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法论文实用13篇

工业法论文
工业法论文篇1

在目前老工业基地改造的进程中,人们普遍重视产业结构的调整,资金和项目的引进,经济指标的提高,却往往忽略和轻视人文环境,法治环境,人的观念、意识等软环境的建设。而这些要素既能反映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成果,又对老工业基地振兴产生不可忽视的作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是各种要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尽管各种要素的作用程度可能有所不同,但是我们不能忽视任何一种要素的作用。这是社会全面、和谐发展的要求。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来看,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是实现全国和谐发展的要求;在老工业基地振兴的过程中,实现经济、科技、人文、法治等的全面和谐发展,同样是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目前存在的一种倾向是,片面地认为振兴老工业基地就是振兴老工业基地的经济,片面追求经济指标,这是不可取的。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央政府的支持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老工业基地要加快市场化进程,而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有赖于完备的法律、制度、政策体系,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法律、制度、政策的作用几乎无所不在。

首先,国有企业改革涉及诸多法律问题。老工业基地的振兴与国有企业的市场化改造关系密切。实践表明,构造多元投资主体,改变国有企业股权结构,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内部化的财务预算硬约束机制,是使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的重要途径。建立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是当前国企改革的核心。这场伟大的制度创新,需要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引导、调节和保障功能。在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实行区域经济民营化的同时,需要运用法律规范来调节政企关系。在国有资产运营、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等方面,要尽快建立明确的法律制度,用法律手段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规范国有企业特别是小型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制止化公为私、逃避银行债务等现象出现,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其次,政府职能的转变需要法律的制约。政府职能转变是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和振兴中的关键一环,这个问题不解决,再好的方案也不可能取得好的效果。为此要切实解决政企不分,政府对经济事务干预过多、过深,而公共服务又严重不足的状况,把政府经济工作的着力点转到制定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制度和法规、规章等方面上来,全面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给投资者、创业者以稳定预期。政府应该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为优势企业的发展提供最大的空间。应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好《行政许可法》,完善重大问题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决策程序,增强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办事效率,减少对微观经济的干预,切实放开搞活企业,把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切实转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各级政府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其中有的不仅不能促进经济发展,甚至妨碍经济发展,妨碍振兴,应及时加以改进。

第三,大力引进民营资本涉及诸多法律与制度问题。近年来,老工业基地各级党委和政府不断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民营经济发展很快,出现了总量和效益同步增长的可喜势头。但是与发达省份相比,老工业基地的民营经济总量小、规模小、效益不高。事实表明,振兴老工业基地商机无限,老工业基地的民营经济发展空间很大;同时表明老工业基地的国企改革、经济结构调整需要域外民营企业资本的参与。事实上,国家作出振兴老工业基地的决策后,许多南方民营企业跃跃欲试,到东北考察咨询,洽谈投资,政府应予鼓励、支持和引导,并制定和完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在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同时,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和市场竞争的激烈,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大型民营企业没有形成较强的核心竞争力,经营管理水平普遍较低,企业融资困难,缺少复合型人才等等,制约着民营企业进一步发展。而一些民营企业偷税漏税,产品质量不高,缺乏诚信,不正当竞争,劳资关系不协调等问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政府认真引导和规范民营企业的行为,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使民营企业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还应做到严格执法,遏止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行为。

第四,健全就业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需法律制度的完善。老工业基地的就业问题不同于工业化过程中普遍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而需要特殊的制度与政策扶持。为解决就业再就业问题,国家已经制定出台了许多切实可行的政策。一方面要用好普惠性政策,确保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就业援助、社会保险补贴等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同时,针对老工业基地的实际情况,落实好特殊政策。在研究制定政策时,要切实把着重点放在促进人的发展方面,放在就业和有利于人们安居乐业上,强化对就业再就业工作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支持,把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衔接配套起来,形成具有合力的政策制度体系。从促进社会发展、增加就业、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增强消费动力出发,推动老工业基地改造。

第五,促进社会信用制度的建设需要法律与制度的完善。实行市场经济以来,老工业基地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了一系列困难,诚信的缺失就是目前所面临的困难之一。某些领域出现的比较严重的诚信缺失已经成为市场经济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重新构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诚信伦理是振兴老工业基地的当务之急。重新构建诚信伦理,就必须建立市场经济的诚信机制,完善失信的惩治机制,加大对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在全社会形成维护诚信的有效奖励机制。为此,应构建全国性的信用管理体系;制定专门的信用管理的法律和法规。

综上所述,振兴老工业基地有不可缺少的各种要素和条件,加强法治,实现法律规范对社会关系的有效调整,依法振兴,是加快实现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基本条件之一。只有具备良好的法治环境,才能有效保障老工业基地的顺利振兴。法治环境对老工业基地振兴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保证稳定的经济运行、经济发展秩序。老工业基地振兴中的经济发展,可能有各种直接的影响因素,如经济犯罪和其他各种形式的犯罪影响振兴;违背市场规则和法律,侵害市场主体的各种民事权益影响振兴;行政机关违法行政,以作为或不作为的形式侵害管理相对人的利益影响振兴。解决这类问题有教育和管理的问题,但更重要的是法治,从某种意义上讲,只有充分运用体现国家强制力的法律,才能排除影响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各种违法犯罪因素的干扰。第二,维护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市场经济是竞争的经济,也是法治的经济。市场的竞争,应是市场主体在公平、公正环境下的竞争,只有公平和公正,才能使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下去。假如没有公平和公正,情况将会如何?坑蒙拐骗,欺行霸市,市场何以存在和发展?若要实现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必须加强法治。第三,创新有效运行的机制和科学进步的制度。一方面,机制和制度的建设包括了法律运行机制和法律制度的建设;另一方面,一般意义上的机制和制度的建立和运行,离不开法治的规范和保障。

二、现实状况要求加快法治

环境建设

如何评价老工业基地的法治环境?笔者认为应当重点考察老工业基地的法治程度和水平是否与全国法治进步的程度相一致,是否与老工业基地振兴的要求相适应,主要表现为以下六个方面:①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完善程度;②行政机关是否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严格执法,在行使行政权力时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服务群众;③司法机关是否能准确、合法、及时、公正地适用法律,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化解矛盾,解决纠纷;④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公职人员是否能带头遵守法律,抑制特权,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⑤广大人民群众是否能学法、知法、懂法、用法,既能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又能进行法律监督,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⑥通过法律对社会关系的实际调整,使社会主体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应有惩治,社会关系和谐,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文化繁荣。

为此,笔者专门调查了东北某市老工业基地改造中的上述相关问题,本文仅就其中的行政执法和司法状况进行简要评析,这可以从一个侧面提示我们,在老工业基地振兴的过程中加强法治环境建设,是我们必须重视和加强的。

1行政执法的现状分析

(1)近年来该市行政执法的改进和取得的成绩

在老工业基地改造过程中,该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正努力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消除和减少各种“低级执法”现象。近年来,在为“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提供优质服务,创造良好执法环境的形势下,各级行政部门在行政执法体制的改革和创新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和有益尝试,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其中“同类权限”集中管辖的改革思路,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所谓“同类权限”集中管辖,是指将原来的两个以上行政部门对某一行政事务均可行使管辖权的管理,归口为一个部门管辖。其特点是:集中行使的处罚权范围广、项目多,执法重心下移;量化执法指标,执法行为程序化;机构精简,执法效率提高。长期以来,我国行政执法领域存在执法机构多、处罚重复、职能交叉、多层多头执法、执法随意性大等弊端。从“同类权限”的集中管辖的特点可以看出,它能解决一些执法中的“顽疾”。

(2)行政执法的问题和不足

由于历史、人们思想观念等多方面原因,一些行政机关和部门在行使执法权力和职能的过程中,出现各式各样的偏差、漏洞甚至违规违法行为。它不但背离法治的主旨和精神,损害当事人的利益,引发执法纠纷,而且还影响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伤害民众对政府和法律的信任。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执法程序“随意化”。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执法均有规范的程序,但长期以来,一些基层机关的执法人员违反法定程序、胡乱执法、口头执法、以言代法的行为和随意处罚的情形比较常见。当前行政执法纠纷的另一个热点是,超越法律授权行使所谓的执法权,或者无限扩大法定的权限,严重偏离法治精神。第二,执法行为“利益化”。尽管行政执法机关财政基本实现收支两条线,极大地遏制了以法谋“钱”的行为,然而由于其中大部分单位实行按比例返还或超过基数返还的办法,即上缴的越多返还的也越多,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收入仍然与个人奖金息息相关,因此仍存在过度执法、乱执法、乱罚款等现象。还表现出在一些公共服务性、没有经济利益领域的“不作为”方面的问题。2司法现状的分析

(1)近年来该市司法改革取得的成绩

在老工业基地改造的过程中,该市的各级司法部门正积极努力工作,围绕“振兴”的主题,把工作重点放在促进发展和振兴上,努力为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振兴老工业基地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司法改革已取得实质性进展,具体表现为:执行程序中的改革取得突破;审判监督中的责任体系形成;基层法院的基础工作出现新局面。

(2)司法实践的不足和问题

一是审判质量和效率仍有较大差距,审判作风上的问题尤为突出。有的法院积案仍然较多,裁判错误、人为拖延、隐性超审限、消极不作为的问题仍明显存在。出庭不准时,接待不守时,庭审不规范,精力不集中,对当事人语言粗鲁,态度蛮横,办关系案、人情案的仍大有人在。

二是审判管理监督机制仍不完善,完整科学的工作质量考评体系还没有真正形成。一些部门落实审判监督责任的规定不自觉、不认真、不敢负责任。监督体系不健全,导致质量评价参数不完整,有漏洞。

三是以人为本、优胜劣汰的竞争激励机制仍需完善创新,加大力度,持之以恒。一些法院不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不注重对优秀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对部门和单位的消极落后现象乃至违法违纪人员不敢管。

四是基础工作仍是影响法院整体水平和形象的主要问题。虽然多数基层法院的工作有了明显的变化,但对有的法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仍然意见较多。其主要原因不是物质装备条件差,而是领导班子的自身作用和管理水平比较低,审判的质量和队伍的廉洁文明程度比较低,在率先垂范、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方面有一定差距。

三、加强法治环境建设应重视和

着力解决的几个问题

法治环境的改善,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不仅相关国家机关、职能部门要负起责任,全社会都应积极介入。在法治环境建设中要解决的问题,有的可直接服务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有的虽直观看来没有直接作用,但间接作用仍不可忽视。

1努力做好地方立法工作

(1)对于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如果原则性较强,需要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才具备可操作性的,地方人大和政府应及时制定相配套的法规、规章。此项工作做得好,既有利于国家法律制度的完善,也有利于地方的法律适用。要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国家法律法规的原则和精神;要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要及时出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2)对于老工业基地改造振兴中出现的特别的法律关系需地方立法调整的,应及时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如果国家法律已有原则性规定,应以已有规定为基础,适应老工业基地改造的特殊要求,制定具体的法规和规章;如果尚无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则应以宪法和其他法律精神为指导,制定出符合宪法精神和其他法律精神的地方性法规、规章。

(3)对于国家目前尚未立法,现实又迫切需要强制性规范来调整的,深化改革过程中所出现的新的法律关系,应加以研究,适时制定出新的法规、规章。这种做法不仅有利于及时调整新的法律关系,解决矛盾和冲突,做到有章可循,还有利于为国家的立法进行有益的探索,为制定全国性的法律奠定基础。当然,此类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定具有一定的探索性,应避免盲目性,既要探索,又要稳妥;要符合宪法精神和其他法律精神;要紧密结合地方实际,具有实际操作的可行性。

2努力建立执法、司法机关的良性工作机制

如前所述,行政机关的执法与司法机关的司法适应改革的要求,特别是为适应振兴老工业基地的要求,曾做出很大努力,也取得了相应的成绩,同时仍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使这些问题得到切实的解决。当前,在建立良性工作机制上,应重视解决如下问题。

(1)关于行政执法“随意化”、执法行为“利益化”的解决机制。目前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问题属“低级执法”行为,完全脱离了现代行政管理的要求,其状态的形成既有客观环境的因素,也有执法者自身利益的因素,是一定社会历史阶段的特殊现象。如何解决此类问题?笔者认为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第一,要准确限定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自由裁量空间过小,将限制行政执法行为,自由裁量空间偏大,将为随意执法创造条件,适度的自由裁量空间的规范,应是努力追求的目标。当前的自由裁量权偏大仍是主要问题,其原因主要是法规规章自身的冲突、因利益驱使所作的利己解释、长期形成的习惯影响等。

第二,要努力破除特权思想。执法机关运用权力、行使权力,较易形成特权思想,传统观念的影响也较易为特权思想寻找到根据。因此经常能看到,一些行政人员对已实施的法规、规章不严格落实,一些行政官员在不准公众抽烟的场合随意抽烟等。如果行政人员将自己作为法律的化身,那么在行政执法程序上的“随意化”也就不足为怪了。

第三,要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当前针对行政行为常设的监督机构有审计部门、监察部门和各级政府法制办。由于职责分工和隶属关系等原因,目前其监督作用仍很有限。因此应进一步加强这些监督机构的作用;还应加强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以及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从法定程序上,要充分重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作用。

(2)关于执法、司法机关的独立行使职权问题。法律赋予了执法、司法机关对行使职权的独立性,任何其他机关、团体和个人都不得干预。执法、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标志,也是法治建设的基本要求。只有执法、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才能使法律对社会关系的调整功能得到公平的实现,才能使行政、司法人员的执法、司法水平受到客观的评价。但目前干扰因素较多,如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干预,同级其他机关的干预,某一机关内部领导的干预、部门之间的干预、同志之间的干预等,都影响司法的独立性。应当建立一种良性机制,排除干扰和不良影响。

(3)关于对司法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问题。司法工作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出现的办错案的情况可能是由于各种原因,如主观恶意的枉法裁判,因业务能力较低导致的对事实认定的错误和对法律理解、适用的错误等。无论何种原因,出现错误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只是视具体情况承担的程度有所不同罢了。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和减少错案的发生,提高办案的质量,增强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目前尽管有责任追究的制度,但作用有限,效果有限,对错案的抑制程度有限。应当建立更为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产生足够的威慑力,使司法人员谨慎从事,使他们认识到,如果出现错误,就将面对不利的后果,而不仅仅是扣发奖金了事。笔者认为,应当建立司法人员的流动机制,多渠道选拔司法人员,不称职的、出错较多的,应及时调离,转到其他岗位。

(4)关于节省诉讼成本、提高办案效率问题。目前人们对超期羁押、超审限办案的情况意见颇多。一方面,司法人员抱怨工作量大,无法按期办案;另一方面,司法人员在工作时间进行各种应酬,不在岗位的现象大量存在。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如何节省诉讼成本、提高办案效率,是必须重视和解决的问题。而解决此类问题,重要的仍然是制度和机制的建设,解决的方式也很多。其中,解决法官超审限、提高审判效率问题的方法之一是建立法官当庭裁决的机制。即改变目前的开庭、休庭、择期判决的状况,由合议庭将多数案件庭审后当庭判决。其意义主要表现为:①当庭裁决明确了主审法官的责任,有利于建立过错责任追究制度;②当庭裁决方式有利于防止人为干扰,增强裁决的公正性;③当庭裁决有利于提高审判效率,节省诉讼资源。

(5)关于加大执行力度问题。人民法院对判决的执行难,是目前的一个普遍性问题。而如果判决得不到执行,将形成恶性循环,影响法院的威信,影响法律的尊严。虽然人民法院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如在媒体上曝光、对当事人拘留等,但效果仍不明显。解决执行难的问题,仍需加强制度和机制的建设。

3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

工业法论文篇2

由于工具理性盛行,资本主义的文化也堕落成为商品文化,这种文化受价值原则的支配,成为可以大规模生产和复制的特殊商品,文化的创造变成了文化的生产,导致了文化工业的产生。

在《启蒙辩证法》一书中霍克海姆与阿多诺认为,文化工业所创造出的“大众文化”,已经完全丧失了文化本身应具有的特点,使文化成为一种特殊的商品。也就是说,文化被商品化了,文化工业所创造的化关系状态。文化工业的出现使得文化产品按“标准化”、“一律化”模式大批量制造,结果必然是文化产品丧失其应有的创造性和个性,个性的迷失则带来了“伪个性化”的盛行。

霍克海姆与阿多诺还认为文化工业具有控制和操纵人们意识的意识形态职能,这种控制和操纵是通过它所生产的大众文化不断向人们提供整齐划一和无思想深度的文化产品来实现的。文化产品控制了人们的消费喜好,剥夺了人们的自由选择,使人们不得不接受文化工业所提供的产品。同时,文化工业所制造出的无深度的、平面化的文化产品,尽管能使人们在娱乐和文化欣赏中得到放松,但它却又使人们放弃了思想,放弃了反抗的权利,娱乐和文化欣赏因此丧失了其本真的内涵。

文化工业不仅使人们丧失了对现存社会反抗的能力,而且它还通过对消费者进行欺骗,成为统治者进行统治的意识形态工具。霍克海姆与阿多诺以电影为例,指出“影片向观众保证,他们不需要再做更多的努力,就可以保持现在的状态,他们也不需要努力学习他们所不知道的东西,就得到同现在一样好的报酬。但是同时电影也向观众报道了经过努力也根本不能改变处境的那个角落的人,因为他们通过自己低微的劳动是根本不能获得资产阶级的幸福的。”可见文化工业使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忍受永远是令人失望的状况,以便能够更牢固的在生活中支配人们的活动。

综合以上法兰克福学派大众文化/文化工业理论,可以看出这个理论不乏深刻犀利之处,但是任何理论都是产生于特定的历史社会语境,都具有因此而带来的有效性域限。

法兰克福学派的大众文化理论是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以特殊的经验为基础的。众所周知,法兰克福理论在其初期的形成过程中是以纳粹德国的法西斯主义为主要经验资源的,作为欧洲法西斯的受害者,法兰克福学派见证了德国纳粹如何使用大众文化工具来奴化人民接受其法西斯文化和社会的统治。在美国流亡期间,法兰克福学派成员又对20世纪30- 40年代特定时期的美国大众文化有了认识,他们认为美国的“大众文化”也具有高度意识形态功能,并以特殊的运行机制来推动美国资本主义的利益。受大财团操纵的文化产业按照规模生产的标准结构组织生产,并粗制滥造出大批量的产品。这些产品产生出高度商业化的文化体系。而文化体系,反过来,又巩固了美国资本主义的价值、生活方式和体制。

工业法论文篇3

    1947年,阿多诺和霍克海默合著了《启蒙辩证法》,在该书的《文化工业:作为欺骗群众的启蒙》一文中,阿多尔诺认为“大众文化”( massculture)一词模糊而不准确,应该用“文化工业”( cultural industry)这一新术语取而代之。霍克海默和阿多尔诺在文中并没有给文化工业下明确的定义,只大致提出它指涉凭借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大规模地复制、传播文化产品的娱乐工业体系。在((文化工业再考察))一文中,阿多尔诺对这个术语作了阐释,认为其中的“工业”不能从字面上去理解,它表示事物本身的标准化和分配技术的合理化,而不是指严格的生产过程,除了文化工业的某些主要部分(如电影工业)之外,个别的生产形式(即构思及创作)仍被保持。因此,文化工业一词并不表示生产,而是表示文化产品的“标准化”和“伪个别性”。“文化工业”概念提出后,法兰克福学派其他主要代表人物马尔库塞、本杰明、哈贝马斯等人也对这个主题加以阐述,形成了法兰克福学派“文化工业”理论。

    法兰克福学派“文化工业”理论体现在《文化的肯定性质》、《单面人》、(机械复制时代中的艺术作品》、《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和科学》等文本中,由于每个文本都有自己的主题,因而在阐述文化工业时也各有侧重,但总体上都对文化工业采取了批判的、否定的态度。这与该学派的社会批判理论、文化批判理论是一致的。法兰克福学派认为批判精神才是马克思主义的生命力所在,他们秉承了马克思主义的批判精神,对资本主义工业文明进行强烈谴责和彻底抨击,展开了对文化工业的批判之维,这些批判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第一、文化工业与文化/艺术的性质相悖。文化工业对文化/艺术产生严重的消极影响,是法兰克福学派批判文化工业的首要之点。文化/艺术彰显个性、独创性、否定性以及超越性等。而文化工业则借助于科技进步和工业化生产,把文化/艺术产品纳人市场交换的轨道,按照从生产到流通到消费的商品操作程序运作,使之服从于市场机制和价值规则,最终蜕变为纯粹的商品。首先,文化工业通过模仿、复制和包装等使文化产品具有了同质化、标准化、齐一化的性质,正如霍克海默和阿多尔诺指出的:“在文化工业中,这种摹仿最终成为绝对的”[3],“达到个性化的努力最终被摹仿的努力所取代”o [4]文化工业使文化/艺术失去了个性、独立自主性,降低了、损害了文化/艺术真正的、内在的价值。其次,文化工业在追求利润、形成文化同质性的过程中,剥夺了文化的批判功能,即其否定的、大拒绝的方式,使文化/艺术丧失了对社会的否定、批判的维度。再次,资本主义文化工业的发展是文化服从于资本的权力、资本的逻辑的结果,在其中,价值原则支配了文化的各个方面,工具理性支配了文化领域,甚至支配着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意味着文化的人文意义和内在价值的全面覆灭。总而言之,文化l艺术沦为商品,带来了文化/艺术产品标准化和齐一化,引起了文化/艺术的质变。

    第二、文化工业与人性相悖。文化工业行使着意识形态的功能,通过大量标准化、齐一化的文化产品的影响和渗透,不知不觉中实现对人的思想、心理的控制。阿多诺清醒地意识到这一点,他认为现代社会对个人的控制程度大大超过以往,这种控制不是通过暴力和恐怖手段实现,而是通过文化工业的意识形态功能完成;马尔库塞在《单面人》中提到:“娱乐和信息工业不可抗拒的产品所带来的是各种定式的态度和习惯以及精神和情感方面的某些反应,这种反应使消费者在不同程度上愉快地与生产者紧密结合起来,并通过后者与整个娱乐和信息工业紧密结合起来。这些产品向消费者灌输某些思想并操纵他们的行为;它们提倡一种不受其虚伪影响的虚伪意识…~.这成为一种生活方式。”他们都致力于说明,文化工业通过文化商品的生产,控制和规范着消费者的需要,成了一种支配人的力量。文化工业造成“启蒙在意识形态方面的倒退”,人们逐步习惯于看似丰富多彩、实际上却单一机械的生活方式,缺乏对社会现实的批判精神和否定意识,丧失了主体意识、感性能力和主动性,失去了从事更有价值和更为充实的活动的潜力。文化工业不仅侵人了人们的生活世界,更渗透到人的“私人空间”。“私人空间”本是人具有内在自由的空间,在这个空间里,人可以成为并仍然是‘他自己”。但是文化下业控制了大众日常生活直至内心意识,一体化的公共舆论侵人了“私人空间”,剥夺了个人的内在自由,使人丧失了‘他自己”。“文化工业的每个运动都不可避免地把人们再现为社会需要塑造的那种样子”,[5]成为与人的本性相背离的物化存在。

    法兰克福学派对资本主义文化的一种模式一文化 工业 进行了深刻的、否定性的分析和批判,其批判的主题是与当时的社会 历史 条件紧密相关的。与法兰克福学派所关注、反映和批判的20世纪40.50年代相比,20世纪后半叶至今的社会状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现时代,文化工业作为文化生产的一种手段,在全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都获得了迅速的 发展 ,即出现了文化工业全球化的现象。就资本主义世界而言,美国学者杰姆逊在《晚期资本主义的文化逻辑))一书中,着眼于“后工业社会”或“晚期资本主义”的文化状况,指出当代资本的一大特点在于其势力已扩张到精神领域、文化领域,资本主义文化已被彻底商品化、工业化;当代资本主义或晚期资本主义的发展、 科学 技术的进步为文化工业提供了重要的前提和基础,使得当代资本主义世界在原有的基础上,形成了更为系统的文化工业体系;而在非资本主义世界,就我国而言,随着市场 经济 体制的建立和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人,文化/ 艺术 的商品化、工业化也成了一种不可避免的趋势,发展我国的文化工业,规范我国的文化市场势在必行。总体而言,文化工业已成了一种全球性的文化现象。

工业法论文篇4

2教学内容转变

“形式追随功能”(Formfollowsfunction)是芝加哥学派的现代主义建筑大师路易斯•沙利文(LouisSullivan)的一句名言,也是众多工业设计师的座右铭。探究式教学法的创新不仅仅要转变教师与学生的角色定位,更要在教与学的内容上进行革新。在讲授理论环节,在以往填鸭式教学模式中,教师将课本上的设计理论知识宣读给学生,很多学生都停留在机械记忆的阶段,无法将经典的设计理论有效地应用到具体的设计中;现在的探究式教学法中,将设计理论与具体设计案例捆绑讲授,理论也从陈旧的课本知识延伸到设计的前沿动态,拓展了学生的视野,加深了他们对设计理论的理解也应用。在实践环节,探究式教学法一改以往纸上谈兵的实践模式,将设计实践的内容从课本上的虚拟题目转换为特定主题的设计研究、当前国内外重要设计赛事以及企业的实际设计课题,如图3。学生紧随专业发展新动态,所学所感也从课本课堂延伸到企业相关产品的网站、生产线和展厅,极大地丰富了学习的广度、深度和新鲜度,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学以致用,设计创新能力得到大幅的提升。

3教学模式转变

“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这个民间俗语道出了团队协作的巨大潜力和功效。笔者在工业设计专业课程探究式教学法中,也尝试了团队协作的模式,即将班级里几十名同学进行分组,按照寝室、专业特长、课题等以三到五人为一组,如图4,这样班级就被分为若干个具有各自特色的小组。教师团队也从任课教师一人扩建为一个团队,由任课教师、企业设计部工程师、设计公司设计师和该专业毕业的优秀学长组成。这样的团队组织,一方面丰富了师资队伍的实力和知识面,另一方面将众多学生组合成一个个小团队,团队内部进行有目标有组织的通力合作,达成共识,再将共同完成的设计成果与教师团队进行交流与讨论,大大简化了师生交流的程序,缩短了交流所需的时间,提高了教学效果。学生团队有着共同的设计任务和设计目标(企业设计课题、国内外设计赛事),他们的组员就是战友,他们的竞争对手是班级里的其他团队、其他高校的工业设计专业的同学以及社会上广大的设计从业者,学生的视野和胸怀就从小小的一个班级扩大为更广阔的舞台,这样的格局有利于团队成员之间的有效合作、优势互补,学生能够有更大的压力和动力去创造更好的设计作品。在这样的团队模式中,教师团队跟踪和渗透到每一个团队的具体课题的每一个阶段,并适时进行点评和建议。学生团队根据教师团队提出的修改建议进行分工、细化和完善,经过一次次的不断更新和完善,课程结束时的设计成果是一个从企业设计课题———设计调研———设计定位———设计构思、调整、优化到整体汇报的完整作品集。为今后的毕业设计和就业工作都打下了坚实的实践基础。

4评价激励机制转变

有效的评价和激励机制有利于学生积极主动地发挥他们的潜能,通过团队间的有效沟通与合作,完成优秀的设计作品。过去以课程结束后的考试成绩为依据来评价学生某门课程学习情况的优劣。探究式教学法对此进行了以下改变:最终成绩由过程表现成绩和团队答辩成绩共同构成。过程表现成绩由每位同学每次课的出勤、回答问题、讨论等情况来确定,这需要教师对每一位同学都十分关注,并及时进行记录,学生也更为重视学习过程而非只看重结果;团队答辩成绩是通过课程结束时的报告会来评定,每一个团队作为一个整体,将这门课程里所研究课题的设计调研、分析归纳、设计定位、设计构思草图、方案演化、最终优化汇总等内容整理为一个PPT演示文稿在讲台上向全班同学和老师进行汇报,语言表述能力、设计表达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创新整合能力等都将是考核的要点。教师根据过程表现和最终设计课题汇报情况进行点评,并挑选有突出进步、优秀设计的团队进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激发了学生的合作意识,提高了学生系统完成作业的综合能力。

工业法论文篇5

(二)样本、变量和数据

本文选取中国工业行业中具有代表性的14个行业为研究对象,分别为煤炭采选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食品饮料烟草加工、纺织业、造纸业、石油加工及炼焦、化学原料及制品制造业、橡胶与塑料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金属冶金及压延、金属制品业、机械工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因为这14个行业的能源消费总量分别占2003年工业能源消费总量的91%和2011年的92%。并以工业行业的资本存量、就业人数以及能源消费总量为投入指标,工业产出为期望产出指标,污染排放为非期望产出指标,样本期间为2003-2011年。资本存量数据由固定资产净值年平均余额来度量,使用固定资产价格指数以2003年为基期对各期数据进行平减;劳动力投入数据,以工业各行业全部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来度量;能源投入指标将各行业消费的煤炭、油品和电力等折算成标准煤数量来度量。期望产出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使用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以2003年为基期对各期数据进行平减。非期望产出指标选取工业废气排放量来度量。统计数据均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中国能源统计年鉴》《中国工业经济统计年鉴》以及《中国环境统计年鉴》。

(三)能源效率测算结果与分析

根据上述基于非径向、非角度的SBM-UndesirableDEA模型的能源效率的测算方法,运用DEAsolverpro5.0软件,对考虑能源投入和非期望产出的工业能源效率进行了估算,测算结果如表1。表12003-2011年工业各行业平均能源效率及其分解从表1中可以看出,2003-2011年间中国工业14个行业的平均能源效率为0.45,总体工业能源效率较低,距离前沿面还有较大的改进空间,最根本的原因是我国工业行业总体技术水平还比较低且科技和企业研究开发投入不足。从行业细分来看各行业的差异较大,14个行业中能源效率最高的五个行业分别为:石油加工及炼焦、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机械工业、食品饮料烟草加工、金属冶金和压延,能源效率最低的五个行业分别是:煤炭采选业、造纸业、非金属矿物制品、橡胶与塑料制品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中国工业行业能源效率的高低与我国的行业结构具有显著的相关性,能源效率较高的行业大都为清洁密集型行业,该行业具有高技术、低污染、低能耗,能源利用效率高的特点,而能源效率低的行业是过度依赖高能源投入增长的污染密集型行业,生产投入冗余和环境污染严重造成了能源效率的下降。比较能源效率增长的分解指标,各行业纯技术效率变动的幅度范围要大于规模效率的变动,说明纯技术效率在推动工业行业能源效率变动差异中占主导地位,即纯技术效率解释了清洁密集型行业与污染密集型行业能源效率之间的差异大部分原因,清洁密集型行业能源效率高主要来自于纯技术效率贡献,这与该行业技术高,能耗少的特点相符合。中国工业能源效率主要是由规模效率决定,2008年之前工业能源效率逐步提高,主要的拉动力来自于纯技术效率;2008年之后其能源效率的停滞则是主要是由于规模效率的下降导致。究其原因,中国工业是典型的以高要素投入拉动经济增长的方式,工业规模较短时间内扩张,但又由于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上的巨大差异及受激励机制驱动产生了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地方政府为了保护本地企业的生存和获利能力,会使用行政手段限制本地禀赋丰裕的能源流出,造成资源配置扭曲使得能源效率受损。世界金融危机发生后,我国国内市场严重分割的现象加剧,严重扭曲了市场为基础配置资源的原则,难以实现规模经济,从而拉低了我国工业能源效率。

二、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利用SBM-DEA模型从能源综合效率、纯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三个方面对我国工业行业的能源使用效率进行了分析,得到如下结论:总体上来讲,我国工业行业的能源效率较低,大多数行业的能源使用效率还处于DEA的非有效阶段,且存在着较大的改进空间。在样本期间内,纯技术效率较规模效率变动的幅度范围较大,较好解释了目前各行业能源效率的差异来源,能源效率较低的污染密集型的行业应以提高能源的纯技术效率为改善能源效率的主要方法,2008后能源效率的下降源自于规模效率的下降,主要原因是地方政府的分割管理,地方保护主义的加剧。因此,具体探寻工业各行业DEA无效的原因,针对性制定各行业提升能源使用效率的措施。

(一)从总体上而言要以市场为主导

积极淘汰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技术标准,大力推广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节能技术。并且政府和企业应加大清洁技术的科研投入并运用多种手段促进能源技术的进步。

(二)污染密集型行业能源效率的提高

要从改善纯技术效率入手,通过调整能源投入结构,大力发展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深化能源价格改革,有效利用市场配置资源降低能源的无谓浪费,增强能源资源的优化配置及使用效率。

工业法论文篇6

一、关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工作

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顾名思义,意在研究思想政治工作特点、规律,以便对今后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这项工作,是每个干部必须具备的素质,当然,不是说只有党群干部需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的素质,但对于党群干部来说更重要。这是因为:第一,思想政治工作是党群干部的本质工作,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是党群干部的基本素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能够更好地提升党群工作水平。第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的范围,包括党的路线的贯彻落实、群众积极性的调动、职工队伍的凝聚等方面,其宗旨是调动人的积极性,属于社会科学的范畴,其正是我们这些从事上层建筑领域的党群干部的工作内容。第三,有研究才有进步。所谓在工作中研究,用研究推动工作,其相辅相成的作用有利于党群工作效果的提升。因此,所有的党群干部都应该志力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把这项工作作为自己日常工作的一部分,切实抓紧抓好。

研究的过程是一个深入分析、不断总结的过程。要确定好专题,有意识的收集有关资料,日常工作中注意发现与题目有关的内容,抽专门时间做研究。首先是要做好调查工作。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收集各种信息,研究各方面的情况,掌握多方面的思想认识。在此基础上,要善于归纳总结,将得到的各种信息进行分类排队,总结出不同认识的特点,概括出不同信息的规律。然后,对这些具有规律性的事物进行分析,研究事物的发展规律,运用理论进行提炼和升华,从而得到具有一定指导意义的观点。这种经过实践认识得到的理论,再用于指导我们的实践,就会提高我们的认识水平,进而提高我们认识复杂事物,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这样得出的研究成果,可以真正为我们的工作所用。

二、关于党群干部的角色定位

党群干部是企业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其作用与地位与行政干部是同等的。但在企业管理中,确实存在着行政干部比党群干部重要、行政干部比党群干部吃香、行政干部比党群干部优越等认识。对此,我想,应该这样认识。首先,党群干部要正确认识自己。从事党群工作和行政工作,都是工作需要,所谓行政干部与党群干部的差别都是人为的,我们党群干部自己对自己不能看轻了,看低了。党群干部要克服恐惧心理,直起腰板做人;要克服自卑心理,不比别人矮一头;要克服无所作为心理,当党群干部同样可以大有作为。其次,要正确认识别人。党群干部,同样是干部。是干部,就会引起众人的关注,关注的含义有两个方面,一个大家尊重你,服从你的领导;另外,大家也会品评你,看你的所作所为,是否符合干部的要求。个别党群干部,对群众的品评不以为然,用老百姓的话讲,是不把自己当干粮,这是不对的,你自己都不认为自己是干部,是领导,长期下去,群众可能真的会不把你当领导了,那时,你的威信和地位可能真的会受到威胁了。再次,要正确认识管理。每一个干部都必须履行管理职能,不单是行政干部有管理职能,党群干部同样要行使管理职能。其实,大量日常的思想政治工作都离不开管理,有谁能够抛开管理就思想政治工作而谈思想政治工作,那样既不符合思想政治工作规律又不能促进实际工作,而正确的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就是使其融入日常管理工作之中,通过大量细致的说服教育,达到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教育效果。这是一种高层次的管理方式。所以,做为党群工作者要更新观念,不能一谈管理就心里发软,只要方法得当,效果明显,任何行政干部都不会拒绝党群干部的管理。

三、关于党群工作的切入点

做党群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中心、促进中心工作;要凝聚人心、鼓舞士气、调动积极性;要化解矛盾、协调关系、理顺情绪,每项工作都是在做人的工作,这与我们企业工作的中心是一致的。但党群工作又有其自身的特点,做好党群工作,关键是要学会工作方法,要注意找到党群与行政工作的切入点。

要把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班子建设做为突破口,干部队伍建设、班子建设是党群工作的重点,是基层建设的关键。有了好班子,队伍就有了凝聚力,战斗力;有了好干部,队伍就有了好风气、好形象。抓住了班子和干部,职工队伍的组织就有了核心,员工工作就有了主心骨,队伍的士气和斗志也会大振。把它做为突破口,党群工作会更有力度,地位会更突出,作用发挥的就会更好。

要把职工队伍建设做为重点。加强职工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是党群工作的永恒主题。其内容绝对不仅仅是找职工谈谈话、职工家在事小情都到场,就算做好了那么简单,队伍的风气如何?整体氛围如何?士气如何?战斗力、凝聚力如何?无不体现出队伍的作风建设情况。往哪里带、往哪里引、要建成一个什么样的团队,最能体现领导者的工作能力,这不仅需要有较高的干部修养,更需要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与较高的工作能力,以此做为党群工作的重点加以研究和深入,一定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工业法论文篇7

Keywords:NortheastChina;oldindustrialbase;laworderrulingenvironment

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是一项需全面调度,和谐并进,各要素互相促进,经济政治文化共同发展的系统工程,如老工业基地改造中产业结构的调整,经济实体的转制,技术、资金、人才的引进,政策、制度、环境的保障,社会的稳定等。这些要素的综合状况如何,都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老工业基地改造的进展和成效,丧失或缺少其中的任何一个要素,都将产生不良的影响,制约或阻碍老工业基地改造的进程。其中,法治环境的保障是振兴中不可缺少的条件,老工业基地振兴需要与之相适应的法治环境。良好的法治环境既是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标志性成果,也是振兴过程中的基本保障。本文试图就法治环境对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影响、现实状况对法治环境的迫切要求、加强法治环境建设应着力解决的相关问题等进行一定程度的探讨。

一、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离不开

良好的法治环境

在目前老工业基地改造的进程中,人们普遍重视产业结构的调整,资金和项目的引进,经济指标的提高,却往往忽略和轻视人文环境,法治环境,人的观念、意识等软环境的建设。而这些要素既能反映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成果,又对老工业基地振兴产生不可忽视的作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是各种要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尽管各种要素的作用程度可能有所不同,但是我们不能忽视任何一种要素的作用。这是社会全面、和谐发展的要求。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来看,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是实现全国和谐发展的要求;在老工业基地振兴的过程中,实现经济、科技、人文、法治等的全面和谐发展,同样是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目前存在的一种倾向是,片面地认为振兴老工业基地就是振兴老工业基地的经济,片面追求经济指标,这是不可取的。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央政府的支持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老工业基地要加快市场化进程,而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有赖于完备的法律、制度、政策体系,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法律、制度、政策的作用几乎无所不在。

首先,国有企业改革涉及诸多法律问题。老工业基地的振兴与国有企业的市场化改造关系密切。实践表明,构造多元投资主体,改变国有企业股权结构,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内部化的财务预算硬约束机制,是使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的重要途径。建立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是当前国企改革的核心。这场伟大的制度创新,需要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引导、调节和保障功能。在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实行区域经济民营化的同时,需要运用法律规范来调节政企关系。在国有资产运营、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等方面,要尽快建立明确的法律制度,用法律手段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规范国有企业特别是小型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制止化公为私、逃避银行债务等现象出现,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其次,政府职能的转变需要法律的制约。政府职能转变是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和振兴中的关键一环,这个问题不解决,再好的方案也不可能取得好的效果。为此要切实解决政企不分,政府对经济事务干预过多、过深,而公共服务又严重不足的状况,把政府经济工作的着力点转到制定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制度和法规、规章等方面上来,全面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给投资者、创业者以稳定预期。政府应该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为优势企业的发展提供最大的空间。应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好《行政许可法》,完善重大问题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决策程序,增强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办事效率,减少对微观经济的干预,切实放开搞活企业,把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切实转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各级政府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其中有的不仅不能促进经济发展,甚至妨碍经济发展,妨碍振兴,应及时加以改进。

第三,大力引进民营资本涉及诸多法律与制度问题。近年来,老工业基地各级党委和政府不断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民营经济发展很快,出现了总量和效益同步增长的可喜势头。但是与发达省份相比,老工业基地的民营经济总量小、规模小、效益不高。事实表明,振兴老工业基地商机无限,老工业基地的民营经济发展空间很大;同时表明老工业基地的国企改革、经济结构调整需要域外民营企业资本的参与。事实上,国家作出振兴老工业基地的决策后,许多南方民营企业跃跃欲试,到东北考察咨询,洽谈投资,政府应予鼓励、支持和引导,并制定和完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在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同时,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和市场竞争的激烈,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大型民营企业没有形成较强的核心竞争力,经营管理水平普遍较低,企业融资困难,缺少复合型人才等等,制约着民营企业进一步发展。而一些民营企业偷税漏税,产品质量不高,缺乏诚信,不正当竞争,劳资关系不协调等问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政府认真引导和规范民营企业的行为,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使民营企业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还应做到严格执法,遏止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行为。

第四,健全就业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需法律制度的完善。老工业基地的就业问题不同于工业化过程中普遍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而需要特殊的制度与政策扶持。为解决就业再就业问题,国家已经制定出台了许多切实可行的政策。一方面要用好普惠性政策,确保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就业援助、社会保险补贴等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同时,针对老工业基地的实际情况,落实好特殊政策。在研究制定政策时,要切实把着重点放在促进人的发展方面,放在就业和有利于人们安居乐业上,强化对就业再就业工作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支持,把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衔接配套起来,形成具有合力的政策制度体系。从促进社会发展、增加就业、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增强消费动力出发,推动老工业基地改造。

第五,促进社会信用制度的建设需要法律与制度的完善。实行市场经济以来,老工业基地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了一系列困难,诚信的缺失就是目前所面临的困难之一。某些领域出现的比较严重的诚信缺失已经成为市场经济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重新构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诚信伦理是振兴老工业基地的当务之急。重新构建诚信伦理,就必须建立市场经济的诚信机制,完善失信的惩治机制,加大对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在全社会形成维护诚信的有效奖励机制。为此,应构建全国性的信用管理体系;制定专门的信用管理的法律和法规。

综上所述,振兴老工业基地有不可缺少的各种要素和条件,加强法治,实现法律规范对社会关系的有效调整,依法振兴,是加快实现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基本条件之一。只有具备良好的法治环境,才能有效保障老工业基地的顺利振兴。法治环境对老工业基地振兴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保证稳定的经济运行、经济发展秩序。老工业基地振兴中的经济发展,可能有各种直接的影响因素,如经济犯罪和其他各种形式的犯罪影响振兴;违背市场规则和法律,侵害市场主体的各种民事权益影响振兴;行政机关违法行政,以作为或不作为的形式侵害管理相对人的利益影响振兴。解决这类问题有教育和管理的问题,但更重要的是法治,从某种意义上讲,只有充分运用体现国家强制力的法律,才能排除影响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各种违法犯罪因素的干扰。第二,维护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市场经济是竞争的经济,也是法治的经济。市场的竞争,应是市场主体在公平、公正环境下的竞争,只有公平和公正,才能使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下去。假如没有公平和公正,情况将会如何?坑蒙拐骗,欺行霸市,市场何以存在和发展?若要实现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必须加强法治。第三,创新有效运行的机制和科学进步的制度。一方面,机制和制度的建设包括了法律运行机制和法律制度的建设;另一方面,一般意义上的机制和制度的建立和运行,离不开法治的规范和保障。

二、现实状况要求加快法治

环境建设

如何评价老工业基地的法治环境?笔者认为应当重点考察老工业基地的法治程度和水平是否与全国法治进步的程度相一致,是否与老工业基地振兴的要求相适应,主要表现为以下六个方面:①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完善程度;②行政机关是否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严格执法,在行使行政权力时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服务群众;③司法机关是否能准确、合法、及时、公正地适用法律,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化解矛盾,解决纠纷;④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公职人员是否能带头遵守法律,抑制特权,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⑤广大人民群众是否能学法、知法、懂法、用法,既能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又能进行法律监督,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⑥通过法律对社会关系的实际调整,使社会主体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应有惩治,社会关系和谐,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文化繁荣。

为此,笔者专门调查了东北某市老工业基地改造中的上述相关问题,本文仅就其中的行政执法和司法状况进行简要评析,这可以从一个侧面提示我们,在老工业基地振兴的过程中加强法治环境建设,是我们必须重视和加强的。

1行政执法的现状分析

(1)近年来该市行政执法的改进和取得的成绩

在老工业基地改造过程中,该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正努力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消除和减少各种“低级执法”现象。近年来,在为“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提供优质服务,创造良好执法环境的形势下,各级行政部门在行政执法体制的改革和创新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和有益尝试,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其中“同类权限”集中管辖的改革思路,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所谓“同类权限”集中管辖,是指将原来的两个以上行政部门对某一行政事务均可行使管辖权的管理,归口为一个部门管辖。其特点是:集中行使的处罚权范围广、项目多,执法重心下移;量化执法指标,执法行为程序化;机构精简,执法效率提高。长期以来,我国行政执法领域存在执法机构多、处罚重复、职能交叉、多层多头执法、执法随意性大等弊端。从“同类权限”的集中管辖的特点可以看出,它能解决一些执法中的“顽疾”。

(2)行政执法的问题和不足

由于历史、人们思想观念等多方面原因,一些行政机关和部门在行使执法权力和职能的过程中,出现各式各样的偏差、漏洞甚至违规违法行为。它不但背离法治的主旨和精神,损害当事人的利益,引发执法纠纷,而且还影响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伤害民众对政府和法律的信任。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执法程序“随意化”。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执法均有规范的程序,但长期以来,一些基层机关的执法人员违反法定程序、胡乱执法、口头执法、以言代法的行为和随意处罚的情形比较常见。当前行政执法纠纷的另一个热点是,超越法律授权行使所谓的执法权,或者无限扩大法定的权限,严重偏离法治精神。第二,执法行为“利益化”。尽管行政执法机关财政基本实现收支两条线,极大地遏制了以法谋“钱”的行为,然而由于其中大部分单位实行按比例返还或超过基数返还的办法,即上缴的越多返还的也越多,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收入仍然与个人奖金息息相关,因此仍存在过度执法、乱执法、乱罚款等现象。还表现出在一些公共服务性、没有经济利益领域的“不作为”方面的问题。

2司法现状的分析

(1)近年来该市司法改革取得的成绩

在老工业基地改造的过程中,该市的各级司法部门正积极努力工作,围绕“振兴”的主题,把工作重点放在促进发展和振兴上,努力为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振兴老工业基地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司法改革已取得实质性进展,具体表现为:执行程序中的改革取得突破;审判监督中的责任体系形成;基层法院的基础工作出现新局面。

(2)司法实践的不足和问题

一是审判质量和效率仍有较大差距,审判作风上的问题尤为突出。有的法院积案仍然较多,裁判错误、人为拖延、隐性超审限、消极不作为的问题仍明显存在。出庭不准时,接待不守时,庭审不规范,精力不集中,对当事人语言粗鲁,态度蛮横,办关系案、人情案的仍大有人在。

二是审判管理监督机制仍不完善,完整科学的工作质量考评体系还没有真正形成。一些部门落实审判监督责任的规定不自觉、不认真、不敢负责任。监督体系不健全,导致质量评价参数不完整,有漏洞。

三是以人为本、优胜劣汰的竞争激励机制仍需完善创新,加大力度,持之以恒。一些法院不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不注重对优秀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对部门和单位的消极落后现象乃至违法违纪人员不敢管。

四是基础工作仍是影响法院整体水平和形象的主要问题。虽然多数基层法院的工作有了明显的变化,但对有的法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仍然意见较多。其主要原因不是物质装备条件差,而是领导班子的自身作用和管理水平比较低,审判的质量和队伍的廉洁文明程度比较低,在率先垂范、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方面有一定差距。

三、加强法治环境建设应重视和

着力解决的几个问题

法治环境的改善,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不仅相关国家机关、职能部门要负起责任,全社会都应积极介入。在法治环境建设中要解决的问题,有的可直接服务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有的虽直观看来没有直接作用,但间接作用仍不可忽视。

1努力做好地方立法工作

(1)对于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如果原则性较强,需要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才具备可操作性的,地方人大和政府应及时制定相配套的法规、规章。此项工作做得好,既有利于国家法律制度的完善,也有利于地方的法律适用。要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国家法律法规的原则和精神;要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要及时出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2)对于老工业基地改造振兴中出现的特别的法律关系需地方立法调整的,应及时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如果国家法律已有原则性规定,应以已有规定为基础,适应老工业基地改造的特殊要求,制定具体的法规和规章;如果尚无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则应以宪法和其他法律精神为指导,制定出符合宪法精神和其他法律精神的地方性法规、规章。

(3)对于国家目前尚未立法,现实又迫切需要强制性规范来调整的,深化改革过程中所出现的新的法律关系,应加以研究,适时制定出新的法规、规章。这种做法不仅有利于及时调整新的法律关系,解决矛盾和冲突,做到有章可循,还有利于为国家的立法进行有益的探索,为制定全国性的法律奠定基础。当然,此类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定具有一定的探索性,应避免盲目性,既要探索,又要稳妥;要符合宪法精神和其他法律精神;要紧密结合地方实际,具有实际操作的可行性。

2努力建立执法、司法机关的良性工作机制

如前所述,行政机关的执法与司法机关的司法适应改革的要求,特别是为适应振兴老工业基地的要求,曾做出很大努力,也取得了相应的成绩,同时仍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使这些问题得到切实的解决。当前,在建立良性工作机制上,应重视解决如下问题。

(1)关于行政执法“随意化”、执法行为“利益化”的解决机制。目前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问题属“低级执法”行为,完全脱离了现代行政管理的要求,其状态的形成既有客观环境的因素,也有执法者自身利益的因素,是一定社会历史阶段的特殊现象。如何解决此类问题?笔者认为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第一,要准确限定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自由裁量空间过小,将限制行政执法行为,自由裁量空间偏大,将为随意执法创造条件,适度的自由裁量空间的规范,应是努力追求的目标。当前的自由裁量权偏大仍是主要问题,其原因主要是法规规章自身的冲突、因利益驱使所作的利己解释、长期形成的习惯影响等。

第二,要努力破除特权思想。执法机关运用权力、行使权力,较易形成特权思想,传统观念的影响也较易为特权思想寻找到根据。因此经常能看到,一些行政人员对已实施的法规、规章不严格落实,一些行政官员在不准公众抽烟的场合随意抽烟等。如果行政人员将自己作为法律的化身,那么在行政执法程序上的“随意化”也就不足为怪了。

第三,要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当前针对行政行为常设的监督机构有审计部门、监察部门和各级政府法制办。由于职责分工和隶属关系等原因,目前其监督作用仍很有限。因此应进一步加强这些监督机构的作用;还应加强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以及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从法定程序上,要充分重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作用。

(2)关于执法、司法机关的独立行使职权问题。法律赋予了执法、司法机关对行使职权的独立性,任何其他机关、团体和个人都不得干预。执法、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标志,也是法治建设的基本要求。只有执法、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才能使法律对社会关系的调整功能得到公平的实现,才能使行政、司法人员的执法、司法水平受到客观的评价。但目前干扰因素较多,如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干预,同级其他机关的干预,某一机关内部领导的干预、部门之间的干预、同志之间的干预等,都影响司法的独立性。应当建立一种良性机制,排除干扰和不良影响。

(3)关于对司法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问题。司法工作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出现的办错案的情况可能是由于各种原因,如主观恶意的枉法裁判,因业务能力较低导致的对事实认定的错误和对法律理解、适用的错误等。无论何种原因,出现错误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只是视具体情况承担的程度有所不同罢了。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和减少错案的发生,提高办案的质量,增强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目前尽管有责任追究的制度,但作用有限,效果有限,对错案的抑制程度有限。应当建立更为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产生足够的威慑力,使司法人员谨慎从事,使他们认识到,如果出现错误,就将面对不利的后果,而不仅仅是扣发奖金了事。笔者认为,应当建立司法人员的流动机制,多渠道选拔司法人员,不称职的、出错较多的,应及时调离,转到其他岗位。

(4)关于节省诉讼成本、提高办案效率问题。目前人们对超期羁押、超审限办案的情况意见颇多。一方面,司法人员抱怨工作量大,无法按期办案;另一方面,司法人员在工作时间进行各种应酬,不在岗位的现象大量存在。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如何节省诉讼成本、提高办案效率,是必须重视和解决的问题。而解决此类问题,重要的仍然是制度和机制的建设,解决的方式也很多。其中,解决法官超审限、提高审判效率问题的方法之一是建立法官当庭裁决的机制。即改变目前的开庭、休庭、择期判决的状况,由合议庭将多数案件庭审后当庭判决。其意义主要表现为:①当庭裁决明确了主审法官的责任,有利于建立过错责任追究制度;②当庭裁决方式有利于防止人为干扰,增强裁决的公正性;③当庭裁决有利于提高审判效率,节省诉讼资源。

(5)关于加大执行力度问题。人民法院对判决的执行难,是目前的一个普遍性问题。而如果判决得不到执行,将形成恶性循环,影响法院的威信,影响法律的尊严。虽然人民法院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如在媒体上曝光、对当事人拘留等,但效果仍不明显。解决执行难的问题,仍需加强制度和机制的建设。

3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

工业法论文篇8

Evaluation method of comprehensive performance for undergraduate in the graduation design (thesis)

HE Min ZHU YaLin

(School of Civil and Hydraulic Engineering, Hef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Hefei,Anhui,230009,China)

Abstract:In this paper, according to the more important ten evaluation indicators, the five grades ideal evaluation is established corresponding to the level of comprehensive performance of twenty undergraduates. Combined with associative memory capacity of discrete Hopfield neural networks, a new evaluation method of comprehensive performance for undergraduate in the graduation design (thesis) is presented. In order to evaluate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 assessment model, five undergraduates are assessed by the model, the network connection weights is obtained by iterative learning using the outer product method. The simulation results show that the comprehensive performance assessment model of undergraduates based on discrete Hopfield neural networks can assess the comprehensive performance of undergraduates fast, accurately and intuitively.

Key words:graduation design(thesis) performance evaluation DHNN evaluation model

毕业设计(论文)是高校教学实践中实现培养目标的最后一个综合性环节。学生在各自老师指导下,按照教学计划要求,独立撰写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毕业设计(论文)是大学生在校期间所学知识、理论等各种能力的综合应用、升华,创新潜能得到了充分激发,并且对专业教学目标、教学过程、教学管理以及教学效果进行全面检验。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仅影响到学生评优和学士学位的获取,也使得他们在做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清楚认识到自身在哪些方面存在不足。因此对于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综合成绩的评定,一定要公正、合理。目前我校毕业设计综合成绩评定分成三部分:首先是指导教师评阅,给出建议成绩;其次在答辩前,专业教研室组织本学科教师进行交叉评阅,给出建议成绩;最后由答辩委员根据学生答辩情况,并参考指导教师、评阅人所建议的成绩给出最终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这种评定方法存在评价指标缺乏定量的评定标准、工作繁琐、时间滞后,人为主观因素对评价结果影响很大。因此如何快速、准确地对众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客观、公正评价,是一项很有意义的工作。

目前应用于毕业设计(论文)综合成绩评定的方法有模糊评价法[2]、层次分析法等,该文尝试选用我校毕业设计毕业过程中较为重要的10个评价指标的数据,结合离散Hopfield神经网络(DHNN)的联想记忆能力,建立离散Hopfield评定模型;将待评定的学生等级评价指标编码作为该模型的输入,利用外积法对网络连接权值进行迭代学习,数值仿真结果表明,此种方法能够快速、准确、直观地得到众多学生综合成绩的评定结果。

1 外积法设计DHNN网络

离散Hopfield神经网络这种全连接型网络可以模拟生物神经网络的记忆功能,由美国物理学家J.J Hopfield在1982年首先提出。Hopfield网络目前主要应用于联想记忆和优化计算等问题。其中的联想记忆原理是:当某个矢量输入网络后,经过反馈计算,最后达到稳定状态,在Hopfield网络输出端得到另一矢量,此输出量是网络从初始输入量联想得到的稳定记忆,即Hopfield网络的一个平衡点。

离散Hopfield神经网络(DHNN)是二值型网络,神经元输出取值1或者-1,1表示神经元被激活的状态,而-1表示神经元被抑制的状态。一个三神经元组成的离散Hopfield神经网络,其网络结构如图1所示。

图1中,第0层是网络输入,第1层的神经元执行对输入信息与权系数的乘积,并且求累加和,经过非线性函数处理后,产生神经元的输出信息。是一个简单阈值函数,如果神经元的输出信息大于阈值,则神经元输出取值1;而神经元的输出信息小于阈值,则神经元输出取值-1。二值神经元的计算如公式(1)所示

(1)

式中,为外部输入,并且有公式(2):

(2)

离散DHNN网络是输出神经元信息的一个集合,DHNN网络(输出层是个神经元)在 时刻的状态为公式(3)所示的维向量:

(3)

采用外积法设计离散Hopfield网络的权系数矩阵。给定需记忆的样本向量,如果的状态是1或者-1,则连接权值的学习利用外积规则,即:

(4)

利用外积法设计离散Hopfield神经网络步骤如下:

第一步,根据需要记忆的样本,按公式(4)计算权系数矩阵;

第二步,令测试样本为网络输出初始值,设定迭代次数;

第三步,进行迭代计算,

第四步,当达到最大迭代次数,或者神经元输出状态保持不变时,迭代终止;否则返回第三步继续迭代,直至满足条件为止。

2 大学生毕业设计综合成绩评定模型

影响本科生毕业设计综合成绩的因素有很多,本文仅以较为重要的10个影响因素作为评价指标:科技论文翻译(X1)、查阅资料及学习能力(X2)、出勤率(X3)、毕业设计过程中小组检查情况(X4)、毕业设计过程中院校督导组检查情况(X5)、电算模型/程序(X6)、计算书整理(X7)、施工图绘制(X8)、评阅人评阅(X9)、答辩过程表现(X10)。

参照合肥工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学生综合成绩可分为四五个等级:优秀(I)、良好(II)、中等(III)、及格(IV)和不及格(V)。换算成百分制,优秀在85~100分之间,良好在75~84分之间,中等在66~74分之间,及格在60~65分之间,不及格在0~59分之间。毕业设计(论文)综合成绩评定模型建立流程如图2所示的五个步骤。

该文列举出20个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综合成绩评定等级与10个评价指标之间的关系,各评价指标采用百分制,如表1所示。将各个等级的样本对应的个评价指标平均值作为各个等级理想评价指标,即作为Hopfield神经网络的平衡点,如表2所示。

离散型Hopfield神经网络神经元的状态只有1和-1两种情况,当评价指标映射为神经元状态时,需要将其进行编码。编码规则为:当大于或者等于某个等级的指标时,对应的神经元状态设为1,否则设为-1。理想的5个等级评价指标编码如图3所示,其中表示神经元状态为1,即大于或等于对应的理想评价指标值;如果小于理想评价指标值,则用表示。

5个待评定的学生等级评价指标如表3所示,由前面所述的编码原则得到这5个毕业设计(论文)综合成绩待评定学生的评价指标编码,如图4所示。在Matlab软件中利用自带的人工神经网络工具箱,创建基于离散型Hopfield的综合成绩评定模型,再确定待评定的5个学生等级评价指标的编码,并且将其作为评定模型的输入,经过一定次数的学习,最终得到学生综合成绩评价的输出结果。

为了直观显示结果,以图形的形式显示仿真结果,如图5所示,其中第1个学生评定等级为第II级,第2个学生评定等级为第III级,第3个学生评定等级为第I级,第4个学生评定等级为第IV级,第5个学生评定等级为第V级。

3 结语

基于Hopfield人工神经网络,建立工科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综合成绩评定模型,并对5个学生的成绩进行评定,得到如下结论。

(1)设计的Hopfield神经网络综合成绩评定模型可以快速、直观地对工科本科生的毕业设计(状况)进行进行评定,方法简单易行,并能有效保证评定结果的准确性,避免打分过程中的各种人为主观因素,体现成绩评定过程中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2)在我校现有的毕业设计(论文)评定方法基础上,尝试对每个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 按照上述方法再进行一次评定,比较两次结果是否一致。对两次的成绩评定结果,再按照加权算术平均法确定最终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参考文献

[1] 张志英.模糊评价法在本科毕业设计成绩评定中的应用[J].浙江理工大学学报, 2011,28(3):467-470.

[2] 李瑞兰.层次分析法在毕业设计(论文) 成绩评定中的应用[J].长春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2(4):156-158.

工业法论文篇9

【论文摘要】项目成本控制已成为建筑施工企业经营管理改革和完善的主要标志和不可缺少的内容,研究工程项目成本控制对完善投资体制改革、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市场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阐述了施工企业项目成本控制的概念及意义,分析了目前建筑施工企业在项目成本控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筑施工企业成本控制的改进措施。 【论文关键词】项目成本 控制 改进 一、施工企业项目成本控制的概念及意义 1.施工企业项目成本控制的概念 施工企业项目成本控制,就是在施工过程中,运用必要的技术与管理手段对物化劳动和活劳动消耗进行严格组织和监督的一个系统过程,即对生产经营所消耗的物资资源、人力资源和费用开支进行指导、监督、调节和限制,及时纠正将要发生和已经发生的偏差,把各项生产费用,控制在计划成本的范围之内,以保证成本目标的实现。施工企业应以施工项目成本为重心进行成本控制。 2.施工企业项目成本控制的意义 施工企业项目成本控制的意义包括以下几点: (1)施工项目成本控制是施工项目工作质量的综合反映,施工项目成本的降低,表明施工过程中物化劳动和活劳动消耗的节约。加强施工项目成本控制,可以及时发现施工项目生产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便采取措施,充分利用人力和物力,降低施工项目成本。 (2)施工项目成本控制有利于项目经理项目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在项目经理项目承包责任制中,规定项目经理必须承包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施工工期、文明施工和项目成本五大约束性目标。其中成本目标是经济承包目标的重点和综合体现,因此,项目经理要较好地实现经营承包责任制,就必须充分利用生产要素市场机制,管好项目,控制投入,降低消耗,将质量、工期和成本三大相关目标结合起来进行综合性的控制。 (3)施工项目成本控制是增加企业利润、扩大社会积累最主要的途径。在施工项目价格一定的前提下,成本越低,盈利也相应地越高。施工企业以施工为主营业务,因此其施工利润是企业经营利润的主要来源,也是企业盈利总额的主要构成部分,故降低施工项目成本即为施工企业实现盈利的关键所在。 二、目前建筑施工企业在项目成本控制存在的问题 1.经营思想上存在的问题 由于建筑行业在计划经济的时候利润比较高,所以施工企业只是需要完成指令性任务,很少考虑和核算项目投资的解节超问题,对工程项目成本也不需要太多的重视。所以在完成工程项目的时候,只管干,不管算。但是随着近几年本行业的企业不断增多,行业日益成熟,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好多建筑企业感觉到了危机,所以开始注重对项目成本控制的加强,然而,一种观念的转变要很长时间,以至于在具体的项目管理控制工作中仍然存在思想上的不重视现象,造成企业利润点下降的结果。 2.组织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从项目的组织管理上看,成本控制存在的问题有:首先是缺少拥有权力,承担责任的成本管理部门。目前,我国施工企业通行的管理做法是把成本核算与成本控制的主要任务委托给财务部门。事实上,成本是一项综合指标,它以货币形式表现,但不是纯财务问题,它涉及到项目施工的每一个阶段,涉及技术,施工组织,核算,管理等项目每种活动的各个方面,因而,仅仅依靠财务部门并不能有效的解决成本控制;其次在成本控制上,缺少系统管理和对项目施工各个阶段成本支出的系统控制。 3.施工方案上存在的问题 工程项目中标后,必须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技术上先进可行和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目前,在我国的施工企业在工程项目施工中,不少工程项目都不进行施工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即使比较也只是在技术上进行比较或者是根据经验在局部方案上进行比较,这种情况是因为我国施工企业的人员知识结构和考虑问题的习惯有关系,因此,要有效的,系统的控制项目成本首先要从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做起,制定出最佳的施工方案。 4.成本控制的方法与手段上存在的问题 目前,成本控制的工作主要由财务部门负责,制定出的制度是严格的,但是,实施的效果都不理想,其原因之一是缺少一套系统的成本控制方法和先进的手段。没有先进的成本控制手段,项目施工过程中大量的数据信息就难以及时地进行收集,传递,处理和储存,从而就不能及时掌握项目成本的变化情况,成本控制也就失去了依据,更不能采取有效的措施去降低成本,保证企业的利润的最大化。 &nbs

工业法论文篇10

尼日利亚油气行业因缺少透明而导致腐败、舞弊盛行,新法案试图通过采取以下措施建立透明的监管和运营模式:一是减少政府在油气行业的运营权,分拆监管权,制定透明的政策、规定、商业条款,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的作用和影响;二是设立强有力的石油监管机构,明确区分国有资产监管和具体商业运作的不同角色功能;三是商业化重组国家石油公司,建立真正商业运作的国家石油公司以促进良好治理和减少;四是实施透明化奖励,建立一个开放和竞争的石油天然气许可证颁发过程与标准;五是推进信息共享,所有的许可证、租赁合同及付给政府的购买信息将是公开的;六是建立年度审计机制,对油公司、监管机构开展与国际标准相一致的独立审计。

1.2增加国家油气收入

建立灵活、稳定和具有吸引力的财税制度,增加政府对石油收入的支配。制定新的财税条款,增加税目、税种,调整税率;利用灵活的财税条款保证政府通过税收获得最佳回报,建立有利于促进石油天然气领域投资的新财税体制;发展和解放天然气及下游行业,全面提振尼日利亚石油天然气工业;设立国内天然气供应义务新规定,显著增加国内天然气供应。

1.3促进本地化发展

新法案的目的之一是使尼日利亚本地公司、个人能够全方位参与服务石油产业,通过鼓励本土经济主体更多地介入油气产业,促进尼日利亚经济的持续增长。石油和天然气区块优先授予本土油公司,给予本地石油生产商优惠政策;支持本土的上游石油企业,通过降低矿费、税费比例等支持本土油公司;制定有利于激励本土油公司的政策,保护本土油公司资产和利益;通过劳务配额限制等提高本地化人力资源和资本比率,为更多的尼日利亚人提供就业机会。

1.4促进健康、安全和环保

新法案旨在创造一个环境友好、充满活力的油气行业,改善社区关系,树立具有安全、环保责任的新型产业发展理念。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通过督察确保在油气行业内建立起高效、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设施;引进一种综合的健康、安全和环保质量体系,要求责任主体向监管部门提交环境管理计划(EMP),加大环保力度;进一步提高社区参与力度,推动社区经济发展;鼓励私营资本参与油气产业下游投资,促进合资、合作。

2新法案的基本内容

新法案所提出的改革内容总体上来说可分为两个部分:财税制度改革和非财税制度改革。财税制度改革将更多地涉及到政府石油收入分配体系和方式的改变,非财税制度改革主要涉及制度设计和政策导向方面的问题。

2.1制度与政策改革

新法案的核心是经营权与监管权的分离,并围绕监管和商业运作两个主题建立机构。新法案下的石油资源部将承担在石油和天然气领域政策改革和演变的责任,在石油资源部下面是负责具体管理和监督的各种监管部门,第三层是负责具体商业运营的国家石油公司。一些具体的基本政策如下:

①分拆现有的尼日利亚国家石油公司,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国家油公司,推动国家油公司本土运营能力的发展。

②新建一个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表联邦政府对所有尼日利亚与外资合营的油公司进行管理,其实质上是一个监管部门。

③将尼日利亚天然气公司从尼日利亚国家石油公司中分离出来,作为一个单独的部分私有化实体,以适应国内天然气市场和天然气基础设施的发展。目的是促进国内天然气基础设施的发展,为电力部门和其他产业的发展提供充足的天然气供应。这一新建立的天然气公司预期可实现高达49%的私有股本参与。为了增强整体的调控能力和清晰界定上游油气资产的所有权,新法案将明显改变原国家石油公司的角色和作用。将原国家石油公司拆分成三个部分———新的国家石油公司(NPC)、国家天然气公司(NGC)、国家油气资产管理集团(NPAMC),下设管理公司。据了解,新的国家油公司重组后将包括以下几部分:原国家石油公司以产品分成合同(PSC)模式运营的油气资产、国家石油开发公司(NPDC,原代表国家石油公司对外合作的子公司)、目前尼国内三大炼油厂(瓦里WRPC、卡杜纳KRPC和哈克特PHRC)、管道和产品营销公司(PPMC)。新的国家油公司将会参照国际上其他国家石油公司,如巴西国家石油公司(PETROBRAS)、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PETRONAS)等的股权结构模式提供私人股本参与。预计高达30%的股权将被剥离,转为私有资本参与,政府希望通过部分私有化推动公司在完全责任和商业化运作方面的转变。随着国家石油公司的分拆,两个新的监管机构石油上游和石油下游监管会将建立,旨在促进有效监管和最佳运营实践的监督。这些监管机构将分别在上游和下游石油部门执行商业和技术监管。此外,新法案还提出建立石油社区基金。该基金作为一种机制,将正式承认当地石油社区作为分配石油收益和确保天然气基础设施安全的重要利益相关者,兼顾到各地区、各部族的利益诉求,目的是降低因肆意破坏和偷窃原油造成的环境退化。同时,该基金作为一种新的运作工具,将是收益与损失的集合体,所在社区出现破坏性事件时会对相关社区具有经济处罚的效力。凡是发生了故意破坏或其他损害社区内任何石油设施的破坏,修复这类设施的维修费将从石油社区基金里支付。拟议的立法中还包括制定相关规定,增加管理社区问题的灵活性等等。

2.2财税条款改革

新石油工业法案(PIB)明确表示要对过去40年的政府石油收入体系进行最大程度的颠覆性变革,很多财税条款遭到国际石油公司的强烈反对。改革有4个核心目标:简化政府石油收入的征收方式;分享油公司在高油价下的暴利;从深水区和资源潜力巨大区域获取更多的收入;通过鼓励边际油田和天然气领域投资,创造更多的就业和商业机会。考虑到最近石油价格的起伏变化,新法案制定了基于原油价格超过70美元/bbl和天然气价格超过7美元/MBtu(1Btu=1055.06J)的新矿费标准。原先以海洋深度为标准的矿费,变换为以油价和产量为基础的新矿费税率。新矿费税率在0~24.5%之间,新石油法案并没有明确的矿费税率适用标准,后续石油资源部将通过制定实施细则予以详细规定。新法案利用以产量为基础的激励取代现有的基于成本的激励,因为政府的石油收入更多受到石油产量的影响。目前基于成本的激励模式是通过对油公司提供投资津贴(InvestmentAllowance)来实现的,即按照油公司在一定时期内资本化投资成本的一定比例(如合资公司为50%),允许石油公司在计缴石油利润税时享受税前扣除,又称投资津贴。新法案为激励投资,提高原油产量,将直接以产量津贴(ProductionAllowance)来代替投资津贴,即在大型油公司产量达到或者小型油公司产量低于规定的水平时,直接给予每桶补贴。比如,根据新法案中的规定,在陆上日产少于27300bbl原油的小型石油公司,将会获得按照30美元/bbl或者官方销售价格的30%这两者中最小者作为价格标准计算的产量津贴。新法案所提出的财政制度也试图整合石油和天然气财税制度,首次在尼日利亚实现了将天然气财税制度整合到石油财税制度体系内。尼政府通过在财税条款下广泛修订和调整原有石油利润税法(PPT,PetroleumProfitTax)中允许税前扣除的项目和内容,来实现提高石油收益分成比例的目的。在新法案规定下,只有完全直接成本和石油作业过程中的必要费用可以依法税前扣除,相比在允许税前扣除项目内容和方式上都有很大变化。

①新设尼日利亚碳税(NHT,NigerianHydro-carbonTax),用以取代现存的石油利润税,该税种适用于所有在上游有营业利润的油公司。碳税对陆上油田和水深小于200m的浅海油田均适用50%的固定税率,对沥青、边际油田和大于200m的深海油田适用25%的固定税率。

②新法案规定的不可税前扣除成本大部分与原石油利润税法中的规定一致,同时又增加了新的不可税前扣除成本。比如,为购买现存石油区块信息和石油区块储量资料支付的成本费用将不再允许税前扣除;为了阻止伴生天然气的放空燃烧,支付天然气空燃的罚款和未满足国内天然气供应义务而承担的任何费用支出也将成为不可税前扣除成本。

③新法案明确不允许签字费、产量贡金(Pro-ductionBonus,石油合同中规定,在油田产量累计达到某一阶梯水平时,由合同者付给资源国政府按照一定方法计算的油气收入金额)和其他额外奖励等进入税前扣除。而且,在尼日利亚国家以外发生的一般管理费用和上级管理费超过年度资本化成本1%的部分,也不可税前扣除。

④其他一些不允许税前扣除的项目还有:以联邦税务局和联邦政府为争议对象的任何法律和仲裁费用,在尼日利亚正式注册公司之前发生的任何成本,因公司的欺诈、疏忽或故意的不当行为造成损失产生的任何费用,支付给公司自身或者其他子公司的保险费用,产品分成合同下为获得和维护履约保函(PerformanceBond,在石油合同签订时,应资源国政府要求,由合同者向银行等机构提出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核准后向资源国政府做出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承诺,以确保合同者能够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合同规定的最低义务工作量和投资)产生的各项费用或手续费等等。

⑤新法案规定企业所得税(CompanyIncomeTax)开始适用于从事上游和下游作业的油公司,税率为净利润的30%。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不可扣除成本费用同时适用于油气行业。在计算石油企业所得税时,上述缴纳的碳税不允许作为可扣除成本费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可扣除成本费用对于油气企业同样适用,新法案同时还规定油气企业所得税中允许扣除的相关成本将被修订,并扩大到包括上游石油作业支付的任何矿税及租赁费。财税条款的变化,可能会影响到国际投资者对项目盈利能力和可持续生产等方面的预期。有实证研究表明,从现有的盈利能力模型来看,新法案所提出的财税条款在陆上、海上合资项目下大大降低了国际石油公司的营业收入和获利水平,但同时又通过直接的生产津贴和较小的矿费提高了小区块、边际油田的经济性。

3新法案面临的挑战与各方博弈

尼日利亚政府希望新石油工业法案能够解决目前油气产业发展面临的各种矛盾和挑战,带来开放、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确保国家实现在未来7年达到400×104bbl/d的原油产量和400×108bbl原油储量目标。但尼政府雄心勃勃的改革计划面临诸多挑战与质疑,如大幅增加税收和许可证授权费等严苛的财税条款引发广泛争议,尼日利亚南北方、地区、部族之间石油利益分配的矛盾突出,国际石油公司对新法案苛刻的财税条款普遍质疑,而当地油公司则希望通过新法案获取更多优惠,尼方政府机构利益集团面临重新洗牌等等。

①严苛的财税条款受到国际石油公司的激烈抵制。新法案出台必将加重现有石油作业者的税费负担,尤其是深海和天然气项目受其影响较大,作业产量约占尼总产量90%的西方石油公司坚决反对某些苛刻的财税条款。目前,各国际石油公司基本停止了在尼油气勘探投资,开发投资也受到一定的影响。西方石油公司和尼政府之间的分歧也越来越大,并扬言要退出尼日利亚。壳牌、康菲、道达尔和雪佛龙纷纷出售或正在出售其部分或全部油气资产,包括在产区块;巴西国家石油公司也在准备出售全部在产区块股份;英国天然气公司、英国赤道公司、英国中央公司和印度国家石油公司等也纷纷退出了各自的勘探区块。

②尼国内区域石油利益的争夺陷入博弈困局。新法案除了包括现行石油法中规定的三角洲各产油州分享13%的石油收入外,又增加了所有油气公司净利润10%的油气田社区发展基金,这一条款明确了南方三角洲地区各产油州在石油收入分配上的优势,势必遭到北方议员们的反对。而如删去此款,又必将遭到南方议员们的反对,因此新石油工业法案已成为尼日利亚的政治议题和区域发展问题。尼国内南北方议员代表各自不同的利益群体在新法案条款上的竞争和博弈日益加剧,使得新法案的未来走向陷入一种难以解决的困局。

③上游许可证授予与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广受诟病。按照新石油工业法案规定,许可证和租赁应由部长授予在监管会监督下通过公开、透明、竞争的投标程序中标的石油企业,这被普遍认为是一个对行业发展非常积极、有利的信号。然而,这样的清晰度与透明度一直备受法案中某些特殊条款的挑战。如法案中同时有条款规定了总统可不经过公开和竞争性投标程序直接授予许可证及租约的特殊情况,没有明确去除总统自由裁量决定的权力,从而使得在透明竞标程序之外存在着寻租的可能。这是一个巨大的失败,与新石油工业法案所倡导的公开与透明这一主要目标背道而驰。

④新法案很可能形成“超级石油部长”,导致行业竞争力下滑。根据新石油工业法案,部长将负责协调尼日利亚石油行业活动并行使综合监督职能。即使是行使特定监督权力的机构也要得到部长的批准,日常管理部门的建立和确定也同样需要部长的批准。此外,部长还拥有租金、矿费、税费、利率的自由裁量权和修改权。因此,一些批评者认为,新法案赋予了部长办公室过多的权力和控制力,甚至会不惜采取强硬手段损害社区利益来增加政府收入,这些都会影响到石油行业的公平性与竞争力。如此众多独立的权力集于一身,不仅会产生瓶颈,还会导致滥用权力,因此部长的权力需要削弱与分散。

工业法论文篇11

一、高职院校开展毕业论文写作的意义

1 有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高职毕业论文的写作是一项系统的工作,从选题、收集整理资料、构思、写作、修改等诸多环节,涉及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立场观点、思维方式、表达技巧等各个方面的问题,其中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方面都将对毕业论文的撰写过程、撰写结果产生直接影响。高职论文也有其自身的特点。它不同于本科生的毕业论文必须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和学术性,而应该突出其实用性。学生在写作的过程当中定能提高自己各方面的能力。

2 有助于教师科研水平的提高。通过论文指导工作,可以激发教师的科研兴趣。因为作为指导教师,必须对某些相关的课题有足够的了解,才能在写作全过程中给学生以恰当的指导,这就会促使教师积极主动地深入学习和研究,不断提高自身科研能力。指导学生写作毕业论文的过程,也是教师拓展自身知识结构,提高自身科研水平的过程。

二、毕业论文写作中存在的问题

1 学生对毕业论文的写作态度模糊。高等职业教育的根本任务和总体目标是面向生产、面向基层、面向管理和服务第一线,培养实用型、技术技能型、劳动型的人才,强调的是培养学生在专业领域从事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以“必须”、“够用”为标准。因此不少学生对毕业论文写作采取应付态度,大量摘抄网上资料拼凑成篇;也有的学生忙于“考证”、找工作,无暇、无心于论文写作,草率应付,不按规定时间完成初稿,对指导教师的修改意见不予理会。

2 学生写作基本功不扎实。第一,论文选题盲目。不少学生选题时随意性较大,不知道如何选题,题目或过大,或太偏,导致论文写到一定程度后由于资料缺乏无法继续,再换题目又来不及,只好勉强成文。另一方面是对课题展开容量把握不准,导致一些论文不得不拼凑字数,材料与中心脱节。第二,材料与论点牵强附会,中心不突出,结构不合理。有的学生论文大量堆积材料,字数达标但中心思想不突出;有些文章很散,文章各部分之间缺乏内在的逻辑联系,表述也没有条理;有的论文段落划分生硬,甚至一整页文字也不分段,读起来毫无意思。第三,语言表达能力欠缺。论文写作中能做到规范正确地使用语言文字是大多数的,但也有少数文章存在语句不通顺、词不达意、误用标点符号、错别字连篇等问题。尤其是在进行毕业答辩时,即使面对熟悉的老师和同学,有些文章写的还算不错的学生也很难准确、流畅、清楚地陈述观点、回答提问,经常言不及意,口头表达能力欠缺的弱点也暴露无遗。

3 毕业论文写作教学时间安排不合理。一般情况下,毕业论文写作通常只有一个月的时间。这样做固然有其合理的一面,但也带来一些问题:第一,学生既要完成实习任务,又要忙于联系工作,须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去参加各种人才交流会、面试等,毕业论文的选题、材料收集、写作显得很仓促。第二,时间限制影响毕业论文的指导。由于时间有限,学生不能与指导教师及时沟通,得不到及时指导。指导教师一般只能在学生完成初稿后进行论文修改方面的指导,也只能就事论事,很难作深入指导。

三、提高毕业论文质量的方法

1 开设毕业论文撰写专题讲座和文献检索课。鉴于学生对如何写作不甚了解,所以,开设撰写毕业论文的专题讲座就成为当务之急。然而,开设此类讲座的高职院校并不多。此类讲座应主要向毕业生系统阐述毕业论文的概念、作用、意义以及如何选题,如何查阅文献资料,如何写作等一系列相关问题。高职院校至少应在第五学期开设毕业论文写作的专题讲座。如果客观条件与师资力量允许的话,应该将此课列为必修课或限选课,使毕业生对毕业论文写作不再感到手足无措,而是做到有备而来,有的放矢。另外,由于高职院校图书馆的馆藏数量以及网络信息资源与普通高校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目前开设文献检索课的高职院校为数不多。绝大部分高职院校学生缺乏网络文献检索知识,不知道如何利用图书馆丰富的信息资源,对互联网上的海量信息显得无所适从,从而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毕业生毕业论文的写作。根据笔者的论文指导经验,以及从相关文献中得到的信息,高职院校图书馆应不断完善自身建设。教师有责任有义务教给学生如何进行文献检索,加强学生的信息意识与实际的信息利用能力,以使学生从中不仅能够掌握文献检索的基本技能,完成毕业论文的写作,而且还能够提高自身的信息意识。

2 教师可对毕业论文进行命题。高职学生在平时学习中并没有对所学学科进行科学研究的意识,鲜有到图书馆阅读相关学术期刊的意识与习惯。由于不了解所学学科的研究现状与知识前沿,因此,很难提出新颖的、有研究价值的选题。在选题时,很多学生费尽了心思,而选定的题目往往不甚理想,或重复前人的题目,或偏离专业,或根本没有研究与实用价值。由教师给毕业生的毕业论文命题或是给出命题范围,对教师和学生而言可谓“一箭双雕”。首先,教师命题可以使学生拨开选题的层层迷雾,直接对教师所给的命题范围进行调查研究,找到自己在此领域中所感兴趣的具体题目,大大降低学生选题的盲目性,从而激发他们写论文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其次,从教师的角度看,给学生提出的命题范围一定要紧密联系自己的科研方向,并且应在此基础上适当降低学术性,突出实用性。这样,教师指导论文时就会有很强的针对性,辅导起来才会游刃有余,同时,也会从学生的论文中汲取养分用于自己的研究,推动自身教学科研的进步,可谓“教学相长”。再次,选择了统一命题范围的学生可以结成小组,对所选命题进行讨论。若干同学共同交流,彼此定能受到启发,获得灵感。同时,交流还可以使资源共享成为可能,学生可以将每个人找到的相关材料放在一起,一个学生想找但没有找到的材料也许被另一个同学找到了,反之亦然。

工业法论文篇12

一、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

在目前老工业基地改造的进程中,人们普遍重视产业结构的调整,资金和项目的引进,经济指标的提高,却往往忽略和轻视人文环境,法治环境,人的观念、意识等软环境的建设。而这些要素既能反映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成果,又对老工业基地振兴产生不可忽视的作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是各种要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尽管各种要素的作用程度可能有所不同,但是我们不能忽视任何一种要素的作用。这是社会全面、和谐发展的要求。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来看,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是实现全国和谐发展的要求;在老工业基地振兴的过程中,实现经济、科技、人文、法治等的全面和谐发展,同样是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目前存在的一种倾向是,片面地认为振兴老工业基地就是振兴老工业基地的经济,片面追求经济指标,这是不可取的。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央政府的支持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老工业基地要加快市场化进程,而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有赖于完备的法律、制度、政策体系,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法律、制度、政策的作用几乎无所不在。

首先,国有企业改革涉及诸多法律问题。老工业基地的振兴与国有企业的市场化改造关系密切。实践表明,构造多元投资主体,改变国有企业股权结构,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内部化的财务预算硬约束机制,是使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的重要途径。建立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是当前国企改革的核心。这场伟大的制度创新,需要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引导、调节和保障功能。在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实行区域经济民营化的同时,需要运用法律规范来调节政企关系。在国有资产运营、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等方面,要尽快建立明确的法律制度,用法律手段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规范国有企业特别是小型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制止化公为私、逃避银行债务等现象出现,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其次,政府职能的转变需要法律的制约。政府职能转变是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和振兴中的关键一环,这个问题不解决,再好的方案也不可能取得好的效果。为此要切实解决政企不分,政府对经济事务干预过多、过深,而公共服务又严重不足的状况,把政府经济工作的着力点转到制定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制度和法规、规章等方面上来,全面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给投资者、创业者以稳定预期。政府应该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为优势企业的发展提供最大的空间。应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好《行政许可法》,完善重大问题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决策程序,增强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办事效率,减少对微观经济的干预,切实放开搞活企业,把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切实转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各级政府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其中有的不仅不能促进经济发展,甚至妨碍经济发展,妨碍振兴,应及时加以改进。

第三,大力引进民营资本涉及诸多法律与制度问题。近年来,老工业基地各级党委和政府不断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民营经济发展很快,出现了总量和效益同步增长的可喜势头。但是与发达省份相比,老工业基地的民营经济总量小、规模小、效益不高。事实表明,振兴老工业基地商机无限,老工业基地的民营经济发展空间很大;同时表明老工业基地的国企改革、经济结构调整需要域外民营企业资本的参与。事实上,国家作出振兴老工业基地的决策后,许多南方民营企业跃跃欲试,到东北考察咨询,洽谈投资,政府应予鼓励、支持和引导,并制定和完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在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同时,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和市场竞争的激烈,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大型民营企业没有形成较强的核心竞争力,经营管理水平普遍较低,企业融资困难,缺少复合型人才等等,制约着民营企业进一步发展。而一些民营企业偷税漏税,产品质量不高,缺乏诚信,不正当竞争,劳资关系不协调等问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政府认真引导和规范民营企业的行为,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使民营企业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还应做到严格执法,遏止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行为。

第四,健全就业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需法律制度的完善。老工业基地的就业问题不同于工业化过程中普遍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而需要特殊的制度与政策扶持。为解决就业再就业问题,国家已经制定出台了许多切实可行的政策。一方面要用好普惠性政策,确保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就业援助、社会保险补贴等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同时,针对老工业基地的实际情况,落实好特殊政策。在研究制定政策时,要切实把着重点放在促进人的发展方面,放在就业和有利于人们安居乐业上,强化对就业再就业工作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支持,把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衔接配套起来,形成具有合力的政策制度体系。从促进社会发展、增加就业、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增强消费动力出发,推动老工业基地改造。

第五,促进社会信用制度的建设需要法律与制度的完善。实行市场经济以来,老工业基地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了一系列困难,诚信的缺失就是目前所面临的困难之一。某些领域出现的比较严重的诚信缺失已经成为市场经济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重新构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诚信伦理是振兴老工业基地的当务之急。重新构建诚信伦理,就必须建立市场经济的诚信机制,完善失信的惩治机制,加大对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在全社会形成维护诚信的有效奖励机制。为此,应构建全国性的信用管理体系;制定专门的信用管理的法律和法规。

综上所述,振兴老工业基地有不可缺少的各种要素和条件,加强法治,实现法律规范对社会关系的有效调整,依法振兴,是加快实现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基本条件之一。只有具备良好的法治环境,才能有效保障老工业基地的顺利振兴。法治环境对老工业基地振兴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保证稳定的经济运行、经济发展秩序。老工业基地振兴中的经济发展,可能有各种直接的影响因素,如经济犯罪和其他各种形式的犯罪影响振兴;违背市场规则和法律,侵害市场主体的各种民事权益影响振兴;行政机关违法行政,以作为或不作为的形式侵害管理相对人的利益影响振兴。解决这类问题有教育和管理的问题,但更重要的是法治,从某种意义上讲,只有充分运用体现国家强制力的法律,才能排除影响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各种违法犯罪因素的干扰。第二,维护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市场经济是竞争的经济,也是法治的经济。市场的竞争,应是市场主体在公平、公正环境下的竞争,只有公平和公正,才能使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下去。假如没有公平和公正,情况将会如何?坑蒙拐骗,欺行霸市,市场何以存在和发展?若要实现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必须加强法治。第三,创新有效运行的机制和科学进步的制度。一方面,机制和制度的建设包括了法律运行机制和法律制度的建设;另一方面,一般意义上的机制和制度的建立和运行,离不开法治的规范和保障。

二、现实状况要求加快法治环境建设

如何评价老工业基地的法治环境?笔者认为应当重点考察老工业基地的法治程度和水平是否与全国法治进步的程度相一致,是否与老工业基地振兴的要求相适应,主要表现为以下六个方面:①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完善程度;②行政机关是否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严格执法,在行使行政权力时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服务群众;③司法机关是否能准确、合法、及时、公正地适用法律,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化解矛盾,解决纠纷;④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公职人员是否能带头遵守法律,抑制特权,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⑤广大人民群众是否能学法、知法、懂法、用法,既能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又能进行法律监督,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⑥通过法律对社会关系的实际调整,使社会主体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应有惩治,社会关系和谐,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文化繁荣。

为此,笔者专门调查了东北某市老工业基地改造中的上述相关问题,本文仅就其中的行政执法和司法状况进行简要评析,这可以从一个侧面提示我们,在老工业基地振兴的过程中加强法治环境建设,是我们必须重视和加强的。

1行政执法的现状分析

(1)近年来该市行政执法的改进和取得的成绩

在老工业基地改造过程中,该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正努力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消除和减少各种“低级执法”现象。近年来,在为“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提供优质服务,创造良好执法环境的形势下,各级行政部门在行政执法体制的改革和创新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和有益尝试,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其中“同类权限”集中管辖的改革思路,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所谓“同类权限”集中管辖,是指将原来的两个以上行政部门对某一行政事务均可行使管辖权的管理,归口为一个部门管辖。其特点是:集中行使的处罚权范围广、项目多,执法重心下移;量化执法指标,执法行为程序化;机构精简,执法效率提高。长期以来,我国行政执法领域存在执法机构多、处罚重复、职能交叉、多层多头执法、执法随意性大等弊端。从“同类权限”的集中管辖的特点可以看出,它能解决一些执法中的“顽疾”。

(2)行政执法的问题和不足

由于历史、人们思想观念等多方面原因,一些行政机关和部门在行使执法权力和职能的过程中,出现各式各样的偏差、漏洞甚至违规违法行为。它不但背离法治的主旨和精神,损害当事人的利益,引发执法纠纷,而且还影响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伤害民众对政府和法律的信任。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执法程序“随意化”。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执法均有规范的程序,但长期以来,一些基层机关的执法人员违反法定程序、胡乱执法、口头执法、以言代法的行为和随意处罚的情形比较常见。当前行政执法纠纷的另一个热点是,超越法律授权行使所谓的执法权,或者无限扩大法定的权限,严重偏离法治精神。第二,执法行为“利益化”。尽管行政执法机关财政基本实现收支两条线,极大地遏制了以法谋“钱”的行为,然而由于其中大部分单位实行按比例返还或超过基数返还的办法,即上缴的越多返还的也越多,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收入仍然与个人奖金息息相关,因此仍存在过度执法、乱执法、乱罚款等现象。还表现出在一些公共服务性、没有经济利益领域的“不作为”方面的问题。

2司法现状的分析

(1)近年来该市司法改革取得的成绩

在老工业基地改造的过程中,该市的各级司法部门正积极努力工作,围绕“振兴”的主题,把工作重点放在促进发展和振兴上,努力为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振兴老工业基地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司法改革已取得实质性进展,具体表现为:执行程序中的改革取得突破;审判监督中的责任体系形成;基层法院的基础工作出现新局面。

(2)司法实践的不足和问题

一是审判质量和效率仍有较大差距,审判作风上的问题尤为突出。有的法院积案仍然较多,裁判错误、人为拖延、隐性超审限、消极不作为的问题仍明显存在。出庭不准时,接待不守时,庭审不规范,精力不集中,对当事人语言粗鲁,态度蛮横,办关系案、人情案的仍大有人在。

二是审判管理监督机制仍不完善,完整科学的工作质量考评体系还没有真正形成。一些部门落实审判监督责任的规定不自觉、不认真、不敢负责任。监督体系不健全,导致质量评价参数不完整,有漏洞。

三是以人为本、优胜劣汰的竞争激励机制仍需完善创新,加大力度,持之以恒。一些法院不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不注重对优秀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对部门和单位的消极落后现象乃至违法违纪人员不敢管。

四是基础工作仍是影响法院整体水平和形象的主要问题。虽然多数基层法院的工作有了明显的变化,但对有的法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仍然意见较多。其主要原因不是物质装备条件差,而是领导班子的自身作用和管理水平比较低,审判的质量和队伍的廉洁文明程度比较低,在率先垂范、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方面有一定差距。

三、加强法治环境建设应重视和着力解决的几个问题

法治环境的改善,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不仅相关国家机关、职能部门要负起责任,全社会都应积极介入。在法治环境建设中要解决的问题,有的可直接服务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有的虽直观看来没有直接作用,但间接作用仍不可忽视。

1努力做好地方立法工作

(1)对于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如果原则性较强,需要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才具备可操作性的,地方人大和政府应及时制定相配套的法规、规章。此项工作做得好,既有利于国家法律制度的完善,也有利于地方的法律适用。要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国家法律法规的原则和精神;要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要及时出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2)对于老工业基地改造振兴中出现的特别的法律关系需地方立法调整的,应及时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如果国家法律已有原则性规定,应以已有规定为基础,适应老工业基地改造的特殊要求,制定具体的法规和规章;如果尚无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则应以宪法和其他法律精神为指导,制定出符合宪法精神和其他法律精神的地方性法规、规章。

(3)对于国家目前尚未立法,现实又迫切需要强制性规范来调整的,深化改革过程中所出现的新的法律关系,应加以研究,适时制定出新的法规、规章。这种做法不仅有利于及时调整新的法律关系,解决矛盾和冲突,做到有章可循,还有利于为国家的立法进行有益的探索,为制定全国性的法律奠定基础。当然,此类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定具有一定的探索性,应避免盲目性,既要探索,又要稳妥;要符合宪法精神和其他法律精神;要紧密结合地方实际,具有实际操作的可行性。

2努力建立执法、司法机关的良性工作机制

如前所述,行政机关的执法与司法机关的司法适应改革的要求,特别是为适应振兴老工业基地的要求,曾做出很大努力,也取得了相应的成绩,同时仍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使这些问题得到切实的解决。当前,在建立良性工作机制上,应重视解决如下问题。

(1)关于行政执法“随意化”、执法行为“利益化”的解决机制。目前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问题属“低级执法”行为,完全脱离了现代行政管理的要求,其状态的形成既有客观环境的因素,也有执法者自身利益的因素,是一定社会历史阶段的特殊现象。如何解决此类问题?笔者认为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第一,要准确限定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自由裁量空间过小,将限制行政执法行为,自由裁量空间偏大,将为随意执法创造条件,适度的自由裁量空间的规范,应是努力追求的目标。当前的自由裁量权偏大仍是主要问题,其原因主要是法规规章自身的冲突、因利益驱使所作的利己解释、长期形成的习惯影响等。

第二,要努力破除特权思想。执法机关运用权力、行使权力,较易形成特权思想,传统观念的影响也较易为特权思想寻找到根据。因此经常能看到,一些行政人员对已实施的法规、规章不严格落实,一些行政官员在不准公众抽烟的场合随意抽烟等。如果行政人员将自己作为法律的化身,那么在行政执法程序上的“随意化”也就不足为怪了。

第三,要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当前针对行政行为常设的监督机构有审计部门、监察部门和各级政府法制办。由于职责分工和隶属关系等原因,目前其监督作用仍很有限。因此应进一步加强这些监督机构的作用;还应加强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以及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从法定程序上,要充分重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作用。

(2)关于执法、司法机关的独立行使职权问题。法律赋予了执法、司法机关对行使职权的独立性,任何其他机关、团体和个人都不得干预。执法、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标志,也是法治建设的基本要求。只有执法、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才能使法律对社会关系的调整功能得到公平的实现,才能使行政、司法人员的执法、司法水平受到客观的评价。但目前干扰因素较多,如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干预,同级其他机关的干预,某一机关内部领导的干预、部门之间的干预、同志之间的干预等,都影响司法的独立性。应当建立一种良性机制,排除干扰和不良影响。

(3)关于对司法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问题。司法工作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出现的办错案的情况可能是由于各种原因,如主观恶意的枉法裁判,因业务能力较低导致的对事实认定的错误和对法律理解、适用的错误等。无论何种原因,出现错误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只是视具体情况承担的程度有所不同罢了。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和减少错案的发生,提高办案的质量,增强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目前尽管有责任追究的制度,但作用有限,效果有限,对错案的抑制程度有限。应当建立更为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产生足够的威慑力,使司法人员谨慎从事,使他们认识到,如果出现错误,就将面对不利的后果,而不仅仅是扣发奖金了事。笔者认为,应当建立司法人员的流动机制,多渠道选拔司法人员,不称职的、出错较多的,应及时调离,转到其他岗位。

(4)关于节省诉讼成本、提高办案效率问题。目前人们对超期羁押、超审限办案的情况意见颇多。一方面,司法人员抱怨工作量大,无法按期办案;另一方面,司法人员在工作时间进行各种应酬,不在岗位的现象大量存在。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如何节省诉讼成本、提高办案效率,是必须重视和解决的问题。而解决此类问题,重要的仍然是制度和机制的建设,解决的方式也很多。其中,解决法官超审限、提高审判效率问题的方法之一是建立法官当庭裁决的机制。即改变目前的开庭、休庭、择期判决的状况,由合议庭将多数案件庭审后当庭判决。其意义主要表现为:①当庭裁决明确了主审法官的责任,有利于建立过错责任追究制度;②当庭裁决方式有利于防止人为干扰,增强裁决的公正性;③当庭裁决有利于提高审判效率,节省诉讼资源。

(5)关于加大执行力度问题。人民法院对判决的执行难,是目前的一个普遍性问题。而如果判决得不到执行,将形成恶性循环,影响法院的威信,影响法律的尊严。虽然人民法院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如在媒体上曝光、对当事人拘留等,但效果仍不明显。解决执行难的问题,仍需加强制度和机制的建设。

3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

工业法论文篇13

作业成本法主要包含作业成本计算及作业管理两大部分,其主要包含3个步骤,具体为:

①对各种资源耗费进行确认和计量。资源可分为货币、材料、人力、动力等诸多种资源。作业成本计算法在不改变生产所耗资源总额的基础上对资源总额在各产品中的具体分配额、资源总额在销售成本和存货中的分配额进行调整。

②将具体资源在作业中进行分配。这个步骤的工作内容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为对作业过程中包含的具体资源种类进行确认,即对作业中所包含的具体成本要素进行确认;另一方面,对各类资源的具体资源动因进行确立,将资源分配与具体作业中,然后将作业中该类成本的总成本额进行计算,并列出具体作业成本单,对各成本要素进行汇总,算出总成本额。

③将作业成本法中总成本具体分配到各产品中,并列出具体产品成本单。这个步骤的工作内容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为对各作业的具体动因进行确认,并对动因总数进行统计,然后计算作业单位作业动因的具体费用分配率;另一部分,对产品制造费用进行统计,并列出产品成本单。

3作业成本法成本控制设计

通过对作业成本法的分析和理解可知,成本的计算和分配流程具体可理解为资源———作业———产品。

3.1作业链分析与再造

在成本控制系统中,作业链分析与再造的阶段极易被忽视,在实际作业过程中也经常不被应用于实践。但是该流程在整个成本控制体系中也属于一个具有重要作用的有效环节。在这个环节中需要完成的工作内容具体有以下几个部分:对低效与高效作业进行区分、对非增值作业与增值作业进行区分。然后应用科学有效地分析管理技术和手段最大限度地改善企业运营过程中的低效作业部分,且将企业运营过程中的非增值部分作业进行删除。此外,在这个阶段中还需对企业各项作业间存在的相互关系进行全面、深入地分析,最大限度地促进企业发展过程中设计的各作业具有科学、合理的连接,尽量避免重叠作业部分的存在,进而促进企业运营过程中的作业链的生产效率得到有效提高。

3.2对企业成本控制具体对象进行明确

对成本控制主要内容进行分析,并使之得到明确,为成本控制的实施做好准备工作。在成本控制过程中,为了提高工作效率,需对工作责任进行明确。责任的明确除了需要制定责任制度外,还需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个人及具体措施,最大限度地促进成本控制的责任承担者、成本实施者具有良好一致性。通常情况下,对成本控制进行管理的工作者会将成本控制的责任中心和具体作用归到一起进行设定,然后直接交由一个部门进行承担。因此,为了实现成本核算得到有效简化,可将多个不同作业进行合并,然后归于同一个作业中心。但是作业类型的设定范围不宜设定过大。成本具体实施与其相应的责任中心部门具有一致性,进而促进企业成本得到有效控制。

3.3对作业的标准成本进行制定

研究对象制定为作业中心,在具体数据和相应理论的基础上与实际内容相互结合,为作业中心制定具有标准性的成本。作业标准成本制定原理与传统成本核算法原理基本相似,但也具有部分独特之处。通过与作业成本法相互结合进行分析,其成本流程具体可理解为资源———作业———产品三大流程。对作业中心标准成本进行制定的原则也是根据这三大流程来展开。通过对作业过程中所需消耗的相关资源进行分析、对产品生产过程中消耗的相关作业进行分析。通过这两个分析环节来实现对标准成本的确定。标准成本制定过程主要包含作业标准单价、作业标准量两大部分。作业标准单价具体为资源标准单价×单位作业所消耗的相应资源数量。通过这个分析可知,想要得到作业标准成本的具体数据,还需要了解两个元因素,即单位作业所需消耗的资源数量和标准资源单价。该两部分的制定方法及原理与传统成本控制相同。在标准作业量中也包含两个部分,即单位产品消耗的标准用量和产品的有效产出量。产品消耗资源环节产生的实际效率对单位产品消耗的标准用量具有决定作用。

3.4落实成本差异分析

当企业运营过程中的实际成本发生后,就应将其与标准成本进行对比,并对二者间存在的差异性进行分析,对成本差异部分进行分解和分析,然后寻找、归纳差异产生的相关原因。对成本差异进行分析的计算方法具体如下:作业中心最后发生的实际成本减去标准成本即为成本差异;等同于将单位作业产生的实际价格乘以实际数量所得乘积减去标准数量与价格的乘积;也等同于作业量差所引起的成本差加作业价差引起的成本差。实际与标准成本二者间存在的差异导致作业价差产生。当资源消耗效率和标准数量间未存在一致性时,便产生作业量差,也就是说作业量差的产生与作业实际、标准消耗二者间存在的差异性有密切联系。

3.5制定相关对策

通过对成本差异进行全面分析后,对差异产生的具体原因进行确定,然后积极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措施和策略进行有效应对,进而实现对企业作业成本进行有效控制,降低企业的作业成本。对策的制定方法与传统方法相似。因此,在成本控制过程中,应基于作业成本法积极对相关标准进行修改和调整。在企业运营过程中,作业成本法未对企业作业链、生产流程进行任何改动,只是对作业链进行全面的分析和改造,并充分结合后续发生的相关生产过程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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