。目前,审计方法较为传统,财政决算草案审计的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

现在计算机水平已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并且被审计的财政、国土等部门信息化水平已相当高,所以财政决算审计必然要借助计算机手段辅助进行,尽可能地充分利用计算机辅助手段参与审计,保障审计的效率和质量,运用计算机审计手段同步开展对财政、国库、财政专户等部门相关电子数据的分析,沿着资金流向开展审计调查,查找审计线索,建立审计模型,建立信息交互平台,共享审计思路和方法。但由于具体审计人员缺乏计算机专业技术、被审计单位未能有效提供电子数据及搭建平台共享数据等原因,计算机手段运用欠缺或无法运用,不能充分发挥计算机审计的作用。

四、完善开展同级财政决算草案审计的建议

(一)健全管理体制,提高独立性

按照现行《审计法》等法律法规,我国基层审计机关接受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双重领导,但本级政府的领导权力明显大于上一级审计机关,审计独立性的不足,影响了审计机关的客观公正性。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完善审计制度,强化上级审计机关与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探索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

审计作为社会监督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只有不断的完善审计体制,才能从根本上制约行政机关的自行扩张, 从源头上遏制腐败行为, 促进社会主义民主进程,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依法治国。实行省以下审计机关垂直管理,地方审计机关可以从行政部门序列中剥离,切断审计机关对地方政府的依赖,弱化外部环境对政府审计的恶性约束,提高审计的自主权、独立性和权威性。要保证审计工作开展所必须的经费与被审计单位独立,做到形式上的独立,增强审计执法行为的独立性。审计执法过程独立,在审计范围、程序、内容和重点等方面进行独立思考,不受外部干扰,确保审计评价和结论客观公允。

同时,在财政决算草案审计中,从维护审计独立性、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和长期发展角度出发, 可以考虑采用审计轮换制和同级区域交叉审计。比如,对财政决算草案审计的审计项目小组,今年轮换审计项目小组负责人,明年轮换另一位审计师。这样可以使审计小组总是保持新旧成员相结合的状况,有利于提高审计效率。

(二)找准切入点,完善审计内容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完善审计内容,最重要的是财政决算草案的完整和全面。审计的基础是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 一切评价审核基础来自于审查的资料。财政决算草案内容、相关材料报送尚无国家法律、法规明文或统一规定,同时, 同级财政决算草案审计尚处起步阶段, 这就要求审计人员要找准审计切入点,明确审计思路、审计目标,采取积极主动方式,提前介入审计,在草案尚未形成前要求财政及相关部门完善决算资料。

主要采取三沟通一学习形式。三沟通是:与人大沟通。财政决算草案审计报告由审计部门向政府提交,最终人大常委会审批形成法定决算。其最终服务的对象为人大。因此,审计部门在审计前要积极与人大沟通,了解其关注点,作为审计重点,要求相关部门完善该部分资料;与政府沟通。财政决算草案审计代表政府进行,同时各相关部门基本隶属于政府部门,可将审计意图报告政府,由政府牵头传达各部门,促进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与被审计单位沟通。从改善决算草案的写作入手,提高决算草案的可看性、可读性、可审性。一学习是:学习、参透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目标、要求,与时俱进,促进审计成果服务于当前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需要。

(三)科学安排审计项目,实现双赢

财政决算草案审计涵盖内容较多, 不可避免与现有的一些财政审计项目所重叠。在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体系的要求下,我们可采取依托大项目、包容小项目的方式科学开展。

一是要与预算执行审计相结合。由于财政决算草案审计是对预算执行审计的延伸,二者在有些审计内容上相同,因此,审计机关在开展政府决算草案审计时应结合对财政、税务以及有关部门的预算执行审计同时组织进行,二是要与部门决算草案审计相结合。我国目前存在着政府财政总决算与部门决算两套体系,这两套体系相互独立,但也有一定的内在联系,在部门决算中涉及到与财政有缴拨款的资金应在财政总决算中有所体现,部门决算中其他来源的资金在总决算中没有体现。因此在开展财政决算草案审计中最好结合部门决算草案审计,对部门中存在的应缴未缴财政资金、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的问题除对部门决算草案有影响外,也影响财政总决算的真实性、完整性,对这方面的问题可以纳进财政决算草案审计报告。通过一次进点、取得两项成果,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创新审计方式,培养高素质综合性人才

财政审计的审计内容篇6

审计机关贯彻落实政务公开,既把自身的审计监督行为公开,又把被审计部门和单位的部分政务公之于众,起着双重作用。即审计机关不仅要公开自身的审计报告、审计信息,还要监督被审计单位公告其财政财务收支情况、遵守国家财经法规情况、被审计后的整改情况等等;或者说,审计机关的政务公开承担双重职责:自身公开和监督公开。这是审计机关政务公开与其他政府部门政务公开的最主要区别。

审计机关通过政务公开将有效地约束和监督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权力,促进政府及其部门的工作公开透明,促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从近几年的审计情况看,政府部门的财政资金分配和财务管理有所加强和改进,但是仍然存在比较大的问题,很多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的权力被滥用,一些预算资金分配量大、下属单位多的部门多发腐败问题,表明这些部门和财政资金都缺乏有效的约束和监督。而审计工作政务公开、财政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公之于众,有利于审计机关和全社会共同强化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或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约束监督,有利于遏制腐败问题滋生蔓延。

审计工作政务公开,还是建立一个“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政府的重要举措和条件之一。审计公告不仅是实施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而且是对政府权力监督制约的重要环节,是防止、遏制和惩治腐败的重要前提,是建立惩防腐败体系的有效方式和重要的战略措施,是将行政监督与法律监督、人大政协监督、舆论监督紧密结合的重要形式,是推动我国民主法治建设进程的有效工具。

审计机关的政务公开有利于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促进内部工作规范化,提高审计质量。审计机关政务公开是一把“双刃剑”,它不但将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或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公之于众,同时也将审计机关自身的工作情况公之于众。在被审计单位接受公众和舆论监督的同时,审计行政权力的行使也受到了监督。审计机关依法审计、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的情况,甚至审计项目实施的质量水平、以及审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和审计廉政制度的情况,都公告于社会、公告于同行。审计机关实施政务公开,实际上主动将审计工作置于各级人大、政协、被审计单位、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之下。因此,政务公开对审计机关、审计工作提出了更高更紧迫的要求:必须全面提高审计质量,完善审计法规体系建设,消除审计工作中的随意性,依法审计和依法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健全审计复核和审计业务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审计准则体系、审计评价体系、审计业务管理体系和审计技术方法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研究开发有关准则、办法的《操作指南》,为审计人员提供尽可能完备的、可操作性强的有关法规指南。

概括来说,审计机关的政务公开对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政务公开,审计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审计机关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利得到切实保障。

二、审计公告是审计机关政务公开的主要方式

审计公告是指审计机关向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和有关部门或单位,公布其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情况及其结果的活动。审计公告不仅指审计项目结束后的审计报告公告,还包括审前公告,这是审计公告的两个主要内容。

审前公告是指重要的、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涉及广泛的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审计项目计划的公告。审计公告要特别关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审计项目计划以及审计实施情况。对于这类重大审计项目,不仅要公告审计结果(审计报告),还要在项目实施前、在送达审计通知书的同时,向社会进行公告。这类审计项目涉及范围广、影响范围大,进行审前公告,有利于引起社会公众、人大和政协机关及审计机关共同对其财政财务收支进行监督,也有利于人民群众对其知晓的事项进行举报,有利于这类审计项目实施,有利于更深入地查证,收到更显著的效果、发挥更显著的作用。

审计公告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其一,召开新闻会。公告的内容一般都要通过新闻会,因此审计机关要完善新闻会制度,定期审计信息,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沟通审计信息。其二,免费印发《审计报告》,或设立审计公告栏、窗,或在审计机关外部网上设立专门的“审计公告”栏目等,审计信息。其三,向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报告,例如被审计单位及其监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人事部门、检察院等。其四,积极探索专家咨询、审计论证、听证、以及特约审计员等形式,公开审计工作过程和审计结果等。

三、进一步规范审计公告制度需要解决好的几个问题

进一步规范审计政务公开制度,不仅要明确审计公告的内容和形式,而且要保障审计公告规范运行,严格按制度办事,逐步把政务公开纳入法制化轨道;要克服政务公开工作的随意性,提高规范性,努力建立推行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目前这方面主要应当解决三个问题。

第一,审计报告公告的内容要完整。

《意见》明确要求:“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都要如实公开。”因此,审计公告规范化,不仅要明确公告的内容,还要保证公告的完整性;审计报告公告不能只公告一部分内容,而要公告全部审计报告。正如李审计长所说,全部审计报告都公告,这也是一种公平,我们给人大的报告,不可能把所有问题都点了,点谁不点谁,本身就不那么公平。唯一公平的做法就是不管什么问题都要对外公开,这就叫公开公平。这是深化审计改革、增强审计行为公开透明的一个重要途径。

根据质量控制100条规范的审计报告,应当包括6项内容(审计意见建议不是必列内容),审计结果只是审计报告的一部分内容。就是对“审计结果”也有不同的理解,有的理解为审计查出的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的事实,有的理解为对这些违规行为的处理处罚决定或有关移送处理决定,有的理解为审计事项评价意见,等等。按照审计报告规范,这些都只是审计报告中的一部分内容。如果只选择审计报告的部分内容公告而隐瞒一部分内容,则有违公告的目的和《意见》的要求,也会引起社会以及被审计单位的猜疑;从另一个方面来看,如果审计报告的内容都是真实的、有充分审计依据的,为什么要隐瞒一部分内容呢?因此,审计公告缺少其中任何一项都是不完整的,都不符合《意见》的要求;审计报告公告,必须是完整的审计报告公告。

第二,由被审计单位自己公告整改情况。

审计公告不规范的另一个主要表现,是将不应当在审计公告范围内的内容公告了,就是被审计单位对于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首先,整改工作是被审计单位的责任,而不是审计机关的责任;审计机关的责任是监督被审计单位自己公告其整改情况。由审计机关公告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则混淆了审计主体与审计对象各自的责任,是不妥当的做法。审计机关只能按照自己的职责,对政务公开工作实行专门的监督,监督被审计单位自己向社会公告整改情况。第二,由审计机关公告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也严重影响了审计公告的时效。一般地说,被审计单位能在短期内整改的问题都不是大问题、严重问题。相反,大问题、严重问题的整改往往需要比较长的时间。如果审计报告要等待被审计单位的整改结束后才公告,就会严重影响审计项目的时效,甚至使审计公告成为“昨日黄花”,其社会经济影响和作用严重受损,也降低了审计机关的公信力。

第三,解除财政预算及收支保密。

审计机关政务公开,或者审计报告公告还需要解决预算保密的问题。对各级政府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以后,如果这些预算及收支保密的话,按照有关保密的规定,则审计机关就不能公告对其审计报告。

财政审计的审计内容篇7

《审计法》颁布实施后,财政审计开始实行“同级审”与“上审下”相结合的审计监督制度,审计机关不仅要对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决算进行审计,还要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这样就改变了以往单一的“上审下”制度,扩大了财政审计领域,增强了财政审计力度,形成了一个从不同层次、不同角度对政府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的方式。各级审计机关以“两个报告制度”(即向本级政府提出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报告、受政府委托向人大提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为中心,积极开展了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和对下级政府财政预决算的审计。

二、“上审下”的发展现状

财政“上审下”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多数地方已形成了“两年审一次,一次审两年”全覆盖无间断式的审计格局,但对于本级行政区划内所辖下级政府较多的审计机关来说,由于下级政府数量多,审计任务重,而财政审计力量严重不配比,这种审计格局已经越来越难以适应形势的变化。经济的高速发展,使财政税务部门业务总量和经济内容的复杂程度呈几何级数递增,靠一个财政处或一个财政科几个人的力量,要在短短的时间内,把一个地区两年的财政状况摸清摸透是不太现实的。审计人员像走马灯一样,一年跑六、七个地方,两年就轮完一遍实在不堪重负,审计效果也令人堪忧,要完成审计计划,审计质量就难以保证。一些县(区)特别是乡镇一级的“上审下”,几乎已经流于形式,抄几个报表数字交差。同时由于财政“同级审”的存在,审计内容和范围有所交叉,有一些界限不明确,也存在重复检查的问题。因此近些年,从审计署开始,财政“上审下”的形式有了改变,如2006年审计署开展的对5个省各类中央补助资金的全面审计。

三、深化“上审下”的途径

财政“上审下”应该走向何方,该如何摆脱十几年如一日的老面孔,寻求新的发展和变化,不仅审计署在探索,而且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也在不断探索、不断创新。笔者认为,要改变财政“上审下”的形式,丰富“上审下”的内容,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尝试:

(一)在常规“上审下”中侧重财政专项资金审计内容。如侧重对农业专项资金、社保专项资金、教育专项资金、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转移支付性质资金以及重点建设资金、政府采购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的审计。由于这类资金审计与各业务处有重合,因此需要在同一审计机关内部整合资源,打破科室和专业审计界限,实行审计计划、方案、实施、报告、处理的“五个统一”,一次审计,两样成果,同时避免重复审计。

(二)在常规“上审下”中突出财政级次管理审计内容。如省厅近几年开展的对各设区市财政预决算级次管理审计。这一审计模式注重对整个政府性资金预决算级次管理情况进行审计,重点检查财税部门预决算级次管理的合规性、真实性、准确性,检查共享税和应上缴上级财政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和解缴情况,揭示混淆入库级次、挤占上级收入等突出问题,重点检查主管部门乱开政策口子,违规减免应上缴上级财政管理的各项非税收入。实践证明,这一审计方式突出了对下级政府财政预算执行和财政决算全过程关键环节和内容的审计,对于维护财政预决算级次管理和分配秩序,关注政府财政资金的安全和使用效益,有效回避常规“上审下”的审计风险是一种有益尝试。

财政审计的审计内容篇8

财政审计中,如果仅就财税部门的账务进行审计,虽然审计涉及内容多、范围广,但存在局限性,应本着高效、务实的原则,将财政审计与其他审计相结合,采取“上审下”与“同级审”相结合、“决算审计”与“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与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县长经济责任审计”与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等“1+N”审计模式,由于县长经济责任审计中,财税部门属于必审单位,所以在对县长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时,也可将财政决算审计不再单独立项,同时对财政部门的局机关经费纳入县长经责审计内容,做到“几场谷子一场打”,即多个审计项目一次进点、同时审计;多个科室及上下级审计机关分工协作、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审计中将财政相关资金安排、拨付情况与其他项目审计内容相结合,进行延伸审计其实际使用情况,将财政审计范围和内容进一步扩大化;审计后将各项目资料进行共用、成果进行共享,最终按各自分工完成审计任务,并按不同的要求出具几个成果报告。这样既化解了审计任务重、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也避免了重复审计、重复处理现象的发生,且能扩大财政审计效果,改变财政审计就账论账的传统审计方式。

积极探索绩效审计是拓展财政审计的潜力所在

财政审计的审计内容篇9

1. 现行审计体制对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局限性,现行审计体制导致财政审计的独立性较弱。现行审计体制规定了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实行双重领导,作为基层审计机关,人事上不超脱,经济上又依附,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地方审计机关不得不从维护地方利益出发,很难做到如实完整地将所有问题反映出来,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同时隶属于政府部门,独立性立场难以很好维持,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执法力度和审计作用的发挥。

2. 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法律、法规滞后。随着财政预算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难以解决其法律、法规滞后的问题较为突出,给审计处理、处罚带来一定困难。财政审计还没有完全跟上财政改革的步伐,缺乏整体意识、全局意识,审计工作仍然侧重于真实性、合法性审计,效率、效益审计的理念尚未贯穿到审计的全过程。

3.缺乏创新,方法单一,层次不高。随着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政府职能不断地转变,财政收支的范围、结构也逐渐发生了相应的改变;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财政转移支付、政府采购等制度相继建立和完善,财政管理职能得到了进一步强化,这就对预算执行审计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审计机关应主动适应并把握这一变化趋势,才能真正有效地开展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但基层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对财政职能变革的新情况、新问题还缺乏深入细致的了解和研究,审计方式和方法也没有及时调整到位,缺乏创新意识,预算执行审计工作远远落后于形势的发展。

4.审计机关内部条件制约着财政预算执行审计。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是对审计人员业务素质、政策水平的大较量和大检阅。目前,审计机关开展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受到一些内部因素的制约:一是财税部门自身电算化水平较高,而审计部门对于使用微机查账能力相对薄弱,查账手段的软化,极不利于审计向深层次发展;二是审计人员业务水平和政治素质不均衡,难于适应开展预算执行审计的客观需要,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审计质量。

二、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发展方向

1.注重公平公共性。财政审计要围绕公共财政的公平性,促进建立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加强对财政转移支付的审计力度,重点关注转移支付中存在的问题,促进财政转移支付结构的合理,实现不同区域的公民在医疗、基础教育、社会保障,基础公共设施建设等方面、享有均等化的水平。围绕公共财政的公共性,促进财政支出结构的优化,财政资金在投向上要逐步退出竞争性领域,主要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2.关注安全性。政府审计的重要职责之一就是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主要包括财政安全、金融安全、国有资产安全、民生安全、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安全和信息安全等。财政安全处于经济安全的首位。而财政审计的首要任务就是要维护国家财政安全,强化财政管理,规范财政行为。

3. 注重公开性。公共财政是“阳光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公众拥有知情权和监督权。要围绕公共财政的公开性,促进预算的透明度,进一步推进了审计公开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4.强调民生审计。实质上就是财政政策、财政支出倾斜于民众利益和民生建设,客观上要求财政审计关注人民群众福祉,关注公众利益,要选择那些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支出项目,作为财政审计的重点,严格按照预算确定的用途、标准、时限、目的等,检查预算单位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三、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措施

1.深化审计体制改革,加强制度建设。审计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是行政型审计体制向立法型审计体制的转变,关键是将审计机关的人事权和财权从政府序列中独立出来,把审计内容的重点放在对政府管理使用财政资金情况的评价和监督上,这将有力的推动我国现代财政审计事业的发展。

2.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在预算执行审计中,全面审计有两层含义:一是审计的对象要全面,既要包括财政、税务、国库部门,又要包括涉及到财政收支的预算部门和单位。二是审计的资金要完整,预算内、外资金,本级预算收支、结算资金等都要进行审计。在全面审计中,要把真实性审计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贯穿始终,逐步达到摸清家底的目的。

3.根据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要求,财政预算执行审计要在对财政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的基础上,进一步向预算支出结构的合理性和效益性方面深化。审计中,首先要分析财政支出格局是否根据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要求进行了调整,预算安排重点是否放在了为国家政权建设正常运转提供财力保障、加大对那些代表社会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的社会公益性事业的支持力度、逐步提高财政对社会保障支出的保证能力,促使财政支出的范围和结构逐步趋于合理,使有限的财力更好地发挥效益。公共财政下的预算编制是审计的首要内容,随着公共财政进程的推进,细化预算编制,实行部门预算已是当务之急。改革后的预算编制,是否科学、合理,便成了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深化的内容之一。

财政审计的审计内容篇10

财政审计中,如果仅就财税部门的账务进行审计,虽然审计涉及内容多、范围广,但存在局限性,应本着高效、务实的原则,将财政审计与其他审计相结合,采取“上审下”与“同级审”相结合、“决算审计”与“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与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县长经济责任审计”与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等“1+N”审计模式,由于县长经济责任审计中,财税部门属于必审单位,所以在对县长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时,也可将财政决算审计不再单独立项,同时对财政部门的局机关经费纳入县长经责审计内容,做到“几场谷子一场打”,即多个审计项目一次进点、同时审计;多个科室及上下级审计机关分工协作、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审计中将财政相关资金安排、拨付情况与其他项目审计内容相结合,进行延伸审计其实际使用情况,将财政审计范围和内容进一步扩大化;审计后将各项目资料进行共用、成果进行共享,最终按各自分工完成审计任务,并按不同的要求出具几个成果报告。这样既化解了审计任务重、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也避免了重复审计、重复处理现象的发生,且能扩大财政审计效果,改变财政审计就账论账的传统审计方式。

积极探索绩效审计是拓展财政审计的潜力所在

财政审计的审计内容篇11

中图分类号:F239.65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1.09.45 文章编号:1672-3309(2011)09-107-02

简单来讲,公共财政是以国家(政府)为主体,通过集中一部分社会资源,用以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履行政府职能和满足社会需求的经济活动。根据现代西方财政学的观点,市场化国家的财政职能一般包括资源配置、收入分配、稳定经济等。[1]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及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过程中,我国公共财政除了具备一般性特征外,还有自己的特殊职责所在,[1]不仅要矫正市场失灵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更要积极弥补市场残缺,通过履行经济调控、监督管理职能,培育和不断完善我国的市场经济。为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必须辅以相应的措施以保障和实现公共财政的高效有序进行,财政审计就是其中的一种。

财政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法对政府公共财政收支情况(真实性、合法性及效益性)所进行的审计监督,包括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下级政府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以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作为一种相对独立的经济监督形式,财政审计监督是国家审计的重点,是审计工作首要的、最基本的职责,在促进财政增收节支、查处和防范违法违纪行为、严肃财经纪律、维护国家财政安全、服务经济发展和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随着财政审计实践的不断深入和发展,绝大多数审计干部及人员已经树立起财政审计大格局的理念,并积极在实践中探索,也取得了部分成效,审计资源和成果得到初步整合,财政审计的时效性和水平也有所提高。但是,与我国公共财政及社会对于财政审计所提出的要求相比,我国财政审计方面仍存在着如审计理念、审计内容、审计方法、人员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因此,为促进财政管理的规范有序和实现国家财政的公开、公平、合理及有效,要针对当前我国财政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具体分析,采取措施加强财政审计,不断地提升我国财政审计的水平和质量。

一、转变思想,树立财政审计服务理念

自觉摒弃那些不合时宜、陈旧的审计理念,更新财政审计理念。特别是在当前财政审计转型时期,服务意识的树立应当被放到突出的关键位置。从本质上来讲,财政审计最终目的在于维护国家经济的安全、促进财政资金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审计要在服务中体现有效监督。虽然,近些年来随着我国财政审计发展的不断深入,在服务方面也取得了一些进步,但相较于实际需要还远远不够。因此,[2]在财政审计过程中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审计的服务理念,正确处理监督与服务的关系,真正体现以人为本,与被审计单位在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和支持的氛围下开展审计工作。对于被审计单位所提出的疑义和问题要给予详细的解释和说明,根据审计结果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来实现被审单位财政管理和财政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的不断完善,寓服务于监督之中,充分发挥“审、帮、促”的作用。另外,要把财政审计放到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宏观环境下进行思考和定位,紧密结合财政与经济的关系,提升政府理财和驾驭经济水平提高审计成果的综合利用水平,实现财政审计效益的最大化。

二、深化审计内容,突出财政审计重点

财政审计涉及到我国公共财政的方方面面,但由于我国财政审计资源的有限,要统筹规划,有所区别,正确处理好全面审计与突出重点两者间的关系。当前条件下,财政审计要从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整体和全局进行思考,坚持宏观性,突出民本性,追求绩效性。具体来讲,一是要重点审计财政支出的预算体系,将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一支付和统一使用作为财政审计的关键,实现公共支出严格按照预算进行运作,保障财政资金的高效和合理使用。[3]二是坚持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关注民生、关心公众所关注的焦点,突出对涉及民生,如社会保障、扶贫、教育、医疗等民生和社会建设热点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效益的审计,真正体现出财政审计对公众负责的态度,同时通过财政审计切实促进政府和社会更加关注和重视民生、改善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三是不断拓宽和加深财政审计对于财政收支真实性、合法性的审计,同时更加突出财政绩效性的审计,注意从政策执行、资源利用、行政效能等多方面关注财政资金的运行和使用效益,看其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了社会的公共需要。同时,对于财政资金使用过程中的挤占挪用、严重损失浪费等问题严格查处,保障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另外,财政审计工作要实现从反映揭露问题向提出建设性意见的转变,即根据审计过程中所掌握的资料和信息从制度、管理等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设性意见,督促被审单位财政资金管理的规范化和使用的高效合理化等。

三、创新财政审计方法,提高审计效率

在深刻把握审计规律的基础上,不断地创新财政审计方法与方式,积极推进财政审计事业的深入发展。一是树立起审计全程跟进意识,跟着财政资金的走向,将预算编制、批复、执行、调整及决策的完整过程整体纳入财政审计的范畴之内,抓好各个环节,改变以往偏重于时点、静态及事后审计监督的做法,加强事前审计和事中审计。二是统筹安排,在强化预算执行审计与专项审计相结合的基础上,综合使用经济责任审计、绩效审计、专项审计、跟踪审计和综合审计等多种审计类型,全方位多层次地反映被审单位在财政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政府效能的提高。三是要积极适应电算化条件下对于财政审计提出的新要求,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信息技术,积极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财政审计的有机结合,实现传统手工审计向计算机审计的转变,发挥计算机信息系统在数据筛选、处理、分析等方面的功能,提高财政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特别是要实现财政审计软件与税务征管信息、国库退、入库系统等的数据共享和交换,并大力推广财政联网审计方法,实现审计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其他部门的有效配合,保障财政审计工作的整体进程。

四、提高财政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切实提高财政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打造一支高质量高水平的财政审计队伍,为财政审计的深入推进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证。首先,[4]针对当前财政审计人员普遍存在的问题,坚持把财政审计实践作为培育优秀财政审计人员的最佳方式,通过“传、帮、带”等方式,加强财政审计的业务指导。其次,通过各项专项培训、在职学习等各种形式,在强化财政审计人员专业性知识的基础上,培养各类综合性和复合型人才,并提供一个可供交流与学习的共享平台,促进财政审计人员之间的相互学习和借鉴,不断提升自身的审计水平。第三,财政审计人员要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法制意识等贯彻于财政审计的全过程,以更加积极主动的态度投入财政审计工作。同时要自觉加强自身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养,提高财政审计人员的宏观思维和分析判断能力,以适应新时期对于财政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另外,对于具有特殊性的审计行业来讲,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和完善财政审计人员的职业素养,将有利于其以公平公正的客观立场、以对国家和人民负责任的态度履行好、做好审计工作。

五、加强财政审计管理力度

一是积极推进机制创新工作,加强与财政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和交流,如规定财政部门所有的拨款文件都抄送审计部门,使审计机关能够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财政资金的运行情况,从而可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对重点建设项目、民生资金项目等进行事前、事中审计等,以便及时发现问题。二是实现审计全过程的管理,严格审计程序和质量控制,包括事前的审计及审计方案的编制;审计过程中工作底稿、审计日记的检查及事后的复核工作、审计报告的撰写等,都需实现制度化管理,做到有据可查。特别是两个报告作为审计机关成果的集中体现,直接反映了审计的质量和水平,要在结合当前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把握重点,认真撰写。三是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信息披露渠道,逐步完善审计公告的内容,及时对社会公众披露审计信息,积极推进审计公示制度的建立及健全,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性及公开性,切实发挥财政审计监督的积极作用。

六、建立健全财政审计法律法规体系

加快制定和完善财政审计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为财政审计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优化财政审计环境,实现财政审计的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并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一是根据财政审计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加强审计准则的建设。如针对当前信息技术条件下计算机信息在财政审计中的应用及联网审计的应用,相对于传统审计,财政审记不论是在审计对象、方法还是流程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因此要加快制定和出台新的审计标准,以有效指导信息时代财政审计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随着财政审计重点内容的转变,审计准则也需做出相应的完善。二是对于明显不适应财政审计的有关法律法规,要及时调整和修订。[5]特别是随着我国公共财政改革的深化和财政审计作用的日渐凸显,要从法律层面切实保障我国财政审计的独立性,增加被审单位协助审计机关进行取证调查的义务规定,同时强化审计机关作为执法部门应有的强制执行权。同时,随着民众对于审计信息需求的增加,要完善审计法中有关审计公告的相关条款规定,应更加明确规定审计公告的程序、内容、范围、权限等等方面的内容,真正使审计信息披露步入制度化、法律化的管理轨道。另一方面审计信息的公开化和透明化将在很大程度上推进我国财政审计质量的提高,切实维护国家经济的安全和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另外,在建立及健全财政审计法律法规体系的基础上,将依法审计的理念认真贯彻和落实到财政审计的全过程中,对于在财政审计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在保障法律法规的强制性和权威性的同时提高财政审计的权威性。(责任编辑:郭士琪)

参考文献:

[1]卢家辉. 构建“大财政审计”监督框架[J].审计研究,2008,(07).

[2]肖振东. 基于财政风险防范的财政审计研究[J].审计研究,2009,(09).

财政审计的审计内容篇12

(二)扩大了审计的覆盖面

以全部政府性资金为主线,使财政审计监督更加全面、更为有效。一是扩大了审计监督的政府性资金面。实践中在强化预算内资金审计的同时,把预算外资金、政府性债务、投融资纳入到财政审计范畴,实现对全部政府性资金的全方位监督,为各级政府科学理财、用财提供依据。二是审计监督不仅关注资金管理层面,也关注政策制订及执行层面的问题。按照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的要求,针对税收减免、土地出让金减免等隐性财政支出领域,有重点地关注地方政府出台的各类涉及政府性资金收支的优惠政策,审计中不仅检查政策的制订与执行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同时也考察政策的成本效益情况,对政策的合理性进行分析并提出审计建议,有效地实现财政审计与现阶段绩效审计探索的结合,为绩效审计实践开辟了新思路。

(三)加强了整体的审计监督力度

财政审计一体化实现了人力、信息、技术、成果等资源的有效整合,财政审计与专项审计调查及绩效审计的结合等等,大大加强了整体的审计监督力度,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深化了预算执行审计,为预算执行审计注入了新的生命力。二是促进全面准确地评价乡镇长的经济责任,推进了乡镇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三是形成合力,解决共性问题。审计事业发展到当前阶段,审计的专业分工与审计内容的交叉已是不容回避的矛盾,而财政审计一体化的运行则有效地解决了这一矛盾。

二、围绕政府性资金开展财政审计的主体思路

(一)审计视野面向全部政府性资金

全部政府性资金又称政府收入,是以政府名义筹集,并由政府来管理和使用的所有收入。

以全部政府性资金为主线,突出以下四个层面的审计重点:一是摸清全部政府性资金的分布状况及总量规模。包括预算内资金、各类预算外资金和基金、政府通过投融资机构筹集的资金、土地出让金(包括减免、返还部分)、给企业减免、补贴的资金等等,这些资金有相当部分在决算报表上是无法反映的。二是审计并分析全部政府性资金的主要支出方向。分析支出结构可以看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是否贯穿于政府工作之中。根据政府性资金总量并从支出结构分析,如行政管理、社会保障、科教文卫、农业农村、基本建设、清偿债务的支出各是多少,就能从资金的投向看出政府的行政理念。分析支出重点可以看出公共行政管理体制、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是否到位,政府职能的转换程度如何,以及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基本职能的状况。从对政府性资金收支管用(决策、执行、监督)的审计,分析对国家经济政策的执行、落实情况,是否存在随意决策、滥用权力的违纪违规行为,是否存在管理不善、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及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三是检查评估全部政府性资金的管理现状。这些年的同级审计监督纠正规范了不少违规预算行为,目前预算内资金的管理相对较为规范。而其他预算外资金,特别是对近年来日益膨胀的政府性负债管理较为薄弱,支出的内控制度也不甚健全,理应是当前财政审计必须关注的重点。四是分析评价全部政府性资金的变动趋势。通过审计各类政府性资金的结余情况,可以分析政府收入的盈余或赤字状况,这比原来只通过预算内盈余情况进行评价显然更可靠、更准确、也更全面。

(二)摸索财政审计一体化模式

财政审计一体化是审计机关在现有的财政审计对象、审计人员配备、审计装备手段等条件下,对审计资源进行统一调配和整合,对财政性资金从筹集、分配、管理到使用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在合规性审计的基础上对财政资金的支出结构和使用效益予以关注,并最终以“两个报告”为主要载体反映审计成果的过程。财政审计一体化的目标是:科学整合审计资源,建立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发挥专业审计优势,增强审计机关整体合力,提高“两个报告”质量,全面提升审计工作的层次和水平。在审计范围上,横向向政府的各类基金、土地出让金、政府负债拓展,纵向向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政府举债的基本建设项目、国有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延伸。

财政审计一体化主要以财政审计的内容为基础,还包括对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计、政府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公司的审计,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具体包括:预算执行审计、财政决算审计、乡镇财政审计、转移支付审计、政府负债审计、土地资金审计、部门预算审计、专项资金审计、财政投资绩效审计、重点国有企业审计、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及专项审计调查。

(三)具体操作实现“六个结合”

在实现财政审计一体化的过程中注意树立“一盘棋”的观念,充分发挥各专业审计的优势,形成整体合力,统筹审计资源和计划管理,突出重点,使审计机关的整体效能大于各部分效能的简单之和。在具体操作上做到“六个结合”:

1.“同级审”与“上审下”相结合。在组织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的同时,积极开展对下级政府的财政决算审计,两年左右轮审一次,并积极探索“同级审”和“上审下”相结合,促进财政决算审计进一步深化。审计中先审阅“同级审”资料,充分利用现有审计成果,节约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率和审计质量。实践中,“同级审”和“上审下”在审计时间上有所错开,审计内容上有所侧重,审计单位上有所区别,审计资料上共同利用,结合各地具体情况加以科学合理的安排。

2.财政审计与专项审计特别是投资审计相结合。省厅《关于加强投资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要以财政性投资项目为重点,实现项目审计与资金审计的有机结合,努力完成扩大审计覆盖面和深化投资绩效审计工作的双重任务。根据省厅每年针对全省财政形势和财政审计工作动态,提出符合实际的年度财政审计工作思路和总目标,对重点部门、专项资金、政府采购、政府负债、财政投资等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来制订滚动计划,以保证审计的连续性。各专业审计部门围绕财政审计工作思路和总目标,提出深化本专业审计工作的具体目标和工作计划。财政审计与专业审计相结合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加强一般部门单位审计与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结合。围绕财政预算执行这一主题,抓住预算批复、财政资金转拨、资金管理使用和收入征收管理等四个环节,着重研究解决政府财政层面的情况和问题。对财政审计中发现的有关预算执行单位的问题一查到底,直接延伸审计,问题复杂的另行立项审计。对跨部门流动和管理的财政资金,探索由财政审计部门与有关专业审计部门联合审计的办法,在财政部门审计中注意相关专业审计的信息收集和反馈,在部门单位审计中,发挥财政支出审计的基础作用,在揭露和纠正部门单位财务收支中存在问题的同时,注意反映财政管理方面的情况。

3.财政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将县、乡财政决算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与乡镇政府领导和部门单位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结合起来,实现经济责任的人格化。有预算管理分配权的部门、单位领导经济责任审计以预算执行情况为主要审计内容,关注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以此为基础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每年把乡镇财政决算审计和乡镇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有机结合起来,确定较具体的审计范围、内容和重点。确立以乡镇长经济责任为中心,以财政决算审计为基础,以当地全部政府性资金的收支管用为主线,其他各专业审计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统一组织、分工负责、协同配合、资源共享。通过审计,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建立规范、透明、公正的财政分配制度,合理、高效地使用政府性资金。同时利用财政审计与乡镇长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的优势,克服财政“上审下”忽视财政绩效审计的倾向和“同级审”无视上级财政利益的缺陷,使财政决算审计和预算执行审计的优势同时得到发挥,不断深化财政审计,促进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提高。

4.财政审计与专项审计调查相结合。针对专项审计调查覆盖面广、时效性强的特点,重点结合地方财政改革和财政审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审计调查,调查国家财政政策法规执行情况和政府重大决策的落实情况,促进加强宏观管理,完善法规制度。这几年我县组织及协助市局对社会保障资金、涉农资金、扶贫救灾资金、基础教育资金、公共卫生资金、政府负债、政府性投资公司、政府性资金支出结构、土地出让金等热点问题进行了审计调查,通过调查,从完善体制、制度的层面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5.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和财政绩效审计相结合。从实际出发,现阶段我们要探索的绩效审计模式具有侧重于宏观管理、以政府性资金为主要对象、真实合法效益性相统一、把握全局突出重点的特点。财政审计是开展绩效审计的重要领域,开展绩效审计也是财政审计的方向,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应逐步关注政府性资金分配使用中的损失浪费现象,对政府性资金使用方向与目标的符合性、实现程度进行评价,以促进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为目的,逐步探索财政绩效审计的方法和途径,并不断加大绩效审计的份量。实践中我们应把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和财政专项资金作为绩效审计的突破口,探索建立财政绩效评价的基本方法和框架。

财政审计的审计内容篇13

 

县级财政审计大格局的概念是指县级审计机关和部门以现有的审计资源为基础进行整合,对审计项目的计划进行妥善安排,为了审计目标的完成,建立一套完善的内部共享和信息传递机制,在县级政府部门的预算管理范围内进一步扩大财政审计的范围。

 

不断提升县级财政审计的效果,通过这种布局和构思最终为审计监督职能提供较高质量的报告。尤其是审计署了《2008-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这对政府的审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本文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构建县级财政审计大格局的要求

 

(一)审计范围、目标定位和重点内容

 

1.审计范围

 

县级财政审计范围应该将县级政府的全部资金都包括在内,建立县级政府的财政审计大格局时,首先应该对县级政府的财政收支情况有所了解。只有了解了政府财政资金的收支活动才能够做好相关的审计工作,对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情况做出更加合理、公正以及客观的评价,为此,在建立县级政府财政审计大格局时,应该将审计范围定义在县级政府的全部财政收入。

 

2.目标定位

 

县级财政的审计目标应该定位于帮助县级政府揭露问题、推动县级政府的改革、维护县级政府的财政安全以及提高政府的经营绩效等。通过对县级政府的审计资源进行整合,帮助提升和推广县级政府的审计范围,从而实现县级政府审计的一项重要功能,保障县级财政的资金安全。

 

3.审计内容

 

构建县级政府财政审计的大格局时,首先应该明确审计的内容,县级财政审计内容首先应该同财政审计内容一致。除此之外,还应该囊括县级政府部门的其他投资项目的审计,包括固定资产的投资项目、专项项目审计以及其他的财政收支的审计,通过对政府的这些活动和项目进行审计,充分发挥财政审计的监督功能。

 

(二)项目组织形式、计划安排

 

构建县级政府财政审计大格局时,同样对审计项目的组织形式和计划安排提出了要求,通过对这些方面的要求来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保障县级财政审计大格局目标的实现。

 

1.审计时间

 

构建县级财政审计大格局时,应该尽可能确保财政审计的时间是与县级财政的年度同步的。尤其是要对不同专业的审计项目,必须实现时间上的同步。由于县级财政审计的最终成果是“两个报告”。众所周知,审计报告有大量有用的信息,并且这些信息只在一定的时间内有效,为此,构建县级财政审计大格局时,必须做到财政审计同财政预算执行同步。甚至可以借助网络对财政的执行进行动态的跟踪进行审计,这样更加能够提升财政审计的效率和效果。同时,财政审计大格局下不同的审计组同样也需要保持一致的时间。

 

2.审计方式

 

构建县级财政审计大格局时,在审计方面要确保横向与纵向的协调机制相统一,具体地按照两方面来进行:首先,县级政府应该同上级的审计机关密切联系,做到统一指挥;其次,县级的不同财政审计组之间可以实现信息的共享,实现信息在不同审计组之间的流通。通过这两个方面的工作既可以实现横向的沟通,又可以实现纵向的协调。在建设县级政府的财政审计大格局时,同样需要对县级政府部门的财政预算体制和制度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映,发现问题才能更好地做好财政审计工作,提升审计的效率。

 

3.审计资源

 

为了提升财政审计的效率,在构建大格局时,对审计资源同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县级政府不同部门有不同的审计部门,并且他们有着各自的优势,在财政审计大格局下,必须对他们进行整合,优化审计资源的配置,有效发挥审计的效率,促进审计的人、力、物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县级财政审计大格局的保障措施

 

县级财政审计大格局目标实现后,需要采取措施来为大格局的顺利实施提供保证,具体地可以从下列几个方面着手:

 

(一)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在实施县级财政审计大格局时,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为县级财政审计大格局的制度保障。当前县级政府部门存在不完善的财政审计制度和法律,这已经严重制约了县级财政审计的发展。为此,需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而财政资金绩效审计能够帮助监督县级政府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有必要对县级政府财政资金的效率进行审计,除此之外,还需要对县级政府的财政审计体制和制度不断进行优化和完善,提供一套健全和完善的制度保障。

 

(二)优化审计模式

 

在县级财政审计大格局下,应该转变传统不同的财政审计部门各自为营的现象,必须对财政审计部门和资源进行整合,增强财政审计的合力。优化财政审计的模式与方法,从而确保县级财政审计目标的顺利实现和实施。尤其是县级的各个审计机关,在财政省级工作中要做好领导作用,不断对财政审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从而提升这些工作人员的审计大局意识。实现财政审计的横向、纵向协调。

 

(三)提供一批优秀的审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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