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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灾害有特点实用13篇

地震灾害有特点
地震灾害有特点篇1

1.前言

汶川地震震中位于四川省西部青藏高原与盆地的结合区,该区内山高谷深,断裂发育,地质环境脆弱,为地震的次生灾害发育提供了有利条件。汶川地震后,在地震极震灾区及重灾区的沟谷及坡面,由大量崩塌,滑坡形成的松散堆积体,为泥石流的发育提供了充足的固体松散物质。由此可知,这些区域成灾条件极为优越。因此需要正确客观地认识汶川地震次生灾害的特点,根据这些震害特点采用科学、合理、经济、有效的工程预防措施进行防灾。

2.汶川地震次生灾害的主要特点

2.1山地灾害规模大,以崩塌泥石流为主

汶川地震直接造成的滑坡,崩塌总数达4到5万处,巨型滑坡达到30余处。震后造成的次生山地灾害隐患点约5000处,其中滑坡1701处,泥石流304处,崩塌1844处,不稳定斜坡1093处。

2.2形成数量较多,规模较大的堰塞湖

汶川地震后,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广泛发育,在加上地形上山高谷深的特点,大量崩塌滑坡形成的松散堆积物进入河流中,阻塞河道形成堰塞湖。据统计,地震重灾区内分布有257处堰塞湖,其中33个堰塞湖对下游具有严重的安全威胁。地震堰塞湖坝体由松散堆积物构成,强度较低,随着湖内水量的增加,承受的压力增大,直到坝体达到临界状态,发生溃坝。且这些堰塞湖沿河流成条状分布,其中一个发生溃决,下游的堰塞湖也将逐级发生溃决,其产生的洪水会严重威胁下游重要城市的安全。

2.3震后较长时间内泥石流活动活跃

汶川地震强烈的震动力使极震区内的山体大范围内震裂松动,形成大量的岩体破碎物质,约50亿~80亿立方。同时强烈的震动造成的数以万计崩塌、滑坡,这些崩塌滑坡发生之后,在滑源区和堆积区留下众多还可能发生局部变形破坏不稳定斜坡。这些为以后泥石流的产生创造了地质条件。震后灾区的降雨,会使那些地形陡峭,多面环山的地区在短时间内积聚大量的雨水,破碎的岩土体在突发而急骤的水流作用下,夹带大量泥沙与石块突然直泻,形成泥石流。已造成的泥石流事件有:2008年北川9.24泥石流,2009年都江堰汶川7.17泥石流,2010年四川8.13特大山洪泥石流,2011年茂县7.3泥石流。

2.4出现地裂,地面隆起现象

汶川地震中,山体和地面的破坏很严重,有的地方出现了较大的裂缝;还出现了在一般地震灾害调查报告中少见的地面隆起现象,其中某地的隆起量高达4米。

3.汶川地震次生灾害危害

3.1破坏山区公路,阻碍交通。崩塌滑坡这些次生灾害阻断了交通,掩埋了通讯设施,阻碍了救援人员及时进入震中地区实施救援。

3.2破坏山区的河流系统。滑坡泥石流所携带的岩土体进入河道,挤占压缩了河道,同时使河床抬升。地震形成的堰塞湖改变了河道的形态。

3.3严重威胁震区及震区河流下游地区的安全。震区在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地质都较为活跃,为大型特大型泥石流灾害孕育了条件。

3.4严重破坏震区内的生态环境。震后震区的森林面积减少,地表,水土流失严重。

4.工程预防启示

4.1汶川地震造成的地质灾害,大多处于欠稳定或不稳定状态,水是再次形成次生灾害的重要因素。滑坡的产生,泥石流的形成,崩塌的发生等与水的作用密切相关,因此对地震形成的滑坡体,尤其是重要建筑物如水库堤坝、村镇、交通干线附近的滑坡、泥石流应建设水沟等排水工程,把滑坡区内的地表水汇集排除,并进行防渗处理。

4.2地震次生灾害较为严重的区域修建的铁路、公路等交通干线,在发生地震后是救援人员、物资进入灾区,伤员运出灾区的生命线,因此这些交通干线为了尽量免受地震次生灾害的影响,应尽可能以隧道的形式修建在岩层稳定的山体中或开阔的盆地和平原上。不宜采用沿河岸修建交通干线的方法。

4.3对于地震造成的堰塞湖,首先应修筑河流建筑保护物,防护堤岸、加固河床或用导流工程防止河流对河岸的冲刷,保护岸坡的稳定,防止岸坡垮塌阻塞河流;同时也要整理河道、修建水库、修建分洪区,以防止堰塞湖溃决之后对下游地区造成重大损失。

参考文献:

[1] 徐梦珍 王兆印 漆力健. 汶川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链[J]. 山地学报, 2012年(04期).

地震灾害有特点篇2

0 引言

我国幅员辽阔,全国有80%面积处于抗震设防区,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在我国,灾害具有种类多、分布广、频率高、损失严重等特点,其中地震和地质灾害影响最为突出。20世纪发生的破坏性地震占全球1/3,死亡人数高达60万,占全球1/2。我国破坏性地震大多数发生在农村地区,造成的死亡人员近60%为农村人口[1]。除地震外,在飓风、雨雪、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中,往往也是量大面广的村镇更容易遭到破坏。相对于城市而言,农村地区政府监管薄弱,经济水平相对落后,抵御灾害的能力相对较差。根据我国公元前23世纪以来的历史地震统计分析结果:在我国农村发生地震的概率远远大于城市,农村面临的地震危险远远高于城市[2]。据《2007年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公报》[3],我国目前13.86亿人口中,村镇人口占9.3亿,约为67%,提高村镇应对灾害的综合能力关乎我国9亿人的生命与财产安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村镇建筑规模越来越大。2007年,全国村镇住宅建设投入3154亿元,同比增长12.36%。然而,随着农村建房规模的增大,相应的质量安全隐患及应对灾害的脆弱性也在历次灾害面前日益显露出来。2008年汶川8.0级地震以及2009年青海玉树7.1级地震的惨重损失,再一次为我国村镇的防灾减灾事业敲响了警钟,切实加强村镇防灾减灾综合能力成为当今我国亟待解决的问题。

1 村镇灾害特点

由于在经济发展、人口密度、政府的监管服务力度、相关法律法规约束上的差异,村镇在应对灾害的能力上较城市相差较大,灾害对村镇的影响程度也相对不同。与城市相比,村镇灾害具有如下特点:

1.1房屋是村镇灾害的最大承灾体。

与城市相比,村镇建筑面对灾害较脆弱。灾害发生后,城市的损失大多指建筑物及其内部设施的损失、商业中断、生命线工程的破坏等。由于村镇建筑的抗灾性能差防灾对策,选址不科学等因素,导致在地震来临时村镇建筑物不能达到“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抗震设防目标。甚至由于经济条件限制、防灾意识薄弱等因素,部分农村地区建房时毫不考虑房屋的抗灾能力,导致在灾害来临时建筑物倒塌现象严重。据相关统计,地震中的人员伤亡其中80%来自于房屋倒塌,85%-97%的经济损失也来自房屋破坏。

1.2选址不科学,次生灾害严重。

我国村镇的选址大多依照传统沿袭祖辈,不能充分考虑地质条件、气象、危险源场所等综合因素,有些村镇甚至建在滑坡、泄洪道或与地震带平行的区域[4];且大多数村镇宅基地批复通常为一个区域,村民建房地点的选择随意,缺乏专业性指导,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地震发生,极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这些次生灾害往往形成灾害链,阻断交通,影响灾后救援重建。

1.3经济损失的相对值较城市大,对村民影响严重论文怎么写。

村镇灾害对当地村民的影响严重,据统计,一次灾害的损失占平均农民年收入的70%以上。对比同是6级地震的内蒙古包头和云南姚安地震,内蒙包头地震受灾人口的人均经济损失为2000元/人,占内蒙1996年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的64.15%。云南姚安地震受灾人口人均经济损失为1054元/人,占云南2000年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71.13%[5] ,相关数据如表1所示。虽然人均经济损失的绝对值农村约为城市的一半,但是相对经济损失比城市多将近10个百分点,使农民原本不高的收入更加雪上加霜。

表1 包头、姚安地震损失对比

 

地震名称

震级

深度/ km

绝对损失/元/人

占人均收入百分比

包头地震

Ms6.4

24

2000

64.15

姚安地震

Ms 6.5

地震灾害有特点篇3

0 引言

我国幅员辽阔,全国有80%面积处于抗震设防区,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在我国,灾害具有种类多、分布广、频率高、损失严重等特点,其中地震和地质灾害影响最为突出。20世纪发生的破坏性地震占全球1/3,死亡人数高达60万,占全球1/2。我国破坏性地震大多数发生在农村地区,造成的死亡人员近60%为农村人口[1]。除地震外,在飓风、雨雪、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中,往往也是量大面广的村镇更容易遭到破坏。相对于城市而言,农村地区政府监管薄弱,经济水平相对落后,抵御灾害的能力相对较差。根据我国公元前23世纪以来的历史地震统计分析结果:在我国农村发生地震的概率远远大于城市,农村面临的地震危险远远高于城市[2]。据《2007年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公报》[3],我国目前13.86亿人口中,村镇人口占9.3亿,约为67%,提高村镇应对灾害的综合能力关乎我国9亿人的生命与财产安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村镇建筑规模越来越大。2007年,全国村镇住宅建设投入3154亿元,同比增长12.36%。然而,随着农村建房规模的增大,相应的质量安全隐患及应对灾害的脆弱性也在历次灾害面前日益显露出来。2008年汶川8.0级地震以及2009年青海玉树7.1级地震的惨重损失,再一次为我国村镇的防灾减灾事业敲响了警钟,切实加强村镇防灾减灾综合能力成为当今我国亟待解决的问题。

1 村镇灾害特点

由于在经济发展、人口密度、政府的监管服务力度、相关法律法规约束上的差异,村镇在应对灾害的能力上较城市相差较大,灾害对村镇的影响程度也相对不同。与城市相比,村镇灾害具有如下特点:

1.1房屋是村镇灾害的最大承灾体。

与城市相比,村镇建筑面对灾害较脆弱。灾害发生后,城市的损失大多指建筑物及其内部设施的损失、商业中断、生命线工程的破坏等。由于村镇建筑的抗灾性能差防灾对策,选址不科学等因素,导致在地震来临时村镇建筑物不能达到“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抗震设防目标。甚至由于经济条件限制、防灾意识薄弱等因素,部分农村地区建房时毫不考虑房屋的抗灾能力,导致在灾害来临时建筑物倒塌现象严重。据相关统计,地震中的人员伤亡其中80%来自于房屋倒塌,85%-97%的经济损失也来自房屋破坏。

1.2选址不科学,次生灾害严重。

我国村镇的选址大多依照传统沿袭祖辈,不能充分考虑地质条件、气象、危险源场所等综合因素,有些村镇甚至建在滑坡、泄洪道或与地震带平行的区域[4];且大多数村镇宅基地批复通常为一个区域,村民建房地点的选择随意,缺乏专业性指导,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地震发生,极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这些次生灾害往往形成灾害链,阻断交通,影响灾后救援重建。

1.3经济损失的相对值较城市大,对村民影响严重论文怎么写。

村镇灾害对当地村民的影响严重,据统计,一次灾害的损失占平均农民年收入的70%以上。对比同是6级地震的内蒙古包头和云南姚安地震,内蒙包头地震受灾人口的人均经济损失为2000元/人,占内蒙1996年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的64.15%。云南姚安地震受灾人口人均经济损失为1054元/人,占云南2000年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71.13%[5] ,相关数据如表1所示。虽然人均经济损失的绝对值农村约为城市的一半,但是相对经济损失比城市多将近10个百分点,使农民原本不高的收入更加雪上加霜。

表1 包头、姚安地震损失对比

 

地震名称

震级

深度/ km

绝对损失/元/人

占人均收入百分比

包头地震

Ms6.4

24

2000

64.15

姚安地震

Ms 6.5

地震灾害有特点篇4

城市生命线系统主要包括供电、交通、通信、供水和供气五个系统。它们在城市的防震减灾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1 城市生命线工程系统震害特点

生命线工程系统的震害特点与系统的结构构成密切相关,一般包括地上和地下两种结构工程。由于系统功能的需要,生命线工程系统除了一般常规建筑物外,还包含有大量特殊建、构筑物和工业设施,其中有各类管道、线路、桥梁、隧道、气柜、油罐、电力变压器、高压电气设备、通信设备等,系统构成十分复杂。与建筑物相比,人们对这类特种结构抗震性能的研究和认识尚不够成熟,还难以全面地掌握系统中的隐患和薄弱环节并采取适当措施加以解决,因此造成很多生命线工程系统在历次地震中损失惨重。生命线工程系统中各类结构的型式迥然不同,其动力特性、抗震能力彼此差异甚大,而其中任一主要设施的地震破坏都将对整个系统的功能产生影响,一些抗震性能相对较差的结构单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生命线工程系统的抗震能力,这体现出了生命线工程系统的复杂性。

震害统计资料表明,建筑物的破坏是地震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而生命线工程系统的震害则是对经济损失、次生灾害和国计民生影响更为严重的因素。生命线工程系统中不少设施、设备本身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其地震破坏均会导致较大的经济损失。

2现代城市抗震防灾需要研究的问题

现代城市抗震防灾需要研究的问题为了提高城市的综合抗震防灾能力,减轻地震灾害,我国已颁布了相关法规,提出了“预防为主,防、抗、避、救相结合”的方针,这些都为现代城市抗震防灾工作提出了法律及政策保证。下面从技术上谈谈现代城市生命线系统地震安全预控需要研究的首要问题。

因地制宜编制好城市抗震防灾规划:1)城市抗震减灾规划的基本目标当遭遇多遇地震时,城市一般功能正常;当遭遇相当于抗震防烈度的地震时,城市一般功能及生命线工程基本正常,重要工矿企业能正常或者很快恢复生产;当遭遇罕遇地震时,城市功能不瘫痪,要害系统和生命线工程不遭受严重破坏,不发生严重的次生灾害;2)抗震设防规划基础资料的获取应根据不同城市的不同抗震设防要求,对城市建设、地震地质、地形地貌、土层分布及地震活动性地行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提供第一手基础资料;3)抗震设防规划的技术性内容城市地震危害性分析,建设用地安全性评价与抗震设防区划,以及工程设施建设的抗震性要求。

3城市生命线工程减灾研究进展

3.1国内研究现状

我国生命线地震工程研究工作起始于1974年,当时的研究工作主要是针对地下管线进行的。20世纪80年代,我国的生命线地震工程研究得到了迅猛的发展。这一期间,我国研究工作的重点是震害分析、结构动力特性分析、管道及各类设备的地震反应计算方法、抗震试验等方面。90年代起,研究工作向更高层次深入发展,由单体的抗震研究逐步转向系统的网络分析,研究成果逐步应用于工程实践中,研究工作的重点是生命线工程系统的震害预测方法、网络工程抗震能力分析技术、功能失效分析和高新技术在生命线地震工程中的应用以及复合生命线工程系统的数值模拟研究.刘锡荟等提出了一个生命线系统抗震评定与修复决策的专家系统;冯启民等提出了生命线工程系统专家震害预测方法;李杰等建立了离散事件系统仿真技术的理论方法,柳春光等对供电系统、交通系统的服务功能方法进行了深入的分析。

3.2国外研究现状

美国和日本对生命线工程系统抗震问题的研究一直十分活跃。1971年圣费尔南多地震后,人们开始关注生命线工程的抗震防灾问题,1974年美国土木工程学会(ASCE)成立了生命线地震工程技术委员会(TCLEE),率先系统地开展了生命线地震工程的研究。继美国之后,日本也开展了生命线地震工程的研究,于1976年在东京召开了第一届美日生命线地震工程会议。对生命线危险性进行了分析;Shinozuka对地下管线震害、场地特征和给水管网震害进行了分析研究,并对Los Angels给水管网进行了震害分析。

另外,美国、日本及时吸收罗马普洛埃塔地震、北岭地震、阪神地震等大地震震害经验,开展了一些规模较大的地震灾害和结构抗震方面的研究,修改完善各类工程结构的抗震规范,制订震前防御、震时应急的规划和预案。

4现代城市生命线系统抗震减灾对策

4.1城市生命线系统的评价

城市系统结构具有复杂性、功能的多样性、环境的制约性,特别是在地震灾害发生后,城市系统如何协同工作,需进行系统的评价。系统评价是方案选优和决策的基础,是用技术的、经济的、效率的观点综合地评价、审查研究系统的合理性以及系统设计成功的可能性,选择适当的可能实现的最优系统或方案供决策者参考。

4.2城市生命线系统的抗震减灾对策

城市生命线系统抗震减灾的主要目的是生命线系统设施的震害预防,减少服务障碍,防止次生灾害发生与蔓延,实时且合理地实现震后恢复。为此,生命线系统管理部门的主要对策有震前预防(实施生命线地震工程,提高设施的抗震能力,开发利用防灾系统,制定震后恢复计划等)、紧急对应(在震后紧急救助阶段抢险救灾,维持生命线系统机能等)和震后恢复(设施与机能恢复到震前的水平)。具体而言,城市生命线系统抗震减灾对策主要包括减轻设施的物理震害、系统的冗余与分割、提高系统的自动化水平、对应与恢复等。

5城市生命线工程系统减灾的研究展望

地震灾害有特点篇5

学情分析、教材分析教学目标教学方法和媒体教学过程教学反思。

三、教材分析

地质灾害的种类很多,例如,地震、构造断裂、火山喷发、滑坡、泥石流等。从课时容量考虑,我们选择讲述地震、火山、滑坡和泥石流四种地质灾害。教材对这四种灾害的表述方法基本相同:一讲成灾原因;二讲灾害本身的一些基本知识,如“地震”一段介绍了震级,“火山”一段介绍了火山的类型;三讲危害,这是教材的重点内容。教材中虽然没有总结地质灾害的基本特点,但是通过对每种灾害的讲述可以归纳出来,即地质灾害具有分布广泛、危害大、伤亡多、突发性强等基本特点。特别需要说明的是,滑坡和泥石流虽然诱发的原因不同,但主导因素都是斜坡重力作用,分布的地区也基本相同,为了减少重复,教材把这两者放在一起讲述。

四、学情分析

本节课的主要教学任务一是让学生了解地震、火山、滑坡和泥石流灾害的成因、分布、危害及防御措施。二是学会分析地质灾害多发区的自然环境特点,通过复习必修板块运动内容,利用地形、气候的基础知识搭建知识平台,为学习本节内容做铺垫。任务二要求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较高,学生实际能力与教学要求之间存在差距,需要以一个具体的地区为例,引导学生总结出分析此类问题的方法。

五、教学目标设计

知识与技能:能了解地质灾害的概念、类型、危害、成因及防御措施。说出地质灾害的概念、类型。说出地质灾害的概念、类型,归纳灾害的特点和危害。说出地质灾害的概念、类型,归纳灾害的特点和危害,分析灾害的原因及分布规律。讨论交流对灾害的防御。

过程与方法:能搜集地质灾害的案例并说出其特点。能讨论案例,分析成因,表达观点。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能用适当的形式表达学习体会,树立减灾防灾意识,正确对待地质灾害的发生。

六、教学重点、难点

重点:地质灾害的概念、类型、危害、成因及防御措施。

难点:分析地质灾害多发的原因,并归纳出地质灾害的分析方法。

七、教学方法和媒体

自主、合作学习;多媒体辅助教学。

八、教学过程

【课前学案】

教师活动:1.创建《地质灾害专题复习》课前学案。

2.开启“探究学案”和“互动讨论”,针对学生提出的问题,适时引导。

学生活动:1.复习教材相应的基础知识。

2.在创新实践平台“探究学案”和“互动讨论”中,完成预设内容,同时浏览同学的发言,做到借鉴、互动讨论、升华认识。

设计意图:让学生掌握“能掌握”的知识,自选层次目标,满足不同需要,反馈不理解的内容和涉及本节之外的内容,并提出自己的问题。

【课堂教学】

课前预习展示:

教师活动:PPT展示问题和规则。

问题:写出你所知道的自然灾害的名称。

规则:1.限时1分钟;

2.每组派一名同学将答案写到黑板上,在1分钟之内写不出来的,本组其他成员可以到黑板补充。

3.其他同学发帖到学生答疑。

学生活动:每组一名同学将答案写到黑板上,在1分钟之内写不出来的,本组其他成员可以到黑板补充。其他同学发帖到学生答疑。

教师活动:板书: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生物灾害。承转:通过同学们知识掌握得非常好,但是我发现同学们在回答问题的过程中还是存在一些偏差。今天我们以汶川地震为例就一起来研究这些问题。播放汶川地震(震前、震后救援、震后重建)视频。

学生活动:观看视频。

教师活动:发起讨论。

学生活动:1.用板块构造学说的知识,分析汶川地震发生的原因。

2.观看震级与烈度的动画。

3.共同分析一道例题,看看能否将等值线用于地震问题的分析上。

4.观察滑坡动画,思考什么是滑坡?滑坡的形成条件有哪些?滑坡会带来哪些危害?

5.观察泥石流动画,思考什么是泥石流?泥石流的形成条件有哪些?泥石流会带来哪些危害?

避震演习:

教师活动:1.展示PPT――知识改变命运;地震知识可能拯救你的生命。

2.观察地震防御的动画,发出教室内避震演习信号。

学生活动:进行教室内避震演习。

设计意图:增加学生的防御知识,增强防御意识和实践。

课堂反馈:

1.说明火山的成因与构造。

2.说出火山的分类及在我国的分布。

课堂小结:

学生结合黑板板书自行总结本节课探讨的内容。

地震灾害有特点篇6

地震灾害属于突发性的自然破坏,它的破坏力强大,给人们造成的损失不可估量,尤其是城市地震,由于人口多,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聚中,地震灾害的危害更是巨大,因此,做好城市地震的减灾防灾工作对整个社会整个人类都具有巨大的意义。

1 城市地震灾害的主要特征

1.1 人口伤亡巨大

地震具有较强的突发性,发生时间几乎只有几秒钟,而且,一旦发生地震,人们不仅逃生时间短,逃生地点也很少,城市地震尤其严重。更槽糕的是,城市往往是人口密集的地方,即使地震不很强烈,造成的伤亡也将相当严重。如八十年代的唐山大地震,死伤数以千万计。而且,地震将同时引发水灾、火灾等,同样能造成巨大的人口伤亡。所以说,城市地震,尤其是大中型城市,必将伴随巨大的人口伤亡。

1.2 经济损失巨大

城市地震灾害的另一特点是经济损失巨大,而且,城市越发达,现代化程度越高,灾害的经济损失也越大,这主要是因为现代化城市的财富集中度相对较高,现代化城市中的各种生命系统工程较多,相较于普通的乡村或山区,人们对现代化城市的投入巨大。若城市建筑等减灾工作不到位,更会加大城市地震的人口伤亡和经济损失。

1.3 对生活环境的破坏严重

地震是从根本上进行破坏,不可避免地加剧环境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恶化。城市地震对城市环境的破坏严重,灾后几乎失去生存环境。

1.4 地震类型别具一格

城市地震直接发生在城市下方或积蓄在城市下方的能量突然释放在地表,对城市地面的各类建筑和设施具有较强的破坏了。可以说,在很多其他的自然灾害中,地震对城市的破坏是最严重的,尤其是发达城市,地表负载本就巨大和不均衡,使得城市地震的震害无法估量。

1.5 地震后往往伴随其他灾害

城市地震不仅能直接造成的巨大危害,还将导致其他灾害随即发生,如房屋工程破坏导致的火灾、水灾,特定工厂破坏造成的爆炸、有毒物质泄漏,环境巨大变化引发的瘟疫等等,都严重威胁了人类生存。

2 城市地震减灾防震的有效措施

地震属于自然灾害,人类还没有能力阻止其发生,只能尽可能的降低发生的概率,同时做好预防,将灾害降至最低,发生后能够积极面对,做好抢险救灾工作。一下介绍城市地震减灾防震的几点对策。

2.1 做好地震区划,科学预防震害

地震区划是预测地震灾害的方法,它是将研究地区根据发生地震的概率和地震强度进行区段划分,将地震多发区作为重点研究预防对象。地震区划越准确,对地震的预测越准确,带来的防御减灾效果越明显。

地震区划也是城市建设的指南,对于地震发生几率大的地区应降低城市化建设,增强城市抗震设计,尽可能的选择地质稳定的地区进行城市建设等,这样能有效降低地震带来的经济损失和人口伤亡等。

2.2 提高地震预报的管理和决策,加强短、临地震的预报水平

做好地震预防,能有效的降低地震灾害,尤其是短、临地震的预报更是减少损失的关键。短、临地震的预报难度很大,不可避免的出现漏报、虚报的情况,社会各界都应给予理解和帮助。地震预报必然带来大规模大范围的社会行为,需要国家和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以及城市市民的配合,竟然有序的做好预防,即使预报出现失误,也应避免混乱,以防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伤亡。

2.3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控制或减少灾害隐患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控制或减少灾害隐患,是地震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的重要途径之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城市建筑物的抗震性能

我国居民大多数的活动都是在建筑物内进行,因此,加强城市建筑物的抗震设计和抗震强度,有助于降低地震引起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我国国情的实际情况,建设资金有限,应从实际出发,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做到有规划有重点的抗震设计建设。

(2)加固现代化城市结构

经济发达的城市,生命线工程复杂,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城市结构。一旦发生地震,伴随而来的其他灾害更多更严重,因此,加固城市结构,尤其是工矿企业、要害部门建筑的整体性和结构强度,对地震防御和减少震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3)合理利用土地和保护生态环境

城市化建设更是加剧了对自然环境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但后期治理和保护相对很差,致使屡有自然灾害发生。一些原本风景秀丽、环境保护良好的地区为加快经济建设,不顾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过多的开发土地和环境,这些情况对防灾、抗灾极其不利。所以,在现代化城市进程中应高度重视对土地的利用和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减缓城市地震的发生。

(4)改善城市居民的不利于环境保护等的生活习惯和方式

我国融合了56个民族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虽然繁荣了社会文化,但随着社会进步,也出现了一些危害到自己生存的灾害隐患。如根据自己的喜好或其他目的,私自开凿门窗等,不仅削弱了建筑的抗震能力,而且还可能出现安全隐患;如随意侵占通道等,影响人流疏通等。很多不好的习惯和生活方式严重影响到抗震救灾等工作,因此,全国人民都应迅速行动起来,建立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和习惯,降低灾害隐患。

(5)加强心理辅导和震后心理治疗

地震预报或谣言很容易击垮人们的心理防线,产生不安全感,即所谓的恐震心理,这种心理疾病得不到重视和及时治疗很可能造成人为灾害。因此,应加强对地震科普知识的宣传,提高对人们防灾减灾意识,提高人们心理和精神的抗震能力。

2.4 加强全民族的总体防灾意识

加强全民族总体的防灾意识是具有战略性的防灾途径。个体和社会群体的防灾能力是防御城市地震灾害的重要力量。全民族都具有较强的防灾意识,有利于地震时采用自卫、互救等方式降低地震危害。

3 小 结

我国加快经济建设的同时,应高度重视可能出现的地震安全隐患。同时做好城市防震减灾工作,才是我国城市化建设的正确途径。

参考文献

地震灾害有特点篇7

一、主要特点与内涵

地震灾后土地利用应急规划与管理主要包含了地震、应急以及土地等关键因素,主要的性质为灾后应急规划,地震灾害为主要的对象,但是就土地学科来说,主要是由危机管理这个学科跟土地管理这个学科互相交叉引申过来的体系,主要是更好的解决在遇到突发性的公共网危机事件后,特别是具有比较大的破坏性的地震之后,在一个非常危机的状态下,集中力量调配各方资源,从而尽可能的减少地震的损失。通过合理、快递的优化资源配置,回复我国各项经济事业的水平,从而进行合理的用地规划与管理。

(1)在地震灾害发生之后,要利用应急规划,跟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是有所却别的,具有一定的短期性和局部性,也具有具体性和服务性的特点。所谓的局部性就是只针对地震受灾这个区域,不受行政界限的限制,也可以进行跨区域的规划建设,短期性主要是从地震灾害发生之后一直到灾后重建工作完成,一般的期限为三年,最长也不能超过五年,等应急体系建立之后到任务完成自动完结,法律效力也不再存在。所谓具体性主要是规划的针对性,要有一个具体的只想,主要是围绕地震灾害的影响范围来进行土地规划与安排,主要包含一些临时性质的用地,加上一些重建新址的选择断层等,地震灾后土地应急规划与管理的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援建的服务性,这是具有很大的意义的政策支持,为灾后重建服务。

(2)地震灾后土地利用应急规划与管理在外延上包含重建的土地的规划与管理,这是灾后重建的一个重要体系,也是这个区域地震灾后的总体规划的土地部门规划,跟气压部门灾后规划属于同一个体系,也是用来指导地震灾后工作。在地震灾害发生之后,要针对这个灾害的受灾程度和灾害产生的破坏力,经过对整个受灾地区的整体状况的评估,对于各个方面重新建立和管理有个大致的规划。

(3)应急规划与管理是进行专项规划的一种,要打入土地总体规划的范畴,实现非常态到常态的过度,在地震灾害发生之后,破坏了土地的承载功能,需要一个规划期对其进行回复和重建,并进行管理。科学评价灾后土地利用安全性和建设用地恢复重建适宜性。

二、综合防震减灾与土地应急规划与管理体系

从防震减灾的角度可以把土地利用规划分为三种不同的类型,一种是应急规划,一种是防震减灾规划,一种是总体规划。土地应急规划与管理属于地震灾害发生之后的应急范畴,而防震灾害规划主要属于一个地震开始之前的紧急预防,土地的总体规划与管理就属于一种常规的规划。在应急土地规划与管理中,那些需要恢复重建新增建设用地的安排,还有灾害毁坏的土地的一个综合的整治,这些都要纳入约束性指标控制的范畴,通过修编或者修改实现对接。在地震灾后的土地应急规划体系中,主要的是地震发生之后的应急响应和土地回复重建的部分,主要是怎样利用最小的土地资源在最大程度上减少地震造成的灾害损失。

(1)预防预警。在地震灾害发生之后,要根据预防预警的具体要求来对地震灾害的类型进行判断,之后对预警的类别进行细分,包括灾害的起时实践,影响的范围等等,需要土地部门对于更低以及建设用地的状况进行一个快速的评估,对于灾区的房屋损失状况,人员伤亡状况,加上等待救援安置的人员状况,为临时安置的土地使用和布局提供一个评估的数据依据,对于地震灾害的发生时间和影响的范围进一步明确下来,组建抗震救灾指挥部,要把应急处理方案公布出来。

(2)应急处置。在应急响应阶段,需要在抗震救灾指挥部门的统一部署下,组织救救灾小组,对于损坏的基础社会进行委会,维护社会治安。关于土地管理部门的紧急避免地的选择与人员的那只,结合地震灾害的预评估和现场的损失来确认需要安置的人员规模,对于避免场所的避难量进行统计,确保避难场所的优化选址,还包括抗震救灾的用地选址,施工临时用地的选址以及过渡性安置用地的选址策略等。

(3)恢复重建。在地震灾害发生之后,要编制灾后重建的土地使用规划,这是地震灾后土地应急规划与管理的一个落脚点和重要的归宿,通过对地震灾后土地利用规划是各个部门灾后重建的基础,也是灾后重建总体规划的重要依据。通过地质灾害发生的危险性评估,加上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对于灾后重建的选址和土里利用进行安全性的评估,要先确保用地的安全性。要综合统计各个部门对于土地的使用需求,本着节约用地的要求,尽量少占用耕地,进行生态系统恢复的目标,科学合理的进行城镇用地的合理布局。对于灾害发生之后的耕地和建设用地进行综合的整治,加上临时安置用地以后的复垦工作等都是灾后土地应急规划与管理的内容,这也是灾后地区尽快恢复生产的一个比较有效的途径。所以,灾后整理的目标和进度,以及重要工程的建设都要纳入到灾后土地规划与管理的范畴之内。

结论

综上所述,在地震灾害发生之后,要评定灾害的定型和需转移人员作为研究的切入点,临时安置用地的选址要科学合理,通过对地质灾害的调查与评估,结合地震之后资源的承载能力,科学评定灾后土地利用的安全性能,选择适宜的建设用地,要对居民的基本生产生活和基础设施服务用地进行有限安排,整理出符合当地实际特色的用地导向,为地震灾后的土地规划、重建与管理服务。

参考文献:

地震灾害有特点篇8

l.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l.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处置地震灾害事件(含火山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1.4工作原则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有关各级人民政府立即自动按照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处置本行政区域地震灾害事件。

省级人民政府是处置本行政区域重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的主体。视省级人民政府地震应急的需求,国家地震应急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发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由国务院实施国家地震应急,发生重大地震灾害事件由中国地震局实施国家地震应急,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行动。

地震应急依靠人民群众并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依靠和发挥人民和武警部队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依靠科学决策和先进技术手段。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

发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经国务院批准,由平时领导和指挥调度防震减灾工作的国务院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转为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中国地震局。

2.2中国地震局

中国地震局负责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事务,汇集地震灾情速报,管理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工作,管理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工作。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各级地震监测台网对地震监测信息(含火山监测信息)进行检测、传递、分析、处理、存贮和报送;群测群防网观测地震宏观异常并及时上报。中国地震台网中心对全国各类地震观测信息进行接收、质量监控、存储、常规分析处理,进行震情跟踪。

3.2预警预防行动

中国地震局在划分地震重点危险区的基础上,组织震情跟踪工作,提出短期地震预测意见,报告预测区所在的省(区、市)人民政府;省(区、市)人民政府决策短期地震预报,及时做好防震准备。

在短期地震预报的基础上,中国地震局组织震情跟踪工作,提出临震预测意见,报告预测区所在的省(区、市)人民政府;省(区、市)人民政府决策临震预报,宣布预报区进入临震应急期。预报区所在的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人民政府采取应急防御措施,主要内容是:地震部门加强震情监视,随时报告震情变化;根据震情发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要求有关部门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保持社会安定。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1.1地震灾害事件分级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占该省(区、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7.0级以上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5━7.0级地震,可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2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0━6.5级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2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5.0━6.0级地震,可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4.1.2地震应急响应分级和启动条件

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Ⅰ级响应。由灾区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应对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Ⅱ级响应。由灾区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在国务院领导下,组织、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Ⅲ级响应。在灾区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市(地、州、盟)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组织、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Ⅳ级响应。在灾区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市(地、州、盟)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县(市、区、旗)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组织、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如果地震灾害使灾区丧失自我恢复能力、需要上级政府支援,或者地震灾害发生在边疆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其他特殊地区,应根据需要相应提高响应级别。

4.2信息报送和处理

震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迅速调查了解灾情,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抄送地震部门;重大地震灾害和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情况可越级报告。

国务院民政、公安、安全生产监管、交通、铁道、水利、建设、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迅速了解震情灾情,及时报国务院办公厅并抄送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中国地震局和民政部。

中国地震局负责汇总灾情、社会影响等情况,收到特别重大、重大地震信息后,应在4小时内报送国务院办公厅并及时续报;同时向新闻宣传主管部门通报情况。

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中国地震局和有关省(区、市)地震局依照有关信息公开规定,及时公布震情和灾情信息。在地震灾害发生1小时内,组织关于地震时间、地点和震级的公告;在地震灾害发生24小时内,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组织灾情和震情趋势判断的公告;适时组织后续公告。

4.3通信

及时开通地震应急通信链路,利用公共网络、通讯卫星等,实时获得地震灾害现场的情况。

地震现场工作队携带海事卫星、VSAT卫星地面站等设备赶赴灾害现场,并架通通信链路,保持灾害现场与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实时联络。灾区信息产业部门派出移动应急通信车,及时采取措施恢复地震破坏的通信线路和设备,确保灾区通信畅通。

4.4指挥与协调

4.4.1Ⅰ级响应

由灾区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1)灾区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

省(区、市)人民政府了解震情和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报告国务院并抄送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中国地震局和民政部,同时通报当地驻军领导机关;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启动抗震救灾指挥部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必要时决定实行紧急应急措施。

省(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和非灾区对灾区进行援助,组成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直接组织灾区的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

(2)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中国地震局向国务院报告震情和灾情并建议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开始运作;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履行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国务院有关部门设立部门地震应急机构负责本部门的地震应急工作,派出联络员参加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4.4.2Ⅱ级响应

由灾区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在国务院领导下,组织、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1)灾区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

省(区、市)人民政府了解震情和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报告国务院并抄送中国地震局和民政部,同时通报当地驻军领导机关;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启动抗震救灾指挥部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必要时决定实行紧急应急措施。

省(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和非灾区对灾区进行援助,组成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直接组织灾区的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

(2)中国地震局在国务院领导下,组织、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中国地震局向国务院报告震情和灾情、提出地震趋势估计并抄送国务院有关部门;派出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向国务院建议派遣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经批准后,组织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赴灾区;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地震应急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灾区的需求,调遣公安消防部队等灾害救援队伍和医疗救护队伍赴灾区、组织有关部门对灾区紧急支援。

当地震造成大量人员被压埋,调遣和武警部队参加抢险救灾。

当地震造成两个以上省(区、市)受灾,或者地震发生在边疆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并造成严重损失,国务院派出工作组前往灾区。

中国地震局对地震灾害现场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工作组和各级各类救援队伍、支援队伍、保障队伍的活动进行协调。

4.4.3Ⅲ级响应

在灾区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市(地、州、盟)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组织、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1)灾区所在市(地、州、盟)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

市(地、州、盟)人民政府了解震情和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报告省(区、市)人民政府并抄送地震局和民政厅,同时通报当地驻军领导机关;启动抗震救灾指挥部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

市(地、州、盟)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和非灾区对灾区进行援助。

(2)中国地震局组织、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中国地震局向国务院报告震情灾情、提出地震趋势估计并抄送国务院有关部门;派出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适时向国务院报告地震应急工作进展情况。

当地震造成较多人员被压埋并且难以营救,派遣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经批准后,组织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赴灾区。

视地震灾区的需求,中国地震局与有关部门协商对灾区紧急支援。

中国地震局对地震灾害现场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工作组和各级各类救援队伍、支援队伍、保障队伍的活动进行协调。

4.4.4Ⅳ级响应

在灾区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市(地、州、盟)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县(市、区、旗)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组织、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1)灾区所在县(市、区、旗)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

县(市、区、旗)人民政府了解震情和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报告市(地、州、盟)人民政府并抄送地震局和民政局;启动抗震救灾指挥部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

(2)中国地震局组织、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中国地震局向国务院报告震情灾情、提出地震趋势估计并抄送国务院有关部门;派出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应急结束后,向国务院汇报地震应急工作。

中国地震局对地震灾害现场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工作组的活动进行协调。

4.5紧急处置

地震灾害现场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地震部门综合协调、各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工作体制。

现场紧急处置的主要内容是:沟通汇集并及时上报信息,包括地震破坏、人员伤亡和被压埋的情况、灾民自救互救成果、救援行动进展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组织查明次生灾害危害或威胁;组织采取防御措施,必要时疏散居民;组织力量消除次生灾害后果;组织协调抢修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生命线设施;估计救灾需求的构成与数量规模,组织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组织建筑物安全鉴定工作;组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各级各类救援队伍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与协调。

4.6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中国地震局协调组织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开展灾区搜救工作;协调国际搜救队的救援行动。

和武警部队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

公安部门组织调动公安消防部队赶赴灾区,扑灭火灾和抢救被压埋人员。

卫生部门组织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病队伍抢救伤员。

不同救援队伍之间要积极妥善地处理各种救援功能的衔接与相互配合;相邻队伍之间要划分责任区边界,同时关注结合部;区块内各队伍之间要协商解决道路、电力、照明、有线电话、网络、水源等现场资源的共享或分配;各队伍之间保持联系,互通有无,互相支援,遇有危险时传递警报并共同防护。

4.7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对震损建筑物能否进入、能否破拆进行危险评估;探测泄漏危险品的种类、数量、泄漏范围、浓度,评估泄漏的危害性,采取处置措施;监视余震、火灾、爆炸、放射性污染、滑坡崩塌等次生灾害、损毁高大构筑物继续坍塌的威胁和因破拆建筑物而诱发的坍塌危险,及时向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

4.8群众的安全防护

民政部门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当地政府具体制定群众疏散撤离的方式、程序的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

4.9次生灾害防御

公安部门协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处置地震次生灾害事故。

水利部、国防科工、建设、信息产业、民航部门对处在灾区的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环保总局加强环境的监测、控制。

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

发展改革、质检、安全监管部门督导和协调灾区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行业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

4.10地震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

中国地震局向震区派出地震现场工作队伍,布设或恢复地震现场测震和前兆台站,增强震区的监测能力,协调震区与邻省的监测工作,对震区地震类型、地震趋势、短临预报提出初步判定意见。

4.11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地震灾区的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灾区所在的省(区、市)人民政府动员非灾区的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邻近的省(区、市)人民政府根据灾情,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其他省(区、市)人民政府视情况开展为灾区人民捐款捐物的活动。

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地震灾区的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并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灾区所在的市(地、州、盟)人民政府动员非灾区的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邻近灾区的市(地、州、盟)人民政府根据灾情,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灾区所在的省(区、市)人民政府视情况开展为灾区人民捐款捐物的活动。

4.12地震灾害调查与灾害损失评估

中国地震局开展地震烈度调查,确定发震构造,调查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工程结构震害特征、地震社会影响和各种地震地质灾害等。

中国地震局负责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地方各级政府的配合下,共同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评估。

4.13信息

信息要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工作原则,中国地震局、民政部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应急预案》和本部门职责做好信息工作。

4.14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的条件是: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较大地震的可能;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达到上述条件,由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的原机关宣布灾区震后应急期结束。有关紧急应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宣布。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5.2社会救助

民政部门负责接受并安排社会各界的捐赠。

5.3保险

保险监管机构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

5.4调查和总结

由中国地震局负责对地震灾害事件进行调查,总结地震应急响应工作并提出改进建议,及时上报。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设并完善通信网络,存储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应急救灾相关单位的通讯录并定期更新。各级信息产业部门做好灾时启用应急机动通信系统的准备。

电信运营企业尽快恢复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抗震救灾通信畅通。自有通信系统的部门尽快恢复本部门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协助保障抗震救灾通信畅通。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地震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中国地震局储备必要的地震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建立救援资源数据库储存重点监视防御区和重点监视防御城市所拥有的云梯车、挖掘机械、起重机械、顶升设备及特种救援设备的性能、数量、存放位置等数据并定期更新。

6.2.2应急队伍保障

应急队伍资源及其组织方案如下表:

6.2.3交通运输保障

铁道、交通、民航部门组织对被毁坏的铁道、公路、港口、空港和有关设施的抢险抢修;协调运力,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优先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6.2.4电力保障

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协调、监督灾区所在省级电力主管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电力设施和电力调度通信系统功能等,保障灾区电力供应。

6.2.5城市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

建设部门组织力量对灾区城市中被破坏的给排水、燃气热力、公共客货交通、市政设施进行抢排险,尽快恢复上述基础设施功能。

6.2.6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对灾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进行预警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暴发流行;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

发展改革部门协调灾区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的紧急调用。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灾区进行食品安全监督;对药品、医药器械的生产、流通、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其他部门应当配合卫生、医药部门,做好卫生防疫以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工作,并向受灾人员提供精神、心理卫生方面的帮助。

6.2.7治安保障

武警部队加强对首脑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救济物品集散点、储备仓库、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戒。

公安部门、武警部队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6.2.8物资保障

发展改革、粮食部门调运粮食,保障灾区粮食供应。

商务部门组织实施灾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民政部门调配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6.2.9经费保障

财政部门负责中央应急资金以及应急拨款的准备。

民政部门负责中央应急救济款的发放。

6.2.10社会动员保障

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社会动员机制。

6.2.11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重点地震监视防御城市和重点地震监视防御区的城市结合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利用城市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停车场、学校操场和其他空地设立紧急避难场所;公共场所和家庭配置避险救生设施和应急物品。

6.2.12呼吁与接受外援

外交、民政、商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呼吁国际社会提供援助。

民政部负责接受国际社会提供的紧急救助款物。

中国地震局、外交部负责接受和安排国际社会提供的紧急救援队伍。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向国际对口组织发出提供救灾援助的呼吁;接受境外红十字总会和国际社会通过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提供的紧急救助。

6.3技术储备与保障

地震应急专家队伍作为地震应急的骨干技术力量,包括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技术系统和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以及后备队伍的专家群体,服务于应急指挥辅助决策、地震监测和趋势判断、地震灾害紧急救援、灾害损失评估、地震烈度考察、房屋安全鉴定。

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技术系统是地震应急指挥的技术平台,综合利用自动监测、通信、计算机、遥感等高新技术,实现震情灾情快速响应、应急指挥决策、灾害损失快速评估与动态跟踪、地震趋势判断的快速反馈,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在抗震救灾中进行合理调度、科学决策和准确指挥。

中国地震局各研究机构开展地震监测、地震预测、地震区划、防灾规划、应急处置技术、搜索与营救等方面的研究;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等的有关研究机构负责建筑物抗震技术研究。

6.4宣传、培训和演习

公众信息交流:各级地震、科技、教育、文化、出版、广播电视、新闻等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开展防震减灾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使公众树立科学的灾害观。在提高公众减灾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的基础上,逐步实行把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地震重点危险区的判定信息向社会,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最大程度公布地震应急预案信息,宣传和解释地震应急预案以及相关的地震应急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公众的地震应急意识,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培训:各级人民政府定期组织各级应急管理、救援人员和志愿者进行业务知识及技能的培训。

演习: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行业、单位要按照预案要求,协调整合各种应急救援力量,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形式和规模的地震应急演习。

6.5监督检查

由中国地震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应急措施到位。

7对香港、澳门和台湾发生地震的应急反应

7.1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发生地震的应急反应

当香港、澳门发生地震以及珠江三角洲地区发生对于香港或澳门有较大影响的地震时,中国地震局向国务院报告震情并组织地震趋势判断。港澳办了解灾情并询问特别行政区的请求;国务院组织有关部门和省份进行紧急支援。

7.2祖国大陆对台湾发生地震的应急反应

当台湾发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祖国大陆对台湾地震灾区人民表示慰问,视地震灾区需求提供地震监测信息和趋势判断意见,派遣救援队和医疗队,援助款物,为有关国家和地区对台湾地震灾区的人道主义援助提供便利。

8其他地震事件处置

包括有感地震应急、平息地震谣言、特殊时期戒备、应对毗邻震灾。

9火山灾害预防和应急反应

当火山喷发或出现多种强烈临喷异常现象,中国地震局派出火山现场应急工作队,进行火山喷发实时监测和地球物理、地球化学监测,判定火山灾害类型和影响范围,划定隔离带,必要时向灾区所在县(市、区、旗)人民政府提出人口迁移的建议,开展火山灾害损失评估。灾区所在县(市、区、旗)人民政府组织火山灾害预防和救援工作,必要时组织人口迁移,保持社会秩序的稳定。

10附则

10.1名词术语、缩写语和编码的定义与说明

·次生灾害:地震造成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火灾、爆炸、瘟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以及水灾、泥石流和滑坡等对居民生产和生活的破坏。

·生命线设施:指电力、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供油系统以及通信、交通等公用设施。

·直接经济损失:指地震及地震地质灾害、地震次生灾害造成的物质破坏,包括房屋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物品等破坏引起的经济损失,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设备、财物等破坏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置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文物古迹和非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场地和文物古迹破坏不折算为经济损失,只描述破坏状态。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0.2预案管理与更新

适应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预案的更新期限为5年。

地震应急预案的日常管理工作由中国地震局承担。

10.3国际沟通与协作

地震救援行动中需要与有关国际机构和组织进行沟通和协作。

10.4奖励与责任

地震灾害有特点篇9

面对近几年地震频发现象的发生,作为城市规划工作者,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不仅全社会的防震减灾、灾难分担和保险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城乡的巨灾之损、设防能力、防灾规划与防灾标准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地震的危害

地震是地球上主要的自然灾害之一。地震产生的地震波可直接造成建筑物的破坏甚至倒塌;破坏地面,产生地面裂缝,塌陷等;发生在山区还可能引起山体滑坡、雪崩等;而发生在海底的强地震则可能引起海啸。余震会使破坏更加严重。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主要有建筑物倒塌,山体滑坡以及管道破裂等引起的火灾,水灾和毒气泄漏等。此外当伤亡人员尸体不能及时清理,或污秽物污染了饮用水时,有可能导致传染病的爆发。在有些地震中,这些次生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可能超过地震带来的直接破坏。

二、防震减灾规划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

防震减灾规划是公共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保障。防震减灾规划,应从建立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入手,加强灾害预警机制,完善防震减灾指挥功能和工作功能,树立“全民防震减灾观”增强“宁可千日不震,不可一日不防”的观念,还要有“有大震、早震”的思想准备,只要把震情危害分析透,做到科学有效的应对,那么,我们就会实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的现实目的,就会大大促进和谐社会的安全、少灾、稳定的健康发展。

三、如何做好防震减灾规划

地震是一种自然灾害,是人类无法避免的,但是我们可以通过规划的手段减轻地震等自然灾害对人类造成的影响。应对地震的办法和措施主要内容是:地震监测、地震预报、工程抗震、社会防灾、震后救灾、恢复重建、平息恐慌等。具体的规划手段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认真贯彻相关法律法规

近年来,国家所颁发实施的有关城市防震减灾法规和规定更体现出了以人为本、安全城市的理念。我国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城市防震减灾规划就有对城市规划区总体防灾要求、工程防灾土地利用、城市防灾减灾要求和措施等内容;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为做好防震减灾规划提供了有利的法律依据和支撑。

(二)加强防震减灾的监测和预报

地震预报,特别是临震预报问题,至今仍是世界上的一大难题。当前地震预报仍是探索性的,而社会和公众对地震预报要求却是任务性的。同时,增强群众的防震意识和自我预防能力,使大家都能正确认识和鉴别地震异常,积极为地震预报部门提供更多的异常信息,预测和预防结合,争取把地震灾害带来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这些才是防震减灾规划中地震监测和预报的核心和前提。

(三)安全的场地和抗震的建筑是防震减灾规划的关键

城市规划中用地部分重点是合理评价和梳理城市用地的场地地震破坏效应,进行城市用地防灾适宜性评价及规划,为城市用地选择和功能布局调整提供依据;选择对抗震有利的场地和避开不利的场地进行建设,可大大减轻地震灾害。同时,通过提高建筑物的防震抗震水平,也是可以有效减少地震灾害的。

(四)在防震减灾规划中要重视城市避灾绿地的建设

地震及频繁发生的余震对灾区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有数百万的灾民需要在废墟上进行避难安置,灾区需要搭建帐篷和临时性住房等避难住所。面对这些突如其来的灾害和困难,反思城乡规划中的防灾避灾系统规划与避灾绿地建设问题,有助于将来此类灾害发生时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健全避灾场所、城市避灾绿地建设的法律法规

健全城市避灾场所规划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保证避灾场所面积总量与布局的合理,特别是在城市人口密集区、高层建筑密集区、用地有限的山地城镇,要强制性规划开放空间作为避灾场所,健全城市避灾体系,完善避灾绿地内的应急救援设施,避灾场所的选址应防止受次生灾害影响。

2、制定城市避灾绿地规范标准,加强避灾绿地体系技术研究

加强避灾绿地规划研究,针对城市地理位置、环境条件、城市规模、城市形态和布局特点,研究相应的避灾绿地体系规划内容。在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的基础上,确立城市防灾避灾绿地面积指标,充实与完善城市避灾绿地体系规划,预留城市避灾绿地、避灾通廊、救灾通道、构建层级配置合理的城市避灾绿地体系。研究各级避灾场所,避免公园绿地设施设置标准,加强避灾绿地在平时和灾害发生时使用功能相互转换的研究,制定城市避灾公园绿地规划规范和城市避灾公园绿地规划设计导则。

3、采用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建设各级避灾公园绿地

由于各级避灾绿地的功能、规模、服务半径等具体要求不同,对于大型的长期避灾公园,小型的紧急避灾绿地应采取不同的建设思路和建设方式。大型的长期避灾公园可积极利用城郊及城市组团间绿地进行建设,小型紧急避灾绿地可结合服务半径建设。根据城市发展建设状况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需要,城市避灾绿地可以新建,也可以选择现有公园绿地按照避灾设施要求进行改造。

(五)利用规划手段应对次生灾害的发生

地震灾害包括直接灾害、次生灾害和三次灾害等。因建筑物工程 设施倒塌而引起的火灾、水灾、煤气和有毒气体泄漏、细菌和放射物扩散等对生命财产的威胁称次生灾害。由次生灾害引起的或因抗震防灾体制不健全,人们防灾意识淡薄、指挥系统失灵而造成社会恐慌动乱,使震灾加重称三次灾害。 城市是各种生命线工程高度集中的地区,地上地下各种管网密布,地震次生灾害尤为突出,国内外历次大地震都有不同程度的表现。所以利用规划手段应对次生灾害尤为重要。

震前预防:震前预防规划是人类控制和减轻次生灾害的首要一环。是指从地震预警到地震结束之间人们所采取的紧急行动。震时所能采取的防止次生灾害和保证要害系统工作连续性的一系列紧急行动和方法。震后救治:这是防止次生灾害蔓延扩大,减少损失的最后规划对策,其重点是制止次生灾害的蔓延,迅速抢救由次生灾害所造成的伤亡,并有效地治理由次生灾害所造成的环境破坏。

四、结语

地震给人民带来了巨大的悲痛。但痛定思痛,面对巨灾,在当前的科学技术尚无法准确对地震做出预测的情况下,我们只能从防震减灾规划入手,城市规划工作者更是责无旁贷。系统、科学的完善城市防震减灾规划是城市安全的重要举措,可以大大减轻地震带来的灾害和人员伤亡,提高城市综合防灾及应对突发性灾害事件的能力,非如此不能防患于未然。

地震灾害有特点篇10

    l.1 编制目的

    使地震应急能够协调、有序和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l.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l.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处置地震灾害事件(含火山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1.4 工作原则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有关各级人民政府立即自动按照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处置本行政区域地震灾害事件。

    省级人民政府是处置本行政区域重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的主体。视省级人民政府地震应急的需求,国家地震应急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发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由国务院实施国家地震应急,发生重大地震灾害事件由中国地震局实施国家地震应急,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行动。

    地震应急依靠人民群众并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依靠和发挥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依靠科学决策和先进技术手段。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

    发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经国务院批准,由平时领导和指挥调度防震减灾工作的国务院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转为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中国地震局。

    2.2 中国地震局

    中国地震局负责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事务,汇集地震灾情速报,管理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工作,管理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工作。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各级地震监测台网对地震监测信息(含火山监测信息)进行检测、传递、分析、处理、存贮和报送;群测群防网观测地震宏观异常并及时上报。中国地震台网中心对全国各类地震观测信息进行接收、质量监控、存储、常规分析处理,进行震情跟踪。

    3.2 预警预防行动

    中国地震局在划分地震重点危险区的基础上,组织震情跟踪工作,提出短期地震预测意见,报告预测区所在的省(区、市)人民政府;省(区、市)人民政府决策短期地震预报,及时做好防震准备。

    在短期地震预报的基础上,中国地震局组织震情跟踪工作,提出临震预测意见,报告预测区所在的省(区、市)人民政府;省(区、市)人民政府决策临震预报,宣布预报区进入临震应急期。预报区所在的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人民政府采取应急防御措施,主要内容是:地震部门加强震情监视,随时报告震情变化;根据震情发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要求有关部门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保持社会安定。

    四、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4.1.1 地震灾害事件分级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占该省(区、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7.0级以上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5━7.0级地震,可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2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0━6.5级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2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5.0━6.0级地震,可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4.1.2 地震应急响应分级和启动条件

    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Ⅰ级响应。由灾区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应对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Ⅱ级响应。由灾区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在国务院领导下,组织、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Ⅲ级响应。在灾区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市(地、州、盟)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组织、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Ⅳ级响应。在灾区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市(地、州、盟)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县(市、区、旗)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组织、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如果地震灾害使灾区丧失自我恢复能力、需要上级政府支援,或者地震灾害发生在边疆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其他特殊地区,应根据需要相应提高响应级别。

    4.2 信息报送和处理

    震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迅速调查了解灾情,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抄送地震部门;重大地震灾害和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情况可越级报告。

    国务院民政、公安、安全生产监管、交通、铁道、水利、建设、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迅速了解震情灾情,及时报国务院办公厅并抄送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中国地震局和民政部。

    中国地震局负责汇总灾情、社会影响等情况,收到特别重大、重大地震信息后,应在4小时内报送国务院办公厅并及时续报;同时向新闻宣传主管部门通报情况。

    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中国地震局和有关省(区、市)地震局依照有关信息公开规定,及时公布震情和灾情信息。在地震灾害发生1小时内,组织关于地震时间、地点和震级的公告;在地震灾害发生24小时内,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组织灾情和震情趋势判断的公告;适时组织后续公告。

    4.3 通信

    及时开通地震应急通信链路,利用公共网络、通讯卫星等,实时获得地震灾害现场的情况。

    地震现场工作队携带海事卫星、VSAT卫星地面站等设备赶赴灾害现场,并架通通信链路,保持灾害现场与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实时联络。灾区信息产业部门派出移动应急通信车,及时采取措施恢复地震破坏的通信线路和设备,确保灾区通信畅通。

    4.4 指挥与协调

    4.4.1 Ⅰ级响应

    由灾区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1)灾区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

    省(区、市)人民政府了解震情和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报告国务院并抄送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中国地震局和民政部,同时通报当地驻军领导机关;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启动抗震救灾指挥部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必要时决定实行紧急应急措施。

    省(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和非灾区对灾区进行援助,组成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直接组织灾区的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

    (2)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中国地震局向国务院报告震情和灾情并建议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开始运作;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履行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国务院有关部门设立部门地震应急机构负责本部门的地震应急工作,派出联络员参加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4.4.2 Ⅱ级响应

    由灾区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在国务院领导下,组织、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1)灾区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

    省(区、市)人民政府了解震情和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报告国务院并抄送中国地震局和民政部,同时通报当地驻军领导机关;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启动抗震救灾指挥部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必要时决定实行紧急应急措施。

    省(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和非灾区对灾区进行援助,组成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直接组织灾区的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

    (2)中国地震局在国务院领导下,组织、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中国地震局向国务院报告震情和灾情、提出地震趋势估计并抄送国务院有关部门;派出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向国务院建议派遣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经批准后,组织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赴灾区;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地震应急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灾区的需求,调遣公安消防部队等灾害救援队伍和医疗救护队伍赴灾区、组织有关部门对灾区紧急支援。

    当地震造成大量人员被压埋,调遣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加抢险救灾。

    当地震造成两个以上省(区、市)受灾,或者地震发生在边疆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并造成严重损失,国务院派出工作组前往灾区。

    中国地震局对地震灾害现场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工作组和各级各类救援队伍、支援队伍、保障队伍的活动进行协调。

    4.4.3 Ⅲ级响应

    在灾区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市(地、州、盟)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组织、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1)灾区所在市(地、州、盟)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

    市(地、州、盟)人民政府了解震情和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报告省(区、市)人民政府并抄送地震局和民政厅,同时通报当地驻军领导机关;启动抗震救灾指挥部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

    市(地、州、盟)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和非灾区对灾区进行援助。

    (2)中国地震局组织、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中国地震局向国务院报告震情灾情、提出地震趋势估计并抄送国务院有关部门;派出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适时向国务院报告地震应急工作进展情况。

    当地震造成较多人员被压埋并且难以营救,派遣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经批准后,组织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赴灾区。

    视地震灾区的需求,中国地震局与有关部门协商对灾区紧急支援。

    中国地震局对地震灾害现场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工作组和各级各类救援队伍、支援队伍、保障队伍的活动进行协调。

    4.4.4 Ⅳ级响应

    在灾区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市(地、州、盟)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县(市、区、旗)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组织、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1)灾区所在县(市、区、旗)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

    县(市、区、旗)人民政府了解震情和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报告市(地、州、盟)人民政府并抄送地震局和民政局;启动抗震救灾指挥部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

    (2)中国地震局组织、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中国地震局向国务院报告震情灾情、提出地震趋势估计并抄送国务院有关部门;派出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应急结束后,向国务院汇报地震应急工作。

    中国地震局对地震灾害现场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工作组的活动进行协调。

    4.5 紧急处置

    地震灾害现场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地震部门综合协调、各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工作体制。

    现场紧急处置的主要内容是:沟通汇集并及时上报信息,包括地震破坏、人员伤亡和被压埋的情况、灾民自救互救成果、救援行动进展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组织查明次生灾害危害或威胁;组织采取防御措施,必要时疏散居民;组织力量消除次生灾害后果;组织协调抢修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生命线设施;估计救灾需求的构成与数量规模,组织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组织建筑物安全鉴定工作;组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各级各类救援队伍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与协调。

    4.6 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中国地震局协调组织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开展灾区搜救工作;协调国际搜救队的救援行动。

    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

    公安部门组织调动公安消防部队赶赴灾区,扑灭火灾和抢救被压埋人员。

    卫生部门组织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病队伍抢救伤员。

    不同救援队伍之间要积极妥善地处理各种救援功能的衔接与相互配合;相邻队伍之间要划分责任区边界,同时关注结合部;区块内各队伍之间要协商解决道路、电力、照明、有线电话、网络、水源等现场资源的共享或分配;各队伍之间保持联系,互通有无,互相支援,遇有危险时传递警报并共同防护。

    4.7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对震损建筑物能否进入、能否破拆进行危险评估;探测泄漏危险品的种类、数量、泄漏范围、浓度,评估泄漏的危害性,采取处置措施;监视余震、火灾、爆炸、放射性污染、滑坡崩塌等次生灾害、损毁高大构筑物继续坍塌的威胁和因破拆建筑物而诱发的坍塌危险,及时向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

    4.8 群众的安全防护

    民政部门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当地政府具体制定群众疏散撤离的方式、程序的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

    4.9 次生灾害防御

    公安部门协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处置地震次生灾害事故。

    水利部、国防科工、建设、信息产业、民航部门对处在灾区的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环保总局加强环境的监测、控制。

    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

    发展改革、质检、安全监管部门督导和协调灾区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行业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

    4.10 地震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

    中国地震局向震区派出地震现场工作队伍,布设或恢复地震现场测震和前兆台站,增强震区的监测能力,协调震区与邻省的监测工作,对震区地震类型、地震趋势、短临预报提出初步判定意见。

    4.11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地震灾区的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灾区所在的省(区、市)人民政府动员非灾区的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邻近的省(区、市)人民政府根据灾情,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其他省(区、市)人民政府视情况开展为灾区人民捐款捐物的活动。

    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地震灾区的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并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灾区所在的市(地、州、盟)人民政府动员非灾区的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邻近灾区的市(地、州、盟)人民政府根据灾情,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灾区所在的省(区、市)人民政府视情况开展为灾区人民捐款捐物的活动。

    4.12 地震灾害调查与灾害损失评估

    中国地震局开展地震烈度调查,确定发震构造,调查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工程结构震害特征、地震社会影响和各种地震地质灾害等。

    中国地震局负责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地方各级政府的配合下,共同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评估。

    4.13 信息

    信息要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工作原则,中国地震局、民政部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应急预案》和本部门职责做好信息工作。

    4.14 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的条件是: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较大地震的可能;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达到上述条件,由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的原机关宣布灾区震后应急期结束。有关紧急应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宣布。

   五、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5.2 社会救助

    民政部门负责接受并安排社会各界的捐赠。

    5.3 保险

    保险监管机构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

    5.4 调查和总结

    由中国地震局负责对地震灾害事件进行调查,总结地震应急响应工作并提出改进建议,及时上报。

   六、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设并完善通信网络,存储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应急救灾相关单位的通讯录并定期更新。各级信息产业部门做好灾时启用应急机动通信系统的准备。

    电信运营企业尽快恢复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抗震救灾通信畅通。自有通信系统的部门尽快恢复本部门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协助保障抗震救灾通信畅通。

    6.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 地震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中国地震局储备必要的地震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建立救援资源数据库储存重点监视防御区和重点监视防御城市所拥有的云梯车、挖掘机械、起重机械、顶升设备及特种救援设备的性能、数量、存放位置等数据并定期更新。

    6.2.2 应急队伍保障

应急队伍资源及其组织方案

    6.2.3 交通运输保障

    铁道、交通、民航部门组织对被毁坏的铁道、公路、港口、空港和有关设施的抢险抢修;协调运力,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优先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6.2.4 电力保障

    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协调、监督灾区所在省级电力主管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电力设施和电力调度通信系统功能等,保障灾区电力供应。

    6.2.5 城市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

    建设部门组织力量对灾区城市中被破坏的给排水、燃气热力、公共客货交通、市政设施进行抢排险,尽快恢复上述基础设施功能。

    6.2.6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对灾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进行预警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暴发流行;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

    发展改革部门协调灾区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的紧急调用。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灾区进行食品安全监督;对药品、医药器械的生产、流通、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其他部门应当配合卫生、医药部门,做好卫生防疫以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工作,并向受灾人员提供精神、心理卫生方面的帮助。

    6.2.7 治安保障

    武警部队加强对首脑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救济物品集散点、储备仓库、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戒。

    公安部门、武警部队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6.2.8 物资保障

    发展改革、粮食部门调运粮食,保障灾区粮食供应。

    商务部门组织实施灾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民政部门调配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6.2.9 经费保障

    财政部门负责中央应急资金以及应急拨款的准备。

    民政部门负责中央应急救济款的发放。

    6.2.10 社会动员保障

    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社会动员机制。

    6.2.11 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重点地震监视防御城市和重点地震监视防御区的城市结合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利用城市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停车场、学校操场和其他空地设立紧急避难场 所;公共场所和家庭配置避险救生设施和应急物品。

    6.2.12 呼吁与接受外援

    外交、民政、商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呼吁国际社会提供援助。

    民政部负责接受国际社会提供的紧急救助款物。

    中国地震局、外交部负责接受和安排国际社会提供的紧急救援队伍。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向国际对口组织发出提供救灾援助的呼吁;接受境外红十字总会和国际社会通过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提供的紧急救助。

    6.3 技术储备与保障

    地震应急专家队伍作为地震应急的骨干技术力量,包括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技术系统和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以及后备队伍的专家群体,服务于应急指挥辅助决策、地震监测和趋势判断、地震灾害紧急救援、灾害损失评估、地震烈度考察、房屋安全鉴定。

    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技术系统是地震应急指挥的技术平台,综合利用自动监测、通信、计算机、遥感等高新技术,实现震情灾情快速响应、应急指挥决策、灾害损失快速评估与动态跟踪、地震趋势判断的快速反馈,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在抗震救灾中进行合理调度、科学决策和准确指挥。

    中国地震局各研究机构开展地震监测、地震预测、地震区划、防灾规划、应急处置技术、搜索与营救等方面的研究;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等的有关研究机构负责建筑物抗震技术研究。

    6.4 宣传、培训和演习

    公众信息交流:各级地震、科技、教育、文化、出版、广播电视、新闻等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开展防震减灾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使公众树立科学的灾害观。在提高公众减灾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的基础上,逐步实行把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地震重点危险区的判定信息向社会,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最大程度公布地震应急预案信息,宣传和解释地震应急预案以及相关的地震应急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公众的地震应急意识,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培训:各级人民政府定期组织各级应急管理、救援人员和志愿者进行业务知识及技能的培训。

    演习: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行业、单位要按照预案要求,协调整合各种应急救援力量,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形式和规模的地震应急演习。

    6.5 监督检查

    由中国地震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应急措施到位。

    七、对香港、澳门和台湾发生地震的应急反应

    7.1 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发生地震的应急反应

    当香港、澳门发生地震以及珠江三角洲地区发生对于香港或澳门有较大影响的地震时,中国地震局向国务院报告震情并组织地震趋势判断。港澳办了解灾情并询问特别行政区的请求;国务院组织有关部门和省份进行紧急支援。

    7.2 祖国大陆对台湾发生地震的应急反应

    当台湾发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祖国大陆对台湾地震灾区人民表示慰问,视地震灾区需求提供地震监测信息和趋势判断意见,派遣救援队和医疗队,援助款物,为有关国家和地区对台湾地震灾区的人道主义援助提供便 利。

    八、其他地震事件处置

    包括有感地震应急、平息地震谣言、特殊时期戒备、应对毗邻震灾。

    九、火山灾害预防和应急反应

    当火山喷发或出现多种强烈临喷异常现象,中国地震局派出火山现场应急工作队,进行火山喷发实时监测和地球物理、地球化学监测,判定火山灾害类型和影响范围,划定隔离带,必要时向灾区所在县(市、区、旗)人民政府提出人口迁移的建议,开展火山灾害损失评估。灾区所在县(市、区、旗)人民政府组织火山灾害预防和救援工作,必要时组织人口迁移,保持社会秩序的稳定。

    十、附则

    10.1 名词术语、缩写语和编码的定义与说明

    次生灾害:地震造成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火灾、爆炸、瘟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以及水灾、泥石流和滑坡等对居民生产和生活的破坏。

    生命线设施:指电力、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供油系统以及通信、交通等公用设施。

    直接经济损失:指地震及地震地质灾害、地震次生灾害造成的物质破坏,包括房屋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物品等破坏引起的经济损失,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设备、财物等破坏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置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文物古迹和非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场地和文物古迹破坏不折算为经济损失,只描述破坏状态。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0.2 预案管理与更新

    适应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预案的更新期限为5年。

    地震应急预案的日常管理工作由中国地震局承担。

    10.3 国际沟通与协作

    地震救援行动中需要与有关国际机构和组织进行沟通和协作。

地震灾害有特点篇11

灾害教学作为中学地理教学的有机组成部分,通过教学可以使学生掌握必备的地理灾害知识,增加国民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将灾害损失降至最低。

遗憾的是,灾害地理知识在教材的各个章节分布较为零乱,没有形成系统知识。因此,在灾害地理的教学过程中,需要对课本进行重新组合,形成系统的灾害知识,以便让学生通过学习认识到自然灾害的种类、自然灾害的成因、自然灾害的分布与危害、防灾与减灾(自然灾害的监测与防御、自然灾害的救援与救助、自然灾害的自救与互救)等方面的内容。

一、自然灾害概论

通过自然灾害概论部分,使学生认识到自然灾害是由于自然异常变化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社会失稳、资源破坏等现象或一系列事件。其形成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要有自然异变作为诱因,二是要有受灾体的存在。自然灾害造成的灾情通过孕灾环境、灾因子和受体三者共同作用。

孕灾环境是指某一自然灾害发生区的地理环境特点(包括自然环境特点和人文环境特点),主要关注其稳定性和变化趋向。如18世纪以来,自然灾害发生日益频繁、损失剧增,这与全球或区域环境变化有着密切关系。其典型的例子就是全球变暖导致海平面上升,使沿海低地发生洪涝灾害的频率增加,使冰缘地区季节性冻土的分布范围发生变化,造成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增加,使干旱地区的相对湿度下降,干旱范围扩大、干旱强度增加。致灾因子是指自然灾害发生的因素,其出现的频率、强度是研究的重点。受灾体的易损性(即不同受灾体之间相比哪个更容易受到灾害损伤的特性)的不同,会直接影响到灾情大小的不同,它反映了对灾害冲击的承受能力和脆弱程度,人们可以改变受灾体的易损性来尽量减少灾害的损失,即受灾体对灾情有“放大”和“缩小”的作用。

二、主要自然灾害的形成、分布与防灾减灾

第一章第二节“主要自然灾害的形成与分布”介绍的各种自然灾害可以和第二章“中国的自然灾害”及第三章“防灾减灾”三部分相结合进行教学。如讲解地质灾害的基本知识后,可直接进入第二章第二节“中国的地质灾害”,再研究对地质灾害进行防灾减灾。下文以地震为例进行阐述:

1.地震基本知识:概念、地震构造(震源、震中、震源深度、震中距、烈度、等震线等)、主要地震带。

2.中国的地震灾害:特点、分布区与多发成因、灾情(东重西轻、震源浅烈度高、死亡人数减少而经济损失上升)及对比(可以用教材唐山大地震和南投地震,也可以用汶川地震和玉树地震进行对比)。

3.地震的防灾减灾:加强监测预报、采用相关的工程性措施和非工程措施,以减轻地震灾害发生时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做好地震的救援与救助(灾前、灾中、灾后),地震中的自救与互救(防震、避震、震后)等。

三、地理灾害教学的技巧

地震灾害有特点篇12

副组长:__ __ __ __ __

成 员:____ __ __及各村(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乡安办,__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防震减灾安全日常事务。

1.编制年度防震减灾方案

乡安办要会同防震减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和部门,在每年第一季度前拟定年度防震减灾方案,确定地震的监测、预防责任单位与责任报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2.监测制度

负责地震监测的单位,要广泛收集整理地震灾害预防预警的有关数据资料和信息,进行地震短期趋势预监,建立地震灾害监测、预防、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部门监测、预防、预警等资源的共享,不断提高监测质量。

3.值班制度

建立健全值班制度。防震减灾抢险指挥部办公室要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当发生地震灾害时,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值班,认真接听本辖区内的雨情、险情、灾情报告,并按规定报告、转达、处理。

4.险情巡查制度

乡、村、组在地震发生后,要组织人员加强对灾害重点地区、灾害隐患点和易再次发生灾害地区的巡查、监测和防范,发现灾情和险情要及时处理和报告。对已规定的地震灾害危险区,要予以公告,并在灾害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示标志,确保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情况紧急时,应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各村委、村民小组发现地震窄险情和灾情后,应迅速报乡人民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

地震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震灾害险情或者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灾害类型、规模、发展趋势和受威胁的人员与财产等,同时提出采取的对策与措施,对发生的地震灾害灾情速报内容,还应包括死亡、失踪的受伤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发现地震灾害险情或者灾情有新的变化时,必须及时续报。禁止隐瞒、谎报或者接受他人隐瞒、谎报地震灾害险情和灾情。

地震灾害有特点篇13

 

土木基础设施减灾基础研究进展近年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对土木基础设施减灾基础研究的资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城市与工程减灾基础理论及关键科学问题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城市与工程减灾前沿领域持续地资助了大量的基础研究课题,“八五”期间由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胡聿贤和谢礼立两位院士主持收稿日期:200∞9—的重大项目“城市与工程减灾基础研究”,较为集中地体现了我国这一领域基础研究的进展。全国近20所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五座示范或典型城市的100多位专家学者投入了历时4年的研究,在以下研究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果。

 

.1.1 灾害的危险性分析与损伤评估理论研究地震、风、洪水、海潮、洪涝、滑坡、泥石流、火、燃爆、岩溶、塌陷、地基变形等各种自然灾害或人为灾害的成灾环境,成灾模式,灾害性荷载的特点和分布规律,并建立了相应的危险性评估理论和方法,探讨了灾害形成机制和传播规律,以及它们对工程结构和社会经济的影响,具体内容为:(1)建立了确定城市极值风速的两种危险性评估方法一组合概率法和风场函数法。(2)提出了基于地理信息系统(GIS)和人工智能的地震危险性分析理论,建造了地震构造信息系统(SⅡS),从而使现有的地震危险性分析方法和地震区划分法无论从精度上还是效率上都有了新的突破。

 

通过实践和理论分析,对建筑物的火灾和烟气形成机理以及燃气爆炸规律进行了研究,编制了建筑物烟气控制系统的计算机程序和燃爆灾害预测模型。

 

.1.2城市与工程的灾害特征及抗灾分析理论研究城市与工程体系的灾害特征和抗灾分析理论,具体有:(1)研究了地下管网等生命线系统在地震作用下的反应分析方法,提出了考虑地震动场空间相关特性和局部场地条件影响的生命线系统地震危险性分析方法以及管网破损状态的概率分析理论,对地上生命线系统进行了供水系统的地震损失分析研究。

 

研究并提出了城市多种灾害损失的评估模型。

 

在调查分析抗震结构造价变化的基础上提出了不同重要性建筑抗震设防的最佳标准。(4)研究了城市中地震触发滑坡、岩溶塌陷、采空区塌陷以及地震火灾和渗万方数据 水引发滑坡等灾害链现象,并提出了相应评估方法。

 

研究并提出包括斜拉桥等大跨度桥梁结构的抗震分析和隔震控制方法。

 

.1.3灾害荷载作用下工程结构可靠度与优化设计理论研究多种灾害作用下工程结构的可靠度和优化理论,包括:(1)研究了抗灾结构优化设计的特点与抗灾结构最优化设防水平,进行了抗灾结构最优化设防荷载与最优化设防可靠度的对比分析。(2)研究并对比了高层建筑在风和地震作用下的可靠度分析结果。

 

研究并提出了结构灾害荷载可以近似为无限粗糙荷载的设想,并给出了相应荷载下的结构体系可靠度计算的近似方法。(4)根据水工结构特点,研究了坝址空间随机地震动场模型,地震动合成方法以及在平稳和强度非平稳空间随机地震动场假定下建立了计算相应的结构反应和抗震可靠度方法。(5)对铁路工程提出了滑坡、泥石流、洪水等灾害的工程预报方法,并建立了相应的路段可靠度分析方法。

 

.1.4典型城市与重大工程综合防灾示范研究选择汕头、镇江、鞍山、唐山四座具有不同特色的中等城市作为防御多种灾害的典型,选择广州作为大城市综合防洪典型,选择多种自然灾害多发区的成昆线乌斯河一普雄段作为防御多种灾害的典型重大工程,综合运用并集成了各种工程防灾的科技成果,并采用地理信息系统、仿真系统、危险性分析系统、损失评估、应急反应和决策系统、人工智能系统等各种先进的工程防灾技术,建立了相应的城市与重大工程的防灾减灾决策系统。充分发挥了高新技术在工程减灾领域中的优势,使我国大城市和重大工程防灾减灾的理论和实践达到了一个崭新的水平。

 

.2结构抗震抗风振动控制研究由于本研究的前沿性和基础性,我国结构抗震抗风振动控制最近十多年的研究进展许多是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资助下取得的,先后有近40个面上项目和若干重点项目或重大项目的子课题与此研究密切相关,研究涉及被动控制、主动控制、混合控制和半主动控制、以及智能控制的各个方面。在其它有关部门的共同支持下,我国已形成了一支阵容强大的研究队伍,使我国成为继美国和Et本之后,又一个对结构控制有着深入和广泛研究的国家。

 

.2.1结构被动控制结构被动控制(包括更早开始研究的基础隔震)由于不需要提供外部能源、经济和易于工程应用的特点,在我国得到了广泛的研究和一定程度的应用。控制装置涉及金属阻尼器、摩擦阻尼器、粘弹性阻尼器、粘滞流体阻尼器、TMD、TLD、摆式质量阻尼器等各种耗能减振器。目前不少学者正致力于结构控制设计方法的研究,以期为我国减振结构的抗震抗风设计规范的制订提供依据。经过大量的理论分析和试验研究,一些耗能减振装置已开始应用于实际工程,如上海建成的两栋带竖缝的剪力墙结构、粘滞阻尼器应用于北京火车站和北京饭店等建筑的抗震加固、以及摩擦耗能器应用于沈阳市政府大楼的抗震加固等都是成功的工程实例。

 

我国基础隔震的研究开展较早,已经取得了理论研究、技术开发和工程应用的丰硕成果。隔震技术主要采用橡胶垫、金属涂料滑块以及精选的细砂、石墨涂层和四氟乙烯板等。目前我国已建成的基础隔震房屋有数十栋,隔震与耗能减振技术已被写入新的《建筑结构抗震设计规范》。

 

.2.2结构的主动控制虽然结梅的主动控制较之被动控制效果更加明显,但由于主动控制需要输入较多的外部能源,再加上系统的可靠性问题、以及更复杂和昂贵的硬件设备等原因,在我国主动控制的研究更多地集中于主动控制算法、效果仿真分析和控制装置的试验研究等方面。

 

研究的控制算法主要有最优控制算法、瞬时最优控制算法、智能控制算法(如人工神经网络、遗传算法等)、极点配置算法、自适应控制算法等。对主动控制装置研究较多的是主动控制调谐质量控制系统、主动锚索控制系统、主动支撑系统等,其中哈尔滨建筑大学成功进行的结构主动控制试验的整套系统的设计、生产和调试均是自行完成的。

 

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共同资助中美合作项目“南京电视塔风振控制”的研究,是由中方东南大学等单位和美方数所高校单位合作进行的。他们采用AMD系统对南京电视塔的风振实施主动控制。它的完成不仅使南京电视塔成为国内第一个实施主动控制的建筑,在国内乃至国际学术界具有重要影响,同时也将为结构控制的研究提供合适的试验场所,目前南京电视塔风振控制工程正处于紧张的现场调试阶段。

 

我国在混合控制方面进行了有特色的研究,提出的混合控制系统有AMD和rILD组合的混合控制系统、AND和HDS组成的混合控制系统等,并对混合控制系统的性能及对结构的抗风抗震进行了大量的试验研究。

 

由于半主动控制所具有的经济、有效、可靠等特点,其研究受到国内学者的极大关注。已从事的工作包括半主动控制的变刚度、变阻尼的系统装置、理论分析和试验研究等。

 

.2.3结构振动的智能控制结构振动的智能控制是国际振动控制研究的前沿领域。由智能材料制成的智能可调阻尼器和智能材料驱动器构造简单、调节驱动容易、能耗小、反应迅速、几乎无时滞,在结构主动控制、半主动控制、被动控制中有广阔的应用前景。适合于土木工程振动控制的智能材料有电流变液、磁液变液、压电材料、磁致伸缩材料、形状记忆合金等。

 

我国结构振动智能控制的研究也已起步,落后于世界先进水平研究的时间并不长。目前在此方面做的工作有:研制出了出力30kN的磁流变阻尼器,提出了压电陶瓷智能摩擦阻尼器支撑及其对框架结构地震反应的半主动控制方法,分析了压电陶瓷智能力矩控制器对框架结构地震反应的主动控制效果;制作出了两相电(磁)流变阻尼器,并研究了对高耸塔架结构风振反应的半主动控制的方法;制作了形状记忆合金耗能阻尼器,进行了对结构振动反应控制的试验,等等。

 

.3大型复杂结构体系的抗震抗风及设计理论研究随着我国超高层建筑、超大跨度桥梁和大跨空间结构等大型复杂结构的大量兴建,结构设计呈现出更高、更长、更柔的发展趋势,许多情况下风荷载和地震作用已成为结构设计的控制因素。因此,大型复杂结构体系抗震抗风相关的科学问题及新的设计理论的研究得到我国广大学者的广泛关注。“九五”期间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国家建设部、国家地震局和中国海洋石油渤海公司联合资助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大型复杂结构体系的关键科学问题及设计理论研究”,由同济大学项海帆院士和哈尔滨建筑大学王光远院士共同主持,研究内容包括:

 

.3。1设计地震动及灾害性风荷载的作用机理地震波的多维多点输入,近场强震和地震波的长周期分量对结构的作用,城市边界层中风特性的观测分析和数值模拟,建筑风洞模拟实验的基本问题和关键模拟技术,土木工程结构的数值风洞。

 

。3.2超高层建筑结构体系的抗震与抗风超高层建筑结构体系及相关力学问题,抗震设计理论,复杂单体及群体建筑的风振理论,超高层建筑基于位移的抗震设计。

 

.3.3特大跨度桥梁的结构体系及抗风抗震特大跨度桥梁体系、特殊结构形式及空间非线性力学问题,气动参数识别、风振及控制理论,考虑桩一土相互作用的高桥墩和塔墩抗震分析理论。

 

.3.4大跨空间结构新体系及关键理论新型预应力张拉结构体系及其形态分析理论,大型柔性屋盖结构的风振反应及抗风设计,大跨网壳结构的抗震性能和稳定性能。

 

.3.5大型复杂结构体系的现代设计理论基于可靠度的多目标复杂结构优化设计方法,结构选型及工程结构形态全面优化的实用方法,结构振动控制的设计理论与方法,基于性态的抗震设防标准与设计理论另外,项目还包括了复杂环境下海洋平台结构系统相关内容的研究,有海洋环境随机载荷及其组合,海洋平台结构可靠度与寿命评估,结构冰致振动机理及控制,结构系统的优化设计。

 

土木基础设施减灾基础研究的发展趋势为了推动学科交叉和遴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五”优先资助领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于年底召开了“重大工程灾害与防治”为主题的前沿科学研讨会。来自土木、水利、矿业、材料、力学、地球科学、信息、管理等学科的60多位专家学者,从科学发展和国家需求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对“重大工程灾害与防治”这一主题的如下关键科学问题进行了研讨和论证,并建议在“十五”期间给予优先资助。这些科学问题基本体现了土木基础设施减灾基础研究的发展前沿,也是有关专家学者结合中国国情对这一领域科学研究发展趋势的展望。

 

.1 大型结构和生命线工程灾害响应与控制针对灾害作用的空间分布性和动力作用特性,研究大型结构和生命线工程及其周边介质相互作用的非线性时空灾害响应,研究其性态设计、控制和优化的理论和方法。

 

.1.1灾害场及其动力作用研究地震和风灾等危险性分析、空间分布场、衰减规律及对结构和工程系统的动力作用,为复杂的灾害响应分析提供合理的灾害作用模型。

 

.1.2大型结构非线性灾害响应进行建筑、桥梁、水工、海工等大型结构材料、构件和体系的灾害模拟试验,揭示其极端条件下的动力失效、破坏和倒塌机理;研究大型结构及与周边介质相互作用的材料、几何及其耦合非线性灾害响应分析和计算理论;研究新型高性能的抗灾结构体系。

 

.1.3结构灾害性态设计与控制研究结构多级灾害设防水准、性态水准和性态目标,建立结构灾害响应与性态的关系、以及结构灾害性态设计和控制设计的理论和方法;研究新型减振控制装置以及高性能、大出力、低能耗的智能驱动减振装万方数据 置;研究大型结构灾害响应控制的有效措施和技术、以及智能控制集成系统。

 

.1.4生命线工程空间灾害响应与性态优化生命线工程是维系城市与区域经济功能的基础工程设施系统(如城市供水、供气系统、道路交通系统、区域电力系统等),其灾害破坏可导致城市和区域经济与社会功能的瘫痪。此领域重点研究城市生命线工程系统的空间地震响应分析;大规模工程网络抗震可靠性的高效分析方法;区域电力工程系统的风灾易损性分析;城市生命线工程和大型工程网络的灾害性态优化与设计。

 

.2岩土工程灾害与环境损伤防治针对岩土体介质的多相、非均质、各向异性的复杂环境特点以及大规模地下开挖工程和今后大规模地下空间利用的诱变灾害和环境损伤,重点研究工程与灾害的相互作用、灾变行为以及防灾减灾方法和新技术。

 

.2.1 囫-气一液多相介质耦合作用与灾变动力学研究天然岩(土)体孔隙裂隙介质中液气多相流的耦合作用下,稳定与非稳定变形、破坏与状态变化及转化机理、条件与规律;固一液一气耦合作用及致灾的突变动力学数学模型,为工程灾害的控制提供有效路径与方法。

 

.2.2高应力深部地下工程的诱变灾害与防治高应力大采深条件下开挖岩体动力学特征及与围岩变形破坏、顶板灾害、瓦斯突出、岩爆的关系;采动岩体结构与地下承压水运移关系及深部开采的突水机理。

 

.2.3大型地下工程的环境损伤与控制重点研究大型地下开挖工程和城市地下空间利用所引起的地表沉陷和控制,地下含水层和地表水的破坏机理及保护措施。

 

.2.4重大工程的边坡灾害防治与预警结合重大工程研究水位大幅度变化条件下的边坡稳定性、灾变机理、风险评估与防治决策支持体系,基于3S技术的边坡灾害预报系统及综合防治技术。

 

.2.5重大工程地基失效与防治针对岩、土等天然材料的特点,研究岩体和原位土的静、动力学性能;土体的液化和液化后大变形;建立岩体构造面的连续~非连续介质数值模拟模型,研究地基在地震等灾害作用下的失稳、残余变形及其与结构的相互作用,以及各种地基加固措施的机理与加固效果的定量评价。

 

.3重大工程灾变行为与健康诊断针对复杂灾变因素的耦合作用,研究重大工程的损伤积累和灾变行为的演化规律及其检测、监测与防治的先讲技术。

 

.3.1 重大工程损伤积累与灾变行为考虑疲劳效应、环境腐蚀和材料老化等灾变因素的耦合作用。研究重大工程损伤积累与灾变行为的演化规律及其与抗灾能力衰减的关系,受损结构随机建模与分析及灾变预测。

 

.3.2重大工程检测与健康诊断研究重大工程检测与探测的先进技术及损伤评定与健康诊断方法;大型结构动力模态指纹分析;复杂结构系统动力复合反演理论;非线性损伤变量及其识别;损伤尺度谱与损伤定位;受损结构的健康诊断与性态分析。

 

。3.3重大工程的智能监测研究大型结构、生命线工程与岩土灾变体系的智能传感元件优化设置及粘贴与埋设技术,信号转换接口、海量数据的远距离传输技术和智能处理方法,研究在线损伤识另叭模型修正、健康诊断、安全评定与预警系统。

 

.3.4重大工程的安全评定与灾变防治研究重大工程安全评定的灾害风险分析、确定性的体系安全评定方法和体系可靠度评定方法及其目标水平,研究重大工程灾变控制的方法与技术以及抗灾加固的先进材料、装置与技术。

 

.4数字减灾工程与系统针对城市和重大工程灾害的复杂性和大规模分布性,利用现代的数字模拟和虚拟现实技术,研究再现灾害过程、破坏特征、灾害分布和虚拟减灾策略与减灾效果的数字减灾系统。

 

.4.1 灾害基础数据与管理系统科学划分灾害种类和级别,系统收集和整理重大灾害成因、传播和破坏特征的历史资料,开发多媒体的灾害空间数据管理系统。

 

。4.2数字减灾系统集成技术研究复杂结构灾害破坏和城市灾害数字建模、数字灾害试验过程模拟、仿真和虚拟现实系统的集成技术,为数字减灾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提供基础。

 

.4.3重大工程的数字灾害仿真系统基于重大工程灾害分析的精细模型和方法,研究模拟灾害工程、再现灾害破坏的数字试验装备,重点研究数字风灾试验和数字地震灾害试验的装备,研究数字灾害试验再现灾害过程和分布的方法、技术和示范系统。

 

.4.4城市数字减灾系统基于城市灾害评价的宏观模型,研究城市数字灾害过程、灾害分布、减灾效果的模拟试验装备,针对典型城市的历史灾害,建立城市数字减灾示范系统。

 

结语当今世界已进入一个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时期,不同学科的相互交叉、不同领域的相互渗透是现代基础科学研究的显著特征之一。土木基础设施减灾是一个跨学科的前沿研究领域,不仅涉及土木与防灾等工程学科以及材料、信息、地学等自然科学的众多学科,还涉及社会科学、经济学的多个方面。特别是高新技术的飞速发展,为土木基础设施减灾提供了新的方法和手段,同时也不断开拓出新的研究方向和新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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