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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学论文实用13篇

消费学论文
消费学论文篇1

本文作者:张萍丽工作单位:浙江科技学院艺术设计学院

调查研究的细分统计当代大学生大部分对高端品牌不是很了解,也不会刻意去关注高端品牌产品的服装,只有极少数学时尚专业的人懂得奢侈品。女生:有32%的人会买一些时尚的杂志,55%的女生会选择网购原因:众所周知,目前高校都远离市区,加上杭州交通拥堵,再者平时课业的原因,所以选择网购,价格实惠,选择面广,质量还是不错的。13%的人选择各自集市和夜市地摊去选购。男生大部分会选择去商场、专卖店,以大众品牌为主。65%的人看中的是质量,18%的人追随潮流。问卷主要问题分析经过对本次调查发放收回的问卷信息分析,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由性别来看:有37名男性,34名女性接受问卷调查。而女性不论是在实体店面还是网购上,消费支出大于男性。(2)大学生消费与户籍所在地联系不大,主要与家庭经济情况,个人的消费心理,家庭的消费教育有关。(3)调查对象包括艺术、信息、语言各专业,专业间的消费习惯有差异。(4)七成的学生每月生活费在1000元到2000元之间,差不多二成的学生月生活费在1000元以下或左右,一成的学生月生活费超过2000元。调查发现女生的主要消费还是在服装化妆品上,占绝大比例。男生主要是交通费用和数码产品。大学生对数码产品的需求。发现大家还是对品质要求很高。大学生,虽然是学生,但是意识总是在社会前沿,购买的产品也更加的时尚化。大家攀比情况也还算可以,有能力买,没能力就不买,量力而为。沿海地区消费能力高。相较于内地,沿海城市的女大学生数码时尚消费能力高,也更注重品牌。交通方面主要是在公交车方面的公共交通费和购置电瓶车自行车等代步工具的费用,极少数人会购买汽车。但在大四毕业阶段,攒钱买车的人也不在少数,更多购置汽车的费用多为家长负担,这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大学生时尚品消费的社会关注据数据表明,现在的大学生,对时尚品的消费还是偏高。现在普遍大学生人手一只苹果,相机。化妆品也属于高端的,时尚消费已经成为了过度消费,形成了一些追求奢侈、互相攀比的心态。而且现在很多大学生,由于懒惰,从小被宠惯,出行方式都习惯于打的,这种偏激过度的消费已经形成了一种潮流,大家互相的攀比,造成如今社会的不协调。大学生时尚品消费的时代特征从上一代人传统理解上看,时尚消费行为大多等同于贪欲、挥霍、浪费。是大部分人消费不起的物品和行为,其实,从经济意义上看,时尚品实质是一种较为高档消费行为,本身并无褒贬之分。从社会意义上看,是一种个人品位和生活品质的提升。有些时尚品和时尚消费行为既不是必需的又没有实际的用途。然而,尽管时尚消费行为的价格大多昂贵且浪费,但是,还有非常多的人在不断地追求,因为中国有句古话:物以稀为贵,稀缺性是使物品成为时尚品和时尚消费行为的必要条件。大学生时尚品消费的正确引导时尚消费行为,它既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也是文化的一部分,隐含着各种社会价值观。当时尚品消费形成一种趋势,追随的消费者将会越来越多,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尚品消费就不再是大众不可企及的消费行为了,而渐渐成为很多人可以实现的时尚行为。并不能说,时尚消费行为是不好的。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经济的发展,人们逐渐有能力对时尚行为进行消费,这将会是人们开始享受生活的良好标志。但是,对于没有经济收入的大学生而言,用家里的钱,进行自身的过度消费,是不值得提倡的。这对一些家庭普通的学生来讲会带来一些不好的影响。虽然据我们调查的情况看,大学生追求时尚消费行为的现象并不是十分严重,但是我们也不得不承认追求时尚品的现象确实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并且具有逐步扩散的趋势。就此,我们提出以下的建议:(1)大学生本身应该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正确理性地消费。切莫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而盲目的攀比跟风。学会理财,尽量亲身体会一下挣钱的困难。(2)家长应该定时定量给学生提供生活费,而不应有求必应。给孩子更多自己锻炼的机会,体会金钱的来之不易。另外,家长自己也要养成健康的消费习惯,给孩子树立一个好榜样。(3)学校要开展健康消费方面的专项宣传,抵制攀比的不正之风。辅导员也可对学生理性消费方面进行教育,纠正学生不良消费行为。

当代90后大学生时尚消费观念日趋前卫、开放;时尚消费行为日趋理性、成熟;对时尚品的消费与要求越来越呈现出新的时代特征,更崇尚新奇消费,个性更为明显,更为超前。而这些看似合理的时尚消费,体现出诸多不良的消费伦理观:如炫耀性消费、过度消费、品牌消费等。有时候我们也该反省现今社会所造就如今大学生现状时尚消费的原因。

消费学论文篇2

所谓个性消费,通俗点说,就是人们要求自己所使用的产品能体现自己独特的个性、志趣和心情。个性消费的出现可以基于以下几方面的因素:一是消费者需求层次的不断提高,使得对个性、差异化的表现更加明显和复杂,消费者需要的不仅仅是物质形式的有形产品和附加产品,更希望拥有产品之外的个性部分;二是市场日益激烈的竞争培育了个性市场,消费者能在品种繁多的产品中做个性选择;三是个性消费环境特别是网络的普及,为个性消费提供了更多的条件。

作为社会特殊群体的大学生,面对着社会结构的改革,利益分配的调整,信息膨胀的加剧,生活节奏的加快,其思想、价值观、心理和行为等方面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也必然带来个性消费行为的变化:

首先,主体化的价值观导致自我消费意识的增强。大学生主体化主要表现为主体意识、个人拼搏、自我表现、自我价值等思想观念更强,他们崇尚自立,追求独立的人格,从依附走向独立,从被动到主动,从退避到进取,从自我压抑到自我表现。在消费行为上则表现为自我消费意识增强:(1)消费观念的时尚和新潮。据调查,有12%的同学非常认同、35%的同学比较认同“只要喜欢,再贵的东西也会想法买下来”,换言之,近5成的同学在消费时强调个人喜好。当被问到是否会体验超前消费时,19%的同学选择会,45%的同学选择不会,36%的视情况而定。而现实中,有26.6%的同学已经有过超前消费。(2)个性品牌消费占主流。调查中,大学生零花钱主要用在运动服装、电脑游戏软件、社会交往等,而对于购买服装,52%的学生选择在专卖店购买。

其次,世俗化的价值取向导致消费的务实性。大学生的价值观已逐渐从理想向世俗化转变,以往易冲动浮躁的心态渐趋理性化、成熟化,大部分大学生基于现实经济条件以及务实性的态度,在消费决策上以求实、求廉为主,另有一部分大学生,由于家庭经济状况较好,加上没有自己创业艰辛的体会,在消费决策上则多表现为求新和求名。调查中,75.3%的人在衣食住行的标准上选择“以经济实惠为主”,59%的人选择的是“兼顾实惠和高标准”,仅有5.3%的人“尽量追求高标准”。此外,在购买物品时,54.6%的人首选“质量”,27.7%的人首选“价格”,还有18.8%的人首选“时尚”。

第三,多元化价值观带来多元化的消费。多元化的一个重要表现,是价值主体的个人方面和社会方面的兼顾化。大学生已不再被传统观念所约束,社会的多元化给了他们个性拓展的空间,消费上亦呈现出更为多元化:(1)更为理性的金钱观。一方面,大学生渴望拥有金钱,在对金钱观念上,48%的人认为“金钱是人生追求的重要目标之一”,另一方面,又表现出较强的经济独立意识。在被问到希望通过什么途径获得消费的收入时,77.8%的人选择“打工”,但还是有 10%的人选择其他的方式或不清楚。可见,绝大多数大学生已经有一定的经济独立意识,他们选择了更积极主动的方式来满足自己对金钱的要求。(2)社会人际消费表现突出。当代大学生多为20世纪80年代出生,大多是独生子女,狭小和封闭的成长环境以及从小到大紧张的学习压力使得他们的个性表现较复杂,一方面,自我意识强,责任意识淡薄,团结协作能力弱,另一方面,竞争激烈的社会现实以及年轻人特有的个性又迫使他们有社会交往的愿望,在消费表现上突出表现在社会和人情消费逐渐增多。调查中,有85.2%的同学有“人情消费”,而“人情消费”则集中体现在“为朋友/同学过生日”、“请同学/朋友吃饭”等。(3)多样化的闲暇形式。大学生闲暇时间的运用更为多样化,面对媒体和市场的诱惑,他们表现出多样的闲暇形式。

二、品牌个性塑造及其必要性

品牌和人一样都是有个性的,所谓品牌个性,其实质就是消费者真实个性在某种商品上的一种再现。品牌个性的塑造就是企业通过对动态市场的准确认知和把握,把目标市场的共同特征提炼出来,并加以强化。同时持续不断地向目标市场消费者进行这种概念的传达,以取得目标消费者的认知与共性。对大学生这个目标市场来说,品牌塑造的思路就是将品牌个性与大学生的个性(尤其是其消费个性)相匹配,则品牌成功的概率将会大大增加。本文在分析大学生消费个性的前提下,认为塑造品牌个性是:

1.当前大学生市场所要求

根据国家教育部的教育年鉴统计,2003年全国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1108.56万人,这几年招生数量仍在不断上升,可见大学生市场潜力之巨大,产品需求之旺盛,是各路商家的争夺之地。生活在这个缤纷的世界里,每天大量的影像、声音、形象和想法都在冲击着大学生们,广告的喧闹,品牌的众多,让他们无从选择,越来越多的企业家认识到:品牌的灵魂是个性。一个没有个性的品牌,不可能有真正持久的生命力。自己的产品要在芸芸众生中凸现出来,被大学生接受,并具备相当的竞争力,必须使品牌体现出差异性。用产品属性、功能等来展示差异性是很难保持的,而由品牌个性建立起来的差异性则最牢固,很容易在消费者脑海里扎根。此外,当前大学生市场以日用、百货这种差异化较小的产品居多,企业或商家要展示本身品牌的差异性,必须建立个性化品牌。

2.大学生个性特征所决定

大学生是个特殊的群体,有着较典型的个性特征。一是思维方式已从经验型向理论型转移,其思维的独立性、批判性和创造性都在增强。表现在有主见、不盲目服从、不人云亦云。他们的思维具有较好的变通性和灵活性,对新事物容易接受和理解,对新环境也有较强的适应能力。二是感情奔放,好强、好胜、好冲动,敏感好奇,追求时尚。一方面,能相对克制和调节自己的情绪,但由于其在生理和心理等的不成熟,又使得他们的情绪和情感具有不稳定因素。三是具有叛逆性。在不断的成长中,大学生的自由和独立的愿望更强,他们极力想摆脱外界的束缚和干扰,有时喜欢表现得特立独行。

品牌的个性塑造不能离开大学生群体的个性心理,一般来说,消费者都喜欢和他个性相符合的品牌,因此,要更好地抓住这个目标群体的的心,必须塑造出自己品牌的差异性,而这种差异性的充分体现就在于品牌的个性。

3.品牌忠诚度的培养所必需

品牌忠诚度应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行为忠诚度和情感忠诚度。行为忠诚度是指消费者在实际行动上能够持续购买某一品牌的产品?, 这种行为的产生可能源于消费者对这种品牌内在的好感?, 也可能是由于购买冲动、促销活动、消费惯性、转换成本或者市场覆盖率高于竞争品牌等其他与情感无关的因素促成的。情感忠诚度是指某一品牌的个性与消费者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相吻合?, 消费者对该品牌已产生了感情?, 甚至引以为豪?, 并将此作为自己的朋友和精神寄托?,进而表现出持续购买的欲望和行为。

品牌个性大部分来自情感,只有少部分来自逻辑思维。这是因为品牌个性反映的是消费者对品牌的感觉,或者说是品牌传递给消费者的感觉,它具有强烈的情感感染力,这种品牌的感染力必将随着时间的推移形成强大的品牌动力,最终形成情感忠诚度。对大学生来说,他们的认知中,情感多于理性,现在的很多消费会留下很多情感因素,比如可口可乐、耐克、NBA等等都带给大学生们对学生时代生活的怀念。而这种情感感染力不仅仅体现在现在,它还将产生空间和时间上的辐射性、延展性,随着大学生们走入社会,品牌忠诚尤其是品牌情感忠诚将极易在他们未来的中高消费阶层中产生。 三、品牌个性塑造的策略

品牌个性的塑造必须借助一系列的因素来积极驱动,大卫·艾克把这些因素分为与产品相关的因素和与产品不相关的因素。基于以上大学生消费行为特征及对品牌塑造必要性的叙述,品牌个性的塑造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产品品牌个性化

体现产品个性的因素有产品类别、属性、包装、价格等。因此,产品品牌的个性塑造也即围绕着这几个因素进行。首先,在产品的类别和属性上,为应对日益激烈的大学生市场,“差异化”和“创新”是首选。当前进入大学生市场的产品主要是生活基本用品和IT电信产品,事实上,大学生本身特性就决定了他们易于接受新事物、新东西。任何能体现其价值、形象、个性的产品和服务都能满足他们的需求,如现在大学女生中盛行的美容、美甲、耳饰等能充分表现大学生的自我形象和个性,但这些产品和服务几乎都来自于日本和韩国。其次,产品的包装犹如人的衣服,它不仅可以美化产品,同时也是品牌个性的体现。面对大学生的产品包装要符合他们的口味,太俗太华丽的都不适合,而有着独特“气质”的包装一定受欢迎。如有的企业把“酷文化”融入在包装中,以宣扬其特立独行的个性。第三,价格。由前分析可知,大学生的消费行为是多元化的,月消费额从几百到几千的都有,但大部分学生的消费都比较务实,如果一味追求高价策略,不仅会带来校园的过高消费,而且会带来一些社会问题,但如果都实行低价策略则会略显落伍,从调查中可以看出,5成左右的大学生购买服装类产品还是选择专卖和超市,而这些地方的价位都比较适中,能被大学生所接受。

2.品牌传播的个性化

品牌的个性,常常通过广告的沟通及传播策略得以清晰明朗,进而形成一个鲜明的形象。

以大学生为目标市场的广告策略可集中选择为:一是品牌形象代言人的使用。品牌形象代言人最能代表品牌个性及诠释品牌和消费者之间的感情、关系,它实际上是将品牌的个性特征展现在消费者面前。换言之,消费者的每一次消费行为实际上都是对某一特定角色形象的自我心理体验,而这种角色的自我感受和体验也正是消费者采取消费行为的目的之一。对大学生市场来说,名人,尤其是当期明星,毫无疑问是最好的代言人。二是诉求方法的创新。以大学生为诉求对象的广告,应当以情感诉求为主要手段,打造时尚、温馨、青春、简洁等广告风格。为满足大学生的求新、求变、求名的消费动机,广告内容应力求新奇、形式多样、信息快捷。三是传播媒体的使用。平面广告以时尚杂志为主,空间广告则以热门电视节目、校园户外广告等为主。此外,网络已经成为大学生的一个重要工具,通过网络广告来传播品牌个性也已经成为品牌传播的新的途径。

3.品牌个性定位的与众不同

品牌个性定位是指品牌在消费者心目中的个性风格与市场定位。品牌个性的定位不是宣传产品。关键是发掘出兼容具体产品的独特风格与经营理念。品牌个性定位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品牌竞争力的强弱。值得注意的是,面对大学生的品牌定位,不仅要满足大学生的当前意识要求——以新潮 、时尚、休闲、个性为主,还得满足大学生未来的意识要求。很多定位于中产阶层的产品在大学生中也有一定市场。以信用卡为例,前不久,在上海各大高校的食堂周围及校园要道,招商银行的专职人员向高校大学生宣传信用卡的各项优惠政策,场面之热烈,形式之多样,一时间,办卡摊位前被大学生围得水泄不通。继招行之后,建设银行、浦东发展银行在随后的一周内也相继在上海高校抢滩。显然,银行已经看到信用卡在校园的市场潜力。几年后,大学生就将踏上工作岗位,成为社会的中高收入人群,银行只要先让大学生成为其客户,然后通过加强售后服务等措施,使之成为自己的忠诚客户,就可为将来拓展业务空间。

此外,定位于白领阶层的,能彰显成熟或成功男性(女性)魅力的服装、高级化妆品,也同样能满足大学生对未来自我的一种渴求。因此,在品牌个性定位上不应拘泥于现在的一些表象的东西,更要看到大学生们对未来自我深层次的渴求。

4.品牌文化的独特性

品牌,是一种文化,是文化的载体,而文化是品牌的灵魂,是凝结在品牌上的企业精华。

品牌文化就是结晶在品牌中的经营观、价值观、审美观等形态以及经营行为的总和。

面对大学生市场,在塑造品牌个性的过程中,一定要重视培育独特的品牌文化。一旦某种品牌文化在大学生心目中建立起来,选用该品牌就会成为大学生们终生理解、接近该种文化的一种途径。以索尼为例,索尼的校园营销战略是“放长线,钓大鱼”,即以文化为线,大鱼则是现在的大学生——未来的中高层消费者。面对目前尚未饱和的DV市场,作为中国DV市场的霸主,索尼把视角瞄准高校,在2011年9月-11月,索尼公司通过举办全国DV大奖赛、全国高校 DV巡回讲座、邀请知名人士做各种演讲和互动体验等一系列活动,在培养学生对DV文化的热爱,追求高品质的DV文化的同时,建立了大学生对索尼的品牌忠诚。同出一辙的还有飞利浦的历时五届的“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事实上,跨国公司在大学生中的这些超前品牌经营,目的是在大学生们还在读书期间,就让他们对本公司产生好感,而这种好感来自于两者:一是产品,二是对公司文化的认可!

参考文献:

藏旭恒,等.居民资产与消费选择行为分析[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

消费学论文篇3

本文作者:王晓娜工作单位:河南经贸职业学院

当今大学生消费行为特点及原因分析

注重消费品的实用性和品牌。从大学生的消费状况可以看出,大学生衣食住行的基本生活消费占较大比重;在学习消费中,重点选择技术类、娱乐和消遣类等这些实用类书籍为主,而那些科普读物、理论性较强书籍的选择率较低;在休闲消费中,学生认同友谊、爱情、旅游等,各类消费中都渗透着浓厚的实用色彩。在大学生购买决策的影响因素中,质量和价格的首要地位为他们的消费方式注入了实用的内涵。在实用化价值观的指导下,大学生进行购物选择时,非常看重品牌。大学生把品牌看作是一种质量保证和品味象征,学生购买时关注品牌,实际是想购买品牌背后的高质量、市场信誉和优质售后服务等。大学生在对某一新品牌的尝试中,依据它的好用程度,慢慢形成对品牌的忠诚度。消费行为的盲目性与个性化并存。大学生年轻有朝气,进入大学后,很多学生首次离开父母在外求学,每天都面临和朋友、同学、青年一代的亲密接触,他们渴望群体的认可和能够让自己零距离地融入学校的群体之中,就产生了很强的模仿性。常常不自觉地使自己的消费行为与大多数人的行为保持一致,大多数人喜欢的事物,自己也乐于接纳。因此,有时候有的东西别人买了,不管自己需要不需要,总是会也买一个,以便使自己缩小与群体成员的差异。与此同时,处于青春期的大学生,自我意识和自我表现欲望不断增强,追逐独立和彰显个性的心理比较强烈,在消费行为中他们又常常表现出独特的一面。消费中他们选择一些新奇、风格化的特色产品来展示自己的与众不同;消费中他们不断变化着自己的需要和品牌偏好,来展示自己独特的消费理念。大学生的从众和求异的心理使盲目和个性矛盾地共存于他们的消费行为之中。消费行为中的感情型消费和随机性消费突出。大学生做为青年一代,还没有形成稳定的消费观念,活跃的思想使他们很容易受到外界环境和流行趋势的影响,加上人生阅历较浅,他们对事物的分辨能力还不成熟。学生在商品上,常常依据心理对商品好恶的感觉来决策,把情感诉求做为购买决策的主要判断标准,只要能够在情感上激起自己的兴趣爱好,就会迅速购买,消费行为常常伴随着感情型的冲动行为。站在时代前沿的大学生除了以心理感受评判商品外,还有着强烈的求新求奇的心理,喜欢去尝试新产品和新品牌,所以容易受媒体宣传诱导和周围同学群体的影响而改变选择意向,一旦受到外在的吸引刺激,随时可能发生购买行为,消费的随机性较强。消费对象日益多样,消费结构日益多元化。当今时代和市场经济发展孕育了多元化价值取向,反映在消费市场中出现了消费文化的多样性。跟随消费市场的新潮流,大学生进行着高雅的、通俗的、实用的等各种不同形式的消费,消费对象也日益丰富。大学生的消费一方面要满足自己在大学期间的生存需要,另一方面也要满足精神享受、自我提高和文化修养提升的需要,大学生的消费分为生存消费、享受消费和自我发展的消费,随着享受费用和自我发展费用地日益增多,消费结构越来越多元化。

大学生的消费趋势

从基本的物质消费向精神文化消费方向发展。随着我国整体消费水平的提高,大学生从过去以吃穿住行为主的传统生存型物质消费,开始转向以健康和精神文化消费为主的享受型消费。在大学生的消费行为中,用于购买营养品、保健品和特色用品的费用支出增加,随着大学生消费结构的转变,生活质量也必将有大幅度提升。用于自我发展和提升的消费不断快速上升。知识经济时代使终身学习成为必要,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适应知识和技术的快速更新。为了使自己在未来的就业竞争中占据优势,需要借助书籍、培训、网络等各种手段进行持续性学习,吸纳更多的知识和技能提升自己的整体素质,大学生将来用于学习的支出也会大幅度增多。休闲和娱乐消费以多样化方式增加。大学生是有活力的群体,他们有着超越其他年龄群的强劲需求,随着大学生对健康和健美的要求不断提高,体育健身和美容产品逐步成为大学生的消费时尚。青年学生在音乐、咖啡厅、影城等主流消费娱乐方式外,越来越追求旅游观光等品味度假和登山、潜水等新奇和刺激性休闲活动。对特殊群体的模仿性消费意识增强。身处大学校园的大学生往往对自己有较高的期待,一方面不仅期待将来能过富裕舒适的生活,另一方面又希望自己有着高雅的内涵和高级白领的内在气质,他们常常对社会上的成功人士、商界名流、群体偶像和高级白领有着潜意识地模仿,以期改变和塑造自己,向着自己对未来的设想而努力。

消费学论文篇4

3.家长对子女的宠爱和迁就。随着经济持续发展,整个社会由温饱向小康过渡,家中的经济状况好了,手里有钱了,曾经经历过贫穷和物质匮乏的家长格外关注孩子的身体发育和物质享受,不少家长认为“再苦也不能苦孩子”,他们宁愿自己缩衣节食,也要让孩子“吃得营养,穿得漂亮,玩得高档,用得排场”,另外家长望子成龙的传统思想与希望孩子实现自己没能实现的人生梦想的强烈渴望,也导致了家庭消费上的一些问题。作为家中的小皇帝小太阳,而受到重点保护的孩子们从小就习惯了这种以自我为中心的生活方式,理所当然地享受着一切毫无感激之情。

4.消费教育的缺失。学校的消费教育多数停留在节约教育上,要求学生身边不带钱,或者要求学生要少花钱甚至于做到平时生活不花钱;学校开设的品社课程虽涉及到有关生产、消费、价值规律等问题,但那只是抽象的理论,缺少现实的说服力和实际的操作。因此,学生在这方面的教育几乎是空白的。

从上述种种畸形消费和滋生原因中不难看出:引导学生健康消费,树立科学健康的世界观,培养懂消费、会消费的消费者是放在我们教育工作者面前的一个严峻课题。作为教育工作者要从学生特点出发,坚持正面教育,科学对待,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正确认识金钱的作用,懂得勤俭节约,又懂合理消费,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教育学生认清金钱的作用。生活中无钱则无法生存,但“没有钱不能,有钱也不可能万能”“,一切向钱看”都是错误的,钱能买到我们所需的东西,然而在这个世界上也有钱买不到的东西,正如散文女作家孙淡宁所说:钱可以买到房屋,但买不到家;钱可以买到书籍,但买不到知识;钱可以买到虚名,但买不到实学;钱可以买到小人心,但买不到君子的志。

2.积极取得家长的配合。消费在很大程度上属于家庭行为,所以我们可以通过各种渠道与家长沟通,可以要求家长有计划、有限制的给孩子零用钱,并关注孩子的消费,鼓励孩子把钱用在有意义的地方。

消费学论文篇5

下文是有关于旅游消费合同的论文: 旅游消费合同论文 引言 市场经济同时也是法制经济,一个行业的发展、繁荣和稳定都离不开法律的保障。而自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我国大力发展旅游业以来,始终没有一个统一的旅游法加以保障。各地虽然都制定了自己的地方旅游法律法规,但由于旅游的异地性以及各地旅游法律法规的不统一性,游客在跨地域旅游时权益并不能得到很好的保障,也使旅游纠纷层出不穷。在对旅游纠纷进行综合分析时,我们发现大多的旅游纠纷发生在旅游者和旅游经营商之间,可见旅游消费合同的制定越来越有其必要性。 一、旅游消费合同的概述 要谈旅游消费合同,我们先看一下合同。关于合同的概念有各种学说,大陆法系通常认为合同是基于一种双方法律行为而达成的协议;而在英美法系,采取“合同是一种允诺”的学说。从现行民事立法来看,我国采用的是协议说。我国《民法通则》第85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我国《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原《合同法》直接规定了十五种有名合同,《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增加到三十种。其中就包括了餐饮合同、住宿合同、旅游合同,在这几种合同中都隐含了旅游消费的内容。而鉴于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在旅游业中的重要地位,单独将旅游消费合同列出来进行研究有其必要性和重要的意义。《德国民法典》第651条规定“根据旅游合同,旅游举办人负有向游客提供全部给付(旅游)的义务。游客负有向旅游举办人支付约定的旅游费的义务。”旅游消费合同的概念适用合同的有关规定,同时旅游消费合同的概念又要考虑旅游的特殊性,应强调对旅游者利益的保护。因此,我们可以这样定义旅游消费合同:它是指旅游经营者提供旅游服务给旅游者,旅游者按约定支付报酬,旅游经营者应对游客的人身和财产损害承担严格责任的合同。旅游消费合同规定了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旅游消费合同的内容 合同,作为民事法律行为,其内容就是合同条款(意思表示的表现形式);作为债的关系,其内容为合同权利义务,它们也由合同条款固定。对于债的概念,我国《民法通则》第84条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在此,我们就从债的角度谈一下旅游消费合同的内容,也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1、债权是一种请求权、相对权,它具有相容性、平等性,债权具有四项权能,即给付请求权、给付受领权、债权保护请求权和处分权能。我们从债权的这四项权能来浅析一下旅游消费合同的债权权能: (1)给付请求权。在旅游消费合同上表现为:旅游者有权利要求旅游经营者提供旅游服务,如要求旅行社提供导游服务、订票服务等,要求旅游交通部门提供交通服务、饭店经营商提供住宿餐饮服务等;而旅游经营者则有要求游客在旅游活动开始前支约定金以及服务提供后支付旅游费用的权利。同时由于旅游的综合性,在服务过程中也存在种种其他复杂的约定义务或旅游规则,双方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对这些方面提出请求,达成协议,尽量保证旅游消费合同的完备性。请求权为合同债权的第一权能,如果从效力角度着眼,为其请求力。 (2)给付受领权。旅游经营者或是旅游者在履行其义务时,另一方(即债权人)有权予以接受,并永久保持因债务人的履行所得的利益。有效的受领该给付,乃为旅游消费合同债权的本质所在,也是债权人(即本质上的受领人)所追求的最终结果。给付受领权体现在债的效力上,构成保持力。 (3)债权保护请求权。我国旅游发展采取的是超前型的发展战略,旅游立法各方面都不完备,导致旅游侵权行为时有发生。随着旅游者的成熟,维权意识日益增强,在旅游消费合同制定后,如果旅游经营者不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其义务时,旅游者就可依据该项债权权能请求国家机关如旅游质量监督部门给予保护,强制旅游经营者履行,它表现在债权的效力上

消费学论文篇6

论文论文摘要: 所谓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给消费者带来的应得利益,其核心是消费者的权利。而消费者权利——消费者为进行生活消费应该安全如公平地获得基本的食物、衣物、住宅医疗和教育的权利等,实质即以生存权为主的基本人权。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收入水平的提高,消费需求日益增长,为保护交易中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有效地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越来越受到我国的重视。一、消费者含义与消费者权利(一)、消费者的含义消费者是与政府、企业相并列的参与市场经济运行的三在主体之一。与上述消费的要领相对应,一般意义上消费者也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消费者泛指从事一切消费活动的人,这里的消费即包括生活消费者也包括生产消费。而狭义上的消费者即法学意义上的消费者则专指从事生活消费活动的人。(二)、消费者的九项权利在法律保护下,消费者有权作出一定的行为或者要求他人作出一定行为。消费者的九项权利是: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 、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有关知识权、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监督权。二、消费者保护法的基本特征与基本原则(一)消费者保护法的基本特征1、消费者保护法以消费者权益为特定保护对象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多为强制性、禁止性规范3、消费者保护法的法律规范具有综合性4、消费者保护法具有预防和救助的功能(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原则1、国家对消费者特别保护的原则2、国家保护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3、充分、及时、有效保护原则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4、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5、经营者应当承担质量责任的原则三、加入WTO与中国保护消费者关系的问题 (一)WTO的宗旨和消费者保护的目标是一致的。 (二)我们在加入WTO所进行的谈判过程中,承诺逐步地降低关税以及开放金融、保险、电信、旅游等市场。(三)加入WTO以后,我们政府在履行入世承诺过程中,要遵守一些规则,这些规则尽管不是专门为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所设置的,但是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也是非常必要,也是有利的。 所谓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给消费者带来的应得利益,其核心是消费者的权利。而消费者权利——消费者为进行生活消费应该安全如公平地获得基本的食物、衣物、住宅医疗和教育的权利等,实质即以生存权为主的基本人权。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收入水平的提高,消费需求日益增长,为保护交易中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有效地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越来越受到我国的重视。一、消费者含义与消费者权利(一)、消费者的含义消费者是与政府、企业相并列的参与市场经济运行的三在主体之一。与上述消费的要领相对应,一般意义上消费者也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消费者泛指从事一切消费活动的人,这里的消费即包括生活消费者也包括生产消费。而狭义上的消费者即法学意义上的消费者则专指从事生活消费活动的人。因此,法学意义上的消费者的概念可表述为为满足生活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和服务的个体社会成员。这里应值得特别注意的是,法学意义上的消费者,也就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制的主体仅限于个体社会成员即自然人,各种社会组织和团体都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主体,这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在消费者保护立法成之初,消费者权利的主体构成就补确定为个人生活消费者。20世纪60年代以后,随着世界消费者运动的发展,各国纷纷在立法上进一步明确了只有个体消费者才能成为消费者权利主体。遗憾的是,我国国家标准局1985年的《消费品使用说明总则》中给消费者定义为个体社会成员,但全国人大常委会1993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示明确采用这一主张。我认为,在市场中,所谓消费者是指非以盈利为目的的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人。从比较各国立法对消费以及消费者的定义来看,实际上,消费者这个概念它在商品交易领域,它是和商人相区别的概念。消费者就是指非以盈利为目的的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人。它不是以盈利为目的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的人。消费者购买或者接 受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只要不是用于交易,不是为了盈利为目的,都可以看作是一种消费,不管他购买这个商品是自己使用,是送人,是保存,是供自己欣赏还是用于其它的目的,或者供自己的家人使用,都可以看作是消费者。(二)、消费者的九项权利在法律保护下,消费者有权作出一定的行为或者要求他人作出一定行为。消费者的九项权利是: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有关知识权、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监督权。 一、安全权 消费者的安全权分为人身安全权和财产安全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首先考虑的便是商品和服务的卫生、安全因素,不希望因卫生安全方面存在问题,导致生病、身体受到伤害,甚至产生生命危险。财产安全不仅指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是否安全,更重要的是指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以外的其他财产的安全,只要是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消费者就有权要求赔偿。 二、知情权 作为经营者,诚实信用是交易双方应遵守的基本准测,不得隐瞒实情,不得作虚假承诺,否则就构成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一旦发生争议或造成损害,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给予赔偿 。 三、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选购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行为必须是自愿的,不必以经营者的意愿为自己的意志,主动权在自己手中。同时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和服务的行为必须合法,不能把自主选择权建立在 侵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之上。此外自主选择权通常只能限定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范围内,不能扩大到使用商品上。 四、公平交易权 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必须保证质量、价格合理、计量正确,不得违反平等自愿、公平交易的市场准则,违背消费者的意愿强制交易。 五、求偿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由于经营者的过失或故意,可能会使人身权和财产权受到侵害。这里的人身权包括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等;财产权 包括直接的财产损失和间接的财产损失。对于商品的购买者、商品的使用者、接受服务者以及在别人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过程中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其他人而言,只要其人 身、财产损害是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而引起的,都享有求偿权;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或服务者均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不论其是否有过错;除非是出于受害者自己的过错,如 违反使用说明造成的损害,则商品的制造者、经销者不承担责任。按照法律规定,消费者除因人身、财产的损害而要求获得赔偿损失这一最基本、最常见的方 式之外,还可以要求其他多种民事责任承担方式,如修理、重作、更换、恢复原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等。 六、结社权 消费者组织起来依法成立消费者社会团体,形成对商品和服务的广泛社会监督,及时处理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指导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及时解决消费纠纷。 七、获得有关知识权 所谓消费知识,包括消费态度知识,使消费者科学指导自己消费行为;有关商品和服务的基本知识及有关市场的基本知识,以指导自己作出正确消费选择。所谓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包括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消费者权 益保护机构,以及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争议时的解决途径等。 八、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 尊重消费者在消费活动中的人格尊严是消费者享有的最起码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加以污辱和诽谤。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利包括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对于侵犯消费者人格尊严的行为,法律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民事制裁。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应予以刑事制裁。 我国有56个民族,各民族饮食、服饰 、居住、婚葬、节庆、娱乐、礼节、禁忌等风俗习惯有所不同,都应受到尊重,保护少数民族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关系到民族平等团结、促进安定团结的大事。 九、监督权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二、消费者保护法的基本特征与基本原则(一)、消费者保护法的基本特征1、消费者保护法以消费者权益为特定保护对象消费者保护法给予消费以特别保护,对生产经营规定了许多限制,这是消费者保护法最根本的特征,也是消费者保护法区别于其他法律,法规的标志。凡以消费者权益作为保护对象的立法均可归入消费者保护法的范畴。消费者保护法所保护的消费者权益包括两种:一是人身利益,即消费者对其生命、健康、名誉、安全等不受经营者非法侵害的权利;二是财产权利,即消费者所享有的财产在交易过程中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多为强制性、禁止性规范强制性规范是指法律规范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具有绝对肯定的形式,不允许当事人之间相互协议和任何一方予以变更。禁止性规范是指规定不得为一定行为的规范。强制性和禁止性规范体现了国家对某一种法律关系的固定化和对破坏这种法律关系的禁止。消费者保护法以保护消费者利益已任,必然会采用强制性和禁止性规范的形式来体现这种傾斜。3、消费者保护法的法律规范具有综合性其一,消费者保护法调整多种社会关系,包括消费者与生产经营者之间的关系、国家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国家与生产经营者之间的关系等等。其二,消费者保护法中即包括消费者权利、经营者有义务这些实体性规范,又包含如消费纠纷处理等程序性规范,是实体法与程序法的有机统一。其三,消费者保护法规定的法律现任具有综合性。由于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具有多种形态,在程度上也表现出轻重不一,所以一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兼备。4、消费者保护法具有预防和救助的功能消费者保护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主要通过以下两种途径解决:一是通过对各种商品质量标准、安全卫生标准、计量、商品标示、广告等的规范预防损害消者权益行为的发生,如国家的各种计量标准、质量标准等。二是通过法律为消费者提供救济,在损害发生尽弥补损失,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消费争议解决途径的规定。可见,消费者保护具有预防和救助双重功能。(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了该法的内容及整个调整过程的总的指导思想或总的指导方针,是国家处理有关消费者问题,对相关社会关系进行法律调整的基本准则。是贯穿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司法以及消费活动的每一个环节,反映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根本宗旨。主要有以下几大原则: 1、国家对消费者特别保护的原则从法律地位上看,消费者和经营者都属于平等的民事活动主体。可以实际的生活中,在商品交易以及服务的过程中,消费者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消费者是分散的个体,而经营者多数是有组织的经济实体,有些甚至是经济实力非常雄厚的企业,而消费者经济能力相对较弱又缺乏专业的辨别商品或服务的技术知识。再者,消费者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主要是以满足其个人或家庭生活需要为目的,而经营者关心的是能否给其带来经济效益,两者之间利益需求的差异,必然要求给消费者以特别保护。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专章规定了消费者的权利,同时,站在消费者权益的立场上,对经营者设定了明确的义务,也规定了国家机关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职责,同时,在消费争议的解决、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的救济问题上,规定了一系列有利于消费者的程序和措施,对消费给予了特别保护。2、国家保护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六条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世界社会共同的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3、充分、及时、有效保护原则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1)每个消费者的权益均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未作规定的,受其它法律保护。(2)每个消费者都享有全面的消费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的九大权利,基本上概括了消费者在社会生活不同领域、不同方面应当享有的权利。(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仅要求经营者对消费者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的责任,退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的责任,而且还要求经营者承担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承担因欺诈行为造成损害的加倍赔偿责任。(4)行政职能机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和司机关等。发现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及时立案查处。4、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在“消费者的权利”中又明确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受尊重权等,在“经营者的义务”中也明确了经营者京戏当诚实信用的一些具体义务,在“法律责任”的规定中,更规定了经营者违反此原则的处罚措施。5、经营者应当承担质量责任的原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因质量缺陷而遭受损害,可向有直接合同关系或没有直接合同关系的生产商、销售商(含批发商与零售商)提出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三、加入WTO与中国保护消费者关系的问题WTO规则是具体建立一个公平和有序竞争的体制。WTO规则主要是针对政府的,就是规范政府的行为。WTO协议里面并没有直接针对有关消费者保护做出具体的规定。WTO协议里面,没有对各成员国提出有关提高消费者保护水准的这些要求。但是,我们必须要看到,加入WTO对消费者的保护也是有关系的。这是因为:(一)WTO的宗旨和消费者保护的目标是一致的。因为WTO致力于通过在国际货物贸易里面削减关税和其它障碍,促进缔约方的生产和发展,从而保证充分的就业,保证实质的收入和有效需求大幅度提高,从而提高生产生活水准。可以看出,达到这个目标和消费者的保护目标是完全一致的。(二)我们在加入WTO所进行的谈判过程中,承诺逐步地降低关税以及开放金融、保险、电信、旅游等市场。开放市场实际上最终就是要使消费者受益。因为消费者必然要能够从市场开放,特别是有关服务业的开放过程中,最终受益的实际上是消费者。消费者会从市场进一步开放中得到更多的实惠,消费者实际的选择权也会进一步扩大。(三)加入WTO以后,我们政府在履行入世承诺过程中,要遵守一些规则,这些规则尽管不是专门为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所设置的,但是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也是非常必要,也是有利的。比如像Trips协议里面有关驰名商标的保护,扩大到不相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这些保护客观上都有利于防止消费者对商标的误认,也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利益等等。总体上说,加入WTO,对消费者的保护还是十分有利的。在加入WTO以后,从保护消费者的利益考虑,我们还需要采取这么几个措施。1、我们应当进一步转变观念,强化消费者权益的意识,以及对消费者权利保护的意识。在这点上,我们还需要做更多的宣传,包括对消费者享有各项权益的普及。现在有人讲,不要把我们的消费者搞得斤斤计较,动不动就打官司,动不动就告状,对我们的社会没有什么好处。这个看法我是不赞成的,权利意识增强,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实际上是对我们依法治国,建立法制国家都是非常必要的。2、我们需要进一步地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在总结我国消费者保护经验的基础上,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我们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总体上是非常好。但是,有些现在确实需要进一步完善。另外,我们可以形成消费者保护周密的机制,有些问题不光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规定的,可以在民法里详细的规定。3、我们需要利用WTO的规则,加强政府的管制和监督。加入WTO最大的挑战,实际上是对政府的挑战,就是政府要不得任意地规定关税税率或者任意地控制进出口的配额和许可证,这是违背WTO的规则。政府制定的一些规则也必须要有透明度,有可预测性。但是,我们必须要强调,加入WTO并不是意味着政府在经济事务中无所作为,更不是撒手不管, 而只是对政府管理提出更高、更严格的要求。在消费者保护领域,我们在加入WTO以后,政府实际上要做的事情还是很多。就保护消费者利益来说,仅仅通过法律制度,消费者个人或者消费者组织还是不够的,还有许多方面也需要政府的介入。完全让消费者自己去起诉,要求赔偿有些方面还是不够的。比如说,对一些存在隐患产品的通告,对于产品质量存在缺陷的那些检验、鉴定,对于诉讼中证据的提供,都是可以发召回,召回制度和政府的干预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你不召回,政府应该有权干预。另外,政府对于一些进出口的商品,特别是进口的商品进行及时的检验,如果发现有缺陷,应当及时地把关,特别是对一些像什么洋垃圾、洋食品的进口,政府应该严格把关,这些都不是消费者能够做的,要强化对这些方面的功能。加入WTO以后,我们政府可能要做的事是非常多,对政府在加强消费者保护方面,应该提出来更高的要求。加强对消费者的教育,进一步提高消费者自身的判断和识别能力,给予消费者这种合理的消费行为,特别是要进一步地培养消费者的权益意识、权益观念,对在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下,应当主动地提出请求,来积极地保护、捍卫自己的权利。注释 : 梁慧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管理法律制度研究.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238、239 郭龙.消费者权益保护若干问题的思考.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5,3:32 漆多俊.经济法原理.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189 王江云.消费者的法律保护问题.北京:法律出版社.1990.23.24 李昌麒 许明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24 廖忠东.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八大问题渴盼解决.正义网法制日报 主要

消费学论文篇7

消费作为社会再生产的一上主要环节,是生产、交换、分配的目的与归宿,它包括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两大方面,其中生活消费与基本人权直接相关。消费者从法学意义上讲是专指为满足生活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和服务的个体社会成员。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也将消费者定义为“以个人消费为目的而购买、使用商品和服务的个体社会成员”。① 与消费者相伴而和的是消费者权利,所谓消费者权利,是指由国家法律通常是由一个国家的消费者权益基本法所确认的,在消费领域消费者能够做出或者不能够做出一定行为,以及其能够要求生产经营者相应作出或者不作出一定行为的许可和保障。②消费者权利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核心,是我国宪法的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在消费生活领域的具体化。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具体规定了消费者的九项权利,即:保障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 、依法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有关知识权、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和监督权。对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是经营者的基本义务。但是,由于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始阶段,市场发育还不成熟,市场结构还不完善,消费者在商品交易处于天然的弱势地位,消费者的正确消费要依赖于生产、经营者。因此出现了假冒伪劣现象严重,产品质量令人堪忧,虚假广告泛滥等现象。这些现象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③消费者知情权是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是消费者基本权利之一,那么,什么是消费者知情权,它包括哪些内容以及如何认定是否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对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的行为依法应怎样处理呢?本文拟就上述几个问题做一初步探讨。 一、消费者知情权的基本含义消费者权益源于消费者运动和法律对消费者的保护,并随着消费者运动的发展而逐步得到确认和发展。在现代商品经济条件下,消费者处于强大的资本力面前,就呈现出弱势状态,企业为追求利润而不择手段,生产销售对人身安全具有极大危险的商品,使消费者的生命财产随时处于危险之中。消费者权利的概念最早是由美国总统肯尼迪提出的,1962年3月15日,肯尼迪总统向美国国会提出了一份《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国情咨文》,其中表述了消费者具有四项权利:第一,获得安全商品的权利;第二,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三,自由选择商品的权利;第四,意见被尊重的权利。④消费者知情权即知悉真情权或取信息权,是消费者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我国学者认为知情权的内容应包括知政权、社会知情权、对个人信息的知情权、法定知情权和法人知情权。⑤消费者知情权是一项经济权利,其只能为消费者独立享有,并且只有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才能享有。同时知情权也是商品生产、经营者的一项义务,即告知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明确了消费者的权利,确立和加强了 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基础,特别是对 于因提供和接受服务而发生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做出了全面、明确的规定。根据我国《消费者权利保护法》规定,消费者的知情权主要包括以下几层含义:(一)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标明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例如,凡提供有偿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均须在其经营场所或交缴费用的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其收费项目明细价目表。价目表应包括收费项目名称、等级或规格、服务内容、计价单位、收费标准等主要内容。收购农副产品和废旧物资的,必须在收购地点公布收购价目表,表明品名、规格、等级、计价单位和收购价格等内容;进入批发市场交易的农副产品和工业消费品,也应实行明码标价;进入房地产市场交易的地、房产应标明其座落位置、规格、结构、计价单位面积和销售(出租)价格。价格主管部门对某些商品规定有最高限价、最低保护价或参考价的,市场管理部门应在市场醒目位置予以公布。 (二)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询问和了解商品或者服务的有关情况消费者从产生购欲望到实现消费,中间要经过一些环节。消费者首先要了解消费的意义,才能决定是否购买和购买什么;消费者要了解所要购买的商 品,需要具备有关知识;由于商品很多,所以消费者需要对几种可供选择的方案进行比较,做出判断,才能实际购买。所以,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向经营者询问商品或者服务的具体情况即成为必然。在交易过程中,消费者的询问、了解权利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经营者应予以细致耐心的回答。(三)消费者有权知悉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情况这就要求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无论商品或者服务的优点还是缺点,均应毫不掩盖地向消费者进行真实客观的介绍。经营者所提供的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不实,或者因其引人误解的宣传而使消费者接受该商品或者服务时,消费者对于经营者在进行交易时未如实披露有关信息,可以主张彼此的交易无效。例如:某店卖旅游鞋,本来每双70元。为了赚取更大利润,该店在醒目的大牌子上面写着“原价168元一双,现价每双88元,吐血大甩卖”。结果,该店的旅游鞋销量大增。李某在该店买了两双这种旅游鞋,当天到某大商城购物时发现同样的鞋只要70元一双,附近几家鞋店价格也相似。李某顿觉上当,以某店侵犯其消费者权利为由做了投诉。这是一起典型的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的案例。法律之所以赋予消费者知情权,是有其特别考虑的。从消费者消费的实际过程来看,充分了解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情况,是使消费者产生消费冲动的重要诱因,是消费者进行安全正确的消费所必不可少的认识前提。消费者只有对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有所知晓,才能对商品和服务是否能满足其现实的消费需要做出正确的判断,才能做出令消费者自身满意的消费选择,才能有效地防止消费安全事故。在通常情况下,消费者不会购买他一无所知的商品或接受他不了解的服务。而现代社会商品和服务的日益丰富和多样化,使一般消费者很难对必需的商品或服务有一一深入的了解。为了保护消费者,不使其因对商品或服务项目的信息缺乏必要的了解而盲目消费或遭受不应有的损失,法律赋予消费者以知情权。即便是在合同签订时,一方也有权了解另一方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如果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情况与信息,则构成欺诈。这是因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是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是“意思表示真实”,而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民事行为是可撤销行为。因此,如果经营者经营伪劣产品而未告知消费者实情,消费者完全可以请求撤销该行为。而且,消费者的知情权不仅仅表现为一种民事权利,在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没有合同关系,而消费者使用商品时,这项权利对消费者更为重要,因为这时消费者并没有机会询问经营者有关商品的情况。如果经营者不采取措施在商品上标明使用方法与注意事项,就更容易对消费者的人身、财产造成损害。二、消费者知情权的内容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具体形态的不同情况,对有些商品的各类信息情况没有必要面面俱到,而对于另一些商品和服务其应当披露的信息则可能超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款所规定的范围,其具体内容应当依据不同商品或者服务具体分析权衡决定。总之,凡是消费者在选购、使用商品或服务过程中与正确的判断、选择、使用等有直接联系的信息,消费者都应有权了解。具体说来,消费者知情权的内容大致分为以下三个方面:(一)关于商品或者服务的基本情况,包括商品名称、商标、产地、生产者名称、生产日期等对于某些商品来说,其生产于何地是很重要的。例如,如果你购买中药材当然希望要那些地道的商品,这就不能不注意产地,其他商品也是如此。此外对于生产者的名称也要注意,特别是名牌产品其厂家往往也是固定的。另外,如果商品上未注明厂家名称,一旦发生质量问题就难以向厂家索赔。(二)有关技术状况的表示,包括商品用途、性能、规格、等级、所含成分、有效期限、使用说明书、检验合格证书等。购买商品是为了使用,了解商品的用途和性能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是有些商品如果使用不当可能会给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安全带来危害,例如某些电器产品、煤气燃烧器等。了解该商品的用途、性能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如该销售者当面演示、索取说明书、线路图,甚至有些商品可以自已操作试用。对于某些特殊商品,如药品,仅从说明书上还不能完全了解它的用途、性能,还要遵照医生的嘱咐或者根据医生的指示来了解该商品。(三)有关销售状况,包括售后服务、价格等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是商品或服务交易的关键之所在,直接关系到生产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消费者应当对价格有确切的了解,尤其是对提供的服务的价格。目前,我 国服务行业的管理尚不严格,价格收费也比较混乱,损害消费者的情况十分严重,这就要求消费者在接受服务前就价格问题与经营者协商确定,以避免挨宰受损。商品的售后服务也与消费者的利益紧密相关,了解售后服务主要是看生产厂家与经营者有无质量担保期、提供维修服务的方式以及是否收费、收费多少等等。目前,随着广大消费者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对家用电器、家用机械新产品的需求也越来越多,良好的售后服务已经越来越成为消费者消费时的重要考虑因素。三、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情形认定侵犯消费者知情权,首先要明确消费者依法知情的范围、内容。即消费者依法应该知道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哪些真实情况。明确“知”的范围,才能准确界定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消费者知情权大致分为三个方面的内容:(1)有关商品或服务的基本情况。主要有商品的名称、注册商标、商品产地、生产者名称、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2)有关商品的技术指标等情况,主要是指商品的用途、性能、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使用的方法、使用说明书、检验合格证等。(3)有关销售善,包括价格和售后服务等。总体来说,凡是消费者在选购、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过程中与正确的决断、选择、使用等有直接联系的信息,消费者都应有了解。作为消费者,其实现知情权主要有本种方式,经营者违反了这三种方式,均构成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一是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标明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即消费者知悉信息,这也是经营者应当主动履行的义务。二是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询问和了解商品或者服务的有关情况,即消费者主动获取信息。三是消费者不仅要知悉商品或者服务的情况,更重要的是,要知晓其真实情况,这种知晓真实情况,应当是限于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推出其商品或者服务的同时,经营者有义务提供真实的情况,如果经营者提供的信息不实,消费者可以主张交易无效。知晓消费者知情的内容,就比较容易界定经营者是否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知情权是民事权利的一种,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构成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归纳起来,侵犯知情权的要件有以下四点:(1)消费者的损害事实。由于经营者的行为导致消费者在选购、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不能了解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情况,而导致消费者的权益到损害,这种权益并不特指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之后产生的损失,也包括消费者信任了经营者的虚假陈述而在缔约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损失。(2)经营者行为的违法性。一般表现为用文字的方式表明商品或服务的有关情况;对消费者询问、了解商品或服务的有关情况置之不理或不作明确答复,或者玩弄文字游戏,或者告知的内容不具有真实性等。虽然法律认为人们并没有义务公开对自已不利的信息,但是,消费者的知情权是法定的,权利与义务是相对应的,经营者有告知义务的情形主要有:经营者事前隐瞒了瑕庇的;经营者为给对方制造假象而做了模棱两可的陈述;只有经营者具有有关销售物或服务的知识而消费者不可能了解其事实的。经营者不让消费者知晓商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是对法定义务的违反,即是违法行为。(3)违法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所谓因果关系,系客观现象的必然联系,前面现象为因,后面现象为果。出现侵犯消费者权益时可以从结果去找原因,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确不知道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这是结果。这种结果如是经营者未明示或问而不答造成的,即可认定行为和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4)经营者的过错,即主观上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当然,侵犯知情权主要是故意。

消费学论文篇8

一、什么是大学生的消费文化和消费行为

消费文化是指消费者的消费价值判断、指导思想与行为准则,以及反映在物质产品上的文化层次和文化趋向。大学生消费文化是指大学生在消费活动中所具有的指导思想、价值判断与行为准则,以及反映在物质产品上的文化层次和文化趋向。它涉及到大学生的消费水平、消费观念、消费结构、消费方式及具体的消费行为等。在此基础上的大学生消费行为是指大学生在有一定消费观念,为满足自身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需要而采取的消费行为。

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消费群体,他们中绝大多数人不能通过全职生产劳动获取收入满足自己的消费。满足他们消费需要的经济来源,一是家庭(包括家庭负债供给)和亲友们的资助,占消费资金的绝大部分;二是大学生通过各种途径,开展勤工助学活动,获取一定的经济报酬,以弥补学习消费之不足。因此,大学生消费基本上属于单纯依赖性消费,然而他们的消费行为又是复杂多样的。

首先,从消费过程中的行为导向上看,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符合社会普遍道德规范、符合角色以及获得社会普遍认同的理性的、科学合理的消费;二是受西方大众文化影响,以西方后现代消费理念为指导,注重享受,超越自身经济能力的非角色性消费。这种消费价值判断表现为:象征性和理想性,其核心内容是消费至上观念,追求无节制的享乐、时尚潮流、超前消费,追求商品的符号价值。

其次,从消费结构看,目前高校学生的消费结构是不合理的,高消费和浪费严重。表现在除正常的食宿费、学习用品和日用品费外,其它开支比较大,所占的比例偏高。如交际活动消费(主要用于同学、朋友之间活动,如旅游、交流、请客和送礼等)、文体活动消费(舞会、影视、体育比赛的门票和体育用品等)。

第三,从产生问题原因看,社会原因(如城乡差别等)、家庭原因(经济条件、成员受教育程度等)、学校原因(文化背景、教育力度等)、自身原因(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消费心理问题、透支意识的加强等)等方面。

第四,从突出案例分析看,有以下几种情形:(1)“我为名牌而疯狂”。“女孩子得不惜代价打扮自己。”这是小王同学的口头禅。据其同学小黄透露,有时为了追求名牌和与众不同的款式,她经常在网上购买衣服。(2)想说爱你不“便宜”。一男生列出了自己每月的“爱情消费”清单:和女朋友每周下馆子“改善生活”,一般一顿饭要50元,每周一次每月就要200元。每月通讯费还要200元。周末两人出去玩,即使看场电影也要20元,要是女友看上什么心仪的衣服或饰物,还要买下来。这样,一个月仅“爱情消费”至少也要七八百元。(3)“攀龙附凤”的追求者和受害者。大一张同学说,同学来一次也不容易,自己也去同学那里,人家很够“意思”,各个方面都照顾得很到位,到我这儿了,如果招待不周,那也太没有面子了,无论如何也要“硬撑”。

二、当前大学生消费心理和行为乖张的原因

当前大学生在消费上出现无计划消费、消费结构不尽合理,攀比斗富、奢侈浪费、恋爱支出过度等问题,甚至有些大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不允许高消费,但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消费欲望,不惜做出一些损人利己甚至丧失人格、法理不容的犯罪行为。大学生怎样消费、消费多少,消费什么、与其思想、感情、价值观念等社会意识密不可分。而社会意识的产生,既与社会大环境的负面影响有关,与家庭环境有关,同时也与学校缺乏正确教育引导有着密切关系。

今天的大学生生活在“没有围墙”的校园里,全方位地与社会接触。当某些大学生受到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社会风气的侵袭时,如果没有及时得到学校老师和父母、亲友的正确引导,非常容易形成人性中心理趋同的倾向,顺应所谓的“时髦”、“潮流”,盲目追求高消费。与一些大学生不良的消费观相对应的是,一些高校没有开展针对大学生的消费观念教育,对大学生的消费行为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具体表现为:其一,对大学生消费心理和消费行为研究不足。大学生的消费文化离不开大学生的思想观念,学校缺少对大学生思想观念的深入了解,对待大学生的不良消费,不进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或者一棒子打死,或者听之任之,其结果是管与不管一个样,学生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其二,“两课”教学中对大学生消费观的教育指导不够。一些高校的“两课”教学仅仅停留在政治理论课的教学上,一方面理论分析较多,联系实际不够,不能从大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实际出发,就理论讲理论;另一方面,品德教育欠缺,人生观、劳动观、金钱观、国情观等重要思想观念的教育没有充分开展和深入进行,更不用说开展大学生的消费观教育。其三,校风建设范畴中普遍缺少倡导大学生勤俭节约生活消费观的内容。目前的校风建设从学生层面来看,主要关注的是学生的学习状态、政治方向等内容,对学生生活中的具体思想、与行为关注得不够,甚至存在严重忽视的现象,如大学生恋爱观、消费观、劳动观等等。

三、结论与对策

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激烈的社会转型和全世界范围内的经济危机过程中,虽然社会经济与以往比较已经取得卓越的成就,但是放眼世界,我们离工业化发达国家的距离还很遥远。当代大学生在消费意识上不能脱离国情,脱离自身的条件基础。加强大学生健康消费观念的培养与塑造,引导其形成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消费品质,反对奢侈浪费、盲目攀比、过高消费等不良消费风气,在当前国情和世界大趋势下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加强对大学生消费心理和行为的调查研究。教师应当重视和加强对大学生消费状况的关注,注重研究大学生的消费心理与行为,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帮助大学生养成健康消费心理,形成正确的消费观。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中,使用调查研究与理论教学相结合的教学方法,结合大学生的消费、恋爱、追星、形象塑造等实际内容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使理论教学摆脱空洞无物的说教,借以解决实际问题。

2.对大学生的财商加强培养。所谓财商,指的是一个人在财务方面的智力,即对钱财的理性认识与运用。财商与智商、情商并列为现代社会不可缺少的三大素质,也是现代教育不可忽略不宜回避的话题。可以这样理解,智商反映人作为一般生物的生存能力,情商反映人作为社会生物的生存能力,财商反映人作为经济人在经济社会里的生存能力。学校可以举办以“大学生消费”为话题的专题讲座、研讨会、辩论会等,让大学生真正懂得什么样的消费才是大学生应该具有的。

3.大学生良好消费风气应该成为良好校风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校风是师德师风和学生学习、生活作风等的有机组合。其中大学生的消费心理和行为是体现学生生活作风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大学生良好的消费习惯得到培养和加强,就会对良好校风的塑造起促进作用,并形成校风助学风的良性循环。在校风建设中,不能满足于“标语式”、“口号式”教育,应把校风具体化为大学生学习、生活的实际内容,成为看得见摸得着的引导牌。

大学生的消费文化不仅对其自身的思想、道德、人格和生活方式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而且会影响到教师,乃至整个青年群体的消费走向。可以说,大学生的消费行为是观察社会生活变迁的一面镜子。面对消费社会对大学生消费的负面影响,无论是家庭、学校、社会都要给予高度关注,引导大学生进行理性的、科学的消费,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念。

消费学论文篇9

大学生不仅是当前社会的消费主体之一,在一定程度上还是未来消费的主力和消费潮流的引导者。他们的消费方式将可能深刻地影响到整个社会的消费方式。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他们的消费观念的塑造和培养更为突出而直接地影响其世界观的形成与发展,进而影响到社会风气和思想。因此,选取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为研究对象,分析其消费行为和方式,有助于认识青年一代乃至整个社会未来的消费趋势。

本次调查内容包括当代大学生的消费情况、消费心理、消费行为特点和消费状况存在的问题,具体涉及到的问题有大学生平时消费资金的来源、月消费状况、消费支出分布情况及其对消费方面的感受等。调查按照随机抽样的原则,对C大学2004-2006级150名在校本科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回收有效问卷139份(男生67份,女生72份),有效率为92.67%。其次,通过面对面访谈等方式对其中15名学生进行了个案调查,从而提供了比较具体的资料。在以上两方面情况把握的基础上,结合网络上搜集到的一些资料,对当代大学生的消费状况进行了客观的分析。

二、当代大学生消费行为特点

(一)理性消费

1.合理计划。问卷调查显示,在费用开支上,16.6%的学生有详尽的计划,67.7%的学生稍有计划,只有15.7%的学生没有计划,随心花费;81.3%的学生没有或偶尔有透支情况,经常出现透支情况的只占到18.3%。也就是说,大部分的大学生在消费时都是精打细算,消费的盲目性并不能够用来形容大学生整体,当前社会上普遍关注的大学生超前消费只是大学生群体中的少数现象。

2.理性消费。根据调查问卷数据显示,在购买商品时,大学生们首先考虑的因素是价格和质量。有关数据表明,当代大学生普遍比较重视商品的质量和价格,也就是商品的使用价值和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可见大学生的消费方式主流是理性的。

通过访谈我们得知,由于消费能力有限,学生们在花钱时往往十分谨慎,力求“花得值”,他们会尽量选择那些价廉物美的商品。无论是在校内还是在校外,当今大学生的各种社会活动都较以前增多,加上城市生活氛围、开始谈恋爱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他们不会考虑那些尽管价廉但不美的商品,相反,他们比较注重自己的形象,追求品位和档次,虽然不一定买名牌,但质量显然是他们非常关注的内容。

(二)追求潮流和品牌

当代大学生大多是20岁左右的年轻人,喜欢站在时代前沿,追新求异,把握时尚,唯恐落后于潮流。而且大学生已经具有明显的品牌偏好。全国学生联合会、新生代市场监测机构和中国青年校园先锋文化有限公司联合公布的《2004中国大学生消费与生活形态研究报告》显示,诺基亚、联想、索尼、TOM、汇源、阿迪达斯等成为中国大学生心目中的首批先锋品牌。此次调查也清晰地反映出,在23类先锋品牌中,非内地品牌占了近一半。在我们针对性地访问中,发现电脑、手机、数码相机等商品消费上,基本都是外国品牌的天下。对C大学学生的调查资料也印证了这一点,就所占比例来看,“流行”紧随价格、质量之后,成为大学生考虑是否购买的第三大因素。根据《报告》,排在大学生购买首位是“喜欢购买具有独特风格的产品(57.7%)”,其次就是“单纯追求流行时髦与新奇的东西(30.4%)”。至于名牌产品,当问到“如果经济许可,会否购买名牌产品”时,80%的学生表示肯定。以上充分体现了大学生对追求高品质、高品牌、高品位生活的需要。

(三)导向性较强

大学生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强,其中也包括新的消费方式。很多商家都将大学生作为重要的目标顾客进行市场销售,学生思想活跃,对新事物有强烈的求知欲,喜欢追求新潮,并敢于创新,消费的趋附性强,娱乐消费占全部消费额的比重很大。最突出的消费就是使用手机。当代大学生们的消费中普遍增加了手机的消费项目。本次调查中发现学生手机拥有率已达到每班不低于60%。针对此种情况商家纷纷推出面向大学校园的促销活动。例如中国移动,他们借助流行时尚代言人周杰伦为“M-ZONE”加油助威,同时利用学生追求物美价廉的心理,推出学生卡,从而赢得不菲的业绩。其次是发型、服装、饰物、生活用品,大学校园中都不乏这些追“新”族。同样,金融机构也逐渐将业务延伸到大学校园,以大学生的消费行为作为新业务的推动,逐步拓宽市场。前些时,国内首张专门面向大学生的双币信用卡——Young卡由招商银行推出,不论专业、家庭经济条件,全国近220所著名高校本科二年级以上学生均可申办,最高可透支额度,在读本科生为3000元、在读硕士生5000元、在读博士生8000元;如急用现金,只需打个电话就可将透支额临时调高30%。几个月招行在全国就发放Young卡约8万张。这个数目相当可观,也证实了大学生对于信贷消费这种区别于传统的新型消费方式的认可和接受。对C大学生问卷调查的数据也同样说明了这个问题。

三、大学生消费状况存在的问题

(一)所处消费层次与消费水平的矛盾

大学生是消费群落的一个特殊构成部分,他们不参与生产,是纯粹的消费者。这点对于大多数在校大学生都是无可争议的事实。以下是通过问卷得到的数据:大学生消费主要来源,有83.45%来源于父母资助、8.7%来自奖学金和助学贷款,6.8%是个人兼职收入。也就是说大部分人的经济来源仍然是依赖于父母、家庭。这种依赖性,使大学生的消费水平与家庭经济状况直接挂钩。这种消费水平,完全决定于其家庭经济状况。至于家庭经济宽裕的,在必要的生活消费外,还有另外一笔钱可用于其它。从这一点看来,经济来源对于消费水平所起的决定性作用,是更甚于大学生本身的消费观的。在有限的消费宽度内,不论出于自觉与否,他们都必须严格地控制自己的消费行为,使之与经济状况相适应。所以中国大学生的平均消费水平理应与我国居民的平均水平相一致。然而事实并不同于公众一般的认知:大学生们每学期的平均收入为4919元,支出为4819元,同时,目前大学生每学期自筹收入平均491元、奖学金374元,即自身获得的总收入为865元,仅占每学期支出的18%。同时,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平均每人的年度可支配收入在8000元至9000元之间。而将大学生在两个假期的支出计算在内,我国大学生每年的平均消费支出已经在一万元以上。大部分几乎没有创造收入的大学生,每年的消费都要高于城镇居民平均水平,收入与支出存在严重的反差。大学生们既没有任何收入来源,却享受着高档次的生活,且消费水平和质量往往超过了经济发展的实际水平,呈现出不合理的畸形消费现象。这个特殊消费群体的消费能力与他们所处的消费层次不甚协调。

(二)消费结构存在不合理因素,两极分化分明

大学生的消费,基本可以分为三大部分:生活消费,如吃饭、购置一些日常生活必需品;休闲消费,如娱乐、购物及其他;学习消费,如购买与专业相关的工具或书籍等。在这三个部分中,第一和第三部分的水平都比较平均,比如吃饭,大多数同学每月都用200元至300元左右。调查数据表现出,每月消费水平在600元~1000元的学生中,饮食支出与生活费月支出(680元)平均比率是31.9%,这可视为他们的“恩格尔系数”,这一水平已经低于我国城市居民2005年的恩格尔系数,女生相对更低一些。这说明大学生们的消费趋向已经不再满足于基本的生活消费。学生之间比较消费落差较大的,是第二部分,即休闲消费部分。低的在50元左右,高的则达到1500元,这些高消费包括电子产品、穿着打扮、交朋会友、文化消费等等。部分高价值消费品越来越多地进入他们的“消费地图”:60%的大学生拥有手机、27%拥有个人电脑、19%拥有PDA、12%拥有MP3、6.6%拥有数码相机。旅游、电脑、手机、恋爱被称为大学生的四大消费。对于能体现社会年轻人时尚、前卫等特征的高消费,如通信、旅游等,高收入家庭的大学生较之低收入家庭的大学生体现的更明显。追求品位、高雅、时尚、情调的文化消费,是大学生的又一特点。调查结果显示,68.9%的被访者去过酒吧、茶楼、咖啡屋等休闲场所。与这些新出现的消费热点增长迅速相比,学习消费所占比重要小得多。(三)消费心理易受外界影响走进消费误区

追求高消费、炫耀消费、享乐主义和超前消费诠释了后现代性的消费主义消费方式,也极大的影响着大学生的消费行为。追求时尚、潮流和高消费已渐成大学生的消费趋势。虽然在前面关于大学生消费的理性化分析中我们看到,大学生普遍持有理性的消费方式,但消费品的品牌和时尚特质仍然普遍受到大学生的重视。而且在事实上,“阿迪达斯”、“苹果”、“卡尔登”、“耐克”之类的世界名牌在大学生中的拥有者也不乏其人。当代大学生现有的消费误区具体表现有:庸俗性消费,突出表现是人情消费;超前消费,消费远远脱离了实际;炫耀消费和攀比消费,以追求高档、名贵商品为荣。同时,根据资料显示,大学生的对未来收入和消费水平的期望,远远超出当前社会能够提供的标准。许多大学生在没有考虑自身情况的前提下,还抱着年薪十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的求职念头。而事实是,近日在广州举办的一次招聘会上,很多企业提供给大学生的月工资水平仅为700元~800元。

调查结果显示,大学生的期望消费水平不仅远远高于当前我国大学毕业生就业时的普遍初始工资水平,而且也脱离了我国目前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国情。可见大学生群体虽然由于经济来源的限制,在校阶段的现实消费方式是理性的、有计划性的,但在他们心中所期望的仍然是一种消费主义的消费方式,而一旦时机成熟,这种对高消费的诉求就将导致他们的消费理性的颠覆和解构。

四、引导大学生健康消费心理和行为的建议

根据以上的分析不难发现,大学生群体拥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较宽阔的文化视野以及对新事物敏锐的反应能力,所以其消费行为和消费心理都存在着相对独立性和特殊性。我们应该肯定其合理的一面,也不能忽略消费行为和消费心理中存在的问题。由于大学生的消费行为方式在未来社会中会有较强的影响力,因此,我们应该充分发挥社会、学校、家长、大学生本人等各方面的力量与作用,针对大学生的消费心理特征,采取必要的、合理的、科学的措施,引导他们正确处理消费与金钱、精力之间的关系,树立理性的消费生活观和科学的消费方式。引导在校大学生客观、冷静、正确地审视自己的消费现状,树立积极、健康的消费观念。

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在这里对大学生消费的引导提出几点建议:

第一,加强对大学生消费心理和行为的调查研究。希望老师在思想理论教学中,使用调查研究与理论教学相结合的科学方法,使理论教学真正摆脱空洞无物的说教。今后老师应当重视和加强对大学生消费状况的关注,注重研究大学生的消费心理与行为,从中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帮助大学生养成健康消费心理,形成正确的消费观。家长应该教育正在读书的大学生子女明确自己的消费定位,不能过于纵容,尤其应该让大学生们清楚自身所处的消费层次和现在所能创造财富之间本来就存在着明显差距。其次,家长在日常生活消费的原则立场是子女最初始的效仿对象。有些父母本身消费观念存在误区,又何以正确指导自己的孩子呢?这样看来学校对学生的教育就更为重要。同时社会舆论对大学生的关注不能只是一味的批评和指责,尤其是针对当代大学生的逆反心理比较突出,单纯的说教效果不甚明显,对其应采用结合现状的引导,用事实来帮助大学生建立自己合理的消费定位,摆正消费心态。

第二,培养和加强大学生的财商。所谓财商,指的是一个人在财务方面的智力,即对钱财的理性认识与运用。专家指出,财商的概念是与智商、情商并列的现代社会三大不可缺少的素质,也是现代教育不可忽略不宜回避的话题。可以这样理解,智商反映人作为一般生物的生存能力,情商反映人作为社会生物的生存能力,财商反映人作为经济人在经济社会里的生存能力。财商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其一,正确认识金钱及金钱规律的能力;其二,正确运用金钱及金钱规律的能力。建议培养大学生合理的消费观,可以围绕这两方面的内容,在教学活动中设计具体操作型的教学形式以达到教育目的。

第三,通过良好的校风建设和学风建设来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合理的价值观和消费观。大学生的思想很容易受到校园内各种观念和行为的影响,其消费观和消费行为也是如此。学生的消费心理和行为是体现学生生活作风的重要部分。高校应该把握育人第一位的原则,重视大学生为人处世每个环节的教育,重视培养和塑造大学生健康的消费心理和行为,以促进大学生学业的成功追求。一旦良好的消费习惯得到培养和加强,就会对良好校风的塑造起促进作用,并形成校风助学风的良性循环。针对当代大学生的心理特征,学校应该通过校园文化和校风的建设诱导学生主动调整和修正自己的消费行为。因此,学校应该把大学生良好消费心理和行为的培养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校园文化建设中设计有关大学生健康消费理念的活动专题,以大学生良好的消费心理和行为促进良好生活作风的形成,与优良学风和校风建设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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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学论文篇10

一、物质消费与精神消费的双重满足

在经济学范畴里,消费指“人们通过对各种劳动产品的使用和消耗,满足自己需要的行为和过程”。在文学范畴里,消费也是社会生活中的一种文化。本文所探讨的消费文化意指其普遍带有某种符号象征意义,借此来满足人们想暗示或明示的品位、个性、等级、地位。对于“消费文化”这个概念学者们也有诸多定义,其中以尹世杰为代表的消费经济学派认为“消费文化是消费领域中,人们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是人们消费方面的创造性表现,是人们各种合理消费实践活动的升华和结晶”。

消费文化分为物质消费、精神消费、生态消费,高校英语教学主要涉及前两种消费现象,即一方面把语言知识当作消费对象,教学活动也是一种物质消费活动;另一方面,高校英语教学活动过程中满足了教师作为语言传播者的使命感和学生渴望提升英语层次的优越感。

在经济学意义上,英语教师通过各种教学内容和手段来满足授课过程中的需要,大学英语的授课活动在消费“语言”这种物质形式时也在创造语言财富。与此同时,英语教学活动最终的目的就是受益于广大学生,大学生通过课堂学习收获基本的语言知识,提升英语等级水平,从而考取相应的等级证书,这都是大学生在消费大学英语学习时所获得的实实在在的物质财富。

满足表层的物质消费进行语言内容的教与学的表象活动,也包含满足精神消费的内容丰富、灵活多样的教学活动,比如,小组活动、演讲比赛、个人展示、PPT演示等。这些展现大学生英语功底和增加交流的方式都在某种程度上活跃了课堂气氛,寓教于乐,形象地融入了物质消费,提高精神消费的满意度。没有这些吸引大学生眼球和引发他们积极主动思考的教学活动,也只是掌握了语言这种形式,没有使他们得到精神财富,无法激发大学生的学习能动性。从消费文化角度阐述大学英语教学活动,就是不仅从语言消费过程中分析教师和学生的低层次的物质消费活动,主要在更深层次研究他们的精神消费活动,发现其学习需求,转而作用于大学英语教学活动。

二、把任务型教学转变成需求型教学

近些年对于大学英语教学过程中大学生学习动机的研究已屡见不鲜,专家学者均认为探索学习动机在语言教学过程起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激发学生学习动机的客观条件也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发展,呈现出多种消费模式。“动机”与“需求”截然不同,需求是产生动机的前提,动机为实施需要而产生,本文试图用“需求”而非“动机”来寻找大学生学习英语的原动力及教师授课的起点,使学生从被动的学习中转变为主动的学习。

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的人的需求层次理论认为。人的需求包括五个层次,即生理、安全、社交、尊重和自我实现。针对大学英语教学过程的精神消费主要是要满足大学生的社交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

社交需求是指个人渴望得到家庭、团体、朋友、同事的关怀爱护理解,是对友情、信任、温暖、爱情的需要。在基本的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得到满足后,大学英语的课堂的社交需求突显出来,也会产生激励作用。现在绝大多数的英语教师都会在课堂中融入西方文化,设计多种形式讨论活动,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但是有多少学生是被动的任务型参与,而有多少是需求型的主观能动发挥?就任务型教学而言,且不论大学生的参与程度,往往听到学生的抱怨是一堂课也没有多少收获,这就说明教师对学生的社交需要重视不够,任务型教学的顺利进行并不代表与学生的互动是出于互相理解。因此,进行深入的需求型教学,重视与学生的交流,考虑学生的社交需求,让他们感受到教师的关怀和爱护。

尊重需求既包括对成就或自我价值的个人感觉,也包括他人对自己的认可与尊重,这就体现在大学英语教学的评价方式。相比电子传媒的敏锐和灵活度,大学英语教学的评价标准特点是学分化。每个离开高中校园走入大学校园的学生都期望在大学的学习生活中收获更多的语言知识、达到更高的水平,而水平的量化标准恰好是学分。被动的任务型教学在某种程度上提高了大学生的英语水平,但不可否认的是,其也浪费了先进的教学资源,束缚了大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思考,限制了大学生的创造性思维,无法在课堂上得到更多的认可和尊重,成就感大大降低,无法满足尊重需求。需求型教学就是要帮助大学生建立成就感,增加认同感,淡化学分制的影响,鼓励和尊重大学生学习成果。

自我实现需求是最高等级的需要。达到自我实现境界的人,主要表现在工作学习和生活需要最充分地发挥自己的潜在能力。随着生理、安全、社交、尊重等四种需求的满足,人们开始寻找生活的乐趣和学习更多的知识。大学英语的教学目标是培养学生的英语综合应用能力,特别是听说能力,使他们在今后学习、工作和社会交往中能用英语有效地进行交际,同时增强其自主学习能力,提高综合文化素养,以适应我国社会发展和国际交流的需要。而当传统的大学教育无法满足学生们的求知欲时,网络时代的到来给师生们带来了更加新颖的呈现方式和教学资源。

大学生在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消费不断扩大,同时也带动了文化消费,反过来也促进了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信息产品过剩给英语学习者和英语教师提供了很多资源,各种学习资源应有尽有;各大教育机构推出的网络课程中也呈现一片追捧现象,由此催生的网络教育跃跃欲试,在网络教育的平台中,各学科教育不断涌现,譬如新浪、网易的公开课等;手机网络平台的建立,网络用户数量的激增,近年出现的微博和微信都聚集了一批忠实粉丝,也把20世纪90年代流行的口袋英语文化转变成手指英语文化,不仅符合现代的电子消费观念,也把随时随地学习英语的可行性大大提高,满足了人们的即时文化需求。这些都体现了大学生对英语消费文化的新的心理表现,同时也为大学英语教师们引入另一种达到大学生自我实现需求目标的可操作方式。

弱化大学生的学分化影响,把被动的任务型教学转变成主动的需求型教学,由教师带给学生学习动机来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最终实现大学生的自我实现需求,这一过程体现了语言学习中的消费文化整合,也满足了大学生英语学习的物质消费和精神消费。高校英语教师应该思考学生内心的真正学习执行力因素,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教学观念。

三、需求型教学与符号消费相结合

法国哲学家让・波德里亚提出的“理论上的实践”认为人们的消费首先源于欲望,这种欲望不仅是基本的物质需要,而更多地表现为情感欲望。英语教学过程中的情感欲望,也就是社交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可把被动型的任务型教学转变为主动的需求型教学,再结合符号消费的理念,教学效果会更加显著。

消费文化不仅直接影响了大学生们的学习方式,而且也使整个语言学习向符号消费发展。符号消费的概念最初由让・波德里亚提出,认为一切的消费都只是象征符号的消费,消费系统是“建立在某种符号(物品/符号)和区分的编码上的”,这些象征或符号并不表达一组既存的意义,意义只诞生于吸引消费者注意的符号或象征系统中。

在消费文化下,大学英语课堂成为英语学习符号消费的主场,也是大学英语教师需求型教学的主要平台。大学生通过课堂学到的复杂的语法结构、作家作品、批判性思维,通过考试拿到的各种证书,都能反映出个人的实力和需求类型,这些都是高校英语教学的符号消费标志,成为他们区别于其他层次、级别或需求学生的符号。通过符号消费教师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需求,与他们的自我实现需求相契合,提高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展现大学英语的学习意义与价值。

在知识经济的背景下,知识本身成为消费的对象,被提供“三包”和包装,以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大学英语也成为消费的对象,本文从消费文化角度探讨了高校英语教学,一是从物质消费角度(教学内容),二是从精神消费角度(教学方法:媒介),使学生获得“物质”与“精神”的双重满足,提出把被动的任务型教学转化为主动的需求型教学,教师要关注大学生的社交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结合符号消费理念提升教学效果,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参考文献:

[1][法]让・波德里亚.消费社会[M].刘成富,全志钢,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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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学论文篇11

一、大学生消费内容的特点

大学生的消费,主要分为基本生活消费、学习消费、休闲及娱乐消费、人际交往消费等几个方面。

1.基本生活消费

由于学校所在的各城市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大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不一,衣、食、住、行等生活消费需要也不一样,大学生消费在静态上可以划分为高、中、低三个档次,而在动态上呈逐年递增趋势。

2.学习消费

学习消费主要包括学费、书杂费、考证消费和电脑消费等。大学生学费因学校所处的地域、类别、专业等的不同也有所区别。

(1)大学生除了购买基本的专业教材外,其学习消费主要集中在购买教学参考书、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等书目上。

(2)考证消费。近年“考证热”在高校悄然兴起,大学生参加各种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出国考试和国家公务员考试等等,名目繁多,相应的报名费、资料费、培训费等自然不菲。不少大学生甘心对考证进行高额投资,以增加职场竞争中的筹码。

(3)电脑消费。好多大学生以宿舍为单位,采取集体所有,分担成本的方式购买电脑;有些经济条件比较宽裕的大学生自己拥有电脑。随着网络的普及,信息的沟通方式也多了起来。QQ、MSN、BOLOGE因其互动性,成为了当代大学生交流经验、增长知识的新途径。同时,计算机网络已覆盖了许多大学生的宿舍,在宿舍上网业已成为时尚,大学生的网络消费也成为日常消费开支的一部分。

3.休闲及娱乐消费

(1)休闲消费。大学生闲暇生活中,最经常做的事情是上网、自习自修、读消遣杂志、读文学作品、书法、音乐、绘画等,这些活动都具有较强的独立性;而诸如参加课题研究,文体活动、义务劳动、听名师讲座等需要集体参与的交往性活动,却较少参加。

(2)娱乐消费。大学生的娱乐消费数额也相当可观。进迪厅,打台球,遛旱冰,去练歌房,开PARTY等。另外,大学生不同程度的追星热潮影响着他们的娱乐消费。

(3)时尚信息消费。大学生中手机的普及率较高。为了找工作方便和交友,很多大学生都购买了手机用于与外界联系,还有的大学生用手机进行娱乐活动,如点歌、照相、彩铃订购、发短信等。手机已经成为他们一个重要的通讯工具,价廉实用的手机是大部分大学生的首选,但手机费在逐步提高。

(4)旅游消费。随着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公共假期的增多,大学生热衷于出外旅游者也不在少数。

4.人际交往消费

(1)人情消费。同学过生日、当选大学生干部、入党,得奖学金、比赛获奖等都要请客。否则,便被视为不够交情,不上路。请客者档次越高,赴宴者的随礼也就越高。人情风的蔓延,给一些并不富裕的家庭增添了经济负担,也给大学生带来了精神压力。

(2)恋爱消费。而恋爱费用的来源,有的是由家里“特别提供”的;有的是从生活费中“抠”出来的;有的是来自“勤工俭学”的;有的是来自“奖学金”的,这与大学生的社会角色有关,更与家庭对大学生恋爱的看法有关。

根据我院两年来对学生消费情况的调查,05级06级学生一年的消费总额有明显增加趋势,05级学生在校一年的消费总额在6000元~9000元之间,06级学生升为7000元~13000元。

二、大学生消费方式的特点

大学生消费内容表明,他们正朝着追求现实、重视自我,要求个人和社会并重,并呈现出如下特点:

1.讲究实用性:从相关统计数据中看出,大学生认同率最高的三个选项是知识、事业和健康,其次是友谊、爱情、家庭和金钱,而后才是理想、权力、地位和名誉。大学生的基本生活消费、学习消费、休闲及娱乐消费、人际交往消费,都带有浓厚的实用色彩。大学生对实用技术类书籍、文学类书籍、娱乐、消遣类报刊杂志的选择率较高,而对科普读物、人文社科类理论书籍的选择率较低。

2.崇尚个性化:大学生消费个性化的表现,是当代新青年表现出的时尚化和风格化,表明青年大学生心理的成熟和独立意识的增强。大学生对个性和自我的刻意追求和表现,反映出当前新知识的爆炸式增长、新技术的迅速推广和新的信息传播媒介对大学生的影响,例如,手机、银行卡、电脑、MP3等物品已成为当今大学生的必备之物,他们作为一个特殊的消费群体,有着自己独有的消费现象和观念。

3.追求前卫性:大学生消费“前卫”的特征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追求品牌,崇尚权威;二是追求新颖、时尚;三是理性消费。

大学生正处于追求个性发展,自我意识增强,乐于接受新鲜事物的年龄阶段。对于品牌商品,青年大学生不太注重的产品的功能,而是追求品牌商品的文化价值,更多的倾向于心理感受,而不是从直观上判断某种商品的优劣。品牌所代表的“质量”、“价格”以及“文化”的权威性,以显示自己的身份、地位,增强自信心和自豪感。同时,大学生的消费心理更趋理性化,如大学生在购买像电脑这样昂贵的商品时,往往表现出购买前的冷静,大部分大学生要查阅价格、性能等有关资料后再决定是否购买。

4.差异性:在市场经济背景下,高等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较高的学费和其他教育费用,对年收入人均才数百元的农村家庭、下岗职工家庭,尽管国家充分给予考虑和支持仍然不堪重负,在校园内产生了一个庞大的贫困生群体。来自贫困家庭的大学生的消费水平较低,有些人甚至连基本生活费都难以保障,心理承受着经济困难的巨大压力,不少人因此产生自卑心理。同时,社会上的高消费现象已波及高等院校,有些家庭条件好的大学生倡导高消费和超前消费,他们的虚荣心态和炫耀行为造成了一种示范效应,导致校园平均消费水平水涨船高,同校特别是同专业、同班、同宿舍同学间消费水平的明显反差。三、大学生的消费趋势

1.基本生活消费向营养型、质量型发展:从90年代开始,我国的消费水平逐渐由“生存型”向“享受型”发展,大学生也不例外。他们用于满足基本生存需要的消费比重大大降低,而用于改善学习条件,满足精神文化需求的消费开始上升,而传统的吃穿住用行等物质消费或生存型消费正逐步向有营养讲质量方面发展。

2.学习消费的比值将大幅度上升:知识经济时代带来的学习观念的变化,使广大学生日益认识到学习不再是一件阶段性的事,而将伴随人的终身。特别是网络教育的开展给人们提供了学习的机会,用于继续学习的费用也将日益增大。

3.健康、健身消费增加,休闲及娱乐消费呈现多样:大学生日益重视健康消费,用于进行体育锻炼和购买保健品的支出也在逐步上升,健康消费将成为主要的消费内容;体育健身消费在校园中渐成时尚,“花钱出汗”不再被视为可笑的事,大学生对各种美容与健康产品的需求,已超越基本的预防疾病的需求,进入更高层次。

休闲及娱乐消费方面,大学生群体有着比其他年龄群体更为旺盛的需求,他们越来越不满足于看电视、进影剧院这样一些静止的休闲方式,而是追求新颖、出奇、刺激和有品位的活动:迪厅、游戏机,台球和保龄球将更为普及;蹦极、攀岩、速降、滑翔、漂流、潜水、探险、探幽这类刺激的活动,今后会吸引众多的青年大学生。

4.人际交往消费成本昂贵:在校大学生渴望理解,喜欢交友,用于请客吃饭的费用日益增多。特别是在信息发达的今天,信息消费的最大群体是青年大学生群体。网民年龄分布的高分值在20岁~30间岁,手机、电脑等产品由商务消费转向生活消费,大学生上网率的增长,个人电脑的畅销,也使大学生的消费心理由实用至上转向感受为本。

5.模仿性的消费情结日趋明显:大学生消费有着强烈的模仿性特征,有着很深的“白领情结”:名牌服装着身,手提电脑随身,信息把握在手,创造未来人生。这已成为众多大学生所羡慕、仿效的社会形象。一方面希望拥有舒适的物质生活,一方面希望拥有高雅的精神享受。他们有着自己对生活的理解、对消费的选择,他们注重讲求生活的品味和质量,他们追求的是一种既有物质享受,又讲求精神生活的现代人的生活方式。

四、几点启示

1.针对大学生中存在的过度消费、高消费、超前消费的特点和趋势,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消费观教育,提倡健康理性的消费,增强独立意识,培养和加强理财能力。

2.营销企业应把握大学生注重个性、时尚性、模仿性的消费行为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策略,运用不同的销售方式,满足不同大学生的需求,获得最大的利益;同时也要肩负起引导大学生正确消费的社会责任。

参考文献:

消费学论文篇12

一、西部大学生体育消费意识

调查表明西部大学生对体育消费这种社会文化现象具有广泛的认同性,有89%的大学生认为健康投资有必要其中有56%的大学生认为非常必要这说明大学生对体育参与、体育锻炼有了比较深刻的认识和理解体育消费观念有所增强。总体而言大学生体育消费行为的动机比较单纯。大学生对体育消费功能的认识基本正确在体育消费过程中除了满足健身需求,还注重追求快乐的心理体验。这也与一直以来学校对学生传统体育知识的传授有关,大学生体育消费的最大动机是消遣娱乐与大学生的个性特征和价值理念相对应反映了大学生体育消费的主流方向。

二、西部大学生体育消费的水平

体育消费水平是指按人口平均的体育实物或劳务消费资料的消费数额是用消费的货币数额来衡量。从调查的情况看西部地区大学生2009年参加过体育消费的人数占被调查总人数的90%这说明绝大多数西部大学生在日常生活费中存在着体育消费的支出体育消费观念已普遍被当代大学生所接受。调查显示西部大学生每年体育消费支出多在10。元一30。元之间其中男大学生每年体育消费在100元以下的占8%,100元一20。元的占42%,200元一300元的占26%,300元以上的占24%;西部女大学生每年体育消费支出在10。元以下的占20%,10元一20。元的占58%,200元一300元的占12%,300元以上的占10%。

通过调查得知在西部地区有94%的大学生的日常生活费用是由其父母或家庭提供,大学生生活费用的依赖性就决定了其体育消费行为的非独立性。随着大学生家庭提供的生活费金额数且的增加和自身在校期间创业能力的增强体育消费支出的比重会呈现逐渐下降的趋势但支出总量基本上保持稳中有升的趋势。调查结果显示大学生的体育消费水平还不高,虽然人们的生活水平在不断的提高但大学生一个纯粹的“消费者”还没有什么经济基础.所以也就没有那么多的钱用在除了生活外的其他的消费上。由于经济原因目前大学生的体育消费能力还比较有限.但相对已经发生的消费水平还有一定的提升空间。

三、西部大学生体育消费的结构

所谓体育消费结构.是一定体育意识和消费层面的具体反映。体育消费结构的划分方式是将其划分为物质性消费和劳务消费。实物型体育消费主要是指大学生在参与体育活动中所消耗的实物产品运动参与型体育消费主要是指大学生为了增强体质、增进健康、休闲娱乐、提升自我综合素质而参加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体育培训班等各种体育实践活动所支付的费用;休闲观赏型体育消费主要是指大学生为了观看、欣赏体育比赛、体育表演、电视转播等而支付的门票费用阅读型体育消费主要是指大学生为了学习与掌握体育知识或获取体育赛事、体育明星、知名球队等背景材料或信息所购买的体育书刊、报纸、杂志及音像制品等消费。从调查结果显示西部大学生体育实物消费所占比例最高,达到so%,与收入成正相关;健身消费和体育信息消费比例相对较低分别为12%和9%。

四、影响西部大学生体育消费的主要因素

1.经济因素。经济是消费的基础经济水平决定消费水平。大学生的经济收入来源主要靠家庭供给,消费承受力亦随着家庭的供给的变化而变化。大学生的体育消费受其可支配收入决定西部地区大学生的支出主要由其家庭提供,所以大学生的体育消费独立性差整体水平偏低。

2.兴趣爱好。消费者在体育消费需求形成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差异反映了消费者对体育不同的价值取向而消费者的价值取向除受到不同个体差异影响外,还受到社会文化背景的影响,从而影响到体育消费结构的选择。调查了解到普通大学生中对某些体育运动有浓厚兴趣和运动技术水平高的大学生的体育消费意识较强品牌要求相对较高消费水平明显高于其他大学生,消费结构趋于合理体育专业大学生的体育消费意识、品牌要求最强,消费水平也最高,消费结构合理。体育锻炼习惯是影响体育消费结构的显著因素。:

3.缺乏体育消费的环境。体育设施对大学生提供的体育项目、服务价格、服务环境、服务质量等是影响大学生进行体育消费不可忽视的因素。选择该因素的男大学生为40%女大学生为45%体育场地器材设备和指导力量等条件不足、体育消费价格过高、也是制约西部大学生参与体育消费;受传统文化的影响虽然可支配收入增加了,但体育消费的资金比重仍然很少。

消费学论文篇13

随机抽取黄冈师范学院150名在校大学生,其中男生75名,女生75名,作为研究对象。根据本文研究的内容和目的,设立问卷调查表,对我院的大学生随机发放问卷表150份,回收150份,有效问卷142份,其中男生67份,女生75份,有效率为94.700。运用SPSS16.。对回收的问卷进行统计分析。

2研究结果与分析

2.1大学生体育消费的动机

从可以看出,支配大学生体育消费的动机主要是增强体质,这说明大学生进行体育消费的目的非常明显,消费动机是健康、积极的,这与我国推行的全民健身计划是相适应的。但体育是一门综合性学科,仅有热情是不够的,在从事体育运动时必须掌握体育的知识和科学的方法,才能达到最佳的效果。

同时影响我院大学生积极的体育消费动机的主要因素有娱乐休闲、审美、明星效应、从众与攀比等等。其中娱乐休闲占的比重最大,可见我院学生体育消费动机是健康的,而且在审美的影响因素上女生明显高于男生。但是也不乏有一些不好因素的影响,像从众与攀比就占了15.6%,所以对我院大学生体育消费必须正确地引导。

2.2大学生体育消费的水平

体育消费水平是指按人口平均的体育实物消费资料和体育劳务或服务消费资料的数量,可用价值单位来表示。

可以看出,大学生的体育消费主要集中在100元至20。元之间,男女平均占75.400,可见仍然处于较低水平层次。其主要原因是大学生的生活费普遍来自家庭,消费能力受到影响,体育场馆数量偏少也限制了大学生的消费。但调查表明,大学生的体育消费能力正逐步提高。

2.3大学生体育消费的结构

2.3.1参与类体育消费

主要是指为了参加各种体育活动、健身训练、体育健康医疗、体育教育培训等所支付的各种费用。从表3看出此项消费女生要略高于男生,是由于女生比较乐于参加俱乐部的锻炼,以求达到健身、健美的效果。

2.3.2观赏类体育消费

主要指为了观赏运动竞赛、体育表演而购买门票的费用,统称观赏类体育消费。调查结果显示此项消费的比例不是很高,这主要还是跟学生的经济支付水平不高有关系。

2.3.3实物类体育消费

主要指大学生在参与体育活动中所消耗的实物产品,如运动服装、鞋袜、球拍、球等小型体育用品。表3显示,此项消费男女大学生占体育总消费的比例较大,男生占65.200,女大学生占58.700,男女生差异不大,说明男、女生都乐意花钱购买体育服装及体育用品进行体育锻炼与健康投资。

2.3.4精神类体育消费

主要是指大学生为了学习和掌握体育知识或获取体育赛事、体育明星、名牌球队等背景材料或信息所购买的体育书刊、报纸、杂志及音像制品等消费。表3显示,此项消费男女生总体较高,男略高于女,但无显著性差异。说明当代大学生偏重于运动实践的锻炼效果,在讲求实惠的同时,也注重对体育知识、体育信息的获取及知识面的拓宽。

2.4大学生体育消费方式

2.5大学生体育锻炼的频度与体育消费的关系体育消费水平与积极参与体育的意识关系十分密切。表5的调查结果表明,每周参加3-4次以上体育锻炼的学生,体育消费的比例相对较高,其中男生占56.7,女生占50.2000说明体育锻炼已经必不可少,同时体育消费已成为体育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2.6影响大学生体育消费的因素

2.6.1经济条件不允许

大学生的经济收入来源主要靠家庭供给,消费承受力亦随着家庭的供给的变化而变化。作为大学生经济上首先满足基本的生活和学习的需求,然后才会去考虑和承受其他各方面的消费支出。由于各自地域经济对其体育消费能力的影响,大学生之间体育消费水平不均衡,因此经济支付能力的大小决定着大学生体育消费行为的实现程度,从而影响大学生进行体育消费的水平。从表6可以看出此项对我院大学生体育消费水平的影响很大,这主要是跟大学生自身的经济来源有关。

2.6.2体育设施太少

体育设施对大学生提供的体育项目、服务价格、服务环境、服务质量等,是影响大学生进行体育消费不可忽视的因素。由于现在学校学生人数大量增加,而学校场地数量有限,场馆数量不能满足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需要,造成学生参加运动的人数下降。从表6可以看出此项对我院学生体育消费水平的影响也很高,这应该引起学校的重视。:

2.6.3学习任务重

由于学校规模不断扩大,学生就业压力增大,他们不得不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准备考研上,这样用于参加体育锻炼的时间就减少了。对策与建议

(1)加强对大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体育消费观念,进一步深化“花钱买健康”的消费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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